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编 制 依 据 1.2.1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5.1.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16.1.1);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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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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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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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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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 项 目 由 来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评 价 重 点 及 其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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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报 批 )... 1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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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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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风 险 源 项 燃 气 灶 灶 膛 爆 炸 事 故 环 境 风 险 程 度 预 测 事 故 废 水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突 发 性 牲 畜 疫 情 应 急 预 案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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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微 电 子 工 业 国 防 工 业 飞 速 发 展, 药 用 辅 料 诊 断 试 剂 高 纯 试 剂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大 幅 增 加 在 此 背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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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3.12 工 程 分 析 小 结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概 况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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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评 主 要 结 论 7 2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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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修 水 县 坤 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吨 活 性 炭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录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及 指 导 思 想 编 制 依 据 污 染 控 制 与 环 境 保 护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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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务由来和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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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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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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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第 一 章 总 论 1.1 项 目 由 来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中 站 区 西 部, 主 要 产 品 为 钛 白 粉 氯 氧 化 锆 氧 化 锆 和 硫 酸 铝 等, 生 产 能 力 为 钛 白 粉 14 万 t/a, 氯 氧 化 锆 2 万 t/a, 氧 化 锆 3000t/a, 硫 酸 60 万 t/a 氧 化 铁 黑 5 万 t/a, 在 钛 白 粉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大 量 的 酸 性 废 水 目 前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全 厂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能 力 达 到 1500m 3 /h 在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会 在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底 部 产 生 沉 积 的 固 相 物 质, 经 压 滤 后 主 要 为 钛 石 膏, 产 生 量 可 达 60 万 t/a 目 前 该 公 司 共 设 置 4 座 堆 场, 位 于 公 司 北 部 东 北 部 的 荒 沟 内, 设 计 贮 存 规 模 468 万 吨, 目 前 堆 存 量 已 达 到 410 万 吨, 剩 余 贮 存 容 量 已 很 少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情 况, 为 及 时 解 决 公 司 所 产 固 废 钛 石 膏 的 堆 场 制 约 问 题, 拟 决 定 建 设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该 项 目 场 址 位 于 中 站 区 河 口 村 废 弃 山 沟 内 经 查 阅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 ( 修 正 ) 可 知, 该 项 目 属 于 鼓 励 类 三 废 治 理 工 程 项 目 于 2015 年 8 月 7 日 经 中 站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豫 焦 中 站 环 保 [2015]14565 号 备 案 该 备 案 确 认 书 已 经 焦 作 市 发 改 委 复 核 同 意 受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我 单 位 承 担 了 该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该 项 目 需 要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保 部 令 第 33 号 ) 规 定, 该 项 目 属 于 城 镇 基 础 设 施 中 的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 含 污 泥 ) 集 中 处 置 类 别, 应 该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评 价 单 位 在 现 场 踏 勘 及 相 关 资 料 收 集 分 析 基 础 上, 结 合 工 程 产 污 环 节 及 当 地 环 境 状 况, 根 据 环 评 导 则 和 有 关 规 范 要 求, 本 着 客 观 公 正 科 学 规 范 的 精 神, 在 实 施 现 状 监 测 类 比 分 析 和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编 制 了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1

1.2 编 制 依 据 1.2.1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5.1.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16.1.1);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6.1);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7.3.1);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5.4.1);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9.1);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7.1); (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11.29);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 ; (10) 河 南 省 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决 定 的 实 施 意 见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豫 政 [2006]36 号 ; (11)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修 正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2013] 第 21 号 ;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6] 28 号 1.2.2 项 目 文 件 (1)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备 案 确 认 书 ; (2)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环 评 委 托 书 ; (3)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 安 全 专 篇 ) ; (4) 中 站 区 环 保 局 关 于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环 评 执 行 标 准 的 意 见 (5)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1-2

1.2.3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 (HJ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 (HJ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 (HJ2.4~2009)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 (HJ610~2011)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生 态 影 响 ) (HJ19~2011)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8)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13201-91) (9) 制 定 地 方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3839-83) (10)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2035-2013) (11)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修 正 版 ) 1.3 评 价 对 象 及 工 程 性 质 评 价 对 象 为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工 程 性 质 为 新 建 1.4 工 程 环 境 特 点 1.4.1 工 程 特 点 工 程 以 填 埋 的 方 式 对 钛 石 膏 进 行 处 置, 是 一 项 环 保 工 程, 工 程 运 行 后 将 有 效 缓 解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钛 石 膏 的 库 容 紧 张 问 题 但 钛 石 膏 堆 场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将 会 产 生 渗 滤 液 粉 尘 噪 声 等 二 次 污 染 因 素 和 存 在 堆 体 坍 塌 防 渗 层 破 损 等 环 境 风 险 工 程 依 托 河 口 村 的 自 然 沟 壑 进 行 建 设, 将 会 对 场 址 周 围 的 生 态 系 统 和 地 形 地 貌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1.4.2 环 境 特 点 (1) 项 目 拟 建 场 址 位 于 中 站 区 河 口 村 的 荒 沟 内,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南 北 东 三 面 环 山, 西 面 地 势 较 低 场 址 西 200 米 处 为 河 口 村 原 村 委 会 所 在, 目 前 已 弃 用 1-3

周 围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为 北 侧 和 南 侧 400m 外 的 河 口 村 因 此 应 严 格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2) 工 程 钛 石 膏 堆 场 产 生 的 渗 滤 液 及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在 场 区 暂 存 池 暂 存, 回 用 于 场 区 内 洒 水 抑 尘, 不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减 轻 了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工 程 必 须 做 好 填 埋 场 废 水 的 处 理 和 场 址 的 防 渗 工 作, 避 免 对 地 表 水 体 和 地 下 水 体 的 污 染 1.5 评 价 指 导 思 想 及 总 体 思 路 1.5.1 评 价 指 导 思 想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坚 持 浓 度 控 制 和 总 量 控 制 相 结 合, 污 染 源 末 端 治 理 与 工 艺 过 程 控 制 相 结 合 的 污 染 防 治 原 则, 开 展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根 据 工 程 以 废 气 污 染 为 主, 以 及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的 潜 在 影 响 的 特 点, 重 点 做 好 场 地 防 渗 工 程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污 染 控 制 工 作, 同 时 对 工 程 废 水 固 废 噪 声 的 污 染 控 制 等 做 出 分 析 论 证, 从 环 保 角 度 明 确 给 出 该 工 程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结 论 1.5.2 评 价 总 体 思 路 (1) 根 据 钛 石 膏 堆 场 在 堆 存 过 程 中 的 产 污 特 点, 评 价 将 重 点 从 环 保 角 度 论 证 堆 场 场 址 选 择 的 可 行 性, 并 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进 行 重 点 论 证,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轻 工 程 可 能 产 生 的 二 次 污 染 (2) 通 过 对 工 程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类 比 同 类 型 堆 场 情 况 并 进 行 理 论 计 算, 确 定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产 生 源 强, 对 工 程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可 行 性 可 靠 性 论 证, 针 对 存 在 问 题,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建 议 方 案 (3) 根 据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源 强, 在 查 清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的 基 础 上, 对 工 程 所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4) 结 合 各 种 影 响 因 素 及 要 求,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对 工 程 选 址 的 可 行 性 进 行 充 分 论 证 1-4

1.6 评 价 因 子 识 别 与 筛 选 1.6.1 评 价 因 子 识 别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及 现 场 勘 察 情 况, 同 时 考 虑 周 围 环 境 特 点, 对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进 行 识 别, 结 果 见 表 1-1 表 1-1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一 览 表 营 运 期 占 基 础 机 械 材 料 黄 泥 黄 泥 废 水 粉 尘 风 险 封 绿 化 环 境 资 源 地 工 程 施 工 运 输 运 输 填 埋 排 放 排 放 事 故 场 植 被 社 会 发 展 自 然 资 源 生 活 质 量 劳 动 就 业 经 济 发 展 土 地 利 用 植 被 生 态 自 然 景 观 地 下 水 空 气 质 量 声 环 境 居 住 注 : / 表 示 长 期 不 利 影 响 / 有 利 影 响 ; / 表 示 短 期 不 利 影 响 / 有 利 影 响 ; 空 格 表 示 影 响 不 明 显 或 没 影 响 1.6.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根 据 各 因 子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程 度, 按 照 环 评 技 术 有 关 要 求 及 工 程 各 类 特 征 污 染 物 情 况, 筛 选 出 工 程 评 价 因 子, 详 见 表 1-2 1-5

表 1-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表 类 别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环 境 空 气 SO 2 PM 10 NO 2 PM 10 地 表 水 COD NH 3 -N COD NH 3 -N 声 环 境 厂 界 噪 声 ( 等 效 声 级 ) 厂 界 噪 声 ( 等 效 声 级 ) 地 下 水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汞 镉 铬 六 价 铬 砷 氟 化 物 氰 化 物 氟 化 物 1.7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1.7.1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的 确 定 根 据 工 程 排 污 特 征, 评 价 选 取 堆 场 排 放 的 PM 10 进 行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计 算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对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进 行 评 级 计 算 结 果 及 评 价 级 别 判 据 详 见 表 1-3 污 染 源 表 1-3 污 染 物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P max (%)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的 评 判 表 D 10% 比 较 结 果 级 别 钛 石 膏 堆 场 PM 10 0.60 <10% 三 级 由 表 1-3 可 知,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1.7.2 地 表 水 工 程 工 作 人 员 由 现 有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统 一 调 配, 不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堆 存 产 生 的 渗 滤 液 能 够 合 理 处 置, 不 外 排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中 有 关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详 见 表 1-4 表 1-4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表 项 目 指 标 评 价 等 级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d) 小 (0<200)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简 单 三 级 1-6

地 面 水 水 质 类 别 地 面 水 域 规 模 Ⅳ 类 小 1.7.3 地 下 水 环 境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 (HJ610-2016) 规 定 的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依 据, 本 次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详 见 表 1-5 表 1-5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表 项 目 指 标 评 价 等 级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1.7.4 声 环 境 项 目 类 别 不 敏 感 Ⅲ 类 项 目 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 (HJ2.4-2009) 中 有 关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本 次 声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为 二 级 评 价 分 级 依 据 见 表 1-6 表 1-6 项 目 项 目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受 影 响 人 口 及 噪 声 值 变 化 评 价 等 级 声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表 指 标 2 类 区 影 响 人 口 少, 变 化 值 预 计 <3dB(A) 二 级 1.7.5 生 态 环 境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17427m 2,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生 态 影 响 ) (HJ19~ 2011) 中 有 关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本 次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评 价 分 级 依 据 见 表 1-7 表 1-7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级 别 判 定 依 据 表 占 地 面 积 区 域 敏 感 程 度 评 价 级 别 面 积 0.017km 2 2km 2 一 般 区 域 三 级 1-7

1.7.6 风 险 环 境 钛 石 膏 堆 场 容 易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主 要 原 因 有 强 降 雨 造 成 渗 滤 液 溢 出 防 渗 层 破 损 造 成 渗 滤 液 下 渗 污 染 地 下 水 等 工 程 进 行 了 定 性 分 析 1.8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项 目 污 染 物 控 制 及 环 保 范 围, 结 合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确 定 各 单 项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详 见 表 1-8,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详 见 表 1-9 表 1-8 评 价 范 围 表 序 号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1 环 境 空 气 以 场 址 为 中 心 半 径 2.5 km 的 圆, 总 评 价 范 围 19.7km 2 2 声 环 境 场 界 外 1m 3 地 下 水 场 址 周 围 2km 2 4 生 态 环 境 场 区 0.02km 2 的 区 域 5 环 境 风 险 以 场 址 为 中 心, 周 围 3km 半 径 范 围 表 1-9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类 别 保 护 目 标 人 口 数 方 位 距 离 保 护 级 别 西 张 庄 村 300 NNW 1800 河 口 村 400 N 400 新 河 口 村 600 S 400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及 风 险 评 价 司 窑 村 300 SE 1600 声 环 境 厂 界 外 1m 地 表 水 大 沙 河 S 饮 用 水 水 源 1.9 评 价 标 准 中 站 水 厂 李 封 水 源 地 NW 4500m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本 次 评 价 工 作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见 表 1-10,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见 表 1-11 1-8

表 1-10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表 标 准 名 称 及 标 准 号 级 ( 类 ) 别 因 子 标 准 值 单 位 数 值 PM 10 日 均 值 mg/m 3 0.1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NO 2 日 均 值 mg/m 3 0.08 (GB3095-2012) SO 2 日 均 值 mg/m 3 0.15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2 类 Leq 昼 间 db(a) 60 夜 间 db(a) 50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1995) Ⅳ 类 Ⅲ 类 二 级 ph 6-9 COD mg/l 30 NH 3 -N mg/l 1.5 ph 6.5-8.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3.0 NH 3 -N mg/l 0.2 总 硬 度 mg/l 450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mg/l 1000 氯 化 物 mg/l 250 硫 酸 盐 mg/l 250 汞 mg/l 0.001 镉 mg/l 0.01 铬 mg/l 0.05 六 价 铬 mg/l 0.05 砷 mg/l 0.05 氟 化 物 mg/l 1.0 氰 化 物 mg/l 0.05 砷 mg/kg 25( 旱 地 ) 铅 mg/kg 350 铬 mg/kg 250( 旱 地 ) 汞 mg/kg 1.0 镉 mg/kg 0.6 1-9

表 1-11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表 污 染 物 标 准 名 称 及 级 ( 类 ) 别 污 染 因 子 废 气 噪 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 级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2 类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排 放 标 准 值 单 位 数 值 颗 粒 物 周 界 外 浓 度 mg/m 3 1.0 Leq Leq 昼 间 db(a) 60 夜 间 db(a) 50 昼 间 db(a) 70 夜 间 db(a) 55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2013 年 修 订 ) 1.10 评 价 专 题 设 置 及 工 作 程 序 1.10.1 评 价 专 题 设 置 和 重 点 1.10.1.1 专 题 设 置 根 据 工 程 排 污 特 征 及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本 次 评 价 设 置 如 下 专 题 : (1) 总 论 ; (2)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及 污 染 源 调 查 ; (3) 工 程 分 析 ; (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 (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 (6) 产 业 政 策 与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 (8)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 (9) 公 众 参 与 ; (10) 场 址 环 境 可 行 性 与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 (11)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 (12)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 (13)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10.1.2 评 价 重 点 : 1-10

根 据 工 程 及 环 境 特 点,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的 评 价 重 点 : (1) 工 程 分 析 (2)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价 (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4)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10.2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本 次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见 图 1-1 1-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第 一 阶 段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有 重 大 变 化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公 众 参 与 第 二 阶 段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第 三 阶 段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图 1-1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图 1-12

第 二 章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及 污 染 源 调 查 2.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2.1.1 地 理 位 置 焦 作 市 位 于 河 南 省 西 北 部, 北 依 太 行 山, 与 山 西 晋 城 市 接 壤, 南 临 滔 滔 黄 河, 与 郑 州 市 洛 阳 市 隔 河 相 望, 东 临 新 乡 市, 西 临 济 源 地 理 位 置 在 北 纬 34 48 ~ 35 30, 东 经 112 02 ~113 38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位 于 焦 作 市 中 站 区 河 口 村 荒 沟 内 具 体 地 理 位 置 图 详 见 附 图 一 2.1.2 地 形 地 貌 和 地 质 焦 作 市 地 处 太 行 山 脉 与 豫 北 平 原 的 过 渡 地 带, 地 势 由 西 北 向 东 南 倾 斜, 由 北 向 南 渐 低 从 北 部 山 区 到 南 部 黄 河 冲 积 平 原 呈 阶 梯 式 变 化, 层 次 分 明 总 的 地 势 是 北 高 南 低, 自 然 平 均 坡 度 为 2% 最 高 海 拔 1955m; 最 低 处 海 拔 90m 区 内 主 要 地 貌 特 征 有 山 地 丘 陵 与 平 原 三 部 分, 其 中 山 地 占 33.3%, 平 原 占 56.1%, 丘 陵 占 10.6% 焦 作 市 地 层 有 寒 武 系 奥 陶 系 碳 系 二 叠 系 第 三 系 第 四 系 等, 从 太 古 到 新 生 界 均 有 出 露, 北 部 山 区 出 露 最 广 泛 的 是 寒 武 -- 奥 陶 纪 灰 岩, 厚 800-1000m, 是 岩 溶 水 良 好 的 储 水 构 造, 山 前 倾 斜 平 原 及 冲 积 平 原 区, 为 第 四 纪 松 散 沉 积 物, 藏 着 丰 富 的 浅 层 地 下 水 焦 作 市 土 壤 属 Ⅱ 级 非 自 重 湿 隐 性 黄 土 场 址 区 域 位 于 新 华 夏 系 太 行 山 隆 起 南 端 与 晋 东 南 山 字 形 构 造 东 翼 反 射 弧 的 前 缘 和 东 秦 岭 纬 向 构 造 带 之 北 缘 相 交 联 合 弧 地 带, 区 内 广 泛 发 育 燕 山 运 动 以 来 所 产 生 的 多 种 构 造 痕 迹, 多 以 正 断 层 为 主, 断 层 倾 角 较 大, 多 在 60 以 上 凤 凰 岭 断 层 在 拟 建 堆 场 外 部 南 约 1.0km 处 通 过 西 起 逍 遥 河 口 与 盘 古 寺 断 层 相 接, 经 古 洞 峪 马 坪 司 窑 向 东 沿 焦 作 北 部 山 前 延 伸, 在 地 貌 上 表 现 为 山 区 与 平 原 的 自 然 分 界, 翁 涧 河 口 以 东 隐 伏 于 第 四 系 之 下, 倾 向 南, 倾 角 80 左 右, 2-1

走 向 与 主 断 层 呈 明 显 的 舒 缓 波 状 断 层 破 碎 带 中 次 级 小 断 层 发 育, 与 主 干 断 层 组 成 入 字 形 构 造, 东 部 落 差 200-300m 项 目 拟 建 区 域 地 貌 单 元 属 北 部 山 区, 区 域 内 出 露 地 层 是 寒 武 -- 奥 陶 纪 灰 岩 库 区 内 断 层 构 造 不 发 育, 未 发 现 断 层 无 不 良 地 质 地 段 2.1.3 气 候 气 象 焦 作 市 属 于 暖 温 带 大 陆 性 季 风 气 候, 具 有 春 旱 多 风, 夏 热 多 雨, 秋 高 气 爽, 冬 寒 少 雪 的 特 点, 其 主 要 气 象 要 素 见 表 2-1 表 2-1 多 年 气 象 参 数 一 览 表 项 目 参 数 备 注 年 平 均 15.2 - 气 温 极 端 最 高 43.3 - 极 端 最 低 -17.8 - 气 压 降 雨 湿 度 年 平 均 气 压 1003.5hpa -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568.5mm - 年 平 均 蒸 发 量 1850.5mm -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62% - 年 平 均 风 速 1.9m/s - 风 最 大 风 速 30m/s - 主 导 风 向 E 频 率 12.0% 次 主 导 风 向 ENE 频 率 10.4% 霜 无 霜 期 220 天 年 平 均 2.1.4 水 资 源 (1) 地 表 水 资 源 焦 作 市 河 流 众 多, 大 多 发 源 于 晋 东 南 地 区, 焦 作 市 地 表 水 总 量 为 30.97 亿 m 3 / 年 焦 作 市 中 心 城 区 及 周 围 卫 星 城 区 域 内 共 有 八 条 河 流, 其 中 自 北 向 南 穿 过 市 区 的 白 马 门 河 西 大 沟 普 济 河 群 英 河 瓮 涧 河 山 门 河 六 条 河 流 均 源 于 市 区 北 部 太 行 山 下, 均 为 季 节 性 河 流, 雨 季 时 排 洪 泄 洪, 非 雨 季 时 排 污 另 外, 自 2-2

西 向 东 穿 越 市 区 南 部 的 有 新 河 大 沙 河 两 条 较 大 的 河 流 此 外 南 水 北 调 中 线 工 程 也 从 焦 作 市 穿 过 大 沙 河 为 本 次 评 价 的 最 终 受 纳 水 体 该 条 河 流 为 自 然 因 素 形 成 的 泄 洪 沟, 属 于 季 节 性 河 流, 汛 期 山 洪 暴 发 时 具 有 泄 洪 功 能, 同 时 也 是 焦 作 市 主 要 纳 污 河 道 大 沙 河 是 卫 河 的 上 游 段, 属 海 河 水 系, 发 源 于 山 西 省 陵 川 县 夺 火 镇, 流 经 博 爱 县 焦 作 市 修 武 县, 在 新 乡 获 嘉 县 汇 入 共 产 主 义 渠, 共 产 主 义 渠 最 终 在 鹤 壁 境 内 汇 入 卫 河, 大 沙 河 在 焦 作 境 内 全 长 83 公 里, 流 域 面 积 2050 平 方 公 里, 多 年 平 均 水 量 2.75 亿 立 方 米 工 程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由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中 站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然 后 排 入 白 马 门 河 再 向 南 汇 入 新 河, 最 终 进 入 大 沙 河 (2) 地 下 水 资 源 焦 作 市 地 下 水 资 源 较 为 丰 富, 是 城 市 主 要 水 源 区 内 储 水 构 造 主 要 有 自 流 斜 地 与 自 流 盆 地 两 种 自 流 斜 地 主 要 分 布 于 山 前 一 带, 由 冲 洪 积 扇 组 成, 地 下 水 丰 富, 中 部 地 下 水 水 位 深 4~6m, 单 井 出 水 量 60~80m 3 /h, 现 为 井 泉 灌 区 ; 第 四 系 厚 200m, 上 部 为 潜 水 及 半 承 压 水, 下 部 为 承 压 水 山 前 侧 渗 透 及 地 表 水 入 渗 是 盆 地 内 地 下 水 主 要 的 补 给 来 源, 水 力 坡 度 为 1~4% 浅 层 地 下 水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有 降 雨 入 渗 灌 溉 入 渗 山 前 侧 渗 地 表 水 入 渗 及 深 层 水 越 流 补 给, 全 市 浅 层 地 下 水 天 然 补 给 总 量 为 7.93 亿 m 3 / 年 山 前 侧 渗 主 要 分 布 于 河 口 冲 积 扇 地 区, 多 年 平 均 侧 渗 补 给 量 为 2.7 万 亿 m 3 地 表 水 入 渗 主 要 集 中 于 常 年 性 河 流 出 山 口 以 下 河 段 焦 作 市 浅 层 地 下 水 的 流 向 是 西 北 -- 东 南 项 目 场 址 处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第 四 系 孔 隙 水, 含 水 层 为 粉 质 粘 土 粉 土 及 粉 砂, 主 要 由 大 气 降 水 河 流 渗 漏 补 给, 地 下 水 埋 深 约 45 米,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由 西 北 至 东 南 工 程 用 水 由 厂 区 现 有 自 备 井 提 供 区 域 地 表 水 系 图 详 见 图 2-1 2-3

大 本 项 目 厂 址 白 普 群 翁 石 马 济 河 英 河 涧 河 河 河 新 河 河 新 河 沙 幸 福 河 ( 博 爱 ) 大 图 2-1 评 价 区 域 地 表 水 系 图 2-4

2.2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2.2.1 人 口 区 划 焦 作 市 位 于 河 南 省 西 北 部, 有 着 悠 久 的 历 史 和 灿 烂 的 文 化, 现 辖 沁 阳 孟 州 二 市, 温 县 武 陟 修 武 博 爱 四 县, 解 放 山 阳 中 站 马 村 焦 作 市 城 乡 一 体 化 示 范 区 五 区, 人 口 361 万, 总 面 积 为 4071 平 方 公 里 是 一 座 以 能 源 化 工 为 主, 机 械, 建 材 冶 金 轻 纺 食 品 医 药 旅 游 等 协 助 调 发 展 的 综 合 性 城 市 2.2.2 工 业 历 史 上 在 国 内 外 享 有 盛 名 的 煤 城 焦 作, 如 今 已 发 展 成 为 一 个 以 能 源 重 化 工 为 主, 机 械 冶 金 建 材 轻 纺 食 品 医 药 等 综 合 直 辖 市 发 展 的 新 兴 工 业 城 市 全 市 有 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1036 个, 主 要 工 业 产 品 有 1000 多 种, 工 业 基 础 较 好 焦 作 是 全 国 44 个 重 点 化 工 机 械 城 市 之 一, 产 值 居 河 南 省 首 位 焦 作 地 区 乡 镇 企 业 目 前 已 达 6 千 多 个, 形 成 了 造 纸 造 纸 机 械 玻 璃 钢 建 材 皮 革 等 八 大 门 类, 成 为 农 村 经 济 的 重 要 支 柱 2.2.3 农 业 主 要 农 作 物 有 小 麦 玉 米 水 稻 棉 花 油 料 及 其 它 经 济 作 物 其 中 小 麦 以 稳 产 高 产 而 闻 名, 是 河 南 省 主 要 的 商 品 粮 基 地 土 特 产 有 四 大 怀 药 ( 山 药 菊 花 生 地 牛 膝 ) 等 2.2.4 交 通 运 输 焦 作 市 交 通 较 为 便 利, 境 内 铁 路 线 有 新 焦 铁 路 太 焦 铁 路, 全 线 长 381.7km; 焦 枝 铁 路, 北 起 焦 作, 南 到 湖 北 枝 城, 全 长 753.3km 公 路 运 输 四 通 八 达, 初 步 形 成 以 国 道 省 道 为 骨 架, 县 乡 村 为 脉 络 的 公 路 网 2.2.5 名 胜 古 迹 焦 作 因 地 处 太 行 山 山 脉 和 豫 北 平 原 的 过 渡 地 带, 风 景 名 胜 遍 布 焦 作 整 个 地 区 境 内 云 台 山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风 景 区, 另 外 有 青 天 河 青 龙 峡 神 农 坛 黄 河 文 化 影 视 城 等 景 区 ; 焦 作 市 历 史 悠 久, 区 内 文 物 古 迹 较 多 古 文 化 遗 址 有 圪 垱 坡 遗 址 赵 张 弓 遗 址 遗 城 寨 遗 址 栗 树 沟 遗 址 等 矿 城 遗 址 有 原 城 遗 址 山 阳 城 遗 2-5

址 等 经 现 场 调 查, 目 前 评 价 区 域 内 地 表 未 发 现 风 景 名 胜 和 文 物 古 迹 分 布 2.3 项 目 建 设 与 相 关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2.3.1 焦 作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8~2020 年 ) (1) 规 划 期 限 近 期 2008-2010 年 ; 远 期 2011-2020 年 ; 远 景 2020 年 以 后 (2) 规 划 区 范 围 本 次 规 划 确 定 的 城 市 规 划 区 范 围 是 : 东 以 省 道 S233 和 修 武 县 城 东 界 为 界, 南 以 S104 省 道 和 长 济 高 速 公 路 为 界, 西 以 中 站 区 西 界, 月 山 站 和 X023 县 道 为 界, 北 以 马 村 区 为 界, 中 站 区 北 界 及 县 道 X012 为 界 行 政 辖 区 包 括 解 放 区 山 阳 区 中 站 区 马 村 区 高 新 区 和 周 边 部 分 地 区 等, 城 市 规 划 区 总 面 积 为 680 平 方 公 里 规 划 确 定 的 中 心 城 区 建 设 用 地 的 范 围 是 : 北 临 太 行 山 麓, 以 影 视 路 - 焦 辉 路 为 界, 东 以 万 方 工 业 区 东 界 为 界, 南 以 大 沙 河 为 界, 西 以 大 石 河 为 界, 面 积 为 140 平 方 公 里 (3) 城 市 人 口 范 围 2020 年 中 心 城 区 人 口 规 模 140 万 人 (4) 建 设 用 地 ( 按 国 标 100m 2 / 人 控 制 ) 近 期 :2010 年 100 平 方 公 里 ; 远 期 :2020 年 140 平 方 公 里 (5) 工 业 集 聚 区 的 建 设 和 布 局 沿 北 部 太 行 山 重 化 工 业 发 展 轴 和 南 部 沿 黄 河 轻 工 业 发 展 轴, 重 点 建 设 焦 作 中 铝 工 业 集 聚 区 焦 西 工 业 集 聚 区 焦 东 万 方 工 业 集 聚 区 焦 南 高 新 工 业 集 聚 区 博 爱 工 业 集 聚 区 沁 北 工 业 集 聚 区 孟 州 工 业 集 聚 区 温 县 工 业 集 聚 区 等 共 计 11 个 工 业 集 聚 区 (6) 中 心 城 区 工 业 用 地 规 划 通 过 企 业 搬 迁 和 外 围 工 业 用 地 拓 展, 形 成 西 部 工 业 集 聚 区 东 部 万 方 工 业 2-6

集 聚 区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集 聚 区 共 三 大 工 业 集 聚 区 和 老 城 区 分 散 工 业 点 结 合 的 工 业 用 地 格 局 项 目 场 址 位 于 中 站 区 河 口 村 荒 沟 内, 位 于 太 行 山 麓 以 北, 不 在 焦 作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范 围 内 2.3.2 焦 作 市 城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南 水 北 调 水 源 保 护 区 区 划 2.3.2.1 焦 作 市 城 市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焦 作 市 市 区 共 有 集 中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4 处, 分 别 是 太 行 水 厂 ( 二 水 厂 ) 周 庄 水 源 地, 峰 林 水 厂 ( 四 水 厂 ) 闫 河 水 源 地, 中 站 水 厂 ( 六 水 厂 ) 李 封 水 源 地, 新 城 水 厂 ( 七 水 厂 ) 东 小 庄 水 源 地, 均 为 地 下 水 水 源 地, 开 采 中 奥 陶 统 灰 岩 含 水 层 组 根 据 焦 作 市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环 境 保 护 区 划, 焦 作 市 对 城 市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共 划 分 四 个 一 级 保 护 区 及 1 个 准 保 护 区 太 行 水 厂 周 庄 水 源 地 划 分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以 水 源 地 各 边 界 为 起 点, 向 东 南 西 北 各 延 伸 300m, 保 护 区 面 积 58.8 万 m 2 保 护 区 边 界 东 至 塔 北 路, 南 至 市 政 公 司 维 护 处 南 厂 界, 西 至 群 英 河, 北 至 焦 作 鑫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北 厂 界 峰 林 水 厂 闫 河 水 源 地 划 分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向 东 以 水 源 地 东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300m, 向 南 以 水 源 地 南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300m, 向 西 以 水 源 地 西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300m, 向 北 以 水 源 地 北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400m, 保 护 区 面 积 64.5 万 m 2 中 站 水 厂 李 封 水 源 地 划 分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向 东 以 水 源 地 东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300m, 向 南 以 水 源 地 南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300m, 向 西 以 源 地 西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500m, 向 北 以 水 源 地 北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300m, 保 护 区 面 积 64.6 万 m 2 保 护 区 边 界 东 至 琏 琛 河, 南 至 许 衡 中 学 北 围 墙, 西 至 白 马 门 河, 北 至 影 视 路 北 侧 300m 处 新 城 水 厂 东 小 庄 水 源 地 划 分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向 东 以 水 源 地 东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300m, 向 南 以 水 源 地 南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360m, 向 西 以 水 源 地 西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300m, 向 北 以 水 源 地 北 边 界 为 起 点 延 伸 400m, 保 护 区 面 积 76.8 万 m 2 保 护 区 边 界 东 至 向 阳 街, 南 至 涧 西 街 四 号 院 南 边 界, 西 至 牧 野 路, 北 至 解 放 西 路 准 保 护 区 范 2-7

围 为 洪 河 渣 场 所 在 的 山 窝, 共 3km 2 的 范 围 项 目 距 最 近 的 焦 作 市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中 站 水 厂 李 封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边 界 约 4.5km, 不 在 焦 作 市 各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及 其 保 护 区 范 围 之 内 2.3.2.2 南 水 北 调 水 源 保 护 区 南 水 北 调 中 线 一 期 工 程 总 干 渠 焦 作 2 段 工 程 位 于 温 县 博 爱 焦 作 市 及 修 武 县 境 内, 总 干 渠 在 荥 阳 市 李 村 穿 过 黄 河, 即 进 入 焦 作 境 内, 渠 段 全 长 25.545 公 里, 段 内 布 置 河 渠 交 叉 建 筑 物 左 岸 排 水 建 筑 物 铁 路 交 叉 建 筑 物 公 路 交 叉 建 筑 物 渠 渠 交 叉 建 筑 物 控 制 建 筑 物 等 共 计 40 座 渠 道 设 计 流 量 260-265 立 方 米 / 秒 加 大 流 量 310-320 立 方 米 秒, 终 止 断 面 设 计 流 量 260 立 方 米 / 秒 加 大 流 量 310 立 方 米 / 秒 该 段 概 算 总 投 资 350169.39 万 元, 其 中 工 程 部 分 投 资 243402.25 万 元 计 划 施 工 总 工 期 48 个 月, 该 段 工 程 于 2008 年 12 月 26 日 开 工, 目 前 已 建 成 通 水 根 据 焦 作 市 南 水 北 调 办 公 室 文 件 关 于 南 水 北 调 中 线 工 程 焦 作 段 总 干 渠 两 侧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的 通 报, 中 站 区 段 总 干 渠 长 度 3.75km, 其 中 总 干 渠 两 侧 一 级 保 护 区 宽 度 200m 二 级 保 护 区 左 侧 宽 度 3000m, 右 侧 宽 度 2500m 的 渠 段 2.53km, 总 干 渠 两 侧 一 级 保 护 区 宽 度 100m 二 级 保 护 区 左 侧 宽 度 2000m 右 侧 宽 度 1500m 的 渠 段 1.22km 一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合 计 1.15km 2, 二 级 保 护 区 面 积 合 计 11.38 km 2 项 目 位 于 南 水 北 调 中 线 工 程 ( 中 站 区 段 ) 总 干 渠 左 侧, 对 应 的 南 水 北 调 渠 段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为 左 岸 100 米,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为 左 岸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延 2000 米 项 目 距 南 水 北 调 中 线 工 程 约 8100m, 距 对 应 渠 段 的 二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约 6000m, 不 在 南 水 北 调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项 目 场 址 与 饮 用 水 源 地 及 南 水 北 调 的 位 置 关 系 见 图 2-2 2-8

项 目 场 址 峰 林 水 厂 闫 河 水 源 地 9.2km 太 行 水 厂 周 庄 水 源 地 10.4km 保 护 区 边 界 中 站 水 厂 李 封 水 源 地 4.5km 7.3km 新 城 水 厂 东 小 庄 水 源 地 6km 南 水 北 调 中 站 段 二 级 保 护 区 边 界 8.1km 南 水 北 调 中 站 段 图 2-2 项 目 场 址 与 饮 用 水 源 地 及 南 水 北 调 位 置 关 系 2.4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工 程 场 址 位 于 中 站 区 北 部 荒 沟, 南 部 与 焦 作 市 工 业 集 聚 区 西 部 园 区 临 近, 区 域 内 工 矿 企 业 较 多 工 程 区 域 内 主 要 污 染 源 调 查 内 容 详 见 表 2-4 表 2-4 评 价 区 域 内 主 要 污 染 源 及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表 (t/a) 企 业 名 称 产 品 及 规 模 COD 氨 氮 SO 2 烟 粉 尘 开 元 化 工 20 万 吨 离 子 膜 烧 碱 35 2.4 / / 焦 作 市 华 德 瑞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焦 作 市 百 仕 达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焦 作 市 佰 利 联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慧 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 万 吨 氯 化 石 蜡 1 万 吨 氯 乙 酸 0.5 吨 氯 乙 酰 氯 和 300 吨 磷 酸 铁 锂 0.47 0.07 1.5 18.71 年 产 3 万 吨 偏 硅 酸 钠 8 1 0.9 11.23 钛 白 粉 14 万 吨 氯 氧 化 锆 2 万 吨 浓 硫 酸 60 万 吨 等 年 产 年 产 四 氯 化 钛 5000 吨 530.9 29.9 599.98 233.18 0.78 0.09 25.2 55.4 2-9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3.1 工 程 概 况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钛 石 膏 产 生 量 可 达 60 万 t/a 目 前 该 公 司 已 设 置 4 座 堆 场, 位 于 公 司 北 部 东 北 部 的 荒 沟 内, 设 计 贮 存 规 模 468 万 吨, 目 前 已 达 到 410 万 吨, 剩 余 贮 存 容 量 已 很 少, 制 约 了 公 司 钛 石 膏 的 堆 存 处 置 为 此, 本 次 工 程 拟 在 中 站 区 河 口 村 荒 沟 内 建 设 一 座 钛 石 膏 堆 场, 确 保 企 业 产 生 的 钛 石 膏 能 够 得 到 合 理 处 置 3.1.1 钛 石 膏 的 来 源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中 站 区 西 部, 主 要 产 品 为 钛 白 粉 氯 氧 化 锆 氧 化 锆 和 硫 酸 铝 等, 生 产 能 力 为 钛 白 粉 14 万 t/a, 氯 氧 化 锆 2 万 t/a, 氧 化 锆 3000t/a, 硫 酸 60 万 t/a 氧 化 铁 黑 5 万 t/a, 在 钛 白 粉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大 量 的 酸 性 废 水 目 前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纳 全 厂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能 力 达 到 1500m 3 /h, 在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会 在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底 部 产 生 沉 积 的 固 相 物 质, 经 压 滤 后 形 成 钛 石 膏, 产 生 量 达 到 60 万 t/a, 为 间 歇 排 放 3.1.2 钛 石 膏 性 质 (1) 钛 石 膏 成 份 钛 石 膏 主 要 成 分 为 CaSO 4 Fe(OH) 3 SiO 2 Al(OH) 3 及 少 量 重 金 属, 为 确 定 废 渣 中 重 金 属 等 污 染 物 质 含 量,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5 月 委 托 谱 尼 测 试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产 生 的 钛 石 膏 样 本 进 行 分 析 检 测, 具 体 检 测 结 果 见 表 3-1 项 目 钛 石 膏 项 目 表 3-1 钛 石 膏 成 分 一 览 表 ( 以 干 基 计 ) 铅 及 其 化 铬 及 其 化 镉 及 其 化 镍 及 其 化 砷 及 其 化 总 汞 合 物 合 物 合 物 合 物 合 物 (mg/kg) (mg/kg) (mg/kg) (mg/kg) (mg/kg) (mg/kg) 氯 离 子 (g/kg) 0.55 74.5 0.029 27.4 5.56 0.41 1.04 六 价 铬 氟 化 物 二 氧 化 硅 锰 钙 铁 (mg/kg) (mg/kg) (g/kg) (g/kg) (g/kg) (g/kg) 铝 (g/kg) 3-1

钛 石 膏 <0.2 188 35.8 4.27 176 101 7.02 由 上 表 可 以 得 出, 工 程 钛 石 膏 干 基 总 量 在 325.427g/kg, 其 余 为 水 分, 含 量 在 674.573g/kg (2) 钛 石 膏 渗 滤 液 成 分 分 析 根 据 谱 尼 测 试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钛 石 膏 浸 出 混 合 液 的 检 测 结 果, 对 比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和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一 浸 出 毒 性 鉴 别 (GB5085.3-2007), 钛 石 膏 浸 出 液 组 成 及 与 标 准 对 比 情 况 见 表 3-2 表 3-2 钛 石 膏 渗 滤 液 成 分 一 览 表 组 分 ph 铜 锌 镉 铅 总 铬 六 价 铬 烷 基 汞 氰 化 物 浓 度 mg/l 8.11 <0.01 <0.006 0.001 <0.001 <0.01 <0.004 未 检 出 <0.004 标 准 mg/l 6-9 2.0 5.0 0.1 1 1.5 0.5 续 表 3-2 钛 石 膏 渗 滤 液 成 分 一 览 表 组 分 汞 铍 钡 镍 总 银 砷 硒 不 得 检 出 5 无 机 氟 化 物 ( 不 含 氟 化 钙 ) 浓 度 mg/l <0.0002 <0.005 0.014 <0.01 0.0003 0.0003 <0.0002 0.97 标 准 mg/l 0.05 0.005 1.0 0.5 0.5 0.5 30 根 据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分 两 类, 第 Ⅰ 类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是 指 浸 出 液 中 任 何 一 种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均 未 超 过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 1996)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且 ph 值 在 6-9 范 围 之 内 的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 第 Ⅱ 类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是 指 浸 出 液 中 有 一 种 或 一 种 以 上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超 过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 1996)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或 者 是 ph 值 在 6-9 范 围 之 外 的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根 据 上 述 检 测 结 果, 该 公 司 钛 石 膏 ph 值 约 8.11, 位 于 6-9 范 围 内, 且 浸 出 液 中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能 满 足 GB5085.3-2007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确 定 钛 石 膏 不 属 于 危 险 固 废, 属 于 Ⅰ 类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3) 放 射 性 分 析 该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纳 了 全 厂 全 部 的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硫 酸 钛 白 粉 和 氯 氧 化 3-2

锆 生 产 时 排 放 的 废 水 由 于 氯 氧 化 锆 所 用 原 料 锆 英 砂 属 于 伴 生 放 射 性 的 矿 物, 因 此 该 公 司 排 放 的 钛 石 膏 也 有 一 定 的 放 射 性 根 据 2009 年 河 南 省 核 工 业 放 射 性 核 素 检 测 中 心 所 做 的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黄 泥 ( 钛 石 膏 ) 检 测 结 果 报 告 的 监 测 分 析 结 果, 该 厂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污 泥 含 天 然 放 射 性 核 素, 其 总 比 放 射 性 比 活 度 为 730.4Bq/kg, 低 于 辐 射 防 护 规 定 (GB8073-88) 中 2 10 4 Bq/kg 限 值, 放 射 性 较 小 3.1.3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及 服 务 年 限 根 据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 安 全 专 篇 ) 中 的 相 关 堆 场 库 容 计 算 内 容 可 知, 钛 石 膏 堆 场 堆 积 至 标 高 265m 时, 堆 场 全 库 容 118.60 万 m 3, 有 效 库 容 112.67 万 m 3, 可 以 满 足 公 司 生 产 1.88 年 内 产 生 的 钛 石 膏 堆 存 处 置 3.1.4 工 程 拟 选 场 址 该 项 目 场 址 位 于 中 站 区 河 口 村 荒 沟 内 该 处 为 一 狭 长 的 V 型 沟 谷, 无 地 表 径 流 通 过 南 北 向 纵 坡 降 达 33%, 南 北 东 三 面 均 为 高 坡, 西 低 该 沟 东 西 走 向, 坝 址 以 上 总 长 约 420m 山 谷 底 高 程 约 200-258m, 谷 深 约 50-70m, 谷 底 宽 约 37-85m, 谷 顶 宽 约 85-205m 场 址 西 200 米 处 为 河 口 村 原 村 委 会 所 在, 目 前 已 弃 用 周 围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为 北 侧 和 南 侧 400m 外 的 河 口 村 场 址 地 理 位 置 见 附 图 一 3.1.5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根 据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2035-2013) 的 要 求, 结 合 工 程 设 计 情 况, 工 程 在 设 计 时 未 考 虑 渗 滤 液 集 排 水 设 施, 评 价 要 求 应 按 照 相 关 设 计 规 范 设 计 渗 滤 液 集 排 水 设 施 由 于 工 程 产 生 的 渗 滤 液 可 用 于 堆 场 洒 水 抑 尘, 因 此 不 再 设 计 渗 滤 液 处 理 设 施 3.1.5.1 工 程 组 成 情 况 堆 场 主 要 包 括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和 公 用 设 施 以 及 配 套 的 设 备 工 程 组 成 情 况 见 表 3-3 3-3

表 3-3 工 程 组 成 情 况 类 别 名 称 功 能 内 容 主 体 工 程 堆 场 堆 土 区 防 渗 工 程 雨 污 分 流 工 程 防 洪 工 程 初 期 坝 钛 石 膏 的 堆 存 开 挖 土 方 的 堆 存 堆 场 区 域 的 防 渗, 减 轻 对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减 少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按 200 年 一 遇 洪 水 设 计 防 洪 在 山 谷 西 侧 与 山 谷 一 起 形 成 堆 场 填 埋 场 排 洪 系 统 堆 场 观 测 设 施 防 洪 排 水 观 测 堆 场 水 位 坝 体 移 位 浸 润 线 构 筑 物 变 形 和 渗 滤 液 辅 值 班 房 运 行 管 理 助 及 通 讯 电 话 及 无 线 手 持 通 话 器 等, 确 保 通 讯 畅 通 公 用 设 用 于 施 工 管 理 防 洪 救 援 以 及 后 续 工 程 的 上 坝 道 路 施 工 施 照 明 设 施 配 备 照 明 灯 具, 便 于 堆 场 管 理 配 套 设 备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自 卸 车 压 实 机 洒 水 车 等 钛 石 膏 的 填 埋 覆 土 压 实 等 3.1.5.2 堆 场 堆 存 及 运 输 方 式 钛 石 膏 为 干 式 堆 存, 采 用 分 区 堆 存, 分 区 覆 土 绿 化, 由 上 游 至 下 游 的 顺 序 依 次 堆 筑 设 计 采 用 20t 的 自 卸 车 由 压 滤 车 间 输 送 至 堆 场, 在 拟 建 堆 场 北 侧 岸 坡 上 设 置 入 库 道 路, 由 企 业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设 置 3.1.5.3 钛 石 膏 堆 场 等 别 根 据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口 钛 石 膏 堆 场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安 全 篇 章 内 容 可 知, 钛 石 膏 堆 场 初 期 坝 标 高 255m, 坝 高 35m; 终 期 坝 标 高 265m, 坝 高 45m, 全 库 容 118.60 万 m 3 对 照 尾 矿 库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AQ2006-2005) 对 堆 场 等 别 的 划 分 标 准, 工 程 钛 石 膏 堆 场 使 用 初 期 和 终 期 的 等 别 均 为 四 等 库, 堆 场 3-4

的 最 终 等 别 为 四 等 库 3.1.5.4 钛 石 膏 堆 场 初 期 坝 (1) 坝 体 设 计 钛 石 膏 堆 场 初 期 坝 坝 型 采 用 碾 压 式 土 石 坝 ( 为 一 次 性 筑 坝 ), 坝 底 标 高 220m, 坝 顶 标 高 255m, 坝 轴 线 长 200m, 坝 高 35m, 坝 顶 宽 度 10m, 上 游 坡 坡 比 1:3.0, 下 游 坡 坡 比 1:3.0, 经 碾 压 后 每 隔 3.5m 逐 层 加 铺 土 工 格 栅 网 (TGSG-30) 作 加 筋 层 在 初 期 坝 下 游 标 高 235m 处 和 245m 处 分 别 设 置 马 道, 马 道 宽 2m, 上 游 标 高 240m 处 设 置 马 道, 马 道 宽 2m (2) 防 渗 设 计 在 初 期 坝 的 上 游 坡 设 置 土 工 膜 进 行 防 渗, 坝 体 内 坡 脚 处 土 工 膜 在 施 工 时 必 须 嵌 入 地 下 土 层 1.0m, 先 回 填 0.5m 黄 土, 然 后 回 填 1m 的 浆 砌 石, 而 后 土 工 膜 继 续 向 上 游 延 伸 铺 设 3m 土 工 膜 结 合 处 搭 接 0.5m 进 行 锚 固 在 初 期 坝 上 下 游 坡 与 左 右 岸 土 垣 结 合 处 设 置 左 右 坝 肩 排 水 沟, 浆 砌 石 结 构, 矩 形 断 面, 断 面 尺 寸 1m 1m 在 初 期 坝 下 游 坡 马 道 内 侧 设 置 横 向 排 水 沟, 浆 砌 石 结 构, 矩 形 断 面, 断 面 尺 寸 0.6m 0.6m 初 期 坝 上 下 游 坡 脚 处 设 置 坝 前 横 向 排 水 沟, 浆 砌 石 结 构, 矩 形 断 面, 断 面 尺 寸 0.8-2.2m 1.4m 各 排 水 沟 侧 墙 及 底 板 厚 500mm, 在 底 板 底 部 设 置 厚 500mm 的 素 混 凝 土 垫 层 坝 体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属 弱 ~ 极 微 透 水 经 类 比 该 公 司 现 有 堆 场 的 大 坝 情 况, 该 坝 渗 透 系 数 小, 渗 径 长, 且 经 长 期 观 察 无 渗 流 现 象, 判 断 渗 流 稳 定 (3) 上 坝 道 路 为 了 便 于 上 坝, 在 初 期 坝 下 游 坡 设 置 简 易 的 上 坝 道 路, 平 均 坡 度 按 照 初 期 坝 下 游 坡 坡 比 进 行, 上 坝 道 路 修 建 成 台 阶 形 式, 台 阶 宽 度 30cm, 高 度 18cm, 长 度 130cm (4) 坝 体 建 设 施 工 要 求 根 据 工 程 地 堪 报 告, 基 础 持 力 层 为 第 2 层 石 灰 岩, 坝 体 基 础 坐 落 在 该 层 上 坝 体 清 基 应 将 坝 基 范 围 内 的 上 层 耕 土 腐 殖 土 残 积 土 和 粉 质 粘 土 等 杂 物 清 除 3-5

对 清 除 的 地 基 采 用 非 湿 陷 性 黄 土 进 行 回 填 初 期 坝 在 堆 筑 过 程 中 每 隔 0.3m 分 层 碾 压, 碾 压 方 向 应 沿 着 坝 轴 线, 压 实 系 数 不 小 于 0.97, 最 优 含 水 率 应 根 据 现 场 实 验 确 定, 坝 体 与 两 岸 岸 坡 结 合 部 位 应 做 处 理, 清 除 地 表 土, 挖 至 老 土 层, 然 后 在 其 上 推 土 分 层 碾 压 填 筑, 以 防 止 出 现 不 均 匀 沉 陷 基 础 开 挖 完 成 后 应 经 过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工 堪 单 位 及 设 计 单 位 验 槽 后 方 可 施 工 坝 体 基 础 开 挖 过 程 中 应 做 好 隐 蔽 工 程 的 施 工 记 录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坝 体 与 岸 坡 结 合 均 应 采 用 斜 面 联 接, 不 得 将 岸 坡 清 理 成 台 阶 式, 更 不 允 许 有 反 坡 左 右 坝 肩 和 岸 坡 结 合 处 应 设 置 齿 槽, 将 坝 体 左 右 坝 肩 嵌 入 齿 槽, 坝 基 也 应 设 置 齿 槽, 而 后 逐 层 碾 压 回 填 开 挖 过 程 中 要 注 意 保 护 好 坑 壁, 要 保 证 坑 壁 的 安 全 坡 度 雨 季 施 工 时 要 提 前 设 置 施 工 挡 水 坝 及 排 洪 管, 按 有 关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施 工, 确 保 雨 季 施 工 安 全 3.1.5.5 排 洪 系 统 堆 场 采 用 排 水 井 排 水 涵 洞 消 力 池 式 排 水 系 统 共 设 置 一 座 排 水 井, 距 初 期 坝 内 坝 角 处 50m, 井 架 高 22m, 最 低 进 水 口 标 高 231.0m, 井 顶 标 高 253.0m 排 水 井 采 用 框 架 式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为 10 柱 挡 板 式, 井 座 高 5.4m, 井 座 内 径 2.5m, 外 径 4.1m, 排 水 井 底 部 设 置 深 度 2m 的 井 底 水 窝, 以 缓 冲 下 泄 水 流 的 冲 力 排 水 井 井 架 内 径 2.5m, 外 径 3.3m, 内 壁 设 爬 梯 排 水 涵 洞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现 浇 而 成 排 水 涵 洞 内 径 为 1.5m, 壁 厚 0.35m, 基 础 厚 0.45m, 基 础 底 部 采 用 厚 0.1m 的 混 凝 土 作 垫 层 为 防 止 排 水 涵 洞 基 础 发 生 不 均 匀 沉 降, 设 置 沉 降 缝 及 伸 缩 缝, 每 隔 20m 设 置 一 道, 沉 降 缝 及 伸 缩 缝 采 用 橡 胶 止 水 带 连 接, 橡 胶 止 水 带 沿 管 壁 中 心 设 置 一 圈, 接 缝 搭 接 长 度 为 30mm 排 水 涵 洞 施 工 完 毕 后, 在 外 壁 上 刷 沥 青 两 遍 进 行 防 腐 处 理 对 涵 洞 两 侧 回 填 黄 土 进 行 人 工 夯 实 处 理 消 力 池 设 置 在 距 离 初 期 坝 外 坡 脚 约 15m 处,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其 规 格 为 7.5m 10m 3.2m, 同 时 起 储 水 消 能 作 用 3.1.5.6 堆 场 防 渗 设 计 3-6

为 防 止 钛 石 膏 渗 滤 液 对 地 下 水 及 土 壤 造 成 污 染, 钛 石 膏 堆 场 底 部 铺 设 复 合 土 工 膜 进 行 全 面 防 渗, 复 合 土 工 膜 为 两 布 一 膜, 膜 的 上 下 面 均 粘 附 土 工 布 库 底 在 铺 设 土 工 膜 前 清 除 地 表 杂 物, 平 整 堆 场, 土 工 膜 铺 设 中 要 胶 结 焊 缝, 并 锚 固 堆 场 周 边 边 坡 铺 设 1mm 厚 的 HDPE 土 工 膜, 土 工 膜 铺 设 中 要 胶 结 焊 缝, 坝 体 堆 场 和 岸 边 土 工 膜 结 合 处 搭 接 0.5m 进 行 粘 接 锚 固 钛 石 膏 堆 场 防 渗 设 施 属 隐 蔽 工 程, 施 工 时 应 做 好 隐 蔽 工 程 施 工 记 录 防 渗 膜 与 排 水 井 结 合 部 位, 应 加 强 防 渗 处 理, 防 渗 膜 应 由 排 水 井 井 座 底 部 地 面 向 井 座 上 部 延 伸 1.5m, 接 缝 处 采 用 热 胶 接 缝, 并 在 井 座 上 1.5m 高 的 土 工 膜 范 围 外 部 再 包 一 层 防 渗 土 工 膜, 并 热 胶 接 缝, 土 工 膜 与 排 水 井 井 座 结 合 部 位 可 进 行 沥 青 灌 缝, 确 保 防 渗 设 施 安 全 有 效 3.1.5.7 堆 场 观 测 设 施 观 测 设 施 的 功 能 在 于 监 测 堆 场 运 行 状 态 的 各 种 参 数, 堆 场 运 行 状 态 是 否 正 常 须 根 据 堆 场 观 测 设 施 实 测 数 据 进 行 定 量 判 断 堆 场 观 测 设 施 主 要 有 库 水 位 观 测 坝 体 位 移 观 测 浸 润 线 观 测 构 筑 物 变 形 监 测 渗 流 水 观 测 等 钛 石 膏 堆 场 等 级 为 四 等 库, 按 照 规 范 要 求 应 设 置 坝 体 位 移 坝 体 浸 润 线 观 测 设 施 及 水 位 标 尺 鉴 于 该 钛 石 膏 堆 场 采 用 干 式 堆 存, 堆 场 无 水, 本 次 设 计 不 再 设 置 坝 体 浸 润 线 观 测 设 施, 只 设 置 坝 体 位 移 观 测 设 施 及 水 位 标 尺 共 设 置 6 组 坝 体 位 移 观 测 设 施, 每 组 坝 体 位 移 观 测 设 施 设 置 3 个 位 移 观 测 点 ( 分 别 位 于 坝 中 部 和 左 右 两 侧 ) 和 2 个 位 移 观 测 基 准 点 ( 分 别 位 于 堆 场 两 侧 土 垣 上 ) 分 别 在 初 期 坝 坝 顶 标 高 245m 235m 道 路 顶 部 253m 平 台 中 间 和 标 高 为 260m 265m 子 坝 坝 顶 上 分 别 设 置 一 组 坝 体 移 位 观 测 设 施, 共 计 6 组 在 堆 场 新 建 排 水 井 井 柱 上 设 置 清 晰 的 水 位 标 尺 在 河 口 村 新 河 口 村 和 场 址 处 分 别 设 置 1 个 环 保 监 测 井, 定 期 监 测 地 下 水 水 质, 确 保 防 渗 设 施 安 全 有 效 其 中 河 口 村 位 于 地 下 水 流 向 上 游 区 域, 作 为 对 照 监 控 井 新 河 口 村 位 于 地 下 水 流 向 下 游 区 域, 作 为 控 制 监 测 井 3-7

3.1.5.8 辅 助 设 施 (1) 值 班 房 在 钛 石 膏 堆 场 初 期 坝 右 侧 岸 坡 上 建 堆 场 值 班 房, 供 管 理 人 员 工 作 和 休 息, 包 括 值 班 室 休 息 室 和 备 品 库 (2) 通 讯 在 堆 场 设 立 的 值 班 室 应 安 装 固 定 电 话 或 为 钛 石 膏 堆 场 操 作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移 动 电 话, 以 确 保 通 讯 畅 通 (3) 上 坝 道 路 为 了 便 于 上 坝, 在 初 期 坝 下 游 坡 设 置 简 易 上 坝 道 路, 平 均 坡 度 按 照 初 期 坝 下 游 坡 坡 比 进 行, 上 坝 道 路 修 建 成 台 阶 式, 台 阶 宽 度 30cm, 高 度 18cm, 长 度 1.3m 在 钛 石 膏 堆 场 堆 场 右 侧 岸 坡 上 修 筑 一 条 简 易 道 路, 以 方 便 施 工 管 理 和 防 洪 救 援 以 及 后 续 工 程 的 施 工, 简 易 道 路 的 宽 度 不 小 于 5m, 纵 向 坡 度 不 大 于 5%, 曲 率 半 径 应 大 于 15m (4) 照 明 设 施 坝 上 设 照 明 电 路, 并 配 备 照 明 灯 具 3.1.9 堆 场 劳 动 定 员 与 工 作 制 度 堆 场 劳 动 定 员 20 人, 全 年 工 作 日 300 天, 一 班 制 8 小 时 制 工 程 实 行 国 家 法 定 工 作 日, 休 假 采 用 轮 休 制 度 以 保 证 正 常 生 产 3.1.10 堆 场 废 水 排 放 去 向 工 程 渗 滤 液 经 渗 滤 液 集 排 水 系 统 收 集 后 用 于 场 区 内 洒 水 抑 尘 3.1.11 工 程 主 要 设 备 及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工 程 所 用 主 要 设 备 及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详 见 表 3-4 3-5 表 3-4 工 程 所 用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30 吨 级 压 实 机 辆 1 2 165 马 力 履 带 式 推 土 机 辆 2 3 1m 3 液 压 反 铲 挖 掘 机 辆 2 供 挖 土 用 3-8

4 20t 自 卸 卡 车 辆 8 供 运 送 钛 石 膏 5 泵 类 台 2 表 3-5 工 程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耗 量 备 注 1 HDPE 复 合 膜 m 2 45191 1.0mmHDPE, 上 下 两 层 土 工 布 规 格 2 筑 坝 及 覆 盖 用 土 方 m 3 356348 土 源 为 场 内 开 挖 的 土 方 3 汽 油 t/a 22 车 辆 用 4 柴 油 t/a 10 车 辆 用 3.1.12 堆 场 工 艺 流 程 3.1.12.1 堆 场 施 工 期 堆 场 施 工 期 主 要 进 行 场 地 整 治 防 渗 处 理 道 路 铺 筑 以 及 附 属 构 筑 物 的 建 设 场 地 整 治 : 为 保 证 堆 场 有 足 够 的 填 埋 库 容 边 坡 稳 定 以 及 满 足 堆 场 水 平 防 渗 层 铺 设 的 要 求, 须 对 堆 场 地 进 行 整 治 处 理 一 是 场 底 平 整, 首 先 清 除 原 状 土, 控 制 场 底 纵 向 坡 度 5%, 横 向 坡 度 2%, 开 挖 至 设 计 标 高 后 进 行 基 底 压 实, 同 时 对 场 底 进 行 回 填 土 方 压 实, 压 实 度 不 小 于 93%, 平 整 顺 序 从 主 坝 向 堆 场 延 伸 二 是 边 坡 平 整, 对 冲 沟 两 侧 的 陡 坡 进 行 削 坡, 修 整 后 的 坡 度 为 1:1.5, 使 侧 面 光 滑 整 齐, 无 凹 凸 不 平, 以 便 于 铺 膜 防 渗 处 理 : 按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工 程 防 渗 处 理 上 坝 道 路 铺 筑 : 按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工 程 道 路 铺 筑 其 他 构 筑 物 的 建 设 : 主 要 是 值 班 房 照 明 设 施 等 3.1.12.2 堆 场 堆 存 方 式 及 封 场 工 艺 (1) 堆 存 方 式 钛 石 膏 为 干 式 堆 存, 采 用 分 区 堆 存, 分 区 覆 土 绿 化, 由 上 游 至 下 游 的 顺 序 依 次 堆 筑 设 计 采 用 20t 的 自 卸 车 由 压 滤 车 间 输 送 至 堆 场, 在 拟 建 堆 场 北 侧 岸 坡 上 设 置 入 库 道 路, 由 企 业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设 置 3-9

钛 石 膏 堆 筑 方 式 采 用 首 先 在 堆 场 尾 部 开 始 排 放 堆 筑, 沟 下 堆 筑 顺 序 为 由 库 尾 至 库 下 游 (Ⅰ 区 ), 由 右 至 左 (Ⅱ 区 ), 由 左 至 右 (Ⅲ 区 ) 沟 上 钛 石 膏 堆 筑 采 用 三 面 同 时 堆 筑, 然 后 逐 步 向 初 期 坝 方 向 推 进 当 钛 石 膏 堆 积 到 约 2m 厚 以 后, 用 装 载 机 将 膏 体 推 平, 晾 晒 后 进 行 碾 压, 碾 压 完 成 后 再 进 行 膏 体 的 堆 筑, 堆 筑 厚 度 约 2m 时 再 进 行 推 平 碾 压 晾 晒, 反 复 此 过 程 至 堆 积 高 度 达 到 标 高 265m 以 后 再 向 初 期 坝 方 向 推 进 工 程 钛 石 膏 堆 筑 方 式 见 图 3-1 3-10

3-11 由 上 游 至 下 游 (Ⅰ 区 ) 由 右 至 左 (Ⅱ 区 ) 由 左 至 右 (Ⅲ 区 ) 按 照 该 顺 序 依 次 向 下 游 堆 筑 由 上 游 至 下 游 (Ⅰ 区 ) 由 右 至 左 (Ⅱ 区 ) 由 左 至 右 (Ⅲ 区 ) 钛 石 膏 堆 场 上 游 钛 石 膏 堆 场 下 游 钛 石 膏 堆 场 右 岸 钛 石 膏 堆 场 左 岸 钛 石 膏 堆 场 右 岸 钛 石 膏 堆 场 左 岸 图 3-1 钛 石 膏 堆 筑 方 式 示 意 图

(2) 封 场 处 理 当 钛 石 膏 堆 积 至 标 高 265m 时, 在 钛 石 膏 堆 存 滩 面 上 进 行 覆 土 绿 化, 覆 土 厚 度 为 0.5m, 每 隔 50m 可 修 建 一 条 简 易 的 上 库 运 输 道 路, 可 保 证 绿 化 后 的 钛 石 膏 滩 面 不 被 破 坏 覆 土 后 的 滩 面 坡 向 初 期 坝 方 向, 坡 向 初 期 坝 方 向 的 坡 比 为 2%, 左 右 两 侧 的 坡 比 为 0.5%, 保 证 堆 场 滩 面 水 流 可 顺 利 流 向 初 期 坝 方 向 当 钛 石 膏 堆 积 到 初 期 坝 坝 顶 255m 标 高 时, 自 初 期 坝 向 排 水 井 向 形 成 1.5% 的 坡 度, 使 水 流 可 以 通 过 排 水 井 排 出 堆 场, 到 排 水 井 位 置 时 标 高 为 253m 平 推 平 台 过 排 水 井 后 从 255m 标 高 以 后 继 续 向 上 游 堆 筑 子 坝, 共 堆 筑 两 级 子 坝, 每 级 子 坝 高 5m, 堆 积 钛 石 膏 的 下 游 坡 面 修 建 成 1:3.0 的 坡 比, 并 进 行 植 草 护 坡, 子 坝 顶 宽 2m 在 子 坝 内 侧 设 置 横 向 排 水 沟, 横 向 排 水 沟 为 矩 形 断 面, 断 面 尺 寸 0.4m 0.4m, 横 向 排 水 沟 与 左 右 坝 肩 排 水 沟 相 连 钛 石 膏 膏 体 堆 筑 两 级 子 坝, 堆 积 在 标 高 265m 后, 最 终 形 成 坡 度, 坡 向 下 游 的 平 台, 坡 度 为 2% 3.2 钛 石 膏 堆 存 处 置 方 式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3.2.1 钛 石 膏 的 特 点 钛 石 膏 的 主 要 成 分 为 CaSO 4 2H 2 O, 其 含 量 为 60%-80%, 属 于 化 学 石 膏, 与 天 然 石 膏 和 其 他 工 业 副 产 石 膏 相 比, 具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的 特 点 : (1) 含 水 量 多 粘 度 大 杂 质 含 量 高 钛 石 膏 的 主 要 杂 质 为 Fe (OH) 3 FeSO 4 和 AL (OH) 3, 与 天 然 石 膏 相 比, 其 Fe 2 O 3 含 量 较 高, 而 其 CaO MgO 和 SO 3 的 含 量 较 低, 其 他 成 分 差 别 不 大 钛 石 膏 的 粘 度 大 主 要 是 因 为 采 用 硫 酸 法 生 产 钛 白 粉 时, 副 产 物 钛 石 膏 中 的 Fe 2 0 3 与 硫 酸 反 应 生 成 Fe 2 (SO4) 3,Fe 2 (SO4) 3 在 酸 性 溶 液 中 水 解 生 成 以 胶 体 的 形 式 存 在 的 Fe (OH) 3 沉 淀 (2) 晶 体 尺 寸 较 小 (3) PH 值 6-9, 呈 弱 酸 性 或 中 性 (4) 从 废 渣 处 理 车 间 出 来 时, 先 是 灰 褐 色, 置 于 空 气 中 二 价 铁 离 子 逐 渐 被 氧 化 成 三 价 铁 离 子 而 变 成 红 色 ( 偏 黄 ), 故 又 名 红 黄 石 膏 3-12

(5) 经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样 分 析, 公 司 外 排 钛 石 膏 固 化 时 间 为 24 天, 固 化 后 的 凝 固 强 度 达 到 抗 折 强 度 1.5MPa, 抗 压 强 度 2.5MPa 3.2.2 钛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现 状 根 据 相 关 研 究 可 知, 目 前 钛 石 膏 的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主 要 有 用 作 水 泥 缓 凝 剂 生 产 石 膏 建 材 生 产 高 强 石 膏 以 及 钛 石 膏 砌 块 等, 这 些 综 合 利 用 技 术 大 部 分 正 在 实 验 研 究 阶 段, 且 能 综 合 利 用 的 钛 石 膏 数 量 有 限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也 在 积 极 寻 找 钛 石 膏 综 合 利 用 的 途 经, 其 利 用 钛 石 膏 烧 结 技 术 生 产 砌 块 获 得 成 功 该 公 司 投 资 1.2 亿 元 建 设 的 2 亿 块 / 年 钛 石 膏 烧 结 技 术 生 产 砌 块 项 目 于 2013 年 4 月 开 工,2014 年 9 月 20 竣 工 该 项 目 达 产 后, 将 日 消 耗 钛 石 膏 1000 吨, 年 最 多 利 用 钛 石 膏 23 万 吨, 约 占 公 司 钛 石 膏 年 产 生 量 的 38%, 仍 有 62% 的 钛 石 膏 需 要 合 理 处 置 3.2.2 钛 石 膏 干 式 堆 存 的 可 行 性 和 优 点 综 上 所 述, 目 前 钛 石 膏 虽 然 得 到 了 综 合 利 用, 但 因 其 产 生 量 大, 仍 有 大 量 钛 石 膏 需 要 处 理 钛 石 膏 堆 存 处 置 在 当 前 形 势 下 是 必 要 的 处 置 方 式 根 据 钛 石 膏 的 特 点, 其 在 一 定 时 间 固 化 形 成 块 状, 后 有 较 强 的 抗 折 强 度 和 抗 压 强 度, 不 易 流 动, 风 险 较 小 因 此, 采 用 钛 石 膏 干 式 堆 存 具 有 处 置 风 险 较 小, 封 场 后 可 以 在 场 地 上 面 覆 土 后 进 行 复 耕 等 优 点 总 体 来 说, 钛 石 膏 干 式 堆 存 可 行 3.3 工 程 污 染 因 素 分 析 结 合 工 程 特 点, 主 要 污 染 分 为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和 封 场 期 三 个 阶 段, 各 时 段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见 表 3-6 表 3-6 工 程 产 污 环 节 一 览 表 时 段 污 染 类 型 污 染 物 名 称 废 气 扬 尘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期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生 态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营 运 期 废 气 扬 尘 3-13

废 水 渗 滤 液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生 态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封 场 期 生 态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3.3.1 堆 场 施 工 期 污 染 因 素 分 析 施 工 期 产 生 影 响 环 境 的 因 素 主 要 为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噪 声 弃 土 以 及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1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期 间, 运 输 车 辆 及 施 工 扬 尘 是 大 气 污 染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施 工 扬 尘 是 间 歇 性 污 染 源, 运 输 车 辆 是 流 动 性 污 染 源 由 于 工 程 施 工 扬 尘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有 害 气 体 量 较 少, 污 染 范 围 仅 限 于 各 单 项 工 程 施 工 场 地 及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道 路 沿 线 周 围 100m 范 围 内 2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废 水 主 要 有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车 辆 冲 洗 废 水 等 施 工 用 水 施 工 用 水 均 在 现 场 消 耗, 不 外 排 施 工 车 辆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5m 3 /d,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SS, 工 程 采 用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回 用, 不 外 排 施 工 阶 段 工 作 人 员 约 为 50 人, 全 部 依 托 佰 利 联 现 有 厂 区 的 生 活 设 施 进 行, 生 活 污 水 能 经 佰 利 联 公 司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3 施 工 噪 声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区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1 挖 掘 机 ;2 机 械 车 辆 行 驶 ( 流 动 声 源 ); 3 砂 石 料 加 工 ( 固 定 声 源 );4 混 凝 土 浇 注 噪 声 源 强 为 75-110dB(A) 由 于 工 程 场 址 距 离 敏 感 点 较 远, 且 处 于 山 沟 内, 地 形 阻 挡 声 音 传 播, 不 会 产 生 噪 声 扰 民 现 象 4 施 工 固 废 工 程 堆 场 利 用 自 然 沟 谷 进 行 建 设, 为 取 得 足 够 的 库 容, 堆 场 需 对 场 底 及 边 坡 进 行 整 治, 使 其 坡 度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挖 方 共 约 356348m 3, 开 挖 出 的 表 层 土 方 约 30000m 3, 可 作 为 覆 盖 用 土, 暂 时 堆 放 在 堆 土 场 其 余 挖 方 用 于 筑 坝 道 路 修 筑 3-14

等, 用 方 量 总 计 326348m 3, 能 够 做 到 综 合 利 用, 无 剩 余 土 方 外 排 工 程 土 方 平 衡 图 见 图 3-2 覆 盖 用 土 30000 挖 方 356348 筑 坝 用 土 326348 图 3-2 工 程 土 方 平 衡 图 单 位 :m 3 /a 此 外, 堆 土 场 四 周 应 设 置 围 挡, 采 取 防 风 抑 尘 网 定 时 洒 水 抑 尘 等 措 施 减 轻 堆 土 扬 尘 的 影 响 4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工 程 拟 选 场 址 位 于 中 站 区 河 口 村, 现 为 废 弃 荒 沟 目 前, 场 址 处 主 要 为 草 本 植 被, 以 当 地 常 见 的 蒿 草 和 狗 尾 草 为 主, 无 灌 丛 和 乔 木, 无 珍 稀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施 工 清 理 现 场, 土 方 开 挖 填 筑 机 械 碾 压 等 施 工 活 动, 破 坏 了 工 程 区 域 原 有 地 貌 和 植 被, 造 成 一 定 植 物 量 损 失, 使 占 地 范 围 内 地 表 的 生 物 量 减 少 ; 扰 动 了 表 土 结 构, 导 致 地 表 裸 露, 在 地 表 径 流 的 作 用 下, 会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加 大 水 土 流 失 量 施 工 使 场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条 件 发 生 改 变, 一 方 面 原 有 土 壤 和 植 被 遭 到 破 坏, 生 物 量 明 显 减 少 ; 另 一 方 面, 场 区 平 整 所 开 挖 的 土 方 堆 置 于 场 区 外 围 的 空 地 之 上, 作 为 工 程 建 设 用 土 及 填 埋 过 程 中 的 覆 盖 用 土, 这 样 还 会 影 响 当 地 的 景 观 施 工 结 束 后, 工 程 在 堆 场 周 边 建 设 10m 宽 的 绿 化 带, 采 用 草 坪 绿 篱 花 灌 木 及 观 赏 小 乔 木 进 行 组 合 配 置, 以 最 大 限 度 的 补 偿 项 目 建 设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3.3.2 堆 场 营 运 期 污 染 因 素 分 析 工 程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包 括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和 固 废 四 个 方 面 3-15

3.3.2.1 废 气 工 程 营 运 期 废 气 包 括 汽 车 运 输 过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和 钛 石 膏 堆 存 过 程 产 生 的 二 次 扬 尘 (1) 汽 车 运 输 过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项 目 产 生 的 钛 石 膏 废 渣 采 用 自 卸 卡 车 运 输, 由 厂 区 北 侧 道 路 运 进 堆 场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钛 石 膏 散 落 地 面, 干 燥 后 产 生 运 输 扬 尘 为 防 止 运 输 过 程 中 沿 路 泄 漏, 评 价 要 求 加 强 运 输 车 辆 管 理, 车 辆 搭 盖 蓬 布 运 输, 并 指 定 专 人 清 扫 运 输 路 面, 每 天 定 时 对 道 路 洒 水 抑 尘 (2) 钛 石 膏 堆 存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二 次 扬 尘 钛 石 膏 自 然 干 燥 后 呈 块 状, 有 风 天 气 容 易 形 成 二 次 扬 尘 经 估 算,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0.01kg/h 为 避 免 项 目 在 堆 存 过 程 及 覆 土 未 绿 化 时 遇 大 风 起 尘, 工 程 应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的 堆 存 方 式 进 行 即 采 用 分 区 堆 存, 分 层 碾 压 晾 干, 分 区 覆 土 绿 化, 由 上 游 至 下 游 的 顺 序 依 次 堆 筑 对 达 到 设 计 标 高 的 堆 存 区 及 时 覆 盖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复 耕 绿 化 评 价 要 求 采 用 草 灌 乔 结 合 方 式 进 行 绿 化 和 植 被 恢 复, 并 尽 可 能 采 用 当 地 常 见 的 物 种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距 离 堆 场 最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为 北 400m 和 南 400m 的 河 口 村, 在 采 取 工 程 设 计 及 评 价 要 求 防 尘 措 施 后, 工 程 建 设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3.2.2 废 水 工 程 废 水 主 要 是 钛 石 膏 堆 场 产 生 的 渗 滤 液 (1) 渗 滤 液 的 来 源 及 成 分 a 渗 滤 液 的 来 源 钛 石 膏 堆 场 渗 滤 液 主 要 来 源 于 钛 石 膏 所 含 水 分, 以 及 大 气 降 水 和 地 表 径 流 b 渗 滤 液 成 分 工 程 钛 石 膏 渗 滤 液 成 分 参 照 钛 石 膏 浸 出 混 合 液 的 检 测 结 果 根 据 谱 尼 测 试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钛 石 膏 浸 出 混 合 液 的 检 测 结 果, 对 比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和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一 浸 出 毒 性 鉴 别 (GB5085.3-2007), 钛 石 膏 浸 出 液 组 成 及 3-16

与 标 准 对 比 情 况 见 表 3-7 表 3-7 钛 石 膏 渗 滤 液 成 分 一 览 表 组 分 ph 铜 锌 镉 铅 总 铬 六 价 铬 烷 基 汞 氰 化 物 浓 度 mg/l 8.11 <0.01 <0.006 0.001 <0.001 <0.01 <0.004 未 检 出 <0.004 标 准 mg/l 6-9 2.0 5.0 0.1 1 1.5 0.5 不 得 检 出 5 续 表 3-7 钛 石 膏 渗 滤 液 成 分 一 览 表 组 分 汞 铍 钡 镍 总 银 砷 硒 无 机 氟 化 物 ( 不 含 氟 化 钙 ) 浓 度 mg/l <0.0002 <0.005 0.014 <0.01 0.0003 0.0003 <0.0002 0.97 标 准 mg/l 0.05 0.005 1.0 0.5 0.5 0.5 30 根 据 上 表 可 知, 钛 石 膏 产 生 的 渗 滤 液 各 污 染 物 组 分 浓 度 均 较 低 在 实 际 堆 存 中, 钛 石 膏 经 晾 晒 板 结 后, 渗 出 的 有 害 成 分 将 大 大 降 低 c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的 确 定 工 程 产 生 的 渗 滤 液 参 照 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渗 滤 液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564-2010) 的 介 绍,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的 计 算 采 用 经 验 公 式 法 该 方 法 是 一 种 根 据 多 年 的 气 象 观 测 结 果, 把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作 为 堆 场 年 平 均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的 计 算 依 据, 来 预 测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的 简 单 近 似 方 法,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Q=I (C 1 A 1 +C 2 A 2 +C 3 A 3 )/1000 其 中 :Q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 I 区 域 日 均 降 雨 量 (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568.5mm, 日 均 降 雨 量 为 1.56mm) C 填 埋 区 的 降 雨 下 渗 系 数,C(C 1 已 中 间 覆 盖 区 域 取 0.6,C 2 为 作 业 区 取 0.8,C 3 已 封 场 区 域 取 0.1) A 填 埋 场 区 域 汇 水 面 积 (A 1 为 已 中 间 覆 盖 区 面 积,A 2 为 作 业 区 面 积, A 3 为 已 封 场 区 面 积 )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应 计 算 不 同 时 期 的 渗 滤 液 量, 选 择 最 大 值 作 为 渗 滤 液 处 理 设 施 的 设 计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计 算 结 果 表 3-8 3-17

项 目 表 3-8 填 埋 场 区 域 汇 水 面 积 (m 2 ) A1 A2 A3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计 算 结 果 表 1 0 1000 0 1.2 2 1000 1000 1000 2.2 3 0 0 278000 43.4 渗 滤 液 日 产 量 Q 1 (m 3 /d) 渗 滤 液 日 产 生 量 Q(m 3 /d) 43.4 (2) 渗 滤 液 的 收 集 处 理 工 程 设 计 采 用 排 水 井 排 水 涵 洞 消 力 池 式 排 水 系 统, 能 有 效 减 少 渗 滤 液 的 产 生 量 工 程 应 设 计 专 门 的 渗 滤 液 集 排 水 设 施 对 渗 滤 液 进 行 收 集 收 集 的 渗 滤 液, 可 以 收 集 后 用 于 堆 场 洒 水 抑 尘 经 类 比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钛 石 膏 ( 黄 泥 ) 临 时 堆 场 项 目 的 正 常 运 行 情 况, 工 程 实 际 运 行 时 渗 滤 液 产 生 量 不 大, 远 小 于 理 论 计 算 的 渗 滤 液 日 产 生 量, 能 够 全 部 用 于 堆 场 洒 水 抑 尘, 该 措 施 可 行 3.3.2.3 噪 声 工 程 营 运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车 辆 运 输 噪 声 以 及 场 区 堆 存 过 程 碾 压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在 75-85dB(A) 之 间, 为 减 轻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要 求 加 强 车 辆 管 理, 钛 石 膏 运 送 不 得 在 夜 间 22 时 到 次 日 6 时 进 行 工 程 运 输 路 线 不 经 过 敏 感 点, 且 堆 场 距 离 敏 感 点 较 远, 且 夜 间 不 生 产, 工 程 营 运 期 间 对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产 生 噪 声 扰 民 现 象 3.3.2.4 营 运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及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选 址 处 为 天 然 沟 壑, 地 表 主 要 为 裸 露 的 岩 石 和 土 壤, 主 要 植 被 以 杂 草 为 主 工 程 建 设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土 方 开 挖 填 筑 机 械 碾 压 等 活 动, 破 坏 了 工 程 区 域 原 有 地 貌 和 植 被, 造 成 一 定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 营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噪 声 等 将 对 区 域 内 的 植 物 产 生 不 良 的 影 响, 使 植 物 生 长 受 到 影 响, 会 对 局 部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因 此, 评 价 要 求 工 程 应 采 取 以 下 生 态 防 护 措 施 : (1) 在 堆 场 周 围 设 10 米 的 绿 化 带, 可 以 使 场 区 的 景 观 得 以 改 善 ; (2) 堆 场 最 终 的 填 埋 平 台 及 边 坡 上 及 时 种 植 草 灌 乔 类 植 物, 防 止 覆 盖 土 的 3-18

裸 露, 避 免 水 土 流 失 ; (3) 在 新 建 的 进 场 道 路 和 场 区 道 路 两 旁 及 时 种 植 乔 木, 如 柏 树 杨 树 等 ; (4) 堆 场 封 场 终 结 时, 及 时 覆 土, 种 植 草 皮 灌 木 工 程 采 取 以 上 保 护 及 恢 复 措 施 后, 可 将 其 影 响 减 至 最 低, 基 本 不 会 影 响 到 处 理 场 区 外 的 生 态 环 境 3.4 封 场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及 补 偿 措 施 分 析 钛 石 膏 堆 场 封 场 后, 现 有 的 自 然 景 观 将 不 复 存 在, 也 不 可 能 恢 复 因 此, 应 采 取 一 系 列 生 态 补 偿 措 施, 使 堆 场 的 生 态 环 境 逐 步 恢 复 或 增 强 区 域 的 生 态 功 能 为 减 轻 工 程 建 设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工 程 设 计 待 堆 场 堆 存 完 成 后, 在 钛 石 膏 堆 上 覆 盖 500mm 良 性 土 壤 层, 种 植 草 灌 乔 等 土 著 植 被, 加 强 绿 化, 形 成 绿 色 长 廊, 起 到 生 态 补 偿 的 作 用 对 周 围 环 境 有 良 好 的 改 善 作 用 同 时 评 价 要 求 采 取 以 下 生 态 防 护 措 施 : (1) 在 钛 石 膏 堆 场 封 场 前 应 对 区 域 进 行 现 场 清 理, 进 行 终 场 覆 土 (2) 对 坝 体 外 边 坡 进 行 整 形, 坡 面 植 草 类 植 物, 草 种 选 择 耐 旱 繁 殖 能 力 强 的 品 种, 一 方 面 可 起 到 水 土 保 持 的 作 用, 同 时 还 可 以 使 场 区 的 景 观 得 以 改 善 ; (3) 在 堆 场 坝 外 修 建 截 洪 沟, 以 防 止 洪 水 将 钛 石 膏 冲 走 及 对 钛 石 膏 造 成 浸 泡 淋 溶 污 染 当 地 水 环 境 (4) 根 据 堆 场 地 理 位 置 自 然 条 件 选 择 适 宜 的 生 长 树 种, 在 封 场 区 及 周 边 区 域 广 种 树 木 营 造 隔 离 绿 色 带,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改 善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堆 场 稳 定 后, 尽 快 实 现 土 地 的 再 利 用, 提 高 土 地 的 利 用 价 值 在 采 取 工 程 设 计 及 评 价 要 求 的 生 态 保 护 及 恢 复 措 施 后, 可 将 其 影 响 减 至 最 低, 对 周 围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5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工 程 建 设 将 占 用 自 然 沟 壑, 从 而 改 变 其 使 用 功 能 并 造 成 原 有 土 壤 和 植 被 遭 到 破 坏, 扰 动 了 表 土 结 构, 土 壤 抗 蚀 能 力 降 低, 损 坏 了 原 有 的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导 致 地 表 裸 露, 在 地 表 径 流 的 作 用 下, 会 造 水 土 流 失, 加 大 水 土 流 失 量, 破 坏 生 态, 3-19

恶 化 环 境 此 外 堆 场 存 在 边 坡 坝 体 滑 坡 等 隐 患, 可 能 导 致 水 土 流 失 如 果 不 采 用 相 应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将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因 此, 评 价 建 议 : (1) 施 工 中 应 先 挡 后 填, 防 止 钛 石 膏 流 失 (2) 设 重 力 式 路 堑 挡 土 墙 和 其 他 加 固 措 施 降 低 边 坡 高 度 减 少 挖 方 数 量, 防 止 滑 坡 崩 塌 产 生 (3) 设 置 完 整 的 排 水 系 统, 降 低 雨 水 冲 刷 影 响, 保 证 边 坡 和 坝 体 稳 定, 避 免 水 土 流 失 (4) 填 埋 平 台 及 边 坡 上 及 时 种 植 灌 木 和 草, 防 止 覆 盖 土 的 裸 露, 避 免 水 土 流 失 (5)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及 填 埋 计 划, 加 强 管 理, 严 格 限 制 在 堆 场 范 围 内 建 设, 不 得 对 场 外 土 壤 或 山 体 进 行 破 坏 在 采 取 评 价 要 求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后, 可 将 其 影 响 减 至 最 低 3-20

第 四 章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4.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4.1.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因 子 及 监 测 点 位 根 据 工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因 子 确 定 为 SO 2 NO 2 和 PM 10 三 项 监 测 点 位 设 置 三 个, 主 要 是 刘 庄 村 拟 建 场 址 和 南 司 窑 具 体 点 位 情 况 详 见 表 4-1 表 4-1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点 位 一 览 表 布 点 序 号 位 置 方 位 距 厂 界 距 离 (m) 功 能 1 刘 庄 村 NE 1500 居 民 区 2 拟 建 场 址 场 址 3 南 司 窑 SW 1400 居 民 区 (2)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现 状 监 测 由 河 南 和 阳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 至 11 月 5 日 进 行 监 测 其 监 测 因 子 及 监 测 频 次 见 表 4-2 表 4-2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频 率 一 览 表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频 次 SO 2 NO 2 日 均 值 PM 10 日 均 值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天 采 样 18 小 时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天 采 样 12 小 时 (3)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环 境 空 气 中 各 污 染 因 子 监 测 及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4-3 表 4-3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单 位 :mg/m 3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方 法 标 准 号 或 来 源 检 出 下 限 1 SO 2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光 度 法 HJ482-2009 0.004 2 NO 2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GB J479-2009 0.003 3 PM 10 重 量 法 HJ 618-2011 0.010 4-1

4.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详 见 表 4-4 表 4-4 (2) 评 价 方 法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一 览 表 监 测 因 子 日 均 值 (mg/m 3 ) SO 2 0.15 NO 2 0.08 PM 10 0.15 根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采 用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法, 对 照 评 价 标 准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评 价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法 公 式 如 下 : P i =C i /S i 式 中,P i --i 污 染 物 的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C i --i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 (mg/m 3 ) S i --i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 (mg/m 3 ) (3)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及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4-5 编 号 1 # 刘 庄 村 2 # 拟 建 场 址 3# 南 司 窑 表 4-5 各 污 染 物 日 均 浓 度 统 计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mg/m 3 测 点 项 目 SO 2 NO 2 PM 10 测 值 范 围 0.019-0.023 0.068-0.070 0.010-0.020 污 染 指 数 范 围 0.126-0.153 0.85-0.875 0.067-0.133 超 标 率 (%) 0 0 0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0 0 0 测 值 范 围 0.018-0.021 0.060-0.066 0.010-0.020 污 染 指 数 范 围 0.12-0.14 0.75-0.825 0.067-0.133 超 标 率 (%) 0 0 0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0 0 0 测 值 范 围 0.020-0.022 0.054-0.057 0.010-0.019 污 染 指 数 范 围 0.133-0.15 0.675-0.713 0.067-0.127 超 标 率 (%) 0 0 0 4-2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0 0 0 由 表 4-5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分 析 可 知 : 评 价 区 内 3 个 监 测 点 位 中, PM 10 SO 2 NO 2 日 均 浓 度 值 均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要 求 4.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4.2.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本 项 目 位 于 中 站 区 河 口 村, 工 程 运 行 过 程 不 产 生 废 水 洪 水 经 场 内 排 洪 系 统 向 西 排 入 大 石 河, 经 下 游 大 沙 河 向 东 经 过 修 武 水 文 站 省 控 断 面 本 次 地 表 水 现 状 监 测 在 大 沙 河 上 布 设 1 个 监 测 断 面, 断 面 布 设 情 况 见 表 4-6 表 4-6 地 表 水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情 况 一 览 表 断 面 编 号 监 测 水 体 监 测 断 面 备 注 1# 大 沙 河 修 武 水 文 站 断 面 省 控 断 面 4.2.2 监 测 因 子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共 设 置 1 个 监 测 断 面, 根 据 工 程 排 污 特 点 和 地 表 水 体 功 能, 选 取 COD 氨 氮 和 总 磷 共 计 3 项 因 子, 同 时 测 定 流 速 流 量 4.2.3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地 表 水 监 测 与 分 析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和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三 版 )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等 有 关 监 测 技 术 要 求 进 行, 监 测 因 子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4-7 表 4-7 地 表 水 监 测 断 面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来 源 方 法 检 出 限 (mg/l) 1 COD 重 铬 酸 盐 法 GB/T11914-1989 10.0 2 氨 氮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535-2009 0.025 3 总 磷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11893-1989 0.01mg/L 4.2.4 监 测 时 间 地 表 水 采 用 河 南 省 环 保 厅 网 站 公 示 的 河 南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责 任 目 标 断 面 水 质 周 报 2015 年 第 44 周 (2015-10-26~2015-11-01) 数 据 4.2.5 评 价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Ⅳ 类 标 准, 评 价 标 准 详 见 表 4-8 4-3

表 4-8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序 号 评 价 因 子 标 准 限 值 (mg/l,ph 除 外 ) 备 注 1 COD 30 2 氨 氮 1.5 3 总 磷 0.3 4.2.6 评 价 方 法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对 各 评 价 因 子 进 行 评 价, 分 析 地 表 水 水 质 状 况 未 检 出 项 按 检 出 限 的 一 半 计 算 标 准 指 数 法 计 算 如 下 公 式 :S ij =C ij /C si 式 中 :S ij 污 染 物 i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C ij 污 染 物 i 在 第 j 点 的 浓 度 (mg/l); C si 污 染 物 i 的 标 准 限 值 (mg/l) 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SpHj= SpHj= 7.0-PHj 7.0-PHsd phj-7.0 PHsu-7.0 PH j 7.0 PH j > 7.0 式 中 : S ph,j ph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j j 点 ph 值 ; ph sd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 ph su 地 表 水 水 质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 4.2.7 纳 污 水 体 现 状 及 结 果 各 监 测 点 统 计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4-9 表 4-9 断 面 名 称 项 目 均 值 地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一 览 表 超 标 率 (%) 均 值 标 准 指 数 评 价 标 准 修 武 水 文 断 COD(mg/L) 24.8 0 0.83 30mg/L 4-4

面 流 量 0.77m 3 /s 氨 氮 (mg/l) 2.63 100 1.75 1.5mg/L 总 磷 (mg/l) 0.46 100 1.53 0.3mg/L 对 照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Ⅳ 类 标 准 : 大 沙 河 修 武 水 文 断 面 COD 达 标, 氨 氮 和 总 磷 超 标 氨 氮 超 标 率 为 100%, 最 大 浓 度 标 准 指 数 为 1.75; 总 磷 超 标 率 为 100%, 最 大 浓 度 标 准 指 数 为 1.53 从 评 价 结 果 可 知, 该 断 面 的 水 质 已 达 不 到 地 表 水 Ⅳ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总 磷 和 氨 氮 超 标 原 因 为 沿 途 部 分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大 沙 河 导 致 4.3 地 下 水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4.3.1 监 测 点 布 设 及 监 测 频 次 地 下 水 共 布 设 西 张 庄 村 河 口 村 新 河 口 村 司 窑 村 和 佰 利 联 老 厂 区 5 个 监 测 点, 河 南 和 阳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 至 11 月 3 日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频 次 为 连 续 监 测 3 天, 每 天 监 测 1 次 监 测 点 布 设 情 况 见 表 4-10 表 4-10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布 设 一 览 表 布 点 序 号 位 置 方 位 距 厂 界 距 离 (m) 1 西 张 庄 村 NNW 1800 2 河 口 村 N 400 3 新 河 口 村 S 400 4 司 窑 村 SE 1600 5 佰 利 联 老 厂 区 SW 800 (2) 监 测 因 子 选 取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汞 镉 铬 六 价 铬 砷 氟 化 物 氰 化 物 共 14 项 为 监 测 因 子, 同 时 监 测 地 下 水 的 水 位 井 深 4.3.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地 下 水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具 体 内 容 见 表 4-11 4-5

表 4-11 地 下 水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限 值 备 注 1 ph 6.5-8.5 2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3.0mg/L 3 NH 3 -N 0.2mg/L 4 总 硬 度 450mg/L 5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1000mg/L 6 氯 化 物 250mg/L 7 硫 酸 盐 250mg/L 8 汞 0.001mg/L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9 镉 0.01mg/L 10 铬 0.05mg/L 11 六 价 铬 0.05mg/L 12 砷 0.05mg/L 13 氟 化 物 1.0mg/L 14 氰 化 物 0.05mg/L (2) 评 价 方 法 根 据 地 下 水 监 测 数 据 的 统 计 结 果,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对 各 评 价 因 子 进 行 评 价, 计 算 方 法 同 地 表 水 部 分 (3)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及 评 价 本 次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4-12 表 4-12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点 位 项 目 测 值 标 准 指 数 范 围 西 张 庄 村 ( 水 位 100m, 井 深 150m) 超 标 率 (%)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标 准 ph 7.96-8.01 0.64-0.67 0 0 6.5-8.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0.9-1.1 0.30-0.37 0 0 3.0mg/L NH 3 -N 未 检 出 - 0 0 0.2mg/L 总 硬 度 244-248 0.54-0.55 0 0 450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262-318 0.26-0.31 0 0 1000mg/L 氯 化 物 未 检 出 - 0 0 250mg/L 硫 酸 盐 63.2-65.8 0.25-0.26 0 0 250mg/L 4-6

河 口 村 ( 水 位 80m, 井 深 120m) 新 河 口 村 ( 水 位 42m, 井 深 212m) 司 窑 村 ( 水 位 200m, 井 深 270m) 汞 未 检 出 - 0 0 0.001mg/L 镉 未 检 出 - 0 0 0.01mg/L 铬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六 价 铬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砷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氟 化 物 0.13-0.15 0.13-0.15 0 0 1.0mg/L 氰 化 物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ph 7.70-7.87 0.47-0.58 0 0 6.5-8.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未 检 出 - 0 0 3.0mg/L NH 3 -N 0.093-0.096 0.47-0.48 0 0 0.2mg/L 总 硬 度 424-428 0.94-0.95 0 0 450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520-576 0.52-0.58 0 0 1000mg/L 氯 化 物 25-27 0.1-0.11 0 0 250mg/L 硫 酸 盐 199-207 0.80-0.83 0 0 250mg/L 汞 未 检 出 - 0 0 0.001mg/L 镉 0.001 0.1 0 0 0.01mg/L 铬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六 价 铬 0.005 0.1 0 0 0.05mg/L 砷 0.0003 0.006 0 0 0.05mg/L 氟 化 物 0.16-0.17 0.16-0.17 0 0 1.0mg/L 氰 化 物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ph 7.73-7.75 0.49-0.50 0 0 6.5-8.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0.5-0.6 0.17-0.2 0 0 3.0mg/L NH 3 -N 0.093-0.098 0.47-0.49 0 0 0.2mg/L 总 硬 度 438-440 0.97-0.98 0 0 450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766-822 0.77-0.82 0 0 1000mg/L 氯 化 物 41-44 0.16-0.18 0 0 250mg/L 硫 酸 盐 170-175 0.68-0.70 0 0 250mg/L 汞 未 检 出 - 0 0 0.001mg/L 镉 0.004 0.4 0 0 0.01mg/L 铬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六 价 铬 0.012-0.013 0.24-0.26 0 0 0.05mg/L 砷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氟 化 物 0.33-0.34 0.33-0.34 0 0 1.0mg/L 氰 化 物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ph 7.51-7.63 0.34-0.42 0 0 6.5-8.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0.5-0.6 0.17-0.20 0 0 3.0mg/L NH 3 -N 0.096-0.101 0.48-0.51 0 0 0.2mg/L 总 硬 度 420-425 0.93-0.94 0 0 450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714-760 0.71-0.76 0 0 1000mg/L 氯 化 物 39-40 0.16-0.16 0 0 250mg/L 4-7

佰 利 联 老 厂 区 ( 水 位 120m, 井 深 150m) 硫 酸 盐 174-180 0.70-0.72 0 0 250mg/L 汞 未 检 出 - 0 0 0.001mg/L 镉 0.003-0.004 0.3-0.4 0 0 0.01mg/L 铬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六 价 铬 0.008-0.009 0.16-0.18 0 0 0.05mg/L 砷 0.0003 0.006 0 0 0.05mg/L 氟 化 物 0.33-0.37 0.33-0.37 0 0 1.0mg/L 氰 化 物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ph 7.62-7.66 0.41-0.44 0 0 6.5-8.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0.5-0.6 0.17-0.20 0 0 3.0mg/L NH 3 -N 0.150-0.158 0.75-0.79 0 0 0.2mg/L 总 硬 度 435-437 0.97-0.97 0 0 450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718-784 0.72-0.78 0 0 1000mg/L 氯 化 物 46 0.18 0 0 250mg/L 硫 酸 盐 163 0.65 0 0 250mg/L 汞 未 检 出 - 0 0 0.001mg/L 镉 0.003-0.004 0.3-0.4 0 0 0.01mg/L 铬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六 价 铬 0.006 0.12 0 0 0.05mg/L 砷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氟 化 物 0.30-0.31 0.30-0.31 0 0 1.0mg/L 氰 化 物 未 检 出 - 0 0 0.05mg/L 由 表 4-11 可 知,5 个 监 测 井 位 中,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要 求 4.4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4.4.1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在 项 目 厂 界 外 四 周 1m 处, 共 布 设 4 个 监 测 点 (2)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率 2015 年 10 月 30 日 -31 日 昼 间 和 夜 间 进 行 监 测, 每 天 昼 夜 间 各 监 测 一 次 (3) 监 测 方 法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的 有 关 要 求 进 行 监 测 4.4.2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4-8

本 次 厂 界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2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1) 评 价 方 法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等 效 声 级 法, 即 用 各 监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值 与 评 价 标 准 相 对 照, 得 出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2)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本 次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13 表 4-13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db(a) 编 号 点 位 监 测 日 期 昼 间 Leq 标 准 值 夜 间 Leq 标 准 值 1# 西 厂 界 2# 南 厂 界 3# 东 厂 界 4# 北 厂 界 2015.10.30 52.3 43.1 2015.10.31 52.9 42.6 2015.10.30 53.6 42.1 2015.10.31 52.7 41.9 60 2015.10.30 54.7 41.6 2015.10.31 53.9 42.1 2015.10.30 53.8 42.0 2015.10.31 53.6 43.5 50 由 表 4-12 可 知, 各 个 声 环 境 监 测 点 昼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值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要 求 4.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4.5.1 监 测 点 的 布 设 根 据 项 目 周 围 的 土 壤 环 境 状 况 实 际 情 况, 本 次 评 价 在 预 处 理 车 间 所 在 位 置 水 运 村 和 大 家 作 村 共 设 置 了 3 个 采 样 点, 作 为 工 程 的 土 壤 环 境 背 景 值 监 测 布 点 见 表 4-14 表 4-14 土 壤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表 序 号 采 样 点 位 置 与 厂 址 相 对 位 置 与 厂 址 距 离 (m) 1 河 口 村 N 400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