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管 理 信 息 化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 第 六 分 册 质 量 管 理 ) V2.1 版 中 国 铁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2 月
前 言 前 言 项 目 是 施 工 企 业 的 基 本 管 理 单 元 对 于 施 工 企 业 来 说, 项 目 稳, 则 企 业 稳 ; 项 目 强, 则 企 业 强 加 强 基 础 管 理, 提 高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化 水 平 是 做 强 项 目 的 必 然 选 择 推 进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化 是 加 强 项 目 基 础 管 理 提 高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化 的 必 由 之 路 明 确 项 目 管 理 流 程 化 表 单 化 是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化 的 必 要 前 提 为 此, 股 份 公 司 组 织 十 二 局 十 九 局 二 十 三 局 的 相 关 业 务 部 门, 本 着 规 范 化 项 目 管 理 和 适 应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化 要 求, 对 项 目 管 理 业 务 进 行 了 流 程 和 表 单 梳 理, 形 成 了 中 国 铁 建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化 用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 标 准 ) ( V2.0) 随 着 项 目 管 理 信 息 化 的 不 断 深 入 和 应 用 实 践 的 积 累, 将 不 断 优 化 完 善 和 补 充 2013.08 于 成 都 i
版 本 修 正 说 明 序 号 日 期 版 本 修 改 内 容 章 节 段 号 原 文 内 容 开 头 修 改 内 容 开 头 备 注 1 2013 年 9 月 V2.0 i
目 录 目 录 前 言... I 目 录... II 第 一 章 总 则... 3 第 二 章 质 量 管 理 流 程... 3 第 三 章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5 第 四 章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7 第 五 章 质 量 培 训... 9 第 六 章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11 第 七 章 工 序 质 量 控 制... 12 第 八 章 质 量 检 查... 13 第 九 章 质 量 评 定... 16 第 十 章 质 量 事 故 ( 含 不 合 格 品 ) 报 告 与 处 置... 17 第 十 一 章 质 量 考 核... 21 第 十 二 章 报 表 统 计... 22 第 十 三 章 附 则... 24 附 表... 24 编 写 人 员... 43 ii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第 六 分 册 质 量 管 理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提 升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的 标 准 化 流 程 化 表 单 化 水 平, 依 据 集 团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体 系 管 理 手 册 和 程 序 文 件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及 集 团 公 司 信 息 化 建 设 要 求 特 编 制 本 手 册 第 二 条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是 指 法 律 法 规 管 理 及 其 他 要 求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质 量 培 训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工 序 质 量 控 制 质 量 检 查 质 量 评 定 质 量 事 故 ( 含 不 合 格 品 ) 报 告 与 处 置 及 考 核 等 工 作 第 三 条 本 手 册 主 要 对 质 量 管 理 的 流 程 内 容 和 成 果 进 行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未 列 事 项 遵 照 现 行 **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执 行 第 二 章 质 量 管 理 流 程 第 四 条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按 图 1 总 流 程 办 理, 划 分 为 9 个 阶 段, 各 阶 段 的 管 理 内 容 是 : ( 一 )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管 理 是 指 对 适 用 于 本 工 程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进 行 识 别 获 取 保 持 使 用 更 新 的 过 程 ( 二 )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是 指 项 目 开 工 前 确 定 质 量 管 理 方 针 和 目 标 建 立 质 量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明 确 质 量 管 理 职 责 制 定 创 优 规 划 及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等 ( 三 ) 质 量 教 育 培 训 是 指 项 目 对 进 场 人 员 持 证 情 况 审 查, 编 制 质 量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3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并 对 施 工 人 员 质 量 意 识 教 育 和 知 识 培 训 ( 四 )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是 指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由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建 立 项 目 负 责 人 总 工 质 检 工 程 师 质 检 员 及 承 包 人 员 档 案 信 息 图 1: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总 流 程 ( 五 ) 工 序 质 量 控 制 是 指 依 据 验 标 规 范 工 法 技 术 方 案 作 业 指 导 书 技 术 交 底 等 对 工 序 质 量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 六 ) 质 量 检 查 是 指 在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编 制 质 量 检 查 计 划, 并 实 施 检 查 整 改 ( 七 ) 质 量 评 定 是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对 项 目 的 分 项 分 部 和 单 位 工 程 的 质 量 进 行 评 定 ( 八 ) 质 量 考 核 是 指 在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中, 对 项 目 及 相 关 人 员 质 量 目 标 实 现 情 4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况 和 质 量 工 作 进 行 的 考 核 ( 九 ) 质 量 管 理 岗 位 分 工 是 指 项 目 部 ( 子 公 司 局 指 挥 部 集 团 公 司 ) 的 质 量 管 理 员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管 理 者 代 表 质 量 分 管 领 导 及 主 管 领 导 第 三 章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第 五 条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管 理 包 括 对 适 用 于 本 工 程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进 行 识 别 获 取 保 持 使 用 更 新 等 工 作 工 作 流 程 如 下 图 2: 图 2: 法 律 法 规 管 理 流 程 5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 一 ) 适 合 本 项 目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识 别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进 场 后 F1 个 日 历 日 内, 依 据 所 属 公 司 发 布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清 单 投 标 文 件 施 工 合 同 图 纸 实 施 性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等 信 息, 识 别 出 有 关 质 量 管 理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上 级 质 量 规 章 制 度 等, 编 制 本 项 目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清 单 ( 附 表 1), 并 经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报 质 量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 二 ) 质 量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项 目 质 量 分 管 领 导 ( 总 工 ) 在 接 到 清 单 后 F2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对 其 审 核 ( 三 )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经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后 的 清 单 F3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对 清 单 的 审 批 ( 四 )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获 取 项 目 所 有 管 理 人 员 在 项 目 所 属 单 位 施 工 开 工 前, 按 照 质 量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清 单 获 取 所 需 相 关 资 料 ( 五 ) 保 持 使 用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随 时 关 注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变 更, 保 持 现 场 有 效 使 用, 直 至 项 目 结 束 ( 六 ) 更 新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国 家 行 业 企 业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有 更 新 时, 需 重 新 识 别 ( 七 ) 新 增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因 变 更 设 计 引 起 新 增 工 程 后, F4 个 6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日 历 日 内, 重 新 完 成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要 求 识 别 增 补 第 四 章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第 六 条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包 含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的 编 制 审 批 存 档 备 案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审 批 流 程 如 下 图 : 图 3: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审 批 流 程 7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 一 )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编 制 项 目 或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按 照 集 团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的 质 量 管 理 要 求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组 织 编 制 本 局 指 或 项 目 部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 附 表 2), 经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此 项 工 作 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发 布 后 F5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 二 ) 局 指 或 项 目 总 工 审 核 局 指 或 项 目 总 工 在 F6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并 报 指 挥 长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 三 ) 指 挥 长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局 指 指 挥 长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后, F7 个 日 历 日 内 组 织 安 质 工 程 计 划 物 资 设 备 部 门 对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进 行 审 议, 形 成 审 批 意 见 ( 四 )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审 核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须 于 F8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审 核 ( 五 ) 子 公 司 管 理 者 代 表 审 批 子 公 司 管 理 者 代 表 在 接 到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后,F9 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 安 质 工 程 物 资 设 备 科 技 部 门 完 成 对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的 审 核 签 批 ( 六 )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审 核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局 指 上 报 的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后 F10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审 核 ( 七 ) 集 团 公 司 管 理 者 代 表 审 批 集 团 公 司 管 理 者 代 表 在 接 到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后, 须 于 F11 8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 安 质 工 程 物 资 设 备 科 技 部 门 完 成 对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的 审 核 签 批 ( 八 ) 列 入 本 级 受 控 文 件 清 单 项 目 或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接 到 集 团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管 理 者 代 表 的 批 复 的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后, 须 于 F12 个 日 历 日 内 将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交 指 挥 长 项 目 负 责 人 颁 布 执 行, 并 列 入 受 控 文 件 清 单 ( 九 ) 存 档 备 案 1.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审 批 后 F13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计 划 存 档, 备 案 2.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质 量 管 理 计 划 审 批 后 F14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计 划 存 档, 并 报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第 五 章 质 量 培 训 第 七 条 质 量 培 训 包 括 对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资 格 的 审 查 备 案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编 制 审 批 培 训 实 施 考 试 考 核 登 记 等 工 作 质 量 培 训 流 程 如 下 图 4: ( 一 ) 人 员 资 格 核 查 与 备 案 登 记 项 目 开 工 进 场 后,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需 对 所 有 相 关 人 员 的 持 证 情 况 进 行 核 查 备 案 ( 二 )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编 制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项 目 施 工 人 员 进 场 后 F15 个 日 历 日 内, 编 制 专 项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 附 表 3), 并 经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后, 报 总 工 审 核 9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核 ( 三 ) 项 目 总 工 审 核 项 目 总 工 在 F16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的 审 图 4: 质 量 培 训 流 程 ( 四 )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在 F17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10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的 审 批 ( 五 ) 培 训 实 施 依 据 审 批 的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培 训 的 实 施 ( 六 ) 培 训 考 试 或 考 核 依 据 审 批 的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协 助 教 员 做 好 试 卷 准 备 阅 卷 或 考 核 工 作 ( 七 ) 质 量 培 训 登 记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培 训 结 束 后,F18 个 日 历 日 内 填 写 质 量 培 训 登 记 表 ( 附 表 4) 第 六 章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第 八 条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管 理 主 要 包 括 对 项 目 经 理 技 术 负 责 人 质 量 负 责 人 质 检 员 施 工 队 负 责 人 及 承 包 人 员 的 工 作 信 息 进 行 归 档 备 案 适 时 更 新 等 工 作 具 体 工 作 流 程 见 下 图 5: ( 一 ) 资 料 收 集 项 目 成 立 之 初,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收 集 与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相 关 人 员 的 工 作 信 息 ( 二 ) 建 立 项 目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将 收 集 到 的 工 作 信 息 归 档 分 类, 建 立 项 目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 三 )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审 核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收 到 项 目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F19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审 核 工 作 11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开 始 收 集 资 料 建 立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N N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审 核 是 否 通 过 Y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是 否 通 过 Y 备 案 结 束 图 5: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流 程 图 ( 四 ) 项 目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项 目 主 管 领 导 收 到 项 目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F2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审 批 工 作 ( 五 ) 备 案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将 项 目 质 量 责 任 档 案 存 档 备 案, 并 进 行 适 时 的 更 新 第 七 章 工 序 质 量 控 制 第 九 条 工 序 质 量 控 制 包 括 对 项 目 工 序 质 量 进 行 自 检 互 检 12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交 接 检 等 工 作 工 序 质 量 验 收 流 程 如 下 图 6: 图 6: 工 序 质 量 控 制 流 程 ( 一 ) 自 检 工 序 作 业 负 责 人 在 工 序 完 工 后, 进 行 自 检 合 格 后, 交 下 道 工 序 负 责 人 互 检 ( 二 ) 互 检 下 道 工 序 作 业 负 责 人 应 及 时 对 自 检 合 格 后 的 上 道 工 序 进 行 互 检 合 格 后, 交 专 职 质 检 员 检 验 ( 三 ) 交 接 检 项 目 质 检 员 在 接 到 工 序 作 业 负 责 人 报 检 的 申 请 后, 应 及 时 进 行 检 查 验 收, 填 写 验 收 记 录 表 格, 方 可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施 工 第 八 章 质 量 检 查 第 十 条 质 量 检 查 包 括 项 目 施 工 质 量 检 查 计 划 编 制 审 批 检 查 实 施, 下 发 整 改 通 知 单 整 改 实 施 填 写 整 改 反 馈 书 审 批 备 案 等 工 作 质 量 检 查 工 作 流 程 如 下 图 7: ( 一 ) 质 量 检 查 计 划 编 制 审 批 1. 项 目 部 和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应 在 每 月 月 底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应 在 12 月 下 旬 和 6 月 下 旬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不 定 期 编 制 质 量 检 查 计 划 或 其 他 必 要 的 情 况 下, 编 制 质 量 检 查 计 划 13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 附 表 8), 并 报 审 各 级 分 管 领 导 审 批 2. 各 级 单 位 质 量 分 管 领 导 在 接 到 检 查 计 划 后,F21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审 批 图 7: 质 量 检 查 流 程 ( 二 ) 检 查 实 施 各 级 检 查 组 按 照 检 查 计 划 组 织 质 量 检 查, 检 查 组 成 员 填 写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 附 表 8) 14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 三 ) 整 改 通 知 书 的 编 制 审 批 1. 各 级 单 位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检 查 完 成 后,F22 个 日 历 日 内, 编 制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 附 表 9), 报 各 级 检 查 组 长 审 批 2. 各 级 检 查 组 组 长 在 接 到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F23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对 整 改 通 知 的 审 批 ( 四 ) 整 改 通 知 书 下 发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应 在 整 改 通 知 书 批 准 后 F24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整 改 通 知 下 发 受 检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同 时 抄 送 子 公 司 或 局 指 ; 子 公 司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应 在 整 改 通 知 书 批 准 后 F2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整 改 通 知 单 下 发 受 检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整 改 通 知 书 批 准 后 F26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整 改 通 知 下 发 受 检 查 的 劳 务 承 包 队 ( 五 ) 整 改 实 施 在 整 改 通 知 书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项 目 部 劳 务 承 包 队 对 质 量 隐 患 进 行 整 改 ; 子 公 司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督 促 项 目 部 及 时 对 集 团 公 司 检 查 组 所 查 出 质 量 隐 患 的 整 改 ( 六 ) 填 写 整 改 反 馈 书 项 目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上 级 检 查 发 现 的 质 量 隐 患 整 改 完 成 后, 须 于 F27 个 日 历 日 内, 填 写 隐 患 整 改 反 馈 书 ( 附 表 10), 交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后, 报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 七 ) 审 批 项 目 局 指 质 量 分 管 领 导 在 接 到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报 来 的 隐 患 整 改 反 馈 书 后, 须 于 F28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审 核 15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指 挥 长 或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隐 患 整 改 反 馈 书 后, 须 于 F29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审 批 ( 八 ) 复 查 项 目 指 挥 部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收 到 受 检 单 位 报 来 的 整 改 反 馈 书 后, 须 于 F30 个 日 历 日 内, 复 查 整 改 情 况, 签 署 复 查 意 见, 对 仍 不 合 格 的 项 点, 令 整 改 单 位 重 新 整 改 集 团 公 司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收 到 受 检 单 位 报 来 的 整 改 反 馈 书 后, 须 于 F31 个 工 作 日 内, 复 查 整 改 情 况, 签 署 复 查 意 见, 对 仍 不 合 格 的 项 点, 令 整 改 单 位 重 新 整 改 第 九 章 质 量 评 定 第 十 一 条 质 量 评 定 包 括 对 项 目 施 工 的 分 项 分 部 和 单 位 工 程 进 行 评 定 质 量 评 定 流 程 如 下 图 8: 图 8: 质 量 评 定 流 程 ( 一 ) 分 项 工 程 评 定 项 目 质 检 工 程 师 在 分 项 工 程 完 工 检 验 合 格 后, 须 于 F32 个 日 历 日 内, 进 行 分 项 工 程 评 定, 填 写 经 监 理 部 批 准 采 用 的 评 定 表 格, 16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进 行 复 核 ;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分 项 工 程, 重 新 整 改 合 格 后 检 查 评 定 ( 二 ) 分 部 单 位 工 程 评 定 项 目 质 检 工 程 师 在 分 部 和 单 位 工 程 检 验 合 格 后, 须 于 F33 个 日 历 日 内, 按 要 求 进 行 分 部 单 位 工 程 的 评 定, 填 写 评 定 表 格,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进 行 审 核, 项 目 总 工 审 批 对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分 部 或 单 位 工 程, 重 新 整 改 合 格 后 检 查 评 定 第 十 章 质 量 事 故 ( 含 不 合 格 品 ) 报 告 与 处 置 第 十 二 条 质 量 事 故 ( 含 不 合 格 品 ) 报 告 与 处 置 包 括 质 量 事 故 的 报 告 等 级 判 定 处 置 方 案 制 定 审 批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处 置 效 果 验 证 事 故 报 告 的 编 制 事 故 报 告 审 核 和 上 报 等 工 作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和 处 理 流 程 如 下 图 9: 报 告 至 集 团 公 司 安 全 质 量 部 开 始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发 生 初 步 事 故 报 告 等 级 判 定 一 般 及 以 上 等 级 质 量 事 故 一 般 以 下 等 级 Y 处 置 方 案 制 定 处 置 方 案 审 批 是 否 通 过 Y 质 量 事 处 故 置 不 合 格 品 N N N 结 束 最 终 事 故 报 告 上 报 Y 是 否 通 过 最 终 事 故 报 告 审 核 最 终 事 故 报 告 编 制 Y 是 否 通 过 处 置 效 果 验 证 图 9: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和 处 理 流 程 17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 一 ) 初 步 事 故 报 告 项 目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应 于 事 故 发 生 当 日 用 电 话 或 传 真 报 告 上 级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在 24 小 时 内 向 当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须 于 F34 日 内 向 上 级 机 关 提 出 书 面 报 告 ( 二 ) 等 级 判 定 子 公 司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书 面 报 告 后, 须 于 F35 个 工 作 日 内, 初 步 确 定 事 故 等 级 ( 三 ) 报 告 至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子 公 司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事 故 书 面 报 告 后, 须 于 F36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一 般 及 以 上 等 级 质 量 事 故 情 况 报 告 给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 四 ) 处 置 方 案 制 定 及 审 批 1. 对 一 般 以 下 质 量 事 故,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或 局 指 总 工 在 接 到 事 故 书 面 报 告 后, 须 于 F37 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 调 查 制 定 出 处 置 方 案, 报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或 总 工 批 准 2.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或 总 工 在 接 到 一 般 以 下 事 故 处 置 方 案 后, 须 于 F38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方 案 的 审 批 3. 对 一 般 及 较 大 事 故,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事 故 书 面 报 告 后, 须 于 F39 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 调 查 与 评 审 制 定 出 处 置 方 案, 报 集 团 公 司 总 工 审 核,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审 批 4. 集 团 公 司 总 工 在 接 到 一 般 及 较 大 事 故 处 置 方 案 后, 须 于 F40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对 方 案 的 审 核 5.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在 接 到 一 般 及 较 大 事 故 处 置 方 案 后, 须 于 18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F41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对 方 案 的 审 批 6. 对 重 大 及 以 上 等 级 事 故, 集 团 公 司 总 工 在 接 到 事 故 书 面 报 告 后, 须 于 F42 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 调 查 与 评 审 制 定 出 处 置 方 案, 报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审 核 7.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在 接 到 重 大 及 以 上 等 级 事 故 处 置 方 案 后 F43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对 方 案 的 审 核 8.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领 导 对 重 大 及 以 上 等 级 事 故 处 置 方 案 审 批 后, 须 于 F44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方 案 报 股 份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审 批 ( 五 ) 质 量 事 故 ( 不 合 格 品 ) 处 置 1. 局 指 各 子 公 司 所 属 项 目 总 工 和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依 据 批 准 后 的 处 置 方 案, 进 行 一 般 及 以 下 质 量 事 故 不 合 格 品 的 处 置 2. 集 团 公 司 各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依 据 批 准 后 的 处 置 方 案, 进 行 较 大 质 量 事 故 及 以 上 等 级 事 故 不 合 格 品 的 处 置 ( 六 ) 处 置 效 果 验 证 1. 局 指 总 工 和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子 公 司 总 工 和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一 般 质 量 事 故 以 下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完 成 后, 须 于 F45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对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效 果 的 验 证 项 目 部 本 级 保 存 有 关 记 录 2. 集 团 公 司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一 般 质 量 事 故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完 成 后, 须 于 F46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对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效 果 的 验 证 3.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较 大 质 量 事 故 及 以 上 等 级 事 故 不 合 格 品 的 处 置 完 成 后, 须 于 F47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对 19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效 果 的 验 证 ( 七 ) 最 终 事 故 报 告 编 制 与 审 批 1.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一 般 及 以 上 等 级 事 故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效 果 满 足 要 求 后, 须 于 F48 个 日 历 日 内, 编 制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 附 表 11), 并 经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 项 目 总 工 在 接 到 报 告 后, 须 于 1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审 核 ;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报 告 后, 须 于 F49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审 批 2.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接 到 项 目 部 上 报 的 较 大 及 以 上 等 级 事 故 不 合 格 品 处 置 效 果 满 足 要 求 后, 须 于 F50 个 工 作 日 内, 编 制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并 经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报 集 团 公 司 总 工 集 团 公 司 总 工 在 接 到 报 告 后, 须 于 F51 个 工 作 日 完 成 审 核,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在 接 到 报 告 后, 须 于 F52 个 工 作 日 完 成 审 批 ( 八 ) 最 终 事 故 报 告 上 报 1.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一 般 及 以 上 等 级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经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合 格 后, 须 于 F53 个 日 历 日 内, 报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 子 公 司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须 于 F54 个 日 历 日 内, 报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2.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一 般 及 以 上 等 级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经 指 挥 长 审 批 合 格 后, 须 于 F55 个 日 历 日 内, 报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3.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在 较 大 及 以 上 等 级 事 故 报 告 经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审 批 合 格 后, 须 于 F56 个 工 作 日 内, 上 报 股 份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20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第 十 一 章 质 量 考 核 第 十 三 条 质 量 考 核 包 括 对 项 目 及 相 关 人 员 质 量 目 标 实 现 情 况 和 质 量 工 作 进 行 的 考 核 等 工 作 工 作 流 程 如 下 图 10: 开 始 收 集 信 息 考 核 意 见 分 管 领 导 审 核 N N 是 否 通 过 Y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是 否 通 过 Y 通 报 结 束 图 10: 质 量 考 核 流 程 图 ( 一 ) 信 息 收 集 各 级 管 理 单 位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定 期 收 集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目 标 实 现 情 况 信 息 ( 二 ) 考 核 提 出 参 考 意 见 各 级 单 位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对 项 目 单 位 的 质 量 生 产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并 提 出 质 量 考 核 参 考 意 见 ( 三 )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21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单 位 主 管 领 导 接 收 到 质 量 考 核 意 见 书,F57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 审 批 ( 四 ) 通 报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对 审 批 通 过 的 质 量 考 核 意 见 书, 在 各 级 范 围 内 进 行 通 报 第 十 二 章 报 表 统 计 第 十 四 条 质 量 管 理 业 务 统 计 报 表 分 月 度 统 计 报 表 和 年 度 统 计 报 表 月 度 报 表 和 年 度 报 表 包 含 有 : 产 品 质 量 情 况 报 表 ( 附 表 12)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月 报 表 ( 一 ) ( 附 表 13)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月 报 表 ( 二 ) ( 附 表 14)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年 报 表 ( 一 ) ( 附 表 15)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年 报 表 ( 二 ) ( 附 表 16) 管 理 流 程 如 下 图 11: ( 一 ) 项 目 统 计 报 表 编 制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须 于 每 月 26 日 至 次 月 2 日 前, 每 年 12 月 26 日 至 次 年 元 月 2 日 前, 按 照 附 表 12 至 附 表 16 格 式 编 制 本 项 目 部 月 度 和 年 度 报 表 ( 产 品 质 量 报 表 只 需 要 编 制 月 报 表 ), 并 经 项 目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 二 ) 项 目 负 责 人 审 批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接 到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提 交 的 报 表 后, 须 于 F58 个 工 作 小 时 内 完 成 报 表 的 审 批 审 核 未 通 过, 退 回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重 新 编 制 ; 审 核 通 过, 子 公 司 独 立 项 目 部 报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局 指 项 目 分 部 报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和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22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 三 ) 子 公 司 统 计 报 表 编 制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须 于 每 月 26 日 至 次 月 5 日 前, 每 年 12 月 26 日 至 次 年 元 月 5 日 前, 按 照 附 表 12 至 附 表 17 中 填 报 要 求 编 制 月 度 和 年 度 报 表 ( 不 包 括 局 指 项 目 分 部 情 况, 产 品 质 量 报 表 只 需 要 编 制 月 报 表 ), 并 经 子 公 司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图 11 报 表 填 报 流 程 ( 四 ) 子 公 司 领 导 审 批 子 公 司 领 导 在 接 到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提 交 的 报 表 后, 须 F59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报 表 的 审 批 审 核 未 通 过, 退 回 子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重 新 编 制 ; 审 核 通 过, 报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 五 ) 局 指 统 计 报 表 编 制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须 于 每 月 26 日 至 次 月 5 日 前, 每 年 12 月 23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26 日 至 次 年 元 月 5 日 前, 按 照 附 表 12 至 附 表 17 中 填 报 要 求 编 制 月 度 和 年 度 报 表 ( 产 品 质 量 报 表 只 需 要 编 制 月 报 表 ), 并 经 局 指 质 量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 六 ) 局 指 指 挥 长 审 批 局 指 指 挥 长 在 接 到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提 交 的 报 表 后, 须 于 F6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报 表 的 审 批 审 核 未 通 过, 退 回 局 指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重 新 编 制 ; 审 核 通 过, 报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 七 ) 集 团 公 司 报 表 编 制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须 于 每 月 26 日 至 次 月 8 日 前, 每 年 12 月 26 日 至 次 年 元 月 8 日 前, 按 照 附 表 12 至 附 表 17 中 填 报 要 求 编 制 月 度 和 年 度 报 表 ( 产 品 质 量 报 表 只 需 要 编 制 月 报 表 ), 并 经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复 核 ( 八 )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审 批 集 团 公 司 领 导 在 接 到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提 交 的 报 表 后, 须 于 F61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报 表 的 审 批 审 核 未 通 过, 退 回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重 新 编 制 ; 审 核 通 过, 报 股 份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第 十 三 章 附 则 第 十 五 条 手 册 中 的 Fn 值 各 局 根 据 情 况 自 定 第 十 六 条 本 手 册 由 安 全 质 量 部 负 责 解 释, 自 2013 年 月 日 起 实 施 附 表 24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附 表 0: 规 定 办 理 时 间 一 览 表 质 量 管 理 规 定 办 理 时 间 一 览 表 序 号 代 号 时 间 单 位 条 款 号 序 号 代 号 时 间 单 位 条 款 号 1 F1 日 历 日 三 ( 一 ) 32 F32 日 历 日 九 ( 一 ) 2 F2 日 历 日 三 ( 二 ) 33 F33 日 历 日 九 ( 二 ) 3 F3 日 历 日 三 ( 三 ) 34 F34 日 历 日 十 ( 一 ) 4 F4 日 历 日 三 ( 七 ) 35 F35 工 作 日 十 ( 二 ) 5 F5 日 历 日 四 ( 一 ) 36 F36 工 作 日 十 ( 三 ) 6 F6 日 历 日 四 ( 二 ) 37 F37 工 作 日 十 ( 四 ) 7 F7 日 历 日 四 ( 三 ) 38 F38 工 作 日 十 ( 四 ) 8 F8 工 作 日 四 ( 四 ) 39 F39 工 作 日 十 ( 四 ) 9 F9 工 作 日 四 ( 五 ) 40 F40 工 作 日 十 ( 四 ) 10 F10 工 作 日 四 ( 六 ) 41 F41 工 作 日 十 ( 四 ) 11 F11 工 作 日 四 ( 七 ) 42 F42 工 作 日 十 ( 四 ) 12 F12 日 历 日 四 ( 八 ) 43 F43 工 作 日 十 ( 四 ) 13 F13 工 作 日 四 ( 九 ) 44 F44 工 作 日 十 ( 四 ) 14 F14 工 作 日 四 ( 九 ) 45 F45 日 历 日 十 ( 六 ) 15 F15 日 历 日 五 ( 二 ) 46 F46 工 作 日 十 ( 六 ) 16 F16 日 历 日 五 ( 三 ) 47 F47 工 作 日 十 ( 六 ) 17 F17 日 历 日 五 ( 四 ) 48 F48 日 历 日 十 ( 七 ) 18 F18 日 历 日 五 ( 七 ) 49 F49 日 历 日 十 ( 七 ) 19 F19 日 历 日 六 ( 三 ) 50 F50 工 作 日 十 ( 七 ) 20 F20 日 历 日 六 ( 四 ) 51 F51 工 作 日 十 ( 七 ) 21 F21 日 历 日 八 ( 一 ) 52 F52 工 作 日 十 ( 七 ) 22 F22 日 历 日 八 ( 三 ) 53 F53 日 历 日 十 ( 八 ) 23 F23 日 历 日 八 ( 三 ) 54 F54 日 历 日 十 ( 八 ) 24 F24 工 作 日 八 ( 四 ) 55 F55 日 历 日 十 ( 八 ) 25 F25 工 作 日 八 ( 四 ) 56 F56 工 作 日 十 ( 八 ) 26 F26 工 作 日 八 ( 四 ) 57 F57 工 作 日 十 一 ( 三 ) 27 F27 日 历 日 八 ( 六 ) 58 F58 日 历 日 十 二 ( 二 ) 28 F28 日 历 日 八 ( 七 ) 59 F59 工 作 日 十 二 ( 四 ) 29 F29 日 历 日 八 ( 七 ) 60 F60 日 历 日 十 二 ( 六 ) 30 F30 日 历 日 八 ( 八 ) 61 F61 工 作 日 十 二 ( 八 ) 31 F31 工 作 日 八 ( 八 ) 说 明 : 表 格 中 时 间 根 据 各 局 情 况 确 定 25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附 表 1: *** 项 目 标 准 规 范 需 求 计 划 表 *** 项 目 标 准 规 范 需 求 计 划 表 编 制 单 位 : 第 页 / 共 页 编 制 人 : 年 月 日 部 门 领 导 : 年 月 日 项 目 总 工 : 年 月 日 项 目 经 理 : 年 月 日 序 号 标 准 规 范 名 称 实 施 时 间 需 用 总 量 获 取 途 径 备 注 保 存 期 限 : 至 项 目 结 束 26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附 表 2: XXX 项 目 质 量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和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XXX 项 目 质 量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和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审 批 报 告 集 团 公 司 安 全 质 量 管 理 部 : 本 项 目 质 量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和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是 本 工 程 质 量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和 环 境 管 理 的 纲 领 性 文 件, 是 依 据 集 团 公 司 质 量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和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管 理 手 册 程 序 文 件, 结 合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编 制 的 本 计 划 阐 述 了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质 量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目 标 和 环 境 目 标 指 标, 对 施 工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和 环 境 管 理 控 制 要 求 作 了 具 体 描 述, 是 指 导 全 体 员 工 的 行 为 准 则 现 上 报 审 定, 批 准 后, 为 本 项 目 全 体 员 工 遵 照 执 行 编 制 单 位 : 编 制 人 : 审 核 人 : 负 责 人 : 年 月 日 经 审 核, 批 准 此 质 量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和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自 年 月 日 起 实 施 审 定 单 位 : 审 核 人 : 批 准 人 : 年 月 日 保 存 期 限 : 到 项 目 结 束 27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附 表 3: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表 质 量 培 训 工 作 计 划 表 培 训 班 名 称 培 训 地 点 培 训 时 间 培 训 人 数 培 训 对 象 培 训 内 容 申 报 金 额 ( 详 细 预 算 报 告 附 后 ) 编 制 人 年 月 日 安 质 部 长 审 查 意 见 年 月 日 项 目 总 工 意 见 项 目 经 理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8
附 表 4: 质 量 培 训 登 记 表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质 量 培 训 登 记 表 制 表 单 位 : 第 页 / 共 页 单 号 制 单 日 期 项 目 名 称 培 训 时 间 备 注 附 件 培 训 天 数 培 训 人 数 教 育 类 别 培 训 组 织 单 位 ( 部 门 ) 培 训 地 点 受 教 育 单 位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地 点 试 卷 信 息 教 育 培 训 内 容 培 训 人 数 合 格 人 数 备 注 培 训 描 述 培 训 人 员 姓 名 性 别 从 事 工 种 或 岗 位 /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从 事 本 工 种 或 岗 位 年 限 考 核 成 绩 获 取 证 书 编 制 人 : 编 制 时 间 : 29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附 表 5: 岗 位 培 训 持 证 人 员 登 记 表 岗 位 培 训 持 证 人 员 登 记 表 制 表 单 位 : 第 页 / 共 页 序 号 单 位 姓 名 性 别 文 化 程 度 职 务 技 术 职 称 毕 业 学 校 或 培 训 学 校 发 证 日 期 发 证 单 位 岗 位 证 书 编 号 编 制 人 : 编 制 时 间 : 说 明 : 此 表 为 档 案 管 理 用 表 30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附 表 6: 特 殊 作 业 人 员 持 证 人 员 登 记 表 特 殊 作 业 人 员 持 证 人 员 登 记 表 制 表 单 位 : 第 页 / 共 页 序 号 单 位 姓 名 性 别 文 化 程 度 工 种 发 证 日 期 证 书 编 号 有 效 期 换 证 时 间 证 书 编 号 有 效 期 备 注 编 制 人 : 编 制 时 间 : 说 明 : 此 表 为 档 案 管 理 用 表 31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附 表 7: 质 量 检 查 计 划 质 量 检 查 计 划 填 报 单 位 : 检 查 单 位 : 序 号 质 量 检 查 内 容 质 量 检 查 要 求 计 划 检 查 时 间 计 划 编 制 人 : 时 间 复 核 人 : 时 间 : 审 批 人 : 时 间 32
附 表 8: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检 查 单 位 :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序 号 质 量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要 求 检 查 时 间 检 查 情 况 及 存 在 问 题 备 注 记 录 人 : 时 间 : 33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附 表 9: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受 检 单 位 :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单 号 受 检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检 查 时 间 隐 患 情 况 整 改 要 求 限 定 完 成 时 间 签 发 单 位 签 发 人 34
附 表 10: 隐 患 整 改 反 馈 书 整 改 单 位 : 隐 患 整 改 反 馈 书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隐 患 整 改 反 馈 书 单 号 整 改 责 任 人 整 改 时 间 隐 患 情 况 整 改 要 求 违 章 处 理 或 隐 患 整 改 情 况 复 查 单 位 复 查 人 员 复 查 时 间 35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附 表 11: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编 号 :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报 告 单 位 : 编 制 : 审 核 : 审 批 : 报 告 日 期 : 36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第 页 / 共 页 工 程 名 称 地 点 时 间 伤 亡 人 数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一 简 要 经 过 : 报 告 内 容 二 原 因 分 析 : 三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及 事 故 控 制 情 况 : 四 处 理 方 案 及 工 作 计 划 : 注 : 报 告 应 包 括 下 列 附 件 1. 不 合 格 品 评 审 处 置 验 证 记 录 表 2. 纠 正 措 施 过 程 控 制 表 保 管 单 位 : 保 管 人 : 保 存 期 37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附 表 12: 产 品 质 量 情 况 报 表 ( 月 报 ) 产 品 质 量 情 况 报 表 ( 月 报 ) 填 报 单 位 : 年 月 记 录 编 号 : 填 报 单 位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单 位 生 产 数 量 检 验 数 量 合 格 品 当 月 统 计 量 合 格 率 (%) 静 载 批 数 静 载 合 格 批 数 静 载 批 合 格 率 (%) 累 计 生 产 数 量 累 计 合 格 数 量 年 度 累 计 量 累 计 合 格 率 (%) 累 计 静 载 批 数 累 计 静 载 合 格 批 数 累 计 静 载 批 合 格 率 (%) 备 注 制 表 人 : 审 核 人 : 单 位 领 导 : 填 报 日 期 : 38
附 表 13: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月 报 表 ( 一 )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月 报 表 ( 一 )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填 报 单 位 : 记 录 编 号 : 路 基 填 土 混 凝 土 试 件 水 泥 砂 浆 试 件 分 项 工 程 检 查 分 项 工 程 一 次 评 定 项 目 检 查 数 ( 万 ) 合 格 数 ( 万 ) 合 格 率 (%) 试 件 组 数 合 格 组 数 合 格 率 (%) 试 件 组 数 合 格 组 数 合 格 率 (%) 完 工 项 数 检 查 项 数 检 查 率 (%) 评 定 项 数 合 格 项 数 合 格 率 (%) 合 计 制 表 人 : 审 核 人 : 单 位 领 导 : 报 出 日 期 : 39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附 表 14: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月 报 表 ( 二 ) 填 报 单 位 : 单 位 项 目 评 定 项 数 单 位 工 程 其 中 合 格 项 数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月 报 表 ( 二 ) 合 格 率 (%) 无 重 大 大 事 故 天 数 记 录 编 号 : 质 量 事 故 事 故 起 数 损 失 金 事 故 原 因 重 大 大 额 ( 元 ) 违 规 测 量 获 省 直 辖 市 优 质 工 程 项 数 获 奖 时 间 及 工 程 名 称 制 表 人 : 审 核 人 : 单 位 领 导 : 报 出 日 期 : 40
附 表 15: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年 报 表 ( 一 )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年 报 表 ( 一 )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填 报 单 位 : 年 月 日 项 目 单 位 检 查 数 ( 万 ) 路 基 填 土 混 凝 土 试 件 水 泥 砂 浆 试 件 分 项 工 程 检 查 分 项 工 程 一 次 评 定 合 格 数 ( 万 ) 合 格 率 (%) 试 件 组 数 合 格 组 数 合 格 率 (%) 试 件 组 数 合 格 组 数 合 格 率 (%) 完 工 项 数 检 查 项 数 检 查 率 (%) 评 定 项 数 合 格 项 数 合 格 率 (%) 一 月 份 二 月 份 三 月 份 四 月 份 五 月 份 六 月 份 七 月 份 八 月 份 九 月 份 十 月 份 十 一 月 份 十 二 月 份 合 计 制 表 人 : 审 核 人 : 单 位 领 导 : 报 出 日 期 : 41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安 全 管 理 附 表 16: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年 报 表 ( 二 )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年 报 表 ( 二 ) 填 报 单 位 年 月 记 录 编 号 : 项 目 单 位 一 月 份 二 月 份 三 月 份 四 月 份 五 月 份 六 月 份 七 月 份 八 月 份 九 月 份 十 月 份 十 一 月 份 十 二 月 份 合 计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无 重 大 大 其 中 事 故 起 数 事 故 天 数 损 失 金 额 事 故 原 因 评 定 项 数 合 格 项 数 合 格 率 (%) 重 大 大 ( 万 元 ) 违 规 测 量 获 省 直 辖 市 优 质 工 程 项 数 获 奖 时 间 及 工 程 名 称 制 表 人 : 审 核 人 : 单 位 领 导 : 报 出 日 期 : 42
项 目 管 理 手 册 质 量 管 理 编 写 人 员 组 织 策 划 : 肖 新 华 股 份 公 司 信 息 中 心 主 任 彭 锋 股 份 公 司 安 全 质 量 监 督 部 副 部 长 谭 雷 平 朱 元 生 孙 秀 安 十 二 局 副 总 经 理 十 九 局 副 书 记 兼 工 会 主 席 二 十 三 局 副 总 兼 总 会 计 师 编 写 : 质 量 管 理 分 册 : 王 昌 林 股 份 公 司 安 全 质 量 监 督 部 高 工 郭 宏 股 份 公 司 安 全 质 量 监 督 部 高 工 唐 龙 十 二 局 安 全 质 量 部 部 长 张 立 军 张 秀 玉 尹 兴 盛 侯 利 宗 十 二 局 安 全 质 量 部 高 工 十 二 局 安 全 质 量 部 高 工 十 九 局 安 质 部 副 部 长 十 九 局 安 质 部 工 程 师 王 冠 十 九 局 安 质 部 工 程 师 袁 松 二 十 三 局 副 总 工 程 师 程 楠 二 十 三 局 安 质 部 部 长 鄢 俊 二 十 三 局 安 质 部 科 长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