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审 计 报 告 瑞 华 审 字 [2014]01860039 号
目 录 一 审 计 报 告 1 二 已 审 财 务 报 表 1. 基 金 会 财 务 相 关 情 况 表 3 2. 资 产 负 债 表 4 3. 业 务 活 动 表 5 4. 现 金 流 量 表 6 5. 接 受 捐 赠 情 况 7 6. 非 公 益 基 金 会 公 益 支 出 完 成 情 况 8 7.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9
通讯地址 :北 京市东城 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号 院 7号 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层 Postal Address 5-11/F,West Tower of China0Ⅴ erseas Property P1aza, Bui1ding 7,N0.8,Yongdingmen Ⅹ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10OO77 瑞华会 计 师事务 所 电话 (TeD:钥 6(10)8⒃ 95bg8 传 真 (Fax):+Sρ (10)537gG5o9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 [2014]01860039号 北京春晖博爱儿童救助 公益基金会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春 晖博爱儿童救助公益基金会财务报表,包 括 201 3 年 12月 31日 的资产负债表 2013年 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 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J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北京春 晖博爱儿童救助公益基金会管理层的责 任,这 种责任包括 :(1)按 照 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 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Ξ 并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 ;(2)设 计 热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 J, 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木错报 J J J J Ξ 犭 汀 卩 犭 叫 ˉ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 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 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 引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 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 括对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 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 时,注 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 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
基 金 会 财 务 相 关 情 况 表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金 额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基 金 会 名 称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机 构 代 码 05363683-8 登 记 证 号 京 民 基 证 字 第 0020169 号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办 公 地 址 秀 水 北 街 1 号 4-2-142 登 记 时 间 2012 年 9 月 4 日 联 系 电 话 010-85326886 邮 政 编 码 100600 法 定 代 表 人 王 振 耀 主 要 经 费 来 源 捐 赠 收 入 开 户 银 行 中 国 银 行 北 京 雅 宝 路 支 行 银 行 账 号 346759819246( 人 民 币 )/331160722367( 美 元 )/338959904543( 美 元 ) 财 务 机 构 名 称 财 务 部 联 系 电 话 010-85326886 会 计 姓 名 王 晓 靖 专 / 兼 职 专 职 代 理 记 账 代 理 机 构 中 介 机 构 名 称 无 主 管 人 姓 名 无 税 务 登 记 京 税 证 字 110105053636838 号 无 设 有 银 行 账 号 的 分 支 机 构 代 表 机 构 及 其 开 户 银 行 和 账 号 实 体 无 3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2013-12-31 单 位 : 元 资 产 行 次 年 初 数 年 末 数 负 债 和 净 资 产 行 次 年 初 数 年 末 数 流 动 资 产 : 1 流 动 负 债 : 28 货 币 资 金 2 2,006,614.89 2,618,023.35 短 期 借 款 29 短 期 投 资 3 1,500,000.00 应 付 款 项 30 12,000.00 426,582.29 应 收 款 项 4 23,131.88 应 付 工 资 31 预 付 账 款 5 30,000.00 应 交 税 金 32 3,334.66 存 货 6 预 收 账 款 33 待 摊 费 用 7 609.98 预 提 费 用 3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债 权 投 资 8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负 债 35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9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36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0 2,006,614.89 4,171,765.21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7 12,000.00 429,916.95 长 期 投 资 : 11 长 期 负 债 : 3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2 长 期 借 款 40 长 期 债 权 投 资 13 长 期 应 付 款 41 长 期 投 资 合 计 14 0.00 0.00 其 他 长 期 负 债 42 固 定 资 产 : 15 长 期 负 债 合 计 43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16 2,828.00 2,828.00 44 减 : 累 计 折 旧 17 537.36 受 托 代 理 负 债 : 45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18 2,828.00 2,290.64 受 托 代 理 负 债 46 在 建 工 程 19 负 债 合 计 47 12,000.00 429,916.95 文 物 文 化 资 产 20 48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21 净 资 产 : 49 固 定 资 产 合 计 22 2,828.00 2,290.64 非 限 定 性 净 资 产 50 2,004,349.57 2,942,542.78 无 形 资 产 : 23 限 定 性 净 资 产 51 807,022.84 无 形 资 产 24 6,906.68 5,426.72 净 资 产 合 计 52 2,004,349.57 3,749,565.62 受 托 代 理 资 产 : 25 53 受 托 代 理 资 产 26 54 资 产 总 计 27 2,016,349.57 4,179,482.57 负 债 和 净 资 产 总 计 55 2,016,349.57 4,179,482.57 单 位 负 责 人 : 王 振 耀 会 计 负 责 人 : 王 晓 靖 填 表 人 : 王 晓 靖 4
业 务 活 动 表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2013 年 度 单 位 : 元 项 目 行 次 上 年 数 本 年 数 非 限 定 性 限 定 性 合 计 非 限 定 性 限 定 性 合 计 一 收 入 1 其 中 : 捐 赠 收 入 2 2,010,150.00 2,010,150.00 6,252,084.15 5,601,521.96 11,853,606.11 会 费 收 入 3 提 供 服 务 收 入 4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5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6 投 资 收 益 7 26,454.79 26,454.79 其 他 收 入 8 563.89 563.89 32,895.79 32,895.79 收 入 合 计 9 2,010,713.89-2,010,713.89 6,311,434.73 5,601,521.96 11,912,956.69 二 费 用 10 ( 一 ) 业 务 活 动 成 本 11-9,650,211.19 9,650,211.19 其 中 : 婴 幼 儿 项 目 12 3,688,166.32 3,688,166.32 小 姐 妹 项 目 13 422,631.21 422,631.21 青 少 年 项 目 14 658,516.24 658,516.24 新 和 家 园 项 目 15 1,530,397.32 1,530,397.32 中 国 关 爱 之 家 项 目 16 3,325,060.10 3,325,060.10 灾 害 救 助 项 目 17 25,440.00 25,440.00 ( 二 ) 管 理 费 用 18 6,364.32 6,364.32 517,529.45 517,529.45 其 中 : 行 政 办 公 支 出 19 6,364.32 6,364.32 88,832.65 88,832.65 工 资 福 利 20 - - 428,696.80 428,696.80 ( 三 ) 筹 资 费 用 21 - - ( 四 ) 其 他 费 用 22 - - 费 用 合 计 23 6,364.32 6,364.32 10,167,740.64 10,167,740.64 三 限 定 性 净 资 产 转 为 非 限 定 性 净 资 产 四 净 资 产 变 动 额 ( 若 为 净 资 产 减 少 额, 以 - 号 填 列 ) 24-4,794,499.12-4,794,499.12-25 2,004,349.57 2,004,349.57 938,193.21 807,022.84 1,745,216.05 单 位 负 责 人 : 王 振 耀 会 计 负 责 人 : 王 晓 靖 填 表 人 : 王 晓 靖 5
现 金 流 量 表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2013 年 度 单 位 : 元 项 目 行 次 金 额 一 业 务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1 接 受 捐 赠 收 到 的 现 金 2 9,814,280.51 收 到 会 费 收 到 的 现 金 3 提 供 服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4 销 售 商 品 收 到 的 现 金 5 政 府 补 助 收 到 的 现 金 6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业 务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 431,081.19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 10,245,361.70 提 供 捐 赠 或 者 资 助 支 付 的 现 金 9 6,211,143.23 支 付 给 员 工 以 及 为 员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0 597,232.14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1 852,102.69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业 务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2 499,929.97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 8,160,408.03 业 务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14 2,084,953.6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15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16 3,0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的 现 金 17 26,454.79 处 置 固 定 资 和 产 无 形 资 产 所 收 回 的 现 金 18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9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0 3,026,454.79 购 建 固 定 资 和 产 无 形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1 对 外 投 资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2 4,500,000.00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3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4 4,500,000.0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1,473,545.2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6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27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8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9 - 偿 还 借 款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30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31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2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3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 -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35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6 611,408.46 单 位 负 责 人 : 王 振 耀 会 计 负 责 人 : 王 晓 靖 填 表 人 : 王 晓 靖 6
接 受 捐 赠 情 况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项 目 行 次 2013 年 度 现 金 非 现 金 合 计 单 位 : 元 一 本 年 捐 赠 收 入 1 ( 一 ) 来 自 境 内 的 捐 赠 2 其 中 : 来 自 境 内 自 然 人 的 捐 赠 3 来 自 境 内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捐 赠 4 ( 二 ) 来 自 境 外 的 捐 赠 5 其 中 : 来 自 境 内 自 然 人 的 捐 赠 6 来 自 境 内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捐 赠 7 9,814,280.51 2,039,325.60 11,853,606.11 8,741,452.08 2,039,325.60 10,780,777.68 491,964.74 0.00 491,964.74 8,249,487.34 2,039,325.60 10,288,812.94 1,072,828.43 0.00 1,072,828.43 783,259.96 0.00 783,259.96 289,568.47 0.00 289,568.47 二 接 受 非 公 益 性 捐 赠 情 况 ( 对 捐 赠 人 构 成 利 益 回 报 条 件 的 赠 与 或 不 符 合 公 益 性 目 的 赠 与 ) 8 0.00 0.00 0.00 单 位 负 责 人 : 王 振 耀 会 计 负 责 人 : 王 晓 靖 填 表 人 : 王 晓 靖 7
非 公 募 基 金 会 公 益 支 出 完 成 情 况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2013 年 度 单 位 : 元 项 目 行 次 金 额 上 年 度 基 金 余 额 1 2,004,349.57 本 年 度 总 支 出 2 10,167,740.64 本 年 度 用 于 公 益 事 业 的 支 出 3 9,650,211.19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4 428,696.80 行 政 办 公 支 出 5 88,832.65 其 他 支 出 6 7 481.46% 本 年 度 公 益 事 业 支 出 占 上 年 度 基 金 余 额 的 比 例 8 综 合 两 年 % 9 综 合 三 年 % 10 5.09% 本 年 度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福 利 和 行 政 办 公 支 出 占 总 支 出 的 比 例 11 综 合 两 年 % 12 综 合 三 年 % 单 位 负 责 人 : 王 振 耀 会 计 负 责 人 : 王 晓 靖 填 表 人 : 王 晓 靖 8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基 本 情 况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会 ) 于 2012 年 9 月 4 日 经 北 京 市 民 政 局 批 准 登 记 登 记 证 号 : 京 民 基 证 字 第 0020169 号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05363683-8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振 耀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 北 京 市 民 政 局 业 务 范 围 : 关 爱 帮 助 孤 残 贫 困 疾 患 儿 童, 支 持 有 利 于 儿 童 健 康 成 长 的 社 会 公 益 活 动 二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本 基 金 会 管 理 层 对 基 金 会 持 续 运 营 能 力 评 估 后, 认 为 基 金 会 不 存 在 可 能 导 致 持 续 运 营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本 基 金 会 财 务 报 表 是 按 照 持 续 运 营 假 设 为 基 础 编 制 的 三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的 声 明 本 基 金 会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符 合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基 金 会 的 财 务 状 况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和 现 金 流 量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1. 会 计 制 度 本 基 金 会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颁 发 的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及 其 补 充 规 定 2. 会 计 期 间 本 基 金 会 以 1 月 1 日 起 12 月 31 日 止 为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3. 记 账 本 位 币 9
本 基 金 会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4. 记 账 基 础 和 计 价 原 则 本 基 金 会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记 账 基 础, 资 产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价 原 则 5. 外 币 业 务 核 算 方 法 本 基 金 会 会 计 年 度 内 涉 及 的 外 币 经 营 业 务, 按 业 务 实 际 发 生 日 市 场 汇 价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记 账, 年 末 对 货 币 性 项 目 按 年 末 的 市 场 汇 率 进 行 调 整,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损 益, 按 用 途 及 性 质 计 入 当 期 财 务 费 用 或 予 以 资 本 化 6. 短 期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短 期 投 资 指 本 基 金 会 持 有 的 能 够 随 时 变 现 并 且 持 有 时 间 不 准 备 超 过 一 年 ( 含 一 年 ) 的 投 资, 包 括 股 票 债 券 投 资 等 短 期 投 资 在 取 得 时 按 照 投 资 成 本 计 量 处 置 短 期 投 资 时, 应 将 实 际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短 期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7. 坏 账 核 算 办 法 本 基 金 会 的 坏 账 核 算 采 用 备 抵 法,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坏 账 准 备 按 账 龄 分 析, 即 对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账 款 余 额 提 取 5% 的 坏 账 准 备 ; 对 账 龄 在 一 年 以 上 两 年 以 内 的 账 款 余 额 提 取 20% 的 坏 账 准 备 ; 对 账 龄 在 两 年 以 上 三 年 以 内 的 账 款 余 额 提 取 40 % 的 坏 账 准 备 ; 对 账 龄 在 三 年 以 上 的 账 款 余 额, 提 取 60% 的 坏 账 准 备 本 基 金 会 的 坏 账 确 认 标 准 : (1) 债 务 人 破 产 或 死 亡, 以 其 破 产 财 产 或 遗 产 清 偿 后, 仍 然 不 能 收 回 的 ; (2) 债 务 人 较 长 时 期 内 未 履 行 其 偿 债 义 务, 并 有 足 够 的 证 据 表 明 无 法 收 回 或 收 回 的 可 能 性 极 小 8. 存 货 核 算 方 法 (1) 存 货 分 类 : 本 基 金 会 存 货 包 括 在 日 常 业 务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或 捐 10
赠 的, 或 者 为 了 出 售 或 捐 赠 仍 处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或 者 将 在 生 产 提 供 服 务 或 日 常 管 理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材 料 物 资 商 品 等 (2)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 本 基 金 会 材 料 物 资 商 品 等 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发 出 材 料 物 资 商 品 等 按 先 进 先 出 法 计 价 (3)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 本 基 金 会 存 货 每 季 度 定 期 盘 点 一 次 (4)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确 认 原 则 : 本 基 金 会 在 期 末 按 可 变 现 净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孰 低 确 定 存 货 的 期 末 价 值 对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如 下 年 度 可 变 现 净 值 回 升, 应 在 原 已 确 认 的 跌 价 损 失 的 金 额 内 转 回 9. 固 定 资 产 计 价 及 其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行 政 管 理 提 供 服 务 生 产 商 品 或 者 出 租 目 的 而 持 有 的,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1 年, 且 单 位 价 值 较 高 的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按 取 得 时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2)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算 (3) 年 限 平 均 法 ( 直 线 法 ) 按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值 和 估 计 使 用 年 限 扣 除 残 值 率 ( 原 值 的 5% 以 内 ) 确 定 其 折 旧 率, 年 分 类 折 旧 率 如 下 : 资 产 类 别 使 用 年 限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建 筑 20 年 5% 4.75% 机 器 设 备 10 年 5% 9.5% 运 输 设 备 4 年 5% 23.75% 电 子 设 备 3 年 5% 31.67% 办 公 家 具 5 年 5% 19% (4) 不 计 提 折 旧 的 固 定 资 产 : 用 于 展 览 教 育 或 研 究 等 目 的 的 历 史 文 物 艺 术 品 以 及 其 他 具 有 文 化 或 者 历 史 价 值 并 作 为 长 期 或 者 永 久 保 存 的 典 藏 等,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不 必 计 提 折 旧 10. 无 形 资 产 计 价 和 摊 销 方 法 11
本 基 金 会 对 购 入 或 按 法 律 程 序 申 请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各 种 无 形 资 产 在 其 有 效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具 体 如 下 : 无 形 资 产 类 别 用 友 U8 财 务 软 件 摊 销 年 限 5 年 11. 限 定 性 净 资 产 非 限 定 性 净 资 产 确 认 原 则 资 产 或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经 济 利 益 ( 如 资 产 的 投 资 利 益 和 利 息 等 ) 的 使 用 受 到 资 产 提 供 者 或 者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所 设 置 的 时 间 限 定 或 ( 和 ) 用 途 限 定, 则 由 此 形 成 的 净 资 产 为 限 定 性 净 资 产 ; 除 此 之 外 的 其 他 净 资 产, 为 非 限 定 性 净 资 产 12.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收 入 是 指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取 得 的 导 致 本 期 净 资 产 增 加 的 经 济 利 益 或 者 服 务 潜 力 的 流 入 收 入 应 当 按 照 其 来 源 分 为 捐 赠 收 入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提 供 服 务 收 入 投 资 收 益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和 其 他 收 入 等 本 基 金 会 按 以 下 规 定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并 按 已 实 现 的 收 入 记 账,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基 金 会 在 确 认 收 入 时, 应 当 区 分 交 换 交 易 所 形 成 的 收 入 和 非 交 换 交 易 所 形 成 的 收 入 (2) 销 售 商 品,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换 给 购 货 方 ;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出 售 的 商 品 实 施 控 制 ;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 相 关 收 入 和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收 入 (3) 提 供 劳 务, 在 同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开 始 并 完 成 的 劳 务, 应 当 在 完 成 劳 务 时 确 认 收 入 ; 如 果 劳 务 的 开 始 和 完 成 分 属 不 同 的 会 计 年 度, 可 以 按 照 完 工 进 度 完 成 的 工 作 量 确 认 收 入 (4)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5) 无 条 件 的 捐 赠 或 政 府 补 助, 在 收 到 时 确 认 收 入 ; 附 条 件 的 捐 赠 或 政 府 补 助, 在 取 得 捐 赠 资 产 或 政 府 补 助 资 产 控 制 权 时 确 认 收 入 ; 但 当 基 金 会 存 在 需 要 偿 还 全 部 或 部 分 捐 赠 资 产 或 者 相 应 金 额 的 现 时 义 务 时, 应 当 根 据 需 要 偿 还 的 金 额 确 认 一 项 负 债 和 费 用 12
(6) 接 受 捐 赠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应 当 以 其 公 允 价 值 计 算 捐 赠 方 在 向 基 金 会 捐 赠 时, 应 当 提 供 注 明 捐 赠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证 明, 如 果 不 能 提 供 上 述 证 明, 不 得 向 其 开 具 公 益 性 捐 赠 票 据, 不 得 确 认 为 捐 赠 收 入 五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货 币 资 金 种 类 币 种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年 末 帐 面 余 额 现 金 人 民 币 5,951.00 11,211.90 银 行 存 款 人 民 币 2,000,663.89 2,606,811.45 合 计 2,006,614.89 2,618,023.35 2. 短 期 投 资 短 期 投 资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跌 价 账 面 价 值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计 提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银 行 短 期 理 财 产 品 - - - 1,500,000.00-1,500,000.00 合 计 - - - 1,500,000.00-1,500,000.00 3. 预 付 账 款 (1) 预 付 账 款 账 龄 :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1 年 以 内 - - - 30,0000.00-30,0000.00 13
合 计 - - - 30,0000.00-30,0000.00 (2) 预 付 账 款 主 要 客 户 :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客 户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欠 款 时 间 欠 款 原 因 北 京 健 一 迎 祥 会 议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 30,000.00 100% 2013 年 2014 年 活 动 场 地 定 金 合 计 - - 30,000.00 100% 4.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龄 : 账 龄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1 年 以 内 - - - 23,131.88-23,131.88 合 计 - - - 23,131.88-23,131.88 (2)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客 户 : 客 户 名 称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占 应 收 账 额 款 总 额 的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欠 款 时 间 欠 款 原 因 14
比 例 额 的 比 例 1 中 国 银 行 - - 19,337.88 83.6% 2 个 人 - - 3,794.00 16.4% 2013 年 2013 年 计 提 利 息 借 差 旅 费 合 计 - - 23,131.88 100% 5. 存 货 (1) 存 货 明 细 如 下 : 存 货 种 类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接 受 捐 赠 物 资 - 2,039,325.60 2,039,325.60 - 合 计 - 2,039,325.60 2,039,325.60-6. 待 摊 费 用 明 细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摊 销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网 费 - 1,220.00 610.02 609.98 合 计 - 1,220.00 610.02 609.98 7. 固 定 资 产 累 计 折 旧 (1)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如 下 :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减 少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合 计 2,828.00 - - 2,828.00 其 中 : 办 公 家 具 2,828.00 - - 2,828.00 15
二 累 计 折 旧 合 计 - 537.36-537.36 其 中 : 办 公 家 具 - 537.36-537.36 三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2,828.00-537.36 2,290.64 其 中 : 办 公 家 具 2,828.00-537.36 2,290.64 (2) 固 定 资 产 用 途 如 下 : 用 途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原 价 累 计 折 旧 账 面 价 值 原 价 累 计 折 旧 账 面 价 值 自 用 2,828.00-2,828.00 2,828.00 537.36 2,290.64 合 计 2,828.00-2,828.00 2,828.00 537.36 2,290.64 8. 无 形 资 产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原 价 合 计 7,400.00 - - 7,400.00 1. 财 务 软 件 7,400.00 - - 7,400.00 二 累 计 摊 销 额 合 计 493.32 1,479.96-1,973.28 1. 财 务 软 件 493.32 1,479.96-1,973.28 三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6,906.68-1,479.96 5,426.72 1. 财 务 软 件 6,906.68-1,479.96 5,426.72 9. 应 付 款 项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应 付 蓝 海 时 代 国 际 公 司 服 务 费 - 3,031,503.59 2,611,668.12 419,835.47 16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减 少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应 付 差 旅 费 - 4,213.50-4,213.50 应 付 12 月 份 电 话 费 运 费 - 17,290.74 14,757.42 2,533.32 个 人 备 用 金 12,000.00 435,471.00 447,471.00 - 代 扣 代 缴 社 保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 62,294.40 62,294.40 - 合 计 12,000.00 3,550,773.23 3,136,190.94 426,582.29 10. 工 作 人 员 费 用 明 细 表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项 目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 289,363.00 289,363.00 -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 - - -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 99,331.80 99,331.80 - 其 中 :1. 医 疗 保 险 费 - 28,020.00 28,020.00-2.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 56,040.00 56,040.00-3. 补 充 医 疗 保 险 - 8,827.20 8,827.20-4. 失 业 保 险 费 - 2,802.00 2,802.00-5. 工 伤 保 险 费 - 1,401.00 1,401.00-6. 生 育 保 险 费 - 2,241.60 2,241.60 -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 33,624.00 33,624.00-17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额 本 年 支 付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项 目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 1,200.00 1,200.00 - 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 3,978.00 3,978.00 - 合 计 - 427,496.80 427,496.80-11. 应 交 税 金 税 费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适 用 税 率 1.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 3,334.66 10%-25% 合 计 - 3,334.66 10%-25% 12. 净 资 产 项 目 年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1 限 定 性 净 资 产 - 5,601,521.96 4,794,499.12 807,022.84 2 非 限 定 性 净 资 2,004,349.57 11,105,933.85 10,167,740.64 2,942,542.78 产 合 计 2,004,349.57 16,707,455.81 14,962,239.76 3,749,565.62 净 资 产 比 上 年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2013 年 捐 赠 收 入 大 幅 增 加, 达 到 1,185 万 元, 致 使 净 资 产 比 上 年 增 加 13. 大 额 捐 赠 收 入 本 表 列 示 累 计 捐 款 超 过 基 金 会 当 年 捐 赠 收 入 5% 以 上 的 捐 赠 单 位 或 个 人 : 捐 赠 人 本 年 发 生 额 上 年 发 生 额 用 途 18
限 定 性 非 限 定 性 小 计 限 定 性 非 限 定 性 小 计 1. 诺 贸 贸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932,927.02-932,927.02 - - - 婴 幼 儿 项 目 和 家 园 项 目 其 中 : 捐 款 932,927.02-932,927.02 - - - 2. 爱 佑 慈 善 基 金 会 3,173,907.50-3,173,907.50 - - - 中 国 关 爱 之 家 项 目 其 中 : 捐 款 3,173,907.50-3,173,907.50 - - - 3. 南 通 艾 菲 尔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720,000.00 720,000.00 - - - 不 限 定 用 途 其 中 : 捐 款 - 720,000.00 720,000.00 - - - 4. 中 国 妇 女 发 展 基 金 会 - 2,000,000.00 2,000,000.00 - - - 不 限 定 用 途 其 中 : 捐 物 - 2,000,000.00 2,000,000.00 - - - 合 计 4,106,834.52 2,720,000.00 6,826,834.52 - - - 14. 委 托 理 财 受 托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金 额 ( 人 民 币 元 ) 委 托 期 限 报 酬 确 定 方 式 当 年 实 际 收 益 当 年 实 际 收 回 金 额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19
15. 投 资 收 益 产 生 投 资 收 益 的 来 源 本 年 发 生 额 上 年 发 生 额 1. 银 行 短 期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26,454.79 - 合 计 26,454.79-16. 业 务 活 动 成 本 项 目 本 年 发 生 额 上 年 发 生 额 1. 捐 赠 项 目 成 本 9,650,211.19 - 其 中 : 婴 幼 儿 项 目 3,688,166.32 - 小 姐 妹 项 目 422,632.21 - 青 少 年 项 目 658,516.24 - 新 和 家 园 项 目 1,530,397.32 - 中 国 关 爱 之 家 项 目 3,325,060.10 - 灾 害 救 助 项 目 25,440.00 - 合 计 9,650,211.19-17.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年 发 生 额 上 年 发 生 额 1.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428,696.80-2.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物 品 耗 费 和 服 务 开 支 33,173.64 5,871.00 3.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所 用 资 产 折 旧 ( 摊 销 ) 及 运 行 维 护 费 用 2,017.32 493.32 5. 记 入 管 理 费 用 的 税 费 1,120.39-20
其 中 : 所 得 税 1,087.39 - 残 疾 人 保 障 金 33.00-6. 理 事 会 费 用 26,522.20-7. 差 旅 费 25,999.10 - 合 计 517,529.45 6,364.32 明 六 理 事 会 成 员 和 职 工 的 数 量 变 动 情 况 以 及 获 得 的 薪 金 等 报 酬 情 况 的 说 1. 列 示 本 届 理 事 会 成 员 的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在 本 基 金 会 领 取 报 酬 的 理 事 人 数 领 取 报 酬 的 金 额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王 振 耀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中 国 公 益 研 究 院 陆 挺 美 国 银 行 美 林 证 劵 张 志 荣 北 京 春 晖 博 爱 儿 童 救 助 公 益 基 金 会 罗 树 嘉 凯 马 特 公 司 朱 彤 德 意 志 银 行 集 团 龚 中 心 香 港 华 懋 集 团 徐 红 江 鲲 行 投 资 张 云 云 常 州 市 政 协 汪 建 熙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组 织 21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博 珍 妮 半 边 天 基 金 会 在 本 基 金 会 领 取 报 酬 的 理 事 人 数 为 1 人,2013 年 领 取 报 酬 的 金 额 为 56,692.00 元 2. 列 示 本 基 金 会 职 工 总 数 ( 不 含 支 付 劳 务 费 人 数 ) 各 部 门 职 工 数 量 工 资 总 额 人 均 工 资 ( 不 含 支 付 的 劳 务 费 ) 职 工 总 数 其 中 : 秘 书 长 项 目 部 发 展 部 财 务 部 工 资 总 额 人 均 工 资 5 人 1 人 2 人 1 人 1 人 461,763.00 元 92,352.60 元 七 在 计 算 公 益 事 业 支 出 比 例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福 利 和 行 政 办 公 支 出 比 例 时 需 要 具 体 说 明 的 事 项 在 计 算 公 益 事 业 支 出 比 例 时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项 : 2013 年 度 公 益 事 业 支 出 9, 650,211.19 元, 上 年 度 净 资 产 2,004,349.57 元, 2013 年 公 益 事 业 支 出 占 上 一 年 基 金 余 额 的 比 例 为 481.46% 在 计 算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福 利 和 行 政 办 公 支 出 比 例 时 需 要 说 明 的 事 项 : 2013 年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427,496.80 元, 行 政 办 公 支 出 88, 832.65 元, 工 作 人 员 工 资 福 利 和 行 政 办 公 支 出 占 本 年 支 出 的 比 例 为 5.09% 22
八 重 大 公 益 项 目 1. 重 大 公 益 项 目 收 支 明 细 表 支 出 项 目 直 接 成 本 总 计 项 目 名 称 收 入 直 接 用 于 受 助 人 的 款 物 立 项 执 行 监 督 和 评 估 费 人 员 报 酬 资 产 使 用 费 用 宣 传 推 广 费 用 其 他 费 用 小 计 用 1. 中 国 关 爱 之 家 项 目 2. 婴 幼 儿 项 目 3,325,060.10 3,325,060.10 - - - - - - 3,325,060.10 3,688,166.32 3,377,924.00 67,229.57 54,442.00-188,570.75-310,242.32 3,688,166.32 合 计 7,013,226.42 6,702,984.10 67,229.57 54,442.00 188,570.75 310,242.32 7,013,226.42 2013 年 中 国 关 爱 之 家 项 目 收 到 限 定 性 收 入 3,173,907.50 元, 当 年 项 目 支 出 3,325,060.10 元, 超 出 部 分 由 基 金 会 收 到 的 非 限 定 性 收 入 填 补 资 金 缺 口 2013 年 婴 幼 儿 项 目 收 到 限 定 性 收 入 790,203 元, 当 年 项 目 支 出 3,688,166.32 元, 超 出 部 分 由 基 金 会 收 到 的 非 限 定 性 收 入 填 补 资 金 缺 口 2. 重 大 公 益 项 目 大 额 支 付 对 象 项 目 名 称 大 额 支 付 对 象 支 付 金 额 占 年 度 公 益 总 支 出 比 例 用 途 1. 婴 幼 儿 项 目 广 州 市 社 会 福 利 院 701,549.00 7.27% 为 0-30 个 月 的 孤 残 儿 童 提 供 亲 23
情 化 养 育 2. 婴 幼 儿 项 目 西 安 市 儿 童 福 利 院 268,267.00 2.78% 为 0-30 个 月 的 孤 残 儿 童 提 供 亲 情 化 养 育 合 计 969,816.00 九 关 联 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的 说 明 1. 重 要 关 联 方 重 要 关 联 方 包 括 : 关 联 方 名 称 法 人 姓 名 与 基 金 会 的 关 系 博 珍 妮 个 人 发 起 人 基 金 会 理 事 张 志 荣 个 人 发 起 人 基 金 会 秘 书 长 诺 贸 贸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匿 名 主 要 捐 赠 人 爱 佑 慈 善 基 金 会 王 兵 主 要 捐 赠 人 南 通 艾 菲 尔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沈 向 辉 主 要 捐 赠 人 中 国 妇 女 发 展 基 金 会 黄 晴 宜 主 要 捐 赠 人 2. 关 联 交 易 本 基 金 会 无 关 联 交 易 3. 关 联 方 往 来 24
本 基 金 会 无 关 联 方 往 来 十 固 定 资 产 清 查 明 细 表 名 称 来 源 时 间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用 途 备 注 1. 办 公 桌 自 购 2012.12.28 张 2 1,414 2,828 自 用 十 一 资 产 提 供 者 设 置 了 时 间 或 用 途 限 制 的 相 关 资 产 情 况 的 说 明 对 于 资 产 提 供 者 设 置 了 时 间 或 用 途 限 制 的 相 关 资 产,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应 当 披 露 其 来 源 时 间 或 用 途 限 定 的 具 体 内 容 使 用 情 况 等 资 金 来 源 捐 赠 金 额 限 定 的 内 容 使 用 情 况 诺 贸 贸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895,067.02 资 助 2013 年 1 月 到 9 月 广 州 市 社 会 福 利 院 的 婴 幼 儿 项 目 和 新 和 家 园 项 目 895,067.02 利 宝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92,508.57 资 助 2013 年 重 庆 市 儿 童 86,058.00 福 利 院 的 青 少 年 项 目 爱 佑 慈 善 基 金 会 3,173,907.50 资 助 2013 年 中 国 关 爱 之 3,079,064.10 家 项 目 老 牛 基 金 会 550,000.00 资 助 2013 年 5 月 到 2016 278,653.00 年 4 月 呼 和 浩 特 市 儿 童 福 利 院 的 婴 幼 儿 项 目 和 新 和 25
资 金 来 源 捐 赠 金 额 限 定 的 内 容 使 用 情 况 家 园 项 目 阿 姆 斯 壮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 资 助 2013 年 高 邮 市 儿 童 福 利 院 的 小 姐 妹 项 目 和 新 和 家 园 项 目 100,000.00 上 海 瑞 可 碧 橄 榄 球 运 动 俱 乐 部 65,000.00 资 助 郑 州 市 儿 童 福 利 院 的 青 少 年 项 目 18,720.00 汇 丰 银 行 慈 善 基 金 201,598.87 资 助 2013 年 7 月 到 2014 101,524.00 年 6 月 南 宁 市 社 会 福 利 院 婴 幼 儿 项 目 和 青 少 年 项 目 华 特 迪 士 尼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151,800.00 资 助 2013 年 8 月 到 2014 年 7 月 成 都 市 儿 童 福 利 院 新 和 家 园 项 目 80,873.00 多 美 滋 婴 幼 儿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捐 赠 奶 粉 价 值 21,440.00 资 助 雅 安 市 儿 童 福 利 院 21,440.00 北 京 牛 津 和 剑 桥 俱 乐 部 133,100.00 资 助 2013-2014 年 度 奖 学 金 项 目 133,100.00 上 海 大 闸 蟹 高 尔 夫 慈 善 基 金 会 217,100.00 资 助 2014 年 洛 阳 市 儿 童 福 利 院 小 姐 妹 项 目 - 十 二 受 托 代 理 业 务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基 金 会 无 受 托 代 理 业 务 26
十 三 重 大 资 产 减 值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基 金 会 无 重 大 资 产 减 值 情 况 十 四 公 允 价 值 无 法 可 靠 取 得 的 受 赠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的 说 明 本 基 金 会 无 公 允 价 值 无 法 可 靠 取 得 的 受 赠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十 五 接 受 劳 务 捐 赠 情 况 的 说 明 2013 年 度 杰 克 品 牌 体 验 公 司 提 供 30 人 次 的 志 愿 者 服 务, 为 基 金 会 的 慈 善 晚 宴 提 供 整 体 策 划 及 活 动 安 排 普 华 永 道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提 供 10 人 次 的 志 愿 者 服 务, 为 基 金 会 提 供 内 部 控 制 和 税 务 咨 询 服 务 十 六 对 外 承 诺 和 或 有 事 项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基 金 会 无 对 外 承 诺 和 或 有 事 项 十 七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非 调 整 事 项 的 说 明 本 基 金 会 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非 调 整 事 项 上 述 二 〇 一 三 年 度 会 计 报 表 和 会 计 报 表 有 关 附 注, 系 我 们 按 民 间 非 营 利 组 织 会 计 制 度 编 制 27
基 金 会 名 称 :( 盖 章 ) 基 金 会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名 ) 财 务 负 责 人 :( 签 名 ) 日 期 :2014 年 2 月 28 日 日 期 :2014 年 2 月 28 日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