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东 路 11 号 18 19 楼 全 层 )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公 开 转 让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本 公 司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2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下 列 风 险 及 重 大 事 项 : ( 一 )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风 险 黄 原 胶 所 处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行 业 及 下 游 食 品 与 石 油 钻 井 产 业 会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全 球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影 响 若 主 要 客 户 所 在 国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疲 软, 对 黄 原 胶 的 需 求 将 会 适 当 减 少 ; 另 外, 通 货 膨 胀 主 要 成 本 构 成 煤 炭 与 玉 米 的 周 期 性 价 格 变 动 对 行 业 的 盈 利 能 力 也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 二 ) 反 倾 销 调 查 风 险 2012 年 全 球 黄 原 胶 三 大 供 应 商 之 一 CP Kelco U.S.,Inc. 代 表 美 国 黄 原 胶 产 业 向 美 国 商 务 部 (Department of Commerce) 与 美 国 国 际 贸 易 委 员 会 (ITC) 起 诉 中 国 和 奥 地 利 黄 原 胶 生 产 厂 商 美 国 商 务 部 随 即 发 起 反 倾 销 调 查, 并 于 2013 年 7 月 正 式 作 出 裁 定, 对 进 口 自 中 国 的 黄 原 胶 征 收 关 税 税 率 具 体 如 下 : 征 收 中 国 企 业 普 遍 税 率 154.1%, 征 收 公 司 税 率 128.32%, 征 收 阜 丰 集 团 税 率 15.09% 2015 年 7 月, 美 国 商 务 部 与 美 国 国 际 贸 易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作 出 复 审, 初 裁 征 收 公 司 税 率 降 至 5.14% 然 而, 如 果 未 来 美 国 反 倾 销 裁 定 标 准 或 处 罚 力 度 发 生 变 化, 或 其 他 黄 原 胶 消 耗 大 国 对 中 国 黄 原 胶 产 品 发 起 反 倾 销 调 查, 将 会 再 次 给 公 司 及 其 他 中 国 黄 原 胶 生 产 厂 商 及 带 来 法 律 成 本 行 政 成 本, 并 被 迫 提 高 产 品 价 格 影 响 产 品 需 求 ( 三 ) 汇 率 波 动 风 险 国 内 部 分 黄 原 胶 生 产 企 业 有 出 口 业 务, 因 此 产 品 出 口 销 售 均 涉 及 外 汇 风 险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本 公 司 出 口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31.06% 43.73%, 但 并 未 采 用 任 何 衍 生 工 具 对 冲 外 汇 风 险, 因 此 也 受 到 汇 率 波 动 风 险 的 影 响 ( 四 ) 产 业 政 策 风 险 国 内 生 产 黄 原 胶 企 业 目 前 主 要 享 受 如 下 产 业 政 策 利 好 玉 米 是 我 国 明 文 规 定 要 限 制 深 加 工 比 例 的 行 业, 因 此 玉 米 淀 粉 年 产 量 受 到 一 定 限 制 尽 管 目 前 玉 米 淀 粉 整 体 呈 现 出 供 大 于 求 的 态 势, 但 若 未 来 放 松 对 玉 米 深 加 工 的 限 制, 进 一 步 扩 大 供 给, 仍 有 可 能 因 低 廉 的 价 格 吸 引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导 致 黄 原 胶 进 入 门 槛 降 低 另 3
外 目 前 我 国 黄 原 胶 生 产 企 业 享 受 产 品 出 口 退 税 13%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还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优 惠 税 率 西 部 大 开 发 的 税 收 优 惠 如 果 未 来 上 述 产 业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将 对 行 业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 五 ) 技 术 升 级 风 险 成 本 控 制 是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的 关 键 要 素, 好 的 成 本 控 制 能 够 使 产 品 拥 有 明 显 的 价 格 优 势 生 产 黄 原 胶 的 主 要 成 本 来 自 玉 米 与 煤 炭 消 耗, 而 目 前 黄 原 胶 生 产 企 业 均 选 择 在 玉 米 大 省 山 东 与 西 部 具 有 煤 炭 经 济 优 势 的 位 置 布 局 因 此 未 来 黄 原 胶 行 业 的 成 本 战 将 主 要 集 中 于 控 制 成 本 技 术 升 级 的 竞 争 ( 六 ) 材 料 替 代 性 风 险 在 食 品 工 业 领 域, 黄 原 胶 是 理 想 的 增 稠 剂 悬 浮 剂 乳 化 剂 和 成 型 剂, 在 某 些 苛 刻 条 件 下 黄 原 胶 的 性 能 比 明 胶 CMC(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 海 藻 等 现 行 食 品 添 加 剂 更 具 优 越 性 然 而 在 不 够 苛 刻 的 条 件 下, 黄 原 胶 的 不 可 替 代 性 减 弱 在 石 油 行 业 由 于 黄 原 胶 的 流 变 学 特 性 耐 盐 性 能 增 稠 效 果 及 相 对 低 廉 的 价 格 使 其 较 聚 丙 烯 酰 胺 CMC 变 性 淀 粉 及 一 些 多 糖 植 物 ( 瓜 尔 胶 等 ) 性 价 比 更 高 但 不 排 除 未 来 瓜 尔 胶 突 破 产 能 瓶 颈 降 低 价 格, 从 而 降 低 黄 原 胶 吸 引 力 的 可 能 性 另 外 尽 管 黄 原 胶 目 前 在 食 品 添 加 剂 及 钻 井 泥 浆 添 加 剂 应 用 中 具 有 极 高 的 性 能, 仍 不 排 除 未 来 有 被 新 材 料 替 代 的 可 能 性, 届 时 将 对 黄 原 胶 行 业 造 成 巨 大 的 打 击 ( 七 ) 环 保 风 险 生 产 黄 原 胶 主 要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包 括 排 放 废 水 产 生 噪 声 和 固 废 目 前 行 业 所 执 行 的 环 境 保 护 依 据 如 下 : 执 行 法 规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三 级 标 准 GB3095-2012 2 地 面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V 类 标 准 GB3838-2002 3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3 类 GB3096-2008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排 放 标 准 : 4
1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2007 2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2002) 3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Ⅲ 类 GB12348-2008 公 司 已 在 治 理 方 面 大 量 投 入, 技 术 先 进, 排 放 指 标 均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使 得 项 目 污 染 排 放 能 达 到 环 保 要 求 然 而 随 着 国 家 环 保 要 求 的 日 趋 严 格 和 整 个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逐 步 增 强, 无 法 保 证 未 来 不 颁 发 更 为 严 格 的 环 保 法 律 若 未 来 法 律 法 规 出 现 变 动, 将 会 导 致 生 产 黄 原 胶 企 业 增 加 资 本 开 支, 提 高 经 营 成 本, 加 重 企 业 财 务 负 担, 影 响 企 业 盈 利 能 力 ( 八 ) 客 户 流 失 的 风 险 虽 然 公 司 与 客 户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但 目 前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整 体 产 能 已 可 满 足 行 业 需 求, 若 客 户 由 于 本 公 司 其 他 竞 争 对 手 的 价 格 品 质 功 能 优 势, 或 者 由 于 其 自 身 行 业 发 展 经 营 战 略, 亦 或 者 其 他 原 因 终 止 与 公 司 的 合 作, 同 时 公 司 又 无 法 持 续 开 发 新 的 客 户, 这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的 经 营 业 绩 ( 九 )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金 额 分 别 为 22,703.63 万 元 19,628.98 万 元 16,182.60 万 元, 占 公 司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2.96% 11.44% 9.63% 虽 然 应 收 账 款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低, 但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金 额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5.63% 34.77% 29.52%, 应 收 账 款 对 流 动 资 产 的 影 响 较 大 若 公 司 客 户, 尤 其 是 石 油 行 业 的 客 户, 由 于 其 自 身 经 营 或 者 行 业 因 素 造 成 应 付 本 公 司 货 款 不 能 及 时 支 付, 将 会 产 生 应 收 账 款 损 失 的 风 险 ( 十 ) 流 动 性 风 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70.69% 63.53% 62.5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86 0.85 0.88,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71 0.63 0.60 公 司 整 体 负 债 水 平 较 高,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流 动 比 率 均 小 于 1, 公 司 偿 债 风 险 较 高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尚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37,480 万 元 ( 含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敞 口 余 额 5,000 万 元 ), 短 期 借 款 及 其 他 负 债 的 偿 付 能 力 主 要 取 决 于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状 况, 以 及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当 应 收 账 款 无 法 及 时 全 面 地 回 收, 以 及 产 品 滞 销 时, 就 会 产 生 债 务 的 偿 付 风 险 5
( 十 一 )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价 格 波 动, 及 供 应 商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主 要 由 直 接 材 料 及 能 源 构 成, 如 玉 米 淀 粉 煤 炭 电 力 等, 因 此 若 公 司 产 品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煤 炭 及 电 力 等 能 源 价 格 波 动 幅 度 较 大,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金 额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金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6.05% 56.75% 63.62%, 供 应 商 集 中 度 较 高, 虽 然 公 司 目 前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保 持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若 由 于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供 应 商 业 务 转 型, 亦 或 者 其 他 因 素, 终 止 与 公 司 的 合 作 关 系, 同 时 公 司 又 短 期 内 无 法 开 发 新 的 供 应 商, 则 公 司 将 面 临 采 购 风 险 ( 十 二 ) 产 品 单 一 风 险 公 司 业 务 为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产 品 单 一 若 由 于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导 致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将 使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 同 时, 伴 随 其 他 水 溶 性 胶 体 技 术 及 用 途 的 发 展, 黄 原 胶 将 会 面 临 被 替 代 的 风 险,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 十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史 正 富 翟 立 夫 妇, 二 人 通 过 其 控 制 的 公 司 合 计 控 制 本 公 司 70% 的 股 份, 同 时, 除 本 公 司 外,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还 控 制 多 家 主 营 投 资 及 胶 体 生 产 企 业, 因 此,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或 其 他 方 式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人 事 任 免 关 联 交 易 和 利 润 分 配 等 方 面 进 行 控 制 的 风 险 ( 十 四 ) 品 牌 风 险 中 轩 相 关 的 商 标 称 号 等 品 牌 形 象 在 黄 原 胶 行 业 中 为 人 所 熟 知, 而 黄 原 胶 行 业 目 前 由 三 大 公 司 主 导, 品 牌 再 造 是 一 个 长 期 的 过 程, 一 旦 公 司 品 牌 运 营 出 现 重 大 失 误, 公 司 将 面 临 经 营 业 绩 不 稳 定, 甚 至 大 幅 下 滑 的 风 险 ( 十 五 ) 对 外 担 保 风 险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正 在 履 行 的 担 保 合 同 金 额 为 66,000 万 元, 对 应 被 担 保 人 的 实 际 借 款 ( 含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敞 口 部 分 ) 余 额 为 43,000 万 元 若 由 于 被 担 保 人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违 法 违 规 被 相 关 部 门 处 罚 等 其 他 原 因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债 务 偿 还 义 务, 而 导 致 本 公 司 需 承 担 担 保 责 任,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6
( 十 六 ) 对 关 联 方 依 赖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99.03% 57.98% 43.02%, 虽 然 呈 现 出 下 降 趋 势, 但 由 于 最 终 客 户 转 移 至 本 公 司 尚 需 一 段 时 间 的 过 渡,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本 公 司 仍 将 通 过 淄 博 中 轩 经 销 若 由 于 本 公 司 未 通 过 最 终 客 户 的 审 核 认 证 或 者 审 核 认 证 通 过 延 期 本 公 司 产 品 未 通 过 相 关 出 口 国 家 及 地 区 有 关 部 门 的 审 核 认 证 或 者 审 核 认 证 通 过 延 期 等 因 素, 则 会 导 致 本 公 司 通 过 淄 博 中 轩 经 销 的 期 限 延 长 另 一 方 面, 若 淄 博 中 轩 由 于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违 法 违 规 受 到 相 关 部 门 处 罚 等 因 素 无 法 履 行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经 销 合 同, 或 者 经 营 受 到 限 制, 在 本 公 司 短 期 内 又 无 法 开 拓 新 客 户 的 情 况 下, 将 导 致 公 司 面 临 经 营 业 绩 不 稳 定, 甚 至 大 幅 下 滑 的 风 险 ( 十 七 ) 公 司 业 绩 下 滑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黄 原 胶 4,471.22 23.58% 25,316.75 36.96% 16,780.48 31.27%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呈 现 出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与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所 致, 同 时 2015 年 以 来 全 球 石 油 行 业 的 持 续 低 迷, 造 成 公 司 石 油 开 采 行 业 客 户 需 求 量 下 降,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产 生 了 一 定 影 响 若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将 导 致 公 司 面 临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继 续 下 滑, 这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的 经 营 业 绩 7
目 录 声 明... 2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3 目 录... 8 释 义... 10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3 一 概 览... 13 二 股 票 挂 牌 情 况... 13 三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16 四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22 五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28 六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9 七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简 表... 31 八 本 次 挂 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34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37 一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用 途... 37 二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业 务 流 程 及 服 务 方 式... 45 三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关 键 资 源 和 环 保 情 况... 51 四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情 况... 64 五 所 处 行 业 概 况 市 场 模 型 基 本 风 险 特 征 及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75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92 一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情 况... 92 二 董 事 会 对 现 有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讨 论 与 评 估... 92 三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的 声 明... 93 8
四 公 司 独 立 性 情 况... 94 五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95 六 公 司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用 的 情 况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102 七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情 况... 104 八 最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106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109 一 报 告 期 的 审 计 意 见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以 及 会 计 政 策 与 会 计 估 计... 109 二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及 分 析... 137 三 报 告 期 内 利 润 形 成 的 有 关 情 况... 142 四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150 五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债 务 情 况... 162 六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168 七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69 八 需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的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78 九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181 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报 告 期 内 的 分 配 情 况... 182 十 一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183 十 二 可 能 对 公 司 可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183 第 五 节 有 关 声 明... 189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189 主 办 券 商 声 明... 190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191 律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192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193 第 六 节 附 件... 194 9
释 义 普 通 术 语 本 公 司 公 司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公 司 中 轩 有 限 本 说 明 书 转 让 说 明 书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物 指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指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或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指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指 公 司 董 事 会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指 公 司 监 事 会 指 淄 博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指 山 东 中 轩 生 物 有 限 公 司 中 轩 节 能 指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节 能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BSG 指 Bio Solutions Group Limited( 生 物 胶 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前 身 为 China Bio Solutions Group Limited( 中 國 生 物 膠 體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逸 宁 投 资 指 上 海 逸 宁 投 资 发 展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元 和 创 投 指 淄 博 元 和 创 业 投 资 部 ( 有 限 合 伙 ) 鼎 益 创 投 指 上 海 鼎 益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鼎 亮 泽 昱 指 上 海 鼎 亮 泽 昱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鼎 兴 资 管 指 国 金 鼎 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鼎 兴 一 期 指 上 海 国 金 鼎 兴 一 期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玖 汉 投 资 指 上 海 玖 汉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JCD 指 JCD NAVI VC FUND I L.P 迪 而 森 指 上 海 迪 而 森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景 林 盛 连 指 景 林 盛 连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Deosen USA 指 Deosen USA INC.( 美 国 中 轩 ) 河 北 恒 标 河 北 鑫 合 中 轩 热 电 同 华 集 团 同 华 控 股 同 华 创 投 指 河 北 恒 标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指 河 北 鑫 合 生 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指 淄 博 中 轩 热 电 有 限 公 司 指 上 海 同 华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指 同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指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0
亳 州 瑞 科 指 亳 州 瑞 科 生 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普 力 华 指 上 海 普 力 华 商 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斯 比 凯 可 /CP Kelco 指 CP Kelco U.S.,Inc., 全 球 亲 水 胶 体 领 先 制 造 商, 总 部 位 于 美 国 佐 治 亚 州 亚 特 兰 大 市 嘉 吉 公 司 (Cargill, Incorporated), 总 部 位 于 美 国 明 尼 苏 达 Cargill 指 州 阜 丰 集 团 指 阜 丰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证 券 代 码 00546 梅 花 集 团 娃 哈 哈 卡 夫 雀 巢 联 合 利 华 长 城 钻 井 中 海 油 服 斯 伦 贝 谢 农 业 银 行 中 信 银 行 光 大 银 行 华 夏 银 行 建 设 银 行 浦 发 银 行 招 商 银 行 外 经 贸 部 商 务 部 内 蒙 达 旗 工 商 局 内 蒙 质 监 局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证 监 会 指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杭 州 娃 哈 哈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指 卡 夫 食 品 公 司 (Kraft Foods Inc.) 指 瑞 士 雀 巢 食 品 公 司 (Nestle' Alimmtann S.A.) 指 联 合 利 华 公 司 (Unilever N.V) 指 中 油 长 城 钻 井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海 油 田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斯 伦 贝 谢 公 司 (Schlumberger Ltd.) 及 其 相 关 公 司 指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华 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指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指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达 拉 特 旗 工 商 局 指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指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指 中 国 证 劵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万 联 证 券 主 办 券 商 指 万 联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会 计 师 指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律 师 指 北 京 市 竞 天 公 诚 律 师 事 务 所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元 万 元 指 如 无 特 殊 说 明, 指 人 民 币 元 万 元 11
报 告 期 指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4 月 专 业 术 语 黄 原 胶 指 LSRV 指 食 品 化 学 法 典 (FCC) 指 FDA 指 HACCP 指 ph 值 指 英 语 :Xanthan Gum, 音 译 作 三 仙 胶, 俗 称 玉 米 糖 胶 汉 生 胶 是 一 种 糖 类 ( 葡 萄 糖 蔗 糖 乳 糖 ) 经 由 野 油 菜 黄 单 孢 菌 (Xanthomonas Campestris) 发 酵 产 生 的 复 合 多 糖 体 Low Shear Rate Viscosity, 即 低 剪 切 速 率 粘 度, 系 一 种 通 常 采 用 的 测 量 非 牛 顿 流 体 粘 度 的 方 法, 该 指 标 越 大 表 示 流 体 的 流 动 性 越 差, 悬 浮 性 及 假 塑 性 越 强 Food Chemicals Codex, 是 国 际 公 认 的 标 准 各 论, 用 于 验 证 食 品 成 分 的 纯 度 及 特 性 FCC 虽 然 在 美 国 出 版, 但 得 到 了 全 球 的 监 管 机 构 制 造 商 供 应 商 和 其 他 食 品 成 分 使 用 者 的 公 认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即 美 国 食 品 药 物 管 理 局, 是 国 际 医 疗 审 核 权 威 机 构, 由 美 国 国 会 即 联 邦 政 府 授 权, 专 门 从 事 食 品 与 药 品 管 理 的 最 高 执 法 机 关 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危 害 分 析 和 关 键 控 制 点, 是 国 际 上 共 同 认 可 和 接 受 的 食 品 安 全 保 证 体 系, 主 要 是 对 食 品 中 微 生 物 化 学 和 物 理 危 害 进 行 安 全 控 制 溶 液 中 氢 离 子 活 度 的 一 种 标 度, 即 溶 液 酸 碱 程 度 的 衡 量 标 准 ph 值 越 趋 向 于 0 表 示 溶 液 酸 性 越 强, 反 之, 越 趋 向 于 14 表 示 溶 液 碱 性 越 强, 在 常 温 下,pH=7 的 溶 液 为 中 性 溶 液 12
第 一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一 概 览 中 文 名 称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152723000013813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注 册 资 本 张 涛 2010 年 02 月 09 日 2015 年 08 月 12 日 50,000 万 元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69949182-6 住 所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鄂 尔 多 斯 市 达 拉 特 旗 树 林 召 镇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邮 编 014305 电 话 0477-5189760 传 真 0477-5189760 电 子 邮 箱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负 责 人 所 属 行 业 erdos@nm-deosen.com 徐 长 征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规 定, 公 司 属 于 食 品 制 造 业 (C14);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11) 分 类 标 准,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制 造 (C1495);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挂 牌 公 司 管 理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制 造 (C1495);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挂 牌 公 司 投 资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特 种 化 学 制 品 (11101014) 经 营 范 围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以 及 相 关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主 营 业 务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二 股 票 挂 牌 情 况 ( 一 ) 股 票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代 码 : 股 票 简 称 : 中 轩 生 化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13
股 票 总 量 :50,000 万 股 挂 牌 日 期 : 年 月 日 转 让 方 式 : 协 议 转 让 ( 二 )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1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对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制 性 规 定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 发 起 人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向 公 司 申 报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上 述 人 员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章 程 可 以 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作 出 其 他 限 制 性 规 定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第 二 章 股 票 挂 牌 2.8 规 定 : 挂 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挂 牌 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票 分 三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每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数 量 均 为 其 挂 牌 前 所 持 股 票 的 三 分 之 一,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时 间 分 别 为 挂 牌 之 日 挂 牌 期 满 一 年 和 两 年 挂 牌 前 十 二 个 月 以 内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票 进 行 过 转 让 的, 该 股 票 的 管 理 按 照 前 款 规 定 执 行, 主 办 券 商 为 开 展 做 市 业 务 取 得 的 做 市 初 始 库 存 股 票 除 外 因 司 法 裁 决 继 承 等 原 因 导 致 有 限 售 期 的 股 票 持 有 人 发 生 变 更 的, 后 续 持 有 人 应 继 续 执 行 股 票 限 售 规 定 2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六 条 规 定 : 发 起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1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未 满 一 年, 因 此 公 司 发 起 人 的 股 份 不 具 备 公 开 转 让 的 条 件 14
3 公 司 股 东 未 作 出 严 于 公 司 章 程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自 愿 锁 定 承 诺 15
三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 一 )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图 16
( 二 ) 主 要 股 东 情 况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股 东 性 质 1 淄 博 中 轩 35,000.00 70.000 境 内 法 人 2 鼎 亮 泽 昱 10,000.00 20.000 境 内 合 伙 企 业 3 逸 宁 投 资 1,905.00 3.810 境 内 合 伙 企 业 4 元 和 创 投 1,500.00 3.000 境 内 合 伙 企 业 5 沈 国 强 1,095.50 2.191 境 内 自 然 人 6 戴 杰 499.50 0.999 境 内 自 然 人 合 计 50,000.00 100.000 1 淄 博 中 轩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淄 博 中 轩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淄 博 中 轩 持 有 公 司 35,00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70% 淄 博 中 轩 成 立 于 2005 年 07 月 13 日, 注 册 资 本 18,000 万 元, 现 主 营 黄 原 胶 的 销 售,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淄 博 中 轩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比 例 中 轩 生 物 9,000.0000 50.00% BSG 3,634.4631 20.19% 迪 而 森 900.0000 5.00% 鼎 亮 泽 昱 1,840.0000 10.22% 元 和 创 投 810.0000 4.50% 鼎 益 创 投 500.0000 2.78% 玖 汉 投 资 450.0000 2.50% JCD 179.8119 1.00% 景 林 盛 连 685.7250 3.81% 合 计 18,000.0000 100.00% 淄 博 中 轩 对 外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属 于 自 有 资 金, 不 存 在 对 外 公 开 或 非 公 开 募 集 资 金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委 托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资 产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以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持 有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的 情 形 淄 博 中 轩 不 属 于 应 按 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及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等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的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17
2 鼎 亮 泽 昱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鼎 亮 泽 昱 持 有 公 司 10,000 万 股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0%, 为 本 公 司 第 二 大 股 东 鼎 亮 泽 昱 住 所 为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洲 海 路 2777 号 903-12 室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为 国 金 鼎 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 : 荣 亮 ); 企 业 类 型 为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经 营 范 围 为 实 业 投 资, 投 资 咨 询,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以 上 咨 询 除 经 纪 ), 企 业 营 销 策 划, 成 立 日 期 为 2014 年 7 月 30 日, 合 伙 期 限 为 长 期 根 据 鼎 亮 泽 昱 现 行 有 效 的 合 伙 协 议,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鼎 亮 泽 昱 的 出 资 结 构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合 伙 人 持 有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鼎 兴 资 管 100.00 0.66 3 鼎 兴 一 期 15,000.00 99.34 总 计 15,100.00 100.00 鼎 亮 泽 昱 属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和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规 范 的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已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颁 发 的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备 案 证 明, 备 案 日 期 为 2015 年 9 月 28 日, 基 金 名 称 为 上 海 鼎 亮 泽 昱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管 理 人 名 称 为 国 金 鼎 兴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3 逸 宁 投 资 逸 宁 投 资 持 有 公 司 1,905 万 股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3.810% 逸 宁 投 资 住 所 为 浦 东 新 区 杨 园 南 路 116 号 6 幢 西 134 室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为 蒋 亨 福 ; 企 业 类 型 为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经 营 范 围 为 实 业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成 立 日 期 为 2008 年 6 月 25 日, 合 伙 期 限 至 2018 年 6 月 24 日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逸 宁 投 资 的 出 资 结 构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合 伙 人 姓 名 / 名 称 持 有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蒋 亨 福 ( 普 通 合 伙 人 ) 200.00 2.00 18
2 蒋 锦 志 ( 有 限 合 伙 人 ) 9,800.00 98.00 总 计 10,000.00 100.00 据 逸 宁 投 资 说 明, 其 对 外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属 于 自 有 资 金, 不 存 在 对 外 公 开 或 非 公 开 募 集 资 金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委 托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本 企 业 资 产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以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持 有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的 情 形 逸 宁 投 资 不 属 于 应 按 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及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等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的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4 元 和 创 投 元 和 创 投 持 有 公 司 1,500 万 股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3.00% 元 和 创 投 住 所 为 淄 博 市 临 淄 区 南 四 街 38 号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为 张 涛 ; 企 业 类 型 为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 经 营 范 围 为 企 业 自 有 资 金 对 外 投 资 ( 不 得 经 营 金 融 证 券 期 货 理 财 集 资 融 资 等 相 关 业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成 立 日 期 为 2010 年 6 月 21 日, 营 业 期 限 至 2018 年 6 月 18 日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元 和 创 投 的 出 资 结 构 如 下 所 示 : 序 号 合 伙 人 姓 名 / 名 称 持 有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张 涛 ( 普 通 合 伙 人 ) 4,468.00 49.37 2 杨 丽 英 ( 有 限 合 伙 人 ) 3,911.60 43.22 3 崔 国 臣 ( 有 限 合 伙 人 ) 670.40 7.41 总 计 9,050.00 100.00 据 元 和 创 投 说 明, 其 对 外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属 于 自 有 资 金, 不 存 在 对 外 公 开 或 非 公 开 募 集 资 金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委 托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本 企 业 资 产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以 私 募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持 有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的 情 形 元 和 创 投 不 属 于 应 按 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及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等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的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5 沈 国 强 沈 国 强, 住 址 为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羽 山 路,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310110****4253, 持 有 中 轩 生 化 1,095.5 万 股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为 2.191% 6 戴 杰 19
戴 杰, 住 址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蓝 旗 营,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110108****891X, 持 有 中 轩 生 化 499.5 万 股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为 0.999%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史 正 富 和 翟 立 夫 妇,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史 正 富 和 翟 立 夫 妇 通 过 淄 博 中 轩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35,000 万 股,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70% 史 正 富,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54 年 9 月,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曾 任 美 国 劳 工 部 国 际 经 济 研 究 局 研 究 助 理, 华 夏 西 部 经 济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董 事, 上 海 股 权 投 资 协 会 第 一 届 理 事 长 目 前 系 同 华 集 团 董 事 长, 同 华 控 股 董 事, 中 轩 生 物 董 事,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安 徽 格 瑞 德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浦 创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安 徽 星 马 汽 车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北 京 爱 生 谊 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Comway Biomaterial Ltd 董 事 China Bio Solutions Group(HK)Ltd 董 事 BSG 董 事 上 海 维 欣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安 徽 高 新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委 派 代 表, 以 及 复 旦 大 学 新 政 治 经 济 学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教 授 翟 立,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女, 生 于 1971 年 7 月,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曾 创 办 福 建 东 华 培 训 学 校 立 元 广 告 公 司, 福 建 电 视 台 编 辑 主 持 人 编 导 制 片 人, 安 永 信 财 经 顾 问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同 华 集 团 管 理 总 监 总 经 理 法 人 代 表, 并 曾 兼 任 上 海 浦 东 创 新 研 究 院 法 人 代 表 和 常 务 副 院 长 目 前 系 淄 博 中 轩 董 事 长, 中 轩 生 物 董 事 长, 同 华 集 团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同 华 控 股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浦 创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格 瑞 德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Comway Capital Limited China Bio Solutions Group(HK) Limited 亳 州 瑞 科 安 徽 古 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江 苏 南 大 光 电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上 海 安 柯 瑞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同 时 系 上 海 企 业 联 合 会 上 海 企 业 家 协 会 副 会 长 中 国 民 营 经 济 国 际 合 作 商 会 主 席 团 主 席 上 海 市 第 十 四 次 妇 女 代 表 大 会 委 员 上 海 市 工 商 联 执 委 最 近 两 年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化 20
史 正 富 和 翟 立 通 过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同 华 集 团 同 华 控 股 CBL 中 轩 生 物 BSG 的 股 权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淄 博 中 轩 70.19% 股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实 际 控 制 人 形 成 上 述 投 资 关 系 的 资 金 来 源 均 来 源 于 其 自 有 资 金 及 公 司 自 身 经 营 积 累 所 得 CBL 及 BSG 原 为 中 轩 生 物 拟 实 施 境 外 上 市 而 设 立 的 境 外 投 融 资 平 台 其 中,CBL 系 于 2006 年 8 月 在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投 资 设 立 的 海 外 离 岸 公 司, 史 正 富 直 接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BSG 系 于 2004 年 10 月 在 开 曼 群 岛 投 资 设 立 的 海 外 离 岸 公 司, 史 正 富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鉴 于 CBL 及 BSG 其 初 始 设 立 目 的 为 投 融 资, 史 正 富 历 史 上 通 过 CBL BSG 实 施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投 资 事 项, 符 合 37 号 文 规 范 的 返 程 投 资 情 形 就 相 关 事 项 史 正 富 已 于 2006 年 2007 年 2015 年 分 别 办 理 了 个 人 境 外 投 资 外 汇 登 记 及 变 更 程 序 中 轩 生 化 系 淄 博 中 轩 于 2010 年 在 境 内 投 资 设 立 的 企 业, 其 不 存 在 外 资 股 东, 其 企 业 性 质 为 内 资 有 限 公 司, 不 属 于 返 程 投 资 规 范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范 畴 根 据 现 时 有 效 的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关 于 境 内 居 民 通 过 特 殊 目 的 公 司 境 外 投 融 资 及 返 程 投 资 外 汇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汇 发 [2014]37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已 21
登 记 境 外 特 殊 目 的 公 司 发 生 境 内 居 民 个 人 股 东 名 称 经 营 期 限 等 基 本 信 息 变 更, 或 发 生 境 内 居 民 个 人 增 资 减 资 股 权 转 让 或 置 换 合 并 或 分 立 等 重 要 事 项 变 更 后, 应 及 时 到 外 汇 局 办 理 境 外 投 资 外 汇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对 于 境 内 居 民 未 按 规 定 办 理 相 关 外 汇 登 记 的 行 为, 外 汇 主 管 部 门 有 权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汇 管 理 条 例 第 四 十 八 条 第 ( 五 ) 项 规 定 责 令 改 正, 给 予 警 告, 对 机 构 可 以 处 30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对 个 人 可 以 处 5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史 正 富 原 于 2006 年 及 2007 年 办 理 取 得 的 境 内 居 民 个 人 境 外 投 资 外 汇 登 记 表 载 明 的 ZGC BIOTECHNOLOGY LIMITED BIOADVANTAGE LIMITED BSG CBL 等 境 外 主 体 相 关 股 权 结 构 信 息 及 史 正 富 的 持 股 情 况, 自 2007 年 后 发 生 了 数 次 变 更, 但 未 及 时 办 理 相 关 变 更 登 记 程 序, 存 在 违 规 问 题 截 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 史 正 富 就 相 关 个 人 境 外 投 资 外 汇 变 更 事 项 已 规 范 完 善 了 相 关 外 汇 变 更 登 记 程 序, 并 已 经 取 得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临 淄 支 行 核 发 的 境 内 居 民 个 人 境 外 投 资 外 汇 登 记 表 根 据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淄 博 市 中 心 支 局 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史 正 富 所 涉 特 殊 目 的 公 司 于 2015 年 的 外 汇 变 更 登 记 事 项 符 合 现 行 外 汇 管 理 规 定, 未 对 该 事 项 进 行 处 罚 ( 四 )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争 议 事 项 本 公 司 股 东 所 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争 议 事 项 的 情 况 ( 五 ) 公 司 各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史 正 富 与 翟 立 系 夫 妻 关 系 元 和 创 投 持 有 淄 博 中 轩 4.50% 的 股 权 鼎 亮 泽 昱 持 有 淄 博 中 轩 10.22% 的 股 权 除 上 述 之 外,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四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22
( 一 )2010 年 2 月,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中 轩 有 限 成 立 于 2010 年 2 月 9 日, 由 法 人 淄 博 中 轩 独 资 设 立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于 2010 年 2 月 4 日 缴 足 2010 年 2 月 6 日, 鄂 尔 多 斯 市 元 发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鄂 元 所 验 字 (2010) 第 093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中 轩 有 限 于 截 至 日 期 2010 年 2 月 4 日, 已 收 到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合 计 1,000 万 元,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2010 年 2 月 9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准 予 中 轩 有 限 成 立, 并 颁 发 了 152723000013813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中 轩 有 限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淄 博 中 轩 1,000.00 100.00 1,000.00 ( 二 )2010 年 5 月, 公 司 经 营 地 点 变 更 2010 年 4 月 20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住 所 由 准 格 尔 旗 大 路 新 区 变 更 为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0 年 5 月 10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公 司 经 营 地 址 由 准 格 尔 旗 大 路 新 区 变 更 为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 三 )2010 年 7 月, 公 司 第 一 次 增 资 2010 年 7 月 1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000 万 元 增 至 10,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9,000 万 元,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0 年 7 月 8 日, 鄂 尔 多 斯 市 元 发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鄂 元 所 验 字 (2010) 507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中 轩 有 限 于 截 至 日 期 2010 年 7 月 7 日, 已 收 到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合 计 9,000 万 元,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0 万 元 2010 年 7 月 31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此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中 轩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23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淄 博 中 轩 10,000.00 100.00 10,000.00 ( 四 )2010 年 10 月, 公 司 第 二 次 增 资 2010 年 10 月 20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0,000 万 元 增 至 20,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10,000 万 元,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0 年 10 月 23 日, 鄂 尔 多 斯 市 元 发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鄂 元 所 验 字 (2010) 762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中 轩 有 限 于 截 至 日 期 2010 年 10 月 22 日, 已 收 到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合 计 10,000 万 元,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0,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20,000 万 元 2010 年 10 月 27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淄 博 中 轩 20,000.00 100.00 20,000.00 ( 五 )2011 年 3 月, 公 司 第 一 次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2011 年 3 月 7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由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果 胶 结 冷 胶 卡 拉 胶 及 其 它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的 销 售 变 更 为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果 胶 结 冷 胶 卡 拉 胶 及 其 它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的 销 售, 以 及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1 年 3 月 28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准 予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 六 )2011 年 11 月, 公 司 第 三 次 增 资 2011 年 11 月 22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0,000 万 元 增 至 30,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10,000 万 元,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1 年 11 月 24 日, 鄂 尔 多 斯 市 元 发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鄂 元 所 验 字 (2011) 700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中 轩 有 限 于 截 至 日 期 2011 年 11 月 24 日, 已 收 到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合 计 10,000 万 元,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0,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0,000 万 元 2011 年 12 月 2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24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淄 博 中 轩 30,000.00 100.00 30,000.00 ( 七 )2012 年 4 月, 公 司 第 二 次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2012 年 4 月 15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由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果 胶 结 冷 胶 卡 拉 胶 及 其 它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的 销 售, 以 及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变 更 为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果 胶 结 冷 胶 卡 拉 胶 及 其 它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的 销 售, 以 及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2 年 5 月 11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 八 )2012 年 8 月, 公 司 第 四 次 增 资 2012 年 8 月 21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30,000 万 元 增 至 40,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10,000 万 元,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2 年 8 月 24 日, 鄂 尔 多 斯 市 元 发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鄂 元 所 验 字 (2012) 258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中 轩 有 限 于 截 至 日 期 2012 年 8 月 21 日, 已 收 到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合 计 10,000 万 元,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0,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40,000 万 元 2012 年 8 月 30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淄 博 中 轩 40,000.00 100.00 40,000.00 ( 九 )2012 年 9 月, 公 司 第 五 次 增 资 2012 年 9 月 13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40,000 万 元 增 至 50,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10,000 万 元,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2 年 9 月 13 日, 鄂 尔 多 斯 市 元 发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鄂 元 所 验 字 (2012) 273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中 轩 有 限 于 截 至 日 期 2012 年 9 月 13 日, 已 收 到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合 计 10,000 万 元, 以 货 币 方 式 出 资 ;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0,000 万 元 25
2012 年 9 月 17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淄 博 中 轩 50,000.00 100.00 50,000.00 ( 十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第 三 次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2012 年 11 月 18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由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果 胶 结 冷 胶 卡 拉 胶 及 其 它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的 销 售, 以 及 以 上 产 品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变 更 为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 果 胶 结 冷 胶 卡 拉 胶 及 其 它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的 销 售, 以 及 以 上 产 品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2 年 11 月 20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 十 一 )2014 年 1 月, 公 司 第 四 次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备 案 人 员 变 更 2014 年 1 月 2 日, 淄 博 中 轩 做 出 股 东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由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 果 胶 结 冷 胶 卡 拉 胶 及 其 它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的 销 售, 以 及 以 上 产 品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变 更 为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 果 胶 卡 拉 胶 及 其 它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的 销 售, 以 及 以 上 产 品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 公 司 董 事 由 杜 金 锁 黄 志 坚 李 士 琦 钱 进 史 正 富 崔 国 臣 变 更 为 张 涛 赵 清 水 连 俊 宏 杨 丽 英, 公 司 监 事 由 倪 铮 红 变 更 为 翟 汉 涛, 并 就 上 述 事 项 修 改 了 公 司 章 程 2014 年 1 月 26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 十 二 )2015 年 4 月, 公 司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4 月 13 日, 公 司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与 逸 宁 投 资 元 和 创 投, 自 然 人 戴 杰 沈 国 强 签 订 了 股 东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淄 博 中 轩 将 其 持 有 的 中 轩 有 限 5,0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以 1.458 元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逸 宁 投 资 元 和 创 投 戴 杰 和 沈 国 强 其 中 3.810% 股 权 转 让 给 逸 宁 投 资,3.000% 股 权 转 让 给 元 和 创 投, 0.999% 股 权 转 让 给 戴 杰,2.191% 股 权 转 让 给 沈 国 强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定 价 以 中 轩 生 化 2015 年 3 月 31 日 未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依 据 公 司 未 与 外 部 投 资 者 签 署 相 关 协 议, 不 存 在 机 构 投 资 者 是 否 与 公 司 存 在 对 26
赌 协 或 其 他 投 资 安 排 2015 年 4 月 15 日, 中 轩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根 据 股 权 转 让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2015 年 4 月 27 日, 达 旗 工 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申 请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中 轩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1 淄 博 中 轩 45,000.00 90.000 45,000.00 2 逸 宁 投 资 1,905.00 3.810 1,905.00 3 元 和 创 投 1,500.00 3.000 1,500.00 4 戴 杰 499.50 0.999 499.50 5 沈 国 强 1,095.50 2.191 1,095.50 合 计 50,000.00 100.00 50,000.00 ( 十 三 )2015 年 7 月, 公 司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7 月 10 日, 公 司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与 上 海 鼎 亮 泽 昱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签 订 了 股 东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约 定 淄 博 中 轩 将 持 有 中 轩 有 限 股 权 10,000 万 股 ( 占 注 册 资 本 20%) 以 1.458 元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鼎 亮 泽 昱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定 价 以 中 轩 生 化 2015 年 3 月 31 日 未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依 据 公 司 未 与 外 部 投 资 者 签 署 相 关 协 议, 不 存 在 机 构 投 资 者 是 否 与 公 司 存 在 对 赌 协 或 其 他 投 资 安 排 2015 年 7 月 10 日, 经 中 轩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同 意 根 据 股 权 转 让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2015 年 7 月 24 日, 中 轩 有 限 完 成 了 此 次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中 轩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1 淄 博 中 轩 35,000.00 70.000 35,000.00 2 鼎 亮 泽 昱 10,000.00 20.000 10,000.00 3 逸 宁 投 资 1,905.00 3.810 1,905.00 4 元 和 创 投 1,500.00 3.000 1,500.00 5 沈 国 强 1,095.50 2.191 1,095.50 6 戴 杰 499.50 0.999 499.50 27
合 计 50,000.00 100.00 50,000.00 ( 十 四 )2015 年 8 月,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变 更 经 营 范 围 2015 年 7 月 25 日, 中 轩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通 过 了 有 关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决 议,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根 据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信 会 师 报 字 [2015] 第 211237 号 审 计 报 告, 中 轩 有 限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的 净 资 产 628,971,060.40 元, 按 1:0.7949 的 比 例 折 为 股 本 50,000 万 股, 将 中 轩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后 各 发 起 人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2015 年 7 月 25 日, 各 发 起 人 签 署 了 发 起 人 协 议 同 时, 中 轩 有 限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的 议 案, 将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由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 果 胶 卡 拉 胶 及 其 它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的 销 售, 及 以 上 产 品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变 更 为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以 及 相 关 进 出 口 业 务 ( 不 含 分 销 售 业 务 )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了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相 关 议 案 2015 年 8 月 12 日, 公 司 领 取 了 经 过 此 次 变 更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152723000013813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后, 公 司 各 股 东 所 认 购 股 份 和 持 股 比 例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淄 博 中 轩 35,000.00 70.000 2 鼎 亮 泽 昱 10,000.00 20.000 3 逸 宁 投 资 1,905.00 3.810 4 元 和 创 投 1,500.00 3.000 5 沈 国 强 1,095.50 2.191 6 戴 杰 499.50 0.999 合 计 50,000.00 100.00 五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过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28
六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一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现 有 董 事 5 名 (1) 翟 立,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三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2) 张 涛,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65 年 5 月, 大 专 学 历 曾 任 北 京 军 区 38 集 团 军 教 导 员, 淄 博 市 纪 委 副 主 任 目 前 系 中 轩 生 化 董 事 长,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物 董 事, 中 轩 热 电 董 事 长, 元 和 创 投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安 徽 港 铭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安 徽 格 瑞 德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上 海 美 东 生 物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3) 连 俊 宏,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67 年 11 月,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河 南 贝 利 石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淄 博 中 轩 副 总 经 理, 中 轩 有 限 副 总 经 理 目 前 系 中 轩 生 化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4) 赵 清 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65 年 5 月, 大 专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博 洋 商 务 学 校 淄 博 中 轩 酒 业 有 限 公 司, 曾 任 淄 博 中 轩 综 合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目 前 系 中 轩 生 化 董 事 综 合 办 公 室 主 任 (5) 李 刚,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76 年 5 月,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安 永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辽 源 市 城 市 信 用 社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华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现 任 国 金 鼎 兴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粤 海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粤 海 融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珠 海 国 金 富 润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 公 司 监 事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现 有 监 事 3 名 (1) 孙 大 业,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73 年 7 月,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淄 博 中 轩 营 业 部 经 理 供 应 物 流 部 副 经 理 目 前 系 中 轩 生 化 监 事 会 主 席 29
(2) 房 艳 玲,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女, 生 于 1981 年 11 月, 大 专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淄 博 市 临 淄 区 齐 陵 粮 食 收 储 管 理 所 淄 博 市 临 淄 区 永 流 粮 食 收 储 管 理 所 目 前 系 中 轩 生 化 监 事 会 计 主 管 (3) 王 先 宝,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88 年 3 月, 大 专 学 历 目 前 系 中 轩 生 化 职 工 监 事 3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总 经 理 生 产 副 总 经 理 销 售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及 其 他 章 程 规 定 的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连 俊 宏, 现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简 历 详 见 本 节 六 /( 一 )/1 公 司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2) 翟 汉 涛,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72 年 11 月, 中 专 学 历 曾 任 淄 博 中 轩 主 任 副 总 经 理 目 前 系 中 轩 生 化 生 产 副 总 经 理 2013 年 与 王 明 海 拖 建 刚 曹 国 葳 史 培 东 王 德 文 共 同 取 得 专 利 一 种 伊 斯 兰 教 专 用 型 黄 原 胶, 获 得 鄂 尔 多 斯 市 科 技 二 等 奖 目 前 承 担 课 题 涉 及 一 种 黄 单 胞 菌 菌 种 筛 选 及 黄 原 胶 生 产 的 技 术 领 域, 特 别 涉 及 一 种 黄 单 胞 菌 Xanthomonas sp.ysl-77 及 其 筛 选, 以 及 用 其 生 产 伊 斯 兰 教 用 黄 原 胶 的 工 艺, 包 括 菌 种 的 诱 变 筛 选, 发 酵 配 方 和 发 酵 过 程 的 改 进 等 研 究 方 向 为 黄 单 胞 菌 Xanthomonas sp.ysl-77 适 用 于 生 产 伊 斯 兰 教 专 用 黄 原 胶 (3) 胡 鑫 琼,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72 年 12 月,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淄 博 中 轩 销 售 经 理 国 际 部 经 理 目 前 系 中 轩 生 化 销 售 副 总 经 理 (4) 徐 长 征,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生 于 1983 年 8 月,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新 奥 集 团 经 理 助 理,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施 顾 问 目 前 系 中 轩 生 化 财 务 总 监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措 施 ( 二 ) 公 司 与 上 述 人 员 签 订 合 同 情 况 及 为 稳 定 上 述 人 员 已 采 取 和 拟 采 取 的 公 司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签 订 有 劳 动 合 同 30
公 司 为 了 稳 定 管 理 层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采 取 以 下 的 措 施 : 公 司 董 事 会 为 管 理 人 员 及 公 司 核 心 员 工 制 定 并 实 施 了 有 效 的 激 励 政 策, 制 定 了 业 绩 考 核 和 利 益 分 配 制 度 七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的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简 表 ( 一 )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4,810.20 56,457.07 63,728.03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13,273.53 115,134.21 111,442.78 资 产 总 计 168,083.73 171,591.29 175,170.80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2,374.86 66,120.25 74,050.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2,811.76 42,891.98 49,778.10 负 债 合 计 105,186.63 109,012.23 123,828.10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62,897.11 62,579.05 51,342.71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62,897.11 62,579.05 51,342.71 ( 二 ) 公 司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营 业 收 入 18,974.42 68,549.94 53,664.57 营 业 成 本 14,487.14 43,178.37 36,884.08 营 业 利 润 267.80 12,793.81 6,090.07 利 润 总 额 352.47 13,031.66 6,299.93 净 利 润 318.05 11,236.35 5,488.28 归 属 于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318.05 11,236.35 5,488.28 ( 三 )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31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91.50 21,510.33 10,642.2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97.42-10,416.60-10,166.5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34.60-12,675.85-7,500.00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影 响 91.35 167.38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49.17-1,414.73-7,024.20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53.80 2,268.53 9,292.73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04.63 853.80 2,268.53 ( 四 )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计 ( 万 元 ) 168,083.73 171,591.29 175,170.80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62,897.11 62,579.05 51,342.71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62,897.11 62,579.05 51,342.71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1.26 1.25 1.03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1.26 1.25 1.03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62.58% 63.53% 70.69% 流 动 比 率 ( 倍 ) 0.88 0.85 0.86 速 动 比 率 ( 倍 ) 0.60 0.63 0.71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18,974.42 68,549.94 53,664.57 净 利 润 ( 万 元 ) 318.05 11,236.35 5,488.28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318.05 11,236.35 5,488.28 246.08 11,034.17 5,309.90 246.08 11,034.17 5,309.90 毛 利 率 (%) 23.65 37.01 31.27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0.51 17.96 10.69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0.39 17.63 10.34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051 0.1786 0.087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051 0.1786 0.0873 32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1.01 3.10 2.48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0.91 3.84 5.9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注 :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2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 流 动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2,591.50 21,510.33 10,642.29 0.05 0.43 0.21 3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 / 流 动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5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6 每 股 净 资 产 = 净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 股 本 ( 实 收 资 本 ) 期 末 余 额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前 尚 未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故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过 程 中, 以 各 期 末 实 收 资 本 金 额 模 拟 股 数 进 行 计 算 7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股 本 ( 实 收 资 本 ) 期 末 余 额 8 毛 利 率 =1- 营 业 成 本 / 营 业 收 入 9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P0/(E0+NP 2+Ei Mi M0 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1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 33
S= S0+S1+Si Mi M0 Sj Mj M0-Sk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前 尚 未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故 在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过 程 中, 以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实 收 资 本 金 额 模 拟 股 数 进 行 计 算 八 本 次 挂 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主 办 券 商 名 称 : 万 联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建 军 住 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东 路 11 号 高 德 置 地 广 场 F 座 18 19 楼 电 话 :020-38286588 传 真 :020-38286588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人 : 陶 海 华 项 目 组 成 员 : 曹 刚 夏 伟 伟 雷 家 荣 ( 二 ) 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北 京 市 竞 天 公 诚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赵 洋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路 77 号 华 贸 中 心 3 号 写 字 楼 34 层 电 话 :010-58091000 传 真 :010-58091100 34
经 办 律 师 : 侯 敏 马 宏 继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朱 建 弟 住 所 : 上 海 市 南 京 东 路 61 号 电 话 :021-63391166 传 真 :021-63392558 经 办 会 计 师 : 冯 万 奇 周 赫 然 ( 四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 北 京 北 方 亚 事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闫 全 山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广 内 大 街 6 号 枫 桦 豪 景 A 座 电 话 :010-57173898 传 真 :010-83549215 经 办 评 估 师 : 张 洪 涛 吕 筱 莎 ( 五 )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6 号 金 阳 大 厦 5 层 电 话 :010-58598980 传 真 :010-58598977 ( 六 ) 证 券 交 易 场 所 名 称 :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35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晓 嘉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6 号 金 阳 大 厦 电 话 :010-63889513 传 真 :010-63889514 36
第 二 节 公 司 业 务 一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用 途 ( 一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黄 原 胶 归 属 于 食 品 化 学 法 典 (FCC), 食 品 化 学 法 典 (FCC) 中 产 品 的 品 质 和 纯 净 度 要 求 标 准 被 美 国 FDA 和 食 品 安 全 相 关 的 管 理 机 构 认 可, 因 此 黄 原 胶 豁 免 注 册 于 美 国 FDA 和 相 关 国 家 的 监 管 部 门 审 核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食 品 级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等 黄 原 胶 具 有 优 良 的 增 稠 性 悬 浮 性 乳 化 性 和 水 溶 性, 广 泛 应 用 于 食 品 工 业 及 石 油 钻 采 等 领 域 公 司 及 母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连 续 多 年 是 多 家 世 界 五 百 强 企 业 的 特 选 供 应 商, 包 括 全 球 知 名 食 品 公 司, 如 联 合 利 华 卡 夫 雀 巢 玛 氏, 及 全 球 知 名 油 田 服 务 公 司, 如 全 球 最 大 的 油 田 技 术 服 务 公 司 斯 伦 贝 谢 (Schlumberger) 公 司 在 西 部 能 源 区 建 成 具 有 全 球 竞 争 力 的 大 型 生 产 基 地, 成 为 全 球 黄 原 胶 产 能 与 销 量 最 大 的 厂 家 之 一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8,958.36 68,494.61 53,664.57 营 业 收 入 18,974.42 68,549.94 53,664.57 比 重 99.92% 99.92% 100.00% 从 公 司 设 立 至 今, 主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更 ( 二 )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1 产 品 简 介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水 溶 胶 中 的 黄 原 胶 黄 原 胶 是 采 用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生 产 的 水 溶 胶 细 分 子 产 品 (1) 水 溶 胶 概 况 37
水 溶 胶 是 一 种 可 溶 于 水 的 大 分 子 聚 合 体, 是 以 水 作 为 分 散 介 质 的 溶 胶 其 中 分 散 的 粒 子 可 以 是 单 个 大 分 子, 也 可 以 是 许 多 分 子 的 聚 合 体 这 种 分 散 体 系 有 很 大 的 相 界 面, 很 易 破 坏 而 聚 沉 且 不 能 复 原, 其 特 性 是 不 稳 定 性 不 可 逆 性 不 均 匀 性 和 特 有 的 分 散 度 具 有 布 朗 运 动 丁 铎 尔 效 应 和 电 泳 电 渗 等 现 象 水 溶 胶 可 以 从 植 物 动 物 微 生 物 有 机 体 等 中 获 取, 通 常 用 于 食 品 添 加 剂 和 工 业 添 加 剂 水 溶 胶 包 括 黄 原 胶 果 胶 卡 拉 胶 和 结 冷 胶 等 多 种 细 分 子 产 品, 中 国 已 批 准 的 水 溶 胶 种 类 有 27 种 (2) 黄 原 胶 概 况 黄 原 胶 ( 英 语 :Xanthan Gum, 音 译 作 三 仙 胶 ), 俗 称 玉 米 糖 胶 汉 生 胶, 是 一 种 糖 类 ( 葡 萄 糖 蔗 糖 乳 糖 ) 经 由 野 油 菜 黄 单 孢 菌 (Xanthomonas Campestris) 发 酵 产 生 的 复 合 多 糖 体 黄 原 胶 通 常 是 由 玉 米 淀 粉 经 好 氧 发 酵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制 造, 常 态 下 为 白 色 或 浅 黄 色 的 粉 末 黄 原 胶 以 玉 米 淀 粉 为 主 要 原 料, 经 微 生 物 发 酵 而 成 的 有 机 产 品 黄 原 胶 是 一 种 能 够 在 很 广 ph 值 和 温 度 范 围 内 应 用 的 具 有 增 稠 和 悬 浮 特 性 的 生 物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是 一 种 采 用 生 物 工 程 技 术 生 产 的 水 溶 性 高 分 子 聚 合 物, 性 能 优 越, 应 用 领 域 广, 市 场 潜 力 大, 在 低 浓 度 时 仍 可 保 持 极 高 的 粘 度, 具 有 独 特 的 流 变 性 能 并 在 溶 解 性 能 兼 容 性 能 悬 浮 性 能 乳 化 性 能 保 鲜 性 能 食 用 的 安 全 性 能 以 及 对 温 度 外 力 酸 碱 盐 酶 的 稳 定 性 能 等 方 面 都 表 现 出 卓 越 的 综 合 品 质, 已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食 品 石 油 地 矿 医 药 环 境 保 护 轻 纺 陶 瓷 搪 玻 璃 油 漆 印 染 化 妆 品 胶 粘 剂 造 纸 建 材 冶 金 农 药 消 防 炸 药 等 二 十 多 个 行 业 几 百 种 用 途 是 当 前 广 泛 应 用 的 天 然 水 溶 性 高 分 子 ( 海 藻 多 糖 植 物 多 糖 动 38
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物多糖和微生物多糖等 半合成水溶性高分子 合成水溶性高分子的理想补充 产品和替代产品 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进步 黄原胶的应用领域仍在迅速扩展 部分终端产品形式如下 2 产品性能特点 1 增稠性 黄原胶溶液最重要的性能是具有控制液体流变性质的能力 它溶于热水和冷 水中 在低浓度时可形成高粘度溶液 (1%水溶液的粘度相当于明胶的 100 倍) 是一种高效的增稠剂 可提高食品的黏稠度或形成凝胶 从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 状 赋予食品黏润 适宜的口感 并兼有乳化 稳定或使呈悬浮状态的作用 2 悬浮性和乳化性 黄原胶对不溶性固体和油滴具有良好的悬浮作用 黄原胶溶胶分子借助水相 的稠化作用 可降低油相和水相的不相溶性 形成超结合带状的螺旋共聚体 构 成脆弱的类似胶的网状结构 所以能够支持固体颗粒 液滴和气泡的形态 显示 出很强的乳化稳定作用和高悬浮能力 3 水溶性 黄原胶在水中能快速溶解 有很好的水溶性 特别在冷水中也能溶解 可省 39
去 繁 杂 的 加 工 过 程, 使 用 方 便, 但 由 于 它 有 极 强 的 亲 水 性, 如 果 直 接 加 入 水 中 而 搅 拌 不 充 分, 外 层 吸 水 膨 胀 成 胶 团, 会 阻 止 水 分 进 入 里 层, 从 而 影 响 作 用 的 发 挥, 因 此 必 须 注 意 正 确 使 用 黄 原 胶 干 粉 或 与 盐 糖 等 干 粉 辅 料 拌 匀 后 缓 慢 加 入 正 在 搅 拌 的 水 杯, 制 成 溶 液 使 用 (4) 假 塑 性 黄 原 胶 水 溶 液 具 有 高 度 的 假 塑 性, 在 静 态 或 低 剪 切 作 用 下 具 有 高 粘 度, 在 高 剪 切 作 用 下 表 现 为 粘 度 急 剧 下 降, 但 分 子 结 构 不 变 而 当 剪 切 力 消 除 时, 则 立 即 恢 复 原 有 的 粘 度 剪 切 力 和 粘 度 的 关 系 是 完 全 可 塑 的 黄 原 胶 假 塑 性 非 常 突 出, 这 种 假 塑 性 对 稳 定 悬 浮 液 乳 浊 液 非 常 有 效 (5) 稳 定 性 在 低 盐 浓 度 ( 如 0.1%NaCl) 下, 黄 原 胶 溶 液 粘 度 不 受 温 度 的 影 响 (-4~93 范 围 内 ), 具 有 良 好 的 热 稳 定 性 当 温 度 高 于 100 时, 溶 液 粘 度 降 低,1% 黄 原 胶 溶 液 ( 含 1% 氯 化 钾 ) 从 25 加 热 到 120. 其 粘 度 仅 降 低 3% 冷 却 后 又 有 所 恢 复 (6) 对 酸 碱 的 稳 定 性 黄 原 胶 溶 液 对 酸 碱 十 分 稳 定, 在 ph 为 5 10 之 间 其 粘 度 不 受 影 响, 在 ph 小 于 4 和 大 于 11 时 粘 度 有 轻 微 的 变 化 在 ph3 11 范 围 内, 粘 度 最 大 值 和 最 小 值 相 差 不 到 10% 黄 原 胶 能 溶 于 多 种 酸 溶 液, 如 5% 的 硫 酸 5% 的 硝 酸 5% 的 乙 酸 10% 的 盐 酸 和 25% 的 磷 酸, 且 这 些 黄 原 胶 酸 溶 液 在 常 温 下 具 有 较 强 稳 定 性 黄 原 胶 可 溶 于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并 具 有 增 稠 特 性, 所 形 成 的 溶 液 在 室 温 下 具 有 较 强 稳 定 性 黄 原 胶 可 被 强 氧 化 剂, 如 过 氯 酸 过 硫 酸 降 解, 随 温 度 升 高, 降 解 加 速 (7) 对 盐 的 稳 定 性 黄 原 胶 溶 液 能 和 许 多 盐 溶 液 ( 钾 盐 钠 盐 钙 盐 镁 盐 等 ) 混 溶, 粘 度 不 受 影 响 在 较 高 盐 浓 度 条 件 下, 甚 至 在 饱 和 盐 溶 液 中 仍 保 持 其 溶 解 性 而 不 发 生 沉 淀 和 絮 凝, 其 粘 度 几 乎 不 受 影 响 (8) 对 酶 解 反 应 的 稳 定 性 40
黄 原 胶 稳 定 的 双 螺 旋 结 构 使 其 具 有 极 强 的 抗 氧 化 和 抗 酶 解 能 力, 许 多 的 酶 类 如 蛋 白 酶 淀 粉 酶 纤 维 素 酶 和 半 纤 维 素 酶 等 酶 都 不 能 使 黄 原 胶 降 解 3 黄 原 胶 的 用 途 (1) 食 品 级 黄 原 胶 的 应 用 食 品 级 黄 原 胶 作 为 耐 盐 耐 酸 增 稠 剂 高 效 悬 浮 乳 化 剂 高 粘 填 充 剂, 可 以 广 泛 应 用 于 食 品 饮 料 饲 料 及 宠 物 食 品 中, 明 显 提 高 产 品 的 保 水 保 形 能 力 和 冻 融 稳 定 性, 改 善 口 感, 延 长 产 品 的 保 质 期 大 大 降 低 加 工 过 程 中 输 送 灌 装 和 杀 菌 难 度, 从 而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黄 原 胶 在 食 品 工 业 中 主 要 作 为 增 稠 剂 悬 浮 剂 乳 化 剂 和 稳 定 剂, 在 某 些 苛 刻 条 例 下 ( 如 ph 值 为 3~9, 温 度 80~130 ), 它 的 性 能 基 本 稳 定, 比 明 胶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CMC) 海 藻 胶 果 胶 等 优 越 在 食 品 工 业 中 把 它 应 用 于 奶 制 品, 如 奶 酪 果 奶 饮 料 冰 淇 淋 酸 奶 等 中, 可 起 到 改 善 品 质 增 加 稳 定 性 易 香 味 释 放 口 感 细 腻 清 爽 的 作 用 ; 用 于 果 汁 饮 料 时 能 保 持 液 体 均 匀 不 分 层 ; 加 入 啤 酒, 产 泡 丰 富 ; 在 沙 拉 调 汁 中 加 入 黄 原 胶, 乳 化 稳 定 可 达 一 年 以 上 ; 点 心 馅 中 加 入 黄 原 胶 因 其 假 塑 性 而 大 大 方 便 了 加 工 过 程, 使 产 品 不 发 生 胶 体 脱 水 收 缩 现 象, 保 持 松 软 润 口 ; 在 烘 焙 食 品 中, 黄 原 胶 能 够 使 其 增 加 蜂 窝 气 泡 含 量, 提 高 保 水 性 能, 增 强 口 感, 方 便 加 工 过 程, 不 发 生 胶 体 脱 水 收 缩 现 象, 保 持 松 软 润 口 在 冷 冻 食 品 中, 多 次 冷 冻 解 冻 后, 仍 具 有 良 好 稳 定 性 能 和 保 水 性 能, 减 少 冰 冻 晶, 使 食 品 口 感 滑 爽 许 多 食 品 添 加 剂 不 耐 高 温, 使 其 消 毒 成 了 大 问 题, 而 黄 原 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以 满 足 上 述 需 求 在 一 些 副 食 品 加 工 时, 用 黄 原 胶 水 溶 液 预 处 理 后 对 成 品 的 失 水 起 着 特 殊 的 保 护 作 用, 能 达 到 保 湿 保 鲜 效 果 (2) 石 油 钻 采 级 黄 原 胶 的 应 用 黄 原 胶 作 为 一 种 高 效 优 质 环 保 型 石 油 钻 井 泥 浆 添 加 剂, 适 用 范 围 广 泛, 对 温 度 ( 94 ) 酸 碱 盐 都 具 有 极 强 的 耐 受 性, 可 明 显 提 高 泥 浆 的 渗 透 率 和 悬 浮 固 体 物 质 的 能 力, 减 少 钻 井 过 程 中 的 压 力 损 失, 并 可 稳 定 井 壁, 降 低 对 储 油 层 的 破 坏, 明 显 提 高 钻 井 修 井 完 井 工 作 的 效 率 同 时 作 为 生 物 型 驱 油 添 加 剂, 在 保 护 环 境 的 同 时, 黄 原 胶 能 大 大 提 高 调 剖 效 果 和 采 油 率,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41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黄 原 胶 用 于 油 田 开 发 方 面 较 之 聚 丙 烯 酰 胺 CMC(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 变 性 淀 粉 及 一 些 植 物 多 糖 ( 如 瓜 尔 胶 四 菁 胶 等 ) 有 明 显 的 技 术 优 势, 它 的 增 粘 增 稠 抗 盐 抗 污 染 能 力 较 强, 尤 其 在 海 洋 海 滩 高 卤 层 和 永 冻 土 层 钻 井 对 防 止 井 喷 等 有 明 显 作 用 : 低 浓 度 的 黄 原 胶 水 溶 液 可 保 持 水 基 井 液 的 粘 度 使 钻 井 液 有 良 好 的 悬 浮 性 能, 有 利 于 防 止 井 壁 坍 塌 抑 制 地 层 井 喷 将 切 削 下 的 碎 石 排 出 井 外 这 些 方 面 黄 原 胶 性 能 远 好 于 聚 丙 烯 酰 胺 ; 黄 原 胶 的 假 塑 性 使 处 于 钻 头 附 近 的 黄 原 胶 液 由 于 高 速 旋 转 引 起 的 强 剪 切 而 表 现 出 极 低 的 粘 度, 具 有 低 磨 阻 特 性, 有 利 于 节 省 能 耗 ; 黄 原 胶 的 抗 盐 性 耐 高 温 性 使 得 黄 原 胶 液 用 于 三 次 采 油 的 流 变 控 制 液 可 提 高 10% 以 上 的 采 收 率 目 前 国 外 约 有 30%~40% 的 黄 原 胶 用 于 钻 井 泥 浆 和 三 次 采 油 (3) 医 药 级 黄 原 胶 的 应 用 黄 原 胶 是 目 前 国 际 上 炙 手 可 热 的 微 胶 囊 药 物 囊 材 中 的 功 能 组 分, 在 控 制 药 物 缓 释 方 面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 由 于 其 自 身 的 强 亲 水 性 和 保 水 性, 还 有 许 多 具 体 医 疗 操 作 方 面 的 应 用, 如 可 形 成 致 密 水 膜, 从 而 避 免 皮 肤 感 染 ; 减 轻 病 人 放 射 治 疗 后 的 口 渴 等 作 用 ; 把 黄 原 胶 添 加 入 软 膏 类 药 品 后, 软 膏 更 易 于 涂 布 ; 黄 原 胶 粘 性 较 强, 软 膏 中 水 分 挥 发 后 药 物 也 不 易 从 皮 肤 上 脱 落, 提 高 了 药 物 利 用 率 和 用 药 舒 适 感 黄 原 胶 用 作 滴 眼 液 助 剂 时 功 效 显 著, 眼 球 快 速 眨 动 使 滴 眼 液 粘 度 减 小, 药 物 易 与 患 部 充 分 接 触 ; 停 止 眨 动 时, 粘 度 增 加 又 不 易 流 动 (4) 日 用 化 工 级 黄 原 胶 的 应 用 黄 原 胶 分 子 中 含 有 大 量 的 亲 水 基 团, 是 一 种 良 好 的 表 面 活 性 物 质, 并 具 有 抗 氧 化 防 止 皮 肤 衰 老 等 功 效, 因 此, 几 乎 绝 大 多 数 高 档 化 妆 品 中 都 将 黄 原 胶 作 为 其 主 要 功 能 成 分 此 外, 黄 原 胶 还 可 作 为 牙 膏 的 成 分 实 质 增 稠 定 型, 降 低 牙 齿 表 面 磨 损 由 于 黄 原 胶 在 强 酸 强 碱 条 件 下 仍 保 持 良 好 的 粘 稠 稳 定 性, 因 此 可 用 来 配 置 具 有 卓 越 功 能 的 酸 性 或 碱 性 除 垢 剂 ; 此 外, 黄 原 胶 具 有 优 良 的 流 变 特 性, 因 而 制 造 出 来 的 清 洁 剂 在 非 常 低 的 切 削 条 件 下 具 有 很 高 的 浓 度, 这 就 使 清 洁 剂 能 粘 着 于 器 皿 表 面 上, 去 污 的 时 间 较 长, 用 黄 原 胶 制 成 的 具 有 磨 蚀 作 用 的 除 蚀 剂 中 的 磨 蚀 成 42
分 始 终 如 一 地 悬 浮 在 除 垢 剂 中, 而 流 变 性 并 不 削 弱 (5)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的 应 用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可 广 泛 应 用 于 农 药 饲 料 陶 瓷 印 染 选 矿 油 漆 和 涂 料 造 纸 行 业 中, 增 稠 及 稳 定 作 用 明 显, 可 增 强 产 品 的 粘 附 能 力 和 抗 氧 化 能 力, 延 长 产 品 的 使 用 寿 命, 节 约 选 矿 药 剂 的 消 耗, 使 产 品 色 彩 鲜 明 且 光 洁 均 匀 它 作 为 釉 浆 悬 浮 剂 和 粘 结 剂, 被 称 为 陶 瓷 工 业 的 重 大 技 术 革 新, 并 解 决 了 烧 制 各 种 异 型 陶 瓷 的 技 术 难 题 用 黄 原 胶 作 原 料 生 产 的 凝 胶 泡 沫 灭 火 剂, 已 用 于 森 林 扑 火 有 机 溶 剂 及 其 它 化 学 品 的 灭 火 中 黄 原 胶 能 用 作 灭 虫 剂 肥 料 的 悬 浮 剂 在 喷 洒 期 间 能 很 好 的 控 制 其 漂 流 和 粘 附, 延 长 有 效 期, 是 农 用 化 学 物 质 的 良 好 稳 定 剂 黄 原 胶 可 作 为 水 基 油 墨 和 乳 化 油 墨 的 悬 浮 剂 和 稳 定 剂, 控 制 水 的 渗 透 性 和 失 水 而 保 持 均 匀 的 光 泽 黄 原 胶 还 可 用 于 胶 体 炸 药 水 溶 性 涂 料 工 业 擦 亮 剂 除 锈 剂 湿 法 冶 金 的 增 稠 剂, 印 染 工 业 的 载 色 剂 等 (6) 其 他 方 面 的 应 用 黄 原 胶 可 以 有 效 地 在 墨 水 制 造 油 漆 造 纸 胶 黏 剂 农 药 等 方 面 广 泛 使 用 应 用 行 业 食 品 饮 料 使 用 产 品 用 量 (%) 效 用 果 汁 饮 料 0.1-0.3 增 稠 悬 浮 作 用 口 感 滑 爽 风 味 自 然 冰 淇 淋 0.1-0.3 多 微 孔 无 冰 凌 缩 短 老 化 时 间 使 产 品 组 织 细 腻 软 饮 料 0.01-0.3 悬 浮 剂 助 泡 剂 不 分 层 增 稠 度 酱 油 蚝 油 0.05-0.1 耐 盐 性 好 增 加 稠 度 适 用 于 做 调 味 汁 增 强 挂 壁 性 及 附 着 性 胶 凝 体 0.5-1.5 甜 食 凝 胶 调 味 果 冻 成 型 冷 冻 甜 食 0.1-0.2 结 合 水 产 生 稠 度 及 细 腻 度 防 脱 水 烘 焙 食 品 0.5-1.5 果 馅 成 型 适 用 于 各 种 馅 料 色 拉 调 味 0.1-0.3 利 于 成 型 防 止 析 水 方 便 面 0.2-0.3 增 加 韧 性 改 善 咀 嚼 感 节 省 油 耗 保 持 水 份 香 肠 0.2-0.3 利 于 成 型 改 善 灌 肠 保 持 水 份 与 油 性 肉 罐 头 0.1-0.2 便 于 调 料 使 汤 冻 化 干 酪 0.2-0.5 加 速 凝 孔 防 脱 水 收 缩 蛋 糕 0.1-0.3 增 加 微 孔 松 软 延 长 货 架 寿 命 43
应 用 行 业 使 用 产 品 用 量 (%) 效 用 面 包 0.1-0.2 松 软 最 适 用 于 含 粗 纤 维 的 黑 面 包 脱 水 食 品 0.2-0.4 加 快 复 原 速 度 保 持 色 泽 味 道 医 药 定 型 剂 悬 浮 剂 保 湿 剂 具 有 增 稠 附 着 润 医 药 化 妆 0.2-1.0 及 日 滑 作 用 用 化 易 于 牙 膏 膏 体 成 型 提 高 牙 膏 附 刷 性 能 分 散 性 牙 膏 0.4-0.6 工 好 口 感 滑 爽 石 油 石 油 业 0.2-0.4 具 有 良 好 的 流 变 形, 是 最 优 质 的 钻 井 泥 浆 稳 定 剂 其 他 行 业 陶 瓷 釉 料 0.3-1.0 适 用 于 做 陶 瓷 釉 料 的 悬 浮 稳 定 剂 烟 丝 0.1-0.3 防 止 烟 草 碎 断 烟 草 香 料 乳 化 及 保 湿 粘 合 剂, 适 用 于 烟 草 薄 片 印 染 0.5-1.5 载 色 剂 粘 附 剂 方 便 于 颜 料 分 散, 着 色 和 增 色 农 药 0.1-0.3 适 用 于 农 药 胶 悬 剂 及 各 种 水 剂, 具 有 良 好 的 稳 定 性 胶 体 炸 药 0.5-2.0 浆 状 胶 体 防 水 炸 药 水 溶 涂 料 0.2-0.3 适 用 于 水 溶 性 涂 料 乳 胶 漆 具 有 良 好 的 稳 定 性 易 于 喷 涂 宠 物 罐 头 0.1-0.3 使 碎 肉 易 于 凝 固 成 型 鱼 虾 饲 料 0.5-2.0 粘 合 剂, 使 用 于 鱼 虾 幼 苗 饲 料, 鱼 药 44
二 公 司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业 务 流 程 及 服 务 方 式 ( 一 ) 公 司 组 织 结 构 图 45
( 二 )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及 服 务 方 式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属 于 食 品 制 造 业 的 细 分 行 业 黄 原 胶 主 要 功 能 是 增 稠 悬 浮 乳 化 ( 改 善 口 感 ) 保 质 等, 被 广 泛 用 于 食 品 油 田 开 采 日 化 品 药 物 建 材 等 行 业 黄 原 胶 生 产 属 于 大 分 子 生 物 发 酵, 需 要 整 个 生 产 系 统 中 ( 包 括 菌 种 工 艺 和 设 备 ) 全 面 整 体 的 专 有 知 识 积 累 与 改 进 而 这 些 知 识 的 积 累 和 改 进 需 要 专 有 的 研 发 人 员 车 间 技 术 人 员 与 熟 练 工 人 紧 密 合 作 通 过 长 期 专 注 于 生 产 特 种 生 物 添 加 剂, 公 司 已 经 掌 握 对 生 产 设 备 的 设 计 能 力 并 不 断 开 发 创 新 技 术 公 司 具 有 先 进 完 整 的 研 发 团 队 和 生 产 线 公 司 的 生 产 流 程 包 括 菌 种 培 养 发 酵 提 取 烘 干 粉 碎 筛 分 包 装 等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地 研 发 试 验 创 新, 工 艺 得 到 不 断 地 改 进, 达 到 了 降 低 单 位 生 产 成 本, 提 升 产 量 质 量 和 扩 大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的 目 的 同 时 公 司 优 秀 的 研 发 团 队 和 生 产 部 门 使 公 司 灵 活 地 开 发 新 的 产 品 功 能, 从 而 满 足 客 户 各 种 个 性 化 及 专 业 化 要 求 公 司 母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作 为 国 内 第 一 家 大 规 模 生 产 黄 原 胶 的 企 业, 经 过 多 年 的 完 善 和 改 进, 已 经 建 立 起 符 合 国 际 食 品 生 产 标 准 的 质 量 体 系, 并 形 成 了 自 身 一 整 套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成 为 国 内 黄 原 胶 行 业 规 范 制 定 者 目 前 公 司 在 内 蒙 鄂 尔 多 斯 有 一 座 具 有 全 球 竞 争 力 的 占 地 超 过 1,000 亩 的 大 型 生 产 基 地, 共 有 四 个 分 厂, 八 条 产 线, 年 产 能 4.8 万 吨, 跻 身 全 球 黄 原 胶 生 产 销 售 前 列 公 司 及 母 公 司 连 续 多 年 拥 有 跨 北 美, 欧 洲, 中 国, 拉 丁 美 洲 和 其 他 地 方 的 大 型 和 多 样 化 的 客 户 群, 是 多 家 世 界 五 百 强 企 业 的 特 选 供 应 商 公 司 采 用 直 销 渠 道 针 对 对 供 应 商 的 专 业 素 质 产 品 质 量 资 金 实 力 声 誉 有 较 高 要 求 的 大 型 客 户, 维 护 与 公 司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 同 时 公 司 设 立 了 全 球 经 销 商 处 理 产 品 订 单 及 相 关 的 物 流 网 络 来 服 务 中 小 型 客 户 1 生 产 模 式 黄 原 胶 生 产 步 骤 简 述 : 46
菌 种 培 养 一 级 培 养 二 级 培 养 发 酵 提 取 分 离 仓 库 包 装 筛 分 粉 碎 烘 干 挤 压 (1) 实 验 室 步 骤 黄 原 胶 生 产 中 由 实 验 室 开 始 首 先 将 野 油 菜 黄 单 胞 菌 的 细 菌 分 离, 然 后 为 黄 原 胶 发 酵 过 程 培 养 细 菌 环 境 基 于 公 司 多 年 的 经 验, 目 前 已 经 开 发 出 高 产 菌 株, 并 在 改 善 菌 种 质 量 (2) 工 业 步 骤 发 酵 : 黄 原 胶 由 玉 米 淀 粉 培 养 的 细 菌 发 酵 制 成, 然 而 实 验 室 中 高 纯 细 菌 环 境 会 被 发 酵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蒸 汽 气 压 玉 米 淀 粉 大 豆 所 影 响 通 过 在 黄 原 胶 生 产 和 研 究 工 作 中 的 经 验, 公 司 致 力 于 改 善 菌 种 原 料 组 成 发 酵 环 境 生 产 过 程 的 组 合, 从 而 提 高 了 在 发 酵 过 程 中 黄 原 胶 的 产 量 公 司 采 用 大 型 发 酵 罐, 而 非 业 界 常 用 的 多 个 小 型 发 酵 罐, 能 够 在 保 持 质 量 和 产 量 的 同 时 降 低 能 源 和 乙 醇 消 耗 沉 淀 和 回 收 : 当 发 酵 过 程 完 成 时, 黄 原 胶 便 可 通 过 乙 醇 的 添 加 由 发 酵 液 中 提 出 由 于 乙 醇 是 主 要 原 材 料 成 本 组 成 之 一, 公 司 在 生 产 工 艺 中 增 加 了 能 够 回 收 乙 醇 和 减 少 它 在 降 水 过 程 中 的 消 耗 的 蒸 馏 和 回 收 过 程 干 燥 和 研 磨 : 在 降 水 和 回 收 完 成 后, 先 使 黄 原 胶 干 燥 再 将 其 研 磨 至 白 色 或 淡 黄 色 的 颗 粒 粉 末 反 复 的 降 水 回 收 干 燥 研 磨 生 产 工 艺 经 验, 使 公 司 能 够 大 幅 降 低 生 产 耗 时 混 合 和 包 装 : 根 据 客 户 不 同 的 需 求, 公 司 将 黄 原 胶 混 合 包 装 成 不 同 等 级 的 胶 体 产 品 大 部 分 产 品 以 业 界 标 准 规 格 批 量 销 售 同 时, 也 存 在 一 些 客 户 要 求 不 同 规 格 的 特 性 化 产 品, 公 司 以 不 同 数 量 和 形 式 将 产 品 打 包, 根 据 客 户 要 求 发 货 公 司 通 过 不 断 的 努 力 研 发 和 工 艺 改 进, 降 低 了 黄 原 胶 单 位 生 产 的 成 本 在 发 酵 工 序, 公 司 采 用 了 新 型 的 发 酵 搅 拌 系 统 和 空 气 分 布 系 统, 改 变 了 原 有 的 ph 值 控 制 工 艺, 提 高 了 淀 粉 的 转 化 率, 提 高 了 产 量 在 沉 淀 和 回 收 工 序, 公 司 采 用 了 47
新 型 的 乙 醇 回 收 装 置, 减 少 了 酒 气 的 挥 发, 提 高 了 回 收 利 用 率 公 司 的 生 产 模 式 如 下 : 公 司 生 产 车 间 的 生 产 计 划 由 计 划 员 根 据 销 售 部 门 的 订 单 统 筹 安 排, 每 周 制 定 一 次 公 司 制 定 了 生 产 车 间 考 核 办 法 产 品 质 量 自 控 计 划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计 划 等 规 范 制 度, 按 照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确 定 HACCP 控 制 点, 以 保 证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的 各 个 环 节 均 处 于 受 控 状 态 同 时, 为 确 保 并 进 一 步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公 司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一 系 列 关 键 指 标 进 行 考 核, 如 水 分 白 度 ph LSRV 等, 通 过 奖 优 罚 劣 以 防 止 不 合 格 产 品 出 厂, 确 保 产 品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产 品 的 国 家 标 准 行 业 标 准 及 顾 客 对 食 品 安 全 的 要 求 2 采 购 模 式 为 保 证 采 购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公 司 制 定 了 供 应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对 物 资 采 购 实 行 分 类 管 理, 具 体 分 为 三 类 : 大 宗 采 购 专 项 采 购 和 零 星 采 购 大 宗 采 购 是 指 重 要 物 资 的 采 购, 包 括 玉 米 淀 粉 酒 精 大 豆 蒸 汽 压 缩 空 气 辅 料 大 宗 48
五 金 机 配 件 经 常 性 的 消 耗 材 料 常 用 运 输 物 流 等 ; 专 项 采 购, 指 公 司 批 准 的 基 建 技 改 等 专 项 工 程 所 涉 及 的 设 备 土 建 及 安 装 工 程 等 的 采 购 ; 零 星 采 购 是 指 除 大 宗 采 购 和 专 项 采 购 以 外 的 物 资 采 购 公 司 大 宗 采 购 采 取 招 标 方 式, 由 供 应 部 负 责 采 购 的 具 体 执 行 工 作, 如 拟 定 招 标 方 案 议 标 评 标 及 督 办 运 输 等 同 时, 为 保 障 采 购 的 顺 利 进 行 及 增 强 对 关 键 环 节 的 管 控, 公 司 成 立 供 应 链 管 理 战 略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供 管 委 ),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分 管 副 总 经 理 供 应 部 生 产 部 质 量 部 及 财 务 部 等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组 成, 主 要 负 责 供 应 链 的 跨 部 门 协 调 审 批 合 格 供 应 商 确 定 招 标 方 案 审 批 重 要 物 质 的 库 存 定 额 等 事 宜 公 司 大 宗 采 购 的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公 司 零 星 采 购 流 程 除 在 选 择 供 应 商 方 面 采 取 向 市 场 询 价 (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3 家 ) 方 式 外, 其 他 流 程 与 大 宗 采 购 流 程 基 本 相 同 专 项 采 购 按 照 公 司 批 准 的 专 项 工 程 实 施 方 案 办 理 3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主 要 采 取 直 销 和 经 销 两 种 模 式 : (1) 直 销 公 司 直 接 向 终 端 客 户 进 行 营 销, 参 与 项 目 竞 标, 中 标 后 由 公 司 直 接 与 客 户 签 49
订 销 售 合 同 直 销 模 式 主 要 针 对 需 求 量 大 的 终 端 客 户, 如 雀 巢 卡 夫 食 品 联 合 利 华 天 津 顶 益 娃 哈 哈, 以 及 国 内 外 一 些 大 的 石 油 钻 探 企 业 等 直 销 模 式 具 有 以 下 优 点 : 第 一, 直 销 模 式 减 少 了 中 间 环 节, 公 司 全 程 参 与 黄 原 胶 产 品 销 售 的 全 部 过 程, 既 能 够 深 入 市 场 了 解 客 户 的 真 正 需 求, 也 方 便 给 客 户 提 供 更 全 面 周 到 的 服 务, 进 而 提 升 产 品 和 服 务 质 量 ; 第 二, 直 销 模 式 能 够 提 高 公 司 知 名 度 和 品 牌 价 值, 增 强 公 司 的 竞 争 力 和 发 展 后 劲 ; 第 三, 直 销 提 升 公 司 的 系 统 集 成 综 合 能 力, 并 能 够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的 服 务 体 系 和 增 加 服 务 价 值 ; 第 四, 直 销 模 式 具 有 较 高 的 毛 利 率, 能 够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2) 经 销 公 司 利 用 各 地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渠 道 对 中 轩 生 化 的 产 品 进 行 销 售 的 一 种 销 售 模 式, 即 公 司 直 接 将 黄 原 胶 产 品 销 售 给 各 地 的 经 销 商, 并 由 经 销 商 自 行 负 责 产 品 派 送 以 及 客 户 关 系 的 维 护 经 销 模 式 是 直 销 模 式 的 补 充, 其 主 要 针 对 那 些 采 购 量 较 小, 且 需 求 多 样 化 的 小 型 终 端 客 户 经 销 模 式 具 有 如 下 优 点 : 第 一, 能 够 满 足 行 业 内 终 端 客 户 的 多 样 化 需 求 ; 第 二, 通 过 循 序 渐 进 的 与 各 地 经 销 商 建 立 业 务 合 作 关 系,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公 司 直 销 及 经 销 模 式 如 下 : 50
为 强 化 销 售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销 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对 销 售 实 行 分 级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销 售 及 回 款 流 程 如 下 : 三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关 键 资 源 环 境 保 护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 一 ) 产 品 所 使 用 的 主 要 技 术 1 发 酵 工 序 中 新 型 搅 拌 系 统 和 空 气 分 布 系 统 为 了 进 一 步 提 高 物 料 的 转 化 率, 在 发 酵 工 序 采 用 了 新 型 搅 拌 系 统 和 空 气 分 布 系 统 采 用 该 工 艺 之 后, 可 以 把 空 气 气 泡 打 的 更 碎, 与 物 料 之 间 的 混 合 更 加 充 分, 空 气 分 布 更 加 均 匀, 提 高 了 溶 氧 率, 更 能 促 进 微 生 物 的 生 长, 达 到 了 缩 短 生 长 周 期 提 高 物 料 转 化 率 的 目 的, 从 而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成 本 51
2 发 酵 工 序 中 ph 值 控 制 工 艺 改 进 在 原 有 的 控 制 工 艺 中, 发 酵 液 的 ph 值 随 着 发 酵 时 间 的 延 长 不 断 地 下 降, 不 能 稳 定 在 最 优 的 状 态 采 用 新 的 控 制 工 艺 后, 发 酵 液 的 ph 值 可 以 始 终 控 制 在 适 合 菌 体 生 长 的 范 围, 从 而 始 终 处 于 最 优 的 生 长 环 境 该 工 艺 改 善 了 微 生 物 生 长 的 条 件, 缩 短 了 发 酵 周 期, 提 高 了 产 量 质 量 3 提 取 工 序 中 加 酸 工 艺 改 进 : 在 原 有 的 提 取 加 酸 工 艺 中, 控 制 点 较 多, 不 能 集 中 操 作, 同 时 酸 碱 的 调 整 在 同 一 容 器 中 进 行, 存 在 较 大 的 安 全 隐 患 通 过 长 时 间 的 摸 索 和 试 验, 公 司 实 现 了 加 酸 过 程 的 集 中 控 制 和 酸 碱 反 应 的 分 开 采 用 该 工 艺 后, 首 先 实 现 了 自 动 检 测 自 动 流 加 实 时 监 控, 操 作 更 加 精 准, 对 产 品 质 量 的 控 制 更 精 确 ; 其 次, 解 决 了 反 应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隐 患 采 用 该 工 艺 后, 在 保 证 了 生 产 需 要 的 同 时, 该 隐 患 得 到 彻 底 的 解 决 4 提 取 工 序 中 新 型 钙 盐 添 加 技 术 为 了 提 高 收 得 率, 减 少 钙 盐 的 使 用 量, 对 原 有 的 钙 盐 添 加 工 艺 进 行 了 改 进 该 工 艺 可 以 使 钙 盐 与 发 酵 液 更 好 的 混 合, 充 分 发 挥 钙 盐 的 作 用, 与 原 有 工 艺 相 比, 钙 盐 用 量 显 著 减 少, 收 得 率 有 所 提 升 5 一 种 伊 斯 兰 教 用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该 技 术 获 得 了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并 取 得 2013 年 度 鄂 尔 多 斯 市 科 技 二 等 奖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的 需 求, 对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了 调 整, 生 产 出 了 适 合 客 户 专 用 的 产 品, 获 得 了 客 户 的 认 可 和 好 评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拥 有 已 授 权 专 利 7 项,6 项 专 利 正 办 理 变 更 至 公 司 手 续,2 项 专 利 申 请 权 ;4 项 商 标 正 办 理 变 更 至 公 司 手 续 以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四 项 1 专 利 权 (1) 已 授 权 专 利 : 52
根 据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颁 发 的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证 书 发 明 专 利 证 书, 公 司 共 取 得 7 项 专 利 权,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1 2 专 利 权 名 称 专 利 号 授 权 日 期 专 利 类 型 专 利 权 人 生 产 伊 斯 兰 教 用 黄 原 胶 工 艺 及 其 用 黄 单 胞 菌 及 筛 选 黄 单 胞 菌 制 备 方 法 及 其 生 产 耐 温 型 黄 原 胶 多 糖 的 方 法 ZL201010236620.7 2012-3-14 发 明 专 利 中 轩 生 化 ZL201010132122.8 2012-5-2 发 明 专 利 中 轩 生 化 3 离 心 机 装 置 ZL200920240104.4 2010-6-30 实 用 新 型 中 轩 生 化 4 黄 原 胶 提 取 液 过 滤 装 置 ZL200920290782.1 2010-12-1 实 用 新 型 中 轩 生 化 5 多 点 式 酒 精 气 体 回 收 器 ZL200920313273.6 2010-8-4 实 用 新 型 中 轩 生 化 6 一 种 胶 体 生 产 的 安 全 加 酸 装 置 ZL201420501000.5 2014-12-24 实 用 新 型 中 轩 生 化 7 一 种 新 型 凉 水 塔 结 构 ZL201420500996.8 2014-12-24 实 用 新 型 中 轩 生 化 (2) 专 利 申 请 权 根 据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核 发 的 专 利 申 请 受 理 通 知 书, 公 司 正 在 申 请 以 下 2 项 专 利,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1 2 专 利 申 请 权 名 称 一 种 黄 原 胶 及 同 类 胶 体 微 生 物 指 标 的 检 测 方 法 黄 原 胶 微 量 溶 剂 残 留 量 的 检 测 方 法 专 利 申 请 号 专 利 申 请 时 间 ZL201410504649.7 2014-9-17 ZL201410507809.3 2014-9-20 专 利 类 型 发 明 专 利 发 明 专 利 法 律 状 态 实 质 审 查 实 质 审 查 申 请 人 中 轩 生 化 中 轩 生 化 上 述 专 利 申 请 权 权 属 清 晰, 不 存 在 争 议 或 潜 在 法 律 纠 纷 (3) 正 在 进 行 专 利 变 更 2015 年 4 月 30 日, 淄 博 中 轩 与 公 司 签 署 发 明 专 利 转 让 合 同, 将 其 拥 有 的 6 项 发 明 专 利 无 偿 转 让 给 公 司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根 据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核 发 的 著 录 项 目 变 更 申 报 书, 公 司 正 在 办 理 上 述 6 项 专 利 变 更 手 续, 具 体 如 下 : 53
序 号 专 利 申 请 权 名 称 专 利 申 请 号 专 利 申 请 时 间 专 利 类 型 申 请 人 1 一 种 黄 单 胞 菌 及 用 其 制 备 黄 原 胶 的 方 法 201010236761.9 2010-7-27 发 明 专 利 淄 博 中 轩 2 一 种 颗 粒 型 黄 原 胶 的 制 备 方 法 201110110647.6 2011-4-29 发 明 专 利 淄 博 中 轩 3 适 用 于 酸 性 乳 饮 料 的 黄 原 胶 加 工 工 艺 201110416877.5 2011-12-14 发 明 专 利 淄 博 中 轩 4 一 种 黄 单 胞 菌 及 用 其 制 备 酱 油 专 用 黄 原 胶 的 方 法 201010138290.8 2010-4-2 发 明 专 利 淄 博 中 轩 5 一 种 改 进 的 生 物 胞 外 多 糖 提 取 方 法 201010179155.8 2010-5-21 发 明 专 利 淄 博 中 轩 6 一 种 改 进 黄 原 胶 发 酵 工 艺 的 方 法 201010180444.X 2010-5-24 发 明 专 利 淄 博 中 轩 2 商 标 权 2015 年 4 月 30 日, 淄 博 中 轩 与 公 司 签 署 注 册 商 标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拥 有 的 四 项 商 标 无 偿 转 让 给 公 司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正 在 办 理 上 述 四 项 商 标 转 让 手 续,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注 册 号 商 标 类 别 申 请 时 间 有 效 期 截 至 申 请 人 1 1945332 29 2001.8.14 2022.10.6 淄 博 中 轩 2 1980609 1 2001.8.14 2022.12.6 淄 博 中 轩 3 3532410 29 2003.4.18 2021.7.13 淄 博 中 轩 4 3532419 29 2003.4.18 2024.11.20 淄 博 中 轩 3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如 下 : 使 用 权 人 土 地 位 置 房 地 产 权 证 号 面 积 ( 平 方 米 ) 取 得 方 式 使 用 期 限 ( 年 ) 他 项 权 利 中 轩 生 化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纬 五 路 南, 经 三 路 西 达 国 用 (2011) 第 000187 号 2011.2.25 100,000.00 出 让 2060.12.28 54
使 用 权 人 土 地 位 置 房 地 产 权 证 号 面 积 ( 平 方 米 ) 取 得 方 式 使 用 期 限 ( 年 ) 他 项 权 利 中 轩 生 化 达 旗 树 林 召 镇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达 国 用 (2012) 第 000263 号 300,000.00 出 让 2012.6.1 2062.6.1 抵 押 中 轩 生 化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经 三 路 西, 纬 五 路 北 G2013-02# 地 块 达 国 用 (2014) 第 000047 号 62,546.00 出 让 2014.7.7 2063.12.27 中 轩 生 化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经 三 路 西, 纬 三 路 南 G2013-42# 地 块 达 国 用 (2015) 第 000002 号 238,339.51 出 让 2015.1.4 2064.9.18 抵 押 2012 年 7 月 13 日, 公 司 与 农 业 银 行 淄 博 临 淄 支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37010420120000081 的 借 款 合 同, 以 土 地 证 编 号 为 达 国 用 (2012) 第 000263 的 土 地 抵 押, 抵 押 价 款 为 3,834 万 元, 抵 押 期 限 为 2012 年 7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 由 于 本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5 月 全 额 偿 还 了 上 述 借 款 的 本 金 及 利 息, 本 公 司 上 述 土 地 的 抵 押 登 记 注 销 已 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 办 理 完 毕 2015 年 4 月, 公 司 以 土 地 证 编 号 为 达 国 用 (2015) 第 000002 号 的 土 地 抵 押 给 中 信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为 淄 博 中 轩 向 中 信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的 借 款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2015 年 4 月 15 日, 公 司 取 得 了 达 拉 特 旗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发 的 达 他 项 (2015) 第 0089 号 土 地 抵 押 权 证, 抵 押 期 限 自 2015 年 4 月 8 日 至 2018 年 4 月 8 日 根 据 中 信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出 具 的 说 明, 其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授 信 批 复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9 月 25 日, 由 于 其 距 鄂 尔 多 斯 较 远, 为 方 便 办 理 业 务, 其 为 本 公 司 办 理 了 3 年 期 的 抵 押 登 记 若 上 述 授 信 到 期 后, 淄 博 中 轩 不 再 与 中 信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合 作, 其 将 及 时 为 本 公 司 办 理 解 除 抵 押 手 续 ( 三 ) 主 要 业 务 许 可 证 与 资 质 情 况 公 司 通 过 了 食 品 安 全 国 际 权 威 认 证 BRC ISO22000 及 国 内 权 威 认 证 方 圆 标 志 认 证 ISO9001, 并 符 合 多 个 宗 教 食 品 认 证 标 准 包 括 HALAL 清 真 食 品 标 准 及 OU 犹 太 食 品 标 准 此 外, 公 司 获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等 认 证 公 司 所 获 得 的 主 要 证 书 如 下 : 序 号 证 书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颁 发 机 构 有 效 期 限 资 质 等 级 1 BRC:ISO CN14/10058, 译 本 SGS 中 国 通 标 标 准 2014 年 2 月 4 日 - 55
序 号 2 3 4 5 6 7 8 9 10 证 书 名 称 证 书 编 号 颁 发 机 构 有 效 期 限 22000:2005 外 部 证 书 033FSMS1400019 BRC:ISO 9000: 2008 GB/T 19001-2008/IS O 9001:2008 全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自 理 报 检 单 位 备 案 登 记 证 明 书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备 案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HALAL 清 真 食 品 证 书 Indonesian HALAL 清 真 食 品 证 书 Orthodox Union Letter of Certification ( 犹 太 Kosher 食 品 证 书 ) ( 四 ) 特 许 经 营 权 情 况 CN13/90186, 译 本 00213Q15630R0M 蒙 XK13-217-00011 1504600658 SGS 中 国 通 标 标 准 方 圆 标 志 认 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质 监 局 包 头 市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01030582 商 务 部 GR201315000007 C2014-458 00260071191214 - 内 蒙 财 政 厅 内 蒙 国 税 局 内 蒙 地 税 局 中 国 山 东 省 穆 斯 林 教 协 会 The Indonesian Council of Ulama Kashruth Division, Union of Orthodox Jewish Congregations of America 至 2017 年 2 月 4 日 2014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 2013 年 9 月 17 日 至 2016 年 9 月 16 日 2012 年 12 月 12 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2014 年 4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19 日 登 记 2013 年 8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8 月 20 日 2014 年 9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 2014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17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取 得 资 质 等 级 A - - - - 符 合 清 真 食 品 要 求 符 合 印 尼 清 真 食 品 要 求 符 合 犹 太 食 品 要 求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无 相 关 特 许 经 营 权 ( 五 )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1 固 定 资 产 概 况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56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118,514.42 117,448.48 101,929.06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21,494.33 21,364.53 19,441.84 生 产 设 备 96,243.07 95,309.65 81,827.77 运 输 设 备 405.22 405.22 318.21 办 公 信 息 及 其 他 371.80 369.08 341.24 二 累 计 折 旧 19,421.19 16,970.30 9,926.50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1,448.74 1,277.75 775.82 生 产 设 备 17,581.78 15,351.63 8,946.77 运 输 设 备 193.09 167.43 96.91 办 公 信 息 及 其 他 197.59 173.49 107.00 三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 -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 - - 生 产 设 备 - - - 运 输 设 备 - - - 办 公 信 息 及 其 他 - - - 四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99,093.23 100,478.18 92,002.56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20,045.59 20,086.78 18,666.02 生 产 设 备 78,661.29 79,958.01 72,881.01 运 输 设 备 212.13 237.80 221.29 办 公 信 息 及 其 他 174.21 195.59 234.24 2014 年 7 月 9 日, 公 司 向 农 业 银 行 淄 博 临 淄 支 行 抵 押 了 一 批 设 备, 抵 押 价 值 5,600 万 元, 抵 押 期 限 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 并 办 理 了 动 产 抵 押 登 记 书, 作 为 公 司 向 农 业 银 行 淄 博 临 淄 支 行 长 期 借 款 的 还 款 保 证 2015 年 5 月, 公 司 全 额 偿 还 了 向 农 业 银 行 淄 博 临 淄 支 行 的 借 款, 因 此 公 司 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 办 理 了 动 产 抵 押 注 销 登 记 2015 年 6 月 26 日, 公 司 与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了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并 将 相 关 设 备 进 行 了 抵 押, 有 关 该 合 同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 八 /( 一 )/1/(5) 签 订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及 相 关 抵 押 合 同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固 定 资 产 抵 押 被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占 用 等 权 利 受 限 的 情 况 57
2 房 屋 建 筑 物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如 下 : 序 号 房 产 证 号 房 屋 坐 落 登 记 时 间 规 划 用 途 建 筑 面 积 (m2) 鄂 尔 多 斯 市 房 权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纬 五 1 证 达 拉 特 旗 字 第 路 北, 经 三 路 西, 中 轩 办 公 楼, 2015/8/9 工 业 20,928.40 135011502272 号 餐 厅,1 2 3 号 公 寓 楼 鄂 尔 多 斯 市 房 权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纬 五 2 证 达 拉 特 旗 字 第 路 南, 经 三 路 西, 中 轩 生 化 南 2015/8/9 工 业 14,522.19 135011502273 号 厂 区 鄂 尔 多 斯 市 房 权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纬 五 3 证 达 拉 特 旗 字 第 路 北, 经 三 路 西, 中 轩 生 化 北 2015/8/9 工 业 70,707.24 135011502280 号 厂 区 ( 六 ) 员 工 情 况 1 员 工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员 工 总 人 数 为 906 人, 按 任 职 岗 位 文 化 程 度 年 龄 划 分 情 况 如 下 : (1) 按 任 职 岗 位 划 分 任 职 岗 位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6 0.66 一 般 管 理 人 员 44 4.86 财 务 人 员 5 0.55 研 发 人 员 99 10.93 销 售 人 员 2 0.22 生 产 人 员 750 82.78 合 计 906 100 (2) 按 文 化 程 度 划 分 文 化 程 度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 研 究 生 及 以 上 1 0.11 本 科 81 8.94 专 科 592 65.34 58
文 化 程 度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 高 中 及 以 下 232 25.60 合 计 906 100 (3) 按 年 龄 划 分 年 龄 结 构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 30 岁 以 下 576 63.57 31 岁 到 40 岁 243 26.82 41 岁 到 50 岁 83 9.16 51 岁 以 下 4 0.45 合 计 906 100 其 中, 因 2014 年 淄 博 中 轩 进 行 业 务 转 移, 将 大 规 模 生 产 基 地 由 山 东 省 淄 博 市 转 移 至 内 蒙 古 鄂 尔 多 斯 市, 本 公 司 自 2014 年 10 月 起 办 理 员 工 劳 动 关 系 转 移 手 续, 由 淄 博 中 轩 转 移 至 本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906 名 员 工 中 仍 有 95 名 员 工 的 合 同 正 在 办 理 转 移 2015 年 7 月 10 日, 达 拉 特 旗 社 会 保 险 事 业 管 理 局 出 具 证 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公 司 与 员 工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合 法 有 效, 为 员 工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的 情 况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之 规 定, 不 存 在 拖 欠 应 缴 纳 的 各 项 费 用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2015 年 7 月 10 日, 鄂 尔 多 斯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达 拉 特 旗 管 理 部 出 具 证 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公 司 从 未 因 违 反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规 定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2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1 翟 汉 涛, 现 任 公 司 生 产 副 总 经 理, 简 历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六 /( 一 )/ 3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2 王 明 海, 男, 生 于 1976 年 1 月 现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曾 系 公 司 分 厂 厂 长 参 与 并 完 成 专 利 一 种 伊 斯 兰 教 专 用 型 黄 原 胶 的 申 请, 获 得 鄂 尔 多 斯 市 科 59
技 二 等 奖 2014 年 取 得 专 利 一 种 改 进 黄 原 胶 发 酵 工 艺 的 方 法, 并 获 得 淄 博 市 专 利 奖 目 前 承 担 课 题 黄 原 胶 优 质 菌 种 的 选 育 发 酵 过 程 的 优 化 控 制 高 粘 黄 原 胶 生 产 工 艺 的 研 究, 针 对 客 户 要 求 生 产 特 殊 要 求 的 黄 原 胶 研 究 方 向 为 高 质 高 产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工 艺 以 及 发 酵 过 程 的 优 化 控 制 3 李 承 梁, 男, 生 于 1978 年 9 月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现 任 公 司 生 化 三 分 厂 厂 长 曾 任 淄 博 中 轩 工 段 长 研 究 成 果 包 括 一 种 黄 原 胶 生 产 过 程 酸 化 工 艺 的 改 进, 该 项 成 果 使 得 生 产 过 程 更 加 安 全 高 效, 工 艺 更 优 化 ; D 型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改 进, 采 用 该 工 艺 后 产 品 的 合 格 率 和 质 量 进 一 步 得 到 提 升 目 前 承 担 课 题 客 户 特 殊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研 究, 研 究 如 何 应 不 同 客 户 对 产 品 提 出 的 不 同 要 求 而 调 整 生 产 工 艺 4 史 培 东, 男, 生 于 1976 年 6 月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本 科 学 历, 现 任 公 司 生 化 二 分 厂 厂 长 研 究 成 果 包 括 :2002 年 黄 原 胶 关 键 质 量 指 标 GI 值 的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2004 年 黄 原 胶 重 要 质 量 指 标 A 值 TR 值 S 值 的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2008 年 完 成 黄 原 胶 J 值 的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 参 与 并 完 成 专 利 一 种 伊 斯 兰 教 专 用 型 黄 原 胶 的 申 请, 获 得 鄂 尔 多 斯 市 科 技 二 等 奖 ;2014 年 完 成 黄 原 胶 特 T 型, MA VIS 等 特 殊 型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工 艺 目 前 承 担 课 题 高 端 产 品 SESURE WIS 型 DHV 型 的 生 产 工 艺 攻 关, 研 究 如 何 生 产 客 户 专 用 型 高 端 产 品, 提 高 产 品 竞 争 力 5 王 德 文, 男,1979 年 9 月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现 任 公 司 生 化 四 分 厂 厂 长 参 与 并 完 成 专 利 一 种 伊 斯 兰 教 专 用 型 黄 原 胶 的 申 请, 获 得 鄂 尔 多 斯 市 科 技 二 等 奖 研 究 如 何 应 不 同 客 户 对 产 品 提 出 的 不 同 要 求 而 调 整 生 产 工 艺, 适 应 市 场 需 要, 向 多 工 艺 多 品 种 化 发 展 6 尹 丽 华, 女, 生 于 1968 年 6 月, 本 科 学 历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现 任 公 司 研 发 主 管 曾 任 淄 博 中 轩 研 究 员 研 究 成 果 包 括 : 1993 年 V- 亚 麻 酸 菌 种 诱 变, 复 筛, 以 及 生 产 工 艺 的 确 定 ;1996 年 参 与 冬 虫 夏 草 的 生 产 及 工 艺 控 制 ;2010 年 PS 菌 种 的 筛 选 ;2013 年 研 发 PS 菌 种 生 产 工 艺 中 碳 源 的 替 代, 成 功 的 用 葡 萄 糖 替 代 蔗 糖 ;2014 年 黄 原 胶 生 产 工 艺 中 利 用 新 型 杀 菌 剂 控 制 耐 温 菌, 满 足 特 殊 客 户 对 耐 温 菌 指 标 的 要 求 承 担 课 题 包 括 改 进 生 产 食 品 级 高 粘 80 型 黄 原 胶 生 产 工 60
艺, 钻 井 压 裂 液 用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油 田 三 次 采 油 黄 原 胶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发 酵 生 产 黄 原 胶 的 工 艺 研 究 以 及 中 东 地 区 油 井 应 用 黄 原 胶 研 究 方 向 为 为 应 对 不 同 行 业 对 黄 原 胶 产 品 不 同 指 标 的 要 求 以 及 黄 原 胶 应 用 到 各 领 域 出 现 的 弊 端, 通 过 菌 种 诱 变, 筛 选 来 改 变 生 产 用 菌 种 的 性 能 并 对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控 制, 以 满 足 客 户 对 产 品 的 要 求 7 高 亚 飞, 男, 生 于 1987 年 11 月, 本 科 学 历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现 任 公 司 检 验 员 曾 主 持 公 司 研 发 专 利 项 目 一 种 黄 原 胶 及 同 类 胶 体 微 生 物 指 标 的 检 测 方 法 及 黄 原 胶 微 量 溶 剂 残 留 量 的 检 测 方 法, 目 前 专 利 进 入 实 质 审 查 阶 段 目 前 承 担 课 题 对 黄 原 胶 在 特 殊 用 途 中 的 研 究, 以 及 针 对 市 场 需 求 较 大 的 特 殊 规 格 黄 原 胶 的 研 究 开 发 研 究 方 向 为 黄 原 胶 发 酵 过 程 研 究, 特 殊 功 能 黄 原 胶 菌 种 的 诱 变 筛 选 8 刘 石 鑫, 男, 生 于 1989 年 11 月, 本 科 学 历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现 任 公 司 质 量 研 发, 主 持 公 司 的 研 发 项 目 目 前 承 担 课 题 对 黄 原 胶 在 特 殊 用 途 中 的 研 究, 以 及 针 对 市 场 需 求 较 大 的 特 殊 规 格 黄 原 胶 的 研 究 开 发 研 究 方 向 为 黄 原 胶 发 酵 过 程 研 究, 特 殊 功 能 黄 原 胶 菌 种 的 诱 变 筛 选 9 韩 大 帅, 男, 生 于 1989 年 4 月, 本 科 学 历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现 任 公 司 质 量 研 发, 主 持 公 司 的 研 发 项 目 目 前 承 担 课 题 对 黄 原 胶 在 特 殊 用 途 中 的 研 究, 以 及 针 对 市 场 需 求 较 大 的 特 殊 规 格 黄 原 胶 的 研 究 开 发 研 究 方 向 为 黄 原 胶 发 酵 过 程 研 究, 特 殊 功 能 黄 原 胶 菌 种 的 诱 变 筛 选 (2)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较 为 稳 定 (3)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 七 ) 其 他 体 现 所 处 行 业 或 业 态 特 征 的 资 源 要 素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体 现 所 处 行 业 或 业 态 特 征 的 资 源 要 61
素 ( 八 )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根 据 企 业 环 境 信 用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 环 发 [2013]150 号 ) 挂 牌 公 司 管 理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挂 牌 公 司 投 资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等 文 件, 重 污 染 行 业 包 括 : 火 电 钢 铁 水 泥 电 解 铝 煤 炭 冶 金 化 工 石 化 建 材 造 纸 酿 造 制 药 发 酵 纺 织 制 革 和 采 矿 业 16 类 行 业, 以 及 国 家 确 定 的 其 他 污 染 严 重 的 行 业 1 公 司 设 立 至 今 的 建 设 项 目 仅 有 一 项 为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该 项 目 履 行 的 环 评 审 批 程 序 如 下 : (1)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于 2011 年 8 月 4 日 核 发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内 环 审 [2011]255 号 ), 批 复 同 意 该 项 目 建 设 该 批 复 载 明, 该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存 在 未 获 批 准 即 开 工 建 设 且 建 设 初 期 产 品 方 案 的 选 择 供 热 锅 炉 的 建 设 与 达 拉 特 旗 新 型 能 源 重 化 工 基 地 规 划 环 评 不 符 基 于 该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已 由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经 信 委 备 案 许 可, 达 拉 特 旗 人 民 政 府 也 对 未 批 先 建 问 题 作 出 检 讨 并 及 时 调 整 该 项 目 周 边 用 地 性 质 ; 且 达 拉 特 旗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以 开 管 函 [2011] 号 文 件 同 意 公 司 新 建 3*130t/h 循 环 硫 化 床 锅 作 为 达 拉 特 旗 新 型 能 源 化 工 基 地 西 区 集 中 热 源 工 程, 因 此 在 公 司 全 面 落 实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的 基 础 上, 原 则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2)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于 2013 年 1 月 28 日 出 具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同 意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一 期 试 生 产 的 审 查 意 见 ( 内 环 审 [2013]18 号 ), 同 意 中 轩 生 化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一 期 试 生 产 (3)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 出 具 关 于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一 期 2.4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生 产 线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意 见 ( 内 环 验 [2013]130 号 ), 同 意 一 期 2.4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生 产 线 工 程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4) 鄂 尔 多 斯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二 期 工 程 (2.4 万 吨 / 年 ) 试 生 产 的 62
通 知 ( 鄂 环 试 字 [2015]16 号 ), 批 复 同 意 二 期 项 目 试 生 产 (5) 鄂 尔 多 斯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 出 具 鄂 尔 多 斯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二 期 2.4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生 产 线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意 见 的 通 知 ( 鄂 环 监 字 2015 47 号 ), 同 意 二 期 2.4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生 产 线 工 程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2 公 司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 (1)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15 年 1 月 1 日 核 发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证 ( 临 时 ) ( 证 书 编 号 :1520150101),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2015 年 6 月 5 日 核 发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证 ( 临 时 ) ( 证 书 编 号 :1520150601),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5 日 根 据 上 述 排 污 许 可 公 司 环 境 公 示 信 息 及 说 明,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物 包 含 :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粉 尘 氨 氮 化 学 耗 氧 量 (2) 根 据 公 司 说 明, 公 司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及 2015 年 1-6 月 的 排 污 费 缴 纳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 元 ) 2014 年 ( 元 ) 2013 年 ( 元 ) 污 水 处 理 费 2,242,306.10 3,174,888.85 1,635,028.90 废 气 排 污 费 377,540.40 794,654.11 511,042.63 3 公 司 污 染 处 理 设 施 日 常 有 效 正 常 运 行 ; 公 司 已 建 立 一 系 列 环 保 车 间 制 度, 包 括 环 保 车 间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污 泥 脱 水 操 作 规 程 等 ; 公 司 不 存 在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物 申 报 和 处 理 情 况 ; 且 公 司 亦 不 存 在 禁 止 使 用 或 重 点 防 控 的 物 质 处 理 问 题 4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4 月 3 日 被 鄂 尔 多 斯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纳 入 重 点 排 污 企 业 名 单 公 司 已 按 照 鄂 尔 多 斯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开 展 重 点 排 污 单 位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了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披 露 程 序 5 根 据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5 年 6 月 2 日 出 具 证 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中 轩 生 化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63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已 取 得 环 评 批 复 环 评 验 收, 公 司 已 取 得 临 时 排 污 许 可 证,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所 涉 环 保 事 项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 九 )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针 对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公 司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制 定 了 事 故 管 理 制 度 特 种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危 险 性 作 业 管 理 制 度 消 防 设 施 器 材 管 理 制 度 等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编 制 了 综 合 办 公 室 安 全 职 责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岗 位 安 全 职 责 等 安 全 管 理 文 件, 明 确 了 公 司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要 求 和 责 任 根 据 公 司 说 明, 公 司 在 生 产 中 切 实 遵 守 和 履 行, 保 证 公 司 生 产 过 程 的 安 全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15 年 6 月 3 日 出 具 证 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中 轩 生 化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未 发 生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防 范 措 施 符 合 标 准, 从 未 因 违 反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 十 ) 工 程 项 目 审 批 及 建 设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主 要 在 建 工 程 为 年 产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上 述 在 建 工 程 已 于 2015 年 8 月 办 理 完 成 竣 工 验 收, 并 已 取 得 对 应 房 屋 产 权 证 书 上 述 在 建 工 程 的 相 关 审 批 程 序 如 下 所 示 : 1 项 目 立 项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经 济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备 案 的 批 复 ( 内 经 信 重 点 字 [2010]27 号 ), 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变 更 总 投 资 的 通 知 ( 内 经 信 投 规 字 [2012]578 号 ) 同 意 该 项 目 备 案 2 节 能 审 批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经 济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于 2010 年 4 月 8 日 出 具 关 于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节 能 评 估 报 告 的 批 复 ( 内 经 信 环 字 [2010]165 号 ) 批 准 相 关 项 目 节 能 报 告 64
3 环 保 审 批 (1)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于 2011 年 8 月 4 日 核 发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内 环 审 [2011]255 号 ), 批 复 同 意 该 项 目 建 设 该 批 复 载 明, 该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存 在 未 获 批 准 即 开 工 建 设 且 建 设 初 期 产 品 方 案 的 选 择 供 热 锅 炉 的 建 设 与 达 拉 特 旗 新 型 能 源 重 化 工 基 地 规 划 环 评 不 符 基 于 该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已 由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经 信 委 备 案 许 可, 达 拉 特 旗 人 民 政 府 也 对 未 批 先 建 问 题 作 出 检 讨 并 及 时 调 整 该 项 目 周 边 用 地 性 质 ; 且 达 拉 特 旗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以 开 管 函 [2011] 号 文 件 同 意 公 司 新 建 3*130t/h 循 环 硫 化 床 锅 作 为 达 拉 特 旗 新 型 能 源 化 工 基 地 西 区 集 中 热 源 工 程, 因 此 在 公 司 全 面 落 实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的 基 础 上, 原 则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2)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于 2013 年 1 月 28 日 出 具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同 意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一 期 试 生 产 的 审 查 意 见 ( 内 环 审 [2013]18 号 ), 同 意 中 轩 生 化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一 期 试 生 产 (3)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 出 具 关 于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一 期 2.4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生 产 线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意 见 ( 内 环 验 [2013]130 号 ), 同 意 一 期 2.4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生 产 线 工 程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4) 鄂 尔 多 斯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 出 具 关 于 同 意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二 期 工 程 (2.4 万 吨 / 年 ) 试 生 产 的 通 知 ( 鄂 环 试 字 [2015]16 号 ), 批 复 同 意 二 期 项 目 试 生 产 (5) 鄂 尔 多 斯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 出 具 鄂 尔 多 斯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二 期 2.4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生 产 线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意 见 的 通 知 ( 鄂 环 监 字 2015 47 号 ), 同 意 二 期 2.4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生 产 线 工 程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4 土 地 使 用 权 65
上 述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使 用 土 地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证 号 土 地 坐 落 用 途 1 2 3 达 国 用 (2011) 第 000187 号 达 国 用 (2012) 第 000263 号 达 国 用 (2014) 第 000047 号 5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纬 五 路 南, 经 三 路 西 达 旗 树 林 召 镇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经 三 路 西, 纬 五 路 北 G2013-02# 地 块 使 用 权 类 型 终 止 日 期 面 积 ( 平 方 米 ) 抵 押 情 况 工 业 出 让 2060.12.28 100,000 无 工 业 出 让 2062.6.1 300,000 无 工 业 出 让 2063.12.27 62,546 无 就 上 述 在 建 工 程, 公 司 已 取 得 如 下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序 号 1 2 3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号 地 字 第 150621201100 004 号 地 字 第 150621201200 039 号 地 字 第 150621201300 056 号 取 得 时 间 项 目 名 称 用 地 位 置 2011.1.14 2012.5.23 2013.12.26 年 产 4.8 万 吨 黄 原 胶 建 设 项 目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年 产 4.8 万 吨 黄 原 胶 项 目 达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达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达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经 三 路 西, 纬 五 路 北 用 地 性 质 工 业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用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100,000 300,000 62,546 6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设 局 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 核 发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建 字 第 150621201200035 号 ),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为 年 产 4.8 万 吨 黄 原 胶 项 目, 建 设 位 置 为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规 模 为 166,741.73 平 方 米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设 局 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 核 发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建 字 第 150621201400042 号 ),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为 年 产 4.8 万 吨 黄 原 胶 项 目, 建 设 位 置 为 达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规 模 为 24,765.3 平 方 米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设 局 于 2015 年 8 月 7 日 核 发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建 字 第 150621201500013 号 ),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为 4.8 万 吨 / 年 黄 原 胶 项 目 ( 厂 66
房 车 间 仓 库 及 附 属 设 施 ), 建 设 位 置 为 达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规 模 为 85,943.07 平 方 米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建 字 第 150621201500013 号 ) 系 对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建 字 第 150621201200035 号 ) 的 变 更 7 施 工 许 可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建 设 局 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 核 发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 编 号 :152722201311150101), 工 程 名 称 为 年 产 4.8 万 吨 黄 原 胶 项 目 ( 生 产 车 间 及 附 属 设 施 和 锅 炉 主 厂 房 及 附 属 设 施 ), 建 设 规 模 98,104 平 方 米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建 设 局 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 核 发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 编 号 :152722201505120101), 工 程 名 称 为 4.8 万 吨 黄 原 胶 项 目 办 公 楼 餐 厅 1# 2# 3# 公 寓, 建 设 规 模 20,441 平 方 米 8 竣 工 验 收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15 年 8 月 3 日 出 具 审 核 意 见, 准 予 中 轩 生 化 位 于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的 北 区 工 程 以 及 南 区 工 程 进 行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9 产 权 证 取 得 情 况 上 述 建 设 工 程 均 于 2015 年 8 月 9 日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 序 号 房 产 证 号 房 屋 坐 落 规 划 用 途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1 鄂 尔 多 斯 市 房 权 证 达 拉 特 旗 字 第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纬 五 路 北, 经 三 路 西, 中 轩 办 公 楼, 餐 工 业 20,928.40 135011502272 号 厅,1 2 3 号 公 寓 楼 2 鄂 尔 多 斯 市 房 权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纬 五 路 证 达 拉 特 旗 字 第 南, 经 三 路 西, 中 轩 生 化 南 厂 区 135011502273 号 工 业 14,558.19 3 鄂 尔 多 斯 市 房 权 达 拉 特 旗 三 垧 梁 工 业 园 区 纬 五 路 证 达 拉 特 旗 字 第 北, 经 三 路 西, 中 轩 生 化 北 厂 区 135011502280 号 工 业 70,707.24 67
四 与 业 务 相 关 的 情 况 ( 一 ) 业 务 的 收 入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黄 原 胶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53,664.57 万 元 68,494.61 万 元 18,958.36 万 元, 分 别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100.00% 99.92% 99.92% ( 二 )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分 别 如 下 : 1 2015 年 1-4 月 前 五 名 客 户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8,155.22 43.02% 2 MI L.L.C. 945.30 4.99% 3 Schlumberger Drilling (Singapore) Pte.LTD 869.50 4.59% 4 Complex trade ltd 697.95 3.68% 5 淄 博 欧 凯 米 特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93.63 3.66% 2 2014 年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11,361.60 59.93%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39,714.59 57.98% 2 Baker Hughes Drilling Fluids 4,033.89 5.89% 3 Complex trade ltd 3,182.35 4.65% 4 Al Shoumoukh Group of Companies 1,793.76 2.62% 5 Oilfield International Equipment and Supply 1,689.58 2.47% 序 号 3 2013 年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50,414.17 73.60%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53,143.86 99.03% 2 山 东 金 晓 阳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83.61 0.53% 3 淄 博 德 方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64.10 0.12% 68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例 4 贾 燕 芳 58.97 0.11% 5 呼 和 浩 特 市 每 天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57.01 0.11% 合 计 53,607.56 99.89%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均 为 公 司 的 第 一 大 客 户, 主 要 原 因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业 务 转 移 所 致, 有 关 公 司 业 务 转 移 的 情 况 详 见 第 三 节 五 /( 一 ) /( 二 ) 公 司 与 淄 博 中 轩 的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与 上 述 其 他 主 要 客 户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序 号 ( 三 ) 成 本 构 成 及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1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直 接 材 料 7,307.91 51.97% 21,158.67 49.60% 17,795.90 50.04% 2 直 接 人 工 1,206.69 8.74% 3,358.19 7.89% 3,024.28 8.50% 3 能 源 及 动 力 3,948.87 28.96% 12,094.51 28.56% 11,438.70 32.99% 4 制 造 费 用 2,023.67 14.75% 6,567.00 15.41% 4,625.21 13.10% 合 计 14,487.14 100.00% 43,178.37 100.00% 36,884.08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成 本 构 成 保 持 相 对 平 稳 的 水 平 2014 年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较 2013 年 有 小 幅 上 升, 主 要 系 年 度 停 产 检 修 所 致,2013 年 由 于 设 备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未 进 行 设 备 停 产 检 修 ;2015 年 1-4 月 未 到 停 产 检 修 期, 因 此 制 造 费 用 占 比 较 2014 年 略 低 2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前 五 名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情 况 分 别 如 下 : (1)2015 年 1-4 月 前 五 名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序 号 供 应 商 采 购 商 品 类 型 金 额 ( 万 元 ) 采 购 占 比 69
序 号 供 应 商 采 购 商 品 类 型 金 额 ( 万 元 ) 采 购 占 比 1 内 蒙 古 融 成 玉 米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 内 蒙 古 金 泰 煤 业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玉 米 淀 粉 葡 萄 糖 4,528.25 41.52% 煤 炭 735.94 6.75% 3 内 蒙 古 玉 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玉 米 淀 粉 680.39 6.24% 4 淄 博 齐 双 生 物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蛋 白 胨 549.45 5.04% 5 山 东 香 驰 健 源 生 物 科 技 公 司 玉 米 淀 粉 444.76 4.08% 合 计 6,938.79 63.62% (2)2014 年 度 前 五 名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序 号 供 应 商 采 购 商 品 类 型 金 额 ( 万 元 ) 采 购 占 比 1 内 蒙 古 玉 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玉 米 淀 粉 5,374.20 18.44% 2 内 蒙 古 融 成 玉 米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玉 米 淀 粉 葡 萄 糖 4,874.98 16.73% 3 内 蒙 古 金 河 淀 粉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玉 米 淀 粉 2,952.05 10.13% 4 巴 彦 淖 尔 市 金 聚 源 酒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酒 精 1,760.34 6.04% 5 烟 台 嘉 吉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脱 脂 豆 粉 1,574.60 5.40% 合 计 16,536.18 56.75% (3)2013 年 度 前 五 名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序 号 供 应 商 采 购 商 品 类 型 金 额 ( 万 元 ) 采 购 占 比 1 内 蒙 古 玉 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玉 米 淀 粉 6,597.51 22.96% 2 内 蒙 古 融 成 玉 米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淀 粉 葡 萄 糖 5,012.53 17.44% 3 新 泰 市 东 盛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煤 炭 2,072.60 7.21% 4 巴 彦 淖 尔 市 金 聚 源 酒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酒 精 1,243.14 4.33% 5 淄 博 众 泰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煤 炭 1,180.32 4.11% 合 计 16,106.10 56.05% 2015 年 1-4 月 份 较 2013 年 2014 年 度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集 中 度 有 所 提 高, 主 要 系 主 要 原 材 料 中 玉 米 淀 粉 向 内 蒙 古 融 成 玉 米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集 中 度 提 高 所 致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与 上 述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70
( 四 ) 对 持 续 经 营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业 务 合 同 及 履 行 情 况 1 采 购 工 程 合 同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采 购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合 同 号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对 方 SH-13-06-003 SH-13-06-005 SH-13-06-006 SH-13-06-008 SH-13-06-010 SH-13-07-011 SH-13-07-012 SH-13-07-017 SH-13-07-018 10 SH-13-08-023 11 SH-13-08-030 四 分 厂 发 酵 提 取 干 燥 等 新 增 设 备 及 搬 迁 设 备 维 修 安 装 合 同 四 分 厂 消 防 工 程 合 同 内 蒙 四 分 厂 工 艺 管 道 及 照 明 系 统 合 同 中 轩 内 蒙 四 分 厂 钢 结 构 合 同 内 蒙 四 分 厂 DCS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合 同 粉 碎 机 系 统 合 同 密 闭 型 卧 式 螺 旋 沉 降 离 心 机 合 同 90m 3 / 小 时 酒 精 双 效 精 馏 装 置 合 同 228m 3 发 酵 罐 搅 拌 系 统 合 同 各 种 仪 器 仪 表 辅 材 合 同 内 蒙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合 同 淄 博 万 华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耿 桥 消 防 智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耿 桥 消 防 智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高 阳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创 智 兴 业 电 子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丰 利 粉 碎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优 耐 特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万 华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科 硕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天 长 市 恒 达 自 动 化 仪 表 成 套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贝 斯 特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2013.0 6.24 2013.0 6.28 2013.0 6.26 2013.0 6.27 2013.0 6.27 2013.0 7.9 2013.0 7.10 2013.0 7.16 2013.0 7.17 2013.0 8.13 2013.0 8.17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金 额 ( 万 元 ) 四 分 厂 发 酵 提 取 干 燥 等 新 增 设 备 及 搬 迁 设 备 维 2,200.00 修 安 装 内 蒙 四 分 厂 消 防 工 程 270.00 四 分 厂 工 艺 管 道 及 照 明 系 统 286.80 内 蒙 四 分 厂 钢 结 构 工 程 875.00 四 分 厂 DCS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936.00 粉 碎 系 统 460.00 卧 式 螺 旋 沉 降 离 心 机 576.00 90m 3 / 小 时 酒 精 双 效 精 馏 装 置 1,150.00 228m 3 发 酵 罐 搅 拌 780.00 系 统 液 位 压 力 变 送 器 ; 热 电 阻 ; 流 量 计 ; 双 金 属 温 度 计 ; 就 地 压 力 表 ; 270.00 仪 表 柜 ; 仪 表 辅 助 配 件 ; 氮 气 减 压 系 统 及 蒸 馏 仪 表 内 蒙 污 水 处 理 工 610.00 程 71
序 号 合 同 号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对 方 12 SH-13-09-036 13 SH-13-09-039 14 SH-13-09-040 15 SH-14-04-027 16 SH-14-11-082 17 YL-15-03-020 18 YL-15-03-021 19 YL-15-04-043 20 040111 841862 2 销 售 合 同 中 轩 内 蒙 四 分 厂 蒸 馏 钢 结 构 工 程 合 同 生 化 车 间 各 种 电 力 电 缆 包 装 间 净 化 除 尘 系 统 合 同 逆 流 式 冷 却 塔 合 同 脱 色 水 处 理 设 备 合 同 工 业 品 买 卖 合 同 工 业 品 买 卖 合 同 工 业 品 买 卖 合 同 高 压 供 电 合 同 山 东 高 阳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阳 谷 绿 灯 行 电 缆 厂 德 州 亚 太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贝 州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格 兰 特 膜 分 离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玉 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融 成 玉 米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融 成 玉 米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电 力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鄂 尔 多 斯 电 业 局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2013.0 9.09 2013.0 9.15 2013.0 9.16 2014.0 4.20 2014.1 1.07 2015.0 3.09 2015.0 3.09 2015.0 4.09 2014.0 8.14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金 额 ( 万 元 ) 内 蒙 四 分 厂 蒸 馏 钢 结 构 工 程 470.00 电 力 电 缆 327.00 包 装 间 净 化 除 尘 系 统 250.00 逆 流 式 冷 却 塔 260.00 脱 色 水 处 理 设 备 230.00 玉 米 淀 粉 1,130.00 淀 粉 ( 食 用 级 ) 1,515.00 淀 粉 ( 食 用 级 ) 1,316.00 电 力 按 实 际 用 量 结 算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销 售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合 同 号 及 名 称 合 同 对 方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1 MI 采 购 协 议 MI L.L.C 2014.11.15 黄 原 胶 销 售 2 EAESO15001 Al Shoumoukh International Services 金 额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2015.4.2 黄 原 胶 销 售 91,200 美 元 3 EAEWS15006 Water Systems 2015.4.8 黄 原 胶 销 售 62,000 美 元 4 EAEWS15007 Water Systems 2015.4.9 黄 原 胶 销 售 132,000 美 元 5 EGBID15004 IMCD UK Limited 2015.3.4 黄 原 胶 销 售 81,600 美 元 6 EHBEB15002 7 8 AEOH 销 售 合 同 14034 号 买 卖 合 同 E-BNF Company Limited OREN HYDROCAREONS MIDDLE EAST INC. 天 津 顶 益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2015.2.6 黄 原 胶 销 售 47,810 美 元 2015.4.8 黄 原 胶 销 售 119,880 美 元 2014.9.4 黄 原 胶 销 售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72
序 号 合 同 号 及 名 称 合 同 对 方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15078 号 代 理 协 议 14679 原 料 采 购 合 同 ( 辅 料 ) 15082 号 代 理 协 议 15042 号 代 理 协 议 15041 号 代 理 协 议 15039 号 代 理 协 议 15040 号 代 理 协 议 15058 号 代 理 协 议 15076 号 代 理 协 议 15050 号 代 理 协 议 15047 号 代 理 协 议 15038 号 代 理 协 议 15073 号 代 理 协 议 15059 号 代 理 协 议 15055 号 代 理 协 议 15093 号 代 理 协 议 北 京 北 方 霞 光 食 品 添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克 明 面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包 头 市 味 源 食 品 配 料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大 地 食 用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华 盛 食 用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新 越 海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棕 天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济 南 贝 克 汉 邦 食 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顺 佳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甘 禾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美 景 食 品 原 料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百 维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市 全 丰 食 品 原 料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渝 瑞 荷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郑 州 久 易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福 乐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4.12.30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2015.1.1 黄 原 胶 销 售 金 额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按 年 度 实 际 销 售 量 计 算 3 借 款 合 同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借 款 合 同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五 /( 一 ) 短 期 借 款 以 及 八 /( 一 )/1 借 款 相 关 4 对 外 担 保 合 同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对 外 担 保 合 同 情 况 如 下 : 被 担 保 人 内 蒙 古 东 达 羊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担 保 权 人 浦 发 银 行 呼 和 浩 特 新 华 大 街 支 行 担 保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担 保 期 限 8,000.00 2014.10.24-2015.09.29 73
被 担 保 人 担 保 权 人 担 保 合 同 金 额 ( 万 元 ) 担 保 期 限 淄 博 中 轩 中 信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14,000.00 2014.10.22-2015.10.22 淄 博 中 轩 淄 博 中 轩 淄 博 中 轩 淄 博 中 轩 建 设 银 行 齐 鲁 石 化 支 行 建 设 银 行 齐 鲁 石 化 支 行 建 设 银 行 齐 鲁 石 化 支 行 招 商 银 行 淄 博 临 淄 支 行 2,500.00 2015.01.22-2016.01.21 2,500.00 2015.01.23-2016.01.22 3,000.00 2015.01.26-2016.01.25 10,000.00 2015.02.26-2016.02.25 淄 博 中 轩 中 信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14,000.00 2015.04.08-2015.09.25 淄 博 中 轩 华 夏 银 行 青 岛 城 阳 支 行 8,000.00 2015.04.20-2016.04.15 淄 博 中 轩 光 大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4,000.00 2015.05.05-2016.05.05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上 述 对 外 担 保 合 同 仍 在 履 行 中, 担 保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66,000 万 元, 被 担 保 人 的 实 际 借 款 ( 含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敞 口 部 分 ) 余 额 为 43,000 万 元 内 蒙 古 东 达 羊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已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反 担 保 合 同, 由 其 为 本 公 司 对 内 蒙 古 东 达 羊 绒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担 保 提 供 反 担 保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史 正 富 翟 立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反 担 保 合 同, 由 其 为 本 公 司 对 淄 博 中 轩 提 供 的 担 保 提 供 反 担 保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实 际 控 制 人 史 正 富 翟 立 出 具 承 诺, 除 本 公 司 与 2015 年 7 月 1 日 现 存 的 关 联 担 保 外, 确 保 此 后 不 再 发 生 新 增 关 联 担 保 ; 若 公 司 因 上 述 关 联 担 保 事 项 致 使 权 益 受 损, 承 诺 人 将 承 担 一 切 损 失 及 赔 偿 责 任, 确 保 公 司 权 益 不 因 此 受 损 5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2015 年 6 月 26 日, 公 司 与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了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有 关 该 合 同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八 /( 一 )/1 借 款 相 关 6 经 销 合 同 2015 年 7 月 1 日,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与 淄 博 中 轩 签 订 74
了 经 销 合 同,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三 节 五 /( 二 ) 公 司 与 淄 博 中 轩 的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五 所 处 行 业 概 况 市 场 规 模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所 处 行 业 概 况 1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黄 原 胶 是 食 品 添 加 剂,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规 定, 公 司 属 于 食 品 制 造 业 (C14);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11) 分 类 标 准,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制 造 (C1495) ;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挂 牌 公 司 管 理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制 造 (C1495); 根 据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挂 牌 公 司 投 资 型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特 种 化 学 制 品 (11101014) 2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法 律 法 规 与 行 业 标 准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及 自 律 性 组 织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会 是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国 家 及 地 方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部 门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行 业 的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中 国 食 品 添 加 剂 行 业 和 配 料 协 会 为 行 业 自 律 组 织, 下 设 十 二 个 专 业 委 员 会 公 司 是 食 品 添 加 剂 行 业 配 料 协 会 的 常 务 理 事, 增 稠 - 乳 化 - 品 质 改 良 剂 专 业 委 员 会 的 副 主 任 委 员 会 单 位, 负 责 黄 原 胶 及 他 产 品 的 行 业 管 理 技 术 和 市 场 交 流, 推 动 全 行 业 的 发 展 2014 年 中 轩 有 限 母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是 中 国 口 腔 清 洁 护 理 用 品 工 业 协 会 理 事 单 位 国 际 上,Biopolymer International( 国 际 水 溶 胶 协 会 ) 为 国 际 行 业 自 律 组 织, 总 部 位 于 比 利 时 布 鲁 塞 尔 中 轩 生 物 为 七 家 协 会 成 员 之 一, 同 时 为 国 内 首 家 且 唯 一 一 家 跻 身 该 协 会 的 企 业 (2) 行 业 相 关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序 号 法 律 法 规 名 称 发 布 单 位 实 施 年 份 75
序 号 法 律 法 规 名 称 发 布 单 位 实 施 年 份 1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标 准 卫 生 部 2015 年 2 食 品 添 加 剂 新 品 种 管 理 办 法 卫 生 部 2010 年 3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备 案 办 法 国 家 卫 生 部 2009 年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实 施 条 例 国 务 院 2009 年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全 国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 2009 年 6 食 品 标 识 管 理 规 定 7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食 品 等 产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的 特 别 规 定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国 务 院 2008 年 2007 年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全 国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 2006 年 9 食 品 生 产 加 工 企 业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2005 年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全 国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 2014 年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全 国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 2015 年 (3) 产 品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国 家 标 准 名 称 产 品 名 称 标 准 制 定 方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GB13886-2007 黄 原 胶 中 国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FCC( 食 品 化 学 法 典 ) 黄 原 胶 USP( 美 国 药 典 ) E415( 欧 盟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 黄 原 胶 欧 洲 议 会 和 理 事 会 BRC:ISO 22000:2005 黄 原 胶 SGS 中 国 通 标 标 准 BRC:ISO 9000:2008 黄 原 胶 SGS 中 国 通 标 标 准 GB/T19001-2008/ISO 9001:2008 黄 原 胶 方 圆 标 志 认 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HALAL - 中 国 山 东 省 穆 斯 林 教 协 会 KOSHER - Kashruth Division, Union of Orthodox Jewish Congregations of America 黄 原 胶 产 品 归 属 于 食 品 化 学 法 典 (FCC), 食 品 化 学 法 典 中 产 品 的 品 质 和 纯 净 度 要 求 标 准 被 美 国 FDA 和 食 品 安 全 相 关 的 管 理 机 构 认 可 产 品 符 合 食 品 化 学 法 典 将 不 需 要 通 过 美 国 FDA 或 多 数 国 家 的 监 管 部 门 审 核 因 此, 公 司 的 产 品 豁 免 注 册 于 美 国 FDA 黄 原 胶 产 品 也 符 合 欧 盟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E415 (E415 标 准 中 制 定 了 黄 原 胶 规 格 列 表 履 行 有 关 的 因 素, 如 溶 解 度 和 纯 洁 性 ) 以 及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GB13886-2007 76
中 轩 有 限 母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的 母 公 司 中 轩 生 物 系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 食 品 添 加 剂 黄 原 胶 GB13886-2007 的 第 一 家 标 准 起 草 企 业 此 外, 淄 博 中 轩 是 中 国 轻 工 业 行 业 标 准 / 口 腔 清 洁 护 理 用 品 牙 膏 用 黄 原 胶 第 一 起 草 单 位 3 行 业 政 策 序 号 行 业 政 策 名 称 发 布 单 位 实 施 年 份 1 食 品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国 家 发 改 委 工 信 部 2011 年 2 关 于 促 进 玉 米 深 加 工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国 家 发 改 委 2007 年 3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国 家 发 改 委 2011 年 2012 年 6 月 5 日, 全 球 黄 原 胶 最 大 供 应 商 之 一 CP Kelco U.S.,Inc. 代 表 美 国 黄 原 胶 产 业 向 美 国 商 务 部 (Department of Commerce) 与 美 国 国 籍 贸 易 委 员 会 (ITC) 提 出 申 请, 要 求 对 中 国 和 奥 地 利 的 黄 原 胶 产 品 发 起 反 倾 销 调 查 2013 年 7 月 美 国 商 务 部 正 式 裁 定 对 中 国 和 奥 地 利 黄 原 胶 产 品 的 反 倾 销 政 策 : 中 国 企 业 的 普 遍 税 率 为 154.1%, 公 司 的 税 率 为 128.32%, 阜 丰 集 团 的 税 率 为 15.09% 公 司 对 此 高 度 重 视 并 积 极 采 取 措 施 应 对 : 公 司 进 行 配 方 调 整 并 对 生 产 要 素 进 行 优 化 处 理 ; 适 当 提 高 针 对 美 国 市 场 的 产 品 价 格 适 ; 聘 请 专 业 律 师, 持 续 与 美 国 商 务 部 进 行 沟 通 与 交 流, 积 极 应 对 反 倾 销 2015 年 7 月, 美 国 商 务 部 与 美 国 国 际 贸 易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作 出 复 审, 初 裁 征 收 公 司 税 率 降 至 5.14% ( 二 ) 市 场 规 模 1 我 国 黄 原 胶 概 况 目 前 我 国 是 全 球 黄 原 胶 最 大 生 产 基 地 据 美 国 Grand View 市 场 咨 询 公 司 与 中 国 卓 创 资 讯 2015 年 关 于 黄 原 胶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估 算,2012 年 全 球 黄 原 胶 市 场 规 模 为 13.2 万 吨,2014 年 为 31.4 万 吨, 三 年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高 于 50% 1 而 目 前 我 国 为 黄 原 胶 的 最 大 生 产 地, 年 产 能 在 22 万 吨 左 右 2 我 国 是 全 球 黄 原 胶 的 最 大 生 产 国 自 2010 年 起 我 国 黄 原 胶 出 口 量 显 著 增 长, 得 益 于 全 球 黄 原 胶 需 求 的 提 升 瓜 尔 胶 价 格 的 不 断 攀 升 以 及 国 际 石 油 价 格 的 大 幅 1 Xanthan Gum Market By Application (Oil & Gas, Food & Beverages, Pharmaceutical, Cosmetics) And Segment Forecasts To 2020. Grand View Research Inc.,USA. April 15, 2015 2 2014 年 中 国 黄 原 胶 市 场 深 度 调 研 报 告. 卓 创 资 讯 77
跳 水 使 得 黄 原 胶 的 可 替 代 作 用 不 断 增 加 据 卓 创 资 讯 统 计, 我 国 黄 原 胶 出 口 量 超 过 总 产 量 70% 其 中 阜 丰 集 团 连 续 五 年 出 口 额 占 总 销 售 额 高 于 85% 鉴 于 我 国 黄 原 胶 产 量 大, 规 模 效 应 明 显, 出 口 依 赖 性 大, 美 国 国 际 贸 易 委 员 会 (ITC) 及 美 国 商 务 部 (DoC) 发 起 对 中 澳 黄 原 胶 反 倾 销 调 查, 裁 定 对 进 口 自 中 国 的 黄 原 胶 征 收 5%-154% 的 关 税 数 据 来 源 : 卓 创 资 讯 2 黄 原 胶 需 求 情 况 概 述 由 于 黄 原 胶 性 能 优 越, 用 途 广 泛, 黄 原 胶 的 消 费 主 要 集 中 在 食 品 石 油 工 业 及 日 用 品 工 业 等 领 域 国 内 大 约 有 45% 的 黄 原 胶 作 为 食 品 级 销 售,40% 作 为 石 油 级 销 售,15% 用 于 农 药 饲 料 日 化 环 保 等 行 业 (1) 食 品 添 加 剂 行 业 概 况 近 10 年, 国 内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呈 现 线 性 快 速 增 长 趋 势,2005 年 至 2014 年,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行 业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1.63 万 亿, 增 长 率 达 585% 2012 年 以 前 产 业 迅 速 扩 张,2012 年 行 业 产 值 为 1.90 万 亿, 是 2005 年 产 值 的 6.4 倍, 平 均 年 增 长 率 高 达 31.98%;2012 年 行 业 销 售 收 入 为 1.86 万 亿, 是 2005 年 产 值 的 6.7 倍, 平 均 年 增 长 率 高 达 32.76% 自 2012 年, 行 业 进 入 瓶 颈 期, 基 本 稳 定 在 1.9 万 亿 的 产 值 水 平, 预 期 未 来 3 年 将 以 较 为 稳 定 的 速 度 跨 入 2 万 亿 产 值 门 槛 其 中, 食 品 与 饲 料 添 加 剂 销 售 收 入 中 约 有 15% 来 自 出 口 收 入 行 业 产 品 出 口 额 紧 78
密 挂 钩 行 业 销 售 收 入 2008 年 以 前, 出 口 收 入 占 行 业 收 入 比 重 逐 年 下 跌, 自 2005 年 18% 比 重 降 至 2008 年 13% 自 2009 年 起, 出 口 占 比 稳 定 在 每 年 12%, 增 长 率 与 销 售 收 入 成 正 比 未 来 在 出 口 产 业 政 策 逐 步 放 宽 的 前 提 下, 行 业 产 品 出 口 能 够 稳 步 提 升, 成 为 行 业 整 体 增 长 的 重 要 引 擎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食 品 添 加 剂 的 市 场 需 求 与 下 游 行 业 终 端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密 切 相 关 国 家 统 计 局 数 据 显 示, 下 游 饮 料 年 自 2012 年 至 2014 年 销 售 额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0%, 乳 制 品 自 2010 年 至 2014 年 销 售 额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5%, 焙 烤 食 品 自 2010 年 至 2014 年 销 售 额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6% 下 游 应 用 市 场 需 求 的 高 速 增 长 拉 动 食 品 添 加 剂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并 带 动 大 中 型 企 业 扩 张 产 能, 新 进 入 者 加 快 涌 入, 使 得 行 业 供 给 不 断 提 高 (2) 石 油 勘 探 行 业 近 10 年 来, 我 国 石 油 产 量 发 生 较 大 增 长 根 据 国 土 资 源 部 的 统 计 数 字,2014 年 我 国 石 油 产 量 达 到 2.10 亿 吨, 比 2013 年 增 长 138 万 吨, 连 续 5 年 超 过 2 亿 吨, 主 力 油 田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石 油 新 增 探 明 地 质 储 量 10.44 亿 吨, 全 国 常 规 石 油 ( 以 下 简 称 石 油 ) 地 质 资 源 量 1085 亿 吨 可 采 资 源 量 268 亿 吨, 保 证 了 石 油 开 采 行 业 未 来 的 稳 步 增 长 79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然 而 近 几 年 来 我 国 原 油 需 求 增 速 放 缓 自 2009-2012 年 一 直 基 本 维 持 1,000 万 吨 左 右 的 水 平 而 根 据 中 国 石 油 经 济 技 术 研 究 院 发 布 2014 年 国 内 外 油 气 行 业 发 展 报 告 研 究,2014 年 是 油 气 行 业 进 入 较 大 调 整 非 常 规 油 气 革 命 带 来 供 需 格 局 逆 转 以 及 国 际 油 价 下 挫 2014 年, 全 球 石 油 需 求 9244 万 桶 / 日, 供 应 量 为 9,320 万 桶 / 日, 供 大 于 需 76 万 桶 / 日, 市 场 失 衡 导 致 全 球 油 价 跳 水 而 中 国 石 油 消 费 增 速 也 开 始 换 挡, 未 来 几 年 中 石 油 需 求 保 持 2%~3% 低 速 增 长,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尽 管 我 国 原 油 消 费 增 速 放 缓, 但 正 是 我 国 深 化 油 气 体 制 改 革 的 最 佳 机 遇 同 时 也 对 石 油 勘 探 成 本 控 制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因 此 生 产 效 率 更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80
更 强, 向 机 械 化 和 机 电 液 一 体 化 的 石 油 钻 采 进 口 装 备 将 更 受 市 场 青 睐 (3) 黄 原 胶 需 求 前 景 近 年 来 黄 原 胶 需 求 稳 中 有 升 1 食 品 级 黄 原 胶 前 景 Grand View 的 黄 原 胶 报 告 指 出, 近 十 年 来 发 展 中 国 家, 尤 其 是 金 砖 五 国 与 沙 特 阿 拉 伯 经 济 的 繁 荣 带 来 食 品 饮 料 业 的 高 速 增 长, 将 成 为 食 品 级 黄 原 胶 全 球 需 求 的 主 要 驱 动 因 素 3 而 中 国 科 技 促 进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在 黄 原 胶 的 技 术 报 告 中 指 出 : 仅 食 品 行 业 的 5 个 龙 头 产 品 和 糕 点 食 品 香 精 等, 若 黄 原 胶 的 添 加 量 平 均 按 0.1% 计, 就 需 黄 原 胶 8000t/a, 若 其 中 即 使 只 有 1/2 添 加, 也 有 4000t/a, 加 上 啤 酒 和 奶 制 品 的 需 要, 数 量 十 分 可 观 另 外, 随 着 近 年 来 人 们 开 始 提 出 对 无 麸 质 食 品 的 需 求, 黄 原 胶 这 类 食 品 添 加 剂 将 逐 渐 得 到 更 多 消 费 者 的 青 睐 随 着 产 业 更 新 换 代 以 及 人 们 日 益 增 长 的 对 于 营 养 和 食 品 安 全 的 要 求, 黄 原 胶 这 类 高 价 高 质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将 迎 来 较 大 的 需 求 增 长 而 近 年 来 黄 原 胶 整 体 价 格 下 跌, 更 是 使 得 对 食 品 添 加 剂 中 较 为 低 端 的 增 稠 剂 乳 化 剂 的 替 代 作 用 增 加 2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前 景 针 对 作 为 油 气 开 采 增 稠 剂 黄 原 胶, 凭 借 优 良 的 增 稠 性 低 磨 阻 造 缝 效 率 高 携 砂 能 力 强 成 本 低 配 制 方 便 返 排 性 好 和 残 留 小 等 优 点, 近 年 来 在 油 气 勘 探 业 逐 渐 被 使 用 随 着 我 国 原 油 消 费 增 速 放 缓, 全 球 原 油 价 格 大 幅 跳 水, 对 石 油 勘 探 成 本 控 制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过 去 主 流 的 压 裂 液 增 稠 剂 瓜 尔 胶 正 在 逐 步 被 黄 原 胶 所 替 代 瓜 尔 胶 与 黄 原 胶 都 是 天 然 植 物 多 糖, 性 能 较 相 似 然 而 瓜 尔 胶 只 能 在 印 度 和 巴 基 斯 坦 等 地 区 种 植 生 产, 存 在 产 能 扩 张 瓶 颈, 在 供 需 日 益 失 衡 的 情 况 下, 价 格 持 续 上 涨 瓜 尔 胶 下 游 去 年 来 都 在 积 极 寻 求 高 性 价 比 的 替 代 品, 而 黄 原 胶 是 被 业 界 认 为 在 食 品 和 工 业 领 域 最 具 有 瓜 尔 胶 替 代 性 的, 有 望 逐 步 抢 占 在 石 油 和 食 品 等 领 域 总 计 近 50 万 吨 的 瓜 尔 胶 存 量 市 场 3 Xanthan Gum Market By Application (Oil & Gas, Food & Beverages, Pharmaceutical, Cosmetics) And Segment Forecasts To 2020. Grand View Research Inc.,USA. April 15, 2015 81
3 原 材 料 供 应 情 况 概 述 黄 原 胶 的 上 游 产 业 主 要 为 玉 米 淀 粉, 为 玉 米 的 深 加 工 产 品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目 前 我 国 玉 米 供 应 稳 定 我 国 是 全 球 玉 米 生 产 大 国 自 2010 年 以 来, 我 国 玉 米 产 量 保 持 稳 中 有 升 的 增 长 趋 势, 年 均 增 长 率 控 制 在 6% 已 连 续 三 年 保 持 2 亿 吨 以 上 产 量 我 国 玉 米 消 费 量 基 本 与 产 量 保 持 同 步 变 化,2010 年 以 来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6%,2013 年 起 保 持 在 2 亿 吨 以 上 的 需 求 我 国 玉 米 行 业 呈 现 出 供 需 两 强 基 本 平 衡 的 基 本 面 格 局 我 国 玉 米 价 格 具 有 较 强 的 周 期 性 从 行 业 发 展 周 期 来 看, 平 均 每 5 年 为 一 个 大 周 期, 每 2 3 年 为 一 个 小 周 期 近 5 年 来,2011 年 玉 米 价 格 发 生 了 较 为 明 显 的 增 长, 其 后 维 持 在 相 对 稳 定 的 2,300-2,500 元 / 吨 的 价 格 水 平 根 据 5 年 周 期 预 测 2015 年 玉 米 价 格 会 持 续 该 价 格 水 平 82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淀 粉 协 会 近 20 年, 我 国 玉 米 淀 粉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据 中 国 淀 粉 协 会 网 站 显 示, 过 去 十 年 玉 米 淀 粉 产 量 增 长 约 170%,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接 近 10.4% 2010 年, 玉 米 淀 粉 产 量 创 新 高, 高 达 2,847 万 吨, 产 能 过 剩 情 况 较 为 严 重 2011 年 起 国 家 加 强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同 年 6 月 1 日, 国 家 发 改 委 发 布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限 制 发 展 年 加 工 玉 米 30 万 吨 以 下 绝 干 收 率 在 98% 以 下 玉 米 淀 粉 湿 法 生 产 线, 淘 汰 年 处 理 10 万 吨 以 下 总 干 物 收 率 97% 以 下 的 湿 法 玉 米 淀 粉 生 产 线 2011 年 玉 米 淀 粉 产 量 骤 降 至 1,900 万 吨 以 下 随 后 几 年 产 量 重 新 进 入 恢 复 性 增 长,2014 年 恢 复 到 2400 万 吨 整 体 而 言, 我 国 玉 米 淀 粉 产 业 呈 现 出 供 大 于 求 的 态 势 而 玉 米 淀 粉 的 价 格 相 对 玉 米 价 格 波 动 较 大 据 中 国 淀 粉 协 会 网 站 显 示,2009 年 1 月 2014 年 6 月, 全 国 玉 米 淀 粉 平 均 出 厂 价 格 在 1606 3134 元 / 吨, 最 大 波 动 幅 度 达 95% 其 中,2014 年 上 半 年 全 国 玉 米 淀 粉 平 均 出 厂 价 格 在 2608 3095 元 / 吨, 波 动 幅 度 约 为 18.7%, 上 半 年 平 均 出 厂 价 格 均 值 约 为 2800 元 / 吨 由 于 受 到 产 能 上 升 需 求 下 降 以 及 国 家 政 策 等 因 素 影 响, 我 国 玉 米 淀 粉 价 格 近 年 持 续 下 跌 我 国 玉 米 淀 粉 供 应 较 为 充 足, 且 价 格 较 为 低 廉, 为 黄 原 胶 行 业 正 常 的 生 产 发 展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 4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的 变 动 趋 势 83
(1) 食 品 添 加 剂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的 变 动 趋 势 数 据 来 源 : 同 花 顺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利 润 空 间 较 为 稳 定, 毛 利 率 稳 定 与 14% 至 19% 区 间, 销 售 利 润 率 则 稳 定 于 5% 至 7% 区 间 近 十 年 来, 行 业 毛 利 率 峰 值 与 谷 值 相 差 4.3%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维 持 比 较 低 的 水 平 是 因 为 行 业 集 中 度 较 低, 行 业 生 产 厂 商 议 价 能 力 较 弱 ; 以 及 行 业 生 产 效 率 较 低, 生 产 设 备 未 及 时 更 新 换 代, 且 近 年 来 物 流 人 工 能 耗 等 成 本 上 升 (2) 黄 原 胶 的 利 润 空 间 在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中, 黄 原 胶 为 品 质 较 高 且 具 有 较 高 技 术 含 量 和 行 业 门 槛 的 增 稠 剂 乳 化 剂 近 年 来 随 着 下 游 产 业 对 产 品 质 量 及 食 品 安 全 的 要 求 的 提 升, 对 黄 原 胶 的 需 求 也 相 应 增 长 黄 原 胶 价 格 较 中 低 端 增 稠 剂 高, 利 润 空 间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根 据 对 公 司 的 调 研 访 谈 主 要 市 场 部 人 员 及 主 要 对 手 公 开 市 场 数 据, 近 10 年 来 黄 原 胶 市 场 价 格 主 要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经 历 如 下 变 动 : 1 2001 年 至 2003 年, 淄 博 中 轩 母 公 司 中 轩 生 物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发 动 对 CPK 和 Cargill 的 价 格 战, 全 球 黄 原 胶 价 格 从 5 万 / 吨 降 至 4 万 / 吨 ; 2 2007 年 至 2011 年, 阜 丰 集 团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发 动 对 淄 博 中 轩 和 CPK 的 价 格 战 ; 此 外, 环 球 金 融 危 机 及 油 价 下 跌 对 全 球 黄 原 胶 价 格 造 成 显 著 影 响 2007 至 2011 年 间 阜 丰 集 团 黄 原 胶 价 格 自 2.4 万 / 吨 左 右 下 降 至 1.8 万 / 吨 左 右 84
3 自 2011 年 起, 部 分 企 业 因 持 续 竞 争 格 局 陆 续 退 出 市 场, 行 业 集 中 度 提 高 ; 而 2011 年 淄 博 中 轩 的 内 蒙 生 产 基 地 的 建 成 投 产 显 著 提 升 公 司 毛 利 率, 导 致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变 化 ; 与 此 同 时, 市 场 需 求 不 断 增 长, 到 2011 年 下 半 年 市 场 状 态 逐 渐 趋 于 供 不 应 求, 黄 原 胶 价 格 出 现 恢 复 性 上 涨 2012 年 阜 丰 集 团 黄 原 胶 价 格 上 涨 12%,2013 年 上 涨 23.8%, 维 持 在 2.6 万 / 吨 左 右 4 2014 年 公 司 与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产 能 投 放, 以 及 石 油 行 业 整 体 价 格 疲 软 使 得 行 业 再 次 面 临 价 格 下 行 压 力 2014 年 度 阜 丰 集 团 黄 原 胶 价 格 下 降 18.4%, 约 2 万 / 吨,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仍 有 下 跌 空 间 4 5 黄 原 胶 的 行 业 门 槛 (1) 较 高 的 资 金 与 技 术 门 槛 成 本 控 制 是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的 关 键 要 素, 好 的 成 本 控 制 能 够 使 产 品 拥 有 明 显 的 价 格 优 势 黄 原 胶 成 本 控 制 主 要 来 自 于 大 规 模 工 业 生 产 的 能 力 与 控 制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能 力 大 规 模 工 业 生 产 对 技 术 与 资 金 有 较 高 的 要 求 需 要 专 业 技 术 专 家 研 发 高 品 质 产 品 以 及 较 高 的 初 始 投 入 以 降 低 大 规 模 化 生 产 成 本 公 司 母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为 6,000 吨 大 规 模 生 产 线 的 发 明 人, 此 后 国 内 黄 原 胶 主 要 生 产 企 业 逐 步 均 取 得 高 产 能 生 产 技 术, 而 产 量 和 产 能 利 用 率 有 限 生 产 不 具 有 规 模 效 应 的 公 司 则 逐 步 被 淘 汰 资 金 瓶 颈 制 约 了 产 能 扩 张 和 研 发 投 入 此 外, 不 少 黄 原 胶 生 产 厂 商 选 择 在 山 东 内 蒙 古 新 疆 等 地 布 局 山 东 地 区 玉 米 淀 粉 原 材 料 价 格 更 低, 而 内 蒙 新 疆 煤 炭 资 源 丰 富, 且 土 地 成 本 低 廉 而 资 金 不 够 充 裕 将 给 公 司 在 各 地 建 立 生 产 基 地 带 来 掣 肘 同 时 黄 原 胶 对 接 全 球 客 户 对 品 质, 规 格 和 成 本 的 综 合 要 求 也 具 有 较 高 技 术 技 术 门 槛 生 产 厂 商 需 要 有 过 硬 的 研 发 与 生 产 能 力 来 满 足 中 高 端 客 户 对 不 同 产 品 的 不 同 需 求 (2) 客 户 粘 性 高 4 阜 丰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07-2014 年 报 85
由 于 黄 原 胶 相 关 资 质 认 证 较 多, 且 相 关 资 质 认 证 与 客 户, 尤 其 是 全 球 高 端 客 户 的 产 品 认 证 与 产 品 测 试 耗 时 较 长, 客 户 具 有 高 度 粘 性 因 此 黄 原 胶 行 业 厂 商 的 先 发 优 势 较 为 明 显 多 重 因 素 造 成 黄 原 胶 产 业 竞 争 对 手 并 不 多, 竞 争 对 手 进 出 的 弹 性 不 大, 竞 争 格 局 相 对 稳 定 ( 三 )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1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1998 年 之 前, 黄 原 胶 全 球 市 场 主 要 由 国 际 厂 商 CP Kelco 垄 断 1998 年 淄 博 中 轩 母 公 司 中 轩 生 物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2000 年 起 随 着 中 国 企 业 逐 渐 掌 握 了 黄 原 胶 的 技 术 和 工 艺, 我 国 逐 步 成 长 为 黄 原 胶 的 最 大 生 产 地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市 场 逐 渐 形 成 了 三 家 寡 头 竞 争 市 场, 中 轩 生 化 CP Kelco 和 阜 丰 集 团 近 两 年, 随 着 梅 花 生 物 进 入 黄 原 胶 市 场 并 逐 步 投 产, 市 场 逐 渐 形 成 了 四 家 公 司 主 导 的 竞 争 格 局, 目 前 四 家 市 场 占 有 率 合 计 超 过 80% 目 前 我 国 是 全 球 黄 原 胶 最 大 生 产 基 地 据 美 国 Grand View 市 场 咨 询 公 司 与 中 国 卓 创 资 讯 2015 年 关 于 黄 原 胶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估 算,2012 年 全 球 黄 原 胶 市 场 规 模 为 13.2 万 吨,2014 年 为 31.4 万 吨, 三 年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高 于 50% 5 而 目 前 我 国 为 黄 原 胶 的 最 大 生 产 地, 年 产 能 在 22 万 吨 左 右 6 黄 原 胶 行 业 集 中 度 较 高, 本 公 司 及 阜 丰 集 团 梅 花 生 物 CP Kelco 为 行 业 龙 头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全 球 黄 原 胶 最 大 供 应 商 为 阜 丰 集 团,2014 年 实 现 产 能 8.2 万 吨, 实 际 产 量 为 8.3 万 吨 公 司 2014 年 开 始 投 产 4.8 万 吨 产 线 2014 年 梅 花 生 物 整 体 基 地 搬 迁 落 户 新 疆 基 地, 开 始 释 放 3 万 吨 产 能 本 公 司 在 新 兴 市 场 处 于 优 势 地 位 中 轩 有 限 母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为 6,000 吨 大 规 模 生 产 线 的 发 明 人, 也 是 国 内 第 一 家 进 入 国 际 市 场 并 大 批 量 出 口 的 黄 原 胶 供 应 商, 并 跻 身 国 际 专 业 的 水 溶 胶 会 议,Biopolymer International 协 会 等 产 品 质 量 在 国 内 较 高, 符 合 国 际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 包 括 食 品 和 油 田 ), 是 全 球 规 模 最 大 5 Xanthan Gum Market By Application (Oil & Gas, Food & Beverages, Pharmaceutical, Cosmetics) And Segment Forecasts To 2020. Grand View Research Inc.,USA. April 15, 2015 6 2014 年 中 国 黄 原 胶 市 场 深 度 调 研 报 告. 卓 创 资 讯 86
的 黄 原 胶 企 业 之 一 自 2010 年 起, 淄 博 中 轩 已 将 生 产 基 地 生 产 设 备 生 产 工 艺 专 利 技 术 资 质 许 可 主 要 客 户 等 逐 步 转 移 至 中 轩 有 限 2014 年 4 月 淄 博 中 轩 已 全 面 停 产 黄 原 胶 2014 年 本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项 目 已 投 达 产, 将 延 续 原 淄 博 中 轩 的 产 供 销 水 平 和 市 场 规 模 2 行 业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CP Kelco( 斯 比 凯 可 ): 总 部 位 于 美 国 的 佐 治 亚 州 亚 特 兰 大 市 该 公 司 在 果 胶 黄 原 胶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钠 (CMC) 精 制 卡 拉 胶 结 冷 胶 文 莱 胶 和 定 优 胶 等 领 域 居 于 技 术 领 先 地 位 该 公 司 是 黄 原 胶 的 最 早 的 发 明 人, 利 用 自 身 的 技 术 优 势, 主 攻 欧 美 成 熟 市 场 的 高 端 产 品 目 前 主 要 生 产 中 高 端 产 品 CK Kelco 在 食 品 应 用 领 域 有 很 强 的 技 术 力 量, 但 难 以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已 淡 出 石 油 市 场 2006 年 之 前, CP Kelco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黄 原 胶 生 产 商, 占 据 了 市 场 40% 的 份 额 由 于 中 国 企 业 的 成 本 优 势, 近 年 来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已 经 明 显 下 降 2007 年 由 于 受 到 中 国 低 成 本 企 业 的 挤 压, 关 闭 其 英 国 工 厂, 减 少 黄 原 胶 的 产 能, 集 中 资 源 生 产 高 端 的 水 溶 胶 产 品 2006 年 该 公 司 全 资 收 购 原 山 东 金 粟 生 物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斯 比 凯 可 ( 山 东 ) 生 物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其 生 产 的 食 品 级 国 产 系 列 黄 原 胶 广 泛 应 用 于 食 品 饮 料 等 产 品 CP Kelco 拥 有 48 年 生 产 黄 原 胶 的 历 史 在 芬 兰 菲 律 宾 德 国 丹 麦 巴 西 美 国 中 国 山 东 江 苏 皆 设 立 分 部, 其 中 中 国 山 东 江 苏 分 部 及 美 国 分 部 主 要 生 产 黄 原 胶 阜 丰 集 团 : 一 家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主 板 上 市 的 国 际 化 生 物 制 品 公 司 主 要 致 力 于 生 物 发 酵 产 品 的 生 产 经 营 和 研 发, 是 全 球 第 一 大 味 精 和 谷 氨 酸 生 产 商 全 球 三 大 黄 原 胶 生 产 商 之 一 目 前 集 团 下 辖 企 业 : 山 东 阜 丰 发 酵 有 限 公 司 宝 鸡 阜 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阜 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神 华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阜 丰 集 团 研 发 中 心 和 阜 丰 进 出 口 公 司 等 多 家 实 体 截 至 2014 年 底, 阜 丰 集 团 主 要 产 品 及 年 生 产 能 力 为 : 味 精 99.5 万 吨, 谷 氨 酸 79 万 吨, 黄 原 胶 8.3 万 吨, 淀 粉 甜 味 剂 25 万 吨, 生 物 发 酵 肥 102.5 万 吨 以 及 冬 虫 夏 草 胶 囊 灵 芝 菌 粉 云 芝 菌 胶 囊 云 芝 胞 内 糖 肽 猴 头 菌 天 麻 蜜 环 菌 金 针 菇 粉 姬 松 茸 菌 粉 枸 杞 多 糖 猴 菇 多 糖 等 50 多 种 87
生 物 保 健 品 系 列 品 种 集 团 先 后 通 过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ISO22000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OHSAS18001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GMP 认 证 以 及 美 国 Kosher 认 证 和 Halal 认 证 主 导 产 品 谷 氨 酸 味 精 黄 原 胶 销 往 全 国 各 地, 并 出 口 世 界 四 十 多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梅 花 生 物 :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在 沪 市 A 股 上 市 的 生 物 发 酵 产 业 公 司 公 司 战 略 为 生 物 发 酵 基 础 上 向 调 味 品 和 生 物 医 药 的 延 伸 梅 花 生 物 的 产 品 包 括 味 精 酱 油 等 调 味 类 产 品, 苏 氨 酸 赖 氨 酸 色 氨 酸 谷 氨 酰 胺 脯 氨 酸 异 亮 氨 酸 缬 氨 酸 等 氨 基 酸 类 产 品, 普 鲁 兰 多 糖 普 鲁 兰 多 糖 胶 普 鲁 兰 植 物 空 心 胶 囊 海 藻 糖 黄 原 胶 等 糖 胶 胶 囊 类 产 品, 饲 料 蛋 白 玉 米 胚 芽 生 物 肥 料 等 循 环 经 济 综 合 类 产 品, 应 用 范 围 涵 盖 鲜 味 剂 食 品 添 加 医 药 原 料 饲 料 添 加 等 多 个 领 域 2014 年 于 新 疆 基 地 建 成 黄 原 胶 3 万 吨 产 能 目 前 集 团 下 辖 企 业 : 通 辽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梅 花 氨 基 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廊 坊 梅 花 调 味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广 生 医 药 包 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汉 信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等 多 家 子 公 司 截 至 2014 年 末, 集 团 员 工 总 数 为 1.06 万 2014 年 梅 花 生 物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98.65 亿 目 前 已 完 成 河 北 内 蒙 新 疆 大 连 山 西 等 多 区 域 布 局, 是 集 研 产 销 为 一 体 的 大 型 生 物 发 酵 产 业 集 团 7 3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与 劣 势 (1)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作 为 一 家 全 球 黄 原 胶 市 场 的 领 导 者, 公 司 在 胶 体 行 业 中 的 价 值 的 客 户 群, 高 集 中 度 的, 高 效 的, 高 门 槛 的 生 产 基 地 等 优 势 使 公 司 能 够 巩 固 在 生 物 添 加 剂 市 场 领 导 地 位 1 与 主 要 客 户 长 期 和 良 好 的 关 系, 多 元 化 客 户 群, 国 际 声 誉 胶 体 有 着 复 杂 的 制 造 工 艺, 在 规 模 化 生 产 中 很 难 获 得 高 品 质 和 标 准 化 胶 体 对 于 终 端 客 户 而 言, 高 品 质 和 标 准 化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因 为 它 将 作 为 生 产 要 素 投 入 生 产 因 此, 全 球 主 要 生 物 制 添 加 剂 客 户, 特 别 是 食 品 饮 料 行 业, 通 常 倾 向 与 少 数 个 别 供 应 商 合 作 这 些 供 应 商 必 须 完 成 他 们 客 户 的 长 时 间 的 品 质 测 试 和 相 关 认 7 梅 花 生 物 2014 年 度 报 告 88
证, 同 时 需 要 为 客 户 提 供 品 质, 价 格, 财 务, 产 能 等 相 关 数 据, 当 然, 良 好 市 场 声 誉 鉴 于 这 涉 及 严 格 的 资 格 审 查 程 序, 专 业 生 物 添 加 剂 客 户, 特 别 是 在 食 品 和 饮 料 行 业, 他 们 不 经 常 改 变 首 选 供 应 商 公 司 正 为 全 球 多 家 客 户 提 供 黄 原 胶, 同 时 公 司 也 享 有 很 好 的 国 际 名 誉 度 通 过 公 司 不 懈 的 努 力 不 断 完 善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并 且 达 到 了 多 个 国 际 级 食 品 纯 度 和 品 质 标 准, 已 经 与 客 户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互 信 关 系, 也 成 为 了 多 家 食 品 饮 料 公 司 的 供 应 商 公 司 有 庞 大 的 客 户 群, 其 中 三 家 来 自 世 界 五 大 食 品 公 司 公 司 及 淄 博 中 轩 的 客 户 中, 有 多 家 与 公 司 有 三 年 以 上 合 作 经 历 客 户, 占 公 司 全 年 销 售 的 70% 在 这 些 长 期 客 户 中, 相 当 一 部 分 为 跨 国 企 业, 他 们 的 业 务 遍 布 各 个 国 家 各 个 领 域, 这 使 得 公 司 建 立 了 多 元 化 的 客 户 基 础 2 以 工 艺 技 术 和 制 造 技 术 的 领 导 者 为 前 题, 供 应 质 量 高, 规 模 大, 成 本 低 的 产 品 全 球 黄 原 胶 客 户 对 品 质, 规 格 和 成 本 的 综 合 要 求 是 极 具 有 挑 战 性 的, 这 是 一 种 对 黄 原 胶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的 壁 垒, 因 为 新 生 产 商 行 难 满 足 客 户 的 专 业 要 求 公 司 及 相 关 公 司 15 年 的 从 业 经 验, 庞 大 的 生 产 技 术 和 研 发 团 体, 使 公 司 能 够 制 定 标 准 化 生 产 流 程 并 高 效 地 生 产 黄 原 胶 公 司 在 技 术 和 生 产 经 验 领 域 的 专 长, 使 得 公 司 能 够 进 行 高 效 的 黄 原 胶 发 酵 过 程 和 降 水 过 程 因 此, 公 司 能 够 降 低 营 运 和 资 本 支 出, 以 相 同 生 产 原 料 为 基 础 提 高 黄 原 胶 的 单 位 产 量, 以 降 低 单 位 生 产 原 料 的, 单 位 能 耗 的, 和 设 备 的 成 本 目 前 公 司 在 内 蒙 鄂 尔 多 斯 有 一 座 具 有 全 球 竞 争 力 的 占 地 超 过 1,000 亩 的 大 型 生 产 基 地, 共 有 四 个 分 厂, 八 条 产 线, 年 产 能 4.8 万 吨, 跻 身 全 球 黄 原 胶 生 产 销 售 前 列 公 司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及 健 全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多 年 来 为 公 司 赢 得 一 系 列 荣 誉 2013 年 8 月 公 司 获 内 蒙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2014 年 6 月, 中 国 轻 工 业 联 合 会 向 公 司 颁 发 了 2013 年 度 中 国 轻 工 业 百 强 企 业 证 书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被 内 蒙 人 民 政 府 认 定 为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农 牧 业 产 业 化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公 司 同 时 荣 获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认 定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2013 年 公 司 取 得 的 专 利 一 种 伊 斯 兰 教 专 用 型 黄 原 胶 获 得 鄂 尔 多 斯 市 科 技 二 等 奖 3 市 场 渠 道 的 先 发 优 势 公 司 母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为 国 内 第 一 家 黄 原 胶 供 应 商, 拥 有 众 多 实 力 雄 厚 的 客 89
户, 如 卡 夫 雀 巢 等 一 批 行 业 乃 至 世 界 著 名 企 业, 形 成 了 市 场 渠 道 的 先 发 优 势 大 型 客 户 倾 向 于 选 择 供 应 商 具 有 生 产 能 力 去 满 足 各 种 大 小 的 订 单 并 按 时 完 成 标 准 化 产 品 公 司 有 着 快 速 以 及 高 效 的 扩 产 能 力, 这 也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使 公 司 能 够 服 务 大 型 客 户 以 及 把 握 市 场 机 遇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项 目 已 于 2014 年 陆 续 投 产, 将 延 续 原 淄 博 中 轩 的 产 供 销 水 平 和 市 场 规 模 4 多 元 化 分 销 渠 道 零 距 离 服 务 客 户 公 司 设 立 广 泛 的 分 销 渠 道 为 黄 原 胶 客 户 提 供 高 效 的 广 泛 的 销 售 服 务 公 司 的 销 售 营 销 团 队 以 直 接 沟 通 的 方 式 服 务 许 多 大 型 客 户 为 了 这 些 客 户, 公 司 委 派 专 员 处 理 订 单 需 求, 调 查 公 司 产 品 满 意 度, 和 洽 谈 新 型 生 物 添 加 剂 的 需 求 为 石 油 钻 井 行 业 服 务 的 营 销 团 队 还 会 帮 助 特 殊 钻 井 公 司 选 择 他 们 的 黄 原 胶 供 应 商 为 了 服 务 中 小 型 客 户, 公 司 设 立 了 经 销 商 分 布 在 欧 洲, 北 美, 拉 丁 美 洲, 和 亚 洲 公 司 的 经 销 商 所 收 集 的 当 地 客 户 资 料, 帮 助 得 到 市 场 认 知 和 市 场 逻 辑 5 富 有 经 验 和 行 业 知 识 的 管 理 团 队 由 经 验 丰 富 的 主 管 和 技 术 人 员 组 成 公 司 的 管 理 团 队 集 合 了 生 物 添 加 剂 业 内 技 术 精 英 翟 立 女 士 有 着 8 年 的 以 上 的 行 业 经 验, 主 要 负 责 监 督 公 司 的 长 期 发 展 连 俊 宏 先 生 拥 有 丰 富 的 管 理 经 验, 从 事 公 司 管 理 职 务 达 13 年 翟 汉 涛 先 生 在 1993 年 加 入 淄 博 中 轩, 之 后 就 职 公 司 生 产 副 总, 在 黄 原 胶 生 产 领 域 有 着 超 过 20 年 的 从 业 经 验 其 他 高 层 主 管 人 员 也 都 富 有 平 均 15 年 以 上 的 从 业 经 验 以 及 改 进 生 产 和 提 高 销 售 的 良 好 记 录 基 于 这 样 富 有 经 验 的 管 理 团 队, 公 司 能 够 快 速 反 应 并 制 定 出 有 效 的 策 略, 以 应 对 各 种 富 有 挑 战 性 的 市 场 变 化 与 此 同 时, 中 国 微 生 物 发 酵 领 域 的 技 术 及 生 产 工 艺 不 断 革 新, 为 公 司 提 供 各 类 研 发 和 生 产 人 员 (2) 公 司 的 竞 争 劣 势 1 扩 张 速 度 放 缓 随 着 去 年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产 能 投 放, 公 司 的 市 场 份 额 进 一 步 受 到 压 制 目 前 公 司 在 中 高 端 黄 原 胶 领 域 勤 耕 细 作, 近 年 未 在 市 场 份 额 上 过 快 扩 张 随 着 公 司 4.8 万 吨 / 年 项 目 逐 步 达 产, 未 来 公 司 加 大 市 场 开 拓, 发 展 新 客 户, 有 望 重 新 取 得 全 球 市 场 优 势 地 位 90
2 公 司 产 品 单 一 公 司 专 注 于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随 着 黄 原 胶 产 品 的 稳 定 投 产, 公 司 可 在 已 有 的 技 术 研 发 水 平 与 生 产 线 基 础 上 发 展 其 他 水 溶 性 胶 体 产 品,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取 得 更 为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与 业 务 前 景, 同 时 规 避 因 单 一 产 品 受 市 场 波 动 影 响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所 带 来 的 风 险, 保 证 公 司 盈 利 的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91
第 三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建 立 及 运 行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已 逐 步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形 成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治 理 机 制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等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为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的 规 范 化 运 行 提 供 了 进 一 步 的 制 度 保 证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对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和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的 具 体 内 容 作 出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及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合 法 合 规, 公 司 章 程 符 合 公 司 法 的 要 求, 并 约 定 了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均 能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职 权 及 各 自 的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有 效 运 作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股 份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一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一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三 会 会 议 的 召 集 和 召 开 程 序 决 议 内 容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和 相 关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均 能 按 要 求 出 席 参 加 相 关 会 议, 并 履 行 相 关 权 利 义 务,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通 过 参 加 监 事 会 会 议, 行 使 了 其 监 督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及 监 督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责 任 三 会 决 议 内 容 完 整, 要 件 齐 备, 会 议 决 议 均 能 够 正 常 签 署, 三 会 决 议 均 能 够 得 到 执 行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至 今 时 间 较 短, 虽 然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在 实 际 运 作 中 仍 需 要 管 理 层 不 断 深 化 公 司 治 理 理 念, 加 强 相 关 知 识 的 学 习, 提 高 规 范 运 作 的 意 识, 以 保 证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有 效 运 行 二 董 事 会 对 现 有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的 讨 论 与 评 估 公 司 已 在 章 程 中 明 确 规 定 了 股 东 有 权 查 阅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等, 有 权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92
或 质 询 ; 股 东 具 有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表 决 权 的 权 利 ; 符 合 条 件 的 股 东 有 权 利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章 程 规 定 的 流 程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寻 求 法 律 救 济 公 司 章 程 中 对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保 证 监 事 会 得 以 有 效 发 挥 监 督 作 用 公 司 已 在 制 度 层 面 上 规 定 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关 联 股 东 及 董 事 回 避 制 度, 以 及 财 务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活 动 在 研 发 采 购 质 量 管 理 销 售 等 各 个 关 键 环 节, 能 够 得 以 较 好 的 贯 彻 执 行, 发 挥 了 较 好 的 管 理 控 制 作 用,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风 险 起 到 有 效 的 控 制 作 用, 能 够 保 证 财 务 报 告 真 实 可 靠, 保 护 公 司 资 产 的 安 全 与 完 整 综 上, 公 司 董 事 会 从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关 联 股 东 及 董 事 回 避 制 度 及 与 财 务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等 方 面 对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进 行 了 充 分 讨 论,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已 结 合 自 身 的 经 营 特 点 和 风 险 因 素,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健 全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相 关 制 度 能 够 保 证 股 东 尤 其 是 中 小 股 东 充 分 行 使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质 询 权 和 表 决 权 等 权 利,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和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公 司 董 事 会 讨 论 后 认 为, 公 司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发 布 通 知 并 按 期 召 开 三 会, 会 议 文 件 完 整, 会 议 记 录 中 时 间 地 点 出 席 人 数 等 要 件 齐 备, 会 议 文 件 已 归 档 保 存, 会 议 记 录 正 常 签 署 ; 在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或 监 事 会 成 员 任 期 届 满 前, 公 司 将 及 时 组 织 换 届 选 举 工 作 ; 公 司 能 有 效 执 行 关 联 交 易 表 决 回 避 制 度 ; 公 司 监 事 会 严 格 依 法 履 行 监 督 职 责 ; 公 司 不 存 在 未 能 执 行 相 关 会 议 决 议 的 情 况, 公 司 的 治 理 机 制 能 够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今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自 身 业 务 的 发 展 以 及 新 的 政 策 法 规 的 要 求, 及 时 补 充 和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同 时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等 相 关 人 员 也 会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学 习, 不 断 强 化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执 行 和 监 督 检 查, 更 好 地 保 护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促 进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的 声 明 三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两 年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93
经 营,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也 不 存 在 被 相 关 主 管 机 关 处 罚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均 不 存 在 尚 未 了 结 的 或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及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四 公 司 独 立 性 情 况 ( 一 ) 业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研 发 采 购 生 产 营 销 和 质 量 控 制 等 整 套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体 系 虽 然 在 业 务 过 渡 期 内, 由 于 供 应 商 进 出 口 认 证 等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需 通 过 控 股 股 东 经 销 的 情 况, 但 公 司 可 独 立 获 取 业 务 收 入 和 利 润, 具 有 独 立 自 主 的 运 营 能 力, 不 存 在 因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存 在 的 关 联 关 系 而 使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的 完 整 性 独 立 性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的 情 况 就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或 者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目 前 存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事 项, 各 方 已 制 定 了 切 实 可 行 的 解 决 方 案 ( 二 ) 资 产 完 整 情 况 公 司 通 过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所 有 与 经 营 性 业 务 相 关 的 固 定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在 整 体 变 更 过 程 中 已 全 部 进 入 股 份 公 司, 并 已 办 理 了 相 关 资 产 权 属 的 变 更 和 转 移 手 续 公 司 资 产 与 股 东 资 产 严 格 分 开, 并 完 全 独 立 运 营, 公 司 目 前 业 务 和 经 营 必 需 的 设 备 商 标 及 其 他 资 产 的 权 属 完 全 由 公 司 独 立 享 有,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共 用 的 情 况 公 司 对 所 有 资 产 拥 有 完 全 的 控 制 和 支 配 权, 不 存 在 资 产 资 金 被 股 东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 三 ) 人 员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产 生 ;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均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职 务, 也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薪 公 司 的 劳 动 人 事 及 工 资 管 理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严 格 分 离 ; 公 司 单 独 设 立 财 务 部 门, 财 务 人 员 没 有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94
其 所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 四 ) 财 务 独 立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财 务 人 员 专 职 在 公 司 工 作, 不 存 在 兼 职 情 形 ;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独 立 进 行 财 务 决 策 ; 公 司 开 立 了 独 立 的 银 行 账 号, 办 理 了 独 立 的 税 务 登 记 证 独 立 纳 税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银 行 账 号,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的 开 户 银 行 为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达 拉 特 旗 支 行, 开 户 账 号 为 05385101040009939; 公 司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在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达 拉 特 旗 国 家 税 务 局 地 方 税 务 局 分 别 领 取 了 编 号 为 内 国 税 字 152722699491826 号 内 地 税 字 150621699491826 号 的 税 务 登 记 证 ( 五 ) 机 构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设 置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等 决 策 及 监 督 机 构, 建 立 了 符 合 自 身 经 营 特 点 独 立 完 整 的 组 织 结 构, 建 立 了 完 整 独 立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各 机 构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行 使 职 权 本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与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完 全 分 开,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况 五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一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或 者 能 够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史 正 富 翟 立 夫 妇 共 同 通 过 淄 博 中 轩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70% 的 股 份,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淄 博 中 轩, 淄 博 中 轩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中 轩 生 物, 中 轩 生 物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同 华 控 股, 同 华 控 股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同 华 集 团, 具 体 股 权 结 构 可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三 /( 一 )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图 中 轩 生 物 同 华 控 股 同 华 集 团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主 营 业 务 中 轩 生 物 13,598.5052 翟 立 淄 博 市 无 实 际 经 营 同 华 控 股 100,000.00 翟 立 上 海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95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主 营 业 务 同 华 集 团 11,000.00 翟 立 上 海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1 淄 博 中 轩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股 的 企 业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主 营 业 务 中 轩 热 电 6,000.00 张 涛 淄 博 市 供 热 供 电 2 除 上 述 企 业 外, 中 轩 生 物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主 营 业 务 Deosen USA Inc.( 美 国 中 轩 ) - - 美 国 新 泽 西 州 销 售 黄 原 胶 淄 博 中 轩 18,000 翟 立 淄 博 市 生 产 销 售 黄 原 胶 3 除 上 述 企 业 外, 同 华 控 股 同 华 集 团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企 业 名 称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同 华 动 力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上 海 同 华 财 富 管 理 咨 询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注 册 资 本 ( 出 资 额 )( 万 元 ) 注 册 地 法 定 代 表 人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主 营 业 务 10,000.00 上 海 市 翟 立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29,411.00 上 海 市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100.00 上 海 市 同 华 控 股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上 海 同 华 创 盟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00.00 上 海 市 滕 凡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上 海 浦 创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50,000.00 上 海 市 翟 立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中 轩 节 能 100.00 鄂 尔 多 斯 市 张 涛 无 实 际 经 营 上 海 同 华 鼎 融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25,542.00 上 海 市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000.00 上 海 市 史 正 富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江 苏 南 大 光 电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54.00 苏 州 市 孙 祥 祯 光 电 新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上 海 同 元 创 富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000.00 上 海 市 王 洵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上 海 同 华 创 富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5,000.00 上 海 市 同 华 集 团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河 北 恒 标 7,200.00 邢 台 市 杨 丽 英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结 冷 胶 温 轮 胶 安 徽 同 华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000.00 合 肥 市 孟 桂 琳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安 徽 同 华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安 徽 格 瑞 德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5,750.00 芜 湖 市 安 徽 同 华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000.00 马 鞍 山 史 正 富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机 械 机 电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96
企 业 名 称 马 鞍 山 同 华 皖 江 产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马 鞍 山 同 华 皖 江 产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注 册 资 本 ( 出 资 额 )( 万 元 ) 注 册 地 10,000.00 马 鞍 山 市 3,000.00 马 鞍 山 市 法 定 代 表 人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安 徽 同 华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亳 州 瑞 科 10,000.00 亳 州 市 王 明 海 无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4 除 上 述 企 业 外,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Comway Biomaterial Limited 0.0001 Bio Solutions Group Limited 13,585.33 注 册 地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英 属 开 曼 群 岛 法 定 代 表 人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主 营 业 务 -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Comway Capital Limited 100.00 香 港 -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China Bio Solutions Group(HK) Limited 上 海 安 柯 瑞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上 海 维 欣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安 徽 高 新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 有 限 合 伙 ) 上 海 普 力 华 商 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00 香 港 -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80.00 上 海 市 翟 立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7,000.00 上 海 市 史 正 富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230,000.00 芜 湖 市 安 徽 同 华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1,000.00 上 海 市 任 之 无 实 际 经 营 5 除 上 述 企 业 外,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能 够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企 业 企 业 名 称 华 菱 星 马 汽 车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南 华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西 部 天 使 ( 北 京 )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注 册 地 法 定 代 表 人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55,574.06 马 鞍 山 市 刘 汉 如 1,684.00 苏 州 市 黄 志 坚 主 营 业 务 重 卡 专 用 汽 车 及 汽 车 零 部 件 的 生 产 研 发 与 销 售 生 物 医 药 产 品 的 技 术 研 发 ; 经 营 本 企 业 自 产 产 品 的 出 口 业 务 和 本 企 业 所 需 机 械 设 备 零 配 件 原 辅 材 料 的 进 口 业 务 617.28 北 京 市 尤 江 云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北 京 爱 生 谊 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00.00 北 京 市 尤 江 云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上 海 美 东 生 物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000.00 上 海 市 黄 志 坚 生 物 与 化 工 新 材 料 的 研 发 与 销 售 安 徽 古 井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000.00 亳 州 市 梁 金 辉 贸 易 投 资 信 息 咨 询 ( 二 ) 公 司 与 淄 博 中 轩 的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淄 博 中 轩 持 有 本 公 司 70% 的 股 份, 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2014 年 4 月, 淄 97
博 中 轩 已 停 止 了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并 办 理 了 相 关 停 产 申 请 截 至 本 转 让 书 签 署 日, 淄 博 中 轩 已 完 全 停 止 生 产 黄 原 胶, 但 由 于 如 下 主 要 原 因, 淄 博 中 轩 销 售 的 转 移 尚 需 一 段 时 间 的 过 渡 : 1 客 户 已 同 意 在 已 签 订 的 合 同 执 行 完 毕 后, 即 向 本 公 司 进 行 采 购 ; 2 客 户 对 本 公 司 的 供 应 商 认 证 审 核 正 在 办 理 过 程 中 ; 3 客 户 所 在 国 家 地 区 的 海 关 食 品 与 药 品 管 理 等 部 门 对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进 口 认 证 产 品 注 册 通 过 后, 即 由 本 公 司 进 行 销 售 ; 由 于 淄 博 中 轩 已 停 止 生 产 黄 原 胶, 对 上 述 客 户 销 售 的 产 品 需 从 中 轩 生 化 购 买 鉴 于 上 述 情 况, 经 公 司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 召 开 的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与 淄 博 中 轩 签 订 了 经 销 合 同,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淄 博 中 轩 同 意 按 经 销 合 同 条 款 作 为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黄 原 胶 系 列 产 品 的 经 销 商 ; 淄 博 中 轩 经 销 的 上 述 产 品 仅 能 销 售 给 经 销 合 同 附 件 中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的 特 定 客 户 2 鉴 于 经 销 合 同 系 为 满 足 过 渡 期 间 的 客 户 业 务 转 移 需 求 经 销 期 间 自 经 销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两 年 上 述 经 销 期 间 届 满 后, 经 销 合 同 自 动 终 止 ; 若 在 经 销 期 间 届 满 前, 本 公 司 已 与 经 销 合 同 附 件 清 单 中 的 相 关 客 户 已 经 签 署 了 有 效 的 销 售 协 议 并 已 完 成 相 关 业 务 过 渡, 本 公 司 有 权 随 时 单 方 面 提 前 终 止 淄 博 中 轩 对 该 特 定 客 户 的 经 销 业 务 ; 且 若 在 经 销 期 间 届 满 前, 本 公 司 已 与 经 销 合 同 附 件 清 单 的 所 有 客 户 签 署 了 有 效 的 销 售 协 议 并 已 完 成 相 关 业 务 过 渡, 本 公 司 有 权 随 时 单 方 面 终 止 本 协 议 3 自 经 销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2015 年 度 2016 年 度 2017 年 度 各 月 经 销 价 格 按 照 淄 博 中 轩 对 外 销 售 同 类 产 品 的 上 月 平 均 产 品 价 格 下 浮 2%; 淄 博 中 轩 在 验 收 货 物 后 90 日 内 支 付 全 额 货 款 此 外, 淄 博 中 轩 向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转 移, 仅 为 部 分 设 备 存 货 的 转 让, 部 分 人 员 的 劳 动 关 系 变 更, 不 具 有 完 整 的 产 品 的 投 入 加 工 处 理 过 程 和 产 出 能 力, 无 法 独 立 计 算 其 成 本 费 用 及 产 生 的 收 入, 因 为 不 构 成 涉 及 业 务 的 合 并 ( 三 ) 公 司 与 美 国 中 轩 的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98
美 国 中 轩 为 中 轩 生 物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注 册 于 美 国 新 泽 西 州, 报 告 期 内 其 向 淄 博 中 轩 采 购 黄 原 胶 用 于 其 在 美 国 的 销 售 为 避 免 与 本 公 司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 与 中 轩 生 物 签 订 了 关 于 美 国 中 轩 100% 股 权 的 股 权 转 让 框 架 协 议, 约 定 中 轩 生 物 将 其 持 有 美 国 中 轩 100% 股 权 转 让 给 本 公 司, 交 易 预 估 价 格 参 考 美 国 中 轩 2015 年 6 月 30 日 的 净 资 产 为 67 万 美 元, 最 终 以 经 审 计 后 的 净 资 产 为 准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美 国 中 轩 的 转 让 事 宜 正 在 办 理 之 中 ( 四 ) 河 北 恒 标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河 北 恒 标 的 控 股 股 东 为 上 海 同 华 鼎 融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其 为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1 河 北 恒 标 的 主 营 产 品 为 结 冷 胶 温 轮 胶, 虽 然 上 述 两 种 胶 体 与 黄 原 胶 均 属 于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但 在 原 材 料 发 酵 菌 种 生 产 工 艺 产 品 性 质 用 途 等 方 面 均 存 在 差 异,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中 轩 生 化 河 北 恒 标 1 产 品 黄 原 胶 结 冷 胶 温 轮 胶 2 菌 种 生 产 的 黄 原 胶 使 用 的 菌 种 为 野 生 产 的 结 冷 胶 温 轮 胶 等 多 糖 使 用 的 油 菜 黄 单 胞 杆 菌 是 少 动 鞘 氨 醇 单 孢 菌 属 的 菌 种 3 原 料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是 以 玉 米 淀 粉 大 结 冷 胶 温 轮 胶 等 多 糖 是 以 甜 菜 糖 豆 粉 为 主 要 原 料 硝 酸 盐 为 主 要 原 料 4 产 品 性 质 黄 原 胶 为 增 稠 剂 结 冷 胶 可 得 然 胶 为 凝 胶 剂 5 用 途 6 生 产 工 艺 不 同 黄 原 胶 用 于 食 品 石 油 的 钻 井 增 稠 稳 定 剂 结 冷 胶 用 于 食 品 的 凝 胶 稳 定 剂 ; 温 轮 胶 用 于 建 材 行 业 的 泵 送 剂 减 水 剂 等 和 石 油 行 业 钻 采 的 固 井 助 剂 和 隔 离 液 等 发 酵 培 养 基 配 方 培 养 温 度 溶 氧 条 件 ph 值 均 不 相 同, 提 取 的 工 艺 路 线 以 及 控 制 参 数 存 在 较 大 的 差 异, 无 任 何 相 同 之 处 鉴 于 产 品 的 上 述 差 异, 公 司 与 河 北 恒 标 的 主 要 产 品 不 具 有 可 替 代 性, 不 属 于 相 同 相 似 业 务 2 公 司 与 河 北 恒 标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及 潜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河 北 恒 标 拥 有 独 立 的 市 场 开 发 及 营 销 团 队, 在 团 队 建 设 薪 酬 激 励 客 户 管 理 销 售 投 标 等 方 面 完 全 独 立 99
从 市 场 的 地 域 性 来 看, 河 北 恒 标 与 中 轩 生 化 在 国 内 东 北 华 北 西 北 华 东 华 南 西 南 华 中 均 有 销 售 ; 国 际 范 围 来 看, 河 北 恒 标 的 市 场 范 围 包 括 亚 洲 欧 洲 北 美 洲 南 美 洲, 中 轩 生 化 的 市 场 范 围 除 上 述 国 际 市 场 外, 还 包 括 大 洋 洲 虽 销 售 区 域 有 所 重 叠, 但 由 于 销 售 人 员 相 互 独 立, 因 此 不 存 在 双 方 共 享 市 场 及 客 户 的 情 况 从 市 场 的 定 位 看, 中 轩 生 化 的 客 户 以 食 品 饮 料 生 产 石 油 开 采 公 司 为 主, 河 北 恒 标 的 客 户 以 石 油 开 采 建 筑 施 工 为 主 由 于 黄 原 胶 与 结 冷 胶 温 轮 胶 均 为 水 溶 性 生 物 胶 体, 应 用 范 围 较 广, 特 别 是 在 石 油 钻 井 作 业 中, 不 同 的 作 业 程 序 作 业 环 境 下, 需 要 上 述 三 种 产 品 及 其 他 产 品 的 配 合 使 用, 因 此 存 在 客 户 重 合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中 轩 生 化 与 河 北 恒 标 仅 有 1 家 客 户 出 现 重 合, 为 天 津 中 海 油 服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从 销 售 渠 道 看, 河 北 恒 标 采 取 直 销 的 方 式 进 行 销 售, 中 轩 生 化 采 取 直 销 与 代 理 的 方 式 进 行 销 售, 由 于 中 轩 生 化 与 河 北 恒 标 的 市 场 开 发 及 营 销 团 队 彼 此 独 立, 因 此 二 者 不 存 在 销 售 渠 道 重 合 的 情 况 鉴 于 上 述 原 因, 公 司 与 河 北 恒 标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及 潜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3 为 了 避 免 出 现 潜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控 股 股 东 均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同 时, 公 司 不 断 完 善 内 控 制 度, 从 人 事 任 免 市 场 开 发 客 户 管 理 等 方 面, 防 范 竞 业 禁 止 同 业 竞 争 等 情 况 的 发 生 ( 五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出 具 的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为 避 免 与 公 司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签 署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一 鉴 于 贵 公 司 现 已 承 接 原 由 本 公 司 开 展 的 黄 原 胶 生 产 销 售 业 务, 为 协 助 贵 公 司 更 好 的 维 护 稳 定 客 户 关 系, 本 公 司 同 意 在 将 于 2017 年 8 月 前 ( 业 务 过 渡 期 间 ) 作 为 贵 公 司 黄 原 胶 的 经 销 商, 为 贵 公 司 向 特 定 客 户 销 售 黄 原 胶, 就 相 关 业 务 过 渡 期 间 销 售 事 项, 本 公 司 已 与 贵 公 司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 签 署 了 经 销 合 同 二 除 上 述 第 一 项 特 有 说 明 的 事 项 外, 自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本 公 司 不 与 贵 100
公 司 形 成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的 同 业 竞 争, 即 : 1 自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公 司 将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以 其 他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合 资 合 作 和 联 营 ) 经 营 参 与 或 进 行 其 他 任 何 与 贵 公 司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生 产 或 类 似 业 务 2 自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公 司 从 其 他 任 何 第 三 者 获 得 的 任 何 商 业 机 会 与 贵 公 司 之 业 务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实 质 性 竞 争 的, 本 公 司 将 立 即 通 知 贵 公 司, 并 尽 力 将 该 等 商 业 机 会 让 与 贵 公 司 3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公 司 承 诺 将 不 向 其 业 务 与 贵 公 司 之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的 其 他 公 司 企 业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供 技 术 信 息 工 艺 流 程 销 售 渠 道 等 商 业 秘 密 三 自 2017 年 8 月 后, 本 公 司 将 停 止 本 承 诺 函 第 一 条 所 述 相 关 经 销 行 为, 不 再 与 贵 公 司 形 成 任 何 形 式 的 同 业 竞 争 四 承 诺 1 如 上 述 承 诺 被 证 明 为 不 真 实 或 未 被 遵 守, 本 公 司 将 向 贵 公 司 赔 偿 一 切 直 接 和 间 接 损 失 2 本 公 司 确 认 本 承 诺 函 所 载 的 每 一 项 承 诺 均 可 独 立 执 行 之 承 诺, 任 何 一 项 承 诺 若 被 视 为 无 效 或 终 止 将 不 影 响 其 他 各 项 承 诺 的 有 效 性 3 本 公 司 在 承 诺 函 中 所 作 出 的 保 证 和 承 诺 均 代 表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其 他 投 资 企 业 而 作 出 为 避 免 与 公 司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史 正 富 翟 立 ( 以 下 简 称 本 人 ) 签 署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如 下 : 本 人 史 正 富 翟 立 系 作 为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中 轩 生 化 或 公 司 ) 实 际 控 制 人, 中 轩 生 化 拟 申 请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事 项 ( 以 下 称 本 次 挂 牌 ), 为 避 免 本 次 挂 牌 完 成 后 与 中 轩 生 化 的 同 业 竞 争, 本 人 在 作 为 中 轩 生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期 间 特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声 明 与 保 证 : 1 自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起, 除 淄 博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因 过 渡 期 业 务 开 展 需 要 及 正 在 履 行 股 权 转 让 程 序 的 Deosen USA INC. 外, 本 人 及 本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不 会 直 101
接 或 间 接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合 资 合 作 和 联 营 ) 经 营 任 何 与 公 司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生 产 或 类 似 业 务 2 自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起, 本 人 及 本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从 任 何 第 三 者 获 得 的 任 何 商 业 机 会 与 公 司 之 业 务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实 质 性 竞 争 的, 本 人 将 立 即 通 知 公 司, 并 尽 力 将 该 等 商 业 机 会 让 与 公 司 3 本 人 及 本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承 诺 将 不 向 其 业 务 与 公 司 之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的 其 他 公 司 企 业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供 技 术 信 息 工 艺 流 程 销 售 渠 道 等 商 业 秘 密 4 如 上 述 承 诺 被 证 明 为 不 真 实 或 未 被 遵 守, 本 人 将 向 公 司 赔 偿 一 切 直 接 和 间 接 损 失 六 公 司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用 的 情 况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 一 ) 公 司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用 的 情 况 和 对 外 担 保 公 司 近 两 年 一 期 资 金 被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关 联 方 占 用 的 情 况 详 见 第 四 节 七 / ( 二 )/3 应 付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余 额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除 公 司 与 淄 博 中 轩 经 营 性 业 务 产 生 的 应 收 款 项 外, 公 司 资 金 不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用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及 解 决 情 况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 四 /( 四 )/4 对 外 担 保 合 同 ( 二 ) 为 防 止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移 动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行 为 发 生 所 采 取 的 具 体 安 排 公 司 为 有 效 防 止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行 为 的 发 生, 通 过 制 定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内 控 制 度 对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使 用 决 策 权 限 和 程 序 等 内 容 作 出 了 具 体 规 定 102
公 司 章 程 中 已 经 明 确 了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批 程 序,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办 法, 详 细 规 定 了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经 营 管 理 层 审 批 对 外 担 保 对 外 投 资 的 权 限 及 程 序 ( 三 ) 关 于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为 保 证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平 合 理,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史 正 富 及 翟 立 控 股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鼎 亮 泽 昱, 以 及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上 合 称 承 诺 人 ) 分 别 出 具 了 关 于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承 诺 人 作 为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 控 股 股 东 /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承 诺 如 下 : 1 不 利 用 自 身 作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 控 股 股 东 /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地 位 及 影 响 谋 求 公 司 在 业 务 合 作 等 方 面 给 予 优 于 市 场 第 三 方 的 权 利 ; 2 不 利 用 自 身 作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 控 股 股 东 /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地 位 及 控 制 性 影 响 谋 求 与 公 司 达 成 交 易 的 优 先 权 利 ; 3 不 以 与 市 场 价 格 相 比 显 失 公 允 的 条 件 与 公 司 进 行 交 易, 亦 不 利 用 该 类 交 易 从 事 任 何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行 为 4 尽 量 减 少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在 进 行 确 有 必 要 且 无 法 规 避 的 关 联 交 易 时, 保 证 按 市 场 化 原 则 和 公 允 价 格 进 行 公 平 操 作, 并 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等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履 行 关 联 交 易 程 序 及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保 证 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同 时, 承 诺 人 将 保 证 公 司 在 对 待 将 来 可 能 产 生 的 与 承 诺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的 关 联 交 易 方 面, 公 司 将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规 范 可 能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 1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等 规 定, 履 行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回 避 表 决 等 公 允 决 策 程 序, 及 时 详 细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 2 依 照 市 场 经 济 原 则 采 取 市 场 定 价 确 定 交 易 价 格 103
若 承 诺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承 诺 人 将 承 担 由 此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后 果 及 责 任, 并 就 各 方 损 失 予 以 赔 偿 七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情 况 ( 一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间 接 持 股 数 间 接 持 股 比 例 (%) 翟 立 董 事 与 配 偶 史 正 富 共 计 间 接 持 有 24,565 万 股 49.13 张 涛 董 事 长 通 过 元 和 创 投 间 接 持 股 1,520 万 股 3.04 2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锁 定 情 况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及 锁 定 情 况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一 节 / 二 /( 二 )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二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 三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重 要 协 议 及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作 出 了 不 与 公 司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第 三 节 / 五 /( 二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股 东 出 具 的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股 5%( 含 ) 以 上 股 东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了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参 加 第 三 节 / 六 /( 三 ) 关 于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 四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姓 名 本 公 司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翟 立 董 事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物 董 事 董 事 104
姓 名 本 公 司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同 华 集 团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同 华 控 股 董 事 长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上 海 同 华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浦 创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上 海 安 柯 瑞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安 徽 格 瑞 德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江 苏 南 大 光 电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Comway Capital Limited 董 事 China Bio Solutions Group(HK) Limited( 中 国 生 物 胶 体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亳 州 瑞 科 董 事 安 徽 古 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BSG 董 事 淄 博 中 轩 董 事 中 轩 生 物 董 事 中 轩 热 电 董 事 长 张 涛 董 事 长 元 和 创 投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安 徽 港 铭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安 徽 格 瑞 德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美 东 生 物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国 金 鼎 兴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李 刚 董 事 粤 海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粤 海 融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珠 海 国 金 富 润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王 明 海 总 经 理 助 理 亳 州 瑞 科 董 事 长 况 ( 五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情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105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对 外 投 资 企 业 的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主 要 从 事 业 务 与 公 司 业 务 往 来 情 况 Comway Capital Limited 100.00% 上 海 同 华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40.00% 同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0.01%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无 资 金 往 来 无 翟 立 董 事 山 东 中 轩 生 物 有 限 公 司 0.06% 无 实 际 经 营 无 上 海 同 华 动 力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投 资 及 投 资 22.99% 无 限 合 伙 ) 管 理 江 苏 南 大 光 电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93%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无 上 海 安 柯 瑞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70.00%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无 上 海 同 华 创 富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25.00%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无 张 涛 董 事 长 淄 博 元 和 创 业 投 资 部 ( 有 限 合 伙 ) 49.37%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无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 六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任 职 资 格 合 规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两 年 内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自 律 规 则 等 受 到 刑 事 民 事 行 政 处 罚 或 纪 律 处 分 的 情 况 ; 不 存 在 因 涉 嫌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处 于 调 查 之 中 尚 无 定 论 的 情 形 ; 最 近 两 年 内 不 存 在 应 对 所 任 职 ( 包 括 现 任 职 和 曾 任 职 ) 公 司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处 罚 负 有 责 任 的 情 况, 没 有 个 人 到 期 未 清 偿 的 大 额 债 务 欺 诈 或 其 他 不 诚 信 行 为 情 形 ( 七 ) 其 他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有 不 利 的 情 形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对 本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有 不 利 影 响 的 八 最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 一 ) 公 司 董 事 的 变 化 106
1 中 轩 有 限 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 作 出 股 东 决 定 委 派 翟 立 史 正 富 李 士 琦 崔 国 臣 黄 志 坚 杜 金 锁 钱 进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2 中 轩 有 限 于 2014 年 1 月 2 日 作 出 股 东 决 定 委 派 张 涛 赵 清 水 连 俊 宏 杨 丽 英 担 任 公 司 新 任 董 事, 除 原 董 事 翟 立 外, 其 余 原 董 事 均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3 中 轩 有 限 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 作 出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公 司 董 事 杨 丽 英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4 中 轩 生 化 创 立 大 会 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选 举 张 涛 翟 立 李 刚 连 俊 宏 赵 清 水 为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未 发 生 其 他 变 更 ( 二 ) 公 司 监 事 的 变 化 1 中 轩 有 限 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 作 出 股 东 决 定, 委 派 倪 铮 红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2 中 轩 有 限 于 2014 年 1 月 2 日 作 出 股 东 决 定 委 派 翟 汉 涛 担 任 公 司 新 任 监 事 3 中 轩 生 化 创 立 大 会 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选 举 孙 大 业 房 艳 玲 为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与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王 先 宝 共 同 组 成 中 轩 生 化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监 事 未 发 生 其 他 变 更 ( 三 )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1 中 轩 有 限 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 召 开 董 事 会, 全 体 董 事 一 致 同 意 聘 任 史 正 富 担 任 公 司 经 理 2 中 轩 有 限 于 2014 年 1 月 2 日 召 开 董 事 会, 全 体 董 事 一 致 同 意 聘 任 张 涛 担 任 公 司 经 理 3 中 轩 生 化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全 体 董 事 一 致 同 意 聘 任 连 俊 宏 担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徐 长 征 担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并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翟 汉 涛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胡 鑫 琼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王 明 海 担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107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发 生 其 他 变 更 108
第 四 节 公 司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报 告 期 的 审 计 意 见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以 及 会 计 政 策 与 会 计 估 计 ( 一 ) 最 近 两 年 及 一 期 的 财 务 报 表 1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资 产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55,046,266.52 58,537,958.18 77,185,299.26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781,000.00 应 收 账 款 161,825,967.19 196,289,808.53 227,036,259.84 预 付 款 项 5,316,377.83 4,460,824.91 15,622,000.59 应 收 利 息 301,624.31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49,146,996.16 157,211,057.35 206,988,205.29 存 货 176,766,408.16 140,896,149.07 83,974,971.41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6,393,916.08 26,171,896.22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48,102,015.86 564,570,714.12 637,280,256.92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990,932,332.98 1,004,781,825.86 920,025,632.28 在 建 工 程 36,335,738.85 33,832,904.07 32,660,985.11 工 程 物 资 813,733.79 822,115.28 1,844,099.50 109
资 产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89,223,454.16 89,833,402.04 58,141,115.56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6,655,173.32 6,999,336.84 7,848,218.89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8,774,865.93 15,072,554.92 93,907,741.27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132,735,299.03 1,151,342,139.01 1,114,427,792.61 资 产 总 计 1,680,837,314.89 1,715,912,853.13 1,751,708,049.53 流 动 负 债 :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短 期 借 款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4,500,000.00 应 付 账 款 202,403,759.44 173,394,115.65 168,416,243.88 预 收 款 项 2,380,774.04 4,262,800.62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5,771,608.01 15,962,936.49 11,814,584.51 应 交 税 费 13,401,190.09 13,063,872.12 5,284,003.90 应 付 利 息 1,182,222.22 1,351,288.89 1,414,355.55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78,609,081.65 153,167,534.68 249,070,844.0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23,748,635.45 661,202,548.45 740,500,031.87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470,000,000.00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110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28,117,619.04 28,919,761.90 27,780,952.38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28,117,619.04 428,919,761.90 497,780,952.38 负 债 合 计 1,051,866,254.49 1,090,122,310.35 1,238,280,984.25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12,579,054.28 12,579,054.28 1,342,706.53 未 分 配 利 润 116,392,006.12 113,211,488.50 12,084,358.75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628,971,060.40 625,790,542.78 513,427,065.28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680,837,314.89 1,715,912,853.13 1,751,708,049.53 2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189,744,199.34 685,499,405.20 536,645,659.73 减 : 营 业 成 本 144,871,440.27 431,783,690.33 368,840,810.84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874,171.08 810.00 - 销 售 费 用 8,798,389.17 16,082,802.02 16,445,299.52 管 理 费 用 18,994,410.00 59,390,779.79 49,346,515.45 财 务 费 用 15,020,081.10 57,094,687.15 38,581,861.2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492,280.57-6,791,388.33 2,530,498.46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78.33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填 列 ) 2,677,988.29 127,938,102.57 60,900,674.2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846,692.86 2,578,519.69 2,196,533.01 111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99,999.99 97,932.02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3,524,681.15 130,316,622.27 62,999,275.1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344,163.53 17,953,144.77 8,116,503.01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180,517.62 112,363,477.50 54,882,772.18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180,517.62 112,363,477.50 54,882,772.18 3 现 金 流 量 表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13,652,432.59 649,603,309.14 451,841,600.00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3,955,301.37 5,308,882.07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656,822.02 64,038,861.88 56,665,985.0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38,264,555.98 718,951,053.09 508,507,585.04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44,224,785.26 289,191,236.65 220,863,100.75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8,249,777.80 82,889,743.50 72,118,446.04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4,086,393.02 17,276,382.93 6,430,812.13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5,788,602.70 114,490,375.91 102,672,325.9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12,349,558.78 503,847,738.99 402,084,684.8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914,997.20 215,103,314.10 106,422,900.18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78.33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0,078.33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5,974,196.44 104,166,083.48 101,664,953.70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00,00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5,974,196.44 104,266,083.48 101,664,953.7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5,974,196.44-104,166,005.15-101,664,953.70 112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400,000,000.00 414,500,00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00,000,000.00 414,5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74,500,000.00 346,75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14,345,955.56 52,258,469.70 35,499,954.8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0,000,000.00 107,25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4,345,955.56 526,758,469.70 489,499,954.8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345,955.56-126,758,469.70-74,999,954.8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913,463.14 1,673,819.67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491,691.66-14,147,341.08-70,242,008.32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537,958.18 22,685,299.26 92,927,307.58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046,266.52 8,537,958.18 22,685,299.26 113
4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2015 年 1-4 月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单 位 : 元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500,000,000.00 - - - - - - - 12,579,054.28 113,211,488.50 625,790,542.7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500,000,000.00-12,579,054.28 113,211,488.50 625,790,542.7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3,180,517.62 3,180,517.62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180,517.62 3,180,517.62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4. 其 他 -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500,000,000.00-12,579,054.28 116,392,006.12 628,971,060.40 114
( 续 上 表 ) 项 目 股 本 优 先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500,000,000.00 - 其 他 减 : 库 存 股 2014 年 度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单 位 : 元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342,706.5 3 12,084,358.75 513,427,065.2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其 他 -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500,000,000.00 - - - - - - -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342,706.5 3 11,236,347. 75 12,084,358.75 513,427,065.28 101,127,129.75 112,363,477.50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12,363,477.50 112,363,477.50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4. 其 他 -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1,236,347. 75 11,236,347. 75-11,236,347.75 - -11,236,347.75-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15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500,000,000.00 - - - - - - - 12,579,054. 28 113,211,488.50 625,790,542.78 ( 续 上 表 ) 单 位 : 元 2013 年 度 项 目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他 综 合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500,000,000.00 - - -41,455,706.90 458,544,293.10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其 他 -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500,000,000.00 - - - - - - - - -41,455,706.90 458,544,293.10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342,706.53 53,540,065.65 54,882,772.18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4,882,772.18 54,882,772.18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4. 其 他 - ( 三 ) 利 润 分 配 1,342,706.53-1,342,706.53-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342,706.53-1,342,706.53-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116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500,000,000.00 - - - - - - - 1,342,706.53 12,084,358.75 513,427,065.28 117
( 二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公 司 自 报 告 期 期 末 起 12 个 月 具 备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无 影 响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重 大 事 项 ( 三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及 其 变 更 情 况 1 会 计 期 间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 为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本 次 申 报 期 间 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2 营 业 周 期 本 公 司 以 12 个 月 作 为 一 个 营 业 周 期 3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4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将 本 公 司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确 认 为 现 金 将 同 时 具 备 期 限 短 (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四 个 条 件 的 投 资, 确 定 为 现 金 等 价 物 5 外 币 业 务 币 记 账 外 币 业 务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近 似 汇 率 作 为 折 算 汇 率 将 外 币 金 额 折 合 成 人 民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余 额 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118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属 于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6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和 权 益 工 具 (1)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和 直 接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应 收 款 项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等 (2)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金 融 负 债 ) 取 得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处 置 时,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认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实 际 利 率 在 取 得 时 确 定, 在 该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保 持 不 变 处 置 时, 将 所 取 得 价 款 与 该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应 收 款 项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债 权, 以 及 公 司 持 有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119
不 包 括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有 报 价 的 债 务 工 具 的 债 权,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以 向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其 现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收 回 或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但 是,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 同 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对 应 处 置 部 分 的 金 额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续 计 量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采 用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发 生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时, 如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如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判 断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是 否 满 足 上 述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时, 采 用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的 原 则 公 司 将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区 分 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和 部 分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120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不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继 续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4) 金 融 负 债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 本 公 司 若 与 债 权 人 签 定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对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合 同 条 款 作 出 实 质 性 修 改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同 时 将 修 改 条 款 后 的 金 融 负 债 确 认 为 一 项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时, 终 止 确 认 的 金 融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若 回 购 部 分 金 融 负 债 的, 在 回 购 日 按 照 继 续 确 认 部 分 与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将 该 金 融 负 债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分 配 分 配 给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5)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存 在 活 121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在 估 值 时, 本 公 司 采 用 在 当 前 情 况 下 适 用 并 且 有 足 够 可 利 用 数 据 和 其 他 信 息 支 持 的 估 值 技 术, 选 择 与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交 易 中 所 考 虑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特 征 相 一 致 的 输 入 值, 并 优 先 使 用 相 关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只 有 在 相 关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无 法 取 得 或 取 得 不 切 实 可 行 的 情 况 下, 才 使 用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6)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应 收 款 项 )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如 果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下 降, 或 在 综 合 考 虑 各 种 相 关 因 素 后, 预 期 这 种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非 暂 时 性 的, 就 认 定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对 于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在 随 后 的 会 计 期 间 公 允 价 值 已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得 通 过 损 益 转 回 7 应 收 款 项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 期 末 余 额 达 到 100 万 元 ( 含 100 万 元 )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也 包 括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外 的 其 他 大 额 关 联 方 欠 款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122
的 应 收 款 项, 将 其 归 入 相 应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组 合 1: 账 龄 组 合 组 合 2: 出 口 退 税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其 他 方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 5 1-2 年 20 20 2-3 年 50 50 3 年 以 上 100 100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组 合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 组 合 : 出 口 退 税 组 合 不 适 用 0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对 存 在 明 显 减 值 迹 象 的 其 他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等 8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分 类 为 : 原 材 料 低 值 易 耗 品 包 装 物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发 出 商 品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发 出 时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期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后, 按 存 货 的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提 取 或 调 整 存 123
货 跌 价 准 备 产 成 品 库 存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期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本 公 司 存 货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9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并 且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12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分 类 计 提,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确 定 折 旧 率 如 固 定 资 产 各 组 成 部 分 的 使 用 寿 命 不 同 或 者 以 不 同 方 式 为 企 业 提 供 经 济 利 益, 则 选 择 不 同 折 旧 率 或 折 旧 方 法, 分 别 计 提 折 旧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能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将 会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计 提 折 旧 ;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年 限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40 5.00 2.38 生 产 设 备 14 5.00 6.79 运 输 设 备 5 5.00 19.00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5 5.00 19.00 预 计 净 残 值 是 指 假 定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已 满 并 处 于 使 用 寿 命 终 了 时 的 预 期 状 态, 本 公 司 目 前 从 该 项 资 产 处 置 中 获 得 的 扣 除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在 每 期 末 判 断 固 定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固 定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固 定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125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固 定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企 业 以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企 业 难 以 对 单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10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所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工 程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按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11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资 产 支 出 包 括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移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者 承 担 带 息 债 务 形 式 发 生 的 支 出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126
资 本 化 期 间, 指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中 部 分 项 目 分 别 完 工 且 可 单 独 使 用 时, 该 部 分 资 产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资 产 的 各 部 分 分 别 完 工, 但 必 须 等 到 整 体 完 工 后 才 可 使 用 或 可 对 外 销 售 的, 在 该 资 产 整 体 完 工 时 停 止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3) 暂 停 资 本 化 期 间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则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 该 项 中 断 如 是 所 购 建 或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必 要 的 程 序, 则 借 款 费 用 继 续 资 本 化 在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后 借 款 费 用 继 续 资 本 化 (4)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率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对 于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来 确 定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金 额 对 于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占 用 的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12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1 公 司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127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内 部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包 括 : 开 发 该 无 形 资 产 时 耗 用 的 材 料 劳 务 成 本 注 册 费 在 开 发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其 他 专 利 权 和 特 许 权 的 摊 销 以 及 满 足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利 息 费 用, 以 及 为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直 接 费 用 2 后 续 计 量 在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估 计 情 况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受 益 期 间 每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本 年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与 以 前 估 计 未 有 不 同 128
(3)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判 断 依 据 : 截 至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没 有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4)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如 有 明 显 减 值 迹 象 的, 期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每 期 末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有 迹 象 表 明 一 项 无 形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公 司 以 单 项 无 形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公 司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当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无 形 资 产 的 折 耗 或 者 摊 销 费 用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5)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等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研 究 活 动 的 阶 段 开 发 阶 段 :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活 动 的 阶 段 (6)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符 合 资 本 化 的 具 体 标 准 129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若 不 满 足 上 列 条 件 的,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3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商 誉 至 少 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本 公 司 进 行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自 购 买 日 起 按 照 合 理 的 方 法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 难 以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的, 将 其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组 合 在 将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时, 按 照 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公 允 价 值 占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公 允 价 值 总 额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摊 公 允 价 值 难 以 可 靠 计 量 的, 按 照 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账 面 价 值 占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账 面 价 值 总 额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摊 130
在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如 与 商 誉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先 对 不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算 可 收 回 金 额, 并 与 相 关 账 面 价 值 相 比 较,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再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比 较 这 些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账 面 价 值 ( 包 括 所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部 分 ) 与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商 誉 的 减 值 损 失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1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为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受 益 期 内 平 均 摊 销, 对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其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5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本 公 司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按 规 定 提 取 的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根 据 规 定 的 计 提 基 础 和 计 提 比 例 计 算 确 定 相 应 的 职 工 薪 酬 金 额 职 工 福 利 费 为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的, 如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本 公 司 按 当 地 政 府 的 相 关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和 失 业 保 险,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按 以 当 地 规 定 的 缴 纳 基 数 和 比 例 计 算 应 缴 纳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131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本 公 司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确 定 的 公 式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减 去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所 形 成 的 赤 字 或 盈 余 确 认 为 一 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存 在 盈 余 的, 本 公 司 以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盈 余 和 资 产 上 限 两 项 的 孰 低 者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资 产 所 有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包 括 预 期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年 度 报 告 期 间 结 束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支 付 的 义 务,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与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期 限 和 币 种 相 匹 配 的 国 债 或 活 跃 市 场 上 的 高 质 量 公 司 债 券 的 市 场 收 益 率 予 以 折 现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服 务 成 本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且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不 转 回 至 损 益 在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结 算 时, 按 在 结 算 日 确 定 的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和 结 算 价 格 两 者 的 差 额, 确 认 结 算 利 得 或 损 失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或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时 ( 两 者 孰 早 ),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6 预 计 负 债 本 公 司 涉 及 诉 讼 债 务 担 保 亏 损 合 同 重 组 事 项 时, 如 该 等 事 项 很 可 能 需 要 未 来 以 交 付 资 产 或 提 供 劳 务 其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1)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标 准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本 公 司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2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公 司 ; 132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预 计 负 债 的 计 量 方 法 本 公 司 预 计 负 债 按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的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本 公 司 在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对 于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最 佳 估 计 数 分 别 以 下 情 况 处 理 :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 或 区 间 ),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的, 则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该 范 围 的 中 间 值 即 上 下 限 金 额 的 平 均 数 确 定 所 需 支 出 不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 或 区 间 ), 或 虽 然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但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不 相 同 的, 如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单 个 项 目 的, 则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最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确 定 ; 如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的, 则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各 种 可 能 结 果 及 相 关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本 公 司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补 偿 的,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够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17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时 间 的 具 体 判 断 标 准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买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内 销 业 务 : 在 货 物 发 出 获 得 客 户 签 收 单 后 确 认 收 入 ; 出 口 业 务 : 在 办 妥 货 物 出 口 相 关 手 续 并 获 取 出 口 报 关 单 据 取 得 收 取 货 款 的 权 力 后 确 认 营 业 收 入 的 实 现 133
(2)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依 据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确 定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金 额 : 1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企 业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2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3) 劳 务 收 入 确 认 的 依 据 和 方 法 公 司 的 劳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技 术 开 发 收 入, 是 指 按 客 户 要 求 提 供 设 计 开 发 的 服 务 收 入,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 收 入 的 有 关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的 确 认 原 则,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收 入 具 体 为 : 对 于 合 同 明 确 约 定 服 务 期 限 的,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服 务 期 限 内, 按 进 度 确 认 收 入 ; 对 于 合 同 明 确 约 定 阶 段 性 服 务 成 果 需 经 客 户 验 收 确 认 的, 根 据 项 目 进 度 及 客 户 验 收 情 况 确 认 收 入 18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是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与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企 业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包 括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的 财 政 拨 款 固 定 资 产 专 门 借 款 的 财 政 贴 息 等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公 司 将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具 体 标 准 为 : 政 府 文 件 明 确 补 助 资 金 用 于 长 期 资 产 的, 划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公 司 将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具 体 标 准 为 :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补 助 资 金 用 于 长 期 资 产 的, 划 分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对 于 综 合 性 项 目 的 政 府 补 助, 将 其 分 解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部 分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部 分, 分 别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难 以 区 分 的, 将 政 府 补 助 整 体 归 类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134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按 照 所 建 造 或 购 买 的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分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1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对 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取 得 的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对 于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除 特 殊 情 况 外,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不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特 殊 情 况 包 括 :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 除 企 业 合 并 以 外 的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时,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20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本 公 司 在 运 用 会 计 政 策 过 程 中, 由 于 经 营 活 动 内 在 的 不 确 定 性, 本 公 司 需 要 对 无 法 准 确 计 量 的 报 表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是 基 于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过 去 的 历 史 经 验, 并 在 考 虑 其 他 相 关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做 出 的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影 响 收 入 费 用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报 告 金 额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或 有 负 债 的 披 露 然 而, 这 些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性 所 导 致 的 实 际 结 果 可 能 与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当 前 的 估 计 存 在 差 异, 进 而 造 成 对 未 来 受 影 响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135
面 金 额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本 公 司 对 前 述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在 持 续 经 营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定 期 复 核,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仅 影 响 变 更 当 期 的, 其 影 响 数 在 变 更 当 期 予 以 确 认 ; 既 影 响 变 更 当 期 又 影 响 未 来 期 间 的, 其 影 响 数 在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需 对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金 额 进 行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的 重 要 领 域 如 下 : (1)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本 公 司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会 计 政 策,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坏 账 损 失 应 收 账 款 减 值 是 基 于 评 估 应 收 账 款 的 可 收 回 性 鉴 定 应 收 账 款 减 值 要 求 管 理 层 的 判 断 和 估 计 实 际 的 结 果 与 原 先 估 计 的 差 异 将 在 估 计 被 改 变 的 期 间 影 响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公 司 根 据 存 货 会 计 政 策,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对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及 陈 旧 和 滞 销 的 存 货,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减 值 至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基 于 评 估 存 货 的 可 售 性 及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鉴 定 存 货 减 值 要 求 管 理 层 在 取 得 确 凿 证 据, 并 且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作 出 判 断 和 估 计 实 际 的 结 果 与 原 先 估 计 的 差 异 将 在 估 计 被 改 变 的 期 间 影 响 存 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3)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对 不 存 在 活 跃 交 易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通 过 各 种 估 值 方 法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这 些 估 值 方 法 包 括 贴 现 现 金 流 模 型 分 析 等 估 值 时 本 公 司 需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信 用 风 险 市 场 波 动 率 和 相 关 性 等 方 面 进 行 估 计, 并 选 择 适 当 的 折 现 率 这 些 相 关 假 设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其 变 化 会 对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影 响 (4)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公 司 对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在 考 虑 其 残 值 后,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公 司 定 期 复 核 使 用 寿 命, 以 决 定 将 计 入 每 个 报 告 期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136
费 用 数 额 使 用 寿 命 是 本 公 司 根 据 对 同 类 资 产 的 以 往 经 验 并 结 合 预 期 的 技 术 更 新 而 确 定 的 如 果 以 前 的 估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则 会 在 未 来 期 间 对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进 行 调 整 (5)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在 正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有 部 分 交 易 其 最 终 的 税 务 处 理 和 计 算 存 在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部 分 项 目 是 否 能 够 在 税 前 列 支 需 要 税 收 主 管 机 关 的 审 批 如 果 这 些 税 务 事 项 的 最 终 认 定 结 果 同 最 初 估 计 的 金 额 存 在 差 异, 则 该 差 异 将 对 其 最 终 认 定 期 间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产 生 影 响 ( 四 ) 报 告 期 内 的 审 计 意 见 公 司 聘 请 具 有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份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 信 会 师 报 字 [2015] 第 211237 号 ) 二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及 分 析 ( 一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资 产 总 计 ( 万 元 ) 168,083.73 171,591.29 175,170.80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62,897.11 62,579.05 51,342.71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 万 元 ) 62,897.11 62,579.05 51,342.71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1.26 1.25 1.03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1.26 1.25 1.03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62.58% 63.53% 70.69% 流 动 比 率 ( 倍 ) 0.88 0.85 0.86 速 动 比 率 ( 倍 ) 0.60 0.63 0.71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18,974.42 68,549.94 53,664.57 净 利 润 ( 万 元 ) 318.05 11,236.35 5,488.28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318.05 11,236.35 5,488.28 137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246.08 11,034.17 5,309.90 246.08 11,034.17 5,309.90 毛 利 率 (%) 23.65 37.01 31.27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0.51 17.96 10.69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0.39 17.63 10.34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051 0.1786 0.087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051 0.1786 0.0873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1.01 3.10 2.48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0.91 3.84 5.9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注 :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2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 流 动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2,591.50 21,510.33 10,642.29 0.05 0.43 0.21 3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 / 流 动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5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6 每 股 净 资 产 = 净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 股 本 ( 实 收 资 本 ) 期 末 余 额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前 尚 未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故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过 程 中, 以 各 期 末 实 收 资 本 金 额 模 拟 股 数 进 行 计 算 7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股 本 ( 实 收 资 本 ) 期 末 余 额 8 毛 利 率 =1- 营 业 成 本 / 营 业 收 入 9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P0/(E0+NP 2+Ei Mi M0 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138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1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 S= S0+S1+Si Mi M0 Sj Mj M0-Sk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前 尚 未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故 在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过 程 中, 以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实 收 资 本 金 额 模 拟 股 数 进 行 计 算 ( 二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分 析 1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相 关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三 /( 一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构 成 变 动 趋 势 及 原 因 公 司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1.27% 37.01% 23.65%, 呈 现 出 先 上 升 后 下 降 的 趋 势, 具 体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三 /( 三 ) 毛 利 率 分 析 2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70.69% 63.53% 62.58%,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系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增 长 其 他 应 付 款 减 少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86 0.85 0.88,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71 0.63 0.60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相 对 稳 定, 而 速 动 比 率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系 存 货 增 长 所 139
致 3 营 运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2.48 3.10 3.04( 年 化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天 数 分 别 为 147.15 天 117.62 天 120.25 天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2013 年 有 小 幅 提 高, 主 要 原 因 为 2013 年 公 司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淄 博 中 轩, 本 公 司 在 2013 年 为 淄 博 中 轩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出 于 资 金 统 一 管 理 的 原 因, 未 及 时 偿 还 对 本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5.91 3.84 2.74( 年 化 ), 呈 现 出 下 降 的 趋 势, 主 要 系 2013 年 公 司 期 初 存 货 余 额 较 低, 且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较 好, 期 末 存 货 余 额 也 较 低 ;2014 年 随 着 公 司 产 能 提 高, 存 货 余 额 增 长 较 为 明 显 ;2015 年, 由 于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存 货 余 额 进 一 步 增 加, 造 成 了 存 货 周 转 率 也 进 一 步 下 降 4 获 取 现 金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0,642.29 万 元 21,510.33 万 元 2,591.50 万 元 公 司 报 告 期 的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利 润 318.05 11,236.35 5,488.28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49.23-679.14 253.05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2,450.89 7,043.80 5,538.79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62.90 144.72 108.35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 - - - - - - -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500.45 5,833.59 4,055.37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 -0.01-140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34.42 84.89-5.66 - -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3,587.03-5,692.12-4,313.78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5,581.54 11,324.10-942.42-3,620.50-7,785.84 460.31 其 他 -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91.50 21,510.33 10,642.29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 -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 - -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504.63 853.80 2,268.53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853.80 2,268.53 9,292.73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 - -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49.17-1,414.73-7,024.20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2013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高 于 公 司 净 利 润, 主 要 系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所 致 ;2014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高 于 公 司 净 利 润, 主 要 系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减 少 所 致 ;2015 年 1-4 月 份, 公 司 经 营 性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高 于 公 司 净 利 润, 主 要 系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财 务 费 用 增 加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减 少 所 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 10,166.50 万 元 -10,416.60 万 元 -1,597.42 万 元, 主 要 系 构 建 固 定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所 致 2013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7,500.00 万 元, 主 要 系 支 付 利 息 及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所 致 ;2014 年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41
-12,675.85 万 元, 主 要 系 支 付 利 息 及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所 致 ;2015 年 1-4 月,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434.60 万 元, 主 要 系 支 付 利 息 所 致 综 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变 动 能 够 较 为 完 整 地 反 映 出 公 司 经 营 的 实 际 情 况, 公 司 销 售 回 款 状 况 良 好, 固 定 资 产 等 资 本 性 支 出 较 2013 年 2014 年 亦 有 大 幅 下 降, 但 由 于 公 司 负 债 水 平 较 高, 借 款 利 息 费 用 仍 将 保 持 相 对 较 高 的 水 平 三 报 告 期 内 利 润 形 成 的 有 关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构 成 变 动 趋 势 及 原 因 1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情 况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8,958.36 99.92% 68,494.61 99.92% 53,664.57 100.00% 营 业 收 入 16.06 0.08% 55.33 0.08% - - 合 计 18,974.42 100.00% 68,549.94 100.00% 53,664.57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专 注 于 主 营 业 务,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副 产 物 污 泥 的 销 售 收 入, 因 此,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2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构 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均 为 销 售 黄 原 胶 收 入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照 销 售 地 区 划 分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地 区 划 分 情 况 如 下 : 区 域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国 内 10,668.10 56.27% 47,217.38 68.94% 53,664.57 100.00% 国 外 8,290.27 43.73% 21,277.23 31.06% - - 合 计 18,958.36 100.00% 68,494.61 100.00% 53,664.57 100.00% 公 司 外 销 比 例 逐 年 升 高, 主 要 因 为 随 着 国 外 客 户 对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认 证 通 过, 公 司 逐 渐 减 少 了 通 过 淄 博 中 轩 对 外 销 售 的 数 量 142
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照 销 售 模 式 区 分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照 销 售 模 式 区 分 情 况 如 下 : 区 域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直 销 7,120.98 37.56% 19,712.22 28.78% 520.70 0.97% 经 销 11,837.38 62.44% 48,782.38 71.22% 53,143.86 99.03% 合 计 18,958.36 100.00% 68,494.61 100.00% 53,664.57 100.00% 公 司 经 销 收 入 占 比 较 高, 主 要 系 通 过 淄 博 中 轩 销 售 所 致, 随 着 公 司 逐 渐 减 少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销 售, 公 司 经 销 收 入 占 比 将 会 呈 现 出 下 降 趋 势 5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照 产 品 等 级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照 产 品 等 级 区 分 情 况 如 下 : 区 域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工 业 级 8,502.05 44.85% 31,660.42 46.22% 26,646.28 49.65% 食 品 级 10,456.32 55.15% 36,834.19 53.78% 27,018.29 50.35% 合 计 18,958.36 100.00% 68,494.61 100.00% 53,664.57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销 售 数 量 占 比 呈 现 小 幅 下 降 趋 势 2014 年 公 司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收 入 占 比 较 2013 年 下 降, 主 要 系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销 售 数 量 占 比 下 降 所 致 ;2015 年 1-4 月 较 2014 年 下 降, 主 要 系 工 业 级 黄 原 胶 销 售 单 价 下 降 较 快 所 致 ( 二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变 动 趋 势 及 原 因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 注 ) 2014 年 金 额 较 上 年 变 动 金 额 较 上 年 变 动 2013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56,875.09-16.96% 68,494.61 27.63% 53,664.57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43,461.43 0.66% 43,177.86 17.06% 36,884.08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13,413.66-47.02% 25,316.75 50.87% 16,780.48 营 业 利 润 803.40-93.72% 12,793.81 110.08% 6,090.07 利 润 总 额 1,057.40-91.89% 13,031.66 106.85% 6,299.93 净 利 润 954.16-91.51% 11,236.35 104.73% 5,488.28 143
注 :2015 年 各 财 务 指 标 为 对 2015 年 1-4 月 份 的 相 应 指 标 进 行 年 化 后 的 数 据 2014 年 相 较 于 2013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带 动 了 上 述 其 他 财 务 指 标 的 增 长,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主 要 源 自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及 销 售 量 的 增 长 由 于 黄 原 胶 市 场 竞 争 加 剧,2015 年 较 2014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下 降 16.96%, 主 要 由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下 游 石 油 钻 采 行 业 低 迷 等 原 因 导 致 的 黄 原 胶 销 售 单 价 下 降 引 起 ( 三 )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黄 原 胶 4,471.22 23.58% 25,316.75 36.96% 16,780.48 31.27% 报 告 期 内, 剔 除 淄 博 中 轩 的 影 响,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黄 原 胶 2,193.84 20.31% 11,835.58 41.12% 226.86 43.57%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呈 现 出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与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所 致, 同 时 2015 年 以 来 全 球 石 油 行 业 的 持 续 低 迷, 造 成 公 司 石 油 开 采 行 业 客 户 需 求 量 下 降,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产 生 了 一 定 影 响 公 司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阜 丰 集 团 2013 年 2014 年 的 黄 原 胶 主 要 经 营 数 据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收 入 ( 万 元 ) 134,782.60 145,424.90 平 均 售 价 ( 元 / 吨 ) 20,613.00 25,254.00 毛 利 额 ( 万 元 ) 71,041.30 84,792.60 毛 利 率 52.70% 58.30% 注 1: 数 据 来 源 : 阜 丰 集 团 (00546.HK) 年 报 本 公 司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剔 除 淄 博 中 轩 影 响 后 的 销 售 单 价 分 别 为 22,066 元 / 吨 21,362 元 / 吨 2013 年 度, 公 司 除 淄 博 中 轩 外 的 其 他 客 户 仅 有 6 家, 且 产 品 参 数 要 求 较 低, 因 此 销 售 单 价 较 阜 丰 集 团 低 2014 年 度 受 制 于 终 端 客 户 所 处 行 业 的 低 迷, 主 要 为 石 油 行 业, 以 及 黄 原 胶 行 业 产 量 充 足, 黄 原 胶 平 均 单 价 有 144
所 下 降 2015 年, 受 石 油 行 业 依 旧 低 迷, 以 及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双 重 影 响, 黄 原 胶 销 售 单 价 持 续 下 降 从 成 本 角 度 看, 由 于 阜 丰 集 团 下 属 生 产 基 地 配 套 有 玉 米 淀 粉 加 工 线, 以 及 自 备 电 厂 供 应 电 能, 使 得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成 本 较 本 公 司 有 所 降 低 而 本 公 司 受 制 于 玉 米 产 业 政 策, 以 及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相 关 电 力 生 产 的 政 策, 不 得 自 建 玉 米 淀 粉 加 工 线 和 自 产 电 力 使 用, 而 必 须 从 外 部 采 购 玉 米 淀 粉 和 电 力, 而 二 者 均 属 黄 原 胶 的 重 要 成 本 构 成 ( 四 ) 主 要 费 用 及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费 用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收 入 比 重 金 额 ( 万 元 ) 占 收 入 比 重 金 额 ( 万 元 ) 占 收 入 比 重 销 售 费 用 879.84 4.64% 1,608.28 2.35% 1,644.53 3.06% 管 理 费 用 1,899.44 10.01% 5,939.08 8.66% 4,934.65 9.20% 财 务 费 用 1,502.01 7.92% 5,709.47 8.33% 3,858.19 7.19%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4,281.29 22.56% 13,256.83 19.34% 10,437.37 19.45% 营 业 收 入 18,974.42 100.00% 68,549.94 100.00% 53,664.57 100.00%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期 间 费 用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所 占 相 对 稳 定, 分 别 为 19.45% 19.34%;2015 年 1-4 月,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为 22.56%, 较 前 期 有 小 幅 增 加, 主 要 系 管 理 费 用 中 的 研 发 费 用 增 长, 以 及 销 售 费 用 中 的 物 流 费 用 增 长 所 致 1 销 售 费 用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0.13 4.69 9.03 差 旅 费 0.86 1.68 1.37 交 际 应 酬 费 3.17 12.44 0.06 物 流 费 用 784.94 1,398.66 1,502.46 办 公 费 10.05 4.49 0.36 装 卸 费 59.97 137.93 60.19 宣 传 推 广 费 19.42 48.40 - 其 他 1.30-71.07 145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合 计 879.84 1,608.28 1,644.53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源 自 与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相 关 的 物 流 费 用 装 卸 费 用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06% 2.35% 4.64%, 其 中 主 要 为 与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相 关 的 运 输 费 用 装 卸 费 用, 分 别 占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销 售 费 用 的 95.02% 95.54% 96.03% 2 管 理 费 用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职 工 薪 酬 530.12 2,010.95 1,665.46 办 公 费 36.97 298.32 346.37 税 金 163.72 379.90 322.11 差 旅 费 6.83 43.51 46.46 交 际 应 酬 费 9.11 48.98 34.13 折 旧 费 63.44 176.70 145.01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62.90 144.72 107.05 维 修 费 10.07 13.77 7.72 交 通 费 16.32 71.31 83.17 研 发 费 用 999.96 2,745.89 2,176.56 其 他 费 用 - 5.04 0.62 合 计 1,899.44 5,939.08 4,934.65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源 自 公 司 的 研 发 费 用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业 务 招 待 以 及 其 他 与 公 司 管 理 相 关 的 费 用 2013 年 2014 年,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相 对 稳 定,2015 年 1-4 月 较 前 期 有 小 幅 上 升, 主 要 系 期 内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单 价 下 降 造 成 营 业 收 入 下 降 所 致 3 财 务 费 用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1,585.48 5,839.07 4,055.40 减 : 利 息 收 入 4.79 138.40 200.33 146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汇 兑 损 益 -85.03-5.48-0.04 手 续 费 及 其 他 6.35 14.28 3.15 合 计 1,502.01 5,709.47 3,858.19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源 自 公 司 的 借 款 利 息 手 续 费 用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7.19% 8.33% 7.92%, 其 中 主 要 为 向 建 设 银 行 鄂 尔 多 斯 市 分 行 农 业 银 行 淄 博 市 临 淄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所 支 付 的 利 息 ( 五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计 提 相 关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源 自 对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的 其 他 资 产 未 出 现 减 值 迹 象, 因 此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形 成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单 位 : 万 元 坏 账 损 失 -149.23-679.14 253.05 合 计 -149.23-679.14 253.05 2013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金 额 为 负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较 2012 年 末 账 面 余 额 有 所 降 低, 根 据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政 策, 应 减 少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六 ) 重 大 投 资 和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1 重 大 投 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除 构 建 固 定 资 产 外, 未 发 生 其 他 重 大 投 资 事 项 关 于 固 定 资 产 相 关 内 容 可 见 本 节 四 /( 五 ) 固 定 资 产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47
单 位 : 万 元 非 经 常 性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企 业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80.21 252.26 216.00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4.46-14.40-6.14 小 计 84.67 237.85 209.86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12.70 35.68 31.48 合 计 71.97 202.17 178.38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为 公 司 获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具 体 请 参 见 本 节 三 /( 七 )/3 政 府 补 助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2013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84.67 237.85 209.86 利 润 总 额 352.47 13,031.66 6,299.93 占 比 24.02% 1.83% 3.33% 2013 年 2014 年, 公 司 非 经 性 损 益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33% 1.83%, 占 比 较 低 ;2015 年 1-4 月, 由 于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较 低, 而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额 相 对 固 定, 因 此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高 ( 七 ) 适 用 税 率 及 主 要 财 政 优 惠 政 策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增 值 税 税 种 按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销 售 货 物 和 应 税 劳 务 收 入 为 基 础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在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差 额 部 分 为 应 交 增 值 税 2015 年 1-4 月 税 率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7% 17% 17% 营 业 税 按 应 税 营 业 收 入 计 征 5% 5%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及 消 费 税 计 征 5% 5% 5%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征 15% 15% 15%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按 营 业 收 入 计 征 0.1% 0.1% 0.1% 148
2 税 收 优 惠 (1)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海 关 总 署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202 号 ),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2) 第 12 号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公 告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 减 按 15%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2) 中 轩 生 化 现 持 有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科 学 技 术 厅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 核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315000007)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实 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函 [2009]203 号 ), 中 轩 生 化 在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按 照 15% 的 优 惠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有 效 期 三 年 (3) 公 司 产 品 出 口 享 受 13% 的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3 政 府 补 助 (1) 根 据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开 管 字 2012 26 号, 公 司 向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申 请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拨 付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补 助 资 金 的 项 目, 通 过 达 拉 特 旗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公 司 于 2012 年 08 月 20 日 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分 别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500 万 元 和 2,524 万 元, 从 收 到 补 助 当 月 开 始 摊 销 该 拨 款 用 于 公 司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按 其 形 成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期 限 的 折 旧 年 限 分 期 转 入 损 益, 2012 年 末 该 部 分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4 月 分 别 确 认 216 万 元 216 万 元 72 万 元 营 业 外 收 入 (2) 根 据 达 拉 特 旗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办 公 室 文 件 达 农 综 办 发 2013 59 号 达 农 综 办 发 2014 96 号, 达 拉 特 旗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办 公 室 特 安 排 中 央 贴 息 资 金 共 计 345 万 元 整 该 项 政 府 补 助 款 与 公 司 在 2012 年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签 订 的 长 期 借 款 合 同 相 对 应, 相 关 的 固 定 资 产 已 经 于 2014 年 04 月 30 日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公 司 于 2014 年 将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列 入 递 延 收 益, 按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收 益 期 限 分 期 确 认 当 期 损 益 2014 年 度 2015 年 1-4 月 分 别 确 认 15.12 万 元 8.21 万 元 计 入 营 149
业 外 收 入 (3)2014 年 度 鄂 尔 多 斯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委 托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透 明 型 黄 原 胶 的 研 发 与 应 用 项 目 公 司 于 2014 年 07 月 21 日 收 到 达 拉 特 旗 财 政 局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的 政 府 补 助 款 共 计 20 万 元 整 该 项 补 助 款 已 经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计 入 2014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4) 根 据 鄂 尔 多 斯 市 知 识 产 权 局 关 于 组 织 申 报 第 四 批 专 利 费 用 资 助 项 目, 为 贯 彻 实 施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战 略, 促 进 科 技 进 步 和 创 新, 提 高 鄂 尔 多 斯 市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按 照 鄂 尔 多 斯 市 专 利 费 用 资 助 办 法 审 核 通 过 公 司 提 交 的 市 第 四 批 专 利 费 用 资 助 审 批 表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10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款 1.14 万 元 该 款 项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款, 在 收 到 时 一 次 计 入 2014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四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 一 )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按 种 类 列 示 情 况 2015 年 4 月 30 日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金 额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11,701.11 69.02% 507.42 4.34% 5,251.48 30.98% 262.57 5.00% - - - - 合 计 16,952.59 100.00% 769.99 4.5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金 额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15,583.95 75.82% 675.80 4.34% 4,969.30 24.18% 248.46 5.00% - - - - 合 计 20,553.24 100.00% 924.26 4.50% 15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金 额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23,626.97 100.00% 923.34 3.91% - - - - - - - - 合 计 23,626.97 100.00% 923.34 3.91% 2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列 示 及 坏 账 计 提 情 况 账 龄 2015 年 4 月 30 日 账 面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5,251.48 100.00% 262.57 5.00% 合 计 5,251.48 100.00% 262.57 5.00% 账 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4,969.30 100.00% 248.46 5.00% 合 计 4,969.30 100.00% 248.46 5.00% 账 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 - - - 合 计 - - - - 序 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会 计 政 策 确 定 的 坏 账 计 提 政 策, 足 额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各 报 告 期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均 在 1 年 以 内, 质 量 较 高 3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11,701.11 69.02% 2 Baker Hughes Drilling Fluids 1 年 以 内 772.01 4.55% 3 淄 博 欧 凯 米 特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674.08 3.98% 4 Schlumberger Drilling (Singapore) Pte.LTD 1 年 以 内 495.25 2.92% 151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5 MI L.L.C. 1 年 以 内 477.51 2.82% 序 号 合 计 14,119.96 83.29%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15,583.95 75.82% 2 Baker Hughes Drilling Fluids 1 年 以 内 1,627.43 7.92% 3 上 海 智 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449.98 2.19% 4 天 津 中 海 油 服 化 学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287.85 1.40% 5 Unitech Asia Pacific Limitd 1 年 以 内 286.66 1.39% 序 号 合 计 18,235.88 88.7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23,626.97 100.00% 4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说 明 合 计 - 23,626.97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未 发 生 过 坏 账 损 失, 各 期 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占 比 分 别 为 100.00% 88.73% 83.29%, 集 中 度 较 高, 主 要 系 通 过 淄 博 中 轩 经 销 的 原 因, 随 着 客 户 逐 步 向 本 公 司 转 移, 应 收 账 款 集 中 度 将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中 轩 生 化 为 生 产 型 企 业,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存 货,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金 额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呈 现 小 幅 下 降 的 趋 势 2015 年 4 月 之 前, 公 司 为 淄 博 中 轩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在 此 之 前 销 售 和 资 金 都 由 母 公 司 统 一 管 理,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为 母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区 域 2013 年 度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淄 博 中 轩 53,143.86 99.03% 39,714.58 57.98% 8,155.22 43.02% 152
区 域 国 内 ( 除 淄 博 中 轩 ) 2013 年 度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520.71 0.97% 7,502.80 10.95% 2,512.88 13.25% 国 外 - - 21,277.23 31.06% 8,290.27 43.73% 合 计 53,664.57 100.00% 68,494.61 100.00% 18,958.37 100.00%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应 收 账 款 按 客 户 区 域 分 类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 万 元 ) 2013.12.31 2014.12.31 2015.04.30 淄 博 中 轩 23,626.97 15,583.95 11,701.11 国 外 - 3,616.35 4,195.93 国 内 ( 除 淄 博 中 轩 ) - 1,352.95 1,055.56 合 计 23,626.97 20,553.24 16,952.59 公 司 按 照 国 际 60 天, 国 内 90 天 的 信 用 政 策 进 行 管 理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变 动 原 因 分 析 如 下 : 1 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减 少 3,073.73 万 元, 减 少 比 例 为 13.01%,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2014 年 公 司 开 始 独 立 销 售, 母 公 司 销 售 占 比 降 低,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应 收 账 款 减 少 8,043.02 万 元, 且 公 司 对 非 关 联 客 户 销 售 回 款 严 格 按 照 信 用 政 策 执 行 2 2015 年 4 月 30 日 较 2014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减 少 3,600.65 万 元, 减 少 比 例 为 17.52%, 减 少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2015 年 1-4 月 销 售 额 下 降 所 致 此 外,2015 年 独 立 销 售 比 例 进 一 步 提 高,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应 收 账 款 下 降 3,882.84 万 元, 且 公 司 对 非 关 联 客 户 销 售 回 款 严 格 按 照 信 用 政 策 执 行, 无 信 用 外 应 收 账 款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5%;1-2 年 :20%;2-3 年 50%,3 年 以 上 100% 公 司 历 史 上 尚 未 发 生 过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充 分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均 在 1 年 以 内, 公 司 回 款 良 好, 不 存 在 信 用 期 外 应 收 账 款 2015 年 4 月 30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12 日, 应 收 账 款 回 款 累 计 超 过 500 万 元 的 客 户 明 细 如 下 : 153
回 款 客 户 金 额 ( 万 元 ) 汇 款 方 式 淄 博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SCHLUMBERGER DRILLING (SINGAPORE) PTE.LTD Baker Hughes Drilling Fluids 淄 博 欧 凯 米 特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MI L.L.C. OILFIELD INTERNATIONAL EQUIPMENT AND SUPPLY 13,606.93 电 汇 1,212.34 电 汇 850.14 电 汇 733.00 电 汇 715.37 电 汇 504.42 电 汇 其 他 客 户 11,503.22 合 计 29,125.42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12 日, 公 司 已 全 额 收 回 2015 年 4 月 30 日 的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公 司 回 款 主 要 为 银 行 汇 款, 结 算 风 险 小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除 淄 博 中 轩 外,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中 无 其 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款 项 ( 二 ) 预 付 账 款 1 预 付 账 款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531.64 100.00% 429.26 96.23% 1,553.99 99.47% 1 至 2 年 - - 16.82 3.77% 8.21 0.53% 2 至 3 年 - - - - - - 3 年 以 上 - - - - - - 合 计 531.64 100.00% 446.08 100.00% 1,562.20 100.00% 2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1 内 蒙 古 玉 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221.73 41.71% 2 内 蒙 古 电 力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鄂 尔 多 斯 电 业 局 1 年 以 内 118.71 22.33% 154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3 包 头 市 永 盛 成 百 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年 以 内 58.09 10.93% 4 山 东 西 王 糖 业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26.23 4.93% 5 达 拉 特 旗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局 1 年 以 内 13.26 2.49% 合 计 438.03 82.39%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1 内 蒙 古 电 力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鄂 尔 多 斯 电 业 局 占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354.75 79.52% 2 山 东 西 王 糖 业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20.49 4.59% 3 内 蒙 古 玉 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18.45 4.14% 4 山 东 华 义 玉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9.15 2.05% 5 包 头 宁 鹿 石 油 有 限 公 司 达 拉 特 旗 经 营 部 第 一 加 油 站 1 年 以 内 7.29 1.63% 合 计 410.12 91.94%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1 内 蒙 古 玉 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734.75 47.03% 2 巴 彦 淖 尔 市 金 聚 源 酒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年 以 内 375.00 24.00% 3 内 蒙 古 电 力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鄂 尔 多 斯 电 业 局 1 年 以 内 118.37 7.58% 4 辽 宁 万 顺 达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86.86 5.56% 5 天 长 市 恒 达 自 动 化 仪 表 成 套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78.09 5.00% 3 预 付 账 款 情 况 说 明 合 计 - 1,393.08 89.17% 2014 年 末 2015 年 4 月 末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有 大 幅 下 降, 主 要 系 公 司 2013 年 度 投 产 不 久, 与 各 重 要 供 应 商 的 合 作 关 系 时 间 不 长, 因 此 对 公 司 的 付 款 条 件 要 求 相 对 严 格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主 要 源 自 公 司 向 供 应 商 单 位 预 付 的 电 力 原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款 等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预 付 达 拉 特 旗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局 13.29 万 元, 为 预 付 水 资 源 使 用 费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的 账 龄 均 在 一 年 以 内 155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中 不 存 在 持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款 项, 无 预 付 其 他 关 联 方 款 项 ( 三 ) 其 他 应 收 款 1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种 类 分 类 的 情 况 2015 年 4 月 30 日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金 额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5,111.17 95.82% 755.56 5.00%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658.56 4.18% 99.47 15.10%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合 计 15,769.73 100.00% 855.03 5.4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金 额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5,099.57 91.12% 754.98 5.00%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471.52 8.88% 95.01 6.46%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合 计 16,571.09 100.00% 849.99 5.1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金 额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8,871.18 84.89% 943.56 5.00%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3,357.69 15.11% 586.49 17.47%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 - - 合 计 22,228.87 100.00% 1,530.05 6.88% 2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156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均 为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往 来 款 余 额, 详 细 情 况 可 见 本 节 七 /( 二 )/3 应 付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余 额 3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情 况 组 合 中,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情 况 如 下 : 账 龄 2015 年 4 月 30 日 账 面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74.52 15.77% 3.73 5.00% 1 至 2 年 370.67 78.46% 74.13 20.00% 2 至 3 年 11.30 2.39% 5.65 50.00% 3 年 以 上 15.96 3.38% 15.96 100.00% 合 计 472.46 100.00% 99.47 21.05% 账 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82.00 17.03% 4.10 5.00% 1 至 2 年 364.11 75.64% 72.82 20.00% 2 至 3 年 34.41 7.15% 17.20 50.00% 3 年 以 上 0.88 0.18% 0.88 100.00% 合 计 481.40 100.00% 95.01 19.74% 账 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 万 元 )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 万 元 )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570.39 16.99% 28.52 5.00% 1 至 2 年 2,785.62 82.96% 557.12 20.00% 2 至 3 年 1.69 0.05% 0.84 50.00% 3 年 以 上 - - - - 序 号 合 计 3,357.69 100.00% 586.49 17.47% 4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前 五 名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1 上 海 普 力 华 商 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3 年 往 来 款 13,935.04 88.37% 2 上 海 同 华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1-2 年 往 来 款 1,000.00 6.34% 157
序 号 3 单 位 名 称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账 龄 4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1 年 以 内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1-2 年 往 来 款 353.00 2.24% 出 口 退 税 186.10 1.18% 5 亳 州 瑞 科 生 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3 年 往 来 款 176.13 1.12% 序 号 合 计 15,650.27 99.24%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1 上 海 普 力 华 商 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3 年 往 来 款 13,923.44 84.02% 2 上 海 同 华 投 资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往 来 款 1,000.00 6.03% 3 应 收 出 口 退 税 1 年 以 内 4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口 退 税 990.12 5.98% 1-2 年 往 来 款 353.00 2.13% 5 亳 州 瑞 科 生 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3 年 往 来 款 176.13 1.06% 序 号 合 计 16,442.69 99.2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比 例 1 上 海 普 力 华 商 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2 年 往 来 款 18,705.34 84.15% 2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2 年 以 内 往 来 款 3,236.00 14.56% 3 亳 州 瑞 科 生 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2 年 备 用 金 165.84 0.75% 4 谢 志 欣 1 年 以 内 备 用 金 27.52 0.12% 5 员 工 工 伤 - 周 米 雪 2 年 以 内 备 用 金 16.70 0.08% 5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说 明 合 计 - - 22,151.40 99.65%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科 目 余 额 主 要 源 自 公 司 与 其 他 单 位 的 往 来 款 出 口 退 税 备 用 金 等 内 容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往 来 款 情 况 可 见 本 节 七 /( 二 )/3 应 付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余 额 2014 年 末 2015 年 4 月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系 2014 年 度 收 回 了 部 分 对 上 海 普 力 华 商 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达 拉 特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158
( 四 ) 存 货 项 目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原 材 料 1,240.21 7.02% 1,121.47 7.96% 1,953.94 23.27% 半 成 品 1,764.65 9.98% 1,777.32 12.61% 1,208.07 14.39% 产 成 品 11,718.00 66.29% 10,424.49 73.99% 5,080.13 60.50% 发 出 商 品 2,953.78 16.71% 766.33 5.44% 155.35 1.85% 合 计 17,676.64 100.00% 14,089.61 100.00% 8,397.50 100.00% 公 司 产 品 标 准 化 较 高, 加 之 客 户 较 为 稳 定 黄 原 胶 市 场 良 好, 一 般 情 况 下 公 司 会 进 行 大 量 备 货, 因 此 产 成 品 及 发 出 商 品 在 存 货 中 的 比 重 较 高 2015 年 4 月 末 发 出 商 品 较 2014 年 末 有 大 额 增 长, 一 方 面 系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张 外 因 素 ; 另 一 方 面 系 淄 博 中 轩 采 购 本 公 司 用 于 出 口 业 务 的 产 品 由 于 未 办 理 完 毕 出 口 相 关 手 续, 未 对 本 公 司 的 产 品 进 行 签 收, 因 此 本 公 司 未 确 认 为 收 入, 上 述 货 物 未 出 现 减 值 迹 象 ( 五 )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和 净 值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类 别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一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118,514.42 117,448.48 101,929.06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21,494.33 21,364.53 19,441.84 生 产 设 备 96,243.07 95,309.65 81,827.77 运 输 设 备 405.22 405.22 318.21 办 公 信 息 及 其 他 371.80 369.08 341.24 二 累 计 折 旧 19,421.19 16,970.30 9,926.50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1,448.74 1,277.75 775.82 生 产 设 备 17,581.78 15,351.63 8,946.77 运 输 设 备 193.09 167.43 96.91 办 公 信 息 及 其 他 197.59 173.49 107.00 三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 - 159
类 别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 - - 生 产 设 备 - - - 运 输 设 备 - - - 办 公 信 息 及 其 他 - - - 四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99,093.23 100,478.18 92,002.56 其 中 : 房 屋 建 筑 物 20,045.59 20,086.78 18,666.02 生 产 设 备 78,661.29 79,958.01 72,881.01 运 输 设 备 212.13 237.80 221.29 办 公 信 息 及 其 他 174.21 195.59 234.24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2.52% 58.56% 58.95%, 可 见 固 定 资 产 为 公 司 资 产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截 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 固 定 资 产 综 合 成 新 率 为 83.61%, 房 屋 建 筑 物 生 产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办 公 信 息 及 其 他 成 新 率 分 别 为 93.26% 81.73% 52.35% 46.86% 公 司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均 处 于 正 常 运 行 及 使 用 状 态, 不 存 在 影 响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需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况 关 于 公 司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情 况, 可 见 第 二 节 三 /( 五 )/2 房 屋 建 筑 物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 六 ) 在 建 工 程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价 值 四 分 厂 项 目 - - 2,814.52 办 公 楼 装 修 38.29 37.62 37.56 路 灯 安 装 23.56 23.28 22.63 绿 化 工 程 133.96 133.96 78.91 发 酵 ZH 工 程 202.92 175.69 111.05 发 酵 HH 工 程 129.28 129.28 129.28 在 建 土 建 - 技 术 及 消 防 指 挥 中 心 213.16 118.38 - 在 建 设 备 - 蒸 馏 预 热 器 - - 37.19 综 合 楼 1,619.92 1,559.92 - 环 保 异 味 塔 - - 5.23 160
项 目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价 值 蒸 馏 消 防 给 水 设 备 工 程 58.36 39.06 29.49 蒸 馏 车 间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报 警 系 统 38.00 14.50-110KV 变 电 站 扩 建 项 目 821.24 821.24 0.24 北 厂 区 至 南 厂 区 输 水 管 线 20.92 20.64 - 动 力 分 厂 背 压 式 驱 动 汽 轮 机 42.26 41.97 - 二 分 厂 种 子 罐 转 种 管 道 29.18 25.36 - 蒸 馏 车 间 废 水 回 收 系 统 16.21 15.32 - 环 保 车 间 废 水 回 用 系 统 15.95 11.10 - 环 保 车 间 废 水 脱 色 工 程 230.36 215.97 - 合 计 3,633.57 3,383.29 3,266.10 截 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2.16%, 主 要 为 与 生 产 环 保 相 关 的 设 备 工 程, 以 及 综 合 楼 工 程 截 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无 抵 押 和 担 保 等 权 利 受 限 的 情 况 ( 七 ) 无 形 资 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一 账 面 原 值 9,330.76 9,328.85 6,014.90 土 地 使 用 权 9,319.09 9,317.18 6,004.09 应 用 软 件 11.66 11.66 10.81 二 累 计 摊 销 408.41 345.51 200.79 土 地 使 用 权 402.42 340.29 197.91 应 用 软 件 5.99 5.21 2.88 三 减 值 准 备 - - - 土 地 使 用 权 - - - 应 用 软 件 - - - 四 账 面 价 值 8,922.35 8,983.34 5,814.11 土 地 使 用 权 8,916.67 8,976.89 5,806.19 应 用 软 件 5.67 6.45 7.9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关 于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相 关 内 容 可 161
见 第 二 节 三 /( 二 )/3 土 地 使 用 权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 八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依 据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的 要 求 对 存 在 减 值 的 资 产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相 关 依 据 参 考 本 节 一 /( 三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及 变 更 情 况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2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情 况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三 /( 五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中 的 相 关 描 述 五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要 债 务 情 况 ( 一 )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简 要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借 款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合 计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账 面 余 额 30,000 万 元, 除 向 建 设 银 行 建 行 鄂 尔 多 斯 市 分 行 取 得 贷 款 20,000.00 万 元 以 外, 还 包 括 10,000 万 元 的 应 付 票 据 融 资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的 金 融 机 构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合 同 编 号 借 款 单 位 借 款 金 额 ( 万 元 ) 借 款 期 限 抵 押 担 利 率 保 建 蒙 鄂 贷 [2014]70 号 建 设 银 行 建 行 鄂 尔 多 斯 市 分 行 20,000 2014.11.18 至 2015.11.18 7.20% 担 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在 开 具 无 真 实 交 易 背 景 应 付 票 据 进 行 贴 现 以 获 取 流 动 资 金 的 情 况, 为 更 合 理 的 反 映 业 务 实 质, 将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中 已 贴 现 的 162
10,000 万 元 10,000 万 元 10,000 万 元 重 分 类 至 短 期 借 款 2 应 付 票 据 融 资 情 况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开 具 了 无 真 实 交 易 背 景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或 通 过 银 行 贴 现 获 得 融 资, 或 背 书 转 让 给 其 他 供 应 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开 具 的 无 真 实 交 易 背 景 的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应 付 票 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开 出 本 期 支 付 应 付 票 据 期 末 余 额 2013 年 度 10,000 20,000 20,000 10,000 2014 年 度 10,000 20,000 20,000 10,000 2015 年 1 4 月 10,000 - - 10,000 注 : 表 中 应 付 票 据 期 初 期 末 余 额 是 指 公 司 开 具 的 无 真 实 交 易 背 景 的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截 止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无 真 实 交 易 背 景 的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为 10,000 万 元, 到 期 日 为 2015 年 11 月 5 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付 款 逾 期 及 欠 息 的 情 况, 不 合 规 使 用 票 据 的 情 况 未 造 成 任 何 经 济 纠 纷 及 损 失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实 际 控 制 人 史 正 富 与 翟 立 承 诺, 督 促 中 轩 生 化 加 强 公 司 内 控 管 理, 不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不 规 范 票 据 行 为 ; 保 证 不 因 不 规 范 票 据 行 为 使 中 轩 生 化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否 则 其 将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 二 )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 年 以 内 14,879.75 73.52% 11,810.77 68.12% 12,326.17 73.19% 1-2 年 3,977.41 19.65% 4,174.64 24.08% 4,513.24 26.80% 2-3 年 1,379.39 6.82% 1,351.87 7.80% 2.21 0.01% 3 年 以 上 3.82 0.02% 2.13 0.01% - - 合 计 20,240.38 100.00% 17,339.41 100.00% 16,841.62 100.00% 163
序 号 2 应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1 内 蒙 古 融 成 玉 米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货 款 1,764.17 8.72% 2 包 头 市 通 鑫 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货 款 1,103.17 5.45% 3 山 东 三 清 不 锈 钢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2 年 以 内 工 程 款 1,015.74 5.02% 4 内 蒙 古 金 泰 煤 业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年 以 内 货 款 763.51 3.77% 5 淄 博 齐 双 生 物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货 款 665.50 3.29% 序 号 合 计 5,312.09 26.25%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1 山 东 三 清 不 锈 钢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2 年 以 内 工 程 款 1,032.74 5.96% 2 包 头 市 通 鑫 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货 款 816.83 4.71% 3 内 蒙 古 融 成 玉 米 淀 粉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货 款 785.56 4.53% 4 中 国 华 冶 科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工 程 款 707.03 4.08% 5 内 蒙 古 金 泰 煤 业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年 以 内 货 款 517.38 2.98% 序 号 合 计 3,859.53 22.26%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比 例 1 山 东 三 清 不 锈 钢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2 年 以 内 工 程 款 2,644.33 15.70% 2 中 国 华 冶 科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工 程 款 2,362.18 14.03% 3 新 泰 市 东 盛 燃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年 以 内 货 款 577.24 3.43% 4 青 岛 横 河 埃 佛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 年 以 内 工 程 款 565.82 3.36% 5 淄 博 众 泰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货 款 460.13 2.73% 2 应 付 账 款 情 况 说 明 合 计 6,609.69 39.25%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为 应 付 货 款 工 程 款 运 费 款 等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呈 现 上 升 趋 势, 主 要 系 未 结 算 的 工 程 款 增 加 所 致 ( 三 ) 预 收 账 款 164
1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 年 以 内 238.08 100.00% 426.28 100.00% - - 合 计 238.08 100.00% 426.28 100.00% - - 2 预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Skytech Chemical 1 年 以 内 27.51 11.56% 2 C.E.ROEPER GMBH 1 年 以 内 23.61 9.92% 3 INFEREX S.A. 1 年 以 内 23.38 9.82% 4 广 东 新 越 海 商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22.90 9.62% 5 青 岛 荣 美 尔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12.60 5.29% 合 计 110.00 46.20%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Complex Trade Ltd. 1 年 以 内 104.28 24.46% 2 武 汉 德 合 昌 食 品 添 加 剂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57.98 13.60% 3 昆 明 顺 佳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55.52 13.02% 4 广 东 新 越 海 商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43.75 10.26% 5 济 南 贝 克 汉 邦 食 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33.26 7.80% 合 计 294.79 69.16%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预 收 账 款 3 预 收 账 款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的 预 收 账 款 主 要 源 自 客 户 预 付 的 黄 原 胶 采 购 款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中 无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个 人 款 项, 无 预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 四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65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按 类 别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薪 酬 2,052.61 1,466.19 1,181.46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524.55 130.10 - 合 计 2,577.16 1,596.29 1,181.46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系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不 断 提 升, 员 工 不 断 增 加 造 成 ; 另 一 方 面,2015 年 4 月 末 尚 未 缴 纳 的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费 用 也 一 定 程 度 上 导 致 了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较 2014 年 末 有 所 增 长 ( 五 ) 应 交 税 费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 值 税 157.17 - - 企 业 所 得 税 1,094.91 1,292.32 481.52 个 人 所 得 税 - 5.25 6.14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40.29 - - 教 育 费 附 加 40.29 - - 印 花 税 1.72 2.03 4.25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5.75 6.78 12.84 契 税 - - 23.64 合 计 1,340.12 1,306.39 528.40 公 司 2014 年 末 2015 年 末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有 较 大 增 长, 主 要 系 2014 年 度 公 司 盈 利 较 好, 由 此 产 生 的 尚 未 缴 纳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所 致 ( 六 ) 其 他 应 付 款 1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 年 以 内 7,826.92 99.57% 15,293.55 99.85% 24,881.08 99.90% 1-2 年 17.99 0.23% 7.20 0.05% 26.00 0.10% 166
账 龄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2-3 年 16.00 0.20% 16.00 0.10% - - 3 年 以 上 - - - - - - 合 计 7,860.91 100.00% 15,316.75 100.00% 24,907.08 100.00% 2 其 他 应 付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序 号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往 来 款 7,641.08 97.20% 2 运 保 费 暂 估 1 年 以 内 代 垫 款 86.79 1.10% 3 上 海 东 硕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保 证 金 20.00 0.25% 4 江 苏 盛 立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保 证 金 20.00 0.25% 5 北 京 国 电 富 通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年 以 内 保 证 金 20.00 0.25% 合 计 7,787.87 99.07% 序 号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往 来 款 15,049.05 98.25% 2 个 人 负 担 五 险 一 金 1 年 以 内 代 垫 款 125.53 0.82% 3 运 保 费 暂 估 1 年 以 内 代 垫 款 86.79 0.57% 4 范 志 凯 1 年 以 内 伤 残 补 助 金 16.10 0.11% 5 江 苏 柏 乐 环 保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2-3 年 保 证 金 10.00 0.07% 合 计 15,287.47 99.81% 序 号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名 称 账 龄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 万 元 )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生 化 有 限 公 司 1 年 以 内 往 来 款 24,850.46 99.77% 2 个 人 负 担 五 险 一 金 1 年 以 内 代 垫 款 17.04 0.07% 3 广 东 中 科 天 元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 年 保 证 金 10.00 0.04% 4 江 苏 柏 乐 环 保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1-2 年 保 证 金 10.00 0.04% 5 孟 范 杰 1 年 以 内 保 证 金 10.00 0.04% 合 计 24,897.50 99.96% 167
3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源 往 来 款 保 证 金 及 代 垫 款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中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淄 博 中 轩 7,641.08 万 元, 主 要 系 其 对 公 司 发 展 提 供 的 流 动 性 支 持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无 其 他 应 付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款 项, 无 其 他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 七 ) 递 延 收 益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递 延 收 益 主 要 内 容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具 体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补 助 资 金 2,490.10 2,562.10 2,778.10 贷 款 贴 息 321.67 329.88 合 计 2,811.76 2,891.98 2,778.10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政 府 补 助 情 况, 可 见 本 节 三 /( 七 )/3 政 府 补 助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 八 ) 长 期 借 款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的 金 融 机 构 长 期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合 同 编 号 借 款 单 位 借 款 金 额 ( 万 元 ) 借 款 期 限 利 率 抵 押 担 保 37010420120 000081 农 行 银 行 淄 博 市 临 淄 支 行 40,000 2012.07.25 至 2017.07.25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 担 保 抵 押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已 提 前 偿 还 40,000 万 元 的 长 期 借 款,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节 八 /( 一 )/1 借 款 相 关 六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 一 ) 股 东 权 益 明 细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股 东 权 益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168
项 目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股 本 50,000.00 29.75% 50,000.00 29.14% 50,000.00 28.54% 资 本 公 积 - - - - - - 盈 余 公 积 1,257.91 0.75% 1,257.91 0.73% 134.27 0.08% 未 分 配 利 润 11,639.20 6.92% 11,321.15 6.60% 1,208.44 0.69%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62,897.11 37.42% 62,579.05 36.47% 51,342.71 29.31% ( 二 )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股 本 及 资 本 公 积 的 变 动 情 况 及 执 行 验 资 的 情 况 详 见 本 公 告 书 第 一 节 四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中 的 相 关 描 述 七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 一 ) 主 要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1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持 股 数 额 ( 万 股 ) 股 权 比 例 1 淄 博 中 轩 35,000.00 70.00% 2 鼎 亮 泽 昱 10,000.00 20.00% 2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序 号 姓 名 职 位 1 张 涛 董 事 长 2 翟 立 董 事 3 李 刚 董 事 4 连 俊 宏 董 事 总 经 理 5 赵 清 水 董 事 6 翟 汉 涛 副 总 经 理 7 胡 鑫 琼 副 总 经 理 8 徐 长 征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9 王 明 海 总 经 理 助 理 10 孙 大 业 监 事 会 主 席 169
序 号 姓 名 职 位 11 房 艳 玲 监 事 12 王 先 宝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公 司 上 述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近 亲 属 构 成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3 直 接 间 接 控 制 本 公 司 的 企 业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淄 博 中 轩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情 况 如 下 : 职 务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翟 立 张 涛 崔 国 臣 周 兆 渊 殷 涛 沈 国 强 荣 亮 黄 志 坚 吕 丽 盛 亮 洪 崔 国 臣 中 轩 生 物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情 况 如 下 : 职 务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翟 立 史 正 富 张 涛 杨 丽 英 杜 金 锁 同 华 控 股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情 况 如 下 : 职 务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蒋 冰 青 史 正 富 翟 立 周 兆 渊 翟 立 同 华 集 团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情 况 如 下 : 职 务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姓 名 蒋 冰 青 史 正 富 翟 立 殷 涛 翟 立 上 述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近 亲 属 构 成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4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或 者 能 够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详 见 第 三 节 五 /( 一 ) 170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或 者 能 够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的 企 业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5 其 他 关 联 方 除 上 述 关 联 方 外,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如 下 : 关 联 方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星 马 汽 车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古 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河 北 鑫 合 元 和 创 投 安 徽 港 铭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国 金 鼎 兴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粤 海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粤 海 融 资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国 金 富 润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立 元 生 物 材 料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富 元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史 正 富 任 董 事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史 正 富 任 董 事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翟 立 任 董 事 公 司 原 董 事 杨 丽 英 任 董 事 淄 博 中 轩 监 事 黄 志 坚 任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长 张 涛 任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公 司 董 事 长 张 涛 任 董 事 长 淄 博 中 轩 监 事 黄 志 坚 任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李 刚 任 副 总 经 理 公 司 董 事 李 刚 任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李 刚 任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李 刚 任 董 事 同 华 控 股 董 事 蒋 冰 青 持 有 50% 股 权 同 华 控 股 董 事 蒋 冰 青 持 有 50% 股 权 淄 博 中 轩 董 事 殷 涛 持 有 50% 股 权 ( 二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包 括 : 1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为 向 关 联 方 的 设 备 酒 精 采 购, 具 体 如 下 :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淄 博 中 轩 设 备 采 购 - 1,542.91 - 普 力 华 设 备 采 购 - - 2,140.51 171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普 力 华 酒 精 采 购 - - 767.16 报 告 期 内, 淄 博 中 轩 出 于 生 产 成 本 的 考 虑, 将 部 分 产 品 的 生 产 转 移 至 鄂 尔 多 斯,2013 年 度 以 市 场 价 格 向 普 力 华 采 购 了 一 批 机 器 设 备 及 酒 精 ;2014 年, 公 司 部 分 黄 原 胶 生 产 线 仍 在 构 建 过 程 中, 根 据 公 司 的 需 要, 以 2014 年 3 月 31 日 账 面 净 值 为 参 考 向 淄 博 中 轩 采 购 了 上 述 设 备 2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采 购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常 性 采 购 交 易 主 要 为 向 淄 博 中 轩 的 采 购, 具 体 如 下 :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淄 博 中 轩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103.83 381.37 14.54 由 于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公 司 主 要 承 担 生 产 职 能, 非 大 宗 物 资 的 采 购 由 淄 博 中 轩 统 一 进 行, 并 按 照 采 购 成 本 销 售 给 本 公 司 2015 年 度 1-4 月 份, 由 于 淄 博 中 轩 已 停 产, 并 将 业 务 逐 步 转 移 至 本 公 司, 公 司 参 考 淄 博 中 轩 转 让 时 存 货 的 账 面 价 值 受 让 了 生 产 销 售 所 需 的 部 分 原 材 料 五 金 材 料 产 成 品 等 物 资 (2) 销 售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生 的 经 常 性 销 售 交 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淄 博 中 轩 销 售 黄 原 胶 8,155.22 39,886.82 55,374.02 河 北 鑫 合 销 售 黄 原 胶 26.92 153.52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关 联 客 户 及 非 关 联 客 户 的 销 售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72
淄 博 中 轩 河 北 鑫 合 非 关 联 客 户 金 额 金 额 占 比 单 价 ( 万 元 / 吨 ) 金 额 金 额 占 比 单 价 ( 万 元 / 吨 ) 金 额 金 额 占 比 单 价 ( 万 元 / 吨 ) 8,155.22 43.02% 1.60 39,886.82 58.09% 1.87 55,374.02 98.95% 1.86 26.92 0.14% 1.35 153.52 0.22% 1.62 - - - 10,776.22 56.84% 1.58 28,626.51 41.69% 2.14 585.51 1.05% 2.21 总 计 18,958.36 100.00% 1.59 68,666.84 100.00% 1.97 55,959.53 100.00% 1.86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公 司 产 品 的 交 易 金 额 高 于 确 认 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金 额, 系 公 司 试 生 产 期 间 收 入, 试 车 收 入 抵 减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未 确 认 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关 联 方 及 非 关 联 方 的 试 车 收 入 具 体 如 下 : 金 额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淄 博 中 轩 - 172.24 2,230.16 河 北 鑫 合 - - - 非 关 联 客 户 - - 64.81 总 计 - 172.24 2,294.96 河 北 鑫 合 为 公 司 原 董 事 杨 丽 英 兼 职 董 事 的 企 业, 公 司 对 其 销 售 政 策 为 视 同 普 通 客 户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对 河 北 鑫 合 的 交 易 金 额 占 总 金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 0.22% 0.14% 2014 年 度 2015 年 1-4 月 份, 公 司 对 河 北 鑫 合 的 销 售 单 价 较 非 关 联 客 户 分 别 低 24.22% 14.69%, 主 要 系 向 河 北 鑫 合 销 售 的 产 品 技 术 参 数 要 求 较 低, 因 此 相 应 的 售 价 较 低 2013 年 度, 公 司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销 售 单 价 较 非 关 联 客 户 低 16.49%, 主 要 系 上 述 期 间, 公 司 系 淄 博 中 轩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主 要 承 担 生 产 职 能, 客 户 开 发 及 维 护 产 品 售 后 服 务 绝 大 部 分 由 淄 博 中 轩 提 供 2014 年 度, 公 司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销 售 单 价 较 非 关 联 客 户 低 12.78%, 除 公 司 仍 主 要 承 担 生 产 职 能 外, 黄 原 胶 市 场 价 格 下 降, 导 致 公 司 对 非 关 联 客 户 的 销 售 价 格 有 所 下 降, 而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销 售 价 格 未 做 较 大 的 调 整 2015 年 1-4 月 份, 公 司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销 售 单 价 与 非 关 联 客 户 基 本 一 致 因 此,2013 年 2014 年 中 轩 生 化 作 为 淄 博 中 轩 的 子 公 司, 双 方 交 易 价 格 与 中 轩 生 化 销 售 给 非 关 联 方 的 价 格 比 较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2015 年 至 本 公 开 转 让 书 出 具 日, 随 着 公 司 定 价 的 规 范, 中 轩 生 化 对 淄 博 中 轩 销 售 价 格 与 对 非 关 联 方 客 户 的 173
销 售 价 格 基 本 一 致 为 了 避 免 公 司 与 淄 博 中 轩 之 间 未 来 发 生 非 必 要 的 关 联 交 易, 并 逐 步 消 除 淄 博 中 轩 与 本 公 司 的 同 业 竞 争,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与 淄 博 中 轩 签 订 了 经 销 合 同, 具 体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三 节 五 /( 二 ) 公 司 与 淄 博 中 轩 的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3) 被 担 保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的 担 保 交 易 如 下 :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权 人 招 商 银 行 呼 和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化 浩 特 长 安 金 座 支 行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化 农 业 银 行 淄 博 临 淄 支 行 淄 博 中 轩 农 业 银 行 淄 博 汽 车 贸 易 中 轩 生 化 临 淄 支 行 有 限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化 建 设 银 行 鄂 尔 多 斯 分 行 招 商 银 行 呼 和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化 浩 特 长 安 金 座 支 行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化 建 设 银 行 鄂 尔 多 斯 分 行 招 商 银 行 呼 和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化 浩 特 长 安 金 座 支 行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化 建 设 银 行 鄂 尔 多 斯 分 行 史 正 富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中 轩 生 化 翟 立 千 佛 山 支 行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史 正 富 中 轩 生 化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同 华 创 投 中 轩 生 化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史 正 富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中 轩 生 化 翟 立 千 佛 山 支 行 担 保 金 额 是 否 履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 万 元 ) 行 完 毕 5,000 2012.05.25 2013.05.24 是 26,000 2012.07.25 2015.05.26 是 3,000 2012.07.25 2014.08.01 是 20,000 2012.12.10 2013.12.09 是 5,000 2013.11.04 2014.11.03 是 20,000 2013.12.09 2014.12.09 是 5,000 2014.11.04 2015.11.03 否 20,000 2014.11.19 2015.11.18 否 40,000 2015.05.22 2015.07.21 是 40,508 2015.05.22 2015.07.21 是 40,508 2015.05.22 2015.07.21 是 20,000 2015.07.21 2016.07.20 否 174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权 人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史 正 富 中 轩 生 化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同 华 创 投 中 轩 生 化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华 控 股 中 轩 生 化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化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担 保 金 额 是 否 履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 万 元 ) 行 完 毕 20,000 2015.07.21 2016.07.20 否 20,000 2015.07.21 2016.07.20 否 15,000 2015.06.20 2018.06.20 否 15,000 2015.06.20 2018.06.20 否 (4) 对 外 担 保 交 易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的 担 保 交 易 如 下 :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权 人 担 保 金 额 ( 万 元 )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是 否 履 行 完 毕 担 保 方 式 原 因 及 用 途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光 大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10,000 2013.09. 04 2014.09. 03 是 保 证 担 保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中 信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14,000 2014.10. 22 2015.10. 22 否 保 证 担 保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建 设 银 行 齐 鲁 石 化 支 行 2,500 2015.01. 22 2016.01. 21 否 保 证 担 保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建 设 银 行 齐 鲁 石 化 支 行 2,500 2015.01. 23 2016.01. 22 否 保 证 担 保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建 设 银 行 齐 鲁 石 化 支 行 3,000 2015.01. 26 2016.01. 25 否 保 证 担 保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招 商 银 行 淄 博 临 淄 支 行 10,000 2015.02. 26 2016.02. 25 否 保 证 担 保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中 信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14,000 2015.04. 08 2015.09. 25 是 抵 押 担 保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华 夏 银 行 青 岛 城 阳 支 行 8,000 2015.04. 20 2016.04. 15 否 保 证 担 保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光 大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4,000 2015.05. 05 2016.05. 05 否 保 证 担 保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生 的 关 联 担 保, 均 履 行 了 内 外 部 决 议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法 第 十 六 条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三 条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章 程 必 备 条 款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175
3 关 联 担 保 的 贷 款 额 度 余 额, 以 及 被 担 保 方 借 款 的 实 际 用 途 如 下 : 关 联 担 保 的 主 债 权 (2015) 鲁 淄 临 银 贷 字 第 000214 号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2015) 银 贷 字 第 811258000748 号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2015) 银 贷 字 第 811258000521 号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担 保 主 债 权 借 款 余 额 ( 万 元 ) 担 保 主 债 权 期 限 借 款 是 否 偿 还 2,000.00 2015.05.06-2016.03.10 否 650.00 2015.06.03-2015.11.30 否 1,350.00 2015.5.26-2015.11.26 否 2015 银 贷 字 第 811258002790 号 2,000.00 2015.08.19-2016.03.15 否 2015 银 贷 字 第 811258002416 号 4,000.00 2015.08.18-2016.03.15 否 2015 银 贷 字 第 811258001084 号 2,000.00 2015.06.19-2015.12.14 否 2015 年 信 字 第 5121150206 号 授 信 协 议 5,000.00 2015.03.03-2016.03.02 否 2015- 流 贷 -004 2,500.00 2015.01.22-2016.01.21 否 2015- 流 贷 -005 2,500.00 2015.01.23-2016.01.22 否 2015- 流 贷 -006 3,000.00 2015.01.26-2016.01.25 否 φd09( 融 资 )20150027 最 高 额 融 资 合 同 8,000.00 2015.04.20-2016.04.15 否 3793C-15-024 银 行 承 兑 协 议 2,000.00 2015.05.05-2015.11.05 否 截 止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对 关 联 方 的 担 保 均 为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担 保, 担 保 下 的 借 款 余 额 为 35,000 万 元 淄 博 中 轩 借 款 的 用 途 目 前 主 要 为 日 常 经 营 业 务 转 移 后 的 员 工 安 置, 以 及 结 合 临 淄 区 政 府 给 予 的 退 城 进 园 优 惠 政 策, 实 施 淄 博 中 轩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计 划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淄 博 中 轩 未 经 审 计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233,768.28 万 元, 负 债 总 额 107,189.42 万 元, 资 产 负 债 率 约 为 46%; 净 资 产 126,578.86 万 元, 其 中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5,458.35 万 元 ; 现 金 及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余 额 为 31,721.23 万 元, 对 中 轩 生 化 为 其 现 有 借 款 担 保 金 额 的 覆 盖 率 达 到 90%, 具 有 良 好 的 偿 还 贷 款 能 力, 关 联 担 保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4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62.58%, 主 要 债 务 包 括 短 期 借 款 30,000 万 元 长 期 借 款 40,000 万 元 ; 截 至 本 回 复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已 偿 还 40,000 万 元 长 期 借 款, 新 增 短 期 借 款 16,480 万 元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进 一 步 下 降 176
被 担 保 人 淄 博 中 轩 资 产 状 况 良 好, 具 有 良 好 的 偿 还 贷 款 的 能 力, 因 此, 关 联 担 保 对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3 应 付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余 额 项 目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关 联 方 名 称 账 面 余 额 2015.4.30 2014.12.31 2013.12.31 淄 博 中 轩 11,701.11 15,583.95 23,626.97 河 北 鑫 合 23.50 - - 其 他 应 收 款 普 力 华 13,935.04 13,923.44 18,705.34 同 华 集 团 1,000.00 1,000.00 - 其 他 应 付 款 亳 州 瑞 科 生 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76.13 176.13 165.84 淄 博 中 轩 7,641.08 15,049.05 24,850.46 预 收 账 款 河 北 鑫 合 - 0.70 - 公 司 关 联 方 已 于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召 开 前 偿 还 了 占 用 公 司 的 资 金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的 具 体 偿 还 情 况 如 下 : 还 款 日 期 还 款 对 方 名 称 还 款 金 额 ( 万 元 ) 2015-6-5 上 海 普 力 华 商 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3,935.04 2015-6-5 上 海 同 华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00.00 2015-7-20 亳 州 瑞 科 生 物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76.13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关 联 方 应 付 本 公 司 的 非 业 务 性 质 的 款 项 已 全 额 偿 还, 不 存 在 占 用 公 司 非 业 务 性 质 资 金 的 情 况 4 关 联 交 易 政 策 (1)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百 零 七 条 规 定 了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标 准 :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300 万 元 以 下 的 关 联 交 易,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1000 万 元 或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177
对 值 5%( 以 1000 万 元 和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的 较 大 值 为 限 ) 的 关 联 交 易 上 述 范 围 之 外 的 关 联 交 易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2) 现 行 公 司 章 程 第 七 十 七 条 规 定 了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表 决 方 式 和 程 序 : 第 七 十 七 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可 以 就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作 适 当 陈 述, 但 不 参 与 该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应 当 充 分 披 露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有 关 联 关 系 股 东 的 回 避 和 表 决 程 序 为 : ( 一 ) 由 关 联 关 系 股 东 或 其 他 股 东 提 出 回 避 申 请 ; ( 二 ) 关 联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审 议 和 列 席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 ( 三 ) 股 东 大 会 对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表 决 时, 在 扣 除 关 联 股 东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后,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按 本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表 决 上 述 规 定 明 确 了 公 司 在 处 理 关 联 交 易 时 的 公 允 决 策 程 序 (4) 公 司 2015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的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审 批 权 限 审 批 流 程 表 决 方 式 回 避 程 序 作 出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八 需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的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重 大 事 项 1 借 款 相 关 (1) 签 订 40,000 万 元 的 短 期 借 款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 司 与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千 佛 山 支 行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委 托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约 定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千 佛 山 支 行 接 受 山 178
东 省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向 本 公 司 发 放 40,000 万 元 的 委 托 贷 款, 贷 款 期 限 自 2015 年 5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 年 利 率 9.50% 同 日, 上 述 三 方 签 订 了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由 同 华 创 投 史 正 富 翟 立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以 及 贷 款 本 金 利 息 支 付 等 事 项 (2) 签 订 财 务 顾 问 服 务 协 议 2015 年 5 月, 公 司 与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财 务 顾 问 服 务 协 议, 约 定 由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一 次 性 的 财 务 顾 问 服 务, 专 项 财 务 顾 问 费 508 万 元 目 前, 该 协 议 已 执 行 完 毕 (3) 偿 还 40,000 万 元 的 长 期 借 款 2015 年 6 月 5 日 2015 年 7 月 9 日 2015 年 7 月 21 日, 本 公 司 向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千 佛 山 支 行 分 别 偿 还 借 款 本 金 20,000 万 元 2,000 万 元 18,000 万 元 截 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 公 司 已 全 额 偿 还 向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千 佛 山 支 行 的 40,000 万 元 的 委 托 借 款 (4) 签 订 20,000 万 元 的 借 款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2015 年 7 月 20 日, 公 司 与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千 佛 山 支 行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委 托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约 定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千 佛 山 支 行 接 受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向 本 公 司 发 放 20,000 万 元 的 委 托 贷 款, 贷 款 期 限 自 2015 年 7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0 日, 年 利 率 10% 同 日, 上 述 三 方 签 订 了 补 充 协 议, 约 定 由 同 华 创 投 史 正 富 翟 立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以 及 贷 款 本 金 利 息 支 付 等 事 项 (5) 签 订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及 相 关 抵 押 合 同 2015 年 6 月 26 日, 公 司 与 淄 博 中 轩 共 同 作 为 承 租 方 与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了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本 公 司 将 截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账 面 净 值 为 52,190.99 万 元 的 一 批 黄 原 胶 生 产 设 备 向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进 行 售 后 回 租, 租 赁 成 本 为 15,000 万 元, 租 赁 期 限 自 2015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 租 赁 利 率 为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适 用 于 人 民 币 3 年 期 贷 款 的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 租 赁 手 续 费 为 租 赁 成 本 的 3% 179
作 为 上 述 融 资 租 赁 的 支 付 保 证,2015 年 6 月 26 日, 本 公 司 与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了 抵 押 合 同, 将 截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账 面 净 值 为 52,190.99 万 元 的 一 批 黄 原 胶 生 产 设 备 抵 押 给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抵 押 期 限 至 租 赁 成 本 及 相 关 债 券 完 全 清 偿, 此 外, 同 华 控 股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全 额 保 证 担 保 淄 博 中 轩 提 供 应 收 账 款 质 押 担 保, 并 分 别 与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了 担 保 合 同 2 关 联 设 备 采 购 股 权 购 买 2015 年 7 月 1 日,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与 淄 博 中 轩 签 订 了 设 备 转 让 协 议, 为 尽 快 完 成 淄 博 中 轩 向 本 公 司 业 务 的 转 移, 双 方 约 定 参 考 2015 年 6 月 30 日 淄 博 中 轩 相 关 设 备 的 账 面 价 值, 由 本 公 司 向 淄 博 中 轩 采 购 一 批 具 有 使 用 价 值 的 机 器 设 备, 交 易 金 额 1,416.79 万 元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上 述 协 议 已 执 行 完 毕 同 日, 经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与 中 轩 生 物 签 订 了 关 于 美 国 中 轩 的 股 权 转 让 框 架 协 议, 详 见 本 说 明 书 第 三 节 五 /( 三 ) 公 司 与 美 国 中 轩 的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3 被 担 保 交 易 2015 年 4 月 30 日 后,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发 生 的 担 保 交 易 如 下 :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权 人 史 正 富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中 轩 生 化 翟 立 千 佛 山 支 行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史 正 富 中 轩 生 化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同 华 创 投 中 轩 生 化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史 正 富 齐 鲁 银 行 济 南 中 轩 生 化 翟 立 千 佛 山 支 行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史 正 富 中 轩 生 化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担 保 金 额 是 否 履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 万 元 ) 行 完 毕 40,000 2015.05.22 2015.07.21 是 40,508 2015.05.22 2015.07.21 是 40,508 2015.05.22 2015.07.21 是 20,000 2015.07.21 2016.07.20 否 20,000 2015.07.21 2016.07.20 否 180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权 人 山 东 省 金 融 资 同 华 创 投 中 轩 生 化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同 华 控 股 中 轩 生 化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淄 博 中 轩 中 轩 生 化 昆 仑 金 融 租 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担 保 金 额 是 否 履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 万 元 ) 行 完 毕 20,000 2015.07.21 2016.07.20 否 15,000 2015.06.20 2018.06.20 否 15,000 2015.06.20 2018.06.20 否 4 对 外 担 保 交 易 2015 年 4 月 30 日 后,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发 生 的 担 保 交 易 如 下 :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权 人 中 轩 生 化 淄 博 中 轩 光 大 银 行 淄 博 分 行 担 保 金 额 是 否 履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 万 元 ) 行 完 毕 4,000 2015.05.05 2016.05.05 否 截 止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除 上 述 事 项 外, 以 及 其 他 已 在 本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的 事 项 外, 公 司 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重 大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截 止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除 已 披 露 的 事 项 外, 公 司 无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 三 ) 承 诺 事 项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无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 四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无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事 项 九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中 轩 有 限 于 2015 年 8 月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进 行 了 资 产 评 估, 作 为 中 轩 有 限 净 资 产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参 考, 公 司 未 根 据 该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进 行 任 何 账 务 调 整 北 京 北 方 亚 事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中 轩 有 限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 净 资 产 )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由 其 出 具 了 北 方 亚 事 评 报 字 [2015] 第 01-240 181
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根 据 该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此 次 评 估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评 估 对 象 为 公 司 于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全 部 资 产 及 负 债 经 评 估,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确 认 账 面 价 值 62,897.11 万 元 净 资 产 的 评 估 值 为 72,603.43 万 元, 增 值 率 为 15.43% 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报 告 期 内 的 分 配 情 况 ( 一 )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中 对 股 利 分 配 事 项 作 出 的 规 定 如 下 : 第 一 百 四 十 九 条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第 一 百 五 十 条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条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182
第 一 百 五 十 三 条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 1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 2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 3 存 在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公 司 股 份 公 开 转 让 以 后 将 参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相 关 业 务 规 定 和 细 则 中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的 规 定 进 行 分 红 ( 二 ) 报 告 期 内 的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进 行 过 股 利 分 配 十 一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控 股 子 公 司 或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的 其 他 企 业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受 让 中 轩 生 物 所 持 美 国 中 轩 100% 股 权 的 事 项 正 在 办 理 之 中 十 二 可 能 对 公 司 可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 一 )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风 险 黄 原 胶 所 处 的 食 品 添 加 剂 行 业 及 下 游 食 品 与 石 油 钻 井 产 业 会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全 球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影 响 若 主 要 客 户 所 在 国 宏 观 经 济 增 速 疲 软, 对 黄 原 胶 的 需 求 将 会 适 当 减 少 ; 另 外, 通 货 膨 胀 主 要 成 本 构 成 煤 炭 与 玉 米 的 周 期 性 价 格 变 动 对 行 业 的 盈 利 能 力 也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 二 ) 反 倾 销 调 查 风 险 2012 年 全 球 黄 原 胶 三 大 供 应 商 之 一 CP Kelco U.S.,Inc. 代 表 美 国 黄 原 胶 产 业 向 美 国 商 务 部 (Department of Commerce) 与 美 国 国 际 贸 易 委 员 会 (ITC) 起 诉 中 国 和 奥 地 利 黄 原 胶 生 产 厂 商 美 国 商 务 部 随 即 发 起 反 倾 销 调 查, 并 于 2013 年 7 月 183
正 式 作 出 裁 定, 对 进 口 自 中 国 的 黄 原 胶 征 收 关 税 税 率 具 体 如 下 : 征 收 中 国 企 业 普 遍 税 率 154.1%, 征 收 公 司 税 率 128.32%, 征 收 阜 丰 集 团 税 率 15.09% 2015 年 7 月, 美 国 商 务 部 与 美 国 国 际 贸 易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作 出 复 审, 初 裁 征 收 公 司 税 率 降 至 5.14% 然 而, 如 果 未 来 美 国 反 倾 销 裁 定 标 准 或 处 罚 力 度 发 生 变 化, 或 其 他 黄 原 胶 消 耗 大 国 对 中 国 黄 原 胶 产 品 发 起 反 倾 销 调 查, 将 会 再 次 给 公 司 及 其 他 中 国 黄 原 胶 生 产 厂 商 及 带 来 法 律 成 本 行 政 成 本, 并 被 迫 提 高 产 品 价 格 影 响 产 品 需 求 ( 三 ) 汇 率 波 动 风 险 国 内 部 分 黄 原 胶 生 产 企 业 有 出 口 业 务, 因 此 产 品 出 口 销 售 均 涉 及 外 汇 风 险 2014 年 2015 年 1-4 月, 本 公 司 出 口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31.06% 43.73%, 但 并 未 采 用 任 何 衍 生 工 具 对 冲 外 汇 风 险, 因 此 也 受 到 汇 率 波 动 风 险 的 影 响 ( 四 ) 产 业 政 策 风 险 国 内 生 产 黄 原 胶 企 业 目 前 主 要 享 受 如 下 产 业 政 策 利 好 玉 米 是 我 国 明 文 规 定 要 限 制 深 加 工 比 例 的 行 业, 因 此 玉 米 淀 粉 年 产 量 受 到 一 定 限 制 尽 管 目 前 玉 米 淀 粉 整 体 呈 现 出 供 大 于 求 的 态 势, 但 若 未 来 放 松 对 玉 米 深 加 工 的 限 制, 进 一 步 扩 大 供 给, 仍 有 可 能 因 低 廉 的 价 格 吸 引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导 致 黄 原 胶 进 入 门 槛 降 低 另 外 目 前 我 国 黄 原 胶 生 产 企 业 享 受 产 品 出 口 退 税 13%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还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优 惠 税 率 西 部 大 开 发 的 税 收 优 惠 如 果 未 来 上 述 产 业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将 对 行 业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 五 ) 技 术 升 级 风 险 成 本 控 制 是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的 关 键 要 素, 好 的 成 本 控 制 能 够 使 产 品 拥 有 明 显 的 价 格 优 势 生 产 黄 原 胶 的 主 要 成 本 来 自 玉 米 与 煤 炭 消 耗, 而 目 前 黄 原 胶 生 产 企 业 均 选 择 在 玉 米 大 省 山 东 与 西 部 具 有 煤 炭 经 济 优 势 的 位 置 布 局 因 此 未 来 黄 原 胶 行 业 的 成 本 战 将 主 要 集 中 于 控 制 成 本 技 术 升 级 的 竞 争 ( 六 ) 材 料 替 代 性 风 险 在 食 品 工 业 领 域, 黄 原 胶 是 理 想 的 增 稠 剂 悬 浮 剂 乳 化 剂 和 成 型 剂, 在 某 些 苛 刻 条 件 下 黄 原 胶 的 性 能 比 明 胶 CMC( 羧 甲 基 纤 维 素 ) 海 藻 等 现 行 食 品 添 加 剂 更 具 优 越 性 然 而 在 不 够 苛 刻 的 条 件 下, 黄 原 胶 的 不 可 替 代 性 减 弱 在 石 油 184
行 业 由 于 黄 原 胶 的 流 变 学 特 性 耐 盐 性 能 增 稠 效 果 及 相 对 低 廉 的 价 格 使 其 较 聚 丙 烯 酰 胺 CMC 变 性 淀 粉 及 一 些 多 糖 植 物 ( 瓜 尔 胶 等 ) 性 价 比 更 高 但 不 排 除 未 来 瓜 尔 胶 突 破 产 能 瓶 颈 降 低 价 格, 从 而 降 低 黄 原 胶 吸 引 力 的 可 能 性 另 外 尽 管 黄 原 胶 目 前 在 食 品 添 加 剂 及 钻 井 泥 浆 添 加 剂 应 用 中 具 有 极 高 的 性 能, 仍 不 排 除 未 来 有 被 新 材 料 替 代 的 可 能 性, 届 时 将 对 黄 原 胶 行 业 造 成 巨 大 的 打 击 ( 七 ) 环 保 风 险 生 产 黄 原 胶 主 要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包 括 排 放 废 水 产 生 噪 声 和 固 废 目 前 行 业 所 执 行 的 环 境 保 护 依 据 如 下 : 执 行 法 规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三 级 标 准 GB3095-2012 2 地 面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V 类 标 准 GB3838-2002 3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3 类 GB3096-2008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排 放 标 准 : 1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2007 2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2002) 3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Ⅲ 类 GB12348-2008 公 司 已 在 治 理 方 面 大 量 投 入, 技 术 先 进, 排 放 指 标 均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使 得 项 目 污 染 排 放 能 达 到 环 保 要 求 然 而 随 着 国 家 环 保 要 求 的 日 趋 严 格 和 整 个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逐 步 增 强, 无 法 保 证 未 来 不 颁 发 更 为 严 格 的 环 保 法 律 若 未 来 法 律 法 规 出 现 变 动, 将 会 导 致 生 产 黄 原 胶 企 业 增 加 资 本 开 支, 提 高 经 营 成 本, 加 重 企 业 财 务 负 担, 影 响 企 业 盈 利 能 力 ( 八 ) 客 户 流 失 的 风 险 虽 然 公 司 与 客 户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但 目 前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整 体 产 能 已 可 满 足 行 业 需 求, 若 客 户 由 于 本 公 司 其 他 竞 争 对 手 的 价 格 品 质 功 能 优 势, 或 者 由 于 其 自 身 行 业 发 展 经 营 战 略, 亦 或 者 其 他 原 因 终 止 与 公 司 的 合 作, 同 时 公 司 又 无 法 持 续 开 发 新 的 客 户, 这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的 经 营 业 绩 185
( 九 )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金 额 分 别 为 22,703.63 万 元 19,628.98 万 元 16,182.60 万 元, 占 公 司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2.96% 11.44% 9.63% 虽 然 应 收 账 款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低, 但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金 额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5.63% 34.77% 29.52%, 应 收 账 款 对 流 动 资 产 的 影 响 较 大 若 公 司 客 户, 尤 其 是 石 油 行 业 的 客 户, 由 于 其 自 身 经 营 或 者 行 业 因 素 造 成 应 付 本 公 司 货 款 不 能 及 时 支 付, 将 会 产 生 应 收 账 款 损 失 的 风 险 ( 十 ) 流 动 性 风 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70.69% 63.53% 62.58%;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86 0.85 0.88, 速 动 比 率 分 别 为 0.71 0.63 0.60 公 司 整 体 负 债 水 平 较 高,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流 动 比 率 均 小 于 1, 公 司 偿 债 风 险 较 高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尚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37,480 万 元 ( 含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敞 口 余 额 5,000 万 元 ), 短 期 借 款 及 其 他 负 债 的 偿 付 能 力 主 要 取 决 于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状 况, 以 及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当 应 收 账 款 无 法 及 时 全 面 地 回 收, 以 及 产 品 滞 销 时, 就 会 产 生 债 务 的 偿 付 风 险 ( 十 一 )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价 格 波 动, 及 供 应 商 集 中 度 较 高 的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主 要 由 直 接 材 料 及 能 源 构 成, 如 玉 米 淀 粉 煤 炭 电 力 等, 因 此 若 公 司 产 品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煤 炭 及 电 力 等 能 源 价 格 波 动 幅 度 较 大,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金 额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金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56.05% 56.75% 63.62%, 供 应 商 集 中 度 较 高, 虽 然 公 司 目 前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保 持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若 由 于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供 应 商 业 务 转 型, 亦 或 者 其 他 因 素, 终 止 与 公 司 的 合 作 关 系, 同 时 公 司 又 短 期 内 无 法 开 发 新 的 供 应 商, 则 公 司 将 面 临 采 购 风 险 ( 十 二 ) 产 品 单 一 风 险 公 司 业 务 为 黄 原 胶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产 品 单 一 若 由 于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导 致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将 使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下 降 ; 同 时, 伴 随 其 他 水 溶 性 胶 体 技 术 及 用 途 的 发 展, 黄 原 胶 将 会 面 临 被 替 代 的 风 险,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 十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的 风 险 186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史 正 富 翟 立 夫 妇, 二 人 通 过 其 控 制 的 公 司 合 计 控 制 本 公 司 70% 的 股 份, 同 时, 除 本 公 司 外,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还 控 制 多 家 主 营 投 资 及 胶 体 生 产 企 业, 因 此,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或 其 他 方 式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人 事 任 免 关 联 交 易 和 利 润 分 配 等 方 面 进 行 控 制 的 风 险 ( 十 四 ) 品 牌 风 险 中 轩 相 关 的 商 标 称 号 等 品 牌 形 象 在 黄 原 胶 行 业 中 为 人 所 熟 知, 而 黄 原 胶 行 业 目 前 由 三 大 公 司 主 导, 品 牌 再 造 是 一 个 长 期 的 过 程, 一 旦 公 司 品 牌 运 营 出 现 重 大 失 误, 公 司 将 面 临 经 营 业 绩 不 稳 定, 甚 至 大 幅 下 滑 的 风 险 ( 十 五 ) 对 外 担 保 风 险 截 至 本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正 在 履 行 的 担 保 合 同 金 额 为 66,000 万 元, 对 应 被 担 保 人 的 实 际 借 款 ( 含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敞 口 部 分 ) 余 额 为 43,000 万 元 若 由 于 被 担 保 人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违 法 违 规 被 相 关 部 门 处 罚 等 其 他 原 因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债 务 偿 还 义 务, 而 导 致 本 公 司 需 承 担 担 保 责 任,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 十 六 ) 对 关 联 方 依 赖 的 风 险 报 告 期 各 期 间, 公 司 对 淄 博 中 轩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99.03% 57.98% 43.02%, 虽 然 呈 现 出 下 降 趋 势, 但 由 于 最 终 客 户 转 移 至 本 公 司 尚 需 一 段 时 间 的 过 渡,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本 公 司 仍 将 通 过 淄 博 中 轩 经 销 若 由 于 本 公 司 未 通 过 最 终 客 户 的 审 核 认 证 或 者 审 核 认 证 通 过 延 期 本 公 司 产 品 未 通 过 相 关 出 口 国 家 及 地 区 有 关 部 门 的 审 核 认 证 或 者 审 核 认 证 通 过 延 期 等 因 素, 则 会 导 致 本 公 司 通 过 淄 博 中 轩 经 销 的 期 限 延 长 另 一 方 面, 若 淄 博 中 轩 若 由 于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违 法 违 规 受 到 相 关 部 门 处 罚 等 因 素 无 法 履 行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经 销 合 同, 或 者 经 营 受 到 限 制, 在 本 公 司 短 期 内 又 无 法 开 拓 新 客 户 的 情 况 下, 将 导 致 公 司 面 临 经 营 业 绩 不 稳 定, 甚 至 大 幅 下 滑 的 风 险 ( 十 七 ) 公 司 业 绩 下 滑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187
项 目 2015 年 1-4 月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毛 利 ( 万 元 ) 毛 利 率 黄 原 胶 4,471.22 23.58% 25,316.75 36.96% 16,780.48 31.27%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呈 现 出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与 黄 原 胶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所 致, 同 时 2015 年 以 来 全 球 石 油 行 业 的 持 续 低 迷, 造 成 公 司 石 油 开 采 行 业 客 户 需 求 量 下 降,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产 生 了 一 定 影 响 若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将 导 致 公 司 面 临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继 续 下 滑, 这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未 来 的 经 营 业 绩 188
第 五 节 有 关 声 明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董 事 签 名 : 张 涛 翟 立 连 俊 宏 赵 清 水 李 刚 全 体 监 事 签 名 孙 大 业 房 艳 玲 王 先 宝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连 俊 宏 翟 汉 涛 胡 鑫 琼 王 明 海 徐 长 征 鄂 尔 多 斯 市 中 轩 生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189
主 办 券 商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 XXX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人 : XXX 项 目 小 组 成 员 : XXX XXX XXXX XXXX 万 联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月 日 190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经 办 会 计 师 对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专 业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朱 建 弟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冯 万 奇 周 赫 然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191
律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在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赵 洋 经 办 律 师 : 侯 敏 马 宏 继 北 京 市 竞 天 公 诚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192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在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闫 全 山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张 洪 涛 吕 筱 莎 北 京 北 方 亚 事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年 月 日 193
第 六 节 附 件 一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报 告 二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三 法 律 意 见 书 四 公 司 章 程 五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同 意 挂 牌 的 审 查 意 见 六 其 他 与 公 开 转 让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