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 35 号 )... 1 2.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9 3 号 )... 7 3. 国 务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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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 庄 八 一 水 煤 浆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万 千 瓦 公 司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热 电 滨 州 市 沾 化 区 城 市 供 热 中 心 背 万 千 瓦 压 机 组 郓 城 县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日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吨 兆 瓦 山 东 沂 蒙 抽 水 蓄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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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 时 期 是 语 言 迅 速 发 展 时 期 岁 的 儿 能 够 掌 握 全 部 基 本 语 音 随 着 知 识 经 验 的 丰 富 词 汇 日 益 增 多 词 汇 中 实 词 多 其 中 以 名 词 动 词 最 多 ) 虚 词 少 语 句 以 简 单 句 为 主 复 合 句 少 正 确 量 下

第 期 庆振轩 张馨心 闲愁最苦 山之后 事乖人愿 一出山来不自由 痛感 先自一 愁 身愁不 了 那 堪 愁 上 更 添 愁 尽 管 小 草 旧 曾 呼 远 吴头楚 尾 一 棹 人 千 里 休 说 旧 愁 新 志 而今友人应和自己的心愿召唤 故人今又寄当 恨 长 亭 树 今 如 此 霜 天 晓 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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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安 也 不 是 用 金 钱 可 以 买 到 的 我 们 的 俗 语 说," 平 安 即 是 福 " 人 们 都 喜 爱 平 安, 寻 求 平 安, 但 有 几 个 人 真 得 着 了 平 安 呢? 有 几 个 人 家 庭 中 洽 洽 融 融, 没 有 争 吵, 没 有 口 角, 父 慈 子 孝,

长 征 过 程 中, 林 彪 一 直 是 先 锋, 两 万 五 千 里 都 是 他 开 路 过 湘 江, 我 们 的 伤 亡 很 大, 为 什 么? 周 恩 来 要 负 全 责, 大 搬 家, 坛 坛 罐 罐 都 搬, 部 队 行 动 非 常 困 难 林 彪 已 经 打 开 了 一 个 大 口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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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 奈 日 出 印 象 睡 莲 蒋 芷 若 画 家 简 介 克 劳 德 莫 奈, 法 国 画 家, 被 誉 为 印 象 派 之 父, 是 印 象 派 代 表 人 物 和 创 始 人 之 一 莫 奈 是 法 国 最 重 要 的 画 家 之 一, 印 象 派 的 理 论 和 实 践 大 部 分 都 有



自 亦 缚 于 轮 回 故 世 间 天 力 能 救 谁 是 故 依 止 不 虚 者 皈 依 三 宝 佛 诸 极 难 忍 恶 趣 苦 能 仁 说 为 恶 业 果 是 故 虽 遇 生 命 难 终 不 造 罪 佛 三 有 乐 如 草 头 露 一 瞬 刹 那 毁 灭 法 恒 时 不 变 解 脱 果 希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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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 中 喜 王 九 相 寻 ( 晚 春 )* 二 月 湖 水 清, 家 家 春 鸟 鸣 林 花 扫 更 落, 径 草 踏 还 生 酒 伴 来 相 命, 开 尊 共 解 酲 当 杯 已 入 手, 歌 妓 莫 停 声 * 梅 道 士 水 亭 * 傲 吏 非 凡 吏, 名 流 即 道 流 隐 居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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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狮 市 小 学 语 文 阅 读 与 习 作 教 学 征 文 评 选 优 秀 作 品 汇 编 耕 耘 ( 第 17 辑 ) 目 录 前 言 小 学 教 研 室 [4] 阅 读 教 学 把 握 内 在 联 系 提 升 理 性 认 识 祥 芝 中 心 校 黄 军 荣 [5] 求 真 务 实 有 效 教

泪 状 物 雨 水 酒 血 自 来 水 恩 泽 弱 水 三 千 一 股 股 淌 进 沙 漏 回 到 黑 暗 的 胃 脘 昨 夜 墨 迹 未 干 黎 明 的 海 涂 刚 刚 镀 过 银 谁 在 对 镜 梳 妆 可 以 踩 吗? 探 一 只 脚 试 试 海 洋 局 的 种 族 歧 视 那 边 是 五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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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我 之 所 以 選 擇 此 篇 論 文 來 談 東 坡 居 士 ( 註 1) 的 茶 藝 美 學, 主 要 源 於 過 去 對 其 書 法 創 作 及 理 念 的 探 析 研 究 及 更 早 對 先 生 詩 詞 文 章 雄 奇 飄 逸 淡 遠 曠 達 的 崇 仰 之 情 而 宋 代 的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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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宁《问中医几度秋凉》

不 管 有 多 忙, 请 您 抽 空 把 这 个 文 件 看 完!! 七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点 心 八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保 健 品 九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鲜 花 二 十 一 世 纪, 送 礼 送 什 么 呢? 二 十 一 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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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全 国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工 作 会 议 材 料 之 二 政 策 与 文 件 选 编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编 二 〇 一 〇 年 五 月 北 京

目 录 1.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 35 号 )... 1 2.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9 3 号 )... 7 3.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8 111 号 )... 10 4. 教 育 部 关 于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 教 高 2006 16 号 )... 14 5.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加 快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意 见 ( 教 高 [2006]14 号 )... 18 6.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方 案 的 通 知 ( 教 高 2008 5 号 )... 23 7.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教 高 [2004]4 号 )... 24 8.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2010 年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2009 15 号 )... 27 9. 教 育 部 关 于 加 快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促 进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通 知 ( 教 高 2009 3 号 )... 32 10. 关 于 2010 年 部 分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开 展 单 独 招 生 改 革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学 司 [2010]6 号 )... 34 11. 关 于 实 施 2010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进 行 动 大 力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0 25 号 )... 36 12. 教 育 部 商 务 部 关 于 加 强 服 务 外 包 人 才 培 养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 教 高 [2009]5 号 )... 41 13.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中 国 轻 工 业 联 合 会 关 于 在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食 品 工 程 与 生 物 技 术 专 业 玩 具 设 计 与 制 造 专 业 实 施 双 证 书 制 度 的 通 知 ( 教 高 厅 2009 2 号 )... 44 14. 关 于 推 动 建 立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创 业 型 城 市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08 87 号 )... 46 I

15. 共 青 团 中 央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关 于 建 立 共 青 团 青 年 就 业 创 业 见 习 基 地 的 指 导 意 见 ( 试 行 ) 的 通 知 ( 中 青 办 发 [2009]3 号 )... 49 16.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支 付 学 生 实 习 报 酬 有 关 所 得 税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6]107 号 )... 52 17. 企 业 支 付 实 习 生 报 酬 税 前 扣 除 管 理 办 法 ( 国 税 发 [2007]42 号 )... 53 18. 交 通 部 教 育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交 通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交 科 教 发 [2004]762 号 )... 55 19.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加 强 全 省 企 业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2009]133 号 )... 59 20. 广 东 省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实 习 与 毕 业 生 就 业 见 习 条 例... 76 21. 宁 波 市 职 业 教 育 校 企 合 作 促 进 条 例... 84 22.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开 展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责 任 保 险 试 行 工 作 的 通 知 ( 浙 教 装 2008 248 号 )... 87 23.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 江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2008 年 双 元 制 成 人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浙 教 职 成 2008 210 号 )... 91 24. 湖 南 省 高 职 高 专 教 师 系 列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量 化 评 审 细 则 ( 试 行 )... 93 25. 中 共 芜 湖 市 委 组 织 部 关 于 修 订 中 共 芜 湖 市 委 管 理 的 干 部 职 务 名 称 表 的 通 知 ( 芜 组 [2006]10 号 )... 98 26. 中 国 铁 道 建 筑 总 公 司 关 于 石 家 庄 铁 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在 总 公 司 系 统 建 立 学 生 实 训 基 地 的 通 知 ( 中 铁 建 劳 [2003]39 号 )... 100 27. 中 国 邮 政 集 团 公 司 关 于 配 合 石 家 庄 邮 电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做 好 2010 届 毕 业 生 顶 岗 实 习 的 通 知 ( 人 部 简 函 2009 139 号 )... 101 28. 平 顶 山 煤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建 立 平 顶 山 工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实 习 基 地 的 通 知... 102 II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国 发 2005 35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2002 年 全 国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会 议 以 来,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认 真 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2]16 号 ), 加 强 了 对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的 领 导 和 支 持, 以 就 业 为 导 向 改 革 与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逐 步 成 为 社 会 共 识, 职 业 教 育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的 能 力 明 显 增 强 但 从 总 体 上 看, 职 业 教 育 仍 然 是 我 国 教 育 事 业 的 薄 弱 环 节, 发 展 不 平 衡, 投 入 不 足, 办 学 条 件 比 较 差, 办 学 机 制 以 及 人 才 培 养 的 规 模 结 构 质 量 还 不 能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为 了 进 一 步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教 育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适 应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对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和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迫 切 要 求, 促 进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建 设, 现 就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作 出 如 下 决 定 : 一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把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作 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重 要 基 础 和 教 育 工 作 的 战 略 重 点 ( 一 )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加 快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是 落 实 科 教 兴 国 战 略 和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推 进 我 国 走 新 型 工 业 化 道 路 解 决 三 农 问 题 促 进 就 业 再 就 业 的 重 大 举 措 ; 是 全 面 提 高 国 民 素 质, 把 我 国 巨 大 人 口 压 力 转 化 为 人 力 资 源 优 势, 提 升 我 国 综 合 国 力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重 要 途 径 ; 是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遵 循 教 育 规 律, 实 现 教 育 事 业 全 面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必 然 要 求 在 新 形 势 下,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要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把 加 快 职 业 教 育 特 别 是 加 快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与 繁 荣 经 济 促 进 就 业 消 除 贫 困 维 护 稳 定 建 设 先 进 文 化 紧 密 结 合 起 来, 增 强 紧 迫 感 和 使 命 感, 采 取 强 有 力 措 施, 大 力 推 动 职 业 教 育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 二 ) 明 确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目 标 进 一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满 足 人 民 群 众 终 身 学 习 需 要, 与 市 场 需 求 和 劳 动 就 业 紧 密 结 合, 校 企 合 作 工 学 结 合, 结 构 合 理 形 式 多 样, 灵 活 开 放 自 主 发 展,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十 一 五 期 间, 继 续 完 善 政 府 主 导 依 靠 企 业 充 分 发 挥 行 业 作 用 社 会 力 量 积 极 参 与, 公 办 与 民 办 共 同 发 展 的 多 元 办 学 格 局 和 在 国 务 院 领 导 下, 分 级 管 理 地 方 为 主 政 府 统 筹 社 会 参 与 的 管 理 体 制 到 2010 年,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规 模 达 到 800 万 人, 与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规 模 大 体 相 当 ;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规 模 占 高 等 教 育 招 生 规 模 的 一 半 以 上 十 一 五 期 间, 为 社 会 输 送 2500 多 万 名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毕 业 生,1100 多 万 名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毕 业 生 各 种 形 式 的 职 业 培 训 进 一 步 发 展, 每 年 培 训 城 乡 劳 动 者 上 亿 人 次, 使 我 国 劳 动 者 的 素 质 得 到 明 显 提 高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条 件 普 遍 改 善,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进 一 步 加 强, 质 量 效 益 明 显 提 高 1

二 以 服 务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为 宗 旨, 培 养 数 以 亿 计 的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和 数 以 千 万 计 的 高 技 能 专 门 人 才 ( 三 ) 职 业 教 育 要 为 我 国 走 新 型 工 业 化 道 路, 调 整 经 济 结 构 和 转 变 增 长 方 式 服 务 实 施 国 家 技 能 型 人 才 培 养 培 训 工 程, 加 快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急 需 的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培 养, 特 别 是 现 代 制 造 业 现 代 服 务 业 紧 缺 的 高 素 质 高 技 能 专 门 人 才 的 培 养 各 地 区 各 部 门 要 根 据 区 域 经 济 和 行 业 发 展 需 要, 制 订 地 方 和 行 业 技 能 型 人 才 培 养 规 划 ( 四 ) 职 业 教 育 要 为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服 务 实 施 国 家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培 训 工 程, 促 进 农 村 劳 动 力 合 理 有 序 转 移 和 农 民 脱 贫 致 富, 提 高 进 城 农 民 工 的 职 业 技 能, 帮 助 他 们 在 城 镇 稳 定 就 业 ( 五 ) 职 业 教 育 要 为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服 务 继 续 强 化 农 村 三 教 统 筹, 促 进 农 科 教 结 合 实 施 农 村 实 用 人 才 培 训 工 程, 充 分 发 挥 农 村 各 类 职 业 学 校 成 人 文 化 技 术 学 校 以 及 各 种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培 训 机 构 的 作 用, 大 范 围 培 养 农 村 实 用 型 人 才 和 技 能 型 人 才, 大 面 积 普 及 农 业 先 进 实 用 技 术, 大 力 提 高 农 民 思 想 道 德 和 科 学 文 化 素 质 ( 六 ) 职 业 教 育 要 为 提 高 劳 动 者 素 质 特 别 是 职 业 能 力 服 务 实 施 以 提 高 职 业 技 能 为 重 点 的 成 人 继 续 教 育 和 再 就 业 培 训 工 程, 在 企 业 中 建 立 工 学 结 合 的 职 工 教 育 和 培 训 体 系, 面 向 在 职 职 工 开 展 普 遍 的 持 续 的 文 化 教 育 和 技 术 培 训, 加 快 培 养 高 级 工 和 技 师, 建 设 学 习 型 企 业 职 业 院 校 和 培 训 机 构 要 为 就 业 再 就 业 服 务, 面 向 初 高 中 毕 业 生 城 镇 失 业 人 员 农 村 转 移 劳 动 力, 开 展 各 种 形 式 的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创 业 培 训, 提 高 他 们 的 就 业 能 力 工 作 能 力 职 业 转 换 能 力 以 及 创 业 能 力 大 力 发 展 社 区 教 育 远 程 教 育, 通 过 自 学 考 试 和 举 办 夜 校 周 末 学 校 等 多 种 形 式 满 足 人 民 群 众 多 样 化 的 学 习 需 求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与 其 他 教 育 相 互 沟 通 和 衔 接 的 立 交 桥, 使 职 业 教 育 成 为 终 身 教 育 体 系 的 重 要 环 节, 促 进 学 习 型 社 会 建 立 三 坚 持 以 就 业 为 导 向,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 七 )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思 想 的 转 变 坚 持 以 服 务 为 宗 旨 以 就 业 为 导 向 的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方 针, 积 极 推 动 职 业 教 育 从 计 划 培 养 向 市 场 驱 动 转 变, 从 政 府 直 接 管 理 向 宏 观 引 导 转 变, 从 传 统 的 升 学 导 向 向 就 业 导 向 转 变 促 进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与 生 产 实 践 技 术 推 广 社 会 服 务 紧 密 结 合, 积 极 开 展 订 单 培 养, 加 强 职 业 指 导 和 创 业 教 育, 建 立 和 完 善 职 业 院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和 创 业 服 务 体 系, 推 动 职 业 院 校 更 好 地 面 向 社 会 面 向 市 场 办 学 ( 八 ) 进 一 步 深 化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根 据 市 场 和 社 会 需 要, 不 断 更 新 教 学 内 容, 改 进 教 学 方 法 合 理 调 整 专 业 结 构, 大 力 发 展 面 向 新 兴 产 业 和 现 代 服 务 业 的 专 业, 大 力 推 进 精 品 专 业 精 品 课 程 和 教 材 建 设 加 快 建 立 弹 性 学 习 制 度, 逐 步 推 行 学 分 制 和 选 修 制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化 建 设, 推 进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在 教 育 教 学 中 的 应 用 把 学 生 的 职 业 道 德 职 业 能 力 和 就 业 率 作 为 考 核 职 业 院 校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的 重 要 指 标 逐 步 建 立 有 别 于 普 通 教 育 的, 具 有 职 业 教 育 特 点 的 人 才 培 养 选 拔 与 评 价 的 标 准 和 制 度 ( 九 ) 加 强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职 业 技 能 的 培 养 高 度 重 视 实 践 和 实 训 环 节 教 学, 2

继 续 实 施 职 业 教 育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计 划, 在 重 点 专 业 领 域 建 成 2000 个 专 业 门 类 齐 全 装 备 水 平 较 高 优 质 资 源 共 享 的 职 业 教 育 实 训 基 地 中 央 财 政 职 业 教 育 专 项 资 金, 以 奖 励 等 方 式 支 持 市 场 需 求 大 机 制 灵 活 效 益 突 出 的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进 一 步 推 进 学 生 获 取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工 作 取 得 职 业 院 校 学 历 证 书 的 毕 业 生, 参 加 与 所 学 专 业 相 关 的 中 级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时, 免 除 理 论 考 核, 操 作 技 能 考 核 合 格 者 可 获 得 相 应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到 2010 年, 省 级 以 上 重 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有 条 件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都 要 建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开 展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其 学 生 考 核 合 格 后, 可 同 时 获 得 学 历 证 书 和 相 应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十 ) 大 力 推 行 工 学 结 合 校 企 合 作 的 培 养 模 式 与 企 业 紧 密 联 系, 加 强 学 生 的 生 产 实 习 和 社 会 实 践, 改 革 以 学 校 和 课 堂 为 中 心 的 传 统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在 校 学 生 最 后 一 年 要 到 企 业 等 用 人 单 位 顶 岗 实 习,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时 间 不 少 于 半 年 建 立 企 业 接 收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的 制 度 实 习 期 间, 企 业 要 与 学 校 共 同 组 织 好 学 生 的 相 关 专 业 理 论 教 学 和 技 能 实 训 工 作, 做 好 学 生 实 习 中 的 劳 动 保 护 安 全 等 工 作, 为 顶 岗 实 习 的 学 生 支 付 合 理 报 酬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半 工 半 读 制 度, 在 部 分 职 业 院 校 中 开 展 学 生 通 过 半 工 半 读 实 现 免 费 接 受 职 业 教 育 的 试 点, 取 得 经 验 后 逐 步 推 广 ( 十 一 ) 积 极 开 展 城 市 对 农 村 东 部 对 西 部 职 业 教 育 对 口 支 援 工 作 要 把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作 为 城 市 与 农 村 东 部 与 西 部 对 口 支 援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各 地 区 要 加 强 统 筹 协 调, 把 职 业 教 育 对 口 支 援 工 作 与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教 育 扶 贫 促 进 就 业 紧 密 结 合 起 来 要 充 分 利 用 东 部 地 区 和 城 市 优 质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和 就 业 市 场, 进 一 步 推 进 东 西 部 之 间 城 乡 之 间 职 业 院 校 的 联 合 招 生 合 作 办 学 实 行 更 加 灵 活 的 学 制, 有 条 件 地 方 的 职 业 学 校 可 以 采 取 分 阶 段 分 地 区 的 办 学 模 式, 学 生 前 1 至 2 年 在 西 部 地 区 和 农 村 学 习, 其 余 时 间 在 东 部 地 区 和 城 市 学 习 鼓 励 东 部 和 城 市 对 西 部 和 农 村 的 学 生 跨 地 区 学 习 减 免 学 费, 并 提 供 就 业 帮 助 ( 十 二 ) 把 德 育 工 作 放 在 首 位, 全 面 推 进 素 质 教 育 坚 持 育 人 为 本, 突 出 以 诚 信 敬 业 为 重 点 的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确 定 一 批 职 业 教 育 德 育 工 作 基 地, 选 聘 一 批 劳 动 模 范 技 术 能 手 作 为 德 育 辅 导 员 加 强 职 业 院 校 党 团 组 织 建 设, 积 极 发 展 学 生 党 团 员 要 发 挥 学 校 教 育 家 庭 教 育 和 社 会 教 育 的 作 用, 为 学 生 健 康 成 长 创 造 良 好 社 会 环 境 四 加 强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努 力 提 高 职 业 院 校 的 办 学 水 平 和 质 量 ( 十 三 ) 建 立 和 完 善 遍 布 城 乡 灵 活 开 放 的 职 业 教 育 和 培 训 网 络 在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整 合 现 有 资 源 的 基 础 上, 每 个 市 ( 地 ) 都 要 重 点 建 设 一 所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和 若 干 所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每 个 县 ( 市 区 ) 都 要 重 点 办 好 一 所 起 骨 干 示 范 作 用 的 职 教 中 心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乡 镇 要 依 托 中 小 学 农 民 文 化 技 术 学 校 及 其 他 培 训 机 构 开 展 职 业 教 育 和 培 训 社 区 要 大 力 开 展 职 业 教 育 和 培 训 服 务 企 业 要 建 立 健 全 现 代 企 业 培 训 制 度 ( 十 四 ) 加 强 县 级 职 教 中 心 建 设 继 续 实 施 县 级 职 教 中 心 专 项 建 设 计 划, 国 家 重 点 扶 持 建 设 l000 个 县 级 职 教 中 心, 使 其 成 为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培 训 技 术 培 训 与 推 广 扶 贫 开 发 和 普 及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的 重 要 基 地 各 地 区 要 安 排 资 金 改 善 县 级 职 教 中 心 办 学 条 3

件 ( 十 五 ) 加 强 示 范 性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实 施 职 业 教 育 示 范 性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在 整 合 资 源 深 化 改 革 创 新 机 制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建 设 高 水 平 的 培 养 高 素 质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1000 所 示 范 性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100 所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大 力 提 升 这 些 学 校 培 养 高 素 质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能 力, 促 进 他 们 在 深 化 改 革 创 新 体 制 和 机 制 中 起 到 示 范 作 用, 带 动 全 国 职 业 院 校 办 出 特 色, 提 高 水 平 2010 年 以 前, 原 则 上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不 升 格 为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或 并 入 高 等 学 校, 专 科 层 次 的 职 业 院 校 不 升 格 为 本 科 院 校 ( 十 六 ) 加 强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实 施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素 质 提 高 计 划, 地 方 各 级 财 政 要 继 续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师 资 培 养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和 师 资 培 训 工 作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教 师 到 企 业 实 践 制 度, 专 业 教 师 每 两 年 必 须 有 两 个 月 到 企 业 或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实 践 制 定 和 完 善 职 业 教 育 兼 职 教 师 聘 用 政 策, 支 持 职 业 院 校 面 向 社 会 聘 用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高 技 能 人 才 担 任 专 业 课 教 师 或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加 强 双 师 型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职 业 院 校 中 实 践 性 较 强 的 专 业 教 师, 可 按 照 相 应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试 行 条 例 的 规 定, 申 请 评 定 第 二 个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也 可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申 请 取 得 相 应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五 积 极 推 进 体 制 改 革 与 创 新, 增 强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活 力 ( 十 七 ) 推 动 公 办 职 业 学 校 办 学 体 制 改 革 与 创 新 公 办 职 业 学 校 要 积 极 吸 纳 民 间 资 本 和 境 外 资 金, 探 索 以 公 有 制 为 主 导 产 权 明 晰 多 种 所 有 制 并 存 的 办 学 体 制 推 动 公 办 职 业 学 校 与 企 业 合 作 办 学, 形 成 前 校 后 厂 ( 场 ) 校 企 合 一 的 办 学 实 体 推 动 公 办 职 业 学 校 资 源 整 合 和 重 组, 走 规 模 化 集 团 化 连 锁 化 办 学 的 路 子 要 发 挥 公 办 职 业 学 校 在 职 业 教 育 中 的 主 力 军 作 用 ( 十 八 ) 深 化 公 办 职 业 学 校 以 人 事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为 重 点 的 内 部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进 一 步 落 实 职 业 院 校 的 办 学 自 主 权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实 行 校 长 负 责 制 和 聘 任 制,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实 行 党 委 领 导 下 的 校 长 负 责 制 和 任 期 制 全 面 推 行 教 职 工 全 员 聘 用 制 和 岗 位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能 够 吸 引 人 才 稳 定 人 才 合 理 流 动 的 制 度 深 化 内 部 收 入 分 配 改 革, 将 教 职 工 收 入 与 学 校 发 展 所 聘 岗 位 及 个 人 贡 献 挂 钩, 调 动 教 职 工 积 极 性 ( 十 九 ) 大 力 发 展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把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纳 入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总 体 规 划 加 大 对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的 支 持 力 度, 制 定 和 完 善 民 办 学 校 建 设 用 地 资 金 筹 集 的 相 关 政 策 和 措 施 在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招 生 和 学 生 待 遇 等 方 面 对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与 公 办 学 校 要 一 视 同 仁 依 法 加 强 对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的 管 理, 规 范 其 办 学 行 为 扩 大 职 业 教 育 对 外 开 放, 借 鉴 国 外 有 益 经 验, 积 极 引 进 优 质 资 源,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领 域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努 力 开 拓 职 业 院 校 毕 业 生 国 ( 境 ) 外 就 业 市 场 六 依 靠 行 业 企 业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推 动 职 业 院 校 与 企 业 的 密 切 结 合 ( 二 十 ) 企 业 要 强 化 职 工 培 训, 提 高 职 工 素 质 要 继 续 办 好 已 有 职 业 院 校, 企 业 可 以 联 合 举 办 职 业 院 校, 也 可 以 与 职 业 院 校 合 作 办 学 企 业 有 责 任 接 受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和 教 师 实 4

践 对 支 付 实 习 学 生 报 酬 的 企 业, 给 予 相 应 税 收 优 惠 ( 二 十 一 ) 要 认 真 落 实 一 般 企 业 按 照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的 1.5% 足 额 提 取 教 育 培 训 经 费, 从 业 人 员 技 术 要 求 高 培 训 任 务 重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的 企 业, 可 按 2.5% 提 取 的 规 定, 足 额 提 取 教 育 培 训 经 费, 主 要 用 于 企 业 职 工 特 别 是 一 线 职 工 的 教 育 和 培 训 企 业 新 上 项 目 都 要 安 排 员 工 技 术 培 训 经 费 ( 二 十 二 )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和 行 业 协 会 要 在 国 家 教 育 方 针 和 政 策 指 导 下, 开 展 本 行 业 人 才 需 求 预 测, 制 订 教 育 培 训 规 划, 组 织 和 指 导 行 业 职 业 教 育 与 培 训 工 作 ; 参 与 制 订 本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和 证 书 颁 发 工 作 ; 参 与 制 订 培 训 机 构 资 质 标 准 和 从 业 人 员 资 格 标 准 ; 参 与 国 家 对 职 业 院 校 的 教 育 教 学 评 估 和 相 关 管 理 工 作 七 严 格 实 行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完 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 二 十 三 ) 用 人 单 位 招 录 职 工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先 培 训 后 就 业 先 培 训 后 上 岗 的 规 定, 从 取 得 职 业 学 校 学 历 证 书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和 职 业 培 训 合 格 证 书 的 人 员 中 优 先 录 用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涉 及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的 相 关 职 业 的 准 入 办 法 劳 动 保 障 人 事 和 工 商 等 部 门 要 加 大 对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察 力 度 对 违 反 规 定 随 意 招 录 未 经 职 业 教 育 或 培 训 人 员 的 用 人 单 位 给 予 处 罚, 并 责 令 其 限 期 对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有 关 部 门 要 抓 紧 制 定 完 善 就 业 准 入 的 法 规 和 政 策 ( 二 十 四 ) 全 面 推 进 和 规 范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加 强 对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评 价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颁 发 工 作 的 指 导 与 管 理 要 尽 快 建 立 能 够 反 映 经 济 发 展 和 劳 动 力 市 场 需 要 的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体 系 八 多 渠 道 增 加 经 费 投 入,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学 生 资 助 制 度 ( 二 十 五 )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要 加 大 对 职 业 教 育 的 支 持 力 度, 逐 步 增 加 公 共 财 政 对 职 业 教 育 的 投 入 各 级 财 政 安 排 的 职 业 教 育 专 项 经 费, 重 点 支 持 技 能 型 紧 缺 人 才 专 业 建 设, 职 业 教 育 师 资 培 养 培 训, 农 业 和 地 矿 等 艰 苦 行 业 中 西 部 农 村 地 区 和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的 职 业 教 育 和 成 人 教 育 发 展 省 级 政 府 应 当 制 订 本 地 区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人 数 平 均 经 费 标 准 ( 二 十 六 ) 要 进 一 步 落 实 城 市 教 育 费 附 加 用 于 职 业 教 育 的 政 策 从 2006 年 起, 城 市 教 育 费 附 加 安 排 用 于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一 般 地 区 不 低 于 20%, 已 经 普 及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的 地 区 不 低 于 30% 农 村 科 学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推 广 的 经 费 可 适 当 用 于 农 村 职 业 培 训 职 业 院 校 和 培 训 机 构 开 展 的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再 就 业 培 训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再 就 业 培 训 补 贴 国 家 和 地 方 安 排 的 扶 贫 和 移 民 安 置 资 金 要 加 大 对 贫 困 地 区 农 村 劳 动 力 培 训 的 投 入 力 度 国 家 鼓 励 企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和 公 民 个 人 捐 资 助 学, 对 通 过 政 府 部 门 或 非 赢 利 组 织 向 职 业 教 育 的 资 助 和 捐 赠, 按 规 定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要 合 理 确 定 职 业 院 校 的 学 费 标 准, 确 保 学 费 收 入 全 额 用 于 学 校 发 展 要 加 强 对 职 业 教 育 经 费 的 使 用 管 理, 提 高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益 ( 二 十 七 )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贫 困 家 庭 学 生 助 学 制 度 中 央 和 地 方 财 政 要 安 排 经 费, 资 助 接 受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农 村 贫 困 家 庭 和 城 镇 低 收 入 家 庭 子 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要 从 学 校 收 入 中 安 排 5

一 定 比 例 用 于 奖 助 学 金 和 学 费 减 免, 并 把 组 织 学 生 参 加 勤 工 俭 学 和 半 工 半 读 作 为 助 学 的 重 要 途 径 金 融 机 构 要 为 贫 困 家 庭 学 生 接 受 职 业 教 育 提 供 助 学 贷 款, 各 地 区 要 把 接 受 职 业 教 育 的 贫 困 家 庭 学 生 纳 入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资 助 范 围 要 通 过 助 学 金 奖 学 金 贷 学 金 等 多 种 形 式, 对 贫 困 家 庭 学 生 和 选 学 农 业 及 地 矿 等 艰 苦 行 业 职 业 教 育 的 学 生 实 行 学 费 减 免 和 生 活 费 补 贴 对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的 资 助, 按 国 家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执 行 九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动 员 全 社 会 关 心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 二 十 八 )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要 加 强 对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资 源 配 置 条 件 保 障 政 策 措 施 的 统 筹 管 理, 为 职 业 教 育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公 共 服 务 和 良 好 的 发 展 环 境 要 从 严 治 教, 规 范 管 理, 引 导 职 业 教 育 健 康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要 充 分 发 挥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的 作 用, 统 筹 协 调 全 国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研 究 解 决 重 大 问 题 国 务 院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的 统 筹 规 划 综 合 协 调 宏 观 管 理,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在 各 自 职 责 范 围 内, 负 责 职 业 教 育 的 有 关 工 作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政 府 也 要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部 门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 二 十 九 )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要 切 实 加 强 对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的 领 导, 把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纳 入 目 标 管 理, 作 为 对 主 要 领 导 干 部 进 行 政 绩 考 核 的 重 要 指 标, 并 接 受 人 大 政 协 的 检 查 和 指 导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定 期 巡 视 检 查 制 度, 把 职 业 教 育 督 导 作 为 教 育 督 导 的 重 要 内 容, 加 强 对 职 业 教 育 的 评 估 检 查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工 作, 充 分 发 挥 社 会 团 体 和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的 作 用, 为 职 业 教 育 宏 观 管 理 和 职 业 院 校 改 革 与 发 展 服 务 ( 三 十 ) 逐 步 提 高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技 能 人 才 特 别 是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社 会 地 位 和 经 济 收 入, 实 行 优 秀 技 能 人 才 特 殊 奖 励 政 策 和 激 励 办 法 定 期 开 展 全 国 性 的 职 业 技 能 竞 赛 活 动, 对 优 胜 者 给 予 表 彰 奖 励 大 力 表 彰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与 先 进 个 人 广 泛 宣 传 职 业 教 育 的 重 要 地 位 和 作 用, 宣 传 优 秀 技 能 人 才 和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在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中 的 重 要 贡 献, 提 高 全 社 会 对 职 业 教 育 的 认 识, 形 成 全 社 会 关 心 重 视 和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的 良 好 氛 围 国 务 院 二 〇 〇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八 日 6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通 知 国 办 发 2009 3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毕 业 生 ( 以 下 简 称 高 校 毕 业 生 ) 是 我 国 宝 贵 的 人 力 资 源 当 前, 受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我 国 就 业 形 势 十 分 严 峻,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压 力 加 大 各 地 区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把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摆 在 当 前 就 业 工 作 的 首 位,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措 施, 拓 宽 就 业 门 路, 鼓 励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城 乡 基 层 中 西 部 地 区 和 中 小 企 业 就 业, 鼓 励 自 主 创 业, 鼓 励 骨 干 企 业 和 科 研 项 目 单 位 吸 纳 和 稳 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经 国 务 院 同 意, 现 就 有 关 问 题 通 知 如 下 : 一 鼓 励 和 引 导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城 乡 基 层 就 业 鼓 励 高 校 毕 业 生 积 极 参 加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城 市 社 区 建 设 和 应 征 入 伍 围 绕 基 层 面 向 群 众 的 社 会 管 理 公 共 服 务 生 产 服 务 生 活 服 务 救 助 服 务 等 领 域, 大 力 开 发 适 合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岗 位, 引 导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基 层 就 业 对 到 农 村 基 层 和 城 市 社 区 从 事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工 作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符 合 公 益 性 岗 位 就 业 条 件 并 在 公 益 性 岗 位 就 业 的, 按 照 国 家 现 行 促 进 就 业 政 策 的 规 定, 给 予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和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所 需 资 金 从 就 业 专 项 资 金 列 支 ; 对 到 农 村 基 层 和 城 市 社 区 其 他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岗 位 就 业 的, 给 予 薪 酬 或 生 活 补 贴, 所 需 资 金 按 现 行 渠 道 解 决, 同 时 按 规 定 参 加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对 到 中 西 部 地 区 和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县 以 下 农 村 基 层 单 位 就 业 并 履 行 一 定 服 务 期 限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以 及 应 征 入 伍 服 义 务 兵 役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按 规 定 实 施 相 应 的 学 费 和 助 学 贷 款 代 偿 对 具 有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研 究 生 招 录 和 事 业 单 位 选 聘 时 实 行 优 先, 在 地 市 级 以 上 党 政 机 关 考 录 公 务 员 时 也 要 进 一 步 扩 大 招 考 录 用 的 比 例 继 续 实 施 和 完 善 面 向 基 层 就 业 的 专 门 项 目, 扩 大 项 目 范 围 相 关 项 目 由 各 有 关 部 门 继 续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省 级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做 好 各 类 基 层 就 业 项 目 之 间 的 政 策 衔 接 2009 年, 中 央 有 关 部 门 继 续 组 织 实 施 选 聘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村 任 职 三 支 一 扶 ( 支 教 支 农 支 医 和 扶 贫 )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教 师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等 项 目, 各 地 也 要 因 地 制 宜 开 展 地 方 项 目, 鼓 励 和 引 导 更 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报 名 参 加 鼓 励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项 目 结 束 后 留 在 当 地 就 业, 今 后 相 对 应 的 自 然 减 员 空 岗 全 部 聘 用 服 务 期 满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对 参 加 项 目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给 予 生 活 补 贴, 所 需 资 金 按 现 行 资 金 渠 道 解 决, 同 时 按 规 定 参 加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各 专 门 项 目 相 关 待 遇 政 策 的 衔 接 办 法, 由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中 央 组 织 部 共 青 团 中 央 等 有 关 部 门 另 行 研 究 制 定 二 鼓 励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中 小 企 业 和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就 业 各 类 中 小 企 业 和 非 公 有 制 企 业 是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主 要 渠 道 要 进 一 步 清 理 影 响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制 度 性 障 碍 和 限 制, 为 7

他 们 提 供 档 案 管 理 人 事 代 理 社 会 保 险 办 理 和 接 续 职 称 评 定 以 及 权 益 保 障 等 方 面 的 服 务, 形 成 有 利 于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企 业 就 业 的 社 会 环 境 对 企 业 招 用 非 本 地 户 籍 的 普 通 高 校 专 科 以 上 毕 业 生, 各 地 城 市 应 取 消 落 户 限 制 ( 直 辖 市 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企 业 招 用 符 合 条 件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相 关 就 业 扶 持 政 策 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招 用 登 记 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等 城 镇 登 记 失 业 人 员 达 到 规 定 比 例 的,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最 高 为 200 万 元 的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扶 持 三 鼓 励 骨 干 企 业 和 科 研 项 目 单 位 积 极 吸 纳 和 稳 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鼓 励 国 有 大 中 型 企 业 特 别 是 创 新 型 企 业 创 造 条 件, 更 多 地 吸 纳 有 技 术 专 长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充 分 发 挥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和 高 科 技 企 业 集 中 吸 纳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作 用, 加 强 人 才 培 养 使 用 和 储 备 各 地 在 实 施 支 持 困 难 企 业 稳 定 员 工 队 伍 的 工 作 中, 要 引 导 企 业 不 裁 员 或 少 裁 员, 更 多 地 保 留 高 校 毕 业 生 技 术 骨 干,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困 难 企 业 可 按 规 定 在 2009 年 内 给 予 6 个 月 以 内 的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或 岗 位 补 贴, 由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支 付 ; 困 难 企 业 开 展 在 岗 培 训 的, 按 规 定 给 予 资 金 补 助 承 担 国 家 和 地 方 重 大 科 研 项 目 的 单 位 要 积 极 聘 用 优 秀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与 研 究, 其 劳 务 性 费 用 和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费 补 助 按 规 定 从 项 目 经 费 中 列 支, 具 体 办 法 由 科 技 教 育 财 政 等 部 门 研 究 制 定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与 项 目 研 究 期 间, 其 户 口 档 案 可 存 放 在 项 目 单 位 所 在 地 或 入 学 前 家 庭 所 在 地 人 才 交 流 中 心 聘 用 期 满,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可 以 续 聘 或 到 其 他 岗 位 就 业, 就 业 后 工 龄 与 参 与 项 目 研 究 期 间 的 工 作 时 间 合 并 计 算,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年 限 连 续 计 算 四 鼓 励 和 支 持 高 校 毕 业 生 自 主 创 业 鼓 励 高 校 积 极 开 展 创 业 教 育 和 实 践 活 动 对 高 校 毕 业 生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符 合 条 件 的, 免 收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落 实 鼓 励 残 疾 人 就 业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再 就 业 以 及 中 小 企 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发 展 等 现 行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和 创 业 经 营 场 所 安 排 等 扶 持 政 策 在 当 地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登 记 失 业 的 自 主 创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自 筹 资 金 不 足 的, 可 申 请 不 超 过 5 万 元 的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 对 合 伙 经 营 和 组 织 起 来 就 业 的, 可 按 规 定 适 当 扩 大 贷 款 规 模 ; 从 事 当 地 政 府 规 定 微 利 项 目 的, 可 按 规 定 享 受 贴 息 扶 持 有 创 业 意 愿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加 创 业 培 训 的, 按 规 定 给 予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强 化 高 校 毕 业 生 创 业 指 导 服 务, 提 供 政 策 咨 询 项 目 开 发 创 业 培 训 创 业 孵 化 小 额 贷 款 开 业 指 导 跟 踪 辅 导 的 一 条 龙 服 务 各 地 要 建 设 完 善 一 批 投 资 小 见 效 快 的 大 学 生 创 业 园 和 创 业 孵 化 基 地, 并 给 予 相 关 政 策 扶 持 鼓 励 支 持 高 校 毕 业 生 通 过 多 种 形 式 灵 活 就 业, 并 保 障 其 合 法 权 益, 符 合 规 定 的, 可 享 受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政 策 五 强 化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服 务 和 就 业 指 导 充 分 发 挥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的 作 用, 强 化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的 功 能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教 育 等 部 门 及 高 校 要 加 强 协 作, 采 取 网 络 招 聘 专 场 招 聘 供 求 洽 谈 会 和 用 人 单 位 进 校 园 等 多 种 方 式, 大 力 开 展 面 向 高 校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服 务 系 列 活 动, 为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提 供 更 多 更 快 更 好 的 免 费 就 业 信 息 和 各 类 就 业 服 务 高 校 要 强 化 对 大 学 生 的 就 业 指 导, 开 设 就 业 指 导 课 并 作 为 必 修 课 程, 重 点 帮 助 毕 业 生 了 解 就 业 政 策, 提 高 求 职 技 巧, 调 整 就 业 预 期 加 强 高 校 就 业 指 导 服 务 机 构 建 设, 落 实 人 员 场 地 和 经 费 加 强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管 理, 严 厉 打 击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加 强 招 聘 活 动 安 全 保 障, 维 护 高 校 毕 8

业 生 就 业 权 益 六 提 升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能 力 大 力 组 织 以 促 进 就 业 为 目 的 的 实 习 实 践, 确 保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离 校 前 都 能 参 加 实 习 实 践 活 动 完 善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见 习 制 度, 鼓 励 见 习 单 位 优 先 录 用 见 习 高 校 毕 业 生 见 习 期 间 由 见 习 单 位 和 地 方 政 府 提 供 基 本 生 活 补 助 拓 展 一 批 社 会 责 任 感 强 管 理 规 范 的 用 人 单 位 作 为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习 见 习 基 地 从 2009 年 起, 用 3 年 时 间 组 织 100 万 未 就 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参 加 见 习 加 强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的 技 能 培 训, 实 施 毕 业 证 书 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双 证 书 制 度, 努 力 使 相 关 专 业 符 合 条 件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通 过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获 得 相 应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根 据 高 校 毕 业 生 需 要, 提 供 专 场 或 其 他 形 式 的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服 务, 教 育 部 门 及 高 校 要 给 予 积 极 配 合 对 符 合 就 业 困 难 人 员 条 件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按 规 定 给 予 鉴 定 补 贴 七 强 化 对 困 难 高 校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援 助 对 困 难 家 庭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高 校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给 予 适 当 的 求 职 补 贴 各 级 机 关 考 录 公 务 员 事 业 单 位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时, 免 收 困 难 家 庭 高 校 毕 业 生 的 报 名 费 和 体 检 费 对 离 校 后 未 就 业 回 到 原 籍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各 地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机 构 要 摸 清 底 数, 免 费 提 供 政 策 咨 询 职 业 指 导 职 业 介 绍 和 人 事 档 案 托 管 等 服 务, 并 组 织 他 们 参 加 就 业 见 习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等 促 进 就 业 的 活 动 对 登 记 失 业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各 地 要 将 他 们 纳 入 当 地 失 业 人 员 扶 持 政 策 体 系 对 就 业 困 难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和 零 就 业 家 庭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施 一 对 一 职 业 指 导 向 用 人 单 位 重 点 推 荐 公 益 性 岗 位 安 置 等 帮 扶 措 施, 按 规 定 落 实 社 会 保 险 补 贴 公 益 性 岗 位 补 贴 等 就 业 援 助 政 策 八 加 强 领 导, 明 确 责 任 各 地 要 加 强 对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将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纳 入 当 地 就 业 总 体 规 划, 统 筹 安 排, 确 定 目 标 任 务, 实 行 目 标 责 任 制, 加 强 工 作 考 核 和 督 查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切 实 发 挥 职 能, 落 实 工 作 责 任 各 级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要 牵 头 制 定 和 实 施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并 做 好 高 校 毕 业 生 离 校 后 的 就 业 指 导 和 就 业 服 务 工 作 教 育 部 门 要 指 导 高 校 大 力 加 强 在 校 生 的 就 业 指 导 和 服 务 工 作, 并 继 续 深 化 高 等 教 育 改 革 财 政 部 门 要 根 据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形 势 和 实 际 需 要, 统 筹 安 排 资 金 用 于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要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加 强 协 调 配 合, 共 同 推 动 工 作 要 大 力 开 展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工 作 的 宣 传, 引 导 高 校 毕 业 生 树 立 正 确 的 就 业 观 和 成 才 观, 形 成 全 社 会 共 同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多 渠 道 就 业 的 良 好 舆 论 环 境 各 地 要 按 照 本 通 知 要 求, 结 合 本 地 实 际, 制 定 切 实 有 效 的 政 策 措 施, 创 造 性 地 开 展 工 作, 千 方 百 计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二 九 年 一 月 十 九 日 9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国 办 发 2008 111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教 育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税 务 总 局 工 商 总 局 关 于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已 经 国 务 院 同 意, 现 转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二 八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关 于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教 育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税 务 总 局 工 商 总 局 为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七 大 提 出 的 实 施 扩 大 就 业 的 发 展 战 略,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总 体 部 署, 全 面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就 业 促 进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现 就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提 出 以 下 指 导 意 见 : 一 统 一 思 想 认 识, 明 确 目 标 任 务 ( 一 ) 统 一 思 想 认 识 创 业 是 劳 动 者 通 过 自 主 创 办 生 产 服 务 项 目 企 业 或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实 现 市 场 就 业 的 重 要 形 式 劳 动 者 通 过 创 业, 在 实 现 自 身 就 业 的 同 时, 吸 纳 带 动 更 多 劳 动 者 就 业, 促 进 了 社 会 就 业 的 增 加 当 前 及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我 国 就 业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有 利 于 发 挥 创 业 的 就 业 倍 增 效 应, 对 缓 解 就 业 压 力 具 有 重 要 的 现 实 意 义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是 实 施 扩 大 就 业 发 展 战 略 的 重 要 内 容, 是 新 时 期 实 施 积 极 就 业 政 策 的 重 要 任 务 各 地 区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高 度 重 视, 通 过 政 策 支 持 和 服 务 保 障, 优 化 创 业 环 境, 鼓 励 和 扶 持 更 多 劳 动 者 成 为 创 业 者 ( 二 ) 明 确 指 导 思 想 各 地 区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按 照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总 体 要 求, 解 放 思 想, 改 革 创 新, 着 眼 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全 局, 从 创 业 意 识 10

创 业 能 力 和 创 业 环 境 着 手, 逐 步 形 成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工 作 新 格 局 坚 持 政 府 促 进 社 会 支 持 市 场 导 向 自 主 创 业 的 基 本 原 则, 强 化 创 业 服 务 和 创 业 培 训, 改 善 创 业 环 境, 加 快 形 成 政 策 扶 持 创 业 培 训 创 业 服 务 三 位 一 体 的 工 作 机 制, 不 断 激 发 劳 动 者 的 创 业 激 情, 增 强 创 业 意 识, 鼓 励 更 多 的 城 乡 劳 动 者 通 过 自 主 创 业 实 现 就 业 ( 三 ) 突 出 工 作 重 点 各 地 区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紧 密 结 合 地 方 的 优 势 产 业 特 色 经 济, 确 定 鼓 励 创 业 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制 定 扶 持 政 策, 鼓 励 创 业 者 进 入 国 家 和 地 方 优 先 和 重 点 发 展 的 科 技 型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型 劳 动 密 集 型 农 副 产 品 加 工 型 贸 易 促 进 型 社 区 服 务 型 建 筑 劳 务 型 和 信 息 服 务 型 等 产 业 或 行 业 鼓 励 和 支 持 个 体 私 营 等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和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扩 大 创 业 领 域 重 点 指 导 和 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 失 业 人 员 和 返 乡 农 民 工 创 业 积 极 采 取 措 施 促 进 军 队 复 员 转 业 人 员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等 创 业 力 争 用 3 到 5 年 的 时 间, 实 现 劳 动 者 创 业 人 数 和 通 过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人 数 的 大 幅 增 加, 基 本 形 成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政 策 体 系, 使 更 多 有 创 业 意 愿 和 创 业 能 力 的 劳 动 者 成 功 创 业 二 完 善 扶 持 政 策, 改 善 创 业 环 境 ( 四 ) 放 宽 市 场 准 入 加 快 清 理 和 消 除 阻 碍 创 业 的 各 种 行 业 性 地 区 性 经 营 性 壁 垒 法 律 法 规 未 禁 止 的 行 业 和 领 域 向 各 类 创 业 主 体 开 放, 国 家 有 限 制 条 件 和 标 准 的 行 业 和 领 域 平 等 对 待 各 类 创 业 主 体 在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许 可 的 范 围 内, 对 初 创 企 业, 可 按 照 行 业 特 点, 合 理 设 置 资 金 人 员 等 准 入 条 件, 并 允 许 注 册 资 金 分 期 到 位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条 件 程 序 和 合 同 约 定 允 许 创 业 者 将 家 庭 住 所 租 借 房 临 时 商 业 用 房 等 作 为 创 业 经 营 场 所 扩 大 政 府 采 购 范 围, 制 定 促 进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府 采 购 优 惠 政 策 各 地 区 各 有 关 部 门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适 当 放 宽 高 校 毕 业 生 失 业 人 员 以 及 返 乡 农 民 工 创 业 的 市 场 准 入 条 件 ( 五 ) 改 善 行 政 管 理 全 面 实 行 收 费 公 示 制 度 和 企 业 交 费 登 记 卡 制 度, 禁 止 任 何 部 门 单 位 和 个 人 干 预 创 业 企 业 的 正 常 经 营, 严 格 制 止 乱 收 费 乱 摊 派 乱 罚 款 乱 检 查 乱 培 训 行 为 进 一 步 清 理 和 规 范 涉 及 创 业 的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简 化 立 项 审 批 和 办 证 手 续, 公 布 各 项 行 政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事 项 和 办 事 指 南, 推 行 联 合 审 批 一 站 式 服 务 限 时 办 结 和 承 诺 服 务 等, 开 辟 创 业 绿 色 通 道 依 法 保 护 创 业 者 的 合 法 私 有 财 产, 对 严 重 侵 犯 创 业 者 或 其 所 创 办 实 体 合 法 权 益 的 违 法 行 为, 有 关 部 门 要 依 法 查 处 对 创 业 者 提 出 的 行 政 复 议 申 请, 政 府 部 门 要 及 时 受 理, 公 平 对 待, 限 时 答 复 登 记 失 业 人 员 残 疾 人 退 役 士 兵, 以 及 毕 业 2 年 以 内 的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的, 要 按 有 关 规 定, 自 其 在 工 商 部 门 首 次 注 册 登 记 之 日 起 3 年 内, 免 收 管 理 类 登 记 类 和 证 照 类 等 有 关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 六 ) 强 化 政 策 扶 持 全 面 落 实 有 利 于 劳 动 者 创 业 的 税 收 优 惠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资 金 补 贴 场 地 安 排 等 扶 持 政 策,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和 个 体 私 营 等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发 展, 扶 持 劳 动 者 创 业 从 实 际 出 发, 建 立 健 全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政 策 措 施, 细 化 操 作 办 法 多 渠 道 筹 集 安 排 资 金, 支 持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的 展 开 要 针 对 经 营 成 本 上 升 以 及 政 策 和 市 场 环 境 变 化 的 情 况, 兼 顾 行 业 稳 定 发 展 和 结 构 调 整 升 级, 积 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扶 持 保 护 创 业 企 业 的 生 存 和 发 展, 11

鼓 励 创 业 企 业 扩 大 就 业 规 模 对 农 民 工 返 乡 创 业 的, 劳 务 输 出 地 区 要 积 极 探 索 完 善 相 关 扶 持 政 策 ( 七 )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积 极 推 动 金 融 产 品 和 金 融 服 务 创 新, 支 持 推 动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积 极 探 索 抵 押 担 保 方 式 创 新, 对 于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有 利 于 促 进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项 目, 鼓 励 金 融 机 构 积 极 提 供 融 资 支 持 全 面 落 实 小 额 担 保 贷 款 政 策, 创 新 管 理 模 式, 提 高 贷 款 服 务 的 质 量 和 效 率, 并 进 一 步 加 大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的 支 持 力 度 鼓 励 和 支 持 发 展 适 合 农 村 需 求 特 点 的 多 种 所 有 制 金 融 组 织, 创 新 农 村 贷 款 担 保 模 式, 积 极 做 好 对 农 民 工 返 乡 创 业 的 金 融 服 务 建 立 健 全 创 业 投 资 机 制, 鼓 励 利 用 外 资 和 国 内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创 业 企 业,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可 设 立 各 种 形 式 的 创 业 投 资 引 导 基 金, 引 导 和 促 进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的 设 立 与 发 展 三 强 化 创 业 培 训, 提 高 创 业 能 力 ( 八 ) 加 大 培 训 力 度 建 立 满 足 城 乡 各 类 劳 动 者 创 业 的 创 业 培 训 体 系, 扩 大 创 业 培 训 范 围, 逐 步 将 所 有 有 创 业 愿 望 和 培 训 需 求 的 劳 动 者 纳 入 创 业 培 训 加 强 普 通 高 校 和 职 业 学 校 的 创 业 课 程 设 置 和 师 资 配 备, 开 展 创 业 培 训 和 创 业 实 训 落 实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政 策, 对 参 加 创 业 培 训 的 创 业 者, 按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给 予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对 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人 员 参 加 创 业 培 训 的, 其 按 规 定 享 受 的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由 失 业 保 险 基 金 开 支 ( 九 ) 提 高 培 训 质 量 从 规 范 培 训 标 准 提 高 师 资 水 平 完 善 培 训 模 式 等 方 面 入 手, 不 断 提 高 创 业 培 训 的 质 量 定 期 组 织 开 展 教 师 培 训 进 修 研 讨 交 流 活 动, 加 强 师 资 力 量 的 培 养 和 配 备, 提 高 教 育 水 平 采 用 案 例 剖 析 知 识 讲 座 企 业 家 现 身 说 法 等 多 种 方 式, 增 强 创 业 培 训 的 针 对 性 和 实 用 性 根 据 不 同 群 体 的 不 同 需 求, 开 发 推 广 创 业 培 训 技 术, 不 断 提 高 创 业 成 功 率 ( 十 ) 建 立 孵 化 基 地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要 统 筹 安 排 劳 动 者 创 业 所 需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地, 搞 好 基 础 设 施 及 配 套 建 设, 优 先 保 障 创 业 场 地 可 在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确 定 的 城 镇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内, 或 利 用 原 有 经 批 准 的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工 业 园 区 高 新 技 术 园 区 大 学 科 技 园 区 小 企 业 孵 化 园 等 建 设 创 业 孵 化 基 地, 为 进 入 基 地 的 小 企 业 提 供 有 效 的 培 训 指 导 服 务 和 一 定 期 限 的 政 策 扶 持, 增 强 创 业 企 业 的 经 营 管 理 和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提 高 创 业 稳 定 率 四 健 全 服 务 体 系,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 十 一 ) 健 全 服 务 组 织 依 托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体 系, 健 全 创 业 指 导 服 务 组 织, 开 发 创 业 指 导 技 术, 完 善 创 业 服 务 功 能, 提 高 创 业 服 务 效 率, 承 担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的 组 织 服 务 和 实 施 责 任 充 分 发 挥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机 构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指 导 机 构 和 各 类 创 业 咨 询 服 务 机 构 的 作 用, 共 同 做 好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推 动 创 业 咨 询 服 务 工 作 的 开 展, 建 立 由 企 业 家 创 业 成 功 人 士 专 家 学 者 及 政 府 工 作 人 员 共 同 组 成 的 创 业 服 务 专 家 队 伍, 逐 步 形 成 创 业 服 务 指 导 专 兼 职 队 伍 ( 十 二 ) 完 善 服 务 内 容 根 据 城 乡 创 业 者 的 需 求, 组 织 开 展 项 目 开 发 方 案 设 计 风 险 评 估 开 业 指 导 融 资 服 务 跟 踪 扶 持 等 一 条 龙 创 业 服 务, 建 立 创 业 信 息 政 策 发 布 平 12

台, 搭 建 创 业 者 交 流 互 助 的 有 效 渠 道 建 立 政 府 支 持 并 监 管 企 业 与 个 人 开 发 市 场 运 作 的 创 业 项 目 评 估 和 推 介 制 度, 建 立 创 业 项 目 资 源 库, 形 成 有 效 采 集 和 定 期 发 布 制 度 通 过 上 门 服 务 集 中 服 务 电 话 服 务 等 多 种 形 式, 为 创 业 者 提 供 个 性 化 专 业 化 的 开 业 指 导 和 咨 询 服 务 建 立 创 业 者 信 息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设 立 创 业 服 务 热 线, 接 受 创 业 者 的 咨 询 和 投 诉, 提 供 及 时 有 效 的 后 续 服 务 和 跟 踪 指 导, 注 重 对 创 业 失 败 者 的 指 导 和 服 务, 帮 助 他 们 重 树 信 心, 再 创 新 业 ( 十 三 ) 提 供 用 工 服 务 为 创 业 者 新 创 办 企 业 及 其 所 吸 纳 的 员 工 提 供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指 导 创 业 企 业 结 合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落 实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做 好 职 工 的 岗 前 培 训 和 在 职 培 训 组 织 各 类 培 训 机 构 按 照 用 工 需 求 开 展 定 向 订 单 培 训, 为 创 业 企 业 提 供 合 适 人 才 对 参 加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的 符 合 条 件 人 员, 按 规 定 给 予 相 应 的 职 业 培 训 补 贴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补 贴 推 进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和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加 强 社 会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和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为 创 业 者 及 其 招 聘 的 劳 动 者 提 供 社 会 保 障 人 事 管 理 教 育 培 训 职 称 评 定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便 利, 吸 引 人 才 去 新 创 办 企 业 工 作, 扩 大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规 模 五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推 动 工 作 开 展 ( 十 四 ) 强 化 政 府 责 任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要 将 促 进 创 业 作 为 一 项 重 要 任 务, 摆 上 就 业 工 作 的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落 实 扶 持 政 策, 改 善 创 业 环 境, 推 广 经 验 典 型, 积 极 推 动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的 全 面 开 展 重 点 指 导 推 动 工 作 基 础 较 好, 条 件 相 对 成 熟 的 城 市, 根 据 本 意 见 的 要 求, 实 施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相 关 扶 持 政 策, 在 组 织 领 导 创 业 培 训 创 业 服 务 和 社 会 参 与 等 方 面 积 极 探 索, 率 先 完 善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政 策 体 系, 建 立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创 业 型 城 市 ( 十 五 ) 完 善 工 作 机 制 各 地 区 要 发 挥 促 进 就 业 工 作 协 调 机 制 的 作 用, 建 立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发 展 改 革 中 小 企 业 管 理 教 育 建 设 国 土 资 源 财 政 商 务 银 行 税 务 工 商 等 部 门 共 同 参 与 分 工 负 责 协 调 配 合 的 工 作 小 组, 共 同 研 究 制 定 和 实 施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政 策 措 施 和 工 作 计 划 把 优 化 创 业 环 境 完 善 落 实 创 业 政 策 以 及 提 高 创 业 培 训 效 果 创 业 服 务 质 量 创 业 初 始 成 功 率 创 业 稳 定 率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率 等 作 为 衡 量 促 进 以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的 主 要 工 作 指 标, 列 入 当 地 就 业 工 作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充 分 发 挥 工 商 联 工 会 共 青 团 妇 联 残 联 以 及 其 他 社 会 组 织 的 作 用, 共 同 做 好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 十 六 ) 营 造 良 好 氛 围 加 强 创 业 教 育, 提 高 创 业 意 识, 建 设 创 业 文 化, 使 更 多 的 劳 动 者 乐 于 创 业 敢 于 创 业 ; 发 挥 社 会 各 方 面 支 持 和 推 动 创 业 工 作 的 积 极 作 用, 营 造 全 民 创 业 的 社 会 氛 围 ; 加 强 舆 论 引 导, 弘 扬 创 业 精 神, 树 立 一 批 创 业 典 型, 特 别 是 面 对 失 败 不 屈 不 挠 成 功 实 现 再 创 业 的 典 型, 营 造 崇 尚 创 业 竞 相 创 业 褒 奖 成 功 宽 容 失 败 的 和 谐 创 业 环 境 和 良 好 舆 论 氛 围 对 在 创 业 带 动 就 业 工 作 中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要 给 予 表 彰 各 地 区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结 合 实 际, 研 究 制 定 贯 彻 本 意 见 的 具 体 办 法 13

教 育 部 关 于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教 高 2006 16 号 在 贯 彻 党 的 十 六 届 六 中 全 会 精 神 努 力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新 形 势 下, 为 进 一 步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精 神,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促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健 康 发 展, 现 就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深 刻 认 识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全 面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近 年 来, 我 国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蓬 勃 发 展, 为 现 代 化 建 设 培 养 了 大 量 高 素 质 技 能 型 专 门 人 才, 对 高 等 教 育 大 众 化 作 出 了 重 要 贡 献 ; 丰 富 了 高 等 教 育 体 系 结 构, 形 成 了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框 架 ; 顺 应 了 人 民 群 众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的 强 烈 需 求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作 为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中 的 一 个 类 型, 肩 负 着 培 养 面 向 生 产 建 设 服 务 和 管 理 第 一 线 需 要 的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使 命, 在 我 国 加 快 推 进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进 程 中 具 有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随 着 我 国 走 新 型 工 业 化 道 路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和 创 新 型 国 家 对 高 技 能 人 才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既 面 临 着 极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也 面 临 着 严 峻 的 挑 战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要 深 刻 认 识 全 面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是 实 施 科 教 兴 国 战 略 的 必 然 要 求, 也 是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自 身 发 展 的 客 观 要 求 要 认 真 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提 高 高 等 教 育 质 量 的 要 求, 适 当 控 制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招 生 增 长 幅 度, 相 对 稳 定 招 生 规 模, 切 实 把 工 作 重 点 放 在 提 高 质 量 上 要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以 服 务 为 宗 旨, 以 就 业 为 导 向, 走 产 学 结 合 发 展 道 路, 为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培 养 千 百 万 高 素 质 技 能 型 专 门 人 才, 为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作 出 应 有 的 贡 献 二 加 强 素 质 教 育, 强 化 职 业 道 德, 明 确 培 养 目 标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要 坚 持 育 人 为 本, 德 育 为 先, 把 立 德 树 人 作 为 根 本 任 务 要 以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大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的 意 见 ( 中 发 2004 16 号 ) 为 指 导, 进 一 步 加 强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把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体 系 融 入 到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的 全 过 程 要 高 度 重 视 学 生 的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和 法 制 教 育, 重 视 培 养 学 生 的 诚 信 品 质 敬 业 精 神 和 责 任 意 识 遵 纪 守 法 意 识, 培 养 出 一 批 高 素 质 的 技 能 性 人 才 要 加 强 辅 导 员 和 班 主 任 队 伍 建 设, 倡 导 选 聘 劳 动 模 范 技 术 能 手 作 为 德 育 辅 导 员 ; 加 强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党 团 组 织 建 设, 积 极 发 展 学 生 党 团 员 要 针 对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的 特 点, 培 养 学 生 的 社 会 适 应 性, 教 育 学 生 树 立 终 身 学 习 理 念, 提 高 学 习 能 力, 学 会 交 流 沟 通 和 团 队 协 作, 提 高 学 生 的 实 践 能 力 创 造 能 力 就 业 能 力 和 创 业 能 力, 培 养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的 社 会 主 义 建 设 者 和 接 班 人 三 服 务 区 域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以 就 业 为 导 向, 加 快 专 业 改 革 与 建 设 针 对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要 求, 灵 活 调 整 和 设 置 专 业, 是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一 个 重 要 特 色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及 时 发 布 各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规 模 变 化 就 业 状 况 和 供 求 情 况, 调 控 与 优 化 专 业 结 构 布 局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要 及 时 跟 踪 市 场 需 求 的 变 化, 主 动 适 应 区 域 行 业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14

展 的 需 要, 根 据 学 校 的 办 学 条 件, 有 针 对 性 地 调 整 和 设 置 专 业 要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与 专 业 设 置 情 况, 建 立 以 重 点 专 业 为 龙 头 相 关 专 业 为 支 撑 的 专 业 群, 辐 射 服 务 面 向 的 区 域 行 业 企 业 和 农 村, 增 强 学 生 的 就 业 能 力 十 一 五 期 间, 国 家 将 选 择 一 批 基 础 条 件 好 特 色 鲜 明 办 学 水 平 和 就 业 率 高 的 专 业 点 进 行 重 点 建 设, 优 先 支 持 在 工 学 结 合 等 方 面 优 势 凸 显 以 及 培 养 高 技 能 紧 缺 人 才 的 专 业 点 ; 鼓 励 地 方 和 学 校 共 同 努 力, 形 成 国 家 地 方 ( 省 级 ) 学 校 三 级 重 点 专 业 建 设 体 系, 推 动 专 业 建 设 与 发 展 发 挥 行 业 企 业 和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作 用, 加 强 专 业 教 学 标 准 建 设 逐 步 构 建 专 业 认 证 体 系, 与 劳 动 人 事 及 相 关 行 业 部 门 密 切 合 作, 使 有 条 件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都 建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开 展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作, 推 行 双 证 书 制 度, 强 化 学 生 职 业 能 力 的 培 养, 使 有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专 业 的 毕 业 生 取 得 双 证 书 的 人 数 达 到 80% 以 上 四 加 大 课 程 建 设 与 改 革 的 力 度, 增 强 学 生 的 职 业 能 力 课 程 建 设 与 改 革 是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核 心, 也 是 教 学 改 革 的 重 点 和 难 点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要 积 极 与 行 业 企 业 合 作 开 发 课 程, 根 据 技 术 领 域 和 职 业 岗 位 ( 群 ) 的 任 职 要 求, 参 照 相 关 的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改 革 课 程 体 系 和 教 学 内 容 建 立 突 出 职 业 能 力 培 养 的 课 程 标 准, 规 范 课 程 教 学 的 基 本 要 求, 提 高 课 程 教 学 质 量 十 一 五 期 间, 国 家 将 启 动 1000 门 工 学 结 合 的 精 品 课 程 建 设, 带 动 地 方 和 学 校 加 强 课 程 建 设 改 革 教 学 方 法 和 手 段, 融 教 学 做 为 一 体, 强 化 学 生 能 力 的 培 养 加 强 教 材 建 设, 重 点 建 设 好 3000 种 左 右 国 家 规 划 教 材, 与 行 业 企 业 共 同 开 发 紧 密 结 合 生 产 实 际 的 实 训 教 材, 并 确 保 优 质 教 材 进 课 堂 重 视 优 质 教 学 资 源 和 网 络 信 息 资 源 的 利 用, 把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作 为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重 要 手 段, 不 断 推 进 教 学 资 源 的 共 建 共 享, 提 高 优 质 教 学 资 源 的 使 用 效 率, 扩 大 受 益 面 五 大 力 推 行 工 学 结 合, 突 出 实 践 能 力 培 养, 改 革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要 积 极 推 行 与 生 产 劳 动 和 社 会 实 践 相 结 合 的 学 习 模 式, 把 工 学 结 合 作 为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的 重 要 切 入 点, 带 动 专 业 调 整 与 建 设, 引 导 课 程 设 置 教 学 内 容 和 教 学 方 法 改 革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的 重 点 是 教 学 过 程 的 实 践 性 开 放 性 和 职 业 性, 实 验 实 训 实 习 是 三 个 关 键 环 节 要 重 视 学 生 校 内 学 习 与 实 际 工 作 的 一 致 性, 校 内 成 绩 考 核 与 企 业 实 践 考 核 相 结 合, 探 索 课 堂 与 实 习 地 点 的 一 体 化 ; 积 极 推 行 订 单 培 养, 探 索 工 学 交 替 任 务 驱 动 项 目 导 向 顶 岗 实 习 等 有 利 于 增 强 学 生 能 力 的 教 学 模 式 ; 引 导 建 立 企 业 接 收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的 制 度, 加 强 学 生 的 生 产 实 习 和 社 会 实 践,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要 保 证 在 校 生 至 少 有 半 年 时 间 到 企 业 等 用 人 单 位 顶 岗 实 习 工 学 结 合 的 本 质 是 教 育 通 过 企 业 与 社 会 需 求 紧 密 结 合,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要 按 照 企 业 需 要 开 展 企 业 员 工 的 职 业 培 训, 与 企 业 合 作 开 展 应 用 研 究 和 技 术 开 发, 使 企 业 在 分 享 学 校 资 源 优 势 的 同 时, 参 与 学 校 的 改 革 与 发 展, 使 学 校 在 校 企 合 作 中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六 校 企 合 作, 加 强 实 训 实 习 基 地 建 设 15

加 强 实 训 实 习 基 地 建 设 是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改 善 办 学 条 件 彰 显 办 学 特 色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的 重 点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要 按 照 教 育 规 律 和 市 场 规 则, 本 着 建 设 主 体 多 元 化 的 原 则, 多 渠 道 多 形 式 筹 措 资 金 ; 要 紧 密 联 系 行 业 企 业, 厂 校 合 作, 不 断 改 善 实 训 实 习 基 地 条 件 要 积 极 探 索 校 内 生 产 性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的 校 企 组 合 新 模 式, 由 学 校 提 供 场 地 和 管 理, 企 业 提 供 设 备 技 术 和 师 资 支 持, 以 企 业 为 主 组 织 实 训 ; 加 强 和 推 进 校 外 顶 岗 实 习 力 度, 使 校 内 生 产 性 实 训 校 外 顶 岗 实 习 比 例 逐 步 加 大, 提 高 学 生 的 实 际 动 手 能 力 要 充 分 利 用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开 发 虚 拟 工 厂 虚 拟 车 间 虚 拟 工 艺 虚 拟 实 验 十 一 五 期 间, 国 家 将 在 重 点 专 业 领 域 选 择 市 场 需 求 大 机 制 灵 活 效 益 突 出 的 实 训 基 地 进 行 支 持 与 建 设, 形 成 一 批 教 育 改 革 力 度 大 装 备 水 平 高 优 质 资 源 共 享 的 高 水 平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校 内 生 产 性 实 训 基 地 七 注 重 教 师 队 伍 的 双 师 结 构, 改 革 人 事 分 配 和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专 兼 结 合 的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要 适 应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的 需 要, 按 照 开 放 性 和 职 业 性 的 内 在 要 求, 根 据 国 家 人 事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的 总 体 部 署, 改 革 人 事 分 配 和 管 理 制 度 要 增 加 专 业 教 师 中 具 有 企 业 工 作 经 历 的 教 师 比 例, 安 排 专 业 教 师 到 企 业 顶 岗 实 践, 积 累 实 际 工 作 经 历, 提 高 实 践 教 学 能 力 同 时 要 大 量 聘 请 行 业 企 业 的 专 业 人 才 和 能 工 巧 匠 到 学 校 担 任 兼 职 教 师, 逐 步 加 大 兼 职 教 师 的 比 例, 逐 步 形 成 实 践 技 能 课 程 主 要 由 具 有 相 应 高 技 能 水 平 的 兼 职 教 师 讲 授 的 机 制 重 视 教 师 的 职 业 道 德 工 作 学 习 经 历 和 科 技 开 发 服 务 能 力, 引 导 教 师 为 企 业 和 社 区 服 务 逐 步 建 立 双 师 型 教 师 资 格 认 证 体 系, 研 究 制 订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任 职 标 准 和 准 入 制 度 重 视 中 青 年 教 师 的 培 养 和 教 师 的 继 续 教 育, 提 高 教 师 的 综 合 素 质 与 教 学 能 力 十 一 五 期 间, 国 家 将 加 强 骨 干 教 师 与 教 学 管 理 人 员 的 培 训, 建 设 一 批 优 秀 教 学 团 队 表 彰 一 批 在 高 职 教 育 领 域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专 业 带 头 人 和 骨 干 教 师, 提 高 教 师 队 伍 整 体 水 平 八 加 强 教 学 评 估, 完 善 教 学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要 强 化 质 量 意 识, 尤 其 要 加 强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重 视 过 程 监 控, 吸 收 用 人 单 位 参 与 教 学 质 量 评 价, 逐 步 完 善 以 学 校 为 核 心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引 导 社 会 参 与 的 教 学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各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完 善 5 年 一 轮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水 平 评 估 体 系, 在 评 估 过 程 中 要 将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与 就 业 质 量 双 证 书 获 取 率 与 获 取 质 量 职 业 素 质 养 成 生 产 性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顶 岗 实 习 落 实 情 况 以 及 专 兼 结 合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等 方 面 作 为 重 要 考 核 指 标 九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规 范 管 理, 保 证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国 家 将 实 施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重 点 支 持 建 设 100 所 示 范 性 院 校, 引 领 全 国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紧 密 结 合, 强 化 办 学 特 色, 全 面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推 动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各 地 要 加 强 对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统 筹 管 理, 加 大 经 费 投 入, 制 定 政 策 措 施, 引 导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主 动 服 务 社 会, 鼓 励 行 业 企 业 积 极 参 与 院 校 办 学, 促 进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整 体 办 学 水 平 的 提 升, 逐 步 形 成 结 构 合 理 功 能 完 善 质 量 优 良 特 色 鲜 明 的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16

重 视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理 论 研 究 和 实 践 总 结, 加 强 对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成 果 的 宣 传, 增 强 社 会 对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了 解, 提 高 社 会 认 可 度 要 高 度 重 视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领 导 班 子 的 能 力 建 设, 建 立 轮 训 制 度, 引 导 学 校 领 导 更 新 理 念, 拓 宽 视 野, 增 强 战 略 思 维 和 科 学 决 策 能 力, 要 把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作 为 考 核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的 重 要 指 标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要 树 立 科 学 的 人 才 观 和 质 量 观, 把 学 校 的 发 展 重 心 放 到 内 涵 建 设 提 高 质 量 上 来, 确 保 教 学 工 作 的 中 心 地 位 要 从 严 治 教, 规 范 管 理, 特 别 是 规 范 办 学 行 为, 严 格 招 生 管 理 建 立 健 全 各 种 规 章 制 度, 完 善 运 行 机 制, 维 护 稳 定, 保 障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17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加 快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意 见 教 高 [2006]14 号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 教 育 厅 ( 局, 教 委 ) 财 政 厅 ( 局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教 育 局 财 务 局 :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35 号 ) 精 神,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增 强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能 力, 现 就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加 快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充 分 认 识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的 重 大 意 义 近 年 来,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高 度 重 视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的 能 力 有 了 较 大 提 高, 对 完 善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结 构, 实 现 高 等 教 育 大 众 化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但 是, 必 须 清 醒 地 认 识 到, 目 前 我 国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办 学 条 件 相 对 较 差, 双 师 型 专 业 教 师 数 量 不 足,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不 够 完 善, 办 学 机 制 改 革 有 待 突 破, 等 等, 严 重 制 约 了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健 康 发 展 因 此,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必 须 主 动 适 应 社 会 需 求, 以 加 强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为 切 入 点, 切 实 把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重 点 放 到 加 强 内 涵 建 设 和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上 来, 增 强 培 养 面 向 先 进 制 造 业 现 代 农 业 和 现 代 服 务 业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能 力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大 力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决 定 要 求, 为 在 全 国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中 树 立 改 革 示 范, 经 国 务 院 同 意, 在 十 一 五 期 间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该 计 划 将 按 照 地 方 为 主 中 央 引 导 突 出 重 点 协 调 发 展 的 原 则, 选 择 办 学 定 位 准 确 产 学 结 合 紧 密 改 革 成 绩 突 出 制 度 环 境 良 好 辐 射 能 力 较 强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进 行 重 点 支 持, 带 动 全 国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办 出 特 色, 提 高 水 平 二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的 目 标 任 务 和 主 要 内 容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全 面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坚 持 以 服 务 为 宗 旨, 以 就 业 为 导 向, 走 产 学 研 结 合 的 发 展 道 路 的 办 学 方 针, 坚 持 导 向 性 协 调 性 效 益 性 创 新 性 的 原 则, 中 央 引 导 地 方 为 主 行 业 企 业 参 与 院 校 具 体 实 施, 重 点 支 持 100 所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 以 下 简 称 示 范 院 校 ) ( 一 ) 目 标 任 务 总 体 目 标 : 通 过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使 示 范 院 校 在 办 学 实 力 教 学 质 量 管 理 水 平 办 学 效 益 和 辐 射 能 力 等 方 面 有 较 大 提 高, 特 别 是 在 深 化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建 设 高 水 平 专 兼 结 合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提 高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和 创 建 办 学 特 色 等 方 面 取 得 明 显 进 展 发 挥 示 范 院 校 的 示 范 作 用, 带 动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加 快 改 革 与 发 展, 逐 步 形 18

成 结 构 合 理 功 能 完 善 质 量 优 良 的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更 好 地 为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具 体 任 务 : 支 持 100 所 高 水 平 示 范 院 校 建 设,60 万 以 上 在 校 生 直 接 受 益, 为 社 会 提 供 各 类 培 训 200 万 人 次 ; 重 点 建 成 500 个 左 右 产 业 覆 盖 广 办 学 条 件 好 产 学 结 合 紧 密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高 的 特 色 专 业 群 ; 培 养 和 引 进 高 素 质 双 师 型 专 业 带 头 人 和 骨 干 教 师, 聘 请 企 业 行 业 技 术 骨 干 与 能 工 巧 匠, 专 兼 结 合 的 专 业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 建 成 4000 门 左 右 优 质 专 业 核 心 课 程,1500 种 特 色 教 材 和 教 学 课 件, 每 个 专 业 带 动 区 域 和 行 业 内 3 个 以 上 相 关 专 业 主 干 课 程 水 平 的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显 著 提 升 ; 围 绕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发 展 的 产 业 领 域, 研 制 并 推 广 共 享 型 教 学 资 源 库, 为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 运 用 现 代 信 息 手 段, 搭 建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为 共 享 优 质 教 学 资 源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 推 动 示 范 院 校 与 经 济 欠 发 达 地 区 的 对 口 支 援, 与 区 域 内 中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的 对 口 交 流, 促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整 体 质 量 的 提 升 ( 二 ) 主 要 内 容 提 高 示 范 院 校 整 体 水 平 省 级 有 关 部 门 和 院 校 举 办 者, 要 努 力 提 高 示 范 院 校 基 本 建 设 和 教 学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水 平, 改 善 教 学 实 训 条 件 ; 制 定 双 师 型 教 师 培 养 和 专 兼 结 合 专 业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支 持 政 策 与 办 法, 聘 请 一 批 精 通 企 业 行 业 工 作 程 序 的 技 术 骨 干 和 能 工 巧 匠 兼 职, 促 进 高 水 平 双 师 素 质 与 双 师 结 构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 密 切 与 行 业 企 业 在 人 才 培 养 技 术 开 发 应 用 等 领 域 的 合 作, 广 泛 吸 纳 社 会 各 方 资 金 物 质 与 人 力 资 源 参 与 学 校 建 设 ; 加 强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扩 大 我 国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国 际 影 响 推 进 教 学 建 设 和 教 学 改 革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示 范 院 校, 要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建 立 专 业 设 置 招 生 规 模 的 计 划 与 调 整 机 制 ; 坚 持 育 人 为 本 德 育 为 先, 突 出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促 进 学 生 健 康 成 才 ;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探 索 职 业 岗 位 要 求 与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有 机 结 合 的 途 径 和 方 式 ; 根 据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的 实 际 需 要, 改 革 课 程 教 学 内 容 教 学 方 法 教 学 手 段 和 评 价 方 式, 建 成 一 大 批 体 现 岗 位 技 能 要 求 促 进 学 生 实 践 操 作 能 力 培 养 的 优 质 核 心 课 程 ; 统 筹 规 划 和 建 设 紧 密 结 合 生 产 实 际, 具 有 高 职 特 色 的 教 材 体 系, 规 范 教 材 评 价 选 用 机 制, 确 保 高 质 量 教 材 进 课 堂 加 强 重 点 专 业 领 域 建 设 中 央 在 100 所 示 范 院 校 中, 选 择 500 个 左 右 办 学 理 念 先 进 产 学 结 合 紧 密 特 色 鲜 明 就 业 率 高 的 专 业 进 行 重 点 支 持 造 就 一 批 基 础 理 论 扎 实 教 学 实 践 能 力 突 出 的 专 业 带 头 人 和 教 学 骨 干 ; 建 设 一 批 融 教 学 培 训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和 技 术 研 发 功 能 于 一 体 的 实 训 基 地 或 车 间 ; 合 作 开 发 一 批 体 现 工 学 结 合 特 色 的 课 程 体 系, 形 成 500 个 以 重 点 建 设 专 业 为 龙 头 相 关 专 业 为 支 撑 的 重 点 建 设 专 业 群, 提 高 示 范 院 校 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服 务 能 力 增 强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示 范 院 校 要 积 极 为 社 会 提 供 技 术 开 发 与 服 务, 大 力 开 展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努 力 为 提 高 劳 动 者 素 质 促 进 就 业, 以 及 转 移 农 村 劳 动 力 提 供 服 务 ; 积 极 开 展 地 区 之 间 19

城 乡 之 间 的 对 口 支 援 与 交 流, 主 动 为 区 域 内 职 业 院 校 培 训 师 资, 促 进 地 区 职 业 教 育 的 协 调 发 展 创 建 共 享 型 专 业 教 学 资 源 库 对 需 求 量 大 覆 盖 面 广 的 专 业, 中 央 财 政 安 排 经 费 支 持 研 制 共 享 型 专 业 教 学 资 源 库,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专 业 教 学 目 标 与 标 准 精 品 课 程 体 系 教 学 内 容 实 验 实 训 教 学 指 导 学 习 评 价 等 要 素, 以 规 范 专 业 教 学 基 本 要 求, 共 享 优 质 教 学 资 源 ; 针 对 职 业 岗 位 要 求, 强 化 就 业 能 力 培 养, 为 实 施 双 证 书 制 度 构 建 专 业 认 证 体 系 ; 开 放 教 学 资 源 环 境, 满 足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需 要, 为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培 养 和 构 建 终 身 学 习 体 系 搭 建 公 共 平 台 三 完 善 政 策, 明 确 责 任, 加 强 管 理, 确 保 落 实 ( 一 ) 坚 持 地 方 为 主, 落 实 分 担 责 任, 吸 引 企 业 参 与, 强 化 资 金 管 理 建 设 计 划 的 实 施, 以 地 方 投 入 为 主, 积 极 吸 纳 社 会 企 业 资 金, 中 央 财 政 进 行 引 导 和 推 动 十 一 五 期 间, 中 央 财 政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主 要 支 持 示 范 院 校 改 善 教 学 实 验 实 训 条 件, 兼 顾 专 业 带 头 人 和 骨 干 教 师 培 养 课 程 体 系 改 革, 共 享 型 专 业 教 学 资 源 库 建 设 等 各 地 要 将 示 范 院 校 建 设 纳 入 本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优 化 发 展 环 境 ; 加 大 对 示 范 院 校 的 支 持 力 度, 逐 年 提 高 示 范 院 校 的 生 均 经 费 标 准, 到 十 一 五 末, 保 证 示 范 院 校 的 生 均 预 算 内 拨 款 标 准 达 到 本 地 区 同 等 类 型 普 通 本 科 院 校 的 生 均 预 算 内 经 费 标 准, 并 根 据 当 地 情 况, 适 当 降 低 示 范 院 校 的 收 费 标 准 ; 督 促 示 范 院 校 的 举 办 方 筹 措 经 费, 满 足 示 范 院 校 的 教 学 实 训 基 础 设 施 基 本 建 设 双 师 型 专 业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专 业 和 课 程 建 设 等 建 设 内 容 的 需 要 各 地 要 充 分 调 动 行 业 企 业 和 院 校 的 积 极 性, 广 泛 吸 纳 社 会 资 金, 多 渠 道 筹 措 经 费, 保 证 地 方 资 金 的 足 额 到 位 ( 二 ) 完 善 政 策 措 施, 支 持 示 范 院 校 的 改 革 试 点 工 作 各 地 要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优 先 安 排 招 生 录 取 批 次, 鼓 励 开 展 单 独 招 生 试 点, 保 证 生 源 质 量 支 持 示 范 院 校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灵 活 设 置 专 业, 逐 步 扩 大 跨 省 招 生 规 模, 示 范 院 校 跨 省 招 生 比 例 不 低 于 30%, 中 部 和 东 部 地 区 示 范 院 校 对 西 部 地 区 的 招 生 比 例 不 低 于 10%, 提 高 服 务 社 会 的 能 力 加 大 对 贫 困 家 庭 学 生 的 助 学 力 度, 优 先 落 实 国 家 奖 助 学 金 资 助 政 策 示 范 院 校 要 广 泛 吸 引 企 业 和 社 会 机 构 共 同 建 设 实 训 基 地, 建 立 产 学 结 合 的 长 效 机 制 ;2010 年, 有 条 件 的 示 范 院 校 都 要 建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其 学 生 考 核 合 格 后 可 同 时 获 得 学 历 证 书 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在 示 范 院 校 开 展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改 革 试 点, 加 强 专 兼 结 合 专 业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 鼓 励 示 范 院 校 与 其 他 院 校 以 及 行 业 企 业 之 间 加 强 合 作, 统 筹 办 学 资 源, 实 现 优 势 互 补 ; 扩 大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引 进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 对 建 设 计 划 实 施 成 效 显 著 的 示 范 院 校 负 责 人, 要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 三 ) 改 革 示 范 院 校 办 学 机 制, 创 新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各 地 要 引 导 示 范 院 校 科 学 合 理 地 调 整 和 设 置 专 业, 改 革 课 程 体 系 和 教 学 内 容, 将 职 业 岗 位 所 需 的 关 键 能 力 培 养 融 入 专 业 教 学 体 系, 增 强 毕 业 生 就 业 竞 争 能 力 ; 积 极 改 革 以 课 堂 和 教 师 为 中 心 的 传 统 教 学 组 织 形 式, 将 理 论 知 识 学 习 实 践 能 力 培 养 和 综 合 素 质 提 高 三 者 紧 密 结 合 起 来, 提 高 学 生 就 业 能 力 ; 根 据 区 域 和 行 业 人 才 需 求 状 况 以 及 职 业 技 术 与 职 业 岗 位 的 特 点, 积 极 探 索 弹 性 学 制 和 以 学 分 制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灵 活 的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加 快 区 域 和 行 业 高 技 能 紧 缺 人 才 培 养 20

( 四 ) 加 强 管 理, 创 造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良 好 氛 围 建 设 公 共 管 理 平 台, 健 全 组 织 机 构, 建 立 信 息 采 集 与 绩 效 监 控 系 统, 保 证 示 范 院 校 的 改 革 试 点 取 得 实 效,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针 对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热 点 难 点 问 题, 开 展 战 略 性 研 究, 为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加 强 内 涵 建 设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提 供 决 策 咨 询 通 过 建 设 计 划 的 实 施, 推 动 区 域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深 化 改 革 与 健 康 发 展, 形 成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紧 密 联 系 相 互 促 进 的 和 谐 局 面, 使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真 正 成 为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有 力 支 撑 四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的 具 体 步 骤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采 取 地 方 部 门 推 荐 专 家 评 审 立 项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分 期 安 排 经 费 的 方 式, 按 照 预 审 申 报 评 审 立 项 验 收 挂 牌 的 操 作 程 序, 分 年 度 分 步 骤 实 施 ( 一 ) 示 范 院 校 的 入 选 条 件 各 地 推 荐 示 范 院 校 应 为 独 立 设 置 的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并 具 备 以 下 基 本 条 件 : 领 导 能 力 领 先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办 学 理 念 先 进, 具 有 战 略 思 维 科 学 决 策 能 力 和 较 强 的 资 源 整 合 能 力 综 合 水 平 领 先 学 校 办 学 定 位 准 确, 具 备 较 好 的 师 资 设 备 经 费 等 条 件, 教 学 质 量 好, 就 业 率 高, 有 较 高 的 社 会 认 可 度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领 先 与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联 系 紧 密, 形 成 产 学 研 结 合 的 长 效 机 制, 以 就 业 为 导 向,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成 效 显 著 专 业 建 设 领 先 专 业 建 设 理 念 先 进, 特 色 鲜 明, 在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实 习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推 行 双 证 书 制 度 课 程 和 教 材 建 设 等 方 面 取 得 明 显 进 展 社 会 服 务 领 先 积 极 承 担 面 向 区 域 产 业 发 展 的 社 会 培 训, 主 动 为 行 业 企 业 提 供 应 用 技 术 开 发 等 科 技 服 务, 在 区 域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中 具 有 明 显 的 带 动 作 用 ( 二 ) 建 设 计 划 的 实 施 步 骤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从 2006 年 -2010 年 实 施, 按 年 度 分 地 区 分 批 推 进, 稳 步 发 展 中 央 财 政 对 入 选 示 范 院 校 实 行 经 费 一 次 确 定 三 年 到 位, 项 目 逐 年 考 核 适 时 调 整 的 做 法 对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院 校, 终 止 立 项 和 支 持 中 央 财 政 预 留 部 分 资 金, 对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好 的 院 校 实 行 奖 励 2006 年, 制 订 建 设 项 目 总 体 规 划 和 管 理 办 法, 启 动 第 一 批 30 所 左 右 示 范 院 校 的 项 目 建 设 中 央 财 政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安 排 资 金, 地 方 财 政 按 职 责 划 分 对 示 范 院 校 项 目 进 行 重 点 支 持 2007 年, 启 动 第 二 批 40 所 左 右 示 范 院 校 的 项 目 建 设 ; 启 动 中 央 级 共 享 型 专 业 教 学 资 源 库 建 设 并 完 成 公 共 管 理 平 台 建 设 继 续 执 行 首 批 示 范 院 校 的 项 目 建 设 中 央 财 政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安 排 资 金, 地 方 财 政 按 职 责 划 分 对 示 范 院 校 项 目 进 行 重 点 支 持 21

2008 年, 启 动 第 三 批 30 所 左 右 示 范 院 校 的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首 批 示 范 院 校 的 项 目 建 设 并 进 行 验 收, 继 续 执 行 第 二 批 示 范 院 校 的 项 目 建 设 中 央 财 政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安 排 资 金, 地 方 财 政 按 职 责 划 分 对 示 范 院 校 项 目 进 行 重 点 支 持 2009 年, 继 续 执 行 第 三 批 示 范 院 校 的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第 二 批 示 范 院 校 的 项 目 建 设 并 进 行 验 收 中 央 财 政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安 排 资 金, 地 方 财 政 按 职 责 划 分 对 示 范 院 校 项 目 进 行 重 点 支 持 2010 年, 完 成 第 三 批 示 范 院 校 的 项 目 建 设 并 进 行 验 收 对 因 考 核 不 合 格 而 淘 汰 院 校 的 空 缺 数 额 进 行 滚 动 补 充, 安 排 预 留 经 费 对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突 出 的 院 校 进 行 支 持 和 奖 励 实 施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是 加 快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重 要 战 略 举 措 各 地 要 充 分 认 识 建 设 计 划 实 施 的 重 大 意 义, 高 度 重 视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纳 入 规 划, 统 筹 管 理, 确 保 落 实 改 革 的 各 项 政 策 措 施, 全 面 推 动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健 康 快 速 发 展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二 六 年 十 一 月 三 日 22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方 案 的 通 知 教 高 2008 5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教 育 厅 ( 教 委 )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教 育 局 : 为 切 实 贯 彻 落 实 教 育 部 关 于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 教 高 2006 16 号 ) 精 神, 促 进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加 强 内 涵 建 设, 深 化 校 企 合 作 工 学 结 合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推 动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完 善 对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的 宏 观 管 理, 逐 步 形 成 以 学 校 为 核 心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为 引 导 社 会 参 与 的 教 学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促 进 我 国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我 部 研 究 制 订 了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2008 年 开 始, 各 地 原 则 上 应 依 据 本 评 估 方 案 开 展 独 立 设 置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评 估 工 作 本 评 估 方 案 公 布 前 已 进 行 过 评 估 的 院 校 和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建 设 计 划 立 项 建 设 单 位 可 在 2010 年 后 安 排 评 估 所 有 独 立 设 置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自 本 评 估 方 案 发 布 起, 每 学 年 度 须 按 要 求 填 报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状 态 数 据 采 集 平 台 本 科 院 校 中 举 办 的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可 根 据 所 在 地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求, 参 照 此 评 估 标 准 进 行 建 设 教 育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水 平 评 估 的 若 干 意 见 ( 教 高 2005 4 号 )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开 展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水 平 评 估 的 通 知 ( 教 高 厅 2004 16 号 ) 中 与 本 文 不 一 致 的 地 方, 以 本 文 为 准 附 件 :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方 案 教 育 部 二 八 年 四 月 九 日 23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教 高 [2004]4 号 为 引 导 我 国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扩 大 高 等 学 校 办 学 自 主 权, 尽 快 形 成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管 理 的 科 学 运 行 机 制, 我 部 印 发 了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指 导 性 专 业 目 录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目 录 ) 为 了 配 合 目 录 的 使 用, 我 部 制 定 了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参 照 执 行, 并 将 执 行 过 程 中 的 有 关 情 况 及 时 反 馈 给 我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对 目 录 的 管 理 遵 循 " 专 业 大 类 原 则 不 变, 专 业 类 相 对 稳 定, 专 业 基 本 放 开 " 的 原 则 我 部 每 两 年 对 专 业 目 录 进 行 一 次 调 整 ;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可 依 据 高 等 学 校 的 办 学 条 件 办 学 质 量 和 办 学 效 益 等 实 际 情 况, 核 定 学 校 举 办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的 专 业 类 范 围 和 每 年 新 增 专 业 的 数 量 ; 学 校 可 在 核 定 的 专 业 类 内 自 主 调 整 和 设 置 专 业 各 地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应 以 目 录 和 办 法 为 依 据, 及 时 对 本 地 现 有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的 专 业 设 置 情 况 开 展 调 查 并 逐 步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请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将 本 地 所 有 高 等 学 校 现 设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调 整 后 的 情 况 填 写 表 格 ( 见 附 件 二 ), 并 将 相 应 的 电 子 表 格 (.XLS 格 式 ) 一 并 于 2005 年 1 月 31 日 前 报 送 我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高 等 教 育 司 联 系 人 : 综 合 处 : 张 庆 国 010-66096867 高 职 高 专 处 : 李 津 石 010-66096232 E-Mail:gaozhi@moe.edu.cn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2004 年 6 月 一 为 推 进 高 等 学 校 面 向 社 会 依 法 自 主 办 学 的 进 程, 加 强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的 宏 观 管 理, 促 进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的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教 育 法, 以 及 当 前 我 国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实 际 状 况, 制 订 本 办 法 二 由 教 育 部 组 织 制 订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指 导 性 专 业 目 录 ( 以 下 简 称 目 录 ) 是 国 家 对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进 行 宏 观 指 导 的 一 项 基 本 文 件, 是 指 导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和 调 整 专 业,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进 行 教 育 统 计 和 人 才 预 测 等 工 作 的 重 要 依 据, 也 可 作 为 社 会 用 人 单 位 选 择 24

和 接 收 毕 业 生 的 重 要 参 考 教 育 部 将 按 照 专 业 大 类 目 录 原 则 不 变 专 业 类 目 录 相 对 稳 定 专 业 目 录 基 本 放 开 的 原 则 对 目 录 进 行 管 理 三 目 录 所 列 专 业 是 根 据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的 特 点, 以 职 业 岗 位 群 或 行 业 为 主 兼 顾 学 科 分 类 的 原 则 进 行 划 分 的, 体 现 了 职 业 性 与 学 科 性 的 结 合, 并 兼 顾 了 与 本 科 目 录 的 衔 接 专 业 名 称 采 取 了 宽 窄 并 存 的 做 法, 专 业 内 涵 体 现 了 多 样 性 与 普 遍 性 相 结 合 的 特 点, 同 一 名 称 的 专 业, 不 同 地 区 不 同 院 校 可 以 且 提 倡 有 不 同 的 侧 重 与 特 点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高 等 学 校 在 管 理 和 设 置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的 过 程 中, 应 充 分 发 挥 目 录 的 指 导 作 用 四 目 录 分 设 农 林 牧 渔 交 通 运 输 生 化 与 药 品 资 源 开 发 与 测 绘 材 料 与 能 源 土 建 水 利 制 造 电 子 信 息 环 保 气 象 与 安 全 轻 纺 食 品 财 经 医 药 卫 生 旅 游 公 共 事 业 文 化 教 育 艺 术 设 计 传 媒 公 安 法 律 19 个 大 类, 下 设 78 个 二 级 类, 共 532 种 专 业 为 体 现 职 业 教 育 的 特 点, 管 理 类 专 业 暂 分 别 归 属 于 不 同 的 专 业 大 类 中 五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可 通 过 检 查 评 估 等 方 式, 依 据 高 等 学 校 的 办 学 条 件 办 学 质 量 和 办 学 效 益 等 实 际 情 况, 核 定 学 校 举 办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的 专 业 类 范 围 和 新 增 专 业 的 数 量 原 则 上, 高 等 学 校 可 在 核 定 的 专 业 类 中 自 主 设 置 和 调 整 目 录 内 专 业, 也 可 依 据 专 业 目 录 中 的 专 业 名 称 以 ( ) 形 式 标 出 专 业 方 向 或 本 校 该 专 业 内 涵 的 特 色 学 校 依 法 自 主 设 置 的 专 业 应 报 所 属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指 导 院 校 设 置 和 调 整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时, 还 应 注 意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目 录 外 专 业 设 置 标 准 与 听 证 制 度, 以 保 证 专 业 设 置 的 科 学 性 和 规 范 性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管 理 医 学 类 公 安 类 等 国 家 控 制 专 业 ; 高 等 学 校 的 专 业 设 置 范 围 和 年 增 专 业 数 量 等 权 限 应 与 院 校 的 评 估 结 论 挂 钩 ; 对 连 续 三 年 达 不 到 本 省 份 平 均 就 业 率 的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应 通 过 调 节 招 生 计 划 等 方 式 减 少 或 限 制 招 生 教 育 类 专 业 ( 分 类 代 码 6602) 一 般 限 于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中 设 置 六 各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应 从 2004 年 开 始, 于 次 年 1 月 底 前 将 备 案 的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及 相 关 内 容 汇 总 整 理 后, 填 写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情 况 表 报 送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教 育 部 将 对 各 地 上 报 的 专 业 信 息 进 行 汇 总,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以 促 进 信 息 交 流,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对 新 增 设 的 目 录 外 专 业, 省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应 按 照 目 前 的 代 码 序 列 顺 序 编 制 相 应 的 专 业 代 码, 并 在 代 码 后 用 本 省 份 简 称 ( 如 冀 鲁 ) 标 出, 供 本 省 份 使 用 教 育 部 将 对 上 报 的 目 录 外 专 业 进 行 统 筹 协 调, 每 两 年 对 目 录 进 行 一 次 更 新 对 于 设 置 较 普 遍 的 目 录 外 专 业, 根 据 举 办 情 况 给 予 正 式 专 业 代 码 并 予 以 公 布 七 高 等 学 校 要 根 据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科 技 进 步 和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要 求, 以 适 应 生 产 建 设 管 理 服 务 第 一 线 岗 位 的 需 要 为 原 则, 从 本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师 资 实 训 等 办 学 条 件 出 发, 特 别 应 注 意 遵 循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经 济 发 展 和 职 业 岗 位 的 变 化 规 律, 调 整 和 设 置 专 业 同 时, 应 注 意 遵 循 高 等 教 育 规 律, 保 持 教 育 工 作 的 相 对 稳 定 性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