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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坡 地 災 害 ( 坡 地 組 ) 3.2.1 坡 地 災 害 地 區 災 害 特 性 分 析 致 災 因 子 南 投 縣 之 坡 地 災 害 主 因 為 颱 風 豪 雨 或 地 震 等, 地 震 引 發 之 相 關 災 害 在 另 外 章 節 詳 述, 夏 秋 之 際 颱 風 豪 雨 所 引 發 之 崩 塌 及 土 石 流 災 害 等 坡 地 災 害 則 為 南 投 縣 近 十 年 主 要 災 害 ; 根 據 中 央 氣 象 局 颱 風 資 料 庫 資 料 統 計, 由 1977 年 至 2004 年 期 間, 侵 台 颱 風 共 427 次, 共 有 63 次 颱 風 通 過 南 投 縣, 而 以 颱 風 路 徑 為 區 分, 則 對 南 投 縣 造 成 威 脅 的 路 徑 主 要 以 通 過 臺 灣 北 部 向 西 或 西 北 進 行 者, 此 類 颱 風 由 於 外 圍 環 流 影 響, 外 圍 環 流 會 在 颱 風 登 陸 後 造 成 中 南 部 山 區 雨 勢 最 烈, 尤 以 信 義 鄉 及 水 里 鄉 影 響 最 為 嚴 重,1996 年 之 賀 伯 颱 風 與 2001 年 之 桃 芝 颱 風 均 屬 此 類 路 徑 颱 風 若 以 歷 年 颱 風 豪 雨 引 發 之 坡 地 災 害 資 料 分 析, 豪 雨 所 引 發 之 邊 坡 崩 塌 及 土 石 流 現 象 則 為 災 害 主 因, 以 2001 年 桃 芝 颱 風 後 之 崩 塌 案 例 於 南 投 縣 地 區 之 分 佈 而 言, 圖 3.2.5 為 南 投 縣 地 區 桃 芝 颱 風 後 之 崩 塌 地 分 佈 圖, 表 3.2.1 則 為 南 投 縣 各 鄉 鎮 之 崩 塌 案 例 分 佈 比 例, 南 投 縣 境 內 崩 塌 地 共 計 5309 處 11182.4 公 頃, 仁 愛 鄉 及 信 義 鄉 之 崩 塌 案 例 總 和 約 佔 全 部 崩 塌 案 例 之 72.0%, 其 餘 鄉 鎮 之 崩 塌 案 例 數 皆 不 及 總 案 例 數 之 10.0%, 可 見 仁 愛 鄉 及 信 義 鄉 為 坡 地 災 害 致 災 可 能 性 較 高 之 地 區 坡 地 災 害 另 一 形 式 則 是 土 石 流 災 害, 根 據 水 土 保 持 局 中 部 地 區 調 查 成 果 (921) 及 桃 芝 颱 風 後 調 查 成 果 ( 中 部 重 建 區 ) 得 知, 南 投 縣 境 內 共 199 條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各 土 石 流 於 各 鄉 鎮 之 分 佈 如 圖 3.2.6 所 示, 南 投 縣 境 內 各 鄉 鎮 之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統 計 表 如 表 3.2.2 所 示, 其 中 以 埔 里 鎮 信 義 鄉 國 姓 鄉 仁 愛 鄉 及 水 里 鄉 等 鄉 鎮 之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佔 有 率 都 超 過 10.0%, 若 以 土 石 流 潛 勢 等 級 區 分, 則 南 投 縣 地 區 共 有 四 處 屬 於 土 石 流 高 潛 勢 溪 流 聚 集 之 處, 包 括 : 名 間 鄉 鹿 谷 鄉 及 信 義 鄉 交 界 處 埔 里 鎮 與 仁 愛 鄉 交 界 處 國 姓 鄉 北 方 及 水 里 鄉 全 區 等 四 處, 由 圖 3.2.5 及 圖 3.2.6 之 崩 塌 案 例 與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分 佈 圖, 便 可 區 分 颱 風 豪 雨 發 生 時 易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及 土 石 流 災 害 之 地 區 2-1-1

圖 3.2.5 南 投 縣 於 桃 芝 颱 風 後 崩 塌 案 例 分 佈 圖 表 3.2.1 南 投 縣 於 桃 芝 颱 風 後 崩 塌 案 例 於 各 鄉 鎮 比 例 表 鄉 鎮 數 量 總 面 積 數 量 總 面 積 鄉 鎮 處 % 公 頃 % 處 % 公 頃 % 仁 愛 鄉 1886 35.5 3889.0 34. 8 草 屯 鎮 154 2.9 75.3 0.7 中 寮 鄉 74 1.4 71.7 0.6 國 姓 鄉 204 3.8 161.0 1.4 水 里 鄉 130 2.5 665.1 6.0 魚 池 鄉 100 1.9 65.3 0.6 名 間 鄉 5 0.1 3.2 0.0 鹿 谷 鄉 186 3.5 581.9 5.2 竹 山 鎮 396 7.5 1103.0 9.9 集 集 鎮 16 0.3 8.1 0.1 信 義 鄉 1939 36.5 4412.8 39.5 南 投 市 6 0.1 2.8 0.0 埔 里 鎮 219 4.1 145.9 1.3 總 計 5309 處 11182.4 公 頃 2-1-2

圖 3.2.6 南 投 縣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分 佈 圖 表 3.2.2 南 投 縣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各 鄉 鎮 分 佈 統 計 表 鄉 鎮 數 量 總 面 積 鄉 鎮 數 量 總 面 積 處 % ha % 處 % ha % 仁 愛 鄉 28 14.1 11329 21.6 草 屯 鎮 5 2.5 715 1.4 中 寮 鄉 5 2.5 423 0.8 國 姓 鄉 31 15.6 4563 8.7 水 里 鄉 28 14.1 4686 8.9 魚 池 鄉 6 3.0 854 1.6 名 間 鄉 1 0.5 8 0.0 鹿 谷 鄉 14 7.0 1772 3.4 竹 山 鎮 6 3.0 9456 18.0 集 集 鎮 1 0.5 577 1.1 信 義 鄉 32 16.1 14095 26.9 南 投 市 0 0.0 0 0.0 埔 里 鎮 42 21.1 3983 7.6 總 計 199 處 52464 公 頃 由 上 述 彙 整 可 瞭 解 南 投 縣 坡 地 災 害 致 災 主 因 乃 為 陡 峭 坡 度 破 裂 地 質 及 急 速 降 雨 所 造 成, 根 據 過 往 颱 風 豪 雨 引 發 之 坡 地 災 害, 可 將 南 投 縣 坡 地 災 害 特 性 彙 整 如 下 : 1. 崩 塌 地 特 性 崩 塌 係 指 岩 層 或 經 風 化 崩 積 人 為 作 用 後 所 形 成 之 岩 塊 或 土 壤, 因 重 力 作 用 而 沿 著 坡 體 向 下 傾 斜 坡 度 所 產 生 之 塊 體 運 動 或 崩 落 現 象 一 般 而 言, 只 要 坡 體 之 下 滑 力 大 於 其 阻 抗 力, 即 可 引 發 塊 體 運 動, 南 投 縣 埔 里 至 霧 社 公 路 邊 之 蜈 蚣 里 觀 音 瀧 橋 人 止 關 附 近 之 陡 坡, 為 崩 塌 經 常 發 生 之 地 區 民 國 88 年 921 大 地 震 造 2-1-3

成 臺 灣 中 部 山 區 多 處 崩 塌, 衛 星 影 像 判 釋 顯 示 地 震 後 新 增 崩 塌 地 以 南 投 縣 九 九 峰 最 為 壯 觀, 地 質 上 九 九 峰 屬 更 新 世 頭 嵙 山 層 上 部 的 火 炎 山 礫 石 層, 乾 燥 時 膠 結 緊 密 堅 硬, 雨 季 易 受 雨 水 侵 蝕 下 切, 震 災 後 新 增 崩 塌 地 面 積 約 909 公 頃 2. 土 石 流 特 性 土 石 流, 或 稱 為 泥 石 流, 是 指 大 量 的 鬆 散 土 体 與 水 之 混 合 体, 在 重 力 作 用 下, 沿 自 然 坡 面 或 溝 渠 由 高 處 往 低 處 流 動 的 自 然 現 象 由 於 土 石 流 最 大 的 特 色 為 : 搬 運 能 力 高 破 壞 能 力 強 啟 動 時 間 快 持 續 時 間 較 短, 發 生 的 速 度 宛 如 迅 雷, 很 難 事 先 察 覺 或 做 預 防, 才 會 變 成 現 今 人 人 聞 之 色 變 的 重 大 災 害 南 投 縣 因 坡 地 災 害 而 可 能 受 災 區 域, 包 括 山 坡 地 住 宅 社 區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區 河 階 台 地 沿 岸 住 宅 及 其 他 潛 在 崩 坍 地 滑 地, 可 能 致 成 災 害 區 域 說 明 如 下 : 1. 山 坡 地 住 宅 社 區 山 坡 地 住 宅 可 能 座 落 於 地 質 破 碎 帶 或 地 滑 潛 勢 區 上, 一 旦 豪 雨 發 生, 容 易 產 生 地 基 破 壞 和 房 屋 龜 裂, 嚴 重 者 可 能 造 成 居 民 生 命 危 害, 除 應 定 時 定 期 辦 理 鑑 定 巡 勘, 並 將 評 估 結 果 函 知 各 坡 地 社 區 管 理 委 員 會, 督 促 其 自 行 改 善 或 加 強 監 測, 以 維 護 坡 地 居 住 安 全 2.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區 根 據 農 委 會 公 布 南 投 縣 共 有 199 條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包 括 埔 里 鎮 42 條 信 義 鄉 32 條 國 姓 鄉 31 條 仁 愛 鄉 28 條 水 里 鄉 28 條 鹿 谷 鄉 14 條 竹 山 鎮 6 條 草 屯 鎮 5 條 中 寮 鄉 5 條 魚 池 鄉 6 條 集 集 鎮 1 條 名 間 鄉 1 條 除 應 加 強 居 民 土 石 流 避 難 疏 散 觀 念 宣 導, 每 逢 颱 風 季 節 來 臨 時, 應 先 行 清 疏 部 分 土 石 來 源, 以 降 低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成 災 之 風 險 3. 河 階 台 地 沿 岸 住 宅 南 投 縣 山 坡 地 面 積 佔 總 面 積 95%, 平 原 面 積 狹 小, 因 此 主 要 住 宅 區 大 都 座 落 於 扇 狀 區 或 河 階 台 地, 在 豪 雨 季 節 溪 水 暴 漲 容 易 危 害 兩 岸 居 民 生 命 財 產 安 全, 除 加 強 工 程 構 造 物 設 計 保 護 居 民 安 全, 相 關 負 責 單 位 應 在 必 要 之 時, 強 制 居 民 暫 時 遷 移 4. 其 他 潛 在 崩 坍 地 滑 地 在 山 區 道 路 應 嚴 防 潛 在 崩 坍 地 滑 地 阻 斷 交 通, 平 時 應 定 時 定 期 辦 理 邊 坡 安 全 情 形 調 查 外, 災 害 發 生 時 應 盡 快 搶 通, 交 通 暢 通 的 確 保 攸 關 災 害 應 變 措 施 成 敗 的 重 要 關 鍵, 應 建 立 交 通 確 保 的 整 體 協 調 機 制 3.2.2 坡 地 災 害 潛 勢 分 析 南 投 縣 坡 地 地 質 災 害 主 要 包 含 崩 塌 及 土 石 流 兩 類, 針 對 本 縣 崩 塌 潛 勢 預 測, 採 用 多 評 準 決 策 層 級 分 析 法 建 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模 式 ; 吳 俊 鋐 (2005) 以 多 評 準 決 策 層 級 分 析 法 建 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模 式, 模 式 主 要 將 崩 塌 模 式 分 為 潛 在 因 子 與 誘 發 因 子, 潛 在 因 子 包 含 地 形 評 估 面 地 質 評 估 面 水 文 評 估 面 植 被 評 估 面 崩 塌 續 2-1-4

發 評 估 面 及 人 為 開 發 評 估 面 等 六 評 估 面 向 及 八 個 細 部 評 估 因 子, 誘 發 因 子 則 以 累 積 降 雨 量 為 考 量, 將 潛 在 因 子 所 建 構 之 崩 塌 潛 勢 模 式 視 為 自 然 情 況 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將 自 然 情 況 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呈 上 降 雨 誘 發 因 子 對 邊 坡 崩 塌 之 影 響 則 為 降 雨 情 況 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模 式 在 自 然 情 況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模 式 建 構 上, 崩 塌 因 子 權 重 給 定 上 採 用 多 評 準 決 策 層 級 分 析 法 之 專 家 學 者 問 卷 法 進 行, 針 對 國 內 120 位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專 家 學 者 包 含 國 內 大 專 院 校 之 土 木 大 地 水 利 水 保 及 地 質 領 域 之 教 授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及 各 工 程 所 及 工 業 研 究 院 能 源 及 資 源 研 究 所 研 究 員 等, 並 將 調 查 結 果 以 層 級 分 析 法 進 行 權 重 分 析, 各 因 子 權 重 組 合 方 式 如 (3.2.1) 式 ; 在 崩 塌 相 關 因 子 評 分 方 式 給 定 上, 則 採 用 桃 芝 颱 風 於 南 投 縣 台 中 縣 和 平 鄉 花 蓮 縣 萬 榮 鄉 及 嘉 義 縣 阿 里 山 鄉 等 四 區 域 之 崩 塌 案 例 進 行 正 規 化 評 分 給 定, 桃 芝 颱 風 所 引 發 之 邊 坡 崩 塌 案 例 為 10361 處, 而 此 崩 塌 案 例 代 表 區 之 邊 坡 案 例 便 佔 了 9149 處, 約 為 總 崩 塌 案 例 之 88.3%, 下 述 則 說 明 各 因 子 評 分 方 式 自 然 情 況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地 形 評 地 質 評 植 生 評 水 文 評 崩 塌 續 發 = 0.179 + 0.250 +0.089 +0.153 + 0.144 +0.186 估 面 估 面 估 面 估 面 評 估 面 道 路 開 發 評 估 面 ( 3.2.1) (1) 地 形 評 估 面 邊 坡 坡 度 對 邊 坡 崩 塌 之 影 響 並 無 區 域 特 性 之 差 異, 本 計 畫 設 立 邊 坡 坡 度 指 標 (slope index, 簡 寫 為 SI) 代 表 邊 坡 坡 度 因 子 對 邊 坡 崩 塌 之 影 響, 評 分 方 式 如 表 3.2.3 所 示, 將 邊 坡 坡 度 指 標 評 分 方 式 套 用 在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如 圖 3.2.7(a) 所 示, 圖 3.2.7(b) 則 將 桃 芝 颱 風 崩 塌 案 例 套 疊 在 評 分 值 分 佈 圖 上, 以 顯 示 崩 塌 案 例 之 分 佈 特 性 是 否 與 評 分 值 之 趨 勢 符 合, 由 圖 中 可 發 現 崩 塌 案 例 分 佈 密 集 之 處 大 都 在 坡 度 較 為 陡 峭 之 處 本 計 畫 針 對 地 形 評 估 面 之 評 估 分 數 如 (3.2.2) 式 所 示 地 形 評 估 面 = 邊 坡 坡 度 評 估 因 子 SI (3.2.2) 表 3.2.3 邊 坡 平 均 坡 度 之 評 分 表 平 均 坡 度 SI 平 均 坡 度 SI 平 均 坡 度 SI <10 1 25 ~30 5 45 ~50 9 10 ~15 2 30 ~35 6 >50 10 15 ~20 3 35 ~40 7 20 ~25 4 40 ~45 8 2-1-5

(a) 坡 度 指 標 評 分 值 分 佈 圖 (b) 灰 色 區 域 為 崩 塌 案 例 套 疊 圖 3.2.7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坡 度 指 標 評 分 值 及 崩 塌 案 例 分 佈 圖 (2) 地 質 評 估 面 本 計 畫 針 對 地 質 評 估 面 對 邊 坡 崩 塌 之 影 響, 主 要 分 為 地 層 種 類 岩 性 種 類 及 斷 層 分 佈 等 三 細 部 因 子 探 討, 如 下 分 述 A 地 層 種 類 本 計 畫 以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之 崩 塌 案 例 為 依 據, 彙 整 各 類 地 層 引 發 崩 塌 地 案 例 數, 並 估 算 該 地 層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案 例 之 崩 壞 比, 代 表 該 地 層 強 度 及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之 難 易 度, 本 計 畫 以 地 質 指 標 (geology index, 簡 寫 為 GI) 代 表 該 地 層 於 降 雨 事 件 中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之 難 易 性, 地 質 指 標 評 分 方 式 則 以 該 地 層 崩 壞 比 進 行 評 分 分 數 正 規 化, 表 3.2.4 即 為 本 計 畫 彙 整 桃 芝 颱 風 崩 塌 地 案 例 之 地 層 種 類 分 佈 及 地 質 指 標 評 分 表, 圖 3.2.8 則 為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地 質 指 標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由 於 五 萬 分 之 一 之 地 質 圖 在 高 山 地 區 沒 有 資 料, 因 此 本 計 畫 僅 以 二 十 五 萬 分 之 一 之 地 質 圖 及 地 質 資 料 進 行 彙 整 表 3.2.4 桃 芝 颱 風 崩 塌 地 案 例 地 層 種 類 之 地 質 指 標 評 分 表 地 層 名 稱 崩 壞 比 (%) GI 地 層 名 稱 崩 壞 比 GI (%) 三 峽 群 及 其 相 當 地 層 2.80 10.00 大 桶 山 層 0.28 1.91 四 稜 砂 岩 2.73 9.76 臺 地 堆 積 0.27 1.87 廬 山 層 2.00 7.42 頭 嵙 山 層 及 其 相 當 地 層 0.25 1.80 錦 水 頁 岩 及 其 相 當 1.78 6.73 卓 蘭 層 及 其 相 當 地 層 0.25 1.79 2-1-6

地 層 乾 溝 層 1.50 5.81 西 村 層, 新 高 層 0.09 1.28 瑞 芳 群 及 其 相 當 地 層 0.87 3.81 沖 積 層 0.01 1.03 野 柳 群 及 其 相 當 地 層 0.84 3.69 紅 土 臺 地 堆 積 0.01 1.03 大 南 澳 片 岩 0.38 2.21 基 性 火 成 岩 0.00 1.00 (a) 地 層 種 類 評 分 值 分 佈 圖 (b) 灰 色 區 域 為 崩 塌 案 例 套 疊 圖 3.2.8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地 層 因 子 評 分 值 分 佈 圖 B 地 層 岩 性 本 計 畫 以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之 崩 塌 案 例 為 依 據, 彙 整 各 類 地 層 岩 性 引 發 崩 塌 地 案 例 數, 並 估 算 該 岩 性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案 例 之 崩 壞 比, 代 表 該 岩 性 強 度 及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之 難 易 度, 圖 3.2.14 為 桃 芝 颱 風 於 此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中 引 發 之 邊 坡 崩 塌 案 例 岩 性 崩 壞 比 圖, 本 計 畫 以 岩 性 指 標 (lithology index, 簡 寫 為 LI) 代 表 該 地 層 於 降 雨 事 件 中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之 難 易 性, 岩 性 指 標 評 分 方 式 則 以 該 岩 性 崩 壞 比 進 行 評 分 分 數 正 規 化, 本 計 畫 以 二 十 五 萬 分 之 一 之 地 質 圖 及 地 質 資 料 進 行 彙 整, 表 3.2.5 即 為 本 計 畫 彙 整 桃 芝 颱 風 崩 塌 地 案 例 之 地 層 種 類 分 佈 及 地 質 指 標 評 分 表, 圖 3.2.9 則 為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地 質 指 標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表 3.2.5 桃 芝 颱 風 崩 塌 地 案 例 岩 性 種 類 之 岩 性 指 標 評 分 表 地 層 名 稱 崩 壞 比 (%) GI 地 層 名 稱 崩 壞 比 (%) GI 石 英 岩, 板 岩, 煤 質 頁 岩 2.72 10.00 礫 石, 土, 砂 0.27 1.90 2-1-7

砂 岩, 頁 岩 2.30 8.58 黑 色 片 岩, 綠 色 片 岩, 矽 質 片 岩 0.24 1.80 頁 岩, 砂 質 頁 岩, 泥 岩 1.78 6.88 砂 岩, 泥 岩, 頁 岩 0.17 1.56 硬 頁 岩, 板 岩, 千 枚 岩 1.78 6.88 千 枚 岩, 板 岩, 夾 砂 岩 0.09 1.28 變 質 石 灰 岩 1.37 5.51 紅 土, 礫 石, 土, 砂 0.01 1.03 黑 色 片 岩 0.41 2.34 玄 武 岩 質 凝 灰 岩 及 岩 流 0.00 1.00 礫 岩 0.32 2.05 蛇 紋 岩 及 基 性 火 成 岩 0.00 1.00 硬 頁 岩, 砂 頁 岩, 砂 岩 0.28 1.93 (a) 地 層 種 類 評 分 值 分 佈 圖 (b) 灰 色 區 域 為 崩 塌 案 例 套 疊 圖 3.2.9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岩 性 因 子 評 分 值 分 佈 圖 C 斷 層 分 佈 斷 層 分 佈 對 岩 層 岩 性 之 影 響 甚 大, 斷 層 通 過 處 之 岩 層 岩 性 特 別 脆 弱 且 易 碎, 當 降 雨 或 地 震 事 件 發 生 時, 該 地 區 極 易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本 計 畫 採 以 邊 坡 位 置 距 離 斷 層 遠 近 之 方 式 給 予 評 分, 距 離 斷 層 越 近 則 岩 層 破 碎 程 度 會 越 嚴 重, 因 此 給 定 評 分 越 高, 反 之 距 離 斷 層 越 遠 則 給 定 評 分 越 低, 本 計 畫 以 斷 層 分 佈 指 標 (fault distribution index, 簡 寫 為 FDI) 代 表 斷 層 分 佈 特 性 於 降 雨 事 件 中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之 難 易 性, 評 分 標 準 如 表 3.2.6 所 示, 圖 3.2.17 為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之 斷 層 分 佈 圖, 圖 3.2.10 則 為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斷 層 分 佈 及 指 標 評 分 值 圖 2-1-8

表 3.2.7 斷 層 分 佈 指 標 評 分 表 與 斷 層 之 距 離 FDI 與 斷 層 之 距 離 FDI 與 斷 層 之 距 離 (m) FDI (m) (m) <100 10 400~500 6 800~900 2 100~200 9 500~600 5 900~1000 1 200~300 8 600~700 4 >1000 0 300~400 7 700~800 3 圖 3.2.10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斷 層 分 佈 及 指 標 評 分 值 圖 針 對 崩 塌 影 響 因 子 地 質 評 估 面 選 定 地 層 種 類 岩 性 及 斷 層 分 佈 三 因 子 為 細 部 評 估 因 子, 上 述 給 定 各 細 部 評 估 因 子 之 評 分 標 準, 但 為 避 免 造 成 各 評 估 面 之 比 重 不 一, 本 計 畫 將 三 項 細 部 評 估 因 子 之 分 數 累 加 後 除 以 三 可 得 地 質 評 估 面 之 評 估 分 數 值, 如 (3.2.2) 式 所 示 地 質 評 估 面 評 估 分 數 = 地 層 種 類 指 標 評 估 分 數 + 岩 性 指 標 評 估 分 數 3 + 斷 層 分 佈 指 標 評 估 分 數 (3.2.3) (3) 水 文 評 估 面 水 文 評 估 面 上, 本 計 畫 考 量 土 壤 種 類 之 水 分 滲 透 性 差 異, 本 計 畫 根 據 謝 兆 申 王 明 果 (1991) 對 台 灣 全 省 調 查 各 地 土 壤 樣 本 之 結 果, 彙 整 成 表 3.2.8, 本 計 畫 亦 採 用 滲 透 指 標 (hydraulic conductivity index, 簡 寫 為 HCI) 代 表 不 同 種 類 之 土 壤 滲 2-1-9

透 係 數 高 低 對 邊 坡 崩 塌 造 成 之 影 響 程 度 ; 水 文 評 估 面 之 評 估 分 數 值 如 (3.2.3) 式 所 示 水 文 評 估 面 分 數 = 滲 透 指 標 評 估 面 分 數 (3.2.4) 表 3.2.8 不 同 土 壤 之 滲 透 指 標 評 分 表 主 要 土 壤 種 類 HCI 主 要 土 壤 種 類 HCI 玄 武 岩 石 質 土 4 片 岩 暗 色 崩 積 土 4 玄 武 岩 暗 色 崩 積 土 4 片 岩 淡 色 崩 積 土 4 玄 武 岩 淡 色 崩 積 土 6 片 岩 黃 壤 4 玄 武 岩 鹼 性 黃 壤 4 片 岩 紅 壤 4 玄 武 岩 酸 性 黃 壤 4 東 北 部 粘 板 岩 非 石 灰 性 老 沖 積 土 5 玄 武 岩 紅 壤 4 東 北 部 粘 板 岩 石 灰 性 老 沖 積 土 6 玄 武 岩 黑 色 土 4 東 北 部 粘 板 岩 非 石 灰 性 新 沖 積 土 10 火 成 岩 石 質 土 4 東 北 部 粘 板 岩 石 灰 性 新 沖 積 土 8 火 成 岩 黑 色 土 4 板 岩 石 質 土 4 玢 岩 紅 壤 4 板 岩 暗 色 崩 積 土 4 砂 頁 岩 老 沖 積 土 6 板 岩 淡 色 崩 積 土 4 砂 頁 岩 非 石 灰 性 新 沖 積 土 6 板 岩 黃 壤 4 砂 頁 岩 含 石 灰 結 核 新 沖 積 土 6 板 岩 紅 壤 4 砂 頁 岩 石 灰 性 新 沖 積 土 8 海 岸 山 脈 母 岩 沖 積 土 6 片 岩 石 質 土 4 火 成 岩 泥 岩 混 合 淡 色 崩 積 土 6 北 部 砂 頁 岩 沖 積 土 8 火 成 岩 泥 岩 混 合 黑 色 土 8 砂 頁 岩 幼 黃 壤 4 砂 頁 岩 泥 岩 混 合 石 質 土 4 砂 頁 岩 石 質 土 4 砂 頁 岩 泥 岩 混 合 暗 色 崩 積 土 4 砂 頁 岩 暗 色 崩 積 土 4 砂 頁 岩 泥 岩 混 合 淡 色 崩 積 土 4 砂 頁 岩 淡 色 崩 積 土 5 砂 頁 岩 泥 岩 混 合 黃 壤 6 砂 頁 岩 黃 壤 5 洪 積 母 質 紅 壤 4 石 灰 岩 黃 壤 4 洪 積 母 質 黃 壤 4 石 灰 岩 紅 壤 4 洪 積 母 質 淡 色 崩 積 土 4 泥 岩 石 質 土 8 紅 壤 母 質 沖 積 土 8 東 北 部 片 岩 非 石 灰 性 沖 積 土 8 低 腐 植 質 粘 化 土 8 東 北 部 片 岩 石 灰 性 沖 積 土 8 有 機 質 土 10 片 岩 老 沖 積 土 8 洪 積 物 石 灰 岩 混 合 黃 壤 8 片 岩 非 石 灰 性 新 沖 積 土 8 洪 積 物 砂 頁 岩 混 合 黃 壤 4 片 岩 石 灰 性 新 沖 積 土 6 砂 頁 岩 石 灰 岩 混 合 黃 壤 4 2-1-10

(4) 植 被 評 估 面 針 對 植 被 評 估 面 對 邊 坡 崩 塌 之 影 響, 本 計 畫 以 植 被 指 標 (vegetation index, 簡 寫 為 VI) 代 表 植 被 評 估 面 對 邊 坡 崩 塌 之 影 響, 植 被 指 標 之 細 部 評 分 方 式 如 表 3.2.9 所 示, 而 植 被 評 估 面 之 評 估 分 數 則 如 (3.2.5) 式 所 示 植 被 評 估 面 評 估 分 數 = 植 被 指 標 評 估 分 數 (3.2.5) 表 3.2.9 植 被 指 標 細 部 評 估 表 分 類 植 被 種 類 植 被 指 標 林 地 繁 密 之 針 葉 林 闊 葉 林 1 草 生 地 農 墾 地 稀 疏 之 針 葉 林 闊 葉 林 2 未 成 年 之 樹 叢 竹 林 3 百 喜 草 高 爾 夫 球 場 戀 風 草 南 非 鴿 草 4 雜 草 地 5 檳 榔 香 蕉 茶 園 水 稻 牧 草 地 6 柑 橘 果 樹 特 有 作 物 鳳 梨 7 雜 作 花 生 玉 米 高 山 蔬 菜 8 人 為 用 地 水 泥 地 瀝 青 地 建 屋 用 地 雜 石 地 9 裸 露 地 10 (5) 邊 坡 狀 態 評 估 面 就 邊 坡 狀 態 評 估 面 而 言, 本 計 畫 主 要 評 估 邊 坡 過 往 崩 塌 歷 史 是 否 影 響 往 後 該 邊 坡 於 降 雨 事 件 中 之 崩 塌 潛 勢, 採 用 工 研 院 能 資 所 以 SPOT 衛 星 影 響 輔 助 判 釋 並 數 化 全 台 之 崩 塌 地 圖 層 為 例 進 行 探 討, 圖 3.2.11 為 工 研 院 能 源 與 資 源 研 究 所 根 據 2000 年 第 四 季 及 2003 年 第 一 季 航 照 圖 所 數 化 之 全 台 崩 塌 分 佈 圖, 圖 3.2.12 則 根 據 2002 年 第 四 季 航 照 圖 所 數 化 之 全 台 崩 塌 分 佈 圖, 兩 者 相 互 比 對 則 有 51.2% 崩 塌 地 是 在 兩 個 圖 層 都 被 認 定 為 崩 塌 地, 由 此 可 見 邊 坡 過 往 崩 塌 歷 史 對 該 邊 坡 後 續 之 邊 坡 崩 塌 潛 勢 之 影 響, 本 計 畫 設 立 崩 塌 續 發 評 估 因 子 (reoccurrence index, 簡 寫 為 RI) 代 表 邊 坡 過 往 崩 塌 歷 史 對 該 邊 坡 往 後 於 降 雨 事 件 引 發 崩 塌 潛 勢 之 影 響, 評 分 方 式 如 表 3.2.10 所 示, 而 邊 坡 狀 態 評 估 面 評 估 分 數 則 如 (3.2.6) 式 所 示 邊 坡 狀 態 評 估 面 評 估 分 數 = 崩 塌 續 發 指 標 評 估 分 數 (3.2.6) 表 3.2.10 崩 塌 續 發 評 估 指 標 評 分 表 過 往 崩 塌 情 況 RI 過 往 崩 塌 情 況 RI 該 處 過 往 未 曾 發 生 過 任 何 崩 塌 事 0 該 處 過 往 曾 發 生 崩 塌 事 件 10 2-1-11

件 圖 3.2.11 2001 年 全 台 灣 崩 塌 地 分 佈 圖 層 ( 工 研 院,2002) 2-1-12

圖 3.2.12 2003 年 全 台 灣 崩 塌 地 分 佈 圖 層 ( 工 研 院,2004) (6) 道 路 開 發 評 估 面 針 對 道 路 開 發 評 估 面, 本 計 畫 採 以 邊 坡 位 置 距 離 道 路 遠 近 之 方 式 給 予 評 分, 距 離 道 路 越 近, 則 其 邊 坡 受 人 為 擾 動 之 影 響 越 明 顯, 並 以 道 路 開 發 指 標 (road development index, 簡 寫 為 RDI) 代 表 道 路 開 發 於 降 雨 事 件 中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之 難 易 性, 評 分 標 準 如 表 3.2.11 所 示, 圖 3.2.13 為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人 為 開 發 指 標 評 分 值 及 桃 芝 颱 風 崩 塌 案 例 分 佈 比 對 圖 人 為 開 發 評 估 面 之 評 估 分 數 則 如 (3.2.7) 式 所 示 人 為 開 發 評 估 面 評 估 分 數 = 道 路 開 發 指 標 評 估 分 數 (3.2.7) 表 3.2.11 道 路 開 發 指 標 評 估 分 數 表 人 為 開 發 狀 況 ADI 人 為 開 發 狀 況 ADI 評 估 點 100 公 尺 內 有 道 路 開 發 10 評 估 點 100 公 尺 內 沒 有 道 路 開 發 0 圖 3.2.13 桃 芝 颱 風 嚴 重 致 災 區 域 道 路 開 發 指 標 評 分 值 及 桃 芝 颱 風 崩 塌 分 佈 圖 針 對 上 述 六 評 估 面 評 分 方 式, 以 (3.2.1) 式 結 合 估 算 自 然 情 況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圖 3.2.14 則 為 南 投 縣 地 區 自 然 情 況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2-1-13

圖 3.2.14 南 投 縣 自 然 情 況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7) 降 雨 誘 發 因 子 對 邊 坡 崩 塌 之 影 響 針 對 降 雨 對 邊 坡 崩 塌 之 影 響, 本 計 畫 考 量 臨 前 降 雨 及 當 天 雨 量 之 累 積 值, 並 設 立 降 雨 衝 擊 因 子 (rainfall impact index, 簡 寫 為 RII) 代 表 降 雨 事 件 對 邊 坡 崩 塌 之 誘 發 特 性 評 估 分 數, 評 分 方 式 如 (3.2.8) 式 所 示, 式 中 之 R 代 表 降 雨 事 件 之 累 積 降 雨 量 ( 單 位 :mm),rn 則 代 表 崩 塌 發 生 前 n 天 之 日 降 雨 量, 而 本 計 畫 所 建 構 之 降 雨 事 件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模 式 之 評 分 方 式 則 如 (3.2.10) 式 所 示 n { 0.85 (0.8 R ) + R) } RII = log( ARI + R) = log n n= 1 (3.2.9) 2 10 = log(0.85 0.8 R + 0.85 0.8 R +... + 0.85 0.8 R + R) 1 10 2 10 降 雨 事 件 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模 式 評 估 值 = RII 自 然 情 況 邊 坡 ( 降 雨 誘 發 因 子 影 響 )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3.2.10) 根 據 吳 俊 鋐 (2005) 利 用 上 述 崩 塌 評 估 方 式 對 北 橫 公 路 中 橫 公 路 南 橫 公 路 及 台 14 線 崩 塌 案 例 點 進 行 驗 證, 得 出 降 雨 情 況 下 可 能 引 發 邊 坡 崩 塌 之 門 檻 值 約 為 8.93, 且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越 高 代 表 發 生 崩 塌 之 可 能 性 越 高 3.2.3 坡 地 災 害 危 險 度 分 析 2-1-14

因 桃 芝 及 納 莉 颱 風 造 成 地 文 條 件 改 變,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進 行 重 新 調 查, 定 義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係 指 溪 床 坡 度 大 於 大 於 10 度 以 上 且 該 點 以 上 之 集 水 面 積 大 於 3 公 頃 者, 則 應 視 為 土 石 流 潛 在 地 點, 則 全 國 共 計 1420 條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本 縣 由 原 本 85 年 調 查 數 量 64 條, 至 88 年 921 地 震 後 增 加 為 181 條, 在 民 國 90 年 桃 芝 納 莉 後 增 加 為 199 條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在 考 慮 保 全 對 象 及 土 石 流 發 生 條 件 之 改 變, 需 定 期 辦 理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後 續 調 查 與 演 變 趨 勢 觀 測,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於 92 年 再 一 次 對 全 國 1420 條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進 行 現 地 調 查, 依 現 況 重 新 評 定 各 潛 勢 溪 流 之 優 先 處 理 順 序, 分 為 高 中 低 及 持 續 觀 察 等 四 類 本 縣 199 條 潛 勢 溪 流 中, 列 為 高 處 理 順 序 者 為 53 條, 中 級 者 為 118 條, 列 為 低 者 計 23 條, 及 持 續 觀 察 為 3 條 94 年 更 新 後 南 投 縣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現 況 如 表 2-1-1 2-1-15

表 2-1-1 南 投 縣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優 先 處 理 順 序 表 溪 流 編 號 鄉 鎮 村 里 溪 流 災 害 類 型 溪 流 名 稱 優 先 處 理 順 序 南 投 A073 中 寮 鄉 和 興 村 溪 流 型 平 林 溪 中 南 投 A072 中 寮 鄉 和 興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70 中 寮 鄉 福 盛 村 溪 流 型 粗 坑 溪 高 南 投 A071 中 寮 鄉 福 盛 村 溪 流 型 粗 坑 溪 高 南 投 A074 中 寮 鄉 廣 福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22 仁 愛 鄉 互 助 村 溪 流 型 北 港 溪 中 南 投 059 仁 愛 鄉 互 助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低 南 投 058 仁 愛 鄉 互 助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高 南 投 A106 仁 愛 鄉 互 助 村 溪 流 型 北 港 溪 低 南 投 A014 仁 愛 鄉 法 治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低 南 投 018 仁 愛 鄉 法 治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19 仁 愛 鄉 法 治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06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008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004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011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06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眉 溪 低 南 投 014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01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眉 溪 低 南 投 A002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眉 溪 低 南 投 A003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坡 面 型 眉 溪 高 南 投 A005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004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003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005 仁 愛 鄉 南 豐 村 溪 流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002 仁 愛 鄉 春 陽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低 南 投 062 仁 愛 鄉 新 生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低 南 投 060 仁 愛 鄉 新 生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中 南 投 061 仁 愛 鄉 新 生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低 南 投 063 仁 愛 鄉 新 生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中 南 投 064 仁 愛 鄉 新 生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低 南 投 A013 仁 愛 鄉 萬 豐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01 仁 愛 鄉 精 英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008 仁 愛 鄉 親 愛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低 南 投 070 水 里 鄉 上 安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2-1-16

南 投 071 水 里 鄉 上 安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086 水 里 鄉 民 和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支 流 中 南 投 A085 水 里 鄉 民 和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支 流 中 南 投 A084 水 里 鄉 民 和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支 流 中 南 投 A115 水 里 鄉 民 和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65 水 里 鄉 永 興 村 淺 層 滑 動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092 水 里 鄉 玉 峰 村 溪 流 型 清 水 溝 溪 高 南 投 A089 水 里 鄉 車 埕 村 溪 流 型 水 里 溪 中 南 投 053 水 里 鄉 車 埕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51 水 里 鄉 車 埕 村 溪 流 型 水 里 溪 中 南 投 050 水 里 鄉 車 埕 村 溪 流 型 水 里 溪 低 南 投 069 水 里 鄉 郡 坑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116 水 里 鄉 頂 崁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87 水 里 鄉 新 山 村 溪 流 型 陳 有 蘭 溪 中 南 投 068 水 里 鄉 新 山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25 水 里 鄉 新 山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091 水 里 鄉 新 城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90 水 里 鄉 新 城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61 水 里 鄉 新 興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56 水 里 鄉 新 興 村 溪 流 型 水 里 溪 中 南 投 055 水 里 鄉 新 興 村 溪 流 型 水 里 溪 高 南 投 054 水 里 鄉 新 興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持 續 觀 察 南 投 A114 水 里 鄉 新 興 村 溪 流 型 水 里 溪 高 南 投 A088 水 里 鄉 鉅 工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67 水 里 鄉 興 隆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66 水 里 鄉 興 隆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117 水 里 鄉 興 隆 村 侵 蝕 溝 陳 有 蘭 溪 低 南 投 A099 名 間 鄉 東 湖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98 竹 山 鎮 中 央 里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105 竹 山 鎮 秀 林 里 溪 流 型 清 水 溪 中 南 投 A123 竹 山 鎮 坪 頂 里 溪 流 型 清 水 溪 高 南 投 A097 竹 山 鎮 延 平 里 其 他 濁 水 溪 低 南 投 A095 竹 山 鎮 延 平 里 其 他 濁 水 溪 低 南 投 041 竹 山 鎮 瑞 竹 里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75 信 義 鄉 同 富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74 信 義 鄉 同 富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40 信 義 鄉 同 富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2-1-17

南 投 024 信 義 鄉 地 利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持 續 觀 察 南 投 023 信 義 鄉 地 利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119 信 義 鄉 地 利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072 信 義 鄉 自 強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026 信 義 鄉 明 德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120 信 義 鄉 明 德 村 溪 流 型 陳 有 蘭 溪 高 南 投 A121 信 義 鄉 明 德 村 坡 面 型 陳 有 蘭 溪 高 南 投 035 信 義 鄉 東 埔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33 信 義 鄉 東 埔 村 溪 流 型 陳 有 蘭 溪 中 南 投 031 信 義 鄉 東 埔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32 信 義 鄉 東 埔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122 信 義 鄉 東 埔 村 溪 流 型 陳 有 蘭 溪 低 南 投 034 信 義 鄉 東 埔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036 信 義 鄉 神 木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76 信 義 鄉 神 木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100 信 義 鄉 神 木 村 溪 流 型 陳 有 蘭 溪 中 南 投 039 信 義 鄉 神 木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38 信 義 鄉 神 木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037 信 義 鄉 神 木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82 信 義 鄉 潭 南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支 流 高 南 投 A081 信 義 鄉 潭 南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22 信 義 鄉 潭 南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118 信 義 鄉 潭 南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30 信 義 鄉 豐 丘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027 信 義 鄉 豐 丘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028 信 義 鄉 豐 丘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029 信 義 鄉 豐 丘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083 信 義 鄉 雙 龍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支 流 中 南 投 073 信 義 鄉 羅 娜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15 埔 里 鎮 水 頭 里 坡 面 型 東 埔 溪 中 南 投 A112 埔 里 鎮 牛 眠 里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010 埔 里 鎮 牛 眠 里 溪 流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044 埔 里 鎮 成 功 里 溪 流 型 種 瓜 坑 中 南 投 A046 埔 里 鎮 成 功 里 溪 流 型 種 瓜 坑 中 南 投 A043 埔 里 鎮 成 功 里 溪 流 型 種 瓜 坑 中 南 投 A042 埔 里 鎮 成 功 里 溪 流 型 種 瓜 坑 中 南 投 A045 埔 里 鎮 成 功 里 溪 流 型 種 瓜 坑 低 2-1-18

南 投 A017 埔 里 鎮 枇 杷 里 溪 流 型 東 埔 溪 中 南 投 A016 埔 里 鎮 枇 杷 里 溪 流 型 東 埔 溪 中 南 投 A018 埔 里 鎮 枇 杷 里 坡 面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A019 埔 里 鎮 枇 杷 里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017 埔 里 鎮 枇 杷 里 溪 流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016 埔 里 鎮 枇 杷 里 溪 流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020 埔 里 鎮 枇 杷 里 溪 流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035 埔 里 鎮 南 村 里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高 南 投 A040 埔 里 鎮 南 村 里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A037 埔 里 鎮 南 村 里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高 南 投 A039 埔 里 鎮 南 村 里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A038 埔 里 鎮 南 村 里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高 南 投 A036 埔 里 鎮 桃 米 里 溪 流 型 桃 米 溪 中 南 投 A041 埔 里 鎮 桃 米 里 坡 面 型 種 瓜 坑 低 南 投 A034 埔 里 鎮 桃 米 里 溪 流 型 桃 米 溪 中 南 投 A010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009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007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012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011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013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015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009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溪 流 型 眉 溪 高 南 投 012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坡 面 型 眉 溪 中 南 投 A113 埔 里 鎮 蜈 蚣 里 坡 面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A021 埔 里 鎮 福 興 里 溪 流 型 史 港 溪 中 南 投 007 埔 里 鎮 福 興 里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高 南 投 A027 埔 里 鎮 麒 麟 里 坡 面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A028 埔 里 鎮 麒 麟 里 坡 面 型 東 埔 溪 中 南 投 A031 埔 里 鎮 麒 麟 里 坡 面 型 東 埔 溪 中 南 投 A030 埔 里 鎮 麒 麟 里 坡 面 型 東 埔 溪 中 南 投 A029 埔 里 鎮 麒 麟 里 坡 面 型 東 埔 溪 中 南 投 020 埔 里 鎮 麒 麟 里 溪 流 型 眉 溪 高 南 投 A079 草 屯 鎮 平 林 里 溪 流 型 烏 溪 中 南 投 A078 草 屯 鎮 雙 冬 里 溪 流 型 烏 溪 中 南 投 A077 草 屯 鎮 雙 冬 里 溪 流 型 烏 溪 高 南 投 A076 草 屯 鎮 雙 冬 里 溪 流 型 粗 坑 溪 高 2-1-19

南 投 A075 草 屯 鎮 雙 冬 里 溪 流 型 烏 溪 中 南 投 A047 國 姓 鄉 大 旗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中 南 投 A057 國 姓 鄉 大 旗 村 坡 面 型 烏 溪 高 南 投 A056 國 姓 鄉 大 旗 村 溪 流 型 烏 溪 高 南 投 A024 國 姓 鄉 北 港 村 溪 流 型 北 港 溪 高 南 投 A023 國 姓 鄉 北 港 村 溪 流 型 北 港 溪 中 南 投 A107 國 姓 鄉 北 港 村 溪 流 型 北 港 溪 中 南 投 A109 國 姓 鄉 北 港 村 溪 流 型 北 港 溪 中 南 投 A048 國 姓 鄉 長 流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低 南 投 A025 國 姓 鄉 長 福 村 溪 流 型 長 流 溪 中 南 投 A108 國 姓 鄉 長 福 村 溪 流 型 北 港 溪 低 南 投 A026 國 姓 鄉 長 福 村 溪 流 型 長 流 溪 中 南 投 A050 國 姓 鄉 長 豐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中 南 投 A051 國 姓 鄉 長 豐 村 坡 面 型 北 港 溪 低 南 投 A049 國 姓 鄉 長 豐 村 溪 流 型 北 港 溪 低 南 投 A065 國 姓 鄉 南 港 村 溪 流 型 北 山 坑 中 南 投 A064 國 姓 鄉 南 港 村 溪 流 型 北 山 坑 中 南 投 A066 國 姓 鄉 南 港 村 溪 流 型 北 山 坑 中 南 投 A067 國 姓 鄉 南 港 村 溪 流 型 北 山 坑 中 南 投 A068 國 姓 鄉 南 港 村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A063 國 姓 鄉 南 港 村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A069 國 姓 鄉 南 港 村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高 南 投 A060 國 姓 鄉 柑 林 村 溪 流 型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A058 國 姓 鄉 乾 溝 村 溪 流 型 烏 溪 低 南 投 A059 國 姓 鄉 乾 溝 村 溪 流 型 烏 溪 高 南 投 A053 國 姓 鄉 乾 溝 村 溪 流 型 烏 溪 中 南 投 A052 國 姓 鄉 乾 溝 村 溪 流 型 烏 溪 中 南 投 A054 國 姓 鄉 乾 溝 村 溪 流 型 烏 溪 中 南 投 A055 國 姓 鄉 乾 溝 村 溪 流 型 烏 溪 高 南 投 057 國 姓 鄉 乾 溝 村 坡 面 型 烏 溪 中 南 投 A110 國 姓 鄉 乾 溝 村 溪 流 型 烏 溪 中 南 投 A111 國 姓 鄉 乾 溝 村 溪 流 型 烏 溪 中 南 投 021 魚 池 鄉 大 林 村 溪 流 型 東 光 溪 低 南 投 A062 魚 池 鄉 五 城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80 魚 池 鄉 日 月 村 溪 流 型 日 月 潭 中 南 投 052 魚 池 鄉 水 社 村 坡 面 型 水 里 溪 持 續 觀 察 南 投 A032 魚 池 鄉 東 光 村 坡 面 型 光 溪 低 2-1-20

南 投 A033 魚 池 鄉 新 城 村 其 他 南 港 溪 中 南 投 A104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溪 流 型 北 勢 溪 高 南 投 A103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溪 流 型 北 勢 溪 高 南 投 A102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溪 流 型 北 勢 溪 中 南 投 A101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溪 流 型 北 勢 溪 高 南 投 048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坡 面 型 東 埔 蚋 溪 中 南 投 044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49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坡 面 型 東 埔 蚋 溪 高 南 投 046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42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45 鹿 谷 鄉 和 雅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043 鹿 谷 鄉 和 雅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047 鹿 谷 鄉 和 雅 村 坡 面 型 濁 水 溪 高 南 投 A096 鹿 谷 鄉 初 鄉 村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中 南 投 A094 鹿 谷 鄉 彰 雅 村 坡 面 型 清 水 溝 溪 高 南 投 A093 集 集 鎮 富 山 里 溪 流 型 濁 水 溪 高 資 料 來 源 : 水 土 保 持 局 3.2.4 坡 地 災 害 境 況 模 擬 3.2.4.1 崩 塌 地 災 害 境 況 模 擬 針 對 南 投 縣 地 區 之 崩 塌 地 災 害 境 況 模 擬, 本 計 畫 採 用 不 同 累 積 降 雨 量 模 擬 南 投 縣 可 能 發 生 坡 地 災 害 之 地 區, 累 積 降 雨 量 由 200mm 逐 漸 增 至 1500mm, 以 不 同 累 積 降 雨 量 探 討 可 能 引 發 坡 地 災 害 地 區 之 差 異, 足 可 提 供 颱 風 降 雨 事 件 防 災 策 略 研 擬 之 參 考 降 雨 引 發 坡 地 災 害 之 模 擬 方 式, 乃 採 用 (3.2.9) 式 及 (3.2.10) 式 之 評 估 模 式 進 行 模 擬, 並 將 降 雨 情 況 評 估 值 介 於 9 至 11 之 地 區 視 為 低 崩 塌 潛 勢 區, 評 估 值 介 於 12 至 14 之 地 區 視 為 中 崩 塌 潛 勢 區, 評 估 值 大 於 14 以 上 之 地 區 則 為 高 崩 塌 潛 勢 區, 表 3.2.12 則 為 南 投 縣 地 區 在 不 同 累 積 降 雨 情 況 下 之 低 中 及 高 崩 塌 潛 勢 面 積 表, 圖 3.2.15 至 圖 3.2.25 乃 為 南 投 縣 在 不 同 累 積 降 雨 情 況 下 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表 3.2.12 南 投 縣 地 區 在 不 同 累 積 降 雨 情 況 下 之 低 中 及 高 崩 塌 潛 勢 面 積 表 單 位 : 公 頃 累 積 雨 量 (mm) 低 崩 塌 潛 勢 面 積 中 崩 塌 潛 勢 面 積 高 崩 塌 潛 勢 面 積 累 積 雨 量 (mm) 低 崩 塌 潛 勢 面 積 中 崩 塌 潛 勢 面 積 高 崩 塌 潛 勢 面 積 2-1-21

200 47306 16549 575 800 184174 65744 15728 300 90260 22175 2833 900 175140 74409 17411 400 129969 28252 5913 1000 176946 79172 19382 500 132884 37328 9239 1200 174318 102456 21805 600 161137 42830 12073 1500 140481 137894 26240 700 162902 53055 14290 圖 3.2.15 南 投 縣 累 積 降 雨 200mm 情 況 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2-1-22

圖 3.2.16 南 投 縣 累 積 降 雨 300mm 情 況 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圖 3.2.17 南 投 縣 累 積 降 雨 400mm 情 況 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2-1-23

圖 3.2.18 南 投 縣 累 積 降 雨 500mm 情 況 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圖 3.2.19 南 投 縣 累 積 降 雨 600mm 情 況 下 崩 塌 潛 勢 評 估 值 分 佈 圖 2-1-24

第二篇 / 第一章 / 第一節 規模設定 圖 3.2.20 南投縣累積降雨 700mm 情況下崩塌潛勢評估值分佈圖 圖 3.2.21 南投縣累積降雨 800mm 情況下崩塌潛勢評估值分佈圖 2-1-25

第二篇 / 第一章 / 第一節 規模設定 圖 3.2.22 南投縣累積降雨 900mm 情況下崩塌潛勢評估值分佈圖 圖 3.2.23 南投縣累積降雨 1000mm 情況下崩塌潛勢評估值分佈圖 2-1-26

第二篇 / 第一章 / 第一節 規模設定 圖 3.2.24 圖 3.2.25 南投縣累積降雨 1200mm 情況下崩塌潛勢評估值分佈圖 南投縣累積降雨 1500mm 情況下崩塌潛勢評估值分佈圖 3.2.4.2 土石流災害境況模擬 本計畫選擇南投縣地區土石流流路較單純 無其他較大支流匯入且災情嚴重 之土石流災害溪流為模擬對象 以 FLO-2D 模式模擬豐丘村豐丘野溪(南投 029 土 2-1-27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上 安 村 三 廍 坑 溪 ( 南 投 071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上 安 村 二 廍 坑 溪 ( 南 投 076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和 神 木 村 出 水 溪 ( 南 投 069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土 石 流 發 生 之 狀 態 規 模 與 淹 沒 範 圍 等, 蒐 集 FLO-2D 模 式 各 項 參 數, 包 含 地 形 資 料 流 變 參 數 等 值 曼 寧 粗 糙 係 數 n 層 流 阻 力 係 數 K 與 流 量 等 輸 入 模 式 中, 以 瞭 解 模 式 模 擬 結 果 與 現 地 情 況 之 差 異, 進 而 修 正 模 式 參 數, 以 能 更 符 合 於 現 地 土 石 流 之 狀 態 其 模 擬 流 程 如 圖 6.1 所 示 圖 6.1 土 石 流 數 值 模 擬 流 程 圖 一 豐 丘 村 自 然 環 境 基 本 資 料 ( 一 ) 地 文 資 料 蒐 集 包 括 地 理 位 置 ( 圖 6.)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調 查 圖 ( 圖 6.) 地 質 構 造 ( 圖 6.10) 及 集 水 區 地 形 因 子 ( 豐 丘 野 溪 集 水 區 如 所 6.11 示 坡 度 圖 6. 圖 6.11 及 坡 向 圖 6.) 等 相 關 資 料 2-1-28

圖 6.8 豐 丘 地 理 位 置 圖 圖 6.9 豐 丘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分 佈 圖 2-1-29

圖 6.10 豐 丘 野 溪 集 水 區 地 質 分 佈 圖 圖 6.11 豐 丘 野 溪 集 水 區 邊 界 圖 2-1-30

圖 6.12 豐 丘 野 溪 集 水 區 坡 度 分 佈 圖 圖 6.13 豐 丘 野 溪 集 水 區 坡 向 分 佈 圖 ( 二 ) 水 文 資 料 豐 丘 村 在 地 理 位 置 上 臨 近 水 利 署 設 置 的 內 茅 埔 雨 量 站, 根 據 雨 量 站 的 紀 錄, 歷 年 平 均 年 雨 量 為 1719.2 公 釐, 最 大 年 降 雨 量 發 生 在 1998 年, 為 2471 公 釐 ; 平 均 溫 度 19.2 度 ; 平 均 相 對 溼 度 83%, 本 地 無 流 2-1-31

量 紀 錄, 故 利 用 時 雨 量 資 料 ( 圖 6. 圖 6.) 與 地 形 圖 配 合 水 土 保 持 技 術 規 範 中 之 合 理 化 公 式 推 估 最 大 逕 流 量 由 圖 6. 內 茅 埔 雨 量 站 降 雨 組 體 圖 中 可 得 到 賀 伯 颱 風 最 大 降 雨 強 度 為 72mm/hr, 以 此 帶 入 合 理 化 公 式, 求 得 豐 丘 地 區 最 大 逕 流 量 為 28.32cms, 以 此 當 作 模 擬 之 上 游 入 流 條 件 另 外, 由 圖 6. 內 茅 埔 雨 量 站 降 雨 組 體 圖 得 到 桃 芝 颱 風 之 最 大 降 雨 強 度 為 126mm/hr, 以 此 帶 入 合 理 化 公 式 則 可 求 得 最 大 逕 流 量 為 49.28cms 80 70 60 雨 量 (mm) 50 40 30 20 10 0 1 0 時 1 2 時 1 4 時 1 6 時 1 8 時 2 0 時 2 2 時 2 4 時 2 時 4 時 6 時 8 時 1 0 時 1 2 時 1 4 時 1 6 時 1 8 時 2 0 時 2 2 時 2 4 時 時 間 (hr) 圖 6.14 內 茅 埔 雨 量 站 賀 伯 颱 風 降 雨 組 體 圖 140 120 100 雨 量 (mm) 80 60 40 20 0 2 1 2 3 4 5 6 7 8 9 1 1 1 1 1 1 1 1 1 4 時 時 時 時 時 時 時 時 時 0 1 2 3 4 5 6 7 8 時 時 時 時 時 時 時 時 時 時 圖 6.15 內 茅 埔 雨 量 站 桃 芝 颱 風 降 雨 組 體 圖 時 間 (hr) 2-1-32

由 地 形 圖 資 料 可 計 算 出 集 水 區 面 積 為 173.36 公 頃, 但 本 計 畫 模 擬 所 必 須 輸 入 之 入 流 點 並 非 在 下 游, 而 是 接 近 中 游 處, 故 入 流 點 以 上 之 集 水 區 面 積 為 151 公 頃 其 C 值 會 隨 著 地 勢 土 地 開 發 利 用 情 形 及 植 生 狀 況 等 條 件 而 隨 之 變 化 在 開 發 之 丘 陵 地 或 森 林 地,C 值 範 圍 約 介 於 0.5~0.75, 山 嶺 區 C 值 範 圍 介 於 0.7~0.8; 陡 峭 山 地 C 值 範 圍 約 在 0.75~0.9 之 間 本 計 畫 取 其 中 間 值 0.8 計 算, 因 此 可 以 得 到 10 年 100 年 及 1000 年 頻 率 之 最 大 逕 流 量 如 表 6.1 所 示 表 6.1 豐 丘 野 溪 不 同 頻 率 年 流 量 表 T( 重 現 期 距, 年 ) C I T t (mm/hr) A(ha) Q(cms) 10 0.8 90.63 151 30.41 100 0.8 123.46 151 41.43 1000 0.8 156.3 151 52.45 二 出 水 溪 ( 一 ) 地 文 資 料 整 個 集 水 區 為 國 有 林 班 地, 主 要 是 林 地 覆 蓋, 整 個 集 水 區 之 開 發 度 僅 2.6%, 開 墾 面 積 約 0.9 公 頃 作 物 種 類 為 高 山 茶, 多 分 佈 在 稜 線 附 近, 主 要 是 毗 鄰 集 水 區 之 開 墾 農 戶 越 過 稜 線 開 墾 所 致 河 道 上 有 明 顯 的 崩 塌, 河 道 出 口 處 之 災 情 主 要 是 集 水 面 積 大 平 均 坡 度 陡 峻 洪 峰 流 量 大, 使 得 上 游 及 河 道 兩 側 所 淘 刷 之 土 石 宣 洩 而 下 所 造 成 新 中 橫 公 路 ( 臺 21 線 公 路 ) 為 主 要 聯 外 道 路 及 集 水 區 內 之 林 道 共 計 七 十 八 條, 總 長 370Km; 橋 樑 分 別 有 跨 越 出 水 溪 的 那 瑪 嘎 班 溪 橋 與 出 水 溪 橋, 跨 越 霍 薩 溪 的 神 木 橋 愛 玉 子 溪 的 愛 玉 子 溪 橋 地 質 狀 態 以 中 新 世 之 南 港 層 南 莊 層 新 高 層 及 屬 於 桂 竹 林 層 之 關 刀 山 砂 岩 段 為 主 ( 水 土 保 持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等 高 線 集 水 區 及 坡 度 分 布 如 圖 6.15~6.17 2-1-33

圖 6.16 出 水 溪 等 高 線 分 布 圖 圖 6.17 出 水 溪 集 水 區 範 圍 2-1-34

圖 6.18 出 水 溪 各 坡 度 面 積 分 布 圖 ( 二 ) 水 文 資 料 賀 伯 颱 風 賀 伯 颱 風 阿 里 山 累 積 雨 量 圖 120 2400 100 2000 降 雨 量 ( 公 釐 / 時 ) 80 60 40 20 1600 1200 800 400 累 積 降 雨 量 ( 公 釐 ) 降 雨 量 ( 公 釐 ) 累 積 降 雨 量 0 1 7 13 19 1 7 13 19 7/31 8/01 時 間 ( 小 時 ) 0 圖 6.20 賀 伯 颱 風 阿 里 山 雨 量 站 累 積 雨 量 圖 2-1-35

賀 伯 颱 風 阿 里 山 逐 日 雨 量 圖 1200 1000 1094.5 892 雨 量 ( 公 釐 ) 800 600 400 200 0 7/31 8/1 時 間 ( 天 ) 雨 量 ( 公 釐 ) 圖 6.21 賀 伯 颱 風 阿 里 山 雨 量 站 逐 日 雨 量 圖 桃 芝 颱 風 桃 芝 颱 風 阿 里 山 累 積 雨 量 圖 140 800 120 700 降 雨 量 ( 公 釐 / 時 ) 100 80 60 40 2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累 積 降 雨 量 ( 公 釐 ) 降 雨 量 ( 公 釐 ) 累 積 降 雨 量 0 1 7 13 19 7/30 時 間 ( 小 時 ) 0 圖 6.22 桃 芝 颱 風 阿 里 山 雨 量 站 累 積 雨 量 圖 2-1-36

桃 芝 颱 風 阿 里 山 逐 日 雨 量 圖 800 714.5 雨 量 ( 公 釐 )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 42.5 7/29 7/30 時 間 ( 天 ) 雨 量 ( 公 釐 ) 圖 6.23 桃 芝 颱 風 阿 里 山 雨 量 站 逐 日 雨 量 圖 三 郡 坑 村 自 然 環 境 基 本 資 料 ( 一 ) 地 文 資 料 集 水 區 內 上 游 陡 坡 地 尚 有 保 有 林 地 外, 中 下 游 地 區 多 已 被 開 發, 整 個 集 水 區 之 土 地 開 發 度 約 為 50% 區 域 內 主 要 農 作 物 以 檳 榔 梅 子 及 竹 子 為 主, 處 處 可 見 檳 榔 樹 園 栽 植 情 形, 已 嚴 重 影 響 山 坡 地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主 要 幹 道 為 南 北 向 臺 21 線 及 東 西 向 之 臺 16 線 為 主, 境 內 東 西 向 之 二 廍 坑 產 業 道 路, 路 寬 約 4 公 尺 地 質 狀 態 以 十 八 重 溪 層 達 見 砂 岩 佳 陽 層 白 冷 層 水 長 流 層 及 全 新 世 紀 第 四 紀 沖 積 層 為 主 二 廍 坑 溪 上 游 地 勢 陡 峻, 溪 流 分 佈 形 狀 類 似 Y 字 型, 上 游 河 床 平 均 坡 度 大 於 30%, 該 處 河 道 源 頭 陡 峭 及 地 質 破 碎, 造 成 多 數 崩 塌 ; 中 游 河 道 平 均 坡 度 約 為 14%~22%; 下 游 河 段 新 中 橫 公 路 通 過 處 附 近, 河 床 坡 度 為 11%, 已 達 土 石 流 之 淤 積 段 ( 水 土 保 持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等 高 線 集 水 區 及 坡 度 分 布 如 圖 6.18~6.20 2-1-37

圖 6.24 二 廍 坑 溪 等 高 線 分 布 圖 圖 6.25 二 廍 坑 溪 集 水 區 範 圍 2-1-38

圖 6.26 二 廍 坑 溪 各 坡 度 面 積 分 布 圖 ( 二 ) 水 文 資 料 賀 伯 颱 風 賀 伯 颱 風 信 義 累 積 雨 量 圖 80 900 降 雨 量 ( 公 釐 / 時 ) 70 60 50 40 30 20 10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累 積 降 雨 量 ( 公 釐 ) 降 雨 量 ( 公 釐 ) 累 積 降 雨 量 0 1 7 13 19 1 7 13 7/31 8/01 時 間 ( 小 時 ) 0 圖 6.27 賀 伯 颱 風 信 義 雨 量 站 累 積 雨 量 圖 2-1-39

賀 伯 颱 風 信 義 逐 日 雨 量 圖 500 412 402.5 400 雨 量 ( 公 釐 ) 300 200 100 0 7/31 8/1 時 間 ( 天 ) 雨 量 ( 公 釐 ) 圖 6.28 賀 伯 颱 風 信 義 雨 量 站 逐 日 雨 量 圖 桃 芝 颱 風 桃 芝 颱 風 信 義 累 積 雨 量 圖 降 雨 量 ( 公 釐 / 時 )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 1 7 13 19 7/30 時 間 ( 小 時 )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累 積 降 雨 量 ( 公 釐 ) 降 雨 量 ( 公 釐 ) 累 積 降 雨 量 圖 6.29 桃 芝 颱 風 信 義 雨 量 站 累 積 雨 量 圖 2-1-40

桃 芝 颱 風 信 義 逐 日 雨 量 圖 雨 量 ( 公 釐 )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11.5 7/29 7/30 461 時 間 ( 天 ) 雨 量 ( 公 釐 ) 圖 6.30 桃 芝 颱 風 信 義 雨 量 站 逐 日 雨 量 圖 四 上 安 村 自 然 環 境 基 本 資 料 ( 一 ) 地 文 資 料 包 括 地 理 位 置 ( 圖 6.)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調 查 圖 ( 圖 6.) 地 質 構 造 ( 圖 6.) 及 集 水 區 地 形 因 子 ( 豐 丘 野 溪 集 水 區 如 圖 6. 所 示 坡 度 圖 6. 及 坡 向 圖 6.) 等 相 關 資 料 上 安 村 位 於 台 灣 中 部 南 投 縣 水 里 鄉 的 東 南 側, 西 臨 陳 有 蘭 溪, 東 有 中 央 山 脈, 南 接 信 義 鄉, 北 和 水 里 鄉 地 利 村 接 攘 東 部 中 央 山 脈 地 形 坡 度 起 伏 大, 村 內 有 三 廍 坑 溪 跨 越 台 21 線 匯 入 陳 有 蘭 溪 2-1-41

圖 6.31 上 安 村 地 理 位 置 圖 圖 6.32 上 安 村 土 石 流 分 佈 圖 2-1-42

圖 6.33 三 廍 坑 溪 集 水 區 地 質 分 佈 圖 圖 6.34 三 廍 坑 溪 集 水 區 圖 2-1-43

圖 6.35 三 廍 坑 溪 坡 度 分 佈 圖 圖 6.36 三 廍 坑 溪 坡 向 分 佈 圖 ( 二 ) 水 文 資 料 2-1-44

上 安 村 在 地 理 位 置 上 臨 近 水 利 署 設 置 的 內 茅 埔 雨 量 站, 根 據 雨 量 站 的 紀 錄, 歷 年 平 均 年 雨 量 為 1719.2 公 釐, 最 大 年 降 雨 量 發 生 在 1998 年, 降 雨 體 積 2471 公 釐 ; 平 均 溫 度 19.2 度 ; 平 均 相 對 溼 度 83%, 三 廍 坑 溪 集 水 區 面 積 為 366 公 頃, 但 模 擬 之 入 流 點 在 中 游 處, 故 其 以 該 入 流 點 以 上 求 得 集 水 面 積 為 277.6 公 頃, 進 而 求 得 桃 芝 颱 風 之 最 大 逕 流 量 為 77.28cms 五 境 況 模 擬 結 果 一 豐 丘 村 豐 丘 野 溪 ( 南 投 029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為 模 擬 豐 丘 野 溪 在 民 國 85 年 賀 伯 颱 風 造 成 之 土 石 流 狀 況, 取 得 之 地 形 資 料 為 中 央 大 學 於 民 國 69 年 所 建 置 之 40m 40m 之 DTM 以 賀 伯 颱 風 之 降 雨 量, 求 取 豐 丘 野 溪 最 大 逕 流 量, 作 為 模 式 入 流 點 之 輸 入 條 件 而 流 變 參 數 依 照 詹 錢 登 (1999) 以 出 水 溪 所 得 之 結 果, 並 以 第 四 章 所 提 及 之 其 他 參 數 輸 入 模 式, 得 到 堆 積 深 度 與 流 動 速 度 如 圖 6. 與 圖 6. 所 示 另 外 將 模 擬 結 果 以 3D 立 體 圖 展 示, 期 能 藉 由 立 體 圖 之 展 示, 而 更 加 瞭 解 淹 沒 範 圍 之 大 小 堆 積 之 深 度 等 圖 6. 為 3D 立 體 圖 圖 6.37 豐 丘 野 溪 模 擬 賀 伯 颱 風 堆 積 深 度 圖 2-1-45

圖 6.38 豐 丘 野 溪 模 擬 賀 伯 颱 風 流 動 速 度 圖 圖 6.39 豐 丘 野 溪 土 石 流 淹 沒 範 圍 3D 立 體 圖 二 神 木 村 出 水 溪 ( 南 投 076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2-1-46

賀 伯 颱 風 賀 伯 颱 風 出 水 溪 土 石 流 模 擬 結 果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17.6 萬 m 3, 詳 如 表 5.5, 其 中 最 大 深 度 部 分 較 為 符 合, 跨 越 出 水 溪 的 那 瑪 嘎 班 溪 橋 最 大 深 度 達 6 公 尺 左 右, 如 圖 5.7~5.10, 土 石 流 經 神 木 國 小 旁, 對 鄰 近 橋 樑 造 成 威 脅 表 6.2 出 水 溪 賀 伯 颱 風 模 擬 結 果 比 較 出 水 溪 ( 賀 伯 颱 風 ) 災 情 紀 錄 ( 游 繁 結,1997) 發 生 坡 度 :29.3 度 流 動 坡 度 :11.2 度 堆 積 坡 度 :7.4 度 最 大 堆 積 長 度 :800m 最 大 堆 積 寬 度 :60m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22.2 萬 m 3 堆 積 面 積 :5.56 萬 m 2 平 均 深 度 :4m 最 大 深 度 ( 微 地 形 判 釋 ) ( 林 美 聆 等,2000):18.08m 土 石 流 沿 出 水 溪 流 出, 原 產 業 道 路 所 設 之 橋 樑 受 土 石 流 流 動 通 過 之 作 用, 將 橋 面 拱 起 隨 土 石 流 下 移, 致 道 路 中 斷 且 土 石 流 在 出 口 處 大 量 堆 積, 使 溪 床 增 高 7~10 m, 危 及 右 岸 之 神 木 國 小 模 擬 結 果 發 生 坡 度 :31.7 度 流 動 坡 度 :11~14 度 堆 積 坡 度 :6.8~8.1 度 最 大 堆 積 長 度 :640m 最 大 堆 積 寬 度 :120m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17.6 萬 m 3 堆 積 面 積 :6.4 萬 m 2 平 均 深 度 :2.75m 最 大 深 度 :18.1m 2-1-47

圖 6.40(a) 模 擬 0.4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圖 6.41(b) 模 擬 0.8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2-1-48

圖 6.42(c) 模 擬 1.2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圖 6.43(d) 模 擬 1.5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2-1-49

圖 6.44 模 擬 1.5 小 時 下 游 最 大 深 度 圖 6.45 模 擬 1.5 小 時 下 游 最 終 深 度 桃 芝 颱 風 由 於 桃 芝 颱 風 最 大 降 雨 強 度 大 於 賀 伯 颱 風, 故 對 出 水 溪 下 游 的 傷 害 較 為 賀 伯 2-1-50

颱 風 嚴 重, 霍 薩 溪 橋 愛 玉 子 溪 橋 沖 毀, 對 外 交 通 中 斷, 居 民 房 舍 農 田 毀 損, 各 項 九 二 一 震 災 重 建 工 程 亦 遭 受 破 壞 模 擬 結 果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高 達 28.16 萬 m 3, 如 表 5.6 及 圖 5.11~5.14, 依 照 式 2-6 及 2-10 所 計 算 之 結 果 較 為 符 合, 詳 如 表 5.7, 而 賀 伯 颱 風 之 土 方 量 較 接 近 於 V 80 出 水 溪 在 賀 伯 颱 風 發 生 土 石 流 後, 水 土 保 持 局 於 出 水 溪 進 行 多 項 整 治 工 程, 如 表 5.8 此 外, 水 土 保 持 局 調 查 神 木 村 內 五 條 溪 流 集 水 區 之 結 果, 發 現 目 前 仍 有 相 當 龐 大 數 量 之 不 安 定 土 砂, 約 有 217 萬 m 3, 顯 示 目 前 五 條 溪 流 集 水 區 內 土 砂 活 動 仍 處 於 非 常 不 安 定 時 期 經 由 估 略 計 算 結 果, 以 過 去 建 設 之 防 砂 壩 僅 能 抑 制 目 前 總 土 砂 量 分 別 為 出 水 溪 20.7% 那 瑪 嘎 班 溪 0.004% 愛 玉 子 溪 0.017% 和 松 山 溪 9.8% 出 水 溪 ( 桃 芝 颱 風 ) 表 6.3 出 水 溪 桃 芝 颱 風 模 擬 結 果 比 較 災 情 紀 錄 ( 陳 天 健,2001) 霍 薩 溪 橋 愛 玉 子 溪 橋 沖 毀, 對 外 交 通 中 斷 居 民 房 舍 農 田 毀 損 各 項 九 二 一 震 災 重 建 工 程 亦 遭 受 破 壞 ( 照 片 5.5 5.6) 模 擬 結 果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28.16 萬 m 3 堆 積 面 積 :8 萬 m 2 平 均 厚 度 :3.52m 最 大 深 度 :18.78m 表 6.4 出 水 溪 流 出 土 方 量 比 較 計 算 方 式 土 方 量 (m 3 ) FLO-2D 桃 芝 颱 風 模 擬 結 果 FLO-2D 賀 伯 颱 風 模 擬 結 果 0.61 V 50 =13600A 0 V 70 =27064 A 0 0.61 V 80 =40800 A 0 0.61 V 90 =70992 A 0 0.61 V 95 =113968 A 0 0.61 V 99 =274720 A 0 0.61 V=30000A 28.16 萬 17.6 萬 5.23 萬 10.4 萬 15.69 萬 27.3 萬 43.83 萬 105.66 萬 27.3 萬 表 6.5 出 水 溪 整 治 項 目 ( 水 土 保 持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年 度 出 水 溪 整 治 工 程 78 年 度 那 瑪 嘎 班 溪 支 流 防 砂 壩 新 建 工 程 ~ 防 砂 壩 一 座 (L=42.50m H=8m) 80 年 度 神 木 八 鄰 野 溪 坑 溝 整 治 工 程 ~ 防 砂 壩 二 座 (L=43m H=7.5m,L=29.5m H=8m) 85 年 度 那 瑪 嘎 班 溪 支 流 防 砂 壩 工 程 ~ 潛 壩 4 座, 護 岸 ( L=149m H=2m); 神 木 八 鄰 野 溪 護 岸 潛 壩 工 程 ~ 固 床 工 4 座, 護 岸 (L=84m H=3-5m); 阿 里 山 區 222 林 班 護 坡 工 程 ~ 護 坡 (L=68.22m H=6.5m) 2-1-51

86 年 度 神 木 國 小 前 護 岸 ~ 砌 石 護 岸 (L=68.22m H=6.5m); 出 水 溪 上 游 段 整 治 工 程 ~ 防 砂 壩 二 座 (L=56m H=9m,L=48m H=8m); 出 水 溪 上 游 段 三 號 壩 防 砂 壩 工 程 ~ 防 砂 壩 一 座 (L=76m H=7m) 87 年 度 出 水 溪 霍 薩 溪 二 期 整 治 工 程 ~ 疏 浚 393.78m, 整 流 94.93m, 乾 砌 護 岸 (L=288.78m H=5m) 87 年 度 神 木 國 小 前 護 岸 加 高 緊 急 處 理 工 程 ~ 河 床 疏 浚 長 198.94m, 砌 石 護 岸 (L=148.94m H=7.5m) 87 年 度 出 水 溪 上 游 段 4 號 防 砂 壩 工 程 ~ 防 砂 壩 1 座 (L=106m H=6m) 88 年 度 出 水 溪 上 游 段 5 號 防 砂 壩 工 程 ~ 防 砂 壩 1 座 (L=41m H=11m) 89 年 度 出 水 溪 上 游 段 6 號 防 砂 壩 工 程 ~ 防 砂 壩 1 座 圖 6.46(a) 模 擬 0.4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2-1-52

圖 6.47(b) 模 擬 0.8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圖 6.48(c) 模 擬 1.2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2-1-53

圖 6.49(d) 模 擬 1.5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圖 6.50 模 擬 1.5 小 時 下 游 最 大 深 度 2-1-54

圖 6.51 模 擬 1.5 小 時 下 游 最 終 深 度 三 郡 坑 村 二 廍 坑 溪 ( 南 投 069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賀 伯 颱 風 二 廍 坑 溪 上 游 分 為 上 下 兩 支 流, 上 支 流 首 先 發 生 土 石 流 現 象, 並 在 中 游 和 下 支 流 匯 合 後 向 下 游 前 進, 最 大 深 度 達 到 6.4 公 尺,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5.6 萬 m 3, 其 中 上 支 流 流 動 深 度 較 大, 並 在 下 游 改 向 衝 向 流 籠 坑 溪 河 道,0.2~2.0 小 時 流 動 過 程 及 最 大 深 度 如 圖 5.1~5.3, 模 擬 結 果 和 現 地 調 查 比 較 如 表 5.1 二 廍 坑 溪 ( 賀 伯 颱 風 ) 表 6.7 二 廍 坑 溪 賀 伯 颱 風 模 擬 結 果 比 較 災 情 紀 錄 ( 游 繁 結,1997) 發 生 坡 度 :25.2 度 流 動 坡 度 :12 度 堆 積 坡 度 :9.1 度 最 大 堆 積 長 度 :228m 最 大 堆 積 寬 度 :130m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5.8 萬 m 3 堆 積 面 積 :1.45 萬 m 2 平 均 厚 度 :4m 模 擬 結 果 發 生 坡 度 :31.6 度 流 動 坡 度 :13 度 堆 積 坡 度 :8.2 度 最 大 堆 積 長 度 :240m 最 大 堆 積 寬 度 :160m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5.6 萬 m 3 堆 積 面 積 :3.2 萬 m 2 平 均 厚 度 :1.75m 2-1-55

橋 下 斷 面 遭 土 石 流 堵 死, 房 屋 全 倒 14 棟 半 倒 3 棟, 八 人 死 亡 二 廍 坑 溪 下 游 改 道 衝 向 流 籠 坑 溪 圖 6.52(a) 模 擬 0.4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圖 6.53(b) 模 擬 0.8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2-1-56

圖 6.54(c) 模 擬 1.2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圖 6.55(d) 模 擬 1.6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2-1-57

圖 6.56(e) 模 擬 2.0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桃 芝 颱 風 由 於 桃 芝 颱 風 最 大 降 雨 強 度 大 於 賀 伯 颱 風, 故 對 於 二 廍 坑 溪 下 游 的 傷 害 較 為 賀 伯 颱 風 嚴 重, 模 擬 結 果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高 達 20.48 萬 m 3, 如 表 5.2 及 圖 5.4~5.6, 模 擬 土 方 量 多 出 蔡 元 芳 (1999) 所 建 議 之 公 式 2-10 所 計 算 結 果 之 V90 甚 多, 介 於 V95 及 V99 之 間, 詳 如 表 5.3, 原 因 可 能 為 桃 芝 颱 風 最 大 降 雨 強 度 幾 乎 是 賀 伯 颱 風 的 兩 倍 ; 而 賀 伯 颱 風 之 土 方 量 較 接 近 於 V80, 此 現 象 應 和 921 地 震 有 關 由 於 二 廍 坑 溪 在 賀 伯 颱 風 發 生 土 石 流 後, 水 土 保 持 局 於 二 廍 坑 溪 主 流 及 支 流 進 行 多 項 整 治 工 程, 如 表 5.4, 故 實 際 發 生 土 石 流 之 規 模 應 小 於 模 擬 結 果 二 廍 坑 溪 ( 桃 芝 颱 風 ) 表 6.8 二 廍 坑 溪 桃 芝 颱 風 模 擬 結 果 比 較 災 情 紀 錄 ( 陳 天 健,2001) 上 游 流 下 大 量 土 石, 原 有 河 道 淤 滿 5m 以 上, 並 改 道 衝 向 流 籠 坑 溪, 郡 安 橋 至 其 上 游 500m 河 道 兩 岸 民 房 沖 毀, 一 人 重 傷 ( 照 片 5.1 及 5.4) 模 擬 結 果 流 出 總 土 方 量 :20.48 萬 m 3 堆 積 面 積 :9.1 萬 m 2 平 均 厚 度 :2.25m 二 廍 坑 溪 下 游 改 道 衝 向 流 籠 坑 溪, 影 響 範 圍 大 於 賀 伯 颱 風 表 6.9 二 廍 坑 溪 流 出 土 方 量 比 較 2-1-58

計 算 方 式 土 方 量 (m 3 ) FLO-2D 桃 芝 颱 風 模 擬 結 果 20.48 萬 FLO-2D 賀 伯 颱 風 模 擬 結 果 5.6 萬 V50=13600A0 0.61 2.0 萬 V70=27064 A0 0.61 4.0 萬 V80=40800 A0 0.61 6.1 萬 V90=70992 A0 0.61 10.6 萬 V95=113968 A0 0.61 17.0 萬 V99=274720 A0 0.61 41.03 萬 V=30000A 5.8 萬 表 6.10 二 廍 坑 溪 主 支 流 整 治 項 目 ( 水 土 保 持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 二 廍 坑 溪 主 流 整 治 工 程 潛 壩 7 座 ; 防 砂 壩 1 座 ~1 號 防 砂 壩 (H=9 公 尺 L=38.8 公 尺 ) 固 床 工 27 座 ; 護 岸 1630 公 尺 野 溪 治 理 部 分 舊 梳 子 壩 除 石 3 處 ~ 舊 二 三 號 梳 子 壩, 舊 二 廍 坑 溪 ( 郡 坑 橋 上 游 ) 沖 蝕 溝 潛 壩 1 座 農 路 水 土 保 持 80 公 尺 ; 橋 樑 2 座 ~ 郡 坑 三 號 橋 二 廍 路 農 路 水 土 保 持 部 分 一 號 橋 崩 塌 地 治 理 部 分 打 樁 編 柵 5330m 2 ; 舖 網 植 生 5686 m 2 二 廍 坑 溪 支 流 整 治 工 程 潛 壩 4 座 防 砂 壩 2 座 ~5 號 防 砂 壩 (H=12 公 尺 L=30.5 公 尺 );4 號 防 砂 壩 (H=10 公 尺 L=40.8 公 尺 ) 野 溪 治 理 部 分 梳 子 壩 二 座 ~3 號 RC 梳 子 壩 (H=9 公 尺 L=36.2 公 尺 B=2 公 尺 );2 號 RC 梳 子 壩 (H=12 公 尺 L=30.5 公 尺 B=2 公 尺 ); 固 床 工 3 塊 護 岸 362 公 尺 RC 擋 土 牆 196 公 尺 農 路 水 土 保 持 180 公 尺 ; 橋 樑 3 座 ~ 二 廍 路 二 號 橋 二 廍 農 路 水 土 保 持 部 分 路 三 號 橋 二 廍 路 四 號 橋 打 樁 編 柵 5805m 2 崩 塌 地 治 理 部 分 舖 網 植 生 5885m 2 2-1-59

圖 6.57(a) 模 擬 0.4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圖 6.59(b) 模 擬 0.8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2-1-60

圖 6.70(c) 模 擬 1.2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圖 6.71(d) 模 擬 1.6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2-1-61

圖 6.72(e) 模 擬 2.0 小 時 最 大 深 度 四 上 安 村 三 廍 坑 溪 ( 南 投 071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三 廍 坑 溪 集 水 區 自 民 國 85 年 賀 伯 颱 風 88 年 921 大 地 震 至 90 年 的 桃 芝 颱 風, 五 年 內 經 歷 三 次 重 大 的 天 然 災 害 歷 年 來 之 緊 急 處 理 工 程 及 災 害 治 理 工 程 如 表 6.1 所 示 三 廍 坑 溪 在 85 年 賀 伯 颱 風 時, 雖 未 對 下 游 台 21 線 附 近 地 區 及 居 民 造 成 直 接 威 脅 但 90 年 桃 芝 颱 風 時, 三 四 層 樓 高 的 土 石 流 沿 著 三 廍 坑 溪 而 下, 造 成 上 安 村 死 亡 失 蹤 人 口 17 人, 田 園 流 失 80 餘 公 頃, 房 屋 全 倒 26 戶 半 倒 29 戶 利 用 農 林 航 測 所 於 民 國 90 年 所 建 置 20m 20m 之 DTM 資 料, 以 桃 芝 颱 風 雨 量 配 合 前 面 章 節 所 提 到 之 地 文 與 水 文 參 數 輸 入 模 式, 模 擬 三 廍 坑 溪 土 石 流 災 害 之 狀 況, 其 堆 積 深 度 與 流 動 速 度 如 圖 6. 與 圖 6. 所 示 圖 6. 為 將 模 擬 結 果 以 3D 立 體 圖 展 示 表 6.11 三 廍 坑 溪 工 程 設 施 一 覽 表 ( 參 照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 三 廍 坑 溪 土 石 流 緊 急 處 理 工 程 工 程 設 施 固 床 工 3 座 箱 涵 1 座 靜 水 池 1 座 2-1-62

三 廍 坑 溪 整 治 工 程 三 廍 坑 溪 災 修 工 程 三 廍 坑 溪 疏 通 工 程 潛 壩 23 座 梳 子 壩 1 座 - 緊 急 水 路 疏 通 工 程 : 水 路 疏 通 500 公 尺 上 游 水 路 疏 通 工 程 : 水 路 疏 通 500 公 尺 圖 6.73 三 廍 坑 溪 模 擬 桃 芝 颱 風 堆 積 深 度 圖 圖 6.74 三 廍 坑 溪 模 擬 桃 芝 颱 風 流 動 速 度 圖 2-1-63

圖 6.75 三 廍 坑 溪 土 石 流 淹 沒 範 圍 3D 立 體 圖 3.2.4.3 邊 界 條 件 之 確 定 邊 界 條 件 的 確 定 是 為 使 模 擬 結 果 與 實 際 災 害 範 圍 之 大 小 做 一 比 對, 以 修 正 模 式 參 數, 使 模 擬 結 果 符 合 實 際 情 況 豐 丘 野 溪 利 用 賀 伯 颱 風 後 之 空 拍 圖 繪 出 其 大 約 之 淹 沒 影 響 範 圍, 並 和 模 擬 結 果 範 圍 對 照 比 較, 如 圖 6. 所 示 模 擬 結 果 與 實 際 範 圍 之 邊 界 大 致 相 符 模 擬 豐 丘 野 溪 平 均 堆 積 深 度 為 1.98 公 尺, 其 結 果 和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1997) 於 陳 有 蘭 溪 治 山 防 災 整 體 治 理 規 劃 報 告 中 之 推 估 堆 積 區 平 均 深 度 ( 以 5 公 尺 計 算 ) 要 小 很 多, 因 本 模 式 為 定 床 模 式, 無 法 模 擬 土 石 流 刷 深 現 象, 實 際 土 石 流 發 生 時, 土 石 流 會 因 淘 刷 底 部 及 側 部 而 將 土 石 順 道 帶 下, 因 此 實 際 土 石 流 流 量 會 大 於 模 擬 之 土 石 流 流 量, 也 因 此 堆 積 區 實 際 堆 積 深 度 會 大 於 模 擬 之 堆 積 深 度 另 一 方 面, 模 擬 之 堆 積 影 響 範 圍 (10.81ha) 則 大 於 賀 伯 颱 風 時 之 實 際 堆 積 範 圍 (9.55ha), 其 原 因 為 實 際 土 石 流 發 生 時, 下 游 堆 積 區 坡 度 變 緩, 渠 底 會 因 堆 積 而 越 來 越 高 而 本 模 式 因 定 床 之 限 制, 渠 底 土 石 無 法 堆 積 而 繼 續 往 下 流 動, 故 堆 積 深 度 會 較 小, 堆 積 影 響 範 圍 會 較 大 另 一 原 因 則 為 地 形 資 料 在 以 三 角 網 格 內 差 時 所 產 生 之 誤 差, 導 致 局 部 模 擬 結 果 之 差 異 故 欲 提 高 模 擬 之 準 確 性, 將 所 欲 模 擬 之 區 域 全 部 使 用 精 度 較 高 之 1 公 尺 一 條 等 高 線 之 地 形 圖 製 作 地 形 資 料 三 廍 坑 溪 以 桃 芝 颱 風 後 航 照 圖 決 定 其 實 際 淹 沒 影 響 範 圍 ( 因 其 下 游 災 害 嚴 2-1-64

重 保 全 住 戶 眾 多, 故 以 下 游 為 探 討 範 圍 ), 實 際 範 圍 為 土 石 流 沿 著 三 廍 坑 溪 流 下, 在 三 安 橋 至 上 安 橋 之 間 溢 流, 淹 沒 並 沖 毀 上 安 橋 附 近 住 戶, 土 石 流 繼 續 往 前 至 較 緩 處 堆 積, 圖 6. 中 藍 色 線 為 桃 芝 颱 風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而 紅 色 線 則 為 模 擬 範 圍 圖 上 可 見, 模 式 模 擬 範 圍 (10.17ha) 大 於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7.55ha) 其 原 因 為 三 廍 坑 溪 下 游 住 戶 集 中 於 上 安 橋 附 近, 造 成 河 道 窄 縮, 造 成 土 石 流 堆 積 深 度 較 大, 影 響 範 圍 較 模 擬 小 另 外, 模 擬 時 未 取 得 上 安 橋 附 近 街 道 與 建 築 物 資 料, 故 未 能 對 其 所 造 成 之 影 響 加 以 模 擬, 以 致 土 石 未 像 實 際 般, 於 上 安 橋 附 近 大 量 堆 積, 使 的 模 擬 結 果 大 於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圖 6.76 豐 丘 野 溪 模 擬 賀 伯 颱 風 淹 沒 範 圍 比 較 圖 2-1-65

圖 6.77 三 廍 坑 野 溪 模 擬 桃 芝 颱 風 淹 沒 範 圍 比 較 圖 3.2.4.4 模 擬 範 圍 與 實 際 範 圍 相 似 性 比 值 相 似 性 比 值 是 要 瞭 解 模 擬 結 果 與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之 相 似 程 度 其 利 用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面 積 模 擬 結 果 與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重 疊 面 積 與 模 擬 結 果 超 出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面 積 等 之 間 的 關 係, 來 瞭 解 模 擬 結 果 與 實 際 範 圍 之 相 似 程 度 下 列 方 程 式 可 以 計 算 出 相 似 性 比 值 : 1 2 α = A A 100% (6.1) A0 式 中,α : 模 擬 範 圍 與 實 際 範 圍 相 似 比 A0 :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面 積 (ha) A1: 模 擬 結 果 與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重 疊 面 積 (ha) A2 : 模 擬 結 果 超 出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面 積 (ha) 由 豐 丘 野 溪 之 模 擬 結 果, 以 一 號 攔 砂 壩 視 為 溢 流 點, 溢 流 點 則 為 扇 狀 堆 積 地 之 頂 點 以 其 下 方 之 堆 積 面 積 ( 圖 6.) 配 合 式 (6.1) 計 算 豐 丘 85 年 賀 伯 颱 風, 模 擬 結 果 面 積 與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面 積 之 相 似 比 值, 其 比 值 為 68% 另 外, 上 安 村 三 廍 坑 溪 則 以 三 安 橋 為 溢 流 點, 將 模 式 模 擬 與 實 際 範 圍 溢 流 點 以 下 之 淹 沒 影 響 範 圍 ( 圖 6.), 分 成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面 積 模 擬 結 果 與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重 疊 面 積 與 模 擬 結 果 超 出 實 際 淹 沒 範 圍 面 積, 將 其 帶 入 (6.1) 式, 計 算 模 擬 與 實 際 2-1-66

之 相 似 比 值, 其 比 值 為 52% 由 以 上 結 果 發 現, 豐 丘 野 溪 相 似 性 比 值 為 68% 與 三 廍 坑 溪 之 相 似 性 比 值 52% 差 異 頗 大, 其 原 因 為 缺 乏 上 安 村 街 道 與 建 築 物 資 料, 以 致 模 擬 時 忽 略 其 影 響 性, 因 而 造 成 模 擬 結 果 範 圍 過 大 之 現 象 另 一 原 因 則 為 流 變 參 數 與 地 形 資 料 內 差 造 成 之 誤 差 所 造 成, 故 提 高 地 形 資 料 與 流 變 參 數 之 準 確 性, 可 使 的 相 似 性 比 值 增 加, 模 擬 結 果 能 更 加 符 合 於 現 地 實 際 範 圍 圖 6.78 豐 丘 野 溪 模 擬 結 果 與 實 際 範 圍 重 疊 比 較 圖 2-1-67

圖 6.79 三 廍 坑 溪 模 擬 結 果 與 實 際 範 圍 重 疊 比 較 圖 3.2.4.5 土 石 流 淹 沒 區 域 之 管 理 土 石 流 淹 沒 區 域 之 管 理 包 含 危 險 區 域 的 劃 分 警 報 系 統 的 設 置 與 疏 散 避 難 圖 的 規 劃 等, 期 望 藉 由 以 上 之 方 式, 警 告 或 告 知 人 們 當 土 石 流 災 害 發 生 時, 如 何 防 災 與 避 災, 以 使 災 害 傷 亡 減 至 最 低 的 程 度 一 危 險 區 域 的 劃 分 本 計 畫 參 照 瑞 士 分 類 災 害 程 度 之 方 式 分 類 土 石 流 危 險 區 域 之 等 級, 災 害 程 度 之 分 類 主 要 由 影 響 強 度 與 發 生 機 率 兩 種 參 數 構 成, 並 依 據 對 於 人 的 傷 害 與 對 建 築 物 之 損 壞, 劃 分 為 三 種 等 級, 以 此 建 議 相 關 單 位 對 不 同 等 級 之 區 域 採 取 不 同 之 減 災 避 災 措 施 ( 一 ) 影 響 強 度 影 響 強 度 的 標 準 是 對 人 類 生 命 和 建 築 物 結 構 安 全 的 影 響 程 度 來 定 義 其 定 義 方 式 如 表 6. 所 示 另 外,Rickenman(2001) 針 對 土 石 流 提 出 土 石 流 影 響 強 度 的 建 議 標 準, 如 表 6. 所 示 表 6.12 影 響 強 度 定 義 表 (R.García 等,2003) 高 強 度 中 強 度 低 強 度 表 示 人 類 連 待 在 房 屋 裏 都 不 安 全 因 為 該 房 屋 可 能 因 衝 擊 力 作 用 而 倒 塌 是 指 危 險 危 害 到 建 築 物 本 身 以 外 的 生 命 影 響 的 強 度 雖 然 不 足 以 摧 毀 建 築 物, 但 仍 可 能 會 損 壞 建 築 物 本 身 的 一 些 構 件 並 且 足 以 危 及 到 外 面 未 受 到 保 護 人 員 的 生 命 是 指 對 生 命 的 危 脅 不 是 很 巨 大, 不 會 產 生 很 大 的 結 構 損 壞 而 損 害 可 能 發 生 於 屋 外 表 6.13 土 石 流 影 響 強 度 標 準 建 議 表 (Rickenman,2001) 過 程 低 強 度 中 強 度 高 強 度 土 石 流 h<0.5m 且 V<0.5m/s h<1.5m 且 0.5m/s<V<1.5m/s h>1.5m 或 V>1.5m/s ( 二 ) 發 生 機 率 2-1-68

對 土 石 流 而 言, 因 其 影 響 因 子 複 雜, 通 常 很 難 推 估 發 生 的 機 率, 進 而 要 預 估 其 發 生 的 週 期 更 是 不 可 能 的 因 此, 土 石 流 在 1 年 裏 發 生 的 可 能 性, 被 選 擇 做 為 高 中 和 低 機 率 的 定 性 標 準 重 現 期 距 發 生 機 率 如 (6.2) 式 所 計 算, 其 公 式 如 下 表 6. 為 各 重 現 期 距 內 土 石 流 在 1 年 內 可 能 發 生 的 機 率 1 P ) T n n = 1 (1 (6.2) 式 中, Pn : 在 n 年 內 發 生 之 機 率 ( 令 n = 1) T : 頻 率 年 災 害 程 度 是 影 響 強 度 和 發 生 機 率 兩 種 參 數 的 結 合 並 且 利 用 各 種 顏 色 來 劃 分 其 等 級, 紅 色 代 表 高 危 險, 藍 色 代 表 中 危 險, 黃 色 則 代 表 低 危 險 災 害 程 度 分 類 如 圖 6. 所 示 並 利 用 豐 丘 野 溪 土 石 流 為 案 例, 將 其 劃 分 成 高 中 與 低 危 險 區 域 ( 見 圖 6. 與 圖 6.), 做 為 日 後 有 關 單 位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與 相 關 法 令 制 訂 之 參 考 各 危 險 區 之 定 義 與 災 害 程 度 如 表 6. 所 示 表 6.14 各 重 現 期 距 內 土 石 流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 參 照 R.García 等,2003) 重 現 期 距 ( 年 ) 10 100 1000 遠 大 於 1000 發 生 可 能 (%) 10 1 0.1 遠 小 於 0.1 表 6.15 危 險 區 的 定 義 或 災 害 程 度 (R.García 等,2003) 高 危 險 區 ( 紅 色 ) 中 危 險 區 ( 藍 色 ) 低 危 險 區 ( 黃 色 ) 不 管 在 室 內 還 是 室 外, 人 們 都 處 於 災 害 風 險 當 中 而 且 災 害 有 可 能 會 迅 速 摧 毀 建 築 物 紅 色 區 建 議 為 禁 止 區 ( 禁 止 開 發 地 區 ) 人 們 在 建 築 物 外 處 於 災 害 風 險 當 中 在 建 築 物 內 風 險 較 低 只 要 建 築 物 符 合 當 前 的 法 令 規 定, 則 預 期 到 災 害 對 建 築 結 構 有 所 損 害, 不 過 不 會 迅 速 被 摧 毀 藍 色 區 建 議 為 管 制 區, 可 以 透 過 適 當 的 保 護 措 施 減 少 發 生 嚴 重 的 損 害 人 們 尚 未 處 於 災 害 的 風 險 中 並 有 可 能 會 對 建 築 物 造 成 輕 微 的 損 害 黃 色 區 建 議 為 警 示 區 ( 通 知 人 們 有 可 能 發 生 災 害 ) 2-1-69

圖 6.80 發 生 強 度 與 發 生 機 率 的 危 險 區 分 類 (R.García 等,2003) 圖 6.81 高 中 與 低 危 險 區 之 劃 定 2-1-70

圖 6.82 高 中 與 低 危 險 區 劃 定 3D 圖 4.2 坡 地 災 害 ( 坡 地 組 ) 4.2.1 土 石 流 災 害 規 模 設 定 土 石 流 係 指 泥 砂 礫 及 巨 石 等 物 質 與 水 之 混 合 物 受 重 力 作 用 後 所 產 生 之 流 動 體, 在 重 力 的 作 用 上, 沿 坡 面 或 溝 渠 由 高 處 往 低 處 流 動 之 自 然 現 象, 在 台 灣, 土 石 流 大 多 在 豪 雨 期 間 發 生 在 山 坡 地 或 山 谷 之 中, 其 主 要 特 徵 為 流 速 快 泥 砂 濃 度 高 沖 蝕 力 強 衝 擊 力 大 近 年 來, 台 灣 地 區 部 份 山 坡 地 經 常 遭 受 土 石 流 之 威 脅, 其 所 造 成 的 人 命 傷 亡 與 財 產 損 失, 較 之 山 崩 地 滑 等 災 害 規 模 與 損 失 實 有 過 之 而 無 不 及, 使 得 土 石 流 災 害 儼 然 成 為 臺 灣 地 區 山 坡 地 土 砂 災 害 的 代 名 詞, 同 時 也 是 現 階 段 山 坡 地 土 砂 災 害 防 治 之 主 要 重 點 工 作 之 一 一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影 響 範 圍 劃 定 1. 依 據 水 土 保 持 法 所 訂 定 特 別 水 土 保 持 區 劃 定 與 廢 止 準 則 第 三 條 第 六 款 的 規 定 : 土 石 流 危 險 區 : 溪 床 坡 度 在 百 分 之 三 十 以 上, 且 其 上 游 集 水 區 面 積 在 十 公 頃 以 上 者, 經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具 危 害 公 共 安 全 之 虞, 亟 需 加 強 水 2-1-71

土 保 持 處 理 及 維 護, 以 保 護 其 鄰 近 地 區 聚 落 重 要 公 共 設 施 名 勝 古 蹟 等 2. 依 水 土 保 持 技 術 規 範 第 五 章 第 三 節 第 三 百 一 十 三 條 : 土 石 流 危 險 範 圍 之 劃 定 方 法, 首 先 決 定 危 險 區 之 頂 點 A, 其 以 山 谷 之 出 口 扇 狀 地 之 頂 點, 或 坡 度 十 度 為 頂 點 ; 其 次 由 A 點 依 據 土 石 流 最 大 擴 展 角 度 ( 一 百 零 五 度 ) 向 下 游 劃 出 一 扇 狀 區 域 ; 最 後 以 扇 狀 區 內 坡 度 二 度 之 等 坡 度 線 B 作 為 土 石 流 之 到 達 邊 界, 則 該 扇 形 區 與 線 B 所 涵 括 之 範 圍, 即 為 土 石 流 之 危 險 範 圍 於 現 地 調 查 時, 依 照 上 述 劃 設 之 影 響 範 圍 於 現 地 編 修, 若 該 條 溪 流 於 現 地 調 查 評 估 為 無 土 石 災 害 之 虞, 可 列 入 持 續 觀 察 項 目, 則 該 條 溪 流 即 不 劃 設 影 響 範 圍 圖 ; 若 劃 設 之 溢 流 點 附 近 無 保 全 對 象 存 在, 亦 未 劃 設 影 響 範 圍 二 土 石 流 潛 勢 範 圍 災 害 規 模 分 級 參 考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訂 定 並 公 開 各 地 區 土 石 流 雨 量 警 戒 基 準 值 作 為 災 害 規 模 設 定 依 據 當 中 央 氣 象 局 發 布 某 地 區 之 預 測 雨 量 大 於 土 石 流 警 戒 基 準 值 時, 由 水 土 保 持 局 發 布 該 地 區 為 二 級 ( 黃 色 警 戒 )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地 方 政 府 應 進 行 疏 散 避 難 勸 告 ; 當 某 地 區 實 際 降 雨 已 達 土 石 流 警 戒 基 準 值 時, 由 水 土 保 持 局 發 布 該 地 區 為 一 級 ( 紅 色 警 戒 )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地 方 政 府 得 指 示 撤 離 強 制 疏 散 地 方 政 府 可 依 各 地 區 當 地 雨 量 及 實 際 狀 況, 自 行 發 布 局 部 地 區 為 二 級 ( 黃 色 警 戒 ) 或 一 級 ( 紅 色 警 戒 )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劃 定 並 發 布 管 制 區 範 圍, 嚴 格 限 制 禁 止 人 民 進 入 並 進 行 疏 散 撤 離 當 暴 風 圈 尚 未 接 近 本 縣 或 預 判 最 強 尖 峰 降 雨 應 尚 未 發 生 時, 本 縣 各 防 災 單 位 查 詢 所 屬 地 區 較 接 近 之 雨 量 站, 其 逐 時 雨 量 資 料 ( 縣 級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應 全 面 觀 察 全 縣 境 內 所 有 雨 量 站 資 料 ), 此 時 如 有 一 雨 量 站 之 最 大 值 已 超 過 或 接 近 預 估 總 降 雨 量 尖 峰 時 刻 降 雨 強 度 值 時, 則 該 附 近 地 區 應 重 新 推 估 可 能 之 總 降 雨 量, 如 縣 級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無 法 推 估 時, 應 向 中 央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請 求 相 關 資 訊 協 助, 以 利 後 續 應 變 工 作 準 備 本 計 畫 選 擇 南 投 縣 地 區 土 石 流 流 路 較 單 純 無 其 他 較 大 支 流 匯 入 且 災 情 嚴 重 之 土 石 流 災 害 溪 流 為 模 擬 對 象 以 FLO-2D 模 式 模 擬 豐 丘 村 豐 丘 野 溪 ( 南 投 029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及 上 安 村 三 廍 坑 溪 ( 南 投 071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 土 石 流 發 生 之 狀 態 規 模 與 淹 沒 範 圍 等, 蒐 集 FLO-2D 模 式 各 項 參 數, 包 含 地 形 資 料 流 變 參 數 等 值 曼 寧 粗 糙 係 數 n 層 流 阻 力 係 數 K 與 流 量 等 輸 入 模 式 中, 以 瞭 解 模 式 模 擬 結 果 與 現 地 情 況 之 差 異, 進 而 修 正 模 式 參 數, 以 能 更 符 合 於 現 地 土 石 流 之 狀 態, 詳 細 說 明 請 參 考 附 錄 2-1-72

縣 市 警 戒 區 範 圍 土 石 流 警 戒 基 準 值 鄉 鎮 警 戒 區 座 落 村 里 ( 土 石 流 淺 式 溪 流 總 數 或 編 號 )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數 第 二 篇 / 第 一 章 / 第 一 節 規 模 設 定 土 石 流 警 戒 基 準 值 (mm) 參 考 雨 量 站 代 表 站 備 用 站 互 助 村 (4) 新 生 村 (5) 9 200 清 流 阿 眉 仁 愛 鄉 精 英 村 (1) 春 陽 村 (1) 親 愛 村 (1) 3 200 廬 山 仁 愛 南 豐 村 ( 南 投 011 南 投 014) 法 治 村 (3) 萬 豐 村 (1) 6 200 武 界 文 文 社 南 豐 村 (11) 11 200 仁 愛 楓 樹 林 車 埕 村 (4) 新 興 村 (5) 9 200 魚 池 上 安 村 水 里 鄉 民 和 村 (4) 鉅 工 村 (1) 玉 峰 村 (1) 頂 崁 村 (1) 新 城 村 (2) 9 200 青 雲 水 里 新 山 村 (3) 興 隆 村 (3) 郡 坑 村 (1) 上 安 村 (2) 永 興 村 (1) 10 200 龍 神 橋 樟 湖 竹 山 鎮 延 平 里 (2) 中 央 里 (1) 3 300 竹 山 集 集 瑞 竹 里 (1) 秀 林 里 (1) 坪 頂 里 (1) 3 300 桶 頭 大 鞍 南 投 縣 信 義 鄉 埔 里 鎮 潭 南 村 (4) 地 利 村 (3) 雙 龍 村 (1) 8 200 青 雲 龍 神 橋 神 木 村 (6) 東 埔 村 (6) 同 富 村 (3) 15 200 神 木 村 新 興 橋 明 德 村 (3) 豐 丘 村 (4) 自 強 村 (1) 羅 娜 村 (1) 福 興 里 (2) 蜈 蚣 里 (10) 牛 眠 里 (2) 枇 杷 里 (7) 麒 麟 里 (6) 水 頭 里 (1) 桃 米 里 (3) 南 村 里 (5) 成 功 里 (5) 9 200 信 義 豐 丘 41 250 大 肚 城 外 大 坪 草 屯 鎮 雙 冬 里 (4) 平 林 里 (1) 5 300 雙 冬 蘆 竹 湳 國 姓 鄉 魚 池 鄉 北 港 村 (4) 長 福 村 (3) 大 旗 村 (3) 長 流 村 (1) 長 豐 村 (3) 乾 溝 村 (9) 柑 林 村 (1) 南 港 村 (7) 大 林 村 (1) 東 光 村 (1) 新 城 村 (1) 水 社 村 (1) 五 城 村 (1) 日 月 村 (1) 23 200 長 福 水 長 流 8 200 北 山 九 份 二 山 6 250 魚 池 青 雲 鹿 谷 鄉 內 湖 村 (9) 和 雅 村 (3) 彰 雅 村 (1) 初 鄉 村 (1) 14 250 鳳 凰 九 份 二 山 中 寮 鄉 福 盛 村 (2) 和 興 村 (2) 廣 福 村 (1) 5 250 中 寮 蘆 竹 湳 集 集 鎮 富 山 里 (1) 1 350 集 集 水 里 名 間 鄉 東 湖 村 (1) 1 350 六 分 寮 埔 中 小 計 199 註 :1. 本 表 係 指 土 石 流 發 生 機 率 大 於 70% 之 土 石 流 警 戒 值 ; 部 分 村 里 座 落 重 覆, 係 因 行 政 區 位 於 2-1-73

2-1-74 第 二 篇 / 第 一 章 / 第 一 節 規 模 設 定 兩 集 水 區 之 交 界 2.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發 布, 除 參 考 代 表 站 雨 量 外, 仍 需 依 據 當 地 實 際 降 雨 趨 勢, 進 行 警 戒 研 判 3. 如 有 疏 散 作 業 費 時 或 交 通 不 便 地 區, 可 視 當 地 降 雨 情 趨 勢, 提 早 發 布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4. 土 石 流 警 戒 基 準 值 係 指 有 效 累 積 雨 量, 相 關 資 訊 請 參 考 水 土 保 持 局 局 土 石 流 防 災 應 變 系 統 (http://fema.swcb.gov.tw) 或 中 央 氣 象 局 網 站 (http://www.cwb.gov.tw) 即 時 雨 量 資 料 資 料 來 源 : 水 土 保 持 局 4.2.2 土 石 流 災 害 防 救 對 策 研 擬 ( 取 自 水 土 保 持 局 土 石 流 防 災 疏 散 避 難 作 業 規 定 ) 4.2.2.1 平 時 整 備 事 項 ( 一 ) 建 置 防 災 資 料 庫 1.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調 查 與 建 檔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 以 下 簡 稱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 辦 理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調 查, 建 置 歷 年 土 石 流 災 例 資 料 庫, 並 公 開 上 網 2. 崩 塌 敏 感 區 調 查 與 建 檔 :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辦 理 崩 塌 敏 感 區 調 查, 建 置 相 關 資 料 庫 3. 防 救 災 資 源 建 檔 : 地 方 政 府 應 將 可 運 用 防 救 災 資 源 ( 人 力 設 備 物 資 聯 外 道 路 資 訊 等 ) 及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崩 塌 地 敏 感 區 資 料 列 冊 建 檔, 並 隨 時 更 新 資 料 4. 內 政 部 及 農 委 會 ( 水 土 保 持 局 ) 應 協 助 地 方 完 成 防 救 災 資 源 建 檔,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原 民 會 ) 應 配 合 辦 理 ( 二 ) 研 擬 疏 散 與 避 難 計 畫 1. 疏 散 路 線 與 避 難 處 所 選 定 : 由 農 委 會 原 民 會 輔 導 地 方 政 府 選 定 疏 散 路 線 與 避 難 處 所 地 方 政 府 ( 含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及 鄉 鎮 市 區 公 所 ), 依 據 地 方 特 性 與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調 查 成 果, 選 定 適 當 避 難 處 所, 並 於 每 年 防 汛 期 前 校 正 更 新 2. 研 訂 土 石 流 防 災 疏 散 避 難 計 畫 : 由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依 據 地 區 特 性 研 訂 ( 三 ) 防 災 整 備 1. 建 立 保 全 對 象 清 冊 : 由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調 查, 建 立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保 全 對 象 與 緊 急 聯 絡 人 清 冊, 送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彙 整 後 呈 報 內 政 部, 並 副 知 農 委 會 原 民 會 本 工 作 應 於 每 年 防 汛 期 前 校 正 更 新 2. 避 難 處 所 整 備 : 由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協 助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完 成 避 難 處 所 之 防 災 生 活 物 資 及 糧 食 準 備, 內 容 包 含 糧 食 民 生 用 品 及 基 本 配 備 3. 疏 散 避 難 人 員 編 組 : 地 方 政 府 應 協 助 居 民 完 成 執 行 疏 散 避 難 人 員 編 組, 如 組 成 疏 散 避 難 小 組, 內 分 為 疏 散 班 引 導 班 收 容 班 及 行 政 班 等 4. 內 政 部 教 育 部 及 原 民 會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避 難 處 所 整 備

5.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應 提 供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圖 冊 及 相 關 資 訊 4.2.2.2 應 變 作 業 程 序 ( 一 ) 警 戒 監 控 1. 氣 象 監 控 : 中 央 氣 象 局 隨 時 掌 握 最 新 颱 風 或 豪 雨 動 態, 並 提 供 相 關 單 位 參 考 2. 土 石 流 觀 測 :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應 隨 時 監 控 雨 量 變 化, 並 依 據 中 央 氣 象 局 國 家 災 害 防 救 科 技 中 心 提 供 之 雨 量 及 相 關 資 訊, 作 為 發 布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之 參 考 3. 現 地 觀 測 : 地 方 政 府 應 隨 時 掌 握 當 地 降 雨 情 形 與 溪 流 水 文 變 化 ( 二 ) 災 害 分 析 研 判 1. 當 中 央 氣 象 局 發 布 颱 風 警 報 或 豪 ( 大 ) 雨 特 報 後,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應 依 據 中 央 氣 象 局 提 供 之 降 雨 預 報 及 歷 年 土 石 流 災 例 資 料 庫, 分 析 研 判 土 石 流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與 影 響 範 圍, 必 要 時 得 邀 集 國 家 災 害 防 救 科 技 中 心 及 經 濟 部 中 央 地 質 調 查 所 協 助 2. 地 方 政 府 應 依 據 現 地 狀 況, 參 考 各 單 位 所 提 供 相 關 資 訊, 分 析 研 判 土 石 流 發 生 之 可 能 性 與 影 響 範 圍 ( 三 ) 發 布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1. 發 布 時 機 : (1)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訂 定 並 公 開 各 地 區 土 石 流 警 戒 基 準 值 (2) 當 中 央 氣 象 局 發 布 某 地 區 之 預 測 雨 量 大 於 土 石 流 警 戒 基 準 值 時, 由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發 布 該 地 區 為 二 級 ( 黃 色 警 戒 )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地 方 政 府 應 進 行 疏 散 避 難 勸 告 (3) 當 某 地 區 實 際 降 雨 已 達 土 石 流 警 戒 基 準 值 時, 由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發 布 該 地 區 為 一 級 ( 紅 色 警 戒 )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地 方 政 府 得 指 示 撤 離 強 制 疏 散 (4) 地 方 政 府 可 依 各 地 區 當 地 雨 量 及 實 際 狀 況, 自 行 發 布 局 部 地 區 為 二 級 ( 黃 色 警 戒 ) 或 一 級 ( 紅 色 警 戒 )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2. 通 報 方 式 : 各 級 政 府 應 依 據 三 級 政 府 分 層 負 責, 由 上 而 下 通 報 (1)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發 布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相 關 訊 息, 應 公 布 於 土 石 流 防 災 應 變 系 統 (http://fema.swcb.gov.tw), 並 以 電 話 或 傳 真 方 式 通 知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2)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應 將 相 關 資 訊 通 知 所 屬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3) 由 新 聞 局 及 地 方 政 府 透 過 電 視 廣 播 媒 體 網 路 等 方 式 迅 速 傳 遞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等 災 害 預 報 訊 息 2-1-75

(4) 由 地 方 政 府 迅 速 運 用 村 里 鄰 長 警 察 消 防 人 力, 及 巡 邏 車 廣 播 車 傳 遞 土 石 流 警 戒 通 報 等 災 害 預 報 訊 息, 於 災 害 發 生 前 將 災 害 資 訊 傳 達 至 各 單 位 與 民 眾 村 里 鄰 社 區 住 戶 (5) 原 民 會 應 協 助 將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訊 息 傳 遞 至 原 住 民 鄉 ( 鎮 市 ) 公 所 ( 四 ) 劃 定 管 制 區 1. 由 地 方 政 府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依 據 當 地 雨 量 及 實 際 狀 況 或 參 考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所 公 布 之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劃 定 並 發 布 管 制 區 範 圍, 嚴 格 限 制 禁 止 人 民 進 入 並 進 行 疏 散 撤 離 2. 地 方 政 府 執 行 管 制 如 有 警 力 不 足 時, 得 逕 向 內 政 部 請 求 協 助 ( 五 ) 居 民 疏 散 避 難 與 收 容 由 直 轄 市 縣 ( 市 )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協 助 鄉 ( 鎮 市 區 )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辦 理 下 列 工 作, 必 要 時 得 逕 向 中 央 各 相 關 業 務 主 管 部 會 請 求 協 助 : 1. 廣 播 宣 導 撤 離, 請 民 眾 速 至 避 難 處 所 2. 電 話 聯 繫 村 里 長 或 村 里 幹 事, 轉 知 當 地 居 民 提 早 疏 散 3. 協 助 弱 勢 族 群 民 眾 等, 疏 散 至 避 難 處 所 4. 強 制 疏 散 : 強 制 疏 散 警 戒 區 內 不 肯 疏 散 之 居 民 並 送 至 避 難 處 所 5. 災 民 收 容 : 地 方 政 府 輔 導 各 地 區 登 記 災 民 身 份 人 數, 調 度 發 放 物 資 分 配 災 民 住 宿 6. 醫 療 救 護 : 派 遣 醫 療 人 員 進 行 檢 傷 分 類 醫 療 救 護 心 理 諮 商 急 救 常 識 宣 導 提 供 壓 力 紓 解 方 法 7. 管 制 交 通 : 請 警 察 單 位 協 助 警 戒 區 管 制 維 持 救 災 路 線 暢 通, 並 設 置 標 誌 管 制 通 行 8. 道 路 搶 通 : 調 派 重 型 機 械 清 除 障 礙 及 道 路 搶 通 9. 治 安 維 護 : 編 組 輪 流 巡 邏 災 區 與 避 難 處 所 ( 六 ) 疏 散 避 難 執 行 狀 況 回 報 1. 各 地 疏 散 避 難 狀 況 應 由 鄉 ( 鎮 市 區 )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彙 整 陳 報 直 轄 市 縣 ( 市 )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再 由 直 轄 市 縣 ( 市 )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通 報 至 中 央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或 消 防 署 2. 為 避 免 重 複 查 報, 各 部 會 如 需 相 關 資 訊, 得 逕 上 中 央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或 消 防 署 網 站 查 詢 ( 七 ) 預 報 及 警 報 之 解 除 1.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依 據 中 央 氣 象 局 提 供 資 料 研 判 後, 可 適 時 解 除 土 石 流 警 戒 區 ( 以 綠 色 燈 號 顯 示 ), 並 以 電 話 或 傳 真 方 式 通 知 縣 市 政 府 由 地 方 政 府 依 據 當 地 雨 量 及 實 際 狀 況 或 參 考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所 公 布 之 土 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