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 曙 光 股 份 证 券 简 称 : 600303 编 号 : 临 2010-028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股 发 行 公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带 责 任 重 要 提 示 1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或 曙 光 股 份 ) 配 股 方 案 分 别 经 2009 年 12 月 29 日 召 开 的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0 年 8 月 25 日 召 开 的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和 2010 年 1 月 28 日 召 开 的 201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获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0]1623 号 文 核 准 2 本 次 配 股 以 股 权 登 记 日 2010 年 11 月 29 日 总 股 本 222,000,000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配 售 3 股, 可 配 售 股 份 总 额 为 66,600,0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其 中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采 取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的 方 式,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可 配 售 57,453,750 股 ;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采 取 网 下 定 价 发 行 的 发 行 方 式 进 行, 由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长 江 证 券 承 销 保 荐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可 配 售 9,146,250 股 本 次 配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48,000 万 元 3 本 次 配 股 价 格 7.20 元 / 股 4 本 次 配 股 向 截 止 2010 年 11 月 29 日 (T 日 ) 下 午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收 市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曙 光 股 份 全 体 股 东 配 售 5 本 次 发 行 结 果 将 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 (T+7 日 ) 在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上 公 告 6 如 本 次 发 行 失 败, 将 按 配 股 缴 款 额 并 加 算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返 还 已 经 认 购 的 股 东 1
7 本 发 行 公 告 仅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配 股 的 有 关 事 宜 向 全 体 股 东 进 行 说 明, 不 构 成 对 本 次 配 股 的 任 何 投 资 建 议 股 东 在 做 出 认 购 配 股 决 定 之 前, 请 仔 细 阅 读 2010 年 11 月 25 日 (T-2 日 )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的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以 及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的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及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释 义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下 列 简 称 在 本 公 告 中 具 有 如 下 意 义 : 发 行 人 本 公 司 公 指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司 曙 光 股 份 曙 光 集 团 / 集 团 公 司 / 控 股 指 辽 宁 曙 光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保 荐 人 及 主 承 销 商 指 长 江 证 券 承 销 保 荐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交 所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登 记 公 司 指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本 次 配 股 指 发 行 人 以 总 股 本 222,000,000 股 为 基 数, 按 照 每 10 股 配 售 3 股 的 比 例 向 全 体 股 东 配 售 股 份 的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事 项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指 用 人 民 币 标 明 面 值 且 仅 供 境 内 投 资 者 以 人 民 币 进 行 买 卖 之 股 票 股 权 登 记 日 /T 日 指 2010 年 11 月 29 日 全 体 股 东 指 股 权 登 记 日 上 交 所 收 市 后 登 记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曙 光 股 份 股 东 配 股 对 象 指 具 有 配 股 资 格 并 参 加 配 股 认 购 的 曙 光 股 份 股 东 精 确 算 法 指 股 东 认 购 配 股, 可 认 购 数 量 不 足 1 股 的 部 分 按 照 精 确 算 法 原 则 处 理 即 先 按 照 配 售 比 例 和 每 个 账 户 股 数 计 算 出 可 认 购 数 量 的 整 数 部 分 ; 对 于 计 算 出 不 足 1 股 的 部 分 ( 尾 数 保 留 三 位 小 数 ), 2
将 所 有 账 户 按 照 尾 数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进 位 ( 尾 数 相 同 则 随 机 排 序 ), 直 至 每 个 账 户 获 得 的 可 配 股 数 量 加 总 与 可 配 售 总 量 一 致 日 指 工 作 日 / 正 常 交 易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1 配 股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3 本 次 配 股 以 2010 年 11 月 29 日 ( 股 权 登 记 日,T 日 ) 曙 光 股 份 总 股 本 222, 000,000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配 售 3 股, 可 配 售 股 份 总 额 为 66,600,000 股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可 配 售 9,146,250 股,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可 配 售 57,453,750 股 4 2010 年 1 月 18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曙 光 集 团 已 公 开 承 诺 以 现 金 全 额 认 购 其 可 配 股 份 5 本 次 配 股 价 格 为 7.20 元 / 股 6 发 行 对 象 及 发 行 方 式 (1) 对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采 取 网 下 定 价 发 行 方 式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指 截 至 2010 年 11 月 29 日 (T 日 ) 下 午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收 市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持 有 发 行 人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份 的 股 东, 即 辽 宁 曙 光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对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采 取 网 上 定 价 发 行 方 式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指 截 至 2010 年 11 月 29 日 (T 日 ) 下 午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收 市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持 有 发 行 人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份 的 股 东 7 本 次 配 股 的 承 销 方 式 为 代 销 8 本 次 配 股 主 要 日 期 : 以 下 时 间 均 为 正 常 交 易 日, 本 次 配 股 主 要 日 期 和 停 牌 安 排 如 下 : 交 易 日 日 期 配 股 安 排 停 牌 安 排 T-2 2010 年 11 月 25 日 刊 登 配 股 说 明 书 及 摘 要 发 行 正 常 交 易 公 告 及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T-1 2010 年 11 月 26 日 网 上 路 演 正 常 交 易 T 2010 年 11 月 29 日 股 权 登 记 日 正 常 交 易 T+1-T+5 2010 年 11 月 30 日 至 配 股 缴 款 起 止 日 期 2010 年 12 月 6 日 配 股 提 示 性 公 告 (5 次 ) T+6 2010 年 12 月 7 日 登 记 公 司 网 上 清 算 网 下 验 资 3 全 天 停 牌 全 天 停 牌
T+7 2010 年 12 月 8 日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日 正 常 交 易 发 行 成 功 的 除 权 基 准 日 或 发 行 失 败 的 恢 复 交 易 日 及 发 行 失 败 的 退 款 日 注 : 如 遇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主 承 销 商 将 及 时 公 告, 修 改 本 次 发 行 日 程 二 本 次 配 股 的 认 购 方 法 1 配 股 缴 款 时 间 2010 年 11 月 30 日 (T+1 日 ) 起 至 2010 年 12 月 6 日 (T+5 日 )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正 常 交 易 时 间, 逾 期 未 缴 款 者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配 股 认 购 权 2 缴 款 地 点 : (1)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于 缴 款 期 内 凭 本 人 身 份 证 股 东 账 户 卡 和 资 金 账 户 卡 在 股 票 账 户 指 定 交 易 的 营 业 部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配 股 缴 款 手 续, 也 可 于 缴 款 期 内 通 过 网 上 委 托 电 话 委 托 等 方 式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配 股 缴 款 手 续 (2)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曙 光 集 团 于 缴 款 期 内 将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股 东 账 户 卡 法 人 代 表 授 权 委 托 书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曙 光 股 份 配 股 网 下 认 购 表 支 付 认 购 资 金 的 划 款 凭 证, 在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处 办 理 配 股 缴 款 手 续 3 缴 款 方 法 (1)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认 购 本 次 配 股 时, 填 写 曙 光 配 股 认 购 单 ( 请 投 资 者 根 据 所 在 营 业 部 的 要 求 填 写 ), 代 码 700303, 配 股 价 7.20 元 / 股 配 股 数 量 的 限 额 为 截 止 股 权 登 记 日 持 股 数 乘 以 配 股 比 例 (0.3), 可 认 购 数 量 不 足 1 股 的 部 分 按 照 精 确 算 法 原 则 取 整 (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查 看 配 股 可 配 证 券 余 额 ) 在 配 股 缴 款 期 内, 股 东 可 多 次 申 报, 但 申 报 的 配 股 总 数 不 得 超 过 可 配 数 量 限 额 (2)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认 购 配 股, 填 写 曙 光 股 份 配 股 网 下 认 购 表, 配 股 价 7.20 元 / 股 配 股 数 量 的 限 额 为 截 止 股 权 登 记 日 持 股 数 乘 以 配 售 比 例 (0.3) 并 去 尾 数 取 整 数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配 股 认 购 资 金 请 划 至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指 定 的 下 述 收 款 银 行 账 户 ( 划 款 时 请 务 必 注 明 认 购 对 象 的 名 称 和 曙 光 股 份 配 股 认 购 资 金 字 样 ): 收 款 单 位 : 长 江 证 券 承 销 保 荐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上 海 市 浦 东 分 行 营 业 部 账 号 :03-340300040012525 汇 入 行 地 点 : 浦 东 南 路 379 号 2 楼 4
汇 入 行 人 行 支 付 系 统 号 :103290076055 汇 入 行 联 行 行 号 :30338 参 与 网 下 认 购 的 配 股 对 象 必 须 确 保 认 购 资 金 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 (T+5 日 ) 下 午 17:00 之 前 到 达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指 定 的 银 行 账 户, 划 出 认 购 资 金 同 时 向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传 真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网 下 申 购 表 ( 见 附 件 ) 划 款 凭 证 复 印 件 ( 注 明 认 购 对 象 的 名 称 和 曙 光 股 份 配 股 认 购 资 金 字 样 ) 未 按 上 述 规 定 及 时 缴 纳 认 购 资 金 的 认 购 为 无 效 申 购 三 验 资 与 律 师 见 证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将 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 (T+6 日 ) 对 网 下 申 购 款 的 到 账 情 况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网 下 配 股 缴 款 的 验 资 报 告 北 京 市 嘉 润 道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将 对 本 次 发 行 过 程 进 行 见 证, 并 出 具 见 证 意 见 四 发 行 结 果 处 理 1 公 告 发 行 结 果 曙 光 股 份 与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将 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 (T+7 日 ) 在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上 披 露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股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公 告 发 行 结 果, 内 容 包 括 股 东 认 购 情 况 股 东 认 购 股 票 的 数 量 占 可 配 股 数 的 比 例 本 次 配 股 最 终 结 果 以 及 如 发 行 失 败 的 退 款 处 理 等 2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后 的 交 易 安 排 (1) 如 本 次 配 股 成 功, 则 曙 光 股 份 股 票 将 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 (T+7 日 ) 进 行 除 权 交 易 ; 如 代 销 期 限 届 满, 原 股 东 认 购 股 票 的 数 量 未 达 到 拟 配 股 数 量 的 70%, 本 次 发 行 失 败, 则 曙 光 股 份 股 票 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 (T+7 日 ) 恢 复 交 易 (2) 如 本 次 配 股 失 败, 根 据 股 东 指 定 证 券 交 易 营 业 部 的 规 定, 如 存 在 冻 结 资 金 利 息, 将 按 配 股 缴 款 额 并 加 算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扣 除 利 息 所 得 税 后 返 还 已 经 认 购 的 股 东, 退 款 时 间 为 2010 年 12 月 8 日 (T+7 日 ), 退 款 额 为 每 个 股 东 配 股 缴 款 额 加 算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 如 有 ) 扣 除 利 息 所 得 税, 计 息 方 式 按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计 息, 计 息 时 四 舍 五 入,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计 息 起 止 日 从 股 东 配 股 缴 款 次 日 起 至 退 款 日 前 一 日, 即 2010 年 12 月 7 日 (T+6 日 ); 利 息 部 分 代 扣 代 缴 利 息 所 得 税 5
五 发 行 费 用 本 次 发 行 不 向 股 东 收 取 佣 金 过 户 费 和 印 花 税 发 行 手 续 费 等 费 用 六 本 次 发 行 成 功 获 配 股 份 的 上 市 交 易 曙 光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成 功 获 配 股 份 的 上 市 日 期 将 在 本 次 配 股 结 束 后 刊 登 的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股 股 份 变 动 及 获 配 股 票 上 市 公 告 书 中 公 告 七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1 发 行 人 : 名 称 : 办 公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 联 系 人 :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辽 宁 省 丹 东 市 振 安 区 曙 光 路 50 号 李 进 巅 那 涛 电 话 : 0415-4146825 传 真 : 0415-4142821 2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 办 公 地 址 : 长 江 证 券 承 销 保 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浦 东 新 区 世 纪 大 道 1589 号 长 泰 国 际 金 融 大 厦 2102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保 荐 代 表 人 : 项 目 协 办 人 : 联 系 人 : 王 世 平 程 荣 峰 王 茜 王 友 武 许 燕 冯 明 明 赖 洁 楠 程 荣 峰 电 话 : 010-66220588 027-85481899*216 021-38784899*873 传 真 : 010-66220288 027-85481890 021-50495602 特 此 公 告 6
发 行 人 :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长 江 证 券 承 销 保 荐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五 日 7
附 件 : 辽 宁 曙 光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股 网 下 申 购 表 ( 公 司 原 股 东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配 股 申 购 ) 重 要 提 示 本 表 由 公 司 原 股 东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股 东 填 写, 填 表 前 请 详 细 阅 读 配 股 发 行 公 告 本 表 一 经 完 整 填 写 由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 章 及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并 传 真 至 申 购 传 真 号 码 后, 即 构 成 申 购 人 发 出 的 要 约,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申 购 专 用 传 真 : 申 购 咨 询 电 话 : 单 位 名 称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股 票 账 户 号 码 ( 上 海 ) 经 办 人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退 款 银 行 信 息 ( 户 名 须 为 投 资 者 自 有 资 金 账 户 户 名, 退 款 银 行 信 息 [ 包 括 开 户 行 账 号 及 户 名 ] 应 与 申 购 资 金 汇 款 账 户 一 致 ) 汇 入 行 全 称 收 款 人 全 称 账 号 汇 入 行 地 点 手 机 股 权 登 记 日 持 股 数 可 认 配 股 数 申 购 股 数 大 写 万 股 小 写 申 购 金 额 大 写 小 写 ( 申 购 数 量 发 行 价 格 ) 元 投 资 者 在 此 承 诺 : 1 以 上 填 写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有 效 2 本 次 申 购 款 项 来 源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代 表 ) 签 章 : 万 股 元 ( 单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