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高 中 物 理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招 生 簡 章 壹 目 的 一 以 提 升 物 理 興 趣 為 主 旨, 發 掘 對 基 礎 科 學 有 潛 力 的 高 中 生, 培 養 其 正 確 的 科 學 知 識 與 學 習 方 法, 以 啟 發 學 生 主 動 思 考 問 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二 訓 練 學 生 嚴 謹 思 考 與 靈 敏 反 應, 激 發 其 科 學 潛 能 與 興 趣 奠 基 科 學 知 識 與 人 文 素 養 培 養 科 學 實 驗 能 力, 以 及 正 確 的 科 學 態 度 方 法 與 價 值 觀 三 啟 發 學 生 思 考 能 力, 提 升 基 本 知 識, 增 強 學 生 主 動 積 極 地 參 與 問 題 討 論 四 訓 練 學 生 之 實 驗 能 力, 加 強 實 驗 技 巧, 使 其 對 物 理 及 科 學 現 象 產 生 濃 厚 的 興 趣 五 訓 練 學 生 能 主 動 收 集 資 料, 探 討 未 來 可 能 研 究 的 課 題 六 提 供 學 生 優 良 的 基 礎 科 學 環 境, 使 其 在 潛 移 默 化 中, 提 升 基 礎 科 學 素 養, 培 養 未 來 物 理 科 學 研 究 人 才 貳 師 資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張 慶 瑞 教 授 陳 政 維 教 授 李 慶 德 教 授 王 立 民 教 授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黃 信 健 教 授 淡 江 大 學 物 理 系 李 明 憲 教 授 參 培 育 方 式 一 甄 選 對 基 礎 科 學 - 尤 其 是 物 理 科 學 - 有 興 趣 及 科 學 研 究 性 向 明 顯 且 對 科 學 實 驗 有 高 度 熱 忱 和 潛 力 的 高 中 學 生, 紮 實 對 物 理 科 學 基 本 知 識, 訓 練 實 驗 能 力 技 巧 及 研 究 的 方 法, 培 養 未 來 的 物 理 科 學 研 究 人 才 培 育 方 法 參 酌 先 進 科 學 教 育 理 念, 對 授 課 模 式 課 程 內 容 指 導 方 式 等 規 劃 教 學 活 動, 配 合 動 手 做 演 示 教 具, 從 事 問 題 探 究 教 學, 啟 發 學 生 提 問 問 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使 學 生 落 實 學 生 物 理 觀 念 學 習 輔 以 開 放 式 的 問 題 探 索, 培 養 學 生 收 集 閱 讀 科 學 文 獻 資 料 習 慣, 訓 練 在 較 深 程 度 物 理 觀 念 之 獨 立 思 考 能 力 透 過 基 礎 實 驗 教 學, 訓 練 學 生 實 驗 操 作 技 巧 及 實 驗 方 法, 及 專 題 研 究, 增 強 主 動 積 極 地 參 與 群 組 問 題 討 論, 逐 漸 養 成 專 題 研 究 團 隊 合 作 與 科 學 創 造 力 等 能 力 二 以 優 異 教 學 團 隊 及 大 學 物 理 實 驗 室 為 教 育 基 地, 提 供 優 良 基 礎 科 學 學 習 研 究 環 境 全 程 教 學 以 三 年 為 期 實 施, 分 年 逐 步 建 立 物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需 知 識 和 能 力, 內 容 包 含 有 基 礎 物 理 學 基 礎 物 理 實 驗 基 礎 數 學 科 學 新 知 探 索 專 題 研 究 等 部 分, 課 堂 講 授 實 驗 操 作 軟 體 模 擬 探 作 簡 報 討 論 科 學 營 國 家 研 究 單 位 及 貴 重 儀 器 參 觀 等 教 學 活 動 以 分 年 級 階 段 加 深 與 加 廣 並 行 實 施 三 施 行 上, 分 為 (1) 學 期 中 之 每 隔 週 之 週 六 作 一 整 天 教 學 輔 導 及 (2) 暑 期 中 舉 辦 密 集 輔 1
導 學 期 中 係 利 用 隔 週 六 在 臺 灣 大 學 物 理 館 進 行 上 課, 方 式 包 括 課 堂 教 學 專 題 演 講 實 驗 教 學 分 組 研 討 書 報 討 論 等 每 位 同 學 安 排 有 導 師, 從 事 面 對 面 或 線 上 個 別 輔 導, 另 有 習 題 演 算 及 小 組 討 論 課, 由 教 授 或 助 教 帶 領 同 學 討 論 四 教 學 內 容 以 基 礎 學 科 與 前 沿 科 學 並 重, 包 含 基 礎 物 理 學 物 理 實 驗 基 礎 數 學 專 題 講 演 四 部 分 基 礎 物 理 學 內 容 又 分 力 學 熱 學 電 磁 學 光 學 近 代 物 理 學 等, 以 課 堂 講 授 方 式 進 行, 並 配 合 演 示 實 驗 可 以 增 進 對 講 解 內 容 以 具 體 體 會 理 解 第 一 年 輔 導 內 容 以 高 中 物 理 教 材 為 基 礎, 另 行 補 充 深 入 之 物 理 教 材 講 解, 並 配 合 基 礎 物 理 實 驗 教 學, 學 習 實 驗 儀 器 操 作 及 研 究 等 另 安 排 時 數 則 以 講 授 數 學, 以 增 強 了 解 物 理 理 論 與 實 驗 分 析 所 需 基 礎 數 學 為 主, 涵 蓋 高 中 理 科 數 學 微 積 分 向 量 數 學 基 礎 等 五 另 外 於 暑 假 期 間 舉 辦 輔 導, 上 課 內 容 包 括 :(1) 一 般 之 科 學 專 題 演 講 (2) 舉 辦 短 期 科 學 營, 如 奈 米 科 學 與 實 作 營 能 源 科 技 與 實 作 營 模 擬 實 驗 實 作 營 等 新 興 科 學 課 題 (3) 國 家 型 實 驗 室 及 研 究 儀 器 參 觀 等 項 目 六 第 二 年 教 學 則 以 大 學 普 通 物 理 程 度 之 部 份 教 材 做 深 入 講 解 在 授 課 方 式 部 份 課 程 仍 採 大 教 室 上 課, 部 份 課 程 則 以 小 組 討 論 教 學 實 施 第 三 年 級 將 針 對 進 階 物 理 方 面 的 內 容, 另 行 作 專 題 輔 導, 將 由 參 與 教 授 設 計 不 同 主 題 之 多 元 物 理 相 關 項 目, 指 導 物 理 專 題 獨 立 研 究, 並 於 年 度 終 結 時 舉 辦 參 與 學 生 之 科 學 競 賽 活 動 七 將 邀 請 本 計 畫 學 生 中 學 物 理 教 師 來 參 加 中 學 物 理 教 師 課 程 講 座, 也 定 期 舉 辦 家 長 會, 讓 高 中 教 師 及 家 長 參 與 另 外, 科 學 研 究 人 才 對 社 會 責 任 的 瞭 解 也 是 必 須 正 視 的, 因 此 除 了 科 技 的 培 訓 外, 同 時 也 將 加 強 學 生 科 學 哲 思 及 人 文 素 養 的 教 育 內 涵 肆 學 費 學 雜 費 由 教 育 部 資 助 ( 不 含 餐 旅 費 及 報 名 費 ), 開 學 第 一 堂 課 繳 交 課 程 實 驗 材 料 費 5,000 元 ( 提 供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者, 可 免 繳 ) 伍 報 考 資 格 招 生 名 額 及 考 試 範 圍 新 生 插 班 生 招 生 名 額 報 考 資 格 正 取 生 公 私 立 高 級 中 學 高 一 新 生 以 招 收 60 名 為 原 則, 且 任 一 性 別 錄 取 名 額 不 得 少 於 20 名 不 足 20 名 者 以 外 加 名 額 補 足 備 取 生 30 名, 任 一 性 別 備 取 名 額 不 得 少 於 10 名 考 試 範 圍 備 註 國 中 教 材 範 圍 限 收 104 學 年 度 高 一 新 生, 不 接 受 國 中 生 或 高 二 高 三 學 生 報 名 公 私 立 高 級 中 學 高 一 升 高 二 學 生 10 名 10 名 高 中 高 一 教 材 及 本 校 高 中 物 理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高 一 上 課 教 材 限 收 104 學 年 度 高 一 升 高 二 學 生 * 考 生 如 經 查 證 報 考 資 格 不 符 者,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且 不 退 還 報 名 費 用 2
陸 報 名 方 式 一 網 路 報 名 考 生 請 一 律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進 行 網 路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於 登 錄 完 成 後 繳 交 報 名 費 二 報 名 操 作 流 程 ( 一 ) 上 網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請 於 104 年 8 月 20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00 起 至 104 年 9 月 3 日 ( 星 期 四 ) 晚 上 12:00 止,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完 成 登 錄 各 項 報 名 資 料, 確 認 報 名 資 料 無 誤 後 儲 存 ( 二 ) 報 名 資 料 儲 存 後, 即 可 列 印 出 報 名 表 及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高 中 物 理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招 生 報 名 繳 費 說 明 及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高 中 物 理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招 生 報 名 臨 櫃 繳 費 單 ( 三 ) 繳 交 報 名 費 1. 繳 費 金 額 新 臺 幣 600 元 2. 繳 費 期 間 自 104 年 8 月 20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00 起 至 104 年 9 月 3 日 ( 星 期 四 ) 晚 上 12:00 止 3. 繳 費 方 式 考 生 應 於 下 列 ATM 轉 帳 繳 款 臨 櫃 繳 款 及 跨 行 匯 款 三 種 繳 款 方 式 中, 任 擇 一 種 方 式 繳 交 報 名 費 (1)ATM 轉 帳 繳 款 A. 請 持 金 融 卡 ( 請 勿 使 用 信 用 卡 ) 於 全 省 各 地 自 動 櫃 員 機 (ATM) 辦 理 轉 帳 跨 行 轉 帳 手 續 費 另 由 繳 款 人 轉 帳 帳 號 中 自 動 扣 除 B. 操 作 方 式 如 下 : 請 選 擇 設 有 跨 行 轉 帳 字 樣 之 自 動 提 款 機 插 入 金 融 卡 並 鍵 入 識 別 密 碼 選 按 轉 帳 功 能 鍵 輸 入 銀 行 代 碼 :008( 華 南 銀 行 ) 輸 入 繳 款 帳 號 ( 即 臨 櫃 繳 費 單 上 所 示 之 帳 號 ) 輸 入 轉 帳 金 額 :600 確 定 資 料 無 誤, 請 按 確 認 鍵, 即 完 成 轉 帳 手 續 取 出 交 易 明 細 表, 核 對 交 易 金 額 無 誤 後, 請 保 留 交 易 明 細 表 備 查 (2) 臨 櫃 繳 款 A. 請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下 載 列 印 前 揭 繳 費 說 明 及 臨 櫃 繳 費 單 B. 於 每 日 下 午 3:30 前, 至 全 國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櫃 檯 辦 理 繳 款 (3) 跨 行 匯 款 3
每 日 下 午 3:30 前, 至 全 國 金 融 機 構 櫃 檯 辦 理 收 款 行 : 華 南 銀 行 臺 大 分 行, 解 款 行 代 號 :0081544, 戶 名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429 專 戶 4. 使 用 ATM 轉 帳 繳 費 約 2 小 時 後, 即 可 上 網 查 詢 繳 費 狀 況 ( 超 過 下 午 3: 30 則 於 隔 日 可 查 詢 ), 使 用 臨 櫃 繳 款 或 跨 行 匯 款 者, 則 至 隔 日 上 午 9 時 30 分 後 可 查 詢 繳 費 狀 況 5. 考 生 已 上 網 完 成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但 未 於 報 名 期 限 內 繳 交 報 名 費 者, 視 同 未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請 考 生 繳 費 後 留 意 查 看 收 據 是 否 已 繳 費 成 功 ( 尤 其 是 使 用 ATM 轉 帳 繳 款 者, 請 務 必 印 出 並 留 存 交 易 明 細 表 ), 以 免 影 響 報 名 權 益 6. 經 繳 費 後, 不 論 是 否 到 考, 考 生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退 還 報 名 費 ( 四 ) 上 網 列 印 准 考 證 請 於 104 年 9 月 9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10:00 起 至 104 年 9 月 12 日 ( 星 期 六 ) 應 考 前,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下 載 列 印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高 中 物 理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招 生 准 考 證 三 網 路 報 名 操 作 流 程 圖 1. 至 網 站 http://140.112.161.70/104phy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按 確 認 送 出 2. 列 印 報 名 繳 費 說 明 及 臨 櫃 繳 費 單 3. 繳 交 報 名 費 ( 三 種 方 式 擇 一 ) 3.1 ATM 轉 帳 繳 款 3.2 臨 櫃 繳 款 款 3.3 跨 行 匯 款 款 4. 上 網 查 詢 是 否 繳 款 成 功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5.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柒 考 試 日 期 地 點 時 間 表 試 場 查 詢 及 應 試 證 件 一 考 試 日 期 104 年 9 月 12 日 ( 星 期 六 ) 二 考 試 地 點 6. 請 於 9/9~9/12 上 網 列 印 准 考 證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校 總 區 內 (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羅 斯 福 路 四 段 1 號, 詳 細 考 試 試 場, 將 列 印 於 准 考 證, 請 考 生 依 指 示 地 點 時 間 應 試 ) 4
三 考 試 時 間 表 每 節 60 分 鐘, 各 節 考 試 時 間 詳 如 下 表 所 示 :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時 間 (8:55 預 備 鈴 ) (10:25 預 備 鈴 ) 9:00-10:00 10:30-11:30 科 目 物 理 數 學 * 考 試 開 始 前 5 分 鐘 打 預 備 鈴, 鈴 響 時 考 生 即 可 入 場, 但 不 得 書 寫 畫 記 翻 閱 試 題 本 或 作 答 * 考 試 時 不 可 使 用 計 算 機 四 試 場 查 詢 ( 一 ) 請 於 104 年 9 月 9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10:00 起 至 104 年 9 月 12 日 ( 星 期 六 ) 赴 考 前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查 詢 ( 二 ) 上 網 列 印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校 總 區 平 面 圖 五 應 試 證 件 請 考 生 持 准 考 證 及 身 分 證 明 正 本 文 件 ( 如 身 分 證 護 照 居 留 證 或 健 保 卡 ) 應 考 ; 未 依 規 定 應 考 者, 以 缺 考 論,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考 捌 錄 取 標 準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之 錄 取 標 準,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一 物 理 數 學 二 科, 滿 分 各 為 100 分, 總 分 滿 分 為 200 分 (1) 新 生 : 依 考 生 二 科 總 成 績 高 低 排 序, 依 序 錄 取 至 招 生 名 額 額 滿 為 止, 且 高 一 任 一 性 別 錄 取 名 額 不 得 少 於 20 名, 不 足 20 名 者 以 外 加 名 額 補 足 (2) 插 班 生 : 依 考 生 二 科 總 成 績 高 低 排 序, 依 序 錄 取 至 招 生 名 額 額 滿 為 止, 錄 取 名 額 無 性 別 限 制 二 考 生 依 二 科 總 成 績 錄 取 至 最 後 名 次 如 有 同 分 時, 以 物 理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錄 取 ; 如 物 理 科 成 績 仍 相 同 者, 一 律 錄 取 玖 放 榜 成 績 單 寄 發 及 網 路 成 績 查 詢 一 放 榜 104 年 9 月 21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3:00, 採 網 路 放 榜, 查 詢 網 址 : http://140.112.161.70/104phy 二 成 績 單 寄 發 104 年 9 月 21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3:00 以 限 時 方 式 寄 出, 除 寄 發 全 體 考 生 成 績 單 外, 錄 取 生 一 併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函 三 網 路 成 績 查 詢 考 生 可 於 104 年 9 月 21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3:00 起 至 104 年 9 月 23 日 ( 星 期 三 ) 晚 上 12:00 前,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查 詢 成 績 5
拾 成 績 複 查 一 考 生 對 於 本 校 寄 發 之 考 試 成 績 通 知 單 如 有 疑 問, 應 於 104 年 9 月 23 日 ( 星 期 三 ) 晚 上 12:00 前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下 載 填 寫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高 中 物 理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招 生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書 及 查 覆 表, 然 後 e-mail 至 hanmin@ntu.edu.tw 申 請 成 績 複 查, 本 校 將 於 一 個 工 作 日 內 以 e-mail 確 認 收 到 考 生 之 申 請 複 查 訊 息 ; 考 生 若 未 收 到 本 校 回 覆 之 確 認 訊 息, 應 於 複 查 期 限 內 再 次 提 出 申 請, 否 則 視 同 未 提 出 成 績 複 查 申 請 二 以 電 話 查 詢 者, 概 不 受 理 三 成 績 複 查 結 果, 本 校 將 於 104 年 9 月 25 日 ( 星 期 五 ) 另 函 通 知 四 錄 取 生 經 複 查 成 績 後, 若 總 分 低 於 錄 取 標 準 時, 取 銷 其 錄 取 資 格, 不 得 異 議 五 考 生 不 得 要 求 影 印 試 卷 調 卷 及 重 閱 試 卷 拾 壹 網 路 報 到 及 遞 補 方 式 一 正 取 生 網 路 報 到 正 取 生 應 於 104 年 9 月 21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3:00 起 至 104 年 9 月 22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5:00 止,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完 成 網 路 報 到, 逾 期 未 完 成 網 路 報 到 程 序 者, 視 同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事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救 措 施 二 備 取 生 遞 補 方 式 ( 一 ) 備 取 生 應 於 104 年 9 月 21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3:00 起 至 104 年 9 月 22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5:00 止, 至 本 校 網 址 :http://140.112.161.70/104phy 完 成 備 取 生 網 路 遞 補 登 記, 逾 期 未 完 成 網 路 遞 補 登 記 者, 視 同 放 棄 遞 補 資 格, 事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救 措 施 ( 二 ) 本 校 將 於 104 年 9 月 23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10:00 起 於 本 校 網 址 : http://140.112.161.70/104phy 公 告 備 取 生 遞 補 正 取 生 結 果, 經 遞 補 為 正 取 生 者, 本 校 將 另 以 電 話 及 專 函 通 知 拾 貳 開 學 日 期 上 課 時 間 及 方 式 一 開 學 日 期 104 年 10 月 3 日 ( 星 期 六 ) 二 上 課 時 間 每 隔 週 之 週 六 三 上 課 方 式 演 講 實 驗 研 討 考 試 書 報 討 論 科 學 競 賽 與 線 上 輔 導 及 暑 期 密 集 輔 導 等 拾 參 報 到 注 意 事 項 錄 取 生 請 於 開 學 第 一 堂 課 備 妥 學 生 證 檢 查, 如 有 資 格 不 符 者 ( 非 高 一 新 生, 高 二 插 班 生 須 為 升 高 二 學 生 ), 將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由 備 取 生 依 序 備 取 6
拾 肆 證 書 發 給 方 式 修 業 期 滿 經 考 核 合 格, 發 給 結 業 證 書 拾 伍 備 取 旁 聽 規 則 一 高 一 備 取 生 未 獲 遞 補 為 正 取 生, 可 向 計 畫 辦 公 室 申 請 旁 聽 申 請 旁 聽 者 如 整 學 年 課 程 全 程 參 與 ( 需 全 勤 ), 且 期 末 考 試 成 績 合 格, 得 經 委 員 會 審 核 後 高 二 升 級 為 正 取 生 二 高 二 課 程 不 接 受 申 請 旁 聽 拾 伍 其 他 資 訊 及 聯 絡 方 式 一 其 他 資 訊 相 關 內 容 可 參 見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高 中 物 理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網 站 : http://web.phys.ntu.edu.tw/ap/news.htm 高 中 物 理 科 學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pages/%e9%ab%98%e4%b8%ad%e7%89%a9 %E7%90%86%E7%A7%91%E5%AD%B8%E4%BA%BA%E6%89%8D%E5 %9F%B9%E8%82%B2NTU/197627036935187 二 聯 絡 方 式 ( 一 ) 詢 問 課 程 內 容 02-33665095 胡 淳 惠 助 理 ( 臺 大 物 理 系 ) ( 二 ) 詢 問 網 路 報 名 及 考 試 相 關 問 題 02-33662388 轉 212 臺 大 註 冊 組 陳 芳 瑤 小 姐 02-33662388 轉 230 臺 大 註 冊 組 陳 麗 蓉 小 姐 02-33662388 轉 218 臺 大 註 冊 組 韓 敏 媛 小 姐 02-33662388 轉 205 臺 大 註 冊 組 胡 慧 玲 小 姐 02-33662388 轉 202 臺 大 註 冊 組 魏 玉 惠 小 姐 ( 三 ) 傳 真 電 話 02-2363-9984 ( 臺 大 物 理 系 ) 02-2363-8200 ( 臺 大 註 冊 組 ) ( 四 ) 聯 絡 地 址 106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羅 斯 福 路 四 段 1 號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物 理 學 系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