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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论 探 索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五 点 思 考 余 路 [ 摘 要 ]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是 中 国 改 革 的 重 要 环 节, 其 影 响 力 和 难 度 不 亚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本 文 着 重 围 绕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应 考 虑 的 五 个 方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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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全 部 内 容 遵 循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23 号 公 开 发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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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节 绪 言 重 要 提 示 保 利 房 地 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公 司 或 保 利 地 产 ) 董 事 会 成 员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批 准 本 上 市 公 告 书, 保 证 其 中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Transcription:

公 司 代 码 :600185 公 司 简 称 : 格 力 地 产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三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四 公 司 负 责 人 鲁 君 四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黄 华 敏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王 黎 萍 声 明 :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以 母 公 司 为 主 体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577,680,899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2.00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15,536,179.80 元 ( 含 税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存 以 后 年 度 分 配 ; 同 时,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577,680,899 股 为 基 数, 以 资 本 公 积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8 股, 共 计 转 增 1,039,825,619 股 因 公 司 目 前 处 于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转 股 期 间, 公 司 最 终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金 额 和 转 增 总 股 数 将 根 据 股 权 登 记 日 总 股 本 确 定 六 前 瞻 性 陈 述 的 风 险 声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涉 及 未 来 计 划 等 前 瞻 性 陈 述, 不 构 成 公 司 对 投 资 者 的 实 质 承 诺,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七 是 否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否 八 是 否 存 在 违 反 规 定 决 策 程 序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否 1 / 147

九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公 司 已 在 本 报 告 中 详 细 描 述 存 在 的 行 业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等, 敬 请 查 阅 管 理 层 经 营 与 分 析 中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讨 论 与 分 析 中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因 素 及 对 策 部 分 的 内 容 2 / 147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4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和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4 第 三 节 公 司 业 务 概 要... 8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9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17 第 六 节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27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32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33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39 第 十 节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情 况... 43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46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47 3 / 147

第 一 节 释 义 一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常 用 词 语 释 义 公 司, 本 公 司, 格 力 地 产 指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投 公 司 指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指 珠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格 力 房 产 指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交 所, 交 易 所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期 指 2015 年 全 年 度 元, 万 元, 亿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人 民 币 亿 元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和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一 公 司 信 息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格 力 地 产 GREE REAL ESTATE CO.,LTD GREE REAL ESTATE 鲁 君 四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黄 华 敏 邹 超 联 系 地 址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石 花 西 路 213 号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石 花 西 路 213 号 电 话 0756-8860606 0756-8860606 传 真 0756-8309666 0756-8309666 电 子 信 箱 gldc@greedc.com gldc@greedc.com 三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情 侣 北 路 3333 号 28 栋 201 室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519000 4 / 147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石 花 西 路 213 号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519020 公 司 网 址 http://www.greedc.com/ 电 子 信 箱 gldc@greedc.com 四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名 称 证 券 日 报 登 载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www.sse.com.cn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处 五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股 票 种 类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股 票 代 码 变 更 前 股 票 简 称 A 股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格 力 地 产 600185 *ST 海 星 六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境 内 )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保 荐 机 构 名 称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办 公 地 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四 环 中 路 16 号 院 2 号 楼 4 层 签 字 会 计 师 姓 名 王 远 罗 洪 福 名 称 新 时 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三 环 西 路 99 号 西 海 国 际 中 心 1 号 楼 15 层 签 字 的 保 荐 代 表 段 俊 炜 过 震 人 姓 名 持 续 督 导 的 期 间 2014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 七 近 三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本 期 比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2015 年 2014 年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2013 年 (%) 营 业 收 入 2,544,923,818.48 1,466,303,262.40 73.56 2,163,601,350.84 5 / 147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70,765,032.99 313,162,163.73 337.72 352,767,958.02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452,792,805.14 100,041,609.92 352.60 300,730,102.16 的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2,129,317.07-1,145,330,909.93 不 适 用 -127,763,159.20 本 期 末 比 上 年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同 期 末 2013 年 末 增 减 (%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3,904,973,870.28 3,285,870,720.34 18.84 2,964,868,065.50 总 资 产 20,612,641,815.72 18,518,761,264.53 11.31 15,671,907,479.34 期 末 总 股 本 577,680,899.00 577,594,400.00 0.01 577,594,400.00 ( 二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本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2013 年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2.37 0.54 338.89 0.61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2.21 0.54 309.26 0.6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78 0.17 358.82 0.52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40.12 10.22 增 加 29.90 个 百 分 点 13.2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13.25 3.27 增 加 9.98 个 百 分 点 11.26 八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 一 )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 二 )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6 / 147

九 2015 年 分 季 度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第 一 季 度 (1-3 月 份 ) 第 二 季 度 (4-6 月 份 ) 第 三 季 度 (7-9 月 份 ) 第 四 季 度 (10-12 月 份 ) 营 业 收 入 26,945,486.56 88,226,371.93 336,929,605.00 2,092,822,354.99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02,092,930.76 116,005,418.38-88,363,208.52 541,029,892.37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13,990,805.71-12,390,470.49-88,972,449.02 568,146,530.36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799,488,460.54 213,871,681.18 328,730,012.70 2,439,016,083.73 季 度 数 据 与 已 披 露 定 期 报 告 数 据 差 异 说 明 十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和 金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2015 年 金 额 附 注 ( 如 适 用 ) 2014 年 金 额 2013 年 金 额 2,237,605.63 52.50 2,549,985.00 977,862,383.56 213,773,825.37 180,000,000.00 13,034,864.03 16,183,300.77 1,539,628.44 5,355,972.53 7 / 147

持 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期 间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51,678,655.50 34,452,437.00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76,001.53 16,480.91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58,235,060.58-53,888,088.91-3,355,402.70 合 计 917,972,227.85 213,120,553.81 52,037,855.86 十 一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当 期 变 动 对 当 期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051,609,600.00 44,700,000.00 1,006,909,600.00 1,017,778,863.56 合 计 1,051,609,600.00 44,700,000.00 1,006,909,600.00 1,017,778,863.56 第 三 节 公 司 业 务 概 要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经 营 模 式 及 行 业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确 立 了 房 地 产 业 口 岸 经 济 产 业 海 洋 经 济 产 业 以 及 现 代 服 务 业 现 代 金 融 业 并 行 发 展 的 3+2 全 新 产 业 格 局, 但 由 于 其 他 产 业 目 前 还 处 于 投 入 起 步 阶 段, 报 告 期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收 入 还 是 来 源 于 房 地 产 业 务 公 司 房 地 产 业 务 经 营 模 式 以 自 主 开 发 销 售 为 主, 主 要 产 品 为 中 高 端 住 宅 公 司 一 直 遵 循 立 足 珠 海, 重 点 布 局 的 发 展 战 略, 目 前 业 务 集 中 在 珠 海 上 海 和 重 庆 三 个 城 市 公 司 开 发 的 格 力 广 场 项 目 等 项 目 曾 问 鼎 詹 天 佑 奖 全 国 优 秀 示 范 小 区 全 球 人 居 环 境 生 态 社 区 等 大 奖, 在 业 内 树 立 了 精 品 工 程 的 品 牌 形 象 报 告 期 内, 中 央 定 调 稳 增 长 调 结 构 促 消 费, 积 极 推 进 完 善 房 地 产 市 场 长 效 机 制, 构 建 宽 松 的 市 场 环 境, 使 房 地 产 市 场 在 新 常 态 下 稳 步 发 展, 特 别 是 一 线 城 市 和 部 分 二 线 重 点 城 市 的 商 品 房 销 售 形 势 好 转 并 创 新 高 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情 况 的 说 明 无 三 报 告 期 内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与 往 年 相 比 没 有 大 的 变 化, 主 要 有 下 面 几 点 : 1 广 泛 的 知 名 度 格 力 地 产 于 2013 年 荣 登 中 国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品 牌 价 值 50 强,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树 立 了 高 度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其 建 筑 城 市, 健 康 生 活 及 好 品 质, 筑 好 家 的 品 牌 形 象 和 口 碑 已 深 入 人 心 同 时, 通 过 品 牌 形 象 的 不 断 提 升 与 推 广, 公 司 在 全 国 市 场 建 立 了 广 泛 的 客 户 基 础,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了 良 好 形 象 2 严 谨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8 / 147

公 司 以 精 工 细 作 为 项 目 建 设 开 发 理 念, 以 见 细 入 微, 精 益 求 精 的 精 神 打 造 房 地 产, 创 建 精 品 工 程, 始 终 把 产 品 质 量 放 在 第 一 位, 建 立 了 极 为 严 格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在 行 业 首 创 出 诸 多 创 新 做 法, 形 成 了 一 套 精 细 化 标 准 化 流 程 化 的 管 理 系 统 以 过 硬 的 产 品 质 量 获 得 消 费 者 的 认 同 和 肯 定, 公 司 好 品 质, 筑 好 家 的 口 碑 广 为 人 知, 成 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公 司 格 力 广 场 项 目 还 以 其 先 进 的 规 划 设 计 高 端 的 楼 盘 品 质 获 得 了 中 国 土 木 工 程 学 会 的 最 高 奖 项 中 国 土 木 工 程 詹 天 佑 奖, 成 为 住 宅 小 区 唯 一 大 奖 项 目 3 丰 富 的 开 发 经 验 公 司 二 十 多 年 的 城 市 开 发 建 设 历 程, 取 得 丰 厚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瞩 目 的 业 绩, 也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技 术 管 理 和 开 发 经 验, 凝 聚 了 大 批 的 专 业 人 才 和 精 英, 为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打 下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4 布 局 优 势 公 司 通 过 房 地 产 业 口 岸 经 济 产 业 海 洋 经 济 产 业 的 全 面 拓 展, 以 及 现 代 服 务 业 现 代 金 融 业 的 快 速 铺 展, 奠 定 了 3+2 的 产 业 格 局, 形 成 了 产 业 集 群 发 力, 互 为 推 进 的 良 好 局 面 公 司 在 产 业 升 级 融 通 发 展 的 基 础 上, 注 重 发 展 质 量, 拓 展 中 高 端 市 场, 谋 求 跨 区 域 发 展, 并 抢 先 布 局 与 海 洋 健 康 金 融 旅 游 生 态 农 业 等 极 具 发 展 潜 力 的 相 关 产 业, 紧 抓 产 业 核 心, 注 重 资 源 整 合, 以 互 联 网 金 融 为 手 段, 让 健 康 生 活 串 联 五 大 产 业 板 块, 达 到 全 产 业 的 融 会 贯 通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2015 年 房 地 产 政 策 频 出, 坚 持 促 消 费 去 库 存 的 总 基 调, 全 年 整 体 市 场 运 行 环 境 趋 于 宽 松 房 地 产 市 场 在 经 历 多 次 降 准 降 息 降 首 付 减 免 税 费 等 政 策 的 刺 激 下, 供 需 两 端 都 呈 现 量 价 逐 步 回 升 的 态 势, 行 业 运 行 的 环 境 显 著 改 善 全 年 商 品 房 销 售 面 积 达 到 12.85 亿 平 方 米, 同 比 增 长 6.5%, 商 品 房 销 售 金 额 达 到 8.73 万 亿, 同 比 增 长 14.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继 续 贯 彻 转 型 战 略,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稳 中 求 变, 在 保 证 房 地 产 板 块 业 务 稳 健 发 展 的 基 础 上, 积 极 推 进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巩 固 房 地 产 业 口 岸 经 济 产 业 海 洋 经 济 产 业 以 及 现 代 服 务 业 现 代 金 融 业 五 大 板 块 综 合 发 展 格 局 二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5.45 亿 元,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17.48 亿 元,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71 亿 元,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4.53 亿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资 产 206.13 亿 元,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39.05 亿 元, 分 别 比 2014 年 底 增 长 11.31% 和 18.84% 9 / 147

( 一 )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利 润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相 关 科 目 变 动 分 析 表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2,544,923,818.48 1,466,303,262.40 73.56 营 业 成 本 1,497,683,000.63 980,938,192.01 52.68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85,879,179.76 132,836,118.38 115.2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80,105,871.08-503,059.91 不 适 用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2,129,317.07-1,145,330,909.93 不 适 用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91,131,927.41 180,315,394.88 394.2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4,562,900.04 1,931,219,643.19 不 适 用 营 业 收 入 : 本 期 较 上 期 增 加 73.56%, 主 要 系 本 期 楼 盘 结 算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 营 业 成 本 : 本 期 较 上 期 增 加 52.68%, 原 因 同 上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 本 期 较 上 期 增 加 115.21%, 原 因 同 上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本 期 较 上 期 大 幅 变 动, 主 要 系 本 期 收 回 代 海 星 集 团 垫 付 偿 债 款 1.8 亿 元 所 致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本 期 较 上 期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系 销 售 回 款 增 加 及 收 到 代 建 口 岸 工 程 款 所 致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本 期 较 上 期 增 加 394.21%, 主 要 系 本 期 处 理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所 致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本 期 较 上 期 大 幅 减 少, 主 要 系 归 还 银 行 借 款 所 致 1. 收 入 和 成 本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分 产 品 分 地 区 情 况 分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情 况 10 / 147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房 地 产 2,483,761,263.95 1,457,905,528.09 41.30 74.70 51.80 分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分 产 品 情 况 毛 利 率 (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房 地 产 2,483,761,263.95 1,457,905,528.09 41.30 74.70 51.80 分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分 地 区 情 况 毛 利 率 (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珠 海 市 2,483,761,263.95 1,457,905,528.09 41.30 74.70 51.80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增 加 8.85 个 百 分 点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增 加 8.85 个 百 分 点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增 加 8.85 个 百 分 点

(2). 成 本 分 析 表 分 行 业 房 地 产 分 产 品 房 地 产 2. 费 用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土 地 及 开 发 建 设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土 地 及 开 发 建 设 本 期 金 额 分 行 业 情 况 本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上 年 同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 单 位 : 元 本 期 金 额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比 例 (%) 1,457,905,528.09 97.34 960,384,177.04 97.90 51.80 本 期 金 额 分 产 品 情 况 本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上 年 同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 本 期 金 额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比 例 (%) 1,457,905,528.09 97.34 960,384,177.04 97.90 51.80 情 况 说 明 情 况 说 明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 元 ) 上 期 同 期 金 额 ( 元 ) 变 动 比 例 (%) 销 售 费 用 84,034,727.91 85,377,144.44-1.57 管 理 费 用 79,621,208.86 79,975,803.33-0.44 财 务 费 用 66,295,427.73 77,389,571.45-14.34 3. 现 金 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变 动 情 况 :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增 减 率 (%) 变 动 主 要 原 因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销 售 回 款 增 加 及 收 到 182,129,317.07-1,145,330,909.93 不 适 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代 建 口 岸 工 程 款 所 致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本 期 处 理 可 供 出 售 金 891,131,927.41 180,315,394.88 394.21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融 资 产 所 致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444,562,900.04 1,931,219,643.19 不 适 用 归 还 银 行 借 款 所 致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二 ) 非 主 营 业 务 导 致 利 润 重 大 变 化 的 说 明 1 本 期 处 置 部 分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投 资 收 益 1,014,734,219.20 元 ; 11 / 147

2 本 期 收 回 因 公 司 以 前 年 度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代 海 星 集 团 垫 付 偿 债 款, 冲 回 以 前 年 度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80,000,000.00 元 ( 三 )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分 析 项 目 名 称 本 期 期 末 数 资 产 及 负 债 状 况 本 期 期 末 数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上 期 期 末 数 上 期 期 末 数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单 位 : 元 本 期 期 末 金 额 较 上 期 期 末 变 动 比 例 (%) 货 币 资 金 3,016,083,829.36 14.63 2,390,061,022.27 12.91 26.19 预 付 账 款 6,053,068.07 0.03 620,890,162.52 3.35-99.03 其 他 应 收 款 186,857,818.37 0.91 18,853,379.73 0.10 891.11 存 货 16,490,928,992.17 80.00 13,438,729,030.53 72.57 22.7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4,700,000.00 0.22 1,051,609,600.00 5.68-95.75 长 期 应 收 款 56,926,137.49 0.28 433,479,279.40 2.34-86.87 在 建 工 程 300,889,793.56 1.46 99,507,045.29 0.54 202.38 短 期 借 款 836,629,627.86 4.06 200,000,000.00 1.08 318.31 应 付 账 款 785,240,970.33 3.81 1,583,798,152.19 8.55-50.42 应 付 股 利 5,982,250.00 0.03 65,982,250.00 0.36-90.93 应 交 税 费 568,694,471.76 2.76 104,026,759.08 0.56 446.68 应 付 利 息 8,924,915.38 0.04 0.00 0.00 不 适 用 长 期 借 款 3,481,652,400.00 16.89 5,016,911,564.90 27.09-30.60 应 付 债 券 1,507,729,368.93 7.31 778,702,952.07 4.20 93.62 长 期 应 付 款 1,810,275,219.55 8.78 242,600,000.00 1.31 646.2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1,172,416.70 0.05 262,335,458.70 1.42-95.74 情 况 说 明 货 币 资 金 :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销 售 回 款 增 加 所 致 ; 预 付 账 款 :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系 预 付 地 价 款 已 结 转 至 存 货 所 致 ; 其 他 应 收 款 :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支 付 购 地 投 标 保 证 金 及 代 收 代 付 款 增 加 所 致 ; 存 货 :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在 建 开 发 项 目 增 加 所 致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系 处 置 部 分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所 致 ; 长 期 应 收 款 :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收 到 政 府 拨 入 工 程 款 所 致 ; 在 建 工 程 :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洪 湾 中 心 渔 港 等 项 目 工 程 支 出 增 加 所 致 ; 短 期 借 款 :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以 短 期 借 款 方 式 融 资 增 加 所 致 ; 应 付 账 款 :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支 付 工 程 款 所 致 ; 应 付 股 利 :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支 付 股 利 所 致 ; 应 交 税 费 :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出 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计 提 相 应 税 金 所 致 ; 应 付 利 息 :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计 提 应 付 债 券 利 息 所 致 ; 12 / 147

长 期 借 款 :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偿 还 到 期 的 借 款 所 致 ; 应 付 债 券 :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所 致 ; 长 期 应 付 款 :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政 府 拨 入 代 建 代 管 理 工 程 项 目 资 金 所 致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系 本 期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所 致 ; ( 四 ) 行 业 经 营 性 信 息 分 析 行 业 经 营 信 息 分 析 内 容 见 本 节 上 述 一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部 分 房 地 产 行 业 经 营 性 信 息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房 地 产 储 备 情 况 一 级 土 持 有 待 开 发 规 划 计 容 建 序 持 有 待 开 发 地 整 理 是 / 否 涉 及 合 土 地 的 面 积 筑 面 积 ( 平 号 土 地 的 区 域 面 积 ( 平 作 开 发 项 目 ( 平 方 米 ) 方 米 ) 方 米 ) 1 珠 海 175,007.23 460,836.50 否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涉 及 的 面 积 ( 平 方 米 )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的 权 益 占 比 (%) 2 重 庆 371,608.00 775,919.70 是 775,919.70 60 3 上 海 23,953.70 51,415.99 是 51,415.99 70 序 号 1 2 地 区 珠 海 重 庆 2. 报 告 期 内 房 地 产 开 发 投 资 情 况 项 目 珠 海 项 目 龙 盛 总 部 经 济 区 1 期 经 营 业 态 住 宅 商 业 住 宅 + 写 字 楼 在 建 项 目 / 新 开 工 项 目 / 竣 工 项 目 在 建 项 目 在 建 项 目 项 目 用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项 目 规 划 计 容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13 / 147 在 建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已 竣 工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投 资 额 报 告 期 实 际 投 资 额 263,353.91 658,809.78 925,899.01 456,216.06 469,682.95 1,020,200 98,509.82 172,119.00 310,569.00 353,016.47 104,004.47 0 165,000 62,923.00

3. 报 告 期 内 房 地 产 销 售 情 况 序 可 供 出 售 面 积 ( 平 已 预 售 面 积 ( 平 地 区 项 目 经 营 业 态 号 方 米 ) 方 米 ) 1 珠 海 格 力 广 场 销 售 中 61,451 29,688 2 珠 海 格 力 海 岸 销 售 中 270,539 107,091 4. 报 告 期 内 房 地 产 出 租 情 况 租 金 收 入 出 租 房 地 产 序 经 营 业 出 租 房 地 产 是 否 采 用 公 允 / 房 地 产 地 区 项 目 的 建 筑 面 积 号 态 的 租 金 收 入 价 值 计 量 模 式 公 允 价 值 ( 平 方 米 ) (%) 1 珠 海 商 铺 及 厂 房 租 赁 12,056.56 4,660,203 是 100 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融 资 情 况 期 末 融 资 总 额 整 体 平 均 融 资 成 本 (%)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11,592,021,396.79 6.23% 639,632,290.68 14 / 147

( 五 )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总 体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没 有 进 行 重 大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1) 重 大 的 股 权 投 资 无 (2) 重 大 的 非 股 权 投 资 无 (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名 称 期 初 金 额 期 末 金 额 当 期 变 动 对 当 期 利 润 的 影 响 金 额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051,609,600.00 44,700,000.00 1,006,909,600.00 1,017,778,863.56 合 计 1,051,609,600.00 44,700,000.00 1,006,909,600.00 1,017,778,863.56 ( 六 ) 重 大 资 产 和 股 权 出 售 无 ( 七 ) 主 要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公 司 名 称 业 务 性 质 主 要 产 品 注 册 资 本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房 地 产 开 发 持 股 比 例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住 宅 12,688.20 100% 1,923,019.49 104,188.97 115,133.16 ( 八 ) 公 司 控 制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情 况 无 三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讨 论 与 分 析 ( 一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和 发 展 趋 势 2015 年 中 国 经 济 运 行 总 体 保 持 稳 中 趋 缓 稳 中 有 进 的 趋 势 面 对 错 综 复 杂 的 冲 击 与 挑 战, 国 家 坚 持 稳 中 求 进 的 总 基 调, 实 施 了 一 系 列 稳 增 长 调 结 构 促 改 革 的 政 策, 使 国 民 经 济 运 行 保 持 在 合 理 的 区 间 展 望 2016 年, 整 体 经 济 在 供 给 侧 改 革 的 影 响 下, 刺 激 了 消 费 总 量 的 提 高 和 消 费 升 级, 有 利 于 提 高 房 地 产 市 场 环 境, 促 使 房 地 产 市 场 将 进 一 步 向 规 范 稳 定 持 续 健 康 的 方 向 发 展 15 / 147

新 常 态 下 的 市 场 集 中 度 将 会 持 续 增 大, 企 业 的 竞 争 将 更 集 中 于 产 品 品 质 品 牌 设 计 及 资 本 等 方 面 的 竞 争 ( 二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以 立 足 珠 海, 重 点 布 局 为 战 略 总 方 针, 以 建 设 理 想 城 市, 创 造 幸 福 生 活 为 出 发 点, 注 重 发 展 质 量, 巩 固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形 成 房 地 产 业 海 洋 经 济 产 业 口 岸 经 济 产 业 以 及 现 代 服 务 业 和 现 代 金 融 业 五 大 板 块 综 合 发 展 的 全 新 产 业 格 局, 把 公 司 打 造 成 为 一 家 在 国 内 较 具 影 响 力 的 优 质 上 市 公 司 ( 三 ) 经 营 计 划 作 为 十 三 五 开 局 之 年,2016 年 具 有 承 前 启 后 的 重 要 意 义, 也 是 公 司 阶 段 性 发 展 重 要 的 一 年 1 公 司 继 续 坚 持 立 足 珠 海 重 点 布 局 的 发 展 战 略, 积 极 开 拓 思 路, 创 新 发 展 模 式, 加 大 项 目 拓 展 和 资 源 获 取 的 力 度,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2 继 续 坚 持 以 销 售 为 中 心, 强 化 项 目 高 效 管 理, 提 升 项 目 整 体 开 发 水 平 3 继 续 做 好 融 资 和 资 金 管 理 工 作,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4 严 格 规 范 招 投 标 管 理, 加 强 成 本 控 制 5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和 团 队 建 设, 提 升 效 益 ( 四 )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1 政 策 风 险 房 地 产 开 发 受 国 家 调 控 政 策 手 段 的 影 响 较 大 国 家 根 据 房 地 产 行 业 发 展 情 况 利 用 行 政 金 融 等 多 种 方 式 对 土 地 税 收 等 领 域 进 行 政 策 调 节, 这 对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的 发 展 形 势 产 生 相 应 的 影 响 公 司 将 继 续 密 切 关 注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的 变 化 积 极 分 析 应 对 及 时 解 决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高 公 司 抗 风 险 能 力 2 市 场 风 险 房 地 产 行 业 随 着 行 业 发 展 的 日 趋 完 善, 将 吸 引 更 多 实 力 雄 厚 的 企 业 进 军 房 地 产 行 业, 房 地 产 环 境 必 将 日 益 复 杂 和 激 烈 公 司 将 不 断 加 强 自 身 建 设, 加 速 企 业 转 型, 提 高 管 理 能 力,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竞 争 实 力 3 财 务 风 险 目 前 公 司 各 大 板 块, 特 别 是 房 地 产 板 块 属 于 资 金 密 集 型 行 业, 建 设 资 金 需 求 量 大, 充 足 的 资 金 对 公 司 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起 到 重 要 的 保 障 随 着 公 司 的 经 营 规 模 快 速 扩 张, 公 司 将 加 强 内 部 各 16 / 147

项 目 的 资 金 统 筹 规 划, 继 续 努 力 扩 展 各 种 融 资 渠 道, 多 领 域 多 方 式 筹 集 资 金, 提 高 公 司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四 公 司 因 不 适 用 准 则 规 定 或 特 殊 原 因, 未 按 准 则 披 露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说 明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普 通 股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 一 )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1 根 据 公 司 2012 年 9 月 25 日 召 开 的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公 司 章 程 明 确 规 定 了 公 司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详 见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百 七 十 一 条 ) 2 2016 年 4 月 18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 以 母 公 司 为 主 体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577,680,899 股 为 基 数,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2.00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15,536,179.80 元 ( 含 税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存 以 后 年 度 分 配 ; 同 时,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577,680,899 股 为 基 数, 以 资 本 公 积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8 股, 共 计 转 增 1,039,825,619 股, 本 次 转 增 股 本 后,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为 1,617,506,518 股 ( 二 ) 公 司 近 三 年 ( 含 报 告 期 ) 的 普 通 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或 预 案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或 预 案 分 红 年 度 每 10 股 送 红 股 数 ( 股 ) 每 10 股 派 息 数 ( 元 )( 含 税 ) 每 10 股 转 增 数 ( 股 ) 现 金 分 红 的 数 额 ( 含 税 ) 占 合 并 报 表 分 红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市 公 司 股 东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 2015 年 2 18 115,536,179.80 1,370,765,032.99 8.43 2014 年 0 0.00 313,162,163.73 0.00 2013 年 2 115,518,880 352,767,958.02 32.73 ( 三 )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且 母 公 司 可 供 普 通 股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但 未 提 出 普 通 股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公 司 应 当 详 细 披 露 原 因 以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二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17 / 147

( 一 )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在 报 告 期 内 或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承 诺 背 景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承 诺 类 型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承 诺 方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承 诺 内 容 海 投 公 司 或 海 投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将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单 独 经 营 合 资 经 营 或 在 另 一 公 司 或 企 业 拥 有 控 股 股 份 ) 参 与 任 何 与 格 力 地 产 业 务 相 同 或 者 类 似 的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他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以 避 免 海 投 公 司 或 海 投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与 格 力 地 产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与 格 力 地 产 减 少 并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将 继 续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措 施 完 善 格 力 地 产 治 理 结 构, 并 保 证 本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人 员 与 格 力 地 产 在 人 员 财 务 资 产 机 构 业 务 等 方 面 相 互 独 立 若 格 力 地 产 存 在 自 查 报 告 未 披 露 的 土 地 闲 置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给 格 力 地 产 和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若 格 力 地 产 存 在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涉 及 用 地 和 房 地 产 销 售 之 专 项 自 查 报 告 未 披 露 的 土 地 闲 置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给 格 力 地 产 和 投 资 者 18 / 147 承 诺 时 间 及 期 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长 期 否 是 长 期 否 是 长 期 否 是 长 期 否 是 长 期 否 是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下 一 步 计 划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其 他 承 诺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格 力 地 产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格 力 地 产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造 成 损 失 的, 我 委 将 依 法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督 促 格 力 地 产 控 股 股 东 海 投 公 司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如 格 力 地 产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因 存 在 自 查 范 围 内 未 披 露 的 土 地 闲 置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给 格 力 地 产 和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如 因 格 力 地 产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存 在 未 披 露 的 土 地 闲 置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给 格 力 地 产 及 其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自 愿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 非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若 格 力 地 产 存 在 自 查 报 告 未 披 露 的 土 地 闲 置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给 格 力 地 产 和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将 依 法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督 促 格 力 地 产 控 股 股 东 海 投 公 司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承 担 相 应 赔 偿 责 任 ( 非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如 因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存 在 未 披 露 的 土 地 闲 置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给 公 司 及 其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自 愿 承 担 相 应 的 赔 偿 责 任 ( 非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拟 将 格 力 集 团 对 格 力 地 产 的 全 部 股 权 以 及 债 权 等 资 产 以 无 偿 方 式 划 转 至 海 投 公 司 长 期 否 是 长 期 否 是 长 期 否 是 长 期 否 是 股 权 已 于 2015 年 5 月 划 转 完 毕, 债 权 尚 未 划 转 至 海 投 公 司 19 / 147

三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被 占 用 情 况 及 清 欠 进 展 情 况 四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 一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 二 )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或 核 算 方 法 变 更 的 原 因 和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 三 ) 董 事 会 对 重 要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的 原 因 及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五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现 聘 任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报 酬 70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限 2015 年 度 名 称 报 酬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30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审 计 期 间 改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不 适 用 六 面 临 暂 停 上 市 风 险 的 情 况 ( 一 ) 导 致 暂 停 上 市 的 原 因 以 及 公 司 采 取 的 消 除 暂 停 上 市 情 形 的 措 施 无 七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八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20 / 147

九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诚 信 状 况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不 存 在 未 履 行 法 院 生 效 判 决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等 情 况 十 一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或 其 他 员 工 激 励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 一 ) 相 关 激 励 事 项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无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概 述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 召 开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等 议 案 ( 二 )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或 有 后 续 进 展 的 激 励 情 况 查 询 索 引 详 见 公 告 临 2015-054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21 / 147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情 况 其 他 激 励 措 施 ( 三 ) 报 告 期 公 司 激 励 事 项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无 十 二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十 三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 一 )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 二 ) 担 保 情 况 担 保 方 与 担 保 上 市 被 担 方 公 司 保 方 的 关 系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担 保 发 生 担 保 日 期 金 额 ( 协 议 签 署 日 ) 担 保 担 保 担 保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类 型 担 保 是 是 否 存 是 否 为 否 已 经 担 保 是 担 保 逾 在 反 担 关 联 方 履 行 完 否 逾 期 期 金 额 保 担 保 毕 关 联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报 告 期 末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A)( 不 包 括 对 子 0.00 公 司 的 担 保 )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1,115,000,000.00 报 告 期 末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B) 5,252,000,000.00 公 司 担 保 总 额 情 况 (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担 保 总 额 (A+B) 5,252,000,000.00 担 保 总 额 占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134.50 说 明 :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孙 公 司 格 力 置 盛 按 房 地 产 经 营 惯 例 为 商 品 房 承 购 人 提 供 抵 押 贷 款 担 保 担 保 类 型 为 阶 段 性 担 保 阶 段 性 担 保 的 担 保 期 限 自 保 证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至 商 品 房 承 购 人 所 购 住 房 的 房 地 产 权 证 办 出 及 抵 押 登 记 手 续 办 妥 后 并 交 银 行 执 管 之 日 止, 截 至 2015 年 12 22 / 147

月 31 日 止, 格 力 房 产 承 担 阶 段 性 担 保 额 为 人 民 币 12.10 亿 元, 格 力 置 盛 承 担 阶 段 性 担 保 额 为 人 民 币 49.6 万 元 ( 三 )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现 金 资 产 管 理 的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2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3 其 他 投 资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 四 )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无 十 四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1 2015 年 4 月 9 日, 公 司 收 到 西 安 海 星 科 技 投 资 控 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归 还 的 1.8 亿 元 借 款 本 金 及 61,069,400 元 利 息 该 借 款 为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时 形 成, 公 司 分 别 于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按 照 30% 50% 20% 的 比 例 对 上 述 借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详 见 公 司 公 告 临 2015-015) 2 2015 年 5 月 15 日, 本 公 司 收 到 海 投 公 司 转 来 的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过 户 登 记 确 认 书, 确 认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无 偿 划 转 过 户 手 续 已 办 理 完 毕, 海 投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3 亿 股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为 51.94%, 为 控 股 股 东 ( 详 见 公 司 公 告 临 2015-029) 3 2015 年 7 月 17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2015 年 12 月 4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对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的 调 整 ( 详 见 公 司 公 告 临 2015-077) 4 2015 年 9 月 17 日, 公 司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格 力 房 产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核 准 的 批 复, 该 债 券 发 行 工 作 已 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 结 束 ( 详 见 公 司 公 告 临 2015-067) 5 2015 年 11 月 3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非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 详 见 公 司 公 告 临 2015-074) 6 2016 年 2 月 5 日,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详 见 公 司 公 告 临 2016-012) 23 / 147

7 2016 年 3 月 14 日, 公 司 收 到 上 交 所 关 于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挂 牌 转 让 无 异 议 的 函 ( 详 见 公 司 公 告 临 2016-013) 十 五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的 工 作 情 况 ( 一 )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情 况 公 司 作 为 责 任 型 企 业,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科 学 发 展 造 福 大 众 服 务 社 会 的 价 值 取 向, 在 保 持 自 身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的 同 时, 更 深 层 次, 更 大 程 度, 更 宽 领 域 主 动 承 担 起 国 家 社 会 员 工 消 费 者 环 境 等 方 面 社 会 责 任, 并 从 城 市 建 设 产 品 品 质 低 碳 环 保 员 工 关 怀 人 才 教 育 环 境 保 护 公 益 慈 善 等 多 方 面 倡 导 和 践 行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的 作 为 与 担 当 对 于 城 市, 为 配 合 政 府 推 动 实 现 蓝 色 珠 海, 科 学 崛 起 发 展 战 略, 格 力 地 产 在 环 境 宜 居 建 设 海 岛 海 港 建 设 城 市 文 化 提 升 等 多 方 面 积 极 响 应, 结 合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总 体 要 求, 高 起 点 高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以 实 际 行 动, 助 力 珠 海 经 济 的 向 前 发 展 目 前 格 力 地 产 在 建 和 已 经 完 成 的 关 乎 城 市 发 展 项 目 近 30 个 对 于 社 会, 公 司 认 识 到 社 会 公 益 的 重 要 性 与 紧 迫 性, 并 积 极 参 与 其 中, 以 一 企 之 力, 调 动 资 源, 帮 扶 弱 势, 关 注 民 生, 关 心 公 益, 最 大 程 度 助 力 社 会 所 需, 民 生 所 望 及 人 民 所 盼, 实 践 主 流 价 值 观, 加 码 社 会 正 能 量 近 5 年 格 力 地 产 总 捐 款 数 已 突 破 600 万 元 对 于 生 活, 公 司 提 出 并 实 施 产 融 城 一 体 化 城 市 运 营 模 式, 整 合 公 司 产 业 金 融 项 目 人 才 等 资 源, 以 城 市 综 合 运 营 的 方 式, 站 在 时 代 高 度, 以 大 海 洋 大 金 融 大 健 康 产 业 集 群, 更 好 的 服 务 城 市 发 展 对 于 员 工, 公 司 执 行 人 才 强 企 的 发 展 理 念 及 以 人 为 本 的 人 才 战 略, 加 大 人 才 引 进 力 度, 加 速 创 新 人 才 培 育 机 制, 完 善 员 工 培 训 机 制, 强 化 人 才 梯 队 建 设, 同 时 坚 持 产 业 发 展 为 先 机, 以 人 才 发 展 为 先 导 的 发 展 策 略, 为 有 志 者 打 造 施 展 抱 负 和 才 华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舞 台 ( 二 ) 属 于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规 定 的 重 污 染 行 业 的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环 保 情 况 说 明 不 适 用 十 六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情 况 ( 一 ) 转 债 发 行 情 况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证 监 许 可 [2014]1317 号 文 批 准,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了 980 万 张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每 张 面 值 100 元, 发 行 总 额 98,000 万 元 24 / 147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自 律 监 管 决 定 书 [2015]1 号 文 同 意, 公 司 发 行 的 9.8 亿 元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已 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 起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证 券 简 称 格 力 转 债, 证 券 代 码 110030 公 司 发 行 的 格 力 转 债 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起 可 转 换 为 本 公 司 股 份, 初 始 转 股 价 格 为 20.90 元 / 股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累 计 共 有 1,809,000 元 格 力 转 债 已 转 换 成 公 司 股 票, 转 股 数 为 86,499 股, 占 可 转 债 转 股 前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额 的 0.0150% ( 二 ) 报 告 期 转 债 持 有 人 及 担 保 人 情 况 期 末 转 债 持 有 人 数 1,704 本 公 司 转 债 的 担 保 人 本 公 司 转 债 未 提 供 担 保 前 十 名 转 债 持 有 人 情 况 如 下 :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持 有 人 名 称 期 末 持 债 数 量 ( 元 ) 持 有 比 例 (%) 结 算 参 与 人 债 券 回 购 质 押 专 用 账 户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139,871,000 14.29 结 算 参 与 人 债 券 回 购 质 押 专 用 账 户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 58,471,000 5.98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民 生 加 银 信 用 双 利 债 券 型 证 56,300,000 5.76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 长 信 双 利 优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55,000,000 5.62 资 基 金 结 算 参 与 人 债 券 回 购 质 押 专 用 账 户 ( 中 国 银 行 ) 34,141,000 3.49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长 信 银 利 精 选 混 合 型 证 32,291,000 3.30 券 投 资 基 金 结 算 参 与 人 债 券 回 购 质 押 专 用 账 户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30,942,000 3.16 限 公 司 ) 结 算 参 与 人 债 券 回 购 质 押 专 用 账 户 ( 交 通 银 行 ) 28,588,000 2.92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28,159,000 2.88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结 算 参 与 人 债 券 回 购 质 押 专 用 账 户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 25,048,000 2.56 ( 三 ) 报 告 期 转 债 变 动 情 况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后 券 名 称 转 股 赎 回 回 售 格 力 转 债 980,000,000 1,809,000 978,191,000 ( 四 ) 报 告 期 转 债 累 计 转 股 情 况 报 告 期 转 股 额 ( 元 ) 1,809,000 报 告 期 转 股 数 ( 股 ) 86,499 累 计 转 股 数 ( 股 ) 86,499 累 计 转 股 数 占 转 股 前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 0.015 25 / 147

尚 未 转 股 额 ( 元 ) 978,191,000 未 转 股 转 债 占 转 债 发 行 总 量 比 例 (%) 99.82 ( 五 ) 转 股 价 格 历 次 调 整 情 况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转 股 价 格 未 发 生 调 整 ( 六 ) 公 司 的 负 债 情 况 资 信 变 化 情 况 及 在 未 来 年 度 还 债 的 现 金 安 排 1 公 司 负 债 情 况 :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80.78%, 较 上 年 同 期 82.06% 下 降 1.56% 2 资 信 变 化 情 况 : 联 合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公 司 与 2014 年 9 月 3 日 对 公 司 2014 年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出 具 信 用 评 级 分 析 报 告, 评 定 公 司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为 AA, 评 级 展 望 为 稳 定 联 合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公 司 与 2015 年 6 月 25 日 对 本 期 债 券 进 行 跟 踪 评 级, 出 具 跟 踪 评 级 报 告 评 定 : 本 次 跟 踪 评 级 主 体 长 期 信 用 等 级 AA, 债 券 信 用 等 级 AA, 评 级 展 望 稳 定 ( 七 ) 转 债 其 他 情 况 说 明 无 26 / 147

第 六 节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普 通 股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 一 )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1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单 位 : 股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数 量 公 发 比 积 比 行 送 例 金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例 新 股 (%) 转 (%) 股 股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1 国 家 持 股 2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4 外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外 法 人 持 股 境 外 自 然 人 持 股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577,594,400 100 86,499 86,499 577,680,899 100 份 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77,594,400 100 86,499 86,499 577,680,899 100 2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4 其 他 三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577,594,400 100 86,499 86,499 577,680,899 100 2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发 行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转 股 起 始 日 期 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累 计 共 有 1,809,000 元 格 力 转 债 已 转 换 成 公 司 股 票, 转 股 数 为 86,499 股, 因 此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报 告 期 初 的 577,594,400 股 增 加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577,680,899 股 27 / 147

3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对 最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 如 有 )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因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转 股 增 加 86,499 股, 占 可 转 债 转 股 前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额 的 0.0150%, 对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收 益 等 财 务 指 标 基 本 无 影 响 公 司 根 据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计 算 每 股 收 益 和 每 股 净 资 产, 具 体 金 额 详 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4 公 司 认 为 必 要 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披 露 的 其 他 内 容 无 ( 二 )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二 证 券 发 行 与 上 市 情 况 ( 一 ) 截 至 报 告 期 内 证 券 发 行 情 况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证 券 的 种 类 发 行 日 期 发 行 价 格 ( 或 利 率 )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公 司 债 类 公 司 债 券 2015 年 9 月 28 日 发 行 数 量 上 市 日 期 4.67% 7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18 日 单 位 : 股 币 种 : 人 民 币 获 准 上 市 交 易 数 量 交 易 终 止 日 期 700,000,000 2020 年 9 月 24 日 ( 二 )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及 股 东 结 构 变 动 及 公 司 资 产 和 负 债 结 构 的 变 动 情 况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化, 股 本 结 构 的 变 化 详 见 本 节 一 普 通 股 股 本 变 动 情 三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股 东 总 数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33,209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上 一 月 末 的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29,508 ( 户 ) ( 二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东 前 十 名 流 通 股 东 ( 或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 持 股 情 况 表 股 东 名 称 ( 全 称 )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单 位 : 股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持 有 质 押 或 冻 结 有 限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期 末 持 股 数 比 例 售 条 股 东 量 (%) 件 股 股 份 数 性 质 份 数 状 态 量 量 0 300,000,000 51.93 0 无 国 有 法 人 28 / 147

西 安 飞 机 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0 10,000,000 1.73 0 未 知 国 有 法 人 中 国 证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347,200 6,347,200 1.10 0 未 知 未 知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南 方 稳 健 成 长 贰 号 证 4,530,999 4,531,055 0.78 0 未 知 未 知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分 红 - 个 人 分 红 -005L- 4,414,091 4,414,091 0.76 0 未 知 未 知 FH002 沪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浦 银 安 盛 增 长 动 力 灵 活 配 置 混 4,399,954 4,399,954 0.76 0 未 知 未 知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浦 银 安 盛 价 值 成 长 混 4,060,563 4,060,563 0.70 0 未 知 未 知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南 方 稳 健 成 长 证 券 投 资 基 4,055,933 4,055,933 0.70 0 未 知 未 知 金 成 都 关 怀 医 院 3,600,000 3,600,000 0.62 0 未 知 未 知 张 慧 3,300,000 3,300,000 0.57 0 未 知 未 知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的 数 量 股 份 种 类 及 数 量 种 类 数 量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00,000,000 西 安 飞 机 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0,000,000 中 国 证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347,2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6,347,200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南 方 稳 健 成 长 贰 号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531,055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531,055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分 红 - 个 人 分 红 -005L- 4,414,09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414,091 FH002 沪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浦 银 安 盛 增 长 动 力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4,399,954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399,954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浦 银 安 盛 价 值 成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060,563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060,563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南 方 稳 健 成 长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055,933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055,933 29 / 147

成 都 关 怀 医 院 3,6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600,000 张 慧 3,30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300,000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已 知 第 一 大 股 东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与 其 他 流 通 股 股 东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也 不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变 动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 未 知 其 他 流 通 股 股 东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变 动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四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1 法 人 名 称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和 参 股 的 其 他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权 情 况 其 他 情 况 说 明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鲁 君 四 2014 年 3 月 27 日 经 营 范 围 : 国 有 股 权 投 资 运 营 管 理 ; 国 有 资 产 优 化 配 置 和 资 本 运 营 ; 企 业 管 理 策 划 服 务 ; 国 有 资 产 收 益 管 理 ; 商 务 服 务 ( 不 含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政 策 性 和 策 略 性 投 资 ;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授 权 开 展 的 其 他 业 务 无 无 2 公 司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的 特 别 说 明 不 适 用 3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股 东 变 更 情 况 索 引 及 日 期 公 司 原 控 股 股 东 格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300,000,000 股 无 限 售 流 通 A 股 无 偿 划 转 至 海 投 公 司,2015 年 5 月 15 日, 该 国 有 股 权 无 偿 划 转 过 户 手 续 已 办 理 完 毕 海 投 公 司 现 持 有 公 司 300,000,000 股 股 份,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 披 露 的 关 于 国 有 股 权 无 偿 划 转 完 成 过 户 的 公 告 ) 30 / 147

4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1 法 人 名 称 珠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 公 司 不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的 特 别 说 明 不 适 用 3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情 况 索 引 及 日 期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4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31 / 147

5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信 托 或 其 他 资 产 管 理 方 式 控 制 公 司 不 适 用 ( 三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情 况 介 绍 无 五 股 份 限 制 减 持 情 况 说 明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32 / 147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及 报 酬 情 况 ( 一 )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及 报 酬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 注 ) 性 别 年 龄 鲁 君 四 董 事 长 总 裁 男 49 刘 泽 红 董 事 女 48 李 永 奇 董 事 男 53 郑 文 森 董 事 男 43 方 荣 岳 董 事 男 51 郭 国 庆 董 事 男 53 黄 燕 飞 独 立 董 事 女 43 刘 兴 祥 独 立 董 事 男 42 袁 彬 独 立 董 事 男 35 鲁 涛 监 事 会 主 席 男 45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2015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11 月 3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年 初 持 股 数 年 末 持 股 数 年 度 内 股 份 增 减 变 动 量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从 公 司 获 得 的 税 前 报 酬 总 额 ( 万 元 ) 单 位 : 股 是 否 在 公 司 关 联 方 获 取 报 酬 0 0 0 259.20 否 0 0 0 0 是 0 0 0 0 否 0 0 0 40.00 否 0 0 0 12.00 否 0 0 0 12.00 否 0 0 0 12.00 否 0 0 0 6.00 否 0 0 0 2.00 否 0 0 0 60.00 否 33 / 147

高 凌 云 监 事 男 43 2015 年 7 2018 年 6 月 1 日 月 30 日 0 0 0 0.00 否 陈 卓 监 事 女 38 2015 年 7 2018 年 6 月 1 日 月 30 日 0 0 0 22.69 否 林 强 副 总 裁 男 49 2015 年 7 2018 年 6 月 1 日 月 30 日 0 0 0 180.00 否 周 琴 琴 副 总 裁 女 50 2015 年 7 2018 年 6 月 1 日 月 30 日 0 0 0 180.00 否 王 绪 权 副 总 裁 男 45 2015 年 7 2018 年 6 月 1 日 月 30 日 0 0 0 144.00 否 黄 华 敏 董 事 会 秘 书 2015 年 7 2018 年 6 男 44 财 务 负 责 人 月 1 日 月 30 日 0 0 0 61.32 否 合 计 / / / / / 0 0 0 / 991.21 / 说 明 : 报 告 期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总 额 较 上 年 同 期 有 所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为 报 告 期 新 增 副 总 裁 两 名 及 监 事 会 主 席 开 始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姓 名 鲁 君 四 刘 泽 红 李 永 奇 郑 文 森 方 荣 岳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2004 年 1 月 起 任 珠 海 格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裁 (2009 年 11 月 获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批 准 辞 去 副 总 裁 职 务 );2012 年 5 月 起 任 珠 海 格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2014 年 3 月 起 任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08 年 6 月 起 任 公 司 董 事 长,2009 年 11 月 起 兼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总 裁 ) 中 国 土 木 学 会 总 会 理 事, 广 东 省 房 地 产 协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政 协 珠 海 市 第 八 届 委 员 会 常 务 委 员 兼 经 济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历 任 西 安 供 电 局 会 计, 珠 海 市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工 贸 部 科 员, 珠 海 市 国 经 局 清 产 核 资 科 科 长,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考 核 统 计 科 科 长, 改 革 重 组 科 科 长, 珠 海 格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裁, 珠 海 金 融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9 年 9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历 任 西 安 飞 机 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下 称 西 飞 ) 民 品 处 设 计 员 计 划 员 生 产 供 应 室 主 任 ; 西 飞 民 品 处 副 处 长 ; 民 品 处 处 长 ; 西 飞 民 品 部 副 部 长 ; 西 飞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党 总 支 书 记 ; 西 飞 投 资 管 理 部 部 长 ; 西 飞 董 事 会 秘 书 投 资 管 理 部 部 长 ; 西 飞 董 事 会 秘 书 总 经 理 助 理 投 资 管 理 部 部 长 ; 现 任 西 飞 副 总 经 理 2012 年 9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历 任 珠 海 格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管 理 部 副 部 长 哈 尔 滨 环 球 动 力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2009 年 9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2009 年 11 月 至 2015 年 6 月 兼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历 任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助 教, 丽 珠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部 门 经 理, 丽 珠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联 合 国 际 财 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上 海 产 权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广 西 花 红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财 务 总 监, 浙 江 龙 盛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珠 海 桥 水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助 理,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2009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34 / 147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贸 易 经 济 系 副 主 任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副 院 长 现 任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商 学 院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中 国 市 场 营 销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 兼 任 中 国 高 校 市 场 学 研 究 会 顾 问, 中 国 商 业 史 学 会 副 会 长,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委 员 会 管 理 科 学 部 评 审 组 专 郭 国 庆 家, 英 国 牛 津 大 学 国 际 研 究 员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丽 珠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深 圳 市 大 富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2010 年 8 月 至 2015 年 6 月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7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黄 燕 飞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特 许 公 认 会 计 师 公 会 (ACCA) 资 深 会 员 现 任 中 国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院 副 研 究 员 2010 年 8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00 年 7 月 2007 年 3 月 历 任 证 券 时 报 新 闻 部 记 者 基 金 券 商 部 副 主 任 机 构 部 主 任,2007 年 3 月 至 2013 年 1 月 任 证 券 时 报 北 京 分 社 总 编 辑,2009 年 5 月 至 2015 年 2 月 曾 任 深 圳 市 兴 森 快 捷 电 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3 年 2 月 至 今 任 证 券 时 报 要 闻 部 主 任,2013 刘 兴 祥 年 10 月 31 日 至 今 任 广 东 长 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2014 年 3 月 18 日 至 今 任 成 都 天 保 重 型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3 年 9 月 至 今 任 珠 海 和 佳 医 疗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7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06 年 7 月 至 2011 年 3 月, 担 任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司 管 理 部 经 理 ;2011 年 4 月 至 今, 担 任 华 英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合 规 风 控 部 总 经 理 袁 彬 质 量 控 制 部 总 经 理 结 构 融 资 部 总 经 理 2011 年 至 今 担 任 浙 江 三 维 橡 胶 制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2014 年 至 今 担 任 南 京 金 埔 园 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2014 年 10 月 至 今 担 任 浙 江 佐 力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11 月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历 任 兰 州 金 台 土 特 产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科 长 ; 甘 肃 弘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部 门 经 理 ; 珠 海 中 拓 正 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部 门 经 理 ; 珠 海 九 洲 港 务 集 团 公 司 审 计 主 管 ;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外 派 企 业 财 务 总 监 专 职 董 事 监 事 ; 珠 海 华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 珠 海 市 珠 光 集 团 控 股 鲁 涛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 珠 海 港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 珠 海 市 联 晟 资 产 托 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 珠 海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珠 海 格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2012 年 9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历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浦 东 分 行 营 业 部 信 贷 部 经 理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上 海 支 行 行 长 新 韩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副 行 长, 中 国 信 托 业 协 会 专 家 委 员 会 专 业 委 员 现 任 上 海 弘 诚 良 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上 海 东 方 渔 人 码 头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弘 翌 投 资 高 凌 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华 东 政 法 大 学 证 券 期 货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客 座 教 授 金 融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生 导 师 2012 年 9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2005 年 8 月 至 2011 年 1 月, 在 吉 林 大 学 珠 海 学 院 担 任 讲 师 ;2011 年 1 月 至 2014 年 12 月, 在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主 管 高 级 专 陈 卓 业 经 理 ;2014 年 12 月 至 今 在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茵 卓 小 学 担 任 校 长 2015 年 7 月 任 本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历 任 珠 海 正 青 建 筑 勘 察 设 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2013 年 5 月 起 任 珠 海 洪 湾 中 心 渔 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总 林 强 经 理 2013 年 6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副 总 裁 ) 历 任 珠 海 市 仕 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副 经 理 珠 海 格 力 置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周 琴 琴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2015 年 7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历 任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部 长,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部 部 长,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15 年 7 月 起 任 本 公 王 绪 权 司 副 总 裁 历 任 丽 珠 集 团 丽 新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总 经 理 助 理 丽 珠 集 团 丽 威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兼 商 务 部 经 理 丽 珠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结 算 中 黄 华 敏 心 经 理 2013 年 6 月 起 任 丽 珠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2009 年 5 月 起 任 本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2009 年 10 月 起 兼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35 / 147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二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情 况 ( 一 )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股 东 单 位 名 称 在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鲁 君 四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刘 泽 红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李 永 奇 西 安 飞 机 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的 说 明 ( 二 )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其 他 单 位 名 称 在 其 他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鲁 君 四 珠 海 格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郭 国 庆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丽 珠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大 富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丽 珠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深 圳 市 大 富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黄 燕 飞 中 国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院 副 研 究 员 刘 兴 祥 证 券 时 报 广 东 长 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天 保 重 型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时 报 要 闻 部 主 任 广 东 长 青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成 都 天 保 重 型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袁 彬 高 凌 云 华 英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浙 江 三 维 橡 胶 制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金 埔 园 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佐 力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弘 诚 良 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东 方 渔 人 码 头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华 东 政 法 大 学 证 券 期 货 研 究 所 上 海 弘 翌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华 英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浙 江 三 维 橡 胶 制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南 京 金 埔 园 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浙 江 佐 力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上 海 弘 诚 良 行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上 海 东 方 渔 人 码 头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华 东 政 法 大 学 证 券 期 货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客 座 教 授 36 / 147

上 海 弘 翌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黄 华 敏 丽 珠 医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的 说 明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决 策 程 序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报 酬 由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制 度 确 定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确 定 依 据 参 照 行 业 薪 酬 水 平, 考 虑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及 工 作 业 绩 等 因 素, 并 依 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相 关 制 度 决 议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实 际 支 付 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付 报 酬 合 计 为 991.21 万 元 ( 税 前 ) 况 报 告 期 末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实 际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实 际 获 得 的 报 酬 合 计 为 991.21 万 元 ( 税 前 ) 获 得 的 报 酬 合 计 四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姓 名 担 任 的 职 务 变 动 情 形 变 动 原 因 唐 玉 根 董 事 离 任 届 满 徐 卫 东 独 立 董 事 离 任 届 满 郭 国 庆 独 立 董 事 离 任 届 满 郭 国 庆 董 事 聘 任 选 举 潘 明 明 职 工 监 事 离 任 届 满 陈 卓 职 工 监 事 选 举 选 举 刘 兴 祥 独 立 董 事 聘 任 选 举 袁 彬 独 立 董 事 聘 任 选 举 郑 文 森 副 总 经 理 离 任 届 满 五 近 三 年 受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处 罚 的 情 况 说 明 37 / 147

六 母 公 司 和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情 况 ( 一 ) 员 工 情 况 母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53 主 要 子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278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合 计 1306 母 公 司 及 主 要 子 公 司 需 承 担 费 用 的 离 退 休 职 工 3 人 数 专 业 构 成 专 业 构 成 类 别 专 业 构 成 人 数 生 产 人 员 118 销 售 人 员 139 技 术 人 员 338 财 务 人 员 41 行 政 人 员 114 其 他 人 员 556 合 计 1,306 教 育 程 度 教 育 程 度 类 别 数 量 ( 人 ) 研 究 生 及 以 上 52 大 学 本 科 497 大 专 及 以 下 757 合 计 1,306 ( 二 ) 薪 酬 政 策 针 对 所 有 员 工 建 立 了 基 本 的 绩 效 考 核 制 度, 并 对 经 营 管 理 层 中 层 干 部 及 普 通 员 工 分 别 进 行 不 同 内 容 的 考 核, 考 核 分 为 季 度 考 评 与 年 终 考 评 另 外, 公 司 对 工 程 人 员 和 销 售 人 员 制 定 了 工 程 进 度 和 销 售 业 绩 目 标, 作 为 绩 效 考 核 制 度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考 核 结 果 将 作 为 员 工 晋 升 加 薪 或 培 训 的 依 据 ( 三 ) 培 训 计 划 一 加 大 内 部 培 训, 推 进 互 动 交 流,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将 以 月 为 单 位 公 布 各 单 位 的 培 训 课 程 安 排, 合 理 安 排 人 员 参 加 培 训 并 不 定 期 举 办 公 司 内 部 交 流 活 动, 通 过 搭 建 单 位 间 的 交 流 平 台, 互 相 学 习 和 探 讨, 将 公 司 优 秀 经 验 进 行 推 广, 积 极 进 行 总 结 提 高 二 拓 展 外 训 课 程, 完 善 平 台 建 设, 提 供 覆 盖 面 广 实 用 性 强 灵 活 多 样 的 组 合 培 训 课 程 公 司 将 全 面 扩 大 培 训 覆 盖 面, 完 善 培 训 科 目, 提 供 多 样 性 个 性 化 的 课 程 供 全 公 司 员 工 选 择 培 训 公 司 还 创 新 线 上 培 训 模 式, 主 要 通 过 精 炼 的 视 频 语 音 等 方 式, 提 供 给 广 大 员 工 快 速 学 习 相 关 工 作, 真 正 做 到 灵 活 学 习, 自 我 提 升 ( 四 ) 劳 务 外 包 情 况 劳 务 外 包 的 工 时 总 数 0 劳 务 外 包 支 付 的 报 酬 总 额 0 38 / 147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修 订 了 相 关 制 度, 不 断 加 强 和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做 好 内 幕 知 情 人 档 案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保 证 内 幕 知 情 人 档 案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有 效 保 证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和 稳 健 快 速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如 下 : 1 股 东 和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1 次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4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相 关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召 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能 够 保 证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享 有 平 等 的 权 利, 充 分 行 使 自 己 的 表 决 权 ;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严 格 按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审 议, 关 联 股 东 在 表 决 时 实 行 回 避, 保 证 关 联 交 易 符 合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的 原 则, 不 存 在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 公 司 律 师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大 会 现 场 见 证, 并 出 具 相 关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均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及 时 充 分 的 披 露 2 控 股 股 东 和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其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并 承 担 相 应 义 务, 不 干 涉 公 司 正 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业 务 和 经 营 自 主 权,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完 全 分 开 控 股 股 东 与 公 司 之 间 进 行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了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审 批 程 序, 并 依 法 披 露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亦 没 有 发 生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情 形 3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3 名 为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15 次 董 事 会 公 司 董 事 均 能 够 认 真 负 责 勤 勉 尽 责, 诚 信 行 事, 熟 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切 实 维 护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召 集 召 开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董 事 会 下 设 有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各 委 员 会 按 照 各 自 的 工 作 细 则 履 行 相 关 职 责, 使 公 司 的 决 策 更 加 高 效 规 范 与 科 学 4 监 事 与 监 事 会 公 司 监 事 会 的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了 7 次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成 员 能 够 认 真 履 行 自 己 的 职 责, 本 着 为 股 东 负 责 的 态 度, 对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以 及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的 合 法 性 和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公 司 监 事 会 的 召 集 召 开 程 序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会 议 按 照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39 / 147

5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和 公 司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相 关 职 责 6 信 息 披 露 与 透 明 度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指 定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报 纸 和 网 站, 能 做 到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披 露 相 关 信 息 ; 公 司 能 够 做 好 信 息 披 露 前 的 保 密 工 作, 未 发 生 泄 密 现 象, 并 确 保 所 有 股 东 都 有 平 等 的 机 会 获 得 信 息 7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继 续 加 强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指 定 专 人 接 听 股 东 来 电 咨 询, 热 情 接 待 各 地 投 资 者 来 访 举 办 年 报 报 告 网 上 说 明 会, 就 公 司 的 定 期 报 告 临 时 公 告 依 法 允 许 披 露 的 经 营 情 况 和 重 大 事 项 与 投 资 者 进 行 积 极 的 交 流 沟 通, 认 真 听 取 各 方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8 公 司 制 度 完 善 报 告 期 内, 为 了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科 学 持 续 稳 定 的 分 红 决 策 和 监 督 机 制, 积 极 回 报 投 资 者, 引 导 投 资 者 树 立 长 期 投 资 和 理 性 投 资 理 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指 引 的 规 定 要 求, 公 司 制 定 了 未 来 三 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2015 年 2017 年 )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2014 年 修 订 )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指 引 (2014 年 修 订 ), 对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相 关 条 款 进 行 了 修 订 进 一 步 强 化 公 司 治 理 意 识,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治 理 与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 如 有 重 大 差 异, 应 当 说 明 原 因 不 适 用 二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简 介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日 期 决 议 刊 登 的 指 定 网 站 的 查 询 索 引 决 议 刊 登 的 披 露 日 期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1 月 28 日 www.see.com.cn 2015 年 1 月 29 日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6 月 30 日 www.see.com.cn 2015 年 7 月 2 日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7 月 17 日 www.see.com.cn 2015 年 7 月 18 日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11 月 3 日 www.see.com.cn 2015 年 11 月 4 日 2015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12 月 25 日 www.see.com.cn 2015 年 11 月 26 日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说 明 无 40 / 147

三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 一 ) 董 事 参 加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的 情 况 参 加 股 东 参 加 董 事 会 情 况 大 会 情 况 董 事 是 否 独 本 年 应 参 以 通 讯 是 否 连 续 两 出 席 股 东 姓 名 立 董 事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加 董 事 会 方 式 参 次 未 亲 自 参 大 会 的 次 席 次 数 席 次 数 次 数 次 数 加 次 数 加 会 议 数 鲁 君 四 否 15 15 13 0 0 否 5 刘 泽 红 否 15 15 13 0 0 否 5 李 永 奇 否 15 15 14 0 0 否 3 郭 国 庆 否 15 15 13 0 0 否 5 郑 文 森 否 15 15 13 0 0 否 5 方 荣 岳 否 15 15 13 0 0 否 5 黄 燕 飞 是 15 15 14 0 0 否 4 刘 兴 祥 是 10 10 9 0 0 否 2 袁 彬 是 2 2 2 0 0 否 0 唐 玉 根 否 5 5 4 0 0 否 2 徐 卫 东 是 13 13 11 0 0 否 3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说 明 无 年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15 其 中 : 现 场 会 议 次 数 1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会 议 次 数 13 现 场 结 合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会 议 次 数 1 ( 二 )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未 对 公 司 本 年 度 的 董 事 会 议 案 及 其 他 非 董 事 会 议 案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 三 ) 其 他 无 四 董 事 会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职 责 时 所 提 出 的 重 要 意 见 和 建 议, 存 在 异 议 事 项 的, 应 当 披 露 具 体 情 况 1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按 照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积 极 履 行 职 责,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工 作,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和 重 大 投 资 决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为 公 司 顺 利 完 成 2015 年 整 体 工 作 提 供 了 保 障 2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41 / 14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按 照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实 行 职 责, 对 公 司 内 外 部 的 审 计 工 作 进 行 了 审 查 核 查 和 监 管, 切 实 履 行 了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审 计 委 员 会 将 不 断 健 全 和 完 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充 分 发 挥 监 督 职 能, 切 实 维 护 公 司 与 全 体 股 东 的 共 同 利 益 3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按 照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的 职 责 要 求, 对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考 核, 促 进 公 司 高 管 人 员 积 极 履 职 五 监 事 会 发 现 公 司 存 在 风 险 的 说 明 监 事 会 对 报 告 期 内 的 监 督 事 项 无 异 议 六 公 司 就 其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不 能 保 证 独 立 性 不 能 保 持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的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不 存 在 不 能 保 证 独 立 性 不 能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的 情 况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公 司 相 应 的 解 决 措 施 工 作 进 度 及 后 续 工 作 计 划 无 七 报 告 期 内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机 制, 以 及 激 励 机 制 的 建 立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相 关 制 度 对 总 裁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了 工 作 考 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按 照 相 关 制 度 勤 勉 尽 责 的 履 行 相 关 工 作 八 是 否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披 露 的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情 况 的 说 明 九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的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聘 请 了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意 见 为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是 否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是 42 / 147

第 十 节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情 况 一 公 司 债 券 基 本 情 况 债 券 名 称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还 本 付 交 易 场 简 称 代 码 发 行 日 到 期 日 债 券 余 额 利 率 息 方 式 所 15 格 房 产 公 司 债 券 其 他 情 况 的 说 明 无 122474 2015 年 9 月 24 日 2020 年 9 月 24 日 700,000,000 4.67% 单 利 按 年 计 息, 不 计 复 利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二 公 司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及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联 系 方 式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名 称 中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济 南 市 市 中 区 经 七 路 86 号 联 系 人 童 德 芳 张 昊 焦 明 宝 联 系 电 话 0531-68889285 名 称 鹏 元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7008 号 阳 光 高 尔 夫 大 厦 三 楼 三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根 据 发 行 人 2015 年 4 月 1 日 召 开 的 2015 年 第 1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2015 年 4 月 24 日 的 股 东 决 定, 拟 公 开 发 行 的 本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7 亿 元 的 格 力 房 产 公 司 债 券 期 限 不 超 过 5 年, 募 集 资 金 用 公 司 拟 将 本 次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2015 年 9 月, 公 司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关 于 核 准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5 2091 号 ), 于 当 月 发 行 7 亿 元 公 司 债 券, 并 在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2015 年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四 公 司 债 券 资 信 评 级 机 构 情 况 根 据 监 管 部 门 和 联 合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公 司 ( 联 合 评 级 ) 对 跟 踪 评 级 的 有 关 要 求, 联 合 评 级 将 在 本 次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在 每 年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出 具 后 的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并 在 本 次 债 券 存 续 期 内 根 据 有 关 情 况 进 行 不 定 期 跟 踪 评 级 联 合 评 级 将 密 切 关 注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的 相 关 状 况, 如 发 现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或 本 43 / 147

次 债 券 相 关 要 素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或 发 现 其 存 在 或 出 现 可 能 对 信 用 等 级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重 大 事 件 时, 联 合 评 级 将 落 实 有 关 情 况 并 及 时 评 估 其 对 信 用 等 级 产 生 的 影 响, 据 以 确 认 或 调 整 本 次 债 券 的 信 用 等 级 跟 踪 评 级 结 果 将 在 联 合 评 级 网 站 和 交 易 所 网 站 予 以 公 布, 并 同 时 报 送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管 部 门 等 五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债 券 增 信 机 制 偿 债 计 划 及 其 他 相 关 情 况 不 适 用 六 公 司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 召 开 情 况 不 适 用 七 公 司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履 职 情 况 2015 年 格 力 房 产 公 司 债 券 预 计 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 披 露 相 关 受 托 管 理 事 务 报 告 八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近 2 年 的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本 期 比 上 年 同 变 动 期 增 减 (%) 原 因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1,840,108,039.24 487,497,963.65 277.4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891,131,927.41 180,315,394.88 394.21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444,562,900.04 1,931,219,643.19 不 适 用 额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009,685,523.84 2,380,634,200.67 26.42 流 动 比 率 2.01 1.86 8.06 速 动 比 率 0.33 0.35-5.71 资 产 负 债 率 80.78% 82.06% -1.56 EBITDA 全 部 债 务 比 0.11 0.03 266.67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2.57 0.01 25,600 现 金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1.26-1.51 不 适 用 EBITDA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2.58 0.80 222.50 贷 款 偿 还 率 100.00% 100.00% 0.00 利 息 偿 付 率 100.00% 100.00% 0.00 九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情 况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用 于 抵 押 的 资 产 合 计 3,194,108,914.24 元 44 / 147

十 公 司 其 他 债 券 和 债 务 融 资 工 具 的 付 息 兑 付 情 况 无 十 一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银 行 授 信 情 况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签 署 授 信 合 同 的 授 信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8.59 亿 元 报 告 期 内, 在 上 述 授 信 额 度 内 已 提 款 额 为 人 民 币 54.16 亿 元 十 二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执 行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相 关 约 定 或 承 诺 的 情 况 不 适 用 十 三 公 司 发 生 重 大 事 项 及 对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和 偿 债 能 力 的 影 响 不 适 用 45 / 147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报 告 瑞 华 审 字 [2016]40040012 号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格 力 地 产 ) 的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表 和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格 力 地 产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46 / 147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格 力 地 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合 并 及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王 远 中 国 北 京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罗 洪 福 二 〇 一 六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47 / 147

二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七 1 3,016,083,829.36 2,390,061,022.27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七 2 116,975.00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七 3 6,974,004.77 693,673.87 预 付 款 项 七 4 6,053,068.07 620,890,162.52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七 7 186,857,818.37 18,853,379.7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七 8 16,490,928,992.17 13,438,729,030.5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七 10 65,670,027.85 66,058,248.9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9,772,684,715.59 16,535,285,517.82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七 11 44,700,000.00 1,051,609,600.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七 13 56,926,137.49 433,479,279.4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七 16 203,845,698.35 210,475,202.71 在 建 工 程 七 17 300,889,793.56 99,507,045.29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七 18 460,571.92 262,940.46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七 21 6,592,279.78 2,795,949.1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七 22 226,542,619.03 185,345,729.66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39,957,100.13 1,983,475,746.71 资 产 总 计 20,612,641,815.72 18,518,761,264.53 48 / 147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七 23 836,629,627.86 200,000,000.00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七 24 785,240,970.33 1,583,798,152.19 预 收 款 项 七 25 1,207,035,411.00 1,192,021,438.1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七 26 32,815,442.90 30,658,389.51 应 交 税 费 七 27 568,694,471.76 104,026,759.08 应 付 利 息 七 28 8,924,915.38 应 付 股 利 七 29 5,982,250.00 65,982,250.00 其 他 应 付 款 七 30 4,111,139,043.69 3,904,942,529.90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七 31 2,278,000,000.00 1,813,000,00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9,834,462,132.92 8,894,429,518.83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七 32 3,481,652,400.00 5,016,911,564.90 应 付 债 券 七 33 1,507,729,368.93 778,702,952.07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七 34 1,810,275,219.55 242,600,000.00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七 22 5,591,666.67 925,00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七 22 11,172,416.70 262,335,458.7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816,421,071.85 6,301,474,975.67 负 债 合 计 16,650,883,204.77 15,195,904,494.50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七 35 577,680,899.00 577,594,4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七 36 177,868,110.73 178,197,047.93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七 37-379,677,629.19-381,446,617.84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38 33,817,942.59 787,006,376.09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七 39 331,355,016.01 172,500,988.83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七 40 3,163,929,531.14 1,952,018,525.3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904,973,870.28 3,285,870,720.34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56,784,740.67 36,986,049.69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961,758,610.95 3,322,856,770.03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0,612,641,815.72 18,518,761,264.53 法 定 代 表 人 : 鲁 君 四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华 敏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黎 萍 49 / 147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76,524,278.40 964,196,116.76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100,899,931.92 89,965,488.82 预 付 款 项 2,333,333.33 100,000.00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1,661,900,000.00 786,000,000.00 其 他 应 收 款 十 七 1 2,338,230,018.13 954,869,978.30 存 货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766,946.12 6,353,749.44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182,654,507.90 2,801,485,333.32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十 七 2 2,270,873,600.00 2,041,207,527.41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71,914.57 80,576.64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87,850.00 175,700.00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806,053.44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2,272,839,418.01 2,041,463,804.05 资 产 总 计 6,455,493,925.91 4,842,949,137.37 50 / 147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50,000,000.00 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611,354.90 629,338.17 预 收 款 项 0.00 75,661.6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4,003,905.76 3,644,692.00 应 交 税 费 21,869,680.13 5,088,345.27 应 付 利 息 752,415.38 应 付 股 利 5,982,250.00 65,982,250.00 其 他 应 付 款 50,698,496.41 87,514,266.0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33,918,102.58 162,934,553.07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247,752,400.00 237,919,400.00 应 付 债 券 820,364,368.93 778,702,952.07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242,600,000.00 242,600,000.00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310,716,768.93 1,259,222,352.07 负 债 合 计 1,444,634,871.51 1,422,156,905.14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577,680,899.00 577,594,4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177,868,110.73 178,197,047.93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2,083,357,313.07 2,081,588,324.49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251,934,508.07 93,080,480.89 未 分 配 利 润 1,920,018,223.53 490,331,978.92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010,859,054.40 3,420,792,232.23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6,455,493,925.91 4,842,949,137.37 法 定 代 表 人 : 鲁 君 四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华 敏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黎 萍 51 / 147

合 并 利 润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七 41 2,544,923,818.48 1,466,303,262.40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544,923,818.48 1,466,303,262.40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833,407,673.82 1,356,013,769.70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七 41 1,497,683,000.63 980,938,192.0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七 42 285,879,179.77 132,836,118.38 销 售 费 用 七 43 84,034,727.91 85,377,144.44 管 理 费 用 七 44 79,621,208.86 79,975,803.33 财 务 费 用 七 45 66,295,427.73 77,389,571.45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七 46-180,105,871.08-503,059.91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七 47 83,520.00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七 48 1,017,778,863.56 265,452,480.87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729,378,528.22 375,741,973.57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七 49 20,678,043.26 2,326,694.33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七 50 2,072,128.06 569,535.3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747,984,443.42 377,499,132.51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七 51 378,420,719.45 64,650,559.10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369,563,723.97 312,848,573.4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370,765,032.99 313,162,163.73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201,309.02-313,590.32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753,188,433.50-54,837,676.82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753,188,433.50-54,837,676.82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753,188,433.50-54,837,676.82 收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753,541,412.23-54,837,676.82 益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352,978.73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16,375,290.47 258,010,896.5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17,576,599.49 258,324,486.91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201,309.02-313,590.32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十 八 2 2.37 0.54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十 八 2 2.21 0.54 法 定 代 表 人 : 鲁 君 四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华 敏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黎 萍 52 / 147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15,348,712.65 186,683,212.70 减 : 营 业 成 本 13,850,872.30 158,120,281.58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864,060.38 5,285,749.46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11,368,608.83 10,366,974.67 财 务 费 用 -116,317,009.38-67,467,621.4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80,024,372.85-556.50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十 七 3 1,299,641,672.59-359,891.58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358,327.40-359,891.58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585,248,225.96 80,018,493.37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7,620,938.33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28.06 199,988.35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602,869,036.23 79,818,505.0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4,328,764.44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588,540,271.79 79,818,505.02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588,540,271.79 79,818,505.02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法 定 代 表 人 : 鲁 君 四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华 敏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黎 萍 53 / 147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566,038,216.39 1,100,844,296.55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12,099.22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52 2,251,378,075.20 39,973,703.7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817,428,390.81 1,140,818,000.27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040,758,426.00 1,836,797,452.60 客 户 保 理 款 净 增 加 额 1,759,723.15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38,196,393.71 118,981,617.81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45,777,901.21 214,002,545.09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52 108,806,629.67 116,367,294.7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635,299,073.74 2,286,148,910.2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2,129,317.07-1,145,330,909.93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089,889,210.74 214,263,915.37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3,000,000.00 51,678,655.50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92,889,210.74 265,942,570.87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189,697,894.78 85,627,175.99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87,858.12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52 11,971,530.43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01,757,283.33 85,627,175.9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91,131,927.41 180,315,394.88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70,000,000.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70,000,000.00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2,233,488,990.86 3,138,607,402.63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686,700,000.00 980,00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52 30,897,979.57 36,510,882.02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021,086,970.43 4,155,118,284.65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2,725,951,527.90 1,512,997,391.5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737,698,342.57 686,385,894.33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七 52 2,000,000.00 24,515,355.6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465,649,870.47 2,223,898,641.4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4,562,900.04 1,931,219,643.19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352,978.73 0.00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29,051,323.17 966,204,128.14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380,634,200.67 1,414,430,072.53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009,685,523.84 2,380,634,200.67 法 定 代 表 人 : 鲁 君 四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华 敏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黎 萍 54 / 147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22,186,970.84 134,782,342.54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88,963,119.44 81,416,639.3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11,150,090.28 216,198,981.84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2,602,431.46 129,833,356.0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264,923.95 5,602,274.6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2,455,066.07 8,899,233.75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83,117,104.69 60,231,522.1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463,439,526.17 204,566,386.72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52,289,435.89 11,632,595.12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424,100,000.00 174,00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24,100,000.00 174,000,00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0.00 31,505.00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38,524,400.00 182,500,00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38,524,400.00 182,531,505.0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5,575,600.00-8,531,505.0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50,000,000.00 100,00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0.00 980,000,000.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0,000,000.00 1,080,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0.00 100,0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68,958,002.47 52,281,020.31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00,000.00 24,515,355.6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0,958,002.47 176,796,375.94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0,958,002.47 903,203,624.06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887,671,838.36 906,304,714.1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64,196,116.76 57,891,402.58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6,524,278.40 964,196,116.76 法 定 代 表 人 : 鲁 君 四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华 敏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黎 萍 55 / 147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12 月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一 般 减 : 库 存 专 项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风 险 未 分 配 利 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股 储 备 准 备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577,594,400.00 178,197,047.93-381,446,617.84 787,006,376.09 172,500,988.83 1,952,018,525.33 36,986,049.69 3,322,856,770.03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577,594,400.00 178,197,047.93-381,446,617.84 787,006,376.09 172,500,988.83 1,952,018,525.33 36,986,049.69 3,322,856,770.03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86,499.00-328,937.20 1,768,988.65-753,188,433.5 158,854,027.18 1,211,911,005.81 19,798,690.98 638,901,840.92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0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53,188,433.5 1,370,765,032.99-1,201,309.02 616,375,290.47 0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86,499.00-328,937.20 1,768,988.65 21,000,000.00 22,526,550.45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1,000,000.00 21,000,00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86,499.00-328,937.20 1,768,988.65 1,526,550.45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三 ) 利 润 分 配 158,854,027.18-158,854,027.18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58,854,027.18-158,854,027.18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577,680,899.00 177,868,110.73-379,677,629.19 33,817,942.59 331,355,016.01 3,163,929,531.14 56,784,740.67 3,961,758,610.95 56 / 14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一 般 减 : 库 存 专 项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风 险 未 分 配 利 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股 储 备 准 备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577,594,400.00-381,446,617.84 841,844,052.91 164,519,138.33 1,762,357,092.10 37,299,640.01 3,002,167,705.5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577,594,400.00-381,446,617.84 841,844,052.91 164,519,138.33 1,762,357,092.10 37,299,640.01 3,002,167,705.5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178,197,047.93-54,837,676.82 7,981,850.50 189,661,433.23-313,590.32 320,689,064.52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4,837,676.82 313,162,163.73-313,590.32 258,010,896.59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178,197,047.93 178,197,047.93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178,197,047.93 178,197,047.93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7,981,850.50-123,500,730.50-115,518,88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7,981,850.50-7,981,850.50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115,518,880.00-115,518,880.00 的 分 配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577,594,400.00 178,197,047.93-381,446,617.84 787,006,376.09 172,500,988.83 1,952,018,525.33 36,986,049.69 3,322,856,770.03 法 定 代 表 人 : 鲁 君 四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华 敏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黎 萍 上 期 57 / 147

项 目 股 本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他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12 月 资 本 公 积 本 期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577,594,400.00 178,197,047.93 2,081,588,324.49 93,080,480.89 490,331,978.92 3,420,792,232.23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577,594,400.00 178,197,047.93 2,081,588,324.49 93,080,480.89 490,331,978.92 3,420,792,232.23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86,499.00-328,937.20 1,768,988.58 158,854,027.18 1,429,686,244.61 1,590,066,822.17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588,540,271.79 1,588,540,271.79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86,499.00-328,937.20 1,768,988.58 1,526,550.38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86,499.00-328,937.20 1,768,988.58 1,526,550.38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三 ) 利 润 分 配 158,854,027.18-158,854,027.18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58,854,027.18-158,854,027.18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577,680,899.00 177,868,110.73 2,083,357,313.07 251,934,508.07 1,920,018,223.53 5,010,859,054.40 58 / 147

上 期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减 : 项 目 股 本 优 永 其 他 综 专 项 资 本 公 积 库 先 续 其 他 合 收 益 储 备 存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股 债 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577,594,400.00 2,081,588,324.49 85,098,630.39 534,014,204.40 3,278,295,559.2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577,594,400.00 2,081,588,324.49 85,098,630.39 534,014,204.40 3,278,295,559.2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178,197,047.93 7,981,850.50-43,682,225.48 142,496,672.95 少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79,818,505.02 79,818,505.02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178,197,047.93 178,197,047.93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178,197,047.93 178,197,047.93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三 ) 利 润 分 配 7,981,850.50-123,500,730.50-115,518,880.00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7,981,850.50-7,981,850.50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115,518,880.00-115,518,880.00 分 配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577,594,400.00 178,197,047.93 2,081,588,324.49 93,080,480.89 490,331,978.92 3,420,792,232.23 法 定 代 表 人 : 鲁 君 四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华 敏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黎 萍 59 / 147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概 况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本 公 司 或 格 力 地 产 ), 原 名 称 为 西 安 海 星 现 代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海 星 科 技 ), 系 经 西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函 [1998]33 号 文 批 准, 由 西 安 凯 卓 工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更 名 而 成 立 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的 股 东 为 西 安 海 星 科 技 投 资 控 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海 星 集 团 ) 北 京 阜 康 对 外 贸 易 公 司 陕 西 省 技 术 进 步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安 海 惠 计 算 机 公 司 西 安 飞 机 工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安 协 同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1999 年 5 月 21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发 行 字 [1999]53 号 批 准, 并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同 意, 由 主 承 销 商 海 通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于 1999 年 5 月 26 日 采 用 上 网 定 价 发 行 方 式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6,800 万 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9,800 万 股 2002 年 6 月 18 日, 公 司 200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决 议, 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19,800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送 红 股 1 股, 送 股 方 案 实 施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1,780 万 股 2006 年 3 月 13 日, 公 司 完 成 了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工 作 根 据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方 案, 为 使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获 得 上 市 流 通 权, 公 司 以 流 通 股 股 份 总 额 7,480 万 股 为 基 数, 用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流 通 股 股 东 转 增 股 本, 流 通 股 每 10 股 获 得 5.60 股 的 转 增 股 份, 流 通 股 股 东 获 得 的 转 增 股 份 总 额 为 4,188.8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合 计 以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4,188.80 万 股, 截 止 2006 年 年 末,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25,968.80 万 股 2007 年 6 月 15 日, 公 司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决 议, 以 公 司 2006 年 总 股 份 25,968.80 万 股 为 基 数,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赠 送 3 股, 转 增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33,759.44 万 股 2008 年 9 月 18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核 准, 公 司 与 珠 海 格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为 珠 海 格 力 集 团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格 力 集 团 ) 通 过 资 产 置 换 和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方 式 进 行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根 据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方 案, 格 力 集 团 以 其 持 有 的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格 力 房 产 ) 和 珠 海 格 力 置 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格 力 置 盛 ) 各 100% 股 权 与 公 司 除 保 留 不 动 产 和 保 留 负 债 外 的 所 有 资 产 进 行 资 产 置 换 ; 资 产 置 换 的 价 格 差 额 中 的 部 分 作 为 公 司 向 格 力 集 团 非 公 开 发 行 24,000 万 股 股 票 的 对 价 2009 年 8 月 26 日, 公 司 在 珠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已 经 完 成 了 格 力 集 团 的 置 入 资 产 即 格 力 房 产 和 格 力 置 盛 各 100% 股 权 的 过 户 事 宜 2009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与 格 力 集 团 海 星 集 团 签 署 了 资 产 交 割 协 议 书, 以 2009 年 8 月 31 日 为 资 产 交 割 日, 将 置 出 资 产 移 交 给 海 星 集 团 2009 年 9 月 1 日, 公 司 向 格 力 集 团 非 公 开 发 行 24,000 万 股 股 票,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变 更 为 57,759.44 万 股 2009 年 11 月 25 日, 本 公 司 在 西 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并 领 取 了 变 更 后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610131100018386 至 此,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7,759.44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鲁 君 四 注 册 地 :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总 部 地 址 : 西 安 市 高 新 区 科 技 路 48 号 创 业 广 场 B 座 1303 室 2010 年 1 月 15 日, 公 司 公 告 了 西 安 海 星 现 代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暨 关 联 交 易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书, 至 此,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实 施 完 毕 60 / 147

根 据 本 公 司 2010 年 1 月 30 日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西 安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本 公 司 2012 年 2 月 1 日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于 2012 年 2 月 17 日 在 西 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2012 年 4 月 26 日, 公 司 在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注 册 地 改 为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总 部 地 址 变 更 为 : 珠 海 市 情 侣 北 路 3333 号 28 栋 201 室 公 司 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 接 到 控 股 股 东 格 力 集 团 通 知,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珠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拟 通 过 无 偿 划 转 方 式 将 格 力 集 团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51.94% 股 权 注 入 珠 海 市 国 资 委 新 设 立 的 全 资 公 司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海 投 公 司 ), 划 转 基 准 日 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格 力 集 团 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 与 海 投 公 司 签 署 国 有 产 权 无 偿 划 转 协 议 书 根 据 该 协 议, 格 力 集 团 将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300,000,000 股 无 限 售 流 通 A 股 (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51.94%) 无 偿 划 转 至 海 投 公 司 2015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收 到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无 偿 划 转 珠 海 格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部 股 份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资 产 权 [2015]141 号 ), 同 意 将 格 力 集 团 所 持 公 司 300,000,000 股 股 份 无 偿 划 转 给 海 投 公 司 2015 年 5 月 15 日, 公 司 收 到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转 来 的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过 户 登 记 确 认 书, 确 认 本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无 偿 划 转 过 户 手 续 已 办 理 完 毕 至 此, 海 投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300,000,000 股 股 份, 占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51.94%,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4]1317 号 文 核 准,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 发 行 票 面 金 额 为 100 元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980 万 张 该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转 股 期 自 可 转 债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起 满 6 个 月 后 的 第 一 个 交 易 日 起 至 可 转 债 到 期 日 止 即 2015 年 6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累 计 共 有 1,809,000.00 元 格 力 转 债 已 转 换 成 公 司 股 票, 转 股 数 为 86,499 股, 占 可 转 债 转 股 前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额 的 0.0150%; 由 此, 海 投 公 司 对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变 为 51.93%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珠 海 市 情 侣 北 路 3333 号 28 栋 201 室 ; 总 部 办 公 地 址 : 珠 海 市 石 花 西 路 213 号 ; 本 公 司 的 母 公 司 为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最 终 控 制 人 为 珠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 所 处 行 业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3 经 营 范 围 本 公 司 经 批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 实 业 投 资 投 资 及 投 资 管 理 房 地 产 开 发 经 营 物 业 管 理 ;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经 营 ( 国 家 禁 止 和 限 制 的 进 出 口 货 物 技 术 除 外 ); 建 筑 材 料 的 销 售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凡 涉 及 国 家 有 专 项 专 营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4 主 要 产 品 61 / 147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是 住 宅 车 库 及 商 铺 等 5 主 业 变 更 公 司 本 期 未 发 生 主 业 变 更 6 财 务 报 表 的 批 准 报 出 本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 决 议 批 准 报 出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序 号 (1) 本 报 告 期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以 及 本 部 共 计 37 家, 子 公 司 具 体 包 括 : 持 股 比 例 子 公 司 名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级 次 (%) 62 / 147 表 决 权 比 例 (%) 1 珠 海 格 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 格 力 房 产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 重 庆 格 力 房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 重 庆 格 力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3 西 安 格 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西 安 格 力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4 珠 海 保 联 国 际 物 流 合 作 园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保 联 物 流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5 珠 海 海 控 金 融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海 控 金 融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6 格 力 地 产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格 力 地 产 ( 香 港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7 珠 海 海 控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公 司 ( 小 额 贷 款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8 珠 海 高 栏 陆 海 联 线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陆 海 联 线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9 珠 海 万 联 海 洋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万 联 海 洋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10 上 海 海 控 商 业 保 理 有 限 公 司 ( 海 控 保 理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11 上 海 海 控 合 联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 合 联 置 业 )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70.00 70.00 12 上 海 海 控 保 联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 保 联 置 业 )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70.00 70.00 13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格 力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 重 庆 两 江 )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60.00 60.00 14 珠 海 海 控 远 洋 渔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远 洋 渔 业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15 珠 海 保 联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保 联 资 产 管 理 ) 全 资 子 公 司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16 珠 海 格 力 置 盛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 格 力 置 盛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17 珠 海 格 力 房 地 产 营 销 策 划 有 限 公 司 ( 格 力 策 划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18 珠 海 格 力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 格 力 建 材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19 20 珠 海 格 力 地 产 物 业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格 力 物 业 )*1 珠 海 格 力 港 珠 澳 大 桥 人 工 岛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格 力 人 工 岛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1 珠 海 格 力 健 身 餐 饮 有 限 公 司 ( 健 身 餐 饮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2 珠 海 格 力 地 产 物 业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 格 力 物 业 代 理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3 珠 海 格 力 船 务 有 限 公 司 ( 格 力 船 务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4 珠 海 洪 湾 中 心 渔 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洪 湾 渔 港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5 珠 海 香 湾 码 头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香 湾 码 头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6 珠 海 万 联 海 岛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万 联 海 岛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7 珠 海 海 控 信 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海 控 信 息 )*2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8 珠 海 高 格 装 饰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高 格 装 饰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29 珠 海 万 海 运 输 有 限 公 司 ( 万 海 运 输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30 珠 海 万 山 静 云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静 云 酒 店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31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茵 卓 小 学 ( 茵 卓 小 学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32 珠 海 鼎 元 生 态 农 业 有 限 公 司 ( 鼎 元 生 态 ) 控 股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60.00 60.00 33 珠 海 万 海 旅 游 有 限 公 司 ( 万 海 旅 游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34 珠 海 海 岸 影 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海 岸 影 院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35 珠 海 海 控 淇 澳 旅 游 有 限 公 司 ( 淇 澳 旅 游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36 珠 海 海 控 竹 洲 水 乡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竹 洲 水 乡 ) 全 资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100.00 100.00 *1 原 珠 海 格 力 地 产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1 月 由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改 制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并 更 名 为 珠 海 格 力 地 产 物 业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 原 珠 海 高 格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更 名 为 珠 海 海 控 信 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子 公 司 的 具 体 信 息 详 见 附 注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2) 本 期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主 体 较 上 期 相 比, 增 加 9 户, 其 中 : 本 期 新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通 过 受 托 经 营 或 承 租 等 方 式 形 成 控 制 权 的 经 营 实 体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变 更 原 因 1 海 控 保 理 新 设 2 合 联 置 业 新 设 3 保 联 置 业 新 设 4 小 额 贷 款 新 设 5 海 岸 影 院 新 设 6 淇 澳 旅 游 新 设 7 竹 洲 水 乡 新 设 8 远 洋 渔 业 新 设 9 保 联 资 产 管 理 新 设 (3) 本 期 不 再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通 过 委 托 经 营 或 出 租 等 方 式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经 营 实 体 无 63 / 147

四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 财 政 部 令 第 33 号 发 布 财 政 部 令 第 76 号 修 订 )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 其 后 颁 布 和 修 订 的 41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4 年 修 订 )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基 础 除 某 些 金 融 工 具 外, 本 财 务 报 表 均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量 基 础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预 计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以 及 符 合 持 有 待 售 条 件 时 的 原 账 面 价 值, 取 两 者 孰 低 计 价 资 产 如 果 发 生 减 值, 则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2. 持 续 经 营 公 司 已 评 估 自 报 告 期 末 起 至 少 12 个 月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相 信 公 司 能 自 本 财 务 报 表 批 准 日 后 不 短 于 12 个 月 的 可 预 见 未 来 期 间 内 持 续 经 营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提 示 :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现 代 服 务 业 等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根 据 实 际 生 产 经 营 特 点, 依 据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对 收 入 确 认 建 造 合 同 完 工 百 分 比 确 定 等 交 易 和 事 项 制 定 了 若 干 项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详 见 本 附 注 七 27 收 入 等 各 项 描 述 关 于 管 理 层 所 作 出 的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的 说 明, 请 参 阅 附 注 五 33(3)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及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此 外,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符 合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4 年 修 订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及 其 附 注 的 披 露 要 求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以 公 历 年 度 为 会 计 期 间, 即 每 年 自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 业 周 期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购 买 用 于 加 工 的 资 产 起 至 实 现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间 本 公 司 以 12 个 月 / 年 作 为 一 个 营 业 周 期, 并 以 其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流 动 性 划 分 标 准 4.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采 用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64 / 147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企 业 合 并, 是 指 将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单 独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一 个 报 告 主 体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企 业 合 并 分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均 按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为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包 含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所 涉 及 的 或 有 对 价 按 其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出 现 对 购 买 日 已 存 在 情 况 的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证 据 而 需 要 调 整 或 有 对 价 的, 相 应 调 整 合 并 商 誉 购 买 方 发 生 的 合 并 成 本 及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按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购 买 日 因 不 符 合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而 未 予 确 认 的, 在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如 取 得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的 信 息 表 明 购 买 日 的 相 关 情 况 已 经 存 在, 预 期 被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实 现 的, 则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减 少 商 誉, 商 誉 不 足 冲 减 的, 差 额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 确 认 与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65 / 147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5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2 19 号 )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第 五 十 一 条 关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判 断 标 准 ( 参 见 本 附 注 七 5(2)), 判 断 该 多 次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参 考 本 部 分 前 面 各 段 描 述 及 本 附 注 七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该 回 报 金 额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是 指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主 体 一 旦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的 变 化 导 致 上 述 控 制 定 义 涉 及 的 相 关 要 素 发 生 了 变 化, 本 公 司 将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处 置 日 前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 当 期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购 买 日 后 的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且 不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和 对 比 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及 吸 收 合 并 下 的 被 合 并 方, 其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并 且 同 时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对 比 数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66 / 147

公 司 内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及 净 利 润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目 列 示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子 公 司 的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股 东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仍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当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在 该 原 有 子 公 司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以 外, 其 余 一 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其 后, 对 该 部 分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详 见 本 附 注 七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本 附 注 七 10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需 区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1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2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3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4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其 中 的 每 一 项 交 易 视 情 况 分 别 按 照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详 见 本 附 注 七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4) 和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 详 见 前 段 ) 适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7.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合 营 安 排, 是 指 一 项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的 安 排 本 公 司 根 据 在 合 营 安 排 中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承 担 的 义 务, 将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共 同 经 营, 是 指 本 公 司 享 有 该 安 排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安 排 相 关 负 债 的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企 业, 是 指 本 公 司 仅 对 该 安 排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合 营 安 排 本 公 司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按 照 本 附 注 四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中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中 所 述 的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67 / 147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营 方 对 共 同 经 营, 确 认 本 公 司 单 独 持 有 的 资 产 单 独 所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按 本 公 司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和 共 同 承 担 的 负 债 ; 确 认 出 售 本 公 司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按 本 公 司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确 认 本 公 司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按 本 公 司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当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营 方 向 共 同 经 营 投 出 或 出 售 资 产 ( 该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除 外, 下 同 ) 或 者 自 共 同 经 营 购 买 资 产 等 时, 在 该 等 资 产 由 共 同 经 营 出 售 给 第 三 方 之 前, 本 公 司 仅 确 认 因 该 交 易 产 生 的 损 益 中 归 属 于 共 同 经 营 其 他 参 与 方 的 部 分 该 等 资 产 发 生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资 产 减 值 等 规 定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对 于 由 本 公 司 向 共 同 经 营 投 出 或 出 售 资 产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 对 于 本 公 司 自 共 同 经 营 购 买 资 产 等 情 况, 本 公 司 按 承 担 的 份 额 确 认 该 部 分 损 失 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以 及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为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9.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交 易 的 折 算 方 法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交 易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 通 常 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当 日 外 汇 牌 价 的 中 间 价, 下 同 ) 折 算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但 公 司 发 生 的 外 币 兑 换 业 务 或 涉 及 外 币 兑 换 的 交 易 事 项, 按 照 实 际 采 用 的 汇 率 折 算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2) 对 于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和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的 折 算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1 属 于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 以 及 2 可 供 出 售 的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除 摊 余 成 本 之 外 的 其 他 账 面 余 额 变 动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之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涉 及 境 外 经 营 的, 如 有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境 外 经 营 净 投 资 的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因 汇 率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计 量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折 算 后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与 原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的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含 汇 率 变 动 ) 处 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方 法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涉 及 境 外 经 营 的, 如 有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境 外 经 营 净 投 资 的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因 汇 率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作 为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计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68 / 147

境 外 经 营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按 以 下 方 法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报 表 :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股 东 权 益 类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上 一 年 折 算 后 的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按 折 算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各 项 目 计 算 列 示 ; 折 算 后 资 产 类 项 目 与 负 债 类 项 目 和 股 东 权 益 类 项 目 合 计 数 的 差 额, 作 为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将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下 列 示 的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相 关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全 部 或 按 处 置 该 境 外 经 营 的 比 例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外 币 现 金 流 量 以 及 境 外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采 用 现 金 流 量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额 作 为 调 节 项 目, 在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单 独 列 报 年 初 数 和 上 年 实 际 数 按 照 上 年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后 的 数 额 列 示 在 处 置 本 公 司 在 境 外 经 营 的 全 部 所 有 者 权 益 或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境 外 经 营 控 制 权 时, 将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下 列 示 的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相 关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全 部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在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持 有 境 外 经 营 权 益 比 例 降 低 但 不 丧 失 对 境 外 经 营 控 制 权 时,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处 置 部 分 相 关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将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不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为 联 营 企 业 或 合 营 企 业 的 部 分 股 权 时,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相 关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按 处 置 该 境 外 经 营 的 比 例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10. 金 融 工 具 在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是 指 易 于 定 期 从 交 易 所 经 纪 商 行 业 协 会 定 价 服 务 机 构 等 获 得 的 价 格, 且 代 表 了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市 场 交 易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当 前 的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2)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确 认 和 计 量 以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按 交 易 日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69 / 147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 A.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B.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C.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可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A. 该 指 定 可 以 消 除 或 明 显 减 少 由 于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相 关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或 计 量 方 面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B.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或 投 资 策 略 的 正 式 书 面 文 件 已 载 明,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在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组 合 以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管 理 评 价 并 向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公 司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含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或 支 出 的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指 将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考 虑 未 来 的 信 用 损 失 ), 同 时 还 将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合 同 各 方 之 间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折 价 或 溢 价 等 3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划 分 为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按 照 其 摊 余 成 本 法 确 定, 即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已 偿 还 的 本 金, 加 上 或 减 去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将 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与 到 期 日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摊 销 形 成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并 扣 除 已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金 额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为 其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与 摊 余 成 本 相 关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70 / 147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3)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以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减 记 金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金 融 资 产 转 回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当 综 合 相 关 因 素 判 断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是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时, 表 明 该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其 中 严 重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幅 度 累 计 超 过 20%;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连 续 下 跌 时 间 超 过 12 个 月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该 资 产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期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予 转 回 本 公 司 对 采 用 附 追 索 权 方 式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将 持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背 书 转 让, 需 确 定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是 否 已 经 转 移 已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继 续 判 断 企 业 是 否 对 该 资 产 保 留 了 控 制, 并 根 据 前 面 各 段 所 述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4)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和 计 量 71 / 147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条 件 与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条 件 一 致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的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终 止 确 认 或 摊 销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和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5) 金 融 负 债 的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才 能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本 公 司 ( 债 务 人 ) 与 债 权 人 之 间 签 订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的, 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6) 衍 生 工 具 及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衍 生 工 具 于 相 关 合 同 签 署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除 指 定 为 套 期 工 具 且 套 期 高 度 有 效 的 衍 生 工 具, 其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将 根 据 套 期 关 系 的 性 质 按 照 套 期 会 计 的 要 求 确 定 计 入 损 益 的 期 间 外, 其 余 衍 生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包 含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的 混 合 工 具, 如 未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与 该 主 合 同 在 经 济 特 征 及 风 险 方 面 不 存 在 紧 密 关 系, 且 与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条 件 相 同, 单 独 存 在 的 工 具 符 合 衍 生 工 具 定 义 的,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从 混 合 工 具 中 分 拆, 作 为 单 独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处 理 如 果 无 法 在 取 得 时 或 后 续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进 行 单 独 计 量, 则 将 混 合 工 具 整 体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72 / 147

(7)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当 本 公 司 具 有 抵 销 已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目 前 可 执 行 该 种 法 定 权 利, 同 时 本 公 司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 金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除 此 以 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不 予 相 互 抵 销 (8) 权 益 工 具 权 益 工 具 是 指 能 证 明 拥 有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所 有 负 债 后 的 资 产 中 的 剩 余 权 益 的 合 同 本 公 司 发 行 ( 含 再 融 资 ) 回 购 出 售 或 注 销 权 益 工 具 作 为 权 益 的 变 动 处 理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与 权 益 性 交 易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从 权 益 中 扣 减 本 公 司 对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方 的 各 种 分 配 ( 不 包 括 股 票 股 利 ), 减 少 股 东 权 益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额 11.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将 合 并 范 围 内 公 司 间 往 来 以 外 的 应 收 款 项 中 单 项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划 分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归 类 为 按 账 龄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逐 项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账 龄 分 析 法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其 他 方 法 ) 账 龄 组 合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公 司 组 合 如 有 确 切 证 据 表 明 不 会 发 生 减 值, 则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0 0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可 添 加 行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 以 上 50 50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73 / 147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当 应 收 款 项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与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存 在 显 著 差 异 时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2.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本 公 司 存 货 分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类 和 非 开 发 类 存 货 房 地 产 开 发 类 存 货 包 括 开 发 产 品 开 发 成 本 ; 非 开 发 类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低 值 易 耗 品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非 开 发 类 存 货 的 领 用 或 发 出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房 地 产 开 发 类 的 取 得 及 发 出 以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主 要 包 括 土 地 开 发 房 屋 开 发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和 代 建 工 程 的 开 发 过 程 中 所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开 发 成 本 按 土 地 开 发 房 屋 开 发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和 代 建 工 程 等 分 类, 并 按 成 本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1 开 发 用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核 算 方 法 : 购 买 开 发 用 的 土 地, 根 据 土 地 转 让 协 议 书 和 地 价 款 呈 批 表 支 付 地 价 款 待 该 开 发 项 目 开 工 时 将 其 转 入 该 项 目 的 开 发 成 本 2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费 的 核 算 方 法 :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系 经 国 土 规 划 部 门 批 准 的 某 开 发 项 目 的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如 道 路 球 场 游 泳 池 等, 其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计 入 该 开 发 项 目 的 开 发 成 本, 按 成 本 核 算 对 象 和 成 本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成 本 核 算 3 对 开 发 产 品 成 本 核 算 采 用 品 种 法, 直 接 费 用 按 成 本 核 算 对 象 归 集, 开 发 间 接 费 用 按 一 定 比 例 的 分 配 标 准 分 配, 计 入 有 关 开 发 产 品 成 本 ; 为 开 发 房 地 产 而 借 入 的 资 金 所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在 开 发 产 品 完 工 之 前, 计 入 开 发 成 本 或 开 发 产 品 成 本 ; 发 出 时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法 确 定 其 实 际 成 本 (3) 维 修 基 金 本 公 司 根 据 各 子 公 司 所 在 地 的 各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对 物 业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的 规 定, 按 照 规 定 中 相 关 比 例 代 为 垫 付 维 修 基 金, 在 与 业 主 签 订 合 同 时 收 回 相 关 的 物 业 专 项 维 修 资 金 (4) 质 量 保 证 金 按 照 土 建 安 装 等 工 程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留 成 比 例 支 付 期 限, 从 支 付 的 土 建 安 装 工 程 结 算 款 中 预 留 在 保 修 期 内 由 于 质 量 问 题 而 发 生 的 维 修 费 用 在 此 扣 除 列 支, 在 保 修 期 结 束 后 无 息 清 算 (5)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认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产 成 品 商 品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74 / 147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计 算 基 础,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计 算 基 础 ; 没 有 销 售 合 同 约 定 的 存 货 ( 不 包 括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 即 市 场 销 售 价 格 ) 作 为 计 算 基 础 ;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通 常 以 市 场 价 格 作 为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算 基 础 本 公 司 于 决 算 日, 存 货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对 各 单 项 存 货 进 行 清 查, 如 某 项 存 货 由 于 毁 损 全 部 或 部 分 陈 旧 过 时 或 销 售 价 格 低 于 成 本 等 原 因 而 使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按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存 货 成 本 部 分,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年 度 损 益 类 账 项 ; 如 已 计 提 跌 价 的 存 货 的 价 值 以 后 又 得 以 恢 复, 按 恢 复 的 数 额 ( 以 补 足 以 前 已 计 提 的 数 额 为 限 ) 冲 销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决 算 日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完 工 成 本 及 销 售 所 必 需 的 估 计 费 用 后 的 价 值 确 定 (6)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盘 存 制 度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7)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于 领 用 时 按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 包 装 物 于 领 用 时 按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1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若 某 项 非 流 动 资 产 在 其 当 前 状 况 下 仅 根 据 出 售 此 类 资 产 的 惯 常 条 款 即 可 立 即 出 售, 本 公 司 已 就 处 置 该 项 非 流 动 资 产 作 出 决 议,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且 该 项 转 让 将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则 该 非 流 动 资 产 作 为 持 有 待 售 非 流 动 资 产 核 算, 自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之 日 起 不 计 提 折 旧 或 进 行 摊 销,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孰 低 计 量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包 括 单 项 资 产 和 处 置 组 如 果 处 置 组 是 一 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资 产 减 值 所 定 义 的 资 产 组, 并 且 按 照 该 准 则 的 规 定 将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商 誉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者 该 处 置 组 是 资 产 组 中 的 一 项 经 营, 则 该 处 置 组 包 括 企 业 合 并 中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被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单 项 非 流 动 资 产 和 处 置 组 中 的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流 动 资 产 部 分 单 独 列 报 ; 被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处 置 组 中 的 与 转 让 资 产 相 关 的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流 动 负 债 部 分 单 独 列 报 某 项 资 产 或 处 置 组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但 后 来 不 再 满 足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本 公 司 停 止 将 其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并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中 较 低 者 进 行 计 量 :(1) 该 资 产 或 处 置 组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之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按 照 其 假 定 在 没 有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情 况 下 原 应 确 认 的 折 旧 摊 销 或 减 值 进 行 调 整 后 的 金 额 ;(2) 决 定 不 再 出 售 之 日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部 分 所 指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75 / 147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或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其 会 计 政 策 详 见 本 附 注 七 10 金 融 工 具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对 于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股 东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通 过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应 当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应 当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的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该 成 本 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取 得 方 式 的 不 同, 分 别 按 照 本 公 司 实 际 支 付 的 现 金 购 买 价 款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交 易 中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原 账 面 价 值 该 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自 身 的 公 允 价 值 等 方 式 确 定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也 计 入 投 资 成 本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 构 成 共 同 经 营 者 除 外 )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此 外, 公 司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1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者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者 利 润 外,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2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当 期 投 资 损 益 为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当 年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并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对 于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但 本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资 产 减 值 等 规 定 属 于 所 转 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不 予 以 抵 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相 应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76 / 147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后 续 处 置 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时, 将 此 处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金 额 按 比 例 或 全 部 转 入 投 资 收 益 在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时,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此 外, 如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的 义 务, 则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本 公 司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3 收 购 少 数 股 权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 或 合 并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4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母 公 司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 母 公 司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导 致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按 本 附 注 七 5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中 所 述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其 他 情 形 下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处 置 时 将 原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部 分 按 相 应 的 比 例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其 账 面 价 值 确 认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相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按 前 述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金 融 资 产 的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涉 及 对 剩 余 股 权 由 成 本 法 转 为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控 制 是 投 资 方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其 回 报 金 额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对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在 确 定 能 否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时, 已 考 虑 投 资 企 业 和 其 他 方 持 有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当 期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当 期 可 执 行 认 股 权 证 等 潜 在 表 决 权 因 素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每 一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检 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果 该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果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77 / 147

15.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应 收 款 包 括 代 管 工 程 款 拨 入 和 代 管 工 程 款 支 出 其 中 : 1 代 管 工 程 款 支 出 : 核 算 公 司 受 托 管 理 的 港 珠 澳 大 桥 珠 澳 口 岸 人 工 岛 填 海 工 程 保 联 物 流 工 程 等 相 关 支 出, 包 括 施 工 费 监 理 费 资 本 化 利 息 等 ; 2 代 管 工 程 款 拨 入 : 核 算 收 到 的 工 程 主 管 单 位 按 期 拨 入 的 工 程 款 项 16.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如 果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 折 旧 或 摊 销 方 法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是 指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或 两 者 兼 有 而 持 有 的 房 地 产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等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成 本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并 按 照 与 房 屋 建 筑 物 或 土 地 使 用 权 一 致 的 政 策 进 行 折 旧 或 摊 销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本 附 注 七 21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自 用 房 地 产 或 存 货 转 换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或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自 用 房 地 产 时, 按 转 换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转 换 后 的 入 账 价 值 当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永 久 退 出 使 用 且 预 计 不 能 从 其 处 置 中 取 得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7.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而 持 有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折 旧 方 法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限 平 均 法 20 5 4.75 运 输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5 5 19 船 舶 年 限 平 均 法 15 5 6.33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年 限 平 均 法 5 0 20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见 本 附 注 七 21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78 / 147

(3).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承 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能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将 会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计 提 折 旧 ;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18.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核 算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按 立 项 项 目 分 类 核 算 (2)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时 点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实 际 发 生 的 全 部 支 出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若 在 建 工 程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按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3)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见 本 附 注 七 21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19.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构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余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全 部 予 以 资 本 化 ; 外 币 一 般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如 果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79 / 147

20. 无 形 资 产 (1). 计 价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减 值 测 试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支 出, 如 果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项 目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通 常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自 行 开 发 建 造 厂 房 等 建 筑 物,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支 出 和 建 筑 物 建 造 成 本 则 分 别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和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如 为 外 购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则 将 有 关 价 款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难 以 合 理 分 配 的,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理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自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对 其 原 值 减 去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已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在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变 更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此 外, 还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是 可 预 见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政 策 进 行 摊 销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本 附 注 七 21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2).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本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不 能 满 足 下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无 法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的, 将 发 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1.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及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如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80 / 147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但 存 在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该 资 产 的 买 方 出 价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和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则 以 可 获 取 的 最 佳 信 息 为 基 础 估 计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处 置 费 用 包 括 与 资 产 处 置 有 关 的 法 律 费 用 相 关 税 费 搬 运 费 以 及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直 接 费 用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的 商 誉, 在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将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摊 至 预 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包 含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22.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本 公 司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受 益 期 内 平 均 摊 销, 其 中 : (1) 预 付 经 营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租 金, 按 租 赁 合 同 规 定 的 期 限 平 均 摊 销 (2)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按 剩 余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限 平 均 摊 销 (3)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其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装 修 费 用, 在 两 次 装 修 间 隔 期 间 剩 余 租 赁 期 和 固 定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三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限 平 均 摊 销 23.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短 期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等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其 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81 / 147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离 职 后 福 利 主 要 包 括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及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其 中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等, 相 应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的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具 体 为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公 司 规 定 并 考 虑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年 限 等, 为 离 退 休 人 员 提 供 的 生 活 补 贴 医 药 费 用 等 福 利 本 公 司 对 于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精 算 估 值, 精 算 利 得 和 损 失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确 认, 服 务 成 本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辞 退 福 利 是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者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给 予 职 工 的 补 偿 本 公 司 对 由 此 产 生 的 辞 退 福 利 于 支 付 时 计 入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辞 退 福 利 预 期 在 年 度 报 告 期 结 束 后 十 二 个 月 不 能 完 全 支 付 的, 按 照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薪 酬 处 理 本 公 司 为 内 部 退 休 人 员 在 其 正 式 退 休 之 前 提 供 社 保 及 生 活 补 贴 等 职 工 内 部 退 休 计 划 采 用 上 述 辞 退 福 利 相 同 的 原 则 处 理 本 公 司 将 自 职 工 停 止 提 供 服 务 日 至 正 常 退 休 日 的 期 间 拟 支 付 的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和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在 符 合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辞 退 福 利 ) (4)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按 照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除 此 之 外 按 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24.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2)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计 量 如 果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补 偿 的,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够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且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1) 亏 损 合 同 亏 损 合 同 是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不 可 避 免 会 发 生 的 成 本 超 过 预 期 经 济 利 益 的 合 同 待 执 行 合 同 变 成 亏 损 合 同, 且 该 亏 损 合 同 产 生 的 义 务 满 足 上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合 同 预 计 损 失 超 过 合 同 标 的 资 产 已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 如 有 ) 的 部 分,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2) 重 组 义 务 82 / 147

对 于 有 详 细 正 式 并 且 已 经 对 外 公 告 的 重 组 计 划, 在 满 足 前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按 照 与 重 组 有 关 的 直 接 支 出 确 定 预 计 负 债 金 额 对 于 出 售 部 分 业 务 的 重 组 义 务, 只 有 在 本 公 司 承 诺 出 售 部 分 业 务 ( 即 签 订 了 约 束 性 出 售 协 议 时 ), 才 确 认 与 重 组 相 关 的 义 务 25. 股 份 支 付 (1) 股 份 支 付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股 份 支 付 是 为 了 获 取 职 工 或 其 他 方 提 供 服 务 而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或 者 承 担 以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交 易 股 份 支 付 分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1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用 以 换 取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的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授 予 职 工 权 益 工 具 在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该 公 允 价 值 的 金 额 在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才 可 行 权 的 情 况 下, 在 等 待 期 内 以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直 线 法 计 算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 在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时, 在 授 予 日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在 等 待 期 内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根 据 最 新 取 得 的 可 行 权 职 工 人 数 变 动 等 后 续 信 息 做 出 最 佳 估 计, 修 正 预 计 可 行 权 的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上 述 估 计 的 影 响 计 入 当 期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并 相 应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用 以 换 取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如 果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按 照 其 他 方 服 务 在 取 得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如 果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但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在 服 务 取 得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股 东 权 益 2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按 照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以 股 份 或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如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在 授 予 日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 如 须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以 后 才 可 行 权, 在 等 待 期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情 况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公 司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金 额,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在 相 关 负 债 结 算 前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及 结 算 日, 对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修 改 终 止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的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本 公 司 对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进 行 修 改 时, 若 修 改 增 加 了 所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增 加 相 应 确 认 取 得 服 务 的 增 加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增 加 是 指 修 改 前 后 的 权 益 工 具 在 修 改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若 修 改 减 少 了 股 份 支 付 公 允 价 值 总 额 或 采 用 了 其 他 不 利 于 职 工 的 方 式, 则 仍 继 续 对 取 得 的 服 务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视 同 该 变 更 从 未 发 生, 除 非 本 公 司 取 消 了 部 分 或 全 部 已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83 / 147

在 等 待 期 内, 如 果 取 消 了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本 公 司 对 取 消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性 工 具 作 为 加 速 行 权 处 理, 将 剩 余 等 待 期 内 应 确 认 的 金 额 立 即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确 认 资 本 公 积 职 工 或 其 他 方 能 够 选 择 满 足 非 可 行 权 条 件 但 在 等 待 期 内 未 满 足 的, 本 公 司 将 其 作 为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的 取 消 处 理 (3) 涉 及 本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的 会 计 处 理 涉 及 本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结 算 企 业 与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中 其 一 在 本 公 司 内, 另 一 在 本 公 司 外 的, 在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按 照 以 下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1 结 算 企 业 以 其 本 身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将 该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作 为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处 理 ; 除 此 之 外, 作 为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处 理 结 算 企 业 是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的 投 资 者 的, 按 照 授 予 日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应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为 对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同 时 确 认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或 负 债 2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没 有 结 算 义 务 或 授 予 本 企 业 职 工 的 是 其 本 身 权 益 工 具 的, 将 该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作 为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处 理 ;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具 有 结 算 义 务 且 授 予 本 企 业 职 工 的 并 非 其 本 身 权 益 工 具 的, 将 该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作 为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处 理 本 公 司 内 各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和 结 算 企 业 不 是 同 一 企 业 的, 在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和 结 算 企 业 各 自 的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该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比 照 上 述 原 则 处 理 26.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1)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的 区 分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金 融 工 具,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作 为 权 益 工 具 : 1 该 金 融 工 具 不 包 括 交 付 现 金 或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给 其 他 方, 或 在 潜 在 不 利 条 件 下 与 其 他 方 交 换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义 务 ; 2 如 将 来 须 用 或 可 用 企 业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该 金 融 工 具 的, 如 该 金 融 工 具 为 非 衍 生 工 具, 则 不 包 括 交 付 可 变 数 量 的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进 行 结 算 的 合 同 义 务 ; 如 为 衍 生 工 具, 则 本 公 司 只 能 通 过 以 固 定 数 量 的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交 换 固 定 金 额 的 现 金 或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结 算 该 金 融 工 具 除 按 上 述 条 件 可 归 类 为 权 益 工 具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外,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应 归 类 为 金 融 负 债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金 融 工 具 为 复 合 金 融 工 具 的, 按 照 负 债 成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为 一 项 负 债, 按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扣 除 负 债 成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后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发 行 复 合 金 融 工 具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在 负 债 成 分 和 权 益 成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占 总 发 行 价 款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摊 (2)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归 类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金 融 工 具, 其 相 关 利 息 股 利 ( 或 股 息 )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赎 回 或 再 融 资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等, 除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借 款 费 用 ( 参 见 本 附 注 四 18 借 款 费 用 ) 以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84 / 147

归 类 为 权 益 工 具 的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金 融 工 具, 其 发 行 ( 含 再 融 资 ) 回 购 出 售 或 注 销 时, 本 公 司 作 为 权 益 的 变 动 处 理,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亦 从 权 益 中 扣 减 本 公 司 对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方 的 分 配 作 为 利 润 分 配 处 理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27.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买 方 ;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的 计 量 (2) 提 供 劳 务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按 照 从 接 受 劳 务 方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总 额, 但 已 收 或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物 业 出 租 收 入 的 确 认 原 则 : 按 本 公 司 与 承 租 方 签 定 的 出 租 物 业 物 业 管 理 协 议 约 定 的 租 金 和 管 理 费, 按 期 确 认 收 入 的 实 现 物 业 管 理 在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已 提 供, 与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企 业, 与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有 关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物 业 管 理 收 入 的 实 现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1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照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2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确 定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金 额 : 1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2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4) 建 造 合 同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地 估 计 的, 本 公 司 根 据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费 用 如 果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地 估 计, 则 区 别 情 况 处 理 : 如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则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 成 本 加 以 确 认, 合 同 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当 期 作 为 费 用 ; 如 合 同 成 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则 在 发 生 时 作 为 费 用, 不 确 认 收 入 85 / 147

28.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公 司 将 所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其 余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若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规 定 补 助 对 象, 则 采 用 以 下 方 式 将 补 助 款 划 分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1) 政 府 文 件 明 确 了 补 助 所 针 对 的 特 定 项 目 的, 根 据 该 特 定 项 目 的 预 算 中 将 形 成 资 产 的 支 出 金 额 和 计 入 费 用 的 支 出 金 额 的 相 对 比 例 进 行 划 分, 对 该 划 分 比 例 需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变 更 ;(2) 政 府 文 件 中 对 用 途 仅 作 一 般 性 表 述, 没 有 指 明 特 定 项 目 的,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够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对 于 政 府 补 助 通 常 在 实 际 收 到 时, 按 照 实 收 金 额 予 以 确 认 和 计 量 但 对 于 期 末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能 够 符 合 财 政 扶 持 政 策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件 预 计 能 够 收 到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按 照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应 收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应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1) 应 收 补 助 款 的 金 额 已 经 过 有 权 政 府 部 门 发 文 确 认, 或 者 可 根 据 正 式 发 布 的 财 政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自 行 合 理 测 算, 且 预 计 其 金 额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2) 所 依 据 的 是 当 地 财 政 部 门 正 式 发 布 并 按 照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的 规 定 予 以 主 动 公 开 的 财 政 扶 持 项 目 及 其 财 政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且 该 管 理 办 法 应 当 是 普 惠 性 的 ( 任 何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企 业 均 可 申 请 ), 而 不 是 专 门 针 对 特 定 企 业 制 定 的 ;(3) 相 关 的 补 助 款 批 文 中 已 明 确 承 诺 了 拨 付 期 限, 且 该 款 项 的 拨 付 是 有 相 应 财 政 预 算 作 为 保 障 的, 因 而 可 以 合 理 保 证 其 可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收 到 ;(4) 根 据 本 公 司 和 该 补 助 事 项 的 具 体 情 况, 应 满 足 的 其 他 相 关 条 件 ( 如 有 )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经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已 确 认 的 政 府 补 助 需 要 返 还 时,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的, 冲 减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账 面 余 额, 超 出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不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本 公 司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由 于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调 整 商 誉, 或 与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外, 递 延 所 得 税 均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各 项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均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非 该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86 / 147

(1)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或 者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2)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3)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能 够 控 制 并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对 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此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非 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1)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2)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并 反 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预 期 收 回 资 产 或 清 偿 负 债 方 式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取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原 确 认 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部 分, 其 减 记 金 额 也 应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很 可 能 取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可 以 恢 复 30. 租 赁 融 资 租 赁 为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其 所 有 权 最 终 可 能 转 移, 也 可 能 不 转 移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为 经 营 租 赁 (1)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人 记 录 经 营 租 赁 业 务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支 出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人 记 录 经 营 租 赁 业 务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对 金 额 较 大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予 以 资 本 化, 在 整 个 租 赁 期 间 内 按 照 与 确 认 租 金 收 入 相 同 的 基 础 分 期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其 他 金 额 较 小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人 记 录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于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此 外, 在 租 赁 谈 判 和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87 / 147

可 归 属 于 租 赁 项 目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也 计 入 租 入 资 产 价 值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扣 除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分 别 长 期 负 债 和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负 债 列 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费 用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人 记 录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于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同 时 记 录 未 担 保 余 值 ; 将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及 未 担 保 余 值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扣 除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后 的 余 额 分 别 长 期 债 权 和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债 权 列 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在 租 赁 期 内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收 入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1. 企 业 所 得 税 (1)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 或 资 产 ), 以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纳 ( 或 返 还 )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计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依 据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系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本 年 度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计 算 得 出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某 些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以 及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而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也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确 认 其 他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转 回, 或 者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其 他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88 / 147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相 关 资 产 或 清 偿 相 关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3)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所 得 税 的 抵 销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本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时,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32.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无 33.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2)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3)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本 公 司 在 运 用 会 计 政 策 过 程 中, 由 于 经 营 活 动 内 在 的 不 确 定 性, 本 公 司 需 要 对 无 法 准 确 计 量 的 报 表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是 基 于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过 去 的 历 史 经 验, 并 在 考 虑 其 他 相 关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做 出 的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影 响 收 入 费 用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报 告 金 额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或 有 负 债 的 披 露 然 而, 这 些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性 所 导 致 的 实 际 结 果 可 能 与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当 前 的 估 计 存 在 差 异, 进 而 造 成 对 未 来 受 影 响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金 额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89 / 147

本 公 司 对 前 述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在 持 续 经 营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定 期 复 核,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仅 影 响 变 更 当 期 的, 其 影 响 数 在 变 更 当 期 予 以 确 认 ; 既 影 响 变 更 当 期 又 影 响 未 来 期 间 的, 其 影 响 数 在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需 对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金 额 进 行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的 重 要 领 域 如 下 : (1) 房 地 产 开 发 成 本 本 公 司 确 认 开 发 成 本 时 需 要 按 照 开 发 项 目 的 预 算 成 本 和 开 发 进 度 作 出 重 大 估 计 和 判 断 当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的 最 终 决 算 成 本 和 预 算 成 本 不 一 致 时, 其 差 额 将 影 响 相 应 的 开 发 产 品 成 本 (2)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本 公 司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会 计 政 策,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坏 账 损 失 应 收 账 款 减 值 是 基 于 评 估 应 收 账 款 的 可 收 回 性 鉴 定 应 收 账 款 减 值 要 求 管 理 层 的 判 断 和 估 计 实 际 的 结 果 与 原 先 估 计 的 差 异 将 在 估 计 被 改 变 的 期 间 影 响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公 司 根 据 存 货 会 计 政 策,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对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及 陈 旧 和 滞 销 的 存 货,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减 值 至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基 于 评 估 存 货 的 可 售 性 及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鉴 定 存 货 减 值 要 求 管 理 层 在 取 得 确 凿 证 据, 并 且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作 出 判 断 和 估 计 实 际 的 结 果 与 原 先 估 计 的 差 异 将 在 估 计 被 改 变 的 期 间 影 响 存 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4)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除 每 年 进 行 的 减 值 测 试 外, 当 其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时, 也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其 他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当 存 在 迹 象 表 明 其 账 面 金 额 不 可 收 回 时,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当 资 产 或 资 产 组 的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可 收 回 金 额, 即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和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中 的 较 高 者, 表 明 发 生 了 减 值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参 考 公 平 交 易 中 类 似 资 产 的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或 可 观 察 到 的 市 场 价 格, 减 去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处 置 的 增 量 成 本 确 定 在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时, 需 要 对 该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的 产 量 售 价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以 及 计 算 现 值 时 使 用 的 折 现 率 等 作 出 重 大 判 断 本 公 司 在 估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时 会 采 用 所 有 能 够 获 得 的 相 关 资 料, 包 括 根 据 合 理 和 可 支 持 的 假 设 所 作 出 有 关 产 量 售 价 和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的 预 测 本 公 司 至 少 每 年 测 试 商 誉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这 要 求 对 分 配 了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时, 本 公 司 需 要 预 计 未 来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同 时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确 定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5)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公 司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在 考 虑 其 残 值 后,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公 司 定 期 复 核 使 用 寿 命, 以 决 定 将 计 入 每 个 报 告 期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数 额 使 用 90 / 147

寿 命 是 本 公 司 根 据 对 同 类 资 产 的 以 往 经 验 并 结 合 预 期 的 技 术 更 新 而 确 定 的 如 果 以 前 的 估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则 会 在 未 来 期 间 对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进 行 调 整 (6)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利 润 来 抵 扣 亏 损 的 限 度 内, 本 公 司 就 所 有 未 利 用 的 税 务 亏 损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这 需 要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运 用 大 量 的 判 断 来 估 计 未 来 应 纳 税 利 润 发 生 的 时 间 和 金 额, 结 合 纳 税 筹 划 策 略, 以 决 定 应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金 额 (7) 税 项 本 公 司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务 需 要 缴 纳 多 种 税 项 在 正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很 多 交 易 和 事 项 的 最 终 税 务 处 理 都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在 计 提 土 地 增 值 税 及 所 得 税 等 税 金 时, 本 公 司 需 要 作 出 重 要 估 计 如 果 这 些 税 务 事 项 的 最 终 认 定 结 果 与 最 初 入 账 的 金 额 存 在 差 异, 该 差 异 将 对 作 出 上 述 最 终 认 定 期 间 计 提 的 税 金 金 额 产 生 影 响 34. 企 业 所 得 税 (1)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 或 资 产 ), 以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纳 ( 或 返 还 )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计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依 据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系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本 年 度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计 算 得 出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某 些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以 及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而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也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确 认 其 他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转 回, 或 者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其 他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91 / 147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相 关 资 产 或 清 偿 相 关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3)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所 得 税 的 抵 销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本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时,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六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 可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17% 消 费 税 应 税 营 业 收 入 5% 营 业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7%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3%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缴 纳 流 转 税 额 2% 土 地 增 值 税 房 地 产 销 售 收 入 - 扣 除 项 目 金 按 超 率 累 进 税 率 30%-60% 额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其 他 税 项 按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计 算 缴 纳 (1) 根 据 财 税 [2004]39 号 及 财 税 [2006]3 号 文 件 规 定 : 茵 卓 小 学 为 从 事 学 历 教 育 的 学 校, 其 提 供 教 育 劳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 (2) 格 力 房 产 之 子 公 司 鼎 元 生 态 从 事 种 植 养 殖 的 营 业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并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享 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存 在 不 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纳 税 主 体 的, 披 露 情 况 说 明 92 / 147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库 存 现 金 92,853.66 312,985.04 银 行 存 款 3,003,352,909.44 2,380,319,211.57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12,638,066.26 9,428,825.66 合 计 3,016,083,829.36 2,390,061,022.27 期 末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中 工 程 保 函 保 证 金 及 贷 款 质 押 保 证 金 6,398,305.52 元 已 从 现 金 流 量 表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中 扣 除, 除 此 之 外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其 他 因 抵 押 质 押 或 冻 结 等 对 使 用 有 限 制 存 放 在 境 外 有 潜 在 回 收 风 险 的 款 项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116,975.00 0.00 其 中 :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116,975.00 0.00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其 他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其 中 :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其 他 合 计 116,975.00 0.00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3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978,758.76 86.64 4,753.99 0.07 6,974,004.77 694,373.63 39.21 699.76 0.10 693,673.87 93 / 147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1,076,396.23 13.36 1,076,396.23 100 0.00 1,076,396.23 60.79 1,076,396.23 100 0.00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8,055,154.99 / 1,081,150.22 / 6,974,004.77 1,770,769.86 / 1,077,095.99 / 693,673.87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小 计 6,931,218.85 0.00 0.00 1 至 2 年 47,539.91 4,753.99 10% 2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合 计 6,978,758.76 4,753.99 0.07%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 按 单 位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珠 海 华 骏 实 业 有 限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1,076,396.23 1,076,396.23 100 公 司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1,076,396.23 1,076,396.23 /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金 额 较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94 / 147

珠 海 华 骏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1,076,396.23 3 年 以 上 13.36 珠 海 市 交 通 局 非 关 联 方 4,970,640.00 1 年 以 内 61.71 珠 海 鑫 汇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209,443.39 1 年 以 内 2.60 合 计 6,256,479.62 77.67 (5)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中 无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欠 款 ; (6)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905.37%, 主 要 系 应 收 代 管 港 珠 澳 大 桥 人 工 岛 工 程 管 理 费 所 致 4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5,990,768.07 98.97 620,840,162.52 99.99 1 至 2 年 62,300.00 1.03 50,000.00 0.01 2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合 计 6,053,068.07 100 620,890,162.52 100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金 额 较 大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时 间 未 结 算 原 因 中 国 铁 建 港 航 局 集 团 有 限 2,413,913.65 1 年 以 内 预 储 工 资 金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非 公 开 发 行 券 商 保 新 时 代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2,000,000.00 1 年 以 内 荐 费 合 计 4,413,913.65 (3)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 付 款 项 中 无 持 有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欠 款 ; (4) 预 付 款 项 期 末 较 年 初 减 少 99.03 %, 主 要 系 预 付 地 价 款 已 结 转 至 存 货 所 致 5 应 收 利 息 6 应 收 股 利 类 别 7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95 / 147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0.00 0.00 0.00 0.00 0.00 191,039,294.57 95.47 180,000,000.00 94.22 11,039,294.57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88,023,470.02 100.00 1,165,651.65 0.62 186,857,818.37 9,065,795.50 4.53 1,251,710.34 13.81 7,814,085.16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188,023,470.02 / 1,165,651.65 / 186,857,818.37 200,105,090.07 / 181,251,710.34 / 18,853,379.73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小 计 183,221,236.12 0.00 0.00 1 至 2 年 2,845,422.04 284,542.20 10% 2 至 3 年 486,182.44 145,794.73 30% 3 年 以 上 1,470,629.42 735,314.72 50% 3 至 4 年 4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188,023,470.02 1,165,651.65 0.62% 金 额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比 例 (%)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价 值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海 星 集 团 180,000,000.00 全 额 收 回 合 计 180,000,000.00 / 96 / 147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保 证 金 押 金 及 备 用 金 91,304,167.28 6,055,493.65 代 收 代 付 款 94,381,233.27 1,192,374.80 代 海 星 集 团 垫 付 偿 债 款 0.00 191,039,294.57 其 他 2,338,069.47 1,817,927.05 合 计 188,023,470.02 200,105,090.07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珠 海 市 土 地 房 产 交 易 中 心 保 证 金 76,000,000.00 1 年 以 内 40.42 珠 海 市 金 湾 区 非 税 收 入 代 收 保 证 金 2,617,176.00 1 年 以 内 1.39 专 户 珠 海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财 押 金 2,236,501.00 1-2 年 1.19 223,650.10 政 局 珠 海 高 栏 港 经 济 区 管 理 委 员 押 金 1,136,668.10 1 年 以 内 0.60 会 财 金 事 务 局 重 庆 两 江 新 区 建 安 工 程 农 财 政 局 民 保 障 金 1,128,700.00 1 年 以 上 0.60 合 计 / 83,119,045.10 / 44.20 223,650.10 (6).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 (7).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891.11%, 主 要 系 支 付 购 地 投 标 保 证 金 及 代 收 代 付 款 项 增 多 所 致 8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项 目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周 转 材 料 账 面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跌 价 准 账 面 价 值 备 97 / 147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2,735,982.41 0.00 2,735,982.41 515,752.17 0.00 515,752.17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开 发 成 本 13,388,076,135.87 0.00 13,388,076,135.87 10,559,488,465.95 0.00 10,559,488,465.95 开 发 产 品 3,098,461,205.42 0.00 3,098,461,205.42 2,876,917,577.22 0.00 2,876,917,577.22 低 值 易 耗 品 1,655,668.47 0.00 1,655,668.47 1,807,235.19 0.00 1,807,235.19 合 计 16,490,928,992.17 0.00 16,490,928,992.17 13,438,729,030.53 0.00 13,438,729,030.53 (2).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含 有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说 明 : 项 目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账 面 余 额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开 发 成 本 13,388,076,135.87 1,749,411,211.55 10,559,488,465.95 1,248,181,651.55 开 发 产 品 3,098,461,205.42 382,156,337.92 2,876,917,577.22 396,036,740.68 低 值 易 耗 品 1,655,668.47 0.00 1,807,235.19 0.00 消 耗 性 生 物 2,735,982.41 0.00 515,752.17 0.00 资 产 合 计 16,490,928,992.17 2,131,567,549.47 13,438,729,030.53 1,644,218,392.23 (3).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情 况 : (4). 开 发 成 本 明 细 项 目 名 称 开 工 时 间 ( 年 预 计 竣 工 时 间 度 ) ( 年 度 ) 预 计 总 投 资 ( 万 元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跌 价 准 备 格 力 广 场 三 四 期 项 2010 2016 173,000 401,165,814.04 1,027,751,531.40 0.00 目 重 庆 项 目 2014 2017-2020 165,000 1,195,312,809.97 918,992,826.20 0.00 格 力 海 岸 项 目 2011 2018 1,440,000 7,878,738,306.40 8,329,580,036.23 0.00 万 山 二 期 未 开 工 17,908,202.26 11,551,836.84 0.00 平 沙 项 目 2015 2018 200,000 683,918,663.40 258,255,220.01 0.00 万 联 海 岛 未 开 工 21,825,513.14 1,491,120.00 0.00 上 海 项 目 未 开 工 3,172,139,233.28 0.00 0.00 其 他 未 开 工 17,067,593.38 11,865,895.27 0.00 合 计 1,978,000 13,388,076,135.87 10,559,488,465.95 0.00 98 / 147

(5). 开 发 产 品 明 细 竣 工 时 间 项 目 名 称 ( 年 度 )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格 力 广 场 2016 319,126,914.01 730,176,443.21 481,800,704.10 567,502,653.12 格 力 香 樟 2011 66,390,805.00 1,303,531.95 0.00 67,694,336.95 华 宁 花 园 1998 9,372,270.54 0.00 261,949.88 9,110,320.66 格 力 海 岸 2018 2,482,027,587.67 947,969,181.13 975,842,874.11 2,454,153,894.69 合 计 2,876,917,577.22 1,679,449,156.29 1,457,905,528.09 3,098,461,205.42 (6).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627,733,776.77 元, 用 于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资 本 化 率 为 年 利 率 7.07% (7). 用 于 抵 押 担 保 的 存 货 : 详 见 附 注 七 54 9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1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预 缴 所 得 税 202,755.58 2,451,942.34 预 缴 可 抵 扣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4,990,404.55 42,198,028.15 预 缴 可 抵 扣 土 地 增 值 税 18,219,276.60 14,998,267.24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金 32,257,591.12 6,410,011.17 合 计 65,670,027.85 66,058,248.90 1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减 值 减 值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 44,700,000.00 0.00 44,700,000.00 1,051,609,600.00 0.00 1,051,609,600.00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44,700,000.00 0.00 44,700,000.00 1,051,609,600.00 0.00 1,051,609,600.00 的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合 计 44,700,000.00 0.00 44,700,000.00 1,051,609,600.00 0.00 1,051,609,600.00 (2).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工 具 合 计 权 益 工 具 的 成 本 / 债 务 工 具 80,048.19 80,048.19 99 / 147

的 摊 余 成 本 公 允 价 值 44,700,000.00 44,700,000.00 累 计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金 额 44,619,951.81 44,619,951.81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0.00 0.00 (3). 期 末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 报 告 期 内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变 动 情 况 (5).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严 重 下 跌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但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相 关 说 明 : (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公 开 交 易 市 场 的 收 盘 价 确 定 (7).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较 期 初 减 少 95.75%, 主 要 系 本 期 处 置 部 分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所 致 1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3 长 期 应 收 款 (1) 长 期 应 收 款 情 况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折 现 项 目 坏 账 坏 账 率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准 备 准 备 区 间 融 资 租 赁 款 其 中 :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分 期 收 款 销 售 商 品 分 期 收 款 提 供 劳 务 人 工 岛 工 程 款 拨 付 净 额 0.00 0.00 0.00 432,420,051.35 0.00 432,420,051.35 洪 湾 渔 港 等 工 程 支 出 19,301,756.30 0.00 19,301,756.30 1,059,228.05 0.00 1,059,228.05 香 炉 湾 沙 滩 工 程 27,624,381.19 0.00 27,624,381.19 0 0.00 0 淇 澳 红 树 林 湿 地 公 园 工 程 10,000,000.00 0.00 10,000,000.00 0 0.00 0 合 计 56,926,137.49 0.00 56,926,137.49 433,479,279.40 0.00 433,479,279.40 / 长 期 应 收 款 期 末 较 年 初 减 少 86.87%, 主 要 系 本 期 收 到 政 府 拨 入 工 程 款 所 致 100 / 147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6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机 器 设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船 舶 备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1. 期 初 余 额 157,565,088.14 11,953,258.60 55,906,801.51 14,111,841.53 239,536,989.78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696,000.00 3,088,130.05 2,475,000.00 2,263,994.41 8,523,124.46 (1) 购 置 696,000.00 3,088,130.05 2,475,000.00 1,473,706.41 7,732,836.46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0.00 0.00 0.00 790,288.00 790,288.00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0.00 0.00 0.00 0.00 0.00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0.00 248,000.00 0.00 0.00 248,000.00 (1) 处 置 或 报 废 0.00 248,000.00 0.00 0.00 248,000.00 4. 期 末 余 额 158,261,088.14 14,793,388.65 58,381,801.51 16,375,835.94 247,812,114.24 二 累 计 折 旧 1. 期 初 余 额 8,632,577.31 7,531,740.13 3,739,335.19 9,158,134.44 29,061,787.07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7,484,459.85 595,822.98 4,555,137.29 2,517,208.70 15,152,628.82 (1) 计 提 7,484,459.85 595,822.98 4,555,137.29 2,517,208.70 15,152,628.82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0.00 248,000.00 0.00 0.00 248,000.00 (1) 处 置 或 报 废 0.00 248,000.00 0.00 0.00 248,000.00 4. 期 末 余 额 16,117,037.16 7,879,563.11 8,294,472.48 11,675,343.14 43,966,415.89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1) 计 提 0.00 0.00 0.00 0.00 0.00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1) 处 置 或 报 废 0.00 0.00 0.00 0.00 0.00 4. 期 末 余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142,144,050.98 6,913,825.54 50,087,329.03 4,700,492.80 203,845,698.35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148,932,510.83 4,421,518.43 52,167,466.32 4,953,707.13 210,475,202.71 固 定 资 产 累 计 折 旧 本 期 增 加 额 中, 本 期 计 提 折 旧 15,152,628.82 元 (2).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3).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4).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101 / 147

(5).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茵 卓 小 学 69,346,580.92 办 理 中 17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减 值 准 减 值 准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备 备 账 面 价 值 香 洲 港 区 域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73,070,096.82 0.00 73,070,096.82 23,563,237.16 0.00 23,563,237.16 珠 海 洪 湾 中 心 渔 港 核 心 区 工 192,052,265.21 0.00 192,052,265.21 75,034,045.45 0.00 75,034,045.45 程 对 澳 供 水 洪 湾 西 引 水 渠 改 造 16,709,584.41 0.00 16,709,584.41 909,762.68 0.00 909,762.68 工 程 淇 澳 红 树 林 湿 地 公 园 一 期 1,305,702.72 0.00 1,305,702.72 0.00 0.00 0.00 竹 洲 水 乡 工 程 17,752,144.40 0 17,752,144.40 0 0 0 合 计 300,889,793.56 0.00 300,889,793.56 99,507,045.29 0.00 99,507,045.29 项 目 名 称 香 洲 港 区 域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预 算 数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102 / 147 期 末 余 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工 程 进 度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200,000.00 23,563,237.16 49,506,859.66 0.00 0.00 73,070,096.82 3.65 271,276.57 271,276.57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 资 金 来 源

珠 海 洪 湾 中 心 渔 港 核 心 区 工 程 对 澳 供 水 洪 湾 西 引 水 渠 改 造 工 程 淇 澳 红 树 林 湿 地 公 园 一 期 竹 洲 水 乡 工 程 合 计 120,000.00 75,034,045.45 117,018,219.76 0.00 0.00 192,052,265.21 16.00 10,676,515.69 10,676,515.69 32,000.00 909,762.68 15,799,821.73 0.00 0.00 16,709,584.41 5.22 0.00 0.00 0.00 1,305,702.72 0.00 0.00 1,305,702.72 0.00 0.00 5,363.81 0.00 19,369,132.40 790,288.00 826,700.00 17,752,144.40 33.10 0.00 0.00 357,363.81 99,507,045.29 202,999,736.27 790,288.00 826,700.00 300,889,793.56 / / 10,947,792.26 10,947,792.26 / / 自 筹 和 融 资 贷 款 自 筹 和 融 资 贷 款 自 筹 自 筹 在 建 工 程 期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202.38%, 主 要 系 洪 湾 中 心 渔 港 项 目 工 程 支 出 增 加 所 致 (3). 本 期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 18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软 件 合 计 103 / 147

一 账 面 原 值 1. 期 初 余 额 0.00 0.00 0.00 3,158,304.00 3,158,304.00 2. 本 期 增 加 金 0.00 0.00 0.00 452,361.54 452,361.54 额 (1) 购 置 0.00 0.00 0.00 452,361.54 452,361.54 (2) 内 部 研 0.00 0.00 0.00 0.00 0.00 发 (3) 企 业 合 0.00 0.00 0.00 0.00 0.00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0.00 0.00 0.00 0.00 0.00 额 (1) 处 置 0.00 0.00 0.00 0.00 0.00 4. 期 末 余 额 0.00 0.00 0.00 3,610,665.54 3,610,665.54 二 累 计 摊 销 1. 期 初 余 额 0.00 0.00 0.00 2,895,363.54 2,895,363.54 2. 本 期 增 加 金 0.00 0.00 0.00 254,730.08 254,730.08 额 (1) 计 提 0.00 0.00 0.00 254,730.08 254,730.08 3. 本 期 减 少 金 0.00 0.00 0.00 0.00 0.00 额 (1) 处 置 0.00 0.00 0.00 0.00 0.00 4. 期 末 余 额 0.00 0.00 0.00 3,150,093.62 3,150,093.62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2. 本 期 增 加 金 0.00 0.00 0.00 0.00 0.00 额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0.00 0.00 0.00 0.00 0.00 额 (1) 处 置 0.00 0.00 0.00 0.00 0.00 4. 期 末 余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0.00 0.00 0.00 460,571.92 460,571.92 值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0.00 0.00 0.00 262,940.46 262,940.46 (2). 无 形 资 产 累 计 摊 销 增 加 额 中, 本 期 摊 销 额 254,730.08 元 ; (3). 无 形 资 产 期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75.16%, 主 要 系 购 入 办 公 软 件 所 致 19 开 发 支 出 104 / 147

20 商 誉 21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摊 销 金 额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广 告 牌 ( 户 外 广 告 ) 1,663,235.08 0.00 1,663,235.08 0.00 0.00 租 赁 费 0.00 3,800,000.00 400,000.00 0.00 3,400,000.00 规 划 设 计 费 0.00 516,700.00 64,587.51 0.00 452,112.49 基 地 修 整 费 0.00 1,548,923.00 193,615.38 0.00 1,355,307.62 营 销 策 划 代 理 费 0.00 785,413.64 0.00 0.00 785,413.64 其 他 1,132,714.11 97,860.00 631,128.08 0.00 599,446.03 合 计 2,795,949.19 6,748,896.64 2,952,566.05 0.00 6,592,279.7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期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135.78%, 主 要 系 本 期 支 付 农 场 租 金 所 致 2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880,679.08 720,169.77 2,248,700.20 562,175.05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可 抵 扣 亏 损 预 计 毛 利 180,301,391.72 45,075,347.93 178,687,871.52 44,671,967.88 预 提 土 地 增 值 税 398,129,820.08 99,532,455.02 329,557,534.68 82,389,383.6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9,159,214.00 2,289,803.50 10,977,903.08 2,744,475.77 可 弥 补 亏 损 22,882,836.08 5,720,709.02 17,183,358.96 4,295,839.74 抵 消 未 实 现 内 部 销 售 281,800,143.52 70,450,035.88 198,613,476.56 49,653,369.14 损 益 产 生 的 可 抵 扣 差 异 开 发 产 品 摊 销 4,153,391.64 1,038,347.91 4,114,073.64 1,028,518.41 预 提 费 用 6,863,000.00 1,715,750.00 0.00 0.00 合 计 906,170,476.12 226,542,619.03 741,382,918.64 185,345,729.66 (2).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递 延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105 / 147

差 异 负 债 负 债 非 同 一 控 制 企 业 合 并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44,619,951.81 11,154,987.95 1,049,341,834.80 262,335,458.70 允 价 值 变 动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69,715.00 17,428.75 0.00 0.00 价 值 变 动 合 计 44,689,666.81 11,172,416.70 1,049,341,834.80 262,335,458.7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本 期 较 上 期 减 少 95.74%, 主 要 系 本 期 处 置 部 分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所 致 (3). 以 抵 销 后 净 额 列 示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 (4).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14,339.50 180,065,376.25 可 抵 扣 亏 损 28,415,310.68 20,462,262.29 合 计 28,429,650.18 200,527,638.54 (5).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将 于 以 下 年 度 到 期 年 份 期 末 金 额 期 初 金 额 备 注 2015 年 度 不 适 用 3,712,203.49 2016 年 度 201,959.98 201,959.98 2017 年 度 908,172.47 908,172.47 2018 年 度 5,597,039.64 5,839,859.03 2019 年 度 9,034,566.44 9,800,067.32 2020 年 度 12,673,572.15 不 适 用 合 计 28,415,310.68 20,462,262.29 / 上 表 列 示 项 目 由 于 未 来 能 否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因 而 没 有 确 认 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可 抵 扣 亏 损 23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质 押 借 款 抵 押 借 款 保 证 借 款 620,000,000.00 200,000,000.00 信 用 借 款 106 / 147

其 他 借 款 216,629,627.86 0.00 合 计 836,629,627.86 200,000,000.00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明 细 列 示 贷 款 单 位 借 款 条 件 开 始 日 到 期 日 利 率 期 末 余 额 年 初 余 额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2014-7-31 2015-7-31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0.00 130,000,000.00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2014-12-19 2015-12-19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0.00 70,000,000.00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2015-7-14 2016-7-14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30,000,000.00 0.00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2015-8-27 2016-8-27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40,000,000.00 0.00 广 东 南 粤 银 行 珠 海 分 行 保 证 2015-2-11 2016-2-11 固 定 利 率 100,000,000.00 0.00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广 东 省 分 行 保 证 2015-1-26 2016-1-25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0,000,000.00 0.00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2015-1-21 2016-1-21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50,000,000.00 0.00 华 能 贵 诚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2015-1-29 2016-1-29 固 定 利 率 100,000,000.00 0.00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2015-1-21 2016-1-21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100,000,000.00 0.00 合 计 620,000,000.00 200,000,000.00 短 期 借 款 期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318.31%, 系 本 期 以 短 期 借 款 方 式 融 资 较 多 所 致 (2).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24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付 材 料 款 784,087.35 5,073,551.44 应 付 工 程 款 771,365,207.71 1,564,383,782.70 应 付 设 计 款 20,640.00 6,136,000.00 其 他 13,071,035.27 8,204,818.05 合 计 785,240,970.33 1,583,798,152.19 107 / 147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780,690,827.24 1,539,674,367.74 1 年 以 上 4,550,143.09 44,123,784.45 合 计 785,240,970.33 1,583,798,152.19 (3).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中 无 应 付 持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款 项 ; (4).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为 尚 未 支 付 的 工 程 款 ; (5). 应 付 账 款 期 末 较 年 初 减 少 50.42%, 系 本 期 支 付 工 程 款 所 致 25 预 收 款 项 (1). 预 收 账 款 项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格 力 广 场 706,759,927.61 968,585,169.69 格 力 香 樟 109,500.00 2,466,806.00 格 力 海 岸 380,044,204.46 220,969,462.46 平 沙 项 目 115,095,646.00 0.00 其 他 5,026,132.93 0.00 合 计 1,207,035,411.00 1,192,021,438.15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预 收 款 项 (3).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结 算 未 完 工 项 目 情 况 : (4). 帐 龄 分 析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1,112,177,602.97 798,857,007.72 1 年 以 上 94,857,808.03 393,164,430.43 合 计 1,207,035,411.00 1,192,021,438.15 (5.) 按 性 质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08 / 147

预 收 售 楼 款 1,202,009,278.07 1,192,021,438.15 其 他 5,026,132.93 0.00 合 计 1,207,035,411.00 1,192,021,438.15 (6).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款 项 中 无 预 收 持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的 款 项 26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30,658,389.51 148,691,215.03 146,534,161.64 32,815,442.90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0.00 4,711,227.46 4,711,227.46 0.00 提 存 计 划 三 辞 退 福 利 0.00 0.00 0.00 0.00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0.00 0.00 0.00 0.00 福 利 合 计 30,658,389.51 153,402,442.49 151,245,389.10 32,815,442.90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30,348,663.98 127,387,378.27 125,689,601.86 32,046,440.39 补 贴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0.00 8,478,341.75 8,478,341.75 0.00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0.00 2,110,223.72 2,110,223.72 0.00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0.00 1,711,492.74 1,711,492.74 0.00 工 伤 保 险 费 0.00 248,822.86 248,822.86 0.00 生 育 保 险 费 0.00 149,908.12 149,908.12 0.00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6,892.00 7,363,096.00 7,369,988.00 0.00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302,833.53 3,352,175.29 2,886,006.31 769,002.51 经 费 六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0.00 0.00 0.00 0.00 七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0.00 0.00 0.00 0.00 八 其 他 短 期 薪 酬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30,658,389.51 148,691,215.03 146,534,161.64 32,815,442.90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0.00 4,525,829.09 4,525,829.09 0.00 2 失 业 保 险 费 0.00 185,398.37 185,398.37 0.00 3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0.00 0.00 0.00 0.00 109 / 147

合 计 0.00 4,711,227.46 4,711,227.46 0.00 27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719,108.63 5,196.87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95,504,696.39 4,608,515.61 企 业 所 得 税 424,360,537.50 94,884,927.54 个 人 所 得 税 2,191,101.90 1,387,306.02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6,177,931.65 319,143.01 房 产 税 946,002.13 400,616.88 印 花 税 1,735,369.08 1,357,146.64 教 育 费 附 加 及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3,637,021.65 228,424.12 堤 围 费 831,743.72 132,387.79 土 地 增 值 税 31,160,730.96 0.00 土 地 使 用 税 1,430,228.15 703,094.60 合 计 568,694,471.76 104,026,759.08 应 交 税 费 期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446.68%, 主 要 系 本 期 取 得 格 力 电 器 股 票 出 售 收 益 计 提 相 应 所 得 税 所 致 28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分 期 付 息 到 期 还 本 的 长 期 借 款 利 息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8,924,915.38 格 力 转 债 (110030) 利 息 752,415.38 0.00 15 格 房 产 (122474) 利 息 8,172,500.00 0.00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利 息 合 计 8,924,915.38 0.00 应 付 利 息 期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100%, 系 计 提 应 付 债 券 利 息 所 致 重 要 的 已 逾 期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情 况 : 29 应 付 股 利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普 通 股 股 利 5,982,250.00 65,982,250.00 划 分 为 权 益 工 具 的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股 利 合 计 5,982,250.00 65,982,250.00 应 付 股 利 期 末 较 年 初 减 少 90.93%, 主 要 系 本 期 支 付 股 利 所 致 110 / 147

30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押 金 及 保 证 金 22,033,503.00 9,787,192.45 拆 借 款 3,537,010,000.00 3,537,010,000.00 土 地 增 值 税 准 备 金 398,129,820.07 329,557,534.68 代 收 款 147,355,147.19 22,783,638.08 预 提 费 用 1,895,038.73 2,423,462.31 其 他 4,715,534.70 3,380,702.38 合 计 4,111,139,043.69 3,904,942,529.90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3). 账 龄 分 析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439,673,486.46 212,592,482.17 1 年 以 上 3,671,465,557.23 3,692,350,047.73 合 计 4,111,139,043.69 3,904,942,529.90 (4) 期 末 余 额 中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为 应 付 格 力 集 团 借 款 3,537,010,000.00 元 ; (5)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31 1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2,278,000,000.00 1,813,000,000.00 1 年 内 到 期 的 应 付 债 券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应 付 款 合 计 2,278,000,000.00 1,813,000,000.00 (1).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抵 押 借 款 0.00 400,000,000.00 保 证 借 款 1,344,000,000.00 320,000,000.00 抵 押 加 保 证 借 款 598,000,000.00 1,093,000,000.00 委 托 贷 款 336,000,000.00 0.00 111 / 147

合 计 2,278,000,000.00 1,813,000,000.0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中 属 于 逾 期 借 款 获 得 展 期 的 金 额 0.00 元 ; (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明 细 列 示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贷 款 单 位 开 始 日 到 期 日 币 种 利 率 % 期 末 金 额 期 初 余 额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1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2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3 珠 海 华 润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5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6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7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8 2012-12-7 2015-12-7 2012-10-24 2015-10-24 2012-8-3 2015-8-3 2012-11-5 2015-11-5 2013-2-1 2016-1-31 2013-5-29 2016-5-9 2013-7-1 2016-6-30 2013-11-27 2016-11-26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112 / 147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浮 动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浮 动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浮 动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浮 动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浮 动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浮 动 按 同 期 基 准 利 率 浮 动 0.00 1,093,000,000.00 0.00 400,000,000.00 0.00 80,000,000.00 0.00 240,000,000.00 845,000,000.00 0.00 598,000,000.00 0.00 499,000,000.00 0.00 336,000,000.00 0.00 合 计 2,278,000,000.00 1,813,000,000.00 1 向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10.93 亿 元,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7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59109 号 ) 作 为 抵 押, 并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 该 项 借 款 已 到 期 偿 还,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抵 押 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 解 除 2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4 亿 元,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6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55665 号 ) 作 为 抵 押, 该 项 借 款 已 到 期 偿 还,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抵 押 于 2015 年 1 月 8 日 解 除 3 向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借 款 0.8 亿 元, 由 格 力 地 产 提 供 保 证, 该 项 借 款 已 到 期 偿 还 4 向 珠 海 华 润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借 款 2.4 亿 元, 由 格 力 地 产 提 供 保 证, 该 项 借 款 已 到 期 偿 还 5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分 行 的 借 款 8.45 亿 元,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 6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的 借 款 5.98 亿 元,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5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21167 号 ) 作 为 抵 押, 并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7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4.99 亿 元, 原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4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21160 号 ) 作 为 抵 押, 该 项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抵 押 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 解 除,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8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借 款 3.36 亿 元, 系 格 力 集 团 以 委 托 贷 款 方 式 通 过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向 格 力 房 产 发 放 的 贷 款 32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1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2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3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4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5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6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7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8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9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10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11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12 499,000,000.00 500,000,000.00 0.00 529,992,164.90 1,000,000,000.00 700,000,000.00 0.00 850,000,000.00 500,000,000.00 480,000,000.00 400,000,000.00 284,000,000.00 0.00 600,000,000.00 0.00 499,000,000.00 0.00 336,000,000.00 247,752,400.00 237,919,400.00 4,900,000.00 0.00 300,000,000.00 0.00 珠 海 华 润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 200,000,000.00 0.00 江 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14 280,000,000.00 0.00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 1,000,000.00 0.00 国 家 发 展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16 49,000,000.00 0.00 合 计 3,481,652,400.00 5,016,911,564.90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113 / 147

1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4.99 亿 元, 原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4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21160 号 ) 作 为 抵 押, 该 项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抵 押 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 解 除 现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情 侣 北 路 3333 号 1 栋 房 产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274769 号 ) 为 该 贷 款 提 供 抵 押 2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529,992,164.90 元, 用 于 港 珠 澳 大 桥 珠 澳 口 岸 人 工 岛 填 海 工 程 项 目, 借 款 本 息 由 珠 海 市 政 府 负 责 偿 还 ; 已 于 本 期 全 部 归 还 3 向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10 亿 元,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6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55665 号 ) 作 为 抵 押 4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分 行 借 款 8.5 亿 元 ( 其 中 500 万 元 已 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 归 还 ),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 此 借 款 将 于 一 年 内 到 期, 期 末 重 分 类 至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5 向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5 亿 元, 原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南 段 填 海 区 S3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21165 号 ) 作 为 抵 押, 并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 该 项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抵 押 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 解 除 6 向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4 亿 元,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7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的 借 款 6 亿 元,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5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21167 号 ) 作 为 抵 押, 并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此 借 款 将 于 一 年 内 到 期, 期 末 重 分 类 至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8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4.99 亿 元, 原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4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21160 号 ) 作 为 抵 押, 该 项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抵 押 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 解 除,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此 借 款 将 于 一 年 内 到 期, 期 末 重 分 类 至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9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借 款 3.36 亿 元, 系 格 力 集 团 以 委 托 贷 款 方 式 通 过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向 格 力 房 产 发 放 的 贷 款 ; 此 借 款 将 于 一 年 内 到 期, 期 末 重 分 类 至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0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借 款 247,752,400.00 元, 系 格 力 集 团 以 委 托 贷 款 方 式 通 过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向 格 力 地 产 发 放 的 贷 款 11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490 万 元, 由 格 力 地 产 提 供 保 证 12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3 亿 元, 由 格 力 地 产 提 供 保 证 13 向 珠 海 华 润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借 款 2 亿 元, 由 格 力 地 产 提 供 保 证 14 向 江 苏 银 行 深 圳 分 行 的 借 款 2.8 亿 元, 系 深 圳 华 润 元 大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华 润 元 大 资 产 乾 元 25 号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以 委 托 贷 款 方 式 通 过 江 苏 银 行 深 圳 分 行 向 格 力 房 产 发 放 的 贷 款,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15 向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借 款 100 万 元, 由 格 力 地 产 提 供 保 证 114 / 147

16 向 国 开 发 展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的 借 款 4,900 万 元, 由 格 力 地 产 提 供 保 证 33 应 付 债 券 (1). 应 付 债 券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格 力 转 债 (110030) 820,364,368.93 778,702,952.07 15 格 房 产 (122474) 687,365,000.00 0.00 合 计 1,507,729,368.93 778,702,952.07 格 力 转 债 (110030)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债 券 面 值 980,000,000.00 980,000,000.00 减 : 发 行 费 用 23,100,000.00 23,100,000.00 减 : 权 益 部 分 公 允 价 值 178,197,047.93 178,197,047.93 减 : 转 股 金 额 1,809,000.00 0.00 加 : 利 息 调 整 43,470,416.86 0.00 账 面 余 额 820,364,368.93 778,702,952.07 15 格 房 产 (122474)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债 券 面 值 700,000,000.00 0.00 减 : 发 行 费 用 13,300,000.00 0.00 加 : 利 息 调 整 665,000.00 0.00 账 面 余 额 687,365,000.00 0.00 债 券 名 称 格 力 转 债 (11003 0) 15 格 房 产 (12247 4) (2).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不 包 括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面 值 980,000,000.00 700,000,000.00 发 行 债 券 日 期 期 限 发 行 金 额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发 行 按 面 值 计 提 利 息 溢 折 价 摊 销 2014 年 12 5 年 月 25 778,702,952.07 778,702,952.07 0.00 5,879,998.16 43,470,416.86 1,809,000.00 820,364,368.93 日 2015 年 9 5 年 月 24 686,700,000.00 0.00 686,700,000.00 8,172,500.00 665,000.00 0.00 687,365,000.00 日 合 计 / / / 1,465,402,952.07 778,702,952.07 686,700,000.00 14,052,498.16 44,135,416.86 1,809,000.00 1,507,729,368.93 本 期 偿 还 期 末 余 额 115 / 147

(3).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转 股 条 件 转 股 时 间 说 明 : 自 可 转 债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满 六 个 月 后 的 第 一 个 交 易 日 起 至 可 转 债 到 期 日 止 (4). 其 他 说 明 格 力 转 债 (110030):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4]1317 号 文 核 准,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 发 行 票 面 金 额 为 100 元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980 万 张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期 限 为 自 发 行 之 日 起 5 年, 即 自 2014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债 券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 第 一 年 为 0.60% 第 二 年 为 0.80% 第 三 年 为 1.00% 第 四 年 为 1.50% 第 五 年 为 2.00%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采 用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的 付 息 方 式, 到 期 归 还 本 金 和 最 后 一 年 利 息 本 次 可 转 债 的 初 始 转 股 价 格 为 20.90 元 / 股, 不 低 于 募 集 说 明 书 公 告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 若 在 该 20 个 交 易 日 内 发 生 过 因 除 权 除 息 引 起 股 价 调 整 的 情 形, 则 对 调 整 前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按 经 过 相 应 除 权 除 息 调 整 后 的 价 格 计 算 ) 和 前 一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转 股 期 自 可 转 债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起 满 6 个 月 后 的 第 一 个 交 易 日 起 至 可 转 债 到 期 日 止 即 2015 年 6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到 期 赎 回 条 款 : 在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期 满 后 五 个 交 易 日 内, 本 公 司 将 以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的 票 面 面 值 的 106%( 含 最 后 一 期 利 息 ) 的 价 格 向 投 资 者 赎 回 全 部 未 转 股 的 可 转 债 有 条 件 赎 回 条 款 : 在 转 股 期 内, 当 下 述 情 形 的 任 意 一 种 出 现 时, 公 司 有 权 决 定 按 照 以 面 值 加 当 期 应 计 利 息 的 价 格 赎 回 全 部 或 部 分 未 转 股 的 可 转 债 :A. 在 转 股 期 内,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在 任 何 连 续 30 个 交 易 日 中 至 少 1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不 低 于 当 期 转 股 价 格 的 130%( 含 130%);B. 当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未 转 股 余 额 不 足 3,000 万 元 时 回 售 条 款 :(1) 有 条 件 回 售 条 款 : 自 本 次 可 转 债 第 三 个 计 息 年 度 起, 如 果 公 司 股 票 在 任 何 连 续 3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低 于 当 期 转 股 价 格 的 70%, 可 转 债 持 有 人 有 权 将 全 部 或 部 分 其 持 有 的 可 转 债 按 照 103 元 ( 含 当 期 应 计 利 息 ) 的 价 格 回 售 给 公 司 (2) 附 加 回 售 条 款 : 若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情 况 与 公 司 在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的 承 诺 情 况 相 比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被 视 作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或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为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可 转 债 持 有 人 享 有 一 次 回 售 的 权 利 可 转 债 持 有 人 有 权 将 其 持 有 的 可 转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按 照 103 元 ( 含 当 期 应 计 利 息 ) 的 价 格 回 售 给 公 司 持 有 人 在 附 加 回 售 条 件 满 足 后, 可 以 在 公 司 公 告 后 的 附 加 回 售 申 报 期 内 进 行 回 售, 本 次 附 加 回 售 申 报 期 内 不 实 施 回 售 的, 不 应 再 行 使 附 加 回 售 权 在 发 行 日 采 用 未 附 认 股 权 的 类 似 债 券 的 市 场 利 率 来 估 计 该 等 债 券 负 债 成 份 的 公 允 价 值, 剩 余 部 分 作 为 权 益 成 份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15 格 房 产 (122474): 116 / 147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2091 号 文 核 准,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总 额 人 民 币 7 亿 元 的 公 司 债 券 本 次 发 行 的 公 司 债 期 限 为 自 发 行 之 日 起 5 年, 即 自 2015 年 9 月 24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 ; 债 券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4.67%, 本 次 发 行 的 公 司 债 采 用 每 年 付 息 一 次 的 付 息 方 式, 到 期 归 还 本 金 和 最 后 一 年 利 息 34 长 期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长 期 应 付 款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格 力 集 团 242,600,000.00 242,600,000.00 人 工 岛 工 程 款 拨 付 净 额 67,675,219.55 0.00 港 珠 澳 大 桥 澳 门 口 岸 管 理 区 项 目 拨 款 1,500,000,000.00 0.00 合 计 1,810,275,219.55 242,600,000.00 (1) 应 付 格 力 集 团 款 项 包 括 根 据 资 产 置 换 及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方 案, 本 公 司 应 付 格 力 集 团 1.13902 亿 元, 以 及 格 力 集 团 于 2009 年 2 月 代 本 公 司 以 货 币 投 资 格 力 置 盛 的 2.5 亿 元, 该 款 在 向 格 力 集 团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之 日 后 的 36 个 月 后 分 3 年 偿 还, 在 还 款 期 内 免 于 计 息 ;2013 年 已 偿 还 1.21302 亿 元 ; (2) 根 据 珠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与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 签 署 的 关 于 港 珠 澳 大 桥 澳 门 口 岸 管 理 区 项 目 代 建 备 记 录, 该 款 项 属 于 港 珠 澳 大 桥 澳 门 口 岸 管 理 区 项 目 的 建 设 资 金 之 启 动 资 金 ; (3) 长 期 应 付 款 期 末 较 年 初 增 加 646.20%, 主 要 系 政 府 拨 入 代 建 代 管 理 工 程 项 目 资 金 较 多 所 致 35 股 本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一 ) 公 积 期 初 余 额 发 行 期 末 余 额 送 股 金 其 他 小 计 新 股 转 股 股 份 总 数 577,594,400.00 86,499.00 86,499.00 577,680,899.00 (1) 期 初 股 本 业 经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验 证 确 认,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00%; (2) 本 期 股 本 增 加 系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部 分 转 股 所 致 36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1)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八 25 应 付 债 券 117 / 147

(2)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金 融 工 具 变 动 情 况 表 发 行 在 外 的 金 融 工 具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9,800,000 178,197,047.93 0.00 0.00 18,090 328,937.20 9,781,910 177,868,110.73 合 计 9,800,000 178,197,047.93 0.00 0.00 18,090 328,937.20 9,781,910 177,868,110.73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减 少 系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部 分 转 股 所 致 37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422,259,472.16 1,768,988.65 0.00-420,490,483.51 价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40,812,854.32 0.00 0.00 40,812,854.32 合 计 -381,446,617.84 1,768,988.65 0.00-379,677,629.19 (1) 股 本 溢 价 为 负 数 主 要 系 于 2009 年 度 按 反 向 购 买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根 据 财 会 便 [2009]17 号 文 和 财 会 函 [2008]60 号 文 的 相 关 规 定 将 应 冲 减 权 益 的 金 额 全 部 冲 减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所 致 ; (2) 资 本 溢 价 增 加 系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部 分 转 股 所 致 项 目 一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中 : 重 新 计 算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和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二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3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减 : 前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118 / 14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税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税 后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期 末 余 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87,006,376.09 7,932,978.73 759,226,412.23 1,895,000.00-753,188,433.50 0.00 33,817,942.59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中 :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合 计 787,006,376.09 7,580,000.00 759,226,412.23 1,895,000.00-753,541,412.23 0.00 33,464,963.86 0.00 352,978.73 0.00 0.00 352,978.73 0.00 352,978.73 787,006,376.09 7,932,978.73 759,226,412.23 1,895,000.00-753,188,433.50 0.00 33,817,942.59 39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72,500,988.83 158,854,027.18 0.00 331,355,016.01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储 备 基 金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其 他 合 计 172,500,988.83 158,854,027.18 0.00 331,355,016.01 根 据 公 司 法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按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50% 以 上 的, 可 不 再 提 取 40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上 期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1,952,018,525.33 1,762,357,092.10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0.00 0.00 调 减 -)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952,018,525.33 1,762,357,092.10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1,370,765,032.99 313,162,163.73 润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58,854,027.18 7,981,850.50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0.00 0.00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0.00 0.00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0.00 115,518,880.00 119 / 147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0.00 0.00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3,163,929,531.14 1,952,018,525.33 41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2,538,863,174.26 1,495,264,173.46 1,462,232,032.68 979,700,101.15 其 他 业 务 6,060,644.22 2,418,827.17 4,071,229.72 1,238,090.86 合 计 2,544,923,818.48 1,497,683,000.63 1,466,303,262.40 980,938,192.01 (1). 按 业 务 类 别 列 示 业 务 类 别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 房 地 产 2,483,761,263.95 1,457,905,528.09 1,421,749,409.02 960,384,177.04 其 他 55,101,910.31 37,358,645.37 40,482,623.66 19,315,924.11 主 营 业 务 小 计 2,538,863,174.26 1,495,264,173.46 1,462,232,032.68 979,700,101.15 其 他 业 务 : 出 租 业 务 3,075,981.63 712,925.84 2,841,544.33 822,352.15 其 他 2,984,662.59 1,705,901.33 1,229,685.39 415,738.71 其 他 业 务 小 计 6,060,644.22 2,418,827.17 4,071,229.72 1,238,090.86 合 计 2,544,923,818.48 1,497,683,000.63 1,466,303,262.40 980,938,192.01 (2). 主 营 业 务 ( 分 地 区 ) 地 区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珠 海 市 2,538,863,174.26 1,495,264,173.46 1,461,140,272.68 979,700,101.15 重 庆 市 0.00 0.00 1,091,760.00 0.00 合 计 2,538,863,174.26 1,495,264,173.46 1,462,232,032.68 979,700,101.15 (3).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客 户 名 称 或 序 号 本 期 金 额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58,836,204.00 2.32 合 计 58,836,204.00 2.32 120 / 147

客 户 名 称 或 序 号 上 期 金 额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收 入 总 额 74,351,461.00 5.07 合 计 74,351,461.00 5.07 (4). 营 业 收 入 本 期 较 上 年 增 加 73.56%, 主 要 系 本 期 楼 盘 结 算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4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127,230,277.11 77,527,437.53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9,489,215.45 5,814,421.52 教 育 费 附 加 6,808,760.65 4,052,892.81 资 源 税 堤 围 防 护 费 1,378,993.57 1,097,944.57 土 地 增 值 税 140,156,987.58 43,533,199.68 房 产 税 754,899.42 380,310.51 其 他 60,045.99 429,911.76 合 计 285,879,179.77 132,836,118.38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较 上 期 增 加 115.21%, 主 要 系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增 多 所 致 43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人 工 与 行 政 费 用 30,393,961.62 29,386,773.24 广 告 及 营 销 推 广 费 40,934,266.88 43,153,743.11 其 他 12,706,499.41 12,836,628.09 合 计 84,034,727.91 85,377,144.44 44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人 工 与 行 政 费 用 64,665,411.50 55,098,215.83 财 产 费 用 12,874,586.54 14,957,325.33 其 他 2,081,210.82 9,920,262.17 合 计 79,621,208.86 79,975,803.33 45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74,208,698.55 93,899,179.62 减 : 利 息 收 入 -8,780,422.14-17,262,486.97 121 / 147

银 行 手 续 费 及 其 他 867,151.32 752,878.80 合 计 66,295,427.73 77,389,571.45 4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坏 账 损 失 -180,105,871.08-503,059.91 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四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五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六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损 失 七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八 工 程 物 资 减 值 损 失 九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十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一 油 气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二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三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十 四 其 他 合 计 -180,105,871.08-503,059.9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本 期 较 上 期 大 幅 下 降, 主 要 系 收 回 代 海 星 集 团 垫 付 偿 债 款 1.8 亿 元 所 致 47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产 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的 来 源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83,520.00 0.00 其 中 :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合 计 83,520.00 0.00 48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122 / 147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44,644.36 0.00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等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3,000,000.00 51,678,655.50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014,734,219.20 213,773,825.37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1,017,778,863.56 265,452,480.87 投 资 收 益 本 期 较 上 期 增 加 283.41%, 主 要 系 本 期 处 置 部 分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所 致 49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债 务 重 组 利 得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利 得 接 受 捐 赠 政 府 补 助 2,422,614.43 217,530.50 定 金 转 收 入 2,155,000.00 1,821,800.00 废 品 收 入 1,300.00 140.00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收 益 390.00 0.00 保 留 负 债 收 回 16,020,938.33 0.00 其 他 77,800.50 287,223.83 合 计 20,678,043.26 2,326,694.33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上 期 发 生 金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创 建 等 级 及 规 范 化 民 办 学 校 奖 励 金 标 准 ( 规 范 ) 化 民 办 学 校 奖 励 金 30,000.00 0.00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教 育 局 300,000.00 0.00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室 123 / 147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民 办 学 185,008.80 217,478.00 校 义 务 教 育 免 费 补 助 珠 海 市 教 育 局 发 债 补 贴 1,600,000.00 0.00 珠 海 市 财 政 局 稳 岗 补 贴 269,807.40 0.00 其 他 37,798.23 52.50 合 计 2,422,614.43 217,530.50 / 营 业 外 收 入 本 期 较 上 期 增 加 788.73%, 主 要 系 保 留 负 债 收 回 及 政 府 补 助 增 多 所 致 50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失 对 外 捐 赠 2,070,000.00 320,000.00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0.00 7,833.55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0.00 199,988.35 其 他 2,128.06 41,713.49 合 计 2,072,128.06 569,535.39 营 业 外 支 出 本 期 较 上 期 增 加 263.83%, 主 要 系 本 期 捐 赠 支 出 增 加 所 致 51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419,620,940.81 91,888,002.19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41,200,221.36-27,237,443.09 合 计 378,420,719.45 64,650,559.10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1,747,984,443.42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436,996,110.86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1,190.90 调 整 以 前 期 间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0.00 非 应 税 收 入 的 影 响 -750,000.00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163,676.43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61,585,830.48 的 影 响 124 / 147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3,168,682.35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税 收 减 免 的 影 响 426,889.39 所 得 税 费 用 378,420,719.45 52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单 位 往 来 243,840,408.36 14,683,847.87 利 息 收 入 8,574,905.09 17,262,486.97 个 人 往 来 6,758,279.88 3,591,807.31 政 府 补 助 款 2,422,614.43 217,530.50 保 证 金 3,609,807.31 2,353,836.00 代 收 代 垫 工 程 款 项 净 额 1,979,200,066.55 0.00 其 他 6,971,993.58 1,864,195.07 合 计 2,251,378,075.20 39,973,703.72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单 位 往 来 33,394,795.64 16,670,710.39 代 收 代 垫 工 程 款 项 净 额 0.00 10,851,555.21 广 告 及 营 销 推 广 费 43,425,960.12 54,344,379.66 行 政 费 用 21,853,843.69 15,336,069.45 捐 赠 2,070,000.00 320,000.00 支 付 重 组 遗 留 债 务 0.00 6,446,521.25 退 诚 意 金 1,000,000.00 5,513,000.00 押 金 / 保 证 金 4,532,063.00 0.00 其 他 2,529,967.22 6,885,058.74 合 计 108,806,629.67 116,367,294.70 (3).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出 售 股 票 所 得 收 益 支 付 的 营 业 税 费 及 附 加 11,971,530.43 0.00 合 计 11,971,530.43 0.00 (4).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珠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拨 入 款 项 27,869,463.49 34,722,057.69 收 回 保 函 保 证 金 3,028,516.08 1,788,824.33 合 计 30,897,979.57 36,510,882.02 125 / 147

(5).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债 券 发 行 费 用 0.00 24,515,355.63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保 荐 费 2,000,000.00 0.00 合 计 2,000,000.00 24,515,355.63 53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1,369,563,723.97 312,848,573.41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80,105,871.08-503,059.91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14,774,634.22 12,657,753.39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54,730.08 389,672.7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2,885,532.97 3,052,225.43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390.00 7,833.55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83,520.00 0.00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35,098,098.55 93,899,179.62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017,778,863.56-265,452,480.8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41,217,650.12-27,237,443.09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17,428.75 0.00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424,660,402.10-843,810,755.13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3,301,061,799.64 1,671,549,219.29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977,679,934.25-2,102,731,628.32 - 号 填 列 ) 其 他 0.00 0.0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2,129,317.07-1,145,330,909.93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3,009,685,523.84 2,380,634,200.67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2,380,634,200.67 1,414,430,072.53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0.00 0.00 126 / 147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0.00 0.0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629,051,323.17 966,204,128.14 (2) 本 期 支 付 的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3) 本 期 收 到 的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4)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3,009,685,523.84 2,380,634,200.67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92,853.66 312,985.04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3,003,352,909.44 2,380,319,211.57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6,239,760.74 2,004.06 金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0.00 0.00 项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0.00 0.00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0.00 0.00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0.00 0.00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009,685,523.84 2,380,634,200.67 其 中 : 母 公 司 或 集 团 内 子 公 司 使 用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54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4.99 亿 元,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情 侣 北 路 3333 号 存 货 - 开 发 成 本 : 格 力 海 岸 S1-1 栋 341,453,766.57 1 栋 房 产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274769 号 ) 为 该 贷 款 提 供 抵 押 2016 年 1 月 份, 该 抵 押 已 解 除,S1-1 栋 已 纳 入 正 常 销 售 状 况 向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的 借 款 5.98 亿 元,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存 货 - 开 发 成 本 : 格 力 海 岸 S5 1,646,692,835.95 海 市 唐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5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21167 号 ) 作 为 抵 押, 127 / 147

并 由 格 力 地 产 为 其 提 供 保 证 向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10 亿 元,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唐 存 货 - 开 发 成 本 : 格 力 海 岸 S6 1,205,962,311.73 家 湾 情 侣 北 路 ( 南 段 ) 填 海 区 S6 地 块 土 地 使 用 权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155665 号 ) 作 为 抵 押 ; 工 程 保 函 保 证 金 及 贷 款 质 押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6,398,305.52 保 证 金 合 计 3,200,507,219.77 / 55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 单 位 : 元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货 币 资 金 其 中 : 美 元 欧 元 港 币 9,998,623.73 0.8378 8,376,646.99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应 收 账 款 其 中 : 美 元 欧 元 港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长 期 借 款 其 中 : 美 元 欧 元 港 币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2).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说 明, 包 括 对 于 重 要 的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应 披 露 其 境 外 主 要 经 营 地 记 账 本 位 币 及 选 择 依 据, 记 账 本 位 币 发 生 变 化 的 还 应 披 露 原 因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合 并 范 围 变 更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三 2 公 司 的 合 并 范 围 128 / 147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取 得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名 称 直 接 间 接 方 式 格 力 房 产 珠 海 珠 海 房 地 产 开 发 100.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重 庆 格 力 重 庆 重 庆 房 地 产 开 发 100.00 设 立 西 安 格 力 西 安 西 安 房 地 产 开 发 100.00 设 立 保 联 物 流 珠 海 珠 海 物 流 园 建 设 100.00 设 立 与 经 营 海 控 金 融 珠 海 珠 海 非 银 行 金 融 100.00 设 立 信 息 服 务 格 力 地 产 香 港 香 港 咨 询 及 推 广 100.00 设 立 ( 香 港 ) 远 洋 渔 业 珠 海 珠 海 渔 业 投 资 100.00 设 立 保 联 资 产 珠 海 珠 海 资 产 管 理 100.00 设 立 管 理 投 资 管 理 小 额 贷 款 珠 海 珠 海 小 额 贷 款 100.00 设 立 陆 海 联 线 珠 海 珠 海 填 海 工 程 100.00 设 立 项 目 投 资 万 联 海 洋 珠 海 珠 海 海 洋 工 程 项 100.00 设 立 目 投 资 海 控 保 理 上 海 上 海 保 理 100.00 设 立 合 联 置 业 上 海 上 海 房 地 产 开 发 40.00 30.00 设 立 保 联 置 业 上 海 上 海 房 地 产 开 发 40.00 30.00 设 立 重 庆 两 江 重 庆 重 庆 房 地 产 开 发 60.00 设 立 格 力 置 盛 珠 海 珠 海 房 地 产 开 发 100.00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格 力 策 划 珠 海 珠 海 营 销 策 划 100.00 设 立 格 力 建 材 珠 海 珠 海 商 业 批 发 零 售 100.00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格 力 物 业 珠 海 珠 海 物 业 管 理 100.00 设 立 格 力 人 工 珠 海 珠 海 工 程 管 理 100.00 设 立 岛 健 身 餐 饮 珠 海 珠 海 会 所 经 营 100.00 设 立 格 力 物 业 珠 海 珠 海 物 业 代 理 100.00 设 立 代 理 格 力 船 务 珠 海 珠 海 船 舶 服 务 100.00 设 立 洪 湾 渔 港 珠 海 珠 海 港 口 建 设 100.00 设 立 香 湾 码 头 珠 海 珠 海 港 口 建 设 100.00 设 立 万 联 海 岛 珠 海 珠 海 海 岛 开 发 100.00 设 立 房 地 产 开 发 海 控 信 息 珠 海 珠 海 信 息 服 务 100.00 设 立 高 格 装 饰 珠 海 珠 海 工 程 装 饰 100.00 设 立 万 海 运 输 珠 海 珠 海 交 通 运 输 100.00 设 立 静 云 酒 店 珠 海 珠 海 酒 店 经 营 100.00 设 立 129 / 147

茵 卓 小 学 珠 海 珠 海 教 育 培 训 100.00 设 立 鼎 元 生 态 珠 海 珠 海 种 植 养 殖 60.00 设 立 万 海 旅 游 珠 海 珠 海 旅 游 100.00 设 立 海 岸 影 院 珠 海 珠 海 电 影 播 放 100.00 设 立 淇 澳 旅 游 珠 海 珠 海 旅 游 100.00 设 立 竹 洲 水 乡 珠 海 珠 海 旅 游 地 产 100.00 设 立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少 数 股 东 持 股 本 期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本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期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比 例 东 的 损 益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益 余 额 重 庆 两 江 40.00-498,942.89 0.00 36,725,084.90 合 联 置 业 30.00-14,085.84 0.00 14,985,914.16 保 联 置 业 30.00-5,257.28 0.00-5,257.28 合 计 -518,286.01 0.00 51,705,741.78 130 / 147

子 公 司 名 称 重 庆 两 江 合 联 置 业 保 联 置 业 (3). 重 要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期 初 余 额 负 债 合 计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1,448,954,309.64 3,660,093.20 1,452,614,402.84 1,360,801,690.60 0.00 1,360,801,690.60 1,040,365,309.57 4,522,413.15 1,044,887,722.72 951,324,425.64 0.00 951,324,425.64 1,513,486,758.46 542,299.43 1,514,029,057.89 1,464,076,010.69 0.00 1,464,076,010.6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689,413,097.30 5,144.43 1,689,418,241.73 1,654,435,766.00 0.00 1,654,435,766.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子 公 司 名 称 重 庆 两 江 合 联 置 业 保 联 置 业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0.00-1,247,357.23-1,247,357.23 42,276,739.31 0.00-189,030.56-189,030.56-150,469,675.30 0.00-46,9 52.80-46,952.80-40,201,965.11 0.00 0.00 0.00 0.00 0.00-17,524.27-17,524.27-19,177,760.60 0.00 0.00 0.00 0.00 131 / 147

2 在 子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发 生 变 化 且 仍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交 易 3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4 重 要 的 共 同 经 营 十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应 收 款 项 应 付 款 项 等, 各 项 金 融 工 具 的 详 细 情 况 说 明 见 本 附 注 七 相 关 项 目 与 这 些 金 融 工 具 有 关 的 风 险, 以 及 本 公 司 为 降 低 这 些 风 险 所 采 取 的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如 下 所 述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这 些 风 险 敞 口 进 行 管 理 和 监 控 以 确 保 将 上 述 风 险 控 制 在 限 定 的 范 围 之 内 本 公 司 采 用 敏 感 性 分 析 技 术 分 析 风 险 变 量 的 合 理 可 能 变 化 对 当 期 损 益 或 股 东 权 益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响 由 于 任 何 风 险 变 量 很 少 孤 立 地 发 生 变 化, 而 变 量 之 间 存 在 的 相 关 性 对 某 一 风 险 变 量 的 变 化 的 最 终 影 响 金 额 将 产 生 重 大 作 用, 因 此 下 述 内 容 是 在 假 设 每 一 变 量 的 变 化 是 在 独 立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的 ( 一 ) 风 险 管 理 目 标 和 政 策 : 本 公 司 从 事 风 险 管 理 的 目 标 是 在 风 险 和 收 益 之 间 取 得 适 当 的 平 衡, 将 风 险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负 面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水 平, 使 股 东 及 其 其 他 权 益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最 大 化 基 于 该 风 险 管 理 目 标,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的 基 本 策 略 是 确 定 和 分 析 本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各 种 风 险, 建 立 适 当 的 风 险 承 受 底 线 和 进 行 风 险 管 理, 并 及 时 可 靠 地 对 各 种 风 险 进 行 监 督, 将 风 险 控 制 在 限 定 的 范 围 之 内 (1) 汇 率 风 险 : 无 (2) 利 率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利 率 风 险 主 要 产 生 于 银 行 借 款 等 浮 动 利 率 的 金 融 负 债 使 本 公 司 面 临 现 金 流 量 利 率 风 险, 固 定 利 率 的 金 融 负 债 使 本 公 司 面 临 公 允 价 值 利 率 风 险 本 公 司 根 据 当 时 的 市 场 环 境 来 决 定 固 定 利 率 及 浮 动 利 率 合 同 的 相 对 比 例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持 续 监 控 公 司 利 率 水 平 利 率 上 升 会 增 加 新 增 带 息 债 务 的 成 本 以 及 本 公 司 尚 未 付 清 的 以 浮 动 利 率 计 息 的 带 息 债 务 的 利 息 支 出, 并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管 理 层 会 依 据 最 新 的 市 场 状 况 及 时 做 出 调 整, 以 尽 可 能 降 低 利 率 风 险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如 果 以 浮 动 利 率 计 算 的 借 款 利 率 上 升 或 下 降 50 个 基 点, 而 其 他 因 素 保 持 不 变, 本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及 股 东 权 益 会 减 少 或 增 加 约 20,347,125.00 元 (2014 年 度 约 11,673,750.00 元 ) (3) 信 用 风 险 132 / 147

可 能 引 起 本 公 司 财 务 损 失 的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主 要 来 自 于 合 同 另 一 方 未 能 履 行 义 务 而 导 致 本 公 司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的 损 失, 本 公 司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产 生 于 应 收 款 项 和 银 行 存 款 等 本 公 司 银 行 存 款 主 要 存 放 于 国 有 银 行 和 其 它 大 中 型 上 市 银 行, 本 公 司 预 期 银 行 存 款 不 存 在 重 大 的 信 用 风 险 对 于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设 定 相 关 政 策 以 控 制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本 公 司 基 于 对 债 务 人 的 财 务 状 况 外 部 评 级 从 第 三 方 获 取 担 保 的 可 能 性 信 用 记 录 及 其 它 因 素 诸 如 目 前 市 场 状 况 等 评 估 债 务 人 的 信 用 资 质 并 设 置 相 应 欠 款 额 度 与 信 用 期 限 本 公 司 会 定 期 对 债 务 人 信 用 记 录 进 行 监 控, 对 于 信 用 记 录 不 良 的 债 务 人, 本 公 司 会 采 用 书 面 催 款 缩 短 信 用 期 或 取 消 信 用 期 等 方 式, 以 确 保 本 公 司 的 整 体 信 用 风 险 在 可 控 的 范 围 内 本 公 司 所 承 受 的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为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每 项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金 额 本 公 司 没 有 提 供 任 何 其 他 可 能 令 本 公 司 承 受 信 用 风 险 的 担 保 本 公 司 无 已 逾 期 未 计 提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4) 流 动 风 险 管 理 流 动 风 险 时, 本 公 司 保 持 管 理 层 认 为 充 分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并 对 其 进 行 监 控, 以 满 足 本 公 司 经 营 需 要, 并 降 低 现 金 流 量 波 动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银 行 借 款 的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监 控 并 确 保 遵 守 借 款 协 议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各 项 金 融 负 债 以 未 折 现 的 合 同 现 金 流 量 按 到 期 日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133 / 147 期 末 余 额 1 年 以 内 1-2 年 2-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836,629,627.86 0.00 0.00 0.00 836,629,627.86 应 付 账 款 785,240,970.33 0.00 0.00 0.00 785,240,970.33 应 付 利 息 8,924,915.38 0.00 0.00 0.00 8,924,915.38 其 他 应 付 款 2,911,139,043.69 1,200,000,000.00 0.00 0.00 4,111,139,043.69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2,278,000,000.00 0.00 0.00 0.00 2,278,000,000.00 长 期 借 款 0.00 1,679,000,000.00 1,752,652,400.00 50,000,000.00 3,481,652,400.00 应 付 债 券 0.00 0.00 1,507,729,368.93 0.00 1,507,729,368.93 长 期 应 付 款 0.00 0.00 1,810,275,219.55 0.00 1,810,275,219.55 合 计 6,819,934,557.26 2,879,000,000.00 5,070,656,988.48 50,000,000.00 14,819,591,545.74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1-2 年 2-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836,629,627.86 0.00 0.00 0.00 836,629,627.86 应 付 账 款 1,583,798,152.19 0.00 0.00 0.00 1,583,798,152.19 应 付 利 息 0.00 0.00 0.00 0.00 0.00 其 他 应 付 款 367,932,529.90 2,337,010,000.00 1,200,000,000.00 0.00 3,904,942,529.9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813,000,000.00 0.00 0.00 0.00 1,813,000,000.00 长 期 借 款 0.00 2,285,000,000.00 2,201,919,400.00 529,992,164.90 5,016,911,564.90 应 付 债 券 0.00 0.00 778,702,952.07 0.00 778,702,952.07 长 期 应 付 款 0.00 0.00 242,600,000.00 0.00 242,600,000.00

合 计 4,601,360,309.95 4,622,010,000.00 4,423,222,352.07 529,992,164.90 14,176,584,826.92 十 一 公 允 价 值 的 披 露 公 允 价 值 的 披 露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项 目 第 一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第 二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一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一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116,975.00 116,975.00 资 产 1.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116,975.00 116,975.00 (1)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2)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116,975.00 116,975.00 (3)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2. 指 定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1)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2)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 二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4,700,000.00 44,700,000.00 (1)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2)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44,700,000.00 44,700,000.00 (3) 其 他 ( 三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出 租 用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2.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3.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 四 ) 生 物 资 产 1.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2.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总 额 44,816,975.00 44,816,975.00 ( 五 )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其 中 : 发 行 的 交 易 性 债 券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 六 )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负 债 总 额 二 非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计 134 / 147

( 一 )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非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总 额 非 持 续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负 债 总 额 本 公 司 按 公 允 价 值 三 个 层 次 列 示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工 具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整 体 归 类 于 三 个 层 次 时, 依 据 的 是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时 使 用 的 各 重 要 输 入 值 所 属 三 个 层 次 中 的 最 低 层 次 三 个 层 次 的 定 义 如 下 : 第 1 层 次 : 是 在 计 量 日 能 够 取 得 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未 经 调 整 的 报 价 ; 第 2 层 次 : 是 除 第 一 层 次 输 入 值 外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直 接 或 间 接 可 观 察 的 输 入 值 ; 第 二 层 次 输 入 值 包 括 :1) 活 跃 市 场 中 类 似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报 价 ;2) 非 活 跃 市 场 中 相 同 或 类 似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报 价 ;3) 除 报 价 以 外 的 其 他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包 括 在 正 常 报 价 间 隔 期 间 可 观 察 的 利 率 和 收 益 率 曲 线 隐 含 波 动 率 和 信 用 利 差 等 ;4) 市 场 验 证 的 输 入 值 等 第 3 层 次 : 是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2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情 况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 应 收 款 项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款 项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和 长 期 借 款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上 述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相 差 很 小 十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珠 海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国 有 股 权 投 资 运 营 管 理 本 企 业 最 终 控 制 方 是 珠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九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5000 万 元 51.93 51.93 3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格 力 集 团 珠 海 市 建 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鑫 圆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玖 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其 他 其 他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135 / 147

珠 海 格 力 港 珠 澳 大 桥 珠 海 口 岸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母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4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珠 海 市 建 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建 造 工 程 安 装 1,047,007.61 2,214,373.24 格 力 集 团 租 赁 费 311,672.64 293,362.31 (2). 关 联 受 托 管 理 / 承 包 及 委 托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2012 年 3 月 20 日 珠 海 格 力 港 珠 澳 大 桥 珠 海 口 岸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及 格 力 集 团 与 格 力 人 工 岛 签 订 委 托 管 理 框 架 协 议 书, 转 委 托 地 上 部 分 代 建 管 理, 约 定 建 设 管 理 报 酬 不 超 过 8,900 万 元 2015 年 度 格 力 人 工 岛 代 建 管 理 费 收 入 为 0.00 元 (3).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4).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 关 联 方 担 保 详 见 附 注 八 23 24 (5).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1 本 期 无 新 增 关 联 方 借 款, 按 金 融 机 构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支 付 格 力 集 团 借 款 利 息 ; 2 格 力 集 团 于 2009 年 2 月 代 本 公 司 以 货 币 投 资 格 力 置 盛 的 2.5 亿 元, 以 及 根 据 资 产 置 换 及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方 案, 本 公 司 应 付 格 力 集 团 1.13902 亿 元,2013 年 已 偿 还 1.21302 亿 元, 期 末 余 额 为 2.426 亿 元 (6). 关 联 方 资 产 转 让 债 务 重 组 情 况 (7).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5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36 / 147

(1). 应 付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应 付 账 款 珠 海 市 建 安 集 团 有 限 2,866,360.42 1,691,719.09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格 力 集 团 3,537,010,000.00 3,537,010,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珠 海 市 建 安 集 团 有 限 9,120.00 0.00 公 司 珠 海 格 力 港 珠 澳 大 桥 472,191.95 176,879.08 其 他 应 付 款 珠 海 口 岸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长 期 应 付 款 格 力 集 团 242,600,000.00 242,600,000.00 十 三 股 份 支 付 本 公 司 本 期 未 发 生 股 份 支 付 十 四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1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应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2 或 有 事 项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1)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及 其 财 务 影 响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无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2) 为 其 他 单 位 提 供 债 务 担 保 形 成 的 或 有 负 债 及 其 财 务 影 响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孙 公 司 格 力 置 盛 按 房 地 产 经 营 惯 例 为 商 品 房 承 购 人 提 供 抵 押 贷 款 担 保 担 保 类 型 为 阶 段 性 担 保 阶 段 性 担 保 的 担 保 期 限 自 保 证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至 商 品 房 承 购 人 所 购 住 房 的 房 地 产 权 证 办 出 及 抵 押 登 记 手 续 办 妥 后 并 交 银 行 执 管 之 日 止,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格 力 房 产 承 担 阶 段 性 担 保 额 为 人 民 币 12.10 亿 元, 格 力 置 盛 承 担 阶 段 性 担 保 额 为 人 民 币 49.6 万 元 十 五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重 要 的 非 调 整 事 项 2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拟 分 配 的 利 润 或 股 利 115,536,179.80 经 审 议 批 准 宣 告 发 放 的 利 润 或 股 利 115,536,179.80 137 / 147

3 销 售 退 回 4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序 号 1 2 3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公 司 新 设 成 立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如 下 : 注 册 资 法 定 代 成 立 时 公 司 名 称 本 ( 万 住 所 表 人 间 元 ) 珠 海 保 联 房 产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海 控 玖 零 玖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保 联 白 藤 湖 整 治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周 琴 琴 1,000 周 琴 琴 3,000 肖 建 波 3,000 珠 海 市 平 沙 镇 金 湾 新 村 1 号 科 技 楼 603 室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镇 港 湾 大 道 科 技 一 路 10 号 主 楼 第 六 层 612 房 AA 单 元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白 藤 湖 湖 滨 区 旅 游 中 心 16 号 之 五 2016.1.11 2016.2.1 2016-2 -26 经 营 范 围 房 地 产 开 发,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的 设 计 及 施 工,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建 筑 幕 墙 工 程 空 调 设 备 安 装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金 属 门 窗 工 程 消 防 设 施 工 程 物 业 管 理 ; 商 品 批 发 零 售 对 外 投 资 ; 房 地 产 开 发 ; 旅 游 业 ; 商 业 批 发 零 售 ; 餐 饮 住 宿 ; 培 训 ; 物 业 出 租 物 业 管 理 项 目 投 资 ; 房 地 产 开 发 ; 旅 游 业 投 资 者 及 持 有 股 比 例 格 力 房 产 100% 格 力 房 产 ( 60%) 格 力 地 产 ( 40%) 格 力 房 产 100%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40 0MA4ULC FQ7A 9144040 0MA4ULU WE63 9144040 0MA4UM5 9P7C 2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向 银 行 或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借 款 情 况 : 借 款 单 位 贷 款 单 位 借 款 条 件 金 额 格 力 建 材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220,000,000.00 格 力 房 产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保 证 300,000,000.00 格 力 地 产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50,000,000.00 格 力 房 产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保 证 485,100,000.00 格 力 房 产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拱 北 支 行 保 证 100,000,000.00 合 计 1,155,100,000.00 138 / 147

3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向 银 行 或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归 还 借 款 情 况 : 还 款 单 位 贷 款 单 位 还 款 条 件 金 额 格 力 建 材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100,000,000.00 格 力 建 材 华 能 贵 诚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100,000,000.00 格 力 房 产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证 100,000,000.00 格 力 房 产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所 保 证 100,000,000.00 格 力 房 产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所 保 证 845,000,000.00 格 力 房 产 广 东 南 粤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保 证 100,000,000.00 格 力 房 产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抵 押 + 保 证 1,000,000.00 格 力 地 产 珠 海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湾 支 行 保 证 50,000,000.00 合 计 1,396,000,000.00 4 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分 行 的 借 款 4.99 亿 元, 以 产 权 人 为 格 力 房 产 的 珠 海 市 香 洲 区 情 侣 北 路 3333 号 1 栋 房 产 (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100274769 号 ) 为 该 贷 款 提 供 抵 押 该 项 房 产 权 的 抵 押 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 解 除 5 公 司 于 2016 年 2 月 5 日 收 到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关 于 核 准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6]244 号 ), 核 准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56,576,200 股 新 股, 批 复 自 核 准 发 行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有 效 ( 详 见 公 司 公 告 临 2016-012) 6 2016 年 2 月 3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全 资 子 公 司 投 资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珠 海 保 联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9,900 万 元 认 缴 上 海 康 橙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有 限 合 伙 人 份 额 ( 具 体 金 额 以 实 际 发 生 为 准 ) ( 详 见 公 司 公 告 临 2016-012) 139 / 147

十 六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分 部 信 息 (1). 报 告 分 部 的 财 务 信 息 项 目 投 资 分 部 房 地 产 业 分 部 口 岸 经 济 分 部 海 洋 经 济 分 部 现 代 金 融 分 部 现 代 服 务 业 及 其 他 分 部 合 计 抵 消 抵 消 后 一 收 入 总 额 0.00 2,554,317,558.85 4,970,640.00 0.00 613,811.37 56,786,674.33 2,616,688,684.55-71,764,866.07 2,544,923,818.48 二 成 本 总 额 0.00 1,527,049,611.24 0.00 0.00 589,625.93 47,021,717.89 1,574,660,955.06-76,977,954.43 1,497,683,000.63 三 费 用 总 额 -104,948,400.55 226,999,116.13 545,969.32 0.00 1,684,578.42 15,584,552.64 139,865,815.96 90,085,548.54 229,951,364.50 四 利 润 总 额 五 资 产 总 额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六 负 债 总 额 1,601,371,195.88 1,573,932,756.21 4,153,794.74 426,993.22-1,664,839.63-7,525,804.69 3,170,694,095.73-1,422,709,652.31 1,747,984,443.42 6,455,493,925.91 23,514,503,263.59 1,677,364,172.62 498,608,880.49 454,268,133.73 252,860,719.34 32,853,099,095.68-12,240,457,279.96 20,612,641,815.72 4,182,654,507.90 22,117,796,837.14 1,673,262,632.12 164,302,197.35 393,950,206.25 200,211,616.32 28,732,177,997.08-8,959,493,281.49 19,772,684,715.59 2,272,839,418.01 1,396,706,426.45 4,101,540.50 334,306,683.14 60,317,927.48 52,649,103.02 4,120,921,098.60-3,280,963,998.47 839,957,100.13 1,444,634,871.51 21,790,570,621.71 1,570,910,746.55 265,886,556.67 151,426,688.16 100,773,158.48 25,324,202,643.08-8,673,319,438.31 16,650,883,204.77 140 / 147

2 其 他 对 投 资 者 决 策 有 影 响 的 重 要 交 易 和 事 项 2015 年 8 月 13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 以 下 简 称 激 励 计 划 ) 格 力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办 法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本 计 划 的 激 励 对 象 为 160 人, 包 括 公 司 部 分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管 理 及 技 术 骨 干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以 及 持 股 5% 以 上 的 主 要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配 偶 及 直 系 近 亲 属 ) 公 司 拟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1,148.80 万 份 股 票 期 权, 涉 及 公 司 股 票 1,148.80 万 股, 占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1.99% 本 激 励 计 划 的 有 效 期 为 5 年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从 授 权 日 开 始, 经 过 两 年 的 等 待 期, 在 之 后 的 行 权 有 效 期 内 分 三 期 分 别 有 34% 33% 33% 的 股 票 期 权 在 满 足 行 权 条 件 前 提 下 获 得 可 行 权 的 权 利 行 权 有 效 期 结 束 后 当 期 未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自 动 失 效, 并 不 可 追 溯 行 使, 由 公 司 无 偿 收 回 并 统 一 注 销 类 别 3 其 他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格 力 房 产 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 经 公 开 竞 买 获 得 珠 海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以 网 上 挂 牌 方 式 公 开 出 让 的 位 于 珠 海 平 沙 的 宗 地 编 号 分 别 为 该 宗 地 编 号 为 15084/ 珠 国 土 储 2015-14 地 块 ( 宗 地 面 积 63,821.85 m2, 总 价 293,051,611.80 元 ) 的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报 告 日, 上 述 地 价 款 已 支 付 完 毕 十 七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金 额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0.00 0.00 0.00 0.00 0.00 191,039,294.57 16.83 180,000,000.00 94.22 11,039,294.57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2,338,232,018.13 100.00 2,000.00 0.00 2,338,230,018.13 943,857,056.58 83.17 26,372.85 0.00 943,830,683.73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2,338,232,018.13 / 2,000.00 / 2,338,230,018.13 1,134,896,351.15 / 180,026,372.85 / 954,869,978.3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141 / 147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小 计 519,659.10 0.00 96.29 1 至 2 年 20,000.00 2,000.00 3.71 2 至 3 年 0.00 0.00 0.00 3 年 以 上 0.00 0.00 0.00 3 至 4 年 4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539,659.10 2,000.00 100.00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海 星 集 团 180,000,000.00 全 额 收 回 合 计 180,000,000.00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格 力 房 产 资 金 往 来 1,166,164,852.31 1 年 以 内 49.87 0.00 重 庆 两 江 资 金 往 来 1,139,387,917.10 1 年 以 内 48.73 0.00 保 联 置 业 资 金 往 来 16,000,000.00 1 年 以 内 0.68 0.00 合 联 置 业 资 金 往 来 14,000,000.00 1 年 以 内 0.60 0.00 海 控 保 理 资 金 往 来 1,658,170.48 1 年 以 内 0.07 0.00 合 计 / 2,337,210,939.89 / 99.95 0.00 142 / 147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减 值 减 值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准 备 准 备 对 子 公 司 2,270,873,600.00 0.00 2,270,873,600.00 2,041,207,527.41 0.00 2,041,207,527.41 投 资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合 计 2,270,873,600.00 0.00 2,270,873,600.00 2,041,207,527.41 0.00 2,041,207,527.41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减 值 本 期 计 准 备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提 减 值 期 末 准 备 余 额 格 力 房 产 1,948,429,200.00 0.00 1,948,429,200.00 0.00 0.00 西 安 格 力 10,000,000.00 0.00 10,000,000.00 0.00 0.00 重 庆 格 力 48,920,000.00 0.00 48,920,000.00 0.00 0.00 保 联 物 流 30,000,000.00 0.00 30,000,000.00 0.00 0.00 海 控 金 融 2,000,000.00 48,000,000.00 50,000,000.00 0.00 0.00 格 力 策 划 1,858,327.41 358,327.41 1,500,000.00 0.00 0.00 保 联 置 业 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0.00 0.00 合 联 置 业 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0.00 0.00 海 控 保 理 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0.00 0.00 格 力 地 产 0.00 8,024,400.00 8,024,400.00 0.00 0.00 ( 香 港 ) 小 额 贷 款 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0.00 0.00 万 联 海 洋 0.00 2,000,000.00 2,000,000.00 0.00 0.00 陆 海 联 线 0.00 2,000,000.00 2,000,000.00 0.00 0.00 合 计 2,041,207,527.41 230,024,400.00 358,327.41 2,270,873,600.00 0.00 0.00 (2)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3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299,641,672.59-359,891.58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143 / 147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1,299,641,672.59-359,891.58 4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1,588,540,271.79 79,818,505.02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80,024,372.85-556.50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8,662.07 477,416.68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87,850.00 292,002.1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0.00 0.0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0.00 0.00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0.00 0.00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0.00 0.00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54,360,874.80-67,579,874.14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299,641,672.59 359,891.5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806,053.44 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0.00 0.00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0.00 0.00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925,418,696.48-24,615,239.66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79,674,549.59 22,880,450.04 其 他 0.00 0.00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52,289,435.89 11,632,595.12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0.00 0.0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0.00 0.00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0.00 0.00 144 / 147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76,524,278.40 964,196,116.76 减 : 现 金 的 年 初 余 额 964,196,116.76 57,891,402.58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0.00 0.00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年 初 余 额 0.00 0.0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887,671,838.36 906,304,714.18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单 位 :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金 额 一 现 金 76,524,278.40 964,196,116.76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0.00 0.00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76,524,278.40 964,196,116.76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0.00 0.00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0.00 0.00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0.00 0.00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6,524,278.40 964,196,116.76 十 八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2,237,605.63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145 / 147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977,862,383.56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180,000,000.00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6,183,300.77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58,235,060.58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76,001.53 合 计 917,972,227.85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40.12 2.37 2.21 13.25 0.78 0.74 146 / 147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一 载 有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二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三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纸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董 事 长 : 鲁 君 四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送 日 期 :2016 年 4 月 18 日 修 订 信 息 报 告 版 本 号 更 正 补 充 公 告 发 布 时 间 更 正 补 充 公 告 内 容 147 /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