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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年 朋 友 生 涯 規 劃 的 重 要 選 項 之 一 國 家 考 試 講 座 ~ 國 家 考 試 面 面 觀 1

講 綱 一 二 三 四 五 5 六 七 八 九 職 涯 規 劃 - 決 定 自 己 的 人 生 認 識 國 家 考 試 100-102 年 考 選 新 措 施 國 家 考 試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考 試 資 訊 如 何 取 得 報 考 類 科 如 何 決 定 國 家 考 試 如 何 準 備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程 序 貴 校 畢 業 生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錄 取 情 形 2

非 洲 大 陸 好 望 角 3

燈 塔 前 豎 立 標 竿 - 指 出 好 望 角 到 世 界 各 大 城 市 之 航 向 和 里 程 數 - 行 船 至 此 下 一 步 您 該 如 何 抉 擇? 好 望 角 燈 塔 - 非 洲 大 陸 最 西 南 端 航 海 人 忠 實 的 守 護 者 4

一 職 涯 規 劃 - 決 定 自 己 的 人 生 追 逐 理 想 - 彰 顯 生 命 價 值 人 生 就 像 一 場 追 逐 夢 想 的 過 程, 將 手 中 握 著 的 藍 圖, 一 點 一 滴 地 在 現 實 的 世 界 裡 勾 勒 出 來 我 的, 這 顆 關 於 國 考 夢 想 的 種 子, 是 在 國 小 的 時 候 種 下 的 當 時 看 到 電 視 上 魚 肉 鄉 民 的 貪 官 污 吏, 心 中 不 自 覺 油 然 發 出 苛 政 猛 於 虎 的 感 嘆, 於 是 思 索 自 己 未 來 是 不 是 也 能 效 法 明 察 秋 毫 日 月 分 判 的 包 公, 為 社 會 貢 獻 微 薄 的 心 力 多 年 來, 便 憑 著 那 股 初 發 的 心 朝 這 條 路 線 邁 進 期 望 自 己 能 夠 不 斷 努 力 超 越 自 我, 也 希 望 能 在 面 對 苦 海 浮 沉 的 名 疆 利 鎖 同 時, 不 要 忘 記 當 初 想 要 奉 獻 的 一 份 初 衷 - 吳 舜 文,74 年 次 台 灣 大 學 政 治 系 公 行 組 97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三 級 一 般 行 政 類 科 榜 首 心 得 5

選 項 一 : 通 過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服 公 職 公 務 人 員 相 關 統 計 全 國 公 務 人 員 總 數 339,875 人 中 央 186,874 874 人 55% 地 方 153,001 人 45% 男 性 209,758 人 62% 女 性 130,117 人 38% 學 歷 博 士 2,906 人 0.9% 碩 士 43,101 人 13% 大 學 120,109 人 35% 專 科 108,130 人 32% 高 中 62,255 人 18% 國 中 3,374 人 1.0% 資 料 來 源 :98 年 銓 敘 統 計 年 報 6

選 項 一 : 通 過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服 公 職 文 官 核 心 價 值 及 其 重 要 內 涵 1. 廉 正 2. 忠 誠 3. 專 業 4. 效 能 5. 關 懷 清 廉 公 正 公 平 行 政 中 立 利 益 迴 避 均 衡 權 益 營 造 良 善 環 境 忠 於 憲 法 法 律 國 家 全 民 重 視 榮 譽 誠 信 具 道 德 感 與 責 任 感 充 實 知 識 技 能 熟 悉 法 令 政 策 終 生 學 習 創 新 提 供 一 流 服 務 簡 化 程 序 講 求 成 本 效 益 提 高 效 率 效 能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以 民 為 先 親 切 服 務 解 決 民 困 寬 容 民 主 態 度 互 相 尊 重 包 容 7

選 項 一 : 通 過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服 公 職 優 勢 劣 勢 分 析 實 現 抱 負 服 務 大 眾 職 業 穩 定 升 遷 有 序 進 修 學 習 待 遇 尚 可 福 利 較 佳 退 撫 保 障 優 勢 劣 勢 法 令 多 如 牛 毛 層 級 影 響 效 率 權 責 未 必 相 當 從 旁 監 督 者 眾 觸 法 加 重 刑 責 待 遇 缺 乏 彈 性 福 利 逐 漸 褪 色 8

初 任 公 務 人 員 待 遇 考 試 種 類 取 得 職 等 初 任 薪 資 高 考 一 級 薦 任 9 等 $56,456 特 考 一 等 高 考 二 級 薦 任 7 等 $47,680 特 考 二 等 高 考 三 級 薦 任 6 等 $44,850 特 考 三 等 委 任 5 等 $42,050 普 通 考 試 委 任 3 等 $35,200 特 考 四 等 初 等 考 試 委 任 1 等 $28,470 特 考 五 等 備 註 薪 資 未 扣 除 公 保 健 保 退 撫 所 得 稅 9

初 任 公 務 人 員 待 遇 特 種 考 試 三 等 荐 任 六 職 等 國 際 經 濟 商 務 人 員 $44,620 專 利 商 標 審 查 人 員 $46,600 海 岸 巡 防 人 員 $46,660 外 交 領 事 人 員 $48,000 稅 務 人 員 $48,970 關 務 人 員 $51,000 國 際 新 聞 人 員 $51,580 警 察 人 員 $52,000 民 航 人 員 飛 航 管 制 $61,025 調 查 人 員 $70,000 司 法 官 檢 察 官 候 補 期 間 $97,045 10

98 年 民 間 企 業 各 教 育 程 度 平 均 薪 資 表 98 年 博 士 碩 士 大 學 專 科 高 中 職 國 中 平 均 薪 資 59,300 38,500 27,100 27,200 25,700 25,900 年 增 (%) -2.03-9.49-5.93-2.21-2.85 +0.77 資 料 來 源 : 人 力 銀 行 11

公 務 人 員 福 利 退 休 制 度 福 保 險 公 保 健 保 利 制 度 退 撫 制 度 生 活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婚 喪 生 育 補 助 交 通 津 貼 費 補 助 獎 金 考 績 獎 金 年 終 獎 金 年 休 假 最 高 30 日 任 職 滿 14 年 以 上 者 假 期 強 制 14 天 休 假 刷 國 民 旅 遊 卡, 其 餘 天 數 可 支 領 不 休 假 獎 金 一 次 退 或 月 退 或 兼 領 二 分 之 一 之 一 次 退 退 休 休 金 與 二 分 之 一 之 月 退 休 金 併 行, 確 保 退 休 生 活 無 虞 撫 卹 因 公 或 意 外 死 亡 或 病 故, 對 遺 族 照 料, 確 保 身 後 無 憂 12

公 務 人 員 待 遇 福 利 未 來 發 展 公 務 人 員 薪 資 水 準 與 民 間 企 業 相 比 較, 高 普 初 考 錄 取 初 任 初 中 階 職 位, 顯 較 民 間 為 高 ; 中 階 主 管 ( 如 科 長 ) 和 民 間 相 當 職 務 接 近 ; 高 階 主 管 ( 如 司 處 長 及 次 長 ) 則 較 民 間 高 階 主 管 為 低 公 務 人 員 各 項 福 利 措 施 當 初 建 制 有 其 歷 史 背 景, 迄 今 仍 無 明 確 法 律 依 據 規 範, 而 僅 以 行 政 命 令 為 之 者, 已 經 開 始 逐 步 緊 縮 甚 至 取 消 如 公 教 輔 購 住 宅 貸 款, 現 已 取 銷 並 整 併 於 內 政 部 整 體 住 宅 政 策, 根 據 家 庭 年 收 入 每 人 每 月 平 均 收 入 金 額 多 寡, 決 定 能 否 申 貸 購 置 住 宅 貸 款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及 退 休 制 度 未 來 發 展 將 修 改 考 績 制 度, 整 個 公 務 生 涯 中 累 積 三 次 丙 等 考 績 即 予 淘 汰 ; 各 機 關 年 度 考 列 丙 等 人 數 不 得 低 於 1% 至 3% 我 國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所 得 替 代 率 偏 高, 加 上 得 支 領 月 退 休 金 年 齡 過 低 僅 50 歲, 支 領 年 限 甚 長, 造 成 國 家 財 政 負 擔 沈 重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法 立 法 院 已 修 正 通 過, 總 統 公 布 在 案, 已 經 建 立 年 齡 加 服 務 年 資 總 和 為 85, 始 能 支 領 月 退 休 金 之 制 度

選 項 二 : 通 過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服 務 民 間 企 業 優 勢 專 業 標 記 執 業 範 圍 受 保 障 證 照 價 值 高 得 自 行 開 業 為 民 眾 生 命 安 全 財 產 等 福 祉 把 關 職 業 生 涯 較 長 較 能 發 揮 所 長 優 勢 劣 勢 分 析 劣 勢 易 受 產 業 變 動 及 景 氣 影 響 而 遭 致 減 薪 裁 員 資 遣 自 行 開 業 有 風 險 需 儲 備 足 夠 積 蓄 以 養 老 15

二 認 識 國 家 考 試 辦 理 組 織 典 試 監 試 試 務 組 織 關 係 考 試 院 監 察 院 考 選 部 典 試 委 員 會 監 試 委 員 試 務 處 16

二 認 識 國 家 考 試 考 試 類 別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高 等 普 通 初 等 特 種 考 試 ( 一 至 五 等 ) 升 等 升 資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高 等 普 通 特 考 ( 相 當 高 普 ) 17

性 質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簡 介 任 用 考 試 競 爭 性 考 試 : 考 試 類 科 及 錄 取 名 額 視 機 關 年 度 用 人 需 求 而 定, 各 類 科 依 考 試 成 績 排 名, 序 位 在 名 額 以 內 者 始 錄 取 18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種 類 高 普 初 等 考 試 高 考 一 級 二 級 高 考 三 級 普 通 考 試 初 等 考 試 特 種 考 試 ( 一 至 五 等 視 需 要 辦 理 )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原 住 民 族 司 法 人 員 調 查 人 員 國 家 安 全 情 報 人 員 警 察 人 員 海 岸 巡 防 人 員 外 交 領 事 國 際 新 聞 國 際 經 濟 商 務 人 員 專 利 商 標 審 查 人 員 關 務 人 員 稅 務 人 員 社 會 福 利 工 作 人 員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民 航 人 員 水 利 水 保 人 員 國 防 部 文 職 人 員 19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高 普 初 等 考 試 與 特 種 考 試 有 何 不 同? 高 普 初 等 考 試 居 主 流 地 位, 每 年 定 期 舉 辦 類 科 眾 多, 僅 特 殊 類 科 航 空 駕 駛 航 空 器 維 修 等 有 體 格 檢 查 要 求 及 格 人 員 於 服 務 一 年 內, 不 得 轉 調 原 分 發 任 用 之 主 管 機 關 及 其 所 屬 機 關 學 校 以 外 之 機 關 學 校 任 職 特 種 考 試 為 因 應 特 殊 性 質 機 關 之 需 要 基 於 憲 法 對 特 定 族 群 之 特 別 照 顧 或 保 障 因 應 地 方 機 關 之 特 殊 需 要 不 定 期 舉 辦 類 科 較 少, 且 部 分 類 科 有 年 齡 體 格 性 別 限 制 及 格 人 員 於 服 務 六 年 內, 不 得 轉 調 申 請 舉 辦 特 種 考 試 機 關 及 其 所 屬 機 關 學 校 以 外 之 機 關 學 校 任 職 20

公 務 人 員 高 普 初 等 考 試 類 科 數 考 試 種 類 類 科 數 類 別 高 考 一 級 35 行 政 類 17 技 術 類 18 高 考 二 級 92 行 政 類 46 技 術 類 46 高 考 三 級 105 行 政 類 47 技 術 類 58 普 通 考 試 75 行 政 類 36 技 術 類 39 初 等 考 試 15 行 政 類 14 技 術 類 1 21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類 科 組 數 例 舉 考 試 種 類 及 類 科 組 考 試 種 類 及 類 科 組 考 試 種 類 及 類 科 組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司 法 人 員 國 家 安 全 人 員 三 等 -65 類 四 等 -56 類 五 等 -17 類 三 等 -15 類 四 等 -5 類 五 等 -2 類 三 等 -1 類 6 組 四 等 -1 類 6 組 五 等 -1 類 4 組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二 等 -13 類 原 住 民 族 二 等 -9 類 警 察 人 員 二 等 -2 類 9 組 三 等 -39 類 四 等 -40 類 三 等 -22 類 四 等 -27 類 三 等 -12 類 四 等 -6 類 五 等 -12 類 五 等 -14 類 調 查 人 員 外 交 領 事 及 國 際 新 國 際 經 濟 商 務 人 員 三 等 -1 類 7 組 聞 人 員 三 等 -1 類 12 組 三 等 -2 類 4 科 13 組 四 等 -1 類 22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高 考 三 級 為 例 行 政 類 科 一 般 行 政 一 般 民 政 宗 教 行 政 社 會 行 政 人 事 行 政 戶 政 原 住 民 行 政 客 家 事 務 行 政 公 職 社 會 工 作 師 勞 工 行 政 文 化 行 政 教 育 行 政 技 職 教 育 行 政 體 育 行 政 國 際 文 教 行 政 新 聞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統 計 會 計 財 務 審 計 績 效 審 計 法 制 國 際 經 貿 法 律 經 建 行 政 公 平 交 易 管 理 企 業 管 理 工 業 行 政 商 業 行 政 農 業 行 政 漁 業 行 政 智 慧 財 產 行 政 消 費 者 保 護 僑 務 行 政 衛 生 行 政 醫 務 管 理 環 保 行 政 地 政 公 產 管 理 博 物 館 管 理 圖 書 資 訊 管 理 檔 案 管 理 史 料 管 理 法 律 政 風 財 經 政 風 交 通 行 政 觀 光 行 政 等 47 類 科 23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高 考 三 級 為 例 技 術 類 科 農 業 技 術 林 業 技 術 土 壤 肥 料 農 產 加 工 農 業 機 械 園 藝 植 物 病 蟲 害 防 治 自 然 保 育 生 物 多 樣 性 土 木 工 程 結 構 工 程 水 利 工 程 環 境 工 程 建 築 工 程 公 職 建 築 師 都 市 計 畫 技 術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機 械 工 程 汽 車 工 程 航 空 器 維 修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電 信 工 程 資 訊 處 理 地 震 測 報 核 子 工 程 輻 射 安 全 化 學 工 程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環 境 檢 驗 農 畜 水 產 品 檢 驗 商 品 檢 驗 地 質 採 礦 工 程 測 量 製 圖 藥 事 生 藥 中 藥 基 原 鑑 定 交 通 技 術 天 文 氣 象 技 藝 工 業 設 計 視 聽 製 作 衛 生 技 術 消 防 技 術 漁 業 技 術 養 殖 技 術 水 產 利 用 海 洋 資 源 畜 牧 技 術 公 職 獸 醫 師 工 業 工 程 工 業 安 全 醫 學 工 程 環 保 技 術 航 空 駕 駛 景 觀 生 物 技 術 等 58 類 科 24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經 常 不 足 額 錄 取 之 類 科 土 木 工 程 測 量 製 圖 建 築 工 程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環 保 技 術 亟 需 用 人 之 類 科 水 利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25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應 考 資 格 考 試 種 類 報 考 資 格 科 系 組 所 限 制 高 考 一 級 博 士 無 限 制 特 考 一 等 高 考 二 級 碩 士 特 考 二 等 行 政 類 科 無 限 制 技 術 類 科 需 相 當 研 究 院 所 畢 業 或 研 究 所 曾 修 習 考 試 類 科 專 業 科 目 二 科 以 上 高 考 三 級 獨 立 學 院 以 上 畢 業 行 政 類 科 無 限 制 特 考 三 等 普 考 3 年 技 術 類 科 需 相 當 系 科 組 畢 業 或 修 習 考 高 等 檢 定 及 格 試 類 科 專 業 科 目 二 科 以 上 普 通 考 試 特 考 四 等 初 等 考 試 特 考 五 等 高 中 職 畢 初 考 3 年 高 等 或 普 通 檢 定 及 格 年 滿 18 歲 行 政 類 科 無 限 制 技 術 類 科 需 相 當 類 科 畢 業 26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方 式 筆 試 申 論 混 合 測 驗 口 試 實 地 考 試 其 他 並 得 採 : 測 驗 審 查 著 作 或 發 明 或 所 需 知 能 有 關 學 經 歷 證 件 等 方 式 27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筆 試 應 試 科 目 數 考 試 等 級 普 通 科 目 數 專 業 科 目 數 高 考 一 級 0 3 高 考 二 級 2 4 高 考 三 級 2 6 普 通 考 試 2 4 初 等 考 試 2 2 科 目 名 稱 請 查 閱 各 考 試 規 則 附 表 28

國 家 考 試 口 試 種 類 評 分 項 目 配 分 口 試 時 間 個 別 口 試 一 儀 態 包 括 禮 貌 態 度 舉 止 20 分 每 人 1 人 二 言 辭 包 括 聲 調 言 語 表 達 能 力 20 分 20-60 三 才 識 包 括 志 趣 領 導 問 題 判 斷 分 析 專 業 知 識 專 業 技 術 與 經 驗 60 分 分 鐘 集 體 口 試 一 儀 態 包 括 禮 貌 態 度 舉 止 20 分 每 組 2 人 以 上 二 言 辭 包 括 聲 調 言 語 表 達 能 力 20 分 1 至 2 三 才 識 包 括 志 趣 領 導 問 題 判 斷 分 析 專 業 知 識 專 業 技 術 與 經 驗 30 分 小 時 四 反 應 能 力 包 括 理 解 應 變 能 力 30 分 團 體 討 論 一 擔 任 主 持 人 二 參 與 討 論 每 項 每 組 5 人 以 上 一 主 持 會 議 能 力 一 影 響 力 各 10 2-4 小 時 二 口 語 表 達 能 力 二 分 析 能 力 分 三 組 織 與 分 析 能 力 三 團 體 適 應 力 四 親 和 力 與 感 受 性 五 決 斷 力 四 壓 力 忍 受 性 五 積 極 性 29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方 式 公 開 競 爭 方 式, 擇 優 錄 取 有 門 檻 限 制 正 額 及 增 額 錄 取 差 別 任 用 考 vs. 資 格 考 : 榜 示 錄 取 增 額 錄 取 者 於 下 次 相 同 考 試 榜 示 前 仍 未 分 正 額 錄 取 增 額 錄 取 發 則 喪 失 資 格 實 際 案 例 不 分 配 訓 練 依 序 分 發 列 冊 候 用 定 期 多 依 序 分 發 訓 練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發 給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30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簡 介 性 質 資 格 考 試 律 師 及 技 師 類 科 為 一 定 比 率 競 爭 性 考 試 其 餘 類 科 為 非 競 爭 性 考 試 : 及 格 名 額 無 限 制, 考 試 成 績 達 到 一 定 標 準 即 及 格 31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法 商 地 政 律 師 民 間 公 證 人 專 利 師 會 計 師 地 政 士 記 帳 士 社 會 類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社 會 工 作 師 專 責 報 關 人 員 財 產 保 險 代 理 人 人 身 保 險 代 理 人 財 產 保 險 經 紀 人 人 身 保 險 經 紀 人 一 般 保 險 公 證 人 海 事 保 險 公 證 人 導 遊 領 隊 等 工 程 技 術 建 築 師 技 師 ( 土 木 水 利 結 構 大 地 測 量 環 境 類 都 市 計 畫 機 械 冷 凍 空 調 造 船 電 機 資 訊 航 空 化 工 工 業 工 安 工 礦 衛 生 紡 織 食 品 冶 金 農 藝 園 藝 林 業 畜 牧 漁 撈 水 產 養 殖 水 土 保 持 採 礦 應 用 地 質 礦 業 安 全 交 通 等 32 類 )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等 醫 事 類 醫 師 中 醫 師 法 醫 師 牙 醫 師 藥 師 醫 事 檢 驗 師 醫 事 放 射 師 護 理 師 營 養 師 心 理 師 呼 吸 治 療 師 物 理 治 療 師 職 能 治 療 師 語 言 治 療 師 聽 力 師 牙 體 技 術 師 ( 生 ) 護 士 等 海 事 類 引 水 人 驗 船 師 航 海 人 員 等 註 : 高 等 考 試 64 類 科 普 通 考 試 18 類 科 特 種 考 試 5 類 科, 共 87 類 科 32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應 考 資 格 資 格 要 求 遠 較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嚴 格!! 考 試 等 級 學 歷 科 系 組 所 高 等 考 試 1. 專 科 以 上 畢 業 ( 心 1. 本 科 系 ( 相 當 高 考 之 特 考 ) 理 師 需 碩 士 以 上 ) 2. 普 考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任 職 滿 4 年 2. 相 當 科 系 畢 業 並 曾 修 習 相 關 課 程 3. 高 等 檢 定 考 試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普 通 考 試 1. 高 中 職 以 上 畢 業 相 關 科 ( 相 當 普 考 之 特 考 ) 2. 高 等 或 普 通 檢 定 考 試 及 格 33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方 式 筆 試 口 申 論 混 合 測 驗 電 腦 線 上 考 試 試 其 他 並 得 採 : 測 驗 實 地 考 試 審 查 著 作 或 發 明 或 所 需 知 能 有 關 學 經 歷 證 件 及 論 文 等 方 式 34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筆 試 應 試 科 目 考 試 等 級 普 通 科 目 數 專 業 科 目 數 高 等 考 試 師 級 2 律 師 民 間 公 證 人 1 1 會 計 師 社 會 工 作 師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5 或 6 相 當 高 考 之 特 考 1 7 中 醫 師 中 醫 師 * 語 言 治 療 師 1 中 醫 師 7 中 醫 師 6 語 言 治 療 師 聽 力 師 4( 牙 體 技 術 師, 另 實 地 考 試 2 科 ) 普 通 考 試 士 級 1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地 政 4 或 5 士 記 帳 士 相 當 普 考 之 特 考 2( 牙 體 技 術 生, 另 實 地 考 試 2 科 ) * 科 目 名 稱 請 查 閱 考 試 規 則 * 部 分 類 科 具 有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或 實 務 工 作 經 驗 一 定 年 限 者 得 申 請 全 部 或 部 分 科 目 免 試 35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標 準 及 格 方 式 訓 練 學 習 應 試 科 目 減 免 科 別 及 格 ( 會 計 師 建 築 師 航 海 人 員 ) 總 成 績 滿 60 分 及 格 全 程 到 考 一 定 比 例 及 格 ( 律 師 10 % 技 師 16%) 部 分 類 科 需 經 訓 練 合 格 ( 消 防 設 備 ) 部 分 類 科 需 經 學 習 合 格 ( 引 水 人 ) 視 資 歷 全 部 科 目 免 試 主 要 為 前 經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視 資 歷 部 分 科 目 免 試 主 要 為 具 有 相 當 之 工 作 經 驗 36

三 100-102102 年 考 選 新 措 施 - 考 試 方 式 調 整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改 採 分 流 雙 軌 制 100 年 起 實 施 考 試 種 類 警 察 人 員 特 考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特 考 應 考 資 格 考 試 方 式 二 等 :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研 究 所 碩 二 等 : 一 般 大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士 或 一 般 大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並 經 三 等 : 一 般 獨 立 學 院 以 上 學 士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者 錄 取 人 員 應 經 警 大 1 年 6 個 月 至 三 等 : 警 大 畢 業 生 或 受 過 警 察 2 年 警 察 專 業 訓 練, 及 格 後 以 專 業 教 育 並 經 普 通 考 試 警 察 人 警 正 任 用 員 考 試 或 相 當 普 通 考 試 之 警 察 四 等 : 一 般 專 科 學 校 高 中 畢 特 考 及 格 滿 3 年 者, 及 格 後 以 警 業 生, 錄 取 人 員 應 經 警 專 1 年 6 正 任 用 個 月 至 2 年 警 察 專 業 訓 練, 及 四 等 : 臺 灣 警 察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格 後 以 警 佐 任 用 生, 及 格 後 以 警 佐 任 用 筆 試 ( 含 情 境 測 驗 試 題, 已 完 成 預 試 並 公 布 範 例 題 ) 筆 試 及 體 能 測 驗 仰 臥 起 坐 引 體 向 上 女 性 為 屈 臂 懸 垂 跑 走 一 千 六 百 公 尺 女 性 為 八 百 公 尺 考 試 類 組 二 等 8 三 等 14 四 等 5 類 組 二 等 8 三 等 11 四 等 5 類 組 應 試 科 目 二 等 6 科 三 等 7 科 四 等 6 科 二 等 6 三 等 7 科 四 等 6 科 錄 取 比 例 三 等 86% 四 等 70% 三 等 14% 四 等 30% 37

三 100-102 102 年 考 選 新 措 施 - 考 試 方 式 調 整 司 法 官 特 考 考 試 方 式 改 採 三 試 100 年 起 實 施 1. 應 考 資 格 : 原 則 維 持 現 行 規 定, 學 歷 條 件 酌 作 修 正 2. 考 試 程 序 及 考 試 方 式 : 分 三 試 舉 行, 第 一 試 及 第 二 試 為 筆 試, 第 三 試 為 口 試 3. 筆 試 應 試 科 目 及 題 型 : 第 一 試 應 試 科 目 2 科, 共 15 子 科 目 ; 第 二 試 應 試 科 目 5 科 第 一 試 試 題 題 型 採 測 驗 式 試 題, 第 二 試 試 題 題 型 除 國 文 採 混 合 式 試 題 外, 餘 均 採 申 論 式 試 題 4. 成 績 計 算 及 錄 取 標 準 : 採 總 分 制, 總 成 績 之 計 算, 以 第 二 試 第 三 試 成 績 合 併 計 算 之 錄 取 標 準 為 第 一 試 錄 取 人 數 按 全 程 到 考 人 數 33% 擇 優 錄 取 第 二 試 錄 取 人 數 依 需 用 名 額 加 10% 擇 優 錄 取 第 二 試 成 績 有 一 科 目 成 績 為 零 分 或 第 三 試 口 試 成 績 未 滿 60 分 者, 均 不 予 錄 取 本 考 試 錄 取 人 數 依 需 用 名 額 擇 優 錄 取 38

三 100-102 102 年 考 選 新 措 施 - 考 試 方 式 調 整 律 師 高 考 考 試 方 式 改 採 二 試 100 年 起 實 施 1. 應 考 資 格 : 原 則 維 持 現 行 規 定, 學 歷 條 件 酌 作 修 正 2. 考 試 程 序 及 考 試 方 式 : 分 二 試 舉 行, 第 一 試 及 第 二 試 均 為 筆 試 3. 筆 試 應 試 科 目 及 題 型 : 第 一 試 應 試 科 目 2 科, 共 15 子 科 目 ; 第 二 試 應 試 科 目 5 科 第 一 試 試 題 題 型 採 測 驗 式 試 題, 第 二 試 試 題 題 型 除 國 文 採 混 合 式 試 題 外, 餘 均 採 申 論 式 試 題 4. 成 績 計 算 及 錄 取 標 準 : 採 總 分 制 以 第 二 試 成 績 為 考 試 總 成 績, 第 一 試 錄 取 成 績 不 併 入 總 成 績 計 算 及 格 標 準 第 一 試 及 第 二 試 均 採 擇 優 錄 取 全 程 到 考 人 數 33% 但 第 二 試 筆 試 應 試 科 目 有 一 科 目 成 績 為 零 分 者, 不 予 及 格 5. 部 分 科 目 免 試 : 部 分 科 目 免 試 修 正 為 第 一 試 考 試 免 試 39

三 100-102102 年 考 選 新 措 施 - 加 考 英 文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加 考 英 文 1.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絕 大 多 數 均 已 將 英 文 列 為 考 試 科 目 2. 不 列 考 英 文 者 :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特 考 交 通 事 業 鐵 公 路 士 級 人 員 考 試 3.100 年 1 月 起 加 考 英 文 者 : 原 住 民 族 特 考 4. 中 期 加 重 計 分, 長 期 將 英 文 檢 定 列 入 應 考 資 格 40

三 100-102102 年 考 選 新 措 施 - 應 考 資 格 修 正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1. 大 學 畢 業 學 歷 始 得 報 考 三 級 考 試 或 三 2. 具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者 得 於 100 年 1 月 18 日 前, 繼 續 應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三 級 考 試 或 三 等 特 考 等 特 考 (100 年 1 3.100 年 1 月 19 日 起, 專 科 學 校 畢 業 者, 不 得 應 公 務 人 員 高 月 19 日 起 實 施 ) 考 三 級 考 試 或 三 等 特 考, 僅 得 應 公 務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或 四 等 特 考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考 試 (101 年 1 月 起 實 施 ) 1.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曾 修 習 不 動 產 估 價 ( 理 論 ) 或 土 地 估 價 ( 理 論 ) 及 不 動 產 估 價 實 務 二 學 科, 及 4 領 域 相 關 課 程, 每 領 域 至 少 修 習 1 學 科, 合 計 至 少 6 科 18 學 分 以 上 者 2. 不 動 產 估 價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程, 係 指 其 所 開 設 之 必 修 課 程 符 合 第 一 款 規 定,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者 環 境 工 程 技 師 1.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所 修 學 科 分 成 7 領 域, 每 1 領 域 至 少 考 試 (102 年 1 月 修 習 1 學 科, 每 1 學 科 至 多 採 計 3 學 分, 合 計 7 科 20 學 分 以 上, 起 實 施 ) 其 中 須 包 括 空 氣 污 染 等 學 科 2. 環 境 工 程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程, 係 指 其 所 開 設 之 必 修 課 程 符 合 第 一 款 規 定,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者 41

三 100-102102 年 考 選 新 措 施 - 應 考 資 格 修 正 續 食 品 技 師 考 試 (102 年 1 月 起 實 施 ) 消 防 設 備 師 考 試 (102 年 1 月 起 實 施 ) 1.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所 修 學 科 分 成 7 領 域, 每 1 領 域 至 少 修 習 1 學 科, 每 1 學 科 至 多 採 計 3 學 分, 合 計 7 科 20 學 分 以 上, 其 中 須 包 括 食 品 加 工 學 等 學 科 2. 食 品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程, 係 指 其 所 開 設 之 必 修 課 程 符 合 第 一 款 規 定,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者 1.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所 修 學 科 分 成 4 領 域, 每 1 領 域 至 少 修 習 1 學 科, 每 1 學 科 至 多 採 計 3 學 分, 並 須 具 備 7 科 20 學 分 以 上 2. 消 防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程, 係 指 其 所 開 設 之 必 修 課 程 符 合 第 一 款 規 定,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者 社 會 工 作 師 考 1. 社 會 工 作 相 當 科 系 組 所 學 位 學 程, 係 指 開 設 之 必 試 (102 年 1 月 修 課 程 包 括 5 領 域 各 課 程, 每 一 學 科 至 多 採 計 3 學 分, 合 計 15 學 科 45 學 分 以 上, 且 經 考 選 部 審 議 通 過 並 公 告 並 曾 修 習 社 起 實 施 ) 會 工 作 ( 福 利 ) 實 習 或 實 地 工 作 者 2. 社 會 工 作 ( 福 利 ) 實 習 或 實 地 工 作, 須 依 考 選 部 訂 定 之 認 定 標 準 審 查 3. 具 有 現 行 各 款 應 考 資 格 之 一 者, 限 於 105 年 12 月 31 日 以 前, 得 應 本 考 試 42

四 國 家 考 試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1 高 階 文 官 考 試 制 度 改 革 配 合 人 才 培 育 方 案, 精 進 公 共 事 務 人 力, 建 立 高 階 主 管 特 別 管 理 制 度, 高 考 一 級 考 試 應 考 資 格 除 原 列 博 士 外, 另 增 列 3 年 優 良 經 歷 條 件 ; 高 考 一 級 考 試 及 格 人 員 取 得 簡 任 第 十 職 等 任 用 資 格 ; 考 試 方 式 亦 研 議 配 合 調 整 推 動 專 技 證 照 國 際 化 因 應 我 國 加 入 WTO APEC 國 際 組 織, 積 極 參 與 國 內 專 業 團 體 加 入 國 際 組 織 計 畫 及 推 動 建 立 專 業 服 務 相 互 認 許 機 制, 並 配 合 修 訂 專 技 考 試 相 關 法 規, 提 升 專 技 人 員 執 業 水 準, 並 與 國 際 接 軌, 提 升 我 國 在 全 球 產 業 分 工 體 系 的 優 勢 地 位 43

四 國 家 考 試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2 彈 性 多 元 考 試 方 式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除 筆 試 外, 視 考 試 性 質, 研 議 採 行 多 元 評 量 方 式, 分 試 或 分 階 段 考 試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研 議 規 劃 將 建 築 師 考 試 及 技 師 考 試 比 照 現 行 醫 師 考 試 制 度 改 採 二 階 段 考 試, 實 習 或 工 作 經 驗 納 入 第 二 階 段 考 試 之 應 考 資 格 擴 大 實 施 電 腦 化 測 驗 專 技 人 員 電 腦 化 考 試 除 航 海 人 員 考 試 外, 已 逐 步 增 加 牙 醫 師 助 產 師 獸 醫 師 職 能 治 療 師 呼 吸 治 療 師 醫 事 放 射 師 等 6 種, 自 101 年 起 將 陸 續 納 入 物 理 治 療 師 藥 師 醫 事 檢 驗 師 醫 師 等 類 科 44

四 國 家 考 試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3 OSCE 納 入 醫 師 考 試 資 格 為 強 化 專 業 實 務 技 能, 醫 師 考 試 將 自 101 年 第 二 次 專 技 高 考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開 始, 國 內 學 歷 應 考 人 10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以 後 畢 業 者, 須 另 經 OSCE 客 觀 結 構 式 臨 床 技 能 考 試 合 格, 領 有 合 格 證 明, 始 可 報 考 醫 師 考 試 分 試 考 試 第 二 試, 國 外 學 歷 應 考 人 亦 同 樣 須 經 OSCE 合 格 始 可 報 考 第 二 試 推 動 申 論 式 試 卷 線 上 閱 卷 配 合 國 際 數 位 化 測 驗 趨 勢 及 為 進 一 步 提 昇 閱 卷 品 質, 考 選 部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積 極 推 動 申 論 式 試 卷 線 上 閱 卷 ( 即 將 作 答 後 紙 本 試 卷 掃 瞄 建 檔 於 電 腦 上 閱 卷 ) 相 關 事 宜,100 年 擇 定 2 項 考 試 先 行 試 辦, 並 視 試 辦 結 果 再 逐 步 推 動 擴 大 辦 理 45

四 國 家 考 試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4 推 動 網 路 報 名 無 紙 化 100 年 起 除 原 住 民 族 考 試 及 身 心 障 礙 考 試 外, 國 家 考 試 已 全 面 採 用 網 路 報 名 惟 目 前 之 網 路 報 名 仍 需 列 印 紙 本 倂 同 應 考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寄 送 考 試 承 辦 單 位 審 查, 不 夠 便 民 考 選 部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全 力 推 動 網 路 報 名 無 紙 化, 朝 免 繳 應 考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努 力, 預 定 100 年 下 半 年 選 定 3 項 考 試 試 辦, 以 提 升 對 應 考 人 之 服 務 品 質 建 立 職 能 基 準 落 實 教 考 訓 用 合 一 研 訂 公 務 人 員 與 專 技 人 員 職 能 指 標 之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推 動 並 建 立 各 種 公 務 人 員 與 專 技 人 員 各 類 職 務 或 職 業 所 需 具 備 核 心 能 力, 配 合 調 整 學 校 課 程, 設 置 考 試 類 科, 再 據 以 設 計 考 試 方 式 應 考 資 格 與 應 試 科 目, 以 進 一 步 提 升 考 試 效 度 46

五 考 試 資 訊 如 何 取 得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政 府 機 關 瀏 覽 人 次 排 名 前 第 九 名 訂 閱 考 選 部 電 子 報 購 買 或 下 載 考 試 報 名 簡 章 加 入 我 的 E 政 府 - 民 眾 e 管 家 會 員, 並 訂 閱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訊 息 通 知 服 務 http://msg.nat.gov gov.tw/index/aspx 考 選 部 公 共 服 務 中 心 02 22369188 轉 3256 建 議 貴 校 將 考 選 部 網 站 超 連 結 至 貴 校 網 站 首 頁 http://www.moex.gov.tw/ 考 試 期 日 等 資 訊 查 榜 考 試 題 答 考 選 法 規 及 考 試 統 計 等,, 這 裡 都 有 又 快 又 正 確!! 47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這 裡 最 重 要 這 裡 最 重 要 應 考 人 不 可 應 不 考 知 人 不 可 不 知 別 忘 了 造 別 忘 了 造 訪 這 裡 訪 這 裡 48

參 加 體 能 測 參 驗 加 必 體 讀 能 測 驗 必 讀 他 山 之 石 可 他 以 山 攻 之 錯 石 可 以 攻 錯 49

六 報 考 類 科 如 何 決 定 需 考 慮 因 素 3. 職 務 類 科 需 具 備 之 應 考 資 格 2. 是 否 符 合 性 向 及 興 趣 本 身 實 力 查 閱 銓 敘 部 職 系 說 明 書 或 勞 委 會 行 業 職 業 就 業 指 南 E 網 1. 了 解 職 務 之 工 作 性 質 及 內 容 4. 應 試 科 目 55. 報 考 人 數 及 錄 取 率 50

六 報 考 類 科 如 何 決 定 應 考 資 格 - 查 明 就 讀 科 系 所 符 合 應 考 資 格 之 考 試 類 科 逐 一 查 閱 各 項 考 試 規 則, 了 解 所 設 考 試 類 科 及 所 需 應 考 資 格 : 依 考 試 規 則,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一 級 設 35 類 科 二 級 92 類 科 三 級 105 類 科, 普 通 考 試 設 75 類 科, 初 等 考 試 設 15 類 科, 惟 每 年 實 際 辦 理 之 考 試 是 否 設 該 類 科 需 視 機 關 有 無 用 人 需 求 而 決 定 如 98 年 高 考 一 級 只 設 1 類 科 二 級 28 類 科 三 級 79 類 科, 普 通 考 試 設 46 類 科, 初 等 考 試 設 13 類 科 使 用 考 選 部 網 站 應 考 資 格 線 上 查 詢 系 統 : 提 供 兩 種 方 式 查 詢, 依 考 試 類 科 查 詢 或 學 經 歷 查 詢, 惟 因 考 試 規 則 變 動 頻 繁, 網 路 資 料 更 新 有 落 差, 僅 供 選 填 類 科 參 考 51

就 讀 科 系 所 符 合 應 考 資 格 之 考 試 類 科 例 舉 就 讀 科 系 工 學 院 - 機 械 工 程 系 可 報 考 考 試 及 類 科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高 考 三 級 : 所 有 行 政 類 科 機 械 工 程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核 子 工 程 輻 射 安 全 採 礦 工 程 交 通 技 術 工 業 設 計 消 防 技 術 工 業 工 程 工 業 安 全 資 訊 處 理 普 考 : 所 有 行 政 類 科 機 械 工 程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電 信 工 程 交 通 技 術 工 業 工 程 工 業 安 全 資 訊 處 理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特 考 : 機 械 工 程 地 方 特 考 : 所 有 行 政 類 科 三 四 等 農 業 技 術 環 境 工 程 機 械 工 程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電 信 工 程 工 業 工 程 工 業 安 全 資 訊 處 理 關 務 特 考 : 三 四 等 機 械 工 程 電 機 工 程 輻 射 安 全 技 術 工 程 專 利 商 標 審 查 人 員 特 考 : 三 等 機 械 工 程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控 制 工 程 商 標 審 查 農 業 機 械 環 境 工 程 電 信 工 程 光 電 工 程 資 訊 工 程 醫 學 工 程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 機 械 工 程 技 師 52

就 讀 科 系 所 符 合 應 考 資 格 之 考 試 類 科 就 讀 科 系 電 機 資 訊 學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院 - 資 訊 工 程 系 可 報 考 考 試 及 類 科 高 考 三 級 : 所 有 行 政 類 科 資 訊 處 理 醫 學 工 程 調 查 人 員 特 考 : 資 訊 科 學 組 司 法 官 特 考 : 三 等 檢 查 事 務 官 電 子 資 訊 組 地 方 特 考 : 所 有 行 政 類 科 工 業 工 程 工 業 安 全 資 訊 處 理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特 考 : 資 訊 處 理 警 察 特 考 : 三 等 警 察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國 家 安 全 情 報 人 員 特 考 : 三 四 五 等 情 報 行 政 資 訊 組 關 務 人 員 特 考 : 三 四 等 資 訊 處 理 專 利 商 標 審 查 人 員 特 考 : 三 等 資 訊 工 程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 資 訊 技 師 53

六 報 考 類 科 如 何 決 定 策 略 策 略 : 1. 報 考 不 同 考 試 之 相 同 類 科 ; 2. 報 考 同 一 考 試 之 相 近 類 科 54

應 試 科 目 - 機 械 工 程 類 科 為 例 考 試 名 稱 應 試 科 目 高 考 三 級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特 考 鐵 路 高 员 三 級 地 方 特 考 三 等 關 務 特 考 三 等 專 利 商 標 審 查 人 員 特 考 三 等 普 通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人 員 特 考 鐵 路 员 級 地 方 特 考 四 等 關 務 特 考 四 等 機 械 工 程 技 師 國 文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熱 工 學 流 體 力 學 工 程 力 學 機 械 設 計 自 動 控 制 機 械 製 造 學 包 括 機 械 材 料 同 上 國 文 法 學 知 識 英 文 熱 工 學 工 程 力 學 自 動 控 制 機 械 製 造 學 包 括 機 械 材 料 國 文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熱 工 學 工 程 力 學 工 程 材 料 機 械 設 計 學 機 械 製 造 學 專 利 法 規 國 文 法 學 知 識 與 英 文 機 械 原 理 概 要 機 械 力 學 概 要 機 械 製 造 學 概 要 機 械 設 計 概 要 同 上 國 文 法 學 知 識 英 文 機 械 原 理 概 要 機 械 力 學 概 要 熱 力 學 與 熱 傳 學 電 工 學 流 體 力 學 與 流 體 機 國 械 立 聯 合 工 大 程 學 力 職 學 涯 發 機 展 輔 械 導 製 室 造 55

七 國 家 考 試 如 何 準 備 -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本 章 資 料 係 依 據 93-9898 年 各 種 國 家 考 試 錄 取 及 格 之 148 位 榜 首 心 得 分 享 綜 合 整 理 結 果 考 試 等 級 公 務 公 務 公 務 公 務 公 務 公 務 公 務 公 務 專 技 專 技 年 度 高 考 高 考 普 通 初 等 特 考 特 考 特 考 升 官 高 考 普 考 榜 首 人 數 二 級 三 級 考 試 考 試 三 等 四 等 五 等 等 93 1 1 2 94 1 2 1 1 2 1 95 1 1 96 1 1 1 1 2 1 2 97 36 20 4 1 24 98 19 21 小 計 2 41 23 1 9 2 3 1 45 21 56

榜 首 成 功 絕 非 偶 然, 從 準 備 考 試 的 心 態 過 程 與 方 法 中 早 已 決 定 誰 可 勝 出 - 57

七 國 家 考 試 如 何 準 備 -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決 定 勝 出 之 10 個 關 鍵 要 素 1. 2. 3. 4. 5. 堅 定 考 培 養 讀 講 求 讀 規 律 生 考 前 放 試 志 向 書 樂 趣 書 效 率 活 習 慣 鬆 心 情 6. 筆 試 當 天 準 備 7. 筆 試 答 題 技 巧 8.. 口 試 應 對 技 巧 9. 9. 決 預 心 試 信 增 心 加 毅 經 力 驗 10. 信 心 決 心 毅 力 58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1. 強 烈 的 企 圖 心, 儘 早 決 定 報 考 類 科, 俾 有 較 充 裕 的 時 間 準 備 ; 立 下 明 確 目 標, 並 將 目 標 視 覺 化, 張 貼 在 隨 時 可 見 之 處, 給 自 己 適 當 的 壓 力 及 激 勵 堅 定 考 試 志 向 2. 應 設 法 轉 變 心 態, 為 興 趣 與 充 實 自 己 而 讀 書, 讓 讀 書 - 學 習 新 知, 成 為 樂 趣, 而 非 痛 苦, 如 此 方 能 養 成 讀 書 的 習 慣 培 養 讀 書 樂 趣 59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3. 講 求 讀 書 效 率 ( 一 ) 蒐 集 考 試 ( 共 同 與 專 業 科 目 ) 相 關 資 料 途 徑 1. 上 考 選 部 網 站 查 命 題 大 綱 參 考 書 目 考 古 題 2. 大 學 或 研 究 所 教 科 書 講 義 3. 各 大 學 課 程 網 站 授 課 簡 報 投 影 片 資 料 4. 坊 間 考 試 用 書 ( 共 同 科 目 可 採 用 ) 5. 補 習 班 教 材 講 義 函 授 資 料 6. 圖 書 館 相 關 資 料 7. 期 刊 論 文 8. 業 務 主 管 機 關 及 國 內 外 相 關 網 站 ( 如 國 外 環 保 團 體 網 站 wikipedia 维 基 百 科 及 google 網 站 查 閱 最 新 通 過 之 法 律 可 到 立 法 院 網 站 查 詢 等 ) 9. 其 他, 如 善 用 網 路 學 長 ( 姊 ) 筆 記 前 輩 所 留 相 關 資 料 等 60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 二 ) 各 科 選 擇 適 合 自 己 的 教 材 一 至 二 本 為 主, 再 輔 以 相 關 書 作, 確 定 所 選 擇 教 材 資 料 為 最 新 ( 三 ) 擬 訂 適 合 自 己 的 讀 書 計 畫 並 落 實 執 行 1. 依 據 對 科 目 之 熟 悉 程 度, 分 析 自 身 的 強 項 3. 與 弱 項 2. 決 定 各 科 目 研 讀 的 優 先 順 序 講 求 讀 3. 依 據 需 研 讀 之 資 料 量 科 目 配 分 比 重 可 書 效 率 準 備 之 時 間 長 短, 分 配 各 科 目 研 讀 的 時 間 4. 安 排 每 日 讀 書 時 間 表, 善 用 零 星 時 間 5. 規 劃 預 定 進 度 表, 預 留 複 習 時 間 6. 照 表 操 課 隨 時 檢 查 功 課 進 度, 遇 有 落 後 加 緊 趕 上 61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3. 講 求 讀 書 效 率 ( 四 ) 掌 握 讀 書 最 重 要 三 件 事 : 專 心 理 解 記 憶 專 心 : 準 備 過 程 中 心 無 旁 鹜, 專 心 一 志 朝 自 己 定 下 的 計 畫 及 目 標 一 步 步 去 實 現 ; 養 成 在 固 定 時 段 固 定 適 當 場 所 讀 書 的 習 慣 ; 要 手 到 眼 到 心 到 口 到, 才 會 知 道 ; 在 學 生 應 專 心 了 解 老 師 上 課 內 容, 往 往 老 師 上 課 內 容 就 是 國 考 的 答 案 理 解 : 讀 書 要 求 甚 解 ( 完 全 理 解 內 容 ), 相 關 科 目 應 求 跨 科 目 融 會 貫 通, 用 心 思 考 找 出 中 心 思 想, 將 內 容 收 斂 成 自 己 可 以 掌 握 的 範 圍 ; 國 家 考 試 試 題 多 元 靈 活 且 重 時 事, 光 靠 記 憶 與 背 誦 難 以 答 題 記 憶 : 整 理 屬 於 自 己 的 筆 記, 摘 錄 各 科 目 大 綱 架 構 主 要 重 點, 分 析 歸 納 系 統 整 理 出 條 理 ; 利 用 關 鍵 字 和 樹 狀 圖, 協 助 記 憶 理 解, 方 便 複 習 62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3. 講 求 讀 書 效 率 ( 五 ) 掌 握 各 科 目 準 備 重 點 及 推 薦 參 考 書 籍, 可 查 詢 考 選 部 網 站 國 家 考 試 宣 導 各 類 科 榜 首 心 得 ; 專 技 考 試 理 論 實 務 兼 重 ( 六 ) 留 意 時 事 議 題, 預 擬 解 決 方 法 或 對 策 - 從 新 聞 報 導 期 刊 相 關 議 題 網 站 掌 握 社 會 關 注 之 議 題 ( 七 ) 配 合 讀 書 進 度 勤 做 考 古 題, 分 析 整 理 掌 握 各 科 命 題 趨 勢 與 重 點, 補 足 自 己 待 加 強 之 處, 並 練 習 控 制 作 答 時 間 ( 八 ) 與 相 同 志 向 考 友 相 互 討 論, 合 作 讀 書 組 成 讀 書 會 63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4. 規 律 生 活 習 慣 充 分 的 睡 眠 適 度 休 閒 與 運 動, 培 養 體 力, 維 持 心 情 平 穩 學 習 與 壓 力 共 處, 保 持 良 好 精 神 狀 態 ; 配 合 考 試 時 間, 調 整 生 活 作 息, 酷 暑 期 間 的 考 試, 更 需 要 充 沛 的 體 力 與 思 路 清 楚 的 腦 力 來 應 付 5. 給 自 己 輕 鬆 一 下, 做 好 上 考 場 準 備, 瞭 解 試 場 規 則, 備 妥 考 選 部 核 定 公 告 之 電 子 計 算 器, 避 免 因 違 規 而 遭 致 扣 分, 白 費 了 所 有 的 努 力 考 前 放 鬆 心 情 6. 穿 著 舒 適 的 衣 著 記 得 帶 手 錶 給 自 己 足 夠 時 間 到 達 試 場 並 休 息 維 持 對 考 試 的 積 極 態 度 嘗 試 保 持 冷 靜 沉 著 筆 試 當 天 準 備 64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上 場 才 是 關 鍵 7. 筆 試 答 題 技 巧 仔 細 閱 讀 迅 速 答 題 依 指 示 做 答 ( 一 ) 先 閱 全 卷 掌 握 全 貌 試 題 發 下 來 後 不 要 急 於 作 答, 先 初 步 閱 覽 全 卷, 在 試 題 或 試 卷 草 稿 上 把 腦 子 裡 閃 過 的 答 案 以 重 點 或 大 綱 方 式 稍 微 簡 列, 以 防 正 式 答 題 時 漏 失 關 鍵 內 容, 申 論 試 題 依 配 分 比 例 分 配 每 題 所 花 作 答 時 間 及 答 題 篇 幅 ( 二 ) 預 設 答 題 篇 幅 為 了 不 發 生 考 試 新 手 常 偏 費 特 定 題 目, 會 寫 的 寫 很 多, 不 會 寫 的 著 墨 甚 少, 答 案 內 容 長 短 失 衡, 以 致 於 最 後 總 成 績 慘 不 忍 睹, 因 此 在 考 試 開 始 後 先 估 計 每 題 答 題 的 行 數 做 個 小 記 號 ( 交 卷 前 擦 拭 乾 淨 ) 提 醒 自 己, 如 此 也 可 避 免 跳 面 書 寫 問 題 正 式 答 題 時 題 號 要 標 示 清 楚, 如 此 整 份 答 案 卷 才 能 賞 心 悅 目 65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 三 ) 答 題 策 略 申 論 題 : 題 目 很 大, 應 抓 重 點, 提 綱 挈 領, 先 拿 基 本 分, 有 時 間 再 深 入 探 討 ; 題 目 很 小, 應 旁 徵 博 引 ; 題 目 簡 單 時, 論 述 要 比 別 人 更 精 闢, 搶 高 分 ; 會 的 先 做, 不 會 的 則 先 留 下 答 題 空 間 ; 不 會 的 題 目 要 盡 量 想, 從 題 義 上 思 考 有 沒 有 相 7. 關 知 識 可 以 用 上, 不 要 完 全 空 白 筆 試 答 測 驗 題 : 掌 握 關 鍵 字 如 最 好 大 少, 題 技 巧 絕 對 詞 如 全 部 總 是 決 不 每 個 完 全 必 須 整 個, 不 會 時 可 使 用 消 去 法 猜 猜 看 儘 量 避 免 更 改 答 案, 全 部 寫 完 反 覆 檢 查 有 無 遺 漏, 盡 力 到 最 後 一 分 鐘, 切 忌 提 早 交 卷 ( 四 ) 重 視 答 題 包 裝 申 論 試 題 答 題 方 式 採 條 列 分 層 的 表 達 較 具 有 系 統 邏 輯 性, 能 讓 閱 卷 老 師 一 目 了 然, 看 出 是 否 有 真 正 融 會 貫 通 圖 解 式, 有 圖 就 盡 量 畫 圖, 方 便 閱 卷 老 師 評 閱 66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7 筆 試 答 題 技 巧 ( 五 ) 字 體 要 工 整 字 體 不 好 看 不 需 過 於 擔 心, 儘 量 書 寫 端 正 工 整 即 可 ( 六 ) 堅 持 考 完 每 一 科 目 每 科 考 畢 後, 心 情 歸 零, 不 需 要 與 別 人 對 答 案, 以 免 影 響 下 節 考 試 堅 持 考 完 每 一 科 目, 絕 不 可 輕 言 放 棄, 能 上 榜 一 定 是 屬 於 堅 持 到 最 後 的 人 67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8. 口 試 應 對 技 巧 ( 一 ) 口 試 前 準 備 1. 閱 讀 口 試 規 則, 了 解 口 試 進 行 方 式 流 程 時 間 評 分 項 目 及 配 分 ; 2. 留 存 一 份 第 一 試 錄 取 人 員 基 本 資 料 表 及 報 名 履 歷 表, 並 思 考 學 經 歷 資 料 與 報 考 動 機 生 涯 規 劃 等 與 考 試 類 科 工 作 內 容 之 關 聯 性 ; 3. 研 究 報 考 類 科 職 務 之 工 作 職 掌 義 務 工 作 條 件 及 需 具 備 之 知 識 技 術 能 力 人 格 特 質 ; 4. 思 考 口 試 委 員 可 能 會 提 出 與 職 務 知 識 技 術 能 力 有 關 之 問 題 及 該 如 何 回 答 ; 5. 回 答 時 應 假 想 您 目 前 擔 任 該 類 科 職 務, 從 職 務 觀 點 回 答 問 題 ; 6. 針 對 本 身 弱 點 多 做 些 研 究 與 補 強 ; 68

8. 口 試 應 對 技 巧 ( 一 ) 口 試 前 準 備 ( 接 續 ) 7. 練 習 表 達 能 力 技 巧 包 括 : 正 向 思 考 自 然 顯 現 熱 誠 與 自 信 話 語 清 晰 易 懂 不 用 俚 語 或 不 適 當 語 言 ; 8. 睡 個 好 覺, 注 意 健 康 及 心 理 狀 態 ( 二 ) 口 試 當 日 注 意 服 裝 儀 容 ; 給 自 己 足 夠 時 間 到 達 試 場 報 到 ; 不 要 攜 帶 任 何 文 件 進 入 試 場 ; 放 鬆 心 情, 不 要 過 於 緊 張 ( 三 ) 口 試 時 應 對 技 巧 1. 記 住 口 試 委 員 的 職 責 是 幫 助 您, 讓 您 有 最 好 的 表 現 ; 2. 專 注, 全 程 保 持 與 口 試 委 員 目 光 接 觸 並 注 意 聆 聽 問 題, 回 答 時 應 清 楚 及 夠 大 聲 ; 3. 不 需 為 您 的 弱 點 說 抱 歉, 保 持 熱 誠 的 態 度 和 信 心, 儘 量 展 現 出 您 的 長 處 ; 4. 座 姿 保 持 舒 服 輕 鬆 姿 態, 但 不 失 輕 率 與 懶 散, 必 要 時 可 以 手 勢 加 強 語 氣 ; 69

8. 口 試 準 備 及 應 對 技 巧 ( 三 ) 口 試 時 應 對 技 巧 接 續 5. 以 愉 悅 口 語 交 談, 但 不 要 輕 俏 或 主 動 閒 聊 ; 6. 不 要 為 了 顯 現 自 己 懂 很 多 而 話 說 個 不 停, 佔 據 了 口 試 委 員 發 問 的 時 間 ; 7. 想 像 您 已 從 事 應 試 職 務 工 作, 從 該 職 務 觀 點 來 回 答 問 題 ; 8. 回 答 迅 速 並 切 中 要 點 ; 9. 考 試 結 束 時 記 得 感 謝 口 試 委 員 之 時 間 及 思 量, 並 專 業 地 離 開 試 場 70

金 榜 題 名 秘 笈 9. 預 試 增 加 經 驗 10. 決 心 信 心 毅 力 參 加 模 擬 考 試 或 給 自 己 一 個 前 哨 站 的 經 驗 沒 參 加 過 國 家 考 試 的 人, 參 加 同 一 類 型 的 國 考 可 以 讓 自 己 熟 悉 氣 氛 了 解 自 己 不 足 之 處, 避 免 犯 下 意 外 失 誤, 累 積 考 試 經 驗, 增 加 實 力 克 服 準 備 考 試 最 困 難 的 地 方 - 堅 持 努 力 下 去 的 信 念, 對 目 標 執 著, 不 達 目 地, 誓 不 終 止 ; 老 天 爺 不 會 放 棄 那 些 願 意 付 出 耕 耘 的 人 ; 怕 的 是 自 己 意 志 不 堅, 加 上 周 遭 環 境 壓 力, 而 最 終 自 我 放 棄 ; 以 堅 定 正 確 的 態 度, 抱 持 必 定 要 考 上 的 決 心, 一 定 能 考 上 的 信 心, 堅 持 到 底 的 毅 力 ; 有 志 者, 事 竟 成! 您 準 備 接 受 挑 戰 了 嗎? 71

八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程 序 1. 取 得 考 試 資 訊 布 ) 考 試 期 日 計 畫 ( 前 1 年 9 月 公 布 考 試 公 告 ( 考 前 2 個 月 公 布 ) 2. 取 得 簡 章 免 費 網 路 下 載 現 場 購 買 或 函 購 3. 報 名 4. 應 試 網 路 或 紙 本 報 名 後 備 軍 人 身 心 障 礙 者 原 住 民 低 收 入 戶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報 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費 用 減 半 入 場 證 查 看 試 場 備 妥 合 格 電 子 計 算 器 應 試 提 出 試 題 疑 義 口 試 72

八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程 序 6. 錄 取 分 發 選 填 志 願 分 發 訓 練 限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申 請 保 留 錄 取 及 格 公 佈 榜 單 查 詢 考 試 結 果 及 成 績 通 知 成 績 複 查 5. 榜 單 查 詢 考 試 結 果 及 成 績 通 知 基 礎 訓 練 保 訓 會 辦 理 7. 接 受 分 發 實 務 訓 練 用 人 機 關 辦 理 8. 核 發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訓 練 成 績 及 格 由 考 試 院 核 發 證 書 保 訓 會 函 請 分 發 機 關 分 發 任 用 73

國 家 考 試 電 子 計 算 器 措 施 97 年 6 月 1 日 起 國 家 考 試 准 許 應 考 人 使 用 之 電 子 計 算 器, 限 定 以 考 選 部 核 定 公 告 之 廠 牌 及 機 型 為 準 ; 至 99 年 12 月 底 為 止, 公 告 之 機 型 已 有 110 款, 其 中 基 本 功 能 型 100 款, 中 階 功 能 型 10 款, 應 考 人 可 依 自 身 需 求 在 大 型 量 販 店 三 C 賣 場 書 局 等 處 購 買 使 用 未 經 考 選 部 核 定 公 告 之 電 子 計 算 器 扣 20 分 74

90-99 年 國 家 考 試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600000 500000 400000 300000 200000 536,803 人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報 名 人 數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報 名 人 數 212,251 人 100000 0 90 年 91 年 92 年 93 年 94 年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75

90-99 99 年 國 家 考 試 錄 取 及 格 人 數 50000 40000 45,354 45843 人 30000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數 20000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人 數 10000 0 人 人 17,838 15,783 人 90 年 91 年 92 年 93 年 94 年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2,809 人 12809 人 76

98 99 99 年 度 國 家 考 試 相 關 統 計 年 度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總 計 98 報 考 人 數 500,750 報 考 人 數 194,122 694,872 錄 取 人 數 15,783 及 格 人 數 44,030 59,813 錄 取 率 4.67% 及 格 率 29.63% 12.29% 29% 99 報 考 人 數 536,803 報 考 人 數 221,251 759,054 錄 取 人 數 12,809 及 格 人 數 45,354 58,163 錄 取 率 3.47% 及 格 率 27.64% 10.90% 說 明 : 錄 取 率 及 格 率 係 以 錄 取 人 數 除 以 到 考 人 數 計 算 77

九 聯 合 大 學 畢 業 生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情 形 年 度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總 計 98 報 考 人 數 2538 報 考 人 數 395 錄 取 人 數 50 及 格 人 數 56 錄 取 率 2.92% 及 格 率 22.31% 99 報 考 人 數 2763 報 考 人 數 434 錄 取 人 數 44 及 格 人 數 56 錄 取 率 2.28% 及 格 率 20.51% 說 明 : 錄 取 率 及 格 率 係 以 錄 取 人 數 除 以 到 考 人 數 計 算 78

九 聯 合 大 學 畢 業 生 參 加 99 年 國 家 考 試 錄 取 及 格 類 科 人 數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情 形 ( 共 44 人 ):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情 形 ( 共 56 人 ): 79

好 望 角 Cape of Good Hope 美 好 的 希 望 就 在 眼 前, 等 著 您 去 追 求 過 去 不 讀 書, 現 在 已 經 輸 現 在 不 讀 書, 將 來 還 會 輸 不 要 怕 讀 書, 不 要 不 讀 書, 讀 書 無 捷 徑, 只 有 下 功 夫 - 陳 秉 義 與 大 家 共 勉 (56 年 次, 國 立 台 中 商 專 國 貿 科 ) 97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三 級 考 試 航 空 器 維 修 類 科 榜 首 80

敬 請 指 教 結 語 :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是 耐 力 與 毅 力 的 考 驗 儘 早 準 備 加 緊 努 力 成 功 操 之 在 自 己 歡 迎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永 遠 誠 摯 為 您 服 務 的 考 選 部 提 醒 您 81

十 常 見 問 題 回 答 Q&A 82

問 1: 服 役 及 就 學 期 間 公 務 人 員 錄 取 資 格 可 否 保 留? 正 額 錄 取 人 員 無 法 立 即 接 受 分 發 者, 得 檢 具 事 證 向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申 請 保 留 錄 取 資 格, 其 事 由 及 保 留 年 限 如 下 : 一 服 兵 役, 其 保 留 期 限 不 得 逾 法 定 役 期 二 進 修 碩 士, 其 保 留 期 限 不 得 逾 三 年 ; 進 修 博 士, 其 保 留 期 限 不 得 逾 五 年 三 疾 病 懷 孕 生 產 父 母 病 危 及 其 他 不 可 歸 責 事 由, 其 保 留 期 限 不 得 逾 二 年 申 請 時 限 : 榜 示 時 有 無 法 立 即 接 受 分 發 事 由 者, 應 於 榜 示 後 十 日 內 提 出 申 請 榜 示 後 至 分 配 訓 練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之 分 發 任 用 前, 有 無 法 立 即 接 受 分 發 事 由 者, 應 於 事 由 發 生 後 十 日 內 提 出 申 請 保 留 錄 取 資 格 者, 於 原 因 消 滅 後 三 個 月 內, 應 向 保 訓 會 申 請 補 訓, 並 由 該 會 通 知 分 發 機 關 依 序 分 發 任 用 逾 期 未 提 出 申 請, 或 未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向 實 施 訓 練 機 關 報 到 者, 即 喪 失 考 試 錄 取 資 格 增 額 錄 取 人 員, 因 服 兵 役 無 法 立 即 接 受 分 發 者, 得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檢 具 事 證 申 請 延 後 分 發 83

問 2: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訓 練 之 規 定 為 何? 分 為 基 礎 訓 練 與 實 務 訓 練 : 前 者 以 充 實 初 任 公 務 人 員 應 具 備 之 基 本 觀 念 品 德 操 守 服 務 態 度 及 行 政 程 序 及 技 術 為 重 點, 由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所 屬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辦 理 或 委 託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辦 理 ; 後 者 以 增 進 工 作 所 需 知 能 及 考 核 品 德 操 守 服 務 態 度 為 重 點, 由 保 訓 會 委 託 各 用 人 機 關 ( 構 ) 學 校 辦 理 性 質 特 殊 訓 練 得 由 保 訓 會 委 託 申 請 舉 辦 考 試 機 關 辦 理 前 三 項 訓 練 得 按 錄 取 等 級 類 科 或 考 試 錄 取 分 發 區 集 中 或 分 別 辦 理 訓 練 之 期 間 為 四 個 月 至 一 年 但 性 質 特 殊, 其 期 間 逾 一 年 者, 得 於 訓 練 計 畫 另 定 之 現 任 或 曾 任 公 務 人 員 得 免 除 基 礎 訓 練 或 縮 短 實 務 訓 練 訓 練 期 間 發 給 津 貼 受 訓 人 員 應 同 一 種 考 試 不 同 等 級 同 等 級 不 同 類 科 同 時 錄 取 或 復 應 其 他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如 訓 期 重 疊, 應 選 擇 一 種 考 試 之 等 級 或 類 科 接 受 訓 練 84

問 3: 公 務 人 員 特 考 限 制 轉 調 之 規 定 如 何? 依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法 第 3 條 規 定,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人 員 不 得 轉 調 申 請 舉 辦 特 種 考 試 機 關 及 其 所 屬 機 關 學 校 以 外 之 機 關 學 校 任 職 依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4 條 規 定, 所 稱 及 格 人 員 於 服 務 六 年 內 不 得 轉 調, 指 特 種 考 試 及 格 人 員 於 考 試 錄 取 訓 練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取 得 考 試 及 格 資 格 之 日 起, 實 際 任 職 六 年 內 不 得 轉 調, 並 依 請 辦 機 關 性 質 所 屬 機 關 範 圍 及 相 關 任 用 法 規 規 定, 於 各 該 特 種 考 試 規 則 限 制 之 例 如 :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特 考, 考 試 及 格 人 員, 訓 練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取 得 考 試 及 格 資 格 之 日 起 三 年 內 不 得 轉 調 原 分 發 占 缺 任 用 以 外 之 機 關, 須 經 原 錄 取 分 發 區 所 屬 機 關 再 服 務 三 年, 始 得 轉 調 上 述 機 關 以 外 機 關 任 職 例 如 : 關 務 人 員 特 考, 考 試 及 格 人 員, 訓 練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取 得 考 試 及 格 資 格 之 日 起, 二 年 內 不 得 轉 調 原 分 發 占 缺 任 用 以 外 之 機 關 ; 實 際 任 職 六 年 內 並 不 得 轉 調 財 政 部 暨 其 所 屬 機 關 ( 構 ) 以 外 機 關 ( 構 ) 任 職 85

問 4: 國 家 考 試 題 庫 建 置 命 題 大 綱 及 命 題 範 圍 為 何? 國 家 考 試 試 題 命 擬 方 式 可 分 為 臨 時 命 題 與 題 庫 試 題, 目 前 題 庫 已 建 置 有 三 百 餘 科 目 之 試 題, 包 括 測 驗 式 試 題 與 申 論 式 試 題 截 至 99 年 12 月 底 止,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約 有 70 % 專 業 科 目 已 公 布 命 題 大 綱,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所 有 專 業 科 目 皆 已 公 布 命 題 大 綱, 其 中 醫 事 人 員 考 試 專 業 科 目 並 公 布 參 考 書 目 命 題 大 綱 為 考 試 命 題 範 圍 之 例 示, 實 際 試 題 仍 可 命 擬 相 關 之 綜 合 性 試 題 若 應 考 人 發 現 當 次 考 試 公 布 之 測 驗 式 試 題 標 準 答 案 與 最 新 公 告 版 本 之 參 考 用 書 內 容 如 有 不 符 之 處, 應 依 國 家 考 試 試 題 疑 義 處 理 辦 法 之 規 定, 提 出 試 題 疑 義, 由 本 部 召 開 試 題 疑 義 會 議 研 商, 並 以 獲 得 學 術 專 業 之 定 論 或 共 識, 或 會 議 多 數 決 議 為 其 正 確 答 案 86

問 5: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特 考 是 否 會 與 高 普 考 合 併 辦 理? 本 項 議 題 存 在 已 久, 考 選 部 內 部 刻 正 就 本 議 題 進 行 研 議 中, 並 於 99 年 地 方 特 考 時 針 對 應 考 人 意 見 辦 理 問 卷 調 查, 調 查 結 果 應 考 人 對 於 將 地 方 特 考 併 入 公 務 人 員 高 普 考 辦 理 意 見, 贊 成 者 佔 25.8%, 不 贊 成 者 佔 55.6%, 無 意 見 者 佔 16.2%, 本 部 將 參 酌 調 查 結 果 賡 續 研 議 目 前 研 議 改 進 方 向 為 短 期 將 以 改 進 地 方 特 考 制 度 為 主, 至 於 兩 者 是 否 合 倂 將 列 入 中 長 期 考 量 由 於 本 議 題 至 關 緊 要, 研 議 過 程 需 考 量 多 方 意 見 及 評 估 各 種 因 素, 審 慎 辦 理, 且 改 進 方 案 需 報 經 考 試 院 院 會 通 過, 故 仍 需 假 以 相 當 時 日 才 會 有 最 終 結 果 87

問 6: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各 類 科 錄 取 名 額 如 何 決 定?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應 依 用 人 機 關 年 度 任 用 需 求 決 定 正 額 錄 取 人 數 ( 含 公 告 需 用 名 額 及 增 列 需 用 名 額, 惟 增 列 需 用 名 額 不 得 超 過 原 公 告 需 用 名 額 之 70% 為 原 則, 增 列 後 名 額, 高 普 初 等 考 試 不 得 逾 該 類 科 報 考 人 數 三 分 之 一, 特 種 考 試 不 得 逾 該 錄 取 分 發 區 該 類 科 報 考 人 數 二 分 之 一 但 有 特 殊 情 形 者 不 在 此 限 各 項 考 試 各 該 錄 取 分 發 區, 報 考 人 數 不 足 十 人 之 類 科, 不 得 增 列 需 用 名 額 ), 依 序 分 發 任 用 並 得 視 考 試 成 績 增 列 增 額 錄 取 ( 人 數 不 得 超 過 正 額 錄 取 之 50%) 人 員, 列 入 候 用 名 冊, 於 正 額 錄 取 人 員 分 發 完 畢 後, 由 分 發 機 關 配 合 用 人 需 要 依 考 試 成 績 依 序 分 發 任 用 所 稱 用 人 機 關 年 度 任 用 需 求, 指 銓 敘 部 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局 於 年 度 開 始 前 或 申 請 舉 辦 考 試 時 函 送 考 選 部 有 關 考 試 等 級 類 科 人 數 等 用 人 需 求 核 實 者 所 稱 正 額 錄 取, 指 榜 示 錄 取 人 員 中 依 成 績 高 低 算 至 分 發 機 關 提 報 之 用 人 需 求 人 數, 如 算 至 需 求 人 數 尾 數 有 二 人 以 上 成 績 相 同 者, 皆 視 為 正 額 錄 取 所 稱 增 額 錄 取 人 員, 指 榜 示 錄 取 人 員 中 正 額 錄 取 外 增 加 之 錄 取 人 員 88

問 7: 公 務 人 員 各 類 科 職 缺 工 作 內 容 為 何? 國 家 考 試 類 科 設 置 係 參 照 現 有 公 務 人 員 職 系, 以 一 職 系 設 一 類 科 為 原 則, 欲 了 解 各 類 科 之 工 作 內 容 請 查 閱 銓 敘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職 系 說 明 書, 另 各 政 府 機 關 針 對 其 內 部 所 設 各 種 職 務 亦 訂 定 有 職 務 說 明 書 列 舉 工 作 項 目, 供 各 級 人 員 遵 循 職 系 說 明 書 如 下 附, 請 點 擊 兩 次 開 啟 檔 案 舉 例 說 明 : 89

問 8: 各 類 專 技 人 員 之 工 作 職 掌 及 內 容 為 何? 國 家 考 試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中, 除 導 遊 領 隊 考 試 係 依 據 發 展 觀 光 條 例 辦 理 外, 餘 皆 係 依 據 各 該 職 業 法 ( 如 律 師 法 醫 師 法 公 證 法 建 築 師 法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法 等 ) 之 規 定 辦 理, 而 各 職 業 法 對 該 職 業 之 執 業 項 目 或 執 行 職 務 皆 有 明 確 之 規 範, 欲 了 解 其 工 作 職 掌 請 查 閱 相 關 職 業 法 勞 委 會 - 行 業 職 業 就 業 指 南 E 網 ( http://statdb.cla.gov.tw/careerguide/defult/ id index.asp ) 亦 提 供 豐 富 的 行 業 及 職 業 指 南 可 供 參 考, 請 上 網 瀏 覽 考 選 部 編 印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簡 介 對 專 技 人 員 之 執 業 範 圍 亦 有 所 說 明 可 供 參 考 90

問 9 : 請 說 明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新 制 為 何? 99 年 8 月 修 正 公 布 之 退 休 法 修 正 重 點 如 下 : 簡 化 退 休 金 種 類 展 期 或 減 額 領 取 月 退 休 金 退 撫 基 金 提 撥 費 率 上 限 12% 提 高 至 15% 月 撫 慰 金 領 受 條 件 從 嚴 領 月 退 休 金 後 再 任 政 府 捐 助 財 團 法 人 職 務, 停 止 支 領 月 退 休 金 詳 請 參 閱 銓 敘 部 網 站 有 關 退 撫 新 制 講 習 簡 報 資 料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