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供 应 商 财 务 手 册 本 期 2004 年 08 月 02 日 发 布 若 有 变 动, 再 版 修 订 1 家 乐 福 财 务 结 算 流 程 图 第 二 页 1.1 供 应 商 送 货 至 门 店, 但 发 票 直 接 交 财 务 中 心 2 净 额 发 票 2.1 净 额 发 票 是 指 供 应 商 开 给 家 乐 福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上 已 经 扣 减 了 合 同 费 用 发 票 的 总 额 等 于 采 购 金 额 减 去 费 用 金 额 2.2 附 家 乐 福 公 司 关 于 净 额 发 票 的 通 知 详 细 解 释 了 净 额 发 票 的 操 作 细 节 2.2.1 关 于 净 额 发 票 的 通 知 一,2004 年 3 月 18 日 发 出, 第 三 页 ; 2.2.2 关 于 净 额 发 票 的 通 知 二,2004 年 6 月 03 日 发 出, 第 四 页 3 区 域 财 务 中 心 3.1 从 2004 年 4 月 份 起, 家 乐 福 分 别 在 上 海, 北 京, 广 州, 成 都 设 立 四 个 区 域 财 务 中 心, 集 中 处 理 该 区 域 内 供 应 商 的 发 票 供 应 商 的 发 票 不 再 送 交 门 店, 而 是 直 接 送 交 财 务 中 心, 由 财 务 中 心 集 中 处 理 目 前, 全 国 绝 大 多 数 城 市 的 门 店 的 发 票 已 经 集 中 到 财 务 中 心, 预 计 在 2004 年 10 月 份, 集 中 工 作 将 全 部 完 成 3.2 附 门 店 与 财 务 中 心 的 对 照 表, 第 五 页 4 付 款 中 心 4.1 家 乐 福 在 上 海 总 部 设 立 付 款 中 心, 统 一 集 中 支 付 供 应 商 的 货 款 4.2 付 款 中 心 定 期 以 E-Mail 方 式 发 送 对 帐 单 给 供 应 商 对 帐 5 E-Mail 对 帐 5.1 付 款 中 心 定 期 以 E-Mail 方 式 发 送 对 帐 单 给 供 应 商 对 帐 详 见 第 六 页 6 电 话 查 询 6.1 付 款 中 心 设 两 部 热 线 电 话, 向 供 应 商 提 供 货 款 结 算 方 面 的 查 询 电 话 号 码 :021*38784500*260/262 传 真 号 码 :021*68815634 6.2 各 区 域 财 务 中 心 设 查 询 电 话, 提 供 发 票 处 理 及 财 务 方 面 查 询, 详 见 第 六 页 7 常 见 财 务 问 题 第 七 页 7.1 增 值 税 发 票 遗 失 7.2 费 用 扣 款 发 票 7.3 退 货 的 财 务 处 理 7.4 通 过 快 递 公 司 送 交 发 票 的 注 意 事 项 7.5 通 过 邮 局 送 交 发 票 的 注 意 事 项
2/7 家 乐 福 财 务 结 算 流 程 图 3) 发 票 4) 发 票 区 域 财 务 中 心 上 海 北 京 广 州 成 都 商 品 部 1) 合 同 供 应 商 5) 付 款, 对 帐 付 款 中 心 上 海 2) 送 货 门 店 1) 供 应 商 与 商 品 部 签 定 合 约 2) 门 店 向 供 应 商 订 货, 供 应 商 向 门 店 送 货, 送 货 同 时 请 务 必 索 取 收 货 单 收 货 单 是 供 应 商 与 家 乐 福 结 算 的 必 须 凭 证 3) 供 应 商 的 发 票 直 接 送 交 区 域 财 务 中 心 家 乐 福 在 上 海, 广 州, 成 都, 北 京 设 立 四 个 财 务 中 心, 处 理 全 国 所 有 门 店 的 发 票 4) 财 务 中 心 收 到 发 票 后 作 入 系 统, 通 过 电 脑 系 统 传 输 到 上 海 总 部 5) 上 海 总 部 向 供 应 商 支 付 货 款, 并 通 过 E-Mail 定 期 发 送 三 种 对 帐 单
3/7 关 于 2004 年 度 净 额 发 票 的 通 知 --(2004 年 3 月 18 日 发 出 ) 尊 敬 的 供 应 商 : 感 谢 您 一 直 以 来 对 家 乐 福 公 司 的 支 持 在 2003 年, 鉴 于 国 家 税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考 虑 到 供 应 商 的 切 身 利 益, 从 5 月 份 起, 家 乐 福 在 全 国 各 地 区 陆 续 实 施 净 额 发 票, 退 佣 ( 即 无 条 件 折 扣 ) 直 接 在 供 应 商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内 扣 减 这 一 作 法 得 到 了 广 大 供 应 商 的 积 极 响 应, 至 2003 年 09 月, 家 乐 福 全 国 所 有 超 市 已 经 全 部 采 用 净 额 发 票 我 公 司 对 您 的 配 合 深 表 感 谢 在 2004 年, 我 公 司 将 继 续 坚 持 这 一 作 法, 并 根 据 2004 年 版 合 同 略 作 调 整 2004 年, 家 乐 福 与 供 应 商 之 间 仍 签 订 两 份 合 同, 一 份 为 商 品 合 同, 一 份 为 促 销 服 务 协 议 在 商 品 合 同 中 列 示 各 种 按 进 货 量 的 百 分 比 计 算 的 折 扣 在 促 销 服 务 协 议 中 的 费 用 按 固 定 金 额 计 算 我 公 司 要 求, 所 有 列 在 商 品 合 同 中 的 各 种 折 扣, 全 部 开 在 增 值 税 发 票 中, 即 类 似 于 原 来 的 退 佣, 直 接 在 发 票 中 扣 减 例 如 : 某 一 供 应 商, 其 与 家 乐 福 商 业 公 司 签 订 的 商 品 合 同, 折 扣 条 件 为 : 普 通 品 种 商 品 折 扣 (Discount Common assortment, 配 货 费 )--- 1%, 采 购 量 折 扣 (Discount for purchase volume)--- 3%, 节 日 商 业 活 动 折 扣 (discount for holiday commercial events)--- 1%, 交 流 活 动 折 扣 (Discount for communication campaigns) --- 1%, 商 业 推 广 活 动 折 扣 (Discount for Trade Marketing Operations)--- 1% 数 据 交 换 折 扣 (Discount for data exchange) --- 0.5% --- 总 计 折 扣 为 7.5%, 则 以 上 7.5% 的 折 扣 全 部 开 入 增 值 税 发 票 货 物 及 应 税 劳 务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税 率 税 额 商 品 (a) 17% 折 扣 (7.5%)(b) 17% 价 税 合 计 * 请 参 照 商 品 合 同 附 件 7 增 值 税 发 票 样 本 a) 所 有 单 品, 合 计 开 一 行, 详 细 单 品 开 入 增 值 税 发 票 清 单 ; b) 商 品 合 同 上 列 明 折 扣, 合 计 开 一 行 ; c) 请 务 必 在 备 注 栏 写 明 部 门, 供 应 商 编 号, 家 乐 福 收 货 单 号 码 供 应 商 签 订 2004 年 度 商 品 合 同, 获 知 折 扣 条 件 以 后, 从 下 个 月 1 号 起 开 始 开 具 净 额 发 票 例 如 : 某 供 应 商 在 03 月 22 日 签 订 2004 年 度 商 品 合 同, 则 从 4 月 1 日 起 送 交 门 店 的 发 票 必 须 是 净 额 发 票 ;03/22 到 03/29 之 间 送 交 的 发 票 仍 按 原 来 格 式 ( 每 月 最 末 两 天 门 店 停 收 发 票 ); 如 果 在 四 月 份 签 约, 则 从 5 月 1 日 起 ; 如 果 在 五 月 份 签 约, 则 从 6 月 1 日 起... 以 此 类 推 采 购 量 折 扣 包 含 无 条 件 折 扣, 和 有 条 件 折 扣 无 条 件 折 扣 直 接 开 入 发 票, 有 条 件 折 扣 年 终 结 算 后 一 次 性 开 入 发 票 销 售 人 员 请 将 此 信 转 交 贵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此 致 家 乐 福 商 业 公 司 2004/03/18
4/7 关 于 2004 年 度 净 额 发 票 的 通 知 --(2004 年 6 月 3 日 发 出 ) 尊 敬 的 供 应 商 : 感 谢 您 一 直 以 来 对 家 乐 福 公 司 的 支 持 在 2004 年 3 月 18 日, 我 公 司 曾 作 过 通 知, 要 求 所 有 签 在 2004 年 版 商 品 合 同 上 的 按 照 百 分 比 计 算 的 各 种 折 扣, 由 供 应 商 直 接 开 入 增 值 税 发 票 ( 详 见 2004 商 品 合 同 第 20 页, 即 最 后 一 页, 附 件 7 增 值 发 票 样 本 和 2004 年 3 月 18 日 通 知 ) 关 于 净 额 发 票 的 时 间 表, 我 们 在 2004 年 3 月 18 日 通 知 中 已 经 注 明 : 供 应 商 签 订 了 2004 年 度 商 品 合 同, 获 知 折 扣 条 件 以 后, 从 下 个 月 1 号 起 开 始 开 具 净 额 发 票 例 如 : 某 供 应 商 在 03 月 22 日 签 订 2004 年 度 商 品 合 同, 则 从 4 月 1 日 起 送 交 门 店 的 发 票 必 须 是 净 额 发 票 ;03/22 到 03/29 之 间 送 交 的 发 票 仍 按 原 来 格 式 ( 每 月 最 末 两 天 门 店 停 收 发 票 ); 如 果 在 四 月 份 签 约, 则 从 5 月 1 日 起 ; 如 果 在 五 月 份 签 约, 则 从 6 月 1 日 起... 以 此 类 推 随 着 2004 年 度 合 同 陆 续 签 订, 越 来 越 多 的 供 应 商 也 在 陆 续 按 2004 年 商 品 合 同 向 家 乐 福 公 司 开 具 净 额 发 票 在 此 对 您 的 配 合 深 表 感 谢 也 有 供 应 商 已 经 签 约, 但 没 有 按 以 上 时 间 操 作, 为 统 一 安 排, 我 公 司 特 此 通 知 : 凡 在 2004 年 6 月 30 日 之 前 签 约 的 供 应 商, 其 实 施 净 额 发 票 的 时 间 不 得 迟 于 2004 年 7 月 1 号 ; 也 就 是 说, 该 供 应 商 在 2004 年 7 月 1 日 后 送 交 家 乐 福 的 发 票 必 须 是 净 额 发 票 否 则, 我 公 司 将 从 货 款 中 帐 扣 列 在 商 品 合 同 中 的 各 项 折 扣 及 其 对 应 增 值 税, 但 只 能 提 供 普 通 发 票 供 应 商 在 开 始 作 净 额 发 票 之 前 的 差 异 部 分 ( 即 按 合 同 应 扣 费 用 和 实 际 已 扣 费 用 之 间 的 差 额 ), 我 公 司 将 帐 扣 该 差 异 所 对 应 的 费 用 项 目 原 来 所 适 用 的 税 率, 开 具 普 通 发 票 例, 某 费 用 项 目 原 适 用 的 税 率 为 17%, 则 其 差 异 同 样 适 用 17% 税 率 ; 若 某 费 用 项 目 原 税 率 为 5%, 则 其 差 异 同 样 适 用 5% 税 率 关 于 供 应 商 对 净 额 发 票 的 常 见 疑 问, 我 们 作 以 下 回 答 1) 净 额 发 票 的 时 间 是 按 什 么? 是 按 定 单, 按 送 货, 还 是 按 发 票? 若 是 按 发 票, 是 供 应 商 开 发 票 的 时 间? 还 是 家 乐 福 收 发 票 时 间? 回 答 : 按 家 乐 福 收 发 票 的 时 间 如 果 某 供 应 商 在 6 月 份 签 约, 则 该 供 应 商 从 7 月 1 号 起 送 交 家 乐 福 的 发 票 必 须 是 净 额 发 票, 而 不 论 这 份 发 票 对 进 货 和 定 单 是 什 么 时 间 2) 某 供 应 商 六 月 签 约, 七 月 份 应 该 开 始 作 净 额 发 票, 但 在 七 月 份 仍 有 六 月 份 发 票 未 送, 怎 么 做? 回 答 : 我 们 要 求 签 约 的 下 月 1 号 起 收 到 的 发 票 全 部 是 净 额 发 票 家 乐 福 按 收 到 发 票 日 期 计 算 折 扣, 若 供 应 商 不 能 更 改 以 上 发 票, 我 们 帐 扣 这 份 票 所 对 应 的 折 扣, 并 且 扣 减 对 应 的 增 值 税, 家 乐 福 只 开 普 通 发 票 3) 折 扣 怎 样 在 发 票 上 体 现? 回 答 : a) 折 扣 在 VAT 发 票 上 单 独 一 栏 体 现 b) 若 实 在 不 能 作 到 a, 可 在 VAT 发 票 的 备 注 栏 内 写 明 已 内 扣 折 扣 金 额 c) 若 仍 实 在 不 能 作 到 b, 可 以 VAT 发 票 的 增 值 税 清 单 上 列 明 已 内 扣 折 扣 金 额 总 之, 务 必 作 到 可 以 在 票 面 或 增 值 税 清 单 上 识 别 已 内 扣 折 扣 金 额 若 不 能 从 票 面 或 增 值 税 清 单 上 看 到 折 扣 数 字, 则 财 务 中 心 退 票 4) 家 乐 福 上 海 总 部 和 各 区 财 务 中 心 设 热 线 电 话, 供 应 商 有 关 净 额 发 票 的 疑 问 可 打 以 下 电 话 查 询 上 海 中 国 区 总 部, 陶 小 姐 021-38784500-262; 成 都 中 区 财 务 中 心, 程 小 姐 028-85157423; 上 海 东 区 财 务 中 心, 陈 先 生 021-66253162; 北 京 北 区 财 务 中 心, 赵 小 姐 010-51909529; 广 州 南 区 财 务 中 心 ; 田 先 生 020-81337724; 叶 小 敏 020-81337605; 请 销 售 人 员 将 此 通 知 交 贵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 下 页 附 2004-03-18 日 通 知 ) 家 乐 福 商 业 公 司 2004 年 6 月 3 日
5/7 区 域 财 务 中 心 -- 发 票 集 中 处 理 从 2004 年 4 月 份 起, 家 乐 福 公 司 在 上 海, 北 京, 广 州, 成 都 设 立 四 个 区 域 财 务 中 心, 集 中 处 理 供 应 商 发 票 以 下 为 门 店 与 发 票 送 交 地 址 的 对 照 表 比 如 供 应 商 送 货 给 南 京 市 的 家 乐 福 门 店, 发 票 直 接 送 交 上 海 的 财 务 中 心 ; 沈 阳 市 的 门 店, 发 票 交 北 京 的 财 务 中 心 发 票 集 中 处 理 从 2004 年 4 月 开 始, 目 前 仍 在 进 行 中 截 止 现 在, 除 天 津, 哈 尔 滨, 新 疆, 大 连 四 个 城 市 门 店 的 发 票 仍 由 本 地 处 理, 以 外, 其 它 城 市 的 发 票 全 部 交 给 对 应 的 区 域 财 务 中 心 详 细 的 对 应 地 址 见 下 表 门 店 所 在 城 市 对 应 发 票 送 交 部 门 发 票 送 达 地 址 邮 编 上 海 家 乐 福 东 区 财 务 结 算 中 心 上 海 市 普 陀 区 新 村 路 1500 号 5 楼 200333 苏 州 杭 州 南 京 宁 波 无 锡 北 京 北 京 家 乐 福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 财 务 中 心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广 渠 路 31 号 九 龙 花 园 100022 济 南 青 岛 沈 阳 北 京 冠 军 店 北 京 冠 军 首 联 社 区 连 锁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 财 务 部 ) 北 京 朝 阳 区 亮 马 桥 路 39 号 第 一 上 海 中 心 409 室 100016 大 连 大 连 家 乐 福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 财 务 部 ) 大 连 市 沙 河 口 区 黄 河 路 665 号 116021 哈 尔 滨 哈 尔 滨 家 乐 福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 财 务 部 ) 哈 尔 滨 市 太 平 区 东 直 路 100 号 150050 乌 鲁 木 齐 新 疆 家 乐 福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 财 务 部 ) 乌 鲁 木 齐 市 解 放 南 路 8 号 国 际 大 巴 扎 ( 地 下 ) 830001 天 津 家 福 天 津 福 业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 财 务 中 心 ) 天 津 市 南 开 区 南 门 外 大 街 南 京 路 口 300100 天 津 劝 业 重 庆 成 都 昆 明 家 乐 福 中 区 财 务 结 算 中 心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新 光 路 10 号 大 世 界 商 业 广 场 中 心 商 厦 610041 武 汉 深 圳 家 乐 福 南 区 财 务 结 算 中 心 广 州 康 王 中 路 600 号 新 光 城 市 广 场 北 区 负 一 层 510145 长 沙 珠 海 东 莞 广 州
6/7 关 于 家 乐 福 公 司 E-Mail 方 式 提 供 对 帐 信 息 和 加 速 供 应 商 货 款 结 算 的 函 尊 敬 的 供 应 商 : 感 谢 您 一 直 以 来 对 家 乐 福 公 司 的 支 持 为 了 更 及 时 地 向 您 提 供 信 息, 以 便 于 贵 公 司 对 帐 和 开 具 发 票, 我 公 司 从 2003 年 7 月 1 日 起, 开 始 以 E-mail ( 电 子 邮 件 ) 形 式 向 供 应 商 提 供 付 款 明 细 和 应 收 应 付 明 细, 和 预 估 进 退 货 明 细 我 们 提 供 E-mail 的 频 率 为 : 1) 付 款 明 细 : 每 次 付 款 的 当 天 晚 上 ; 列 示 本 次 付 款 对 应 的 每 一 张 发 票 和 每 一 笔 扣 款 2) 应 收 应 付 明 细 : 每 月 初, 五 号 左 右 ; 列 示 已 收 但 未 支 付 的 发 票, 和 未 扣 的 扣 款 用 于 供 应 商 月 度 对 帐 3) 预 估 进 退 货 明 细 : 每 周 五 发 送 ; 列 示 累 计 已 收 货 但 未 收 到 发 票 的 进 货, 和 已 经 退 货 但 还 未 在 货 款 中 扣 除 的 退 货 这 份 明 细 等 同 于 以 前 门 店 打 印 的 对 帐 单, 您 可 以 作 为 参 考 事 先 对 帐, 开 具 发 票, 结 算 货 款 4) 其 它 信 息 : 如 某 些 门 店 名 称 或 办 公 地 址 变 更, 等 等 凡 是 与 供 应 商 相 关 的 信 息, 一 般 都 通 过 E-Mail 发 布 E-Mail 是 一 个 非 常 有 效 的 工 具, 您 可 以 在 信 箱 中 看 到 您 所 需 要 的 一 切 必 要 的 财 务 信 息 方 便 快 捷 地 进 行 对 帐, 沟 通 请 尽 可 能 地 关 注 您 的 信 箱 但 同 时 也 有 供 应 商 反 映 没 有 收 到 过 E-Mail, 可 能 的 原 因 是 : a) 没 有 给 过 我 们 E-Mail 信 箱 ; b) 或 者 过 E-Mail 信 箱, 但 这 一 信 箱 是 错 误 的, 邮 件 被 退 回 ; c) 给 过 正 确 的 E-Mail 信 箱, 但 是 收 到 E-Mail 的 人 没 有 把 E-Mail 转 发 给 其 它 相 关 人 员 如 某 公 司 留 下 的 E-Mail 信 箱 为 总 公 司 的 某 位 销 售 代 表, 但 他 没 有 把 E-Mail 转 发 给 财 务 和 分 公 司 的 销 售 人 员, 等 等 d) 信 箱 超 过 容 量 请 定 期 清 理 信 箱 为 增 加 与 您 的 沟 通, 我 们 在 全 国 四 个 区 域 财 务 中 心 设 置 了 热 线 电 话, 您 可 以 通 过 电 话 查 询 以 下 内 容 : 1) 发 票 的 开 具, 送 交, 处 理 状 况 ;2) 您 在 家 乐 福 系 统 中 的 E-Mail 地 址 ;3) 您 的 净 额 发 票 的 折 扣 率 ;4 ) 其 它 与 财 务 相 关 问 题 成 都 上 海 北 京 广 州 010-51909543 020-81337597 (10/31/33/34 部 门 ) 028-85135105 021-66253162 (10 部 门, 纺 织 ) 010-51909546 020-81337724 (14/60 部 门 ) 028-85159285 021-66253161 (11,12 部 门, 家 电 ) 010-51909544 020-81337605 (11/12/30/32/35 部 门 ) 028-85156865 021-66253165 (15 部 门, 生 鲜 ) 010-51909563 020-81337754 (62/66 部 门, 家 电 ) 028-85132365 021-66253171 (14 部 门, 日 用 百 货 ) 010-51909558 020-81337904 (15/61/65 部 门, 生 鲜 ) 从 2004 年 8 月 份 开 始, 我 们 将 每 隔 一 段 时 间 汇 总 以 前 一 段 时 间 家 乐 福 公 司 在 财 务 方 面 的 运 作 的 流 程, 说 明, 通 知 等, 汇 总 作 成 一 份 手 册, 发 送 至 您 的 信 箱, 以 方 便 您 在 货 款 结 算 方 面 的 工 作 请 您 尽 可 能 地 查 看 使 用 您 的 信 箱 请 您 尽 可 能 快 的 开 具 发 票 以 便 货 款 按 时 结 算 如 果 您 要 求 新 增 或 修 改 E-Mail 信 箱, 请 按 以 下 格 式 提 供 打 印 稿,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后 传 真 至 021*68815634, 请 注 意 信 箱 保 持 稳 定, 频 繁 修 改 将 影 响 您 的 信 息 的 完 整 性 ---------------------------------------------------------------------------------------------------------------------------------------------- 部 门 : 供 应 商 编 号 : 供 应 商 名 称 ( 中 文 ): E mail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谢 谢! 家 乐 福 商 业 公 司 2004 年 07 月 16 日
7/7 常 见 财 务 问 题 及 其 处 理 1) 增 值 税 发 票 丢 失 若 发 生 增 值 税 发 票 遗 失, 请 提 供 以 下 凭 证 : a) 发 票 存 根 联 复 印 件, 盖 公 章 ; b) 发 票 遗 失 情 况 说 明, 盖 公 章 ; c) 送 货 单, 盖 公 章 ; d) 供 应 商 所 在 地 的 税 务 局 的 完 税 证 明 以 上 四 份 凭 证 完 毕 后, 请 于 开 票 日 起 两 个 月 内 交 各 财 务 中 心 发 票 组, 替 代 发 票 超 过 两 个 月, 请 重 新 开 票 2) 扣 款 发 票, 扣 款 指 合 同 费 用,TG 等 扣 款 发 票 由 当 地 城 市 的 JV 财 务 部 开 具 一 般 当 月 扣 款 在 下 月 初 开 票, 一 个 供 应 商 编 号 开 一 份 发 票, 发 票 总 额 等 于 上 月 所 扣 款 项 总 和, 详 细 扣 款 内 容 请 参 照 上 月 付 款 明 细 部 门 城 市 因 国 税 和 地 税 原 因 开 两 份 发 票 目 前, 大 多 数 家 乐 福 门 店 采 用 邮 寄 方 式 递 送 发 票, 部 分 地 区 由 供 应 商 上 门 领 取 发 票 ; 具 体 请 咨 询 各 城 市 JV 财 务 部 若 未 在 适 当 时 间 内 收 到 发 票, 请 持 付 款 明 细 至 各 城 市 JV 财 务 部 开 取 发 票, 超 过 三 个 月, 非 特 别 原 因 将 不 再 受 理 *JV,Joint Venture, 即 合 资 公 司 家 乐 福 财 务 编 制 以 JV 为 单 位 如 在 青 岛 市 家 乐 福 有 两 家 门 店, 属 同 一 公 司, 即 同 一 JV, 只 设 一 个 财 务 部, 在 名 达 店 3) 退 货 的 财 务 处 理 a) 请 供 应 商 将 退 货 开 入 下 一 份 发 票, 即 下 一 份 发 票 等 于 本 次 进 货 和 上 次 退 货 的 差 或 : b) 若 不 能 开 入 下 一 份 发 票, 则 由 家 乐 福 帐 扣, 然 后 办 理 退 税 证 明 办 理 退 税 证 明 需 以 下 操 作 : 1 供 应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 发 票 复 印 件, 银 行 付 款 凭 证,* 部 分 城 市 还 需 提 供 退 单 复 印 件 ( 如 DG); 2 家 乐 福 填 写 退 税 证 明 并 加 盖 公 章,* 部 分 城 市 还 需 提 供 库 存 商 品 明 细 帐 ( 如 BJ); 3 税 务 局 审 核 退 税 证 明, 批 准 后 加 盖 公 章 ; 4 家 乐 福 JV 财 务 部 将 退 税 证 明 厂 商 联 交 给 供 应 商 ; 5 供 应 商 开 具 红 字 发 票 交 给 家 乐 福 ( 财 务 中 心 ) 办 理 退 税 证 明 手 续 相 当 繁 杂, 而 且 (1) 税 局 办 理 时 间 不 确 定 性, 时 间 间 隔 长, 一 般 为 两 个 月 ;(2) 可 能 不 能 通 过 税 局 审 核 所 以 请 您 尽 可 能 在 下 一 份 发 票 中 扣 减 退 货 4) 用 快 递 方 式 寄 送 发 票 时, 请 在 信 封 上 ( 或 信 封 内 ) 附 发 票 明 细 清 单, 并 且 写 明 : 供 应 商 编 号, 店 名, 部 门 我 公 司 当 面 与 快 递 人 员 一 齐 照 单 验 收, 吻 合 后 接 收, 不 吻 合 则 退 回 若 不 附 明 细 单, 以 实 际 所 收 发 票 为 准, 但 无 法 与 供 应 商 核 对 可 能 出 现 发 票 在 途 中 遗 失, 但 不 能 及 时 发 现, 致 使 您 的 利 益 受 损 5) 用 邮 件 寄 发 票 的, 请 在 信 封 上 ( 或 信 封 内 ) 附 发 票 明 细 清 单, 并 且 写 明 : 供 应 商 编 号, 店 名, 部 门,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真 实 的 通 讯 地 址 我 们 拆 封 后, 对 照 您 的 清 单 验 收 发 票, 若 有 不 符, 则 按 您 所 留 的 电 话 及 时 联 系, 以 免 时 间 耽 误 太 久, 难 以 查 证 * 在 此 特 别 提 示, 若 以 上 信 息 写 在 邮 件 的 信 息 栏, 所 有 信 息 勿 必 用 力 书 写, 否 则 复 写 件 字 迹 太 淡, 难 以 辩 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