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积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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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数 和 微 分 的 概 念 导 数 的 几 何 意 义 和 物 理 意 义 函 数 的 可 导 性 与 连 续 性 之 间 的 关 系 平 面 曲 线 的 切 线 和 法 线 导 数 和 微 分 的 四 则 运 算 基 本 初 等 函 数 的 导 数 复 合 函 数 反 函 数 隐 函 数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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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似 地, 又 可 定 义 变 下 限 的 定 积 分 : ( ). 与 ψ 统 称 为 变 限 积 分. f ( ) d f ( t) dt,, 注 在 变 限 积 分 (1) 与 () 中, 不 可 再 把 积 分 变 量 写 成 的 形 式 ( 例 如 ) 以 免 与 积 分 上 下 限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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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了 解 数 列 极 限 和 函 数 极 限 的 概 念 ( 对 极 限 的 分 析 定 义 不 作 要 求 ), 了 解 函 数 极 限 的 性 质 ( 唯 一 性 局 部 有 界 性 局 部 保 号 性 ) 5. 了 解 无 穷 大 无 穷 小 的 概 念 及 性 质, 了 解 无 穷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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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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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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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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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数据类型、常量与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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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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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对 大 兔 都 要 繁 殖 于 是 第 个 月 就 比 第 个 月 增 加 了 对 兔 这 样 我 们 就 有 这 是 一 个 连 续 三 个 月 的 兔 子 对 数 之 间 满 足 的 关 系 式 我 们 又 注 意 到 第 个 月 和 第 个 月 都 只 有 一 对 兔 也 就 是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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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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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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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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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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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生产支援功能 使用说明书(IP-110 篇)

Transcription:

微 积 分 总 结 Summary of Calculus Hujiawei, 逸 夫 图 书 馆, 2014/4/26 第 零 部 分 碎 碎 念 第 一 部 分 函 数 与 极 限 第 一 节 函 数 第 二 节 函 数 的 极 限 第 三 节 函 数 的 连 续 性 与 间 断 点 第 四 节 初 等 函 数 的 连 续 性 第 五 节 闭 区 间 上 连 续 函 数 的 性 质 第 二 部 分 导 数 与 微 分 第 一 节 导 数 概 念 第 二 节 函 数 的 求 导 法 则 第 三 节 高 阶 导 数 第 四 节 隐 函 数 及 其 参 数 方 程 所 确 定 的 函 数 的 导 数 第 五 节 函 数 的 微 分 第 三 部 分 微 分 中 值 定 理 与 导 数 的 应 用 第 一 节 微 分 中 值 定 理 第 二 节 洛 必 达 法 则 第 三 节 函 数 单 调 增 减 性 及 曲 线 的 凸 凹 性 第 四 节 函 数 的 极 值 与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第 五 节 函 数 图 形 的 描 绘 第 四 部 分 不 定 积 分 第 一 节 不 定 积 分 的 概 念 与 性 质 第 二 节 换 元 积 分 法 第 四 节 有 理 函 数 的 积 分 第 五 部 分 定 积 分 及 其 应 用 第 一 节 定 积 分 的 概 念 第 二 节 微 积 分 的 基 本 定 理 第 三 节 定 积 分 的 换 元 法 和 分 部 积 分 法 第 四 节 反 常 积 分 第 五 节 定 积 分 的 应 用 第 六 部 分 无 穷 级 数 第 一 节 常 数 项 级 数 的 概 念 与 基 本 性 质 第 二 节 常 数 项 级 数 敛 散 性 的 判 别 方 法 第 三 节 幂 级 数 第 七 部 分 向 量 代 数 与 空 间 解 析 几 何 第 一 节 空 间 直 角 坐 标 系 第 二 节 向 量 代 数 第 三 节 平 面 及 其 方 程 第 四 节 空 间 直 线 及 其 方 程 第 五 节 曲 面 及 其 方 程 第 六 节 空 间 曲 线 及 其 方 程 第 八 部 分 多 元 函 数 微 分 法 及 其 应 用 第 一 节 多 元 函 数 的 基 本 概 念 第 二 节 偏 导 数 第 三 节 全 微 分 第 四 节 多 元 复 合 函 数 和 隐 函 数 的 求 导 法 则 第 五 节 偏 导 数 的 几 何 应 用

第 六 节 多 元 函 数 的 极 值 及 其 最 值 补 充 节 方 向 导 数 和 梯 度 第 八 部 分 重 积 分 第 一 节 二 重 积 分 的 概 念 与 性 质 第 二 节 二 重 积 分 的 计 算 方 法 第 三 节 三 重 积 分 第 四 节 重 积 分 的 应 用 第 十 部 分 微 分 方 程 第 一 节 微 分 方 程 的 基 本 概 念 第 二 节 一 阶 微 分 方 程 第 三 节 可 降 阶 的 高 阶 微 分 方 程 第 四 节 二 阶 常 系 数 微 分 方 程 第 五 节 微 分 方 程 的 应 用 实 例 第 零 部 分 碎 碎 念 到 了 研 究 生 阶 段 才 意 识 到 本 科 的 数 学 原 来 作 用 这 么 大, 不 论 是 在 数 据 挖 掘, 还 是 机 器 学 习, 亦 或 是 模 式 识 别, 数 学 都 是 基 础 中 的 基 础 于 是 乎, 我 在 逸 夫 图 书 馆 泡 了 几 天 看 了 些 微 积 分 线 代 和 数 理 统 计 的 书 籍, 写 下 三 份 总 结, 记 录 下 重 要 的 知 识, 以 备 后 忘 本 人 才 疏 学 浅, 若 有 错 误 之 处 还 请 指 出, 让 我 增 长, 若 有 不 足 也 请 指 出, 使 我 完 备, 谢 谢!:-) [ 注 : 这 些 总 结 不 会 详 细 地 讲 解 所 有 概 念, 只 是 挑 选 一 些 我 个 人 感 觉 比 较 有 用 的 知 识 点 进 行 总 结, 很 多 时 候 可 能 只 是 列 举 知 识 点, 并 无 解 释, 忘 记 了 的 可 以 自 行 Wiki 或 者 翻 书, 另 外, 为 了 节 省 写 作 时 间, 对 于 多 重 积 分 的 计 算 和 应 用 以 及 二 阶 的 微 分 方 程 的 求 解 我 略 过 了, 这 部 分 暂 时 对 我 作 用 不 大 另 外, 对 于 一 些 定 理 我 并 没 有 给 出 详 细 的 表 达, 忽 略 了 些 前 提 条 件, 请 不 要 较 真, 我 希 望 的 是 给 自 己 一 个 感 性 的 理 解 就 行, 具 体 理 性 的 分 析 需 要 的 时 候 再 查, 还 有 就 是 我 还 剪 切 粘 贴 了 很 多 图 片 嗯, 就 是 这 样 强 迫 症 者 慎 入 ] PS: 本 总 结 的 大 纲 是 按 照 参 考 书 籍 高 等 数 学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 的 目 录 结 构 来 整 理 的, 章 节 顺 序 有 调 整, 我 将 无 穷 级 数 提 前 了, 原 书 将 这 部 分 放 在 最 后 一 章 节, 私 以 为 不 妥, 每 个 小 节 标 题 下 面 一 行 的 内 容 都 是 原 书 中 的 各 个 细 分 的 小 节 内 容 所 有 截 图 都 来 自 参 考 书 籍 同 济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参 考 书 籍 : 1. 同 济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2. 高 等 数 学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 它 山 之 石 : 1. 武 汉 大 学 黄 正 华 老 师 写 的 微 积 分 复 习 总 结 上 和 下 第 一 节 函 数 第 一 部 分 函 数 与 极 限 集 合 区 间 与 邻 域, 函 数 的 概 念 与 性 质, 反 函 数 与 复 合 函 数, 初 等 函 数 关 于 初 等 函 数 wiki, 初 等 函 数 在 其 定 义 域 内 都 是 连 续 的

关 于 指 数 函 数 : 对 于 相 等 间 隔 的 自 变 量 x 的 取 值, 指 数 函 数 对 应 值 的 比 例 为 常 数 由 指 数 运 算 法 则 可 知, 对 任 意 的 x, 只 要 给 定 x 0 > 0, 则 a x+x 0 / a x = a x 0 恒 成 立 此 性 质 可 以 作 为 判 断 两 个 变 量 之 间 的 关 系 是 否 为 指 数 函 数 关 系 的 主 要 依 据 此 外, 这 个 性 质 导 出 了 数 理 统 计 中 的 指 数 分 布, 在 数 理 统 计 中 我 们 会 看 到 第 二 节 函 数 的 极 限 数 列 极 限 及 性 质, 函 数 极 限 及 性 质, 无 穷 小 与 无 穷 大, 极 限 运 算 法 则, 极 限 存 在 准 则 和 两 个 重 要 极 限, 无 穷 小 的 比 较 关 于 收 敛 数 列 ( 极 限 存 在 ) 有 两 个 性 质 : 唯 一 性 和 有 界 性 关 于 函 数 极 限, 注 意, 的 极 限 是 否 存 在 与 函 数 在 是 否 有 定 义 无 关 函 数 极 限 的 定 义 函 数 极 限 的 几 何 意 义 是, 当 x 在 领 域 内 (A ε, A + ε) x x 0 x 0 ( x 0 δ, x 0 + δ) 内 时, 函 数 值 y 落 在 下 图 中 关 于 无 穷 小 和 无 穷 大 : 无 穷 小 并 不 是 指 负 无 穷, 而 是 函 数 在 时 的 极 限 为 0, 无 穷 小 与 有 解 变 量 的 乘 积 还 是 无 穷 小, 但 是 这 个 性 质 放 在 无 穷 大 上 面 就 不 成 立 了! 例 如, sinx lim x + = 0是 无 穷 小, 但 是 lim 不 是 无 穷 小, 它 不 符 合 无 穷 小 的 定 义, 关 x x + xcosx 于 这 个 问 题 的 讨 论, 上 面 仅 代 表 我 的 理 解, 不 知 对 否, 若 有 错 误 请 指 出 sinx 1 两 个 重 要 的 极 限 : lim x 0 = 1 和 lim x + x )x sinx 关 于 极 限 lim x 0 = 1可 用 下 图 来 解 释, 圆 的 边 长 是 1, x BC = sinx, AD = tanx, AB^ x x 0 x (1 + = e = x x 0, 在 角 度 很 小 很 小, 即 时, 三 者 近 似 相 等

1 关 于 极 限 lim x (1 + = e ( 注 意, 不 论 是 还 是 都 成 立 ) 它 道 出 了 自 然 x )x lim x + lim x 对 数 e到 底 是 什 么! 当 然 还 有 其 他 的 方 式 表 示 出 e, 比 如 按 照 级 数 展 开 的 方 式, 我 认 为 e是 数 学 界 最 美 丽 的 符 号! e 2.71828 这 两 个 重 要 极 限 一 般 用 于 求 复 杂 的 函 数 的 极 限 值 第 三 节 函 数 的 连 续 性 与 间 断 点 函 数 的 连 续 性, 函 数 的 间 断 点 函 数 的 间 断 点 分 为 两 类 : 第 一 类 是 函 数 在 x = x 0 处 间 断, 但 是 左 右 极 限 都 存 在, 如 果 左 右 极 限 相 等 的 话 该 间 断 点 称 为 可 去 间 断 点, 如 果 不 相 等 称 为 跳 跃 间 断 点 ; 其 他 情 况 下 的 间 断 点 都 属 于 第 二 类 间 断 点 第 四 节 初 等 函 数 的 连 续 性 连 续 函 数 四 则 运 算 的 连 续 性, 反 函 数 与 复 合 函 数 的 连 续 性, 初 等 函 数 的 连 续 性 只 要 记 住 初 等 函 数 在 它 们 的 定 义 域 内 是 连 续 就 行 了 第 五 节 闭 区 间 上 连 续 函 数 的 性 质 最 大 值 和 最 小 值 定 理, 介 值 定 理 与 零 点 定 理 最 大 值 和 最 小 值 定 理 就 是 说 在 闭 区 间 上 的 连 续 函 数 f(x) 一 定 是 有 上 下 界 的 ; 介 值 定 理 就 是 说 在 闭 区 间 上 的 连 续 函 数 f(x), 如 果 左 右 端 点 的 取 值 不 同, 例 如, 那 么 区 间 中 肯 定 有 一 点 的 函 数 值 能 够 取 到 之 间 的 任 何 一 个 值 ; f(a) = A, f(b) = B [A, B] 零 点 定 理 就 是 说 在 闭 区 间 上 的 连 续 函 数 f(x), 如 果 左 右 端 点 的 取 值 异 号, 例 如, 那 么 区 间 中 肯 定 有 一 点 的 函 数 值 为 0! f(a) = A > 0, f(b) = B < 0 第 一 节 导 数 概 念 第 二 部 分 导 数 与 微 分 引 例, 导 数 的 定 义, 导 数 的 几 何 意 义, 可 导 与 连 续 的 关 系 导 数 的 几 何 意 义 就 是 曲 线 在 某 点 的 切 线 的 斜 率, 反 应 了 变 化 的 快 慢, 理 解 这 个 很 重 要, 后 面 的 偏 导 数 的 理 解 也 类 似 如 果 用 物 体 的 运 动 来 解 释 的 话, 导 数 就 是 物 体 在 那 个 时 刻 的 加 速 度 了

第 二 节 函 数 的 求 导 法 则 函 数 的 和 差 积 商 的 求 导 法 则, 反 函 数 的 求 导 法 则, 复 合 函 数 的 求 导 法 则, 基 本 求 导 法 则 与 导 数 公 式 dy 关 于 反 函 数 的 求 导 法 则 : dx = 1 dx dy dy 关 于 复 合 函 数 的 求 导 法 则 : dx dy du = du dx 关 于 基 本 初 等 函 数 求 导 法 则 第 三 节 高 阶 导 数

二 阶 及 二 阶 以 上 的 导 数 称 为 高 阶 导 数 第 四 节 隐 函 数 及 其 参 数 方 程 所 确 定 的 函 数 的 导 数 隐 函 数 的 导 数, 由 参 数 方 程 所 确 定 的 函 数 的 导 数 F(x, y) = 0 y x 如 果 方 程 确 定 了 是 的 函 数, 那 么 这 样 的 函 数 就 叫 做 隐 函 数 一 般 它 的 求 导 分 为 两 种 方 法 : (1) 如 果 能 够 解 出 y = f(x) 关 系 式 的 话 ( 即 隐 函 数 显 化 ), 就 先 解 出 然 后 求 导 ; (2) 如 果 不 能 解 出, 那 么 就 利 用 复 合 函 数 求 导 方 式 进 行 求 导, 例 如 两 边 同 时 对 x 求 导, 遇 到 复 杂 的 还 可 以 两 边 先 取 对 数 然 后 求 导 第 五 节 函 数 的 微 分 微 分 的 定 义, 微 分 的 几 何 意 义, 基 本 微 分 公 式 与 微 分 法 则, 微 分 形 式 的 不 变 性, 微 分 的 应 用 先 看 看 微 分 是 怎 么 引 入 的? 简 言 之,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常 常 需 要 知 道 当 自 变 量 x 有 细 微 变 化 的 时 候, 函 数 y 的 变 化 量 是 多 少? 为 了 方 便 计 算, 我 们 需 要 将 增 量 表 达 式 线 性 化 处 理, 从 而 计 算 出 y的 近 似 值 如 上 面 所 示, 我 们 只 需 要 用 来 近 似 代 替 A x y y

微 分 的 几 何 意 义, 这 其 实 是 数 学 中 常 用 的 非 线 性 函 数 的 局 部 线 性 化, 这 里 是 利 用 曲 线 的 切 线 段 (MP) 来 近 似 代 替 曲 线 段 (MN) y dy = f (x) x 3 1.02 f(x) = 3 x, x 0 = 1, x = 0.02 微 分 最 大 的 应 用 就 是 求 近 似 值, 利 用 例 如, 求 的 近 似 值, 取 函 数 即 可 第 一 节 微 分 中 值 定 理 第 三 部 分 微 分 中 值 定 理 与 导 数 的 应 用 罗 尔 中 值 定 理, 拉 格 朗 日 中 值 定 理, 泰 勒 中 值 定 理, 柯 西 中 值 定 理 罗 尔 中 值 定 理 就 是 说 对 于 在 区 间 (a, b) 上 的 连 续 可 导 函 数 f(x), 若 左 右 端 点 的 函 数 值 相 等, 那 么 f (ε) = 0, ε (a, b) 区 间 内 至 少 有 一 个 点 满 足 它 的 导 数 为 0, 即 ; (a, b) 拉 格 朗 日 中 值 定 理 就 是 说 对 于 在 区 间 上 的 连 续 可 导 函 数 f(x), 区 间 内 至 少 有 一 个 点 满 足 f f(a) f(b) (ε) =, ε (a, b), 该 定 理 就 没 有 罗 尔 中 值 定 理 的 条 件 那 么 严 格 了, 所 以 后 者 是 前 a b 者 的 一 个 特 殊 情 况 拉 格 朗 日 中 值 定 理 的 几 何 意 义 如 下, 曲 线 在 C 点 处 的 切 线 平 行 于 弦 AB; 柯 西 中 值 定 理 就 扩 展 到 区 间 f (ε) f(a) f(b) F (ε) F(a) F(b) (a, b) =, ε (a, b) 上 的 两 个 连 续 可 导 函 数 f(x) 和 F(x), 区 间 内 至 少 有 一 个 点 满 足 f(a) f(b) = (ε)(a b), ε (a, b)

当 F(x) = x时, F(a) = a, F(b) = b, 即 有 f(a) f(b) = f (ε)(a b), ε (a, b), 这 个 式 子 是 不 是 就 是 拉 格 朗 日 中 值 定 理 的 内 容? 泰 勒 中 值 定 理 略 过, 和 后 面 泰 勒 展 开 式 差 不 多 第 二 节 洛 必 达 法 则 0/0 型 未 定 式, / 型 未 定 式, 其 他 类 型 未 定 式 洛 必 达 法 则 很 重 要, 因 为 很 多 时 候 我 们 总 是 会 遇 到 各 种 不 同 特 殊 形 式 的 未 定 式, 它 们 的 极 限 可 以 试 试 使 用 洛 必 达 法 则 来 求 条 件 略 过, 简 言 之 就 是 lim x x0 后 求 极 限 f(x) g(x) = f lim (x) x x0, 也 就 是 说 我 们 可 以 先 对 分 子 分 母 求 导 然 g (x) 第 三 节 函 数 单 调 增 减 性 及 曲 线 的 凸 凹 性 函 数 的 单 调 性, 曲 线 的 凹 凸 性 及 拐 点 驻 点 : 函 数 f(x) 一 阶 导 数 为 0 的 点, 根 据 它 的 正 负 可 以 判 断 函 数 的 单 调 性, 大 于 0 为 单 调 递 增 ; 拐 点 : 函 数 f(x) 二 阶 导 数 为 0 的 点, 根 据 它 的 正 负 可 以 判 断 函 数 的 凹 凸 性, 大 于 0 为 凹 的 ; 第 四 节 函 数 的 极 值 与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极 值 的 定 义, 极 值 存 在 的 条 件,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极 值 存 在 的 条 件 就 是 判 断 该 点 和 该 点 两 边 的 一 阶 导 数 的 正 负 情 况 第 五 节 函 数 图 形 的 描 绘 要 根 据 函 数 的 极 值 和 最 值 以 及 渐 近 线 来 近 似 绘 图 第 四 部 分 不 定 积 分

第 一 节 不 定 积 分 的 概 念 与 性 质 原 函 数 与 不 定 积 分 的 概 念, 基 本 积 分 表, 不 定 积 分 的 性 质 连 续 函 数 一 定 有 原 函 数, 而 且 原 函 数 肯 定 是 无 穷 多 个 的, 它 们 组 成 了 一 个 原 函 数 族, 这 就 是 不 定 f(x)dx f(x) 积 分 的 概 念, 函 数 f(x) 的 不 定 积 分 在 几 何 上 就 表 示 积 分 曲 线 族 积 分 基 本 上 就 是 微 分 的 逆 运 算, 所 以 积 分 表 只 要 参 照 常 用 函 数 的 微 分 表 即 可 第 二 节 换 元 积 分 法 第 一 类 换 元 积 分 法 ( 凑 微 分 法 ), 第 二 类 积 分 换 元 法, 分 部 积 分 法 很 多 时 候 被 积 函 数 不 都 是 常 见 的 初 等 函 数, 遇 到 复 杂 的 情 况 我 们 需 要 使 用 其 他 的 方 法 来 计 算 积 分 假 设 我 们 要 求 不 定 积 分 (1) 如 果 我 们 有 一 个 函 数 关 系, 也 就 是 说, 被 积 函 数 g(x) 是 关 于 u 的 函 数, 而 u 又 是 关 于 x 的 函 数, 为 什 么 要 这 么 复 杂 呢? 因 为 g(x) 直 接 积 分 比 较 难, 但 是 可 以 将 它 看 成 这 样 我 们 就 将 对 g(x) 求 积 分 变 成 了 对 1 dx, 令 u = 1 + 2x即 可 1+2x, 那 么 就 有 求 积 分, 这 就 是 第 一 类 换 元 积 分 法 例 如, 求 (2) 如 果 我 们 有 一 个 函 数 关 系, 也 就 是 说, 第 一 类 换 元 积 分 是 找 一 个 函 数, 利 用 du 和 dx 的 关 系 将 dx 替 换 掉, 而 第 二 类 是 直 接 找 到 x 关 于 t 的 函 数, 这 样 dx = h (t)dt就 可 以 将 dx 替 换 掉 了, 那 么 g(x)dx = [ g[h(t)] h (t)dt] t= h 1 (x), 这 种 换 元 积 分 法 就 是 第 二 类 换 元 积 分 法 例 如, 求 xdx, 令 t = x 3, 即 x = t 2 + 3即 可 x 3 分 部 积 分 法, 如 果 函 数 u=u(x) 和 函 数 v=v(x) 具 有 连 续 导 数, 则 有, 通 常 还 简 写 为 g(x)dx g(x) = f(u) u = f[h(x)] h (x) u = h(x), g = f(u) g(x)dx = f[h(x)] h (x)dx = f[h(x)]d(h(x)) = [ f(u)du ] u=h(x) = F(u) + C xcosxdx x = h(t) udv = uv vdu u = h(x) u = h(x) uv dx = uv u vdx, 这 种 方 法 自 然 常 用 求 两 个 函 数 乘 积 的 积 分, 例 如, 求 第 四 节 有 理 函 数 的 积 分 有 理 函 数 的 积 分, 可 化 为 有 理 函 数 的 积 分 举 例 P(x) a 有 理 函 数 是 指 两 个 多 项 式 的 商, 即 形 如 = 0 x n + a 1 x n 1 + a 2 x n 2 + + a n, 若 有 m > n则 为 真 Q(x) b 0 x m + b 1 x m 1 + b 2 x m 2 + + b m 分 式, 否 则 为 假 分 式 利 用 多 项 式 的 除 法, 总 可 以 将 一 个 假 分 式 分 解 成 一 个 多 项 式 和 一 个 真 分 式 的 和 的 形 式 任 何 一 个 有 理 真 分 式 都 可 以 分 解 为 以 下 四 类 最 简 分 式 之 和 : A x a A Ax + B Ax + B,,, (n 2, 4q < 0) (x a) n x 2 + px + q ( x 2 + px + q) n p 2 (x a) n 若 有 理 真 分 式 的 分 母 中 含 有 因 式, 那 么 分 式 中 含 有 : A1 x a A2 An + + + (x a) 2 (x a) n (x + px + q) n 若 有 理 真 分 式 的 分 母 中 含 有 因 式, 那 么 分 式 中 含 有 :

A1 x + px + q A2 An + + + (x + px + q) 2 (x + px + q) n 对 于 系 数, 可 以 在 确 定 了 最 简 分 式 的 组 合 之 后 利 用 待 定 系 数 就 可 求 出 来 第 一 节 定 积 分 的 概 念 第 五 部 分 定 积 分 及 其 应 用 引 例, 定 积 分 的 概 念, 定 积 分 的 几 何 意 义, 定 积 分 的 基 本 性 质 为 什 么 会 有 定 积 分? 定 积 分 最 开 始 是 为 了 解 决 平 面 内 不 规 则 图 形 的 面 积 或 者 不 规 则 物 体 的 体 积 而 提 出 的 实 际 问 题 但 是, 这 个 问 题 直 到 17 世 纪 牛 顿 和 莱 布 尼 茨 发 现 了 微 分 和 积 分 之 间 的 内 在 联 系 之 后, 提 出 了 计 算 定 积 分 的 基 本 方 法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定 积 分 并 不 是 直 接 就 建 立 在 不 定 积 分 之 上 的, 不 是 有 了 不 定 积 分 才 有 了 定 积 分, 两 者 是 不 同 的 概 念, 但 是 又 有 内 在 联 系! 这 个 联 系 就 是 牛 顿 - 莱 布 尼 茨 公 式! 不 定 积 分 是 微 分 的 逆 运 算, 它 是 函 数 f(x) 的 原 函 数, 是 由 无 穷 多 个 函 数 组 成 的 函 数 族 ; 而 定 积 分 是 一 个 确 定 的 数 值,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和 的 极 限 ( 定 积 分 常 常 使 用 分 割 - 近 似 代 替 - 求 和 - 取 极 限 的 方 式 来 解 释 ), 该 数 值 与 积 分 变 量 使 用 的 字 母 无 关, 即 b f(x)dx = b f(t)dt a a 如 果 函 数 f(x) 在 区 间 (a,b) 上 连 续 或 者 在 [a,b] 上 有 界 且 只 有 有 限 个 间 断 点, 则 函 数 f(x) 在 [a,b] 上 可 积 定 积 分 的 几 何 意 义 自 然 就 是 曲 线 与 坐 标 轴 和 代 表 积 分 区 间 的 直 线 围 成 的 曲 边 梯 形 的 面 积 这 个 面 积 可 正 可 负, 定 积 分 是 这 些 面 积 的 代 数 和 ( 即 有 加 有 减 ), 如 下 便 有 b = S1 S2 + S3 a 定 积 分 的 性 质 : b a f(x)dx = f(x)dx, (a > b) a b 定 积 分 中 值 定 理 : 函 数 f(x) 在 区 间 [a,b] 上 连 续, 则 在 [a,b] 上 至 少 有 一 点 满 则 b f(x)dx = f(ε)(b a), a ε b, 这 个 中 值 定 理 ( 又 叫 中 值 公 式 ) 和 微 分 中 的 拉 格 朗 日 中 值 a 定 理 的 结 构 很 相 似, 但 是 几 何 意 义 完 全 不 同 了, 拉 格 朗 日 中 值 定 理 指 的 是 微 分 也 就 是 斜 率 相 等, 而 定 积 分 中 值 定 理 的 几 何 意 义 指 的 其 实 就 是 面 积 相 等! 如 果 用 物 体 运 动 来 解 释 的 话, 那 就 是 其 实 就 是 物 体 在 a 到 b 的 时 间 段 内 的 平 均 速 度, 平 均 速 度 乘 以 运 动 时 间 就 是 总 位 移 了 f(ε)

第 二 节 微 积 分 的 基 本 定 理 变 速 直 线 运 动 中 位 置 函 数 与 速 度 函 数 之 间 的 联 系, 积 分 上 限 函 数 及 其 导 数, 牛 顿 一 莱 布 尼 兹 公 式 如 果 我 们 用 物 体 的 运 动 来 解 释 定 积 分 的 话, 那 么 定 积 分 b a 内 运 动 的 位 移 表 示 的 就 是 物 体 从 时 刻 a 到 时 刻 b 积 分 上 限 函 数, 这 个 函 数 很 重 要, 而 且 来 源 有 些 巧 妙, 正 是 这 个 函 数 引 出 了 后 面 的 牛 顿 - 莱 布 尼 茨 公 式 假 设 x 是 区 间 [a,b] 上 的 任 意 一 点, 那 么 对 于 区 间 [a,x] 上 的 定 积 分 x f(x)dx, 因 为 定 积 分 与 积 分 a 变 量 的 字 母 无 关, 即 x f(x)dx = x f(t)dt, 如 果 积 分 上 限 x 在 区 间 [a,b] 上 任 意 变 动 的 话, 那 a a 么 对 于 任 意 一 个 x, 定 积 分 都 有 一 个 值 对 应, 所 以 它 在 区 间 [a,b] 上 定 义 了 一 个 函 数! 假 设 这 个 函 数 记 为 Φ(x) = x f(t)dt, (a x b), 该 函 数 不 仅 是 连 续 的, 而 且 可 导, 导 数 就 是 f(x) 由 a 此 联 想 下 原 函 数 的 定 义, 我 们 发 现 一 个 结 论, 一 个 连 续 函 数 f(x) 的 原 函 数 是 存 在 的, 而 且 这 个 原 函 数 之 一 就 是 它 对 应 的 积 分 上 限 函 数! 这 就 表 明 了 积 分 学 中 的 定 积 分 和 原 函 数 之 间 的 联 系! 在 上 面 的 基 础 之 上, 便 有 了 牛 顿 - 莱 布 尼 茨 公 式! 它 就 更 加 巧 妙 地 找 到 了 定 积 分 的 计 算 和 原 函 数 之 间 的 联 系, 即 b f(x)dx = F(b) F(a), 这 个 公 式 的 意 义 就 是 一 个 连 续 函 数 在 区 间 [a,b] 上 a 的 定 积 分 等 于 它 的 任 一 原 函 数 在 该 区 间 上 的 增 量! vdt 第 三 节 定 积 分 的 换 元 法 和 分 部 积 分 法 定 积 分 的 换 元 法, 定 积 分 的 分 部 积 分 法 求 定 积 分 方 法 其 实 和 求 不 定 积 分 的 方 法 差 不 多, 找 到 了 原 函 数 然 后 使 用 牛 顿 - 莱 布 尼 茨 公 式 即 可 第 四 节 反 常 积 分 无 穷 限 的 反 常 积 分, 无 界 函 数 的 反 常 积 分 反 常 积 分 有 两 类 : 一 类 是 指 函 数 是 无 穷 限 的, 也 就 是 积 分 区 间 是 从 [,b] 或 者 从 [a, + ] 或 者 从 [, + ], 即 区 间 包 含 了 无 穷, 这 一 类 要 考 虑 函 数 f(x) 在 无 穷 限 时 极 限 是 否 存 在, 如 果 存 在 则 根 据 牛 顿 - 莱 布 尼 茨 公 式 即 可 求 解, 如 果 不 存 在 那 么 反 常 积 分 发 散 ; 一 类 是 指 函 数 是 无 界 的, 也 就 是 函 数 f(x) 在 a 的 领 域 内 是 无 界 的, 也 就 是 趋 近 ±, 此 时 a 称 为 瑕 b

点 ( 无 界 间 断 点 ), 如 果 极 限 解, 否 则 它 就 是 发 散 的 lim t a + b f(x)dx, (t > a) t 存 在 则 根 据 牛 顿 - 莱 布 尼 茨 公 式 即 可 求 第 五 节 定 积 分 的 应 用 定 积 分 的 元 素 法, 定 积 分 的 几 何 应 用, 定 积 分 的 物 理 应 用 定 积 分 的 应 用 自 然 是 和 定 积 分 概 念 引 入 时 一 样, 主 要 是 为 了 计 算 面 积 和 体 积 元 素 法 是 定 积 分 计 算 的 老 办 法, 也 就 是 四 部 曲 ( 分 割 - 近 似 代 替 - 求 和 - 取 极 限 ) 面 积 的 计 算 包 括 直 角 坐 标 和 极 坐 标 下 两 种 情 况, 定 积 分 还 可 以 用 来 计 算 旋 转 体 的 体 积

定 积 分 还 可 以 用 来 求 平 面 曲 线 的 弧 长, 例 子 略 过 第 一 节 常 数 项 级 数 的 概 念 与 基 本 性 质 第 六 部 分 无 穷 级 数 常 数 项 级 数 的 概 念, 常 数 项 级 数 的 基 本 性 质 无 穷 级 数 的 思 想 来 源 于 近 似 计 算 圆 面 积 这 个 问 题, 考 虑 用 内 接 正 方 形 来 近 似 计 算

u n u 1 + u 2 + + u n + s n s n = Σ n i=1 u i s n 数 列 { } 的 元 素 之 和 得 到 的 表 达 式 就 叫 做 ( 常 数 项 )( 无 穷 ) 级 数, 其 前 n 项 之 和 又 可 以 组 成 一 个 新 的 数 列 { }, 即, 一 般 项 称 为 部 分 和 如 果 部 分 和 数 列 { s n } 有 极 限, 那 么 这 个 无 穷 级 数 u n = Σ n i=1 u i就 是 收 敛 的, 极 限 s 就 叫 做 这 个 无 穷 级 数 的 和 级 数 收 敛 的 必 要 条 件 是 它 的 一 般 项 u n 趋 近 于 0, 但 不 是 充 分 条 件! 比 如, 调 和 级 数 1 1 1 1 1 1 + + + + + + 的 一 般 项 u 也 是 趋 近 于 0 的, 但 是 调 和 级 数 是 发 散 的, 2 3 4 n n = n 1 采 用 反 证 法 即 可 证 明 得 到, 证 明 如 下, s 2n sn > 并 不 趋 近 于 0, 所 以 不 收 敛 2 第 二 节 常 数 项 级 数 敛 散 性 的 判 别 方 法 正 项 级 数 及 其 敛 散 性 的 判 别 方 法, 交 错 级 数 及 其 敛 散 性 的 判 别 方 法, 绝 对 收 敛 与 条 件 收 敛 u n = Σ n i=1 u i s n 正 项 级 数 收 敛 的 充 分 必 要 条 件 是 它 的 部 分 和 数 列 { } 有 界

u n = Σ n i=1 u u i lim n+1 n = β u n β > 1 β < 1时 级 数 收 敛, 当 β = 1时 级 数 可 能 发 散 可 能 收 敛 比 值 审 敛 法, 对 于 正 项 级 数, 若, 当 时 级 数 发 散, 当 还 有 其 他 的 一 些 判 断 级 数 收 敛 的 方 法, 略 过 第 三 节 幂 级 数 函 数 项 级 数 的 基 本 概 念, 幂 级 数 及 其 敛 散 性, 幂 级 数 的 运 算, 函 数 展 开 成 幂 级 数, 幂 级 数 在 近 似 计 算 中 的 应 用 函 数 项 级 数 就 是 定 义 在 某 个 区 间 上 的 函 数 族 之 和, 表 达 式 类 似 u 1 (x) + u 2 (x) + u 3 (x) + + u n (x) +, 对 于 某 个 确 定 的 值 x = x 0, 函 数 项 级 数 u 1 ( x 0 ) + u 2 ( x 0 ) + u 3 ( x 0 ) + + u n ( x 0 ) + 就 变 成 常 数 项 级 数, 如 果 该 常 数 项 级 数 收 敛 的 话, 那 么 点 x 0 就 是 函 数 项 级 数 在 定 义 区 间 上 的 一 个 收 敛 点, 所 有 收 敛 点 就 组 成 了 收 敛 域 幂 级 数 就 是 最 常 用 的 一 类 函 数 项 级 数, 它 的 形 式 如 下 : Σ n=0 a nx n = a 0 x 0 + a 1 x 1 + + a n x n + Σ n=0 a nx n x = x 0 ( x 0 0) 一 种 判 断 幂 级 数 收 敛 的 办 法 是 阿 贝 尔 定 理, 如 果 级 数 当 时 收 敛, 那 么 对 于 开 区 间 ( x 0, x 0 ) 内 的 任 何 x 都 有 幂 级 数 收 敛, 反 之, 如 果 当 x = x 0 ( x 0 0) 时 发 散, 那 么 对 于 闭 区 间 [ x 0, x 0 ] 外 的 任 何 x 都 有 幂 级 数 发 散 其 实 就 是 对 于 幂 级 数 的 收 敛 半 径 R 内 部 任 意 x 都 收 敛, 外 部 都 发 散! 许 多 应 用 中, 我 们 都 希 望 知 道 如 何 将 一 个 给 定 的 函 数 f(x) 展 开 成 幂 级 数 的 形 式, 这 样 相 当 于 对 函 数 进 行 近 似 了, 可 以 大 大 简 化 计 算 量, 于 是 便 有 了 泰 勒 级 数!

特 别 地, 当 x 0 = 0 时 泰 勒 级 数 又 叫 麦 克 劳 林 级 数, 展 开 式 称 为 麦 克 劳 林 展 开 式 f(x) = Σ n n=0 1 f n (0) x n n! 将 函 数 展 开 成 幂 级 数 的 步 骤 :

例 如, 对 于 函 数 e x 幂 级 数 展 开 常 用 的 幂 级 数 :

第 七 部 分 向 量 代 数 与 空 间 解 析 几 何 本 部 分 是 多 元 微 分 学 的 基 础, 而 且 涉 及 到 了 很 多 的 空 间 知 识, 图 形 比 较 多, 所 以 这 部 分 的 图 片 比 较 多, 如 若 不 清 晰 请 Wiki 或 者 翻 书 查 看 第 一 节 空 间 直 角 坐 标 系 空 间 点 的 直 角 坐 标, 空 间 两 点 的 距 离 第 二 节 向 量 代 数 向 量 的 概 念, 向 量 的 线 性 运 算, 向 量 的 坐 标, 向 量 的 模 方 向 角 投 影, 向 量 的 数 量 积 与 向 量 积 方 向 角 和 方 向 余 弦 的 概 念 :

投 影 的 概 念, 投 影 是 一 个 数 值, 当 投 影 是 指 是 一 个 向 量 在 另 一 个 向 量 上 的 投 影 时, 投 影 就 是 投 影 到 目 标 向 量 上 得 到 的 向 量 的 模 与 目 标 向 量 的 单 位 向 量 的 模 的 比 值 r u ab = a b cos θ 向 量 的 数 量 积 的 概 念, 即, 在 物 理 中 就 是 指 力 F 做 的 功 W 数 量 积 又 叫 内 积, 是 很 重 要 的 概 念, 在 线 代 中 同 样 有 矩 阵 内 积 的 概 念, 在 数 据 挖 掘 中 有 一 种 很 常 用 的 度 量 相 似 度 的 方 式, 即 余 弦 相 似 度, 一 般 用 于 文 本 类 似 的 数 据 求 相 似 度 向 量 的 向 量 积 是 ab = a b sin θ

第 三 节 平 面 及 其 方 程 平 面 的 点 法 式 方 程, 平 面 的 一 般 方 程, 两 平 面 的 夹 角 已 知 一 个 平 面 内 的 一 点 和 这 个 平 面 的 法 向 量 便 可 以 确 定 一 个 平 面 了 ; 其 实, 任 何 一 个 三 元 一 次 方 程 都 可 以 确 定 一 个 平 面, 其 法 向 量 就 是 (A,B,C) Ax + By + Cz + D = 0

两 个 平 面 的 夹 角 可 用 两 个 平 面 的 法 向 量 之 间 的 夹 角 来 得 到

第 四 节 空 间 直 线 及 其 方 程 空 间 直 线 的 一 般 方 程, 空 间 直 线 的 对 称 式 方 程 与 参 数 方 程, 两 直 线 的 夹 角, 直 线 与 平 面 的 夹 角 两 个 平 面 的 交 线 就 可 以 确 定 一 条 空 间 直 线 ; 已 知 直 线 上 一 点 和 直 线 的 方 向 向 量 也 可 以 确 定 一 条 直 线

两 条 直 线 之 间 的 夹 角 可 用 两 条 直 线 的 方 向 向 量 之 间 的 夹 角 来 得 到

直 线 与 平 面 之 间 的 夹 角 可 用 直 线 的 方 向 向 量 和 平 面 的 法 向 量 之 间 的 夹 角 来 得 到 第 五 节 曲 面 及 其 方 程

曲 面 方 程 的 概 念, 旋 转 曲 面, 柱 面, 二 次 曲 面 曲 面 方 程 旋 转 曲 面 : 平 面 内 一 条 曲 线 绕 着 平 面 上 的 一 条 直 线 旋 转 一 周 得 到 的 曲 面 叫 做 旋 转 曲 面

柱 面 : 一 条 直 线 绕 着 一 条 定 曲 线 平 行 移 动 得 到 的 轨 迹 称 为 柱 面

F(x, y, z) = 0 二 次 曲 面 on wiki, 与 平 面 解 析 几 何 中 定 义 二 次 曲 线 类 似, 三 元 二 次 方 程 所 表 示 的 曲 面 称 为 二 次 曲 面, 而 平 面 是 一 次 曲 面 Wikipedia 上 显 示 了 各 种 二 次 曲 面 的 方 程 和 二 次 曲 面 的 图 形 第 六 节 空 间 曲 线 及 其 方 程 空 间 曲 线 的 一 般 方 程, 空 间 曲 线 的 参 数 方 程, 空 间 曲 线 在 坐 标 面 上 的 投 影

第 八 部 分 多 元 函 数 微 分 法 及 其 应 用 第 一 节 多 元 函 数 的 基 本 概 念 平 面 点 集 n 维 空 间, 多 元 函 数 的 概 念, 二 元 函 数 的 极 限, 二 元 函 数 的 连 续 将 前 面 的 一 元 函 数 的 知 识 扩 展 下 就 知 道 了 P(x, y) P 0 ( x 0, y 0 ) 二 元 函 数 的 极 限 称 为 二 重 极 限, 二 重 极 限 的 存 在 是 指 以 任 何 方 式 趋 近 ( 有 别 于 在 一 元 函 数 中 只 有 从 左 边 或 者 从 右 边 趋 近 两 种 方 式 ), 如 果 不 同 方 式 趋 近 时 的 极 限 值 不 同 的 话, 说 明 二 重 极 限 不 存 在! 第 二 节 偏 导 数 偏 导 数 的 定 义 及 其 计 算 方 法, 二 元 函 数 偏 导 数 的 几 何 意 义, 高 阶 偏 导 数 在 多 元 微 分 学 中, 自 变 量 多 了, 所 以 导 数 变 成 偏 导 数 了 对 于 二 元 函 数 偏 导 数 的 几 何 意 义 如 下, 也 是 斜 率, 但 是 要 看 如 何 过 该 点 确 定 曲 面 的 切 线 以 及 切 线 是 对 哪 个 轴 的 斜 率! 高 阶 偏 导 数 和 前 面 的 高 阶 导 数 类 似, 但 是 因 为 自 变 量 多 了, 也 就 多 了 个 混 合 偏 导 数, 对 于 连 续 函 数, 在 其 连 续 区 域 内, 两 个 二 阶 混 合 偏 导 数 相 等! z = f(x, y)

第 三 节 全 微 分 全 微 分 的 定 义, 可 微 偏 导 数 及 连 续 之 间 的 关 系, 全 微 分 在 近 似 计 算 中 的 应 用 在 多 元 微 分 学 中 对 于 某 一 个 变 量 的 微 分 叫 做 偏 微 分, 对 全 部 变 量 的 微 分 就 扩 展 成 了 全 微 分 的 概 念, 同 样, 多 元 函 数 微 分 学 中 微 分 的 意 义 也 是 希 望 使 用 自 变 量 的 线 性 函 数 来 近 似 代 替 函 数 的 全 增 量 z 全 微 分 同 样 可 以 用 于 近 似 计 算 第 四 节 多 元 复 合 函 数 和 隐 函 数 的 求 导 法 则 多 元 复 合 函 数 的 求 导 法 则, 隐 函 数 求 导 法 则 多 元 复 合 函 数 的 求 导 可 以 使 用 链 式 法 则, 即 分 段 相 乘, 分 叉 相 加, 单 路 全 导, 叉 路 偏 导!

对 应 上 面 两 种 情 况 下 的 链 式 图 如 下, 第 一 种 情 况,z 到 x 和 y 是 分 叉, 分 叉 相 加,z 到 x 到 t 是 分 段, 分 段 相 乘,x 到 t 是 单 路, 单 路 全 导 ; 第 二 种 情 况,z 到 u 和 v 是 分 叉, 分 叉 相 加,z 到 u 到 x 是 分 段, 分 段 相 乘,u 到 t 是 叉 路, 叉 路 偏 导! 隐 函 数 求 导 是 很 重 要 的 一 部 分, 因 为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很 多 时 候 得 到 的 都 是 一 个 隐 函 数, 并 没 有 具 体 的 函 数 表 达 式, 对 于 它 的 求 导 有 下 面 三 个 存 在 定 理

最 后 的 雅 可 比 式 比 较 重 要, 在 数 值 分 析 中 有 相 应 的 应 用 [TODO] 第 五 节 偏 导 数 的 几 何 应 用 空 间 曲 线 的 切 线 与 法 平 面, 曲 面 切 平 面 与 法 线 空 间 曲 线 的 切 线 需 要 得 到 该 点 的 各 个 方 向 的 偏 导 数, 法 平 面 是 过 该 点 并 垂 直 于 切 线 的 平 面

曲 面 的 切 平 面 与 法 线 略 过 第 六 节 多 元 函 数 的 极 值 及 其 最 值 极 值 的 定 义, 极 值 存 在 的 条 件, 最 大 值 与 最 小 值, 拉 格 朗 日 乘 数 法 条 件 极 值 问 题 转 化 成 无 条 件 极 值 问 题, 使 用 拉 格 朗 日 乘 数 法, 这 是 一 个 非 常 重 要 的 解 决 条 件 极 值 问 题 的 方 法, 在 机 器 学 习 的 很 多 算 法 中 使 用 这 种 方 法, 比 如 Fisher 判 别 等 等

补 充 节 方 向 导 数 和 梯 度 方 向 导 数 : 很 多 时 候 我 们 想 知 道 函 数 沿 着 某 个 方 向 的 变 化 率, 这 个 方 向 不 一 定 是 坐 标 轴 方 向

梯 度 : 梯 度 就 是 一 个 向 量, 表 示 曲 线 上 某 点 沿 着 曲 线 的 某 个 方 向 发 生 移 动 的 向 量 梯 度 的 应 用 自 然 是 梯 度 下 降 法, 该 方 法 可 以 让 我 们 的 优 化 问 题 的 极 值 函 数 尽 快 地 趋 近 问 题 的 最 优 解 f(x, y) f(x, y) = c 这 里 还 有 等 值 线 和 等 值 面 的 概 念, 对 于 二 元 函 数 可 以 得 到 其 对 应 的 等 值 线, 函 数 在 某 一 点 的 梯 度 方 向 就 是 等 值 线 在 该 点 的 法 线 方 向 还 要 理 解 梯 度 和 方 向 导 数 之 间 的 关 系, 如 果 梯 度 的 方 向 与 方 向 导 数 取 得 最 大 值 的 方 向 相 同 的 话, 那 么 该 方 向 就 是 函 数 变 化 最 快 的 方 向

第 一 节 二 重 积 分 的 概 念 与 性 质 二 重 积 分 的 概 念, 二 重 积 分 的 性 质 第 八 部 分 重 积 分 将 一 元 函 数 积 分 进 行 扩 展, 如 果 是 对 闭 区 域 D 进 行 积 分 的 话 就 叫 做 二 重 积 分, 很 重 要 的 一 类 二 重 积 分 问 题 是 求 曲 顶 柱 体 的 体 积, 利 用 前 面 的 定 积 分 的 思 想 来 看, 二 重 积 分 是 取 很 小 的 积 分 面 积 元 素, 以 它 们 为 底, 以 函 数 值 为 高, 然 后 求 对 应 的 曲 顶 柱 体 的 体 积 第 二 节 二 重 积 分 的 计 算 方 法 直 角 坐 标 下 二 重 积 分 的 计 算, 利 用 极 坐 标 计 算 二 重 积 分 直 角 坐 标 下 的 二 重 积 分 的 计 算 可 以 看 做 是 做 两 次 单 独 的 定 积 分

有 些 情 况 下 实 际 计 算 时 需 要 根 据 区 域 D 的 情 况 考 虑 它 属 于 X 型 还 是 Y 型, 还 是 需 要 分 段 进 行 考 虑

第 三 节 三 重 积 分 三 重 积 分 的 概 念, 三 重 积 分 的 计 算 三 重 积 分 可 以 看 做 是 求 密 度 不 均 匀 的 物 体 的 体 积, 它 取 的 是 很 小 很 小 的 体 积 元 素 它 的 计 算 使 用 先 一 后 二 或 者 先 二 后 一 的 方 式 来 计 算, 此 处 略 过 第 四 节 重 积 分 的 应 用 曲 面 的 面 积, 质 心 略 过 第 一 节 微 分 方 程 的 基 本 概 念 第 十 部 分 微 分 方 程 引 例, 微 分 方 程 的 基 本 概 念 在 许 多 问 题 中, 我 们 不 总 是 能 够 得 到 函 数 关 系 式, 而 是 得 到 函 数 和 它 的 导 数 之 间 的 关 系 式, 这 样

的 关 系 式 就 是 微 分 方 程 微 分 方 程 中 出 现 的 未 知 函 数 的 最 高 阶 导 数 的 阶 数 叫 做 微 分 方 程 的 阶 只 要 是 能 够 满 足 微 分 方 程 的 函 数 都 是 它 的 解, 如 果 解 中 包 含 了 任 意 常 数, 并 且 任 意 常 数 的 个 数 与 阶 数 相 同, 那 么 这 个 解 又 叫 做 微 分 方 程 的 通 解 通 常 我 们 会 有 一 些 初 始 条 件 确 定 了 通 解 中 的 任 意 常 数 的 话, 那 么 就 得 到 了 微 分 方 程 的 特 解 y = f(x, y) y x=x0 = y 0 求 微 分 方 程 满 足 初 始 条 件 的 特 解 的 问 题, 叫 做 一 阶 微 分 方 程 的 初 值 问 题 第 二 节 一 阶 微 分 方 程 可 分 离 变 量 方 程, 齐 次 方 程, 一 阶 线 性 微 分 方 程, 伯 努 利 方 程 可 分 离 变 量 方 程 : 利 用 一 阶 微 分 方 程 的 形 式, 巧 妙 地 分 离 变 量, 一 边 是 y 的 函 数, 另 一 边 是 x 的 函 数, 然 后 左 右 两 边 积 分 即 可 得 到 一 个 关 于 x 和 y 的 隐 函 数, 这 个 隐 函 数 即 为 微 分 方 程 的 解

y 齐 次 方 程 : 将 原 微 分 方 程 进 行 调 整, 左 边 为 一 阶 导 数, 右 边 为 关 于 的 函 数, 然 后 可 以 利 用 可 分 x 离 变 量 得 到 微 分 方 程 的 解 有 些 非 齐 次 的 微 分 方 程 可 以 化 为 齐 次 方 程

一 阶 线 性 微 分 方 程 : 对 于 未 知 函 数 和 导 数 都 是 一 次 的 微 分 方 程

伯 努 利 方 程 : 含 二 阶 导 数

第 三 节 可 降 阶 的 高 阶 微 分 方 程 y(n)=f(x) 型 的 微 分 方 程,yn=f(x,y ) 型 的 微 分 方 程,yn=f(Y,y ) 型 的 微 分 方 程 略 过

第 四 节 二 阶 常 系 数 微 分 方 程 通 解 的 结 构, 二 阶 常 系 数 齐 次 线 性 微 分 方 程, 二 阶 常 系 数 非 齐 次 线 性 微 分 方 程 略 过 第 五 节 微 分 方 程 的 应 用 实 例 物 体 冷 却 过 程 的 数 学 模 型, 动 力 学 问 题, 人 口 模 型 略 过 Congratuation! Thank you! 恭 喜 你, 看 完 啦! http://hujiaweibujidao.github.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