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银 监 会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评 价 和 分 类 监 管 指 引 的 通 知 银 监 发 2007 81 号 各 银 监 局 : 现 将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评 价 和 分 类 监 管 指 引 ( 以 下 简 称 指 引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执 行, 并 将 执 行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和 建 议 及 时 报 告 银 监 会 二 七 年 十 一 月 十 日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评 价 和 分 类 监 管 指 引 第 一 章 总 则 一 为 全 面 评 价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状 况, 实 现 风 险 预 警, 有 效 实 施 分 类 监 管,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法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指 引 二 本 指 引 适 用 于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设 立 的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财 务 公 司 )
三 本 指 引 所 称 风 险 评 价 是 指 监 管 机 构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管 理 状 况 经 营 状 况 及 所 属 集 团 状 况 进 行 定 量 和 定 性 分 析, 并 就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作 出 总 体 判 断 的 监 管 过 程, 是 实 施 分 类 监 管 的 基 础 四 本 指 引 所 称 分 类 监 管 是 指 监 管 机 构 根 据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在 市 场 准 入 非 现 场 监 测 现 场 检 查 等 方 面 采 取 不 同 措 施 的 监 管 安 排 五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评 价 和 分 类 监 管 应 遵 循 全 面 客 观 公 正 审 慎 的 原 则 第 二 章 风 险 评 价 一 管 理 状 况 评 价 重 点 分 析 财 务 公 司 的 管 理 状 况, 包 括 公 司 治 理 功 能 定 位 内 部 控 制 合 规 性 管 理 内 部 审 计 及 信 息 系 统 等 方 面 制 度 建 设 的 完 善 性 和 制 度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 一 ) 公 司 治 理 评 价 1. 组 织 架 构 : (1) 建 立 以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层 为 主 体 的 公 司 治 理 架 构 ; (2)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建 立 明 确 的 议 事 规 则 和 决 策 程 序 ; (3)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应 下 设 必 要 的 专 业 委 员 会 ( 或 相 应 的 执 行 机 构 )
2. 决 策 体 系 : (1)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依 照 议 事 规 则 和 决 策 程 序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履 行 职 责, 并 完 整 保 留 相 关 会 议 的 议 案 决 议 纪 要 和 记 录 等 档 案 资 料 ; (2) 董 事 会 组 织 制 定 公 司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并 不 定 期 地 根 据 内 外 部 发 展 状 况 予 以 调 整 和 完 善 ; (3) 董 事 会 组 织 制 定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并 不 定 期 地 根 据 内 外 部 因 素 予 以 调 整 和 完 善 ; (4) 监 事 会 或 其 下 设 的 专 业 委 员 会 ( 或 执 行 机 构 ) 负 责 监 督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风 险 管 理 内 部 审 计 等 重 要 事 项 的 决 策 及 执 行 情 况 3.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1) 董 事 会 应 督 促 董 事 尽 职 履 责, 监 事 会 应 建 立 对 董 事 履 职 情 况 的 评 估 制 度 ( 至 少 每 三 年 进 行 一 次 评 估 ), 股 东 会 应 及 时 撤 换 不 能 正 常 履 职 的 董 事 ; (2) 董 事 会 对 高 级 管 理 层 实 施 监 督 考 核, 应 体 现 金 融 企 业 审 慎 经 营 稳 健 发 展 的 精 神, 并 形 成 制 度 保 障 ; (3) 董 事 会 应 明 确 对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授 权, 在 有 效 授 权 前 提 下 保 证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的 独 立 性, 并 形 成 制 度 保 障 ; 高 级 管 理 层 应 确 保 无 任 何 超 越 授 权 的 经 营 管 理 行 为 ; (4) 高 级 管 理 层 应 建 立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制 度 及 专 业 决 策 机 制, 确 保 董 事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重 大 事 项 的 集 体 决 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素 质 和 数 量 与 财 务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速 度 规 模 复 杂 性 相 适 应,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的 职 责 划 分 明 确, 遵 循 前 中 后 台 适 当 分 离 的 审 慎 原 则 4. 其 他 事 项 : (1) 公 司 章 程 要 件 完 整, 内 容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 (2) 一 人 公 司 应 引 入 至 少 两 名 独 立 董 事, 监 管 机 构 鼓 励 其 他 公 司 引 入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应 为 独 立 董 事 履 职 创 造 必 要 条 件 ; (3) 财 务 公 司 应 建 立 各 级 决 策 管 理 层 与 监 管 机 构 及 时 有 效 沟 通 的 机 制 ( 二 ) 功 能 定 位 评 价 1. 公 司 章 程 战 略 规 划 经 营 计 划 中 能 体 现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功 能 定 位 ; 2. 财 务 公 司 前 一 年 度 的 工 作 总 结 和 下 一 年 度 的 工 作 计 划 能 体 现 强 化 服 务 功 能 的 具 体 安 排, 并 非 过 度 强 调 盈 利 措 施 ; 3. 财 务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员 工 对 财 务 公 司 功 能 定 位 应 有 较 为 准 确 的 认 知, 并 对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状 况 符 合 财 务 公 司 应 有 的 功 能 定 位 有 较 高 的 认 同 度 ; 4. 财 务 公 司 对 企 业 集 团 整 体 经 营 状 况 成 员 单 位 整 体 服 务 需 求 及 自 身 的 服 务 能 力 和 水 平 能 形 成 全 面 清 晰 客 观 的 认 识 和 评 价 ;
5. 财 务 公 司 对 改 善 自 身 服 务 能 力 以 满 足 集 团 及 成 员 单 位 的 需 求 作 出 了 适 当 的 安 排 ( 三 )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1. 以 制 度 形 式 明 确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监 督 内 控 制 度 执 行 的 职 责 ; 2.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与 财 务 公 司 实 际 状 况 及 发 展 战 略 相 符 的 内 部 控 制 目 标 和 内 部 控 制 政 策 ; 3.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措 施 能 覆 盖 财 务 公 司 所 有 的 机 构 部 门 业 务 和 管 理 活 动 ; 4.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详 细 明 确,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 5. 建 立 并 实 行 了 风 险 责 任 制 和 尽 职 问 责 制 度 ; 6. 及 时 对 现 行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体 系 进 行 评 估 和 改 进, 以 确 保 其 充 分 性 合 规 性 有 效 性 ; 7. 针 对 财 务 公 司 股 东 监 管 机 构 及 其 他 相 关 方 制 定 了 明 确 的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 四 ) 合 规 性 管 理 评 价 1. 设 立 相 应 的 部 门 或 人 员 专 职 负 责 合 规 性 管 理, 合 规 管 理 人 员 具 有 与 其 履 职 相 匹 配 的 素 质 和 经 验 ; 2. 建 立 合 规 性 管 理 制 度, 每 年 至 少 对 财 务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主 要 合 规 性 问 题 进 行 一 次 评 估, 提 出 完 善 计 划 和 措 施 并 加 以 整 改 ; 3. 明 确 合 规 管 理 人 员 的 权 责, 公 司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及 员 工 应 在 工 作 中 予 以 合 作 和 支 持 ; 4. 明 确 合 规 管 理 的 报 告 路 径 和 所 涉 及 每 一 位 人 员 的 职 责, 对 报 告 内 容 方 式 频 率 等 应 有 规 范 要 求 ; 5. 建 立 奖 惩 制 度, 追 究 违 规 责 任, 鼓 励 主 动 报 告 合 规 隐 患 及 风 险 的 行 为 ; 6. 财 务 公 司 各 项 监 管 考 核 指 标 均 符 合 要 求 ; 7. 财 务 公 司 不 存 在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法 规 禁 止 的 严 重 违 规 行 为 ; 8. 财 务 公 司 存 在 因 政 策 法 规 调 整 形 成 的 禁 止 事 项, 应 遵 循 监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整 改 要 求 和 自 身 作 出 的 整 改 承 诺, 积 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予 以 解 决 ( 五 ) 内 部 审 计 评 价 1. 设 立 专 门 的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以 制 度 形 式 明 确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的 主 要 职 能 相 应 权 限 等 ; 2. 机 构 设 臵 及 制 度 规 定 能 保 证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的 相 对 独 立 性 ; 3. 内 部 审 计 人 员 的 素 质 数 量 及 审 计 技 术 手 段 与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发 展 速 度 业 务 复 杂 程 度 及 风 险 状 况 相 适 应 ; 4. 内 部 审 计 人 员 对 公 司 治 理 内 部 控 制 风 险 管 理 进 行 全 面 有 效 的 审 计 与 评 估, 并 将 结 果 直 接 报 告 董 事 会 或 监 事 会, 同 时 报 告 高 级 管 理 层 ; 5. 财 务 公 司 对 内 部 审 计 所 发 现 的 问 题 能 及 时 处 理 和 有
效 整 改 ( 六 ) 信 息 系 统 评 价 1. 采 用 了 与 财 务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发 展 速 度 复 杂 性 相 适 应 的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2.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能 为 相 关 岗 位 提 供 及 时 有 效 的 管 理 信 息 ; 3. 建 立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定 期 进 行 测 试, 并 对 重 要 信 息 进 行 备 份 ; 4.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与 非 现 场 监 管 信 息 系 统 数 据 对 接, 并 达 到 实 时 监 控 各 项 监 管 指 标 的 水 平 二 经 营 状 况 评 价 主 要 从 资 本 充 足 性 资 产 质 量 市 场 风 险 盈 利 能 力 流 动 性 和 服 务 水 平 六 个 方 面 评 价 财 务 公 司 经 营 风 险 和 经 营 成 果 ( 一 ) 资 本 充 足 性 评 价 1. 定 量 指 标 : 资 本 充 足 率 2. 定 性 因 素 : (1) 资 本 充 足 率 保 持 适 当 水 平,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净 资 产 大 于 注 册 资 本 ; 连 续 两 年 未 出 现 资 本 不 足 的 情 况 ; 资 本 充 足 水 平 可 适 应 资 产 正 常 增 长 的 需 要 ;
在 风 险 可 控 的 前 提 下, 资 本 得 以 较 充 分 的 运 用 ; 资 本 的 增 长 不 以 扩 大 非 主 营 业 务 为 目 的 (2) 资 本 充 足 率 日 常 管 理 :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充 分 考 虑 资 本 充 足 水 平 和 经 济 资 本 约 束 ;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中 持 续 监 测 资 本 充 足 水 平 并 有 相 关 记 录 ; 建 立 维 持 适 当 资 本 充 足 水 平 的 机 制 (3) 资 本 补 充 机 制 : 利 润 分 配 制 度 有 利 于 财 务 公 司 的 自 我 积 累 和 持 续 发 展 ; 有 与 业 务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资 本 补 充 计 划 ; 在 资 本 不 足 时 有 切 实 可 行 的 应 急 补 充 安 排 ( 二 ) 资 产 质 量 评 价 1. 定 量 指 标 : 不 良 资 产 率 资 产 损 失 准 备 充 足 率 不 良 贷 款 率 贷 款 损 失 准 备 充 足 率 担 保 比 例 2. 定 性 因 素 : (1) 资 产 风 险 分 类 准 确, 偏 离 度 较 低, 偏 离 情 况 能 够 得 以 及 时 纠 正 ; (2) 不 良 资 产 的 处 臵 措 施 有 力, 不 良 资 产 持 续 减 少, 资 产 质 量 趋 好 ;
(3) 实 行 综 合 授 信 管 理, 单 一 客 户 的 授 信 集 中 度 维 持 合 理 水 平, 风 险 可 控 ( 三 ) 市 场 风 险 评 价 1. 定 量 指 标 : 短 期 投 资 比 例 长 期 投 资 比 例 利 率 风 险 敏 感 度 累 计 外 汇 敞 口 头 寸 比 例 2. 定 性 因 素 : (1) 正 确 划 分 银 行 账 户 和 交 易 账 户, 做 好 分 类 管 理 和 限 额 管 理 ; (2) 具 备 有 效 识 别 计 量 监 测 和 控 制 各 类 市 场 风 险 的 技 术 手 段 ; (3) 自 营 投 资 和 受 托 投 资 分 户 管 理 分 账 核 算 运 作 规 范 ; (4) 投 资 产 品 结 构 合 理, 综 合 风 险 度 较 低 ( 四 ) 盈 利 能 力 评 价 1. 定 量 指 标 : 资 本 利 润 率 资 产 利 润 率 2. 定 性 因 素 : (1) 扣 除 未 提 足 的 资 产 损 失 准 备 金 后 的 资 本 利 润 率 及
资 产 利 润 率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 (2) 经 营 效 益 比 例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 (3) 收 入 结 构 与 主 要 业 务 结 构 吻 合, 盈 利 稳 定 性 好 ; (4) 成 本 收 入 会 计 核 算 规 范 审 慎 ( 五 ) 流 动 性 评 价 1. 定 量 指 标 : 流 动 性 比 率 同 业 拆 入 比 例 2. 定 性 因 素 : (1) 建 立 流 动 性 监 测 预 警 机 制, 具 备 实 时 监 测 的 技 术 手 段 ; (2) 根 据 成 员 单 位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空 间 分 布 有 效 调 剂 头 寸, 头 寸 管 理 不 过 度 依 赖 主 动 负 债 ; (3) 合 理 利 用 主 动 负 债 工 具 满 足 临 时 性 的 头 寸 管 理 需 要 ( 六 ) 服 务 水 平 评 价 1. 资 金 来 源 : (1) 成 员 单 位 的 存 款 集 中 程 度 达 到 较 高 比 例 ; (2) 财 务 公 司 尽 力 归 集 集 团 内 资 金, 集 团 内 负 债 占 财 务 公 司 整 体 负 债 的 比 例 较 高 ; (3) 财 务 公 司 及 集 团 能 够 证 明 其 在 集 中 成 员 单 位 存 款 方 面 已 尽 其 所 能, 为 满 足 成 员 单 位 的 结 算 需 求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或 对 影 响 资 金 集 中 和 结 算 服 务 的 客 观 因 素 作 出 合 理 说 明 2. 资 金 运 用 : (1) 运 用 于 成 员 单 位 的 资 产 占 财 务 公 司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高 ; (2) 成 员 单 位 贷 款 需 求 满 足 程 度 较 高 ; (3) 财 务 公 司 及 集 团 能 够 以 充 分 的 资 料 和 数 据 证 明 其 在 满 足 成 员 单 位 资 金 需 求 方 面 已 经 尽 其 所 能, 或 对 影 响 资 金 运 用 的 客 观 因 素 作 出 合 理 说 明 3. 其 他 服 务 : (1) 努 力 为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财 务 顾 问 融 资 方 案 设 计 银 团 贷 款 等 服 务 ; (2) 在 不 违 反 现 行 法 规 制 度 的 前 提 下, 积 极 通 过 业 务 和 服 务 创 新 满 足 成 员 单 位 需 求 三 所 属 集 团 影 响 度 评 价 主 要 分 析 财 务 公 司 所 属 集 团 对 其 影 响 状 况, 包 括 集 团 基 本 状 况 集 团 对 成 员 单 位 控 制 力 及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支 持 度 ( 一 ) 集 团 基 本 状 况 1. 集 团 母 公 司 及 其 核 心 成 员 单 位 公 司 治 理 状 况 良 好 ; 2. 集 团 有 明 确 的 战 略 规 划 ; 3. 集 团 核 心 主 业 突 出 ; 4. 集 团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低,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大 而 稳 定, 在 时 间 和 空 间 上 分 布 合 理 ; 5. 集 团 所 处 行 业 有 较 好 的 政 策 支 持 ; 6. 集 团 在 所 处 行 业 中 具 有 竞 争 优 势, 预 期 有 良 好 发 展 前 景 ( 二 ) 集 团 对 成 员 单 位 的 控 制 力 及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支 持 度 1. 集 团 属 于 紧 密 型 管 理 体 制, 对 成 员 单 位 控 制 力 较 强 ; 2. 集 团 母 公 司 对 成 员 单 位 的 银 行 账 户 开 立 重 大 投 融 资 大 额 担 保 对 外 大 额 支 付 等 事 项 有 明 确 且 严 格 的 管 理 要 求 ; 3. 集 团 资 金 集 约 化 管 理 程 度 较 高, 集 团 母 公 司 通 过 有 效 手 段 实 现 成 员 单 位 资 金 在 财 务 公 司 的 归 集 ; 4. 集 团 母 公 司 有 足 够 能 力 对 财 务 公 司 实 施 紧 急 救 助 ; 5. 集 团 母 公 司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监 督 考 核 激 励 等 措 施 准 确 体 现 财 务 公 司 的 功 能 定 位 ; 6. 集 团 母 公 司 保 证 财 务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的 相 对 独 立 性, 未 见 非 正 常 行 政 干 预 第 三 章 分 类 监 管 一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的 评 定 风 险 评 价 满 分 为 100 分, 分 为 五 个 级 次 : 风 险 评 价 85 分 ( 含 ) 以 上 为 一 级 ( 优 秀 ), 表 示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完 善, 经 营 状 况 好, 定 位 准 确, 在 集 团 中 的 作 用 突 出, 发 现 的 问 题 轻 微 且 有 良 好 的 处 臵 机 制
风 险 评 价 70( 含 )-85 分 为 二 级 ( 良 好 ), 表 示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较 完 善,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能 较 好 发 挥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的 作 用, 发 现 的 问 题 不 会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正 常 存 续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风 险 评 价 55( 含 )-70 分 为 三 级 ( 一 般 ), 表 示 财 务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或 经 营 状 况 存 在 较 多 问 题, 在 集 团 中 作 用 一 般, 若 不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可 能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正 常 存 续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风 险 评 价 40( 含 )-55 分 为 四 级 ( 关 注 ), 表 示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架 构 存 在 缺 陷, 经 营 状 况 不 良, 在 集 团 中 未 能 发 挥 应 有 作 用, 发 现 的 问 题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正 常 存 续 有 明 显 影 响, 且 在 短 期 内 难 以 有 效 解 决, 应 给 予 高 度 关 注 风 险 评 价 40 分 以 下 为 五 级 ( 差 ), 表 示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架 构 存 在 明 显 缺 陷,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发 现 的 问 题 已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正 常 存 续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依 靠 自 身 和 集 团 难 以 解 决, 应 采 取 特 别 监 管 措 施 若 财 务 公 司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事 项, 可 酌 情 下 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且 最 终 评 价 结 果 应 不 高 于 一 般 二 分 类 监 管 措 施 监 管 机 构 对 风 险 评 价 为 优 秀 和 良 好 的 财 务 公 司 一 般 以 非 现 场 监 管 为 主, 定 期 监 测 各 项 监 管 指 标, 通 过 走 访 会 谈 和 调 研 等 方 式, 掌 握 最 新 的 风 险 状 况, 适 当 放 宽 监 管 周 期,
并 视 情 况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 在 市 场 准 入 监 管 政 策 等 方 面 给 予 适 当 的 支 持 监 管 机 构 对 风 险 评 价 为 一 般 的 财 务 公 司 应 加 强 非 现 场 监 测, 每 年 至 少 举 行 一 次 与 董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监 管 会 谈 ; 保 证 一 定 的 现 场 检 查 频 率, 及 时 发 现 财 务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中 存 在 的 重 大 风 险 ; 在 市 场 准 入 监 管 政 策 等 方 面 应 结 合 财 务 公 司 的 实 际 风 险 状 况, 加 强 对 新 业 务 和 高 风 险 业 务 的 监 管 指 导 监 管 机 构 对 风 险 评 价 为 关 注 的 财 务 公 司 应 给 予 高 度 关 注, 每 季 至 少 举 行 一 次 与 董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的 监 管 会 谈, 了 解 财 务 公 司 最 新 的 经 营 管 理 情 况 及 采 取 的 风 险 控 制 和 化 解 措 施 ; 提 高 现 场 检 查 频 率, 加 大 现 场 检 查 力 度 ; 必 要 时 可 限 制 其 业 务, 要 求 集 团 母 公 司 履 行 增 资 等 相 关 承 诺, 建 议 更 换 高 级 管 理 层 等 监 管 机 构 对 风 险 评 价 为 差 的 财 务 公 司 应 及 时 制 定 和 启 动 应 急 处 臵 预 案, 安 排 重 组 等 救 助 措 施, 确 保 财 务 公 司 平 稳 过 渡 对 已 经 无 法 采 取 措 施 进 行 救 助 的, 应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法 和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管 理 办 法 启 动 市 场 退 出 程 序 三 监 管 资 源 配 臵 监 管 人 员 应 具 有 丰 富 的 监 管 经 验, 针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深 入 分 析 风 险 及 其 成 因, 并 结 合 风 险 点, 制 定 对
每 家 财 务 公 司 的 综 合 监 管 计 划 和 监 管 政 策, 确 定 监 管 重 点 及 非 现 场 和 现 场 检 查 的 频 率 和 范 围 市 场 准 入 政 策 等 监 管 人 员 对 评 价 结 果 为 关 注 差 的 财 务 公 司 应 提 高 监 管 频 度, 采 取 必 要 的 特 别 监 管 措 施 监 管 资 源 的 配 臵 应 向 此 类 财 务 公 司 倾 斜, 以 提 高 监 管 的 针 对 性 有 效 性 非 现 场 监 管 的 主 监 管 员 协 调 员 非 现 场 监 管 负 责 人 现 场 检 查 主 查 人 市 场 准 入 监 管 人 员 应 加 强 监 管 合 作, 发 挥 上 下 联 动 左 右 沟 通 的 作 用, 及 时 有 效 化 解 风 险 第 四 章 评 价 操 作 规 程 和 职 责 分 工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评 价 的 周 期 原 则 上 为 一 年, 监 管 机 构 可 根 据 监 管 周 期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状 况 及 监 管 资 源 的 配 臵 情 况 适 当 调 整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评 价 应 按 照 以 下 程 序 和 职 责 分 工 进 行 : 一 收 集 信 息 ( 一 ) 收 集 基 本 信 息 在 对 财 务 公 司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之 前, 主 监 管 员 应 充 分 收 集 以 下 信 息 : 非 现 场 监 管 信 息, 现 场 检 查 报 告, 财 务 公 司 的 内 外 部 审 计 报 告 和 市 场 准 入 信 息, 财 务 公 司 披 露 的 信 息, 财 务 公 司 报 送 的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经 营 状 况 报 告, 各 种 媒 体 报 道 的 财 务 公 司 信 息 等 ( 二 ) 筛 选 分 析 和 深 入 收 集 信 息 主 监 管 员 在 收 集 基 本 信 息 的 基 础 上, 对 这 些 信 息 进 行 仔
细 的 整 理 筛 选 和 初 步 分 析, 确 定 财 务 公 司 的 关 键 问 题 和 风 险 以 及 需 要 进 一 步 了 解 的 信 息 主 监 管 员 可 以 通 过 与 现 场 检 查 人 员 机 构 准 入 监 管 人 员 财 务 公 司 的 管 理 层 和 财 务 公 司 的 外 部 审 计 人 员 举 行 会 谈 等 途 径, 进 一 步 收 集 信 息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评 价 的 基 础 是 信 息 的 收 集 和 整 理, 由 主 监 管 员 完 成, 现 场 检 查 和 机 构 准 入 监 管 人 员 须 向 主 监 管 员 提 供 必 要 的 信 息 支 持 主 监 管 员 应 力 求 全 面 广 泛 地 掌 握 风 险 评 价 所 需 要 的 全 部 信 息 二 初 评 ( 一 ) 综 合 分 析 主 监 管 员 对 于 收 集 到 的 所 有 风 险 评 价 信 息 进 行 综 合 整 理 分 析 综 合 分 析 应 严 格 遵 循 本 指 引 确 定 的 评 价 方 法 和 评 价 标 准, 将 定 量 指 标 和 定 性 因 素 分 析 相 结 合, 静 态 分 析 和 动 态 分 析 相 结 合 综 合 分 析 过 程 中, 对 于 财 务 公 司 不 愿 意 提 供 的 信 息, 应 视 其 为 不 利 于 财 务 公 司 的 信 息 ; 对 于 不 能 确 定 有 利 于 财 务 公 司 的 情 况, 应 视 其 为 不 利 于 财 务 公 司 的 情 况 ; 对 于 可 能 导 致 财 务 公 司 遭 受 损 失 甚 至 发 生 流 动 性 问 题 的 明 显 迹 象, 主 监 管 员 应 当 做 出 合 理 的 判 断 和 审 慎 的 预 测 ( 二 ) 确 定 初 步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主 监 管 员 依 据 本 指 引 规 定 的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和 方 法, 在 综 合 分 析 信 息 的 基 础 上, 合 理 准 确 判 断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状 况, 确 定 风 险 评 价 的 初 步 结 果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由 主 监 管 员 提 出 主 监 管 员 要 力 求 做 到 对 每 一 项 风 险 评 价 内 容 分 析 深 入 理 由 充 分 判 断 预 测 合 理, 能 够 准 确 反 映 财 务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等 各 方 面 状 况, 并 填 制 完 成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底 稿 三 复 评 复 评 是 复 评 人 员 在 初 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与 经 营 状 况 进 行 再 评 价 对 评 价 内 容, 复 评 人 员 不 同 意 初 评 人 员 意 见 的, 应 当 阐 明 理 由, 并 提 出 具 体 的 修 改 意 见, 复 评 人 员 可 以 形 成 不 同 于 初 评 结 果 的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复 评 工 作 应 当 由 主 监 管 员 现 场 检 查 主 查 人 市 场 准 入 监 管 人 员 及 其 主 管 负 责 人 共 同 完 成 四 审 核 对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的 最 终 审 定, 根 据 财 务 公 司 属 地 监 管 的 原 则, 分 别 由 银 监 会 监 管 部 门 或 各 级 派 出 机 构 的 负 责 人 审 定 风 险 评 价 审 核 应 当 采 取 监 管 部 门 主 任 办 公 会 议 或 银 监 局 ( 分 局 )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的 形 式, 由 所 有 初 评 复 评 人 员 参 加, 会 议 采 取 初 评 人 员 陈 述 复 评 人 员 补 充 集 体 讨 论 的 形 式, 根 据 讨 论 结 果, 最 终 确 定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审 核 会 议 应 当 力 求 统 一 评 价 尺 度, 保 证 评 价 结 果 的 客 观 准 确 和 公 平 公 正, 银 监 会 监 管 部 门 或 各 级 派 出 机 构 的 负 责 人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五 评 价 结 果 反 馈
( 一 ) 监 管 机 构 向 财 务 公 司 通 报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结 束 后, 银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机 构 应 当 通 过 会 谈 审 慎 监 管 会 议 等 途 径, 向 财 务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层 通 报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主 要 风 险 存 在 问 题 和 整 改 建 议 同 时 要 求 财 务 公 司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对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提 出 反 馈 意 见 ( 二 ) 财 务 公 司 向 监 管 机 构 提 出 反 馈 意 见 财 务 公 司 接 到 监 管 机 构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的 通 报 后, 如 果 对 评 价 结 果 有 异 议, 必 须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监 管 机 构 提 出 反 馈 意 见, 并 提 供 新 的 信 息 资 料, 逾 期 视 同 无 异 议 ; 如 果 对 评 价 结 果 没 有 异 议, 应 当 在 一 个 月 内 向 监 管 机 构 提 供 回 应 报 告, 确 认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并 报 告 对 主 要 风 险 和 问 题 的 防 范 及 整 改 措 施 ( 三 ) 监 管 机 构 对 财 务 公 司 反 馈 意 见 的 处 理 财 务 公 司 对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提 出 异 议 的, 监 管 机 构 可 以 通 过 内 部 审 核 程 序 并 结 合 财 务 公 司 新 提 供 的 信 息 资 料 再 次 审 定, 原 则 上 不 对 评 价 结 果 进 行 调 整, 但 有 重 大 评 价 信 息 被 遗 漏 或 者 评 价 人 员 出 现 重 大 判 断 失 误 等 情 况 除 外 监 管 机 构 应 将 风 险 评 价 最 终 审 定 结 果 通 报 财 务 公 司 六 评 价 结 果 的 上 报 各 分 局 的 评 价 结 果 须 于 每 次 评 价 工 作 结 束 后 的 5 个 工 作 日 内 报 银 监 局 备 案 ( 一 式 两 份 ), 银 监 局 须 在 每 次 评 价 工 作
结 束 后 的 15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本 局 和 分 局 的 评 价 结 果 一 并 报 银 监 会 备 案 七 评 价 档 案 整 理 评 价 工 作 结 束 后, 主 监 管 员 应 当 做 好 评 价 信 息 评 价 工 作 底 稿 评 价 结 果 评 价 审 核 会 议 纪 要 评 价 结 果 反 馈 座 谈 纪 要 回 应 报 告 等 评 价 文 件 和 资 料 的 存 档 工 作 第 五 章 附 则 一 财 务 公 司 的 风 险 评 价 结 果 仅 供 银 监 会 内 部 使 用, 必 要 时, 银 监 会 将 以 适 当 方 式 向 政 府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披 露 财 务 公 司 的 监 管 评 价 结 果 银 监 会 各 级 监 管 部 门 和 被 评 价 财 务 公 司 董 事 会 高 级 管 理 层 应 对 评 价 结 果 严 格 保 密,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新 闻 媒 体 及 社 会 公 众 披 露 二 附 件 是 本 指 引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规 定 了 风 险 评 价 的 定 量 指 标 与 定 性 因 素 的 评 价 标 准 其 中, 定 量 指 标 的 口 径 与 银 监 会 发 布 的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监 管 指 标 考 核 暂 行 办 法 保 持 一 致 三 本 指 引 由 银 监 会 负 责 解 释 四 本 指 引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试 行 附 件 : 企 业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风 险 评 价 评 分 操 作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