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学科团队建设的实施办法

Similar documents
中共地球资源与信息学院委员会文件

<4D F736F F D20C9C2CAA6D0A3B7A B9D8D3DAD3A1B7A2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FC6D1D0D2B5BCA8C8CFB6A8D4DDD0D0B0ECB7A8A3A8D7D4C8BBBFC6D1A7C0E0A3A9A1B7BACDA1B6C9C2CEF7CAA6B7B6B4F3D1A7B1EAD6BED0D4BFC6D1D0D2B5BCA8BEADB7D

校 级 2 3 年 1 分 /10 万 双 语 示 范 课 程 国 家 级 6 3 年 1 分 /10 万 精 品 教 材 国 家 主 编 2, 副 获 奖 当 年 ( 教 育 部 ) 主 编 1 省 部 级 5 在 研 究 期 间 1 分 /10 万 元 其 它 教 研 课 题 校 级 2 在 研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4D F736F F 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Microsoft Word - 党发[2007]37号.doc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4D F736F F D20D0A3B7A2A1B A1B 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社情民意(专刊 )

<4D F736F F D20D6D8D3CA3535BAC5B9D8D3DAD3A1B7A2A1B6D6D8C7ECD3CAB5E7B4F3D1A7D1A7CABFD1A7CEBBCADAD3E8B9A4D7F7CFB8D4F2A1B7B5C4CDA8D6AA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 E E67735C41646D696E 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4 岗 位 教 师 的 遴 选 以 满 足 国 科 大 教 学 和 科 研 需 求 为 目 标 遴 选 标 准 应 符 合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本 科 生 课 程 授 课 教 师 遴 选 的 指 导 意 见 ( 校 发 本 科 字 [2015]95 号 )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研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的 下 一 级 岗 位 ( 已 是 本 职 务 最 低 等 级 的 不 再 下 降 ) ( 四 ) 缓 聘 若 不 符 合 本 单 位 ( 部 门 ) 聘 用 条 件, 学 校 暂 缓 聘 用 待 考 核 合 格 后,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再 行 聘 用 第 六 条 教 师 二 级 岗 位 由

附件1: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D14.docx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上海交通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广 东 省 委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的 意 见 ( 粤 发 号 ) 精 神, 根 据 高 水 平 大 学 建 设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方 案 ( 粤 府 办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 二 ) 新 世 纪 百 千 万 人 才 工 程 国 家 级 人 选 ; ( 三 ) 卫 生 部 有 突 出 贡 献 中 青 年 专 家 第 四 章 第 八 条 培 养 人 选 申 报 对 象 及 评 审 标 准 暂 行 办 法 第 七 条 第 八 条 第 九 条 所 称 的 我 市 医 疗 卫

<433A5C C6B73625C 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 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出 较 大 贡 献 (2)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能 力 任 现 职 以 来, 主 持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项 目 ( 面 上 项 目 )1 项 ; 或 主 持 国 家 级 项 目 ( 含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国 际 合 作 计 划 项

江理工学〔2015〕10号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华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A4纸

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一、资质申请

I

<4D F736F F D20D0A3D1D0D7D65B DC4EA313037BAC5B9D8D3DAD3A1B7A2D6D0BFC6B4F3D1D0BEBFC9FAC5E0D1F8B7BDB0B8D7DCD4F B0E6B5C4CDA8D6AA2E646F63>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B8BDBCFE31A3BABAD3B1B1CAA6B7B6B4F3D1A7B8DFB2E3B4CEC8CBB2C5D5D0C6B8BCC6BBAE2E786C73>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4D F736F F D20A1F4D0A3C4DAB7A2CEC4A3A8CCD7BAEC20C4A3BFE9A3A9A3A12DA3A831342E342E FCAB5CAA9B0E6B1BEA3A92E646F63>

中 央 民 族 大 学 推 荐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完 善 学 校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 试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 以 下 简 称 免 试 生 ) 推 荐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玉师院党〔2005〕 号

淮 南 师 范 学 院 大 学 生 创 新 学 分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为 全 面 推 进 我 校 应 用 型 人 才 培 养 进 程, 积 极 探 索 新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其 实 现 途 径, 鼓 励 大 学 生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各 类 创 新 实 践 活 动, 培 养

课程类 别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津人才[2015]11号

教育厅政策文件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4 7 级 专 技 师 7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符 合 国 家 关 于 相 应 师 职 务 的 基 本 任 职 条 件 康, 严 谨 治, 爱 护 生, 具 有 良 好 的 师 德 师 风 和 团 队 意 识, 自 觉 维 护 校 声 誉 3 具 有 副 高 级 专 业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附件一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考勤管理规定


!!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untitled

绩 效 工 资 上 述 构 成 各 块 独 立 核 算 与 分 配, 具 体 核 算 及 分 配 办 法 如 下 : ( 一 ) 基 础 性 绩 效 工 资 基 础 性 绩 效 工 资 = 岗 位 津 贴 + 生 活 补 贴 1. 基 本 岗 位 津 贴 占 津 贴 总 额 的 30% 2. 在 编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2011年10月修订)》的通知

鄂考院﹝2016﹞2号

Microsoft Word - 校字文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三 岗 位 总 量 分 类 及 结 构 比 例 ( 一 ) 岗 位 总 量 根 据 上 海 市 编 制 委 员 会 核 定 的 我 校 事 业 编 制 数, 同 时 结 合 市 教 委 核 定 的 学 校 在 校 生 规 模 数 的 实 际, 参 照 国 家 教 育 部 规 定 的 生 师 比 18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 四 ) 教 授 二 资 质 与 推 荐 ( 一 )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申 请 国 际 中 医 药 教 师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者, 必 须 具 有 所 在 国 教 育 部 认 定 的 教 师 资 格 ( 二 ) 没 有 实 行 教 师 资 质 管 理 的 国 家,

doc

西 安 石 油 大 学 专 业 技 术 任 职 条 件 (2012 版 )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我 校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业 务 水 平, 充 分 调 动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工 作 主 动 性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为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提 供 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4D F736F F D20D6D8D3CA333335BAC5B9D8D3DABFAAD5B C4EAB6C8BDCCD6B0B9A4B8DACEBBBCA8D0A7BFBCBACB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书面申请

目 录 一 学 校 基 本 概 况 说 明 ( 一 ) 学 校 基 本 情 况 ( 二 )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二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 一 ) 部 门 收 支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 二 ) 部 门 收 入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

2. 按 照 关 于 上 报 2015 年 度 我 省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高 级 职 称 申 报 控 制 数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鄂 职 改 办 函 号 ) 精 神, 今 年 继 续 实 行 申 报 职 数 控 制 3. 申 报 评 审 实 验 技 术 的 高 中

Transcription:

机 行 政 2015 5 号 机 械 工 程 学 院 教 职 工 岗 位 绩 效 津 贴 考 核 发 放 办 法 根 据 东 南 大 学 岗 位 绩 效 津 贴 实 施 办 法 和 东 南 大 学 教 职 工 基 本 职 责 有 关 规 定 的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院 实 际, 经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和 充 分 讨 论,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基 本 原 则 提 倡 团 队 考 核, 以 奖 励 为 主, 注 重 绩 效 调 动 所 有 教 师 及 教 辅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建 立 以 促 进 学 院 跨 越 式 发 展 为 目 标 的 绩 效 考 核 机 制 二 适 用 范 围 根 据 东 南 大 学 岗 位 绩 效 津 贴 实 施 办 法 规 定, 本 办 法 实 施 范 围 是 学 院 在 职 教 师 及 实 验 人 员 电 光 源 中 心 工 培 中 心 机 电 综 合 平 台 三 个 单 位 可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制 定 考 核 发 放 细 则 三 岗 位 绩 效 津 贴 的 构 成 岗 位 绩 效 津 贴 由 基 础 性 绩 效 津 贴 奖 励 性 绩 效 津 贴 和 学 校 奖 励 性 津 贴 (30% 绩 效 津 贴 之 上 的 增 发 部 分 ) 三 部 分 组 成 基 础 性 绩 效 津 贴 占 岗 位 绩 效 工 资 的 70%, 由 学 校 每 个 月 在 工 资 中 发 放 ; 奖 励 性 绩 效 津 贴 ( 占 岗 位 绩 效 工 资 的 30% 部 分 ) 和 学 校 奖 励 性 津 贴 (30% 岗 位 绩 效 工 资 之 上 的 增 发 部 分 ), 由 学 校 年 终 一 次 性 打 入 学 院 专 设 的 资 金 账 户, 再 由 学 院 根 据 本 办 法 考 核 每 位 教 职 工 的 实 际 工 作 情 况 后 发 放 四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依 据 为 学 校 现 行 的 教 师 岗 位 考 核 积 分 办 法 和 实 验 人 员 岗 位 考 核 积 分 方 案 1 团 队 人 员 (1) 总 体 要 求 : 团 队 应 该 有 稳 定 的 科 研 或 教 研 方 向, 负 责 人 的 项 目 专 利 成 果 论 著 等 在 团 队 中 应 占 主 导 地 位 ; 遵 循 自 愿 结 合 优 势 互 补 的 原 则 组 建 团 队, 可 跨 系 组 团, 团 队 成 员 不 改 变 原 来 所 属 系 的 行 政 关 系 ; 团 队 人 员 稳 定 周 期 按 一 年 计 算, 中 途 不 得 做 任 何 变 更 ; 每 年 初 由 团 队 负 责 人 提 交 团 队 规 划 ( 含 团 队 名 称 成 员 分 工 研 究 方 向 研 究 计 划 及 预 期 成 果 1 5

等 ), 并 报 学 院 批 准 后 设 立 ; 对 团 队 的 年 度 考 核 按 团 队 整 体 进 行, 如 团 队 不 能 达 到 团 队 基 本 考 核 要 求, 则 所 有 成 员 均 按 照 考 核 截 止 日 之 前 填 报 的 个 人 信 息 进 行 个 人 考 核 (2) 鼓 励 教 授 和 副 教 授 领 衔 按 照 学 科 方 向 组 建 学 科 团 队, 人 数 至 少 为 4 人 学 科 团 队 基 本 考 核 要 求 : 1) 年 人 均 SCI 论 文 不 少 于 2 篇 ( 可 以 用 1 项 当 年 授 权 发 明 专 利 或 1 项 当 年 专 利 转 化 到 款 抵 0.5 篇 SCI 论 文, 只 能 抵 用 两 次 ; 第 一 作 者 是 学 生, 导 师 是 通 讯 作 者,2 篇 以 一 篇 计 ;SCI 一 区 期 刊 论 文 视 为 2 篇 SCI 论 文, 以 当 年 年 底 刊 登 或 online 为 计 算 依 据 ) 且 年 人 均 科 研 经 费 不 少 于 25 万 ( 按 每 年 实 际 的 入 账 经 费 核 算 纵 向 科 研 经 费 按 照 两 倍 计 算, 即 纵 向 经 费 10 万 元 视 为 科 研 经 费 20 万 元 ); 或 者, 年 人 均 SCI 论 文 不 少 于 1 篇 ( 同 上 ) 且 年 人 均 科 研 经 费 不 少 于 50 万 ( 同 上 ) 2) 年 人 均 教 学 课 时 不 少 于 64 学 时, 其 中 本 科 生 的 教 学 课 时 不 少 于 32 学 时 ( 不 包 括 指 导 毕 业 设 计 课 程 设 计 和 实 验 教 学 ) 3) 年 人 均 指 导 本 科 生 项 目 数 ( 即 : 本 科 生 课 外 研 学 项 目 结 题 数 量 + 毕 业 设 计 学 生 通 过 数 量 + 担 任 班 主 任 ) 不 少 于 3 项 (3) 鼓 励 教 授 和 副 教 授 领 衔 积 极 探 索 教 学 研 究, 根 据 课 程 类 型, 组 建 教 研 团 队, 人 数 至 少 为 3 人 教 研 团 队 基 本 考 核 要 求 : 1) 年 人 均 本 科 生 课 时 量 不 少 于 160 学 时 ; 2) 年 人 均 发 表 教 改 论 文 ( 期 刊 由 学 院 教 学 工 作 委 员 会 认 定 ) 不 少 于 1 篇 ; 3) 年 人 均 主 持 立 项 学 校 及 以 上 级 别 的 教 改 项 目 不 少 于 1 项 (4) 团 队 的 考 核 认 定 在 满 足 团 队 基 本 考 核 要 求 基 础 上, 按 照 不 合 格 合 格 良 好 和 优 秀 四 个 层 次 认 定 团 队 合 格 认 定 : 根 据 当 年 度 团 队 成 员 职 称 和 相 应 的 学 校 人 事 积 分 合 格 要 求, 累 加 得 该 团 队 的 合 格 基 准 团 队 所 有 成 员 的 总 积 分, 如 超 过 合 格 基 准 则 认 定 该 团 队 为 合 格, 否 则, 认 定 该 团 队 为 不 合 格 学 科 团 队 优 良 认 定 : 根 据 当 年 度 学 科 团 队 成 员 对 应 职 称 的 全 院 平 均 分, 累 加 得 该 团 队 的 优 良 基 准 团 队 所 有 成 员 的 总 积 分, 如 超 过 优 良 基 准 的 120% 则 认 定 该 团 队 为 良 好, 超 过 优 良 基 准 的 140% 则 认 定 该 团 队 为 优 秀 教 研 团 队 优 良 认 定 : 教 研 团 队 在 当 年 如 果 申 请 到 校 级 及 以 上 教 学 成 果 奖, 认 定 为 团 队 良 好 ; 教 学 团 队 在 当 年 如 果 申 请 到 省 级 及 以 上 教 改 项 目 或 教 学 成 果 奖, 认 定 为 团 队 优 秀 (5) 对 于 年 度 考 核 连 续 优 良 的 团 队, 除 了 每 年 的 岗 位 绩 效 津 贴 按 年 度 优 秀 奖 励 外, 学 院 还 在 学 科 研 究 经 费 实 验 用 房 招 生 名 额 荣 誉 推 荐 和 奖 教 金 等 资 源 分 配 方 面, 按 照 团 队 类 别 及 考 核 等 级 给 与 优 先 支 持 2 单 个 人 员 (1) 单 个 人 员 考 核 的 合 格 标 准 : 按 职 称 要 求 完 成 学 校 年 度 人 事 考 核 规 定 的 教 学 与 科 研 任 务, 并 达 到 相 应 职 称 的 积 分 要 求 (2) 单 个 人 员 考 核 的 优 秀 和 良 好 标 准 : 2 5

1) 教 学 和 科 研 并 重 考 核 的 个 体 人 员, 优 秀 和 良 好 的 标 准 : 依 据 个 人 取 得 的 年 度 人 事 积 分, 对 应 职 称 积 分 排 在 前 10% 的 为 优 秀, 在 10%-30% 之 间 的 为 良 好 2) 教 学 为 主 考 核 的 个 体 人 员, 需 在 年 初 向 学 院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优 秀 和 良 好 的 标 准 : 督 导 给 予 的 课 堂 评 价 分 数 在 良 以 上 上 一 年 年 终 评 教 成 绩 在 全 院 总 排 名 的 前 40%, 且 本 科 生 的 年 度 授 课 课 时 超 过 208 学 时, 可 以 认 定 为 考 核 良 好 ; 督 导 给 予 的 课 堂 评 价 分 数 为 优 上 一 年 年 终 评 教 成 绩 在 全 院 总 排 名 的 前 20%, 且 本 科 生 的 年 度 授 课 课 时 超 过 240 学 时, 可 以 认 定 为 考 核 优 秀 3 实 验 室 人 员 考 核 (1) 依 据 东 南 大 学 实 验 教 学 与 技 术 工 作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考 核 暂 行 办 法 ( 二 〇 一 〇 年 七 月 六 日 发 文 ) 和 东 南 大 学 实 验 教 学 与 技 术 工 作 考 核 积 分 暂 行 办 法 ( 二 〇 一 〇 年 七 月 六 日 修 订 ) 文 件 考 核 个 人 积 分 根 据 完 成 实 验 教 学 任 务 的 情 况 以 及 对 学 院 专 业 建 设 等 工 作 的 贡 献, 党 政 联 席 会 综 合 考 评 并 认 定 个 人 考 核 成 绩 (2) 对 于 鼓 励 性 奖 励 : 鼓 励 实 验 室 人 员 以 新 技 术 实 验 综 合 性 实 验 项 目 建 设 为 目 标, 制 订 具 体 的 工 作 计 划, 经 学 院 批 准 后, 按 计 划 执 行, 以 实 施 情 况 确 定 奖 励 的 幅 度 对 于 实 验 室 人 员 发 表 论 文 等 所 获 取 的 科 研 奖 励 与 各 种 先 进 称 号 奖 励, 由 学 院 直 接 向 个 人 发 放 奖 金 (3) 专 职 实 验 技 术 人 员 上 班 实 行 坐 班 制, 须 进 行 日 常 考 勤 登 记, 以 校 园 卡 刷 卡 记 录 为 审 核 依 据 五 奖 励 性 绩 效 津 贴 的 分 配 办 法 1 奖 励 性 绩 效 津 贴 依 据 本 办 法 第 四 条 考 核 为 合 格 的 学 院 员 工, 可 以 全 额 享 有 30% 奖 励 性 绩 效 工 资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员 工, 则 不 能 享 受 院 机 关 管 理 人 员 参 照 学 校 职 员 制 考 核 办 法 进 行 考 核 2 学 校 奖 励 性 津 贴 (30% 绩 效 津 贴 之 上 的 增 发 部 分 ): 依 据 本 条 例 第 四 条 考 核 为 良 好 的 学 院 员 工, 可 享 受 当 年 度 学 校 增 发 的 奖 励 性 津 贴 额 度 的 100% 依 据 本 条 例 第 四 条 考 核 为 优 秀 的 学 院 员 工, 除 可 享 受 当 年 度 学 校 增 发 的 奖 励 性 津 贴 额 度 的 100% 之 外, 还 可 根 据 学 院 当 年 度 的 绩 效 津 贴 节 余 情 况, 享 受 一 定 额 度 的 奖 励 3 特 别 奖 励 为 促 进 学 院 学 科 建 设 和 教 学 的 跨 越 式 发 展, 对 学 院 发 展 有 明 显 作 用 的 成 果 予 以 特 别 奖 励 (1) 科 学 研 究 方 面 突 出 贡 献 奖 1) 牵 头 获 得 国 家 级 三 大 奖 之 一 的 团 队 性 项 目 (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奖 国 家 科 技 发 明 奖, 国 家 技 术 进 步 奖 ), 一 等 奖 奖 励 100000 元 二 等 奖 奖 励 50000 元 ; 获 省 部 级 科 技 成 果 一 等 奖 一 项, 奖 励 10000 元 ; 2) 获 得 国 家 重 大 科 技 基 础 设 施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国 家 自 然 基 金 委 创 新 群 体 国 家 级 实 验 教 学 示 范 中 心 国 家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等 团 队 性 项 目, 一 次 性 奖 励 团 队 50000 元 获 得 省 部 级 重 点 实 验 室 团 队 性 项 目, 一 次 性 奖 励 团 队 20000 元 ; 3 5

3) 在 SCIENCE NATURE 期 刊 上 发 表 一 篇 论 文 奖 励 50000 元 ; 入 选 当 年 Elsevier 中 国 高 被 引 学 者 名 单, 或 代 表 性 论 文 他 引 次 数 超 过 100 次, 奖 励 5000 元 ; 4) 争 取 到 一 项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奖 励 50000 元 争 取 到 一 项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重 点 科 研 项 目 奖 励 20000 元 ; 5) 争 取 到 到 款 数 500 万 以 上 的 单 项 产 业 专 项 项 目 或 单 项 到 款 数 在 300 万 以 上 的 项 目, 一 次 性 奖 励 项 目 负 责 人 20000 元 (2) 人 才 建 设 方 面 突 出 贡 献 奖 1) 争 取 到 一 项 国 家 杰 出 青 年 基 金 项 目 奖 励 50000 元, 争 取 到 一 项 国 家 优 秀 青 年 基 金 项 目 奖 励 20000 元 ; 获 得 省 部 级 部 创 新 团 队 等 团 队 性 项 目, 一 次 性 奖 励 团 队 20000 元 ; 2) 学 院 教 师 介 绍 并 协 助 成 功 引 进 千 人 计 划 教 授 一 人, 奖 励 10000 元 ; 引 进 青 年 千 人 计 划 一 人, 奖 励 5000 元 (3) 人 才 培 养 方 面 突 出 贡 献 奖 1) 获 得 国 家 级 教 学 成 果 一 等 奖 一 项, 奖 励 团 队 50000 元, 获 得 国 家 级 教 学 成 果 一 等 奖 二 项, 奖 励 团 队 20000 元 获 省 部 级 教 学 成 果 一 等 奖 一 项, 奖 励 10000 元 ; 获 中 国 研 究 生 教 育 成 果 奖 特 等 奖 一 项, 奖 励 团 队 10000 元 ; 2) 国 家 级 教 改 项 目 国 家 级 规 划 教 材 出 版 学 术 专 著 一 本, 奖 励 5000 元 获 江 苏 省 优 秀 博 士 论 文 江 苏 省 优 秀 硕 士 论 文 江 苏 省 优 秀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论 文 优 秀 研 究 生 课 程, 奖 励 2000 元 ; 3) 学 年 内 学 生 评 教 成 绩 达 90 分 以 上 且 督 导 评 教 成 绩 达 到 90 分 以 上, 或 被 评 为 校 同 学 心 目 中 的 好 老 师 我 最 喜 爱 的 导 师 等 奖 励 1000 元 ; 4) 学 院 教 师 推 荐 并 协 助 成 功 引 进 国 外 著 名 大 学 与 东 南 大 学 机 械 学 院 联 合 培 养 本 科 生 或 研 究 生, 成 立 (3+1,2+2,3+2) 的 培 养 模 式, 一 所 大 学 奖 励 5000 元 ; 5) 培 养 授 予 学 位 的 境 外 留 学 生, 每 名 学 生 奖 励 2000 元 (4) 学 院 公 共 事 务 贡 献 奖 励 针 对 为 完 成 学 院 各 种 公 共 事 务, 做 出 大 量 辅 助 性 服 务 性 事 务 性 工 作, 而 无 法 在 积 分 系 统 中 体 现 工 作 量 的 老 师 而 设 立 的 奖 励 项 目 奖 励 的 对 象 额 度 和 奖 励 的 方 式 由 各 分 管 院 长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设 立 以 上 奖 励 的 实 施 须 在 学 院 有 足 够 资 源 的 条 件 下 进 行, 如 果 资 源 不 足, 由 院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根 据 当 年 度 学 院 专 项 资 金 账 户 的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发 放 额 度 六 其 他 规 定 1 鼓 励 教 授 双 语 ( 英 语 ) 课 程 的 教 师, 计 算 对 应 课 程 积 分 时, 在 课 程 正 常 的 权 重 系 数 基 础 上 再 增 加 20% 2 在 职 人 员 国 内 脱 产 进 修 或 公 派 出 国 进 修 期 间, 按 东 南 大 学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3 工 作 未 满 一 年 的 新 进 教 师, 不 享 受 的 学 校 奖 励 性 津 贴 4 5

4 多 次 无 故 缺 席 集 体 活 动 会 议,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执 行 学 院 部 门 分 配 的 工 作, 由 学 院 党 政 联 席 会 决 定 是 否 发 放 和 如 何 发 放 学 校 奖 励 性 津 贴 5 本 规 定 如 与 学 校 有 关 政 策 冲 突, 则 按 照 学 校 规 定 执 行 6 其 它 未 尽 事 宜, 提 交 院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经 集 体 研 究 认 定 形 成 决 议 后 执 行 本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由 院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负 责 解 释 机 械 工 程 学 院 二 〇 一 五 年 五 月 二 十 七 日 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