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参 与 新 华 文 轩 出 版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网 下 发 行 投 资 者 资 质 核 查 的 说 明 尊 敬 的 投 资 者 您 好 : 欢 迎 参 加 新 华 文 轩 出 版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网 下 发 行 关 于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需 提 交 的 资 料 简 要 说 明 如 下 : 1 六 类 投 资 者 ( 注 1) 承 诺 函 私 募 备 案 证 明 及 出 资 方 基 本 信 息 表 申 购 前 在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完 成 资 质 核 查 若 不 涉 及 私 募 产 品 - - 若 涉 及 私 募 产 品 - 2 除 六 类 投 资 者 以 外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若 不 涉 及 私 募 产 品 - ( 注 2 注 3) 若 涉 及 私 募 产 品 ( 注 2 注 3) 3 个 人 投 资 者 - ( 注 2 注 4) 材 料 提 交 时 点 2016 年 7 月 21 日 (T-4 日 )18:00 前 2016 年 7 月 20 日 ( T-5 日 )12:00 前 2016 年 7 月 20 日 (T-5 日 ) 12:00 前 联 系 信 息 邮 箱 :ecmipo@bocichina.com; 电 话 :(010)66578998 (010)66578999 机 构 资 质 核 查 : 邮 箱 : yingli.gu@bocichina.com; 电 话 :(021)20328250 (010)66229388 个 人 资 质 核 查 : 邮 箱 :wxsg@bocichina.com; 电 话 :(021)20328643 (021)20328213 注 :1 六 类 投 资 者 指 基 金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财 务 公 司 QFII 信 托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 2 除 六 类 以 外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及 个 人 投 资 者, 如 2016 年 以 来 已 在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完 成 资 质 核 查 的 投 资 者 本 次 无 需 重 复 提 交 材 料, 但 需 要 发 送 邮 件 确 认 ; 3 2016 年 以 来 已 在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完 成 资 质 核 查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请 将 机 构 名 称 配 售 对 象 名 称 及 其 上 海 证 券 账 户 号 发 送 至 机 构 资 质 核 查 联 系 邮 箱, 便 于 确 认 资 质 核 查 完 成 情 况, 邮 件 标 题 : 机 构 名 称 - 新 华 文 轩 - 资 质 核 查 确 认 ; 4 2016 年 以 来 已 在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完 成 资 质 核 查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请 将 姓 名 及 身 份 证 号 码 发 送 至 个 人 资 质 核 查 邮 箱, 便 于 确 认 资 质 核 查 完 成 情 况, 邮 件 标 题 :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码 - 新 华 文 轩 - 资 质 核 查 确 认 1
以 上 仅 是 关 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各 类 型 投 资 者 需 提 交 资 料 的 简 要 说 明, 具 体 流 程 和 时 间 表 请 参 见 新 华 文 轩 出 版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及 下 文 关 于 资 质 核 查 的 详 细 说 明 根 据 上 述 公 告 二 网 下 投 资 者 条 件 及 参 与 程 序 的 规 定, 除 基 金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财 务 公 司 QFII 信 托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 包 括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个 人 投 资 者 ) 指 定 的 配 售 对 象 证 券 账 户 股 票 市 值 及 现 金 资 产 之 和 需 不 低 于 2,000 万 元, 且 需 完 成 在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处 的 资 质 核 查 方 可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下 询 价 提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对 于 投 资 者 的 资 质 核 查 需 要 一 定 的 内 部 流 程 审 核 时 间,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将 以 邮 件 形 式 通 知 已 通 过 资 质 核 查 的 投 资 者 未 在 2016 年 7 月 20 日 (T-5 日 )12:00 前 通 过 资 质 核 查 的 投 资 者 将 不 能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下 询 价 2016 年 以 来 已 在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完 成 资 质 核 查 的 投 资 者 本 次 无 需 重 复 提 交 材 料, 但 需 要 发 送 邮 件 确 认 另 提 请 各 位 投 资 者 注 意, 所 有 类 别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通 过 上 交 所 网 下 申 购 平 台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同 时 均 需 提 交 关 于 符 合 新 华 文 轩 出 版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质 要 求 的 承 诺 ( 简 称 承 诺 函 ), 其 中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还 需 提 供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证 明 文 件 等 相 关 资 料 关 于 承 诺 函 提 交 及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核 查 事 宜 详 见 发 行 安 排 及 初 步 询 价 公 告 本 说 明 仅 针 对 除 基 金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财 务 公 司 QFII 信 托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在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处 进 行 资 质 核 查 使 用 一 申 请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资 质 核 查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需 满 足 的 基 本 条 件 ( 一 ) 网 下 投 资 者 应 具 备 一 定 的 证 券 投 资 经 验 机 构 投 资 者 应 当 依 法 设 立 持 续 经 营 时 间 达 到 两 年 ( 含 ) 以 上, 从 事 证 券 交 易 时 间 达 到 两 年 ( 含 ) 以 上 ; 个 人 投 资 者 从 事 证 券 交 易 的 时 间 应 当 达 到 五 年 ( 含 ) 以 上 经 行 政 许 可 从 事 证 券 2
基 金 期 货 保 险 信 托 等 金 融 业 务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可 不 受 上 述 限 制 机 构 投 资 者 开 展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时 间 和 个 人 投 资 者 证 券 投 资 经 验 以 第 一 笔 交 易 产 生 之 日 起 进 行 计 算 ( 二 ) 具 有 一 定 的 资 金 实 力, 指 定 的 配 售 对 象 证 券 账 户 股 票 市 值 及 现 金 资 产 之 和 不 低 于 2,000 万 元 ( 三 )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用 记 录 最 近 12 个 月 未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未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采 取 监 管 措 施 但 投 资 者 能 证 明 所 受 处 罚 业 务 与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受 托 投 资 管 理 业 务 互 相 隔 离 的 除 外 ( 四 ) 具 备 必 要 的 定 价 能 力 机 构 投 资 者 应 当 具 有 相 应 的 研 究 力 量 有 效 的 估 值 定 价 模 型 科 学 的 定 价 决 策 制 度 和 完 善 的 合 规 风 控 制 度 ( 五 ) 监 管 部 门 协 会 和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要 求 的 其 他 条 件 网 下 投 资 者 指 定 的 股 票 配 售 对 象 不 得 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或 信 托 计 划, 也 不 得 为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投 资 协 议 等 文 件 中 以 直 接 或 间 接 方 式 载 明 以 博 取 一 二 级 市 场 价 差 为 目 的 申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理 财 产 品 等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属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和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方 法 ( 试 行 ) 规 范 的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的 投 资 者, 需 按 规 定 履 行 在 监 管 机 构 的 备 案 程 序 股 票 配 售 对 象 是 指 网 下 投 资 者 所 属 或 直 接 管 理 的, 已 在 协 会 完 成 注 册, 可 参 与 首 发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业 务 的 自 营 投 资 账 户 或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不 接 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的 投 资 者 的 核 查 申 请 : 1 发 行 人 新 华 文 轩 出 版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员 工 ;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能 够 直 接 或 间 接 实 施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以 及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控 股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 2 主 承 销 商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5% 以 上 的 股 东, 主 承 销 商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员 工 ; 主 承 销 商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5% 以 3
上 的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能 够 直 接 或 间 接 实 施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以 及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 3 承 销 商 太 平 洋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员 工 ; 4 本 条 第 1 2 3 项 所 述 人 士 的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包 括 配 偶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父 母 及 配 偶 的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及 其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子 女 配 偶 的 父 母 ; 5 过 去 6 个 月 内 与 主 承 销 商 存 在 保 荐 承 销 业 务 关 系 的 公 司 及 其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已 与 主 承 销 商 签 署 保 荐 承 销 业 务 合 同 或 达 成 相 关 意 向 的 公 司 及 其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6 通 过 配 售 可 能 导 致 不 当 行 为 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其 他 自 然 人 法 人 和 组 织 ; 前 述 第 2 3 项 规 定 的 禁 止 配 售 对 象 管 理 的 公 募 基 金 不 受 前 款 规 定 的 限 制, 但 应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 7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或 信 托 计 划 ; 8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投 资 协 议 等 文 件 中 以 直 接 或 间 接 方 式 载 明 以 博 取 一 二 级 市 场 价 差 为 目 的 申 购 首 发 股 票 的 理 财 产 品 等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 9 属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和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方 法 ( 试 行 ) 规 范 的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未 按 规 定 履 行 在 监 管 机 构 的 备 案 程 序 的 投 资 者 ; 10 被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列 入 网 下 投 资 者 黑 名 单 的 投 资 者 二 资 质 核 查 申 请 材 料 ( 一 ) 拟 向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申 请 资 质 核 查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需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1 网 下 投 资 者 备 案 信 息 表 ( 见 附 件 ); 4
2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 3 经 营 金 融 业 务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如 有 ); 4 自 有 资 金 具 备 投 资 A 股 资 格 的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或 可 开 展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 5 符 合 本 说 明 一 申 请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资 质 核 查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需 满 足 的 基 本 条 件 要 求 的 说 明 函 及 证 明 材 料 ; 6 截 至 申 请 之 日 的 证 券 账 户 资 产 证 明 ; 7 上 海 深 圳 市 场 证 券 账 户 卡 复 印 件 ; 8 公 司 内 部 制 度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业 务 流 程 参 与 推 介 活 动 的 专 项 内 控 机 制 报 价 决 策 机 制 估 值 定 价 模 型 申 购 资 金 划 付 审 批 程 序 合 规 风 控 制 度 员 工 培 训 制 度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业 务 工 作 底 稿 存 档 制 度 等 ); 9 如 申 请 资 质 核 查 的 配 售 对 象 为 私 募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产 品 需 提 交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以 及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产 品 成 立 的 备 案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和 出 资 方 基 本 信 息 表 ( 模 板 可 在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公 司 网 站 www.bocichina.com 首 页 - 通 知 公 告 下 载 ) 验 资 报 告 复 印 件 基 金 合 同 复 印 件 持 有 5%( 含 ) 以 上 产 品 份 额 的 投 资 者 情 况 说 明 10 如 申 请 资 质 核 查 的 配 售 对 象 为 自 营 账 户 需 提 交 可 用 于 投 资 权 益 类 证 券 的 资 金 规 模 说 明 函 ; 11 其 他 可 以 证 明 公 司 资 质 投 资 能 力 投 资 风 格 等 的 文 件 上 述 文 件 均 须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如 文 件 页 数 较 多, 须 加 盖 骑 缝 章 需 分 别 提 交 纸 质 和 电 子 文 件 各 一 份 ( 二 ) 拟 向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申 请 资 质 核 查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需 提 交 以 下 材 料 : 1 网 下 投 资 者 备 案 信 息 表 ( 见 附 件, 所 填 内 容 与 协 会 备 案 信 息 一 致 ); 2 个 人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所 在 单 位 出 具 的 任 职 证 明 材 料 ( 在 职 人 员 提 供 任 职 证 明 材 料, 如 属 自 由 职 业 无 业 退 休 等 情 况, 可 不 提 供 ); 5
3 符 合 一 申 请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资 质 核 查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需 满 足 的 基 本 条 件 要 求 的 说 明 函 及 证 明 材 料 ( 说 明 函 的 内 容 应 涵 盖 本 说 明 申 请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资 质 核 查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需 满 足 的 基 本 条 件 的 五 项 要 求 ); 4 截 至 申 请 之 日 的 证 券 账 户 资 产 证 明 ; 可 用 于 投 资 权 益 类 证 券 的 资 金 规 模 说 明 函 ( 如 证 券 账 户 资 产 证 明 所 示 的 股 票 市 值 及 现 金 资 产 之 和 不 低 于 2,000 万 元, 可 不 再 提 供 资 金 规 模 说 明 函 ); 5 上 海 深 圳 市 场 证 券 账 户 卡 复 印 件 ( 与 备 案 股 东 账 户 一 致 ; 如 无 纸 质 股 东 卡, 可 由 营 业 部 出 具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办 理 确 认 单, 并 加 盖 柜 台 业 务 章 ); 6 首 次 交 易 时 间 证 明 ( 可 请 营 业 部 柜 台 出 具 证 明, 并 加 盖 柜 台 业 务 章 ; 也 可 自 行 于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网 上 业 务 平 台 投 资 者 首 次 交 易 日 期 查 询 处 查 询, 并 于 查 询 结 果 处 签 名 ); 7 其 他 可 以 证 明 个 人 资 质 投 资 能 力 投 资 风 格 等 的 文 件 ( 如 有 ) 上 述 文 件 需 签 名 确 认, 并 分 别 提 交 纸 质 和 电 子 扫 描 文 件 各 一 份 三 申 请 材 料 的 递 交 方 式 ( 一 ) 机 构 投 资 者 的 资 质 核 查 申 请 材 料 递 交 方 式 如 下 : 联 系 人 : 顾 英 丽 周 琳 联 系 电 话 :(021)20328250 (010)66229388 请 将 扫 描 件 发 至 邮 箱 (yingli.gu@bocichina.com), 邮 件 标 题 为 :*** 公 司 申 请 新 华 文 轩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质 核 查 资 料, 并 将 纸 质 原 件 寄 送 给 如 下 地 址 :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机 构 业 务 部 顾 英 丽 收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200 号 中 银 大 厦 39F 邮 政 编 码 :200120 2016 年 以 来 已 在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完 成 资 质 核 查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请 将 机 构 名 称 配 售 对 象 名 称 及 其 上 海 证 券 账 户 号 发 送 至 上 述 邮 箱, 便 于 确 认 资 质 核 查 完 成 情 6
况, 邮 件 标 题 : 机 构 名 称 - 新 华 文 轩 - 资 质 核 查 确 认 ( 二 ) 个 人 投 资 者 的 申 请 材 料 递 交 方 式 如 下 : 联 系 人 : 王 晓 敏 史 贝 亭 联 系 电 话 :(021)20328643 (021)20328213 请 将 扫 描 件 发 至 邮 箱 (wxsg@bocichina.com), 邮 件 标 题 :***( 个 人 ) 申 请 新 华 文 轩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质 核 查 资 料, 并 将 纸 质 原 件 寄 送 给 如 下 地 址 ( 纸 质 原 件 可 在 收 到 通 过 资 质 核 查 的 邮 件 回 复 后 再 予 以 寄 出 ):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业 务 管 理 部 王 晓 敏 收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200 号 中 银 大 厦 40F 邮 政 编 码 :200120 2016 年 以 来 已 在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完 成 资 质 核 查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请 将 姓 名 及 身 份 证 号 码 发 送 至 上 述 邮 箱, 便 于 确 认 资 质 核 查 完 成 情 况, 邮 件 标 题 :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码 - 新 华 文 轩 - 资 质 核 查 确 认 7
附 件 : 网 下 投 资 者 备 案 信 息 表 网 下 投 资 者 名 称 网 下 投 资 者 机 构 类 别 网 下 投 资 者 名 称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身 份 证 号 码 ) 个 人 投 资 者 工 作 单 位 配 售 对 象 类 型 指 定 证 券 账 户 名 称 ( 沪 ) 名 称 指 定 证 券 账 户 名 称 ( 深 ) 名 称 指 定 开 户 银 行 名 称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号 码 存 续 期 限 ( 如 有 ) 证 券 / 基 金 / 信 托 / 保 险 / 财 务 /QFII/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 实 业 公 司 / 个 人 所 任 职 务 公 募 基 金 / 私 募 基 金 / 社 保 基 金 / 企 业 年 金 / 保 险 资 金 投 资 账 户 / 机 构 自 营 投 资 账 户 /QFII 投 资 账 户 / 个 人 投 资 账 户 / 证 券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基 金 公 司 专 户 理 财 产 品 证 券 账 户 ( 沪 ) 号 码 证 券 账 户 ( 深 ) 号 码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名 称 指 定 联 行 号 / 大 额 支 付 号 网 下 投 资 者 联 系 人 : 固 定 电 话 : 移 动 电 话 : 邮 箱 : 联 系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本 机 构 ( 人 ) 自 愿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业 务, 自 觉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及 自 律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 保 证 备 案 文 件 的 真 实 性 ; 参 与 首 发 股 票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业 务 应 以 专 业 知 识 和 从 业 经 验 为 基 础, 诚 实 守 信 勤 勉 尽 责 ; 接 受 协 会 的 自 律 管 理 ; 接 受 并 积 极 配 合 监 管 部 门 和 协 会 依 法 就 首 发 股 票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业 务 有 关 事 宜 进 行 的 调 查 ; 如 果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引 起 的 相 关 责 任, 并 接 受 相 关 处 罚 网 下 投 资 者 : ( 机 构 名 称 / 个 人 签 名 ) 公 司 签 章 : 承 诺 日 期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