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题 ( 单 选 ) 2016 年 CPA 会 计 阶 段 全 真 模 拟 测 试 题 来 源 : 浦 江 财 经 创 立 财 经 培 训 新 标 准 20 2 年 12 月,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甲 公 司 自 20 3 年 1 月 1 日 起 撤 销 某 营 销 网 点, 该 业 务 重 组 计 划 已 对 外 公 告 为 实 施 该 业 务 重 组 计 划, 甲 公 司 预 计 发 生 以 下 支 出 或 损 失 : 因 辞 退 职 工 将 支 付 补 偿 款 100 万 元, 因 撤 销 门 店 租 赁 合 同 将 支 付 违 约 金 20 万 元, 因 处 置 门 店 内 设 备 将 发 生 损 失 65 万 元, 因 将 门 店 内 库 存 存 货 运 回 公 司 本 部 将 发 生 运 输 费 5 万 元 该 业 务 重 组 计 划 对 甲 公 司 20 2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的 影 响 金 额 为 ( ) A.-120 万 元 B.-165 万 元 C.-185 万 元 D.-190 万 元 第 2 题 ( 单 选 ) 20 2 年 12 月 1 日, 甲 公 司 与 乙 公 司 签 订 一 项 不 可 撤 销 的 产 品 销 售 合 同, 合 同 规 定 : 甲 公 司 于 3 个 月 后 提 交 乙 公 司 一 批 产 品, 合 同 价 格 ( 不 含 增 值 税 额 ) 为 500 万 元, 如 甲 公 司 违 约, 将 支 付 违 约 金 100 万 元 至 20 2 年 年 末, 甲 公 司 为 生 产 该 产 品 已 发 生 成 本 20 万 元, 因 原 材 料 价 格 上 涨, 甲 公 司 预 计 生 产 该 产 品 的 总 成 本 为 580 万 元 不 考 虑 其 他 因 素,20 2 年 12 月 31 日, 甲 公 司 因 该 合 同 确 认 的 预 计 负 债 为 ( ) A.20 万 元 B.60 万 元 C.80 万 元 D.100 万 元 第 3 题 ( 单 选 ) 20 4 年 3 月 1 日, 甲 公 司 因 发 生 财 务 困 难, 无 力 偿 还 所 欠 乙 公 司 800 万 元 款 项 经 双 方 协
商 同 意, 甲 公 司 以 自 有 的 一 栋 办 公 楼 和 一 批 存 货 抵 偿 所 欠 债 务 用 于 抵 债 的 办 公 楼 原 值 为 700 万 元, 已 提 折 旧 为 200 万 元, 公 允 价 值 为 600 万 元 ; 用 于 抵 债 的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为 90 万 元, 公 允 价 值 为 120 万 元 不 考 虑 税 费 等 其 他 因 素, 下 列 有 关 甲 公 司 对 该 项 债 务 重 组 的 会 计 处 理 中, 正 确 的 是 ( ) A. 确 认 债 务 重 组 收 益 80 万 元 B.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90 万 元 C. 确 认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00 万 元 D. 确 认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30 万 元 第 4 题 ( 单 选 ) 企 业 享 受 的 下 列 税 收 优 惠 中, 属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的 政 府 补 助 的 是 ( ) A. 增 值 税 出 口 退 税 B. 免 征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C. 减 征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D. 先 征 后 返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第 5 题 ( 单 选 ) 甲 公 司 建 造 一 条 生 产 线, 该 工 程 预 计 工 期 两 年, 建 造 活 动 自 20 4 年 7 月 1 日 开 始, 当 日 预 付 承 包 商 建 造 工 程 款 3 000 万 元 9 月 30 日, 追 加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2 000 万 元 甲 公 司 该 生 产 线 建 造 工 程 占 用 借 款 包 括 :(1)20 4 年 6 月 1 日 借 入 的 三 年 期 专 门 借 款 4 000 万 元, 年 利 率 6%;( 2)20 4 年 1 月 1 日 借 入 的 两 年 期 一 般 借 款 3 000 万 元, 年 利 率 7%, 甲 公 司 将 闲 置 部 分 专 门 借 款 投 资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月 收 益 率 为 0.6%, 不 考 虑 其 他 因 素 20 4 年 甲 公 司 该 生 产 线 建 造 工 程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费 用 是 ( ) A.119.50 万 元 B.122.50 万 元 C.137.50 万 元 D.139.50 万 元 第 6 题 ( 单 选 ) 2009 年 1 月 1 日, 长 江 公 司 为 其 100 名 中 层 以 上 管 理 人 员 每 人 授 予 3000 份 现 金 股 票 增 值 权, 可 行 权 日 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从 可 行 权 日 起 被 授 予 职 工 可 以 根 据 行 权 日 股 价 的 90% 获 得 现 金, 长 江 公 司 授 予 日 股 票 市 价 为 5 元,2009 年 至 2012 年 每 年 年 末 股 价 分 别 为 13 元,15 元,16 元 和 17 元 协 议 约 定, 根 据 协 议 该 批 管 理 人 员 在 行 权 日 之 前 未 予 离 职 的, 均 可 行 权, 但 该 现 金 股 票 增 值 权 应 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前 行 使 完 毕 截 止 2012 年 年 末, 假 设 长 江 公 司 共 有 10 名 管 理 人 员 离 职, 该 项 股 份 支 付 对 长 江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累 计 影 响 金 额 是 ( ) 元 A.4 131 000 B.4 590 000 C.5 100 000 D.5 600 000
第 7 题 ( 单 选 ) 2009 年 1 月 1 日, 长 江 公 司 为 其 100 名 中 层 以 上 管 理 人 员 每 人 授 予 3000 份 现 金 股 票 增 值 权, 可 行 权 日 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从 可 行 权 日 起 被 授 予 职 工 可 以 根 据 行 权 日 股 价 的 90% 获 得 现 金, 长 江 公 司 授 予 日 股 票 市 价 为 5 元,2009 年 至 2012 年 每 年 年 末 股 价 分 别 为 13 元,15 元,16 元 和 17 元 协 议 约 定, 根 据 协 议 该 批 管 理 人 员 在 行 权 日 之 前 未 予 离 职 的, 均 可 行 权, 但 该 现 金 股 票 增 值 权 应 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前 行 使 完 毕 假 设 2012 年 年 末 长 江 公 司 有 10 名 中 层 以 上 管 理 人 员 离 职,70 名 管 理 人 员 于 2012 年 年 末 行 权 2013 年 年 末 股 票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18 元, 尚 有 20 名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行 权 则 下 列 长 江 公 司 2013 年 年 末 的 会 计 处 理 中 正 确 的 是 ( ) A. 增 加 管 理 费 用 和 负 债 54 000 元 B. 增 加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和 负 债 54 000 元 C. 减 少 管 理 费 用 和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54 000 元 D. 不 作 会 计 处 理 第 8 题 ( 单 选 ) 20 3 年, 甲 公 司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210 万 元, 包 括 :20 3 年 收 到 的 国 债 利 息 收 入 10 万 元, 因 违 反 环 保 法 规 被 环 保 部 门 处 以 罚 款 20 万 元 甲 公 司 20 3 年 年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余 额 为 20 万 元, 年 末 余 额 为 25 万 元, 上 述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均 产 生 于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的 差 异 甲 公 司 适 用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不 考 虑 其 他 因 素, 甲 公 司 20 3 年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是 ( ) A.52.5 万 元 B.55 万 元 C.57.5 万 元 D.60 万 元 第 9 题 ( 单 选 ) 长 江 公 司 2014 年 9 月 1 日 借 入 3 年 期 借 款 2 000 万 元, 年 利 率 为 6%; 长 江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3 年 期 分 期 付 息 到 期 还 本 的 债 券 4 000 万 元, 扣 除 相 关 费 用 后 发 行 收 入 3 890.92 万 元, 该 债 券 票 面 年 利 率 4%, 实 际 利 率 5%; 以 上 借 款 均 没 有 特 指 用 于 某 项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假 设 2015 年 1 月 1 日 上 述 借 款 被 一 项 在 建 工 程 占 用 1 600 万 元, 该 工 程 在 2015 年 7 月 1 日 至 10 月 31 日 发 生 非 正 常 停 工,11 月 1 日 起 恢 复 开 工, 截 至 2015 年 年 末 工 程 尚 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长 江 公 司 2015 年 应 予 以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为 ( ) 万 元 A.64.08 B.56.96 C.62.16 D.56.04 第 10 题 ( 单 选 ) 长 江 公 司 未 来 期 间 有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下 列 交 易 或 事 项 中, 不 会 引 起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科 目 余 额 增 加 的 有 ( )
A. 本 期 发 生 净 亏 损, 税 法 允 许 在 以 后 5 年 内 弥 补 B. 确 认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发 生 的 减 值 C. 预 提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金 D. 转 回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第 11 题 ( 单 选 ) 长 江 公 司 2014 年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1 000 万 元, 适 用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长 江 公 司 当 年 因 发 生 违 法 经 营 被 罚 款 10 万 元, 业 务 招 待 费 超 支 20 万 元 国 债 利 息 收 入 60 万 元, 长 江 公 司 2014 年 年 初 预 计 负 债 一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余 额 为 50 万 元 当 年 提 取 了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30 万 元, 当 年 支 付 了 12 万 元 的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费 长 江 公 司 2014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 ) 万 元 A.242.5 B.250 C.660 D.757.5 第 12 题 ( 多 选 ) 下 列 项 目 中, 不 属 于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的 有 ( ) A. 以 公 允 价 值 100 万 元 的 原 材 料 换 取 一 台 设 备 B. 以 公 允 价 值 1 000 万 元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换 取 一 批 原 材 料 C. 以 公 允 价 值 2 000 万 元 的 应 收 账 款 换 入 厂 房. 同 时 收 到 120 万 元 的 补 价 D. 以 公 允 价 值 6 000 万 元 的 专 利 换 入 一 栋 厂 房, 同 时 支 付 3000 万 元 的 补 价 第 13 题 ( 多 选 ) 以 下 关 于 债 务 重 组 的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有 ( ) A. 债 务 人 以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偿 还 债 务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或 营 业 外 支 出 B. 债 务 人 以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的 方 式 偿 还 债 务 的, 股 份 的 公 允 价 值 总 额 与 股 本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一 股 本 溢 价 C. 债 务 人 以 存 货 偿 还 债 务 的, 视 同 销 售 该 存 货, 应 按 照 其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相 应 的 收 入, 同 时 结 转 存 货 的 成 本 D. 债 务 人 以 固 定 资 产 偿 还 债 务 的, 固 定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或 营 业 外 支 出 E. 债 务 人 以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偿 还 债 务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第 14 题 ( 多 选 ) 2014 年 3 月 8 日, 长 江 公 司 因 无 力 偿 还 黄 河 公 司 的 4 000 万 元 货 款, 双 方 进 行 债 务 重 组 按 债 务 重 组 协 议 规 定, 长 江 公 司 用 自 身 普 通 股 股 票 1 600 万 股 偿 还 债 务 股 票 每 股 面 值 1 元, 该 股 份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3 600 万 元 ( 不 考 虑 相 关 税 费 ) 黄 河 公 司 对 该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了 200 万 元 的 坏 账 准 备 长 江 公 司 于 2014 年 4 月 1 日 办 妥 了 增 资 批 准 手 续 关 于 该 项 债 务 重 组, 下 列
表 述 中 正 确 的 有 ( ) A. 债 务 重 组 日 为 2014 年 4 月 1 日 B. 黄 河 公 司 因 放 弃 债 权 而 享 有 股 权 的 入 账 价 值 为 3 600 万 元 C. 长 江 公 司 应 确 认 债 务 重 组 利 得 为 400 万 元 D. 黄 河 公 司 应 确 认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为 200 万 元 创 立 财 经 培 训 新 标 准 第 15 题 ( 多 选 ) 长 江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 动 工 兴 建 一 栋 办 公 楼, 工 程 采 用 出 包 方 式, 工 程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完 工,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2016 年 3 月 1 日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 接 受 正 常 工 程 检 查 停 工 3 个 月 其 他 资 料 如 下 : (1) 公 司 为 建 造 办 公 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取 得 专 门 借 款 24 000 万 元 ; (2) 办 公 楼 的 建 造 还 占 用 了 两 笔 一 般 借 款 ; (3) 建 造 工 程 2015 年 1 月 1 日 发 生 第 一 笔 资 产 支 出 18 000 万 元 下 列 关 于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说 法 中, 错 误 的 有 ( ) A.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的 时 点 是 2014 年 12 月 25 日 B.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的 时 点 是 2015 年 1 月 1 日 C. 借 款 费 用 在 2016 年 3 月 1 日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 应 暂 停 资 本 化 D.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的 时 点 是 2016 年 6 月 30 日 第 16 题 ( 多 选 ) 关 于 企 业 取 得 针 对 综 合 性 项 目 的 政 府 补 助, 下 列 说 法 中 错 误 的 是 ( ) A. 需 将 其 分 解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部 分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两 部 分, 分 别 进 行 处 理 B. 无 需 分 解 而 将 其 全 部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处 理 C. 无 需 分 解 而 将 其 全 部 作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处 理 D. 难 以 区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将 政 府 补 助 整 体 归 类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第 17 题 ( 多 选 ) 甲 公 司 为 母 公 司, 其 所 控 制 的 企 业 集 团 内 20 3 年 发 生 以 下 与 股 份 支 付 相 关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1) 甲 公 司 与 其 子 公 司 ( 乙 公 司 ) 高 管 签 订 协 议, 授 予 乙 公 司 高 管 100 万 份 股 票 期 权, 特 满 足 行 权 条 件 时, 乙 公 司 高 管 可 以 每 股 4 元 的 价 格 自 甲 公 司 购 买 乙 公 司 股 票 ;(2) 乙 公 司 授 予 其 研 发 人 员 20 万 份 现 金 股 票 增 值 权, 这 些 研 发 人 员 在 乙 公 司 连 续 服 务 2 年, 即 可 按 照 乙 公 司 股 价 的 增 值 幅 度 获 得 现 金 ;(3) 乙 公 司 自 市 场 回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100 万 股, 并 与 销 售 人 员 签 订 协 议, 如 未 来 3 年 销 售 业 绩 达 标, 销 售 人 员 将 无 偿 取 得 该 部 分 股 票 ;(4) 乙 公 司 向 丁 公 司 发 行 500 万 股 本 公 司 股 票, 作 为 支 付 丁 公 司 为 乙 公 司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的 价 款 不 考 虑 其 他 因 素, 下 列 各 项 中, 乙 公 司 应 当 作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的 有 ( ) A. 乙 公 司 高 管 与 甲 公 司 签 订 的 股 份 支 付 协 议 B. 乙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签 订 的 股 份 支 付 协 议 C. 乙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研 发 人 员 签 订 的 股 份 支 付 协 议 D. 乙 公 司 以 定 向 发 行 本 公 司 股 票 取 得 咨 询 服 务 的 协 议
第 18 题 ( 多 选 ) 下 列 各 项 关 于 附 等 待 期 的 股 份 支 付 会 计 处 理 的 表 述 中, 正 确 的 有 ( ) A.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相 关 权 益 性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在 授 予 日 后 不 再 调 整 B.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在 授 予 日 不 作 会 计 处 理, 但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应 予 处 理 C. 附 市 场 条 件 的 股 份 支 付, 应 在 所 有 市 场 及 非 市 场 条 件 均 满 足 时 确 认 相 关 成 本 费 用 D. 业 绩 条 件 为 非 市 场 条 件 的 股 份 支 付, 等 待 期 内 应 根 据 后 续 信 息 调 整 对 可 行 权 情 况 的 估 计 第 19 题 ( 多 选 ) 企 业 当 年 发 生 的 下 列 会 计 事 项 中, 会 产 生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有 ( ) A. 预 计 未 决 诉 讼 损 失 B. 年 末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余 额 并 按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C. 年 末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小 于 其 账 面 成 本 ( 计 税 基 础 ) 并 按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D. 年 初 投 入 使 用 的 一 台 设 备, 会 计 和 税 法 采 用 的 折 旧 年 限 均 相 等, 预 计 净 残 值 为 零, 但 会 计 上 采 用 双 倍 余 额 递 减 法 计 提 折 旧, 而 税 法 上 要 求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第 20 题 ( 多 选 ) 下 列 有 关 负 债 计 税 基 础 的 确 定 的 表 述 中, 错 误 的 有 ( ) A. 企 业 因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售 后 三 包 等 原 因 于 当 期 确 认 了 100 万 元 的 预 计 负 债, 则 其 账 面 价 值 为 100 万 元, 计 税 基 础 为 0 B. 企 业 应 交 的 行 政 性 罚 款 和 滞 纳 金 确 认 其 他 应 付 款 150 万 元, 其 计 税 基 础 为 150 万 元 C. 企 业 收 到 客 户 的 一 笔 款 项 100 万 元, 因 不 符 合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会 计 上 作 为 预 收 账 款 反 映, 但 符 合 税 法 规 定 的 收 入 确 认 条 件, 该 笔 款 项 已 计 入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则 预 收 账 款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100 万 元, 计 税 基 础 为 100 万 元 D. 当 年 公 司 计 提 工 资 薪 金 2000 万 元, 实 际 发 放 1600 万 元, 余 下 部 分 预 计 在 下 年 发 放, 计 税 基 础 为 400 万 元 第 21 题 ( 多 选 ) 长 江 公 司 适 用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其 2014 年 发 生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中, 会 计 与 税 法 处 理 存 在 差 异 的 事 项 如 下 :1 当 期 购 入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股 票 投 资,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大 于 取 得 成 本 320 万 元 ;2 收 到 与 资 产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3 200 万 元, 相 关 资 产 至 年 末 尚 未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对 于 该 政 府 补 助, 税 法 规 定 在 取 得 的 当 年 全 部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长 江 公 司 2014 年 利 润 总 额 为 10 400 万 元, 假 定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年 初 余 额 为 零, 未 来 期 间 能 够 取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下 列 关 于 长 江 公 司 2014 年 所 得 税 的 处 理 中, 正 确 的 有 ( ) A. 所 得 税 费 用 为 1 800 万 元 B. 应 交 所 得 税 为 2 600 万 元 C.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为 80 万 元 D.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为 800 万 元 注 : 以 上 CPA 会 计 全 真 模 拟 试 题 答 案 与 解 析 请 Wei 公 共 平 台 索 取 :PJ_Finance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