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作 进 展 ( 二 十 七 ) 江 苏 省 污 染 源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 八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一 日 审 核 起 步 早 问 题 发 现 早 措 施 落 实 早 江 苏 用 制 度 性 措 施 保 数 据 质 量 目 前, 江 苏 省 汇 总 审 核 比 对 分 析 的 审 核 工 作 基 本 完 成, 普 查 工 作 已 进 入 最 后 收 获 的 关 键 时 期 为 了 做 好 数 据 汇 总 阶 段 的 审 核 工 作, 赢 得 普 查 工 作 最 后 的 胜 利, 江 苏 省 各 级 普 查 办 正 抓 紧 数 据 终 报 之 前 的 最 后 时 间, 克 服 各 种 困 难, 不 辞 辛 苦, 攻 克 难 关, 按 照 国 家 的 统 一 部 署 和 要 求, 扎 实 推 进 普 查 工 作, 力 争 把 最 真 实 可 信 的 普 查 数 据 上 报 给 国 家 汇 总 审 核 早 启 动 为 了 确 保 普 查 质 量,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作 办 公 室 确 定 普 查 数 据 上 报 按 初 报 和 终 报 两 个 阶 段 进 行 根 据 这 一 工 作 安 排, 江 苏 省 抓 住 时 机, 从 全 省 一 次 数 据 上 报 之 初, 便 开 始 了 普 查 数 据 的 汇 总 审 核 工 作 江 苏 省 汇 总 审 核 提 前 启 动, 但 当 时 相 关 的 汇 总 软 件 还 未 下 发 对 此, 江 苏 省 各 级 普 查 办 在 汇 总 软 件 下 发 前, 便 充 分 利 用 普 查 软 件 高 级 查 询 功 能, 建 立 各 种 数 据 汇 总 模 块, 汇 总 普 查 指 标 数 据, 通 过 比 对 分 析 和 部 门 汇 审 等 方 法, 来 判 断 普 查 数 据 的 合 理 性 和 代 表 性 在 这 一 阶 段, 江 苏 省 普 查 办 紧 密 结 合 实 际, 抓 住 数 据 录
入 和 汇 总 两 个 关 键 环 节, 以 查 问 题 抓 完 善 促 提 高 为 重 点, 全 面 开 展 普 查 数 据 审 核 工 作, 进 一 步 分 析 验 证 确 认 普 查 数 据, 积 极 探 索 审 核 方 法, 切 实 解 决 污 染 源 普 查 数 据 填 报 录 入 和 处 理 阶 段 的 问 题, 切 实 提 高 数 据 质 量 在 数 据 审 核 中, 一 些 问 题 浮 出 水 面 : 有 些 地 区 缺 乏 数 据 审 核 人 员, 缺 乏 现 场 核 实 人 员, 缺 乏 计 算 机 查 询 人 员, 数 据 不 能 得 到 及 时 确 认 和 整 改 ; 有 的 普 查 办 普 查 人 员 根 据 普 查 统 计 和 环 保 方 面 有 关 技 术 规 定 与 方 法, 有 关 比 对 逻 辑 等 审 核 方 法 缺 乏 系 统 性 和 规 范 性 和 统 一 的 审 核 标 准 和 判 定 依 据, 地 区 性 行 业 性 和 类 别 性 问 题 比 较 突 出 ; 还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涉 及 的 能 源 工 艺 处 理 效 率 等 指 标, 现 场 核 实 的 有 效 办 法 不 多, 复 查 验 证 的 方 法 也 较 少, 等 等 问 题 出 来 了, 怎 么 办? 江 苏 省 决 定 及 时 召 开 全 省 污 染 源 普 查 数 据 审 核 与 汇 总 工 作 会 议, 一 方 面 明 确 开 展 数 据 汇 总 审 核 和 数 据 上 报 工 作 的 措 施 和 要 求 ; 另 一 方 面, 必 须 群 策 群 力, 全 系 统 齐 心 合 力 才 能 抓 好 数 据 质 量 核 查 工 作 江 苏 省 普 查 办 在 五 轮 的 汇 总 审 核 发 现, 要 确 保 普 查 填 报 表 和 数 据 录 入 基 层 表 的 完 整 规 范, 就 要 从 基 层 抓 起, 加 强 数 据 逻 辑 性 可 靠 性 的 审 核 在 此 之 后, 江 苏 省 各 级 普 查 办 全 部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审 核 方 法 和 工 作 机 制, 全 体 普 查 人 员 从 细 节 入 手, 在 基 层 等 环 节 上 确 保 填 报 表 基 层 表 和 汇 总 表 的 一 致 性 同 时, 省 普 查 办 选 派 有 经 验 的 工 作 人 员 赴 各 地 加 强 指
导 培 训 在 此 基 础 上, 省 市 县 三 级 联 动 的 审 核 整 改 工 作 机 制 在 全 省 建 立 起 来 了, 并 形 成 了 分 片 包 干 责 任 制 度 在 政 府 目 标 责 任 考 核 中, 省 普 查 办 提 出 将 数 据 质 量 列 入 普 查 考 核 重 要 内 容, 并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要 求, 规 范 各 项 数 据 指 标 的 修 改 更 正, 确 保 不 弄 虚 作 假 江 都 市 普 查 办 将 数 据 库 中 的 录 入 数 据 复 录 数 据 与 原 始 表 再 一 次 进 行 对 照, 及 时 纠 错 补 遗, 并 且 再 次 进 行 比 对 和 审 核, 避 免 因 软 件 升 级 而 出 现 细 小 差 别 对 软 件 汇 总 功 能 生 成 的 各 类 污 染 源 汇 总 表, 由 污 染 源 普 查 数 据 审 核 小 组 对 其 进 行 初 步 评 估, 建 立 质 量 查 询 软 件 模 块, 提 高 了 审 核 效 能, 确 保 填 报 表 基 层 表 和 汇 总 表 相 一 致 认 真 做 好 数 据 的 进 一 步 整 改 工 作, 建 立 上 级 普 查 机 构 反 馈 修 改 意 见 核 实 制 度, 在 基 层 表 和 数 据 库 中 纠 正 错 误 之 后, 要 求 形 成 勘 误 报 告 当 前, 江 苏 省 汇 总 审 核 比 对 分 析 的 审 核 工 作 基 本 完 成 通 过 抓 基 层 抓 审 核 抓 细 节 抓 考 核 抓 法 纪 这 5 个 方 面 的 工 作, 江 苏 省 普 查 数 据 达 到 令 人 满 意 的 成 果 明 确 三 种 审 核 方 法 眼 下, 江 苏 省 基 本 确 定 了 省 市 级 普 查 办 查 询 问 题 审 核 数 据, 县 级 普 查 办 确 认 整 改 数 据 的 审 核 工 作 思 路 汇 总 软 件 下 发 后, 江 苏 省 普 查 办 一 方 面 组 织 专 业 人 员 研 究 汇 总 表 中 数 据 与 数 据 指 标 与 指 标 表 与 表 之 间 的 关 系, 确 定 汇 总 表 审 核 办 法, 建 立 各 类 各 种 指 标 高 级 查 询 模 块, 下 发 全 省 各 级 普 查 办 ; 另 一 方 面, 及 时 召 集 全 省 各 级 普 查 办
专 职 副 主 任 及 业 务 骨 干,4 次 召 开 全 省 会 议, 研 究 部 署 数 据 审 核 工 作, 明 确 审 核 原 则 方 法 和 要 求 江 苏 省 明 确 了 汇 总 审 核 比 对 审 核 和 查 询 审 核 3 种 主 要 方 法, 并 形 成 配 套 的 审 核 上 报 更 正 质 量 控 制 制 度, 规 范 审 核 工 作 开 展 汇 总 表 审 核, 就 是 要 确 定 普 查 汇 总 表 的 逻 辑 关 系, 审 核 汇 总 表, 发 现 普 查 指 标 错 误, 解 决 错 填 漏 填 错 录 漏 录 问 题 ; 开 展 数 据 比 对 审 核, 就 是 在 收 集 职 能 部 门 相 关 数 据 之 后, 比 对 审 核 普 查 数 据, 判 断 数 据 错 误, 解 决 普 查 路 线 技 术 方 法 执 行 问 题 ; 开 展 查 询 审 核, 就 是 按 照 普 查 指 标 逐 项 建 立 高 级 查 询 模 块, 查 询 基 层 表, 解 决 普 查 数 据 问 题 南 京 市 会 同 市 统 计 部 门 开 展 普 查 数 据 会 审, 根 据 领 导 和 专 家 提 出 的 问 题, 市 普 查 办 对 一 些 与 宏 观 统 计 结 果 相 矛 盾 的 情 况, 在 分 类 汇 总 后 进 行 了 整 改 建 湖 县 积 极 组 织 回 头 看 活 动, 召 开 县 普 查 办 全 体 同 志 及 各 镇 ( 区 ) 环 保 干 事 的 普 查 汇 总 数 据 比 较 分 析 会, 对 普 查 表 格 的 填 报 质 量 数 据 录 入 的 准 确 性 等 进 行 全 面 复 查 全 省 联 动 共 把 质 量 关 今 年 6 月 以 来, 针 对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作 办 公 室 反 馈 的 上 报 数 据 审 核 意 见, 江 苏 省 各 级 普 查 办 抓 工 作 部 署 整 改 过 程 和 质 量 控 制 3 个 关 键 环 节, 深 入 开 展 普 查 数 据 汇 总 审 核 确 认 和 整 改 工 作 通 过 定 进 度 定 时 间 定 人 员 定 期 检 查, 实 现 全 省 数 据 审 核 的 全 面 联 动, 数 据 质 量 管 理 层 层 把 关 层 层 落 实
为 保 证 全 省 普 查 机 构 实 现 真 正 联 动, 江 苏 省 普 查 办 首 先 做 到 定 进 度, 制 定 了 全 省 数 据 审 核 工 作 计 划 定 时 间, 严 格 执 行 每 旬 一 次 的 反 馈 汇 总 和 上 报 制 度 省 普 查 办 定 时 下 发 普 查 数 据 的 疑 似 问 题, 市 普 查 办 及 时 指 导 汇 总 和 上 报 普 查 数 据, 县 普 查 办 定 时 反 馈 确 认 整 改 数 据 情 况, 加 快 工 作 节 奏 在 江 苏 省 市 县 三 级 普 查 办, 都 按 普 查 类 别 专 业 组 和 地 区 确 定 了 联 络 人 员, 来 保 证 及 时 上 传 下 达 各 项 工 作, 并 有 专 人 更 改 数 据 库 数 据, 反 馈 进 展 情 况, 解 决 各 种 问 题 省 普 查 办 定 期 督 办 工 作 进 度, 市 普 查 办 定 期 调 度 检 查 整 改 情 况, 县 普 查 办 定 期 考 核 更 正 情 况, 对 整 改 问 题 实 行 收 发 签 收 管 理 制 度, 跟 踪 数 据 整 改 进 程 南 京 市 六 合 区 针 对 第 一 次 数 据 录 入 和 复 录 比 对 还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错, 区 普 查 办 又 组 织 环 保 农 业 普 查 录 入 人 员 进 行 复 录, 确 保 普 查 数 据 录 入 和 复 录 比 对 差 错 率 为 零 在 数 据 整 改 方 式 上, 江 苏 省 开 展 了 普 查 数 据 与 经 济 社 会 产 业 结 构 环 境 统 计 以 及 统 计 年 鉴 数 据 相 结 合 的 综 合 分 析 评 估, 加 强 对 国 控 省 控 污 染 源 普 查 数 据 的 审 核, 完 成 了 国 控 省 控 普 查 数 据 与 环 统 数 据 对 比 分 析 及 放 射 源 RAIS 管 理 库 与 普 查 数 据 的 核 实, 整 理 收 集 了 各 地 对 比 分 析 评 估 中 主 要 指 标 问 题 数 据 整 改 和 确 认 情 况 的 说 明 报 告, 整 改 了 汇 总 审 核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各 种 问 题 目 前, 江 苏 在 普 查 数 据 录 入 与 汇 总 审 核 的 基 础 上, 开 展 省 级 环 保 部 门 会 审 工 作, 充 分 听 取 各 部 门 意 见, 完 善 普 查 数 据, 提 交 省 领 导 小 组 会 议 审 议, 确 认 普 查 数 据, 并 建 立 全 省
第 一 次 污 染 源 普 查 二 次 终 报 数 据 库, 上 报 全 省 普 查 数 据 和 相 关 材 料, 完 成 第 二 次 数 据 终 报 工 作 创 新 数 据 审 核 处 理 法 为 提 高 普 查 数 据 的 质 量, 建 立 可 靠 可 信 的 污 染 源 数 据 库, 昆 山 市 完 成 普 查 数 据 录 入 后, 总 结 创 新 出 一 套 五 审 核 五 比 对 的 科 学 审 核 方 法, 该 方 法 可 以 实 现 逐 源 逐 项 进 行 审 核 修 正, 使 普 查 数 据 可 信 度 明 显 提 高 五 审 核 注 重 对 数 据 的 准 确 性 进 行 科 学 快 速 处 理 昆 山 市 利 用 普 查 数 据 处 理 软 件 高 级 查 询 功 能, 新 建 了 多 种 审 核 模 板, 采 取 人 机 结 合 的 方 式, 对 普 查 数 据 进 行 排 序 审 核 交 互 审 核 比 较 审 核 关 联 审 核 范 围 审 核 比 如 在 排 序 审 核 中, 他 们 对 工 业 产 值 用 电 量 废 水 量 等 指 标 进 行 排 序, 对 过 大 过 小 数 据 逐 一 核 实 在 比 较 审 核 中, 他 们 将 同 行 业, 工 艺 规 模 相 近 的 企 业 进 行 比 较, 对 差 异 较 大 的 数 据 进 行 核 实 在 关 联 审 核 中, 利 用 表 格 指 标 间 的 逻 辑 关 系, 对 企 业 耗 电 量 与 工 业 总 产 值 废 水 实 际 处 理 量 与 本 单 位 废 水 产 生 量 等 内 容, 进 行 关 联 审 核 在 范 围 审 核 中, 将 能 源 含 硫 率 灰 分 每 千 瓦 时 耗 煤 量 等 指 标 进 行 排 序, 以 国 标 行 业 标 准 或 者 平 均 水 平 为 参 考, 对 超 范 围 数 据 进 行 核 实 修 正 五 比 对 注 重 对 数 据 的 可 靠 性 进 行 多 方 验 证 为 分 析 普 查 数 据 的 可 靠 性, 昆 山 市 将 普 查 数 据 与 环 境 统 计 排 污 申 报 国 民 经 济 统 计 年 鉴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数 据 进 行 比 对 昆 山 市 创 新 式 开 展 数 据 审 核 工 作, 多 角 度 深 层 次 地 分 析 普 查 数 据, 极 大 地 节 省 了 时 间, 提 高 了 工 作 效 率, 目 前 已
快 速 有 效 地 修 正 数 据 2000 余 厂 次, 普 查 数 据 质 量 得 到 有 效 保 证 为 避 免 数 据 录 入 后 大 批 量 修 改 的 现 象, 靖 江 市 普 查 办 强 化 了 普 查 表 格 的 审 核, 除 国 家 规 定 的 五 级 审 核 要 求 外, 数 据 录 入 技 术 组 增 加 了 录 前 审 核, 制 定 了 审 核 技 术 规 定, 做 到 审 核 工 作 标 准 化 典 型 问 题 明 了 化 意 见 反 馈 程 序 化, 审 核 填 报 过 程 中 发 现 问 题 反 馈 清 晰 简 洁 快 速, 为 高 速 高 质 完 成 数 据 录 入 工 作 构 建 了 快 速 通 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