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420C9CFBAA3D6A4C8AFBDBBD2D7CBF9C9CFCAD0B9ABCBBED0C5CFA2C5FBC2B6B9A4D7F7C6C0BCDBB0ECB7A8A3A832303135C4EAD0DEB6A9A3A92E646F6378>



Similar documents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报 告 必 须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度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 一 )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 二 ) 最 近 两 年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指 标 ; ( 三 ) 最 近 一 年 的 股 本 变 动 情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目 录 1.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2 2.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办 法 3 3. 第 37 次 股 东 大 会 监 票 人 计 票 人 建 议 名 单 4 4. 会 议 审 议 议 案 4.1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修 订 公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股票代码:000936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四 ) 交 易 所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情 形 单 边 市 是 指 某 一 合 约 收 市 前 5 分 钟 内 出 现 只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买 入 ( 卖 出 ) 申 报 没 有 停 板 价 格 的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或 者 一 有 卖 出 ( 买 入 ) 申 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4D F736F F D20B4BAC7EFBABDBFD549504F C4EAB3D6D0F8B6BDB5BCB1A8B8E6>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4D F736F F 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案)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第 六 条 为 公 司 出 具 专 项 文 件 的 证 券 公 司 律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及 其 他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应 当 勤 勉 尽 责 诚 实 守 信, 认 真 履 行 审 慎 核 查 义 务, 按 照 依 法 制 定 的 业 务 规 则 行 业 执 业 规 范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章 节 涉 及 的 相 关 主 体 新 增 报 告 期 相 应 财 务 业 务 及 法 律 等 披 露 内 容 3. 根 据 公 司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方 案, 更 新 重 组 报 告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第 一 章 本 次 交 易 概 况 第 六 章 发 行 股 份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2008-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5.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意 见 是 否 与 公 司 对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评 价 结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doc

注 册 资 本 ( 元 ) 280,000,000 注 册 地 址 上 海 市 松 江 工 业 区 宝 胜 路 33 号 主 要 办 公 地 址 上 海 市 松 江 工 业 区 宝 胜 路 33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韩 涛 实 际 控 制 人 韩 涛 联 系 人 程 敬 联 系 电 话 021-

Microsoft Word - sseruler a.doc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的 可 能 性, 因 此,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在 当 时 并 不 是 必 须 履 行 的 前 置 程 序, 在 上 述 预 案 中 未 将 其 作 为 回 购 的 必 要 条 件 (2)2015 年 9 月 21 日 召 开 的 2015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编号: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玉师院党〔2005〕 号

第 七 条 申 请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应 当 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 ( 一 ) 对 拟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拟 任 人 )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的

证券代码:600271     证券简称:航天信息      编号: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第 十 三 条 期 货 公 司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 可 以 要 求 期 货 公 司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专 项 说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暂行办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 非 关 联 董 事 对 该 议 案 进 行 了 逐 项 表 决 : 1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及 募 投 项 目 本 次 调 整 前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不 超 过 60,000 万 元, 项 目 建 设 为 开 放 平 台 ( 运 营 管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4D F736F F D20B6ADCAC2BBE1D2E9CAC2B9E6D4F2A3A8D0DEB8C4BAF3A3A92E646F63>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1) 本 激 励 计 划 采 用 的 激 励 形 式 为 限 制 性 股 票 根 据 本 计 划 拟 授 予 给 激 励 对 象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数 量 300 万 股, 占 本 计 划 签 署 时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15,000 万 股 的 2%, 其 中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4D F736F F D20A1B6C8DAD7CAC8DAC8AFBDBBD2D7CAB5CAA9CFB8D4F2A1B7D0DEB6A9BDE2B6C1A3A8C8DAD7CAC8DAC8AFD7A8C0B8A3A92E646F63>

Transcription: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评 价 办 法 (2015 年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引 导 和 督 促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做 好 信 息 披 露 及 其 相 关 工 作,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本 所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及 其 相 关 工 作 (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 的 评 价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工 作 包 括 上 市 公 司 与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的 规 范 运 作 情 况 和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主 体 的 信 息 披 露 或 规 范 运 作 情 况 第 三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进 行 评 价 的 结 果, 仅 作 为 本 所 监 管 分 类 的 依 据, 不 代 表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真 实 性 及 投 资 价 值 的 判 断 第 四 条 本 所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评 价 结 果 对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监 管 分 类, 并 实 施 分 类 监 管 本 所 在 职 责 范 围 内 对 上 市 公 司 再 融 资 并 购 重 组 等 市 场 准 入 事 项 出 具 持 续 监 管 意 见 时, 将 参 考 上 市 公 司 评 价 结 果 提 出 意 见 第 二 章 评 价 内 容 第 五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进 行 评 价 的 内 容 如 下 : ( 一 ) 信 息 披 露 的 合 规 性 ; ( 二 ) 信 息 披 露 的 有 效 性 ; ( 三 ) 落 实 监 管 转 型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的 情 况 ; ( 四 ) 落 实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的 情 况 ; ( 五 )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制 度 建 设 和 资 源 配 置 情 况 ; ( 六 ) 董 事 会 秘 书 日 常 信 息 披 露 履 职 情 况 ; ( 七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情 况 ; ( 八 )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工 作 情 况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合 规 性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是 否 4-1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和 公 平 第 六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真 实 性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披 露 的 信 息 是 否 以 客 观 事 实 或 具 有 事 实 基 础 的 判 断 和 意 见 为 依 据 ; ( 二 ) 披 露 的 信 息 是 否 如 实 反 映 实 际 情 况, 是 否 有 虚 假 记 载 ; ( 三 ) 相 关 备 查 文 件 是 否 存 在 伪 造 变 造 等 虚 假 情 形 第 七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准 确 性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披 露 的 信 息 是 否 客 观, 是 否 夸 大 其 辞, 是 否 存 在 歧 义 误 导 性 陈 述 ; ( 二 ) 披 露 预 测 性 信 息 及 其 他 涉 及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和 财 务 状 况 等 信 息 是 否 合 理 谨 慎 客 观 ; ( 三 ) 披 露 的 信 息 是 否 出 现 关 键 文 字 或 重 要 数 据 错 误 第 八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完 整 性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披 露 的 信 息 是 否 内 容 完 整, 是 否 有 重 大 遗 漏 ; ( 二 ) 提 供 文 件 是 否 齐 备 ; ( 三 ) 披 露 信 息 的 格 式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第 九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及 时 性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是 否 在 本 所 上 市 规 则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披 露 对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品 种 交 易 价 格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重 大 事 件 ; ( 二 ) 是 否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披 露 定 期 报 告 业 绩 预 告 及 修 正 公 告 等 第 十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公 平 性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是 否 同 时 向 所 有 投 资 者 公 开 披 露 重 大 信 息 ; ( 二 ) 是 否 确 保 所 有 投 资 者 可 以 平 等 地 获 取 同 一 信 息, 是 否 向 单 个 或 部 分 投 资 者 透 露 或 泄 漏 其 他 投 资 者 无 法 从 公 开 渠 道 获 得 的 重 大 信 息 ; ( 三 ) 向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 第 三 方 报 送 文 件 涉 及 未 公 开 重 大 信 息 的, 是 否 及 时 依 照 本 所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 4-2

( 四 ) 信 息 披 露 前 公 司 股 票 或 衍 生 品 种 交 易 是 否 因 信 息 泄 密 而 出 现 异 常 ; ( 五 ) 重 大 信 息 是 否 提 前 泄 露 致 使 公 共 媒 体 出 现 相 关 报 道 或 传 闻 ; ( 六 ) 是 否 按 规 定 在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活 动 结 束 后 及 时 向 本 所 报 备 第 十 一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有 效 性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披 露 的 信 息 是 否 有 针 对 性 地 反 映 公 司 情 况 或 者 澄 清 投 资 者 的 问 题 ; ( 二 ) 披 露 的 信 息 是 否 内 容 简 明 清 晰, 语 言 通 俗 易 懂 ; ( 三 ) 披 露 的 信 息 是 否 具 有 可 比 性, 是 否 前 后 一 致 第 十 二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落 实 监 管 转 型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的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是 否 准 确 区 分 公 告 类 型 和 使 用 直 通 车 通 道, 并 按 照 本 所 相 关 格 式 指 引 认 真 编 制 并 发 布 信 息 披 露 直 通 车 公 告 ; ( 二 ) 是 否 严 格 按 照 本 所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要 求, 报 送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和 办 理 证 券 停 复 牌 业 务 ; ( 三 ) 是 否 配 合 本 所 快 速 反 应 工 作 要 求, 及 时 核 实 市 场 关 于 公 司 的 报 道 传 闻, 主 动 澄 清 市 场 和 投 资 者 的 问 题 ; ( 四 ) 是 否 认 真 落 实 本 所 信 息 披 露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要 求, 及 时 回 复 本 所 问 询, 并 按 要 求 补 充 披 露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第 十 三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落 实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的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是 否 按 照 本 所 相 关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指 引 要 求, 在 定 期 报 告 与 临 时 报 告 中 主 动 披 露 公 司 的 行 业 及 经 营 性 信 息 ; ( 二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暂 无 披 露 指 引 的, 是 否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主 动 结 合 公 司 所 在 行 业 政 策 和 市 场 动 态, 深 入 比 较 分 析 公 司 的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经 营 模 式 核 心 竞 争 力 经 营 计 划 等 行 业 及 经 营 性 信 息 ; ( 三 ) 是 否 参 与 本 所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指 引 的 制 订 及 修 订 工 作, 积 极 提 供 政 策 建 议 和 意 见 第 十 四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制 度 建 设 和 资 源 配 置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4-3

( 一 ) 是 否 制 定 适 应 本 公 司 实 际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保 障 公 司 重 大 信 息 及 时 有 效 的 传 递 汇 总 和 披 露 ; ( 二 ) 是 否 配 置 足 够 的 工 作 人 员 从 事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是 否 为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提 供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便 利 的 工 作 条 件 ; ( 三 ) 公 司 董 事 长 作 为 信 息 披 露 第 一 责 任 人, 是 否 重 视 支 持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保 障 公 司 依 法 合 规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 四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相 关 业 务 部 门 是 否 支 持 配 合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第 十 五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日 常 信 息 披 露 履 职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是 否 严 格 按 照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规 则 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组 织 编 制 披 露 公 司 的 临 时 报 告 和 定 期 报 告 ; ( 二 ) 是 否 与 本 所 保 持 畅 通 的 联 络 渠 道, 保 障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 ( 三 ) 是 否 按 要 求 组 织 报 送 重 大 事 项 的 内 幕 知 情 人 信 息, 填 报 和 更 新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身 份 信 息 持 股 信 息 等 监 管 信 息, 是 否 督 促 公 司 相 关 人 员 做 好 持 股 管 理 工 作 ; ( 四 ) 是 否 定 期 组 织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证 券 市 场 法 律 法 规 及 专 业 知 识 培 训 ; ( 五 ) 是 否 积 极 配 合 本 所 通 过 业 务 系 统 组 织 的 信 息 统 计 及 相 关 监 管 调 研 等 工 作 第 十 六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是 否 主 动 通 过 参 与 上 证 e 互 动, 及 时 回 答 投 资 者 问 题, 与 投 资 者 互 动 沟 通 ; ( 二 ) 是 否 主 动 召 开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向 投 资 者 介 绍 公 司 业 绩 或 者 说 明 重 大 事 项 ; ( 三 ) 是 否 积 极 通 过 现 金 分 红 等 多 种 途 径, 提 高 投 资 者 回 报 水 平 ; ( 四 ) 是 否 及 时 回 应 投 资 者 的 投 诉, 定 期 向 投 资 者 征 求 意 见, 并 相 应 改 进 信 息 披 露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4-4

第 十 七 条 本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工 作 进 行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以 下 方 ( 一 ) 上 市 公 司 与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的 规 范 运 作 情 况 ;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重 大 信 息 披 露 情 况 及 配 合 上 市 公 司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积 极 配 合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履 行 承 诺 等 情 况 ; ( 三 )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勤 勉 尽 责 情 况 ; ( 四 )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和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合 规 性 和 披 露 情 况 ; ( 五 ) 本 所 关 注 的 其 他 情 况 第 三 章 评 价 方 式 和 标 准 第 十 八 条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评 价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评 价 期 间 为 上 年 5 月 1 日 至 当 年 4 月 30 日 第 十 九 条 本 所 在 上 市 公 司 评 价 期 结 束 后,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进 行 评 价 计 分, 并 按 下 述 四 个 类 别 确 定 上 市 公 司 的 评 价 结 果 : ( 一 )A: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优 秀 ; ( 二 )B: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良 好 ; ( 三 )C: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合 格 ; ( 四 )D: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不 合 格 第 二 十 条 上 市 公 司 评 价 基 准 分 为 80 分 本 所 按 照 本 办 法 规 定 的 评 价 标 准 和 附 件 1 规 定 的 计 分 标 准, 对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的 各 项 内 容 开 展 评 价, 在 基 准 分 基 础 上 予 以 加 分 或 者 减 分, 得 出 上 市 公 司 最 终 评 价 得 分 第 二 十 一 条 各 上 市 公 司 按 最 终 评 价 得 分 高 低 排 序, 除 本 办 法 另 有 规 定 外, 按 评 价 得 分 在 全 部 上 市 公 司 中 的 排 名 形 成 如 下 评 价 结 果 : ( 一 ) 排 名 前 30%( 含 ) 的 为 A; ( 二 ) 排 名 前 30%-80%( 含 ) 的 为 B; ( 三 ) 排 名 前 80%-100%( 含 ) 的 为 C, 但 其 中 得 分 为 60( 含 ) 以 下 的 为 D 第 二 十 二 条 上 市 公 司 的 下 述 工 作 在 评 价 期 间 内 表 现 突 出 的, 本 所 按 照 规 定 的 标 准 予 以 加 分 : ( 一 ) 提 高 信 息 披 露 有 效 性 的 情 况 ; 4-5

( 二 ) 落 实 监 管 转 型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的 情 况 ; ( 三 ) 落 实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的 情 况 ; ( 四 )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制 度 建 设 和 资 源 配 置 情 况 ;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日 常 信 息 披 露 履 职 的 情 况 ; ( 六 ) 提 高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水 平 的 情 况 上 市 公 司 累 积 加 分 不 超 过 20 分 ; 同 一 工 作 涉 及 前 款 规 定 的 多 个 事 项 的, 按 最 高 分 值 的 事 项 加 分, 不 重 复 加 分 第 二 十 三 条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责 任 人 在 评 价 期 间 内 因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违 反 合 规 性 要 求 被 本 所 采 取 监 管 措 施 或 者 予 以 纪 律 处 分 的, 本 所 按 照 规 定 的 标 准 予 以 减 分 本 所 就 同 一 事 项 对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责 任 人 采 取 分 类 处 罚 的, 按 最 高 分 值 扣 分, 不 重 复 扣 分 ; 本 所 就 同 一 事 项 对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责 任 人 先 后 采 取 多 项 监 管 措 施 或 纪 律 处 分 的, 按 照 最 高 分 值 扣 分, 不 重 复 扣 分, 但 因 限 期 整 改 不 到 位 再 次 被 采 取 监 管 措 施 或 纪 律 处 分 的 除 外 第 二 十 四 条 上 市 公 司 在 评 价 期 间 内 存 在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的, 其 评 价 结 果 不 得 为 A: ( 一 ) 股 票 在 风 险 警 示 板 交 易 ; ( 二 )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首 发 上 市 的 公 司, 上 市 当 年 营 业 利 润 比 上 年 下 滑 50% 以 上 或 上 市 当 年 即 亏 损, 且 上 市 公 司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未 明 确 具 体 地 提 示 业 绩 下 滑 风 险 或 不 存 在 其 他 法 定 免 责 情 形 ; ( 三 )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非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出 具 非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或 在 审 计 报 告 中 披 露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 ( 五 )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的 盈 利 低 于 盈 利 预 测 或 业 绩 承 诺 的 80%, 且 不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管 理 层 事 前 无 法 获 知 且 事 后 无 法 控 制 的 原 因 ; ( 六 ) 公 司 或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违 反 相 关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或 因 涉 嫌 违 反 相 关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被 有 权 机 关 立 案 调 查 ; ( 七 ) 本 所 认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第 二 十 五 条 上 市 公 司 在 评 价 期 内 存 在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的, 其 评 价 结 果 不 高 4-6

于 C: ( 一 )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或 仅 因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而 被 出 具 无 法 表 示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 ( 二 )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的 盈 利 低 于 盈 利 预 测 或 业 绩 承 诺 的 50%, 且 不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管 理 层 事 前 无 法 获 知 且 事 后 无 法 控 制 的 原 因 ; ( 三 ) 本 所 认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第 二 十 六 条 上 市 公 司 在 评 价 期 内 存 在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的, 其 评 价 结 果 应 当 为 D: ( 一 ) 公 司 被 本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者 连 续 两 次 通 报 批 评 ; ( 二 )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无 法 表 示 意 见 ( 仅 因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而 被 出 具 无 法 表 示 意 见 的 情 况 除 外 ) 或 否 定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 三 ) 本 所 认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第 四 章 评 价 实 施 第 二 十 七 条 上 市 公 司 应 当 在 评 价 期 结 束 后, 按 本 办 法 附 件 2 的 格 式 要 求, 对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进 行 自 评, 并 向 本 所 提 交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自 评 表 其 中, 涉 及 加 分 事 项 的, 由 公 司 在 自 评 表 中 申 请 提 出, 并 须 说 明 具 体 事 由 第 二 十 八 条 本 所 信 息 披 露 监 管 部 门 对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自 评 表 进 行 核 实, 经 评 价 工 作 小 组 合 议, 按 照 本 办 法 规 定 予 以 加 分 或 者 减 分 并 形 成 初 步 评 价 结 果, 报 经 本 所 总 办 会 通 过 后 最 终 确 定 上 市 公 司 评 价 结 果 第 二 十 九 条 公 司 评 价 结 果 将 及 时 通 报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对 其 评 价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可 以 在 评 价 结 果 通 报 之 日 起 3 个 交 易 日 内 向 本 所 提 交 书 面 异 议, 本 所 在 收 到 异 议 后 3 个 交 易 日 内 予 以 答 复 第 三 十 条 本 所 将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评 价 结 果 记 入 诚 信 档 案, 通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部 门 和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地 证 监 局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一 条 本 办 法 由 本 所 负 责 解 释 第 三 十 二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4-7

附 件 :1.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计 分 标 准 表 2.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自 评 表 附 件 1: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计 分 标 准 表 分 类 序 号 情 形 加 ( 减 ) 分 标 准 加 分 事 项 提 高 信 息 披 露 有 效 性 落 实 监 管 转 型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落 实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制 度 建 设 和 资 源 配 置 情 况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1.1 披 露 的 信 息 有 针 对 性 地 反 映 公 司 情 况 或 者 澄 清 投 资 者 的 问 题 ; 1.2 披 露 的 信 息 内 容 简 明 清 晰, 语 言 通 俗 易 懂 ; 1.3 披 露 的 信 息 具 有 可 比 性, 且 前 后 一 致 准 确 区 分 公 告 类 型 和 使 用 直 通 车 通 道, 并 按 照 本 所 2.1 相 关 格 式 指 引 认 真 编 制 并 发 布 信 息 披 露 直 通 车 公 告 ; 2.2 2.3 2.4 3.1 3.2 3.3 4.1 4.2 4.3 4.4 严 格 按 照 本 所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要 求, 报 送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和 办 理 证 券 停 复 牌 业 务 ; 配 合 本 所 快 速 反 应 工 作 要 求, 及 时 核 实 市 场 关 于 公 司 的 报 道 传 闻, 主 动 澄 清 市 场 和 投 资 者 的 问 题 ; 认 真 落 实 本 所 信 息 披 露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要 求, 及 时 回 复 本 所 问 询, 并 按 要 求 补 充 披 露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按 照 本 所 相 关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指 引 要 求, 在 定 期 报 告 与 临 时 报 告 中 主 动 披 露 公 司 的 行 业 及 经 营 性 信 息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暂 无 披 露 指 引 的,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主 动 结 合 公 司 所 在 行 业 政 策 和 市 场 动 态, 深 入 比 较 分 析 公 司 的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经 营 模 式 核 心 竞 争 力 经 营 计 划 等 行 业 及 经 营 性 信 息 ; 参 与 本 所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指 引 的 制 订 及 修 订 工 作, 积 极 提 供 政 策 建 议 和 意 见 制 定 适 应 本 公 司 实 际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保 障 公 司 重 大 信 息 及 时 有 效 的 传 递 汇 总 和 披 露 ; 配 置 足 够 的 工 作 人 员 从 事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为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提 供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便 利 的 工 作 条 件 ; 公 司 董 事 长 作 为 信 息 披 露 第 一 责 任 人, 重 视 支 持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保 障 公 司 依 法 合 规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相 关 业 务 部 门 支 持 配 合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5.1 严 格 按 照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规 则 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组 织 编 制 披 露 公 司 的 临 时 报 告 和 定 期 4-8

分 类 序 号 情 形 加 ( 减 ) 分 标 准 加 分 事 项 会 秘 书 报 告 ; 日 常 信 与 本 所 保 持 畅 通 的 联 络 渠 道, 保 障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工 5.2 息 披 露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 履 职 按 要 求 组 织 报 送 重 大 事 项 的 内 幕 知 情 人 信 息, 填 报 5.3 和 更 新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身 份 信 息 持 股 信 息 等 监 管 信 息, 督 促 公 司 相 关 人 员 做 好 持 股 管 理 工 作 ; 5.4 定 期 组 织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证 券 市 场 法 律 法 规 及 专 业 知 识 培 训 ; 5.5 积 极 配 合 本 所 通 过 业 务 系 统 组 织 的 信 息 统 计 及 相 关 监 管 调 研 等 工 作 6.1 主 动 通 过 参 与 上 证 e 互 动, 及 时 回 答 投 资 者 问 题, 与 投 资 者 互 动 沟 通 ; 提 高 投 主 动 召 开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向 投 资 者 介 绍 公 司 业 绩 或 6.2 资 者 关 者 说 明 重 大 事 项 ; 系 管 理 积 极 通 过 现 金 分 红 等 多 种 途 径, 提 高 投 资 者 回 报 水 6.3 水 平 平 ; 6.4 及 时 回 应 投 资 者 的 投 诉, 定 期 向 投 资 者 征 求 意 见, 并 相 应 改 进 信 息 披 露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减 分 事 项 1 口 头 警 示 ; 减 2 分 2 书 面 警 示 ( 监 管 关 注 ); 减 4 分 3 监 管 谈 话 ; 减 4 分 4 要 求 限 期 改 正 ; 减 4 分 5 要 求 公 开 更 正 澄 清 说 明 ; 减 4 分 6 要 求 公 开 致 歉 ; 减 4 分 7 要 求 聘 请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进 行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 减 4 分 监 管 措 8 要 求 限 期 参 加 培 训 或 考 试 ; 减 4 分 施 9 要 求 限 期 召 开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 减 4 分 10 要 求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会 追 偿 损 失 ; 减 7 分 11 对 未 按 要 求 改 正 的 上 市 公 司 暂 停 适 用 信 息 披 露 直 通 车 业 务 ; 减 7 分 12 建 议 上 市 公 司 更 换 相 关 任 职 人 员 ; 减 7 分 13 对 未 按 要 求 限 期 改 正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品 种 实 施 停 牌 ; 减 7 分 14 不 接 受 相 关 股 东 的 交 易 申 报 减 7 分 通 报 批 评 (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相 关 责 任 1.1 人 员,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人 员 未 被 认 定 需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的 减 5 分 纪 律 处 除 外 ); 分 1.2 通 报 批 评 (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减 7 分 1.3 通 报 批 评 ( 上 市 公 司 ) 减 10 分 4-9

分 类 序 号 情 形 加 ( 减 ) 分 标 准 加 分 事 项 2.1 公 开 谴 责 (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相 关 责 任 人 员,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人 员 未 被 认 定 需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的 减 7 分 除 外 ); 2.2 公 开 谴 责 (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减 10 分 2.3 公 开 谴 责 ( 上 市 公 司 ) 减 20 分 3 公 开 认 定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减 20 分 附 件 2: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自 评 表 分 类 序 号 情 形 加 ( 减 ) 分 标 准 加 分 事 项 提 高 信 息 披 露 有 效 性 落 实 监 管 转 型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落 实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1.1 披 露 的 信 息 有 针 对 性 地 反 映 公 司 情 况 或 者 澄 清 投 资 者 的 问 题 ; 1.2 披 露 的 信 息 内 容 简 明 清 晰, 语 言 通 俗 易 懂 ; 1.3 披 露 的 信 息 具 有 可 比 性, 且 前 后 一 致 准 确 区 分 公 告 类 型 和 使 用 直 通 车 通 道, 并 按 2.1 照 本 所 相 关 格 式 指 引 认 真 编 制 并 发 布 信 息 披 露 直 通 车 公 告 ; 2.2 2.3 2.4 3.1 3.2 3.3 4.1 严 格 按 照 本 所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要 求, 报 送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和 办 理 证 券 停 复 牌 等 业 务 ; 配 合 本 所 快 速 反 应 工 作 要 求, 及 时 核 实 市 场 关 于 公 司 的 报 道 传 闻, 主 动 澄 清 市 场 和 投 资 者 的 问 题 ; 认 真 落 实 本 所 信 息 披 露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要 求, 及 时 回 复 本 所 问 询, 并 按 要 求 补 充 披 露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按 照 本 所 相 关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指 引 要 求, 在 定 期 报 告 与 临 时 报 告 中 主 动 披 露 公 司 的 行 业 及 经 营 性 信 息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暂 无 披 露 指 引 的,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主 动 结 合 公 司 所 在 行 业 政 策 和 市 场 动 态, 深 入 比 较 分 析 公 司 的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经 营 模 式 核 心 竞 争 力 经 营 计 划 等 行 业 及 经 营 性 信 息 ; 参 与 本 所 分 行 业 信 息 披 露 指 引 的 制 订 及 修 订 工 作, 积 极 提 供 政 策 建 议 和 意 见 制 定 适 应 本 公 司 实 际 的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保 障 公 司 重 大 信 息 及 时 有 效 的 传 递 是 否 适 用 自 评 分 4-10

分 类 序 号 情 形 加 ( 减 ) 分 标 准 加 分 事 项 制 度 建 汇 总 和 披 露 ; 设 和 资 配 置 足 够 的 工 作 人 员 从 事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为 源 配 置 4.2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提 供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便 利 情 况 的 工 作 条 件 ; 公 司 董 事 长 作 为 信 息 披 露 第 一 责 任 人, 重 4.3 视 支 持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保 障 公 司 依 法 合 规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4.4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相 关 业 务 部 门 支 持 配 合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严 格 按 照 信 息 披 露 业 务 规 则 和 公 司 信 息 披 5.1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组 织 编 制 披 露 公 司 的 临 时 报 告 和 定 期 报 告 ;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日 常 信 息 披 露 履 职 情 况 提 高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水 平 监 管 措 施 5.2 5.3 5.4 5.5 6.1 6.2 6.3 6.4 与 本 所 保 持 畅 通 的 联 络 渠 道, 保 障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 按 要 求 组 织 报 送 重 大 事 项 的 内 幕 知 情 人 信 息, 填 报 和 更 新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身 份 信 息 持 股 信 息 等 监 管 信 息, 督 促 公 司 相 关 人 员 做 好 持 股 管 理 工 作 ; 定 期 组 织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证 券 市 场 法 律 法 规 及 专 业 知 识 培 训 积 极 配 合 本 所 通 过 业 务 系 统 组 织 的 信 息 统 计 及 相 关 监 管 调 研 等 工 作 主 动 通 过 参 与 上 证 e 互 动, 及 时 回 答 投 资 者 问 题, 与 投 资 者 互 动 沟 通 ; 主 动 召 开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向 投 资 者 介 绍 公 司 业 绩 或 者 说 明 重 大 事 项 ; 积 极 通 过 现 金 分 红 等 多 种 途 径, 提 高 投 资 者 回 报 水 平 ; 及 时 回 应 投 资 者 的 投 诉, 定 期 向 投 资 者 征 求 意 见, 并 相 应 改 进 信 息 披 露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减 分 事 项 1 口 头 警 示 ; 减 2 分 2 书 面 警 示 ( 监 管 关 注 ); 减 4 分 3 监 管 谈 话 ; 减 4 分 4 要 求 限 期 改 正 ; 减 4 分 5 要 求 公 开 更 正 澄 清 说 明 ; 减 4 分 6 要 求 公 开 致 歉 ; 减 4 分 7 要 求 聘 请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进 行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 减 4 分 是 否 适 用 自 评 分 4-11

分 类 序 号 情 形 加 ( 减 ) 分 是 否 自 评 标 准 适 用 分 加 分 事 项 8 要 求 限 期 参 加 培 训 或 考 试 ; 减 4 分 9 要 求 限 期 召 开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 减 4 分 10 要 求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会 追 偿 损 失 ; 减 7 分 11 对 未 按 要 求 改 正 的 上 市 公 司 暂 停 适 用 信 息 披 露 直 通 车 业 务 ; 减 7 分 12 建 议 上 市 公 司 更 换 相 关 任 职 人 员 ; 减 7 分 13 对 未 按 要 求 限 期 改 正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品 种 实 施 停 牌 ; 减 7 分 14 不 接 受 相 关 股 东 的 交 易 申 报 减 7 分 1.1 通 报 批 评 (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相 关 责 任 人 员,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人 员 未 被 减 5 分 认 定 需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的 除 外 ); 1.2 通 报 批 评 (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减 7 分 1.3 通 报 批 评 ( 上 市 公 司 ) 减 10 分 纪 律 处 分 2.1 公 开 谴 责 (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相 关 责 任 人 员, 上 市 公 司 及 相 关 人 员 未 被 减 7 分 认 定 需 承 担 相 关 责 任 的 除 外 ); 2.2 公 开 谴 责 (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减 10 分 2.3 公 开 谴 责 ( 上 市 公 司 ) 减 20 分 3 公 开 认 定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减 20 分 基 准 分 80 加 分 合 计 减 分 合 计 特 别 情 形 是 否 存 在 本 办 法 第 二 十 四 条 至 二 十 六 条 规 定 的 不 得 为 A 不 高 于 C 或 者 直 接 为 D 的 情 形 自 评 得 分 填 表 说 明 : 1. 公 司 需 准 确 全 面 核 实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情 况, 并 参 照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计 分 标 准 表 如 实 填 写 本 表 2. 公 司 申 请 加 分 的, 需 以 单 独 附 件 形 式, 分 项 列 明 申 请 理 由 以 及 具 体 情 况 说 明 否 则 本 所 不 予 加 分 3. 公 司 申 请 加 分 的 事 由 需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累 计 加 分 不 超 过 20 分 相 关 申 请 加 分 事 项 需 表 现 突 出, 对 仅 属 合 规 性 的 事 项 不 予 加 分 ( 如 公 司 在 本 所 监 管 要 求 下 召 开 的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 因 现 金 分 红 未 达 到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而 召 开 的 业 绩 说 明 会 等 )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