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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 中 山 致 后 藤 新 平 函 孙 中 山 说 明 g 孙 中 山 致 后 藤 新 平 函 四 通, 另 廖 仲 侣 致 后 藤 新 平 函 一 通, 茶 日 本 学 者 尾 形 洋 一 先 生 在 f 后 藤 新 平 文 书, 中 发 现, 承 蒙 据 原 件 ' 复 制 寄 赠 其 中 1923 年 11 月 14 日 孙 中 山 廖 仲 皑 函 各 通 为 日 文, 两 函 笔 迹 系 出 自 一 人 之 手, 似 为 日 方 译 文, 今 据 日 文 原 函 译 出 后 藤 新 平 0857-1929 年 曾 任 日 本 驻 台 湾 民 政 长 宫, 日 本 内 阁 递 信 外 务 内 务 大 臣 及 满 铁 总 裁 等 职, 是 当 时 日 本 政 界 非 常 活 跃 的 政 治 家 以 上 各 件, 经 核 对 已 出 版 有 关 资 料, 均 未 见 收 录, 今 刊 出 供 研 究 参 考 章 伯 锋 (-) 后 藤 男 爵 大 人 阁 下 1: 睽 别 十 年, 但 闻 阁 下 之 勋 业 与 营 望 雀 起, 为 东 亚 伟 人, 回 忆 囊 年 下 走 起 事 粤 东. 阁 下 曾 赐 非 常 之 助 力, 后 乃 辜 负 期 望, 掏 足 惭 歉 虽 然 晚 近 数 年, 支 那 民 族 思 想 巫 变, 革 命 风 潮 大 盛, 较 之 五 年 前. 其 气 象 不 止 十 倍 下 走 今 者 由 贵 国 南 行, 专 为 南 请, 革 命 运 动 发 端 于 两 粤 广 东 广 西, 其 基 础 已 觉 可 恃 盖 内 力 之 养 成, 良 非 偶 尔, 然 东 望 友 邦 求 如 阁 下 囊 日 之 肯 赐 助 者. 则 已 无 其 人 也 阁 下 之 热 心 支 那 革 新 事 业, 而 又 见 南 请 今 日 事 势 之 可 为, 必 其 不 懈 初 志 若 阁 下 能 复 相 助 如 囊 日 之 事, 则 支 那 革 命 可 成, 此 非 下 走 一 人 私 言, 度 阁 下 高 明, 亦 能 桐 3 1900 年 9 月 z 日, 孙 中 山 由 日 本 抵 台 湾, 在 台 北 进 行 革 命 活 动 是 年 11 月 16 日 离 台 湾 去 日 本 横 滨 在 台 湾 期 间, 曾 与 日 本 驻 台 湾 民 政 长 官 后 藤 新 平 有 联 系 ' 函 中 云 u 睽 别 十 年 " 云 云, 即 指 此 事. 们 主 盼 到 -

2 近 代 史 资 料 见 其 机 局 也 贵 国 人 池 亨 吉 君 相 与 结 托 有 年, 今 年 下 走 督 师 攻 克 镇 南 关 1 时, 池 君 亦 与 共 事, 今 使 进 渴 阁 下, 若 欲 知 下 走 最 近 所 图 事 势 之 详, 池 君 当 能 道 之 专 肃 敬 询 起 居 万 福 孙 文 逸 仙 谨 启 十 二 月 十 四 日 ( 二 后 藤 新 平 阁 下 2 E 窃 自 与 阁 下 结 交 以 来, 历 时 已 久, 缅 怀 昔 年 会 晤 台 湾, 迄 今 犹 萦 回 五 内, 历 历 在 目, 殊 难 忘 怀 嗣 后 屡 经 事 变, 迭 经 沧 桑, 且 形 迹 疏 阔, 而 衷 情 益 感 亲 密 至 余 近 来 所 主 持 者, 谅 可 得 到 阁 下 赞 同, 深 望 阁 下 能 给 予 援 助 高 州 矿 山 一 事, 承 蒙 委 派 农 商 务 省 技 师 进 行 勘 查, 隆 情 盛 意, 感 佩 莫 似 该 事 己 委 任 山 田 纯 三 郎 专 门 办 理, 更 盼 鼎 力 相 助, 以 促 其 成 至 于 个 中 近 况, 已 请 该 君 面 陈 余 愿 遵 循 以 往 友 谊, 以 励 将 来 临 颖 匆 匆, 不 尽 所 怀 谨 祝 健 康, 诸 维 鉴 照 不 宜 孙 文 十 一 月 十 四 日 三 后 藤 新 平 阁 下 3 z 比 闻 贵 国 地 震 海 啸, 遂 成 巨 灾, I 司 种 比 邻 之 邦, 交 游 宅 居 之 地, 罹 兹 惨 变, 但 悼 逾 恒 文 自 战 地 归 来, 留 意 讯 访, 幸 挚 友 良 朋 尚 庆 无 恙, 悬 情 之 恫, 差 用 轻 减, 想 展 伟 略 纤 宏 坝, 指 顾 之 顷, 顿 恢 旧 观 特 修 寸 笼, 遥 寄 侍 右, 敬 候 兴 居, 并 况 平 安 孙 文 印 九 日 廿 一 日 1 据 函 中 提 及 今 年 攻 克 镇 南 关 云 云, 知 发 f 昔 日 期 应 为 光 绪 三 十 四 年 ( 公 元 1908 年 2 十 二 月 十 四 日 公 元 1909 年 1 月 5 日 } 此 函 与 1923 年 11 月 14 日 廖 仲 信 函 同 时 后 藤 新 平 时 任 山 本 权 兵 卫 内 阁 内 务 大 臣. @ 1923 年 9 月 1 日 日 本 关 东 地 区 发 生 大 地 震, 东 京 损 失 甚 巨 函 中 所 指 " 地 震 海 啸 遂 成 巨 究 ", 即 指 此 次 地 震 而 言. 可 知 此 函 是 1923 年 所 写.

孙 中 山 致 后 藤 新 平 函 3 四 蝇 敬 启 者 : 民 隔 光 仪, 每 深 企 仰, 遥 承 勋 问, 与 日 俱 隆, 以 为 现 慰 世 界 潮 流 己 为 民 气 所 激 荡, 有 一 日 干 里 之 势, 吾 人 内 现 国 情, 外 察 大 局, 惟 本 互 助 之 主 义, 奋 斗 之 精 神, 以 顺 应 趋 势, 积 极 进 行, 迹 其 所 至, 岂 惟 两 国 人 民 蒙 其 幸 福 而 己 执 事 领 袖 名 流, 高 掌 远 睐, 知 有 同 情 吾 国 与 从 事 于 讨 贼 文 己 率 师 北 伐, 以 答 国 人 望 治 之 殷, 特 派 李 参 谋 部 长 代 表 东 渡, 奉 1 民 左 右, 兼 致 鄙 怀, 讶 i 莫 所 及, 并 望 随 时 接 洽, 不 胜 驰 情, }I 阴 颂 时 拮 此 致 后 藤 先 生 阁 下 手 l 文 1 中 华 民 国 1- 三 年 九 月 十 八 日 ( 五 何 "-. 后 藤 子 爵 大 臣 阁 下 = 春 初 热 海 相 晤 以 来, 快 忽 半 载, 遥 望 高 风, 局 胜 神 往 顷 闻 东 京 一 带 遭 大 震 灾, 消 息 传 来, 不 胜 惊 愕 本 应 立 即 致 电 恭 候 起 居, 适 有 山 田 大 井 两 君 南 来 至 此, 得 悉 近 况, 稍 感 宽 慰 高 州 公 馆 地 方 之 油 页 岩 矿, 业 经 山 田 大 井 两 君 呆 住 实 地 勘 查, 大 体 情 况 谅 己 知 悉 窃 意 此 项 事 业, 如 获 中 日 两 国 合 作 经 营, 则 对 东 方 物 质 之 供 应, 博 益 非 浅 至 于 切 条 件, 可 随 机 磋 商 蕴 趁 山 田 君 归 国 之 便, 特 草 寸 简, 聊 达 鄙 意 顺 祝 健 康 廖 仲 皑 民 国 十 二 年 十 一 月 十 四 日 电 此 函 用 " 大 本 营 公 用 笠 " 毛 笔 书 写, 共 二 页, 署 名 孙 文, 系 孙 中 山 亲 笔 签 字.

4 曾 国 藩 等 致 鲍 超 等 手 札 陈 柏 泉 辑 编 者 按 z 鲍 超 字 春 霆, 四 川 奉 节 人, 行 伍 出 身 由 川 勇 技 湘 军, 累 升 至 副 将 在 江 西 湖 北 安 徽 与 太 平 军 作 战 多 年 以 咸 丰 十 年 在 祁 门 援 救 曾 国 藩 功, 晋 升 为 提 督 这 批 手 札 计 十 六 通, 写 于 咸 丰 五 年 至 同 治 三 年 间 其 中 有 十 三 通 是 曾 国 藩 胡 林 翼 左 宗 棠 彭 玉 麟 李 鸿 章 等 人 写 给 鲍 超 的 这 批 手 札 是 曾 国 藩 等 写 于 行 军 作 战 中, 反 映 了 当 年 清 军 在 湖 北 江 西 安 徽 等 地 与 太 平 军 作 战 的 有 关 情 况, 是 研 究 太 平 天 国 史 的 原 始 资 料 这 批 手 札, 均 系 未 经 刊 布 的 原 件, 除 一 件 注 明 收 藏 于 庐 山 博 物 馆 者 外, 其 余 十 五 通 均 由 江 西 省 博 物 馆 所 入 藏 标 题 是 编 辑 时 新 增 的 一 曾 国 藩 致 官 文 札 1 秀 峰 仁 兄 大 人 阁 下 z 峰 烟 攘 阻, 笼 敬 久 疏 月 前 接 寿 惠 书, 欣 悉 我 师 于 十 月 四 日 攻 克 德 安 近 闻 大 旗 将 抵 汉 阳, 敬 惟 胜 算 默 操, 巍 勋 捷 奏, 酬 庸 五 等, 拭 目 侠 之 国 藩 久 驻 南 康 2, 毫 无 善 状 下 钟 岩 梅 家 洲 两 边 贼 垒 过 坚 3, 水 师 前 曾 出 江, 因 旱 营 不 能 飞 越, 仍 须 退 回 湖 内 塔 军 门 4 论 逝, 长 城 顿 失 幸 接 办 之 周 副 戎 5 能 统 其 众, 屡 1 此 札 不 署 年 月 日, 据 内 容 知 是 咸 丰 五 年 十 一 月 下 旬, 曾 国 藩 驻 军 南 康 ( 江 西 星 子 县 时 所 写. 受 函 人 官 秀 峰, 即 官 文, 满 洲 正 白 旗 人, 官 湖 广 总 督 2 甫 庭, 清 南 康 府, 即 江 西 屋 子 县 @ 下 钟 岩 梅 家 洲, 在 江 西 湖 口 县 4 珞 军 门, 即 湖 南 提 督 塔 齐 布, 死 于 九 江 ( 每 周 副 戎. 即 周 吨 山 塔 齐 布 水, 周 代 之

1 吁 国 藩 等 致 他 ltii 等 手 札 5 获 胜 仗 正 计 增 兵 ~f: 攻, 忽 石 达 开 大 股 由 通 城 来, 攻 陷 瑞 ;'H :D 另 起 股 匪 由 茶 陵 来, 攻 陷 l 陆 i 江 2 两 郡 同 日 失 守, 省 城 震 动 3 不 得 已 撤 周 副 戎 九 ic 全 军, 并 分 水 师 中 营 四 省 会 剿, 先 请 腹 地,... /jjzl 能 否 速 了 窃 览 犬 江 全 局, 俨 分 三 : 段 : 瓜 镇 金 陵 芜 湖 为 下 一 段, 向 托 二 ijl [J4 及 红 111 Jlü 'ID J:: 之 p 稍 上 则 安 庆 i 胡 口 九 江 为 中 段, 如 福 两 口 lij6 庐 州 得 胜 全 军 及 敝 军 水 营 主 之 上 讲 岳 州 武 汉 i 者 军 为 一 段, 此 则 雄 师 主 之, 而 背 切 外 江 水 师 共 之 者 也 皖 军 己 专 函 商 订 合 井, 未 市 布 置 何 似 { 旦 得 击 军 早 复 武 汉, 水 陆 井 下, 敝 立 t 水 师 即 可 冲 出 郁 湖, 与 外 江 舟 师 复 聚 矣 智 珠 朗 抱 亮 有 l 司 心 明 特 专 羞 布 i 句, 务 i 青 将 现 在 军 情 详 缕 示 悉, 俘 获 遵 循, 由 : 任 感 祷 手 回 i 奉 复, 恭 贺 捷 喜, 敬 请 即 j 安, ï'zj 民 回 玉 不 宜 愚 弟 曾 国 藩 顿 首 秀 dl 告 宫 保 中 堂 阁 下 z 二 曾 国 藩 致 官 文 7 鄂 垣 奉 敦, 饪 德 铭 心 别 后 fte 依, 训 捆 靡 罄 伏 审 这 躬 康 hl:, 台 候 多 绥, 至 为 现 仰 国 藩 行 抵 黄 州, 11 吾 咏 乏 3 中 退, 商 筹 大 赂 次 日 即 移 驻 下 巴 问 营 中 石 牌 9 攻 克, 此 人 皖 要 路, 暂 须 1 瑞 州, r 青 瑞 州 府, I1 p 江 西 高 安 县 2 l 陆 江, i 青 l 脂 江 府, I!p 江 西 清 江 县 3 省 城, 这 里 指 江 西 南 昌 4 向 托 二 帅, 指 向 荣 托 明 阿 9 红 单 船, 广 东 水 师 之 船 艇 名 戚 在 珠 江 替 洋 行 提 货, 于 粤 海 关 领 红 单 凭 锢, 故 名 6 和 福 二 帅, 指 安 徽 巡 抚 福 挤 及 提 督 和 春. 7 李 j 滨 中 兴 别 记, 载." ( 咸 丰 九 年 九 月 己 己, 曾 国 藩 由 武 昌 团 驻 黄 州 下 M 四 十 里 巴 洞, 资 湖 南 调 肖 启 江 一 军 来 鄂, 会 各 军 入 挠 " 此 札 内 容 正 与 此 记 相 同, 知 是 曾 国 潘 驻 军 下 巴 河 时 所 写, 时 为 成 丰 九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8 咏 乏, 指 胡 林 翼 9 石 膊, 在 安 徽 怀 宁 县 西 南 e --_..~,- 叶 几 何 一 一 一 " 一. 二?

6 近 代 史 资 料 严 防, 以 待 迸 兵 敝 部 殊 嫌 单 薄, 己 撒 调 肖 远 2 一 军 来 鄂 助 单 11 该 迫 赴 援 桂 省, 未 卡 能 否 前 来 顷 于 复 奏, 回 驻 于 梳, 折 内 附 i 击 伤 催 除 抄 里 ; 水 鉴 外, 专 肃 布 谢, 抵 i 青 勋 安 不 具 愚 弟 曾 国 藩 顿 首 牛 二 日 三 胡 林 翼 致 鲍 超 2 春 霆 弟 台 大 人 足 下 z 前 言 鸟 枪 兵 一 节, 近 日 已 挑 即 阳 兵 二 百 作 为 亲 兵 矣 尊 处 如 近 日 好 手 果 多, 可 于 足 下 亲 兵 中 再 广 二 百 名, 则 足 于 出 队 更 得 力, 酌 之 多 添 则 我 无 饷, 无 饷 之 弊 与 无 兵 司, 故 不 敢 多 也 此 询, 即 颂 升 安 兄 胡 林 翼 顿 首 it 二 日 春 霆 老 弟 : 大 人 阁 下 z 四 胡 林 翼 致 鲍 超 3 得 初 一 日 书, 敬 悉 一 切 援 贼 未 来, 各 营 均 不 解 围, 亦 不 必 先 图 潜 山, 以 困 死 城 贼 为 主 如 有 遁 走, 望 即 夜 即 时 飞 之 多 都 护 @ 援 贼 果 至, 则 即 遵 照 多 都 护 前 议, 以 霆 营 训 营 专 管 太 棚, 以 顾 楚 疆 西 北 而 以 之 纯 5 八 营 随 同 多 都 护 剿 办 援 贼 其 肘 日 之 迟 早, 以 援 贼 之 缓 急 为 定 此 时 正 可 不 急 于 更 动 手 此, 奉 颂 台 安 制 兄 胡 林 翼 顿 首 二 月 廿 七 日 1 肖 道, 指 肖 启 江 2 据 手 札 内 容, 此 信 疑 ~ 于 咸 丰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3 此 礼 系 写 于 咸 丰 十 年 二 月 二 十 七 日, 时 多 隆 阴 攻 罗 山 冲 为 西 路, 鲍 超 出 小 池 驿 为 东 路, 正 避 窥 安 徽 潜 山 太 湖 4 多 都 护, IlP 多 隆 阿.:iE 白 旗 人, 荆 州 将 军, 办 理 江 北 安 徽 军 务 每 即 将 凝 学, 号 之 ~ 了

曾 国 藩 等 致 鲍 超 等 孚 札 7 五 胡 林 翼 致 鲍 超 1 春 豆 豆 弟 台 大 人 阁 下 z ß 11íî 迭 得 来 书, 以 领 到 i 古 tlii 及 督 帅 颁 送 部 颁 札 副, 备 荷 米 函 言 谢, 且 慰 且 悦 老 弟 i 者 事 忠 心, 受 宠 是 其 分 内 之 事 所 望 益 厉 i 某 献, 勤 思 智 赂, 以 期 早 建 大 功, 实 为 至 嘱 至 刻 下 情 形, 只 可 操 ifi 训 练, 静 以 待 之, 不 可 过 于 忿 急 也 此 致, 即 颂 升 安 制 兄 胡 林 翼 顿 首 初 二 日 六 曾 国 藩 致 鲍 超 2 春 主 仁 弟 阁 下 z 顷 接 来 信,. Jl- 恶 一 切 敝 处 十 四 早 去 一 公 文, ì. 用 老 而 1 营 赴 婪 i 剧 协 助 左 军 3, 盖 问 左 部 下 八 营 在 甲 路 3 挫 败 也 今 日 接 探 扭, 甲 路 八 营 因 子 药 缺 乏 而 退, 尚 不 甚 败 若 归 并 左 公 白 带 之 四 营, 或 尚 站 得 住 而 阁 下 已 于 十 五 日 移 札 张 家 楠, 势 亦 不 可 遮 动, 请 阁 下 暂 驻 张 家 滩, 歇 息 数 日, 再 听 的 音 如 左 公 在 景 镇 十 五 六 七 等 站 得 住, 则 陈 余 庵 四 干 人, 十 九 后 可 往 助 之 : 委 副 将 5 四 营 亦 可 发 往 助 之 台 提 可 不 必 前 往 景 镇 乐 平 黄 军 为 贼 所 悴, 目 下 望 提 者 三 处 : 太 阳 市 ifi 保 5 处 有 急 须 援 p 一 :21 锁 左 帅 7 cr 据 李 滨 中 兴 别 记, 载 z 鲍 超 系 成 丰 十 年 二 月 因 伤 病 告 假 三 月, 至 八 月 自 四 川 辈 革 州 逾 假 回 至 祁 门 军 营, 曾 国 藩 刻 以 逾 假 萃 去 巴 图 鲁 名 号 十 月, 以 救 援 移 县 功, 使 曾 国 藩 祁 门 大 营 转 危 为 安, 受 表 彰, 赏 给 巴 图 鲁 名 号 此 札 即 于 鲍 越 受 到 嘉 奖 后, 写 于 十 一 月 初 二 日 2 据 李 滨 中 兴 别 记 B 卷 51 载 : ( 咸 丰 十 一 年 )" 二 月 间 川 " 乐 平 危 急, 不 得 己, 调 鲍 超 先 救 景 德 镇 " 此 札 即 写 于 二 月 十 五 日 跑 起 进 窥 景 德 镇 之 前 夕 6 左 军, 指 左 宗 棠 军 4 甲 路, 在 江 西 婪 源 县 拢 @ 类 副 将, 即 黎 云 庆, 字 峻 山 6 胡 宫 保, 目 口 胡 林 翼, 时 驻 太 湖 7 左 帅, 即 左 宗 棠, 时 驻 景 德 镇

8 近 代 史 资 料 处 有 急 须 提 z 一 安 庆 舍 弟 1 有 急 须 援 而 鄙 意 总 不 欲 贵 军 轻 动, 专 留 待 援 九 江 瑞 l 阳 2 之 用 兰 日 内 再 有 确 苦, 语 节 勿 拨 动 即 问 台 安 国 藩 师 i 首 十 五 夜 七 曾 国 藩 致 鲍 超 3 春 霆 仁 弟 大 人 阁 下 z 廿 六 日 酋 刻 接 廿 四 日 申 刻 复 函, 知 即 日 渡 间, 廿 五 日 拔 营 前 迸 仆 亦 于 廿 六 日 自 祁 3 拔 行, 三 十 日 可 至 下 隅 圾 5 与 阁 下 会 面, 即 不 由 建 德 经 过 侯 会 商 后, 阁 下 波 江 至 在 店, 国 藩 驻 京 流 也 I1 阴 问 台 安 国 藩 顿 首 三 月 廿 六 夜 历 口 6 春 霆 仁 弟 大 人 阁 F: 八 曾 国 藩 致 鲍 超 3 廿 八 日 接 廿 五 廿 六 日 复 函 二 件 阁 下 督 卒 全 军, 今 夜 可 宿 羊 子 港, 可 谓 神 速 之 至, 极 慰 极 欣 敝 处 接 舍 弟 廿 六 日 信, 知 安 庆 极 为 稳 妥 杨 军 门 3 抬 船 人 菱 湖, 廿 二 三 夺 贼 船 十 四 号 多 都 护 廿 三 日 在 练 潭 9 获 大 胜 仗, 杀 贼 近 万, 北 岸 之 事 大 有 起 色 而 伪 忠 玉 股 匪, 连 陷 吉 安 i 脂 江 瑞 州 三 府, 有 近 日 即 窜 九 江 之 倍, f 臼 岸 又 十 分 紧 急, 且 恐 其 fìl 兴 国 以 犯 武 汉 应 i 青 贵 军 誓 不 破 1 合 弟, 这 里 指 曾 国 茎, 时 驻 安 庆 2 瑞 l 拙, 即 江 西 瑞 州 府 l 脂 江 府 3 咸 丰 十 一 年 三 月, 曾 国 藩 驻 祁 门. 比 札 即 写 于 是 年. 4 祁, 指 安 徽 祁 门 5 下 隅 圾, 在 安 徽 东 流 县 西 南. 6 历 口, 在 祁 门 西. 7 此 札 写 于 咸 丰 十 - 年. 8 杨 军 门, IIp 指 杨 载 福. 9 练 潭, 在 安 庆 城 北.

曾 国 藩 等 致 鲍 超 等 手 札 9 江, 且 在 下 隅 圾 歇 息 二 三 日, 与 国 藩 面 商 一 切 如 北 岸 果 松, 即 请 阁 下 先 援 九 江 也 贵 部 五 正 营 三 付 一 新 合 之 间 溪 仁 宇 马 队 约 七 干 余 人, 其 三 新 营 截 留 黄 州, 须 赶 紧 调 回 待 会 晤 后, 即 咨 官 帅 调 之 复 候 台 安 国 藩 顿 首 三 月 廿 八 日 桃 树 店 1 正 封 函 间, 尊 处 戈 什 哈 来, 知 明 日 可 在 利 步 口 2 相 会, 喜 慰 喜 慰 兹 有 寄 九 舍 弟 信 一 件, 寄 粮 台 张 小 山 太 守 秉 钧 信 一 件, ì 青 h 阁 干 专 人 飞 送 为 感 九 曾 国 藩 致 鲍 超 3 春 霆 仁 弟 大 人 阁 下 z 十 九 日 尊 处 派 二 人 随 戈 什 哈 刘 传 愈 来 东 流, 国 藩 比 即 批 明, 贵 军 由 得 4 进 剿 建 昌 5, 想 己 入 览 日 内 连 接 胡 宫 保 十 四 十 二 十 五 日 三 次 来 信, 并 抄 寄 尊 处 十 二 十 四 之 信, 皆 力 止 贵 军 不 必 上 援 言 或 援 集 贤, 或 援 江 西, 听 敝 处 主 持 之 今 日 接 舍 弟 廿 日 信, 安 庆 桐 城 皆 无 援 贼, 即 潜 太 亦 无 贼 踪 i 青 阁 下 专 意 提 剿 江 西, 由 建 昌 安 义, 直 捣 奉 靖 瑞 州, 不 必 惦 念 安 庆 严 禁 军 士 骚 扰, 退 还 所 掳 之 船, 保 全 声 名, 至 嘱 即 问 台 安 国 藩 顿 首 六 月 廿 一 日 春 霆 军 门 大 兄 大 人 磨 下 z 十 左 宗 棠 致 鲍 超 6 昨 接 初 九 日 来 函, 知 桐 城 池 郡 均 于 初 七 八 日 先 后 收 复, 1 桃 树 店, 即 桃 墅 店, 在 江 西 浮 梁 县 北 2 利 步 口, 在 浙 江 建 德 县 南 3 此 札 写 于 咸 丰 十 年, 时 曾 国 藩 驻 东 流 4 碍, 指 九 江 5 建 昌, 即 今 江 西 永 修 县, 6 此 札 写 于 咸 丰 十 年 - 四 聊.- 岳 阳 A 咐 他 咱 们.,.-._...

10 近 代 史 资 料 大 局 顿 有 转 机, 而 雄 师 亦 可 免 奔 驰 之 苦 矣 李 逆 秀 成 与 飞 贵 1 股 匪 合 井, 人 数 约 十 余 万 屡 据 探 报, 贵 溪 吃 阳 兴 安 2 广 信 府 广 丰 一 带, 贼 踪 遍 布, 蔓 延 至 数 百 里 之 宽 兴 安 既 为 贼 踞 尤 阳 广 信 广 丰 兰 城 均 有 贼 围 扑, 势 甚 披 猖 台 旗 既 在 抚 州, 是 否 由 贵 溪 尤 阳 一 带 节 节 援 草 草 l 前 进 现 在 行 抵 何 处, 未 知 其 详, 伏 希 备 悉 见 示 为 要 敝 军 行 抵 德 乐 3 交 界 之 段 材, 而 勇 夫 病 者 未 愈, 愈 者 复 病, 实 深 焦 烦 之 歪 企 望 雄 师 会 合, 得 以 共 扫 凶 氛 耳 专 此 即 颂 大 安 不 具 愚 弟 左 宗 棠 顿 首 八 月 十 六 日 乐 平 段 村 行 营 十 一 左 宗 棠 致 x x x 4... 可 力 挽 要 津 惟 段 观 察 无 远 名, 亦 少 定 识, 同 事 多 其 旧 日 饼 偶, 势 不 相 下, 深 为 可 虑 克 蓓 5 克 路 后, 禀 留 王 沐 守 路, 拟 自 率 所 部 七 千 余 赴 饶 景 乃 王 体 即 日 发 票 追 回 浮 景, 黯 防 空 虚, 克 苍 白 难 即 赴 浮 景 且 班 德 太 平 石 墙 口 有 贼 踞, 而 大 股 屯 集 建 德, 在 江 皖 夹 缝 之 中 克 军 过 浮 景, 则 皖 境 空 虚 z 守 黯 县 梅 林 老 营, 则 浮 景 可 虑, 所 处 亦 大 难 耳 弟 见 伤 其 勿 急 拔 营, 而 今 铃 峰 分 营 桃 墅 店 者, 以 此 就 目 前 局 势 言 之, 上 游 制 娥, 仍 是 不 易 之 局 尊 意 i 青 希 苍 6 驻 军 黄 州, 最 为 得 之 如 嫌 兵 力 过 单, 旧 部 不 能 遮 合, 宜 撒 味 根 7 所 部 六 千 与 之 合 队, 暂 资 敷 衍 前 接 席 研 香 8 来 牍, 己 由 醒 入 江, 计 此 时 已 行 过 章 门, 宜 令 1 戈 贵, 即 指 江 西 戈 阳 贵 溪 县 2 兴 安, 即 今 江 商 横 峰 县 3 德 乐 交 界, 即 江 西 德 兴, 乐 平 交 界 4 此 札 原 件 经 收 藏 者 装 法 过, 从 背 面 编 号 得 知 其 原 为 1 一 二 页, 今 缺 前 二 页, 侠 受 函 者 姓 氏. 函 件 尾 部 有 原 收 函 人 批 字 云 产 第 六 十 八 号 " " 同 治 二 年 四 月 廿 九 日 到 " 以 此 知 为 同 治 二 年 四 月 十 七 日 所 写. 原 件 今 存 庐 山 溥 物 馆. 5 克 巷, 即 刘 典, 字 克 巷, 湖 南 宁 乡 人. 6 希 莓, 即 李 缘 宜, 字 宽 让, 号 希 巷, 安 徽 巡 抚. 7 味 根, 即 江 忠 义, 字 味 根, 湖 南 新 宁 人. e 席 研 番, 即 席 宝 田, 字 研 香, 湖 南 东 安 人.

曾 国 藩 等 致 鲍 超 等 手 札 11 其 由 乐 平 赴 景 镇, 出 浮 梁, 与 王 德 榜 王 沐 ( 计 六 干 口 百 人 合.. 军, 出 视 田 攻 石 门, 挠 其 后 路 景 镇 i 孚 梁 稳 固, 克 苍 一 军 当 出 岭 由 太 平 石 垛, 节 节 扫 荡 而 前, 与 席 王 之 军 会 剿, 或 南 路 一 大 股 可 望 肃 清 其 要 著 尤 在 水 师 节 节 驶 巡, 断 其 勾 结, 则 大 局 必 可 无 虞 耳 高 明 以 为 何 如? 伪 文 谓 尊 军 守 有 余 而 战 不 足, 亦 未 尝 无 所 见 其 所 以 然 者, 磨 下 喜 综 核 遥 制, 而 所 部 尚 多 庸 材. 放 外 似 整 齐 驯 谨, 而 于 机 局 每 欠 圆 活 兵 静 如 山, 而 动 如 水, 未 可 梢 i 步 执 著 其 机 宜 瞬 息 干 变, 不 但 数 百 里 之 地 数 日 之 局 未 可 悬 揣 ; 即 一 日 之 间 数 十 里 之 战, 亦 在 统 领 营 官 见 仗 打 仗, 未 可 预 为 成 画 授 之 文 札, 一 切 有 宜 斩 截 者, 亦 有 宜 参 用 j 舌 笔 者, 未 容 一 律 如 责 唐 义 训 以 守 徽 体, 而 以 两 城 付 之 是 也 至 谓 不 准 出 城 浪 战, 则 殊 可 不 必 贼 在 数 十 里 外, 闭 目 不 理 可 也 至 逼 城 二 三 十 里 十 数 里, 仍 不 出 战 可 乎? 守 徽 休 两 城, 而 潜 口 岩 寺 遍 布 贼 踪, 贼 且 扰 至 屯 溪, 两 城 文 驿 且 梗 绝 不 通, 而 守 者 仍 熟 视 无 所 睹 可 乎? 援 兵 未 到, 主 兵 势 单 不 敢 出 战 固 也 玉 沐 由 草 市 救 屯 摸, 刘 克 苍 由 屯 溪 打 岩 寺, 而 守 者 仍 闭 目 不 理, 并 无 营 数 哨 为 之 策 应 可 乎? 所 贵 乎 徽 休 两 城 者, 原 以 其 屏 蔽 婪 乐 德 兴, 联 络 静 祁 耳 今 一 城 之 外, 贼 过 不 问, 来 不 剿, 去 不 迫, 是 数 百 里 之 地 仅 守 数 里 城 圈, 而 各 要 隘 皆 成 坦 途, 任 贼 来 往 要 地, 均 置 之 不 顾, 维 孤 域 自 然 仅 存, 于 事 何 益? 且 近 时 贼 计 愈 狡, 知 攻 城 之 难, 每 避 实 击 虚. 待 其 自 困 将 领 更 事 久 而 趋 邂 趋 懈 ), 熟 知 守 城 之 易, 每 舍 难 就 易, 任 贼 纵 横 若 再 予 以 可 藉 之 词, 其 弊 何 可 胜 道 传 日 z 不 能 战 莫 如 守 险 今 不 守 险 而 守 城, 己 为 知 之 ; 又 只 守 城 垛, 而 不 分 兵 出 击, 是 束 手 缚 足, 听 人 之 拳 脚 交 加 也 恶 乎! 宜 乎! 弟 恶 唐 镇 1 之 庸 懦 误 事, 严 词 语 责, 欲 以 戒 其 将 来, 并 非 欲 责 其 己 住 然 渠 之 所 借 口 者, 则 仍 以 有 所 受 之 也 乞 后 此 于 文 札 之 间, 少 为 留 意 大 帅 调 度 节 制, 宜 只 责 大 指, 不 1 唐 镇, 即 唐 义 训 唱 缸 d 莓 ' 咱 W 时 时 - 嚼 届 吧.. 阳 明 山 叫 & 卢 叫

12 近 代 虫 资 料 必 过 求 精 密, 愈 精 则 粗, 愈 密 则 疏, 一 定 之 理 也 钩 意 谓 何? 闽 浙 总 督 1 重 任 也, 乃 菲 材 承 其 乏, 亦 可 见 时 局 之 乏 才 矣 事 寄 愈 重, 图 择 愈 难, 如 何 1 九 峰 2 用 心 纤 琐, 好 占 便 宜, 然 犹 胜 庆 端 3 之 昏 暗 近 与 弟 颇 有 隙 正 思 设 法 倾 轧, 而 新 命 遗 下, 未 竟 厥 施 间 省 绅 幕 相 结, 罔 利 行 私, 郭 柏 荫 3 父 子 尤 为 可 恶 徐 树 筝 5 近 昌 衰 惫, 然 于 吏 治 颇 肯 留 心 惟 台 湾 事 难 速 了, 而 土 匪 强 盗 遍 地 皆 是, 殊 费 整 理 耳 警 部 5 尚 有 一 万 数 千 人, 粤 勇 南 康 勇 野 性 难 驯, 不 能 不 陆 续 撤 之 又 是 去 年 雨 季 局 面 芋 此 敬 复, 并 请 钩 安 唯 照 不 宜 愚 弟 宗 棠 顿 首 四 月 十 七 夜 子 刻 ( 第 六 十 八 号 同 治 二 年 四 月 廿 九 日 j!j) + 二 彭 玉 帽 致 鲍 跑 7 春 霆 大 兄 大 人 阁 下 z 日 昨 在 坝 3 厚 扰 哪 厨, 谢 谢 顷 商 厚 帅 9, 报 水 陆 进 攻 裸 水 闻 该 逆 有 投 诚 之 意, 或 者 官 兵 一 去 即 可 收 复, 则 省 兵 力 多 多, 惟 遣 散 颇 不 易 耳 如 裸 水 得 手, 则 以 睦 字 10 五 营 守 之, 撒 湘 祥 德 主 营 回 守 高 掉 弟 同 厚 帅 即 日 赴 j 栗 水 去 办 理 善 后 事 宜 去 矣 不 知 1 2 3 4 5 6 7 6 9 10 时 左 宗 棠 新 任 闽 浙 总 督 九 峰, 即 前 任 闽 浙 总 督 番 龄, 字 九 峰 庆 端, 饲 治 元 年 时 任 闽 浙 总 督, 满 人 郭 柏 荫, 字 弥 广, 福 建 侯 官 人 徐 树 翁, 即 徐 宗 斡, 字 树 λ, 福 建 巡 抚 警 部. I!p 眷 龄 所 部, 时 奉 命 办 理 援 浙 军 务 札 内 主 要 叙 述 太 平 军 漂 水 守 将 " 有 投 诚 之 意 " 据 李 滨 中 兴 别 记, 卷 六 十 载 2 同 治 二 年 )" 冬 十 月 庚 辰, 彭 玉 麟 杨 岳 斌 鲍 超 以 内 应 克 东 坝, 遂 纳 降 建 平 深 水 两 拔 " 故 知 此 札 应 是 同 治 二 年 所 写 彭 玉 麟, 字 雪 琴, 湖 南 衡 阳 人, 时 任 兵 部 右 侍 郎 指 东 坝, 在 江 苏 南 淳 丢 东 南 厚 帅, 指 杨 岳 斌, 字 厚 莓, 湖 南 善 化 人, 时 以 福 建 水 师 提 督 掌 长 江 水 师. 障 字 营, 即 王 可 隆 所 统 率 之 军..

曾 国 藩 等 致 鲍 超 等 手 札 13 挥 处 于 ; 需 阳 亦 有 机 可 乘 否? 吾 兄 思 蜀, 敝 处 已 极 力 函 达 中 堂 1, 特 以 奉 问 即 鸣 谢 ßL, 并 候 勋 安 弟 彭 玉 麟 顿 首 月 十 一 日 + 三 彭 玉 麟 致 鲍 超 2 在 霆 大 兄 大 人 阁 下 z 顷 在 深 水 接 到 还 云, 藉 悉 一 是 深 水 伪 二 百 十 一 天 将 杨 英 语 已 投 诚, 约 一 万 五 六 千 人 所 有 财 吊 子 女 慨 准 携 带, 领 给 路 票 回 籍 矣 该 城 坚 固, i 主 深 两 道, 木 城 一 道, 炮 位 亦 多, 有 米 谷 数 千 担 即 访 王 可 阻 五 营 守 之, 湘 新 湘 祥 德 宇 三 营, 已 于 今 日 撤 回 仍 守 淳 域 弟 稍 为 料 理 善 后 事 宜, 亦 即 返 掉 恪 溪 去 者 深 阳 有 好 音, 乞 示 知 草 草 即 候 捷 安 愚 弟 彭 玉 麟 顿 首 十 月 十 三 日 操 水 湖 春 革 大 兄 大 人 阁 下 z 十 四 彭 玉 麟 致 鲍 超 札 3 >- 昨 接 来 函, 欣 悉 一 定 明 春 始 订 荣 旋, 慰 甚 闻 探 阳 首 边 有 反 正 之 意, 不 知 近 日 尊 处 有 消 息 否? 常 州 贼 日 天 将 姚 国 亮, 造 其 侄 姚 敬 臣 携 禀 来 敝 处 投 诚, 无 如 路 远 水 师 更 难 登 陆, 即 获 收 复 该 城, 亦 无 陆 兵 驻 守 再 四 思 维, 批 伤 其 于 江 苏 大 营 就 近 乞 降 去 矣 月 前 在 芜 湖 面 晤 时, 承 索 拙 画 盖 以 军 暇, 面 条 幅 一 块 挂 屏 四 l 幅, 以 来 兵 营 换 防 之 便, 特 寄 笑 纳, 补 壁 可 也 草 草, 即 候 捷 安 思 弟 彭 玉 麟 顿 首 初 十 日 1 中 堂, 即 指 曾 国 藩 2 比 札 写 于 同 治 二 年 3 据 札 内 容 推 知, 系 书 于 同 治 二 年 十 一 月 初 卡 日

14 近 代 史 资 料 十 五 李 鸿 章 致 鲍 超 1 春 221' 工 虫 '3 大 人 磨 下 z 二 三 日 接 二 十 H 惠 书, 敬 捻 雄 师 逗 克 句 容 在 堪, 分 攻 金 ll JERij 丹 阳, 留 守 东 坝, 而 面 兼 顾, 破 竹 势 成, 胜 算 老 课, 殊 iz 豆 佩 慰 e 金 坛 盛 逆 全 股, 闯 于 十 九 日 巳 刻 冲 出, 二 十 日 己 至 深 阳 之 雨 ; 也. 是 否 合 并 广 德 侍 边 2 抑 窥 窜 东 课? 大 旗 亲 往 坛 邑 撤 回 队 伍, i 矢 城 若 己 收 复, 应 否 留 守 城 之 师? 赴 援 丹 阳, 果 于 何 日 前 往? 旦 飞 示 一 一, 以 挥 系 怀 弟 于 初 二 日 中 省, 来 督 各 军 兜 剿 杨 合 江 阴 市 贼 初 六 七 日 连 获 大 捷, 禽 谶 二 万 余 众 内 地 肃 清, 即 亲 赴 常 州 督 剿 十 六 七 八 等 日, 扫 平 西 门 外 贼 垒 三 十 余 座, 杀 贼 极 多 败 贼 半 赴 丹 阳, 半 入 常 城 敝 军 即 四 而 合 国, 城 边 与 丹 阳 水 泄 不 通 二 十 二 日 督 程 戈 3 各 军, 炸 炮 三 门 轰 打, 明 城 垣 TJ 余 丈, 悍 贼 死 拒, 未 得 爬 入 现 拟 休 息 句 门, 再 图 / 大 半 惟 常 城 十 万 之 贼, 内 多 各 城 击 败 悍 j 茧, 聚 集 死 守, 市 跻 已 断, 困 兽 犹 斗, 恐 尚 难 魁 期 成 功 兄 必 筑 长 围 以 困 之, 不 任 他 窜 为 吉 也 磨 下 抵 丹 后, 战 事 若 何? 伪 英 王 叔 4 一 股 初 甚 悍, 多 经 敝 军 选 次 击 败, 死 党 似 不 甚 众 z 加 以 弟 之 生 力 军, 当 可 得 手 如 丹 城 即 克, 常 外 l 更 成 孤 注, 即 不 连 克, 亦 可 互 为 牵 制, f 虫 不 能 两 相 救 应, 早 迟 皆 必 克 捷 也 1 栗 阳 已 派 吴 伯 华 观 察 毓 芬 水 陆 五 营. 替 守, 当 可 支 持 如 有 大 股 固 扑, 尊 处 能 否 设 法 捏 剿? 敝 处!~ 亦 分 往 救 应 也 复 颂 捷 喜 i 者 惟 心 照 不 宣 愚 兄 李 鸿 章 顿 首 三 月 廿 四 日 4 据 札 内 容 推 知, 书 于 同 治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时 李 鸿 章 任 江 苏 巡 抚, 于 攻 陷 苏 州 无 锡 后, 正 选 窥 常 州. 鲍 超 时 为 提 督, 正 欲 ill 犯 金 纭 2 指 { 守 王 李 世 贤 6 指 程 学 启 戈 登 4 英 主 权,!l~ 英 王 陈 玉 成 之 叔 父 然 王 陈 时 掠, 殉 难 于 丹 l 归

曾 国 藩 等 致 鲍 超 等 于 札 15 十 六 沈 穰 帧 致 鲍 超 3 春 霆 仁 兄 军 门 大 人 左 右 z 军 报 { 空 i 毡, 久 疏 音 敬, 罪 甚 罪 甚 j 每 惟 戚 声 远 振, 福 德 兼 隆, 至 以 为 颂 弟 力 小 任 重, 同 识 戎 机, 饷 细 兵 单, 早 邀 涧 鉴 j 栗 阳 踞 逆, 春 正 又 入 江 境 2 其 第 一 股 为 伪 幼 沛 玉 伪 天 将 林 正 扬 等 属, 为 数 约 五 万 余 第 二 股 为 伪 王 宗 李 逆, 数 约 三 万 余 李 逆 自 新 城 败 后, 遁 入 闽 之 建 宁 县, 西 趋 汀 属 之 武 平, 渐 者 人 广 之 势 林 正 扬 等 肢, 在 南 丰 河 东 被 剿, 亦 遁 入 建 宁, 其 折 出 广 昌, 为 团 练 逼 人 石 城 地 界 惟 沛 逆 尚 踞 南 丰 此 头 次 入 江 股 匪 也 3 其 汪 海 洋 i 乐 炳 文 李 侍 贤 诸 逆, 数 共 十 余 万 F 三 月 由 主 革 i 原 分 两 路 入 江 一 从 德 兴 窥 乐 平, 勇 练 扼 之 于 河, 不 得 波, 乃 折 而 西 F 四 月 初 四 日 陷 戈 阳, 初 六 日 攻 贵 I 翼 一 从 华 埠 攻 玉 山, 不 下, 庸 集 沙 溪, 平 江 勇 扼 之 于 南 岸, 现 曾 否 南 渡, 尚 无 确 信 此 二 次 入 江 股 匪 也 现 驻 南 丰 者, 精 毅 营 四 千 人 E 悻 字 营 五 千 人, 祥 字 音 三 干 五 百 人 驻 贵 模 者, 精 捷 营 七 千 五 百 人, 继 果 军 三 于 人 3 其 广 信 抚 州 建 昌 玉 山 广 丰 乐 平 景 镇 守 兵 一 二 干 不 等 新 募 之 玉 铃 峰 3 观 察 四 千, 方 抵 袁 州 刘 克 庵 廉 访 尚 未 入 境 此 兵 数 大 略 也 贼 多 兵 少, 正 切 把 忧, 忽 得 节 相 4 来 咨, 移 请 大 蠢 西 临, 官 民 闻 之, 咸 额 手 称 庆 fb. 未 知 少 茎 中 亟 5 何 时 报 军 接 守? 引 领 延 跤, 万 众 同 声 务 望 俯 念 江 右 数 十 万 生 灵, f 丰 其 早 出 水 火 而 整 枉 席 也 i 革 将 兵 数 贼 情 略 陈 梗 概 恭 叩 勋 安 伏 祈 鉴 察 不 备 愚 弟 比 碟 帧 顿 首 四 月 初 九 1 据 查 炮 趋 于 同 治 三 年 攻 陷 金 1 忌 后, 于 四 月 移 军 援 江 西 ßt 沈 藻 损 出 任 江 西 巡 挠, 在 鲍 超 将 奉 调 逃 兵 江 西 前 夕, 沈 在 革 榄 特 将 当 时 军 情 告 鲍 超 以 此. 是 的 应 是 同 治 三 年 四 月 初 九 日 所 写. 沈 ~ 祯, 字 幼 丹, 福 建 侯 宫 人 2 此 处 指 江 西 域. 3 王 铃 峰, 即 王 文 瑞, 字 铃 峰. 4 节 相, 指 两 江 总 督 曾 国 藩, 时 节 制 浙 苏 皖 赣 四 省 军 务. 5 少 茎 中 悉, 指 江 苏 巡 统 李 鸿 章, 字 少 圣 :. 十 一 一 ~. 叫 l

16 近 代 史 资 料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潜 民 欠 征 信 册 华 开 荣 整 理 户 编 者 按 z 中 英 鸦 片 战 争 后, 帝 国 主 义 者 的 侵 略, 清 政 府 的 镇 压 农 民 起 义 的 大 量 军 费 开 支, 清 政 府 的 横 征 暴 敛 日 甚, 贪 官 污 克 的 贪 污 中 饱 日 甚, 城 乡 劳 动 人 民 的 贫 穷 日 甚 清 政 府 苦 于 " 时 局 艰 难 财 用 匮 乏 ", 至 光 绪 年 间, " 正 杂 各 项 赋 税, 每 年 短 征 在 于 一 百 万 两 以 外 " 清 政 府 认 为 这 是 由 于 征 收 赋 税 的 各 级 地 方 官 吏 " 报 荒 不 实, 报 灾 不 确, 捏 完 作 欠, 征 求 不 解, 交 待 吉 延 "," 固 习 成 风, 困 循 怠 玩, 钱 粮 积 弊, 愈 ~ 愈 深 " 的 结 呆 痛 切 感 觉 " 请 厘 饿 粮, 专 杜 贪 吏 侵 欺 之 弊 " 的 必 要, 于 是 采 纳 御 奥 刘 思 溥 奏 请 " 清 厘 民 欠, 妥 议 章 程, 严 申 禁 令, 痛 除 宿 弊 " 的 建 议, 饰 令 户 部 衙 门 拟 订 了 " 以 四 位 册 公 之 于 众, 以 栓 欺 盖 起 " 的 具 体 办 法 g 规 定 于 每 年 下 忙 收 完 后, 各 州 县 必 须 限 期 开 具 所 属 各 部 图 里 甲 的 各 欠 户 及 其 所 欠 钱 粮 数, 详 细 造 册, 申 报 给 上 级 行 省 稽 可, 由 藩 司 即 用 活 字 板 照 册 摆 刷 数 十 本, 不 假 官 吏 之 手, 迢 交 该 县 蝉 士, 分 送 各 乡 乡 民 公 同 查 阅, 发 现 如 有 " 已 完 捏 作 未 完, 及 完 多 报 少 " 者, 准 乡 民 枯 连 串 票, 赴 司 控 告, 以 收 " 杜 绝 中 饱, 清 查 亏 空 " 之 效 这 本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溜 民 欠 征 信 册 ) 便 是 苏 州 布 政 司 理 问 张 性 渊 根 据 光 绪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内 阁 颁 布 的 上 谕 同 年 户 部 的 原 奏 议 和 所 拟 意 程 及 片 奏, 连 同 青 浦 县 上 报 的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溜 民 欠 细 册 底 本 全 文 排 印 汇 订 而 成 的 册 商 铃 有 各 级 经 征 衙 门 满 汉 文 印 信 三 枚 及 " 青 捕 县 十 二 年 各 样 战 粮 征 信 册 共 五 本 " 字 样, 册 内 注 明 " 本 原 册 共 草 草 拾 参 页, 恭 奉 上 渝 部 章 查 拾 砍 页, 统 共 陆 拾 戒 页 ", 各 卷 起 迄 页 及 民 欠 细 册 每 页 天 头 骑 缝 处, 均 铃 有 阔 边 朱 丈 方 形 印 { 言, 册 尾 末 行 即 " 光 绪 十 三 年 口 月 苏 州 布 政 司 理 问 张 性 渊 照 原 册 摆 印 校 对 无 错 " 二 十 五 字, 可 为 我 们 深 入 研 究 晚 清 时 期 的 财 经 政 策 经 征 赋 税 的 章 程 制 度 措 施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清 民 欠 征 信 册 17 办 法 和 国 因 民 穷 等 状 况, 提 供 一 份 宝 贵 的 原 始 资 料 我 们 在 整 理 缮 录 的 过 程 中, 除 了 试 加 标 点, 并 把 原 来 逐 一 分 行 开 列 的 各 欠 户, 改 为 集 中 依 次 排 比, 以 节 约 篇 幅 之 外, 还 特 于 卷 端 加 列 标 题, 以 便 于 检 阅 结 谬 之 处, 尚 祈 读 者 不 吝 指 正 1 鹅 湖 华 开 荣 谨 记 于 苏 州 市 图 书 馆 之 古 籍 楼 九 八 三 年 七 月 十 四 日 上 谕 光 绪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内 阁 奉 上 谕 z 户 部 夹 正 供 读 粮 缺 额 过 iþ. 厘 剔 官 吏 经 征 和 弊, 又 核 对 民 欠, 请 颁 征 信 册, 并 拟 章 程 册 式 呈 览, 暨 立 甜 缓 征 信 册 各 折 片 z 钱 粮 为 国 家 正 供, 小 民 具 有 天 良, 无 不 争 先 输 纳 其 偶 有 抗 欠 者, 不 过 千 百 中 之 一 二 全 在 封 疆 大 吏 督 坊 潜 司 粮 道, 认 真 考 核, 力 社 官 吏 中 饱 之 弊, 上 不 亏 短 国 课, 下 不 脱 削 民 生 户 部 综 理 度 支, 通 权 出 人, 自 以 清 厘 正 赋, 为 国 用 之 大 经 现 据 详 晰 查 明, 正 杂 各 项 贼 税, 每 年 短 征 在 一 于 一 百 万 两 以 外 推 求 其 故, 报 荒 不 实, 报 究 不 确, 捏 完 作 欠, 征 存 不 解, 交 待 岩 延, 以 上 五 弊, 屡 经 该 部 陈 秦 通 行 乃 各 直 省 固 习 成 风, 因 循 怠 玩, 钱 粮 弊 窦, 愈 积 愈 深 若 不 严 申 禁 令, 痛 除 宿 弊, 年 复 一 年, 伊 于 何 底? 近 年 各 省 短 征 之 数, 据 秦 以 安 徽 及 江 苏 之 江 宁 为 最 多, 苏 州 江 西 次 之, 河 南 又 次 之, 其 余 各 省, 除 四 川 全 完 外, 均 亏 缺 一 二 分 不 等 此 次 该 部 折 内, 既 指 出 敖 弊 之 由, 复 搂 陈 除 弊 之 泣, 著 各 该 督 抚 查 照 该 部 所 筹 办 法 各 节, 严 馆 所 属 逐 一 整 顿, 实 心 实 力, 期 在 必 行 用 人 理 财, 为 疆 克 专 责, 果 能 政 事 修 明, 财 用 不 患 不 足 倘 以 得 书 为 故 事, 视 i 告 诫 为 具 文, 经 征 钱 粮 仍 前 弊 棍, 该 管 上 司 相 率 向 庇, 即 著 该 部 将 该 督 抚 藩 司 粮 道 指 名 严 参, 快 不 姑 容! 其 捏 造 民 欠 一 节, 量 最 愚 暇, 莫 可 控 诉, 允 宜 定 一 简 便 立 法. 1 丰 民 间 共 知 共 晓 该 部 所 拟 民 欠 及 商 缓 征 信 各 册, 立 陆 已 为 i 芋 备 然 有 油 站 赖 有 治 人, 若 循 颁 发 之 名, 无 稽 查 之 实, 则 一 纸 文 书 仍 无 实 济 若 各 直 省 督 一 一 " 一 一 一 叫 咱 喝 一 a 一 ~-'-~

18 近 代 史 资 料 抚, 坊 令 该 管 道 府 州, 分 散 征 信 册, 必 须 设 法 确 付 乡 间, 勿 令 稍 有 隔 阂 ; 仍 不 时 下 乡 按 册 抽 查 总 期 与 民 相 亲, 不 惮 繁 琐 庶 穷 詹 百 姓 披 上 之 忱, 纤 悉 必 达 5 一 切 侵 挪 影 射 之 弊, 不 难 尽 行 草 除 我 朝 政 崇 宽 大, 大 兵 大 役 从 未 加 赋 于 民 自 钱 粮 收 不 足 数, 不 但 E. 而 榷 货 抽 厘 物 价 增 昂, 民 用 不 裕, 朝 廷 念 切 搞 碟, 岂 忍 迫 以 追 呼, 致 失 爱 民 如 伤 之 隐? 现 在 清 厘 钱 粮, 专 杜 贪 吏 侵 欺 之 弊, 毫 不 扰 累 阎 阎 倘 有 不 肖 州 县, 巧 立 名 目, 藉 端 苛 敛 p 或 弓 劣 绅 士, 造 言 煽 惑, 包 揽 把 持, 均 著 执 故 严 惩, 以 挽 提 风, 而 榕 正 课 但 得 钱 粮 渐 次 足 额, 厘 金 即 可 量 减 酌 裁, 与 民 休 息, 是 为 殷 盼! 至 每 年 因 灾 商 缓, 一 经 督 抚 奏 到, 无 不 立 沛 恩 施 而 所 叙 灾 区 踹 缓 各 节, 前 后 套 搭, 动 辄 牵 说, 适 开 霄 吏 舞 弊 之 端 嗣 后 各 省 奏 请 揭 缓, 务 将 各 属 银 米 等 项, 分 县 开 单, 侯 降 旨 允 准 后, 即 照 单 开 数 目, 刊 刻 腾 黄, 遍 行 晓 谕 庶 使 识 字 农 夫, 一 览 了 然, 应 崩 应 缓, 丝 毫 无 混 p 用 副 体 恤 民 艰, 实 事 求 是 之 至 意 余 均 照 该 部 所 议 行, 将 此 通 i 俞 知 之, 单 册 并 发 钦 此! 户 部 原 秦 户 部 谨 奏, 为 遵 旨 i 义 奏 事 z 光 绪 十 年 六 月 二 十 日, 准 军 机 处 支 出 本 日 军 机 大 臣 奉 旨 : " 御 史 刘 恩 j 事 奏 i 青 请 厘 民 欠, 请 协 妥 议 章 程, 并 官 欠 民 欠 挪 移 飞 洒 压 搁 膳 黄 等 弊 各 折 片, 著 户 部 议 奏 钦 此!" 据 该 御 虫 请 请 厘 民 欠 原 折 内 称 : " 各 直 省 积 欠 之 数 不 下 千 万, 皆 由 州 县 亏 空 道 光 年 间, 中 允 冯 桂 芬 尝 有 杜 亏 空 之 议 其 言 S: ' 定 稽 查 之 住, 以 四 柱 册 公 于 众, 按 日 揭 榜 z 管 收 除 在, 必 书 细 数, 月 终 用 活 字 板 印 征 信 录 四 柱 册 百 本, 备 安 ij 全 榜, 分 送 上 司 各 图 绅 士, 如 某 户 完 粮 而 榜 册 不 列 j 者, ~ 午 捣 ; 府 有 解 领 开 除 之 款, 与 榜 册 不 符 者, 赴 揭 亦 如 之 有 弊 者, 论 如 泣, 等 语 向 时 颇 黯 其 议, 然 繁 琐 难 以 经 久 似 可 参 用 其 主 雨 交 通 之 z 请 于 每 年 下 忙 收 完 后, 各 州 县 开 具 某 部 某 图 某 里 某 甲.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清 民 欠 征 信 册 19 欠 户 某 人 欠 数 若 干, 详 细 造 册 申 报 藩 司 藩 司 用 活 字 板 照 册 摆 刷 数 十 本, i 主 交 该 县 绅 士 数 人, 分 送 各 乡 查 阅, 不 假 官 吏 之 手 其 有 已 完 捏 作 未 完, 及 完 多 少 报 者, 谁 乡 民 粘 连 串 票, 赴 藩 司 控 告. 即 将 该 州 县 治 罪 如 此 整 顿, 亏 空 一 望 而 知, 不 至 有 朦 混 之 弊 应 请 彷 下 户 部 核 议, 予 以 造 报 限 期, 定 以 迟 延 处 分 " 等 语 臣 等 恭 读 雍 正 六 年 二 月 i 俞 旨 : " 每 年 令 各 乡 各 里, 将 各 名 下 己 完 钱 粮 若 干, 尚 欠 若 干, 逐 一 开 明, 呈 送 州 县 官 查 对, 无 差 即 用 印 出 示, 各 贴 本 里, 使 欠 粮 之 民 家 喻 户 晓 如 有 中 饱 等 弊, 许 执 串 票 具 控 等 因 钦 此! " 查 户 部 则 例 内 载 : " 民 欠 钱 粮, 外 县 官 岁 令 里 书 将 所 管 各 户 完 欠 细 数, 开 送 查 对, 出 示 本 里 " 等 语 远 光 年 间, 中 允 冯 桂 芬 揭 榜 之 议, 自 系 恭 绎 圣 训, 详 玩 例 文 而 Jijo 惟 州 县 榜 示 百 姓 之 数, 未 必 即 申 报 藩 司 之 数 上 下 隔 绝, 则 弊 从 rlct 生 冯 桂 芬 所 以 于 榜 示 之 外, 另 立 征 信 册 一 议, 以 杜 欺 膜 然 所 云 逐 日 按 月, 开 造 四 柱, 备 列 全 榜, 过 为 繁 琐 该 御 史 拟 只 开 欠 数, 较 为 简 易, 实 属 可 行 臣 等 以 事 关 创 举, 博 询 众 说, 反 复 核 议 有 谓 仍 嫌 繁 重, 应 别 思 简 便 之 怯 者, 有 谓 虚 廉 款 项, 无 益 实 际 者 p 有 谓 上 司 或 因 循 废 弛, 视 同 具 文 者 臣 等 窃 统 = 事 极 繁 重, 莫 如 科 场 之 糊 名 易 书, 十 数 日 内 糊 名 数 万 卷, 易 的 数 万 卷 又 如 盐 茶 引 张 累 数 千 万, 海 角 天 握 赴 部 领 缴 此 二 事 者, 白 宋 至 今, 不 能 以 繁 重 而 废 其 站 今 征 信 册 之 举, 每 县 造 送 不 过 数 本, 藩 司 摆 印 通 省 不 过 五 六 千 本 复 拟 定 极 简 册 式, 摆 用 活 字, 宽 以 数 月 限 期, 何 繁 重 之 有? 积 欠 钱 粮 累 千 百 万, 外 i 县 开 报 民 欠, 藩 司 不 知 百 姓 之 已 完 F 欠 ω 百 姓 自 谓 已 完, 不 知 州 县 尚 列 作 民 一 遇 思 诏, 概 行 豁 免, 实 则 所 免 在 宫, 并 不 在 民 至 本 年 因 灾 均 免 缓 征, 原 为 仁 民 善 政 z 经 征 官 吏 弊 窦 尤 多, 不 可 蝉 述 今 flef 主 册 之 举, 但 使 上 司 办 理 认 真, 必 可 桂 除 朦 蔽, 不 虚 小 民 报 效 之 忱 p 取 私 囊 还 i 茜 公 家 者, 稍 可 核 实 以 杂 项 用 办 款 册, 所 费 仅 百 rll~ 二, 何 庭 费 之 有? 天 下 不 皆 廉 吏, flp 天 下 不 能 废 桂 p 时 弊 4 可 一 一 ---_._...,..- 由 一. 扇

20 近 代 史 资 料 太 且, 不 得 不 立 法 挽 救 今 征 信 册 之 举, 各 省 大 吏 切 实 举 办, 必! 司 此 心! 在 : 栩 为 具 文, 国 循 庭 弛, 是 乃 漠 视 国 计 民 生, 一 意 祖 官 F 责 在 奉 行 不 力, 非 关 立 泣 太 繁 必 州 县 皆 得 人 而 后 言 怯. 安 有 立 出 之 日, 又 安 用 律 例 为? I 臣 等 公 同 商 酌 z 该 御 史 所 秦 民 欠 征 信 册 - 事, 诚 以 我 朝 深 仁 厚 泽, 踹 缓 钱 脱 不 可 数 计, 各 省 大 吏 果 能 实 心 奉 行 日 久, 凡 有 胡 缓, 民 泊 实 惠, 庶 不 负 浩 荡 之 思, 并 非 令 格 外 敲 扑, 严 酷 迫 比, 竭 泽 而 渔 ; 至 杜 绝 中 饱, 清 查 亏 空, 即 寓 其 中, 极 应 举 办, 未 使 困 噎 废 食 谨 拟 册 式 五 本, 并 定 章 程 卡 条, 缮 呈 御 览 如 蒙 俞 允, 拟 i 青 明 旨, 切 下 各 直 省 督 抚 等 z 自 光 绪 十 二 年 下 忙 收 数 截 止 日 为 始, 一 律 认 真 核 实 举 办 2 并 将 章 程 十 条, 按 年 顶 行 刷 印, 载 i 者 征 信 册 首, ~ 卑 官 吏 士 庶 人 等, 永 远 遵 行, 以 桔 积 弊 再 z 各 省 钱 溜 名 目 极 多, 有 统 征 者, 有 分 征 者, 有 道 府 州 县 卫 所 盐 场 分 收 者 所 拟 单 内 如 向 有 遗 漏, 尚 未 明 朗, 其 应 如 何 总 括 分 析, 应 由 各 省 妥 议, 变 通 酌 改 统 限 光 绪 卡 二 年 四 月 前 改 定 具 奏 总 期 简 明 易 知, 在 官 在 民 凡 粗 i 只 字 者, 一 览 了 然, 遇 办 踹 缓, 随 手 可 考 F 事 事 清 楚, 乃 事 事 可 望 真 实 积 弊 甚 深, 无 法 挽 除 臣 等 为 此 迂 拙 下 策, 是 否 有 当? 伏 乞 皇 太 后 皇 上 圣 鉴! 谨 奏 ' 户 部 酌 拟 章 程 i 盖 将 酌 拟 请 厘 民 欠 章 程 十 条, 缮 具 清 单, 恭 呈 御 览 z 征 收, 照 例 截 限 也 查 例 载 : " 征 收 地 丁 钱 粮, 奉 天 直 隶 山 东 山 西 河 南 安 徽 江 西 浙 江 湖 北 湖 南 甘 肃 广 西 江 苏 陕 西 四 川 各 省, 限 十 二 月 底 全 完 解 司, 广 东 省 限 次 年 正 月 全 完 解 司 F 云 南 贵 州 二 省 限 次 年 三 月 全 完 解 司 " 等 语 此 即 下 忙 期 限, 各 该 厅 州 县, 即 按 限 截 数, 将 征 信 册 底 本 造 送 潘 司 查 核, 盐 场 卫 所 亦 依 此 限 核 定 J 申 送 底 本, 酌 定 限 期 也 奉 天 直 隶 山 东 山 西 问,

青 捕 去 年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清 民 欠 征 信 册 21 南 安 徽 江 西 浙 江 湖 北 湖 南 甘 肃 广 西 江 苏 陕 西 四 川 各 省, 下 忙 既 以 十 二 月 为 限, 州 县 陆 续 造 送 征 信 册 底 本, 限 于 次 年 三 月 底 止, 通 省 全 送 到 司 广 东 下 忙 既 以 次 年 正 月 为 限, 州 县 陆 续 造 送 征 信 册 底 本, 限 于 次 年 四 月 底 到 司 云 南 贵 州 二 省, 下 忙 既 以 次 年 三 月 为 限, 州 县 陆 续 造 送 征 信 册 底 本. 限 于 次 年 六 月 底 到 司, 毋 庸 另 扣 程 限 如 逾 限 未 到, 由 藩 司 照 交 代 例, 指 名 揭 参 逾 限 两 个 月, 罚 捧 一 年, 逾 限 四 个 月, 革 职 o 至 盐 场 经 征 灶 课 折 价 近 折, 卫 所 经 征 槽 项, 帮 津 余 租, 凡 有 征 收 钱 粮 衙 门, 概 造 欠 户 花 名 底 册, 申 送 运 司 盐 粮 道 一 律 照 造 征 信 册 各 粮 道 自 行 征 粮 发 票, 不 由 州 县 经 征 者, 即 由 粮 道 自 选 征 信 册 限 期 处 分, 均 与 州 县 律 核 计 其 扫 数 全 完 并 无 民 欠 者, 亦 按 限 期 专 i 芋 报 明, 毋 庸 造 册 飞 刷 印 工 本, 应 作 正 开 销 也 刷 印 征 信 册 由 藩 司 盐 粮 道 ffi 卫 J 购 办 i 舌 字 板 全 分, 招 募 匠 役, 酌 给 工 食, 以 及 纸 张 笔 墨 各 项. (' 仕 令 作 正 开 销 所 有 前 项 费 用, 如 耗 羡 有 余 省 分, 准 于 耗 羡 17i 下 动 支, 如 槌 羡 无 余, 应 椎 动 用 杂 项 及 外 销 之 款, 惟 不 可 无 限 制 应 令 估 计 每 年 额 支 若 干, 报 部 核 定 估 定 之 后, 不 得 有 逾 定 颊 如 有 余 剩, 专 款 存 储 F 倘 下 届 不 敷, 即 于 余 存 款 内 动 用 该!: 司 1 饿 不 得 摊 派 州 县 丝 毫, 州 县 尤 不 得 派 累 百 姓 丝 毫 违 者 照 例 分 别 参 处 治 罪 一 册 到 司 道, 应 认 真 查 核 也 各 厅 州 县 场 卫, 申 i 主 征 信 册 底 本, 应 令 于 册 面 注 明 本 数, 各 本 内 注 明 叶 数, 由 司 边 防 查 如 有 不 分 晰 明 白, 故 意 件 错 遗 漏 者, 司 道 即 将 厅 川 县 场 卫 揭 参, 照 钱 粮 造 册 不 分 晰 明 白 例 议 处 刷 印 款 册, 应 认 真 核 对 也 刷 印 征 信 册, 应 由 潘 运 司 主 jci 丧 逗 责 令 所 属 理 问 都 事 经 历 照 磨 运 司 运 副 监 掣 问 知 提 举 知 事 仓 库 大 使 等 宫, 拣 派 一 二 三 员 专 办 摆 印 订 册, 必 逐 篇 核 对, 不 准 错 误 每 二 篇 用 该 属 员 骑 缝 印 铃 册

22 近 代 且 : 资 料 - 末, ffl 明 某 官 某 人 核 造 戳 记 惟 该 属 员 难 保 不 需 索 各 厅 卅 鸟, 稍 不 如 12 言, 即 将 数 日 移 易, 设 法 陷 害 p 民 间 或 因 数 目 不 符, 纷 纷 j 工 控, 滋 生 事 端 如 有 上 项 情 弊, 查 实 应 行 治 罪 倘 无 别 项 Nf 弊, 查 系 办 事 草 率, 以 致 数 日 小 有 外 错, 该 上 司 即 将 造 册 了 在 率 各 古 揭 参 发 给 州 县 场 卫 册 数 l 叶 数, 1 当 印 l 周 也 灾 缓 带 征, 不 必 各 属 皆 有, 所 发 征 信 册 数, 彼 此 不 同 滑 吏 舞 弊, 或 少 友 一 册, 或 册 少 一 二 叶, 故 意 抽 短, 伴 无 可 考 册 内 各 加 印 戳, 写 明 册 共 几 叶, 并 于 各 册 面 大 字 加 戳, 写 明 某 州 '1 县 场 卫, 光 绪 某 年 快 根 各 样 征 信 册 )), 共 几 本 无 论 问 款, 册 面 皆 加 此 戳 彼 此 互 证, 以 防 弊 窦 一 发 册 限 期, 应 行 酌 寇 也 查 各 厅 州 县 场 卫 申 送 征 信 册 底 本, 奉 天 直 隶 山 东 山 西 问 南 安 散 江 西 浙 江 湖 北 湖 南 甘 肃 广 西 江 苏 陕 西 四 川 各 省, 既 限 以 次 年 三 月 底 到 司 到 道, 该 司 道 早 为 派 员 陆 续 刷 印, 赶 紧 办 理, 勒 限 于 六 月 底 发 交 该 地 方 ( 如 甲 年 钱 粮, 所 属 征 信 册 于 乙 年 三 月 底 到 司, 上 司 即 于 乙 年 六 月 底 发 交 该 地 方 ) 广 东 既 限 于 次 年 四 月 底 到 司 到 道, 该 司 道 即 将 刷 印 册 于 七 月 底 发 交 该 地 方 云 南 贵 州 二 省, 既 限 于 次 年 六 月 1 虑 到 司 到 道, 该 司 道 即 将 刷 印 册 于 九 月 底 发 交 该 地 方 倘 j 盒 限 未 发, 系 由 藩 运 司 盐 粮 道 所 属 理 问 经 历 照 磨 等 官 迟 误 者, 即 由 该 上 司 将 理 问 经 历 照 磨 等 官 揭 参, 照 易 结 不 结 例 议 处 倘 上 司 不 行 揭 参, 显 系 上 司 迟 误, 由 督 抚 查 出, 即 将 该 七 司 奏 参, 照 易 结 不 结 例 议 处 奉 天 等 省 督 抚, 应 于 次 年 八 月 ( 即 乙 年, 下 仿 比 ), 广 东 督 抚 应 于 次 年 九 月, 云 贵 二 省 督 抚 于 次 年 十 一 月 汇 秦 一 次 z 声 明 除 某 州 某 县 某 场 某 卫, 皆 扫 数 全 完, 无 庸 查 造 欠 户 征 信 册 外, 其 有 民 欠 娟 缓 各 厅 州 县 场 卫 征 信 册, 是 否 依 限 全 数 到 司 到 道, 是 否 恨 恨 立 交 i 草 地 方 完 ; 在 之 处, 遥 一 声 明 p 并 将 逾 限 之 各 斤 '

- 咽 ' 嗣.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消 民 欠 征 信 册 28 州 县 场 卫, 理 问 经 历 照 磨, 各 上 司 曾 否 参 处, 分 晰 开 报 仍 将 全 省 各 厅 州 县 征 信 册 一 分, 随 奏 送 部 备 查 一 分 散 查 阅, 应 令 民 共 见 也 各 上 司 既 将 各 厅 州 县 场 卫 征 信 册 刷 印 完 竣, 盖 用 印 信, 除 随 奏 送 部 分, 申 送 督 抚 各 一 : 分, 发 给 桌 司 及 该 厅 州 县 场 卫 各 一 分 存 案 备 查 外, 繁 缺 另 备 五 十 分, 中 缺 备 四 十 分, 简 缺 备 三 十 分, 以 半 发 交 该 管 道 员 直 隶 分 H 各 于 册 面 加 印, 于 下 乡 过 境, 月 课 考 试, 及 随 时 接 见 该 州 县 绅 民 时, 迅 速 设 法 转 交 本 地 公 正 绅 民, 确 实 分 给 各 乡 民 公 同 查 阅, 不 许 该 州 县 场 卫 官 克 经 手 谈 管 道 府 州 倘 匿 册 不 散, 或 迟 延 月 日 者, 照 彻 庇 例, 加 等 严 参 有 压 搁 沉 匿 需 索 一 钱 者, 严 究 绅 民 有 藉 端 撞 骗 招 摇 需 索 各 乡, 使 费 一 战 者, 一 经 告 发 审 实, 计 赃 科 罪 此 条 至 为 紧 要 关 键 道 府 1-' l 亲 隘, 上 司 若 不 扶 同 隐 匿, 扑 H 县 何 政 奸 欺? 分 散 征 信 册, 寇 惟 该 管 道 府 1+1 是 问! 如 督 抚 藩 司 自 愿 出 资 另 行 刷 印 多 册, 设 也 确 发 民 间 公 l 可 z 或 廉 正 州 县 J:m 卫 各 宫, 将 经 征 钱 粮 于 截 数 造 底 册 后, 自 愿 另 写 出 征 信 册 数 本, 令 本 境 绅 民 公 阅 者, 均 听 其 便 惟 由 何 衙 门 发 册, 必 册 面 盖 用 该 衙 门 印 信, 以 示 分 别 总 之, 此 项 征 信 册 专 为 稽 查 官 吏 中 饱 起 见, 百 姓 践 土 食 毛, 非 遇 十 分 究 歉, 岂 敢 玩 视 国 课? 州 县 积 弊, 以 百 姓 为 可 欺, 捏 报 灾 荒, 指 完 为 欠, 任 意 侵 蚀, 实 堪 共 愤! 此 册 遍 行, 则 完 欠 显 然, 可 以 杜 官 主 中 饱 之 弊, 即 可 以 见 良 民 乐 输 之 忱, 实 于 间 阎 大 有 搏 益 一 民 欺 官 克, 应 按 律 治 罪 也 查 钱 粮 中 饱, 例 许 完 户 执 持 IIij 豆 控 告 今 刊 发 民 欠 征 信 册, 所 以 力 社 中 饱, 各 i 主 绅 民 详 细 查 阅, 如 有 已 完 银 粮, 在 该 年 下 忙 截 数 限 内 册 内 仍 列 未 完 者, 许 元 户 执 持 该 年 已 完 纳 钱 梅 串 票, 赴 各 该 上 可 衙 门 具 控, 审 实 系 该 地 方 官 克 侵 欺, 捏 作 民 欠, 将 该 官 吏 照 监 守 自 盗 律 : 治 罪 若 百 姓 具 控, 而? 备 司 县 司 注 退 府 直 京 州 通 同 地 方 官 设 法 弥 锚, 不 行

24 近 代 奥 资 料 揭 参 者, 由 督 抚 将 向 庇 之 该 管 上 司 参 处 若 系 督 抗 御 庇 属 员, 不 行 揭 委, 将 督 抚 议 处 如 有 刁 生 地 棍 并 无 串 票, 或 非 该 年 已 完 钱 粮 串 票, 或 日 期 不 符, 妄 行 控 告 者, 仍 按 律 严 惩 该 管 各 上 司 于 巡 阅 或 困 公 过 境 之 便, 仍 不 时 访 查 有 无 前 项 情 弊, 以 昭 周 密 一 收 到 钱 粮, 必 给 串 票 也 交 纳 钱 粮 例 付 串 票 为 掘 间 有 朴 愿 地 方, 向 只 交 纳, 不 知 领 取 串 粟, 官 遂 不 给 者 ; 亦 有 书 吏 勒 索 钱 文, 民 间 忿 不 领 取 者 z 豆 有 串 票 宽 仅 及 寸 长 不 三 四 寸 者, 字 迹 印 信 模 糊 仿 佛, 种 种 刁 难 含 氓, 故 令 无 可 查 考, 致 有 重 征 重 纳 各 弊, 滋 生 事 端 此 后 无 论 绅 土 军 民 大 小 各 粮 户 各 衙 门, 收 到 钱 粮 必 登 时 截 取 串 票, 纸 必 宽 长, 宇 必 清 楚, 印 必 明 显, 通 谕 粮 户, 必 皆 领 串 票, 为 征 信 册 对 证 凭 据 严 禁 书 吏 勒 索, 违 者 即 将 经 征 之 员 撤 参 户 部 片 - 再, 刘 恩 博 原 秦 内 称 : " 外 县 将 各 乡 串 票 裁 给 图 羞, 下 乡 征 收 而 一 差 所 收 钱 槽 交 官 者, 不 过 十 之 七 八, 竟 有 差 欠 至 十 之 四 五 者 交 卸 时 概 作 民 欠, 而 实 则 差 欠, 欲 无 差 欠, 必 花 户 自 封 技 柜, 不 准 图 差 先 裁 串 票 下 乡 征 收 而 后 可 " 等 语 臣 部 伏 查 z 外 i 县 经 征 钱 粮 寇 例, 只 J 佳 差 役 下 乡 查 催, 并 不 准 差 役 甸 纳 代 完 又 征 收 钱 粮, 例 由 纳 户 自 封 投 柜, 领 取 串 票, 经 征 官 当 堂 查 收, 佐 武 官 轮 流 点 珑, 按 簿 查 对 若 裁 串 给 差, 差 役 执 串 勒 索 乡 民 不 止, 倍 麓 交 官, 仍 有 差 欠, 牧 令 只 因 省 事, 尤 为 害 民 各 省 名 目 不 同 z 有 谓 为 截 粮 者, ì 眉 为 撕 串 者, ì 胃 为 钮 棋 者 应 令 各 省 督 抚 出 示 严 禁, 以 社 差 役 识 弊 又 原 奏 内 称 : " 民 欠 之 故, 如 甲 田 押 于 乙, 粮 系 甲 向 乙 索 纳, 年 久 不 赔, 粮 成 缺 额 z 里 甲 豆 易, 田 主 不 知 其 名, 遂 将 额 银 飞 洒 所 管 田 主 名 下, 以 鼓 粮 多 地 少, 元 纳 不 能 如 数 又 兵 赛 后, 回 多 未 垦, 逃 亡 绝 户, 因 被 人 占, 图 差 亦 不 能 寻 其 处 欲 无 民 大, 必 如 山 西 之 请 丈 田 亩 而 后 可 " 等 语 臣 部 伏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溜 民 欠 征 信 册 25 查 z 民 人 典 当 回 房, 十 年 限 捕, 例 应 投 税 过 割 欺 隐 田 粮, 脱 漏 版 籍, 飞 洒 诡 寄, 伊 j 应 治 罪 该 御 虫 所 奏, 诚 为 确 情 此 弊 积 之 已 久, 非 实 力 清 丈, 弊 何 由 绝? 其 中 有 地 无 粮, 有 粮 无 地, 欺 隐 牵 累, 赋 则 日 亏 F 荒 熟 相 间, 旗 民 相 混. 商 灶 相 件, 军 民 相 错, 除 域 不 分 荒 芜 召 垦 寇 例, 原 准 丈 勘, 惟 藉 端 科 敛, 滥 派 滋 扰, 衙 蠢 地 痞, 搅 乱 葬 淆, 牧 令 无 能, 骚 动 闺 境, 分 田 治 赋, 诚 未 易 言! 然 未 可 概 论 也, 近 年 山 西 解 州 清 丈 地 亩, 民 间 实 无 丝 毫 扰 累, 粮 地 一 律 明 确 征 收 年 清 年 款, 官 民 均 便 此 外 阳 曲 太 谷 曲 沃 介 休 各 县, 亦 行 清 丈, 皆 有 成 效 是 在 得 人, 乃 可 施 行 应 由 各 省 督 抚 体 察 情 形, 分 别 酌 核, 切 实 办 理 如 实 不 得 人, 虑 或 滋 扰, 毋 庸 强 勉 从 事 至 该 御 史 所 奏 2 " 民 欠 必 如 前 拆 所 陈 办 怯 而 后 可 ", 臣 部 己 另 折 奏 明 该 御 虫 所 秦 : " 压 搁 膳 黄, 小 民 不 陆 实 惠 " 之 说, 臣 部 曾 于 议 覆 御 虫 程 鼎 芬 山 东 巡 抚 陈 士 杰 各 折 内 秦 寇 章 程, 均 无 可 再 议 他 如 该 御 虫 奏 请 " 将 征 信 册 由 藩 司 友 交 该 县 绅 士 ", 藩 司 未 必 一 一 如 绅 土 姓 名 住 址 奏 请 "t 住 乡 民 赴 藩 司 衙 门 控 告 ", 似 J: 控 不 必 专 限 藩 司 奏 请 " 将 来 元 在 民 者, 札 访 指 名 比 迫 ", 藩 司 责 在 考 核 '1' 1-1 县 催 科, 且 必 上 司 指 名 比 追, 迹 近 刻 核 烦 扰 又 奏 请 " 将 灾 欠 停 征 告 示, 由 大 豆 令 亲 信 家 丁 张 贴 ", 查 臣 部 上 年 议 覆 御 虫 程 鼎 芬 奏 " 究 缓 停 征 " 折 内 议 : 令 嗣 后 直 省 遇 有 灾 欠, 经 该 管 道 府 直 隶 州 亲 勘 得 实 之 日, 即 由 道 府 直 隶 州 合 同 该 州 县 先 出 简 明 告 示, 即 日 停 征, 示 内 注 明 某 材 某 图 某 甲 被 灾 几 分, 地 若 干 亩, 应 兔 应 缓 银 米 若 干, 凡 应 征 钱 粮, 自 某 日 停 征, 遍 揭 被 灾 村 庄, 伸 小 民 无 不 知 晓 该 道 府 外 仍 密 加 访 察 z 如 该 州 县 暗 行 抑 阻. 不 出 告 示, 或 将 某 村 庄 漏 未 遍 贴, 或 虽 照 式 出 示, 而 示 内 不 详 注 被 灾 村 庄 图 甲 亩 数 银 数 者, 应 令 该 道 府 州 自 行 单 衔 遍 为 l1:l 示, 并 将 该 'HI 县 撤 任 严 参 若 令 大 豆 派 家 丁 张 贴, 安 得 若 许 家 丁 分 赴 属 县? 且 专 以 家 丁 为 可 信, 亦 无 此 政 体 以 上 数 端, 皆

26 近 代 史 资 料 在 上 司 认 真, 自 能 不 繁 而 举 至 原 奏 各 折 片, 有 问 事 而 彼 此 互 见 者. 有 非 一 事 而 前 后 牵 引 者, 臣 部 量 为 删 井, 分 别 议 复, 合 并 声 明 伏 乞 圣 鉴 ì 董 奏 户 部 片 二 再 : 查 上 年 四 月 间. 臣 部 试 复 御 史 程 鼎 芬 奏 " 胡 缓 钱 粮, 勘 W. 停 fle" 一 折, 声 明 i 芋 考 旧 例, 拟 定 章 程 五 条, 奏 奉 允 准 通 行 在 案 查 第 一 条 内 开 " 各 直 省 所 属, 遇 有 究 伤, 一 面 申 明 督 抚, 一 面 4f1 明 该 管 道 府 直 隶 州, 亲 诣 履 勘, 会 同 i 主 州 县, 将 某 村 某 图 某 甲 被 灾 分 数 亩 数 及 应 免 应 缓 银 数, 随 文 申 报 该 上 司, 即 据 i 羊 入 秦 F 再 令 读 州 县 按 照 区 图 村 庄, 吁 : 细 分 晰 某 图 某 村, 几 图 几 甲, 业 户 某 某, 被 灾 几 分, 应 捕 应 缓 银 米 若 干, 开 具 细 册, 侬 限 申 i 羊 咨 部 备 核 原 以 杜 克 背 影 射 朦 I 昆 之 弊 惟 查 此 项 细 册, 止 于 详 司 咨 部, 其 应 蝇 应 缓 系 何 材 何 庄, 银 米 若 干 p 虱 另 定 有 " 登 时 出 示 乡 民 " 章 程, 仍 恐 时 移 弊 生, 民 间 无 可 指 证 且 揭 缓 钱 粮, 如 有 先 期 全 输 在 官 者, 除 应 征 分 数 外, 其 余 应 器 应 缓 分 数, 俱 准 梳 抵 下 年 正 赋 此 项 梳 抵 之 款, 若 无 册 籍 可 稽, 尤 易 启 重 征 侵 蚀 之 弊 F 即 有 廉 吏, 亦 无 以 白 白 于 闺 阁 臣 部 既 议 创 立 民 欠 征 信 册, 所 有 揭 免 缓 征 分 数 银 数 及 已 完 梳 抵 各 户, 亦 拟 分 立 征 信 册 惟 是 民 欠 征 信 册 以 欠 户 为 重, 故 宜 列 欠 户 姓 名 欠 数 z 此 册 则 以 完 户 为 重, 宜 令 先 声 IJ 各 部 图 旦 甲 应 豁 应 缓 细 数, 次 列 完 户 姓 名 完 数, 庶 应 豁 应 缓 者, 既 有 都 图 里 甲 可 稽, 可 杜 移 西 洒 东 之 弊, 已 完 者 有 姓 名 银 数 可 按? 可 杜 私 征 入 己 之 弊 且 查 各 省 钱 粮 奏 销, 灾 前 预 完 者 一 县 不 过 数 户, 不 难 查 造 分 列, 至 应 豁 应 缓 花 户, 只 令 分 都 图 里 甲 查 造 银 粮 总 数, 毋 庸 按 户 开 列, 以 归 简 易 其 造 报 申 送 印 刷 颁 发 奏 报 限 期, 均 照 民 欠 征 信 j 卧 章 程 办 理 理 合 附 片 陈 明, 伏 乞 圣 鉴 o 'jj 董 奏,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滑 民 欠 征 信 册 27 - 一 一 松 江 府 青 浦 县 民 欠 地 溜 散 数 生 抽 查 保 查 区 陆 图, 欠 户 共 一 百 武 户, 共 未 完 银 制 两 查 钱 查 分 lój; 座 l 句 : 钱 永 昌 肆 分 柴 厘, 章 心 如 查 分 武 厘, 杨 阿 茂 查 分 伍 厘, 何 谷 香 武 分 伍 厘, 李 甫 言 毒 分 查 厘, 钱 培 基 查 分, 钱 和 尚 安 分. 刀 ij~. 达 奉 厘, 静 园 堂 查 分 伍 厘, 钱 71< 全 制 厘, 张 桂 松 伍 厘, 钱 永 观 查 分 囚 厘, 钱 四 观 棚 厘, 蒋 文 伯 政 厘, 蒋 和 尚 垂 厘, 钱 W~! 此 肆 分 毫 厘, 钱 来 岩 查 分 伍 厘, 钱 捐 金 戒 分 陆 厘, 't.x 陈 林 阳 j1 豆. 自 耕 元 ~iff 厘, 陆 克 秀 武 分, 钱 九 商 查 让 政 厘, 钱 九 南 去 钱 肆 分 趴 厘. 钱 惕 香 查 钱 柴 分 肆 厘. 李 苟 观 拥 分, 钱 九 高 戒 钱 阳 ; 厘, 钱 学 sc 垂 浅 肆 分 p: 元 厘, 钱 锡 香 玉 久 分, 钱 省 通 查 钱 毒 分 陆 厘, 钱 锡 香 当 J EKE11fι 玉 立 山 壶 钱 制 分, ιe 九 高 查 钱 查 分 参 厘, 快 锡 香 武 分 辟 厘, 钱 学 文 i 主 钱 伍 分, 钱 九 高 武 钱 陆 分 武 厘, 沈 学 山 去 钱 陆 厘, 占 品 71i!FJi 厘, 钱 心 全 查 钱 武 7 立 陆 厘, 黄 元 和 陆 分 查 厘, 钱 锡 香 呈 ' fx 扭 Ij 分 ' 泛 应, 钱 宝 现 武 分 参 厘, 钱 锡 香 查 钱 毒 分 武 厘, 钱 锦 香 垂 沙 伍 l 豆. 钱 锦 香 查 钱 伍 分 陆 厘, 钱 九 高 宣 钱 查 分 肆 厘, 李 中 观 陆 分 出 臣, 钱 锦 香 查 钱 柴 分 砍 厘, 李 中 现 宣 ' 钱 武 分 武 厘, 钱 学 文 柴 分 参 厘 y 内 育 廷 查 分 肆 应. 李 四 ì'ib iß~ 分, 钱 锡 番 { 正 分 武 厘, 钱 锡 izil 武 快 --~ 三 分 政 厘, 李 中 功! 陆 分 武 厘, 张 美 德! 届 分, 李 二 号 *~ì 式 分,? 二 :-1 ; 却 立 钱 去 分 武 厘, 李 奇 观 : 言 : 分 陆 厘, 李 fl =l 5l!kl 政 分 参 厘, 李 相 火 武 分 阳 i 厘, 李 中 观 毒 分, 李 廷 桂 Fa 分 政 厘, 李 中 观 参 战 肆 分 试 )1 豆, 李 中 观 圭 钱 柴 分 陆 厘, 李 振 山 武 分 肆 厘, 李 永 全 武 分, 才,; 苟 现 肆 分 : 凡 飞 厘, 李 金 宝 查 钱 去 厘, 李 月 亭 或 钱 伍 分 法 厘, 李 币 1713JE 兵 分 伍 哇, 李 金 宝 柴 分 政 厘, 钱 省 通 i 注 分. 阵 大 观 垂 分, 黄 弟 现 政 )í 豆, 2 飞 ki 也 参 分 柴 厘, 钱 培 芳 伍 厘, 黄 { 白 卿 查 分 试 厘, 钱 木 圣 制 ) 豆, 武 ; 每 三!idz 厘, 李 寿 林 查 钱 垂 分 肆 厘, 钱 宝 观 副 厘, 李 进 戒 钱 SJt jtjij! 豆, 钱 四 222 安 分, 李 星 宝 毒 分 伍 厘, 姚 如 玉 壶 钱 扭 ij:5-j 每 户 K. 字 立 古 f 丘 分 伍 厘, 二 j 司 省 山, 垒 分 政 厘, 李 式 文 陆 分 伍 店, 李 茂

28 近 代 史 资 料 观 肆 厘, 李 阿 建 查 分, 李 福 堂 查 钱 陆 分 肆 厘, 李 药 卿 伍 分 伍 厘. 王 士 明 肆 分 伍 厘, 王 圣 天 查 钱 查 分 陆 厘, 李 公 山 查 分 毫 厘, 李 贡 三 伍 分 政 厘, 李 耕 全 查 分 王 若 厘, 王 伯 伊 陆 分 武 厘, 李 梅 和 查 钱 武 分, 费 景 华 政 分 武 厘, 张 春 荣 武 分, 李 敦 甫 武 分 奉 拾 垂 保 武 区 柴 图, 欠 户 共 伍 拾 武 户, 共 未 完 银 伍 两 陆 钱 去 分 内 z 顾 耐 香 垂 钱 肆 分 肆 厘, 顾 我 豫 肆 分, 顾 诗 可 武 钱 棚 分 八 厘. 顾 诗 可 武 分 柴 厘, 曹 信 川 柴 分 陆 厘, 盛 凤 彩 武 厘, 陈 兆 韶 主 是 分, 陈 兆 音 伍 分 肆 厘, 年 二 观 伍 分 肆 厘, 汪 竹 波 肆 分 肆 厘, 王 子 香 武 分 肆 厘, 张 松 观 垂 厘, 汪 竹 庭 查 分 查 厘, 戴 还 南 柴 分 荣 厘, 程 莲 卿 肆 分 参 厘, 业 成 在 查 钱 陆 分 查 厘, 姜 凤 祥 查 钱 查 分 毫 厘, 戴 还 南 陆 钱 主 是 分 割 厘, 黄 土 观 查 钱 毒 分 伍 厘, 黄 土 观 政 分 左 厘, 孙 大 观 垂 钱 九 厘, 俞 廷 秀 制 分 伍 厘, 业 成 在 陆 钱 查 分 肆 厘, 黄 土 观 查 钱 陆 分 查 厘, 戴 节 香 奉 钱 毒 分 政 厘, 姜 启 周 毒 分 割 厘, 石 方 观 查 钱 查 分 武 厘, 戴 节 香 毒 分 查 厘, 蔡 步 孟 查 钱 武 分 柴 厘, 王 大 观 查 钱 柴 厘, 王 王 成 武 分 主 是 厘, 瞿 少 云 柴 分 陆 厘, 戴 节 香 查 分 查 厘, 瞿 荣 堂 奉 分 制 厘, 陈 兆 英 查 钱 陆 分 奉 厘, 陈 佛 观 毒 分 伍 厘, 瞿 云 卿 毒 分 制 厘, 庄 中 观 伍 分 陆 厘, 戴 冠 山 毒 分 武 厘, 程 如 珍 柴 分 政 厘, 庄 中 观 伍 分 执 厘, 陆 贞 祥 查 钱 肆 分. 方 大 观 棚 分 肆 厘, 范 晋 卿 柴 分 查 厘. 沈 湘 岩 肆 厘, 市 晋 卿 三 是 分, 陆 悦 夫 兰 兰 分 拥 厘, 范 晋 卿 查 分 肆 厘, 范 晋 卿 查 钱 武 分 陆 厘, 范 普 卿 陆 分, 范 普 卿 陆 分 武 厘, 符 明 挥 陆 分 政 厘 参 拾 肆 保 奉 区 一 图, 欠 户 共 拾 棚 户, 共 未 完 银 二 三 两 奉 钱 伍 分 歪 厘 内 z 笠 塘 僧 武 钱 伍 分 柴 厘, 吴 兴 基 基 主 主 分 查 厘, 笠 塘 僧 政 分 肆 厘, 沈 一 愚 查 分 肆 厘, 沈 一 愚 柴 分 拥 厘, 陈 德 星 查 钱 { 在 分 伍 厘, 沈 尚 德 查 分 陆 厘, 杨 德 林 祖 坟 陆 分 法 厘, 张 祥 甫 架 分, 俞 吟 黛 查 钱 肆 厘, 陈 柳 记 政 分 陆 厘, 沈 勉 墓 陆 分 法 厘, 命 仁 寿 法 厘, 卫 瑞 德 柴 分 柴 厘, 俞 仁 寿 查 钱 肆 厘, 姚 瑞 春 武 分 伍 厘 汪 福 里 走 分 伍 厘, 陈 小 毛 架 分 肆 厘.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槽 民 欠 征 信 册 29 穹 拾 伍 f 呆 查 区 念 陆 柴 图, 欠 户 共 武 拾 肆 户, 共 未 完 银 武 两 奉 钱 ~:1 分 法 应 内 z 夏 松 观 制 厘, 殷 桂 观 查 钱 戒 分 陆 厘, 殷 大 金 陆 分 毛 主 厘, 殷 南 树 伍 分 陆 厘, 丁 安 观 武 分 陆 厘, 金 德 方 肆 分 主 是 厘 imh 业 陆 分 参 厘, 张 子 堂 陆 分 垂 厘, 王 尚 观 毒 分 政 厘. 孙 长 根 肆 Jt 查 厘, 沈 安 英 查 分 陆 厘, 沈 f 龙 记 政 分 扭 厘, 股 全 观 陆 分 参 厘, 沈 成 观 肆 分 肆 厘, 殷 金 和 伍 分. 比 金 和 武 分, 沈 遇 时 肆 分 法 厘. 朱 毛 观 查 钱 参 分 割 厘, 沈 三 宝 毒 分 查 厘, 朱 五 观 武 钱 或 厘, 朱 五 观 肆 分 柴 厘? 钱 德 祖 音 : 钱 陆 分 陆 厘, 钱 振 忠 阳? 钱 政 分, 钱 德 孙 查 钱 1 美 分 参 厘 主 拾 伍 f 呆 武 区 陆 柴 图, 欠 户 共 武 户, 共 禾 完 银 政 钱 柴 分 陆 旺 内 z 严 伦 田 陆 钱 伍 分 伍 厘, 范 百 弟 奉 钱 式 分 歪 厘 fe 拾 扭 tlf 呆 查 区 奉 拾 奉 图. 欠 户 共 毒 拾 肆 户, 共 未 完 银 武 两 ' 主 钱 制 分 肆 厘 内 E 范 安 和 肆 分 拥 厘, 范 乾 记 查 钱 伍 分 政 厘, 泡 敬 胜 块 分 肆 厘, 范 敬 胜 参 分 柴 厘, 顾 文 地 基 伍 分 政 厘, 夏 金 观 查 分 柴 厘, 也 永 善 圳 分 武 厘, 范 j 相 记 武 分 查 厘, 范 馀 业 武 分 陆 厘 徐 庄 记 陆 分 伍 厘, 庄 i 过 奎 莹 钱 武 分, 陈 宝 和 武 分 参 厘, 陈 宝 例 l 武 分 参 照, 顾 自 堂 查 钱 肆 厘, 陈 桂 元 查 钱 武 分 查 厘, 顾 霞 蔚 查 钱 伍 分 伍 踵, 顾 墨 卿 参 分 政 厘, 张 德 72 伍 分, 顾 崇 本 章 钱 武 分 政 厘, 朱 鹤 fv] 扭 IJ 分 法 厘, 陆 瑞 忠 查 钱 陆 分 柴 厘, 朱 鹤 明 肆 分 柴 厘, 顾 霞 蔚 肆 分 圭 l 里. 陈 耀 祖 伍 分 肆 厘,Jö.m 毛 观 查 钱 武 分 查 厘, 高 良 观 武 分 法! 豆, 顾 竹 楼 伍 分 政 厘, 倪 德 正 毒 分, 黄 带 经 查 钱 查 分 柴 厘, 顾 苟 观 肆 厘, 张 乐 书 圭 厘, 倪 德 正 肆 分 柴 厘, 高 元 业 查 分 毫 厘, 张 原 '[k 击 分 渠 厘 主 主 拾 棚 { 果 壶 区 参 拾 武 图, 欠 户 共 拾 查 户, 共 未 完 银 查 两 武 钱 圳 分 议 里 内 z 邓 荣 金 武 钱 毒 分 查 厘, 唐 效 真 制 分 伍 厘, 施 关 荣 各 钱 兵 飞 厘, 玉 松 记 查 钱? 去 厘, 陆 二 观 陆 分 毫 厘, rh 书 春 伍 分 拥 庄, 顾 莲 卿 议 分 查 厘, 朱 年 曾 政 分 肆 厘, 高 金 和 柴 分 陆 厘, 吴 美 观 te 钱 武 分 参 厘, 比 永 和 伍 分 政 厘 二 十 一 { 画,,."-,">,,,,--".- 一, 一 守 一 晴 -

30 近 代 先 资 料 垂 拾 制 保 武 区 戒 拾 陆 架 图? 欠 户 共 垂 户, 共 未 完 银 查 钱 去 分 肆 臣 内 z 戴 纪 吕 肆 厘, 徐 荣 祖 政 分 肆 厘, 闵 和 尚 查 分 陆 厘 肆 拾 查 保 查 区 肆 拾 查 图, 欠 户 共 奉 拾 户, 共 未 完 银 伍 两 武 钱 伍 分 政 厘 内 z 吴 四 现 参 分 政 厘, 吴 南 松 柴 分 查 厘, 叶 世 泰 式 厘. 叶 世 泰 伍 钱 戒 分 垂 厘, 叶 世 泰 肆 钱 肆 分 柴 厘, 阳 ; 福 珍 奉 分 武 臣, 吴 应 春 查 分 陆 厘, 陆 庚 雅 伍 厘, 陆 庚 雅 伍 钱 肆 分 圭 厘, 1 始 皮 ' 捕 ; 阳 ; 肆 分 陆 厘, 陆 庚 雅 查 分 武 厘. 陆 正 生 肆 厘, 庄 耕 元 参 钱 法 分, 民 1i 象 云 肆 厘, 陆 象 贤 肆 厘, 姚 金 虎 查 厘, 陆 象 川 肆 厘, 徐 字.fl 日 宣 钱 查 分 武 厘, 陆 珍 如 肆 厘, 庄 根 元 查 钱 柴 分 政 厘, 陆 皮 雅 肆 钱 f\ 分 柴 厘, 陆 裕 珍 政 分, 叶 德 馨 祭 田 肆 钱 政 分 柴 厘, 姚 书 成 法 厘, 姚 明 记 肆 钱 肆 分 柴 厘, 谢 大 炳 柴 分 柴 厘, 俞 孝 根 政 分 吨 陆 庚 雅 飞 去 钱 柴 分 政 厘, 姚 书 成 圳 分 武 厘, 吴 富 荣 武 钱 柴 分 伍 厘 肆 拾 武 保 伍 区 参 拾 垂 肆 国. 欠 户 共 肆 拾 柴 户, 共 *')é. 银 查 阅 执 钱 政 分 柴 厘 I:I\J: 俞 大 昌 武 分 垂 厘, 黄 墨 妃 陆 分, 黄 弃 生 快 厘, 黄 金 福 肆 厘, 黄 利 和 剧 厘, 黄 元 昌 毒 分 割 厘, 生 1) 银 持 企 分! 在 厘, 邹 谷 珍 查 分 垂 厘, 邹 竹 夫 棚 厘, 邹 梨 照 武 分 左 厘, 俞 大 吕 击 分 伍 厘, 姚 高 林 肆 分 奉 厘 p 捕 富 昌 肆 厘, 钱 永 安 武 分 陆 厘, 未 l1i1 荣 武 分 割 厘, 捕 六 观 主 分, 蔡 绍 怡 查 钱 就 分 ; 垒 厘, 许 岩 山 阳 分? 徐 世 春 武 分 陆 厘, 许 厚 吕 肆 分 查 厘, 殷 仁 法 查 分 垂 厘, 52f 在 南 击 分 伍 厘, 殷 安 荣 武 分 伍 厘, 王 载 坤 肆 厘, 徐 尚 志 伍 分 公 飞 厘, 蒋 元 良 伍 分 陆 厘, 朱 德 县 陆 分 奉 厘. 陆 大 观 陆 分 或 厘, 比 万 l 坠 伍 为 肆 厘, 倪 世 原 伍 分 肆 厘, 捕 四 吕 武 分 柴 厘, ftb 永 怯 武 区 司 ìl 甘 孜 波 兰 钱 击 分 肆 厘,? 市 长 文 圭 分 肆 厘, 捕 二 ~il~ 主 分 政 厘 i. 七 1;M 乌 兰 辈 份 扭 1] 屈, 比 Eii 山 毒 分 拥 厘, 比 忠 原 伍 分 肆 厘, 比 怀 堂 坟 主 主 分 flî 1'tL 朱 和 尚 去 钱 武 分 柴 厘, 倪 中 平 日 查 分 武 厘, t 午 守 夫 伍 分 歪 崖, ;13 毛 在! fjl 分 参 厘, 倪 绍 昌 毒 分 柴 厘, 顾 一 桥 陆 分 陆 厘, 陈 性 ; 在 各 民 是 飞 分 去! 匠, 俞 站 记 查 分 肆 厘 肆 拾 式 保 柴 区 肆 拾 或 因, 欠 户 共 趴 拾 陆 户, 共 术 元 银!Lt 两 ft 飞

青 浦 县 光 绪 卡 二 年 地 槽 民 欠 征 信 册 31 钱 r;\ 分 内 z 周 宫 庄 蚓 分 立 起 厘, 张 洪 逮 查 分 戒 厘, 周 夏 庄 陆 分 肆 臣, 何 问 谢 肆 分 政 厘. 何 问 谢 武 钱 肆 分 拥 厘, 王 三 记 武 分, 王 水 国 占 钱 参 分 查 厘, 王 怀 芳 政 分 垂 厘, 陈 厚 甫 查 分 柴 厘, 王 史 金 查 分 圭 厘, 周 富 庄 查 分 查 厘, 陈 省 山 查 分 毒 厘, 陆 根 观 拥 厘, 陆 祥 九 古 钱 圳 分 渠 厘, 陈 裕 明 武 分 武 厘, 陈 柴 在 武 分, 陈 厚 金 棚 厘, i: 苯 生 逞 钱 歪 分 奉 厘, 陈 星 和 查 分 柴 厘, 冯 高 珍 查 分 垂 厘, 冯 根 现 古 分 吾 厘, 冯 根 观 主 革 厘, 冯 安 春 柴 厘, 王 根 山 棚 分, 冯 秀 春 查 分 企 厘, 冯 阿 才 武 分 壶 厘, 冯 安 春 查 分 查 厘, 冯 根 观 式 分 参 厘, 冯 秀 春 法 厘, 冯 根 观 伍 踵, 冯 安 春 伍 厘, 冯 云 搓 陆 分, 冯 树 珍 查 分 去! 壁, 冯 阿 桂 查 分 陆 厘, 冯 云 搓 毒 分 武 厘, 冯 安 春 查 分 查 厘, 王 福 余 政 厘, 诗 i 圣 如 柴 分 肆 厘, 谢 茂 如 武 分 垂 厘, 王 f 田 陆 宅 基 武 分 查 匣. 张 心 田 垂 厘, 张 秀 堂 毒 分 武 厘, 周 富 兴 查 钱 陆 分, 周 永 样 宣 战 陆 分, 周 富 庄 乡 良 分 陆 厘. 周 富 庄 查 分 棚 厘, 张 阿 挂 参 厘, 张 三 元 武 分 主 是 厘, 玉 福 馀 棚 分 参 厘, 张 阿 挂 毒 分 查 厘, 谢 景 杨 扭 分 ' 反 臣, 陈 叙 叨 查 ' 分 陆 厘, 陈 英 观 查 分 陆 厘, 谢 景 杨 肆 厘, 陶 三 虎 任 分 去 厘, 或 京 来 肆 分 政 厘, 王 醉 月 查 钱 政 分, 陶 怀 寿 去 分 查 用, 鲁 福 现 查 分 政 厘, 王 秉 彝 肆 钱 六 厘, 玉 南 董 垂 钱 扭 4 分 砍 厘, 件 也 斋 古 分 政 厘, 席 焕 斋 奉 钱 伍 分 武 厘, 王 媚 川 垂 钱 查 分 拥 厘, 席 浴 32 政 分 政 厘, 席 焕 斋 主 钱, 席 焕 章 垂 钱 毒 分 拥 厘, 范 堂 观 毒 分 武 厘, {tj~ 键 斋 查 分 政 厘, 席 裕 堂 武 钱 伍 分 架 厘, 鲁 - 云 成 陆 分 主 是 厘, 陈 春 手 n 伍 分 垂 厘, 陈 春 观 毒 分 陆 厘, I 结 苑 如 陆 分 武 厘, 鲁 鹤 琴! 在 3 分 肆 厘, 陈 苑 如 垂 分 陆 厘, 范 景 泰 政 分 伍 厘, 鲁 云 山 柴 分 肆 厘. 朱 祥 兴 查 分, 陈 具 益 陆 分 武 厘, 陈 坤 观 查 分 伍 厘, 陆 永 安 查 分, 周 圣 耕 肆 分 肆 厘. 朱 兴 仁 查 分 查 厘, 鲁 英 寿 肆 分 伍 厘, 周 瑞 生 垂 分 制 厘, 孙 仁 厚 陆 厘, 单 肯 来 查 分 陆 厘. 朱 秀 怯 查 分 割 厘, 鲁 英 三 肆 分 伍 厘, 朱 秀 f 去 查 分 政 厘, 薛 贵 光 陆 分, 张 叙 高 毒 分 陆 厘, 朱 圣 诠 制 分, 王 根 观 查 钱 肆 分 肆 厘, 张 阿 良 武 分 肆 厘 肆 抢 武 保 棚 区 拾 垂 图, 欠 户 共 查 拾 会 户, 共 未 完 银 肆 钱 查 分

32 近 代 史 资 料 读 厘 内 : 朱 恒 记 参 分 毫 厘. 朱 :f 记 王 久 厘, 周 陈 合 欠 肆 分 式 厘 徐 秀 南 武 分 式 厘, 张 子 卿 武 钱 查 分 柴 厘, 陈 培 元 查 分 参 厘, 宋 时 庆 柴 厘, 周 秀 吕 武 厘, 陈 永 祥 查 分 伍 厘, 陈 永 祥 渠 厘, 费 廷 松 肆 分 武 厘, 徐 大 观 陆 厘, 张 古 明 肆 厘 肆 拾 参 f 果 武 区 拾 政 图, 欠 户 共 武 拾 参 户, 共 未 完 银 Tt 呵 删 分 政 厘 内 z 徐 永 坤 伍 分 肆 厘, 沈 纪 良 查 厘, 沈 金 全 武 分 诀 厘, 张 炳 荣 参 分 陆 厘, 沈 金 吕 伍 厘, 沈 金 法 式 分 柴 厘, 沈 雪 帆 查 分 肆 厘, 徐 丙 三 查 厘, 沈 明 山 查 分 肆 厘, 张 彩 林 查 分 奉 厘, 谭 茂 荣 查 分 毫 厘, 瞿 回 谭 查 分 陆 厘 吴 纪 忠 查 分 陆 厘, 沈 秋 隆 莹 分 肆 臣, 吴 星 海 扭 11 厘, 沈 秋 全 查 分 肆 厘, 陆 谷 贻 挠 钱, 沈 秋 全 式 分 tglj 厘. 陆 秀 全 查 分 拥 厘, 张 法 祥 坟 陆 厘, 吴 隆 海 查 分 陆 厘 沈 雪 帆 坟 主 主 分 法 厘, 阮 席 珍 查 分 查 厘 肆 拾 参 保 奉 区 拾 肆 图, 欠 户 共 陆 拾 武 户, 共 表 完 氓 式 两 政 分 荣 厘 内 t 赵 春 怯 查 分 肆 厘, 赵 忠 秀 武 分 查 厘, 杨 九 现 式 钱 伍 分 法 厘, 赵 圣 廷 查 分 武 厘, 沈 德 金 伍 厘, 陈 又 梅 柴 臣, 赵 忠 林 出 厘, 赵 文 春 柴 分 陆 厘, 陈 又 明 查 分 拥 厘, 赵 永 荣 武 分 割 臣, 赵 文 在 肆 分 伍 厘, 赵 安 堂 肆 分 陆 厘, 陈 孝 全 参 分 武 厘, 沈 [11:.ræ. 式 分 号 ; 厘, 赵 文 德 陆 分 垂 厘, 沈 思 孝 陆 分 查 厘, 赵 忠 效 每 分 三 主 厘. 张 明 耀 武 分 制 厘. 潘 文 炎 毒 分 垂 厘, 赵 忠 秀 毒 分 垂 厘, 李 二 观 武 厘, 潘 文 秀 武 分 查 厘, 李 春 生 武 分 政 厘, 李 德 厚 武 厘, 金 谷 i 主 扭 1 分 主 辛 厘, 李 二 观 武 厘, 潘 益 谦 伍 厘, 萧 廷 树 奉 厘. 赵 立 在 : 是 分 圭 厘. 陈 孝 全 坟 查 分 肆 厘, 陈 茂 观 主 在 厘. 赵 庆 耕 查 分 肆 臣, 叶 k 观 伍 分 主 臣, 李 茂 祥 政 厘, 陈 茂 记 副 厘, 玉 树 青 武 分 制 厘, 王 炳 忠 伍 分 肆 厘, 王 圣 兴 肆 分 武 厘, 王 圣 兴 查 分 或 厘, 吴 圣 裕 圭 分 伍 臣, 吴 圣 裕 参 分 陆 厘, 王 树 青 柴 厘, 吴 贞 祥 查 分 伍 厘, 金 在 山 队 厘, 赵 文 德 参 钱 查 分 伍 厘, 尤 德 荣 武 分 副 厘, 尤 永 监 武 厘, 尤 七 监 击 分 棚 厘, 张 正 方 肆 分 主 是 厘, 夏 记 政 分 参 厘, 张 亲 川 毒 分 伍 厘, 也 正 祥 肆 分 结 厘, 计 又 林 棚 厘. 张 正 明 式 分 制 厘, 计 永 法 参 厘. 沈 荣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溜 民 欠 征 信 册 33 川 肆 分 伍 厘, 张 春 茂 武 分 查 厘, 计 茂 林 参 厘, 尤 士 监 武 分 查 厘, 计 永 法 查 ' 分 陆 厘, 赵 谷 陆 武 分 割 厘, 赵 秀 林 查 分 肆 厘 肆 抢 伍 保 查 区 副 图, 欠 户 共 制 户, 共 未 完 银 查 两 奉 钱 参 分 武 厘 内 : 黄 成 章 政 分 政 厘, 周 维 孝 查 钱 制 厘, 黄 成 章 武 钱 肆 分 肆 厘, 李 恒 固 柴 分 柴 厘, 戴 全 观 棚 厘, 黄 根 飞 武 钱 肆 分 陆 厘, 黄 海 和 查 钱 武 分 伍 厘, 黄 成 章 肆 钱 武 分 伍 厘 肆 保 伍 拾 肆 区 副 图, 欠 户 共 查 拾 肆 户, 共 未 完 银 柴 钱 柴 分 割 厘 内 : 徐 二 和 参 分 伍 厘. 费 念 先 肆 分 伍 厘, 周 广 荣 武 分 奉 厘, 朱 英 现 柴 分 政 厘, 朱 小 春 武 分 割 厘, 陆 庆 祥 伍 分 陆 厘, 朱 心 江 武 分 奉 厘, 宋 茂 地 查 分 柴 厘, 陆 兆 昌 查 钱 毒 分 奉 厘, 朱 心 江 伍 分 武 踵, 费 念 先 伍 分 查 厘, 钱 大 春 查 钱 查 厘, 周 海 荣 拥 分 割 厘, 陆 庆 云 肆 分 柴 厘 肆 抢 陆 保 肆 区 九 图, 欠 户 共 政 户, 共 未 完 馄 查 两 乡 是 钱 柴 厘 内 : 张 爱 生 每 钱 毒 分 武 厘, 玉 术 观 武 钱 武 分 武 厘, 张 愚 荣 棚 分 柴 厘, 石 承 德 武 钱 伍 分, 王 忠 贤 肆 钱 查 分 陆 厘, 周 士 昌 伍 分 政 厘, 龚 见 幸 去 钱 查 分 割 厘, 张 云 修 查 钱 查 分 武 厘, 张 云 仲 查 钱 查 分 去 厘 肆 拾 兰 提 保 武 区 柴 阁, 欠 户 共 肆 户, 共 未 完 银 柴 钱 武 厘 内 z 凌 春 乔 伍 分 查 厘, 周 有 珍 奉 钱 陆 分 查 厘, 周 有 珍 武 钱 柴 分 查 厘, 周 有 珍 查 分 陆 厘 肆 拾 政 保 查 区 西 五 图, 欠 户 共 拾 户, 共 未 完 垠 武 两 查 钱 柴 分 制 厘 内 z 朱 洪 生 查 钱 柴 厘, 陈 竹 卿 拥 钱 伍 分 二 厘, 朱 洪 生 武 钱 柴 分, 朱 洪 生 毒 分 查 厘, 朱 二 宝 查 钱 陆 分 武 厘. 朱 二 宝 政 厘, 冯 小 和 尚 查 厘, 朱 二 现 武 钱 查 分 柴 厘, 朱 二 观 垂 钱 查 分, 裔 格 堂 戒 钱 查 分 政 厘 肆 拾 政 保 垂 区 拾 肆 图, 欠 户 共 查 拾 柴 户, 共 未 完 银 查 两 武 钱 肆 分 肆 厘 内 z 夏 恪 亭 毒 分, 方 计 张 政 分 政 厘, 毛 元 观 肆 分, 魏 玉 观 武 分 陆 厘, 郭 学 明 伍 分 肆 厘, 朱 元 德 掠 j 分 查 厘, 计 又 珍 毒 分,

:J 4 近 代 史 资 料 曹 分 和 柴 分 割 厘, 曹 炳 文 柴 分 制 厘, 张 虎 现 伍 分 伍 厘, 王 容 现 各 分 伍 用, 周 锦 荣 壶 钱 陆 分 伍 厘, 陈 启 明 垂 分 查 厘, 刘 文 亭 主 分 伍 踵, 刘 四 美 肆 分 提 厘, 豆 宗 田 垂 钱 查 分 参 厘. 计 少 山 肆 分 : 在 匾 伍 拾 保 圭 区 武 拾 伍 图, 欠 户 共 戒 拾 柴 户, 共 求 完 银 伍 钱 肆 分 陆 目 内 z 陈 玉 秀 肆 分 政 厘. 朱 炳 南 毒 分 肆 厘, 首 灿 华 拥 厘, 布 : 阿 三 柴 厘. 吴 恒 诗 查 分 壶 厘, 3it 韦 成 参 分 参 厘, 张 IE 桂 各 分 肆 厘, 周 惠 甫 查 分 割 厘, 陆 桂 林 陆 分 陆 厘,!{ 金 生 献 ; 分 武 臣, 王 问 福 查 分 查 厘, 金 德 坤 查 分 陆 厘, 钟 庆 林 查 分 伍 厘, 金 安 i 己 伍 庄, 瑞 : 松 林 地 基 柴 厘, 邵 学 海 柴 踵, 张!t 春 查 分 伍 厘, 王 炎 和 Ïil~ 分 圭 厘, i 者 炎 元 查 分 肆 厘, 汪 汉 文 武 分 参 厘, 曹 隆 查 分 伍 眶, flji 桂 元 陆 厘, 钟 昆 元 肆 分 伍 厘, 王 德 辉 式 分 陆 臣, 夏 正 i 己 肆 厘, 丁 柳 泉 J 兰 分 参 厘, 金 继 声 壶 座 伍 拾 保 武 区 武 拾 制 图, 欠 户 共 制 户, 共 未 完 馄 挣 钱 议 分 l~ii 匾 内 : 孙 茂 林 查 钱 查 分, 陈 金 元 武 分 或 厘, 王 阿 照 肆 分 去 园, 姚 万 兴 戒 分 查 厘, 姚 来 方 毒 分 陆 厘, 庄 品 三 查 钱, 庄 品 三 f 瓦 分 fii 厘, 李 少 堂 堂 钱 查 分 查 厘 主 主 J 合 宣 保 武 区 宣 图. 欠 户 共 各 拾 奉 户, 共 才 3 元 IlLZEiJ4 埠 钱 去 分 出 fle 内 z 王 悖 裕 武 钱 查 分, 王 全 观 伍 分 担 1] 厘, 朱 春 和 各 分 急!ι 怅 绍 浴 伍 分 扭 H' 哇, 陶 永 忠 伍 分 柴 厘, 张 秀 春 去 注 去!llL, 陶 秀 干 陆 jid, ik 叙 章 肆 分 肆 厘, 惜 字 会 武 分 会 厘, 邱 耀 山 i 崎 分 武 区, 刘 忠 忠 肆 分 政 眩, 刘 信 忠 肆 分 政 厘, 朱 纬 祯 陆 分 割 厘, 朱 纬 议 员 飞 分, 张 叙 在 划 分, 周 阿 洪 武 分 政 厘, 陶 文 兆 查 分 肆 厘. 张 虎 宝 式 分, 陶 文 兆 架 分 伍 厘, 陶 文 兆 伍 分 肆 厘, 张 阿 德 肆 分 老 厘, 张 扣 在 : 陆 分 武 厘, 张 绍 悔 查 钱 毒 分 陆 厘, 张 金 和 查 分. 陶 全 观 全 分, 周 潮 州 伍 分 查 厘, 张 云 台 肆 钱 棚 分, 张 叙 章 武 分, 吴 启 堂 试? 戈 氏 分 出 厘,! 胡 廷 尔 肆 战 武 分 肆 厘. J 顿 成 勋 参 战 武 厘, 责 荣 观 主 战 议 分 砍 丁 区, 结 少 楼 伍 分 参 厚 参 拾 伍 保 去! 豆 垂 拾 肆 圈, 欠 户 共 肆 户, 共 未 完 民 法 战 各 分 拥

青 年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糟 民 欠 征 信 册 35 陌 内 : 金 照 南 肆 钱 棚 分 肆 厘, 杨 殿 锡 查 钱 柴 厘, 蔡 全 和 拥 分 肆! 瓦 袁 木 现 陆 分 参 厘 春 拾 伍 保 武! 王 武 图, 欠 户 共 肆 户, 共 未 完 银 武 两 垂 钱 武 分 扭 :tl 叹 内 z 沈 考 观 肆 分 查 厘, 骆 永 昌 陆 钱 伍 分, 李 惠 吕 衰 两 陆 钱 李 分 肆 厘, 徐 仲 渔 垂 厘 奉 拾 制 保 查 区 参 拾 肆 图, 欠 户 共 武 拾 奉 户, 共 未 完 银 武 两 伍 t~ 肆 分 政 厘 内 : 顾 雪 卿 陆 分 奉 厘, 顾 希 周 坟 查 钱 查 分 柴 厘, 陈 明 吕 祖 坟 查 钱 毒 分 垂 厘, 张 善 基 武 钱 查 分 垂 厘, 朱 锡 其 伍 厘, 顾 又 求 查 分, 朱 秀 甫 棚 厘, 朱 裕 卿 查 分, 沈 宝 全 肆 钱 棚 分 查 厘, 顾 雪 卿 击 钱 肆 分 查 厘, 切 坤 德 武 钱 式 分 提 厘, 沈 宝 全 查 钱 柴 分 伍 厘. 顾 专 卿 查 分 肆 厘, 杨 坤 德 查 分 肆 厘, 扬 坤 德 肆 分 柴 厘, 汤 坤 德 查 钱 陆 分 政 厘, ih 坤 德 政 分 奉 厘, 夏 丹 崖 坟 查 钱 肆 分 奉 厘, 张 锡 记 莹 i 主 柴 分 陆 臣, 赵 树 春 查 钱 查 分 柴 厘, 席 三 余 查 钱 查 分 柴 厘, 夏 大 呢 坟 武 分 查 厘, 金 陆 观 伍 分 伍 厘 李 拾 制 保 武 区 武 拾 肆 图, 欠 户 共 拾 户, 共 未 完 馄 查 两 砍 钱 陆 分 政 哩 内 z 陆 怀 德 武 钱 政 分 陆 厘, 唐 世 德 武 钱 肆 分, J;!f 世 德 式 a 政 分 武 臣, 罗 木 观 肆 分 柴 厘, 何 仁 斋 查 战 伍 分 柴 厘, 何 仁 斋 查 钱 伍 分 柴 厘, 钱 立 冈 查 钱 伍 分 柴 厘, 钱 立 冈 奉 钱 柴 分 肆 厘. 邵 心 凝 击 战 伍 分 武 厘, 钱 立 冈 砍 分 柴 厘 ; 急 抢 制 保 肆 区 肆 拾 查 图. 欠 户 共 奉 拾 柴 户, 共 未 完 银 柴 两 查 ti 式 分 陆 厘 内 = 徐 小 业 卷 分 陆 踵, 徐 信 号 查 钱 查 厘, 盘 雪 堂 查 : 生 棚 分 参 厘, 柏 莫 't 陆 分 武 f 里. 金 纪 林 柴 分 肆 厘, 林 海 和 垂 分, 1 珠 长 春 莹 钱 肆 分 政 厘, 林 云 全 柴 分 伍 厘, 朱 合 记 陆 分, 林 坤 观 肆 分 伍 厘, 吴 仿 亭 肆 钱 武 分 肆 厘, 杨 紫 珊 伍 分 武 厘, 陶 柳 荫 查 钱 式 分 参 厘, 徐 信 利 肆 分 陆 厘, 钱 和 观 查 钱 武 分 拥 厘, 林 德 和 肆 分 柴 庵, 李 守 贞 拥 分 政 厘. 陈 炳 观 查 钱 柴 分 政 厘, 李 守 贞 查 钱 肆 分 政 晖, 性 成 忠 陆 分 柴 厘, 胜 谷 明 肆 分 伍 厘, 李 芳 林 查 钱 陆 分 肆 厘, 乍 芳 林 陆 钱 柴 分, 肘 : 谷 良 肆 分 伍 厘, 徐 信 利 号 是! 豆, 李 守 贞 武 钱 圭 川 -" 叶 -.- 啕. 斗 哼 -ιa 协

36 近 代 支 资 料 分 武 厘, 方 文 忠 政 钱 伍 分 伍 厘, 钱 则 徐 政 钱 武 分 肆 厘, 吴 小 山 查 钱 肆 分 删 厘, 查 海 观 陆 钱 拥 分 跃 分, 项 金 原 伍 分 割 厘, 金 太 生 陆 分 查 厘, 吴 小 山 查 钱 伍 厘, 胜 拱 照 柴 分 拥 厘, 汪 世 真 武 钱 政 分 割 厘, 顾 玉 山 查 钱 查 分 政 厘, 汪 世 真 肆 钱 武 分 政 厘 肆 拾 查 保 查 区 伍 拾 图, 欠 户 共 查 拾 伍 户, 共 未 完 馄 肆 钱 武 分 武 厘 内 E 谢 仲 堂 武 分 政 厘, 胡 f 去 参 分 伍 厘, 倪 鹤 祥 肆 分 武 厘, 孙 孝 全 伍 分 陆 厘, 忧 鹤 祥 武 分 删 厘, 黄 雅 南 查 分 政 厘, 陆 明 观 肆 分 查 厘, 姚 茂 珍 毒 分 肆 厘, 朱 大 观 武 分 伍 厘, 徐 德 兴 肆 分, 孙 孝 秀 武 分 查 厘, 袁 秋 汀 查 分 肆 厘, 挑 永 加 武 分 武 厘, 丁 锦 秀 查 厘, 陆 鹤 春 查 分 伍 厘 肆 拾 查 保 垂 区 伍 拾 制 图, 欠 户 共 查 百 拾 制 户, 共 未 完 银 陆 两 查 钱 伍 分 参 厘 李 元 昌 查 分 蹦 厘, 李 明 昌 查 分 奉 厘. 李 效 春 查 分 垂 厘, 蔡 友 根 武 分 陆 厘, 孟 富 兴 毒 分 伍 厘, 张 仲 虞 陆 厘, 董 见 荣 陆 厘. 张 仲 虞 奉 厘, 陈 仁 祥 垂 厘, 张 加 珍 武 分 拥 厘, 周 永 高 伍 厘. 周 象 高 伍 厘, 挑 宜 斋 伍 厘, 孟 将 堂 毒 分 拥 厘, 忱 孝 良 法 厘, 沈 俊 明 柴 厘, 胡 云 全 查 分 肆 厘, 胡 云 全 柴 厘, 吴 兰 士 查 分 肆 厘, 胡 云 全 武 分 垂 厘, 挑 陆 观 查 分 陆 厘, 姚 石 愚 查 分 陆 厘, 周 景 福 武 分 伍 厘, 周 永 怯 查 分, 沈 琴 堂 查 分 伍 厘, 胡 云 全 柴 厘, 胡 云 全 查 分 伍 厘, 胡 寿 记 查 钱 肆 分 柴 厘, 姚 圣 记 武 分 武 厘, 姚 秀 记 武 分 伍 厘, 沈 富 高 伍 分 肆 厘, 陈 瑞 高 毒 分 查 厘, 陈 瑞 高 查 分 武 厘, 王 茂 松 柴 分 政 厘, 姚 友 佳 垂 分 武 厘, 姚 永 茂 垂 分 奉 厘, 姚 秀 高 伍 分 查 厘, 姚 象 德 陆 分 武 厘, 姚 佩 观 毒 分 柴 厘, 叶 智 记 伍 钱 制 分 查 厘, 姚 石 愚 伍 钱 或 分, 吴 兰 土 陆 厘, 张 茂 丰 查 分 伍 厘, 张 松 全 柴 厘, 张 茂 丰 主 是 厘, 张 茂 丰 查 分 陆 厘, 张 茂 丰 政 厘, 张 松 全 制 厘, 张 茂 丰 查 分 陆 厘, 叶 智 记 政 厘, 孙 森 堂 柴 厘, 孙 森 堂 政 厘, 曹 叙 山 肆 厘, 胡 寿 记 柴 厘, 胡 寿 记 武 厘, 曹 叙 山 武 厘, 庄 惠 秀 参 厘, 陈 会 龙 武 厘, 姚 西 涛 柴 厘, 王 成 瑞 武 分 陆 厘, 张 松 泉 武 分 政 厘. 吴 兰 士 查 分 伍 厘, 王 治 兴 戒 分 参 厘, 王 挂 元 伍 厘, 王 挂 元 武 分 柴 厘, 王 松

青 浦 县 光 绪 十 二 年 地 清 民 欠 征 信 册 31 琴 武 分 柴 厘, 万 生 香 查 分 政 厘, 沈 成 文 拥 l 厘, 沈 成 文 肆 厘? 姚 秋 亭 棚 厘, 她 宜 斋 柴 分 陆 厘, 陆 蔼 如 武 钱 毒 分 查 厘, 王 琴 斋 肆 厘, 徐 胜 忠 肆 分 割 厘, 沈 静 山 查 钱 伍 分 查 厘, 沈 静 山 查 分 肆 厘, 忧 佳 宾 查 钱 毒 分 垂 厘, 忱 富 高 式 分 奉 厘, 陆 俊 仁 值 分, 沈 富 高 查 分 柴 厘, 沈 富 高 奉 分 扭 厘, 阵 和 尚 肆 分 武 厘, 蔡 心 华 武 钱 查 厘, 蔡 月 兰 柴 厘, 李 耀 春 查 分 查 厘, 蔡 孝 良 武 分 毫 厘, 蔡 秀 林 伍 厘, 蔡 根 心 伍 厘, 蔡 中 和 武 分 查 厘, 张 仲 虞 查 分 查 厘, 黄 茂 松 柴 钱 伍 分 伍 哩, 叶 秀 元 拥 厘, 叶 萄 梅 制 厘, 姚 石 愚 查 分 陆 厘, 孟 瑞 兴 柴 厘, 何 叶 小 谷 伍 厘, 主 运 大 元 查 分 查 厘, 孟 配 金 垂 厘, 徐 梅 林 陆 厘, 徐 梅 春 陆 厘, 徐 梅 林 伍 厘, 宝 寿 堂 参 分 政 厘, 姚 耕 茂 政 厘, 姚 玉 秀 查 钱 伍 分, 她 玉 良 肆 分 割 厘, 姚 松 佳 兰 是 分 肆 厘, 胡 寿 记 查 分, 张 仲 虞 查 分 肆 厘, 叶 智 记 查 钱 肆 分 武 厘, 沈 富 高 柴 分, 姚 砚 田 查 分, i 者 赖 观 棚 厘, 王 松 波 兰 起 分 武 厘, 王 松 坡 制 厘, 姚 石 愚 查 钱 政 分 查 厘, 王 琴 斋 查 分 查 厘, 叶 怀 德 伍 钱 柴 分 垂 厘, 姚 石 愚 拿 钱 政 分 3 肆 拾 武 { 呆 查 区 或 拾 武 图, 欠 户 共 荣 拾 伍 户, 共 未 完 银 武 两 制 战 政 分 肆 厘 马 耀 文 查 分 参 厘. 林 照 观 或 分 陆 厘, 倪 昭 章 肆 分 棚 庵, 倪 悦 夫 查 钱 参 分 陆 厘, 倪 万 仁 政 分 政 厘, 倪 茂 祥 删 分 武 厘, 倪 景 三 查 分, 倪 大 观 查 分, 曹 德 荣 武 分 扮 l 厘, 倪 春 大 毒 分 拥 l 厘, 倪 仁 善 参 分 棚 厘, 杨 俊 生 陆 厘, 倪 万 仁 武 分 陆 厘, 陈 上 住 肆 分, 杨 晋 霞 陆 分 陆 厘, 扬 德 三 式 分 垂 厘, 杨 晋 霞 查 分 查 厘, 杨 玉 山 查 分 查 厘, 周 铺 文 查 分 查 厘, 倪 厚 田 毒 分 政 厘, 杨 毛 观 武 分, 杨 夫 堂 武 分 陆 厘, 唐 静 斋 陆 分 主 厘, 唐 恒 足 武 分 伍 厘, 唐 圣 记 查 分 政 l 豆, 唐 德 记 查 分 政 厘, 唐 才 桂 查 分 政 厘, 唐 乾 记 查 分 政 厘, 唐 大 春 查 分 政 厘. 青 惠 i 己 查 钱 武 分, 唐 和 记 棚 分 伍 厘, 唐 品 三 武 分, 唐 品 泉 武 分, 唐 祥 记 主 是 分 武 厘, 唐 德 明 政 厘, 凌 永 春 查 分 棚 厘, 唐 浩 如 武 分 查 厘, 唐 德 明 或 分 查 厘, 唐 宝 金 武 分 查 厘, 唐 安 永 武 分, 唐 t 现 武 分 武 厘, 唐 陆 现 查 分 陆 厘, 唐 积 善 查 分, 唐 炳 荣 肆 分 式 _.. '" -~ 画

38 近 代 史 资 料 厘, 唐 浩 如 柴 分 成 厘, 唐 子 方 武 分 陆 厘, 竹 堂 查 钱 查 分 陆 厘, 唐 子 法 成 分 柴 厘, 唐 子 园 武 分 陆 厘, 郁 益 君 陆 分 肆 厘, 唐 子 祥 式 分 陆 厘, 杨 耀 祖 查 分 肆 厘, 唐 菇 堂 奉 钱 武 分 查 厦, 倪 万 仁 肆 分 武 厘, 倪 学 勤 戒 分 陆 厘, 李 根 荣 查 分 柴 厘, 杨 情 寿 武 分 柴 厘, 张 荣 怀 肆 分 陆 厘, 王 永 方 垂 分 奉 厘, 张 并 良 肆 分 陆 臣, 王 九 观 毒 分 春 厘, 郁 起 凤 陆 分 肆 厘, 郑 宫 山 肆 厘, 张 心 观 武 分 陆 厘, 陆 夫 元 肆 分 肆 厘, 张 松 寿 武 分 陆 厘, 张 庆 云 肆 分 陆 厘, 张 中 注 柴 分 查 厘, 张 云 怀 查 分 参 厘, 张 中 陆 政 厘, 张 大 和 武 分 陆 臣, 曹 秀 春 武 分 参 厘, 张 维 珍 毒 分 割 厘, 曹 秀 春 查 分 伍 厘, 张 如 林 川 分 肆 拾 武 保 垂 区 拾 查 图, 欠 户 共 垂 拾 割 户, 共 未 完 银 查 两 武 钱 柴 分 政 厘 内 z 张 梅 和 查 分 割 厘, 黄 子 君 武 分, 黄 好 梧 武 分, 黄 辑 峰 武 分, 黄 乐 山 武 分 或 厘, 黄 予 贤 陆 分, 黄 好 梧 陆 分, 黄 鹤 峰 陆 分, 黄 晓 斋 肆 分 肆 厘, 黄 品 斋 肆 分 肆 厘, 黄 厚 山 武 分 或 厘, 黄 秋 堂 或 分 武 厘, 黄 立 堂 武 分 武 厘, 黄 祥 记 武 分 武 厘, 黄 秋 堂 垂 分 卷 厘, 黄 苍 梅 查 分, 夏 和 尚 柴 厘, 黄 瑞 裕 政 分 查 厘, 黄 秋 堂 陆 厘, 黄 兰 玉 堂 毒 分 割 厘, 黄 芝 古 查 分 肆 厘, 黄 耀 山 查 分 肆 厘, 倪 明 ie 陆 分 伍 厘, 张 茂 站 武 分 主 是 厘, 吴 张 观 查 分 武 厘, 姚 圣 茂 武 分 政 厘, 赵 应 观 陆 分 垂 厘, 姚 云 卿 武 分 砍 厘, 姚 泉 观 戒 分 执 厘, 陈 三 观 政 厘, 陈 海 和 柴 分 政 厘. 蔡 毛 观 垂 分 柴 厘, 夏 天 林 肆 分 参 厘, 播 叙 海 伍 厘, 祝 德 观 拥 分 垂 厘, 夏 留 耕 肆 分 参 厘, 夏 天 武 分 查 厘, 潘 应 山 毒 分 陆 厘 肆 拾 戒 保 肆 区 垂 拾 陆 图, 欠 户 共 垂 拾 伍 户, 共 未 完 ín 查 两 陆 钱 内 z 顾 德 荣 总 坟 查 分 参 厘, 顾 宝 全 武 分 陆 厘, 郑 听 涛 柴 分 垂 厘, 倪 寿 山 : 毒 分 拥 厘, 顾 三 现 武 分 查 厘, 许 兰 亭 政 分 查 厘, 陈 松 林 查 分 参 厘, 陆 松 乔 查 分 垂 厘, 许 德 林 武 分 政 厘, 许 宝 堂 武 分 伍 厘, 陆 松 林 武 分 奉 厘, 蔡 敦 素 划 分 陆 厘, 沈 { 囚 沈 宅 政 分, 沈 掠 楼 陆 厘, 陆 利 记 毒 分 武 厘, 沈 品 章 武 钱 毒 分 参 厘, 张 文 忠 总 坟 武 分 陆 厘, 沈 敦 亲 总 欠 查 分 政 厘, 比 品 章 查 钱 查 分 柴 厘, 此 少 全 肆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