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青 团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委 员 会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文 件 内 团 联 发 2016 19 号 关 于 印 发 2016-2017 年 度 内 蒙 古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盟 市 团 委 教 育 局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各 高 等 院 校 西 部 计 划 项 目 办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和 考 察 内 蒙 古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中 央 和 自 治 区 党 委 党 的 群 团 工 作 会 议 精 神, 按 照 团 中 央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工 作 总 体 部 署, 统 筹 做 好 2016-2017 年 全 区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工 作, 自 治 区 团
委 教 育 厅 财 政 厅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研 究 制 定 了 2016-2017 年 度 内 蒙 古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现 将 实 施 方 案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各 项 目 办 结 合 实 际, 抓 好 今 年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落 实, 鼓 励 更 多 的 大 学 生 投 身 自 治 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推 动 我 区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工 作 不 断 开 创 新 局 面 共 青 团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委 员 会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6 年 5 月 12 日 2
2016-2017 年 度 内 蒙 古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为 认 真 做 好 我 区 2016-2017 年 度 西 部 计 划 宣 传 动 员 招 募 选 拔 体 检 培 训 派 遣 等 工 作, 规 范 工 作 流 程, 确 保 各 项 工 作 及 时 有 序 进 行, 按 照 全 国 项 目 办 有 关 工 作 部 署, 制 定 此 方 案 一 招 募 对 象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普 通 高 校 全 日 制 大 学 专 科 及 以 上 应 届 毕 业 生 或 在 读 研 究 生, 以 大 学 本 科 为 主 ; 区 外 内 蒙 古 籍 原 则 上 招 收 西 部 紧 缺 专 业 的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二 选 拔 标 准 1. 具 有 志 愿 精 神 ; 2. 学 分 总 绩 点 ( 或 学 业 成 绩 ) 排 名 应 在 本 院 系 同 年 级 学 生 总 数 前 70%; 3. 通 过 本 校 毕 业 体 检 和 西 部 计 划 体 检 ; 4. 获 得 毕 业 证 书 并 具 有 真 实 有 效 居 民 身 份 证 ; 5. 本 科 及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者 优 先 ( 附 : 已 录 取 为 研 究 生 的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和 在 读 研 究 生 所 在 高 校 要 有 志 愿 服 务 期 间 保 留 其 入 学 资 格 和 学 籍 等 相 关 政 策 保 障, 确 保 报 名 者 能 够 办 理 休 学 不 影 响 正 常 志 愿 服 务 ); 3
6. 优 秀 学 生 干 部 和 有 志 愿 服 务 经 历 者 优 先 ; 7. 西 部 急 需 的 农 牧 林 水 医 师 金 融 法 学 类 专 业 者 优 先 ; 8. 家 庭 困 难 的 少 数 民 族 优 秀 学 生 及 入 学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在 内 蒙 古 者 优 先 三 实 施 步 骤 ( 一 ) 服 务 规 模 的 确 定, 服 务 旗 ( 县 市 区 ) 和 服 务 单 位 的 申 报 确 定 1. 服 务 规 模 的 确 定 2016 年 内 蒙 古 西 部 计 划 预 计 新 招 募 350 人 2. 服 务 旗 ( 县 市 区 ) 的 审 核 及 申 报 确 定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按 照 相 对 集 中 原 则, 根 据 全 国 项 目 办 确 定 的 我 区 计 划 派 遣 人 数 及 已 明 确 的 各 专 项 服 务 岗 位, 在 充 分 考 虑 我 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服 务 旗 ( 县 市 区 ) 的 实 际 需 求 以 及 志 愿 服 务 成 效 日 常 管 理 和 就 业 服 务 年 度 考 核 等 因 素, 审 定 2016 年 服 务 旗 ( 县 市 区 ) 项 目 办, 确 定 各 旗 ( 县 市 区 ) 志 愿 者 派 遣 人 数 3. 服 务 单 位 岗 位 的 审 核 及 申 报 确 定 服 务 单 位 的 确 定 采 用 申 报 制 度, 新 增 服 务 单 位 应 向 旗 ( 县 市 区 ) 项 目 办 提 交 申 请, 并 明 确 能 为 志 愿 者 提 供 免 费 的 住 宿 和 必 要 的 餐 费 等 生 活 补 助 各 服 务 旗 ( 县 市 区 ) 项 目 办 负 责 本 旗 ( 县 市 区 ) 服 务 岗 位 采 集 和 申 报 工 作, 并 由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审 核 确 认 4
岗 位 类 别 需 从 基 础 教 育 医 疗 卫 生 农 牧 业 科 技 基 层 青 年 工 作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等 专 项 中 选 择 ( 详 见 附 件 1) 今 年 要 积 极 扩 大 基 础 教 育 和 农 牧 业 科 技 项 目, 巩 固 医 疗 卫 生 基 层 青 年 工 作 专 项, 重 点 突 出 青 年 社 会 管 理 在 扶 贫 开 发 脱 贫 攻 坚 以 及 农 村 牧 区 十 个 全 覆 盖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在 旗 县 区 及 以 上 机 关 企 业 等 岗 位 数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在 10% 以 内 因 管 理 不 力 导 致 志 愿 者 重 大 安 全 健 康 事 故 和 严 重 违 反 工 作 职 责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的 旗 县 区 项 目 办 服 务 单 位,2016 年 不 再 派 遣 志 愿 者 ( 二 ) 招 募 报 名 工 作 1. 全 国 西 部 计 划 系 统 报 名 2016 年 4 月 25 日 -6 月 10 日, 报 名 学 生 可 登 录 全 国 西 部 计 划 官 方 网 站 (http://xibu.youth.cn) 如 实 填 写 报 名 表, 下 载 打 印 后, 经 辅 导 员 签 字 所 在 院 系 盖 章, 交 所 在 高 校 项 目 办 ( 团 委 ) 审 核 备 案 各 高 校 项 目 办 要 及 时 公 布 相 关 工 作 咨 询 电 话 各 高 校 项 目 办 在 报 名 截 止 日 期 前 完 成 对 在 网 上 报 名 填 写 信 息 的 真 实 性 等 情 况 的 审 核 工 作 并 对 学 生 进 行 心 理 测 试 资 格 审 查 和 心 理 测 试 后, 在 西 部 计 划 信 息 系 统 中 填 写 审 核 意 见 6 月 13 日 前 将 报 名 学 生 报 名 表 成 绩 单 毕 业 证 复 印 件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统 一 交 至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凡 报 此 项 目 者, 不 得 兼 报 三 支 一 扶 村 官 社 区 民 生 特 岗 教 师 等 其 它 类 项 目 一 经 发 现 通 报 所 在 高 校 项 目 办 并 将 违 5
规 情 况 记 入 学 生 档 案 2. 内 蒙 古 西 部 计 划 系 统 旗 县 区 项 目 办 预 招 募 时 间 为 6 月 15 日 6 月 20 日, 凡 在 全 国 系 统 报 名 且 审 核 通 过 的 学 生, 登 录 内 蒙 古 青 年 志 愿 者 服 务 岗 位 报 录 系 统 ( 关 注 内 蒙 古 青 年 志 愿 者 网 通 知 ) 填 报 服 务 旗 ( 县 市 区 ) 志 愿 旗 ( 县 市 区 ) 项 目 办 对 报 名 者 初 步 审 核, 在 预 招 募 期 间, 根 据 初 审 结 果 情 况, 报 名 学 生 可 调 整 服 务 旗 县 区 志 愿 ( 三 ) 考 试 工 作 1. 考 试 时 间 :2016 年 6 月 25 日 ( 星 期 六 ), 具 体 安 排 如 下 : 上 午 09:00-11:30 笔 试 下 午 14:30-18:00 面 试 笔 试 地 点 设 在 呼 和 浩 特 市 具 体 地 址 详 见 准 考 证 考 生 凭 身 份 证 ( 或 护 照 ) 和 准 考 证 参 加 笔 试 2. 成 绩 计 算 : 考 试 成 绩 = 笔 试 成 绩 60%+ 面 试 成 绩 40% 对 于 蒙 古 族 达 斡 尔 族 鄂 伦 春 族 鄂 温 克 族 考 生, 在 加 权 后 的 总 成 绩 上 加 2.5 分 3. 考 试 相 关 事 宜 由 旗 ( 县 市 区 ) 项 目 办 负 责 通 知 报 名 者 参 加, 提 前 统 一 发 放 准 考 证 考 试 由 旗 县 区 项 目 办 组 织 实 施,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负 责 巡 视 考 试 监 考 人 员 由 各 旗 县 项 目 办 指 定 巡 考 人 员 由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确 定, 负 责 西 部 计 划 考 场 的 巡 视 考 试 监 考 人 员 的 组 织 管 理 培 训 等 相 关 工 作 6
4. 考 场 的 纪 检 安 全 保 卫 医 疗 工 作 由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与 各 分 考 点 统 一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服 务 旗 ( 县 市 区 ) 所 在 盟 市 要 指 定 1 人 专 门 负 责 本 地 区 分 考 点 纪 检 工 作 考 生 身 份 认 证 等 相 关 工 作 由 旗 县 区 项 目 办 考 点 工 作 人 员 和 监 考 人 员 负 责, 考 生 身 份 认 证 凭 身 份 证 与 考 生 报 名 登 记 表 相 符 合 为 准 5. 针 对 考 生 作 弊 行 为, 经 监 考 人 员 核 实 认 证 后 报 西 部 计 划 巡 考 派 驻 人 员 核 实 后 取 消 考 试 资 格 并 通 报 考 生 所 在 学 校 6. 针 对 旗 县 区 项 目 办 考 点 舞 弊 行 为, 一 经 考 生 举 报, 西 部 计 划 巡 考 派 驻 人 员 核 实 认 证 后, 取 消 旗 县 项 目 办 招 募 资 格, 并 由 所 在 盟 市 安 排 的 纪 检 人 员 反 馈 盟 市 团 委 主 要 领 导 ( 四 ) 公 示 录 取 名 单 6 月 27 日 -29 日,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将 根 据 考 试 成 绩 确 认 拟 录 取 人 员, 同 时 将 拟 录 取 名 单 在 内 蒙 古 青 年 志 愿 者 网 各 高 校 校 园 网 站 上 公 示 3 天, 之 后 将 拟 录 取 名 单 上 报 全 国 项 目 办 ( 五 ) 统 一 体 检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统 一 指 定 时 间 和 医 院, 由 各 高 校 项 目 办 主 要 负 责, 各 旗 县 区 项 目 办 配 合, 组 织 安 排 入 选 学 生 进 行 集 中 体 检 ( 体 检 项 目 见 附 件 2) 体 检 不 合 格 的, 按 照 考 试 成 绩 递 补 在 招 募 体 检 工 作 中, 本 着 对 志 愿 者 和 西 部 计 划 工 作 高 度 负 责 的 精 神,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将 按 照 全 国 项 目 办 下 发 的 体 检 标 准 ( 详 见 附 件 3), 严 格 把 关, 确 保 体 检 质 量 如 发 现 在 体 检 过 程 中 弄 虚 作 假,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将 予 以 通 报, 并 取 消 录 取 资 格 7
( 六 ) 集 中 培 训 1. 有 条 件 的 高 校 要 充 分 利 用 毕 业 生 离 校 前 的 时 间, 对 入 选 志 愿 者 开 展 基 层 工 作 和 群 众 工 作 方 法 志 愿 服 务 理 念 安 全 健 康 就 业 创 业 服 务 等 内 容 的 培 训, 并 根 据 岗 位 专 业 要 求, 开 展 相 关 见 习 实 习 高 校 项 目 办 负 责 协 调 志 愿 者 服 务 期 间, 户 口 档 案 保 留 在 毕 业 高 校 ; 服 务 期 满 后 志 愿 者 通 过 双 向 选 择 落 实 工 作 单 位, 学 校 再 发 放 报 到 证 2. 集 中 培 训 7 月 下 旬, 录 取 为 2016 年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的 毕 业 生 参 加 由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统 一 组 织 的 集 中 培 训 ( 通 知 另 发 ), 时 间 不 少 于 4 天 培 训 期 间 向 考 试 体 检 合 格 的 志 愿 者 发 放 确 认 通 知 书 ( 七 ) 志 愿 者 信 息 确 认 志 愿 者 到 达 服 务 地 后, 需 在 8 月 15 日 前 登 陆 全 国 西 部 计 划 信 息 系 统, 填 写 确 认 有 关 服 务 信 息, 内 容 包 括 : 服 务 岗 位, 服 务 地 联 系 电 话, 发 放 补 助 专 用 银 行 卡 号 志 愿 者 严 格 按 照 全 国 项 目 办 发 放 的 志 愿 者 确 认 通 知 书 明 确 的 服 务 岗 位 上 岗 确 需 作 出 调 整 的, 需 志 愿 者 本 人 向 旗 县 项 目 办 提 出 申 请, 并 报 经 自 治 区 项 目 办 批 准, 严 禁 各 地 随 意 调 换 志 愿 者 服 务 地 和 志 愿 者 岗 位 四 政 策 组 织 保 障 1. 政 策 保 障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服 务 期 为 1-3 年, 服 务 协 议 一 年 一 签 8
志 愿 者 相 应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的, 依 实 际 服 务 年 限 计 算 服 务 期, 颁 发 服 务 证 书 和 服 务 鉴 定 表 2016 年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按 照 关 于 实 施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的 通 知 ( 中 青 联 发 2003 26 号 ), 关 于 做 好 2004 年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工 作 的 通 知 ( 中 青 联 发 2004 16 号 ), 关 于 统 筹 实 施 引 导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基 层 服 务 项 目 工 作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09 42 号 ) 等 文 件 有 关 精 神 享 受 相 关 政 策 有 关 报 考 研 究 生 和 报 考 公 务 员 等 相 关 政 策 以 人 社 部 发 2009 42 号 2014 61 号 等 文 件 为 准 一 是 参 加 西 部 计 划 的, 服 务 期 满 2 年 且 考 核 合 格 的 志 愿 者,3 年 内 报 考 研 究 生, 初 试 总 分 加 10 分, 同 等 条 件 下 优 先 录 取 二 是 志 愿 者 服 务 期 满 2 年 且 考 核 合 格 的, 报 考 公 务 员 等 享 受 相 关 优 惠 政 策 三 是 志 愿 者 相 应 服 务 期 满 考 核 合 格 的, 依 实 际 服 务 年 限 计 算 服 务 期 及 工 龄, 并 在 服 务 证 书 和 服 务 鉴 定 表 中 体 现 四 是 服 务 期 满 2 年 内, 志 愿 者 户 籍 档 案 未 迁 出 毕 业 院 校 的 志 愿 者, 可 享 受 一 次 应 届 毕 业 生 就 业 创 业 和 落 户 等 政 策 2. 组 织 保 障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竭 诚 为 志 愿 者 服 务,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服 务 及 就 业 服 务 等 工 作 做 好 西 部 计 划 年 度 绩 效 考 核 工 作 定 期 组 织 新 上 岗 项 目 办 工 作 人 员 培 训, 认 真 做 好 服 务 旗 县 区 高 校 项 目 办 年 度 考 核 等 工 作 加 强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和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工 9
作 建 立 旗 县 区 级 项 目 办 信 息 员 队 伍 各 服 务 旗 县 区 高 校 项 目 办 应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旗 县 区 项 目 办 开 展 服 务 单 位 绩 效 考 核, 实 行 末 位 淘 汰 制 强 化 服 务 单 位 的 责 任 意 识 坚 持 使 用 与 培 养 并 重 的 原 则, 加 强 志 愿 者 上 岗 培 训 日 常 学 习 区 情 调 研 就 业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教 育 服 务 工 作 ; 发 挥 政 策 导 向 事 业 留 人 典 型 引 导 和 情 感 因 素 等 作 用, 鼓 励 和 引 导 期 满 志 愿 者 扎 根 西 部 基 层 为 期 满 志 愿 者 积 极 提 供 就 业 岗 位 信 息 等 服 务, 帮 助 和 引 导 他 们 自 主 择 业 流 动 就 业 五 经 费 保 障 1. 志 愿 者 补 贴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在 岗 服 务 期 间, 给 予 一 定 生 活 补 贴 交 通 补 贴 和 艰 苦 边 远 地 区 津 贴 按 月 发 放 按 照 当 地 规 定 参 加 相 应 的 社 会 保 险, 志 愿 者 社 会 保 险 的 单 位 缴 纳 部 分 由 自 治 区 财 政 统 筹 解 决, 个 人 缴 纳 部 分 从 志 愿 者 个 人 工 作 生 活 补 贴 中 代 扣 代 缴, 具 体 手 续 由 各 县 级 团 委 到 当 地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统 一 办 理 2. 缴 纳 商 业 保 险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定 期 为 志 愿 者 缴 纳 商 业 保 险 3. 其 他 经 费 坚 持 谁 用 人 谁 受 益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各 地 配 合 中 央 自 治 区 财 政 加 强 保 障 各 盟 市 旗 县 区 应 结 合 实 际 争 取 党 委 政 府 支 持, 将 西 部 计 划 纳 入 当 地 年 度 重 点 工 作 范 围, 并 将 管 理 经 费 列 入 同 级 财 政 保 障 范 围 10
联 系 人 : 沙 日 高 培 馨 吴 丰 林 联 系 电 话 :0471-6931980 电 子 信 箱 :nmgtwzgb@126.com 通 讯 地 址 : 呼 和 浩 特 市 如 意 开 发 区 科 尔 沁 南 路 69 号 留 学 生 创 业 园 大 厦 C 座 708 室 邮 政 编 码 :010070 附 件 :1.2016 年 西 部 计 划 专 项 介 绍 2.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体 检 项 目 3.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体 检 标 准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内 蒙 古 项 目 管 理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12 日 11
附 件 1 2016-2017 年 度 西 部 计 划 专 项 情 况 专 项 名 称 专 项 简 介 选 拔 标 准 基 础 教 育 在 县 乡 中 小 学 从 事 教 学 及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本 专 项 包 括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符 合 西 部 计 划 及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选 拔 标 准 师 范 类 专 业 优 先 农 业 科 技 在 县 乡 农 业 ( 林 业 牧 业 水 利 ) 技 术 单 位 从 事 农 业 科 技 工 作 符 合 西 部 计 划 选 拔 标 准 农 业 林 业 牧 业 水 利 等 专 业 优 先 医 疗 卫 生 在 乡 镇 卫 生 院 以 及 部 分 县 级 医 院 防 疫 站 从 事 医 疗 卫 生 工 作 符 合 西 部 计 划 选 拔 标 准 医 学 类 专 业 优 先 基 层 青 年 工 作 服 务 新 疆 服 务 西 藏 在 县 级 团 委 从 事 加 强 团 的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促 进 青 年 就 业 创 业 预 防 青 少 年 违 法 犯 罪 维 护 青 少 年 合 法 权 益 等 工 作 围 绕 新 疆 和 兵 团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在 基 层 单 位 从 事 基 础 教 育 农 业 科 技 医 疗 卫 生 等 服 务 围 绕 西 藏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在 基 层 单 位 从 事 基 础 教 育 农 业 科 技 医 疗 卫 生 等 服 务 符 合 西 部 计 划 选 拔 标 准 具 备 较 高 的 政 治 素 质 组 织 协 调 和 沟 通 等 工 作 能 力 担 任 过 各 级 团 学 组 织 负 责 人 的 优 先 已 服 务 1 年 以 上 并 申 请 延 长 服 务 期 的 优 先 符 合 西 部 计 划 选 拔 标 准 工 业 管 理 教 育 卫 生 等 专 业 优 先 具 备 较 高 的 政 治 素 质 组 织 协 调 和 沟 通 等 工 作 能 力 担 任 过 各 级 团 学 组 织 负 责 人 的 优 先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围 绕 西 部 基 层 社 会 公 益 社 会 保 障 社 会 福 利 法 律 援 助 扶 贫 开 发 金 融 开 发 等 公 共 服 务 需 求 及 党 政 司 法 综 治 等 工 作 需 要 开 展 服 务 符 合 西 部 计 划 选 拔 标 准 法 律 经 济 中 文 社 会 工 作 行 政 管 理 等 相 关 专 业 优 先 已 服 务 1 年 以 上 并 申 请 延 长 服 务 期 的 优 先 12
附 件 2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体 检 项 目 一 内 科 检 查 ( 心 肺 肝 脾 神 经 系 统 等 ) 二 外 科 检 查 ( 皮 肤 淋 巴 结 甲 状 腺 乳 房 脊 柱 四 肢 等 ) 三 眼 科 检 查 ( 视 力 外 眼 ) 四 耳 鼻 喉 检 查 ( 听 力 耳 疾 咽 喉 扁 桃 体 ) 五 胸 部 x 光 片 六 心 电 图 检 查 七 生 化 检 查 八 血 尿 常 规 检 查 九 既 往 病 史 询 问 十 肺 通 气 功 能 检 查 ( 进 藏 志 愿 者 ) 十 一 心 理 检 测 各 地 依 据 当 地 医 疗 机 构 通 行 使 用 的 检 验 标 准 对 志 愿 者 进 行 体 检 13
附 件 3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者 体 检 标 准 第 一 条 风 湿 性 心 脏 病 心 肌 病 冠 心 病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克 山 病 等 器 质 性 心 脏 病, 不 合 格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不 需 手 术 者 或 经 手 术 治 愈 者, 合 格 遇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排 除 心 脏 病 理 性 改 变, 合 格 : ( 一 ) 心 脏 听 诊 有 生 理 性 杂 音 ; ( 二 ) 每 分 钟 少 于 6 次 的 偶 发 期 前 收 缩 ( 有 心 肌 炎 史 者 从 严 掌 握 ); ( 三 ) 心 率 每 分 钟 50-60 次 或 100-110 次 ; ( 四 ) 心 电 图 有 异 常 的 其 他 情 况 第 二 条 血 压 在 下 列 范 围 内, 合 格 : 收 缩 压 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 张 压 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 三 条 血 液 病, 不 合 格 单 纯 性 缺 铁 性 贫 血, 血 红 蛋 白 男 性 高 于 90g/L 女 性 高 于 80g/L, 合 格 第 四 条 结 核 病 不 合 格 但 下 列 情 况 合 格 : ( 一 ) 原 发 性 肺 结 核 继 发 性 肺 结 核 结 核 性 胸 膜 炎, 临 床 治 愈 后 稳 定 1 年 无 变 化 者 ; ( 二 ) 肺 外 结 核 病 : 肾 结 核 骨 结 核 腹 膜 结 核 淋 巴 结 14
核 等, 临 床 治 愈 后 2 年 无 复 发, 经 专 科 医 院 检 查 无 变 化 者 第 五 条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伴 阻 塞 性 肺 气 肿 支 气 管 扩 张 支 气 管 哮 喘, 不 合 格 第 六 条 严 重 慢 性 胃 肠 疾 病, 不 合 格 胃 溃 疡 或 十 二 指 肠 溃 疡 已 愈 合,1 年 内 无 出 血 史,1 年 以 上 无 症 状 者, 合 格 ; 胃 次 全 切 除 术 后 无 严 重 并 发 症 者, 合 格 第 七 条 各 种 急 慢 性 肝 炎, 不 合 格 第 八 条 各 种 恶 性 肿 瘤 和 肝 硬 化, 不 合 格 第 九 条 急 慢 性 肾 炎 慢 性 肾 盂 肾 炎 多 囊 肾 肾 功 能 不 全, 不 合 格 第 十 条 糖 尿 病 尿 崩 症 肢 端 肥 大 症 等 内 分 泌 系 统 疾 病, 不 合 格 甲 状 腺 功 能 亢 进 治 愈 后 1 年 无 症 状 和 体 征 者, 合 格 第 十 一 条 有 癫 痫 病 史 精 神 病 史 癔 病 史 夜 游 症 严 重 的 神 经 官 能 症 ( 经 常 头 痛 头 晕 失 眠 记 忆 力 明 显 下 降 等 ), 精 神 活 性 物 质 滥 用 和 依 赖 者, 不 合 格 第 十 二 条 红 斑 狼 疮 皮 肌 炎 和 / 或 多 发 性 肌 炎 硬 皮 病 结 节 性 多 动 脉 炎 类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等 各 种 弥 漫 性 结 缔 组 织 疾 病, 大 动 脉 炎, 不 合 格 第 十 三 条 晚 期 血 吸 虫 病, 晚 期 丝 虫 病 兼 有 橡 皮 肿 或 有 乳 糜 尿, 不 合 格 第 十 四 条 颅 骨 缺 损 颅 内 异 物 存 留 颅 脑 畸 形 脑 外 伤 后 综 合 症, 不 合 格 15
第 十 五 条 严 重 的 慢 性 骨 髓 炎, 不 合 格 第 十 六 条 三 度 单 纯 性 甲 状 腺 肿, 不 合 格 第 十 七 条 有 梗 阻 的 胆 结 石 或 泌 尿 系 结 石, 不 合 格 第 十 八 条 淋 病 梅 毒 软 下 疳 性 病 性 淋 巴 肉 芽 肿 尖 锐 湿 疣 生 殖 器 疱 疹, 艾 滋 病, 不 合 格 第 十 九 条 双 眼 矫 正 视 力 均 低 于 0.8( 标 准 对 数 视 力 4.9) 或 有 明 显 视 功 能 损 害 眼 病 者, 不 合 格 第 二 十 条 双 耳 均 有 听 力 障 碍, 在 佩 戴 助 听 器 情 况 下, 双 耳 3 米 以 内 耳 语 仍 听 不 见 者, 不 合 格 第 二 十 一 条 心 理 检 测 结 果 显 示 不 宜 参 加 西 部 计 划, 或 有 其 他 心 理 疾 病 精 神 疾 病 者, 不 合 格 第 二 十 二 条 未 纳 入 体 检 标 准, 影 响 正 常 履 行 职 责 的 其 他 严 重 疾 病, 不 合 格 注 : 各 地 对 有 较 为 明 显 的 肢 体 残 疾, 或 患 有 未 纳 入 上 述 体 检 标 准, 影 响 正 常 履 行 职 责 的 其 他 严 重 疾 病, 不 适 合 到 到 西 部 基 层 从 事 西 部 计 划 志 愿 服 务 工 作 的, 做 好 说 服 劝 导 工 作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