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辦 理 育 部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 方 案 8 專 案 行 政 助 理 甄 選 公 告 ㄧ 職 務 :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 方 案 8: 專 案 行 政 助 理 二 名 額 :10 名 三 依 據 : 育 部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 方 案 8: 大 專 校 院 職 涯 輔 導 及 專 案 管 理 人 力 增 能 方 案 計 畫 辦 理 四 工 作 報 酬 : 碩 士 級 本 薪 每 月 8,000 元 及 年 終 獎 金 (1.5 個 月 本 薪 實 際 工 作 月 數 /1 個 月 ), 勞 健 保 公 提 及 勞 退 公 提 由 校 支 付 五 聘 期 : 一 年, 試 用 期 為 一 個 月, 期 滿 經 考 核 通 過 後 續 聘 六 工 作 項 目 資 格 條 件 工 作 地 點 如 附 表 七 須 繳 交 資 料 : 1. 本 校 徵 選 報 名 表 1 份. 大 以 上 歷 證 明 及 成 績 單 影 本 3. 其 他 相 關 證 照 或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八 聯 絡 方 式 : 請 於 98 年 6 月 8 日 星 期 一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掛 號 郵 寄 81143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海 專 路 14 號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務 處 傅 小 姐 收 ( 信 封 正 面 請 註 明 應 徵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方 案 8 專 案 行 政 助 理 ), 合 者 擇 期 以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甄 試, 不 合 者 恕 不 退 件 附 件 三 1
應 職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約 聘 人 員 甄 選 報 名 表 - 專 案 行 政 助 理 徵 務 ( 請 勾 選 欲 應 徵 之 職 務 ) 資 源 數 位 材 編 輯 行 政 助 理 資 源 行 政 助 理 通 識 育 行 政 助 理 電 算 網 頁 程 式 建 置 行 政 助 理 校 友 推 動 計 畫 專 案 管 理 人 航 漁 輪 技 職 育 推 動 計 畫 專 案 管 理 人 姓 名 性 別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 份 證 字 號 現 職 服 務 機 構 歷 高 職 大 專 碩 士 專 長 證 照 職 稱 黏 貼 正 面 半 身 照 片 校 科 系 所 畢 業 年 月 類 別 等 級 取 得 年 月 機 構 名 稱 職 稱 工 作 性 質 起 迄 年 月 經 歷 通 訊 地 址 E-mail 連 絡 白 天 : 電 話 晚 上 : 手 機 自 述 (300 字 以 上 ) ( 本 表 如 不 敷 使 用, 請 自 行 延 伸 ) 報 名 人 簽 章 :
附 表 : 各 單 位 人 力 需 求 條 件 及 工 作 項 目 ( 如 下 表 ): 進 用 單 位 / 需 求 人 工 作 項 目 資 格 條 件 工 作 地 點 工 作 時 間 職 務 名 稱 數 ( 人 ) 資 源 通 識 育 電 算 數 位 材 編 輯 3 行 政 助 理 1 行 政 助 理 1 網 頁 編 輯 ( 行 政 ) 助 理 1. 協 助 師 e 化 材 編 輯 及 製 作. 建 置 資 源 平 台, 充 實 師 材 資 源 網 站 3. 建 構 課 程 題 庫 系 統, 輔 導 師 及 生 使 用 題 庫 系 統 1. 協 助 各 項 業 務 推 動 與 執 行. 其 他 行 政 支 援 : 統 計 各 項 資 料 定 期 更 新 網 頁 檢 討 執 行 情 形 並 修 正 計 畫 1. 協 助 本 校 強 化 服 務 習 育 規 劃 與 執 行, 協 助 與 行 政 支 援. 協 助 通 識 育 ( 包 含 服 務 習 )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改 進 與 檢 討 等 專 案 管 理 3. 支 援 行 政 及 各 項 服 務 規 劃 4. 其 他 行 政 支 援 : 統 計 各 項 資 料 定 期 更 新 網 頁 檢 討 執 行 情 形 並 修 正 計 畫 1. 協 助 檢 視 全 校 單 位 及 系 所 的 網 站, 紀 錄 英 文 網 站 建 置 情 形. 設 計 規 劃 及 建 置 各 單 位 英 文 網 站 的 頁 面 1. 95~97 年 度 間 畢 業 之 碩 士 為 優 先. 具 多 媒 體 編 輯 能 力 1. 95~97 年 度 間 畢 業 之 碩 士. 具 有 良 好 組 織 能 力 與 一 般 行 政 文 書 處 理 能 力 1. 95~97 年 度 管 理 類 碩 士 畢 業 生 為 優 先. 擅 長 電 腦 文 書 處 理 3. 具 備 專 案 計 畫 規 劃 能 力 曾 擔 任 校 行 政 助 理 優 先 1. 95-97 年 度 畢 業 之 碩 士. 熟 悉 電 腦 office 軟 體 使 用 處 理 作 業 3. 熟 悉 網 頁 製 作 軟 體 ( 軟 體 不 拘 ) 及 CSS 基 本 語 法 4. 熟 悉 美 工 軟 體 ( 軟 體 不 拘 ) 5. 具 網 站 製 作 經 驗 者 尤 佳 3 名 3
進 用 單 位 / 職 務 名 稱 電 算 網 頁 翻 譯 ( 行 政 ) 助 理 校 友 航 漁 輪 技 職 育 專 案 管 理 人 專 案 管 理 人 需 求 人 數 ( 人 ) 1. 協 助 校 園 內 的 英 文 標 準 用 語 專 業 術 語 統 一. 協 助 本 校 英 文 網 頁 翻 譯 1 1 工 作 項 目 資 格 條 件 工 作 地 點 工 作 時 間 1. 協 助 處 理 98 育 部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方 案 1-1 大 專 畢 業 生 至 企 業 職 場 實 習 方 案 相 關 事 宜. 協 助 辦 理 實 習 委 員 會, 對 實 習 作 業 諮 詢 及 爭 議 處 理 3. 協 助 辦 理 實 習 機 構 訪 視 4. 申 請 實 習 員 薪 津, 校 補 助 經 費 請 領 5. 應 依 規 定, 每 月 定 期 至 育 部 管 考 網 站 填 報 執 行 進 度, 每 季 填 報 實 習 員 成 效 考 核 表 6. 接 受 各 主 管 機 關 得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至 校 及 實 習 機 構 實 地 訪 視 或 抽 查 資 料 彙 整 7. 計 畫 執 行 完 畢 後, 結 案 報 告 製 作 1. 因 應 海 事 職 場 特 殊 性, 協 助 提 供 生 職 涯 輔 導 及 認 識 事 職 場 等 諮 詢 服 務. 協 助 建 置 海 事 職 場 平 台, 以 提 供 生 選 擇 海 事 職 場 之 求 職 資 訊 3. 管 理 與 執 行 職 涯 分 析 計 畫 4. 管 理 與 執 行 STCW-F 訓 練 規 劃 案 1. 95-97 年 度 畢 業 之 碩 士. 具 相 當 全 民 英 檢 高 級 ( 含 ) 以 上 檢 定 合 格 證 書 3. 熟 悉 電 腦 office 軟 體 使 用 處 理 作 業 4. 具 翻 譯 經 驗 者 尤 佳 8. 95-97 年 度 間 畢 業 之 碩 士 9. 具 一 般 行 政 文 書 處 理 能 力 1. 95-97 年 度 間 畢 業 之 碩 士. 聘 任 具 網 頁 製 作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具 海 洋 育 背 景 與 知 識 具 一 般 行 政 文 書 處 理 能 力 及 英 文 能 力 之 碩 士 名 4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辦 理 育 部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 方 案 8 甄 選 公 告 ㄧ 職 務 :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 方 案 8: ( 行 政 ) 助 理 二 名 額 :13 名 三 依 據 : 育 部 培 育 優 質 人 力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 方 案 8: 大 專 校 院 職 涯 輔 導 及 專 案 管 理 人 力 增 能 方 案 計 畫 辦 理 四 工 作 報 酬 : 碩 士 級 本 薪 每 月 8,000 元 及 年 終 獎 金 (1.5 個 月 本 薪 實 際 工 作 月 數 /1 個 月 ), 勞 健 保 公 提 及 勞 退 公 提 由 校 支 付 五 聘 期 : 一 年, 試 用 期 為 一 個 月, 期 滿 經 考 核 通 過 後 續 聘 六 工 作 項 目 資 格 條 件 工 作 地 點 如 附 表 七 須 繳 交 資 料 : 1. 本 校 徵 選 報 名 表 1 份. 大 以 上 歷 證 明 及 成 績 單 影 本 3. 其 他 相 關 證 照 或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八 聯 絡 方 式 : 請 於 98 年 6 月 8 日 星 期 一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掛 號 郵 寄 81143 高 雄 市 楠 梓 區 海 專 路 14 號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務 處 傅 小 姐 收 ( 信 封 正 面 請 註 明 應 徵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方 案 8 ), 合 者 擇 期 以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甄 試, 不 合 者 恕 不 退 件 附 件 四 - 5
應 職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約 聘 人 員 甄 選 報 名 表 - 徵 務 ( 請 勾 選 欲 應 徵 之 職 務 ) 國 文 英 文 數 ( 微 積 分 ) 工 程 數 物 理 化 姓 名 性 別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 份 證 字 號 現 職 服 務 機 構 歷 高 職 大 專 碩 士 專 長 證 照 職 稱 黏 貼 正 面 半 身 照 片 校 科 系 所 畢 業 年 月 類 別 等 級 取 得 年 月 機 構 名 稱 職 稱 工 作 性 質 起 迄 年 月 經 歷 通 訊 地 址 E-mail 連 絡 白 天 : 電 話 晚 上 : 手 機 自 述 (300 字 以 上 ) ( 本 表 如 不 敷 使 用, 請 自 行 延 伸 ) 報 名 人 簽 章 : 6
附 表 進 用 單 位 / 職 務 名 稱 資 源 ( 基 礎 育 ) 國 文 英 文 數 ( 微 積 分 ) ( 行 政 ) 助 理 工 程 數 需 求 人 工 作 項 目 數 ( 人 ) 1. 協 助 推 動 本 校 各 項 閱 讀 活 動, 以 提 升 本 校 生 閱 讀 風 氣 目 的. 擔 任 住 校 生 夜 間 課 業 輔 導, 指 導 應 用 文 報 告 文 辭 修 正, 以 提 升 生 文 素 養 3 3 4. 協 助 完 成 本 校 英 語 輔 導 機 制 之 系 統 1. 協 助 生 數 ( 微 積 分 ) 之 課 後 輔 導 補 救, 以 提 昇 生 習 成 果. 其 他 相 關 課 程 協 助 資 格 條 件 1.95-97 年 度 兼 畢 業 之 文 史 所 碩 士. 曾 從 事 行 政 業 務 計 畫 撰 寫 及 執 行 經 驗 者 為 佳 3. 喜 愛 閱 讀 具 網 頁 製 作 經 驗 為 佳 4. 已 完 成 育 程 為 優 先 考 量 1. 協 助 輔 導 全 校 到 自 室 詢 問 英 語 的 同 1. 95~97 年 度 間 畢 業 之 碩 士 ( 不 分 程 度 ) 為 優 先. 輔 導 並 監 督 落 後 生 進 度, 達 到 一 年 後 能. 具 相 當 全 民 英 檢 高 級 ( 含 ) 通 過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之 初 試 測 驗 ( 聽 力 以 上 檢 定 合 格 證 書 及 閱 讀 ) 3. 具 網 頁 製 作 能 力 者 3. 協 助 完 成 本 校 英 語 輔 導 機 制 之 材 編 制 4. 英 文 系 所 畢 業 者 優 先 考 量 1. 協 助 生 工 程 數 之 課 後 輔 導 補 救, 以 提 昇 生 習 成 果. 其 他 相 關 課 程 協 助 1. 95~97 年 度 畢 業 之 數 應 用 數 等 科 系 之 碩 士 為 優 先. 已 完 成 育 程 為 優 先 考 量 1. 95~97 年 度 畢 業 之 數 應 用 數 等 科 系 之 碩 士 為 優 先. 已 完 成 育 程 為 優 先 考 量 工 作 地 點 名 名 工 作 時 間 註 1 註 註 物 理 1. 協 助 生 物 理 之 課 後 輔 導 補 救, 以 提 昇 生 習 成 果. 其 他 相 關 課 程 協 助 1. 物 理 相 關 系 所 之 碩 士 畢. 95~97 年 度 畢 業 者 為 優 先 3. 已 完 成 育 程 為 優 先 考 量 註 7
( 基 礎 育 進 用 單 位 / 職 務 名 稱 資 源 化 需 求 人 數 ( 人 ) 1 工 作 項 目 1. 協 助 生 化 之 課 後 輔 導 補 救, 以 提 昇 生 習 成 果. 其 他 相 關 課 程 協 助 資 格 條 件 1. 化 相 關 系 所 之 碩 士 畢. 95~97 年 度 畢 業 者 為 優 先 3. 已 完 成 育 程 為 優 先 考 量 工 作 地 點 工 作 時 間 註 ) 合 計 3 3 人 註 1: 國 文 出 勤 時 間 : 地 點 實 施 方 式 備 註 楠 梓 週 一 三 五, 上 午 8 時 至 下 午 17 時 週 二 四,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16 時 依 本 校 指 定 辦 公 地 點 週 二 四 晚 間 19 時 至 1 時 宿 舍 習 角 落 旗 津 週 一 三 五, 上 午 8 時 至 下 午 17 時 週 二 四,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16 時 依 本 校 指 定 辦 公 地 點 週 二 四 晚 間 19 時 至 1 時 宿 舍 習 角 落 註 : 數 ( 微 積 分 ) 工 程 數 物 理 及 化 出 勤 時 間 : 期 間 實 施 方 式 備 註 週 一 至 週 五 :00PM~10:00PM 依 本 校 指 定 辦 公 地 點 為 助 理 的 任 職 時 段 其 5:00PM~7:00PM 由 校 提 供 可 利 用 的 室 即 可 1. 由 助 理 主 導 課 程,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習 題 解 答 期 期 間. 加 強 同 的 習, 亦 可 由 同 提 出 問 題 發 問 其 他 時 段 開 放 給 同 提 出 問 題 或 是 習 題 解 答 地 點 : 如, 生 活 動 同 熟 悉 的 地 方, 作 為 輔 導 同 的 場 所, 並 由 校 提 供 空 間, 作 為 助 理 的 Office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8 時 至 17 時 依 本 校 指 定 辦 公 地 點 寒 暑 假 期 1. 協 助 生 課 程 之 輔 導 間. 其 他 相 關 課 程 協 助 ( 如,e 化 材 製 作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