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尔 滨 理 工 大 学 博 士 后 管 理 条 例 ( 试 行 ) 校 发 [2009]26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人 事 部 全 国 博 士 后 管 委 会 博 士 后 管 理 工 作 规 定 和 黑 龙 江 省 人 事 厅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的 要 求, 为 加 强 我 校 博 士 后 管 理 工 作, 特 制 订 本 办 法 第 二 章 管 理 机 构 第 二 条 学 校 学 科 建 设 处 具 体 负 责 全 校 博 士 后 的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流 动 站 的 设 立 申 报, 博 士 后 的 招 收 进 站 在 站 出 站 管 理, 协 调 各 流 动 站 的 博 士 后 管 理 工 作 等 第 三 条 设 立 流 动 站 的 学 院 应 成 立 博 士 后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博 士 后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流 动 站 的 日 常 工 作 博 士 后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人 由 学 院 领 导 担 任, 小 组 成 员 应 有 各 单 位 学 术 分 委 员 会 委 员 及 学 位 分 委 员 会 委 员 参 加 第 三 章 流 动 站 的 设 立 第 四 条 国 家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和 博 士 后 工 作 发 展 规 划, 开 展 增 设 流 动 站, 一 般 每 两 年 开 展 一 次 第 五 条 申 请 设 立 流 动 站, 应 当 具 备 以 下 基 本 条 件 : 1 具 有 相 应 学 科 的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权, 并 已 培 养 出 一 届 以 上 的 博 士 毕 业 生 ; 2 具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博 士 生 指 导 教 师 ; 3 具 有 较 强 的 科 研 实 力 和 较 高 的 学 术 水 平, 承 担 国 家 重 大 研 究 项 目, 科 研 工 作 处 于 国 内 前 列, 博 士 后 研 究 项 目 具 有 理 论 或 技 术 创 新 性 ; 4 具 有 必 需 的 科 研 条 件 和 科 研 经 费, 并 能 为 博 士 后 人 员 提 供 必 要 的 生 活 条 件 ;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一 级 学 科 授 予 权 建 有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的 学 科 和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可 优 先 设 立 流 动 站 第 六 条 流 动 站 的 设 立, 实 行 集 中 申 请 和 审 批 由 拟 设 立 流 动 站 的 学 院 提 出 申 请, 学 校 学 科 建 设 处 审 核 汇 总 后 报 省 博 士 后 管 理 办 公 室 及 国 家 人 保 部 博 士 后 管 理 部 门, 经 专 家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审, 由 国 家 人 保 部 和 全 国 博 士 后 管 理 委 员 会 审 核 批 准 第 七 条 博 士 后 合 作 导 师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1. 具 备 招 收 博 士 后 的 科 学 研 究 条 件 ( 研 究 课 题 落 实 经 费 充 足 ), 且 全 职 在 岗 的 已 有 博 士 毕 业 生 的 本 学 科 博 士 生 导 师 均 可 招 收 博 士 后 兼 职 导 师 不 得 招 收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2. 工 作 站 的 合 作 导 师 应 具 备 较 高 的 学 术 水 平 或 专 长, 主 持 承 担 前 沿 性 科 研 项 目 研 究 经 费 充 足, 正 高 职 以 上, 经 本 单 位 博 士 后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同 意 可 以 招 收 博 士 后 人 员 第 八 条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在 国 家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出 站 的, 学 校 给 予 博 士 后 合 作 导 师 一 定 工 作 量 津 贴 ( 按 全 日 制 硕 士 生 指 导 工 作 量 标 准 支 付 ) 博 士 后 合 作 导 师 的 工 作 量 纳 入 年 终 工 作 任 务 的 核 定 范 畴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超 期 退 站, 其 合 作 导 师 暂 停 两 年 招 生 资 格 第 四 章 博 士 后 进 站 第 九 条 申 请 进 站 做 博 士 后 的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申 请 人 ) 应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1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和 学 历, 品 学 兼 优, 身 体 健 康, 年 龄 在 40 周 岁 以 下 2 在 职 人 员 原 则 上 不 得 兼 职 从 事 博 士 后 研 究 工 作 3 为 鼓 励 人 才 交 流, 避 免 学 术 上 的 近 亲 繁 殖, 申 请 人 不 得 进 入 授 予 其 博 士 学 位 的 单 位 同 一 个 一 级 学 科 流 动 站 从 事 博 士 后 研 究 工 作 在 同 一 个 博 士 学 位 授 予 单 位 内 跨 学 科 进 站 的 博 士 后 人 员 应 从 严 控 制 第 十 条 凡 申 请 到 我 校 做 博 士 后 研 究 的 人 员, 应 向 流 动 站 及 学 校 学 科 建 设 处 提 出 申 请, 填 写 博 士 后 进 站 预 审 核 申 请 表, 相 关 流 动 站 负 责 对 申 请 人 独 立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的 能 力 及 学 术 水 平 思 想 品 德 等 进 行 全 面 考 核 通 过 流 动 站 和 学 校 考 核 的 博 士 须 在 中 国 博 士 后 网 站 ( 网 址 为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正 式 申 请 进 站 工 作 站 与 流 动 站 联 合 招 收 培 养 博 士 后 人 员, 合 作 双 方 应 当 按 照 优 势 互 补 互 惠 互 利 保 证 质 量 共 同 受 益 的 原 则 签 订 协 议 书, 明 确 双 方 及 相 关 博 士 后 人 员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流 动 站 应 向 工 作 站 提 供 科 研 支 持 和 专 家 指 导, 帮 助 工 作 站 做 好 确 定 博 士 后 研 究 项 目 招 收 博 士 后 人 员 等 联 合 招 收 工 作 以 工 作 站 为 主 做 好 联 合 招 收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工 作, 并 视 导 师 指 导 和 设 备 试 验 等 情 况 向 流 动 站 支 付 一 定 费 用, 费 用 数 额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联 合 招 收 的 博 士 后 人 员 在 工 作 站 所 在 省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办 理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进 出 站 手 续 第 十 一 条 申 请 人 需 提 供 如 下 资 料 : 博 士 后 进 站 申 请 表 (6 份 ); 博 士 学 位 证 书 复 印 件 (6 份 ); 博 士 毕 业 证 书 复 印 件 (6 份 );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结 婚 证 复 印 件 及 独 生 子 女 证 明 复 印 件 (6 2
份 ) 申 请 进 工 作 站 做 博 士 后 的 人 员, 除 上 述 资 料 ( 各 7 份 ) 外, 另 需 提 供 :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招 收 博 士 后 研 究 项 目 立 项 表 (7 份 );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研 究 项 目 指 导 小 组 考 核 意 见 表 (7 份 ); 博 士 后 人 员 流 动 站 和 工 作 站 的 联 合 培 养 协 议 书 (7 份 ) 以 下 申 请 人 另 需 提 供 : 留 学 博 士 : 需 提 供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书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驻 外 使 领 馆 教 育 处 ( 组 ) 推 荐 意 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现 役 军 人 : 需 提 供 所 在 部 队 师 以 上 干 部 部 门 出 具 同 意 做 博 士 后 的 书 面 材 料 外 籍 人 员 : 需 提 供 经 有 资 质 的 主 管 部 门 或 机 构 认 证 的 博 士 学 位 证 书 ( 需 有 中 文 译 件 ) 第 十 二 条 各 流 动 站 应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收 博 士 后, 要 对 申 请 者 的 科 研 能 力 学 术 水 平 综 合 素 质 等 方 面 进 行 严 格 考 察, 择 优 招 收 第 十 三 条 经 国 家 省 博 士 后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申 请 者 人 方 可 办 理 进 站 手 续 各 流 动 站 应 与 博 士 后 签 订 哈 尔 滨 理 工 大 学 博 士 后 协 议 书,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以 及 工 作 目 标 课 题 要 求 在 站 工 作 期 限 产 权 成 果 归 属 违 约 处 罚 等 第 五 章 博 士 后 在 站 管 理 第 十 四 条 博 士 后 在 站 工 作 期 限 一 般 为 24 个 月 若 提 前 完 成 了 研 究 项 目, 经 本 人 申 请, 合 作 导 师 学 校 及 省 博 士 后 管 理 办 公 室 审 核 同 意 后, 可 以 提 前 出 站, 但 在 站 工 作 期 限 不 得 少 于 18 个 月 承 担 国 家 重 大 项 目, 获 得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国 家 社 会 科 学 基 金 等 国 家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或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特 别 资 助 项 目 的 博 士 后 人 员, 如 需 延 长 在 站 时 间, 经 学 校 及 省 博 士 后 管 理 办 公 室 批 准 后, 可 根 据 项 目 和 课 题 研 究 的 需 要 适 当 延 长 时 限 不 得 超 过 3 年 博 士 后 人 员 工 作 期 满 后 应 按 时 出 站, 确 有 需 要 可 转 到 另 一 个 流 动 站 或 工 作 站 从 事 博 士 后 研 究 工 作 博 士 后 人 员 从 事 博 士 后 研 究 工 作 最 长 不 超 过 六 年 第 十 五 条 博 士 后 所 在 流 动 站 要 保 证 博 士 后 的 工 作 条 件, 提 供 必 要 的 研 究 实 验 和 计 算 条 件, 配 备 必 要 的 助 手 博 士 后 合 作 导 师 负 责 对 博 士 后 的 研 究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考 核 流 动 站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对 博 士 后 的 研 究 工 作 进 行 审 议 开 题 指 导 工 作 和 考 核 博 士 后 应 在 进 站 三 个 月 内 以 答 辩 形 式 进 行 开 题 报 告 若 博 士 后 合 作 导 师 及 流 动 ( 工 作 ) 站 专 家 组 认 为 博 士 后 人 员 科 研 工 作 计 划 难 以 达 到 预 期 的 效 果, 可 以 调 整 科 研 课 题 ( 项 目 ) 经 调 整 仍 无 法 完 成 的, 经 设 站 单 位 审 核, 报 送 省 博 士 后 管 理 办 公 室, 可 以 退 站 3
第 十 六 条 各 流 动 站 应 对 进 站 一 年 左 右 博 士 后 的 工 作 进 度 能 力 水 平 和 综 合 素 质 进 行 中 期 考 核, 填 写 哈 尔 滨 理 工 大 学 博 士 后 中 期 考 核 表, 等 级 分 优 秀 较 好 一 般 或 建 议 作 退 站 处 理 考 核 结 束 后, 各 流 动 站 将 哈 尔 滨 理 工 大 学 博 士 后 中 期 考 核 表 交 学 科 建 设 处, 存 入 个 人 档 案, 同 时, 将 考 核 结 果 与 评 价 告 之 博 士 后 本 人 各 流 动 站 对 期 满 拟 出 站 的 博 士 后 进 行 出 站 科 研 评 审 并 填 写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考 核 表 第 十 七 条 根 据 科 研 工 作 需 要, 经 合 作 导 师 和 学 校 批 准, 博 士 后 在 站 期 间 可 以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和 短 期 学 术 交 流, 期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3 个 月 逾 期 1 个 月 以 上 并 未 办 理 延 期 手 续 者, 按 自 动 退 站 处 理 第 十 八 条 各 流 动 站 应 鼓 励 和 帮 助 博 士 后 做 好 阶 段 成 果 总 结, 凡 符 合 鉴 定 申 报 专 利 申 报 成 果 奖 条 件 的, 必 须 及 时 上 报 第 十 九 条 博 士 后 在 站 期 间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应 予 以 退 站 : 中 期 考 核 不 合 格, 经 调 整 无 效 ; 累 计 在 站 工 作 时 间 不 足 12 个 月 ; 在 站 期 间 无 故 超 过 三 年 ; 弄 虚 作 假 抄 袭 剽 窃 等 违 背 学 术 道 德 行 为 ; 严 重 违 反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协 议 书 规 定 ; 其 他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第 二 十 条 对 于 退 站 的 博 士 后, 学 校 追 回 相 应 的 各 类 资 助 经 费 第 六 章 出 站 管 理 第 二 十 一 条 自 博 士 后 进 站 当 月 计 起 满 24 个 月 即 为 应 出 站 时 间 经 申 请 并 获 批 准 提 前 出 站 延 期 出 站 的 人 员, 其 应 出 站 时 间 为 被 批 准 出 站 时 间 博 士 后 应 按 规 定 时 间 及 时 办 理 出 站 手 续 第 二 十 二 条 各 设 站 单 位 在 博 士 后 人 员 出 站 前 3 个 月 将 出 站 通 知 单 发 至 个 人, 以 便 博 士 后 人 员 及 其 合 作 导 师 做 好 博 士 后 出 站 准 备 工 作 第 二 十 三 条 各 设 站 单 位 严 格 出 站 考 核 的 管 理, 博 士 后 工 作 期 满 所 取 得 的 科 研 成 果 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必 须 以 博 士 后 本 人 为 第 一 完 成 人, 并 以 哈 尔 滨 理 工 大 学 为 第 一 署 名 单 位 要 求 是 :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及 管 理 类 应 在 CSSCI CSCD 检 索 期 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3 篇 以 上 ( 含 3 篇 ) 或 SCI EI SSCI 检 索 期 刊 发 表 论 文 2 篇 以 上 ( 含 2 篇 ); 自 然 科 学 类 应 在 SCI EI 检 索 期 刊 发 表 论 文 2 篇 以 上 ( 含 2 篇 ) 对 于 未 被 例 入 SCI EI CSSCI 检 索 的 学 科 专 业 行 业 领 域, 应 按 国 内 同 领 域 内 公 认 4
的 权 威 性 刊 物 上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3 篇 以 上 ( 含 3 篇 ); 对 从 事 国 家 省 或 企 业 生 产 急 需 的 市 场 潜 力 较 大 的 应 用 性 研 究 项 目, 其 成 果 应 达 到 小 试 标 准 获 得 中 国 博 士 后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的 博 士 后, 在 国 内 外 公 开 发 表 资 助 成 果 时, 应 标 注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Funded Project) 出 站 时 须 提 交 中 国 博 士 后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总 结 报 告 获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资 助 经 费 的 博 士 后, 在 国 内 外 公 开 发 表 资 助 成 果 时, 应 标 注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资 助 (Hei Long Jiang Postdoctoral Foundation) 字 样 博 士 后 人 员 完 成 省 政 府 资 助 经 费 和 科 研 启 动 金 的 项 目 后, 需 向 省 博 管 办 递 交 结 题 报 告 和 成 果 清 单, 经 省 博 士 后 管 委 会 专 家 组 鉴 定 后 视 为 完 成 任 务 2006 年 11 月 1 日 起, 博 士 后 进 站 的 申 请 方 式 变 更 为 网 上 申 请 通 过 网 上 申 请 入 站 的 博 士 后 人 员 出 站 时 须 通 过 中 国 博 士 后 网 站 提 出 出 站 申 请 第 二 十 四 条 博 士 后 工 作 期 满, 应 当 在 拟 出 站 前 1 个 月 向 合 作 导 师 及 所 在 流 动 站 提 出 申 请, 并 同 时 提 交 按 北 京 图 书 馆 学 位 学 术 论 文 收 藏 中 心 全 国 博 士 后 管 委 会 办 公 室 制 定 的 博 士 后 研 究 报 告 编 写 规 则 编 写 的 研 究 工 作 报 告 给 导 师 审 阅 第 二 十 五 条 研 究 工 作 报 告 经 导 师 审 阅 合 格 后, 博 士 后 向 流 动 站 提 出 出 站 申 请, 并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研 究 工 作 报 告 一 式 6 份 ; 按 要 求 发 表 论 文 的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工 作 期 满 登 记 表 一 式 6 份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工 作 期 满 业 务 考 核 表 一 式 6 份 中 国 博 士 后 基 金 资 助 项 目 总 结 报 告 一 式 6 份 第 二 十 六 条 流 动 站 要 对 以 上 材 料 进 行 审 查, 同 时 审 查 合 作 导 师 流 动 站 对 博 士 后 在 站 期 间 的 考 核 材 料 博 士 后 进 行 学 术 报 告 的 材 料 等, 以 确 定 该 博 士 后 是 否 符 合 出 站 条 件 审 查 合 格 后, 将 以 上 材 料 交 到 学 科 建 设 处 ; 如 果 审 查 不 合 格, 则 不 批 准 其 出 站 申 请 第 二 十 七 条 在 站 期 间 获 得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资 助 经 费 的 博 士 后, 出 站 后 未 留 在 黑 龙 江 省 工 作, 则 必 须 将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资 助 经 费 返 还 后 才 能 办 理 出 站 手 续 第 二 十 八 条 学 科 建 设 处 审 查 后, 向 流 动 站 发 出 是 否 批 准 该 博 士 后 进 行 出 站 报 告 的 通 知 5
第 二 十 九 条 流 动 站 接 到 学 科 建 设 处 批 准 该 博 士 后 进 行 出 站 报 告 的 通 知 后, 要 组 织 博 士 后 出 站 报 告 会, 并 聘 请 专 家 组 成 考 核 委 员 会, 同 时 安 排 1 名 秘 书 负 责 出 站 报 告 会 的 记 录 和 整 理 工 作 考 核 委 员 会 组 成 要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考 核 委 员 会 由 5 或 7 位 专 家 组 成 ; 聘 请 的 专 家 要 求 是 省 博 士 后 专 家 组 成 员 ; 其 中 至 少 要 有 1 位 外 单 位 专 家 ; 该 博 士 后 合 作 导 师 不 能 担 任 出 站 报 告 会 考 核 委 员 会 专 家 ; 由 考 核 委 员 会 推 选 出 其 中 一 位 专 家 担 任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席 第 三 十 条 博 士 后 出 站 报 告, 要 在 会 前 三 天 通 知 考 核 委 员 会, 并 将 研 究 工 作 报 告 附 上 博 士 后 出 站 报 告 会 可 采 用 通 告 的 形 式, 欢 迎 校 内 师 生 参 加 博 士 后 需 携 带 原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研 究 工 作 报 告 博 士 后 工 作 期 满 登 记 表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工 作 期 满 业 务 考 核 表 接 收 函 及 在 站 期 间 的 科 研 成 果 材 料, 以 及 发 表 文 章 成 果 鉴 定 等 材 料 出 席 博 士 后 工 作 出 站 报 告 会 第 三 十 一 条 在 出 站 报 告 会 上, 考 核 委 员 会 根 据 博 士 后 的 出 站 报 告 对 博 士 后 的 学 术 水 平 及 科 研 成 果 等 方 面 进 行 考 核, 确 定 是 否 同 意 该 博 士 后 出 站, 并 做 出 书 面 评 价, 由 考 核 委 员 会 在 书 面 评 价 上 签 字 第 三 十 二 条 博 士 后 出 站 报 告 会 以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经 考 核 委 员 会 成 员 2/3 以 上 同 意, 该 博 士 后 方 可 出 站 ; 经 投 票 未 获 2/3 以 上 同 意 的, 则 该 博 士 后 不 能 出 站, 但 经 考 核 委 员 会 同 意, 可 在 6 个 月 内 修 改 出 站 报 告, 并 再 次 申 请 出 站 如 再 次 出 站 经 投 票 表 决 仍 未 获 2/3 以 上 同 意, 则 该 博 士 后 不 能 出 站, 学 校 将 对 其 予 以 退 站 处 理 第 三 十 三 条 根 据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管 理 办 公 室 的 有 关 规 定,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工 作 期 满 出 站, 如 该 博 士 后 在 站 期 间 是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可 以 提 出 晋 升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申 请, 出 站 报 告 会 考 核 委 员 会 可 以 根 据 其 在 站 期 间 的 科 研 能 力 学 术 水 平 工 作 成 果, 为 其 提 出 晋 升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任 职 建 议 ; 如 该 博 士 后 在 站 期 间 是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则 出 站 报 告 会 考 核 委 员 会 不 能 为 其 提 出 晋 升 正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任 职 建 议 第 三 十 四 条 博 士 后 申 请 晋 升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需 填 写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表 一 式 4 份, 表 中 要 有 出 站 考 核 委 员 会 提 出 晋 升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任 职 建 议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席 的 签 字 第 三 十 五 条 博 士 后 出 站 报 告 会 结 束 后, 由 出 站 报 告 会 秘 书 将 出 站 报 告 会 考 核 委 员 会 对 该 博 士 后 的 书 面 评 价 研 究 工 作 报 告 博 士 后 工 作 期 满 登 记 表 6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工 作 期 满 业 务 考 核 表 接 收 函 博 士 后 出 站 表 决 票 等 材 料 交 到 流 动 站 申 请 晋 升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博 士 后 还 要 提 交 按 要 求 填 写 的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表 一 式 4 份 第 三 十 六 条 流 动 站 审 查 合 格 后, 将 以 上 材 料 交 到 学 科 建 设 处 第 三 十 七 条 学 科 建 设 处 审 查 合 格 后, 报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管 理 办 公 室 审 批, 批 准 后 发 给 博 士 后 报 到 介 绍 信 和 博 士 后 证 书 第 三 十 八 条 博 士 后 应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办 理 出 站 手 续, 并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做 好 有 关 研 究 工 作 资 料 数 据 以 及 财 物 住 房 等 交 接 事 宜 第 三 十 九 条 工 作 期 满 的 博 士 后 ( 与 原 单 位 有 不 同 意 出 站 后 双 向 选 择 协 议 的 除 外 ) 就 业 实 行 双 向 选 择 自 主 择 业 出 站 博 士 后 应 出 具 接 收 单 位 ( 独 立 法 人 的 单 位 ) 的 接 收 函 ; 分 配 到 军 队 系 统 的, 应 出 具 师 以 上 干 部 部 门 的 接 收 函 或 解 放 军 总 政 治 部 的 调 令 ; 暂 时 无 接 收 单 位 的 博 士 后 可 将 本 人 档 案 及 户 口 落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第 四 十 条 博 士 后 出 站 的 所 有 手 续 办 理 完 毕 后, 将 哈 尔 滨 理 工 大 学 博 士 后 离 校 通 知 单 交 至 流 动 站 第 七 章 博 士 后 的 待 遇 第 四 十 一 条 进 入 我 校 博 士 后 流 动 站 的 博 士 后 人 员, 其 人 事 组 织 关 系 福 利 待 遇 等 比 照 我 校 同 等 人 员 对 待, 或 按 协 议 执 行 第 四 十 二 条 博 士 后 人 员 应 与 我 校 职 工 享 受 同 等 的 医 疗 保 障 待 遇, 所 需 资 金 的 筹 集 按 照 学 校 相 关 政 策 执 行 第 四 十 三 条 博 士 后 人 员 进 站 报 到 后, 可 在 哈 尔 滨 市 落 常 住 户 口, 凭 人 保 部 博 士 后 管 理 部 门 或 有 关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事 部 门 介 绍 信 和 其 它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到 公 安 户 政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户 口 迁 出 和 落 户 手 续, 其 配 偶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可 以 随 其 流 动, 按 有 关 规 定 到 当 地 公 安 派 出 所 办 理 暂 住 手 续 第 四 十 四 条 博 士 后 人 员 在 站 期 间, 可 以 凭 人 保 部 博 士 后 管 理 部 门 或 有 关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事 部 门 的 介 绍 信, 在 其 子 女 暂 住 户 口 所 在 地 办 理 入 幼 儿 园 上 小 学 和 初 中, 报 考 ( 转 入 ) 高 中 以 及 报 考 高 等 院 校 或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事 宜, 享 受 当 地 常 住 户 口 居 民 的 同 等 待 遇 第 四 十 五 条 黑 龙 江 省 在 哈 尔 滨 市 建 有 博 士 后 公 寓, 符 合 条 件 的 博 士 后 人 员 可 申 请 入 住 博 士 后 出 站 时, 应 及 时 从 博 士 后 公 寓 中 迁 出 7
第 四 十 六 条 在 职 博 士 后 工 资 医 疗 等 待 遇 由 其 人 事 关 系 隶 属 单 位 负 责 对 于 人 事 关 系 隶 属 单 位 在 哈 尔 滨 市 的 在 职 博 士 后, 学 校 不 负 责 解 决 其 子 女 入 学 或 入 园 问 题 第 八 章 经 费 管 理 第 四 十 七 条 博 士 后 经 费 来 源 主 要 包 括 国 家 资 助 自 筹 经 费 和 企 业 资 助 三 种 ; 科 研 资 助 包 括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黑 龙 江 省 政 府 博 士 后 资 助 经 费 和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科 研 启 动 金 三 种 国 家 资 助 : 由 国 家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下 拨 资 助 名 额 及 经 费 国 家 统 招 统 分 博 士 毕 业 进 入 我 校 博 士 后 科 研 流 动 站 的 人 员 可 申 请 学 校 在 每 个 流 动 站 择 优 选 择 2-3 人 享 受 资 助, 额 度 为 2-5 万 元, 每 站 资 助 经 费 总 额 不 超 10 万 元 自 筹 经 费 : 由 合 作 导 师 或 本 人 自 筹 经 费, 文 科 每 人 每 年 确 保 不 少 于 1.5 万 元 研 究 经 费, 理 工 科 每 人 每 年 确 保 不 少 于 2 万 元 研 究 经 费, 自 筹 经 费 招 收 的 博 士 后 不 受 指 标 限 制 企 业 资 助 : 各 流 动 站 与 企 业 工 作 站 联 合 招 收 的 博 士 后, 经 费 由 企 业 提 供, 具 体 标 准 按 照 联 合 培 养 招 收 协 议 执 行 联 合 培 养 招 收 的 博 士 后 不 受 指 标 限 制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 是 国 家 设 立 的 专 项 经 费, 是 为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提 供 的 从 事 自 主 创 新 研 究 的 科 研 启 动 经 费 或 补 充 经 费 根 据 申 请 者 应 具 备 的 条 件, 通 过 规 定 的 评 审 程 序, 择 优 分 等 级 资 助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设 面 上 资 助 和 特 别 资 助 两 种 方 式 面 上 资 助 是 对 博 士 后 从 事 自 主 创 新 研 究 的 科 研 启 动 或 补 充 经 费 ; 特 别 资 助 是 为 鼓 励 博 士 后 增 强 创 新 能 力, 对 在 站 期 间 取 得 重 大 科 研 成 果 和 研 究 能 力 突 出 的 博 士 后 的 资 助 学 科 建 设 处 根 据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会 的 通 知 确 定 递 交 申 请 表 时 间 ( 一 般 为 每 年 3 月 和 9 月 ), 博 士 后 须 按 博 管 办 通 知 的 时 间 及 时 进 行 网 上 申 请, 并 将 书 面 申 请 材 料 交 学 科 建 设 处, 由 学 校 统 一 上 报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按 照 中 国 博 士 后 科 学 基 金 资 助 规 定 ( 中 博 基 字 [2008]1 号 ) 办 法 执 行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资 助 经 费 : 是 黑 龙 江 省 政 府 设 立 的 专 项 经 费, 主 要 用 于 进 入 我 省 地 域 内 博 士 后 科 研 流 动 ( 工 作 ) 站 的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资 助 其 完 成 在 站 期 间 的 科 研 工 作 任 务 由 个 人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专 家 评 审 择 优 资 助 的 方 式 进 行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科 研 启 动 金 : 黑 龙 江 省 政 府 对 出 站 后 来 ( 留 ) 我 省 工 作 的 博 士 后 人 员 设 立 的 博 士 后 专 项 经 费, 是 资 助 出 站 博 士 后 人 员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的 启 动 资 金 该 经 费 每 年 评 审 一 次 8
第 四 十 八 条 博 士 后 经 费 的 使 用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省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主 要 用 于 博 士 后 在 站 期 间 的 研 究 工 作 ( 包 括 购 买 资 料 实 验 试 剂 小 型 仪 器 ; 发 表 论 文 参 加 学 术 会 议 图 书 资 料 复 印 费 出 版 学 术 著 作 交 通 费 通 讯 费 等 ) 费 用 该 项 费 用 使 用 需 经 合 作 导 师 同 意, 学 科 建 设 处 负 责 审 批 第 四 十 九 条 博 士 后 在 站 期 间 所 购 买 的 仪 器 设 备 等 归 学 校 所 有, 由 合 作 导 师 所 在 实 验 室 使 用 第 五 十 条 工 作 期 满, 符 合 条 件 的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出 站 后 可 申 请 黑 龙 江 省 博 士 后 研 究 人 员 生 活 津 贴 第 五 十 一 条 博 士 后 的 经 费 管 理 由 校 计 划 财 务 处 单 独 立 帐, 代 为 管 理 和 监 督, 专 款 专 用 博 士 后 出 站 后 未 用 完 的 经 费, 由 学 校 收 回, 并 按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第 五 十 二 条 对 国 家 省 市 下 拨 的 博 士 后 经 费, 学 校 学 科 建 设 处 从 经 费 中 提 取 3% 作 为 博 士 后 管 理 工 作 经 费 第 九 章 学 校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的 职 责 第 五 十 三 条 人 事 处 负 责 博 士 后 的 工 作 证 工 资 待 遇 等 第 五 十 四 条 档 案 馆 负 责 博 士 后 档 案 的 保 管 和 转 出 第 五 十 五 条 组 织 部 负 责 办 理 博 士 后 组 织 关 系 的 迁 入 和 迁 出 等 手 续 第 五 十 六 条 财 务 处 负 责 博 士 后 经 费 的 管 理 第 五 十 七 条 工 勤 与 社 保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博 士 后 医 疗 保 险 的 管 理 第 五 十 八 条 校 医 院 负 责 博 士 后 的 医 疗 第 五 十 九 条 国 际 合 作 与 交 流 处 负 责 外 籍 博 士 后 有 关 涉 外 的 工 作, 并 负 责 在 站 博 士 后 有 关 出 国 的 事 宜 第 六 十 条 科 学 技 术 处 协 调 各 学 院 博 士 后 的 科 研 工 作, 包 括 科 研 项 目 的 申 请 专 利 和 成 果 奖 的 申 报 等 第 六 十 一 条 后 勤 集 团 负 责 博 士 后 住 房 配 套 家 具 电 器 及 电 话 的 管 理 第 六 十 二 条 幼 儿 园 负 责 在 站 博 士 后 子 女 的 入 园 相 关 事 宜, 包 括 政 策 咨 询 接 收 和 转 出 手 续 的 办 理 第 六 十 三 条 保 卫 处 负 责 办 理 博 士 后 的 落 户 和 户 口 迁 出 等 手 续 第 六 十 四 条 博 士 后 其 它 有 关 事 宜 同 事 业 编 制 教 职 工 由 相 关 部 门 按 规 定 办 理 第 十 章 附 则 第 六 十 五 条 本 规 定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 试 行 此 前 有 关 规 定 凡 与 本 规 定 不 一 致 的, 按 本 规 定 执 行 9
第 六 十 六 条 本 规 定 由 学 校 学 科 建 设 处 负 责 解 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