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1 2014 01 政 法 论 坛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Vol. 32 No. 1 Jan. 2014 * 李 栋 从 1807 年 英 国 传 教 士 马 礼 逊 东 渡 来 华 传 教 开 始, 英 美 法 知 识 与 近 代 中 国 发 生 联 系 英 美 传 教 士 和 零 星 中 国 人, 通 过 自 己 的 方 式 和 努 力 将 一 些 英 美 法 知 识 带 到 了 中 国, 并 在 以 林 则 徐 梁 廷 枏 徐 继 畬 和 魏 源 为 代 表 的 传 统 士 大 夫 那 里, 有 了 不 同 程 度 地 回 应 然 而, 从 总 体 上 看, 由 于 此 时 中 国 对 外 来 的 英 美 法 知 识 缺 乏 统 一 的 翻 译 规 则, 格 义 比 附 现 象 较 为 严 重, 加 之 英 美 法 知 识 在 这 一 时 期 的 输 入 具 有 附 属 性 输 入 和 记 载 的 内 容 主 要 是 法 政 知 识 以 及 中 国 缺 少 深 入 理 解 和 回 应 能 力 等 特 征, 直 接 影 响 了 英 美 法 在 中 国 输 入 的 效 果 而 这 一 效 果 之 所 以 会 出 现, 很 大 程 度 是 由 于 传 统 中 国 夷 夏 观 的 文 化 心 理 定 势 造 成 的 英 美 法 知 识 ; 鸦 片 战 争 前 后 ; 夷 夏 观 1 P. 11 1 1840 2 P. 554-555 作 者 简 介 : 李 栋, 法 学 博 士,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法 学 院 副 教 授,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博 士 后 10JZD0028 2012031 1 2000 99
第 1 期 李 栋 : 鸦 片 战 争 前 后 英 美 法 知 识 在 中 国 的 输 入 与 影 响 85 1 2 3 P. 612 1903 3 ideal - types 4 khadi 4 P. 1457 1842 1842 1. 1842 Robert Morrison 1792-1834 1 1840 1999 2 2002 108-109 3 1903 2 3 2006 6 4 2006
86 政 法 论 坛 2014 5 P. 69 1 The Chinese Repository 1807 1842 61 6 P. 6 1842 147 113 77% 5 P. 34 23% 75 1 1819 Walter Henry Medhurst 1796-1857 2 1829 3 1834 Karl Friedlich Gützlaff 1803-1851 4 1836 Elijah Coleman Bridgman 1801-1861 2 惟 国 内 有 两 大 会, 一 是 世 代 公 侯 之 会, 一 是 百 姓 间 凡 乡 绅 世 家 大 族 者 之 会 但 凡 要 设 新 律, 或 改 旧 律, 有 事 急 或 加 减 赋 税, 则 两 大 会 必 先 商 量 之, 然 后 奏 与 君 上 定 意, 如 此 国 之 大 权, 分 与 三 分, 君 有 一 分, 众 官 一 分, 百 姓 一 分, 致 君 难 残 虐 其 民, 诸 侯 不 能 行 霸, 百 姓 不 能 作 乱 也 [7]( P. 9-10) 1215 1265 3 4 5 1776 5 1787 1 8 17 除 此 例 外, 首 领 亦 不 能 胡 为 虽 有 贤 德 及 富 责 之 人, 皆 不 得 以 虚 爵 衔 馈 送, 当 受 者 亦 必 商 之 议 事 阁 及 选 议 处 使 大 小 文 武, 皆 得 仿 此 而 行 国 人 宜 以 律 例 为 重, 不 徒 以 统 领 为 尊 第 所 有 条 例, 统 领 必 从, 亦 必 示 人 恪 遵 如 在 例 外, 统 领 亦 断 不 为 之, 无 异 于 庶 民 焉 6 1 1596 2 1838 1844 1861 2010 22 3 1833 8 1 11 2007 125 4 2004 1 5 4 2011 1637-1638 6 15
第 1 期 李 栋 : 鸦 片 战 争 前 后 英 美 法 知 识 在 中 国 的 输 入 与 影 响 87 1815 Chinese Monthly Magazine 1833 Eastern Western Monthly Magazine 6 7 7 ( 美 国 ) 无 王, 乃 为 国 内 大 富 大 才 之 人 所 治, 其 有 两 个 大 议 会, 属 其 第 一 会 者 有 一 位 尚 书, 或 曰 总 理 者, 又 出 每 省 有 两 位 大 官, 其 总 理 者, 在 任 只 四 年, 每 四 年, 必 立 一 新 总 理 者, 其 各 大 官 在 任 六 年, 然 后 致 职 而 他 人 当 之 也 其 总 理 及 大 官 等 皆 为 众 百 姓 所 选 而 立 者 也 属 其 第 二 会 者, 有 大 官 二 百 位, 即 全 国 内 每 四 万 人 中 出 一 人 以 入 此 会, 若 日 后 国 内 之 民 生 多, 则 每 五 万 人 中 必 出 一 人 以 入 此 会 属 第 二 会 之 官 都 只 两 年 在 任, 伊 等 亦 为 各 省 之 百 姓 自 所 选 也 凡 国 内 之 大 事, 要 先 送 之 到 第 二 会, 此 会 各 官 商 量 后, 又 要 送 之 到 第 一 会, 然 后 可 定 谕 既 定 谕 明 白 了, 则 总 理 乃 签 之, 而 就 发 之 通 于 全 国 也 这 样 的 朝 政 虽 然 为 似 乎 不 治, 到 底 其 甚 有 次 序, 而 花 旗 国 少 有 作 乱, 少 有 暴 虐 也 1 1842 8 9 P. 77 Chinese and English Dictionary 2 Freedom Politics Absolute 1839 Emerich de Vattel 1714-1759 1758 Le Droit des Gens ou Principes de la loi naturelle appliqués a la conduite et aux affairs des nations et des souverains 10 2. 1842 1844 1844 1842 1 1853 1 1815 1900 2007 41 2 1808 7 1815 1822 Chinese and English 1823 4595 2004 57-84
88 政 法 论 坛 2014 2 1856 3 1857 1853 1856 1853 3 11 P. 694-695 1838 1854 2 11 P. 665-667 1844 11 P. 666 1854 1 11 P. 673-674 Thomas Milner 8 1 7 8 史 记 皆 以 国 政 为 纲 领, 天 下 之 大, 邦 土 交 错, 立 国 之 道, 大 要 有 三 : 一 帝 为 政, 礼 乐 征 伐 自 王 者 出, 法 令 政 刑 治 间 不 治 贵, 如 中 国 俄 罗 斯 等 国 是 也 ; 一 君 民 共 为 政, 君 民 皆 受 治 法 律 下, 泰 西 诸 国 间 有 之, 而 英 则 历 代 相 承, 俱 从 此 号 ; 一 民 为 政, 国 无 帝 王, 百 姓 推 立 一 人 主 之, 限 以 年 数, 以 新 继 旧, 如 今 之 合 众 国 是 也 1 志 国 有 下 院, 议 士 所 以 辅 益 王 家 王 有 大 过, 必 匡 之, 惹 迷 斯 ( 詹 姆 斯 一 世 ) 不 知, 乃 以 度 外 置 之 下 院 议 士 不 合 不 喜, 遵 从 法 律 刑 官 长 哥 克 ( 柯 克 ) 持 法 与 王 相 抗, 不 肯 从 王 所 欲 于 是, 执 政 大 臣 诘 问 哥 克 曰 : 王 者 诏 令 与 众 议 士 所 议 之 律 权 相 等 否? 对 曰 : 非 众 议 士 所 议 之 律, 王 者 不 能 变 法, 如 王 者 颁 令 言 某 人 某 事 犯 某 法, 前 此 未 有 例 禁, 不 得 为 犯 法 也 王 喜 自 主 欲 使 海 高 密 衙 门 ( 宗 教 事 务 高 等 法 院,the courts of High Commission) 兼 辖 政 事, 遽 执 人 下 狱 询 之 哥 克, 答 言 : 斯 马 得 有 斯 权 非 古 马 格 那 律 也, 诸 刑 官 亦 以 为 不 可 王 大 怒, 廷 责 之 曰 : 如 此 言, 则 我 反 在 律 法 下 矣, 此 言 非 叛 逆 而 何? 哥 克 侃 侃 言 曰 : 王 固 在 上 帝 与 律 法 下 持 正 不 挠, 缘 此 罢 官 2 1689 3 4 340 1 2 3 4 1856 1856 1856
第 1 期 李 栋 : 鸦 片 战 争 前 后 英 美 法 知 识 在 中 国 的 输 入 与 影 响 89 国 之 律 法 有 二 : 一 载 载 刑 书, 一 传 为 故 事 刑 书 众 议 士 所 议 定, 故 事 先 代 相 传 之 法 引 为 成 例, 二 者 皆 可 依 以 为 断 其 中 又 有 二 法 : 一 斯 达 丢 的 ( 制 定 法 ) 前 所 定 律, 后 若 删 改, 则 刑 法 时 宜 参 用 后 律 ; 一 以 圭 的 因 时 制 宜, 勿 冤 勿 滥, 凡 此 良 法 美 意, 悉 遵 成 宪, 非 人 主 所 得, 任 意 高 下 者, 有 数 衙 门 理 之 刑 部 司 讼 衙 门 刑 部 听 讼 衙 门 户 部 兼 刑 部 衙 门 刑 部 律 法 衙 门, 英 地 共 设 衙 门 六 所, 有 司 周 行 巡 历 治 理 大 狱, 讼 事 每 三 月 一 会, 议 至 教 会 一 切 事 宜, 皆 以 教 中 律 法 治 之, 又 有 司 兵 船 者 治 他 邦 人 争 讼 事, 以 欧 洲 通 行 之 律 治 之 此 外, 各 岛 间 有 不 用 英 律 者, 苏 部 亦 不 尽 遵 英 之 律 法 最 善 者, 仇 家 诬 陷 有 如 力 以 证 之, 英 伦 十 二 人, 阿 而 兰 亦 十 二 人, 苏 格 兰 十 五 人, 听 两 造 之 辞, 而 证 其 是 非, 有 司 从 其 众 者, 以 为 劝 惩, 俾 无 冤 滥 既 证, 若 两 造 不 服 则 有 司 申 送 上 院 成 定 谳 焉 上 院 人 犯 法 止 令 上 院 讯 之, 法 无 论 贵 贱, 行 于 属 地 皆 然, 其 有 不 便 者, 百 姓 得 言 于 两 院 亦 得 聚 会, 以 议 国 家 政 刑 之 得 失 1 Parliament Congress 12 P. 528 1856 13 P. 29-49 3. 1807 1842 1 2 1846 3 1848 4 1852 1834 Hugh Murray The Encyclopaedia of Geography 2 14 P. 1661-1664 5 P. 179 1 2 1856 2011 1397-1420
90 政 法 论 坛 2014 1844 3 2 15 P. 72-80 如 两 造 中 有 愚 民 不 谙 诉 语, 则 以 一 识 例 文 通 言 语 者 代, 自 具 词 迄 堂 质, 均 许 旁 为 剖 诉, 不 以 事 非 切 己 为 嫌, 惟 讼 者 戚 属 避 之, 馀 听 自 择 每 届 审 期, 必 择 其 地 衿 耆 先 未 知 有 此 事 者 二 十 四 人 或 半 之,( 多 不 越 二 十 五 人, 少 亦 必 得 十 一 人 就 所 见, 以 例 权 其 曲 直, 所 见 合, 则 笔 于 爰 书, 呈 察 院, 令 先 散 出, 而 后 察 院 采 以 定 断 焉 事 小 未 控 理 者, 则 别 设 若 干 人, 使 预 为 随 事 处 息, 如 中 国 之 保 甲 然 [15]( P. 75) 察 官 专 司 案 牍, 按 制 谳 断 既 事 归 审 理, 则 不 令 与 议 国 事 而 会 议 国 事 者, 亦 不 复 能 出 兼 审 诘 也 [15]( P. 74) 是 时, 新 定 条 例 十 有 七 款, 凡 事 无 大 小 缓 急, 必 集 议 而 后 行 议 必 按 例, 否 则 虽 统 领 不 自 专 故 凡 统 领 初 受 事, 辄 誓 于 众 曰 我 必 循 例, 自 正 其 身, 而 后 尽 力 民 事 云 故 例 外 一 毫 不 敢 稍 存 私 见, 亦 不 敢 以 已 己 意 自 创 一 事 盖 稍 涉 偏 私, 则 举 国 必 不 服, 而 议 事 官 先 不 会 议, 即 议 亦 断 不 可 行 也 [15]( P. 77) 3 1 2 溯 公 司 之 设, 肇 始 荷 兰 以 明 万 历 二 十 一 年 市 印 度 获 厚 利, 遂 于 南 洋 创 为 总 局, 曰 公 班 衙 云 公 司 者, 王 与 国 之 富 人 合, 并 择 二 十 人 通 懋 迁 者 司 其 事, 谓 之 公 班 衙, 岁 载 运 土 产 及 转 易 东 印 度 各 国 物 来 粤 总 理 者 数 人, 曰 大 班 曰 二 三 班, 最 卑 有 称 四 班 者 [15]( P. 141) 1848 3 16 英 吉 利 之 俗, 男 女 婚 配 皆 自 择 定 然 后 告 父 母 至 婚 配 之 日, 耶 稣 教 师 诫 以 善 言, 为 之 祈 福, 男 以 戒 指 约 于 女 指 亲 宾 送 之 入 房 欢 宴 而 散, 其 俗 男 女 皆 分 父 母 之 产 男 不 得 取 妾, 犯 1 2 2000 3 3 1848 1844
第 1 期 李 栋 : 鸦 片 战 争 前 后 英 美 法 知 识 在 中 国 的 输 入 与 影 响 91 者 流 之 七 年 男 恒 听 命 于 女, 举 国 皆 然 [17]( P. 647) 17 P. 771 5 P. 199 5 P. 201 呜 呼! 弥 利 坚 国 非 有 雄 材 枭 杰 之 王 也 二 十 七 部, 酋 分 东 西 二 路, 而 公 举 一 大 酋 总 摄 之 匪 惟 不 世 及, 且 不 四 载 即 受 代, 一 变 古 今 官 家 之 局, 而 人 心 翕 然, 可 不 谓 公 乎 议 事 听 讼, 选 官 举 贤, 皆 自 下 始 众 可 可 之, 众 否 否 之 众 好 好 之, 众 恶 恶 之 三 占 从 二, 舍 独 徇 同, 即 在 下 预 议 之 人, 亦 先 由 公 举, 可 不 谓 周 乎 [14]( P. 1619) 14 P. 1684 14 P. 1688 1844 12 基 督 教 传 教 士 的 活 动 对 中 国 社 会 和 文 化 发 展 的 影 响 是 前 所 未 有 的 以 往 中 国 人 由 于 语 言 上 的 障 碍, 无 法 直 接 了 解 到 外 部 世 界 的 发 展 变 化 传 教 士 来 到 中 国 后, 不 仅 带 来 了 西 方 世 界 的 风 俗 习 惯 和 生 活 方 式, 也 带 来 了 科 学 文 化 和 他 们 国 家 的 历 史 [18]( P. 116) 1. 过 去 的 几 个 月, 我 几 乎 每 天 都 花 在 编 写 美 国 简 史 上 这 本 书 准 备 分 为 两 卷, 每 卷 75 页 全 书 56 章, 主 题 包 括 美 国 的 发 现 地 理 位 置 和 疆 域, 以 及 美 国 人 的 性 格 特 征 风 俗 习 惯 政 治 文 学 宗 教 和 慈 善 机 构 等 内 容 [18]( P. 23)
92 政 法 论 坛 2014 他 们 希 望 通 过 对 西 方 历 史 和 地 理 知 识 的 介 绍, 向 中 国 人 展 示 一 个 繁 荣 进 步 文 明 昌 盛 的 西 方, 破 除 中 国 人 无 视 广 阔 的 外 部 世 界, 蔑 视 西 方 文 明 的 心 理, 进 而 影 响 清 政 府 的 对 外 政 策 [19]( P. 433) 既 然 万 物 万 人, 皆 由 神 而 原 被 造 化, 自 然 学 者 不 可 止 察 一 所 地 方 之 各 物, 单 问 一 种 人 之 风 俗, 乃 需 勤 问 及 万 世 万 处 万 人, 方 可 比 较 辨 明 是 非 真 假 矣 一 种 人 全 是, 抑 一 种 人 全 非, 未 之 有 也 似 乎 一 所 地 方, 未 曾 有 各 物 皆 顶 好 的, 那 处 地 方 皆 是 臭 的 论 人 论 理, 亦 是 一 般 这 处 人 有 好 歹 智 愚, 那 处 亦 然 1 2. 2 1833 中 国 的 历 史 沉 溺 于 帝 王 的 历 史 之 中, 皇 帝 是 独 一 无 二 的 代 理 人, 国 家 只 是 为 了 迎 合 皇 帝 及 其 大 臣 而 建 立 的 机 器 其 编 年 记 录 中 充 斥 着 对 历 代 帝 王 们 的 赞 誉, 却 很 少 敢 记 载 他 们 的 明 显 失 误 这 些 历 史 的 和 政 治 的 欺 骗 性 观 点 经 不 起 细 察 皇 帝, 这 个 全 人 类 之 父, 却 只 是 一 个 践 踏 法 律, 将 整 个 国 家 禁 锢 于 铁 镣 之 下 的 专 制 君 主 3 1835 中 国 的 政 治 往 往 被 过 多 地 赞 誉 和 羡 慕, 认 为 它 具 有 某 种 特 质, 可 以 几 乎 完 美 地 实 行 统 治, 这 实 属 误 解 中 国 政 府 保 持 对 于 百 姓 的 权 威 主 要 是 依 赖 一 套 严 格 的 监 督 机 制 和 广 泛 的 相 互 承 1 2011 44 2 2010 4 3 Remarks on the History and Chronology of China from the Earliest Ages Down to the Present Tim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2 No. 2 pp. 74-85 1833. 2011 5
第 1 期 李 栋 : 鸦 片 战 争 前 后 英 美 法 知 识 在 中 国 的 输 入 与 影 响 93 认 责 任 体 系, 与 世 界 上 其 他 文 职 统 治 体 制 相 比, 它 更 具 有 军 事 独 裁 的 性 格 在 这 个 体 制 中, 皇 帝 居 于 惟 一 的 至 尊 地 位, 他 是 上 天 的 代 理 人, 统 治 所 有 民 族, 在 任 何 事 务 上 都 享 有 最 高 权 力, 可 以 毫 无 限 制 地 行 使 立 法 权 和 执 行 权 皇 帝 是 权 力 等 级 荣 耀 和 特 权 的 源 泉, 全 世 界 都 要 受 制 于 他 只 要 他 愿 意, 可 以 撤 销 已 有 的 规 则 和 习 惯, 他 的 裁 判 是 终 审 判 决, 也 只 有 在 他 的 权 威 和 委 托 之 下 才 能 行 政 1 2 3. Roman Jakobson intralingual translation intersemiotic translation translation proper 20 P. 8 Parliament House of Lord House of Commons 21 P. 236 - Juror 238 1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Constitution Its Character and Leading Principles Nature of the Sovereign Political Position of the People Distinctions in Society Privileged Lasses the Nine Ranks of Official Persons Chinese Repository Vol. 4 No. 1 pp. 11-17 1835. 2011 5 2 Journal of Occurrences the Peking Gazettes condition of the reigning dynasty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6 No. 1 January 1847 pp. 50-52. 2011 5
94 政 法 论 坛 2014 一 种 可 能 的 原 因 是 当 译 者 首 次 接 触 到 这 些 大 量 的 陌 生 概 念 的 时 候, 由 于 不 解 其 意 而 加 以 音 译, 或 者 认 为 只 要 将 其 读 音 以 汉 字 记 录 下 来, 稍 加 后 缀 说 明, 让 人 知 道 其 大 概 的 意 向 就 可 以 了, 反 正 它 们 只 是 一 些 官 名 或 官 府 机 构 的 名 称 ; 不 必 过 分 钻 研 其 读 音 背 后 的 含 义, 这 既 可 回 避 错 译 的 风 险, 又 省 事 省 力 ; 况 且 音 译 本 来 也 是 翻 译 外 来 名 称 或 概 念 的 一 种 传 统 方 法 的 确, 在 译 者 对 外 国 的 了 解 极 其 有 限 的 情 况 下, 这 不 失 为 一 个 简 便 易 行 的 办 法, 加 之 服 务 于 以 对 敌 斗 争 为 目 的 的 翻 译 活 动, 客 观 上 也 不 可 能 有 充 分 深 入 探 索 的 余 地 [22]( P. 131-132) 外 国 地 名 最 难 辨 识, 十 人 译 之 而 十 异, 一 人 译 之, 而 前 后 或 异 盖 外 国 同 音 字 者 无 两 字, 而 中 国 则 同 音 者 或 数 十 字 外 国 有 两 字 合 音 者, 而 中 国 无 此 字, 故 以 汉 字 书 番 语, 其 不 能 吻 合 者 本 居 十 之 七 八, 而 泰 西 人 学 汉 文 者 皆 居 粤 东 粤 东 土 语 本 非 汉 文 正 音, 展 转 混 讹, 遂 至 不 可 辨 识 [17]( P. 23) 4. 1807 17 18 18 23
第 1 期 李 栋 : 鸦 片 战 争 前 后 英 美 法 知 识 在 中 国 的 输 入 与 影 响 95 1807 24 P. 3-45 1 25 P. 2 在 华 夏 人 看 来 天 下 是 九 州 分 野 以 内 的 华 夏 人 与 这 一 分 野 之 外 的 夷 狄 共 同 构 成 的 既 然 天 赐 的 文 明, 也 即 后 来 儒 家 所 称 的 礼 乐 教 化 的 价 值 规 范, 是 九 州 分 野 以 内 的 华 夏 人 所 独 有 的, 那 么, 他 们 自 然 处 于 天 下 的 中 心 相 对 于 四 洲 的 蛮 夷 来 说, 他 们 便 是 中 国 而 那 些 处 于 四 周 的 不 曾 开 化 的 部 族, 既 然 自 处 于 被 发 文 身 衣 毛 穴 居 的 野 蛮 状 态, 不 曾 受 到 衣 冠 礼 乐 文 明 的 熏 陶, 那 么, 依 其 与 中 国 的 方 位 关 系, 则 被 称 为 北 狄 东 夷 南 蛮 西 戎 这 些 用 语 中 蕴 含 的 鄙 视 色 彩, 正 是 华 夏 人 由 于 不 能 与 先 进 文 明 相 邻 而 产 生 的 文 化 优 越 意 识 的 自 然 流 露 [25]( P. 5) 1 1991
96 政 法 论 坛 2014 25 P. 17 在 上 一 世 纪 中 叶 ( 这 里 指 18 世 纪 中 叶 引 者 注 ), 受 过 教 育 的 中 国 人 仍 然 生 活 在 这 样 一 种 世 界 观 的 影 响 下, 它 认 为 中 国 文 明 几 乎 不 可 能 遭 遇 根 本 性 的 挑 战 这 种 世 界 观 的 关 键 因 素 是 毫 不 犹 豫 地 坚 信 中 国 的 中 心 性 在 地 理 层 面 上, 普 遍 认 为 地 球 是 平 面 的, 中 国 居 于 中 央 这 种 地 理 中 心 感 有 与 之 相 应 的 政 治 观, 即 在 一 个 安 排 恰 当 的 世 界 中, 中 国 将 是 权 威 的 终 极 最 后, 这 一 大 厦 建 筑 在 这 样 一 种 信 念 的 基 础 上, 它 相 信 中 国 的 价 值 观 念 和 文 化 规 范 是 人 类 永 久 的 合 理 性 中 国 的 标 准 就 是 文 明 的 标 准 ; 成 为 文 明 人 就 是 成 为 中 国 人 1 2 1 1996 2 4 1987 3 9 1999 2013 1 A F. 21 1960 233-255 2006 16 2 2003 315-316
第 1 期 李 栋 : 鸦 片 战 争 前 后 英 美 法 知 识 在 中 国 的 输 入 与 影 响 97 5 17 1850 2011 6 1876 18 2011 2010 7 1819 8 20 2007 9 2012 2011 10 21 1985 1 11 22 2005 12 2006 13 2008 Ⅰ 2008 14 2011 15 2006 16 25 2012 19 2000 2011 2001 23 24 2010 2006 ( 责 任 编 辑 晨 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