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 豪 編 者 的 話 民 披 二 十 四 學 停 止 情 形 披 告 中 固 革 命 兌 ( 1 ) 黃 克 強 手 札 宵 調 元 熊 槌 山 被 害 案 湖 南 討 袁 印 件 讀 案 矮 記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屯 存 馮 因 璋 收 屯 簿 安 徽 函 屯 賞 乎 已 ( 6 ) ( 14 ) ( 25 ) ( 43 ) ( 53 ) ( 71 ) ( 99 ) 賴 于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讀 于 成 后 討 袁 資 料 林 鋒 源 輯 ( 120) 和 力 輯 ( 151 ) e a 告, f t -
編 者 的 話 本 期 共 收 資 料 十 篇, 均 均 此 未 到 印 泣 的 其 中 一 篇 均 辛 革 亥 命 前 的 資 料, 六 篇 均 損 于 討 袁 之 役 的 資 料, 三 篇 方 讀 于 之 役 諾 T~ 有 美 討 袁 斗 箏 的 資 料 湖 南 討 袁 印 件 珀 討 袁 軍 的 宣 恃 品 韻 案 續 記 入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屯 存 入 馮 閏 璋 收 屯 簿 安 徽 函 屯 和 輯 于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等 篇, 都 是 袁 世 凱 政 府 方 面 的 文 件 遠 五 篇 資 料 主 要 敘 述 1913 年 7 8 月 間 晶 擎 的 泣 程 其 中 一 部 分 資 料 是 敘 述 袁 世 凱 的 罪 狀 和 討 袁 的 原 因 袁 世 凱 方 面 的 文 件, 文 才 于 討 袁 軍 根 思 污 蔑 漫 罵 之 能 事, 但 是 其 中 說 到 的 事 跡, 都 証 笑 了 袁 世 凱 的 許 多 罪 行 黃 克 強 于 本 L>> 宵 調 元 熊 描 山 被 害 案 和 讀 于 故 后 討 袁 資 料 等 篇, 主 要 敘 述 革 命 兌 人 的 討 袁 活 功 革 命 兌 人 員 然 彼 此 間 意 見 分 歧, 組 織 也 不 統 一, 因 而 影 附 了 討 袁 這 功 的 道 展, 但 是 他 們 在 討 袁 述 一 去 上 均 是 一 致 的, 在 全 因 各 地 'ix. 劫 討 袁 斗 箏, 文 立 于 保 妒 由 辛 亥 革 命 建 立 起 眾 的 民 圈, 有 一 定 的 作 用, 均 以 后 的 妒 閏 哉 守 主 准 告 了 余 件 有 少 數 資 料 是 記 載 求 民 自 毀 的 斗 箏 的, 可 是 革 命 究 人 封 于 迫 些 群 余 性 的 活 功, 除 勻 白 朗 部 有 一 底 接 洽 之 外, 多 沒 有 朕 系, 以 致 在 民 反 抗 不 能 接 脫 落 后 性, 而 民 主 革 命 逗 功 也 未 能 很 打 地 組 織 女 民 軒 余 的 力 量 眾 拳 加 有 美 討 袁 斗 爭 的 九 篇 資 料, 記 載 了 帝 因 主 文 干 涉 我 圍 內 政 的 侵 略 事 突 ; 也 揭 露 了 法 肘 反 革 命 陣 昔 以 袁 世 凱 均 中 心, 如 何 把 各 省 的 軍 閥 官 僚 以 及 遊 步 兌 人 都 結 集 在 一 起, 在 帝 囝 主 火 的 支 持 下, 文 才 革 命 兌 人 和 求 民 肆 行 殘 酷 鎮 庄 的 部 分 情 況 速 滑 于 研 究 辛 亥 革 命 后 几 年 闊 的 朋 史, 是 有 一 定 意 文 的 主 主 然, 對 肘 各 地 討 哀 的 活 劫 不 止 述 几 起, 今 后 如 果 再 收 到 達 方 面 的 資 料 將 陪 續 于!J 出 民 扭 的 停 刊 在 坊 史 上 不 是 太 大 的 事 件, 但 民 披 二 十 固 守 停 止
2 近 代 史 室 主 料 情 形 報 主 一 文, 則 是 : 揭 露 骨 間 主 文 如 何 和 清 政 府 勾 結 迫 害 中 因 革 命 活 功 的 目 史 文 獻, 它 使 我 們 了 解 民 扭 被 日 本 政 府 勒 令 停 刑 的 前 后 經 泣 近 百 年 素, 帝 自 主 文 侵 略 中 間 勻 中 因 人 民 反 侵 略 斗 爭 的 Dj 史, 始 終 是 近 代 史 研 究 吽 1 的 一 小 車 要 課 題 以 后 本 刊 特 陪 讀 炭 衣 泛 突 資 料, 同 肘 攻 迎 讀 者 多 多 投 寄 這 一 突 稿 件 4,... 一 徵 稿 啟 事 "r. 本 刑 均 供 給 朋 史 工 作 的 需 要 征 集 以 下 資 料 2 1. 北 洋 軍 閥 統 治 肘 期 的 資 料 2. 謝 績 泰 的 著 作, 如 1924 年 香 港 南 竿 早 扭 昕 于 1) 8:l 的 中 竿 j 民 固 革 命 秘 史 >>( 英 文 原 件 最 好 ) 以 及 其 他 著 作 ; 3 那 中 山 的 墨 跡 í
民 披 二 十 四 哥 停 止 倩 影 披 告 中 固 草 命 兌 說 明 : 一 九 O 七 年, 民 掘 社 干 事 吳 天 穿 名 崑, 湖 北 人 回 園, 章 太 炎 推 我 去 接 管 民 技 )>~ 行 事 至 于 我 在 民 技 社 工 作 年 余, 京 自 見 到 同 盟 告 中 有 少 數 人 反 封 封 中 山 先 生, 公 九 O 七 年 ì~a 惠 起 火 失 敗 后, 竟 要 求 改 進 黃 克 強 先 生 方 忠 理.x1j 霖 生 授 -'!j flj 以 庶 秀 代 行 必 理 取 紋, 堅 決 反 封 述 事 1 1 要 求,iJ.. 方 此 拳 元 界 (1 荼 0* 繼 均 此 和 霖 生 f 丑 打 起 去 日 本 人 北 輝 次 郎 囚 要 求 方 同 盟 合 本 部 干 事, 遭 到 : 謀 生 反 莉, 竟 批 滋 生 之 頰 這 些 印 象 都 是 很 深 的 特 別 要 向 大 家 提 及 的, 庄 是 一 九 O 八 年 民 拔,; 今 日 本 政 悄 - 肝 禁 事 ~ 肘 吉 克 強 章 大 炎 : 本 教 仁 似 ; 咚 咚 ~t 恥 移 到 美 國 出 版, 后 因 有 他 JJ{ 計 划, 未 能, 文 現 美 于 民 扭 紋 n 本 政 府 禁 止 一 事 司 我 尚 存 有 -ZE 肘 油 印 披 告 一 份, 詳 述 事 笑 今 把 它 公 布 出 去, :X;] 于 大 家 了 解 11 附 的 情 況, 可 能 有 些 用 娃 惜 保 存 年 久, 文 被 血 蝕, 已 有 數 字 殘 缺 了. 陶 冶 公. 敬 店 者 g 民 扳 二 十 四 哥 于 陌 曆 一 九 O 八 年 十 月 初 十 日 出 版 乃 H 本 政 府 受 唐 紹 伙 這 劫, 始 則 跡 以 清 末 同 盟 之 戚, 權 則 日 自 以 問 島 領 土, 撫 順 姻 台 煤 Iî[, 新 法 欽 道 之 利, 遂 令 日 本 政 府 俯 首 帖 耳, 于 十 月 十 九 日 突 安 命 令 布, 收 沒 本 期 民 扳 ~, 并 其 所 曾 經 i\ 可 之 民 掘 簡 章 亦 永 禁 登 載 同 一 主 旨 之 文 宇 其 -* 如 左 s 民 掘 投 行 人 兼 編 緝 人 章 炳 麟 明 治 四 十 一 年 十 月 十 日 安 行 民 扳 第 二 十 四 哥 J\ 新 聞 紙 奈 例 第 三 十 三 奈 追 試 步, 告 妥 之 / 夕 }V 二 付, 同 奈 例 第 二 十 三 奈 二 依 明, 其 袁 案 頒 布 字 停 止 內 假 二 此 歹 差 押 R 且 ') << 革 命 之 心 理 旬 本 社 簡 章 ))@ 卜 題 又 A' 記 事 同 一 主 旨 事 項, 記 載 歹 停 止 久 )\; 旨, 內 夸 大 臣 3 1) 命 令 老 予 ν 夕 切 CD (( 革 命 之 心 理 )), 伯 雙 ( 湯 增 壁 ) 攘, 到 于 民 扳 第 二 十 四 守. @ (( 本 社 簡 章 )) ->> 4 民 撤 第 一 考 起, 几 乎 每 期 都 尹 j 于 封 底 內 函
2 近 代 史 資 料 右 相 遠 又 明 治 四 十 一 年 十 月 十 九 日 警 棍, 也 血 色 井 英 三 郎 @ 此 事 安 肘, << 民 扭 編 緝 人 章 炳 麟 造 往 撮 合, 至 二 十 日 晚 自 至 京 京, 即 在 警 署 得 此 命 令 按 革 命 之 心 理 一 篇, 元 一 語 勻 彼 三 十 三 奈 相 犯 所 謂 敗 邱 風 俗 者, 克 有 也 所 謂 抗 害 秩 序 者, 竟 有 也 至 民 掘 簡 章 >>, 自 卉 舟 肘 已 經 彼 內 券 省 以 可, 前 日 不 禁 而 今 禁 之, 尤 勻 法 律 背 馳 編 輯 人 章 炳 麟 向 牛 迅 @ 警 察 署 長 詰 間 理 由 警 察 署 長 答 曰 J 此 事 美 于 外 交, 不 美 法 律 " 同 肘 宋 君 教 仁 所 著 問 島 問 題 >>-.:# 亦 被 收 沒, 盎 知 日 本 政 府 意 趣 所 在 所 以 不 令 民 披 永 逗 停 止 者, 蓋 不 欲 居 戶 眉 之 $ 名 而 民 扳 宗 旨 以 顛 主 (~ 惡 劣 政 府 均 本 棍, 去 此 宗 旨, 則 民 tfi>) 軀 亮 晶 存, 而 精 神 劃 除 已 息, 是 不 停 止 而 自 停 止 也 彼 其 巧 詐 圓 滑 之 木, 視 直 用 戶 后 手 段 者 尤 均 可 忿 肘 人 或 以 避 其 鋒 銳 漸 勻 轉 圓 方 說 編 輯 人 章 炳 麟 知 日 本 政 府 不 可 信 任, 乃 封 逐 命 令 唱, 且 致 唱 于 內 券 大 臣 平 回 京 助 云 z 內 夸 大 臣 盤 s 民 報 簡 室 主 六 朱 主 文, 前 經 貴 內 券 省 i 人 可 今 未 : 將 此 項 保 証 退 足, 突 令 不 許 登 載 勻 此 簡 章 同 一 主 文 之 事 項 本 編 輯 人 兼 ~ 行 人 不 能 承 汰 特 將 此 紙 繳 迋 貴 內 至 于 省 如 以 抗 害 秩 序 均 嫌, 任 貴 肉 每 省 下 令 驅 逐, 退 出 日 本 圓 場 可 也 民 拔 緝 輯 人 兼 ~ 行 人 章 炳 麟 白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島 此 有 去 后, 內 每 省 主 主 動 警 l 視 斤 1 諭 牛 迅 警 察 署 長, 令 其 起 切 曉 論, 以 笈 受 命 令 指 ~ 期 二 十 三 13, 編 輯 人 章 炳 麟 詣 警 察 署, 署 長 以 原 件. 示 之 章 炳 麟 曰 s 吾 始 終 不 受 此 命 令 者 任 君 上 告 士 是 官, 言 我 反 抗 命 令 可 也 " 警 察 暑 長 答 曰 J 不 受 亦 不 得 均 反 抗 命 令 " 以 前 此 以 素 于 @ 日 文 全 譯 如 下 z 民 根 ~ 行 人 兼 編 輯 人 章 炳 麟 明 治 四 十 一 年 十 月 十 日 安 行 之 民 投 E 第 二 十 四 寺, 因 造 反 新 聞 紙 榮 例 第 三 十 三 榮 而 經 掌 袋, 內 券 大 臣 特 棋 擂 該 費 是 例 第 二 十 三 采 之 規 定, 命 令, 停 止 其 銷 售 ~ 行, 焰 肘 予 以 押 收, 并 勒 令 4 年 后 不 得 到 載 勻 << 葷 命 之 心 理 )) 以 本 社 筒 章 內 容 相 同 之 文 稽 等 因, 仰 希 知 照 明 治 四 十 一 年 十 月 十 九 H 警 察, 也 值 兔 并 英 三 郎 @ (( 民 披 瀰 輯 部 設 在 日 本 京 京 牛 i 在 區 新 小 川 阿 三 丁 自 八 番 地
民 報 二 i 四 守 停 止 情 形 扳 告 3 接 取, 故 章 炳 麟 知 封 迋 克 益, 乃 友 致 三 屆 內 夸 大 臣 云 z 內 夸 大 臣 墓 z 前 封 在 命 令 者, 經 貴 內 每 省 會 主 令 警 視 斤 f 有 告 牛 迅 警 署, 令 其 惡 切 蹺 論 以 室 主 受 命 令 者 均 期 警 署 本 奉 命 之 地, 署 長 持 各 役 之 人, 杖 不 己 操, 本 結 1 緝 人 兼 安 行 人 勿 庸 勻 之 撐 拒, 對 特 命 令 指 仍 l 日 j 爵 的 然 今 有 方 貴 大 臣 告 者 z 前 經 牛 迅 警 察 署 長 對 面 告 言 z 此 事 美 于 外 交, 不 失 怯 律 " 本 編 緝 人 兼 安 行 人 早 開 北 京 特 說 搪 云 z 唐 紹 仗 此 次 壟 經 日 本, 特 以 清 美 同 盟 之 威 肋 日 本, 又 以 問 島 領 土 之 杖 撫 順 炭 r 之 杖 新 法 缺 道 之 杖 咯 日 本 " 今 勻 牛 迅 警 察 署 長 之 言 相 仗, 毫 釐 不 爽 本 編 緝 人 兼 安 行 人 私 謂 貴 固 自 有 助 史 以 求, 以 月 1 毅 a 陸 明 智 于 天 下, 必 不 茹 柔 吐 月 1], 以 織 毫 之 利, 主 撮 之 害, 而 倪 首 以 此 滿 洲 政 府 之 羈 棍, 以 捷 報 目 士 民 之 呵 往 者, 朱 之 瑜 巴 以 光 革 中 原 不 膛, 速 推 貴 園, 貴 園 士 大 夫 至 今 智 之 本 報 立 論, 我 朱 之 瑜 之 志 也, 願 豈 前 后 昇 哉 貴 國 天 性 軍 君 素 上, 世 篤 忠 貞 若 以 此 推 愛 口 滿 洲 政 府, 員 名 笑 相 迢, 而 言 也 由 衷, 就 方 世 所 共 諒 若 以 威 赫 利 咯 之 故, 而 以 民 投 之 革 命 宗 旨, 勻 滿 洲 政 府 所 贈 利 益 交 換, 本 結 i 婦 人 兼 投 行 人 于 均 玉 碎, 不 方 瓦 全 貴 內 安 于 省 既 勒 令 本 撤 改 交 暫 i 章, 請 以 新 假 定 六 朱 主 文 疏 ~ 壘 覽 s 一 夫 口 世 界 立 免 固 二 破 恩 世 界 仿 和 平 三 以 中 竿 帝 園 統 一 京 亞 四 以 考 制 政 府 攘 逐 竄 夷 五 不 勻 善 性 民 朕 合 六 不 求 安 淫 固 贊 成 ( 以 上 系 假 定 語 ) 若 作 是 說, 語 語 句 現 在 簡 章 昇 撰, 或 且 反 汁 未 知 貴 夫 臣 允 許 否 也 嗚 呼! 圓 輿 尸 大, 何 所 克 託 身 之 地! 黃 鵲 一 卒, 識 天 地 之 國 方 ; 本 掘 刑 行, 豈 必 局 在 京 海 必 若 攝 之 迂 楚, 即 人 人 能 作 唐 紹 仗 耳 吾 究 人 在 美 園 者 巳 明 言 中 美 園 民 連 合, 斐 本 加 后, 或 亦 本 扳 所 有 事 自 @ 朱 之 瑜 字 魯 噢, 每 舜 水, 漸 江 余 姚 人 明 亡 后 -' 也 反 清 笈 明 而 奔 走 客 死 于 日 本.
4 近 代 史 資 料 茲 以 后, 更 不 熾 以 同 文 同 事 l' " 酬 酥 之 言, 辱 我 炎 黃 遣 胃 矣 民 報 研 緝 人 兼 炭 行 人 單 : 炳 麟 白 十 月 二 十 三 日 此 事 去 后, 二 十 四 日 即 有 缺 道 技 肺 高 拆 孝 之 助 求 作 說 客, 先 以 芙 技 方 名, 的 若 不 知 民 主 b 沒 收 之 辜 者 蝙 輯 人 章 炳 麟 切 命 令 指 示 之 高 棕 皮 肯 答 曰 J 此 非 日 本 政 府 意 乃 唐 紹 仗 以 問 島 撫 順 新 法 之 利 方 餌, 故 外 交 政 策 不 得 不 如 此 耳 " 車 炳 麟 心 知 其 所 志 人 去, 直 答 曰 gh 貴 固 政 府 所 均 非 官 吏 之 行 方, 乃 倡 妓 之 行 方, 誰 能 信 倡 妓 冗 貳 志 乎 1" 高 拆 曰 s 豈 但 倡 妓, 直 盜 賊 耳 l 凡 政 治 家 不 得 不 然 且 H 本 方 新 造 之 園, 外 交 方 錯, 合 皇 亢 定, 亦 三 百 見 諒 者 就 本 事 論 之, 則 僕 之 不 滿, 更 有 甚, 于 君 等 且 然, 革 命 非 循 順 之 事, 障 磚 甚 多, 願 諸 君 少 安 元 躁 諸 君 不 必 萬 日 本 日 本 政 府 阻 磚 民 扭 >>, 突 則 贊 助 革 命, 恐 他 固 克 有 如 日 本 者 僕 戶 素 尸, 善 知 秘 密, 他 日 豈 容 報 告 " 言 已 遂 出 二 十 五 日, 同 人 集 議 善 后 之 策 決 定 迂 移 報 社 至 他 自 境 界, 且 于 迂 移 之 前, 口 口 簿 款 起 訴 元 論 性 負, 要 之 期 口 口 口 口 而 止 次 日 編 輯 人 章 炳 麟, 又 移 吐 內 夸 大 臣 云 s 向 夸 大 臣 墓 z 二 十 三 日 寄 去 一 者, 次 日 即 有 缺 道 技 肺 高 研 孝 之 助 表 作 說 客 本 編 緝 人 兼 ~ 行 人 現 其 醉 先 舉 止, 知 于 政 界 有 瓜 葛 者 禍 福 存 亡 之 念, 不 以 摟 心 久 矣, 豈 此 奢 闊 之 言, 而 是 挽 說 神 昕 3 虫 有 方 貴 大 臣 告 者 F 台 閣 之 上, 政 由 己 出, 范 行 虎 步, 高 下 在 心 欲 ; 恃 民 披 永 迫 停 止, 則 直 令 永 逗 停 止 耳 今 既 不 敢 居 戶 眉 之 名, 而 利 叔 所 在, 又 不 能 不 虛 勻 委 蛇 由 是 捨 永 逗 停 止 之 名, 而 取 永 逗 停 止 之 笑 迫 肋 民 報 >>, 使 斐 其 革 命 宗 旨 方 此 者 亦 內 疚 神 明 惟 欲 深 秘 其 事, 立 立 貴 固 諸 報 章 不 令 記 載, 以 激 外 人 之 棚 笑 友 遣 游 說 之 徒, 只 示 意 冒 方 官 吏 者, 三 百 骯 骰 如 是 耶? 本 編 輯 人 兼 安 行 人 員 一 介 草 茅, 素 不 受 技 朮 籠 絡 若 貴 夫 臣 有 意 督 迂 之, 封 禁 驅 逐, 惟 命 是 昕, 幸 勿 令 級.~ 橫 之 士 膽 其 游 說 也 民 報 蝙 緝 人 兼 炭 行 人 章 炳 麟 白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以 上 報 告 民 扭 勻 日 本 內 至 于 省 交 涉 情 形 自 此 以 后, 惟 有 找 定 方 誠, 方 百 折 不 回 之 概, 斷 不 以 口 舌 轉 圖, 墮 我 革 命 兌 人 之 資 格 絨 令
民 扳 二 卡 四 哥 停 止 情 形 報 告 5 裁 判 治 罪, 亦 快 昕 其 施 行 吾 兌 人 材 遍 布 自 洋 美 洲 哼 娃, 豈 叢 }y. 日 本 所 能 消 夭 敞 古 fi-ij 志, 三 百 同 守 大 自 民 之 JAj 哎, 勿 以 小 挫 灰 心, 勿 以 威 武 屈 甘, 庶 几 松 柏 店 凋, 克 l rfqt;t;o 中 固 革 命 先 同 白 胡 多 長 藍 回 黑 告 示 輯 者 接 g 在 蔣 陸 帶 統 治 肘 期, 全 凶 人 民 主 泊 位 端 痛 苦, 因 此 尸 泛 地 且 是 汗 了 1(i 命 斗 智. 群 成 斗 箏 的 日 板, 就 是 在 中 凶 共 戶 兌 偵 吋 下, 激 JJ'f 打 倒 蔣 匪 帝 的 反 劫 統 治, 建 立 人 民 自 己 的 政 杖 以! 西 藍 同 共 衣 民 會 用 黑 告 示 " 的 形 式, 的 露 蔣 êh~' 多 長 的 穿 一 芯, : 并 提 出 自 己 的 要 求 bii 文 尹 j 于 俠 甘 宇 泣 區 t 臨 芳 : 扳 ) 1944 年 6 月 123WJ 本 鎮 何! 多 長, 貪 污 迫 于 兩 z 造 房 又 嬰 妾, 吃 穿 挂 皇 上 一 日 世 ;jç 交, 性 命 准 保 全
黃 克 強 手 札 黃 與. 9 攝 者 按 z 黃 克 強 先 生 于 札 十 一 通 勻 同 人 報 告 4 哥 哥 一 遇, 系 賴 于 討 袁 之 役 失 敗 后, 黃 克 強 先 生 在 日 本 勻 美 固 肘 既 有 原 分 發 方 商 冊, 后 有 周 震 麟 熊 克 武 諸 先 生 跋 今 j 在 承 函 札 五 通, 跋 四 遇, 均 系 有 美 三 目 前 討 袁 迋 功 者 割 中 山 先 生 勻 黃 克 強 先 生 均 了 中 竿 革 命 兌 的 警 畔, 意 見 員 會 有 分 歧, 但 是 以 這 些 函 札 和 跋 文 君 去, 商 人 都 是 方 討 袁 和 民 主 革 命 而 斗 箏, 并 且 打 青 了 官 僚 分 子 的 寓 問 挑 拔 蓋 全 刻 勘 轟 區 ( 一 ) CD 1914 年 5 月 29 日 于 事 誦 悉 兌 事 弟 久 灰 心 近 主 任 尤 被 其 詭 譎 之 志 不 德 如 弟, 欲 困 挽 救, 轉 受 毀 的, 尚 有 何 說! 厲 思 右 特 素, 既 戚 且 佩 恐 人 不 我 勻, 就 含 沙 蹋 其 后 請 拭 目 以 現, 必 有 所 悟 也 主 E 頌 道 安 兵 屆 五 月 升 九 夜 ït 刻 勛 轟 區 ( 二 ) 1914 年 6 月 3 日 頃 奉 佈 論, 敬 佩, 敬 佩 我 兄 毅 力 熱 枕, 出 任 大 事, 昂 腔 欣 羨 惟 共 素 性 迂 拙, 主 文 所 在, 不 敢 交 換 手 段 以 苟 同 且 以 入 之 如 何 毀 的, 亦 不 稍 方 之 劫 誠 如 表 示 所 謂 人 生 以 精 神 貫 注 而 立, 大 事 以 一 線 到 底 而 成 " 此 堪 自 慰 者 至 于 欲 反 封 自 己 十 余 年 所 提 倡 之 平 等 自 由 主 叉, 不 惜 以 杖 利 相 守 召, 故 袁 氏 之 所 泊, 員 愛 我 如 兄, 共 亦 不 敢 狀 兄 之 后 伏 希 均 固 努 力, 馨 祝 克 思 前 襄 我 兄 寺 席 弟 尖 肩 六 月 三 日 (î) 木 函 勻 下 一 間, 原 函 封 套 均 每 s 小 石 川 茗 椅 谷 阿 五 六 陪 奧 正 火 殿, 芝 l 島 輪 南 閉 了 五 三 乏 岡 本 " 肘 )(ij 劫 襄 化 名 儲 奧 ie 3 止, 黃 克 強 化 名 岡 本.
黃 克 強 手 札 7 至 立 刻 由 華 書 面 1914 年 7 月 29 日 前 襄 曙 汀 問 兄 鑒 z 本 月 九 日 午 前 抵 檀 品, 承 園 民 兌 同 志 招 待, 攻 悟 半 日, 并 早 游 各 址 午 后 五 肘 汗 船, 于 十 五 日 抵 桑 站, 豈 有 園 民 兌 員 及 併 寓 諸 同 胞 在 埠 夫 相 近 連 日 赴 各 因 体 招 待, 頗 蒙 忱 遇 海 外 諸 同 胞 熱 心 因 事, 不 以 成 敗 稍 論 其 志, 殊 深 戚 棟 在 桑 港 酬 庄 九 J=l, 至 二 十 三 日 始 移 居 太 平 洋 森 林 Pacific Grove, 距 桑 港 約 百 余 英 里 f 以 暫 住 月 余, 調 查 美 固 政 治 及 地 方 自 治 狀 況, 并 拙 請 一 名 肺 東 此 滸 授 俟 略 有 所 縛, 再 赴 美 亦 遊 目 昨 承 芝 加 哥 美 商 合 眾 屯 攻 迎, 以 此 見 外 人 封 于 吾 人 戚 情 尚 好, 即 美 政 府 于 弟 等 上 岸 肘, 亦 屯 筋 其 美 吏 忱 札 相 遇 吾 人 若 于 此 肘 特 袁 氏 罪 狀 甘 咕 宣 布, 世 界 輿 論, 就 有 可 挽 回 之 一 日 此 間 完 惰, 于 道 映 兄 函 中 另 紙 述 之, 茲 不 贅, 請 往 索 現 可 也 石 公 已 移 居 * 京 否? 所 35 事 若 何? 喂 肘 乞 詳 示 一 切, 不 駐 盼 切 于 頌 毒 安 弟 尖 店 各 同 志 均 此 宅 城 陶 鈞 申 f 自 由 同 候 七 月 二 十 七 日 通 信 赴 仍 如 前 址 戰 譚 人 風 等 區 1914 年 9 月 12 日 石 屏 楚 香 曙 汀 烈 武 有 力 星 星 道 映 諸 公 大 盤 z 接 八 月 十 八 H 手 示, 敬 悉 公 等 苦 心 熱 忱, 大 謀 進 行, 充 任 戚 佩 其 )] 法 以 維 持 固 有 之 兌 勢 入 手, 既 勻 中 山 元 所 沖 突, 且 有 事 肘 得 勾 以 助 力, 笑 方 正 大 穩 健 之 至 現 在 所 謂 革 命 兌, 其 弊 在 不 能 統 一 公 等 著 意 在 此, 特 去 救 囝 目 的 必 可 站 到 望 諸 公 等 持 以 毅 力, 不 息 事 之 克 成 也 歐 亂 投 生 以 求, 世 界 金 融 均 形 停 滯, 袁 賊 特 陷 于 窘 迫 之 域, 此 方 倒 袁 最 良 之 附 机 后 有 解 釋 肘 机 之 位 } 惟 日 政 府 在 度 已 定, 于 吾 兌 行 功 必 多 所 型 肘 美 政 府 又 可 于 吾 兌 員 表 好 意, 近 探 其 所 在, 亦 鑒 于 歐 洲 之 故 桐, 頗 取 慎 重 志 度 且 袁 賊 以 德 H 之 沖 突, 轉 乞, 恃 于 美, 內 容 想 亦 許 以 特 別 杖 利, 故 美 亦 被 攻 迎 以 美 曰 : 得 素 之 地 位 故. 吾 兌 此 肘 天 才 于 美 三 百 @ 李 4 羊 城 石 陶 鈞 徐 申 ( 自 導 人 隨 黃 克 強 赴 美.
8 近 代 史 資 料 月 不 可 不 努 力 這 功, 然 以 t 之 美 系, 恐 收 放 向 待 肘 目 且 之, 美 之 金 融 机 美 亦 受 歐 亂 之 影 啊, 斯 克 大 宗 款 項 以 助 袁 賊 蓋 美 安 述 生 戶 資 本, 純 系 吸 取 歐 洲 而 求, 于 本 因 之 突 力 殊 形 不 足 已 陌 迂 美 之 經 濟 家 及 銀 行 家, 皆 云 美 政 府 刻 亦 尪 印 鉅 數 之 ~ 失 紙 市, 預 告 歐 哉 延 長, 以 均 救 前 本 因 之 用 各 界 以 此 之 故, 亦 頗 恐 慌 以 克 預 金 而 徒 2lt 紙 市, 終 非 善 法, 至 有 名 之 方 紙 政 府 者 現 此, 袁 賊 特 京 之 破 戶 可 A 益 或 袁 賊 以 克 外 款 之 助, 于 固 內 必 橫 加 誅 求, 因 民 既 負 扭 之 不 腔, 其 君 主 怨 必 甚 吾 囡 囡 民 之 性 盾, 必 待 其 身 受 痛 苦 然 后 求 救, 此 肘 吾 人 乘 其 憊 而 措 之, 袁 賊 持 不 受 一 青 也.. v,. 人 謂 乘 歐 古 L 吾 人 可 起 而 青 袁, 不 則 失 此 肘 机, 吾 人 終 完 倒 袁 之 目 此 似 是 而 非 之 說, 現 察 不 到, 理 解 不 真, 最 足 以 偵 事 吾 訶 乘 歐 亂 吾 人 可 謀 革 命 之 預 告, 閱 泊 之 事 可 兔 私 兒 即 可 去. 布 此 肘 机, 庶 預 告 方 有 著 不 能 統 一, 預 各 上 則 生 沖 突. 關 方 函 均 空 元 此 肘 机 以 迎 我, 預 各 亦 頗 堆 著 手. 如 利 用 此 少 數 人 之 激 烈 心 理, 逞 一 肘 之 慣, 或 一 部 之 力, 必 格 自 克 殼, 徒 自 喊 荼 其 勢 力 是 主 任 者 不 可 不 申 慎 于 先 也 公 等 先 度 恢 宏, 赴 事 周 密, 囑 微 識 述,~!Ø 及 此, 克 俟 兵 之 飽 飽 迋 慮, 至 于 絕 克 昕 預 告, 徒 大 言 欺 世, 其 心 至 足 諒 或 更 取 媚 于 袁 賊, 阻 革 命 之 三 足 行, 尤 方 民 間 之 益 服 巨 毒 " 昨 接 京 京 各 赴 東 函, 其 舟 法 皆 起 于 有 余 理 之 預 各 然 如 上 所 捌 度, 或 勾 公 等 風 情 素 未 融 洽, 意 見 尚 未 疏 通, 至 有 彼 此 誤 舍 之 赴, 亦 未 可 知 對 此 固 家 危 急 存 亡 之 慌, 望 公 等 以 大 度 娃 事, ( 以 調 各 方 面 均 主 } 著 著 蹈 笑 道 行, 或 至 袁 賊 坐 因 之 肘, 可 能 收 群 策 之 益 不 則 各 自 方 陣, 不 相 美 碟, 事 必 克 前 也 其 刻 在 美, 對 圾 力 方 各 方 面 之 調 和, 井 一 面 揭 卉 袁 賊 之 黑 幕, 漸 ' 困 挽 回 外 人 之 議 論, 使 表 同 情 于 吾 先 上 月 中 旬 曾 赴 桑 港 美 固 紳 商 之 約, 演 述 中 固 政 治 之 現 狀, 聞 者 皆 謂 袁 氏 之 罪 惡, 在 墨 固 前 任 且 統 威 力 支 泰 之 上, 頗 有 威 劫 之 意 至 穿 款 一 咕, 目 前 以 和 1 神 美 菜, 似 不 易 待 于 自 須 之 以 肘 日, 或 有 可 望 竿 儕 一 方 面, 以 中 山 刻 正 在 此 導 款, 現 此 地 舟 事 之 人, 舌 敝 唇 焦, 沿 門 捐 措, 現 所 持 者, 美 金 不 足 貳 方 余 元 以 此 地 多 工 人, 非 如 南 祥 之 富 有 資 本 者 可 比 F 且 須 許 以 勛 章 及 一 切 特 別 扭 利 若 兵 在 此 再 簿, 被 竭 全 力 亦 不 迂 此 數 且 令 此 娃 兌 人 自 分
黃 克 強 于 札 9 派 別, 叉 令 外 人 輕 視 吾 孽, jr' 計 之 得 也 現 tq. 月 內 赴 美 京 遊 閉 ) 全 中 俏 須 起 半 官 干 之 招 待 舍, 故 綜 現 各 赴 情 形, 再 行 奉 間 京 方 成 机 正 鳴, 函 件 亦 多 不 便, 于 有 美 系 之 娃, 不 能 各 述,f; 句 乞 心 照 手 此, 即 頌 靠 妥 弟 子 已 店 九 月 十 二 日 者 城 陶 鈞 附 萃, 各 同 志 均 此 不 另 @ 石 公 道 映 未 寺 萃, 恕 之. 同 行 人 撮 告 盡 心 1914 年 7 月 抵 埠 后 大 概 情 形, 巳 詳 別 函 此 閉 目 民 兌 員 頗 盛, 而 同 姓 因 体 尤 均 堅 固 金 山 併 民, 黃 姓 最 多, 李 姓 次 之, 其 刀 向 凡 系 同 姓 之 人, 不 問 究 派 如 何, 均 揭 力 調 妒 之 故 克 公 抵 埠 肘, 攻 連 者 不 仗 同 兌 人 士, 黃 姓 之 攻 迎 者 尤 夥 ; 其 他 中 因 公 金 ( 即 前 致 公 堂 所 改 ) 及 各 因 体 ( 女 口 註 亢 虎 之 社 舍 兌 等 ) 均 至 埠 夫 款 迎 是 日 抵 i 旱 情 形, 攻 迎 者 頗 張 大 其 事, 至 埠 夫 者 千 余 人, 均 各 有 旗 I 帆 徽 章 g 由 埠 夫 胡 立 弟 等 至 客 枝 者, 自 劫 車 有 三 十 余 台 之 多 半 人 在 外 素 M 位 約, 是 日 持 均 此 豪 華 者, 蓋 欲 示 外 人 以 現 瞻 也 弟 等 因 先 未 知 情 形, 故 于 抵 埠 之 前, 并 未 通 知, 而 攻 迎 者 已 准 各 數 目 矣 幸 抵 埠 肘, 已 有 美 且 統 教 屯 及 公 文 通 鶴 芙 吏, 令 其 忱 待 并 妥 加 保 妒, 故 毫 充 阻 磚, 眼 病 腸 病 均 未 挫 驗, 仗 各 索 一 照 片 即 行 上 醋 后 閱 日 本 新 聞, 始 知 同 船 之 日 人 百 三 十 二 人, 中 有 百 二 十 余 人 送 往 孤 島 留 區 者, 我 輩 可 謂 幸 事 矣 土 陪 肘 兌 員 暗 擔 武 器, 沿 途 警 或 者 百 余 人 因 金 山 黃 姓 最 盛, 且 非 籍 袁 本 兌 者, 亦 被 表 攻 迎 故 反 封 兌 之 披 館, 封 于 克 公 及 弟 等 均 不 敢 有 微 畔 此 方 意 想 不 及 者 也 抵 埠 后, 連 臼 由 各 囡 体 設 宴 招 待, 每 宴 均 聚 至 數 百 人 克 公 每 次 演 說 約 二 三 店 紳 乏 久, 昕 者 昇 常 攻 慰, 毫 克 倦 容 而 北 美 各 娃 竿 詐, 及 南 美 勻 加 拿 大 等 赴 京 屯 攻 迎, 請 赴 各 赴 演 說 者, 現 已 有 三 十 余 埠 惟 因 各 赴 太 辣 散, 一 一 奈 住, 費 肘 太 多, 其 近 金 山 者 似 階 續 庄 其 招 待, 迂 逗 者 主 屯 謝 其 盛 情, 其 在 京 美 各 娃 者 似 于 赴 京 都 肘 沿 逸 皮 酬 之 此 行 表 面 上 頗 站 滿 足, 竿 人 之 河 于 克 公 既 巳 多 數 抬 高 其 身 份, 以 后 且 有 反 封 者, 亦 不 能 逆 多 數 人 之 心 理, 自 見 莽 于 食 也 ω I 原 [-# 封 It 宙 空 手 J 間 是 )1] 先 于 ì~ij 莫 店 " 字 祥.
10 近 代 史 資 料 惟 弟 等 未 到 之 前, 此 間 已 裝 起 第 三 次 革 命 捍 齣 事 毒 所, 主 持 者 均 謝 君 英 伯 馮 君 自 由 導, 其 安 劫 由 于 未 京, 近 并 派 林 君 子 超 素 充 穿 齣 舍 長, 問 亦 京 京 所 派, 而 鐸 齣 章 程, 即 本 于 中 竿 革 命 兌 忠 章, 酬 以 勛 位 及 枝 利 而 未 京 所 要 求 者, 在 解 散 園 民 兌 名 文 改 泊 中 竿 革 命 兌 名 文, 因 此 間 園 民 兌 員 贊 成 者 不 多, 故 園 民 兌 之 招 牌 尚 存 而 青 年 兌 員 于 均 園 民 兌 究 員 之 外, 又 有 填 有 誓 ~ 泊 中 竿 革 命 兌 兌 貝 者 3 惟 老 成 者 向 多 反 封. 故 園 民 兌 內 潛 伏 此 兩 派 在 中 所 謂 穿 齣 之 事, 即 凡 入 中 竿 革 命 究 者 須 納 入 全 費 十 元, 此 外 酌 捐, 計 所 收 款 項 已 有 數 方 元 捐 款 者 回 厲 騙 跌, 而 反 封 勛 位 者 向 多 也 弟 等 抵 埠 肘, 外 人 訪 員 即 間 是 否 求 美 穿 制 ~ 答 以 非 是 而 克 公 演 說, 未 明 言 反 肘, 亦 并 未 明 言 贊 成 ' " 寓 桑 港 之 前 一 日, 曾 邀 本 兌 重 要 兌 員, 告 以 此 行 主 叉, 并 詢 問 臭 豆 齣 事 裳 括 其 答 笙 亦 以 z 中 竿 革 命 究 竟 章 均 不 然, 因 京 京 ~ 劫 此 事, 井 未 通 知 干 事 人 員 先 由 兌 具 ~ 起, 要 求 照 京 京 命 令 舟 理, 而 兌 貝 者 亦 有 反 封 者 方 調 和 兌 員 及 保 全 園 民 兌 名 文 起 見, 故 設 穿 制 事 至 于 所, 而 兌 員 中 有 願 有 誓 ~ 願 助 齣 者, 均 昕 許 之, 以 防 內 部 之 沖 突 " 云 云 克 公 告 以 不 可 失 信, 半 解 所 導 之 款, 不 可 濫 用, 座 暫 肘 保 存, 俟 事 机 成 熟 肘 用 之 彼 答 以 s 兌 員 甚 熱 心 內 地 革 命 之 事, 如 京 京 要 款 不 交, 恐 兌 員 不 允 " 云 云 是 乃 此 間 內 部 之 大 概 情 形 也 美 洲 中 圍 人, 除 學 生 外, 概 系 工 人, 商 家 至 少 學 生 散 在 各 娃, 克 何 等 形 式 上 之 國 体 工 人 則 熱 心 有 余 而 知 識 不 足, 但 聞 革 命 二 字, 莫 不 贊 助 者, 固 元 何 等 存 心 也 弟 等 此 行 之 主 火, 原 不 能 逼 人 而 告 之, 人 亦 多 不 知 之 故 自 我 輩 抵 岸 后, 捐 款 者 較 前 尤 方 臨 跌, 即 金 山 一 埠, 開 一 日 可 靠 美 金 千 余 元, 較 之 武 昌 起 火 肘 尤 盛 云 吾 等 此 行, 主 又 重 在 朕 絡 外 人 若 長 居 金 山 一 埠, 皮 接 太 繁, 完 勻 外 人 接 洽 之 肘 F 其 勻 宰 人 久 娃, 恐 若 只 久 生 氏, 或 不 能 保 持 尊 戶 故 在 金 山 庄 酬 十 日, 即 移 居 此 蚣, 以 卸 脫 本 圈 人 之 庇 酬 現 蚓 調 查 美 固 政.. 俗, 及 此 地 自 治 之 情 形 已 托 美 友 請 一 通 曉 政 治 之 美 儒 眾 此 拼 授 此 赴 地 址 海 岸, 至 均 閑 靜, 外 人 多 素 此 避 暑 者 因 此, 或 可 多 接 洽 有 學 問 之 人, 預 告 赴 京 方 ( 竿 盛 頓 組 的 各 赴 ) 肘, 勻 其 政 治 家 接 洽, 美 固 人 情, 西 方 勾 京 方 不 同, 西 方 因 E 洲 人 太 多, 又 多 賤 ~, 故 皆 藐 視 之, 且
黃 克 強 手 札 11 排 斥 乏 不 遺 余 力 京 方 則 不 然, 欲 朕 絡 外 人, 須 過 京 方, 故 在 此 居 住 亦 不 迂 一 二 月 耳 吾 等 在 金 山 演 說, 其 大 旨 在 宣 布 本 兌 正 對 之 宗 旨, 及 袁 氏 誤 圍 之 罪 惡, 仍 功 國 人 以 正 文 人 道 平 和 之 手 段 謀 圈 竿 人 及 外 人 亦 克 反 思 之 意 x~ 君 孟 碩 現 仍 住 金 山, 特 素 或 入 學 校, 或 在 披 館 主 宅, 現 尚 未 定 同 人 等 皆 去 肉 都 好, 幸 勿 均 念 余 續 諱 向 行 人 均 店 當 真 個 恆 書 1916 年 5 月 18 日 伯 恆 我 兄 夫 盤 s 台 A 人 在 京, 未 得 恩 談, 正 以 方 念 弟 抵 美 肘, 接 鑄 夫 靜 仁 兩 兄 素 函, 知 兄 勻 文 氏 百 吹 諸 兄, 河 于 前 事 早 有 計 面, 竟 能 于 孤 危 之 中, 強 制 文 l 椒, 亦 南 半 壁, 賴 以 轉 旋 g 而 內 部 更 如 此 因 結 ; 兄 等 之 苦 心 調 妒, 充 任 欽 佩 現 逆 焰 晶 囊, 禍 源 未 恩, 方 根 本 計, 正 願 斯 均 云 南 第 二, 速 扑 充 突 力, 方 京 南 諸 同 志 之 指 辱 間 烈 武 缺 生 兩 兄 皆 有 此 計 面, 望 見 速 有 以 提 倡 策 避 之 弟 能 力 所 及, 決 不 敢 有 所 推 議 除 君 闡 良 表 末, 便 託 致 一 函, 想 巳 生 覽 矣 即 頌 毅 安 弟 尖 店 @ 五 月 十 八 日 周. 鸝 戰 以 上 克 公 勾 前 襄 ~ 十 二 件, 均 民 固 三 年 亡 命 日 本 肘 所 作 要 丑 夏 五 月 輯 宇 起 兵 討 袁 世 凱, 克 公 居 南 京 督 陣, 余 勻 前 襄 居 湘 庄 援 對 南 方 裁 兵 之 后, 江 院 輯 三 省 故 兵 不 滿 三 方 兵 家 皆 主 張 慎 重, 以 避 袁 氏 兇 風 克 公 篤 芙 君 子, 頗 納 其 言 子 j 公 則 決 心 速 度 多 方 敦 促 e 不 符 已, 出 方 輔 牲 以 全 兌 誼 苦 故 旬 月, 四 面 受 散 金 湘 彈 否 被 蚱, 譚 祖 安 陣 織 技 黎 元 洪, 赴 京 向 袁 請 罪 克 公 見 事 克 可 方,: 得 以 身 殉 左, 右 功 走 日 本, 作 后 困 余 勻 勘 襄 亦 由 長 沙 出 走 舟 抵 九 江, 袁 軍 要 頡 余, 特 即 海 靚 荼 之 賴 日 領 派 噓 峨 規 強 硬 交 涉, 始 待 脫 險 途 中 迂 延 阻 滯, 秋 深 乃 述 江 戶 克 公 勻 勸 襄 則 已 先 一 月 至 其 忍 誰 座 交, 九 死 一 生, 忱 園 相 遭, 朝 夕 共 娃, 是 不 幸 中 之 大 幸 也 初 余 三 人 同 寓 并 匪, 數 月 后 余 勾 劫 襄 移 寓 小 石 川, 始 有 幸 札 贈 答, 故 此 冊 起 于 發 丑 賠 底 也 克 公 均 人 誠 朴 不 苟, 觀 此 遺 壘, 美 于 兌 至 于 圍 事 固 一 秉 大 公 至 正,
12 近 代 史 資 料 不 敢 背 信 阿 世, 即 飲 食 有 回 小 事, 偶 一 若 望 藍, 皆 閑 雅 庄 重, 高 夙 可 J 抱 包, 令 人 欽 敬 不 已 至 如 唱 中 主 文 所 在, 不 敢 斐 換 手 段 切 以 苟 同 " 九 自 己 十 余 年 去 所 提 倡 之 平 等 白 由 主 文, 不 惜 抄 以 扶 利 相 穹. 召, 效 袁 氏 之 所 戈 均," 決 不 贊 同 其 語, 尤 泊 冶 完 之 訪 石 年 至 長 姻 百 七 糾 紛, 民 園 風 雨 飄 搖, 未 知 所 底, 皆 由 不 以 克 公 之 心 方 心 所 致 誦 公 遺 苔, 均 2 位 傲 其 不 拙 唱 法 可 室 貴 耳 民 固 十 八 年 冬 周 震 鱗 電 議 叭 周 軍 麟 再 跟 以 上 兩.:g 及 同 行 人 報 告 4t>> 方 民 固 三 年 七 月 克 公 遊 美 肘 所 作 ~ 失 敗 之 后, 同 志 流 寓 困 苦, 肘 有 責 諧 到 公 失 意 之 余, 怨 憤 尤 甚 癸 丑 之 冬, 于 是 有 中 竿 革 命 兌 之 組 織 @ 指 文 戶 誓, 一 反 同 盟 金 以 求 闊 步 豪 俊 共 求 周 家 宏 旨 克 公 慮 兌 生 分 裂, 忠 告 到 公, 勉 抑 那 慣, 調 和 同 志 戚 情, 共 囡 遊 展 封 公 不 紙, 更 露 惡 語 相 話 余 勻 譚 石 屏 回 梓 琴 划 劫 襄 熊 錦 帆 自 楚 香 胡 灰 民 諸 同 志 以 中 功 解 除 英 士 拙 祖 予 j 公 主 張, 且 倡 言 悔 及 克 公 于 是 多 數 不 平 同 志, 成 立 歐 事 研 究 舍, 分 途 遊 行 此 金 ~ 生 于 克 公 抵 美 后, 歐 故 方 起 肘, 究 員 內 部 因 結 而 用 此 名, 方 避 耳 目 防 疾 忌 也 然 勻 中 竿 革 命 兌 部 同 駐 日 京, 不 久 遂 造 言 紛 至, 謂 此 乃 黃 派 兌 員 因 結 以 防 害 恥 公 遊 行 者 余 勻 克 公 及 石 屏 前 襄 諸 人, 于 中 竿 革 命 兌 歐 事 研 究 余 均 未 參 加, 日 奔 走 于 民 兌 之 大 連 合, 准 告 進 行 倒 袁 克 公 旅 美, 往 表 討 論 較 多, 三 括 中 有 此 間 兌 情 于 道 映 織 中 另 紙 述 之 " 即 詳 論 中 竿 革 命 先 在 美 洲 新 材 旗 椒, 強 迫 兌 部 更 名 入 兌, 及 穿 款 糾 紛 情 形 g 兼 容 并 包, 苦 心 和 解, 并 及 集 款 不 易, 望 余 勻 石 屏 等 往 南 洋 穿 園 等 事 惜 此 者 在 伊 寓 遺 失, 使 克 公 愛 國 忠 兌 恩 情 表 ~ 見 之 作, 不 能 持 之 于 世, 至 可 惜 也, 然 有 九 月 十 二 日 一 者, 亦 足 現 其 夫 耍 余 勻 石 屏 持 公 此 者, 次 年 一 月 進 赴 南 洋 鐸 鶴 居 數 月, 余 病, 仍 返 曰 : 京, 則 松 坡 派 人 往 走, 勻 克 公 接 洽 赴 旗 拳 兵 事 已 久 旋 松 坡 密 迂 日 本, 特 袁 贈 勛 位 勛 章 交 克 公 亦 事 址, 忽 入 潰, 約 桂 粵 同 肘 起 火 附 致 莫 伯 恆 者 >>, 則 j 真 軍 已 入 川, 桂 軍 已 眩, 克 公 自 美 返 日, 特 問 團 肘 所 作 也 三 者 下 毫 皆 精 妙 把 佬, 秀 逸 之 呵, 丸 跌 紙 匕 淘 必 f 寺 之 至 室 也 十 八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道 映 叉 識 旬
黃 克 強 手 札 13 柏 文 蔚 跋 古 人 云 z 人 亡 政 息 " 又 云 人 往 辰 l 微 九 克 公 逝 世 仗 十 四 年, 社 合 問 鮮 道 之 者 不 但 社 金 問 鮮 道 之, 即 本 兌 同 志 亦 皆 罕 言 之 此 十 八 年 春 失 山 滿 滔 天 夫 人 諸 同 志 至 南 京 訪 克 公 遺 型 不 見, 而 長 歎 流 涕 也 前 襄 同 志 ~ 克 公 于 本 L, 制 成 二 冊 首 冊 巳 讀 之 矣, 次 冊 所 言 多 忱 兌 愛 因 之 語 斯 肘 也, 討 袁 失 殿, 封 公 積 官 僚 兌 員 之 債 事, 決 ; 意 改 組 中 竿 革 命 兌, 以 淘 汰 之 克 公 勻 余 等 以 均 不 可 因 噎 康 食, 使 兌 有 所 分 化, 言 于 子 'J\ 公 恥 公 不 納, 而 青 年 浮 躁 者, 欲 獻 媚 予 l 公, 流 言 中 的 之, 故 克 公 去 美 告 中 所 言 已 得 其 概 矣 初 恥 公 組 織 中 半 草 命 究 也, 忠 言 足 同 志 奔 走 呼 辱, 以 謀 扑 救, 使 兌 不 致 分 裂 官 僚 兌 員, 羨 研 究 系 之 到 她 浩 劫, 欲 乘 此 以 謀 脫 寓, 故 亦 另 有 組 織 余 勻 石 屏 先 生 戶 詞 糾 正, 謂 吾 兌 絕 不 可 分 裂, 自 取 夾 亡 也 官 僚 兌 員 既 有 所 組 織, 欲 利 用 克 公 夸 召, 而 推 方 領 袖 克 公 拒 之 曰 z 先 只 有 固 民 咒, 領 袖 惟 中 山 其 他 不 知 也 " 嗚 呼 l 前 之 本 兌 分 裂, 克 公 病 之 今 之 本 兌 分 裂, 叉 誰 病 之 乎 了 讀 克 公 遺 札, 知 吾 兌 失 敗, 由 才 是 巳? 斬 同 志 盎 警 醒 而 謀 特 素 克 公 就 未 死 也 謹 再 識 之 民 固 十 九 年 冬 古 毒 拍 文 蔚 育 是 克 截 跋 克 強 先 生 方 革 命 突 院 行 功 者, 其 事 蹟 人 多 知 之, 然 其 言 論 自 Ij 罕 流 作 今 夏 素 京, 前 襄 出 示 先 生 于 札 十 數 通, 居 美 論 肘 事 一 篇, 11 且 早 回 結 革 命 力 量, 推 翻 袁 賊 統 治, 揭 度 日 美 帝 自 主 文 劫 向 出 今 視 之, 亦 可 証 方 曳 肘 革 命 之 健 全 主 張 也 居 家 京 十 數 札, 率 言 日 常 瑣 事, 然 亦 可 窺 均 可 肘 革 命 現 苦 之 狀 先 生 化 去 三 十 余 年, 革 命 安 展, 已 超 先 生 期 望 細 杯 故 友, 欣 戚 交 集, 愛 誌 數 語, 用 以 寄 慨 熊 克 武 敬 識 但 懋 辛 敬 括 一 九 五 零 午 七 月 八 日 于 北 京
揖 調 元 熊 磁 山 被 害 案 11 者 按 : (( 部 永 成 回 tl 汞 )) ( 見 本 刊, 臣 10 哥 ) 記 載 一 九 一 三 年 三 月 袁 世 凱 刺 豆 豆 宋 教 仁 后, 詹 大 巷 變 調 元 鳴 也 山 夏 述 唐 等 在 武 汶 秘 密 e\ 活 功 討 哀 的 情 況 黎 元 洪 充 當 袁 世 凱 的 爪 牙, 被 探 討 袁 的 机 笑, 連 捕 并 君 主 害 討 哀 的 人 士 六 月 間, 江 口 民 固 H 扳 梭 黎 元 洪 查 封, 討 哀 起 火 被 黎 元 洪 鎮 庄, 秘 密 机 美 被 擊 元 洪 破 杯, 密 調 元 熊 槌 山 等 人 被 黎 元 ' ~ 拱 逮 捕, 后 又 添 害 4- 特 黎 元 供 方 已 害 草 草 調 元 熊 地 山 的 案 卷, 和 黎 元 ; 共 的 闖 過 也 掘 ~ 表, 以 供 研 究 一 九 一 三 年 湖 北 地 區 討 袁 斗 守 主 泉 者 參 考 黎 元 洪 感 子 也 @ 大 且 統 鈞 聾, 防 軍 部 參 謀 本 部 盤 z 拱 密 昨 盟 主 敬 屯, 搜 荻 江 口 民 固 日 報 館 謀 扳 証 掘, 內 有 迫 告 湖 北 拙 立, 組 織 北 伐 軍, 告 各 省 協 庄, 并 起 火 宗 旨 軍 人 象 例 " 等 語, 文 屯 布 告 多 件 各 情, 計 誌 忠 統 J 忠 長 察 覽 元 洪 ~ 經 按 照 法 定 警 告 地 戚, 臨 肘 宣 告 或 戶, 派 兵 分 查 并 緝 探 悉 亂 兌 机 美 多 娃, 約 于 昨 二 十 五 夜 在 省 城 南 湖 地 方 集 合 F 口 守 誠 城 "F 旗 椒 袖 章 均 用 白 布 泊 哥 經 那 軍 輔 重 回 學 荻 方 首 指 揮 人 王 泉 明, 特 同 指 揮 蕭 大 滿 等 七 十 名 于 軍 第 二 回 一 昔 四 連 華 表 除 金 林 JJì 叉 臣 等 十 八 名 動 掘 軍 怯 舍 宵, 王 泉 明 等 供 智 J 改 進 囡 @ 在 那 起 事 人 代. t. 表 鐘 耘, 併 退 伍 黃 口, 說 是 軍 臥 多 在 朕 緒, 南 七 省 都 要 劫 手, 叫 我 等 招 兵 到 南 湖 集 芥, 約 一 去 神 道 起 火 鬥, 併 有 詹 議 員 等 多 人 主 持 " 等 情 主 掘 黎 師 長 天 才 呈 披 g 取 肺 駐 扎 造 紙 尸 后 靠 河 泣, 二 十 五 夜 四 肘, 耳 兵 此 也 均 一 九 一 三 年 六 月 二 十 七 日 袋 一 九 一 三 年 宋 教 仁 故 事 專 后, 季 雨 霖 熊 秉 坤 等 勻 各 都 趴 軍 官 組 織 改 進 因, 季 兩 霖 任 回 長 遵 照 賀 子 生 的 ; 意 見, 改 避 風 的 目 的 是, 改 造 湖 北 軍 政, 繼 鎖 努 力 過 行 革 命 事 虫 " 設 抗 美 于 藝 秀 里. 五 月 二 十 四 日, 黎 元 洪 破 舔 了 改 進 閣 的 机 美 1 進 捕 了 一 批 改 道 因 因 鼠, 通 車 4 季 兩 霖 等. 二 十 七 日 黎 元 洪 又 派 其 奈 信 黎 天 才 王 安 欄 里 容 兵 強 迫 解 散 無 法 坤 的 第 五 混 成 協.
會 調 元 熊 她 山 被 害 案 15 見 有 西 裝 商 人 扒 越 后 牆 入 膏 搜 扶 手 槍 四 杆, 子 彈 一 百 顆 又 在 牆 外 捕 衷 接 庄 三 名 捕 肘 特 手 槍 炸 彈 拋 莽 洞 中 揖 供 越 埔 均 肘 倩 方 安 江 兩 名 I 吉. 外 方 鍾 仲 衡 何 作 偉 黃 子 監 三 名 系 由 湖 南 江 西 尸 京 等 省 東 那 這 劫 軍 臥, 奉 行 時 荼 ; 因 欲 推 倒 政 府, 故 行 二 次 革 命 昨 在 京 詳 租 界 松 迺 害 九 口 去 館 商 定, 夜 三 去 神 卉 船 到 造 紙 尸 逗 劫 軍 臥 併 云, 革 命 机 美 元 址 不 有 " 各 等 惰 主 1 此 或 戶 期 內, 亂 机 四 起, 情 勢 危 急, 已 荻 各 犯, 未 使 久 稽, 致 滋 斐 故, 主 ~ 經 訊 掘 硝 供, 按 照 軍 法 分 別 赴 決 椎 查 季 雨 霖 系 在 逃 要 犯, 蠱 掘 探 掃, 在 荊 襄 等 生 b 孟 劫 軍 叭, 因 謀 起 事 此 次 各 犯, 仍 系 改 遊 因 余 輩 把 探 輯 : 季 犯 在 江 口 租 界 勻 庸 大 悲 楊 王 鵬 彭 莽 光 王 竿 園 等 泊 之 主 課 f 以 此 元 惡 大 憨, 一 日 不 除, 即 武 Z 又 一 日 不 安, 民 固 即 M ll: 七 多 事 前 次 咨 部, 仗 制 l 拉 ;J. 元 期 徒 刑, 突 不 足 以 止 亂 蔽 辜 庄 詩 里 都 特 前 咨 取 銷, 由 導 E 省 最 賞 一 方 元, 請 由 中 央 政 府 通 令 緝 孽, 此 戶 赴 死 其 該 案 之 容 最 芳 m 王 光 鼠 管 新 源 等, 均 有 謀 鈑 萌 掘, 一 律 MF 娃 氏, 以 免 姑 息 莽 奸, 釀 成 鉅 禍 元 洪 素 性 慈 祥, 豈 忍 好 方 殘 主 長 但 對 此 存 亡 危 急 之 肘, 轉 鬼 四 伏, 不 得 不 刑 亂 用 重, 以 期 辟 以 止 辟 望 勿 拘 牽 文 法, 致 誤 机 宜 至 庸 大 悲 系 省 議 員, 那 省 屢 次 內 亂, 均 有 牽 涉 此 次 口 議 員 笈 有 拱 掘, 座 照 現 行 內 亂 罪 犯, 由 那 咨 全 省 舍, 限 期 到 案 訊 亦 其 武 法 所 駐 主 客 各 軍, 均 被 忠 男 可 恃 此 案 事 前 破 荻, 深 贅 得 力 庄 俟 事 定 查 明, 分 別 呈 請 契 敘, 以 昭 激 功 再, 掘 探 拔, 該 說 竟 有 私 押 京 三 省 勻 某 因 接 前 兵 視 這 載 軍 火 情 事, 是 否 萌 笑, 請 政 府 設 法 防 范 急 切 待 命, 統 乞 示 遵 黎 元 洪 戚 于 印 黎 元 洪 ~~ 屯 @ 夫, 皂 統 鈞 盔, 外 交 部 備 軍 部 參 謀 本 部 接 z 拱 密 威 子 也 諒 述 是 夜 掘 胡 交 涉 具 暨 軍 警 合 同 德 捕, 在 汶 口 (1) 此 屯 ; 冷 一 九 一 三 年 六 月 二 十 七 日 袋,
., 16 近 代 史 資 料 德 界 日 本 人 所 卉 富 貴 館 內, 學 砍 亂 兌 且 机 夫 宵 調 元 熊 惜 山 兩 名, 搜 出 日 本 鈔 票 三 千 余 元, 銀 祥 三 百 余 元, 併 支 付 脹 目 及 名 冊 一 本, 內 卉 s 一, 定 名 討 袁 踮 肘 都 軍 机 美 部 九 二, 任 軍 事 者, 夏 述 唐 王 之 光 季 良 軒 即 季 雨 霖 別 字 三, 任 調 查 者, 鍾 仲 衡 鍾 勛 庄 四, 任 朕 絡 者, 鍾 仲 衡 溫 楚 王 行 楊 子 唐 @ 越 鵬 丸 彭 莽 光 五, 任 合 計 者, 詹 大 悲 部 永 成 六, 任 文 摘 者, 曾 殼 岳 泉 源 周 觀 句 七, 任 庶 券 者, 溫 楚 王 行 張 秉 文 等 內 鍾 仲 衡 一 名, 已 正 法 曾 教 一 名, 在 民 固 日 披 館 被 訣 叉 I 恢 簿 內 收 入 宵 款 存 查 等 項, 記 載 不 明 其 支 付 這 劫 軍 臥 川 贅, 武 昌 彭 蝠 九 德 安 弦 南 星 荊 州 揚 子 唐 各 二 百 元, 陌 夏 鍾 仲 衡 三 百 元, e 革 自 鎮 安 伸 手.I@ 八 十 元, 河 南 鍾 勛 庄 五 百 五 十 元, 此 外 冊 列 各 名 經 手 支 付 干 百 十 元 不 等 現 宵 熊 兩 犯 尚 留 德 固 捕 房, 已 篩 交 涉 具 請 其 引 渡 又 該 亂 兌 仍 約 是 在 入 城, 放 火 均 守 計 本 都 督 府 后 t 古 學 荻 火 犯 一 名, 尚 未 炭 火 又 第 七 旅 司 令 部 右 側 火 炭, 對 即 扑 夫 又 平 湖 門 外 制 麻 局 敏 火 又 今 早 括 李 且 司 令 及 武 穴 士 紳 披 告, 武 穴 各 校 藏 匿 舌 L 兌 偵 探 甚 多, 併 于 全 安 棧 金 議, 測 勘 盎 塘 陡, 即 蚣 掘 挖 以 灌 田 鎮 李 軍 查 江 水 盛 擻, 該 提 一 決, 則 尸 潰 黃 梅 潛 山 宿 松 太 湖 望 江 等 七 具, 悉 成 澤 園, 計 尤 險 毒 叉 于 今 早 在 法 租 界 伊 述 匿 院 第 六 左 手 詹 大 悲 寓 宅, 搜 技 新 制 大 紅 旗 椒, 下 角 藍 地 白 花 八 梭, 上 下 五 色 綴, 旗 杆 系 斑 竹 三 截 斗 成 間 庸 大 悲 季 雨 霖 等 均 藏 匿 日 本 兵 親 併 { 寺 間 正 金 銀 行 允 借 千 方, 助 給 兵 航 逗 載 軍 火 之 說 ~ 已 另 也 除 請, 特 季 雨 霖 交 涉 引 披 在 案 查 該 犯 等 抗 亂 軍 惰, 顛 室 主 政 府, 宣 言 柚 牲 湖 北, 至 于 決 水 放 火, 危 害 平 民 不 拙 紊 亂 因 克, 抑 且 大 的 人 道, 猖 轍 至 此, 笑 風 罪 大 惡 棍 生 民 何 辜, 罹 茲 浩 釗 l 可 除 督 前 軍 警 益 加 戶 密 防 范 外, 現 掘 法 拉 領 事 陪 公 德 屯 友, 民 國 日 報 館 會 毅 等 四 名, 照 法 自 章 程, 因 事 犯 不 能 引 渡 " 等 語 除 再 派 員 交 涉 外, 庄 請 中 央 政 府 体 察 那 省 匪 徒 暴 功 危 害 情 形, 迅 勻 法 使 交 涉, 1 拭 目 耶 魯 息 克 任 持 盼 黎 元 洪 沁 四 印 @ 下 一 文 件 ι 犯 罪 証 掘 \ 作 圈 九 下 同. @ 下 也 犯 罪 証 掘 作 覺 " (3) 白 銀 宏 { 中 州 ", 于 4 犯 罪 証 掘 品 作 田 家 jjjj 中 升 "
宵 調 元 熊 快 車 山 被 害 案 17 容 調 元 熊 拋 LLl 判 決 書 獨 者 按 g 柳 莽 疾 4 宵 烈 士 太 一 伶 說 z 宵 調 元, 宇 仙 霞, 湖 南 體 陵 人. 早 步 入 同 盟 金 創, 力 市 洞 庭 波 來 誌 )ì( 后 更 名 汶 中 只 ))). 萍 肉 體 超 文 失 散, 被 捕 因 元 佐 証, 閻 長 沙 獄 中 三 年, 特 曲 至 北 京, 豆 帝 固 日 i'a>> 辛 亥 武 昌 起 J 之 后, 會 入 黎 元 拱 譚 延 閻 戒 幕 一 九 一 二 年 春, 在 上 海 成 立 民 社, 胡 黎 元 供 方 兌 尬 又 創 亦 民 戶 日 報 )), 做 均 該 兌 抗 美 拔 后 民 社 合 併 T 共 和 克 即 宣 言 脫 究, 并 脫 之 民 F 昔 日 扳 至 尸 宋 任 三 佛 欽 路 拉 舟 一 九 一 三 年 宋 教 仁 被 害 后, 奔 走 討 哀, 和 熊 槌 山 到 t 叉 口, 故 裂 元 供 述 捕, 讀 于 討 哀 之 役 失 敗 后, 在 武 且 被 荼 害 3 本 文 原 名 湖 北 部 督 府 申 判 赴 暴 功 吉 L 兌 之 宵 調 元 熊 地 山 二 犯 一 案 判 決 -#>), 蓋 有 湖 北 都 督 府 申 判 赴 美 防 " 蒙 文 朱 印 原 卷 中, 尚 有 宵 調 元 熊 惜 山 述 供 各 一 件, 均 未 提 供 新 資 料, 今 刪 去 * 軍 監 生 卷 一, 調 查 報 告 喝 取 等 前 奉 都 督 命 令 z 有 匪 徒 熊 惜 山 匿 藏 德 租 界 富 貴 館 著 該 調 查 士 是 合 同 外 交 特 派 J1 胡 朝 宗, 向 德 梢 交 涉 F 帶 同 德 捕 拿 扶 解 省, 以 兌 究 5 卦 此 令 " 等 因 遵 即 前 往 富 貴 館 附 近, 秘 密 偵 察, 冀 得 痕 跡, 再 均 著 手 昨 晨 見 有 西 裝 數 人 前 東 該 館, 往 奈 爾 三 次, 行 色 慌 忙, 頗 有 可 疑 取 等 即 派 人 暗 地 尾 隨 此 西 裝 數 人 之 后, 見 其 行 至 日 租 界, 入 松 迺 家 旅 館 之 內 后 又 見 富 貴 館 內 有 西 裝 二 人 外 出, 一 約 三 十 余 步, 一 有 鬚, 取 即 暗 隨 其 后 該 二 人 亦 往 日 租 界 松 迺 家 旅 館 內 去, 旋 即 出 眾 問 富 貴 館 取 等 即 于 本 日 ( 六 月 二 十 六 日 ) 往 德 領 署 奎 宇, 合 同 德 巡 前 往 富 貴 館 搜 查 甫 蒞 館 門, 即 見 年 紀 三 十 余 步 西 裝 之 人, 在 館 內 洋 樓 之 上, 瞥 見 取 等, 即 下 樓 持 一 皮 包 出 外, 意 似 欲 逃 ~ 即 將 其 扣 留 扇 視 其 皮 包, 內 有 机 美 部 分 任 事 秀 情 冊 底 草 一 紙, 收 支 款 目 暨 派 員 到 娃 逗 劫 周 費 草 一 紙 i 挂 館, 又 在 持 皮 包 外 出 人 之 提 包 內, 搜 有 江 西 李 烈 鈞 所 給 特 別 証 一 小, 始 知 其 方 宵 調 元 叉 搜 有 密 屯 碼 本 二 小, 日 本 鈔 市 數 千 元 即 問 宵 館 內 住 有 熊 描 山 其 人 否? 宵 云 不 知 旋 在 隔 室 搜 查, 造 有 鬚 之 西 裝 人 在 肉, 搜 查 物 件, 亦 搜 出 江 西 李 烈 鈞 所 給
18 近 代 史 資 料 特 別 証 一 小, 始 知 該 有 鬚 之 西 裝 人 即 熊 惜 山 對 特 人 物 同 德 巡 帶 田 德 捕 房 德 領 不 肯 支 出 該 等 現 均 在 德 逃 捕 房 拘 留 特 此 呈 掘, 伏 祈 告 文 前 往 索 要 云 云 二, 于 七 月 初 五 日, 奉 都 督 命 令 s 前 次 在 故 拿 荻 匪 兌 宵 調 元 熊 拋 山 暨 該 匪 不 法 証 掘, 現 堆 德 領 -. 併 引 渡 前 素, 合 盟 主 申 學 j 赴 申 明 核 舟 此 令 rr 計 度 宵 調 元 一 名 証 括 一 包, 內 計 z 嘿 楷 山 一 名 清 單 : 紙, 日 記 本 二 小, 密 屯 本 二 令, 特 別 証 二 小 三, 于 八 月 初 四 日, 奉 都 督 控 交 固 券 院 眾 屯 一 紙 g 持 武 昌 黎 副 d 也 統 s 午 奉 大, 包 統 令 z 眾 文 閱 悉 宵 調 元 熊 描 山 一 案, 現 值 賴 于 匪 徒 f 昌 說, 正 在 戒 戶, 勻 M 前 情 形 不 同 該 犯 等 由 那 解 京, 不 元 周 折 皮 即 在 那 就 近 訊 明, 按 怯 恁 舟 等 因 述 因 秀 院 支 犯 罪 缸 揖 一, 擔 任 事 今 人 買 平 定 名 机 芙 部 (1) 討 袁 拈 肘 那 軍 机 芙 部 扭 負 軍 事 者 夏 述 唐 王 之 光 滑 康 肘 季 良 軒 扭 負 調 查 者 鍾 仲 衡 鍾 勘 庄 q 扭 負 朕 給 者 鍾 仲 衡 楊 于 自 越 鵬 一 也 彭 莽 光 溫 楚 珀 扭 負 全 計 者 詹 大 悲 部 永 成 扭 負 文 庸 者 曾 毅 周 覽 岳 泉 源 扭 負 庶 妻 子 者 溫 楚 前 跌 秉 文 兵, 收 付 敘 Z 頁 平 收 宵 2000 彭 ~ 面 九 200 武 昌 軍 臥 鍾 仲 衡 300 阻 夏 軍 交 500( 季 款 } 宵 的 0 張 南 星 200 德 安 軍 趴 溫 楚 前 100 王 光 汶
宵 調 元 熊 健 山 被 答 案 19 揚 子 間 200 丹, 有 函 派 人 赴 荊 鍾 勛 庄 50 赴 tt 揚 子 盟 500 赴 田 家 刻 仲 升 打 屯 20 震 且 100 溫 手 溫 楚 前 50 震 旦 楊 于 自 100 交 通 鍾 勘 庄 500 赴 tt 楊 于 自 60 疋 交 通 除 莽 初 的 赴 諒 溫 楚 王 行 100 完 交 通 又 4 車 又 10 屯 拇 鍾 仲 衡 200 200 完 交 通 部 又 完 胡 四 百 元 悲 手 付 南 五 十 元 越 手 又 四 十 元 付 楊 四 百 元 又 百 元 二 百 元 文 百 元 又 五 十 元 曹 卅 屯 溫 十 元 溫 十 元 楊 百 元 壹 百 元 付 先 四 百 元 付 悲 百 一 十 兀 付 鍾 百 兀 溫 手 付 彭 肖 兀 悲 手 什 惕 二 百 兀 悲 手 夏 二 百 元 巷 子 楊 二 百 一 十 元 楊 百 元 溫 代 楊 百 元 黃 六 元 屯 七 元 以 上 二 羊, 系 于 六 月 念 六 日 午 后, 在 德 租 界 富 貴 館 門 首 拿 夜 宵 調 元 肘, 在 官 所 持 皮 包 內 搜 出 三, 屯 稿 一 紙 由 南 昌 致 長 沙 屯 二 月 一 日 長 沙 日 扭 轉 譚 都 督 暨 是 研 仙 周 道 映 除 故 援 仇 依 山 文 牧 希 諸 公 墓 E 南 北 統 一, 個 近 周 年, 且 統 通 法 失 政 之 事, ( 克 日 克 之 ) 提 髮 准 數 最 近 如 撞 定 官 制, 暨 收 沒 軍 械, 招 致 f 京 玉 腸 順 三 扳 徒, 簡 任 汪 瑞
20 近 代 史 資 料 間 均 民 政 長 等 項 事 件, 尤 采 用 訊 報 考 制 手 段, 突 行 破 邦 共 和 且 越 匡 風 黃 袍 尚 未 加 身, 而 拿 破 ~ 雛 形 已 具 調 元 未 雨 之 烏, 戚 于 漂 惰, 噩 願 我 湘 人 上 下 囡 方 一, 13 各 得 力 省 分 t7j 鐸 河 付 之 怯 夫 痛 去 夫, 足 痛 去 足 失 此 不 園, 后 特 何 及 調 元 京 以 上 一 件, 系 在 富 貴 館 机 美 部 抄 出 宵 調 元 日 記 本 所 載 回, 屯 一 件 湖 口 眾 屯 第 一 百 九 十 六 兮 急 武 昌 黎 副, 也 統 鈞 盤 z 昨 日 迂 湖 口 被 留, 勿 克 行 熊 描 山 宵 調 元 二 人 請 即 卉 釋 公 者 f 受 鴻 等, 每 乞 施 此 寬 犬, 且 人 心 起 向, 于 吾 公 亦 必 默 威 不 置 除 廷 司 11 j 自 慚 請 兵, 激 劫 人 心, 券 乞 調 回 原 防 大 局 維 持, 尤 乞 力 主, 踮 穎 至 叩, 并 希 屯 友 大 鴻 則 沸 叩 于 湖 口 七 月 十 三 日 到 以 上 一 件, 系 派 赴 江 西 之 余 大 鴻 湯 則 沸 二 員, 公 平 返 那, 道 經 湖 口, 被 讀 匪 扣 留, 致 湖 北 都 督 之 屯 五, 函 一 件 蹺 宰 參 謀 長 石 蓮 吉 安 召 棠 理 丞 諸 兄 鈞 盔, 敬 店 者 z 沸 等 于 本 月 三 牙, 由 灰 起 程 初 四 日, 抵 九 江 初 五 日 始 知 除 廷 訓 寺 斷 請 兵 ~ 以 讀 民 反 咒, 滋 疑 他 軍 方 息, 急 屯 副, 皂 統 初 八 日, 到 南 昌 后, 亦 屢 屯 告, 意 恐 兩 軍 沖 突, 牽 劫 大 局 公 等 諒 已 知 之 沸 等 于 初 十 日, 由 南 昌 起 身, 原 欲 急 行 回 那, 面 商 副, 也 統 護 法 挽 救 不 意 十 一 日 行 至 湖 口, 即 被 扣 留, 以 方 熊 措 [11 宵 調 元 之 交 盾 渠 等 被 押 武 昌, 沸 等 被 押 湖 口, 蓋 可 不 言 而 喻 矣 現 有 日 本 中 久 喜 信 用 先 "? 生, 主 張 人 道, 意 欲 航 中 幹 旋, 對 沸 等 二 人 勻 熊 槌 山 宵 調 元 間 相 交 換, 已 求 持 此 間 司 令 官 之 同 意 此 間 河 于 黎 副, 也 統 頗 有 戚 情, 且 熊 宵 二 人 學 問 忱 美, 大 均 有 用 之 才, 又 站 副 忌 統 所 贊 賞 副 且 統 方 惜 才 計, 均 俯 順 人 心 以 方 固 步 計, 亦 三 百 允 特 熊 宵 二 人 互 換 至 若 沸 等 此 公 數 年, 不 元 微 苦, 不 加 願 惜, 想 副 忠 統 亦 不 忍 方 也 敬, 恩 諸 公 迅 即 邀 請 廟 間 參 謀 副 官 暨 各 肺 長, 芥 向 副 且 統 委 曲 請 求, 允 特 宵 調 元 熊 槌 山 迅 即 勻 沸 等 五 換 成 全 四 命, 全 仗 諸 公 鼎 力 人 道 主 火, 諸 公 素 所 主 持, 持 沸 等 于 者, 諒 不 漠 然 視 也 致 副 忠 統 一 票, 亦 交 中 久 先
宵 調 JC 熊 拋 山 彼 害 案 21 生 手, 如 何 呈 道, 請 裁 寺 i 弗 內 眷 在 省, 請 諸 公 設 法 安 置 家 貧 京 老, 經 濟 困 准, 亦 求 設 法 并 切 囑 家 中, 元 論 如 何, 不 可 妄 素 尋 訪 夫 暈 目 眩, 急 不 擇 言 再, 互 換 方 法, 亦 請 公 等 穿 面 迅 速 妥 善 之 法 均 耍 由 此, 造 叩 公 安 以 上 一 件 系 湯 余 由 湖 口 寄 素 吠, 持 ~~ 証 二 小 參 謀 湯 則 沸 同 叩 七 月 三 十 日 余 大 均 情 調 元 顧 問 官 熊 槌 山 (1) 特 別 証 自 梭 所 制 (2) 持 別 証 黃 絞 所 制 第 一 六 四 學 第 三 十 一 夸 以 上 二 件, 系 在 富 貴 館 机 美 部 宵 熊 房 中 搜 出, 均 蓋 有 李 烈 鈞 印 章 上, 密 色 為 二 本 宵 密 先 l 黃 后 直 先 直 后 橫 明 周 密 例 如 三 四 O 八 均 調 字, 余 英 推 (1) 由 碼 屯 報 告 (2) 碼 也 披 斗 ~P 一 岳 茁 15 輯 都 督 府 通 用 本 以 上 三 件, 系 在 官 貴 館 机 美 部 宵 調 元 房 中 提 包 內 搜 出 判 決 書 被 告 人 宵 調 元 年 三 十 步, 湖 南 長 沙 人 三 水 缺 路 拉 舟 熊 描 山 年 三 十 二 步, 尸 京 梅 具 人 工 商 部 願 悶 右 案 ~ 經 甫 訊, 言 詞 辯 論 終 結, 判 決 如 左 主 文 將 被 告 宵 調 元 熊 槌 山 二 名, 按 新 刑 律 第 一 百 零 一 余 第 二 項 內 亂 執 行 重 要 事 券 罪, 均 赴 死 刑 犯 罪 事 案 緣 此 案 掘 調 查 披 告 s 奉 都 督 命 令, 合 同 外 交 特 派 員 前 往 交 涉, 在 德 租 界 富 貴 館 緝 拿 匪 徒 熊 惜 山 六 月 二 十 六 日, 往 德 領 署 奎 宇 后, 合 同 德 巡 前 往 富 貴 館 搜 查 甫 蒞 館 門, 即 見 年 約 三 十 余 步 西 裝 之 人, 在
22 近 代 史 資 料 館 內 洋 樓 上, 瞥 見 即 下 棲, 持 一 皮 包 出 外, 意 似 欲 逃, 當 即 符 其 扣 留 肩 視 其 皮 包, 內 有 机 美 部 分 任 事 委 于 清 冊 底 草 一 紙, 收 支 款 目 暨 派 員 到 赴 迋 功 用 費 羊 一 紙 道 館, 又 在 持 皮 包 外 出 人 之 提 包 內, 搜 有 江 西 李 3 日 { 鈞 所 給 特 別 証 一 令, 始 知 其 先 宵 調 元 叉 搜 有 密 屯 碼 本 二 小, 日 本 鈔 票 數 千 元 即 問 宵 館 內 住 有 攜 描 山 其 人 否? 宵 云 不 知 對 在 隔 室 搜 查, 這 有 鬚 之 西 裝 人 在 內, 搜 查 物 件, 亦 搜 出 江 西 季 烈 鈞 所 給 持 別.' 証 一 小, 始 知 有 鬚 之 西 裝 人 即 熊 措 山 道 : 時 人 物 同 德 巡 帶 回 德 捕 房 德 領 不 肯 引 渡, 該 等 均 在 德 巡 捕 房 拘 留 云 云 闢 于 七 月 五 日, 奉 都 督 命 令, 宵 熊 二 犯 連 証 掘, 巳 准 德 領 引 渡, 安 交 申 判 云 云 主 & 經 庭 訊 再 三, 所 有 宵 調 元 熊 槌 山 犯 罪 事 笑, 茲 就 供 証, 詳 均 研 究 如 下 z 蜀 查 此 案 宵 被 速 肘, 在 其 所 持 皮 包 內 搜 有 亂 兌 机 美 都 拉 任 事 至 于 單 收 支 款 項 羊 掘 供 皮 包 乃 張 秀 瑋 之 物 又 供 勻 扶 系 由 金 陵 求 ij. 問 輪 i 人 識, 因 欲 同 貿 經 商, 故 兩 次 共 以 二 千 元 勻 弦 張 于 念 五 日 赴 妒, 特 皮 包 遺 下 宵 于 念 六 日 持 皮 包 上 街, 配 置 飼 匙, 甫 出 館 門, 即 行 被 逮 誠 如 所 供, 宵 勻 弦 邂 逅 初 交, 何 借 遲 以 二 干 元 巨 款 相 勻 皮 包. 微 物, 撓 帶 根 易, 族 之 赴 妒, 他 物 既 撓, 何 強 留 此 如 謂 因 配 胡 匙 持 而 出 館, 何 故 走 之 后, 三 百 念 五 乏 夜, 念 六 之 晨, 均 未 -1 已 及, 而 恰 ~ 調 查 至 館, 搜 捕 及 門 之 l 菇, 始 有 此 拳 且 皮 包 內 并 充 一 物 可 以 証 明 方 張 之 物 接 之 人 情, 征 之 事 理, 宵 笑 系 見 調 查 到 館, 欲 撓 証 潛 逃, 因 敏 章 荻, 乃 狡 供 皮 包 方 弦 物, 希 囡 脫 卸, 情 寺 詞 虛, 不 辨 自 明 且 此 外 足 以 証 明 其 方 古 L 兌 者 向 夥, 如 收 支 款 項 羊, 明 明 有 收 宵 款 之 宇 拌, 此 証 明 其 方 古 L 兌 者 一 又 如 該 犯 日 記 本 載 該 犯 前 用 小 人 名 "(' 叉, 由 韻 致 湘 屯 稿, 文 尾 有 日 z 且 云 越 匡 脂 L 黃 梅 尚 未 加 身, 而 拿 破 ~ 雛 形 已 具 調 元 未 雨 之 烏, 戚 于 漂 措, 亟 願 我 湘 人 上 下 因 劫 一 先, 勾 各 持 力 省 分 跡 穿 :X-1 付 之 法 夫 痛 去 去, 足 痛 去 足, 失 此 不 園, 后 特 何 及 " 等 語 足 見 韻 吉 L 未 肇 之 前, 該 犯 巳 勻 謀 有 素, 誘 奸 煽 說, 鈑 適 昭 著 此 証 明 其 方 倡 吉 L 者 二 該 犯 既 有 江 西 持 別 証, 而 被 逮 未 久, 讀 亂 即 度, 扣 留 官 吏, 要 挾 交 換 該 犯 等 非 方 亂 免 重 要 人 物, 讀 匪 何 以 汲 派 出 此 此 証 明 其 先 1 亂 兌 重 要 之 人 者 三 結 上 數 端, 是 宵 調 元 案 均 百 七 兌 元 疑
宵 調 元 熊 磁 山 被 答 案 23 至 熊 措 山 玩 勻 宵 同 居 于 机 美 部, 又 同 有 江 西 特 別 証, 而 讀 軍 叉 同 請 交 換, 足 見 勻 宵, 同 均 百 t 兌 克 疑 又 查 本 案 前 于 六 月 念 五 之 夜, 軍 趴 在 南 湖 拿 荻 暴 功 說 究, 已 經 正 法 之 王 泉 明 f 共 和, 系 奉 季 雨 霖 鍾 仲 衡 命 令, 秘 密 結 兌, 連 合 軍 臥, 占 掘 武 昌, 以 搗 中 央 伊 故 率 兌 五 十 余 人, 由 鸚 鵡 洲 潛 渡 武 昌, 繞 道 城 外, 已 抵 南 湖 正 在 連 合 炮 臥, 欲 往 攻 起 文 門, 即 被 軍 趴 拿 荻 云 云 叉 查 江 南 留 那 第 一 肺 咨 送 念 六 在 江 拿 荻 正 法 之 匪 質 : 鍾 仲 衡 等 供 判 前 素, 其 中 鍾 所 供 述, 勻 王 所 供 述 大 旨 相 符 夫 王 泉 明 鍾 仲 衡 等 之 勻 宵 調 元 導 員 系 三 娃 拿 族, 而 至 供 匪 魁 系 厲 季 雨 霖 鍾 仲 衡 等, 而 幸 鍾 等 拒 任 取 每 羊, 又 系 在 宵 手 皮 包 內 搜 出 宵 之 皮 包, 又 系 由 富 貴 館 內 跨 出 其 收 支 款 項 主 其 中 所 載 用 費 逗 劫 之 各 區 域, 巳 均 次 第 安 覓, 一 致 吻 合 是 足 証 明 富 貴 館 方 該 兌 等 此 次 在 湖 北 囡 謀 暴 劫 之 忠 机 美, 萌 ~ 克 疑 又 查 刑 法, 內 亂 罪 之 成 立, 須 各 有 兩 小 要 件 s 一 須 已 起 暴 功, 二 須 出 于 紊 完 之 宗 旨 今 該 等 此 次 暴 功, 冀 囡 占 掘 武 昌, 以 搗 中 央, 是 其 意 在 顛 主 主 政 府, 紊 亂 因 兜 且 王 鍾 等 已 于 念 五 念 六 雨 夜 次 第 暴 功, 是 內 亂 罪 之 兩 小 要 件, 均 已 完 告 庄 j 主 人 內 亂 罪 論 完 疑 對 念 五 夜 該 兌 暴 劫 之 肘, 宵 熊 二 犯 既 同 居 于 富 貴 館, 也 机 美 部, 又 均 有 在 西 持 別 証, 而 重 要 文 件, 又 系 宵 于 搜 出 是 宵 調 元 熊 槌 山 二 犯, 均 均 該 兌 抗 行 重 要 事 秀 之 人 犯 克 疑 罪 証 萌 齒, 合 判 決 如 下, 判 決 暨 蚣 律 查 新 刑 律 分 則 第 二 章 內 吉 L 罪 第 一 百 零 一 奈, 凡 意 囡 顛 笈 政 府, 潛 筍 土 地, 及 其 余 紊 亂 固 免 而 起 暴 功 者, 方 內 亂 罪 依 左 例 分 別 娃 晰 其 第 二 款, 找 行 重 要 事 秀 者, 死 刑, 克 期 徒 刑, 或 一 等 有 期 徒 刑 各 寺 奈 今 此 次 匪 徒 冀 困 占 掘 武 昌, 以 搗 中 央, 已 在 武 浪 先 后 暴 劫 而 宵 調 元 熊 楷 山 盟 武 汶 暴 劫 之 肘, 方 該 兌 執 行 重 要 事 券, 罪 証 萌 齒 昕 有 宵 調 元 熊 槌 山 二 犯 庄 似 均 按 一 百 零 一 奈 律 第 二 款 執 行 重 要 事 至 于 罪, 赴 以 死 刑, 以 示 炯 戒 所 有 宵 調 元 熊 槌 山 二 名, 仍 留 湖 北 備 軍 監 獄 拘 禁 座 俟 奉 到 大 且 統 宣 布 判 決 后, 再 行 抗 行 此 判 中 半 民 固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七 日 至
24 近 代 史 資 料 e 課 員 江 元 亮 團 承 申 官 軍 怯 課 課 士 是 程 定 逗 團 課 具 崔 昌 閥 回 示 事 會 文 恃 團 陶 恆 搞 國 Z 于 穴, 局 ~ 發 丑 討 袁 之 役 冊 見 有 囊 民 當 固 史 意 世 凱 直 言 中 學 民 固 還 E 政 府 面 史 北 京 兵 斐 始 末 記 民 固 二 次 革 命 史 為 這 東 著 1930 年 印 本 白 蕉 蝙 1936 年 上 淘 - 人 文 月 列 前 上 印 本 錢 辛 編 1913 年 上 海 混 江 評 論 社 印 本 國 事 新 聞 社 編 1912 年 印 本 郭 斌 佳 著 無 出 版 年 月 f 4 譯 告 艾 懷 史 姜 '(J'r. 群 編 上 海 中 華 主 文 社 1913 年 印 本 5 食 漁 父 徐 血 JL 邵 力 于 編 1913 年 民 立 拔 印 本 革 命 傳 人 來 毅 仁 被 刺 始 末 記 1913 年 上 海 國 民 I 司 喜 周 編 印 本 費 是 故 事 彙 豈 是 j 共 她 殷 融 合 編 1915 年 上 海 民 友 社 印 本 南 北 惡 感 新 艾 闡 鐸 鋪 餘 生 編 1913 年 醒 智 布 局 印 本 全 ~ 石 印 四 冊 安 丑 禍 吉 L 前 時 介 北 逸 史 著 1913 年 上 海 有 益 齋 印 本
湖 南 討 囊 邱 件 m 者 按 : 原 仟 共 六 汁, 系 有 光 紙, 四 夸 字 鉛 印 其 中 主 卅 卅 末 均 有 湖 南 都 督 府 印 鑄 月 ~ 行 " 字 拌, 只 有 -~t 均 統 一 兌 湘 支 部 印 刷 安 行 所 " 字 祥 文 中 記 載 賴 于 討 袁 之 役 安 生 肘 各 地 討 袁 的 一 些 情 況, 可 供 研 究 目 史 者 參 考 這 份 資 料, 系 由 '1j 肘 北 京 政 府 的 先 兵 昔 查 訣, 旱 送 陪 軍 部 者 方 便 于 讀 者 了 解 資 料 汞 源, 茲 : 時 京 卿 克 兵 昔 報 告 一 併 于 11 出 京 師 克 兵 曹 掘 告 @ 右 印 刷 物 于 本 月 十 五 日, 由 日 本 師 局 送 到 本 告 主 閱 內 容, 措 詞 悴 逆, 全 系 煽 惑 之 語 細 位!&1: 言 地 良 方 湖 南 長 沙 日 本 租 界 日 本 師 局, 投 信 机 美 方 統 一 兌 湘 支 部 幟, 技 信 日 期 戈 1 本 月 十 三 日 想 收 到 此 印 刷 物 者, 恐 不 止 本 膏 面 庄 通 令 各 軍 臥 尸 防, 0 免 被 Ã 煽 惑 除 報 警 告 司 令 官 拱 立 軍 泊 司 令 外, 理 合 附 呈 舌 L 兌 煽 惑 印 刷 物 六 紙, 報 告 鑒 核 謹 掘 備 軍 忠 長 古 長 除 共 E 團 中 竿 民 國 二 年 八 月 十 六 日 午 后 十 肘 四 卡 分 計 旱 亂 兌 印 刷 物 六 紙 局 袁 世 凱 書 @ 民 因 二 年 八 月 三 學 大 日 本 苦 生 小 越 平 陪 臼 袁 世 凱 足 下 g 足 下 以 亡 固 罪 臣, 進 方 民 因 假 大, 也 統, 是 亦 人 生 之 奇 繭, 而 天 下 之 至 茉 哉! 但 宙 所 怪 者, 足 下 棋 非 清 朝 劫 胃 世 臣 耶? 昔 者 道 光 戚 丰 之 悔, 乃 祖 乃 父, 世 世 忠 文, 致 力 主 事 追 至 足 下, 夙 受 知 過 于 光 緒, 又 蒙 殊 返 于 西 后, 位 膺 里 耍, 身 f-f 托 孤, 久 負 中 外 重 望 然 t 不 主 未 乾, 六 @ 根 告 原 件, 封 套 正 面 有 軍 密 字 十 一 學 報 告, 送 豆 防 軍, 也 長 鈞 店 京 肺 免 兵 替 自 炒 立 胡 同 善 本 部 主 " 勻 黑 急 " 等 字 祥 背 面 有 中 竿 民 區 二 年 八 月 十 六 日 午 后 十 肘 四 十 分 炭 " 2 年 8 月 17 日 收 文 件 " 等 字 拌, 并 益 京 師 先 兵 苦 苦 長 之 美 防 " 象 文 采 印 內 方 清 折 @ 全 文 六 付, 仗 此 一 肘 克 林 題
26 近 代 史 資 料 尺 安 在 足 下 去 且 有 溪 整 元 氏, 殘 忍 自 遣, 強 奈 乃 祖 乃 父 何 也! 抑 光 岳 究 分, 天 高 地 卑, 乾 坤 定 矣 不 幸 i 孟 舍, 肘 有 消 長, 完 舜 禪 吐, 湯 武 放 伐, 且 天 地 亦 終 不 能 克 遣 攝 也, 且 主 人 亦 終 不 能 克 暫 德 也 此 皆 上 虐 下 賢, 方 不 得 已 而 后 敢 行, 文 士 就 且 非 之 況 完 ~ 氏 君 拈 禹 城 十 一 世 三 百 年, 旦 出 于 滿 洲, 奄 有 中 原, 亦 唯 不 i 立 方 舜 之 京 夷, 文 之 西 夷 而 已 矣 且 其 自 朝 固 末 息 方 明 主, 亦 非 有 不 肯 風 于 如 丹 商 者 也, 又 非 有 大 不 道 主 口 梁 制 者 也 而 今 足 下 自 願 果 孰 如 完 舜, 其 才 果 孰 如 湯 武? 且 足 下 亦 必 知 其 不 如 者 追 甚 矣 孟 子 日, 有 伊 尹 之 志 可 也, 去 伊 尹 之 志 星 星 也 " 嗚 呼! 彼 莽 操 懿 卓, 欺 人 孤 JL 寡 扣, 外 假 禪 吐, 內 行 宴 寺, 固 主 賢 所 不 容 也 且 然, 被 尚 知 君 臣 之 名 不 可 妄 度, 秩 序 乏 分 不 可 擅 1 月 E 葬 蓋 靠 佮 所 戰, 邦 因 顛 覆, 几 何 其 不 胥 方 禽 善 者 也 庄 周 有 言 s 特 均 盜 而 方 守 告, 攝 絨 麟, 因 扁 錯, g 盜 至, 貝 Ij 負 扭 而 趙, 惟 恐 其 不 固 也 " 是 以 被 其 一 朝 代 而 有 人 園 也, 亦 皆 願 己 方 仁 君 主 主, 而 望 人 均 忠 臣 孝 子 一 也 未 當 聞 有 一 人 完 君 完 欠, 又 并 其 名 分 道 文 而 悉 康 莽 之 如 足 下 者 也 孟 子 日 戶 或 狄 維 膺, 荊 舒 維 恁 " 充 君 充 父, 周 公 所 膺 顧 生 之 于 足 下, 素 非 有 恩 怨 也 我 固 之 于 貴 園, 亦 非 如 周 公 之 視 戒 狄 荊 舒 也 椎 其 天 之 眸 衷 于 下 民, 若 有 恆 性 丈 夫 平 生, 耿 耿 一 片 志 在 元, 未 能 自 掩 而 我 兩 園 俱 同 國 E 洲, 同 神 同 文, 又 久 同 奉 孔 氏 教 瓶 之 聲, 暮 之 恥, 生 且 不 餒, 亦 韌 ~ 友 邦 恥 有 生 此 人 面 善 心 之 足 下 也 且 客 亥 革 命 兵 說, 恥 黃 一 輩, 析 梅 民 主 而 起, 巳 似 方 足 下 作 先 責 者 然 此 輩 本 純 然 在 野 汲 民, 非 曾 受 官 暐 于 寬 ~ 氏, 貝 Ij 眷 眷 故 園, 夾 滿 兵 鼠, 以 庇 保 其 族 裳, 此 宜 別 論 之 可 也 獄 至 足 下 則 不 然 s 勛 胃 世 臣, 父 祖 勤 王 如 此 F 往 東 關 宮, 知 遇 婊 竟 如 此 F 里 要 托 孤, 中 外 重 望 如 此 而 殘 忍 克 " 戶 f 氏, 鈑 君 辱 先 如 彼 R 康 莽 名 分, 敗 鞍 靠 佬, 方 眉 代 姦 賊 所 未 曾 方 如 彼 加 之 中 途 違 約, 帝 制 自 蚣, 踩 捕 免 法, 欺 罔 神 人 F 借 款 支 園, 枯 竭 民 血 9 刀 錯 刑 辟, 殆 元 虛 日 尚 且 欲 藉 口 共 和, 粉 飾 文 明, 而 永 貪 功 名 富 貴 嗚 呼! 是 石 敬 塘 割 地 路 故 之 拳 俏 昕 不 敢 層, 而 足 下 則 拙 忍 泊 之 耶! 且 以 足 下 之 暴 志, 而 置 一 宜 就 幼 皇 不 間, 又 方 存 虛 學 表 恭 敬 者, 告 知 其 計 所 在 也 蓋 足 下 外 藉 列 固 勢 力, 一 肘 庄 抑 固 人 造 一 旦 民
湖 南 討 袁 印 件 27 急 交 作, 潰 決 四 裂 不 可 拾 收, 貝 IJ 翻 然 俄 蚵 幼 皇, 兮 令 海 內, 外 托 勤 王, 內 昔 私 利, 是 芥 桓 音 文 之 故 智 也 員 然, 卉 桓 音 文 有 管 仲 狐 直 至 以 輔 翼 之, 足 下 豈 有 此 乎? 而 其 雄 材 倚 略, 籠 罩 一 世, 亦 決 非 足 下 輩 斗 智 小 人 所 能 肢 殼 況 今 日 肘 勢, 過 乎 勻 昔 肘 不 同 世 皆 知 足 下 智 穿 勢 簣, 不 能 友 方, 則 誰 肯 受 其 欺 誣 者 事 苟 至 此 乎, 吾 亦 見 起 下 前 顧 民 跋, 仰 天 長 息 元 及 也 @ 昔 者 王 莽 俱 灰 兵 至, 居 漸 台 曰 a 天 生 德 予,ì)( 兵 其 奈 于 何 " 言 未 亭, 身 首 弄 娃, 長 方 天 下 笑 今 足 下 眼 居 瀛 台, 其 亦 知 之 也 耶? 區 區 撰 述, 本 不 足 道 唯 其 于 足 下 心 事 姦 賄, 行 功 陋 劣, 直 毫 不 眩, 宅 誅 克 假, 亦 可 以 知 我 京 方 君 子 園,~ 日 才 士 論 所 存 如 何 也 茲 以 一 本 基 于 足 下 足 下 以 均 可 答 則 明 答 之 不 宜 民 囡 近 聞 新 聞 摘 要 吋 寺 也 ~ 德 安 討 袁 軍 司 令 林 虎 昨 素 屯, 詳 掘 故 況 云 z 連 日 勻 袁 軍 接 娥, 計 巳 十 次 我 軍 死 者 共 十 六 名, 的 者 四 十 余 名, 袁 軍 死 亡 元 持 叉 也 s 日 前 袁 軍 厚 集 兵 力, 進 攻 湖 口, 我 軍 }}.. 砲 台 汗 砲 豆 豆 青, 沈 兵 視 一 艘, 街 四 艘 同 日, 林 司 令 虎 乘 虛 直 扑 九 江, 出 故 不 意, 途 旅 大 陸, 并 存 掘 銅 鼓 峙 駱 駝 山 各 赴 砲 位 現 在 九 在 方 面, 已 完 北 軍 踩 跡 李 忠 司 令 烈 鈞 因 糊 口 要 塞 砲 台 封 閉 完 密, 三 E 虞 北 軍 進 攻, 昨 持 問 吳 城, 召 集 輯 省 新 臂 各 軍 大 行 瞌 閱, 0 使 魁 白 金 肺 江 上, 勻 宇 院 研 省 駐 軍 北 上, 直 搗 賊 巢 粵 都 督 兼 討 袁, 也 司 令 除 炯 明 昨 眾 也 云 g 巳 預 告 劫 軍 四 師, 砲 兵 工 鞘 均 按 完 告, 日 內 出 度 去 韻 并 合 同 宇 院 各 軍, i 是 規 魯 直 此 間 昨 得 于 屯 g 第 三 肺 長 冷 遇 勾 斬 云 鵬 軍 汗 峨 眉, 泠 軍 大 擾, 刻 巳 完 全 占 領 韓 庄 一 持 4 鎮 江 ~ 北 京 袁 世 凱 肇 z 公 假 共 和, 行 巨 君 事, 海 內 騷 然, 得 勿 愧 死 情 室 退 址, 尚 念 民
28 近 代 史 資 料 生 公 如 屠 民 自 保, 即 帝 位 可 筍, 帝 ~ 可 成, 方 世 千 秋 克 努 遺 臭 否 則 身 敗 名 裂, 何 以 河 先 烈? 何 以 討 蒼 生? 共 和 政 治, 民 均 主 体, 去 1 公 計, 宜 乘 肘 退 避 賢 路, 以 表 充 私, 是 方 上 策 迫 切 上 除, 生 死 惟 公 鎮 江 公 民 庄 家 幌 胡 方 穌 任 于 建 宋 汶 傑 越 位 武 等 一 方 三 千 余 人 fln 民 因 近 肘 新 聞 摘 要 民 國 二 年 八 月 3 " 湖 南 宣 布 組 立 園 民 揖 祝 詞 中 竿 民 因 方 步! 中 竿 民 主 共 和 固 方 步! 中 竿 民 間 之 湖 南 方 步! 記 者 于 未 下 這 前 三 呼 方 步 者, 蓋 我 湖 南 二 于 三 百 余 方 之 固 民, 于 今 日 勾 方 思 右 道 搗 亂 民 固 之 袁 世 凱 正 式 斷 絕 美 菜, 是 即 我 二 千 三 百 余 方 同 胞 出 死 入 生 之 日 露 布 既 頒, 三 湘 士 女 鼓 舞 攻 欣 盛 哉, 卉 固 4 拭 去 之 湖 南 第 二 紀 念 日 也! 記 者 敢 不 敬 謹 以 致 詞 z 革 命 神 子, 胎 胚 湖 南, 流 成 所 播, 海 內 裁 然 求 政 治 之 改 革, 挽 夫 命 于 特 傾, 十 年 以 前, 我 湖 南 健 者, 固 均 中 固 負 夫 等 責 任 也 辛 亥 八 月, 武 昌 首 火 季 秋 之 朔, 湘 省 首 先 口 向 庄, 誓 肺 京 討, 轉 成 2 叉 上, 流 血 成 殷, 滿 軍 創 鉅, 各 省 此 l 丸 中 因 人 乏 得 有 中 園, 我 湖 南 人 士 失 顱 之 代 伽 也 南 北 和 議 未 定, 宋 先 生 偕 唐 汪 諸 公, 苦 任 調 停 兵 斐 天 津, 美 攻 娘 子, 黃 留 守 忍 辱 功 恥 前 拉 統 掉 位 于 袁, 以 息 拭 禍 民 圍 之 得 方 統 一 周 家, 我 湖 南 首 先 贊 成 之 也 袁 賊 受 祥, 政 府 北 迂, 黃 昨 留 守, 宋 詩 寂 林 中 央 財 源 枯 竭, 湘 省 協 款 百 方 方 各 省 倡, 願 瞻 六 月, 不 竟 私 杖 站 肘 政 府 之 成 立, 不 雷 我 湖 南 締 造 之 也 湖 南 方 中 固 恩 取, 湖 南 之 當 然 袁 世 凱 受 中 固 付 托 之 章, 我 湖 南 即 有 監 督 袁 世 凱 之 第 二 重 責 任 試 現 袁 賊 受 任 以 求, 噸 軍 警 威 掛 惦 肘 參 議 院, 大 罪 一 唐 且 理 依 法 拒 絕 副 暑, 迫 出 天 津, 搖 倒 內 閣, 大 罪 三 擅 頒 省 官 制, 大 罪 三 護 荼 有 功 元 罪 之 弦 方 吳 ~ 宋 凌 林 徐 諸 公, 大 罪 四 撞 借 外 價 格 七 千 方 磅, 大 罪 五 擅 割 五 十 方 方 英 里 之 外 蒙 古, 大 罪 六 擅 封 固 光 因 氏 民 園 震 旦 諸 報 館, 大 罪 七 檀 免 民 逃 之 院 輯 粵 三 督, 大 罪 八 擅 設 京 截 拉 找 怯 'J. 上, 淫 荼 克 辜, 大 罪 九 以 命 令 設 甫 計 院, 大 罪 十
湖 南 討 袁 印 件 29 濫 用 財 政, 預 算 決 算 案 不 交 固 舍, 夫 罪 十 一 體 捕 囝 舍 議 員 凌 餓 謝 持 吳 景 鴻 胡 秉 柯, 大 罪 十 二 擱 置 師 屯, 阻 撓 交 通, 大 罪 十 三 阻 尹 都 督 西 征 之 師, 扼 蔣 方 震 使 自 肢, 軍 政 紊 亂, 大 罪 十 四 私 任 宋 小 撮 高 自 瑋 張 鎮 芳 掌 管 封 驢, 讀 亂 吏 治, 大 罪 十 五 庇 妒 越 犯, 帶 居 三 悔, 法 叔 失 效, 大 罪 十 六 賄 攻 上. 海 制 造 局, 賄 焚 河 南 湖 南 軍 裝 局 自 措 軍 笑, 大 罪 十 七 搜 桂 徐 洲 ~ 肆, 禁 止 出 版, 大 罪 十 八 重 軍 南 下, 騷 拉 武 技 商 人, 大 罪 十 九 兵 逼 九 缸, 淫 均 居 民, 大 罪 二 十 其 他 神 神 惡 行, 者 不 腔 者 述 其 所 方, 罔 非 夾 絕 人 道, 這 背 固 怯 主 主 帝 制 本 其 初 心, 亂 神 州 甘 均 禍 首 袁 賊 不 去, 則 中 國 必 亡 湘 人 不 討 袁, 則 湖 南 克 色 都 督 譚 公 方 民 請 命, 嫉 是 ; 如 響, 統 率 三 湘 豪 傑, 咱 皮 九 省 文 戶 洞 悉 政 治 淵 源, 誓 ~ 民 主, 樵 盪 申 原 污 泊, 必 珍 元 凶 方 中 竿 固 根 基, 方 向 胞 謀 福 利, 自 市 者 可 以 不 止, 耕 耘 者 可 以 不 交 肺 直 均 1 士, 曲 均 老 水 龍 載 舟, 亦 覆 舟 成 敗 理 定 乎 机 先 況 湖 湘 名 震 于 全 園 諒 一 夫 之 制, 行 素 厥 角 之 崩 F 斷 路 易 之 夫, 准 各 展 台 之 筑 如 有 攘 板 之 心, 立 遭 明 神 之 睡 湘 人 素 明 大 火, 因 事 貴 在 匹 夫 君 克 忘 彙 囚, 臣 范 志 射 鉤, 記 者 亦 願 同 胞 克 志 要 丑 之 七 丹 二 五 日 賈 克 強 曠 曬 曹 卿 在 亦 討 袁 且 司 令 部 刻 已 組 織 成 立, 委 黃 愷 元 方 參 謀 長, 何 成 港 方 副 官 長, 越 正 平 均 兵 站 燼 黃 且 司 令 并 ~ 出 布 告 特 士 擻 文 一 通 云 s 袁 賊 方 志, 民 軍 起 火, 各 受 摧 殘, 制 因 清 帝 退 位, 贊 同 共 和 起 文 諸 人, 不 忍 同 胞 相 殘, 忍 辱 就 和 自 彼 攘 政, 寺 鉤 昇 己, 不 惜 固 現, 信 用 奸 餒, 毒 荼 志 士, 踩 捕 因 舍, 私 借 外 債, 耕 神 罪 狀, 聲 竹 1 世 宜 四 都 督 力 伸 公 論, 竟 荻 罪 誼 蒙 氛 內 逼, 疫 站 國 防 于 以 土 地 割 吐 散 人, 不 禦 外 侮, 而 胡 兵 以 說 害 南 方 我 軍 士 以 血 駒 之 民 園, 方 彼 攘 夸 - 攘 字 不 止, 重 以 破 睬, 其 根 必 至 于 亡 園 固 人 同 有 身 家, 豈 能 坐 視 共 恭 負 起 文 之 名, 深 抱 亡 圍 之 痛 前 此 自 卸 留 守, 兩 于 我 軍 士 庄 思 之 責, 未 終 厥 取 原 冀 彼 化 除 猜 忌, 宣 力 園 是 誼 料 袁 賊 斐 本 加 坊, 苟 全 蘇 位, 宇 亡 固 而 不 恤 近 且 遊 攻 江 西, 殘 虐 良 民 上 海 北 素 之 軍, 紛 紛
30 近 代 史 資 料 接 腫, 商 旅 停 滯, 居 民 恐 慌 眸 自 彼 卉, 忍 去 可 忍 江 西 背 城 借 一, 虐 民 之 賊 軍, 天 誘 其 哀, 覆 沒 迂 半 各 省 聞 風 繼 起, 同 責 討 賊 程 都 督 內 申 輿 惰, 外 察 大 勢, 知 非 拍 蕩 逆 賊, 不 可 以 保 全 共 和, 愛 掏 余 軍 士 之 請, 委 共 方 江 亦 討 袁 軍, 皂 司 令 共 德 薄 能 鮮, 文 完 可 畔, 乃 率 特 士, 即 日 誓 師, 朕 合 各 省 文 軍, 杏 旅 北 伐 但 使 民 賊 授 首, 因 基 大 定, 共 即 退 避 賢 路, 勻 囝 人 共 享 昇 平 向 冀 我 軍 士 協 力 前 遊, 余 志 成 城, 仲 同 胞 之 文 憤, 去 全 圍 之 公 散 精 誠 所 戚, 金 石 均 卉 江 西 以 一 省 新 錄 之 軍, 禦 袁 賊 全 部 精 銳 之 卒, 士 振 杏, 遂 奸 劫 散 蓋 理 直 則 在 電 扯, 情 怯 則 苛 勢 孤, 順 逆 有 道, 成 敗 在 人 今 者 夫 軍 卉 集, 率 吊 民 伐 罪 之 師, 討 余 飯 最 高 之 賊, 就 摧 落 木 而 拍 枯 肘, 腔 算 之 操, 可 以 預 決 共 竭 九 死 之 身, 努 力 馳 驅, 不 除 袁 賊, 誓 不 生 運 凡 我 軍 士, 共 盤 此 忱 主 醫 師 長 大 攝 像 州 徐 州 報 告 s 江 亦 第 三 肺 肺 長 冷 遇, 勻 袁 軍 第 五 肺 肺 士 是 斬 云 鵬, 于 十 六 日 上 午 八 肘 起, 在 徐 州 府 附 近 汗 始 思 哉 我 軍 砲 青 甚 有 放 力, 各 部 臥 亦 均 杏 勇 昇 常, 袁 軍 死 街 甚 余 傍 晚, 我 軍 乘 腔 渡 河, 力 迫 袁 軍 故 斗 繼 續 一 星 夜, 北 軍 勢 已 大 挫 我 軍 室 主 續 到 一 混 成 支 臥, 于 十 七 日 早 卉 赴 前 方, 向 北 遊 攻 綜 計 此 商 日 間, 袁 軍 死 者 約 四 于 人, 我 軍 不 足 略 有 街 亡 云 云 民 因 近 肘 新 聞 摘 要 民 國 二 年 八 月 3 星 期 日 討 囊 軍 女 完 帥 之 難 免 由 k t 北 京 參 余 商 院 武 昌 黎 副, 也 統 各 省 討 袁 軍, 也 司 令 議 舍 都 督 民 政 長 妒 軍 使 各 肺 放 閻 長 免 1+1 張 軍 統 4 并 探 送 南 北 海 軍 各 且 司 令 各 親 長 均 盔, 袁 軍 犯 韻, 首 起 戒 端 輯 人 仗 文, 天 下 哨 座. 糊 自 袁 世 凱 受 取 以 求, 厚 莽 爪 牙, 恣 作 威 蝠, 并 童 國 法, 踩 蜻 民 叔. 甚 且 開 駒 亡 命, 狙 荼 勛 良 R 私 假 外 贅, 以 充 財 捕 近 友 甘 弄 蒙 古, 撤 兵 南 防 @ 活 肺 滿 清 駐 防 各 省 之 法, 近 取 剛 眾 不 勻 家 奴 之 訓 主 孟 之, 世 凱 所 站, 三 e$1= 敗 怯 吉 L
湖 南 討 袁 印 件 31 紀, 辱 固 虐 民 之 事 本 金 痛 心 切 齒, 數 月 于 茲 今 幸 J 之 軍 持 起, 誓 珍 元 兇 本 金 取 司 民 意, 乃 以 方 座 天 順 人 之 拳 惟 討 袁 各 軍 机 美 如 林, 不 有 元 戒, 軍 机 轉 諦 各 省 代 表, 會 以 埠 君 春 值 秉 性 沈 毅, 制 行 廉 正, 英 風 直 道, 導 固 傾 心, 而 又 老 于 軍 事, 素 操 腔 算, 謀 定 而 行, 功 克 迂 卷 妥 于 七 月 二 十 二 日 卉 舍, 十 八 省 代 表 一 致 投 票 造 拳 卑 君 方 討 袁 軍 大 元 帥, 凡 各 組 立 省 分 都 督 及 討 袁 軍 且 司 令, 一 律 自 其 啃 制 民 意 所. 寄, 天 日 峰 之 謹 此 通 告, 佇 望 攻 迎 各 省 議 全 朕 合 金 叩 莽 募 軍 甜 于 軍 人 之 忠 告 各 省 都 督 妒 軍 使 各 肺 旅 長 公 墓 s 辛 亥 革 命, 建 設 共 和, 皆 我 軍 人 缺 血 造 成 之 民 固 功 人, 舉 世 共 仰 袁 賊 世 凱 以 滿 清 康 臣, 乘 机 而 出, 焚 我 故 阻, 掠 我 陌 夏, 毀 我 娘 于 美 及 至 齣 竭 力 旁, 始 求 成 于 我 @ 我 自 民 以 及 諸 健 J L, 以 吾 民 所 求 者 共 和 也, 五 族 尚 云 平 等, 袁 賊 贊 成 共 和, 即 不 妨 赦 其 前 罪 前 參 議 院 亦 誤 信 袁 世 凱 均 能 戮 力 民 固 者, 愛 萃, 也 統 之 任 而 授 之 不 意 年 余 以 求, 不 守 約 怯, 不 顧 民 意, 阻 冒 共 和 之 名, 開 萃 考 制 之 笑 命 令 代 法 律, 軍 警 迫 議 院, 借 款 不 待 通 述, 則 民 主 考 制, 充 其 凶 橫 元 故 逮 捕 議 r 員, 及 睛 荼 宋 避 初, 則 思 怖 肘 代 由 之 造 成 況 友 仇 親 人 民, 不 許 談 議 院 政 府, 不 許 言 是 平 民 政 治, 則 民 主 立 完, 几 特 絕 望 遍 日 以 素, 又 以 兵 逼 德 安, 聽 捕 輯 省, 民 之 不 保, 固 何 以 存 蹉 乎 l 吾 軍 人 以 前 蝶 血 以 求 者 何 事 y 今 貝 Ij 共 和 不 保, 帝 制 室 主 生, 先 烈 之 所 希 望, 等 諸 空 花 9 政 体 之 新 建 設, 几 成 幻 費 吾 軍 人 之 志 願 未 遂, 吾 軍 人 之 責 任 就 未 平 也 用 是 宣 告 強 立, 大 戶 討 袁, 合 我 同 胞 除 考 制 魔 王, 均 共 和 保 障 主 主 儒 有 言 z 自 由 之 花, 誼 之 以 血, 庶 几 不 枯 萎 以 死 @ 其 殆 我 軍 人 所 ~ 引 均 己 任 者 乎 公 等 或 已 正 討 袁 之 名, 或 未 畢 討 袁 之 笑, 以 所 娃 之 地 不 同, 而 增 文 之 心 不 一 然 軍 人 耳 間, 非 方 小 人 作 器 械 命 令 服 汰, 亦 以 正 火 均 原 則. 今 日 袁 世 鼠 以 危 及 國 傳 政 悼 乏 故, 方 人 民 所 葬 行 政 首 民 之 資 格, 當 然 消 夭 若 服 A 人 其 命 令, 則 是 非 正 文 之 命 令, 不 對 服 M 者 也
32 近 代 史 資 料 若 方 故 斗, 則 是 方 / 令 人 作 器 械, 危 及 園 体 者 也 何 去 何 狀, 我 神 罣 之 軍 人 豈 有 缺 擇 者 ø 以 袁 世 凱 一 人 之 私 誼, 作 克 名 之 故 斗, 以 均 捌 妒 小 人 之 計, 貝 Ij 諸 公 等 一 思 前 日 巳 事 技 陌 一 役, 北 軍 之 均 袁 賊 宣 力 者 可 謂 至 矣, 而 所 許 之 灰 舖 阮 厲 空 言, 且 以 反 河 共 和 受 人 唾 罵 至 所 收 之 效 果, 則 但 均 袁 賊 摟 得 且 統, 以 供 其 帝 制 自 方 附 梯 北 方 軍 人 至 今 就 有 忿 忿 者, 即 旁 現 亦 代 抱 不 平 嗚 呼 l 枯 方 人 之 骨, 放 忠 于 一 人, 其 卒 也 名 香 金 錢 俱 克 所 得, 德 全 甚 方 我 軍 界 不 取 也 苟 其 深 明 大 文, 翻 然 改 園, 則 民 自 再 造 之 殼, 全 臼 公 等 今 日 民 杖 乳 固, 陀 蛇 長 城, 昇 肘 大 功 告 成, 巍 巍 銅 像, 盛 名 永 享, 瞬 勾 比 佬 在 / 令 人 均 名 普 昕 美, 在 全 局 方 政 体 所 系 瀝 血 故 訴, 椎 公 等 突 國 利 之 戶 " 程 德 全 率 亦 省 軍 人 全 体 叩 學 印 團 轉 司 看 出 怖 之 過 屯 北 京 參 汝 研 院 各 省 都 督 且 司 令 民 政 長 省 議 金 妒 軍 使 肺 長 免 州 旅 軍 統 上 海 民 立 扭 轉 各 披 館 均 接 g 袁 賊 踩 搞 民 圈, 破 掠 共 和, 其 帝 制 自 泊 之 野 心, 起 普 天 莫 過 之 痛 憤 不 數 目 間, 強 立 者 十 余 省, 討 袁 者 百 方 人 人 心 不 死, 民 賊 妥 逃 智 服 役 聞 軍, 陸 軍 民 之 請 求, 順 大 勢 之 起 向, 三 ll::: 于 皓 日 宣 布 抽 立, 通 屯 想 早 述 覽 茲 經 各 界 公 推 方 討 袁 閩 軍, 也 司 令, 自 維 能 薄, 何 敢 膺 此 重 寄 椎 事 美 救 亡, 不 能 不 勉 均 其 雄, 以 思 一 分 于 之 文 券, 編 組 軍 趴 分 道 出 師 所 望 已 贊 成 者, 固 至 1 戮 力 同 心, 一 致 道 行 未 宣 布 者, 尤 座 對 仁 不 址, 急 起 直 追 同 朕 白 馬 之 盟, 直 搞 黃 1 宜 之 府, 民 賊 之 倒, 指 顧 之 間 尤 願 肘 錫 教 言, 俾 匡 不 速 涕 泣 翹 首, 不 聲 所 休 (J 許 崇 智 搜 印 討 袁 大 元 帥 卑 春 喧 君 巳 于 昨 二 十 九 日 出 許 抵 粵, 特 率 桂 軍 取 道 湘 境, 金 肺 玫 取 武 紋, 直 搗 幽 燕 ( 三 十 日 尸 州 特 也 ) 高 昌 庸 之 哉, 我 軍 已 于 二 十 三 午 后, 用 砲 告 破 制 造 局 京 迫 棚 柱 故 土 昇 常 杏 勇, 各 持 炸 彈, 一 捕 入 內 局 中 火 起, 北 軍 退 至 制 造 局 二 門 激 俄 至 二 十 四, 繼 續 未 止 二 十 五 黎 明, 我 軍 掘 局 力 攻, 略 有 死 銜, 北 軍 指 四 百 余 人 刻 下 尚 未 停 止
湖 南 討 裘 印 件 33 走 在 井 光 部 下 三 千 余 人, 由 粵 東 妒, 先 鋒 八 百 人 已 到, 帶 有 大 砲 六 章, 子 彈 四 十 余 芳, 机 芙 拾 十 余 架, 即 赴 前 故 助 戚 二 十 七 日, 駐 德 安 林 軍 勻 袁 軍 作 品, 斬 荻 數 百 人, 袁 軍 退 出 德 安 方 面 三 十 余 里, 笙 經 我 軍 中 途 要 青, 袁 軍 均 莽 械 逃 遁 自 7h 找 至 今, 林 軍 曾 未 小 挫 ( 二 十 八 日 南 昌 特 屯 ) 隊 忠 司 令 本 tu 俟 二 十 四 日 晨 二 肘 后 接 幟, 因 松 軍 福 軍 及 六 十 一 間 各 軍 士 昇 常 奇 炭, 故 遂 于 十 肘 頃 卉 始 攻 音 黃 忠 司 令 知 t 戶 上 已 經 卉 哉, 續 派 二 固, 嘴 大 砲 六 尊 到 妒 南 京 屯 1 Ji: 七 間 秩 序 昇 常 安 靜, 連 得 徐 小 H 捷 撮, 人 心 愈 畜 2 向 上 謠 持 南 京 有 斐 之 說, 不 鴨 ( 二 十 五 日 土 海 持 屯 ) 北 京 肘 扭 載, 日 前 李 純 派 參 謀 孟 學 持 素 京, 面 講 袁 世 凱, 智 該 軍 可 慮 之 舟 有 二 三 g 一 缺 輛, 二 乏 米, 請 袁 注 意 預 簿 布 置 云 云 開 袁 滑 乏 米 一 常 被 均 堆 ( 二 十 五 日 北 京 特 屯 ) 除 司 令 之 擻 文 上 海 函 z 駐 防 討 袁 軍 且 司 令 除 英 士 君 '&: 出 通 告, 宣 布 因 賊 袁 世 凱 罪 狀, 布 告 中 外 人 士 其 文 日 z 駐 拱 討 袁 軍 且 司 令 除, 方 宣 布 閏 賊 罪 扶, 通 告 中 外 事 s 照 持 共 和 政 体, 首 重 民 意 不 囡 我 固 自 改 革 以 求, 因 賊 袁 世 凱, 殘 害 忠 良, 祖 妒 兇 犯, 搗 亂 司 法 之 貴, 提 倡 睹 荼 之 風, 蔑 視 固 舍, 干 涉 免 法, 誣 陷 善 裳, 檀 捕 議 員 私 借 外 債, 喪 失 主 杖, 重 人 民 之 負 扭, 肩 各 園 之 干 涉 蒙 古 按 說, 不 加 一 兵, 失 地 表 杖, 擅 締 跡 約, 授 各 國 利 益 均 1 占 主 口 突, 陷 中 園 瓜 分 豆 剖 之 危 机 濫 擲 金 錢, 月 用 多 至 一 千 余 方, 收 芙 議 員, 固 舍 途 至 一 事 完 成, 解 散 各 省 朕 合 金 之 民 意 机 美, 擅 設 不 經 議 全 之 濫 竿 官 取 約 法 扭 地, 奸 冗 盈 廷 自 猿 騷 抗 河 南, 司 長 鎮 芳 盼 私 人 之 故, 不 加 恁 治 : 吉 林 屢 次 彈 劫, 除 昭 常 以 官 僚 之 誼, 劫 案 留 中 藏 事 目 迫, 設 jft 曾 以 聖 人 之 肘 z 江 推 本 安, 設 位 察 使 以 防 人 之 斐 司 法 完 費, 行 政 克 費, 各 省 几 完 一 事 能 站 g 這 劫 有 費, 賄 芙 有 費, 誣 害 可 以 駒 人 自 首 工 商 海 晴 等 部, 則 思 夾 政 併 裁, 主 張 消 極 F 三 海 皇 宮 等 蚣, 則 反 繁 共 土 木, 本 惜 巨 資 竭 全 固 之 脂 膏, 供 一 人 之 揮 霍 謀 事 朝
34 近 代 史 資 料 土, 貶 詔 夕 素 令 天 下 人 人 自 危, 使 因 家 奄 奄 克 呵 近 更 派 兵 南 下, 破 邦 共 和 據 掠 姦 淫, 江 那 之 同 胞 饒 已 殘 遭 踩 捕 F 示 威 道 逼, 海 阻 之 聲 鼓 又 主 主 功 地 而 素 奇 思 努 凶, 失 在 忍 克 可 忍 不 符 巳 共 囡 討 賊, 保 障 共 和 振 臂 一 呼, 輯 棍 蒜 魯 湘 部 豫 奉 等 省, 同 肘 口 商 庄 梟 首 太 白, 指 顧 問 矣 持 特 固 賊 罪 狀 宣 告 中 外, 願 勾 我 愛 因 同 胞 共 趣 之 此 布 民 因 近 日 才 新 聞 摘 要 開 二 年 八 月 間 蝴 一 安 攤 討 囊 擻 文 逆 賊 袁 世 凱, 亡 園 余 凶, 本 完 懿 德 昔 仕 的 朝, 勻 奕 閩 載 禮 井 肆 奸 回, 敗 固 亂 政 清 失 其 鼠, 九 服 崩 寓, 夏 民 震 怒, 共 師 諒 動 民 賊 旬 月 之 間, 神 兵 屯 拍, 方 特 北 伐 幽 燕, 扑 討 凶 逆 元 戒 店 行, 朔 方 向 順 ' 的 車 豪 酋, 方 對 系 頭 乃 世 凱 阿 助 賊 兌, 甘 伐 宗 園, 驅 使 吏 士, 捍 拒 文 怖 焚 我 汲 口, 屠 我 故 陌, 陷 我 太 原, 侵 我 推 徊 民 反 淫 詐, 群 思 反 德, 豪 俊 之 士, 所 在 杏 起 魚 娃 土 崩, 四 分 五 裂, 勢 努 兵 敗, 乃 肯 求 成 恥 大 且 統 不 忍 百 姓 久 苦 兵 革,hA 友 邦 之 請, 曲 許 和 議 坡 之 虎 文, 有 其 大 辟 之 諒,.U: 以 元 首 之 位, 仁 至 文 息, 古 末 全 右 而 世 凱 狼 子 野 心, 乘 賀 肆 逆, 侵 擅 固 柄, 勢 凶 放 亂, 阻 兵 安 忍, 虐 民 暴 園 局 現 史 乘, 狼 夫 民 賊, 凶 邪 殘 暴, 莫 世 凱 甚 今 數 其 大 罪, 勾 天 下 共 莽 之 z 扎 J 之 廉 恥, 固 之 四 維, 四 維 不 訣, 邦 特 珍 夾 世 凱 筍 位 元 首, 不 安 于 修 德, 以 民 財 公 行 賄 路, 朝 如 闌 閣, 會 士 猖 轍 破 廉 恥 之 大 防, 早 民 志 于 貪 鄙, 使 中 夏 清 正 之 俗, 拍 地 以 息 錢 神 論 作, 晉 園 瞄 墟 敗 垢 民 縛, 突 顛 固 本 大 罪 一 也 民 園 肇 造, 建 都 金 陵, 世 凱 既 受 民 命, 文 室 主 南 下 乃 世 凱 利 宛 平 均 城 社, 以 軍 警 持 爪 牙, 欲 遂 負 隅, 以 便 考 制, 放 兵 焚 齒, 播 其 毒 贅, 爐 火 相 望, 值 尸 蔽 野, 亂 禍 車 及, 百 里 朱 殷 友 邦 使 前 均 之 震 眩, 津 保 百 姓 并 受 徐 炭 甘 禍 藏 黎, 以 方 藉 口 大 罪 二 也 特 校 都 曲, 均 閏 干 域, 曹 吏 遮 卒, 作 民 保 障, 于 預 政 治, 本 非 其 事 議 院 尊 戶, 不 容 暴 侵 乃 世 凱 命 其 使 辟 秉 鈞 ~ 園, 議 金 守 正, 拒 絕 其
湖 南 討 袁 印 件 35 諾 世 凱 恣 心 說 圾, 站 之 以 兵, 議 院 揮 其 兇 逆, 咱 不 得 展 姦 人 筍 柄, 圓 亂 政 非 倡 軍 人 于 政 之 風, 方 武 夫 考 制 之 漸, 共 和 精 文, 撕 夾 克 余 百 姓 悼 心, 海 內 文 歧 大 罪 三 也 故 大 特 軍 * 振 武, 慷 慨 佐 江, 建 功 荊 襄, 率 助 文 勇, 噩 摧 強 寇, 憑 扛 拒 守, 全 我 武 昌, 貞 杜 勇 烈, 功 在 方 世, 中 圍 之 良 格, 共 和 之 元 勛 也 世 凱 賊 忠 殘 賢, 檀 收 立 荼 功 深 疑 殘, 民 心 摧 剝 大 罪 四 也 宋 公 教 仁, 明 德 英 才, 卓 著 中 夏 初 以 指 生 跡 佐 文 始, 密 勿 軍 園, 嘉 謀 屢 中, 宣 力 十 載, 克 集 大 勛 勤 旁 固 家, 翊 贊 新 政 因 之 勛 良, 民 之 望 也 世 凱 包 藏 禍 心, 困 危 共 和, 病 其 害 己, 賄 盜 賊 之 罪 人 斯 縛, 逆 証 其 在, 國 家 元 首, 遺 盜 荼 人, 胎 笑 方 邦, 方 園 大 辱 大 罪 五 也 哲 布 尊 丹, 憑 阻 作 昏, 寧 衡 上 園 暴 俄 利 我 士 地, 外 幕 扶 持 之 名, 內 杯 併 吞 之 志, 教 之 故 陣, 資 之 甲 兵, 侵 拉 我 迫 境, 功 旁 我 人 民 蒸 眸 深 而 均 勢 破, 北 藩 撤 而 中 原 危, 諸 夏 存 亡 之 所 系 也 世 凱 董 統 六 肺, 位 均 元 巾, 既 不 能 折 沖 樽 姐, 收 功 外 交, 友 不 能 伐 叛 定 泣, 鎮 E 境 土, 願 乃 阻 負 其 袋, 南 向 而 箏 天 下, 悍 特 利 兵, 置 漠 北 而 揖 腹 地, 直 勻 滿 清 駐 防 昇 世 同 朮 特 欲 屠 荼 人 民, 材 威 定 位 及 蒙 賊 南 侵, 袁 家 諸 特 大 奔 敗 績, 相 望 屠 戮 近 以 人 民 震 怒, 特 致 天 討, 私 勻 暴 俄 立 約, 不 恤 莽 蒙 土 方 里 資 散, 以 囡 悉 兵 南 下, 充 昇 石 敬 塘 乏 菲 幽 燕 大 罪 六 也 因 之 常 刑, 令 律 具 在, 軍 旅 之 挂, 雄 繩 弄 民 保 障 人 杖, 載 在 約 怯, 非 掘 法 律, 不 得 收 捕 而 世 凱 井 毫 固 克, 刑 是 由, 心, 誰 謗 莽 市, 偶 語 星 戮 主 豆 大 考 鉤 兌, 輔 相 誣 染, 提 騎 四 出, 值 探 塞 途, 罹 其 毒 禍, 掠 荼 青 死 者, 不 可 腔 數 羽 撤 塞 路, 几 陷 偏 地 直 姓 征 膏, 不 知 死 所 大 罪 七 也. 回 家 修 肺 以 禦 外 悔, 扑 討 演 池, 已 非 其 事, 捍 JH 由 夫, 更 充 論 矣 和 議 既 戚, 民 軍 体 恤 固 浪, 相 繼 白 山 而 世 凱 防 治 甲 兵, 大 增 軍 各, 多 置 器 仗, 突 其 私 膏, 阻 負 重 兵, 因 課 教 逆 擇 彼 凶 殘 貪 鄙 之 夫, 命 方 特 帥, 結 以 恩 氏, 厚 其 錫 賞, 使 之 戚 激 私 恩 不 顧 順 逆, 各 仗 重 兵, 提 守 要 害 桐 師 議 院, 我 賊 民 兌 ' 時 睦 跋 眉, 肆 其 樂 逆 欲 放 隊 耕 故 事, 以 建 于 î7~ 大 罪 八 也 借 債 不 慎, 足 以 致 亡, 埃 及 淪 亡, 殷 盤 不 逞 世 凱 古 國 二 載, 財 政
36 近 代 史 資 料 紊 亂, 觀 清 均 甚 公 私 完 駒, 官 府 不 分, 侵 盜 公 樁, 尸 行 路 捕 婪 婪 群 凶, 竟 恣 奢 欲, 取 之 于 固 不 足, 則 尸 借 外 債 以 充 之 度 支 克 稽, 信 用 墜 失, 外 人 以 方 口 笑, 乃 有 監 督 財 政 八 四 折 扣 要 求 世 凱 急 于 庄 威 人 民, 不 恤 圍 環, 罔 顧 民 意, 昏 夜 立 約, 悉 允 其 諦 居 元 首 之 位, 作 盜 賊 之 行, 連 法 殃 民, 甘 心 寞 圈 近 負 其 財 故, 尸 植 姦 人, 大 駒 議 士, 方 共 帝 制 之 計 財 叔 就 亡, 中 固 隨 夭 大 罪 九 也 究 路 之 彰, 官 乃 失 德, 肺 尹 多 僻, 因 政 遂 非 世 凱 秉 性 凶 頑, 苟 竟 會 主, 摧 汞 倖 方 人 揮 官, 群 司 皆 貪 鄙 之 夫, 百 僚 克 方 正 之 士. 庶 官 失... 才, 法 紀 思 廈, 名 突 相 反, 樹 立 失 杖 主 E 藉 政 治 經 驗 之 說, 尸 植 亡 國 大 夫, 淫 昏 猖 詐 之 徒, 自 之 若 蟬 赴 火 政 在 嬰 豎, 視 民 如 仇 固 鈞 秉 于 古 L 人, 財 政 掌 之 市 僧, 賢 仁 奔 細, 群 小 得 志, 并 作 聲 聲, 敗 國 街 化 以 致 海 內 鼎 沸, 天 下 掏 掏 大 罪 十 也 按 世 凱 之 罪, 宜 加 大 辟, 以 彰 凶 逆 幸 于 贊 同 謀 fjj. 規, 朕 兵 致 討, 話 鉤 固 賊, 今 正 其 舍 鎮 鵬 董 統 戒 軍, 文 在 匡 園, 敢 率 肋 所 諦, 杏 兵 致 祿, 世 凱 之 夫 不 蠢, 軍 不 麓 置 今 日 之 事, 惟 欲 使 回 賊 伏 誅, 共 和 永 固, 政 教 修 明, 百 姓 安 康, 斯 文 苟 立, 碎 袁 穴 胸, 死 完 所 恨 文 旗 所 指, 亦 不 欲 穿 兵 根 晶 苟 袁 兌 有 能 睹 利 害 順 逆, 自 拔 素 問 者, 悉 原 有 之, 誰 在 元 惡, 勻 余 元 忌 若 沈 迷 猖 擻, 特 說 助 人, 敢 辱 軍 吏, 一 切 諒 戮, 罔 有 攸 赦 布 告 天 下, 成 使 聞 知 如 律 令 蕪 湖 安 徽 第 二 旅 旅 長 龔 鎮 鵬, 刪 聞 省 出 肺 討 囊 之 擻 文 可 區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各 報 館 鑒 z 逆 賊 袁 世 凱 者, 寺 制 之 余 孽, 共 和 之 孟 賊 也 對 我 民 兌 武 汲 萃 文 之 初, 向 清 廷 再 三 要 挾, 世 凱 必 俟 兵 叔 在 握, 布 置 穩 固, 乃 友 出 而 任 事, 識 者 早 知 其 志 有 所 在 逮 灰 阻 一 役, 屠 戮 我 民 草, 曙 憊 我 故 口, 此 其 耙 封 不 贊 成 共 和, 不 顧 生 夷 之 慘 禍, 早 罪 克 可 進 矣 后 以 各 省 吶 眩, 袁 世 凱 知 大 勢 所 起, 就 未 知 鹿 死 誰 手, 于 是 遺 使 議 和, 以 君 主 問 題 方 要 挾, 一 面 逼 迫 清 帝 退 位 至 是 而 袁 世 凱 欲 乘 机 墓 位, 子 到 1 帝 王 之 心, 盆 里 然 昭 著 于 天 下 乃 民 軍 堅 持 民 主 共 和 政 体, 袁 世 凱 一 斐 其 囡 "
湖 南 討 袁 印 件 37 目, 佯 使 諸 特 贊 助 共 和 人 方 以 方 所 求 目 的 既 述, 決 不 再 忍 兵 禍 蔓 延, 遂 由 議 全 公 決, 許 袁 以 陷 肘 息 統 位 置, 就 冀 其 或 真 能 造 騙 我 共 和 民 園 也 不 謂 袁 一 年 以 求, 寺 制 之 志 度 學 露, 神 和 造 怯 塔 功, 几 于 韓 竹 准 晶 就 主 E 禍 心 不 已, 公 然 勻 民 團 宣 哉, 此 蓋 表 示 其 突 行 考 制 論 者 不 察, 我 或 智 其 假 共 和 面 目, 此 蓋 就 恕 論 袁 世 凱 者 也 夫 今 之 袁 世 凱, 芭 尚 有 几 微 共 和 固 且 統 之 資 格 哉! 直 -3 自 夫 殘 賊 耳! 茲 幸 讀 軍 仗 文 討 賊, 京 南 諸 省 相 繼 日 向 庄, 此 真 天 亡 袁 賊 之 肘 也 我 間 人 素 以 愛 妒 共 和 方 心, 安 肯 狙 居 各 省 之 后 用 是 宣 告 拙 立, 組 鱗 討 袁 文 軍, 以 隨 各 省 志 士 之 后 誓 必 同 心 戮 力, 扑 夾 此 贊 不 夾 袁 賊, 決 不 生 在 誓 言 就 出, 有 如 問 水 間 都 督 恥 道 仁, 討 袁 軍 且 司 令 許 崇 智 印 那 軍 師 長 王 安 欄 目 昨 被 刺, 三 百 未 頭 命, 惟 受 街 甚 刷 黎 元 洪 近 在 武 灰 插 旗 招 兵, 每 月 2 主 制 二 十 元, 元 人 庄 募 掘 都 替 府 消 息, 謂 招 兵 告 示 投 出 五 日, 庄 募 者 仗 五 百 人, 中 有 十 四 五 :J;J 幼 孩 及 五 十 步 老 丐 各 軍 官 知 人 心 巳 去, 群 謀 萃 火, 不 日 特 有 斐 功, 人 心 大 震 開 河 南 的 德 府 有 大 趴 袁 軍 譯 斐, 勢 甚 猖 皺, 巳 勻 白 狼 朕 合 5K 鎮 芳 大 恐, 急 屯 雷 霆 春 求 救 雷 不 敢 座 國 議 以 利 誘, 請 自 張 l 日 友 王 天 級 攪 和, 并 授 以 官 取 自 狼 不 允, 買 言 誓 夾 袁 賊, 方 吳 祿 貞 笙 仇 民 國 近 肘 新 聞 摘 要 民 國 二 年 八 月 間 北 軍 人 體 囊 書 湖 口 弄 成 后, 袁 軍 屢 故 屢 北 有 一 于 一 百 二 十 六 人 倒 戈 投 降, 李 烈 鈞 且 司 令 特 許 以 自 新 該 眸 軍 持 函 致 北 方 軍 界 同 胞, 共 討 袁 贓 事 去 g 北 方 軍 界 同 胞 均 鑒 s 某 等 于 前 五 月 因 黎 元 洪 之 屯 講, 奉 袁 世 凱 之 吉 L 命, 出 防 那 省, 制 以 積 省 有 事, 又 移 防 韻, J)jß 交 界 地 去 數 月 以 求, 察 京 南 各 省 之 風 俗, 社 余 之 狀 志, 輿 論 之 鼓 吹, 人 心 之 起 向, 器 械 之 設 告, 軍 警 各 界 之 知 恥
38 近 代 史 資 料 明 文, 均 較 我 北 方 方 忱 美 高 尚 某 等 至 是, 即 康 然 欲 返, 深 悔 此 京 之 多 事 ; 完 奈 一 般 野 蜜 之 官 長, 加 神 神 去 理 之 庄 制, 遂 不 得 行 劫 自 由 前 曰 : 袁 賊 秘 屯 李 純, 度 去 命 令, 驅 吾 等 入 韻 韻 軍 方 北 軍 所 迫, 出 于 自 立, 理 直 汽 桂, 竟 特 北 軍 青 敗 擴 軍 死 者 三 人, 訪 者 十 二 人, ~t 軍 死 者 七 百 余 人, 街 者 四 五 百 人, 逃 者 甚 裁 惟 我 等 于 余 人 均 輯 軍 所 園.' 欲 進 不 能, 欲 退 不 能, 欲 死 不 可, 乃 公 同 商 議 投 誠 于 擴 軍 大 公 均 杯,... 不 我 遐 葬, 現 已 化 除 意 見, 水 乳 交 融 矣 第 查 此 次 北 軍 失 敗 之 原 因 甚 多, 而 其 最 大 者 則 界 于 袁 世 凱 世 凱 狐 媚 成 性, 射 狼 居 心, 利 恥 黃 之 仁 慈, 旬 取 天 下 F 倚 黎 段 方 爪 牙, 思 作 帝 王 試 現 其 履 任 之 后, 兩 年 以 素, 濫 荼 革 命 元 勛, 私 借 五 園 大 款, 慘 克 人 理, 拍 棄 山 河 近 室 主 勻 俄 人 結 約, 自 撤 西 北 之 藩 寓, 向 奧 固 借 款, 賄 芙 議 員 之 通 述 此 皆 袁 賊 背 鈑 民 圈, 彰 明 較 著, 薄 海 內 外 昕 同 見 同 聞 者 也 至 其 用 人 行 政, 址, 心 訊 處, 不 完 造 反 民 意, 夾 視 公 理 一 切 行 方, 各 科 事 笑, 聲 南 山 之 付 不 足 以 二 括 其 罪, 訣 京 海 之 波 不 足 以 洗 其 布, 神 人 所 共 嫉, 天 地 所 不 容 某 等 量 日 隱 忍 不 言 者, 徒 以 在 袁 賊 勢 力 范 圍 之 下 耳 今 則 何 如 T 自 讀 省 宣 布 組 立, 京 南 各 省 ~ 經 全 体 吶 眩, 西 北 各 省 亦 表 同 情, 大 有 跌 跌 欲 劫 之 概 { 以 此 現 象, 袁 賊 不 曰 : 博 引 頭 就 戮 矣, 吾 人 向 何 所 顧 忌 哉? 況 吾 人 今 日 所 以 服 JA 擴 軍, 贊 助 讀 軍 者, 非 貪 生 畏 死 也 夫 人 固 有 一 死, 持 泰 山 鵝 毛, 不 得 不 辨, 方 公 方 私, 不 可 不 察 勻 其 方 一 姓 f 之 家 奴 而 死, 不 如 方 民 固 之 功 人 而 死 g 勻 其 方 袁 世 凱 學 皇 帝 而 死, 不 如 方 四 方 方 同 胞 求 幸 福 而 死 方 袁 賊 一 姓 而 死, 死 有 余 辜 p 方 民 園 同 可 胞 而 死, 死 有 余 茱 蚓 夫 胡 妒 袁 賊 一 姓 者, 決 不 能 倖 生, 胡 妒 民 因 同 胞 者, 斷 不 至 速 死 何 貝 U? 蓋 此 次 故 箏, 非 南 北 拭 去 詩, 亦 非 兌 派 成 箏, 乃 共 和 勾 考 制 鈍, 公 理 勻 拙 夫 幟, 人 民 勻 惡 政 府 哉 吾 人 今 曰 : 知 有 公 理 而 已, 知 有 共 和 而 已, 知 有 人 民 而 已, 不 知 其 強 夫 也, 不 知 有 寺 制 也, 不 知 有 惡 政 府 也, 并 不 知 有 南 北 勻 兌 派 也 順 逆 所 在, 成 敗 所 美, 理 有 固 然, 勢 所 必 歪, 不 待 色, 充 須 就 豫 我 北 方 軍 界 同 胞, 他 能 申 理 度 勢, 去 逆 效 順, 特 見 轉 敗 方 腔, 出 死 入 生 共 反 魯 陌 之 戈, 快 梟 袁 賊 之 首, 獻 于 固 民 之 前, 以 挽 回 民 之 恨,
湖 南 討 袁 印 件 39 員 ;J 店 史 生 色, 年 界 有 光 非 然 者, 執 迷 不 悟, 助 槳 均 屜, 甘 均 袁 賊 鷹 犬, H, 末 路 全 國 人 民, 不 但 志 不 得 逞, 而 身 且 不 保, 活 方 天 下 后 世 笑 如 前 ; 平 日 的 項 素 仗, 一 旦 有. 事, 即 反 戈 相 向, 河 于 袁 ; 晚 未 免 辜 恩 負 德 噁 Ett!jL 殆 i 其 之 甚 者 也 夫 我 等 每 月 鍋 項, 皆 人 民 脂 宵, 并 非 袁 賊 私 戶 也 且 民 國 軍 人, 座 以 保 障 民 叔 方 天 取, 非 考 制 肘 代 一 人 之 走 狗 然 貝 Ij 戈 l 恐 辜 負 袁 賊 之 說 者, 可 以 恍 然 悟 矣 磋 乎! 功 首 罪 魁, 只 帶 片 刻 F 流 芳 遺 臭, 各 有 千 款 誼 屆 同 胞, 美 系 尤 切, 凡 有 所 未 見, 未 忍 甜 密 敢 布 腹 心, 惟 同 胞 突 問 利 之 此 請 公 安, 立 于 盼 好 音 留 ii 主 北 方 軍 界 一 于 一 百 二 十 六 人 同 店 肚 間 接 各 赴 接 要 舉 屯 討 袁 軍 忠 司 令 黃 克 強 先 生 按 到 一 百 方 元, 令 各 行 膏 各 肺 旅 因 軍 帥, 以 免 缺 之 ( 江 西 ) 頃 得 北 京 胡 突 消 息 z 白 狼 在 河 南, 訴 毀 京 反 缺 道 及 也 杆 也 賤, 京 釵 屯 信 不 通 北 軍 后 路 甚 因, 不 能 前 道 都 督 弦 鎮 芳 巳 逃 遁 ( 河 南 ) 袁 賊 因 五 閏 銀 固 不 交 墊 款, 軍 齣 克 者, 特 于 昨 二 十 八 日 宴 金 五 國 銀 行 因 代 表, 許 以 采 約 外 之 重 利 各 代 表 以 袁 賊 索 款 以 充 軍 用, 未 敢 自 然 允 許 袁 賊 焦 急 方 狀 ( 北 京 ) 臼 狠 已 勻 民 軍 朕 合, 軍 容 甚 扯, 紀 律 亦 戶 連 日 攻 取 甫 阻 俠 小 H 一 惜, 牽 制 豫 郭 快 三 省 袁 軍 且 所 占 地 勢 甚 仗, 四 面 布 置, 均 甚 妥 善 可 信 袁 軍 已 完 能 均 役 ( 河 南 ) 駐 割 沙 洋 那 軍 第 八 師 第 十 三 囡 囡 長 ~J 誤, 自 宣 布 討 袁 后, 已 于 七 月 二 十 六 日 勻 部 軍 旅 長 徐 半 圓 汗 故 文 8 軍 大 腔, 徐 軍 死 亡 三 百 余 人 間 划 所 都 軍 趴 現 已 有 一 混 成 旅, 器 械 亦 甚 充 足, 軍 威 大 振, 公 拳 刻 ~ 鄒 西 討 袁 且 司 令 (ì 叉 口 特 屯 ) 金 民 討 贖 回 之 Jl.. 價 商 京 黃 且 司 令 長 沙 福 州 尸 京 安 徵 云 南 南 宇 斯 江 各 都 督 上 海 割 中 山 卑 云 附 伍 秩 盾 i5)jì 又 民 汪 精 五 戴 天 仇 語 人 風 諸 公 暨 民 立 報 民 叔 報 中 竿 技 各 省 鼠 政 長 省 議 舍 吞 公 固 各 扭 館 各 軍 師 旅
40 近 代 史 資 料 閻 長 各 界 同 胞 均 盤 s 袁 賊 謀 般 民 園, 造 反 共 和, 暗 畫 展 元 勛, 擅 借 外 債, 肆 其 考 制 于 段, 克 故 葷 兵 入 輯, 禍 我 生 頁 卒, 岳 司 令 烈 鈞 仗 盒 IJ 共 師, 林 副 司 令 虎 迎 軍 痛 舟, 連 成 七 星 夜, 賊 軍 死 街 克 算, 愈 成 愈 慣, 誓 夫 此 賊 諸 公 肝 肥 照 人, 如 此 強 夫, 不 諒 何 待 每 即 領 兵 出 去, 一 則 問 私 自 借 款 之 罪, 一 則 友 刺 荼 恃 人 之 仇 我 軍 指 日 直 搗 賊 巢, 勢 必 生 吃 袁 賊 黎 狗 之 肉 4 望 諸 公 同 肘 追 青 j 以 伸 公 討 而 快 人 心 混 血 除 詞, 不 腔 引 領 待 命 之 歪 呵, 叫 全 閻 公 民 討 賊 囝 楊 祖 肘 事 思 尸 夏 臻 除 維 斬 胡 嘉 歐 周 紫 照 余 塵 李 虛 谷 顏 炳 元 龔 各 仇 王 建 鱉 易 希 被 周 沛 霖 居 君 勉 5 長 琪 等 同 日 戶 皓 ( 自 德 安 安 ) 民 園 近 肘 緊 要 文 也 學 外 @ 漸 江 水 嘛 蝕 立 之 宜 布 南 京 黃 且 司 令 土 海 除 忠 司 令 暨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士 是 各 披 館 接 z 袁 氏 禍 國 負 民, 誡 人 民 之 公 散 海 內 既 已 同 仲 天 討, 斯 省 何 甘 落 后 向 人 等 決 意 猶 立, 脫 袁 美 系, 并 扭 任 保 全 斯 省 安 于 秩 序 茲 持 準 代 表 隊 天 蕩 君 素 ì? 接 洽 特 間 斯 江 水 師 膏 全 体 公 叩 粵 軍 精 銳 五 千 人, 取 道 湖 中, 全 攻 武 訣 已 于 前 日, 先 埠 大 元 帥 所 統 桂 軍 出 度, 不 日 到 潮 并 擔 帶 新 勵 大 宗 繪 砲 火 萄 素 湖 接 蹄 埠 軍 ' 亦 拉 1 日 內 由 粵 屆 行 素 湘. ( 二 十 七 日 尸 京 持 屯 ) 高 昌 店 制 造 局 之 拭, 二 十 五 六 閱 日, 我 軍 連 得 腔 利, 北 軍 死 街 較 多 于 我 刻 繭 彪 之 兵, 得 粵 求 援 兵 相 助, 益 猛 力 攻 音 間 二 十 七 日 晨 刻, 已 得 制 造 局 全 部 此 次 攻 青 制 造 局 之 極 大 砲 位, 系 由 粵 軍 帶 素 粵 軍 尚 有 先 錯 三 千 人, 即 日 由 許 擾 韻, 揖 帶 械 彈 甚 夥 閣 將 作 長 期 成 斗 預 告, 并 以 分 前 讀 軍 此 次 上 海 成 事, 相 持 數 日 之 久, 外 人 頗 均 諒 弄 九 江 方 面, 連 日 小 故 皆 擾 北 兵 紛 紛 上 船, 分 赴 許 那 林 虎 軍 現 俏 有 三 千 余 人 駐 潭, 似 俟 北 軍 肅 清 后, 即 規 取 武 訣 粵 良 完 援 @ 本 屑 于 未 印 有 統 一 兌 湘 文 都 印 制 ~ 行 鼠 " 二 年 八 月 五 兮 " 字 梓.
湖 南 討 袁 印 件 41 蕭 軍 已 陪 續 到 省, 現 李 且 司 令 候 軍 趴 調 集, 即 分 途 攻 青 此 間 得 粵 軍 揖 京 大 格 林 砲 多 尊, 子 彈 數 十 五, 軍 威 大 振 日 昨 卉 公 民 助 齣 舍, 到 全 者 百 余,~ 場 集 銀 二 十 余 方 人 元 J, 民 主 1 益 坊 援 讀 赤 軍 一 因, 兵 兢 三 艘, 昨 已 抵 湖 口 兩 軍 宣 告 于 前 日 停 幟, 我 軍 似 合 軍 固 勦 ( 二 十 五 日 南 昌 持 屯 ) 那 軍 間 湘 軍 特 至, 大 恐 又 勻 北 兵 囡 齣 事 常 有 沖 突, 有 諱 斐 消 息. 八 月 二 哥 替 ~II~ 藏 自 一 土 海 除 且 司 令 并 轉 各 披 館 焰 准 美 柏 軍 長 安 皮 都 督 清 江 浦 刻 妒 罩 使 南 昌 拳, 皂 司 令 揚 州 徐 肺 長 鎮 江 越 旅 長 接 z 各 娃 先 后 宣 告 強 立, 同 仇 敢 憬, 現 固 共 和, 銘 佩 克 量 做 肺 于 十 六 守 在 利 固 驛 一 帶, 勻 故 汗 始 成 斗 風 雨 泥 淳, 特 士 且 昇 常 現 苦, 然 士 弋 俱 皆 激 搗 醋 故 教 星 夜, 寺 故 軍 火 炮 粒 株 完 算 今 日 勻 故 奇 斗, 我 輒 得 利, 夫 此 朝 食, 對 非 雄 事 仍 望 后 兵 株 馬, 一 致 道 行 并 希 指 示 jj 略, 充 任 盼 禱 冷 遇 皓 叩 梅 州 融 屯 二 各 報 館 接 z 我 軍 今 日 又 勻 斬 軍 卉 哉, 士 究 杏 炭, 人 人 決 死, 故 軍 不 支, 望 成 披 靡 我 軍 現 已 渡 何 追 逐, 荼 故 數 百 人, 寺 衷 机 美 拾 二 具, 管 退 炮 四 具, 步 推 數 十 枝, 槍 彈 十 余 方 粒, 炮 彈 數 十 箱 即 日 前 道, 先 已 告 慰 冷 遇 琴 梅 州 融 南 三 各 報 館 盛 軍 倪 賊 桐 沖 派 馬 步 砲 九 膏, 卉 放 正 陌 美 相 如 同 第 二 放 參 謀 曾 傑 率 兵 相 繼 猛 攻 由 午 至 暮, 計 損 賊 砲 一 軍, 馬 數 匹, 指 賊 兵 三 十 余 人, 又 沉 賊 蚵 兩 只 特 此 奉 間 岳 相 如 叩 昨 日 ( 七 月 二 十 九 日 ) 我 軍 在 德 安 方 面 交 哉, 散 軍 大 敗 我 軍 追
42 近 代 史 資 料 青 三 十 余 里, 故 軍 多 莽 械 逃 遇 那 境 項 在 由 九 江 上 至 那 界, 已 完 北 兵 綜 跡 ( 南 昌 持 也 ) 黎 元 洪 續 派 由 聽 眾 輯 之 袁 軍, 近 忽 陪 續 撤 回 聞 段 芝 貴 亦 特 返 那 ( 同 上 ) 右 屯 七 月 三 十 日 下 午 一 去 二 十 分 投 組 融 討 囊 攻 克 目 4 前 湖 北 特 校 成 死 因 連 長 王 振 訊 等, 組 織 討 袁 抉 死 因, 設 事 至 于 所 于 司 長 兢 家 口 下 聊 安 放 舍 內 現 已 算 各 遊 行 一 切 手 續 茲 覓 得 上 說 督 公 文 一 件, 特 披 露 于 下 g 前 那 軍 拙 立 特 校 決 死 因 先 鋒 膏 第 一 連 連 長 王 振 訊 等 方 組 織 討 袁 位 軍 決 死 因, 恭 上 各 于 都 督 鈞 座 g 喝 以 民 固 成 立, 五 色 旗 揚, 告 共 和 于 京 E 者, 非 我 最 棄 愛 同 胞 莽 家 室 咽 財 戶 拼 夫 顱 流 缺 血 之 所 構 造 者 乎? 其 所 以 故 j 亦 欲 謀 一 己 之 自 由, 造 特 素 之 幸 福 耳 乃 不 意 自 由 不 可 必 得, 幸 福 向 等 虛 文 蠢 茲 袁 賊, 聽 蜴 方 心, 始 則 假 共 和 之 名, 摟 且 統 之 佐 d 陸 則 背 按 法 律, 躁 捕 民 杖, 破 i 不 共 和, 擅 行 考 制, 殘 荼 元 勛, 私 借 固 債 我 回 民 就 隱 忍 坐 視 者, 方 冀 其 悔 迂 f:a 新, 思 囡 改 革 乃 遍 素 愈 肆 淫 威, 殘 民 以 逞, 組 兵 南 下, 禍 我 同 胞, 荼 辱 我 身 家, 掠 夸 我 財 戶, 神 神 罪 惡, 毫 不 腔 諒 幸 事 君 烈 鈞 再 孝 文 肺, 各 省 H 向 庄, 同 責 討 賊, 以 慰 同 胞 振 訊 等 幼 讀 詩 者, 牡 寄 戒 繕, 員 克 大 志, 頗 杯 熱 杖 共 和 告 成, 不 完 一 臂 之 助 ; 京 京 底 定, 亦 有 枕 戈 之 旁 方 期 卸 甲 田 間, 忱 游 于 光 天 化 日 之 下, 置 身 半 籍, 造 成 完 全 知 識 之 民, 何 其 考 制 死 灰 友 燃, 共 和 新 机 淪 夫 頓 思, 使 諸 先 烈 諸 倚 人 所 于 創 之 河 山, 聽 諸 袁 賊 一 人 之 手, 民 杖 扣 地, 公 理 淪 胥, 牛 馬 奴 束 之 慘 禍, 噩 噩 特 現 于 目 前 矣 嗚 呼! 是 可 忍 也, 孰 不 可 忍 也! 同 人 牢 是 以 不 顧 身 家, 不 惜 生 命, 創 設 討 袁 位 軍 決 死 間, 集 推 上 之 英 豪, 華 院 中 之 俊 傑, 敢 代 我 最 棄 愛 之 父 老 兄 弟 諸 姑 伯 叔 以 諒 此 躁 搞 民 叔 擅 行 考 制 之 袁 賊 也 振 訊 等 未 敢 擅 行, 肅 此 上 壘 張 康 叔 王 振 仗 馬 再 武 事 秉 衡 彭 城 江 淹 徐 廉 李 德 兵 汪 茱 張 紹 武 徐 缺 成 同 上
讀 翼 續 靶. 者 揖 z 本 文 原 方 油 印 本, 仗 存 二 十 七 卅, 以 下 殘 缺. 就 內 容 看 素, 元 疑 均 袁 世 凱 政 府 所 編, 考 替 袁 世 凱 辯 妒 者 但 文 中 引 用 的 許 多 文 屯, 敘 述 李 烈 鈞 在 湖 口 獄 立 的 i 立 程 可 做 研 究 讀 于 討 袁 之 役 的 參 考 輯 案 成 事 之 起, 由 于 叛 兌 之 倡 亂, 而 該 兌 轍 借 口 于 李 軍 之 赴 擇 突 則 季 軍 未 到 之 先, 故 兌 之 間 行 煽 亂 情 勢, 已 至 方 危 急 及 李 軍 甫 到 湖 口, 遂 豎 飯 赦 若 非 李 軍 到 潛 預 方 鎮 庄, 貝 Ij 其 事 之 爆 裂, 恐 較 今 日 均 尤 烈 也 茲 特 對 R 要 塞 司 令 除 廷 司 11 請 兵 之 屯 最 下, 以 証 投 兵 之 由 去, 及 對 日 九 江 危 急 之 央 情 焉 其 也 文 日 軍 大 忠 統 府 軍 事 赴 轉 壘 犬 且 統 鈞 且 每 g 韻 省 人 心 浮 功, 伏 莽 甚 多 九 江 湖 口 方 長 江 要 沖, 匪 兌 往 眾 如 織, 防 不 腔 防 近 聞 煽 惑 上 下 六 台 剋 期 幸 事, 台 官 中 竟 有 沛 其 所 功 者 現 似 不 功 戶 色, 特 一 二 不 肯 台 官 調 充 他 差 買 一 面 派 員 前 往 接 事, 特 軍 械 收 繳, 牟 其 所 寺, 以 杜 吉 L 萌 椎 禍 机 時 伏, 一 度 即 不 可 收 拾 并 開 匪 兌 挾 布, 鉅 金 前 去 這 功 生 于 1 恩 屯 商 副 且 統 就 近 酌 派 軍 臥 及 兵 輪 去 潭, 以 資 鎮 擴 井 請 轉 估 量 主 兩 部 除 廷 司 11 叩 冬 此 中 央 派 兵 到 海 之 起 源 也 証 以 同 日 黎 副 且 統 所 轉 耿 代 鎮 守 使 卅 之 屯, 則 除 廷 司 11 之 所 報 告, 尚 有 未 足 者 耿 屯 略 目 s 掘 偵 揉 回 海 報 單 位 a 勘 日 登 岳 陌 丸, 尾 隨 該 匪 行 至 擇 疇, 見 有 外 人 小 船 附 輸, 即 特 該 匪 載 去, 并 有 多 人 保 妒,f! 貞 探 不 能 上 船 跟 追 至 院, 又 有 可 疑 者 一 人 下 船, 偵 探 即 通 知 水 上 巡 警 捕 摯, 以 充 憑 掘 未 敢 擅 提, 遂 亦 逗 颺 " 等 語 查 岳 阻 丸 以 外 圍 商 船 藏 匿 內 地 要 犯, 經 九 江 除 司 令 耿 鎮 守 使 等 遊 派 面 識 詹 大 悲 之 人, 面 索 不 交, 且 不 准 登 樓 及 勻 日 領 交 涉, 該 船 主 不 俟 上 下 貨 物, 不 按 行 船 紳 鼠, 急 迫 口 遊 : 主 在 不 厲 碼 夫 之 淨 叉 車 地 方, 用 小 船 萄 載 中 途 私 道, 并 用 多 人 保 妒, 足 見 人 言 嘖 嘖, 不 方 充 因 似 此 跡 涉 嫌 蜓, 有 乖 回 信, 庄 如 何 戶 重 交 涉 之 娃, 庄 請 中 央 政 府 察 核 施 行 并 請 程 都 督 除 交 涉 使
司, 44 近 代 史 資 料 髓 肘 偵 緝, 預 告 交 涉, 笑 口 公 誼 云 云 此 該 亂 究 等 借 用 外 人 勢 力, 措 至 湖 口 拳 事 之 情 形 也 政 府 以 磚 地 重 要, 且 逼 近 商 場, 于 交 涉 商 券 尤 大 有 美 系, 不 可 不 防 因 主 除 司 令 屯, 酪 云 s 海 居 沖 耍, 逼 近 商 場, 匪 兌 說 謀, 宜 戶 防 范 所 除 布 置 辛 辛 可 言, 不 劫 戶 色, 拳 措 咸 宜, 甚 方 嘉 慰 巳 屯 筋 徐 司 令 率 船 先 行 下 駛, 并 由 黎 副 ~, 統 派 臥 援 助 仍 望 力 于 維 持, 遇 事 接 洽, 以 銷 隱 患 如 有 不 逞 之 徒, 煽 惑 暴 功, 即 按 軍 怯 航 事 " 等 因 4 隊 司 令 也 述 那 后, 黎 副 且 統 亦 以 情 形 重 大, 即 派 李 肺 士 是 前 往 鎮 擴 掘 七 月 六 學 李 師 長 自 嶄 春 眾 也 云 g 頃 奉 副 且 統 支 也 汗 z 頃 掘 九 江 砲 台 除 司 令 官 冬 屯 卉 方 急 云 云 除 也 票 大 且 統 陪 參 兩 部 外, 即 日 派 員 赴 那 面 請 方 略, 俾 有 遵 狀 云 云 希 即 酌 派 軍 臥 前 往 鎮 撮, 是 站 至 要 并 已 屯 知 江 西 歐 陌 妒 軍 使 知 ß~ 矣 " 等 因 遵 即 一 面 派 員 逕 勻 除 司 令 廷 訓 接 洽, 一 面 于 本 月 五 學 派 廿 三 回 附 机 美 拾 一 連, 也 話 E 生 各 趴 先 行 前 往 并 于 六 哥 素 率 十 一 混 成 旅 繼 續 赴 潭, 相 机 i}j, 理 一 俟 赴 海, 如 何 布 置, 再 行 縷 票 純 口 口 微 印 悶 肘 中 央 亦 有 屯 致 黎 副, 皂 統 云 z 支 屯 悉 搏 防 嘆 祟, 酌 調 軍 臥, 以 杜 戶 援, 盡 簿 甚 佩 請 即 筋 事 司 令 酌 派 得 力 臥 伍 前 往, 并 屯 費 品 歐 使 遵 照 魚 印 是 站 派 軍 赴 薄 之 始, 中 央 勻 黎 副 忠 統 基 于 搏 防 重 要, 維 持 大 局 不 得 已 之 苦 心 可 想 見 矣 而 歐 陌 妒 使 因 北 兵 入 境, 疑 忌 特 深, 阻 止 甚 力 其 屯 文 略 云 z 江 西 軍 趴 現 在 兩 師 有 余, 各 蕾 軍 士 本 人 人 有 裁 撤 之 處, 方 一 外 兵 抵 簿, 軍 士 如 有 更 換 消 息, 軍 心 必 致 不 安, 致 令 主 客 猜 嫌, 而 屆 眸 端 不 狼 九 江 一 隅 推 免 廳 搓, 且 恐 牽 功 大 局, 有 負 大 忌 統 維 持 囡 事 之 苦 心 伏 念 武 此 次 奉 命, 本 元 一 毫 杖 利 思 想, 惟 以 相 妒 中 央 安 輯 地 方 方 宗 旨, 非 拙 于 江 西 願 恩 文 券, 突 恐 牽 一 髮 而 劫 全 身 黎 副 且 統 即 欲 派 外 兵, 亦 不 妨 詢 武 情 形, 再 行 遣 派 今 既 不 詢, 是 疑 武 也 提 武 則 不 可 留, 庄 請 大 且 統 另 簡 賢 員 接 武 之 事 以 大 且 統 仁 愛 均 杯,
積 案 賴 記 45 三 百 空 前 督 在 韻, 江 西 軍 趴 熱 度 最 高 之 肘, 尚 不 肯 特 派 重 兵, 使 輯 民 稍 受, 臨 危 現 在 人 心 巳 定, 轉 因 隊 司 令 一 言, 而 有 派 兵 之 萃, 致 軍 民 起 恐 慌, 必 非 犬, 也 統 之 本 意 座 請 也 黎 副, 也 統 特 李 軍 迅 速 調 固, 免 有 以 上 所 忠 情 事 力 揭 戶 嘶, 伏 乞 垂 墓 云 云 查 歐 屯 所 言, 多 涉 意 在 1 之 偏 見, 如 南 北 各 軍 同 方 一 因 之 兵, 何 得 自 北 軍 方 外 兵 " 其 不 可 通 一 也 一 因 之 兵 調 功, 亦 系 常 事, 何 至 主 客 猜 嫌, 大 局 聽 娃 ", 而 預 方 此 挑 眸 疑 忌 之 詞, 其 不 可 通 二 也 黎 副 且 統 兼 領 輯 督, 派 兵 是 其 取 任, 且 已 事 前 知 照, 何 云 疑 武 而 不 可 留,', 其 不 可 通 三 也 政 府 知 歐 疑 慮 准 釋, 主 屯 力 行 卉 辱 略 云 z 歐 阻 使 z 魚 屯 悉 此 次 隊 司 令 告 急 于 那 海 有 事, 輪 不 能 強 安 z 輯 有 事, 那 不 能 狼 靖 g 副 d 旦 統 兼 轄 兩 省, 均 防 吉 L 安 良 起 見, 調 兵 赴 筒, 正 都 曾 取 任 范 圍 內 座 有 之 拳 且 同 方 一 園 之 兵, 本 完 南 北 界 限, 如 擇 地 呆 能 安 靜, 派 兵 亦 有 益 完 損 若 先 自 猜 忌, 致 街 戚 情, 愈 足 敵 方 古 L 盼, 胎 人 口 笑 貴 使 券 曉 諭 軍 民, 告 以 兼 督 憂 民 之 誠, 勾 讀 那 一 家 之 理, 外 間 謠 諒 克 自 安 生 本 部 可 斯 言, 李 師 長 11 制 之 兵, 決 不 至 勻 輯 人 齒 柚 也 至 九 江 不 靖, 除 司 令 身 也 其 沖, 見 聞 較 禍 調 查 各 方 面 報 告, 亦 多 謂 吉 L 覺 自 那 机 美 破 荻 后, 伏 匿 者 多 會 下 游 設 有 蠢 功, 何 以 又 才 得 人 貴 使 未 經 詳 思, 還 行 通 屯 各 省, 殊 欠 斟 酌 幸 平 心 計 函, 且 期 彼 此 相 見 以 誠, 則 因 之 福 也 蓋 章 陪 商 部 蒸 印 都 屯 如 此 解 釋, 可 謂 剖 切 詳 思, 歐 使 果 克 貳 心, 亦 可 相 悅 以 解 矣 李 司 令 到 海 后, 即 表 屯 報 告 云 z 大 且 統 武 昌 副 且 統 鈞 盔 z 九 江 原 有 說 兌 根 多, 加 以 近 日 武 訊 武 穴 連 次 破 衷 机 美, 并 均 適 逃 竅 聞 前 此 成 戶 鶴 碟, 一 夕 數 憶 隊 司 令 廷 訓 情 迫 元 已, 屯 請 派 兵 幸 仗 德 戚, 純 部 已 到 混 成 一 旅 有 奇, 突 出 匪 兌 意 計 之 外, 未 敢 驟 然 暴 劫 第 我 軍 到 搏 之 始, 就 主 增 加 軍 臥, 扣 留 火 車, 以 示 反 抗 之 意 經 送 屯 歐 使, 并 派 員 持 函 分 赴 九 江 各 机 美, 詳 泊 剖 白, 相 見 以 心 就 恐 顧 慮 未 周, 人 心 惶 惑, 笈 于 所 到 之 地, 張 貼 布 告, 蹺 識 兵 民 純 今 午 抵 搏, 除 司 令 廷 訓 派 員 接 待, 各 机 美 及 各 界 亦 根 表 示
46 近 代 史 資 料 攻 迎, 歐 陌 亦 特 派 妻 謀 求 得 搞 芳 現 肘 按 表 面 判 斷, 或 不 致 有 志 外 之 處 純 本 蛙 才 謬 荷 現 鉅, 倘 能 委 曲 求 全, 消 除 隱 患, 上 可 以 仰 副 鈞 座 維 持 夫 眉 之 苦 心, 下 可 以 免 讀 省 生 美 涂 炭 之 慘 禍 區 區 之 愚, 未 申 能 如 所 處 否 至 昨 屯 息 增 兵 一 市, 乞 勸 准 告, 非 刀 不 f 早 已 不 敢 冒 請 卉 拔 知 念 謹 除 純 叩 庚 現 此 則 中 央 及 李 司 令 維 持 韻 省 之 苦 心, 可 以 共 見 口 李 司 令 到 海 彈 庄 亂 萌, 勻 輯 人 攻 迎 之 盛, 相 娃 之 洽, 亦 均 可 見 矣 政 府 主 屯 室 主 關 文 加 意 勻 韻 特 朕 緒, 以 示 一 家 之 誼 方 冀 彼 此 相 安, 得 胡 說 于 太 形, 誠 方 讀 人 之 幸 福 肘 黎 副, 包 統 屢 接 歐 使 撤 兵 之 屯, 亦 拉 l 特 事 軍 調 回 通 屯 略 云 s 陌 日 接 歐 使 魚 日 兩 屯, 支 接 除 司 令 屯, 古 L 机 可 望 銷 夫 " 等 語 萄 以 元 洪 調 兵 之 心, 原 方 現 固 江 防 顧 全 大 局 既 掘 歇 使 犀 林, 九 江 完 事. 請 予 調 田, 自 庄 允 其 所 請, 當 即 一 也 屯 季 司 令, 即 日 汗 拔 回 部, 方 勿 再 行 道 兵, 致 滋 口 突 并 主 主 歐 使 陌 屯 云 s 微 魚 各 屯 均 悉 近 日 長 江 一 帶 古 L 机 四 伏.-~ 准 收, 稍 鎖 即 逝 元 洪 鑒 于 武 訊 等 赴 抗 美 林 立, 約 期 不 爽 這 接 除 司 令 急 告, 深 恐 拌 不 及 防, 是 以 一 面 屯 商 故 事, 一 面 調 兵 赴 援, 以 期 迅 速, 其 愛 嗤 之 心, 勻 愛 部 一 也 明 河 校 日, 可 鑒 此 心 元 拱 員 愚, 亦 安 肯 于 和 平 素 陸 之 肘, 克 端 輕 卉 兵 峙 現 掘 報 告, 可 望 消 夭, 經 已 屯 勸 季, 且 司 令 即 日 調 回 那 防, 以 固 吾 固 但 船 只 未 口, 軍 臥 未 回 以 前, 仍 希 轉 動 海 軍 并 地 方 商 民, 克 拉 } 信 謠 言, 致 涉 誤 舍 元 洪 f 言 口 有 素, 決 不 令 其 方 雄, 口 勿 輕 言 辭 取, 致 駭 昕 間 此 元 拱 此 次 赴 援 要 塞 之 事 笑 也 唯 歐 使 自 在 任 以 求, 蚵 妒 政 府, 保 宜 地 方, 匪 持 方 那 省 唐 茵 之 依, 亦 且 主 告 中 央 腹 心 之 害 品 此 次 阻 兵 入 境, 似 末 察 要 塞 寺 司 之 火, 中 央 統 一 之 杖, 然 保 妒 安 于 初 心 可 諒 元 洪 恭 紹 疆 呀, 相 依 均 命 亂 究 方 深, 人 才 堆 得, 挑 嫌 播 胖, 宵 小 如 麻, 稍 一 猜 疑, 蕭 堵 禍 起 皮 請 大 J 忠 統 切 突 慰 留, 各 都 督 向 加 劫 勉, 使 勻 除 司 令 和 衷 共 濟, 防 患 未 然 勿 得 遐 行 詩 取, 致 特 士 萬 心, 奸 邪 乘 隙 及 使 沾 力 引 退 之 心, 完 以 自 白 于 天 下 站 屯 品 禱.;;e 任 馳 惶 黎 元 洪 叩 庚 辰 印 黎 公 之 所 以 重 視 歌 悶 使 者, 其 至 誠 ~ 切 如 是, 而 調 回 李 軍 一 知 所,
領 案 續 記 47 請, 室 主 何 有 不 惜 于 讀 省 者 乃 說 兌 煽 桶, 開 以 九 江 湖 口 方 淵 竅, 其 勢 已 煉 原 而 不 可 遇 掘 黎 公 七 月 十 一 日 去 屯 云 g 大, 皂 統 盔, 那 居 J 德 安 武 穴 等 赴, 連 日 破 互 支 舌 L 兌 机 夭, 擎 玟 要 匪 易 除 少 甫 金 竿 雅 箏, 均 輕 訊 明 正 法 匪 困 在 那 謀 孔 不 遂, 會 伏 下 游 九 江 湖 口 問 娃, 兌 羽 余 多, 居 民 惶 恐 送 掘 各 方 面 扳 告 前 束 查 九 江 扼 長 江 要 沖, 非 得 老 成 些 鎮, 不 足 以 實 控 制 現 在 且 司 令 季 純 提 軍 赴 槽,!'J;Á 請 任 命 暫 署 九 扛 鎮 守 使, 即 以 江 西 第 二 師 師 長 划 世 鈞 兼 署 副 使, 僻 資 贊 助 其 代 理 九 江 鎮 守 使 耿 竅, 請 即 調 京, 寺 候 簡 用 海 事 急 迫, 乞 賜 鈞 裁 元 洪 叩 真 印 黎 公 鑑 于 大 局 危 迫, 不 得 已 而 有 此 請 乃 屯 文 甫 沾 s 而 同 日 至 拉 克! 鈞 勾 結 外 人, 入 掘 湖 口 之 耗 作 矣 是 日 九 江 司 令 去 屯 扳 告 云 z 頃 揖 除 司 令 廷 訓 面 云 s 昨 掘 湖 口 砲 台 各 官 掘 和 :' 事 烈 鈞 帝 同 日 人 四 名, 于 八 哥 晚 乘 小 輪 到 湖 口, 金 同 九 十 兩 因 長 調 去 輔 重 工 程 兩 昔, 勒 令 各 台 交 出, 自 其 范 圍 并 用 屯 話 述 XiH 市 長 世 鈞 云 :"!J. 日 揮 不 能 守, 速 集 湖 口 " 等 語 現 以 十 吉 拉 掘 湖 口 純 正 口 算 是 l 法, 突 掘 馬 旅 長 報 告, 接 德 安 林 虎 屯 話 z 帶 有 混 成 一 放 到 潭, 口 即 汗 行 " 等 語 情 去 以 未 准 歐 悶 妒 軍 知 照, 自 庄 阻 止 通 泣 查 吉 L 兌 兵 力 計 五 混 成 放, 皆 扼 要 區 純 以 混 成 一 放 三 百 之, 突 屆 四 面 受 故 說 兌 里 露 形 迎, 一 但 自 彼 卉 蚱, 腔 負 突 克 把 握 舟, 恩 速 派 一 混 成 旅 去? 孽, 以 資 援 助 事 急 情 迫, 伏 乞 迅 速 施 行, 充 任 盼 禱 純 叩 印 岡 日 黎 公 眾 屯 云 g 方 急 掘 海 軍 親 長 報 告, 李 克 ij 鈞 古 掘 湖 口 砲 台, 現 有 軍 臥 十 余 膏, 黃 共 亦 到 散 軍 步 哨 距 薄 甚 近 除 司 令 言 z 暫 勿 庸 派 親 到 湖 口 候 陪 軍 布 妥, 知 金 海 陷 井 過 現 須 先 調 凹 五 艘 駐 搏, 以 各 j 是 兵 " 等 語 現 已 加 派 兵 親 兩 艘 赴 援 持 聞 黎 元 洪 真 印 華 吉 L 兌 赴 心 訊 處, 賣 得 一 逞, 已 非 一 朝 夕 之 故 今 始 于 糊 口 得 肆 其 按 逆 之 志, 勢 固 炭 豈 不 可 終 日 矣 論 者 不 察, 反 問 咎 李 軍 之 赴 潭, 豈 不 謬 哉 政 府 以 說 机 巳 兆, 不 可 不 防, 仍 堅 囑 持 重 鎮 爪, 勿 得 fof: 汗 故 畔, 以 重 生 民 之 禍 屯 致 黎 副 且 統 臥 :PBí 戶 軍 使, 略 云 s
48 近 代 史 資 料 昨 接 副, 也 統 屯, 令 李 司 令 撤 兵 回 駐 原 防 而 李 烈 鈞 憑 借 昇 族, 以 私 人 資 格 調 集 軍 叭, 勒 令 砲 台, 自 系 作 亂 行 功, 噩 庄 查 亦 防 范 李 司 令 所 部 項 充 撤 退 之 理, 請 副, 也 統 酌 調 六 肺 后 方 各 固, 及 二 師 旅 固, 并 第 二 混 成 旅 海 軍 各 船 迅 速 赴 諦, 相 机 舟 理 仰 該 妒 軍 使 戶 東 所 部, 勿 受 吉 L 徒 指 揮, 踩 捕 地 方 并 請 副 且 統 就 近 派 員 查 舟, 并 勸 派 去 各 肺 固 守 以 防 武 五 民 均 宗 旨, 勿 得 輕 卉 故 端, 陳 抗 地 方 大, 皂 4 統 真 印 李 烈 鈞 鷗 扶 至 此, 屯 令 并 充 戶 剿 " 字 祥 但 請 黎 公 查 舟 " 且 I 揖 派 往 各 軍 毋 得 輕 卉 故 胖,~ 抗 生 民 " 政 府 之 一 意 維 持, 絕 不 欲 卉 眸 端, 亦 可 昭 示 于 天 下 矣 乃 吉 L 軍 有 意 肇 蚱, 見 我 元 隙 可 乘, 竟 自 甘 方 戒 首 而 不 戚 其 肆 行 教 逆, 忍 心 害 理, 一 至 于 此 蓋 蓄 意 之 險, 必 欲 破 杯 共 和, 傾 友 民 因 而 且 - 快, 豈 不 哀 哉 掘 七 月 十 二 日 李 司 令 宋 屯 云 z 大 且 統 參 謀 防 軍 師 黎 副 且 統 鈞 盔 z 沙 河 鎮 南 之 林 軍, 突 于 上 午 八 抖 卉 槍, 向 我 軍 遊 攻 湖 口 已 宣 布 拙 立, 道 逼 金 豆 角 砲 台 純 已 分 別 簿 禦, 竭 力 抵 抗, 五 乞 迅 增 援 兵, 以 免 胎 誤 純 口 口 文 印 中 央 以 哉 齡 已 卉, 慮 歐 使 之 或 有 他 意, 主 屯 令 語 識 之 回 z 黎 公 遣 兵 赴 簿, 決 克 他 意, 克 非 方 防 孔 安 民 起 見, 斷 不 至 勻 找 事 及 人 民 均 雄 李 烈 鈞 勾 結 昇 族, 蓄 意 倡 亂, 不 愛 因 家, 不 受 桑 梓, 并 不 愛 身 家 名 替, 殊 堪 痛 惜 故 事 素 明 大 文, 熱 心 園 事, 斷 不 以 私 害 公, 每 望 分 派 妥 員 駱 諭 軍 民, 勿 因 一 二 人 杖 利 思 想, 自 取 笑 害 是 所 厚 望 大 4 臣 統 文 印 開 日 叉 度 也 令 曰 g ' 奉 大 忌 統 令 E 歐 ßE 使 蒸 屯 悉 事 且 司 令 到 潭, 即 方 調 妒 讀 省 鬥 戶 起 見, 該 使 屢 請 調 田, 本 叫 照 品 這 九 江 屯 稿 :E 湖 口 斐 故, 幸 季 軍 在 搏, 得 勻 讀 省 協 力 抵 禦 是 季 軍 有 益 冗 損, 更 有 萌 証 軍 情 瞬 息 斐 幻, 因 不 必 墨 守 成 見, 坐 待 眸 端 每 遵 照 法 也 舟 理, 毋 使 讀 人 友 遭 荼 毒 也 " 等 : 因, 特 述 參 陪 兩 部 文 印 叉 奉 大, 也 就 令 z 揖 九 江 李 司 令 屯 輯 :J 沙 河 鎮 南 之 林 軍, 突 于 土 午 八 神 向 我 軍 卉 鑄 造 攻, 湖 口 已 宣 布 拙 立, 進 逼 金 璃 砲 台, 等 語
章 賣 漿 總 書 E 49 殊 深 駭 昇, 仰 該 使 等 戶 : 令 查 舟 禁 止, ff/j 敢 抗 逞, 是 甘 心 fh 亂, 法 克 可 貨, 即 按 鈑 兵 剃 完 1, 以 過 亂 萌, 而 維 大 局 " 等 因, 特 述 華 主 借 何 部 文 印 十 四 日 文 致 歐 使 屯 令 云 z 奉 大 d 皂 統 令 sh 續 揖 李 純 也 林 J 沙 河 十 里 埠 方 面, 讀 軍 仍 息 日 猛 攻, 互 有 前 亡, 等 語 送 掘 探 撤, 已 也 該 使 查 禁 乃 仍 進 攻 不 已, 據 堪 駭 昇 黎 兼 督 遣 兵 赴 搏, 且 絢 除 廷 訓 之 請 求, 突 方 讀 省 保 守 門 戶, 搜 截 郭 中 會 往 下 游 之 余 孽 深 信 其 決 定 他 意 倘 另 生 誤 舍, 致 起 沖 突, 兵 連 禍 結, 人 民 痛 苦 愈 深, 受 其 害 者 首 在 輯 省 分 裂 慘 桶, 亦 自 輸 肇 之, 不 但 負 該 使 愛 因 受 多 之 初 心, 尤 非 本 大, 也 統 戰 暴 安 良 之 素 志 江 右 數 千 方 克 辜 之 父 老 子 弟, 何 以 河 之 除 動 余 大 鴻 胡 謙 就 近 查 明 外, 1 月 ] 切 尖 查 明 訟 : 散, 共 胡 亂 端, 勿 稍 疑 慮, 切 要 " 等 因 特 述 參 惜 兩 部 願 印 文 致 余 胡 兩 話 議 屯 云, 黎 公 遺 兵, 本 方 防 說, 決 克 他 宜 輯 軍 和 北 兵 可 言 可 了 道 逼 李 純 屯 章 賣 軍 分 技 猛 攻 恐 其 中 或 有 誤 舍 望 合 同 馳 赴 誠 地, 攻 方 查 明, 秉 公 迅 速 具 掘 董 故 事 員 肇, 而 大 且 統 之 心 就 欲 Ð 和 平 解 決, 不 忍 使 生 民 罹 輩 革 鋪 之 慘 ρ 其 至 仁 側 但 如 此, 乃 放 完 反 以 北 軍 禍 輯 均 詞, 口 口 心 口 之 言 哉 七 月 十 五 日 黎 副 息 統 表 屯 云 g 大 忌 統 鈞 座 z 頃 接 程 都 督 屯 文 日 g 頃 接 南 昌 屯 文, 雖 均 詰 昇 此 事 紙 有 誤 舍, 何 至 連 起 沖 突 肘 局 如 此, 豈 容 再 有 同 室 操 戈 之 事 究 竟 是 何 情 形, 盼 屯 示 方 戚 " 等 語 文 掘 汶 口 屯 局 屯 文 日 s 頃 有 南 昌 軍 界 全 体 名 文 致 各 省 屯, 約 言 北 軍 橫 暴 挽 害, 現 公 主 許 李 烈 鈞, 皂 握 戒 机, 勻 北 軍 決 晶 云 云 此 美 也 披 1 直 否 照 轉, 除 詳 部 外, 敬 請 核 示 " 等 詣 元 拱 此 次 派 兵 赴 簿, -}'" 迫 T 除 司 令 之 求 喂, 上 陣 遵 犬, 也 統 之 命 令 崩 困 歐 使 屢 也 退 兵, 亦 缸 尤 其 所 諦 主 囡 隊 事 二 司 令 屯 基 危 急, 大 且 統 屯 止 撤 退, 元 洪 痛 念 大 局, 不 符 不 輛 牲 一 切, I 鼓 屆 戒 行 接 歐 使 屢 次 通 屯, 亦 經 元 洪 再 三 戶 明, 乃 人 微 言 輕, 不 見 信 于 天 下 中
50 近 代 史 資 料 央 屢 次 屯 令, 均 密 致 3 局 數 人, 外 人 克 }A 知 悉 遂 使 謂 那 讀 相 箏, 深 均 悲 痛 查 此 次 故 端 之 卉, 亦 由 林 虎 首 先 攻 青, 有 李 司 令 屯 可 掘 李 烈 鈞 退 取 已 久, 竟 敢 潛 行 回 韻, 輯 : 兵 叛 亂, 且 也 致 各 省 乞 方 后 盾 中 央 此 肘 尚 不 宣 布 罪 狀, 施 安 征 討 之 令, 設 使 流 言 大 兵, 特 士 解 体, 都 不 足 惜, 如 大 局 何 大 忠 統 慷 慨 任 事, 不 畏 置 禦, 久 方 海 內 所 欽 仰 事 机 危 迫, 息 乞 迅 速 施 行, 克 任 持 盼 黎 元 洪 叩 塞 印 中 央 得 此 屯 后, 乃 于 十 五 日 明 度 宣 布 鈑 兌 罪 狀 之 通 令, 又 致 李 鎮 守 使 屯, 以 慰 JA 征 軍 士 其 文 日 g 糊 口 不 靖, 該 鎮 守 使 得 暑 祖 征, 賢 旁 可 念 各 膏 特 卒 T 烈 日 炎 ~,- 天 之 下, 冒 犯 鋒 鋪, 蹋 跌 先 登, 至 深 盧 念 所 有 陣 亡 士 卒 皮 由 該 使 忱 加 撫 帥, 用 慰 英 魂 其 身 受 會 IJ 銜, 即 行 妥 方 調 泊, 或 分 送 外 固 匿 院 診 視 至 擒 荻 防 病 叛 兵, 亦 庄 一 体 舟 理 穿 白 本 大 且 統 令, 宣 慰 特 士 努 力 立 功, 以 回 回 基 大 忌 統 合 印 叉 由 部 分 致 各 省 都 臂 民 政 長 軍 師 長 屯, 文 日 z 措 九 江 李 司 令 純 屯 智 z 前 因 要 塞 司 令 官 告 急, 奉 令 率 兩 回 京 海 跡 防 抵 搏 后 句 各 界 朕 絡, 均 表 攻 迎, 并 出 示 宣 告 表 此 防 吉 L 安 民 之 宗 旨 制 奉 令 旋 肺, 正 在 料 理, 而 湖 口 忽 宣 告 強 立 十 二 日 晨, 林 虎 率 大 趴 在 沙 河 鎮 方 面 卉 拾 猛 攻, 本 軍 不 得 不 以 力 抵 禦 相 持 竟 日, 林 軍 死 前 約 二 百 余 人, 本 軍 陣 亡 二 名, 街 官 三 員, 街 兵 : 廿 八 人 次 早 拂 曉, 又 幟, 林 軍 敗 退 至 瑞 昌 方 面, 本 軍 未 經 努 迫 現 由 黎 副 d 也 就 派 員 招 撫 林 軍 潰 卒, 未 知 能 否 息 事 交 生 意 外, 口 任 痛 惜 請 大 部 通 告, 以 免 謠 侍 失 笑 " 等 惰 特 告 蓋 章 階 兩 部 成 印 是 日 尸 京 除 都 替 求 屯, 除 述 此 事 意 見 略 云 s 統 現 此 次 北 讀 兩 軍 沖 突, 緣 由 系 因 九 位 除 司 令 屯 請 北 軍 入 讀 輔 助 預 防, 而 轎 軍 誤 舍, 致 生 沖 突 現 在 善 后 舟 法, 宜 以 釋 嫌 葫 孔 方 先, 庄 請 大 副 且 統 立 行 戶 諭 兩 軍, 勿 得 輕 功, 昕 候 簡 派 攻 方 篤 信 大 員 查 舟 庄 使 讀 軍 蹺 然 于 中 央 用 意 所 在, 不 至 挺 而 走 險, 胎 息 大 局 況 糞 豆 相 煎, 終 亦 同 胞 于 息 讀 軍 相 愚 對 未 除 此, 若 曉 以 犬 文, 諒 不 致 操 戈 同 室, 自 速 夫 亡 也 粵 都 督 兼 署 民 政 士 是 除 炯 明 叩 塞 印
識 案 績 言 巴 51 專 督 乏 屯 詞 如 此, 蓋 就 以 兩 軍 沖 突 解 釋 嫌 眸 均 言, 而 不 知 讀 中 扳 兌 娃 心 訊 處, 必 欲 破 柯 : 民 固 而 后 快, 非 調 停 解 釋 之 空 言 所 能 解 決 至 所 指 : 操 戈 同 室, 自 速 夾 亡 " 貝 u 有 心 人 口 所 同 戶 悲 慣, 而 克 奈 倡 古 L 者 之 悍 焉 不 顧 也 政 府 以 起 蚱 情 形 各 省 多 未 明 了, 友 通 屯 云 s 江 西 吉 L 事 該 說 兌 通 屯 各 省, 妄 以 北 軍 卉 畔, 雙 惑 昕 間 茲 特 撮 要 布 告 本 月 黎 副 息 統 屯 z 掘 九 在 除 廷 司 11 屯 草 草, 匪 兌 挾 巨 金 前 東 煽 惑 上 下 台 官, 剋 期 拳 事 台 宮 中 有 方 所 功 者, 且 就 近 酌 派 軍 臥 赴 樺 鎮 損 ~ 輕 黎 副 且 統 酌 調 李 軍 赴 援, 本 大, 已 統 令 寺 以 防 亂 安 民 均 宗 旨, 勿 得 輕 店 故 端, 位 抗 百 姓 制 黎 副 且 就 又 俏 歐 阻 武 之 請, 屯 令 撤 兵 回 防 誼 李 純 到 海 后, 真 日 呈 黎 副 且 統 屯, 措 湖 口 砲 台 各 官 扳 告, 始 知 李 烈 鈞 已 于 中 刀 八 日 帶 向 外 固 人 乘 輪 到 湖 口, 約 金 九 十 兩 回 長 調 去 輯 工 兩 膏, 勒 令 各 台 官 交 出 占 領, 笈 分 兵 遊 攻 金 ~ 砲 台 德 安 之 混 成 旅 又 向 沙 鎮 北 道, 湖 口 已 宣 布 組 立 同 日 九 江 ~H 市 長 呈 黎 副, 也 統 屯 z 湖 口 成 戶 益 棠, 歐 阻 武 調 回 机 美 拾, 及 世 鈞 卉 去 妒 五 軍 各 軍 臥, 均 彼 截 留 \ 春 等 語 約 計 事 純 未 到 以 前, 李 烈 鈞 先 已 煽 惑 布 置, 逾 日 即 占 掘 湖 口 謀 鈑 拙 立 事 師 長 員 曾 奉 令 撤 回, 而 軍 情 大 斐, 勢 不 能 不 告 急, 請 援 文 屯 絡 釋, 又 勢 不 能 不 遺 援 接 座 輯 省 同 ~ 民 固 領 土, 中 央 派 兵 防 亂, 豈 有 不 合 之 理 又 李 純 文 目 主 黎 副 忌 統 屯 z 1 少 鎮 南 之 林 軍, 突 于 上 午 八 紳 卉 槍, 向 我 軍 進 攻 " 等 話 是 鈑 軍 首 先 姦 青, 尤 非 成 自 季 卉 先 后 接 黎 副 且 統 屯, 及 西 人 諜 報, 季 軍 接 仗 古 施 放 軍 二 百 余 名, 我 兵 的 二 十 余 人, 死 數 名 鈑 軍 已 向 瑞 昌 潰 退 本 日 黎 副, 也 統 轉 掘 划 世 均 刪 也, 寒 日 晶 斗, 我 軍 又 經 衰 腔 現 在 沙 鎮 南 岸 已 克 頓 軍 蹤 跡, 糊 口 自 可 剋 日 收 回 以 上 情 形, 統 望 明 白 宣 布, 以 免 佇 聞 失 笑 再 歐 阻 武 去 屯 維 持 省 垣, 語 頗 ~ 切, 其 通 告 各 省 宣 布 組 立 之 屯, 真 的 尚 未 可 知, 容 待 硝 查, 并 間 因 券 院 館 黎 副 且 統 亦 以 教 軍 誣 倒 事 笑, 致 使 情 形 不 明, 于 銳 日 眾 屯, 文 月 2 刪 屯 敬 悉 明 令 亦 已 奉 到, 欽 佩 克 飯 惟 歐 個 武 宣 布 組 立, 措 詞 狂 謬 且 李 烈 鈞 槽 掘 糊 口, 擅 智 司 令, 恐 未 必 易 于 學 舟 庄 否 向 讀 后 命, 乞 酌 示 元 拱 保 立 民 固, 本 系 素 心, 一 息 尚 存, 方 不 至 畏 疑
52 近 代 史 資 料 避 謗 椎 兩 軍 相 見, 肺 貴 有 名 近 按 各 省 都 替 東 屯, 皆 以 聽 韻 相 主 持 均 言 譚 都 哲 屯 并 謂 閱 塘 起 于 兄 弟, 鋒 鍋 肇 于 守 ~ 疆 九 此 言 一 出, 各 界 皆 寓 耿 耿 寸 心, 口 所 准 釋 若 奉 中 央 之 令, 以 征 討 亂 兌 抑 妒 共 和, 固 軍 人 天 取 庄 餌, 名 正 言 順, 方 死 不 詐 敢 布 腹 心, 即 希 基 察 黎 元 拱 叩 銳 師 政 府 主 屯 云 z 屯 悉 掘 葫 : 歐 用 武 李 烈 鈞 未 易 學 舟, 須 有 后 命 等 情, 閱 之 甚 佩 前 以 歐 李 均 挾 軍 人 謀 叛, 不 欲 遐 勾 匪 徒 同 科, 故 易 剿 方 翠, 以 呵, 示 罪 問 禍 首 來 屯 所 林, 蚓 貴 有 名, 圾 站 要 著 現 正 蚓 舟 明 ~ 命 令, 切 三 是 宣 布, 以 定 人 心. 找 事 力 任 其 良 堆, 不 避 旁 怨 各 省 通 屯 或 不 悉 內 容, 或 意 存 偏 祖, 完 笑 之 諦, 望 勿 介 意 先 此 奉 間 銳 現 此, 知 中 央 之 力 存 寬 大, 而 吉 L 兌 之 甘 心 鈑 逆, 絕 非 兩 軍 沖 突, 偶 然 肇 蚱, 可 以 暸 然 矣 又 掘 探 擺, 吉 L 究 首 要 均 在 讀 境 由 政 府 致 黎 公 屯 日 z 探 聞 事 烈 鈞 現 在 湖 口, 有 季 雨 霖 熊 秉 坤 彭 邦 排 等 方 之 壁 面 叉 黃 兵 除 其 美 萌 在 九 缸, r 替 匿 于 不 鐘 山 一 也 捷 模 云 云 持 間 銳 印 又 屯 E 掘 外 交 都 呈 智 z 奉 盟 主 交 那 願 屯, 若 即 派 員 往 日 館 交 涉 掘 和 :2 本 固 萌 有 兵 兢 二 艘, 停 泊 九 江, 系 方 { 呆 妒 商 民 之 用, 并 充 卉 往 湖 口 之 事 但 必 令 均 相 當 之 注 意 " 等 語 并 出 示 i 叉 口 報 告 該 館 屯 卉 g 九 江 除 日 本 軍 兢 烏 羽 外, 尚 有 英 兢 二 只, 美 靚 二 只, 中 國 由 汶 口 派 往 九 江 軍 兢 三 只 " 云 云 持 述 銳 印 可. 又 致 九 江 李 鎮 守 使 屯 云 :[ 屯 文 勻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屯 存 中 七 月 十 七 日 致 九 江 李 鎮 守 使 屯 全 同 因 本 文 殘 該 屯 后 半, 故 紙 略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屯 存 獨 者 按 : 本 資 料 原 方 毛 迫 紙 油 印 本, x 封 面, 似 均 ~ 日 f 袁 世 凱 政 府 抄 存 的 文 件 內 容 均 一 九 一 三 年 七 月 十 七 日 至 十 九 H 三 天 美 于 濃 于 討 京 之 役 的 屯 拔, 一 部 分 方 袁 世 凱 的 命 令, 一 部 分 方 李 純 改 湖 等 人 的 扳 告,X>j 于 九 江 湖 口 和 利 因 驛 等 地 的 織 學 情 況, 記 述 較 多 袁 世 凱 黎 元 ia 等 十 七 日 通 屯 之 笑, 全 均 替 袁 世 凱 辯 妒 文 j 討 袁 軍 污 蔑 之 絆, 但 其 中 也 暴 露 了 袁 世 凱 黎 元 泛 的 - 些 反 功 的 事 矢 旦 失 紹 會 刪 屯, 所 接 可 賴 于 之 役 芳 : 笑, 但 扳 辱 了 自 其 立 一 帝 的 情 況, 又 才 于 了 解 讀 于 討 玄 之 役 對 肘 的 固 內 形 勢, 有 些 特 助 今 按 原 文 于 IJ 印, 字 BtJ; 不 清 者 以 口 代 之 扎 江 行 曹 拳 頭 守 體 素 屯 r 七 月 十 七 日 :k 急, 大 且 統 參 謀 部 肘 軍 部 部 副 泊 統 鈞 盔 g 拱 密 連 日 故 斗 及 一 切 情 形, 可 可 經 屯 票 在 賽 本 日 午 前 七 店, 有 步 砲 連 合 之 亂 兵 五 千 余 人, 由 姑 塘 西 北 六 板 耕 之 路, 向 我 在 左 翼 金 喝 坡 八 里 坡 一 帶 遊 攻 經 張 回 士 是 敬 完 率 步 兵 三 菁 山 砲 一 膏 机 美 拾 一 連 竭 抵 禦, 勢 几 不 支 借 續 抽 調 步 臥 闊 蕾 前 往 增 加, 抄 其 左 翼, 杏 力 血 故 至 午 后 兩 紳, 始 故 古 潰 退 郁 比 追 至 馬 宿 峙 停 止, 成 各 瑋 膏, 以 防 反 攻 此 次 說 兵 死 的 約 三 百 余 名, 投 誠 降 卅 八 員 名, 有 排 長 兩 員, 掘 云, 閻 長 周 璧 盼 陣 亡 字 訣 槍 械 百 余 枝 我 軍 受 的 官 二 貝 自 兵 十 七 名, 陣 亡 正 兵 一 名 知 念 謹 聞 純 叩 諜 印 孝 盛 主 占 元 素 咆 七 月 十 七 日 大 息 統 參 謀 本 部 防 軍 部 鈞 盔 g 拱 密 盤 屯 敬 悉 取 肺 混 成 第 七 囡 于 十 五 日 午 前 七 成 卉 赴 九 缸, ~ 巳 呈 報 在 案 師 長 現 百 萬 IJ} 皂 統 議 妥, 于 十 六 日 益 出 取 肺 編 派 步 臥 兩 膏, 告 退 砲 八 尊, 机 美 拾 一 連, 的 鮑 旅 貴 卿 帝 往, 同 第 七 混 成 回 均 駐 九 江 所 余 步 八 因 之 分 蛙 仙 桃 鎮 岳 家 口 兩 膏, 刻 家 屈 一 昔, 尸 水 之 六
54 近 代 史 贅 料 因 第 一 膏, 幸 戚 之 五 困 第 二 膏, 在 那 商 議 數 次, 以 各 赴 美 系 重 要, 急 唯 調 走 再 候 廿 師 之 混 成 一 放, 三 師 之 混 成 一 固, 及 第 二 族 之 一 回 到 那 后, 肺 長 即 調 集 三 肺 所 余 之 趴 伍 及 第 三 肺 之 混 成 一 間, 卉 赴 九 江 占 元 刪 叩 印 拉 過 州 聾 軍 統 來 屯 七 月 十 七 日 大 且 統 鈞 鑒 z 拱 密 頃 接 張 軍 統 自 究 表 屯, 悉 第 五 肺 勻 駐 徐 亂 軍 卉 哉 宙 意 ~ 永 城 膏 臥 相 去 密 遍, 若 令 潛 派 馬 臥 馳 出 彼 后, 折 斷 缺 路, 俾 其 軍 械 准 逗, 道 退 失 掘, 可 以 卉 夭 是 否 有 道, 伏 乞 鈞 裁 姜 桂 題 目 口 篠 用 11. 江 李 續 守 體 來 咆 十 月 十 七 日 火 急, 夫 且 統 郭 副, 岳 統 鈞 盤, 拱 密 奉 大, 也 統 元 屯, 豫 歐 陌 妒 軍 使 @ 自 除 心 路 一 哨, 謹 悉 查 願 日 ; 在 故 地 房 表 林 軍 @ 昔 長 李 穆, 掘 供 z 該 昔 系 于 上 年 秋 新 募, 駐 防 南 安, 前 月 京 調 駐 省, 由 省 而 吳 城, 而 沙 河 目 前 奉 歐 陌 妒 軍 使 令, 勻 北 軍 抵 抗 駭 而 請 假, 弗 准, 反 以 陷 陣 脫 逃 相 庄 制, 始 勉 赴 故 踐 十 二 哥 早 八 店 第 一 旅 第 一 周 河 北 軍 先 卉 槍 猛 攻, 午 間 接 歐 間 使 通 屯 云 z 袁 ÂØ, 統 寺 制 橫 行 已 造 極 店, 闖 一 旅 抵 抗 甚 均 欽 佩, 著 賞 洋 五 千 元, 等 語 嘲 歐 陌 使 正 調 第 二 旅 旅 長 起 福 祥 因 士 是 俞 維 謙 率 臥 接 座 其 計 面 似 J M 青 山 瓜 子 峙 商 赴 遊 攻, 由 銅 鼓 峙 出 褒 北 軍 后 路 十 里 鋪, 則 雄 集 兵 力 預 告 進 扑 九 江 " 等 供 除 特 該 匪 押 候 待 民 外, 其 神 于 歐 阻 使 庄 如 何 必 理 之 蚣, 伏 乞 鈞 裁 純 叩 成 印 清 高 周 都 菁 研 單 輯 學 咆 七 月 十 七 日 火 急, 大 且 統 鈞 盤, 參 謀 部 貼 軍 部 接 g 晨, 頃 掘 方 旅 長 玉 普 屯 智 E 南 軍 莓 攻 韓 庄, 自 銳 晨 卉 仗, 片 刻 未 f 亭 故 人 夜 攻 五 次, 拂 曉 愈 猛, 砲 火 劇 烈, 特 士 堅 忍, 均 經 音 退 早 五 @ 江 西 妒 軍 使 歐 陌 武 @ 林 虎 的 都 趴.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也 存 55 成 免 軍 巳 到 三 昔, 對 即 合 力 進 攻 本 囝 防 守, 冒 雨 通 宵 血 成 一 直 在, 疲 旁 已 扭 幸 蒙 迅 派 援 助, 真 不 戚 j 毀 遵 筋 和 哀 痛 勦, 并 被 古 L 醜, 以 安 大 局 " 等 惰 此 次 深 賴 援 軍 之 力, 韓 庄 得 以 充 蔥 除 屯 友 杏 勉, 并 勸 仍 須 加 意 協 力 防 御 外, 合 屯 馳 慰 周 自 芥 斬 云 鵬 巖 印 持 對 張 都 督 寄 來 南 七 月 十 七 夸 大, 皂 統 鈞 墓 z 馨 密 頃 接 山 京 屯 z 徐 州 冷 肺 @ 破 界 銀 路, 竟 向 韓 庄 遊 攻 巳 詰 張 軍 統 @ 派 臥 往 援 " 等 語 又 接 穎 州 倪 督 舟 @ 也 z 毒 事 槳 急, 已 卉 赴 穎 上 正 阻 商 赴 八 昔, 穎 州 空 虛, 末 路 蒙 城 尤 甚 望 派 后 援 " 等 話 豫 軍 勾 妒 軍 是 否 可 入 院 境? 祈 示 机 宜! 鎮 芳 震 春 @ 叩 洽 印 至 數 量 是 昌 護 區 息 說, 各 省 都 置, 民 政 長 h 各 妒 軍 值, 各 師 長, 亨 ~~ 剛 強 都 統 @, 過 助 各 : 時 軍 都 統 妒 軍 鎮 撤 鎮 守 各 值, 土 海 汶 口 江 西 間 多 金, 各 m 誼 屯 七 月 十 七 日 拖 肘 大, 也 統 令 s 共 和 民 固 以 人 民 均 主 体, 而 人 民 代 表, 以 間 全 方 机 夫 政 治 不 善, 因 含 有 監 督 之 責 9 政 府 不 良, 固 含 有 彈 劫 之 例 犬, 也 統 由 囝 金 邊 拳, 勻 君 主 肘 代 子 恥 帝 王 方 世 之 三 ~, 迴 不 相 同 今 圍 金 早 卉, 人 民 代 表 成 集 都 下 免 法 未 定, 約 怯 尚 存, 非 經 固 金 兀 自 去 生 監 督 之 杖, 更 充 擅 自 立 法 之 理 豈 少 數 人 所 能 自 由 起 夭, 亦 豈 能 因 少 數 人 叔 利 之 箏, 掩 蓋 天 下 人 民 代 表 之 耳 目 此 次 派 兵 赴 搏, 送 經 本 大 忌 統 及 副 且 統 一 再 宣 布, 本 末 暸 然, 何 得 信 口 雌 賈, 借 方 煽 孔 膏 私 之 具 今 閱 歐 間 武 通 屯, 竟 指 團 軍 均 袁 軍, 全 克 國 家 現 念, 純 乎 部 落 思 想 叉 輯 : 躁 騙 淫 戮 lp 墓 均 墟 " 等 情, 九 江 均 中 外 朵 居 之 地, 芳 自 胺 @ 冷 遇, 紅 男 ; 第 三 師 冊 長 ( 穹 吹 動 @ 倪 圖 尋 沖 @ 弦 鎮 芳 雷 霆 春. @ 5* 動
56 近 代 史 資 料 腰, 視 察 之 使, 絡 繹 于 途, 何 至 完 所 聞 見 除 廷 訓 @ 之 告 急, 黎 兼 督 之 派 兵, 各 行 其 取, 堂 堂 正 正, 何 謂 闊 謀 孤 軍 救 援, 何 調 三 道 道 兵 即 歐 陌 武 蒸 日 通 屯, 亦 云 華 烈 鈞 到 湖 口, 武 卉 兩 因 往 攻 " 等 語 安 有 鈑 徒 道 路 要 塞, 而 中 央 政 府 該 管 都 督 撤 兵 藉 寇 之 理 自 除 廷 訓 划 世 均 @ 近 在 九 江 之 屯 不 足 憑, 而 強 以 歐 阻 武 逗 在 南 昌 之 屯 方 足 信 自 讀 省 三 干 方 之 生 命 財 戶 拙 非 中 竿 民 園 之 人 民, 事 純 所 率 之 兩 因 抽 非 4 江 西 兼 督 之 防 軍 歐 陌 武 以 妒 軍 使 不 足, 而 自 方 都 督, 井 村 經 省 合 公 拳 約 法 具 在, 克 此 明 朵 { 以 此 謬 妄, 欺 三 尺 童 子 不 足, 而 欲 欺 天 下 #" 人 民, 誰 其 信 之! 且 勾 本 大 且 統 防 亂 安 民 之 宗 旨 句 法 次 之 命 令, 全 不 相 符 捏 詞 誣 騁, 輯 : 兵 犯 順, 現 政 府 如 仇 敵, } 現 固 舍 若 土 宜, 推 翻 共 和, 破 掠 民 園, 全 團 公 散, 方 世 罪 人 銷 我 完 辜 之 良 民, 貝 IJ 奔 走 流 寓, 不 知 所 屆, 本 大, 也 統, 心 突 庸 之 本 夫, 也 統 年 逾 五 十, 表 病 侵 哥, 以 四 百 兆 人 民 之 付 托, 茹 苦 年 余, 克 非 欲 我 黎 民 子 恥 免 均 牛 馬 奴 東 此 耕 破 邦 主 詳 功, 本 大, 且 統 在 任 一 日, 即 對 咽 牲 一 切, 救 固 救 民 現 在 正 式 進 萃, 瞬 特 拳 行, 且 甚 不 宵, 斷 不 至 以 兵 力 學 攘 叔 利, 況 現 辛 困 苦 尤 完 杖 利 之 可 言 剛, 也 統 兼 呀 重 任, 經 本 大 且 統 委 托 討 逆, 貴 有 攸 凹, 或 乃 視 方 都 讀 之 箏, 尤 非 事 曳 仍 座 責 成 該 兼 督, 速 平 內 亂, 拯 民 水 火 各 省 都 督 等 同 心 匡 助, 毋 視 中 竿 民 國 方 一 人 一 家 之 事, 毋 親 人 民 代 表 均 可 有 可 克 之 人, 我 五 大 族 之 生 東 或 不 至 斷 送 于 說 徒 之 手 查 歐 陌 武 前 日 屯 文, 詞 意 誠 息, 勾 此 屯 判 若 兩 人 准 保 非 余 主. 挾 持, 假 借 名 文 俟 派 員 查 明, 再 行 核 亦 此 令 因 券 院 十 七 日 印 句. 難 書 E 州 頓 都 統 屯 七 月 十 七 學 究 密 諒 三 也 均 悉 叛 軍 進 攻 韓 庄, 方 旅 長 乞 授, 經 已 派 張 統 領 文 生 等 前 往 援 座 赴 机 迅 速, 深 用 嘉 慰 所 需 舖 項 槍 炮 車 輛, 巳 分 費 青 春 該 部 照 拔 矣 前 敢 情 形, 仍 望 闊 肘 屯 撒 方 耍 大 忠 統 洽 @ 九 江 司 令 官 @ 九 江 鎮 守 副 使.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也 存 57 陸 軍 部 書 語 都 過 咆 @ 七 月 十 七 日 武 昌 黎 副 忌 統, 除 南 昌 外 各 省 者 [5 督 民 政 長 特 軍 都 統 各 軍 用 長 盛 s 茲 掘 李 鎮 守 使 塞 l 尪 林 z 本 H 蹺, 馬 旅 長 給 增 等 在 沙 河 鎮 至 苗 家 再 一 帶 過 匪 軍 繼 續 攻 -j 卦, 至 午 后 三 肘, 匪 草 左 翼 不 支, 紛 紛 向 藍 耕 方 面 退 郁 青 指 甚 多, 并 荻 于 彈 拾 枝 元 算 其 右 翼 先 被 吳 旅 長 ; 圍 困 高 l 旬,}8 乘 机 脫 逃 ; 以 暫 停 攻, 冀 其 悔 吾 技 誠 此 次 匪 軍 死 份 約 四 百 余 名, 由 荻 曹 長 李 木 一 員, 日 兵 三 名 我 軍 受 的 曹 長 徐 源 桂 一 員, 連 排 長 四 員 目 兵 共 七 十 四 名, 亡 目 兵 十 二 名 " 等 情 除 分 別 主 請 舟 理 外, 持 以 奉 間 /ijf 軍 部 參 謀 部 篠 印 亮 州 張 土 特 勛 素 自 七 月 他 H 大 且 統 鈞 基 z 頃 前 敢 派 員 到 完, 面 票 送 次 接 故 詳 情 掘 和 :2 此 成 我 軍 杏 男 學 先, 荼 的 甚 余, 尸 橫 遍 野, 并 生 擒 散 兵 四 十 余 名, 寺 荻 拾 械 多 件 我 軍 先 后 受 訪 者 三 十 余 人, 陣 亡 者 官 二 員, 兵 七 名 用 持 屯 除 早 lt 勛 篠 印 武 昌 禮 副 忌 統 來 自 七 月 十 七 日 方 急, 大 且 統 鈞 盔, 因 旁 院 各 部 參 議 院 余 議 院 旅 京 讀 省 同 :!J 合 并 轉 各 撤 館,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士 是 并 轉 妒 軍 使 各 肺 長 旅 長 各 披 館, 妒 旅 拼 讀 省 同 多 舍 民 強 撮 轉 各 報 筒, 南 昌 省 議 舍 商 舍 并 轉 各 掘 館 均 盤 s 庚 文 元 三 屯 計 述 公 覽 頃 准 程 都 督 譚 都 督 居 都 督 屯 詢 讀 事, 併 悉 有 南 昌 全 体 軍 官 名 文 通 屯 各 省 誠 恐 遠 近 待 開 失 笑, 不 得 不 創 切 除 明 z 查 上 月 亂 兌 東 聽, 分 改 机 美, 這 功 軍 叭, 招 兵 放 火, 約 期 攻 域 ~ 輕 學 技 募 兵 炸 彈 旗 - 棋 名 冊, 文 屯 布 告 等 件, 併 鍾 仲 衡 等 各 犯 其 季 雨 霖 1 日 部 駐 扎 天 門 j 替 江 兩 具 之 章 裕 見 之 一 昔, 及 二 十 二 回 一 膏, 同 肘 于 二 十 五 六 七 等 日 改 革 白 旗, 大 張 布 告, 招 兵 訓 帥, 連 故 始 潰, @ 原 克 林 題
, 58 近 代 史 資 料 均 戚 卅 商 日 通 也 所 未 載 查 取 供 証, 早 有 輯 先 吶 庄 之 言 及 該 犯 等 敗 智 亦 下, 室 主 有 先 掘 九 江 推 倒 妒 軍 使 之 諜 報 元 洪 盤 于 那 匪 勢 雄 計 毒, 造 接 隊 司 令 @ 屯, 上 下 約 期 拳 事, 請 迅 派 兵 救 援 并 奉 犬 且 統 急 屯, 動 那 派 兵 元 拱 深 恐 一 度 雄 收, 碎 不 及 防, 不 持 不 遵 命 舟 理, 方 曲 突 徙 薪 之 計 此 就 近 繳 調 季 軍 @ 赴 援 之 理 由 也 F. 李 軍 到 潭, 元 洪 即 戶 前 約 束 軍 士, 毋 屆 眸 端 桐 接 歐 間 妒 軍 使 屯, 力 言 九 江 安 靖 克 事, 除 司 令 微 屯 亦 以 先 事 防 范, 可 望 消 夾 方 詞 元 洪 深 恐 主 客 猜 嫌, 完 事 自 扭, 不 得 不 服 此 輿 論, 決 計 退 兵 維 肘 事 都 ' 各 軍, 已 奉 命 惜 續 出 炭, 又 豈 先 那 寄 事 司 令 屯, 皆 由 自 鎮 第 六 昔 司 令 部 轉 述, 兵 在 半 途, 元 M 奉 命 事 妥 當 然, 可 方 共 諒 此 宣 告 退 兵, 而 不 能 立 刻 遭 退 之 理 由 也 李 肺 正 預 告 起 行 間, 旋 接 除 司 令 蒸 屯, 划 肺 士 是 真 屯, 併 水 備 軍 扳 告 z 探 明 事 前 督 @ 率 同 外 人 四 名, 乘 輸 于 八 哥 到 湖 口, 駐 水 巡 且 監 署 私 兌 林 虎 方 再 持 等 京 方 口 命, 計 面 反 抗 合 同 九 十 兩 固, 調 去 輔 重 工 程 兩 膏, 口 布 要 去, 勒 令 各 台 官 交 出 并 屯 划 師 長 速 集 湖 口, 加 兵 進 逼 金 喝 炮 台 步 哨 距 海 甚 近, 歐 阻 妒 軍 使 由 海 調 回 之 机 美 拾 兩 連, 划 肺 士 是 由 省 調 束 之 妒 立 軍 閥 連, 均 被 湖 口 截 留 方 旅 長 黃 輯 :, 前 招 新 兵 一 膏, 由 搏 卉 往 湖 口 姑 塘 等 娃, 集 兵 至 一 師 以 上, 三 ~ 已 宣 布 抽 立 掘 歐 陌 妒 軍 使 查 友, 亦 云 事 烈 鈞 到 湖 口, 萌 系 案 事, 巳 調 兩 困 往 攻 足 見 除 司 令 前 次 請 兵, 并 非 誤 披 F 輯 省 所 言 安 靖 x 事, 併 未 調 查 突 惰 室 主 同 日 奉 大 忌 統 令, 李 烈 鈞 憑 借 昇 族, 以 私 人 擅 集 軍 臥, 勒 令 炮 台, 自 系 作 亂 行 泊 李 司 令 所 部 現 元 撤 退 之 理 飾 元 洪 酌 調 六 F 師 后 方 各 因, 及 二 師 旅 囡 迅 速 赴 擇 并 賣 方 歐 使 戶 東 所 部, 勿 受 亂 徒 指 揮 等 因 并 由 中 央 逕 也 事 司 令 遵 照 此 取 消 前 議, 留 防 不 退 之 理 由 也 林 虎 所 部 第 一 放, 原 系 南 京 留 守 府 ~Jl 軍, 由 李 前 督 調 駐 德 安, 除 廷 司 11. @ 李 純 都 趴. @ 李 烈 鈞.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屯 存 59 突 向 李 司 令 所 駐 之 沙 河 鎮 遊 毀 事 司 令 民 間 歐 使, 掘 主 主 并 未 下 令 前 道 又 剝 去 李 軍 繪 困 生 一 人, 槍 的 同 伴 一 人 掘 歐 使 屯 友, 此 事 林 未 辜 振 是 其 目 克 特 令, 擅 卉 故 畔, 巳 在 諒 討 之 列 洗 室 主 扣 留 大 車, 截 斷 屯 蟻 掘 除 司 令 元 也 g 十 二 日 上 午 八 肘 林 軍 高 堅 討 袁 軍 白 旗, 繼 向 李 軍 攻 青, 兩 肘 之 久, 李 軍 始 行 汪 古 助 一 星 夜, 林 軍 死 的 二 百 余 人, 我 軍 表 腔 " 等 語 足 見 孽 由 彼 作, 眸 非 我 卉 其 中 央 派 送 江 西 伊 軍 使 印 信 之 余 大 鴻 等, 掘 披 按 湖 口 仿, 已 統 府 扣 留 F 且 宣 布 拙 立, 高 堅 白 旗 叛 逆 昭 彰, 說 謀 久 伏 此 豈 平 常 主 客 沖 突 可 比, 而 就 得 以 援 軍 逼 斐 均 詞 乎? 此 援 軍 防 剿 鈑 兵 之 理 由 也 查 該 匪 等 私 結 外 援, 編 摺 日 部, 以 利 杖 抵 押 均 財 源, 以 謠 言 騙 惑 均 能 事, 那 古 L 未 成, 去 而 之 i 孽 揖 事 司 令 屯 輯 :g 九 江 原 有 亂 兌 板 多, 加 以 近 日 武 鼠 武 穴 連 次 破 荻 机 美, 益 方 通 逃 竅 開 前 此 成 戶 鶴 咦, 一 夕 數 傲 隊 司 令 廷 訓 情 迫 充 己, 也 請 派 兵 幸 仗 德 戚, 純 都 已 到 混 成 一 旅 有 奇, 突 出 匪 兌 意 計 之 外, 未 敢 驟 然 暴 劫 第 我 軍 到 得 之 始, 就 友 增 加 軍 臥, 扣 留 火 車, 以 示 反 抗 之 意 經 純 法 也 歐 阻 妒 軍, 并 派 貝 持 函 分 社 九 位 各 机 美 詳 均 剖 白, 相 見 以 心 就 恐 顧 慮 未 周, 人 心 惶 惑, 室 主 于 所 到 之 地, 故 貼 布 告, 曉 諭 兵 民 純 今 午 抵 擇, 除 司 令 廷 訓 派 員 接 待, 各 机 美 及 各 界 亦 根 表 示 攻 迎 歐 陌 伊 軍 特 派 參 謀 帶 洋 干 元 素 澤 桶 旁 現 肘 掘 表 面 判 斷, 或 不 致 有 意 外 之 慮 純 本 鞋 材, 謬 荷 現 鉅, 倘 能 委 曲 求 全, 消 除 隱 患, 上 可 以 仰 副 鈞 座 維 持 大 局 之 苦 心, 下 可 以 免 讀 省 生 見 涂 炭 之 慘 桶, 區 區 之 愚, 未 申 能 如 所 慮 否? 至 昨 屯 息 增 兵 一 哨, 乞 動 准 各, 非 方 不 得 巴, 不 敢 冒 請 卉 拔 " 等 語 是 百 七 兌 謀 掘 九 江 之 計, 及 李 肺 維 持 大 局 之 心, 三 百 可 共 見 幸 防 范 迅 速, 未 敢 遲 然 作 孔 乃 甫 下 撤 兵 之 令, 途 堅 狙 立 之 旗 要 我 不 意, 攻 我 不 告, 乘 危 攻 青, 至 于 兩 肘 使 李 軍 忍 克 可 忍, 不 得 不 正 對 防 宜 試 問 且 統 府 拳 自 何 人? 討 袁 軍 火 于 何 取? 那 省 前 次 搜 荻 証 掘, 即 命 名 均 討 袁 軍, 今 竟 高 揭 于 讀 境 矣 果 使 政 治 不 良, 自 有 固 金 解 決 乃 三 百 此 一 髮 千 鈞 之 鼠, 蒙 藏 風 云 曾 不 迂 間, 竟 敢 託 庇 外 人, 背 鈑 民 間, 假 改 罩 之 4 月, 行 摟 存 之 笑, 首 亂 吾 郁, 室 主 吼 吾 額, 百 兆 生 吏, 擲 諸 孤 注 事 敗 何 以 免 列 強 分 割 之 慘, 事 成 何 以 均 外 固 扳 酬 之 賀 試
60 近 代 史 資 料 問 吾 父 老 子 弟 何 仇 于 說 究, 而 必 拱 其 屠 門 之 大 嚼 此 科 1 元 兇,~ 均 神 人 所 共 憤, 天 地 所 不 容 就 友 冒 輯 : 軍 界 全 体 ' 的 報 連 日 腔 仗, 通 屯 各 省 市 囡 蝸 眩, 其 居 心 尤 不 可 悶 李 軍 駐 扎 那 蹺, 目 有 數 旬, 地 方 居 民, 向 克 侵 拔 果 如 該 屯 所 言, 何 以 歐 陌 使 屢 次 通 屯, 均 未 一 述 北 軍 到 潭, 寢 席 未 安, 遲 整 自 肺 李 烈 鈞 自 許 返 韻, 計 程 亦 2 頁 數 日, 何 以 北 軍 甫 到 之 肘, 李 克 lj 鈞 已 表 湖 口 尤 見 逆 謀 有 素, 非 焰 肘 屯 請 可 知 查 韻 軍 第 一 肺 長 歐 陌 妒 軍 使 已 派 兩 回 住 攻 湖 口, 并 有 以 死 因 報 之 言 第 三 師 刻 肺 長 保 妒 樺 城 租 界, 至 以 軍 臥 不 能 前 往 方 愧 兩 公 手 棺 兵 符, 維 持 統 一, 文 屯 具 在, 足 見 輯 軍 全 体 之 通 報, 全 方 亂 兌 的 造 諒 我 各 省 忠 文 軍 人, 深 明 大 火, 斷 不 至 去 1 其 所 愚 元 拱 河 于 亂 兌, 苦 元 戚 格 之 方, xt 于 江 西 空 負 維 持 之 願, 使 平 日 委 曲 求 全 之 心, 付 諸 流 水 天 乎, 天 乎, 夫 笈 何 言! 李 烈 鈞 以 退 取 平 民, 竟 公 然 輯 : 兵 強 立, 破 詞 : 共 和, 方 德 不 耗, 深 方 悲 痛 查 二 六 閥 固, 向 東 中 央, 上 次 笑 道 因 之 斐, 大, 也 統 調 赴 部 省, 借 資 鎮 攝 此 次 j 反 赴 九 江, 下 迫 于 除 司 令 之 乞 援, 上 十 稟 遵 犬, 也 統 之 命 令 制 歐 使 屢 屯 請 ' 退, 亦 既 尤 其 所 請, 并 屯 詩 中 央 緩 派 軍 慨 乃 隊 司 令 刻 肺 士 毛 主 E 屯 告 危 急, 大 且 統 友 也 止 撤 退, 并 動 事 司 令 激 勵 特 士, 夾 此 醜 矣 現 李 司 令 已 被 簡 均 九 江 鎮 守 使, 貴 有 考 司 湖 口 方 面, 亦 竟 惜 設 且 統 府, 妄 智 討 袁 軍 是 亂 兌 反 抗 中 央, 中 央 征 勦 亂 兌, 大 局 即 美, 決 非 都 積 相 主 持 之 事 元 拱 娃 軍 人 之 眼, 受 囝 民 之 託, 惟 知 服 本 人 命 令, 胡 妒 共 和, 名 普 生 命, 皆 所 不 計 喝 見 以 湖 口 一 隅 間 里 抗 中 央 之 肺, 兵 出 元 名, 天 休 不 可 屢 邀, 民 心 不 可 通 拂, 腔 敗 之 數, 克 假 著 色 惟 念 我 劫 后 生 吏, 4 4 填 尸 詢 盤 z 軍 界 同 胞, 暴 骨 原 野 F 及 先 2 元 罪 論 胥, 何 辜 于 天, 連 此 慘 劫 明 戒 元 末, 咎 在 元 洪, 耿 耿 寸 心, 死 不 眼 目 庄 請 正 元 洪 之 罪 以 謝 天 下 焰 屯 徬 徨, 不 知 血 泊 之 交 墮 也 諸 公 老 成 諜 園, ~1Ið 有 深 謀 毅 力, 奠 我 邦 家 引 領 鈴 轅, 持 何 能 息 黎 元 洪 叩 刪 大 且 統 鈞 盔 z 贅 IÞN 張 土 轉 來 自 七 月 十 七 日 免 密 洽 屯 敬 悉 3 直 向 械 乞 速 派 員 解 下 口 用 至 韓 庄 哉 腔 詳 情,~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屯 存 61 也 除, 計 入 察 頃 得 眾 掠, 知 彼 軍 巳 退 至 利 因 驛, 距 韓 庄 十 二 里 現 又 添 兵 四 膏 口 韓 庄 中 足 支 足 方 年 間 故 兵 已 站 殷 統 領 帶 兵 四 蕾 自 主 截 此 次 前 故 既 小 腔 利, 三 路 亦 均 有 布 置, 似 可 克 虞 惟 探 開 徐 州 空 虛, 勛 又 另 有 一 計 面 台 庄 距 徐 小 H 百 五 十 里, 已 密 筋 除 統 領 帶 臥 疾 超 睛 赴 倘 能 得 手, 貝 Ij 利 固 驛 之 軍, 腹 背 受 散, 不 成 自 清 然 后 遊 至 徐 州, 妥 秀 品 守, 其 形 勢 固 較 完 尤 林 便 利 情 形 如 何, 容 ~ 續 布 張 勛 洽 申 印 蓋 全 丸 江 李 鐵 守 值 湯 海 軍 次 長 咆 七 月 十 七 日 拱 密 大 且 統 令 g 掘 閩 南 京 軍 ~ 人 中, 有 小 部 分 特 勻 江 西 吉 L 究 H 白 皮, 望 注 意 防 范, 并 戶 密 梭 巡 江 路, 遇 有 裝 載 鈑 軍 船 只, 立 即 青 毀, 勿 杆 j 疏 處, 是 均 至 要 " 等 因 合 屯 述 海 蓋 章 兩 部 洽 印 曹 先 江 除 要 塞 司 令 屯 七 月 十 七 日 廷 密 奉 大 忠 統 令 z 元 屯 悉 城 內 所 駐 各 軍, 噩 宜 曉 以 大 火, 勿 戈 l 匪 徒 所 惑 如 能, 格 守 紀 律, 維 持 秩 序, 一 俟 大 局 平 定, 皮 准 該 司 令 合 商 李 鎮 守 使 分 別 呈 請 給 槳, 以 示 激 功 仍 一 面 竭 力 協 防, 以 免 匪 勢 蔓 延, 抗 害 閻 閣 所 請 加 派 主 b 旅, 多 調 兵 慨, 合 攻 湖 口, 已 篩 備 參 兩 部 核 舟 矣 " 等 因 合 遵 屯 述 惜 軍 部 參 謀 部 篠 印 至 ~1t. 江 李 鎮 守 值 屯 七 月 4 七 日 拱 密 成 也 悉 連 成 數 13, 疲 芳 可 念 巳 派 第 四 旅 及 四 十 旅 陪 續 前 往, 仰 仍 督 取 守 勢, 以 待 援 兵 大 忠 統 洽 印 數 1t. 江 李 鎮 守 種 咆 七 月 十 七 日 拱 密 奉 夫, 也 統 令 J 寒 就 兩 屯 均 悉 掘 布 : 馬 旅 長 等 率 臥 向 沙 河 鎮 至 苗 家 雋 匪 軍 繼 續 奇 斗, 匪 徒 退 甜, 青 培 甚 多, 并 荻 子 彈 拾 枝, 深 堪 嘉 許 庄 先 行 賞 搞 兩 方 元, 借 贅 鼓 助 所 有 受 的 首 長 連 排 長 暨 H 兵, 庄 即 派 員 隨 肘 慰 問, 起 黑 匿 泊 其 陣 亡 目 兵 十 二 名, 并 庄 查 明 彙 椒, 分 別 能 郁 此 次 出 力 各 旅 長 皮 給 予 二 等 文 虎 章, 各 因 士 是 庄 給 予 三
62 近 代 史 資 料 等 文 虎 章, 如 有 曾 經 給 予 勛 幸 者, 即 照 原 給 之 勛 章 加 等 給 予 曹 長 以 下, 各 按 附 級 分 別 核 給 勛 章 統 由 該 使 查 明 遵 獄 里 請, 以 昭 激 功 該 使 給 一 等 文 虎 章, 俟 織 局 大 安, 再 核 給 勛 位 肘 值 酷 暑, 各 特 井 連 日 杏 攻, 深 用 系 念 既 揖 林 匪 徒 左 翼 敗 退, 右 翼 故 困 脫 逃, 庄 准 如 所 講, 休 莽 闊 日, 以, 皂 兵 力 闢 后 出 冊, 座 以 逸 待 芳, 穩 守 遊 攻, 方 勿 努 遊 深 入, 致 戒 線 迂 寬, 稍 一 疏 漏, 被 匪 褒 舟, 誰 于 策 庄, 是 方 至 耍 仍 隨 肘 特 匪 徒 抗 拒 情 形, 堅 我 軍 布 置 詳 情, 具 披 察 核 " 等 因 合 遵 屯 忌 備 衛 軍 部 參 謀 部 篠 印 聲 濟 南 周 都 督 斬 金 亦 屯 七 月 十 七 日 拱 密 奉 夫 且 統 令 g 銳 兩 屯 均 悉 巳 令 第 四 肺 速 先 告 混 成 一 旅 剋 日 卉 拔, 前 往 韓 庄 一 帝, 協 力 痛 剿, 并 令 另 各 混 成 一 旅, 階 續 援 勦 " 等 因 特 述 參 陪 兩 部 洽 印 軍 撤 @ 山 京 十 八 日 陷 城 軍 報 z 舌 L 兵 現 已 潰 散, 大 軍 追 枉, 已 進 掘 利 因 驛 古 L 兵 退 迂 利 園 驛 約 二 γ 余 里 大 軍 炮 表 炸 亂 兵 逗 兵 之 机 車, 學 教 未 查 清 楚 又 掘 張 管 帶 自 膝 甚 眾 屯 z 今 早 五 鎮 這 素 描 路 炮 四 章, 卉 赴 戒 線 頃 聞 巳 克 利 因 驛, 站 房 并 車 夫 一 具, 均 按 炮 奈 熾, 生 擒 放 軍 曹 長 一 員, 兵 一 名, 解 濟 南.. 數 持 對 張 都 管 部 州 雷 妒 軍 值 屯 七 月 十 八 日 明 拱 密 大 且 統 令 g j 帝 也 悉 掘 有 1 豫 軍 勻 妒 軍 可 否 入 股 各 等 情 院 省 已 斐, 可 大 入 以 討 之 望 即 策 助 將 士, 分 道 道 攻 乘 說 省 說 兌 驟 起, 布 置 未 定 之 肘, 如 以 大 兵 力 禱 其 空 虛, 必 可 制 腔 沿 途 瞄 肘 申 論 大 火, 收 拾 人 心, 是 均 至 要 并 望 特 過 兵 日 期, 及 一 切 作 故 計 函, 陪 續 詳 報 " 等 因 合 也 述 備 參 兩 部 巧 印 @ 原 冗 粽 題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屯 存 63 致 土 海 李 忌 司 令 其 f5 慈 禧 查 研 崑 閻 長 咆 七 月 卡 八 日 鼎 赴 密 奉 六 且 統 令 a 篠 屯 悉 八 肺 抴 兵! 只 起 妒, 甚 念, 望 根 力 抵 厚 御 勿 稍 退 均 已 令 第 七 旅 全 數 剋 日 赴 伊 援 眩 " 等 因 持 述 多 防 海 郁 巧 印 孝 感 王 師 長 素 屯 七 月 八 日 大, 也 統 蓋 章 階 兩 部 部 長 鈞 鑒 g 拱 密 取 肺 赴 九 江 閥 混 成 固, 揖 鮑 旅 長 í) 屯 和, 于 十 五 十 七 等 日 汗 到, 俏 厲 平 靜 謹 間 占 元 籐 叩 印 畫 畫 完 州 張 都 統 j 持 南 周 都 督 斬 金 狗 咆 七 月 十 八 日 表 宮 問 我 軍 已 得 徐 州, 匪 兌 必 以 大 臥 蹄 秀 于 徐 州 一 方 面 多 如 兵 臥, 戶 密 防 守 如 兵 力 太 車, 必 至 待 而 支 夫, 千 方 注 意 徐 州 城 外 高 山, 并 領 安 設 炮 位, 以 重 防 守, 是 方 至 耍 第 四 間 ji 日 內 即 卉 拔 大, 且 統 a 巧 印 扎 江 李 鑽 守 使 來 咆 七 月 十 八 日 大 且 統 參 謀 防 軍 部 那 副, 也 統 鈞 盤 z 抉 密 十 六 學 成 勢 陸 惰, 讓 屯 票 披 在 賽 各 方 面 孔 軍 既 受 大 重 11, 形 勢 功 搖 探 其 第 九 因 之 兵, 多 系 燕 魯 籍 勇, 先 曾 派 諜 入 穴, 以 誠 招 眸, 未 遲 本 日 午 間, 其 九 因 之 一 三 兩 膏 及 炮 臥 机 美 拾 臥 見 我 軍 招 牌 布 告, 途 偷 迂 六 把 轎 琵 琶 湖 匪 軍 之 前 哨 擒, 渡 何 繞 道 東 降 由 張 旅 長 敬 免 演 說 利 害, 督 令 宿 苦 于 距 得 三 里 之 定 平 街 詢 得 說 軍 虛 尖, 口 勉 合 本 日 鮑 旅 長 貴 卿 抵 薄 之 不 及 二 千 人, 攻 防 互 用 x.t 于 瑞 昌 藍 耕 方 面 暫 取 攻 勢 防 御, 以 待 往 援 封 于 湖 口 姑 塘, 叫 朕 在 于 海 軍, 于 日 內 由 金 喝 坡 八 里 舖 分 兩 路 進 攻, 存 取 根 掘 地, 扼 塞 要 隘, 晰 組 長 江 下 @ 鮑 貴 卿
64 近 代 史 資 料 游 勻 南 且 內 外 之 交 通 其 他 各 位 亂 兵, 或 可 不 在 血 忍 而 定 椎 軍 情 瞬 息 方 斐, 仍 對 相 机 謹 慎 舟 理, 以 副 蠱 諭 慎 行 之 至 意 純 叩 巖 印 聽 鼓 昌 龔 副, 憩 統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 時 軍 都 統 各 值 各 軍 師 長 咆 七 月 十 八 日 前 掘 山 京 周 都 督 屯 智 z 探 扳 g 有 徐 州 軍 趴 步 臥 二 因, 并 机 美 拾 馬 炮 各 臥, 已 抵 利 園 驛, 分 占 要 隘, 拆 毀 缺 道 " 等 語 對 奉 令 筋 周 都 督 暨 弦 軍 統 勛 查 明 亦 理 茲 接 張 軍 統 屯 智 = 十 七 日 晨, 掘 張 統 領 報 告 z 十 五 日 下 午 六 肘, 利 因 驛 匪 軍 向 韓 庄 所 駐 步 回 攻 音 經 該 回 抵 御, 奇 故 一 星 夜, 匪 力 不 支 十 六 H 晚, 統 領 率 臥 抵 韓 庄 下 車 后, 即 行 迎 音, 塵 織 間 肘, 我 軍 杏 男 昇 常, 夸 田 要 隘, 荼 街 匪 軍 甚 余, 并 生 擒 四 十 ' 余 名, 卒 荻 拾 械 馬 匹 多 件 余 匪 已 退 迂 這 河 數 里 之 造 我 軍 先 后 的 三 十 余 人, 死 官 二 頁, 兵 七 員 現 正 乘 腔 遊 攻 九 叉 掘 回 泊 兵 中 玉 屯 和 tz 間 韓 庄 有 誓, 對 派 分 統 王 先 芝 率 趴 赴 援 茲 括 王 分 統 報 告 z 十 六 日 匪 軍 數 次 要 吉 武 立 前 軍 卉 到 步 炮 四 膏, 增 加 兩 翼 沖 鋒 相 上 防 陪 軍 協 力 避 攻, 匪 勢 不 支, 向 利 因 驛 恥 庄 閥 面 退 甜 我 軍 分 路 追 音, 仿 亡 匪 軍 甚 余 " 等 語 以 上 披 告, 在 路 軍 臥 造 荻 腔 仗, 徐 1+1 一 帝, 豈 可 越 自 殺 平 把 ; 恃 閱 失 笑, 用 特 通 告 要 全 借 閱 飾 巧 印 :1L 江 李 鎮 守 值 家 屯 七 月 十 八 學 ' 大 且 統 參 謀 惜 軍 部 郭 副 忠 統 鈞 墓 z 拱 密 頃 掘 偵 探 報 輯 :z 季 雨 霖 日 昨 乘 大 利 輪 船, 由 上 海 到 湖 口 歐 阻 武 又 增 加 湖 口 步 兵 一 膏 前 日 江 新 輪 船 載 兵 一 固, 由 南 京 向 湖 口 遊 度, 行 經 安 氏, 被 該 赴 司 令 官 阻 止, 對 即 轉 回 南 京 叉 江 永 輪 船 昨 經 湖 口, 故 亂 兌 扣 留 " 等 語 合 屯 票 間 至 我 軍 布 置 詳 情, 另 行 屯 票 純 口 口 印 掌 廳 主 師 長 素 屯 七 月 十 八 日 大 且 統 參 謀 本 都 肘 軍 部 鈞 盤 z 拱 密 十 五 日 奉 副 忠 統 訓 令, 湖 口 飯 兵 約 在 一 肺 以 上, 江 西 德 安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也 存 65 之 叛 兵 給 有 一 旅 六 師 X>J 于 德 安 鈑 兵 故 斗 肘, 多 出 湖 口 南 昌 地 方 求 增 η 明 令 且 只 肺 駐 那 是 前, 卉 起 九 江, 以 占 領 湖 口 均 任 券 六 師 以 道 攻 德 安 均 住 勢 現 在 1fR lj 市 于 十 三 日 及 十 五 日 向 九 江 卉 去 混 成 一 固, 十 六 日 又 蝙 派 混 成 一 固, 由 鮑 旅 長 貴 附 帶 佐 九 江 耳 只 肺 所 余 之 步 趴 第 八 因 一 固, 分 駐 吾 家 口 仙 桃 鎮 ~J 家 店 等 娃 所 余 之 五 因 第 二 昔, 六 因 第 一 背 分 駐 武 腔 芙 以 商, 并 孝 威 等 址 奉 副 忠 統 命 令, 以 各 娃 美 系 重 要, 充 臥 填 扎, 不 能 調 走 現 三 百 迅 速 向 九 江 集 中 兵 力 起 見, 品 祈 特 二 寸 師 之 混 成 一 放, 三 師 之 混 成 一 固, 迅 速 卉 赴 湖 北 @ 庶 便 取 肺 早 日 弄 集 九 江, 以 因 過 攻 占 元 說 叩 印 亨 E 州 回 亭 玉 譜 是 咆 七 月 十 八 日 大 且 統 段, 皂 理 鈞 盔 z 掘 前 故 昨 日 牛 車 ~J 報 告 z 南 軍 敗 退, 我 軍 進 占 利 因 驛, 漸 向 柳 泉 進 攻 旋 聞 午 后 巳 攻 克 柳 泉, 冷 師 長 已 告 施 謹 間 目 中 王 叩 巧 扎 江 除 司 令 來 屯 匕 月 十 λ 日 大 忌 統 府 軍 事 赴 皇 大, 宮 統, 車 尊 重 主 陷 海 三 部, 各 報 館, 副, 已 統, i 戶 各 扭 館 轉 冬 公 因 鈞 盤 z 前 因 江 西 人 心 浮 功, 伏 莽 滋 多, 九 江 湖 口 方 長 江 要 沖, 匪 兌 往 表 如 織, 法 掘 調 查 貝 秘 密 報 告 g 匪 兌 挾 帝 鉅 金, 素 得 這 功, 剋 期 主 善 事, 始 請 副 息 統 派 軍 臥 及 兵 親 未 誨, 0, 賀 鎮 悟 詰 兵 之 初, 以 禍 机 倍 伏, 未 使 通 知 各 界 及 季 軍 統 純 率 肺 抵 潭, 各 界 不 知 底 蘊, 屯 請 副 且 統 調 間 正 磋 商 間, 匪 兌 公 然 起 事 矣 既 拳 前 報 督 李 克 lj 鈞 均 士 是 紅 且 司 令, 主 主 招 柏 文 蔚 前 表 湖 口 指 揮 一 切, 宣 布 拙 立, 以 湖 水 逃, 也 監 部 方 且 統 府, tu!i 固 取 臨 省, 下 駛 金 陵, 組 織 新 政 府 報 省 水 巡 忠 監 何 子 奇 均 糊 口 司 令 官, 印 文 曰 湖 口 守 各 軍 司 令 官 之 師 九 其 余 第 一 旅 長 林 虎 第 三 旅 長 方 F 首 詩 第 九 因 長 周 璧 盼 第 十 因 長 李 明 阻 机 美 拾 曹 長 卓 仁 机 前 水 ; 毯, 也 監 蔡 銳 霆 均 授 仿 取 更 由 徐 秀 鈞 輪 眾 洋 五 十 7i 元, 藉 裕 軍 飾 乃 竟 高 基 白 旗, 大 事 特 拉 曰 討 袁 軍 九 再 勢 浩 大, 退 遍 震 f 京 愛 于 本 月 十 二 日 晨, 林 虎 先 甘 作 罷 首, J:!P 率 領 所 部 道 攻 沙 河 方 面 之 李
6G 迫 代 史 資 料 軍, 比 越 兩 小 肘, 而 事 軍 始 行 汪 古.' 的 一 旦 夜, 迄 未 停 拭 林 虎 兵 刻 方 季 軍 銜 亡 約 數 百 余 人, 和 挫 其 銳 但 蚱 揣 一 ) 干, 民 因 前 途, 不 堪 設 想 廷 訓 統 轄 要 霉, 保 安 江 ~/j, 本 有 寺 責, \ 世 緝 查 出 匪 兌 真 相, 告 急 請 援, 胡 思 元 旁, 分 所 庄 方, 非 徒 保 耳 請 告, 突 欲 顧 全 大 局, 蚵 妒 共 和, 幸 免 陷 人 民 于 水 火 之 中, 地 方 嚷 : 但 不 可 收 拾 區 區 愚 哀, 車 站 天 下 人 民 共 諒 知 我 罪 我, 公 論 自 存, 其 惟 諸 叫 公 誰 察 謹 此 屯 間 除 廷 訓 日 [l 寒 印 亨 uw 強 土 噶 舉 咆 七 月 l 九 日 ' 大 且 統 鈞! 接 z 連 日 軍 情, 送 經 報 告, 首 l' 登 鈞 覽 今 晨 迄 午, 屢 掘 韓 庄 前 故 張 統 領 文 生 報 都 z 我 軍 今 早 合 同 方 旅 長 分 左 右 翼 遊 攻, 故 因 巳 增 重 兵, 竭 力 抵 御, 抗 故 不 退 自 晨 至 午, 我 軍 康 管 帶 永 腔 哼, 率 領 奇 兵, 血 薄 爭 先, 字 荻 彼 軍 大 炮 二 尊, 暨 各 項 槍 械 器 具 多 件, 格 指 克 算, 生 擒 十 余 名 故 余 不 支, 途 即 敗 退, 我 軍 現 已 追 迂 利 因 驛 以 南 " 等 語 謹 以 上 間 勛 叩 巧 四 月 ] 濟 南 周 都 督 導 巧 咆 七 月 卡 九 日 大 且 統 因 勞 院 奉 陪 兩 部 多 余 閥 院, 直 細 亞 報 館 那 黎 副 拉 統 各 者 都 督 民 政 長 鎮 守 使 :tp 軍 使 各 肺 長 省 議 舍 伊 神 州 披 館 偉 大 公 掘 館, 并 轉 各 報 館 墓 z 十 六 哥 晨, 徐 州 鈑 軍 突 向 魯 省 迫 界 韓 庄 地 方 所 駐 陪 軍 卉 拾 護 青, h w 三 百 經 方 旅 長 派 兵 抵 御, 摩 成 竟 日, 至 晚 五 肘, 格 按 軍 青 退 十 七 哥 拂 曉, 主 添 兵 素 攻 正 塵 故 間, 勛 及 免 鑽 回 中 玉 所 派 援 臥 馳 至 央 攻, 叛 軍 潰 敗 計 陣 提 放 軍 七 百 余 人, 遺 尸 挖 地, 生 擒 三 十 余 人, 寺 荻 大 炮 凹 尊, 快 拾 千 余 枝 現 正 向 徐 州 方 面 追 青 我 軍 哨 官 銜 亡 各 一 員, 兵 份 二 十 三 人, 亡 四 人 謹 此 ~ 間, 余 容 績 也 張 勛 周 自 芳 斬 云 鵬 巧 印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也 存 67 土 海 程 都 督 素 屯 七 月 十 九 日 間 券 院 轉 議 院 及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士 是 基 : 德 全 自 光 革 以 求,!1 以 調 和 南 北 戚 情 方 事, 執 誠 未 至, 夙 疚 神 明 自 北 軍 t:] 讀 軍 肩 蚱, 于 短 州 i 旅 亦 以 中 央 ; 素 有 吟 域 之 見, 經 德 全 屢 次 除 說, 接 不 能 保 障 一 方, 事 勢 所 迫, 有 蝕 即 毀 本 月 十 五 日, 駐 于 第 八 肺 等 各 軍 官 要 求 宣 布 拉 立 德 全 日 病 制 度, 豆 1: 堆 措 柱, 本 日 求 伊 調 泊 默 念 因 家 大 局, 地 方 人 民, 河 于 各 方 面 精 神 上 之 痛 苦, 元 可 言 喻 謹 此 也 述 程 德 全 篠 曼 史 故 昌 饗 副, 憩 統.1L 江 控 宜 攤 值 事 鎮 守 值, 汶 口 主 師 長 咆 七 月 十 九 日 拱 密 奉 大 且 統 令 z 任 命 事 純 方 附 軍 第 一 軍 左 司 令, 王 占 元 均 骷 軍 第 一 軍 右 司 令 此 令 王 15 元 加 陪 軍 土 特 銜 此 令 " 等 因 特 述 參 陪 閥 師 皓 印 對 jl ji 李 鎮 守 值 屯 七 月 十 九 弓 拱 密 接 也 悉, 南 軍 降 附 兩 膏, 及 炮 趴 机 美 拾 叭, 相 威 以 誠, 措 置 甚 善 此 兵 能 否 置 諸 ~ìíj 方,tt;. 攻 亂 軍, 其 攻 防 T 互 用 之 策, 兩 方 面 布 置 亦 甚 符 宜, 椎 對 相 机 申 棋 舟 理 大 且 統 皓 印 覽 1M 張 土 特 素 屯 七 月 十 九 日 方 急, 大 忠 統 鈞 3 年 2 巧 屯 敬 悉 頃 得 韓 庄 前 故 5 絨 的 頁 文 生 等 屯 林 z 我 軍 頃 特 散 人 攻 退, 利 固 驛 已 站 我 有, 得 荻 子 彈 四 十 余 箱, 水 壺 背 包 各 百 余 件, 擒 荼 克 算, 冷 司 令 亦 均 我 軍 南 站 " 等 話 查 我 軍 速 荻 腔 利, 徐 州 本 可 一 鼓 而 fo 只 因 子 彈 缺 乏, 至 阻 道 攻 今 乃 輒 荻 故 軍 大 裝 子 彈, 合 我 拾 用, 是 天 助 成 功 已 動 乘 腔 妥 ; 車 迫 勦, 俟 克 后, 自 ~ 遵 諭 加 意 防 守, 以 副 董 杯 勛 巧 亥 印
68 近 代 史 資 料 開 化 張 : 時 軍 來 咆 七 月 十 九 日 大 忌 統 陪 妻 兩 部 鈞 籃 z 白 美 店 @ 方 面 送 次 故 況, 自 六 月 九 學 以 求,~ 經 次 第 屯 除 在 案 經 掘 朱 司 令 詳 掘, 自 英 屆 南 山 之 役, 捷 匪 四 百 余 人, 據 哀 槍 炮 子 彈 故 刀 各 項 甚 多 我 軍 勇 敢 杏 死, 而 尤 得 力 炮 臥 机 美 槍, 仗 死 前 官 士 是 各 一 員, 目 兵 死 二 人, 街 十 七 人 并 揖 旱 繳 所 荻 七 生 的 半 子 母 炮 彈 七 箱, 查 系 最 新 式 大 炮,~ 飾 品 員 商 炮 彈 一 箱 送 都, 代 呈 鈞 覽 查 是 役 前 后 成 斗 所 用 兵 力 已 述 四 千 以 上, 力 成 二 月 之 久, 官 兵 死 的 八 十 余 名 至 七 月 十 寺, 始 述 最 后 成 腔 之 目 的 其 所 以 如 此 推 下 者, 萌 因 庫 逆 南 犯, 首 以 悍 余 分 過 于 1 責 西 后 套, 以 方 突 攻 臼 蔽 之 諜 @ 雄 集 精 饒 于 自 東 店, 以 方 直 渡 閉 山 之 計 開 謀 所 在, 誰 早 了 然. 而 六 月 九 寺 前 呵, ' 后, 以 大 局 之 故, 仍 友 分 兵 京 故 察 防, 西 援 后 套, 孤 城 蝕 坐, 危 險 方 分 六 月 中 旬, 土 默 特 軍 突 故 煽 惑, 羈 撫 方 堆, 贏 弱 余 軍, 几 經 挫 折 朱 司 令 拌 藻 力 疾 素 征,~ 肘 兵 力, 除 子 彈 告 啟 及 士 不 堪 再 用 諸 臥 外, 余 者 不 及 千 人, 誰 操 腔 算 幸 蒙 派 八 十 混 成 因 七 月 初 到 城, 未 經 休 息, 即 令 赴 哉 三 哥 金 肺, 六 哥 港 青 黑 沙 土 商 暨 后 汗 此 志 京 方 以 及 自 東 店 南 方 之 幟, 三 故 三 捷, 早 經 屯 明 主 查 白 東 南 山 之 哉, 是 日 i 終 日 雨 雪 交 加, 開 風 磨 面, 炎 夏 克 昇 戶 冬 匪 約 五 千, 故 棧 延 三 十 余 里 拘 石 均 盒, 土 地 磷 諒 ; 將 士 靴 抹 底 4 概 穿 落, 竟 能 赤 足 大 故 于 彈 雨 風 雪 交 加 之 下, 仰 攻 峻 峙 五 七 道 不 等, 力 哉 終 日, 荼 散 數 百, 夸 其 巢 穴, 增 其 軍 儲, 使 故 潰 奔, 追 青 數 十 里, 不 敢 一 試 抵 抗 經 此 一 音, 且 准 必 其 不 完 再 巷, 而 庫 逆 遊 兵 自 飯, 經 年 之 計 划, 俱 阻 泡 影, 可 以 斷 言 蓋 自 軍 尖 以 素, 案 以 此 役 方 西 北 迫 防 之 口 幟 所 有 特 站 出 力 : 博 士, 叫 請 忱 予 給 槳, 以 策 特 束 司 令 官 朱 伴 藻 調 度 有 方 F 右 支 趴 長 金 雪 凳 指 揮 合 宜 z 旅 長 吳 穿 昌 因 長 肘 口 慎, 久 h 搞 不 疲 z 特 軍 府 副 官 楊 其 蔚 伶 口 方 略, 激 肋 士 ~, 蓋 章 勻 中 西 截 斗, 頗 均 出 力 R 步 困 附 張 炳 賢 贊 口 竭 力 g 曹 長 王 麟 氏 馬 曹 長 李 名 山 炮 蕾 長 起 嵩 秀 均 身 先 士 卒, 杏 勇 克 lfrr; 炮 連 長 張 成 金, 机 美 拾 連 長 定 勳 起 文 @ 即 百 美 店
袁 世 凱 政 府 三 日 屯 存 69 j 睿 步 連 長 口 貴, 沈 毅 果 敢, 尤 均 出 色 除 逕 勻 目 兵 大 口 元 外, 以 上 諸 員 及 目 兵, 庄 如 何 獎 助 之 娃, 敬 候 鈞 裁 張 紹 酋 刪 印 j 芬 蘭 周 都 督 尊 崇 咆 七 月 十 九 日 大 且 統 參 謀 部 陪 軍 部 鈞 墜 z 接 方 旅 長 屯 和 :z 今 早 遊 攻 叛 軍, 寺 賭 彼 占 之 泊 河 蹺, 生 搶 鈑 軍 曹 長 周 光 攏 這 其 ~ 困 長 士 琦 撓 大 炮 到 轉, 即 入 陣 地, 姦 青 鈑 軍 士 在 1 愈 增, 特 利 固 驛 車 站 表 倒 現 仍 繼 續 遊 攻 潘 回 長 鴻 鈞 現 已 抵 韓 " 等 語 此 次 披 軍 合 掉 裴 青, 方 旅 長 以 兩 蕾 支 臥 抗 彼 閥 混 成 旅 之 冊, 血 晶 兩 星 夜, 槍 彈 貫 通 左 手, 毫 不 稍 里, 卒 得 最 后 腔 利 各 特 士 食 未 寫 唇, 目 不 交 髓, 誓 死 不 移, 珠 足 敬 愛 潘 困 j 乏 自 前 7 日 夜 冒 雨 徒 行 二 百 里 援 韓, 突 屬 誰 能 那 閻 長 帶 步 炮 臥 由 省 駛 往, 到 即 加 入 的 蝕, 始 奏 此 功 此 外 防 軍 勻 武 E 前 革 開 警 一 兒 援,tfJ, 力 克 散, 雖 堪 欽 佩 兵 心 如 此, 匪 何 足 平 此 皆 大 且 統 威 德 威 人 之 深 所 致 兵 力 云 集, 不 准 甫 捕 四 肺 到 后, 對 遊 囡 徐 州, 以 冀 早 日 盪 平 周 自 卉 斬 云 鵬 叩 巧 封 建 副 自 主 統 籌 皓 屯 七 月 十 九 日 武 且 黎 副 且 統, 除 南 昌 外,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妒 軍 撫 鎮 守 各 使 迫 防 特 軍 都 統, 各 軍 肺 士 是 基 z 掘 九 江 李 鎮 守 使 霞 屯 z 舌 L 軍 既 受 大 創, 紛 紛 去 昔 乞 障 其 九 固 一 三 兩 膏, 及 炮 臥 机 芙 槍, 今 午 迂 六 把 梅 琵 琶 湖 渡 何 表 降, 旅 旅 士 是 暫 令 宿 蕾 于 定 平 銜 " 又 掘 扶 上 特 篠 屯 z 我 軍 方 已 賊 甚 余, 尸 橫 遍 地, 生 擒 鈑 軍 首 長 一 員, 兵 四 十 余 名, 我 軍 的 三 十 余, 陣 亡 官 二 員, 兵 七 名 匪 已 退 迂 利 固 驛 廿 余 里 大 軍 姦 炸 亂 兵 i 孟 兵 之 机 車 " 又 海 軍 元 錢 也 s 篠 下 午 四 紳 汗 炮, 攻 青 湖 口 " 等 因 理 合 轉 述 描 軍 部 皓 印 :1L 江 除 草 翻 索 南 七 月 十 九 日 大 忠 統 鈞 墓 z 昨 午 賊 軍 在 八 里 坡 激 故, 汞 勢 根 猛 我 軍 以 逸 待 芳, 幸 表 大 陸, 將 賊 軍 第 九 回 長 周 璧 附 陣 前 姦 擋 詳 細 情 況, 俟 調 查 萌 突, 另 文 口
70 近 代 史 資 料 拔 今 午, 九 囝 官 長 兵 士 投 降 者 甚 余, 由 取 分 別 招 撫 惟 湖 口 炮 台 方 區 兌 盎 醋, 尚 未 克 廷 訓 待 罪 九 江, 主 講 議 址 所 幸 研 部 特 士 尚 能 脊 男 學 先, 湖 口 匪 穴, 誓 速 扭 平, 以 報 民 間 乞 轉 知 多 陪 海 三 部 除 廷 訓 叩 篠 扎 江 李 鎮 守 值 素 屯 七 月 十 九 日 ~ 大 且 統 參 謀 陪 軍 部 武 昌 副 且 統 鈞 接 z 拱 密 書 畫 屯 車 穿 進 攻 湖 口 姑 塘 情 形, 度 邀 盤 及 本 H 午 前 八 IR 正, 這 劫 臥 伍, 准 告 突 行 計 划 造 林 匪 亂 兵 約 混 成 一 固, 突 由 還 花 洞 向 十 里 鋪 前 進, 先 * 馳 眾 兩 名, 的 約 投 降, 比 及 行 道 愈 急, 并 未 拋 莽 拾, I 械, 或 倒 口 示 誠 甘 一 回 周 因 士 是 文 炳 見 識 其 偽, 貝 ij 令 散 卉, 兩 背 匪 已 投 槍 射 青 純 待 拔, 也 屯 筋 廿 四 回 蕭 回 長 安 園, 派 一 昔 帝 机 美 拾 l 馬 籽, 一 兒 往 tfj. 助 故 斗 四, 店 手 中 之 久, 匪 仍 向 邁 花 洞 敗 退, 約 街 跑 五 六 十 名 我 軍 受 的 目 兵 四 名 純 叩 嘯 印 濟 南 周 都 督 等 來 申 七 月 十 九 日 大, 也 統 參 謀 陪 軍 部 鈞 盔, 黎 副 且 統, 天 津 馮 都 督 th 長 都 督 盔, 進 措 施 鎮 方 放 士 是 屯 村 z 裁 軍 退 掘 利 國 驛, 負 隅 頑 抗 我 軍 分 趴 近 攻, 冒 彈 而 前 雷 古 長 長 祿 身 先 士 卒, 士 在 1 愈 杏, 故 勢 不 支 而 潰, 遂 于 下 午 五 鼠, 特 利 因 驛 及 附 近 各 庄 全 數 占 領 計 荻 山 炮 三 尊, 于 彈 數 ~ 十 方, 給 械 服 裝 不 計 其 數 鈑 軍 遺 戶 故 地 者, 約 五 百 余 具 因 天 晚 泥 揮, 未 使 深 迫, 遠 在 利 固 驛 宿 膏 并 開 冷 逆 遇 ~ 經 背 錯 " 等 語 謹 間 用 自 芬 斬 云 鵬 叩 皓 印
鳴 園 璋 收 咆 簿 獨 者 按 z 一 九 一 三 年 七 月 間, 黃 共 李 烈 鈞 等 武 裝 討 袁 袁 世 凱 住 段 芝 貴 方 第 一 軍 軍 長, 攻 江 西 g 任 馮 固 璋 方 第 二 軍 軍 長, 攻 南 京 這 份 資 料 全 方 馮 因 璋 對 肘 所 收 也 拔, 其 中 有 袁 世 凱 布 置 作 品 的 命 令, 有 第 二 軍 進 軍 情 況, 有 1 J 討 哀 軍 作 故 的 扭 告, 都 是 美 于 賴 于 討 哀 之 役 的 原 始 文 件 原 本 :h 缸 格 本 一 冊 ( 后 半 有 十 四 日 十 空 白 ), 封 囡 囡 : 收 屯 在 在 ; 有 一 兮 " 軍 參 謀 皇 上 諜 報 科 " 民 囝 貳 年 七 月 " 等 宇 祥 以 內 容 判 斷, 述 是 馮 囝 璋 的 第 二 軍 參 謀 赴 諜 扭 科 所 抄 承 的 收 屯 副 本. 似 乎 這 秤 收 屯 游 同 附 有 几 本, 分 美 抄 求 所 收 到 的 也 文, 所 以 這 一 本 編 均 第 一 守 大 概 以 馮 囝 璋 率 趴 南 下 EJ 起, 汗 始 抄 汞 收 屯, 到 r"i 掘 南 京 之 后, 就 停 J 1:: 了, 所 以 第 一 遇 也 扭 方 七 月 二 \- 五 日 部 趴 在 膝 甚 宿 苦 的 技 告, 最 后 一 通 均 八 月 三 十 一 日 扶 助 等 都 趴 進 入 南 京 的 扭 告 原 本 件 誤 很 多, 今 i 得 屯 文 編 次 顛 倒 者 按 日 期 先 后 訂 正, 屯 文 草 草 者 刪 略 ; 宇 旬 訛 卒, 除 萌 能 訂 正 者 外, 均 保 持 原 伏 1 原 眾 的 口 " 照 日 不 劫 七 月 二 十 五 日 臨 其 屯 致 參 謀 長 決 定 勝 其 住 宿 自 禁 E 軍 第 二 軍 司 令 部 參 謀 長 肺 @ 盔 g 決 定 勝 具 宿 莒 甚 便, 請 示 通 七 月 二 十 五 種 韓 庄 屯 請 軍 統 示 駐 守 可 何 地 由 探 投 馮 軍 長 鈞 籃 z 頃 間 可 可 銷 到 亮, 欣 甚 現 查 韓 庄 車 輛 蚵 拼, 庸 性 ; 以 駐 何 址, 祈 鈞 裁 示 支 善 德 口 戶 在 印 七 月 二 十 六 韓 庄 東 屯 報 告 拱 ]1 軍 佔 領 徐 州 以 南 由 車 站 第 二 軍 司 令 部 黃 副 官 邦 本 盤 g 本 旅 步 臥 兩 膏, 已 到 韓 庄, 余 到 膝 主 生 焰 城 等 赴 宿 膏 韓 庄 現 有 第 四 師 步 兵 一 間 第 五 肺 砲 兵 一 音 今 夜 四 五 師 叫 向 徐 州 前 道 勝 止 有 扶 軍 一 膏, 搞 城 有 拱 立 軍 步 兵 一 固 砲 兵 一 膏 固 軍 第 一 棧 約 有 族 軍 十 五 菁 第 五 肺 混 成 一 放, 已 佔 領 徐 小 小 府 炒 面 弄 堂 菁 fl [J 在 @ 肺 景 雲 ' 字 嵐 峰, 隨 汞 徐 水 人
72 近 代 史 資 料 七 月 二 十 六 日 尿 鴻 冥 屯 披 告 駐 扎 眼 具 由 轉 第 二 軍 馮 軍 長 基 z 敞 皆 下 午 七 立 四 十 分 到 膝 丟 該 主 要 知 事 已 預 告 京 美 l 日 蕾 房, 空 地, 幕 派 膏 官 士 是 查 看, 向 輯 : 合 宜 先 此 根 告 禁 耳 軍 騎 兵 二 苦 苦 ; 長 尿 鴻 其 叩 七 月 二 十 六 干 午 金 議 軍 事 赴 屯 請 防 外 固 方 叛 兌 偵 探 由 急 九 江 分 送 段 宣 撫 使 李 鎮 守 使 王 右 司 令 眼 送 免 州 韓 庄 馮 宣 撫 使 穎 4 戶 州 府 倪 鎮 守 使 辦 高 分 送 周 都 督 斬 合 亦 CD 基 z 拱 間 有 某 因 人 考 方 叛 兌 偵 探 我 軍 劫 靜, 路 跡 甚 詭 密 每 請 轉 ' 動 所 部, 注 意 防 范 均 要 合 議 軍 事 娃 有 七 月 二 十 七 日 越 午 耕 至 沙 均 不 能 前 進 請 示 由 馮 都 督 副 官 娃 g 徑 站 長 林, 車 止 到 沙 詢, 即 不 能 前 道, 因 各 路 軍 臥 全 行 芳 草, 車 道 堵 塞 第 一 列 車 已 停 道 請 副 官 赴 轉 票 軍 統, 如 何 舟 法, 先 回 屯 先 兵 連 長 商 武 瀛 越 午 耕 口 口 七 月 二 十 七 日 沙 拘 眾 也 副 官 報 告 至 此 由 投 詢 軍 長 馮 鈞 盤 s 麟 等 奉 派 赴 韓 庄, 九 肘 半 始 抵 沙 詢 站, 不 能 前 行 聞 韓 庄 車 夫 搧 掛 昇 常, 且 屯 催 移 路, 尚 未 申 何 肘 抵 韓 庄 面 諭 机 宜, 早 晚 可 能 倩 述 宿 昔 地 虎, 恐 推 進 擇 特 此 票 間 參 謀 副 官 等 叩 印 七 月 二 + 七 日 干 午 中 央 求 屯 著 速 取 踮 准 勻 { 兒 軍 朕 絡 由 馮 宣 撫 使 張 鎮 撫 @ 使 g 通 密 有 屯 悉 現 問 揚 軍 已 進 駐 瓜 州, 鎮 江 空 虛, 南 京 混 亂 著 張 鎮 撫 使 督 率 全 軍 由 水 道 取 道 清 揚, 全 合 該 赴 軍 臥, 遊 攻 鎮 江 第 二 軍 著 由 銀 路 速 取 焰 准, 以 分 院 勢, 再 趨 浦 口, 勻 武 耳 軍 朕 絡., 恢 室 主 南 京 鈑 軍 有 趨 口 站 推 之 報, 每 句 倪 軍 朕 絡, 注 意 側 面 大 且 統 有, @ 附 軍 第 一 軍 軍 長 并 江 西 宣 撫 使 段 芝 貴 第 六 肺 肺 士 是 九 ii 鎮 守 使 季 純 第 三 g 市 師 長 王 占 元 江 准 宣 撫 使 馮 囝 璋 說 北 鎮 守 使 倪 崩 沖 山 家 都 督 周 自 芳 U.l t,r 舍 ifj 新 云.. 張 勛
馮 園 璋 收 也 簿 73 李 參 謀 轉 印 七 月 二 十 七 日 干 午 四 東 骷 參 謀 長 屯 布 告 克 笈 由 直 京 都 督 府 借 參 謀 長 轉 參 謀 備 軍 海 軍 三 部, 布 告 克 主 湖 口 等 娃 情 形 有 屯 馮 軍 長 鈞 盔 s 蓋 全 fsllf 海 三 部 有 屯 卉 g 掘 九 江 段 軍 長 等 屯 肩 :z 二 十 四 日 我 軍 右 翼 馬 旅 長 張 因 長 由 姑 塘 遊 攻 湖 口, 連 寺 繞 家 舍 新 港 梅 花 柯 諸 要 隘, 直 拔 炭 宿 二 十 五 日 辰 四 肘, 即 攻 克 湖 口 西 砲 台 王 右 司 令 亦 于 二 十 四 日 晚, 用 小 火 輪 拖 民 船 渡 至 湖 口 未 登 岸, 占 領 一 高 山 棟 旅 長 于 二 十 五 日 晨 四 肘 青 梅 家 洲, 上 岸 援 助 水 陪 跡 攻, 于 午 后 八 肘 特 湖 口 及 京 砲 台 亦 收 萃 " 等 語 特 此 一 兒 告 等 因 謹 旱 錦 沁 印 七 月 二 十 七 日 夜 徐 室 善 屯 請 疏 通 車 站 并 特 司 令 住 址 屯 告 中 央 由 第 二 軍 肺 參 謀 長 盛 s 萌 聞 前 遊 軍 臥 之 車 輛, 尾 抵 茅 村, 閉 塞 道 路, 前 方 所 遺 之 空 車 又 不 能 返 韓 第 四 五 兩 鎮 之 轍 重 暨 砲 臥, 待 這 甚 肢, 若 不 設 怯 疏 通, 前 后 交 通 閉 塞, 甚 厲 危 睦 況 后 軍 趴 階 續 抵 韓, 現 已 阻 止 前 避 此 等 情 形, 已 屯 票 二 次, 口 派 王 副 官 通 往 徐 面 除, 至 今 未 奉 回 示 徐 州 車 站 是 否 能 容 后 方 所 求 各 軍 叭, 是 否 放 行, 請 速 派 員 到 徐 站 查 察, 速 示 照 舟 又 中 央 之 屯, 骷 續 未 韓, 現 交 通 不 便, 送 遞 甚 雄 陸 特 司 令 部 之 住 址 屯 告 中 央, 以 便 跌 絡, 免 誤 戒 机 又 軍 趴 到 徐 若 干? 未 到 者 若 干? 祈 一 并 速 室 主 主 菁 玉 麟 沁 叩 七 月 二 十 七 日 律 也 報 告 地 因 特 帶 到 由 某 某 一 帶 探 投 第 二 軍 參 謀 娃 s 拱 鳳 屯 悉 徐 州 困 六 分, 濟 南 t 叉 口 南 昌 囡 各 二 百 分, 本 目 張 i1j. 元 兄 迂 律, 對 託 帶 上 收 到 肘 見 笈 均 盼 廿 七 月 三 十 日 魯 督 等 屯 地 囡 恐 准 如 數 ~ 恩 其 所 有 駒 送 由 馮 軍 長 s 幸 色 屯 敬 悉 地 囡 恐 誰 如 數, 三 吉 思 其 所 有 財 送 周 自 芬 斬 云 鵬 叩 卅 八 月 一 哥 倪 都 督 汞 屯 攻 占 願 拼 扶 腔, 每 望 多 派 教 背 進 攻 悴 逗 由 馮 軍 長 2 年 8
74 近 代 史 資 料 拱 密 卅 屯 敬 悉 巳 致 函 王 因 長, 用 資 朕 絡 1 世 蒙 城 軒 土 各 匪, 蜂 聚 附 逆, 馬 臥 一 苦, 失 太 早 弱, 每 望 多 派 教 膏, 由 蒙 遊 攻 杯 逞, 勾 敝 軍 攻 夙 台 之 兵 互 均 戶 援, 使 匪 腹 背 受 敵, 彼 此 均 事 半 功 倍 獻 軍 今 日 攻 占 顧 替, 斃 匪 百 余 名, 生 擒 二 十 余 人, 族 砲 二 尊, 槍 彈 甚 夥 乘 腔 追 勦, 明 日 可 到 夙 台 并 間 { 兒 鬧 掉 卅 一 日 印 ^ß 一 哥 X1J 之 沾 屯 賞 共 等 均 逃 現 第 一 肺 赴 宇 吳 掘 砲 台 數 日 方 能 攻 下 由 馮 宣 撫 使 張 鎮 撫 使 周 都 替 斬 舍 身 均 墓 z 准 程 都 督 庄 省 長 @ 卅 一 屯 卉 g 鋸 于 垣 各 因 体 素 屯, 賞 ; 其 章 拌 均 遁 現 派 杜 推 川 代 理 第 一 肺 長, 先 行 越 于, 料 理 一 切 惟 除 其 美 鈕 永 建 俏 胡 曉 兵, 吳 誰 去 砲 台 亦 桓 命 未 下 中 央 派 求 軍 叭, 尚 未 登 岸 ' ~ 搓 伐 向 三 頁 數 日, 方 能 結 束 " 等 語 再, 頃 掘 江 閉 砲 台 且 台 官 去 屯, 亦 宣 布 取 銷 拙 立, 遵 奉 程 督 命 令 頃 叉 探 間 站 ìw 鈑 軍 多 教 取 回 于 省, 黃 兵 符 勻, 一 律 除 去 現 在 姑 推 方 面 故 軍, 對 已 不 多 合 併 奉 聞 X1J 之 情 京 印 八 月 一 學 中 央 求 屯 第 三 師 如 果 拉 誠 限 一 日 繳 械 酌 給 月 齣 遣 散 這 則 遊 玫 由 馮 宣 撫 使 g 拱 密 昨 接 夙 間 江 男 ; 第 三 師 全 体 卅 屯 智 戶 前 次 出 肺, 系 奉 督 令 行 劫 今 晨 奉 程 督 示, 遵 即 取 銷 蝕 立, 免 致 生 民 涂 炭 誠 恐 北 方 各 部 ' 及 各 軍 趴 未 及 周 知, 持 基 速 令 固 鎮 以 北 軍 趴, 停 止 前 逛, 免 再 沖 突 " 等 語 至 1 主 主 以 z 該 師 輕 昕 吉 L 兌 的 令, 突 攻 韓 庄, 荼 街 官 兵 多 名, 又 拆 毀, 蝕 道, 損 杯 公 戶, 即 是 鈑 逆 包 取 銷 組 立, 所 可 了 事 如 果 真 心 服 紙, 眩 詣 馮 軍 使 前 繳 械, 昕 候 安 置 倘 仍 狡 辯 游 移, 是 自 取 死 亡 本 部 不 能 進 制 馮 軍 長 也 " 等 語 奉 諭 屯 沾 貴 使, 令 該 師 限 一 日 繳 械, 酌 給 月 飾 遣 散, 連 別 遊 攻 等 因 特 間, 委 隔 兩 部 京 八 月 二 日 南 京 求 屯 券,B1 大 兵 暫 緩 前 遊 俾 得 收 撫 待 罪 焰 推 軍 趴 曲 大 J 也 統 階 參 兩 部 副 且 統 程 都 督 座 省 長 馮 都 督 張 軍 統 周 遇 蠱 顏 肺 士 是 都 督 民 股 長 妒 軍 使 鎮 守 使 鎮 撫 使 各 師 旅 長 均 盤 z (ì) 江 7Jï, 都 督 程 德 全 江 7Jï, 省 長 座 得 閑.
馮 間 璋 收 也 簿 75 周 斬 兩 口 卅 屯 敬 悉 現 推 川 去 令 去 宇, 安 撫 軍 民, 秩 序 ~ 已 如 常 陷 准 軍 趴 均 已 自 願 取 m ð. 虫 立, 亦 另 令 戶 守 平 紀, 昕 { 晨 JJ 理, 毋 f 守, 妄 劫 該 軍 臥 亦 遣 代 表 去 宇, 深 悔 前 非, 束 身 待 罪 宙 惟 按 伐 服 侖, 古 司 11 所 林 我 大 且 就 亦 有 自 拔 求 自 者, 概 予 免 究 " 之 命 券, 且 南 F 大 兵, 暫 緩 前 道, 俾 准 川 于 收 撫 之 余, 代 宣 威 德 不 腔 迫 切 待 命 之 五 杜 准 川 口 口, 冬 λ 月 三 哥 中 央 求 也 武 立 軍 抵 浦 可 余 i 荷 徐 EE 珍 夫 攻 匪 軍 取 銷 拙 立 軍 趴 必 勒 令 轍 ; 或 追 散 諒 其 渠 魁 持 械 現 望 勿 稍 姑 容 由 馮 宜 撫 使 張 飯 撫 使 s 拱 宮 匪 軍 聚 拉 伯 捏 一 惜, 正 攻 思 主 頁 肘 日, 宜 用 抄 妻 之 怯, 方 易 拇 手 徐 室 珍 屯 草 六 合, 距 浦 口 甚 近 因 其 兵 草, 未 令 i 是 攻 武 J1 軍 抵 揚 后, 可 合 商 先 把 浦 口,l] 防 軍 腹 背 夫 攻 匪 軍, 使 元 瞧 矣, 免 其 潰 方 梳 寇, 抗 害 人 民 凡 遇 有 自 輯 : 取 銷 拙 立 之 軍 叭, 必 勒 令 繳 械, 給 資 遣 散, 誅 其 渠 魁 倘 偕 口 取 銷, 持 械 現 望, 仍 以 扳 軍 論, 勿 稍 姑 且 均 要 大 且 統 在 λ 月 四 日 中 央 屯 奉 令 開 蚱 埠 理 有 炸 封 我 軍 均 宜 注 意 由 急 南 宿 1"" 馮 宣 撫 使 z 拱 密 大 忌 統 令 z 開 蚱 埠 大 道 埋 有 炸 葫 甚 多 我 軍 前 遊 肘, 遇 問 山 突 道, 或 土 坎 狹 路, 均 宜 注 意, 以 防 暗 算 " 等 因 特 述 參 陪 兩 部 冬 3 J\ 月 四 日 清 江 素 也 風 台 克 室 主 :>nj 因 長 由 夙 遊 兵 勻 敝 軍 余 合 渡 推 三 百 更 相 宜 乞 裁 其 自 馮 軍 長 台 基 z 拱 密 冬 屯 敬 悉 敵 軍 于 二 穹 下 午 四 斜 克 笈 風 台, 克 日 遊 規 韋 小. 貴 軍 刻 因 I 是 攻 薄 之 兵, 如 曲 風 台 過 兵, 勻 敵 軍 合 合, 設 法 渡 推, 對 更 相 宜 乞 卓 裁 示 室 主 方 盼 倪 制 沖 江 λ 月 五 日 中 央 求 屯 請 仍 可 可 各 軍 迅 速 前 遊 由 馮 宣 撫 使 張 鎮 撫 使 g 拱 密 掘 程 都 督 也 輯 :2 于 垣 取 銷 j 虫 立, 請 仍 訪 各 軍 迅 速 前 道, 旭 日 到 守, 以 免 曠 日 持 久, 別 生 波 折 等 惰 仰 即 查 照 舟 理 可 也 大 且
, 76 近 代 史 資 料 稅 缸 ^JJ 五 日 說 督 屯 克 畫 風 台 情 形 由 黎 副 忠 統 楊 次 長 段 宣 撫 使 李 左 司 令 王 右 司 令 周 都 督 斬 金 11- 張 上 特 馮 軍 長 徐 肺 長 ; 均 鑒 z 二 哥 拂 曉, 撤 軍 道 薄 夙 台, 悍 匪 五 千 余 人, 多 我 數 倍, 分 扼 城 外 土 山 古 城 各 抗 口 地 鼠, 以 逸 待 芳, 抵 死 抗 拒 自 上 午 四 立 起, 至 下 午 四 成 止, 血 晶 十 二 肘 之 久 幸 仗 再 戚, 青 潰 匪 軍, 乘 駐 克 主 玉 鳳 台 是 役 斃 匪 七 百 余 名, 陣 斃 生 擒 仿 官 士 是 甚 夥, 寺 表 大 砲 五 尊, 拾 械 元 算 我 軍 以 攻 青 猛 烈, 陣 亡 官 士 是 三 員, 自 兵 五 名, 受 的 官 兵 共 三 十 余 名, 知 美 廬 系, 特 此 奉 間 倪 闢 沖 豪 八 月 五 學 階 蓋 章 措 錦 參 謀 長 轉 蓋 章 陪 屯 李 妒 晶 腔 情 形 文 掘 段 宣 撫 也 都 我 軍 克 友 德 安 由 南 宿 州 馮 軍 長 鈞 盤 s 接 蓋 章 階 間 都 支 日 通 屯 卉 z 掘 九 江 李 妒 軍 屯 輯 :z 昨 午 前 十 一 成 于 黃 老 門 南 方 附 近, 勻 兵 力 約 一 肺 之 匪 人 激 哉, 抵 抗 一 星 夜 之 久 本 日 拂 曉, 吳 旅 長 金 彪 督 同 二 十 三 因 吳 因 長 鴻 昌 二 十 四 固 背 回 長 安 園, 各 率 所 部, 杏 勇 攀 登, 白 刃 直 沖 匪 陣 第 五 混 成 因 石 因 士 是 振 戶, 乘 暗 夜 接 迎 匪 之 右 翼, 俟 正 面 卉 始 劫 作, 向 其 偏 背 猛 攻 廿 二 混 成 回 故 回 長 敬 完 繞 匪 之 左 翼 抄 襲 匪 且 精 悍, 亦 不 能 支, 途 紛 紛 向 馬 回 峙 一 布, 潰 退, 追 至 耿 于 舖, 匪 巳 向 德 安 方 向 奔 逃 荻 机 美 拾 及 步 槍 多 件 ' 叉 掘 段 宣 撫 使 屯 林 z 本 午 我 軍 克 室 主 德 安, 各 導 惰 特 此 通 告 " 等 因 謹 轉 壘 錦 歌 A 月 五 哥 畸 重 主 轉 黎 師 長 天 才 故 腔 說 完 情 形 由 京 奉 局 送 津 浦 局 轉 南 宿 州 鳴 軍 長 鈞 盔 z 頃 接 汲 口 黎 師 長 天 才 冬 日 通 屯 汗 z 七 月 卅 一 哼, 古 L 兌 X1J 缺 由 沙 祥 率 余 數 干, 分 道 攻 婪 荊 州 10 我 軍 瑜 @ 丁 鎮 守 使 布 旦 這 旅 長 由 口 捧 起 閻 長 起 榮 竿 督 臥 道 音, 三 故 皆 捷 寺 荻 大 砲 四 尊, 拾 械 軍 裝 多 件, 錯 匪 數 百, 并 告 錯 的 指 揮 官 一 員, 并 荻 討 袁, 皂 司 令 口 寺, 末 日 匪 已 進 \ # CD M. 輪 " 字 起, 至 替 趴 違 背 弋 共 三 十 二 字, 訛 夸 太 益, 不 能 旬 讀 丁 鎮 守 俠 ", ~ 即 荊 州 鎮 守 使 丁 挽 e
馮 間 正 草 收 屯 符 77 會 數 十 里 現 又 加 派 聞 回 長 得 腔 督 臥 金 抄, 每 期 扑 夾 謹 此 奉 間 " 等 因 謹 轉 呈 錦 歌 印 o A 月 六 自 陪 蓋 全 轉 京 走 前 光 屯 現 在 扼 守 肇 境 咕 咕 遊 取 向 南 宿 州 馮 軍 長 鈞 盔 z 掘 尸 京 都 督 走 前 光 卅 一 也 輯 :2 除 逆 炯 明 掘 粵 鈑 園, 先 派 江 大 砲 艦 扼 守 封 江 川 口 昨 輕 密 篩 肇 慶 統 領 李 耀 江 德 慶 基 士 是 廖 近 都 昔 長 李 竿 秋 等 特 拉 夫 砲 艦 夸 荻, 一 面 收 服 安 南 瑞 和 等 兵 艦 四 艘 卅 夜, 請 光 共 肺, 馳 抵 肇 慶, 站 以 兵 力, 宣 布 中 央 威 信 休 德 1J 慶 夢 定 十 六 甚 望 風 景 狀 現 在 扼 守 肇 境, 咕 咕 遊 取 " 等 語 合 行 通 告 等 因 謹 輯 旱 錦, 微 八 月 六 日 參 隔 兩 部 表 屯 奉 令 妥 鋒 連 道 亦 怯 先 笈 由 方 急, 南 宿 州 馮 宣 撫 使 E 拱 密 大 忌 統 令 g 固 鎮 缺 排, 一 肘 不 能 完 工, 站 准 以 南 叉 毀 缺 拆 二 座, 其 余 拆 斷 缺 路 甚 多 如 該 軍 令 恃 缺 路 前 道, 恐 太 迫 緩 且 i 搶 手. 一 帝, 山 送 水 掠, 遊 攻 不 易 庄 穿 一 繞 道 之 巷, 或 抄 后, 或 由 他 赴 渡 江 查 由 蚱 埠 至 和 州 蕪 湖 太 平 一 帝, 計 算 不 迂 三 四 日 路 程, 可 否 分 兵 狀 該 赴 繞 道 或 者 分 兵 順 推 河 一 帝, 合 同 倪 軍 j 是 攻 芳 州 正 間 美, 旋 笈 安 慶, 再 由 長 江 順 流 而 下, 亦 是 一 路 現 在 第 一 軍 正 規 笈 南 京 J, 不 久 可 下, 一 肘 未 能 兼 顧 攻 院 該 軍 如 能 分 兵, 可 以 另 派 支 臥 固 守 焰 推 一 帝, 相 机 前 遊 其 主 力 軍 宜 改 道 覓 士 是 在 出 路, 方 方 上 策 若 即 查 看 路 徑 敢 情, 妥 鐸 舟 理, 先 行 迅 室 主 均 要 再, 該 娃 河 路 甚 多, 宜 覓 一 便 對 這 路, 以 省 轉 輸 之 芳 望 注 意, 等 因 特 述 多 陪 兩 部 微 A J'J 六 日 金 議 軍 事 娃 屯 粵 省 現 由 亦 肺 長 維 持 秩 序 克 督 魁 日 抵 省. 由 段 宣 撫 使 李 妒 軍 使 王 右 司 令 湯 次 長 馮 宣 撫 使 張 鎮 撫 使 周 都 督 斬 舍 亦 倪 都 督 海 軍 拉 長 李 且 司 令 那 鎮 守 使 基 s 粵 省 說 兌, 自 防 軍 反 正, 主 早 春 燈 除 炯 明 鐘 鼎 基 皆 逃, 域 中 夫 說 現 由 師 長 亦 慎 初 維 持 秩 序, 挖 都 督 魁 日 抵 省 特 聞 金 議 軍 事 娃 微 A J'! 六 日 中 央 未 屯 命 令 由
78 垃 {ç 史 資 料 街 門 均 且 在 g 脆 肘 大, 也 統 令 z 任 命 鈕 仿 苦 穿 鞋 讀 北 視 察 使 此 令 " 徐 州 鎮 守 使 張 文 生 未 到 任 以 前, 任 命 周 金 城 署 理 此 令 叫 住 亦 徐 州 現 察 使 口 建 釗 末 到 任 o 前, 任 李 慶 璋 署, 理 此 令 f," 州, 使 此 令 圳 楊 o 德 授 方 陷 軍 少 符 此 令 圳 掘 江 西 宣 撫 使 段 之 TIAjF 屯 和 2 已 [ 油 軍 少 將 余 大 許 fj 參 謀 湯 則 沸 奉 公 至 嗨, 道 經 湖 口, 方 逆 匪 李 ~ 克 ll 鈞 羈 留 我 軍 遊 攻 湖 n 附, 逆 匪 函 子 奇 特 余 大 鴻 湯 則 沸 同 肘 荼 害, 弄 尸 江 流, 各 等 惰 查 糊 口 飯 軍 蠢 功 之 初, 怕 口 或 有 誤 舍, 曾 派 余 少 特 前 往 查 舟, 中 示 大 火, 冀 其 悔 悟 息 闢 乃 該 逆 龍 口 夙 不 悉, 始 :i 守 ' 該 少 特 羈 禁, 推 友 慘 荼 投 江, 并 湯 參 謀 一 并 遇 繭, 突 屆 慘 克 人 理 該 少 將 等 方 因 捐 軀, 大 文 懷 然, 庄 由 陪 軍 部 h 人 忱 議 恤, 以 彰 忠 頁 J! 而 慰 幽 魂 此 令 " 京 哀 八 月 七 日 參 附 屯 29 哲 除 炯 明 過 往 香 搭 城 中 大 吉 L 由 京 奉 局 送 津 浦 局 轉 回 鎮 坊 軍 長 鈞 且 在 g 頃 接 受 防 軍 部 故 屯 3f 1 掘 尸 川 沙 面 阿 C?J 不 起, 本 Sj 京 陷 軍 參 E 都 督 除 炯 明 已 逃 往 香 港, 專 春 萱 昨 日 他 住, 城 中 大 亂 " 各 等 語 持 悶 都 督 府 轉 A Ji 七 日 車 慶 云 屯 武 立 軍 前 立 擬 渡 江 道 取 鎮 江 南 京 亦 派 兵 駐 挖 潭 再 揚 鎮 路 錢 均 斯 由 南 宿 州 探 投 軍 長 馮 鈞 盤 z ' 現 武 耳 前 軍 之 前 耳, 昨 晚 抵 揚, 擬 明 日 渡 江, 在 高 資 登 岸, 道 取 鎮 江 生 亦 隨 住 鎮 江 按 兵 在 象 0-1 焦 山 約 三 千 余 人 南 京 亦 派 步 兵 壹 困 駐 扎 克 潭, 意 助 鈑 軍 再, 揚 州 鎮 江 交 通 路 斷 絕, 屯 結 亦 斷 并 鬧 車 慶 云 叩 魚 A Ji 七 日 陪 參 轉 李 妒 軍 使 屯 項 規 取 南 昌 輯 省 可 望 蕩 平 由 京 奉 局 送 津 捕 局 轉 回 鎮 馮 軍 長 鈞 盔 g 接 江 西 李 妒 軍 使 微 屯 輯 :2 付 1 十 屯 悉 南 康 德 安 一 律 克 室 主 林 虎 兵 敗, 取 等 項 正 規 取 南 且, 讀 省 可 望 指 日 蕩 平 純 徵 印 " 等 因 謹 轉 旱 錦 魚 A 1\ 七 日 園 至 于 院 屯 宣 布 孔 兌 始 末 罪 狀 由
為 固 璋 收 也 簿 79 獨 者 按 : 本 文 均 袁 世 凱 的 罪 狀 辯 妒, 以 漫 罵 的 仗 倆 污 蔑 討 袁 人 士 但 是 如 果 剝 去 袁 世 凱 的 抵 賴 詞 旬, 其 主 長 張 振 武 方 維 宋 教 仁 等, 擅 以 命 令 頒 布 官 制 擅 借 外 債 T 充 北 洋 軍 臥 等, 以 及 支 固 守 制 等 罪 行, 使 暴 露 出 眾 了 至 于 袁 世 凱 污 聽 黃 尖 勻 庄 變 丞 有 朕 系, 除 其 美 謀 荼 武 士 英 等 等 胡 言 亂 語, 以 及 隊 炯 明 巧 也 所 說 袁 世 凱 的 罪 狀 間 有 不 笑 之 娃, 讀 者 自 能 分 辨, 不 必 贅 言 武 且 黎 副 且 統 夏 民 政 士 是 及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并 轉 各 披 館 鎮 守 使 宣 撫 使 妒 軍 使 w 各 軍 士 是 整 z 尸 京 省 議 舍 除 炯 明 巧 屯 通 告, 意 在 顛 倒 黑 白, 煽 惑 人 民, 本 元 可 軒 之 份 值 惟 恐 妥 曲 孤 陋 之 士, 少 年 在 躁 之 徒, 不 察 事 突, 誤 昕 蔽 詞, 貝!j 流 毒 于 人 心 者, 所 美 匪 細 Jj 故 鑄 奸 蝕, 怪, 不 陣 煩 言 z 一 原 屯 謂 J 扶 振 武 方 維, 不 經 怯 律 裁 制 j 而 騏 戮 之, 是 方 旦 這 怯 律, 殘 荼 人 民 之 卉 端 " 等 語 查 * 振 武 罪 抉, 先 掘 季 雨 霖 屯 和, 振 武 拉 亂 湖 北 治 安,, 也 統 願 念 那 州, 宜 預 防 亂 " 等 情 政 府 初 末 之 信 制 扭 黎 副 且 統 屯 林 J 振 武 赴 t 戶 駒 槍, 吞 蝕 鉅 款, 暗 煽 文 勇 囡 囡 長 梅 占 鱉 增 加 首 數, 誘 令 石 星 宜 往 朕 領 二 固, 及 令 方 維 勾 結 李 忠 文 況 制 沖 密 謀 起 事 乞 特 振 武 立 于 正 怯 方 維 同 惡 相 濟, 并 乞 一 律 娃 決 此 間 曾 卉 軍 按 余 議, 詢 謀 合 同, 証 掘 完 告 若 在 本 地 恁 舟, 必 至 妨 磚 治 安, 抗 亂 秩 序 不 得 不 屯 請 中 央, 明 正 典 刑 " 等 語 弦 方 既 死, 那 民 以 安 軍 官 犯 法, 經 汗 軍 怯 舍 判 決 赴 死, 有 何 違 法 一 謂 z 擅 以 命 令 頒 布 官 制, 議 全 民 間, 始 則 搪 塞, 旋 置 弗 恤 " 等 語 查 共 和 成 立, 一 載 巳 素, 南 北 多 歧, 省 自 方 政 公 布 划 一 現 行 各 項 官 斤 組 織 令, 系 就 現 設 各 省 各 道 各 是 以 及 特 別 行 政 警 察 行 政 各 官 斤, 先 }}.. 划 一 組 織 入 手 一 面 均 整 卉 規 制 之 因, 一 西 方 施 行 文 制 之 告 勻 省 官 制 各 案, 絕 不 相 同, 當 然 不 在 座 交 議 院 之 花 間 參 議 院 議 員 彭 允 勢 等 提 出 民 間, 對 經 根 掘 約 法, 詳 細 答 裳, 整 諸 公 報 何 得 混 入 官 制, 駕 詞 聳 昕 一 謂 芙 凶 武 士 英, 刺 荼 宋 教 仁, 証 掘 破 露, 故 紙 洪 犯 偷 逃, 又 囡 毀 証 掘, 荼 武 犯 以 夾 口 " 直 至 云, 并 毒 荼 林 述 慶 沈 秉 塾 " 等 語 查 宋 教 仁 J 慘 死, 政 府 主 主 賞 緝 凶, 設 法 草 涯, 因 屯 填 委, 心 力 交 疲, 此 案 方 有
80 近 代 史 資 料 端 緒 宋 之 極 刺, 正 犯 均 武 士 英, 嫌 疑 犯 均 庄 龔 丞, 且 克 提 文, 而 皮 龔 丞 勻 拱 述 租 究 有 如 何 美 系, 尚 未 判 定 試 問 勻 政 府 何 涉 案 的 怯 腔, 自 有 怯 律 裁 判 乃 園 民 兌 人 祖 均 奇 貨, 屈 借 以 推 翻 政 府, 是 以 誣 陷 影 射 兮 不 遺 余 力 而 全 案 証 掘 中, 有 庄 致 拱 函, 內 和 戶 均 黃 克 強 介 紹, 特 私 存 公 債 六 千 方 轉 抵 文 丰 銀 行 計 五 十 方 元 又 有 各 神 銀 票, 肘 值 四 十 余 方, 均 遞 初 之 這 功 費 并 不 問 其 出 入 整 娃 攏 到 十 方, 昨 被 按 各 十 芳, 寺 任 $ 斯 兩 娃 暨 福 功 徐 臨 之 費 " 等 語 武 士 英 之 死, 本 是 疑 案,, 許 人 多 指 方 除 其 美 之 所 泊 政 府 以 尊 重 司 法, 概 未 i 正 悶 越 拉 理 通 告 各 省, 所 謂 野 心 梟 杰, 擴 夸 政 杖, 借 端 安 雄, 含 血 噴 人, 突 此 案 乏 真 相 至 林 沈 之 病 故, 亦 指 方 政 府 毒 荼 @ 即 此 以 推, 其 恣 意 在 吠, 殆 可 ' 知 矣 一 謂 宋 案 破 露, 知 方 全 圍 所 不 容, 忠 以 武 力 威 服 叉 慮 財 力 不 足 恃, 乃 有 不 交 院 議, 擅 借 大 債 之 事 " 等 語 查 以 宋 案 方 借 尸 之 圈 賴 者, 祇 少 數 之 園 民 究 人, 勾 全 固 何 涉 案 司 法 庭, 一 昕 怯 律 裁 制 所 謂 武 力 威 服, 不 知 所 指 借 款 問 題, 安 生 已 久 宋 教 仁 任 國 券 員 肘, 亦 會 勻 間 此 次 登 宇, 系 月 前 參 議 院 通 迂 余 件, 其 理 由 己 見 通 告 于 宋 案 又 何 涉 任 意 牽 合, 詐 的 監 然 一 謂 站 肘 政 府 成 立 一 年, 政 績 一 元 可 現, 椎 知 援 引 私 人, 輩 金 均 市 越 秉 鈞, 皂 理 內 閣 數 月, 而 技 赴 不 下 千 人, 賄 路 數 逸 百 芳 不 能 屏 退, 反 加 庇 妒 " 等 語 查 政 府 之 日 穿 建 設, 不 敢 暴 徒 之 日 謀 破 埠 一 年 以 求, 牽 制 方 端, 疲 精 芳 神, 曾 克 寸 效, 此 固 政 府 所 日 夜 咎 心 者 用 人 均 行 政 之 本, 而 且 理 及 各 部 且 去, 均 領 議 院 同 意, 方 能 任 命 所 厲 ' ' 各 官, 均 由 各, 皂 士 是 荐 任 委 任 合 南 京 部 員, 本 署 熟 手, 方 事 持 人, 量 才 任 用, 元 援 引 賄 路 之 可 言 越, 皂 理 初 經 敦 功, 而 勉 強 任 事 權 因 奇 謗 而 一 再 乞 休 推 進 易 退, 出 娃 昭 然, 亦 充 屏 退 庇 妒 之 可 言 彼 之 肆 意 誣 話, 不 足 以 小 人 之 心, 度 君 于 之 腹 邱 絡 井 蛙, 充 足 深 論 一 謂 中 央 一 步 廳 及 方 芳, 固 金 卉 而 不 能 提 交 核 算 " 等 語 查 中 央 自 共 和 成 立 以 后, 財 政 困 雄, 已 述 觀 去 所 有 行 政 各 費, 力 求 減 省 克 論 何 神 机 美, 完 不 以 預 算 決 算 丹 統 計 之 要 文, 各 固 舍 之 核 算 又 有 申 計 娃 位 察 用 項, 各 自 核 笑 所 謂 ;ø 廳 方 方, 及 不 能 交 算 者, 純 是 向
' 事 馮 園 璋 收 也 簿 81 壁 虛 造 之 談, 不 值 一 晒 一 謂 庫 錯 事 件, 投 議 經 年, 漠 視 也 方, 不 願 族 @ 坐 令 庫 佮 勢 大 內 犯 " 等 語 查 庫 能 T 前 清 肘 代 拙 立, 外 蒙 即 已 淪 亡 及 民 圍 成 立, 政 府 擬 勻 俄 人 交 涉, 取 消 庫 俺 拙 立, 收 回 領 土 主 杖 而 封 文 堅 謂 不 起 理 舍 前 外 交 且 長 梁 如 浩 誤 昕 其 言, 致 有 俄 庫 之 約, 亦 理 盆 雄 政 府 銳 意 泣 防, 昕 夕 逼 妻 子, 命 將 出 肺, 每 操 腔 算 何 謂 漠 視 一 謂 中 俄 奈 約, 乃 竟 拋 莽 外 蒙 " 等 語 查 中 俄 跡 約, 磋 商 七 閱 月, 談 判 廿 余 次, 易 稿 四 次, 已 完 討 論 之 余 地 及 固 金 若 延 建 議 修 改, 于 人 以 可 乘 之 隙, 進 翻 前 議 政 府 均 攻 方 柔 CrJ 言, 屯 征 各 省 意 見, 統 鐸 定 計, 以 期 折 中 至 三 百 此 政 府 財 待 協 約 大 致 情 形 如 彼 所 謂 竟 似 政 府 主 ~ 已 寺 慚 定 約 可 三 切 約 內 容 之 是 否 拋 莽 外 蒙, 各 省 試 位 征 求 意 見 之 密 屯, 可 以 知 之 事 美 外 交, 不 必 勻 闊 賊 陸 狠 喜 亂 之 徒 費 碎 宣 布 一 謂 責 令 南 省 裁 遣 軍 臥, 而 肘 下 日 日 增 兵 " 等 語 查 各 省 自 起 火 以 去, 軍 趴 驟 增, 齣 克 所 出, 兵 多 方 病, 民 不 聊 生, 有 良 豈 不 可 終 日 之 勢 黃 共 及 各 者 都 督, 迫 于 肘 勢, 乃 有 割 莽 鉅 款, 解 散 軍 趴 之 請 中 央 不 惜 鉅 贅, 采 用 其 策, 克 非 方 輯 念 民 現 起 見 而 解 散 肘 虛 報 摟 財, 几 同 盜 賊 是 以 恃 人 肥 園 民 瘦 " 之 諺, 流 待 人 口, 克 可 諱 言 北 方 皆 原 有 軍 臥, 輛 不 加 多, 勻 南 方 情 形 迴 昇 所 謂 ßß 增 兵 者, 純 是 當 宰 亂 詬, 困 惑 人 心 一 謂 以 金 錢 顛 倒 議 員 嗽 使 搗 亂, 其 意 突 欲 使 團 瘓, 封 于 回 合 生 命, 操 之 于 彼 " 等 語 查 中 固 自 改 革 以 后, 明 述 之 士, 深 慮 一 兌 寺 橫, 流 方 暴 民 考 制, 遂 有 他 兌 之 組 織, 以 期 互 相 扑 救 此 方 各 固 政 兌 之 通 例 彼 之 指 方 顛 倒 搗 亂 者, 柏 造 虛 詞, 以 誕 昇 兌 者, 誣 政 府 皆 出 T 蝠 疾 之 私, 完 心 流 露 凡 茲 丑 誼 之 言, 皆 其 躬 行 之 事 不 然, 心 目 中 何 以 有 此 神 醒 敵 思 想 一 謂 南 北 統 一, 理 完 歧 視, 恐 民 兌 勢 犬, 利 用 匪 兌 抗 亂 治 安 如 亦 芝 九 主 山 匪, 讀 之 叔 年 說 兵, 粵 之 王 和 順 黃 士 走 軍, 牧 方 兌 羽, 助 已 如 不 顧 " 厲 上 旬, 則 族 " 字 :J; 衍 文!!I(:J; 卒 " 字 之 誤. 如 族 " 非 衍 文 或 錯 字, 則 其 上 主 皆 有 脫. 字.
82 近 代 史 資 料 以 鉅 贅 " 等 語 至 是 政 府 恐 南 方 多 數 人 民 受 少 數 暴 徒 之 抗 說, 哀 其 失 所, 日 鋒 所 以 保 全 之 者, 台 降 暴 安 良, 別 克 他 法 主 利 用 匪 兌, 本 方 暴 徒 之 憤 技, 尤 非 此 不 足 以 抗 害 商 民, 一 逞 其 志 今 以 此 反 噬 政 府, 可 謂 克 賴, 員 五 尺 之 童, 皆 知 其 謬 一 謂 掉 玫 上 海 制 造 局, 俾 致 繭 民 兌, 賄 芙 周 予 做 以 誣 板 黃 兵 " 等 語 查 暴 徒 明 知 宋 案 借 款 跡 約, 政 府 皆 立 于 不 敗 之 地 車 內 結 議 員, 外 結 都 督, 全 力 搖 擎, 而 真 啄 終 不 可 沒 于 是 作 亂 之 心 蓬 蓬 勃 勃, 萬 青 斐 幻, 克 計 不 方 五 月 間 上 海 匪 徒 攻 青 制 造 局, 匪 首 徐 企 文 就 荻 除 其 美 蜓 即 到 局, 舖 扶 匪 勢, 言 語 閃 踩 并 謂 匪 徒 攻 告, 系 中 央 ' ' 主 使 云 云 一 味 狡 詐 而 不 知 徐 企 文 供 詞 已 持 突 情 吐 露 都 中 炸 彈 案 虫, 由 于 周 于 做 之 自 首, 牽 涉 黃 兵 之 資 遺 暗 荼 政 府 明 知 其 謀, 以 事 自 司 法 花 園, 絕 不 一 間, 數 月 以 來, 凡 暴 徒 之 間 謀, 秘 扳 政 府, 軒 細 皆 知 而 券 方 寬 大 者, 充 非 冀 其 悔 悟, 甘 居 忱 柔 德 不 腔 奸, 能 完 浩 歎 至 迫 于 人 民 之 呼 呀, 不 符 己 而 更 易 都 督, 力 防 匪 說, 而 擴 吉 L 驟 炭, 在 于 鍵 之, 勾 結 外 人, 諒 鉤 昇 兌, 焚 坑 之 慘, 暗 充 天 日, 逗 比 闖 獻, 近 接 洪 楊, 蒼 赤 何 辜, 遭 茲 荼 毒 成 則 同 兌 相 殘, 革 命 不 已 F 敗 則 席 卷 巨 桐, 安 官 外 祥 所 悟 牲 者 我 多 數 人 民 之 生 命 財 戶 耳 東 南 商 民, 恨 賊 入 骨, 以 討 賊 均 請 者, 函 屯 至 今 日 凡 數 百 起, 故 覽 不 遑, 惟 有 流 涕 弔 伐 之 責, 又 克 可 碎 盛 暑 兵 肺, 救 民 水 火 北 方 軍 臥, 皆 多 年 訓 籍 之 師, 耙 律 森 戶, 秋 毫 不 犯 彼 誣 站 掠 荼 者, 仍 是 辛 亥 年 惑 人 故 智, 其 如 一 再 用 之, 人 不 肯 信 何 騎 驢 之 技 已 旁, 樂 犬 之 吠 可 閔, 天 怒 人 怨, 會 不 自 知 要 之, 暴 徒 一 日 不 去, 人 民 一 日 不 安, 即 共 和 一 日 不 固 鷹 鸝 之 逐, 人 具 同 心 多 才 虎 之 技, 事 有 先 例 神 州 戳 力, 是 所 有 望 群 公 園 至 于 院 豔 A 月 七 日 副 官 屯 扭 至 沙 河 集 情 形 由 固 鎮 第 二 軍 軍 長 馮 大 帥 鈞 肇 g 屯 悉 因 未 接 到 被 屯 肘, 先 接 施 司 令 來 屯, 已 隨 第 十 九 因 潛 閻 長 闊 綽 抵 沙 河 集, 同 擋 回 長 見 何 旅 長 丰 林 云, 接 游 州 舉 屯, 由 浦 口 卉 去 火 車 已 苓 花 旗 苦, 不 知 其 故 已 在 沙 河 集 停 車 一 回 偵 探 情 形, 一 面 推 街 作 晶 所 有 i 臨 州 之 預 告 單 ; 迎 我 軍 之 轎 車 一 膏, 尚 未 ~ 之 接 拾
馮 囡 璋 收 也 簿 83 叉 開 游 州 尚 有 說 兵 數 百 名, 未 得 萌 笑 頃 在 焰 i 種 美 車 站, 遇 有 車 站 司 享 享 鼎 炎, 系 因 解 散 回 南 間 詢 南 京 浦 口 情 形, 言 之 甚 詳 除 州 軍 事 如 故 他 故, 似 即 用 此 人 作 方 多 辱 更 換 便 衣, 草 拙 混 入 浦 口, 查 看 情 形, 俟 譯 告 道 行 肘, 再 行 詳 掘 先 此 奉 聞, 副 官 龔 家 { 喜 叩 過 ^ 月 七 日 副, 也 統 屯 因 長 呂 文 炳 率 所 部 佔 領 姑 塘 由 急, 北 京 大 且 統 鈞 肇 g 參 謀 描 軍 海 軍 各 部 盤 E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妒 軍 值 鎮 守 使 盤 g 頃 接 九 江 李 鎮 守 使 成 屯 輯 " 混 成 廿 一 囡 囡 長 呂 文 炳, 已 于 本 日 土 午 率 所 部 特 匪 兵 古 破, 突 行 估 價 姑 塘 " 等 語 合 行 奉 述 黎 元 洪 勘 八 月 七 日 張 鎮 撫 使 屯 今 晚 可 到 宿 迂 九 每 過 抵 清 江 除 白 統 領 已 由 楊 督 臥 渡 江 由 特 急 時 探 投 馮 宣 撫 使 盤 g 歌 屯 敬 悉 大 軍 全 集 佑 准, 按 兌 間 鳳 姐 落, 不 堆 一 鼓 而 下 軍 情 仍 望 陷 肘 屯 示 送 接 前 故 屯 林, 匪 鋸 象 山 各 砲 台, 又 由 于 汗 去 匪 耳 一 連, 駐 危 潭 均 戶, 援 撤 軍 隊 白 間 統 頓, 今 早 四 武 紳 由 揚 督 臥 渡 江, 并 分 兵 向 十 二 野 等 娃 進 攻 勛 今 晚 可 到 宿 迂 水 沒 載 重, 約 九 學 ~ 抵 情 江 詳 情 續 告 勛 陌 印 ^ 月 七 E 倪 督 屯 五 夸 克 友 穿 1'1-' 由 特 急, 武 昌 黎 副 且 統 九 江 湯 次 長 段 宣 撫 使 李 左 司 令 王 右 司 令 卉 封 張 都 督 北 通 州 軍 統 濟 南 周 都 督 斬 舍 舟 清 江 弦 上 格 徐 小 '" 馮 軍 長 徐 軍 長 北 京 武 宇 社 均 盤 g 撤 軍 三 學 夜, 由 風 台 波 渚 四 方, 攻 克 梳 妝 台 驢 蹄 子 兩 山 五 寺 晨 九 特, 攻 克 四 頂 八 公 兩 山 下 四 紳 克 室 主 毒 1-/. 人 民 攻 迎, 耕 市 安 堵 知 美 綺 注, 寺 肅 屯 間 倪 崩 沖 魚 ^A 七 日 王 廷 禎 屯 掘 粵 素 函 卉 南 軍 輛 三 支 臥 由 陪 路 向 江 西 道 ~ 由 馮 軍 士 是 鈞 盔, 軍 密 拉 查 粵 省 素 函 內 卉 s 北 伐 軍 分 三 支 臥 z 第 一 支 臥 以 步 一 三 閥 間, 砲 一 固, 工 輯 各 一 菁 編 成, 其 支 臥 長 均 持 鼎 基 子 第 二 支 臥 以 步 五 六 七 三 固, 砲 一 固, 工 串 起 各 一 蕾 編 成, 其 支 臥 長 方 亦 慎 初 F 第 三 文
84 近 代 史 資 料 趴 以 警 告 臥 第 一 第 九 兩 固, 砲 一 蕾 編 成 者, 以 強 我 技 方 支 趴 長 自 八 月 一 穹 陪 續 出 度, 因 上 海 按 北 軍 f 占, 均 由 陪 路 向 江 西 過 度 " 等 語 合 先 屯 間, 余 再 詳 廷 棋 虞 八 月 七 國 九 江 去 屯 李 妒 軍 使 掘 南 康 等 娃 故 腔 情 形 由 火 急, 持 北 京 固 券 院 參 謀 陪 軍 海 軍 部 華 主 余 兩 院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妒 軍 使 鎮 守 使 宣 撫 使 各 司 令 師 長 旅 長 各 報 館 均 鑒 z 4 上 月 二 十 五 哥 攻 克 姑 塘 佔 領 湖 口 后, 稍 休 兵 力, 向 瑞 且 南 康 德 安 三 路 進 攻 于 卅 寺, 同 肘 品 作 口 督 所 部 由 沙 河 咕 咕 遊 攻, 敗 匪 于 主 替 卅 一 哥 向 黃 老 門 南 方 附 近, 勻 力 約 一 師 之 匪 人 激 峙 匪 掘 高 地, 我 軍 仰 攻, 匪 被 強 頑, 思 一 星 夜 不 稍 注 步 本 月 一 學 拂 曉, 續 增 匪 徒 佔 領 烏 祝 門 高 地, 向 我 射 青, 冀 守 德 安 我 軍 銳 力 猛 進, 匪 潰, 自 焚 粒 彈, 破 毀 車 夫, 分 向 建 昌 吳 城 逃 宵 我 軍 乘 勢 完 全 估 價 德 安 息 城 及 其 附 近 一 帶 其 瑞 昌 南 康 閥 具, 亦 于 是 日 先 后 克 室 主 統 計 數 晶, 指 匪 五 百 余 名, 街 約 千 余 名 退 均 肘, 船 沉 淹 捏 尤 夥, 俘 虜 官 兵 卅 三 名, 字 荻 砲 十 二 章, 机 美 拾 十 五 杆, 步 槍 一 千 四 百 余 支, 于 彈 糗 林 旗 ~ 只 我 軍 陣 亡 官 兵 二 十 八 員 名, 鈞 一 百 五 名 現 正 整 頓 精 銳, 分 搗 建 吳, 俾 望 迅 夫 而 安 夫 局 知 念 特 間 李 純 叩 江 AßAB 何 丰 林 屯 報 告 在 臉 勻 潘 回 長 妥 穿 布 置 由 第 二 軍 軍 長 克 鈞 肇 s 今 晚 七 肘 五 十 分, 林 率 趴 由 沙 何 集 卉 車 八 肘 四 十 分 安 抵 梅 州, 勻 潛 回 長 鴻 鈞 妥 鐸 布 置, 安 撫 商 民 甫 此 票 聞 旅 長 何 丰 林 虞 叩 印 AßA 回 陪 軍 部 也 責 令 宇 軍 釋 械 靜 候 查 舟 黃 共 等 戶 緝 恁 舟 各 等,. 情 仰 宣 告 周 知 由 副 且 統 盤 g 都 督 民 政 長 并 轉 各 使 各 特 軍 都 統 各 軍 軍 師 長 z 揖 程 都 督 座 民 政 士 是 卅 屯 葫 tz 南 京 軍 趴 朕 合 取 消 拙 立, 黃 共 章 梓 潛 逃 去 宇, 已 動 前 師 長 杜 推 川 等 赴 于 收 撫, 所 有 在 于 各 軍 叭, 均 責 令 先 行 釋 械, 靜 候 查 舟 在 逃 要 犯 黃 兵 等, 請 通 屯 戶 輯, 每 表 恁 舟 " 各 等 惰 合 行 通 也, 仰 即 宣 告 各 厲 軍 民, 一 体 知 悉 方 耍 陪 軍 部 宋 AßA 日 蓋 章 陪 都 屯 掘 段 宣 撫 冬 江 兩 屯 丸 告 我 軍 大 腔 情 形 由 /
馮 固 璋 收 屯? 會 85 急 武 昌 黎 副 且 統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除 九 江 外 并 轉 各 使 各 軍 長 師 長 : 將 軍 都 統 盤 z 接 段 宣 撫 使 冬 江 兩 屯 輯 :s 我 軍 二 日 壘, 自 馬 回 峙 遊 毀 行 至 楊 尼, 有 匪 軍 憑 掘 高 地 抗 拒, 方 我 軍 所 敗, 分 向 建 昌 吳 城 奔 逃 呃 [?] 于 午 前, 完 全 收 主 德 安 該 赴 勻 異 域 系 李 匪 水 陪 根 掘, 未 曾 之 先, 預 特 中 良 株 子 彈 焚 毀, 其 穿 壁 巳 可 概 見 此 讀 [?] 原 系 林 虎 所 部 一 放, 又 增 加 兩 因, 甚 方 強 悍 輕 我 肺 先 后 拾 培 五 百 余 名, 的 千 余 名, 生 擒 卅 三 名, 精 銳 蓋 巳 去 思 且 計 三 日 內, 寄 荻 砲 二 章, 机 美 拾 宜 杆, 步 槍 八 百 余 支, 其 他 俏 疋 詳 殼 現 正 旁 議 乘 吳 城 勢 僵, 不 日 扑 夭 " 等 語 特 此 一 也 告 參 謀 部 陪 軍 部 微 O ^ßAB 伍 崇 仁 等 屯 叉 開 南 京 宣 布 拙 立 敝 肺 地 勢 根 方 危 陸 請 速 示 方 針 由 馮 軍 士 是 基 s 敝 肺 各 部 趴 現 向 安 靖, 待 鈞 命 舟 理 惟 閩 南 京 叉 宣 布 拙 立 似 此 情 形, 定 是 匪 徒 版 中 煽 惑 轍 肺 現 赴 地 勢, 根 方 危 隆, 請 速 指 示 方 針 焰 屯 流 涕, 伏 候 鈞 令 伍 崇 仁 除 光 組 文 tl 光 体 張 安 邦 m 紳 麟 張 宗 昌 館 [?] 卉 這 戴 纏 武 方 振 武 周 鴻 鈞 何 葵 瀛 江 叩 速 友 浦 鎮 第 三 師 都 八 寺 印 ^ß 1L 自 夫, 也 統 屯 寺 由 浦 渡 江 匪 防 必 戶 望 酌 速 室 主 由 馮 宣 撫 使 s 拱 密 初 七 日 聶 貴 卿 胡 安 泰 巳 笈 安 氏, 柏 逆 逃 口 由 游 遣 小 支 臥 渡 江, 取 蕪 湖 或 太 平, 先 搪 通 江 之 一 路, 可 勻 上 游 海 軍 通 究 蕪 太 距 宇 不 迂 百 余 里, 且 已 渡 江, 全 渡 宇 亦 便 者 寺 由 浦 口 渡 江, 匪 防 必 戶, 如 克 兵 先 在 河 岸 掩 妒, 恐 不 甚 易 望 酌 速 友 六 且 統 佳 ^ß 先 日 益 主 睛 都 屯 奉 令 指 示 我 軍 遊 于 方 略 由 急, 閏 鎮 馮 宣 撫 使, 探 技 寄 自 張 鎮 撫 使 z 拱 密 大, 也 統 令 s 叛 兌 煽 惑, 口 說 多 方 于 亦 人 民, 深 望 夫 兵 迅 道 聞 于 肺 士 是 社 推 川 要 塞 李 范 文 均 尚 可 恃, 可 借 方 內 座 由 游 遊 浦 野 生 于, 截 留 返 浦 亂 兵 r 立 令 繳 械, 勿 再 昕 其 入 于 我 軍 近 駐 宇 域, 須 防 暗 算 一 面 多 立 宣 告 示, 但 恁 逆 徒, 概 不 掠 連 入 城 以 后, 暫 示 聶 靡, 昕
86 近 代 史 資 料 候 緝 配, 仍 設 怯 繳 械, 勒 令 回 籍, 連 者 以 抗 命 論, 也 期 地 方 不 再 怯 抗, 我 軍 亦 克 損 筒, 而 反 倒 叛 徒 不 留 余 孽, 京 南 大 局 庶 勿 再 有 劫 擂 至 耍 " 等 因 持 述 參 陪 兩 部 芥 A 月 1L 日 第 八 師 師 長 屯 撤 捕 荼 宣 告 強 立 首 謀 余 均 知 悔 投 誠 地 方 安 堵 由 馮 軍 長 鈞 鑒 s e 自 取 銷 拙 立 以 后, 尚 有 不 怯 痞 徒, 這 劫 軍 臥, 希 困 挽 亂 本 師 以 維 持 地 方 為 心, 防 范 放 戶, 以 故 無 隙 可 乘 不 意 杜 師 長 聞 風 戶 裝 急, 于 虞 日 晚 并 不 派 人 料 理, 又 未 通 知 本 師, 徑 赴 固 鎮 該 兌 于 本 日 正 午, 乘 隙 占 掘 都 督 府, 宣 告 強 立, 以 何 海 鳴 為 江 主 主 焰 肘 且 司 令 后 經, 本 肺 派 兵 包 圍, 捕 最 首 謀 數 人 其 余 見 勢 不 散, 均 已 開 成 逃 遁 所 有 故 煽 軍 臥, 亦 已 知 悔 拉 誠 現 在 地 方 秩 序 安 堵 如 故 知 美 錦 注, 特 此 奉 間 第 八 肺 肺 士 是 除 之 騏 于 F 亥 A 月 十 一 哥 越 成 竿 素 函 掘 南 京 又 有 拙 立 消 息 請 暫 勿 汗 車 南 下 由 主 聶 士 是 鈞 鑒, 敬 肅 者 s 頃 掘 浦 口 眾 屯 掘 輯 :2 浦 口 第 三 師 皆 散, 南 京 第 八 肺 思 強 立 者 居 多 j 數, 長 官 多 已 寓 宇, 又 有 強 立 消 息 開 第 一 師 今 晚 以 拾 戶 為 寺, 群 起 作 亂 等 情 又 掘 浦 鎮 屯 林, 官 軍 寺 車, 今 午 第 一 次 汗 往 者, 在 站 北 停 住 叛 兵 今 晚 擬 在 城 內 大 哉, 請 暫 勿 卉 車 南 下 各 等 語 合 即 奉 間 敬 頌 勛 祺 再 店 者 z. 固 鎮 研 梁 並 巳 起 平, 的 須 移 正, 明 晚 可 以 有 車 如 果 基 咄 盔 圈, 即 可 素 往 行 車 知 美 錦 控, 合 即 耐 聞 越 炭 半 謹 肅 λ 月 十 一 日 李 奎 元 等 素 屯 南 京 亂 象 又 現 請 速 派 兵 前 遊 由 馮 軍 長 ; 動 聲 2 浦 鎮 現 在 安 蜻, 南 京 亂 象 又 現 請 軍 臥 速 行 前 道, 以 便 警 告 張 宗 昌 李 奎 元 吳 和 宣 叩 印 A f) 十 一 目 干 午 李 奎 元 等 屯 南 京 兵 斐 望 速 派 大 臥 素 浦 由
馮 固 璋 收 咆 簿 87 馮 軍 長 鈞 鑒 z 南 京 兵 斐, 望 火 速 派 大 臥 求 捕, 以 為 后 擾 李 奎 元 張 宗 昌 叩 印 ^JJ 十 一 日 李 奎 元 等 屯 鈑 軍 派 代 表 到 第 三 用 這 劫 ~: 得 該 代 表 扣 留 請 速 派 兵 到 浦 鎮 聶 由 馮 軍 長 鈞 基 g 混 成 十 九 旅 於 下 午 八 肘 到 補 刻 南 京 拙 立, 該 鈑 軍 派 有 代 表 到 第 三 肺 i 孟 功,~ 特 該 代 表 扣 留 矣 請 速 派 兵 到 浦 鎮 懦 特 先 屯 閣 張 宗 昌 李 奎 元 真 叩 ^JJ 十 一 學 扶 鎮 守 表 屯 前 故 巳 抵 垃 潭 殷 中 特 領 趴 請 動 向 浦 口 以 攜 i 除 匪 之 背 由 南 宿 州 一 帶 探 投 馮 軍 長 盛 s 腔 密 昨 屯 述 勛 今 晚 抵 揚 鎮, 陸 徒 遺 代 表 表 揚 乞 和, 惟 索 兵 費 太 多, 尚 未 之 允 今 晚 如 無 萌 笑 解 決, 明 日 即 行 遊 兵 敝 軍 自 ~f 臥 明 日 可 抵 危 潭, 以 斷? 鎮 交 通 之 路 其 殷 中 特 所 領 支 臥, 亦 節 即 向 浦 口 進 度, 以 捕 游 匪 之 背 向 祈 貴 軍 併 力 夾 攻, 藉 分 散 勢, 突 為 盼 持 勛 蒸 ^JJ 十 二 施 fá 淇 屯 掘 告 南 京 一 八 肺 交 閑 情 形 併 浦 鎮 附 近 要 塞 由 蜍 州 車 站 轉 軍 帥 鈞 盤 z 定 密 淇 率 帶 二 十 因 于 午 前 十 一 店 抵 浦 鑽 對 掘 潘 困 士 是 鴻 鈞 弦 音 長 培 勛 擺 布 :2 開 放 師 長 宗 昌 云, 南 京 城 內 秩 序 大 亂, 一 八 兩 師 交 閱 其 原 因, 何 海 鳴 被 八 肺 拘 留, 昨 日 輕 一 肺 同 日 本 人 索 出, 準 為 都 督, 宣 告 狙 立, 攻 青 第 八 肺, 斃 其 軍 官 數 人 )A 者 即 勻 一 肺 合 併 反 封 者 潛 逃 終 於 江 之 南 岸, 布 置 防 御 至 要 塞 司 令, 狀 其 這 功 勻 否, 俏 不 得 知, 但 尚 未 安 砲 昨 晚 第 三 師 受 鈑 究 這 劫,)A 逆 未 決 之 侃, 幸 值 我 先 夫 支 趴 抵 浦, 始 決 心 服 本 人 我 軍, 并 宣 布 黃 共 罪 狀, 張 貼 通 衛 等 惰 遂 晴 張 師 長 宗 昌, 察 其 人 向 直 率, 議 論 亦 正, 所 論 敢 情 同 前 頃 率 官 長 查 看 浦 鎮 附 近 地 勢, 前 有 大 江, 近 多 峙 口 江 峰 要 塞 砲 台 仗 十 余 里, 頗 屆 危 陸 惟 已 突 行 占 領, 暫 就 要 隘 山 峙, 為 防 御 之 計 仗 特 情 形 屯 間,,m. 賜 方 針 施 A 人 淇 叩 文 AJJ+= f. 兒 督 屯 乞 速 屯 示 汗 赴 風 陌 之 混 成 旅 旅 長 以 便 接 洽 由
88 近 代 史 資 料 特 火 急, 蚱 埠 馮 軍 長 盛 z 青 屯 敬 悉 划 回 長 巳 卉 赴 杯 逗 矣 拱 密 穿 京 一 帶 帶 匪 偏 地 貴 軍 王 回 士 是 馬 青 至 妒 耕 鎮, 故 匪 四 面 間 因, 街 亡 騎 兵 多 名 ~ 筋 撤 軍 左 右 路 各 帶 閥 昔 赴 援, 兼 i 青 后 路 臆 息,~ 于 昨 晨 出 裳 這 逢 大 忌 統 屯 飾 速 赴 安 氏 等 因, 自 思 遵 令 帶 兵 遍 征, 惟 穿 正 新 友, 潰 匪 土 匪 須 兵 鎮 備 搜 捕, 敝 軍 太 羊, 突 厲 無 可 分 佈 借 助 特 伯, 迫 不 荻 已 遵 示 汗 赴 風 ; 間 之 直 東 混 成 放, 旅 長 何 人, 祈 速 屯 示, 以 便 接 洽 盼 切 持 切 倪 晶 司 神 翼 八 月 + 二 白 金 議 軍 事 赴 屯 泰 謙 二 船 未 刻 抵 大 通 匪 徒 恩 逃 出, 急, 武 昌 黎 副 且 統 揚 州 扶 鎮 撫 使 徐 師 長 蚱 埠 馮 宣 撫 使 毒 州 { 兒 都 督 盤 z 本 日 接 湯 次 j 主 要 靠 銘 蒸 屯, 泰 謙 二 艦 未 刻 抵 大 通, 匪 徒 恩 逃, 人 民 安 堵 合 議 軍 事 址 真 印 o A 月 十 三 日 備 委 兩 部 也 宇 軍 中 恐 有 日 人 在 內 望 該 使 加 意 防 御 由 急, 蚱 埠 馮 宣 撫 使 攝 州 旅 鎮 撫 使 s 拱 密 奉 夫, 也 統 令 z 頃 接 灑 屯, 掘 林 z 百 長 文 生 兵 到 高 贅, 鎮 軍 有 日 人 指 揮, 于 軍 中 恐 亦 有 日 人 在 內 請 醫 屯 馮 扶 二 使 注 意, 等 語 查 日 人 暗 附 鈑 兌, 早 有 所 聞 該 使 軍 壓 所 指, 仰 即 加 意 防 御, 勿 稍 疏 晨 " 等 因, 特 述 畸 重 主 兩 部 文 λ 月 十 三 回 族 宗 昌 屯 偵 探 侯 桐 林 現 在 敝 肺 望 屯 笈 以 便 派 人 妒 送 前 舉 由 馮 軍 長 鈞 盤 z 今 有 侯 桐 林 君 素 轍 肺 云, 前 奉 貴 軍 越 參 議 所 派, 由 上 海 先 至 南 京 債 探 一 切, 掘 云 柏 文 蔚 黃 兵 等 叉 潛 行 去 江 作 亂 等 惰 侯 君 現 在 獻 肺 郎, 即 望 主 屯, 以 便 派 人 妒 送 前 素 考 此 敬 詢 張 宗 昌 口 口 A Fl+=: 日 李 奎 元 屯 今 日 十 一 紳 南 京 有 取 消 狐 立 之 耗 詳 情 再 披 由 說 j 軍 士 是 堅 z 項 何 海 民 鳴 巳 逃 本 日 十 一 持 南 京 有 取 銷 拙 立 之 耗 俟 偵 詳 情, 再 掘 主 事 奎 元 口 口 A Fl+=: 日 張 宗 且 也 報 告 我 軍 占 領 吳 掘 砲 台 龔 家 信 由 英 領 保 出
. 馮 囝 璋 收 也 簿 89 八 肺 托 英 領 派 人 渡 佐 商 議 反 正 于 續 由 馮 軍 長 鈞 盤 z 吳 前 全 砲 台 已 為 我 軍 占 領 龔 副 官 家 ( 喜 已 由 英 領 事 保 出 南 京 第 λ 肺 三 十 二 囝 已 托 英 領 事 派 人 渡 江, 商 議 反 正 手 續 正 在 磋 商, 一 俟 妥 洽, 再 行 屯 票 巨 任 宗 昌 ^fl 十 三 日 參 陪 部 屯 奉 令 鈑 軍 心 悴 反 笈 券 先 令 其 繳 納 拾 械 倚 我 軍 迅 速 遊!&: 妥 為 防 范 由 急, 游 州 馮 宣 撫 使 z 拱 密 奉 大 忠 就 令 g 真 屯 悉 浦 口 叛 軍 勢 努 力 竭, 公 拳 代 表 表 苦 自 誠, 想 可 不 頓 兵 力 惟 該 放 軍 心 杯 反 友, 每 先 令 其 繳 納 槍 械, 庶 無 后 慮 仍 勸 我 軍 迅 速 遊 度, 妥 為 防 范 該 宣 撫 使 亦 即 早 日 渡 缸, 以 資 鎮 情 等 因 合 屯 遵 照 參 陪 兩 部 文 A 月 十 三 日 刻 詢 也 夙 阻 騎 兵 已 厲 取 放 派 員 轉 知 倪 軍 亦 派 員 朕 絡 由 車 站 轉 星 第 二 軍 長 馮 鈞 盤 g 文 屯 謹 悉 風 陌 騎 兵 附 厲 F 旅, 已 派 人 轉 知, 毒 州 位 軍 亦 派 員 勻 之 朕 絡 矣 旅 士 是 划 詢 元 叩 A 月 十 三 日 美 忠 和 屯 宿 具 士 紳 要 求 剿 舟 土 匪 張 夫 其 詞 英 雄 座 付 由 馮 軍 長 接 s 宿 主 吾 土 匪 ~ 經 周 樹 民 招 安 但 地 方 紳 士 議 員 逐 日 要 求 剿 舟 土 匪, 并 請 重 在 駐 定 查 各 區 尚 無 大 股 土 匪, 思 厲 故 意 張 大 其 詞, 各 保 身 \ 家, 突 准 庄 付 其 詳 細 情 形, 派 員 面 票 旅 長 美 忠 和 叩 ^fl 十 三 張 鎮 撫 使 屯 馬 臥 巳 到 南 京 催 后 趴 各 蕾 兼 程 速 遊 詳 情 容 再 續 屯 由 急, 幣 1+1 一 帶 探 投 馮 軍 長 盛 z 頃 得 前 故 東 屯, 知 敵 軍 馬 臥 巳 到 南 京, 催 趁 后 趴 各 膏, 兼 程 速 遊 詳 情 如 何, 容 再 續 屯 勛 元 二 Afl+ 三 百 長 宗 昌 屯 喊 道 攻 舟 法 請 先 以 騎 兵 一 二 三 昔 取 道 候 示 遵 行 冉
90 近 代 史 資 料 馮 軍 長 鈞 盤 z 南 京 逆 兌, 有 見 巳 莽 精 蓄 銳, 勢 特 外 溢 g 即 不 然, 負 蝸 固 守, 亦 非 穿 年 累 月, 未 能 克 室 主 敞 肺 現 拉 l 先 以 向 部 騎 兵 一 二 三 背 取 道 遊 攻, 權 以 大 臥 援 助, 以 期 早 解 一 日 成 禍, 即 能 早 籽 一 日 民 因 券 祈 速 示 机 宜, 以 定 行 止 三 軍 待 命, 幸 勿 停 蹄 方 戚 方 戚 張 宗 昌 叩 ^ß+= 國 F 午 施 以 法 屯 披 前 方 各 赴 情 形 由 d 特, 游 ')+1 軍 長 鈞 盔 z 定 密 謹 扳 告 如 下 z 一, 掘 江 口 血 親 披 肩 :s 南 京 一 八 兩 肺 秩 序 室 主 祟, 并 無 人 指 揮 二, 揖 八 肺 之 逃 眾 官 兵 云, 八 肺 凡 北 方 人 一 律 收 械 遣 散 三, 大 腔 芙 現 有 按 軍 約 一 二 膏 駐 守, 均 湖 南 人, 并 無 長 官 命 令 凹, 南 京 兵 力 未 詳, 但 其 官 兵 均 恣 意 滋 抗, 毫 無 紀 律 五, 沿 江 南 岸 并 無 多 兵 六, 本 肺 暨 第 三 師 已 收 撫 一 氏 兩 肺 官 三 員 兵 二 百 余 名 施 此 淇 旱 元 λ 月 十 四 揚 州 素 屯 弦 鎮 撫 屯 除 i 是 攻 方 略 由 ' 峙, 火 急 撫 州 l 一 帶 探 投 馮 軍 長 盤 z 性 密 元 屯 悉 何 逆 拙 立, 一 八 兩 肺 交 闊, 敝 赴 日 昨 已 得 披 告 我 軍 正 宜 趁 其 內 亂, 速 行 進 取 探 聞 天 保 城 雨 花 台 諸 要 塞, 彼 軍 均 未 派 兵 駐 守 若 大 兵 兩 路 庄 撓, 鈑 兌 勢 勢, 必 由 水 旱 閥 門 出 走, 會 入 說 境, 依 附 柏 逆 再 于 大 腔 美 等 赴 各 伏 奇 兵 一 杖, 該 匪 三 皆 無 瞧 矣 項 在 撤 軍 昨 日 已 抵 主 潭, 今 日 三 百 可 避 占 明 陵 天 保 城 等 娃 ill: 經 丸 筋 火 速 遊 攻 椎 因 屯 艘 中 斷, 軍 撤 桓 阻, 轉 信 稍 退 貴 軍 既 抵 浦 鎮, 前 鋒 設 無 阻 滯, 庄 請 相 机 繞 道 向 大 腔 美 三 改 何 等 娃 渡 江, 特 雨 花 台 先 行 占 掘 似 此 兩 百 央 攻, 金 陵 自 不 唯 一 鼓 而 下 鎮 匪 昨 已 繳 拾 四 千 杆, 余 限 今 日 交 情 似 即 分 兵 兩 膏, 前 往 駐 扎, 以 資 鎮 懦 并 此 附 及 勛 0 元 A 月 十 四 B~j( 宗 昌 屯 今 晚 派 兵 偷 渡 下 美 以 為 渡 江 之 揖 妒 請 筋 起 ' 全 舟 屯 浦 口 賀 且 管 各 輪 由 嗎 軍 長 盛 g 定 密 訓 令 敬 悉 宗 昌 巳 派 徒 步 兵 兩 蕾 于 今 晚 偷 渡 下 美, 以 為 Æi 續 步 臥 渡 江 之 掩 妒 謹 先 屯 間, 容 再 續 舟 叉, 請 轉 儲 越 舍 舟 遠
馮 固 璋 收 也 簿 91 屯 浦 口 賀, 也 管 主 比 各 大 生 導 小 輸 數 隻, 以 便 迅 速 泣 江 張 宗 且 叩 車 Aß 十 四 日 張 宗 昌 屯 鈑 軍 已 勻 強 軍 卉 仗 望 火 速 鵲 起 全 舟 轉 屯 浦 口 車 站 准 各 輪 船 汗 駛 由 馮 軍 長 鈞 盤 g 南 京 飯 兌, 已 勻 張 軍 統 都 趴 汗 始 青 射 敵 肺 急 欲 渡 江, 惟 船 只 甚 少, 火 輪 又 不 肯 汗 駛 望 火 速 屯 飾 越 舍 亦, 轉 屯 浦 口 車 站 長, 航 事 准 告 卉 駛, 以 便 按 住 張 宗 昌 A 月 十 四 夜 張 鎮 撫 使 屯 貴 軍 如 此 大 陸 芙 渡 江 請 查 照 昨 屯 互 為 策 座 由 特 急, 融 于 H 一 帶 探 投 馮 軍 長 盛 z 陸 密 頃 接 前 敢 談 統 領 屯 輯 :z 宇 桓 吉 L 軍 于 洪 武 門 朝 陌 門 已 有 布 置, 各 砲 台 亦 均 有 准 告 天 保 城 雨 花 台 等 娃, 皆 有 故 軍 摸 炮 駐 守 我 軍 現 眼 由 天 保 城 朝 陌 門 一 帶 遊 攻 " 等 語 貴 肺 如 此 大 駐 美 渡 江, m 請 查 照 昨 屯, 互 為 策 皮 為 盼 勛 並 印 A 月 十 四 日 施 主 人 語 言 屯 扭 輯 : 張 上 特 刻 抵 南 京 免 化 門 河 海 鳴 由 北 根 閣 向 朝 阻 門 投 砲 柏 逆 退? 因 府 由 目 皆 ~+I 軍 長 鈞 鑒. 定 密 午 后 一 鼠, 在 浦 鎮 山 夫, 閩 南 京 城 京 南 方 面 炮 肯 隆 隆, 啊! 系 故 軍 勻 張 軍 作 哉 叉 掘 密 探 蔣 文 炳 扳 林, 開 張 上 特 勛 刻 已 抵 南 京 免 化 門 叛 軍 何 海 鳴 由 北 根 閣 向 朝 陌 們 安 砲 叛 軍 兵 士 在 城 內 民 家 搜 擂, 民 頗 不 安 叉 城 內 口 廊 鬧 市, 不 肯 用 軍 用 的 票 之 故 間 安 徽 柏 文 蔚 已 退 至 于 固 府, 在 蕪 湖 大 通 等 赴 勒 捐 三 方 元, 商 民 嘖 有 怨 言 刻 下 江 之 北 岸, 無 有 民 船 余 容 續 掘 此 攘 叩 塞 o A 月 十 四 日 雄 鴻 冥 屯 報 告 汗 赴 踮 推 及 夙 陌 勦 品 土 匪 情 形 由 也 報 局 轉 第 二 軍 馮 軍 長 接 z 本 月 九 寺 奉 命 汗 赴 焰 准, 遵 于 十 寺 午 前 五 舟 卉 拔, 午 后 三 店 造 陷 准 奉 第 四 肺 肺 長 令 z 馬 二 膏 即 向 民 陌 前 避, 勾 第 四 肺 前 派 之 步 兵 一 連 朕 絡 舟 理 " 等 因 奉 此 三 百 即 在 ~ 話 推 車 站 屯 票 一 切, 諒 已 蒙 鈞 閱 昔 士 是 隨 即 帶 描 口 到 風, 駐 扎 府 署 ~ 句 步 連 及 成 品 知 事 接 拾 探
. 阱 92 近 代 史 資 料 得 成 屬 柏 飯! 日 前 軍 臥, 間 我 軍 汗 到, 已 向 7 年 州 方 向 逗 颺, 沈 械 潰 散 鈑 軍 管 帝 王 明 伴 帶 領 主 輯 部 約 一 百 人 左 右, 在 風 真 正 南 方 八 九 十 里 娃 盎 醋 本 蕾 即 勻 第 四 肺 步 連 分 布 設 置, 以 資 警 戒 其 警 戒 踐 自 城 西 寧 家 外 排, 至 城 南 魏 前 為 一 帶 又 成 問 西 南 方 仍 查 有 土 匪 為 害, 就 說 地 方 勻 丟 署 商 議, 令 其 派 人 查 明, 以 便 協 商 品 理. 現 勾 風 陌 甚 知 事 及 地 面 各 机 美 跡 商, 突 行 保 妒 地 面, 以 安 民 心 第 一, 防 妒 鈑 兵, 不 使 眾 說 亂, 以 便 地 方 安 靜 第 二, 勦 撫 土 匪, 使 不 挽 害, 以 便 商 民 第 三, 收 芙 軍 械, 以 除 后 患 除 收 軍 械 巳 館 勻 丟 知 事 全 街 出 示, 蹺 諭 商 民, 有 存 放 軍 棋 者, 即 行 呈 報, 由 該 知 事 著 款, 每 技 椒 給 洋 四 元 如 斯 亦 法, 庶 可 消 息 于 無 形 其 剿 撫 土 匪, 此 勻 地 面 商 議 完 全 力 法 俟 議 有 夫 緒, 再 行 也 票 一 切 道 口 原 存 子 彈 一 百 四 十 箱, 雷 封 十 二 箱, 均 由 第 四 肺 肺 長 派 員 去 ' 收, 這 口 站 准 過 由 本 蕾 派 員 妒 送, 以 防 危 陸 原 存 銅 炭 (7J 二 尊, 仍 在 道 署 再, 口 本 蕾 平 鈑 風, 商 民 根 表 ~ 迎 本 蕾 目 兵, 均 臨 大 火, 揭 力 維 妒, 以 保 治 安 非 { 以 鈑 軍 在 民 肘, 自 相 慷 抗, 夜 不 安 枕 者 同 日 而 語 本 背 人 馬 給 葬, 南 同 具 署 及 議 事 舍, 竭 力 駒 舟 無 如 風 厲 地 搏, 谷 草 甚 少, 又 以 荒 亂, λ 凡 更 汗 (7J, 困 准 方 分 現 已 竭 力 設 法 蜘 舟 再 第 四 師 步 連 于 十 一 日 回 蝠, 直 汞 混 成 旅, 巳 勾 的 風 接 替 今 日 正 午 第 二 十 俯 視 充 騎 兵 第 四 囡 囡 長 王 佐 才, 由 3 年 州 附 近 赴 蝠, 道 經 聽 品 掘 云 毒 州 一 帶, 現 已 平 靜 再, 本 昔 由 固 鎮 卉 赴 風 間, 人 馬 平 安, 紀 律 整 弄, 合 并 F 哲 明 禁 耳 軍 騎 兵 回 第 二 蕾 曹 長 雛 鴻 異 口 口 ^fl -t- 四 日 '"F 午 弦 宗 昌 屯 先 夫 都 趴 已 渡 江 登 岸 占 領 下 美 砲 台 由 馮 軍 長 鈞 盤 z 轍 肺 先 夫 都 臥 巳 渡 江 登 岸, 占 領 下 美 西 炮 台 張 宗 昌 叩 ^A 十 五 日 τ 午 二 最 李 玉 麟 等 也 祈 各 七 生 的 五 管 退 砲 于 母 彈 一 于 出 俄 國 槍 彈 一 百 五 由 馮 軍 長 鈞 盔 E
馮 璋 園 收 屯 縛 93 第 三 師 所 用 槍 械 于 彈 無 多, 祈 各 七 生 的 五 管 退 砲 于 母 彈 一 千 出, 俄 固 槍 彈 一 百 方 麟 元 企 叩 A JiJ 十 五 日 干 午 三 東 張 宗 且 并 李 除 撤 軍 臥 抵 幕 府 山 收 繳 槍 械 及 炮 台 兵 反 正 由 馮 軍 長 鈞 盤 z 掘 騎 因 二 曹 長 王 方 金 口 亦 于 晚 七 肘 口 口 船 帥 三 昔 兵 士 渡 江 抵 守, 這 遇 八 肺 兵 士, 小 有 抵 抗 捉 去 兵 士 三 名, 至 今 尚 未 釋 放 舍 詞 肘 下 美 正 台 長 陶 振 鈞 通 屯 于 在 砲 台 台 長 文 tl 世 坎, 傑 C?J 幕 府 山 台 長 譚 云 氏, 帶 副 台 士 主 張 致 宴, 砲 兵 四 名 至 下 美 老 膏 盎 攻 迎, 該 昔 隨 即 帶 臥 到 幕 府 山 十 二 肘 抵 幕 府 山, 得 大 砲 十 一 尊, 守 砲 台 兵 一 連, 特 拾 技 子 彈 全 數 投 轍 知 C?J 二 肘 江 防 水 師 統 帶 派 找 事 官 送 米, 該 昔 兵 士 就 食 但 各 炮 台 欠 齣 三 月,~ 先 由 旅 致 冥 通 報 各 台, 如 願 反 正, 此 齣 庄 即 口 口 " 等 語 特 此 票 間 宗 昌 玉 麟 調 元 企 叩 A JiJ+ 五 日 干 午 張 鎮 撫 屯 我 軍 占 領 紫 金 山 后 方 仍 督 趴 遊 攻 貴 軍 渡 江 尚 盼 速 為 策 庄 由 馮 軍 長 盛 z 睦 密 真 屯 悉 敵 軍 昨 在 南 京, 昏 口 竟 日, 已 占 紫 金 山 現 正 向 天 空 山 道 攻, 士 汽 臨 跌, 可 望 腔 利 庄 請 貴 軍 剋 速 渡 訂 援 庄 渴 盼 勛 戚 A JiJ 十 五 日 陪 參 轉 多 佬 王 鎮 守 屯 根 本 月 六 哥 克 笈 正 白 正 藍 兩 旗 由 馮 軍 長 鈞 墓 z 頃 堆 多 佳 主 鎮 守 杯 氏 元 屯 單 位 zea 本 月 六 寺, 派 准 軍 司 令 官 李 掠 春, 帶 混 成 支 臥 遊 玫 正 藍 正 白 兩 旗 蒙 匪 頃 掘 該 司 令 報 告, 六 寺 拂 曉 在 正 臼 旗 奎 地 方 遇 匪 數 百 名 接 仗, 周 九 小 肘 之 久, 勢 匪 百 余 名, 轉 荻 馬 數 十 只, 匪 勢 不 散, 向 藍 旗 方 向 退 去 我 軍 乘 勢 杏 力 追 音, 直 搗 藍 旗, 匪 巢 并 主 力 軍 力 千 余 名 勻 我 軍 激 哉 匪 軍 三 百 包 圍, 故 棧 約 卅 余 里, 勢 如 胡 潮 幸 我 軍 先 占 掘 高 地, 全 力 攻 音, 自 十 九 哥 午 前 九 成 起, 至 十 一 學 午 前 八 京 止, 血 成 閱 日 夜 之 久 斃 匪 六 七 百 名, 陣 擒 二 十 余 名, 匪 勢 不 支, 北 路 敗 退 我 軍 追 青 四 十 余 里 該 匪 四 散 奔 逃, 三 奇 特 正 藍 正 白 兩 旗 克 盔, 由 我 軍 完 全 占 領 耨 技 匪 馬 牛 羊 三 百 余 夫, I 怯
94 近 代 史 資 料 房 誼 包 二 百 余 架, 槍 械 子 彈 車 輛 無 算 我 軍 受 {1J 官 四 員 兵 二 十 七 名 陣 亡 兵 十 名 陣 姥 馬 卅 余 匹 知 諸 美 念, 謹 屯 馳 閣 " 等 因 除 寺 屯 慰 旁 外, 謹 掘 上 間 錦 塞 ^~ 十 五 張 宗 昌 屯 幕 府 山 並 巳 得 手 請 筋 四 五 商 肺 併 力 攻 取 由 馮 軍 長 鈞 盤 z 刻 南 京 幕 府 山 並 已 得 手, 叫 派 重 兵 遊 攻 宇 城, 請 速 轉 前 第 四 五 闕 肺, 併 力 攻 取 合 先 屯 間 扶 宗 昌 叩 A 月 十 五 日 李 奎 元 也 率 臥 搶 陸 已 抵 南 岸 日 兵 忽 登 岸 放 槍 禁 止 前 遊 乞 動 外 部 動 該 兵 船 高 下 美 由 ' 馮 軍 士 是 鈞 墓 z 奎 元 率 領 搶 陸 臥 巳 抵 南 京 口 岸 日 本 海 軍 兵 士, 忽 登 岸 放 槍, 禁 止 前 道 奎 了 已 不 符 己, 率 趴 登 船 i 以 此 違 背 公 法, 祈 軍 長 速 屯 外 交 部 轉 筋 該 國 兵 船, 以 速 寓 下 美 方 面, 以 免 別 生 枝 咕 季 奎 元 ^ß+3i~ 長 宗 昌 屯 我 軍 攻 下 美 有 日 本 兵 艦 上 岸 說 青 請 示 由 馮 軍 長 鈞 接 z 頃 掘 前 耳 司 令 撤 告, 我 軍 正 在 下 美 前 攻 之 眩, 突 有 不 知 何 固 兵 艦 上 岸 之 兵, 汗 拾 玫 青 我 寧 等 情 為 此 也 知, 筋 以 tm:, 長 室 主 探 該 兵 棍, 系 是 日 本 之 船 并 及 張 宗 昌 叩 A 月 十 五 土 午 李 奎 元 屯 率 拾 臥 渡 江 同 三 師 攻 青 獅 子 山 由 馮 軍 長 鈞 墓 z 奎 元 已 率 拾 趴 雨 連 渡 江, 余 同 第 三 師 騎 兵 固 玉 膏 長, 耳 貫 道 攻 南 獅 '.. 子 山 事 奎 元 叩 O ^~ 十 五 日 肘 參 接 斯 督 屯 牧 草 吳 持 自 由 奉 局 送 津 浦 局 轉 蜍 州 馮 軍 長 鈞 盔 z 接 斯 江 朱 都 督 元 屯 卉 z 敞 娃 接 t 戶 屯, 今 晨 九 肘, 官 軍 收 益 吳 措 施 台 知 注 特 聞 " 等 因 口 以 'E. 壘 錦 寒 A 月 十 六 濟 南 都 督 等 屯 水 底 屯 緒 刻 已 無 存 己 屯 陪 參 謀 U~J 設 法 駒 送 由 馮 軍 長 基 z 塞 屯 敬 悉 水 底 棧 此 間 各 行 已 無 存 者, 已 屯 陪 參 謀 長 請 其 駒 送
馮 固 璋 收 屯 簿 95 特 間 周 自 芥 斬 云 鵬, 刪 λ 月 十 六 蚱 埠 兵 站 司 令 官 恥 景 治 等 屯 兵 站 存 儲 棋 株 重 地 請 特 駐 蚱 步 兵 派 一 排 以 資 守 望 由 第 二 軍 統 鈞 盔 z 轍 站 已 于 今 日 成 立, 游 州 浦 口 商 站 司 令 官 亦 已 南 下 再, 取 站 章 良 株 屯 儲, 似 宜 慎 重 t 以 請 屯 動 駐 蚱 軍 臥, 措 派 步 兵 一 排, 以 資 守 耳, 笑 為 公 便 蚱 埠 兵 站 司 令 官 恥 景 泊 王 績 叩 銳 ^~ 十 六 日 在 二 蔚 划 詢 屯 銳 日 由? 除 往 固 有 眼 車 妒 路 臥 多 人 有 槍 械 無 妒 照 有 可 疑 即 交 該 三 蕾 收 管 請 示 出 車 站 轉 呈 軍 長 馮 鈞 盤 z 以 前 奉 軍 長 令, 掘 越 氏 竿 單 位 g 津 浦 路 南 段, 由 蚱 鎮 浦 口 各 站 警 察 長 那 誠 元 派 警 分 駐, 防 妒 缺 路 于 此 次 說 事, 一 切 拳 功, 皆 厲 可 疑 其 蚱 埠 車 站 逃 響, 亦 已 撇 械 南 逃 過 輕 妒 路 臥 管 帶 申 陸 魁 派 趴 前 往 中 充 t 以 請 宣 告 知 前 故 軍 官, 凡 過 該 警 察 長 及 昕 屆 警 察 官 長, 一 律 勒 令 交 出 軍 械 制 服, 驅 逐 出 境, 以 清 古 L 源 緣 由 一 案 吾 奉 軍 長 批 准 HR 舟, 湛 知 各 肺 旅 查 舟 " 等 因 在 案 茲 于 本 夜 十 五 日 晚, 掘 一 回 一 首 排 長 寇 振 山 由 撫 州 押 車 前 往 固 鎮 接 這 趴 伍, 面 都 g 查 有 今 日 跟 車 楊 周 X1J 等 姓 排 長 三 員, 逃 兵 九 名, 隨 帶 毛 瑟 拾 九 十 三 支, 刺 刀 全, 于 彈 三 箱, 行 李 二 十 件 又 種 臥 官 帝 巡 兵 十 四 名, 毛 瑟 拾 十 一 校, 并 有 未 穿 制 服 之 警 兵 九 名 都 系 遣 散 之 人 如 女 一 名, 排 長 詰 間 該 官 兵 等 青 林 系 妒 路 趴 人 員 亦 無 公 文 妒 照 等 找 掘 該 排 長 奉 請 核 示 前 去 同 肘 友 掘 駐 蚱 二 因 第 三 蕾 刻 苦 長 披 告 z 掘 該 蕾 此 哨 兵 丁 查 出 軍 械, 事 同 前 因 等 情 到 赦 查 該 官 兵 等 摸 帶 槍 技 子 彈 如 許 之 多, 又 無 執 照, 且 系 逗 往 北 土 值 此 亂 勾 繹 (y] 之 慌, 員 掘 和 系 妒 路 臥 之 人 員, 其 事 雄 為 可 疑 壹 面 之 畔, 奈 雄 憑 信 笈 系 奉 令 查 舟 在 案, 究 竟 有 無 別 故, 自 未 敢 輕 于 放 行, 對 派 取 旅 找 事 官 盧 殿 英 前 往, 主 查 無 昇, 即 特 該 官 兵 及 槍 彈 等 件 成 明, 由 女 該 三 蕾 暫 行 看 管 此 葉 座 如 何 亦 理 之 娃, 謹 具 情 屯 票, 伏 候 鈞 示 遵 行 旅 長 刻 詢 銳 叩 A 月 十 六 哥 陪 參 謀 屯 接 上 海 海 軍 行 膏 屯 吳 辦 各 砲 台 于 十 一 日 巳 換 挂 國 旗 由 '
96 近 代 史 資 料 京 奉 局 送 津 浦 局 轉 浦 口 馮 軍 長 鈞 盔 z 接 海 軍 部 主 k 屯 汗 z 接 上 海 行 蕾 海 軍 拉 長 刻 屯, 吳 織 各 砲 台 于 十 一 日 卸 去 飯 軍 旗 柄, 升 挂 拉 軍 旗, 情 愿 投 誠 中 央 ~ 由 國 軍 收 管 等 因 合 行 屯 間 海 軍 部 拉 印 " 等 因 謹 以 一 也 旱 錦 成 二 A 月 + 六 種 二 東 津 署 陪 參 謀 屯 轉 致 划 楓 森 豪 屯 南 昌 說 兌 潛 逃 段 軍 現 亦 善 后 并 閩 南 京 商 民 腔 望 才 可 蒞 由 津 浦 局 轉 浦 口 馮 軍 長 鈞 盤 z 接 九 江 去 屯, 文 曰 z 天 津 馮 都 督 鈞 盤 z 楓 森 于 九 日 任 事, 地 方 安 靖 南 昌 亂 兌, 悉 已 潛 逃 段 軍 長 項 預 告 晉 省, 其 手 舟 善 后 江 西 商 局 可 廓 清 蕪 湖 亂 勢 就 盛 南 京 因 閒 坐 鎮 無 人, 尚 無 惶 恐 商 民 盼 望 哨 蒞 甚 于 飢 渴 何 日 午 [1J 下 伏 互 之 屯 示 梅 森 叩 成 印 " 等 因 轉, 錦 上 八 月 十 七 學 張 軍 統 也 敝 軍 勾 故 軍 接 仗 未 歇 江 間 經 派 兵 防 堵 巳 畏 罪 乞 降 由 特 急 花 旗 蕾 一 帶 探 投 馮 軍 長 鑒 z 腔 密 銳 屯 悉 承 示 改 定 作 品 計 划, 恩 鐸 腔 算, 無 任 欽 佩 已 丸 儲 前 散 諸 特 遵 照 進 口 撤 軍 勻 于 匪 接 仗 未 歇, 俟 待 捷 音, 即 行 奉 布 江 開 放 軍, 經 勛 派 兵 防 堵, 畏 罪 乞 降, 日 內 尚 可 收 撫 鎮 地 安 誼 如 常, 堪 慰 逗 注 勛 洽 ^~ 二 十 一 日 舍 議 軍 事 赴 屯 王 汝 勤 奉 派 赴 浦 即 日 就 道 自 游 州 馮 宣 撫 使 楊 肺 士 是 z 王 五 侍 汝 勤, 奉 派 赴 浦 口 一 掃 視 察 情 形, 即 日 就 道 特 聞 金 議 軍 事 赴 哥 印.. ^~ 二 十 一 日 大, 也 統 屯 日 兢 汗 砲 一 市 掘 和 : 決 不 干 預 海 軍 計 已 到 即 令 該 司 令 交 涉 由 急 游 州 馮 宣 撫 使 z 拱 密 嘯 屯 悉 第 二 軍 兼 顧 前 后, 兵 力 未 可 避 分, 准 如 所 誠 亦 理, 俟 克 金 股 后, 再 行 道 剿 蕪 湖 至 日 ; 靚 卉 砲 一 可 言, 巳 筋 部 交 涉, 盔 和 決 不 于 預 海 軍 計 已 到, 即 令 該 司 令 勻 之 交 涉 可 也 大 且 統 寺 λ 月 二 十 三 日 揚 那 銘 奉 令 長 江 土 游 各 般 均 臼 差 遣 由
馮 固 璋 收 也 簿 97 急 南 昌 段 宣 撫 使 李 妒 軍 使 九 江 王 司 令 浦 口 出 宣 撫 使 揚 州 旅 軍 長 芳 子 州 倪 都 督 長 沙 譚 都 督 安 氏 鮑 旅 長 均 盔 z 元 H 奉 大, 也 統 令 : 長 江 上 游 一 帶 海 軍 各 妞, 均 暫 自 海 軍 次 j 是 湯 頭 : 銘 指 揮 調 逞 " 等 因 讀 此 屯 鬧 湯 都 銘 叩 騙 ^~ 二 十 四 日 大, 也 統 也 筋 軍 趴 速 克 金 陵 由 划 逃 閱 使 z 厚 密 括 各 地 探 披, 匪 徒 因 金 陵 久 不 下, 謂 中 央 兵 力 不 足, 到 j,t 煽 惑 H 向 座 如 不 速 克 金 陵, 恐 他 地 再 起, 更 寬 費 于 又 有 這 功 他 因 調 停 之 諦 望 全 合 海 陪 各 軍, 迅 速 盪 平, 切 勿 延 緩, 致 牽 功 大 品 即 : 軍 大 臥 尚 未 渡 江, 望 刻 使 速 設 法 妒 渡 或 以 雷 軍 船 載 這 馳 波, 以 使 全 合 大 且. 統 敬 印 八 月 三 十 日 湯 次 長 屯 告 克 蕪 湖 情 形 軍 長 函 詢 海 軍, 也 長 長 ; 兩 附 去 原 屯 由 卅 屯 敬 悉 自 院 匪 下 會 蕪 湖, 為 于 椅 角, 于 是 萃 全 )J 死 守 荻 品, 阻 我 軍 京 下 之 路 齊 銘 企 : 荻 j 巷 不 拔, 蕪 湖 方 准 道 攻 因 約 i 司 位 軍 第 一 Vïìî 胡 方 泰 旅 長 頤 玉 手 塘, 分 途 舍 攻 廿 五 日, 我 軍 親 自 犬 通 店 陡, 晚 的 荻 港 附 近 之 江 心 洲 廿 六 拂 曉, 那 銘 督 兢 湛 逼 荻 述, 一 面 均 插 C?J 胡 州 長 軍 趴 上 惜, 一 面 曾 率 令 楚 謙 楚 同 楚 泰 建 威 四 慨 道 攻 寓 匪 年 四 五 千 米 迫 地, 在, 卉 砲 猛 青 該 匪 連 安 巨 砲, 彈 落 各 靚 左 右 如 雨 楚 泰 梳 索 投 青 中 斷 我 軍 深 入 該 匪 炮 火 踐 內, 猛 力 jl1 攻 每 度 必 中 其 要 害 仿 六 七 肘 之 久, 故 漸 沉 默 赴 胡 市 肺 長 率 臥 由 正 商 仰 攻, 街 亡 甚 多 旋 廟 旅 長 率 師 自 皇 滸 趕 歪, 古 領 散 背 面 高 巴, 杏 力 下 青, 匪 腹 背 受 故, 勢 遂 不 支, 紛 紛 奔 潰 至 下 午 沖 C?J 肘, 荻 港 進 完 全 克 友 夸 我 八 生 炮 一 尊 七 生 六 砲 兩 尊 七 生 半 管 退 砲 二 軍 四 生 五 生 砲 各 二 尊 机 芙 拾 二 章 拾 械 火 弱 無 算 蠱 經 銘 飾 令 泰 威 同 泰 三 艦, 順 流 尾 迫 銘 亦 轉 C?J 楚 謙 江 利 湖 鵲 等 艦 艇 繼 遊 至 魯 燿 廿 八 拂 曉, 全 艦 臥, 恩 C?J 蕪 匪 因 荻 燿 一 役, 精 銳 表 息, 遙 望 成 潰 散, 知 照 趴 軍 願 旅 長 攏 過 F 午 臥 軍 全 臥 到 蕪 現 吞 蕪 殘 余 飯 軍 約 于 余 人, 半 已 繳 械 陪 軍 統 兵 官, 除 願 旅 長 外, 續 至 者 有 王 領 治 固, 夏 旅 士 是 永 佮, 均 由 裕 糢 趕 至 四 所 都 各 千 余 人 連 H 蕪 市 板 起 安 譴, 堪 籽 注 念 I 現 京 西 梁 山 炮 台 砲 閃,
98 近 代 史 資 料 ~ 經 費 泰 于 昨 日 收 存 矣 謹 間 都 銘 叩 卅 咐 自 大 且 統 屯 通 告 勿 用 全 力 扑 攻 宜 相 度 地 勢 分 別 亦 理 由 張 鎮 撫 使 雷 查 m 使 楊 師 長 善 德 s 拱 富 鈑 軍 團 守 城 們, 又 在 門 內 囊 沙 蠱 祟, 阻 我 進 行 如 全 以 人 力 扑 攻, 街 亡 必 多, 收 放 甚 微 宜 在 各 門 咐, 近 高 地 置 砲, 寺 力 攻 告 其 城 內 之 防 守 及 其 接 庄 各 臥 守 局 既 潰, 入 城 自 易 望 遠 相 度 地 勢, 分 別 舟 理 切 盼, 并 望 先 室 主 大 且 統 卅 印 欄 目 夫 息 統 rl! 于 垣 防 守 周 密 宜 各 梯 索 登 城 由, 閣, 馮 宣 撫 使, 完 化 門 楊 師 長 2 拱 脅 奉 大 且 統 令 z 于 垣 甚 大, 扳 軍 防 守 未 能 周 密 宜 走 去 賞 擇 技 朮 嫻 熟, 善 于 墊 高 之 兵 士 二 三 百 人, 多 各 云 梯 繩 索, 相 机 整 域 即 就 城 夫 擇 地 駐 守, 以 作 根 掘, 白 庶 易 得 手 望 詳 慎 m 理 " 等 因 合 屯 遵 照 參 陪 兩 部 卅 日 no 喘 一 日 τ 午 商 品 張 勛 求 也 報 告 入 南 京 情 形 由 持, 方 火 急 捕 鎮 馮 軍 士 是 基 z 今 晨 九 神, 我 軍 由 宮 貴 山 南, 掘 地 道 一 位, 安 放 炸 藹, 表 卉 城 垣 外 面 哥 哥 石 兩 丈 有 余, 三 目 前 各 軍 猛 勇 上 攻 現 整 城 者 巳 特 一 膏, 并 令 五 肺 施 司 令 將 大 炮 葷 聖 太 平 門 外, 俟 我 軍 由 內 掀 卉 沙 袋, 即 行 過 城, 設 聰 富 貴 山, 以 占 忱 駐 地 勢 并 勸 敝 軍 康 管 帶 汗 神 策 做 風 雨 門, 以 迎 貴 軍 一 面 動 臥 洪 武 門 迎 雷 軍, 一 面 筋 趴 占 掘 北 根 閣 特 此 一 兒 告 勛 京 印
安 徽 圖 也 帽 者 按 : 述 分 資 料 所 收 的 函 屯, 主 要 是 倪 制 沖 等 向 北 京 政 府 披 告 賴 于 之 役 情 況 的, 卉 首 几 通, 反 映 績 宇 討 袁 之 役 前 安 徽 的 一 些 情 況 : 末 尾 λ~i 貝 IJ 技 專 了 賴 于 之 役 后 一 年 間 安 徽 河 南 江 亦 等 地 的 情 況 旅 院 徽 農 鼓 袁 世 凱 等 文 屯 @ 一 九 一 二 年 四 月 十 二 日 北 京 袁 大 息 統 段 借 軍 部 長 : 武 昌 黎 副 且 統 上 海 唐 且 理 南 京 黃 留 守 鈞 接 g 頃 掘 徽 州 屯 溪 商 民 八 守 寺 函 到 此, 令 代 屯 各 址 其 文 日 g 胡 孝 齡 兵, 素 克 紀 律, 間 黎 宗 嶽 逃, 謀 斐 益 急 今 日 特 商 合 11J. 理 吳 俊 德 拘 住, 跡 勒 三 干 余 元, 去 Ij 民 因 拾 枝 四 十 余 枝, 子 彈 兩 箱 又 特 口 泰 典 指 掠 吳 被 重 銜, 几 致 拾 錯, 仍 勒 索 巨 款 近 已 分 兵 撐 械, 特 抗 各 址 商 民 怕 急, 五 分 泣 求 諸 公 立 請 都 督 及 柏 軍 長 安 兵 救 援 屯 屯 局 阻 止 安 屯, 并 請 特 此 稿 也 各 埠 同 多, 火 速 設 法 " 云 云 煒 等 查 徽 州 光 主 主 以 求, 本 尤 匪 吉 L 黎 以 觀 靚 屯 富, 派 胡 幸 齡 率 克 賴 特 匪 二 百 余 人, 蜀 措 橫 行, 商 市 全 坪 今 黎 走 而 胡 思 自 立, 黎 兌 汪 德 棚 金 獸 樹 叉 泊 之 計 面, 公 然 屯 令 分 兵 掘 JiJ 令, 并 阻 柏 軍 勿 往 編 制, 以 致 釀 成 此 禍 煒 等 各 有 身 家, 情 勢 急 迫, 除 公 請 到 部 督, 柏 軍 長 設 法 住 援 外, 敢 請 俯 賜 也 { 崔 割 都 曾 柏 軍 士 是 火 速 遊 兵, 以 珍 賊 九 而 安 問 閣 克 任 叩 禱 旅 院 徽 民 江 煒 汪 迪 瀛 卅 驢 純 到 熙 鼎 許 恩 艇 汪 育 程 家 權 吳 翔 藻 程 慈 等 同 口 口 文 印 辛 苦 ~J 鈞 數 北 京 政 爾 各 咆 @ 一 九 一 二 年 五 月 四 日 急 北 京 袁 大, 也 統 固 券 院 陪 軍 部 均 盔 g 院 有 也 奉 悉 旬 以 各 省 駒 這 軍 械, 軍 部 已 有 定 幸, 非 先 行 咨 明 填 @ 原 方 也 拔 紙 六 肘 安 氏 一 九 一 二 年 四 月 十 二 ß:& 屯, 北 京 十 三 日 收 到 @ 原 均 屯 撤 紙 六 卅. 南 昌 一 九 一 二 年 五 月 二 日!:x 屯, 北 京 四 日 收 到. 4
100 近 代 史 資 料 給 妒 照, 不 得 訂 駒 軍 械 又 須 咨 請 費 訂 美 驗 放, 方 能 過 口 遇 有 城 駒 數 日, 浮 于 定 額, 或 份 { 直 不 廉, 或 科 委 不 合, 軍 部 于 香 請 訂 駒 肘 i 人 真 考 核 取 締 准 駁 之 杖, 本 集 中 央, 并 不 虞 或 粉 歧 @ 各 省 軍 叭, 光 友 之 初, 合 卒 添 鏢, 軍 械 多 未 突 告 { 直 財 政 奇 制 之 秋, 就 勉 強 設 法 算 駒, 其 方 軍 用 所 必 需, 已 可 想 見 叫 請 分 別 核 亦 若 改 lrj 于 扣 留 收 回, 恐 各 省 雄 免 生 限 制 i 立 戶 之 嫌 各 省 地 方 官 制 未 定 以 前, 各 省 都 督 拉 一 省 治 e 安 鉅 任, 其 不 堪 訓 錄 之 兵, 自 必 護 法 解 散, 以 期 所 鏢 軍 叭, 足 成 帝 制 之 師, 共 現 邦 基, 誼 能 輕 度 軍 械, 致 胎 古 L 萌 國 基 未 固, 外 患 堪 農, 統 一 ~ 人 心, 救 亡 之 本 尚 乞 先 其 所 急, 速 定 要 事 前 線 兵, 安 內 河 外 一 切 重 要 政 策, 庶 于 中 央 集 板 之 中, 仍 希 統 穿 兼 顧 之 意 事 美 大 局, 不 敢 械 默, 謹 以 所 蚣, 除 請 宣 示 輯 都 督 季 烈 鈞 叩 冬 印 柏 文 蔚 數 北 京 晴 章 都 哥 屯 一 九 一 三 年 七 月 二 十 日 北 京 陪 軍 師 基 g 院 省 裁 併 軍 叭, 就 省 垣 之 混 成 旅 及 駐 蕪 JP 之 第 十 五 肺, 并 第 四 師 之 持 科 兵, 編 方 一 肺, 文 蔚 暫 兼 師 長, 三 [: 經 屯 咨 大 前, 友 堆 在 賽 所 有 該 用 第 一 第 二 兩 旅, 上 月 卅 一 日 奉 大 忌 統 令, 胡 方 泰 龔 振 鵬 方 旅 長 等 國 文 蔚 即 于 奉 屯 之 日, 兼 任 師 長, 不 另 設 肺 司 令 部, 僻 免 添 用 人 員, 藉 資 市 省 一 切 文 件, 即 蓋 用 都 督 印, 以 陌 信 守 用 特 屯 旱 柏 文 蔚 學 印 北 京 防 軍 部 段, 拉 長 鈞 鑒 s 胡 芳 華 聲 段 棋 瑞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一 月 二 十 一 日 ' 午 密 前 大 通 分 府 黎 宗 嶽 造 抗 中 央 命 令, 不 服 都 曾 令 制, 就 害 臨 南, 控 案 彙 棄 所 部 軍 叭, 全 合 都 匪, 勾 結 方 息, 至 今 蔓 延 對 肘 苦 心 維 持, 始 幸 得 保 治 安 今 黎 宗 嶽 叉 潛 素 省 城, 都 密 這 功, 煽 惑 軍 心 下 艘 軍 官, 群 相 恐 功, 邪 惡 設 法 維 持, 全 城 商 民 因 之 掠 扭 前 次 匪 徒 搗 毀 警 局, 聲 惑 要 市, 已 見 禍 端 方 泰 等 萌 守 軍 紀, 向 不 妄 干 外 事 茲 均 @ 原.yg 屯 披 紙 二 汁 安 床 一 九 一 二 年 七 月 二 十 日 凌 也, 北 Jlì: 八 月 一 日 收 到 @ 愿.yg 屯 撤 紙 三 肘 女 民 ; 一 九 一 三 年 一 月 二 十 一 臼!x 屯, 北 京 二 十 二 日 收 到.
安 徽 函 屯 101 保 安 起 見, 心 所 謂 危, 不 敢 械 默, 致 遺 后 累 究 J~ 立 如 何 赴 置, 伏 息 鈞 座 轉 皇 大 拉 統 屯 償 都 督 戶 行 恁 舟, 以 保 地 方 院 軍 第 一 旅 旅 長 胡 刀 - 茶 第 二 旅 旅 長 龔 振 鵬 軍 政 司 司 長 顧 至 在 塘 次 長 除 育 和 同 日 口, 印 華 先 淇 畫 畫 蹟 祺 瑞 函 由 一 九 一 三 年 一 月 防 軍 部 台 盔, 敬 肩 者 z 前 聞 讀 省 軍 界 暗 潮 之 信, 對 經 遴 派 程 守 饒 文 ~ì 又 祥 兩 員 前 往 和 解 去 后 茲 揖 該 具 等 筒 屯 村 g 讀 省 刻 下 群 情 值 激, 又 才 于 中 央 頗 起 Zi 戚 @ 守 儀 導 抵 南 昌 肘, 間 駐 南 軍 臥 約 計 一 間, 汗 往 建 昌 南 康 湖 口 等 娃 查 其 原 因, 品 均 南 昌 兵 斐 后 不 使 兵 趴 因 集 一 隅, 致 生 不 測, 及 冬 防 等, 而 主 因 ( 以 安 生 于 中 央 x.f 輯 有 不 相 容 之 址 其 一, 因 由 妒 忌 揮 之 步 槍 柴 于 支 于 彈 三 百 方 顆, 經 措 軍 參 謀 兩 部 合 屯 海 美 扣 留, 并 派 兵 輸 血 視 查 此 項 軍 械 全 案, 系 馬 前 督 @ 在 讀 肘 句 ; 戶 地 1E 士 洋 行 所 訂 助 者 因 驗 收 肘, 該 軍 械 朽 耶 太 多, 送 經 挑 換, 是 以 退 延 至 今, 始 行 出 許 逗 禱 且 經 泣 t 肉 于 各 美, 均 持 有 陪 軍 部 i 人 均 有 放 之 前 南 京 留 守 府 妒 照, 查 驗 放 行 既 抵 九 江, 忽 生 此 意 外 枝 咕 李 督 @ 吵 中 央 之 防 輯 省 几 如 寇 故, 人 情 賞 ; 不 能 忍 其 一, 因 聞 中 央 有 派 張 勛 或 卑 春 喧 任 江 西 鎮 撫 使 之 說 事 督 以 南 昌 且 有 前 次 之 斐, 而 渠 身 率 耳 兵, 剿 息 鎮 定, 人 民 安 培 如 故, 及 江 西 各 厲, 亦 完 如 何 氏 鶴 之 隙, 廠 何 所 用 其 鎮 撫 乃 以 佇 者 稱 真, 遂 疑 中 央 財 于 該 省 別 具 心 腸, 故 不 得 不 有 相 對 之 准 告 守 ; 接 導 視 此 情 況, 設 使 昕 此 疑 心 生 暗 鬼, 以 訛 恃 訛, 貝 Ij 破 詞 : 民 圍 之 統 一, 特 自 此 始, 而 前 路 之 危, 亦 不 堪 悶 叫 請 屯 商 參 謀 防 軍 兩 部, 准 其 特 此 次 拾 支 子 彈 放 行 即 令 李 督 有 如 何 野 心, 此 區 區 軍 火, 亦 何 研 事, 喝 屁 事 督 似 非 甘 冒 大 不 盟 者 至 派 鎮 撫 使 之 說, 亦 請 屯 詢 中 央 果 有 是 事, 即 令 取 消, 否 則 請 設 法 和 解 " 等 語 查 該 員 等 所 智 各 柄, 對 系 三 是 在 情 形 座 否 ~ 守 得 美 槍 枝 節 令 驗 放, @ 原 函 封 面 題 防 軍 部 段, 也 * 密 鹿 " 湖 北 郁, 曾 府 絨 " 字 祥 由 E 戳 均 武 昌 二 年 正 月 廿 四 " 北 京 正 月 廿 六 " 字 祥. 又 有 批 文 z 俟 賴 也 盟 主 后, 再 以 屯 室 主 " ( 直 ) 辛 亥 革 命 后 江 西 都 督 為 毓 室. @ 李 烈 鈞.
102 近 代 史 資 料 并 特 有 完 派 遣 鎮 撫 使 事 由, 明 白 宣 示, 以 釋 群 疑 而 研 隱 患 之 址, 敬 祈 查 核 舟 理 事 机 危 迫, 佇 候 卓 裁 此 致 順 頌 勛 祺 黎 元 洪 店 讓 湖 丸 金 山 案 已 - 九 一 三 年 三 月 十 日 大, 也 統 園 券 院 陪 軍 部 參 謀 部 鈞 盔 g. 掘 位 軍 步 兵 第 二 旅 旅 長 龔 振 鵬 在 蕪 湖 拿 訣 金 匪 祁 蕩 湖 李 冬 初 風 鳴 張 文 洪 春 泉 五 名, 并 在 祁 蕩 湖 家 搜 出 木 廣 美 防 一 顆, 文 曰 z 中 竿 帝 因 海 1 巴 金 之 美 防 " 請 示 核 舟 前 素 三 百 經 委 令 軍 法 科 員 恥 二 但 方, 赴 ' 蕪 湖 金 同 該 旅 長 詳 訊 去 后 茲 搪 屯 和 :z 主 ~ 經 訊 明, 祁 蕩 湖 等 萌 系 九 克 山 巨 匪, 借 二 次 革 命 方 名, 意 團 結 兌 謀 斐, 乘 机 搶 掠,:t;t 害 治 安, 紊 亂 因 本 " 等 語 對 此 人 心 未 靖, 若 非 恩 怯 恁 泊, 何 以 寒 匪 阻 而 靖 地 方 除 屯 前 該 放 長 將 該 全 匪 祁 蕩 湖 李 冬 初 風 鳴 張 文 洪 春 泉 五 名 即 按 軍 法 正 法 外, 理 合 屯 間 安 徽 都 督 兼 署 民 政 士 是 柏 文 蔚 蒸 印 胡 芳 器 等 阻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七 日 北 京 大 且 統 固 券 院 陪 軍 部 參 謀 部 華 主 余 商 院 暨 各 披 館 各 囝 体 武 且 黎 副 d 臣 統 各 省 都 智 民 政 長 鎮 守 使 安 撫 使 九 江 段 宣 撫 使 免 1'''' 張 軍 統 頓 州 倪 都 督 各 省 肺 旅 長 上 海 各 報 館 各 困 体 均 盤 z 得 亦 兵 斐, 說 介 其 間, 大 勢 所 趨, 危 准 中 立 加 以 人 心 措 劫, 舌 L 兌 ' 潛 溢, 若 不 計 及 杖 宜, 地 方 必 至 廳 位 割 君 多 梁, 因 勻 方 泰 妥 商 庄 妥 之 方, 只 得 宣 告 拙 立, 以 維 秩 序 而 保 治 安 過 經 通 屯 在 前 誼 意 范 光 店, 龔 鎮 鵬 等 甘 心 肇 說, 掘 蕪 拙 立, 又 友 勾 結 5* 永 正 等, 級 兵 騷 拔, 凡 ' 財 政 所 在, 莫 不 搶 掠 一 空, 大 通 盤 稅, 亦 均 占 領, 我 軍 中 守 所 在, 竟 均 裴 擅, 凡 乎 片 甲 不 肘 本 tu 其 肺 致 討, 又 恐 涂 炭 生 畏 c 坐 胡 空 城, 長 此 何 蹄 那 多 森 原 構 有 京 齣 存 申, 議 定 同 行 取 回, 俾 資 整 頓, 以 支 大 局 及 道 迂 金 陵, 正 值 余 推 柏 文 蔚 特 回 院 省, 方 泰 本 完 欲 利 思 想, 又 @ 原 均 也 很 紙 三 汁 安 氏 一 九 一 三 年 三 月 十 日 袋, 北 京 十 一 日 收 到 @ 原 均 也 被 紙 四 肘, 第 一 肘 屯 碼 系 主 ['! 手, 其 余 三 卅 屯 駕 系 袖 印. 譯 文 ~ 毛 宅 所 穿. 去 反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七 日 炭 屯, 北 京 主 3 日!& 至 IJ
安 徽 函 也 103 以 勢 之 即 在, 莫 可 如 何, 意 以 相 勻 問 素, 或 能 藉 以 解 釋 糾 紛, 不 致 妨 害 害 CrJ 宇, 未 始 非 維 系 之 道 誼 彼 形 同 傀 儡, 任 用 匪 人, 既 紙 張 永 正 率 兵 入 城, 妄 逞 私 忿, 又 任 祁 耿 寰 司 令 免 兵, 大 犯 公 恕 蓋 祁 耿 寰 者, 系 奉 省 馬 賊, 尤 均 克 賴 受 柏 卵 翼, 向 充 本 省 警 斤, 商 民 恨 之 次 骨 及 既 充 完 兵 司 令, 乘 封 多 森 及 方 泰 寓 省 之 頃, 竟 自 學 都 督 兼 民 政 長, 不 崇 朝 放 軍 學 商 民 各 界 驅 出 責 言 此 仇 特 4 披 友 至 此 得 柏 笈 任, 還 使 商 民 重 足, 士 卒 切 齒 窺 其 用 心, 勢 不 至 破 杯 治 安, 聽 : 陸 地 方 不 止 方 泰 取 司 保 丑, 情 准 漠 觀 克 如 無 湖, 夫 通 相 繼 汗 去 軍 臥 甚 多, 我 軍 殆 有 余 寡 不 敷 之 勢 相 持 數 日, 乃 于 月 之 間 曰 : 奈 率 所 部, 乘 勢 攻 青, 塵 哉 一 日, 仗 園 民 幸 福, 符 以 少 駐 多, 克 降 其 余, 所 表 拾 砲 拇 械 克 算 張 永 正 祁 耿 寰 敗 走, 柏 文 蔚 亦 乘 勢 潛 逃, 地 方 秩 序 尚 未 紊 亂 暫 由 方 泰 仍 以 肺 長 名 文 拒 任 維 持 除 出 示 安 撫 商 民 并 查 明 街 亡 士 兵 撫 師 外, 合 特 安 氏 狙 立 先 行 取 消, 以 待 中 央 后 命, 并 請 賜 促 新 任 都 督 民 政 長, }Â 速 未 說, 以 便 任 事 而 安 人 心 不 腔 翹 企 迫 切 以 待 臨 陪 軍 第 一 肺 長 胡 方 泰 參 謀 長 了 結 余 步 兵 第 一 旅 長 顧 啄 塘 第 一 回 長 柴 室 山 曹 長 沈 伊 江 先 竿 王 道 蹄, 騎 兵 囡 附 路 靖 坤 砲 兵 曹 長 王 擇 春 及 全 体 官 長 士 兵 同 叩 間 印 飽 賣 卿 吳 始 新 數 北 東 政 府 井 屯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八 日 特 急, 北 京 夫 J 息 統 暨 陪 蓋 全 兩 部 鈞 盔 z 拱 八 月 七 日 六 肘, 貴 卿 率 混 成 第 八 因 由 湖 口 向 安 徽 遊 毀 光 新 階 指 揮 兢 于 八 日 三 肘 述 預 定 登 岸 地, 換 乘 魚 船 偵 察 一 切 五 肘, 貴 卿. 督 動 三 梯 臥 陪 續 抵 安 氏, 正 准 各 登 岸, 造 掘 騎 兵 困 附 路 靖 坤 迎 披 z 胡 肺 士 是 方 泰 指 揮 所 部, 于 七 日 午 后 一 肘, 勻 柏 匪 相 抗 柴 因 j 毛 主 山 以 全 力 自 城 外 央 青 至 午 后 三 肘, 特 馬 青 獄 子 山 砲 台 攻 破, 存 款 大 砲 二 尊, 槍 械 子 彈 甚 多 柏 文 蔚 帶 舌 L 兌 數 百 人, 乘 薄 暮 向 大 通 方 向 逃 僧 " 等 語 貴 卿 等 三 自 奈 至 城 內, 勻 各 机 美 接 洽 商 民 攻 迎, 安 堵 如 常 并 派 員 分 往 教 堂 商 合 安 慰 惟 有 被 力 維 持 秩 序, 以 安 人 心 至 貴 卿 所 帥, 一 律 駐 紮 城 西 僻 靜 地 區, 并 禁 毋 任 意 入 城 誠 恐 匪 美 苟 安, 易 揖 @ 原 方 也 披 紙 四 卅. 安 床 一 九. 三 年 八 月 八 日 ~ 屯, 北 京 ~ 日 收 到.
104 近 代 史 資 料 及 我 軍 名 贅, 故 戶 均 整 筒, 派 員 查 察, 以 防 奸 亢 安 皮 余 部 約 混 成 固, 已 主 主 該 主 將 協 商, 划 分 警 告 區 域 至 財 大 通 方 向, 叫 派 步 一 菁 机 夫 給 一 連. 陷 兵 親 兩 艘 搜 青, 以 期 除 君 勞 息 合 盔 先 間 余 容 續 除 貴 卿 光 新 卉 印 飽 貴 卿 致 北 京 政 府 元 咆 由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十 三 日 特 急, 北 京 陪 多 拉 長 鈞 盔 z 拱 奉 蒸 屯 諭 s 此 次 說 省 收 友, 告 走 柏 逆, 究 系 何 人 之 功? 由 該 J 放 長 查 明 速 友 " 等 因, 奉 此 旅 長 遵 即 切 突 調 查 探 悉 于 六 哥 胡 師 長 勻 柏 逆 也 話 云 g 北 軍 指 日 到 位, 你 迅 速 走 去, 免 致 生 民 涂 炭 " 等 語 不 意 該 逆 執 迷 不 悟, 'Ir!î 忍 不 梭, 仍 友 剝 削 商 民, 勾 結 兌 羽, 以 囡 大 羊 位 軍 第 一 師 第 一 回 柴 回 長 室 山 見 該 逆 密 結 伊 死 兌 張 子 剛 等, 謀 均 不 軌, 克 可 挽 回,~ 勾 胡 師 長 廠 旅 長 議 商, 意 見 相 同 遂 于 七 守 午 前 一 肘 集 合 特 士, 全 議 攻 青 該 逆 計 函 是 日 早 八 肘 汗 餓, 分 配 步 兵 七 連 騎 兵 兩 連 机 夫 拾 兩 杆, 著 騎 因 附 路 靖 坤 一 昔 曹 長 沈 仲 戈 1 第 一 品 結 指 揮 官, 柴 因 長 督 帶 步 兵 三 連 及 三 昔 曹 長 王 道 前 于 十 一 肘 攻 青 督 署, 勻 叛 究 及 柏 芷 趴 稍 哉 至 午 后 一 肘, 該 逆 要 求 停 趟 正 在 交 涉 之 院, 忽 接 第 一 故 棧 急 去 求 援 柴 因 t 是 隨 帶 臥 由 北 鬥 出 而 接 庄, 在 是 至 五 肘, 鈑 兵 始 繳 械 投 誠 柏 逆 死 究 張 子 剛 等 先 行 逃 脫 柴 回 長 又 帶 兵 一 迫, 由 商 們 入 城, 直 攻 督 署, 方 知 柏 逆 及 伊 羽 兌 均 穿 堵 逃 宵 查 柴 回 f 毛 主 主 院 省 各 界 戚 情 根 厚, 強 能 不 避 現 險, 始 終 堅 持 到 底, 志 不 他 移, 掏 厲 深 明 大 文, 力 挽 危 局 又 得 願 旅 長 此 中 輔 助, 默 均 i 孟 '. 鋒, 事 乃 有 蹄 且 頗 旅 長 早 被 柏 逆 諭 破, 取 消 旅 部 斯 願 旅 長 正 娃 嫌. 疑 之 地, 尤 能 戶 守 秘 密, 遇 事 勾 柴 回 長 和 衷 共 前, 子 多 此 魁 逆 此 次 告 走 柏 逆, 且 未 擒 訣, 而 地 方 賴 以 安 全, 商 民 不 適 涂 炭 者, 皆 柴 因 * 之 首 功 也, 而 胡 師 長 願 旅 長 等 次 之 至 胡 廟 柴 平 日 行 方 娃 置, 前 封 哲 @ 知 之 最 詳, 想 巳 早 除 明 矣 再 京 西 梁 山 雨 砲 台, 居 蕪 湖 下 游, 俟 克 友 蕪 湖 后, 再 對 派 員 收 友 / (i) 原 ;/.; 屯 根 紙 六 H 卡 安 皮 1L- 三 年 八 月 十 三 日 ~ 屯, 北 京 十 四 臼 收 到 ( 今 辛 亥 革 命 肘 安 徽 都 脅 到 毓 筠
安 徽 函 屯 105 所 有 運 動 查 明 古 走 柏 逆 詳 細 緣 由, 理 合 屯 益 并 請 代 票 大, 也 就, 至 方 盼 禱 貴 卿 元 印 鏡 面 金 等 數 北 黨 政 晴 空 囂 咆 白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十 周 日 北 京 大 且 統 轉 武 昌 黎 副 且 統 陪 季 兩 部 多 余 兩 院 九 江 段 軍 長 穿 具 倪 都 督 鈞 盔 g 得 宇 播 說, 院 居 中 杖, 夫 勢 所 起, 形 圾 可 危 割 省 長 多 森 胡 師 長 方 泰, 盤 茲 肘 舍, 非 宣 告 站 立, 秩 序 元 以 保 存 誼 吉 L 兌 等 皆 以 恥 胡 均 仿, 大 加 攻 音 致 駐 通 省 兵 巳 才 可 裴 破, 并 遠 合 推 上 各 軍 臥, 共 拳 柏 文 蔚 督 位 后 通 蕪 軍 臥 紛 紛 表 省 謀 亂, 各 界 人 民 突 有 不 了 之 勢 幸 經 胡 肺 長 于 本 月 三 寺, 戶 罪 致 討, 故 走 張 永 正 所 部 軍 趴, 全 同 湖 口 兵, 柏 文 蔚 亦 乘 問 霸 逃 本 省 還 通 告 取 消 強 立 后, 一 面 攻 連 鮑 旅 長 音 省, 勻 胡 肺 士 是 互 相 維 持 秩 序 比 日 以 來, 地 方 甚 方 安 誼 鮑 胡 間 都 軍 叭, 頗 屆 融 洽 各 界 人 民, 如 出 水 火 惟 本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行 政 各 机 美 俏 厲 停 滯, 急 待 整 理 伏 希 大 且 統 速 筋 倪 督 眾 院, 0 維 現 狀, 或 先 委 賢 具 代 理 斯 肘 三 乞 命 令 胡 肺 長 方 泰, 于 { 見 督 未 蒞 任 以 前, 2 頁 負 保 妒 完 全 責 任 公 民 等 兵 爽 余 生, 挖 咦 期 朴 1 街 弓 之 鳥, 何 堪 荼 毒 再 見 匯 區 愚 忱, 急 不 擇 言, 克 任 持 祝, 伏 希 垂 墓 說 商 合 蔡 正 程 皮 蝠, 城 自 治 郁 囝 霖, 商 券 研 究 金 路 琪 光, 學 界 那 巔, 紳 界 阮 有 但 等 公 叩 賽 胡 芳, 絕 咆 ( 一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九 日 北 京 大 且 統 陪 軍 部 參 謀 部 武 昌 黎 副 且 統 九 江 段 宜 撫 使 鈞 墓 s 我 軍 攻 克 荻 港 后, 查 悉 該 赴 賊 目 均 的 司 令 常 守 見 賊 以 荻 港 均 天 險 可 守, 故 騎 兵 利 器, 皆 萃 于 斯 幸 我 特 士 用 命, 莫 不 杏 勇 箏 先, 且 也 拾 砲 如 注, 而 我 軍 前 仆 后 起, 視 死 如 間, 卒 特 荻 港 攻 破 賊 之 精 銳 街 亡 殆 思, 該 仿 司 令 常 守 昆 ~ 附 亦 故 意 IJ 落 江 而 死 其 余 晶 挖 淹 持 之 賊, 不 計 其 數, 屍 蔽 江 心, 血 流 波 面 賊 對 此 役, 可 方 大 受 恁 章 IJ 方 泰 知 賊 阻 已 破, 我 軍 進 取, 正 可 利 用 此 机 對 于 二 十 六 日 晚, 即 派 願 旅 @ 原 ~ 屯 披 紙 四 卅 安 皮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十 四 日 ~ 屯, 北 京 十 五 間 吹 到. @ 原 主 9 屯 報 紙 三 卅 安 氏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九 日 ~ 屯, 北 京 ~ 日 收 到
106 近 代 史 資 料 士 是 專 塘 乘 小 火 輸 率 兵 直 攻 三 山 魯 站, 牟 取 蕪 湖 乃 我 兵 所 到, 賊 皆 望 凡 被 靡 頃 掘 前 敢 探 披 g 願 旅 長 兵 趴 已 占 領 三 山 魯 躍, 現 又 過 道 蕪 湖, 賊 多 開 戶 潰 僧, 蕪 特 指 日 可 下 " 等 話 除 特 切 芙 故 況, 里 有 扶 賊 永 正 現 由 宣 城 曾 因 青 間, 已 派 兵 堵 勦, 接 故 情 形 容 披 到 再 行 轉 詳 外, 先 此 屯 聞, 藉 籽 直 系 臨 肺 士 是 胡 方 泰 叩 措 印 胡 芳 華 串 色 咆 ( 二 )CD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九 日 北 京 大 忠 統 陪 軍 部 參 謀 部, 武 昌 黎 副 且 統, 九 江 段 宣 撫 使 鈞 基 z 頃 揖 願 旅 長 王 軍 塘 屯 披 s 蕪 湖 已 于 今 日 上 午 恢 友, 龔 賊 鎮 鵬 惜 逸, 遺 余 約 千 余 人, 多 有 槍 械, 不 得 不 杖 均 收 撫, 以 俟 特 去 分 別 遣 截, 免 致 聚 成 騷 吭, 胎 害 地 方 午 后, 夏 旅 長 永 佮 王 統 領 治 固 亦 到 蕪, 現 均 接 洽 蕪 埠 商 民 各 界 懼 欣 昇 宵, 不 音 重 見 天 日 " 等 語 主 主 即 屯 令 戶 拿 逃 賊, 并 合 同 地 方 規 主 秩 序, 妥 任 保 妒 去 話 叉 措 大 通 屯 披 z 逆 時 張 永 正, 現 出 宣 城 率 領 大 股 匪 兌, 因 犯 青 阻, 該 赴 前 繞 兵 車, 盼 援 甚 急 " 等 情 前 素 方 泰 已 于 本 日 下 午 四 肘, 由 省 出 宏 大 通,0. 便 分 兵 援 庄, 并 可 督 兵 遊 勦, 以 期 早 夫 此 餓 而 甘 心 焉 合 并 屯 間 臨 師 長 胡 方 泰 叩. 禮 印 倪 刪 坤 數 北 東 政 府 冊 咆 @ 一 九 - 三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特 方 火 急, 北 京 大 且 統 多 肘 闊 前 鈞 盔 z 拱 密 也 屯 訓 示 周 諱, 莫 名 欽 佩 遵 即 照 全 鮑 旅 長, 厲 今 H 起 蕪, 并 調 胡 方 泰 回 省 惟 馬 朕 甲 赴 徽 一 哨, 弱 以 未 可 稍 緩 蓋 兢 南 山 川 險 要, 匪 易 負 蝸, 且 系 全 省 財 賦 之 一 匪, 斷 不 容 昕 其 嚷 : 睦 現 送 接 說 ' 南 各 厲 屯 告, 強 立 足 皆 取 消, 而 遣 兵 收 械, 查 學 渠 魁, 刻 元 可 緩 況 南 京 指 日 克 友, 匪 徒 曾 說, 尤 所 宜 防 現 在 王 統 領 泊 固 兩 莒 已 到 蕪 湖, tu 一 也 調 乘 輪 去 省, 馬 朕 甲 仍 帶 三 昔 赴 徽 似 此 布 置, 省 城 院 軍 f 罩 在 蕪 湖, 沖 軍 四 昔 駐 省 垣, 方 元 一 失 而 院 南 特 此 重 兵, 不 i 立 一 月, 對 可 肅 清 說 北 耽 連 赤 豫, 匪 盜 級 橫, 已 完 完 土 戶 州 各 膏, 除 夏 旅 長 袁 @ 原 先 也 撤 紙 三 卅 安 氏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九 日 ~ 屯, 北 京 三 十 H 收 到. @ 原 均 也 披 紙 間 汁 安 氏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三 十 ;& 屯, 北 京 卅 一 日 收 到.
安 徽 商 也 107 間 長 外, 余 均 堆 恃 現 筋 夏 旅 長 回 戶, 設 法 分 別 遺 留, 并 勦 該 赴 士 匪 蒙 城 土 匪 聞 穎 州 軍 臥 出 度, 即 已 北 懼, 主 ~ 屯 筋 倪 參 謀 長 毓 芬, 星 馳 追 勦 昨 請 山 京 故 調 兩 昔 赴 宿, 秀 品 一 也 簡 出 度, j 己 J, 資 防 堵 一 俟 院 南 肅 清, 再 調 重 兵, 全 駐 位 北 勦 舟 是 否 有 道, 乞 示 極 遵 倪 闢 沖 叩 卅 印 倪 關 坤 畫 畫 北 東 政 府 各 咆 由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二 日 持, 火 急 北 京 大, 且 統 參 站 闊 部 鈞 盤 = 拱 密 韌 查 賴 于 古 L 事 盟 主 生, 院 垣 柏 逆 死 兌 仗 克 兵 一 苦 是 肘 胡 方 泰 手 握 兵 杖, 如 佐 封 前 督 力 方 鎮 悟, 本 可 消 胡 說 萌 乃 任 昕 逆 兌 橫 行, 宣 布 組 立, 竟 承 i 人 代 理 都 習 品 司 由 于 引 柏 回 肢, 以 都 督 吐 柏 泣 聞 段 軍 特 至, 柴 因 士 是 倡 文 反 正, 夾 攻 柏 逆, 竟 計 調 柴 兵 出 域, 屯 柏 乘 隙 出 走 迫 其 反 室 主 性 成, 此 次 位 亂, 即 謂 全 由 該 肺 士 是 所 泊, 亦 元 不 可 商 民 痛 定 思 慟, 言 及 克 不 切 齒 反 正 后, 沖 未 到 院, 竟 乘 机 濫 委 知 事 局 員, 私 提 地 丁 釐 金, 至 今 元 一 宇 呈 報 赴 通 動 匪, 功 輒 通 也 邀 功, 致 沖 几 點 費 斑 現 在 古 L 事 未 平, 固 不 得 不 籠 落 駕 獻, 藉 定 反 側 然 如 一 任 驕 蝕, 沖 回 諸 多 棘 手, 而 于 該 師 長 末 路 轉 准 保 全 制 后 院 省 軍 惰, 庄 請 曲 沖 呈 掘, 該 肺 旅 長 等, 如 再 通 屯, 券 請 置 諸 不 理, 庶 几 戰 其 野 性, 俾 就 范 圍 再, 夏 旅 長 永 俗, 聞 系 都 匪 夫 頓, 惟 人 向 勇 敢, 對 此 匪 亂 絨 棋, 不 得 不 莽 瑕 汞 用 理 合 縷 細 密 除 伏 乞 鈞 墓 倪 崩 沖 叩 冬 印 顧 富 豪 墉 數 控 祺 瑞 函 @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且 士 是 鈞 笙 z 樹 上 一 者, 諒 登 記 室 禍 頭 塘 瞄 胡 肺 士 是 轉 成 順 安 荻 港 蕪 湖 乏 間, 幸 托 政 府 之 威 德, 也 兆 之 幸 福, 所 向 克 捷, 主 哉 疆 土 乃 政 府 未 一 責 行 賄 之 不 岩, 反 加 以 破 格 之 殊 茉, 戚 奇 之 余, 益 磁 惶 愧 矣 今 又 乘 CD Jïj{ 玲 也 披 紙 三 卅 女 氏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二 日 凌 屯, 北 京 二 日 收 到 @ 原 直 至 封 面 有 s 叮 t 京 盡 其 獅 子 胡 同 主 段 宅 段 忠 長 勛 扇 弋 院 軍 第 一 肺! 有 一 旅 司 令 部 織 " 字 祥 郎 君 費 ~: " 么? 國 府 二 年 九 月 十 四 " 北 京 三 年 九 月 十 九 " 字 祥. 又 持 有 s a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一 日 收 件 " 字 祥 并 有 批 文 J 人 言 嘖 嘖, 何 得 x 因 "
108 近 代 史 資 料 勢 避 肺 宇 固 府, 而 全 厲 醜 美 已 倒 戈 投 誠, 闊 閻 赤 子 得 氏 更 生 惟 二 三 匪 首, 乘 間 逗 颺 dh: 心 力 所 未 能, 而 魂 爹 不 自 安 者 也 所 有 在 蕪 及 在 于 鈑 兵 三 千 二 百 余 名, 給 資 遣 散, 均 派 員 送 回 原 籍, 并 收 繳 拾 枝 貳 千 余 杆, 大 小 砲 三 十 余 尊, 其 先 后 細 情, 均 由 胡 肺 長 鮑 d 岳 司 令 屯 星 在 案 蕪 湖 于 園 次 第 肅 惰, 說 南 大 局 既 已 哨 定 已 回 -, 已 近 數 月 以 求, 胡 肺 長 及 塘 玉 琴 克 目 不 在 臨 風 駭 浪 之 中 始 以 地 址 嫌 疑, 終 以 人 心 險 詐, 危 扶 蠱 出, 有 前 者 未 恩 詳 者, 不 得 不 再 均 我 且 士 是 續 觀 除 之 z 三 古 柏 文 蔚 督 自 完 肘, 胡 師 長 -2 之 五 家 塘 每 以 正 言 相 功, 已 在 危 疑 之 地 及 其 二 次 表 說, 盎 視 胡 師 長 及 ~ 塘 ~ 舟 中 之 故 園, 其 左 右 之 人 日 漸 怒 ' 形 于 色 于 是 胡 肺 長 及 啄 塘 日 益 或 惕, 每 自 昔 次 入 城!l0 約 留 其 一, 以 方 后 盾, 籍 防 不 測 惟 率 三 連 入 域, 圍 仿 督 署 及 安 置 各 要 口, 繼 恐 域 內 外 均 余 寡 不 散, 且 願 惜 域 內 生 吏, 不 得 已 草 率 趴 出 城, 合 攻 獅 子 山 逆 軍 塵 截 至 四 肘 之 久, 幸 特 逆 軍 青 散, 荼 荻 甚 余, 其 望 成 投 降 者, 亦 友 不 少 惟 張 永 正 祁 耿 寰 等 率 余 二 百 余 人 胡 拍 文 蔚 乘 問 遁 去, 至 今 常 引 以 方 懂 事 乃 政 府 不 責 防 禦 之 疏, 其 心 杯 嫉 妒 者 不 察 細 情, 竟 有 以 胡 師 長 級 匪 方 言 人 情 如 此, 志 士 鑫 心 啄 塘 恐 不 根 之 言 致 淆 鈞 昕, 特 具 情 上 述 再, 胡 肺 士 是 既 奉 倪 督 上 月 三 十 學 令 調, 兵 力 學 薄, 飾 用 克 出 兼 之 積 亦 未 下, 涓 涓 逼 人, 稍 一 操 切, 一 身 不 足 惜, 其 如 地 方 廳 佐 何, 故 仍 忍 先 吞 戶, 不 敢 擅 功 未 凡, 柏 文 蔚 取 消 玉 琴 塘 之 旅 長 矣, 又 未 凡, 特 留 胡 師 長 在 的 暑 都 舟 軍 努 矣 惡 念 昭 彰, 迫 不 能 待 斯 肘 段 軍 長 已 允 由 九 江 派 趴 眾 院, 故 乘 勢 而 有 八 月 七 日 之 肢 三 皆 是 肘, 柏 文 蔚 有 完 兵 二 菁 五 臥 三 連 在 城 內, 笈 派 步 兵 六 連 扼 守 獅 子 山 一 帶, 并 駕 十 三 生 的 砲 肆 章 五 生 的 砲 六 尊 遙 射 我 肺 放 各 部 而 我 軍 多 駐 防 在 外, 在 省 者 仗 五 連 胡 師 長 ; 先 派 丁 參 謀 長 率 二 連 往 禦 獅 于 山 匪 裁 玉 琴 塘 回 省 友 奉 大, 皂 統 三 十 一 哥 令 道 勦 余 匪 現 胡 師 長 已 回 省, 啄 擴 現 駐 宇 園, 舟 理 于 厲 匪 事 院 南 各 丟, 不 久 三 皆 可 肅 清 倘 政 府 不 以 胡 肺 長 及 啄 墉 均 不 可 用, 令 乘 勢 奸 除 余 華, 藉 恩 涓 唉, 均 對 誓 死 以 撤 除 遇 而 慰 盡 杯 敬 請 鈞 安 安 徽 第 一 肺 第 一 旅 旅 長 願 啄 塘 謹 旱
安 徽 函 屯 109 個 關 ; 中 ~ 北 黨 政 府 江 南 白 一 九 一 三 年 卡 月 三 日 持 念, 北 京 犬, 已 統 周 券 院 各 部, 也 長 鈞 盔, 查 院 省 反 正 肘, 失 去 安 氏 民 政 長 銀 印 一 顆, 聞 系 柏 文 蔚 祁 耿 寰 等 撓 去 誠 恐 其 倒 填 月 日, 印 用 公 件, 胎 害 匪 輕 庄,æ. 咨 請 各 因 公 使, 簡 知 各 埠 領 事 洋 商, 并 通 行 各 省, 凡 在 院 省 狼 立 以 前 各 司 去 業 可 稽 者, 且 有 印 文, 概 均 克 妓, 以 中 土 奸 謀 而 葫 JB 息 位 都 督 兼 民 政 士 是 倪 桐 ìj:jl 叩 江 印 但 關 ; 中 文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月 十 二 目 北 京 大 且 統 間 每 院 各 部 長 多 余 兩 院 武 且 副 拉 統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鎮 撫 使 鎮 守 使 妒 軍 使 桂 察 使 宣 慰 使 熱 何 姜 都 統 自 化 f 于 族 特 軍 打 箭 妒 尹 經 略 使 伊 型 尸 鎮 迫 使 主 州 轉 青 海 亦 事 長 官 均 盤 z 正 式 政 府 成 立, 各 省 亂 事 鐵 定, 磨 光 刮 垢, 如 日 中 天 制 沖 恭 附 末 光, 突 拜 嘉 腕 第 府 衡 肘 局, 滿 目 瘖 痕, 喝 有 恐 慎 迫 切 之 誠, 不 容 已 于 言 者 g 制 沖 奉 命 提 肺 蒞 院, 仰 仗 德 戚, 倖 臻 底 定 惟 肘 凹 民 失 主 ~, 千 里 方 墟, 困 苦 顛 連, 朝 不 保 暮 追 原 禍 始, 誰 笑 后 盼, 差 不 禁 太 息 痛 恨 于 肇 亂 諸 逆 也 諒 計 此 次 斐 亂, 遭 踩 捕 者 輯 于 湘 院 閩 粵 六 省,)11 京 一 隅 尚 不 勻 焉 匪 氛 遍 地, 聞 聞 之 元 左 王 巳 街 冒 軍 費 不 賞, 銀 因 之 借 款 用 馨 几 使 中 央 准 以 立 固, 人 民 克 以 方 家 現 在 渠 魁 逗 颺, 余 孽 潛 伏 見 昔 三 窟, 銘 共 一 邱, 伺 隙 蹈 瑕, 仍 思 蠢 劫 使 因 家 元 宇 靖 之 肘, 庶 政 阻 遊 行 之 步, 數 其 罪 惡, 躍 髮 准 容 乃 論 者 仗 自 咎 于 一 二 元 思 大 惑, 而 助 亂 者 概 欲 加 以 肋 狀 之 說, 放 寬 免 究 據 不 知 虎 寺 爪 牙 之 利, 元 以 噬 人, 鷹 失 毛 羽 之 丰, 安 能 摟 肉 在 政 府 闕 卉 三 面, 恐 仿 天 地 之 和, 在 逆 兌 毒 染 百 食, 格 方 腹 心 之 息 且 所 以 曲 予 忱 容 者, 原 均 主 持 人 道, 乃 人 道 轉 頭 于 其 漠 主 中 蓋 星 火 一 經 煉 原, 同 不 殘 民 以 逞 況 乎 前 @ 原 主 告 也 報 紙 一 肘 失 民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月 三 日 ~ 屯, 北 京 ~ 日 收 至 1. @ 原 主 台 油 印 也 碼 六 肘, 譯 文 系 毛 這 填 寫. 豈 是 反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月 十 二 日 ~ 屯, 北 京 十 1i 日 收 到
110 近 代 史 資 料 陶 者 后 未 必 茅, 始 云 者 終 于 三 能 素 責 其 洗 心 革 面, 何 昇 勻 盜 言 仁 關 押 愚 除 之 見, 弱 以 均 飲 仲 法 紀, 首 古 L 者 固 罪 在 不 赦, 即 附 >>.. 者 亦 座 按 其 事 笑, 察 其 情 形, 果 系 甘 心 }A 逆 之 人, 輕 則 禁 鋼 終 身, 重 則 立 置 法 典 盼 此 罔 治 " 四 宇, 宜 以 狹 文 出 之, 不 宜 藉 口 卉 脫 府 軒 法 者 不 致 逍 遙 事 外, 而 思 古 L 者 亦 有 所 警 惕 T 中 昔 司 馬 溫 公 設 一 家 哭, 一 路 哭 之 喻 g 那 子 戶 有 水 懦 易 玩, 火 烈 唯 犯 之 言 g 史 冊 所 除, 宜 資 借 銳 倘 姑 A 人 莽 奸, 藉 博 煦 煦 均 人 之 苦, 禍 沖 喝 所 不 取 也 至 于 自 由 集 合, 載 在 朱 文, 然 只 訂 定 于 法 律 之 中, 不 容 馳 騁 于 范 固 以 外 乃 一 般 血 汽 未 定 之 青 年, 衣 食 不 周 之 豎 子, 功 輒 結 合 固 体, 哥 召 兌 徒, 陌 拆 正 大 之 名, 間 長 披 狙 之 燄 如 社 舍 兌 自 由 兌 人 道 全 社 固 改 遊 舍 有 : 球 大 同 民 兌, 且 先 后 奉 有 明 文, 分 別 查 禁, 然 銷 夾 于 此, 旋 ~ 生 于 彼, 兌 名 則 別 耘 新 火, 內 容 則 悉 染 l 日 j 丐 而 尤 以 哥 老 舍 拱 扛 舍 青 紅 特 即 同 盟 改 進 兌 方 集 且 之 益 其 招 納 皆 失 主 æ 屠 佑, 被 裁 卒 伍, 平 日 江 湖 亡 命,, 克 思 不 泊, 各 兌 兌 魁 徐 徐 利 用 之, 以 均 羽 翼 本 年 七 月 之 斐, 狼 奔 豬 突, 其 明 征 世 光 室 主 之 初, 對 事 者 以 其 曾 勾 前 清 戈 l 雄, 智 文 道 男, 其 勢 更 旦 失 失 則 若 輩 但 知 抗 吉 L 治 安, 資 均 溫 飽, 何 苦 豈 有 因 家 民 族 現 念 虎 皮 蒙 馬, 久 假 不 白, 倘 非 取 締 于 平 肘, 噶 恐 狼 子 野 心, 轉 以 施 諸 商 Tt 青 者 施 于 民 圈 況 一 經 倡 亂, 築 聽 者 挾 質 而 遍, 附 和 者 寬 典 可 邀, 其 又 何 障 而 不 方 耶? 庄 請 通 動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凡 遇 此 等 觀 亂 机 美, 一 律 此 F 查 舟 涓 涓 不 塞, 特 成 江 河 防 患 未 萌, 庶 几 有 孽 抑 更 有 請 者, 因 ß~ 兌 均 現 今 之 政 兌 乏 一, 覽 其 兌 綱, 宗 旨 甚 正, 數 其 人 物, 流 品 不 芬, 以 i 主 梟 鷺 朵 居, 牛 騏 同 廳 此 次 倡 吉 L 之 凶, 多 數 眾 其 兌 籍, 固 克 容 諱 其 ; 中 明 述 之 士, 熱 心 愛 因 之 人, 多 有 宣 告 脫 兌 不 ', 欲 勾 嚐 方 伍 者 元 如!l 于 事 作 說, 說 迷 不 悟 之 徒, 仍 以 兌 籍 均 妒 符, 以 破 掠 方 目 的, 甚 至 廁 品, 政 界, 于 1] 各 公 間, 開 畜 說 謀, 考 持 昇 議, 凡 百 政 治, 去 >>.. 設 施 f 以 此 害 群 之 馬 不 除, 天 下 安 有 永 平 之 望 拉 l 請 通 令 京 外 各 娃, 特 回 民 兌 一 詩 : 解 散 R 其 有 身 居 律 要 而 跡 涉 嫌 疑 者, 座 令 免 取 回 籍, 使 之 閉 門 思 泣, 咬 濯 自 新, 未 始 非 恁 前 位 后 之 道 也 局 已 ] 沖 均 消 到 內 亂 j~ 見, 甘 冒 不 盟, 體 直 進 言 明 知 疾 芯 迂 戶, 余 矢 學 集 第 念 亂 兌 足 以 亡 園, 園 亡 而 身 家 隨 之 何 如 同 恤 身 家, 而 以
安 徽 函 屯 111 蜻 吉 L 救 固 fg 唯 一 之 主 文 是 否 有 告, 伏 乞 采 擇 施 行 安 炭 部 督 兼 民 政 士 是 倪 闢 沖 叩 文 印 但 鬧 ; 中 等 絕 唱 @ 一 九 - 三 年 十 月 二 十 九 日 持 千 方 火 急 北 京 大 且 統 固 秀 院 各 部 拉 長 武 昌 黎 副 且 統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各 鎮 守 使 鎮 撫 使 伊 軍 使 宣 撫 使 宣 慰 使 位 察 使 南 宿 州 雷 督 舟 承 德 姜 都 統 張 家 口 何 都 統 自 化 5j(; 將 軍 伊 型 尸 鎮 迫 使 打 箭 妒 尹 經 略 使 巴 塘 轉 西 藏 亦 事 長 官 主 州 提 督 并 轉 西 宇 亦 事 長 官 喀 什 喀 你 提 督 鈞 盔 z 沁 日 奉 犬, 臣 統 有 屯, 摘 示 免 法 草 案 各 奈, 乖 謬 寓 奇, 至 深 駭 誼 伏 主 立 免 固 家, 最 重 分 杖 迺 該 草 案 所 訂, 以 立 法 机 美 而 干 涉 用 人 理 財, 剝 寺 行 政 之 杖 已 息 甚 至 行 政 訴 訟, 亦 入 司 法 范 圍 直 使 行 政 官 吏, 居 屋 束 縛, 仰 鼻 息 于 少 數 議 員, 几 元 轉 劫 之 余 地 破 杯 三 叔 鼎 立 之 蝕 案, 方 五 洲 立 于 固 所 絕 元 該 起 草 員 如 非 喪 心 病 狂, 何 至 立 此 亡 因 之 怯, 陷 我 中 竿 于 方 去 不 返 之 地 推 原 禍 始, 此 次?'ê 法 起 草, 突 均 園 民 兌 人 所 主 持 因 益 吸 該 先 之 間 賊 險 狼, 一 至 此 根 也 場 惟 園 民 兌 之 鼓 起, 均 恥 文 黃 兵 柏 文 蔚 李 烈 鈞 諸 逆, 而 所 挾 o 煽 講 者, 日 以 顛 友 政 府, 破 原 因 家 方 事 招 納 兌 余, 品 獎 混 淆, 躁 妄 之 徒, 起 之 若 驚 去 :3;J j 在 萃 肘 期, 該 兌 魁 等 于 握 童 杖, 以 南 方 湘 粵 讀 院 等 省 民 脂 民 膏, 方 該 兌 人 分 投 賄 芙 利 誘 威 逼 原 期 外 司 其 柄, 內 操 政 杖, 以 遲 其 攘 利 謀 逆 之 目 的 是 以 囝 合 成 立 凡 四 閱 月, 院 法 未 成, 方 世 蜀 笑 議 案 數 十 起, 擱 置 不 提, 而 惟 :t# 倖 五 千 元 先 自 議 決 代 表 園 民 者, 固 如 此 乎? 讀 于 亂 起, 張 鐘 以 堂 堂 議 長, 里 勻 間 諜, 而 議 員 之 素 搞 成 地 代 謀 睛 荼 者, 尤 厲 指 不 腔 屈 前 逆 之 案, 旋 提 旋 轍, 突 惟 該 先 議 員 牽 型 之 故 幸 大 忌 統 副 且 統 協 力 維 持, 戰 平 禍 說, 軾 曦 出 海, 賽 障 漸 梢 該 兌 議 員 四 散 奔 走 者, 計 克 革 之, 乃 均 屬 集 都 城, 伺 隙 囡 逞 現 其 造 塔 大 副, 且 統, 仍 投 子 1\ 文 主 早 春 誼 之 票, 野 心 未 死, 尤 厲 共 見 共 間 (ì) DR 均 油 印 屯 媽 問 付, 譯 文 系 毛 進 芷 若 安 反 - 九 一 三 年 十 月 二 十 九 日 ~ 屯, 北 京 三 十 一 日 收 flj.
112 近 代 史 資 料 制 沖 等 愚 陋, 萄 謂 此 次 提 法 草 案, 星 通 法 理, 開 加 鼓 煽, 突 方 該 兌 破 柯 : 民 園, 再 接 再 眉 之 手 段, 主 主 黃 尖 等 之 謀 逆 拘 說, 一 而 二 二 而 一 也 大 且 就 近 掘 陷 肘 約 法, 逗 征 法 美 成 例, 派 員 出 席, 除 述 意 見, 委 曲 求 全, 豈 不 共 諒 願 以 均 向 石 說 法, 尚 可 J 在 失 言 勻 盜 言 仁, 定 ~ 充 耳 若 再 因 福 迂 就, 坐 令 立 自 之 大 經 夫 法, 而 成 于 少 數 說 兌 之 手, 始 基 一 誤, 流 毒 7i 年, 政 叔 由 此 潰 墜, 因 基 因 此 飄 搖 大 且 統 膺 園 民 付 託 之 重, 何 以 封 天 下 后 事 乎 l 夫 共 和 自 家, 民 均 本 位 固 民 代 表 不 可 恃, 自 座 在 諸 諸 園 民 今 三 百 危 急 存 亡 之 耘, 欲 求 根 本 之 解 決, 惟 有 仰, 恩 大 且 統 曳 机 立 斷, 迅 特 回 合 解 散 R 其 自 民 兌 之 議 員, 并 即 驅 逐 回 籍, 交 各 省 官 司 詳 加 察 看 另 飾 各 進 區 慎 進 宅 心 正 大 富 有 字 識 經 驗 之 士, 按 期 召 集, 重 新 組 織 一 面 督 傲 自 券 且 理, 推 拳 賢 才, 并 聘 請 各 園 法 學 大 家, 讚 拉 l 免 法, 交 固 金 核 議, 以 固 固 本 而 順 輿 情, 不 腔 厚 幸 否 則 一 誤 再 誤, 固 勢 陷 危 制 沖 等 于 抗 議 除 言, 甘 伏 斧 獄 之 諒, 決 不 坐 視 吉 L 兌 之 卷 土 重 素, 而 陷 固 家 于 曇 花 泡 影 也 制 沖 等 往 返 屯 商, 意 見 相 同, 鞠 1 目 琮 碎, 佇 候 明 誨 安 徽 都 曾 兼 民 政 士 是 倪 桐 沖 蕪 大 鎮 守 使 鮑 貴 卿 臨 北 鎮 守 使 倪 毓 菜 同 QP 拖 印 但 個 神 聽 北 東 歐 府 佳 咆 由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九 日 北 京 大 且 統 陪 軍 部 鈞 盔 g 拱 密 揖 駐 妒 偵 探 報 告 z 逆 兌 謀 不 符 逞, 現 改 斐 手 段, 考 以 的 師 旅 曹 長 等 措 更 姓 名, 投 入 各 軍, 充 道 兵 士, 以 便 i 孟 功 軍 臥, 再 囡 起 事 e 唔, 并 開 亦 省 軍 膏, 巳 扑 入 仿 肺 長 曹 長 各 一 人 " 等 語 除 寺 屯 張 都 督 切 突 查 考 外, 伏 忌 密 動 各 路 統 兵 大 員, 于 填 扑 兵 士, 格 外 慎 重, 以 免 逆 兌 湖 入 克 任 切 盼 倪 鵑 沖 佳 印 個 關 神 聽 北 東 歐 府 副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北 京 大, 也 統 多 骷 兩 部 金 議 軍 事 娃 鈞 盔 s CD JJJ\ 方 也 被 紙 二 肘 安 JJÇ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九 日 ~ 屯, 北 京 十 一 日 收 到 @ 原 均 屯 撤 紙 三 肘. 女 氏 一 九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袋, 北 京 對 自 收 到
次 徽 函 屯 113 拱 密 頃 奉 戚 屯, 倚 特 請 給 奇 勇 笑 章, 切 突 核 喊 仰 見 于 激 肋 士 之 中, 仍 寓 慎 重 名 器 之 章, 欽 佩 莫 名 惟 查 敝 軍 出 去 以 求, 經 魯 口 風 台 荒 具 京 西 梁 山 及 二 次 克 室 主 風 台 立 辦 毒 固 各 役, 全 軍 官 長 目 兵 人 人 身 陷 前 故, 即 人 人 杏 男 箏 先, 故 能 仰 托 威 蝠, 所 至 克 捷 最 堆 得 者, 往 往 官 長 陣 亡, 而 日 兵 說 主 頁 勇, 人 自 方 幟, 尤 非 洞 明 大 火, 忠 誠 杏 炭, 不 克 臻 此 神 前 去 賜 一 等 文 虎 勛 章, 曾 經 屯 息 收 回 成 命, 請 于 初 紐 軍 官 丁 士, 忱 予 賞 罰 董 突 目 觀 該 官 長 日 兵 之 里 苦 果 毅, 矗 忠 持 加 突 助, 以 示 歡 揚 而 功 特 素 茲 奉 前 因 力 求 刪 t 減 fu 請 目 兵 獎 章, 喊 去 二 : 下 面, 請 安 給 三 千 面 以 資 分 給 其 官 長 百 六 十 面, 仍 乞 格 外 恩 施, 如 數 覓, 泉 持 區 區 愚 i 尤, 系 方 鼓 舞 : 將 士 起 見 是 否 有 笠, 伏 乞 訓 示 抵 遵 倪 桐 沖 口 口 勘 戶 口 但 鬧 ; 中 畫 畫 北 京 敢 情 體 屯 @ 一 九 一 四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北 京 大 且 統 多 防 闊 前 鈞 且 在 z 半 密 頃 掘 合 肥 知 事 屯 輯 :2 廿 六 日 掘 探 披, 合 i 除 交 界 娃 自 才 有 匪 諒 對 于 廿 七 日 派 臥 lw 往 鎮 悔 知 事 旋 赴 ~ 督 催 塘 工 J 驗 契, 夜 間 掘 探 棍, 尸 兵 集 貼 有 江 推 俠 文 軍 柏 ' 仿 示 匪 首 錢 文 海, 募 匪 數 十 名 到 集, 考 掠 拾 械, 因 兵 及 並 卡 征 中 巨 因 防 拾 械 均 被 掠 去 戶 言 赴 i 除 常 山 峙 汗 舍, 聚 匪 頗 余 " 等 語 友 把. 端 : 具 全 椒 兩 知 事 屯 和 z 匪 股 數 百 人, 在 合 肥 尸 尖 集 起 事, 拌 會 i 除 西 常 山 峙, 學 肩 \ 'j 是 推 俠 文 軍, 請 速 派 兵 剿 舟 " 等 因 查 i5t 兌 勾 煽 軒 匪, 希 囡 破 坪, 著 著 遊 行, 均 日 已 久 徒 以 省 城 蕪 湖 推 上 各 娃, 偵 查 戶 密, 送 次 破 荻, 是 以 改 斐 方 針, 于 各 除 交 界 山 僻 地 方 聚 余 謀 說, 以 致 拌 不 及 防, 其 計 誠 授 自 庄 即 肘 扑 吏, 以 過 古 L 萌 三 百 即 派 王 統 領 治 因 素 率 兩 苦, 乘 輸 由 和 基 登 岸, 前 往 該 娃, 合 同 駐 i 除 故 軍 馬 管 帶, 朕 絡 痛 剿 并 錯 位 北 鎮 守 使 酌 派 一 膏, 自 定 逗 遊 迢 該 娃, 以 賀 防 堵 而 牡 戶 援 除 特 舟 理 情 形 喵 肘 稟 披 外, 特 先 屯 壘, 伏 乞 鈞 墓 倪 闢 沖 抱 印 @ 原 方 屯 披 紙 三 汁 安 皮 一 九 一 四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食 屯, 北 京 三 十 日 收 到
114 近 代 史 資 料 說 鬧 ; 中 郵 址 東 歐 府 京 申 @ 一 九 一 四 年 二 月 一 日. 北 京 大 且 統 參 陪 間 都 鈞 且 在 z 院 密 掘 位 北 鎮 守 使 倪 毓 菜 也 輯 :z 豫 匪 @ 京 宮, 王 昔 士 主 持 祿 受 街 挫 敗, 大 安 知 事 段 諜 森 席 歇 潛 逃, 痞 棍 乘 机 搶 訓, 獄 囚 脫 逃, 秩 序 大 亂 對 ~ 飾 邱 統 領 昌 錦 馬 都 統 朕 芬 等 兼 程 赴 援 廿 四 晚, 馬 朕 芬 帶 兵 一 蕾 抵 六, 這 王 曹 長 亦 退 回 城 因 即 偕 同 彈 庄, 駐 兵 城 內, 拉 l 俟 邱 昌 錦 到 后, 合 兵 進 剿 誼 本 地 靜 匪, 被 匪 勾 通, 于 是 夜 分 失 放 火, 拾 戶 說 毀 我 軍 竭 力 鎮 庄, 奈 匪 伏 民 宅, 均 于 門 隙 投 拾 城 外 匪 室 主 起 至, 里 庄 外 合, 特 城 門 秘 汗, 放 匪 入 城 我 軍 力 不 能 支, 因 即 字 美 退 出 友 有 騎 馬 悍 匪 三 百 余 人, 四 面 兜 青, 以 致 街 亡 迂 多, 凡 堆 成 軍 邱 且 錦 行 抵 距 六 安 五 十 里 之 馬 夫 集, 探 知 馬 朕 芬 被 間 消 息, 即 一 也 前 泣, 以 除 管 帶 杯 忠 均 左 翼, 攻 城 京 面, 自 領 事 管 帶 士 是 腔 方 右 翼, 攻 北 函 自 下 午 一 神, 截 至 二 神, 退 抵 城 下 奈 京 面 地 勢 險 悲, 匪 預 掛 寂 民, 潛 伏 庄 村, 致 我 軍 陷 入 重 圍, 四 面 受 散 我 軍 杏 勇 抵 禦, 唐 故 至 下 午 七 神, 天 已 昏 黑, 飢 技 交 加, 又 兼 的 亡 枕 籍, 只 得 退 翔 是 役 陣 亡 官 長 計 z 中 路 第 一 昔 管 帶 步 兵 少 校 除 杯 忠 第 一 音 帶 帶 王 金 峙 哨 官 少 校 銜 步 兵 上 ' 尉 王 俊 英 t 叫 扑 步 兵 上 尉 曹 玉 珍 哨 士 是 上 尉 衛 步 中 尉 划 景 克 閻 得 腔 哨 長 李 挑 芬 郝 尸 待 等 八 員 其 受 的 官 士 是 暨 的 亡 兵 士, 損 失 軍 械 軍 裝 等 件, 容 再 查 明 詳 掘 又 揖 騎 兵 因 副 官 主 文 竿 屯 智 z 敝 因 士 是 路 靖 坤 帶 第 一 蕾 援 六 廿 四 哥 晚 抵 六 京 二 十 里 鋪, r 植 即 島 生 騎 入 城, 勾 馬 蒂 統 朕 芬 接 洽 誼 是 夜 陸 徒 在 k 火, 里 駐 外 合, 因 士 是 路 靖 坤 被 找 不 屈, 遇 害 身 故 宋 膏 士 是 開 耗, 督 兵 遊 剿 奈 匪 熾 兵 單, 旋 即 挫 螂 退 去 口 前 亡 官 兵, 容 再 詳 掘 " e ' 又 括 各 路 探 報, 匪 陷 六 安, 焚 攝 一 空, 淫 荼 尤 慘 叉 霍 山 王 知 事 穿 炯 屯 和 z 豫 匪 于 廿 二 日, 由 流 玻 撞 直 會 霍 境 知 事 汞 督 民 因 堵 禦 于 Æ 鬚 勒 匪 余 馬 臥 千 余, 步 二 千 余, 拾 利 砲 巨, 民 因 不 能 支, 退 守 城 區 二 十 三 日 黎 明, 匪 長 驅 直 入 霍 山 克 城, 兼 之 民 固 的 潰, 故 守 元 @ 原 主 台 屯 J 草 紙 卜 肘 安 拔 一 九 一 四 年 二 月 一 日 ~ 屯, 北 京 二 日 收 到. @ 聽 匪 " 即 臼 狼 部 叭.
安 徽 函 屯 115 策, 因 即 失 陷 " 各 等 因 伏 查 豫 匪 猖 擻, 悉 余 京 害 邱 昌 錦 馬 朕 芬 等 接 成 歌 朗, 損 失 銳 究, 固 屆 罪 有 庄 得 惟 因 兼 程 赴 援, 兵 力 疲 轍, 合 卒 中 伏, 致 有 疏 失 而 官 長 兵 土 戮 力 決 哉, 街 亡 几 及 半 數, 士 弋 并 不 稍 餒, 向 非 督 故 不 力 者 可 比 霍 山 具 知 事 王 夫 子 炯 率 因 防 禦, 力 思 城 陷 均 尚 情 有 可 原 合 克 仰 ~ 恩 施 此 寬, 免 其 置 議 駐 六 巡 輯 聲 音 士 是 王 侍 祿, 始 而 浪 成 挫 敗, 繼 而 匪 股 勾 結 軒 徒, 毫 克 寬 察 F 致 馬 朕 芬 一 昔 入 屯 城 中, 几 成 灰 餌, 厥 罪 克 可 碎 惟 念 因 故 受 銜, 似 庄 稍 此 末 戚, 似 請 撤 去 首 長 差 使, 以 故 具 留 昔 效 力 贖 罪 管 帶 隊, 体 忠 等 七 員, 拖 故 杏 勇, 方 固 捐 軀, 情 殊 可 憫, 庄 請 按 照 該 具 等 軍 取 差 使, 追 音 一 阱, 忱 賜 抑 典 因 士 走 路 靖 坤 且 非 因 故 陣 亡, 而 陷 誰 不 屈, 俏 知 哲 火, 併 請 照 因 士 是 陣 亡 例 給 帥, 以 慰 忠 魂 而 資 現 戚 除 街 亡 官 兵, 損 失 軍 械 軍 裝, 再 行 查 明 彙 掘, 并 督 筋 馬 師 長 朕 甲 等 率 兵 堵 剿, 期 靖 匪 氛 外, 理 合 先 屯 旱, 伏 乞 鈞 裁 示 遲 倪 制 沖 叩 京 印 價 制 坤 教 拉 京 政 府 賠 屯 @ 一 九 一 四 年 五 月 十 九 日 北 京 大 且 統 參 階 兩 部 盤 z 竿 密 頃 掘 ~ 涂 具 知 事 宋 :M 武 E 前 軍 中 路 統 領 除 德 企 水 巡 署 長 錢 秉 鈺 屯 智 z 本 月 十 五 日, 知 事 訪 問 江 于 基 朱 門 地 方, 有 說 究 設 立 的 且 司 令 部, 分 派 兌 羽, 在 沿 江 一 帶, 勾 結 都 匪, 囡 謀 不 軌, 約 期 準 事 查 朱 門 勻 ~ 涂 慈 湖 鎮 耽 連, 對 即 密 商 統 領 署 長, 漏 夜 即 派 軍 警 前 往 偵 緝, 單 扶 梅 老 三 一 名, 起 出 的 印 的 示 仿 札 符 亨 佩 章 五 十 一 仟 仿 示 語 根 狂 背 仿 札 有 肺 長 旅 長 回 長 曹 長 等 名 目 提 訊 梅 老 三, 供 趴 在 靜, 又 受 亂 兌 指 使, 尸 散 票 布 并 究 出 另 右 吳 文 喜 陶 光 明 那 老 三 均 受 恥 逆 文 重 要 的 耶, 現 分 居 朱 門 及 沿 江 各 址 并 誘 遺 扣 女 " f 寺 遍 的 札 票 布, 使 准 寬 查 等 語 不 諱 查 該 古 L 兌 詭 謀 狡 譎, 幸 已 破 訣 梅 老 三 逆 垃 昭 著, 庄 請 就 地 正 怯, 以 昭 炯 戒 " 等 因 三 目 前 : 將 梅 老 三 即 行 拾 施, 并 戶 緝 余 兌 去 后 伏 查 該 說 究 等 受 到 逆 文 指 使, 阻 敢 設 立 思 司 令 部, 散 放 稟 布, 困 謀 破 涼, 其 計 昇 常 開 狡 梅 老 三 且 已 伏 怯, 吳 文 @ 原 fij 屯 撤 紙 四 肘 安 氏 一 九 一 四 年 五 月 十 九 日 凌 屯, 北 京 二 卡 日 收 到
116 近 代 史 資 料 喜 陶 光 明 那 老 三 等 倚 在 漏 闕, 庄 請 密 飾 亦 脅, 戶 行 查 孽, 以 通 亂 萌 至 該 知 事 統 頓 署 長 越 境 ( 貞 輯, 破 族 巨 案, 不 完 微 芳 足 汞 庄 否 酌 給 獎 助 之 址, 出 自 鈞 裁, 伏 候 示 遵 倪 關 沖 皓 印 個 關 ; 中 聲 拉 京 政 蔚 歌 屯 @ 一 九 一 四 年 六 月 五 日 北 京 大 息 就 鈞 盔, 多 ; 估 兩 部 內 秀 部 均 墓 z 竿 密 掘 洞 具 知 事 事 銘 楚 駐 洒 武 立 右 軍 管 帶 張 得 成 屯 智 z 江 亦 洒 間 基 金 匪 倡 亂 五 月 卅 一 寺, 知 事 全 同 管 帶 卒 臥 馳 住, 行 抵 迫 境 朱 家 佳, 匪 正 會 入, 曾 兵 截 剿, 匪 迎 面 抵 抗, 拒 街 兵 士 三 名 我 軍 奇 舟, 指 匪 五 名, 生 擒 侯 安 才 許 乃 清 許 乃 文 許 士 佩 許 士 戚 許 士 酷 許 士 成 王 景 掠 王 春 芳 周 玉 鳳 等 十 名, 令 荻 棕 l 棋 拾 刀 守 衣 多 件 提 訊 安 才 乃 靖 乃 文 三 員, 均 有 的 取, 勻 士 風 等 均 供 夾 袁 扶 明, 在 金 鎖 鎮 起 事, 焚 燒 房 屋 干 余 間, 剖 械 街 兵 不 諱 請 示 舟 理 " 等 因 伏 查 個 附 合 匪, 素 甚 猖 頓 此 次 在 江 亦 地 面 聚 余 起 事, 勻 個 具 耽 連, 戶 勢 時 訣 該 知 事 管 帶 等 迎 去 截 青, 力 過 匪 氛, 向 屆 赴 机 迅 速 除 官 方 表 匪 侯 安 ' 才 等 十 名 正 怯 示 瞥, 并 申 亦 曾 舍 清 余 孽 外, 皮 杏 獎 給 勛 章 之 娃, 出 自 鈞 裁, 伏 { 展 示 遵 倪 樹 神 叩 歌 倪 關 ; 中 數 北 黨 政 府 呵 咆 @ 一 九 一 四 年 八 月 十 六 日 北 京 大 起 統 多 陪 兩 部 鈞 盔 z 竿 密 昨 掘 個 基 李 知 事 銘 楚 張 管 帶 特 成 屯 莉 :2 赤 省 桃 源 清 河 一 帶, 聚 匪 千 余 人 該 丟 1 苦 酒 耽 蓮, 已 督 兵 馳 抵 青 陌 鎮 防 堵, 因 阻 水, 尚 未 進 剿 " 等 語 頃 叉 掘 屯 莉 tz 桃 源 合 匪, 愈 聚 愈 多, 并 搶 擴 該 娃 駐 " 防 背 兵 拾 械 甚 多, 戶 勢 浩 大 請 派 兵 助 剿 " 春 等 因 伏 查 亦 境 宿 迂 桃 源 一 帶, 三 元 金 匪, 偏 地 蔓 延 吉 L 兌 勾 結 仲 八, 屢 欲 煽 功 滋 亂 本 年 六 七 兩 月, 金 鎖 鎮 夫 吳 士 于 等 娃, 累 次 起 事, 均 經 李 銘 楚 張 得 成 先 后 剿 舟, 擒 衷 多 名 旦 鶴 不 分 吟 域, 戶 密 亦 理, 然 已 潰 散, 地 方 各 有 寺 責, 越 界 擎 人, 終 多 不 便 即 如 該 知 事 等 前 荻 匪 首 朱 丙 宇 朱 丙 泰 兩 名, @ 原 均 屯 披 紙 三 卅. 安 政 一 九 一 四 年 六 月 五 日 ~ 屯, 北 京 六 日 收 到 @ 原 3 告 屯 撤 紙 同 卅 女 皮 一 九 一 四 年 八 月 - 卡 八 日 凌 屯, 北 京 十 九 日 收 到.
安 徽 函 屯 117 經 赤 軍 曹 長 張 依 拱 公 函 迎 援 自 案 訊 舟 迺 自 ij 閱 披 章, 馮 特 軍 竟 以 困 長 吳 士 芬 偵 荻 呈 掘 似 此 冒 功 i 盤 賞, 馮 特 年 巳 受 其 朦 蔽 若 長 l 地 敷 衍, 終 恐 弄 成 巨 息 此 次 搶 擴 音 械, 似 已 昇 常 猖 擻, 除 筋 高 統 餌 振 善 * 率 兩 昔 赴 細 注 剿, 并 屯 咨 馮 上 特 軍 外, 合 先 屯 除, 伏 乞 鈞 盤 古 ii 示 倪 崩 J 中 叩 巧 印 但 關 沖 當 北 京 政 府 勢 屯 @ 一 九 一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火 急, 北 京 大 元 帥, 參 附 關 部 鈞 接 z 半 密 亦 境 桃 源 祥 何 一 帝, 舍 匪 起 事, 所 有 派 兵 赴 剿 等 惰,~ 于 巧 日 也 呈 在 案 頃 掘 高 統 領 振 善 屯 和 z 十 九 日 抵 洞, 掘 萌 探 扳 平 示, 匪 首 三 花 仲 八 魏 六 吳 元 甫 裴 席 錦 等, 特 仁 里 i 于 闢 塘 一 帶 周 圍 約 二 十 里 村 庄, 全 行 占 掘, 有 砲 有 馬, 用 臼 旗, 查 緝 頗 戶, 因 生 人 不 符 入 境, 匪 人 萌 數 克 M 查 悉 首 聞 亦 防 蕾 兩 次 遊 剿, 均 失 利 現 匪 勢 猖 獄, 有 誓 勻 駐 軍 見 一 腔 負 之 言 等 話, 著 軍 仗 到 一 膏, 候 到 芥 后, 即 對 督 街 道 剿 " 各 等 因 查 桃 源 合 匪, 滋 蔓 甚 尸, 前 曾 有 亂 兌 勾 結 仲 八, 在 江 北 起 草 之 說 此 匪 決 未 可 輕 視 除 勸 一 巴 催 斬 首 長 星 夜 赴 個 集 合 道 剿 外, 座 請 屯 令 馮 將 軍 速 拔 待 力 軍 臥 馳 往 剿 舟, 以 免 蔓 延 而 起 主 意 外, 伏 乞 盤 核 施 行 倪 制 沖 叩 莽 印 但 關 坤 蓋 章 北 京 敢 情 蜀 咆 @ 一 九 一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六 日 北 京 大 且 統 多 陪 兩 部 鈞 盔, 竿 密 喝 本 年 五 月 廿 二 日, 蕪 湖 鎮 守 使 署, 有 人 拋 擲 炸 彈, 三 自 由 鮑 使 貴 卿 屯 星 在 案 井 勸 省 城 探 訪 局 蕪 湖 警 察 月 2 設 怯 偵 緝 去 后 制 掘 探 訪 局 長 王 志 綱 票 輯 :2 掘 探 員 報 告 z 鎮 署 炸 彈 案, 系 崔 闊 掠, 那 家 茱 等 所 方, 并 有 在 集 基 設 立 机 美, 困 謀 f 昌 說 情 形 三 百 經 密 動 巢 甚 知 事 王 樹 恩 按 名 戶 緝, 并 街 探 訪 局 副 局 長 汪 炳 森 隨 帶 探 員, 素 往 巢 甚 合 同 舟 理 旋 于 六 月 廿 七 八 日 及 七 月 二 四 等 日, 將 崇 固 讓 那 家 采 油 丁 兆 駿 除 子 卿 )nj 少 良 :*1.H 卉 尤 等 六 名 先 后 舉 訣, 總 又 擎 玟 閱 紅 隘 陶 少 @ 原 先 屯 披 在 R 三 卅 安 皮 一 九 一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ti<. 屯, 北 京 二 十 三 日 收 到 @ 原 均 屯 措 紙 八 肘 安 氏 一 九 一 位 1 年 八 月 二 十 六 13 ti<. 屯, 北 京 ~ 日 收 到.
118 近 代 史 資 料 並 兩 名 又 于 三 百 ; 全 旱 地 方 學 荻 J 吏, 少 奎 一 名 并 在 除 于 卿 家 搜 出 徽 章 毒 茲 信 函 等 件 筍 以 訟 案 情 常 重 大 ' 的 即 解 省, 民 主 : 拭 法 娃 一 再 研 鞠 綠 崔 固 祥 會 充 li, 振 鵬 排 長, 去 歹 說 后, 回 家 避 置 有 曾 克 龔 逆 文 葉 之 谷 先 春, 秘 令 于 巢 具 全 椒 合 山 等 耳 i 孟 功 帶 匪, 分 設 机 美, 再 國 推 翻 政 府 于 是 勾 結 下 兆 駿 除 于 卿 文 d 少 良 XIJ 前 良 問 缸 股 附 良 ~ 井 在 迪 之 蕭 }) 言 程 心 泉 哼, 各 分 任 仿 回 長 囡 副 曹 長 參 謀 財 政 長 等 取, 井 在 上 海 做 得 徽 章 毒 諸 多 件, 逗 均 ) 都 徒 水 迷 囝 防 共 計 一 千 余 人, 約 定 七 月 內 置 惡 心 枯 竭 人 心, 放 火 以 抗 說 秩 序, 然 后 拾 划 軍 裝, a 搶 掠 商 財, 方 倡 吼 起 手 丈,\ 法 均 各 供 i 人 不 諱 并 由 握 固 諒 供 林, 黨 湖 鎮 署 炸 彈 系 伊 使 伊 弟 崔 鴻 勛 施 放 " 等 語 伏 查 武 兌 蓄 志 破 曰 :9 著 著 道 行 此 次 T 巢 墨 合 山 全 椒 等 基 分 設 机 美, 意 在 偏 辭 之 臣, 不 易 寬 察, 其 計 誠 狡 且 谷 先 春 划 少 良 了 兆 駿 則 ~ 文 人 而 方 之 這 諒, 崔 囝 韓 那 家 茱 則 以 軍 人 而 泊 之 i;2 施, 除 于 卿 陶 良 主 ~ 程 心 泉 X1H: 卉 良 則 以 帶 匪 而 均 之 煽 惑, 兌 羽 已 及 于 人, 禍 机 伏 于 俄 頃, 笑 風 罪 大 惡 棍, 甚 克 可 逗 除 在 逃 之 谷 先 春 程 JG\ 泉 崔 鴻 助 戶 前 通 緝 外, 其 崔 固 糕 那 家 菜 丁 兆 韓 除 子 卿 X1J 少 良 划 前 良 等 六 名, 已 鶴 立 即 正 怯, 以 昭 炯 戒 至 凌 少 奎 一 犯, 掘 哪 家 茱 供 林, 前 在 鎮 暑 施 放 之 炸 彈, 系 該 犯 向 伊 逗 素 誼 該 犯 監 不 承 叭, 止 供 : 前 充 龔 逆 副 官. 去 冬 曾 到 上 海, 龔 逆 給 洋 二 百 元 " 等 語 且 完 飯 逗 炸 彈 突 掘, 究 厲 迪 涉 嫌 疑, 庄 請 赴 以 一 等 有 期 十 年, 以 杜 吉 L 附 而 示 紅 警 此 案 舟 理 迅 速, 且 方 首 要 犯 几 已 息 數 弋 訣 在 事 各 員, 不 完 微 旁 足 汞 除 由 樹 神 給 賞 一 干 元 外, 其 探 訪 局 長 少 將 銜 步 兵 上 校 四 等 文 虎 章 王 志 綱 副 局 長 晉 契 軍 取 并 給 勛 章 步 兵 少 校 汪 炳 森 署 巢 具 知 事 王 柯 恩, ' 咽, 直 如 何 給 架 之 娃, 伏 乞 鈞 裁, 訓 示 施 行 { 兒 制 沖 口 口 有 印 個 關 神 聽 北 東 歐 府 體 咆 @ 一 九 一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九 日 北 京 大 元 帥 多 時 間 都 鈞 籃 z 竿 密 桃 源 合 匪 但 說, 暨 派 兵 剿 亦 情 形, 造 經 屯 呈 在 裳 頃 掘 高 統 領 振 善 李 知 事 銘 楚 屯 稟 z 廿 一 日 晨, 匪 陷 油 挑 交 界 之 界 去 集 肘, @ 原 均 取 披 紙 五 肘 安 氏 一 力 一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九 日 炭 屯, 北 京 ~ 日 收 費 1].
安 徽 函 屯 119 我 軍 巡 防 昔 駐 許 i"f 除 管 帶 駐 青 間 鎮 5 主 管 帶 去 干 自 惜, 分 駐 金 鎖 墳 黑 塔 鎮, 正 欲 集 合 道 剿 匪 B 誰 士 于 兵 羊, 先 行 攻 犯, 該 巡 防 昔 几 至 不 支 追 求 管 帶 率 臥 起 援, 匪 始 奔 習 是 晚 除 張 商 管 帶 馳 至 匪 見 我 軍 增 加, 始 于 廿 二 日 晨 退 出 界 夫 集 北 去 銘 楚 可 各 昔 尾 追 十 余 里, 至 桃 境 旅 大 年 地 方, 匪 豆 豆 入 路, 我 軍 四 百 閏 攻 造 駐 洋 河 之 赤 軍 弦 音 長 依 洲, 亦 先 后 瞳 至 攻 至 日 暮, 約 定 銘 楚 率 巡 防 守 京, 弦 音 守 函, 除 昔 守 南 司 亦 軍 守 北 誼 三 更 后, 匪 特 北 面 士 于 站 推 倒, 向 北 會 散 振 善 勾 勒 管 惜 由 抽 出 度, 拂 曉 尪 至, 且 各 昔 努 追 三 十 余 里, 仗 荻 朱 得 臣 一 名, 快 拾 三 支 土 拾 八 枝 牛 串 戶 三 十 余 夫 白 旗 白 帽 多 件, 旗 c# 危 半 大 舍, 宇 祥 統 計 是 役 控 匪 四 十 余 名, 我 軍 受 仿 三 名, 陣 亡 一 名 現 正 勸 告 搜 剿 余 匪 力 因 善 后 探 問 宿 迂 丁 家 阻 一 股, 尚 在 屯 聚, 越 境 深 入, 諸 形 不 便 且 桃 宿 兩 息, 清 ~ 未 亦, 三 元 舍 妳 陀 舍 青 紅 軒 到 她 皆 是, 散 則 方 民, 聚 則 匪, 亦 非 一 肘 所 能 竟 事 請 示 机 宜, 以 便 遵 舟 " 等 語 伏 查 桃 宿 舍 匪 聚 余 倡 說, 至 再 至 三 現 主 主 歐 晶 激 烈 之 肘, 若 不 速 掙 棍 棒, 恐 于 守 中 立 保 秩 序 均 有 美 碑 除 屯 知 江 亦 將 軍 巡 按 使 外, 所 有 剿 舟 桃 源 舍 匪 情 形, 合 先 屯 旱, 用 軒 直 系 伏 乞 鈞 盤 { 克 制 沖 口 口 吧 e
續 宇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林 韓 東 輯 ~ 都 看 按 z 本 第 系 輯 最 北 京 政 府 有 美 鑽 于 之 役 的 函 屯 文 件, 且 然 不 是 系 統 的 材 料, 但 是 扭 辱 了 對 肘 各 方 面 的 事 笑, 如 蔡 銬 黎 元 拱 等 人 的 ;& 度, 湖 北 斯 江, 尸 京 等 地 的 情 況, 袁 世 凱 昕 宣 布 的 討 袁 人 物 名 羊 等 等, 都 是 研 究 賴 于 討 袁 之 役 的 重 要 參 考 資 料 汪 瑞 圓 致 袁 世 凱 歌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一 月 七 日 夫, 也 統 鈞 墓 z 昨 H 抵 那, 兩 奉 屯 令, 蒙 准 給 假, 戚 激 慷 惶 謹 特 到 報 始 末 情 形, 站 我 大 忠 就 大 略 除 之 z 事 督 于 芳 治 事, 本 主 反 河, 自 上 月 兵 斐 后, 輿 論 大 諱, 稍 交 宗 旨, 乃 有 請 簡 民 政 長 之 屯 及 任 命 瑞 闇,@ 初 克 昇 詞 誼 有 園 民 兌 之 徐 秀 鈞 軍 事 顧 問 菜 銳 霆 警 ff 除 廷 訓 內 每 司 賀 固 且 司 法 司 徐 元 話 等 多 方 聳 功, 詞 中 央 庄 令 指 名 請 保, 或 先 屯 求 同 意 F 今 還 度 表, 純 用 寺 制 F 方 雄 承 試 事 惑 斯 言, 宗 旨 主 斐 瑞 閏 抵 省 之 日, 議 金 公 間 暨 紳 南 各 f""l' 界 載 道 攻 迎, 惟 蔡 徐 等 或 昌 言 反 抗, 或 詐 取 要 快 唔 商 幸 督, 詞 亦 游 移 ~ 經 屯 請 入 都 面 除 使 概 品 司 奉 鈞 諭, 前 即 就 旗 李 督 民 咨 請 擇 ' 期, 而 蔡 除 等 反 封 益 力, 擅 派 督 署 副 官 監 察 屯 局, 禁 投 瑞 簡 密 屯 廿 八 日, 菜 等 假 冬 防 名 火, 誘 集 軍 警 官 士 是 多 人 卉 金 演 說, 并 闖 入 行 館 肆 行 跡 迫, 甚 有 于 願 江 西 陪 況, 不 受 庄 制 " 等 語 瑞 闡 杖 詞 遺 之, 一 面 函 詰 事 督, 仗 以 查 禁 空 言 了 事 三 十 日, 奉 申 斥 吳 介 璋 等 之 屯, 蔡 除 得 愈 行 橫 暴, 竟 在 督 署 糾 集 軍 警 官 長 三 十 余 人, 議 特 派 兵 圍 攻 行 館, 對 : 特 加 害 于 議 舍 副 長 宋 育 德 等 數 人 其 肘 李 智 恐 敵 鉅 禍, 密 遣 代 表 (Ï) 原 方 北 京 政 府 間 券 院 抄 們 三 肘, 原 題 汶 口 汪 端 閻 王 任 屯 " @ 袁 世 凱 于 一 九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六 日 任 命 汪 瑞 間 方 江 西 省 民 政 長.
讀 于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121 促 圈 寓 賴 原 似 屯 乞 入 都, 因 待 李 都 督 之 詣, 改 均 赴 l? 就 臣 瑞 閩 奉 論 就 取, 豈 容 輕 去 然 事 机 危 迫, 雄 望 轉 坪, 驅 牲 一 身 向 不 足 惜, 若 因 而 摧 殘 士 吏, 踩 捕 地 方, 除 失 大 忠 統 救 民 水 火 之 初 心, 貝 Ij 負 咎 更 大 此 未 能 就 取, 不 符 不 去 之 突 在 情 形 也 至 蔡 除 等 之 目 克 法 紀, 藐 玩 中 央, 狂 悼 行 沛, 已 非 一 日 事 烈 鈞 身 任 都 督, 大 叔 旁 落, 即 非 主 功, 亦 近 似 容 讀 省 自 光 友 以 求, 民 生 困 苦, 南 三 ~ 凋 殘, 已 沾 根 去 皆 由 于 群 小 曳 道, 軍 人 把 持, 致 頓 成 今 日 料 科 1 現 象, 且 不 禪 方 反 抗 中 央, 破 坪 統 一 之 罪 魁 若 再 姑 容, 不 持 全 輯 人 民 永 元 拔 云 見 天 之 日, 更 恐 各 省 效 尤 而 起, 日 Ij 因 家 前 途 何 堪 設 想 即 日 由 那 入 都, 請 示 方 略 先 也 大 概, 伏 祈 鈞 察 耳, 蔡 銳 霆 近 奉 季 都 督 委 充 水 巡 忠 盤, 統 轄 士 是 江 水 河 各 水 師, 并 添 錄 陪 軍 一 因 合 併 附 隊 瑞 團 叩 歌 黨 鐸 數 北 京 政 府 鶴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七 月 十 七 日 急, 北 京 大 忌 統 暨 囡 秀 院 參 謀 部 陪 軍 部 武 昌 副 且 統 盤 z 午 密 副, 也 統 庚 文 元 三 屯 敬 悉 昨 准 季 都 寒 刪 閥 屯, 知 蹟 事 已 決 裂 車 只 年 捕 毒, 趁 此 一 決, 未 始 非 福 第 恐 故 事 延 長, 蔓 延 太 尸, 此 后 殊 推 收 拾 都 有 副, 也 統 坐 鎮, 上 游 過 可 克 虞 目 前 現 勢, 只 要 南 昌 堅 持 不 功, 貝 IJ 湖 口 一 隅, 或 不 致 牽 劫 全 局 惟 品 分 的 院 于 戶 防 分 宮, 一 面 添 重 兵 馳 赴 故 地, 分 夫 截 剿, 早 日 扑 夭, 以 免 星 火 燒 原 近 目 前 散 軍 情 如 何? 銳 宇 湘 粵 各 省 及 各 園 駐 使 河 于 此 事 安 生 后 所 持 志 度 如 何? 敬 乞 密 示 再, 北 軍 此 役 庄 戶 申 紀 律, 免 促 奸 人 借 口 管 見 所 丑, 并 以 附 睬 銬 鶴 嘩 元 淇 哥 拉 拉 東 歐 由 學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七 月 二 十 日 北 京 大 J 忠 統 鈞 盔, 因 各 院 備 軍 部 參 謀 本 部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上 海 隊 交 涉 使 盤 z 查 此 次 湖 北 軍 官 季 雨 霖 曾 向 武 熊 秉 坤 等 煽 惑 軍 人, 倡 謀 內 亂 @ 原 ~ 屯 報 紙 二 卅. 云 南 一 九 一 三 年 七 月 十 七 日 凌 屯, 北 京 二 卡 日 收 到. @ 鳳 均 屯 撤 紙 六 肘 武 昌 一 九 一 三 年 七 月 二 十 日 家 屯, 北 京 也 日 收 到.
122 近 代 史 資 料 一 案 前 因 季 曾 等 擅 寓 取 守, 擔 欺 潛 逃, 抗 匿 不 到 案 經 于 青 日 通 屯, 限 期 十 日 投 案 封 底, 否 則 通 勤 緝 拿 旋 于 成 日 通 屯, 請 中 央 各 省 派 員 金 申 是 日 奉 大, 也 就 令, 先 行 幌 寺 幸 熊 曾 等 勛 位 官 取, 自 案 查 舟 由 那 省 組 織 軍 法 金 宵, 提 集 一 于 人 証, 訊 明 呈 請 分 別 恁 卦 氫 于 巧 日 奉 大, 已 統 屯, 輯 的 遵 照 前 令, 前 季 雨 霖 等 遵 限 投 案, 詳 加 研 訊, 分 別 ~ 落, 仍 特 詳 供 宣 示 等 因, 各 在 案 現 在 限 期 已 迢, 此 等 要 犯 重 案, 勢 雄 久 走 去 本 都 督 些 ~ 經 遠 令 組 蟻 軍 法 金 申, 意 案 待 盾, 該 犯 官 等 逾 限 不 到, 即 系 情 虛 畏 究 司 前 案 默 試, 兢 已 供 証 硝 筒, 自 可 照 章 缺 席 判 決, 請 令 執 行 惟 企 : 該 犯 官 等 會 共 思 雄, 不 完 旁 勛, 著 再 展 期 十 日, 令 其 投 案 封 底, 于 以 阱 ; 訴 之 叔, 0, 示 寬 大, 俾 國 人 蹺 然 于 本 案 事 理 之 是 非, 或 共 諒 元 洪 不 遠 故 l 日, 不 濫 法 技 之 本 意 如 再 逾 限 不 到, 則 是 自 愿 J1Æ 失 除 訴 之 杖 至 全 申 判 決, 呈 奉 大 且 統 核 准 以 后, 元 論 如 何 除 訴, 斷 充 不 能 投 生 放 力 回 家 惟 有 執 法 相 瓜, 元 洪 亦 不 能 因 私 情 而 民 公 誼 也 至 本 案 供 証, 一 俟 封 屁 定 論, 自 三 百 遵 令 宣 布 刻 下 案 情 未 定, 供 詞 甚 多, 例 不 安 表 惟 現 扶 容 景 芳 管 新 源 王 光 法 各 犯, 均 系 防 軍 官 佐, 勻 季 會 等 直 接 承 舟 之 人 軍 法 娃 均 系 恃 立 申 間, 絕 末 沿 用 前 清 跪 訊 刑 訊 陋 司, 毫 克 強 迫 所 供 幸 曾 等 各 給 鉅 敗, 主 使 租 房 船 券 制 定 睛 亨 字 碼 朕 絡 軍 人 各 情, 均 有 摹 印 素 造 各 供 彼 屯 同 戶, 前 后 一 致, 証 掘 稿 齒, 合 先 屯 間, 免 至 恃 聞 昇 詞, 誤 生 疑 慮 并 忌 中 央 各 省 動 登 各 公 報, 俾 季 曾 等 知 悉 均 荷 領 湖 北 都 督 黎 元 洪 學 印 書 聲 元 淇 數 北 京 政 府 制 一 串 @ 方 急, 北 京 大 且 統 固 券 院 財 軍 部 參 謀 本 部 卉 封 弦 都 督 盤, 拱 密 大 忠 統 廿 六 七 日 兩 屯 均 悉 前 第 八 肺 季 雨 霖 l 日 部 駐 扎 荊 們 甚 厲 沙 祥 地 方 之 因 士 是 刻 缺, 久 柯 : 昇 志, 因 齣 需 不 足, 兵 力 未 克, 延 未 解 散 上 月 季 雨 霖 詹 大 悲 等 素 都, 謀 亂 未 成, 該 逆 亦 吶 庄 未 遂 然 曹 長 章 裕 昆 之 叛, J5 沙 洋 相 距 咫 尺, 曾 經 三 次 也 儲 金 剿, 及 章 匪 事 敗, 該 @ 原 也 很 紙 七 汁 完 月 份, 獄 也 很 周 編 兮 本 也 ~ 4988, 下 黎 元 洪 致 北 求 政 府 江 三 屯 方 5009 兩 屯 內 容 怕 述 可 以 有 角 定 本 屯 均 一 九 一 三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武 昌 仗, 北 京 三 1 日 拔 到.
損 于 之 投 資 料 散 輯 123 逆 乃 始 友 屯 防 堵, 其 心 可 知 此 次 派 委 副 官 曹 上 校 遊 帶 齣 方 余, 併 梅 占 龍 一 昔 前 往 該 回 亦 理 退 伍 這 仙 桃 鎮 第 口 囝 卉 是 九 立, 該 ; 近 肆 冗 忌 悴, 于 二 十 一 H 鈑 斐 次 日 曹 船 抵 岸, 即 派 兵 去 荼, 措 聞 剖 腹 封 面, 乃 始 斃 命, 隨 此 人 員 齣 項, 均 被 主 IJ 荼 梅 背 亦 突 被 多 室 潛 伏 兵 青 退 此 外 荊 門 天 門 鍾 祥 等 基 公 署 稅 盆 各 局, 公 私 財 物 拾 划 一 空, 因 警 拾 彈, 遭 其 據 掠, 屯 局 被 其 強 占, 監 獄 概 行 汗 釋, 搶 去 IJ 商 民 財 戶 克 算, 逼 荼 局 卡 人 民 多 名, 慘 元 人 道, 令 人 刺 骨 該 逆 原 兵 仗 五 六 百 名, 現 且 偏 是 去 白 旗, 自 林 耶 西 息 司 令 招 集 退 伍 多 人, 然 子 彈 甚 少, 除 封 掠 民 財 外, 完 他 能 力 現 派 徐 旅 長 鎮 盤 帶 領 先 兵 二 膏, 于 有 自 由 仙 鎮 自 1l! 往 岳 口, 率 同 段 昔 長 樹 xß 苦 苦 生 是 賢 才 刻 日 遊 剿 上 游 有 王 肺 長 安 j 聞 所 派 一 遠, 又 刻 因 長 跌 主 所 派 一 苦, 由 褻 雙 直 "T 夫 攻 南 路 經 丁 鎮 守 使 自 旅 長 就 免 派 于 軍 三 連, 由 1 包 肢 解 美 河 口 丫 角 店 一 帶 逕 往 迎 音 北 路 已 派 吳 放 長 德 振 率 間 教 生 在 音 等, 在 德 安 一 帶 兜 剿 查 搪 也 局 拘 留 該 逆 所 致 黃 兵 事 烈 鈞 有 屯 有, 各 軍 H 向 庄, 昕 候 調 遺 " 等 語 叉 致 岳 州 司 令 除 室 主 初 屯, 約 同 護 青 荊 州 又 在 京 山 天 門 等 赴 這 兵 卉 赴 德 安 料 科 主 啟 功, 除 京 西 南 三 路 防 范 戶 密 外, 誠 恐 北 路 兵 力 單 薄, 山 路 友 朵, 庄 請 前 豫 軍 于 闊 專 一 帶 迫 界, 派 兵 防 堵, 豫 防 潰 窮 查 豫 匪 扶 園 墓, 并 有 私 通 黃 尖, 被 局 扣 留 各 屯, 足 見 該 逆 等 通 向 一 究, 牽 單 大 兵 惟 有 遵 諭 痛 剿, 以 期 早 日 兩 惰 謹 先 奉 笨, 余 容 續 掘 黎 元 洪 卅 一 印 華 先 淇 數 北 東 政 府 江 二 屯 心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三 日 十 方 急, 北 京 大 且 統 鈞 盔, 毒 草 附 關 官 直 接 z 拱 密 頃 接 責 陌 唐 都 曾 卅 一 屯 卉 z 穹 的 rfe 頃 由 屯 局 桂 查 得 長 沙 致 重 炭 屯 文 如 下 z 方 急 重 氏 熊 ~ 市 長 1 鑫 z 輸 省 赴 文, 粵 于 湘 院 閩 相 繼 獄 立 現 荊 州 抄 洋 鎮 划 固 長 缺 狙 立 赴 文, 方 都 西 討 袁 司 令 北 軍 合 攻 九 江, 武 昌 空 虛, 我 (!) JJK 均 屯 披 椒 問 汁. 武 昌 一 九 一 三 年 入 月 三 日 凌 屯, 北 京 四 日 收 到.
124 近 代 史 資 料 軍 正 可 乘 机 直 取 武 汶 椎 湘 省 軍 械 局 失 火, 槍 彈 砲 彈 缺 乏, 71 准 孤 軍 強 攻 武 1 又 方 望 尊 赴 神 速 改 晰, 全 肺 直 出 荊 湖, 全 攻 武 昌, 不 必 請 命 于 成 都 如 恐 祺 鶴 不 充, 湘 願 接 蹄 并 且 多 帶 七 密 里 九 子 彈 七 生 五 山 砲 彈 接 研 討 甘 用 荊 襄 現 有 XtJ 缺, 尊 赴 出 師 '3 之 朕 合, 則 武 汶 不 唯 一 鼓 而 下 肘 不 再 素, 切 勿 就 豫 叉 開 川 省 由 宜 昌 這 砲 彈 赴 成 都 甚 多, 望 尊 娃 及 早 截 留, 以 前 軍 用 統 希 速, 友 譚 延 閩 程 子 楷 程 潛 等 叩, 扭 等 語 此 也 已 由 完 赴 截 留 請 即 妥 穿 防 范 渴 盼 " 等 因 除 XtJ 數 已 故 井 ~1+IT 鎮 守 使 視 連 日 剿 敗 外, 特 此 屯 述 再, 此 也 已 經 唐 曹 轉 告 川 督, 同 肘 并 接 湘 都 督 屯 同 前 惰, 合 併 戶 明 黎 元 洪 叩 江 二 印. 囊 世 凱 密 咆 @ 至 文 香 港 成 果 飯 街 往 室 1 拉 霍 公 安 壽 光 生 屯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三 自 平 密 揖 探 掘, 匪 首 割 文 前 日 乘 弦 公 司 船 赴 港 望 速 密 商 室 璧 等 親, 徉 往 攻 迎, 接 赴 粵 省, 誘 上 船 后, 出 口 赴 死 沈 海 執 行 人 員 除 扑 官 黨 勛 外, 并 笑 祥 十 方 元 寄 吾 @ 江 印 故 香 港 西 苦 盤 為 樹 第 四 幸 好 玉 手 克 裕 光 轉 樁 州 克 林, 皆 屯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三 日 誠 密 揖 香 港 密 披 z 危 軍 @ 巳 掘 肇 炭, 駐 肇 回 長 李 耀 灰 反 正 除 逆 現 派 心 腹 拱 兆 鑒 率 一 回 往 禦, 另 調 砲 兵 一 昔 伏 三 水 三 文 河 口 以 吟, 待, 華 民 i 咦 甚 固 而 可 守 " 等 語 李 因 長 耀 扶 深 明 大 火, 已 授 方 陪 軍 少 特, 望 先 伶 令 嘉 獎, 勉 國 核 裳, 以 建 殊 勛 隊 逆 派 拱 兆 事 抵 禦 設 伏, 并 著 戶 均 戒 告 大, 臣 統 江 印 @ 抄 也 殘 本 一 件, 當 尾 均 散 失, 內 ~ 袁 世 凱 及 勻 袁 世 凱 有 美 文 件 七 遜, 推 測 均 均 袁 世 凱 政 府 所 存 的 抄 件 第 通 方 袁 世 凱 密 謀 畫 展 寄 到 中 山 的 屯 拔, 第 七 通 均 帝 團 主 文 革 親 在 長 江 活 功 的 探 披 其 余 五 通 均 均 袁 世 凱 政 府 摟 取 f 家 的 文 屯. 今. 按 原 文 只 11 1fj, 林 題 均 主 ':J 原 文, 仗 特 二 年 " 改 方 一 九 一 三 年 " @ 智 套 " 係 何 人 化 名, 待 考 @ 7Zi; 吾 先 的 部 叭 下 文 又 稍 : 游 萃 "
殺 于 之 役 資 料 做 蟬 125 交 t 在 部 至 一 九 - 三 年 八 月 四 日 尸 1fi: 少 面 屯 林, 陪 軍 反 正, 逆 督 除 炯 明 巳 逃 往 香 港, 主 早 春 萱 昨 日 他 住, 城 中 夫 說 武 昌 祭 副 忌 統 來 屯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四 日 夫, 也 統 鈞 盤 z 拱 密 頃 接 梧 州 克 ; 妒 軍 使 先 屯 林 z 除 逆 炯 明 掘 粵 飯, 先 派 在 大 砲 椏 扼 守 封 州 江 口, 拒 我 京 征 昨 經 習 筋 肇 氏 統 領 事 耀 訊 德 炭 基 : 長 梁 泣 若 {; 城 古 長 率 ff 秋 等, 特 江 大 砲 兢 寺 訣 一 面 調 派 安 南 瑞 和 等 兵 視 四 艘, 三 十 夜 兵 師 馳 抵 肇 氏, 站 以 兵 力, 宣 布 中 央 威 信 肇 氏 ~ 定 各 具, 望 風 景 瓜 現 在 扼 守 肇 境, 咕 咕 遊 取 惟 前 軍 兵 草 械 少, 做 源 不 雄, 大 兵 出 度, 軍 用 浩 繁, 主 ~ 經 屯 請 大 忌 統 即 旁 鉅 款 正 港 接 蹄 J 恩 請 副 拉 統 派 拔 兵 棍, 道 紮 虎 門, 以 杜 甫 攘, 各 奸 叛 逆 " 等 因 正 似 轉 述, 接 先 二 屯 和 z 除 逆 炯 明 派 按 重 兵, 前 素 抵 拒 前 軍 兵 草 齣 純, 過 不 相 悴, 諒 j 創 司 墓 即 乞 立 派 南 洋 兢 趴 星 在 駛 駐 虎 門 口, 以 把 牽 制 而 使 近 取 迫 急 上 除, 仰 候 屯 示 " 前 素 除 友 屯 代 轉 中 央 請 派 兢 迅 往 援 助 外, 特 此 轉 述 元 拱 在 至 文 水 錢 ; 心 -* 吳 ; 主 將 祥 迷 屯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四 日 大 d 皂 統 令 z 粵 省 鈑 徒 肆 說, 該 少 特 志 趣 正 大, 誓 勾 扣 除, 深 堪 嘉 俏, 已 持 授 方 陪 軍 中 特 望 速 調 集 所 部, 朕 絡 危 都 督, 相 机 防 剿, 以 策 否 在 勛 " 等 因 合 屯 述 備 軍 師 參 謀 部 支 印 位 香 港 炭 學 7! 商 玉 公 金 轉 顏 君 啟 江 屯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四 日 奉 犬 J 也 就 交 下 商 工 公 金 屯 林 g 故 事 前 光 笙 粵 省, 隨 督 江 西, 南 民 愛 戴 今 開 討 逆, 全 粵 戚 功 等 語 找 事 前 既 有 功 民 間, 笈 欲 遊 討 叛 徒, 深 碩 大 文, 殊 堪 嘉 俏 粵 省 商 民 元 是 可 未 裳, 又 受 此 躁 繭, 良 深 痛 惜 望 体 政 府 之 意 行 之 可 也 奉 陪 兩 部 文 印. @ 者 居 有 奉 批 笨, 已 兮 " 字 祥.
126 近 代 史 資 料 2 家 拔 @ 九 紅 目 下 除 帝 固 軍 航 烏 羽 外, 尚 有 英 閏 軍 航 Rinsha 及 Lnipe 美 固 軍 航 Helena 及 Lamar o 自 有 十 二 日 汗 識 之 掠, 中 國 軍 靚 亦 由 汶 口 派 往 九 江 三 只 自 實 祖 康 蓋 章 北 京 敢 膺 歡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五 日. 北 京 大 J 也 統 自 券 院 陪 軍 部 參 謀 本 部 武 昌 副, 也 統 鈞 盔 I 粵 省 支 日 由 軍 界 全 体 取 銷 j 虫 立, 方 民 ~ 呼, 三 百 拳 第 二 師 師 長 男 ; 慎 初 杖 擴 都 督 事 亦 蚵 長 拉 J 師 都 事 繁, 宣 告 辭 取, 去 志 甚 決 隨 由 尸 京 忠 商 舍 粵 商 維 持 公 安 全 九 善 堂 院 粵 商 固 地 方 自 治 研 究 社, 及 軍 界 全 体, 推 奉 陪 軍 中 特 第 五 旅 旅 長 張 我 叔 均 尸 京 都 替 兼 民 政 長, 并 經 省 議 舍 一 致 通 述 張 中 特 力 時 不 訣, 現 經 于 本 日 申 刻 康 叔 理 智 事 軍 民 安 堵, 請 釋 盧 念 謹 屯 尸 京 都 督 府 代 理 參 謀 長 蕭 祖 康 叩 歌 印 濁 固 璋 畫 畫 北 京 故 府 間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八 日 到 特 方 急 北 京 大, 也 統 鈞 盔, 參 謀 部 陪 軍 師 天 津 划 民 政 長 王 鎮 守 使 陪 參 謀 長 萃, 拱 密 我 軍 收 笈 蚱 埠,~ 經 屯 除 對 即 督 動 前 路 各 膏, 分 赴 技 推 前 道 按 軍 留 駐 准 美 撫 州 各 股, 初 就 掘 險 枝 梧, 及 大 兵 庄 頃, 而 軍 輒 已 心 摧 阻 落, 首 領 率 先 他 遁, 餘 余 勢 如 散 沙, 望 影 棋 奔, 潰 不 旋 腫 掘 報 z 弦 囡 士 是 克 率 第 二 十 因 之 一 膏, 于 本 月 六 日 占 領 脂 准, 何 旅 長 丰 林 率 第 ' 十 五 混 成 因 同 日 占 領 沙 河 集, 插 因 長 鴻 鈞 率 第 十 九 混 成 固, 于 本 日 收 友 撫 州 所 有 可 言 次 潰 退 放 軍, 現 均 屬 聚 浦 口, 并 括 各 地 方 紳 商 士 庶 送 屯 同 表 攻 湛, 輕 傷 該 特 領 導 未 占 領 收 笈 各 娃, 迅 速 安 撫 流 亡, 宣 布 德 意 自 璋 部 署 組 卒, 一 俟 滄 水 大 排 工 竣, 即 對 設 法 渡 河, 移 駐 蚱 埠, 并 以 奉 間 固 璋 叩 陌 印 @ 原 完 棕 題, 今 掠 題 系 編 者 所 加 掘 內 容, 似 棄 自 日 本 人 之 手. 此 也 可 注 意 者 均 積 于 討 袁 之 役 肘 期 帝 國 主 火 軍 般 在 長 江 中 的 活 劫 ( 豆 ) 廠 方 屯 扳 紙 二 卅 r-1f;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五 日 凌 屯, 北 京 八 月 卡 一 日 收 到. @ 原 方 也 披 紙 三 付. 古 城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七 日 凌 屯, 北 京 八 日 收 到
賴 于 之 役 資 料 妝 輯 127 賽 完 淇 數 北 東 歐 情 真 展 咆 CD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十 一 日 軒 急, 北 京 大, 也 統 國 每 院 外 交 部 陪 軍 部 基 z 拱 密 掘 荊 州 鎮 守 使 于 祖 蒸 屯 和 z 掘 謀 囝 長 掘 告 z 突 有 三 井 詳 行 日 人 口 口 九 方 柯 來 苦, 向 連 長 這 功, 戶 言 如 肯 狙 立, 也 由 日 本 暨 湘 省 協 助 做 械 經 回 長 盎 詰, 其 ij 咆 時 狡 展 制 經 沙 市 戶 交 涉 巨 位 查 司 尚 有 赴 描 准 美 出 探 証 掘 該 日 人 ~ 巳 留 因 看 管, 等 譜 按 我 固 軍 至 于 吃 祟, 未 使 昕 其 這 功 乞 勾 日 使 戶 重 交 涉 " 等 情 請 即 併 案 核 示 遵 舟 均 盼 再, 九 方 昨 口 口 口, 合 併 除 明 黎 元 拱 真 辰 印 蟄 完 洪 聽 北 軍 政 府 曾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年 十 六 日 特 火 急 北 京 大, 也 統 參 議 院 肘 軍 部 均 鑒 z 昨 接 譚 督 屯 和, 要 犯 譚 人 風 蔣 翊 武 刻 承 烈 唐 蟀 等 已 由 湘 僧 紋, 曳 即 派 人 查 拳 于 昨 晚 九 肘 已 在 日 本 南 陌 丸 投 見, 經 警 J 視 且 監 勻 該 船 主 交 涉, 尚 未 到 卉 船 定 肘, 該 船 即 卉 輪 下 駛, 以 致 該 且 監 及 調 查 多 人 不 及 登 岸, 一 併 隨 輪 前 往 除 已 倚 沿 途 各 夫 卡 各 鎮 守 使 要 塞 司 令 截 捕 外, 仍 請 設 法 通 緝 再 該 日 人 如 此 庇 妒 犯 人, 亦 請 勻 該 國 公 使 戶 重 交 涉 方 盼 黎 元 洪 諜 印 再 過 仁 畫 畫 北 東 歐 府 智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日 火 急 北 京 大 且 統 鈞 盔, 各 部 院 武 昌 黎 副 且 統 口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各 軍 統 妒 軍 使 均 盤 z 元 日 通 屯, 計 邀 明 察 查 原 屯 肯 明 七 月 二 十 日 o 后, 本 月 初 十 日 以 前, 閩 省 所 史 文 屯, 多 系 許 崇 智 迫 盼 捏 冒, 庄 請 作 方 克 效 一 咕 茲 細 加 拉 查 自 七 月 初 十 起, 許 崇 智 開 謀 倡 亂, 即 有 朦 度 文 屯 所 有 問 省 自 七 月 初 十 日 起, 至 八 月 初 十 日 止, 凡 涉 亂 事 文 屯, 一 律 作 均 克 妓, 以 @ @ @ 原 先 屯 根 紙 二 肘 武 昌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十 一 日 投 屯, 北 京 當 日 收 到 原 屯 碼 有 几 字 未 譯 出 原 玲 也 根 紙 二 汁 武 昌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十 六 日 ;l<: 屯, 北 京 ~ 日 收 :êil. 底 * 也 報 紙 三 汁 福 州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日 凌 屯, 北 京 二 十 一 日 收 到 原 屯 碼 有 未 釋 出 者
128 近 代 史 資 料 昭 核 笑 謹 寺 屯 除 明 主 JI 道 仁 叩 智 印 輯 室 貴 李 純 數 北 東 政 府 鵬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特 百 方 急, 北 京 大 忠 統 陪 軍 部 參 謀 本 部 武 昌 副 J 臣 統 鈞 盛 z 拱 密 芝 貴 昨 日 旱 扳 抵 省, 諒 已 逃 到 現 掘 探 開 李 逆 率 敗 匪 約 千 余 名, 由 丰 城 向 樺 樹 鎮 會 去, 沿 途 所 述 村 鎮, 焚 荼 姦 掠, 比 戶 均 空. 得 有 資 財, 沿 途 潰 散 已 前 馬 旅 長 率 混 成 第 二 十 一 因 前 往, 免 再 嘯 集 林 虎 間 逃 在 宅 火, 所 都 不 述 四 五 頁 方 逆 責 持 率 有 百 數 十 人, 在 4 河 口 鎮 勒 捐 騷 抗, 一 如 李 逆 所 均 現 一 面 通 倚 各 州 旱, 凡 潰 兵 所 至 娃 所, 不 得 庄 其 需 索 ; 如 能 控 斬 去 獻, 或 繳 械 輸 誠 者, 分 別 賞 銀 質 遣 一 面 屯 鶴 洞 口 鎮 免 兵, 就 近 特 方 逆 等 俘 荻, 并 最 賞 緝 孽 現 德 安 建 昌 方 面 派 二 十 四 回 駐 守, 高 研 方 面 由 二 十 三 間 駐 守, 并 隨 肘 追 赴 碌 于 奉 新 瑞 州 等 赴 搜 緝 余 章, 以 絕 根 除 南 昌 城 內 外 治 安, 由 第 二 十 二, 因 扭 任 所 余 匪 蹟, 大 部 零 星 逃 潰, 并 克 大 支 悍 匪 若 能 妥 用 扣 除 之 法, 黨 可 逐 漸 肅 清 先 屯 間 芝 賞 純 謹 壘 螞 一 印 主 盒 處 浩 劫 激 江 棋 立 @ 一 九 一 三 年 λ 月 二 十 主 回 北 京 大, 也 稅 全 議 軍 事 娃 參 謀 部 陪 軍 部 均 盤 z 昨 掘 探 撮, 王 金 投 偕 同 古 L 兌 數 人, 于 莽 日 到 宇, 多 方 煽 惑 軍 臥, 似 先 由 九 十 七 因 三 首 占 括 軍 械 局 入 手, 即 率 趴 赴 紹, 朕 絡 台 溫 赴 相 繼 站 立, 省 金 改 建 于 波, 現 正 逗 劫 甫 旅 長 顧 九 斌 方 都 督 等 情 查 近 表 古 L 兌 突 以 全 力 注 前, 力 囡 破 坪 伊 上 說 兌 机 美 撮, 如 民 叔 民 立 中 竿 民 報 等 并 于 日 東 捏 載 斯 省 吉 L 事 新 聞, 希 冀 搖 惑 人 心 瑞 昨 巳 屯 篩 溫 娃 台 紹 南 各 統 頓 司 令 軍 械 局 長, 密 均 防 范, 戶 華 逆 究, 并 屯 願 旅 長 查 詢 詳 情 頃 准 軍 事 赴 敬 屯, 沈 定 一 回 南 勾 口 麟 告 密 謀 煽 吉 L 各 梢, 勻 瑞 娃 探 披 大 致 相 同 已 動 屬 尸 行 查 捕 特 此 屯 除 朱 瑞 往 印 杭 州 G @ @ 原 玲 也 :Jíi 紙 三 肘 南 昌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凌 屯, 北 京 三 十 三 R 收 到 內 斯 江 都 督 朱 瑞 致 袁 ii!: 卸 l 屯 一 通.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五 日 凌 屯, 二 十 六 日 北 東 收 到
賴 于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129 除 昂 星 文 @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前 赴 防 統 領 何 知 章, 身 任 兌 魁, 阻 均 匪 首, 騙 級 莫 匹, 夜 郎 自 大 乘 讀 院 之 吉 L 事, 煽 亦 t 戶 之 謠 言, 鼓 感 軍 心, 昌 言 站 立 馳 屯 各 府, 尸 朕 椅 角, 投 函 十 皂, 截 留 地 T 大 且 統 之 六 罪 狀, 公 然 宣 布 F 司 令 部 之 五 管 帶, 任 意 指 揮 滿 月 生 心, 推 寅 起 事 就 幸 天 守 其 魄, 神 誘 其 衷, 罹 狡 蒐 于 同 中, 入 封 家 于 圈 內 方 謂 ~1 錶 就 縛, 必 能 娃 以 戶 刑 g 孰 料 李 先 被 拘, 竟 就 施 以 寬 典 皂 罪 大 而 泊 之 轉 輕, 特 ie 故 而 諒 之 不 可 今 間 何 逆 知 章 之 待 喊 等 其 罪 也, 法 庭 力 方 幹 旋, 訊 官 受 其 這 劫 何 以 言 之 T 知 章 方 前 情 附 生, 慣 弄 宅 墨, 包 攬 詞 訟 者 昔 日 兩 逆 屯, 措 詞 狂 妄, 交 手 定 其 稿 現 現 判 決 之 詞, 由 方 之 妒 日 g 本 屆 武 夫 " 是 卉 脫 之 一 位 J 也 又 方 之 祖 日 z 盲 MJ 血 立 " 是 減 輕 之 一 法 也 且 方 之 辯 曰 : 知 罪 自 首 " 是 鬆 級 之 一 怯 也 然 知 章 究 厲 武 夫 勻 否, 究 厲 官 A 人 勻 否, 究 厲 自 首 勻 否, 均 赴 人 民 所 共 知 共 見, 亦 前 都 督 所 自 知 自 見 者 也 知 章 寓 任 音 省, 觀 朱 督 方 同 芋, 抱 陪 何 降 讀 之 心, 并 杯 曹 抹 去 E 盟 之 意, 欲 朕 絡 守 紹, 奔 走 台 衛, 以 因 非 常, 希 望 甚 奢, 蓄 志 甚 銳 若 非 日 巡 防 制 肘 其 旁, 溫 娃 二 府 必 遭 廳 搓, 大 局 向 堪 設 想 乎 T 知 章 突 有 三 可 飽 之 罪 z 初 屯 中 六 大 罪 之 說, 夫 土 完 日, 賊 肥 滔 天, 可 擔 者 一 再 屯 中 所 林 築 約 1 血 夫, 所 指 何 人? 前 惡 未 棍, 狀 而 績 之, 可 見 者 二 溫 防 梅 統 領 奉 令 素 娃 接 笨, 知 章 IJR 屯 以 止 之, 主 各 兵 以 待 之, 梅 恐 有 斐, 簡 精 銳 兵 士 沿 江 預 防, 及 抵 娃 城, 閱 二 十 余 日 不 交 印 梅 通 屯 前 督, 前 督 誘 知 章 而 拘 留 之, 而 印 始 交, 其 被 逆 之 心 里 然, 可 施 者 三 有 此 三 可 錯, 其 何 能 逃 于 法 律 所 定, 又 何 能 免 于 命 令 所 繩 若 如 知 章 者 罪 可 誠 等, 則 三 百 日 逆 兌 之 在 杭 域, 或 搜 一 手 槍, 或 撿 一 紙 函, 皆 立 肘 就 撞, 使 鬼 而 有 知, 必 援 例 而 索 偉 生 命, 其 何 以 答 付 之 耶? @ 原 均 墨 折, 揖 是 人 自 和 ;;Ig 所 江 史 上 州 關 水 主 要 布 衣 隊 昂 " 末 暑 H 期 方 民 間 三 年 十 二 月 九 是 中 叡 述 括 自 江 史 上 州 何 知 章 獄 立 專. 今 捌 略 首 尾 的 空 論 約 三 百 字.
130 近 代 史 資 料 何 知 章 聲 漸 督 曹 南 @ 一 九 一 三 年 入 月 三 十 亢 日 杭 州 都 督 盤 s 袁 賊 充 道, 破 邦 共 和, 懷 圍 之 罪 有 六 s 一, 謀 害 元 勛 z 二, 這 怯 借 款 ; 三, 濫 用 私 人 F 四, 猜 忌 名 將 F 五, 甘 心 媚 外, 斷 送 蒙 藏 F 六, 驅 軍 南 下, 涂 炭 生 吏 抖 抖 奸 惡, 英 方 南 北 故 字 之 禍 因 凡 厲 部 省, 輔 車 相, 依, 必 待 身 受 危 險, 始 思 脫 寓, 自 惟 克 男, 抑 甚 克 恥 今 集 各 界 商 議, 會 以 我 斯 現 勢 危 若 棄 卵, 不 速 囡 謀,: 將 授 匪 人 以 起 火 之 虛 名, 而 行 抗 1 亂 之 突 禍, 貝 Ij x 才 外 不 足 昭 大 火, 河 內 不 足 鎮 人 心, 禍 机 所 度, 方 害 更 烈 用 敢 追 請 在 人 速 宣 告 強 立, 庶 維 持 秩 序 較 易 方 力 站 也 憤 激, 枕 戈 待 命 統 領 何 知 章 印 叩 痕 學 瑞 過 屯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三 十 -fj 頃 掘 何 統 領 知 章 屯 輯 :2 ζ 要 屯 計 述, 訓 i 萄 拜 悉, 丁 此 共 和 破 裂, 匹 夫 有 責 凡 我 軍 人, 豈 有 中 立 之 理, 是 者 助 之, 非 者 伐 之, 順 人 心 以 伸 天 討 架 制 即 1 虫 夫 也, 告 一 窟 者, 狡 鬼 其 得 免 死 乎? 吾 斯 魂 在 方 雄 士 是 此, 幸 速 定 寺, 以 免 胎 慎 " 等 語 查 自 讀 事 1x. 生 以 來, 吾 師 外 膽 大 局, 內 順 人 心, 宣 布 宗 旨, 以 保 宜 地 方 均 已 任, 15 所 謂 中 立 者 之 首 尾 兩 端, 其 情 過 不 相 伴 蓋 以 斯 省 兵 力 論, 安 內 則 有 余, 援 外 則 不 足, 一 旦 遣 師 出 境, 伏 莽 嘯 聚, 在 在 堪 虞, 大 周 末 荻 毫 庫 之 益, 本 省 先 受 鷹 位 之 忱 是 以 目 前 通 屯 以 后, 軍 民 上 下 同 悉 此 旨, 人 心 大 安 旬 日 以 去, 兩 斯 十 一 府, 所 有 各 早 知 事 基 議 金 參 議 舍 商 金 自 治 金 以 及 各 水 陪 路 防 昔 統 領 統 帝 陪 軍 旅 長 因 士 是 各 拙 立 軍 臥 長 連 長 管 帶 等, 先 后 屯 籃, 均 稍 : 地 方 平 靖, 都 督 所 主 張, 南 下 軍 民, 同 戶 贊 頌, 諸 事 元 不 一 致, 幸 請 勿 信 謠 言 " 各 等 語 人 心 所 向, 即 此 可 知 紹 兵 小 有 匪 警, 經.." 徐 司 令 尿 完 戶 密 剿 捕, 現 已 一 律 肅 靖, 是 全 斯 之 治 安, 大 抵 不 至 室 主 描 劫 但 近 日 外 省 情 形, 尤 非 旬 日 以 前 之 比, 江 西 糊 口 早 方 北 兵 占 掘, @ 原 主 也 除 昂 壘 文 3 所 附 抄 件 攝 下 文 朱 瑞 通 屯 )), 可 以 有 角 定 方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六 日 所 ~. @ 原 均 也 1* 昂 三 是 文 所 附 抄 件, 前 有 本 月 jjt 一 日 下 午 九 肘 素 都 督 屯 汗 " 字 祥
讀 于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131 南 昌 即 日 可 下, 張 勛 大 臥 特 抵 浦 口, 南 京 已 成 虛 城 上 海 制 造 局 堅 守 不 功, 南 軍 屢 故 屢 北, 余 兵 潰 散, 不 笈 能 軍 程 雪 棲 又 在 江 亦 設 立 都 督 府, 通 屯 取 消 組 立 避 現 南 京 江 推 之 間, 北 軍 云 集, 以 致 賀 共 赴 港, 除 英 士 宵 遁 之 說, 到 娃 紛 待 赴 州 且 居 偏 隅, 若 亦 不 完 所 聞 綜 現 此 次 斐 局, 已 成 弩 末 之 勢 前 自 宣 布 宗 旨 以 后, 民 意 放 膀, 軍 心 一 致 方 幸 于 內 忱 外 患 元 生 持 涉, 又 何 必 于 大 局 垂 定 之 日, 以 一 隅 自 拉 于 禍 吼 旋 渦 之 中, 自 胎 伊 戚 哉 l 古 人 云 s 小 不 忍 貝 Ij 赴 大 諜 " 又 日 z 人 充 逗 慮, 必 有 近 忱 " 向 希 申 慎 周 詳, 以 保 地 方 之 治 安, 即 以 保 / 令 人 之 身 家 該 娃 軍 界, 尤 望 立 相 功 勉 特 此 屯 布 腹 心 那 汝 成 聲 袁 世 凱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十 方 急 北 京 大 且 統 因 今 院 外 交 部 防 軍 部 鈞 盔 g 赴 密 昨 合 除 都 督 J}L 省 長 公 主 一 屯, 請 且 使 因 交 涉, 揖 約 要 求 撤 換 金 申 融 員 由 我 遲 員 接 充, 諒 巳 邀 墓 查 各 省 拘 亂 匪 徒, 向 以 租 界 方 窟 穴, 組 織 机 夫, 朕 合 拳 功, 以 及 其 句 械 酵 賀, 分 遺 暗 荼 講 事, 皆 于 此 地 著 手 因 租 界 捕 匪 于 續 根 繁, 益 以 英 法 問 他 離 員 及 捕 房 皆 均 包 庇, 戶 汽 根 吏, 而 去 涉 特 派 員 又 乏 因 庄 幹 旋 之 朮, 坐 是 東 芋, 而 逆 兌 益 唯 所 欲 方 矣 近 表 黃 除 鈕 柏 @ 及 各 首 要 匿 租 屏 肘, 品 易 服 易 名, 而 其 祖 所 及 其 往 求 各 机 菜, 多 已 一 一 偵 悉, 充 如 明 知 而 不 能 逕 捕 若 照 向 例, 動 由 全 申 公 堂 以 提 票 送 請 捕 房 笙 宇 后 舍 捕 往 孽, 則 展 轉 必 須 半 日, 久 巳 得 信 通 颺 矣 領 事 因 表 面 頗 示 贊 助, 然 捕 匪 牽 型, 屢 商 迄 不 通 融, 以 致 克 所 措 手 士 是 此 莽 癱, 禍 特 胡 底 且 H 素 謀 1 戶 之 JG ïe 切, 又 有 合 力 謀 斯 之 間, 恃 有 日 助, 其 心 不 死 突 寬 防 不 腔 防 查 民 口 租 屏 破 扶 古 L 兌 机 美, 及 搜 族 軍 火 不 計 其 次, 而 租 界 領 回 未 聞 型 肘, 自 是 VJ. 理 得 法 拉 l 請 前 外 交 部 除 揖 約 交 涉 外, 可 否 查 照 民 口 現 行 手 續, 搜 集 磋 議, 忠 以 挽 回 任 用 諭 員 主 杖 及 特 允 通 融 緝 捕 均 目 的, 券 在 函 述, @ 原 也 元 年 月, 掘 婦 被 成 任 上 海 鎮 守 使 是 一 九 一 三 年 七 月 二 十 八 日, 程 德 全 碎 江 旅 都 督 取 是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三 日, J'l í 惠 閻 辭 江 $ 省 長 限 是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六 日, 相 文 蔚 在 安 徽 討 哀 失 敗 是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上 旬, 可 以 推 斷 本 屯 ~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所 袋 @ ~ 指 責 美 除 其 美 鈕 永 建 柏 文 蔚.
132 近 代 史 資 料 方 能 剪 吉 L 萌 而 消 巨 息 是 否 有 告, 伏 候 衡 裁 汝 成 叩 卅 印 張 照 當 囊 世 凱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二 日 大 忠 統 鈞 肇 s 免 密 昨 日 我 軍 攻 克 宇 垣 之 后, 勛 軍 ~ 即 合 同 第 五 肺 及 揚 軍 第 四 肺 合 力 遊 攻, 分 占 城 肉 之 富 貴 山 駱 駝 山 北 根 閣 除 兵 場 及 太 平 A. 鬥 通 前 門 西 半 門 拱 武 門 等 娃 惟 獅 子 山 一 址, 我 軍 到 彼, 特 及 昏 夜, 未 能 避 攻, 現 仍 方 匪 軍 占 掘 三 牌 樓 功 ~ 金 場 空 屋 尚 有 匪 軍 屯 集, 昨 日 下 午 勻 我 軍 巷 成 數 小 肘 之 久, 匪 軍 頗 有 折 銜 該 赴 距 日 領 事 館 甚 近, 掘 降 兵 供 林, 此 次 于 垣 抗 命, 日 人 暗 助 芙 多 昨 日 何 海 嗚 扶 免 卿 韓 恢 三 逆, 自 城 破 后 即 逃 匿 該 領 事 館, 現 我 軍 行 經 @ 娃,[3 人 即 以 窗 內 放 拾 外 青, 庄 請 戶 重 交 @ 李 純 數 北 京 政 府 虞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七 日 到 持, 火 急 北 京 大 且 統 固 券 院 參 陪 兩 部 武 昌 副 且 統 鈞 籃 s 拱 密 前 克 室 主 南 昌, 以 戒 馬 合 皇, 所 有 各 机 美 逃 去 人 員, 未 遑 查 報,. 要 在 寬 負 疚 茲 查 得 的 都 督 歐 間 武 的 省 長 賀 園 昌 均 八 月 九 哥 潛 逃 財 政 司 長 魏 斯 吏, 十 一 哥 潛 逃 失 ~ 司 長 曾 貞 司 法 穿 各 娃 娃 士 是 徐 元 話, 均 十 二 哥 潛 逃 兵 站 且 監 俞 庄 麓 警 察, 也 監 周 希 頤 特 別 屯 報 局 長 張 魯 璿 屯 報 局, 也 理 曾 伯 玩, 均 八 月 九 哥 潛 逃 財 政 司 第 三 科 科 長 部 有 光 一 等 科 員 張 園 棠, 均 十 三 哥 潛 逃 三 足 ~ 司 第 二 科 科 長 部 頓 第 一 科 二 等 科 員 會 尖 紋, 均 十 三 哥 潛 逃 第 二 科 二 等 科 員 彭 述 3 第 四 科 一 等 科 員 鍾 秀, 均 八 月 九 哥 潛 逃 第 二 科 三 等 科 員 黎 鑑 克 第 七 科 二 等 科 員 兢 惟 峙, 均 十 三 學 潛 逃 內 券 司 第 一 科 科 長 歐 陌 成 第 一 科 科 貝 鍾 愛 菊 第 二 科 科 員 張 之 藻, 均 λ 月 九 學 潛 逃 教 育 司 第 二 (j) Æ\.7!J 抄 件 - 肘, 紙 張 勻 格 式 均 每 前 載 也 袁 世 凱 密 屯 相 同. 杯 屆 主 告 完 化 門 ~ 鑽 機 使 眾 也 3 (2) fj;t 脫 一 該 " 字 @L 京 文 止 此. 心 愿 為 也 披 紙 三 汁 南 昌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七 日 凌 屯, 北 京 八 日 收 到.
賴 于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133 科 科 員 E 十 炳 蔚 第 七 科 科 員 許 鴻 棋 吳 孝 展 技 正 划 和 技 士 雪 景 淑 ijl 且 宇 董 蒙 泉 囡 * 編 輯 那 儒 i 廉 栗 克 志, 均 由 八 月 五 哥 至 十 七 哥 先 后 逃 除 續 查 逃 走 各 員 再 行 密 報 外, 謹 先 屯 間 純 虞 印 主 障 基 種 自 這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三 日 百 方 急, 北 京 袁 犬 且 統 黎 副, 皂 統 參 陪 兩 部 華 主 余 兩 院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暨 各 法 園 各 報 館 四 川 同 多 諸 先 生 大 基 z 五 ~~III 師 長 熊 逆 克 武, 夙 萌 昇 志, 八 月 四 寺, 背 按 1 虫 立, 鋸 諭 負 固, 掠 地 攻 城, 位 置 官 吏, 川 北 詰 墓, 相 繼 失 守 胡 督 @ 間 警, 卉 軍 官 全 体 合 議, 出 問 i 痛 勦 陵 基 造 承 其 乏, 授 方 川 京 宣 撫 使 兼 第 一 支 趴 長, 于 八 月 八 哥, 率 lfl!î 五 皆 出 盟 主 川 北 斯 附 閒 蓬 漠 西 充 南 克 合 川 等 基 均 均 賊 蜓, 基 星 夜 兼 程 馳 赴 蓬 溪, 這 算 一 切 以 一 首 直 取 西 充, 以 兩 昔 繞 攻 ~ 克 該 地 之 北 門 及 城 外 主 八 角 賽, 俱 均 逆 賊 重 兵 扼 守 抵 南 之 野, 即 以 北 門 均 主 攻, 以 八 角 賽 方 助 攻 我 軍 既 成 椅 角 之 勢, 故 軍 則 有 牽 制 之 處 陵 基 躬 冒 彈 雨, 身 先 士 卒, 猛 青 一 盤 二 夜, 賊 兵 不 支, 卉 城 宵 追, 遂 特 南 充 收 友, 因 充 亦 聞 風 而 下 入 城 安 撫, 百 姓 玖 呼, 車 食 壺 漿, 銜 衛 均 滿 休 兵 一 日, 旋 向 定 逗 道 攻 勻 賊 相 遇 于 烈 面 溪, 肺 末 渡 河, 賊 兵 突 出 猛 告, 我 軍 依 附 戶 葦, 死 力 抵 御 相 持 半 日, 我 軍 于 下 游 偷 渡 以 攻 其 背, 賊 遂 讀 亂 直 抵 城 下, 軍 士 冒 險 梯 城 市 入, 不 逾 日 而 定 返 克 友 定 逗 既 得, 欲 覆 賊 巢,~ 先 攻 合 蓋 合 川 均 重 皮 門 戶, 又 均 論 保 浩 江 三 水 所 正 間, 若 得 合 川, 慚 其 組 源, 即 足 以 扼 賊 兵 之 生 命, 于 是 兼 程 前 進 熊 逆 問 我 軍 特 存 要 隘, 乃 素 率 敢 死 兵 數 千 人 于 犬 石 研 并 力 抵 御 我 軍 杏 勇 猛 晶, 賊 兵 抵 死 不 退 另 卉 有 安 居 一 膏, 由 滑 沱 繞 道 以 攻 我 后 彼 肘 腹 背 受 散, 我 軍 分 夫 猛 攻, 始 特 故 肺 青 敗, 跟 蹤 追 勵, 賊 誰 造 城, 遂 于 九 月 九 寺 合 川 又 方 我 軍 克 友 是 役 也, 塵 晶 至 十 余 幸 中 之 久, 荼 賊 至 四 百 余 人 之 多, 軍 兵 Ð 素, 有 此 一 哉, 而 熊 逆 始 間 成 章 @ 原.yg 也 很 紙 卡 七 汁 泊 州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三 13~ 屯, 北 京 二 十 六 日 收 到 (2) 凹 川 都 督 胡 景 伊.
134 近 代 史 資 料 但 矣 蓋 門 戶 既 失, ftlj f. 良 道 必 斷, 棋 道 斷, 而 熊 逆 之 根 掘 劫 搖 此 該 通 道 不 能 克, 退 不 能 守 所 由, 九 月 十 一 夜, 借 楊 逆 而 莽 城 宵 遁 也 對 軍 黃 毓 成 旅 長 間 熊 楊 逃 逸 乏 后, 于 十 二 日 商 刻 率 肺 抵 諦 肘 陵 基 駐 兵 在 合 川, 論 中 法 回 函 請 督 臥 入 渝 以 陵 基 思 見, 對 軍 入 城, 彼 既 方 救 令 ßs 耳 息 而 素, 豈 能 維 持 秩 序 安 宇, J 己 J, 慰 我 論 中 父 老 子 弟 之 希 望 不 意 該 軍 入 城 后, 盡 鋸 要 署, 收 索 槍 支, 屠 戮 克 辜, 勒 取 金 扇, 一 切 騷 抗, 頻 有 所 聞 斯 肘 陵 基 欲 率 臥 入 諦, 而 合 吉 L 初 平, 左 連 岳 池, 右 接 尸 安, 闊 地 之 余 孽 尚 多, 若 遲 抽 兵, 該 地 方 准 穩 固, 是 以 暫 留 在 合, 分 兵 四 出, 逐 北 追 奔 甫 一 周 肘 問, 論 中 法 因 室 主 拳 代 表 攻 迎, 始 督 ' 兵 三 膏, 于 十 六 哥 順 流 而 下 到 識 之 日, 見 對 軍 特 城 門 盈 間, 不 許 我 軍 @ 主 自 令 各 首 先 扎 城 外 鎮 江 寺 及 江 北 等 娃 陵 基 則 勻 i}], 事 各 員 并 E 臥 百 余 名 入 城, 暫 駐 甚 店, 宣 撫 一 切 肘 毓 成 已 任 鎮 守 使 之 取, 對 勻 舍 商 出 示 安 民, 并 照 合 各 法 固, 妥 方 招 待 客 軍, 以 篤 救 女 眸 邦 主 誼 誼 毓 成 心 存 巨 測, 派 兵 監 視 屯 掘, 俾 成 渝 消 息 不 通 叉 窺 我 軍 隔 絕 城 外, 底 特 熊 逆 之 莽 遺 槍 械 財 物, 滿 載 民 船 八 艘, 魁 H 有 由 華 這 里? 之 事 ~ 經 城 外 各 昔 阻 止, 一 面 勻 之 戶 重 交 涉, 彼 亦 悍 然 不 顧, 且 支 出 示 勒 繳 我 軍 社 械, 我 軍 迄 元 一 座 于 九 月 廿 夜 一 特 肘, 對 軍 突 卉 儲 奇 通 追 問 門, 潛 肺 裴 我 之 暫 扎 鎮 江 寺 膏 盎 冒 笈 由 城 上 拋 擲 火 彈, 央 撓 我 昔, 兼 燒 民 房 數 百 間 我 軍 力 不 能 抗, 渡 江 退 避 城 上 ~5 草 雨 下, 我 軍 死 于 水 火 者 約 計 二 百 余 名, 居 民 三 四 百 人 維 肘 陵 墓 閉 留 城 內, 黃 息 不 通 及 四 紳 肘, 對 軍 四 面 夫 攻 陵 昔, 肯 言 莽 械 投 誠, 庶 几 免 死 是 肘 始 知 毓 成 有 斐, 起 率 兵 士 百 余 扼 守 行 暑, 前 后 門 閉, 被 力 防 堵 斯 肘 不 敢 汪 古 者, 一 恐 訪 客 主 戚 情, l' 二 恐 訪 我 克 辜 之 百 姓 也 誼 扎 長 安 寺 之 默 軍, 阻 用 卉 花 施 連 次 表 舟, 致 格 陵 駐 之 甚 盾, 并 令 ß 左 之 商 合 房 舍 猛 口 眛 @ 正 死 守 待 援 間, 這 黯 軍 之 幸 @ 軍 除 渾 霈 特 胡 都 督 之 曹 屯 譯 至, 張 儲 給 陵 基 由 朝 天 門 出 走 蓋 蔚 軍 居 心 巨 測, 已 在 青 元 碎 新 街 口 各 娃 預 置 机 芙 拾 雨 連, 埋 伏 曲 @ 原 也 如 此, 疑 脫 入 城 " 等 字 @ 原 文 如 此, 猛 口 採 " 定 有 外 誤 @ 原 文 如 此, 幸 " 定 jg 訛 字
讀 于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135 巷, 待 陵 墓 經 迂 則 毀 因 查 除 j 辛 霈 系 李 烈 鈞 之 的 參 謀, 八 月 初 間 由 贖 回 諭 逗 留, 遭 其 愚 弄, 故 未 依 照 素 函 出 走, 依 然 死 守 待 至 亭 午, 前 域 內 城 防 管 帶 王 固 斌, 見 陵 危 急, 率 所 師 協 助, 身 冒 火 錢, 打 卉 朝 天 門 我 軍 模 范 囝 一 昔 首 長 何 嘴, 十 因 一 膏 曹 長 安 樹 茱 三 首 首 長 雷 起 走 哼, 各 率 所 都 相 繼 入 域, 抵 死 巷 品, 始 : 博 陵 救 妒 旋 由 英 怯 美 德 H 五 園 領 事 及 各 法 因 出 首 調 停, 功 陵 移 佐 江 北 陵 自 奉 命 出 師, 轉 成 甘 克, 原 不 甘 家 羞 退 吐 第 念 反 抗, 外 人 頓 生 交 涉, 在 城 激 哉, 殃 及 池 魚, 對 即 移 軍 渡 江 對 渡 江 肘, 論 中 父 老 子 弟 牽 衣 泣 留, 謂 我 軍 一 去, 被 軍 更 不 知 若 何 殘 暴 然 勢 已 至 此, 留 克 可 留, 只 得 隱 忍 渡 江, 杖 駐 扛 北 以 待 命 令 查 對 軍 方 帥 部 而 素, 本 厲 美 意 而 至 論 之 日, 熊 逆 既 巳 逃 逸, 對 如 何 約 束 士 卒, 位 l 吊 我 論 中 人 民 乃 熊 賊 智 逃 之 后, 肆 意 侵 犯 土 地, 改 著 江 方 研 江, 又 笈 搜 我 槍 彈, 戮 我 善 良, 掠 我 財 物, 煩 我 房 舍, 養 青 我 主 軍, 慘 荼 我 特 士, 言 念 及 此, 此 陵 所 以 仰 天 椎 心 而 泣 下 者 也 尤 主 盟 : 鋸 屯 撮, f>'g} 以 屯 文, 邀 功 冒 獎 似 此 顛 倒 是 非, 混 淆 黑 白, 所 謂 天 王 理 女 在, 軍 紀 安 柱, 因 注 安 在? 若 不 除 明 曲 直, 以 待 政 府 公 判, 貝 Ij 陵 且 至 死 亦 不 能 瞋 目 是 在 j 縷 述 巔 末, 待 罪 屯 除 大, 也 統 俯 視 察 核, 以 伸 公 理 陵 所 除, 如 有 虛 飾, 甘 九 族 同 坐 誣 枉 之 罪 不 腔 惶 慷 待 命 之 墅 王 陵 基 泣 血 使 叩 印 步 軍 統 領 僑 們 京 師 警 察 斤 布 告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均 布 告 事 z 中 竿 民 固 二 年 十 一 月 四 日, 奉 大 忌 統 令 z 掘 警 告 司 令 官 費 主 查 荻 說 兌 首 魁 李 烈 鈞 等, 勻 說 兌 議 員 徐 秀 鈞 等 往 表 穆 密 鴻 密 各 屯 數 十 件, 本 犬, 也 統 逐 加 披 閱, 震 駭 殊 深 ~ 次 內 亂, 該 園 民 兌 本 部 勻 該 問 民 兌 固 舍 議 員 潛 相 拘 煽 季 手 持! 鈞 黃 兵 等 乃 敢 于 掘 地 輯 : 兵, 踩 E 普 及 于 京 南 各 省, 我 問 民 身 命 財 戶 橫 遭 屠 掠, 神 神 慘 酷 情 形, 事 后 追 思, 就 賞 心 悸 而 推 原 禍 始, 突 厲 罪 有 所 阻 綜 該 逆 等 往 表 密 屯, 最 均 我 因 民 所 痛 心 疾 首 者, 厥 有 數 端 g 一 該 各 屯 內 輯 : 司 丰 逆 烈 鈞 謂 朕 合 七 省 攻 守 同 盟 之 議 是 里 以 民
136 近 代 史 資 料 固 政 府 方 故 固 二 中 央 派 兵 駐 聽, 純 均 保 E 地 方 起 見, 乃 該 各 屯 內 智 s 回 民 兌 本 部 現 于 此 塔 拉 克 方 注 意, 已 派 員 勻 黃 子 已 接 洽, 并 屯 李 烈 鈞 速 防 要 塞, 以 告 文 才 待 是 里 以 民 囡 囡 軍 方 散 兵 三 該 各 屯 既 促 李 逆 烈 鈞 以 先 安 制 人, 机 不 可 失 1 并 輯 : 黃 朕 于 說, 恥 朕 桂 粵, 于 均 根 掘, 連 立 政 府, 是 里 欲 破 探 民 圍 之 統 一 而 不 恤 四 該 各 屯 既 謂 內 註 送 起, 外 人 出 而 調 停, 南 北 分 掘, 指 日 可 定, 是 里 欲 引 起 列 強 之 干 涉 而 后 快 凡 此 說 謀, 該 逆 屯 內 均 有 勻 該 兌 本 部 接 洽 及 該 兌 議 員 一 致 遊 行, 并 意 見 相 同 各 等 語 勾 結 既 固, 于 是 李 逆 烈 鈞 先 后 接 濟 該 兌 本 部 鉅 P 款, 劫 輒 數 方, 主 特 別 津 貼 該 兌 屆 舍 議 員 以 厚 贅, 是 該 兌 兌 員 及 該 兌 議 員, 但 知 拘 孔, 以 便 其 私, 早 已 置 園 家 危 亡 固 民 痛 苦 于 度 外, 說 園 殘 民, 于 斯 均 板 本 大 且 統 受 園 民 付 託 之 童, 既 掘 ~ 現 該 回 民 兌 本 部 勻 該 兌 議 員 勾 結 方 亂 各 重 情, 方 挽 救 固 家 之 危 亡, 減 輕 園 民 之 痛 苦 計, 庄 勸 北 京 警 告 地 域 司 令 官, 迅 特 該 國 民 兌 京 師 本 部 立 予 解 散 仍 通 行 各 戒 戶 地 域 司 令 官 各 都 督 民 政 長 轉 官 方 各 該 地 方 警 察 f 于 長 及 該 管 地 方 官, 凡 園 民 兌 所 設 机 美, 不 拘 方 支 部 分 部 交 通 部 及 其 他 名 單 位, 凡 現 未 解 散 者, 限 令 到 三 日 內, 一 律 勒 令 解 散 樹 后 再 有 以 固 民 兌 名 文 史 布 印 刷 物 品 公 卉 演 說 或 秘 密 集 合 者, 均 厲 說 兌, 座 即 一 体 拿 卦, 毋 稍 寬 獄 至 該 國 民 兌 固 舍 議 員, 既 受 李 逆 烈 鈞 等 特 別 津 貼 之 款, 均 數 甚 多 g 原 也 又 有 勻 李 逆 烈 鈞 以 一 致 垃 行 之 約 f 以 此 間 窈 建 設 因 家 之 高 位, 開 預 傾 覆 因 家 之 亂 諜, 笑 巳 自 行 取 消 其 囝 合 組 織 怯 上 所 輯 : 主 議 員 資 格 若 昕 其 長 此 假 借 名 火, 誠 恐 生 心 好 亂 者, 有 蝕 即 投 書 共 和 前 途 之 危 險, ' 于 可 腔 言 況 若 輩 早 不 以 法 律 上 之 合 格 議 員 自 居, 因 家 亦 何 能 強 以 法 律 上 之 合 格 議 員 相 待, 庄 勸 該 警 各 司 令 官 督 筋 京 師 警 察 斤 查 明, 自 江 西 湖 口 地 方 倡 亂 之 日 起, 凡 固 金 議 員 立 東 籍 該 固 民 兌 者, 一 律 追 繳 議 員 証 者 徽 章, 一 面 由 內 安 于 拉 長 航 速 行 令 各 該 造 萃, 也 監 督 暨 造 拳 監 督, 分 別 查 取 本 屆 合 法 之 參 議 院 余 議 院 議 員 候 朴 ~ 迪 人, 如 額 通 朴, 旁 使 我 庄 戶 神 主 之 固 舍, 不 再 均 助 長 內 吉 L 者 所 挾 持, 以 期 現 固 真 正 之 共 和, 宣 述 真 正 之 民 意 該 兌 以 外 之 議 員, 熱 誠 受 同 者, 素 不 乏 人, 對
損 于 之 投 資 料 散 輯 137 知 去 害 群 即 所 以 扶 持 正 呵, 決 不 致 杯 疑 誤 金, 借 端 附 和, 以 自 蹈 曲 庇 說 完 之 嫌 該 園 民 兌 議 員 等 回 籍 以 后, 但 能 前 除 自 新, 不 勻 說 究 方 緣, 貝 Ij 參 政 之 日 月 仍 厲 甚 長, 共 和 之 幸 福 不 准 共 享 也 除 特 掘 壘 查 抉 說 兌 各 証 掘 另 行 布 告 外, 仰 該 管 各 官 吏 一 体 遵 照, 此 令 " 同 白 求 大 忌 統 令, 近 年 以 素, 因 民 兌 之 所 謂 兌 略, 大 率 { 昔 改 革 政 治 之 名, 行 攘 夸 杖 利 之 突 凡 可 以 逞 其 野 心 者, 且 天 固 亡 神, 荼 毒 生 吏, 亦 所 不 惜 其 這 功 方 怯, 或 以 利 誘, 或 以 威 呵, 或 以 詐 取, 每 使 同 神 之 人, 互 相 殘 害, 而 自 均 狡 蒐 三 窟 之 諜 其 鼓 吹 之 朮, 或 以 演 詞, 或 以 報 紙 任 意 造 謠, 顛 倒 黑 白 利 用 一 般 思 想 草 簡 之 青 年, 一 入 殼 中, ~p 方 所 吏, 附 和 煽 亂, 至 死 不 明 此 等 鬼 蛾 行 方, 且 口 小 人 尚 不 能 立 身, 遑 論 治 固 查 f 湖 南 閥 省 均 該 兌 之 根 搪 地, 而 暴 民 穹 寺. 治 冶 土 匪 橫 行, 其 痛 苦 亦 甲 于 各 省 倘 各 省 均 如 湘 粵, 豈 非 成 一 暴 民 土 匪 之 間, 更 何 言 共 和 幸 福 該 兌 粽 其 名 曰 園 民, 而 令 以 賤 民 方 事, 勻 民 意 造 反, 善 良 者, 敢 恕 而 不 敢 言 本 大 忠 統 方 顧 全 大 局, 容 忍 輕 年, 深 盼 其 默 化 潛 移, 撕 趙 正 軌 乃 近 表 体 察 情 形, 該 究 開 謀 詭 計 旦 出 不 旁, 秘 密 机 夫, 逐 輕 裝 現 本 大 且 統 何 能 寬 容 少 數 吉 L 徒, 置 四 方 方 人 利 害 于 不 顧 不 得 巳, 始 有 解 散 該 究 之 令 但 籍 束 該 兌 之 人, 或 未 察 內 容, 致 歧 途 之 誤 入 z 或 牽 于 大 勢, 獎 狀 井 以 救 人 倘 因 完 籍 牽 連, 淪 于 康 葬, 宜 得 謂 平 著 各 該 士 是 官 留 意 考 查 R 其 情 形 暴 民, 甘 勻 逆 諜, 固 方 法 律 所 不 有 ; 如 心 朮 純 正, 才 具 忱 長, 經 此 次 解 散 之 后, 仍 可 量 才 任 使, 不 符 預 設 成 見, 故 意 抵 排 并 前 各 具 知 事 詰 誡 民 人, 不 得 杯 挾 私 仇, 借 端 扳 友 該 兌 人 既 經 解 散, 仍 是 公 民, 讀 知 有 因 而 后 有 家, 有 家 而 后 有 身, 對 切 愛 因 站 前 提, 以 危 身 均 炯 盔, 方 不 可 輕 信 煽 惑, 以 致 害 于 均 可 園, 凶 于 你 家, 自 胎 伊 戚 特 此 通 令 知 之 此 令 " 同 日 奉 大 忌 統 布 告 g 本 年 七 月, 江 西 湖 口 江 亦 徐 州 等 蚣, 首 由 逆 魁 宰 亨 呵! 鈞 黃 兵 等 勾 結 扳 兵 作 古 L~ 旬 H 之 間, 棍 粵 湘 聞 等 少 數 暴 民, 互 相 煽 惑 事
138 近 代 史 資 料 斐 拌 度, 海 內 騷 然, 園 家 危 亡 凡 在 旦 夕 本 夫 息 統 其 肘 方 在 臨 肘 夫 忠 統 任 內,~ 救 園 救 民 起 見, 不 得 已 而 依 照 周 家 怯 律, 用 兵 定 亂 固 軍 所 歪, 甫 四 十 余 日, 而 內 亂 蕩 平 因 家 員 幸 而 未 至 于 亡 z 然 每 念 及 用 兵 省 分, 被 亂 地 方, 十 室 九 空, 流 亡 載 道, 商 泣 于 布, 求 學 于 野 趙 計 吾 固 四 方 方 哀 哀 克 告 之 同 胞, 所 有 身 命 之 被 吉 L 兵 屠 戮 妝 害 者, 三 且 在 數 方 以 上 F 財 戶 之 故 亂 兵 敲 詐 焚 掠 者, 對 在 數 方 方 以 上 我 園 民 自 上 年 革 命 以 素, 滿 目 挖 咦, 元 左 王 未 友, 所 望 忍 痛 績 庚, 以 駒 共 和 之 幸 福, 乃 不 意 謬 託 二 次 革 命 者 之 方 禍 更 酷 于 往 肘 也 追 原 桶 始, 誰 突 局 所 我 園 民 痛 定 思 痛, 其 亦 知 使 我 固 民 之 顛 沛 流 寓 于 槍 林 彈 雨 之 中 者, 方 園 ' 民 兌 兌 員 及 園 民 兌 議 員 乎 T 查 園 民 兌 系 由 前 同 盟 金 于 上 年 併 合 其 他 因 体 改 組 而 戚 ~ 該 兌 出 現 之 日, 本 未 忠 統 方 以 方 既 已 一 斐 其 狀 素 秘 密 結 社 之 性 庚, 自 三 百 力 循 正 軌, 勻 各 政 究 共 囡 囡 家 政 治 之 道 行, 同 受 因 家 怯 律 之 保 障 誼 料 該 竟 兌 魁 黃 尖 導, 竟 借 此 學 召 兌 徒, 潛 謀 破 杯, 一 年 以 求, 各 省 之 胡 兵 跋 盾, 形 同 割 掘, 借 端 斂 財, 有 若 盜 賊 以 致 回 家 不 能 統 ~ 地 方 愈 遭 靡, 足, 莫 不 出 于 該 固 民 究 竟 員 然 就 以 或 系 丹 人 行 方, 完 美 兌 火, 政 府 河 于 該 兌 一 意 以 周 利 民 繭 相 期 g 且 有 肘 委 曲 迂 就, 亦 所 不 恤 本 年 七 月 十 三 日, 提 描 肘 副 忠 統 兼 領 湖 北 江 西 都 督 辜 黎 元 洪 屯 林 J 近 日 古 L 兌 多 借 某 兌 名 火, 勾 結 軍 臥, 散 給 兌 証 作 方 稟 布 送 次 破 荻 机 美, 拿 荻 罪 犯, 有 某 兌 兌 証 收 儲 甚 夥 ' 等 語 本 大,b], 統 安 布 命 令 肘, 明 知 剖, 也 統 去 屯 所 輯 : 某 兌, 即 系 指 該 園 民 兌 克 提 R 然 均 保 全 該 園 民 兌 名 替 起 見, 故 且 明 戶 詰 誠 之 詞, 就 主 默 示 包 容 之 意, 一 概 未 加 深 究 原 冀 其 翻 然 悔 悟, 前 被 自 新, 或 可 共 前 現 堆, 勉 維 夫 局 及 李 烈 鉤 等 情 萄 湖 口, 首 倡 內 亂, 黃 兵 在 宇, 除 炯 明 在 粵, 除 其 業 正 ' 在 妒, 柏 文 蔚 在 說, 許 崇 智 在 間, 程 潛 等 在 湘 次 第 吶 座 此 外 展 轉 附 和, 智 兵 拘 亂, 各 地 方 其 匪 首 及 改 設 各 該 仿 間, 亦 元 一 非 園 民 兌 兌 員 本 大 忌 統 我 以 涅 涓 未 必 同 源, 良 穿 不 可 完 別, 且 黃 兵 除 其 美 李 烈 鈞 除 炯 明 柏 文 蔚 皆 系 園 民 究 重 要 之 人, 究 竟 該 兌 是 否 通 諜, 現 值 戒 戶 肘 期, 庄 即 查 明, 以 完 按 法 舟 哩 持 于 七 月 三 十 一 1=1, 令 行 北 東 警 告 地 域 趙 司 令, 待 詢 該 兌 干 部 人 員, 如 果 不 預 逆 謀, 座 限 令 三 日 自 行
且 賴 于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139 宣 布, 并 將 汞 籍 該 兌 鈑 徒 一 律 除 名, 政 府 自 對 照 常 保 妒 若 其 青 言 助 說, 或 借 詞 搪 塞, 則 是 以 政 兌 名 文 均 內 吉 L 机 夫, 法 律 具 在, 決 不 能 方 該 兌 假 借 等 因 旋 掘 該 且 司 令 呈 林 J 掘 園 民 兌 先 后 主 覆 到 賽 初 葫 : 黃 兵 等 除 名 一 哨, 仍 須 決 之 大 舍, 方 能 安 生 完 全 致 力, 干 部 取 員 未 使 寺 行, 等 語 其 迴 妒 逆 首 之 心, 昭 然 若 揭 旋 于 八 月 三 H 室 主 輯 :g 黃 尖 除 其 美 李 烈 鈞 除 炯 明 柏 文 蔚 除 名 一 事, 理 庄 由 大 合 公 決, 惟 期 限 切 迫, 一 肘 不 能 召 集 大 舍, 今 由 于 部 決 定, 遵 令 除 名, 等 語 而 于 黃 兵 以 外, 東 籍 該 兌 之 教 徒, 如 作 孔 于 江 男 ; 地 方 之 鈕 永 建 事 ~ 城 黃 郭 沈 懋 昭 章 梓 冷 遇 洪 承 京 f 口 I 成 j 睿 沈 使 文 何 海 嗚 詹 夫 悲 戴 天 仇 証 碩 王 逸 居 正 回 桐 白 逾 桓 張 ;'t H 義 王 先 章 越 正 平 何 嘉 祿 等, 作 吉 L 于 在 西 地 方 之 俞 庄 麓 賀 固 昌 林 虎 方 F 首 詩 蔡 銳 霆, 彭 程 方 X1J 世 均 等, 作 亂 于 湖 南 地 方 之 詞 人 風 仇 煮 程 潛 程 子 楷 蔣 翊 武 除 強 唐 髒 周 振 鱗 等, 作 亂 于 安 徽 地 方 之 茫 光 店 龔 振 鵬 祈 耿 寰 胡 方 泰 等, 作 古 L 于 福 建 尸 弟 斯 江 地 方 之 許 崇 智 胡 灰 民 范 賢 方 等, 作 古 L 于 四 川 地 方 之 熊 克 武 楊 庶 堪 等, 并 各 地 方 之 以 國 民 兌 兌 員 名 文, 驅 迫 士 是 官, 乘 古 L~ 虫 立, 送 掘 各 該 都 督 司 令 屯 呈 有 案, 凡 姓 名 事 突 昭 昭 在 人 耳 目 者, 均 未 掘 一 律 宣 布 除 名 至 于 前 在 武 昌 等 址, 以 究 証 作 方 票 布 所 招 致 之 各 方 匪 裳, 庄 如 何 迅 速 淘 汰 驅 逐 之 蚣, 迄 今 延 岩 三 小 月 之 久, 更 克 一 語 涉 及 不 識 該 兌 干 部 人 員 是 何 居 心 就 于 該 司 令 限 令 呈 覆 肘, 先 后 呈 輯 : 各 咕, 竟 至 若 此 矛 盾 閃 灼, 貝 u 其 始 以 黃 兵 等 五 人 之 除 名, 護 諸 大 合 公 決, 及 至 三 日 限 滿, 忽 輯 : 由 干 部 決 定, 登 報 遵 令 除 名 此 外 則 就 熟 視 克 睹, 星 系 有 狡 猶 之 徒 倍 均 挾 持 操 級 于 其 間 即 未 肯 言 助 亂, 似 此 借 詞 搪 塞, 絕 不 足 方 該 兌 非 內 古 L 机 美 及 不 預 逆 謀 之 証 惟 本 大 且 統 始 終 以 保 全 該 兌 名 替 方 心, 一 再 隱 忍 至 于 今 日, 以 方 苟 厲 法 有 可 貸, 情 有 可 原, 即 躬 蒙 姑 息 之 名, 亦 不 妨 曲 留 該 兌 自 新 之 地 乃 月 前 查 荻 逆 首 季 烈 鈞 勻 囝 民 兌 議 員 徐 秀 鈞 等 往 汞 鴻 密 各 屯, 始 悉 此 次 內 亂 之 蔓 延, 純 出 于 該 固 民 兌 兌 員 勻 園 民 兌 議 員 所 計 划, 神 神 臨 諜, 言 之 令 人 不 寒 而 慄 如 李 逆 烈 鈞 致 徐 逆 秀 鈞 等 在 屯 內 輯 :z 明 i 直 追 拳 告 竣, 吾 兌 現 占 枕 腔 如 免 法 問 題 且 統 問 題, 叫 不 日 派 員 赴 伊
140 近 代 史 資 料 勾 克 強 鈍 初 搏 泉 諸 公 商 議 一 切 且 就 如 屆 之 項 城, 貝 Ij 鄙 見 以 方 領 朕 邦 制, 等 語 叉 三 十 屯 和 : 本 兌 議 貝 多 巳 北 上, 重 要 事 件 仍 可 到 京 再 商 站 著 速 勻 本 部 接 洽, 分 屯 一 致 進 行, 等 語 又 有 屯 拘 輯 :U 王 查 亦 使 兼 管 鎮 守 使 事 券, 且 云 暫 局, 王 使 即 去 他 志 然 窺 中 央 用 意, 里 欲 勻 揚 子 江 重 要 口 岸, 拒 我 兵 杖, 布 其 勢 力 請 即 赴 本 兌 本 部 起 速 設 法 去 屯, 催 王 赴 京, 俾 免 鎮 守 机 芙 長 留, 中 央 持 以 利 用, 等 語 又 任 屯 內 輯 :J 固 金 成 立, 本 兌 議 員 一 致 遊 行 烈 鈞 不 敏, 對 勉 隨 膜 尾, 挽 此 狂 攔, 等 語 又 篠 也 內 輯 :g 本 部 需 款 甚 急, 再 按 四 方 元 接 前, 等 語 叉 e e 屯 和 s 本 兌 議 員, 每 具 特 別 津 貼 洋 五 百 元, 希 查 照 披 送, 等 語, 此 事 烈 鈞 勻 園 民 兌 本 部 及 園 民 兌 目 全 議 具 勾 結 之 故 証 也 至 于 固 舍 議 員 徐 秀 鈞 致 李 逆 烈 鈞 各 也, 尤 方 古 L 事 起 原 如 議 員 徐 秀 鈞 王 司 守 主 等 致 李 逆 烈 鈞 青 也 內 輯 :2 七 省 朕 合 又 于 付 袁 氏, 袁 氏 利 用 机 舍, 動 李 純 兵 臥 移 駐 武 紋, 扼 長 江 之 要 匪, 布 北 兵 之 勢 力 此 事 全 誤 于 黎 氏 之 請 兵, 故 李 氏 乘 問 而 入 本 兌 河 于 此 羊 根 均 注 意, 昨 已 派 員 赴 申 勻 克 強 接 洽, 等 語 叉 議 員 朱 念 祖 致 李 逆 烈 鈞 勻, 也 內 輯 \ I 黎 氏 悍 然 請 兵, 中 央 近 調 季 軍 扼 武 灰 矣 我 公 朕 合 七 省, 先 安 制 人, 杭 不 可 失 謹 遵 汞 示, 秘 密 垃 行, 等 語 叉 徐 秀 鈞 致 事 逆 烈 鈞 筒 屯 內 輯 :1 黎 借 那 吉 L 起 ; 屯 請 兵, 闆 已 派 六 師 先 度, 二 師 繼 之 明 均 鎮 部, 恐 侵 及 詣 望 速 防 要 塞, 以 告 文 才 待, 等 語 又 在 屯 內 輯 :g 油 黃 三 先 生 大 計 已 定, 公 宜 速 囡 鐸 洋 五 十 方 元, 屆 期 接 潰, 等 語 又 文 屯 內 輯 :J 公 倡 七 省 朕 合 攻 守 同 盟, 同 人 悉, 心 研 究, 院 斯 尤 芙 緊 要 院 讀 唇 齒, 讀 若 以 全 力 攻 那, 院 ø 出 肺 豫 魯 攻 其 4 救 又 妒 上 英 士 力 薄, 必 得 斯 助, 可 策 方 全 常 桓 芳 凌 毅 等 十 二 人 -0 屯 柏 公, 得 覆 如 約, 格 輔 成 等 十 人 曾 致 屯 抗 垣, 斯 之 同 志 素 屯 云 E 朱 督 模 接 兩 可, 恐 敗 吾 事, 并 開 其 秘..--. " e. 告 袁 氏, 必 不 得 巳 以 猛 烈 除 之, 毋 人 負 我 ' 等 語 叉 冬 屯 內 輯 :J 近 東 內 言 工 送 起, 作 速 進 行, 机 不 可 失 黃 朕 宇 說, 割 朕 桂 粵, 于 方 根 掘, 速 立 政 府 外 人 一 出 調 { 亭, 南 北 分 掘, 指 日 可 定, 等 語 叉 魚 屯 肉 串 位 E 事 已 方 急, 尼 可 再 侯 歐 F 日 等 三 君, 誰 最 可 靠, 至 于 宜 及 早 密 商 某 勻 有 笠 侃 群 密 商, 意 見 相 同, 乞 早 決 定 是 耍, 等 語 叉 蒸 屯 內 輯 :s 我 公 跌 合 七 省 攻 守 同 盟, 中 央 或 有 意 外 土 著 劫, 座 預 防 再 本 部 用 項 支 拙,
讀 于 之 役 資 料 做 輯 141 粵 督 已 允 接 濟 十 方, 可 否 酌 拔 二 三 方 元 議 員 朴 助 費 巳 借 炭, 等 語 又 效 也 內 赫 J 本 兌 議 具 特 別 津 貼, 已 由 本 部 支 毀 粵 巳 寄 本 部 十 方 元 公 助 款 向 余 二 支 7 元, 張 繼 囑 緩 送, 等 語 又 皓 屯 內 智 2 本 完 現 女 t 于 被 陵 地 位, 省 合 朕 合 金 望 督 促 進 行, 若 得 人 指 揮, 或 可 辨 正 一 二, 等 誦 此 因 民 兌 兌 員 暨 園 民 兌 因 金 議 具 17 李 逆 烈 鈞 并 其 兵 等 勾 結 之 缺 証 也 諒 以 上 各 也 情 詞 而 論, 李 逆 既 送 屯 按 1 卉 該 : 克 本 部 巨 款, 支 持 別 津 貼 該 兌 固 合 議 日, 推 季 逆 哼 之 姓 心 事 U 忌, 一 則 以 去 l 固 合 議 員 進 萃, 該 兌 既 占 忱 腔, 必 欲 于 免 法 等 問 題, 貌 是 : 朕 邦 各 制, 以 遂 其 破 詞 : 統 一 之 狡 諜 一 則 以 站 長 江 重 要 口 岸, 該 兌 庄 占 勢 力, 必 欲 于 駐 兵 等 問 題 朕 合 攻 守 同 盟, 以 快 其 傾 覆 因 家 之 毒 計 若 非 該 先 議 主 i 內 外 一 吭, 何 以 徐 秀 鈞 等 密 致 事 逆 各 屯 宮 一 則 日 先 ;& 制 人 \ 再 則 日 益 以 告 文 才 待 ' 而 黎 副 忌 統 請 兵 移 駐 武 汶 一 崖, 在 政 府 純 均 保 耳 地 方 起 見, 乃 屯 和 該 兌 河 于 此 羊 根 ~ 注 意, 并 派 員 勻 逆 首 黃 共 接 洽 查 核 各 該 逆 屯 系 ;& 于 四 五 月 之 交, 是 該 兌 亂 丘 某 回 去 蓄 最 久, 即 未 至 偕 窈 湖 口 拙 立, 而 司 馬, 心 跡, ~~ 巳 路 人 皆 知 其 最 去 l 狠 毒 者, 貝 Ij 莫 如 該 逆 徐 秀 鈞 文 屯 所 謂, 全 力 攻 那, 出 肺 豫 魯,, 0 方 攻 其 必 救, 之 諜 冬 屯 所 謂, 速 立 政 府, 外 人 調 { 亭, 可 定 南 北 分 掘 之 局 ' 凡 此 詰 端, 皆 欲 恃 武 力 以 踩 繭 地 方, 挾 外 力 以 劫 搖 回 本 技 或 不 幸 言 中, 恐 亡 固 夫 神 之 慘 刷, 早 潰 之 于 數 月 以 前 言 我 回 民 之 困 苦 顛 連, 至 今 叉 不 知 其 景 象 何 若 也 夫 固 全 方 最 高 立 怯 机 美, 議 員 又 自 智 園 民 代 表 該 兌 議 員 舉 李 逆 烈 鈞 等 既 已 密 屯 接 洽, 均 本 部 一 致 之 遊 行, 進 乃 假 借 取 杖 行 挾 制 政 府 之 詭 計 ~ 李 烈 鈞 等 逆 跡 漸 露 之 日, 正 該 議 員 等 助 長 內 亂 之 肘 胡 兵 者 既 跋 盾 o 自 恣, 擅 根 者 主 主 驕 級 而 加 后, 刁 婚 者 潛 赴 南 方 躬 預 吉 L 事, 開 除 者 盎 鋸 固 舍 力 方 后 援 方 本 大 且 統 下 令 免 去 李 逆 烈 鈞 之 本 官 也, 天 下 都 快, 該 兌 猶 不 謂 然 于 是 眾 籍 回 民 兌 之 議 員, 朕 翩 民 間, 元 一 非 勻 民 固 政 府 方 雄 明 知 任 免 取 員, 統 率 軍 趴, 方 本 大, 皂 統 約 法 上 之 特 杖, 而 悍 然 不 顧 約 法 之 如 何 規 定, 但 苟 有 可 以 迴 妒 亂 兌 者, 莫 不 侈 然 而 方 神 神 之 託 詞 三 百 事 逆 烈 鈞 尚 未 免 官 肘 代, 如 余 議 院 議 員 邱 冠 菜 徐 秀 鈞 主., 宜 凌 餓 王 有 笠 歐 陌 肝 梁 系 整 王 侃 李 老 只 芳
142 近 代 史 資 料 那 元 賀 贊 元 等 民 問 美 于 政 府 調 兵 聚 集 武 穴 案 內 則 林 =6 蹟 督 既 克 強 立 之 萌 証, 中 央 何 求 道 攻 之 恃 閣 謠 喙 賴 紛, 易 淆 現 昕 ' 等 語 又 議 貝 蔡 突 夷 蕭 輝 錦 戶 式 楷 黎 尚 雯 田 永 正 童 杭 肘 划 謙 周 振 鱗 朱 念 祖 特 鼎 升 燕 善 遠 等 民 間 中 央 調 遣 軍 趴 集 中 武 穴 案 內 則 智 = 韻 督 李 烈 鈞 熱 心 愛 圈, 政 府 蔽 于 旁 說, 功 生 意 見, 因 滋 猜 忌 掘 讀 省 議 舍 刪 屯 戶 明, 強 立 之 說, 絕 克 影 吶, 究 竟 中 央 何 事 至 有 過 兵 武 穴 江 西 謬, 萃, 等 語 我 園 民 試 思 該 兌 議 員 等, 又 才 于 江 西 狙 立 固 明 明 力 辯 其 蘊, 中 央 調 兵 尤 悼 悴 力 指 其 謬, 顧 何 以 湖 口 首 亂, 以 所 謂 熟 心 愛 因 之 讀 督, 竟 一 斐 而 方 布 : 兵 拘 禍 之 暴 徒 園 民 即 不 責 言, 該 議 員 等 恐 亦 克 詞 e 自 解 然 此 我 可 議 之 日 舌 L 象 未 萌, 非 局 外 人 所 能 逆 料 也 乃 自 李 逆 烈 鈞 免 去 江 西 都 督 本 官 而 后, 于 是 該 兌 議 員 龔 政 馬 如 毛 ;<11 宰 一 蒙 艇 石 漢 張 耀 曾 黃 攻 素 吳 寄 自 那 克 庄 唐 調 元 溫 世 霖 張 于 潭 林 文 英 王 碟 真 丁 超 五 彭 芋 潰 徐 秀 鈞 賀 贊 元 王 有 笠 彭 允 舞 ~ 永 泊 歐 陌 振 戶 諸 輔 成, 王 永 錫 董 耕 云 尿 山 張 樹 桐 黃 室 銘 等, 則 以 李 烈 鈞 免 取, 政 府 料 科 拳 功, 殊 厲 曖 眩, 等 語, 相 盾 問 矣 議 員 Xß 元 文 篤 周 歐 陌 訢 王 有 笠 戶 元 甜 程 鐸 黃 格 鷗 林 文 英 林 英 鐘 凌 餓 張 瑞 王 定 園 除 肘 銓 詹 調 元 邵 瑞 彭 ~ 永 泊 曾 干 棋 除 九 韶 李 君 之 芳 高 旭 辛 阮 店 邵 氏 麟 軍 超 秦 尸 中 L 等, 則 以 季 烈 鉤 受 事 年 余, 輿 論 翁 然, 大 且 統 下 免 讀 督 之 令, 倒 行 逆 施 之 晦, 案 方 欲 蓋 妳 彰, 等 語, 相 民 間 矣 議 員 文 群 辛 阮 唐 戶 元 閥 王 侃 歐 間 振 戶 黃 格 鷗 王 有 笠 會 干 禎 丁 惟 份 除 策 除 鴻 鈞 賀 贊 元 等, 則 以 讀 督 已 撤, 胡 督 繼 去, 柏 譚 闊 督 撤 易 之 消 息, 且 喧 伶 矣, 而 朕 名 阿 附 政 府 之 各 省 都 督 自 若 也 此 幹 政 策, 特 何 以 告 園 民 ' 等 語, 相 民 間 矣 議 員 燕 善 站 王 現 銘 刻 謙 蔡 突 夷 謝 樹 掠 戶 式 楷 蕭 輝 錦 朱 念 祖 回 永 正 報 樹 頁 湯 漪 黎 尚 雯 特 鼎 升 則 以 李 烈 鈞 免 官, 又 才 于 此 項 命 令, 深 文 周 闕, J 或 者 別 有 用 心, 等 語, 相 廚 間 矣 此 外 議 損 饒 芙 裳 李 措 菜 桔 輔 成 9 永 氏 9 永 泊 戶 元 閥 辛 阮 唐 王 杰 李 根 源 越 藩 屠 寬 故 土 才 郁 氏 麟, 馬 文 煥 強 大 火 周 之 翰 除 九 韶 黃 如 瀛 張 回 潰 寸 品 升 事 變 陌 郭 室 慈 楊 費 : 閥 揚 松 年 丁 惟 扮 張 治 祥 杜 凱 元 高 旭 詹 調 元 丁 洪 超 張 秉 文 亦 骷 慈 戶 鍾 嶽 司 徒 穎 除 肘 銓 易 宗 接 徐 傅 霖
讀 于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143 等, 貝 u 以 芙 于 黎 副 忠 統 屯 告 政 府, 破 族 机 美, 有 某 兌 兌 証 一 案, 而 有 廣 間 議 員 高 旭 周 五 林 文 英 胡 兆 訢 凌 誠 駱 鰱 灰 戶 元 閱 卅 夏 胃 茅 祖 杖 文 群 林 玉 麒 俞 夙 韶 邵 瑞 彭 汪 建 剛 除 于 斌 傅 摯 豪 杭 宇 晉 軍 超 王 有 笠 成 嘉 謀 馬 如 一 巴 歐 陌 奸 張 秉 文 封 潤 宇 哼, 則 在 j 政 府 派 兵 南 下, 抗 亂 地 方 方 詞, 而 有 廣 間 議 員 賀 贊 元 ~ 永 治 那 元 除 子 斌 辛 阮 f 吉 其 格 鷗 邱 冠 芬 彭 學 i 費 戶 元 閥 林 文 英 王 定 園 李 均 綸 俞 夙 韶 梁 仲 則 戴 二 拉 云 汪 建 剛 歐 陌 衍 部 魯 XJJ 宰 一 林 英 鐘 杜 凱 元 曾 于 柏 王 有 主 駱 繼 訊 文 群 王 侃 卅 夏 頁 * 樹 桐 梁 昌 詰 凌 誠 等, 則 又 8 政 府 不 撤 趙 海 北 軍 方 詞 而 有 民 間 以 上 原 廣 問 二 告 之 內 容, 主 一 不 以 助 孔 方 張 本 本 夫 忠 統 對 J 主 J 鐵 定 內 吉 L 均 急, 尊 重 回 合 方 心, 且 退 掘 妝 告 該 完 議 貝 助 古 L 情 形, 而 深 維 國 家 多 故, 議 院 未 可 功 搖, 故 每 過 廣 間 之 泉, 仍 勸 固 券 院 依 法 答 益 耿 耿 此 心, 其 所 以 委 曲 求 全 者, 可 謂 克 微 不 歪, 諒 均 我 園 民 所 悉 知 乃 該 兌 議 具, 既 利 用 其 議 員 資 格 以 曲 庇 作 舌 L 之 逆 兌,1;[ 利 用 其 同 院 資 格 以 曲 庇 助 亂 之 議 員 前 次 該 兌 議 員 張 耀 曾 谷 鐘 秀 等, 有 議 員 保 障 注 之 提 議, 原 案 仗 止 三 奈, 而 其 扶 助 說 究 破 ~ 約 法 之 詭 謀, 昭 然 若 揭 充 該 兌 議 員 張 耀 曾 谷 鐘 秀 等 之 用 心, 不 足 欲 假 固 金 提 案 之 朋 叔, 開 行 其 助 長 內 孔 之 毒 計 該 項 議 案 勻 其 謂 之 方 議 員 保 障 法, 毋 于 詢 乏 方 內 亂 外 患 犯 保 障 佳 則 証 以 事 逆 烈 鈞 等 往 素 密 屯, 此 次 南 方 古 L 事, 系 出 于 該 兌 議 具 鼓 吹 一 致 道 行 于 內, 而 后 該 兌 究 員 乃 能 主 張 七 省 朕 合 于 外, 失 去 l 萌 齒 克 疑 天 津 警 察 于 十 月 六 日 搜 得 人 力 車 上 皮 包 內 何 海 鳴 勻 其 兌 鼎 公 函 中 有 g 假 托 賊 政 府 軍 I 吠, 肇 眸 英 俄, 使 外 人 此 而 干 涉 之, 等 語, 意 在 挑 成 強 縛, 激 成 分 裂, 其 設 心 尤 均 兇 狡 查 該 園 民 兌 暴 裂 分 子 群 起 于 竟 事 進 拳 一 途, 或 以 利 誘, 或 以 威 呵, 甚 且 以 于 拾 炸 彈 均 肋 迫 退 拳 之 武 器 送 掘 各 省 造 民 屯 旱, 該 兌 科 科 犯 法 舞 弊 情 形, 几 至 數 十 百 起 故 本 屆 進 卒, 如 粵 如 輯 如 說 如 j 相 等 省, 以 及 凡 有 閏 民 竟 支 部 分 部 各 地 方, 克 不 方 該 兌 勢 力 所 左 右, 非 由 園 民 公 意 而 素 克 惑 乎 三 百 造 以 后, 不 知 有 固 家, 只 知 有 本 兌 F 不 知 有 囝 体, 只 知 有 小 人 即 如 該 兌 議 員 張 雄 王 正 廷 勾 結 恥 文 黃 尖, 百 計 破 眛 五 園 銀 行 借 款, 使 因 家 陷 破 戶 之 禍 該 兌 有 煽 亂 之 贅, 中 俄 跡 約
144 近 代 史 資 料 已 有 成 議, 該 兌 議 員 根 力 反 咒, 使 外 交 困 雄, 坐 失 較 好 之 机 金 推 其 用 心, 非 該 兌 自 均 政 府, 且 口 氣 斷 送 固 家 此 神 庄 戶 神 主 之 立 法 机 夫, 竟 方 殘 民 以 逞 者 所 蜀 措 即 未 公 然 助 亂, 而 常 合 四 閱 月, 一 法 未 經 議 決, 仗 有 美 系 議 貝 一 人 五 千 元 旦 j 費 之 議 決 議 院 法 亦 迫 退 至 于 九 月 jj 絡, 始 行 議 決 吾 園 民 H 赴 水 深 火 熱 之 中, 延 頭 企 鐘 以 求 一 保 妒 身 命 財 戶 之 法 律 出 現, 而 覓 不 可 必 得 共 和 因 之 議 員 如 此, 向 玄 之 何 言! 況 乎 公 然 勻 逆 兌 結 一 致 遊 行 之 密 約, 受 逆 兌 特 別 津 貼 之 扳 酬, 謂 非 ~ 心 病 狂, 夫 何 至 于 此 根 也 現 在 亂 事 巳 卒, 議 院 明 述 乏 士, 諒 不 乏 人, 河 于 該 兌 議 員, 會 主 E 一 提 議 除 名, 以 謝 我 肝 脂 涂 地 之 同 胞 者, 巴 遂 避 排 除 昇 兌 之 嫌, 而 故 方 ' J 互 相 容 晦 之 計 乎? 殊 不 知 民 間 議 金, 庄 由 合 怯 之 議 員 組 織, 不 庄 昕 令 不 合 怯 之 吉 L 兌 加 入 組 織 比 月 以 求, 大 古 L 且 平, 人 心 未 靜, 該 兌 議 員 等 既 于 古 L 事 方 生, 飄 然 而 去 : 友 于 古 L 事 特 已, 突 如 其 才 是 古 L 前 結 七 省 攻 守 之 間 盟, 吉 L 后 又 方 一 致 進 行 之 監 督 以 自 全 方 妒 符, 以 政 兌 均 利 器 如 此 亂 徒, 污 我 議 員, 辱 我 回 舍 若 政 府 不 均 拔 本 塞 源 之 計, 我 回 民 特 永 充 安 居 原 ~ 之 日 本 大 且 統 始 終 以 救 固 救 民 方 宗 旨, 該 國 民 兌 兌 貝 及 該 園 民 兌 議 員 作 亂 及 助 吉 L 情 形, 証 掘 阮 禍, 未 使 一 再 姑 容, 除 令 筋 特 該 園 民 兌 立 于 解 散, 并 勸 追 繳 該 園 民 兌 園 舍 議 員 証 宅 徽 章, 并 勘 查 取 本 屆 合 法 候 扑 對 j 主 人, 如 額 通 扑 議 員, 以 過 吉 L 萌 而 童 問 舍 外, 特 此 布 告 s 我 園 民 主 頁 知 中 竿 民 固 者, 我 灰 滿 蒙 田 藏 五 大 民 族 公 共 之 因 家 也 該 園 民 究 及 該 兌 固 合 議 員, 既 又 于 于 因 家 而 站 內 亂, 其 朕 合 七 省 倡 攻 守 之 同 盟 也, 貝 IJ 該 先 已 視 七 省 以 內 之 人 民 若 魚 肉, 七 省 以 外 之 人 民 若 寇 仇 矣 其 利 用 外 人 謀 南 北 之 分 掘 也, 則 該 兌 巳 J 現 南 方 均 彼 輩 割 掘 之 勢 力 圈, 北 方 方 彼 輩 踩 捕 之 故 嘻 地 矣 此 承 f1 舌 L 謀, 是 惟 恐 我 國 家 之 可 以 幸 存 而 力 速 其 亡, 我 園 民 之 可 以 幸 生 而 力 速 其 死 若 非 及 早 盟 主 棠, 前 途 瓜 剖 豆 分 之 危 險, 我 父 老 昆 季 尚 何 能 有 旦 夕 之 安 此 本 大 且 統 員 欲 曲 方 之 諱, 而 原 屯 証 掘 具 在, 我 園 民 盟 亦 引 均 公 故, 而 不 欲 勻 之 同 中 固 者 也 各 J 自 經 解 散 該 園 民 兌 及 追 繳 說 兌 議 員 証 有 徽 章 后, 凡 曾 入 該 兌 兌 籍 者, 苟 克 另 案 作 舌 L 情 事, 耙 不 准 法 外 株 連 望 我 最 最 愛 之 間 芳 芳 同
賴 于 之 役 資 料 i 技 輯 145 胞, 各 以 問 家 方 前 提, 父 勉 其 子, 兄 勉 其 弟, 技 工 商 買 各 安 其 ~, 毋 輕 信 煽 惑 之 ri 司, 毋 再 均 說 亂 之 羊 庶 几 回 家 治 安 呵 以 維 持, 地 方 秩 序 可 以 恢 友 本 大 泊 統 害? 于 各 依 就 任 之 宣 言, 刷 新 共 和 之 政 治, 俾 我 園 民 咸 享 幸 福 特 此 布 告 " 奉 此 合 亟 布 告 商 氏 人 等 - 休 述 略 o 特 此 布 告 中 半 氏 國 二 年 十 一 月 日 要 丑 討 囊 人 糊 里 @ ( 一 ) 于 浪 之 孔 ( 甲 ) 首 魁 黃 共 元 年 九 月 七 日 授 t 格 二 年 匕 月 二 卡 三 日 奉 令, 所 頒 架 典 軍 取 一 律 繞 字. 除 其 美 未 朴 宮 前 伊 軍 那 督 鈕 永 建 元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六 日 朴 中 符 三 年 八 月 凹 日 奉 令 磁 月 只 拿 舟 何 海 嗚 空 手 春 喧 ( 乙 ) 抗 重 要 事 至 于 幸 c# 城 元 年 九 月 二 十 三 n 扑 中 格 扑 官 肘 前 南 京 留 守 府, 也 參 謀 扶 光 曦 二 年 十 月 十 日.'2) 扑 步 上 校 前 江 抑 自 立 問 閻 長, 扑 官 ß1" 充 第 三 軍 頓 悶 札 于 二 年 六 月 八 日 春 令 被 革 緝 學. 蔡 寅 未 朴 官 前 充 伊 軍 都 督 府 軍 法 司 長 除 其 美 函 請 外 少 符 茅 迺 封 二 年 二 月 十 的 惋 兵 上 校 加 銜 扑 官 肘 江 諾 : 宛 兵 司 令 長 ( 三 年 一 月 二 日 奉 大 忌 統 令 部 兔 0) 徐 持 二 年 十 月 日 @ 扑 步 兵 上 枝 朴 官 肘 江 芳 : 第 三 師 十 囡 囡 長 (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准 [ 賈 秀 院 函,~ 奉 令 免 } @ 本 表 原 均 北 京 政 府 防 軍 怖 的 抄 件, x 夫 綜 題, 有 眉 說. 今 按 其 內 容, 耘 趙 主 告 γ 癸 丑 討 哀 人 物 表 ì~ J 特 局 批 加 j,5 穹 ( ), 移 ú: 各 人 名 F 被 這 些 人 物, 均 在 讀 宇 之 役 時 按 北 京 政 府 宣 布 磁 月 只 船 擊, 絕 克 在 3 九 一 三 年 十 月 以 后 外 官 之 理, 原 表 所 載 ~JU 位 曦 等 三 年 十 月 十 日 扑 上 中 吏 " 年 月 必 有 誤 因 xft 校 正, 只 好 加 注 目 目 印. 其 他 人 名 是 否 為 1 哭, xja 判 斷, 也 期 待 讀 者 指 正 @ 年 月 有 誤 @ 年 月 有 訣
146 近 代 史 資 料 泠 通 元 年 九 月 十 九 日 1r "Í 峙 事 l 官 肘 南 京 九 g 市 肺 ~o 章 梓 元 年 十 月 十 五 日 扑 中 持 扑 官 肘 前 二 軍 卜 肺 肺 去 洪 承 店 元 年 九 月 十 九 的 神 札 朴 官 肘 南 京 七!Jílî 州 長 張 半 甫 二 年 六 月 二 十 一 日 朴 步 土 校 扑 官 肘 南 京 第 八 州 十 六 旅 三 十 二 囡 囡 長 ( 三 年 五 月 三 日, 全 奉 大 J 也 統 批 准, 兔 予 通 緝 起 正 平 二 年 一 月 閱 日 扑 步 士 校 扑 官 肘 江 J.j; 都 督 府 代 理 室 主 4 謀 長, 參 謀 副 i':. 戰 翼 姐 元 年 十 一 另 一 日 朴 少 格 朴 宮 附 江 本 第 四 糊 狀 ( 阿 拉 竿 兩 萬 言 夏 尊 伍 元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朴 少 符 朴 官 肘 江 巧 : 第 十 三 旅 旅 長 ( 已 撤 回 公 訴 ) 伍 崇 仁 元 年 十 月 十 八 日 朴 少 持 一 軍 一 肺 步 二 旅 旅 長. (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 本 令 ' 兔 議, 擁 去 少 精 示 衍 ) 吳 藻 竿 二 年 二 月 十 的 惜 投. 朴 官 肘 江 買 主 第 三 郎 十 一 回 閻 長 于 三 年 九 月 十 九 日 至 長 令 磁 限 吳 括 三 年 二 月 十 日 朴 步 上 絞 扑 官 肘 系 江 芳 第 七 肺 二 十 六 閻 長 ( 三 年 三 月 二 卡 六 日, 准 因 券 院 屁 巴 奉 令 兔 0) 傅 鑫 三 年 二 月 十 I'HI 騎 上 絞 扑 官 肘 系 江 芳 : 第 二 十 三 那 騎 三 回 閻 長. 于 二 年 九 月 卡 九 日 奉 命 誠 取. 崔 鈞 元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扑 少 符 朴 官 肘 系 前 南 京 解 趴 旅 ~. 方 戶 持 元 年 十 二 月 f 六 日 扑 少 格 防 軍 部 顧 問 宮 吳 忠 信 三 年 二 月 二 十 日 扑 少 符 戴 天 仇 王 金 投 ( 即 王 逸 } 沈 鰻 云 沈 翔 云 J 播 月 樵 尚 未 朴 官. 前 曾 晏 請 扑 官 并 ;2 履 助 及 福 建 鎮 撫 使 札 文, 自 林 系 陪 軍 第 三 十 九 說 成 旅 駐 妒 一 等 參 謀 等 差 ( 己 赦 兔 ) 米 占 元 元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扑 少 符 外 官 肘 系 南 京 二 1ji. f- 一 輝 三 卡 一 旅 旅 長 ( 已 撤 閻 公 訴 } 越 鴻 喜 ( 已 撤 回 公 訴 I 止 接 文 ( 已 准 予 兔 輯 } 詹 大 悲
績?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147 黃 都 元 年 九 月 十 九 日 朴 中 札 扑 官 肘 系 南 京 二 十 三 肺 ijllî *. 二 年 八 月 四 日 萃 令 儷 取 拿 o - X'iJ) 祖 彪 末 朴 官 查 此 人 前 系 南 京 頑 字 當 全 軍 司 令 官 種 哲 保 主 任, 尚 未 扑 官. ( 巳 撤 回 公 訴.) 居 正 二 ) 鑽 J 省 之 吾 L ( 甲 ) 首 魁 季 烈 鈞 元 年 十 月 九 日 朴 中 將 加 銜 江 酒 都 督, 三 年 六 月 九 日 庄 則 兔 本 宮 二 年 七 月 十 五 日 笨 令 碗 去 中 格 并 土 特 銜. 歐 間 武 元 年 十 月 六 日 外 少 粉, 二 年 六 月 九 日 件 中 格, 七 月 卡 二 日 加 上 將 銜 江 西 第 二 旅 旅 長 三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撤 銷 妒 軍 使, 儷 去 中 符 并 上 精 衛. ( 巳 赦 兔.) ( 乙 ) 拙 重 要 事 至 于 林 虎 二 年 三 月 二 日 扑 步 上 校. 扑 官 肘 系 江 西 防 軍 混 成 第 一 囡 囡 長 ~ 全 李 明 揚 周 壁 附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五 日 扑 騎 少 校. 朴 官 肘 系 江 西 都 督 府 一 等 副 官. 卓 人 机 賀 固 昌 X'iJ 世 鈞 元 年 十 月 六 日 朴 少 格, 二 年 七 月 十 二 日 外 中 符 二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撤 銷 九 位 鑽 守 目 J 使 并 視 去 中 精. 朴 少 串 串 肘 系 江 西 一 旅 旅 長. ( 三 ) 曉 街 之 苦 L ( 甲 ) 首 魁 柏 文 蔚 元 年 九 月 二 十 三 日 扑 中 將 加 街. 朴 官 肘 系 安 徽 都 督 兼 階 軍 一 軍 軍 長 二 年 七 月 二 十 二 日 奉 令 所 頒 萊 典 軍 取 一 律 棍 字. ( 乙 ) 抗 重 要 事 券 龔 振 鵬 荒 年 十 一 月 -ß 扑 少 札 朴 官 肘 系 前 南 京 解 酬 員 長 二 年 八 月 卡 四 日 豈 容 令 戶 密 警 楠,~ 法 悠 ïjj, o 都 光 寰 划 園 胡 ~( 已 撤 閻 公 札 } 扶 孟 杰
148 近 代 史 資 料 那 贊 臣 弦 ic 治 元 年 十 一 月 二 寸 的 川 符 二 年 八 月 十 四 日 學 令 戶 密 真 正 捕 德 ;jj 范 光 肩 那 芳 孫 凌 毅 凌 昭 袁 家 戶 元 年 十 月 十 八 日 朴 少 札 二 年 八 月 十 四 目 奉 令 戶 密 學 捕 悠 仇 半 靖 浪 2 e 岳 貫 卿 封 槃 元 年 十 月 八 日 朴 中 特. 外 官 肘 前 安 徽 間 if 前 那 長, 院 軍 副 令. 于 二 年 八 月 十 四 管 鵬 到 1 俄 軒 薛 子 祥 王 璟 芳 日 至 學 令 戶 拳, 應 tt. 籠 13>0 ( 系 到 品 路 之 殼, 巳 是 准 更 除 ) 攝 冠 英 元 年 十 - 月 十 八 日 朴 少 札 扑 官 肘 系 一 車 間 姆 八 旅 旅 長. 二 年 八 月 十 個 奉 令 F 巨 變 傘 捕 1$ 法 鎔 1],_ 除 續 章. 事 民 祺 除 登 茱 弦 雨 人 ( 四 ) 悶 省 之 孔 4 ( 甲 ) 首 魁 許 崇 智 元 年 九 月 二 十 八 日 外 中 特. 外 會 肘 萊 爾 建 十 四 ~ 市 州 長 二 年 七 月 二 十 五 日 級 革 軍 官 軍 服. ( 乙 ) 拭 重 要 事 秀 方 黃 當 李 煥 弦 祖 渚 黃 震 臼 t
積 宇 之 役 資 料 散 輯 149 佐 新 輝 何 梓 林 ( 五 ) 粵 翁 之 孔 ( 甲 ) 首 魁 除 炯 明 元 年 十 月 八 日 朴 中 特 加 銜 前 r tr 都 督, 現 任 尸 乘 一 軍 軍 長, 兼 克 尸 京 全 省, 也 餒 堉 j(j 已 經 路 二 年 七 月 二 十 六 日 視 去 軍 官 軍 取. ( 乙 ) 批 重 要 事 券 金 章 廖 仲 愷 杜 貢 石 古 襄 勤 朱 執 信 元 年 十 月 十 八 日 朴 中 札 杜 澄 石 翁 式 亮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朴 少 特 o r 京 陷 軍 小 學 投 校 長, 前 完 北 伐 軍 兵 站, 也 監.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八 日 奉 令 紛 取 拿 w 拱 兆 麟 三 年 二 月 十 日 朴 步 上 校 f 家 第 二 殉 國 長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八 日 學 令 11 取 *'W'O 文 ~ 體 元 年 十 月 十 八 日 朴 中 將.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八 日 奉 令 攝 取 拿 1J.. 李 根 源 元 年 十 月 八 日 扑 中 符 前 云 南 肺 士 是. ( 次 ) 湘 3 言 之 苦 L ( 甲 ) 首 魅 譚 人 風 三 年 三 月 十 日 扑 上 精 衛. ( 乙 ) 找 重 要 事 每 程 措 元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杯 少 特 加 街. 前 湖 南 參 謀 部 長. 三 年 八 月 初 十 嚮 夸 軍 取 戶 拿 除 子 楷 按 該 名 恐 系 種 子 帶 之 誤 如 系 種 子 槽, 已 于 元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朴 少 : 侍. 二 年 八 月 十 日 線 夸 軍 服 戶 傘 闡? 且 按 該 名 恐 系 除 張 之 誤. 如 系 除 強, 已 于 元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朴 少 精 加 街. 二 年 八 月 十 日 磁 守 軍 取 戶 拿. 唐 螃 元 年 卡 二 月 二 十 九 目 外 少 特 加 街. 湖 南 參 謀 長. 二 年 λ 月 初 十 儼 夸 軍 服 :X1J 文 錦 元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九 叫 做 札
150 近 代 史 資 料 余 道 南 元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九 日 扑 少 特. 前 湖 南 軍 券 都 次 *. 童 錫 梁 元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扑 少 特 加 銜 朴 官 肘 系 前 湖 南 軍 券 部 長. ( 巴 拿 令 赦 免.) 黃 誠 元 年 十 二 月 初 七 日 扑 中 格.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七 日 租 車 跟 尸 學. 周 震 麟 陪 潤 仗 柳 聘 拉 問 召 期 1 直 璋 3 日 l 缺 元 年 二 月 初 十 日 朴 步 上 杖 朴 官 肘 系 湖 北 十 五 放 三 十 囡 囡 長. 二 年 九 月 初 三 日 令 儼 正 在 軍 官. ( 巳 荻 交 給 絡 } 張 孝 准 元 年 九 月 二 十 三 日 扑 少 特. 扑 官 肘 系 南 京 留 守 府 軍 易 長 ~*. (<) 萄 街 之 孔 ( 甲 首 魁 熊 克 武 元 年 九 月 十 九 日 扑 中 格, 扑 官 肘 系 四 川 五 肺 肺 *. 二 年 八 月 十 二 日 續 革 軍 官 軍 服. ( 乙 ) 找 重 要 事 券 張 煦 三 年 五 月 二 十 四 日 扑 步 上 校 加 街. 扑 官 財 系 四 川 西 征 軍 軍 事 副 官 軍 法 局 局 長. 二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令 椅 上 校 及 加 銜 文 虎 章 一 併 緝 拿. 入 } 美 于 最 L 事 看 郁 文 張 繼 啊.
積 于 按 F H 有 可 唱 唱 A N 濃 資 料 輯 緝 者 接 z 一 九 一 三 年, 車 負 于 討 袁 之 役 失 敗 了, 但 是 人 民 的 討 袁 斗 箏 并 未 停 止 本 文 輯 汞 了 一 九 一 三 年 冬 到 一 九 一 五 年 末 有 美 各 地 討 袁 括 功 的 一 些 函 屯 按 事 件 或 地 區 編 在 一 起 送 些 材 料 是 零 散 的, 但 是 反 映 了 對 吋 全 固 討 裝 斗 箏 的 概 況 討 袁 斗 句 予 以 刊 中 山 等 革 命 先 人 的 活 劫 均 中 心, 有 美 述 一 方 面 的 材 料 也 最 多, 而 且 許 多 活 劫 是 互 相 美 脹 的, 和 宵 調 元 察 等 也 有 美 系 其 中 有 些 資 料, 如 兵 受 抗 捐 等 事, 且 勻 革 命 兔 的 討 京 這 功 完 美, 但 311 于 研 究 對 肘 固 內 形 勢 有 參 考 除 值, 所 以 也 把 它 編 在 一 起 何 海 鳴 函 @ 蓋 章 鼎 企 圖 鼎 公 同 志 兄 盤 z 近 接 五 函, 俱 悉 吾 兄 妻 子 商 周 詳, 布 置 得 宜, 欽 佩 根 矣 此 萃 之 神 益 吾 輩 者, 厥 有 數 端 z 一 則 就 其 舍 場, 可 緩 其 期, 俾 得 f.á 容 設 法 抵 制 再 則 因 而 抗 古 L 北 方 秩 序, 俾 他 省 得 以 乘 吉 L 吶 座 三 則 如 逆 賊 輩 這 也 絡, 同 肘 一 思, 人 心 大 快, 兄 即 :h 民 圍 之 佈 人 :h 今 之 計, 未 有 善 于 此 者 對 經 弟 文 才 在 t 戶 同 人 全 商, 極 表 同 情 都 盼 吾 兄 一 青 成 功, 好 自 泊 之 姐 足 以 待 至 所 需 之 物, 前 全 數 返 于,~ 巳 用 聲 茲 由 沙 君 赴 假 用 十 枚, 交 俠 公 男 公 分 途 逼 上, 祈 即 位 收 此 物 分 量 員 輕, 射 力 甚 @ 原 :h 沙 件. m 毛 J 立 紙 摺 清 抄, 題 名 抄 汞 函 件 " 首 抄 信 商 式 " (RD1i 言 封 格 式 ), 文 方 g 袖 交 MVr 公 密 店, 內 詳 " 次 抄 名 片 式 ", 文 沛, 胡 俠 魂, 爾 人 " 下 表 三 函, 每 商 部 均 你 題 均 照 抄 原 函 ". 后 附 階 定 隨 身 拉 出 附 厲 物 主 社 " 句 服 島 生 " 各 一 份 北 京 政 府 v 步 軍 統 做 街 門 京 肺 警 察 Jj' 布 告 且 會 說, 天 津 警 察 于 十 月 六 日 搜 得 人 力 車 上 皮 包 內 何 向 鳴 IJ 其 兌 鼎 公 函 " 這 份 抄 件, 1. 以 且 H 袁 世 凱 的 搜 捕 机 主 走 向 其 土 級 報 告 肘 抄 求 的 問 'J ;j.: 文 中 人 名, 除 何 海 鳴 外, 均 待 考.
152 近 代 史 資 料 足, 系 俄 虛 克 究 所 常 用 者, 祈 珍 視 之 可 也 南 方 屢 次 失 敗, 咎 在 恥 賞 ; 刻 下 同 人 脫 其 美 系, 另 柯 一 椒, 極 力 這 功, 勢 力 漸 益 吾 兄 朝 青 : 真 場, 弟 輩 夕 令 劫 具, 先 囡 閩 前, 后 計 云 賞 七 月 親 戚, 責 任 在 我 然 后 假 託 賊 政 府 軍 臥, 肇 眸 英 俄, 使 自 人 此 而 涉 之 賊 且 主 ; 府 又 才 外 不 暇, 何 能 勻 我 軍 抗 衡 哉? 預 計 是 肘 奉 晉 兩 者, 必 有 劫 者 長 口 一 帝, 或 可 恢 友 賊 輩 腹 背 受 散, 兼 顧 球 雄, 其 腔 負 何 待 盤 略 方 奉 間, 諸 希 指 示 方 禱 俠 公 北 素, 勿 [ 券 祈 筋 其 即 日 回 lp 因 斯 省 方 面 需 其 力 娃 向 復 故 也 F 9 即 頌 文 安. 雁 屆 圍 @ 九 月 十 五 學 數 胡 儂 企 圖 俠 公 墓 z 前 接 求 示, 知 已 抵 津 惟 昨 奉 鼎 秀 兩 君 由 京 眾 函, 催 索 此 物 甚 急, 不 腔 駭 昇 主 E 念 我 兄 由 許 起 行, 已 逾 兩 旬, 何 以 至 今 尚 未 到 京, 不 識 何 故 T 抑 我 兄 阻 情 有 以 致 之 耶 T 田 紀 送 別 江 夫, 我 兄 慷 慨 激 昂, 有 吞 袁 黎 之 勢, 真 令 人 欽 佩 克 玩 不 意 吾 兄 北 上 多 日, 一 再 返 延, 犬 丈 夫 作 事 就 有 此 在 耳 ßr 一 因 疑 賣, 令 人 百 思 而 不 可 解 伊 上 同 人 嘖 有 煩 言 茲 持 公 推 恨 海 君 素 律, 勻 吾 兄 面 商 舟 注 如 吾 兄 畏 蔥 不 前, 則 請 特 所 t 庸 之 物 交 恨 君, 特 煩 日 人 仲 夫 帶 去 進 主 爭 屆 期, 鹿 死 其 手, 千 鈞 一 髮, 此 其 肘 也 鼎 公 在 政 界 多 年, 情 形 最 熟, 此 次 正 三 百 ; 其 軸, 俟 此 物 一 到, 即 可 成 功 元 論 何 如,, 也 以 十 哥 以 前 送 到 均 要, 勿 再 退 廷, 以 誤 千 載 一 肘 之 机 金 也 外 附 致 鼎 公 一 函, 祈 同 前 函 併 事 fß 交, 統 帶 慎 重 均 禱 并 希 由 津 起 行 肘, 先 均 屯 知, 俾 有 所 各 此 上 即 頌 旅 安 14 雁 肩 團 九 月 二 十 八 學 @ 印 文 主 色 3 直 文 衡 悶 何 海 鳴 " 五 字.
讀 于 械 后 討 袁 資 料 153 當 鼎 秀 二 人 面 要 兩 君 墓 z 昨 奉 快 信 讀 悉 所 需 乏 物, 並 派 俠 公 于 半 月 ijv 榜 上, 何 以 至 今 未 到, 焦 慮 已 故 弟 接 函 后, 即 請 恨 海 君 北 上 到 津, 蠣 其 面 唔 俠 公, 催 其 道 京 如 渠 不 愿 住, 則 此 件 出 恨 交 日 人 仲 夫 說 法 榜 上 此 人 勻 弟 在 京 相 識, 交 情 至 厚, 又 于 于 吾 人 之 拳 頭 j 司 被 表 同 情, 突 均 日 人 中 不 可 多 得 之 人 望 吾 兄 忱 均 招 待 方 荷 若 仍 系 俠 公 送 到, 則 請 于 抵 京 次 日, 即 遣 其 間 妒 秀 公 眾 函 所 述 之 事, 南 方 易 方, 北 方 恐 堆 著 手, 因 軍 警 或 4 告 故 也 如 非 此 不 可, 貝 I j 請 ij 幼 兄 硝 商 幼 兄 在 軍 警 有 年, 富 有 經 驗, 前 軍 士 起 叉, 渠 力 居 多, 此 次 勻 商 必 能 毒 面 善 策 弟 已 另 函 知 合 矣 此 上 JJ.P 頌 文 安 雁 屆 圍 九 月 二 十 八 夸 証 雋 在 湖 南 的 活 功 @ 續 獨 誼 第 一 次 當 陪 軍 部 稿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三 日 投 方 咨 述 事 z 震 查 已 革 湖 南 都 督 府 參 謀 長 江 雋, 附 和 鈑 立, 罪 狀 昭 著, 曾 于 冬 日 即 十 二 月 二 日 摘 要 屯 除 關 准 大 部 微 屯, 曬 特 江 雋 附 逆 証 掘 送 部, 以 完 核 忠 等 因, 准 此 查 江 雋 附 和 百 L 兌, 在 一 年 以 前, 目 任 各 重 要 取. 券, 皆 勻 程 諧 除 強 諸 逆 朋 比 方 奸 及 大 勢 不 支, 該 犯 恣 其 狐 鼠 之 仗, 反 以 取 消 拙 立 自 居 成 功, 得 任 參 謀 長 之 取 本 署 都 督 奉 命 查 舟, 該 犯 情 虛 畏 究, 先 期 通 颺, 并 特 參 謀 蛤 掌 管 机 要 文 屯, 悉 數 藏 匿, 希 囡 夫 遍, 以 致 現 在 調 查 証 扭, 根 堆 著 手 然 蚓 該 犯 自 任 仿 取, 贊 固 奸 謀, W @ 九 一 四 年 一 月 七 日, 湯 費 留 銘 致 段 祺 瑞 函 中 說, 湖 南 日 日 軍 臥, ~ 經 登 次 道 散. 在 省 各 國 背, 略 巳 淨 足 J 特 派 參 謀 長 李 如 王 草 參 謀 王 發 勾 胡 f 中 盟 員 面 為 撤 告, 并 特 均 江 海 重 要 i 克 咨 防 軍 部 文 稿 是 請 察 閱. 本 主 定 每 下 文 均 均 f 致 段 祺 瑞 函 的 附 件
154 近 代 史 資 料 惡 昭 彰, 豈 能 狡 飾 今 特 調 查 所 得, 列 款 詳 除, 各 文 咨 芯, 希 即 查 核 舟 理 此 咨 防 軍 部 今 特 犯 官 江 雋 附 逆 事 突 列 款 呈 覽 z 一 該 犯 在 雋 闊 謀 鈑 立, 噩 欲 朕 格 各 省 以 通 戶 援 民 間 二 年 四 月 這 劫 設 立 軍 路 局, 放 任 局 長, 頓 公 款 二 十 七 方 余 悶, 趕 造 軍 路, 以 便 時 南 江 右 呼 庄 果 遇 且 所 用 路 工, 皆 系 退 伍 兵 士, 一 旦 掌 事, 召 募 成 軍, 俄 頃 可 集 用 心 設 計, 狠 毒 昇 常 ', 一 該 犯 江 雋 以 軍 需 品 均 鈑 立 肘 所 必 需, 乃 安 起 卉 舟 洞 庭 制 革 公 司, 該 犯 方 且 舟, 以 程 播 站 且 理, 程 子 楷 方 副 理, 制 造 軍 用 之 品, 儲 均 鈑 立 之 用 揖 財 政 司 卷 載, 該 公 司 領 銀 五 方 悶, 都 督 府 卷 載 該 公 司 領 賠 告 費 一 方 五 千 元, 是 方 挪 移 官 款, 協 助 說 謀 之 証 一 該 犯 江 雋 于 湖 南 取 消 蝕 立 后, 充 代 表 赴 京 那, 除 述 譎 說, 力 阻 中 央 派 兵 到 湘 突 因 讀 于 事 敗, 湘 勢 已 孤, 假 取 消 之 名, 均 緩 兵 之 計 居 心 狡 詐, 情 案 里 然 一 該 犯 江 雋, 前 聞 岳 州 伍 鎮 守 使 所 部 之 三 十 九 混 成 旅 奉 命 移 駐 士 是 沙, 非 常 惶 棋 乃 以 北 軍 到 湖, 地 方 勢 必 嚷 位 等 語, 挾 制 譚 前 督, 不 令 伍 鎮 守 使 帥 兵 素 省 至 再 至 三, 不 遂 所 欲, 乃 扣 留 船 只, 以 挾 迫 之 b 考 橫 狂 悸, 至 此 已 被 一 該 犯 江 雋, 對 本 暑 督 令 第 四 因 卉 往 焰 湘 肘, 倡 言 阻 止, 并 以 第 四 因 寓 省, 特 不 利 于 君 " 等 語, 鼓 煽 越 桓 惕, 意 囡 桓 惕 抗 命 且 越 未 方 所 劫, 而 該 犯 鈍, 心 訊 處, 阻 撓 軍 事 計 圍 之 間 諜, 昭 然 若 揭 一 該 犯 江 雋 于 湘 省 鈑 立 前, 組 織 一 秘 密 囡 体, 定 名 t:b> 贊 舍, 勾 通 日 人, 宗 旨 詭 路 該 犯 身 任 金 長 鈑 立 肘, 會 委 金 氏 鴻 )'g 該 合 文 膜... 員 金 以 其 宗 旨 背 謬, 拒 而 勿 受 此 亦 該 犯 閉 謀 內 亂 之 一 証 一 該 犯 江 雋, 對 新 l 日 交 替 之 肘, 特 參 謀 赴 掌 管 之 机 要 文 屯, 是 主 教 藏 匿, 不 猶 涅 沒 自 己 罪 逛, 并 諸 述 証 掘 而 消 夾 之 苟 非 躬 預 吉 L 謀, 有 以 庇 逆, 何 至 若 此 且 該 犯 先 期 逗 颺, 尤 )'g 情 虛 畏 究 之 掘
車 負 于 故 后 討 哀 資 料 155 湯 瓣 誼 第 二 次 宮 陪 軍 部 稿 一 九 一 四 年 一 月 五 日 方 咨 明 事 z 葉 查 巳 革 陪 軍 上 枝 江 雋 犯 罪 証 掘, 前 已 列 款 咨 明 在 案 現 掘 位 查 飯 立 肘 屯 扳 稿 紙, 表 得 該 犯 江 雋 上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守 密 屯 文 一 紙, 可 方 該 犯 間 諜 助 亂 之 証 除 仍 由 原 派 員 戶 密 位 閱 俟 有 所 得, 再 行 咨 報 外, 特 照 汞 原 件, 告 文 咨 述, 以 方 研 訊 之 助 此 咨 防 軍 師 計 抄 原 屯 稿 一 紙 岳 州 除 司 令 盤 z 守 密 偶 部 官 兵 一 臥, 現 赴 江 西 接 i 孟 子 彈, 自 省 即 筋 求 岳 備 卅 一 叩 半 夏 急 遊 金 夏 繼 虞 供 詞 CD 謹 特 訊 明 說 兌 夏 權 虞 供 詞, 卉 具 清 摺, 送 請 察 核 揖 夏 權 處 供 z 年 三 十 二 步, 主 氏 其 人 我 勻 封 文 黃 兵 向 東 相 遇 @ 原 主 告 密 函, 封 套 正 直 有 基 巡 州 鈞 座 " 議 議 陷 金 聞 發 皇 " 字 祥, 背 商 說 放 秘 存 " 三 字, 內 有 供 J 習 "( 即 夏 繼 處 供 Z 司 ) 一 通 蓋 有 湖 南 都 督 之 印 " 朱 印, 夏 繼 ~ 証 掘 " 一 通, 竿 夏 急 遊 金 証 主 言, 一 枚 封 套 勻 函 內 文 件, 均 元 年 份, 只 有 夏 鍵 l 英 三 月 到 長 沙 一 句 話 文 中 所 Wl' 黃 帝 紀 元 四 于 六 百 一 十 一 年 >> 即 一 九 一 三 年, 可 以 你 疑 均 半 夏 急 進 合 成 立 于 一 九 一 三 年, 也 可 以 推 測 是 以 一 九 一 三 年 積 宇 討 袁 之 設 方 旗 恨 文 中 說, 子 j 文 黃 子 是 李 烈 鈞 等 現 1 每 周 圍, 主 1:li 宜 狠 匪 勢 大, 四 月 間 湖 南 必 有 夫 卷 J 按 予 1 '1t 導 人 于 一 九 一 三 年 秋 績 守 討 哀 之 役 失 敗 后 出 國. 所 謂 囡 囡 " 也 指 - 九 一 三 年 冬 季 以 后 持 R 永 成 回 乙 汞 且 說, 一 九 一 三 年 夏 季, 自 狼 曾 經 派 代 表 *= ì5z. 同 政 接 去, 我 委 自 1 反 方 i 相 郭 豫 三 省 放 軍 先 鋒 司 令 " 芥 敘 五 記 自 狠 事 干,1 閑 云 t 白 狼 始 末 記 都 說, 自 似 的 趴 伍 卉 始 活 劫 于 一 九 一 三 年 夏, 秋 冬 以 后 勢 力 F 大, 一 九 一 四 {j 初 在 那 豫 院 三 省 間 大 方 活 跌, 以 后 走 [Ilj :l t 俠 甘, 逐 漸 失 敗. 所 謂 勞 大 " 也 指 一 九 一 四 年 初 所 詣 四 月 間, 對 指 一 九 一 同 年 閏 月 由 此 可 以 推 知 夏 續 展 到 長 沙 主 之 一 九 一 四 午 三 月, 半 :oc 急 遊 金 敬 敬 柯 : 是 在 一 九 一 四 年 三 四 月 之 間 湯 鄉 銘 于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月 到 一 九 一 六 年 六 月 任 湖 南 都 脅, (( 供 摺 于 { 湖 南 都 督 的 朱 印, 可 知 這 一 案 件 是 湯 姆 銘 舟 的 湖 南 省 誌 第 一 卷 記 載, 湯 里 $ 銘 在 湖 南 以 殘 暴
156 近 代 史 資 料 本 年 三 月 間, 我 由 空 民 眾 省, 住 在 史 家 巷 新 進 旅 館 我 設 立 竿 夏 急 過 舍, 意 在 吶 庄 扑 賞 用 洋 紙 名 片 印 刷 証 事, 我 自 己 做 了 八 旬 話 印 在 証 者 之 的 走 z 云 走 得 雨 材 中 竿, 仁 文 笈 31. 四 方 家 九 郡 荊 襄 主 主 ~ 地, 諸 君 指 回 扣 的 : 邪 三 分 二 寸 荻 同 力, 拙 任 千 鈞 頃 過 間 凹 六 一 一 勁 汶 室, 全 究 鉅 子 妒 江 山 " 等 語 第 一 旬 云 站 得 雨,', 是 取 易 經 )> J: 所 說 凡 此 虎 云 狀 兔 " 之 意 F 樹 中 f 戶 " 是 說 在 中 半 民 固 可 以 植 立 根 6 基 之 意 第 二 句 仁 文 笈 尖 " 是 重 游 仁 文 道 德 9 四 方 家 " 是 指 四 方 方 同 胞 第 三 旬 九 郡 荊 衷 " 是 指 九 洲 p 王 ~ 地 " 是 指 向 求 帝 王 立 三 ~ 之 地 第 四 句 諸 君 指 面 ", 是 願 在 全 人 員 推 倒 政 府 F 拍 奸 邪 ", 是 J 除 去 政 府 不 良 主 人 第 五 句 三 分 二 寸 ", 是 取 三 分 天 下 有 其 二 " 之 意 F 扶 同 力 " 是 同 心 協 力 之 意 第 六 句 狼 任 千 鈞 頃 遇 間 " 是 取 責 任 甚 童, 根 要 自 成 一 統 之 意 第 七 句 四 六 一 一 ", 是 取 黃 帝 紀 元 四 于 六 百 一 十 一 年 F 勤 訊 室 " 是 努 力 道 行 之 意 第 八 旬 全 完 鉅 子 " 是 指 革 命 鉅 子 J "1ft 江 山 " 是 保 妒 因 家 之 意 文 芙 置 徽 章, 并 刻 有 大 小 木 戳 九 顆, 是 蒙 文 半 夏 急 垃 舍 " 凹 宇 長 戳 方 戳 各 一 顆, 辱 " 弋 影 " 同 " J 叮 德 f 車 " 九 逐 " 鹿 " 六 宇, 每 一 宇 小 方 戳 一 賴, 又 字 第 寺 " 三 字 長 戳 一 顆 戳 記 都 是 用 于 証 者 背 面 的 我 正 在 印 刷 証 事, 即 奉 訪 問, 派 員 詐 投 入 全 我 不 踐 是 詐 技 的, 虫 向 他 說 到 文 黃 笑 李 烈 鈞 等 項 特 回 園 主 值 狼 匪 @ 勢 大, 四 月 間 湖 南 必 有 大 羊 旋 故 拿 眾 到 案 $; 笑 不 庄 設 立 竿 夏 急 進 舍, 印 刷 証 品, 秘 密 煽 惑 ß[ 句 庄 恥 賞 所 供 是 e 笑 ' @ 的 手 段 " 求 現 間 袁 世 凱 的 ~ 心 " 自 朝 至 夕 逮 捕 犯 人, 之 外 " 叉 f 植 符 券 偵 探 臥 " 省 內 故 有 湯 屠 戶 要 政, 抄 押 量 生, 之 語 遠 封 密 函, 大 概 是 湯 頭 : 銘 派 階 金 國 特 送 到 北 京 的 所 謂 巡 州 ", 疑 llp: 京 肺 警 察 JfJ 已 盟 主 吳 炳 i 徊 夏 娃! 炙 即 勾 會 調 元 等 共 同 遊 行 討 袁 i 孟 功 的 夏 述 膺, 湖 南 人, 曾 在 日 本 土 官 學 校 第 八 翊 守 主 司 軍 事, 在 日 本 留 芋 H>f 參 加 同 盟 舍 ( 部 永 成 回 紀 汞 品 和 梁 鍾 汶 E 苦 是 參 加 革 命 的 經.ct> 若 11 說 到 一 九 一 三 年 問 他 們 和 l 夏 繼 處 在 武 ijz. 遊 行 討 袁 這 劫 的 事 跡 1 指 臼 紋 掘 情 E 永 成 因 此 求 說, 湖 南 湖 北 反 哀 斗 箏 肘, 和 臼 狠 有 述 耳 其 系. 這 一 ~ 記 哉, 又 提 出 了 一 小 紛 飛.
車 黃 宇 t 戊 后 討 袁 資 料 157 少 年 再 造 究 野 草 主 拱 薛 @ 揖 舒 三 友 供 2 年 四 十 五 步, 長 沙 丟 人, 向 在 靖 it3 卉 設 飯 店 早 年 入 迂 洪 舍, 勻 划 重.X'iJ 方 和 素 中 目 以 話, 他 二 人 都 是 全 內 夫 目 今 年 開 ÐJ 四 月 間, 划 重 划 方 和 去 店 說, 他 們 奉 了 扑 文 黃 兵 命 令, 表 湖 南 組 織 少 年 再 造 兌, 笑 行 三 次 革 命 這 劫 各 界 招 集 拱 金 及 退 伍 軍 人, 并 取 給 河 南 自 狠 約 期 起 草 要 在 靖 港 設 立 机 笑, 邀 我 入 全 充 對 于 事 員 我 也 就 庄 允, 得 有 委 任 拔 一 張, 就 在 我 飯 店 內 設 立 分 机 夫, 派 我 為 分 部 長 )(IJ 童 划 芳 和 電 t 雇 除 fåj 云 的 烏 江 船 一 斐, 住 在 船 中, 名 為 遊 行 机 矢 因 他 是 奉 文 通 緝 之 犯, 恐 人 識 破 故 拿, 就 住 在 船 上, 以 便 易 於 逃 逸 凡 新 去 入 舍 的, 都 要 先 到 分 机 芙 由 我 考 察 無 誤, 才 引 到 船 上 勻 划 重 接 洽 X1J 重 又 交 給 我 入 全 暗 記 片 子 六 十 弦, 是 用 肘 祥 白 紙 小 片 子, 一 面 印 楷 括 昌 沾 " 二 宇, 一 面 印 圓 形 蒙 告 吳 天 " 二 宇 又 有 入 全 宣 誓 者, 是 划 重 做 的 文 云 E 共 立 大 誓, 昔 分 昇 固, 今 聚 一 堂, 星 辰 為 兄 弟, 指 天 作 父 母 人 無 同 面, 面 面 崢 嶸 人 各 一 心, 心 心 映 情 京 ~ 同 尿, 忱 必 間 恤, 生 不 同 生, 死 必 同 死 既 列 名 天 上, 無 胎 笑 於 人 問 一 日 之 戶 既 竿, 終 身 之 肝 阻 無 二 倘 有 存 心 不 仁, 削 絕 大 火, 外 是 內 非, 有 始 無 終 者, 天 怒 其 上, 鬼 看 其 旁, 刀 釗 斬 其 身, 雷 霆 夫 其 跡, 永 逗 沈 于 地 獄, 方 世 不 得 人 身 技 庄 分 明, 神 天 共 盤 " 誓 卒, 就 給 暗 記 小 片 一 張 我 頓 得 片 子 六 十 弦, 已 裝 出 二 十 弦, 尚 存 四 十 弦, 已 經 調 查 員. 查 荻 他 的 泊 机 芙 在 岳 州.X'iJ 家 灣 他 兄 弟 X1J 天 猛 家 另 有 分 机 美 四 娃 " 一 CD << 管 理 湖 南 軍 券 蜻 武 4 守 軍 署 一 造 其 說 兌 舒 三 友 等 供 騎 車 一 本. 封 面 勻 芬 縫 赴 鈞 益 有 湖 南 部 科 之 印 " 家 文 朱 印 正 文 第 一 句 方, 茲 ~ 每 訊 明 亂 兌 舒 三 友 等 供 詞 逢 其 消 H 呀, 咨 送 察 怯 " 可 知 方 湯 鄰 銘 向 北 京 政 府 扳 告 的 文 件 原 件 完 年 月 按 一 九 一 四 年 六 月 三 t~ 日 湯 鄰 銘 由 湖 南 昌 11 替 改 任 督 玉 皇 湖 南 軍 券 靖 武 將 軍 " 本 文 官 耳 只 均 符 卒, 印 文 方 都 督, 過 是 初 改 符 軍 肘 所 有, 即 一 九 一 四 年 七 月 初 且 可 勻 杯 題 均 主 b 編 者 所 加.
158 近 代 史 資 料 在 于 fj 丟 一 都 周 桂 生 家, 一 在 長 沙 銅 芙 椅 子 灣 周 士 是 一 家, 一 在 湘 潭 甚 河 河 大 碼 夫 黃 伯 元 家, 一 在 常 德 無 一 定 地 去 遠 金 鎮 即 金 方 明 王 雨 生 金 月 接 都 是 靖 港 金 友, 各 有 恥 任 遠 史 松 泉 張 幼 亭 二 人 是 我 介 紹 入 舍 的, 靖 港 入 舍 的 洪 匪 最 多, 已 有 三 干 余 人 :x'ij 童 們 商 議 似 於 朋 朋 六 月 初 四 初 十 兩 小 日 期 起 事, 岳 州 常 德 湘 潭 等 赴 都 同 肘 吶 庄, 不 料 先 放 調 查 破 訣, 划 重 划 方 和 已 開 成 卉 船 逃 走, 現 往 何 赴 笑 不 知 道 所 供 是 矢 ' 4 金 鎮 棋 薛 揖 金 鎮 即 金 方 明 供 2 年 三 十 步, 長 沙 丟 人 早 年 入 迂 洪 舍, 現 在 靖 港 卉 推 穀 的 推 子 店 今 年 開 局 五 月 間, 有 素 識 的 洪 金 夫 目 划 重 划 方 和 表 店, 買 單 位 奉 封 文 黃 共 命 令, 組 織 少 年 再 造 兌, 突 行 三 次 革 命 :x'ij 重 是 湖 南 泊 司 令, 這 劫 各 界 招 集 洪 金 及 退 伍 軍 人, 并 朕 絡 河 南 白 狠 約 期 起 事 岳 州 常 德 湘 潭 于 妥 等 赴 都 設 有 机 美, 靖 捲 机 美 設 在 舒 三 友 飯 店 內 又 僱 定 烏 江 船 一 隻, 在 靖 港 河 中 為 遊 行 机 美 要 我 入 舍, 帶 同 舒 三 友 舟 事, 委 我 為 朕 絡 員 我 庄 允 入 舍, 得 有 委 任 狀, 并 入 金 睛 記 片 子 那 片 子 上 面 是 楷 唱 昌 迷 " 二 字, 一 面 是 裝 有 吳 天 " 二 字 叉 有 宣 誓 事, 語 句 甚 多, 哉 一 肘 記 不 清 楚 我 連 日 隨 同 舒 三 友 金 月 接 們 招 集 洪 舍 的 人, 約 記 有 三 于 余 人 刺 童 們 打 算 就 在 間 房 六 月 初 4 四 初 十 等 日 起 事, 岳 州 常 德 湘 潭 等 赴 也 同 肘 吶 座 不 料 先 按 破 訣 划 重 們 逃 往 何 蚣, 笑 不 知 情 余 勻 舒 三 友 供 同 主 雨 生 供 薛 掘 王 雨 生 供 z 年 三 十 八 步, 長 沙 丟 人, 家 住 竹 筒 港 先 年 入 迂 拱 舍, 現 在 無 事 今 年 開 局 五 月 間, 有 素 識 的 柳 人 和 東 說, 划 重 奉 封 文 黃 共 命 令, 在 靖 港 設 立 机 夫, 組 織 少 年 再 造 兌, 這 劫 各 界 約 期 起 事 他 是 常 德 的 代 表, 常 德 机 美 久 已 成 立, 入 舍 的 已 經 不 少 他 表 靖 港 勻 :x'ij 重 議 辜 的, 要 我 趁 早 入 划 重 的 舍, 帶 同 舟 事, 不 但 可 保 身 家, 特 汞 且 有 無 努 的 好 純 e 我 對 肘 庄 允, 就 由 柳 人 和 介 紹 我 到 船 上, 主 主 划 重 划 方
讀 于 成 后 討 袁 資 料 159 和 接 洽 入 舍, 立 了 宣 誓 者, 得 有 睛 記 片 子 一 訣 划 重 跟 我 到 舒 三 友 机 芙 內 全 同 舟 事, 我 也 曾 招 有 洪 舍 的 多 人 入 舍 他 們 正 在 商 議 起 辜 的 日 期, 不 料 就 放 破 訣 余 勻 金 鎮 供 同 金 周 棲 供 酵 揖 金 月 棲 供 z 年 四 十 六 步, 長 沙 丟 人, 先 年 入 迂 洪 舍, 現 在 靖 港 卉 設 礦 坊 今 年 閉 目 五 月 間, 有 素 識 的 X1J 重 划 方 和 東 靖 港 組 織 少 年 再 造 兌, 在 舒 三 友 店 內 設 立 分 机 美, 他 自 己 住 在 船 上, 為 遊 行 机 美 要 我 入 舍, 帶 同 這 功 我 對 肘 庄 允, 得 有 委 任 拔, 充 仿 調 查 員 他 又 交 給 我 時 記 片 子 五 十 訣, 要 我 招 人 入 舍, 我 已 招 有 十 余 人 i 主 舒 三 友 金 鎮 王 雨 生 史 松 泉 張 幼 亭 都 是 全 內 舟 辜 的 人 他 們 正 勻 划 重 商 議 起 事 的 日 期, 不 料 就 投 敵 荻 划 重 等 逃 往 何 地, 笑 不 知 道 余 勻 金 鎮 等 供 同 史 松 泉 俱 酵 掘 史 松 泉 供 z 年 三 十 九 步, 于 多 丟 人 先 年 在 湖 北 右 首 甚 耕 田, 近 素 無 事, 寄 往 靖 港 舒 三 友 飯 店 內 今 年 朋 朋 四 月 間, 舒 三 友 入 了 划 重 的 少 年 再 造 兌, 在 他 飯 店 內 設 立 机 尖, 這 劫 各 界 約 期 起 事, 要 我 入 舍, 靜 同 逗 劫 我 對 就 庄 允, 先 得 入 全 暗 記 片 于 一 訣, 后 又 委 充 朕 絡 員 是 裳 余 勻 舒 三 友 供 同 張 幼 專 供 薛 搪 弦 幼 亭 供 2 年 三 十 五 步, 益 阻 丟 人, 在 舒 三 友 飯 店 都 工 今 年 開 局 四 月 間, 舒 三 友 入 了 划 童 的 少 年 再 造 兌, 就 在 他 飯 店 設 立 分 机 美 舒 三 友 要 我 入 舍, 軒 同 舟 事 我 對 肘 庄 允, 得 有 暗 記 片 子 一 張, 充 當 金 員, 寺 管 招 待 全 友, 并 沒 舟 別 的 事 他 們 正 在 商 議 起 辜 的 日 期, 不 料 就 敲 敲 訣 所 供 是 矢 民 文 社 ~ 起 詞 i 革 命 匪 易 事 也, 要 必 有 魁 奇 雋 倚 之 士, 持 之 以 堅 麓, 矢 之 以 堅 貞,
160 近 代 史 資 料 而 后 或 有 前 乎, 然 亦 未 敢 決 其 成 也 在 昔 吾 兌 之 友 建 房 也, 顧 連 困 頤 指 1 月 沐 雨 者 十 有 余 年, 迴 見 其 成 功, 績 不 終 步 而 敗, 白 天 意 也 哉! 毋 亦 人 謀 之 不 藏 也, 何 也? 知 T 駁 人 而 疏 于 謀 己, 輕 于 作 始 而 乏 于 堅 持, 惑 于 小 善 而 俱 于 IJ 嫌, 沈 于 責 色 而 溺 于 貸 利, 此 所 不 善 厥 終 蠍! 往 輒 匪 謠, 可 為 股 墓 方 今 外 患 哥 蚱, 五 族 分 寓, 而 摳 府 寺 擅 倍 弄 墨 日, 以 至 百 政 康 施, 滿 目 瘖 瘓, 不 有 改 革, 無 以 困 存 管 蠢 所 及, 廠 有 數 端 夫 d 交 部 以 起 肘, 而 御 悔 以 自 立 北 京 政 府 均 亡 情 余 車, 如 外 成 性, 微 猶 不 能 左 提 右 輩, 納 世 界 于 和 平 抑 且 私 自 割 址, 破 各 因 之 均 勢, 近 且 J 撤 削 軍 告, 無 意 囡 強 此 征 諸 外 交 之 失 敗, 急 庄 于 革 命 者 一 也 治 國 以 財, 而 生 財 在 人 自 中 央 成 立, 未 開 建 材 新 獸, Ì 睿 利 財 源 椎 有 借 貸, 重 民 負 缸 此 征 諸 破 戶 之 前 例, 急 座 于 革 命 者 二 也 滿 蒙 固 藏 夙 在 藩 鳳, 自 民 固 肇 造, 疑 貳 乃 滋 政 府 第 領 袖 群 邦, 早 皮 曉 以 大 文, 合 力 政 治, 乃 因 念 于 私 園, 至 無 宣 慰 之 命, 招 撫 之 使, 以 致 怨 轟 浩 尖, 各 杯 昇 志 此 征 諸 分 裂 之 慘 繭, 急 皮 于 革 命 者 三 也 公 行 賄 烙 瓜 分 固 幣, 殘 民 者 獎, 封 = 有 者 諒, 以 名 器 為 陷 阱, 以 金 錢 為 鈞 餌, 食 恬 下 嘻, 有 基 因 如 醉, 名 教 淪 喪, 大 道 日 梢, 誰 為 房 盼, 至 于 此 棍 此 征 諸 內 治 之 頹 靡, 急 庄 于 革 命 者 四 也 北 京 政 府 于 站 肘 期 內, 威 逼 議 員 攘 寺 元 首, 自 此 以 后 愈 放 志 寺 橫, 遣 散 固 舍, 拘 囚 議 員, 言 途 屏 絕, 政 由 己 出 外 託 民 主 之 名, 突 行 帝 王 之 制, 方 邦 騰 笑, 也 姓 陪 忍 近 現 其 取 司 之 令, 一 如 唐 明 強 夫 之 朝, 推 厥 用 心, 逆 謀 里 著 此 征 諸 共 和 之 消 夾, 急 皮 于 革 命 者 五 也 同 人 等 一 息 沈 存, 初 志 未 死, 撫 茲 肘 局, 泣 口 口 心, 用 敢 勉 渴 駕 鈍 于 頹 波 橫 波 之 中, 力 材 正 椒, 挽 斯 狂 瀾, 命 名 民 文 " 誓 破 等 殼, 而 絕 譎 詭 也 意 者 對 為 吾 魁 奇 雋 倚 之 士 8., 貪 名 毋 期 于 速 成, 所 謂 堅 毅 者, 是 己 以 介 以 信 以 死, 所 謂 忠 貞 者 各 矣 能 如 是 固 未 有 不 成 者 也 特 王 長 章 程 重 整, 文 肺 北 伐 問 罪, 剪 除 凶 孽, 奠 定 民 邦, 上 報 先 烈, 下 以 謝 元 黎, 則 同 人 等 品 夫 斯 北 闕, 身 分 燕 市 亦 所 愿 耳, 其 有 惑 于 外 誘, 斐 更 宿 志 者, 共 故 無 赦, 天 日 在 上, 其 接 此 言 民 文 社 組 合 之 簡 章 第 一 奈 本 社 定 名 民 文 社, 即 湖 南 全 省 革 命 机 美, 失 行 三 次 革 命
賴 于 故 后 lh 哀 資 料 161 第 二 采 本 社 以 鉗 除 民 賊, 現 固 共 和, 保 存 領 土, 擇 國 民 生 為 宗 旨 第 三 采 凡 道 德 純 粹, 放 莽 小 人 杖 利, 能 突 行 本 社 宗 旨, 有 本 社 社 員 二 人 以 上 之 介 紹 者, 符 入 社 為 本 社 社 員 第 四 采 本 社 為 統 一 全 体 穿 面 道 行 起 見, 得 公 拳 社 長 一 人, 副 社 長 一 人, 代 表 全 体 安 展 社 綱, 但 每 年 得 改 進 一 次, 再 三 百 j 是 可 連 任 如 社 長 副 社 長 各 主 任 干 事 于 責 任 期 內 不 負 責 任 肘, 社 員 帶 汗 全 体 大 金 改 進 之 第 五 朵 本 社 事 每 分 掌 如 左 z 一, 也 每 股 輔 助 社 長 掌 管 一 切 重 要 事 件, 以 及 全 計 庶 券 -# 記 等 事 公 推 主 任 干 事 一 人, 副 主 任 干 事 一 人, 于 事 若 于 人 二 軍 事 股 掌 理 調 查 各 地 情 形, 這 功 軍 l 叭, 朕 給 克 舍, 并 穿 面 軍 需 之 駒 芙 j 孟 輸, 以 及 美 於 軍 事 上 道 行 方 略 公 推 主 任 于 事 一 人, 副 主 人 干 事 一 人, 干 事 若 干 人 三 財 政 股 掌 理 穿 款 事 宜, 調 查 各 赴 公 款 儲 蓄, 一 切 道 頃, 清 查 現 行 紙 市, 以 及 特 東 財 政 安 展 之 計 園 文 才 於 現 行 在 本 社 社 員 道 行 中 有 密 切 美 系 者, 本 社 有 設 法 接 濟 之 火 券 公 推 主 任 干 事 一 人, 副 主 任 干 事 一 人, 于 事 若 于 人 四 外 交 股 掌 握 朕 絡 各 省 同 志, 世 界 民 兌, 及 本 社 一 切 交 府 任 券, 并 鐸 面 裝 准 肘 又 才 于 外 交 上 之 手 續 公 推 主 任 干 事 一 人, 副 主 任 干 事 一 人, 干 事 若 于 人 五 文 事 股 掌 理 本 社 河 于 各 省 各 机 美 各 同 志 往 表 信 札, 及 本 社 遊 行 中 一 切 文 屯, 并 毒 國 安 推 肘 擻 文 佈 告, 及 各 科 庄 行 事 宜 公 推 主 任 干 事 一 人, 副 主 任 干 事 一 人, 于 事 若 于 人 第 六 采 本 社 每 月 汗 常 舍 一 次, 朕 絡 戚 惰, 研 究 道 行, 交 換 知 識 過 有 特 別 重 要 事 件 肘, 可 扳 知 且 妻 子 股, 由 且 每 股 商 之 正 副 社 長, 通 告 同 人 集 合 討 論 第 七 采 本 社 社 員 中 如 被 捕 死 堆, 及 冒 陸 殘 康 者, 本 社 負 有 願 恤 其 家 庭 之 責 z 大 功 成 后, 按 照 其 事 之 重 輕, 另 行 表 揚, 以 彰 勛 烈 第 八 采 本 社 社 員 如 有 中 途 斐 志, 及 作 偵 探 或 漏 洩 机 密, 賊 害 同 志 者, 由 本 社 全 体 議 決 娃 以 死 刑
162 近 代 史 資 料 第 九 余 本 社 社 員 入 社 肘, 曳 納 入 社 金 一 元, 常 年 金 二 元, 特 別 捐 無 定 數 第 十 余 本 社 自 京 京 安 起, 即 以 日 本 京 京 為 本 此 后 如 有 陪 續 返 園, 4 在 各 地 組 合 支 部 者, 庄 通 知 本 部 注 冊, 照 依 宗 旨 遊 行, 方 以 為 有 妓, 以 囡 計 因 之 統 一 第 十 一 朵 本 社 附 設 暗 荼 因, 不 置 取 事, 由 同 志 自 行 組 織 之 第 十 二 采 本 社 簡 章 如 有 錯 誤, 及 不 完 全 之 址, 符 由 常 金 集 合 肘 討 論 修 改 之 V ' ' 榔 州 兵 d 交 噶 爾 路 數 北 京 政 由 家 屯 @ 一 九 一 四 年 入 月 一 日 北 京 參 謀 本 部 陪 軍 部 鑒 z 半 密 喝 拂 州 吉 L 匪 紛 紛 逃 散, 經 囑 : 銘 派 遣 軍 臥 分 道 抄 剿, 屯 垂 在 案 茲 掘 六 區 司 令 朱 云 亭 屯 智 : 掘 豆 豆 昔 長 閏 圈 由 藍 山 扳 告, 榔 桂 斐 兵 均 分 腔 不 清, 自 相 魚 肉, 巳 烏 善 散, 拋 莽 槍 支 甚 多 井 掘 本 部 探 拔, 嘉 禾 巳 無 匪 路, 新 回 亦 向 安 靖 叉 掘 藍 山 知 事 張 云 也 稀, 盎 荻 鈑 兌 偵 探 草 一 靖 周 貴 成 等 訊 掘 供 稿 : 匪 首 事 固 柱, 令 其 東 藍 偵 探, 并 供 找 錯 踮 武 知 事 及 科 長 兵 士 共 八 名, 均 系 伊 等 作 俑 道 即 特 該 開 匪 正 怯 又 掘 汝 城 甚 知 事 唐 廷 絮 屯 單 位, 粵 軍 四 十 名 于 莽 日 到 放 城, 因 榔 永 宜 各 基 已 漸 平 蜻, 城 卅 一 日 撤 回 " 各 等 情 掘 此 那 銘 主 查 以 上 情 形, 是 嘉 4 禾 佑 武 之 說, 皆 系 對 地 土 匪 所 為, 現 已 逃 習 榔 桂 亂 兵 尚 未 曾 去 至 V 藍 山 一 帶, 并 送 掘 前 方 軍 趴 掘 林, 榔 州 之 問 亦 無 匪 路 惟 是 軍 趴 近 行, 悉 遵 大 路 沿 途 小 徑 紛 歧, 山 峙 且 祟, 誰 保 無 零 星 逃 匪 廳 匿 僻 臣, 俟 官 軍 艦 迫, 乘 隙 出 掠 情 事 且 該 匪 等 騎 到 之 娃, 汲 汲 搜 掠 拾 支 錢 財, 員 送 經 各 膏 臥 各 基 知 事 報 告, 先 后 學 技 匪 徒 正 怯 者 合 計 約 有 百 名, 收 回 拾 支 約 有 百 杆, 逃 散 匪 徒 拋 莽 拾 玄, 為 數 對 亦 不 少 然 仍 慮 余 匪 揖 械 挾 資 逃 匿 迫 境 山 中, 希 囡 苟 延, 剿 除 非 易, 已 尸 動 各 昔 臥 加 意 防 探 跟 剿, 不 得 以 現 無 成 股 匪 徒 稍 形 松 懈 @ 原 方 屯 報 紙 九 肘. 長 沙 一 九 一 四 年 八 月 一 日 投 屯, 北 京 八 月 四 日 收 到.
績 于 成 后 討 袁 資 料 163 查 買 曹 長 凱 所 率 一 膏, 附 机 美 拾 四 支, 已 抵 榔 具 g 越 閻 長 錫 齡 率 兵 五 連, 机 芙 拾 四 支, 已 抵 桂 陌 g 王 昔 長 維 城 率 兵 三 連, 已 抵 祁 陌 目 望 司 令 所 派 之 夢 曹 長 已 由 藍 山 向 嘉 未 前 遊 ;5; 長 曹 長 福 主 任 率 兵 一 苦, 約 八 月 三 四 日 可 抵 永 1'1'1 又 加 派 第 三 肺 第 十 一 囡 囡 長 王 承 斌 于 七 月 卅 R 由 長 沙 前 赴 永 1'1'1, 指 揮 王 張 兩 脅 現 在 拙 飾 買 曹 長 凱 分 兩 連 前 往 駐 扎, 宜 堵 截 匪 徒 入 粵 之 路 越 閻 長 以 雨 連 駐 嘉 采, 以 商 連 駐 陷 武, 仍 留 一 連 駐 桂 阻, 勻 ~ 曹 長 赴 嘉 禾 之 兵 互 相 策 庄, 合 同 各 地 方 官 紳 特 藍 山 嘉 末 描 武 桂 陌 都 具 各 基 土 匪 逃 兵 痛 加 搜 除, 券 令 掃 清 一 面 倚 望 司 令 俟 昔 j 主 張 福 眾 率 臥 抵 永 州 后, 即 率 研 部 留 永 兵 臥, 遊 向 于 述, 以 杜 逃 害 越 因 士 是 俟 陷 桂 嘉 藍 搜 剿 肅 清, 即 合 同 王 國 長, 望 司 令 各 臥 特 道 具 于 逗 江 竿 永 明 各 丟 咕 咕 情 剿, 以 除 草 只 匪 而 清 盜 源 井 已 筋 衡 永 榔 桂 各 基 知 事, 趁 此 軍 臥 協 助 之 肘, 券 持 三 百 地 痞 棍 舍 區 等 幹 科 1 芳 民, 痛 加 諒 鉤, 以 靖 地 方 衡 閉 宋 陌 已 經 著 手, 室 主 于 前 方 加 設 信 拔, 往 汞 佇 述, 以 利 軍 撤 而 赴 事 机 除 屯 尸 京 站 上 將 軍 飾 所 派 軍 趴 勻 湘 省 派 駐 描 武 宜 章 商 赴 軍 趴 隨 肘 接 洽 外, 所 有 現 在 前 方 情 抉 及 布 置 情 形, 理 合 屯 除 察 核 湯 那 銘 叩 京 印 湯 寶 庫 錯 數 北 京 政 蔚 感 自 @ 一 九 一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七 日 北 京 大 元 帥 參 謀 本 部 陪 軍 部 鈞 肇 z 半 宵 韌 查 此 次 都 桂 按 兵 潰 匪, 送 經 各 路 軍 臥 包 圍 跟 剿, 直 至 粵 境 搜 索 數 次, 均 無 匪 路 ; 各 柄, 送 經 隨 肘 屯 星 在 案 聽 銘 再 四 室 主 查, 現 在 郁 桂 余 孽 哭 已 一 律 肅 清, 謹 特 此 次 都 亂 投 生 以 迄 平 定 始 末 情 形, 再 為 我 大 元 帥 概 略 除 之 t 查 此 次 湘 省 舟 理 守 各 趴 退 伍 事 宜, 那 銘 即 以 湘 甫 鎮 守 使 兼 守 告 趴 第 二 區 司 令 越 春 廷 所 部 首 臥 內 容 主 祟, 兼 之 送 掘 探 掘, 古 L 兌 多 潛 伏 湖 南 各 厲, 伺 隙 思 逞, 即 處 其 借 端 鼓 煽, 抗 害 地 方 愛 調 前 三 十 九 混 成 旅 第 七 十 八 因 第 一 苦 苦 長 賈 凱 率 所 部 全 昔 并 砲 趴 机 芙 拾 馳 駐 衡 州, 第 三 師 第 十 一 回 第 一 苦 苦 長 張 福 素 率 所 部 馳 駐 衡 山, 第 三 肺 第 十 口 因 第 三 苦 苦 長 王 維 城 率 所 部 全 膏 馳 駐 新 化, 第 七 十 七 因 第 二 昔 膏 原 :JJ 屯 披 紙 卡 八 肘 I 之 一 沙 一 九 一 四 年 八 月 二 十 七 日 ~ 屯, 北 京 二 十 八 日 收 到.
164 近 代 史 資 料 t 主 張 氏 云 率 所 都 雨 連 駐 扎 常 德 等 址, ) 己 J, 資 鎮 懦 而 防 未 然 其 肘 越 春 廷 冊 定 遣 散 次 序, 系 特 所 厲 分 駐 各 丟 昔 臥 調 集 衡 州 室 氏 榔 品 三 址, 分 期 裁 撤 其 調 都 甚 者, 為 該 區 第 三 第 五 關 曹 雪 向 駐 都 喜 者 為 該 區 第 一 第 二 第 三 三 臥 七 月 十 三 I=l, 已 將 駐 榔 三 臥 一 律 繳 械 裝 飾, 乃 古 L 兌 曾 紀 光 即 周 同 強 于 南 等, 于 越 春 廷 所 部 各 昔 暗 中 煽 亂 已 有 數 月, 遂 乘 此 起 事, 合 卒 誰 斐, 槍 挖 該 蕾 蕾 士 是 吳 方 春, 逐 走 三 昔 首 長 徐 海 惰 一 面 汗 金 分 署 的 官, 最 建 白 旗, 學 召 丑 矣, 拘 禁 知 事, 剖 掠 署 局, 勒 索 商 民, 拆 毀 屯 攏 第 三 膏 具 兵 均 被 誘 惑, 巳 遺 之 第 三 臥 趴 長 起 元 袋, 亦 相 叛 防, 追 回 押 解 松 械 之 第 五 蕾 連 長 葛 建 勛 拾 捷, 主 自 去 直 向 械, 分 ' _J 遺 匪 徒, 突 會 永 兵 朱 阻, 意 囡 直 犯 衡 ~'H 0 J 告 勢 抽 油, 謠 諒 繁 兵 爾 i 銘 一 聞 聲 撤, 立 勸 告 士 是 買 凱 率 趴 勻 越 春 廷 軍 臥, 由 衡 州 向 呆 陌 永 共 一 路 馳 往 剿 亦, 是 為 京 路 逕 搗 榔 甚 匪 巢 之 兵 派 因 士 是 越 錫 齡 率 前 三 十 九 混 成 旅 第 七 十 八 因 第 王 膏, 由 常 宇 桂 陌 方 面 前 過, U 追 兜 抄, 凡 藍 山 嘉 禾 焰 武 桂 阻 各 基 匪 徒, 自 其 剿 亦, 是 為 中 路 杜 城 會 挽 永 州 之 兵 并 協 長 岳 鎮 守 使 伍 祥 祺 遊 駐 衡 州, 關 帶 該 放 駐 常 昔 j 是 扶 氏 云 所 部 同 往, 以 便 指 揮 中 京 兩 路 同 肘 調 遺 第 三 肺 曹 長 崔 魁 文, 統 率 所 都 赴 常 填 防, 借 贅 鎮 懦, 以 顧 后 方 又 前 駐 永 州 司 令 望 云 亭 遊 駐 宇 逗 道 具 一 帶, 戶 加 堵 截, 以 免 讀 兵 逃 匪 勻 宇 道 江 永 各 屆 向 有 土 匪 跌 合 室 主 以 該 區 兵 力 單 薄, 除 已 添 援 第 一 旦 第 一 膏 及 第 四 蕾 前 往 外, 叉 先 后 添 調 第 三 師 駐 扎 衡 州 曹 長 張 福 去 率 帝 所 部 駐 扎 祁 悶, 王 維 城 率 持 研 部 三 連 陪 續 馳 往 永 州, 分 布 各 娃, 跡 同 堵 截, 兼 清 軍 只 匪 井 派 回 長 王 承 斌 馳 往 永 ~'H, 督 率 指 揮, 是 為 西 路 迎 青 扼 堵 之 兵 又 以 室 氏 地 方 向 有 已 經 調 集 待 道 之 守 各 臥 第 二 區 第 一 第 六 兩 昔 未 及 遣 散, a '*" 深 恐 再 有 勾 煽, 牽 劫 全 局, 為 患 不 堪 設 想 一 面 飾 駐 新 北 之 第 三 肺 曹 長 王 維 城, 迅 率 所 部 軍 趴 遊 駐 室 氏 祁 陌 鎮 彈 庄 F 一 面 戶 也 督 前 提 前 遣 散, 于 七 月 十 八 十 九 兩 日 一 律 收 械 寓 膏 彼 肘 榔 皇 島 警 { 言, 室 氏 尚 無 所 間, 以 故 幸 無 他 斐, 始 得 一 意 寺 廟 前 方 肘 則 榔 甚 按 兵 順 流 而 下, 永 共 朱 陌 守 各 臥 均 已 串 通 恆 和, 相 繼 失 陷, 桂 陌 惦 武 嘉 禾 均 按 除 校 經 雷 英 李 固 柱 等 勾 煽 對 地 土 匪 小 臥, 乘 机 滋 拔 蹄 銘 戶 飾 諸 軍 兼 程 前 進 買 凱 行 抵 未 陌 渡 口, 截 表 會
賴 于 的 后 討 袁 資 料 165 衡 匪 船 多 艘, 接 荻 鈑 兵 四 十 八 名, 槍 械 錢 物 基 夥 道 : 將 叛 兵 立 予 正 法, 旋 即 規 友 未 悶 羊 于 其 古 L 完 成 知 大 兵 ; 是 剿 迅 速, 聞 風 肥 落, 紛 紛 改 裝 莽 械, 合 皇 逃 匿 頁 凱 于 七 月 廿 八 逕 抵 綁 旱, 沿 途 收 回 槍 支 子 彈, 空 族 歧 兵 亂 匪 正 往 甚 余, 并 未 遇 見 成 股 匪 徒 其 韋 拉 宜 章 之 匪, 先 經 該 具 知 事 方 制 棠 挂 斬 略 息, 并 學 荻 11!1 吉 L 匪 首 會 紀 光 即 周 同 等 正 怯, 余 匪 幫 入 粵 境 頁 凱 抵 榔 后, 主 分 遺 臥 缸 馳 往 宜 幸 一 帶 搜 除, 悉 無 匪 路 于 是 京 路 一 律 平 靖 中 路 越 錫 齡 于 卅 一 日 抵 桂 悶 其 肘 桂 站 之 匪 早 經 逃 散, 嘉 禾 亦 先 由 第 六 區 曹 長 署 先 住 收 支 起 錫 齡 分 遣 苦 長 陳 殿 臣 湛 駐 佑 武, 教 錄 官 戴 鴻 智 遊 駐 嘉 禾, 搜 緝 逸 匪 除 殿 臣 所 部 沿 途 跟 青, 直 至 粵 界 黃 木 城 等 娃, 送 經 搜 索 拉 斬 甚 夥, 余 匪 漫 散 無 睬 戴 鴻 智 浩 荻 匪 徒 多 名 正 注 于 是 中 路 股 匪 亦 已 悉 就 奸 除 西 路 望 云 亭 主 承 斌 等 亦 于 其 間 分 派 所 部 昔 叭, 戶 布 于 道 江 永 新 藍 各 旱, 剿 除 對 地 土 匪, 括 要 堵 截 斷 其 朕 絡 其 潰 逃 藍 峙 山 之 榔 桂 余 孽, 被 于 逗 知 事 5* 立 德 藍 山 知 事 故 云 等 督 同 兵 臥 截 青, 拉 荻 匪 首 除 校 經 正 怯, 諒 鉤 匪 徒 甚 余 余 匪 幫 至 道 于 藍 江 交 界 之 珠 棲 門, 室 主 被 望 云 亭 所 部 吳 柏 : 樞 各 昔 臥 沿 途 搜 剿, 荻 匪 甚 夥 直 至 1 在 搞 勻 f 京 達 州 交 界 之 黃 桔 山 大 麻 口 等 娃, 分 臥 搜 索, 毫 無 路 跡 于 是 會 往 西 路 之 匪, 亦 無 遺 孽 溯 自 該 匪 倡 斐 榔 甚 以 來, 先 后 挂 斬 倡 孔 匪 首 除 校 經 周 同 即 曾 紀 光 雷 :Æ 梅 雷 瀛 張 子 南 等, 及 找 挖 苦 士 是 吳 方 春 之 按 兵 排 長 划 文 史 叛 兵 臥 士 是 那 主 田 等 多 名, 控 斬 匪 兌 約 計 千 人 所 失 拾 支 亦 經 陷 續 收 回 一 月 之 內, 悉 就 粒 平 此 皆 仰 賴 我 大 元 帥 德 威, 諸 將 士 用 命, 三 路 剿 堵 之 軍 咕 咕 得 手, 始 得 一 律 肅 清 除 前 各 軍 仍 行 戶 搜 匿 匪, 毋 令 漏 闕, 并 特 在 逃 各 匪 戶 前 按 名 患 緝 毒 攻 戶 恁, 至 在 事 出 力 人 員 并 庄 遵 照 送 次 訓 令, 呈 請 獎 閥, 統 俟 另 案 rc 呈 外, 所 有 棉 桂 按 兵 會 匪, 均 已 一 律 肅 清 各 咕, 理 合 守 主, 借 籽 鈞 置 椎 頭 : 銘 冶 軍 無 伏, 以 致 轄 下 軍 臥 譚 斐, 上 胎 厲 處, 三 是 厲 咎 無 可 畔, 區 請 戶 加 議 娃, 以 示 恁 傲 再, 主 承 斌 望 云 亭 研 部 各 軍, 現 方 分 布 于 于 道 江 永 各 厲 搜 剿 執 匪, 皆 系 該 區 向 東 土 匪, 勻 此 次 榔 桂 叛 兵 會 匪 各 不 相 涉, 造 經 痛
166 近 代 史 資 料 剿, 不 日 益 可 肅 清 合 併 開 明 那 銘 叩 戚 印 湖 北 的 討 袁 活 功 崔 攝 盟 章 k 韓 騏 瑞 茵 @ 且 士 是 老 師 座 前 鈞 盔 : 客 ~ 亂 兌 重 要 之 輩, 頻 集 妒 上 勻 江 口 各 租 界 謀 逆 學 生 謹 遵 商 署 長 官 指 揮, 送 派 高 等 探 員 往 表 i? i 兵, 多 方 設 施, 特 佐 江 口 租 界 女 部 之 地 隊 某 拿 荻 此 人 曾 三 次 倡 立 机 美 未 荻, 引 渡 亦 失 敗 無 效 又 特 佐 妒 英 界 之 宋 威 會 充 那 都 督 蓋 章 諜, 去 夏, 勾 '* 圓 萎 在 襄 河 ~ 亂 曾 勻 官 軍 送 次 抵,' 屯,' 哉, 赴 i 戶 囡 謀 再 卷 二 犯 均 訊 解 軍 署 正 宋 仿 充 郭 西 招 討 使 也 茲 將 原 供 繕 摺 寄 至 肺 座 閱 后 勿 為 外 因 人 所 聞 肅 此 敬 叩 鈞 紋 宇 生 崔 振 魁 謹 哀 隊 獲 供 摺 掘 除 變 學 春 技 供 稿 :: 宜 都 具 人, 年 三 十 一 步, 住 沙 市 自 幼 讀 者, 曾 在 荊 州 課 蒙 改 革 后, 旅 居 省 垣, 武 昌 江 陵 同 :f; 舍 充 道 文 脹 至 去 年 秋 季, 因 故 口 王 某 組 織 謀 古 L 机 芙 案, 牽 連 被 押 陪 軍 申 判 赴, 守 法 數 月, 于 上 年 閉 目 冬 月 間, 取 保 出 獄 路 遇 曹 振 武, 言 我 之 老 母 因 官 ff 派 人 至 我 家 恐 阿 拉 查, 并 謊 言 我 已 伏 法, 我 母 悲 痛, 還 自 越 身 死 妻 子 已 由 兌 友 救 赴 京 瀛 如 欲 京 金 妻 子, 非 自 赴 日 本 不 可 等 語 被 肘 我 忱 債 填 胸, 勻 政 府 有 不 共 戴 天 之 勢 去 年 皓 月 間, 由 曹 振 武 等 信 介 紹 我, 赴 日 本, 勾 引 中 山 接 洽 到 日 后, 旅 居 京 京 神 回 區 京 京 館, 旋 至 赤 按 區 全 唔 封 中 山 始 言 景 仰 之 情, 既 詢 妻 子 下 落 恥 云 : 君 那 人, 宜 通 報 省 謀 方 全 目 下 園 內 政 治 不 良, 正 我 輩 立 ~ 之 目 君 宜 先 住 湖 北, 為 本 兌 稍 息 文 券 妻 @ 原 因 系 一 九 一 五 年 一 月 二 十 七 日, 由 武 昌 警 察 斤 郎 寄 北 京 政 府 做 軍, 也 長 段 祺 瓏. 段 于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收 到 內 附 除 變 沫 威 二 人 的 供 折 三 件 除 宋 二 人 被 捕 后 叛 斐, 但 其 供 詞 說 出 了 一 些 九 一 三 年 一 一 一 四 年 討 袁 活 劫 的 情 況, 和 革 命 兌 內 部 的 - 些 美 系
賴 于 晶 后 討 袁 資 料 167 子 在 此 安 好, 事 成 之 后, 再 囡 完 聚 " 我 答 云 : 變 才 短 望 輕, 恐 不 能 對 此 犬 任 " 那 云 : 你 名 未 里, 最 好 舟 事 此 去 不 i 立 坐 鎮, 我 娃 自 有 人 前 去 帶 助 " 第 三 次 見 面, 列 即 一 句 我 信 一 封, 日 金 十 五 元, 命 至 上 海 勻 詹 大 悲 接 洽 并 命 H 人 小 述 正 中, 送 我 至 橫 淇 上 船 田 間 令 年 正 月 到 1 戶, 即 至 主 且 里 第 十 二 哥 勻 庸 大 悲 咕 : 炭 詹 對 著 力 士 李 深, 隨 我 左 右, 妒 E 出 入 革 命 我 回 湖 北 勻 原 住 i 叉 口 日 界 之 胡 潛 即 彭 i 又 一 除 呆 即 除 刁, 合 同 組 織 公 民 全 部 支 部 机 美 主 事 二 月 問 到 缸, 支 部 章 程 巴 金 間 似 定 油 印 數 月 五 長 亦 常 勻 上 海 各 娃 通 信, 都 未 見 接 去 存 款 項 日 人 古 蝠, 我 狀 前 并 不 試 識, 亦 系 庸 之 介 紹 吉 福 系 日 軍 司 令 部 串 記 官, 支 由 吉 福 介 紹 我 充 三 百 駐 汶 日 領 事 署 二 位 記, 系 文 秀 取 我 M 未 到 迂 領 事 署, 遇 有 皮 繕 事 件, 皆 取 到 吉 福 寓 中 素 有 日 前 在 古 福 赴 看 見 本 省 財 政 出 入 報 告 一 份, 萌 突 精 詳, 不 知 系 何 人 交 出, 使 全 省 財 政 為 外 人 悉 知 底 蘊, 深 堪 痛 恨 項 改 口 承 舟 公 民 舍 之 人, 仗 我 一 人 在 此, 胡 潛 即 彭 設 一, 已 于 今 年 六 月 間 赴 妒, 至 今 未 回 除 呆 即 除 刀 亦 于 上 月 赴 妒, 穿 舟 六 大 兌 朕 合 舍 六 兌 者, 系 新 同 盟 舍 至 是 圍 困 軍 政 宇 社 少 年 兌 鋒 各 娃 公 民 舍 是 也 開 現 在 各 省 重 要 究 人, 均 芥 集 伊 上, 住 址 未 諦 一 俟 跌 將 成 功, 即 派 重 要 人 分 赴 各 告 穿 舟 進 行, 乘 机 暴 功 其 進 行 之 方 位 注 重 北 方, 以 在 三 省 為 根 掘 地, 北 京 亦 有 多 人 密 佈 河 南 為 重 要 地 血, 武 駐 美 附 近 住 有 王 一 也 者, 真 姓 吳, 不 知 其 名, 任 舟 斷 絕 缺 路 交 通, 0 阻 北 兵 南 下 南 方 以 兩 尸 為 根 掘 地, 以 湖 南 為 重 要 地 息 江 航 均 有 多 人 前 往, 著 手 旁 舟 江 西 深 居 腹 地, 現 尚 無 人 任 亦 湖 北 無 錢. 兼 受 湖 面 何 南 闖 省 之 制, 不 能 劫 手 其 主 要 計 函, 叫 先 由 南 方 各 省 起 事, 誘 北 兵 南 下, 以 便 乘 虛 攻 入 北 京, 推 倒 政 府, 其 所 以 斷 京 故 缺 路 者, 因 湖 北 為 四 通 之 地, 無 陸 可 守, 北 兵 一 素, 終 必 失 敗, 故 勢 在 必 斷 南 京 形 勢 絕 佳, 有 陸 可 掘, 能 ~ 能 守, 故 留 京 浦 缺 路, 以 為 北 兵 南 京 之 需 其 迫 退 未 劫 者, 半 因 軍 趴 未 能 i 孟 劫 成 熱, 半 因 器 械 缺 乏 故 也 其 煽 惑 軍 趴 之 方 法, 分 有 二 神 : 一 科 以 有 美 系 于 政 治 之 彩 面, 一 和 切 家 庭 戚 情 之 各 神 小 說, 分 散 各 娃 軍 人, 希 困 煽 惑 其 小 說 各 省 均
168 近 代 史 資 料 有, 惟 湖 北 防 查 甚 戶, 故 向 未 寄 到 又 有 -zk 誌 三 料 : 一 民 口 >>, 二 民 固 λ 三 甲 寅 惟 第 三 神 措 碎 系 一 面 規 功 政 府, 一 面 規 功 究 人, 而 于 規 功 兌 人 之 中, 稍 示 鼓 吹, 較 之 以 上 二 拌, 一 主 急 道, 一 主 緩 道, 略 形 和 平 再, 古 L 兌 之 軍 政 計 函, 以 朕 給 土 匪 為 入 于 i}j, 怯 其 財 政 亦 挂, 則 不 外 乎 私 這 姻 土, 井 的 造 鈔 票 兩 神 我 肉 此 神 政 策, 非 誘 民 即 殃 民, 4 即 事 成 之 后, 影 附 于 因 民 者, 為 害 尤 深, 均 曾 根 力 抗 議 煙 土 事 項 已 不 亦, 余 均 訊 報 遊 行 項 令 各 省 乏 重 要 兌 人, 大 都 無 証 掘, 防 敗 露 也 惟 真 土 匪 常 假 是 証 掘 以 惑 人 心 武 汶 三 鎮 舟 兌 者, 尚 有 王 逸 民 弦 - 月 諸 人, 外 具 分 部 且 有 几 赴 報 告 成 立, 三 延 長 ft 上 多 不 可 恃 但 我 之 生 死, 22 月 住 逆 料, 情 愿 特 各 究 人 說 出, 另 羊 7f: 訣, 以 各 政 府 查 防 日 前 上 海 去 信, 右, 各 省 均 已 通 功 就 緒, 不 久 即 起 文 之 說 我 對 作 正 文 告 械 兌 人, 大 致 謂 : 口 本 課 中 因 之 野 心, 非 常 激 烈, 一 有 內 亂, 勢 必 乘 隙 而 入 近 日 以 保 妒 南 至 于 為 名, 駐 兵 租 界, 日 見 增 加, 此 明 証 也 同 人 等 三 百 注 意 外 人, 以 固 家 為 前 提, 方 不 可 迫 于 京 日, 冒 陸 A 人 事, 置 中 間 于 危 亡 之 地 " 等 詣 此 信 去 后, 究 人 因 我 又 j 于 政 府 多 恕 碎, 到 於 兌 人 多 貶 碎, 疑 我 者 且 不 乏 人, 但 深 信 我 者 向 居 多 數 若 政 府 果 能 恩 施 格 外, 准 其 帶 罪 團 功, 誓 放 死 力, 求 恩 典 所 供 是 笑 東 風 供 摺 掘 宋 威 哥 伯 符 改 名 高 松 山 供 稿 :: 年 二 十 八 步, 原 籍 武 且 旱, 寄 籍,... 潛 江 息 父 母 在 堂, 父 名 士 林, 年 五 十 六 步, 母 京 五 十 步 并 無 兄 弟 有 妻 室, 無 几 女 滿 清 肘 在 測 繪 芋 堂 甲 班 學 ~, 頓 有 文 憑 旋 在 安 徽 六 十 二 耘 二 昔 前 趴 對 臥 官 起 J 之 后, 先 在 文 男 臥 ~ 管 帝, 后 在 江 陌 且 司 令 黃 兵 部 下 輸 送 科 對 科 長 兼 輸 送 臥 教 諒 官 汶 陌 敗 后, 即 表 省 在 副 且 統 府 充 當 參 謀, 保 授 陪 軍 中 校, 少 將 銜 去 年 二 月 取 銷 同 友 人 在 汶 口 竿 景 街, 夥 汗 同 福 酒 棲 湖 北 省 去 年 民 兌 囡 謀 二 次 革 命, 組 織 改 道 因 肘 因 我 勾 起 鵬 一 也 有 秘 密 計 面 通 信 情 事, 故 由 黎 副 且 統 意 賞 通 勸 輯 拿 在 案 于 去 年 五 月 二 十 日 逃 至 上 海, 住 在 法 大 馬 路 川! 法 香
賴 于 故 后 討 袁 資 料 169 泡 菜 店 棲 上 六 月 由 們 到 南 京 何 海 鳴 娃, 充 三 百 一 等 多 諜 七 月 間 何 海 鳴 逃 去, 即 由 柏 文 蔚 代 理 都 督, 我 旋 即 回 阱 叉 住 了 數 月, 于 脂 月 二 十 八 日 回 湖 北 訊 口 襄 河, 至 家 合 見 張 固 蓋 @ ~ 勛 臣 等 張 固 蓋 在 襄 河 一 帶 組 織 討 袁 軍 机 美, 張 自 己 扭 住 且 監 察, 宋 圍 棋 扭 任 那 北 招 討 使, 我 扭 住 那 西 招 討 使 仿 取 內 部 組 織 有 副 官 參 謀 秘 唱 宇 名 目 參 謀 系 荊 門 基 董 家 場 人 攝 樹 臣 潛 江 甚 浩 子 口 人 楊 厚 生 天 門 基 人 謝 天 池 等 扭 住 甜 告, 系 天 門 丟 人 划 天 生 扭 任 副 官, 系 京 山 丟 人 事 跡 間 但 任 外 部 則 由 ~ 勛 臣 扭 任 游 青 臥 長, 蕭 叔 和 但 任 敢 死 囡 囡 長, 郁 成 克 拉 任 故 事 且 指 揮 等 名 目 我 住 數 月, 于 今 年 開 局 三 四 月 間 友 回 上 海, 在 革 命 導 各 赴 机 美 內 舟 事 常 勻 刻 英 在 上 海 法 租 界 海 安 監 七 十 二 哥 詹 大 悲 住 上 海 法 界 室 昌 路 仙 搓 酒 棧 道 信 机 美 內 扶 因 蓋 住 虹 口 方 步 館 曾 向 武 住 上 海 法 界 室 5 克 里 十 二 哥 越 鵬 'E. 往 上 終 法 界 室 康 星 二 百 零 五 學 等 數 人 往 素, 要 手 商 兌 事 遊 行 張 固 奎 謝 三 黃 等, 張 均 于 今 年 八 月 間 挾 帶 由 襄 洞 搶 訓 教 方 金 同 至 上 海, 任 意 揮 霍 現 閏 蓋 仍 有 回 襄 河 之 意 宋 囡 禎 除 瑞 主 二 人 前 在 上 海 舍 面, 間 已 主 任 聽 其 余 韓 恢 李 烈 鈞 柏 文 蔚 林 虎 何 海 鳴 張 免 卿 等, 均 在 京 尿 現 在 民 完 成 推 革 命 究 老 同 盟 舍 少 年 竟 為 三 大 兌 割 中 山 系 革 命 究 竟 魁, 譚 人 夙 系 老 同 盟 含 金 首, 少 年 再 造 兌 系 云 南 人 李 貞 白 組 織 的 老 同 盟 再 造 兌 均 勻 革 命 兌 互 相 傾 說, 兩 不 相 下 割 中 山 主 張 急 道, 現 在 京 洋 黃 共 主 張 緩 逝, 挾 有 鉅 贅, 游 局 美 洲, 現 巳 不 問 竟 事 至 黃 申 都 組 織 之 軍 政 學 社, 熊 炳 琨 梁 鐘 技 等 組 織 之 第 一 公 民 合 且 部, 詹 大 悲 等 組 織 之 第 三 公 民 金 且 部, 以 及 算 各 址 等 各 机 笑, 均 系 到 文 之 一 系 現 在 湖 北 旁 各 赴 分 机 夫, 宜 昌 系 王 園 竿 扭 任 支 部 長, 現 派 立 少 南 由 申 回 宜 組 織 那 玖 卿 天 門 基 現 昔 湖 人, 系 奉 少 年 兌 t 戶 部 長 賀 公 俠 委 任 為 安 陪 府 且 代 表 揚 的 山 幸 威 主 丟 人, 扭 任 德 安 府 且 代 表, 組 @ 我 因 奎 湖 北 天 門 丟 人, 移 居 汶 川 尹 家 灣, 清 末 肘 均 士 兵 辛 亥 革 命 肘, 在 老 河 口 起 火 光 主 E 襄 悶, 成 立 軍 政 分 府, 按 法 ~ 分 司 令 一 九 一 三 年 夏, 黎 元 洪 派 王 安 j 獨 存 取 褒 悶 守 主 閏 奎 因 多 秘 密 活 劫 不 久, l1!1 上 海 秘 密 浩 劫 一 九 一 三 年 策 劫 湖 北 的 討 袁 斗 主 持 會 派 人 送 槍 械 到 天 門 一 九 一 六 年 被 北 京 政 府 逮 捕 添 害
170 近 代 史 資 料 織 穿 告 他 机 美 閒 昕 彼 娃 軍 臥 均 已 逗 功 成 熟, 并 有 快 拾 土 拾 于 余 隻 扶 植 在 法 口 組 職 鋒 各 赴 机 美 公 安 息 北 鬥 拓 林 塘 袁 長 ~ 花 行, 系 除 瑞 : 主 交 通 机 美 襄 何 一 帝, 現 在 并 無 机 尖 張 固 奎 謝 三 黃 二 人 不 久 即 回 湖 北, 意 欲 再 至 襄 何 一 帶 謀 亂 的 問 îi 是 隊 鎮 藩 及 划 盟 主 生 現 在 行 諒 我 不 清 楚 民 兌 現 出 報 紙, 有 民 責 奈 誌 >>, 系 俄 固 虛 無 兌 人 克 唐 故 土 金 所 著, 由 民 兌 人 譯 出 ~ 行 又 兌 人 亦 有 究 報 朵 誌 甲 寅 祟 誌 正 誼 來 誌 民 間 奈 誌 民 日 奈 誌 >>, 均 系 鼓 吹 革 命 又 方 庄 救 急 方 >>, 系 詹 大 悲 主 道 以 上 各 抖, 非 由 兌 人 駒 芙 不 可 4 我 現 已 知 罪 如 蒙 寬 其 既 往, 情 愿 替 因 家 放 力, 捕 拿 革 命 兌 重 要 份 子, 以 贖 前 罪 刻 下 六 兌 朕 合 金 事, 因 意 見 不 合, 尚 未 舟 妥 所 供 是 突 求 恩 典 云 南 討 袁 情 況 層 權 賽 等 數 北 京 故 府.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火 急 北 京 大 忠 統 固 券 院 參 謀, 陪 軍 兩 部 鉤 盤 z 院 密 送 掘 永 昌 楚 雄 等 赴 昨 今 兩 日 披 告, 駐 扎 大 理 步 兵 一 支, 硝 被 哥 老 舍 首 族 文 光 搗 春 魁, 放 兌 季 根 源 煽 惑, 于 庚 日 鈑 斐, 找 害 官 長 十 余 人, 占 掘 上 下 美, 并 有 困 犯 楚 雄 之 拳 現 派 F 南 軍 少 特 韓 風 棲 率 混 成 一 放, 于 十 日 陪 續 出 炭, 并 分 令 騰 永 楚 雄 各 軍 戶 密 防 堵, 勿 令 官 挽 按 實 現 亦 准 各 一 切, 料 理 就 緒, 即 赴 鎮 守 使 任, 合 并 屯 間 余 容 續 掘 唐 繼 亮 李 鴻 祥 謝 ìk 翼 同 叩 戚 唐 體 賽 等 數 北 東 故 府 有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北 京 大 忌 統 固 券 院 拳 陪 兩 部 鈞 盔, 各 省 都 督 民 政 長 宣 撫 伊 軍 鎮 撫 鎮 守 使 均 盤 : (î) 原 主 告 也 報 紙 二 肘 云 南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三 月 十 五 日 袋, 北 京 對 自 收 到 ( 勾 屆 袋? 巴 李 尚 翔 致 袁 世 凱 也 一 遇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 屯, 二 十 六 日 北 京 收 到.
讀 于 哉 后 討 袁 資 料 171 大 理 陪 軍 困 苦 為 哥 全 首 匪 揚 春 魁 煽 斐, 于 本 月 庚 日 起 事 楊 白 智 進 西, 也 司 令 官, 其 的 印 文 為 云 南 同 盟 蝕 立 且 机 美 九 頁 言 二 次 革 命, 妝 捷 官 長, 占 掘 城 池, 去 4 擴 儡 械 并 分 說 那 川 河 源 其 川 越 墨 云 具 各 址 由 完 派 陪 ZF: 少 特 韓 夙 接 率 混 合 一 旅 馳 往, 相 机 勦 5 卦 曾 經 送 屯 除 明 在 案 并 朕 絡 愉 郡 紳 民 密 商 故 脅 按 軍 內 不 甘 附 逆 者, 授 以 机 宜, 設 按 恢 笨, 仍 促 我 軍 分 路 過 取 該 匪 聞 風 潰 逃 茲 掘 轍 紳 ) 出 J 云 南 提 督 李 福 兵 等 屯 林, 第 三 連 連 長 栗 一 見 鵬 勾 張 一 棍 等 合 諜, 于 漾 日 午 前 五 肘 猛 攻 的 司 令 部, 楊 逆 潛 逃, 亂 兌 奔 潰, 全 城 底 定, 秩 序 如 常 除 前 各 軍 戶 捕 楊 逆, 分 截 會 匪, 并 妥 簿 善 后 事 宜 外, 謹 此 也 間, 乞 籽 垂 注 J 員 都 督 唐 雄 免 民 政 長 李 鴻 群 叩 有 印 刻 噩 世 聽 北 京 政 膺 咆 @ 一 九 - 四 年 四 月 十 四 日 北 京 參 謀 本 部 陪 軍 部 鈞! 接 z 前 主 半 密, 三 世 勻 民 政 士 是 金 主 兩 院 申 計 可 邀 盤 頃 揖 探 掘, 李 逆 烈 鈞 在 越 南 京 京 組 織 机 夫, 欲 勾 結 潰 桂 散 兵 匪 徒, 由 混 入 蜀, 或 由 桂 入 粵 查 李 逆 曾 在 旗 桂 舟 事, 加 以 漠 中 吉 L 兌 李 根 源 在 海 日 久, 許 武 學 生 多 出 其 門 李 逆 于 旗 桂 向 有 故 l 日 估 唐 兩 督 因 皆 可 靠, 而 潰 之 蝠 蒙 鎧 尸, 桂 之 柳 泉 各 厲, 皆 匪 徒 盎 鋸 之 匪, 勻 緊 接 壤 如 有 暴 功, 黯 京 北 防 川, 西 南 防 旗 桂, 特 有 疲 於 奔 命 之 肘 里 世 受 大 忌 統 持 述 之 知, 各 且 長 陷 肘 提 撕, 自 庄 戶 密 防 范, 保 持 公 安, 拱 耳 固 土, 藉 扳 知 遇 惟 齣 軸 兵 草, 械 彈 缺 乏, 所 諸 軍 械, 至 于 品 如 數 披 給, 以 資 防 禦 緣 累? 省 交 通 困 雄, 非 先 事 鐸 告, 站 警 ~ 緩 不 濟 急 如 上 年 讀 于 乏 亂, 副 且 統 允 給 械 彈 勾 准 拔 t 戶 械 彈, 均 因 路 阻 不 能 起 逞 彼 肘 尚 有 旗 械, 勉 可 支 持, 今 則 愈 形 缺 乏, 若 非 此 起 軍 械 逼 到, 何 以 庄 散 謹 此 密 呈, 伏 祈 垂 墓 累? 妒 軍 使 :kjj 盛 世 叩 盤 印 @ 原 方 也 報 紙 三 汁 貴 向 一 九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四 日 袋 也, 北 京 十 六 R 收 到
172 近 代 史 資 料 山 來 柚 霞 抗 驗 契 斗 箏 E 揖 藩 聲 北 東 政 府 申 CD_ 九 - 三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六 且 統 參 謀 部 陪 軍 部 鈞 盤 z 拱 密 掘 描 霞 是 知 事 俞 氏 攔 屯 輯 :: 有 匪 人 借 抗 驗 契 方 名, 在 其 厲 d 金 山 院 聚 域, 經 該 知 事 格 均 首 之 宋 金 榜 李 炳 健 二 人 拿 荻 詛 匪 余 于 中 途 卉 槍, 特 李 炳 ; 鐘 之 F 回, 子 l' 個 去 甚 役 六 人 現 脅 A 人 附 和 者 約 一 于 人, 并 聲 去 宿 賺 ~ 紳 八 人, 又 路 截 旱 役 三 人, 勢 甚 掏 詢, 請 派 兵 馳 援 又 掘 摘 霞 過 步 兌 屯 輯 :2 亂 民 借 抗 驗 真 均 名, 聚 余 數 千, 掘 金 山 院 去 1 巢 穴, 協 掠 紳 民, 合 其 震 劫 乞 派 兵 扑 夭 又 掘 萊 陌 屯 局 屯 輯 :: 柚 霞 說 兌 沿 途 搜 查 生 人, 各 赴 致 摘 霞 屯 掘, 克 法 投 送 各 等 惰 并 准 斬 都 督 @ 屯 同 前 因 已 派 管 帶 一 具, 督 趴 前 往, 相 机 舟 理 至 此 次 之 斐, 有 去 亂 兌 M 中 煽 坊, 俟 探 硝 詳 掘 謹 先 屯 星 聶 當 藩 口 戶 有 印 馬 明 迋 等 在 家 北 的 活 功 張 鑄 聾 杏 文 @ 一 九 - 四 年 五 月 二 十 七 日 戈! 咨 請 事 : 案 掘 陪 軍 第 二 十 七 1 用 肺 士 主 張 作 霖 壘 輯 :: 本 年 三 月 十 六 日, 掘 奉 化 基 警 安 于 長 兼 本 肺 偵 探 長 索 景 清 披 輯 :, 破 杯 兌 首 馬 明 逞, 綽 弩 靠 天, 現 由 大 連 回 公 主 峙 車 站, 學 召 土 匪, 似 即 定 期 起 事 對 勻 日 站 警 察 t 且 已 署 長 交 涉, 該 署 長 訊 方 馬 賊, 特 該 先 首 哀 交 探 士 是 帶 回 奉 化, 掘 請 您 品 前 去 肺 士 是 聞 報, 對 派 中 軍 官 越 錫 繭 前 往 該 具 驗 訊 旋 掘 主 戰, 訊 @ 炮 台 鎮 守 使 聶 免 哥 哥 致 袁 世 凱 屯 拔 一 通 一 九 - 三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凌 屯, 北 京 二 十 六 日 收 到 @ 山 京 都 替 撕 去 冊 @ 本 文 均 萃 YEaJ;FEE 錫 草 草 致 防 軍 都 咨 女 原 件, 益 有 量 廖 天 都 督 之 印 " 主 É It 右 一 九 J 四 年 六 月 一 日 北 京 倦 率 都 收 到, 有 奉, 也 長 批 查 核 " 字 祥 另 有 六 月 四 日 呈 報 袁 世 凱 文 稿 一 件, 全 汞 此 文, 惟 汗 首 加 春 天 都 督 '* 錫 獲 ~ 防 軍 偵 荻 兌 首 論 : 得 出 力 各 貝 獎 勵 晏 請 益 核 事 " 末 尾 加 基 請 大 忌 統 簽 核 示 遵 " 等 字 祥
積 'j' 成 后 討 袁 資 本 173 掘 兌 首 馬 明 i 孟 即 靠 天, 供 材 屢 次 勾 結 破 掠 兌 匪 划 芝 舟 左 憲 章 朱 紹 臣 恥 祥 夫 即 恥 ßJÁ 橫 等, 於 大 連 長 春 公 主 峙 等 她 暗 設 机 夫, 煽 惑 軍 馨 曾 於 奉 化 旱 地 方, 屢 次 糾 結 兌 匪 拒 仿 巡 警 官 兵, 并 允 充 仿 統 領 扭 任 公 主 峙 長 春 各 埠, 招 集 匪 兌 事 宜 寺 俟, 且 司 令 割 群 夫 赴 日 本 京 京, 勻 除 其 美 議 定 i 在 取 三 省 方 略 后, 朕 合 一 是 完, 先 破 安 末, 再 玫 長 春, 南 北 一 卉 口 向 座 正 在 哥 召 兌 徒 起 事, 即 放 偵 探 查 表 等 語, 直 以 不 諱 對 即 汞 取 萌 供, 於 三 月 十 九 日 特 兌 首 馬 明 通 驗 明 正 身, 幸 自 監 視 拾 覓, 并 抄 汞 該 犯 供 招, 票 根 前 素 正 拍 J. 呈 報 間, 文 掘 駐 連 密 採 扳 智 : 兌 首 宵 費 岩 謝 室 軒 改 名 侯 占 一 割 紙 橫 三 匪, 恥 黃, 除 其 美 託 均 心 腹, 所 有 机 美 部 一 切 設 施, 悉 委 該 三 匪 組 織 現 在 大 連 聚 兌 三 百 余 人, 大 汗 金 議, 推 導 宵 步 岩 謝 主 軒 扭 任 長 春 公 主 iit 令 各 埠, 糾 合 兌 魁 中 央 京 馬 明 逞, 王 化 成 扭 任 新 5<.. 1'1' 1, 勾 結 挖 室 泊 舍 匪, 潛 裴 安 京 奉 天 勻 挑 江 蒙 迫 一 惜, 并 推 重 恥 群 夫 方, 且 司 令 卦 祥 夫 已 赴 日 本, 不 日 即 撓 皇 巨 款 返 卒, 謀 取 遊 行, 請 戶 加 防 剿 等 情, 掘 此 肺 t 主 室 主 查 該 兌 首 馬 明 逗 即 靠 天 一 名, 阻 敢 先 后 勻 左 憲 章 朱 紹 臣 宵 實 岩 等 糾 聚 兌 余, 約 期 主 持 事, 井 J1i 次 拒 的 軍 警 此 次 主 主 充 該 兌 的 統 頓, 往 返 大 連 机 美 部, 一 句 聞 其 旺 謝 室 軒 各 兌 首 密 謀 起 事, 招 集 兌 徒, 希 囡 拉 害 治 安, 突 均 民 因 公 散, 罪 不 容 諒 茲 輕 就 地 正 法, 足 以 彰 因 典 而 快 人 心 該 探 長 索 景 情 偵 探 敏 捷, 胡 思 克 形 : 中 軍 官 越 錫 福 協 同 訊 舟 吉 參 謀 闢 朝 璽 梁 序 芳 贊 面 机 宜 R 故 事 官 俞 恩 桂 督 臥 官 王 文 韜 分 途 偵 探 : 均 于 此 案 著 有 微 旁, j 以 請 分 別 給 獎, 以 資 鼓 助 加 策 特 素 再, 查 該 兌 忠 司 令 恥 祥 夫, 即 封 絨 橫, 系 挑 南 丟 人, 防 軍 小 宇 生 長 2 缸, 宣 統 三 年 冬 武 扶 起 火 之 肘, 伊 假 革 命 方 命, 潛 結 伏 莽, 謀 均 不 軌 被 防 兵 查 孽, 逃 往 大 連 η 迫 民 固 成 立, 勾 結 宗 社 兌 去 奉, 潛 匿 租 界 元 年 五 月 駐 奉 二 跡 軍 臥 鈑 斐, 即 受 伊 煽 惑 此 次 笈 充 該 兌 J 泊 司 令, 穿 集 鉅 款, 因 謀 遊 行 核 以 駐 連 探 掘, 并 証 以 決 匪 馬 明 逗 所 供, 是 該 兌 首 割 群 夫 注 重 奉 天 暨 j 兆 江 等 娃, 已 完 疑 文 況 挑 南 是 其 桑 梓, 熟 詰 j 立 豪 情 形, 一 且 這 功 成 熟, 蝸 居 何 堪 設 想 是 該 兌 一 日 不 夭, 在 省 即 一 日 不 安 師 長 取 司 戒 行, 祇 知 掘 園, 誓 欲 掃 此 兌 芯, 以 過 古 L 萌 合 其 文 是 請 核 轉 " 等 惰, 掘 此
174 泣 代 史 資 料 主 該 先 匪 馬 明 逗 司 i 去 次 糾 合 兌 首, 鼓 惑 軍 警 意 間 破 :l 不 治 安 司 尖 厲 法 不 容 諒 既 經 該 肺 tf 派 員 偵 荻, 恩 法 恁 舟, 殊 足 以 彰 目 t 去 而 研 倍 息 至 f 貞 荻 兌 首 馬 明 迫 出 力 之 索 景 清 等 六 員, 於 偵 荻 該 首 要 兌 犯 肘 守 去 偵 察 敏 捷, 或 贊 面 机 立, 均 於 此 案 著 有 旁 績, 反 請 槌 案 給 獎 以 助 有 功 除 指 令 該 師 長 戶 加 防 范, 并 連 星 大 且 統 盤 核 外, 所 有 防 軍 第 二 十 七 師 學 訣 兌 首 馬 明 逗 案 內 出 力 各 具, 隨 寮 請 獎 并 伯 明 恥 絨 橫 等 密 謀 起 事 各 緣 由, 相 皮 繕 具 名 單, 咨 請 貴 部, 請 煩 查 核 給 獎 施 行 此 咨 陪 軍 部 計 請 獎 名 單 一 紙 5 長 錫 鑒 中 竿 民 固 三 年 五 月 廿 七 日 清 單 今 : 時 請 獎 學 狗 先 首 馬 明 逗 案 內 出 力 人 員 街 名 清 單 計 卉 偵 探 員 索 景 清 中 軍 官 越 錫 福 二 等 參 謀 官 闢 朝 璽 以 上 三 員 均 請 獎 給 四 等 文 虎 章 三 等 參 謀 官 梁 序 芳 拉 L 事 官 俞 恩 桂 工 程 蕾 督 趴 官 王 文 鞘 A V 以 上 三 員 均 請 獎 給 五 等 文 虎 章 @., 上 海 江 赤 討 袁 情 況 灌 云 墨 轟 金 畫 畫 北 ~ 政 府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十 日 北 京 夫 且 統 參 陪 商 都 動 盤 s CD - 九 一 四 年 六 月 九 H 陪 軍 拉 長 段 祺 瑞 勻 次 長 蔣 作 兵 徐 側 錚 朕 名 星 夫 J 也 統 文 說. 子 l 群 夫 謝 室 軒, 貪 令 奉 天 省 緝 攻, 索 : 景 惰, 給 予 五 等 文 虎 章, 越 錫 蘭 觀 朝 璽, 給 予 } 等 金 色 獎 章, 梁 序 芳 俞 恩 棒 王 文 緒, 給 予 3 等 銀 色 獎 章 該 晏 文 上 有 三 年 六 月 十 五 日 批 准, 巳 注 筋 " 等 字 祥 @ 原 :J:J 屯 披 紙 三 汁 放 浦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十 日 ~ 屯, 北 家 十 一 日 收 到
識 字 誠 后 討 袁 資 料 175 江 亦 灌 云 基 方 于 讀 古 L 事 影 啊, 巨 匪 高 五 禿 勻 西 匪 李 佩 連 朕 合 聚 兌 千 余, 各 有 快 槍, 每 有 : 革 命, 焚 荼 慘 酷 經 江 北 陪 軍 七 十 三 回 長 攝 立 言 駐 其 境 京 部 堵 勦, 大 股 巳 受 重 1] 逃 散 余 匪 幫 入 海 淇 葦 此, 搜 捕 不 易 椎 俟 霜 降 草 枯, 級 火 即 可 耙 恩 根 株, 永 除 童 E 害 現 楊 因 長 督 兵 兩 膏, 逐 段 分 布, 匪 兌 四 習, 尚 處 不 敷 堵 截, 妒 軍 使 令 調 第 二 古 往 駐 卒 于, 乎 遺 之 民, 主 特 何 賴 自 楊 國 士 是 蒞 灌 以 去, 撫 兵 安 民, 群 情 戚 戴, 屢 次 勦 匪, 尤 著 成 功 一 經 他 調, 兵 草 匪 肆, 民 元 瞧 矣, 誓 死 不 放 兩 吉 他 住 除 屯, 恩 軍 使 外, 謹 冒 死 呼 呀, 大, 皂 統 俯 念 數 十 方 生 民, 屯 令 軍 使 仍 留 原 兵 駐 j 莓, 另 行 調 防 車 宇, 以 拯 民 生 方 急 待 命 灌 云 甚 議 全 長 張 福 t 呆, 三 斬 吶 水 兩 市, 灰 港 華 左 華 南 華 北 四 至 3 議 舍 士 是 杜 廷 宰 等 迫 叩 蔣 腫 行 聽 北 東 政 蔚 屯 @ 一 九 一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大 忌 統 參 措 兩 部 金 議 軍 事 娃 鈞 盔, 竿 密 勃 雁 行 前 以 說 兌 首 要 悉 匿 土 悔, 開 謀 不 軌, 還 密 派 探 員 張 仁 甫 往 妒, 設 怯 混 入 該 究,{ 貞 查 詳 情 頃 掘 扳 告 g es 亂 究 首 領 韓 恢, 在 上 海 跑 馬 斤 恥 宅 汗 舍, 戶 言 接 京 京 信, 現 由 日 兵 輪 這 送 快 推 二 干 支, 梅 州 灌 河 口 登 惜, 押 送 人 傅 勤, 大 約 十 日 可 到, 請 筋 密 查 截 堵 " 等 語 井 括 美 防 軍 守 使 @ 屯 告 略 悶 雁 行 除 已 密 屯 海 州 防 軍 白 統 領 室 山 情 :f5, 李 金 舟 駿, 就 近 抵 灌 河 口 及 青 口 上 下, 戶 密 布 置 截 堵 券 荻, 一 面 屯 請 馮 都 督 迅 派 m 水 兵 輸, 駛 往 該 赴 梭 巡 稽 查 外, 合 特 既 探 情 形 耳 聞 蔣 雁 行 叩 卅 一 印 楊 蕃 德 畫 畫 拉 東 政 府 鏡 咆 @ 一 九 四 年 四 月 十 六 日 急 北 京 大, 也 統 府 軍 事 赴 陪 軍 部 鈞 盔 z 竿 密 塞 日 也 基 鈞 娃 一 案, 諒 蒙 垂 替 頃 掘 喊 旅 士 是 呈 有 :z 奉 筋 @ 蔣 雁 行 致 袁 世 凱 屯 一 道, 原 均 消 折, 首 體 精 江 浦 宋 也, 四 月 一 日 " 字 祥 案 蔣 應 行 于 一 九 一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七 日 著 江 北 妒 軍 使, 一 九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日 缺 裁 此 屯 12: 3 每 一 九 一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既 袋, 四 月 一 日 北 京 收 到. ( 茍 上 海 鎮 守 使 郊? 女 成 @ 原 主 告 也 很 紙 六 汁 松 江 一 九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六 日 凌 屯, 北 京 十 七 日 收 到.
176 近 代 史 資 料 丹 派 井 兵 密 查 吉 L 覽 机 吏, 經 I 子 們 南 警 察 商 舟, 于 四 月 十 四 日 票 請 派 員 合 同 警 斤, 在 十 六 鋪 大 成 里 四 十 六 哥 門 牌, 由 馬 井 李 文 克 首 先 入 內, 破 杯 机 美, 三 百 場 學 荻 亂 兌 學 良 臣 張 兆 瑞 中 一 道 胡 德 昭, 井 中 良 臣 之 拼 扣 共 五 名 口, 帶 至 t 向 南 警 斤 l 仗 押 曾 經 旅 長 13 該 斤 長 特 兩 次 所 袂 人 犯, 先 以 報 告 那 鎮 守 使, 隨 后 解 請 核 亦 在 案 對 未 破 荻 以 前, 送 搪 井 兵 披 告 學 良 臣 等 這 功 情 形, 隨 筋 吏 易 姓 名, 詳 勻 朕 絡 三 月 念 五 日, 該 犯 去 局 勻 議, 煽 惑 軍 叭, 暗 刺 中 放 以 上 官 長, 事 成 分 任 困 苦 連 長 的 期, 謝 十 五 方 元, 并 謀 勾 結 伊 鎮 守 署 人 員, 賠 刺 那 使 等 語 本 月 十 4, 二 三 日 兩 次 送 東 一 百 元,~ 由 * 文 主 隨 赴 十 六 鋪 花 姻 問 安 交 的 委 任 令 十 件, 并 指 識 机 美, 約 定 十 日 早 聚 議, 是 晚 起 文 故 得 乘 机 破 荻 " 等 惰 查 兩 次 所 荻 亂 兌, 如 除 元 輔 則 前 充 制 造 局 工 人 而 方 這 功 駐 局 之 領 抽, 學 良 臣 等 則 以 銀 元 的 朋 煽 惑 井 兵, 希 囡 暗 刺 重 要 人 物, 并 于 制 造 局 附 近, 設 立 机 美, 約 期 起 事, 陸 悲 巳 板, 若 非 偵 查 破 訣, 眼 思 非 輕 該 說 兌 導 座 得 罪 名, 以 及 伊 南 警 察 出 力, 庄 由 那 鎮 守 使 分 別 核 tu 請 示 亦 理 椎 七 旅 井 兵 汞 厲 取 師, 動 查 亂 兌 机 美, 而 能 突 力 奉 行, 見 利 思 叉, 得 特 机 芙 破 荻 古 L 兌 就 擒, 野 心 未 死 之 肘, 似 庄 頒 重 賞 以 求 勇,!ft 可 冀 銷 除 隱 患 叫 請 特 吉 夫 瀛 于 H 誘 荻 吉 L 兌 一 裳, 賞 洋 五 百 元, 李 文 危 等 破 荻 古 L 兌 机 美 一 案, 賞 洋 一 千 五 百 元, 并 擇 尤 以 官 長 記 名 如 蒙 允 准, 即 一 併 由 取 墊 虫, 用 昭 i 敷 功, 借 助 廉 隅 伏 候 示 遵 善 德 口 口 銳 印 普 里 臣 蓋 章 北 京 歐 府 種 咆 0- 九 一 四 年 四 月 二 十 五 日 U 北 京 分 送 大 息 統 固 券 院 內 秀 部 陪 軍 部 鈞 盔 g 誠 密 韌 云 臣 奉 命 舟 理 清 手, 先 后 稟 除 情 形, 早 蒙 垂 察 推 厲 匪 勢, 以 車 宇 金 城 等 基 方 制 雲 臣 輸 往 宇 平 基 督 察, 算 定 情 至 已 經 費, 設 立 机 美, 編 置 綜 勇, 督 同 宇 平 該 具 勾 駐 防 昔 臥 金 勒 匪 夥 糾 食 抗 拒, 屢 經 接 仗, 次 第 擒 荻 著 匪 甚 余 內 勻 吉 L 兌 有 美 系 者, 如 肅 文 換 顏 得 腔 李 春 宋 皇 甫 主 見, 及 清 fz 后 逃 往 上 海 租 界 之 沙 錫 綸 張 靜 生 等 十 數 人, CD 原 文 I 屯 披 紙 三 肘 治 安 府 一 九 - 四 年 四 月 二 卡 五 日 凌 屯, 北 京 二 十 六 日 收 到.
翰 于 成 后 ~H 表 資 料 177 均 紅 訊 明 正 色 故 dh 墮 且 仗 數 月, 而 地 面 較 前 父 失 現 在 各 甚 市 多 情 ~ 公 所, 一 律 成 立 董 佐 五 相 朕 絡, 合 諒 自 1 清 查 戶 口, 烙 印 拾 械, 戶 重 取 締, 正 在 進 行 雲 巨 于 H 內 再 往 今 具 巡 察, 借 資 督 促, 以 期 漸 次 肅 清 刻 徐 准 海 ; 青 多, 奉 命 展 限 三 月, 雲 臣 月 于 庄 思 取 左 手, 不 敢 不 勉, 惟 有 勤 杏 此 事, 迅 赴 肘 机, 以 仰 副 大, 也 統 眷 杯 南 服 飯 堉 地 方 之 五 意 理 合 票 旱, 伏 乞 盛 核 此 間 雨 水 調 和, 去 禾 三 百 我 丰 收 請 莉, 鈞 系 管 雲 臣 謹 npo 徑 瞥 鑒 臣 妻 生 北 東 陪 軍 部 撤 咆 心 - 九 - 四 年 九 月 五 日 北 京 陷 軍 部 鈞 盤 s i!:~ 次 吉 L 兌 求 通 暴 功, 突 由 通 如 敗 美 暗 中 勾 引 所 致 物 腐 虫 生, 虎 泊 位 至, 珠 堪 痛 恨 以 故 通 繭 拌 炭, 如 自 亦 同 肘 告 警 幸 賴 泣 如 緝 私 靜 統 茶 和 林, 引 地 方 方 己 任, 先 肘 調 趴 分 扎 4 月 要 隘, 戶 密 防 范, 克 除 iif 乘 并 破 荻 古 L 先 要 犯 程 強 等 三 名, 對 經 屯 詳 上 將 軍 核 准 拾 持 在 案 其 勛 芳 懋 著, 去 久 在 鈞 接 之 中 椎 該 帶 統 在 軍 二 十 余 年, 富 有 軍 事 經 驗, 迄 未 朴 技 交 官 查 該 干 正 統 IÍl 前 1 青 自 強 軍 宇 生 出 身, 累 功 保 升 忠 先 朴 用 拳 特, 眉 克 山 在 行 音 中 軍 江 西 教 結 交 b 提 調 巡 防 昔 統 頓, 曾 帶 i 馬 拉 定 宇 背 移 駐 如 祟 光 友 后, 任 推 南 輯 私 第 一 杯 掠 統 今 都 前 政 使 正 @ 代 理 江 亦 都 督 肘, 曾 篩 令 特 各 膏 改 編 陪 軍, 是 員 責 任 緝 私, 突 合 防 軍 性 盾, 似 向 勻 朴 官 章 程 規 定 資 格 相 符 三 百 上 年 伊 于 古 L 肘, 保 耳 地 方, 捍 御 亂 究, 最 站 得 力 本 年 五 月 間, 曾 蒙 上 特 軍 追 念 前 功,l[ 案 咨 請 在 扑 防 軍 步 兵 上 梭, 并 加 少 特 銜, 尚 未 奉 到 街 知, 未 知 曾 否 邀 堆 現 令 官 期 限 巴 特 屆 滿, 除 由 該 看 P 統 逕 詳 鈞 部 外, 雲 臣 既 勻 共 事, 深 知 識 者 統 治 軍 多 年, 忠 男 可 嘉, 倘 昕 其 向 隅, 賺 不 足 以 資 激 功 合 區 也 忌, 准 于 核 朴, 以 副 大 忌 統 任 官 惟 賢 之 至 意 通 海 鎮 守 使 管 雲 臣 謹 叩 腎 C!) l 反 均 屯 擷 紙 間 汁 F 紹 過 - 九 一 四 年 九 月 五 日 炭 屯, 北 京 六 日 收 到 @'! 疆 克
178 近 代 史 資 料 胡 景 伊 敢 袁 世 凱 屯 CD_ 九 一 四 年 十 三 月 十 四 目 夫, 也 統 因 券 院 參 謀 本 部 防 軍 部 盔 g 拱 密 掘 上 海 去 函 s 逆 兌 事 烈 鈞 林 虎, 于 十 一 月 廿 一 日 由 日 本 表 申, 住 虹 口 日 本 丰 間 館 五 哥 十 三 琴 隨 帶 留 日 學 生 四 十 五 人, 編 名 泊 中 文 男 臥, 均 克 行 李, 只 單 身 一 人 日 則 留 茶 j 由 我 館, 且 夜 則 居 租 界 科 小 客 枝 令 人 均 告 杏 勇 而 去, 免 要 布 符 哥 等 乃 克 其 突 名 姓, 均 以 一 宇 蝙 站 呼 喚, 以 代 名 姓 到 申 后, 逆 兌 机 芙 部 內, 亦 不 得 知 d 其 真 名 姓 4 平 人 身 迫 只 有 日 本 正 金 銀 行 鈔 票 作 川 賀 其 炸 彈 帶 十 五 箱, 每 箱 六 十 枚 炸 彈 口 在 二 寸, 高 二 寸 六 分, 口 下 有 黑 漆 涂 約 五 分 寬, 其 余 全 系 鋼 制, 方 近 今 最 烈 主 利 器 該 兌 項 定 有 j 七 日 七 旬 神, 在 丰 間 館 7f; 舍, 即 行 分 散 出 度 各 地 突 行 措 該 逆 f 寺 云, 此 次 寺 門 暗 荼 反 xf 此 次 拙 立 諸 重 要 人 物, 如 左 z 黎 副, 也 統 割 武, 斯 在 朱 都 督, 南 京 張 都 督, 四 川 胡 都 督, 北 京 越 秉 鈞 梁 士 諧 陪 建 章, 天 津 楊 以 德 錢 錫 霖 諸 人 " 等 惰 敬 祈 密 筋 京 外 戶 加 防 范 方 禱 川 都 督 胡 景 伊 塞 印 分 函 z 免 兵 膏 說 法 娃 巡 警 斤 井 天 津 揚 以 德 @ 瞥. 臣 數 北 東 歐 蔚 iil 咆 @ 一 九 一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三 日 北 京 統 率 舟 事 娃 陪 軍 部 鈞 盔 g, e 竿 密 頃 得 伊 友 人 某 訴, 括 有 :J 近 唔 同 學 某, 以 不 得 志 于 兌 札 頗 甚 債 激, 遂 特 該 完 底 蘊 及 活 功 狀 況, 恩 情 傾 吐 略 謂 s 恥 賞 問 辰, 久 已 高 心 寓 德, 今 囡 囡 体 問 題, 由 諸 人 調 和 拘 通, 漸 有 合 併 共 避 之 意 可 F 是 以 李 根 源 黃 方 聲 持 彭 成 方 等, 均 受 李 烈 鈞 委 托, 由 南 洋 迋 妒 恥 派 原 主 急 道, 其 計 國 注 重 長 江, 以 蒜 前 方 投 堆 地 去, 而 以 粵 tr 均 尾 閣 及 夏 力 支 峙 數 次 因 斯 失 敗, 耗 款 五 六 方, 乃 椒 改 本 人 西 南 入 手 此 除 @ 胡 景 伊 致 袁 世 凱 也 一 通. 原 j; 清 折, 首 題 成 都 來 屯,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 字 和 按 視 景 伊 于 一 九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三 日 至 一 九 一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任 四 川 都 督, 玲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十 四 日 所 袋, 十 五 日 北 京 收 到. r 知 此 屯 @ 本 梁 海 原 件 批 文. @ 原 j; 也 很 紙 五 卅. 南 通 卅 一 九 一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三 日 ~ 屯, 北 京 二 十 五 7 收 到.
轅 于 哉 后 討 哀 資 料 179 其 美 主 見 也 除 根 橫 暴, 兌 人 街 之 刺 骨 周 庄 肘 任 亦 且 司 令, 吳 藻 半 方 支 臥 長 南 京 方 面 由 俞 于 厚 扭 任, 伏 挖 佐 之, 但 任 通 海 者 仍 系 程 牡 噩 囡 再 拳, 以 友 去 ~ 之 仇, 制 以 款 拙, 未 能 遊 行 其 進 行 計 面, 拉 ;J. i 孟 功 部 下 及 前 情 妥 兵 士 吶 座 且 以 通 州 方 准 海 之 要 沖, 通 州 得 手, 可 循 范 損 直 追 海 外 I, 在 海 迫 蔓 延, 糾 合 梟 匪 以 囡 犬 拳 但 渠 等 真 意, 未 必 如 此 不 迂 抱 金 錢 主 火, 大 肆 搶 去 Ij 而 已 程 杜 :J; 除 其 美 死 兌 除 到 ift 未 久 即 去, 現 在 多 方 簿 款, 促 程 相 肘 而 劫 此 間 謠 言 甚 多, 民 兌 机 芙 披 有 愛 因 扳 愛 固 晚 報 兩 秤, 均 何 海 鳴 所 卉 另 有 中 半 新 手 恥, 系 谷 神 秀 主 宅 持 論 均 被 悍 謬 所 聞 如 斯, 請 希 防 各 " 等 情 掘 此 除 篩 厲 戶 密 防 范 外, 理 合 措 突 屯 除 可 否 分 別 通 緝 查 防 禁 止, 敬 乞 盤 核 施 行 通 海 鎮 守 使 管 雲 臣 叩 漾 馮 固 瑋 芥 續 珊 數 北 東 政 府 處 屯 @ 一 九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七 日 急 北 京 統 率 亦 事 娃 參 謀 本 郎 陪 軍 部 海 軍 部 盤 s 半 密 魚 兒 計 述 肇 和 兵 輪 被 亂 兌 占 掘, 所 有 三 ~ 將 該 輪 寺 回 及 追 捕 余 匪 情 形, 經 楊 妒 軍 使 先 后 屯 京 茲 送 掘 t 海 周 道 尹 及 伊 警 察 所 長 守 屯 有 :s 昨 晚 十 肘 以 后, 有 匪 兌 暗 朕 多 人, 各 持 手 槍 炸 彈, 由 法 界 肇 周 路 扑 近 半 界, 因 主 Ij 西 區 警 署 經 警 察 各 趴 相 抵, 三 肘 之 久, 匪 敏 青 退 并 先 商 允 租 界 竿 洋 商 間, 炮 馬 步 趴 出 巡, 匪 兌 未 得 會 抗 租 界 至 曉 口 屯 克 事, 地 方 毫 克 損 失 " 各 等 語 查 此 次 匪 兌 連 日 滋 抗, 幸 軍 警 得 力, 均 即 立 肘 扑 退 至 勻 拉 上 附 近 地 方 吳 ~ 安 穗, 昨 巳 屯 隊 浦 京 - 帝, 由 第 二 軍 亦 旅 長 謙 帶 臥 駐 扎, 加 意 戒 告, 于 誼 如 常 合 謹 并 間, 并 乞 轉 呈 馮 固 璋 芥 耀 珊 虞 印 清 固 瑋 莽 續 珊 廣 屯 @- 九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八 日 北 京 統 率 舟 事 娃 參 謀 本 部 陪 軍 部 接 z f 戶 密 虞 屯 計 述 茲 接 上 海 楊 妒 軍 使 楊 重 參 謀 周 道 尹 先 后 續 @ 原 ~ 也 披 紙 三 卅. 南 京 一 九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七 E~ 屯, 北 京 當 日 收 到 原 屯 碼 有 未 譯 出 者 @ 原 泊 屯 披 紙 四 汁 南 京 一 九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八 日 ~ 屯, 北 京 九 日 收 到.
180 近 代 史 資 料 報 g 六 日 晚, 匪 兌 因 劫 持 tp 二 區 警 署, 被 軍 警 杏 力 青 退, 仍 會 入 怯 租 界, 至 立 即 擎 表 二 十 余 人 頃 2 工 接 卉 屯, 以 七 日 午 后 得 掘, 亂 徒 在 怯 界 賠 設 机 夫, 尸 招 元 賴, 仍 閔 再 拳 對 派 妥 探 仿 投 混 入, 關 掘 浩 田 投 稿 1, 匪 分 四 叭, 打 l 以 第 一 二 臥 向 沿 城 竿 接 交 界 之 民 因 路 一 帝, 第 三 四 趴 向 問 北, 于 夜 半 十 二 肘 分 -!* 放 火 肆 去 11 等 情 經 楊 妒 軍 使 密 商 周 道 尹, 分 動 ff 具 街 夜 戶 防 一 面 切 商 領 因, 通 動 中 西 探 捕 戶 密 梭 巡 租 界 商 因 亦 仍 全 趴 出 防 晚 間, 果 有 亂 徒 十 余 人 護 主 IJ 張 家 法 火 訪 庫 幸 防 范 戶 密, 立 肘 青 退 在 問 北 五 反 警 署 學 衷 方 耀 卿 一 名, 供 γ 困 謀 放 火 不 諱 其 余 各 地 方 安 誼 如 常 宇 平 等 語 查 此 次 匪 兌 肇 事, 同 璋 于 歌 日 夜 間 送 接 P 屯, 即 在 派 員 前 往 秘 密 調 查 先 后 掘 掘, 勾 楊 f 戶 年 使 等 來 屯, 大 致 相 同 惟 匪 兌 秘 謀 尤 以 跡 攻 制 造 局 方 目 的, 幸 軍 警 符 力, 終 未 能 逞 除 仍 倚 具 軍 警 先 事 預 防, 加 意 戒 告 外, 合 謹 續 間, 并 乞 轉 旱 揮 間 璋 芥 耀 珊 庚 印 尸 京 討 袁 情 況 /.Ë]; 許 光 當 北 京 故 府 支 咆 CD 一 九 - 三 年 九 月 四 日 急, 北 京 大 息 就 周 要 于 院 參 謀 部 備 軍 部 鈞 鞋 s 誠 密 粵 省 古 L 兌 品 經 恁 創, 仍 主 密 謀 蠢 功 送 經 派 員 分 投 偵 探, 省 垣 港 澳 等 蚣, 均 設 机 美 部, 惟 蹤 跡 昇 常 詭 秘 連 日 多 方 設 法 戶 密 鼓 查, 于 省 垣 京 堤 及 三 府 前 破 訣 机 美 部 商 址, 并 荻 古 L 兌 旁 鑫 張 洪 張 文 張 鉅 李 云 危 財 明 陪 林 朱 基 等 八 名 訊 掘 供 iá: 系 由 恥 文 黃 兵 那 館 魏 邦 屏 等 令 其 東 省 逗 功 軍 趴, 希 困 勾 結 起 事 并 在 天 馬 巷 起 荻 快 拾 一 于 一 百 余 校, 逼 碼 二 十 方 顆 掘 該 犯 等 供 有 : 封 文 黃 34 等 均 仍 在 港 澳 等 赴 肘 常 住 求, 蹤 跡 飄 忽, 住 址 亢 定, 姓 名 亦 常 改 斐 証 以 偵 探 所 得, 夫 致 相 同 ~ 特 該 犯 旁 鑫 等 八 名 一 併 立 置 重 典 粵 省 說 完 盎 鋸 日 久, 根 抵 甚 深, 肘 肘 有 死 灰 笈 驗 之 忱 此 次 且 幸 破 扶 迅 速, 并 起 出 大 宗 拾 枝 子 碼, 不 至 釀 成 輔 音 L 第 首 要 兌 匪 均 尚 潛 匿 祥 4, A 界, 伺 隙 謀 逞, 突 厲 防 不 駐 防 i 齊 光 惟 有 竭 忠 心 力, 隨 肘 加 意 防 范, 不 @ 原 均 屯 很 紙 四 卅 o r 家 一 九 一 三 年 九 月 四 日 豈 是 屯, 北 京 五 日 收 到.
賴 于 找 后 請 袁 資 料 181 敢 a 刻 稍 有 松 勁, 以 副 大 且 繞 經 靖 地 方 之 意 仍 息 指 示 机 宜, 俾 免 隕 越 f 亦 都 督 采 民 政 長 j 立 I 弄 光 口 口 支 印 走 滸 光 費 :tt 東 歐 晴 轉 串 CD- 九 一. 三 年 十 月 二 十 三 回 北 京 大 且 統 固 券 院 參 謀 陪 軍 兩 部 鈞 盔, 誠 密 近 括 探 撮, 除 逆 炯 明 現 在 星 洲 芙 材 溶 山, 出 資 六 十 方 元, 卉 友 拓 植 公 司, 聚 集 兌 羽, 因 謀 不 軌 伏 思 該 逆 不 除, 日 久 終 均 中 間 大 害 然 被 匿 跡 外 i 芋, 因 之 不 易 查 有 粵 人 楊 i 目 泉, 素 勻 該 道 有 仇, 自 請 挺 身 出 悍, 即 除 故 逆, 情 愿 相 牲 性 命, 勾 之 借 亡 事 前 不 領 公 款, 并 請 派,~ 前 往 監 察 如 除 之 符 手, 主 民 生 芯, 思 求 破 格 汞 用 設 不 幸 而 有 意 外 之 失, 貝 IJ 伊 妻 于 在 粵, 惟 求 按 款 忱 卸 安 家 等 語 察 其 詞 意, 出 于 至 誠, 向 鹿 可 倍 作 此 事 芙 系 甚 童, 宜 出.8 申 慎 副 密, 以 免 別 生 枝 咕 現 經 投 給 丟 在 : 吠, 作 方 筋 派 揚 滑 泉 馳 往 外 洋 搜 緝 該 逆 蹤 跡, 以 究 設 怯 引 渡 回 回 恁 舟 仍 由 前 光 設 法, 于 該 埠 竿 儕 商 人 擇 其 純 正 篤 芙 者, 委 託 陷 肘 偵 課, 暗 中 協 助 報 告, 以 征 虛 笑 說 : 光 均 除 惡 至 于 思 起 見, 合 特 舟 理 情 形 先 行 屯 隊 基 核, 首 ii 令 抵 遵 尸 京 都 督 走 前 先 叩 莽 戶 口 3 位 研 究 數 北 東 政 府 咆 @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四 日 北 京 大 息 統 固 學 院 參 謀 部 陪 軍 都 鈞 盔 z 拱 密 近 因 古 L 兌 密 謀 起 事, 戶 勘 查 攀, 送 搪 恁 擺 在 霉 連 日 又 掘 派 出 偵 探 軍 警, 在 江 門 省 城 各 址, 先 后 學 技 梁 秉 鐸 戶 作 戶 梁 氏 譚 柱 周 文 馮 桓 馮 橙 等 七 名 口, 并 搜 荻 炸 彈 站 碼 多 件 訊 拇 梁 秉 鐸 供, 向 充 因 紳, 后 入 說 完, 先 后 駒 芙 村 田 錯 十 枝, 炸 彈 十 六 小, 頭 各 區 用 曾 接 濟 本 兌 梁 起 主 倉 八 枝, 軍 齣 銀 三 千 元 正 囡 起 事, 致 坡 偵 荻, 并 搜 出 炸 彈 錯 杖 此 項 炸 彈, 系 由 徐 老 貢 由 港 油 求 叉 掘 戶 作 戶 梁 氏 i 軍 柱 周 文 同 供, 戶 梁 氏 系 戶 作 之 妻, 譚 柱 周 文 均 厲 同 夥 此 番 由 港 奉 孔 兌 朱 拉 L 信 等 派 令 揖 帶 軍 械, 繞 道 江 門 去 省, 約 合 起 事 不 料 @ 原 方 也 報 紙 三 卅 )$ 一 九 一 三 年 十 月 二 十 二 13~ 屯, 北 京 二 十 三 日 收 到 @ 原 均 屯 tr 紙 四 汁. 尸 家 一 九 - 三 年 十 二 月 四 日 ~ 屯, 北 京 五 日 收 到.
182 近 代 史 資 料 船 j 司 ; 江 門, 敬 水 警 軍 趴 盎 訣, 搜 出 所 帶 駁 完 繪 一 枝, 五 日 向 于 錯 七 枝, 曲 尺 章 含 七 杖, 逼 碼 五 百 余 顆 又 揖 馮 桓 馮 橙 同 供, 伊 馮 桓 向 曾 均 匪, 根 番 自 基 擎 荻 盤 禁, 反 正 肘 脫 逃, 入 駁 銷 合, 勻 伊 馮 橙 同 方 金 友 近 均 香 港 舌 L 兌 朱 找 信 等 派 令 表 省 謀 泣, 致 敬 偵 表 宇 平 等 供 不 諱 查 該 犯 梁 秉 鐸 等 駒 械 濟 制, 同 諒 叛 亂, 三 是 厲 甘 心 此 逆, 罪 克 可 逗 內 惟 戶 梁 民 孕 四 月, 庄 俟 戶 后 恁 舟 即 特 梁 秉 鐸 等 六 名, 一 律 拾 決 除 仍 加 意 防 花, 并 戶 緝 梁 起 等 旁 荻 究 舟 外, 合 行 屯 除 尸 京 都 督 走 前 光 是 文 I=PG J 有 意 濟 難 數 北 黨 政 府 申 @ 一 九 一 四 年 六 月 七 日 大 且 統, 也 就 府 政 事 堂 統 率 舟 事 娃 參 謀 陪 軍 關 部 鈞 盤 z 竿 密 亂 兌 囡 粵, 近 以 尸 惠 等 厲 志 不 符 逞, 又 在 高 陌 勾 結 土 匪, 屢 囡 蠢 功 常 經 密 動 高 州 按 靖 赴 督 舟 馬 存 炭 戶 防 近 日 ; 送 掘 屯 草 草, 著 匪 龐 新 南 等 率 兌 數 百, 在 吳 川 鏡 夫 Jh 令 等 村 嘯 聚 井 有 說 兌 朱 抗 信 等 勾 結, 約 同 吳 信 屯 三 甚 土 匪, 定 期 起 事 宇 平 昔 具 紛 紛 告 急 請 兵 經 馬 督 舟 巡 行 各 扇, 素 往 督 剿, 約 合 尸 州 灣 公 使 酌 派 怯 兵 堵 截 先 在 沙 尾 溶 匪 搶 去 1 船 只, 官 兵 到 仗, 指 匪 五 名, 生 擒 殷 日 光 一 名, 字 錯 五 枝 又 在 那 貞 永 園 捕 匪 巢, 缸 竟 迎 散, 經 南 膏 長 格 指 著 匪 十 數 名, 生 擒 庄 且 明 庄 店 盛 三 名, 勻 陸 目 光 均 1 人 送 犯 去 IJ 擂, 勾 通 亂 究, 拒 敢 官 兵, 也 動 一 律 錯 錯 又 于 六 月 四 日, 在 黃 坡 約 井, 分 路 金 剿 黎 明 馳 抵 高 Jh 令 JL 等 匪 巢, 匪 兌 見 官 軍 一 到, 放 給 拚 死 抵 抗, 經 馬 督 舟 激 肋 士 卒, 杏 勇 猛 青, ' 左 右 包 抄, 塵 成 六 肘 之 久, 匪 勢 不 支, 群 相 奔 潰 我 軍 努 追 三 十 里, 這 保 商 船 誤 碼 除 反 彪 同 肘 由 租 界 協 同 法 兵, 迎 夫 堵 截, 余 匪 由 海 面 會 逸 是 役 音 雖 悍 匪 五 十 余 名, 生 擒 史 日 和 等 九 名, 存 款 誤 碼 完 錯 二, 曲 尺 一, 各 式 快 錯 十 四 枝, 旗 椒 學 衣 襟 章 多 件, 起 荻 被 擴 男 扣 十 二 名 口, 駝 牛 三 十 五 去 我 軍 銜 亡 六 人, 已 勸 馬 督 I}J\ 先 特 出 力 員 并 { 寺 令 笑 勉, 仍 跟 蹤 追 剿, 每 : 將 朱 t 丸 { 言 龐 新 南 等 諒 除 以 銷 巨 息 @ 原 均 消 折. 系 北 京 前 軍 郁, 也 券 斤 移 付 軍 衡 司 者 題 有 f 京 求 屯 六 月 十 日 " 字 祥. f 家 一 九 一 四 年 六 月 七 日 家 屯, 北 京 十 日 收 到 十 一 日 移 'ifl 衡 司.
賴 于 拖 后 討 袁 資 料 183 至 也 白 一 屑, 項 措 ìs 撮, 匪 首 香 走 初 黃 貴 初 楊 耙 廷 蕭 剃 夫 等, 各 率 先 數 百, 嘯 聚 天 成 堡 沙 堡 等 娃, 負 隅 抗 拒 昔 丟 包 圍 不 下, 請 添 大 兵, 投 卉 花 炮 攻 單 IJ 現 經 馬 督 亦 星 夜 由 黃 坡 馳 赴 71< 批, 派 馬 存 文 容 有 隆 各 率 一 連 馳 抵 匪 具 舍 剿 前 光 現 添 派 一 膏, 帶 足 槍 械, 由 省 卉 往 助 剿, 以 杜 戶 援 容 再 隨 肘 体 察 匪 惰, 相 机 妥, 舟 吳 川 之 役, 官 軍 力 幟, 送 有 斬 擒, 俘 虜 甚 多, 堅 苦 卓 著 品 准 將 出 力 貝 井, 忱 予 保 槳, 切 示 鼓 跡 合 特 近 H 高 厲 匪 情 摘 要 屯 除 盤 核, 伏 乞 令 遵 尸 京 都 曾 -Jtr: 井 光 旱 問 印 意 j 卉 指 數 ;lt 東 歐 時 皓 咆 @ 九 一 五 年 - 月 十 九 自 北 京 大 且 統 統 率 舟 事 娃 參 謀 陪 軍 兩 部 鈞 鑒 z 竿 密 掘 尸 京 水 陪 航 巡 描 軍 少 特 胡 令 宣 警 E 軍 統 領 前 j 青 副 : 得 越 月 修 詳 單 位 J 探 報 古 L 兌 近 因 笈 逞, 以 江 門 均 省 港 交 通 芙 鍵, 先 謀 筍 掘, 遊 囡 省 城 由 權 机 芙 部 組 織 崇 真 兌, 以 郭 神 功 泊 中 竿 革 命 崇 真 兌 水 陪 軍 大 元 仰 派 遣 兌 人 何 森 泉 那 玉 成 等 在 江 門 組 設 机 夫, 糾 兌 約 期 拳 事 " 等 情 經 即 棟 派 干 錢, 許 以 重 賞, 督 令 四 出 曹 探 茲 于 註 門 附 近 水 南 地 方 破 柯 : 崇 真 兌 分 机 芙 部, 學 衷 的 中 半 革 命 崇 真 兌 水 l 浦 統 領 其 ß 玉 成 一 名, 搜 出 仿 元 帥 郭 神 功 委 任 狀, 及 仿 統 領 那 玉 成 街 朵 委 狀 于 11 拔 一 副, 及 洋 名 片 委 抉 逆 者 等 件, 解 請 訊 i}] 前 素 訊 掘 該 犯 xß 玉 成 供 s 向 在 香 港 經 商, 由 何 森 泉 介 紹 入 兌, 得 受 仿 取 領 款 糾 兌, 讀 立 机 美, 密 謀 三 次 革 命 似 于 日 朋 正 月 起 事, 因 佔 江 門, 接 連 港 澳, 以 裴 省 城 現 已 招 得 會 文 信 泊 的 昔 長, 事 揚 戶 京 除 伍 等 三 人 方 的 連 長, 正 在 fl1 妥 委 狀, 展 轉 糾 兌, 即 被 擊 訣 本 兌 且 都 在 港, 統 領 月 薪 干 元, 曹 長 五 百 元, 連 長 百 元, 兵 士 二 十 元 這 洋 名 片 系 本 兌 扭 任 財 政 之 日 本 人 同 兌 暗 琴 問 年, 答 以 三 十 五 步, 住 址, 答 以 三 十 五 寺, 兄 弟, 答 以 五 人, " 導 供 核 其 委 狀, 首 歹 '1 天 心 民 心 民 情 民 生 男 女 平 根 " 等 邪 說 F 上 繪 五 色 旗, 中 最 目 光, 齡 有 朱 印, 文 系 中 竿 革 命 崇 真 兌 水 陪 軍 大 元 帥 郭 神 功 芙 防 " 十 八 宇 叉 掘 該 統 巡 派 探 在 省 城 河 南 地 方 破 荻 周 火 何 耀 卅 九 等 三 名, @ 原 主 b 屯 報 紙 八 卅. J 州 一 九 - 六 年 一 月 十 九 日 'b. 屯, 北 京 二 十 一 日 l 坎 到.
184 近 代 史 資 料 炸 彈 二 只 解 署 訊 供 : 用 :k.. 由 洪 兆 麟 委 充 的 膏 長, 領 有 炸 彈 東 省, 轉 糾 何 耀 卅 九 等 遂 命 令 I 耀 亦 招 一 膏, 許 以 昔 長, 預 告 分 路 起 事 兌 中 攻 省 計 函, 一 由 燕 塘 政 京 門, 一 由 尸 九 火 車 入 長 堤, 伊 等 則 在 洞 南 抵 御 我 軍 各 等 語 查 逆 究 詭 謀, 旦 出 不 勢 近 日 進 次 失 敗 之 后, 或 叉 別 立 名 目, 糾 人 抗 說, 或 仍 甘 心 助 逆, 均 厲 罪 不 容 諒 除 特 該 犯 河 玉 成 等 四 名 即 行 拾 錯, 仍 勸 戶 輯 供 汗 逸 犯, 每 荻 究 攏, 并 通 筋 戶 密 防 范 外, 謹 屯 馳 除, 伏 乞 盤 核 再, 查 此 次 扶 犯 出 力 之 水 陪 統 逃 陪 軍 少 特 胡 令 宜 警 五 軍 統 領 前 { 聶 i 青 副 特 越 月 修 等, 前 在 江 門 并 會 破 荻 重 要 机 夫 一 起, 肇 亦 圈 謀 t 尤 百 L 恩 汗 新 台 四 具 之 兌 魁 楊 敬 修,,a p 黃 忠 千 一 名, 經 于 上 年 十 一 月 篠 日 也 呈 在 案 現 叉 兩 破 机 美, 突 厲 昇 常 出 力, 送 著 芳 勛 t 以 屆 持 予 恩 施 堆 特 胡 令 宣 持 授 陪 軍 中 將, 越 月 修 持 授 防 軍 少 特, 以 示 鼓 助, 併 候 令 遭 攝 武 上 將 軍 督 理 尸 赤 軍 至 于 jt 前 光 尸 京 巡 按 使 李 國 筠 壘 皓 印 意 滸 先 導 章, 拉 竄 it~ 守 江 咆 CD_ 九 一 主 年 三 月 三 目 北 京 犬 且 統 拉 統 府 統 率 已 品 事 娃 書 謀 陪 軍 關 部 鉤 盔, 竿 密 揖 前 山 陪 閻 長 : 朝 珍 香 山 具 知 事 房 式 金, 統 帶 妒 沙 各 蕾 袁 帶 金 詳 戶 上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日, 准 澳 門 竿 政 每 斤 函 汗, 租 界 和 隆 街 戶 宅, 于 本 月 二 十 日 被 刻, 并 據 去 商 人 戶 松 軒 一 名 現 查 該 設 擴 人, 被 禁 在 自 蕪 村 及 背 鶴 灣 等 蚣, 請 派 臥 勦 捕 壺 起, 等 語 查 具 厲 黃 梁 鎮, k 距 城 駕 逞, 素 方 盜 匪 出 沒 之 多, 而 尤 以 勻 新 金 交 界 之 黃 楊 山 巖 洞 綿 五 四 十 余 里, 地 勢 陸 要, 均 天 生 匪 巢, 向 東 道 匪 攝 入, 多 藏 匿 其 中 對 金 商 定 期 一 月 八 日 各 率 所 部, 金 合 固 攻 誼 該 匪 兌 開 信, 先 在 各 要 隘 預 均 迎 散 我 軍 四 路 圍 攻, 攀 藤 附 葛, 各 當 頭 苦 其 大 臣 山 一 帶, 方 該 匪 出 入 之 路, 烏 道 羊 腸, 砲 垂 成 多, 沖 鋒 數 次, 未 能 得 手 是 夜 5 克 進 熟 悉 路 在 兵 士, 混 入 賊 築 放 火 匪 邊 找 亂 各 路 軍 臥 咕 咕 攻 入, 匪 悉 成 求 拒 我 軍 鼓 男 而 登, 先 后 攻 爆 匪 晨 六 座, 砲 奎 十 余 座, 站 四 十 余 人, 存 款 各 色 快 給 井 革 命 軍 的 印 的 旗 軍 衣 多 件, 擒 匪 兌 黃 社 裝 梁 廷 @ 原 ~ 屯 報 紙 六 肘 r- 來 一 九 - 五 年 三 月 三 日 ~ 屯, 北 京 四 日 收 到.,
賴 于 晶 后 討 袁 資 料 185 勛 除 芙 腔 三 名, 起 眾 被 擴 尸 松 軒, 送 回 澳 門, 及 台 山 新 金 等 屆 放 槍 之 李 宗 除 明 胡 等 共 十 九 名, 均 經 勸 奈 厲 具 頓 是 役 陣 亡 游 w 臥 排 長 黃 錦 一 員, 防 軍 兵 士 黃 其 貴 一 名, 各 軍 受 街 兵 士 六 名 " 等 惰, 合 報 前 素 除 筋 特 生 擒 之 黃 杜 度 等 三 名 訊 明 恁 舟, 街 亡 井 兵 h 人 忱 給 帥, 出 力 兵 士, 分 別 獎 賞, 仍 戶 搜 余 先 外, 此 次 攻 克 黃 楊 山 著 名 匪 巢, 姥 匪 蒂 夥, 并 存 荻 拾 枝 仿 印 的 旗, 起 出 被 據 多 名 在 事 員 井, 突 厲 昇 常 奇 勇, 所 有 金 勦 出 力 之 回 長 上 校 陪 朝 珍 上 校 袁 帝, 打 ), 均 請 以 少 特 升 朴, 香 山 基 知 事 后 式 金, 請 給 五 等 嘉 禾 章, 游 青 臥 士 是 中 校 王 作 杯, 請 以 上 校 升 朴, 游 青 臥 長 紳 子 才, 委 員 戶 怡 若, 請 扑 中 校 蕾 長, 吳 近 請 扑 少 杖, 以 蛙 勇 敢 伏 候 訓 示 振 武 上 特 軍 督 理 尸 京 軍 至 于 1 直 前 光, 尸 京 巡 按 使 李 固 筠 星 江 印 聽 拉 克 濟 呢 東 歐 層 廣 屯 @ 一 九 一 五 年 三 月 九 日 北 京 夫 息 : 統 統 率 舟 事 娃 參 謀 備 軍 闊 前 鈞 接 z 主 # 密 掘 探 訪 派 員 兵 在 黃 埔 地 方 破 荻 說 兌 机 美 一 起, 輯 i 荻 首 要 戶 瑞 山 藍 卉 文 等 二 名, 及 缺 血 因 仿 告 示 等 件, 并 列 文 宵 像 伍 元 軍 用 票 多 弦 訊 供 伊 戶 瑞 山 曾 充 民 軍 粽 統, 伊 藍 卉 文 系 高 等 學 堂 學 ~ 生, 現 勻 在 逃 之 除 信 在 黃 埔 密 設 机 美, 伊 等 分 充 缺 血 囡 囡 長 音 t 是 各 的 取, 華 11 招 覽 徒, 約 期 起 事 叉 掘 各 昔 先 后 荻 解 素 昔 這 劫 之 古 L 兌 熊 志 戚 彭 信 散 紳 汝 文 袁 善 兵 黃 洲 容 斌 那 夫 省 等 七 名 訊 供 伊 熊 志 威 系 協 武 堂 學 三 ~ 生, 伊 彭 信 歐 特 設 文 均 陪 軍 拼 武 中 ~ 生, 伊 袁 善 共 系 將 井 學 ~ 生, M 前 均 曾 充 迂 酷 軍 蕾 附 連 排 長, 伊 黃 洲 容 斌 那 六 省 各 曾 充 泣 陪 軍 兵 士 此 次 均 由 港 澳 机 芙 派 令 伊 等 分 素 省 域 內 外 及 石 1 宜 香 山 各 蚣, 擋 住 軍 膏 i 孟 功 煽 惑, 致 被 器 裝 誤 解 叉 掘 探 員 緝 眾 說 兌 俯 調 查 員 蔡 柯 弦 播 缺 乾 等 二 名, 訊 供 伊 蔡 樹 強 曾 充 工 程 蕾 兵, 現 由 黃 明 堂 派 東 省 城 坐 探 伊 播 缺 乾 由 戶 德 明 派 勻 其 弟 戶 銀 山 充 京 江 調 查 員, 并 設 机 美, 接 洽 綠 林 此 番 由 搭 乘 車 抵 @ 原 方 屯 披 紙 七 汁 rtfi 一 九 一 五 年 三 月 九 日 凌 屯, 北 束 對 自 收 到
, 唔, 比 1 186 近 代 史 資 料 石 挖, 下 車 肘 被 暗 探 跟 蹤 緝 荻 叉 搪 探 有 亂 兌 勾 結 三 合 金 扶 灰 堂 各 匪 目, 許 以 的 取, 在 口 澳 等 : 村 及 京 海 各 沙 口 集 匪 徒 助 逆 抗 亂 經 兵 探 偵 緝, 先 后 誤 解 黃 培 神 騙 張 江 蔣 鴻 道 蜍 炳 然 除 空 英 等 六 名 訊 i 人 入 合 方 匪, 送 犯 擴 封 近 均 吉 L 兌 糾 匪 助 逆, 候 期 起 事 各 導 惰 查 該 犯 戶 瑞 山 等 十 七 名, 均 厲 罪 不 容 諦, 並 前 一 併 拾 錯, 以 示 恁 傲 仍 督 軍 臥 戶 加 防 緝, 以 過 苦 L 萌 所 有 荻 犯 尤 均 出 力 之 第 一 肺 騎 兵 昔 士 是 少 校 楊 源 清, 拉 l 請 特 授 陪 軍 步 兵 中 梭, 委 員 潛 元 耀 口 鳳 翔 均 捌 請 持 賞 五 等 嘉 禾 章, 警 五 軍 曹 長 李 芳 季 群 第 一 肺 騎 兵 膏 膏 附 伍 棠 一 肺 二 放 三 因 四 膏 四 連 長 何 保 貴, 均 t 以 請 特 技 陪 軍 步 兵 少 枝, 以 示 鼓 勵, 出 自 逾 格 鴻 施 謹 屯 馳 除, 伏 乞 鈞 肇 訓 示 振 武 上 將 軍 督 理 f 赤 軍 券 走 前 光 是 庚 意 濟 難 蓋 章 北 東 政 府 冊 一 直 @ 一 九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北 京 政 事 堂 統 率 舟 事 娃 參 謀 陪 軍 部 且 在 z 誠 密 送 掘 探 掘, 古 L 兌 庸 聚 港 澳, 密 謀 大 拳 經 派 員 探 設 法 查 緝, 并 屯 請 奏 明 在 案 茲 掘 派 出 諸 軍 因 長 越 越 扭 葫 tz 本 月 漾 ß, 在 港 究 棧 查 得 熙 路 道 第 十 二 哥 十 四 寺 胡 毅 生 屋 內, 住 有 埠 春 慮 參 謀 夏 毒 竿 等 多 人, 井 有 危 陸 物 品 對 即 商 請 香 捲 巡 警 道 舍 往 園 拿, 共 訣 夏 7 年 半 周 紹 人 刻 雨 田 梁 昔 年 林 穿 三 楊 浪 生 黃 德 坤 梁 德 口 事 涵 宮 楊 竿 表 除 定 坤 去 戚 吳 遊 芬 赤 道 兵 刻 能 張 方 田 高 樹 等 十 七 名, 搜 出 炸 彈 爾 夫 皮 箱, 炸 藹 十 余 罐, 炸 水 十 余 罐, 方 印 四 大 顆 又 由 c, 仿 順 德 泊 司 令 楊 浪 生 身 上 搜 出 兌 人 咆 扳 密 碼, 及 逆 掘 多 件 按 照 港 例, 一 併 交 由 港 官 帶 回 管 押, 危 陸 物 品 及 唱 片 証 掘 亦 由 港 官 沒 l 肢, 扳 乞 引 渡 前 素 查 夏 穿 竿 籍 京 湖 南, 年 逾 七 十, 系 屆 執 年 兌 匪, 余 多 桂 令 事 當 " 粵 闊 省 匪 徒 現 撓 大 都 炸 烈 弱 彈, 糾 集 兌 羽, 匿 身 祥 界, 預 告 入 粵 謀 亂 幸 經 先 事 破 訣 机 美, 消 過 說 萌 除 設 怯 引 渡 外, 謹 屯 馳 除, 敬 乞 代 奏 7t ì 卉 先 叩 卅 一 印 @ 原 方 也 披 紙 四 卅 f 來 一 九 - 五 年 十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凌 咆, 北 京 一 九 一 六 年 - 月 - 日 收 到
JINDAISHI ZILIAO 1962 年 第 1 期 中 囝 科 字? 完 近 代 吏 研 究 所 近 代 史 資 料 編 輯 是 且 編 輯 中 華 書 局 一 一 一 ~ 研 - 圓 圓 一 圓.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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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 代 車 費 軒 1962 年 第 1 期 (.fá 26 學 ) 中 間 科 學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研 近 代 史 資 料 線 輯 飯 館 輯 * 中 華 書 局 出 版 (~Il 求 復 興 門 外 學 鐵 路 2 買 書 4 區 黨 市, 均 由 脹 業 唱 11. 許 可 霞 'll\ 字 j!i 11 il 睡 北 京 市 印 刷 一 廠 印 刷, 新 華 書 店 北 京 發 行 所 發 行 全 國 新 華 書 店 經 傳 d * 787X 1092 牽 來 1/25' 7 3/5 印 強. 1 掃 J( 161.0ω 字 1962 年 5 月 第 1 服 1962 年 5 月 北 京 第 1 次 印 制 印 數 :0. 1-2.1 定 扮 :(~)O.85 元 載 一 番 號 : 11018. 359 62.8, 眾 教 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