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槻 市 人 权 政 策 推 进 计 划 概 要 应 该 尊 重 个 人 的 人 权, 充 分 发 挥 个 人 的 价 值, 实 现 充 满 活 力 的 易 居 社 会 平 成 27(2015) 年 3 月 高 槻 市
策 划 计 划 的 背 景 在 今 天 的 社 会 当 中 需 要 继 续 解 决 的 人 权 问 题 有 很 多, 如 女 性, 小 孩, 年 轻 人, 高 龄 者, 残 疾 人, 同 和 问 题, 性 别 少 数 群 体, 外 国 人 市 民 的 人 权 问 题 等 随 着 进 入 少 子 化 与 老 人 化, 信 息 社 会 的 进 展, 个 人 意 识 的 多 样 化 等 社 会, 经 济 情 况 的 变 化, 人 们 的 人 权 意 识 也 随 着 多 样 化, 新 的 人 权 问 题 随 时 蓬 勃 本 市 经 过 抽 样 调 查, 把 这 些 人 权 意 识 变 化 将 反 映 到 2011 年 3 月 修 订 的 高 槻 市 全 面 深 化 人 权 政 策 行 动 计 划 ( 人 权 事 业 发 展 计 划 ) 并 再 次 策 划 此 计 划 如 下 是 第 6 次 高 槻 市 人 権 意 识 调 查 [2013 年 10 月 实 施 ] 之 结 果 针 对 各 种 人 权 问 题 的 意 识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每 个 市 民 之 人 权 意 识 有 所 提 高, 各 个 项 目 之 间 也 有 所 变 化 关 于 人 权, 歧 视 问 题 的 想 法 针 对 [ 对 人 歧 视 是 作 为 一 个 人 最 可 耻 的 行 为 ] 项 目 回 答 这 么 认 为 的 比 率 最 高 的 年 龄 组 为 60 年 龄 组, 反 而 20 30 年 龄 组 回 答 占 40% 以 下 针 对 [ 受 歧 视 方 也 有 引 起 歧 视 的 原 因 ] 项 目, 回 答 受 歧 视 方 的 责 任 之 这 么 认 为 的 比 率 60 年 龄 组 最 高 次 为 20 年 龄 组 比 率 较 高 关 于 儿 童 人 权 针 对 [ 受 欺 凌 的 孩 子 也 有 一 部 分 受 欺 凌 的 原 因 ] 项 目, 回 答 受 欺 凌 方 的 责 任 之 这 么 认 为 的 比 率 占 在 年 轻 年 龄 组 较 高 回 答 [ 允 许 对 儿 童 体 罚 ], 每 个 年 龄 组 占 有 一 定 比 率 关 于 同 和 问 题 ( 出 生 地 歧 视 ) 之 意 见 针 对 [ 进 行 同 和 教 育, 人 権 教 育 反 而 更 扩 大 歧 视 问 题 ] 项 目, 回 答 这 么 认 为 的 比 率 在 20 以 上 的 年 龄 组 占 有 23.2%~30.1% 针 对 [ 针 对 同 和 问 题 先 不 要 宣 传, 等 候 同 时 间 之 流 逝 就 自 然 了 结 ] 项 目, 回 答 这 么 认 为 的 比 率 60 年 龄 组 以 上 占 有 23.6%~27.7%,20 年 龄 组 占 有 22.4% 施 行 人 权 政 策 之 必 要 性 现 在 还 存 在 的, 加 上 新 蓬 勃 的 各 种 人 权 问 题 尚 待 解 决, 我 们 希 望 建 设 互 相 尊 重 人 权, 杜 绝 所 有 歧 视 的 社 会, 为 了 每 一 位 市 民 的 人 权 意 识 提 高 与 人 权 问 题 的 了 解 更 深 化, 我 们 行 政 部 门 需 要 进 一 步 推 进 人 权 教 育, 启 发 以 及 人 权 拥 护, 保 护 等 人 权 政 策 1
计 划 的 定 位 此 计 划 是 高 槻 市 综 合 战 略 发 展 计 划 之 中 的 一 部 分, 与 其 他 有 关 人 权 计 划 关 联 在 一 起, 本 市 全 厅 将 推 进 相 关 政 策 计 划 的 基 本 理 念 如 今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趋 势 变 化, 每 个 人 的 人 权 意 识 也 有 变 化 的 趋 势, 我 们 需 要 以 基 本 人 权 为 政 策 之 主, 尊 重 个 人 选 择 之 每 个 价 值 观, 让 每 个 市 民 充 分 发 挥 个 性 以 及 能 力, 创 造 每 个 人 能 够 履 行 社 会 上 的 责 任 而 实 现 自 我 的 社 会 以 此, 此 计 划 的 基 本 理 念 以 高 槻 市 人 权 政 策 基 本 方 针 中 的 如 下 一 句 为 定 ; 应 该 尊 重 个 人 的 人 权, 充 分 发 挥 个 人 的 价 值, 实 现 充 满 活 力 的 易 居 社 会 计 划 的 具 体 内 容 为 将 有 助 于 实 现 高 槻 市 综 合 战 略 发 展 计 划 中 的 基 本 目 標 之 一 形 成 充 满 活 力 的 易 居 社 会 并 顾 及 高 槻 市 推 进 多 元 文 化 共 存 政 策 的 基 本 方 针 的 基 本 理 念 认 可 包 容 多 种 文 化 风 俗 及 价 值 观 的 差 异, 不 拘 泥 于 国 籍 民 族 文 化 背 景, 以 共 同 实 现 互 助 扶 持 活 力 充 沛 的 地 区 社 会 考 虑 此 计 划 计 划 的 时 间 自 平 成 27(2015) 年 度 至 平 成 32(2020) 年 度 之 间 的 6 年 其 间 若 有 社 会 趋 势, 人 权 环 境 的 较 大 变 化 等 必 要 时 将 随 时 进 行 修 订 人 权 政 策 的 具 体 措 施 为 了 实 现 基 本 理 念, 我 们 定 为 五 点 理 想 社 区 的 目 标 如 下 ; 杜 绝 歧 视 与 偏 见, 将 所 有 市 民 互 相 尊 重 的 社 区 尊 重 个 体, 能 够 实 现 自 我 价 值, 活 力 充 沛 的 社 区 每 个 市 民 都 能 作 为 社 会 的 一 成 员, 能 够 公 平 得 参 与 参 加 活 动 的 社 区 尊 重 多 样 文 化 价 值 观 个 性, 和 谐 共 处 的 社 区 市 民 企 业 行 政 部 门 将 联 手, 实 现 尊 重 人 权 的 社 区 2
重 点 课 题 规 划 措 施 每 个 具 体 措 施 按 照 如 下 三 点 目 标 将 推 进 推 进 人 权 教 育 及 启 发 充 实 人 权 拥 护, 保 护 功 能 社 会 各 种 团 体 的 合 作 互 动 个 别 问 题 的 重 点 课 题 规 划 措 施 女 性 人 权 < 课 题 > 社 会 观 念 上 还 强 烈 流 传 性 别 分 工 的 陋 习, 建 设 男 女 共 同 参 与 社 会 的 过 程 当 中 还 存 在 很 多 课 题 特 别 是 对 女 性 的 暴 力 是 严 重 违 反 基 本 人 权 的 行 为, 建 设 男 女 共 同 参 与 社 会 的 过 程 当 中 应 当 杜 绝 的 重 要 课 题 < 措 施 > 平 成 25(2013) 年 3 月 本 市 拟 定 的 高 槻 市 男 女 共 同 参 与 计 划 包 含 D V ( 家 暴 ) 防 止 基 本 计 划, 我 们 按 照 此 计 划 推 进 相 关 措 施, 将 实 现 男 女 共 同 参 与 社 会 儿 童 人 权 < 课 题 > 至 今 以 家 庭 教 育 的 题 目 下, 家 长 施 压 暴 力 孩 子, 甚 至 打 死 的 情 况, 或 完 全 放 弃 抚 养 孩 子 等 儿 童 虐 待 成 为 一 种 深 刻 的 社 会 问 题, 这 是 严 重 的 人 权 侵 害 的 同 时, 妨 碍 无 防 无 辜 的 孩 子 的 心 体 两 面 健 康 成 长 专 家 指 出 对 儿 童 的 虐 待 有 时 会 传 授 到 下 一 代, 我 们 认 为 加 强 早 期 发 现 虐 待 现 象 并 帮 助 抚 养 儿 童 的 家 庭 是 极 为 重 要 儿 童 不 仅 是 保 护 对 象, 应 当 看 做 权 利 主 体, 必 须 保 证 其 权 利 此 项 措 施 需 要 每 个 家 庭 与 学 校, 幼 儿 园, 保 育 所, 社 区 成 员 将 合 作, 联 手 推 进 为 重 要 < 措 施 > 本 市 以 儿 童 看 做 应 当 受 到 尊 重 的 一 个 人, 拟 定 高 槻 市 下 一 代 育 成 支 援 行 动 计 划 ( 后 期 计 划 ), 第 3 次 高 槻 市 青 少 年 育 成 计 划 等 积 极 推 进 相 关 措 施 高 龄 者 人 权 < 课 题 > 高 龄 者 人 权 会 发 生 受 虐 待 或 放 弃 / 拒 绝 照 顾, 侵 害 财 产, 金 钱 方 面 等 权 力 的 可 能 性 至 今 随 着 照 顾 高 龄 者 的 时 间 会 长 期 化, 导 致 家 属 越 是 老 年 化, 越 是 身 体 上, 精 神 上 的 负 担 增 加 的 现 状 还 有 高 龄 者 会 盲 目 地 被 判 段 为 社 会 弱 者, 或 应 聘 时 受 年 龄 上 限 等 对 待, 没 能 确 保 充 分 的 工 作 机 会 3
我 们 必 须 按 照 每 一 位 高 龄 者 的 状 况 实 施 相 关 措 施, 有 意 义 的 生 活 帮 助 措 施 等, 同 时 形 成 以 高 龄 者 问 题 看 做 一 个 人 权 问 题 的 视 点, 将 推 进 保 护 高 龄 者 人 权 与 保 持 尊 严 的 相 关 措 施 < 措 施 > 拟 定 高 槻 市 高 龄 者 福 祉 计 划 介 护 保 险 事 业 计 划, 以 维 持 高 龄 者 的 尊 严 作 为 目 标 之 一, 将 推 进 防 止 虐 待 高 龄 者 的 相 关 措 施 之 外, 通 过 启 发 人 们 的 人 权 意 识, 整 备 咨 询 体 制, 进 行 相 关 人 员 的 培 训 等 措 施, 将 启 发 防 止 虐 待 高 龄 者 意 识, 并 推 进 保 护 老 年 痴 呆 症 患 者 的 权 利 的 措 施 ; 如 成 年 后 见 制 度, 支 援 独 立 进 行 日 常 生 活 事 业 等 残 疾 人 人 权 < 课 题 > 据 抽 样 调 查 结 果, 残 疾 人 之 中 33.1% 的 人 受 过 歧 视, 偏 见 或 感 到 疏 离 感 残 疾 人 儿 童 的 近 一 半 在 校 园 生 活 中 感 到 歧 视 或 偏 见 至 今 在 互 联 网 上 诽 谤 残 疾 人 或 儿 童 以 及 其 家 属 或 一 般 情 况 下 某 人 虐 待 残 疾 人 或 儿 童 等 行 为 成 了 社 会 上 的 大 问 题 平 成 26(2014) 年 2 月 19 日 在 我 国 将 生 效 残 疾 人 权 利 条 约, 无 论 有 无 残 疾, 所 有 人 共 同 携 手 并 考 虑 怎 样 实 现 该 条 约 的 精 神 为 极 大 重 要 < 措 施 > 本 市 拟 定 高 槻 市 第 3 次 残 疾 人 长 期 行 动 计 划, 以 创 造 残 疾 人 与 没 残 疾 人 互 相 尊 重 互 相 帮 助 的 城 镇 辉 煌 每 一 位 残 疾 人 的 生 活, 创 造 让 他 们 能 够 自 立 的 城 镇 充 实 残 疾 人 生 活 帮 助 服 务, 创 造 让 残 疾 人 能 够 在 家 乡 过 日 子 的 城 镇 为 基 本 理 念, 无 论 有 无 残 疾, 一 起 能 够 平 安 生 活 的 城 镇 高 槻 为 目 标, 推 进 各 种 相 关 措 施 同 和 问 题 < 课 题 > 虽 然 出 生 地 歧 视 有 所 改 善, 但 是 近 年 来 滥 用 互 联 网 的 匿 名 性, 在 BBS( 网 络 布 告 栏 ) 上 会 发 生 投 稿 歧 视 内 容 问 题 同 和 地 区 的 结 婚 观 也 有 所 变 化, 但 还 没 完 全 消 除 歧 视, 有 时 会 发 生 为 了 调 查 对 象 是 否 同 和 地 区 出 生, 通 过 不 正 当 的 手 段 拿 到 户 籍 腾 本 或 进 行 不 正 当 的 经 历 调 查 等 伪 同 和 行 为 ( 自 己 假 装 同 和 地 区 出 生, 从 行 政 部 门 等 不 正 当 的 拿 到 补 贴 等 优 惠 ) 大 大 阻 碍 此 问 题 的 解 决 我 们 需 要 加 强 积 极 且 持 续 的 教 育 与 启 发, 通 过 学 校, 社 会 上 的 一 系 列 教 育, 消 除 歧 视, 抚 养 人 权 保 护 意 识 才 是 解 决 同 和 问 题 的 关 键, 除 了 行 政 部 门 的 这 些 教 育, 启 发 以 外, 今 后 进 一 步 加 强 每 个 市 民 自 主 学 习, 与 社 区, 企 业, 行 政 部 门 将 联 在 一 起 的 人 权 教 育, 启 发 活 动 还 有 需 要 宣 传 本 人 通 知 制 度, 为 了 防 止 第 三 者 不 正 当 拿 去 户 籍, 同 步 推 进 与 市 民 合 作 互 动 的 社 区 启 蒙 事 业 等 相 关 措 施 4
< 措 施 > 按 照 改 订 人 权 政 策 推 进 计 划, 为 了 提 高 市 民 的 人 权 意 识, 支 援 社 区 民 众 的 自 立 与 自 我 实 现, 促 进 各 种 交 流, 我 们 努 力 推 进 扩 大 学 习 机 会 与 咨 询 体 制 外 国 人 市 民 的 人 权 < 课 题 > 在 日 本 会 发 生 客 人 以 外 国 人 的 理 由 被 拒 绝 租 赁 公 寓, 或 被 拒 绝 入 场 公 共 浴 场, 理 发 服 务 等 事 象, 此 外, 近 年 来 街 头 示 威 运 动 中 会 发 生 声 扬 排 斥 特 定 国 籍 的 外 国 人, 媒 体 把 此 行 为 报 道 称 仇 恨 言 论, 在 网 络 上 也 会 有 类 似 诽 谤 外 国 人 的 行 为 我 们 认 为 消 除 针 对 外 国 人 市 民 的 偏 见, 歧 视 的 一 个 办 法 是 认 知 互 相 文 化 等 多 样 性 的 同 时, 日 本 人 了 解 并 尊 重 外 国 人 的 生 活 习 惯 等 背 景, 促 进 建 立 共 存 社 区 为 了 实 现 上 述 办 法, 我 们 需 要 让 外 国 人 提 供 学 习 日 语 的 机 会 与 场 合 并 顺 利 得 提 供 其 信 息, 另 安 排 翻 译 工 作 者 等 完 整 的 公 共 系 统 的 构 建 还 需 要 外 国 人 参 与 的 交 换 意 见 的 机 构 与 多 文 化 共 有 的 社 区 文 化 据 点 等 机 构 最 重 要 的 是 不 管 外 国 人 还 是 日 本 人, 拥 有 互 相 尊 重 互 相 文 化 共 同 生 活 的 意 识 < 措 施 > 我 们 拟 定 高 槻 市 多 文 化 共 生 措 施 推 进 基 本 指 针, 以 所 有 的 市 民 互 相 认 知 国 际, 民 族 与 文 化 间 的 差 别 与 多 样 价 值 观, 互 相 认 为 每 个 人 都 是 无 可 替 代 的 伙 伴, 将 实 现 互 相 尊 重 人 权, 互 相 学 习 文 化, 创 造 共 存 社 区 为 基 本 方 针, 推 进 各 种 相 关 措 施 其 他 人 权 问 题 人 权 问 题 不 是 内 容 不 变, 随 着 时 代 与 社 会 变 化 与 人 们 的 意 识 提 高 随 即 扩 大 与 深 化 其 概 念, 会 升 起 新 的 问 题 得 到 人 们 的 认 识 至 今 逐 渐 增 加 成 为 肯 老 族, 家 里 蹲, 露 宿 者 而 无 法 上 学, 上 班 的 年 青 人 这 些 问 题 直 接 关 系 到 就 业 问 题, 我 们 认 为 国 家 机 构 与 民 间 NPO 的 支 援 体 制 将 综 合 起 来, 构 建 按 照 这 些 年 轻 人 个 别 需 求 的 支 援 网 为 极 大 重 要 至 今 还 存 在 社 会 身 份, 家 世, 人 种, 民 族, 信 条, 性 别, 残 疾 等 歧 视, 甚 至 发 生 关 系 到 人 命, 身 体 安 全 的 事 象 随 着 社 会 国 际 化, 信 息 化, 老 龄 化 的 进 展, 新 的 人 权 问 题 随 时 升 起 为 了 实 现 尊 重 所 有 人 的 人 权, 能 够 建 立 互 相 共 存 的 和 谐 社 会, 不 可 缺 少 涵 养 每 个 市 民 的 人 权 尊 重 精 神, 由 此 我 们 实 施 的 人 权 教 育 与 启 发 极 为 重 要 我 们 需 要 准 备 每 个 市 民 应 对 新 的 人 权 问 题 时, 既 充 分 照 顾 别 人 的 权 利, 又 主 张 自 己 的 权 利 的 同 时, 充 分 了 解 自 己 拥 有 的 权 利, 只 主 张 正 当 的 权 利, 学 会 合 理 判 断 事 物 的 心 态 与 习 惯, 别 拘 泥 于 歧 视 意 识 与 偏 见 而 发 言 或 行 动 的 环 境 5
推 进 计 划 计 划 的 实 施 目 标 设 定 各 项 事 业 的 到 达 目 标, 担 任 人 权 部 门 与 管 辖 事 业 部 门 每 年 度 共 同 评 价 其 成 果, 并 整 理 问 题, 确 认 并 管 理 进 度, 活 用 以 后 的 事 业 展 开 计 划 的 推 进 体 制 < 与 市 民, 企 业 合 作 > 市 民 等 与 行 政 部 门 的 合 理 分 担 业 务 为 前 提, 本 市 支 援 并 协 助 市 民 等 自 主 开 办 的 人 权 启 蒙 活 动 等 并 且 与 拥 有 承 担 尊 重 人 权 的 社 会 责 任 的 企 业 将 配 合, 为 了 解 决 各 种 人 权 问 题, 推 进 各 种 相 关 措 施 < 与 相 关 机 构 合 作 > 为 了 保 护 市 民 人 权, 本 市 将 强 化 合 作 与 有 关 人 权 的 机 关 与 团 体 的 同 时, 努 力 进 行 本 市 与 国 家, 大 阪 府 以 及 邻 近 自 治 体 之 间 的 有 机 配 合 < 厅 内 的 推 进 体 制 > 确 认 并 汇 集 各 种 措 施 的 实 施 状 况 的 同 时, 或 用 厅 内 人 权 拥 护 推 进 本 部 与 人 权 启 发 委 员 会, 进 行 合 适 的 进 行 管 理 为 了 职 员 进 行 业 务 时 发 现 人 权 问 题 所 在, 能 够 顺 利 的 对 应, 本 市 将 充 实 提 高 人 权 意 识 的 培 训 推 进 计 划 的 注 意 事 项 以 尊 重 人 权 为 本, 拥 有 综 合 性 的 视 点 对 应 多 样 化, 复 杂 化 的 现 代 人 权 问 题 注 力 与 本 市 实 施 的 女 性, 儿 童, 高 龄 者, 残 疾 人 等 相 关 计 划 相 结 合, 将 推 进 有 效 果, 有 效 率 的 措 施 为 了 能 够 对 应 现 代 人 权 问 题, 强 化 措 施 管 辖 部 门 之 间 的 信 息 共 有 化 6
计 划 体 系 高 槻 市 人 权 政 策 推 进 计 划 < 基 本 理 念 > 应 该 尊 重 个 人 的 人 权, 充 分 发 挥 个 人 的 价 值, 实 现 充 满 活 力 的 易 居 社 会 < 理 想 社 区 的 目 标 > 杜 绝 歧 视 与 偏 见, 将 所 有 市 民 互 相 尊 重 的 社 区 尊 重 个 体, 能 够 实 现 自 我 价 值, 活 力 充 沛 的 社 区 每 个 市 民 都 能 作 为 社 会 的 一 成 员, 能 够 公 平 得 参 与 参 加 活 动 的 社 区 尊 重 多 样 文 化 价 值 观 个 性, 和 谐 共 处 的 社 区 市 民 企 业 行 政 部 门 将 联 手, 实 现 尊 重 人 权 的 社 区 设 定 各 项 事 业 的 目 标, 管 理 其 进 度 评 价 事 业 成 果 并 确 认 后 续 课 题 以 尊 重 人 权 为 基 本 的 综 合 性 视 点 与 相 关 计 划 相 结 合 共 有 有 关 人 权 的 信 息 推 进 政 策 事 业 合 作 市 民, 企 业 合 作 相 关 机 构 活 用 厅 内 各 组 织 < 人 权 政 策 的 基 本 课 题 与 各 种 具 体 措 施 > 推 进 人 权 教 育, 启 发 推 进 学 校 教 育 中 的 人 权 教 育 措 施 推 进 社 会 教 育 中 的 人 权 教 育 措 施 推 进 市 民, 企 业 等 启 发 措 施 支 援 推 进 各 种 相 关 团 体 进 行 启 发 活 动 的 措 施 推 进 全 面 顾 及 人 权 的 事 务 的 人 权 培 训 措 施 充 实 人 权 保 护 功 能 推 进 人 权 咨 询 体 制 措 施 充 实 人 权 保 护 功 能 的 措 施 推 进 与 专 门 机 构 合 作 体 制 的 措 施 推 进 社 会 全 体 的 联 结 推 进 与 NPO 等 各 种 团 体 互 动 的 措 施 推 进 支 援 企 业 自 主 策 划 的 措 施 推 进 与 社 区 合 作 互 动 措 施 7 < 发 行 人 联 系 方 式 > 高 槻 市 市 民 生 活 部 人 权 课 邮 编 569-0067 高 槻 市 桃 园 町 2 番 1 号 TEL 072-674-7575 FAX 072-674-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