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立 法 院 第 9 屆 第 1 會 期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壹 內 政... 1 貳 外 交... 15 參 國 防... 29 肆 財 政 金 融... 39 伍 教 育... 57 陸 法 務... 69 柒 經 濟 及 能 源... 77 捌 交 通 及 建 設... 107 玖 勞 動... 115 拾 農 業... 123 拾 壹 衛 生 福 利... 131 拾 貳 環 境 資 源... 147 拾 參 文 化... 157 拾 肆 科 技... 167 拾 伍 兩 岸 關 係... 175 拾 陸 海 洋 事 務... 181 拾 柒 僑 務... 185 拾 捌 原 住 民 族... 189 拾 玖 客 家... 195 貳 拾 其 他 政 務... 199
內 政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主 席 各 位 委 員 女 士 先 生 : 關 於 104 年 1 月 至 6 月 之 本 院 施 政 情 形, 業 向 貴 院 第 8 屆 第 8 會 期 提 出 報 告 茲 將 104 年 7 月 至 12 月 ( 以 下 稱 為 本 期 ) 之 重 要 施 政, 分 為 內 政 外 交 國 防 財 政 金 融 教 育 法 務 經 濟 及 能 源 交 通 及 建 設 勞 動 農 業 衛 生 福 利 環 境 資 源 文 化 科 技 兩 岸 關 係 海 洋 事 務 僑 務 原 住 民 族 客 家 其 他 政 務 共 20 類, 擇 要 報 告 如 下 : 壹 內 一 民 政 政 ( 一 ) 健 全 地 方 制 度 : 1 為 完 備 地 方 制 度 法 制, 內 政 部 於 104 年 7 月 及 9 月 召 開 2 次 地 方 制 度 法 相 關 問 題 檢 討 座 談 會, 徵 詢 學 者 專 家 意 見, 以 作 為 制 度 改 進 之 參 據 2 為 保 障 直 轄 市 山 地 原 住 民 區 實 施 自 治 所 需 財 源, 以 利 原 住 民 區 自 治 之 實 施, 內 政 部 持 續 會 商 相 關 機 關, 研 議 修 正 地 方 制 度 法 第 83 條 之 7 規 定 ( 二 ) 提 倡 合 法 捐 贈 政 治 獻 金 : 為 因 應 105 年 1 月 16 日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與 第 9 屆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透 過 行 政 機 關 所 屬 LED 字 幕 機 及 LCD 電 子 看 板 無 線 電 視 臺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戶 外 電 視 牆 及 網 路 媒 體 等 多 元 方 式, 使 社 會 大 眾 知 悉 捐 贈 政 治 獻 金 相 關 規 定, 以 避 免 民 眾 觸 法 受 罰 ( 三 ) 加 強 宗 教 輔 導 : 1 為 深 耕 臺 灣 宗 教 人 文 歷 史, 賡 續 推 動 迎 向 世 界 - 臺 灣 宗 教 文 化 創 意 沃 土 計 畫,, 本 期 計 培 訓 宗 教 文 化 扎 根 人 員 82 人 次, 並 完 成 臺 灣 宗 教 百 景 景 觀 導 覽 解 說 宗 教 文 化 資 產 專 題 導 覽 資 料 200 項 及 宗 教 知 識 家 5 項 主 題 260 個 詞 條 等 項 目 之 撰 擬 2 為 完 備 宗 教 法 制, 保 障 宗 教 信 仰 自 由, 並 輔 導 宗 教 團 體 健 全 發 展, 賡 續 推 動 宗 教 團 體 法 草 案 之 立 法 作 業 3 為 健 全 宗 教 團 體 組 織, 持 續 輔 導 寺 廟 辦 理 全 面 換 領 寺 廟 登 記 證, 截 至 本 期 止, 各 地 方 政 府 登 記 有 案 之 1 萬 2,083 座 寺 廟, 計 有 8,157 座 完 成 換 證 作 業 ( 四 ) 建 構 禮 制 新 觀 念 : 1 為 完 善 褒 揚 案 件 審 查 機 制, 內 政 部 賡 續 檢 討 褒 揚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並 於 104 年 11 月 16 日 召 開 研 商 會 議, 持 續 精 進 相 關 法 制 2 為 弘 揚 孝 道, 於 104 年 7 月 17 日 舉 辦 孝 行 獎 表 揚 活 動, 並 將 30 位 孝 行 獎 得 主 之 事 蹟 公 開 於 專 屬 網 站 及 臉 書 ( 五 ) 健 全 殯 葬 管 理 : 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 為 提 升 殯 葬 服 務 品 質, 賡 續 推 動 殯 葬 專 業 證 照 制 度,104 年 度 計 核 發 280 張 證 書 另 內 政 部 定 期 於 全 國 殯 葬 資 訊 網 公 布 合 法 生 前 殯 葬 服 務 契 約 業 者 資 料, 並 持 續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落 實 生 前 殯 葬 服 務 契 約 查 核, 以 保 障 消 費 者 權 益 2 為 引 導 地 方 政 府 改 善 我 國 公 立 殯 葬 設 施, 賡 續 辦 理 殯 葬 設 施 示 範 計 畫 第 三 期 計 畫,,,104 年 度 計 核 定 補 助 25 案,9,120 萬 8,000 元 ( 六 ) 完 善 地 方 公 共 設 施 :104 年 度 核 定 補 助 村 ( 里 ) 集 會 所 活 動 中 心 興 ( 修 ) 建 及 基 礎 公 共 設 施 改 善 計 畫 123 案, 計 1 億 7,878 萬 6,000 元 二 選 舉 工 作 ( 一 ) 辦 理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及 第 9 屆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 1 104 年 9 月 16 日 發 布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選 舉 公 告 及 在 國 外 之 中 華 民 國 自 由 地 區 人 民 申 請 返 國 行 使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選 舉 權 登 記 公 告 2 104 年 9 月 22 日 公 告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選 舉 被 連 署 人, 計 有 張 東 山 及 林 麗 容 藍 信 祺 及 朱 淑 芳 林 幼 雄 及 洪 美 珍 許 榮 淑 及 夏 涵 人 等 4 組 申 請 為 被 連 署 人 3 104 年 11 月 13 日 發 布 第 9 屆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公 告 4 104 年 11 月 17 日 發 布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選 舉 連 署 結 果 公 告, 無 人 完 成 連 署 5 104 年 11 月 19 日 發 布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及 第 9 屆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候 選 人 登 記 公 告, 自 104 年 11 月 23 日 起 至 27 日 止 受 理 候 選 人 登 記 申 請 ( 二 ) 辦 理 宜 蘭 縣 議 會 第 18 屆 議 員 選 舉 第 2 選 舉 區 缺 額 補 選 : 宜 蘭 縣 第 18 屆 議 員 第 2 選 舉 區 議 員 林 東 成, 於 104 年 6 月 3 日 辭 去 議 員 職 務, 中 選 會 依 地 方 制 度 法 第 81 條 第 1 項 規 定, 於 9 月 5 日 辦 理 補 選, 補 選 結 果 由 蔡 文 益 當 選 ( 三 ) 辦 理 桃 園 市 議 會 第 1 屆 議 員 選 舉 第 12 選 舉 區 缺 額 補 選 : 桃 園 市 第 1 屆 議 員 第 12 選 舉 區 議 員 郭 榮 宗, 於 104 年 8 月 24 日 辭 去 議 員 職 務, 中 選 會 依 地 方 制 度 法 第 81 條 第 1 項 規 定, 於 11 月 14 日 辦 理 補 選, 補 選 結 果 由 吳 宗 憲 當 選 ( 四 ) 辦 理 本 屆 直 轄 市 縣 ( 市 ) 議 員 遞 補 : 中 選 會 依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第 74 條 第 2 項 辦 理 本 屆 直 轄 市 縣 ( 市 ) 議 員 遞 補 共 計 9 人, 其 中 因 同 法 第 120 條 第 1 項 第 3 款 之 情 事 經 法 院 判 決 當 選 無 效 確 定 遞 補 者 計 7 人, 因 當 選 人 有 褫 奪 公 權 尚 未 復 權 之 情 形 遞 補 者 計 2 人 ( 五 ) 修 訂 選 罷 法 規 : 1 內 政 部 會 銜 中 選 會 於 104 年 7 月 27 日 修 正 發 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58 條, 增 訂 裁 罰 事 件 移 轉 管 轄 權 之 規 定 2 為 應 第 9 屆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中 選 會 於 104 年 7 月 27 日 修 正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民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政 黨 使 用 電 視 從 事 競 選 宣 傳 辦 法 第 1 條 第 4 條 第 6 條 規 定 3 中 選 會 會 銜 外 交 部 及 僑 委 會 於 104 年 9 月 11 日 修 正 發 布 在 國 外 之 中 華 民 國 自 由 地 區 人 2
內 政 民 申 請 返 國 行 使 總 統 副 總 統 選 舉 權 登 記 查 核 辦 法 第 3 條 第 4 條 第 5 條 條 文 及 第 7 條 附 式 4, 以 應 選 務 作 業 之 需 要 4 104 年 10 月 29 日 修 正 發 布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選 舉 票 有 效 與 無 效 之 認 定 圖 例 公 民 投 票 公 投 票 有 效 與 無 效 之 認 定 圖 例 公 職 人 員 罷 免 罷 免 票 有 效 與 無 效 之 認 定 圖 例,, 供 選 務 人 員 執 行 開 票 作 業 認 定 選 票 效 力 之 準 據 5 104 年 10 月 29 日 修 正 發 布 投 票 所 開 票 所 監 察 員 推 薦 及 服 務 規 則 第 7 條 附 式, 以 配 合 選 務 作 業 系 統 運 作 需 要 ( 六 ) 協 助 各 選 舉 委 員 會 選 擇 無 障 礙 設 施 場 地 設 置 投 票 所 : 中 選 會 修 正 投 票 所 選 擇 具 備 無 障 礙 設 施 場 地 注 意 事 項, 增 訂 投 票 所 無 障 礙 設 施 檢 核 表 附 表, 針 對 投 票 所 通 路 電 梯 等 訂 定 28 項 檢 核 項 目, 由 各 選 舉 委 員 會 督 導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辦 理 投 票 所 檢 核 作 業 三 戶 政 ( 一 ) 研 修 戶 政 法 規, 擴 大 異 地 受 理 戶 政 便 民 措 施 : 1 完 善 戶 政 法 規, 依 據 104 年 1 月 21 日 修 正 公 布 之 戶 籍 法 部 分 條 文, 於 7 月 10 日 修 正 發 布 戶 籍 法 施 行 細 則 部 分 條 文 ; 另 依 據 5 月 20 日 修 正 公 布 之 姓 名 條 例,, 於 11 月 18 日 修 正 發 布 姓 名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2 擴 大 得 異 地 辦 理 之 戶 籍 登 記 項 目, 自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新 增 開 放 死 亡 ( 死 亡 宣 告 ) 登 記 等 6 項, 總 計 已 有 31 項 戶 籍 登 記 項 目 得 向 全 國 任 一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3 賡 續 推 動 初 領 補 領 國 民 身 分 證 及 首 次 申 請 護 照 人 別 確 認, 得 向 全 國 任 一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截 至 本 期 止, 跨 區 初 領 國 民 身 分 證 計 5 萬 3,930 件 跨 區 補 領 國 民 身 分 證 計 13 萬 4,947 件 跨 區 辦 理 首 次 申 請 護 照 人 別 確 認 計 15 萬 2,667 件 ( 二 ) 創 新 戶 政 便 民 服 務 : 1 研 議 推 動 晶 片 國 民 身 分 證, 規 劃 結 合 自 然 人 憑 證, 且 保 留 整 合 健 保 卡 或 其 他 證 卡 空 間, 由 民 眾 自 行 決 定 是 否 再 結 合 其 他 證 卡 內 政 部 已 於 104 年 10 月 16 日 提 報 換 發 計 畫 送 本 院 審 查 另 為 利 細 部 規 劃 事 宜, 內 政 部 自 104 年 11 月 11 日 起 至 105 年 5 月 10 日 止, 辦 理 晶 片 國 民 身 分 證 製 發 服 務 水 準 規 劃 案 2 推 動 戶 政 事 務 所 跨 機 關 通 報 健 保 卡 資 訊 服 務, 自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提 供 民 眾 於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新 生 兒 出 生 登 記 戶 籍 資 料 變 更 通 報 及 國 民 身 分 證 及 健 保 卡 同 時 遺 失 申 請 補 發 國 民 身 分 證 等 3 項 業 務, 可 同 時 通 報 衛 福 部 健 保 署 辦 理 健 保 卡 初 領 補 領 及 換 領 服 務, 本 期 計 12 萬 1,188 件 3 強 化 推 動 戶 籍 資 料 異 動 跨 機 關 通 報 服 務, 提 供 民 眾 以 自 然 人 憑 證 或 於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戶 籍 資 料 變 更 登 記 後, 可 通 知 稅 務 監 理 地 政 機 關 台 電 及 台 水 公 司 變 更 後 資 料, 截 至 本 期 止, 線 上 申 請 計 2,496 件, 臨 櫃 申 請 計 88 萬 5,730 件 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4 賡 續 推 動 新 式 戶 口 名 簿 取 代 戶 籍 謄 本, 並 推 動 戶 口 名 簿 線 上 請 領 紀 錄 查 詢,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35 萬 1,272 人 次 查 詢 ( 三 ) 強 化 國 籍 法 規 : 持 續 推 動 國 籍 法 之 修 法 作 業, 以 延 攬 優 秀 人 才, 以 及 維 護 婚 姻 移 民 者 權 益, 並 解 決 外 國 人 歸 化 我 國 國 籍 之 實 務 問 題, 落 實 人 權 保 障 ( 四 ) 加 強 戶 政 資 訊 系 統 : 1 完 善 現 行 系 統 備 援 架 構, 建 立 主 機 連 線 備 援 機 制, 並 啟 動 全 國 主 機 點 異 地 備 援 資 料 之 同 步 傳 輸 ; 另 推 動 全 國 戶 役 政 資 訊 系 統 集 中 化 規 劃, 預 計 於 106 年 至 108 年 完 成 相 關 建 置 作 業 2 因 應 105 年 1 月 16 日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與 第 9 屆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配 合 增 修 戶 役 政 資 訊 系 統 選 舉 作 業 軟 體 功 能, 於 104 年 9 月 5 日 10 月 17 日 11 月 14 日 及 28 日 辦 理 4 次 全 國 選 舉 作 業 測 試 工 作, 並 於 12 月 27 日 完 成 選 舉 名 冊 產 製 無 誤 四 地 政 ( 一 ) 健 全 地 籍 管 理 : 1 截 至 本 期 止, 各 地 方 政 府 重 新 辦 理 登 記 土 地 計 6 萬 8,472 筆 ( 棟 ), 已 標 出 土 地 計 4,203 筆 ( 棟 ), 已 囑 託 登 記 國 有 土 地 計 6,525 筆 ( 棟 ); 另 各 地 方 政 府 清 查 登 記 名 義 人 無 登 載 統 一 編 號 之 土 地 及 建 物, 已 協 助 民 眾 完 成 統 一 編 號 更 正 或 繼 承 登 記 計 18 萬 8,352 筆 ( 棟 ) 2 104 年 11 月 27 日 修 正 發 布 地 籍 清 理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部 分 條 文 ( 二 ) 完 善 地 價 制 度 :105 年 全 國 公 告 土 地 現 值 較 104 年 調 升 6.7%, 占 一 般 正 常 交 易 價 格 比 例 提 升 至 90.53%; 全 國 公 告 地 價 較 102 年 調 升 30.54%, 占 一 般 正 常 交 易 價 格 比 例 20.50%;104 年 7 月 15 日 發 布 第 44 期 都 市 地 區 地 價 指 數, 另 本 期 各 地 方 政 府 地 政 機 關 建 置 地 價 基 準 地 計 1,702 點 ( 三 ) 健 全 不 動 產 交 易 與 管 理 制 度 : 1 持 續 提 供 不 動 產 交 易 實 價 查 詢 服 務, 強 化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開 放 127 萬 9,000 餘 件 提 供 查 詢, 網 路 點 閱 數 6,052 餘 萬 人 次 另 自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提 供 不 動 產 實 價 登 錄 Open Data 資 料 無 限 期 免 費 下 載 服 務, 下 載 人 次 達 31 餘 萬 次, 促 進 資 訊 之 加 值 運 用 2 104 年 11 月 10 日 修 正 發 布 不 動 產 經 紀 業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安 全 維 護 管 理 辦 法 第 17 條 條 文, 規 定 不 動 產 經 紀 業 發 生 個 人 資 料 被 竊 取 洩 漏 竄 改 或 其 他 侵 害 事 故 時, 應 向 主 管 機 關 通 報 之 機 制, 減 少 對 當 事 人 之 損 害 ( 四 ) 辦 理 地 權 業 務 : 1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申 請 取 得 不 動 產 物 權,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申 請 479 件, 其 中 經 核 准 取 得 不 動 產 物 權 267 件 未 核 准 113 件 審 核 中 84 件 移 轉 14 件 設 定 1 件 2 外 國 人 投 資 我 國 不 動 產, 本 期 計 申 請 832 件, 其 中 核 准 取 得 件 數 612 件 移 轉 件 數 220 件 3 自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實 施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取 得 臺 灣 地 區 不 動 產 集 中 度 數 額 管 制, 規 範 大 陸 4
內 政 地 區 人 民 取 得 同 棟 或 同 一 社 區 建 物, 以 總 戶 數 10% 為 上 限 4 為 避 免 國 家 重 要 資 源 或 公 眾 利 益 所 需 土 地 由 私 人 把 持 壟 斷, 於 104 年 12 月 10 日 完 成 訂 定 土 地 法 第 14 條 第 1 項 各 款 所 列 不 得 私 有 土 地 之 劃 定 原 則 ( 五 ) 辦 理 國 土 測 量 : 1 持 續 辦 理 新 北 市 等 15 個 直 轄 市 縣 之 地 籍 圖 重 測 工 作,104 年 計 辦 理 重 測 土 地 14 萬 8,178 筆 面 積 2 萬 3,774 公 頃, 以 釐 整 地 籍 資 料, 保 障 人 民 產 權 2 辦 理 全 國 高 精 度 及 高 解 析 度 數 值 地 形 模 型 成 果 資 料 流 通 供 應,104 年 度 計 申 請 44 件, 共 提 供 5 萬 2,578 幅 圖 範 圍 資 料 ( 六 ) 辦 理 方 域 行 政 : 賡 續 辦 理 我 國 大 陸 礁 層 調 查 工 作,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完 成 128 個 航 次 1,00 1,003 天 之 調 查 ; 另 持 續 辦 理 東 海 ( 釣 魚 臺 列 嶼 ) 及 南 海 島 礁 之 基 礎 圖 資 測 繪,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完 成 227 個 島 礁 之 向 量 圖 資 製 作, 以 確 保 我 國 海 洋 權 益, 並 促 進 海 域 資 源 永 續 發 展 ( 七 ) 促 進 土 地 利 用 : 1 配 合 政 府 機 關 興 辦 公 共 事 業 需 用 公 有 土 地, 本 期 核 准 撥 用 地 方 公 有 土 地 108 件, 計 460 筆 面 積 60.17 公 頃 ; 核 准 徵 收 私 有 土 地 179 件, 計 3,798 筆 面 積 259.14 公 頃 2 104 年 11 月 18 日 修 正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互 相 撥 用 公 有 不 動 產 之 有 償 與 無 償 劃 分 原 則,,,, 以 協 助 設 置 住 宅 基 金 之 地 方 政 府 無 償 撥 用 國 有 非 公 用 不 動 產 供 興 辦 社 會 住 宅 使 用 3 104 年 6 月 22 日 及 7 月 13 日 分 別 修 正 發 布 平 均 地 權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第 82 條 第 84 條 條 文 及 市 地 重 劃 實 施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規 範 市 地 重 劃 抵 費 地 得 讓 售 供 興 建 社 會 住 宅 使 用 4 辦 理 農 地 重 劃,104 年 計 辦 理 先 期 規 劃 1 區 面 積 83 公 頃 ; 施 工 監 造 2 區 面 積 170 公 頃 5 協 助 各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市 地 重 劃,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完 成 950 區 面 積 1 萬 5,765 公 頃 6 協 助 各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區 段 徵 收,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完 成 105 區 面 積 8,346 公 頃, 並 提 供 3,839 公 頃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及 4,500 公 頃 可 建 築 土 地 7 協 助 各 地 方 政 府 取 得 區 段 徵 收 後 之 剩 餘 可 建 築 土 地 作 為 興 建 社 會 住 宅 使 用, 截 至 本 期 止, 核 准 專 案 讓 售 4 件 面 積 約 5.62 公 頃, 預 計 將 可 提 供 2,830 戶 8 協 助 各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農 村 社 區 土 地 重 劃,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完 成 先 期 規 劃 88 區 面 積 705.73 公 頃 ; 非 都 市 土 地 開 發 許 可 26 區 面 積 180.32 公 頃 ; 工 程 設 計 46 區 面 積 362.41 公 頃 ; 重 劃 建 設 29 區 面 積 193.34 公 頃 ( 八 ) 強 化 地 政 為 民 服 務 : 1 賡 續 推 動 全 面 免 附 地 籍 謄 本 執 行 計 畫,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完 成 74 項 業 務 免 附 地 籍 謄 本, 修 正 77 項 須 檢 附 地 籍 謄 本 規 定 2 積 極 推 動 同 一 直 轄 市 縣 ( 市 ) 內 跨 地 政 事 務 所 收 辦 土 地 登 記 案 件,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開 放 簡 易 登 記 案 件 抵 押 權 設 定 贈 與 及 交 換 登 記 等 19 項 跨 所 登 記 項 目 3 擴 大 異 地 代 收 地 政 類 申 請 案 件, 總 計 已 有 12 項 地 政 類 申 請 案 件 得 辦 理 代 收 服 務 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五 合 作 行 政 及 人 民 團 體 ( 一 ) 辦 理 合 作 行 政 及 輔 導 業 務 : 依 據 104 年 6 月 3 日 修 正 公 布 合 作 社 法 部 分 條 文, 於 9 月 7 日 廢 止 設 置 合 作 農 場 辦 法, 並 賡 續 辦 理 合 作 事 業 發 展 基 金 設 置 辦 法 草 案 等 相 關 子 法 之 增 修 作 業 ( 二 ) 推 動 人 民 團 體 輔 導 業 務 : 1 截 至 本 期 止, 全 國 性 社 會 團 體 計 1 萬 4,371 個 省 級 團 體 計 258 個 ; 全 國 性 職 業 團 體 計 341 個 省 級 團 體 計 116 個 2 持 續 研 議 修 正 人 民 團 體 法,, 朝 登 記 制 方 向 規 劃, 逐 步 鬆 綁 對 人 民 團 體 之 管 理 作 為 ; 並 賡 續 推 動 工 業 團 體 法 修 法 作 業 ( 三 ) 辦 理 農 民 健 康 保 險 業 務 : 1 截 至 本 期 止, 農 民 健 康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數 計 128 萬 4,649 人, 其 中 65 歲 以 上 者 計 69 萬 4,120 人, 占 54.03%;104 年 度 補 助 農 民 參 加 農 民 健 康 保 險 費 計 22 億 1,045 萬 餘 元 ; 核 付 各 項 農 保 現 金 給 付 計 4 萬 9,058 件,76 億 6,809 萬 餘 元 2 農 民 健 康 保 險 條 例 第 5 條 修 正 草 案, 於 104 年 12 月 14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30 日 公 布, 使 農 會 會 員 與 非 農 會 會 員 參 加 農 保 之 資 格 認 定 標 準 與 審 查 程 序 一 致, 落 實 公 平 原 則 六 警 政 ( 一 ) 維 護 良 好 治 安 環 境 : 1 降 低 全 般 刑 案 發 生 : 本 期 全 般 刑 案 發 生 數 14 萬 6,862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993 件 (+0.68% 68%); 破 獲 數 13 萬 4,199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7,352 件 (+5.80%); 破 獲 率 91.38% 8%, 較 103 年 同 期 上 升 4.42 個 百 分 點 2 防 制 暴 力 犯 罪 : (1) 本 期 暴 力 案 件 發 生 數 1,018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90 件 (-8.12% 8.12%); 破 獲 數 1,044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46 件 (-4.22% 4.22%); 破 獲 率 102.55 02.55%( 含 積 案 ),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4.17 個 百 分 點 (2) 本 期 強 盜 案 件 發 生 數 194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2 件 (+1.04% 1.04%); 搶 奪 案 件 發 生 181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43 件 (-19. 19.20% 20%); 重 傷 害 案 件 發 生 13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2 件 (-13. 13.33 33%) %) 3 加 強 肅 竊 查 贓 : (1) 本 期 竊 盜 案 件 發 生 數 2 萬 9,942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4,277 件 (-12 12.50 50%) %); 破 獲 數 2 萬 3,682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386 件 (-1.60 1.60%) %); 破 獲 率 79.09%,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8.75 個 百 分 點 6
內 政 (2) 本 期 民 生 竊 盜 發 生 4,068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101 件 (-2.42%) 42%); 破 獲 3,226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139 件 (+4.50%) %); 破 獲 率 79.30 30%,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5.25 個 百 分 點 4 遏 制 詐 欺 犯 罪 : (1) 本 期 全 般 詐 欺 犯 罪 發 生 數 1 萬 1,270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295 件 (+2.69%) 69%); 破 獲 數 9,569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1,519 件 (+18.87%) 87%); 破 獲 率 84.91%, 較 103 年 同 期 破 獲 率 增 加 11.56 個 百 分 點 (2) 本 期 165 反 詐 騙 諮 詢 專 線 執 行 斷 話 數 2,709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682 件 (+33.65%) %); 成 功 攔 阻 被 害 案 件 558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210 件 (+60.34%) %); 攔 阻 金 額 3,396 萬 餘 元,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1,412 萬 餘 元 (+71.17%) %) (3) 本 期 主 動 偵 破 跨 境 詐 欺 犯 罪 集 團 46 件 623 人 及 國 內 詐 欺 犯 罪 集 團 201 件 2,654 人 5 查 緝 非 法 槍 械 及 毒 品 : (1) 賡 續 執 行 警 察 機 關 全 面 檢 肅 非 法 槍 械 專 案 執 行 計 畫, 本 期 檢 肅 各 式 槍 械 830 枝 各 類 子 彈 8,558 顆, 與 103 年 同 期 比 較, 槍 械 增 加 117 枝 (+16.41%) %) 子 彈 增 加 1,695 顆 (+24 24.70%) 70%) (2) 執 行 警 察 機 關 加 強 掃 蕩 毒 品 工 作 計 畫 及 全 國 同 步 查 緝 毒 品 專 案 行 動, 本 期 查 獲 毒 品 件 數 2 萬 7,281 件, 毒 品 嫌 犯 人 數 2 萬 9,646 人, 毒 品 總 量 5,612.73 公 斤, 與 103 年 同 期 比 較, 查 獲 毒 品 件 數 增 加 7,300 件 (+36.53%) %), 毒 品 嫌 犯 人 數 增 加 8,129 人 (+37.78%) %), 毒 品 總 量 增 加 2,727.91 公 斤 (+94.56%) %) (3)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刑 事 警 察 局 毒 品 查 緝 中 心 於 104 年 11 月 27 日 揭 牌 成 立, 結 合 跨 部 會 資 源 全 力 遏 制 毒 品 犯 罪 ;11 月 19 日 與 衛 福 部 共 同 查 獲 第 四 級 毒 品 假 麻 黃 鹼 150 公 斤 ;11 月 25 日 與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共 同 查 獲 第 四 級 毒 品 氯 麻 黃 鹼 1,004 公 斤 6 檢 肅 黑 道 幫 派 : (1) 本 期 檢 肅 到 案 治 平 專 案 目 標 196 人 手 下 共 犯 1,553 人, 較 103 年 同 期 到 案 目 標 增 加 41 人 (+26 26.45%) 45%) 手 下 共 犯 增 加 447 人 (+40.42% 42%) (2) 本 期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 市 ) 警 察 局 執 行 防 制 黑 幫 勤 務 53 場 實 施 攔 檢 盤 查 3,479 人 發 現 未 成 年 參 加 者 11 人, 較 103 年 同 期 勤 務 場 次 減 少 4 場 (-7.02% 7.02%) 攔 檢 盤 查 人 數 減 少 339 人 (-8.88% 8.88%) 發 現 未 成 年 參 加 者 減 少 55 人 (-83.33% 83.33%) 7 取 締 色 情 犯 罪 : 加 強 取 締 酒 家 酒 吧 視 聽 歌 唱 及 特 種 咖 啡 茶 室 等 特 定 行 業 媒 介 違 法 性 交 易, 本 期 查 獲 營 業 場 所 涉 嫌 妨 害 風 化 行 為 計 938 件 3,919 人 8 打 擊 跨 境 犯 罪 : (1) 本 期 查 捕 國 內 逃 犯 計 2 萬 0,862 人, 其 中 重 大 逃 犯 3,628 人, 一 般 逃 犯 1 萬 7,234 人 (2) 本 期 查 獲 各 類 外 逃 通 緝 犯 計 24 人, 與 各 國 合 作 偵 破 跨 國 刑 案 17 件, 查 捕 臺 籍 及 外 籍 嫌 犯 共 165 人 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3) 本 期 轉 請 大 陸 ( 港 澳 ) 協 緝 自 陸 方 遣 返 之 刑 事 ( 通 緝 ) 犯 計 80 人, 其 中 陸 方 協 助 循 線 緝 捕 到 案 16 件 另 透 過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聯 繫 機 制 偵 破 跨 境 犯 罪 14 件 1, 1,162 162 人 ( 二 ) 保 護 婦 幼 安 全 : 1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保 護 青 少 年 : 本 期 各 警 察 局 執 行 所 轄 校 園 周 邊 巡 邏 計 12 萬 2,974 次, 並 配 合 學 校 提 出 申 請, 進 入 校 園 內 部 巡 邏 3 萬 9,853 次 ; 查 獲 學 生 涉 及 毒 品 犯 罪 案 件 1,249 人 組 織 犯 罪 案 件 166 人 2 受 理 家 暴 保 護, 預 防 兒 少 受 虐 : (1) 本 期 警 察 機 關 受 理 家 庭 暴 力 案 件 2 萬 9,814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2,756 件 (+10.19% +10.19%); 聲 請 保 護 令 7,696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690 件 (+9.85% +9.85%); 執 行 保 護 令 1 萬 2,747 次,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518 次 (+4.24% +4.24%); 查 獲 家 庭 暴 力 罪 及 違 反 保 護 令 罪 2,753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184 件 (+7.16%) (2) 本 期 警 察 機 關 通 報 兒 少 保 護 案 件 5,154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245 件 (+4.99%); 通 報 高 風 險 家 庭 3,657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196 件 (+5.66%) 3 強 化 性 侵 害 防 治, 救 援 不 幸 兒 少 : (1) 本 期 性 侵 害 案 件 發 生 數 1,903 件, 破 獲 數 1,953 件, 破 獲 率 102.63%( 含 積 案 ); 警 察 機 關 列 管 應 登 記 報 到 性 侵 害 加 害 人 計 4,803 人, 其 中 依 規 定 登 記 報 到 者 計 4,773 人 未 登 記 報 到 者 30 人 (9 人 已 依 規 定 裁 處 罰 鍰 10 人 已 函 送 地 檢 署 11 人 通 緝 中 ) (2) 本 期 查 獲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防 制 條 例 案 件 659 件, 起 訴 率 52.09%; 查 獲 及 救 援 不 幸 兒 童 ( 少 年 )316 人 嫖 客 189 人 媒 介 賣 淫 239 人 ( 三 ) 維 護 交 通 安 全 : 1 加 強 取 締 闖 紅 燈 ( 不 含 紅 燈 右 轉 迴 轉 ) 嚴 重 超 速 及 行 駛 路 肩 等 10 項 重 大 交 通 違 規, 本 期 計 取 締 97 萬 7,444 件 2 持 續 執 行 取 締 酒 後 駕 車 違 規 大 執 法, 本 期 計 取 締 5 萬 1,593 件 移 送 法 辦 3 萬 1,450 件 酒 駕 死 亡 人 數 64 人, 較 103 年 同 期 取 締 件 數 減 少 2,155 件 (-4.01%) 4.01%) 移 送 法 辦 減 少 1,801 件 (-5.42%) 5.42%) 死 亡 人 數 減 少 19 人 (-22.89%) 22.89%) ( 四 ) 嚴 密 國 境 安 檢 查 贓 : 1 推 動 關 警 聯 合 查 贓, 本 期 檢 查 出 口 整 裝 貨 櫃 3 萬 6,122 只, 占 總 出 口 數 85 萬 4,688 只 貨 櫃 4.23 23%, 查 獲 違 規 櫃 數 358 件 2 加 強 機 場 安 全 維 護 工 作, 本 期 查 獲 海 洛 因 1 萬 0,060.4 公 克 K 他 命 4 萬 1,737.73 公 克 及 安 非 他 命 6,786.64 公 克 ( 五 ) 查 處 經 濟 犯 罪 : 本 期 查 獲 違 反 智 慧 財 產 權 相 關 法 令 計 2,354 件 2,664 人 侵 權 市 值 77 億 8,292 萬 1,377 元,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367 件 516 人 602 億 1,271 萬 3,870 元 ( 六 ) 辦 理 失 蹤 人 口 查 尋 : 本 期 計 受 理 1 萬 2,407 人, 尋 獲 1 萬 2,323 人 ( 含 積 案 888 人 ) 8
內 政 ( 七 ) 精 進 警 察 教 育 訓 練 : 1 臺 灣 警 察 專 科 學 校 持 續 辦 理 基 層 員 警 養 成 教 育, 計 有 專 科 警 員 班 行 政 警 察 科 3,447 人 消 防 安 全 科 552 人 海 洋 巡 防 科 173 人 ; 在 職 教 育 計 有 巡 佐 班 191 人 2 內 政 部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賡 續 辦 理 深 造 教 育, 計 有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132 人 碩 士 班 491 人 ; 養 成 教 育 計 有 學 士 班 四 年 制 1,198 人 學 士 班 二 年 制 技 術 系 157 人 ; 在 職 教 育 計 有 警 佐 班 ( 含 1 2 3 類 )61 人 消 佐 班 ( 含 1 2 類 )20 人 ( 八 ) 提 升 警 政 資 訊 系 統 效 能 : 1 精 進 警 政 雲 端 應 用, 本 期 協 助 查 獲 通 緝 犯 1 萬 2,539 人 失 蹤 人 口 3,726 人 失 竊 車 輛 ( 牌 )3,861 輛 中 輟 生 694 人 ; 截 至 本 期 止, 警 政 服 務 APP 下 載 次 數 達 56 萬 6,739 次 2 加 強 警 政 相 片 比 對 系 統 運 用,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協 助 破 獲 竊 盜 賭 博 等 刑 案 及 處 理 迷 途 失 智 之 不 明 身 分 老 人 案 件 343 案 359 人 七 均 衡 城 鄉 建 設 ( 一 ) 推 動 國 土 永 續 發 展 : 1 完 善 國 土 規 劃 相 關 法 制,, 國 土 計 畫 法 草 案, 於 104 年 12 月 18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05 年 1 月 6 日 公 布, 將 持 續 研 訂 20 項 配 套 子 法 以 落 實 推 動 2 考 量 國 土 計 畫 法 落 實 執 行 前 尚 有 過 渡 期 間, 將 賡 續 研 議 修 正 全 國 區 域 計 畫, 本 案 已 召 開 15 場 內 政 部 區 域 計 畫 委 員 會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及 5 場 公 聽 會, 並 提 送 5 場 內 政 部 區 域 計 畫 委 員 會 大 會 經 審 議 同 意, 後 續 俟 完 成 政 策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後, 由 內 政 部 提 送 本 院 備 案 後 公 告 3 落 實 海 岸 地 區 永 續 發 展, 依 據 104 年 2 月 4 日 公 布 施 行 之 海 岸 管 理 法,, 於 8 月 4 日 公 告 海 岸 地 區 範 圍, 並 賡 續 辦 理 5 項 子 法 之 研 訂 作 業 4 加 強 濕 地 保 育, 依 據 104 年 2 月 2 日 施 行 之 濕 地 保 育 法,, 於 同 日 施 行 濕 地 保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等 9 項 子 法, 並 持 續 推 動 國 際 級 與 國 家 級 重 要 濕 地 保 育 利 用 計 畫 研 擬 及 地 方 級 暫 定 重 要 濕 地 再 評 定 作 業 5 104 年 9 月 4 日 修 正 發 布 農 業 用 地 興 建 農 舍 辦 法,,,, 加 強 農 民 申 請 興 建 農 舍 資 格 審 查, 以 杜 絕 農 舍 及 農 地 不 當 炒 作, 落 實 農 地 農 用 目 標 6 推 動 環 境 敏 感 地 區 單 一 窗 口 查 詢 機 制,, 於 104 年 8 月 24 日 起 進 行 線 上 測 試, 並 於 105 年 度 正 式 對 外 營 運 ( 二 ) 推 動 都 市 更 新 : 1 推 動 政 府 主 導 都 市 更 新 案,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有 63 處 更 新 地 區 正 進 行 都 市 更 新 可 行 性 評 估 之 先 期 規 劃 作 業 32 處 辦 理 招 商 前 置 作 業 26 案 招 商 實 施 中 及 10 案 由 政 府 投 資 自 行 實 施 2 輔 導 民 間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案,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申 辦 1,654 案, 其 中 532 案 已 核 定 發 布 實 施 ; 依 據 中 央 都 市 更 新 基 金 補 助 辦 理 自 行 實 施 更 新 辦 法 補 助 住 戶 自 主 更 新, 計 核 定 60 案 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 億 1,741 萬 元 3 賡 續 推 動 都 市 更 新 條 例 之 修 法 作 業, 以 完 備 都 更 機 制, 強 化 落 實 資 訊 公 開 及 民 眾 參 與 ( 三 ) 均 衡 城 鄉 建 設 發 展 : 1 推 動 均 衡 城 鄉 發 展 推 動 方 案 (104 年 至 107 年 ),,, 整 合 政 府 各 部 會 資 源,4 年 投 入 約 110 億 元, 打 造 17 個 富 麗 風 情 鄉 鎮, 以 平 衡 區 域 發 展, 帶 動 地 方 繁 榮 截 至 本 期 止, 內 政 部 農 委 會 交 通 部 及 經 濟 部 等 10 個 部 會, 已 核 定 補 助 121 項 計 畫 約 11 億 5,246 萬 元 2 賡 續 推 動 城 鎮 風 貌 型 塑 整 體 計 畫,,,104 年 計 核 定 補 助 367 案 12 億 4,823 萬 元 ( 四 ) 完 善 住 宅 政 策 : 1 持 續 推 動 整 合 住 宅 補 貼 資 源 實 施 方 案,,,,104 年 公 告 辦 理 租 金 補 貼 5 萬 9,114 戶 自 購 住 宅 貸 款 利 息 補 貼 5,000 戶 及 修 繕 住 宅 貸 款 利 息 補 貼 3,000 戶 2 加 強 興 辦 社 會 住 宅, 賡 續 推 動 社 會 住 宅 短 期 實 施 方 案,, 於 臺 北 市 及 新 北 市 5 處 試 辦 基 地 預 計 興 建 1,922 戶 ; 並 推 動 社 會 住 宅 中 長 期 推 動 方 案,,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興 辦 社 會 住 宅 先 期 規 劃 費,104 年 計 核 定 10 案 共 1,500 萬 元 ; 核 定 補 助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及 臺 中 市 政 府 4 案 工 程 案 及 1 案 用 地 有 償 撥 用 案 共 8 億 7,360 萬 元, 預 計 興 建 1,700 戶 ; 核 定 補 助 臺 中 市 大 里 區 光 正 段 國 宅 用 地 興 辦 社 會 住 宅 案 1 億 4,433 萬 元, 預 計 興 建 300 戶 3 推 動 現 有 興 建 中 之 合 宜 住 宅, 機 場 捷 運 A7 站 合 宜 住 宅 4,463 戶 ( 含 出 租 戶 225 戶 ) 及 板 橋 浮 洲 合 宜 住 宅 4,455 戶 ( 含 出 租 戶 446 戶 ), 預 計 於 105 年 陸 續 完 工 交 屋 4 積 極 研 議 推 動 青 年 生 活 住 宅, 考 量 青 年 就 學 就 業 及 就 養 等 需 求, 興 建 適 居 之 青 年 生 活 住 宅 ( 五 ) 精 進 建 築 安 全 管 理 : 1 104 年 8 月 31 日 訂 定 輔 導 勞 動 部 列 管 昇 降 設 備 回 歸 建 築 法 管 理 之 執 行 規 定 及 書 表,, 輔 導 相 關 昇 降 設 備 合 法 化, 以 維 護 人 民 權 益 及 昇 降 設 備 使 用 安 全 2 104 年 10 月 8 日 訂 定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補 ( 捐 ) 助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活 動 經 費 作 業 要 點,, 促 進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組 織 之 發 展, 並 提 升 民 眾 居 住 品 質 3 推 動 建 築 物 實 施 耐 震 能 力 評 估 及 補 強 方 案,104 年 補 助 臺 北 市 等 22 個 地 方 政 府 1,366 萬 元, 辦 理 震 災 後 危 險 建 築 物 鑑 定 組 訓 演 練 計 畫 及 53 棟 建 築 物 耐 震 詳 細 評 估, 以 強 化 防 震 整 備 及 災 害 預 防 工 作 4 積 極 推 動 私 有 建 築 物 耐 震 能 力 評 估 補 強 推 動 先 行 計 畫,, 由 政 府 補 助 評 估 費 用 推 動 耐 震 能 力 評 估, 預 計 於 105 年 補 助 500 件, 以 利 民 眾 對 居 家 安 全 問 題 預 為 防 範 5 賡 續 督 導 各 地 方 政 府 完 成 轄 區 內 山 坡 地 住 宅 社 區 安 全 檢 查,104 年 度 計 完 成 489 處 6 持 續 推 動 建 築 物 騎 樓 整 平 示 範 計 畫,104 年 度 補 助 新 北 市 等 10 個 地 方 政 府, 完 成 2 萬 4,000 公 尺 之 騎 樓 整 平 工 程, 以 建 立 便 利 且 安 全 之 無 障 礙 人 行 環 境 ( 六 ) 推 動 新 市 鎮 建 設 開 發 : 推 動 淡 海 及 高 雄 新 市 鎮 開 發, 目 前 已 開 發 區 業 完 成 各 項 基 礎 建 設 工 程, 10
內 政 總 面 積 分 別 為 446.02 公 頃 及 338.92 公 頃, 並 陸 續 移 交 地 方 政 府 接 管 ; 另 進 行 土 地 標 ( 讓 ) 售,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標 ( 讓 ) 售 土 地 計 188.51 公 頃 696 億 4,855 萬 元 ( 含 647 戶 安 置 住 宅 ) ( 七 ) 加 強 地 方 基 礎 建 設 : 持 續 推 動 生 活 圈 道 路 交 通 系 統 建 設 計 畫,104 年 計 核 定 90 案 48 億 7,610 萬 元 ; 推 動 市 區 道 路 人 本 環 境 建 設 計 畫, 計 核 定 344 案 10 億 5,000 萬 元 ( 八 ) 推 動 公 共 工 程 建 設 : 1 104 年 10 月 22 日 訂 定 發 布 內 政 部 主 管 活 動 場 所 無 障 礙 設 施 設 備 設 計 標 準,,,, 規 範 都 市 計 畫 內 公 園 綠 地 廣 場 及 國 家 公 園 等 活 動 場 所 之 無 障 礙 設 施 設 備, 以 營 造 無 障 礙 生 活 空 間 2 持 續 推 動 公 共 設 施 管 線 資 料 庫 管 理 供 應 系 統, 截 至 本 期 止, 各 地 方 政 府 建 置 管 線 資 料 庫 之 都 市 計 畫 區 面 積 已 達 30 萬 9,000 公 頃, 占 全 國 都 市 計 畫 區 面 積 約 65% 3 賡 續 推 動 共 同 管 道 建 設, 截 至 本 期 止, 全 國 計 67 處 共 同 管 道 系 統 ( 含 施 工 及 營 運 階 段 ), 總 長 度 約 822 公 里, 投 資 金 額 約 350 億 元 八 防 救 災 ( 一 ) 強 化 災 害 防 救 體 系 : 1 深 耕 基 層 防 救 災 能 量 : 推 動 災 害 防 救 深 耕 第 2 期 計 畫,, 內 政 部 已 於 104 年 11 月 3 日 至 12 月 10 日 完 成 期 末 評 鑑 工 作, 持 續 提 升 全 國 鄉 ( 鎮 市 區 ) 災 害 防 救 能 力 2 精 進 防 救 災 雲 端 應 用 : 賡 續 推 動 防 救 災 雲 端 計 畫,, 防 救 災 應 變 服 務 平 臺 資 料 服 務 平 臺 訊 息 服 務 平 臺 及 雲 端 資 料 中 心 已 於 104 年 陸 續 上 線, 並 經 蓮 花 颱 風 昌 鴻 颱 風 蘇 迪 勒 颱 風 天 鵝 颱 風 及 杜 鵑 颱 風 期 間 實 際 使 用, 各 級 防 救 災 單 位 皆 充 分 運 用 系 統 進 行 應 變 管 理 災 情 監 測 及 訊 息 發 布 等 工 作 3 建 置 偏 鄉 地 區 緊 急 災 害 通 報 專 用 無 線 電 系 統 : 賡 續 推 動 13 個 直 轄 市 縣 ( 市 ) 共 53 個 鄉 ( 鎮 市 區 ) 轄 下 區 域 之 地 域 性 無 線 電 通 信 網 建 置, 連 通 各 偏 遠 鄉 ( 鎮 市 區 )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強 化 基 層 災 情 蒐 集 及 通 報 效 能 4 健 全 大 型 活 動 安 全 規 範 :104 年 11 月 2 日 發 布 實 施 大 型 群 聚 活 動 安 全 管 理 要 點,, 針 對 達 1,000 人 以 上 且 持 續 2 小 時 之 大 型 活 動 進 行 分 級 管 理, 以 提 升 大 型 活 動 之 安 全 保 障 5 深 化 民 眾 防 災 意 識 : 編 印 防 颱 防 震 等 防 災 須 知 海 報 計 9 式 19 萬 張 分 送 各 地 方 政 府, 並 製 作 防 颱 防 震 影 片 透 過 媒 體 通 路 使 民 眾 知 悉 另 配 合 國 家 防 災 日 辦 理 全 國 地 震 就 地 避 難 演 練, 參 演 人 次 達 297 萬 餘 人 次, 演 練 成 果 並 已 上 傳 至 臺 灣 抗 震 網 平 臺 ( 二 ) 執 行 各 類 場 所 消 防 安 全 檢 查 : 1 消 防 管 理 部 分 :104 年 7 月 至 11 月 執 行 各 類 場 所 消 防 安 全 檢 查 14 萬 0,283 件 次, 合 格 件 數 12 萬 2,005 件 次, 檢 查 合 格 率 達 86.97%; 不 合 格 部 分 經 複 查 合 格 外, 餘 逾 期 未 改 善 者, 分 別 處 以 罰 鍰 609 件 次 停 業 處 分 或 停 止 其 使 用 6 件 次 移 送 強 制 執 行 237 件 次 2 危 險 物 品 管 理 部 分 : 1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 全 國 液 化 石 油 氣 分 銷 商 目 前 列 管 計 2,969 家 分 裝 場 118 家, 本 期 執 行 液 化 石 油 氣 安 全 檢 查 2 萬 4,938 件 次, 包 括 限 期 改 善 26 件 次 處 以 罰 鍰 276 件 次 (2) 全 國 合 法 營 業 之 爆 竹 煙 火 工 廠 計 12 家, 達 管 制 量 以 上 之 儲 存 場 所 9 家, 達 管 制 量 以 上 之 販 賣 場 所 29 家, 本 期 執 行 上 述 合 法 爆 竹 煙 火 工 廠 檢 查 188 件 次, 儲 存 場 所 146 件 次, 販 賣 場 所 192 件 次, 並 針 對 違 規 情 事 依 法 處 分 及 追 蹤 列 管 ( 三 ) 建 立 火 災 預 防 制 度 : 1 推 動 防 火 管 理 及 防 焰 制 度 :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全 國 應 設 置 防 火 管 理 人 之 家 數 計 4 萬 9,162 家, 已 遴 用 防 火 管 理 人 家 數 計 4 萬 8,307 家, 達 成 比 率 為 98.26%; 受 理 相 關 業 者 申 請 防 焰 性 能 認 證 合 格 者 1,268 家, 核 發 防 焰 標 示 1,038 萬 6,865 張 2 加 強 消 防 專 技 人 員 管 理 :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核 發 消 防 設 備 師 證 書 5,305 人 消 防 設 備 士 證 書 1,584 人 暫 行 從 事 設 計 監 造 證 書 4,471 人 暫 行 從 事 裝 置 檢 修 證 書 2,387 人 另 依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檢 修 專 業 機 構 管 理 辦 法 計 審 查 核 發 28 家 檢 修 專 業 機 構 證 書 ( 四 ) 提 升 緊 急 救 護 服 務 品 質 : 本 期 執 行 緊 急 救 護 出 勤 次 數 54 萬 9,054 件 次,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4,321 件 次 ; 急 救 人 數 44 萬 4,527 人 次,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2,008 人 次 ; 完 成 救 護 技 術 員 訓 練 1 萬 2,451 人, 占 全 體 消 防 人 員 98.12%, 其 中 初 級 救 護 技 術 員 (EMT-1)1,320 人 中 級 救 護 技 術 員 (EMT-2)1 萬 0,001 01 人 高 級 救 護 技 術 員 (EMT-P)1,130 人 ( 五 ) 支 援 勘 查 火 災 現 場 及 證 物 鑑 定 : 本 期 支 援 地 方 消 防 機 關 勘 查 重 大 火 災 現 場 4 件 及 協 助 鑑 定 火 災 證 物 350 件 ( 六 ) 執 行 搜 救 績 效 : 本 院 國 家 搜 救 指 揮 中 心 本 期 執 行 任 務 194 件 ( 含 傷 患 運 送 18 件 海 難 搜 救 88 件 海 難 協 調 7 件 信 號 查 證 71 件 山 難 搜 救 8 件 空 難 搜 救 2 件 ), 出 動 空 中 勤 務 兵 力 397 架 次 ( 含 國 防 部 156 架 次 內 政 部 空 中 勤 務 總 隊 241 架 次 ), 海 上 勤 務 兵 力 430 艘 次 ( 國 防 部 5 艘 次 海 巡 署 357 艘 次 消 防 救 生 艇 62 艘 次 民 間 商 漁 船 6 艘 次 ), 出 動 救 災 人 力 9,751 人, 獲 救 人 數 440 人 次 ; 另 國 外 搜 救 單 位 累 計 出 動 空 中 兵 力 3 架 次 ( 七 ) 推 動 住 宅 防 火 居 家 訪 視 :104 年 度 依 據 住 宅 防 火 對 策 執 行 計 畫 執 行 居 家 訪 視 診 斷 計 27 萬 0,772 戶, 主 動 協 助 弱 勢 家 庭 檢 查 相 關 設 備, 以 確 保 民 眾 生 命 財 產 安 全 九 役 政 ( 一 ) 辦 理 役 男 徵 兵 處 理 及 兵 員 徵 集 : 完 成 104 年 兵 籍 調 查,85 年 次 徵 兵 及 齡 男 子 計 16 萬 7,458 人 ; 另 本 期 役 男 徵 兵 檢 查 人 數 計 5 萬 6,711 人 ; 徵 集 常 備 兵 入 營 人 數 計 4 萬 0,808 人, 補 充 兵 6,381 人, 軍 事 訓 練 1 萬 1,082 人 ( 二 ) 持 續 推 動 研 發 替 代 役 制 度 : 本 期 研 發 替 代 役 具 員 額 核 配 資 格 用 人 單 位 計 769 家, 符 合 甄 選 資 格 役 男 人 數 計 6,705 人, 經 用 人 單 位 錄 取 人 數 計 5,493 人 ( 三 ) 推 動 產 業 訓 儲 替 代 役 制 度 : 辦 理 105 年 產 業 訓 儲 替 代 役 用 人 單 位 員 額 核 配 作 業, 獲 員 額 核 配 12
內 政 用 人 單 位 計 184 家, 總 核 配 員 額 數 計 1,320 人 ( 四 ) 擴 大 推 動 替 代 役 役 男 從 事 公 益 服 務 : 本 期 計 有 4 萬 1,000 餘 人 次 替 代 役 役 男 參 與 弱 勢 學 童 課 後 照 顧 獨 居 老 人 居 家 關 懷 社 區 環 境 清 潔 及 捐 血 等 多 元 服 務 ( 五 ) 加 強 維 護 役 男 及 其 家 屬 權 益 : 本 期 發 放 替 代 役 役 男 薪 俸 及 其 主 副 食 費 等 計 18 億 7,468 萬 0,762 元,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軍 人 及 替 代 役 役 男 不 能 維 持 生 活 家 屬 1 次 安 家 費 春 節 端 節 及 秋 節 生 活 扶 助 金 等 各 項 補 助, 計 1,978 戶 ( 次 ) 3,697 萬 2,278 元 ; 另 訪 視 279 位 全 半 癱 傷 殘 退 伍 ( 役 ) 人 員 及 其 家 屬, 協 助 92 位 接 受 就 醫 家 務 及 陪 伴 關 懷 等 服 務 計 1 萬 4,889 小 時 ( 六 ) 辦 理 替 代 役 基 礎 訓 練 : 本 期 計 辦 理 10 梯 次 共 2 萬 3,868 人 完 成 替 代 役 基 礎 訓 練, 並 於 結 訓 後 撥 交 各 需 用 機 關 接 續 專 業 訓 練 十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 一 ) 完 善 新 住 民 及 其 子 女 照 顧 輔 導 : 1 持 續 推 動 行 政 院 新 住 民 事 務 協 調 會 報,, 於 104 年 8 月 4 日 及 11 月 13 日 分 別 召 開 第 1 次 及 第 2 次 會 議, 整 合 各 部 會 資 源 加 強 新 住 民 相 關 政 策 成 效 2 賡 續 推 動 新 住 民 二 代 培 力 ( 海 外 ) 試 辦 計 畫,, 於 104 年 暑 假 期 間 甄 選 99 人 展 開 海 外 培 力 之 旅, 並 辦 理 成 果 發 表 會, 俾 利 新 住 民 及 其 第 二 代 子 女 以 語 言 及 文 化 鏈 結 婆 家 與 娘 家 3 落 實 外 籍 與 大 陸 配 偶 關 懷 網 絡,,,104 年 度 計 召 開 22 場 次 關 懷 網 絡 會 議, 結 合 各 移 民 照 顧 輔 導 單 位 及 民 間 團 體 提 供 新 移 民 整 合 性 服 務 ; 另 推 動 外 籍 配 偶 照 顧 輔 導 基 金 轉 型 為 新 住 民 發 展 基 金,, 每 年 維 持 10 億 元 基 金 規 模, 持 續 強 化 對 新 住 民 之 照 顧 輔 導,104 年 度 已 核 准 補 助 239 案 2 億 3,887 萬 8,292 元 4 建 置 通 譯 人 才 資 料 庫,, 截 至 本 期 止, 計 有 21 種 語 言 1,722 名 通 譯 人 員 提 供 各 行 政 機 關 及 民 間 團 體 運 用 ; 另 許 可 40 家 公 益 法 人 從 事 跨 國 ( 境 ) 婚 姻 媒 合 服 務 5 推 廣 多 元 文 化, 委 製 以 新 移 民 為 主 角 之 全 國 性 電 視 節 目 臺 灣 是 我 家,, 自 104 年 9 月 7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每 日 播 出 2 分 10 秒 之 專 題 綜 合 新 聞, 約 2,987 萬 1,000 人 次 收 看, 假 日 播 出 之 1 小 時 專 題 節 目, 約 765 萬 2,000 人 次 收 看 ( 二 ) 提 升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成 效 : 1 美 國 國 務 院 於 104 年 7 月 27 日 公 布 2015 年 人 口 販 運 問 題 報 告,,,, 我 國 連 續 第 6 年 獲 評 為 防 制 成 效 第 1 級 國 家,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之 整 體 作 為 持 續 獲 得 國 際 社 會 肯 定 2 104 年 度 新 收 安 置 人 口 販 運 被 害 人 23 名, 並 於 安 置 期 間 提 供 被 害 人 人 身 安 全 保 護 醫 療 協 助 通 譯 服 務 法 律 協 助 心 理 輔 導 陪 同 詢 ( 訊 ) 問 及 其 他 必 要 之 協 助 與 服 務 3 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各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查 獲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計 137 件 ; 各 地 檢 署 起 訴 人 口 販 運 相 關 案 件 計 52 件 4 104 年 7 月 29 日 至 31 日 舉 辦 104 年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國 際 工 作 坊,, 計 有 20 國 50 名 國 外 1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貴 賓 與 會, 並 有 約 400 名 國 內 外 政 府 機 關 非 政 府 組 織 學 者 專 家 及 民 眾 共 同 參 與 ( 三 ) 促 進 國 際 合 作 與 海 外 服 務 : 1 104 年 11 月 2 日 內 政 部 與 聖 文 森 簽 署 移 民 事 務 與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合 作 協 定,, 加 強 雙 方 於 反 恐 資 訊 交 流 國 際 犯 罪 防 制 及 移 民 事 務 與 防 制 人 口 販 運 等 之 合 作 關 係 2 本 期 辦 理 海 外 為 民 服 務 與 輔 導 照 顧 1,605 件 ; 受 理 申 請 案 件 審 理 7 萬 7,788 人 次 ; 處 理 海 峽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及 司 法 互 助 協 議 案 件 24 件 ; 協 緝 遣 返 外 逃 通 緝 犯 46 人 ; 協 助 遣 返 境 外 涉 案 國 人 111 人 ( 四 ) 強 化 國 境 安 全 與 通 關 服 務 : 1 賡 續 推 動 自 動 查 驗 通 關 服 務,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啟 用 53 座 自 動 查 驗 通 關 系 統 閘 道, 申 請 註 冊 人 數 計 285 萬 3,518 人 通 關 人 次 2,795 萬 6,863 人 次 2 104 年 8 月 1 日 外 來 人 口 個 人 生 物 特 徵 識 別 系 統 正 式 營 運, 截 至 本 期 止, 啟 用 395 臺 識 別 系 統, 建 檔 871 萬 9,320 筆 比 對 899 萬 9,692 筆 資 料, 以 防 範 冒 名 及 變 造 護 照 闖 關 ( 五 ) 擴 大 開 放 兩 岸 交 流 便 捷 服 務 :104 年 7 月 至 11 月 陸 客 來 臺 觀 光 入 境 總 數 計 141 萬 4,429 人 次 ; 社 會 交 流 入 境 計 3 萬 6,041 人 次 ; 專 業 交 流 入 境 計 9 萬 4,888 人 次 ; 商 務 活 動 入 境 計 4 萬 5,827 人 次 ; 醫 療 服 務 交 流 ( 含 健 檢 醫 美 ) 計 2 萬 7,417 人 次 ( 六 ) 強 化 人 流 管 理 與 非 法 查 處 : 1 持 續 執 行 祥 安 專 案 全 國 聯 合 查 察 專 案 勤 務, 取 締 非 法 聘 僱 媒 介 及 防 制 人 口 販 運,104 年 7 月 至 11 月 國 安 單 位 計 查 獲 行 蹤 不 明 外 勞 7,433 人 2 104 年 7 月 至 11 月 辦 理 大 陸 地 區 配 偶 面 談 計 3,473 件, 其 中 初 次 面 談 不 予 通 過 507 件 國 境 線 上 拒 入 82 件 二 度 面 談 不 予 通 過 21 件 ; 另 國 境 線 上 查 獲 持 偽 變 造 證 照 及 冒 領 ( 用 ) 護 照 31 件 ( 七 ) 研 修 法 規 : 依 據 104 年 2 月 4 日 修 正 公 布 之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法 部 分 條 文, 本 院 與 司 法 院 已 於 8 月 27 日 會 銜 發 布 收 容 聲 請 事 件 移 送 及 遠 距 審 理 作 業 實 施 辦 法, 以 落 實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708 號 解 釋 意 旨, 外 國 人 收 容 應 符 合 法 官 保 留 原 則, 賦 予 受 暫 予 收 容 處 分 人 即 時 司 法 救 濟 機 會 另 於 104 年 12 月 1 日 修 正 發 布 外 國 人 收 容 管 理 規 則 十 一 推 動 智 慧 綠 建 築 ( 一 ) 推 動 智 慧 綠 建 築 : 截 至 本 期 止, 完 成 既 有 建 築 物 智 慧 化 改 善 227 件 ; 通 過 智 慧 建 築 標 章 暨 證 書 評 定 136 件 ( 二 ) 推 動 綠 建 築 及 綠 建 材 : 截 至 本 期 止, 完 成 建 築 節 能 與 綠 廳 舍 改 善 547 件 ; 通 過 綠 建 築 標 章 暨 證 書 評 定 5,470 件 ; 通 過 綠 建 材 標 章 評 定 1,448 件, 產 品 涵 蓋 種 類 達 1 萬 0,114 種 14
外 交 貳 外 交 一 穩 固 與 邦 交 國 關 係 ( 一 ) 我 友 邦 政 要 訪 華 : 1 亞 太 地 區 : 馬 紹 爾 群 島 共 和 國 執 政 聯 盟 主 席 Michael Kabua; 諾 魯 總 統 Baron Waqa 伉 儷 國 會 議 長 Ludwig Scotty 伉 儷 衛 生 部 長 Valdon Dowiyogo; 吐 瓦 魯 國 內 政 部 長 Namoliki Sualiki Neemia 伉 儷 衛 生 部 長 Satini Tulga Manuella; 吉 里 巴 斯 共 和 國 總 統 Anote Tong 伉 儷 公 共 工 程 部 長 Waysang Kumkee; 索 羅 門 群 島 總 督 Sir Frank Kabui 副 總 理 Manasseh Maelanga 衛 生 部 長 Dr.Tautai A.Kaituu 2 亞 非 地 區 : 布 吉 納 法 索 衛 生 部 長 Amédée Prosper Djiguimde 聖 多 美 普 林 西 比 外 交 部 長 Manuel Salvador dos Ramos 衛 生 部 長 Maria de Jesus Trovoada dos Santos 史 瓦 濟 蘭 副 總 理 Paul Dalamini 外 交 部 長 Mgwagwa Gamedze 史 瓦 濟 蘭 經 濟 企 劃 暨 發 展 部 長 Hlangusempi Dlamini 商 工 貿 易 部 長 Gideon Dlamini 3 歐 洲 地 區 : 教 廷 宗 座 聖 十 字 大 學 傳 播 學 院 院 長 Jose Maria LA PORTE 神 父 宗 座 家 庭 委 員 會 主 席 Vincenzo PAGLIA 總 主 教 4 拉 美 地 區 : 宏 都 拉 斯 總 統 Juan Orlando Hernandez 副 總 統 Excmo.Sr.Ricardo Antonio Álvarez Arias 伉 儷 國 防 部 長 Samuel Armando Reyes Redón 伉 儷 ; 克 里 斯 多 福 副 總 理 兼 教 育 部 長 Shawn Richard 外 交 部 長 Mark Brantley 伉 儷 ; 巴 拉 圭 副 總 統 Juan Eudes Afara Maciel 伉 儷 眾 議 院 議 長 Hugo Velázquez 一 行 6 人 參 議 院 友 華 委 員 會 主 席 Víctor Bogado 一 行 4 人 伊 泰 部 省 南 丁 省 長 Luis Roberto Gneiting Dichtiar 伉 儷 ; 薩 爾 瓦 多 副 總 統 Óscar Ortiz 國 會 第 4 副 議 長 Norman Quijano 伉 儷 ; 貝 里 斯 總 理 夫 人 Kim Simplis Barrow; 巴 拿 馬 衛 生 部 次 長 Miguel Anyo; 聖 露 西 亞 內 閣 秘 書 長 Darryl Montrope 伉 儷 教 育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暨 勞 工 部 部 長 Robert Kennedy Lewis 伉 儷 ; 多 明 尼 加 國 防 部 長 Máximo William Muñoz Delgado 伉 儷 總 統 府 行 政 部 長 José Ramón Peralta 一 行 9 人 ; 聖 文 森 檢 察 總 長 Judith Jones-Morgan Morgan; 海 地 教 育 部 主 管 職 業 訓 練 國 務 秘 書 Marina Gourgue 女 士 ; 瓜 地 馬 拉 國 家 公 民 服 務 局 局 長 Patrica Margarita Garcia 一 行 3 人 ( 二 ) 我 出 訪 友 邦 重 要 人 士 : 1 104 年 7 月 4 日 至 10 日 外 交 部 高 前 次 長 振 群 率 團 代 表 我 國 赴 索 羅 門 群 島 慶 賀 索 國 獨 立 37 週 年 國 慶 2 104 年 7 月 9 日 至 15 日 外 交 部 柯 次 長 森 耀 率 團 赴 聖 多 美 普 林 西 比 參 加 獨 立 40 週 年 慶 典 活 動 3 104 年 7 月 11 日 至 18 日 馬 總 統 赴 多 明 尼 加 海 地 及 尼 加 拉 瓜 3 友 邦 訪 問 1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4 104 年 7 月 22 日 至 25 日 外 交 部 林 部 長 永 樂 訪 問 薩 爾 瓦 多 並 出 席 民 主 社 群 第 8 屆 部 長 會 議 5 104 年 11 月 8 日 至 11 日 監 察 院 張 院 長 博 雅 赴 烏 拉 圭 參 加 第 20 屆 伊 比 利 美 洲 監 察 使 聯 盟 (FIO),,, 並 於 12 日 至 14 日 順 訪 貝 里 斯 簽 署 中 貝 合 作 協 定 6 104 年 12 月 13 日 至 20 日 外 交 部 林 部 長 永 樂 率 團 赴 瓜 地 馬 拉 主 持 第 15 屆 駐 拉 丁 美 洲 及 加 勒 比 海 邦 交 國 使 領 館 暨 第 16 屆 駐 拉 丁 美 洲 無 邦 交 國 代 表 ( 辦 事 ) 處 聯 合 區 域 會 報 暨 赴 薩 爾 瓦 多 出 席 中 美 洲 統 合 體 (SICA) 會 員 國 及 觀 察 員 國 家 部 長 級 代 表 會 議 ( 三 ) 我 與 友 邦 洽 簽 合 作 協 定 : 1 104 年 8 月 7 日 簽 署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與 聖 文 森 國 政 府 間 農 業 技 術 合 作 協 定 2 104 年 9 月 2 日 公 平 會 與 哥 倫 比 亞 共 和 國 工 商 總 署 簽 署 競 爭 法 適 用 瞭 解 備 忘 錄 3 104 年 10 月 15 日 簽 署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與 史 瓦 濟 蘭 王 國 政 府 間 技 職 教 育 及 職 業 訓 練 合 作 協 定 4 104 年 10 月 15 日 簽 署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與 宏 都 拉 斯 酪 梨 健 康 種 苗 繁 殖 計 畫 瞭 解 備 忘 錄 二 強 化 與 無 邦 交 國 家 實 質 關 係 ( 一 ) 我 國 與 美 國 及 加 拿 大 關 係 : 1 104 年 7 月 11 日 至 19 日 陸 委 會 夏 主 委 立 言 訪 美 2 104 年 7 月 11 日 至 12 日 馬 總 統 久 揚 專 案 去 程 過 境 美 國 波 士 頓,16 日 至 17 日 回 程 過 境 洛 杉 磯 3 104 年 7 月 19 日 至 21 日 美 國 前 副 總 統 James Danforth Quayle 訪 華 4 104 年 8 月 8 日 至 17 日 環 保 署 魏 署 長 國 彥 一 行 18 人 赴 美 參 加 國 際 環 境 夥 伴 計 畫 大 會 5 104 年 8 月 8 日 至 15 日 貴 院 臺 美 國 會 議 員 聯 誼 會 會 長 林 委 員 郁 方 率 團 訪 美 6 104 年 8 月 10 日 至 11 日 美 國 財 政 部 金 融 市 場 之 代 理 助 理 部 長 Seth Carpenter 訪 華 7 104 年 8 月 11 日 至 14 日 美 國 聯 邦 參 議 員 Tom Cotton, R-AR R 一 行 4 人 訪 華 8 104 年 8 月 17 日 至 20 日 科 技 部 錢 次 長 宗 良 赴 加 出 席 2015 年 臺 加 科 技 合 作 雙 邊 會 議 9 104 年 8 月 17 日 至 23 日 美 國 聯 邦 眾 議 員 Lois Frankel, D-FL D 一 行 8 人 訪 華 10 104 104 年 8 月 24 日 至 26 日 美 國 前 副 國 務 卿 James Steinberg 訪 華 並 出 席 2015 年 臺 美 日 三 邊 安 全 對 話 研 討 會 發 表 演 說 11 104 104 年 8 月 24 日 至 30 日 美 國 聯 邦 眾 議 員 Steve Russell, R-OK R 一 行 2 人 訪 華 12 104 104 年 9 月 1 日 至 4 日 美 國 聯 邦 眾 議 員 Steve King, R-IA R 一 行 3 人 訪 華 13 104 104 年 9 月 15 日 至 21 日 國 安 會 楊 諮 詢 委 員 念 祖 訪 加 14 104 104 年 9 月 30 日 至 10 月 2 日 美 國 貿 易 代 表 署 副 貿 易 代 表 Robert Holleyman 訪 華 15 104 104 年 10 月 10 日 至 13 日 美 國 聯 邦 眾 議 員 Madeleine Bordallo, D-GU D 一 行 2 人 訪 華 16
外 交 16 104 104 年 10 月 25 日 至 28 日 美 國 蒙 大 拿 州 州 長 Steve Bullock 率 團 訪 華 17 104 104 年 10 月 26 日 至 27 日 美 國 國 務 院 前 亞 太 助 卿 Kurt Campbell 訪 華 18 104 104 年 10 月 30 日 至 11 月 9 日 僑 委 會 陳 委 員 長 士 魁 訪 美 19 104 104 年 11 月 1 日 至 6 日 美 國 關 島 總 督 Eddie Calvo 率 團 訪 華 20 104 年 11 月 7 日 至 13 日 美 國 聯 邦 眾 議 院 外 交 委 員 會 亞 太 小 組 主 席 Matt Salmon,R-AZ 一 行 3 人 訪 華 21 104 104 年 11 月 20 日 至 21 日 美 國 國 務 院 主 管 澳 紐 及 太 平 洋 島 國 事 務 亞 太 副 助 卿 兼 APEC 資 深 官 員 Matthew J. Mattews 訪 華 22 104 年 11 月 30 日 至 12 月 4 日 美 國 國 務 卿 科 技 顧 問 Vaughan Turekian 訪 華 出 席 臺 美 數 位 經 濟 論 壇 23 104 年 11 月 30 日 至 12 月 9 日 衛 福 部 林 次 長 奏 延 訪 美 24 美 國 地 區 訪 賓 來 華 出 席 紀 念 抗 戰 勝 利 暨 臺 灣 光 復 70 週 年 活 動 : 美 籍 傳 教 士 Minnie Vautrin 曾 姪 孫 女 Cindy Vautrin 張 純 如 女 士 雙 親 張 紹 進 及 張 盈 盈 美 國 前 總 統 Harry S. Truman 外 孫 Clifton Truman Daniel 及 外 曾 孫 Wesley Truman Daniel 美 國 前 總 統 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之 孫 David B. Roosevelt 伉 儷 一 行 4 人 美 國 前 總 統 Dwight David Eisenhower 孫 女 Mary Jean Eisenhower wer 何 故 大 使 鳳 山 之 女 何 曼 禮 伉 儷 美 籍 外 科 醫 生 Robert Wilson 後 人 Elisabeth Hissing 一 行 6 人 華 裔 美 籍 陳 故 副 大 隊 長 瑞 鈿 後 人 一 行 3 人 25 推 動 北 美 地 區 駕 照 相 互 承 認 成 果 : 目 前 我 已 與 美 國 15 州 加 拿 大 6 省 及 波 多 黎 各 自 治 邦 達 成 免 試 申 換 駕 照 安 排 26 洽 簽 協 定 議 : 本 期 計 有 臺 美 氣 象 先 進 資 料 同 化 與 預 報 模 式 系 統 發 展 技 術 合 作 協 議 第 12 號 執 行 辦 法 臺 美 氣 象 預 報 系 統 發 展 技 術 合 作 協 議 第 27 號 執 行 辦 法 臺 美 環 境 保 護 技 術 合 作 協 定 第 11 號 執 行 辦 法 臺 美 勞 資 關 係 法 律 與 程 序 合 作 計 畫 瞭 解 備 忘 錄 臺 美 遺 失 失 竊 及 註 銷 護 照 資 訊 分 享 協 定 ( 二 ) 我 國 與 歐 洲 國 家 關 係 : 1 104 年 7 月 9 日 交 通 部 臺 灣 鐵 路 管 理 局 與 德 國 鐵 路 股 份 公 司 簽 署 臺 德 鐵 路 合 作 備 忘 錄 2 104 年 7 月 10 日 衛 福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與 德 國 聯 邦 藥 品 暨 醫 療 器 材 署 簽 署 臺 德 藥 品 及 醫 療 器 材 合 作 聯 合 宣 言 3 104 年 9 月 3 日 經 濟 部 能 源 局 與 荷 蘭 經 濟 部 企 業 署 簽 署 能 源 暨 創 新 合 作 瞭 解 備 忘 錄 4 104 年 9 月 10 日 駐 歐 盟 兼 駐 比 利 時 代 表 處 與 美 國 一 個 地 球 未 來 基 金 會 之 海 洋 無 海 盜 計 畫 簽 署 海 洋 通 訊 倡 議 合 作 備 忘 錄,, 在 5 個 索 馬 利 亞 港 口 建 立 海 洋 安 全 中 心 5 104 年 9 月 29 日 馬 總 統 應 歐 洲 議 會 友 臺 小 組 主 席 Werner LANGEN 邀 請, 與 歐 洲 議 會 議 員 視 訊 會 議, 就 臺 歐 盟 關 係 兩 岸 關 係 及 區 域 安 全 等 各 項 議 題 交 換 意 見, 並 籲 請 歐 盟 儘 速 與 我 啟 談 雙 邊 投 資 協 定 (BIA) 1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6 104 年 10 月 6 日 我 與 西 班 牙 完 成 簽 署 臺 西 通 航 協 定 7 104 年 10 月 14 日 歐 盟 執 委 會 正 式 公 布 全 球 共 享 貿 易 邁 向 更 負 責 任 之 貿 易 及 投 資 文 件, 其 中 在 亞 太 經 貿 策 略 布 局 方 面, 歐 盟 將 研 議 啟 動 與 我 展 開 投 資 談 判 8 104 年 10 月 21 日 我 駐 歐 盟 兼 駐 比 利 時 代 表 處 與 英 國 國 際 海 員 福 址 暨 協 助 網 絡 簽 署 捐 贈 海 盜 倖 存 者 家 庭 基 金 備 忘 錄,, 協 助 遭 海 盜 劫 持 之 倖 存 者 及 其 家 屬 9 104 年 11 月 7 日 馬 總 統 與 中 國 大 陸 領 導 人 習 近 平 在 新 加 坡 會 面, 歐 盟 外 交 暨 安 全 政 策 高 級 代 表 Federica MOGHERINI 之 發 言 人 代 表 歐 盟 發 布 歡 迎 聲 明, 另 法 國 德 國 及 比 利 時 外 交 部 亦 公 開 表 示 肯 定 10 104 104 年 11 月 19 日 比 利 時 眾 議 院 全 會 通 過 友 我 之 臺 比 關 係 決 議 案 11 104 104 年 11 月 19 日 歐 洲 議 會 友 臺 小 組 主 席 Werner LANGEN 就 我 國 與 菲 律 賓 簽 署 臺 菲 有 關 促 進 漁 業 事 務 執 法 合 作 協 定 發 布 歡 迎 聲 明 12 104 104 年 12 月 1 日 至 2 日 本 院 與 歐 洲 經 貿 辦 事 處 共 同 舉 辦 2015 年 臺 歐 盟 性 別 平 權 論 壇 13 我 出 訪 歐 洲 國 家 政 要 : 總 統 府 江 資 政 宜 樺 赴 捷 克 出 席 第 19 屆 公 元 兩 千 論 壇 會 議 ; 貴 院 陳 委 員 明 文 訪 問 德 國 臺 灣 與 歐 洲 議 會 國 會 議 員 友 好 協 會 徐 委 員 少 萍 陳 委 員 節 如 及 尤 委 員 美 女 訪 問 奧 地 利 及 匈 牙 利 陳 委 員 節 如 及 尤 委 員 美 女 訪 問 捷 克 詹 委 員 凱 臣 陳 委 員 唐 山 楊 委 員 應 雄 李 委 員 桐 豪 及 鄭 委 員 汝 芬 訪 問 丹 麥 瑞 典 及 挪 威 邱 委 員 文 彦 田 委 員 秋 堇 及 賴 委 員 振 昌 訪 問 法 國 參 與 2015 年 聯 合 國 氣 候 變 遷 會 議 (COP21) 研 討 會 ; 司 法 院 蘇 副 院 長 永 欽 訪 問 波 蘭 奧 地 利 匈 牙 利 及 德 國 ; 考 試 院 伍 院 長 錦 霖 及 考 選 部 邱 部 長 華 君 訪 問 法 國 比 利 時 及 歐 盟 ; 本 院 馮 政 務 委 員 燕 赴 義 大 利 米 蘭 出 席 2015 年 社 會 企 業 世 界 論 壇 (SEWF); 交 通 部 陳 部 長 建 宇 訪 問 荷 蘭 法 國 及 德 國 曾 次 長 大 仁 赴 愛 爾 蘭 出 席 國 際 橋 梁 隧 道 及 收 費 公 路 協 會 (IBTTA) 年 會 並 順 訪 英 國 ; 農 委 會 陳 主 委 保 基 訪 問 義 大 利 法 國 比 利 時 及 歐 盟 ; 法 務 部 羅 部 長 瑩 雪 訪 問 比 利 時 盧 森 堡 歐 盟 及 荷 蘭 ; 文 化 部 洪 部 長 孟 啟 訪 問 法 國 邱 前 次 長 于 芸 訪 問 英 國 法 國 及 義 大 利 ; 教 育 部 吳 部 長 思 華 訪 問 法 國 及 德 國 ; 僑 委 會 陳 委 員 長 士 魁 陸 委 會 夏 主 委 立 言 及 外 交 部 史 次 長 亞 平 赴 希 臘 出 席 第 41 屆 歐 洲 華 僑 團 體 聯 誼 會 年 會 ; 環 保 署 魏 署 長 國 彥 訪 問 德 國 法 國 及 出 席 COP21; 經 濟 部 沈 次 長 榮 津 率 領 2015 年 歐 洲 招 商 團 赴 德 國 芬 蘭 瑞 士 及 瑞 典 訪 問 ; 高 雄 市 陳 市 長 菊 訪 問 法 國 14 歐 洲 訪 華 政 要 : 馬 爾 他 騎 士 團 元 首 Matthew FESTING 大 教 長 衛 生 部 長 Dominique Prince DE LA ROCHEFOUCAULD-MONTBEL MONTBEL; 歐 洲 議 會 保 守 黨 團 副 主 席 Geoffrey Van ORDEN 議 員 歐 洲 議 員 Bolesław G. PIECHA Jørn DOHRMANN Jadwiga WIŚNIEWS NIEWSKA KA Edward CZESAK Amjad Amjad BASHIR; 比 利 時 聯 邦 參 議 院 議 長 Christine DEFRAIGNE 參 議 員 Valérie DE BUE 眾 議 員 Servais VERHERSTRAETEN Hans Hans BONTE Michel DE LAMOTTE Karolien GROSEMANS Wouter RASKIN Sarah Sarah CLAERHOUT; 法 國 參 議 院 友 臺 小 組 主 席 ( 前 國 防 部 長 )Alain RICHARD 參 議 員 副 主 席 ( 前 經 貿 部 長 )Jean-Marie BOCKEL 參 議 員 參 議 員 Philippe KALTENBACH Claude Claude 18
外 交 RAYNAL Sylvie GOY-CHAVENT CHAVENT Mme Marie-Françoise PEROL-DUMONT DUMONT 國 民 議 會 議 員 Jean-Luc REITZER Erice Erice STRAUMANN; 義 大 利 參 議 院 督 察 長 ( 臺 義 國 會 友 協 主 席 )Lucio MALAN 參 議 員 ; 臺 英 國 會 小 組 共 同 主 席 Nigel EVANS 下 議 員 下 議 員 David AMESS Mark Mark MENZIES David MORRIS SheryII MURRAY Mark PRITCHARD Laurence ROBERTSON Andrew STEPHENSON Andrew GWYNNE Stephen HEPBURN IAN LUCAS Ian PAISLEY 臺 英 國 會 小 組 共 同 主 席 Lord FAULKNER 上 議 員 上 議 員 Lord DHOLAKIA Lord GROCOTT Lord KILCLOONEY Lord Lord RANA 下 議 員 Sharon HODGSON Michelle DONELAN; 荷 蘭 眾 議 員 Harry van BOMMEL; 西 班 牙 國 會 友 臺 協 會 會 長 Francisco VAÑÓ FERRE 眾 議 員 眾 議 員 Antonio GUTIÉRREZ MOLINA Andr Andrés José AYALA SANCHEZ Tom Tomás Pedro BURGOS BETETA Mar María a Ar ánzazu MIGUÉLEZ PARIENTE Carolina ESPAÑA REINA Gema CONDE MARTINEZ; 波 蘭 眾 議 院 副 議 長 Elzbieta RADZISZEWSKA 眾 議 員 Pawel ARNDT Mr. Jozef RACKI 參 議 員 Robert DOWHAN Izabela KLOC; 匈 牙 利 國 會 副 議 長 István JAKAB 國 會 議 員 Gábor FODOR Istv án n HORVÁTH Imre VEJKEY Béla DANKÓ; 愛 沙 尼 亞 國 會 議 員 Deniss BORODIT Mihhail KORB Viktoria LADÕNSKAJA; 德 國 經 濟 部 次 長 Matthias MACHNIG 勞 動 及 社 會 部 政 務 次 長 Anette KRAMME 國 會 基 民 基 社 聯 盟 黨 團 副 主 席 兼 臺 德 經 濟 合 作 會 議 德 方 主 席 Michael FUCHS 議 員 ; 捷 克 參 議 院 首 席 副 議 長 Premysl SOBOTKA 參 議 員 Jan HORNIK Petr BRATSKY; 丹 麥 哥 本 哈 根 市 兒 童 及 青 年 事 務 市 長 Pia ALLERSLEV; 奧 地 利 Baldramsdorf 市 長 Heinrich Peter GERBER ( 三 ) 我 國 與 亞 太 國 家 關 係 : 1 本 期 在 我 國 舉 行 臺 澳 雙 邊 經 濟 諮 商 會 議 ; 在 臺 北 舉 行 臺 菲 勞 工 部 長 級 會 議 並 簽 署 臺 菲 勞 工 直 聘 聯 合 執 行 綱 領 ; 在 泰 國 曼 谷 舉 行 第 17 屆 臺 泰 勞 務 諮 商 會 議 2015 年 臺 泰 高 等 教 育 論 壇 ; 在 韓 國 首 爾 舉 行 第 40 屆 臺 韓 經 濟 聯 席 會 議 ; 在 緬 甸 舉 辦 臺 緬 第 1 屆 經 貿 局 長 級 會 議 ; 在 越 南 舉 辦 臺 越 雙 邊 財 政 次 長 級 會 議 臺 越 科 技 合 作 會 議 ; 在 日 本 東 京 舉 行 第 40 屆 臺 日 經 濟 貿 易 會 議 2 104 年 7 月 12 日 至 15 日 日 本 醫 師 會 派 遣 名 古 屋 大 學 醫 學 系 松 田 直 人 教 授 與 急 救 燒 燙 傷 專 家 一 行 訪 華, 並 就 八 仙 樂 園 塵 爆 傷 患 病 情 及 專 業 醫 療 領 域 與 我 交 換 意 見 3 104 年 7 月 13 日 至 15 日 臺 北 市 柯 市 長 文 哲 一 行 赴 韓 國 光 州 出 席 第 28 屆 夏 季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閉 幕 典 禮, 並 順 訪 首 爾 進 行 姊 妹 市 交 流 4 104 年 9 月 17 日 臺 韓 簽 署 航 約 瞭 解 備 忘 錄, 開 闢 高 雄 金 浦 規 則 性 包 機 5 104 年 10 月 9 日 至 11 日 日 華 議 員 懇 談 會 國 慶 祝 賀 團 訪 華, 並 晉 見 總 統 拜 會 立 法 院 長 及 參 加 國 慶 大 典 6 104 年 10 月 22 日 宣 布 臺 韓 青 年 度 假 打 工 名 額, 自 105 年 起 由 現 行 400 人 擴 增 至 600 人 7 104 年 11 月 5 日 與 菲 律 賓 在 臺 北 簽 署 臺 菲 關 於 促 進 漁 業 事 務 執 法 合 作 協 定 並 立 即 召 開 1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技 術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8 104 年 11 月 26 日 我 與 日 本 簽 署 避 免 雙 重 課 稅 協 定 競 爭 法 適 用 瞭 解 備 忘 錄 及 強 化 災 害 防 救 業 務 交 流 合 作 備 忘 錄 9 104 年 12 月 18 日 我 駐 印 尼 泗 水 辦 事 處 正 式 掛 牌 運 作 10 訪 華 政 要 : 澳 洲 外 貿 部 次 長 Gary Quinlan; 紐 西 蘭 毛 利 黨 共 同 黨 魁 MaramaFox; 韓 國 仁 川 市 長 劉 正 福 國 會 韓 臺 國 會 議 員 親 善 協 會 會 長 趙 慶 泰 議 員 韓 國 世 宗 研 究 所 理 事 長 朴 晙 雨 韓 國 安 保 問 題 研 究 所 理 事 長 金 熙 相 ; 日 本 前 首 相 野 田 佳 彥 前 外 務 副 大 臣 岸 信 夫 小 澤 一 郎 及 瀧 波 宏 文 等 67 位 國 會 議 員 ; 菲 律 賓 勞 工 部 長 Rosalinda Dimapilis-Baldoz Baldoz; 泰 國 總 商 會 主 席 易 薩 拉 訪 華 ; 馬 來 西 亞 國 會 議 員 兼 首 相 東 亞 特 使 Tiong King Sing 國 會 議 員 Joseph Salang 及 砂 拉 越 州 (Sarawak) 州 元 首 泰 益 瑪 目 ; 印 度 國 會 議 員 Dr. Anantkumar Hegde 及 Mr. Arka Keshari Deo 11 我 出 訪 亞 太 地 區 重 要 人 士 : 李 前 總 統 登 輝 蕭 前 副 總 統 萬 長 貴 院 周 委 員 倪 安 司 法 院 賴 院 長 浩 敏 監 察 院 張 院 長 博 雅 陳 委 員 慶 財 桃 園 市 鄭 市 長 文 燦 高 雄 市 陳 市 長 菊 臺 北 市 議 會 吳 議 長 碧 珠 訪 問 日 本 ; 呂 前 副 總 統 秀 蓮 金 管 會 曾 主 委 銘 宗 農 委 會 陳 主 委 保 基 訪 問 菲 律 賓 ; 經 濟 部 鄧 部 長 振 中 訪 問 澳 大 利 亞 ; 臺 北 市 柯 市 長 文 哲 教 育 部 林 次 長 思 伶 國 發 會 林 副 主 委 桓 訪 問 韓 國 ; 退 輔 會 董 主 委 翔 龍 教 育 部 林 次 長 思 伶 訪 問 泰 國 ; 金 管 會 曾 主 委 銘 宗 財 政 部 張 次 長 璠 科 技 部 林 次 長 一 平 公 平 會 邱 副 主 委 永 和 訪 問 越 南 ; 僑 委 會 陳 委 員 長 士 魁 原 民 會 陳 張 副 主 委 培 倫 訪 問 馬 來 西 亞 ; 經 濟 部 卓 次 長 士 昭 教 育 部 林 次 長 思 伶 訪 問 印 尼 ; 僑 委 會 陳 委 員 長 士 魁 訪 問 柬 埔 寨 ; 科 技 部 錢 次 長 宗 良 訪 問 印 度 ( 四 ) 我 國 與 亞 西 及 非 洲 國 家 關 係 : 1 104 年 8 月 3 日 約 旦 眾 議 院 正 式 成 立 國 會 友 臺 小 組 - 臺 約 人 民 暨 國 會 委 員 會 2 104 年 9 月 24 日 科 技 部 與 俄 羅 斯 科 學 基 金 會 簽 署 科 技 合 作 協 議 3 104 年 10 月 15 日 簽 署 臺 斐 司 法 合 作 協 議 4 104 年 10 月 18 日 簽 署 臺 以 ( 色 列 ) 再 生 能 源 合 作 意 向 書 5 訪 華 政 要 : 前 蘇 聯 航 空 志 願 隊 後 人 Evgeng Opasos 及 Andvey Matveev 抗 日 時 期 曾 任 我 軍 事 顧 問 團 長 之 蘇 聯 名 將 Vasily CHUIKOV 元 帥 後 人 Nikolai CHUIKOV 伉 儷 ; 蒙 古 工 業 部 政 策 計 劃 司 司 長 BATTOGTOKH Dor jgotov;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環 境 暨 水 資 源 部 代 理 助 理 次 長 Eng. Mariam Mohammed Saeed Hareb; 南 非 執 政 黨 ANC 國 會 議 員 Nthabiseng Pauline Khunou 等 7 位 議 員 農 林 漁 業 部 農 作 生 產 司 司 長 Julian Jaftha; 奈 及 利 亞 國 家 科 學 與 工 程 設 施 署 署 長 Mohammed Haruna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署 長 Bature Umar Masari 國 家 愛 滋 病 防 治 署 署 長 John Idoko; 巴 林 工 務 市 政 暨 都 市 計 畫 部 漁 業 司 司 長 Ebtisam Khalaf 商 工 總 會 主 席 Khalid Abdulrahman Almoayed; 以 色 列 國 會 憲 法 法 律 及 司 法 委 員 會 主 席 Nissan Slomiansky 等 4 位 議 員 20
外 交 ( 五 ) 我 國 與 拉 丁 美 洲 國 家 關 係 : 1 與 美 國 及 哥 倫 比 亞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部 門 共 同 舉 辦 第 5 屆 國 際 電 子 廢 棄 物 回 收 管 理 夥 伴 會 議,,,, 計 有 來 自 亞 洲 非 洲 美 洲 及 大 洋 洲 共 17 國 44 位 政 府 及 非 營 利 組 織 相 關 人 員 參 與 2 補 助 經 濟 部 派 員 赴 墨 西 哥 參 加 第 15 屆 青 創 企 業 家 週 3 補 助 淡 江 大 學 每 洲 研 究 所 赴 墨 西 哥 舉 辦 中 華 民 國 第 14 屆 拉 丁 美 洲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4 補 助 秘 魯 駐 臺 北 商 務 辦 事 處 參 加 2015 臺 北 國 際 旅 展 5 訪 華 政 要 : 墨 西 哥 參 議 院 副 議 長 Luis Sánchez S Jiménez nez; 厄 瓜 多 前 國 防 部 長 Oswaldo Jarr ín 伉 儷 工 業 部 中 小 企 業 司 司 長 Ricardo Zambrano 愛 國 社 會 黨 (PSP) 黨 主 席 國 會 議 員 Fausto Gutiérrez rrez 國 會 議 員 César Solórzano rzano 審 計 長 Carlos Pólit P 伉 儷 ; 秘 魯 國 會 議 員 Luis Galarreta Velarde Juan Pari Choquecota Esther Saavedra 三 務 實 靈 活 參 與 政 府 間 國 際 組 織 ( 一 ) 參 與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APEC APEC): 1 本 期 外 交 部 協 助 相 關 部 會 順 利 出 席 各 項 APEC 相 關 會 議 及 活 動, 包 括 :7 場 專 業 部 長 會 議 2 場 高 階 政 策 對 話 4 場 資 深 官 員 會 議 2 場 APEC 企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ABAC) 會 議 1 場 APEC 部 長 級 年 會 (AMM) 1 場 APEC 經 濟 領 袖 會 議 (AELM), 以 及 多 場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2 本 期 我 國 在 臺 主 辦 或 與 其 他 APEC 會 員 合 辦 24 場 APEC 相 關 會 議 及 論 壇 活 動, 包 括 :APEC 區 域 液 化 天 然 氣 貿 易 促 進 研 討 會 APEC 漁 畜 糧 損 評 估 方 法 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APEC 緊 急 應 變 決 策 支 援 研 習 營 國 際 人 力 移 動 及 權 益 保 障 工 作 坊 APEC 加 速 器 網 絡 - 早 階 投 資 論 壇 II ICT ICT 促 進 女 性 包 容 性 成 長 研 討 會 及 APEC 加 速 器 網 路 高 峰 會 暨 全 球 創 業 挑 戰 賽 等 ( 二 ) 參 與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TO WTO): 1 洽 邀 WTO 官 員 訪 華 :WTO 技 術 暨 訓 練 處 處 長 Bridget Chilala 及 參 事 Mustapha Sadni Jallab 於 104 年 8 月 17 日 至 21 日 訪 華, 期 間 並 舉 行 WTO 與 貿 易 相 關 之 技 術 協 助 演 講 2 完 成 存 放 貿 易 便 捷 化 協 定 (TFA) (TFA):104 年 9 月 3 日 WTO 發 布 新 聞 稿, 稱 我 國 已 批 准 TFA 並 依 國 際 法 規 定 向 WTO 完 成 存 放 程 序, 成 為 第 15 個 接 受 TFA 之 WTO 會 員 3 籌 辦 WTO 相 關 活 動 : (1)104 年 7 月 舉 辦 WTO 食 品 安 全 檢 驗 與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措 施 (SPS) 國 家 級 研 討 會,WTO 指 派 官 員 Anneke Hamilton 來 華 說 明, 計 50 餘 位 辦 理 SPS 業 務 人 員 參 加 (2)104 年 8 月 舉 辦 WTO 貿 易 便 捷 化 協 定 (TFA) 國 家 級 研 討 會,WTO 指 派 官 員 Alejandro Gamboa-Alder 來 華 授 課, 計 80 位 國 內 各 機 關 辦 理 關 務 業 務 人 員 參 與 (3)104 年 8 月 舉 辦 WTO 20 週 年 : 回 顧 與 展 望 國 際 研 討 會, 邀 請 亞 太 地 區 重 要 之 WTO 研 究 智 庫 學 者 與 會,WTO 秘 書 長 Roberto Azevêdo 特 別 預 錄 影 片 發 表 主 題 演 講 並 祝 賀 我 研 討 會 順 利 成 功, 共 計 300 位 相 關 部 會 同 仁 及 各 界 人 士 參 與 2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4)104 年 9 月 舉 辦 WTO 服 務 業 貿 易 國 家 級 研 討 會,WTO 指 派 顧 問 Peter Morrison 及 Ruosi Zhang 來 華 授 課, 計 60 位 政 府 及 學 界 人 士 參 與 4 深 化 與 WTO 之 多 邊 關 係 : (1)WTO 入 會 談 判 :104 年 8 月 我 國 與 賴 比 瑞 亞 完 成 簽 署 臺 賴 ( 比 瑞 亞 ) 就 賴 比 瑞 亞 加 入 WTO 雙 邊 談 判 議 定 書, 並 取 得 44 項 貨 品 之 關 稅 減 讓 賴 比 瑞 亞 亦 同 意 予 我 國 人 落 地 簽 證 待 遇, 便 利 國 人 商 務 及 觀 光 (2) 參 與 杜 哈 發 展 議 程 及 峇 里 套 案 談 判 : 為 加 速 多 邊 談 判 之 進 展, 我 國 及 其 他 會 員 並 就 農 業 非 農 業 及 服 務 業 等 議 題 積 極 談 判, 以 爭 取 我 國 經 貿 利 益 (3) 參 與 WTO 爭 端 解 決 機 制 : 我 國 提 告 印 尼 之 印 尼 特 定 鋼 鐵 產 品 防 衛 措 施 案 (DS490) (DS490), 已 於 104 年 9 月 28 日 經 爭 端 解 決 機 構 (DSB) 通 過, 正 式 成 立 審 議 小 組, 對 本 案 進 行 審 理, 以 捍 衛 我 商 權 益 5 參 與 WTO 複 邊 談 判 : 我 國 刻 正 參 與 服 務 貿 易 協 定 (TiSA) (TiSA) 資 訊 科 技 協 定 (ITA) 擴 大 談 判 環 境 商 品 協 定 (EGA EGA) 等 複 邊 談 判, 以 及 運 用 新 會 員 加 入 政 府 採 購 協 定 (GPA) 之 機 會 取 得 新 政 府 採 購 商 機, 以 利 我 廠 商 開 拓 國 際 市 場 6 協 助 開 發 中 及 低 度 開 發 國 家 融 入 多 邊 貿 易 體 系 : 為 協 助 開 發 中 及 低 度 開 發 國 家 進 行 能 力 建 構, 我 不 定 期 捐 助 WTO 相 關 倡 議, 包 括 承 諾 自 102 年 起 連 續 3 年, 每 年 捐 助 8 萬 美 元 予 標 準 與 貿 易 發 展 機 構 基 金 (STDF) (STDF), 以 協 助 提 升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能 力 7 推 動 爭 取 加 入 跨 太 平 洋 夥 伴 協 定 (TPP TPP) 及 區 域 全 面 經 濟 夥 伴 協 定 (RCEP) (RCEP): 為 促 使 我 國 市 場 及 法 規 與 國 際 標 準 調 和, 行 政 部 門 以 美 韓 FTA 檢 視 我 國 經 貿 體 制, 並 於 104 年 8 月 18 日 公 布 經 貿 自 由 化 之 盤 點 結 果, 確 認 我 國 已 符 合 TPP 標 準 部 分 須 進 一 步 自 由 化 項 目, 以 及 後 續 彌 平 落 差 所 需 之 配 套 措 施 TPP 業 於 10 月 5 日 完 成 談 判 並 於 11 月 5 日 公 布 協 定 文 本 草 案, 我 相 關 部 會 已 據 以 再 次 進 行 盤 點, 盤 點 成 果 已 轉 請 相 關 駐 外 館 處 向 TPP 駐 在 國 各 界 宣 介 說 明, 以 爭 取 支 持, 期 能 儘 速 推 動 我 國 加 入 TPP 第 二 輪 談 判 ( 三 ) 參 與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WHO):104 年 11 月 1 日 至 2 日 外 交 部 與 衛 福 部 合 辦 2015 臺 灣 全 球 健 康 論 壇, 計 邀 獲 7 位 友 邦 衛 生 部 部 次 長,3 位 非 友 邦 衛 生 部 部 次 長 訪 華 ( 四 ) 參 與 國 際 民 航 組 織 (ICAO) (ICAO): 政 府 持 續 在 102 年 獲 邀 出 席 ICAO 第 38 屆 大 會 之 基 礎 上, 積 極 爭 取 國 際 支 持 我 國 擴 大 有 意 義 參 與 ICAO 相 關 會 議 機 制 及 活 動 ;104 年 計 有 巴 拉 圭 參 眾 議 會 通 過 聲 明 巴 西 聯 邦 眾 議 院 外 交 暨 國 防 委 員 會 愛 爾 蘭 參 議 院 通 過 友 我 決 議 美 國 24 州 參 眾 議 會 通 過 共 36 個 友 我 決 議 及 聲 明, 葡 萄 牙 議 會 (28 位 議 員 連 署 ) 亦 為 我 致 函 ICAO, 支 持 我 擴 大 有 意 義 參 與 該 組 織 ( 五 ) 參 與 聯 合 國 氣 候 變 化 綱 要 公 約 (UNFCCC) (UNFCCC):104 年 11 月 30 日 至 12 月 11 日 於 法 國 巴 黎 舉 行 UNFCCC 第 21 屆 締 約 方 大 會 (COP21 COP21), 迄 今 我 各 友 邦 計 有 吐 瓦 魯 國 索 羅 門 群 島 馬 紹 爾 群 島 帛 琉 吉 里 巴 斯 諾 魯 貝 里 斯 聖 克 里 斯 多 福 及 尼 維 斯 聖 露 西 亞 聖 文 森 薩 爾 瓦 22
外 交 多 尼 加 拉 瓜 巴 拿 馬 宏 都 拉 斯 聖 多 美 普 林 西 比 史 瓦 濟 蘭 巴 拉 圭 海 地 等 18 友 邦 確 切 為 我 致 函 ; 另 上 述 各 友 邦, 均 承 諾 為 我 於 COP21 之 高 階 會 議 執 言 ( 六 ) 參 與 區 域 漁 業 管 理 組 織 : 1 104 年 8 月 25 日 我 國 加 入 北 太 平 洋 漁 業 委 員 會 (NPFC) 成 為 會 員, 並 出 席 9 月 3 日 於 日 本 東 京 舉 行 之 第 1 屆 委 員 會 會 議 我 國 亦 出 席 南 方 黑 鮪 保 育 委 員 會 (CCSBT) 第 4 屆 策 略 暨 漁 業 管 理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及 第 22 屆 年 會 暨 延 伸 委 員 會 會 議 國 際 大 西 洋 鮪 類 資 源 保 育 委 員 會 (ICCAT) 第 4 屆 修 約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暨 第 24 屆 年 會 中 西 太 平 洋 漁 業 委 員 會 (WCPFC) 第 12 屆 年 會 等 相 關 會 議 2 我 國 於 103 年 12 月 WCPFC 第 11 屆 年 會 宣 布 捐 助 該 組 織 成 立 中 華 臺 北 信 託 基 金,, 以 5 年 為 期, 每 年 40 萬 美 元, 總 金 額 200 萬 美 元 我 國 刻 與 WCPFC 秘 書 處 研 商 該 基 金 執 行 相 關 細 節, 盼 於 105 年 正 式 啟 動 ( 七 ) 參 與 其 他 政 府 間 國 際 組 織 : 1 本 期 我 國 組 團 出 席 國 際 棉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ICAC) 第 24 屆 年 會 國 際 衛 星 輔 助 搜 救 組 織 (Cospas-Sarsat) 第 54 屆 理 事 會 會 議 亞 洲 開 發 銀 行 (ADB) 第 12 期 亞 洲 開 發 基 金 (ADF XII) 第 1 次 增 資 會 議 亞 太 防 制 洗 錢 組 織 (APG) 年 會 世 界 選 舉 機 關 協 會 (A (A-WEB) 年 會 亞 太 地 區 追 討 犯 罪 所 得 機 構 網 路 (ARIN (ARIN-AP) AP) 第 2 屆 年 會 等 相 關 會 議 2 104 年 9 月 8 日 我 國 與 歐 洲 復 興 開 發 銀 行 (EBRD) 於 臺 北 合 辦 投 資 商 機 論 壇, 由 EBRD 基 礎 建 設 總 處 總 處 長 Thomas Maier 偕 相 關 業 務 主 管 擔 任 講 員, 吸 引 我 160 餘 名 業 者 參 加, 另 安 排 一 對 一 洽 談 共 計 35 場 次, 有 效 協 助 我 國 廠 商 瞭 解 並 拓 展 歐 銀 受 援 國 商 機 3 104 年 10 月 20 日 至 23 日 亞 太 農 業 研 究 機 構 聯 盟 (APAARI) 執 行 秘 書 Dr.Raghunath Ghodake 應 邀 訪 華 出 席 2015 年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預 防 與 控 制 國 際 研 討 會,,,, 與 我 農 業 部 門 進 行 交 流 4 104 年 10 月 25 日 至 31 日 友 邦 駐 聯 合 國 常 任 代 表 訪 華 團 一 行 6 人 應 邀 訪 華, 包 括 史 瓦 濟 蘭 王 國 駐 聯 合 國 常 任 代 表 Zwelethu Mnisi 大 使 伉 儷 吉 里 巴 斯 駐 聯 合 國 常 任 代 表 Makurita Baaro 大 使 伉 儷 帛 琉 駐 聯 合 國 常 任 代 表 Caleb Otto 大 使 及 薩 爾 瓦 多 駐 聯 合 國 常 任 代 表 Rubén Zamora 大 使 5 104 年 11 月 11 日 至 13 日 亞 洲 生 產 力 組 織 (APO) 秘 書 長 天 野 萬 利 (Mari Amano) 應 邀 訪 華 出 席 2015 綠 色 領 導 力 國 際 論 壇 暨 綠 色 卓 越 中 心 成 果 與 展 望 活 動, 與 APO 各 會 員 國 及 我 專 家 學 者 就 亞 太 地 區 綠 能 科 技 創 新 與 產 業 發 展 進 行 交 流 6 104 年 11 月 16 日 至 19 日 亞 非 農 村 發 展 組 織 (AARDO) 秘 書 長 Wassfi Hassan El-Sreihin 應 邀 訪 華 出 席 資 通 訊 技 術 在 農 業 與 鄉 村 發 展 及 管 理 之 角 色 - 專 家 研 習 計 畫 相 關 活 動 四 輔 導 國 內 非 政 府 組 織 (NGO) 與 國 際 接 軌, 擴 大 人 道 援 助 ( 一 ) 輔 導 國 內 NGO 與 國 際 接 軌 : 2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 104 年 7 月 6 日 至 22 日 協 助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阿 彌 陀 佛 關 懷 協 會 赴 德 國 舉 辦 臺 灣 愛 飛 揚 - 國 際 文 化 教 育 慈 善 交 流 巡 演 2 104 年 8 月 協 助 接 待 參 加 臺 灣 民 主 基 金 會 舉 辦 2015 亞 洲 青 年 領 袖 民 主 研 習 營 之 27 位 青 年 領 袖 3 104 年 8 月 協 助 地 方 民 代 公 益 論 壇 舉 辦 2015 年 全 球 民 代 公 益 論 壇,, 邀 請 歐 洲 區 域 立 法 議 會 聯 合 會 (CALRE) 主 席 Mr. Raffaele Cattaneo 日 本 地 方 議 員 聯 盟 會 長 松 田 良 昭 及 菲 律 賓 議 員 聯 盟 (PCL) 主 席 Ms. Maybelyn Rose de la Cruz-Fernandez 等 各 國 議 會 聯 合 會 領 袖 訪 華 與 會 4 104 年 8 月 協 助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亞 太 區 主 任 Srirak Plipat 訪 華 5 104 年 8 月 輔 導 及 協 助 中 華 民 國 退 伍 軍 人 協 會 高 理 事 長 仲 源 赴 波 蘭 索 波 特 (Sopot) 參 加 世 界 退 伍 軍 人 聯 合 會 (World Veterans Federation, WVF) 第 28 屆 代 表 大 會 中, 高 仲 源 當 選 該 會 亞 洲 太 平 洋 常 務 理 事 會 (SCAP) 主 席, 並 兼 任 WVF 副 總 會 長 (Vice President) 6 104 年 9 月 13 日 至 10 月 5 日 協 助 中 國 回 教 協 會 組 團 赴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進 行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及 朝 覲 7 104 年 9 月 22 日 至 27 日 協 助 臺 灣 海 外 援 助 發 展 聯 盟 赴 蒙 古 參 加 2015 CPDE 東 北 亞 次 區 域 年 會,, 並 獲 2016 CPDE 東 北 亞 次 區 域 年 會 在 臺 主 辦 權 8 104 年 9 月 協 助 世 界 自 由 民 主 聯 盟 中 華 民 國 總 會 葛 秘 書 長 永 光 赴 奧 地 利 瑞 典 研 究 國 際 監 察 組 織 (IOI) (IOI), 以 及 赴 美 國 華 府 出 席 喬 治 華 盛 頓 大 學 主 辦 之 研 討 會 9 104 年 10 月 3 日 至 8 日 協 助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穀 類 食 品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所 邀 請 國 際 穀 類 暨 技 術 學 會 (ICC) 秘 書 長 Michaela Pichler 訪 華 10 104 104 年 10 月 協 助 國 際 外 科 學 會 世 界 總 會 國 際 外 科 學 會 印 尼 總 會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及 Pattimura University 附 設 醫 院 簽 署 醫 療 合 作 備 忘 錄 11 104 104 年 10 月 協 助 法 國 巴 黎 政 治 學 院 研 究 主 任 Francoise Mengin 女 士 與 國 內 學 者 世 界 自 由 民 主 聯 盟 中 華 民 國 總 會 及 婦 女 權 益 發 展 促 進 基 金 會 就 我 國 NGO 參 與 深 度 對 話 12 104 104 年 11 月 27 日 至 29 日 補 助 財 團 法 人 天 主 教 教 會 臺 灣 地 區 主 教 團 與 人 類 生 命 國 際 組 織 (HLI) 合 辦 第 20 屆 亞 太 信 仰 生 命 與 家 庭 國 際 會 議 ( 二 ) 參 與 國 際 人 道 救 援 : 1 104 年 7 月 1 日 至 31 日 協 助 好 心 人 基 金 會 赴 薩 國 San Salvador Sociedad Sociedad 及 El Carmen 等 市 辦 理 薩 爾 瓦 多 青 少 年 資 訊 提 升 暑 期 關 懷 計 畫 2 104 年 8 月 11 月 協 助 靈 鷲 山 慈 善 基 金 會 及 社 團 法 人 臺 灣 健 康 服 務 協 會 共 組 醫 療 團, 先 後 赴 緬 甸 馳 援 洪 澇 災 民 及 赴 尼 泊 爾 提 供 地 震 災 民 後 續 醫 療 照 護 3 104 年 9 月 8 日 我 國 辦 理 協 助 在 約 旦 之 伊 拉 克 基 督 徒 難 民 改 善 生 活 機 能 計 畫 蓋 建 戶 外 置 物 空 間 之 人 道 援 助 案, 並 與 國 際 知 名 NGO 近 東 基 金 會 辦 理 降 低 在 約 旦 Zarqa 省 敘 24
外 交 利 亞 難 民 與 約 旦 窮 民 之 脆 弱 性 之 人 道 援 助 計 畫 4 104 年 9 月 29 日 辦 理 我 與 美 慈 組 織 合 作 進 行 對 敘 利 亞 難 民 營 及 難 民 群 聚 社 區 人 道 援 助 計 畫 5 104 年 9 月 協 助 財 團 法 人 羅 慧 夫 顱 顏 基 金 會 派 遣 10 名 義 診 團 員 赴 蒙 古 兒 童 大 醫 院 進 行 唇 顎 裂 手 術 義 診, 執 行 25 例 免 費 唇 顎 裂 手 術 6 104 年 10 月 參 與 馬 爾 他 騎 士 團 駐 塞 爾 維 亞 大 使 館 完 成 災 區 兒 童 願 望 援 助 計 畫 2 萬 美 元 7 104 年 12 月 參 與 教 廷 醫 療 牧 靈 委 員 會 轄 下 之 善 良 的 撒 瑪 利 亞 人 基 金 會 及 一 心 委 員 會 轄 下 之 人 類 發 展 基 金 會 進 行 人 道 援 助 計 畫 2 萬 歐 元 8 本 期 賑 濟 巴 拉 圭 伊 泰 布 阿 省 賑 災 用 毛 毯 賑 濟 阿 根 廷 布 宜 諾 斯 艾 利 斯 省 水 災 事 賑 濟 薩 爾 瓦 多 旱 災 援 助 智 利 北 部 Coquimbo 地 震 震 災 援 助 瓜 地 馬 拉 土 石 流 救 災 款 資 助 貝 里 斯 總 理 夫 人 巴 珞 女 士 新 生 兒 加 護 病 房 育 嬰 箱 及 嬰 兒 床 醫 療 設 備 援 助 宏 都 拉 斯 國 家 救 災 委 員 會 (COPECO) 救 災 款 捐 助 宏 都 拉 斯 食 米 五 公 眾 外 交 及 國 際 交 流 與 合 作 ( 一 ) 國 際 青 年 交 流 活 動 : 1 辦 理 國 際 青 年 大 使 交 流 計 畫,104 年 錄 取 來 自 全 國 55 所 大 專 ( 學 ) 校 院 共 160 名 同 學, 分 為 10 團, 在 9 月 間 出 訪 3 週, 造 訪 五 大 洲 35 個 國 家 41 座 城 市, 協 助 擴 大 青 年 國 際 視 野 2 辦 理 選 送 國 內 非 政 府 組 織 (NGOs) 幹 部 赴 海 外 國 際 非 政 府 組 織 (INGOs) 實 習 計 畫 : : :104 年 共 錄 取 10 名 NGOs 幹 部, 分 赴 美 國 英 國 瑞 士 等 國 重 點 INGOs 實 習, 不 僅 促 進 個 人 實 務 經 驗 交 流, 更 協 助 我 國 內 NGOs 幹 部 與 國 際 接 軌, 成 果 豐 碩 3 青 年 度 假 打 工 計 畫 :103 年 6 月 起 外 交 部 與 教 育 部 等 部 會 建 立 青 年 度 假 打 工 計 畫 跨 部 會 協 調 機 制,, 共 同 研 議 強 化 急 難 救 助 保 險 保 障 慎 選 仲 介 申 訴 救 濟 防 制 犯 罪 交 通 安 全 及 建 立 聯 繫 網 絡 等 度 假 打 工 應 注 意 事 項, 迄 已 召 開 7 次 會 議 各 相 關 部 會 除 於 各 官 方 網 站 提 供 完 整 實 用 資 訊 及 製 作 書 面 宣 導 資 料 外, 另 邀 請 相 關 駐 華 機 構 共 同 加 強 宣 導 ( 二 ) 臺 灣 獎 助 ( 學 ) 金 :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計 有 92 位 臺 灣 獎 助 金 受 獎 學 人 抵 臺 ; 臺 灣 獎 學 金 在 臺 留 學 生 共 871 人,10 餘 年 來 計 有 2,414 位 受 獎 生 ( 三 ) 遠 朋 國 建 班 : 本 期 辦 理 141 期 社 會 階 層 西 語 班, 計 有 來 自 拉 丁 美 洲 地 區 26 名 學 員 來 華 參 訓 ( 四 ) 其 他 國 際 合 作 交 流 : 1 104 年 8 月 12 日 至 14 日 臺 美 合 辦 全 球 合 作 暨 訓 練 架 構 (GCTF) 成 立 後 首 場 活 動 MERS( 莫 士 ) 檢 驗 診 斷 國 際 研 習 營,,,12 月 7 日 至 8 日 辦 理 登 革 熱 國 際 研 討 會 暨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2 104 年 9 月 9 日 至 12 日 2015 年 中 美 洲 觀 光 產 業 商 機 考 察 團 赴 薩 爾 瓦 多 進 行 考 察 3 104 年 10 月 我 參 與 全 球 反 海 盜 計 畫 : 捐 助 16 萬 6,000 美 元 予 美 國 一 個 地 球 未 來 基 金 會 之 海 洋 無 海 盜 計 畫,, 以 加 強 索 馬 利 亞 沿 岸 之 海 事 安 全 ; 捐 贈 3 萬 美 元 予 人 道 回 應 海 2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盜 計 畫 之 海 盜 倖 存 者 家 庭 基 金,, 以 協 助 遭 海 盜 劫 持 之 倖 存 者 及 其 家 屬 4 104 年 11 月 2 日 至 5 日 我 駐 宏 都 拉 斯 大 使 館 與 宏 都 拉 斯 女 性 藝 術 家 協 會 (M (MUA) 舉 辦 臺 灣 書 院 第 1 屆 臺 灣 文 化 週 活 動 5 104 年 11 月 9 日 至 13 日 衛 福 部 派 遣 3 名 醫 療 專 家 赴 貝 里 斯, 指 導 該 國 最 大 公 立 醫 院 卡 爾 修 斯 納 紀 念 醫 院 操 作 及 維 護 我 國 捐 贈 之 器 材 6 104 年 12 月 17 日 於 臺 北 舉 辦 中 東 歐 在 華 學 人 臺 灣 研 習 營 7 本 期 提 供 中 東 歐 地 區 國 家 政 府 部 門 及 民 間 團 體 小 額 援 贈 : 贊 助 捷 克 民 間 慈 善 組 織 Parish Charity Stary Knin 購 置 公 務 車 輛 ; 贊 助 斯 洛 伐 克 購 置 伊 麗 莎 白 癌 症 中 心 口 腔 X 光 掃 描 設 備 基 督 老 人 中 心 電 腦 Kysta 市 政 府 電 腦 及 Stara Lubovna 博 物 館 3D 電 視 機 ; 贊 助 波 蘭 購 置 復 健 器 材 及 相 關 清 洗 設 備 Bytom 市 Rozbark 區 天 主 教 區 辦 公 室 添 購 樂 器 ; 贊 助 立 陶 宛 青 年 領 袖 論 壇 舉 辦 青 年 領 袖 訓 練 營 Radviliskis 區 教 育 及 運 動 服 務 中 心 添 購 3D 印 表 機 立 京 威 爾 紐 斯 市 Naujoji Vilnia 音 樂 學 校 採 購 電 腦 及 音 樂 周 邊 設 備 ; 贊 助 拉 脫 維 亞 泛 大 西 洋 組 織 舉 辦 2015 波 羅 的 海 警 衛 (Baltic Guards) 活 動 Ventspils 孤 兒 院 及 Liepaja 兒 童 殘 障 院 書 包 拉 脫 維 亞 地 方 政 府 事 務 協 會 辦 理 地 方 政 府 首 長 表 揚 大 會 環 保 團 體 Malpils Fish 古 蹟 整 建 及 鋪 路 ; 贊 助 希 臘 Nafpaktos 市 第 一 高 級 中 學 筆 記 型 電 腦 10 部 及 Kozani 省 中 小 學 筆 記 型 電 腦 及 投 影 機 設 備 ; 贊 助 保 加 利 亞 索 菲 亞 東 正 教 教 堂 供 電 系 統 修 繕 工 程 ; 贊 助 愛 沙 尼 亞 Saaremaa 島 大 型 家 庭 協 會 籌 辦 3 項 家 庭 參 訪 活 動 及 Narva 市 社 福 機 構 ADIUTUM ADIUTUM 添 購 6 部 筆 電 六 提 升 領 事 業 務 服 務 ( 一 ) 持 續 提 升 護 照 品 質 及 安 全 防 偽 設 計 : 發 行 晶 片 護 照, 自 97 年 12 月 29 日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有 效 流 通 量 已 達 986 萬 5,306 本, 普 及 率 約 82.18%; 全 面 實 施 首 次 申 請 護 照 親 辦 措 施, 自 100 年 7 月 1 日 起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民 眾 至 全 國 318 個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人 別 確 認 數 量 達 150 萬 2,688 件 ;104 年 7 月 至 10 月 底 止, 親 赴 外 交 部 各 辦 事 處 申 辦 護 照 者 達 60 萬 5,436 件, 使 用 網 路 預 約 申 辦 護 照 服 務 計 2 萬 6,624 人 次 ( 二 ) 研 商 簡 化 外 人 來 臺 簽 證 規 定, 爭 取 更 多 國 家 提 升 對 我 國 人 之 簽 證 待 遇 : 1 我 國 目 前 共 計 給 予 45 個 國 家 國 民 免 簽 證 待 遇 及 3 個 國 家 國 民 落 地 簽 證 待 遇 ; 為 朝 國 際 旅 行 安 全 文 件 e 化 發 展 趨 勢 及 簡 化 外 籍 菁 英 旅 客 來 臺 手 續, 外 交 部 推 動 電 子 簽 證 建 置 計 畫,, 預 計 105 年 1 月 起 實 施, 將 有 助 後 續 爭 取 各 國 相 對 改 善 對 我 國 人 之 簽 證 待 遇 2 菲 律 賓 自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予 我 國 人 電 子 簽 證 ; 伊 朗 亞 美 尼 亞 索 馬 利 蘭 自 8 月 中 旬 起 予 我 國 人 落 地 簽 證, 印 度 卡 達 象 牙 海 岸 予 我 國 人 電 子 簽 證 ; 哈 薩 克 塔 吉 克 賴 比 瑞 亞 吉 布 地 自 10 月 起 予 我 國 人 落 地 簽 證, 加 彭 予 我 國 人 電 子 簽 證 ; 衣 索 比 亞 黎 巴 嫩 茅 利 塔 尼 亞 自 12 月 起 予 我 國 人 落 地 簽 證,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尚 比 亞 予 我 國 人 電 子 簽 證 26
外 交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我 國 人 得 以 免 簽 證 落 地 簽 證 或 電 子 簽 證 等 便 利 措 施 前 往 之 國 家 及 地 區 數 目 增 加 為 158 個 另 馬 來 西 亞 予 我 國 人 免 簽 證 待 遇 自 9 月 15 日 起 由 15 天 延 長 為 30 天, 印 尼 自 10 月 8 日 起 予 我 國 人 之 簽 證 待 遇 由 落 地 簽 證 改 為 免 簽 證 ( 三 ) 提 升 文 件 證 明 服 務 品 質 :104 年 7 月 至 10 月 底 止 計 辦 理 文 件 證 明 9 萬 8,473 件, 其 中 國 內 驗 發 文 件 4 萬 5,118 件, 國 外 驗 發 文 件 5 萬 3,355 件 ( 四 ) 落 實 保 僑 護 僑 及 旅 外 國 人 急 難 救 助 業 務 :104 年 7 月 至 10 月 計 1 萬 6,126 人 次 及 138 團 於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網 站 之 出 國 登 錄 網 頁 完 成 登 錄, 有 助 駐 外 館 處 於 緊 急 事 件 時, 可 據 以 聯 繫 國 人 或 其 在 臺 親 友 ; 外 交 部 緊 急 聯 絡 中 心 接 聽 民 眾 求 助 或 答 詢 電 話 計 2 萬 5,725 通, 處 理 國 人 緊 急 求 助 案 件 計 1,275 件 ; 駐 外 各 館 處 處 理 旅 外 國 人 急 難 救 助 案 件 計 2,056 件 七 國 際 新 聞 傳 播 ( 一 ) 重 要 政 策 國 際 傳 播 : 1 安 排 英 國 國 家 廣 播 公 司 湯 森 路 透 社 美 國 彭 博 新 聞 社 等 國 際 知 名 媒 體 晉 訪 總 統, 計 獲 刊 專 文 報 導 15 篇 2 籌 組 洛 杉 磯 時 報 麥 克 拉 齊 報 團 及 加 拿 大 環 球 郵 報 等 3 位 駐 亞 洲 特 派 員 晉 見 總 統, 計 獲 相 關 報 導 13 篇 3 配 合 104 年 11 月 7 日 於 新 加 坡 舉 行 馬 習 會,, 辦 理 國 際 文 宣 工 作, 除 受 理 36 家 國 際 媒 體 計 81 名 記 者 報 名 採 訪 外, 並 派 員 赴 新 加 坡 辦 理 中 外 媒 體 之 接 待 事 宜 當 日 現 場 採 訪 之 中 外 媒 體 計 193 家 621 名 記 者, 迄 計 蒐 獲 全 球 媒 體 報 導 1,292 篇, 報 導 內 容 中 肯 利 我 4 配 合 久 揚 專 案 辦 理 國 際 文 宣 作 業, 計 獲 全 球 媒 體 報 導 221 篇 5 配 合 104 年 11 月 13 日 至 19 日 於 菲 律 賓 馬 尼 拉 舉 行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APEC) 年 會, 辦 理 各 項 文 宣 作 為, 包 括 : 製 作 平 面 及 電 視 廣 告 於 Bloomberg Businessweek The Year Ahead 2016 特 刊 菲 律 賓 每 日 詢 問 者 報 馬 尼 拉 公 報 及 美 國 CNBC Asia Pacific 頻 道 等 國 際 媒 體 通 路 刊 播 ; 籌 組 5 國 媒 體 記 者 訪 華 團 ; 製 作 文 宣 品 ; 辦 理 國 內 記 者 新 聞 服 務 及 舉 辦 6 場 我 代 表 團 中 外 記 者 會 6 配 合 104 年 11 月 30 日 至 12 月 11 日 於 法 國 巴 黎 舉 行 UNFCCC COP21, 辦 理 各 項 文 宣 作 為, 包 括 : 首 度 設 置 互 動 式 攤 位, 透 過 數 位 遊 戲 軟 體 之 設 計, 與 現 場 民 眾 互 動, 以 宣 介 我 國 綠 能 科 技 之 實 力 及 協 助 對 抗 全 球 氣 候 變 遷 所 做 之 努 力 與 成 就 ; 與 國 家 地 理 頻 道 (NGC) 合 製 偉 大 工 程 巡 禮 : 數 位 金 礦 紀 錄 片, 並 於 年 會 期 間 在 NGC 法 國 頻 道 播 映 ; 製 作 文 宣 廣 告 ; 洽 登 環 保 署 署 長 政 策 性 專 文 ; 籌 組 3 個 國 際 媒 體 記 者 訪 華 團 7 籌 組 採 訪 我 政 經 現 況 之 日 本 記 者 團 採 訪 我 經 貿 實 力 之 東 南 亞 記 者 團 採 訪 我 國 慶 之 國 際 記 者 團 等 12 個 國 際 媒 體 記 者 團, 計 邀 得 102 名 國 際 媒 體 記 者 訪 華, 獲 撰 刊 報 導 115 篇 ; 邀 請 東 南 亞 電 視 隊 來 臺 拍 攝 我 光 華 雜 誌 越 南 泰 國 及 印 尼 3 語 文 版 創 刊 之 專 2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題 報 導, 並 接 待 自 費 訪 賓 包 括 美 國 紐 約 書 評 專 欄 作 家 航 太 週 刊 海 軍 主 編 等 12 名 8 撰 擬 對 日 抗 戰 70 週 年 系 列 活 動 反 課 綱 微 調 抗 爭 行 動 日 相 安 倍 晉 三 戰 後 70 週 年 談 話 中 共 九 三 閱 兵 及 連 習 會 歐 習 會 及 馬 習 會 等 議 題 之 國 際 輿 情 彙 析 20 篇 ( 二 ) 推 動 軟 實 力 國 際 文 宣 : 1 104 年 8 月 安 排 國 立 臺 灣 戲 曲 學 院 臺 灣 特 技 團 赴 越 南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及 印 尼 等 4 國 演 出 8 場, 吸 引 約 5,000 餘 人 出 席 觀 賞, 獲 國 際 媒 體 刊 ( 播 ) 報 導 計 69 篇 ( 次 ) 2 於 拉 丁 美 洲 歐 洲 及 亞 太 地 區 等 15 館 處 共 辦 理 18 場 光 影 敘 事 - 臺 灣 女 性 攝 影 家 作 品 海 外 巡 迴 展,, 計 獲 32 篇 國 際 媒 體 報 導 ; 鼓 勵 並 補 助 外 館 參 加 當 地 重 要 影 展 或 與 專 業 影 展 單 位 合 辦 臺 灣 電 影 節 活 動, 迄 計 有 16 館 處 辦 理 64 場 次 ( 三 ) 文 宣 出 版 品 : 1 外 交 部 各 語 版 刊 物 及 電 子 報, 配 合 政 府 施 政 方 針 我 外 交 政 策 立 場 及 重 大 文 宣 議 題 等 計 撰 刊 報 導 及 專 文 2,372 篇, 獲 國 際 相 關 新 聞 網 站 轉 載 4,473 篇 2 以 活 路 外 交 青 年 創 業 及 對 抗 全 球 暖 化 之 主 題 設 計 製 作 104 年 國 慶 廣 告, 供 駐 外 館 處 洽 轄 區 主 流 媒 體 刊 登 運 用 3 建 置 多 語 版 響 應 式 網 頁 設 計 (RWD) 光 華 雜 誌 網 站 ( 中 英 日 泰 越 印 尼 文 ), 加 強 宣 介 光 華 雜 誌 優 質 藝 文 形 象 ( 四 ) 視 聽 資 料 : 1 外 交 部 於 YouTube 影 音 平 臺 建 置 Trending Taiwan( 潮 臺 灣 ) 英 語 專 屬 頻 道, 上 傳 外 語 版 政 策 短 片 與 軟 性 文 宣 短 片 共 30 部, 點 閱 數 迄 逾 13 萬 人 次 2 配 合 南 海 主 權 議 題, 製 作 中 英 德 法 西 日 6 語 版 南 疆 鎖 鑰 太 平 島 短 片, 並 上 傳 YouTube 影 音 平 臺 供 全 球 網 友 瀏 覽 3 配 合 總 統 於 104 年 9 月 10 日 親 頒 何 故 大 使 鳳 山 褒 揚 令, 製 作 何 故 大 使 行 誼 短 片 並 於 典 禮 中 播 映 另 於 短 片 加 入 頒 贈 典 禮 畫 面, 剪 輯 製 作 中 英 文 版 影 片, 上 傳 YouTube 影 音 平 臺 28
國 防 參 國 防 一 國 防 政 策 規 劃 ( 一 ) 強 化 國 防 法 制 : 秉 持 貫 徹 國 防 法 制 化 施 政 方 針, 本 期 完 成 推 動 募 兵 制 暫 行 條 例 2 項 法 律 制 定 ( 修 正 ) 案 及 陸 海 空 軍 懲 罰 法 施 行 細 則 等 13 項 法 規 命 令 修 正, 俾 完 備 國 防 法 制 ; 為 賡 續 推 展 國 防 業 務, 計 有 要 塞 堡 壘 地 帶 法 等 7 項 法 律 案, 送 請 貴 院 審 議 ( 二 ) 國 防 民 生 合 一 : 1 國 防 資 源 釋 商 : 區 分 為 武 器 裝 備 獲 得 等 3 大 類 12 項,104 年 度 計 畫 目 標 為 820 億 元, 截 至 11 月 底 止, 實 際 執 行 633 億 4,600 萬 餘 元, 達 成 率 77.62% 2 營 地 整 體 運 用 : (1) 本 期 移 交 財 政 部 國 有 財 產 署 或 撥 供 其 他 公 務 機 關 運 用 之 營 地 計 38 處 面 積 5.84 公 頃 ; 暫 借 地 方 政 府 綠 ( 美 ) 化 提 供 休 閒 及 安 置 災 民 借 用 312 案 面 積 659.24 公 頃 (2) 納 列 營 改 基 金 財 源 計 391 處 面 積 591.01 公 頃, 歷 年 已 交 由 財 政 部 國 有 財 產 署 完 成 標 售 及 設 定 地 上 權 140 處 面 積 290.92 公 頃, 得 款 657 億 4,942 萬 餘 元 ; 本 期 計 處 分 1 處 3.01 公 頃, 得 款 10 億 8,597 萬 餘 元 3 積 極 彈 藥 管 理 : 大 肚 山 及 新 武 呂 彈 藥 庫 已 完 成 彈 藥 移 儲, 蘭 潭 彈 藥 庫 規 劃 於 105 年 6 月 完 成 ; 計 解 除 禁 限 建 管 制 範 圍 137.69 公 頃 另 本 期 計 處 理 各 式 未 爆 彈 27 類 154 顆 4 支 援 緊 急 疏 運 : 本 期 執 行 疏 運 計 C-130 機 84 架 次, 疏 運 外 ( 離 ) 島 軍 民 3,352 員 5 本 期 配 合 農 委 會 辦 理 國 產 農 產 品 促 銷 作 業, 計 採 購 香 蕉 等 10 項 農 產 品 1,853 公 噸 ( 三 ) 確 維 廉 潔 軍 風 : 1 本 期 計 召 開 廉 政 工 作 會 報 3 次, 運 用 9 個 廉 政 建 設 行 動 小 組, 於 會 報 中 提 報 機 關 廉 政 風 險 評 估, 並 訂 頒 國 軍 防 制 採 購 弊 端 具 體 作 為,, 以 期 提 升 廉 能 成 效 2 臺 灣 透 明 組 織 協 會 公 布 國 際 透 明 組 織 2015 年 針 對 120 餘 國 實 施 政 府 國 防 廉 潔 指 數 評 鑑 成 績, 在 亞 太 地 區 受 評 國 家 中, 我 國 與 澳 洲 日 本 及 新 加 坡 等 國 家 同 列 低 度 貪 腐 之 B 等 級 國 家, 顯 示 國 軍 長 期 致 力 於 廉 能 施 政 之 努 力, 持 續 受 到 國 際 肯 定 ( 四 ) 確 保 軍 中 人 權 : 1 因 應 陸 海 空 軍 懲 罰 法 修 正 施 行, 訂 頒 陸 海 空 軍 懲 罰 法 修 正 問 答 彙 編 供 各 級 參 處 ; 至 各 悔 過 室 設 置 單 位 實 施 專 案 教 育 計 10 場 次, 期 完 備 懲 罰 程 序, 強 化 軍 中 人 權 保 障 2 訂 頒 軍 法 軍 官 全 面 代 理 國 軍 部 隊 因 公 涉 訟 案 件 精 進 作 為,, 有 效 協 處 公 務 涉 法 紛 爭, 計 辦 理 法 律 諮 詢 糾 紛 調 處 契 約 審 查 及 法 律 會 稿 8,100 餘 件 機 關 訴 訟 代 理 153 件 ( 五 )106 年 四 年 期 國 防 總 檢 討 編 纂 作 業 : 為 闡 述 總 統 未 來 4 年 國 防 施 政 理 念, 邀 集 學 者 專 家 與 各 政 策 業 管 單 位 共 同 研 討 編 纂 內 容, 俾 建 立 國 防 施 政 及 建 軍 規 劃 之 指 導 文 件 2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 六 ) 公 布 104 年 國 防 報 告 書 : 詳 述 現 階 段 國 防 施 政 作 為 與 成 效, 以 爭 取 民 眾 認 同 並 支 持 國 防, 同 時 向 友 盟 及 區 域 內 國 家 闡 明 我 國 建 立 自 我 防 衛 能 力 之 決 心 二 軍 事 交 流 合 作 ( 一 ) 軍 政 高 層 互 訪 : 本 期 國 防 部 高 層 幹 部 獲 邀 出 訪 為 參 謀 總 長 嚴 上 將 德 發 應 邀 赴 新 加 坡 訪 問 並 接 受 贈 勳 ; 邀 請 外 賓 及 友 邦 軍 政 高 層 人 士 來 訪, 計 有 宏 都 拉 斯 國 防 部 長 雷 耶 斯 先 生 日 本 前 防 衛 大 臣 小 野 寺 五 典 先 生 北 約 行 動 主 管 之 副 助 理 秘 書 長 仲 蘇 拉 先 生 及 新 加 坡 三 軍 總 長 林 清 耀 少 將 等 外 賓 4 案 17 人 次, 贈 勳 計 宏 都 拉 斯 國 防 部 長 雷 耶 斯 先 生 宏 都 拉 斯 駐 華 武 官 陸 聶 斯 上 校 巴 拉 圭 駐 華 武 官 鳳 翱 龍 上 校 及 薩 爾 瓦 多 駐 華 武 官 古 斯 曼 上 校 等 4 人, 勳 章 4 枚 ; 配 合 外 交 部 接 待 各 國 訪 團 及 駐 華 機 構 官 員, 計 45 案 319 人 次 ( 二 ) 智 庫 交 流 合 作 : 1 學 術 交 流 合 作 : 本 期 撰 擬 日 本 通 過 和 平 安 全 法 制 研 析 等 研 析 報 告 計 23 篇, 並 賡 續 蒐 整 各 界 研 析 與 建 言, 俾 供 決 策 參 考 2 智 庫 人 員 交 流 : 計 出 訪 2 案, 來 訪 14 案 98 人 次, 持 續 推 動 與 國 外 智 庫 交 流 常 態 化 3 定 期 發 行 期 刊 : 出 版 國 防 情 勢 雙 週 報 6 期 戰 略 與 評 估 季 刊 2 期 及 國 防 安 全 簡 論 (Defense Security Brief)2 期, 作 為 情 勢 掌 握 及 政 策 擬 定 之 參 考 ( 三 ) 本 期 總 計 完 成 政 策 軍 售 學 術 情 報 戰 訓 後 勤 通 資 電 軍 備 及 教 育 等 交 流, 計 出 訪 119 案 622 人 次, 來 訪 138 案 916 人 次 三 人 才 招 募 培 訓 ( 一 ) 招 募 志 願 人 力 : 1 推 動 募 兵 制 暫 行 條 例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9 月 15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9 月 30 日 公 布, 並 自 10 月 2 日 施 行, 持 續 整 合 所 屬 部 會 資 源, 推 動 各 項 募 兵 制 配 套, 同 時 改 善 福 利 待 遇 健 全 生 涯 規 劃 強 化 眷 屬 照 顧 精 進 內 部 管 理 落 實 教 育 訓 練 整 修 生 活 設 施 提 升 軍 事 專 業 職 能 ; 並 推 動 多 元 招 募 作 為, 吸 引 有 志 青 年 從 軍 2 針 對 全 國 高 中 ( 職 ) 學 校, 由 高 階 幹 部 率 隊 進 入 校 園 實 施 招 募 宣 導 104 年 志 願 士 兵 計 畫 招 募 1 萬 4,000 人, 共 招 獲 志 願 士 兵 1 萬 8,550 人, 達 成 率 為 132.5%; 另 統 計 志 願 士 兵 留 營 率 達 73.2%, 較 103 年 提 升 11.8%, 均 呈 現 穩 定 成 長 ( 二 ) 軍 事 教 育 交 流 :104 年 度 派 赴 國 外 基 礎 教 育 交 流 學 生 計 14 人, 深 造 教 育 研 習 國 際 關 係 與 戰 略 計 19 人, 赴 美 軍 售 訓 練 之 戰 術 武 器 裝 備 操 作 與 維 修 計 49 班 次 57 人 ; 派 訓 美 國 等 國 外 智 庫 交 流 合 作 計 4 班 次 4 人 ; 招 收 瓜 地 馬 拉 等 8 國 外 籍 學 生 ( 官 ), 計 有 基 礎 教 育 正 期 學 生 班 11 人, 深 造 教 育 班 次 22 人 ( 三 ) 多 元 培 育 管 道 : 為 提 高 志 願 役 官 兵 素 質, 與 12 所 技 職 校 院 簽 定 策 略 聯 盟, 於 營 區 內 開 辦 28 30
國 防 個 學 位 學 程 教 學 點 ; 並 核 定 全 時 進 修 220 員 營 外 公 餘 進 修 補 助 7,780 餘 人 次 國 軍 自 訓 證 照 班 隊 127 班 次 2,812 人 深 造 教 育 972 人 四 防 衛 戰 力 整 建 ( 一 ) 兵 力 組 織 調 整 : 國 軍 目 前 總 員 額 21.5 萬, 因 應 國 際 局 勢 整 體 安 全 情 勢 變 化 及 配 合 兵 役 制 度 改 革, 透 過 專 案 研 究 模 式 模 擬 驗 證, 並 徵 詢 專 家 學 者 建 言, 賡 續 規 劃 推 動 兵 力 結 構 調 整, 期 能 適 切 減 少 組 織 層 級, 優 化 指 揮 與 管 制 能 量, 加 快 決 策 及 指 揮 速 度, 強 化 三 軍 聯 合 作 戰 戰 力, 以 組 建 最 符 作 戰 效 益 之 兵 力 結 構 與 規 模 ( 二 ) 籌 建 武 器 裝 備 : 1 持 續 推 動 武 器 裝 備 自 製 與 研 發, 並 以 扶 植 國 內 產 業 為 原 則, 辦 理 車 載 式 野 戰 防 空 相 列 雷 達 裝 步 戰 鬥 車 獵 雷 艦 雄 風 三 型 飛 彈 系 統 IDF 戰 機 性 能 提 升 及 陸 基 防 空 飛 彈 系 統 等 重 大 專 案, 其 中 部 分 武 器 裝 備 已 陸 續 撥 交 軍 種 使 用 另 依 聯 戰 需 求, 規 劃 近 中 遠 程 國 防 科 技 發 展 計 畫,104 年 協 同 科 技 部 投 入 1 億 1,000 萬 餘 元, 完 成 無 人 飛 行 載 具 空 偵 資 訊 多 元 應 用 之 研 究 等 100 項 研 究 計 畫 ; 並 投 入 2 億 9,000 萬 餘 元, 發 展 國 防 關 鍵 技 術 計 12 案, 落 實 前 瞻 性 關 鍵 技 術 發 展, 提 升 國 防 自 主 能 力 2 持 續 外 購 無 法 自 製 之 防 衛 性 武 器 裝 備, 執 行 F-16 A/B 型 戰 機 性 能 提 升 UH UH-60M 通 用 直 升 機 P-3C 長 程 定 翼 反 潛 機 愛 國 者 二 型 飛 彈 系 統 性 能 提 升 及 愛 國 者 三 型 飛 彈 系 統 與 潛 射 魚 叉 飛 彈 等 軍 購 案 其 中 P-3C 長 程 定 翼 反 潛 機 10 架 UH UH-60M 通 用 直 升 機 12 架 及 愛 國 者 二 型 飛 彈 系 統 性 能 提 升 3 套 已 陸 續 返 國 ( 三 ) 整 合 軍 備 後 勤 : 1 加 強 工 業 合 作 : 賡 續 運 用 外 購 軍 事 投 資 專 案 所 獲 工 業 合 作 額 度 98.1 億 美 元 點, 整 合 國 防 及 產 業 工 業 合 作 需 求,104 年 已 簽 署 AIM AIM-9M 飛 彈 導 引 組 廠 級 能 量 籌 建 案 工 業 合 作 協 議 書, 本 期 計 執 行 F-16 型 機 銹 蝕 控 制 及 噴 塗 廠 級 能 籌 技 術 移 轉 及 航 空 供 應 鏈 工 程 暨 生 產 系 統 整 合 技 術 移 轉 等 2 案, 分 別 預 核 2,650 萬 及 1 億 5,000 萬 美 元 點, 賡 續 運 用 國 防 部 與 經 濟 部 共 同 參 與 之 談 判 團 隊 及 機 制, 推 動 國 防 部 重 大 採 購 案 於 國 內 籌 建 維 修 能 量 2 後 勤 策 略 規 劃 : 致 力 三 軍 能 量 整 合 及 精 進 資 訊 系 統, 並 持 續 推 動 後 勤 委 外 周 延 合 約 管 理 機 制, 廣 儲 後 勤 支 援 戰 力 另 積 極 檢 討 老 舊 裝 備 汰 除 完 善 新 式 裝 備 整 體 後 勤 規 劃 持 續 辦 理 野 戰 服 裝 換 裝 及 精 進 便 捷 支 援 機 制, 全 面 提 升 後 勤 服 務 效 能 ( 四 ) 精 進 部 隊 演 訓 : 1 精 實 聯 合 演 訓 : 本 期 計 實 施 漢 光 演 習 實 兵 操 演 1 次 聯 勇 操 演 3 次 三 軍 聯 合 實 彈 射 擊 操 演 1 次 聯 信 操 演 5 次 聯 興 操 演 1 次 及 聯 雲 操 演 1 次 2 強 化 基 地 訓 練 : 本 期 計 完 訓 地 面 部 隊 121 個 營 ( 連 ) 級 海 軍 各 型 艦 艇 26 艘 及 空 軍 4 個 飛 行 作 戰 隊, 均 達 年 度 訓 練 目 標 3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3 落 實 新 兵 訓 練 : 本 期 共 接 訓 各 類 役 男 7 萬 2,000 餘 人 次 ; 針 對 年 度 接 訓 實 況, 持 續 檢 討 與 精 進, 以 奠 定 國 軍 基 礎 戰 力 4 精 進 資 電 戰 力 : 本 期 配 合 漢 光 31 號 演 習 實 兵 操 演 聯 翔 聯 勇 與 聯 電 等 操 演, 計 完 成 10 梯 次 訓 練 ; 另 辦 理 聯 合 資 電 作 戰 巡 迴 講 習 8 場 次, 共 1,140 人 參 訓 5 縝 密 聯 戰 督 考 : (1) 聯 戰 訓 練 督 考 : 本 期 計 執 行 聯 勇 操 演 聯 信 操 演 聯 興 操 演 聯 雲 操 演 及 三 軍 聯 合 實 彈 射 擊 操 演 督 考, 共 計 11 場 次 (2) 部 隊 訓 練 督 考 : 本 期 計 督 考 三 軍 司 令 部 軍 團 級 ( 海 空 軍 比 照 ) 及 聯 兵 旅 級 等 18 個 單 位 ; 並 針 對 陸 軍 AH-64E 型 機 戰 術 偵 搜 大 隊 無 人 飛 行 載 具 空 軍 P-3C 型 機 及 愛 國 者 三 型 飛 彈 系 統 等 新 式 裝 備, 實 施 接 換 裝 訓 練 督 ( 輔 ) 導 計 8 次 (3) 飛 行 艦 艇 部 隊 督 考 : 赴 飛 行 及 艦 艇 部 隊 以 無 預 警 方 式, 針 對 風 險 管 理 飛 安 管 理 飛 訓 現 況 人 員 現 況 及 修 護 補 給 等 5 大 面 向 實 施 督 考, 本 期 已 完 成 三 軍 新 機 換 裝 訓 練 飛 航 安 全 整 備 等 9 項 專 案 督 考, 確 保 飛 航 安 全 6 編 纂 國 軍 準 則 : 本 期 編 ( 修 ) 訂 軍 種 及 專 業 類 準 則 計 要 綱 6 種 教 則 12 種 教 範 29 種 手 冊 39 種, 共 86 種, 提 供 部 隊 演 訓 救 災 及 講 習 之 執 行 準 據 7 強 化 國 軍 資 安 防 護 整 體 效 能 : 將 防 毒 軟 體 移 動 式 媒 體 管 控 軟 體 及 國 軍 營 區 網 路 管 理 系 統 (BNS) 事 件 訊 息, 導 入 國 軍 資 安 防 護 中 心 分 析 流 程, 以 周 延 資 安 警 訊 整 合 作 為 8 嚴 格 體 能 訓 測 : 為 強 化 國 軍 體 能 並 提 倡 運 動 風 氣, 以 科 學 訓 練 處 方 精 進 訓 練 方 法 落 實 健 康 管 理 及 提 高 訓 練 目 標 等 作 為, 本 期 體 能 訓 測 合 格 率 為 90.3%; 另 游 泳 訓 練 採 管 道 化 模 式 後, 官 兵 具 50 公 尺 泳 技 能 力, 合 格 率 已 達 80.8% ( 五 ) 強 化 全 民 防 衛 戰 力 : 1 提 升 演 習 成 效 : 配 合 漢 光 演 習 實 兵 操 演 執 行 自 強 33 號 演 習,, 期 間 運 用 媒 體 與 作 戰 指 揮 體 系 同 時 下 達 徵 購 徵 用 令 及 生 產 轉 換 令, 運 用 全 民 戰 力 綜 合 協 調 組 織 遂 行 各 項 動 員 演 練, 驗 證 動 員 整 備 效 能 2 完 善 物 力 簽 證 : 為 能 充 分 運 用 國 家 總 體 資 源, 戰 時 擴 大 支 援 能 量, 已 完 成 重 要 物 資 8 類 161 項 固 定 設 施 4 類 3 萬 2,315 間 ( 座 ) 車 輛 3 萬 634 輛 及 各 型 輸 具 暨 工 程 重 機 械 1,901 部 等 簽 證 作 業 軍 需 工 業 動 員 工 廠 計 668 家 3 精 進 業 管 職 能 : 為 增 進 各 級 動 員 業 務 主 管 及 幹 部 專 業 知 能, 提 升 動 員 工 作 成 效, 本 期 分 3 個 地 區 辦 理 全 民 防 衛 動 員 業 務 講 習 4 場 次, 共 計 735 員 參 訓 4 強 化 會 報 運 作 : 本 期 計 召 開 地 方 政 府 級 動 員 戰 綜 災 防 三 合 一 會 報 22 場 次, 地 區 戰 綜 會 報 7 場 次, 將 兵 棋 推 演 與 戰 災 搶 救 納 入 各 會 報 中, 以 強 化 跨 區 整 合 功 能 5 精 進 後 備 動 員 : 本 期 已 分 別 完 成 教 育 召 集 訓 練 166 梯 次,4 萬 4,900 餘 人, 報 到 率 98.6%; 軍 事 勤 務 隊 召 集 訓 練 216 梯 次,2 萬 4,900 餘 人, 報 到 率 98.71% 32
國 防 五 災 害 防 救 應 處 ( 一 ) 緊 急 災 害 救 援 : 本 期 計 執 行 一 般 急 難 救 援 任 務 19 件 及 登 革 熱 防 疫 與 昌 鴻 蘇 迪 勒 天 鵝 杜 鵑 颱 風 等 5 件 重 大 災 害 救 援, 投 入 兵 力 5 萬 8,900 人 次, 協 助 撤 離 1 萬 2,000 餘 人 ( 二 ) 精 進 通 資 效 能 :104 年 底 完 成 內 政 部 災 防 圖 資 系 統 整 合, 並 建 置 國 軍 災 防 資 訊 傳 輸 平 臺 以 提 升 國 軍 災 防 指 管 效 能 ; 另 持 續 配 合 通 傳 會 擴 增 高 抗 救 災 通 信 系 統, 納 入 國 軍 災 防 任 務 通 聯 規 劃, 以 利 各 災 防 部 隊 緊 急 通 聯 運 用 六 執 行 護 漁 維 權 ( 一 ) 常 態 性 聯 合 護 漁 操 演 : 本 期 國 軍 計 派 遣 空 中 戰 巡 兵 力 350 餘 架 次 海 上 偵 巡 兵 力 400 餘 艘 次, 於 我 專 屬 經 濟 海 域 內, 結 合 海 巡 艦 艇, 實 施 常 態 性 聯 合 護 漁 ;104 年 11 月 21 日 由 馬 總 統 親 臨 視 導 國 軍 聯 合 海 巡 護 漁 操 演, 計 派 遣 空 軍 P-3C 等 各 型 機 3 架 次, 海 軍 昆 明 艦 等 各 類 艦 艇 7 艘, 會 同 海 巡 署 及 內 政 部 空 中 勤 務 總 隊 等 機 艦 執 行 操 演 校 閱 ( 二 ) 巡 護 東 南 沙 海 域 : 國 軍 海 空 軍 定 期 實 施 東 南 沙 海 域 偵 巡 運 補 任 務, 本 期 計 執 行 東 沙 海 域 海 軍 1 航 次 空 軍 6 架 次 ; 南 沙 海 域 海 軍 6 航 次 空 軍 4 架 次 七 厚 植 精 神 力 量 ( 一 ) 涵 養 武 德 修 為 : 1 精 進 武 德 修 為 : 透 過 青 年 日 報 及 漢 聲 電 臺 軍 聞 社 等 文 宣 管 道, 計 製 播 莒 光 日 電 視 教 學 節 目 26 單 元 刊 登 專 文 26 篇, 說 明 典 範 懿 行, 砥 礪 忠 貞 志 節, 堅 定 愛 國 意 識 2 弘 揚 光 榮 歷 史 : (1) 策 辦 抗 戰 勝 利 暨 臺 灣 光 復 70 週 年 系 列 活 動, 本 期 計 刊 登 社 論 30 篇 報 導 298 則 專 訪 116 篇 論 壇 54 篇, 並 製 播 新 聞 13 則 口 播 新 聞 34 則 插 播 6 則 專 題 9 則 專 訪 11 則 (2) 為 表 彰 對 日 抗 戰 期 間, 國 軍 先 賢 先 烈 之 愛 國 情 操, 特 於 抗 戰 勝 利 70 週 年, 對 曾 參 與 抗 戰 之 國 軍 官 兵 有 功 人 員 或 遺 族 代 表 頒 發 中 華 民 國 抗 戰 勝 利 紀 念 章, 截 至 104 年 12 月 1 日 止, 申 請 數 量 已 達 1 萬 3,000 餘 人 次, 並 配 合 各 項 公 開 場 合 頒 發, 用 以 表 彰 渠 等 貢 獻 ( 二 ) 落 實 全 民 國 防 : 1 暑 期 研 習 活 動 : 計 辦 理 金 門 戰 鬥 營 等 16 類 31 梯 次, 共 7,300 餘 人 報 名 2 走 入 校 園 宣 教 : 本 期 計 有 花 蓮 縣 海 星 高 中 等 2 所 高 中 職 校 師 生 代 表 5,000 餘 人 次 參 加 3 南 沙 研 習 營 : 本 期 辦 理 研 習 營 3 梯 次, 計 有 中 正 大 學 等 2 所 學 校, 接 訓 20 位 師 生 ( 三 ) 緬 懷 殉 職 忠 魂 :104 年 秋 祭 典 禮 計 政 府 首 長 與 祭 官 員 地 方 民 意 代 表 官 兵 代 表 及 遺 族 家 3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屬 等 7,000 餘 人 參 加 ; 並 製 播 碧 血 丹 心, 永 耀 人 寰 專 輯, 彰 顯 國 軍 於 對 日 抗 戰 期 間 堅 苦 卓 絕 浴 血 奮 戰 之 精 神, 以 及 光 復 臺 灣 保 衛 臺 灣 建 設 臺 灣 守 護 臺 灣 之 貢 獻 ( 四 ) 整 飭 軍 風 紀 律 : 1 創 新 國 軍 法 治 教 育 : 本 期 計 辦 理 法 治 教 育 7,398 場 次, 受 教 官 兵 33 萬 0,400 餘 人 次 製 ( 轉 ) 發 法 治 宣 教 文 章 120 篇 ( 次 ) 法 律 常 識 海 報 ( 宣 導 品 )4 種 廣 播 電 臺 錄 製 專 題 9 場 次 刊 登 網 站 ( 電 子 化 訊 息 )25 次 2 軍 紀 安 全 維 護 : 本 期 軍 紀 案 件 計 261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33 件, 降 低 比 例 為 11.22% 3 建 構 反 毒 網 絡 : 本 期 製 播 專 題 ( 訪 )74 則 報 導 及 專 論 等 計 78 則 ; 一 般 官 兵 尿 液 篩 檢 計 23 萬 7,200 餘 人 次 新 兵 尿 液 篩 檢 計 9 萬 2,200 餘 人 次, 以 杜 絕 毒 品 流 入 軍 中 4 建 構 全 民 保 防 : 本 期 計 援 引 敵 諜 案 例 製 播 紅 色 警 覺 - 諜 變 等 3 部 撰 頒 保 防 教 育 專 文 6 篇 辦 理 官 兵 離 營 反 情 報 宣 教 6,900 餘 人 次 ; 鼓 勵 官 兵 投 稿 清 流 月 刊 計 獲 刊 15 篇 5 官 兵 權 益 保 障 : 本 期 至 澎 防 部 與 官 兵 實 施 座 談 計 2 場 次 ; 舉 辦 104 年 官 兵 權 益 保 障 業 務 講 習,, 聘 請 專 家 學 者 講 授 權 保 與 部 隊 法 律 事 務 之 處 理 ; 舉 辦 國 軍 官 兵 權 益 保 障 常 識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並 攝 製 權 保 單 元 劇 原 來 你 都 在,, 於 莒 光 日 電 視 教 學 中 播 放, 期 使 國 軍 瞭 解 權 益 保 障 相 關 規 定, 確 保 官 兵 合 法 權 益 八 官 兵 眷 屬 照 顧 ( 一 ) 職 務 宿 舍 整 ( 新 ) 建 : 本 期 刻 正 辦 理 職 舍 整 新 計 陸 軍 敬 業 新 城 等 15 處 918 戶, 整 修 計 陸 軍 慈 光 14 27 村 職 務 宿 舍 整 修 工 程 等 8 處 624 戶 ( 二 ) 生 活 設 施 改 善 : 陸 軍 復 興 北 營 區 整 建 工 程 天 山 南 營 區 整 建 工 程 等 16 案 進 行 施 作, 下 華 興 營 區 新 建 工 程 及 福 山 營 區 新 建 工 程 完 成 工 程 細 部 設 計 審 核, 辦 理 招 標 作 業 中 ( 三 ) 心 理 衛 生 輔 導 : 1 諮 商 輔 導 工 作 : 本 期 完 成 諮 商 輔 導 個 案 計 3,100 餘 人 次 ; 團 體 輔 導 計 2 萬 3,000 餘 人 次 ; 辦 理 心 理 衛 生 教 育 計 8 萬 6,000 餘 人 次 ; 心 理 測 驗 計 3 萬 7,000 餘 人 次 ; 列 管 關 懷 個 案 計 483 人, 均 施 予 心 理 諮 商 輔 導 及 適 時 轉 介 醫 療 協 助 2 落 實 心 輔 教 育 : 本 期 辦 理 心 輔 專 業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1 場 次 心 理 衛 生 相 關 教 育 課 程 7 場 次 ; 國 軍 心 理 輔 導 士 官 儲 訓 研 習 班 第 3 期 參 訓 學 員 計 22 人, 儲 備 各 級 心 輔 人 力 ( 四 ) 致 力 軍 民 服 務 : 1 本 期 召 開 66 場 次 民 事 協 調 會 報, 由 148 個 民 事 執 行 及 重 點 單 位 落 實 敦 親 睦 鄰 工 作, 爭 取 民 眾 支 持 國 防 事 務 ; 辦 理 與 徵 屬 有 約 座 談 計 2,300 餘 場 次 9 萬 餘 人 參 加, 強 化 聯 繫 與 宣 導 官 兵 權 益 與 義 務 ; 主 動 慰 助 貧 病 疾 苦 官 兵 徵 屬, 計 300 餘 戶 ; ; ; 1985 諮 詢 服 務 專 線 計 受 理 1 萬 2,000 餘 件, 登 錄 申 訴 處 理 1,300 餘 件, 餘 屬 一 般 諮 詢 電 話, 均 由 權 責 單 位 予 以 說 明 回 復 或 妥 處 釋 疑 ; 設 置 法 律 服 務 窗 口, 辦 理 輔 導 訴 訟 162 件, 主 動 提 供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34
國 防 122 件 2 國 防 部 業 管 單 身 退 員 宿 舍 計 41 處 居 住 退 員 1,235 人, 除 定 期 派 員 連 絡 探 訪, 並 協 同 輔 導 會 輔 導 員 地 區 社 福 團 體 共 同 關 懷 退 員, 以 落 實 單 身 退 員 照 護 工 作 ( 五 ) 加 強 眷 服 工 作 : 1 落 實 官 兵 照 顧 : 為 照 顧 志 願 役 現 役 官 士 兵, 完 成 第 1 梯 次 價 售 官 兵 計 703 戶, 並 已 於 104 年 12 月 底 前 辦 理 交 屋 作 業 ; 修 頒 國 軍 志 願 役 現 役 官 兵 申 請 國 軍 老 舊 眷 村 改 建 零 星 餘 戶 價 售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第 2 梯 次 價 售 官 兵 作 業 2 推 動 眷 地 活 化 : 為 積 極 處 理 大 面 積 土 地 標 售 窒 礙, 已 通 過 167 處 活 化 標 的 公 告 總 值 846 億 元 本 期 土 地 處 分 執 行 成 效, 計 有 標 售 臺 北 市 趙 明 通 散 戶 土 地 地 方 政 府 有 償 撥 用 分 期 價 款 設 定 地 上 權 權 利 金 等, 共 計 26 億 5,473 萬 餘 元 3 眷 村 文 化 保 存 : 為 推 展 眷 村 文 化 保 存 工 作, 目 前 受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指 定 或 登 錄 之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計 有 高 雄 市 黃 埔 新 村 等 31 處, 本 期 新 指 定 文 化 身 分 計 有 新 北 市 炎 明 新 村 等 4 處 ( 六 ) 屆 退 官 兵 輔 導 :104 年 辦 理 校 級 軍 官 退 前 職 訓 3 班 次, 納 訓 國 防 部 國 安 局 及 海 巡 署 等 校 級 屆 退 軍 官 174 人 ( 七 ) 紓 困 輔 導 服 務 : 協 助 官 兵 辦 理 國 軍 輔 導 理 財 專 案 貸 款 轉 介 服 務, 本 期 累 計 獲 金 融 機 構 核 貸 計 2,700 餘 人 次, 額 度 計 24 億 4,900 萬 餘 元 ( 八 ) 醫 療 照 顧 服 務 : 1 完 善 醫 療 服 務 : 本 期 提 供 官 兵 醫 療 服 務 計 門 ( 急 ) 診 16 萬 9,300 餘 人 次 住 院 7 萬 0,650 餘 人 日, 以 及 眷 屬 門 ( 急 ) 診 13 萬 9,800 餘 人 次 住 院 2 萬 5,400 餘 人 日, 妥 善 醫 療 照 護 2 軍 榮 互 惠 共 享 : 持 續 辦 理 醫 療 互 惠 支 援 與 共 享 等 7 大 構 面 策 略 合 作 ; 本 期 榮 民 醫 院 提 供 官 兵 醫 療 服 務 計 1,350 餘 人 次, 國 軍 醫 院 提 供 榮 民 醫 療 服 務 計 15 萬 1,000 餘 人 次 3 整 合 醫 療 衛 勤 : 本 期 執 行 救 護 支 援 任 務 計 派 遣 醫 療 小 組 386 組 醫 護 與 衛 勤 人 員 962 人 次 救 護 輸 具 316 輛 次 待 命 支 援 ; 另 執 行 外 離 島 傷 ( 病 ) 患 空 中 後 送 作 業 計 111 趟 次, 軍 民 計 266 人 次 4 廣 儲 救 護 訓 能 : 本 期 計 完 成 各 級 緊 急 救 護 技 術 員 初 訓 1,200 餘 員 複 訓 600 餘 員, 另 策 頒 國 軍 高 級 救 護 技 術 員 (EMTP) 訓 練 班 繼 續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增 加 EMTP 醫 院 急 診 醫 學 實 務 等 課 程 訓 練, 提 升 緊 急 救 護 能 力 5 精 進 體 檢 效 能 : 修 頒 國 軍 人 員 體 格 檢 查 作 業 規 定,, 完 成 國 軍 健 康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新 增 異 常 結 果 三 級 管 理 等 6 項 革 新 功 能 ; 本 期 體 檢 計 4 萬 4,200 餘 人 次 6 扎 根 衛 生 教 育 : 本 期 計 辦 理 軍 醫 人 員 專 業 訓 練 傳 染 病 防 治 及 戰 傷 急 救 等 課 程 54 場 次, 召 訓 基 層 幹 部 3,800 餘 人 次 ; 並 按 月 實 施 官 兵 全 員 衛 生 訓 練 7 落 實 防 疫 整 備 : 掌 握 國 際 新 興 傳 染 病 及 登 革 熱 等 疫 情, 並 配 合 中 央 防 疫 政 策, 執 行 相 關 整 備 作 為 ; 另 採 購 季 節 流 感 疫 苗 計 3 萬 劑, 供 特 定 人 員 接 種, 預 防 群 聚 事 件 3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8 推 動 醫 學 研 究 : 完 成 104 年 軍 陣 醫 學 研 究 案, 區 分 臨 床 野 戰 軍 陣 選 兵 及 預 防 醫 學 等 9 大 範 疇 103 件 計 畫, 期 達 成 以 科 技 支 援 作 戰 ( 救 災 ) 之 軍 陣 任 務 九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輔 導 工 作 ( 一 ) 就 學 : 1 獎 助 鼓 勵 就 學 : 提 供 榮 民 就 學 所 需 學 雜 費 獎 ( 補 ) 助 1,394 人 次, 計 2,670 萬 餘 元, 榮 民 參 加 大 專 校 院 推 廣 教 育 及 學 分 班 補 助 662 人 次, 計 534 萬 餘 元 2 拓 展 就 學 管 道 : 拜 訪 大 專 校 院 48 所, 建 立 互 動 管 道, 運 用 學 校 資 源 參 與 本 會 各 項 進 修 訓 練 班 隊, 並 共 同 辦 理 交 流 座 談, 進 而 開 拓 學 校 職 缺, 適 時 進 用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之 榮 民 ( 二 ) 就 業 : 1 建 立 募 兵 制 溝 通 聯 繫 平 臺 : 因 應 募 兵 制 實 施, 為 促 進 國 軍 屆 退 官 兵 就 業 轉 換 職 能 培 訓 就 業 媒 合 等 機 制 之 效 果, 與 國 防 部 建 立 溝 通 聯 繫 平 臺,104 年 度 透 過 定 期 互 相 拜 會 或 召 開 募 兵 制 聯 繫 平 臺 會 議 10 次, 研 議 為 屆 退 官 兵 拓 展 退 後 出 路 2 完 善 退 前 輔 導 : 屆 退 志 願 役 官 兵 職 技 訓 練 349 人 次 ; 各 榮 民 服 務 處 辦 理 就 業 媒 合 活 動, 邀 請 轄 區 國 軍 屆 退 官 兵 152 人 參 加 就 業 媒 合 3 拜 會 優 質 企 業 : 拜 訪 國 內 各 類 型 優 質 企 業 工 商 團 體 及 公 私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819 家, 簽 署 促 進 退 除 役 官 兵 就 業 合 作 備 忘 錄 51 家, 拓 展 人 力 供 需 管 道, 開 創 長 期 性 就 業 機 會 4 強 化 政 策 溝 通 : 辦 理 就 學 就 業 及 職 訓 榮 民 座 談 會 計 19 場 次, 參 與 榮 民 ( 眷 )1,235 人 5 推 展 職 能 培 訓 : 結 合 國 家 證 照 制 度 開 辦 就 業 導 向 職 技 訓 練, 輔 導 會 退 除 役 官 兵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自 辦 訓 練 30 班 次 訓 練 821 人 次, 委 外 訓 練 26 班 次 訓 練 871 人 次, 各 榮 民 服 務 處 舉 辦 委 外 訓 練 80 班 次 召 訓 2,926 人 次, 合 計 136 班 次 召 訓 4,618 人 次 6 推 動 產 訓 合 作 : 本 期 與 國 光 欣 欣 及 指 南 客 運 雄 獅 集 團 東 星 汽 車 辦 理 客 運 專 業 人 才 培 訓 班 旅 遊 專 業 人 才 培 訓 班 及 汽 車 行 銷 幹 部 培 訓 班 等 3 班 次 召 訓 15 人 次 7 補 助 榮 民 參 加 會 外 職 訓 課 程 : 擇 定 專 業 度 高 獲 照 不 易, 但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後 市 場 就 業 率 高 之 職 業 訓 練 課 程 22 個 職 類 班 次, 開 放 榮 民 參 訓 後 申 請 補 助, 本 期 計 30 人 申 請 8 創 業 育 成 輔 導 : 辦 理 退 除 役 官 兵 創 業 育 成 輔 導 活 動 計 34 場 次, 參 加 榮 民 ( 眷 )1,134 人 ; 自 104 年 度 起 辦 理 國 軍 退 除 役 官 兵 創 業 貸 款 利 息 補 貼 實 施 計 畫,,,, 已 提 供 榮 民 創 業 貸 款 利 息 補 貼 3 人 次, 補 助 金 額 計 2 萬 0,797 元 9 辦 理 職 業 適 性 評 量 及 職 涯 諮 商 服 務 : 為 協 助 瞭 解 個 人 優 勢 特 質, 建 立 正 確 職 業 觀 念, 提 供 職 業 適 性 評 量 服 務 3,500 人 次, 職 涯 諮 商 服 務 1,962 人 次 10 協 助 就 業 媒 合 : 辦 理 就 業 媒 合 活 動 計 50 場 次, 參 加 榮 民 ( 眷 )4,617 人 11 有 效 促 進 就 業 : 本 期 計 協 助 榮 民 ( 眷 )2,621 人 就 業 ( 三 ) 就 醫 : 36
國 防 1 提 供 高 齡 醫 療 照 護 :3 所 榮 民 總 醫 院 ( 以 下 簡 稱 榮 總 ) 設 置 高 齡 醫 學 病 房 71 床, 提 供 住 院 770 人 日 全 人 整 合 照 護 ; 各 級 榮 民 醫 院 開 設 高 齡 醫 學 整 合 門 診,, 服 務 2 萬 1,099 人 次 ; 於 臺 北 榮 總 桃 園 分 院 等 10 所 分 院, 以 跨 專 業 團 隊 開 設 中 期 照 護 及 急 性 後 期 病 床 196 床, 協 助 386 名 急 性 後 期 病 友 ; 桃 園 等 11 所 分 院 設 置 護 理 之 家 計 1,513 13 床 ;3 所 榮 總 及 12 所 榮 總 分 院 皆 通 過 衛 福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高 齡 友 善 機 構 認 證 另 104 年 臺 中 榮 總 臺 北 榮 總 員 山 分 院 及 臺 中 榮 總 灣 橋 分 院 榮 獲 高 齡 友 善 機 構 認 證 優 良 獎 臺 北 榮 總 蘇 澳 及 員 山 分 院 臺 中 榮 總 嘉 義 分 院 高 雄 榮 總 臺 南 分 院 等 4 所 分 院 附 設 護 理 之 家 通 過 高 齡 友 善 機 構 認 證 2 強 化 社 區 及 基 層 醫 療 服 務 :3 所 榮 總 及 桃 園 等 10 所 榮 總 分 院 已 加 入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健 康 促 進 醫 院 國 際 網 路 會 員, 另 104 年 高 雄 榮 總 榮 獲 健 康 促 進 醫 院 典 範 獎 各 級 榮 民 醫 院 累 計 辦 理 榮 民 ( 眷 ) 健 康 講 座 8 萬 4,589 人 次 預 防 保 健 6 萬 5,683 人 次 健 康 諮 詢 13 萬 5,771 人 次, 並 提 供 居 家 訪 視 服 務 1 萬 5,671 人 次 ; 山 地 離 島 及 偏 遠 地 區 巡 迴 醫 療 服 務 義 診 17 萬 0,465 人 次 ; 補 助 榮 民 裝 配 輔 具 補 助 鑲 牙 老 花 眼 鏡 義 眼 及 助 聽 器 等 計 2 萬 0,126 人 次 各 級 榮 民 醫 院 支 援 榮 家 辦 理 精 神 評 量 達 9,724 人 次, 自 殺 防 治 篩 檢 達 4,678 人 次 3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照 護 :15 所 醫 院 提 供 安 寧 共 同 照 護 服 務 5,112 人 次,14 所 醫 院 推 動 安 寧 居 家 服 務 2,534 人 次,5 所 醫 院 提 供 安 寧 病 房 服 務 880 人 次 4 執 行 臨 床 教 學 與 研 究 :3 所 榮 總 進 行 臨 床 教 學 與 研 究 工 作,104 年 執 行 教 學 研 究 臨 床 試 驗 發 展 器 官 移 殖 及 活 體 捐 贈 研 究 神 經 再 生 癌 症 研 究 糖 尿 病 發 炎 機 制 研 究 幹 細 胞 研 究 腸 病 毒 重 症 研 究 診 斷 乳 癌 新 方 法 及 健 保 資 料 庫 分 析 等 整 合 型 研 究 計 畫 共 計 659 案, 並 將 研 究 成 果 及 醫 學 實 證 知 識 運 用 於 臨 床 照 護, 以 有 效 提 升 醫 療 水 準 ( 四 ) 就 養 : 1 公 費 安 置 就 養 榮 民 平 均 4 萬 6,680 人, 發 放 就 養 給 付 92 億 5,465 萬 元 2 16 所 榮 家 策 辦 文 康 活 動, 計 5,543 場 次,16 萬 2,420 人 次 參 加 3 結 合 在 地 資 源, 視 榮 家 能 量 及 社 區 需 求 成 立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計 服 務 4 萬 6,836 人 次 ; 並 提 供 門 診 8 萬 0,907 人 次 復 健 4 萬 5,102 人 次, 共 計 12 萬 6,009 人 次 4 新 建 板 橋 榮 家 安 養 400 床 養 護 300 床 及 失 智 100 床, 共 800 床 ; 另 推 動 103 年 至 108 年 臺 南 及 雲 林 榮 家 中 程 計 畫,, 預 計 興 建 安 養 ( 護 )950 床 5 佳 里 榮 家 成 立 失 智 照 顧 教 研 專 區,, 收 住 輕 度 失 智 榮 民 22 名 中 重 度 失 智 榮 民 46 名 ( 五 ) 服 務 照 顧 : 1 落 實 照 顧 弱 勢 政 策 : 補 助 清 寒 榮 民 就 學 子 女 假 日 午 餐 計 999 人 445 萬 9,800 元 ; 榮 民 子 女 就 學 補 助 計 3,815 人 295 萬 7,500 元 2 強 化 服 務 照 顧 工 作 : 於 偏 遠 地 區 普 設 113 個 服 務 站 ( 臺 ), 累 計 即 時 服 務 照 顧 榮 民 ( 眷 )8 萬 1,422 人 次 ; 辦 理 各 項 救 助 與 慰 問 4 萬 2,518 人 次, 核 發 1 億 4,244 萬 7,270 元 對 符 合 馬 上 關 懷 急 難 救 助 作 業 需 求 條 件 之 榮 民 ( 眷 ), 協 助 申 辦 相 關 補 助 計 90 人 次 ; 另 訪 視 3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榮 民 及 遺 眷 92 萬 6,414 人 次 3 加 強 防 騙 措 施, 維 護 榮 民 財 產 安 全 : 編 組 防 騙 專 案 小 組,, 以 輔 導 會 19 個 榮 民 服 務 處 為 平 臺, 協 處 詐 騙 案 4 件, 減 少 榮 民 ( 眷 ) 財 物 損 失 計 916 萬 餘 元 4 縝 密 榮 民 善 後 及 遺 產 管 理 : 辦 理 亡 故 榮 民 善 後 服 務 案 件 計 595 件, 解 繳 國 庫 黃 金 3,050 公 克 美 金 18 萬 1,482 元 港 幣 2 萬 3,393 元 人 民 幣 6 萬 0,623 元 ; 解 繳 亡 故 單 身 榮 民 無 人 繼 承 及 逾 繼 承 限 額 遺 款 計 6 億 4,572 萬 3,863 元, 房 屋 51 筆 土 地 98 筆 移 請 財 政 部 國 有 財 產 署 接 管 5 善 心 義 舉 照 顧 榮 民 遺 孤 : 計 860 人, 捐 助 1,183 萬 0,508 元, 受 惠 榮 民 遺 孤 計 688 人 ( 六 ) 事 業 經 營 : 1 於 武 陵 臺 東 農 場 推 廣 有 機 栽 培, 面 積 達 412.72 公 頃 2 強 化 企 業 經 營, 提 升 營 運 績 效 : (1) 農 林 : 遊 憩 區 遊 客 數 145 萬 3,566 人 次, 累 計 盈 餘 3 億 0,819 萬 餘 元 (2) 工 業 ( 程 ): 榮 民 公 司 賡 續 清 理 處 分 民 營 化 後 未 了 之 業 務 與 資 產, 以 逐 步 清 償 債 務 (3) 投 資 事 業 : 安 置 基 金 主 要 投 資 25 家 事 業 機 構, 營 業 收 入 359 億 5,610 萬 餘 元, 稅 後 盈 餘 24 億 7,518 萬 餘 元, 平 均 獲 利 率 6.88% 88%, 依 股 權 比 例 認 列 之 投 資 收 入 8 億 5,146 萬 餘 元 ; 安 置 榮 民 ( 眷 )1, 1,100 100 人, 安 置 率 達 35.92% 92% ( 七 ) 海 外 聯 繫 : 1 出 席 美 國 海 外 作 戰 退 伍 軍 人 協 會 年 會 美 國 退 伍 軍 人 協 會 年 會 及 世 界 退 伍 軍 人 聯 合 會 會 員 大 會, 會 中 通 過 支 持 我 國 參 與 國 際 組 織 等 決 議 案 2 接 待 美 國 海 外 作 戰 退 伍 軍 人 協 會 太 平 洋 區 會 長 美 國 退 伍 軍 人 協 會 總 會 長 訪 問 團 美 國 退 伍 軍 團 協 會 總 會 長 訪 問 團 及 國 際 退 伍 軍 人 及 團 體 等 20 餘 國 外 賓 80 人 3 與 43 個 海 外 榮 光 會 聯 繫 共 389 次,104 年 10 月 31 日 南 非 榮 光 聯 誼 會 正 式 成 立, 另 多 倫 多 榮 光 聯 誼 會 參 加 加 拿 大 勇 士 節 遊 行 ; 舊 金 山 波 士 頓 佛 羅 里 達 州 等 3 個 榮 光 會 獲 邀 參 加 美 國 退 伍 軍 人 節 遊 行, 增 加 我 國 在 國 際 之 能 見 度 4 104 年 共 訪 視 華 府 鳳 凰 城 舊 金 山 洛 杉 磯 奧 地 利 及 泰 國 等 6 個 榮 光 會, 讓 旅 居 海 外 之 榮 光 袍 澤 暸 解 政 府 為 退 伍 軍 人 所 作 之 服 務 與 照 顧 為 慶 祝 紀 念 二 戰 及 抗 戰 勝 利 70 週 年, 計 有 30 個 海 外 榮 光 聯 誼 會 積 極 參 與 或 籌 辦 相 關 紀 念 活 動, 宣 揚 我 國 在 抗 日 作 戰 中 之 貢 獻 38
財 政 金 融 肆 財 政 金 融 一 國 庫 ( 一 ) 賡 續 推 動 財 政 健 全 方 案 : 各 部 會 賡 續 落 實 各 項 開 源 節 流 措 施 努 力 下, 中 央 政 府 收 支 結 構 逐 步 改 善, 並 反 映 於 105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公 共 建 設 及 科 技 發 展 計 畫 規 模 擴 大, 歲 入 成 長 幅 度 亦 大 於 歲 出 成 長 幅 度, 歲 入 歲 出 差 短 持 續 縮 減, 債 務 比 率 降 低 0.5 個 百 分 點 ( 二 ) 強 化 國 庫 集 中 支 付 效 能 : 為 提 升 集 中 支 付 作 業 效 能, 推 動 中 央 政 府 各 機 關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基 金 代 繳 及 收 入 退 還 案 件 代 辦 作 業, 提 高 電 子 支 付 限 制 金 額 為 500 萬 元 推 動 特 種 基 金 及 地 方 政 府 機 關 實 施 國 庫 電 子 支 付 作 業, 簡 化 相 關 機 關 作 業, 提 升 跨 機 關 間 行 政 效 能 ( 三 ) 提 升 政 府 債 ( 財 ) 務 資 訊 透 明 度 : 定 期 公 布 各 級 政 府 公 共 債 務 概 況 表 各 級 政 府 向 所 設 各 項 基 金 調 度 周 轉 金 額 依 國 際 組 織 標 準 計 算 我 國 一 般 政 府 負 債 等, 充 分 揭 露 各 級 政 府 債 務 情 形 ( 四 ) 建 立 債 務 分 級 管 理 機 制 及 辦 理 輔 導 座 談 會 : 訂 定 直 轄 市 及 縣 ( 市 ) 政 府 債 務 分 級 管 理 機 制, 依 地 方 政 府 債 務 未 償 餘 額 比 率 高 低 建 立 分 級 管 理 機 制 及 辦 理 債 務 管 理 輔 導 座 談 會, 藉 由 專 業 知 能 及 經 驗 分 享 等 方 式, 實 地 瞭 解 其 財 政 問 題, 俾 提 早 預 防 及 時 改 善 即 刻 處 理, 以 達 永 續 財 政 施 政 目 標 ( 五 ) 持 續 檢 討 中 央 政 府 債 務 控 管 情 形 : 依 據 貴 院 審 查 104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決 議, 研 提 104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債 務 控 管 情 形 報 告, 於 104 年 11 月 30 日 函 送 貴 院 ( 六 ) 加 強 地 方 財 政 輔 導 : 建 置 並 定 期 公 布 地 方 財 政 評 比 指 標, 辦 理 地 方 財 政 專 案 輔 導, 召 開 104 年 地 方 財 政 業 務 聯 繫 會 報, 邀 請 開 源 節 流 績 優 地 方 政 府 專 題 報 告, 透 過 經 驗 交 流 分 享, 強 化 對 地 方 政 府 財 政 業 務 輔 導 及 增 進 地 方 政 府 財 務 效 能 ( 七 ) 穩 健 彩 券 發 行 挹 注 社 會 福 利 財 源 : 公 益 彩 券 自 88 年 發 行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創 造 盈 餘 達 3,584 億 餘 元 ; 其 中 1,801 億 元 分 配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社 會 福 利 ;1,604 億 元 用 於 國 民 年 金 ;179 億 元 供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準 備 之 用 ( 八 ) 賡 續 協 助 青 年 安 心 成 家 : 自 99 年 12 月 1 日 開 辦 青 年 安 心 成 家 購 屋 優 惠 貸 款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核 貸 18 萬 6,707 戶 6,799 億 餘 元, 減 輕 青 年 購 屋 負 擔 ; 並 於 105 年 起 將 貸 款 額 度 由 500 萬 元 調 整 為 800 萬 元, 以 滿 足 居 住 基 本 需 求 ( 九 ) 強 化 菸 酒 管 理 : 1 持 續 推 動 酒 品 認 證 制 度,104 年 新 增 21 項 認 證 酒 品, 共 47 廠 線 212 項 酒 品 通 過 認 證 ; 為 擴 大 財 政 部 優 質 酒 類 認 證 範 圍, 提 供 消 費 者 更 多 元 認 證 酒 品,104 年 9 月 23 日 訂 定 發 布 財 政 部 優 質 酒 類 認 證 評 審 基 準 - 其 他 再 製 酒 類 2 加 強 私 劣 菸 酒 查 緝 工 作,104 年 菸 品 查 獲 量 為 1,055.17 萬 包 ; 酒 品 查 獲 量 為 58.07 萬 公 升 3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二 賦 稅 ( 一 )104 年 7 月 至 12 月 全 國 各 項 稅 收 稽 徵 情 形 : 104 年 7-12 月 累 計 項 目 實 徵 數 104 年 7-12 月 累 計 分 配 預 算 數 新 臺 幣 : 百 萬 元 ;% 達 成 率 (%) 總 計 923,829 888,223 104.0 關 稅 56,740 56,923 99.7 所 得 稅 330,146 310,877 106.2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181,949 158,870 114.5 綜 合 所 得 稅 148,198 152,006 97.5 遺 產 及 贈 與 稅 19,882 13,136 151.4 貨 物 稅 92,626 89,761 103.2 證 券 交 易 稅 41,877 47,603 88.0 期 貨 交 易 稅 2,147 1,131 189.9 菸 酒 稅 22,865 22,481 101.7 特 種 貨 物 及 勞 務 稅 1,999 2,320 86.1 營 業 稅 172,715 174,522 99.0 土 地 稅 134,192 121,268 110.7 地 價 稅 69,396 68,848 100.8 土 地 增 值 稅 64,797 52,420 123.6 房 屋 稅 2,448 3,010 81.3 使 用 牌 照 稅 3,241 4,165 77.8 契 稅 7,893 6,500 121.4 印 花 稅 5,863 5,233 112.0 娛 樂 稅 817 776 105.3 特 別 及 臨 時 稅 課 334 532 62.8 教 育 捐 7 - - 金 融 業 營 業 稅 11,109 11,875 93.5 健 康 福 利 捐 16,928 16,144 104.9 註 : 因 四 捨 五 入 關 係, 細 項 加 總 或 與 總 數 未 盡 相 同 ( 二 ) 推 動 賦 稅 法 規 合 理 化, 建 立 優 質 賦 稅 環 境 : 1 擬 具 貨 物 稅 條 例 第 12 條 之 5 修 正 草 案 : 為 促 使 民 眾 提 早 汰 換 舊 車 購 買 新 車, 提 升 國 40
財 政 金 融 內 汽 車 產 業 發 展, 並 利 用 國 內 中 古 車 優 勢, 推 動 中 古 車 外 銷, 以 達 節 能 減 碳 目 標, 規 定 中 古 車 ( 機 車 ) 出 口 或 報 廢 換 購 新 車 ( 機 車 ) 定 額 減 徵 貨 物 稅, 該 修 正 草 案 於 104 年 12 月 18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05 年 1 月 6 日 公 布 2 擬 具 加 值 型 及 非 加 值 型 營 業 稅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 為 維 護 租 稅 公 平, 健 全 電 子 發 票 環 境, 增 訂 電 子 發 票 與 其 載 具 法 源 依 據 及 明 定 短 漏 開 統 一 發 票 之 行 為 罰 裁 罰 適 用 範 圍 等 規 定, 以 利 徵 納 雙 方 依 循, 該 修 正 草 案 於 104 年 12 月 14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30 日 公 布 ( 三 ) 維 護 租 稅 公 平, 防 杜 租 稅 漏 洞 : 執 行 財 政 部 104 年 度 維 護 租 稅 公 平 重 點 工 作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補 徵 稅 額 及 預 估 罰 鍰 共 423 億 餘 元 ( 四 ) 配 合 房 地 合 一 課 徵 所 得 稅 制 度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起 實 施, 財 政 部 成 立 推 動 房 地 合 一 稅 制 改 革 作 業 小 組, 於 104 年 7 月 21 日 訂 定 發 布 房 地 合 一 課 徵 所 得 稅 申 報 作 業 要 點, 並 陸 續 訂 定 相 關 申 報 書 表 建 置 電 子 申 報 系 統 及 辦 理 宣 導 事 宜 等 ( 五 ) 積 極 洽 簽 租 稅 協 定, 加 強 溝 通 以 落 實 協 定 效 益 : 本 期 與 中 國 大 陸 日 本 及 澳 門 簽 署 租 稅 協 定 ( 議 ), 與 3 個 國 家 進 行 3 次 租 稅 協 定 諮 商 ; 辦 理 43 場 海 內 外 租 稅 協 定 溝 通 說 明 會 及 1 場 兩 岸 租 稅 協 議 公 聽 會, 向 外 界 說 明 協 定 內 涵 及 效 益, 爭 取 支 持 三 關 務 ( 一 ) 協 助 調 節 國 內 物 資 供 應 : 因 應 國 內 豬 油 及 豬 脂 肪 供 應 短 缺, 自 103 年 10 月 15 日 起 至 104 年 10 月 14 日 止, 共 3 次 機 動 調 降 熟 豬 油 等 貨 品 關 稅 稅 率 50%, 以 有 效 調 節 供 應 及 協 助 穩 定 價 格 ( 二 ) 執 行 反 傾 銷 課 稅, 維 持 公 平 貿 易 秩 序 : 現 行 應 課 徵 反 傾 銷 稅 進 口 貨 物 有 毛 巾 鞋 靴 卜 特 蘭 水 泥 及 其 熟 料 過 氧 化 苯 甲 醯 及 不 銹 鋼 冷 軋 鋼 品 等 5 項 產 品 其 中 對 中 國 大 陸 產 製 進 口 毛 巾 鞋 靴 及 不 銹 鋼 冷 軋 鋼 品 等 3 項 產 品, 核 准 實 施 具 結 措 施, 按 季 查 核 具 結 履 行 情 形, 以 確 保 國 內 相 關 產 業 不 致 因 低 價 傾 銷 而 受 損 ( 三 ) 研 修 關 務 法 規, 精 進 關 務 管 理 : 1 修 正 公 布 海 關 進 口 稅 則 部 分 稅 則 : 為 履 行 2012 年 APEC 領 袖 會 議 各 會 員 體 承 諾 於 2015 年 底 將 環 境 商 品 關 稅 稅 率 降 至 5% 或 以 下, 並 配 合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調 降 身 心 障 礙 者 復 康 巴 士 進 口 關 稅 該 修 正 草 案 於 104 年 11 月 20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9 日 公 布 2 104 年 7 月 24 日 修 正 發 布 保 稅 倉 庫 設 立 及 管 理 辦 法 及 物 流 中 心 貨 物 通 關 辦 法,, 配 合 免 稅 商 店 設 置 管 理 辦 法 相 關 規 定 修 正, 並 將 保 稅 倉 庫 以 郵 寄 辦 理 出 口 通 關 作 業 模 式 非 輸 往 管 制 地 區 特 定 戰 略 性 高 科 技 貨 品 及 保 稅 倉 庫 貨 物 轉 儲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再 回 儲 保 稅 倉 庫 存 倉 期 限 起 算 時 點 等 一 併 納 入 規 範 3 104 年 8 月 18 日 修 正 發 布 物 流 中 心 貨 物 通 關 作 業 規 定,, 增 訂 物 流 中 心 貨 物 運 往 其 他 物 流 中 心 保 稅 工 廠 加 工 出 口 區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或 農 業 科 技 園 區, 非 按 月 彙 報 者, 可 免 加 4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封 封 條 4 104 年 9 月 22 日 修 正 發 布 優 質 企 業 認 證 及 管 理 辦 法,,,, 以 符 合 國 際 規 範 放 寬 優 惠 措 施 簡 政 便 民 及 海 關 監 管 需 求 ( 四 ) 建 構 優 質 經 貿 環 境, 提 升 貿 易 便 捷 與 安 全 : 1 台 北 港 國 際 物 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臺 灣 港 務 國 際 物 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運 快 遞 專 區 分 別 於 104 年 4 月 30 日 及 104 年 10 月 20 日 啟 用 營 運, 提 供 24 小 時 及 簡 易 申 報 等 便 捷 通 關 服 務, 打 造 兩 岸 海 上 貨 物 快 捷 走 廊, 提 升 我 國 港 埠 跨 境 運 輸 營 運 量 2 預 報 貨 物 資 訊 出 口 系 統 於 102 年 上 線 後, 進 口 系 統 亦 於 104 年 8 月 16 日 上 線, 海 關 通 關 環 境 邁 入 新 紀 元, 有 效 提 升 通 關 便 捷 安 全, 促 進 國 內 經 貿 發 展, 與 世 界 關 務 發 展 趨 勢 接 軌 3 利 用 我 國 絕 佳 地 理 優 勢, 成 為 東 亞 轉 口 貨 物 轉 運 集 散 地 及 全 球 物 流 加 值 中 心, 配 合 交 通 部 推 動 多 國 貨 櫃 ( 物 ) 集 併 (MCC) 業 務 修 正 關 稅 法 海 關 管 理 承 攬 業 辦 法 海 關 管 理 貨 櫃 集 散 站 辦 法 與 轉 口 貨 物 通 關 及 管 理 要 點 等 法 規, 賦 予 承 攬 業 者 得 以 自 己 名 義 向 海 關 傳 輸 分 艙 單, 俾 順 利 辦 理 MCC 通 關 業 務 另 持 續 向 相 關 業 者 宣 導 MCC 通 關 作 業, 基 隆 港 於 104 年 10 月 14 日 正 式 啟 動, 可 望 大 幅 提 升 港 埠 營 運 效 能 及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4 104 年 7 月 2 日 與 國 家 安 全 局 合 作 完 成 第 1 批 爆 裂 物 偵 測 犬 訓 練, 部 署 於 財 政 部 臺 北 關, 有 效 善 用 犬 隻 特 性 與 能 力 協 助 海 關 邊 境 查 緝 5 104 年 10 月 31 日 完 成 智 慧 行 動 查 驗 服 務 系 統 建 置, 貨 物 通 關 作 業 採 智 慧 行 動 查 驗, 提 供 商 民 快 捷 服 務 ( 五 ) 推 動 國 際 關 務 合 作, 強 化 經 貿 夥 伴 關 係 : 1 WTO 總 理 事 會 通 過 修 訂 馬 拉 喀 什 設 立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協 定 議 定 書,, 將 貿 易 便 捷 化 協 定 納 入 WTO 協 定 案 於 104 年 5 月 19 日 經 貴 院 院 會 通 過, 總 統 7 月 20 日 簽 署 接 受 書,WTO 秘 書 長 9 月 3 日 正 式 通 知 所 有 會 員, 我 國 於 8 月 17 日 完 成 接 受 書 存 放 手 續, 成 為 第 15 個 接 受 貿 易 便 捷 化 協 定 會 員 2 104 年 9 月 24 日 財 政 部 關 務 署 與 波 蘭 關 稅 總 局 於 華 沙 簽 署 臺 灣 海 關 與 波 蘭 海 關 間 關 於 打 擊 關 務 詐 欺 行 為 瞭 解 備 忘 錄,, 擴 大 雙 邊 關 務 合 作 範 圍 3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我 國 已 生 效 之 貨 品 暫 准 通 關 證 協 定 適 用 國 家 43 個 關 務 互 助 協 定 ( 議 )9 個 本 期 與 5 個 國 家 進 行 9 次 關 務 互 助 協 定 或 貨 品 暫 准 通 關 證 協 定 諮 商 ( 六 ) 落 實 海 峽 兩 岸 海 關 合 作 協 議 : 賡 續 推 動 海 峽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委 員 會 項 下 關 務 合 作,104 年 9 月 8 日 在 金 門 召 開 財 政 部 高 雄 關 與 廈 門 海 關 關 務 合 作 交 流 會 議, 雙 方 就 資 訊 互 換 監 管 互 認 執 法 互 助 等 議 題 達 成 初 步 共 識, 將 持 續 推 動 兩 關 合 作 業 務 42
財 政 金 融 四 國 有 財 產 ( 一 ) 本 期 接 管 各 機 關 移 交 新 登 記 抵 稅 實 物 及 代 管 無 人 承 認 繼 承 遺 產 收 歸 國 有 等 土 地 6,776 筆 ( 面 積 836.89 公 頃 ) ( 二 ) 多 元 利 用 國 有 非 公 用 財 產 : 1 配 合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興 建 各 項 建 設 需 要, 提 供 國 有 土 地, 本 期 辦 理 撥 用 4,898 筆 ( 面 積 921.08 公 頃 ) 2 積 極 執 行 被 占 用 國 有 非 公 用 不 動 產 加 強 清 理 計 畫,, 維 護 國 家 財 產 權 益, 本 期 處 理 2 萬 1,687 筆 ( 面 積 2,171.65 公 頃 ); 向 占 用 國 有 土 地 者 追 收 使 用 補 償 金, 以 符 公 平 正 義 原 則, 本 期 收 取 4 億 3,583 萬 元 3 加 強 國 有 非 公 用 不 動 產 出 租, 本 期 出 租 戶 數 16 萬 7,004 戶 (29 萬 0,589 筆 ), 收 取 租 金 9 億 2,950 萬 元 4 有 償 處 分 國 有 非 公 用 不 動 產, 本 期 處 理 2,184 筆 ( 面 積 24.92 公 頃 ), 收 入 46 億 7,492 萬 元 5 賡 續 推 動 國 有 非 公 用 財 產 委 託 經 營, 以 提 升 經 營 績 效, 本 期 辦 理 38 案, 收 取 權 利 金 5,375 萬 元 6 辦 理 國 有 非 公 用 不 動 產 改 良 利 用 ( 包 括 結 合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共 同 開 發 ), 推 動 產 業 發 展, 本 期 收 益 2 億 2,073 萬 餘 元 7 篩 選 亮 點 標 的 辦 理 招 標 設 定 地 上 權, 本 期 辦 理 公 告 招 標 24 宗, 開 標 結 果 標 脫 7 宗, 面 積 約 1.1317 公 頃, 決 標 權 利 金 10 億 1,471 萬 元 另 104 年 11 月 20 日 公 告 招 標 2 宗, 並 於 105 年 1 月 25 日 開 標 ( 三 ) 強 化 國 有 土 地 參 與 都 市 更 新 : 1 本 期 參 與 都 市 更 新 案 38 件, 面 積 1.3 公 頃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參 與 選 配 更 新 後 房 地 90 件, 預 計 可 領 取 760 戶 建 物 849 個 停 車 位 及 權 利 金 9 億 9,149 萬 餘 元 2 國 有 土 地 參 與 都 市 更 新 已 分 回 44 戶 建 物 43 席 停 車 位, 其 中 2 戶 分 別 於 96 年 及 103 年 間 標 脫, 餘 42 戶 建 物 經 洽 詢 地 方 政 府, 臺 北 市 政 府 有 3 戶 新 北 市 政 府 有 7 戶 作 公 營 出 租 住 宅 需 求, 已 積 極 協 助 雙 北 市 政 府 辦 理 撥 用, 餘 32 戶 將 持 續 辦 理 標 售 ( 四 ) 提 升 國 有 公 用 財 產 運 用 效 益 : 1 輔 導 中 央 機 關 活 化 運 用 資 產 空 間,104 年 上 半 年 國 有 公 用 財 產 活 化 運 用 收 益 約 180 億 8,500 萬 元 2 列 管 各 機 關 經 管 之 閒 置 或 低 度 利 用 大 面 積 國 有 建 築 用 地, 完 成 活 化 方 式 評 估 434 筆 另 會 勘 評 估 各 機 關 留 用, 但 適 宜 以 非 公 用 財 產 活 化 之 國 有 建 築 用 地, 自 103 年 3 月 至 104 年 12 月 底 計 97 處, 經 收 回 13 處, 其 中 1 處 以 招 標 設 定 地 上 權 活 化 開 發, 年 權 利 金 收 益 6 億 8,889 43
行政院施政報告 萬元 萬元 其他各處將持續積極以非公用財產活化利用 其他各處將持續積極以非公用財產活化利用 創造綜效 創造綜效 3 公司組織之國營事業機構管有不動產 公司組織之國營事業機構管有不動產 透過 透過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 運作督導活化 運用 運用 已完成資產盤點 已完成資產盤點 104 年 11 月安排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於該小組提出活化報告 公司於該小組提出活化報告 該小組提出活化報告 請各主管機關賡續督促及協助所屬國營事業加速推動資產活 化 以提升事業盈餘 以提升事業盈餘 五 促 參 (一)推動促參法規鬆綁 推動促參法規鬆綁 1 修正公布 修正公布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部分條文 部分條文 為讓促參案件辦理過程更符合公正 為讓促參案件辦理過程更符合公正 公 平與公開原則 平與公開原則 並兼顧執行績效 並兼顧執行績效 以建構更完整及穩定推動法源根基 以建構更完整及穩定推動法源根基 增列 增列 政府廳舍設 施 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 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 主辦機關辦理促參前應先進行可行性評估 主辦機關辦理促參前應先進行可行性評估 並召開公聽會 及增訂營運績效評估規定等規定 及增訂營運績效評估規定等規定 該修正草案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經貴院三讀通過 日經貴院三讀通過 12 月 30 日公布 日公布 2 104 年 10 月 7 日修正發布 日修正發布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於文教設施適用範圍增 於文教設施適用範圍增 列 聚落 文化景觀 國軍老舊眷村 聚落 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 國軍老舊眷村 國軍老舊眷村 等 3 項 以利引進民間資源參與文化保存及老 舊眷村活化 舊眷村活化 3 104 年 10 月 15 日修正發布 增訂甄審項 日修正發布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增訂甄審項 目及標準優先考量因素 目及標準優先考量因素 並得視個案性質 並得視個案性質 將創新或創意納入甄審項目或子項目 將創新或創意納入甄審項目或子項目 修正外 聘專家 聘專家 學者認定範圍及評審結果有明顯差異處理方式 學者認定範圍及評審結果有明顯差異處理方式 明定甄審會會議紀錄公開時間及 處所 處所 (二)民間投資成效統計及分析 民間投資成效統計及分析 1 本期簽約促參案件 82 件 簽約金額 596 億元 億元 2 自 91 年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簽約件數 總簽約件數 1,355 件 簽約金額約 1 兆 1,772 億元 億元 契約期 間減少政府財政支出 9,484 億元 億元 增加收入 7,465 億元 億元 創造逾 22 萬個就業機會 萬個就業機會 (三)落實推動促參精進措施 落實推動促參精進措施 1 善用跨域合作機制 善用跨域合作機制 擴大促參案源 擴大促參案源 本期辦理 6 次啟案及諮詢服務 次啟案及諮詢服務 提供啟案及諮詢輔導 41 案 2 辦理促參招商大會 辦理促參招商大會 104 年 7 月 3 日辦理 104 年第 1 場招商大會 場招商大會 發布預定下半年及 105 年度辦理招商逾 1,500 億元民參案源 億元民參案源 國內外企業等逾 250 人與會 人與會 六 政府採購 (一)健全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 健全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 1 本期訂定 本期訂定 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八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八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44
財 政 金 融 並 修 正 機 關 委 託 技 術 服 務 廠 商 評 選 及 計 費 辦 法 投 標 廠 商 資 格 與 特 殊 或 巨 額 採 購 認 定 標 準 機 關 辦 理 公 告 金 額 十 分 之 一 ( 新 臺 幣 10 萬 元 ) 以 下 採 購 常 見 誤 解 或 錯 誤 態 樣 最 有 利 標 錯 誤 行 為 態 樣 建 築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可 能 綁 標 行 為 態 樣 招 標 投 標 及 契 約 文 件 範 本 及 投 標 標 價 清 單 範 本,, 供 各 機 關 依 循 2 改 進 機 關 延 遲 支 付 工 程 款 問 題, 自 101 年 11 月 初 建 立 廠 商 通 報 系 統,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通 報 件 數 398 件, 完 成 付 款 326 件, 完 成 付 款 金 額 達 35.84 億 元 另 主 動 篩 選 異 常 案 件 通 知 主 辦 機 關 因 而 付 款 計 3,049 件, 完 成 付 款 金 額 達 201.92 億 元 ( 二 ) 持 續 推 動 政 府 採 購 電 子 化 : 1 推 動 網 路 電 子 領 標, 提 供 廠 商 24 小 時 皆 可 透 過 網 路 下 載 電 子 招 標 文 件, 減 輕 廠 商 往 返 機 關 領 標 之 人 力 及 時 間 成 本 本 期 機 關 提 供 電 子 招 標 文 件 之 案 件 計 14.46 萬 餘 件, 廠 商 電 子 領 標 次 數 計 47.82 萬 餘 次 2 推 動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電 子 採 購, 以 網 路 取 代 傳 統 書 面 訂 購 流 程, 可 簡 化 機 關 下 訂 及 廠 商 接 單 行 政 作 業 本 期 網 路 訂 購 數 達 9.76 萬 餘 筆, 電 子 下 訂 金 額 為 113.11 億 餘 元 ( 三 ) 強 化 政 府 採 購 稽 核 監 督 功 能 提 升 政 府 採 購 爭 議 處 理 效 能 及 協 助 法 院 檢 察 或 調 查 機 關, 受 理 鑑 定 及 諮 詢 業 務 : 1 本 期 各 採 購 稽 核 小 組 共 計 稽 核 監 督 3,270 件 採 購 案, 其 中 工 程 1,208 件 財 物 933 件 勞 務 1,129 件, 並 就 採 購 作 業 缺 失, 促 請 機 關 研 提 改 進 措 施 2 本 期 共 收 辦 578 件 政 府 採 購 爭 議 案 件, 並 辦 結 529 件 ( 含 前 期 收 案 ), 結 案 率 為 91.52%; 其 中 申 訴 案 件 結 案 272 件, 履 約 爭 議 調 解 案 件 結 案 257 件 3 本 期 受 理 囑 託 公 共 工 程 技 術 鑑 定 或 諮 詢 業 務 35 件, 完 成 41 件 ( 含 前 期 收 案 ), 協 助 釐 清 事 實, 提 升 工 程 審 判 水 準 七 金 融 ( 一 ) 金 融 概 況 : 1 準 備 貨 幣 : 本 期 央 行 持 續 發 行 定 期 存 單, 調 節 市 場 資 金,104 年 11 月 準 備 貨 幣 ( 日 平 均 ) 為 3 兆 3,688 億 元, 年 增 率 由 6 月 之 5.67% 略 升 至 5.75% 1 月 至 11 月 平 均 年 增 率 為 5.80% 2 貨 幣 總 計 數 : 本 期 由 於 銀 行 放 款 與 投 資 持 續 成 長, 日 平 均 M2 年 增 率 大 致 呈 上 升 趨 勢, 至 104 年 11 月 為 6.39% 1 月 至 11 月 M2 平 均 年 增 率 為 6.40%, 落 在 貨 幣 成 長 目 標 區 (2.5%~6.5%) 內 3 存 放 款 業 務 : (1) 存 款 : 全 體 貨 幣 機 構 存 款 由 104 年 6 月 底 之 38 兆 2,269 億 元, 增 至 11 月 底 之 39 兆 0,003 億 元 ; 惟 年 增 率 由 6.10% 略 降 至 6.04% 4%;1 月 至 11 月 平 均 年 增 率 為 6.25.25% (2) 放 款 與 投 資 : 全 體 貨 幣 機 構 放 款 與 投 資 ( 按 成 本 計 價 ) 由 104 年 6 月 底 之 28 兆 4,913 億 4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元, 增 至 11 月 底 之 29 兆 2,327 億 元, 年 增 率 亦 由 4.23% 升 至 4.54%;1 月 至 11 月 平 均 年 增 率 為 4.67% ( 二 ) 調 降 央 行 貼 放 利 率 :104 年 9 月 24 日 及 12 月 17 日 央 行 理 事 會 考 量 全 球 景 氣 復 甦 緩 慢 且 仍 具 不 確 定 性, 國 內 經 濟 成 長 減 緩 負 的 產 出 缺 口 擴 大, 通 膨 預 期 溫 和, 實 質 利 率 相 對 仍 高 等 因 素, 分 別 決 議 調 降 重 貼 現 率 擔 保 放 款 融 通 利 率 及 短 期 融 通 利 率 各 0.125 個 百 分 點,2 次 理 事 會 共 降 0.25 個 百 分 點, 年 息 1.875% 2.25% 及 4.125% 調 整 為 1.625% 2% 2% 及 3.875% ( 三 ) 公 開 市 場 操 作 : 為 維 持 準 備 貨 幣 於 適 度 水 準, 央 行 發 行 定 期 存 單 以 調 節 銀 行 體 系 資 金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定 期 存 單 發 行 餘 額 為 7 兆 5,447 億 元, 較 103 年 12 月 底 增 加 4,384 億 元 ( 四 ) 調 整 存 款 準 備 金 乙 戶 利 率 : 為 反 映 銀 行 存 款 利 率 之 調 降, 央 行 於 104 年 10 月 6 日 12 月 25 日 兩 度 調 降 金 融 機 構 存 放 央 行 之 存 款 準 備 金 乙 戶 利 率, 目 前 源 自 活 期 性 存 款 部 分 為 年 息 0.208%, 源 自 定 期 性 存 款 部 分 為 年 息 0.973%; 源 自 外 資 活 期 存 款 之 準 備 金 乙 戶 金 額, 仍 全 部 不 給 付 利 息 ( 五 ) 調 整 不 動 產 針 對 性 審 慎 措 施 : 央 行 常 務 理 事 會 考 量 金 融 機 構 已 審 慎 控 管 不 動 產 授 信 風 險, 近 期 不 動 產 持 有 稅 已 逐 步 調 整, 且 政 府 亦 持 續 推 動 住 宅 政 策 相 關 措 施 等 因 素, 決 議 自 104 年 8 月 14 日 調 整 規 範 內 容 如 下, 惟 主 要 規 範 項 目 仍 持 續 辦 理 : 1 調 整 特 定 地 區 範 圍 : 刪 除 新 北 市 2 區 ( 八 里 區 鶯 歌 區 ) 及 桃 園 市 4 區 ( 桃 園 區 蘆 竹 區 中 壢 區 龜 山 區 ) 2 提 高 貸 款 成 數 上 限 : 高 價 住 宅 公 司 法 人 購 置 住 宅 及 自 然 人 第 3 戶 購 屋 之 最 高 貸 款 成 數, 由 現 行 五 成 調 高 為 六 成 ( 六 ) 外 匯 收 支 : 本 期 出 口 外 匯 收 入 為 1,405.06 億 美 元, 匯 入 匯 款 及 其 他 收 入 為 5,202.6 億 美 元, 收 入 共 計 6,607.66 億 美 元 ; 進 口 外 匯 支 出 為 1,050.61 億 美 元, 匯 出 匯 款 及 其 他 支 出 為 5,512.15 億 美 元, 支 出 共 計 6,562.76 億 美 元 收 支 相 抵, 淨 收 入 44.9 億 美 元 ( 七 ) 外 匯 存 底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央 行 持 有 外 匯 存 底 4,260.31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12 月 底 之 4,189.80 億 美 元 增 加 70.51 億 美 元 ( 八 ) 外 匯 市 場 : 1 104 年 12 月 31 日 新 臺 幣 對 美 元 匯 率 為 33.066, 較 103 年 12 月 底 之 31.718 貶 值 4.08% 2 104 年 11 月 臺 北 外 匯 市 場 全 體 外 匯 交 易 量 5,627.40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12 月 之 6,668.90 億 美 元 減 少 1,041.50 億 美 元 或 15.62% ( 九 ) 推 動 金 融 自 由 化 國 際 化 : 1 本 期 許 可 票 券 商 辦 理 境 內 外 幣 票 券 簽 證 承 銷 經 紀 及 自 營 業 務 2 家 2 本 期 許 可 證 券 商 辦 理 代 理 買 賣 外 國 債 券 業 務 1 家 非 屬 自 有 資 金 或 避 險 需 求 之 自 行 買 賣 外 國 有 價 證 券 業 務 4 家 外 幣 計 價 國 際 債 券 之 承 銷 業 務 2 家 受 託 買 賣 外 國 有 價 證 券 業 務 3 件 兼 營 涉 及 投 資 外 幣 標 的 之 特 定 單 獨 管 理 運 用 金 錢 信 託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5 件 46
財 政 金 融 3 許 可 中 央 再 保 險 公 司 辦 理 以 外 幣 收 付 之 財 產 保 險 再 保 險 業 務 4 本 期 許 可 投 信 投 顧 辦 理 外 幣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外 幣 有 價 證 券 業 務 2 家 期 貨 經 紀 事 業 接 受 境 外 外 資 以 外 幣 全 權 委 託 期 貨 交 易 業 務 1 家 擔 任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之 總 代 理 人, 於 國 內 募 集 及 銷 售 境 外 基 金 業 務 1 家, 辦 理 在 國 內 私 募 外 幣 ( 含 人 民 幣 ) 計 價 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業 務 1 家, 擔 任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之 國 內 受 委 任 機 構, 於 國 內 辦 理 向 特 定 人 私 募 境 外 基 金 業 務 1 家 5 為 使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掛 牌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順 利 上 市,104 年 7 月 20 日 通 函 銀 行 業 受 理 期 貨 商 辦 理 相 關 人 民 幣 保 證 金 虧 損 及 追 繳 之 結 匯 申 報, 不 計 入 結 匯 人 或 期 貨 交 易 人 當 年 累 積 結 匯 金 額 6 104 年 7 月 31 日 訂 定 銀 行 發 行 外 幣 可 轉 讓 定 期 存 單 管 理 要 點,, 開 放 指 定 銀 行 發 行 外 幣 可 轉 讓 定 期 存 單 ; 指 定 銀 行 並 得 逕 憑 存 戶 以 其 本 人 之 外 幣 可 轉 讓 定 期 存 單 質 借 外 幣, 或 以 授 信 戶 本 人 持 有 之 外 幣 可 轉 讓 定 期 存 單 為 擔 保 辦 理 外 幣 授 信 7 為 擴 大 國 內 投 信 業 者 募 集 海 外 基 金 之 規 模,104 年 8 月 17 日 放 寬 投 信 募 集 發 行 投 資 國 內 有 價 證 券 比 例 不 超 過 30%, 含 新 臺 幣 級 別 之 多 幣 別 基 金 之 外 幣 級 別, 得 為 投 信 投 顧 事 業 外 幣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外 幣 有 價 證 券 業 務 之 投 資 標 的 8 104 年 8 月 24 日 開 放 保 險 業 得 申 請 辦 理 限 為 擔 任 外 幣 聯 合 貸 款 案 參 加 行 之 外 幣 放 款 業 務 9 104 年 9 月 14 日 開 放 指 定 銀 行 於 經 央 行 許 可 或 備 查 之 網 路 銀 行 外 匯 業 務 項 下, 得 受 理 顧 客 於 線 上 新 增 自 行 本 人 外 匯 存 款 帳 戶 為 約 定 轉 出 轉 入 帳 戶 辦 理 結 匯 及 轉 帳 之 約 定 事 項, 無 須 親 赴 銀 行 櫃 檯 申 辦 10 為 協 助 投 信 投 顧 業 者 發 展 外 幣 相 關 業 務,104 年 10 月 20 日 開 放 募 集 發 行 人 民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計 價 基 金 以 新 臺 幣 收 付 者, 投 信 事 業 代 理 結 匯 申 報 金 額 不 計 入 基 金 申 購 人 ( 受 益 人 ) 或 投 信 事 業 當 年 累 積 結 匯 金 額 11 104 104 年 10 月 26 日 放 寬 人 民 幣 參 加 行 得 與 人 民 幣 清 算 行 辦 理 平 倉 交 易 之 範 圍 與 交 易 種 類 ( 十 ) 兩 岸 貨 幣 清 算 機 制 之 運 作 : 1 臺 灣 地 區 辦 理 人 民 幣 業 務 情 形 : (1) 開 辦 家 數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國 內 外 匯 指 定 銀 行 (DBU) 及 國 際 金 融 業 務 分 行 (OBU) 辦 理 人 民 幣 業 務 之 家 數 分 別 為 69 家 及 59 家 (2) 人 民 幣 存 款 ( 含 NCD) 餘 額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合 計 為 3,194 億 人 民 幣 (3) 人 民 幣 匯 款 總 額 : 自 102 年 2 月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合 計 為 5 兆 0,166 億 人 民 幣 (4) 透 過 中 國 銀 行 臺 北 分 行 結 算 總 額 : 自 102 年 2 月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合 計 為 10 兆 6,380 億 人 民 幣 (5) 人 民 幣 債 券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發 行 97 檔 人 民 幣 債 券, 總 發 行 金 額 為 625.72 億 人 民 幣 (6) 人 民 幣 基 金 :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已 有 111 檔 人 民 幣 計 價 之 基 金, 基 金 規 模 85 億 人 4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民 幣 2 大 陸 地 區 辦 理 新 臺 幣 業 務 情 形 : (1) 臺 灣 銀 行 上 海 分 行 於 102 年 4 月 2 日 開 辦 新 臺 幣 現 鈔 買 賣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運 送 至 大 陸 地 區 之 新 臺 幣 金 額 為 1.75 億 元 (2) 自 102 年 4 月 2 日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臺 灣 銀 行 上 海 分 行 共 計 買 入 新 臺 幣 192 萬 元 賣 出 新 臺 幣 7,798 萬 元 ( 十 一 ) 國 際 金 融 業 務 : 1 為 發 展 亞 太 理 財 中 心, 推 廣 境 外 客 戶 來 臺 理 財 業 務, 於 104 年 9 月 1 日 放 寬 OBU 得 對 境 外 客 戶 銷 售 境 外 基 金 投 資 於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市 場 之 投 資 比 率 限 制, 由 30% 提 高 至 50%, 以 增 加 境 外 客 戶 透 過 我 國 OBU 理 財 之 誘 因 2 為 協 助 本 國 大 型 銀 行 進 行 亞 洲 布 局, 瞭 解 國 銀 於 當 地 之 經 營 狀 況 及 與 當 地 主 管 機 關 進 行 意 見 交 流, 依 據 國 際 監 理 原 則, 舉 辦 銀 行 監 理 官 會 議, 於 104 年 8 月 27 日 及 28 日 邀 請 包 含 柬 埔 寨 中 國 大 陸 香 港 印 尼 馬 來 西 亞 菲 律 賓 新 加 坡 及 越 南 監 理 機 關 參 與, 以 促 進 跨 境 監 理 合 作 及 溝 通 協 調 3 邀 請 美 國 證 管 會 (SEC) 資 深 官 員 5 位 來 臺, 於 104 年 10 月 12 日 至 16 日 在 臺 北 舉 辦 區 域 交 流 訓 練 課 程 此 係 我 國 首 次 與 美 SEC 合 作 舉 辦 區 域 交 流 訓 練, 國 際 學 員 報 名 踴 躍, 共 有 來 自 亞 洲 12 個 國 家 地 區 之 監 理 機 構 及 自 律 組 織 派 員 參 加, 增 進 臺 美 雙 方 金 融 合 作 及 提 高 我 國 在 區 域 金 融 交 流 之 能 見 度 4 為 積 極 參 與 國 際 保 險 監 理 機 構 組 織 之 聯 繫 與 交 流,104 年 11 月 9 日 至 13 日 派 員 參 加 國 際 保 險 監 理 官 協 會 (IAIS) 於 摩 洛 哥 舉 行 之 委 員 會 暨 年 會 會 議, 以 瞭 解 國 際 保 險 發 展 最 新 趨 勢, 並 強 化 與 他 國 監 理 官 之 交 流 ( 十 二 ) 推 動 金 融 進 口 替 代 政 策 : 1 考 量 高 淨 值 投 資 法 人 具 有 金 融 商 品 大 量 交 易 需 求, 且 其 資 產 規 模 風 險 承 擔 能 力, 以 及 金 融 專 業 知 識 投 資 經 驗 均 趨 近 專 業 機 構 投 資 人, 爰 參 考 英 國 香 港 日 本 等 有 關 專 業 客 戶 之 立 法 例, 於 104 年 9 月 18 日 修 正 銀 行 辦 理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業 務 內 部 作 業 制 度 及 程 序 管 理 辦 法,, 於 該 管 理 辦 法 之 專 業 客 戶 定 義, 增 訂 一 類 高 淨 值 投 資 法 人,, 放 寬 其 部 分 規 定 之 適 用 得 比 照 專 業 機 構 投 資 人, 以 利 高 淨 值 投 資 法 人 得 透 過 銀 行 從 事 多 元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並 同 時 擴 大 銀 行 服 務 範 圍 2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核 准 4 家 銀 行 申 請 發 行 可 循 環 之 金 融 債 券, 發 行 額 度 24.24 億 美 元 3 為 引 導 保 險 業 將 海 外 資 產 移 回 國 內 保 管,104 年 8 月 14 日 修 正 保 險 業 辦 理 國 外 投 資 管 理 辦 法, 就 國 外 有 價 證 券 移 回 國 內 保 管 達 一 定 比 率 者, 得 增 加 公 司 債 投 資 額 度, 並 要 求 國 際 板 債 券 及 資 本 適 足 率 未 達 法 定 標 準 者 之 國 外 投 資, 需 於 一 定 期 間 內 移 回 國 內 保 管, 以 達 48
財 政 金 融 保 障 保 險 業 資 產 安 全 提 升 國 內 金 融 機 構 之 保 管 專 業 及 活 絡 經 濟 之 目 的 ( 十 三 ) 數 位 化 金 融 環 境 : 1 開 放 線 上 申 辦 金 融 業 務 : (1) 在 銀 行 業 方 面 : 為 協 助 銀 行 業 因 應 數 位 化 發 展 之 商 機, 提 供 民 眾 便 利 之 數 位 化 金 融 服 務, 推 動 打 造 數 位 化 金 融 環 境 3.0 計 畫, 已 修 正 相 關 法 令, 以 營 造 發 展 科 技 金 融 之 健 全 法 治 環 境, 亦 開 放 銀 行 既 有 客 戶 得 於 網 路 銀 行 或 透 過 線 上 方 式 直 接 辦 理 結 清 銷 戶 申 請 個 人 信 貸 申 請 信 用 卡 及 信 託 開 戶 等 12 項 業 務, 並 為 兼 顧 交 易 安 全 及 保 障 消 費 者 權 益, 亦 督 促 銀 行 公 會 配 合 修 正 3 項 自 律 規 範 及 訂 定 相 關 強 化 消 費 者 保 護 措 施 (2) 在 證 券 期 貨 業 方 面 : 為 便 利 證 券 投 資 人 及 期 貨 交 易 人 開 戶 與 交 易, 除 已 開 放 電 子 式 下 單, 再 放 寬 證 券 商 及 期 貨 商 得 以 線 上 方 式 提 供 投 資 人 開 戶 及 多 項 服 務 (3) 在 保 險 業 方 面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核 准 21 家 保 險 業 ( 產 險 公 司 12 家 壽 險 公 司 9 家 ) 辦 理 網 路 投 保 業 務, 並 將 持 續 檢 討 修 正 相 關 措 施, 提 升 消 費 者 網 路 投 保 服 務 ; 另 自 104 年 10 月 6 日 開 放 符 合 一 定 資 格 條 件 之 保 險 經 紀 人 公 司 保 險 代 理 人 公 司, 以 及 兼 營 保 險 經 紀 人 保 險 代 理 人 業 務 之 銀 行 試 行 辦 理 網 路 投 保 業 務, 初 期 開 放 10 家 業 者 申 請 試 辦, 目 前 已 陸 續 有 業 者 提 出 申 請, 未 來 期 透 過 保 經 代 業 者 辦 理 網 路 投 保 業 務, 進 一 步 增 加 消 費 者 投 保 之 便 利 性 2 普 及 行 動 支 付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有 22 家 銀 行 開 辦 手 機 信 用 卡 15 家 金 融 機 構 開 辦 行 動 金 融 卡 1 家 銀 行 開 辦 行 動 X 卡 12 家 銀 行 開 辦 QR Code 行 動 支 付 7 家 機 構 開 辦 mpos 行 動 收 單 服 務 (2) 為 提 升 國 內 電 子 支 付 普 及 率, 擬 具 普 及 電 子 支 付 推 動 策 略, 將 藉 由 政 府 推 動 及 業 者 推 廣 之 雙 重 管 道, 透 過 金 融 與 科 技 結 合, 將 現 行 電 子 支 付 普 及 率 在 5 年 內 倍 增 3 開 放 電 子 支 付 機 構 業 務 協 助 電 子 商 務 發 展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有 20 家 業 者 取 得 許 可 (3 家 專 營,17 家 兼 營 ) 4 推 動 金 融 鉅 量 資 料 分 析 運 用 : 為 推 動 金 融 主 管 機 關 及 金 融 周 邊 單 位 大 數 據 應 用 分 析,104 年 度 共 推 動 12 項 大 數 據 應 用 計 畫, 已 完 成 購 置 住 宅 貸 款 統 計 資 訊 等 11 項 計 畫, 餘 1 項 計 畫 延 至 105 年 度 另 為 針 對 民 眾 需 求 及 協 助 產 業 發 展 考 量, 積 極 公 開 相 關 金 融 資 料,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完 成 開 放 1,032 項 資 料 集 ( 十 四 ) 推 動 金 融 科 技 發 展 : 1 為 利 金 融 機 構 因 應 金 融 科 技 發 展 趨 勢, 放 寬 金 融 機 構 投 資 資 訊 服 務 業 及 金 融 科 技 業 相 關 規 定 如 下 : (1)104 年 9 月 16 日 發 布 銀 行 及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申 請 轉 投 資 資 訊 服 務 業 及 金 融 科 技 業 規 定, 銀 行 及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將 可 申 請 轉 投 資 大 數 據 雲 端 科 技 機 器 學 習 行 動 支 付 生 4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物 辨 識 等 金 融 科 技 事 業, 且 於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下, 持 股 比 率 最 高 可 達 100%, 俾 藉 由 金 融 科 技 之 發 展 以 提 升 競 爭 力 (2)104 年 10 月 7 日 規 定 保 險 業 可 投 資 之 保 險 相 關 事 業 包 括 從 事 大 數 據 資 料 分 析 介 面 設 計 軟 體 研 發 物 聯 網 及 無 線 通 訊 業 務, 且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 金 融 科 技 事 業 (3)104 年 9 月 10 月 分 別 開 放 證 券 商 期 貨 商 得 轉 投 資 國 內 外 金 融 科 技 產 業, 包 括 與 業 務 經 營 相 關 或 具 有 輔 助 性 之 金 融 資 訊 服 務 業 第 三 方 支 付 業 行 動 支 付 業 大 數 據 及 雲 端 運 算 等 2 為 推 動 我 國 金 融 科 技 發 展, 金 管 會 業 於 104 年 9 月 24 日 設 立 金 融 科 技 辦 公 室, 並 設 置 金 融 科 技 諮 詢 委 員 會, 聘 請 金 融 資 訊 科 技 業 界 領 導 人 士 及 學 者 專 家 等 擔 任 諮 詢 委 員, 已 分 別 於 104 年 11 月 2 日 12 月 31 日 召 開 第 1 2 次 會 議 ( 十 五 ) 健 全 電 子 票 證 業 務 發 展 : 依 104 年 6 月 24 日 修 正 公 布 之 電 子 票 證 發 行 管 理 條 例 第 5 條 之 1 規 定, 訂 定 記 名 式 電 子 票 證 儲 值 款 項 移 轉 至 同 名 電 子 支 付 帳 戶 須 符 合 之 一 定 條 件 與 移 轉 限 額, 並 依 該 條 例 第 18 條 規 定, 訂 定 非 銀 行 發 行 機 構 運 用 儲 值 款 項 所 得 孳 息 或 其 他 收 益 應 計 提 之 一 定 比 率 金 額 及 得 運 用 之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用 途 範 圍 ( 十 六 ) 協 助 創 意 產 業 投 資 融 資 計 畫 : 為 協 助 創 意 產 業 於 發 展 過 程 中 適 時 取 得 資 金, 已 就 教 育 訓 練 資 金 專 案 輔 導 平 臺 及 配 套 措 施 4 個 面 向, 擬 定 金 融 挺 創 意 產 業 專 案 計 畫, 相 關 措 施 如 下 : 1 加 強 教 育 訓 練, 驅 動 金 融 業 對 創 意 產 業 之 授 信 與 投 資 意 願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請 銀 行 公 會 委 託 臺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規 劃 辦 理 78 場 次 以 上 論 壇 及 課 程, 參 與 受 訓 人 數 達 4,115 人 ; 另 請 銀 行 公 會 等 鼓 勵 會 員 機 構, 提 高 對 創 意 產 業 調 研 資 源 2 提 供 獎 勵 措 施, 鼓 勵 銀 行 業 者 對 創 意 產 業 積 極 辦 理 授 信 : 訂 定 獎 勵 本 國 銀 行 辦 理 創 意 產 業 放 款 方 案,, 鼓 勵 本 國 銀 行 對 創 意 產 業 放 款 餘 額 由 102 年 底 1,800 億 元, 於 3 年 後 增 加 為 3,600 億 元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本 國 銀 行 對 創 意 產 業 放 款 餘 額 已 達 3,573 億 元, 較 102 年 底 增 加 1,756 億 元 3 建 立 鑑 價 機 制, 使 創 意 產 業 無 形 資 產 獲 致 公 正 評 價 : 為 協 助 推 動 我 國 無 形 資 產 評 價 機 制, 已 督 導 財 團 法 人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發 布 無 形 資 產 評 價 準 則 公 報 另 為 增 加 市 場 上 創 意 產 業 之 評 價 機 構, 已 核 准 公 正 第 三 人 ( 台 灣 金 融 資 產 服 務 公 司 ) 加 入 提 供 創 意 產 業 鑑 價 服 務 行 列, 目 前 該 公 司 已 受 理 或 完 成 該 等 業 別 之 鑑 價 委 託 ( 十 七 ) 金 融 協 助 措 施 : 1 銀 行 公 會 依 本 院 經 濟 景 氣 因 應 方 案 所 訂 辦 理 經 濟 部 移 送 企 業 債 權 債 務 協 商 案 件 自 律 規 範 於 104 年 12 月 底 到 期 為 繼 續 提 供 企 業 資 金 協 助, 銀 行 公 會 決 議 延 長 實 施 期 限 到 105 年 12 月 底 2 為 振 興 經 濟, 協 助 企 業 取 得 營 運 資 金, 於 104 年 8 月 12 日 發 布 金 融 機 構 辦 理 振 興 經 濟 50
財 政 金 融 非 中 小 企 業 專 案 貸 款 暨 信 用 保 證 要 點 本 專 案 貸 款 規 模 為 5,000 億 元, 申 貸 者 如 有 擔 保 品 不 足, 得 依 信 保 基 金 訂 定 之 振 興 經 濟 非 中 小 企 業 專 案 貸 款 信 用 保 證 要 點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信 用 保 證 成 數 最 高 為 貸 款 額 度 之 八 成 ( 十 八 ) 循 序 推 動 兩 岸 金 融 業 務 往 來 及 兩 岸 監 理 合 作 : 1 在 銀 行 業 部 分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核 准 13 家 國 內 銀 行 赴 大 陸 地 區 設 立 分 ( 支 ) 行 及 子 銀 行, 其 中 26 家 分 行 12 家 支 行 及 1 家 子 行 已 開 業, 並 已 收 購 1 家 子 行, 另 設 有 3 家 代 表 人 辦 事 處 ; 其 中 19 家 本 國 銀 行 之 大 陸 分 行 已 正 式 開 辦 全 面 性 人 民 幣 業 務 另 對 大 陸 地 區 銀 行 來 臺 設 立 據 點, 係 採 審 慎 監 理 之 原 則 循 序 開 放, 陸 銀 在 臺 部 分 則 有 3 家 分 行 開 業, 2 家 設 立 代 表 人 辦 事 處 2 在 證 券 期 貨 業 部 分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核 准 1 家 證 券 商 赴 大 陸 地 區 參 股 設 立 期 貨 公 司,4 家 投 信 事 業 參 股 設 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另 並 有 10 家 證 券 商 赴 大 陸 設 立 16 處 辦 事 處 3 在 保 險 業 部 分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7 家 保 險 公 司 及 2 家 保 險 經 紀 人 公 司 參 股 投 資 6 家 大 陸 保 險 公 司 及 2 家 保 險 經 紀 人 公 司, 另 有 12 家 (5 家 產 險 7 家 壽 險 ) 保 險 業 於 大 陸 設 立 13 處 辦 事 處 ( 十 九 ) 建 立 偵 測 金 融 機 構 重 大 風 險 機 制 : 鑑 於 國 際 金 融 情 勢 及 股 匯 市 波 動 變 化 快 速, 金 融 機 構 經 營 風 險 加 劇, 為 強 化 場 外 監 控 效 能, 即 時 辨 識 重 大 風 險, 維 持 金 融 穩 定, 業 於 104 年 10 月 27 日 通 過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偵 測 金 融 機 構 重 大 風 險 作 業 要 點, 風 險 偵 測 內 容 除 涵 括 金 融 機 構 資 本 適 足 性 資 產 品 質 管 理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及 流 動 性 等 層 面 外, 並 將 各 業 金 融 機 構 之 獲 利 來 源 國 外 曝 險 投 資 部 位 表 外 項 目 民 眾 陳 情 等 事 項 及 狀 況 納 入 偵 測 重 點, 以 及 函 請 銀 行 保 險 及 證 券 業 檢 視 是 否 已 建 立 妥 適 之 偵 測 經 營 風 險 內 部 規 範, 並 於 104 年 年 底 前 完 成 提 報 董 事 會 另 為 強 化 金 融 機 構 風 險 控 管 能 力, 將 要 求 金 融 機 構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實 施 以 風 險 為 導 向 之 內 部 稽 核 制 度, 落 實 金 融 機 構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 二 十 ) 銀 行 業 管 理 : 1 健 全 本 國 銀 行 經 營 : 自 88 年 1 月 至 104 年 12 月, 本 國 銀 行 除 以 降 低 營 業 稅 率 及 存 款 準 備 率 累 計 所 增 盈 餘 3,502 億 元 用 以 轉 銷 呆 帳 外, 並 積 極 以 本 身 營 收 能 力 轉 銷 呆 帳 ; 同 期 間 本 國 銀 行 實 際 累 計 轉 銷 呆 帳 金 額 達 2 兆 5,341 億 元 本 國 銀 行 平 均 逾 期 放 款 比 率 已 自 91 年 4 月 底 之 11.76% 高 峰, 大 幅 降 低 至 104 年 12 月 底 之 0.23%, 備 抵 呆 帳 占 逾 期 放 款 之 覆 蓋 率 為 555.43%, 顯 示 本 國 銀 行 資 產 品 質 及 整 體 財 務 狀 況 良 好 2 中 小 企 業 放 款 : 為 營 造 有 利 中 小 企 業 融 資 環 境, 持 續 推 動 本 國 銀 行 加 強 辦 理 中 小 企 業 放 款 方 案,, 訂 定 104 年 度 中 小 企 業 放 款 餘 額 成 長 2,400 億 元 之 預 期 目 標 為 配 合 本 院 經 濟 體 質 強 化 措 施,,,, 擴 大 對 中 小 企 業 之 協 助,104 年 度 目 標 進 一 步 提 高 為 3,600 億 元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本 國 銀 行 對 中 小 企 業 放 款 餘 額 為 5 兆 4,524 億 元 ( 占 全 體 企 業 放 款 餘 額 57.87%, 占 民 營 企 業 放 款 餘 額 61.32%) %), 較 103 年 12 月 底 增 加 2,885 億 元, 達 成 104 年 度 51
行政院施政報告 原訂目標之 120.20%及提高後 120.20%及提高後預期目標之 及提高後預期目標之 80.13% 80.13% 3 持續督導信用合作社健全經營 持續督導信用合作社健全經營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信用合作社平均逾期放款比率已 降為 0.08% 0.08% 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已提升至 2,279. 2,279.54% 54% 顯示信用合作社資產品 質及整體財務狀況良好 質及整體財務狀況良好 4 為再進一步強化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風險控管 為再進一步強化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風險控管 商品交易條件及商品銷售管 理 於 104 年 10 月及 11 月間邀集中央銀行 月間邀集中央銀行 銀行公會 銀行公會 聯徵中心及 13 家銀行業者共同 研商強化衍生性金融商品管理措施 研商強化衍生性金融商品管理措施 八 證券暨期貨 (一)推行證券市場揚升計畫 推行證券市場揚升計畫 除已陸續發布公司治理評鑑結果 除已陸續發布公司治理評鑑結果 編製發表公司治理指數 編製發表公司治理指數 放寬股 市漲跌幅度限制至 10%及現股當沖標的範圍 10%及現股當沖標的範圍 及現股當沖標的範圍 鬆綁融資融券限額 鬆綁融資融券限額 首檔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 基金上市外 基金上市外 104 年 7 月 20 日上市人民幣匯率期貨 日上市人民幣匯率期貨 市人民幣匯率期貨 11 月 30 日放寬 日放寬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 借貸款項 借貸款項 之融通標的及擔保品範圍 之融通標的及擔保品範圍 多項措施均已提前完成 多項措施均已提前完成 另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發布 進階版 進階版 將放寬股權募資平臺業務範圍 將放寬股權募資平臺業務範圍 開放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之款項借貸業務 開放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之款項借貸業務 研議開 放陸客來臺投資及擴大當沖交易標的範圍 放陸客來臺投資及擴大當沖交易標的範圍 (二)持續發展我國債券市場 持續發展我國債券市場 1 為提升債券發行掛牌效率及降低債券利率變動風險 為提升債券發行掛牌效率及降低債券利率變動風險 於 104 年 11 月 12 日修正 日修正 發行人募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規範普通公 規範普通公 司債應由承銷商以承銷方式進行及簡化相關申報作業程序 司債應由承銷商以承銷方式進行及簡化相關申報作業程序 並督導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證 並督導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簡化及縮短債券申報發行至上櫃掛牌作業程序與時程 券商業同業公會簡化及縮短債券申報發行至上櫃掛牌作業程序與時程 暨放寬承銷配售對 象 數量及公告作業等相關規範 數量及公告作業等相關規範 2 鑑於次順位債券已屬成熟商品 鑑於次順位債券已屬成熟商品 為提供專業機構投資人多元化商品 為提供專業機構投資人多元化商品 以及引導金融業於國 外投資之資金回流國內市場 外投資之資金回流國內市場 開放符合資格之外國銀行來臺發行銷售僅限予專業投資機構 之次順位國際債券 之次順位國際債券 以擴大 以擴大 金融進口替代政策 金融進口替代政策 之目標與效益 之目標與效益 3 為促進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發展 為促進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發展 陸續鬆綁債券發行法規 陸續鬆綁債券發行法規 積極發展我國債券市場( 積極發展我國債券市場(含國 際債券及寶島債市場) 際債券及寶島債市場) 提供投資人多元投資標的 提供投資人多元投資標的 並促進發展各幣別債券業務 並促進發展各幣別債券業務 截至 104 104 年 12 月底止 發行流通在外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 發行流通在外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含寶島債) 含寶島債)共有 259 檔 金額為 1 兆 8,791 億元 億元 另發行流通在外之新臺幣計價公司債共有 826 檔 金額為 1 兆 8,808 億元 億元 (三)持續推動公司治理 持續推動公司治理 1 為督促上市上櫃公司善盡其企業社會責任 為督促上市上櫃公司善盡其企業社會責任 已督導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增 訂 上市( 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 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 規範國內上市上櫃之食品 規範國內上市上櫃之食品 工業及最近年度餐飲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達 50%以上公司 50%以上公司 以上公司 金融業 金融業 化學工業及實收資本 額達 100 億元以上公司 億元以上公司 自 104 年起應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年起應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已規劃擴大強制規範股 已規劃擴大強制規範股 52
財 政 金 融 本 達 50 億 元 以 上 未 滿 100 億 元 且 年 度 決 算 未 有 累 積 虧 損 之 上 市 櫃 公 司, 應 自 106 年 申 報 前 一 年 度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年 度 決 算 有 累 積 虧 損 者, 應 自 108 年 適 用 2 為 配 合 公 司 法 修 正 第 235 條 第 240 條 及 增 訂 第 235 條 之 1 規 定, 刪 除 員 工 分 配 紅 利 相 關 規 範 及 增 訂 員 工 酬 勞 分 派 程 序, 於 104 年 8 月 6 日 修 正 發 行 人 募 集 與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處 理 準 則 公 司 募 集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公 開 說 明 書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及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年 報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以 鼓 勵 企 業 與 員 工 分 享 利 潤 3 配 合 企 業 併 購 法 增 訂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應 設 置 特 別 委 員 會, 就 併 購 計 畫 與 交 易 之 公 平 性 合 理 性 進 行 審 議 等 事 項, 爰 依 該 條 文 授 權 訂 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併 購 特 別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相 關 事 項 辦 法 草 案 相 關 規 範, 以 落 實 股 東 權 益 保 障 ( 四 ) 協 助 微 型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擴 大 多 元 籌 資 管 道 : 1 創 櫃 板 已 於 103 年 1 月 3 日 開 板,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有 190 家 公 司 向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提 出 申 請, 其 中 有 82 家 公 司 完 成 籌 資 金 額 約 為 2 億 1,358 萬 元 2 為 提 供 微 型 創 意 企 業 多 元 化 籌 資 管 道, 金 管 會 已 修 正 發 布 證 券 商 設 置 標 準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及 證 券 商 負 責 人 與 業 務 人 員 管 理 規 則,, 並 授 權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訂 定 證 券 商 經 營 股 權 性 質 群 眾 募 資 管 理 辦 法,, 開 放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 證 券 經 紀 商, 可 經 營 股 權 性 質 群 眾 募 資 業 務,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核 准 6 家,3 家 已 開 業 ( 五 ) 持 續 提 升 證 券 業 競 爭 力 : 1 因 應 數 位 化 金 融 環 境, 提 升 證 券 商 服 務 與 營 運 作 業 效 能,104 年 11 月 12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放 寬 證 券 商 除 以 書 面 外, 亦 得 以 電 子 媒 體 儲 存 方 式 保 存 自 行 買 賣 之 相 關 資 料, 暨 開 放 受 託 買 賣 契 約 內 容 之 說 明 與 證 券 買 賣 程 序 之 講 解, 以 及 證 券 商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部 門 取 得 客 戶 逐 次 同 意 買 進 所 承 銷 有 價 證 券 之 方 式, 得 以 電 子 化 方 式 辦 理 2 為 增 加 證 券 商 及 證 券 金 融 事 業 之 業 務 經 營 彈 性, 並 強 化 服 務 效 能,104 年 11 月 26 日 修 正 發 布 證 券 商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資 融 券 管 理 辦 法,, 擴 大 證 券 商 辦 理 融 資 融 券 業 務 之 取 得 證 券 用 途 融 券 券 源 等, 並 修 正 證 券 金 融 事 業 管 理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擴 大 證 券 金 融 事 業 辦 理 融 資 融 券 及 有 價 證 券 借 貸 業 務 之 券 源 擴 大 有 價 證 券 交 割 款 項 融 資 範 圍 及 擔 保 品 範 圍 3 為 利 外 國 金 融 機 構 執 行 在 臺 深 耕 計 畫, 以 及 鼓 勵 國 內 投 信 投 顧 業 者 培 育 我 國 資 產 管 理 人 才 俾 與 國 際 接 軌, 於 104 年 9 月 16 日 放 寬 投 信 投 顧 事 業 人 員 得 兼 任 與 本 事 業 具 投 資 關 係, 或 受 同 一 母 公 司 控 制 而 與 投 信 投 顧 事 業 具 集 團 關 係 之 海 外 機 構 職 務 相 關 規 定 ( 六 ) 健 全 期 貨 市 場 : 1 為 提 供 人 民 幣 匯 率 避 險 管 道, 並 使 國 內 期 貨 市 場 商 品 更 多 元 化, 督 導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於 104 年 7 月 20 日 上 市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契 約 與 小 型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匯 率 期 貨 契 約 之 匯 率 類 期 貨 商 品 5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2 為 健 全 期 貨 商 業 務 經 營 協 助 業 者 海 外 發 展 及 加 強 對 其 海 外 事 業 監 理,104 年 7 月 9 日 修 正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規 範 期 貨 商 不 得 以 不 合 理 收 費 招 攬 及 從 事 業 務 放 寬 期 貨 商 或 其 子 公 司 得 經 申 請 許 可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非 證 券 期 貨 機 構, 以 及 投 資 事 項 之 變 更 海 外 子 公 司 及 轉 投 資 事 業 營 運 狀 況 之 申 報 規 定 等 3 為 提 升 對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經 營 與 管 理 效 能 及 人 才 之 運 用 或 延 攬,104 年 8 月 31 日 放 寬 期 貨 商 負 責 人 及 業 務 員 之 兼 任 範 圍, 開 放 期 貨 商 法 令 遵 循 人 員 得 兼 任 國 外 期 貨 關 係 企 業 相 同 性 質 職 務, 以 及 期 貨 負 責 人 可 因 特 殊 需 要 申 請 兼 任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董 事 長 4 為 促 進 期 貨 交 易 所 與 外 國 機 構 合 作 發 展 業 務, 金 管 會 持 續 推 動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與 國 外 交 易 所 或 股 價 指 數 編 製 公 司 洽 商 授 權 國 外 交 易 所 相 關 指 數 期 貨 或 選 擇 權 商 品 在 臺 上 市 交 易,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已 於 104 年 11 月 16 日 與 日 本 東 京 證 券 交 易 所 簽 署 指 數 授 權 契 約, 授 權 臺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推 出 東 京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價 指 數 期 貨, 本 商 品 是 我 國 首 個 國 外 交 易 所 授 權 於 國 內 上 市 之 期 貨 商 品, 已 於 104 年 12 月 21 日 上 市 ( 七 ) 持 續 推 動 資 本 市 場 與 國 際 接 軌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境 外 外 國 機 構 投 資 人 暨 境 外 華 僑 外 國 自 然 人 及 大 陸 合 格 境 內 投 資 機 構 (QDII) 共 累 計 匯 入 淨 額 約 1,938.17 億 美 元 ; 全 體 外 資 及 陸 資 總 持 股 占 全 體 上 市 ( 櫃 ) 公 司 總 市 值 比 重 達 36.69% 九 保 險 ( 一 ) 健 全 保 險 市 場 發 展 : 1 為 維 護 保 險 業 辦 理 放 款 之 交 易 秩 序 與 其 放 款 客 戶 利 益,104 年 7 月 24 日 修 正 保 險 業 設 立 許 可 及 管 理 辦 法,, 明 定 保 險 業 辦 理 放 款 應 以 公 平 合 理 之 方 式 為 之, 定 價 應 考 量 市 場 利 率 營 運 成 本 及 合 理 利 潤 等 因 素, 以 維 護 保 險 業 辦 理 放 款 之 交 易 秩 序 與 其 放 款 客 戶 利 益, 健 全 保 險 市 場 之 發 展 2 為 及 時 因 應 整 體 經 濟 情 勢, 並 確 保 保 險 業 對 特 定 放 款 資 產 之 損 失 承 擔 能 力,104 年 7 月 22 日 修 正 保 險 業 資 產 評 估 及 逾 期 放 款 催 收 款 呆 帳 處 理 辦 法,, 規 定 保 險 業 辦 理 購 買 住 宅 加 計 修 繕 貸 款 及 建 築 貸 款, 其 備 抵 呆 帳 提 存 比 率 至 少 達 1.5%, 且 應 於 105 年 底 前 提 足, 俾 協 助 保 險 業 儲 備 因 應 未 來 景 氣 反 轉 時 之 健 全 經 營 能 力 3 為 強 化 保 險 業 資 金 運 用 之 監 理,104 年 8 月 14 日 修 正 保 險 業 辦 理 國 外 投 資 管 理 辦 法, 增 列 保 險 業 得 承 作 外 幣 放 款 ; 增 列 保 險 業 所 委 託 之 保 管 機 構 應 符 合 之 資 格 條 件 及 保 管 合 約 應 載 列 事 項, 以 及 要 求 資 本 適 足 率 未 達 法 定 標 準 保 險 業 之 海 外 資 產, 應 於 一 定 期 限 內 委 由 國 內 符 合 一 定 標 準 之 保 管 機 構 進 行 保 管 ; 增 列 保 險 業 應 委 由 會 計 師 辦 理 國 外 投 資 內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查 核 之 規 範, 以 提 升 保 險 業 資 金 運 用 收 益 率 及 資 產 保 管 之 安 全 性, 引 導 保 險 業 逐 步 將 海 外 資 產 移 回 國 內 保 管 機 構 保 管 4 為 強 化 核 保 機 制, 落 實 差 異 化 管 理,104 年 10 月 22 日 發 布 保 險 業 核 保 差 異 化 管 理 措 施 54
財政金融 之規範 並自 之規範 並自 1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 該規範鼓勵法令遵循及消費者保護表現良好之保 險業者 險業者 得採行自行訂定之核保標準 得採行自行訂定之核保標準 自行訂定之核保標準 有助於引導業者提升自身核保能力及強化對消費者 之保護 之保護 5 為落實 為落實 保險法 保險法 第 146 條之 2 有關保險業所投資不動產應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規範 意旨 意旨 金管會已於 104 年 12 月 8 日修正 日修正 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 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 將不動產投資最低年化收益率調 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 將不動產投資最低年化收益率調降 將不動產投資最低年化收益率調降 1 碼至不低於中華郵政股份 有限公司牌告 2 年期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機動利率加 5 碼為準 碼為準 6 為落實引導保險業參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之投資及健全保險產業之發展 為落實引導保險業參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之投資及健全保險產業之發展 研修 研修 保險 法 修正重點包含 修正重點包含 放寬保險業資金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時 放寬保險業資金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時 得擔任被投資公司之 董事及監察人等規定 董事及監察人等規定 為健全保險事業發展及保障被保險人權益 為健全保險事業發展及保障被保險人權益 並落實對保險業經營風 險之監理 險之監理 主管機關得指定第 148 條之 1 第 2 項機構辦理精算統計 項機構辦理精算統計 費率釐訂 費率釐訂 保險犯罪 防制等業務 防制等業務 (二)提升保險市場競爭力 提升保險市場競爭力 1 賡續核准保險業申請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 賡續核准保險業申請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案 (OIU)案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已核准 18 家保險公司之 OIU 設立許可 設立許可 目前有 7 家 OIU 已開業 已開業 2 為健全保險業之業務經營 為健全保險業之業務經營 104 年 7 月 31 日修正 日修正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相關規 定 參酌現行核准制保險商品審查實務 參酌現行核准制保險商品審查實務 並兼顧保險業發展商品之實務需求 並兼顧保險業發展商品之實務需求 實務需求 爰將現行核 准制保險商品及駁回後再次送審之核准制保險商品之准駁時程縮短 准制保險商品及駁回後再次送審之核准制保險商品之准駁時程縮短 以鼓勵商品創新及多 元化發展 元化發展 3 為利投資型保單連結投資標的愈趨多元 為利投資型保單連結投資標的愈趨多元 滿足民眾保險需求 滿足民眾保險需求 104 年 8 月 21 日修正 日修正 人身 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及 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 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 相 關規定 關規定 開放投資型保單得連結國際債券 開放投資型保單得連結國際債券 此外 此外 考慮到投資型保險商品係銷售予非專業 投資人 投資人 故針對資訊揭露 故針對資訊揭露 行銷過程之 行銷過程之控制等 控制等 皆訂有相關監理配套措施 皆訂有相關監理配套措施 以維護消費者 權益 權益 4 為滿足民眾保險多樣化需求 增 為滿足民眾保險多樣化需求 104 年 8 月 21 日修正 日修正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意事項 增 訂 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 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 專章 專章 開放人身保險業辦理實物給付型保險業務 開放人身保險業辦理實物給付型保險業務 另為確保本 項新型業務之穩健發展 項新型業務之穩健發展 對於消費者保護措施 對於消費者保護措施 保險業風控措施等亦訂有相關規範 保險業風控措施等亦訂有相關規範 5 為兼顧社會需要及市場發展情形 為兼顧社會需要及市場發展情形 104 年 12 月 31 日修正 日修正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 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 3 條 第 6 條 開放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財產保險業者得經營保 險期間 3 年期以下且不保證續保之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 年期以下且不保證續保之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 6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 於 104 年 12 月 18 日核定具賦益權之 日核定具賦益權之 團體年金保險單示範條款 團體年金保險單示範條款 利 率變動型 率變動型 作為保險業者設計相關商品之依 作為保險業者設計相關商品之依循 作為保險業者設計相關商品之依循 並協助企業主規劃員工退休安排 並協助企業主規劃員工退休安排 民眾 得藉以補足商業年金缺口 得藉以補足商業年金缺口 保障老年經濟安全 保障老年經濟安全 5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 三 ) 加 強 保 戶 權 益 保 障 : 1 為 落 實 對 經 濟 弱 勢 民 眾 之 照 顧, 賡 續 加 強 推 動 微 型 保 險,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微 型 保 險 累 計 承 保 人 數 已 突 破 22 萬 人, 累 計 承 保 金 額 逾 758 億 元 2 為 促 進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商 品 推 廣 及 維 護 消 費 者 權 益,10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單 示 範 條 款,,,, 示 範 條 款 實 施 後, 商 業 長 照 保 險 商 品 之 長 期 照 顧 狀 態 定 義 已 有 一 致 標 準 3 為 使 重 大 疾 病 項 目 及 定 義 更 符 合 現 行 醫 學 實 務 用 語, 以 維 護 消 費 者 權 益,104 年 7 月 23 日 核 定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所 報 保 險 業 重 大 疾 病 項 目 及 標 準 定 義 修 正 案,, 並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起 實 施 ; 另 依 病 況 程 度 予 以 分 級 ( 輕 度 及 重 度 ), 以 滿 足 消 費 者 不 同 之 保 障 需 求 4 為 保 障 消 費 者 權 益, 於 104 年 10 月 28 日 責 成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就 保 戶 未 申 請 給 付 之 生 存 金 或 滿 期 金 部 分, 訂 定 控 管 機 制 另 壽 險 公 會 並 與 新 北 市 政 府 合 作, 自 104 年 11 月 1 日 起, 民 眾 可 選 擇 申 請 向 壽 險 公 會 通 報 亡 故 者 死 亡 登 記 資 料, 透 過 該 府 跨 機 關 通 報 服 務 系 統 將 資 料 傳 送 至 壽 險 公 會, 並 交 由 各 保 險 公 司 協 助 清 查 承 保 情 形, 經 確 認 被 保 險 人 亡 故 者, 後 續 由 各 保 險 公 司 另 行 通 知 保 險 受 益 人 辦 理 相 關 給 付 5 對 於 104 年 6 月 27 日 八 仙 樂 園 發 生 粉 塵 爆 炸 意 外 事 故 造 成 眾 多 民 眾 受 傷, 因 應 措 施 如 下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保 戶 488 人, 保 險 公 司 已 理 賠 金 額 約 4.81 億 元 ( 其 中 學 生 保 險 約 0.58 億 元 ) (2) 鑑 於 大 型 活 動 主 辦 單 位 投 保 之 公 共 意 外 責 任 保 險 單 一 事 故 之 保 險 金 額, 無 法 提 供 多 數 傷 亡 民 眾 獲 得 合 理 權 益 保 障, 已 研 擬 公 共 場 所 或 舉 辦 各 類 活 動 投 保 責 任 保 險 適 足 保 險 金 額 建 議 方 案, 並 於 104 年 8 月 13 日 函 送 各 相 關 部 會 及 各 地 方 政 府 參 辦 ; 又 為 確 保 活 動 安 全 及 維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並 於 方 案 內 建 議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應 規 範 舉 辦 活 動 之 業 者 提 交 活 動 計 畫 書 並 落 實 風 險 管 理, 且 建 議 業 者 於 營 業 場 所 內 或 活 動 場 地 明 顯 處, 向 消 費 者 揭 露 已 投 保 公 共 意 外 責 任 保 險 56
教 育 伍 教 育 一 人 才 培 育 ( 一 )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K-12) 12) 主 軸 辦 理 成 果 :104 學 年 度 中 小 學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參 與 校 數 達 2,432 校 (62.15%);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成 立 並 運 作 校 長 及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中 心 達 20 個 ( 二 ) 技 術 職 業 教 育 主 軸 辦 理 成 果 :104 年 產 業 學 院 計 畫 補 助 開 設 契 合 式 人 才 培 育 專 班 323 班, 修 讀 學 生 超 過 7,500 人 ; 引 進 21 個 產 業 進 駐 夥 伴 學 校 設 立 產 業 研 發 中 心, 強 化 產 學 連 結 ( 三 ) 大 學 教 育 暨 國 際 化 及 全 球 人 才 布 局 主 軸 辦 理 成 果 : 建 立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之 數 位 學 習 課 程,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大 學 開 設 磨 課 師 及 開 放 式 課 程 達 1,088 門 ;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培 育 研 發 菁 英 計 畫,104 年 新 核 定 176 個 名 額 ;104 年 8 月 訂 定 發 布 大 學 校 院 推 展 國 際 共 同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審 查 作 業 要 點 二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 一 ) 實 施 5 歲 幼 兒 免 學 費 教 育 計 畫 :104 學 年 度 全 國 受 益 幼 兒 約 17 萬 餘 人, 整 體 5 歲 幼 兒 及 經 濟 弱 勢 5 歲 幼 兒 入 園 率 均 達 96% ( 二 ) 推 動 活 化 教 學 - 分 組 合 作 學 習 計 畫 :104 學 年 度 計 710 所 國 中 30 所 國 小 實 施 ( 三 ) 辦 理 國 民 中 小 學 新 生 閱 讀 推 廣 計 畫 : 贈 書 予 國 中 小 一 年 級 新 生,103 年 至 104 年 期 間, 全 國 國 小 計 1 萬 7,553 班, 國 中 計 1 萬 6,878 班 受 惠, 國 中 小 新 生 共 計 70 萬 餘 人 受 惠 ( 四 ) 設 置 專 業 輔 導 人 力, 落 實 零 拒 絕 教 育 :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已 聘 用 國 中 小 專 任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計 448 48 人 ; 尚 輟 人 數 ( 尚 輟 率 ) 為 862 人 (0.044%) ( 五 ) 整 建 及 補 強 老 舊 校 舍 設 施 : 1 耐 震 評 估 及 補 強 方 面 : 持 續 推 動 國 中 小 校 舍 耐 震 能 力 評 估 補 強 及 設 施 設 備 改 善 計 畫,104 年 投 入 20 億 元, 辦 理 補 強 工 程 295 棟 及 詳 細 評 估 424 棟 2 拆 除 重 建 方 面 : 有 關 國 中 小 老 舊 逾 齡 且 安 全 疑 慮 較 高 之 校 舍, 持 續 請 地 方 政 府 於 本 院 一 般 性 教 育 補 助 款 項 下, 指 定 用 途 辦 理 老 舊 校 舍 拆 除 重 建 工 程,,,104 年 匡 列 30 億 9,711 萬 元 辦 理 國 中 小 拆 除 重 建 44 校 1, 1,058 間 教 室 三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 一 ) 推 動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 1 規 劃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五 年 精 進 計 畫 : : 為 落 實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組 織 工 作 圈 規 劃 各 項 精 進 作 為,104 年 已 召 開 7 場 次 公 聽 會 2 場 次 座 談 會 及 2 場 次 諮 詢 會 廣 徵 意 見 5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2 加 強 溝 通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 已 辦 理 完 成 4 場 次 之 104 學 年 度 國 中 畢 業 生 適 性 入 學 說 明 講 師 培 訓 研 習 ( 含 各 地 方 政 府 承 辦 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代 表 國 中 代 表 及 家 長 代 表 等 ), 培 訓 人 數 共 429 人 已 針 對 全 國 936 所 國 中 教 師 學 生 及 家 長 等 進 行 溝 通 說 明, 辦 理 活 動 場 次 總 計 1,890 場 ( 二 ) 推 動 高 中 科 學 教 育 :10 104 學 年 度 核 定 補 助 辦 理 中 小 學 科 學 教 育 專 案 計 畫 計 61 件 ;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及 中 研 院 辦 理 高 中 學 生 科 學 研 究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計 11 件 四 技 職 教 育 ( 一 ) 強 化 技 專 校 院 評 鑑 :104 年 6 月 發 布 103 學 年 度 7 所 科 技 大 學 綜 合 評 鑑 結 果,8 所 科 技 校 院 系 所 參 加 自 我 評 鑑 認 定 結 果, 已 於 104 年 底 發 布 ( 二 ) 培 育 務 實 致 用 人 才, 鼓 勵 學 校 與 業 界 共 同 合 作 1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 課 程 以 技 能 實 習 為 主,104 學 年 度 招 收 新 生 1 萬 2,790 人 2 高 職 建 教 合 作 班,104 學 年 度 核 定 人 數 7,998 人 ; 產 業 特 殊 需 求 類 科,104 學 年 度 招 收 4,931 人 ; 產 學 攜 手 合 作 專 班, 透 過 結 合 產 業 界 高 職 及 技 專 校 院, 高 職 學 生 可 透 過 甄 審 升 讀 合 作 技 專 校 院, 並 成 為 合 作 廠 商 員 工,104 學 年 度 核 定 招 收 6,031 人 3 產 業 學 院 計 畫 : 鼓 勵 技 專 校 院 針 對 業 界 具 體 之 人 力 需 求 開 設 契 合 式 人 才 培 育 專 班,104 年 開 辦 323 班, 參 與 廠 商 達 1,067 家 104 年 引 進 21 個 產 業 進 駐 伙 伴 學 校 設 立 產 業 研 發 中 心, 強 化 產 學 連 結 ( 三 ) 推 動 第 二 期 技 職 教 育 再 造 計 畫 : 1 制 度 調 整 : 教 育 部 結 合 經 濟 部 及 勞 動 部 成 立 跨 部 會 小 組, 定 期 召 開 會 議,104 年 計 召 開 8 次 副 首 長 及 12 次 幕 僚 小 組 會 議 2 課 程 活 化 : 規 劃 補 助 學 校 分 年 分 階 段 更 新 教 學 設 備, 技 專 校 院 部 分 第 1 階 段 (103 年 至 106 年 ) 計 核 定 82 案, 第 2 階 段 (104 年 至 106 年 ) 計 核 定 56 案 ;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部 分,104 年 補 助 274 校 次,6 個 技 術 教 學 中 心 3 就 業 促 進 :104 年 計 辦 理 83 場 次 創 新 創 業 相 關 研 習, 共 計 6,562 人 參 與 另 推 動 創 新 自 造 教 育 計 畫,,,, 鼓 勵 各 級 學 校 運 用 現 有 空 間 設 備 資 源, 針 對 學 生 教 師 或 一 般 民 眾 辦 理 Maker 精 神 之 推 廣 課 程 活 動 競 賽 工 作 坊 等, 藉 由 實 作 能 力 與 創 意 精 神 之 培 養, 鼓 勵 各 級 學 校 師 生 及 社 會 大 眾 參 與 動 手 實 做, 激 發 創 造 力 與 夢 想 實 踐 力 五 高 等 教 育 ( 一 ) 推 動 大 專 校 院 試 辦 創 新 計 畫 : 為 協 助 高 等 教 育 創 新 轉 型 並 提 升 高 等 教 育 品 質, 鼓 勵 各 校 從 產 學 合 作 國 際 合 作 教 育 實 驗 等 3 面 向, 依 學 校 自 身 特 色 及 發 展, 提 出 創 新 構 想, 並 自 104 年 7 月 起 開 始 受 理 申 請, 第 1 梯 次 核 定 通 過 41 案 58
教 育 ( 二 ) 研 訂 高 等 教 育 創 新 轉 型 條 例 草 案 : 草 案 區 分 為 創 新 與 轉 型 兩 大 面 向, 在 創 新 面 向, 針 對 辦 學 績 效 良 好, 人 事 及 財 務 制 度 健 全 之 大 專 校 院, 透 過 試 辦 創 新 計 畫, 賦 予 學 校 辦 學 彈 性, 協 助 其 找 到 自 我 定 位 及 發 展 特 色 ; 在 轉 型 面 向, 則 針 對 辦 學 績 效 不 佳 之 大 學 校 院, 強 化 主 管 機 關 之 監 督 及 輔 導 機 制 並 提 供 相 關 誘 因, 以 協 助 學 校 順 利 退 場 轉 型 ( 三 ) 完 備 大 學 多 元 評 鑑 機 制 : 進 行 第 2 週 期 (101 年 至 105 年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暨 系 所 評 鑑 作 業, 另 依 教 育 部 試 辦 認 定 大 學 校 院 自 我 評 鑑 機 制 及 結 果 審 查 原 則 規 定, 認 定 5 校 系 所 評 鑑 結 果 ( 四 )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培 育 研 發 菁 英 計 畫 : 以 碩 博 5 年 研 發 一 貫 或 博 士 4 年 研 發 方 式, 創 造 學 校 與 企 業 共 同 培 育 人 才 模 式, 使 高 階 博 士 人 才 研 究 能 量 得 與 產 業 趨 勢 及 社 會 脈 動 相 結 合, 由 教 育 部 提 供 進 入 計 畫 學 生 獎 學 金 每 人 每 年 20 萬 元, 學 校 及 企 業 共 籌 教 學 研 發 經 費, 以 促 進 學 校 與 企 業 緊 密 結 合 本 計 畫 自 103 年 開 辦, 迄 今 已 核 定 22 校 42 案 280 個 名 額 ( 五 ) 推 動 兩 岸 學 術 交 流 :104 學 年 度 陸 生 博 士 班 核 定 名 額 341 名, 錄 取 229 名 ; 碩 士 班 核 定 名 額 1,225 名, 錄 取 866 名 ; 二 年 制 學 士 班 核 定 名 額 1,000 名, 錄 取 127 名 ; 學 士 班 核 定 名 額 2,134 名, 錄 取 2,024 名 ( 六 ) 積 極 研 擬 高 等 教 育 發 展 藍 圖 : 推 動 重 點 工 作 包 括 教 學 多 元 特 色 大 學 計 畫 國 際 特 色 大 學 計 畫 成 立 研 究 基 地 推 動 大 學 聯 盟 及 整 併 等, 期 達 成 校 校 有 特 色. 生 生 有 希 望 國 際 聯 結. 在 地 關 懷 及 創 新 實 作. 合 併 轉 型 之 高 教 發 展 願 景 六 終 身 教 育 ( 一 ) 研 修 終 身 學 習 相 關 法 規 :104 年 賡 續 進 行 終 身 學 習 法 授 權 子 法 之 訂 定 修 正 及 廢 止, 業 修 正 完 成 非 正 規 教 育 課 程 認 可 規 費 收 費 標 準 補 助 獎 勵 及 輔 導 社 區 大 學 發 展 辦 法 樂 齡 學 習 活 動 與 訪 視 輔 導 及 獎 勵 辦 法 及 圖 書 館 法 子 法, 完 備 終 身 學 習 法 制 作 業 ( 二 ) 辦 理 家 庭 教 育 活 動 : 地 方 政 府 家 庭 教 育 中 心 積 極 推 展 家 庭 教 育 工 作,104 年 共 辦 理 2 萬 0,756 場 次 活 動, 計 70 萬 7,678 人 次 參 與 ( 三 ) 完 善 高 齡 者 在 地 學 習 體 系 : 補 助 22 個 地 方 政 府 成 立 各 鄉 鎮 市 區 313 所 樂 齡 學 習 中 心,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辦 理 7 萬 5,786 場 次 活 動, 計 188 萬 2,192 人 次 參 與 ;104 年 補 助 設 置 103 所 樂 齡 大 學, 開 設 115 班, 約 計 3,500 名 長 者 受 惠 ( 四 ) 鼓 勵 新 住 民 參 與 學 習 : 補 助 19 個 地 方 政 府 設 置 29 所 新 移 民 學 習 中 心, 辦 理 各 項 新 住 民 多 國 語 言 文 化 學 習 課 程 技 能 輔 導 課 程 及 人 力 培 育 課 程 等 教 育 輔 導 活 動,104 年 共 辦 理 2,967 場 次 活 動, 計 12 萬 9,98 989 人 次 參 與 ( 五 ) 辦 理 國 立 社 教 館 所 展 演 活 動 : 教 育 部 所 屬 館 所 持 續 推 出 逾 250 場 次 講 座 470 場 次 研 習 440 場 次 營 隊 及 4,000 場 次 展 演 活 動 ( 六 ) 推 動 國 立 社 教 機 構 跨 域 加 值 發 展 計 畫 : 持 續 執 行 跨 域 體 驗 終 身 樂 學 - 國 立 社 教 機 構 跨 域 加 值 發 展 計 畫,104 年 計 補 助 7 所 社 教 機 構 執 行 16 項 子 計 畫 5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 七 ) 扶 植 圖 書 館 發 展, 提 升 民 眾 閱 讀 風 氣 :104 年 補 助 各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公 共 圖 書 館 閱 讀 環 境 與 設 備 升 級 計 畫 計 39 館, 辦 理 閱 讀 推 廣 與 館 藏 充 實 計 畫 計 419 館 ( 八 ) 推 廣 本 國 語 文 教 育, 建 置 國 人 本 國 語 言 學 習 資 源 : 擴 充 維 護 3 部 本 土 語 言 電 子 辭 典 ; 辦 理 閩 南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工 作 ; 辦 理 本 土 語 言 文 學 徵 選 及 獎 勵 本 土 語 言 推 廣 活 動, 提 升 多 元 語 言 價 值 七 師 資 培 育 及 藝 術 教 育 ( 一 ) 師 資 培 育 : 1 推 動 卓 越 師 資 培 育 獎 學 金 計 畫 : : :104 學 年 度 共 核 定 18 校, 其 中 計 539 名 新 增 名 額 2 國 小 教 師 加 註 英 語 輔 導 專 長 :104 年 計 核 定 補 助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辦 理 國 小 教 師 加 註 英 語 專 長 及 加 註 輔 導 專 長 學 分 班 各 3 班 次 4 班 次, 分 別 提 供 115 名 200 名 進 修 名 額 3 師 資 培 育 公 費 及 助 學 金 : 朝 量 少 質 精 方 向 培 育 公 費 生, 核 定 105 學 年 度 公 費 生 254 名 ; 設 立 師 資 培 育 助 學 金,10 104 學 年 度 補 助 20 所 私 立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師 資 生 436 人 次 4 推 動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培 用 聯 盟 : : 成 立 12 個 國 小 學 習 領 域 教 學 中 心 並 建 置 整 合 平 臺,104 年 研 發 72 則 教 學 示 例, 培 訓 120 名 教 學 實 務 教 師, 發 展 36 所 教 學 實 驗 學 校 5 提 升 教 師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教 學 能 力 : 與 地 方 政 府 共 同 舉 辦 38 場 次 教 師 研 習 活 動, 培 訓 中 等 學 校 種 子 師 資 計 1,000 名, 於 校 內 帶 動 跨 領 域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教 學 ;104 年 計 約 8 萬 5,000 名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參 與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系 統 檢 測 6 建 立 初 任 教 師 導 入 輔 導 制 度, 點 燃 教 育 志 業 心, 計 31 場 次,2,936 名 初 任 教 師 參 與 培 訓 1,5,576 名 薪 傳 教 師 7 精 緻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協 助 20 個 地 方 政 府 成 立 校 長 及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中 心,, 至 104 學 年 度 計 21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共 2,432 校 ( 占 全 國 學 校 64.24% 24%) 及 7 萬 6,890 名 教 師 ( 占 全 國 參 與 教 師 數 36.50%) 參 加 ( 二 ) 藝 術 教 育 : 1 辦 理 全 國 學 生 藝 術 競 賽 : 賡 續 推 動 競 賽 成 果 展 演 活 動 2 推 動 教 育 部 美 感 教 育 中 長 程 計 畫 - 第 一 期 五 年 計 畫 : : 分 為 課 程 與 教 學 支 持 資 源 及 教 職 知 能 3 個 面 向 81 個 工 作 項 目 推 動 3 建 立 美 感 教 育 跨 部 會 合 作 平 臺 : : 教 育 部 已 與 文 化 部 交 通 部 故 宮 等 8 個 部 會 建 立 合 作 機 制, 共 計 44 項 合 作 計 畫 104 年 與 經 濟 部 共 同 推 動 藝 饗 夢 工 廠 ; ; 另 與 故 宮 合 作 推 動 故 宮 文 化 輕 旅 行,,,, 共 補 助 15 個 地 方 政 府 之 32 所 偏 鄉 學 校, 約 2,000 名 師 生 參 訪 萬 民 學 子 看 大 英 - 大 英 百 品 特 展 4 辦 理 教 育 部 藝 術 教 育 貢 獻 獎 : : : : 獎 勵 全 國 團 體 及 個 人 對 藝 術 教 育 有 卓 越 貢 獻 者,104 年 核 定 頒 發 39 件 績 優 團 體 及 個 人 獎 項 60
教 育 八 國 際 及 兩 岸 教 育 ( 一 ) 鼓 勵 出 國 留 學 :104 年 公 告 錄 取 留 學 獎 學 金 173 人 ; 尖 端 科 技 人 才 培 育 獎 學 金 30 人 ; 外 國 政 府 獎 學 金 79 人 ; 與 世 界 百 大 大 學 合 作 設 置 獎 學 金 29 人 ; 歐 盟 獎 學 金 錄 取 9 人 ; 預 定 錄 取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名 額 100 人 ; 獎 助 大 專 校 院 選 送 學 生 出 國 研 修 或 海 外 專 業 實 習 計 畫 1,050 人 ;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共 計 608 名 申 請 留 學 貸 款 出 國 攻 讀 碩 博 士 學 位 ( 二 ) 積 極 推 動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104 年 計 核 定 選 送 104 名 華 語 教 師 赴 日 本 等 16 國 知 名 大 學 及 中 小 學 任 教 ; 補 助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具 華 語 文 教 學 專 長 學 生 76 人 分 別 赴 美 國 等 9 國 進 行 華 語 教 學 實 習 ; 補 助 244 名 國 外 學 生 及 262 名 華 語 教 師 來 臺 研 習 ; 海 內 外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施 測 考 生 達 3 萬 3,4,431 人 ; 提 供 363 個 華 語 文 獎 學 金 名 額 ;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試 累 計 3,548 人 通 過 考 試 取 得 證 書,104 年 計 1,514 人 報 名 ; 核 定 9 個 策 略 團 隊 開 拓 華 語 文 教 育 市 場, 將 包 含 8 個 國 家 19 個 城 市 ;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2015 年 華 文 朗 讀 節 ; 與 美 國 國 際 教 育 委 員 會 合 作 推 動 新 一 代 美 國 學 生 赴 臺 學 習 華 語 及 文 化 計 畫 ( 三 ) 擴 大 參 與 國 際 會 議, 並 與 國 外 簽 署 教 育 交 流 協 定 :10 104 年 參 與 美 洲 及 歐 洲 教 育 者 年 會 ; 辦 理 亞 太 大 學 交 流 會 (UMAP) 第 1 次 理 事 會, 並 以 國 際 秘 書 處 身 分 在 臺 北 舉 辦 第 2 次 理 事 會 暨 國 際 研 討 會 ; 參 與 亞 洲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組 織 (APEC) 第 37 次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 辦 理 2015 臺 灣 - 越 南 教 育 論 壇 2015 臺 灣 - 匈 牙 利 高 等 教 育 圓 桌 會 議 2015 臺 灣 - 紐 西 蘭 大 學 校 長 論 壇, 參 與 2015 臺 北 - 大 阪 高 等 教 育 會 議 2015 臺 灣 - 泰 國 高 等 教 育 論 壇 ; 104 年 與 美 國 4 州 教 育 廳 續 約 教 育 合 作 備 忘 錄, 與 越 南 續 約 臺 越 教 育 合 作 協 定, 並 與 德 國 各 邦 文 教 廳 長 會 議 簽 署 加 強 教 育 合 作 意 向 書, 並 與 約 旦 哈 希 姆 王 國 高 等 教 育 及 科 學 研 究 部 續 約 簽 訂 教 育 合 作 瞭 解 備 忘 錄 ( 四 ) 吸 引 國 際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104 學 年 度 核 配 我 國 派 駐 非 邦 交 國 之 64 個 館 處 臺 灣 獎 學 金 新 生 名 額 292 名 ; 獎 勵 海 外 優 秀 僑 生 回 國 就 讀 大 學 校 院 獎 學 金 110 名 ; 領 取 研 究 所 優 秀 僑 生 獎 學 金 476 人 次 ; 核 給 清 寒 僑 生 助 學 金 3,300 300 名 ;104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境 外 學 生 人 數 10 萬 3,324 324 人 推 動 東 南 亞 菁 英 來 臺 留 學 計 畫 (ESIT), 與 越 南 印 尼 及 泰 國 簽 訂 高 階 人 才 培 育 合 作 備 忘 錄 或 協 議, 累 計 844 名 東 南 亞 菁 英 來 臺 進 修 友 善 臺 灣 境 外 學 生 接 待 家 庭 計 畫, 累 計 完 成 授 證 之 接 待 家 庭 戶 數 超 過 2,986 戶 境 外 學 生 及 接 待 家 庭 之 媒 合 數 達 2,326 組 ( 五 ) 輔 導 海 外 臺 灣 學 校 整 體 發 展 : 1 鼓 勵 辦 理 華 語 文 推 廣 班,104 年 補 助 4 所 臺 校 辦 理 37 項 華 語 文 班, 共 352 人 次 參 與 2 辦 理 境 外 臺 校 返 臺 研 習 班,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知 能,104 年 參 加 行 政 主 管 及 教 師 達 117 人 次 3 持 續 提 供 我 國 籍 學 生 學 費 獎 助 學 金 及 平 安 保 險 補 助,10 104 年 受 補 助 學 生 計 2,847 人 次 ( 六 ) 輔 導 大 陸 地 區 臺 商 子 弟 學 校 發 展 及 改 善 設 施 : 1 補 助 學 生 學 費 及 保 險 : 提 供 大 陸 地 區 3 所 臺 商 子 女 學 校 之 中 小 學 學 生 及 幼 兒 園 滿 5 足 歲 幼 6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兒 每 學 年 度 3 萬 元 學 費 補 助,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補 助 學 費 4,861 人 保 險 5,038 人 2 設 置 大 陸 地 區 考 場 : 持 續 辦 理 大 陸 地 區 境 外 考 場 之 設 置,104 年 高 中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應 試 學 生 419 人,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應 試 學 生 461 人,105 學 年 度 高 中 英 語 聽 力 測 驗 第 1 次 考 試, 應 試 學 生 421 人 3 實 施 返 臺 補 救 教 學 : 補 助 3 所 臺 校 辦 理 暑 期 返 臺 補 充 授 課 活 動,104 年 參 與 學 生 計 751 人 ( 七 ) 規 劃 辦 理 提 升 青 年 學 生 全 球 移 動 力 計 畫 :104 年 11 月 21 日 辦 理 與 世 界 同 窗 活 動, 邀 請 青 年 學 生 進 行 國 際 經 驗 分 享 及 學 校 團 體 參 與 成 果 沙 龍 展, 共 同 推 廣 宣 傳 本 計 畫, 參 與 民 眾 計 316 人 九 學 生 事 務 及 特 殊 教 育 ( 一 ) 執 行 教 育 部 補 助 辦 理 品 德 推 廣 與 深 耕 學 校 計 畫,104 學 年 度 補 助 68 所 大 專 校 院 143 所 國 中 小 63 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 含 特 殊 學 校 ), 以 帶 動 學 校 社 群 之 品 德 教 育 發 展 與 永 續 經 營 ( 二 ) 推 動 性 別 平 等 生 命 教 育 與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 1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核 定 補 助 19 所 公 私 立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性 別 主 流 化 試 辦 計 畫 ; 核 定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情 感 教 育 課 程 與 教 學 相 關 活 動 23 案 ; 補 助 22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友 善 校 園 -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工 作 ;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活 動 8 案 ; 辦 理 104 年 臺 灣 女 孩 日 - 臺 灣 女 孩 亮 起 來, 展 現 自 信 靚 風 采 繪 畫 比 賽 及 建 構 校 園 親 密 關 係 暴 力 事 件 評 估 工 具 計 畫 2 生 命 教 育 : 成 立 教 育 部 生 命 教 育 中 心,, 建 置 教 育 部 生 命 教 育 全 球 資 訊 網 ; ;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生 命 教 育 輔 導 人 員 專 業 研 習 21 案,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校 園 多 元 生 命 教 育 活 動 55 校 110 案 ; 評 選 25 名 生 命 教 育 績 優 人 員 20 所 生 命 教 育 特 色 學 校, 並 予 以 補 助, 補 助 15 所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校 本 自 主 特 色 與 校 園 文 化 之 生 命 教 育 3 學 生 輔 導 : 訂 定 學 生 輔 導 法 施 行 細 則 及 學 生 轉 銜 輔 導 及 服 務 辦 法 等 學 生 輔 導 法 授 權 子 法 ; 核 定 補 助 93 所 大 專 校 院 聘 用 專 兼 任 專 業 輔 導 人 力 ; 委 託 辦 理 主 題 工 作 坊 7 場 次, 並 辦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 核 定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輔 導 工 作 計 畫 計 75 案 ; 補 助 66 所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自 殺 防 治 守 門 人 培 訓 計 畫 計 73 梯 次, 培 訓 6,195 名 教 職 員 工 及 學 生 ( 三 ) 改 善 校 園 治 安,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 1 定 期 召 開 防 制 校 園 霸 凌 專 案 小 組 會 議,104 年 計 召 開 226 次 ; 辦 理 教 育 單 位 聯 合 警 方 實 施 校 外 聯 合 巡 查,104 年 計 1 萬 1,113 次, 動 員 警 力 1 萬 9,373 人 次 教 官 1 萬 1,713 人 次 教 師 9,836 人 次 及 勸 導 學 生 1 萬 8,858 人 2 104 年 計 85 所 大 專 校 院 申 辦 拒 毒 萌 芽 計 畫,, 號 召 學 生 投 入 330 所 鄰 近 國 中 小 進 行 反 毒 宣 教 3 104 年 辦 理 教 育 服 務 役 役 男 訓 練 與 管 理 計 15 梯 次 4,370 人, 分 發 至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 市 ) 國 中 小 協 助 中 輟 協 尋 春 暉 專 案 及 維 護 校 園 安 全 等 工 作, 有 效 運 用 役 男 人 力, 落 實 推 動 各 項 教 62
教 育 育 政 策 ( 四 ) 特 殊 教 育 : 1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各 級 學 校 及 幼 兒 園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之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計 12 萬 3,254 人 2 104 年 補 助 70 所 大 專 校 院 92 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21 個 地 方 政 府 國 中 小 3 所 國 立 大 學 附 小 改 善 無 障 礙 校 園 環 境 十 資 訊 及 科 技 教 育 與 環 境 教 育 ( 一 ) 推 動 資 訊 之 教 學 應 用 : 培 訓 全 國 國 中 小 教 師 資 訊 知 能 研 習,104 年 各 地 方 政 府 教 育 局 ( 處 ) 辦 理 約 3,8,800 場 次 14 萬 人 次 教 師 參 與 ; 已 有 200 所 中 小 學 參 與 行 動 學 習 推 動 計 畫 ; 推 動 教 育 雲 校 園 郵 件 服 務, 註 冊 使 用 師 生 人 數 達 53 萬 人 ( 二 ) 提 升 臺 灣 學 術 網 路 基 礎 環 境 及 健 全 教 育 體 系 資 通 安 全 服 務 : 分 階 段 於 各 地 方 政 府 網 路 中 心 布 建 迷 你 資 訊 安 全 維 運 中 心 (minisoc), 已 陸 續 布 署 20 個 網 路 中 心 完 成 itaiwan 與 臺 灣 學 術 網 路 (TANet) 漫 遊 中 心 連 線 單 位 之 雙 向 漫 遊, 全 國 158 所 大 專 校 院 連 線 單 位 74 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22 個 地 方 政 府 教 育 網 路 中 心 所 轄 國 中 小 均 可 全 跨 區 跨 校 無 線 漫 遊 104 年 推 動 33 所 校 園 網 路 ADSL 網 路 連 線 升 級 為 光 纖 網 路 環 境, 提 升 速 率, 並 完 成 國 中 小 全 面 光 纖 到 校 網 路 速 度 升 級 至 100M 及 網 路 集 縮 比 改 善 為 4:1 至 1:1, 具 有 穩 定 且 足 夠 寬 頻 之 網 路 連 線 ( 三 ) 提 升 偏 遠 地 區 及 弱 勢 族 群 公 平 數 位 教 育 機 會 : 推 動 偏 鄉 數 位 學 伴 線 上 陪 伴 與 學 習 服 務,104 年 數 位 學 伴 教 學 端 學 習 端 媒 合 人 數 已 達 2,800 人, 學 習 陪 伴 總 時 數 共 3 萬 6,570 小 時 ; 持 續 串 連 民 間 資 源 擴 散 服 務 學 童 數 104 年 核 定 83 隊 資 訊 志 工 服 務 176 所 偏 鄉 國 中 小 ( 含 數 位 機 會 中 心 ) ( 四 ) 環 境 教 育 及 永 續 校 園 : 1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防 災 校 園 建 置 及 實 驗 專 案 計 畫 :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補 助 763 校 22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防 災 教 育 計 畫, 培 育 種 子 師 資 及 推 動 防 災 教 育 輔 導 工 作 ; 每 年 辦 理 防 災 避 難 演 練 逾 700 場 次 逾 50 萬 人 次 參 與 ; 累 計 近 3 萬 名 教 師 參 與 建 立 在 地 化 災 害 管 理 課 程 教 學 40 萬 名 學 生 參 與 防 災 教 育 課 程, 總 培 育 師 生 人 數 近 43 萬 人 2 辦 理 永 續 校 園 改 造 計 畫 : : :104 年 補 助 64 校 辦 理 第 1 階 段 ( 設 計 規 劃 ) 永 續 校 園 局 部 改 造 計 畫 ; 其 中 43 校 獲 第 2 階 段 永 續 校 園 局 部 改 造 計 畫 補 助 ; 辦 理 地 方 種 子 人 員 培 訓 計 畫, 計 27 名 學 員 完 成 培 訓 課 程 ; 辦 理 3 場 次 永 續 校 園 初 階 教 育 訓 練, 約 280 人 次 參 與 十 一 運 動 建 設 發 展 及 學 校 體 育 ( 一 ) 運 動 建 設 發 展 : 1 輔 導 運 動 服 務 業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輔 導 補 助 179 家 運 動 服 務 業 者 及 50 所 學 校, 逾 6,000 人 受 惠 另 體 育 運 動 贊 助 資 料 庫 媒 合 平 臺, 已 登 錄 需 求 個 案 562 件, 媒 合 成 功 92 件 6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2 強 化 運 動 彩 券 發 行 績 效 :104 年 運 動 彩 券 發 行 盈 餘 挹 注 專 供 發 展 體 育 運 動 用 途 之 運 動 發 展 基 金 逾 25 億 7,009 萬 元, 相 較 103 年 成 長 約 17% 3 推 展 全 民 運 動, 擴 增 規 律 運 動 人 口 : 推 動 打 造 運 動 島 計 畫, 輔 導 22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相 關 專 案 活 動, 計 1 萬 4,309 場 次, 規 律 運 動 人 口 比 率 達 33.4%.4% 4 推 展 競 技 運 動, 獎 勵 輔 導 選 手 : (1) 依 我 國 參 加 105 年 第 31 屆 里 約 奧 林 匹 克 運 動 會 選 手 培 訓 參 賽 實 施 計 畫, 分 3 階 段 辦 理 選 手 培 訓 工 作, 備 戰 105 年 里 約 奧 運 爭 取 佳 績, 已 有 射 擊 射 箭 田 徑 馬 術 等 運 動 種 類 10 人 取 得 參 賽 資 格 (2) 核 定 撥 付 國 際 賽 會 奪 牌 選 手 獎 助 學 金 361 人 ( 含 月 領 國 光 獎 助 學 金 9 人 ) 5 開 展 國 際 運 動 交 流 : 在 國 內 舉 辦 之 亞 洲 或 世 界 性 運 動 賽 會 計 有 37 項 正 式 錦 標 賽 76 項 國 際 邀 請 賽 ; 輔 導 籌 辦 106 年 臺 北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邀 請 國 際 大 學 運 動 總 會 來 訪 6 整 建 運 動 設 施, 改 善 國 民 運 動 環 境 : (1) 補 助 運 動 設 施 興 ( 整 ) 建 計 畫 及 國 民 運 動 中 心 興 建 計 畫 :104 年 審 核 通 過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運 動 設 施 興 ( 整 ) 建 計 畫 93 案,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國 民 運 動 中 心 已 有 10 案 完 工 (2) 辦 理 自 行 車 道 整 體 路 網 串 連 建 設 計 畫 :10 104 年 核 定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規 劃 及 建 置 自 行 車 道 ( 含 環 島 路 網 區 域 路 網 及 示 範 計 畫 ) 計 55 案, 教 育 部 並 與 交 通 部 內 政 部 等 相 關 機 關 規 劃 全 國 串 連 路 線 整 合 事 宜, 並 配 合 交 通 部 完 成 自 行 車 道 環 島 1 號 線 建 置 ( 二 ) 學 校 體 育 : 1 推 動 學 生 每 週 在 校 運 動 150 分 鐘 :104 年 辦 理 第 6 屆 國 中 小 普 及 化 運 動 ( 包 括 健 身 操 樂 樂 棒 球 樂 樂 足 球 大 隊 接 力 ), 計 150 萬 名 學 生 參 與 2 確 保 學 生 水 域 安 全 : 召 開 5 次 中 央 及 地 方 水 域 安 全 會 議, 研 商 確 保 學 生 水 域 安 全 事 宜 ;104 年 補 助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辦 理 1,048 場 校 園 水 域 安 全 宣 導 3 健 全 學 校 人 才 培 育 機 制 :104 年 全 國 各 級 學 校 進 用 614 名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 核 定 104 學 年 度 辦 理 運 動 傷 害 防 護 巡 迴 服 務 試 行 計 畫 44 校 45 名 運 動 防 護 員 十 二 青 年 發 展 ( 一 ) 促 進 青 年 生 涯 發 展, 提 升 青 年 就 業 競 爭 力 : 1 發 布 青 年 發 展 政 策 綱 領 : : 提 出 青 年 發 展 因 應 策 略 及 具 體 措 施, 作 為 未 來 中 長 期 青 年 發 展 政 策 推 動 方 向 之 依 據 2 辦 理 在 學 青 年 生 涯 發 展 業 務 : 推 動 大 專 校 院 生 涯 輔 導 工 作 計 畫,104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共 118 校 ( 次 ) 執 行 課 程 及 活 動 型 計 畫 合 計 264 案 3 開 拓 青 年 多 元 職 場 體 驗 機 會 : 推 廣 RICH 職 場 體 驗 網 資 訊 平 臺,104 年 已 提 供 4 萬 7,807 個 工 讀 機 會, 登 錄 青 年 達 1 萬 8,131 人, 新 增 廠 商 計 1,082 家 ; 推 動 大 專 生 公 部 門 見 習 64
教 育 計 畫,,,3 階 段 共 媒 合 426 人 次 大 專 以 上 在 學 青 年 至 公 部 門 見 習 ; 辦 理 少 年 On Light 計 畫,, 協 助 國 中 畢 業 後 未 升 學 未 就 業 之 青 少 年 進 行 職 能 培 訓 輔 導,104 年 共 開 設 16 班 培 訓 216 人 4 辦 理 青 年 創 新 培 力 業 務 :104 年 推 動 大 專 畢 業 生 創 業 服 務 計 畫,, 計 公 告 補 助 55 組 創 業 團 隊 ; 推 動 大 專 女 學 生 領 導 力 培 訓 計 畫,, 計 227 27 人 次 參 訓 ; 辦 理 臺 灣 國 際 學 生 創 意 設 計 大 賽,, 計 46 個 國 家 及 地 區 7,985 件 作 品 參 賽 ; 辦 理 全 國 高 中 職 智 慧 鐵 人 創 意 競 賽,, 計 1,577 隊 9,462 人 次 參 與 ( 二 ) 擴 大 青 年 公 共 參 與 : 1 促 進 青 年 政 策 參 與 : (1) 推 動 青 年 政 策 大 聯 盟 :104 年 共 分 3 階 段 採 網 實 整 合 方 式 ( 網 路 論 壇 實 體 論 壇 網 路 論 壇 ) 辦 理 地 方 論 壇 ;8 月 23 日 辦 理 全 國 會 議, 安 排 政 策 研 發 競 賽 優 勝 團 隊 及 地 方 論 壇 全 國 代 表, 分 享 研 發 成 果 及 青 年 政 策 建 言, 共 計 提 供 680 名 青 年 參 與 政 策 討 論 機 會, 青 年 政 策 研 發 提 案 平 均 參 採 率 達 81.25% (2) 成 立 教 育 部 青 年 諮 詢 會 :104 年 計 聘 任 30 名 青 年 擔 任 委 員, 分 國 民 教 育 高 等 教 育 技 職 教 育 國 際 及 兩 岸 教 育 及 公 共 參 與 5 組 進 行 政 策 研 議, 增 加 問 題 探 討 及 見 習 等 機 制, 以 彰 顯 並 落 實 諮 詢 功 能, 已 有 2 項 諮 詢 議 題 修 正 成 果 競 賽 評 分 標 準 及 規 劃 學 生 會 培 訓 及 研 習 課 程 獲 教 育 部 參 採 並 執 行 (3) 強 化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會 輔 導 工 作 :104 年 辦 理 成 果 競 賽 暨 觀 摩 活 動, 計 117 校 共 襄 盛 舉 ; 辦 理 分 區 專 題 研 討 工 作 坊, 計 155 名 學 生 幹 部 完 成 培 訓 ;10 月 辦 理 學 生 會 傳 承 與 發 展 研 習 營, 共 計 培 訓 154 名 學 生 會 幹 部 2 推 動 青 年 社 會 參 與 : (1) 結 合 大 學 校 院 及 非 營 利 團 體 共 同 開 發 青 年 社 區 參 與 行 動 計 畫, 計 補 助 36 件 計 畫 ; 104 年 辦 理 校 園 講 座 計 畫 計 217 場 次 2 萬 7,774 人 次 參 與 ; 辦 理 公 共 事 務 青 年 人 才 培 訓, 培 訓 313 名 青 年 ; 補 助 財 團 法 人 與 學 校 辦 理 促 進 青 年 公 共 參 與 相 關 課 程 及 活 動, 計 36 件 計 畫 (2) 透 過 行 政 院 青 年 顧 問 團 之 機 制, 提 供 青 年 於 政 府 政 策 形 成 過 程 中 之 參 與 管 道, 並 聽 取 青 年 對 公 共 政 策 所 提 建 言, 以 使 政 府 施 政 更 符 合 青 年 之 期 待 ( 三 ) 推 動 青 年 志 工 參 與 國 際 志 工 服 務 及 青 年 國 際 參 與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辦 理 志 工 教 育 訓 練 133 場, 計 1 萬 0,747 人 次 參 訓 ; 另 辦 理 青 年 志 工 服 務 自 組 團 隊 培 力 輔 導 課 程 16 場 次, 計 1,986 人 參 訓 2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與 學 校, 鼓 勵 青 年 主 動 組 隊 參 與 社 區 關 懷 社 會 活 動, 依 社 區 教 育 文 化 科 技 健 康 環 境 等 6 大 服 務 面 向, 鼓 勵 青 年 投 入 志 工 服 務,104 年 計 補 助 1,715 個 團 隊 3 辦 理 青 年 志 工 績 優 團 隊 競 賽, 分 成 青 少 年 組 青 年 組 青 卓 組 及 國 際 志 工 組, 各 組 分 別 選 6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出 前 3 名 特 別 獎 2 名 及 佳 行 獎, 計 表 揚 54 個 團 隊, 並 於 104 年 12 月 6 日 辦 理 頒 獎 典 禮 4 持 續 辦 理 青 年 國 際 志 工 及 海 外 僑 校 志 工 服 務 計 畫, 補 助 116 團 隊 1,238 名 18 歲 至 30 歲 青 年 赴 19 個 國 家 進 行 國 際 志 工 服 務, 並 舉 辦 行 前 培 力 訓 練 5 配 合 我 國 與 英 國 青 年 交 流 計 畫,104 年 分 2 階 段 共 核 發 1,000 個 贊 助 證 明, 協 助 青 年 申 請 英 國 青 年 交 流 計 畫 (YMS) 簽 證 ; 辦 理 青 年 海 外 生 活 體 驗 專 案 貸 款,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獲 貸 青 年 計 434 人 6 鼓 勵 我 國 青 年 於 國 際 ( 含 兩 岸 ) 舞 臺 發 聲 及 完 成 國 際 壯 舉, 國 際 發 聲 計 畫 補 助 57 件 提 案, 計 7,907 名 青 年 於 國 際 發 聲 ; 另 國 際 壯 舉 計 畫 補 助 10 件 提 案, 計 41 名 青 年 實 踐 國 際 壯 舉 7 104 年 辦 理 6 場 青 年 海 外 度 假 打 工 宣 導 會, 計 961 名 青 年 參 與 ( 四 ) 推 動 服 務 學 習 : 截 至 104 年 服 務 學 習 網 累 計 瀏 覽 人 次 逾 278 萬 人 次 ; 首 度 辦 理 以 社 區 為 基 礎 之 服 務 學 習 創 新 方 案, 補 助 24 所 大 專 校 院 發 展 長 期 性 與 社 區 及 企 業 結 合 之 服 務 學 習 方 案, 並 持 續 推 動 服 務 學 習 獎 勵 計 畫 ( 五 ) 推 動 青 年 壯 遊 體 驗 學 習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建 置 54 個 青 年 壯 遊 點, 計 辦 理 378 梯 次 活 動 8,681 人 次 參 與, 共 計 服 務 17 萬 1,566 人 次 ; 辦 理 47 梯 次 暑 假 遊 學 臺 灣 活 動, 計 813 人 次 青 年 參 與 ; 辦 理 青 年 壯 遊 臺 灣 - 尋 找 感 動 地 圖, 遴 選 76 組 青 年 團 隊, 計 53 組 (155 人 ) 完 成 建 置 青 年 壯 遊 服 務 體 系, 發 行 及 推 廣 青 年 旅 遊 卡, 計 18 萬 3,579 人 申 辦 ; 與 11 所 大 專 校 院 及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合 作 辦 理 青 年 壯 遊 好 夥 伴 (Tour Buddy) 服 務 網, 定 時 定 點 提 供 當 地 景 點 導 覽 解 說 服 務, 擔 任 Tour Buddy 青 年 志 工 者 計 892 人 次, 並 服 務 青 年 朋 友 共 3,364 人 十 三 扶 助 弱 勢 就 學 及 其 他 教 育 措 施 ( 一 ) 扶 助 弱 勢 就 學 : 1 偏 鄉 教 育 創 新 及 安 定 措 施 : 推 動 偏 鄉 教 育 創 新 發 展 方 案 及 偏 鄉 學 校 教 育 安 定 計 畫,, 以 行 政 減 量 教 師 安 定 教 學 創 新 為 原 則, 藉 由 實 驗 教 育 數 位 融 入 資 源 媒 合 及 典 範 分 享 提 升 學 校 營 運 效 能 強 化 學 校 人 力 資 源 善 用 政 府 與 民 間 資 源 等 策 略, 落 實 城 鄉 教 育 資 源 分 布, 促 進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2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扶 弱 措 施 : (1) 推 動 國 民 小 學 及 國 民 中 學 補 救 教 學 實 施 方 案 : 提 供 學 習 低 成 就 學 生 小 班 制 補 救 教 學, 104 年 開 辦 校 數 計 有 3,367 校 受 輔 人 次 為 31 萬 3,218 人 次 (2) 推 動 新 移 民 子 女 教 育 改 進 方 案 :104 年 補 助 各 地 方 政 府 執 行 外 籍 及 大 陸 配 偶 子 女 教 育 輔 導 計 畫, 計 38 萬 6,351 人 次 受 益 3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扶 弱 措 施 : 提 供 教 育 部 主 管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各 類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子 女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或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原 住 民 學 生 經 濟 弱 勢 學 生 就 學 費 用 補 助,104 年 受 益 學 生 為 16 萬 0,620 人 次 66
教 育 4 高 等 教 育 扶 弱 措 施 :103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各 類 學 雜 費 減 免 受 益 學 生 為 25 萬 5,307 人 次 ;10 104 學 年 度 補 助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各 類 大 學 招 生 考 試 報 名 費 受 益 學 生 計 1 萬 7,707 707 人 次 ;104 學 年 度 補 助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報 名 技 專 校 院 ( 含 二 技 與 四 技 二 專 ) 統 一 入 學 測 驗 及 五 專 二 技 與 四 技 二 專 各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費 用, 受 益 學 生 計 2 萬 5,236 人 次 ( 二 ) 其 他 教 育 措 施 : 1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 (1)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高 等 教 育 人 才 培 育 及 技 職 教 育 : 鼓 勵 各 大 專 校 院 開 設 原 住 民 族 專 班,104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提 供 原 住 民 族 學 生 外 加 名 額 計 1 萬 1,757 名 ;104 學 年 度 補 助 14 所 技 專 校 院 推 展 原 住 民 族 技 職 教 育, 受 益 學 生 計 4,222 人 ;103 學 年 度 公 私 立 大 專 校 院 原 住 民 族 學 生 學 雜 費 減 免 受 益 學 生 計 4 萬 1,570 人 (2)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中 小 學 及 學 前 教 育 :104 學 年 度 5 歲 原 住 民 族 幼 兒 入 園 率 逾 97%;104 年 推 動 教 育 優 先 區 計 畫, 補 助 原 住 民 學 生 比 率 偏 高 之 學 校 辦 理 親 職 教 育 發 展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文 化 及 充 實 設 備 器 材, 計 573 校 10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補 助 國 中 小 原 住 民 學 生 住 宿 伙 食 費, 受 益 學 生 計 3,036 人 ; 補 助 國 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與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原 住 民 學 生 助 學 金 及 住 宿 伙 食 費, 受 益 學 生 計 1 萬 0,439 人 ; 補 助 私 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原 住 民 學 生 住 宿 伙 食 費, 受 益 學 生 計 1 萬 2,985 人 ; 補 助 私 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原 住 民 學 生 學 雜 費 ( 助 學 金 ), 受 益 學 生 計 8,039 人 (3) 提 升 原 住 民 族 師 資 素 質 : 依 地 方 政 府 需 求 提 供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師 資 公 費 生 名 額,104 學 年 度 核 定 64 名 ; 保 障 原 住 民 族 學 生 修 習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機 會 (4) 辦 理 原 住 民 族 家 庭 教 育 及 語 言 相 關 活 動 : 補 助 12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原 住 民 族 籍 親 職 教 育 種 子 人 員 培 訓, 計 辦 理 13 場 次 446 人 次 參 與 ; 於 原 住 民 鄉 ( 區 ) 辦 理 家 庭 教 育 活 動 計 243 場 次 9,397 人 次 參 與 ; 建 置 臺 灣 原 住 民 族 歷 史 語 言 文 化 大 辭 典 網 路 試 用 版, 逾 100 萬 人 次 使 用 ; 編 輯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補 充 教 材 (5)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體 育 教 育 : 推 動 培 育 優 秀 原 住 民 運 動 人 才 104 年 執 行 計 畫, 遴 選 培 育 100 名 菁 英 選 手 2 學 校 衛 生 : (1) 確 保 學 校 午 餐 及 校 園 食 品 安 全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已 輔 導 訪 視 22 個 地 方 政 府 所 轄 國 中 小 計 153 校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計 310 校 大 專 校 院 計 10 校, 並 由 教 育 部 會 同 相 關 機 關 及 食 品 衛 生 專 家 聯 合 稽 查 33 家 團 膳 業 者 與 食 材 供 應 商, 將 稽 查 報 告 函 送 地 方 政 府 追 蹤 改 善, 且 納 入 學 校 午 餐 食 材 採 購 參 考 (2) 全 面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計 畫 : 將 性 教 育 ( 含 愛 滋 病 防 治 ) 健 康 體 位 ( 含 代 謝 症 候 群 防 治 ) 及 菸 害 防 制 ( 含 無 菸 校 園 ) 列 為 大 專 校 院 及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之 必 選 議 題, 地 方 政 府 並 將 視 力 保 健 口 腔 衛 生 及 全 民 健 保 列 為 必 選 議 題 ;104 年 補 助 143 所 大 專 校 院 22 個 地 6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方 政 府 及 225 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3) 加 強 菸 害 防 制 工 作 : A 大 專 校 院 部 分 :104 年 核 定 補 助 及 實 地 輔 導 12 校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無 菸 校 園 徵 選 計 畫, 並 辦 理 菸 害 防 制 種 子 師 資 研 習 營 2 場 次, 計 227 人 參 與 B 中 小 學 部 分 :104 年 教 育 部 與 衛 福 部 合 作 辦 理 青 少 年 戒 菸 教 育 研 習 4 場 次, 培 訓 326 人 次 ;103 學 年 度 辦 理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計 畫 菸 害 防 制 講 座 及 教 師 增 能 活 動 計 1,824 場 次 9 萬 2,571 人 次 教 師 參 與 ; 辦 理 教 職 員 工 生 菸 害 防 制 說 明 計 7,336 場 次, 計 320 萬 5,262 人 次 參 與 ; 辦 理 戒 菸 相 關 課 程 計 4,481 場 次 9 萬 8,254 人 次 參 與, 轉 介 醫 療 機 構 計 3,870 人 次 (4) 加 強 檳 榔 危 害 防 制 工 作 :104 年 安 排 校 園 菸 害 及 檳 榔 危 害 不 定 期 訪 視 行 程, 督 導 各 級 學 校 辦 理 檳 榔 危 害 防 制 工 作 執 行 情 形, 針 對 高 嚼 檳 率 之 地 方 政 府 加 強 輔 導, 已 完 成 全 國 120 所 中 等 學 校 ( 含 進 修 部 ) 訪 視 作 業 (5) 持 續 推 動 校 園 健 康 體 位 工 作 :104 年 辦 理 中 小 學 改 善 體 重 過 輕 學 校 增 能 研 習 2 場 次, 計 196 人 參 加 (6) 持 續 推 動 校 園 性 教 育 ( 含 愛 滋 病 防 治 ) 計 畫 :104 年 辦 理 中 小 學 教 師 愛 滋 防 治 教 育 師 資 專 業 成 長 研 習 3 場 次, 計 280 名 教 師 參 加 ; 辦 理 大 專 校 院 性 教 育 種 子 師 資 研 習 3 梯 次,84 小 時, 共 計 20 人 參 加 68
法 務 陸 法 務 一 建 立 廉 能 政 府 ( 一 ) 杜 絕 貪 腐, 提 升 廉 能 : 1 聯 合 國 反 貪 腐 公 約 施 行 法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5 月 5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5 月 20 日 公 布, 並 自 12 月 9 日 施 行 2 為 落 實 國 家 廉 政 建 設 行 動 方 案 具 體 作 為, 本 期 督 同 各 政 風 機 構 辦 理 社 會 參 與 活 動, 其 中 以 企 業 及 廠 商 為 對 象 辦 理 380 場 次, 以 民 間 團 體 及 非 政 府 組 織 為 對 象 辦 理 129 場 次, 以 學 校 師 生 為 對 象 辦 理 1,127 場 次, 以 一 般 民 眾 為 對 象 辦 理 4,106 場 次 3 本 期 督 導 政 風 機 構 針 對 已 發 生 之 貪 瀆 弊 案 行 政 肅 貪 案 件, 就 內 部 控 制 作 業 缺 失 研 提 防 貪 措 施, 並 列 管 追 蹤 後 續 改 善 情 形 計 147 件 ; 督 導 政 風 機 構 在 機 關 出 現 潛 存 違 失 風 險 事 件 或 人 員, 採 取 預 防 作 為 計 253 件 ; 督 導 政 風 機 構 強 化 採 購 監 辦 計 8 萬 7,293 件 4 本 期 公 務 員 廉 政 倫 理 規 範 各 機 關 受 理 登 錄 受 贈 財 物 計 7,711 件 飲 宴 應 酬 計 1,322 件 請 託 關 說 計 571 件 5 本 期 已 完 成 公 職 人 員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法 修 正 草 案, 經 本 院 召 開 3 次 法 案 審 查 會, 已 審 查 完 竣 ; 已 完 成 公 職 人 員 財 產 申 報 法 修 正 草 案, 本 院 已 召 開 第 1 次 法 案 審 查 會 法 務 部 審 議 公 職 人 員 財 產 申 報 逾 期 及 申 報 不 實 案 件 59 件, 裁 罰 56 件, 罰 鍰 692 萬 元 ; 審 議 公 職 人 員 利 益 衝 突 迴 避 案 14 件, 裁 罰 12 件, 罰 鍰 6,850 萬 元 6 本 期 推 動 各 機 關 召 開 廉 政 會 報 計 991 次, 報 告 專 題 計 1,493 案, 討 論 提 案 ( 含 臨 時 動 議 ) 計 1,651 則 7 本 期 依 行 政 院 及 所 屬 機 關 機 構 請 託 關 說 登 錄 查 察 作 業 要 點 進 行 登 錄 者 計 30 件 8 本 期 督 同 政 風 機 構 實 施 全 面 性 及 計 畫 性 專 案 清 查, 計 完 成 辦 理 清 源 專 案 - 水 利 工 程 採 購 執 行 情 形 等 3 案 專 案 清 查 ; 另 由 政 風 機 構 自 主 辦 理 專 案 清 查 計 完 成 32 案 ( 二 ) 積 極 偵 辦, 嚴 懲 貪 瀆 : 1 本 期 法 務 部 廉 政 署 受 理 539 件 貪 瀆 情 資, 經 審 查 後 201 件 立 案 深 入 偵 辦, 其 餘 分 別 列 參 或 移 送 檢 察 或 其 他 機 關 辦 理 法 務 部 廉 政 署 成 立 以 來, 移 送 地 檢 署 偵 辦 581 案 ( 其 中 貪 瀆 348 案 非 貪 瀆 233 案 ), 已 起 訴 238 案, 緩 起 訴 107 案, 職 權 不 起 訴 11 案, 不 起 訴 26 案, 函 送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及 地 檢 署 64 案, 起 訴 案 件 已 判 決 確 定 者 計 141 件, 其 中 137 件 463 人 為 有 罪 判 決 確 定 2 本 期 召 開 廉 政 審 查 會 2 次, 經 由 外 部 監 督 機 制, 共 審 議 列 參 案 件 260 案 審 議 結 果 均 同 意 備 查 3 本 期 法 務 部 廉 政 署 受 理 自 首 23 案 27 人, 不 法 所 得 34 萬 2,503 元 6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4 召 開 法 務 部 審 核 貪 瀆 案 件 檢 舉 獎 金 委 員 會 會 議, 本 期 審 查 申 請 案 40 案, 經 審 核 同 意 發 給 獎 金 31 案, 發 放 獎 金 3,838 萬 3,329 元 5 為 落 實 貪 瀆 案 件 檢 舉 人 之 獎 勵 及 保 護, 法 務 部 業 於 104 年 12 月 28 日 將 獎 勵 保 護 檢 舉 貪 污 瀆 職 辦 法 修 正 草 案 報 院, 刻 由 本 院 審 核 中 6 104 年 1 月 至 9 月 各 地 檢 署 共 起 訴 貪 瀆 案 380 件 起 訴 人 次 1,387 人, 起 訴 貪 瀆 金 額 4 億 2,074 萬 1,984 元 7 反 賄 查 賄, 防 止 選 舉 暴 力, 淨 化 選 風 :103 年 地 方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於 同 年 11 月 29 日 完 成, 各 檢 察 機 關 積 極 指 揮 警 調 機 關 加 強 查 察,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總 受 理 案 件 數 8,924 件 ( 偵 案 3,581 件 他 案 5,343 件 ), 已 起 訴 1,452 件 3,764 人 ; 另 105 年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及 第 9 屆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於 105 年 1 月 16 日 舉 行,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總 受 理 案 件 數 681 件 ( 偵 案 31 件 他 案 650 件 ), 已 起 訴 1 件 1 人 ( 三 ) 維 護 工 作, 控 制 風 險 : 1 督 導 政 風 機 構 協 助 推 動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措 施 : 本 期 訂 ( 修 ) 定 規 章 或 措 施 110 案, 保 密 說 明 活 動 1 萬 0,454 次, 機 密 檢 查 ( 含 資 訊 稽 核 )6,366 次, 專 案 機 密 維 護 措 施 393 次, 查 處 洩 密 及 違 反 保 密 規 定 54 案 2 督 導 政 風 機 構 辦 理 預 防 危 害 或 破 壞 事 件 及 協 助 處 理 陳 情 請 願 : 本 期 訂 ( 修 ) 定 規 章 或 措 施 125 案, 安 全 維 護 說 明 活 動 9,808 次, 安 全 維 護 檢 查 9,481 次, 召 開 安 全 維 護 會 報 496 次, 辦 理 專 案 安 全 維 護 措 施 608 案, 危 安 或 陳 情 請 願 資 料 通 報 1,748 案, 查 處 機 關 危 安 事 故 7 案 ( 四 ) 持 續 辦 理 正 己 專 案, 肅 清 不 肖 司 法 人 員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分 案 件 數 109 件, 起 訴 11 件 33 人, 不 起 訴 2 件 2 人, 簽 結 90 件, 未 結 6 件, 有 罪 判 決 確 定 18 人 二 落 實 人 權 保 障 ( 一 ) 落 實 人 權 保 障, 賡 續 督 促 各 機 關 檢 討 法 令 缺 失 : 自 99 年 5 月 20 日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人 權 信 箱 收 件 數 共 1,112 件, 其 中 逕 予 回 覆 及 分 辦 各 機 關 處 理 共 767 件 ; 另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各 機 關 主 管 法 令 及 行 政 措 施 無 須 修 正 及 已 完 成 修 正 者, 共 計 225 25 案, 占 85.55%, 未 完 成 修 正 者 計 38 案, 占 14.45%; 另 總 統 府 人 權 諮 詢 委 員 會 法 令 檢 討 小 組 召 開 7 次 會 議, 審 查 各 機 關 法 令 檢 討 辦 理 情 形 計 94 案 ( 二 ) 落 實 並 追 蹤 管 制 我 國 公 民 與 政 治 權 利 國 際 公 約 及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權 利 國 際 公 約 初 次 報 告 之 結 論 性 意 見 與 建 議 : 法 務 部 結 合 國 發 會 建 置 國 際 人 權 專 家 結 論 性 意 見 與 建 議 專 案 追 蹤 子 系 統, 並 於 法 務 部 人 權 大 步 走 網 站 公 布 103 年 第 4 季 104 年 第 1 季 至 第 3 季 相 關 機 關 填 報 之 最 新 辦 理 情 形, 供 各 界 監 督 另 自 104 年 6 月 9 日 起, 法 務 部 召 開 115 場 次 相 關 會 議 籌 辦 撰 寫 公 民 與 政 治 權 利 國 際 公 約 及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權 利 國 際 公 約 第 2 次 國 家 報 告 ( 三 ) 完 成 國 家 人 權 機 構 相 關 研 究 規 劃 : 總 統 府 人 權 諮 詢 委 員 會 於 104 年 7 月 8 日 舉 辦 座 談 會, 70
法 務 多 數 意 見 係 倡 議 監 察 院 就 其 職 權 及 組 織, 提 出 成 立 符 合 巴 黎 原 則 之 國 家 人 權 專 責 機 構 之 可 行 性 方 案 本 案 俟 監 察 院 就 組 織 職 權 行 使 及 相 關 法 制 配 套 等 妥 為 研 擬 後, 由 法 務 部 併 案 提 出 研 析 意 見 陳 報 總 統 府 人 權 諮 詢 委 員 會 參 酌 ( 四 ) 賡 續 召 開 本 院 人 權 保 障 推 動 小 組 委 員 會 議 : 本 期 召 開 第 27 次 委 員 會 議, 除 由 教 育 部 內 政 部 衛 福 部 法 務 部 及 本 院 性 別 平 等 處 作 專 案 報 告, 並 就 人 權 保 障 相 關 議 題 進 行 討 論 ( 五 ) 研 修 並 宣 導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30 日 公 布 另 派 員 赴 中 央 及 地 方 各 級 機 關 宣 導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並 完 成 104 年 度 數 位 課 程 製 作 服 務 專 案,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釋 義 與 實 務 課 程 已 由 地 方 研 習 中 心 納 入 公 務 人 員 線 上 數 位 課 程, 於 104 年 底 上 線 ( 六 ) 研 提 行 政 程 序 法 修 正 草 案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27 條 第 175 條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12 月 11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30 日 公 布 ( 七 ) 提 出 關 於 同 性 婚 姻 法 制 化 政 策 方 向 之 建 議 報 告 辦 理 情 形 : 本 院 性 別 平 等 處 於 104 年 7 月 至 9 月 召 開 5 場 研 商 會 議, 協 調 相 關 機 關 檢 視 現 行 法 律 制 度 得 否 放 寬 將 同 性 伴 侶 納 入 法 規 適 用 ; 法 務 部 另 於 8 月 至 10 月, 將 同 性 伴 侶 權 益 保 障 議 題 上 傳 公 共 政 策 網 路 參 與 平 臺, 蒐 集 民 眾 意 見 ; 又 為 瞭 解 外 國 法 制 發 展, 法 務 部 函 請 外 交 部 協 助 蒐 集 外 國 立 法 資 料, 刻 正 彙 整 研 議 中 三 推 動 司 法 互 助 ( 一 ) 國 際 司 法 互 助 執 行 成 效 : 1 菲 律 賓 司 法 部 於 103 年 3 月 18 日 公 布 對 廣 大 興 案 件 8 名 被 告 以 殺 人 罪 提 起 公 訴, 法 務 部 依 駐 菲 律 賓 臺 北 經 濟 文 化 辦 事 處 與 馬 尼 拉 經 濟 文 化 辦 事 處 間 刑 事 司 法 互 助 協 定 之 規 定, 分 別 於 104 年 2 月 6 月 8 月 9 月 及 10 月 派 員 出 庭 作 證, 提 供 菲 國 相 關 協 助 2 有 關 陳 前 總 統 等 因 二 次 金 改 貪 污 案 件 匯 洗 至 瑞 士 之 不 法 所 得, 於 104 年 9 月 4 日 已 將 扣 除 必 要 費 用 之 變 價 所 得 美 金 642 萬 9,018 元 全 數 匯 至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指 定 之 帳 戶 3 法 務 部 執 行 駐 越 南 臺 北 經 濟 文 化 辦 事 處 與 駐 臺 北 越 南 經 濟 文 化 辦 事 處 關 於 民 事 司 法 互 助 協 定,, 自 104 年 我 方 請 求 案 件 數 計 518 件, 退 件 90 件, 越 方 回 復 209 件 ; 越 方 請 求 案 件 數 計 442 件, 退 件 26 件, 我 方 回 復 364 件 ( 二 ) 兩 岸 司 法 互 助 執 行 成 效 : 1 自 海 峽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及 司 法 互 助 協 議 生 效,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司 法 互 助 案 件 總 數 7 萬 9,019 件, 完 成 6 萬 3,407 件, 完 成 率 逾 八 成, 平 均 每 月 完 成 逾 800 件, 其 中 司 法 文 書 送 達 計 5 萬 0,853 件, 完 成 調 查 取 證 案 件 計 1,181 件 2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方 面, 計 破 獲 各 類 重 大 刑 案 176 件, 逮 捕 嫌 疑 犯 8,707 人, 扣 押 毒 品 及 原 料 3 萬 7,500 餘 公 斤, 破 獲 電 信 詐 欺 案 85 件, 累 計 自 大 陸 地 區 遣 返 刑 事 犯 及 刑 事 嫌 疑 犯 446 7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人, 平 均 每 月 遣 返 約 5 人 3 在 法 務 部 與 大 陸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及 公 安 部 聯 繫 協 調 下, 就 跨 境 電 信 詐 騙 案 件 罪 贓 查 扣 返 還 被 害 人 問 題, 已 有 8 件 案 例 完 成 返 還, 分 別 由 大 陸 返 還 我 方 被 害 人 計 1,252 萬 餘 元, 我 方 返 還 大 陸 被 害 人 計 1,648 萬 餘 元 四 實 踐 人 道 處 遇 ( 一 ) 易 服 社 會 勞 動 制 度 : 本 期 全 國 各 地 檢 署 共 新 收 7,933 件, 已 執 行 案 件 計 7,933 件, 共 出 動 37 萬 2,538 人 次, 提 供 勞 動 服 務 計 256 萬 7,962 小 時, 以 104 年 基 本 工 資 每 小 時 120 元 計 算, 至 少 創 造 相 當 於 3 億 0,815 萬 5,440 元 產 值 回 饋 社 會 ( 二 ) 積 極 推 廣 遠 距 接 見 服 務 : 本 期 受 理 收 容 人 家 屬 申 請 遠 距 接 見 1 萬 1,784 件 ; 另 家 屬 得 事 先 預 約, 縮 短 等 候 時 間, 共 辦 理 1 萬 0,372 件 ( 三 ) 受 刑 人 經 核 准 可 在 戒 護 人 員 陪 同 下 返 家 探 視 : 本 期 共 辦 理 104 件, 使 受 刑 人 能 盡 孝 道 與 人 倫, 重 建 更 生 之 信 心 ( 四 ) 收 容 人 日 間 外 出 接 受 職 業 訓 練 計 畫 : 法 務 部 指 定 矯 正 署 臺 北 監 獄 等 9 所 機 關 辦 理, 本 期 計 有 2 名 受 刑 人 參 加 日 間 外 出 職 訓 ( 五 ) 推 動 在 監 就 業 博 覽 會 等 就 業 媒 合 活 動 : 提 供 收 容 人 工 作 資 訊, 媒 合 收 容 人 就 業 機 會, 讓 收 容 人 對 出 監 後 生 活 預 作 規 劃, 本 期 計 有 廠 商 417 家 參 與, 提 供 2,133 個 職 缺, 參 與 媒 合 1,967 件, 媒 合 成 功 1,078 件, 媒 合 率 54.8% ( 六 ) 推 展 收 容 人 品 格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健 全 收 容 人 心 靈 : 本 期 舉 辦 1,599 場 讀 書 會 1,479 場 次 藝 文 競 賽 557 場 家 庭 支 持 團 體 活 動, 並 開 設 1,653 班 次 技 藝 訓 練 ( 七 ) 提 供 收 容 人 健 保 醫 療 補 助 : 收 容 人 自 102 年 1 月 1 日 納 入 健 保 後,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法 務 部 全 額 補 助 健 保 費 之 收 容 人 計 70 萬 7,079 人 次, 收 容 人 自 行 繳 納 健 保 費 計 4 萬 3,056 人 次, 另 不 符 保 險 資 格 者 計 7,476 人 次 ( 八 ) 疏 解 矯 正 機 關 收 容 超 額 情 形 :104 年 7 月 16 日 成 立 法 務 部 矯 正 署 臺 南 第 二 監 獄 及 八 德 外 役 監 獄, 計 可 增 加 1,600 名 收 容 額 ; 復 於 9 月 1 日 成 立 臺 中 監 獄 外 役 分 監 屏 東 監 獄 外 役 分 監 及 擴 增 臺 東 監 獄 武 陵 外 役 分 監 收 容 額, 計 可 再 增 加 542 名 收 容 額 五 擴 大 保 護 層 面 ( 一 ) 設 置 司 法 保 護 中 心, 建 立 司 法 與 社 政 資 源 之 聯 結 : 本 期 各 地 檢 署 司 法 保 護 中 心 共 計 受 理 253 件, 其 中 法 定 通 報 兒 少 案 件 計 75 件, 法 定 通 報 老 人 案 件 計 20 件, 關 懷 通 報 案 件 計 158 件 ( 二 ) 深 化 性 侵 害 保 護 管 束 案 件 防 治 措 施 : 自 95 年 1 月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施 以 科 技 設 備 監 控 案 件 人 數 計 754 人 ; 本 期 各 地 檢 署 辦 理 社 區 監 督 輔 導 小 組 會 議 計 38 場 次, 討 論 個 案 計 334 人 次 ( 三 ) 整 合 部 會 資 源, 推 動 犯 罪 防 治 : 推 動 犯 罪 預 防 及 法 治 教 育 行 動 方 案, 計 有 107 個 工 作 項 72
法 務 目, 各 部 會 均 已 達 到 預 期 目 標 ; 結 合 相 關 部 會 及 地 方 政 府 共 同 推 動 預 防 少 年 兒 童 犯 罪 方 案,, 104 年 各 部 會 均 依 規 定 辦 理 各 項 年 度 重 點 工 作 ; 另 製 作 2,000 個 犯 罪 預 防 四 格 漫 畫 得 獎 作 品 拼 圖, 分 送 各 地 檢 署 及 相 關 教 育 機 關 團 體, 作 為 犯 罪 預 防 宣 導 之 用 ( 四 ) 更 生 保 護 再 造, 強 化 回 歸 之 途 : 依 更 生 人 個 別 需 求 整 合 社 會 資 源, 提 供 多 元 化 保 護 服 務, 本 期 服 務 4 萬 0,159 人 次 ; 推 動 更 生 市 集 及 結 合 購 物 網 站 行 銷 更 生 人 商 品 ; 辦 理 更 生 人 家 庭 支 持 服 務 方 案, 協 助 更 生 人 重 為 家 庭 接 納,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有 1,609 更 生 人 家 庭 受 惠 ( 五 ) 落 實 犯 罪 被 害 人 保 護 : 本 期 辦 理 溫 馨 專 案, 計 提 供 個 人 心 理 諮 商 1,225 人 次 團 體 諮 商 或 治 療 1,207 人 次 ; 推 動 一 路 相 伴 法 律 協 助 專 案 計 畫, 計 協 助 1 萬 1,188 人 次, 金 額 1,086 萬 元 ; 以 緩 起 訴 處 分 金 及 矯 正 機 關 作 業 基 金 支 應 犯 罪 被 害 人 及 其 子 女 學 費 雜 費 代 辦 費,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計 代 繳 289 人, 共 553 萬 元 ; 加 強 安 薪 專 案, 輔 導 受 保 護 人 技 訓 與 就 業 計 3,184 人 次 ( 六 ) 加 強 法 律 說 明 工 作 : 1 配 合 第 14 任 總 統 副 總 統 及 第 9 屆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以 i 幸 福 檢 舉 賄 選, 人 人 有 責 為 主 軸, 運 用 電 視 廣 播 網 路 報 紙 等 管 道, 強 化 民 眾 拒 絕 賄 選 勇 敢 檢 舉 之 觀 念 2 本 期 辦 理 法 治 教 育 演 講 及 活 動 累 計 4,527 場 次, 參 與 人 數 逾 69 萬 7,726 726 人 次 3 結 合 國 立 教 育 廣 播 電 臺 製 播 生 活 In Design 之 法 務 漫 步 節 目, 完 成 製 播 24 次 ; 結 合 內 政 部 警 察 廣 播 電 臺 製 播 司 法 保 護 月 專 案 4 針 對 全 國 高 中 ( 職 ) 國 中 ( 小 ) 學 生 辦 理 法 律 智 繪 王 犯 罪 預 防 與 法 治 教 育 四 格 漫 畫 競 賽 5 結 合 財 團 法 人 法 律 扶 助 基 金 會 望 見 書 間 及 燦 爛 時 光 書 店 辦 理 異 鄉 說 法 東 南 亞 文 化 書 店 法 律 講 座 ; 結 合 東 南 亞 語 四 方 報 辦 理 結 法 ( 髮 ) 一 輩 子 法 治 教 育 漫 畫 競 賽 ; 結 合 東 南 亞 語 歌 唱 節 目 唱 四 方 播 放 個 資 保 護 無 國 界 防 制 詐 騙 宣 導 影 片 ( 七 ) 落 實 反 毒 教 育 : 1 建 置 無 毒 家 園 網 站,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累 積 410 萬 1,650 瀏 覽 人 次 2 結 合 教 育 部 衛 福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辦 理 劇 絕 毒 害 SHOW 你 自 己 反 毒 創 意 表 演 藝 術 競 賽 3 結 合 教 育 部 衛 福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慈 濟 大 學 林 仲 鋆 基 金 會 與 燦 坤 企 業, 於 全 國 辦 理 10 場 反 毒 師 資 進 階 培 訓 活 動 4 邀 請 花 蓮 縣 玉 東 國 中 木 工 專 班 新 聞 主 播 方 念 華 藝 人 鐘 欣 凌 任 容 萱 曹 佑 寧 表 演 藝 術 達 人 楊 元 慶 等 優 質 名 人, 分 享 壓 力 調 適 親 子 教 養 與 無 毒 健 康 之 生 活 觀 念 5 建 置 反 毒 總 動 員 LINE@ 生 活 圈 群 組 與 臉 書 粉 絲 頁, 傳 遞 政 府 反 毒 相 關 文 宣 與 訊 息 7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六 維 護 社 會 公 義 ( 一 ) 積 極 排 除 民 怨, 有 效 打 擊 犯 罪 : 1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督 導 各 地 檢 署 執 行 掃 黑 案 件 偵 辦, 本 期 共 受 理 案 件 333 件 1,780 人, 實 施 偵 查 作 為 ( 聲 請 羈 押 獲 准 117 人 尚 羈 押 中 16 人 實 施 搜 索 扣 押 164 次 執 行 通 訊 監 察 424 件 461 人 其 他 作 為 205 次 ), 起 訴 118 件 523 人, 提 報 治 平 專 案 69 人, 尚 偵 查 中 525 件 2 維 護 食 品 安 全 : 為 杜 絕 不 法 業 者 濫 肆 銷 售 偽 劣 禁 藥 黑 心 保 健 食 品,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檢 察 署 積 極 指 揮 轄 區 內 司 法 警 察 及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加 強 查 辦,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各 地 檢 署 受 理 偵 案 5,246 件, 發 動 搜 索 1,134 次, 獲 准 羈 押 67 人, 其 中 2,146 件 已 起 訴, 判 決 有 罪 1,738 人 3 全 面 掃 蕩 電 話 詐 欺 恐 嚇 集 團 : 本 期 各 地 檢 署 針 對 電 話 詐 欺 案 件 共 收 案 1 萬 0,981 件, 偵 查 終 結 起 訴 5,773 件, 經 判 決 有 罪 確 定 者 4,962 人, 定 罪 率 達 94.4% ( 二 ) 防 制 毒 品 氾 濫 : 本 期 新 入 所 受 觀 察 勒 戒 者 6,715 人, 比 103 年 同 期 (5,978 人 ) 增 加 12.3%, 而 受 強 制 戒 治 者 623 人, 比 103 年 同 期 (609 人 ) 增 加 2.3%; 另 各 地 檢 署 執 行 查 緝 毒 品 案 件, 共 起 訴 4 萬 0,788 件 4 萬 2,364 人 ;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查 獲 各 級 毒 品 共 計 4,754.6 公 斤, 較 103 年 同 期 (3,929.7 公 斤 ) 增 加 825 公 斤 ( 純 質 淨 重 ); 另 本 期 查 獲 毒 品 製 造 工 廠 23 座, 此 外 查 獲 之 毒 品 當 中, 第 一 級 毒 品 為 54.4 公 斤 ( 海 洛 因 ), 第 二 級 毒 品 518.6 公 斤 ( 安 非 他 命 大 麻 ), 第 三 級 毒 品 1,725.8 公 斤 ( 愷 他 命 ) 及 第 四 級 毒 品 2,455.7 公 斤 ( 鹽 酸 羥 亞 胺 假 麻 黃 生 僉 ) ( 三 ) 積 極 執 法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 本 期 各 地 檢 署 辦 理 侵 害 智 慧 財 產 權 案 件 計 起 訴 1,577 件 1,811 人, 緩 起 訴 處 分 1,602 件 1,677 人, 經 法 院 判 決 有 罪 之 被 告 1,152 人, 定 罪 率 91.5% ( 四 ) 加 強 婦 幼 保 護, 查 緝 人 口 販 運 : 本 期 各 地 檢 署 辦 理 性 侵 害 案 件, 計 起 訴 1,992 件 2,066 人 ; 辦 理 家 庭 暴 力 犯 罪 案 件, 計 起 訴 3,847 件 4,027 人 ; 辦 理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剝 削 犯 罪 案 件, 計 起 訴 272 件 348 人 ( 五 ) 查 緝 金 融 犯 罪 :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檢 察 署 列 管 各 地 檢 署 辦 理 重 大 金 融 犯 罪 案 件 共 705 件, 偵 辦 中 27 件, 已 結 案 678 件, 包 括 法 院 審 理 中 179 件 不 起 訴 61 件 緩 起 訴 1 件 簽 結 109 件 已 判 決 確 定 326 件 併 案 2 件 ( 六 ) 提 升 行 政 執 行 績 效 : 1 行 政 執 行 法 第 17 條 之 1 禁 奢 條 款 施 行 以 來,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核 發 禁 止 命 令 者 共 66 人, 其 中 6 人 於 核 發 禁 止 命 令 後 清 償 全 部 欠 款,50 人 繳 納 部 分 欠 款, 總 計 已 繳 納 4 億 7,687 萬 9,757 元 2 法 務 部 行 政 執 行 署 所 屬 分 署 辦 理 公 法 上 金 錢 給 付 義 務 之 強 制 執 行 業 務, 本 期 新 收 執 行 案 件 74
法 務 329 萬 9,790 件, 終 結 343 萬 0,952 件, 徵 起 金 額 144 億 6,879 萬 5,566 566 元 累 計 自 90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總 徵 起 金 額 已 達 4,508 億 0,940 萬 9,803 元 3 為 便 利 義 務 人 繳 款, 法 務 部 行 政 執 行 署 積 極 推 動 便 利 商 店 及 金 融 機 構 ( 含 郵 局 ) 代 收 各 類 中 央 及 地 方 稅 健 保 費 汽 車 燃 料 使 用 費 及 其 衍 生 罰 鍰 滯 納 案 件 本 期 代 收 繳 納 件 數 計 88 萬 6,212 件, 繳 納 總 額 計 23 億 7,580 萬 1,435 元 七 精 進 調 查 作 為 ( 一 ) 防 制 重 大 不 法 犯 罪 : 1 防 制 貪 瀆 犯 罪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貫 徹 執 行 國 家 廉 政 建 設 行 動 方 案,, 積 極 偵 辦 貪 瀆 案 件, 共 移 送 各 地 檢 署 212 案 818 人 ( 含 公 務 員 178 人 ), 涉 案 標 的 10 億 2,333 萬 1,494 元 ; 辦 理 行 政 肅 貪 23 案 ( 函 送 16 案, 函 復 7 案 ) 2 查 察 賄 選 工 作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偵 辦 103 年 度 地 方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暨 各 級 地 方 政 府 正 副 議 長 代 表 會 正 副 主 席 賄 選 案 件 102 年 農 會 理 監 事 選 舉, 經 各 地 檢 署 起 訴 32 案 緩 起 訴 4 案 涉 案 人 數 167 人 ( 含 公 務 員 3 人 ), 涉 案 標 的 443 萬 2,830 元 3 防 制 經 濟 犯 罪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偵 辦 經 濟 犯 罪 373 案 1,157 157 人, 涉 案 標 的 828 億 0,262 萬 8,693 元 其 中, 違 反 銀 行 法 32 案 侵 害 智 慧 財 產 權 24 案 ; 另 偵 辦 企 業 貪 瀆 66 案, 涉 嫌 人 308 人, 涉 案 標 的 409 億 3,633 萬 5,602 元 ; 辦 理 企 業 肅 貪 經 驗 交 流 參 與 廠 商 2,169 家 6,733 人 ; 過 濾 工 商 退 票 資 料 3 萬 2,349 件 4 防 制 毒 品 犯 罪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偵 辦 毒 品 案 件 46 案 嫌 疑 69 人, 破 獲 毒 品 製 造 工 廠 4 座, 查 獲 第 一 級 毒 品 6.759 公 斤 第 二 級 毒 品 1,370.04 公 斤 第 三 級 毒 品 961.718 公 斤 第 四 級 毒 品 55.757 公 斤, 總 計 查 獲 各 級 毒 品 2,394.274 公 斤 ; 另 與 國 外 對 等 機 構 交 換 毒 品 犯 罪 情 資 106 件, 合 作 偵 辦 2 案, 查 獲 各 類 毒 品 合 計 636.286 公 斤 5 防 制 洗 錢 犯 罪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受 理 金 融 機 構 申 報 疑 似 洗 錢 交 易 報 告 5,579 件 達 一 定 金 額 以 上 通 貨 交 易 報 告 190 萬 9,341 件 海 關 通 報 旅 客 攜 帶 達 一 定 金 額 以 上 之 外 幣 入 出 境 資 料 1 萬 2,444 件, 清 查 分 析 後 移 送 權 責 機 關 或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偵 查 621 件 協 助 查 扣 不 法 所 得 金 額 2 億 5,426 萬 7,036 元 ; 支 援 院 檢 及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協 查 洗 錢 案 件 225 案 ; 國 際 合 作 交 換 洗 錢 犯 罪 情 資 55 件 ; 與 國 外 對 等 單 位 簽 署 洗 錢 資 助 恐 怖 主 義 情 資 交 換 合 作 瞭 解 備 忘 錄 1 案 6 防 制 電 腦 犯 罪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調 查 電 腦 犯 罪 案 件 30 案 移 送 4 案 中 繼 站 9 站 受 駭 電 腦 32 部 惡 意 程 式 14 件 政 府 機 關 網 站 遭 駭 客 入 侵 或 攻 擊 者 9 件 通 報 案 120 件 釣 魚 網 站 20 案 防 制 宣 導 19 件 7 國 家 安 全 維 護 工 作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偵 辦 反 制 中 共 滲 透 案 件 9 案 13 人 ; 人 口 販 運 案 件 4 案 53 人 ; 反 武 器 擴 散 案 件 1 案 2 人 ; ; 臺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關 係 條 例 等 其 他 案 件 24 7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案 75 人 8 追 緝 外 逃 罪 犯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追 緝 及 策 動 外 逃 罪 犯 返 國 歸 ( 投 ) 案 2 案 2 人 9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依 據 海 峽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及 司 法 互 助 協 議 聯 繫 機 制, 交 換 犯 罪 情 資 28 件 請 求 協 助 緝 捕 遣 返 19 案, 通 緝 犯 遣 返 6 案 6 人, 合 作 偵 辦 2 案 業 務 交 流 5 案 ( 二 ) 掌 握 國 家 安 全 情 勢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蒐 集 有 關 國 家 安 全 及 社 會 安 定 重 要 情 資 4 萬 6,809 件, 蒐 報 機 關 機 密 保 護 安 全 防 護 及 防 制 滲 透 資 料 3,514 件, 研 編 各 類 調 查 專 報 184 輯, 分 送 相 關 機 關 參 考 ; 辦 理 總 統 府 等 20 個 機 關 特 殊 查 核 167 人 次 ; 查 復 總 統 府 等 15 個 機 關 一 般 查 核 1,465 人 次 ( 三 ) 提 升 偵 證 鑑 驗 技 能 : 1 為 精 進 各 項 科 技 鑑 驗 技 術 之 研 發, 目 前 正 進 行 新 興 濫 用 毒 藥 品 及 其 代 謝 物 檢 測 技 術 提 升 計 畫 (3/4) /4) 人 類 DNA 短 片 段 重 複 性 基 因 遺 傳 特 徵 血 緣 關 係 指 數 提 升 之 研 究 (2/2) 等 2 項 科 技 研 究 計 畫 2 受 理 院 檢 機 關 囑 託 鑑 定, 完 成 物 理 化 學 文 書 及 生 物 跡 證 等 各 類 鑑 驗 案 件 4,878 案 檢 品 3 萬 2,901 件 ; 完 成 數 位 鑑 識 工 作 121 案 ( 四 ) 強 化 為 民 服 務 工 作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受 理 民 眾 檢 舉 不 法 1,722 案 ; 免 費 協 助 民 眾 進 行 火 焚 及 污 破 損 鈔 券 鑑 定 101 案, 鑑 定 金 額 862 萬 3,074 元 ; 完 成 親 子 血 緣 鑑 定 164 案 299 人 次 76
經 濟 及 能 源 柒 經 濟 及 能 源 一 工 業 ( 一 ) 推 動 中 堅 企 業 躍 升 : 運 作 中 堅 企 業 服 務 團, 提 供 第 1 屆 第 2 屆 及 第 3 屆 共 186 家 潛 力 中 堅 企 業 客 製 化 服 務, 已 進 行 254 家 次 訪 視 與 86 家 次 診 斷, 整 合 各 部 會 包 括 人 才 技 術 智 財 品 牌 行 銷 等 4 個 面 向 約 48 項 輔 導 資 源, 並 依 業 者 需 求, 提 供 優 先 協 助 ;101 年 至 104 年 已 協 助 潛 力 中 堅 企 業 業 者 運 用 政 府 經 費 達 10 億 2,481 萬 元, 帶 動 相 關 投 資 1,735 億 元, 創 造 就 業 1 萬 3,793 人 ( 二 ) 推 動 生 產 力 4.0: 1 為 因 應 全 球 製 造 業 發 展 趨 勢, 協 助 我 國 產 業 結 構 優 化,104 年 9 月 17 日 核 定 生 產 力 4.0 發 展 方 案,, 整 合 相 關 部 會, 跨 產 業 ( 製 造 業 商 業 服 務 業 農 業 ) 共 同 推 動 生 產 力 4.0 2 為 加 速 推 動 生 產 力 4.0, 促 請 重 點 產 業 公 協 會 成 立 生 產 力 4.0 委 員 會, 針 對 關 鍵 需 求, 籌 組 跨 域 服 務 團,, 結 合 相 關 法 人 公 協 會 能 量, 於 北 中 南 建 立 服 務 據 點, 提 供 整 體 解 決 方 案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有 7 個 公 協 會 成 立 生 產 力 4.0 委 員 會,5 個 規 劃 中 3 為 落 實 推 動 產 業 聯 盟,104 年 12 月 10 日 與 臺 中 市 政 府 共 同 辦 理 生 產 力 4.0 產 業 與 技 術 大 聯 盟 活 動, 籌 組 航 太 A-Team 4.0 及 工 具 機 航 太 與 生 產 力 4.0 技 術 等 產 業 與 技 術 聯 盟, 強 化 航 空 加 工 及 工 具 機 產 業 國 際 競 爭 力 ( 三 ) 產 業 發 展 : 1 推 動 臺 灣 生 技 產 業 起 飛 行 動 方 案,, 整 合 政 府 資 源, 促 進 製 藥 與 醫 療 器 材 產 業 發 展,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生 技 產 業 產 值 已 逾 2,800 億 元,104 年 度 已 有 24 項 國 產 新 藥 及 483 項 國 產 第 二 等 級 以 上 醫 療 器 材 獲 核 准 上 市 2 推 動 光 電 及 半 導 體 設 備 產 業 發 展 方 面,104 年 完 成 33 案 關 鍵 設 備 零 組 件 開 發, 促 成 6 案 國 際 合 作 案 辦 理 7 場 國 內 外 媒 合 會 ;104 年 國 內 設 備 及 零 組 件 出 口 值 399.9 億 元, 較 103 年 成 長 21.67% 3 推 動 金 點 設 計 獎 國 際 化, 辦 理 金 點 設 計 獎 評 選,104 年 計 吸 引 亞 歐 澳 等 區 域 國 家 2,360 件 作 品 參 賽, 創 歷 史 新 高 ; 帶 領 廠 商 參 與 國 際 專 業 展 會 4 場 次, 促 成 國 際 設 計 媒 合 32 案, 成 交 金 額 約 0.63 億 元 ;104 年 促 進 設 計 服 務 業 新 增 投 資 達 18.22 億 元 4 推 動 智 慧 電 動 車 輛 發 展 策 略 與 行 動 方 案,,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推 動 488 輛 ( 小 客 車 407 輛 及 中 大 巴 81 輛 ) 智 慧 電 動 車 上 路, 設 置 554 座 充 電 座, 藉 由 臺 中 市 政 府 格 上 租 車 臺 南 市 政 府 日 月 潭 新 北 市 政 府 科 技 之 星 高 屏 台 積 電 唐 榮 及 阿 里 山 等 10 個 先 導 運 行 專 案, 總 里 程 超 過 833 萬 公 里 ; 輔 導 國 內 90 家 業 者 性 能 提 升, 部 分 業 者 交 貨 美 國 Tesla 供 應 鏈 體 系 及 外 銷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市 場 另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推 7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動 電 動 機 車 約 4.2 萬 輛, 促 成 國 內 電 動 機 車 產 業 投 資 約 61.5 億 元 5 為 協 助 產 業 留 才 攬 才 及 提 升 技 術 能 量,,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30 日 公 布 施 行, 主 要 修 正 重 點 包 括 : 提 供 員 工 獎 酬 股 票 緩 繳 所 得 稅, 協 助 企 業 留 才 攬 才 ; 放 寬 研 發 投 資 抵 減 適 用 規 定, 鼓 勵 企 業 創 新 及 持 續 投 入 研 發 ; 提 供 研 發 支 出 加 倍 認 列 費 用 及 作 價 投 資 緩 課 ( 繳 ) 所 得 稅, 鼓 勵 智 慧 財 產 權 之 流 通 運 用 ( 四 ) 推 動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產 業 調 整 支 援 方 案 : 1 推 動 臺 灣 製 MIT 微 笑 產 品 驗 證 制 度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臺 灣 製 產 品 MIT 微 笑 標 章 累 計 通 過 驗 證 廠 商 2,502 家 15 萬 2,630 款 產 品 舉 辦 18 場 MIT 微 笑 產 品 海 外 展 售 活 動, 媒 合 21 家 連 鎖 通 路 之 5,816 家 門 市 成 為 MIT 微 笑 協 力 店, 累 計 銷 售 額 達 1,066.5 億 元 2 加 強 輔 導 型 產 業 產 品 研 發 輔 導 :99 年 至 104 年 共 協 助 369 家 加 強 輔 導 型 產 業 業 者 進 行 產 品 開 發 及 產 品 設 計, 帶 動 業 者 衍 生 產 值 效 益 達 199.3 億 元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9.8 億 元 及 促 進 就 業 558 人 3 辦 理 加 強 輔 導 型 產 業 即 時 技 術 輔 導 :99 年 至 104 年 累 計 輔 導 加 強 輔 導 型 業 者 1,303 案, 增 加 產 值 34.33 億 元 降 低 成 本 4.59 億 元 4 協 助 紡 織 新 產 品 設 計 打 樣 :100 年 6 月 至 104 年 12 月 西 園 29 服 飾 創 作 基 地 南 部 時 尚 創 新 基 地 - R7 創 藝 所 在 及 6 個 快 速 設 計 打 樣 中 心 已 建 構 聯 盟 設 計 師, 徵 選 設 計 師 182 人 次, 輔 導 374 家 廠 商, 協 助 產 品 設 計 打 樣 4,489 款, 完 成 開 發 2,915 款 公 版 印 花 圖 騰 等, 增 加 產 值 19 億 元,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2.14 億 元 促 進 投 資 7.11 億 元, 形 成 北 中 南 完 整 紡 織 產 業 輔 導 網 絡 5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調 整 支 援 條 例 草 案, 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30 日 公 布, 內 容 包 含 強 化 產 業 及 企 業 全 球 競 爭 力 促 進 企 業 取 得 相 關 貿 易 自 由 化 資 訊 及 營 造 產 業 發 展 優 良 環 境 ; 另 政 府 透 過 主 動 觀 測 產 業 面 臨 之 市 場 開 放 情 形, 適 時 提 供 預 防 性 輔 導 措 施, 並 完 善 政 府 協 助 企 業 及 勞 工 因 應 貿 易 自 由 化 之 保 障 措 施 針 對 經 認 定 為 受 損 企 業 或 勞 工 者, 各 中 央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應 提 供 協 助 補 助 輔 導 等 措 施, 以 減 低 相 關 衝 擊 及 影 響 ( 五 ) 創 新 研 發 : 1 強 化 工 業 基 礎 技 術 發 展 方 案 :104 年 透 過 A+ 企 業 創 新 研 發 淬 鍊 計 畫 法 人 科 技 專 案 計 畫 及 學 界 科 技 專 案 計 畫, 引 導 82 家 廠 商 23 所 大 學 校 院 及 11 所 研 究 法 人 投 入 各 項 工 業 基 礎 技 術 研 發 與 深 耕, 衍 生 工 業 基 礎 技 術 研 發 投 資 約 31.8 億 元 工 業 基 礎 技 術 人 才 培 育 1,520 人, 並 促 成 872 個 就 業 機 會 2 工 研 院 創 新 前 瞻 研 究 計 畫,104 年 執 行 160 件 探 索 性 前 瞻 計 畫,159 件 構 想 可 行 性 計 畫, 申 請 專 利 326 件, 獲 證 專 利 390 件 3 提 升 科 專 執 行 績 效, 帶 動 投 資 : 78
經 濟 及 能 源 (1) 鼓 勵 國 內 企 業 在 臺 設 立 研 發 中 心 計 畫 :104 年 促 成 26 家 國 內 企 業 在 臺 設 置 研 發 中 心 ; 累 計 91 年 至 104 年, 核 定 通 過 222 件 國 內 研 發 中 心 計 畫 (2) 全 球 研 發 創 新 夥 伴 計 畫 : 鼓 勵 國 外 企 業 在 臺 設 立 研 發 中 心 計 畫 階 段 性 任 務 已 達 成, 後 續 以 全 球 研 發 創 新 夥 伴 計 畫 銜 接, 並 於 104 年 5 月 5 日 公 告 受 理 申 請,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受 理 3 件 計 畫 申 請, 並 有 多 家 知 名 跨 國 企 業 進 行 計 畫 洽 談 4 建 構 產 業 創 新 走 廊 : (1) 經 濟 部 中 台 灣 創 新 園 區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推 動 17 家 廠 商 計 165 人 進 駐 ; 推 動 法 人 研 究 機 構 進 駐 165 人, 累 計 促 成 廠 商 投 資 23.31 億 元 累 計 衍 生 產 值 達 13.8 億 元 (2) 經 濟 部 嘉 義 產 業 創 新 研 發 中 心 :104 年 計 輔 導 進 駐 廠 商 24 家 次 工 業 服 務 廠 商 73 家 次 促 進 新 增 就 業 人 數 186 人 促 成 廠 商 投 資 8.76 億 元 提 升 產 值 28.5 億 元, 並 培 育 雲 嘉 南 地 區 相 關 專 業 人 才 2,184 人 次 以 上 (3) 東 部 產 業 技 術 服 務 中 心 :104 年 已 主 動 訪 視 關 懷 廠 商 196 家 ; 技 術 應 用 推 廣 座 談 會 3 場 次, 參 與 業 者 160 人, 提 供 東 部 業 者 進 行 產 品 優 質 化 創 新 技 術 諮 詢,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即 時 輔 導 計 畫 提 案 46 件, 協 助 東 部 微 型 企 業 升 級 轉 型 40 案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輔 導 11 家 新 創 廠 商, 累 計 促 成 廠 商 投 資 1,398.5 萬 元 衍 生 產 值 達 9,492.2 萬 元 5 研 發 巨 量 資 料 創 新 技 術 與 智 慧 應 用 技 術 :104 年 完 成 智 慧 商 務 推 薦 三 大 關 鍵 技 術 雛 型 開 發 及 建 立 商 品 關 聯 情 報 技 術 雛 型, 測 試 社 群 與 線 上 商 務 通 路 之 商 品 資 料 ; 建 立 先 進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技 術, 有 關 光 電 半 導 體 機 臺 故 障 預 警 診 斷 系 統, 以 及 設 備 效 益 優 化 技 術 系 統, 進 行 半 導 體 封 測 製 程 技 術 驗 證, 技 轉 9 家 廠 商, 簽 約 金 額 達 1,183 萬 元 6 強 化 生 技 產 業 技 術 研 發, 加 速 研 發 成 果 產 業 化 : 持 續 推 動 臨 床 前 藥 物 開 發, 並 於 104 年 底 完 成 1 件 小 分 子 製 劑 之 IND 申 請 及 1 件 具 市 場 潛 力 之 生 技 藥 品 技 轉 案 7 重 點 專 利 布 局 小 組 : : 召 開 3 次 重 點 專 利 布 局 小 組 會 議 及 8 次 分 析 研 究 會 議,, 完 成 7 項 產 業 發 展 機 會 探 討 及 4 大 項 產 業 共 20 項 技 術 之 專 利 布 局 藍 圖 規 劃, 並 選 出 105 年 重 點 專 利 布 局 分 析 領 域 產 業 5 項 8 強 化 智 慧 科 技, 推 動 智 慧 生 活 : 協 助 國 內 電 子 產 業 建 構 三 維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與 製 程 之 關 鍵 技 術, 以 重 塑 IC 設 計 晶 圓 製 造 到 封 裝 測 試 之 嶄 新 產 業 聚 落 自 99 年 至 104 年, 促 成 華 邦 鈺 創 補 丁 等 IC 設 計 業 者, 精 材 矽 品 聯 電 台 積 電 等 半 導 體 封 裝 業 者, 力 鼎 均 華 億 力 鑫 等 設 備 業 者, 共 計 超 過 73 家 廠 商 投 入, 衍 生 投 資 逾 52.83 億 元, 為 臺 灣 半 導 體 產 業 注 入 新 活 水 二 商 業 ( 一 ) 推 動 商 業 服 務 生 產 力 4.0: 7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 為 擴 大 業 界 對 商 業 服 務 生 產 力 4.0 之 瞭 解, 已 密 集 拜 訪 零 售 與 物 流 相 關 公 協 會, 積 極 促 成 成 立 生 產 力 4.0 委 員 會 之 意 願, 並 邀 請 參 與 跨 領 域 生 產 力 4.0 交 流 會, 透 過 集 結 解 決 方 案 提 供 者 公 協 會 與 重 點 業 者 及 專 家 之 公 開 討 論 平 臺, 創 造 商 業 4.0 之 氛 圍 與 激 發 創 新 思 維 2 針 對 零 售 業 物 流 業 與 整 合 型 科 技 服 務 業 分 別 於 104 年 12 月 28 日 105 年 1 月 6 日 及 1 月 8 日 在 北 中 南 各 舉 辦 1 場 說 明 會, 說 明 商 業 服 務 生 產 力 4.0 策 略 思 維 示 範 體 系 推 動 方 式 及 輔 導 補 助 機 制 規 劃, 共 約 200 家 業 者 325 人 次 參 與 ( 二 ) 推 動 商 業 科 技 研 發 創 新 : 1 推 動 物 流 與 供 應 鏈 管 理 發 展 : (1) 推 動 物 流 中 堅 企 業 國 際 化 :10 104 年 扶 植 4 家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物 流 業 者 ( 臺 中 港 - 京 揚 國 際 基 隆 港 - 永 塑 國 際 物 流 高 雄 港 - 全 日 物 流 桃 園 空 港 - 裕 隆 行 國 際 運 流 ), 推 動 6 項 前 店 後 廠 委 外 加 工 營 運 模 式 案 例, 整 合 供 應 鏈 業 者 45 家, 創 造 國 際 物 流 服 務 規 模 達 4.78 億 元, 並 提 升 物 流 服 務 營 收 達 0.95 億 元 (2) 推 動 冷 鏈 物 流 國 際 化 發 展 : 針 對 城 際 轉 運 與 城 市 內 多 溫 品 分 撥 作 業, 開 發 城 際 轉 運 調 度 管 理 系 統 ; 另 為 支 援 高 價 品 冷 鏈 物 流 服 務 需 求, 開 發 長 效 輕 量 可 折 疊 式 蓄 冷 容 器 104 年 應 用 冷 鏈 物 流 服 務 模 式 與 技 術, 整 合 新 竹 物 流 全 日 物 流 政 陽 貨 運 等 68 家 次 業 者 進 行 整 合 驗 證, 並 推 動 低 溫 品 集 運 跨 境 及 城 市 儲 配 服 務 體 系, 促 成 低 溫 品 跨 境 流 通 價 值 13.7 億 元, 創 造 冷 鏈 物 流 服 務 產 值 1.94 億 元 (3) 推 動 保 鮮 溯 源 物 流 服 務 : 擴 大 多 溫 共 配 與 大 樓 物 管 暫 存 支 援 等 物 流 服 務,104 年 協 助 建 構 機 車 冷 鏈 快 遞 社 區 通 路 之 末 端 物 流 集 散 等 2 個 物 流 服 務 示 範 體 系, 帶 動 慕 渴 艾 川 禾 等 22 家 食 材 供 應 業 者 與 下 游 餐 飲 業 者 生 鮮 加 工 廠 等, 合 作 推 動 低 溫 品 保 鮮 溯 源 服 務, 透 過 保 鮮 溯 源 服 務 之 食 材 價 值 4.9 億 元, 降 低 物 流 成 本 842 萬 元 (4) 推 動 供 應 鏈 重 整 與 物 流 支 援 銷 售 之 流 通 運 籌 整 合 模 式 :10 104 年 以 重 整 供 需 鏈 結 關 係 組 織 及 途 徑 構 建 流 通 運 籌 基 磐 提 升 物 流 服 務 基 礎 能 力 等 措 施, 促 進 中 小 型 供 應 商 與 物 流 業 提 升 服 務 與 管 理 效 能 ; 協 助 13 家 物 流 業 者 參 與 轉 型 發 展, 整 合 2,868 家 供 應 商 與 流 通 業 者 參 與, 並 促 成 臺 灣 產 製 商 品 銷 售 規 模 達 19.84 億 元 2 推 動 優 質 智 慧 商 業 服 務 : (1)104 年 完 成 輔 導 8 個 優 質 服 務 應 用 案 例, 共 計 帶 動 1,043 家 商 業 服 務 業 者 導 入 整 合 服 務 平 臺, 促 成 產 業 投 資 金 額 達 6.68 億 元, 帶 動 就 業 694 人 次, 並 促 使 業 者 每 年 可 增 加 營 收 達 5.62 億 元 及 每 年 可 降 低 成 本 達 1.14 億 元 (2)104 年 推 動 移 動 經 濟 及 宜 居 經 濟 2 項 創 新 商 業 服 務 生 態 系, 促 成 160 家 業 者 參 與, 透 過 商 機 交 互 引 流 與 強 化 行 銷 帶 動 消 費 達 1.78 億 元 促 進 投 資 6,097 萬 元 (3)104 年 推 動 商 業 服 務 業 智 慧 化 共 通 應 用, 完 成 9 家 智 慧 化 商 務 共 通 應 用 輔 導, 帶 動 企 業 提 升 營 業 額 1 億 0,204 萬 元, 服 務 成 本 降 低 2,095 萬 元, 提 升 利 潤 5,227 萬 元 80
經 濟 及 能 源 3 推 動 臺 灣 美 食 之 科 技 化 服 務 及 創 新 : (1)104 年 促 進 餐 飲 業 國 內 展 店 新 增 957 家 及 國 外 展 店 351 家, 帶 動 就 業 7,178 人, 促 進 國 內 民 間 投 資 52.3 億 元 (2)104 年 完 成 餐 飲 科 技 應 用 輔 導 8 案, 帶 動 業 者 增 加 投 資 1,499 萬 元, 提 高 營 業 額 6,728 萬 元 及 降 低 成 本 489.2 萬 元 (3) 辦 理 臺 灣 吃 透 透 系 列 行 銷 活 動, 邀 集 2,642 家 餐 飲 業 者 參 與, 舉 辦 啟 動 記 者 會 美 食 小 旅 行 及 登 錄 發 票 抽 大 獎 總 計 6 場 行 銷 活 動, 帶 動 餐 飲 及 周 邊 營 業 額 超 過 6 億 元 (4)104 年 轉 介 推 薦 8 家 餐 飲 業 者 案 源 至 加 強 投 資 策 略 性 服 務 業 推 動 辦 公 室, 持 續 媒 合 民 間 創 投 與 國 發 基 金 ( 三 ) 提 升 商 圈 競 爭 力 : 1 辦 理 商 圈 整 體 行 銷 :104 年 完 成 拍 攝 商 圈 GO 中 文 版 網 路 短 片 15 集, 透 過 節 目 實 際 與 商 圈 店 家 及 民 眾 互 動, 使 民 眾 深 入 瞭 解 各 商 圈 特 色 ; 協 助 受 輔 導 區 域 型 商 圈 參 加 國 內 展 售 會 3 場 次, 提 升 臺 灣 商 圈 國 際 知 名 度, 參 與 海 外 旅 展 4 場 次 2 多 元 商 圈 輔 導,104 年 創 造 商 圈 營 業 額 110 億 元, 累 積 商 圈 遊 客 數 超 過 2,100 萬 人, 新 增 就 業 2,217 人 ( 四 ) 推 動 電 子 商 務 發 展 : 1 完 成 網 路 智 慧 新 臺 灣 政 策 白 皮 書 電 子 商 務 子 題 研 擬 :104 年 7 月 頒 布 ide@taiwan 2020( 創 意 臺 灣 ) 政 策 白 皮 書, 做 為 推 動 相 關 政 策 指 導 原 則, 協 助 業 者 落 實 資 安 防 護, 提 升 電 子 商 務 交 易 安 全, 促 進 傳 統 產 業 電 子 商 務 化, 產 生 跨 界 營 運 新 風 貌 及 調 適 電 子 商 務 相 關 法 規 2 促 進 電 子 商 務 平 臺 國 際 化 : 協 助 電 子 商 務 平 臺 拓 展 東 協 跨 境 營 運, 馬 來 西 亞 及 菲 律 賓 經 營 落 地 平 臺 營 運 各 1 案 ; 強 化 跨 境 產 業 交 流 合 作, 促 成 28 案 合 作 意 向 書 簽 署 3 配 合 消 費 提 振 措 施 進 行 網 路 聯 合 行 銷 活 動 : 以 暖 心 Fun 送 愛 Shopping 為 活 動 主 軸, 整 合 跨 部 會 資 源, 集 結 35 家 臺 灣 網 路 購 物 平 臺 業 者 攜 手 合 作, 各 平 臺 較 103 年 同 期 成 長 約 5% 至 10%, 增 加 交 易 額 8.2 億 元, 營 業 額 約 152 億 元 ( 五 ) 推 動 連 鎖 加 盟 : 1 促 進 海 外 企 業 商 機 媒 合 :104 年 7 月 1 日 於 中 國 大 陸 天 津 辦 理 企 業 回 臺 上 市 ( 櫃 ) 說 明 會 ; ; ; ; 另 安 排 參 訪 臺 商 與 當 地 連 鎖 企 業 交 流, 透 過 經 驗 分 享, 作 為 輔 導 連 鎖 企 業 海 外 拓 展 之 參 考 2 辦 理 創 新 創 業 及 國 際 化 主 題 講 座 :104 年 10 月 14 日 及 16 日 辦 理 新 興 市 場 開 拓 與 國 際 企 業 經 驗 傳 承 連 鎖 產 業 國 際 化 主 題 講 座, 邀 請 深 耕 國 際 化 發 展 之 成 功 企 業 與 專 家, 分 享 海 外 發 展 經 驗 與 軌 跡, 以 及 未 來 市 場 發 展 之 機 會 與 利 基, 共 計 391 人 與 會 ( 六 ) 推 動 商 業 法 制 革 新 : 1 有 限 合 夥 法 草 案 於 104 年 6 月 5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6 月 24 日 公 布, 並 自 11 月 30 日 施 行, 引 進 國 外 有 限 合 夥 組 織 型 態 供 企 業 選 用, 增 加 經 營 之 多 元 性 與 彈 性, 以 利 與 國 8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際 接 軌, 促 進 產 業 發 展 與 提 升 國 際 競 爭 力 ; 已 配 合 訂 定 發 布 有 限 合 夥 登 記 申 請 辦 法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有 限 合 夥 登 記 出 資 額 辦 法 及 公 告 相 關 登 記 書 表 2 企 業 併 購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於 104 年 6 月 15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7 月 8 日 公 布, 並 於 105 年 1 月 8 日 施 行, 使 臺 灣 企 業 併 購 程 序 與 國 際 接 軌, 併 購 更 加 靈 活, 企 業 可 利 用 簡 易 併 購 程 序 加 速 旗 下 企 業 之 整 併, 強 化 國 際 競 爭 力 3 公 司 法 第 235 條 之 1 修 正 草 案 於 104 年 5 月 1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5 月 20 日 公 布, 並 自 5 月 22 日 施 行, 藉 由 修 正 員 工 酬 勞 分 配 具 體 措 施, 達 成 改 善 國 內 薪 資 結 構, 要 求 企 業 分 配 獲 利 給 員 工, 促 使 企 業 落 實 照 顧 員 工 已 配 合 研 擬 章 程 範 本 並 置 於 經 濟 部 網 站 供 參 考 使 用, 以 及 為 達 宣 導 之 效 果, 於 公 司 登 記 案 件 核 准 函 附 告 公 司 至 遲 應 於 105 年 6 月 底 前 依 新 法 完 成 章 程 之 修 正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5 萬 6,583 家 公 司 已 依 法 完 成 修 正 章 程 4 公 司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 閉 鎖 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於 104 年 6 月 15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 7 月 1 日 公 布, 並 自 9 月 4 日 施 行, 為 鼓 勵 新 創 事 業 之 發 展, 以 滿 足 其 從 事 商 業 行 為 與 股 權 運 作 之 彈 性 需 求, 使 新 創 創 意 價 值 可 以 呈 現, 已 配 合 修 正 發 布 公 司 之 登 記 及 認 許 辦 法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公 司 登 記 資 本 額 辦 法 及 公 告 相 關 登 記 書 表 ;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28 家 閉 鎖 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依 法 完 成 設 立 登 記 三 中 小 企 業 ( 一 ) 輔 導 中 小 企 業 升 級 轉 型 : 1 提 升 中 小 企 業 品 質 能 力 :104 年 遴 選 7 個 產 業 價 值 鏈 群 聚 ( 體 系 ) 進 行 輔 導, 協 助 189 家 企 業 品 質 提 升, 培 訓 1,593 人 次 以 上 2 推 動 中 小 企 業 群 聚 創 新 :104 年 建 立 11 個 具 創 新 型 之 中 小 企 業 群 聚, 協 助 211 家 中 小 企 業 進 行 技 術 提 升 科 技 化 應 用 產 品 營 運 模 式 及 服 務 創 新 3 提 升 中 小 企 業 資 訊 化 能 力 :10 104 年 協 助 80 家 中 小 企 業 拓 展 國 際 網 路 行 銷 新 通 路, 帶 動 71 家 中 小 企 業 導 入 資 通 訊 科 技 創 新 應 用 4 提 升 中 小 企 業 綠 色 永 續 能 力 :104 年 遴 選 14 家 優 質 亮 點 綠 色 企 業 及 5 個 綠 色 供 應 鏈 體 系 ( 擴 散 40 家 供 應 商 ), 聯 合 2 個 產 業 公 協 會, 協 助 63 家 產 業 會 員 建 置 綠 色 環 保 能 力, 健 全 供 應 網 絡, 搶 攻 全 球 綠 色 商 機 ; 遴 選 10 家 規 範 查 證 個 廠 輔 導 及 3 個 產 業 群 聚 輔 導 20 家 廠 商 輔 導, 協 助 企 業 提 升 節 能 減 碳 能 力, 加 速 擴 散 節 能 減 碳 效 益 5 中 小 企 業 發 展 條 例 第 36 條 之 2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業 於 104 月 12 月 18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 105 年 1 月 6 日 公 布, 將 中 小 企 業 調 高 本 國 籍 現 職 基 層 員 工 薪 資 給 付 水 準 所 增 加 之 支 出 部 分, 列 為 費 用 加 成 減 除 之 租 稅 優 惠 項 目 等, 以 因 應 嚴 峻 之 國 際 經 濟 情 勢, 吸 引 人 才 回 流, 改 善 中 小 企 業 經 營 體 質 82
經 濟 及 能 源 ( 二 ) 強 化 地 方 產 業 發 展 :104 年 協 助 1,977 家 以 上 地 方 企 業, 帶 動 就 業 1 萬 7,745 人, 重 點 企 業 營 業 額 提 升 逾 18 億 元, 促 進 民 間 投 資 金 額 逾 11 億 元 ( 三 )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取 得 投 融 資 金 及 信 用 保 證 : 1 104 年 信 保 基 金 承 保 37.7 萬 件, 提 供 保 證 金 額 1 兆 127 億 元, 協 助 中 小 企 業 取 得 融 資 1 兆 3,263 億 元 2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相 對 保 證 專 案 累 計 辦 理 4 萬 7,101 件, 保 證 金 額 338.28 億 元, 協 助 企 業 取 得 融 資 370.36 億 元 3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加 強 投 資 中 小 企 業 實 施 方 案 已 投 資 214 家 中 小 企 業, 國 發 基 金 投 資 中 小 企 業 金 額 為 69.58 億 元, 投 管 公 司 搭 配 投 資 64.87 億 元, 總 計 投 資 金 額 134.45 億 元 ( 四 ) 驅 動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創 業 育 成 : 1 創 新 育 成 :104 年 輔 導 1,951 家 中 小 企 業 ( 含 新 創 企 業 1,294 家 ), 新 增 及 維 持 3 萬 0,470 個 就 業 機 會, 帶 動 投 ( 增 ) 資 約 170 億 元 2 創 業 促 進 : (1)104 年 提 供 1 萬 0,595 人 次 創 業 諮 詢 服 務, 計 培 育 4,722 位 相 關 人 才, 輔 導 349 家 近 5 年 成 立 之 新 創 企 業, 新 增 1,411 個 就 業 機 會 與 帶 動 民 間 投 資 15 億 元 (2) 提 供 青 年 創 業 及 啟 動 金 貸 款 創 業 資 金 協 助,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承 保 6,123 件, 提 供 保 證 金 額 53.15 億 元, 協 助 取 得 59.13 億 元 融 資 3 青 年 創 業 方 案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帶 動 新 創 事 業, 包 含 青 年 創 業 新 興 農 業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及 社 會 企 業 等 共 計 7,604 家, 創 造 及 穩 定 就 業 計 10 萬 4,465 人 次 ( 五 ) 促 進 中 小 企 業 行 銷 : 1 辦 理 中 小 企 業 媒 合 列 車 :104 年 以 新 產 品 新 技 術 及 募 資 為 主 題 舉 辦 商 機 洽 談 會, 計 促 成 1,484 次 媒 合, 媒 合 商 機 達 16.57 億 元 2 辦 理 3 場 次 通 路 商 機 媒 合 會, 邀 請 日 本 菲 律 賓 等 優 平 新 興 市 場 及 網 路 通 路 商 經 銷 商 或 代 理 商 來 臺 洽 談, 並 籌 組 海 外 商 機 拓 展 團 赴 菲 律 賓, 總 計 成 功 媒 合 812 件 商 品, 媒 合 金 額 達 2 億 元 3 籌 組 管 理 顧 問 海 外 商 機 拓 展 團 2 團, 赴 中 國 大 陸 杭 州 寧 波 溫 州 越 南 胡 志 明 市 泰 國 曼 谷 等 重 點 城 市, 辦 理 商 機 媒 合 會 商 洽 會 交 流 講 座 系 列 活 動 11 場 次, 促 進 市 場 商 機 8 億 元, 促 進 海 外 服 務 輸 出 需 求 達 40 案 ( 六 ) 社 會 企 業 行 動 方 案 : 1 與 民 間 團 體 合 作 建 立 社 會 企 業 登 錄 機 制, 經 參 考 國 外 推 動 作 法 溝 通 會 議 等, 完 成 登 錄 資 訊 規 劃, 登 錄 平 臺 並 於 104 年 10 月 上 線, 共 60 家 社 企 型 公 司 通 過 審 查 及 登 錄 2 結 合 社 會 企 業 與 其 它 民 間 網 絡, 增 進 各 地 社 會 企 業 組 織 連 結, 共 辦 理 100 場 社 企 小 聚 活 動, 8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地 點 遍 及 北 中 南 東 及 金 門, 逾 3,100 人 次 參 與 3 社 會 企 業 共 同 聚 落 計 10 家 社 會 企 業 團 隊 通 過 審 查 及 進 駐, 未 來 將 打 造 成 為 社 會 議 題 及 培 育 新 創 社 會 企 業 交 流 合 作 平 臺 4 辦 理 8 場 社 會 企 業 交 流 媒 合 會,, 協 助 社 會 企 業 資 金 募 集 及 增 進 媒 合 大 公 司 福 委 會 等 採 購 社 企 產 品, 並 辦 理 1 場 次 資 金 媒 合 成 果 暨 Demo day 活 動 5 針 對 社 企 型 公 司 保 留 盈 餘 稅 務 NPO 擔 任 社 企 型 公 司 發 起 人 政 府 優 先 採 購 社 會 企 業 產 品 或 服 務 等 議 題 召 開 法 規 座 談 會, 打 造 友 善 社 企 發 展 環 境 ( 七 ) 強 化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競 爭 能 量 : 推 動 小 型 企 業 創 新 研 發 計 畫 (SBIR) BIR),,,, 持 續 辦 理 中 小 企 業 創 新 技 術 與 創 新 服 務 研 發 計 畫 之 補 助 104 年 審 議 通 過 民 生 化 工 生 技 製 藥 服 務 資 通 電 子 機 械 數 位 內 容 與 設 計 等 領 域 計 347 案, 補 助 經 費 約 3.94 億 元, 帶 動 中 小 企 業 投 入 研 發 經 費 約 7.84 億 元, 誘 發 中 小 企 業 投 入 研 發 人 力 逾 2,479 人 四 國 營 企 業 ( 一 ) 提 升 再 生 能 源 發 電 量 :104 年 台 灣 電 力 公 司 風 力 裝 置 容 量 約 29.3 萬 瓩, 發 電 量 7.16 億 度 ; 太 陽 光 電 裝 置 容 量 約 1.8 萬 瓩, 發 電 量 0.25 億 度, 合 計 共 減 少 CO2 排 放 量 38.6 萬 噸, 相 當 於 3 萬 8,954 公 頃 之 造 林 效 益 ( 二 ) 臺 灣 最 大 慣 常 水 力 電 廠 大 甲 溪 電 廠 青 山 分 廠 復 建 計 畫 第 1 2 部 機 已 於 104 年 5 月 及 6 月 併 入 系 統 接 受 調 度, 時 值 供 電 吃 緊 關 鍵 時 刻, 及 時 挹 注 穩 定 可 靠 電 力 ; 第 3 4 部 機 則 分 別 於 8 月 及 9 月 併 入 系 統 接 受 調 度,4 部 機 組 皆 於 12 月 29 日 商 轉, 總 裝 置 容 量 為 36.8 萬 瓩, 年 發 電 量 達 6.21 億 度, 可 提 供 17 萬 戶 家 庭 1 年 用 電, 除 有 效 運 用 自 產 潔 淨 水 力 資 源 外, 每 年 可 減 少 近 26.8 萬 噸 CO2 排 放 量 ( 三 ) 台 灣 自 來 水 公 司 提 高 服 務 品 質 : 為 降 低 自 來 水 漏 水 率 及 穩 定 供 水,104 年 預 計 辦 理 汰 換 老 舊 管 線 693 公 里, 截 至 12 月 底 止, 已 完 成 汰 換 965 公 里, 且 漏 水 率 從 103 年 底 18.04% 降 至 16.63% ( 四 ) 台 灣 中 油 公 司 提 高 服 務 品 質 :104 年 接 獲 顧 客 詢 問 23 萬 4,222 案 件, 建 議 案 3,539 件, 批 評 案 2,371 件, 申 訴 案 307 件, 其 他 ( 含 肯 定 認 同 等 )711 件, 合 計 案 件 數 為 24 萬 1,150 150 件 ( 含 進 線 與 信 件 ), 均 已 妥 善 處 理 ( 五 ) 核 四 停 工 及 封 存 辦 理 情 形 : 台 灣 電 力 公 司 於 104 年 6 月 30 日 完 成 封 存 前 準 備 工 作,7 月 1 日 進 入 封 存, 並 自 8 月 1 日 起 改 採 封 存 品 保 方 案, 按 封 存 相 關 之 程 序 書 進 行 維 護 檢 修 預 防 保 養 與 偵 測 試 驗 之 管 控 等 作 業, 使 設 備 維 持 在 最 佳 狀 態 ( 六 ) 台 灣 電 力 公 司 提 出 104 年 上 下 半 年 電 價 檢 討 案, 經 經 濟 部 召 開 電 價 費 率 審 議 會 決 議, 上 半 年 電 價 平 均 降 幅 為 7.34%, 自 4 月 1 日 起 實 施 ; 下 半 年 電 價 再 度 調 降, 平 均 降 幅 為 2.33%, 自 10 月 1 日 起 實 施 84
經 濟 及 能 源 五 投 資 業 務 ( 一 ) 投 資 概 況 : 1 民 間 重 大 投 資 : 經 濟 部 104 年 民 間 新 增 投 資 目 標 金 額 訂 為 1 兆 4,000 億 元,1 月 至 12 月 中 旬 新 增 投 資 計 畫 計 有 3,608 件, 投 資 金 額 約 1 兆 2,708 億 元, 達 成 年 目 標 之 90.77% 2 僑 外 投 資 :104 年 核 准 僑 外 投 資 案 件 計 3,789 件, 較 103 年 增 加 5.93%; 投 ( 增 ) 資 金 額 47.97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減 少 16.87% 3 對 外 投 資 :104 年 申 報 對 外 投 資 件 數 462 件, 較 103 年 減 少 6.29%; 投 ( 增 ) 資 金 額 107.45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增 加 47.32% 4 對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104 年 核 准 對 中 國 大 陸 投 資 案 件 計 321 件, 較 103 年 減 少 17.27%; 投 ( 增 ) 資 金 額 103.98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增 加 5.78% 5 陸 資 來 臺 投 資 :104 年 核 准 陸 資 投 資 案 件 計 170 件, 較 103 年 增 加 25%; 投 ( 增 ) 資 金 額 2.44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減 少 27.06% 自 98 年 6 月 30 日 至 104 年 12 月, 累 計 核 准 投 資 案 件 789 件, 投 資 金 額 14.43 億 美 元 ( 二 ) 重 要 措 施 : 1 行 政 院 全 球 招 商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對 潛 在 投 資 人 提 供 專 案 專 人 專 責 客 製 化 服 務,104 年 計 提 供 240 件 服 務, 廠 商 投 資 金 額 計 約 632 億 元 另 積 極 協 助 排 除 投 資 障 礙, 除 已 順 利 完 工 之 投 資 案 外,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持 續 追 蹤 輔 導 案 件 計 有 2,501 件, 總 金 額 1 兆 2,060 億 元 2 吸 引 僑 外 商 來 臺 投 資 : (1) 經 濟 部 104 年 對 外 招 商 目 標 金 額 為 110 億 美 元,1 月 至 11 月 外 人 在 臺 投 資 ( 匯 入 資 金 及 在 臺 融 資 ) 金 額 為 103.27 億 美 元, 達 成 率 為 93.88%, 符 合 招 商 進 度 (2) 辦 理 全 球 招 商 論 壇 :10 104 年 9 月 2 日 舉 辦 201 2015 年 全 球 招 商 論 壇, 共 招 商 66 家, 預 計 投 資 金 額 達 1,560 億 元, 並 邀 請 具 代 表 性 廠 商 20 家 與 經 濟 部 簽 署 投 資 意 向 書 (3) 籌 組 招 商 團 推 廣 產 業 投 資 商 機 :104 年 8 月 8 日 至 17 日 籌 組 美 加 招 商 團, 與 全 球 知 名 特 殊 工 業 氣 體 商 PraxAir 等 5 家 企 業 簽 訂 投 資 意 向 書 (LOI), 預 計 未 來 3 年 至 少 可 帶 來 110 億 元 投 資 金 額 另 於 9 月 12 日 至 23 日 籌 組 歐 洲 招 商 團 赴 德 國 芬 蘭 及 瑞 士 等 地 進 行 招 商, 洽 訪 重 要 案 源 廠 商 包 括 德 商 DHL 公 司 Bayer 公 司 瑞 士 商 Ronal 公 司 等 3 推 動 臺 商 回 臺 投 資 : (1)1 )104 年 臺 商 回 臺 投 資 目 標 金 額 535 億 元, 吸 引 回 臺 投 資 案 件 計 44 件, 投 資 金 額 為 541 億 元, 已 達 年 度 目 標 金 額 之 101% (2) 舉 辦 2015 臺 商 回 臺 投 資 論 壇 : 以 臺 商 關 切 之 二 代 傳 承 接 班 新 創 投 資 及 永 續 經 營 為 主 軸, 辦 理 記 者 會 邀 請 3 家 代 表 性 臺 商 與 會 現 身 說 法, 分 享 投 資 臺 灣 之 具 體 經 驗 8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3) 辦 理 海 外 臺 商 座 談 會 : 加 強 臺 商 招 商 服 務,104 年 結 合 國 內 法 人 等 專 家 赴 中 國 大 陸 華 東 及 華 中 地 區, 辦 理 4 場 臺 商 座 談 會, 提 供 國 內 產 業 商 機 新 創 事 業 投 資 等 資 訊, 並 促 進 臺 商 回 臺 與 國 內 法 人 合 作 4 協 助 廠 商 全 球 布 局 : (1) 協 助 海 外 臺 商 升 級 轉 型 ( 含 中 國 大 陸 地 區 ):104 年 持 續 協 助 越 南 513 暴 動 事 件 受 災 臺 商 求 償 及 重 建 事 宜, 確 保 臺 商 權 益 ; 另 結 合 國 內 法 人 單 位, 籌 組 產 業 升 級 服 務 團 赴 中 國 大 陸 及 越 南 等 地, 協 助 臺 商 產 業 升 級, 並 辦 理 海 外 臺 商 二 代 研 習 營, 嫁 接 國 內 青 創 平 臺, 加 強 海 外 臺 商 第 二 代 與 國 內 之 連 結 (2) 協 助 臺 商 拓 展 新 興 市 場 商 機 : 協 助 臺 商 在 緬 甸 印 尼 及 印 度 等 新 興 市 場 設 立 據 點, 切 入 當 地 產 業 供 應 鏈, 加 強 對 臺 採 購 原 物 料 半 成 品 成 品 機 器 設 備 及 技 術 服 務 5 延 攬 海 外 科 技 人 才 : (1) 自 92 年 至 104 年 12 月, 已 有 2 萬 7,058 位 海 外 科 技 人 才 登 錄 求 職,2,272 家 國 內 企 業 及 學 研 機 構 上 網 徵 才 (2) 辦 理 2015 年 臺 灣 攬 才 訪 問 團 : 徵 集 33 家 國 內 廠 商 及 研 究 單 位, 赴 美 國 芝 加 哥 及 矽 谷 等 北 美 科 技 及 服 務 業 重 鎮 攬 才, 舉 辦 2 場 人 才 媒 合 會, 並 至 UC Berkeley 辦 理 校 園 徵 才 活 動, 俾 吸 引 海 外 人 才 來 臺 工 作 (3) 拓 展 海 外 人 才 之 網 絡 :104 年 與 美 國 波 蘭 西 班 牙 瑞 士 日 本 及 韓 國 等 國 計 15 個 團 體 及 學 校 簽 署 合 作 備 忘 錄, 以 拓 展 海 外 人 才 網 絡, 聚 焦 國 內 十 大 重 點 領 域 人 才 之 延 攬 6 海 峽 兩 岸 投 資 保 障 和 促 進 協 議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該 協 議 行 政 協 處 機 制 已 協 助 處 理 中 國 大 陸 臺 商 投 資 糾 紛 案 件 計 155 件, 其 中 88 件 已 完 成 協 處 程 序 ; 陸 方 有 7 件 投 資 糾 紛 案 送 請 我 方 協 處 六 貿 易 ( 一 ) 對 外 貿 易 概 況 :104 年 我 國 對 外 貿 易 總 額 達 5,094.1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下 滑 13.3%, 其 中 出 口 2,804.8 億 美 元, 下 滑 10.6%, 進 口 2,289 289.2 億 美 元, 下 滑 16.5%; 累 計 出 超 515.6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成 長 30.0% ( 二 ) 參 與 多 邊 經 貿 業 務 : 1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TO):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派 員 參 與 WTO 談 判 會 議 計 1,558 人 次, 提 案 及 連 署 文 件 263 件, 以 爭 取 我 出 口 商 機 及 有 利 我 經 貿 發 展 之 國 際 規 範 (2) 我 積 極 透 過 WTO 爭 端 解 決 機 制, 要 求 貿 易 對 手 國 與 我 諮 商, 以 維 護 我 國 經 貿 利 益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我 國 於 WTO 爭 端 案 件 中 擔 任 原 告 案 件 計 6 件, 目 前 仍 在 進 行 訴 訟 程 序 者 計 有 3 案 :103 年 我 在 WTO 控 訴 加 拿 大 對 我 焊 接 碳 鋼 管 課 徵 反 傾 銷 稅 案, 已 於 86
經 濟 及 能 源 104 年 5 月 12 日 組 成 審 議 小 組, 預 計 105 年 度 將 進 入 實 質 審 理 ;104 年 2 月 12 日 控 訴 印 尼 對 進 口 鍍 或 塗 鋁 鋅 合 金 之 鐵 或 非 合 金 鋼 扁 軋 製 品 實 施 防 衛 措 施 案, 已 於 9 月 28 日 成 立 WTO 審 議 小 組, 未 來 亦 將 進 入 實 質 審 理 ;104 年 9 月 24 日 控 訴 印 度 對 我 國 隨 身 碟 (USB) 反 傾 銷 措 施 案, 已 於 11 月 9 日 及 10 日 進 行 第 1 次 諮 商, 促 請 印 度 調 查 單 位 正 視 臺 商 之 權 益 另 我 國 積 極 以 第 三 國 身 分 參 加 爭 端 解 決 案 計 91 件 (3) 完 成 資 訊 科 技 協 定 擴 大 (ITA expansion) 談 判 : 包 括 我 國 美 國 歐 盟 (28 國 ) 日 本 韓 國 及 中 國 大 陸 在 內 共 24 個 談 判 成 員, 於 104 年 12 月 16 日 在 肯 亞 奈 洛 比 舉 行 WTO 第 10 屆 部 長 會 議 期 間, 共 同 宣 布 完 成 ITA 擴 大 談 判 ITA 擴 大 係 WTO 過 去 18 年 來 首 度 就 貨 品 關 稅 減 讓 取 得 重 大 成 果, 該 談 判 涵 蓋 之 201 項 6 位 碼 產 品, 我 國 對 全 球 出 口 金 額 總 計 約 900 億 美 元, 進 出 口 關 稅 淨 利 益 約 8.2 億 美 元, 其 中 有 136 項 產 品 是 我 國 具 競 爭 優 勢 及 出 口 利 益 產 品 此 次 ITA 擴 大 後, 將 使 我 國 享 有 更 多 資 通 訊 產 品 出 口 調 降 關 稅 之 好 處, 提 高 全 球 競 爭 力, 為 我 產 業 開 創 新 機 (4) 參 與 服 務 貿 易 協 定 (TiSA) 複 邊 談 判 : 我 國 在 WTO 服 務 業 談 判 所 屬 真 正 之 友 集 團 (RGF), 自 WTO 第 8 屆 部 長 會 議 後, 倡 議 以 複 邊 方 式 洽 簽 服 務 貿 易 協 定, 以 突 破 目 前 WTO 杜 哈 回 合 停 滯 之 困 境 ; 經 集 團 成 員 積 極 推 動, 已 進 行 15 回 合, 共 23 個 WTO 會 員 (50 個 國 家 ) 參 與 談 判 經 濟 部 持 續 協 調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參 與 談 判 立 場, 並 進 行 產 業 溝 通, 爭 取 對 我 有 利 之 談 判 結 果, 促 成 相 關 國 家 服 務 業 市 場 開 放, 擴 大 我 服 務 業 出 口 商 機 (5) 參 與 環 境 商 品 協 定 (EGA) 複 邊 談 判 : 目 前 談 判 已 召 開 11 回 合 會 議, 參 與 會 員 增 至 17 個 我 國 將 繼 續 參 與 後 續 各 回 合 談 判, 爭 取 有 利 我 業 者 之 產 品 項 目 及 降 稅 模 式, 與 國 際 共 同 對 抗 氣 候 暖 化 並 促 進 臺 灣 綠 能 技 術 發 展 與 出 口 商 機 2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組 織 (APEC):101 年 APEC 領 袖 宣 言 就 54 項 環 境 商 品 清 單 承 諾 於 104 年 底 前 降 至 5% 或 以 下, 我 國 其 他 引 擎 發 動 機 零 件 風 力 發 電 機 其 他 交 流 發 電 機 及 其 他 發 電 機 組 等 4 項 環 境 商 品 降 稅 之 海 關 進 口 稅 則 修 正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11 月 20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9 日 公 布, 並 已 另 就 輪 機 發 電 機 及 輪 機 發 電 機 組 等 2 項 環 境 商 品 展 開 降 稅 立 法 程 序 3 經 濟 合 作 暨 發 展 組 織 (OECD):78 年 1 月 至 104 年 12 月 我 參 加 OECD 各 委 員 會 會 議 論 壇 及 研 討 會 等 累 計 達 453 次 ;104 年 3 月 受 邀 參 與 OECD 科 學 技 術 及 創 新 處 統 籌 之 海 洋 經 濟 之 未 來 (The future of the Ocean Economy) 研 究 專 案, 迄 今 共 出 席 4 場 研 討 會 及 2 場 指 導 小 組 會 議 ( 三 ) 促 進 雙 邊 經 貿 業 務 : 1 中 國 大 陸 : (1) 早 收 清 單 貨 品 貿 易 執 行 情 形 : 依 據 我 國 海 關 統 計,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對 中 國 大 陸 出 口 總 額 約 656.44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同 期 754.4 億 美 元 減 少 12.98%, 其 中 早 期 收 穫 清 單 內 8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貨 品 之 出 口 額 約 164.55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同 期 190.64 億 美 元 減 少 13.69%, 估 計 獲 減 免 關 稅 約 7 億 美 元, 累 計 100 年 1 月 至 104 年 11 月 獲 減 免 關 稅 約 29.30 億 美 元 (2) 早 收 清 單 服 務 貿 易 執 行 情 形 : 在 金 融 業 方 面,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金 管 會 已 核 准 13 家 國 內 銀 行 赴 中 國 大 陸 設 立 分 行, 其 中 24 家 分 行 已 開 業,3 家 銀 行 設 有 代 表 人 辦 事 處 (3) 自 99 年 12 月 ECFA 服 務 中 心 成 立 至 104 年 12 月, 受 理 廠 商 諮 詢 累 計 2 萬 8,664 件 (4) 貨 品 貿 易 協 議 協 商 : 自 100 年 2 月 至 104 年 12 月, 已 進 行 12 次 業 務 溝 通, 在 雙 方 努 力 下, 協 商 已 有 一 定 進 展, 將 持 續 推 動 並 儘 速 完 成, 為 我 產 業 爭 取 最 大 利 益 (5) 爭 端 解 決 協 議 : 自 啟 動 磋 商 至 104 年 12 月 已 進 行 6 次 業 務 溝 通, 將 配 合 貨 貿 協 議 之 進 展, 務 實 建 立 雙 方 處 理 經 貿 爭 端 之 制 度 化 機 制 2 北 美 洲 : (1)104 年 8 月 5 日 舉 辦 第 4 屆 美 國 商 機 日, 首 次 與 美 國 在 臺 協 會 (AIT) 及 美 國 各 州 政 府 駐 臺 辦 事 處 協 會 (American State Offices Association iation,asoa) 合 作, 進 行 一 對 一 貿 易 商 機 洽 談, 另 洽 邀 美 國 5 個 州 ( 愛 達 荷 州 猶 他 州 賓 夕 法 尼 亞 州 馬 里 蘭 州 及 北 卡 羅 來 納 州 ) 政 府 商 務 廳 副 廳 長 來 臺 參 加, 說 明 美 國 商 機 ; 本 活 動 亦 獲 美 國 商 務 部 (DOC) 於 該 部 網 站 發 布 活 動 成 果 (2) 第 9 屆 臺 美 TIFA 會 議 於 104 年 10 月 1 日 在 臺 北 舉 行, 美 方 對 我 多 項 正 面 作 為 表 示 歡 迎, 包 括 提 升 我 投 資 環 境 之 可 預 測 性 及 透 明 化 落 實 營 業 秘 密 之 保 護 等 ; 另 美 方 亦 肯 定 我 在 強 化 藥 品 智 財 權 保 護 方 面 之 積 極 作 為 3 中 南 美 洲 :104 年 8 月 籌 組 2015 拉 丁 美 洲 利 基 產 業 拓 銷 團 赴 巴 西 智 利 多 明 尼 加 及 墨 西 哥 拓 銷 ;11 月 籌 組 哥 倫 比 亞 降 稅 暨 中 美 洲 新 商 機 拓 銷 團 赴 巴 拿 馬 哥 倫 比 亞 及 薩 爾 瓦 多 拓 銷 4 歐 洲 : (1)104 年 與 歐 盟 分 別 召 開 技 術 性 貿 易 障 礙 (TBT) 食 品 安 全 檢 驗 與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SPS) 智 慧 財 產 權 (IPR) 藥 品 (Pharma)4 個 工 作 小 組 各 2 次 會 議, 並 共 同 舉 辦 政 府 採 購 電 動 車 食 品 安 全 及 網 路 著 作 權 保 護 研 討 會 (2)104 年 與 波 蘭 義 大 利 瑞 典 法 國 及 歐 盟 召 開 經 貿 會 議, 並 分 別 與 荷 蘭 葡 萄 牙 西 班 牙 瑞 士 義 大 利 波 蘭 匈 牙 利 捷 克 保 加 利 亞 克 羅 埃 西 亞 德 國 瑞 典 芬 蘭 挪 威 愛 沙 尼 亞 奧 地 利 盧 森 堡 及 比 利 時 等 國 舉 辦 民 間 經 濟 合 作 會 議 (3) 推 動 我 國 成 功 加 入 歐 洲 經 貿 網 (Enterprise Europe Network,EEN) EEN), 並 促 成 歐 盟 執 委 會 成 長 總 署 Calleja 總 署 長 首 度 率 領 貿 訪 團 訪 華 5 非 洲 :104 年 11 月 2015 西 北 非 利 基 市 場 拓 銷 團 赴 蘇 丹 埃 及 阿 爾 及 利 亞 及 摩 洛 哥 拓 銷 6 東 北 亞 地 區 : 88
經 濟 及 能 源 (1) 推 動 臺 日 共 同 拓 展 越 南 市 場,104 年 9 月 10 日 至 12 日 派 員 赴 越 南 訪 視 國 際 工 業 製 造 技 術 設 備 展 (VME) 拜 會 臺 灣 機 械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赴 越 參 展 之 臺 商 攤 位 及 日 本 JETRO 河 內 事 務 所, 並 於 9 月 11 日 出 席 臺 日 企 業 商 談 媒 合 活 動, 共 有 模 具 樹 脂 金 屬 加 工 機 械 電 子 等 22 家 臺 商 與 57 家 參 展 日 商 進 行 個 別 商 談 (2)104 年 9 月 9 日 在 首 爾 舉 行 第 40 屆 臺 韓 經 濟 聯 席 會 議 (3) 邀 請 日 本 經 濟 產 業 省 前 製 造 產 業 局 長 及 前 資 源 能 源 廳 長 官 分 別 於 104 年 10 月 及 11 月 訪 臺, 就 臺 日 第 三 國 市 場 合 作 及 支 持 我 加 入 跨 太 平 洋 夥 伴 協 定 (TPP TPP) 及 區 域 全 面 經 濟 夥 伴 協 定 (RCEP RCEP) 等 議 題 交 換 意 見 (4) 第 40 屆 臺 日 經 濟 貿 易 會 議 於 104 年 11 月 25 日 及 26 日 在 日 本 舉 辦, 就 一 般 貿 易 政 策 農 林 水 產 醫 藥 技 術 及 智 慧 財 產 權 等 提 案 進 行 討 論 7 東 南 亞 地 區 : (1) 菲 律 賓 能 源 部 次 長 應 邀 於 104 年 7 月 20 日 至 24 日 訪 臺, 雙 方 就 核 能 水 力 發 電 再 生 能 源 等 交 換 意 見 (2)104 年 8 月 24 日 至 29 日 派 員 赴 越 南 胡 志 明 市 參 加 東 協 生 活 用 品 商 機 拓 銷 團 2015 年 工 業 產 品 暨 水 產 漁 業 設 備 東 協 拓 銷 團 及 創 新 海 外 聯 合 行 銷 (3) 第 15 屆 臺 星 ( 新 加 坡 ) 部 長 級 經 濟 合 作 會 議 104 年 7 月 24 日 在 臺 北 舉 行, 由 經 濟 部 鄧 部 長 振 中 與 新 加 坡 貿 工 部 林 部 長 勛 強 共 同 主 持, 就 雙 邊 經 貿 合 作 議 題 交 換 意 見 (4)104 年 8 月 30 日 至 9 月 2 日 籌 組 104 年 經 貿 拓 銷 團 赴 印 尼 訪 問 拓 銷, 促 成 商 機 約 810 萬 美 元, 並 拜 會 印 尼 貿 易 部 及 工 業 部 部 長 (5) 經 濟 部 會 同 農 委 會 財 政 部 衛 福 部 於 104 年 9 月 9 日 至 12 日 赴 緬 甸 仰 光 及 納 比 都 訪 問, 主 持 首 屆 臺 緬 局 長 級 經 貿 對 話 會 議, 並 與 緬 甸 重 要 經 貿 單 位 就 雙 邊 關 切 及 合 作 議 題 進 行 交 流 (6) 第 21 屆 臺 菲 部 長 級 經 濟 合 作 會 議 於 104 年 12 月 3 日 至 4 日 在 菲 律 賓 馬 尼 拉 舉 行 8 澳 紐 地 區 : (1) 第 19 屆 臺 澳 經 濟 諮 商 會 議 於 104 年 7 月 14 日 至 15 日 在 臺 北 舉 行, 雙 方 就 TPP 議 題 推 動 洽 簽 臺 澳 經 濟 合 作 協 定 (ECA) 及 農 業 文 化 觀 光 及 教 育 等 合 作 議 題 進 行 交 流 ;9 月 在 澳 洲 達 爾 文 舉 辦 第 29 屆 臺 澳 經 濟 聯 席 會 議 (2) 經 濟 部 鄧 部 長 振 中 於 104 年 9 月 7 日 率 訪 問 團 赴 澳 洲, 為 近 10 年 來 經 濟 部 部 長 首 次 訪 澳, 以 強 化 雙 邊 經 貿 關 係 及 推 動 洽 簽 臺 澳 ECA (3) 第 22 屆 臺 紐 經 貿 諮 商 會 議 於 104 年 11 月 30 日 在 紐 西 蘭 舉 行 9 南 亞 及 中 東 地 區 : (1)104 年 7 月 24 日 於 臺 北 舉 行 第 8 屆 臺 印 度 次 長 級 經 濟 諮 商 會 議 之 第 2 次 聯 合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8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2)104 年 10 月 5 日 在 臺 北 舉 行 第 15 屆 臺 印 度 經 濟 聯 席 會 議 推 動 雙 方 汽 機 車 零 組 件 暨 紡 織 業 電 子 業 合 作, 並 就 促 進 投 資 等 議 題 進 行 交 流 (3)104 年 補 助 資 策 會 辦 理 104 年 臺 科 資 通 訊 服 務 推 廣 辦 公 室, 迄 今 已 辦 理 臺 灣 科 威 特 科 技 交 流 研 討 會 1 場 次 中 東 市 場 行 銷 活 動 5 場 次 與 臺 灣 媒 合 洽 商 會 9 場 次, 簽 署 5 項 產 業 合 作 備 忘 錄 ( 四 ) 洽 簽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FTA) 或 ECA: 1 已 於 102 年 7 月 與 紐 西 蘭 簽 署 臺 紐 經 濟 合 作 協 定 (ANZTEC) (ANZTEC),104 年 11 月 27 日 30 日 辦 理 ANZTEC 第 2 次 整 體 檢 視 工 作 階 層 會 議, 並 召 開 第 2 屆 聯 合 委 員 會 會 議, 逐 章 檢 視 ANZTEC 各 章 節 執 行 情 形 2 歐 盟 : 歐 盟 執 委 會 於 104 年 10 月 14 日 最 新 公 布 之 歐 盟 貿 易 及 投 資 政 策 文 件 (Trade for All-Towards a more responsible trade and investment policy) 指 出, 在 歐 陸 BIA 談 判 條 文 之 基 礎 上, 歐 盟 將 探 索 與 臺 灣 展 開 投 資 談 判 3 TPP 及 RCEP: (1) 本 院 於 104 年 10 月 27 日 召 開 TPP/RCEP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決 議, 即 刻 啟 動 TPP 推 案 策 略 總 體 行 動 計 畫 TPP 文 本 草 案 公 布 後, 經 濟 部 於 同 日 對 外 公 布 行 動 計 畫, 並 於 104 年 11 月 10 日 起 連 續 4 日 會 同 各 單 位 向 各 界 說 明 協 定 內 容, 並 完 成 第 1 波 法 規 落 差 檢 視, 預 計 於 105 年 3 月 前 完 成 調 整 規 劃 ; 另 有 關 更 新 及 擴 大 影 響 評 估 項 目 將 於 105 年 5 月 完 成 (2)104 年 辦 理 一 系 列 至 產 業 公 協 會 宣 導 TPP 活 動,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辦 理 完 成 41 場, 持 續 說 明 政 策 方 向, 使 我 國 因 應 策 略 更 符 合 社 會 期 待 4 臺 薩 宏 FTA:104 年 11 月 10 日 於 薩 爾 瓦 多 召 開 第 1 屆 臺 薩 宏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FTA) 執 委 會,,,, 達 成 多 項 具 體 成 果, 有 助 提 升 我 與 薩 宏 兩 國 之 經 貿 關 係 ( 五 ) 推 動 出 口 拓 銷 業 務 : 1 推 動 臺 灣 會 展 領 航 計 畫,,,104 年 重 要 成 果 如 下 : (1) 成 功 促 成 協 會 型 國 際 會 議 215 件 及 企 業 會 議 暨 獎 旅 活 動 125 件 在 臺 舉 辦 (2) 促 成 來 臺 參 加 會 展 活 動 外 籍 人 士 達 20.3 萬 人 (3) 推 動 綠 色 會 展, 協 助 輔 導 5 項 會 展 活 動 導 入 綠 色 會 展 指 南 1 個 會 展 場 館 及 會 展 活 動 通 過 碳 盤 查 及 碳 足 跡 認 證 1 項 會 展 活 動 取 得 活 動 永 續 管 理 系 統 認 證 (ISO 20121) (4) 辦 理 80 班 會 展 人 才 培 訓 課 程, 計 培 訓 2,788 人 次 ; 持 續 引 進 國 際 會 展 認 證 制 度, 計 有 21 位 通 過 Certified in Exhibition Management(CEM) (CEM) 2 位 通 過 Certified Meeting Professional(CMP) 認 證 課 程 及 考 試 2 推 動 加 強 提 升 我 國 展 覽 國 際 競 爭 力 方 案 : : : :104 年 辦 理 臺 灣 國 際 照 明 科 技 展 臺 灣 國 際 電 動 車 展 臺 灣 國 際 醫 療 展 及 高 雄 國 際 食 品 展, 協 助 廠 商 拓 展 商 機 ; 完 成 43 項 90
經 濟 及 能 源 展 覽 買 主 洽 邀 促 成 1 萬 6,777 名 買 主 來 臺 觀 展 採 購 辦 理 國 內 外 推 廣 活 動 43 案 3 推 動 綠 色 貿 易 推 動 方 案 : : (1) 輔 導 3 案 產 業 別 公 協 會 33 家 企 業, 另 輔 導 3 家 廠 商 協 助 導 入 認 驗 證, 辦 理 研 討 會 產 業 領 域 人 才 培 訓 課 程 新 興 市 場 綠 色 商 機 說 明 會 即 高 峰 論 壇 共 11 場 次, 共 計 1,238 人 次 參 與 (2) 參 加 22 案 展 團 行 銷 通 路 布 建 及 綠 色 商 品 Demo 屋 展 示 活 動, 辦 理 貿 易 洽 談 會 等 海 內 外 行 銷 推 廣 活 動, 邀 請 43 位 國 際 買 主 來 臺 ; 持 續 進 行 美 國 試 點 計 畫 英 國 展 示 中 心 及 中 國 大 陸 百 貨 聯 合 設 櫃 等 計 畫, 預 估 爭 取 商 機 超 過 10 億 美 元 4 推 動 優 質 平 價 新 興 市 場 推 動 方 案 : : (1) 創 新 研 發 整 合 平 臺, 計 甄 選 61 家 廠 商 進 行 技 術 生 產 設 計 之 輔 導 (2) 國 際 行 銷 整 合 平 臺, 辦 理 8 場 洽 邀 國 外 買 主 來 臺 採 購 洽 談 會 6 場 臺 灣 名 品 展 31 場 海 外 拓 銷 活 動 26 案 布 建 行 銷 通 路 活 動 76 案 線 上 採 購 媒 合 及 視 訊 採 購 洽 談 會, 於 海 外 國 際 專 業 展 設 立 臺 灣 優 質 產 品 主 題 館 14 案 補 助 7 案 公 協 會 設 置 國 家 形 象 館, 計 邀 請 優 平 市 場 6 萬 6,635 635 名 買 主 與 我 洽 談, 服 務 廠 商 6,409 家 次, 爭 取 商 機 約 33 億 美 元 (3) 環 境 培 育 塑 造 平 臺, 已 培 訓 優 平 產 業 及 國 際 貿 易 人 才 計 5,406 人 次, 媒 合 廠 商 聘 用 34 名 海 外 人 才 協 助 拓 展 5 推 動 工 具 機 暨 零 組 件 整 合 行 銷 計 畫 :104 年 於 海 外 重 要 國 際 展 辦 理 記 者 會 8 場 應 用 展 示 會 4 場 產 業 應 用 交 流 會 2 場, 觸 達 海 外 買 主 代 理 商 及 媒 體 記 者 共 1,029 人 次, 海 內 外 獲 刊 報 導 284 則 ; 邀 請 12 國 25 家 國 際 專 業 媒 體 來 臺 對 國 內 45 家 業 者 進 行 深 度 採 訪 ; 於 海 外 國 際 專 業 雜 誌 刊 登 10 篇 工 具 機 專 業 技 術 文 章, 計 觸 達 19 國 海 外 讀 者 共 200 萬 人, 提 升 我 工 具 機 產 業 之 國 際 知 名 度 ( 六 ) 貿 易 調 查 : 進 行 貿 易 救 濟 案 件 調 查,104 年 辦 理 預 備 調 查 案 3 件, 過 氧 化 苯 甲 醯 落 日 檢 討 案 1 件, 中 國 大 陸 毛 巾 鞋 靴 過 氧 化 苯 甲 醯 甲 醛 合 次 硫 酸 氫 鈉 卜 特 蘭 水 泥 及 其 熟 料 不 銹 鋼 冷 軋 鋼 品 等 課 徵 監 視 案 6 件, 共 計 10 件 七 能 源 ( 一 ) 健 全 油 氣 市 場 發 展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業 者 儲 油 安 全 存 量 97 天, 政 府 儲 油 安 全 存 量 42 天, 合 計 139 天 2 加 強 加 油 站 汽 柴 油 品 質 檢 驗,104 年 抽 驗 5,027 站 次,1 站 柴 油 品 質 不 合 格, 合 格 率 99.98%, 有 效 監 督 業 者 提 升 油 品 品 質 管 理 及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3 液 化 石 油 氣 加 氣 站 設 置,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營 業 中 之 加 氣 站 計 50 座 ( 二 ) 提 升 供 電 可 靠 度 : 系 統 平 均 停 電 時 間 指 數 (SAIDI) 值 由 93 年 32.88 分 / 戶 - 年 降 至 103 年 17.496 分 / 戶 - 年, 大 幅 提 升 供 電 可 靠 度 ;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實 績 值 為 14.902 分 / 戶 - 年 9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 三 ) 促 進 電 價 合 理 化 : 依 據 貴 院 104 年 1 月 20 日 決 議, 成 立 電 價 費 率 審 議 會 審 議 電 價 公 式 中 各 項 成 本 之 合 理 值 ;104 年 上 半 年 電 價 調 整 方 案 自 104 年 4 月 1 日 起 實 施, 平 均 降 幅 為 7.34%; 104 年 下 半 年 電 價 調 整 方 案 自 104 年 10 月 1 日 起 實 施, 平 均 降 幅 為 2.33% ( 四 ) 加 強 再 生 能 源 開 發 利 用 :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再 生 能 源 裝 置 容 量 累 計 約 422.8 萬 瓩, 預 估 每 年 可 發 電 124 億 度, 約 可 減 少 647 萬 噸 之 CO2 排 放 ; 規 劃 至 119 年 再 生 能 源 發 電 裝 置 容 量 達 1,725 萬 瓩 ( 五 ) 推 動 節 能 及 提 升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 1 推 動 智 慧 節 電 計 畫 : : 由 中 央 與 地 方 攜 手 共 推 節 電, 導 入 競 賽 模 式, 結 合 獎 勵 補 助 與 公 民 參 與, 促 成 民 眾 節 電 觀 念 與 行 為 改 變, 期 於 104 年 4 月 至 105 年 3 月 追 求 機 關 與 民 生 部 門 節 電 2% 目 標, 計 18 個 直 轄 市 及 縣 ( 市 ) 參 與 計 畫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用 電 成 長 率 已 降 為 0.46%, 其 中 有 9 個 直 轄 市 及 縣 ( 市 ) 具 實 質 節 電 成 效 2 推 動 自 願 性 節 能 標 章 產 品 : 結 合 大 賣 場 報 紙 廣 播 及 電 視 媒 體 推 廣 使 用 節 能 標 章 產 品, 自 90 年 至 104 年, 共 計 開 放 47 項 節 能 標 章 產 品 認 證, 有 效 合 約 計 有 320 家 廠 商 7,473 款 產 品 有 效 獲 證, 各 項 產 品 之 節 能 標 章 使 用 枚 數 累 計 已 達 2.07 億 枚, 每 年 預 估 可 節 能 約 15 萬 公 秉 油 當 量 3 推 廣 節 電 知 識 : 結 合 在 地 節 能 志 工 深 入 社 區 學 校 及 企 業, 以 荒 野 保 護 協 會 及 高 雄 國 立 科 學 工 藝 博 物 館 樂 活 節 能 屋 展 示 推 廣 平 臺, 進 行 深 度 導 覽 及 教 育 推 廣,104 年 辦 理 1,516 場 推 廣 活 動, 宣 導 5 萬 8,429 人 次 4 推 動 國 家 綠 能 低 碳 總 行 動 方 案 :104 年 執 行 147 項 計 畫, 投 入 經 費 503 億 元,CO CO2 減 量 目 標 約 438 萬 噸 ( 六 ) 發 展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 自 98 年 至 104 年, 綠 色 能 源 產 業 總 投 資 額 3,119.4 億 元,104 年 總 產 值 達 4,741 億 元, 較 97 年 成 長 196%; 就 業 人 數 6.97 萬 人 ( 七 ) 全 國 能 源 會 議 : 經 濟 部 於 103 年 9 月 10 日 起 分 3 階 段 辦 理 全 國 能 源 會 議,104 年 1 月 26 日 至 27 日 召 開 全 體 大 會, 徵 詢 各 界 意 見, 就 需 求 有 效 節 流 供 給 穩 定 開 源 環 境 低 碳 永 續 三 大 核 心 議 題, 共 獲 得 158 項 共 同 意 見 及 201 項 其 他 意 見, 已 形 成 共 識 之 共 同 意 見 已 由 各 部 會 研 擬 具 體 行 動 計 畫, 本 院 並 於 104 年 8 月 21 日 核 定 第 四 次 全 國 能 源 會 議 具 體 行 動 計 畫 八 加 工 出 口 區 ( 一 ) 加 強 招 商 引 資,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 1 擴 大 招 商 引 資 : 透 過 產 業 群 聚 及 結 合 公 私 資 源, 積 極 吸 引 廠 商 入 區 投 資,104 年 加 工 出 口 區 新 增 投 ( 增 ) 資 183 案, 吸 引 投 資 434.7 億 元, 較 103 年 增 加 6%, 預 估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5,453 人 104 年 加 工 出 口 區 重 要 招 商 成 果 列 舉 如 下 : 92
經 濟 及 能 源 (1) 深 化 高 雄 軟 體 園 區 產 業 群 聚 :104 年 本 園 區 投 ( 增 ) 資 案 較 103 年 增 加 16 件, 投 資 額 成 長 100%, 其 中 資 訊 軟 體 數 位 內 容 及 研 發 設 計 等 重 點 廠 商 投 資 額 占 年 度 投 資 比 重 逾 八 成, 顯 示 知 識 密 集 型 廠 商 積 極 搶 進, 有 助 於 園 區 重 點 產 業 群 聚 效 益 之 深 化 發 展 ; 目 前 園 區 土 地 出 租 率 100%, 進 駐 廠 商 269 家, 總 投 資 額 222 億 元, 就 業 數 約 4,500 人 (2) 吸 引 指 標 性 外 資 入 區 投 資 :104 年 加 工 出 口 區 吸 引 外 資 金 額 達 2.7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成 長 12.5%, 其 中 指 標 性 廠 商 有 日 商 TDK 與 日 月 光 公 司 合 資 成 立 日 月 暘 公 司, 投 資 12 億 元, 搶 占 穿 戴 式 市 場 商 機 ; 另 日 東 電 工 株 式 會 社 為 因 應 全 球 車 用 膠 帶 市 場 需 求, 投 資 7.36 億 元, 擴 大 在 臺 之 生 產 布 局 2 帶 動 臺 中 軟 體 園 區 茁 壯 發 展 :104 年 入 區 投 資 案 較 103 年 增 加 17 件, 顯 示 該 園 區 投 資 日 趨 熱 絡, 將 帶 動 該 園 區 之 穩 健 發 展 ; 目 前 園 區 土 地 出 租 100%, 累 計 投 資 額 73.38 億 元 ( 二 ) 活 化 建 廠 資 源, 帶 動 投 資 能 量 : 1 推 動 園 區 老 舊 廠 房 再 興 計 畫,, 成 立 專 案 工 作 小 組 提 供 拆 除 重 建 誘 因 ( 給 予 土 地 租 金 006688 優 惠 ) 媒 合 投 資 人 價 購 老 舊 廠 房 適 時 調 整 用 地 配 置 辦 理 補 助 形 塑 新 風 貌 2 104 年 加 工 出 口 區 跨 部 門 ( 建 管 投 資 ) 合 作 招 商, 成 功 活 化 廠 房 14 家, 新 增 投 資 71.7 億 元 ; 鼓 勵 廠 商 自 主 推 動 老 舊 廠 房 重 建, 計 推 動 5 家, 土 地 面 積 2.8361 公 頃, 並 新 增 投 資 42.45 億 元, 創 造 就 業 661 人 ; 協 調 杰 鑫 公 司 重 建 物 流 大 樓, 釋 出 3.5 公 頃 土 地, 作 為 園 區 更 新 之 周 轉 廠 房 基 地 ( 三 ) 推 動 多 元 輔 導, 厚 實 產 業 實 力 : 1 輔 導 廠 商 創 新 升 級 : (1) 協 助 加 工 出 口 區 廠 商 運 用 政 府 資 源 28 案, 爭 取 研 發 補 助 3,040 萬 元, 引 導 廠 商 研 發 投 入 2 億 6,061 萬 元, 促 進 園 區 產 業 創 新 轉 型 ; 輔 導 屏 東 園 區 水 處 理 產 業 (W-Team Team) 申 請 國 際 行 銷 補 助, 以 及 促 進 高 雄 園 區 廠 商 車 用 電 子 產 業 群 聚 之 發 展 (2) 為 協 助 廠 商 掌 握 智 慧 製 造 商 機, 透 過 專 案 輔 導 計 畫, 促 成 12 案 跨 區 跨 業 合 作, 帶 動 園 區 產 業 之 創 新 發 展 ; 另 推 動 高 軟 創 新 創 意 場 域 (K Square), 辦 理 20 場 甄 選 人 才 活 動, 並 建 置 園 區 服 務 官 網, 加 強 園 區 行 銷 及 資 訊 服 務 能 量 2 縮 減 人 才 供 需 落 差 : (1) 強 化 訊 息 交 流 : 首 創 公 部 門 成 立 園 區 人 資 主 管 聯 誼 會 及 建 置 人 資 網 路 社 群 交 流 平 臺, 協 助 36 家 廠 商 獲 得 人 力 培 訓 補 助, 補 助 金 額 1,770 萬 元 (2) 培 育 在 地 人 才 : 媒 合 開 設 產 業 碩 士 專 班 4 班, 提 供 中 階 管 理 及 研 發 人 力 ; 經 濟 部 與 教 育 部 技 職 司 及 區 產 中 心 合 作, 媒 合 17 家 廠 商 與 11 所 學 校, 開 設 12 班 產 業 學 院 專 班, 提 供 技 術 人 力 ; 結 合 高 職 端 與 科 技 大 學 合 作, 推 動 就 業 導 向 保 證 班 4 班, 提 供 產 業 基 礎 人 才 3 智 慧 服 務 系 統 : 建 置 廠 商 關 係 管 理 系 統 (CRM), 蒐 集 及 建 置 500 家 園 區 廠 商 之 基 盤 資 料, 9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有 效 整 合 廠 商 需 求 及 政 府 輔 導 資 源 ; 另 建 立 資 訊 化 產 業 需 求 媒 合 系 統, 即 時 回 饋 園 區 重 要 資 訊, 以 提 供 即 時 客 製 化 之 園 區 服 務 4 加 強 人 力 招 募 媒 合 : (1) 小 型 徵 才 活 動 :104 年 舉 辦 徵 才 活 動 175 次, 參 加 廠 商 348 家 次, 提 供 求 才 服 務 3,791 人 次 (2) 定 時 定 點 徵 才 :104 年 舉 辦 15 場 次, 計 有 155 家 廠 商 提 供 逾 4,942 個 職 缺, 並 提 供 求 職 服 務 1,766 人 次 ( 四 ) 落 實 節 能 減 碳, 建 構 綠 色 園 區 : 1 綠 色 競 爭 力 整 合 輔 導 : (1) 節 能 減 碳 :104 年 節 電 354.5 萬 度, 減 少 燃 料 油 使 用 71.5 公 秉 / 油 當 量, 節 省 成 本 約 1,565.5 萬 元 / 年, 減 少 CO2 排 放 4,081 公 噸, 相 當 於 10 座 大 安 森 林 公 園 減 碳 量 (2) 節 約 用 水 :104 年 輔 導 4 家 廠 商 製 程 節 水, 預 估 年 節 水 達 27.2 萬 噸 2 加 強 廢 水 排 放 管 理 : 監 測 區 内 廠 商 排 放 水 質, 降 低 對 環 境 之 污 染 危 害 並 提 供 區 內 廠 商 良 好 營 運 環 境 ; 篩 選 15 家 重 點 廠 商 ( 廢 水 排 放 量 占 全 區 總 量 14%), 進 行 許 可 資 料 設 施 功 能 等 深 度 查 核 3 推 動 再 生 水 示 範 園 區 : (1) 建 置 水 再 生 利 用 模 型 廠 : 於 楠 梓 園 區 辦 理 水 再 生 利 用 模 型 廠 建 置 及 驗 證 計 畫, 以 作 為 中 水 回 收 廠 之 先 導, 預 計 每 日 處 理 4,000 噸 廢 水 產 水 1,200 立 方 米 ; 此 為 我 國 第 1 座 工 業 綜 合 廢 水 回 收 再 生 水 使 用 之 示 範 廠, 藉 由 操 作 運 轉 尋 求 最 佳 操 作 營 運 方 式 及 處 理 程 序, 並 將 操 作 參 數 及 經 驗 數 據, 提 供 後 續 有 意 發 展 再 生 水 之 廠 商 參 考 使 用 (2) 輔 導 廠 商 設 立 中 水 回 收 廠 : 促 成 日 月 光 公 司 興 建 全 國 第 1 座 中 水 環 保 大 樓, 該 大 樓 目 前 已 完 成 第 1 期 工 程, 預 計 每 日 可 處 理 1.9 萬 噸 之 放 流 水 產 水 9,500 噸, 全 期 預 計 106 年 完 成, 屆 時 每 日 可 回 收 2 萬 噸 水 資 源 九 智 慧 財 產 權 ( 一 ) 縮 短 專 利 商 標 審 查 期 間 : 1 積 極 執 行 清 理 專 利 積 案 計 畫,104 年 發 明 專 利 平 均 審 結 期 間 為 26 個 月, 平 均 首 次 通 知 期 間 為 17.68 個 月,12 月 單 月 審 結 期 間 更 已 降 至 22.88 個 月, 平 均 首 次 通 知 期 間 降 至 14.99 個 月, 較 103 年 同 月 分 別 縮 短 6.8 個 月 及 6.17 個 月, 待 辦 案 件 量 降 至 7 萬 2,510 件 2 全 力 審 結 專 利 案 件,104 年 共 受 理 發 明 新 型 及 設 計 等 專 利 申 請 案 計 7 萬 3,627 件, 辦 結 10 萬 0,137 件 新 型 專 利 申 請 案 平 均 首 次 通 知 期 間 為 2.08 個 月, 較 103 年 縮 短 0.5 個 月 ; 設 計 專 利 案 平 均 首 次 通 知 期 限 為 6.81 個 月, 較 103 年 縮 短 0.84 個 月 3 與 美 日 西 韓 合 作 執 行 專 利 審 查 高 速 公 路 (PPH)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臺 94
經 濟 及 能 源 美 PPH 計 受 理 1,210 件, 臺 日 PPH 計 1,739 件, 平 均 首 次 通 知 期 間 均 為 1.9 個 月 ; 臺 西 PPH 受 理 1 件, 首 次 通 知 期 間 為 0.7 個 月 ; 臺 韓 PPH 受 理 6 件, 有 助 提 供 企 業 更 快 取 得 專 利 管 道 4 執 行 發 明 專 利 加 速 審 查 作 業 方 案,,,,104 年 計 590 件 申 請 案, 首 次 審 查 意 見 通 知 發 出 時 間 以 外 國 對 應 申 請 案 經 外 國 專 利 局 實 體 審 查 而 核 准 者 類 型 72.2 天 為 最 快 5 加 速 審 理 商 標 申 請 案 件,104 年 共 受 理 商 標 註 冊 申 請 案 計 10 萬 1,327 類, 辦 結 9 萬 5,719 類, 在 商 標 註 冊 申 請 案 持 續 成 長 下, 維 持 平 均 首 次 通 知 期 間 為 5.5 個 月 ( 二 ) 優 化 智 慧 財 產 法 制 : 1 104 年 7 月 13 日 修 正 商 標 法 施 行 細 則 部 分 條 文 及 商 標 電 子 申 請 及 電 子 送 達 實 施 辦 法 第 11 條, 放 寬 優 先 權 證 明 文 件 需 檢 附 正 本 之 規 定 等, 簡 化 申 請 程 序, 增 進 便 民 效 能 2 104 年 7 月 13 日 修 正 專 利 電 子 申 請 及 電 子 送 達 實 施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完 善 專 利 電 子 申 請 使 用 人 之 保 護 措 施 104 年 7 月 21 日 修 正 發 明 創 作 獎 助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放 寬 國 家 發 明 創 作 獎 參 選 資 格 及 修 正 評 選 程 序 等, 鼓 勵 國 人 從 事 發 明 創 作 ( 三 ) 健 全 著 作 權 授 權 環 境 : 1 104 年 8 月 1 日 實 施 公 益 性 目 的 之 電 腦 伴 唱 機 公 開 演 出 共 同 使 用 報 酬 費 率, 各 地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提 供 電 腦 伴 唱 機 供 民 眾 唱 歌, 可 透 過 單 一 窗 口 同 時 取 得 3 家 著 作 權 集 體 管 理 團 體 之 授 權, 助 益 授 權 市 場 利 用 2 104 年 7 月 至 8 月 針 對 文 創 產 業 需 瞭 解 之 著 作 權 概 念, 辦 理 表 演 及 視 覺 藝 術 的 授 權 契 約 圖 文 創 作 者 ( 含 SOHO 族 ) 須 瞭 解 的 授 權 概 念 及 流 行 音 樂 產 業 的 著 作 權 歸 屬 與 授 權 3 場 座 談 會, 參 與 人 數 共 266 人, 增 進 文 創 工 作 者 對 著 作 權 相 關 權 利 之 瞭 解 與 保 護 3 104 年 運 用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服 務 團, 配 合 各 工 商 企 業 團 體 需 求, 赴 全 臺 各 地 舉 辦 智 慧 財 產 權 說 明 會 147 場 次, 參 與 人 數 達 1 萬 2,163 人 次 ( 四 ) 協 助 企 業 智 財 創 新 發 展 : 1 104 年 8 月 1 日 完 成 中 小 企 業 IP 專 區 資 訊 平 臺, 整 合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所 提 供 之 智 財 資 源 及 服 務 措 施, 提 供 一 站 式 服 務, 便 利 中 小 企 業 即 時 且 便 捷 地 找 到 所 需 資 源 及 服 務 窗 口 2 104 年 8 月 28 日 至 29 日 辦 理 2015 專 利 法 制 研 討 會,, 就 近 期 國 際 熱 門 專 利 議 題 及 申 請 專 利 範 圍 解 釋 進 步 性 兩 大 法 律 議 題 進 行 專 題 報 告 與 經 驗 交 流, 逾 200 人 參 加 3 104 年 10 月 1 日 至 3 日 舉 辦 2015 年 臺 北 國 際 發 明 暨 技 術 交 易 展,, 共 有 18 個 國 家 577 家 廠 商 展 出 近 1,500 項 專 利 技 術, 共 吸 引 6 萬 8,393 人 次 前 往 參 觀, 促 進 發 明 產 業 化 4 104 年 11 月 23 日 至 24 日 舉 辦 通 訊 產 業 專 利 趨 勢 與 專 利 訴 訟 分 析 菁 英 論 壇, 針 對 行 動 通 訊 4G-LTE 標 準 必 要 專 利 布 局 Small Cell 小 型 基 地 臺 發 展 現 況 等 議 題 進 行 分 享, 並 介 紹 美 國 新 近 重 要 專 利 訴 訟 判 決 及 專 利 制 度 之 趨 勢, 有 助 產 業 掌 握 最 新 國 際 動 態, 計 450 人 參 加 5 104 年 舉 辦 24 場 協 助 企 業 提 升 專 利 能 量 及 價 值 說 明 會,, 對 中 堅 企 業 重 點 輔 導 對 象 產 9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業 研 究 機 構 及 區 域 產 學 中 心, 提 供 生 技 通 訊 化 學 材 料 等 關 鍵 技 術 領 域 之 客 製 化 專 利 課 程, 協 助 企 業 擴 展 專 利 價 值, 提 升 應 用 與 布 局 能 力 ( 五 ) 拓 展 國 際 智 慧 財 產 權 合 作 : 1 104 年 7 月 1 日 臺 韓 專 利 審 查 高 速 公 路 (PPH) 計 畫 開 始 實 施, 可 加 速 臺 韓 專 利 案 件 審 查, 有 利 企 業 及 早 取 得 專 利 保 護 2 104 年 9 月 18 日 與 歐 洲 經 貿 辦 事 處 共 同 舉 辦 2015 臺 歐 網 路 著 作 權 保 護 研 討 會,, 就 臺 歐 雙 方 網 路 著 作 權 法 制 面 執 行 措 施 及 加 強 權 利 人 -ISP 業 者 間 合 作 進 行 交 流, 對 我 國 未 來 網 路 著 作 權 保 護 之 發 展 方 向, 極 有 助 益, 計 逾 200 人 參 加 3 104 年 8 月 首 次 派 遣 4 位 專 利 審 查 官 赴 美 進 行 臺 美 專 利 審 查 官 交 流, 雙 方 就 軟 體 及 生 技 領 域 審 查 實 務 進 行 經 驗 交 換 9 月 派 遣 4 位 專 利 審 查 官 赴 日 10 月 日 本 特 許 廳 派 遣 2 位 商 標 審 查 官 2 位 專 利 審 判 官 來 臺 12 月 韓 國 智 慧 財 產 局 首 次 派 遣 2 位 專 利 審 查 官 來 臺, 提 升 我 國 與 美 日 韓 在 智 慧 財 產 權 議 題 合 作 與 交 流 深 度 ( 六 ) 強 化 兩 岸 智 慧 財 產 權 交 流 : 1 104 年 7 月 舉 行 兩 岸 著 作 權 工 作 組 會 晤 及 論 壇, 就 集 管 團 體 延 伸 管 理 法 制 問 題 及 陸 方 2015 劍 網 行 動 等 議 題 交 流 ;9 月 出 席 兩 岸 專 利 論 壇, 就 我 國 專 利 領 域 最 新 發 展 及 專 利 法 制 最 新 動 態 與 中 國 大 陸 國 家 知 識 產 權 局 及 民 間 企 業 進 行 交 流, 持 續 深 化 國 人 在 中 國 大 陸 之 智 慧 財 產 權 保 護 2 落 實 海 峽 兩 岸 智 慧 財 產 權 保 護 合 作 協 議,,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我 方 受 理 專 利 商 標 及 著 作 權 協 處 案 件 計 658 件, 已 通 報 514 件 完 成 協 處 475 件 辦 理 臺 灣 影 音 製 品 著 作 權 認 證 801 件, 協 助 我 國 企 業 維 護 在 中 國 大 陸 之 智 慧 財 產 權 3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中 國 大 陸 受 理 我 方 優 先 權 計 專 利 2 萬 5,139 件 商 標 265 件 品 種 權 3 件, 我 方 受 理 中 國 大 陸 優 先 權 計 專 利 1 萬 5,430 件 商 標 423 件 ( 七 ) 落 實 智 慧 財 產 權 保 護 : 1 104 年 8 月 19 日 召 開 104 年 度 第 2 次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協 調 會 報,, 就 海 關 查 緝 快 遞 貨 物 侵 害 商 標 權 執 行 情 形 及 偵 辦 侵 害 營 業 秘 密 犯 罪 之 執 行 情 形 進 行 專 題 報 告, 並 檢 討 貫 徹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行 動 方 案 之 執 行 情 形 2 104 年 經 濟 部 協 調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查 緝 侵 害 智 慧 財 產 權 案 計 5,014 件, 經 濟 部 光 碟 聯 合 查 核 小 組 查 核 輔 導 計 504 家 次, 未 發 現 重 大 違 法 情 事 十 標 準 檢 驗 ( 一 ) 國 家 標 準 制 定 與 國 際 標 準 調 和 : 1 為 優 化 產 業 發 展 環 境, 促 進 產 業 發 展 升 級,104 年 完 成 制 修 訂 國 家 標 準 共 342 種 ; 另 為 推 動 國 家 標 準 國 際 化, 消 除 技 術 性 貿 易 障 礙, 參 照 國 際 標 準 組 織 (ISO) 國 際 電 工 委 員 會 (IEC) 96
經 濟 及 能 源 及 國 際 電 信 聯 盟 (ITU) 等 國 際 標 準, 調 和 完 成 232 種 國 家 標 準 2 參 與 網 路 通 訊 國 際 產 業 標 準 組 織 第 三 代 合 作 夥 伴 計 畫 (3GPP) 電 機 電 子 工 程 師 學 會 (IEEE)802 等 重 要 會 議, 將 前 瞻 研 發 成 果 提 至 國 際 產 業 標 準 組 織 會 議 成 為 技 術 貢 獻,104 年 發 表 132 件, 被 接 受 49 件 ( 二 ) 建 立 及 維 持 國 家 度 量 衡 標 準 : 1 完 成 修 正 糾 紛 度 量 衡 器 鑑 定 辦 法 度 量 衡 器 檢 定 檢 查 辦 法 等 8 項 行 政 法 規 ; 以 及 修 正 稻 穀 水 分 計 計 程 車 計 費 表 噪 音 計 等 6 項 技 術 法 規, 以 完 備 計 量 管 理 制 度 2 國 家 度 量 衡 標 準 實 驗 室 維 持 17 個 領 域 134 套 量 測 系 統,104 年 提 供 國 家 量 測 原 級 及 次 級 標 準 校 正 服 務 約 5,154 件, 有 效 支 援 國 內 檢 測 市 場 約 170 億 元 規 模 之 經 濟 效 益 3 104 年 完 成 全 國 法 定 度 量 衡 器 檢 定 計 401 萬 3,550 具, 合 格 400 萬 6,552 具, 不 合 格 6,998 具 ; 校 正 1,535 具, 法 碼 校 驗 4,732 具 4 為 確 保 檢 定 合 格 使 用 中 度 量 衡 器 計 量 準 確, 辦 理 各 項 度 量 衡 器 檢 查,104 年 檢 查 數 量 8 萬 9,785 具, 合 格 8 萬 8,975 具, 不 合 格 810 具 ; 糾 紛 鑑 定 884 件, 受 理 檢 舉 案 件 253 件, 市 場 監 督 1 萬 6,726 具 ( 三 ) 加 強 商 品 檢 驗 及 產 品 驗 證 : 1 修 訂 檢 驗 規 定 :104 年 公 告 修 正 無 線 網 路 多 媒 體 播 放 器 兒 童 雨 衣 非 木 質 手 杖 貯 備 型 電 熱 水 器 石 油 製 品 及 防 護 頭 盔 等 22 項 商 品 檢 驗 規 定 及 相 關 法 規 2 加 強 辦 理 市 售 商 品 檢 驗 : (1)104 年 執 行 市 場 檢 查 5 萬 4,004 件, 購 樣 檢 驗 2,220 件, 驗 證 登 錄 商 品 工 廠 取 樣 檢 驗 1,863 件, 不 符 合 檢 驗 規 定 者 均 依 法 處 理 廢 止 證 書 ; 蒐 集 調 查 國 外 瑕 疵 商 品 訊 息 1,622 則, 執 行 驗 證 登 錄 商 品 邊 境 查 核 1,750 件 (2)104 年 辦 理 531 場 次 加 強 商 品 安 全 及 商 品 事 故 通 報 說 明 活 動, 呼 籲 配 合 協 助 瑕 疵 商 品 之 回 收 或 召 回 (3)104 年 辦 理 兩 岸 消 費 品 安 全 通 報 185 件, 查 獲 中 國 大 陸 製 不 合 格 消 費 品, 均 通 報 陸 方 加 強 監 管 3 運 用 商 品 安 全 資 訊 網,, 提 供 發 生 商 品 事 故 時 之 通 報 管 道,104 年 接 獲 通 報 180 件, 進 行 調 查 處 理 4 進 口 異 常 商 品 聯 合 稽 核 大 隊 104 年 辦 理 285 次 聯 合 稽 核, 查 獲 偽 標 剪 標 等 標 示 不 實 或 不 符 商 品 計 6 萬 2,907 件, 均 要 求 業 者 限 期 改 善 或 將 商 品 下 架 停 止 陳 列 販 賣 5 建 置 產 品 標 準 檢 測 及 驗 證 平 臺 :104 年 辦 理 建 置 節 約 能 源 再 生 能 源 與 前 瞻 能 源 產 業 產 品 標 準 檢 測 技 術 及 驗 證 平 臺 計 畫 及 身 心 障 礙 與 高 齡 者 輔 具 國 家 標 準 暨 自 願 性 標 章 推 動 計 畫,, 完 成 研 擬 國 家 標 準 草 案 29 件, 培 養 能 源 科 技 產 業 專 業 檢 測 團 隊, 提 供 檢 測 技 術 服 務 188 案 9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十 一 經 濟 建 設 計 畫 工 作 ( 一 ) 經 濟 情 勢 : 1 國 際 經 濟 方 面 :104 年 由 於 先 進 國 家 復 甦 減 緩, 新 興 開 發 中 國 家 成 長 下 滑, 環 球 透 視 機 構 (GI)105 年 1 月 預 測 104 年 全 球 經 濟 成 長 率 為 2.5%, 低 於 103 年 之 2.7%;105 年 全 球 經 濟 成 長 率 將 上 升 至 2.8%, 主 要 係 美 國 歐 元 區 及 日 本 先 進 經 濟 體 經 濟 可 望 逐 漸 復 甦 所 致 (1) 先 進 經 濟 體 : - 美 國 : 失 業 率 持 平, 非 農 就 業 人 數 增 加,CPI 亦 轉 呈 回 升, 經 濟 前 景 樂 觀 GI 預 測 105 年 美 國 經 濟 成 長 率 可 望 由 104 年 2.4% 上 升 至 2.7% - 歐 元 區 : 製 造 業 呈 現 擴 張,104 年 下 半 年 維 持 復 甦 態 勢, 惟 國 際 油 價 持 續 疲 弱, 恐 不 利 達 成 歐 洲 央 行 設 定 之 通 膨 目 標 GI 預 測 104 年 歐 元 區 經 濟 成 長 率 為 1.5%,105 105 年 則 上 升 至 1.7% - 日 本 : 出 口 持 續 衰 退 資 本 支 出 疲 軟, 惟 民 間 消 費 擴 增,104 年 第 4 季 經 濟 緩 步 改 善 GI 預 測 104 年 全 年 日 本 經 濟 成 長 率 為 0.7%,105 年 可 望 成 長 1.0% (2) 新 興 經 濟 體 : - 新 興 經 濟 體 受 美 國 升 息 影 響, 資 金 持 續 流 出, 加 以 國 際 商 品 價 格 持 續 探 底, 俄 羅 斯 巴 西 等 國 經 濟 成 長 陷 入 衰 退, 面 臨 經 常 帳 與 財 政 赤 字 攀 升 幣 值 劇 貶, 企 業 倒 債 等 風 險 - 中 國 大 陸 正 面 臨 產 能 過 剩 去 化 產 業 結 構 調 整 之 經 濟 新 常 態, 雖 經 濟 成 長 明 顯 走 緩, 惟 成 長 模 式 已 由 投 資 及 出 口 為 主, 轉 為 消 費 及 服 務 業 驅 動 成 長 之 結 構 性 轉 型, 發 生 經 濟 硬 著 陸 之 可 能 性 不 高 GI 預 測 104 年 中 國 大 陸 經 濟 成 長 率 為 6.9%,105 年 則 減 緩 至 6.3% 2 國 內 經 濟 方 面 : 主 計 總 處 105 年 1 月 公 布,104 年 第 4 季 經 濟 成 長 率 初 步 統 計 為 -0.28% 0.28%, 主 要 係 因 全 球 景 氣 復 甦 力 道 不 振, 加 以 原 油 等 原 物 料 價 格 下 跌, 致 我 國 貿 易 成 長 動 能 疲 弱, 連 帶 影 響 整 體 經 濟 表 現,104 年 全 年 為 0.85% 展 望 未 來, 受 惠 國 際 景 氣 將 較 104 年 回 升, 加 以 公 共 支 出 增 加, 預 測 105 年 經 濟 成 長 率 為 2.32% (1) 國 內 需 求 : - 民 間 消 費 :104 年 第 4 季 餐 飲 及 零 售 業 穩 定 成 長, 初 步 統 計 民 間 消 費 成 長 1.64%, 全 年 民 間 消 費 成 長 2.33% 預 測 105 年 成 長 1.76% - 資 本 形 成 :104 年 第 4 季 新 臺 幣 計 價 之 資 本 設 備 進 口 增 加 7%, 惟 因 營 建 工 程 持 續 衰 退, 加 以 電 子 產 品 庫 存 去 化 致 存 貨 減 少, 第 4 季 資 本 形 成 成 長 率 為 -0.44% 0.44%, 全 年 資 本 形 成 成 長 1.01% 展 望 未 來, 為 維 持 製 程 領 先 及 因 應 物 聯 網 智 慧 化 應 用 等 新 興 應 用 商 機, 半 導 體 及 相 關 業 者 投 資 可 望 延 續, 航 空 業 者 亦 持 續 擴 充 機 隊 ; 惟 營 建 投 資 保 守, 抑 制 成 長 力 道, 預 測 105 年 民 間 投 資 成 長 0.97% (2) 國 外 淨 需 求 :104 年 第 4 季 受 全 球 景 氣 復 甦 力 道 不 振, 電 子 產 品 庫 存 去 化 速 度 仍 緩, 原 98
經 濟 及 能 源 油 等 原 物 料 持 續 下 跌 影 響, 我 國 商 品 出 口 表 現 不 佳, 惟 來 臺 旅 客 人 數 增 加, 致 剔 除 物 價 因 素 後, 輸 出 負 成 長 2.80%; 輸 入 方 面, 第 4 季 因 農 工 原 料 價 格 下 跌, 以 及 出 口 衍 生 需 求 減 少, 我 國 商 品 進 口 衰 退, 加 計 服 務 輸 入 並 剔 除 物 價 因 素 後, 輸 入 負 成 長 1.64%, 全 年 輸 出 負 成 長 0.30%, 輸 入 成 長 0.53% 展 望 未 來,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IMF) 預 測 世 界 貿 易 量 將 回 升, 加 以 產 品 庫 存 逐 漸 調 整 至 正 常 水 位, 主 計 總 處 預 測 105 年 輸 出 成 長 4.74%, 輸 入 成 長 4.25% (3) 國 內 其 他 經 濟 指 標 : - 總 體 物 價 持 續 平 穩 :104 年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CPI) 較 103 年 下 跌 0.31%, 主 因 係 油 料 費 燃 氣 價 格 及 電 價 調 降 所 致 ; 七 大 類 中 以 交 通 及 通 訊 類 居 住 類 跌 幅 最 大 ; 不 含 蔬 果 及 能 源 之 核 心 CPI 略 漲 0.79%, 顯 示 國 內 物 價 穩 定 同 期 間, 躉 售 物 價 指 數 (WPI) 下 跌 8.82% 主 計 總 處 11 月 預 測 105 年 CPI 上 漲 0.84%,WPI 上 漲 0.67% - 商 品 出 口 動 能 減 緩 :104 年 商 品 出 口 2,804.8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減 少 10.6%, 主 因 係 全 球 景 氣 復 甦 力 道 滯 緩, 電 子 產 品 庫 存 尚 待 去 化, 油 價 與 鋼 價 仍 處 低 檔 所 致 同 期 間, 商 品 進 口 累 計 金 額 2,289.2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減 少 16.5%, 主 因 係 農 工 原 料 進 口 減 少 所 致 - 工 業 生 產 減 緩 :104 年 工 業 生 產 指 數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1.66% 惟 化 學 材 料 業 及 電 子 零 組 件 業 則 呈 現 成 長 趨 勢 ; 另 電 腦 電 子 產 品 及 光 學 製 品 業 受 手 持 行 動 裝 置 等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需 求 走 緩 影 響, 較 103 年 同 期 下 降 6.93%, 減 幅 最 大 - 勞 動 市 場 穩 健 改 善 :104 年 全 年 平 均 就 業 人 數 為 1,119.8 萬 人,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11.9 萬 人 或 1.08%; 同 期 間, 平 均 失 業 率 為 3.78%, 係 近 15 年 同 期 最 低 水 準, 較 103 年 同 期 下 降 0.18 個 百 分 點 ;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實 質 平 均 薪 資 為 4 萬 6,937 元, 係 歷 年 同 期 次 高, 年 增 率 達 3.05%, 為 近 5 年 同 期 最 高 增 幅 ( 二 ) 推 動 經 濟 體 質 強 化 措 施 : 為 因 應 外 在 衝 擊, 提 升 經 濟 活 力, 本 院 於 104 年 7 月 27 日 公 布 經 濟 體 質 強 化 措 施, 藉 由 產 業 升 級 出 口 拓 展 及 投 資 促 進 等 三 大 主 軸, 打 造 創 新 投 資 就 業 良 性 循 環, 以 加 速 經 濟 結 構 轉 型, 強 化 產 業 競 爭 力 未 來 1 年 相 關 措 施 及 重 點 包 括 : 1 產 業 升 級 : (1) 啟 動 生 產 力 4.0 發 展 方 案,105 年 底 前 預 計 投 入 35 億 元, 可 帶 動 新 增 投 資 金 額 逾 180 億 元 (2) 全 力 輔 導 包 括 車 輛 面 板 半 導 體 機 械 紡 織 等 五 大 主 力 產 業, 協 助 其 產 業 創 新, 預 估 105 年 底, 新 車 出 口 可 成 長 至 10 萬 輛 (3)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30 日 公 布, 強 化 業 者 投 入 創 新 研 發 誘 因, 並 提 供 公 司 員 工 取 得 之 獎 酬 股 票 得 緩 繳 所 得 稅 5 年, 強 化 留 才 誘 因 此 外, 配 合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推 動, 提 供 國 際 創 業 家 來 臺 生 活 各 面 向 9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服 務, 以 提 高 留 才 攬 才 誘 因 ; 另 推 動 臺 灣 矽 谷 科 技 基 金 投 資 計 畫,, 以 促 進 臺 灣 與 矽 谷 之 人 才 技 術 及 資 金 鏈 結, 建 立 臺 矽 長 期 夥 伴 關 係, 積 極 參 與 全 球 新 創 供 應 鏈 2 出 口 拓 展 : (1) 打 造 電 子 收 費 綠 色 運 輸 智 慧 健 康 等 10 個 整 廠 系 統 整 合 出 口 旗 艦,105 年 整 廠 系 統 整 合 輸 出 之 預 估 產 值 合 計 達 83 億 元 (2) 促 進 電 商 平 臺 全 球 化, 輔 導 我 國 平 臺 業 者 在 東 協 電 商 市 場 發 展 成 功 之 跨 境 營 運 模 式, 預 計 105 年 帶 動 電 商 跨 境 營 收 增 加 10 億 元 (3) 輸 出 入 銀 行 3 年 增 資 200 億 元, 並 建 立 聯 貸 平 臺, 擴 大 金 融 支 援 (4) 經 濟 部 除 強 化 既 有 工 作 外, 已 針 對 我 主 要 出 口 衰 退 之 市 場 ( 如 中 國 大 陸 東 協 歐 洲 中 東 南 亞 ) 主 要 出 口 衰 退 且 拓 銷 可 著 力 產 品 ( 如 電 子 機 械 金 屬 及 資 通 訊 等 ) 及 出 口 潛 力 產 品 ( 如 汽 車 零 配 件 等 ), 推 動 多 項 作 法 ; 另 為 進 一 步 提 振 我 出 口 力 道, 已 規 劃 擴 大 買 主 來 臺 採 購 掌 握 國 際 主 軸 商 機 拓 展 強 化 綠 色 產 品 海 外 拓 展 擴 大 運 用 電 子 商 務 拓 銷 及 精 進 臺 灣 產 業 形 象 推 廣 等 中 長 期 推 動 作 法 3 投 資 促 進 : (1) 擴 大 105 年 公 共 建 設 及 科 技 發 展 預 算 額 度, 其 中 公 共 建 設 規 模 預 計 達 3,518 億 元, 較 104 年 增 加 10.7%; 科 技 發 展 預 算 編 列 1,021 億 元, 較 104 年 增 加 3.8% (2) 誘 發 綠 能 智 慧 城 市 之 投 資 商 機, 吸 引 國 內 外 投 資, 其 中, 在 綠 能 產 業 方 面, 預 估 104 年 105 年 太 陽 光 電 投 資 金 額 可 達 460 億 元 ;105 年 離 岸 風 電 可 促 進 投 資 額 27 億 元 ; 智 慧 城 市 方 面, 預 計 105 年 底 前 民 間 投 資 達 10 億 元 (3) 國 發 基 金 匡 列 200 億 元, 與 民 間 合 組 成 立 併 購 投 資 基 金, 協 助 企 業 併 購, 預 估 可 帶 動 1,500 億 元 至 2,000 億 元 資 金 投 入 ( 三 ) 推 動 消 費 提 振 措 施 :104 年 全 球 經 濟 成 長 不 如 預 期, 衝 擊 我 國 整 體 經 濟 表 現 為 強 化 經 濟 活 力, 政 府 於 104 年 7 月 27 日 提 出 經 濟 體 質 強 化 措 施, 但 鑒 於 短 期 出 口 拓 展 主 要 取 決 於 國 際 經 濟 情 勢, 投 資 促 進 則 需 較 長 期 間 才 能 彰 顯 政 策 效 益, 為 加 速 景 氣 復 甦 速 度 及 力 道, 政 府 進 一 步 提 出 短 期 之 消 費 振 興 措 施, 期 能 發 揮 刺 激 內 需 帶 動 產 業 發 展 之 加 乘 效 果 說 明 如 下 : 1 規 劃 過 程 : 本 院 自 104 年 8 月 27 日 起, 召 集 相 關 部 會 開 會 研 商 提 振 消 費 措 施, 為 使 措 施 內 容 兼 具 刺 激 經 濟 效 果 與 執 行 簡 易 度, 國 發 會 分 別 於 9 月 16 日 與 10 月 23 日 召 開 跨 部 會 協 商 會 議 10 月 30 日 由 本 院 召 開 記 者 會 正 式 公 布 消 費 提 振 措 施 內 容, 實 施 期 程 自 104 年 11 月 7 日 起 至 105 年 2 月 29 日 止 2 措 施 內 容 : : 消 費 提 振 措 施 範 圍 涵 蓋 節 能 省 水 數 位 生 活 網 購 促 銷 及 國 民 旅 遊 等 四 大 面 向, 並 提 出 八 大 具 體 措 施, 包 括 : 補 助 購 置 節 能 省 水 產 品 小 型 農 機 具, 補 助 固 網 寬 頻 升 級 2G 升 速 4G 及 2G 換 購 4G 手 機, 網 路 聯 合 行 銷 活 動 ( 愛 Shopping), 以 100
經 濟 及 能 源 及 補 助 國 人 住 宿 遊 園 精 采 行 等 3 政 策 效 益 : 本 措 施 之 推 動, 秉 持 政 府 補 助 企 業 加 碼 全 民 共 享 原 則, 除 透 過 補 貼 民 眾 購 買 部 分 產 品 價 格 一 定 比 率, 誘 發 民 眾 額 外 消 費, 以 提 振 內 需 外, 亦 期 發 揮 鼓 勵 節 能 省 水 推 展 數 位 生 活 豐 富 民 眾 購 物 旅 遊 等 效 益, 以 提 升 國 人 生 活 品 質, 優 化 產 業 結 構 本 措 施 並 強 調 公 私 協 力 合 作, 鼓 勵 業 者 配 合 政 府 加 碼 促 銷 折 扣, 以 提 高 民 眾 購 物 慾 望, 營 造 年 終 購 物 節 慶 熱 潮, 形 成 全 民 提 振 消 費 之 氛 圍 4 具 體 成 果 : 實 施 以 來, 民 眾 反 應 熱 烈, 部 分 措 施 申 請 數 量 超 過 原 規 劃, 致 整 體 投 入 經 費 達 50.9 億 元, 估 計 GDP 約 可 增 加 197.8 億 元 四 大 面 向 具 體 成 果 摘 要 如 下 : (1) 節 能 省 水 : 節 能 省 水 產 品 申 請 量 穩 定 成 長 小 型 農 機 具 申 請 踴 躍 ; 其 中, 節 能 省 水 產 品 已 於 104 年 12 月 30 日 加 碼 5.1 億 元 增 加 補 助 26 萬 臺 節 能 產 品, 小 型 農 機 具 已 於 104 年 11 月 24 日 及 105 年 1 月 19 日 加 碼 補 助 至 7 億 元 (2) 數 位 生 活 : 補 助 2G 升 速 4G 及 換 購 4G 手 機, 申 請 數 量 均 逐 漸 升 溫,2G 升 速 4G 門 號 平 均 每 日 申 請 件 數 近 3,000 件 (3) 網 購 促 銷 : 促 進 網 購 營 業 額 約 152 億 元, 網 購 平 臺 業 者 104 年 12 月 交 易 額 較 103 年 同 月 增 加 8.2 億 元 (4) 國 民 旅 遊 : 住 宿 優 惠 分 別 於 104 年 11 月 20 日 及 28 日 加 倍 補 助, 共 34.5 萬 個 補 助 名 額 ( 全 數 申 請 完 畢 ); 主 題 樂 園 亦 於 11 月 20 日 加 倍 補 助, 共 8 萬 個 優 惠 名 額 ( 全 數 申 請 完 畢 ) ( 四 ) 研 訂 ide@ Taiwan 2020( 創 意 臺 灣 ) 政 策 白 皮 書 : 1 面 對 網 路 時 代 新 趨 勢, 應 建 構 實 體 與 網 路 世 界 訊 息 交 換 橋 梁 與 平 臺, 藉 由 網 路 科 技 與 創 意, 使 政 府 施 政 更 具 前 瞻 性 103 年 12 月 24 日 本 院 指 示 國 發 會 協 同 其 他 部 會 研 訂 網 路 政 策 白 皮 書 政 策 白 皮 書 藉 由 公 共 政 策 網 路 參 與 平 臺 徵 集 群 眾 智 慧, 並 結 合 實 體 徵 詢 會 議, 由 全 民 共 同 協 作 完 成, 並 以 ide@ Taiwan 2020( 創 意 臺 灣 ) 政 策 白 皮 書 為 正 式 名 稱, 作 為 各 部 會 推 動 網 路 相 關 政 策 之 指 導 原 則 2 施 政 願 景 及 主 要 內 容 : (1) 施 政 願 景 : 集 聚 眾 人 智 慧, 於 2020 年 前 建 構 具 有 idea idea - 智 慧 (intelligent) 臺 灣 數 位 (digital) 國 家 電 子 化 政 府 (e-government) 與 全 民 普 及 (accessible)- 概 念 之 網 路 智 慧 新 臺 灣, 塑 造 臺 灣 全 民 未 來 優 質 生 活 (2) 主 要 內 容 : 包 含 基 礎 環 境 透 明 治 理 智 慧 生 活 網 路 經 濟 及 智 慧 國 土 等 五 大 構 面, 其 中,, 基 礎 環 境 構 面 旨 在 透 過 調 適 虛 擬 世 界 法 規 提 供 完 善 及 便 捷 之 資 通 訊 設 備 與 環 境, 以 及 強 化 網 路 資 訊 安 全 與 隱 私 維 護, 打 造 數 位 世 代 堅 實 之 基 礎 建 設 ; 其 他 4 個 構 面 則 分 別 觸 及 資 通 訊 科 技 在 治 理 國 土 經 濟 與 生 活 等 層 面 之 拓 展 與 應 用 10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3 政 策 白 皮 書 已 於 104 年 8 月 5 日 經 本 院 核 備 辦 理, 將 秉 持 以 民 為 本 公 私 協 力 與 創 新 施 政 之 核 心 理 念, 發 揮 劍 及 履 及 精 神, 落 實 推 動 政 策 白 皮 書 ( 五 ) 推 動 國 家 發 展 計 畫 : 國 家 發 展 計 畫 (102 至 105 年 ) 將 於 105 年 底 屆 滿, 政 府 刻 正 研 擬 國 家 發 展 計 畫 (106-109 109 年 ), 預 定 105 年 6 月 底 完 成, 以 引 導 各 部 會 編 擬 施 政 計 畫 ( 六 ) 協 調 推 動 愛 臺 12 建 設 : 1 愛 臺 12 建 設 322 項 行 動 計 畫 執 行 重 點 如 下 : - 有 關 本 計 畫 104 年 度 政 府 投 資 部 分, 可 支 用 預 算 約 2,615 億 元, 截 至 第 4 季 止, 累 計 執 行 數 2,417 億 元, 預 算 執 行 率 約 92.43% - 陸 續 完 成 北 高 捷 運 臺 鐵 都 會 捷 運 化 國 道 1 號 五 股 楊 梅 段 拓 寬 工 程 高 雄 洲 際 貨 櫃 中 心 第 1 期 工 程 高 雄 展 覽 館 臺 中 港 物 流 專 業 區 公 共 設 施 新 建 工 程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第 一 航 廈 及 南 北 跑 道 改 善 寬 頻 管 道 建 置 產 業 園 區 創 新 開 發 下 水 道 建 設 花 東 線 鐵 路 電 氣 化 通 車 員 林 市 區 鐵 路 高 架 化 通 車 等 多 項 成 果 未 來 將 持 續 積 極 推 動 桃 園 機 場 捷 運 蘇 花 改 計 畫 桃 園 航 空 城 核 心 計 畫 新 竹 生 醫 園 區 中 興 新 村 高 等 研 究 園 區 高 速 鐵 路 站 區 開 發 高 雄 洲 際 貨 櫃 中 心 第 2 期 工 程 農 村 再 生 等 重 大 專 案 計 畫 2 為 確 保 愛 臺 12 建 設 目 標 效 益 之 達 成, 國 發 會 已 函 頒 愛 臺 12 建 設 政 府 投 資 部 分 推 動 管 制 作 業 計 畫,, 按 季 檢 核 各 項 實 施 計 畫 之 執 行 情 形 與 成 效 ; 另 為 吸 引 民 間 投 資 並 減 輕 政 府 財 政 負 擔, 已 請 各 機 關 依 據 跨 域 加 值 公 共 建 設 財 務 規 劃 方 案,,,, 檢 討 提 升 計 畫 自 償 率, 並 依 國 內 外 情 勢 變 化, 適 時 滾 動 調 整, 以 加 速 計 畫 之 推 動 與 落 實 ( 七 ) 推 動 創 新 創 業 發 展 : 為 達 成 為 青 年 找 出 路 及 為 企 業 找 機 會 之 施 政 目 標, 本 院 成 立 創 新 創 業 政 策 會 報, 整 合 各 部 會 相 關 方 案 及 資 源, 發 揮 綜 合 效 應, 協 助 年 輕 人 提 高 創 業 之 動 機 與 能 量 相 關 措 施 說 明 如 下 : 1 在 鼓 勵 社 會 創 新 與 青 年 創 業 方 面 : (1) 建 置 青 年 創 業 及 圓 夢 網 : 整 合 13 個 部 會 48 項 創 業 資 源, 以 需 求 者 導 向 打 造 一 站 式 創 業 入 口 網 站, 有 效 掌 握 政 府 及 民 間 創 業 資 源 (2) 打 造 青 創 基 地 : 在 金 華 官 邸 打 造 青 創 基 地, 提 供 創 業 資 訊 業 師 等 服 務, 透 過 實 體 及 網 路 不 同 場 域 互 動 交 流 (3) 推 動 社 會 企 業 發 展 :104 年 5 月 正 式 啟 動 社 企 聚 落, 成 為 社 會 議 題 及 培 育 新 創 社 會 企 業 之 重 要 合 作 交 流 平 臺, 截 至 12 月 底 止, 已 有 10 家 社 會 企 業 進 駐 並 辦 理 逾 百 場 社 企 小 聚 (4) 活 化 空 總 創 新 基 地 (TAF): 以 開 放 原 創 正 向 核 心 理 念, 鼓 勵 多 元 與 跨 界 之 創 新 活 動, 讓 TAF 成 為 最 佳 之 創 新 學 習 園 區 2 在 鬆 綁 創 業 法 規 方 面 : (1) 人 才 引 進 部 分 : 已 鬆 綁 外 籍 白 領 人 才 引 進 研 發 替 代 役 員 額 核 配 與 技 術 作 價 入 股 緩 課 規 定, 放 寬 創 新 新 創 事 業 聘 僱 外 籍 專 業 人 士 之 雇 主 資 本 ( 營 業 額 ) 限 制 聘 僱 外 籍 專 業 人 士 102
經 濟 及 能 源 之 工 作 經 驗 限 制 創 新 新 創 僑 外 資 事 業 外 籍 主 管 之 適 用 範 圍 及 人 數 限 制 等 ; 友 善 外 國 人 來 臺 創 業, 已 於 104 年 7 月 開 辦 創 業 家 簽 證, 提 供 創 業 家 便 利 居 留 條 件 (2) 事 業 運 作 部 分 : 修 正 公 司 法 增 訂 閉 鎖 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專 節, 使 創 業 家 及 投 資 人 自 行 約 定 最 有 利 於 公 司 運 作 之 公 司 章 程 或 契 約 規 範 ; 制 定 有 限 合 夥 法, 允 許 新 商 業 組 織 型 態 設 立, 使 投 資 者 與 經 營 者 分 擔 不 同 責 任 (3) 企 業 申 設 部 分 : 放 寬 大 學 育 成 中 心 得 提 供 新 創 企 業 做 為 公 司 登 記 所 在 地 ; 簡 化 外 國 公 司 來 臺 設 立 有 關 銀 行 開 戶 對 保 流 程 辦 理 税 籍 登 記 程 序 ; 簡 化 線 上 開 辦 企 業 程 序, 放 寬 代 理 人 得 代 理 當 事 人 完 成 線 上 申 辦 3 在 強 化 國 際 鏈 結 方 面 : (1) 推 動 國 際 創 新 創 業 園 區 : 定 名 為 臺 灣 新 創 競 技 場 (TSS), 開 設 海 外 加 速 器 培 訓 營 與 Y Combinator 等 十 大 國 際 加 速 器 合 作, 並 帶 領 新 創 團 隊 參 與 國 際 知 名 大 型 創 業 活 動 ( 如 : 新 加 坡 Echelon 舊 金 山 Disrupt 等 ), 大 幅 提 高 臺 灣 創 新 創 業 之 國 際 能 見 度 (2) 成 立 臺 灣 創 新 創 業 中 心 :104 年 6 月 正 式 啟 動, 為 亞 洲 第 1 個 在 美 國 矽 谷 設 立 創 新 創 業 中 心 之 國 家, 已 選 拔 26 隊 赴 美, 其 中 12 隊 進 駐 矽 谷 加 速 器 (3) 打 造 臺 灣 創 新 快 製 媒 合 中 心 :104 年 3 月 啟 動, 協 助 將 創 意 實 現 為 產 品, 截 至 12 月 底 止, 已 協 助 95 件 案 源 媒 合, 已 有 20 件 成 功 4 在 協 助 新 創 事 業 取 得 資 金 方 面 : (1) 擴 大 創 業 天 使 計 畫 : 提 供 新 創 事 業 早 期 資 金, 協 助 新 創 事 業 成 長,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通 過 193 案, 累 計 核 准 資 金 超 過 6.56 億 元 (2) 辦 理 創 業 拔 萃 方 案 投 資 計 畫 : 引 導 國 內 外 創 投 資 金 投 資 臺 灣 早 期 新 創 事 業, 已 通 過 矽 谷 500 Startups AppWorks 等 5 家 創 投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總 募 集 資 金 約 136 億 元, 國 發 基 金 投 資 金 額 約 33 億 元 (3) 成 立 臺 灣 矽 谷 科 技 基 金 :104 年 5 月 通 過 作 業 要 點, 政 府 投 資 金 額 為 1.2 億 美 元, 將 與 民 間 合 作 投 資 臺 灣 與 美 國 矽 谷 新 創 事 業, 促 進 臺 灣 與 矽 谷 之 人 才 技 術 及 資 金 鏈 結,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通 過 Vivo 1 家 創 投 公 司, 預 計 募 集 資 金 約 33 億 元 (4) 開 放 民 間 股 權 群 眾 募 資 : 強 化 新 創 事 業 籌 資 管 道, 我 國 成 為 亞 洲 第 2 個 實 施 此 制 度 之 國 家,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有 6 家 業 者 獲 准 ( 八 ) 推 動 育 才 留 才 及 攬 才 相 關 策 略 及 措 施 : 1 落 實 推 動 育 才 留 才 及 攬 才 整 合 方 案 : : 本 方 案 自 103 年 4 月 29 日 起 實 施, 由 相 關 部 會 就 育 才 留 才 及 攬 才 3 面 向 9 項 策 略 共 同 推 動 103 年 執 行 成 果 包 括 : 培 育 及 訓 練 專 業 人 才 約 58 萬 人 次, 提 供 約 13 萬 人 次 參 與 實 習, 協 助 近 6 萬 人 次 取 得 專 業 認 證, 協 助 約 13 萬 人 次 就 業 或 創 業, 並 延 攬 993 名 海 外 專 業 人 才 來 臺 等, 後 續 仍 將 積 極 協 調 相 關 機 關 落 實 推 動 10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2 推 動 人 力 加 值 培 訓 產 業 發 展 方 案 : : 本 方 案 自 103 年 7 月 4 日 起 實 施, 由 相 關 部 會 就 強 化 供 給 開 發 需 求 及 塑 造 環 境 3 面 向 8 項 策 略 共 同 推 動 103 年 亮 點 項 目 執 行 成 效 包 括 : 由 經 濟 部 協 調 工 具 機 等 11 個 產 業 建 立 由 產 業 主 導 的 培 訓 供 需 對 話 機 制 由 教 育 部 協 助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等 4 所 學 校 建 立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由 勞 動 部 研 擬 並 推 動 職 能 基 準 發 展 與 應 用 方 案,,,, 奠 定 培 訓 產 業 發 展 基 礎 104 年 擇 定 研 擬 民 間 培 訓 產 業 發 展 推 動 計 畫 ( 草 案 ) 建 置 培 訓 產 業 資 訊 平 臺 及 鼓 勵 中 高 齡 勞 工 主 動 參 訓 等 3 項 推 動 措 施 列 為 亮 點 項 目, 後 續 將 積 極 協 調 相 關 機 關 落 實 推 動 3 強 化 優 秀 僑 外 生 留 臺 工 作 行 動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 本 行 動 計 畫 自 103 年 7 月 1 日 起 實 施, 由 相 關 部 會 共 同 推 動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透 過 配 額 評 點 留 臺 工 作 之 僑 外 生 已 達 1,747 人, 另 配 合 國 內 就 業 市 場 及 經 濟 情 勢 進 行 相 關 檢 討 後, 本 行 動 計 畫 於 104 年 底 刪 除 薪 資 評 分 項 目, 原 限 額 2,500 名 僑 外 生 總 額 管 控 亦 取 消, 不 設 上 限 預 期 放 寬 後, 可 增 加 雇 主 用 人 彈 性, 並 提 高 僑 外 生 留 臺 工 作 機 會 與 意 願 4 推 動 全 球 競 才 方 案 : : 本 方 案 於 104 年 9 月 8 日 由 本 院 核 定 實 施, 規 劃 啟 動 全 球 攬 才 - 建 立 網 實 整 合 全 球 攬 才 服 務 中 心 啟 動 全 球 攬 才 - 整 合 建 立 海 外 人 才 網 絡 提 高 我 國 競 才 條 件 及 建 構 友 善 留 才 環 境 等 四 大 策 略 重 點 工 作 包 括 : 建 立 我 國 國 家 層 級 單 一 網 路 平 臺 (Contact Taiwan), 成 立 行 政 院 全 球 攬 才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以 網 實 合 一 方 式, 提 供 互 動 式 專 責 諮 詢 服 務, 並 篩 選 國 家 未 來 重 點 發 展 產 業, 結 合 公 協 會 力 量, 延 攬 目 標 國 家 之 特 定 產 業 關 鍵 人 才 支 援 學 研 機 構 及 國 內 企 業 競 逐 人 才, 調 整 現 行 彈 性 薪 資 制 度, 改 變 齊 頭 式 平 等 之 補 助 方 式, 以 國 際 水 準 之 薪 資 延 攬 及 留 用 特 殊 優 秀 學 研 人 才, 另 配 合 營 造 友 善 生 活 環 境, 簡 便 工 作 居 留 程 序 加 強 退 休 保 障 協 助 解 決 居 住 問 題 修 正 通 過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及 強 化 企 業 留 才 誘 因 等 措 施, 整 合 各 部 會 資 源, 充 實 我 國 人 才 資 本 ( 九 ) 推 動 法 規 鬆 綁 : 1 外 國 商 會 及 工 總 建 言 協 調 方 面 : 本 期 檢 討 美 歐 日 等 外 國 商 會 及 全 國 工 業 總 會 所 提 約 475 項 建 言, 召 開 16 場 協 調 會 議, 就 確 認 化 學 物 質 登 錄 單 一 窗 口 相 關 事 宜 化 粧 品 刊 登 廣 告 國 內 發 展 液 化 天 然 氣 產 業 之 適 法 性 食 品 分 廠 分 照 建 立 藥 品 專 利 連 結 與 資 料 專 屬 權 等 業 務, 持 續 推 動 法 規 鬆 綁 相 關 事 宜 2 推 動 虛 擬 世 界 發 展 法 規 調 適 規 劃 方 案 : 本 院 首 次 使 用 網 路 社 群 g0v 零 時 政 府 之 vtaiwan.tw 線 上 法 規 討 論 平 臺 (https (https://vtaiwan.tw) 進 行 網 路 意 見 徵 集, 並 自 104 年 3 月 至 10 月, 召 開 8 場 線 上 諮 詢 會 議, 以 擴 大 民 間 參 與 3 推 動 經 商 環 境 改 革 :104 年 10 月 世 界 銀 行 發 布 2016 經 商 環 境 報 告,,,, 我 國 經 商 便 利 度 (Ease of Doing Business, EoDB) 全 球 排 名 第 11 名, 為 政 府 97 年 10 月 宣 示 推 動 改 革 以 來 全 球 最 佳 排 名 4 推 動 良 好 法 規 實 務 : 自 104 年 12 月 1 日 起, 各 機 關 訂 定 修 正 及 廢 止 法 規 命 令 草 案 預 告 104
經 濟 及 能 源 期 間, 原 則 不 得 少 於 14 日, 以 提 升 法 規 透 明 化 ( 十 ) 推 動 自 由 經 濟 示 範 區 : 示 範 區 第 1 階 段 自 102 年 8 月 啟 動 後,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顯 現 成 效 如 下 : 1 整 體 成 效 : 新 進 駐 示 範 區 之 企 業 家 數 計 70 家, 包 括 進 駐 屏 東 農 業 生 技 園 區 40 家 進 駐 自 由 貿 易 港 區 30 家, 新 增 投 資 額 達 105 億 元 2 智 慧 物 流 :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進 出 口 貨 物 量 及 貿 易 值 分 別 為 773.67 萬 噸 及 5,618.7 億 元, 較 103 年 同 期 成 長 9.18% 及 7.26%; 臺 北 港 汽 車 進 出 口 量 104 年 1 月 至 10 月 達 14.56 萬 輛, 較 103 年 同 期 (14.38 萬 輛 ) 成 長 1.3% 3 國 際 健 康 : 衛 福 部 已 在 臺 北 桃 園 臺 中 及 高 雄 4 個 國 際 機 場 成 立 國 際 醫 療 服 務 中 心,,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已 超 過 21.7 萬 人 次 到 訪 4 農 業 加 值 : 農 業 生 物 技 術 園 區 已 成 立 亞 太 水 族 中 心,, 主 要 以 研 發 生 產 高 單 價 水 族 生 物 出 口 為 主, 例 如 單 價 上 萬 元 之 錦 鯉 觀 賞 魚 蝦 等 5 金 融 服 務 : 已 獲 得 多 家 國 內 外 銀 行 之 支 持, 透 過 銀 行 國 際 金 融 業 務 分 行 (OBU) 相 關 限 制 之 鬆 綁,104 年 1 月 至 10 月 OBU 稅 前 盈 餘 約 668 億 元 ; 另 金 管 會 迄 今 已 核 准 17 家 證 券 商 設 立 國 際 證 券 業 務 分 公 司 (OSU) 6 教 育 創 新 : 目 前 已 有 多 所 國 際 名 校 詢 問 相 關 合 作 事 宜,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教 育 部 已 通 過 本 國 大 學 與 國 外 大 學 合 作 辦 學 計 9 校 (14 案 ), 包 括 : 美 國 南 加 大 與 臺 北 醫 學 大 學 合 辦 學 位 專 班,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分 別 與 印 度 理 工 學 院 英 國 利 物 浦 大 學 合 辦 學 位 專 班,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與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洛 杉 磯 分 校 日 本 東 京 工 業 大 學 合 辦 學 位 專 班 等 ( 十 一 ) 合 理 配 置 政 府 重 大 公 共 建 設 資 源 : 政 府 公 共 建 設 經 費 之 投 入, 可 促 進 經 濟 成 長, 並 創 造 就 業 機 會 為 持 續 維 持 國 家 經 濟 成 長 動 能, 本 院 105 年 度 公 共 建 設 經 費 編 列, 在 考 量 計 畫 必 要 性 迫 切 性 政 策 引 導 跨 域 加 值 等 效 益 進 行 審 議 後, 經 104 年 8 月 20 日 本 院 院 會 通 過 送 貴 院, 依 照 貴 院 審 議 結 果, 總 計 核 列 1,812 億 元 10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06
交通及建設 捌 交通及建設 一 加速交通工程建設 加速交通工程建設 提升運輸服務品質 (一)鐵路 鐵路 1 鐵路立體化 鐵路立體化 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已於 104 年 8 月 27 日完成愛河段地下化工程 日完成愛河段地下化工程 持續施作中華三路段 持續施作中華三路段 民族路段 民族路段 大順路段隧道工程及高雄車站工程 大順路段隧道工程及高雄車站工程 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95% 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左營計畫 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左營計畫 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左營計畫 已完成中華一路南隧道工程 已完成中華一路南隧道工程 道工程 持續施作新 庄子路至中華一路段隧道工程 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 庄子路至中華一路段隧道工程 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91.18% 91.18% 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 鳳山計畫 鳳山計畫 持續施作鳳山車站 持續施作鳳山車站 鳳松路段及正義路段隧道工程 鳳松路段及正義路段隧道工程 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 為 44.2% 44.2%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及用地取得作業 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及用地取得作業 2 臺鐵捷運化 臺鐵捷運化 臺鐵高雄 臺鐵高雄 臺鐵高雄 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 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 已於 104 年 8 月 23 日完成屏東至潮 州間鐵路高架電氣化通車 10 月 15 日潮州車輛基地啟用 截至 12 月底止 總進度為 98.7% 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化捷運化計畫 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化捷運化計畫 施作松竹至大慶段 施作松竹至大慶段 豐原至頭家厝段鐵路橋梁工 程 臺中車站等 5 座既有車站高架化工程及新設 5 座高架通勤車站工程 座高架通勤車站工程 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83.12% 83.12%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後續建設計畫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後續建設計畫( 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後續建設計畫(基隆 基隆 苗栗段)(94 苗栗段)(94 年至 105 年) 截至 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98.39% 98.39% 3 其他整建 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 其他整建 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 基隆火車站都市更新站區遷移計畫 已於 104 年 6 月 29 日舉行基隆新站啟用 典禮 臺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 截至 臺 典禮 臺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94 臺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94 年至 104 年) 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99.76% 99.76% 臺 鐵南迴鐵路臺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 鐵南迴鐵路臺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 辦理用地取得 辦理用地取得 設計及先期工程等作業 設計及先期工程等作業 4 高速鐵路 高速鐵路 高鐵苗栗站 高鐵苗栗站 彰化站及雲林站已於 彰化站及雲林站已於 104 年 12 月 1 日通車 日通車 目前高速鐵路營運 班次每日雙向開行 130 班次至 156 班次 班次 每日平均運量約 13.9 萬人次 萬人次 (二)捷運系統工程 捷運系統工程 1 臺北市政府刻正辦理環狀線( 臺北市政府刻正辦理環狀線(第 1 階段) 階段) 萬大線第 1 階段及信義線東延段等路線施工 階段及信義線東延段等路線施工 新 北市政府刻正辦理淡海輕軌路線施工 北市政府刻正辦理淡海輕軌路線施工 以及三鶯線 以及三鶯線 安坑輕軌之設計作業中 安坑輕軌之設計作業中 2 高雄都會區捷運系統 高雄都會區捷運系統 高雄環狀輕軌捷運第 1 階段(C1 階段(C1(C1-C4)已於 C4)已於 104 年 10 月 16 日通車 日通車 高雄市政府刻正辦理環狀輕軌捷運第 1 階段(C4 階段(C4(C4-C14)施工及第 C14)施工及第 2 階段設計作業 階段設計作業 3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97.33% 97.33% 另 機場捷運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計畫預定 107 年 6 月底完工通車 月底完工通車 土建工程標已於 103 年開始 施工作業 施工作業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機場捷運延伸線已完成 A22 車站及橫渡線連續壁施工 車站及橫渡線連續壁施工 現正持續進行 A22 車站站體施作及橫渡線中間柱施作 車站站體施作及橫渡線中間柱施作 4 其他重要都會區捷運系統 其他重要都會區捷運系統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62% 62% 107
行政院施政報告 (三)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1 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第 2 期工程計畫 期工程計畫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98.41% 98.41% 2 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 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 善計畫 A1 標蘇澳隧道北上線 104 年 7 月 3 日貫通 日貫通 B2 標觀音隧道 北上線 11 月 14 日全線貫通 日全線貫通 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59.43% 59.43% 3 台 9 線南迴公路拓寬改善計畫 線南迴公路拓寬改善計畫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78.81% 78.81% 本計畫導入碳 足跡管理並利用隧道開挖土石方辦理養灘工程 足跡管理並利用隧道開挖土石方辦理養灘工程 養灘工程已於 104 年 7 月 7 日完工 日完工 4 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新建工程 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新建工程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總進度為 3.53% 3.53% 第 3 標已完成國 際競圖 際競圖 目前設計中 目前設計中 5 金門大橋建設計畫 金門大橋建設計畫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計畫總進度為 73.68% 73.68% 工程進度為 34.21% 34.21% 預定 106 年 11 月完工 月完工 (四)公共運輸服務 公共運輸服務 1 公路公共運輸計畫 公路公共運輸計畫 (1)公共運輸市占率已由 98 年之 13.4% 13.4% 逐年提升至 103 年之 16% 16% (2)偏遠路線一條不減 偏遠路線一條不減 透過補貼已無路線停駛 透過補貼已無路線停駛 甚至開發新路線 甚至開發新路線 維護基本民行 維護基本民行 (3)自 99 年起至 104 年止 年止 已補助市區公車及公路客運業者汰換 3,902 輛老舊公車 輛老舊公車 (4)推動鼓勵老舊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措施 推動鼓勵老舊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措施 自 101 年至 104 年止 年止 補助 8,797 輛老舊計程 車汰換為全新計程車 車汰換為全新計程車 計程車平均車齡由 101 年之 7.57 年下降至 104 年之 7.3 年 (5)截至 104 年止 年止 已有 1 萬 7,760 輛計程車換裝新式計費表 輛計程車換裝新式計費表 2 建構無障礙交通環境 建構無障礙交通環境 (1)打造臺鐵無障礙環境 打造臺鐵無障礙環境 截至 104 年止 年止 有關車站增設無障礙電梯部分 有關車站增設無障礙電梯部分 已完成 106 站 月臺提高部分 月臺提高部分 已初步完成第 1 階段提高至 92 公分 公分 (2)補助無障礙計程車 補助無障礙計程車 截至 104 年止 年止 無障礙計程車營運數量計 404 輛 (3)推廣低地板公車 自 99 年起至 104 年止 已補助公路客運及市區公車業者購置累計 2,350 輛低地板公車( 輛低地板公車(含通用無障礙大客車) 含通用無障礙大客車) 促使市區公車低地板比例由 98 年之 7.2%提高達 7.2%提高達 46%以上 46%以上 以上 3 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90 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90 年至 104 年) 第 1 階段城際客車( 階段城際客車(太魯閣號)48 太魯閣號)48 輛及通 勤電聯車(EMU700 勤電聯車(EMU700 型)160 輛已於 97 年 4 月全數交車完畢 第 2 階段城際客車( 階段城際客車(普悠瑪號)136 普悠瑪號)136 輛 102 年 12 月底全數交車完畢並投入營運 月底全數交車完畢並投入營運 後續增購 32 輛城際客車部分 輛城際客車部分 其中普悠瑪 號 16 輛於 104 年 12 月 24 日交車 日交車 太魯閣號 16 輛預定 105 年 3 月底全數完成交車 月底全數完成交車 通勤 電聯車(EMU800 電聯車(EMU800 型)296 輛 104 年 5 月底全數交車完畢並投入營運 月底全數交車完畢並投入營運 後續增購 48 輛通勤電 聯車部分 聯車部分 預定 105 年 12 月底前完成交車 月底前完成交車 (五)港埠 港埠 1 推動港埠重大工程提升服務能量 推動港埠重大工程提升服務能量 完成 完成 自航式挖泥船汰換計畫 自航式挖泥船汰換計畫 持續推動 持續推動 臺北商港 108
交通及建設 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 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 基隆港 基隆港 基隆港 臺北港及蘇澳港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計 畫 臺中港北側淤沙區漂飛沙整治第 臺中港北側淤沙區漂飛沙整治第 3 期工程 期工程 臺中港優質港區及綠色港埠發展計 畫 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 南星土地開 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 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 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 2 期工程計畫 期工程計畫 南星土地開 發計畫 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 高雄港中島商港區倉庫改建計畫 高雄港港區 發計畫 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 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 高雄港中島商港區倉庫改建計畫 高雄港中島商港區倉庫改建計畫 高雄港港區 污水系統工程( 污水系統工程(第 2 期) 及 高雄港及安平港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計畫 高雄港及安平港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計畫 等 以 滿足未來客貨運量需求 滿足未來客貨運量需求 2 推動 推動 自由貿易港區 自由貿易港區 招商作業 招商作業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各海港自由貿易港區共計有 各海港自由貿易港區共計有 80 家事業 家事業 進出口貿易量為 881.49 萬噸 萬噸 貿易值達 3,233.29 億元 億元 3 持續推動港埠設施由民間業者投資興建及經營 持續推動港埠設施由民間業者投資興建及經營 臺北港 BOT 貨櫃碼頭已 貨櫃碼頭已完成 4 座碼頭( 座碼頭(北 3 至北 5 北 6)投入營運 入營運 至後 3 座碼頭( 座碼頭(北 7 至北 9)將視營運 9)將視營運狀況 將視營運狀況 狀況 適時投入營運 適時投入營運 高雄 港洲際貨櫃中心第 1 期工程計畫 BOT 案 已完成 4 座碼頭( 座碼頭(108 至 111) 111)投入營運 入營運 臺中港 部分持續辦理港區 部分持續辦理港區土地招商業務 港區土地招商業務 土地招商業務 104 年計有 32 家廠商簽訂新約 家廠商簽訂新約 總投資金額約 67 億元 億元 預估年產值可達 100 億元 億元 4 加強國內商港港 加強國內商港港埠建設 國內商港港埠建設 埠建設 積極辦理澎湖金龍頭營區及布袋港專用區開發計畫 積極辦理澎湖金龍頭營區及布袋港專用區開發計畫 布袋港專用區開發計畫 強化金門 強化金門 馬祖地區國內商港整體規劃 馬祖地區國內商港整體規劃 建設 建設 經營及管理 經營及管理 金門水頭新港區港池浚填及料羅港區老 舊碼頭整建等 2 項工程 項工程 均已於 102 年底完成 年底完成 並於 103 年展開水頭港客運中心設計作業 年展開水頭港客運中心設計作業 預定 106 年動工 年動工 108 年完工 年完工 連江縣政府刻依 連江縣政府刻依 馬祖港埠建設計畫(101 馬祖港埠建設計畫(101 年至 105 年) 辦理南竿福澳 辦理南竿福澳 北竿白沙 北竿白沙 西莒青帆 西莒青帆 東莒猛澳及東引中柱等 5 碼頭區之港埠基礎建設 碼頭區之港埠基礎建設 其中福澳碼頭區港埠設施基礎工程部分 其中福澳碼頭區港埠設施基礎工程部分 已於 103 年 10 月 9 日完成 完成 行政旅運大樓及港 區公共設施 區公共設施 預定於 105 年 4 月完成 月完成 白沙碼頭區浮動碼頭工程已於 104 年 6 月完成 月完成 東 莒猛澳碼頭新建工程於 104 年 5 月開工 月開工 預定於 106 年 7 月完成 月完成 其餘基礎設施改善 其餘基礎設施改善工程 基礎設施改善工程 工程 預定於 105 年底前辦理完成 年底前辦理完成 (六)海運 海運 1 接辦航海人員測驗 接辦航海人員測驗 自 101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計辦理 14 次 總計參測人 數 8,882 人 合格人數 2,252 2,252 人 2 與國際公約接軌 與國際公約接軌 因應 因應 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 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 (STCW)2010 修正案生效 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全面施行 日全面施行 配合辦理船員專業訓練 配合辦理船員專業訓練 104 年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訓練人數 計 2 萬 4,906 人次 人次 另因應 另因應 2006 年海事勞工公約 年海事勞工公約 (MLC2006) (MLC2006)修正案生效施行 修正案生效施行 已委託 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為 MLC 驗證機構 驗證機構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完成 完成 海事勞工公約符 合聲明第 I 部分(PART 計核發 部分(PART I) I) 計核發 111 份 我國國籍船舶已完成檢驗計 133 艘 (七)空運 空運 1 場站建設 場站建設 (1)國際機場部分 國際機場部分 桃園國際機場已完成北跑道土建工程 桃園國際機場已完成北跑道土建工程 已於 104 年 12 月 24 日開放營運 日開放營運 109
行政院施政報告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委託設計及技術服務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委託設計及技術服務 已於 11 月 30 日決標 日決標 將展開後 續設計與新建工程 續設計與新建工程 並以 109 年完工為目標 年完工為目標 另 高雄國際機場 2035 年整體規劃 年整體規劃 已 於 104 年 12 月提出修正期中報告 月提出修正期中報告 12 月 1 日核定 核定 高雄機場跑道整建工程 高雄機場跑道整建工程 之基本設 計 刻正辦理工程細部設計 刻正辦理工程細部設計 高雄機場北側都市計畫劃定為機場用地取得計畫 高雄機場北側都市計畫劃定為機場用地取得計畫 高雄機場北側都市計畫劃定為機場用地取得計畫 截 截 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已取得 21.65 公頃用地 公頃用地 105 年將依計畫賡續辦理用地取得作業 年將依計畫賡續辦理用地取得作業 (2)國內機場部分 國內機場部分 松山機場 松山機場 2030 年整體規劃 年整體規劃 報告 報告 已於 104 年 7 月完成 月完成 並由本院 審查中 審查中 松山機場跑道整建工程 松山機場跑道整建工程 松山機場跑道整建工程 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於 104 年 10 月 22 日辦理公 告招標 告招標 另 臺中機場 2035 年整體規劃 年整體規劃 於 104 年 12 月提出期中報告 月提出期中報告 臺中機場興 臺中機場興 建聯絡滑行道 2 工程 工程 於 104 年 11 月 10 日完成發包 日完成發包 臺中機場既有航廈整體改善工 臺中機場既有航廈整體改善工 程 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於 104 年 9 月 25 日辦理公告招標 日辦理公告招標 臺中機場過夜機坪工 臺中機場過夜機坪工 程先期規劃 程先期規劃 已於 104 年 10 月 12 日核定 日核定 2 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 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 有關 有關 桃園航空城計畫機場園區 桃園航空城計畫機場園區 附近地區( 附近地區(第 1 期)特定區特 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納入徵收必要性預備聽證會議 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納入徵收必要性預備聽證會議 之聽證作業 之聽證作業 經交通部依貴院交通委員 會 104 年 4 月 15 日決議檢討規劃後 日決議檢討規劃後 修正相關執行計畫並於 10 月 3 日至 11 月 15 日間之 6 個週末假日( 個週末假日(扣除 10 月 10 日 11 日國慶假日) 日國慶假日) 同時段 同時段 分兩場地共計舉辦 24 場次預 備聽證會議 備聽證會議 各場次之民眾書面陳述意見及現場發言內容 各場次之民眾書面陳述意見及現場發言內容 已參照貴院議事錄採逐字稿方 式製作會議實錄 式製作會議實錄 104 年 12 月中旬公布於交通部及該部民用航空局網站供公開閱覽 月中旬公布於交通部及該部民用航空局網站供公開閱覽 3 充實航管及助導航設施 充實航管及助導航設施 (1)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塔臺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塔臺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 期程自 102 年至 107 年 新建工程委託設 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已完成園區之工程細部設計 已完成園區之工程細部設計 並規劃於 105 年第 2 季開始辦 理土建作業 理土建作業 塔臺自動化系統已於 104 年 11 月 27 日完成系統採購案評選及決標作業 日完成系統採購案評選及決標作業 (2)持續汰換航管及助導航設施 持續汰換航管及助導航設施 執行 執行 汰換桃園 汰換桃園 臺中終端航管雷達計畫 臺中終端航管雷達計畫 均按原規劃 均按原規劃 時程完成設備汰換及通過相關測試 時程完成設備汰換及通過相關測試 並已分別於 104 年 5 月 12 日及 12 月 9 日啟用 日啟用 (3)增設助導航設施 增設助導航設施 馬公機場 馬公機場 20 跑道增設儀器降落系統(ILS) 跑道增設儀器降落系統(ILS)及簡式進場燈案 (ILS)及簡式進場燈案 及簡式進場燈案 及 臺 南機場 18L 跑道增設儀器降落系統(ILS) 跑道增設儀器降落系統(ILS)案 (ILS)案 均按原規劃時程完成設備架設及通過相 均按原規劃時程完成設備架設及通過相 關測試 關測試 並已分別於 104 年 6 月 25 日及 10 月 15 日啟用 日啟用 4 推動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 推動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計有 34 家事業營運 家事業營運 進出口貿易值 達 3,030.5 億元 億元 (八)海空運兩岸事務 海空運兩岸事務 1 金馬小三通 金馬小三通 104 104 年金廈及金泉航線載運人數計 176 萬 2,411 人次 人次 貨運量 72 萬 2,288 計 費噸 費噸 同期間馬祖福州航線載運人數為 4 萬 4,193 人次 人次 2 海運直航 海運直航 自推動直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船舶達 11.4 萬艘次 萬艘次 載運旅客 138 萬人次 萬人次 貨運量部分 貨運量部分 總裝卸貨物計 6.7 億計費噸 億計費噸 110
交通及建設 3 空運直航 空運直航 104 年客運共計飛航 7 萬 2,008 架次 架次 載運旅客 1,182 萬人次 萬人次 平均載客率為 77.91% 77.91% 貨運共計載運 20.2 萬噸貨物 萬噸貨物 二 落實以客為尊核心價值 落實以客為尊核心價值 持續提供誠信效率郵政服務 持續提供誠信效率郵政服務 規 劃通訊整體資源及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 (一)提供誠信效率郵政及儲匯服務 提供誠信效率郵政及儲匯服務 政及儲匯服務 1 104 年兩岸直接通郵服務每日平均互寄平常函件約 2 萬 7,35 7,357 件 掛號函件約 2,811 2,811 件 均較 103 年同期減少 年同期減少 每日平均互寄包裹約 545 件 快捷郵件約 2,031 件 兩岸郵政速遞 (快捷) 快捷)郵件約 865 件 兩岸郵政 e 小包約 835 件 均較 103 年同期增加 年同期增加 2 104 年儲金每日平均結存 5 兆 7,639 億 2,114 萬 5,000 元 較 103 年同期成長 6.19% 6.19% 兩 岸直接通匯服務 岸直接通匯服務 共匯出 11 億 6,521 萬餘元 萬餘元 匯入 2 億 9,546 萬餘元 萬餘元 均較 103 年同期 減少 減少 (二)規劃通訊整體資源及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 規劃通訊整體資源及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 1 辦理國家通訊整體資源規劃 辦理國家通訊整體資源規劃 持續辦理我國無線電頻譜 持續辦理我國無線電頻譜 電信網路號碼等資源分配 電信網路號碼等資源分配 以配 合新技術及應用之發展 電信網路編碼計畫 合新技術及應用之發展 檢討 檢討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 電信網路編碼計畫 電信網路編碼計畫 等相 關通訊整體資源規劃政策 關通訊整體資源規劃政策 並依國際趨勢及國內需求進行滾動式修正公布 並依國際趨勢及國內需求進行滾動式修正公布 頻率供應計 畫 另派員參與 另派員參與 另派員參與 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 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 政府諮詢委員會(ICANN/GAC) 政府諮詢委員會(ICANN/GAC) (ICANN/GAC) 會議 會議 確保我國網際網路位址及網域名稱之權益 確保我國網際網路位址及網域名稱之權益 2 推動寬頻普及 推動寬頻普及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光纖用戶數達 473 473.71 萬戶 萬戶 無線寬頻網路帳號數 達 1,792 1,792. 92.01 萬戶 萬戶 3 持續辦理 網際網路通訊協定升級推動方案 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 網際網路通訊協定升級推動方案 定升級推動方案 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 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構)依該方案進行 IPv6 升級 升級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外部網路服務系統升級 IPv6 已完成 100% 100% 我國累計通過 IPv6 Ready Logo 金質標章認證(Phase 金質標章認證(Phase 2)296 件 居世界第 2 位 僅次於美國 僅次於美國 三 推動觀光大國行動方案 推動觀光大國行動方案 開創觀光新藍海 (一)推動觀光大國行動方案 推動觀光大國行動方案 1 優質觀光 優質觀光 (1)鼓勵中小型旅行業開發創新特色及專屬品牌 鼓勵中小型旅行業開發創新特色及專屬品牌 已輔導 3 家旅行業建立企業品牌 家旅行業建立企業品牌 47 家辦 理財務報表簽證 理財務報表簽證 30 家運用網際網路經營業務 家運用網際網路經營業務 協助旅宿業品質朝優質化精進 協助旅宿業品質朝優質化精進 旅宿業品質朝優質化精進 營造在 地特色 地特色 輔導 6 都交通節點客房數 15 間以下小型旅館轉型為青年或平價旅館 間以下小型旅館轉型為青年或平價旅館 (2)輔導成立 輔導成立 中華民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全國總工會 中華民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全國總工會 以維護導遊人員工作權益 以維護導遊人員工作權益 以維護導遊人員工作權益 減少 勞資爭議並提升旅遊品質 勞資爭議並提升旅遊品質 培育關鍵人才 培育關鍵人才 國內訓練部分計培訓 477 位關鍵人才 位關鍵人才 國外 111
行政院施政報告 訓練部分計薦送旅行業 13 名至日本 名至日本 觀光旅館業 32 名至曼谷 名至曼谷 清邁 清邁 觀光遊樂業 16 位至九州 位至九州 大阪參訪觀摩 大阪參訪觀摩 2 特色觀光 特色觀光 (1)輔導地方政府營造具獨特性 輔導地方政府營造具獨特性 唯一性 唯一性 話題性且能突顯特色之國際觀光遊憩亮點 話題性且能突顯特色之國際觀光遊憩亮點 擇選 雲林 雲林 苗栗 苗栗 新竹 新竹 嘉義 嘉義 桃園 桃園 彰化等 6 項計畫案 項計畫案 積極推動執行 積極推動執行 (2)與 google 合作辦理 合作辦理 Anytime for Taiwan 臺灣旅行無攝限 臺灣旅行無攝限 全球網路影片徵件活動 全球網路影片徵件活動 後續將邀請全球知名旅遊 Youtuber 來臺拍攝影片 來臺拍攝影片 宣傳臺灣觀光年曆 宣傳臺灣觀光年曆 發表 2015 年全 新臺灣觀光宣傳影片 新臺灣觀光宣傳影片 開拓 開拓 過境 過境 自行車 自行車 自行車 及 郵輪 郵輪 3 大主題客源市場 大主題客源市場 邀請 吳宇森 吳宇森 木村拓哉合作拍攝臺灣觀光宣傳影片 木村拓哉合作拍攝臺灣觀光宣傳影片 Time for Taiwan Taiwan 3 智慧觀光 智慧觀光 (1)推展自由行旅遊友善服務 推展自由行旅遊友善服務 輔導縣市在地特產店 輔導縣市在地特產店 便利商店 便利商店 民宿 民宿 派出所等設置 115 處借問站 處借問站 並提供專屬招牌 並提供專屬招牌 地圖資訊看板 地圖資訊看板 服務手冊 服務手冊 專屬摺頁( 專屬摺頁(中 英 日文) 日文)等 (2)結合電子票卡 結合電子票卡 推出高屏澎限定卡及宜蘭卡 推出高屏澎限定卡及宜蘭卡 包括食 包括食 宿 遊 購 行等旅遊優惠 行等旅遊優惠 讓 來臺自由行旅客 來臺自由行旅客 享受 享受 一卡在手 一卡在手 隨我暢遊 隨我暢遊 之旅遊服務新體驗 之旅遊服務新體驗 4 永續觀光 永續觀光 (1)推動臺灣好行升級計畫 推動臺灣好行升級計畫 104 年度計有 39 條路線 條路線 82 款套票營運中 款套票營運中 並配合大專( 並配合大專(學) 校院公車進校園計畫 校院公車進校園計畫 辦理屏北縣 辦理屏北縣 礁溪縣路線變更駛入校園 礁溪縣路線變更駛入校園 增加學生客源 增加學生客源 (2)成立 成立 原住民族地區觀光推動會 原住民族地區觀光推動會 積極辦理旅遊行程規劃 積極辦理旅遊行程規劃 積極辦理旅遊行程規劃 部落導覽訓練 部落導覽訓練 交通接駁 服務強化等工作 服務強化等工作 (二)陸客旅遊品質精進管理作為 陸客旅遊品質精進管理作為 1 為有效調整陸客來臺客源結構及品質優化 為有效調整陸客來臺客源結構及品質優化 積極與陸方磋商逐步增加自由行開放數量 積極與陸方磋商逐步增加自由行開放數量(已 開放 47 個城市) 個城市) 自 104 年 9 月 21 日起調升自由行數額至每日 5,000 人 2 針對購物商店私設銀聯卡刷卡機 針對購物商店私設銀聯卡刷卡機 陸客購物之稅務查核 陸客購物之稅務查核 落實商品標示 落實商品標示 食品衛生及查緝 觀光旅遊犯罪案件等問題 觀光旅遊犯罪案件等問題 經本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召開跨部會會議 經本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召開跨部會會議 由相關部會依權 責積極辦理 責積極辦理 交通部觀光局並已於 104 年 8 月成立觀光專責稽查單位 月成立觀光專責稽查單位 強化實施業務檢查 及加強稽查工作 及加強稽查工作 優先針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之違規情形加強稽查 優先針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之違規情形加強稽查 以管控觀光品質 以管控觀光品質 (三)串聯全國自行車道路網 串聯全國自行車道路網 形塑低碳樂活友善環境 形塑低碳樂活友善環境 1 103 年 8 月 6 日核定 日核定 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延伸計畫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設計畫 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延伸計畫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設計畫 通部自行車路網建設計畫 期程自 104 年至 107 年 104 年底已完成全臺第 1 條自行車環臺路線 條自行車環臺路線 全長 968 公里( 公里(另環 支線部分為 235 公里) 公里) 2 為加強該路線之友善性 為加強該路線之友善性 連續性及安全性 連續性及安全性 除依 除依 104 年環島自行車路線標誌標線試辦計 畫 施作外 施作外 並於沿線規劃 11 處兩鐵轉運站 處兩鐵轉運站 同時規劃設置 122 處補給站 處補給站 經地方政府 認可後 認可後 張貼認證標章 張貼認證標章 供騎士辨認使用 供騎士辨認使用 112
交 通 及 建 設 四 提 升 氣 象 及 地 震 測 報 能 力, 增 進 氣 象 資 訊 服 務 ( 一 ) 提 升 氣 象 及 地 震 測 報 能 力 : 1 執 行 災 害 性 天 氣 監 測 與 預 報 作 業 建 置 計 畫 (99 年 至 104 年 ), 完 成 紫 外 線 指 數 統 計 預 報 模 組 及 上 線 作 業 流 程, 透 過 鄉 鎮 預 報 系 統 所 產 製 之 網 格 化 預 報 溫 度 及 雲 量, 作 為 預 報 因 子 進 行 紫 外 線 指 數 預 報, 提 供 各 縣 市 鄉 鎮 之 紫 外 線 及 曝 曬 指 數 ; 完 成 菲 律 賓 氣 象 雷 達 資 料 顯 示 與 應 用, 擴 展 臺 灣 附 近 雷 達 資 料 涵 蓋 範 圍, 強 化 災 害 性 天 氣 即 時 監 測 能 力 ; 完 成 行 動 載 具 個 人 化 應 用, 新 增 圖 形 化 天 氣 警 特 報 警 資 訊 顯 示 查 詢, 並 增 加 透 由 社 群 網 路 (LINE) 擴 展 天 氣 警 特 報 ( 含 颱 風 ) 及 地 震 消 息 之 傳 播 效 能 ; 改 善 海 象 暴 潮 防 災 服 務 燈 號, 提 供 更 為 可 靠 之 海 岸 災 防 警 示 資 訊 予 民 眾 及 防 災 單 位 參 用 2 執 行 強 化 臺 灣 海 象 暨 氣 象 災 防 環 境 監 測 計 畫 (104 年 至 109 年 ), 完 成 雲 嘉 地 區 60 個 自 動 氣 象 或 雨 量 站 建 站 安 裝 工 作 ; 完 成 臺 灣 海 峽 中 部 ( 七 美 ) 與 北 海 岸 ( 富 貴 角 ) 等 2 處 資 料 浮 標 站 建 置 布 放 作 業 ; 完 成 外 澳 岸 基 波 流 雷 達 站 建 置 3 執 行 強 地 動 觀 測 第 4 期 計 畫 - 建 置 新 一 代 地 震 觀 測 系 統 (99 年 至 104 年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完 成 5 座 井 下 地 震 站 井 體 工 程 與 儀 器 之 委 外 製 作 與 安 裝 ; 持 續 研 發 地 震 測 報 技 術, 加 強 地 震 偵 測 率 降 低 地 震 定 位 誤 差 縮 短 地 震 速 報 時 效 與 增 加 地 震 資 訊 服 務 產 品 4 執 行 海 象 防 災 技 術 研 究 計 畫 (101 年 至 104 年 ), 完 成 波 浪 系 集 預 報 系 統 上 線 作 業 ; 持 續 進 行 海 流 模 式 技 術 開 發 與 海 象 觀 測 技 術 改 進, 完 成 資 料 浮 標 站 網 104 年 度 更 換 工 作 5 劇 烈 天 氣 監 測 系 統 (QPESUMS) 新 增 格 點 化 降 雨 估 計 信 心 度 產 品, 推 廣 至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及 農 委 會 水 土 保 持 局 進 行 雨 量 警 戒 應 用, 並 持 續 開 發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之 各 座 機 場 即 時 閃 電 資 料 顯 示 及 警 示 功 能 另 持 續 因 應 鐵 公 路 運 輸 觀 光 景 點 及 各 地 方 政 府 轄 管 區 域 雨 量 警 戒 值 之 變 動, 更 新 相 關 客 製 化 警 戒 資 訊, 做 為 交 通 運 輸 重 要 遊 憩 據 點 及 防 救 災 作 業 海 氣 象 災 害 預 警 管 理 決 策 之 重 要 參 考 依 據 之 一 6 104 年 7 月 完 成 日 本 向 日 葵 8 號 衛 星 接 收 處 理 系 統, 由 每 30 分 鐘 縮 短 至 每 10 分 鐘 產 製 相 關 雲 圖 影 像, 置 於 交 通 部 中 央 氣 象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供 民 眾 查 詢, 並 即 時 提 供 相 關 機 關 學 校 及 新 聞 傳 播 媒 體 應 用 ( 二 ) 增 進 氣 象 資 訊 服 務 方 面 : 1 完 成 交 通 部 中 央 氣 象 局 全 球 資 訊 網 新 增 預 報 主 任 談 天 氣 關 心 電 子 卡 等 服 務,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上 網 瀏 覽 人 數 逾 5,792 萬 人 次 ; 下 載 生 活 氣 象 APP 人 數 累 積 逾 105 萬 人 次 2 本 期 交 通 部 中 央 氣 象 局 派 員 赴 各 地 方 政 府 從 事 氣 象 地 震 防 災 說 明 共 78 人 次 ; 另 舉 辦 45 場 次 氣 象 常 識 專 題 演 講 3 本 期 每 日 發 布 各 種 短 期 中 期 天 氣 預 報 4 次 ; 每 周 發 布 月 長 期 天 氣 展 望 1 次 ; 每 月 發 布 氣 候 監 測 報 告 1 次 季 長 期 天 氣 展 望 1 次 及 聖 嬰 展 望 1 次 ; 發 布 豪 雨 特 報 153 報 大 雨 特 報 113
行政院施政報告 364 報 低溫特報 63 報 濃霧特報 127 報 陸上強風特報 222 報 熱帶性低氣壓特報 14 報及颱風警報 126 報等災害性天氣警特報 報等災害性天氣警特報 發布即時天氣訊息 206 報 發布顯著有感地震 報告 100 報 於網站上公布小區域有感地震資訊 449 報 五 公共工程 (一)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1 推動工程技術服務採最有利標 推動工程技術服務採最有利標 各機關技術服務採最有利標決標件數比率 各機關技術服務採最有利標決標件數比率 自 101 年初之 63.18%提升至 63.18%提升至 104 年 12 月底之 88.73% 88.73% 其決標金額比率由 70.94%提升至 70.94%提升至 97.05% 97.05% 2 加強工程查核 加強工程查核 本期查核件數 1,963 件 列 甲等以上 甲等以上 之比率為 46.46% 46.46% (二)加速推動公共工程計畫 加速推動公共工程計畫 1 推動 該要點適用 推動 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證照許可行政作業精進實施要點 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證照許可行政作業精進實施要點 該要點適用 100 億元以上之 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有效消弭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證照許可取得之行政障礙 有效消弭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證照許可取得之行政障礙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共有 5 項計畫( 項計畫(總經費 1,651 億元) 億元)依該要點啟動辦理計畫內應辦證照許可 依該要點啟動辦理計畫內應辦證照許可 2 落實 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 各機關辦理預算金額達 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 各機關辦理預算金額達 2 億元以上之工程採購( 億元以上之工程採購(統 包工程原則不適用) 包工程原則不適用)皆納入適用管制 皆納入適用管制 藉此建立 藉此建立 招標前檢核 招標前檢核 開標前覆核 開標前覆核 覆核 機制 機制 有助 於釐清機關與廠商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於釐清機關與廠商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由源頭減少開工後停工 由源頭減少開工後停工 終解約發生機率 終解約發生機率 3 104 年度 1 億元以上列管公共建設計畫計 202 項 可支用預算 3,409.24 億元 億元 截至 12 月 底止 底止 已執行 3,180.88 億元 億元 預算達成率已達 93.30% 93.30% 4 103 年災後復建工程執行情形 年災後復建工程執行情形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累計各地方政府復建工程發包率 99.68% 99.68% 完工率 97.44% 97.44% (三)精進公共工程進度管理 精進公共工程進度管理 推動 推動 精進公共工程進度管理制度 精進公共工程進度管理制度 協助各機關以風險管理及機 協助各機關以風險管理及機 率之概念評估完工啟用期程 率之概念評估完工啟用期程 以掌握及管控施工進度 以掌握及管控施工進度 (四)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 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 1 落實 落實 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 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 補助業界海外拓點目標市 補助業界海外拓點目標市 場之支出成本 場之支出成本 擴大海外營運據點 擴大海外營運據點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補助計畫累計核定 10 件拓點 計畫 計畫 12 家廠商 家廠商 總核定補助款上限為 1,363 萬 5,314 元 計畫所選定之目標市場為馬來 西亞 西亞 印尼 印尼 緬甸 緬甸 越南 越南 阿曼等 阿曼等 2 104 年 10 月 28 日辦理 邀集產 日辦理 工程產業全球化全國會議 工程產業全球化全國會議 邀集產 邀集產 官 學各界代表 學各界代表 探討政府 如何協助產業界爭取海外工程商機 如何協助產業界爭取海外工程商機 並提供多項投( 並提供多項投(融)資資金 資資金 加強商機資訊蒐集 加強商機資訊蒐集 預定 於 1 年內成立電廠 年內成立電廠 石化 石化 ETC ETC 都會捷運 都會捷運 捷運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5 大輸出旗艦團隊 大輸出旗艦團隊 以暢通金流 以暢通金流 資訊流 資訊流 人流作為輸出團隊之後勤支援 人流作為輸出團隊之後勤支援 上開會議成果將據以修正 上開會議成果將據以修正 工程產 業全球化推動方案( 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皮書) 政策白皮書) 114
勞 動 玖 勞 動 一 保 障 勞 動 權 益, 提 升 勞 工 福 祉 ( 一 ) 調 整 基 本 工 資 : 自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每 月 基 本 工 資 由 1 萬 9,273 元 調 整 至 2 萬 0,008 元 ; 時 薪 由 115 元 調 整 至 120 元 ( 二 ) 推 動 縮 減 法 定 正 常 工 時 :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實 施, 縮 短 法 定 正 常 工 時 為 每 週 40 小 時, 估 計 340 萬 勞 工 受 益 為 協 助 企 業 調 適, 並 與 勞 雇 團 體 合 辦 多 場 工 時 調 適 座 談 會 ( 三 ) 落 實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 1 女 性 或 男 性 勞 工 均 得 依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申 請 育 嬰 留 職 停 薪, 另 已 將 育 嬰 留 職 停 薪 津 貼 納 入 就 業 保 險 給 付 項 目,104 年 截 至 11 月 底 止, 育 嬰 留 職 停 薪 津 貼 共 核 付 7 萬 9,000 餘 人, 42 萬 2,000 餘 件, 金 額 77 億 1,907 萬 餘 元 2 整 合 性 騷 擾 案 件 申 訴 處 理 作 業 流 程, 於 104 年 9 月 10 日 函 知 各 地 方 政 府 及 相 關 部 會 民 眾 遭 受 性 騷 擾 之 申 訴 案 件 移 送 管 轄 機 關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使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之 受 理 作 業 流 程 更 為 簡 化 明 確, 並 整 合 受 理 窗 口, 縮 短 民 眾 依 法 救 濟 申 訴 之 時 間, 進 而 提 升 服 務 效 率 ( 四 ) 有 效 處 理 不 當 勞 動 行 為 案 件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不 當 勞 動 行 為 裁 決 委 員 會 已 受 理 278 件 裁 決 申 請 案, 其 中 120 件 已 作 成 裁 決 決 定 79 件 經 雙 方 當 事 人 同 意 作 成 和 解 方 案 59 件 經 申 請 人 撤 回 20 件 尚 由 裁 決 委 員 會 審 理 中 ( 五 ) 辦 理 勞 工 訴 訟 扶 助 : 為 保 障 勞 工 權 益, 辦 理 勞 工 訴 訟 扶 助, 訴 訟 扶 助 案 件 截 至 104 年 第 4 季 止, 申 請 件 數 2 萬 8,033 件, 約 有 七 成 五 判 決 結 果 對 勞 工 有 利 另 提 供 勞 工 訴 訟 期 間 生 活 費 用 補 助,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補 助 324 人 次 ( 六 ) 明 確 競 業 禁 止 調 動 必 要 服 務 年 限 及 童 工 等 規 範 : 勞 動 基 準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11 月 27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 同 年 12 月 16 日 公 布, 明 確 競 業 禁 止 條 款 應 符 合 之 要 件 及 競 業 期 間 最 長 不 得 逾 2 年 雇 主 調 動 勞 工 應 符 合 之 5 原 則 及 約 定 必 要 服 務 年 限 條 款 應 有 之 要 件 與 非 歸 責 勞 工 事 由 提 前 終 止 時, 勞 工 毋 須 負 違 約 責 任 等 規 範, 將 可 有 效 降 低 過 去 勞 資 雙 方 爭 議 ; 另 增 列 16 歲 以 上 未 滿 18 歲 之 人 不 得 從 事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且 未 滿 18 歲 之 人 受 僱 從 事 工 作, 雇 主 應 有 法 定 代 理 人 同 意 書 及 其 年 齡 證 明 文 件, 強 化 勞 工 及 青 少 年 勞 工 保 障 ( 七 ) 華 隆 離 退 勞 工 撥 款 專 案 : 為 妥 處 1,058 位 勞 工 因 華 隆 公 司 積 欠 退 休 金 及 資 遣 費 引 發 之 重 大 爭 議, 經 勞 動 部 協 調 後, 華 隆 大 園 廠 分 配 案 之 債 權 金 融 機 構 同 意 於 其 受 償 款 中, 提 撥 4.26 億 元 作 為 解 決 之 財 源, 並 於 104 年 9 月 18 日 全 數 完 成 捐 贈 為 妥 善 運 用 該 款 項, 勞 動 部 邀 集 相 關 機 關 及 代 表 成 立 專 案 審 核 小 組, 依 審 核 結 果, 本 次 分 配 金 額 合 計 為 4 億 2,416 萬 4,670 元, 平 均 每 人 可 獲 金 額 約 為 59 萬 6,575 元, 已 於 9 月 25 日 完 成 撥 入 勞 工 指 定 之 金 融 機 構 帳 戶 ( 八 ) 保 障 勞 工 退 休 金 權 益 : 11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 落 實 勞 工 退 休 金 新 制 : 為 保 障 勞 工 退 休 金 權 益, 勞 工 退 休 金 新 制 自 94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104 年 12 月 底 提 繳 單 位 數 約 48 萬 餘 家, 提 繳 人 數 約 626 萬 餘 人 ;104 年 11 月 底 基 金 運 用 規 模 1 兆 4,880 億 餘 元, 平 均 收 繳 率 達 99.81% 2 加 強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提 撥 : 舊 制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待 查 未 開 戶 家 數 至 104 年 6 月 底 已 全 部 清 查 完 畢, 應 開 戶 數 13 萬 0,261 戶, 已 開 戶 數 13 萬 0,074 戶, 開 戶 率 為 99.86%, 基 金 運 用 規 模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約 6,553 億 餘 元 勞 動 部 將 持 續 督 促 地 方 政 府 督 導 事 業 單 位 依 法 按 月 及 足 額 提 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3 提 升 勞 動 債 權 保 障 : 勞 動 部 為 落 實 新 修 正 法 令 規 定, 進 行 相 關 子 法 修 訂 及 加 強 宣 導 與 查 核 等 配 套 措 施, 以 督 促 雇 主 落 實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提 撥, 保 障 勞 工 權 益 ( 九 ) 多 元 運 用 勞 動 基 金 : 統 籌 新 舊 制 勞 退 基 金 勞 保 基 金 就 保 基 金 積 欠 工 資 墊 償 基 金 及 職 業 災 害 保 護 專 款 之 投 資 運 用, 積 極 深 化 多 元 投 資 策 略,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勞 動 基 金 規 模 達 2 兆 9,400 億 元, 自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103 年 2 月 17 日 成 立 迄 104 年 11 月 底 止, 收 益 數 為 1,425 億 元, 累 計 收 益 率 達 5.48%,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掌 握 金 融 情 勢, 創 造 穩 健 獲 利 ( 十 ) 推 動 勞 工 保 險 年 金 制 度 : 1 推 動 勞 保 年 金 制 度 :98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勞 保 年 金 制 度,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勞 保 年 金 核 付 人 數 為 73 萬 餘 人, 累 計 核 付 金 額 為 4,025 億 0,777 萬 餘 元 2 提 供 老 年 給 付 金 額 試 算 功 能 : 於 勞 動 部 勞 工 保 險 局 各 地 辦 事 處 建 置 老 年 給 付 金 額 臨 櫃 試 算 系 統,,,,104 年 截 至 10 月 底 止, 已 服 務 36 萬 餘 位 勞 工 朋 友 另 實 施 網 路 自 然 人 憑 證 試 算 勞 工 保 險 老 年 給 付 金 額 系 統,,,104 年 截 至 10 月 底 止, 已 服 務 14 萬 餘 位 勞 工 朋 友 ( 十 一 ) 增 進 生 育 給 付 權 益 :103 年 5 月 28 日 修 正 公 布 之 勞 工 保 險 條 例 第 32 條, 將 勞 保 生 育 補 助 費 由 1 個 月 提 高 為 2 個 月, 且 雙 生 以 上 者 依 比 例 增 給, 每 年 受 惠 人 數 約 13 萬 餘 人 自 修 正 施 行 日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受 惠 人 數 20 萬 餘 人, 累 計 核 付 117 億 2,794 萬 餘 元 ( 十 二 ) 增 進 弱 勢 勞 工 生 活 照 護 : 1 增 進 職 災 勞 工 保 障 權 益 : (1)104 年 截 至 10 月 底 止, 勞 工 保 險 醫 療 及 現 金 給 付 ( 含 年 金 ) 共 核 付 137 萬 餘 件, 金 額 達 53 億 6,509 萬 餘 元 又 為 周 延 職 業 災 害 保 險 制 度, 於 104 年 9 月 15 日 修 正 發 布 勞 工 保 險 失 能 給 付 標 準, 明 確 規 範 個 別 化 專 業 評 估 流 程, 保 障 勞 工 失 能 年 金 給 付 權 益 ;9 月 18 日 修 正 公 告 增 列 勞 工 保 險 職 業 病 種 類 項 目, 新 增 3 項 職 業 病 項 目, 以 適 時 維 護 勞 工 職 災 給 付 權 益 及 減 少 勞 資 爭 議 ; 另 為 確 實 反 映 各 行 業 別 之 職 業 災 害 風 險,9 月 25 日 修 正 公 告 勞 工 保 險 職 業 災 害 保 險 適 用 行 業 別 及 費 率 表,, 並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2) 職 業 災 害 勞 工 保 護 法 提 供 職 業 災 害 勞 工 另 一 層 保 障,104 年 已 加 保 及 未 加 保 職 災 勞 工 各 項 津 貼 補 助, 共 核 付 2,868 件, 金 額 2 億 5,186 萬 餘 元 (3) 全 臺 19 個 地 方 政 府 設 置 職 災 勞 工 服 務 單 一 窗 口,104 年 已 提 供 職 災 權 益 諮 詢, 協 助 連 116
勞 動 結 法 律 協 助 經 濟 補 助 職 災 重 建 等 專 業 資 源, 共 服 務 9 萬 9,207 人 次 2 辦 理 失 業 勞 工 子 女 就 學 補 助 : 協 助 非 自 願 性 失 業 勞 工 減 輕 子 女 就 學 負 擔,104 年 計 補 助 勞 工 5,290 人 次, 勞 工 子 女 6,854 人 次, 補 助 金 額 計 8,593 萬 元 ( 十 三 ) 推 動 工 作 與 生 活 平 衡 : 1 鼓 勵 事 業 推 動 工 作 生 活 平 衡,, 訂 定 推 動 工 作 與 生 活 平 衡 補 助 計 畫,,,104 年 核 定 補 助 161 家 雇 主 辦 理 員 工 紓 壓 課 程 員 工 關 懷 協 助 課 程 兒 童 或 長 者 臨 時 照 顧 空 間 等 317 項 措 施 ;104 年 辦 理 19 場 次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教 育 訓 練 暨 企 業 觀 摩 及 5 場 次 工 作 生 活 平 衡 研 習 工 作 坊, 累 計 2,123 人 次 事 業 單 位 代 表 參 加 ; 另 建 置 工 作 生 活 平 衡 網 及 企 業 托 兒 與 哺 ( 集 ) 乳 室 資 訊 網,, 提 供 事 業 單 位 推 動 工 作 生 活 平 衡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托 兒 設 施 措 施 等 服 務,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93 萬 2,493 人 次 瀏 覽 2 為 推 動 雇 主 營 造 友 善 職 場 育 兒 環 境,104 年 度 補 助 229 家 事 業 單 位 辦 理 哺 ( 集 ) 乳 室 及 托 兒 設 施 措 施, 計 補 助 814 萬 7,480 元 ; 另 104 年 辦 理 哺 ( 集 ) 乳 室 及 托 兒 設 施 措 施 服 務 說 明 會 計 10 場 次, 專 家 諮 詢 輔 導 服 務 計 10 場 次, 計 756 人 參 加 二 建 構 安 全 職 場, 促 進 勞 工 身 心 健 康 ( 一 ) 健 全 職 場 安 全 衛 生 法 制 : 配 合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於 104 年 1 月 1 日 全 面 施 行, 修 ( 訂 ) 定 附 屬 法 規 60 種 行 政 規 則 55 種 及 技 術 指 引 16 種, 適 用 行 業 擴 及 各 業, 保 障 對 象 由 670 萬 勞 工 擴 大 至 1,100 萬 工 作 者, 針 對 該 法 辦 理 修 法 重 點 說 明 會 逾 175 場 次 ( 二 ) 強 化 安 全 衛 生 自 主 管 理 : 自 97 年 6 月 1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893 家 事 業 單 位 通 過 臺 灣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TOSHMS) 驗 證, 逾 83 萬 0,900 名 勞 工 之 安 全 衛 生 受 到 優 質 照 護, 經 統 計 事 業 單 位 未 通 過 驗 證 前 3 年 累 計 之 重 大 職 業 災 害 案 件 數 為 45 件, 執 行 TOSHMS 制 度 後, 重 大 職 業 災 害 案 件 數 已 降 為 29 件 另 辦 理 事 業 單 位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績 效 認 可 作 業, 自 97 年 12 月 1 日 起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303 家 事 業 單 位 有 效 通 過 認 可 ( 三 ) 輔 導 改 善 安 全 衛 生 設 施 : 推 動 中 小 事 業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在 地 扎 根 計 畫, 自 96 年 9 月 起 實 施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輔 導 7 萬 8,737 家 廠 場, 計 176 萬 2,000 名 勞 工 受 到 照 護 ( 四 ) 輔 導 改 善 工 作 環 境 : 訂 定 3C 鑄 造 業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輔 導 鑄 造 廠 改 善 粉 塵 噪 音 等 工 作 環 境 60 家 次 及 實 施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90 家 次, 並 補 助 31 家 鑄 造 業 改 善 工 作 環 境 ( 五 ) 強 化 化 學 品 與 機 械 安 全 管 理 機 制 : 建 立 新 化 學 物 質 安 全 評 估 與 登 記 作 業 工 具 及 指 引,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完 成 危 害 性 化 學 品 標 示 及 安 全 資 料 表 參 考 例 計 4,780 種 另 推 動 衝 剪 機 械 等 機 械 器 具 型 式 檢 定 制 度, 已 完 成 機 械 器 具 型 式 檢 定 243 機 型 及 防 爆 電 氣 設 備 檢 定 374 機 型 ( 六 ) 實 施 勞 動 檢 查 : 1 推 動 勞 動 條 件 檢 查 : 針 對 高 違 規 高 工 時 及 聘 用 弱 勢 族 群 企 業, 擴 大 勞 動 條 件 檢 查, 督 促 企 業 改 善 就 業 環 境,104 年 計 實 施 勞 動 條 件 檢 查 4 萬 9,764 家 次 ; 另 實 施 國 道 客 運 駕 駛 員 11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工 時 建 教 生 儲 配 運 輸 物 流 與 汽 車 貨 運 業 醫 療 院 所 私 立 幼 兒 園 保 全 服 務 業 物 業 管 理 養 護 機 構 勞 動 派 遣 金 融 保 險 業 工 讀 生 電 子 零 組 件 製 造 業 建 教 合 作 機 構 等 13 種 勞 動 條 件 專 案 檢 查 合 計 1,194 家 次 2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檢 查 : 實 施 石 化 業 及 大 型 化 學 工 廠 大 型 營 造 工 地 局 限 空 間 高 科 技 廠 房 等 各 類 高 風 險 事 業 單 位 及 作 業 場 所 之 安 全 衛 生 專 案 檢 查,10 104 年 計 實 施 安 全 衛 生 檢 查 逾 10 萬 4,705 廠 次, 對 危 險 性 機 械 及 設 備 檢 查 逾 9 萬 6,741 座 次 ( 七 ) 推 動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制 度 : 為 落 實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工 作, 已 完 成 北 中 南 3 區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與 服 務 專 線 之 設 置,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提 供 3,189 位 個 別 勞 工 健 康 諮 詢 及 340 家 中 小 企 業 臨 廠 健 康 輔 導, 並 辦 理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實 務 研 習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人 力 在 職 教 育 企 業 示 範 觀 摩 等 活 動 共 28 場 次,4,433 433 人 次 ; 為 提 升 企 業 參 與 誘 因 及 為 鼓 勵 地 方 政 府 與 專 業 機 構 參 與 推 動, 已 修 正 公 告 勞 動 部 補 助 企 業 改 善 工 作 環 境 及 促 進 職 場 勞 工 身 心 健 康 作 業 要 點 及 完 成 勞 動 部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事 業 單 位 工 作 環 境 改 善 及 促 進 勞 工 身 心 健 康 實 施 要 點 與 勞 動 部 推 動 建 置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網 絡 機 構 實 施 要 點, 受 益 勞 工 人 數 69 萬 7,000 餘 人 ( 八 ) 建 構 安 全 健 康 工 作 環 境 : 1 為 營 造 優 質 健 康 職 場 環 境, 應 用 安 全 衛 生 研 發 技 術, 辦 理 科 學 園 區 危 害 物 質 地 理 圖 資 資 料 庫 建 制 研 究, 建 置 危 害 物 質 地 理 圖 資 資 料 庫 網 路 申 報 平 臺,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已 完 成 52 家 事 業 單 位 危 害 物 質 地 理 圖 資 資 料 申 報, 計 申 報 之 危 害 物 質 筆 數 達 2,432 筆 2 針 對 工 作 環 境 之 不 安 全 危 害 因 子, 如 裝 置 設 備 設 施 等 之 潛 在 不 安 全 狀 況, 不 安 全 之 作 業 環 境 場 所 條 件 等, 辦 理 特 定 行 業 安 全 查 核 資 料 庫 建 立 先 驅 研 究 - 印 刷 電 路 板 業 及 金 屬 表 面 處 理 業 製 造 業 智 慧 型 安 全 檢 查 系 統 研 發 等 研 究 供 企 業 參 採 ( 九 ) 增 進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 辦 理 前 美 國 無 線 電 公 司 (RCA) 桃 園 廠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專 案, 邀 請 產 官 學 及 前 RCA 勞 工 團 體 代 表 共 同 研 商 健 檢 項 目,104 年 10 月 26 日 至 12 月 4 日 在 臺 北 桃 園 臺 中 高 雄 5 家 醫 院 同 步 辦 理, 截 至 12 月 31 日 止, 受 檢 人 數 計 1,480 人, 受 檢 率 約 81.5% 三 加 強 人 力 運 用, 促 進 勞 動 力 發 展 ( 一 ) 辦 理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加 強 就 業 服 務 : 1 為 協 助 解 決 失 業 問 題, 並 配 合 經 濟 及 產 業 發 展, 加 強 與 活 絡 勞 動 市 場 機 制, 並 增 加 在 地 就 業 機 會,104 年 持 續 辦 理 促 進 就 業 相 關 計 畫, 各 項 措 施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1) 多 元 就 業 開 發 方 案 :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提 具 創 意 性 地 方 性 及 發 展 性, 能 促 成 在 地 產 業 發 展, 開 創 在 地 型 就 業 機 會 之 計 畫,104 年 已 協 助 3,664 名 失 業 者 就 業 (2) 培 力 就 業 計 畫 :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及 政 府 部 門 之 人 力 與 資 源, 協 助 產 業 轉 型 或 創 新, 並 作 為 發 展 社 會 企 業 輔 導 或 育 成 計 畫,104 年 已 協 助 1,202 名 失 業 者 就 業 2 加 強 就 業 服 務 效 能 : 118
勞 動 (1) 提 供 快 速 就 業 查 詢 及 媒 合 功 能 :104 年 截 至 11 月 底 止, 全 國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受 理 求 職 人 數 為 66 萬 3,984 人 ; 求 才 人 數 為 134 萬 2,023 人 ; 求 職 推 介 就 業 人 數 為 39 萬 2,141 人 ; 求 才 僱 用 人 數 為 78 萬 5,136 人 (2) 舉 辦 大 型 就 業 博 覽 會 :104 年 辦 理 10 場 次 臺 灣 就 業 通 - 提 升 就 業 力 羊 羊 得 薪 意 博 覽 會, 計 954 家 廠 商 參 加, 提 供 6 萬 0,198 個 就 業 機 會,4 萬 1,064 人 參 加 活 動 (3) 透 過 臺 灣 就 業 通 網 站 提 供 便 捷 求 職 求 才 服 務 :104 年 每 月 平 均 網 頁 總 瀏 覽 人 數 約 2,391 萬 人 次 ( 二 ) 協 助 特 定 對 象 就 業 : 1 提 升 青 年 就 業 力 : (1)101 年 推 動 青 年 就 業 讚 計 畫 : 自 101 年 至 104 年 止, 完 成 資 格 認 定 計 4 萬 8,254 人, 擬 定 訓 練 學 習 計 畫 計 5 萬 4,810 人 次, 協 助 就 業 人 數 計 3 萬 3,378 人 (2) 勞 動 部 會 同 經 濟 部 等 11 個 機 關 ( 單 位 )62 項 計 畫 推 動 促 進 青 年 就 業 方 案, 實 施 期 程 為 103 年 至 105 年, 預 計 協 助 15 萬 名 青 年 就 業,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提 供 服 務 青 年 計 91 萬 5,204 人 次, 協 助 就 業 14 萬 1,200 人 次, 執 行 經 費 26 億 7,924 萬 3,000 元 2 促 進 婦 女 順 利 及 穩 定 就 業 : (1) 運 用 全 國 各 地 就 業 服 務 據 點 臺 灣 就 業 通 全 年 無 休 24 小 時 服 務 之 0800-7778 777888 客 服 專 線 及 4 大 超 商 1 萬 餘 處 門 市 之 觸 控 式 服 務 系 統, 提 供 相 關 就 業 資 訊 ; 另 透 過 走 動 式 服 務 一 案 到 底 客 製 化 服 務 及 相 關 就 業 促 進 措 施, 提 供 廣 泛 多 樣 化 就 業 機 會, 以 協 助 婦 女 就 業 及 排 除 就 業 障 礙 104 年 計 協 助 19 萬 8,518 名 婦 女 就 業 (2) 二 度 就 業 婦 女 納 入 就 業 服 務 特 別 協 助 對 象 : 就 業 服 務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於 104 年 6 月 2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6 月 17 日 公 布, 其 中 第 24 條 第 1 項 新 增 第 7 款 二 度 就 業 婦 女 為 政 府 應 致 力 促 進 就 業 之 特 定 對 象, 將 可 適 用 職 業 訓 練 免 費 及 提 供 訓 練 生 活 津 貼 臨 時 工 作 津 貼 求 職 交 通 補 助 金 等 就 業 協 助 措 施 (3) 推 動 婦 女 職 涯 計 畫, 開 發 適 合 婦 女 之 工 作 等 多 元 就 業 機 會, 並 結 合 照 顧 及 托 育 資 源, 協 助 就 業,104 年 截 至 11 月 底 止, 計 協 助 二 度 就 業 婦 女 1 萬 7,161 人 就 業 3 促 進 中 高 齡 及 高 齡 者 順 利 及 穩 定 就 業 : 成 立 銀 髮 人 才 就 業 資 源 中 心,, 發 掘 中 高 齡 及 高 齡 者 人 力, 積 極 開 發 適 合 工 作 職 缺, 持 續 提 升 中 高 齡 及 高 齡 就 業 技 能, 並 建 置 銀 髮 資 源 網, 倡 議 銀 髮 人 力 運 用,104 年 截 至 11 月 底 止, 協 助 10 萬 0,621 人 次 就 業 4 促 進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104 年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身 障 者 職 業 訓 練 專 班 參 訓 1,710 人 次 ; 補 助 各 地 方 政 府 推 動 支 持 性 就 業 服 務, 已 推 介 成 功 4,183 人 ; 提 供 1,907 個 庇 護 性 就 業 機 會, 已 進 用 1,813 位 身 心 障 礙 庇 護 性 員 工 ; 各 就 業 中 心 直 接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求 職 者 就 業 服 務, 已 協 助 推 介 就 業 8,601 人 次 5 協 助 低 收 入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就 業 : 自 100 年 7 月 1 日 起 實 施 100 100-105 105 年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11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入 戶 就 業 促 進 實 施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參 加 職 業 訓 練 計 4,765 人, 補 助 參 加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計 9 萬 4,730 人, 提 供 個 案 管 理 專 業 服 務 計 3 萬 4,879 人 6 辦 理 就 業 融 合 計 畫 : : : :104 年 截 至 11 月 底 止, 計 協 助 34 萬 6,410 人 次 之 特 定 對 象 及 就 業 弱 勢 者 就 業 服 務 7 辦 理 就 業 促 進 津 貼 及 相 關 僱 用 獎 助 : 透 過 求 職 交 通 補 助 金 跨 域 就 業 津 貼 臨 時 工 作 津 貼 僱 用 獎 助 措 施 等, 協 助 勞 工 再 就 業,104 年 截 至 11 月 底 止, 計 協 助 6,376 人 8 建 置 國 人 海 外 就 業 資 源 中 心 網 站 : : 於 104 年 4 月 建 置 完 成, 提 供 國 人 出 國 前 瞭 解 海 外 相 關 資 訊, 並 予 以 充 分 評 估,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3 萬 4,713 瀏 覽 人 次 ( 三 ) 加 強 人 才 培 訓, 提 升 訓 練 品 質 : 1 辦 理 失 業 者 職 前 訓 練 : 結 合 民 間 訓 練 資 源, 參 訓 者 訓 練 費 用 除 可 由 政 府 補 助 80% 至 100% 外, 另 可 依 規 定 申 領 訓 練 生 活 津 貼,104 年 計 訓 練 5 萬 2,000 人 2 辦 理 在 職 勞 工 進 修 訓 練 : (1) 產 業 人 才 投 資 方 案 : 結 合 民 間 訓 練 單 位, 辦 理 多 元 化 實 務 導 向 之 訓 練 課 程,104 年 計 訓 練 5 萬 2,246 246 人 (2) 企 業 人 力 資 源 提 升 計 畫 : 鼓 勵 事 業 單 位 依 據 營 運 策 略 或 發 展 方 向, 為 所 屬 員 工 規 劃 並 辦 理 符 合 需 求 之 訓 練 課 程,104 年 計 訓 練 14 萬 2,340 人 (3) 小 型 企 業 人 力 提 升 計 畫 : 提 供 符 合 營 運 策 略 方 向 之 客 製 化 人 力 培 訓 規 劃 輔 導 服 務 及 訓 練 課 程 等 資 源,104 年 計 訓 練 1 萬 9,758 人 3 辦 理 各 項 青 年 職 業 訓 練 措 施 : (1) 補 助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就 業 學 程 計 畫 : 針 對 畢 業 前 1 年 在 校 大 專 校 院 學 生, 引 進 業 界 專 業 人 士 開 設 實 務 課 程 及 職 場 體 驗,104 年 計 2 萬 5,842 人 參 訓 (2)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 針 對 15 歲 至 29 歲 青 年, 由 學 校 進 行 學 科 教 育, 事 業 單 位 負 責 工 作 訓 練, 培 訓 契 合 企 業 需 求 之 人 力,104 年 計 6,944 人 參 訓 (3) 產 學 訓 合 作 訓 練 : 針 對 15 歲 至 29 歲 青 年, 由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各 分 署 提 供 就 業 專 精 養 成 訓 練, 並 安 排 訓 後 至 事 業 單 位 實 習 就 業,104 年 計 1,782 人 參 訓 (4) 青 年 就 業 旗 艦 計 畫 : 針 對 15 歲 至 29 歲 缺 乏 工 作 經 驗 或 專 業 技 能 之 青 年, 結 合 事 業 單 位 資 源 辦 理 工 作 崗 位 訓 練, 強 化 青 年 就 業 力,104 年 計 3,892 人 參 訓 (5) 明 師 高 徒 計 畫 : 針 對 15 歲 至 29 歲 非 在 學 之 未 就 業 青 年, 推 動 個 別 化 師 徒 制 訓 練, 傳 承 產 業 專 業 技 藝, 促 進 青 年 就 業,104 年 計 2,526 人 參 訓 4 提 升 職 業 訓 練 品 質 : 協 助 各 事 業 機 構 及 訓 練 單 位 提 升 辦 理 訓 練 品 質,104 年 辦 理 評 核 服 務 1,793 家 次, 輔 導 服 務 9,630 小 時, 教 育 訓 練 2,977 人 次 5 職 能 基 準 發 展 與 應 用 : 實 施 職 能 基 準 發 展 與 應 用 推 動 方 案,, 預 計 於 104 年 至 106 年 建 置 及 更 新 300 項 職 能 基 準,104 年 建 置 及 更 新 職 能 基 準 計 100 項 120
勞 動 6 辦 理 勞 動 力 發 展 數 位 學 習 計 畫 : 運 用 勞 動 力 發 展 數 位 服 務 平 臺 協 助 提 升 勞 動 技 能, 並 提 供 行 動 服 務 資 源,104 年 截 至 12 月 底 止, 計 139 萬 3,220 人 次 閱 覽 ( 四 ) 落 實 就 業 保 險 保 障 :104 年 截 至 11 月 底 止, 失 業 給 付 共 核 付 26 萬 7,000 餘 件, 計 59 億 8,890 萬 餘 元 ; 提 早 就 業 獎 助 津 貼 2 萬 5,000 餘 件, 計 12 億 1,493 萬 餘 元 ; 職 業 訓 練 生 活 津 貼 2 萬 1,000 餘 件, 計 4 億 7,418 萬 餘 元 ; 補 助 失 業 被 保 險 人 及 其 眷 屬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 39 萬 6,000 餘 人 次, 計 2 億 8,269 萬 餘 元 ( 五 ) 提 供 創 業 協 助 : 推 動 創 業 諮 詢 輔 導 服 務 計 畫, 提 供 一 系 列 免 費 創 業 研 習 課 程, 以 及 前 中 後 期 之 諮 詢 輔 導 陪 伴 機 制,104 年 已 辦 理 創 業 研 習 課 程 計 184 場, 共 1 萬 3,419 人 次 參 加 ; 接 受 顧 問 諮 詢 輔 導 計 4,432 人 次, 已 協 助 1,228 人 創 業, 創 造 3,114 個 就 業 機 會 辦 理 微 型 創 業 鳳 凰 貸 款, 協 助 婦 女 及 中 高 齡 者 取 得 低 利 創 業 資 金,104 年 計 412 人 取 得 貸 款 ( 六 ) 強 化 技 能 檢 定 及 技 能 競 賽, 提 升 技 能 水 準 : 1 強 化 技 能 檢 定 基 準 :104 年 已 完 成 26 職 類 級 別 之 學 科 題 庫 命 製 81 職 類 級 別 之 術 科 題 庫 命 製, 辦 理 897 職 類 級 次 術 科 場 地 實 地 評 鑑, 並 完 成 27 職 類 級 別 26 場 次 之 培 訓 72 職 類 級 別 62 場 次 之 研 討, 計 4,789 人 參 加 2 實 施 各 類 別 技 能 檢 定,104 年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辦 理 132 個 職 類, 各 類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總 計 67 萬 1,636 人 次 報 檢, 核 發 技 術 士 證 計 42 萬 4,957 張 3 補 助 特 定 對 象 參 加 技 能 檢 定 : 依 特 定 對 象 參 加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補 助 要 點,, 補 助 獨 力 負 擔 家 計 者 中 高 齡 失 業 者 身 心 障 礙 者 等 特 定 對 象 技 能 檢 定 學 術 科 測 試 費 審 查 費 及 證 照 費,104 年 計 補 助 4 萬 4,615 人, 補 助 金 額 8,109 萬 6,385 元 ( 七 ) 推 動 發 展 社 會 企 業 : 進 行 社 會 企 業 行 銷 推 廣 及 輔 導,104 年 進 行 145 場 倡 議 及 推 廣, 近 10 萬 人 次 參 與, 育 成 7 名 種 子 社 企 家, 遴 選 5 組 社 企 創 業 團 隊, 促 進 民 眾 參 與 並 鼓 勵 新 創 社 企 ( 八 ) 強 化 跨 國 勞 動 聘 僱 管 理 制 度 : 1 定 期 查 核 製 造 業 雇 主 聘 僱 外 國 人 比 率 :104 年 共 計 查 核 11 萬 6,399 家 次, 請 雇 主 限 期 改 善 共 3,348 家 次, 未 改 善 家 數 經 勞 動 部 廢 止 招 募 許 可 及 聘 僱 許 可 共 433 家 次 2 推 動 外 勞 直 接 聘 僱 制 度 :104 年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直 接 聘 僱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代 收 代 轉 各 種 申 請 案 件 共 7 萬 2,438 件 受 理 雇 主 或 外 勞 電 話 及 現 場 諮 詢 共 18 萬 0,621 件 服 務 2 萬 6,295 名 雇 主 服 務 2 萬 6,015 名 外 勞 辦 理 直 接 聘 僱 事 宜 3 重 新 招 募 免 經 醫 療 評 估 及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機 制 :104 年 3 月 5 日 起, 滿 80 歲 以 上 或 需 24 小 時 使 用 呼 吸 器 或 維 生 設 備 植 物 人 等 功 能 難 以 回 復 之 被 看 護 者, 申 請 重 招 家 庭 看 護 工 時 免 經 醫 療 評 估 及 出 具 診 斷 證 明,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受 益 1 萬 9,791 人 4 辦 理 外 勞 仲 介 機 構 服 務 品 質 評 鑑 :104 年 評 鑑 103 年 度 1,163 家 外 勞 仲 介 機 構, 已 於 104 年 8 月 31 日 公 告 評 鑑 成 績, 評 鑑 成 績 分 為 A B C 3 級, 評 鑑 成 績 A 級 者 共 273 家,B 級 者 共 818 家,C 級 者 共 72 家, 作 為 民 眾 選 擇 外 勞 仲 介 公 司 之 參 考 12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5 外 籍 勞 工 24 小 時 諮 詢 保 護 專 線 :104 年 1955 外 籍 勞 工 24 小 時 諮 詢 保 護 專 線 受 理 諮 詢 及 申 訴 話 務 量 19 萬 4,833 件 6 提 供 外 勞 入 出 國 機 場 服 務 :104 年 提 供 入 境 接 機 及 出 境 大 廳 設 置 諮 詢 櫃 檯 服 務, 共 服 務 23 萬 8,547 人 次 7 推 動 外 籍 看 護 工 雙 軌 聘 僱 : 外 籍 看 護 工 維 持 由 家 庭 聘 僱, 另 外 籍 看 護 工 可 由 機 構 聘 僱 後 再 指 派 至 家 庭 中 提 供 照 顧,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計 服 務 約 700 人 次 8 外 籍 家 庭 看 護 工 延 長 至 14 年 評 點 制 正 式 上 線 : 配 合 104 年 10 月 9 日 修 正 施 行 之 就 業 服 務 法 第 52 條, 放 寬 外 籍 家 庭 看 護 工 如 經 專 業 訓 練 或 自 力 學 習 而 有 特 殊 表 現 者, 其 在 臺 累 計 工 作 年 限 可 由 12 年 延 長 至 14 年 ; 勞 動 部 已 完 成 相 關 配 套 法 令, 並 於 11 月 11 日 發 布, 外 籍 家 庭 看 護 工 經 評 點 達 60 點 以 上 者, 累 計 在 臺 工 作 年 限 即 可 延 長 至 14 年 自 104 年 10 月 12 日 實 施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申 請 人 數 共 874 人, 已 完 成 許 可 作 業 人 數 共 622 人 9 重 新 開 放 越 南 看 護 工 及 漁 工 : 考 量 越 南 改 善 越 勞 行 蹤 不 明 情 事 已 具 成 效,104 年 7 月 15 日 發 布 重 新 開 放 自 越 南 引 進 家 庭 看 護 工 漁 工 及 重 新 開 放 越 南 人 力 仲 介 公 司 申 請 認 可, 以 滿 足 民 眾 照 顧 及 漁 業 發 展 之 人 力 需 求 勞 動 部 密 集 與 越 南 政 府 聯 繫 推 動 越 南 勞 工 引 進 作 業, 並 協 調 處 理 雇 主 聘 僱 越 南 看 護 工 及 漁 工 申 請 文 書 驗 證 流 程, 以 縮 短 越 南 漁 工 引 進 時 程 10 放 寬 外 籍 家 庭 看 護 工 照 顧 85 歲 以 上 輕 度 失 能 者 : 為 降 低 85 歲 以 上 長 者 失 能 及 惡 化 風 險, 減 輕 國 人 照 顧 負 擔, 同 時 有 利 因 照 顧 長 輩 而 無 法 外 出 工 作 之 家 內 勞 動 力 重 返 職 場, 自 104 年 8 月 8 日 起, 年 齡 滿 85 歲 以 上, 經 醫 院 以 巴 氏 量 表 綜 合 評 估, 有 任 一 項 目 失 能, 即 可 申 請 外 籍 家 庭 看 護 工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受 益 人 數 累 計 800 人 11 推 動 外 籍 家 事 勞 工 薪 資 檢 討 機 制 :104 年 8 月 28 日 與 印 尼 菲 律 賓 泰 國 及 越 南 等 來 源 國 針 對 外 籍 家 事 勞 工 薪 資 議 題 召 開 多 邊 會 議 進 行 研 商, 達 成 自 104 年 9 月 1 日 起, 對 於 新 申 辦 外 籍 家 事 勞 工 之 勞 動 契 約, 薪 資 項 目 將 以 1 萬 7,000 元 進 行 驗 證 之 共 識 12 積 極 延 攬 及 留 用 外 籍 人 才 : 因 應 國 內 人 才 缺 口, 配 合 產 業 所 需, 鎖 定 外 國 專 門 技 術 人 才 僑 外 生 及 資 深 外 籍 技 術 人 員 3 類 外 籍 人 才, 做 為 我 國 產 業 前 進 海 外 市 場 之 助 力, 並 參 考 新 加 坡 日 本 南 韓 近 年 規 定, 改 採 評 點 制, 並 免 除 雇 主 聘 僱 外 國 專 門 技 術 人 才 及 僑 外 生 之 資 本 額 及 營 業 額 限 制, 多 元 延 攬 人 才 13 雇 主 聘 僱 跨 國 勞 動 力 網 路 申 辦 服 務 :104 年 10 月 起 外 國 專 業 人 員 ( 專 門 技 術 性 工 作 及 僑 外 生 工 讀 ) 及 各 業 別 外 籍 勞 工 申 請 案 件 得 採 網 路 申 辦, 節 省 雇 主 送 件 時 間, 即 時 掌 握 案 件 進 度, 縮 短 審 查 時 效 122
農 業 拾 農 業 一 以 建 構 農 業 價 值 鏈 為 核 心, 推 動 農 業 加 值 升 級 ( 一 ) 生 產 概 況 :104 年 農 業 生 產 指 數 初 估 為 95.17( 以 100 年 為 100), 較 103 年 減 少 3.3% 農 作 物 方 面, 因 天 候 不 穩 定, 並 受 蘇 迪 勒 及 杜 鵑 颱 風 影 響, 整 體 產 量 減 少 2.3%, 其 中 一 期 稻 作 因 部 分 灌 區 缺 水 停 灌, 種 植 面 積 減 少, 二 期 稻 作 受 杜 鵑 颱 風 肆 虐, 導 致 104 年 稻 穀 產 量 較 103 年 減 少 8.4%, 雜 糧 蔬 菜 類 等 則 因 產 區 受 風 災 雨 害 嚴 重, 分 別 減 量 6.2% 及 4.3%, 至 於 菇 類 種 植 面 積 增 加, 產 量 增 加 5.9% 林 業 方 面,104 年 暫 停 標 售 貴 重 漂 流 木, 以 及 林 業 副 產 物 欠 收, 產 量 減 少 三 成 漁 業 生 產 方 面,104 年 預 估 產 量 較 103 年 減 產 近 9 萬 公 噸, 除 遠 洋 漁 業 項 下 之 魷 釣 近 海 漁 業 項 下 之 棒 受 網, 以 及 沿 岸 漁 業 項 下 焚 寄 網 產 量 增 加 外, 餘 作 業 別 漁 獲 量 均 呈 減 少, 其 中 秋 刀 魚 棒 受 網 漁 業 受 聖 嬰 現 象 影 響, 產 量 較 103 年 銳 減 6.5 萬 公 噸 畜 產 方 面, 103 年 毛 豬 受 仔 豬 流 行 性 下 痢 影 響, 供 量 減 少,10 104 年 恢 復 供 應, 頭 數 增 加 3.3%, 惟 鵝 及 部 分 雞 鴨 火 雞 等 家 禽 則 受 年 初 禽 流 感 疫 情 影 響, 產 量 減 少, 尤 以 鵝 受 損 最 為 嚴 峻, 致 整 體 畜 牧 生 產 減 少 0.6% ( 二 ) 農 業 綜 合 發 展 : 1 推 動 農 業 加 值 政 策, 以 屏 東 農 業 生 物 科 技 園 區 作 為 重 點 發 展 區 位,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102 家 國 內 外 廠 商 投 資 進 駐, 引 進 投 資 金 額 達 94 億 元, 期 形 成 動 物 疫 苗 觀 賞 魚 及 農 業 加 值 等 產 業 聚 落 2 推 動 黃 金 廊 道 農 業 新 方 案 暨 行 動 計 畫,,,, 於 計 畫 區 內 辦 理 調 整 耕 作 制 度 擴 大 有 機 農 業 提 升 農 業 水 土 資 源 整 合 應 用 及 節 水 節 能 設 施 等 措 施 現 今 已 顯 初 步 成 效, 依 據 實 際 狀 況 進 行 調 整 並 考 量 未 來 環 境, 以 及 各 部 會 意 見 修 正 調 整 計 畫, 該 修 正 計 畫 業 於 104 年 11 月 23 日 經 本 院 核 定 3 調 整 農 地 利 用 與 管 理 : (1) 持 續 推 動 小 地 主 大 專 業 農 政 策, 鼓 勵 種 植 有 機 或 硬 質 玉 米 牧 草 等 進 口 替 代 作 物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大 專 業 農 總 經 營 面 積 1 萬 6,041 公 頃 平 均 經 營 規 模 9 公 頃, 較 一 般 農 戶 平 均 農 地 面 積 1.1 公 頃, 擴 大 為 8.2 倍 (2) 建 構 長 期 農 地 資 源 規 劃 及 調 查 體 制,104 年 度 協 助 15 個 地 方 政 府 進 行 農 地 資 源 分 類 分 級 調 整 作 業, 並 引 導 建 構 農 產 業 空 間 布 局, 強 化 地 方 產 業 特 色, 引 導 農 地 資 源 合 理 化 利 用 4 強 化 農 產 品 安 全 源 頭 管 理 : (1) 推 動 CAS 優 良 農 產 品 驗 證 制 度, 加 強 原 料 來 源 及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查 核, 並 嚴 格 執 行 退 場 機 制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辦 理 優 良 肉 品 乳 品 等 16 項 優 良 農 產 品 驗 證, 計 有 262 12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家 廠 商 之 694 大 項 (5,864 細 項 ) 產 品 通 過 CAS 驗 證, 產 品 抽 驗 衛 生 安 全 合 格 率 達 99% 以 上 (2) 推 動 農 產 品 產 銷 履 歷 制 度,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驗 證 有 效 業 者 計 1,570 家, 供 應 262 項 產 銷 履 歷 農 產 品 104 年 月 平 均 產 銷 履 歷 標 籤 使 用 數 525 萬 張, 較 103 年 每 月 358 萬 張 成 長 47%, 較 102 年 每 月 174 萬 張 大 幅 成 長 201% 另 家 樂 福 台 糖 量 販 大 潤 發 頂 好 超 市 等 通 路 業 者 已 設 置 產 銷 履 歷 專 櫃 超 過 392 處 (3) 落 實 建 立 茶 葉 三 級 品 管 制 度, 輔 導 茶 農 及 製 茶 廠 業 者 執 行 登 錄 及 批 次 管 理 建 立 茶 菁 留 樣 等 自 主 管 理 機 制 ; 茶 製 造 工 廠 接 受 第 三 方 驗 證 機 構 查 核, 取 得 第 三 方 驗 證 或 產 地 標 章 ; 加 強 茶 葉 農 藥 殘 留 抽 驗 開 發 茶 葉 品 種 及 產 地 鑑 別 技 術, 防 範 產 地 偽 標 與 摻 假 5 建 置 農 業 雲 端 服 務 : (1) 賡 續 推 動 農 業 數 位 資 源 整 合 服 務, 依 農 友 需 求 以 多 元 管 道 提 供 農 業 重 要 政 策 植 物 疫 情 預 警 防 治 農 產 品 交 易 行 情 農 漁 民 子 女 獎 學 金 及 災 害 補 助 等 訊 息,104 年 發 布 服 務 達 161 萬 人 次, 網 頁 累 積 576 萬 人 次 瀏 覽 (2) 推 動 農 業 資 訊 整 合,104 年 度 蒐 集 農 委 會 相 關 資 料 庫, 依 產 業 地 水 人 等 類 別 整 併 農 業 資 訊, 彙 整 完 成 209 萬 餘 筆 農 地 資 料 耕 地 面 積 約 50 萬 公 頃 及 43 萬 餘 名 農 民 資 料 串 聯 ; 同 時 配 合 本 院 資 料 開 放 政 策, 累 計 完 成 10 類 350 項 計 781 萬 筆 農 業 資 訊 開 放, 帶 動 創 新 農 業 加 值 應 用 服 務 (3) 持 續 推 動 國 產 牛 肉 追 溯 制 度,104 年 建 置 並 上 傳 牛 籍 資 料 至 雲 端 追 溯 系 統 8 萬 6,167 筆, 管 理 14 處 屠 宰 場 牛 隻 銷 號 除 籍 登 錄 作 業 (4) 運 用 茶 葉 產 地 及 安 全 追 溯 系 統, 建 立 國 產 茶 葉 批 號 溯 源 管 理 制 度, 已 輔 導 13 處 茶 葉 產 地 標 章 4 家 茶 企 業 約 364 公 頃,500 位 農 戶 上 網 登 錄, 加 強 茶 葉 產 地 及 安 全 自 主 管 理 能 力 (5) 為 強 化 農 業 施 政 資 訊 整 合 效 能, 自 104 年 1 月 1 日 起 農 機 免 稅 油 及 化 學 肥 料 補 貼 全 面 施 行 資 訊 化 作 業, 以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登 錄,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登 錄 農 友 補 助 ( 貼 ) 資 訊 達 240 萬 筆 次,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6 配 合 本 院 推 動 消 費 提 振 措 施, 辦 理 補 助 購 置 小 型 農 機 具 計 畫, 已 受 理 農 民 申 請 補 助 購 買 動 力 噴 霧 機 等 14 種 常 用 農 機 具 逾 5 萬 臺, 以 紓 解 農 村 勞 動 力 問 題, 增 進 農 業 耕 作 效 率 7 強 化 新 媒 體 運 用, 與 民 眾 溝 通 : (1) 青 年 農 民 創 業 入 口 網 業 於 104 年 3 月 27 日 上 線 服 務, 運 用 網 路 科 技, 整 合 成 一 站 式 查 詢 服 務, 總 瀏 覽 量 逾 60 萬 人 次 ;104 年 專 家 群 提 供 諮 詢 問 題 之 回 覆 已 逾 285 個 (2) 因 應 食 品 安 全 議 題 及 推 廣 臺 灣 安 全 農 產 品, 整 合 現 行 標 章 及 追 溯 制 度 之 經 營 業 者 資 訊, 彙 集 CAS 產 銷 履 歷 有 機 及 茶 葉 產 地 標 章 等 資 訊, 建 立 農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查 詢 專 區, 呈 現 農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之 相 關 資 訊 124
農 業 8 強 化 國 際 農 業 合 作 及 交 流 : (1) 為 建 構 我 國 具 潛 力 熱 帶 果 樹 於 海 外 產 銷 之 策 略 與 品 種 布 局,104 年 7 月 召 開 第 12 屆 臺 澳 農 業 會 議, 研 提 我 國 具 潛 力 果 樹 品 種 赴 海 外 營 運 生 產 合 作 案, 初 步 規 劃 以 我 國 具 國 際 市 場 潛 力 之 荔 枝 品 種, 與 澳 方 洽 談 合 作 計 畫 (2)104 年 7 月 辦 理 第 12 屆 臺 澳 農 業 會 議 9 月 辦 理 第 1 屆 臺 緬 局 長 級 經 貿 對 話 會 議 11 月 辦 理 第 2 屆 臺 日 茶 業 技 術 交 流 會 議, 以 及 12 月 辦 理 第 2 屆 臺 斐 農 林 漁 業 聯 合 工 作 委 員 會 議 等, 針 對 農 漁 業 合 作 技 術 交 流 及 市 場 進 入 等 進 行 諮 商 會 談 (3) 我 國 倡 議 並 獲 APEC 通 過 之 APEC 強 化 公 私 部 門 夥 伴 關 係 降 低 供 應 鏈 之 糧 食 損 失 多 年 期 計 畫 為 APEC 通 過 之 第 1 個 農 業 多 年 期 計 畫,104 年 7 月 在 臺 舉 辦 APEC 漁 畜 糧 損 評 估 方 法 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9 月 並 於 菲 律 賓 辦 理 APEC 強 化 公 私 部 門 夥 伴 關 係 降 低 漁 畜 供 應 鏈 之 糧 食 損 失 研 討 會, 樹 立 公 私 部 門 與 經 濟 體 間 合 作 典 範, 年 度 部 長 會 議 對 於 我 國 推 動 該 計 畫 深 為 讚 許, 特 列 入 2015 年 聯 合 部 長 宣 言, 肯 定 該 計 畫 對 區 域 糧 食 安 全 之 貢 獻 (4)104 年 11 月 5 日 簽 署 臺 菲 漁 業 事 務 執 法 合 作 協 定, 規 範 雙 方 進 行 漁 業 執 法 應 避 免 使 用 暴 力 及 武 力, 建 立 執 法 行 動 通 報 機 制 及 專 屬 經 濟 海 域 (EEZ) 緊 急 通 報 及 迅 速 釋 放 程 序, 維 護 我 漁 船 於 臺 菲 重 疊 海 域 作 業 安 全 與 權 益 9 拓 展 農 業 國 際 市 場 : (1) 我 國 農 產 品 出 口 值 104 年 為 48.7 億 美 元, 其 中 9 項 重 要 外 銷 農 產 品 出 口 增 加 值 逾 100 萬 美 元, 出 口 值 成 長 前 4 大 品 項 依 序 為 鰻 魚 稻 米 鳳 梨 ( 生 鮮 冷 藏 ) 及 茶 葉, 成 長 率 分 別 為 130.4% 568.7% 568.7% 187.2% 及 24.5% (2) 我 農 產 品 外 銷 中 國 大 陸 出 口 值 104 年 為 10.0 億 美 元, 較 103 年 成 長 0.5%;18 項 ECFA 早 收 農 產 品 銷 中 國 大 陸 出 口 值 為 1 億 7,530 萬 美 元, 其 中 以 茶 葉 出 口 成 長 (74.6%) 最 顯 著 (3) 農 委 會 甄 集 國 內 16 家 農 產 業 者 農 業 資 材 與 植 物 工 廠 產 業 協 會, 並 選 定 臺 灣 先 進 農 漁 畜 產 技 術 作 為 參 展 主 軸, 組 團 參 加 第 4 屆 卡 達 農 業 展, 開 拓 臺 灣 與 中 東 地 區 之 貿 易 商 機 10 促 進 農 業 科 技 產 業 化 : (1) 推 動 農 業 生 產 力 4.0 計 畫, 規 劃 104 年 10 月 起 執 行 先 導 計 畫, 擇 定 家 禽 ( 水 禽 ) 及 溯 源 農 產 品 產 業 先 行 推 動, 以 及 開 發 跨 產 業 共 通 資 訊 平 臺 技 術 系 統, 另 規 劃 研 提 106 年 至 109 年 農 業 生 產 力 4.0 計 畫 ( 第 一 期 ), 加 速 農 業 數 位 化 智 慧 化 之 發 展 (2) 開 發 新 技 術 新 品 種,104 年 已 取 得 水 稻 萵 苣 蓮 霧 等 植 物 品 種 權 15 件, 並 取 得 智 慧 型 水 禽 產 蛋 辨 識 監 控 系 統 多 功 能 殺 菌 裝 置 等 專 利 22 件, 辦 理 技 術 移 轉 案 133 件, 研 發 成 果 收 入 7,466 萬 元 12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3) 為 加 速 農 業 科 技 研 發 成 果 產 業 化 與 國 際 化,104 年 選 定 動 物 疫 苗 飼 料 添 加 物 生 物 農 藥 檢 測 檢 驗 技 術 石 斑 魚 模 場 觀 賞 魚 與 周 邊 產 品 共 6 項 潛 力 亮 點 產 業, 強 化 利 基 潛 力 產 業 技 術 研 發 加 值 與 全 球 布 局 (4) 財 團 法 人 農 業 科 技 研 究 院 促 成 研 發 成 果 產 業 化, 技 轉 收 入 617 萬 元, 成 立 3 個 產 學 研 聯 盟, 提 供 業 者 技 術 服 務, 服 務 收 入 5,877 萬 元, 促 進 農 企 業 投 增 資 5 億 2,885 萬 元 (5) 屏 東 農 業 生 物 科 技 園 區 建 設 與 招 商 同 步 進 行, 已 完 成 233 公 頃 基 礎 工 程 及 服 務 性 建 設, 海 關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局 家 畜 衛 生 試 驗 所 物 流 業 者 等 機 關 ( 單 位 ) 亦 進 駐 提 供 快 速 通 關 及 檢 疫 支 援 等 服 務 辦 理 農 業 生 物 科 技 園 區 擴 充 計 畫, 本 院 同 意 擴 充 園 區 腹 地 面 積 約 167 公 頃, 刻 正 辦 理 開 發 計 畫 及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作 業 11 建 構 多 元 資 金 融 通 管 道 : (1) 輔 導 農 企 業 進 入 資 本 市 場, 擴 大 經 營 規 模, 自 103 年 建 立 農 業 創 投 媒 合 平 臺 以 來,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輔 導 46 家 農 企 業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及 財 務 模 式, 辦 理 6 場 科 技 農 企 業 創 投 媒 合 會, 媒 合 創 投 業 者 投 資 4 家 農 企 業 6,449 萬 元 (2) 輔 導 農 企 業 協 助 申 請 創 櫃 興 櫃 上 櫃, 農 委 會 推 薦 申 請 創 櫃 之 廠 商,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京 冠 生 技 微 新 生 技 及 麗 園 農 牧 等 12 家, 推 薦 上 市 櫃 廠 商 則 有 瑞 基 海 洋 瑞 寶 基 因 及 正 瀚 生 技 3 家, 其 中 京 冠 生 技 微 新 生 技 麗 園 農 牧 那 米 亞 發 酵 芒 果 恰 恰 及 焌 達 科 技 公 司 已 順 利 登 錄 創 櫃 板, 瑞 基 海 洋 已 順 利 上 櫃 12 推 動 臺 灣 農 產 品 電 子 商 務,104 年 12 月 至 105 年 2 月 辦 理 國 產 農 產 品 安 心 購! 滿 500 送 100 網 路 購 物 活 動, 與 38 家 秉 持 在 地 生 產 安 心 消 費 理 念 之 電 商 業 者 合 作, 精 選 具 生 產 追 溯 體 系 之 農 產 品 及 農 漁 會 百 大 精 品 海 宴 水 產 精 品 等 超 過 1,000 項 商 品 供 消 費 者 選 購 二 加 強 農 糧 管 理, 發 揮 在 地 農 產 品 優 勢 ( 一 ) 持 續 推 動 調 整 耕 作 制 度 活 化 農 地 中 程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104 年 兩 個 期 作 申 報 休 耕 面 積 降 為 11 萬 9,000 公 頃 ( 含 第 1 期 作 停 灌 休 耕 ), 較 100 年 減 少 8 萬 1,000 公 頃 ( 減 少 41%) %); 申 報 轉 ( 契 ) 作 面 積 達 13 萬 公 頃 ( 含 第 1 期 作 停 灌 轉 旱 作 ), 較 100 年 增 加 5 萬 8,000 公 頃 ( 成 長 80%) %), 主 要 為 增 加 進 口 替 代 作 物, 有 效 提 升 國 產 糧 食 供 應 ( 二 ) 為 便 利 農 民 就 近 繳 交 濕 稻 穀, 輔 導 公 糧 業 者 發 展 區 域 型 乾 燥 中 心 及 普 設 濕 穀 集 運 設 備, 並 協 調 濕 稻 穀 調 運, 充 分 發 揮 區 域 乾 燥 中 心 效 能,104 年 計 輔 導 3 家 農 會 設 置 乾 燥 設 備 1 家 農 會 建 置 低 溫 暫 存 筒 3 家 農 會 改 善 相 關 附 屬 設 施 及 1 家 農 會 設 置 濕 穀 集 運 所 需 濕 穀 桶 ( 三 ) 推 展 地 產 地 消 : 1 自 103 年 輔 導 完 全 使 用 臺 灣 米 之 餐 飲 業 者 標 示 臺 灣 米 標 章,, 並 於 同 年 4 月 8 日 公 告 臺 灣 米 標 章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接 受 全 國 相 關 業 者 申 請,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52 家 業 者 已 申 辦 標 示 臺 灣 米 標 章 126
農 業 2 於 臺 北 希 望 廣 場 辦 理 定 期 定 點 農 產 品 展 售, 因 原 場 地 之 土 地 另 有 他 用, 已 覓 地 重 新 設 立 新 場 地, 於 104 年 12 月 6 日 隆 重 開 幕, 共 辦 理 26 場 次 展 售 會, 銷 售 營 業 額 逾 8,000 萬 元 3 輔 導 農 民 團 體 辦 理 蔬 果 共 同 運 銷, 充 實 運 銷 設 施, 協 助 降 低 運 銷 成 本, 提 升 運 銷 效 率, 保 障 農 產 品 價 格,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果 菜 共 同 運 銷 數 量 達 64 萬 公 噸 ( 四 ) 推 動 農 產 品 標 章 及 生 產 追 溯 : 1 推 動 有 機 農 業,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通 過 有 機 農 產 品 驗 證 合 格 戶 數 2,598 戶, 面 積 共 6,490 公 頃 2 推 廣 吉 園 圃 安 全 蔬 果 標 章, 已 輔 導 2,127 個 農 業 產 銷 班 通 過 吉 園 圃 審 查, 面 積 2 萬 5,761 公 頃 3 為 強 化 國 產 農 產 品 追 溯 機 制,104 年 4 月 27 日 發 布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6,0,025 位 生 產 者 通 過 審 查, 面 積 約 5,739 公 頃 ( 五 ) 產 業 結 構 調 整 : 1 加 強 拓 展 蔬 菜 外 銷, 已 設 置 毛 豆 結 球 萵 苣 胡 蘿 蔔 青 花 菜 及 甘 藍 等 蔬 菜 外 銷 集 團 產 區 11 處, 面 積 計 8,300 公 頃,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外 銷 量 已 達 5.5 萬 公 噸 2 輔 導 具 競 爭 力 果 品, 建 立 優 質 供 果 園 及 香 蕉 外 銷 集 團 產 區,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面 積 計 5,520 520 公 頃, 外 銷 量 達 6.9 萬 公 噸 3 輔 導 20 家 農 村 酒 莊, 年 製 酒 量 約 19 萬 公 升, 產 值 約 1.78 億 元 參 加 2015 年 英 國 德 國 法 國 及 布 魯 塞 爾 等 國 際 酒 類 評 鑑 大 賽, 計 獲 得 6 金 5 銀 佳 績, 近 6 年 國 際 評 鑑 得 獎 累 計 已 獲 15 金 26 銀 榮 譽 三 落 實 責 任 漁 業, 發 展 永 續 及 多 元 漁 業 ( 一 ) 推 動 漁 港 建 設 及 重 建 養 殖 環 境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核 定 機 能 設 施 整 建 改 善 104 項, 完 工 82 項 ; 核 定 漁 港 疏 浚 90 港 次, 完 工 68 港 次 ; 核 定 漁 港 多 元 化 建 設 工 作 45 項, 完 工 43 項 2 輔 導 漁 船 從 事 養 殖 活 魚 運 搬 業 務, 已 許 可 18 艘 漁 船 從 事 運 搬 養 殖 活 魚 業 務, 可 直 接 航 行 至 中 國 大 陸 23 處 港 口 104 年 初 步 統 計 運 搬 至 中 國 大 陸 及 香 港 之 石 斑 魚 約 1 萬 7,0,013 公 噸, 出 口 值 約 49.1 億 元 ( 二 ) 發 展 休 閒 漁 業 : 漁 業 休 閒 旅 遊 人 數 ( 包 含 漁 港 漁 村 旅 遊 漁 業 產 業 及 文 化 慶 典 活 動 娛 樂 漁 業 搭 乘 人 數 )104 年 推 估 約 957 萬 人 次, 產 值 約 37.47 億 元 ( 三 ) 健 全 漁 民 福 祉 之 相 關 福 利 : 1 漁 業 用 柴 油 繼 續 按 油 價 浮 動 補 貼 14%,104 104 年 共 補 貼 7,293 艘 漁 船 申 購 柴 油 62.9 萬 公 秉, 補 貼 金 額 約 12.2 億 元 2 持 續 推 動 漁 船 保 險 補 助 措 施,104 年 申 請 漁 船 保 險 補 助 為 6,451 艘, 其 中 20 噸 以 下 漁 船 ( 筏 ) 12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達 5,645 艘 ( 四 ) 強 化 漁 船 管 理 及 維 護 漁 民 海 上 安 全 : 1 農 委 會 與 海 巡 署 合 作 執 行 沿 近 海 漁 業 管 理 執 法 專 案 計 畫,,,,104 年 計 查 獲 漁 船 非 法 ( 違 規 ) 作 業 案 件 206 件, 處 分 123 件, 並 將 違 反 漁 業 法 案 件, 移 送 檢 察 機 關 偵 處 104 年 農 委 會 與 海 巡 署 合 作 執 行 2 航 次 遠 洋 漁 業 巡 護 任 務 2 開 放 漁 船 在 受 海 盜 或 非 法 武 力 威 脅 高 風 險 海 域 作 業, 得 僱 用 私 人 武 裝 保 全 人 員,104 年 已 核 備 168 艘 次 漁 船 僱 用 私 人 武 裝 保 全 人 員 四 推 動 畜 禽 產 品 安 全 管 理 及 加 工 加 值, 促 進 動 物 福 祉 ( 一 ) 推 動 畜 禽 產 品 安 全 管 理 : 1 持 續 推 動 家 禽 產 品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工 作,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輔 導 370 家 禽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取 得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履 歷 禽 品 出 貨 量 達 1 萬 8,348 公 噸 2 104 年 9 月 1 日 起 全 面 推 動 散 裝 雞 蛋 溯 源 標 示 管 理 制 度, 揭 露 生 產 者 資 訊, 可 快 速 掌 握 蛋 品 來 源, 降 低 食 安 風 險, 提 升 消 費 信 心 3 持 續 加 強 查 核 畜 牧 場 斃 死 畜 禽 處 理 情 形, 查 核 1 萬 4,135 場 ; 辦 理 畜 牧 污 染 防 治 及 斃 死 畜 禽 妥 適 處 理 教 育 宣 導 共 計 84 場 次 4 豬 隻 死 亡 保 險 納 保 範 圍 已 擴 大 至 全 國 各 直 轄 市 及 縣 ( 市 )( 含 離 島 地 區 ),104 年 承 保 頭 數 已 達 840 萬 8,073 頭 ( 二 ) 加 強 動 物 保 護 : 持 續 督 導 各 地 方 政 府 加 強 查 緝 虐 待 動 物 未 經 許 可 買 賣 犬 隻 等 違 反 動 物 保 護 法 行 為,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辦 理 8 萬 9,0,064 件 民 眾 申 訴 及 稽 查 案 件, 減 少 流 浪 動 物 推 廣 犬 貓 絕 育 工 作 計 辦 理 8 萬 3,618 隻, 另 推 廣 收 容 動 物 認 養 5 萬 3,704 隻, 以 及 改 善 全 國 公 立 動 物 收 容 環 境, 宜 蘭 縣 部 分 已 完 工, 高 雄 市 桃 園 市 臺 東 縣 連 江 縣 新 竹 市 苗 栗 縣 等 改 ( 興 ) 建 工 程 進 行 中, 餘 則 待 用 地 取 得 後 推 展 興 ( 改 ) 建 工 作 ( 三 ) 配 合 飼 料 管 理 法 修 正 增 ( 修 ) 訂 相 關 子 法 規,104 年 已 完 成 修 訂 9 項 子 法 規 及 公 告, 以 期 強 化 現 行 管 理 制 度, 提 升 飼 料 及 畜 產 品 衛 生 安 全 ( 四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核 發 飼 料 油 脂 製 造 及 輸 入 登 記 證 64 件, 並 輔 導 29 家 油 脂 工 廠 符 合 飼 料 油 脂 工 廠 設 廠 標 準, 督 導 地 方 政 府 查 察 94 家 飼 料 油 脂 業 者, 累 計 查 察 162 場 次 五 提 升 動 植 物 防 疫 檢 疫 效 能, 強 化 動 植 物 安 全 用 藥 與 管 理 ( 一 ) 重 要 動 植 物 疫 情 監 控 及 防 檢 疫 : 1 狂 犬 病 疫 情 監 控,104 年 共 監 測 犬 730 件 貓 21 件 食 肉 目 野 生 動 物 321 件 蝙 蝠 95 件 其 他 野 生 動 物 35 件, 除 88 件 鼬 獾 及 5 件 白 鼻 心 確 診 狂 犬 病 案 例 外, 其 餘 檢 驗 結 果 皆 為 陰 性 128
農 業 2 為 加 強 104 年 度 禽 流 感 疫 情 應 變 處 置, 成 立 動 物 疫 災 緊 急 應 變 小 組, 共 召 開 122 次 會 議, 持 續 加 強 全 國 疫 情 查 報 及 採 檢 確 認, 計 有 17 個 直 轄 市 及 縣 ( 市 ) 送 檢 1,021 場, 確 診 980 場 H5 亞 型 禽 流 感, 確 診 陰 性 35 場 及 1 場 H6N1 亞 型 ( 非 屬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OIE) 應 通 報 疾 病 ), 計 完 成 978 場 撲 殺 ( 共 514 萬 1,604 隻 ), 並 進 行 禽 流 感 案 例 場 周 邊 半 徑 1 公 里 禽 場 採 檢 工 作 及 協 助 案 例 場 養 殖 戶 復 養 重 建 計 畫, 共 671 場 通 過 哨 兵 雞 試 驗, 補 助 設 立 140 場 非 開 放 式 示 範 禽 場, 並 提 供 復 養 重 建 貸 款 3 億 4,922 萬 元 3 為 掌 握 植 物 有 害 生 物 發 生 情 形, 針 對 植 物 重 大 疫 病 蟲 害 進 行 監 測,104 年 適 時 發 布 疫 情 預 警 與 警 報 達 81 件, 並 透 過 農 委 會 田 邊 好 幫 手 傳 送 電 子 郵 件 5 萬 7,158 件 簡 訊 5 萬 4,375 件 及 傳 真 1 萬 4,626 件, 籲 請 農 友 注 意 防 範 4 嚴 防 國 外 重 要 動 植 物 疫 病 蟲 害 入 侵, 於 國 內 機 場 及 港 口 配 置 47 組 檢 疫 犬, 執 行 入 境 旅 客 隨 身 行 李 與 貨 物 偵 測, 已 查 獲 農 畜 產 品 逾 5.4 萬 件 57 公 噸, 辦 理 輸 出 動 植 物 檢 疫 13 萬 7,447 批, 計 71 萬 3,982 公 噸 ; 輸 入 動 植 物 檢 疫 31 萬 6,405 批, 計 1,305 萬 8,057 公 噸, 以 及 協 助 查 緝 機 關 銷 燬 處 理 走 私 畜 禽 數 量 計 139 隻 及 受 精 鴿 蛋 50 枚, 走 私 畜 禽 產 品 數 量 計 482.56 公 斤 另 因 應 國 外 動 物 疫 情, 共 辦 理 21 次 動 物 傳 染 病 疫 區 及 非 疫 區 公 告 ( 二 ) 強 化 動 植 物 安 全 用 藥 : 1 為 確 保 業 者 遵 守 用 藥 規 定,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辦 理 畜 禽 用 藥 抽 驗 3 萬 7,143 件, 合 格 率 99.91% 2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農 委 會 累 計 已 公 告 農 藥 延 伸 使 用 範 圍 3,517 項, 並 送 請 衛 福 部 增 ( 修 ) 訂 1,777 項 殘 留 農 藥 安 全 容 許 量 標 準, 以 輔 導 正 確 用 藥 及 有 效 解 決 部 分 作 物 缺 乏 防 治 藥 劑 問 題 ( 三 ) 持 續 執 行 傳 統 市 場 禁 宰 活 禽 政 策,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有 105 場 家 禽 屠 宰 場 完 成 設 立 營 運 ; 查 緝 違 法 屠 宰 家 禽 2,137 場 次, 查 獲 違 法 屠 宰 家 禽 93 件 六 健 全 農 民 福 利, 推 動 農 村 再 生, 培 育 新 世 代 農 業 工 作 者 ( 一 ) 健 全 農 民 福 利 : 1 辦 理 農 漁 民 子 女 就 學 獎 助 學 金 業 務,104 年 核 發 10.9 億 元, 受 益 農 漁 民 子 女 13 萬 5,4,459 人 次 為 加 強 照 顧 老 年 農 漁 民 生 活,104 年 核 發 老 年 農 民 福 利 津 貼 540.76 億 元, 受 惠 農 漁 民 67 萬 0,865 人 辦 理 農 業 天 然 災 害 救 助,104 年 發 放 農 業 天 然 災 害 救 助 金 35.5.59 億 元, 受 益 13 萬 9,442 農 漁 戶, 並 採 商 業 保 險 模 式, 推 動 農 作 物 天 然 災 害 保 險 試 辦 2 103 年 7 月 老 年 農 民 福 利 津 貼 暫 行 條 例 修 法 後, 農 保 新 加 保 人 數 平 均 每 月 890 人, 較 102 年 平 均 每 月 1,987 人 大 幅 降 低 56%; 近 3 年 內 每 年 居 住 國 內 未 超 過 183 日 者 有 2 萬 4,888 人 次 停 發 老 農 津 貼,104 年 度 節 省 5.79 億 元 移 轉 用 於 農 業 發 展 施 政 項 目 3 104 年 8 月 26 日 修 正 發 布 農 業 天 然 災 害 救 助 辦 法 第 5 條 及 農 業 天 然 災 害 現 金 救 助 項 12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目 及 額 度,,,, 放 寬 低 利 貸 款 資 格 及 提 高 救 助 額 度, 並 均 溯 自 8 月 9 日 生 效 ;10 月 29 日 修 正 發 布 農 業 天 然 災 害 救 助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農 民 申 報 項 目 經 實 地 勘 查 損 失 率 達 20% 者, 即 提 供 現 金 救 助, 並 溯 自 9 月 28 日 杜 鵑 颱 風 災 害 ( 二 ) 提 升 休 閒 農 業 及 促 進 農 遊 伴 手 禮 及 農 業 精 品 之 發 展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劃 定 78 處 休 閒 農 業 區, 輔 導 359 家 休 閒 農 場 取 得 許 可 登 記 證, 並 推 動 休 閒 農 場 通 過 服 務 品 質 認 證 累 計 達 45 家, 提 升 休 閒 農 場 品 牌 識 別 及 形 象 2 強 化 田 媽 媽 農 村 料 理, 旅 遊 伴 手 之 在 地 食 材 運 用 及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辦 理 農 業 旅 遊 整 合 行 銷 活 動, 推 廣 地 產 地 消 104 年 已 參 與 國 內 外 國 際 旅 展 或 推 廣 會 61 場 次 邀 請 國 內 外 旅 遊 業 者 及 媒 體 報 導 29 場 次, 吸 引 國 內 外 旅 客 約 2,450 萬 人 次 3 選 拔 2016 農 漁 會 百 大 精 品, 共 計 104 家 農 漁 會 139 項 精 品 入 選 除 於 104 年 12 月 辦 理 農 會 發 展 經 濟 事 業 共 識 營, 啟 發 創 新 思 考 變 革, 並 規 劃 農 情 好 禮 遊 購 young -2016 臺 灣 農 業 精 品 展,, 包 括 2016 臺 灣 農 漁 會 百 大 精 品, 並 擴 大 辦 理 將 青 年 農 民 優 良 產 品 及 農 業 旅 遊 商 品 水 產 精 品 外 銷 農 產 精 品 及 優 良 畜 產 品 等 一 併 展 售, 展 現 農 業 精 品 多 元 面 貌 ( 三 ) 培 育 青 年 農 民 人 力 : 1 青 年 農 民 輔 導, 建 立 陪 伴 與 資 源 整 合 輔 導 平 臺 第 1 屆 100 位 青 年 農 民 整 體 產 值 平 均 提 升 約 61%; 第 2 屆 個 人 組 82 位 團 隊 組 6 組, 計 106 位 青 年 農 民, 刻 正 進 行 第 2 年 陪 伴 輔 導 建 構 在 地 青 年 農 民 交 流 服 務 平 臺,1, 1,850 位 青 年 農 民 加 入, 營 造 在 地 支 持 輔 導 與 交 流 環 境 2 農 民 學 院 辦 理 農 民 專 業 訓 練 及 農 場 見 習,104 年 共 辦 理 農 業 入 門 初 階 進 階 計 170 梯 次 4,935 人 次 結 業 農 民 學 院 資 訊 平 臺 共 服 務 1 萬 0,236 人 次, 並 以 電 話 電 郵 或 線 上 諮 詢 解 決 問 題 3 為 增 進 青 年 瞭 解 農 業 職 場,104 年 整 合 學 生 職 涯 探 索 計 畫, 由 農 委 會 提 供 獎 勵 金 意 外 險 及 醫 療 險 等 獎 勵 措 施, 計 提 供 7 校 共 120 名 學 生 進 行 大 學 生 暑 期 農 業 經 營 見 習, 以 及 13 所 高 農 職 校 84 名 學 生 從 事 暑 期 農 業 體 驗, 並 提 供 490 名 學 生 參 加 暑 假 農 業 打 工 ( 四 ) 農 村 再 生 培 根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培 訓 2,260 社 區 14 萬 8,188 人, 達 全 國 農 村 數 53%; 累 計 輔 導 完 成 研 提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622 社 區, 較 103 年 底 增 加 121 社 區 實 施 農 村 再 生 社 區 建 設, 改 善 農 村 基 礎 生 產 條 件 與 生 活 機 能, 累 計 1,836 社 區 受 益 七 強 化 農 業 信 用 保 證 機 制, 推 動 政 策 性 農 業 專 案 貸 款 ( 一 ) 健 全 農 漁 會 信 用 部 經 營 體 質,104 年 全 體 農 漁 會 信 用 部 逾 期 放 款 金 額 51 億 元, 逾 放 比 率 0.51%, 備 抵 呆 帳 覆 蓋 率 573.71%, 分 別 較 93 年 1 月 底 減 少 944 億 元 降 低 17.2 個 百 分 點 及 增 加 553.96 個 百 分 點, 農 漁 會 信 用 部 風 險 承 擔 能 力 及 資 產 品 質 已 大 幅 提 升 ( 二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政 策 性 農 業 專 案 貸 款 餘 額 809.4 億 元, 約 20.5 萬 名 農 漁 業 者 受 益, 並 利 用 農 業 信 用 保 證 機 制, 協 助 農 漁 業 者 取 得 農 業 融 資 130
衛 生 福 利 拾 壹 衛 生 福 利 一 精 進 醫 療 體 系, 維 護 民 眾 健 康 ( 一 ) 提 升 醫 事 人 力 素 質 : 1 辦 理 PGY 及 14 職 類 之 新 進 醫 事 人 員 臨 床 醫 事 人 員 培 訓 計 畫,,,104 年 共 計 補 助 138 家 教 學 醫 院 辦 理,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約 2 萬 8,275 名 醫 事 人 員 接 受 訓 練, 完 訓 率 96.4% 另 核 定 374 家 機 構 辦 理 二 年 期 牙 醫 師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受 訓 人 數 759 人 2 104 年 辦 理 中 醫 臨 床 師 資 培 訓 計 畫,,,, 完 成 5 場 指 導 醫 師 培 訓 營 及 3 場 指 導 藥 師 培 訓 營 3 建 立 專 科 護 理 師 制 度, 提 升 照 護 品 質 : 依 護 理 人 員 法 第 24 條 訂 定 專 科 護 理 師 於 醫 師 監 督 下 執 行 醫 療 業 務 辦 法,,,,104 年 10 月 19 日 發 布,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另 修 正 專 科 護 理 師 分 科 及 甄 審 辦 法,,,104 年 11 月 3 日 發 布 施 行 衛 福 部 依 專 科 護 理 師 分 科 甄 審 辦 法 辦 理 甄 審 作 業,95 年 至 104 年 計 5,702 人 取 得 專 科 護 理 師 證 書 ( 二 ) 提 升 醫 療 服 務 品 質 : 為 強 化 偏 遠 地 區 緊 急 醫 療 照 護, 依 醫 院 緊 急 醫 療 能 力 分 級, 迄 104 年 急 救 責 任 醫 院 共 194 家, 其 中 重 度 級 36 家 中 度 級 82 家 一 般 級 76 家, 建 置 14 個 轉 診 網 絡, 使 急 診 病 人 分 流 及 轉 診 順 暢 另 104 年 計 19 家 醫 院 辦 理 專 責 一 般 醫 療 主 治 醫 師 照 護 制 度 推 廣 計 畫, 使 得 死 亡 率 再 住 院 率 平 均 住 院 天 數 及 急 診 滯 留 率 等 指 標, 均 有 顯 著 成 效 ( 三 ) 推 動 醫 療 事 故 補 償 制 度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生 育 事 故 救 濟 審 議 會 計 受 理 361 件 次 申 請 案 件, 符 合 救 濟 要 件 計 279 件 ( 含 覆 議 案 件 ), 救 濟 金 額 為 2 億 6,616 萬 餘 元 又 生 產 事 故 救 濟 條 例 草 案, 於 104 年 12 月 11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30 日 公 布, 將 自 105 年 6 月 30 日 起 施 行 ( 四 ) 改 善 醫 護 執 業 環 境, 提 升 醫 護 照 護 品 質 : 1 積 極 推 動 多 項 措 施, 改 善 急 重 症 醫 師 人 力, 包 括 住 院 醫 師 津 貼 試 辦 生 育 事 故 救 濟 制 度 等, 藉 由 各 項 措 施 之 實 施, 五 大 科 住 院 醫 師 招 收 情 形 已 明 顯 改 善,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招 收 率 均 已 到 九 成 以 上, 其 中 兒 科 外 科 婦 產 科 與 急 診 科 更 達 100% 另 為 保 障 醫 師 勞 動 權 益,104 年 度 起 將 住 院 醫 師 值 勤 時 數 與 職 業 災 害 保 護 列 入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規 定 每 週 值 勤 時 數 不 得 超 過 88 小 時, 兩 次 值 勤 中 間 至 少 10 小 時 以 上 休 息 時 間 2 另 為 鼓 勵 醫 院 改 善 護 病 比, 達 到 較 評 鑑 基 準 更 佳 之 護 病 比, 推 動 保 險 診 療 報 酬 與 護 病 比 連 動 制 度,, 於 103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住 院 護 理 照 護 品 質 方 案 20 億 元 專 款 中 提 撥 4 億 元 試 辦 與 護 病 比 連 動 ;104 年 度 專 款 20 億 元 移 列 至 一 般 服 務 部 門, 用 於 調 升 住 院 護 理 費 支 付 並 與 護 病 比 連 動, 各 層 級 醫 院 依 其 全 日 平 均 護 病 比 加 成 9% 至 11% 3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護 理 人 力 已 達 15 萬 3,336 人, 較 改 革 方 案 公 布 前 (101 年 4 月 底, 13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護 理 人 員 執 業 13 萬 6,415 人 ) 新 增 1 萬 6,921 人 ( 五 ) 健 全 特 殊 醫 療 照 護 : 1 擴 大 推 動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及 器 官 捐 贈,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我 國 計 有 32 萬 2,355 位 民 眾 簽 立 預 立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暨 維 生 醫 療 抉 擇 意 願 書, 並 已 註 記 於 健 保 IC 卡 上 ; 而 民 眾 簽 署 器 官 捐 贈 同 意 書 並 加 註 健 保 IC 卡 人 數 累 計 達 30 萬 2,238 人 2 持 續 推 動 104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牙 醫 門 診 總 額 特 殊 醫 療 服 務 計 畫 提 供 特 定 身 心 障 礙 者 牙 醫 醫 療 服 務,104 年 1 月 至 9 月 服 務 10 萬 1,444 人 次 3 提 供 藥 癮 病 人 戒 治 醫 療 服 務, 指 定 戒 治 機 構 計 162 家, 提 供 個 案 門 診 急 診 住 院 出 院 後 之 追 蹤 與 轉 介 服 務 指 定 替 代 治 療 執 行 機 構 162 家, 協 助 鴉 片 類 物 質 成 癮 者 戒 除 藥 癮,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替 代 治 療 人 數 達 4 萬 1,762 人 ( 六 ) 推 動 心 理 健 康 促 進 及 自 殺 防 治 工 作 :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學 校 等 單 位 及 21 個 地 方 政 府 衛 生 局, 推 動 心 理 健 康 服 務 網 絡, 委 辦 安 心 專 線, 提 供 24 小 時 免 付 費 專 業 諮 詢,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服 務 7 萬 0,503 人 次, 篩 檢 出 有 自 殺 意 念 之 電 話 通 數 為 1 萬 2,111 通, 及 時 阻 止 自 殺 個 案 計 454 人 104 年 10 月 自 殺 死 亡 人 數 初 步 統 計 為 2,993 人, 較 103 年 同 期 減 少 38 人 ( 七 ) 落 實 精 神 病 人 照 護 : 1 10 104 年 已 公 告 精 神 科 醫 院 精 神 護 理 之 家 及 精 神 復 健 機 構 評 鑑 基 準, 已 完 成 131 家 精 神 照 護 機 構 實 地 評 鑑 與 不 定 時 輔 導 訪 查 作 業 2 追 蹤 關 懷 社 區 精 神 病 人,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追 蹤 人 數 計 14 萬 2,416 人, 訪 視 次 數 69 萬 9,815 人 次, 平 均 訪 視 次 數 為 4.91 次, 其 中 面 訪 病 人 比 率 為 42.49% ( 八 ) 推 動 國 際 健 康 產 業, 擴 大 產 業 發 展 : 開 辦 僑 安 專 案, 協 助 東 南 亞 特 定 國 家 僑 民 申 請 來 臺 進 行 健 康 檢 查 美 容 醫 學 及 疾 病 治 療, 自 101 年 5 月 1 日 開 辦 以 來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300 團 4,851 人 次 來 臺 另 外 籍 人 士 來 臺 接 受 健 檢 醫 美 及 醫 療 等 國 際 醫 療 服 務,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計 有 26 萬 8,625 人 次, 服 務 人 次 與 產 值 均 有 穩 定 成 長 ( 九 ) 發 揮 部 屬 醫 院 公 衛 任 務 : 1 中 期 照 護 服 務 : 協 助 急 性 病 患 生 活 機 能 之 恢 復, 避 免 過 早 入 住 長 期 照 護 機 構 或 再 住 院, 以 節 省 社 會 及 健 保 資 源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21 家 部 屬 醫 院 開 辦 中 期 照 護, 合 計 設 置 351 床, 收 案 874 人, 成 功 返 家 人 數 501 人, 返 家 率 57% 2 強 化 弱 勢 族 群 之 醫 療 照 顧 : (1) 漸 凍 人 照 護 病 房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照 護 184 人 次, 總 計 2,824 人 日, 並 辦 理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181 場 次, 民 眾 衛 教 宣 導 35 場 次 (2) 失 智 失 能 社 區 照 護 :104 年 24 家 部 屬 醫 院 辦 理 失 智 失 能 社 區 照 護 服 務,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計 篩 檢 7,551 人 次 收 案 516 人 衛 教 宣 導 計 1 萬 3,537 人 (3) 中 低 收 入 戶 民 眾 健 康 管 理 計 畫 : 累 計 個 案 服 務 自 102 年 起 至 104 年 底 止, 總 收 案 6,481 132
衛 生 福 利 人, 其 中 進 行 疾 病 管 理 服 務 6,887 人 次, 健 康 促 進 服 務 6,804 人 次 (4) 公 務 養 護 床 2,027 床 ( 精 神 公 務 床 1,724 床 漢 生 病 公 務 床 300 床 烏 腳 病 公 務 床 3 床 ) 104 年 度 使 用 情 形 : 精 神 公 務 床 1 萬 8,760 人 次, 漢 生 病 公 務 床 目 前 開 放 201 床,104 年 收 治 漢 生 病 人 146 人 3 支 援 偏 遠 離 島 地 區 醫 療, 強 化 地 區 醫 療 服 務 : 衛 福 部 4 家 醫 院 透 過 醫 療 影 像 判 讀 系 統 (IRC), 自 99 年 2 月 起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計 支 援 偏 遠 地 區 醫 院 16 家, 山 地 離 島 衛 生 所 23 家 醫 院 部 分 判 讀 19 萬 5,186 件 山 地 離 島 衛 生 所 3 萬 7,853 件, 合 計 23 萬 3,039 件 4 衛 福 部 澎 湖 醫 院 設 置 心 導 管 室,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服 務 295 名 個 案, 化 療 中 心 於 104 年 10 月 1 日 正 式 揭 牌 啟 用, 截 至 12 月 底 止, 已 服 務 78 人 次 ; 衛 福 部 金 門 醫 院 心 導 管 室 於 104 年 11 月 20 日 正 式 啟 用, 有 效 提 升 離 島 居 民 醫 療 照 護 品 質, 截 至 12 月 底 止, 共 執 行 18 名 個 案 ( 十 ) 提 供 偏 鄉 離 島 地 區 重 症 患 者 緊 急 就 醫 之 必 要 協 助 : 衛 福 部 空 中 轉 診 審 核 中 心 全 天 候 24 小 時 提 供 緊 急 醫 療 諮 詢 空 中 轉 診 必 要 性 評 估 並 協 助 航 空 器 調 度 104 年 辦 理 申 請 案 件 273 案, 核 准 238 件 ( 十 一 ) 推 動 遠 距 健 康 照 護 服 務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12 個 地 方 政 府 設 置 966 個 社 區 據 點 及 1,903 個 居 家 據 點, 使 用 戶 數 達 4 萬 0,399 人, 服 務 人 次 達 38 萬 8,608 人 次 二 推 動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完 善 照 護 體 系 自 104 年 9 月 起 推 動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量 能 提 升 計 畫, 本 計 畫 係 考 量 長 期 照 顧 十 年 計 畫 已 達 階 段 性 目 標, 且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已 完 成 立 法, 故 於 104 年 至 107 年 運 用 已 有 之 長 照 十 年 計 畫 與 長 照 服 務 網 基 礎, 推 動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量 能 提 升 計 畫 說 明 如 下 : ( 一 ) 長 照 十 年 計 畫 階 段 性 目 標 已 達 成 : 長 期 照 顧 十 年 計 畫 自 97 年 起 推 動 迄 今, 失 能 老 人 服 務 涵 蓋 率 由 2.3% 提 升 至 34.8%, 已 達 成 計 畫 訂 定 之 目 標 (20%); 長 照 十 年 計 畫 提 供 8 項 服 務 內 容, 共 16 萬 8,334 人 另 提 供 居 家 式 服 務 者 計 906 家 社 區 式 服 務 233 家 機 構 式 服 務 1,536 家 ( 二 ) 長 照 服 務 網 計 畫 自 102 年 起 推 動, 至 今 已 達 成 : 持 續 推 動 臺 灣 368 照 顧 服 務 計 畫 - 一 鄉 鎮 一 日 照,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已 布 建 205 所 多 元 日 照 服 務 資 源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完 成 建 置 27 個 失 智 症 社 區 服 務 - 長 照 樂 智 社 區 服 務 據 點, 共 服 務 6,450 人, 辦 理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共 計 2,173 場 計 2 萬 5,055 人 次 參 與 提 供 電 話 關 懷 共 1 萬 0,982 人 次 關 懷 訪 視 2,813 人 次 社 區 宣 導 497 場 計 2 萬 5,104 人 次 提 供 家 屬 照 顧 者 教 育 訓 練 及 支 持 團 體 之 服 務 共 798 場 次 計 8,531 次 ( 三 )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甫 通 過, 依 法 設 置 長 照 基 金, 發 展 服 務 及 人 力 資 源 : 1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將 自 106 年 6 月 起 正 式 施 行, 衛 福 部 後 續 將 持 續 邀 集 相 關 民 間 團 體 及 機 構 代 表, 召 開 座 談 會, 以 求 相 關 立 法 之 周 延, 並 維 護 長 照 機 構 及 民 眾 權 益 13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2 設 立 長 照 發 展 基 金, 編 列 預 算 5 年 至 少 120 億 元 ; 用 於 長 照 相 關 服 務 及 人 力 資 源 之 發 展, 以 及 服 務 品 質 與 效 率 之 提 升 3 為 訂 定 長 照 機 構 法 人 條 例 草 案, 衛 福 部 業 於 104 年 9 月 至 12 月 共 辦 理 7 場 外 界 徵 詢 意 見 座 談 會, 以 期 儘 早 完 成 立 法 供 各 界 遵 循 4 為 訂 定 長 照 機 構 評 鑑 辦 法 草 案, 衛 福 部 將 辦 理 外 界 徵 詢 意 見 座 談 會, 並 積 極 研 定 ( 四 )104 年 至 107 年 推 動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量 能 提 升 計 畫, 規 劃 持 續 提 供 失 能 民 眾 既 有 長 照 服 務 並 擴 增 服 務 對 象 強 化 長 照 服 務 輸 送 效 率, 提 升 效 能 及 品 質 加 速 長 照 服 務 及 人 力 資 源 建 置 普 及 與 整 備 及 積 極 整 備 開 辦 長 照 保 險 所 需 相 關 資 源 4 大 目 標, 以 及 普 及 及 均 衡 發 展 居 家 社 區 及 機 構 服 務 資 源 逐 步 擴 大 服 務 對 象 強 化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管 理 之 整 合 機 制 及 品 質 提 升 強 化 建 置 及 整 合 長 照 資 訊 系 統 充 實 長 照 人 力 規 劃 培 訓 課 程 提 升 專 業 品 質 精 進 外 籍 看 護 工 申 審 流 程 並 建 立 本 國 外 籍 人 力 與 長 照 服 務 模 式 及 適 度 發 展 產 業 參 與 長 照 服 務 8 項 策 略, 將 在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草 案 完 成 立 法 正 式 實 施 前, 持 續 增 進 我 國 長 照 服 務 之 質 與 量 ( 五 ) 推 動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立 法, 因 應 貴 院 屆 期 不 續 審, 將 重 新 送 請 貴 院 審 議, 後 續 仍 將 加 強 向 各 界 溝 通 說 明 三 落 實 健 保 改 革, 健 全 保 險 財 務 ( 一 ) 改 善 全 民 健 保 財 務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103 年 健 保 補 充 保 險 費 約 467 億 元,104 年 1 月 至 10 月 約 388 億 元, 收 繳 情 況 符 合 預 期 2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健 保 權 責 基 礎 下 收 支 累 計 結 餘 約 2,310 億 元, 財 務 情 形 良 好 3 104 年 11 月 20 日 研 訂 全 民 健 保 財 務 平 衡 及 收 支 連 動 機 制,,,, 以 及 據 以 審 議 105 年 度 健 保 費 率, 一 般 保 險 費 費 率 調 整 為 4.69%, 補 充 保 險 費 費 率 調 整 為 1.91%, 本 院 業 於 104 年 12 月 30 日 核 定, 衛 福 部 並 於 12 月 31 日 公 告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起 實 施 4 加 強 查 核 保 險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虛 報 浮 報 醫 療 費 用 違 規 情 事,104 年 訪 查 保 險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803 家, 占 特 約 之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家 數 2.94% ( 二 ) 推 動 支 付 制 度 改 革 : 逐 步 導 入 住 院 診 斷 關 聯 群 (DRG) 支 付 制 度 :104 年 1 月 至 9 月 醫 院 申 報 Tw-DRGs 件 數 為 52.6 萬 件, 較 前 一 年 同 期 減 少 1.7%; 平 均 住 院 天 數 為 3.96 天, 較 前 一 年 減 少 0.35 天, 下 降 8.1%; 支 付 點 數 與 實 際 申 報 點 數 比 值 為 1.189, 較 前 一 年 同 期 增 加 0.041, 整 體 件 數 下 降 平 均 住 院 天 數 下 降, 減 少 不 必 要 之 住 院 及 醫 療 服 務, 顯 示 醫 療 效 率 提 升 ( 三 ) 推 動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 提 供 病 人 於 治 療 黃 金 期 接 受 整 合 性 照 護 及 高 強 度 復 健, 減 少 失 能 及 再 住 院,103 年 起 選 擇 腦 中 風 優 先 試 辦,104 年 180 家 醫 院 共 組 成 39 個 團 隊 參 與, 收 案 人 數 超 過 4,900 人, 結 案 病 人 87.3% 功 能 有 顯 著 進 步,84.6% 病 人 經 過 照 護 能 順 134
衛 生 福 利 利 返 家 104 年 9 月 擴 大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模 式 至 燒 燙 傷 病 人, 期 協 助 儘 早 恢 復 功 能 健 康 返 家 ( 四 ) 擴 大 照 顧 弱 勢 民 眾 : 1 健 保 費 補 助 方 面,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受 補 助 者 計 322 萬 餘 人, 補 助 金 額 240 億 餘 元 2 欠 費 及 就 醫 相 關 費 用 之 協 助 方 面, 對 繳 交 健 保 費 有 困 難 之 弱 勢 民 眾,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紓 困 貸 款 部 分, 核 貸 2,525 件, 金 額 1.77 億 元 ; 分 期 繳 納 部 分, 核 准 11.2 萬 件, 金 額 32.1 億 元 ; 愛 心 轉 介 補 助 9,210 件, 金 額 2,160 萬 元 3 醫 療 保 障 方 面,104 年 11 月 欠 費 不 鎖 卡 人 數 約 為 80.7 萬 人, 就 醫 均 無 障 礙 ( 五 ) 推 動 健 保 雲 端 藥 歷 系 統 : 1 為 避 免 醫 師 重 複 處 方 及 病 人 重 複 用 藥, 提 升 用 藥 安 全 及 品 質, 建 置 以 病 人 為 中 心 之 健 保 雲 端 藥 歷 系 統, 提 供 醫 師 或 藥 師 查 詢 就 醫 病 人 過 去 3 個 月 之 用 藥 紀 錄, 作 為 開 立 藥 物 參 考 2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1 萬 8,853 家 特 約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查 詢 使 用 104 年 第 3 季 與 前 一 年 同 期 相 比, 每 張 處 方 藥 品 平 均 品 項 數 由 3.22 項 降 低 為 3.06 項 ; 每 人 平 均 藥 費 由 2,626 元 降 低 至 1,886 元 6 類 藥 品 門 診 病 人 跨 院 所 用 藥 日 數 重 疊 率 等 各 項 指 標, 亦 均 呈 現 下 降, 顯 示 健 保 雲 端 藥 歷 系 統 已 初 具 成 效 ( 六 ) 推 動 健 康 存 摺 系 統 : 1 為 推 廣 自 我 健 康 管 理 之 觀 念, 提 供 民 眾 即 時 完 整 之 個 人 健 保 就 醫 資 料, 並 提 供 醫 師 參 考, 自 103 年 9 月 推 出 健 康 存 摺 系 統, 期 藉 由 鼓 勵 保 險 對 象 下 載 儲 存 自 身 醫 療 紀 錄, 更 加 重 視 自 身 健 康, 並 負 起 自 我 健 康 增 進 責 任 2 衛 福 部 所 規 劃 之 健 康 存 摺 系 統, 資 料 含 門 診 住 診 資 料 牙 科 門 診 中 醫 門 診 過 敏 資 料 檢 驗 ( 查 ) 結 果 資 料 影 像 或 病 理 檢 驗 ( 查 ) 報 告 資 料 及 出 院 病 歷 摘 要 器 官 捐 贈 或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意 願 註 記 預 防 接 種 及 最 近 一 次 之 成 人 預 防 保 健 結 果 等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有 29 萬 4,595 人 次 下 載, 未 來 將 持 續 推 廣, 鼓 勵 民 眾 下 載 四 對 重 大 傳 染 病, 落 實 防 治 措 施 ( 一 ) 流 感 大 流 行 之 因 應 :104 年 度 流 感 疫 苗 接 種 計 畫 於 10 月 1 日 開 始 執 行, 實 施 對 象 包 含 65 歲 以 上 長 者 安 養 等 機 構 住 民 罕 見 疾 病 重 大 傷 病 6 個 月 以 上 至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童 醫 事 及 衛 生 防 疫 人 員 禽 畜 養 殖 相 關 人 員 50 歲 至 64 歲 高 風 險 慢 性 病 患 及 孕 婦 等 8 類 ; 截 至 105 年 1 月 12 日 止, 共 接 種 286.9 萬 劑 ( 二 ) 家 禽 流 行 性 感 冒 疫 情 之 因 應 : 對 發 生 禽 流 感 案 例 禽 場 執 行 禽 隻 撲 殺 及 環 境 清 消 之 第 一 線 工 作 人 員 監 測 健 康 狀 況, 截 至 104 年 12 月 25 日 止, 共 監 測 8,311 人 次, 另 監 測 中 人 數 389 人, 皆 未 發 現 有 人 類 禽 流 感 病 例 ( 三 ) 控 制 腸 病 毒 之 疫 情 :104 年 主 要 流 行 之 腸 病 毒 為 克 沙 奇 A 型, 最 易 引 起 嚴 重 併 發 症 及 死 亡 之 腸 病 毒 71 型 較 不 活 躍, 重 症 病 例 發 生 情 形 較 102 年 及 103 年 減 少 104 年 計 有 6 例 重 症 確 定 13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病 例, 其 中 2 例 死 亡, 為 新 生 兒 感 染 克 沙 奇 B5 型 及 克 沙 奇 A16 型 之 案 例 ( 四 ) 辦 理 愛 滋 病 之 防 治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通 報 3 萬 1,036 例 本 國 籍 感 染 者, 而 104 年 新 增 通 報 2,330 人, 其 中 男 男 間 性 行 為 者 1,835 人 ( 占 78.8%) 2 針 對 高 危 險 族 群, 建 立 多 元 化 諮 詢 服 務 及 宣 導 管 道, 強 化 自 我 健 康 管 理 並 落 實 安 全 性 行 為 104 年 委 託 5 家 民 間 組 織 設 置 同 志 健 康 社 區 服 務 中 心, 提 供 約 11 萬 人 次 相 關 服 務 另 19 個 地 方 政 府 衛 生 局 亦 設 立 同 志 健 康 社 區 服 務 點, 進 行 愛 滋 宣 導 諮 詢 及 篩 檢 等 服 務 3 推 動 藥 癮 愛 滋 減 害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全 國 共 設 置 847 處 衛 教 諮 詢 服 務 站 416 臺 針 具 自 動 服 務 機, 共 發 出 針 具 355 萬 餘 支, 針 具 回 收 率 達 92% 以 上 ( 五 ) 推 動 結 核 病 十 年 減 半 : 1 推 動 結 核 病 人 直 接 觀 察 治 療 (DOTS)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參 加 此 項 治 療 之 計 畫 個 案 共 計 1 萬 0,491 人, 執 行 率 達 96%, 有 效 避 免 後 續 產 生 抗 藥 性 或 復 發 之 情 形 2 擴 大 推 動 潛 伏 結 核 感 染 治 療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4.706 人 加 入 潛 伏 結 核 感 染 治 療 計 畫, 有 效 避 免 渠 等 個 案 發 病 或 造 成 傳 染 ( 六 ) 加 強 醫 療 照 護 機 構 感 染 管 制 : 委 託 辦 理 104 年 醫 院 感 染 管 制 查 核 作 業 品 質 提 升 計 畫, 由 感 染 症 專 科 醫 師 及 感 染 管 制 師, 協 同 各 地 方 政 府 衛 生 局 人 員 進 行 實 地 查 核,104 年 度 計 查 核 367 家 醫 院 ( 七 ) 新 興 傳 染 病 疫 情 之 因 應 :104 年 8 月 與 美 國 CDC 合 作 辦 理 MERS 檢 驗 診 斷 國 際 研 習 營, 共 計 有 日 本 菲 律 賓 印 尼 柬 埔 寨 馬 來 西 亞 越 南 泰 國 印 度 巴 布 亞 紐 幾 內 亞 等 9 個 國 家 17 名 實 驗 室 專 業 人 員 參 訓, 精 進 MERS 病 毒 檢 驗 技 能 五 強 化 民 眾 參 與, 促 進 國 人 健 康 ( 一 ) 辦 理 癌 症 防 治 工 作 : 1 推 動 子 宮 頸 癌 乳 癌 大 腸 癌 及 口 腔 癌 篩 檢 :104 年 完 成 498.4 萬 人 次, 子 宮 頸 抹 片 檢 查 216 萬 人 次 乳 房 攝 影 檢 查 75.7 萬 人 次 糞 便 潛 血 檢 查 116 萬 人 次 口 腔 黏 膜 檢 查 90.7 萬 人 次, 確 認 為 癌 症 或 癌 前 病 變 有 子 宮 頸 癌 3,993 人 癌 前 病 變 1 萬 0,420 人 ; 乳 癌 3,499 人 ; 大 腸 癌 1,985 人 息 肉 2 萬 8,828 人 ; 口 腔 癌 1,287 人 口 腔 癌 前 病 變 3,898 人 2 推 動 醫 院 癌 症 診 療 品 質 認 證 : 以 提 供 具 醫 學 實 證 並 以 病 人 為 中 心 之 癌 症 照 護,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全 國 共 有 55 家 醫 院 通 過 認 證 ( 二 ) 落 實 菸 害 防 制 : 1 落 實 執 行 菸 害 防 制 法,,,104 年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共 稽 查 62 萬 餘 家 次, 處 分 7,609 件, 罰 鍰 2,824 萬 餘 元 2 二 代 戒 菸 服 務 由 菸 品 健 康 福 利 捐 收 入 補 助,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計 3,435 家 合 約 醫 136
衛 生 福 利 事 機 構 提 供 服 務, 透 過 巡 迴 醫 療 已 100% 涵 蓋 全 臺 各 鄉 鎮 市 區 二 代 戒 菸 自 101 年 3 月 實 施 至 104 年 9 月, 已 服 務 115 萬 0,026 人, 較 開 辦 前 同 期 (97 年 9 月 至 101 年 2 月 ) 之 53 萬 2,577 人 成 長 115.9% 3 推 動 無 菸 醫 院 並 參 與 國 際 認 證, 目 前 共 有 199 家 醫 院 參 與,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我 國 共 有 11 家 醫 院 榮 獲 全 球 無 菸 醫 院 國 際 金 獎 認 證, 為 所 有 網 絡 中 得 獎 醫 院 家 數 最 多 之 國 家 ( 三 ) 推 動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暨 肥 胖 防 治 工 作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持 續 在 259 個 鄉 ( 鎮 市 區 )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相 關 議 題 2 推 動 健 康 城 市 健 康 促 進 醫 院,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12 個 直 轄 市 及 縣 ( 市 ) 11 個 地 區 加 入 西 太 平 洋 健 康 城 市 聯 盟 (AFHC);160 家 機 構 (146 家 醫 院,13 家 衛 生 所,1 家 長 期 照 護 機 構 ) 通 過 WHO 健 康 促 進 醫 院 國 際 網 絡 認 證 3 104 年 以 2015 與 健 康 為 伍 為 主 軸, 檢 視 及 改 善 致 胖 環 境, 帶 動 規 律 運 動 及 健 康 飲 食 風 潮,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共 計 69 萬 7,531 人 參 與, 共 減 重 112 萬 6,303 公 斤 ( 四 ) 辦 理 生 育 保 健 服 務 : 1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全 國 依 法 設 置 哺 集 乳 室 之 場 所 共 有 2,127 處, 各 地 方 政 府 自 願 設 置 哺 集 乳 室 之 場 所 共 有 733 處 2 提 供 懷 孕 婦 女 10 次 產 前 檢 查 及 1 次 超 音 波 檢 查,104 年 1 月 至 7 月 服 務 約 118.1 萬 人 次 (103 年 平 均 利 用 率 94.3%); 全 面 補 助 孕 婦 乙 型 鏈 球 菌 篩 檢,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計 16 萬 8,409 案, 篩 檢 率 86.4 6.4% 3 補 助 高 風 險 群 孕 婦 產 前 遺 傳 診 斷 費 用,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計 補 助 5 萬 2,466 案, 其 中 34 歲 以 上 計 4 萬 4,368 案 補 助 新 生 兒 先 天 性 代 謝 異 常 疾 病 篩 檢 共 11 項,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計 補 助 篩 檢 19 萬 7,746 案, 篩 檢 率 達 99% 全 面 補 助 出 生 3 個 月 內 之 新 生 兒 聽 力 篩 檢,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計 19 萬 1,193 人, 篩 檢 率 達 98.2 8.2% ( 五 ) 推 動 老 人 健 康 促 進 : 1 推 動 高 齡 友 善 健 康 照 護 機 構 認 證,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206 家 機 構 (153 家 醫 院 25 家 衛 生 所 28 家 長 期 照 護 機 構 ) 通 過 認 證 2 100 年 起 發 動 醫 療 院 所 及 衛 生 所 資 源, 支 援 社 區 關 懷 據 點, 辦 理 社 區 長 者 8 大 健 康 促 進 議 題,104 年 已 結 合 有 1,920 個, 結 合 率 達 96% 3 辦 理 老 人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 全 國 阿 公 阿 嬤 健 康 動 起 來 ),104 年 計 2,400 隊, 超 過 10 萬 4,000 名 長 者 參 與 ( 六 ) 強 化 慢 性 疾 病 防 治 : 1 於 全 國 22 個 地 方 政 府 全 面 推 動 糖 尿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成 立 213 家 糖 尿 病 及 166 家 腎 臟 病 健 康 促 進 機 構, 結 合 健 保 醫 療 給 付 改 善 方 案 提 升 照 護 品 質 2 結 合 地 方 政 府 及 民 間 團 體 深 入 社 區 辦 理 三 高 防 治 宣 導 活 動 ; 試 辦 三 高 救 心 全 人 健 康 管 理 計 13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畫 ; 配 合 世 界 高 血 壓 日 心 臟 病 日 糖 尿 病 日 及 中 風 日 等 防 治 辦 理 記 者 會 等 健 康 傳 播 六 加 強 食 品 管 理, 保 障 用 藥 安 全 ( 一 ) 加 強 食 品 安 全 監 測 : 1 持 續 依 據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30 條 規 定, 針 對 目 前 不 具 食 品 相 關 輸 入 規 定 之 貨 品 分 類 號 列 進 行 增 修 截 至 104 年 7 月 底 止, 已 公 告 增 修 46 項 貨 品 分 類 號 列 2 食 品 監 測 檢 驗 :104 年 完 成 市 售 及 包 裝 場 農 產 品 殘 留 農 藥 監 測 3,087 件, 不 合 格 344 件 ; 完 成 食 品 中 動 物 用 藥 殘 留 監 測 318 件, 不 合 格 22 件 ; 完 成 市 售 食 品 中 真 菌 毒 素 含 量 監 測 512 件, 不 合 格 29 件 ; 完 成 市 售 食 品 重 金 屬 含 量 監 測 601 件, 不 合 格 5 件 ; 完 成 市 售 蔬 果 中 重 金 屬 ( 鉛, 鎘 ) 含 量 監 測 160 件 市 售 食 米 農 藥 殘 留 監 測 200 件, 均 符 合 規 定 不 合 格 之 案 件 由 地 方 政 府 衛 生 局 依 法 處 辦, 並 透 過 跨 部 會 協 調 機 制 進 行 源 頭 改 善 3 食 品 稽 查 抽 驗 : 針 對 重 點 施 政 項 目 高 風 險 食 品 項 目 及 輿 情 關 切 議 題 加 強 稽 查 抽 驗,104 年 督 導 並 聯 合 衛 生 局 辦 理 專 案 稽 查 與 抽 驗 共 計 44 項, 包 含 年 節 清 明 節 端 午 節 中 元 節 中 秋 節 飲 冰 品 冬 至 湯 圓 火 鍋 料 等 節 慶 應 景 食 品 抽 驗, 以 及 豆 製 品 醃 製 蔬 菜 食 品 添 加 物 米 粉 及 冬 粉 果 蔬 汁 乳 品 盒 餐 水 產 罐 頭 蜂 蜜 食 用 醋 油 脂 免 洗 筷 食 品 用 容 器 具 等, 不 合 格 案 件 均 由 地 方 政 府 衛 生 局 依 法 處 辦 4 進 口 食 品 管 理 :104 年 辦 理 輸 入 食 品 查 驗 64 萬 餘 批, 抽 樣 檢 驗 5 萬 餘 批, 公 布 1,003 則 不 合 格 之 進 口 食 品 訊 息 ; 進 口 牛 肉 產 品 執 行 三 管 五 卡 管 制 措 施, 輸 入 查 驗 牛 肉 產 品 1 萬 5,000 餘 批, 抽 驗 468 批, 均 符 合 規 定 ; 市 售 牛 肉 原 產 地 ( 國 ) 標 示 稽 查 計 5,903 件, 合 格 率 99.5% 5 本 院 食 品 聯 合 稽 查 :104 年 完 成 麵 粉 工 廠 食 鹽 市 售 包 裝 茶 飲 包 裝 盛 裝 飲 用 水 加 水 站 水 及 其 水 源 蛋 品 芽 菜 及 生 鮮 截 切 蔬 果 預 拌 粉 澱 粉 等 8 項 稽 查 專 案, 不 合 格 之 案 件 由 地 方 政 府 衛 生 局 依 法 處 辦 6 不 法 情 事 跨 部 會 聯 合 查 辦 : 就 民 眾 陳 情 案 件 及 本 院 預 警 會 報 情 資 或 衛 福 部 主 動 發 現 之 違 法 事 件, 聯 合 或 協 請 地 方 政 府 查 辦, 共 計 192 件, 不 合 格 案 件 均 由 地 方 政 府 衛 生 局 依 法 處 辦 ( 二 ) 強 化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 1 食 品 添 加 物 :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35 條 第 4 項 規 定, 食 品 業 者 輸 入 食 品 添 加 物 屬 複 方 者, 應 檢 附 原 產 國 之 製 造 廠 商 或 負 責 廠 商 出 具 之 產 品 成 分 報 告 及 輸 出 國 之 官 方 衛 生 證 明, 供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查 核 但 屬 香 料 者, 不 在 此 限 上 開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60 條 第 4 項, 自 104 年 12 月 10 日 起 實 施 2 標 示 規 範 : (1)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104 年 5 月 29 日 公 告 修 正 包 裝 食 品 食 品 添 加 物 及 散 裝 食 品 含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原 料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8 月 11 日 公 告 訂 定 直 接 供 應 飲 食 場 所 之 食 品 138
衛 生 福 利 含 基 因 改 造 食 品 原 料 標 示 規 定, 另 包 裝 食 品 食 品 添 加 物 及 直 接 供 應 飲 食 場 所 自 12 月 31 日 施 行, 散 裝 食 品 依 對 象 及 品 項 分 3 階 段 施 行, 第 1 階 段 為 7 月 1 日, 第 2 階 段 為 10 月 1 日, 第 3 階 段 為 12 月 31 日 (2) 過 敏 原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實 施 食 品 過 敏 原 標 示 規 定, 食 品 中 含 有 公 告 規 定 中 之 6 項 致 過 敏 性 內 容 物 ( 包 含 蝦 蟹 芒 果 花 生 牛 奶 ( 惟 不 包 括 由 牛 奶 取 製 得 之 乳 糖 醇 ) 蛋 及 其 製 品 ), 應 顯 著 標 示 含 有 致 過 敏 性 內 容 物 名 稱 之 醒 語 資 訊 (3) 營 養 成 分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實 施 包 裝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將 糖 含 量 增 列 為 強 制 標 示 項 目, 明 確 營 養 標 示 資 訊, 供 國 人 選 購 參 考 (4) 農 產 品 來 源 : 國 內 驗 證 農 產 品 可 追 溯 來 源 標 示, 通 過 驗 證 之 包 裝 及 散 裝 農 產 品 應 分 別 自 104 年 5 月 21 日 及 8 月 4 日 起 標 示 該 農 產 品 之 農 牧 場 產 銷 班 生 產 合 作 社 或 產 製 者 之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3 食 品 業 者 自 主 管 理 : (1)104 年 7 月 31 日 公 告 新 增 黃 豆 玉 米 小 麥 澱 粉 麵 粉 糖 鹽 醬 油 等 8 大 民 生 物 資, 及 茶 葉 輸 入 業 者 及 包 裝 茶 葉 飲 料 製 造 工 廠, 自 7 月 31 日 起 實 施 強 制 性 檢 驗 目 前 總 計 16 類 食 品 業 者 實 施 強 制 性 檢 驗 (2)104 年 9 月 18 日 公 告 修 正 應 申 請 登 錄 始 得 營 業 之 食 品 業 者 類 別 規 模 及 實 施 日 期,,,, 新 增 及 擴 大 應 登 錄 始 得 營 業 之 食 品 業 者 相 關 類 別 規 模 及 實 施 日 期 截 至 104 年 11 月 12 日 止, 業 者 登 錄 家 數 為 25 萬 3,508 家, 持 續 推 廣 食 品 業 者 須 辦 理 登 錄 政 策 (3) 上 市 上 櫃 食 品 業 者, 均 須 自 行 設 置 實 驗 室, 從 事 自 主 檢 驗, 並 自 104 年 12 月 10 日 施 行 另 於 10 月 15 日 公 告 凡 領 有 工 廠 登 記 且 資 本 額 1 億 元 以 上 之 食 用 油 脂 肉 類 加 工 乳 品 加 工 水 產 品 食 品 麵 粉 澱 粉 食 鹽 糖 醬 油 及 茶 葉 飲 料 等 10 類 製 造 加 工 調 配 業 者, 自 105 年 12 月 31 日 起 應 設 置 實 驗 室, 從 事 自 主 檢 驗 4 追 蹤 追 溯 :104 年 7 月 31 日 公 告 7 類 大 宗 民 生 物 資 ( 包 含 黃 豆 小 麥 玉 米 麵 粉 澱 粉 食 鹽 糖 ) 2 類 茶 葉 產 品 ( 包 含 茶 葉 包 裝 茶 葉 飲 料 ) 黃 豆 製 品 嬰 兒 及 較 大 嬰 兒 配 方 食 品 及 市 售 包 裝 乳 粉 及 調 製 乳 粉 等 12 類 食 品 業 者, 自 7 月 31 日 起 分 階 段 納 入 食 品 追 溯 追 蹤 制 度 管 理 目 前 總 計 19 類 食 品 業 者 實 施 追 溯 追 蹤 制 度 5 食 品 標 準 : (1) 為 強 化 管 理 食 用 豬 脂 產 品, 依 據 貴 院 臨 時 提 案 之 決 議, 衛 福 部 於 104 年 7 月 16 日 訂 定 發 布 食 用 豬 脂 衛 生 標 準 (2)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增 訂 第 15 條 之 1, 業 於 104 年 11 月 27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 12 月 16 日 公 布, 授 權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可 限 制 食 品 原 料 品 項 及 相 關 事 項, 衛 福 部 將 可 據 以 限 制 部 分 氫 化 油 之 製 造 加 工 ( 三 ) 建 構 安 全 用 藥 環 境 : 13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 推 動 藥 品 優 良 製 造 規 範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國 內 119 家 西 藥 製 劑 廠 33 家 醫 用 氣 體 廠 3 家 製 劑 先 導 工 廠 21 家 原 料 藥 廠 ( 共 223 品 項 ) 5 家 原 料 先 導 工 廠 符 合 PIC/S GMP 規 範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有 893 家 輸 入 藥 品 國 外 製 造 工 廠 通 過 PIC/S GMP 檢 查 推 動 醫 療 器 材 優 良 製 造 規 範 (GMP),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醫 療 器 材 GMP/QSD 認 可 登 錄 共 4,100 件, 國 內 製 造 廠 15.8% 國 外 製 造 廠 84.2% 2 藥 物 化 粧 品 及 食 品 廣 告 違 規 比 率 由 99 年 1 月 13.9%, 下 降 至 104 年 10 月 5.12% 3 針 對 國 內 自 行 研 發 之 醫 療 器 材 案 件, 建 立 專 案 輔 導 機 制,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輔 導 53 案, 核 准 上 市 17 件, 達 臨 床 試 驗 階 段 者 10 件, 完 成 技 術 轉 移 5 件,13 件 輔 導 中 4 強 化 上 市 後 藥 品 安 全 及 品 質 監 控 評 估 及 風 險 管 控, 自 101 年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完 成 256 件 藥 品 安 全 性 再 評 估, 其 中 117 件 要 求 廠 商 執 行 風 險 管 控 措 施 4 項 成 分 藥 品 要 求 下 市 ; 完 成 調 查 處 理 620 件 疑 似 重 大 品 質 瑕 疵 事 件, 並 有 321 項 藥 品 要 求 回 收 ; 另 於 104 年 8 月 5 日 發 布 施 行 藥 物 回 收 處 理 辦 法,, 以 精 進 藥 物 回 收 管 理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監 控 國 內 外 醫 療 器 材 警 訊 1,936 則, 摘 譯 公 告 136 則 相 關 警 訊 於 通 報 及 安 全 監 視 專 區 5 因 應 國 際 法 規 管 理 趨 勢, 加 強 品 質 管 理,104 年 7 月 6 日 預 告 修 正 藥 品 安 定 性 試 驗 基 準 草 案 7 月 31 日 公 告 推 動 製 劑 使 用 符 合 藥 品 優 良 製 造 規 範 之 原 料 藥 並 要 求 登 錄 來 源 9 月 4 日 公 告 修 正 斷 層 掃 描 用 正 子 放 射 同 位 素 調 製 作 業 要 點 6 104 年 10 月 15 日 修 正 藥 商 得 於 郵 購 買 賣 通 路 販 賣 之 醫 療 器 材 及 應 行 登 記 事 項 公 告 事 項 第 1 點 之 附 件 ( 新 增 開 放 8 品 項 第 二 等 級 醫 療 器 材 ),10 月 16 日 公 告 醫 療 器 材 優 良 臨 床 試 驗 作 業 規 範 (GCP) 及 10 月 30 日 公 告 醫 療 器 材 單 一 識 別 系 統 規 範 (UDI),,, 提 供 產 業 界 開 發 產 品 申 請 查 驗 登 記 之 參 考 7 104 年 7 月 7 日 公 告 訂 定 含 奈 米 成 分 化 粧 品 風 險 評 估 指 引,,,7 月 15 日 公 告 修 正 法 定 化 粧 品 色 素 品 目 表,11 月 9 日 預 告 化 粧 品 中 禁 止 使 用 Estradiol Estrone 及 Ethinylestradiol 成 分 草 案, 保 障 消 費 者 使 用 化 粧 品 之 安 全 8 104 年 9 月 23 日 預 告 修 正 適 用 罕 見 疾 病 防 治 及 藥 物 法 之 藥 物 品 項,,,, 新 增 認 定 selexipag 為 適 用 罕 見 疾 病 防 治 及 藥 物 法 之 藥 物 ; 另 為 確 保 臨 床 試 驗 受 試 者 之 權 益,7 月 13 日 公 告 人 類 細 胞 治 療 產 品 查 驗 登 記 審 查 基 準 8 月 31 日 預 告 修 正 生 物 相 似 性 單 株 抗 體 藥 品 查 驗 登 記 基 準 草 案 10 月 2 日 公 告 人 類 細 胞 治 療 產 品 捐 贈 者 合 適 性 判 定 基 準 11 月 2 日 公 告 藥 品 臨 床 試 驗 計 畫 - 技 術 性 資 料 申 請 作 業 指 引 9 建 置 用 藥 照 護 之 藥 事 服 務 模 式,104 年 共 成 立 25 家 正 確 用 藥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徵 選 104 家 正 確 用 藥 學 校,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辦 理 社 區 衛 生 教 育 活 動 759 場 次, 學 校 至 社 區 藥 局 觀 摩 95 場 次 推 出 手 機 APP 領 藥 快 易 通,, 提 供 民 眾 用 藥 管 理 新 平 臺 10 繼 與 歐 盟 澳 洲 奧 地 利 日 本 等 國 家 陸 續 簽 署 醫 藥 合 作 協 議,104 年 10 月 13 日 與 德 國 簽 署 藥 品 及 醫 療 器 材 合 作 聯 合 宣 言,, 就 藥 品 原 料 藥 及 醫 療 器 材 等 非 公 開 與 專 屬 資 訊 140
衛 生 福 利 分 享, 提 升 藥 政 管 理 能 量, 加 速 藥 物 於 兩 國 上 市, 共 創 臺 德 雙 贏 佳 績 11 因 應 全 球 朝 向 以 生 物 經 濟 解 決 人 口 老 化 及 促 進 民 眾 健 康 之 期 許,104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 日 舉 辦 生 技 醫 藥 法 規 科 學 週 (Regulatory Science BIO Week),,,, 訴 求 以 新 興 技 術 深 耕 臺 灣 創 新 產 品 布 局 全 球, 加 速 生 技 產 業 起 飛 ( 四 ) 有 效 防 制 藥 物 濫 用 : 1 加 強 管 制 藥 品 流 向 查 核,104 年 截 至 11 月 底 止, 實 地 稽 核 1 萬 6,571 家 次, 查 獲 違 規 者 計 364 家 (2.2%) %) 2 辦 理 藥 物 濫 用 通 報,104 年 截 至 11 月 底 止, 醫 療 院 所 共 計 通 報 藥 物 濫 用 1 萬 7,297 件, 較 103 年 同 期 之 1 萬 6,413 件, 增 加 5.4% ( 五 ) 落 實 中 藥 管 理 : 1 辦 理 GMP 中 藥 廠 後 續 查 廠,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辦 理 55 家 GMP 中 藥 廠 後 續 查 廠 2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查 處 違 規 中 藥 廣 告, 核 予 行 政 處 分 296 件, 罰 鍰 計 1,585.65 萬 元 ; 查 處 違 規 中 藥 產 品, 核 予 行 政 處 分 62 件, 罰 鍰 計 234.5 萬 元 ; 查 處 違 規 中 藥 行 為, 核 予 行 政 處 分 40 件, 罰 鍰 計 118 18 萬 元 3 依 據 海 峽 兩 岸 醫 藥 衛 生 合 作 協 議,, 實 施 修 正 應 施 輸 入 查 驗 中 藥 材 之 相 關 查 驗 規 定,,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查 驗 完 成 8,828 件 中 藥 材 報 驗 通 關 案, 總 計 4 萬 0,642 公 噸, 其 中 2 件 黃 耆 檢 驗 不 合 格, 以 退 運 處 分 七 擴 大 關 懷 弱 勢, 賡 續 社 會 救 助 ( 一 ) 提 供 低 收 入 戶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每 月 發 給 家 庭 生 活 扶 助 費 及 高 中 ( 職 ) 以 上 就 學 生 活 扶 助 費 等 相 關 費 用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計 核 發 家 庭 生 活 補 助 費 45 億 5,708 萬 6,822 元 就 學 生 活 補 助 費 25 億 7,253 萬 6,260 元, 計 14 萬 5,710 戶 34 萬 0,497 人 受 益 ( 二 ) 補 助 低 收 入 戶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68 億 7,532 萬 2,982 元 397 萬 9,888 人 次 受 益 ( 三 ) 社 會 救 助 法 法 定 照 顧 人 口,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計 照 顧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達 26 萬 1,152 戶 69 萬 0,843 人 ( 四 ) 賡 續 辦 理 馬 上 關 懷 專 案, 擴 大 關 懷 弱 勢,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核 發 2 億 0,003 萬 餘 元 協 助 1 萬 4,192 個 弱 勢 家 庭 八 推 動 社 會 工 作, 強 化 志 願 服 務 ( 一 ) 推 動 充 實 地 方 政 府 社 工 人 力 配 置 及 進 用 計 畫, 提 升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品 質,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補 助 22 個 地 方 政 府 進 用 366 名 約 聘 社 工 人 員, 並 已 完 成 納 編 961 名 社 工 編 制 員 額 ( 二 )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社 會 工 作 教 育 訓 練, 強 化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14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計 補 助 辦 理 18 案 114 萬 8,766 元 ( 三 ) 辦 理 社 區 發 展 觀 摩 及 意 識 凝 聚 活 動 等, 以 開 發 社 區 人 力 資 源, 營 造 福 利 化 社 區, 截 至 104 年 底 止, 計 補 助 156 件 1,743 萬 6,500 元 ( 四 )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志 願 服 務 教 育 訓 練 研 習 觀 摩 獎 勵 表 揚 宣 傳 推 廣 與 強 化 推 動 志 願 服 務 並 充 實 電 腦 及 周 邊 設 備,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補 助 辦 理 129 案 557 萬 7,200 元 九 推 展 社 會 福 利, 健 全 家 庭 功 能 ( 一 ) 婦 女 福 利 及 家 庭 支 持 : 1 為 提 升 婦 女 公 平 發 展 機 會, 推 動 婦 女 培 力 中 程 計 畫,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婦 女 權 益 及 婦 女 福 利 服 務 活 動,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補 助 經 費 868 萬 餘 元 2 提 供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及 弱 勢 婦 女 生 活 扶 助 與 支 持,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補 助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計 1 萬 6,908 戶 家 庭 ( 女 性 家 長 1 萬 5,128 戶 男 性 家 長 1,780 戶 ) 扶 助 3 億 5,696 萬 餘 元 ; 請 地 方 政 府 落 實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扶 助 措 施, 以 減 輕 其 家 庭 照 顧 負 擔 3 為 鼓 勵 單 親 進 修, 提 升 就 業 競 爭 力, 委 託 辦 理 單 親 培 力 計 畫,104 年 度 第 1 學 期 補 助 單 親 家 長 就 讀 大 專 校 院 與 高 中 職 學 雜 費 及 臨 時 托 育 費 用, 計 198 萬 餘 元,185 人 次 受 益 4 協 助 外 籍 配 偶 解 決 生 活 適 應 問 題,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外 籍 配 偶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班, 促 進 外 籍 配 偶 支 持 性 服 務 措 施, 計 626 萬 餘 元 5 為 減 輕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家 庭 之 經 濟 負 擔, 提 供 早 期 療 育 費 用 補 助,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共 補 助 2 億 5,909 萬 餘 元,3 萬 5,315 人 次 兒 童 受 益 6 減 輕 家 庭 育 兒 負 擔, 營 造 優 質 托 育 環 境 : (1) 為 提 升 社 區 托 育 品 質 及 托 育 服 務, 補 助 各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托 育 資 源 中 心, 自 101 年 起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已 有 92 處 開 辦 營 運 服 務 超 過 121 萬 人 次 (2) 建 構 平 價 優 質 之 托 育 環 境, 補 助 各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公 私 協 力 平 價 托 嬰 中 心, 提 供 托 育 服 務, 自 101 年 起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已 有 80 所 開 辦 營 運 收 托 人 數 計 3,955 人 (3) 實 施 居 家 式 托 育 服 務 提 供 者 登 記 及 管 理 辦 法, 居 家 托 育 人 員 依 法 納 入 政 府 管 理 輔 導 體 系,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有 2 萬 2,933 人 取 得 服 務 登 記 證 書 (4) 為 減 輕 家 庭 托 育 負 擔, 提 供 托 育 費 用 補 助,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核 定 補 助 13 億 2,849 萬 餘 元 7 萬 3,050 名 幼 童 受 益 7 及 早 發 現 家 庭 困 境, 辦 理 兒 少 高 風 險 家 庭 處 遇 服 務 : (1) 推 動 高 風 險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 處 遇 服 務 方 案 :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計 篩 檢 訪 視 2 萬 3,446 個 家 庭 協 助 3 萬 4,276 位 兒 童 及 少 年 擴 大 辦 理 兒 虐 預 警 機 制, 推 動 6 歲 以 下 弱 勢 兒 童 主 動 關 懷 方 案,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計 服 務 1 萬 0,732 人 次 (2) 辦 理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分 擔 家 庭 照 顧 壓 力, 提 升 家 庭 照 顧 功 能, 142
衛 生 福 利 截 至 104 年 共 計 辦 理 58 個 方 案 補 助 1,908 萬 餘 元 (3) 設 置 全 國 未 成 年 懷 孕 諮 詢 專 線 (0800 (0800-257085) 及 未 成 年 懷 孕 求 助 網 站, 協 助 未 成 年 人 面 對 懷 孕 議 題,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計 服 務 567 人 次,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398 人 次 ; 追 蹤 關 懷 服 務 39 人 次 ; 求 助 網 站 瀏 覽 計 9 萬 9,158 人 次, 諮 詢 信 件 318 件 ( 二 )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 1 賡 續 辦 理 兒 童 及 少 年 健 保 及 醫 療 補 助, 中 低 收 入 戶 兒 童 及 少 年 健 保 費 補 助,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共 補 助 9 億 9,062 萬 0,612 元 181 萬 1,509 人 次 受 益 ;3 歲 以 下 兒 童 醫 療 費 用 補 助 截 至 104 年 8 月 底 止, 共 補 助 13 億 9,521 萬 0,248 元 821 萬 0,786 人 次 受 益 2 提 供 兒 童 及 少 年 緊 急 生 活 扶 助, 協 助 遭 變 故 或 家 庭 功 能 需 支 持 之 家 庭 紓 緩 經 濟 壓 力,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計 補 助 1 億 3,551 萬 餘 元 ; 協 助 5,566 戶 家 庭 照 顧 9,369 名 兒 童 少 年 訪 視 服 務 3 萬 4,872 次 3 賡 續 辦 理 父 母 未 就 業 家 庭 育 兒 津 貼,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計 補 助 41 億 7,192 萬 餘 元 23 萬 9,162 名 0 歲 至 2 歲 幼 童 受 益 ( 三 ) 老 人 福 利 服 務 : 1 設 置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補 助 民 間 單 位 村 里 辦 公 處 設 置 2,106 個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並 結 合 慈 濟 基 金 會 368 個 環 保 站 及 揚 生 基 金 會 2 處 會 館, 全 國 共 計 2,476 處 據 點, 就 近 提 供 老 人 所 需 健 康 促 進 關 懷 訪 視 餐 飲 服 務 及 電 話 問 安 等 多 元 服 務, 逾 21 萬 名 老 人 受 益 2 針 對 未 接 受 公 費 安 置 之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發 放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生 活 津 貼,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共 核 撥 88 億 1,000 萬 餘 元 12 萬 4,000 人 受 益 ; 發 給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特 別 照 顧 津 貼,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計 核 撥 3,560 萬 元 7,093 人 次 受 益 3 補 助 70 歲 以 上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 以 協 助 經 濟 困 難 及 減 輕 老 人 繳 納 保 險 費 或 部 分 負 擔 醫 療 費 用 之 負 擔,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計 補 助 78 萬 9,666 人 次 4 補 助 收 容 安 置 於 財 團 法 人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之 低 收 入 戶 老 人 重 病 住 院 看 護 費, 每 人 每 日 補 助 1,800 元, 每 年 最 高 補 助 21 萬 6,000 元,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補 助 委 託 安 置 之 4 家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5 為 保 障 弱 勢 老 人 口 腔 健 康, 補 助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領 有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生 活 津 貼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者 生 活 補 助 費 經 各 級 政 府 全 額 補 助 收 容 安 置 經 各 級 政 府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者 日 間 照 顧 及 住 宿 式 照 顧 費 用 達 50% 以 上 之 老 人 裝 置 假 牙,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累 計 3 萬 9,000 餘 人 受 益 6 為 因 應 高 齡 社 會 到 來, 於 104 年 10 月 13 日 核 定 通 過 高 齡 社 會 白 皮 書,, 以 增 加 健 康 年 數 減 少 失 能 人 口 為 政 策 目 標, 建 構 健 康 幸 福 活 力 友 善 高 齡 社 會 為 願 景, 後 續 將 依 白 皮 書 揭 示 內 容, 規 劃 提 報 具 體 行 動 策 略 14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十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增 進 福 利 服 務 ( 一 )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估 : 1 為 確 保 鑑 定 品 質, 自 99 年 起 辦 理 鑑 定 人 員 之 教 育 訓 練,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完 成 4,293 位 鑑 定 醫 師 及 1 萬 0,392 位 鑑 定 人 員 訓 練 ; 另 自 100 年 起 辦 理 需 求 評 估 人 員 之 教 育 訓 練,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辦 理 39 場 次 教 育 訓 練, 完 成 301 位 需 求 評 估 人 員 訓 練 2 為 滿 足 不 同 生 涯 階 段 身 心 障 礙 者 需 求, 主 動 提 供 所 需 之 福 利 與 服 務, 賡 續 推 動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估 新 制,, 建 構 更 完 善 之 身 心 障 礙 服 務 措 施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各 地 方 政 府 已 受 理 89 萬 6,350 件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之 申 請, 核 發 證 明 68 萬 6,568 件 ( 二 ) 身 心 障 礙 者 福 利 服 務 : 1 保 障 身 心 障 礙 者 經 濟 安 全, 對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 手 冊 ) 且 符 合 相 關 規 定 者, 核 發 生 活 補 助 費,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計 核 撥 153 億 餘 元 35 萬 3,000 人 受 益 2 辦 理 日 間 及 住 宿 式 照 顧 服 務,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生 活 照 顧 技 藝 陶 冶 及 住 宿 養 護 等 服 務,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依 法 立 案 之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計 274 所 服 務 1 萬 8,961 人 3 補 助 中 度 重 度 極 重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核 撥 金 額 計 33 億 4,000 萬 餘 元, 領 取 人 數 達 55 萬 9,000 人 受 益, 輕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則 由 地 方 政 府 負 擔 4 為 促 進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會 參 與, 提 升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使 其 權 益 獲 得 充 分 保 障,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輔 具 費 用 補 助, 截 至 104 年 9 月 底 止, 計 核 撥 5 億 4,745 萬 餘 元 5 萬 3,409 人 次 受 益 十 一 提 升 專 業 職 能, 強 化 保 護 服 務 ( 一 ) 強 化 保 護 服 務 : 1 建 立 單 一 通 報 窗 口 (113) 及 標 準 處 理 程 序,104 年 113 保 護 專 線 計 接 線 19 萬 餘 通 電 話, 提 供 14 萬 餘 件 諮 詢 及 通 報 服 務 2 辦 理 家 暴 及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多 元 處 遇 模 式 及 庇 護 安 置 服 務,104 年 提 供 家 庭 暴 力 被 害 人 保 護 扶 助 計 100 萬 餘 人 次, 扶 助 金 額 3 億 8,000 萬 餘 元 ; 提 供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保 護 扶 助 計 20 萬 餘 人 次, 扶 助 金 額 9,000 萬 餘 元 3 加 強 兒 少 保 護 通 報 案 件 分 級 分 類 調 查 處 遇,104 年 由 政 府 介 入 保 護 之 兒 少 計 有 9,600 人 4 104 年 由 政 府 依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與 權 益 保 障 法 提 供 兒 少 保 護 相 關 服 務, 計 有 40 萬 餘 人 次 5 加 強 提 供 男 性 針 對 家 庭 議 題 之 諮 詢 與 輔 導, 辦 理 104 年 度 男 性 關 懷 專 線 服 務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受 理 1 萬 9,399 通 電 話,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計 1 萬 7,253 人 次 6 成 立 兒 少 保 護 醫 療 示 範 中 心 5 家, 於 門 診 急 診 與 住 院 提 供 疑 似 受 虐 兒 童 及 少 年 篩 查 及 身 144
衛 生 福 利 心 醫 療 照 護 服 務, 並 於 出 院 後 持 續 提 供 追 蹤 輔 導 與 社 會 福 利 資 源, 以 減 少 身 心 創 傷,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計 服 務 990 人 次 ( 二 ) 加 強 防 治 網 絡 功 能 : 建 立 反 性 別 暴 力 資 源 網, 包 括 性 別 暴 力 及 兒 少 保 護 等 議 題,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資 料 1 萬 7,029 筆 ; 積 極 完 善 家 庭 暴 力 性 侵 害 及 兒 少 保 護 事 件 相 關 防 制 措 施 作 為, 召 開 7 場 重 大 家 庭 暴 力 性 侵 害 及 兒 少 虐 待 事 件 個 案 檢 討 會, 計 討 論 38 件 重 大 案 件 ( 三 ) 精 進 專 業 知 能 : 辦 理 家 庭 暴 力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防 治 兒 少 保 護 及 兒 少 性 交 易 防 制 專 業 人 才 訓 練, 提 升 專 業 知 能 本 期 計 辦 理 52 場 次,3,382 人 次 參 加 ; 另 針 對 未 進 入 司 法 程 序 之 非 告 訴 乃 論 性 侵 害 案 件 研 訂 相 關 標 準 處 理 作 業 規 定 十 二 推 廣 年 金 保 險, 增 進 社 會 安 全 ( 一 ) 國 民 年 金 被 保 險 人 數,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計 有 355 萬 7,241 人 ( 二 )104 年 10 月 核 發 各 項 給 付 ( 含 基 本 保 證 年 金 及 原 住 民 給 付 ) 人 數 達 148 萬 3,454 人 ; 各 項 給 付 核 發 總 金 額, 計 537 億 4,228 萬 餘 元 十 三 發 展 醫 藥 資 訊, 推 動 生 技 厚 生 ( 一 ) 發 展 衛 生 醫 療 資 訊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分 別 有 411 家 醫 院 3,700 家 診 所 報 備 實 施 電 子 病 歷 2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405 家 醫 院 完 成 介 接, 可 進 行 病 歷 跨 院 互 通 調 閱 完 成 3,500 家 診 所 及 152 家 衛 生 所 電 子 病 歷 交 換 調 閱 系 統, 其 中 10 家 衛 生 所 並 完 成 電 子 病 歷 製 作 管 理 系 統 3 營 運 醫 事 憑 證 管 理 中 心, 持 續 簽 發 醫 事 憑 證, 提 供 醫 事 人 員 與 機 構 電 子 認 證 電 子 簽 章 及 資 料 加 密 等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製 發 醫 事 憑 證 IC 卡 54 萬 5,000 餘 張 ( 二 ) 加 強 生 醫 科 技 研 發 : 1 強 化 科 技 中 程 綱 要 規 劃 策 略, 推 動 醫 療 衛 生 藥 物 食 品 社 會 保 險 生 技 研 究 發 展 計 畫, 以 及 奈 米 生 技 醫 藥 等 國 家 型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執 行 817 件 計 畫, 研 發 成 果 收 入 計 1,889 萬 2,001 元 2 執 行 4 件 中 草 藥 科 技 發 展 研 究 計 畫 5 件 中 醫 藥 臨 床 研 究 計 畫 6 件 中 醫 藥 整 合 型 計 畫, 發 表 24 篇 研 究 論 文, 其 中 23 篇 刊 載 於 科 學 引 用 指 數 (SCI) 之 期 刊 中 ( 生 物 醫 學 化 學 等 相 關 領 域 期 刊 ); 持 續 兩 岸 學 術 研 究 合 作 ; 規 劃 製 作 中 醫 藥 相 關 數 位 學 習 教 材 以 充 實 文 官 e 學 苑 及 全 民 e 學 堂 數 位 學 習 平 臺 資 料 庫 ( 三 ) 卓 越 臨 床 試 驗 及 癌 症 研 究 體 系 :104 年 度 推 動 提 升 臨 床 試 驗 創 新 及 競 爭 力 計 畫, 計 補 助 6 家 臨 床 試 驗 中 心, 截 至 12 月 底 止, 已 新 增 臨 床 試 驗 案 件 692 件, 含 國 際 485 件, 本 土 207 件, 其 中 由 研 究 計 畫 主 持 人 (PI) 自 行 發 起 108 件 14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 四 ) 強 化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研 發 能 量 : 1 104 年 11 月 出 版 臺 灣 慢 性 腎 臟 病 臨 床 診 療 指 引,, 提 供 醫 護 人 員 採 取 更 有 效 益 更 高 品 質 之 照 護 與 處 置, 同 時 提 供 全 文 電 子 書 下 載 2 為 承 接 國 內 卡 介 苗 疫 苗 及 抗 蛇 毒 血 清 製 造 之 任 務, 於 104 年 8 月 卡 介 苗 與 抗 蛇 毒 血 清 皆 通 過 PIC/S GMP 評 鑑, 符 合 藥 物 優 良 製 造 準 則 之 西 藥 藥 品 優 良 製 造 規 範, 並 獲 衛 福 部 核 發 製 造 許 可 3 面 對 高 齡 社 會 對 健 康 與 醫 療 照 護 之 衝 擊,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與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臺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於 104 年 4 月 合 作 成 立 高 齡 與 健 康 整 合 研 究 中 心,, 扮 演 整 合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資 源, 提 升 老 化 與 健 康 相 關 研 究 之 效 能, 並 於 104 年 8 月 辦 理 第 1 屆 老 年 醫 學 研 究 訓 練,, 藉 以 促 進 跨 領 域 人 才 交 流, 培 育 國 內 高 齡 健 康 研 究 人 力, 提 升 國 人 健 康 福 祉 ( 五 ) 推 動 中 醫 藥 科 技 發 展 : 1 持 續 進 行 臺 灣 中 藥 典 編 修, 於 104 年 完 成 20 種 中 藥 材 之 藥 典 品 管 規 格 研 究, 以 及 58 種 中 藥 材 檢 驗 方 法 確 認 與 替 代 研 究 2 為 建 立 中 醫 臨 床 辨 證 診 斷 術 語 標 準 化 與 共 識, 完 成 編 輯 病 證 術 語 共 識 手 冊 初 稿, 於 104 年 11 月 辦 理 3 場 推 廣 說 明 會, 蒐 集 臨 床 中 醫 師 意 見 及 共 識, 期 未 來 可 供 中 醫 臨 床 診 斷 評 估 參 考 3 委 託 辦 理 國 際 中 醫 藥 學 術 期 刊 (JTCM), 於 104 年 共 收 錄 40 篇 文 章, 引 用 率 為 76%, 並 被 收 錄 在 PubMed 等 學 術 蒐 尋 平 臺 內, 可 持 續 擴 展 臺 灣 在 國 際 之 傳 統 醫 藥 學 術 研 究 交 流 網 絡 4 104 年 9 月 辦 理 國 際 中 醫 藥 產 業 發 展 趨 勢 探 討 與 對 策 研 析 論 壇 並 召 開 2 場 圓 桌 會 議, 邀 請 6 位 歐 美 日 及 22 位 國 內 專 家 學 者 針 對 國 際 中 草 藥 發 展 趨 勢 臺 灣 藥 用 植 物 開 發 與 應 用 國 際 合 作 策 略 及 中 醫 藥 生 技 研 發 應 用 等 議 題 進 行 演 講 與 經 驗 交 流 十 四 參 與 國 際 衛 生, 促 成 國 際 接 軌 ( 一 ) 參 與 國 際 衛 生 組 織 : 我 國 積 極 參 與 104 年 8 月 27 日 至 31 日 於 菲 律 賓 宿 霧 召 開 之 APEC 衛 生 相 關 會 議, 包 括 第 二 次 衛 生 工 作 小 組 (Health Working Group, HWG) 會 議 衛 生 政 策 對 話 (Health Policy Dialogue) 及 衛 生 與 經 濟 高 階 論 壇 (High Level Meeting on Health and the Economy, HLM) 等, 其 中 HLM 邀 請 衛 福 部 蔣 部 長 丙 煌 菲 律 賓 印 尼 與 巴 布 亞 紐 幾 內 亞 衛 生 部 部 長, 以 及 日 本 厚 生 勞 動 省 助 理 次 長 共 同 與 會, 蔣 部 長 以 建 構 具 韌 性 及 創 新 之 健 康 體 系 (Building a resilient and innovation health system) 主 題 發 表 演 說 並 獲 得 與 會 者 熱 烈 回 響 及 讚 賞 ( 二 ) 推 動 國 際 衛 生 合 作 : 衛 福 部 配 合 外 交 部 所 規 劃 之 中 華 民 國 協 助 海 地 地 震 災 後 重 建 計 畫, 執 行 3 項 公 衛 醫 療 面 向 子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進 行 59 人 次 之 雙 方 人 員 互 訪 交 流 ; 捐 贈 21 批 醫 療 器 材 醫 藥 與 防 疫 物 資 ; 培 訓 26 名 海 地 醫 護 實 驗 室 與 流 行 病 學 人 員 146
環 境 資 源 拾 貳 環 境 資 源 一 組 織 建 制 邁 向 永 續 ( 一 ) 健 全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機 制 : 本 期 共 召 開 17 次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審 查 委 員 會 議, 完 成 4 件 環 境 影 響 說 明 書 26 件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書 2 件 因 應 對 策 及 40 件 變 更 內 容 對 照 表 等 環 評 書 件 審 查 ; 本 期 辦 理 286 次 已 通 過 環 評 案 件 之 個 案 監 督, 另 六 輕 等 6 件 因 環 評 審 查 結 論 或 委 員 會 附 帶 決 議 所 成 立 之 監 督 委 員 會 共 召 開 11 次 會 議, 並 會 同 監 看 環 境 監 測 採 樣 情 形 12 次 於 104 年 7 月 3 日 修 正 發 布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法 施 行 細 則 及 開 發 行 為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作 業 準 則 ( 二 ) 推 動 國 際 交 流 :104 年 8 月 與 美 國 環 保 署 麥 卡 馨 署 長 於 美 國 華 府 舉 行 雙 邊 首 長 會 議, 並 共 同 舉 辦 國 際 環 境 夥 伴 會 議, 拓 展 夥 伴 關 係 及 提 升 國 際 能 見 度 ; 完 成 簽 署 環 境 保 護 技 術 合 作 協 定 第 11 號 執 行 辦 法, 持 續 推 動 臺 美 環 保 技 術 合 作 ; 舉 辦 第 16 屆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APEC) 企 業 私 人 部 門 參 與 海 洋 環 境 永 續 性 圓 桌 會 議, 討 論 氣 候 變 遷 與 海 洋 資 源 及 海 洋 能 源 議 題 ; 出 席 於 日 本 召 開 之 第 6 屆 臺 日 環 境 會 議, 交 流 巴 賽 爾 公 約 臺 日 雙 邊 協 定 執 行 進 展 及 空 氣 污 染 物 監 測 與 境 外 污 染 物 ( 霾 沙 塵 ) 預 警 交 流 合 作 等 議 題 ;104 年 10 月 與 美 國 環 保 署 於 美 國 聖 地 牙 哥 市 辦 理 全 球 環 境 教 育 夥 伴 計 畫 會 議, 共 有 18 國 38 位 國 際 環 境 教 育 專 家 學 者 參 與, 以 合 作 推 動 各 國 環 境 教 育 發 展 ( 三 ) 提 升 環 境 檢 測 技 術 : 本 期 完 成 4,064 件, 共 4 萬 6,788 項 次 樣 品 檢 測, 公 告 環 境 檢 測 標 準 方 法 52 種 ( 四 ) 強 化 環 保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104 年 辦 理 完 成 環 保 專 業 訓 練 202 班 期, 共 8,889 889 人 次 訓 練, 環 保 證 照 訓 練 1 萬 0,449 人 次, 核 ( 補 ) 發 合 格 證 書 9,379 張 ( 五 ) 提 升 環 保 簽 證 品 質 : 執 行 環 工 技 師 簽 證 查 核,104 年 共 計 查 核 簽 證 案 件 50 場 次, 包 括 簽 證 案 件 現 場 查 核 40 場 次 及 執 業 機 構 查 核 10 場 次 二 節 能 減 碳 共 利 環 境 ( 一 ) 推 廣 綠 色 網 路 低 碳 運 輸 : 推 動 建 置 電 動 二 輪 車 電 池 交 換 系 統, 並 補 助 城 市 動 力 及 見 發 2 家 公 司 分 別 於 新 北 市 及 高 雄 市 各 設 置 30 個 電 池 交 換 站 之 營 運 系 統, 進 行 示 範 運 行,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該 2 公 司 已 設 置 完 成 並 進 行 試 運 行 中 ; 為 鼓 勵 民 眾 踴 躍 使 用 電 動 二 輪 車,104 年 7 月 20 日 發 布 淘 汰 二 行 程 機 車 及 新 購 電 動 二 輪 車 補 助 辦 法, 提 高 現 行 淘 汰 二 行 程 機 車 換 購 電 動 二 輪 車 及 新 購 電 動 二 輪 車 之 補 助 金 額 ; 推 動 公 車 汰 換 為 電 動 公 車, 預 計 10 年 內 推 廣 1 萬 輛 電 動 公 車, 全 面 取 代 使 用 傳 統 柴 油 之 市 區 及 一 般 公 路 客 運 公 車 ( 二 ) 研 提 我 國 國 家 自 定 預 期 貢 獻 (INDC INDC): 為 籌 劃 提 交 我 國 減 碳 措 施 INDC, 由 環 保 署 邀 集 經 濟 14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部 內 政 部 交 通 部 農 委 會 國 發 會 等 相 關 部 會 成 立 INDC 專 案 小 組, 召 開 多 次 會 議 審 慎 檢 視 2030 年 能 源 需 求 及 供 應 面 最 大 可 能 之 減 碳 措 施, 並 由 國 際 發 展 趨 勢 我 國 承 擔 減 量 責 任 維 護 國 際 競 爭 力 促 進 產 業 轉 型 銜 接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及 管 理 法 確 保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等 面 向 思 考, 研 擬 符 合 國 情 且 具 企 圖 心 之 INDC,104 年 11 月 16 日 本 院 核 定 我 國 INDC 中 英 文 文 件 後, 於 11 月 17 日 由 環 保 署 與 外 交 部 共 同 召 開 國 際 記 者 會 對 外 說 明, 馬 總 統 並 於 11 月 24 日 節 能 減 碳 之 旅 向 產 業 界 與 國 內 隨 行 媒 體 簡 報 我 國 INDC 重 要 內 容 ( 三 ) 完 成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管 理 法 制 基 礎 並 持 續 推 動 減 量 能 力 建 構 :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及 管 理 法 業 於 104 年 7 月 1 日 公 布 施 行, 奠 定 政 府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推 動 減 緩 與 調 適 政 策 之 法 源 基 礎 環 保 署 已 設 立 法 案 主 題 專 區 網 站 及 辦 理 北 中 南 東 分 區 說 明 會, 並 依 法 研 訂 相 關 子 法 及 配 套 措 施 該 法 初 期 將 規 範 業 者 進 行 盤 查 登 錄 及 查 驗 管 理 事 宜, 並 訂 定 效 能 標 準 鼓 勵 業 者 儘 早 減 量, 待 相 關 制 度 完 備 後 實 施 總 量 管 制 與 交 易 制 度, 以 逐 步 達 成 減 量 目 標 現 已 完 成 建 置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登 錄 制 度, 推 動 產 業 依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申 報 管 理 辦 法 申 報 作 業,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應 申 報 對 象 計 264 廠 家, 累 計 排 放 量 為 263 百 萬 公 噸 CO2e; 推 動 產 業 自 願 減 量 機 制, 已 累 計 受 理 238 件 減 量 專 案 申 請 ( 四 ) 推 動 節 能 減 碳 新 生 活 運 動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推 動 產 品 碳 足 跡 標 示 制 度, 已 核 發 377 件 產 品 碳 足 跡 標 籤 證 書 ; 簽 署 減 碳 宣 言 人 數 已 累 計 超 過 226 萬 6,000 人 登 錄 活 動 日 誌 筆 數 達 128 萬 筆 ( 五 ) 建 構 低 碳 永 續 家 園 : 推 動 低 碳 永 續 家 園 認 證 評 等 競 賽, 鼓 勵 地 方 政 府 鄉 鎮 市 區 及 村 里 報 名 參 加, 自 103 年 7 月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2,168 個 單 位 成 功 報 名 參 加, 其 中 469 個 單 位 經 審 查 獲 銅 級 評 等 17 個 單 位 獲 銀 級 評 等, 並 完 成 39 個 獲 評 等 單 位 之 成 果 維 護 管 理 查 核 三 資 源 循 環 完 整 利 用 ( 一 ) 促 進 一 般 廢 棄 物 資 源 循 環 : 推 動 垃 圾 強 制 分 類 工 作,104 年 1 月 至 10 月 垃 圾 回 收 率 達 54.98%, 垃 圾 清 運 量 較 歷 史 最 高 (87 年 ) 減 少 63.21%; 加 強 應 回 收 廢 棄 物 回 收 工 作,104 年 7 月 至 11 月 應 回 收 廢 棄 物 稽 核 認 證 量 計 40.9 萬 公 噸 ( 二 ) 加 強 事 業 廢 棄 物 資 源 循 環 及 管 理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應 上 網 申 報 3 萬 7,800 家, 已 上 網 申 報 3 萬 6,718 家, 事 業 上 網 申 報 率 達 97.1%, 將 持 續 查 核 輔 導 事 業 依 法 進 行 網 路 申 報 作 業 ; 取 得 核 發 之 公 民 營 廢 棄 物 清 除 處 理 機 構 許 可 已 達 4,065 家 ( 清 除 機 構 3,886 86 家, 處 理 機 構 179 家 ); 並 持 續 納 管 監 控 清 運 車 輛, 共 有 8,807 輛 運 送 車 已 裝 上 即 時 追 蹤 系 統 (GPS) ( 三 ) 規 劃 推 動 永 續 物 料 管 理 制 度 : 滾 動 式 檢 討 我 國 國 家 層 級 7 項 指 標 及 資 源 生 產 力 指 標, 擴 充 並 強 化 我 國 國 家 級 指 標 與 趨 勢 分 析 資 訊 展 示 雛 型 系 統 選 定 2 項 稀 貴 資 源 銦 及 鎵 進 行 40 家 業 者 調 查, 並 辦 理 企 業 物 料 使 用 效 率 座 談 會 與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以 作 為 研 提 關 鍵 物 料 循 環 利 用 策 略 參 考 148
環 境 資 源 四 去 污 保 育 同 時 並 進 ( 一 ) 改 善 空 氣 品 質 : 本 期 空 氣 品 質 對 人 體 健 康 不 良 站 日 數 (PSI>100) 比 率 為 0.59 59%, 空 氣 污 染 持 續 減 量 ; 施 工 中 之 營 建 工 地 共 32 萬 5,392 處, 粒 狀 物 總 排 放 量 約 為 11 萬 4,761 公 噸, 削 減 量 約 為 6 萬 8,086 公 噸, 削 減 率 達 59.3% 移 動 污 染 源 管 制 方 面,104 年 機 車 定 檢 車 輛 數 720 萬 4,551 輛, 合 格 率 為 92.28%; 補 助 二 行 程 機 車 淘 汰,97 年 至 104 年 12 月 累 計 共 補 助 77 萬 2,873 輛 ( 二 ) 加 強 水 體 水 質 淨 化 : 1 為 強 化 水 污 染 防 治 之 管 理 及 罰 則, 配 合 104 年 2 月 4 日 修 正 公 布 之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訂 ( 修 ) 定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施 行 細 則 違 反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按 次 處 罰 通 知 限 期 改 善 或 補 正 執 行 準 則 違 反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義 務 所 得 利 益 核 算 及 推 估 辦 法 水 污 染 防 治 各 項 許 可 申 請 收 費 標 準 違 反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罰 鍰 額 度 裁 罰 準 則 及 有 害 健 康 物 質 之 種 類 等 11 項 法 規 命 令 ; 自 5 月 1 日 起 開 始 徵 收 水 污 染 防 治 費, 第 1 階 段 徵 收 畜 牧 業 以 外 事 業 及 工 業 區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截 至 12 月 底 止, 總 計 全 國 5,427 家 之 徵 收 對 象 完 成 申 報 2 完 成 臺 中 市 柳 川 ( 崇 德 柳 橋 - 中 正 柳 橋 ) 水 質 淨 化 桃 園 市 大 漢 溪 大 嵙 崁 段 水 質 改 善 新 竹 市 客 雅 溪 污 水 截 流 工 程 雲 林 縣 新 虎 尾 溪 崙 背 排 水 水 質 改 善 臺 南 市 4 處 水 質 淨 化 現 地 處 理 高 雄 市 樣 仔 林 埤 水 質 改 善 臺 東 縣 太 平 溪 人 工 溼 地 等 16 項 工 程 另 將 中 度 及 嚴 重 污 染 長 度 合 計 達 50% 以 上 之 河 川 列 為 優 先 整 治 對 象, 以 達 不 缺 氧 不 發 臭 及 水 岸 活 化 之 目 標,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全 國 50 條 河 川 未 受 及 輕 度 污 染 以 下 河 段 長 度 比 率 為 74.8% 嚴 重 污 染 河 段 比 率 為 4.2% ( 三 ) 推 動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污 染 復 育 : 污 染 農 地 經 補 助 改 善 後,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已 解 除 列 管 之 場 址 計 2,878 筆 共 568 公 頃, 其 他 類 型 之 場 址 解 除 列 管 539 處 共 1,119 公 頃 ( 四 ) 執 行 環 境 污 染 督 察 :104 年 計 督 察 13 萬 8,015 件, 告 發 977 件 ; 查 獲 各 類 環 保 犯 罪 移 ( 函 ) 送 法 辦 案 件 共 93 件 276 人, 查 扣 各 型 犯 罪 機 具 33 具 五 清 淨 家 園 全 面 展 開 ( 一 ) 建 構 健 康 永 續 無 毒 家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查 核 環 境 用 藥 標 示 2 萬 9,375 件 查 獲 過 期 劣 藥 281 件 ; 查 核 環 境 用 藥 廣 告 9,349 件, 均 已 依 法 查 處, 並 要 求 限 期 改 善 ( 二 ) 清 淨 家 園 全 民 運 動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推 動 登 革 熱 病 媒 蚊 孳 生 源 清 除 工 作, 清 除 病 媒 蚊 孳 生 源 容 器 339 萬 0,412 個 廢 輪 胎 8 萬 4,582 個 ; 臨 海 地 方 政 府 清 理 維 護 海 岸 環 境, 清 理 海 岸 線 長 度 達 1 萬 4,978 公 里, 清 理 垃 圾 累 計 4,629 公 噸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全 國 共 抽 驗 自 來 水 水 質 1 萬 0,173 件, 簡 易 自 來 水 水 質 214 件 ( 三 ) 推 動 全 民 綠 色 消 費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總 計 開 放 142 項 產 品 環 保 標 章 規 格 標 準, 標 章 使 14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用 總 枚 數 超 過 59 億 枚 ; 輔 導 販 售 業 者 1 萬 1,603 個 門 市 轉 型 為 綠 色 商 店, 並 結 合 858 家 旅 宿 業 者 推 動 綠 色 生 活 及 消 費 ( 四 ) 強 化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管 理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公 告 174 列 管 編 號, 計 310 種 毒 性 化 學 物 質 ( 五 ) 加 強 公 害 陳 情 處 理 :104 年 全 國 公 害 陳 情 報 案 專 線 共 受 理 公 害 陳 情 案 件 27 萬 7,395 件, 平 均 到 場 處 理 時 間 為 0.33 天 ( 六 ) 強 化 毒 災 應 變 及 加 強 災 害 預 防 : 強 化 環 境 毒 災 監 控 諮 詢 中 心 及 7 個 環 境 事 故 專 業 技 術 小 組 運 作 功 能,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監 控 事 故 382 件, 到 場 支 援 50 件 六 水 利 措 施 ( 一 ) 加 強 供 水 穩 定 : 1 加 強 水 資 源 規 劃 與 調 度 : (1) 多 元 化 水 資 源 規 劃 : 持 續 辦 理 雙 溪 水 庫 士 文 水 庫 鹿 寮 溪 水 庫 南 化 第 二 水 庫 白 河 水 庫 更 新 改 善 等 規 劃 檢 討, 以 及 海 水 淡 化 水 再 生 利 用 規 劃 與 模 廠 試 驗 (2) 推 動 再 生 水 資 源 發 展 : A 再 生 水 資 源 發 展 條 例 草 案, 於 104 年 12 月 14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30 日 公 布, 將 積 極 制 定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讓 各 界 有 所 依 循, 正 式 啟 動 再 生 水 之 開 發 與 利 用 B 推 動 實 廠 建 設, 優 先 推 動 福 田 豐 原 永 康 安 平 鳳 山 溪 及 臨 海 等 6 座 再 生 水 示 範 廠 興 建 (3) 持 續 推 動 大 安 大 甲 溪 水 源 聯 合 運 用 輸 水 工 程, 改 善 大 臺 中 地 區 機 動 調 度 能 力, 穩 定 供 應 公 共 用 水 ; 持 續 推 動 板 新 供 水 改 善 計 畫 2 期 工 程, 以 利 板 新 地 區 用 水 需 求 全 數 由 新 店 溪 水 源 供 應 ; 持 續 推 動 板 新 大 漢 溪 水 源 南 調 桃 園 計 畫, 提 高 板 新 淨 水 廠 支 援 桃 園 水 量 調 度 能 力 2 推 動 水 資 源 開 發 : (1) 湖 山 水 庫 工 程 : 總 期 程 自 91 年 1 月 至 105 年 12 月, 經 費 204.75 億 元,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總 進 度 為 99.45%, 預 計 105 年 5 月 1 日 蓄 水 7 月 1 日 供 水 完 工 後 與 集 集 攔 河 堰 聯 合 運 用, 可 增 加 雲 林 地 區 每 日 43.2 萬 噸 供 水 量, 除 可 滿 足 雲 林 地 區 民 生 用 水 需 求, 提 升 自 來 水 水 質, 並 可 減 緩 地 層 下 陷 (2) 離 島 地 區 供 水 改 善 計 畫 : 總 期 程 自 96 年 1 月 至 106 年 12 月, 經 費 23.4 億 元, 完 工 後 每 日 可 增 供 8,200 噸 水 量 ( 澎 湖 4,000 噸 馬 祖 南 竿 950 噸 大 金 門 3,000 噸 東 引 海 淡 場 擴 充 250 噸 ), 提 升 離 島 地 區 供 水 穩 定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總 進 度 為 77.1%, 刻 正 積 極 執 行 大 金 門 海 水 淡 化 廠 功 能 改 善 暨 擴 建 工 程 及 馬 公 增 建 4,000 噸 海 水 淡 化 廠 等 工 程 (3) 金 門 自 大 陸 引 水 計 畫 : 總 期 程 自 103 年 8 月 至 106 年 12 月, 經 費 13.5 億 元, 金 門 縣 政 150
環 境 資 源 府 與 陸 方 於 104 年 7 月 20 日 由 金 門 縣 自 來 水 廠 與 福 建 省 供 水 公 司 完 成 購 水 契 約 簽 訂, 12 月 30 日 發 包 完 工 後 引 水 量 前 3 年 1.5 萬 噸 / 日 第 4 至 6 年 2 萬 噸 / 日 第 7 至 9 年 2.5 萬 噸 / 日 第 10 年 以 後 3.4 萬 噸 / 日, 以 滿 足 金 門 地 區 用 水 需 求 (4) 烏 溪 鳥 嘴 潭 人 工 湖 :104 年 4 月 10 日 核 定 計 畫, 總 期 程 至 113 年 4 月, 經 費 199 億 元, 目 前 辦 理 工 程 設 計 發 包 及 用 地 取 得 等 先 期 作 業, 完 工 後 可 增 供 彰 化 地 區 地 面 水 源 21 萬 噸 及 草 屯 4 萬 噸, 取 代 地 下 水 抽 用, 減 緩 地 層 下 陷, 並 達 成 120 年 之 公 共 用 水 需 求 3 更 新 改 善 水 庫 : (1) 石 門 水 庫 及 其 集 水 區 整 治 : 總 期 程 自 95 年 1 月 至 105 年 12 月 緊 急 供 水 暨 水 庫 更 新 改 善, 第 2 階 段 98 年 至 105 年, 預 計 完 成 32 件 工 程,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完 成 28 件, 施 工 中 3 件 (2) 增 設 水 庫 防 淤 設 施 : 辦 理 石 門 曾 文 及 南 化 水 庫 增 設 防 淤 隧 道, 增 加 防 洪 及 水 庫 防 淤 能 力, 延 長 水 庫 壽 命, 其 中 曾 文 及 南 化 水 庫 增 設 防 淤 隧 道 預 計 分 別 於 106 年 4 月 及 107 年 2 月 完 工, 石 門 水 庫 防 淤 隧 道 則 預 計 於 110 年 6 月 完 工 4 加 速 解 決 南 部 地 區 供 水 問 題 : 推 動 曾 文 南 化 烏 山 頭 水 庫 治 理 及 穩 定 南 部 地 區 供 水 計 畫,, 辦 理 水 庫 集 水 區 保 育 治 理 水 庫 設 施 更 新 改 善 及 淤 積 處 理 調 度 及 備 援 系 統 提 升 新 水 源 開 發 等, 總 期 程 自 99 年 至 108 年, 經 費 416.4 億 元,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總 進 度 為 70.78% 5 改 善 民 眾 飲 用 水 品 質 : 辦 理 無 自 來 水 地 區 供 水 改 善 計 畫 第 二 期,,,, 總 期 程 自 101 年 至 105 年, 經 費 39.89 億 元,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辦 理 延 管 工 程 300 件 簡 易 自 來 水 工 程 10 件 用 戶 設 備 外 線 補 助 案 506 件, 本 計 畫 完 成 後, 預 計 可 增 加 供 水 受 益 戶 3.94 萬 戶 6 辦 理 水 資 源 保 育 : (1) 研 提 新 店 溪 上 游 流 域 保 育 治 理 及 區 域 穩 定 供 水 綱 要 計 畫 草 案 : 本 綱 要 計 畫 草 案 於 104 年 12 月 30 日 提 報 行 政 院 重 要 河 川 流 域 協 調 會 報, 初 估 投 入 約 77.4 億 元 經 費 (2)104 年 徵 收 水 源 保 育 與 回 饋 費 13.3 億 元, 運 用 辦 理 保 護 區 內 自 來 水 水 費 減 半 執 行 各 水 質 水 量 保 護 區 104 年 水 源 保 育 與 回 饋 計 畫 撥 付 地 方 政 府 協 助 保 護 區 內 水 資 源 保 育 與 環 境 生 態 保 育 基 礎 設 施 公 共 福 利 回 饋 及 受 限 土 地 補 償 事 項 等 ( 二 ) 加 速 整 治 河 川 排 水 : 1 河 川 排 水 與 海 岸 治 理 : (1) 推 動 中 央 管 河 川 治 理 與 環 境 營 造 : 總 期 程 自 104 年 至 109 年,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辦 理 防 災 減 災 工 程 33.6 公 里 及 環 境 景 觀 改 善 工 程 25 公 里, 改 善 河 川 沿 岸 淹 水 問 題, 增 加 保 護 面 積 (2) 推 動 海 岸 環 境 營 造 : 總 期 程 自 104 年 至 109 年,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完 成 一 般 性 海 堤 區 域 海 堤 防 災 功 能 改 善 7.7 公 里 及 環 境 改 善 長 度 32.7 公 頃, 保 障 沿 海 地 區 居 民 生 命 財 產 安 全, 提 供 民 眾 親 水 休 閒 空 間 15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3) 推 動 區 域 排 水 整 治 及 環 境 營 造 : 總 期 程 自 104 年 至 109 年,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完 成 排 水 路 改 善 5.75 公 里, 減 輕 淹 水 損 失 增 加 農 業 生 產 及 提 高 土 地 利 用 價 值 2 流 域 綜 合 治 理 計 畫 : (1) 總 期 程 自 103 年 至 108 年, 分 6 年 編 列 660 億 元 特 別 預 算,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改 善 河 川 排 水 225 公 里 雨 水 下 水 道 136 公 里 水 土 保 持 控 制 土 砂 510 萬 立 方 公 尺 治 山 防 洪 控 制 土 砂 430 萬 立 方 公 尺 農 田 排 水 78 公 里 重 要 農 糧 作 物 保 全 120 平 方 公 里 第 1 期 (103 年 至 104 年 ) 特 別 預 算 126.49 億 元, 由 各 部 會 持 續 推 動 中 ; 第 2 期 (105 年 至 106 年 ) 特 別 預 算 298.23 億 元, 亦 積 極 辦 理 第 2 期 執 行 計 畫 審 查 及 推 動, 以 改 善 颱 洪 來 臨 時 易 淹 水 地 區 之 淹 水 損 失, 提 升 人 民 生 活 品 質 (2) 執 行 上 游 坡 地 水 土 保 持 及 治 山 防 洪, 第 1 期 (103 年 至 104 年 ) 計 畫,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辦 理 野 溪 治 理 崩 塌 地 處 理 土 石 流 防 治 等 相 關 工 程 640 件, 預 期 可 控 制 土 砂 生 產 量 304 萬 立 方 公 尺 (3) 辦 理 治 山 防 洪 國 有 林 班 地 治 理 (103 年 至 108 年 ), 第 1 期 工 作 共 辦 理 國 有 林 崩 塌 地 處 理 防 砂 與 應 急 工 程 計 74 件, 預 期 完 成 後 可 控 制 土 砂 生 產 量 120 萬 立 方 公 尺,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已 完 工 54 件, 實 際 控 制 土 砂 生 產 量 98.6 萬 立 方 公 尺 ( 三 ) 改 善 河 川 環 境 加 強 地 下 水 保 育 : 1 持 續 推 動 雲 彰 地 區 地 層 下 陷 具 體 解 決 方 案 暨 行 動 計 畫 及 地 下 水 保 育 管 理 暨 地 層 下 陷 防 治 計 畫,, 並 辦 理 屏 東 大 潮 州 地 下 水 補 注 湖 計 畫 及 濁 水 溪 河 槽 地 下 水 補 注 簡 易 設 施 工 程 等, 減 少 地 下 水 超 抽, 減 缓 地 層 下 陷 2 加 強 溫 泉 管 理 : 自 99 年 起 分 別 於 屏 東 縣 四 重 溪 宜 蘭 縣 礁 溪 臺 東 縣 知 本 臺 中 谷 關 溫 泉 區 設 置 溫 泉 監 測 井, 並 發 行 溫 泉 季 報 ;104 年 透 過 各 區 溫 泉 相 關 監 測 資 料, 提 供 研 擬 開 發 及 管 制 措 施 之 參 考, 確 保 溫 泉 資 源 永 續 利 用 3 加 強 河 川 管 理 : 利 用 衛 星 遙 測 技 術 對 中 央 管 河 川 ( 含 淡 水 河 及 磺 溪 水 系 ) 流 域 進 行 長 期 監 測, 進 行 實 地 查 核 ;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各 河 川 局 並 建 置 遠 端 監 管 中 心, 對 河 川 區 域 或 堤 防 重 要 出 入 口 進 行 監 控, 配 合 影 像 監 控 整 合 系 統,,,, 建 立 異 常 通 報 查 報 及 回 報 集 中 管 理 機 制, 提 高 河 川 巡 防 取 締 及 管 理 成 效,104 年 中 央 管 河 川 盜 採 案 4 件, 盜 採 量 合 計 636.7 立 方 公 尺, 均 非 疏 濬 工 區, 且 盜 採 量 較 103 年 918 立 方 公 尺 為 低, 顯 示 僅 為 零 星 盜 採 案, 無 大 規 模 計 畫 性 盜 採 之 情 事 發 生 ( 四 ) 水 利 設 施 防 護 與 水 災 防 救 : 1 辦 理 水 利 建 造 物 維 護 安 全 及 安 全 檢 查 : (1)104 年 汛 期 前 防 水 洩 水 建 造 物 安 全 檢 查 工 作 計 6,510 件, 包 括 河 堤 1,730 件 海 堤 361 件 排 水 250 件 水 門 4,166 件 ( 座 ) 分 洪 設 施 1 件 及 抽 水 站 2 座 等, 以 維 防 汛 安 全 (2)104 年 已 完 成 仁 義 潭 水 庫 蘭 潭 水 庫 永 和 山 水 庫 曾 文 水 庫 烏 山 頭 水 庫 桂 山 壩 及 152
環 境 資 源 阿 玉 壩 等 安 全 複 查 2 災 害 防 救 : 適 時 成 立 豪 ( 大 ) 雨 經 濟 部 ( 水 利 署 ) 緊 急 應 變 小 組 開 設 0520 豪 雨 經 濟 部 暨 水 利 署 災 害 緊 急 應 變 小 組, 完 成 應 變 事 宜 ; 處 置 紅 霞 蓮 花 昌 鴻 蘇 迪 勒 天 鵝 及 杜 鵑 颱 風 應 變 事 宜 ( 五 ) 辦 理 河 川 野 溪 及 水 庫 疏 濬 後 計 畫 :104 年 疏 濬 目 標 為 3,400 萬 立 方 公 尺, 截 至 12 月 底 止, 累 計 疏 濬 4,631.9 萬 立 方 公 尺, 達 成 率 136.23% ( 六 ) 賡 續 推 動 水 文 觀 測 現 代 化 : 辦 理 臺 灣 水 文 觀 測 長 期 發 展 計 畫 與 地 下 水 保 育 管 理 暨 地 層 下 陷 防 治 計 畫 ; 強 化 洪 災 及 旱 災 之 預 警 能 力, 建 立 颱 風 豪 雨 及 乾 旱 時 期 水 文 分 析 機 制 及 設 置 水 文 資 料 庫 及 水 文 資 訊 服 務 單 一 窗 口, 減 少 災 害 之 衝 擊 ( 七 ) 積 極 推 動 節 約 用 水 : 1 修 正 自 來 水 法 節 約 用 水 專 章, 研 擬 增 訂 強 制 節 水 相 關 法 規, 加 強 水 資 源 有 效 管 理 利 用 2 賡 續 推 廣 省 水 標 章 及 省 水 器 材,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省 水 標 章 產 品 已 達 2,214 項, 標 章 使 用 枚 數 達 3,756 萬 枚, 年 節 水 量 約 3 億 6,000 萬 噸 ( 八 ) 推 動 水 價 合 理 調 整 : 1 修 正 水 價 計 算 公 式 及 詳 細 項 目 : 經 濟 部 與 臺 北 市 政 府 成 立 工 作 平 臺, 推 動 水 價 計 算 公 式 及 詳 細 項 目 修 正 作 業 ; 臺 北 市 政 府 於 104 年 8 月 10 日 核 定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水 價 計 算 公 式 及 詳 細 項 目,,,, 與 經 濟 部 水 價 計 算 公 式 及 詳 細 項 目 於 10 月 14 日 配 合 調 整 一 致 2 推 動 各 自 來 水 事 業 水 價 調 整 方 案 檢 討 : 各 自 來 水 事 業 將 以 低 用 水 戶 保 障 不 調 整 以 照 顧 基 本 民 生 用 水 調 整 高 用 水 量 費 率 級 距, 讓 用 水 越 大 者, 負 擔 越 高 之 費 用 及 用 水 公 平 正 義 原 則, 賡 續 推 動 水 價 調 整 方 案 檢 討 ( 九 ) 加 強 下 水 道 建 設 : 推 動 全 國 污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及 雨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建 設, 截 至 本 期 止, 全 國 用 戶 接 管 普 及 率 為 28.35% 整 體 污 水 處 理 率 為 51.15%, 完 成 雨 水 下 水 道 建 設 長 度 約 27.70 公 里 七 森 林 及 保 育 ( 一 ) 提 升 國 家 公 園 環 境 保 育 及 經 營 管 理 能 量 : 本 期 計 辦 理 319 梯 次 與 國 家 公 園 有 約 活 動, 參 加 人 次 達 34 萬 0,028 人 次 ; 辦 理 53 項 保 育 研 究 計 畫, 厚 實 國 家 公 園 保 育 業 務 能 量 ; 進 行 1 萬 9,770 次 巡 護 工 作, 避 免 野 生 動 物 受 到 危 害 ; 完 成 49.11 公 頃 之 外 來 種 清 除, 維 護 生 態 系 統 平 衡 ( 二 ) 強 化 植 樹 造 林 及 自 然 保 育 : 1 設 置 平 地 森 林 園 區, 發 展 花 蓮 大 農 大 富 嘉 義 東 石 鰲 鼓 屏 東 林 後 四 林 等 3 處 大 型 平 地 森 林 園 區,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遊 客 人 數 累 計 逾 204.6 萬 人 次 2 104 年 18 處 國 家 森 林 遊 樂 區 參 訪 遊 客 約 503 萬 人 次, 並 推 動 國 際 級 步 道 生 態 旅 遊 另 阿 里 山 森 林 鐵 路 運 客 人 數 逾 194.5 萬 人 次 3 完 成 造 林 2,257 公 頃 ; 加 強 林 地 管 理 及 森 林 保 護,104 年 收 回 遭 占 用 林 地 1,329 公 頃, 並 15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以 補 償 方 式 收 回 國 有 林 租 地 415 公 頃 ; 健 全 保 安 林 地 經 營 管 理, 辦 理 保 安 林 檢 訂 3.5 萬 餘 公 頃 4 維 護 資 源 永 續 發 展, 進 行 現 有 85 處 自 然 保 護 區 域 經 營 管 理 效 能 評 估 及 能 力 建 構 工 作 104 年 進 行 棲 地 巡 護 8,607 次, 並 拆 除 盜 獵 用 具 699 件 ( 三 ) 推 動 林 產 事 業 : 1 建 構 區 域 林 業 生 產 體 系,104 年 已 輔 導 新 竹 南 投 及 屏 東 地 區 成 立 4 處 林 業 合 作 社, 以 及 輔 導 4 家 林 產 業 者, 模 擬 示 範 國 產 木 竹 材 產 地 證 明 制 度 之 操 作 ; 配 合 休 耕 地 活 化 推 動 短 期 經 濟 林 造 林, 促 進 菇 蕈 等 產 業 發 展, 並 協 助 林 產 加 工 業 者 改 進 相 關 技 術 2 推 動 國 產 精 緻 竹 材 六 級 化 產 業 輔 導 計 畫, 就 技 術 開 發 行 銷 通 路 及 產 業 利 潤 等 面 向 布 局, 104 年 開 發 4 項 竹 材 加 工 技 術, 輔 導 47 家 次 業 者 參 與 展 覽 會, 建 置 網 際 跨 域 平 臺 竹 產 業 技 術 諮 詢 中 心,, 整 合 379 家 竹 產 業 商 家 電 子 地 圖 資 料 庫, 估 計 竹 製 產 品 產 值 30 億 元 ( 四 ) 強 化 農 水 路 基 礎 建 設 : 1 加 強 農 田 水 利 建 設 計 畫, 辦 理 灌 溉 排 水 渠 道 更 新 改 善 260 公 里 構 造 物 1,203 座, 早 期 農 地 重 劃 區 農 水 路 更 新 改 善 1,148 公 頃, 推 廣 旱 作 管 路 噴 灌 滴 灌 設 施 2,300 公 頃, 並 辦 理 水 文 自 動 測 報 系 統 更 新 改 善 94 處, 以 改 善 農 田 水 利 硬 體 設 施 及 營 運 環 境 2 監 控 38 萬 公 頃 重 要 農 業 區 之 灌 溉 用 水 水 質, 並 推 動 農 業 灌 溉 水 質 保 護 方 案,, 依 污 染 潛 勢 高 低 採 分 階 段 分 區 循 序 辦 理, 以 確 保 土 壤 品 質 及 農 作 物 生 產 安 全 3 重 劃 區 緊 急 農 水 路 改 善 計 畫, 辦 理 農 地 重 劃 區 內 之 農 路 拓 寬 路 基 整 建 路 面 整 修 鋪 設 AC 坡 面 保 護 317 公 里, 以 改 善 農 業 生 產 及 農 產 品 運 輸 基 礎 建 設 4 辦 理 農 田 排 水 渠 道 治 理 24.9 公 里 構 造 物 26 座, 以 降 低 4,000 公 頃 重 要 農 業 高 淹 水 潛 勢 地 區 之 水 患 問 題 ( 五 ) 執 行 整 體 性 治 山 防 災 :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辦 理 土 砂 災 害 防 治 水 庫 集 水 區 保 育 及 工 程 維 護 區 域 性 水 土 資 源 保 育 及 綠 環 境 營 造 特 定 水 土 保 持 區 保 育 治 理 國 有 非 公 用 山 坡 地 處 理 與 維 護 及 野 溪 清 疏 等 工 程 642 處 2 辦 理 土 石 流 防 災 整 備, 累 計 輔 導 512 處 社 區 成 立 防 救 災 組 織, 演 練 及 宣 導 3,244 場 次, 完 成 培 訓 土 石 流 防 災 專 員 403 人 次 ( 全 數 2,505 人 ),957 幅 土 石 流 疏 散 避 難 路 線 圖, 核 校 更 新 全 臺 582 村 ( 里 ) 土 石 流 防 災 疏 散 避 難 計 畫 及 建 立 1,673 條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影 響 範 圍 保 全 對 象 計 4 萬 8,116 人 次 ; 辦 理 特 定 水 土 保 持 區 劃 定 公 告 2 區, 水 土 保 持 計 畫 審 核 4,7,714 件, 監 督 檢 查 2,019 次 數, 查 報 取 締 2,309 件 3 執 行 重 劃 區 外 緊 急 農 路 設 施 改 善 計 畫 (103 年 至 105 年 ),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重 劃 區 外 農 路 設 施 改 善,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辦 理 路 面 路 基 排 水 設 施 水 土 保 持 設 施 及 道 路 安 全 設 施 改 善 等 工 程 431 件, 預 期 可 改 善 220 公 里 154
環 境 資 源 4 辦 理 國 有 林 治 山 防 災 及 林 道 改 善 與 維 護,104 年 辦 理 193 件 工 程, 處 理 崩 塌 地 約 107 公 頃, 抑 制 土 砂 下 移 量 約 371 萬 立 方 公 尺, 改 善 及 維 護 林 道 約 136 公 里 八 礦 產 及 地 質 ( 一 ) 推 動 砂 石 長 期 穩 定 供 應 策 略 :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國 內 砂 石 成 品 總 供 應 量 為 6,544 萬 公 噸, 需 求 量 為 6,330 萬 公 噸 督 導 地 方 政 府 組 成 聯 合 查 緝 小 組 加 強 取 締 陸 上 盜 濫 採 土 石 行 為,104 年 違 反 土 石 採 取 法 及 其 它 相 關 法 令 經 查 報 取 締 盜 濫 採 土 石 案 件 計 27 件 ( 二 ) 為 提 升 保 安 自 主 能 力,104 年 辦 理 地 下 礦 場 露 天 礦 場 及 石 油 天 然 氣 礦 場 安 全 訓 練 計 195 班 訓 練 人 數 計 2,754 人 次 另 為 加 強 礦 場 安 全 管 理, 實 施 監 督 查 核 安 全 監 督 檢 查 及 專 案 專 項 安 全 監 督 檢 查 完 成 2,285 人 次, 以 低 於 各 類 礦 場 災 變 死 亡 率 1.15 為 目 標 ( 三 ) 辦 理 全 國 地 質 調 查 健 全 地 質 資 訊 整 合 平 臺 及 公 告 地 質 敏 感 區 : 1 基 本 及 資 源 地 質 調 查 : 完 成 比 例 尺 五 萬 分 之 一 地 質 圖 幅 2 幅 與 說 明 書 之 測 製 出 版 ; 配 合 第 2 期 能 源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在 恆 春 南 部 海 域 完 成 測 線 總 長 1,582 公 里 之 二 維 多 頻 道 反 射 震 測, 判 釋 海 底 仿 擬 反 射 分 布, 作 為 天 然 氣 水 合 物 資 源 區 域 性 分 布 之 指 標 評 估 地 下 水 資 源, 完 成 高 屏 溪 流 域 之 水 文 地 質 調 查, 評 估 高 屏 溪 及 其 流 域 山 區 地 下 水 開 發 潛 能 區 及 供 水 潛 能, 完 成 臺 中 盆 地 地 下 水 水 文 地 質 調 查, 評 估 地 下 水 補 注 量, 釐 清 並 劃 定 臺 中 盆 地 主 要 地 下 水 補 注 區, 提 供 水 資 源 管 理 運 用 2 地 質 災 害 調 查 : 辦 理 全 島 地 殼 變 形 之 觀 測, 包 括 建 置 全 球 衛 星 定 位 系 統 (GPS) 等 工 作, 並 完 成 臺 灣 南 部 地 區 9 條 斷 層 之 活 動 機 率 評 估 及 活 動 斷 層 參 數 表 彙 整, 評 估 活 動 斷 層 未 來 特 徵 地 震 規 模 發 生 機 率 並 製 作 活 動 斷 層 發 生 機 率 潛 勢 圖 完 成 北 部 36 幅 範 圍 之 山 崩 潛 勢 評 估 及 警 戒 技 術 研 發, 加 強 全 臺 22 處 大 規 模 潛 在 山 崩 潛 勢 地 區 之 地 質 調 查 分 析 及 活 動 性 觀 測, 完 成 臺 南 屏 東 及 金 門 等 都 會 區 地 質 特 性 與 工 程 地 質 分 析 之 相 關 調 查, 並 進 行 非 莫 拉 克 災 區 東 部 地 區 4,778 平 方 公 里 之 高 解 析 度 數 值 地 形 模 型, 針 對 700 平 方 公 里 重 點 區 域 之 地 質 敏 感 特 性 評 估, 提 供 地 方 政 府 防 災 規 劃 及 工 程 建 設 研 擬 因 應 對 策 依 據 觀 測 北 臺 灣 大 屯 火 山 地 區 及 宜 蘭 地 區 之 微 地 震 與 火 山 地 震 之 徵 兆, 評 估 火 山 近 期 活 動 性 3 地 質 敏 感 區 劃 定 公 告 : 辦 理 地 質 敏 感 區 劃 定 審 議 及 公 告, 共 計 4 類 21 項, 包 括 地 質 遺 跡 地 質 敏 感 區 ( 宜 蘭 縣 苗 栗 縣 嘉 義 縣 ( 市 ) 高 雄 市 及 屏 東 縣 ) 地 下 水 補 注 地 質 敏 感 區 ( 臺 北 盆 地 臺 中 盆 地 ) 活 動 斷 層 地 質 敏 感 區 ( 新 竹 斷 層 新 城 斷 層 新 化 斷 層 大 尖 山 斷 層 鹿 野 斷 層 及 三 義 斷 層 ) 山 崩 與 地 滑 地 質 敏 感 區 (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基 隆 市 屏 東 縣 臺 東 縣 桃 園 市 新 竹 縣 ( 市 ) 苗 栗 縣 ), 提 供 土 地 利 用 之 規 劃 及 審 查 國 土 防 災 與 資 源 保 育 之 參 據 ; 完 成 地 質 敏 感 區 研 習 班 2 期 講 習 15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56
文 拾參 文 化 化 一 興建文化設施 興建文化設施 提升展演環境 (一)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整體計畫進度 94.38% 94.38% (二)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 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 ZONE1(11ZONE1(11-12 碼頭) 碼頭)為中心主體工程 為中心主體工程 工程進度 1.86% 1.86% (三)補助各地方政府興辦文化設施 補助各地方政府興辦文化設施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臺中國家歌劇院興建工程進度 96% 屏東縣演藝廳工程進度 98.1% 98.1% (四)臺灣戲曲中心 臺灣戲曲中心 已完成結構體施工 已完成結構體施工 室內及外牆裝修 室內及外牆裝修 主體工程進度約 98.16% 98.16% (五)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原科教館) 原科教館)修復再利用工程 修復再利用工程 已於 已於 104 年 12 月 23 日開館啟用 日開館啟用 (六)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分館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分館 建物主體分成南 建物主體分成南 北棟施工 北棟施工 南棟目前施作 3 樓結構工 程 北棟於 105 年 1 月 2 日完成 2 樓混凝土澆置作業 樓混凝土澆置作業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施工進度 28% 28% (七)大南海文化園區( 大南海文化園區(國立歷史博物館 國立歷史博物館 初期計畫) 初期計畫) 辦理園區總體規劃 辦理園區總體規劃 建築與歷史調查研究 建築與歷史調查研究 整體識別系統研究之採購發包作業 整體識別系統研究之採購發包作業 已於 104 年底完成 年底完成 二 扶植藝文產業 扶植藝文產業 形塑文創品牌 (一)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 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 1 多元資金挹注 多元資金挹注 針對有投 針對有投 融資需求之業者協助提供諮詢 融資需求之業者協助提供諮詢 協助提供諮詢 文創產業優惠貸款 104 年度累 計審核通過 61 案 其中 60 案已順利獲得銀行貸款 案已順利獲得銀行貸款 共同投資機制自 100 年開辦以來 年開辦以來 截 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審核通過 38 案 其中 30 案已撥款投資 案已撥款投資 2 產業研發及輔導 產業研發及輔導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提供文創業者諮詢服務共 1,607 1,607 件 主動關懷 文創業者並進行臨廠專業諮詢輔導至少 150 家業者 家業者 辦理工作坊 辦理工作坊 說明會 說明會 媒合會 媒合會 顧問 駐診及參訪行程等活動計 141 場次 場次 3 市場流通及拓展 市場流通及拓展 賡續推動 賡續推動 文化創意產業國際拓展計畫 文化創意產業國際拓展計畫 以 以 Fresh Taiwan Taiwan 臺灣館 徵選 49 家次文創業者參與 法蘭克福春季消費品展 東京授權展 巴黎家具家飾展 蘭克福春季消費品展 東京授權展 東京授權展 巴黎家具家飾展 巴黎家具家飾展 上海國際時尚家居用品展 上海國際時尚家居用品展 及 曼谷國際禮品家飾展 曼谷國際禮品家飾展 等 5 場國際展會 場國際展會 4 人才培育及媒合 人才培育及媒合 (1)辦理文創產業創新育成補助計畫 辦理文創產業創新育成補助計畫 104 年 11 家育成中心獲得補助 家育成中心獲得補助 計輔導 141 家業者 家業者 (2)104 年運用產業職能基準 年運用產業職能基準 推動 推動 文創產業中介經紀人才培育計畫 文創產業中介經紀人才培育計畫 計有表演藝術 計有表演藝術 計有表演藝術 視覺藝術及工藝等 3 項經紀人才培訓課程 項經紀人才培訓課程 培訓 89 名經紀人才 名經紀人才 邀請 10 家文創經紀相 關公司共同投入文創經紀人才培育計畫 關公司共同投入文創經紀人才培育計畫 建立文創產業媒合實習機制 建立文創產業媒合實習機制 媒合 22 名學員 名學員 15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辦 理 3 場 國 際 論 壇, 吸 引 約 346 人 次 參 加 ; 公 開 甄 選 10 名 中 高 階 文 創 經 紀 人 才 參 與 文 化 部 海 外 參 展 計 畫, 提 升 國 際 視 野 及 競 爭 力, 並 回 饋 臺 灣 文 創 市 場 ( 二 ) 工 藝 創 意 產 業 發 展 : 1 國 立 臺 灣 工 藝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拓 展 臺 灣 文 化 魅 力 :104 年 11 月 至 105 年 5 月 辦 理 當 代 國 際 工 藝 競 賽 新 銳 展,,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8,073 人 次 參 訪 並 辦 理 7 場 教 育 推 廣 活 動, 計 219 人 次 參 與 ; 本 期 臺 灣 工 藝 文 化 園 區 工 藝 創 意 市 集 攤 位 1,338 攤, 參 訪 12 萬 8,487 人 次 ; 生 活 工 藝 館 參 訪 人 數 13 萬 9,473 人 次 ; 地 方 工 藝 館 參 訪 人 數 7 萬 8,653 人 次 ; 工 藝 資 訊 館 參 訪 人 數 11 萬 3,501 人 次 ; 工 藝 設 計 館 參 訪 人 數 達 5 萬 5,023 人 次 ; ; ; ; 2015 工 藝 絲 竹 藝 術 季 - 街 頭 藝 人 參 與 民 眾 約 1 萬 4,522 人 次 臺 北 分 館 辦 理 開 館 首 展 天 工 大 展,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3 萬 0,178 參 觀 人 次 ; 苗 栗 分 館 104 年 度 參 訪 人 數 8 萬 1,265 人 次 2 輔 導 多 元 行 銷 通 路 : (1)2015 臺 灣 優 良 工 藝 品 評 鑑 :104 年 8 月 5 日 辦 理 決 審, 計 通 過 20 家 廠 商 30 組 產 品 (2)2015 2015 臺 灣 美 食 展 - 食 之 器 - 饗 工 藝 展 覽 (104 年 7 月 17 日 至 20 日 ): 參 觀 人 數 14 萬 6,259 人 次, 廠 商 現 場 交 易 總 額 94 萬 2,300 元, 後 續 訂 單 金 額 約 147 萬 5,000 元 ( 三 ) 產 業 集 聚 效 應 : 1 華 山 園 區 104 年 計 辦 理 1,520 場 活 動, 吸 引 175 萬 人 次 參 與, 現 有 設 計 流 行 音 樂 創 意 生 活 策 展 出 版 時 尚 設 計 工 藝 產 業 等 8 家 文 創 業 者 進 駐 另 華 山 電 影 藝 術 館 計 放 映 3,801 場 電 影, 吸 引 18.8 萬 人 次 入 館 觀 影, 同 時 不 定 時 策 辦 電 影 相 關 講 座 人 才 培 育 等 活 動 2 臺 中 園 區 計 辦 理 753 場 活 動, 吸 引 70.6 萬 人 次 參 與,104 年 並 成 立 臺 中 文 創 園 區 發 展 推 廣 中 心,, 已 公 告 徵 選 31 家 文 創 工 作 者 進 駐, 預 計 105 年 初 開 幕 花 蓮 園 區 計 辦 理 1,248 場 活 動, 吸 引 65.3 萬 人 次 參 與, 現 已 有 音 樂 設 計 工 藝 視 覺 藝 術 表 演 藝 術 創 意 生 活 產 業 等 逾 26 家 業 者 進 駐 及 提 供 65 位 藝 術 家 作 品 展 售 平 臺 3 臺 南 園 區 已 完 成 第 1 階 段 整 建 作 業, 於 104 年 6 月 開 放 營 運,104 年 計 辦 理 231 場 活 動, 吸 引 約 5.6 萬 人 次 參 與 嘉 義 園 區 委 外 經 管 招 商 案 已 於 105 年 1 月 簽 約,104 年 計 有 13 場 申 請 使 用 活 動, 吸 引 約 5.3 萬 人 次 參 與 ( 四 ) 跨 界 整 合 與 加 值 應 用 : 由 文 創 業 者 提 出 創 意 構 想, 透 過 媒 合 平 臺, 協 助 找 到 投 資 人 或 跨 界 應 用 需 求 平 臺 自 102 年 8 月 1 日 上 線 啟 用 迄 今, 瀏 覽 人 次 逾 81 萬 人 次, 會 員 數 9,799 人, 提 案 件 數 共 958 件 104 年 辦 理 文 創 之 星 創 意 加 值 競 賽 徵 件 活 動, 評 選 出 40 件 優 秀 創 意 提 案 三 基 層 村 落 扎 根, 落 實 文 化 平 權 ( 一 ) 新 故 鄉 社 區 營 造 : 158
文 化 1 社區營造工作 社區營造工作 104 年持續補助全國 22 個地方政府成立社區營造中心 個地方政府成立社區營造中心 推動各項社造工作 推動各項社造工作 輔導約 592 處社區 處社區 辦理 2,343 場社造基礎觀念 場社造基礎觀念 社區藝文推展及社區導覽培訓等課程 社區藝文推展及社區導覽培訓等課程 超過 7 萬 0,435 人次參與 人次參與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補助 11 件計畫推動老街活化經營 件計畫推動老街活化經營 國 際生態城鎮 際生態城鎮 社區木屐產業 社區木屐產業 藝術與生活扎根等 藝術與生活扎根等 183 個社區及 150 個周邊團體 個周邊團體 計 14 萬 8,379 人次參與 人次參與 2 社區營造獎助業務 社區營造獎助業務 營造獎助業務 104 年度共核定 455 案 辦理 455 場次活動 場次活動 逾 8 萬人參與 萬人參與 3 辦理臺灣社區通網站推廣及維運 辦理臺灣社區通網站推廣及維運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累計瀏覽數量達 3,766 萬 7,642 人次 人次 並有 6,140 個註冊之社區會員 個註冊之社區會員 英文版網頁累計瀏覽量達 143 萬 9,696 人次 人次 (二)村落文化發展 村落文化發展 1 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推動村落文化發展 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推動村落文化發展 引入優異藝文團體或其他社造成果豐碩之社 區經驗 區經驗 協助文化資源弱勢地區 協助文化資源弱勢地區 104 年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辦理 2,321 場次人才培育課程 場次人才培育課程 2 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 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 104 年辦理村落藝文社會創新及社會企業講座 年辦理村落藝文社會創新及社會企業講座 8 場次 場次 知識交流 工作坊 工作坊 培訓課程 培訓課程 小旅行 小旅行 市集及藝文展演計 1,100 場次 場次 約 2 萬 3,000 人次參與 人次參與 3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辦理偏遠地區學童參訪計畫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辦理偏遠地區學童參訪計畫 本期計有 24 所偏鄉國中小學 所偏鄉國中小學 共 1,038 人次參訪 人次參訪 體驗工藝 體驗工藝 4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 山海藝戀 山海藝戀 2015 表演藝術行動列車 表演藝術行動列車 活動 20 場次 場次 造訪北部 9 個地方政府文化資源較少地區 個地方政府文化資源較少地區 參與人數計 5,991 人次 人次 5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於鹿港鎮辦理為期 10 天之 與 天之 小鎮藝術節 小鎮藝術節 與 53 個政府機關及民間 社區( 社區(社團) 社團)合作 合作 呈現社區村落夢想中之桃花源樣貌 呈現社區村落夢想中之桃花源樣貌 參與活動民眾約 參與活動民眾約 26 萬 4,866 人次 人次 6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辦理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辦理 離境之島 離境之島 傳統探尋 傳統探尋 社區文化計畫 社區文化計畫 於澎湖 於澎湖 於澎湖 金門兩處離 島辦理 114 小時課程 小時課程 計 886 人次參與 人次參與 另 藝文資源衡平計畫 藝文資源衡平計畫 已執行 26 場次 場次 計 2,154 人次參與 人次參與 7 國立歷史博物館行動博物館本期巡迴於臺南市新營文化中心 國立歷史博物館行動博物館本期巡迴於臺南市新營文化中心 後壁國小等地共舉辦 6 場次 場次 約 2 萬 3,038 人次參觀 人次參觀 (三) 博物館法 博物館法 草案 草案 於 104 年 6 月 15 日經貴院三讀通過 日經貴院三讀通過 7 月 1 日公布 日公布 有助提升博物館專 業性及國際競爭力 業性及國際競爭力 並於 12 月 31 日公布 5 項子法 項子法 104 年博物館事業推展核定補助 28 案 計 2,265 萬元 協助公私立博物館提升研究 協助公私立博物館提升研究 典藏 典藏 展示 展示 教育功能及加強國際合作交流 教育功能及加強國際合作交流 (四)依 文化部推廣文學閱讀及人文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文化部推廣文學閱讀及人文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推動文化平權類活動補助 推動文化平權類活動補助 以促進婦女 以促進婦女 身心障礙者及新移民等弱勢族群之文化平權 身心障礙者及新移民等弱勢族群之文化平權 104 年共補助 70 案 計 375 萬 8,336 元 推動 人文思想類活動補助 人文思想類活動補助 以提倡人文思想 以提倡人文思想 增進多元文化 增進多元文化 本期共補助 43 案 計 954 萬 2,425 元 推動文學閱讀類活動補助 推動文學閱讀類活動補助 以推廣閱讀及臺灣文學創作 以推廣閱讀及臺灣文學創作 行銷 行銷 營造良好藝文發展環境 營造良好藝文發展環境 104 年共補助 91 案 計 2,164 萬元 萬元 (五)為建立國人訴說 為建立國人訴說 分享及聽取故事之管道 分享及聽取故事之管道 推動建置國民記憶庫 推動建置國民記憶庫 置國民記憶庫 臺灣故事島 臺灣故事島 臺灣故事島 官方網站 官方網站 15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自 102 年 11 月 18 日 啟 用 至 104 年 12 月, 上 傳 故 事 逾 1 萬 則, 瀏 覽 達 337 萬 頁 次 ( 六 ) 文 化 部 所 屬 館 所 辦 理 相 關 展 覽 活 動, 績 效 如 下 : 1 國 立 歷 史 博 物 館 辦 理 畫 粧 摩 登 - 陳 進 特 展 等 共 10 檔 展 覽,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參 觀 人 次 達 9 萬 6,180 人 另 於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文 化 藝 廊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二 航 廈 臺 灣 之 窗 及 臺 北 松 山 機 場 展 出 生 機 - 林 智 信 的 農 村 風 情 等 6 檔 展 覽 2 國 立 臺 灣 史 前 文 化 博 物 館 辦 理 趣 逛 史 前 專 享 店 - 文 創 特 展 等 9 檔 特 展 卑 南 文 化 公 園 辦 理 史 前 文 化 生 活 體 驗 推 廣 活 動, 累 計 18 萬 4,999 人 次 參 訪 3 國 家 人 權 博 物 館 籌 備 處 104 年 度 辦 理 人 權 教 育 推 廣 服 務, 景 美 人 權 文 化 園 區 入 園 參 訪 人 數 計 11 萬 2,537 人 次, 綠 島 人 權 文 化 園 區 入 園 參 訪 人 數 計 25 萬 7,870 人 次 4 國 立 國 父 紀 念 館 本 期 辦 理 文 史 藝 術 常 設 展 與 巡 迴 展 共 93 檔 展 覽, 參 觀 人 次 約 291 萬 人 5 國 立 中 正 紀 念 堂 管 理 處 本 期 辦 理 文 史 藝 術 展 覽 共 42 檔 展 覽, 參 觀 人 次 約 175 萬 4,326 人 ; 另 白 堊 紀 恐 龍 特 展 - 地 球 大 冒 險 等 3 檔 售 票 特 展, 參 觀 人 數 達 31 萬 5,524 人 次 6 國 立 臺 灣 美 術 館 本 期 計 辦 理 造 動 -2015 亞 洲 藝 術 雙 年 展 等 13 檔 展 覽,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參 觀 人 數 達 135 萬 7,102 人 次 ( 含 外 籍 人 士 1 萬 4,184 人, 大 陸 人 士 6,296 人 ) 7 國 立 臺 灣 博 物 館 於 本 館 土 銀 展 示 館 及 南 門 園 區 104 年 共 辦 理 夢 幻 博 物 城 : 臺 博 館 古 蹟 建 築 落 成 百 周 年 特 展 等 12 檔 特 展, 累 計 參 觀 人 數 達 47 萬 3,783 人 次 ; 本 期 辦 理 教 育 推 廣 及 環 境 教 育 活 動 2,000 場 與 田 裡 有 腳 印 市 集 45 場, 近 10 萬 人 次 參 與 8 國 立 彰 化 生 活 美 學 館 本 期 合 計 辦 理 各 類 型 視 覺 藝 術 展 覽 18 檔 次, 參 觀 人 數 達 7 萬 人 次 9 國 立 臺 南 生 活 美 學 館 104 年 度 辦 理 33 檔 展 覽, 參 觀 人 次 達 5 萬 0,594 人 次 10 國 立 臺 東 生 活 美 學 館 本 期 共 辦 理 36 檔 視 覺 藝 術 展 覽, 參 觀 人 次 達 4 萬 5,000 人 次 11 國 立 臺 灣 歷 史 博 物 館 本 期 共 辦 理 舊 邦 維 新 :19 世 紀 臺 灣 社 會 特 展 鉅 變 一 八 九 五 臺 灣 乙 未 之 役 120 週 年 特 展 沉 思 火 燒 島 - 被 流 放 的 青 春 特 展 等 6 檔 特 展,104 年 度 參 觀 人 數 達 32 萬 3,880 人 次 12 國 立 臺 灣 文 學 館 104 年 參 觀 人 數 26 萬 3,732 人 次,, 齊 東 詩 舍 詩 的 復 興 計 畫 104 年 計 舉 行 61 場 活 動, 逾 2,187 人 次 參 加 ; ; 詩 手 跡 特 展 逾 2 萬 3,563 人 次 參 觀 四 藝 術 深 耕, 國 際 啟 航 ( 一 ) 布 局 全 球 交 流 網 絡, 行 銷 臺 灣 文 化 軟 實 力 : 1 推 動 海 外 文 化 據 點 作 為 臺 灣 文 化 與 國 際 交 流 平 臺 : 持 續 透 過 文 化 部 11 個 海 外 文 化 據 點 辦 理 文 化 交 流,104 年 度 總 計 辦 理 超 過 188 項 國 際 合 作 及 交 流 活 動 2 與 國 際 機 構 交 流 合 作 : 辦 理 侯 孝 賢 導 演 刺 客 聶 隱 娘 赴 美 國 紐 約 舊 金 山 洛 杉 磯 之 記 者 會 特 映 會 等 媒 體 行 銷 計 畫 ; 與 大 都 會 美 術 館 合 作 辦 理 臺 灣 藝 術 家 李 明 維 聲 之 綻 個 展, 獲 得 美 國 ABC 新 聞 網 之 讚 譽 持 續 辦 理 臺 灣 文 化 光 點 計 畫,, 已 與 35 所 全 球 知 名 藝 160
文 化 文教育機構洽簽合作 文教育機構洽簽合作 包含法國巴黎 包含法國巴黎 LightBox 協會及日本大 協會及日本大阪 本大阪民族學博 民族學博物館 物館 至今總計 至今總計 辦理 823 場臺灣主題 臺灣主題活動 活動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於 104 年加入國際表演藝術協會(ISPA) 年加入國際表演藝術協會(ISPA) (ISPA) 並 派員出席紐約年會 派員出席紐約年會 3 文化外交拓展 文化外交拓展 外交拓展 104 年重要國際訪賓超過 年重要國際訪賓超過 403 人次 人次 含洛杉磯音樂中心副總裁 含洛杉磯音樂中心副總裁 德勒斯登 歐盟藝術中心總監 歐盟藝術中心總監 法國亞維儂藝術節總監 法國亞維儂藝術節總監 日本城市經營與地區發展策略大師福井昌平 等 拓展我國際藝文人脈 展我國際藝文人脈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國光劇團 104 年 11 月 13 日至 14 日受邀於 北京國家大劇院演出崑曲 北京國家大劇院演出崑曲 梁山伯與祝英台 梁山伯與祝英台 2 場 12 月 5 日受邀於上海京劇院周信芳戲 劇空間演出 劇空間演出 青春謝幕 青春謝幕 4 強化區域文化輸出 強化區域文化輸出 邀請 12 位東協 10 國之專家學者及 國之專家學者及 7 位臺灣委員 位臺灣委員 組成文化部東南亞 諮詢委員會 邀請臺灣 諮詢委員會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辦理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辦理 2015 亞太傳統藝術節 亞太傳統藝術節 戲曲在當代 戲曲在當代 邀請臺灣 邀請臺灣 大陸 大陸 日本 日本 印尼 印尼 法國 法國 計 27 個團體 404 位戲曲工作者演出小戲 位戲曲工作者演出小戲 偶戲 偶戲 當代精品劇 作共 54 場次 場次 參與觀眾達 3.5 萬人次 萬人次 5 104 年 4 月以設置 月以設置 臺灣館 臺灣館 方式參加美國博物館聯盟(American 方式參加美國博物館聯盟(American Alliance of Museums Museums AAM)2015 年會 年會 由國立臺灣博物館等 6 大國立博物館策劃 大國立博物館策劃 向國際推介臺灣博物館整體形 象及多元文化特色 象及多元文化特色 3 天展期接待逾 200 位博物館館長 位博物館館長 策展人 策展人 國際協會代表等 國際協會代表等 6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104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1 日辦理 作為臺灣 日辦理 亞太地區戲曲交流論壇 亞太地區戲曲交流論壇 作為臺灣 戲曲中心第 1 波試營運之核心前導活動 波試營運之核心前導活動 7 國立臺灣博物館 104 月 10 月 21 日至 22 日主辦國際博物館協會自然史博物館委員會(ICOM 主辦國際博物館協會自然史博物館委員會(ICOM Nathist)年會 Nathist)年會 年會 共有全球 10 餘國近百位博物館館長 餘國近百位博物館館長 學者專家及國內參與者齊聚 學者專家及國內參與者齊聚 會中 發表 發表 臺北宣言 臺北宣言 宣示自然史博物館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之維護 宣示自然史博物館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之維護 以強化臺灣博物館與國際 接軌 接軌 深化與國際專業社群之交流 深化與國際專業社群之交流 (二)促進瞭解與合作 促進瞭解與合作 推動兩岸文化交流 推動兩岸文化交流 1 主動規劃具臺灣文化主體性或 主動規劃具臺灣文化主體性或跨 規劃具臺灣文化主體性或跨域能量之演藝團體赴大陸巡演交流 域能量之演藝團體赴大陸巡演交流 大陸巡演交流 總計輔導 24 案個人 及團體交 團體交流 包含紙風車兒童劇團 包含紙風車兒童劇團 紙風車兒童劇團 明華園等團隊 明華園等團隊 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 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 華新聞文化中心 臺灣月 臺灣月 總計辦理 總計辦理 38 場次不同形式文化展演及交流活動 場次不同形式文化展演及交流活動 2 促進大陸藝文及傳播專業人士來臺交流 促進大陸藝文及傳播專業人士來臺交流 本期通過大陸地區藝文及大眾傳播專業( 本期通過大陸地區藝文及大眾傳播專業(商務) 商務)人 士共計 2,184 2,184 件 1 萬 6,159 人次來臺表演 人次來臺表演 比賽 比賽 研習等 研習等 3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參與大陸地區展會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參與大陸地區展會 本期計辦理 本期計辦理 2015 上海民族民俗民間文化 博覽會 2015 博覽會 2015 中國杭州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 中國杭州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 及 第八屆海峽兩岸( 第八屆海峽兩岸(廈門) 廈門)文化產業博覽 交易會 交易會 3 場 參觀人數計 5.5 萬人次 萬人次 廠家銷售總金額約 543 萬元 萬元 (三)國際工藝文化交流 國際工藝文化交流 1 2015 2015 韓國潭陽世界竹會暨竹博覽會 韓國潭陽世界竹會暨竹博覽會 (104 年 9 月 17 日至 30 日) 以 FORMOSA FORMOSA 代表臺 灣參與第 10 屆 2015 世界竹會論壇及竹博覽會 徵選 世界竹會論壇及竹博覽會 徵選 33 組件時尚與實用兼具之竹產品 組件時尚與實用兼具之竹產品 16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獲 得 韓 國 潭 陽 主 辦 單 位 給 予 國 際 館 中 最 佳 展 位, 將 臺 灣 竹 工 藝 作 品 推 廣 至 國 際 舞 臺 2 臺 瑞 手 製 對 話 - 臺 灣 / 瑞 典 漆 藝 國 際 交 流 產 品 研 創 計 畫 展 (104 年 9 月 15 日 至 10 月 4 日 ): 於 瑞 典 歌 德 堡 博 物 館 展 出, 瑞 典 國 家 博 物 館 及 哥 登 堡 博 物 館 選 列 19 組 46 件 漆 藝 品 典 藏 3 2015 柏 林 國 際 工 藝 展 Bazaar Berlin (104 年 11 月 18 日 至 22 日 ): 以 美 麗 島 嶼 精 品 工 藝 之 主 題 首 次 參 展, 遴 選 8 位 臺 灣 工 藝 家 展 出, 近 50 組 件 作 品 參 展 4 2015 韓 國 工 藝 潮 流 展 (Craft Trend Fair 2015) : : : 不 僅 受 邀 參 加 開 幕 儀 式 (104 年 12 月 18 日 ) 並 與 韓 國 工 藝 設 計 振 興 院 簽 屬 合 作 協 議 (MOU), 未 來 將 以 工 藝 文 化 藝 術 交 流 與 各 類 業 務 與 活 動 推 廣 等, 建 立 長 久 互 惠 合 作 關 係, 另 甄 選 20 組 件 創 意 作 品 參 展 ( 四 ) 視 覺 藝 術 輔 導 與 推 動 : 辦 理 藝 術 銀 行 計 畫,102 年 至 104 年 底 止 已 出 租 118 案, 累 計 出 租 作 品 1,450 件 次 ( 五 ) 表 演 藝 術 之 輔 導 與 推 動 : 1 104 年 扶 植 臺 灣 品 牌 團 隊 計 畫, 計 補 助 9,900 萬 元 ; 補 助 5 個 已 具 有 國 際 演 出 實 績 及 形 塑 臺 灣 文 化 形 象 之 團 隊 ; ; 演 藝 團 隊 分 級 獎 助 計 畫,, 補 助 88 個 團 隊, 計 1 億 5,600 萬 元 2 104 年 媒 合 29 案 演 藝 團 隊 進 駐 演 藝 場 所,, 促 進 劇 場 團 隊 與 觀 眾 之 良 性 互 動, 計 補 助 1,515 萬 元 ; 補 助 112 個 單 位 辦 理 表 演 藝 術 活 動, 提 升 展 演 水 準 及 培 育 人 才, 計 1,770 萬 元 ; 補 助 32 個 演 藝 團 隊, 加 強 出 國 演 出 前 或 新 製 作 發 表 前 之 排 練 計 畫, 計 1,0,003 03 萬 元 ; 補 助 15 個 專 案 以 經 典 作 品 赴 大 陸 巡 迴 演 出, 計 1,270 萬 元 3 補 助 12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活 化 縣 市 文 化 中 心 劇 場 營 運 計 畫,, 強 化 地 方 政 府 文 化 中 心 劇 場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計 2,750 萬 元 ; 補 助 21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縣 市 傑 出 團 隊 徵 選 及 獎 勵 計 畫,, 扶 植 各 縣 市 當 地 傑 出 演 藝 團 隊, 計 1,890 萬 元 ( 六 ) 擴 展 音 樂 藝 術 欣 賞 人 口 : 1 辦 理 人 才 培 育 暨 音 樂 教 育 推 廣 : 本 期 共 30 所 偏 遠 地 區 國 中 小 學 校, 計 1,262 名 師 生 參 訪 國 立 臺 灣 交 響 樂 團 音 樂 文 化 園 區 ; 本 期 共 辦 理 國 臺 交 X 法 雅 客 國 臺 交 X 誠 品 國 臺 交 X 國 美 館 及 校 園 音 樂 講 座, 總 計 36 場 次 約 2,365 人 次 參 與 2 國 臺 交 歡 慶 70 快 閃 活 動 : 於 104 年 8 月 23 日 國 臺 交 70 歲 生 日 倒 數 100 天 時, 於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辦 理 具 有 特 殊 意 義 之 快 閃 活 動, 影 音 完 整 紀 錄 至 今 瀏 覽 人 數 已 達 231 萬 人 次 ( 七 ) 臺 灣 文 學 外 譯 補 助 : 國 立 臺 灣 文 學 館 主 辦 臺 灣 文 學 翻 譯 出 版 補 助 計 畫,104 年 度 審 核 通 過 16 冊, 外 譯 語 種 含 英 文 日 文 法 文 韓 文 瑞 典 文 希 伯 來 文 共 6 種, 將 蔡 素 芬 李 昂 紀 大 偉 林 海 音 李 潼 王 瓊 玲 陳 芳 明 王 德 威 等 50 餘 位 作 家 學 者 推 上 國 際 舞 臺 五 活 化 文 化 資 產, 厚 植 觀 光 資 源 ( 一 ) 推 動 傳 統 藝 術 發 展 : 162
文 化 1 策辦傳統工藝藝術主題展示及研習 策辦傳統工藝藝術主題展示及研習 研習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宜蘭傳藝園區策辦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宜蘭傳藝園區策辦 工藝傳家系列 特展肆 工藝傳家系列特展伍 工藝說戲 特展肆 千錘百鍊奪天工 千錘百鍊奪天工 工藝傳家系列特展伍 工藝傳家系列特展伍 妙入神 妙入神 工藝說戲 工藝說戲 及 工藝說戲 科技創新特展 科技創新特展 等活動 等活動 截至 104 年底止 年底止 累計 61 萬 605 人次參觀 人次參觀 2 策辦傳統戲劇展演活動 策辦傳統戲劇展演活動 104 年辦理 年辦理 親子歌仔戲 親子歌仔戲 風神寶寶與呂洞賓 風神寶寶與呂洞賓 節目及漢陽北管 劇團 劇團 亂彈一夏 亂彈一夏 演出 演出 辦理廣東省青年藝術團來臺巡演計 12 場次 場次 觀眾計 2,559 人次 人次 3 歌仔戲前場新苗培育計畫 歌仔戲前場新苗培育計畫 歌仔戲前場新苗培育計畫 成功媒合 8 位優秀青年藝生分別進入 4 個劇團進行實習演出 個劇團進行實習演出 輔導戲曲後場人才駐團演訓計畫 輔導戲曲後場人才駐團演訓計畫 輔導 4 個戲曲團隊與 6 位新生代樂師攜手合作 位新生代樂師攜手合作 生代樂師攜手合作 並展 開育成大戲演出行程 開育成大戲演出行程 104 年 11 月至 12 月辦理蘭陽戲劇團 月辦理蘭陽戲劇團 一心戲劇團及薪傳歌仔戲劇 團等 3 劇團演出 劇團演出 觀眾計約 2,700 人 4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 104 年 7 月至 11 月已辦理 第 月已辦理 臺灣國際音樂節 臺灣國際音樂節 第 26 屆傳 藝金曲獎 2015 計 藝金曲獎 2015 華人音樂文獻集藏臺北會議座談會 華人音樂文獻集藏臺北會議座談會 計 17 場次 場次 累計逾 3,100 人次參 與 5 104 年截至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國光劇團演出推廣活動計 387 場次 場次 總參與人數達 13 萬 2,876 人 次 臺灣豫劇團演出推廣活動計 201 場次 場次 總參與人數 7 萬 4,146 人次 人次 臺灣國樂團演出 推廣活動計 推廣活動計 193 場次 場次 總參與人數約 4 萬 8,000 人次 人次 (二)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再利用 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再利用 1 古蹟 古蹟 歷史建築 歷史建築 聚落及文化景觀之保存維護 聚落及文化景觀之保存維護 截至 104 104 年底止 底止 計指定古蹟 854 處 登 錄歷史建築 1,2 1,255 處 登錄聚落 13 處及登錄文化景觀 54 處 輔導地方政府辦理古蹟 輔導地方政府辦理古蹟 歷 史建築 史建築 聚落及文化景觀調查研究 聚落及文化景觀調查研究 規劃設計 規劃設計 修復工程及管理維護等計 310 案 2 推動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管理維護 推動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管理維護 截至 104 年底止 年底止 共計指定國寶 275 案 775 件 重要 古物 829 案 4,113 件及登錄一般古物 385 案 7,621 件 3 推動遺址之保存維護 推動遺址之保存維護 截至 104 年底止 計指定國定遺址 7 處 直轄市定及縣( 直轄市定及縣(市)定遺址 38 處 列冊沉船遺址 4 處 4 推動傳統藝術 推動傳統藝術 民俗及有關文物 民俗及有關文物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其保存者之保存維護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其保存者之保存維護 截至 104 104 年 底止 底止 已登錄傳統藝術 191 項 238 案 民俗及有關文物 123 案 列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 及其保存者 36 項 110 案 已完成指定重要傳統藝術保存者或保存團體共 24 項 28 案 指 定重要民俗 17 項 指定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其保存者共 7 項 8 案 5 本期辦理文化資產相關研討會 本期辦理文化資產相關研討會 座談會與展覽等活動 座談會與展覽等活動 (1)古蹟 古蹟 歷史建築 歷史建築 聚落及文化景觀之保存維護部分 聚落及文化景觀之保存維護部分 計有 計有 國定古蹟管理維護經驗交流 國定古蹟管理維護經驗交流 會議 會議 中央各部會及國營事業單位所屬公有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實務座談會 中央各部會及國營事業單位所屬公有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實務座談會 中央各部會及國營事業單位所屬公有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實務座談會 第 第 二屆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研討會 二屆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研討會 104 年度聚落與文化景觀保 存操作機制研習 存操作機制研習 等會議 等會議 研習人數計 780 人 另舉辦林衡道教授百歲紀念展 另舉辦林衡道教授百歲紀念展 總參與 人數約 1 萬 0,782 人次 人次 104 年 古蹟歷史建築管理維護優良單位 古蹟歷史建築管理維護優良單位 成果展 成果展 截至 11 16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月 17 日 止, 計 2,097 人 次 參 與 (2) 推 動 傳 統 藝 術 民 俗 及 有 關 文 物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技 術 及 保 存 者 之 保 存 : 辦 理 104 年 無 形 文 化 資 產 人 才 培 育 工 作 坊 及 無 形 文 化 資 產 講 堂, 研 習 人 數 計 570 人 ; 技 高 藝 卓 - 2015 年 指 定 重 要 傳 統 藝 術 暨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技 術 保 存 者 特 展 等 活 動 計 2 萬 5,000 人 次 參 與 ;104 年 9 月 1 日 甫 開 展 咫 尺 匠 心 - 重 要 傳 統 藝 術 作 品 特 展 計 5,000 人 次 參 與 (3) 推 廣 宣 傳 臺 灣 世 界 遺 產 潛 力 點, 辦 理 2015 國 際 文 化 資 產 日 研 討 會 文 化 資 產 講 堂 - 世 界 遺 產 系 列 講 座 等, 參 與 研 習 人 數 計 1,100 人 (4) 推 廣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與 維 護 觀 念, 辦 理 2015 年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科 學 國 際 研 討 會 -3D 調 查 與 修 復 之 研 究 與 應 用 文 化 資 產 環 境 監 測 技 術 研 習 挑 戰 與 對 策 -2015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年 會,, 104 年 無 形 文 化 資 產 人 才 培 育 工 作 坊, 參 與 研 習 人 數 計 563 人 6 辦 理 中 央 政 府 各 機 關 經 管 文 化 資 產 潛 力 建 築 調 查, 各 單 位 提 報 建 物 總 計 5,852 筆, 其 中 列 入 潛 力 建 築 名 冊 計 1,995 筆 ; 協 助 各 文 化 資 產 管 理 維 護 單 位 及 各 地 方 政 府, 以 科 學 方 法 落 實 保 存 維 護 工 作 並 提 供 技 術 諮 詢, 本 期 計 15 案 7 水 下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草 案, 於 104 年 11 月 24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9 日 公 布, 作 為 建 立 我 國 保 護 與 管 理 水 下 文 化 資 產 之 法 源 依 據, 並 因 應 國 際 間 保 護 水 下 文 化 資 產 之 趨 勢 ( 三 ) 建 置 藝 文 資 源 整 合 服 務 (iculture) 及 文 化 資 料 開 放 服 務 網, 以 一 站 式 服 務 (one-stop service), 整 合 及 開 放 公 民 營 單 位 之 藝 文 活 動 與 文 化 設 施 資 訊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瀏 覽 查 詢 次 數 逾 838 萬 2,500 次,iCulture APP 下 載 次 數 逾 6 萬 6,389 次, 文 化 資 料 開 放 服 務 網 累 計 介 接 次 數 逾 196 萬 0,38 386 次, 完 成 200 項 資 料 集 開 放 作 業, 供 各 界 下 載 應 用, 累 計 匯 出 逾 13 億 筆 ( 四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文 物 典 藏 共 構 系 統 已 導 入 17 個 文 化 部 所 屬 機 關 資 訊 ; 文 化 部 典 藏 網 對 外 提 供 近 43 萬 筆 資 料 整 合 查 詢 服 務, 自 103 年 7 月 9 日 開 站 至 今, 已 達 110 萬 人 次 瀏 覽 六 扶 植 出 版 及 影 視 音 事 業, 提 升 產 銷 質 量 ( 一 ) 出 版 事 業 : 1 10 104 年 度 已 輔 導 業 者 參 加 法 國 安 古 蘭 國 際 漫 畫 節 義 大 利 波 隆 納 兒 童 書 展 新 加 坡 書 展 馬 來 西 亞 海 外 華 文 書 市 德 國 法 蘭 克 福 書 展 墨 西 哥 瓜 達 拉 哈 拉 書 展 等 出 版 產 業 相 關 國 際 展 會 活 動 2 10 104 年 臺 北 國 際 書 展 共 67 國 653 個 出 版 單 位 參 展 總 攤 位 數 達 1,650 個, 主 題 國 為 紐 西 蘭, 版 權 會 議 485 場,6 天 展 期 各 項 活 動 達 1,330 30 場, 參 觀 總 人 數 56 萬 人 次 3 建 置 國 際 版 權 資 訊 平 臺, 培 訓 版 權 人 才, 協 助 出 版 業 拓 展 國 際 市 場 ; 建 置 Book Books From Taiwan 試 譯 本 網 站, 於 104 年 2 月 開 站, 並 發 行 3 期 試 譯 本 半 年 刊 ; 另 辦 理 出 版 經 紀 及 164
文 化 版權人才研習營 版權人才研習營 102 年至 104 年共培育 110 名學員 名學員 4 辦理數位出版產業發展補助作業 辦理數位出版產業發展補助作業 104 年共計 28 件獲補助 件獲補助 補助金額 1,695 萬元 萬元 帶動相 對投資額約 8,970 萬元 萬元 5 維運 提供出版產業及漫畫產業相關訊息 維運 臺灣出版資訊網 臺灣出版資訊網 及 臺灣漫畫資訊網 臺灣漫畫資訊網 提供出版產業及漫畫產業相關訊息 提供出版產業及漫畫產業相關訊息 6 推動文學跨界計畫 推動文學跨界計畫 展延文學作品價值並開拓閱讀人口 展延文學作品價值並開拓閱讀人口 補助製作文學表演戲劇作品 補助製作文學表演戲劇作品 104 年計促成 8 案 辦理 辦理 閱讀時光 閱讀時光 文學改編戲劇 文學改編戲劇 計畫 計畫 已完成 10 部文學作品改編為短 篇電視劇 篇電視劇 於 104 年 3 月 29 日起在國家地理頻道 起在國家地理頻道 臺視及公視等頻道播出 臺視及公視等頻道播出 其中 其中 老海 人洛馬比克 冰箱 人洛馬比克 獲 104 年高雄電影節國際短片競賽優選獎 年高雄電影節國際短片競賽優選獎 世紀末的華麗 世紀末的華麗 世紀末的華麗 冰箱 冰箱 等 6 部影片入選新加坡華語電影節 部影片入選新加坡華語電影節 (二)流行音樂事業 流行音樂事業 1 辦理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辦理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分為河洛語 分為河洛語 客語及原住民族語 3 組進行年度歌曲創作比賽 組進行年度歌曲創作比賽 104 年計有 304 件作品參賽 件作品參賽 8 月 29 日舉辦決賽暨頒獎 日舉辦決賽暨頒獎 9 月辦理音樂分享會 月辦理音樂分享會 2 辦理 104 年 流行音樂產業輔導促進計畫 提升流行音樂發展 流行音樂產業輔導促進計畫 提升流行音樂發展 提升流行音樂發展 共核定補助 10 件企劃案 件企劃案 3 104 年 硬地音樂行銷推廣補助案 硬地音樂專輯錄製補助案 硬地音樂行銷推廣補助案 共補助 33 件 硬地音樂專輯錄製補助案 硬地音樂專輯錄製補助案 核定 40 團 4 辦理 104 年 流行音樂星品牌經紀發展計畫 共核定補助 流行音樂星品牌經紀發展計畫 共核定補助 5 件企劃案 件企劃案 5 辦理 104 年 流行音樂跨界合作及商務模式產業創新案 共核定補助 流行音樂跨界合作及商務模式產業創新案 共核定補助 10 件企劃案 件企劃案 6 辦理 104 年 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空間數位發展補助案 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空間數位發展補助案 共核定補助 共核定補助 3 件企劃案 件企劃案 7 舉辦第 6 屆金音獎 屆金音獎 104 年計有 1,789 件作品報名參賽 件作品報名參賽 評選後有 96 件作品入圍 件作品入圍 共頒發 19 個獎項及傑出貢獻獎 個獎項及傑出貢獻獎 評審團獎 評審團獎 11 月 7 日假臺大體育館舉行頒獎典禮 日假臺大體育館舉行頒獎典禮 (三)電影事業 電影事業 1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上映國片為 66 部 票房總計約 12 億元 億元 2 104 年共輔導 286 部次國片參加國際電影市場展 部次國片參加國際電影市場展 88 部次國片參加國際影展 部次國片參加國際影展 計獲 17 個 獎項 獎項 如 刺客聶隱娘 刺客聶隱娘 獲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 獲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 相愛的七種設計 相愛的七種設計 相愛的七種設計 獲休士頓影展最佳 影片 影片 小孩 小孩 獲夏威夷國際影展最佳亞太電影獎等獎項 獲夏威夷國際影展最佳亞太電影獎等獎項 3 輔導電影業者開拓大陸市場 念念 只要 輔導電影業者開拓大陸市場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計有 計有 大囍臨門 大囍臨門 念念 念念 只要 一分鐘 大宅們 聽說 刺客聶隱娘 一分鐘 (陸片名 陸片名 我的男友和狗) 我的男友和狗) 大宅們 大宅們 (陸片名 陸片名 大宅男) 大宅男) 聽說 聽說 刺客聶隱娘 刺客聶隱娘 及 我的少女時代 我的少女時代 等 15 部影片( 部影片(含合拍片) 含合拍片)在中國大陸上映 在中國大陸上映 4 104 年協助 9 部電影劇組辦理 43 件協拍案 件協拍案 104 年度電影產業數位升級補助共 年度電影產業數位升級補助共 16 件申請 案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臺灣數位電影院廳數量達 696 廳 占全國戲院廳數(700 占全國戲院廳數(700 廳)99.4% 5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審查國內外影片計 679 部 其中限制級 74 部 輔導 15 歲級 24 部 輔導 12 歲級 186 部 保護級 213 部 普遍級 182 部 查察有無違法映演計 40 家 6 104 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計有 17 部影片企劃案獲選 部影片企劃案獲選 104 年度短片輔導金計補助 11 部短片企劃案獲選 部短片企劃案獲選 另第 38 屆金穗獎徵件計有 193 件符合報名資格 54 件符合報名資格 54 件作品入圍 件作品入圍 16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7 電 影 法 修 正 草 案, 於 104 年 5 月 22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6 月 10 日 公 布,6 月 12 日 施 行, 並 完 成 電 影 法 施 行 細 則 電 影 片 分 級 處 理 辦 法 等 相 關 子 法 及 措 施 之 法 規 整 備 工 作 另 於 10 月 16 日 發 布 修 正 電 影 片 與 其 廣 告 片 審 議 分 級 處 理 及 廣 告 宣 傳 品 使 用 辦 法,, 將 電 影 分 級 新 增 為 5 級, 從 原 本 普 遍 級 保 護 級 輔 導 級 限 制 級 4 級, 將 輔 導 級 再 細 分 為 輔 導 12 歲 級 及 輔 導 15 歲 級,, 讓 15 歲 至 18 歲 青 少 年 可 以 看 到 更 適 合 之 電 影 8 臺 灣 經 典 電 影 數 位 修 復 及 加 值 利 用 計 畫,, 自 102 年 迄 今 計 完 成 尼 羅 河 女 兒 等 22 部 重 要 華 語 電 影 片 之 數 位 修 復,104 年 度 國 家 電 影 中 心 並 完 成 20 部 華 語 電 影 之 高 階 數 位 掃 描 9 臺 灣 電 影 工 具 箱 計 畫,, 迄 今 已 收 錄 145 部 精 選 影 片, 供 海 外 推 廣 臺 灣 電 影 文 化 運 用 10 補 助 2015 金 馬 影 展 活 動,,,, 於 104 年 10 月 至 11 月 間 舉 辦 金 馬 國 際 影 展 金 馬 電 影 學 院 金 馬 創 投 會 議 等, 並 於 11 月 21 日 辦 理 第 52 屆 金 馬 獎 頒 獎 典 禮 11 2015 年 推 動 紀 錄 片 國 際 行 銷 暨 電 影 教 材 計 畫,,,104 年 參 與 山 形 國 際 紀 錄 片 影 展 等 多 個 重 要 影 展 活 動, 期 間 完 成 約 80 個 重 點 對 象 之 個 訪 與 推 薦 ; 另 建 置 Taiwan Docs 網 站 ( 四 ) 廣 播 電 視 事 業 : 1 輔 導 電 視 業 者 參 加 邁 阿 密 坎 城 香 港 上 海 越 南 北 京 首 爾 東 京 四 川 新 加 坡 等 10 場 國 際 影 視 展, 進 行 節 目 版 權 交 易 2 104 年 度 補 助 辦 理 電 視 專 業 人 才 培 訓 計 5 案, 完 成 培 訓 219 人 次, 培 訓 時 數 可 達 950 小 時, 培 訓 課 程 面 向 包 含 編 劇 演 員 及 幕 後 專 業 人 員 3 類 另 委 託 民 間 辦 理 電 視 音 效 專 業 人 才 進 修 培 訓 及 國 際 電 視 視 效 及 音 效 製 作 趨 勢 發 展 高 階 人 才 培 訓,, 洽 邀 國 際 級 師 資 來 臺 講 授 國 際 電 視 視 效 及 音 效 最 新 發 展 趨 勢 與 新 興 技 術,2 項 課 程 培 訓 時 數 達 120 小 時 ; 另 於 11 月 1 日 辦 理 國 際 音 效 製 作 最 新 技 術 與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講 座, 參 與 人 數 計 105 人 3 104 年 度 補 助 製 作 高 畫 質 電 視 節 目 及 紀 錄 片 共 計 44 案, 共 補 助 3 億 0,200 萬 3,000 元 104 年 度 電 視 金 鐘 獎 入 圍 名 單 中, 共 12 部 文 化 部 補 助 製 作 之 高 畫 質 節 目 入 圍, 獲 得 6 項 大 獎 4 辦 理 2015 臺 北 電 視 內 容 交 易 創 投 媒 合 會,,,, 計 有 61 位 國 際 買 家 44 家 國 內 業 者 參 展, 其 中 電 視 臺 19 家 製 作 發 行 與 動 畫 業 25 家, 報 名 交 易 作 品 達 245 部 計 媒 合 734 場 次 5 辦 理 第 50 屆 廣 播 電 視 金 鐘 獎,, 廣 播 金 鐘 獎 設 27 個 獎 項,104 年 9 月 19 日 於 國 父 紀 念 館 舉 行 頒 獎 典 禮, 平 均 收 視 率 0.83; 電 視 金 鐘 獎 設 35 個 獎 項,9 月 26 日 於 國 父 紀 念 館 舉 行 頒 獎 典 禮, 平 均 收 視 率 4.75 金 鐘 五 十 響 特 別 展 於 9 月 12 日 開 幕, 至 10 月 11 日 閉 幕, 觀 展 人 數 總 計 3 萬 0,121 人, 電 視 主 播 體 驗 3,299 人, 廣 播 DJ 體 驗 2,230 230 人 166
科 拾肆 科 技 技 一 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 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 有效運用科技研發資源 (一)科技部依據 科學技術基本法 科學技術基本法 邀集相關部會共同研擬 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104 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104 至 107 年) 勾繪科技發展之遠景與策略 勾繪科技發展之遠景與策略 勾繪科技發展之遠景與策略 105 年度科技發展計畫本院計 年度科技發展計畫本院計核定經費 本院計核定經費 1,045 億元 億元 (二)本院於 104 年 9 月 17 日核定推動 日核定推動 行政院生產力 4.0 發展方案 發展方案 因應接踵而來 因應接踵而來之 因應接踵而來之第 4 次工 業革命 革命 藉由產業科技優勢打造臺灣成為全球生產製造供應鏈之 藉由產業科技優勢打造臺灣成為全球生產製造供應鏈之關鍵地位 關鍵地位 同時 同時 營造人機 協同優質工作環境 協同優質工作環境 以因應未來勞動人口減少之 以因應未來勞動人口減少之缺口 缺口 並核定跨部會署科發基金投入 7.8 億 元作為各項推動工作之先期投入經費 作為各項推動工作之先期投入經費 (三)本院於 104 年 8 月 20 日院會核備規劃推動 日院會核備規劃推動 臺灣生物經濟產業發展方案 臺灣生物經濟產業發展方案 加強生物技術提 加強生物技術提 升 調和法規落差 調和法規落差 培育產業人才 培育產業人才 加強技術之產業化與國際化 加強技術之產業化與國際化 並提供資金協助創業等作 為 使製藥 使製藥 醫療器材 醫療器材 健康照護 健康照護 食品及農業等產業 食品及農業等產業 創新成長 創新成長 並結合 ICT 等跨領域研 發 協助因應人口 協助因應人口 貿易與糧食等課題 貿易與糧食等課題 達到經濟成長 達到經濟成長 國民健康 國民健康 生活安心 生活安心 安心 農業優質 農業優質 產業均衡之 產業均衡之目標 目標 二 規劃產業前瞻技術研發政策 規劃產業前瞻技術研發政策 加強產學鏈結與創新 (一)推動 推動 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 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 (產學大聯盟) 產學大聯盟)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專利申請數已達 96 件 推動 推動 補助產學技術聯盟 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 技術聯盟合作計畫 合作計畫 (產學小聯盟) 產學小聯盟) 104 年度通過計畫 年度通過計畫 106 件 推動 補助應用型研究育苗專案計畫 補助應用型研究育苗專案計畫 104 104 年度通過 年度通過計畫 通過計畫 8 件 推動至今已協助 6 個學研團隊 成立新創公司 成立新創公司 累計實收資本額逾 1 億 5,000 萬元 萬元 (二)推動 推動 深耕工業基礎技術專案計畫 深耕工業基礎技術專案計畫 新申請案經審查程序 新申請案經審查程序 新申請案經審查程序 計 15 件計畫獲得推薦 件計畫獲得推薦 並自 104 年 10 月起開始執行 月起開始執行 加計原執行計畫 28 件 共 43 件計畫執行中 件計畫執行中 (三)推動 推動 運用法人鏈結產學合作試行計畫 運用法人鏈結產學合作試行計畫 協助大學專利 協助大學專利推廣與 大學專利推廣與產業 推廣與產業化 產業化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 止 完成本計畫 ICT 領域研發成果實務潛力判讀 5,443 件 專利分析 3,736 件 通過產學合 作商品化輔導 12 案 已簽約技術移轉之總授權金達 8,000 萬元 萬元 並為產業創造未來 4 年商品 化上市後可達 36.4 億元之產值 億元之產值 (四)推動 推動 創新創業激勵計畫 創新創業激勵計畫 截至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計成立 71 家新創公司 家新創公司 (五)推動 推動 臺灣創新創業中心建置計畫 臺灣創新創業中心建置計畫 已辦理 已辦理 3 梯次新創團隊選拔 梯次新創團隊選拔 共選出 26 隊新創團隊赴 矽谷 其中有 10 家累積募資金額超過 610 萬美元 萬美元 12 隊成功進駐矽谷知名加速器 隊成功進駐矽谷知名加速器 (六)推動 推動 臺灣矽谷科技基金投資計畫 臺灣矽谷科技基金投資計畫 有 有 3 家創投正式遞件申請 家創投正式遞件申請 已於 104 年底通過第 1 家 創投 創投 16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三 支 援 學 術 研 究, 推 動 基 礎 及 應 用 科 技 計 畫 ( 一 ) 自 然 科 學 研 究 : 補 助 尖 端 晶 體 材 料 聯 合 實 驗 室 計 畫, 技 轉 生 長 晶 體 技 術 予 國 內 廠 商,104 年 度 核 定 17 件 計 畫 ; 推 動 新 世 代 光 驅 動 電 池 技 術 與 產 能 提 升 計 畫, 開 發 弱 光 下 之 應 用 技 術,104 年 度 核 定 18 件 計 畫 ; 擴 大 並 強 化 貴 重 儀 器 共 同 使 用 服 務 計 畫, 使 貴 重 儀 器 集 中 管 理 及 妥 善 維 護,104 年 度 核 定 24 群 計 畫 ; 推 動 奈 米 科 技 創 新 應 用 主 軸 計 畫, 由 概 念 發 展 推 向 原 型 驗 證,104 年 度 核 定 16 件 計 畫 ( 二 ) 工 程 科 學 研 究 : 推 動 積 層 製 造 跨 領 域 研 究 專 案, 以 一 計 畫 一 應 用 為 目 標,104 年 核 定 23 件 計 畫 ; 推 動 前 瞻 通 訊 網 路 技 術 開 發 與 應 用 專 案, 推 動 4G 相 關 之 應 用 普 及 化 及 5G 相 關 之 技 術 研 發,104 年 核 定 18 件 計 畫 ; 推 動 身 心 障 礙 者 輔 助 科 技 技 術 研 究 計 畫, 研 發 對 身 障 者 真 正 有 幫 助 之 輔 具 技 術,104 年 核 定 17 件 計 畫 ( 三 ) 生 命 科 學 研 究 : 推 動 神 經 科 學 研 究 計 畫, 已 有 6 件 國 內 外 專 利 獲 核 准, 完 成 1 件 技 術 移 轉 ; 推 動 實 驗 動 物 模 式 暨 轉 譯 醫 學 之 研 究 計 畫, 已 有 12 件 國 內 外 專 利 獲 核 准 ; 推 動 基 礎 前 瞻 性 農 業 生 物 及 相 關 科 技 研 究 計 畫, 已 發 表 55 篇 學 術 期 刊 論 文, 獲 8 件 專 利, 完 成 2 件 技 術 移 轉 ; 推 動 臺 灣 重 要 新 興 感 染 症 研 究 計 畫, 獲 9 件 專 利, 其 中 2 件 專 利 技 轉 金 150 萬 元 ; 推 動 前 瞻 疫 苗 技 術 開 發 研 究 計 畫, 已 取 得 5 件 國 內 外 專 利 及 1 篇 技 術 報 告 ; 生 醫 與 醫 材 轉 譯 加 值 人 才 培 訓 -ANCHOR UNIVERSITY 計 畫,104 年 度 ( 第 3 期 ) 補 助 6 家 區 域 型 培 訓 大 學 執 行, 已 選 出 71 個 團 隊 培 訓 並 進 行 徵 選 中 ( 四 )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 推 動 專 案 計 畫 包 括 大 學 與 地 方 政 府 合 作 推 動 地 方 人 文 發 展 與 跨 域 治 理 人 文 創 新 與 社 會 實 踐 科 技 部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成 果 出 版 及 推 廣 網 路 社 群 巨 量 資 料 研 究 : 先 導 型 計 畫 心 智 科 學 腦 影 像 研 究 數 位 人 文 主 題 研 究 計 畫 全 球 架 構 下 的 臺 灣 發 展 : 典 範 與 挑 戰 多 元 族 群 研 究 與 原 住 民 部 落 與 社 會 發 展 研 究 及 人 文 行 遠 專 書 寫 作 計 畫 等 9 項,104 年 8 月 至 12 月 核 定 補 助 共 計 84 件 ( 五 ) 科 學 教 育 研 究 : 推 動 前 瞻 科 技 創 新 教 育 資 源 研 發 暨 應 用 推 廣 計 畫, 正 進 行 24 件 前 瞻 科 技 研 發 成 果 轉 化 為 具 體 之 多 元 創 新 科 普 活 動 模 組 ; 數 學 科 學 與 數 位 素 養 實 務 研 究 計 畫 目 前 有 4 個 團 隊 進 行 科 學 與 數 位 素 養 實 務 研 究 ; 科 普 產 品 製 播 推 廣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補 助 學 界 與 傳 播 業 合 製 科 普 產 品,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補 助 13 件 計 畫, 產 製 科 普 節 目 146 集 ( 六 ) 規 劃 推 動 需 求 導 向 應 用 科 技 研 究 計 畫, 聚 焦 發 展 對 整 體 產 業 或 領 域 之 技 術 能 力 有 提 升 綜 效 之 項 目, 如 物 聯 網 網 路 安 全 生 產 力 4.0 高 齡 生 活 輔 具 等 前 瞻 技 術 發 展 ; 規 劃 開 發 新 興 水 資 源 及 霧 霾 (PM2.5) 之 監 測 與 防 護 技 術 開 發 等 專 案 ( 七 ) 推 動 政 府 巨 量 資 料 應 用 研 究 計 畫 : 依 衛 福 部 環 保 署 及 科 技 部 之 需 求, 補 助 學 研 機 構 運 用 相 關 部 會 提 供 之 資 料, 進 行 健 康 照 護 毒 藥 品 防 制 自 然 環 境 保 護 及 災 害 預 警 等 4 項 議 題 之 巨 量 資 料 應 用 研 究,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補 助 15 件 計 畫 168
科 技 四 培養優質科技人才 培養優質科技人才 建構完善研發環境 (一)延攬科技人才 延攬科技人才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補助國內外講座人員 17 人次 人次 客座研究人員 101 人 次 博士後研究 2,261 人次及研究學者 109 人次 人次 (二)拓展國際科技合作 拓展國際科技合作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934 人 邀 請國際科技人士來訪 758 人 補助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327 場次 場次 以及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 國際學術會議 3,375 人 (三)推動兩岸科技交流 推動兩岸科技交流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補助研究機構延攬大陸科技人士來臺研究或教學 108 人次 人次 補助兩岸科技學術研討會 73 場次 場次 邀請大陸及香港澳門科技人士來臺短期訪問申 請 核定 67 人次 人次 審定大陸科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科技活動申請 審定大陸科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科技活動申請 核定 433 人次 人次 (四)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1 災害示警公開資料平臺新增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供之 災害示警公開資料平臺新增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供之 大雷雨即時訊息 大雷雨即時訊息 及內政部警政署 民防指揮管制所提供之 民防指揮管制所提供之 防空警報 防空警報 兩項示警 兩項示警 累計建立 14 項災害示警資訊 項災害示警資訊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相關防救災單位已透過示警平臺發布 1 萬 0,083 則示警訊息 則示警訊息 逾 10 萬人次 瀏覽該平臺網頁 瀏覽該平臺網頁 超過 350 萬次介接下載及逾 28 萬次資料推送服務 萬次資料推送服務 另據 Google 官方統 計 已超過 1,600 萬人次民眾透過 Google 臺灣災害應變資訊平臺瀏覽災害示警資訊 臺灣災害應變資訊平臺瀏覽災害示警資訊 2 支援政府推動災害防救業務 支援政府推動災害防救業務 包含支援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旱災 包含支援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旱災 豪雨及颱風等災害應變作 業共 9 場 合計作業時間達 426 小時 小時 動員 416 人次 人次 持續協助本院推動災害防救應用科 技方案 技方案 專家諮詢委員會推動 專家諮詢委員會推動 全災害管理體系建構 全災害管理體系建構 協助撰編 協助撰編 協助撰編 網路智慧新臺灣政策 白皮書 白皮書 等計 46 件支援公私部門災害防救任務推動 件支援公私部門災害防救任務推動 (五)國家實驗研究院 國家實驗研究院 1 地球環境科學領域 地球環境科學領域 境科學領域 自主研製福爾摩沙衛星 5 號 結合產學研單位完成首枚 100%臺灣製造 100%臺灣製造 之光學遙測酬載 之光學遙測酬載 完成衛星最後綜合功能測試與地面系統發射前備便作業 完成衛星最後綜合功能測試與地面系統發射前備便作業 所取得之高解 析度影像可應用於國土安全 析度影像可應用於國土安全 環境監控 環境監控 防災勘災及科學研究等政府施政與民生用途 防災勘災及科學研究等政府施政與民生用途 結 合大氣科學界與中央氣象局參與西南氣流聯合觀測實驗 合大氣科學界與中央氣象局參與西南氣流聯合觀測實驗 成功施放 203 顆探空儀並蒐集 17 筆邊界層風場資料 筆邊界層風場資料 可供預報及防救災人員快速且正確掌握當地實際天氣狀況 可供預報及防救災人員快速且正確掌握當地實際天氣狀況 完成滾動 式隔震平臺抗震利器 式隔震平臺抗震利器 可減少精密設備或古文物等因地震所造成之加速度與變形反應 可減少精密設備或古文物等因地震所造成之加速度與變形反應 有 效降低直接與間接經濟損失 效降低直接與間接經濟損失 進而提升我國相關產業生產力 進而提升我國相關產業生產力 產業生產力 2 資通訊科技領域 資通訊科技領域 世界首創多感測整合單晶片技術 世界首創多感測整合單晶片技術 實現穿戴式裝置及物聯網整合產品 實現穿戴式裝置及物聯網整合產品 未來將與學術界合作研發創新感測晶片 未來將與學術界合作研發創新感測晶片 配合產業界應用並導入量產 配合產業界應用並導入量產 共同為臺灣 IC 產 業開創新契機 業開創新契機 研發出雲端電子鼻及獵能技術 研發出雲端電子鼻及獵能技術 並導入雲端物聯網技術 並導入雲端物聯網技術 偵測家中瓦斯外 洩警報傳送至雲端 洩警報傳送至雲端 協助保全公司採取緊急救援行動 協助保全公司採取緊急救援行動 建置第 1 個政府大資料分析平臺 個政府大資料分析平臺 於 104 年 8 月試營運 月試營運 提供產官學研共用 提供產官學研共用 未來將做為政府推動生產力 4.0 4.0 物聯網等大 16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資 料 分 析, 加 速 國 內 大 資 料 技 術 與 應 用 之 推 動 與 發 展 ; 與 臺 灣 戲 曲 學 院 攜 手 製 作 全 新 表 演 節 目 史 蒂 芬. 尼 采 如 是 說,, 藉 由 科 文 共 育 整 合 舞 蹈 特 技 算 圖 特 效 光 學 投 影 互 動 感 測 等 多 項 技 術, 為 臺 灣 科 技 與 傳 統 藝 術 合 作 演 出 首 見, 協 助 推 動 國 內 藝 術 發 展 3 生 醫 科 技 平 臺 領 域 : 成 功 孕 育 擬 人 鼠 - 高 度 免 疫 缺 陷 小 鼠 (ASID), 使 臨 床 醫 師 得 以 篩 選 用 藥, 科 學 家 深 入 探 索 疾 病 成 因 開 發 新 治 療 方 式, 滿 足 未 來 醫 學 精 準 化 需 求, 為 使 臺 灣 產 學 研 各 界 能 夠 取 得 未 來 醫 學 關 鍵 資 源 ; 配 合 科 技 部 推 動 南 部 生 技 醫 療 器 材 產 業 聚 落 發 展 計 畫 及 周 邊 產 業 聚 落 需 求, 在 南 部 建 置 臨 床 前 手 術 及 照 護 設 施,, 並 透 過 國 研 醫 材 聯 盟 提 供 一 站 到 位 解 決 方 案, 共 同 扶 植 臺 灣 高 階 醫 療 器 材 產 業 成 長 4 科 技 政 策 規 劃 領 域 : 建 置 與 推 廣 科 技 政 策 觀 點 (Research Portal),,, 連 結 關 心 臺 灣 科 技 政 策 發 展 社 群, 以 發 揮 政 策 研 究 社 會 影 響 力, 已 完 成 154 篇 文 獻, 發 行 電 子 季 報 與 紙 本 半 年 刊 ( 六 ) 國 家 同 步 輻 射 研 究 中 心 : 1 大 型 共 用 研 究 設 施 運 轉 維 護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加 速 器 光 源 運 轉 效 率 達 98.7% 電 子 束 穩 定 度 97.5% 臺 灣 光 子 源 加 速 器 成 功 出 光 之 消 息 已 吸 引 國 際 科 學 期 刊 爭 相 報 導, 刻 正 進 行 整 合 試 俥 工 作 臺 灣 光 子 源 有 5 座 光 束 線 實 驗 設 施 將 於 104 年 底 完 成 基 本 建 置, 其 中 1 座 已 成 功 將 光 源 引 入 實 驗 站 2 科 技 服 務 與 人 才 培 育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執 行 實 驗 計 畫 1,573 件, 提 供 光 束 線 服 務 達 1 萬 0,678 人 次, 於 國 際 知 名 期 刊 發 表 SCI 論 文 320 篇 3 產 業 應 用 推 廣 與 國 際 合 作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承 接 執 行 半 導 體 生 技 醫 療 及 製 藥 方 面 之 產 業 及 國 際 委 託 7 件 合 作 計 畫, 取 得 1 件 中 華 民 國 發 明 專 利 2 件 美 國 發 明 專 利 2 件 日 本 發 明 專 利 及 1 件 韓 國 發 明 專 利 與 國 外 39 所 國 內 15 所 研 發 機 構 ( 含 公 司 及 大 學 ) 持 續 進 行 合 作 協 議, 或 訂 定 整 體 性 合 作 協 議 五 發 展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 一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新 核 准 廠 商 70 家, 有 效 核 准 廠 商 905 家 104 年 12 月 員 工 人 數 達 26 萬 5,091 人,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1,442 人 ;104 年 1 月 至 10 月 營 業 額 約 1 兆 9,199 億 元, 較 103 年 同 期 增 加 465 億 元 ( 二 ) 建 設 新 竹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 1 積 極 引 進 產 業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新 核 准 廠 商 32 家, 有 效 核 准 廠 商 521 家 104 年 12 月 員 工 人 數 達 15 萬 2,196 人,104 年 1 月 至 10 月 營 業 額 約 9,123 億 元 2 園 區 開 發 : (1) 新 竹 園 區 : 有 效 核 准 400 家 廠 商 入 區, 科 技 部 新 竹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生 態 園 區 EEWH-EC EC 社 區 類 評 定 書 於 104 年 10 月 8 日 獲 得 綠 建 築 - 社 區 類 鑽 石 級 綠 建 築 標 章 170
科 技 (2)銅鑼園區 銅鑼園區 第 2 階段開發工程已於 104 年 12 月 9 日完成驗收 日完成驗收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有效核准 有效核准 10 家廠商入區 家廠商入區 (3)竹南園區 竹南園區 園區主要 園區主要公共工程 主要公共工程已完成 公共工程已完成 已完成 有效核准 56 家廠商入區 家廠商入區 (4)龍潭園區 龍潭園區 園區主要公共工程已大致完工 園區主要公共工程已大致完工 有效核准 13 家廠商入區 家廠商入區 (5)新竹生物醫學園區 新竹生物醫學園區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有效核准 36 家廠商入區( 家廠商入區(不計入已於新竹 園區登記之廠商家數) 園區登記之廠商家數) 生醫科技與產品研發中心新建工程 生醫科技與產品研發中心新建工程 生醫科技與產品研發中心新建工程 規劃 35 個單位廠房 個單位廠房 供 學研單位進駐 學研單位進駐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出租率已達 出租率已達 100% 100% (三)建設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建設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1 積極引進產業 積極引進產業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新核准廠商 20 家 有效核准家數 204 家 104 年 12 月員工人數 7 萬 9,877 人 104 年 1 月至 10 月營業額約 5,952 億元 億元 2 園區開發 園區開發 (1)臺南園區 臺南園區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有效核准家數 132 家 已完成防洪監測及附屬設備 已完成防洪監測及附屬設備 修繕工程 修繕工程 二期基地開發工程安順二路增設便道工程及 二期基地開發工程安順二路增設便道工程及大業一路污水管延伸工程等 大業一路污水管延伸工程等 (2)高雄園區 高雄園區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有效核准家數 72 家 已完成園區第 已完成園區第 3 座 5 萬 5,000 噸配水池新建工程 配水池新建工程 滯洪池 A 後續工程及 續工程及西區綠地工程( 西區綠地工程(二) 園區用地土方填築調度工 程(二) 104 年度園 年度園區標準廠房修繕一期工程等 區標準廠房修繕一期工程等 3 推動南部生技醫療器材產業聚落發展計畫 推動南部生技醫療器材產業聚落發展計畫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醫材聚落有效核准廠 商 49 家 4 發展南科綠能產業聚落 發展南科綠能產業聚落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有效核准綠能產業廠商家數 23 家 (四)建設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建設中部科學工業園區 1 積極引進產業 積極引進產業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新核准廠商計 18 家 有效核准廠商 180 家 104 年 12 月員工人數達 員工人數達 3 萬 3,018 人 104 年 1 月至 10 月營業額約 4,124 億元 億元 2 園區開發 園區開發 (1)臺中園區 臺中園區 擴建計畫先期水保設施工程已於 104 年 7 月 3 日竣工 日竣工 環差計畫已於 12 月 23 日通過環評大會審查 日通過環評大會審查 目前辦理臺中園區擴建計畫第 1 期公共工程施作 期公共工程施作 (2)二林園區 二林園區 目前辦理相思寮周邊設施等工程 目前辦理相思寮周邊設施等工程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有效核准廠商家 數 15 家 (3)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 南核心區公共設施工程已於 104 年 12 月 23 日完成 日完成 目前辦理 中正路污水處理廠更新工程 中正路污水處理廠更新工程 中正路道路及管線改善工程 中正路道路及管線改善工程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有 效核准廠商家數 9 家及研究機構 2 家 3 推動 高科技設備前瞻技術發展計畫 104 高科技設備前瞻技術發展計畫 104 年核准補助 8 件計畫案 件計畫案 補助金額 6,900 萬元 萬元 (五)辦理 辦理 新設( 新設(含擴建) 含擴建)科學園區政策評估說明書 科學園區政策評估說明書 於 於 104 年 12 月 28 日將說明書( 日將說明書(修正版) 修正版)送 環保署徵詢意見中 環保署徵詢意見中 17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五 原 子 能 和 平 應 用 及 安 全 管 制 ( 一 ) 核 能 安 全 管 制 : 1 嚴 密 監 督 運 轉 中 核 能 電 廠, 本 期 核 安 管 制 紅 綠 燈 視 察 結 果 均 為 綠 燈, 均 安 全 穩 定 運 轉 2 強 化 核 能 電 廠 安 全 管 制 監 督 作 業 : 本 期 計 完 成 核 能 電 廠 駐 廠 視 察 599.5 人 日 大 修 作 業 與 專 案 團 隊 視 察 290.5 人 日 不 預 警 視 察 17.5 人 日 ; 完 成 管 制 視 察 報 告 總 體 檢 專 案 視 察 報 告 154 件 3 持 續 辦 理 核 安 總 體 檢 相 關 案 件 視 察 與 審 查 案 件, 計 管 制 追 蹤 案 件 審 查 179 件 次 專 案 團 隊 視 察 2 次 問 題 釐 清 會 議 7 次, 包 括 核 一 廠 耐 震 設 計 基 準 由 0.3g 提 升 至 0.4g 核 能 電 廠 擴 大 地 質 調 查 工 作 成 果 報 告 審 查 等, 持 續 要 求 台 電 公 司 強 化 核 能 電 廠 安 全 4 持 續 審 查 核 一 廠 運 轉 執 照 更 新 申 請 案, 已 辦 理 審 查 會 議 11 次, 並 邀 請 國 外 專 家 擔 任 顧 問, 參 與 審 查 及 現 場 視 察 等 工 作, 另 邀 請 國 內 專 家 成 立 技 術 審 查 聯 席 會, 辦 理 聯 席 會 議 3 次 及 土 木 機 械 儀 電 輻 射 分 組 現 場 視 察 5 嚴 格 監 督 核 能 電 廠 運 轉 人 員 資 格, 辦 理 運 轉 員 與 高 級 運 轉 員 執 照 考 試, 計 核 一 廠 10 人 次 核 二 廠 14 人 次 核 三 廠 17 人 次 龍 門 廠 5 人 次, 總 計 46 人 次 ( 二 ) 輻 射 安 全 防 護 : 1 嚴 密 監 督 全 國 5 萬 餘 位 輻 射 工 作 人 員 之 輻 射 劑 量, 均 低 於 法 規 限 值, 且 逐 年 降 低 2 本 期 完 成 電 腦 斷 層 掃 描 儀 148 部 乳 房 X 光 攝 影 儀 146 部 透 視 攝 影 X 光 機 150 部 之 品 質 保 證 作 業 檢 查 放 射 治 療 設 備 207 部 乳 房 攝 影 及 X 光 巡 迴 車 不 預 警 輻 射 安 全 檢 查 71 件 醫 療 院 所 輻 射 防 護 與 醫 療 曝 露 品 保 作 業 專 案 檢 查 85 家 醫 療 曝 露 品 保 實 作 訓 練 及 法 規 課 程 14 場 次, 累 計 培 訓 執 行 品 質 保 證 作 業 之 專 業 人 員 2,087 位 3 本 期 完 成 生 產 設 施 及 製 造 業 12 家 高 強 度 輻 射 設 施 5 家 第 1 類 及 第 2 類 密 封 放 射 性 物 質 81 家 放 射 線 照 相 檢 驗 業 52 家 核 醫 藥 局 4 家 輻 防 偵 測 業 21 家 熔 煉 爐 鋼 鐵 廠 19 家 之 輻 射 作 業 場 所 年 度 專 案 檢 查, 確 保 輻 射 作 業 及 工 作 人 員 之 輻 射 安 全 4 推 廣 輻 射 源 證 照 網 路 申 辦 多 元 繳 款 服 務,, 新 增 銀 行 金 流 規 費 繳 交 服 務, 由 輻 射 防 護 雲 化 服 務 系 統 直 接 與 銀 行 金 流 系 統 電 腦 連 線, 自 動 與 申 辦 案 件 勾 稽 核 銷, 可 大 幅 縮 短 業 者 申 辦 時 間 及 成 本, 簡 化 對 帳 流 程, 提 升 行 政 效 率, 電 子 金 流 使 用 比 率 已 達 38% ( 三 ) 放 射 性 物 料 管 理 : 1 持 續 推 動 減 廢 工 作, 本 期 3 座 核 能 電 廠 產 生 之 固 化 廢 棄 物 共 163 桶, 減 廢 成 效 良 好 2 執 行 核 一 廠 用 過 核 子 燃 料 乾 式 貯 存 設 施 設 備 維 護 保 養 作 業 檢 查 及 核 二 廠 乾 式 貯 存 設 施 密 封 鋼 筒 組 件 製 造 檢 查, 做 好 貯 存 設 施 之 安 全 管 制 3 規 劃 核 能 電 廠 除 役 許 可 申 請 案 之 審 查 作 業, 完 成 審 查 準 備 工 作, 並 自 104 年 12 月 開 始 執 行 核 一 廠 除 役 計 畫 審 查 作 業 另 加 強 核 能 電 廠 除 役 相 關 安 全 審 查 技 術 之 研 究, 提 升 除 役 管 172
科 技 制技術能力 制技術能力 有效落實除役安全管制作業 有效落實除役安全管制作業 (四)環境輻射監測 環境輻射監測 1 執行核能電廠 執行核能電廠 研究用核設施及蘭嶼地區周圍環境輻射監測 研究用核設施及蘭嶼地區周圍環境輻射監測 本期共採樣分析 1,200 餘件 餘件 評估民眾輻射劑量均遠低於法規劑量限值 評估民眾輻射劑量均遠低於法規劑量限值 執行臺灣地區環境背景輻射與食品及飲用水放 射性含量檢測 射性含量檢測 本期共採樣分析 本期共採樣分析 480 餘件 餘件 分析結果均符合法規標準 分析結果均符合法規標準 2 本期全國環境輻射自動即時監測網之監測站即時偵測數據回收率 本期全國環境輻射自動即時監測網之監測站即時偵測數據回收率 平均達 99.5%以上 99.5%以上 以上 3 協助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測日本進口食品之輻射含量 協助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測日本進口食品之輻射含量 本期計完成 8,633 件 另針對 財政部國庫署送測之日本進口酒品之輻射含量檢測 442 件 檢測結果均符合法規標準 檢測結果均符合法規標準 (五)原子能相關科技民生應用發展 原子能相關科技民生應用發展 1 完成臺灣首創泛用型 3D 放射影像造影儀概念版原型機開發 放射影像造影儀概念版原型機開發 可清楚分辨模擬腫瘤直徑小 至 5mm 等級 等級 優於一般臨床 X 光胸腔造影僅能分辨至直徑 10mm 以上之腫瘤 以上之腫瘤 2 推動體內放射奈米治療癌症藥物 推動體內放射奈米治療癌症藥物 治療癌症藥物 錸-188 微脂體 微脂體 臨床試驗(Phase 臨床試驗(Phase I) I) 此藥物臨床可應 用於末期或轉移型癌症患者 用於末期或轉移型癌症患者 目前已執行 6 人次 人次 初步證實有療效 初步證實有療效 3 核研碘苯胍 核研碘苯胍[ 核研碘苯胍[碘-123] 123]注射劑(I 注射劑(I(I-123123-MIBG) MIBG) 之銜接性評估案 之銜接性評估案 獲衛福部同意免臨床試驗 申請 申請 有利於藥物查驗登記或技轉之推動 有利於藥物查驗登記或技轉之推動 其適應症包括兒童神經母細胞瘤及成人心臟交 感神經功能等疾病之診斷 感神經功能等疾病之診斷 4 創新電弧電漿製程成功鍍製高階節能膜 創新電弧電漿製程成功鍍製高階節能膜 提供高品質 提供高品質 低製造成本之整體解決方案 低製造成本之整體解決方案 技術 移轉國內最大節能膜廠商 移轉國內最大節能膜廠商 有利建築物 有利建築物 汽車高性能隔熱膜普及化 汽車高性能隔熱膜普及化 協助節能政策推動 協助節能政策推動 5 國內唯一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 已輔 國內唯一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 一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 TAF)認證之 認證之 小型風力機設計評估實驗室 小型風力機設計評估實驗室 已輔 導小型風力機廠商通過國內小型風力機自願性產品驗證 導小型風力機廠商通過國內小型風力機自願性產品驗證 提升國內小型風力機產品品質 提升國內小型風力機產品品質 6 開發新穎多孔超合金基板 開發新穎多孔超合金基板 增加金屬支撐型固態氧化燃料電池( 增加金屬支撐型固態氧化燃料電池(SOFC) SOFC)電池片陽極端氣體輸 送能力 送能力 衰退率維持 1%/1000 hr 高水平 高水平 發電功率提升 1.66 倍 燃料使用率提升 1.63 倍 可增加 SOFC 發電系統電力轉換效率 發電系統電力轉換效率 具有降低操作溫度潛力 具有降低操作溫度潛力 減少系統操作成本 減少系統操作成本 7 成功開發液態發酵之纖維水解酵素誘導生產技術 成功開發液態發酵之纖維水解酵素誘導生產技術 大幅降低以木質纖維物料之半固態發酵 技術複雜性 技術複雜性 水解能力與國外公司商業酵素水準相當 水解能力與國外公司商業酵素水準相當 成本遠低於市售價格 成本遠低於市售價格 極具競爭力 極具競爭力 (六)國際合作 國際合作 1 透過 臺日核能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 與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 臺日核能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 與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NRA) 與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NRA)建立官方聯繫窗口 (NRA)建立官方聯繫窗口 建立官方聯繫窗口 104 年 7 月 28 日赴東京出席 有效強化臺日雙方核 日赴東京出席 第 1 屆臺日核能管制資訊交流會議 屆臺日核能管制資訊交流會議 有效強化臺日雙方核 安資訊之交流 安資訊之交流 2 2015 2015 年臺美民用核能合作會議 年臺美民用核能合作會議 於 104 年 12 月 8 日至 9 日假臺北舉行 日假臺北舉行 本次會議雙方除 討論 62 項核能合作執行相關細節與進度外 項核能合作執行相關細節與進度外 並於 12 月 10 日至 11 日參訪核三廠 日參訪核三廠 就緊急 應變與電廠核安管制等議題與我方進行交流 應變與電廠核安管制等議題與我方進行交流 3 國際原子能總署公布 國際原子能總署公布 2014 年全球核子保防實施總結報告 年全球核子保防實施總結報告 我國連續第 9 年被宣告為 年被宣告為 所 17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有 核 物 料 均 用 於 核 能 和 平 用 途 ( 七 ) 核 子 保 安 與 緊 急 應 變 : 1 104 年 核 安 第 21 號 演 習 實 兵 演 練 於 9 月 21 日 至 23 日 在 核 一 廠 新 北 市 石 門 金 山 三 芝 新 莊 等 地 區 舉 行, 計 整 合 國 防 部 新 北 市 核 能 電 廠 輻 射 監 測 中 心 榮 總 地 方 學 校 及 居 民 逾 6,000 人 參 與 演 練, 是 歷 年 來 時 間 最 長 規 模 最 大 之 核 安 演 習 2 104 年 9 月 邀 請 美 國 能 源 部 核 子 保 安 局 5 位 專 家 來 臺 舉 行 保 安 應 變 計 畫 專 業 訓 練,,,10 月 邀 請 該 局 8 位 專 家 來 臺 辦 理 2015 大 型 活 動 輻 射 事 件 應 變 訓 練,,,, 另 11 月 邀 請 日 本 內 閣 府 及 原 子 力 規 制 廳 專 家 來 臺 辦 理 國 際 核 安 演 習 評 核 項 目 與 審 查 基 準 研 討 會 3 辦 理 核 能 電 廠 緊 急 應 變 民 眾 溝 通 宣 傳, 本 期 計 64 場, 參 與 人 數 6,214 人 ; 辦 理 核 三 廠 緊 急 應 變 計 畫 區 家 庭 訪 問, 訪 問 7,575 戶 ; 辦 理 寓 教 於 樂 網 路 有 獎 徵 答, 超 過 8 萬 人 參 與 4 完 成 核 一 二 三 廠 緊 急 應 變 計 畫 修 訂 版 之 審 查 核 定 與 公 告 作 業 174
兩 岸 關 係 拾 伍 兩 岸 關 係 一 穩 健 推 進 兩 岸 關 係 制 度 化 發 展 進 程, 盱 衡 整 體 情 勢 維 繫 兩 岸 長 遠 和 平 穩 定 ( 一 )104 年 11 月 7 日 馬 總 統 與 大 陸 領 導 人 習 近 平 在 新 加 坡 會 面, 此 係 兩 岸 於 1949 年 隔 海 分 治 66 年 後, 雙 方 領 導 人 之 首 次 會 面, 彰 顯 兩 岸 互 不 承 認 主 權 互 不 否 認 治 權 之 互 動 原 則 馬 總 統 在 會 中 提 出 5 點 維 繫 兩 岸 和 平 繁 榮 現 狀 主 張, 包 括 :1 鞏 固 九 二 共 識, 維 持 和 平 現 狀 ;2 降 低 敵 對 狀 態, 和 平 處 理 爭 端 ;3 擴 大 兩 岸 交 流, 增 進 互 利 雙 贏 ;4 設 置 兩 岸 熱 線, 處 理 急 要 問 題 ;5 兩 岸 共 同 合 作, 致 力 振 興 中 華 馬 總 統 於 會 面 中 亦 完 整 闡 述 一 中 各 表 之 九 二 共 識, 維 護 中 華 民 國 主 權 與 臺 灣 尊 嚴 ; 並 呼 籲 陸 方 要 相 互 尊 重 認 真 理 解 臺 灣 民 眾 關 切 之 安 全 與 尊 嚴 問 題, 包 括 中 國 大 陸 對 臺 針 對 性 之 軍 事 部 署 參 與 國 際 社 會 及 區 域 經 濟 整 合 等 另 馬 總 統 亦 提 及 貨 貿 互 設 辦 事 機 構 陸 客 中 轉 專 升 本 等 議 題, 籲 陸 方 務 實 處 理 達 成 實 質 進 展, 獲 得 陸 方 正 面 回 應, 國 際 社 會 及 國 內 民 眾 對 此 一 會 面 所 彰 顯 意 涵 與 成 果, 均 給 予 肯 定 與 支 持 本 次 會 面 有 助 兩 岸 相 互 面 對 正 視 現 實, 並 為 日 後 建 立 兩 岸 領 導 人 常 態 交 流 機 制 奠 定 基 礎 ( 二 ) 陸 委 會 夏 主 委 立 言 104 年 10 月 13 日 至 15 日 訪 問 廣 州 市 東 莞 市, 期 間 與 大 陸 國 臺 辦 主 任 舉 行 第 4 次 兩 岸 事 務 首 長 會 議, 雙 方 重 申 共 同 維 繫 兩 岸 和 平 發 展 局 勢 之 堅 定 決 心, 並 就 當 前 兩 岸 關 係 整 體 發 展 制 度 化 協 商 及 重 要 議 題 交 換 意 見, 達 成 多 項 成 果, 保 障 民 眾 權 益 福 祉 ( 三 ) 為 直 接 有 效 即 時 服 務 在 陸 國 人, 政 府 持 續 推 動 兩 岸 兩 會 互 設 辦 事 機 構, 迄 今 雙 方 已 進 行 9 次 業 務 溝 通, 並 就 辦 事 機 構 功 能 辦 事 機 構 及 其 人 員 應 遵 循 之 行 為 規 範, 以 及 秉 持 對 等 互 惠 原 則 給 予 對 方 辦 事 機 構 及 人 員 一 定 保 障 及 便 利 措 施 等, 達 成 初 步 共 識 另 兩 岸 兩 會 於 104 年 11 月 30 日 舉 行 第 3 次 兩 岸 協 議 成 效 與 策 進 會 議, 就 已 簽 署 生 效 之 20 項 協 議 之 具 體 成 果 與 重 點 策 進 建 議, 進 行 充 分 務 實 討 論, 並 同 意 對 後 續 落 實 協 議 執 行 共 同 努 力, 彰 顯 兩 岸 制 度 化 協 商 機 制 穩 健 運 作, 有 助 增 進 兩 岸 民 眾 權 益 福 祉 ( 四 ) 針 對 大 陸 內 部 重 要 情 勢 東 海 及 南 海 區 域 情 勢 發 展 大 陸 對 臺 政 策 與 兩 岸 關 係 互 動 等, 撰 擬 研 析 報 告 計 87 篇 另 就 兩 岸 關 係 發 展 兩 岸 事 務 首 長 互 訪 及 兩 岸 領 導 人 會 面 制 度 化 協 商 等 重 要 議 題 辦 理 民 意 調 查, 據 以 規 劃 與 民 意 趨 向 相 符 之 大 陸 政 策, 穩 健 推 動 和 平 兩 岸 關 係 二 兩 岸 青 年 學 生 相 互 學 習 成 長 與 傳 播 臺 灣 軟 實 力 資 訊, 分 享 臺 灣 多 元 民 主 價 值 ( 一 ) 政 府 開 放 陸 生 來 臺 就 讀 大 專 ( 學 ) 校 院, 自 100 年 開 放 時 招 收 928 名 陸 生 至 104 年 成 長 至 3,019 17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名 104 年 度 首 屆 學 士 班 陸 生 畢 業 686 人 中, 有 246 人 留 臺 繼 續 升 學, 比 率 超 過 三 成, 顯 示 陸 生 對 臺 灣 師 資 及 教 育 資 源 之 肯 定 另 自 102 年 起, 來 臺 研 修 之 陸 生 每 年 均 超 過 2 萬 人,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核 准 來 臺 研 修 之 陸 生 已 達 2 萬 7,625 人 ( 二 ) 推 動 辦 理 臺 灣 多 元 文 化 探 索 研 習 營 及 兩 岸 青 年 志 願 服 務 工 作 研 習 營 共 10 梯 次, 邀 請 兩 岸 488 位 青 年 學 生 共 同 參 與, 傳 遞 臺 灣 多 元 志 願 服 務 發 展 經 驗, 體 驗 臺 灣 民 主 多 元 文 化 及 公 民 社 會 服 務 理 念 ; 辦 理 青 年 學 生 兩 岸 關 係 研 習 營 活 動, 邀 請 各 大 學 青 年 學 生 260 位 參 與, 安 排 專 家 講 座 及 互 動 性 討 論 課 程, 探 討 兩 岸 議 題, 分 享 彼 此 之 大 陸 交 流 經 驗 ( 三 ) 持 續 擴 大 陸 生 來 臺 就 學,105 學 年 起, 將 擴 大 陸 生 來 臺 就 讀 二 年 制 學 士 班 招 生 省 市 至 8 省 市 ( 北 京 上 海 江 蘇 浙 江 福 建 廣 東 遼 寧 湖 北 ), 亦 增 加 招 生 名 額 至 1,500 名, 除 有 助 於 增 加 陸 生 來 臺 就 學 機 會, 更 能 增 進 兩 岸 青 年 學 生 彼 此 認 識 與 瞭 解 ( 四 ) 辦 理 第 19 屆 兩 岸 新 聞 報 導 獎, 透 過 鼓 勵 優 質 兩 岸 新 聞 報 導, 增 進 各 界 瞭 解 兩 岸 暨 大 陸 港 澳 新 聞 資 訊 ; 辦 理 兩 岸 新 聞 交 流 專 題 採 訪 2 梯 次 活 動, 邀 請 20 位 大 陸 新 聞 人 士 來 臺 專 題 採 訪 綠 色 能 源 休 閒 農 業 議 題, 有 助 於 對 大 陸 新 聞 人 員 傳 播 臺 灣 推 動 綠 能 減 碳 及 農 業 轉 型 資 訊 ; 辦 理 兩 岸 法 律 及 大 眾 傳 播 研 究 生 交 流 活 動 共 5 案, 邀 請 75 位 大 陸 研 究 生 來 臺, 促 使 渠 等 體 認 臺 灣 重 視 法 治 教 育 新 聞 自 由 之 價 值 三 有 序 推 展 兩 岸 經 貿 協 商 與 交 流 ( 一 ) 賡 續 推 動 放 寬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觀 光 : 1 依 據 海 峽 兩 岸 關 於 大 陸 居 民 赴 臺 灣 旅 遊 協 議,, 自 97 年 7 月 18 日 起 開 放 陸 客 以 團 進 團 出 方 式 來 臺 觀 光,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以 觀 光 為 目 的 入 境 臺 灣 之 大 陸 團 客 達 1,037 萬 餘 人 次, 估 計 已 為 臺 灣 經 濟 帶 來 175 億 美 元 外 匯 收 益 2 自 100 年 6 月 28 日 正 式 啟 動 陸 客 來 臺 自 由 行 以 來,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大 陸 自 由 行 觀 光 客 已 達 315.3 萬 餘 人 次 ( 二 ) 落 實 及 擴 大 兩 岸 海 空 運 直 航 政 策 : 1 空 運 部 分 :97 年 7 月 4 日 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 已 飛 航 33 萬 餘 架 次, 載 運 旅 客 超 過 5,690 萬 人 次, 載 運 貨 物 計 110 萬 公 噸 2 97 年 12 月 15 日 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 實 際 進 出 我 方 港 口 船 舶 為 12.7 萬 艘 次, 貨 櫃 裝 卸 逾 1,469 萬 TEU( 折 合 20 呎 貨 櫃 數 ), 總 裝 卸 貨 物 噸 數 6 億 5,122 萬 計 費 噸, 載 運 旅 客 共 137 萬 餘 人 次, 預 期 直 航 效 益 將 隨 海 峽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ECFA) 後 續 貨 品 貿 易 談 判 進 度 更 為 顯 著 ( 三 ) 實 施 小 三 通 正 常 化, 全 面 檢 討 鬆 綁 兩 岸 人 民 ( 含 港 澳 居 民 ) 經 小 三 通 往 來 兩 岸 限 制 相 關 措 施,97 年 7 月 至 104 年 11 月 經 小 三 通 中 轉 逾 1,102 萬 人 次 ( 四 ) 開 放 陸 資 來 臺 投 資, 自 98 年 6 月 30 日 施 行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投 資 許 可 辦 法, 截 至 104 176
兩岸關係 年 11 月底止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已核准 771 家大陸公司來臺投資 投資金額約 13 億 4,257 萬美元 萬美元 (五)持續推動兩岸金融開放措施 持續推動兩岸金融開放措施 1 配合大陸人民來臺觀光衍生之人民幣兌換需求 配合大陸人民來臺觀光衍生之人民幣兌換需求 自 97 年 6 月起開放人民幣在臺兌換 月起開放人民幣在臺兌換 截 至 104 年 11 月底止 月底止 國內經許可辦理人民幣現鈔兌換之金融機構共有 4,244 家分支機構 家分支機構 另經許可辦理人民幣收兌業務之外幣收兌處達 438 家 2 截至 104 年 11 月底止 月底止 在銀行業部分 在銀行業部分 金管會已核准 金管會已核准 13 家國內銀行赴大陸地區設立分( 家國內銀行赴大陸地區設立分(支) 行及子銀行 行及子銀行 其中 25 家分行 家分行 11 家支行及 1 家子行已開業 家子行已開業 已收購 1 家子行 家子行 並設有 3 家辦事處 家辦事處 另陸銀在臺部分已有 3 家分行開業 家分行開業 並設有 1 家辦事處 家辦事處 在證券期貨業部分 在證券期貨業部分 金管會已核准 1 家證券商赴大陸地區參股設立期貨公司 家證券商赴大陸地區參股設立期貨公司 5 家投信事業赴大陸地區參股設 立基金管理公司 立基金管理公司 其中 4 家已營業 家已營業 1 家自行提出撤件 家自行提出撤件 另有 10 家證券商赴大陸設立 20 處辦事處 處辦事處 在保險業部分 在保險業部分 金管會已核准 12 家國內保險業及 3 家保險經紀人公司赴大陸 參股投資 參股投資 其中 6 家保險業者 家保險業者 2 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已獲大陸核准營業 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已獲大陸核准營業 並設有 13 處代表 人辦事處 人辦事處 (六)強化大陸臺商權益保障 強化大陸臺商權益保障 1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大陸臺商經貿網 大陸臺商經貿網 大陸臺商經貿網 上網人數約 2,612 萬人次 萬人次 提供臺商相關書籍 累計約 17 萬 5,981 冊(含大量贈閱相關機關 含大量贈閱相關機關 團體) 團體) 專業諮詢服務累計 7,198 件 在地 服務 1,003 場次 大陸臺商服務中心 場次 大陸臺商服務中心 大陸臺商服務中心 辦理臺商經貿糾紛案件計 7,121 件 2 自 101 年 8 月 9 日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 簽署日起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大陸 臺商經協處窗口送陸方協處案件共計 251 件 其中 88 件已完成協處程序 件已完成協處程序 (七)推動兩岸經貿議題之協商 推動兩岸經貿議題之協商 兩岸兩會於第 11 次高層會談已簽署 次高層會談已簽署 談已簽署 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 強稅務合作協議 強稅務合作協議 及 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 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 2 項協議 項協議 本院已依 本院已依 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5 條規定送貴院 條規定送貴院 並經貴院 104 年 9 月 15 日院會決議 日院會決議 分 別交付內政 別交付內政 財政及內政 財政及內政 交通委員會審查 交通委員會審查 其中 其中 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 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 議 業於 104 年 12 月 30 日由兩會相互聯繫通知 日由兩會相互聯繫通知 並於 12 月 31 日生效 日生效 四 完善兩岸交流法令規範 完善兩岸交流法令規範 建構穩健有序交流環境 (一)落實 落實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自 自 98 年 6 月 25 日協議生效至 104 年 11 月底止 月底止 雙方相互提出之司法文書送達 雙方相互提出之司法文書送達 法文書送達 調查取證 調查取證 協緝遣返等案件已達 7 萬 4,000 餘件 餘件 陸方已遣返我方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 436 名 雙方並合作破獲 174 案 逮捕嫌犯 8,696 人 其中包含 84 起詐欺案件 起詐欺案件 逮捕嫌犯 6,848 人 (二)落實 落實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 自 自 97 年 11 月 11 日協議生效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月底止 即時通 報及查詢問題食品訊息共計 3,039 件 除針對食品安全事件 除針對食品安全事件 包括塑化劑 包括塑化劑 油品混充等 油品混充等 通 17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報 產 品 流 向 與 處 置 情 形 外, 就 民 眾 日 常 食 用 之 大 陸 蔬 果 調 味 品 等, 經 查 驗 發 現 不 合 格 情 形 時, 依 法 予 以 封 存 或 銷 毀, 亦 於 邊 境 加 強 抽 驗, 同 時 提 供 我 方 檢 驗 法 規 標 準 相 關 資 料 予 陸 方, 俾 轉 知 大 陸 生 產 廠 商, 採 取 改 善 措 施, 維 護 民 眾 食 的 安 全 ( 三 ) 落 實 海 峽 兩 岸 智 慧 財 產 權 保 護 合 作 協 議 : : : : 自 99 年 9 月 12 日 協 議 生 效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我 方 民 眾 之 智 慧 財 產 權 在 大 陸 遭 受 侵 害 或 在 大 陸 申 請 保 護 之 過 程 中 遭 遇 困 難, 向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請 求 協 處 之 案 件 總 計 656 件, 完 成 協 處 者 計 475 件, 向 陸 方 進 行 通 報 尚 未 完 成 協 處 者 38 件, 已 提 供 法 律 協 助 者 143 件 ( 四 ) 落 實 海 峽 兩 岸 醫 藥 衛 生 合 作 協 議 : 兩 岸 防 疫 主 管 機 關 定 期 交 換 疫 情 統 計 資 料, 作 為 防 疫 參 考, 亦 就 大 陸 地 區 發 生 小 兒 麻 痺 55 型 腺 病 毒 H7N9 等 各 型 流 感, 以 及 南 韓 移 入 MERS-CoV 病 例 等 疫 情 相 關 資 料, 即 時 通 報 我 方, 加 強 疫 病 防 治 有 關 臺 灣 民 眾 使 用 大 陸 中 藥 材 部 分, 透 過 協 議 機 制, 加 強 進 口 檢 驗, 確 保 品 質 安 全 兩 岸 主 管 機 關 亦 推 動 藥 品 研 發 合 作, 以 提 升 民 眾 用 藥 安 全 五 務 實 推 動 臺 港 澳 交 流 合 作, 提 升 實 質 關 係 ( 一 )104 年 12 月 10 日 簽 署 臺 澳 避 免 航 空 企 業 雙 重 課 稅 協 議 ; 賡 續 辦 理 臺 港 避 免 海 運 事 業 雙 重 課 稅 協 議 臺 港 保 險 業 監 督 管 理 合 作 瞭 解 備 忘 錄 臺 港 食 品 安 全 合 作 氣 象 合 作 等 議 題 之 協 商 ( 二 ) 臺 港 雙 方 經 由 財 團 法 人 臺 港 經 濟 文 化 合 作 策 進 會 與 港 臺 經 濟 文 化 合 作 協 進 會 之 平 臺, 同 意 新 增 智 慧 財 產 權 濕 地 保 育 都 市 更 新 瀕 臨 絕 種 野 生 物 國 際 貿 易 公 約 附 錄 物 種 管 理 推 廣 節 約 用 水 等 之 交 流 合 作 項 目 ( 三 ) 務 實 推 動 臺 港 澳 各 項 交 流 互 動,104 年 共 協 助 逾 298 個 團 體,4,832 人 次 赴 港 澳 與 來 臺 交 流, 涵 蓋 產 官 學 及 民 間 團 體 等 各 界 ( 四 ) 賡 續 推 動 港 澳 人 士 來 臺 交 流 及 觀 光,104 年 1 月 至 11 月 訪 臺 人 數 合 計 超 過 123 萬 人 次 ( 五 ) 持 續 推 動 港 澳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及 留 臺 工 作, 並 配 合 本 院 全 球 競 才 方 案, 由 陸 委 會 香 港 事 務 局 成 立 攬 才 工 作 會 報, 定 期 彙 報 香 港 攬 才 情 形 ( 六 ) 配 合 臺 澳 避 免 航 空 企 業 雙 重 課 稅 協 議 簽 署, 研 修 香 港 澳 門 關 係 條 例 第 29 條 之 1, 以 明 確 我 與 港 澳 相 互 減 免 海 空 運 稅 捐 之 法 源 ( 七 ) 配 合 香 港 澳 門 關 係 條 例 第 14 條 第 14 條 之 1 第 14 條 之 2 及 第 47 條 之 1 之 修 正, 修 正 香 港 澳 門 關 係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部 分 條 文 六 強 化 大 陸 政 策 說 明 溝 通, 增 進 各 界 瞭 解 與 支 持 ( 一 ) 為 向 民 眾 說 明 政 府 大 陸 政 策 及 兩 岸 相 關 議 題, 本 期 已 透 過 多 元 方 式 進 行 政 策 說 明 及 溝 通, 包 括 : 辦 理 地 方 鄉 親 座 談 分 區 學 者 座 談 及 學 生 來 會 座 談 等 共 計 13 場 次 ; 於 國 內 平 面 廣 播 178
兩岸關係 網路等媒體刊登兩岸兩會第 11 次高層會談議題廣告 次高層會談議題廣告 於國內報章雜誌 於國內報章雜誌 廣播電臺 廣播電臺 地方電視 臺及重要交通運輸場站刊播 臺及重要交通運輸場站刊播 廣西南寧違法吸金反詐騙 廣西南寧違法吸金反詐騙 廣告 廣告 於陸委會官網建置 於陸委會官網建置 兩岸事 務首長會議及互訪 務首長會議及互訪 及 兩岸兩會第 11 次高層會談 次高層會談 網頁專區 網頁專區 製發兩岸和平中 製發兩岸和平中 英文文宣 小冊等各類文宣品 小冊等各類文宣品 提供各界參考使用 提供各界參考使用 並持續經營陸委會臉書粉絲團 並持續經營陸委會臉書粉絲團 傳遞各項政策資訊 傳遞各項政策資訊 (二)接待各國政要 接待各國政要 智庫學者 智庫學者 駐華使節及僑界人士 121 場次 場次 編譯重要新聞稿及政策說明資料 33 篇 說明我政府立場及兩岸互動情勢 說明我政府立場及兩岸互動情勢 促使國際間對我政府政策立場之瞭解與支持 促使國際間對我政府政策立場之瞭解與支持 另配 合 兩岸領導人會面 兩岸領導人會面 兩岸事務首長會議 兩岸事務首長會議 兩岸事務首長會議 兩會高層會談 兩會高層會談 兩會高層會談 及兩岸重要政策議題之 推展 推展 適時以記者會 適時以記者會 說明會 說明會 發布新聞稿或參考資料等方式進行新聞處理 發布新聞稿或參考資料等方式進行新聞處理 透過媒體即時 對外界說明政策資訊 對外界說明政策資訊 (三)為加強兩岸協商及重大政策議題之國會監督 為加強兩岸協商及重大政策議題之國會監督 本期安排拜會朝野委員及黨團幹部計 80 人次 人次 包括陸委會偕同各協商議題主管機關正 包括陸委會偕同各協商議題主管機關正 副首長分向貴院王院長 副首長分向貴院王院長 各黨派委員及黨團幹部報 告 兩岸事務機關首長互訪成果 兩岸事務機關首長互訪成果 兩岸領導人會面 兩岸領導人會面 兩岸領導人會面 兩岸貨品貿易協議 兩岸貨品貿易協議 兩岸貨品貿易協議 及 海峽 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 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 海峽兩岸飛航安全與適航標準合作協議 海峽兩岸飛航安全與適航標準合作協議 海峽兩岸飛航安全與適航標準合作協議 等協 商議題進展 商議題進展 讓委員瞭解兩岸制度化協商及重要政策議題推動情形 讓委員瞭解兩岸制度化協商及重要政策議題推動情形 另亦配合赴貴院進行業 務報告 務報告 專案報告及列席公聽會 專案報告及列席公聽會 協調會計 54 場次 場次 七 強化蒙藏現況研究 強化蒙藏現況研究 推廣蒙藏文化 推廣蒙藏文化 (一)持續推動蒙藏研究 持續推動蒙藏研究 蒙藏研究 掌握蒙藏現況 掌握蒙藏現況 1 推動與大陸蒙藏地區經貿交流 推動與大陸蒙藏地區經貿交流 辦理 辦理 2015 2015 年稀土搭橋內蒙古交流 年稀土搭橋內蒙古交流 活動 活動 與工業技術研 究院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共同組團前往內蒙古自治區參訪並舉辦座談 究院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共同組團前往內蒙古自治區參訪並舉辦座談 研討會 研討會 與工業技 術研究院共同協助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 邀請來自日 術研究院共同協助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 2015 稀有資源國際交流研討會 稀有資源國際交流研討會 邀請來自日 本及中國大陸稀土研究學者來臺參與並發表研究論文 本及中國大陸稀土研究學者來臺參與並發表研究論文 2 出版蒙藏叢書 出版蒙藏叢書 彙編蒙藏重要訊息 彙編蒙藏重要訊息 出版蒙藏叢書 3 冊 並建置 並建置 蒙藏現況資料目錄 蒙藏現況資料目錄檢索 目錄檢索 系統 系統 2 萬 2,119 2,119 筆 彙編 彙編 蒙藏新聞大事紀 蒙藏新聞大事紀 417 則及 則及 最新蒙藏重要訊息 最新蒙藏重要訊息 691 則 (二)關懷蒙藏弱勢 關懷蒙藏弱勢 推廣蒙藏文化 推廣蒙藏文化 1 關懷國內蒙藏弱勢 關懷國內蒙藏弱勢 培育優秀蒙藏族學生 培育優秀蒙藏族學生 核發在臺蒙藏籍學生助學金 核發在臺蒙藏籍學生助學金 獎學金及傑出表 現者獎勵金 現者獎勵金 本期共 90 人次 人次 輔導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辦理 輔導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辦理 在臺居留藏人子女教育及 急難救助專款專戶 急難救助專款專戶 本期計救助 本期計救助 71 人次 人次 核發救助金 22 萬 8,565 元 委託財團法人蒙 藏基金會辦理 藏基金會辦理 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 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 本期計協助 本期計協助 614 人次 人次 辦理 辦理 在臺藏族 文化體驗營 計 文化體驗營 計 31 位藏族父母及子女參加 位藏族父母及子女參加 促進渠等認識本族文化 促進渠等認識本族文化 2 協助在臺居留無國籍藏族人士申辦歸化 協助在臺居留無國籍藏族人士申辦歸化 居留無國籍藏族人士申辦歸化 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 底止 計有 78 名藏族獲准歸化 名藏族獲准歸化 3 傳衍蒙藏文化 計 傳衍蒙藏文化 本期辦理 本期辦理 辦理 在臺蒙藏籍學生蒙藏語文班 在臺蒙藏籍學生蒙藏語文班 計 21 位蒙藏籍國 位蒙藏籍國 高中生參加 高中生參加 舉辦 舉辦 2015 年中國大陸民族電影展 年中國大陸民族電影展 計有 計有 4,000 餘人次參與欣賞 餘人次參與欣賞 辦理 辦理 104 年西藏宗 179
行政院施政報告 教與文化研習班 計有 教與文化研習班 計有 200 名國內民眾及藏傳佛學團體等各界人士參加 名國內民眾及藏傳佛學團體等各界人士參加 4 辦理蒙藏文藝展覽及巡演 辦理蒙藏文藝展覽及巡演 於全國各地舉辦蒙藏文物展覽 於全國各地舉辦蒙藏文物展覽 增進國人對蒙藏族文化藝術之 認識與瞭解 計 認識與瞭解 包括 包括 於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舉辦 於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舉辦 西藏唐卡藝術特展 西藏唐卡藝術特展 計 3 萬 3,507 人次參觀 人次參觀 於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舉辦蒙古族文物展 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舉辦蒙古族文物展 行博物館舉辦蒙古族文物展 計 26 萬 7,640 人次參觀 人次參觀 5 強化國內藏傳佛學團體之聯繫與輔導 強化國內藏傳佛學團體之聯繫與輔導 登錄海外藏僧來臺弘法簽證資料 登錄海外藏僧來臺弘法簽證資料 本期計 809 人次 人次 協助外交部審查 協助外交部審查 海外藏僧來臺弘法改換簽證停留期限 海外藏僧來臺弘法改換簽證停留期限 申請案計 3 人次 人次 協助內政部審 查 大陸藏傳佛教專業人士來臺參訪案 大陸藏傳佛教專業人士來臺參訪案 計 20 人次 人次 八 增進蒙藏事務交流與合作 (一)提供專業協助 提供專業協助 人才培訓及人道援助 人才培訓及人道援助 1 提供專業協助 提供專業協助 分別與司法院 分別與司法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合作辦理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合作辦理 合作辦理 第 10 期蒙古法官司法研習 班 第 計有蒙古 第 12 期蒙古檢察官司法研習班 期蒙古檢察官司法研習班 計有蒙古法官 蒙古法官 15 人及檢察官 20 人來臺研習 來臺研習 辦 理 第 4 期蒙古中高階警政研習班 計有蒙古警政人員 期蒙古中高階警政研習班 計有蒙古警政人員 20 人來臺受訓研習 人來臺受訓研習 2 人才培訓 培訓 赴蒙古頒發 赴蒙古頒發 104 年度第 2 期蒙古優秀清寒學生 期蒙古優秀清寒學生 臺灣獎學金 臺灣獎學金 計 55 名 3 人道援助 人道援助 補助真理大學師生赴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與赤峰市志願服務計畫 補助真理大學師生赴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與赤峰市志願服務計畫 赴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與赤峰市志願服務計畫 補助臺北醫 學大學 國立政治大學 學大學 2015 年南印度流亡藏人社區國際醫療服務計畫 年南印度流亡藏人社區國際醫療服務計畫 國立政治大學 國立政治大學 2015 志在青海 志在青海 援藏計畫 援藏計畫 高雄醫學大學 高雄醫學大學 2015 年國際志願服務計畫南印度團 年國際志願服務計畫南印度團 臺灣健康合作發展組織 2015 年印度藏人社區健康支持計畫 年印度藏人社區健康支持計畫 受惠藏人 7,158 人次 人次 (二)推動臺灣與中國大陸及全球蒙藏人士交流 推動臺灣與中國大陸及全球蒙藏人士交流 1 推動臺灣與蒙古交流 推動臺灣與蒙古交流 促成蒙古國工商會駐內蒙古二連浩特市札雅代表 促成蒙古國工商會駐內蒙古二連浩特市札雅代表 蒙古海關總局恩 和朝克特(N. 和朝克特(N. Enkhtsogt)副局長訪 Enkhtsogt)副局長訪臺 副局長訪臺 2 加強臺灣與大陸蒙藏青年交流 加強臺灣與大陸蒙藏青年交流 辦理 2015 年臺灣大專青年認識大陸蒙族聚居地區研習營 年臺灣大專青年認識大陸蒙族聚居地區研習營 分別前往內蒙古烏海地區及赤峰地區 分別前往內蒙古烏海地區及赤峰地區 推展兩岸教育文化實質交流 推展兩岸教育文化實質交流 3 促進臺灣與蒙藏族聚居地區 促進臺灣與蒙藏族聚居地區醫療交流 族聚居地區醫療交流 醫療交流 辦理第 2 期內蒙古醫院管理觀摩班 期內蒙古醫院管理觀摩班 計 13 人來臺 人來臺 接待內蒙古自治區包鋼醫院來臺觀摩參訪團一行 8 人 並協助安排拜會衛福部桃園醫院 並協助安排拜會衛福部桃園醫院 協助內蒙古自治區包鋼醫院 4 名醫師 名醫師 赴衛福部臺北醫院與高雄義大醫院進行專業觀摩活 赴衛福部臺北醫院與高雄義大醫院進行專業觀摩活 動 協助蒙古國第一 協助蒙古國第一 第二 第二 第三醫院及薩斯汀醫院各科醫師 16 名 至衛福部臺北醫院 培訓 培訓 辦理內蒙古自治區急救培訓計畫及臺灣醫療團前往內蒙古交流計畫 辦理內蒙古自治區急救培訓計畫及臺灣醫療團前往內蒙古交流計畫 提升農牧偏遠 地區醫療品質 地區醫療品質 共計 1,840 人次受惠 人次受惠 協助來自俄羅斯聯邦蒙裔共和國( 協助來自俄羅斯聯邦蒙裔共和國(圖瓦 圖瓦 喀爾瑪克 喀爾瑪克 布里雅特共和國) 布里雅特共和國)共 6 名醫師 名醫師 至衛福部臺北醫院培訓 至衛福部臺北醫院培訓 辦理 辦理 104 年臺灣醫療人員赴中國 大陸青海省醫事服務交流 計 大陸青海省醫事服務交流 計 4 人前往青海省進行教學式診療服務交流 人前往青海省進行教學式診療服務交流 4 拓展兩岸民族政策及藝文交流 拓展兩岸民族政策及藝文交流 派員赴大陸參與學術研討會暨交流活動 派員赴大陸參與學術研討會暨交流活動 赴大陸參與學術研討會暨交流活動 會同 7 名臺灣學 者出席青海省青海民族大學 出席青海省青海民族大學 大學 海峽兩岸民族歷史與文化發展學術研討會 海峽兩岸民族歷史與文化發展學術研討會 岸民族歷史與文化發展學術研討會 180
海 洋 事 務 拾 陸 海 洋 事 務 一 海 洋 政 策 規 劃 與 人 才 培 育 ( 一 )104 年 12 月 14 日 召 開 行 政 院 海 洋 事 務 推 動 小 組 第 15 次 委 員 會 議, 就 臺 灣 海 洋 教 育 中 心 推 展 海 洋 教 育 相 關 辦 理 情 形 及 成 果 海 洋 國 家 公 園 保 育 研 究 成 果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APEC) 企 業 私 人 部 門 參 與 海 洋 環 境 永 續 性 圓 桌 會 議 執 行 成 果 推 動 水 下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等 議 題 進 行 報 告 ( 二 ) 海 岸 管 理 法 104 年 2 月 4 日 公 布 施 行 後, 內 政 部 即 展 開 各 項 海 岸 資 源 調 查 規 劃 與 資 料 庫 建 置 工 作, 且 同 步 進 行 5 項 子 法 訂 定 海 岸 地 區 範 圍 劃 設 及 整 體 海 岸 管 理 計 畫 之 擬 訂 作 業, 其 中 海 岸 地 區 範 圍 業 於 104 年 8 月 4 日 劃 定 公 告, 以 明 確 該 法 適 用 範 圍 ( 三 ) 推 動 我 國 海 域 調 查 與 圖 資 整 合 發 展 計 畫, 內 政 部 賡 續 辦 理 大 陸 礁 層 調 查 工 作, 本 期 計 執 行 4 個 航 次 19 天 之 調 查 ; 另 蒐 集 鄰 國 海 域 權 利 主 張 及 整 編 我 國 大 陸 礁 層 外 部 界 限 各 項 圖 資, 以 為 未 來 海 域 劃 界 談 判 及 海 洋 政 策 研 擬 之 重 要 參 據 ( 四 ) 推 動 東 沙 國 際 海 洋 研 究 站 計 畫, 於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設 置 東 沙 海 洋 研 究 中 心, 並 搭 配 環 礁 1 號 及 環 礁 2 號 研 究 艇, 進 行 長 期 監 測 保 育 及 基 礎 研 究 本 期 安 排 比 利 時 葡 萄 牙 愛 爾 蘭 美 國 等 外 籍 學 者 駐 島 研 究 及 參 訪 行 程 共 19 人 次 ; 另 辦 理 東 沙 暑 期 研 究 生 課 程 國 內 大 學 生 研 究 實 習 計 畫 及 2015 年 臺 美 加 研 究 生 暑 期 研 習 計 畫 共 17 人 次 ( 五 )104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日 內 政 部 海 巡 署 及 農 委 會 漁 業 署 等 機 關 共 同 辦 理 第 22 屆 水 上 警 察 學 術 研 討 會 - 臺 日 菲 海 域 執 法 研 討 會, 邀 請 日 本 與 菲 律 賓 有 關 海 域 執 法 學 者 專 家 及 政 府 智 庫, 為 國 家 未 來 施 政 作 為 與 立 法, 提 供 學 術 意 見, 並 促 進 與 提 升 與 各 方 之 交 流 與 與 友 誼 ( 六 ) 辦 理 海 域 基 本 圖 測 繪 工 作,104 年 辦 理 彰 化 縣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及 澎 湖 縣 部 分 沿 海 地 區 比 例 尺 五 千 分 之 一 圖 幅 計 278 幅, 面 積 約 1,540 平 方 公 里, 截 至 12 月 底 止, 內 政 部 已 完 成 海 域 地 形 測 量 工 作 ( 七 ) 落 實 101 年 至 105 年 海 洋 教 育 執 行 計 畫 之 績 效 指 標, 教 育 部 104 年 除 持 續 將 海 洋 教 育 融 入 中 小 學 課 程 外, 並 完 成 高 中 職 海 洋 教 育 補 充 教 材 8 個 教 案, 且 鼓 勵 大 專 ( 學 ) 校 院 計 111 校 開 設 1,128 門 海 洋 教 育 相 關 課 程 ; 另 補 助 5 所 海 事 職 校 更 新 海 事 教 育 設 備 及 學 生 訓 練 經 費, 並 持 續 於 大 專 ( 學 ) 校 院 開 設 海 洋 跨 領 域 學 位 學 程 或 學 分 學 程 班 ( 八 ) 交 通 部 依 航 海 人 員 訓 練 發 證 及 當 值 標 準 國 際 公 約 (STCW 2010) 修 正 案 2006 年 海 事 勞 工 公 約 與 聯 合 國 1979 年 消 除 對 婦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視 公 約, 配 合 船 員 法 修 法, 修 正 船 員 法 施 行 細 則 等 11 項 子 法 ( 九 ) 參 與 多 邊 漁 業 組 織, 出 席 APEC 糧 食 安 全 與 藍 色 經 濟 高 階 政 策 對 話 FAO 漁 業 委 員 會 水 產 養 殖 次 委 員 會 第 8 屆 年 會 IATTC 第 89 屆 年 會 ICCAT 修 約 工 作 小 組 第 4 次 會 議 暨 第 24 屆 定 期 會 議 ICFA 年 會 暨 FAO 責 任 制 捕 魚 20 週 年 論 壇 ISC 第 15 屆 年 會 181
行政院施政報告 NPFC 第 1 屆委員會議 屆委員會議 WCPFC WCPFC 第 12 屆年會 屆年會 等會議 等會議 (十)為精進海巡人員專業能力 為精進海巡人員專業能力 本期已分別辦理救生人力 本期已分別辦理救生人力 災害防救 災害防救 安檢勤務 安檢勤務 資通安全及海 洋事務相關等職前訓練完訓 45 班次 2,997 人次 人次 在職訓練 165 班次 班次 7,972 人次 人次 進修及 深造教育 4 班次 班次 180 人次 人次 以提升所屬海巡專業及海洋事務相關能力 以提升所屬海巡專業及海洋事務相關能力 二 嚴密海域巡護 嚴密海域巡護 維護岸海治安與海洋權益 (一)執行海域巡護 執行海域巡護 捍衛主權漁權 捍衛主權漁權 1 護漁作為 護漁作為 (1)本期計派遣空中戰巡兵力 350 餘架次 餘架次 海上偵巡兵力 400 餘艘次 餘艘次 執行聯合情監偵 執行聯合情監偵 戰 備任務 備任務 常態性聯合護漁等任務 常態性聯合護漁等任務 (2)釣魚臺列嶼位於我國暫定執法線內 釣魚臺列嶼位於我國暫定執法線內 為確保我國主權及漁權 為確保我國主權及漁權 持續強化暫定執法線內及 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內巡護任務 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內巡護任務 保持全天候均有 1 艘以上巡防艦艇於該海域執勤 艘以上巡防艦艇於該海域執勤 (3)依漁汛期或突發事件之需要 依漁汛期或突發事件之需要 汛期或突發事件之需要 於南方海域分別部署 1 至 3 艘艦艇執行護漁勤務 艘艦艇執行護漁勤務 2 巡護專屬經濟海域 巡護專屬經濟海域 本期計執行北方海域巡護 82 航次 航次 東方海域巡護 117 航次 航次 南方海 域巡護 80 航次 3 掃蕩非法越界漁船 掃蕩非法越界漁船 本期計驅離中國大陸籍與外籍越界 984 艘 扣留處分中國大陸漁船 64 艘 裁罰越界大陸漁船 45 艘 合計罰鍰 2,665 萬元 萬元 4 巡護東沙南沙海域 巡護東沙南沙海域 (1)國軍海 國軍海 空軍定期實施東 空軍定期實施東 南沙海域偵巡 南沙海域偵巡 運補任務 運補任務 本期計執行東沙海域海軍 1 航次 航次 空軍 6 航次 航次 南沙海域海軍 6 航次 航次 空軍 4 航次 航次 (2)定期派遣大型船艦執行 定期派遣大型船艦執行 碧海專案 碧海專案 本期計巡護 本期計巡護東沙海域 本期計巡護東沙海域 5 航次 航次 南沙海域 4 航次 航次 (二)查緝不法活動 查緝不法活動 維護岸海治安 維護岸海治安 1 查緝槍毒及非法入出國 查緝槍毒及非法入出國 本期執行 本期執行 安海專案 安海專案 計查獲槍械彈藥 31 案 槍枝 52 枝 彈藥 760 顆 毒品案件 99 案 各級毒品 332.2 公斤 公斤 非法入出國 20 案 偷渡犯 25 人 2 杜絕走私及疫病入侵 杜絕走私及疫病入侵 本期執行 本期執行 安康專案 安康專案 計查獲走私案件 41 案 緝獲嫌犯 96 人 查 獲走私農漁產品 3 萬 7,155 公斤 公斤 私菸 151 萬 9,800 包及動物活體 3,222 隻 3 跨境合作打擊犯罪 跨境合作打擊犯罪 持續與美國 持續與美國 日本 日本 菲律賓 菲律賓 越南 越南 印尼 印尼 英國 英國 韓國 韓國 馬來西亞等 國執法機關拜會交流 國執法機關拜會交流 本期計 本期計 20 案 67 人次 人次 另兩岸海上犯罪情資交流計 90 件 查獲毒 品安非他命 670 公斤 公斤 (三)強化海巡能量 強化海巡能量 充實基礎建設 充實基礎建設 1 持續推動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 持續推動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 完成 1,000 噸級巡防救難艦 2 艘 100 噸級巡防救難艇 4 艘之建造 艘之建造 並完成 並完成 福星艦 福星艦 延壽工程 延壽工程 2 建設海巡基地 建設海巡基地 辦理臺北港海巡基地 辦理臺北港海巡基地 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基樁及結構體工程施作 基樁及結構體工程施作 182
海洋事務 3 充實太平島基礎建設 充實太平島基礎建設 完成 完成 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 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 計畫 計畫 於該島西南側建置燈 塔 塔高 12.7 公尺 公尺 採太陽能系統供電 採太陽能系統供電 光程 10 浬 並於 104 年 12 月 12 日啟用 日啟用 以提 升南沙太平島海域航行安全及強化國家主權 升南沙太平島海域航行安全及強化國家主權 行安全及強化國家主權 4 換裝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 換裝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 辦理中 辦理中 東部地區勤務單位換裝作業 東部地區勤務單位換裝作業 完成中繼站臺 9 處 傳 輸鏈路 18 路 派遣臺 39 處 固定臺 192 處 船臺 67 套 車臺 148 套及手持機 1,312 套 設備建置 設備建置 5 汰換海巡岸際雷達系統 汰換海巡岸際雷達系統 辦理北部地區 6 處岸際雷達天線機組及桃竹苗 處岸際雷達天線機組及桃竹苗 中彰等地區 2 套 雷達操作系統建置 雷達操作系統建置 6 建置 3,000 噸級艦船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 噸級艦船衛星寬頻網路資訊系統 辦理 辦理 高雄艦 高雄艦 及 宜蘭艦 宜蘭艦 系統建置 系統建置 (四)落實海事服務 落實海事服務 提升服務效能 提升服務效能 1 傾聽民眾意見 傾聽民眾意見 精進服務效能 精進服務效能 本期計辦理分區海巡服務座談 15 場次 場次 出席 912 人次 人次 蒐整民眾建言 41 則 所提建議均已分案管制辦理 所提建議均已分案管制辦理 2 推動安檢快速通關 推動安檢快速通關 本期執檢比例由原全面實施安檢降至 12.84% 12.84% 3 維護海上生命安全 維護海上生命安全 本期計執行救生救難 301 件 救助船舶 114 艘 575 人 4 持續建置搜救規劃系統 持續建置搜救規劃系統 海巡署自美國海岸防衛隊引進搜救規劃系統 海巡署自美國海岸防衛隊引進搜救規劃系統 預計 105 年完成系 統建置作業 統建置作業 將運用風 將運用風 海流預報資料及海圖資料 海流預報資料及海圖資料 提升政府海上救援效能 提升政府海上救援效能 5 維護海上生命安全 維護海上生命安全 本期計執行離島燈塔人員物資運補與航路標識巡查 本期計執行離島燈塔人員物資運補與航路標識巡查 14 航次 航次 航路標 識巡查 19 航次 航次 交通部並分別於東港及基隆區漁會辦理南北兩場海難救助講習 交通部並分別於東港及基隆區漁會辦理南北兩場海難救助講習 (五)強化港口保全 強化港口保全 符合國際規定 符合國際規定 1 定期執行港口設施查驗 定期執行港口設施查驗 以符合 以符合 國際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章程 國際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章程 規定 規定 並延續基隆港 並延續基隆港 臺中港 臺中港 高雄港 高雄港 花蓮港等 83 個 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 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 有效性 有效性 2 提升港口保全執行強度 提升港口保全執行強度 104 年分別舉辦基隆港 年分別舉辦基隆港 臺北港 臺北港 臺中港 臺中港 高雄港及花蓮港 高雄港及花蓮港 安 平港及布袋港之港口保全實地演練 平港及布袋港之港口保全實地演練 麥寮工業專用港於 104 年 7 月 16 日舉辦 日舉辦 港安實警 演習 演習 暨 國際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演練 國際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演練 和平工業專用港於 和平工業專用港於 11 月 17 日辦理 日辦理 港口設 施保全暨災害防救演習 施保全暨災害防救演習 演練 演練 三 海域文化與觀光活動 (一)辦理 辦理 月來月愛海 月來月愛海 海洋環境教育親子活動 海洋環境教育親子活動 親子活動 104 104 年共規劃 11 場 結合特殊節慶與海洋環 境議題 境議題 設計活潑有趣寓教於樂之環教活動 設計活潑有趣寓教於樂之環教活動 (二)為推廣國內遊艇活動及行銷水域活動 為推廣國內遊艇活動及行銷水域活動 交通部觀光局與航港局除 104 年 9 月 19 日於臺南安平 港合辦 港合辦 104 年推廣遊艇活動 年推廣遊艇活動 外 並補助高雄市政府於 8 月 15 日至 10 月 11 日辦理 日辦理 高雄 市水域遊憩體驗活動 市水域遊憩體驗活動 (三)104 年度累計郵輪來臺 567 艘 人數 82 萬 4,372 人次 人次 較 103 年同期艘次成長 9.46% 9.46% 人次 18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成 長 14.11% ( 四 ) 水 下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法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11 月 24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9 日 公 布 文 化 部 另 賡 續 推 動 臺 灣 附 近 海 域 水 下 文 化 資 產 第 3 階 段 普 查 計 畫, 辦 理 澎 南 七 美 嶼 海 域 第 11 12 敏 感 區 澎 湖 本 島 南 海 域 第 15 敏 感 區 綠 島 一 號 等 調 查 作 業, 並 就 過 去 在 澎 湖 海 域 發 現 之 目 標 物 進 行 驗 證 與 辨 識 自 98 年 至 104 年 調 查 確 認 船 名 或 具 體 船 隻 者 累 計 達 15 筆 經 下 水 驗 證 發 現 目 標 物 尚 待 進 階 研 究 者 為 81 筆 ( 五 ) 農 委 會 賡 續 協 助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辦 理 海 洋 休 閒 觀 光 漁 業 文 化 慶 典 海 洋 生 態 體 驗 活 動, 如 宜 蘭 南 方 澳 鯖 魚 節 新 北 萬 里 蟹 季 等 活 動, 培 養 國 人 海 洋 意 識 與 漁 業 文 化 認 知 四 海 洋 保 育 與 污 染 防 治 ( 一 ) 為 維 護 海 洋 生 態 資 源, 執 行 澎 湖 南 方 四 島 國 家 公 園 巡 查 52 次, 查 獲 並 勸 導 社 區 居 民 以 底 刺 網 違 規 捕 魚 計 3 件,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巡 查 計 19 次 ; 進 行 澎 湖 南 方 四 島 國 家 公 園 海 岸 垃 圾 清 除 作 業, 本 期 計 清 除 海 岸 垃 圾 計 889.3 公 斤 ( 二 ) 為 保 育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珊 瑚 礁 生 態, 海 洋 國 家 公 園 管 理 處 自 102 年 開 始 復 育 珊 瑚 礁 指 標 物 種 ( 硨 磲 貝 與 馬 蹄 鐘 螺 ),104 年 培 育 5,000 顆 馬 蹄 鐘 螺, 並 放 流 1,139 顆 硨 磲 貝 ; 進 行 東 沙 環 礁 國 家 公 園 海 岸 垃 圾 清 除 作 業, 本 期 計 清 除 海 岸 垃 圾 計 915 公 斤 ( 三 ) 完 成 104 年 墾 丁 國 家 公 園 園 區 內 珊 瑚 礁 覆 蓋 度 及 珊 瑚 產 卵 調 查 工 作 及 淨 灘 ( 清 除 廢 棄 物 5 公 噸 ) 淨 海 ( 清 除 465 公 斤 ) 等 活 動 ; 執 行 墾 丁 國 家 公 園 園 區 海 域 日 間 巡 查 20 次, 夜 間 海 域 巡 查 14 次, 拆 除 單 層 流 刺 網 計 305 公 尺 及 3 層 流 刺 網 計 100 公 尺, 取 締 案 件 3 件 ( 四 ) 推 動 基 隆 港 等 9 個 商 港 之 水 污 染 削 減 管 理 政 策, 每 季 執 行 港 區 水 質 監 測 1 次, 計 63 個 監 測 點 位, 於 每 半 年 向 港 口 所 在 地 方 環 保 局 提 報 執 行 結 果 ( 五 ) 本 期 通 報 海 洋 油 污 染 事 件 達 19 件, 經 應 變 處 理 得 宜, 均 適 時 化 解 海 洋 污 染 危 機, 無 發 現 岸 際 油 污 染 情 形 另 為 防 止 陸 源 及 船 舶 對 海 洋 之 污 染, 加 強 查 察 商 港 工 業 港 及 漁 港 等 對 船 舶 廢 ( 污 ) 水 油 廢 棄 物 收 受 處 理 情 形 等 項 目, 本 期 計 完 成 稽 查 2,888 件 ; 運 用 無 人 飛 行 載 具 進 行 17 次 海 域 巡 查 作 業, 從 空 中 監 控 是 否 有 船 舶 非 法 排 放 廢 ( 污 ) 水 等 情 形 ( 六 ) 為 強 化 海 洋 污 染 事 件 緊 急 應 變 能 力, 本 期 辦 理 各 項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應 變 訓 練 48 場 次 2,597 人 次, 主 辦 及 配 合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演 練 8 場 次, 處 理 海 洋 污 染 案 件 計 29 案 ; 舉 辦 2015 海 洋 污 染 應 變 實 務 國 際 研 討 會, 強 化 海 洋 污 染 防 治 與 緊 急 應 變 知 能 及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 七 )104 年 10 月 起 與 連 江 縣 金 門 縣 及 澎 湖 縣 分 別 合 辦 海 漂 ( 底 ) 垃 圾 清 除 處 理 暨 調 查 計 畫, 協 助 離 島 地 方 政 府 改 善 受 大 陸 海 漂 垃 圾 影 響 當 地 海 洋 環 境 生 態 情 形, 積 極 補 助 離 島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海 漂 垃 圾 清 除 處 理 相 關 工 作, 並 針 對 所 清 除 之 海 漂 垃 圾 進 行 調 查 分 析 ( 八 ) 為 執 行 漁 業 資 源 維 護 暨 保 育 事 務, 加 強 漁 業 執 法 及 相 關 巡 護 工 作, 本 期 共 計 查 獲 413 件 184
僑 務 拾 柒 僑 務 一 深 化 僑 界 連 結 互 動, 化 僑 力 為 國 力 ( 一 ) 辦 理 海 外 僑 團 邀 訪 活 動, 厚 植 海 外 友 我 力 量 : 本 期 計 辦 理 菲 律 賓 華 僑 紀 念 抗 日 勝 利 70 週 年 回 國 致 敬 團 美 國 亞 省 鳳 凰 城 愛 國 團 紐 英 崙 中 華 公 所 回 國 參 訪 團 南 僑 機 工 服 務 團 代 表 及 抗 戰 華 僑 先 進 回 國 參 訪 團 橫 濱 華 僑 各 界 回 國 致 敬 團 及 2015 年 旅 居 南 洋 鄉 僑 尋 根 團 等 共 6 團 計 178 人 回 國 參 訪 及 拜 會, 增 進 對 國 內 政 經 文 化 建 設 之 瞭 解, 厚 植 友 我 陣 營 基 礎 ( 二 ) 協 輔 僑 團 舉 辦 年 會 及 國 慶 活 動, 凝 聚 僑 胞 向 心 : 本 期 計 協 輔 歐 洲 華 僑 團 體 聯 誼 會 歐 洲 中 山 學 會 暨 團 結 自 強 協 會 歐 洲 分 會 ; 北 美 洲 各 地 中 華 會 館 中 華 公 所 華 僑 總 會 聯 誼 會 全 美 余 風 采 堂 北 美 洲 舜 裔 篤 親 總 公 所 全 美 黃 氏 宗 親 會 全 美 臺 灣 同 鄉 聯 誼 會 世 界 越 棉 ( 柬 ) 寮 ( 老 ) 華 人 團 體 聯 合 總 會 ; 中 美 洲 暨 巴 拿 馬 6 國 中 華 華 僑 總 會 聯 合 總 會 等 僑 團 舉 辦 年 會 活 動, 計 9 場 次, 參 加 人 數 約 1,860 人 次 ; 另 協 輔 各 地 僑 社 舉 辦 國 慶 活 動 計 445 場 次, 參 加 人 數 約 25 萬 人 次, 促 進 海 外 僑 社 團 結, 凝 聚 向 心 ( 三 ) 彰 顯 華 僑 參 與 抗 戰 史 實, 協 導 海 外 各 地 僑 界 辦 理 紀 念 抗 戰 勝 利 活 動 : 包 括 辦 理 史 料 特 展 紀 念 大 會 學 術 研 討 抗 戰 歌 曲 比 賽 與 座 談 等, 計 辦 理 139 場 相 關 紀 念 活 動 ( 四 ) 結 合 僑 務 志 工 擴 大 海 外 服 務 : 本 期 各 地 僑 教 中 心 提 供 中 文 圖 書 閱 覽 華 人 社 團 活 動 場 所, 協 輔 舉 辦 聯 誼 藝 文 座 談 等 活 動, 服 務 僑 胞 約 43 萬 人 次 ; 結 合 海 外 僑 務 志 工 參 與 僑 社 服 務 工 作, 參 與 之 僑 務 志 工 約 3 萬 1,000 人 次 ( 五 ) 協 助 推 展 臺 灣 醫 療 服 務 國 際 化 : 賡 續 辦 理 開 放 柬 埔 寨 緬 甸 寮 國 等 特 定 國 家 僑 胞 來 臺 參 訪 醫 療 照 護 產 業 發 展 案 試 辦 計 畫 ( 僑 安 專 案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緬 甸 及 柬 埔 寨 地 區 300 團 4,850 人 來 臺 健 檢 二 提 升 僑 教 服 務 動 能, 拓 展 海 外 華 文 市 場 ( 一 ) 掌 握 全 球 華 語 學 習 熱 潮, 引 導 海 外 僑 校 接 軌 主 流 : 本 期 計 補 助 19 國 71 所 ( 次 ) 僑 校 暨 僑 教 組 織 辦 理 文 教 活 動 12 國 137 所 ( 次 ) 僑 校 購 置 教 材 教 具 購 置 電 腦 相 關 設 備 及 興 建 或 修 繕 校 舍 ; 供 應 21 國 314 所 僑 校 約 74 萬 4,262 冊 教 科 書 ; 辦 理 加 歐 華 文 教 師 研 習 班 海 外 臺 語 ( 閩 南 語 ) 教 師 研 習 班 馬 來 西 亞 華 文 小 學 經 營 者 行 政 管 理 研 習 班 泰 北 僑 校 經 營 者 行 政 管 理 研 習 班 緬 甸 僑 校 教 師 研 習 班 2 班 ( 初 中 國 文 及 初 中 數 學 ) 緬 甸 僑 校 教 師 電 腦 資 訊 培 訓 專 班 馬 來 西 亞 華 文 教 師 研 習 班 ( 小 輔 班 )2 班 馬 來 西 亞 華 文 教 師 研 習 班 ( 獨 中 班 )2 班 韓 國 僑 團 暨 僑 校 負 責 人 回 國 參 訪 團 越 南 華 文 學 校 校 長 及 主 任 參 訪 團 印 尼 西 爪 哇 華 文 教 育 人 士 參 訪 團 等 共 14 班 ( 團 ) 次, 總 計 培 訓 474 人 ; 遴 派 31 名 講 座 至 泰 北 菲 律 賓 印 尼 越 南 美 加 紐 澳 泰 18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國 等 地 區 進 行 海 外 華 文 教 師 研 習 會 巡 迴 教 學, 總 計 培 訓 3,055 人 ; 補 助 12 國 41 所 僑 校 共 81 名 自 聘 教 師 經 費 ; 輔 助 海 外 僑 校 ( 團 ) 組 團 來 臺 研 習 華 語 文 或 臺 灣 文 化 活 動, 補 助 7 國 17 團 373 人 ( 二 ) 運 用 雲 端 運 算 科 技, 強 化 海 外 華 語 教 學 效 能 : 維 運 全 球 華 文 網, 導 入 相 關 雲 端 應 用 服 務 ; 協 助 全 球 63 處 重 要 僑 教 據 點 設 置 華 語 文 數 位 學 習 中 心 示 範 點 及 教 學 點, 架 構 虛 實 相 輔 之 數 位 僑 教 體 系, 延 續 海 外 華 語 文 市 場 之 優 勢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全 球 華 文 網 首 頁 檢 視 次 數 累 計 已 超 過 1,797 萬 人 次 ; 協 助 52 處 海 外 僑 校 暨 僑 教 組 織 開 辦 海 外 數 位 華 語 文 推 廣 計 畫 ; 每 兩 週 發 行 之 僑 教 雙 週 刊 網 路 版, 累 計 瀏 覽 人 數 已 近 2 億 9,518 萬 人 次 ; 將 熱 門 教 材 轉 製 成 電 子 書 計 335 本 ( 三 ) 推 廣 多 元 社 教 活 動, 擴 增 文 化 傳 播 能 量 : 持 續 遴 派 文 化 教 師 赴 海 外 進 行 文 化 教 學, 本 期 遴 派 37 位 文 化 教 師 前 往 印 尼 菲 律 賓 馬 來 西 亞 韓 國 日 本 澳 洲 斐 濟 泰 國 巴 拿 馬 巴 拉 圭 越 南 及 南 非 等 12 個 國 家 進 行 文 化 教 學, 參 與 學 員 合 計 約 2 萬 1,700 人 104 年 7 月 至 8 月 間 遴 派 12 位 文 化 教 師 前 往 美 國 加 拿 大 西 班 牙 法 國 瑞 士 希 臘 及 德 國 等 7 個 國 家 支 援 海 外 華 僑 ( 裔 ) 青 少 年 夏 令 營 巡 迴 教 學, 參 與 學 員 約 6,651 人 ;7 月 至 8 月 辦 理 第 2 梯 次 海 外 民 俗 文 化 種 子 教 師 培 訓 班, 於 紐 約 波 士 頓 華 府 亞 特 蘭 大 多 倫 多 邁 阿 密 等 6 個 地 區 辦 理, 共 培 訓 271 名 文 化 種 子 教 師 ; 賡 續 於 美 加 地 區 辦 理 海 外 青 年 文 化 志 工 培 訓 班,7 月 間 於 芝 加 哥 紐 約 華 府 及 休 士 頓 等 4 地 區 共 培 訓 222 名 青 年 文 化 志 工 另 為 配 合 僑 界 辦 理 慶 祝 雙 十 國 慶 活 動, 遴 派 3 個 訪 團 分 赴 美 加 紐 澳 與 非 洲 地 區 訪 演 28 場 次 ( 美 加 12 場 紐 澳 9 場 非 洲 7 場 ), 吸 引 約 2 萬 1,000 餘 人 觀 賞 ( 四 ) 推 廣 華 文 遠 距 教 育, 協 助 僑 民 終 身 學 習 : 中 華 函 授 學 校 透 過 函 授 及 網 路 修 課 服 務, 提 供 華 語 文 文 史 藝 術 及 技 職 教 育 等 課 程 ; 賡 續 辦 理 遠 距 華 文 師 資 線 上 培 訓 課 程, 提 供 海 外 僑 校 教 師 具 備 學 分 授 予 機 制 之 華 語 文 師 資 培 訓 管 道, 並 全 面 開 放 華 文 教 師 科 等 9 種 學 科 網 路 課 程 隨 選 隨 上 服 務, 讓 有 志 從 事 華 語 文 教 學 及 欲 提 升 資 訊 能 力 者 可 隨 時 選 讀 104 年 中 華 函 授 學 校 共 計 開 設 9 學 科 102 種 多 元 課 程, 計 錄 取 3,704 人, 總 選 課 人 數 為 1 萬 1,322 人 次 三 輔 助 僑 民 發 展 經 濟 事 業, 提 升 臺 灣 國 際 經 貿 動 能 ( 一 ) 協 助 僑 臺 商 組 織 發 展, 結 合 海 外 僑 商 力 量 : 本 期 輔 導 海 外 僑 臺 商 組 織 舉 辦 重 要 會 員 活 動, 參 加 人 數 約 4,850 人 ; 培 訓 各 地 臺 商 領 導 幹 部 及 青 年 菁 英 人 才 共 107 人 ; 本 期 接 待 10 個 僑 商 團 體 組 團 回 國 參 訪 或 拜 會 交 流, 增 進 瞭 解 協 輔 世 界 臺 灣 商 會 聯 合 總 會 及 所 屬 洲 際 總 會 召 開 10 場 次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議 及 年 會, 適 時 將 臺 灣 之 投 資 環 境 及 重 大 經 貿 政 策, 廣 向 僑 界 宣 達, 鼓 勵 僑 商 企 業 布 局 與 投 資 臺 灣, 並 籲 請 支 持 臺 灣 加 入 跨 太 平 洋 夥 伴 協 定 (TPP) 及 區 域 全 面 經 濟 夥 伴 協 定 (RCEP) 等 區 域 經 濟 整 合 ( 二 ) 培 訓 僑 臺 商 經 貿 人 才, 協 助 僑 民 發 展 事 業 : 本 期 在 南 非 賴 索 托 紐 西 蘭 澳 洲 美 國 印 186
僑 務 尼 馬 來 西 亞 薩 爾 瓦 多 巴 拿 馬 厄 瓜 多 阿 根 廷 及 巴 拉 圭 等 12 國 34 個 地 區, 舉 辦 臺 灣 美 食 廚 藝 及 經 貿 巡 迴 講 座 計 6 梯 次, 並 辦 理 78 場 專 題 演 講 及 示 範 教 學, 約 7,220 名 僑 胞 參 加, 以 及 提 供 13 家 僑 營 業 者 諮 詢 服 務 ; 為 輔 導 僑 商 創 業 及 觀 摩 交 流, 辦 理 臺 灣 小 吃 製 作 茶 飲 簡 餐 製 作 蔬 食 養 生 研 習 網 路 店 面 行 銷 實 務 進 階 及 花 藝 與 茶 藝 研 習 等 5 班 期 創 業 學 程, 計 有 199 位 僑 臺 商 返 臺 參 加 ( 三 ) 促 進 海 外 僑 臺 商 與 國 內 產 業 交 流 : 本 期 舉 辦 僑 商 經 營 管 理 研 習 會 及 秋 季 僑 商 連 鎖 加 盟 創 業 觀 摩 團 等 2 項 專 業 經 貿 研 習 及 邀 訪 活 動, 計 有 來 自 21 個 國 家 57 名 僑 臺 商 青 年 暨 企 業 主 參 加, 與 31 家 國 內 企 業 交 流 互 動, 建 立 後 續 合 作 平 臺 ( 四 ) 協 助 僑 臺 商 取 得 融 資, 擴 大 僑 營 事 業 發 展 : 與 海 外 信 用 保 證 基 金 合 作 之 海 內 外 銀 行 計 66 家, 承 辦 據 點 計 197 處, 分 布 於 24 個 國 家 55 個 都 會 區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承 保 件 數 為 7,134 件, 累 計 承 作 保 證 金 額 16 億 0,321 萬 餘 美 元, 協 助 僑 臺 商 自 金 融 機 構 取 得 融 資 金 額 計 25 億 1,864 萬 餘 美 元 四 積 極 拓 展 僑 生 生 源, 聯 繫 輔 導 育 才 留 才 ( 一 ) 積 極 拓 展 生 源, 輔 導 海 外 僑 生 回 國 升 學 : 配 合 政 府 攬 才 育 才 留 才 政 策, 全 面 擴 大 海 外 生 源 開 拓, 提 供 僑 生 來 臺 升 學 多 元 管 道,104 學 年 度 海 外 各 地 區 ( 含 港 澳 ) 申 請 來 臺 升 讀 各 級 學 校 僑 生 人 數 計 1 萬 3,780 人, 推 動 3+4 加 值 型 僑 生 方 案, 招 收 高 職 建 教 僑 生 專 班 學 生 516 名 ( 二 ) 落 實 在 學 僑 生 輔 導 與 照 顧 : 提 供 僑 生 健 保 工 讀 金 及 急 難 救 助 等 補 助 ; 設 置 學 行 優 良 僑 生 獎 學 金 受 理 捐 贈 僑 生 獎 助 學 金 ; 提 供 僑 生 24 小 時 僑 護 緊 急 電 話, 於 各 學 校 僑 生 發 生 緊 急 事 件 時, 適 時 給 予 協 助 ( 三 ) 強 化 畢 業 僑 生 校 友 會 之 聯 結, 發 展 海 外 招 生 平 臺 : 輔 助 馬 來 西 亞 留 臺 校 友 會 聯 合 總 會 與 其 屬 會 及 澳 洲 法 國 等 校 友 會 組 織 舉 辦 會 員 大 會 節 慶 聯 歡 晚 會 專 題 演 講 及 招 生 宣 導 說 明 會 等 活 動 另 接 待 馬 來 西 亞 留 臺 聯 總 農 漁 業 教 育 參 訪 及 考 察 團 印 尼 蘇 北 留 臺 同 學 會 雙 十 國 慶 回 國 致 敬 團 及 世 界 留 臺 校 友 會 聯 誼 總 會 回 國 參 訪 團 等 回 國 參 訪 活 動 為 強 化 與 各 地 留 臺 校 友 會 互 動, 僑 委 會 陳 委 員 長 士 魁 等 人 分 別 於 104 年 8 月 11 月 親 赴 印 尼 及 馬 來 西 亞 等 地 參 加 留 臺 校 友 組 織 主 辦 之 重 要 活 動 或 文 華 之 夜 ( 四 ) 辦 理 海 外 青 年 技 術 訓 練 班, 輔 導 僑 胞 子 女 學 習 技 術 職 能 : 目 前 第 33 期 在 校 生 有 1,125 人, 於 104 年 12 月 結 業 ; 另 第 34 期 於 104 年 3 月 2 日 開 課, 在 校 生 計 1,195 人 ( 五 ) 辦 理 海 外 華 裔 青 年 來 臺 研 習 參 訪 及 志 願 服 務, 積 極 推 動 青 年 聯 繫 : 本 期 計 1,073 位 華 裔 青 年 參 加 臺 灣 觀 摩 團 及 語 文 研 習 班 ; 另 僑 委 會 與 教 育 部 及 客 委 會 共 同 規 劃 辦 理 海 外 華 裔 青 年 英 語 服 務 營, 計 招 募 426 名 海 外 華 裔 青 年 志 工 來 臺 分 赴 19 個 地 方 政 府 61 所 偏 遠 或 教 學 資 源 相 對 缺 乏 地 區 之 國 中 ( 小 ) 從 事 英 語 教 學 服 務, 活 動 於 104 年 7 月 5 日 至 8 月 1 日 辦 理 18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五 維 運 宏 觀 數 位 媒 體, 向 全 球 提 供 我 國 優 質 文 化 資 訊 ( 一 ) 維 運 臺 灣 宏 觀 電 視 : 目 前 租 用 衛 星 傳 輸 節 目 訊 號 及 授 權 海 外 41 家 電 視 業 者 轉 播 宏 觀 電 視 節 目, 並 提 供 網 路 直 播 及 隨 選 視 訊 服 務 自 製 新 聞 雜 誌 型 節 目 文 人 政 事 贏 在 地 球 村 真 情 旅 歷 Taiwan Outlook 及 宏 觀 英 語 新 聞 宏 觀 粵 語 新 聞 服 務 海 外 僑 胞 本 期 僑 社 新 聞 共 報 導 海 外 僑 界 新 聞 1,382 則, 僑 務 新 聞 快 遞 共 播 出 國 內 僑 務 新 聞 83 則, 以 增 進 僑 胞 對 整 體 僑 務 發 展 現 況 之 瞭 解 ( 二 ) 充 實 文 宣 短 片 質 量 : 為 加 強 臺 灣 宏 觀 電 視 文 宣 效 益,104 年 共 製 作 40 支 宏 觀 短 片, 以 增 進 僑 胞 對 我 國 紀 念 抗 戰 勝 利 暨 臺 灣 光 復 70 週 年 及 世 界 各 地 僑 情 之 認 識 與 瞭 解 ; 另 廣 徵 中 央 機 關 及 地 方 政 府 文 宣 短 片, 於 臺 灣 宏 觀 電 視 及 宏 觀 網 路 電 視 播 出, 深 度 介 紹 政 府 各 項 施 政 績 效 ( 三 ) 維 運 宏 觀 網 路 電 視 : 本 期 宏 觀 網 路 電 視 平 均 每 月 影 片 點 閱 次 數 166 萬 8,958 次, 並 推 出 4 個 每 月 一 主 題 短 片 推 薦 專 頁, 以 及 完 成 宏 觀 網 路 電 視 中 英 文 網 站 改 版 及 宏 觀 電 視 新 聞 APP 改 版 ( 四 ) 發 行 宏 觀 周 報 暨 營 運 宏 觀 僑 務 新 聞 網 : 宏 觀 周 報 104 年 每 期 發 行 量 約 8,000 份, 另 為 持 續 鼓 勵 僑 胞 以 網 路 或 行 動 載 具 數 位 閱 報, 網 站 平 均 每 月 上 傳 新 聞 694 則, 網 頁 每 月 平 均 瀏 覽 人 次 約 360 萬 人 次, 以 快 速 提 供 海 內 外 更 多 僑 社 訊 息, 縮 短 政 府 與 僑 胞 間 之 距 離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宏 觀 電 子 報 訂 戶 數 為 6 萬 4,425 人, 宏 觀 僑 務 新 聞 APP 每 月 平 均 開 啟 次 數 約 1 萬 1,253 次 ( 五 ) 設 立 宏 觀 廣 播 : 與 中 央 廣 播 電 臺 合 作 設 立 宏 觀 廣 播,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共 推 出 透 視 大 僑 社 52 集 每 日 僑 務 重 點 新 聞 261 集 一 週 精 選 要 聞 51 集 等 單 元 專 題 節 目, 節 目 以 配 合 推 廣 數 位 閱 報 拓 展 多 元 題 材 及 豐 富 活 動 方 向 製 作, 服 務 海 外 僑 胞 ( 六 ) 強 化 海 外 文 宣 力 量 : 提 供 62 家 海 外 友 我 華 文 媒 體 中 央 社 新 聞 稿 源, 增 進 僑 胞 對 國 內 政 經 發 展 現 況 之 瞭 解 六 辦 理 僑 務 相 關 統 計, 提 供 各 界 參 用 ( 一 ) 統 計 及 彙 編 僑 務 工 作 推 動 成 果 : 針 對 海 外 華 人 及 臺 僑 之 分 布 僑 團 聯 繫 服 務 僑 教 推 展 僑 生 輔 導 僑 民 經 濟 事 業 輔 助 等 單 元, 彙 編 出 版 103 年 僑 務 統 計 年 報 及 相 關 文 宣 ( 二 ) 完 成 僑 務 性 別 統 計 資 料 分 析 : 順 應 性 別 平 等 議 題 發 展, 完 成 2014 僑 務 之 性 別 統 計 分 析, 提 供 各 界 參 用 188
原 住 民 族 拾 捌 原 住 民 族 一 加 強 原 住 民 族 政 策 統 合 與 執 行 能 力 ( 一 ) 尊 重 原 住 民 族 意 願 : 1 研 提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發 展 法 草 案, 送 請 貴 院 審 議 2 依 原 住 民 族 基 本 法 第 21 條 第 4 項 授 權, 研 擬 諮 商 取 得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同 意 參 與 辦 法 草 案, 並 於 105 年 1 月 4 日 發 布 施 行 3 累 計 核 定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計 743 處 4 104 年 9 月 18 日 起 陸 續 辦 理 8 場 次 104 年 度 原 住 民 族 徵 詢 同 意 機 制 暨 部 落 會 議 研 習 課 程 及 5 場 次 104 年 度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自 主 治 理 培 力 營 研 習 課 程, 參 與 學 員 計 530 人 5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宣 導 鼓 勵 原 住 民 回 復 傳 統 名 字, 累 計 2 萬 4,704 人 申 辦 ( 二 ) 強 化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 1 104 年 9 月 22 日 及 24 日 分 別 假 新 竹 市 及 嘉 義 市 辦 理 104 年 度 補 助 計 畫 協 調 會 報 第 2 梯 次 會 議, 以 瞭 解 各 地 方 政 府 對 原 民 會 補 助 經 費 運 用 執 行 進 度 及 強 化 年 度 施 政 計 畫 執 行 率 與 預 算 支 用 比 之 控 管, 原 住 民 族 鄉 ( 鎮 市 區 ) 長 及 地 方 政 府 代 表 約 200 人 參 加 2 104 年 7 月 31 日 召 開 104 年 度 全 國 原 住 民 族 行 政 會 議,,,, 計 有 中 央 各 相 關 部 會 直 轄 市 縣 ( 市 ) 原 住 民 族 主 管 單 位 首 長 及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55 個 鄉 ( 鎮 市 區 ) 長 約 200 人 參 加 3 原 民 會 配 合 考 試 院 104 年 辦 理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原 住 民 族 考 試,, 共 計 錄 取 156 人 ( 三 等 考 試 53 人 四 等 考 試 57 人 五 等 考 試 46 人 ), 及 格 率 為 7.82%,12 月 15 日 已 於 交 通 部 臺 灣 鐵 路 管 理 局 臺 鐵 大 樓, 辦 理 104 年 原 住 民 特 考 錄 取 人 員 公 開 分 發 作 業 4 104 年 補 助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鄉 ( 鎮 市 區 ) 公 所 基 本 設 施 維 持 費 5 億 9,000 萬 元, 並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都 市 原 住 民 發 展 經 費, 計 2 億 0,181 萬 元 ( 三 ) 推 動 國 際 參 與 及 交 流 : 1 104 年 10 月 29 日 及 30 日 舉 辦 2015 年 南 島 民 族 國 際 會 議,, 邀 請 7 個 國 家 ( 區 域 ) 專 家 學 者 出 席, 與 會 人 數 超 過 180 人 2 104 年 11 月 29 日 舉 辦 alian 我 的 朋 友, 世 界 旅 棧 在 屏 北 -2015 文 化 觀 光 市 集 暨 臺 日 館 際 聯 盟 簽 約 儀 式,, 與 日 本 愛 努 族 博 物 館 代 表 簽 署 文 化 合 作 備 忘 錄 3 104 年 12 月 4 日 至 11 日 補 助 3 位 原 住 民 赴 法 國 巴 黎 參 加 第 21 屆 聯 合 國 氣 候 變 遷 綱 要 公 約 締 約 國 大 會 暨 非 政 府 組 織 周 邊 論 壇, 並 參 與 婦 權 會 辦 理 之 平 行 會 議, 提 倡 透 過 系 統 性 蒐 集 原 住 民 之 在 地 環 境 保 護 經 驗 及 智 慧 4 104 年 7 月 4 日 赴 北 京 參 加 2015 年 臺 灣 原 住 民 族 與 大 陸 少 數 民 族 發 展 研 討 會 及 實 地 踏 查 少 數 民 族 部 落 觀 光 與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現 況 18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5 104 年 9 月 19 日 至 10 月 18 日 辦 理 原 住 民 國 際 事 務 人 才 初 進 階 培 訓, 參 與 學 員 計 初 階 40 人 進 階 20 人 6 本 期 參 訪 原 民 會 文 化 園 區 管 理 局 外 賓 團 體 計 有 諾 魯 共 和 國 總 統 瓦 卡 閣 下 伉 儷 2015 年 南 島 民 族 國 際 會 議 太 平 洋 島 嶼 傳 統 領 袖 會 議 秘 書 長 Mr.Moses 紐 西 蘭 毛 利 黨 共 同 黨 魁 Marama Fox 女 士 多 明 尼 加 將 軍 馬 汀 妮 絲 (Martinez) 等 多 國 政 要 外 賓 共 27 團 508 人 二 推 展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發 展 原 住 民 族 傳 播 媒 體 事 業 ( 一 ) 推 展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 1 104 年 10 月 16 日 辦 理 排 灣 族 大 武 山 部 落 學 校 泰 雅 族 南 湖 大 山 部 落 學 校 卑 南 族 花 環 部 落 學 校 阿 美 族 Cilangasan 部 落 學 校 布 農 族 東 群 部 落 學 校 等 5 校 工 作 檢 討 會 議 2 賡 續 推 動 全 國 各 原 住 民 重 點 學 校 辦 理 推 展 以 民 族 教 育 為 特 色 之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計 畫,,,104 年 度 計 補 助 46 校 3 104 年 度 辦 理 原 住 民 專 門 人 才 獎 勵 金 獎 勵 案 件 計 957 件, 核 發 原 住 民 學 生 各 種 獎 ( 助 ) 學 金, 大 專 ( 學 ) 校 院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一 般 工 讀 助 學 金 及 低 收 入 戶 工 讀 助 學 金 計 7,902 人 次, 補 助 原 住 民 幼 兒 學 前 教 育 經 費, 計 核 發 1 萬 8,146 人 次 ( 二 ) 推 展 原 住 民 族 社 會 教 育 : 1 補 助 15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大 學, 開 設 產 業 語 言 文 化 社 群 及 部 落 研 究 等 學 程,104 年 度 開 設 班 數 699 班, 修 課 人 數 達 1 萬 0,660 人 次 2 補 助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原 住 民 族 社 會 教 育,104 年 度 計 補 助 101 件 ( 三 ) 辦 理 文 化 傳 播 及 縮 減 原 住 民 數 位 落 差 : 1 辦 理 部 落 圖 書 資 訊 站 特 色 經 營 競 爭 補 助 計 畫,104 年 度 計 補 助 14 處, 文 化 藝 術 類 補 助 計 91 件 2 營 運 原 住 民 族 網 路 學 院,104 年 度 瀏 覽 人 數 計 78 萬 4,908 人 次,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歷 史 文 化 族 語 學 習 及 產 業 應 用, 課 程 點 閱 次 數 達 1 萬 6,011 次 3 104 年 12 月 23 日 假 臺 東 縣 成 功 鎮 都 歷 部 落 辦 理 原 鄉 部 落 無 線 寬 頻 開 通 儀 式, 並 完 成 10 個 部 落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三 薪 傳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精 髓, 發 展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命 脈 ( 一 ) 振 興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 1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語 保 母 獎 助 計 畫,, 本 期 計 324 名 族 人 投 入 族 語 保 母 托 育 工 作, 共 計 托 育 468 名 幼 兒 ; 推 動 104 年 度 沉 浸 式 族 語 教 學 幼 兒 園 計 畫,, 本 期 計 有 18 所 幼 兒 園 19 班 參 與, 涵 蓋 10 個 族 語 別, 學 童 共 計 361 位 2 104 年 12 月 19 日 假 全 國 15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能 力 初 級 及 中 級 認 證 測 驗, 報 考 190
原 住 民 族 人 數 計 1 萬 9,623 人, 到 考 人 數 計 1 萬 5,195 人, 到 考 率 78.36% 3 賡 續 辦 理 原 住 民 族 語 使 用 狀 況 及 能 力 調 查 第 3 期 實 施 計 畫,104 年 12 月 完 成 泰 雅 語 排 灣 語 魯 凱 語 賽 德 克 語 太 魯 閣 語 等 實 地 調 查, 預 計 105 年 3 月 底 前 完 成 彙 編 調 查 報 告 書 內 容 4 104 年 度 完 成 研 訂 16 族 語 各 90 個 族 語 新 創 詞, 共 計 1,440 詞,10 月 1 日 起 辦 理 公 告, 供 民 眾 檢 視 及 提 出 意 見, 預 計 105 年 3 月 底 前 由 原 民 會 及 教 育 部 會 銜 發 佈 ( 二 ) 發 展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 1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及 民 間 團 體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活 動, 本 期 計 補 助 196 件 2 辦 理 104 年 度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活 力 計 畫, 計 核 定 7 個 地 方 政 府 (31 個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 並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進 行 培 力 與 輔 導, 透 過 部 落 營 造 建 立 永 續 發 展 之 基 礎 3 原 住 民 族 文 獻 會 本 期 出 版 原 住 民 重 大 歷 史 事 件 - 加 禮 宛 事 件 及 原 住 民 族 文 獻 第 4 輯 2 書 4 辦 理 104 年 度 全 國 原 住 民 族 地 方 文 化 館 專 業 輔 導 計 畫, 委 託 專 業 團 隊 進 行 輔 導 全 國 29 座 館 舍, 總 參 觀 人 數 達 138 萬 1,208 人 次, 展 覽 活 動 計 118 場 次, 教 育 活 動 達 1,830 場 次 5 原 民 會 為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藝 術 發 展 計 畫, 研 擬 國 立 原 住 民 族 博 物 館 興 建 先 期 推 動 計 畫 草 案, 已 送 請 本 院 審 查 6 推 動 原 民 會 與 文 化 部 業 務 合 作 平 臺,104 年 度 計 6 項 合 作 計 畫 ( 青 年 村 落 文 化 行 動 計 畫 獎 勵 作 業 文 化 ( 物 ) 館 保 存 維 護 社 區 營 造 音 樂 推 廣 表 演 藝 術 及 文 創 產 業 ), 文 化 部 提 供 經 費 共 計 6,178 萬 9,540 元 四 推 行 原 住 民 族 衛 生 保 健 服 務, 落 實 原 住 民 族 福 利 措 施 ( 一 ) 推 展 原 住 民 族 衛 生 保 健 服 務 工 作 : 1 補 助 原 住 民 參 加 全 民 健 保, 截 至 104 年 11 月 底 止, 受 益 計 62 萬 2,577 人 次, 補 助 5 億 1,558 萬 0,422 元 ; 強 化 原 住 民 發 生 意 外 之 基 本 經 濟 保 障, 賡 續 開 辦 原 住 民 團 體 意 外 保 險 2 補 助 原 住 民 就 醫 交 通 費 及 結 核 病 患 治 癒 獎 金,104 年 度 各 分 別 補 助 1 萬 5,803 人 次 及 557 人 次 3 辦 理 104 年 度 健 康 原 氣 安 全 部 落 - 原 住 民 事 故 傷 害 防 制 計 畫,, 參 與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原 住 民 計 3 萬 6,967 人 次 4 104 年 補 助 設 置 110 處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文 化 健 康 站, 進 用 413 位 原 住 民 照 顧 服 務 人 力, 服 務 原 住 民 老 人 計 4,259 人 ; 提 供 電 話 問 安 計 7 萬 4,617 人 次 ; 提 供 關 懷 訪 視 暨 生 活 諮 詢 與 轉 介 計 9 萬 7,752 人 次 ; 提 供 餐 飲 服 務 計 42 萬 6,924 人 次 ; 提 供 心 靈 文 化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計 1 萬 1,515 場 次, 受 益 計 33 萬 2,505 人 次 5 104 年 11 月 25 日 辦 理 第 12 屆 原 曙 獎 及 績 優 機 關 ( 構 ) 與 廠 商 暨 原 家 中 心 及 3H 動 力 工 程 專 19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案 計 畫 表 揚 活 動, 共 計 表 揚 39 個 機 關 團 體 及 人 士, 約 有 160 人 共 襄 盛 舉 ( 二 ) 推 動 原 住 民 福 利 服 務 工 作 : 1 依 國 民 年 金 法 第 53 條 規 定 辦 理 原 住 民 給 付 業 務,104 年 度 核 發 3 萬 6,604 人, 計 核 付 15 億 2,249 萬 2,047 元 2 104 年 補 助 設 置 55 處 原 住 民 族 家 庭 服 務 中 心, 進 用 187 名 原 住 民 社 工 員 及 行 政 助 理, 組 訓 志 工 172 個 團 隊, 計 3,767 人 ;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1 萬 4,645 件 一 般 個 案 輔 導 及 轉 介 服 務 計 2,335 案 保 護 個 案 關 懷 服 務 157 案 ; 辦 理 部 落 婦 女 人 身 安 全 權 益 教 育 254 場, 計 9,738 人 次, 部 落 福 利 宣 導 681 場, 計 5 萬 4,082 人 次 ; 強 化 原 住 民 家 庭 親 職 ( 子 ) 功 能 之 活 動 138 場, 計 4,999 人 次 ; 提 升 家 庭 婚 姻 關 係 品 質 之 活 動 9 場, 計 337 人 次 ; 其 他 活 動 253 場 次, 計 7,894 人 次 3 104 年 度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原 住 民 急 難 救 助, 補 助 3,529 人 次 委 託 法 律 扶 助 基 金 會 辦 理 原 住 民 法 律 扶 助 業 務,104 年 度 已 扶 助 計 2,135 件 4 補 助 11 個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原 住 民 老 人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養 護 服 務 補 助 計 畫,104 年 度 受 益 人 數 179 位, 核 定 金 額 1,139 萬 0,640 元 五 強 化 原 住 民 族 就 業 輔 導 及 管 道, 保 障 原 住 民 族 工 作 權 益 ( 一 ) 依 最 新 原 住 民 族 就 業 狀 況 調 查 報 告,104 年 9 月 原 住 民 就 業 人 數 為 23 萬 8,247 人, 失 業 人 數 為 1 萬 0,622 人, 失 業 率 4.27%, 與 同 期 全 國 民 眾 失 業 率 3.89% 差 距 為 0.38 個 百 分 點 ( 二 ) 開 發 人 力 資 源, 提 升 就 業 環 境 : 1 為 全 面 性 整 體 性 分 項 規 劃 推 動 青 年 就 業 輔 導 工 作, 規 劃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青 年 就 業 多 元 輔 導 陪 伴 服 務 計 畫 (103 年 -105 年 ),,,,104 年 度 計 畫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1) 宣 導 原 住 民 就 業 政 策 及 建 置 青 年 求 職 資 料, 設 置 90 場 次 就 業 服 務 諮 詢 攤 位, 至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30 場 次 多 元 宣 導 系 列 活 動, 共 計 3,027 人 次 參 與 (2) 核 定 補 助 原 民 會 文 化 園 區 管 理 局 及 14 個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吾 愛 吾 鄉 - 原 住 民 族 青 年 返 鄉 工 讀 計 畫, 共 計 核 定 有 291 名 工 讀 人 員 參 與 (3) 為 實 際 瞭 解 原 住 民 族 青 年 就 業 需 求, 訂 於 高 雄 市 臺 中 市 新 北 市 及 花 蓮 縣 辦 理 4 場 次 座 談 會, 辦 理 第 2 屆 為 青 年 找 出 路 - 青 年 就 業 座 談 會, 計 有 364 人 次 青 年 參 與 2 104 年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及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職 業 訓 練 專 班, 結 訓 39 班 參 訓 812 人 結 訓 665 人 ; 鼓 勵 原 住 民 提 升 專 業 技 能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核 發 技 術 士 證 照 獎 勵 金 計 1,377 萬 元 整, 獎 勵 人 數 計 2,302 人 ( 含 甲 級 1 人 乙 級 441 人 丙 級 1,860 人 ) ( 三 ) 發 展 潛 力 產 業, 增 加 就 業 機 會 : 1 104 年 運 用 公 益 彩 券 回 饋 金 計 畫, 核 定 辦 理 就 業 促 進 及 福 利 服 務 計 31 案, 提 供 1,432 個 直 接 與 間 接 就 業 機 會 192
原 住 民 族 2 104 年 辦 理 原 住 民 合 作 社 分 級 陪 伴 輔 導 計 畫 及 獎 勵 補 助 計 畫, 以 提 高 經 濟 利 益 及 商 機, 計 陪 伴 35 家 原 住 民 合 作 社, 總 營 業 額 計 6,350 萬 元 整, 其 中 獲 內 政 部 考 核 評 定 升 等 計 14 家 原 住 民 合 作 社 ( 四 ) 活 化 服 務 網 絡, 疏 通 媒 合 管 道 : 1 規 劃 社 會 福 利 整 體 行 銷 宣 導 計 畫 : 以 原 JOB 原 住 民 人 力 資 源 網 原 住 民 就 業 服 務 專 員 個 案 管 理 輔 導 及 0800-066995 066995 免 付 費 就 業 專 線, 打 造 就 業 三 多 力 宣 導 標 語, 作 為 行 銷 推 廣 策 略, 克 服 部 落 交 通 不 便 及 零 散 分 歧 之 就 業 資 訊 網 絡 等 問 題 2 104 年 僱 用 95 位 原 住 民 就 業 服 務 專 員, 已 推 ( 轉 ) 介 6,716 人 次 媒 合 成 功 2,871 人 次 追 蹤 關 懷 後 續 輔 導 3 萬 3,980 人 次 ; 原 JOB 原 住 民 人 力 資 源 網 站, 計 有 90 萬 5,564 人 次 瀏 覽, 求 才 廠 商 共 計 2,166 筆 刊 登 職 缺 計 9,560 筆 ( 五 ) 落 實 進 用 策 略, 維 護 工 作 權 益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本 院 及 所 屬 機 關 ( 構 ) 學 校 應 進 用 原 住 民 為 1,637 人 (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1,045 人, 非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592 人 ), 實 際 進 用 1 萬 0,554 人 (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4,860 人, 非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5,694 人 ) 六 輔 導 原 住 民 族 經 濟, 健 全 部 落 產 業 發 展 ( 一 ) 提 升 產 業 競 爭 優 勢 : 1 本 院 於 104 年 10 月 19 日 核 定 原 住 民 族 經 濟 產 業 發 展 四 年 計 畫,, 積 極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知 識 發 展 創 意 經 濟 計 畫,,,, 依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特 色 農 業 特 色 溫 泉 產 業 及 生 態 旅 遊 等 產 業, 遴 選 全 國 23 處 區 域 型 之 產 業 示 範 區 2 創 新 產 業 經 營 模 式, 辦 理 臺 灣 原 住 民 族 精 實 創 業 輔 導 計 畫,, 透 過 原 住 民 族 運 用 傳 統 文 化 智 慧 創 新 思 維 及 現 代 科 技 加 值 應 用 提 升 創 業 能 量, 選 出 20 組 優 良 創 業 團 隊, 頒 予 最 高 100 萬 元 創 業 補 助 金, 並 提 供 後 續 育 成 輔 導 ( 二 ) 拓 展 原 住 民 族 產 業 商 機 : 1 原 民 會 與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合 作 推 動 旅 行 業 接 待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觀 光 團 體 參 加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深 度 旅 遊 專 案 與 交 通 部 臺 灣 鐵 路 管 理 局 合 作 推 動 部 落 心 旅 行 火 車 列 車 旅 遊 計 畫 主 題 ( 美 食 冬 季 夏 季 生 活 體 驗 ) 深 度 旅 遊 計 畫 等, 創 造 部 落 逾 9,000 萬 元 收 入 2 參 與 國 內 外 大 型 展 會, 如 臺 灣 伴 手 禮 名 品 展 臺 灣 美 食 展 臺 北 國 際 觀 光 博 覽 會 ( 夏 季 旅 展 ) 大 陸 天 津 臺 灣 名 品 博 覽 會 等, 有 效 提 升 原 鄉 產 業 能 見 度 3 製 播 豐 部 落 13 集 之 電 視 節 目 及 形 象 短 片,, 印 製 旅 遊 專 書 手 札 及 折 頁, 並 辦 理 數 場 旅 遊 推 介 會 及 踩 線 ( 三 ) 提 升 融 資 服 務 品 質 : 1 運 用 原 住 民 族 綜 合 發 展 基 金 提 供 原 住 民 融 資,104 年 度 核 貸 2,125 件 金 額 5 億 2,854 萬 餘 元 19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2 結 合 全 國 各 地 之 儲 蓄 互 助 社 提 供 資 金, 推 出 104 年 度 原 住 民 生 活 週 轉 金 貸 款 計 畫,,,, 總 計 貸 放 1,551 件 金 額 7,390 萬 餘 元 3 修 正 原 住 民 族 綜 合 發 展 基 金 貸 款 要 點,, 全 面 調 降 貸 款 利 率 放 寬 擔 保 門 檻, 免 徵 提 擔 保 品 及 保 證 人 最 高 200 萬 元 總 貸 款 額 度 提 高 至 1,600 萬 元 增 訂 原 住 民 合 作 社 專 案 貸 款, 最 高 可 貸 300 萬 元 ( 四 ) 保 護 原 住 民 族 傳 統 智 慧 創 作 : 1 頒 布 推 展 原 住 民 族 影 視 音 樂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補 助 要 點,, 補 助 電 影 紀 錄 片 電 視 節 目 音 樂 等, 計 核 定 21 案, 補 助 經 費 共 計 1,710 萬 元 整 2 辦 理 原 住 民 族 傳 統 智 慧 創 作 專 用 權 標 竿 型 申 請 案 公 開 徵 選 作 業, 計 14 個 團 隊 獲 選 補 助, 補 助 經 費 共 計 287 萬 元 整 七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建 設, 改 善 住 宅 及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一 )104 年 辦 理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特 色 道 路 改 善 計 畫 103 件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永 續 發 展 造 景 計 畫 69 件, 以 及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部 落 水 資 源 規 劃 及 供 水 第 三 期 計 畫 51 件, 以 改 善 原 住 民 族 部 落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二 )104 年 度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原 住 民 中 低 收 入 戶 建 購 住 宅 費 用 計 247 戶, 修 繕 住 宅 費 用 計 433 戶 ; 補 助 臺 北 市 及 高 雄 市 承 租 國 宅 或 集 合 式 住 宅 轉 出 租 原 住 民 居 住 計 3 處 91 戶 ; ; 花 東 新 村 原 住 民 臨 時 安 置 住 所 出 租 122 戶 ( 三 ) 原 民 會 委 託 辦 理 都 市 原 住 民 居 住 研 究 及 政 策 建 議,,,, 建 構 都 市 原 住 民 基 礎 資 料, 研 析 改 善 都 市 原 住 民 居 住 之 策 略 及 具 體 作 法, 全 面 提 升 原 住 民 居 住 品 質 八 健 全 及 法 制 化 原 住 民 族 土 地 管 理 機 制, 保 障 原 住 民 族 土 地 權 益 ( 一 ) 賡 續 辦 理 補 辦 增 劃 編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實 施 計 畫,, 以 協 助 原 住 民 將 77 年 2 月 1 日 前 即 已 使 用 之 祖 先 遺 留, 且 目 前 仍 繼 續 使 用 之 公 有 土 地 增 劃 編 為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本 期 業 徵 得 公 產 機 關 同 意 筆 數 計 508 筆, 面 積 約 121 公 頃 ( 二 ) 輔 導 原 住 民 取 得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所 有 權, 本 期 辦 理 3,010 筆, 面 積 約 1,439 公 頃, 他 項 權 利 設 定 登 記 2,564 筆, 面 積 約 1,168 公 頃 執 行 10 104 年 度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可 利 用 限 度 查 定 調 整 計 畫,,,104 年 度 完 成 453 筆, 面 積 約 301.2554 公 頃 ( 三 ) 自 103 年 5 月 8 日 起, 平 地 鄉 原 住 民 宗 教 團 體 得 為 申 請 增 劃 編 原 住 民 保 留 地 之 權 利 主 體, 解 決 長 年 使 用 公 有 土 地 之 問 題,104 年 度 本 院 核 定 約 15 筆, 面 積 約 0.61 公 頃 194
客 拾玖 客 家 家 一 增強客語傳習效能 增強客語傳習效能 落實客語向下扎根 (一)營造生活化學習環境 營造生活化學習環境 生活化學習環境 創新客語學習模式 創新客語學習模式 104 年度核定 563 所公 所公 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 園客語生活學校計畫 園客語生活學校計畫 為使客語生活學校推動模式更加多元 為使客語生活學校推動模式更加多元 讓客語在校園生活中廣受接納 讓客語在校園生活中廣受接納 及使用 及使用 104 年 9 月 15 日修訂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 日修訂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 融入校園刻正推動之計畫 融入校園刻正推動之計畫 如客家文化技藝樂學 如客家文化技藝樂學 客語課後學藝及客語沉浸式教學計畫等 客語課後學藝及客語沉浸式教學計畫等 以強化客語傳承效益 以強化客語傳承效益 (二)鼓勵參加客語認證 鼓勵參加客語認證 提高客語能見度 提高客語能見度 1 客語能力認證數位化初級考試 客語能力認證數位化初級考試 104 年度報名人數計 9,853 人 到考人數 8,302 人 通過 人數 5,620 人 通過率達 67.69% 67.69% 較 103 年(42.68%)提升 (42.68%)提升 25% 25% 2 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 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 104 年度報名人數計 5,278 人 其中學生報考比率高達 64.40% 64.40% 到考人數 4,021 人 到考率達 76.18% 6.18% (三)府際協力推動客語薪傳 府際協力推動客語薪傳 推行客語數位學習 推行客語數位學習 104 年度核定客語薪傳師 630 人 開辦傳習課 程 986 班(含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客語薪傳傳習試辦計畫) 含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客語薪傳傳習試辦計畫) 計 1 萬 4,790 人參與 人參與 落實多元 傳承客語 傳承客語 104 年 11 月 24 日訂定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日訂定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將現行客語薪傳師 傳習計畫 傳習計畫 融入家庭學習概念 融入家庭學習概念 營造親子共學之多元學習環境 營造親子共學之多元學習環境 鼓勵開設師資培育課程 鼓勵開設師資培育課程 增 進客語傳承之效 進客語傳承之效 (四)強化公事客語使用場域 強化公事客語使用場域 提供客語洽公無障礙 提供客語洽公無障礙 104 年度計協助 36 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推 動公事客語 動公事客語 內容包含客語廣播 內容包含客語廣播 電梯 電梯 電話總機客語播音及客語臨櫃服務臺等 電話總機客語播音及客語臨櫃服務臺等 播音及客語臨櫃服務臺等 (五)推辦客語沉浸式教學( 推辦客語沉浸式教學(含試辦) 含試辦)計畫 計畫 建構母語教學環境 建構母語教學環境 104 年度計有屏東縣 年度計有屏東縣 高雄市 高雄市 桃 園市及臺中市政府等 4 個地方政府 個地方政府 34 所幼兒園(70 所幼兒園(70 班) 2 所國小(6 所國小(6 班) 計 1,539 人參與 人參與 二 多元展現客家藝文 多元展現客家藝文 豐富客庄文化內涵 (一)培植客家藝文新生代 培植客家藝文新生代 主題性重點推動客家文化 主題性重點推動客家文化 並鼓勵客家藝文團隊進入校園 並鼓勵客家藝文團隊進入校園 104 年度 共核定補助 616 案 推展客家藝文活動 推展客家藝文活動 (二)遴選 遴選 2016 客庄十二大節慶 客庄十二大節慶 活動 活動 為導入年輕人之熱情及創新 為導入年輕人之熱情及創新 以推廣全國客家文化 以推廣全國客家文化 首 辦網路票選 辦網路票選 客庄十二大節慶 客庄十二大節慶 擇優遴選 擇優遴選 15 項在地特色活動 項在地特色活動 併客委會辦理之 併客委會辦理之 客家桐花 祭 客家傳統戲曲收冬戲 客家傳統戲曲收冬戲 客家傳統戲曲收冬戲 及 六堆嘉年華 六堆嘉年華 計 計 18 個客庄十二大節慶系列活動 個客庄十二大節慶系列活動 (三)推動客家表演藝術經紀人制度 推動客家表演藝術經紀人制度 先行試辦 先行試辦 客家傳統戲曲精進活動 客家傳統戲曲精進活動 及 客家流行音樂人才 培育及發展 培育及發展 2 項計畫 項計畫 舉辦 舉辦 客家流行音樂創作表演大賽 客家流行音樂創作表演大賽 潮客音樂獎 潮客音樂獎 潮客音樂獎 徵集客家流行 音樂作品 音樂作品 透過網路及電視播出決賽實況 透過網路及電視播出決賽實況 於主流媒體展現客家流行音樂創作成績 於主流媒體展現客家流行音樂創作成績 並遴選 19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6 首 得 獎 作 品 及 出 版 得 獎 作 品 專 輯 另 辦 理 全 能 客 家 歌 手 訓 練 營 培 訓 課 程, 同 時 以 客 家 流 行 音 樂 校 園 巡 演 活 動 哇!! 好 客, 於 高 中 及 大 學 校 院 辦 理 6 場 次 ; 建 置 客 家 藝 文 資 訊 網 站 平 臺, 整 合 藝 文 表 演 者 資 訊 影 像 及 作 品, 提 供 更 多 露 出 機 會 ( 四 ) 舉 辦 客 家 文 學 作 品 徵 集 : 辦 理 2015 桐 花 文 學 作 品 徵 選 活 動, 共 選 出 28 件 優 良 作 品, 集 結 出 版 作 品 專 輯, 推 廣 客 家 文 學 ( 五 ) 辦 理 104 年 客 家 傳 統 戲 曲 收 冬 戲 巡 演 :104 年 11 月 14 日 至 12 月 13 日 結 合 地 方 政 府 及 宮 廟 於 全 臺 9 個 地 方 政 府 展 開 共 10 場 次 巡 演 ( 六 ) 推 動 客 家 文 化 生 活 環 境 營 造 計 畫 : 促 進 客 庄 整 體 軟 硬 體 建 設 發 展,104 年 度 補 助 地 方 政 府 推 動 客 家 文 化 生 活 環 境 營 造 計 145 案 ; 並 鼓 勵 社 區 參 與 提 升 客 家 文 化 館 舍 營 運, 補 助 設 施 活 化 計 39 案 ; 另 參 與 內 政 部 均 衡 城 鄉 發 展 推 動 方 案 及 農 委 會 農 村 再 生 等 跨 部 會 合 作 平 臺, 共 同 投 入 資 源, 帶 動 客 庄 整 體 發 展 ( 七 ) 推 展 國 家 級 南 北 客 家 文 化 園 區 營 運 工 作 : 六 堆 與 苗 栗 客 家 文 化 園 區 持 續 規 劃 多 元 豐 富 之 主 題 展 示 藝 文 表 演 及 教 育 推 廣 課 程, 透 過 典 藏 研 究 展 示 文 化 傳 習 觀 光 遊 憩 產 業 推 廣 等 功 能, 提 供 來 園 遊 客 多 樣 化 之 參 觀 體 驗, 帶 動 在 地 觀 光 發 展 自 開 園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六 堆 園 區 入 園 遊 客 已 逾 376 萬 人 次, 苗 栗 園 區 入 園 遊 客 已 逾 395 萬 人 次 三 擴 大 培 植 客 家 青 年, 保 存 客 庄 文 物 資 產 ( 一 ) 辦 理 2015 客 家 青 年 領 袖 夏 令 營 :104 年 8 月 24 日 至 29 日 首 次 與 國 立 屏 東 大 學 客 家 研 究 中 心 合 作 辦 理, 課 程 內 容 含 括 領 袖 能 力 文 化 內 涵 程 式 設 計 馬 拉 松 Hackathon 行 動 研 究 及 實 地 參 訪 等 五 大 主 題, 培 訓 32 位 客 家 青 年 ( 二 ) 舉 辦 客 家 青 年 領 袖 回 流 培 力 營 : : :104 年 10 月 2 日 至 3 日 假 新 竹 縣 橫 山 鄉 之 大 山 北 月 辦 理,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體 驗 學 習 及 團 隊 發 展, 透 過 導 引 討 論 分 享 回 饋 及 遊 戲 互 動, 強 化 團 隊 合 作, 計 21 位 學 員 完 成 領 袖 回 流 培 力 課 程 ( 三 ) 辦 理 104 年 補 助 大 學 校 院 發 展 客 家 學 術 機 構 計 畫 聯 合 成 果 發 表 會 暨 客 家 青 年 創 新 發 展 獎 頒 獎 典 禮 :104 年 12 月 4 日 至 5 日 假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舉 行, 計 有 58 篇 論 文 口 頭 發 表 41 項 計 畫 海 報 發 表, 並 結 合 104 年 客 家 青 年 創 新 發 展 獎 頒 獎 典 禮, 公 開 表 揚 4 位 得 獎 者 ( 四 ) 獎 勵 青 年 就 讀 客 家 研 究 所 : 鼓 勵 青 年 學 子 就 讀 國 內 客 家 相 關 研 究 所, 由 就 讀 學 校 系 所 推 薦 申 請 入 學 獎 學 金, 或 成 績 優 良 獎 學 金, 自 100 年 起 至 104 年 底 止, 計 獎 勵 6 校 共 289 人 ( 五 ) 健 全 客 家 知 識 體 系 發 展 :104 年 度 計 核 定 33 校 105 件 補 助 大 學 校 院 發 展 客 家 學 術 機 構 計 畫 33 件 獎 助 客 家 學 術 研 究 計 畫 及 59 件 獎 助 客 家 研 究 優 良 博 碩 士 論 文 ( 六 ) 推 動 客 家 文 化 資 源 調 查 : 辦 理 客 家 親 水 文 化 資 源 調 查 計 畫 - 六 堆 地 區, 業 辦 理 1 場 在 地 焦 點 座 談, 藉 由 文 化 資 源 調 查 文 獻 資 料 整 理, 描 繪 六 堆 地 區 親 水 文 化 地 圖 ( 七 ) 獎 勵 客 家 出 版 品 : 持 續 獎 勵 地 方 政 府 文 史 協 會 出 版 公 司 個 人 辦 理 客 家 出 版 品 相 關 計 196
客 家 畫, 增 進 國 人 對 客 家 文 化 認 識, 豐 富 客 家 文 化 內 涵,104 年 度 共 核 定 補 助 96 件 四 提 升 客 家 產 業 優 質 化, 打 造 魅 力 幸 福 客 庄 ( 一 ) 辦 理 客 庄 區 域 產 經 整 合 計 畫 : 以 醞 生 活 產 業 為 主 軸, 推 動 六 堆 地 區 產 經 整 合, 完 成 12 家 亮 點 業 者 個 案 輔 導 及 改 造, 並 串 聯 六 堆 12 個 鄉 ( 區 ) 民 間 產 業 資 源 及 客 庄 景 點, 規 劃 6 條 亮 點 遊 程, 結 合 旅 遊 業 者 行 銷 推 廣, 並 於 臺 灣 客 家 產 業 博 覽 會 辦 理 成 果 展 ( 二 ) 協 助 在 地 客 家 產 業, 活 絡 客 庄 產 業 經 濟 : 推 動 客 家 特 色 產 業 輔 導 計 畫, 依 業 者 及 產 業 發 展 需 求, 分 3 大 類 別 輔 導, 完 成 155 項 商 品 品 牌 包 裝 設 計,9 案 服 務 體 驗 空 間 改 造 及 9 件 產 品 品 質 技 術 升 級 ; 辦 理 特 色 文 化 加 值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及 民 間 團 體 整 合 客 家 地 區 文 化 與 產 業 培 育 產 業 人 才 推 動 產 品 開 發 與 行 銷 推 廣 及 營 造 客 庄 產 業 發 展 環 境 等, 計 補 助 21 個 地 方 政 府 及 28 個 民 間 團 體, 合 計 49 案 ( 三 ) 輔 導 及 獎 勵 客 庄 青 年 創 業 : 辦 理 客 家 產 業 創 新 育 成 計 畫, 於 全 臺 客 庄 辦 理 客 家 產 業 人 才 培 訓 課 程,5 期 計 培 訓 558 位 學 員, 並 辦 理 3 期 計 36 位 學 員 創 業 輔 導 ; 另 推 辦 客 庄 青 年 新 創 事 業 競 賽 暨 媒 合 輔 導 計 畫, 協 助 參 賽 者 整 合 輔 導 資 源 計 24 案, 並 遴 選 出 10 名 優 勝 創 業 青 年, 於 104 年 12 月 28 日 假 臺 北 南 港 展 覽 館 配 合 104 104-105 105 年 度 臺 灣 客 家 產 業 博 覽 會 進 行 頒 獎 ; 建 置 創 業 HAKKA GO( 新 創 事 業 資 訊 平 臺 ) 及 辦 理 2 場 聯 合 展 售 會, 提 供 參 賽 者 創 業 資 訊 及 展 銷 平 臺, 提 高 新 創 事 業 銷 售 績 效 與 能 見 度 ( 四 ) 提 升 客 家 餐 廳 品 質, 傳 揚 客 家 美 食 : 客 家 美 食 HAKKA FOOD 認 證 餐 廳 第 2 期 輔 導 計 畫, 2 期 計 畫 共 完 成 全 臺 22 家 餐 廳 認 證 ; 推 薦 之 閤 家 美 食 傳 承 隊, 勇 奪 2015 臺 灣 美 食 展 廚 藝 大 賽 金 廚 獎, 並 代 表 我 國 參 加 2016 國 際 廚 藝 大 賽, 讓 客 家 美 食 接 軌 國 際 ( 五 ) 運 用 虛 實 通 路, 多 元 行 銷 客 家 產 業 : 參 加 2015 臺 灣 美 食 展 及 2015 高 雄 國 際 旅 展, 共 計 35 家 客 家 業 者 參 與 展 售, 逾 22 萬 人 次 參 觀 ; 參 加 2015 日 本 東 京 國 際 秋 季 禮 品 展, 遴 選 25 項 客 委 會 輔 導 客 家 特 色 商 品 參 展, 邀 請 82 家 潛 在 買 主 進 行 專 業 會 晤, 吸 引 近 19 萬 人 次 參 觀 104 年 12 月 26 日 至 105 年 1 月 3 日 辦 理 104 104-105 105 年 度 臺 灣 客 家 產 業 博 覽 會,9 天 展 期 參 觀 人 次 達 33 萬 人 次, 活 動 營 業 額 逾 2,250 萬 元, 有 效 推 廣 客 家 文 化 特 色 產 業 ; 推 動 臺 灣 客 家 特 色 商 品 網 路 商 城 暨 行 銷 推 廣 計 畫, 完 成 8 場 次 電 子 商 務 實 務 課 程 60 家 業 者 電 子 化 行 銷 輔 導 20 場 次 好 客 卡 巡 迴 宣 傳 及 8 場 次 網 路 商 城 創 意 行 銷 活 動, 並 提 供 虛 擬 好 客 卡 雲 端 服 務 五 蓄 積 客 家 傳 播 能 量, 共 創 合 作 雙 贏 價 值 ( 一 ) 研 究 客 家 廣 播 節 目 製 播 需 求, 洞 悉 趨 勢 並 策 略 創 新 :104 年 首 度 委 託 辦 理 客 家 廣 播 研 究, 以 瞭 解 客 家 廣 播 電 臺 節 目 製 播 之 現 況 策 略 及 困 境, 提 出 具 未 來 性 積 極 性 之 建 議, 作 為 客 家 廣 播 相 關 政 策 之 參 考 19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 二 ) 鼓 勵 跨 平 臺 製 播 客 家 兒 童 卡 通 動 畫 : 首 次 與 金 鐘 獎 入 圍 節 目 合 作, 以 兒 童 為 本 客 家 為 用, 於 新 創 卡 通 動 畫 適 度 融 入 客 家 元 素 與 角 色, 並 拓 增 跨 媒 體 播 出 管 道, 讓 兒 童 輕 鬆 學 習 客 語 ( 三 ) 分 眾 勾 勒 目 標 對 象 輪 廓, 差 異 行 銷 客 家 新 印 象 : 導 入 使 用 者 導 向 之 概 念, 製 播 客 語 教 學 客 家 文 化 專 題 及 客 家 兒 童 電 視 節 目 ; 另 運 用 大 數 據 內 容 分 析, 勾 勒 閱 聽 人 差 異 輪 廓, 運 用 多 元 露 出 媒 介, 體 現 客 家 文 化 多 元 脈 動, 完 成 潮 客 音 樂 獎 客 庄 區 域 產 經 整 合 計 畫 104 年 客 家 新 印 象 形 象 短 片 104 104-105 105 年 臺 灣 客 家 產 業 博 覽 會 等 整 合 行 銷 案 ( 四 ) 開 發 多 元 多 螢 傳 輸 平 臺, 拉 近 與 年 輕 人 之 距 離 : 因 應 數 位 多 螢 時 代,104 年 度 與 Line TV LiTV 中 天 亞 洲 臺 等 新 媒 體 及 其 他 海 外 頻 道, 共 同 行 銷 推 廣 客 家 電 視 節 目 ; 另 以 年 輕 族 群 為 主 要 對 象, 辦 理 街 頭 活 動 校 園 面 對 面 發 送 酷 卡 等 互 動 式 行 銷 推 廣 ( 五 ) 豐 厚 客 家 文 化 意 象 :104 年 藉 由 柿 子 與 柿 餅 詮 釋 客 家 淬 鍊 了 臺 灣 的 多 元 文 化 ;105 年 好 客 日 誌 運 用 圖 文 傳 播 行 銷 歲 時 祭 儀, 為 客 家 文 化 注 入 新 意 六 客 家 文 化 全 球 聯 結, 傳 揚 好 客 臺 灣 ( 一 ) 凝 聚 海 內 外 客 家 認 同 感 與 向 心 力 :104 年 8 月 21 日 至 9 月 1 日 參 加 模 里 西 斯 中 華 中 學 校 友 會 暨 青 年 會 成 立 70 週 年 紀 念 大 會 及 南 部 非 洲 臺 灣 客 屬 聯 誼 會 成 立 20 周 年 慶, 共 800 人 與 會 ( 二 ) 為 使 築 夢 計 畫 與 青 年 族 群 需 求 更 加 貼 近, 規 劃 自 105 年 度 起, 納 入 社 會 企 業 概 念, 轉 型 成 為 蒲 公 英 行 動 計 畫, 並 於 104 年 11 月 27 日 訂 定 蒲 公 英 行 動 計 畫 補 助 作 業 要 點, 改 以 志 願 服 務 形 式, 鼓 勵 青 年 朋 友 組 成 團 隊 共 同 投 入 客 家 事 務, 不 僅 於 全 國 客 家 文 化 重 點 發 展 區 推 行 服 務 行 動 方 案, 更 期 待 申 請 團 隊 能 壯 遊 國 際, 展 翅 高 飛, 赴 海 外 為 客 家 打 拚 ( 三 ) 鼓 勵 青 年 參 與 客 家 公 共 事 務, 試 辦 2015 蒲 公 英 行 動 計 畫 : 遴 選 20 個 服 務 行 動 方 案, 計 有 100 名 客 家 青 年 參 加, 自 104 年 7 月 至 9 月 至 客 家 文 化 重 點 發 展 區 服 務 約 3,000 人 次 ; 於 9 月 21 日 23 日 25 日 及 10 月 2 日 分 別 假 國 立 屏 東 大 學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及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辦 理 4 場 次 校 園 分 享 會 ; 於 10 月 3 日 及 4 日 假 六 堆 客 家 文 化 園 區 辦 理 動 態 成 果 發 表 會,10 月 3 日 至 9 日 辦 理 靜 態 展 示 等 ( 四 ) 協 助 青 年 海 外 實 踐 夢 想, 辦 理 築 夢 計 畫 :104 年 度 共 核 定 15 名 築 夢 青 年 赴 國 外 參 與 國 際 性 活 動, 鼓 勵 客 家 青 年 拓 展 國 際 視 野, 提 升 競 爭 力 ; 另 辦 理 築 夢 青 年 挺 客 家 巡 迴 列 車 系 列 活 動, 於 104 年 10 月 3 日 17 日 24 日 及 31 日 在 全 國 北 中 南 及 東 部 等 地 區, 每 場 各 邀 請 10 位 築 夢 人, 以 其 醫 療 保 健 與 諮 詢 工 藝 美 學 DIY 魔 術 雜 技 表 演 客 家 傳 統 山 歌 及 流 行 歌 曲 演 唱 客 語 布 袋 戲 創 意 客 家 料 理 與 點 心 製 作 及 生 態 保 育 教 學 等 專 長 內 容 回 饋 客 庄 ( 五 ) 補 助 海 內 外 客 家 事 務 合 作 交 流 活 動 :104 年 度 補 助 國 內 外 共 90 個 團 體 辦 理 海 外 客 家 藝 文 展 演 學 術 文 化 等 交 流 活 動, 以 傳 揚 臺 灣 客 家 文 化, 增 進 全 球 客 家 連 結 198
其 他 政 務 貳 拾 其 他 政 務 一 主 計 ( 一 ) 預 算 之 籌 編 : 1 105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籌 編 : 訂 定 一 百 零 五 年 度 中 央 及 地 方 政 府 預 算 籌 編 原 則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五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編 製 辦 法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五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編 製 辦 法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五 年 度 國 營 事 業 計 畫 總 綱,, 作 為 籌 編 預 算 之 依 據, 主 要 重 點 如 下 : (1) 審 慎 籌 編 105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 在 歲 入 財 源 成 長 有 限 情 況 下, 持 續 檢 討 減 列 效 益 偏 低 之 預 算, 惟 攸 關 人 民 福 祉 與 國 家 長 期 發 展 之 各 項 施 政 所 需 經 費, 如 社 會 福 利 教 育 支 出 科 技 發 展 與 公 共 建 設 等, 則 維 持 適 度 擴 增, 另 關 於 深 化 兩 岸 交 流 推 動 文 化 觀 光 及 擴 展 外 交 等 重 要 施 政, 以 及 依 據 法 律 義 務 所 必 須 編 列 之 經 費, 亦 已 作 妥 善 安 排 案 經 貴 院 審 議, 歲 出 刪 減 222 億 元, 並 於 104 年 12 月 18 日 三 讀 通 過 (2) 審 慎 籌 編 105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及 綜 計 表 : 國 營 事 業 預 算 之 編 列, 係 本 設 立 宗 旨 擬 定 願 景 及 中 程 策 略 目 標, 結 合 年 度 業 務 計 畫 及 預 算, 妥 訂 盈 餘 目 標, 積 極 發 揮 資 產 效 益 加 強 創 新 研 發 引 領 國 家 現 代 化 推 動 公 共 投 資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健 全 金 融 等 非 營 業 特 種 基 金 預 算 之 編 列, 係 配 合 政 府 施 政 重 點, 健 全 國 內 投 資 環 境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保 障 國 民 健 康 與 基 本 經 濟 安 全 推 動 重 大 交 通 建 設 培 育 國 家 優 良 人 才 促 進 國 民 就 業 暨 加 強 農 業 發 展 等 2 持 續 推 動 對 地 方 預 算 編 列 及 執 行 預 警 機 制 : 精 進 預 警 作 為, 預 告 各 地 方 政 府 自 105 年 度 起, 將 影 響 財 政 重 大 項 目 列 為 加 強 督 導 之 重 點, 加 重 獎 懲 效 果 並 將 預 警 結 果 於 網 站 公 開, 又 為 期 間 接 提 升 地 方 議 會 審 議 成 效, 再 於 地 方 議 會 審 議 期 間, 擇 取 對 財 政 影 響 較 為 重 大 且 無 須 耗 時 查 證 之 項 目 初 步 查 核, 將 查 核 結 果 提 供 地 方 政 府 並 副 知 地 方 議 會, 同 時 揭 示 後 續 倘 經 議 會 審 議 後 仍 未 符 合 認 定 標 準, 將 依 上 述 預 告 之 預 警 作 為 辦 理 ( 二 ) 賡 續 推 動 中 央 對 地 方 救 災 協 助 機 制 : 依 災 害 防 救 法 及 中 央 對 各 級 地 方 政 府 重 大 天 然 災 害 救 災 經 費 處 理 辦 法 等 規 定, 協 助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蘇 迪 勒 及 杜 鵑 風 災 各 項 救 災 工 作 所 需 不 足 經 費, 以 發 揮 及 時 支 援 緊 急 重 大 災 害 之 功 能, 並 強 化 管 控 復 建 工 程 之 執 行, 使 受 損 公 共 設 施 加 速 修 復 及 提 升 品 質 ( 三 ) 賡 續 推 動 中 央 對 地 方 補 助 制 度 : 為 強 化 地 方 自 治, 提 升 地 方 財 政 自 主 性, 經 衡 酌 地 方 財 政 收 支 狀 況, 編 列 105 年 度 對 地 方 政 府 一 般 性 補 助 款, 以 有 效 挹 注 地 方 政 府 財 源 收 入 另 為 持 續 監 督 與 考 核 補 助 款 執 行 成 效, 提 升 經 費 使 用 效 能, 以 及 使 地 方 財 政 資 訊 更 加 透 明 化, 除 加 強 對 各 地 方 政 府 年 度 計 畫 及 預 算 考 核, 並 依 考 核 結 果 增 減 對 各 該 地 方 之 一 般 性 補 助 款, 以 提 升 19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地 方 政 府 施 政 品 質 外, 賡 續 就 地 方 總 預 算 等 相 關 資 訊 予 以 公 開 上 網 ( 四 ) 預 算 之 執 行 : 1 104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歲 入 歲 出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之 執 行 結 果 ( 初 估 數 ), 如 附 表 1 附 表 1 單 位 : 新 臺 幣 百 萬 元 項 目 預 算 數 執 行 數 執 行 數 占 預 算 數 百 分 比 ( % ) 歲 入 1,776,703,703 1,885,309 106.1 歲 出 1,934,636 1,899,099 98.2 歲 入 歲 出 賸 餘 ( 短 絀 -) -157 157,933-13,790 8.7 附 註 : 以 上 初 估 歲 入 歲 出 差 短 138 億 元, 連 同 債 務 償 還 1,020 億 元, 合 共 尚 需 融 資 調 度 1,158 億 元, 以 舉 借 債 務 彌 平 2 104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國 營 事 業 收 支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之 執 行 結 果 ( 初 估 數 ), 如 附 表 2 附 表 2 單 位 : 新 臺 幣 百 萬 元 項 目 預 算 數 執 行 數 執 行 數 占 預 算 數 百 分 比 ( % ) 總 收 入 2,681,173 2,888,348 107.7 總 支 出 2,469,327 2,533,444 102.6 本 期 淨 利 211,846 354,904 167.5 3 104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附 屬 單 位 預 算 非 營 業 特 種 基 金 ( 含 作 業 債 務 特 別 收 入 及 資 本 計 畫 基 金 ) 收 支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之 執 行 結 果 ( 初 估 數 ), 如 附 表 3 附 表 3 單 位 : 新 臺 幣 百 萬 元 項 目 預 算 數 執 行 數 執 行 數 占 預 算 數 百 分 比 ( % ) 總 收 入 2,595,923 3,023,146 116.5 總 支 出 2,545,413 2,947,786 115.8 本 期 賸 餘 50,510 75,360 149.2 ( 五 ) 強 化 政 府 內 部 控 制 機 制 : 透 過 跨 機 關 資 訊 共 享, 運 用 持 續 性 稽 核 及 監 控 工 具, 發 揮 內 部 控 制 預 警 及 監 督 功 能 ; 又 為 鼓 勵 機 關 落 實 執 行 內 部 控 制 工 作, 辦 理 政 府 內 部 控 制 考 評, 獎 勵 23 個 表 現 優 良 及 獲 選 標 竿 學 習 案 例 機 關, 並 鼓 勵 機 關 參 採 標 竿 案 例, 發 揮 擴 散 學 習 效 果 另 將 賡 續 協 助 118 個 試 辦 機 關 完 成 簽 署 104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以 強 化 機 關 內 部 控 制 自 主 管 理 與 課 責 ( 六 ) 物 價 統 計 :104 年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較 103 年 下 跌 0.31%, 其 中 商 品 類 跌 1.99%, 主 因 油 料 費 燃 氣 價 格 及 電 價 調 降, 以 及 3C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價 格 較 103 年 為 低, 與 蔬 菜 價 格 上 漲 15.59% 交 互 影 響 所 致 ; 服 務 類 漲 0.96%, 主 因 外 食 費 調 高 售 價 及 國 內 外 旅 遊 團 費 調 漲 ; 躉 售 物 價 指 數 跌 8.82%, 主 因 進 口 農 工 原 料 價 格 ( 占 進 口 品 權 數 近 八 成 ) 較 103 年 為 低 所 致 各 類 物 價 指 數 及 其 變 動 情 形 如 附 表 4 5 200
其他政務 104 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表 附表 4 基期 基期 民國 100 年=100 類 別 104 104 年 總 指 數 基 本 分 類 食 物 類 103 103 年 104 104 年對上年漲跌率(%) 年對上年漲跌率(%) 103.65 103.97-0.31 112.84 109.42 3.13 衣 著 類 103.04 103.64-0.58 居 住 類 101.78 102.95-1.14 交通及通訊類 93.97 99.71-5.76 醫 藥 保 健 類 102.93 102.65 0.27 教 養 娛 樂 類 100.92 100.94-0.02 雜 104.51 104.18 0.32 項 類 按商品與服務分類 商 品 類 103.39 105.49-1.99 服 務 類 103.66 102.67 0.96 104 年躉售物價指數變動表 附表 5 基期 基期 民國 100 年=100 類 別 104 104 年 103 103 年 104 104 年對上年漲跌率(%) 對上年漲跌率(%) 總 指 數 87.43 95.89-8.82 內 銷 品 84.73 95.49-11.27 國產內銷品 89.54 98.98-9.54 進 口 品 80.44 92.35-12.90 91.97 96.45-4.64 出 口 品 (七)國民所得統計 國民所得統計 初步統計 104 年第 3 季經濟成長季經濟成長-0.63% 0.63% 預測第 4 季經濟成長 0.49% 0.49% 併計 上半年 上半年 預測 104 年全年經濟成長 1.06% 1.06% 104 年國民所得重要統計 年國民所得重要統計 預測結果及其變動情形 預測結果及其變動情形 結果及其變動情形 摘列如附表 6 至附表 8 預測 104 104 年國內生產毛額與經濟成長 附表 6 項 當 期 金 額 (新臺幣億元) 新臺幣億元) 目 名目年增率 (%) 實 質 成 長 率 (%)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 G D P ) 167,339 3.95 1.06 國 民 所 得 毛 額 ( G N I ) 172 172,366 4.04 - 平均每人 GNI(新臺幣元) 734, 34,644 3.78-1.21 60,319 10.49 10.49 - 國 民 儲 蓄 毛 額 20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附 表 7 104 104 年 第 1-3 季 農 工 服 務 各 業 生 產 毛 額 項 目 當 期 生 產 毛 額 名 目 年 增 率 實 質 成 長 率 ( 新 臺 幣 億 元 ) 構 成 比 (%) (%) (%) 農 業 2,182 1.76 0.25-0.75 工 業 44,527 35.97 8.23 0.44 礦 業 及 土 石 採 取 業 123 0.10 6.03-5.27 製 造 業 38,107 30.79 8.05 0.89 電 力 及 燃 氣 供 應 業 2,382 1.92 24.13-4.26 用 水 供 應 及 污 染 整 治 業 732 0.59-3.37-1.11 營 造 業 3,184 2.57 3.31-0.90 服 務 業 77,073 62.26 2.33 0.37 批 發 及 零 售 業 19,149 15.47 0.10-0.99 運 輸 及 倉 儲 業 4,033 3.26 24.90 1.18 資 訊 及 通 訊 傳 播 業 3,446 2.78-1.04 2.21 金 融 及 保 險 業 8,293 6.70 2.91 2.72 不 動 產 及 住 宅 服 務 業 9,848 7.96 2.11 0.88 公 共 行 政 及 國 防 ; 強 制 性 社 會 安 全 8,254 6.67-0.02 1.00 其 他 ( 註 ) 24,050 19.43 2.26-0.16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 生 產 面 ) 123,783 100.00 4.34 0.36 統 計 差 異 441 -- -- --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GDP) 124,224 -- 4.68 1.26 附 註 : 其 他 包 含 住 宿 及 餐 飲 業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支 援 服 務 業 教 育 服 務 業 醫 療 保 健 及 社 會 工 作 服 務 業 藝 術 娛 樂 及 休 閒 服 務 業 其 他 服 務 業 進 口 稅 及 加 值 型 營 業 稅 附 表 8 104 104 年 第 1-3 季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 依 支 出 分 項 目 當 期 生 產 毛 額 名 目 年 增 率 實 質 成 長 率 ( 新 臺 幣 億 元 ) 占 GDP 比 率 (%) (%) (%)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GDP) 124 24,224 224 100.00 4.68 1.26 國 民 消 費 82,383 66.32 1.07 1.85 政 府 17,093 13.76-1.25-0.84 民 間 65,290 52.56 56 1.69 2.57 固 定 資 本 形 成 毛 額 25,841 20.80-0.87 1.13 公 營 事 業 1,187 0.96-7.86-4.72 政 府 2,952 2.38-4.37-2.36 民 間 21,701 17.47 0.05 1.95 存 貨 變 動 288 0.23 -- -- 商 品 及 服 務 淨 輸 出 15,712 12.65 -- -- 商 品 及 服 務 輸 出 80,387 64.71-3.52 0.60 減 : 商 品 及 服 務 輸 入 64,675 675 52.06 10.69 1.28 202
其 他 政 務 ( 八 ) 綠 色 國 民 所 得 統 計 :103 年 我 國 創 造 之 名 目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GDP)16 兆 0,974 億 元, 惟 對 自 然 環 境 及 資 源 亦 產 生 影 響, 其 中 自 然 資 源 折 耗 及 環 境 品 質 質 損 兩 者 合 計 為 707 億 元, 占 GDP 比 率 為 0.44 %; % 若 將 兩 者 自 名 目 GDP 扣 除,103 年 綠 色 GDP 為 16 兆 0,267 億 元, 較 102 年 之 15 兆 1,585 億 元, 增 加 5.73% 我 國 綠 色 國 民 所 得 重 要 統 計 結 果 及 其 變 動 情 形 如 附 表 9 附 表 9 經 環 境 影 響 調 整 之 綠 色 國 民 所 得 環 境 與 經 濟 綜 合 帳 單 位 : 新 臺 幣 億 元 統 計 項 目 103 年 年 增 率 (%) 102 年 101 年 一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GDP GDP)1 160,974 5.69 152,307 146,869 二 自 然 資 源 折 耗 187-0.11 187 197 ( 一 ) 水 資 源 ( 地 下 水 ) 130-3.60 135 137 ( 二 ) 礦 產 與 土 石 資 源 56 9.00 52 60 三 環 境 品 質 質 損 520-2.80 535 555 ( 一 ) 空 氣 污 染 203-6.18 217 226 ( 二 ) 水 污 染 296-0.10 296 307 ( 三 ) 固 體 廢 棄 物 21-5.98 22 21 四 折 耗 及 質 損 合 計 2 707-2.11 722 752 占 GDP 比 率 (%) 0.44 -- 0.47 0.51 五 綠 色 GDP(1-2) 160,267 5.73 151,585 146,117 說 明 : 自 然 資 源 折 耗 值 及 環 境 品 質 質 損 值 分 別 依 聯 合 國 SEEA 建 議 之 淨 價 格 法 及 維 護 成 本 法 估 算 ( 九 ) 普 查 業 務 : 1 人 力 資 源 調 查 : 為 明 瞭 我 國 人 力 資 源 供 應 結 構 及 發 展 趨 勢, 按 月 向 家 庭 住 戶 2 萬 戶 舉 辦 人 力 資 源 抽 樣 調 查 10 104 年 按 月 平 均 各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分 布 狀 況 失 業 率 及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等 重 要 統 計 結 果 摘 列 如 附 表 10 附 表 10 10 104 年 人 力 資 源 調 查 ( 家 戶 面 ) 主 要 結 果 項 目 104 年 平 均 數 103 年 平 均 數 104 年 平 均 數 與 103 年 之 比 較 增 減 數 增 減 率 ( % ) 就 業 總 人 數 ( 千 人 ) 11,19,198 11,079 119 19 1.1 農 業 人 數 ( 千 人 ) 555 548 7 1.2 工 業 人 數 ( 千 人 ) 4,035 4,004 31 0.8 服 務 業 人 數 ( 千 人 ) 6,609 6,526 83 1.3 失 業 人 數 ( 千 人 ) 440 40 457-17 -3. 3.6 失 業 率 ( % ) 3.78 3.96-0.1 0.18 個 百 分 點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 % ) 58.65 58.54 0.11 個 百 分 點 註 : 估 計 數 字 20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2 受 僱 員 工 薪 資 調 查 及 生 產 力 統 計 : 為 明 瞭 各 行 業 人 力 需 求 勞 工 僱 用 工 時 薪 資 及 生 產 附 表 11 工 業 及 服 務 業 製 造 業 力 之 變 動 情 況, 按 月 向 工 商 企 業 約 1 萬 家 舉 辦 受 僱 員 工 薪 資 調 查, 並 應 用 工 業 生 產 統 計 資 料, 編 算 製 造 業 勞 動 生 產 力 及 單 位 產 出 勞 動 成 本 指 數 104 年 重 要 統 計 結 果 摘 列 如 附 表 11 11 104 年 受 僱 員 工 調 查 ( 企 業 面 ) 主 要 結 果 項 目 104 年 平 均 數 ( ) 103 年 平 均 數 104 年 平 均 數 與 103 年 之 比 較 增 減 數 增 減 率 (%) 受 僱 員 工 人 數 ( 千 人 ) 7,387 7,275 112 1.5 每 人 每 月 工 時 ( 小 時 ) 175.6 177.9-2.3-1.3 每 人 月 平 均 薪 資 ( 元 ) 48,516 47,300 1,216 2.6 勞 動 生 產 力 指 數 * 102.39 103.46-1.07-1.0 單 位 產 出 勞 動 成 本 指 數 * 107.19 101.09 6.10 6.0 註 : 估 計 數 字 * 指 數 基 期 100 年 =100 二 人 事 行 政 ( 一 ) 有 效 精 實 且 合 理 運 用 政 府 員 額 : 中 央 政 府 機 關 總 員 額 法 ( 以 下 簡 稱 總 員 額 法 )99 年 4 月 1 日 施 行 後, 經 核 實 減 列 業 務 萎 縮 之 節 餘 人 力, 並 調 整 支 應 攸 關 民 生 及 重 大 政 策 所 需 增 加 必 要 員 額, 總 員 額 法 高 限 範 圍 預 算 員 額 數 自 該 法 施 行 時 16 萬 4,587 人, 降 至 105 年 度 15 萬 8,845 人, 計 已 減 少 5,742 人, 精 簡 率 約 3.5.5%, 有 效 兼 顧 政 府 員 額 精 實 及 重 大 施 政 推 動 順 遂, 並 符 合 貴 院 三 讀 通 過 該 法 時 附 帶 決 議, 總 員 額 法 範 圍 內 員 額 為 16 萬 人 之 目 標 ( 二 ) 加 強 照 顧 弱 勢 族 群 : 1 目 前 本 院 及 所 屬 各 機 關 ( 構 ) 學 校 進 用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除 個 別 機 關 因 所 進 用 人 員 臨 時 出 缺 外, 均 已 全 面 達 到 法 定 標 準 且 超 額 進 用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應 進 用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1 萬 9,600 人, 實 際 已 進 用 人 數 為 2 萬 8,222 人, 進 用 比 率 達 143.99% 2 目 前 本 院 及 所 屬 各 機 關 ( 構 ) 學 校 進 用 原 住 民 族 人 員, 除 個 別 機 關 因 所 進 用 人 員 臨 時 出 缺 外, 均 已 全 面 達 到 法 定 標 準 且 超 額 進 用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應 進 用 原 住 民 族 人 員 1,673 人, 實 際 已 進 用 人 數 為 7,166 人, 進 用 比 率 達 428.33% ( 三 ) 辦 理 促 進 性 別 平 等 相 關 活 動 : 為 提 升 性 別 平 等 意 識 並 提 供 各 部 會 執 行 性 別 平 等 成 功 經 驗 交 流 平 臺, 於 104 年 7 月 22 日 分 2 梯 次 舉 辦 各 部 會 性 別 平 等 專 案 小 組 交 流 會 竣 事, 計 有 51 位 機 關 代 表 及 內 外 聘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與 會 ; 另 於 8 月 26 日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國 際 研 討 會, 共 計 169 人 參 訓 ( 四 ) 加 強 推 動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 為 貫 徹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於 104 年 5 月 7 日 訂 定 行 政 院 所 屬 及 地 方 204
其 他 政 務 主 管 機 關 推 動 員 工 協 助 方 案 評 鑑 計 畫 暨 評 鑑 表, 經 辦 理 2 階 段 評 鑑 作 業 後, 業 核 定 公 布 評 鑑 結 果, 並 於 11 月 30 日 舉 行 頒 獎 典 禮, 共 11 個 機 關 獲 表 彰 ( 五 ) 強 化 培 育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力 : 1 為 提 升 中 央 及 地 方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專 業 及 管 理 職 能, 針 對 中 央 機 關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辦 理 國 家 政 務 研 究 班 高 階 領 導 研 究 班 績 效 管 理 研 習 班 環 境 洞 察 研 習 班 風 險 管 理 研 習 班 等 班 次, 本 期 共 計 辦 理 24 班, 計 培 訓 693 人 ; 針 對 地 方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辦 理 地 方 政 務 研 究 班 地 方 領 導 研 究 班 地 方 決 策 研 究 班 地 方 機 關 科 長 班 問 題 分 析 研 習 班 團 隊 建 立 研 習 班 及 績 效 管 理 研 習 班 等 班 次, 共 計 辦 理 42 班, 計 培 訓 1,116 人 ; 另 為 持 續 學 習, 並 辦 理 5 場 次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國 內 外 培 訓 班 各 班 回 流 課 程, 共 計 232 人 次 參 與 2 已 核 定 104 年 度 出 國 進 修 之 中 高 階 公 務 人 員, 包 括 高 階 人 員 出 國 短 期 研 習 4 人 優 秀 公 務 人 員 赴 國 外 進 修 博 士 學 位 3 人 及 出 國 專 題 研 究 10 人 ( 六 ) 加 強 在 職 研 習 : 1 有 效 提 升 公 務 人 員 外 語 能 力 : 本 期 辦 理 日 語 類 進 階 班 英 語 類 初 級 班 及 英 語 類 中 級 班 等 共 3 期, 計 結 訓 64 人 ; 此 外, 亦 透 過 數 位 學 習 管 道 加 強 公 務 人 員 外 語 能 力,,, e 等 公 務 園 學 習 網 提 供 107 門 英 語 類 線 上 課 程 及 1 門 日 語 類 線 上 課 程,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通 過 學 習 認 證 時 數 達 4 萬 8,612 小 時 2 加 強 地 方 公 務 人 員 培 訓 與 數 位 學 習 : 本 期 辦 理 地 方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323 班 次, 計 培 訓 2 萬 5,447 人 ; 其 中 採 在 地 方 式, 辦 理 兼 任 兼 辦 人 事 業 務 人 員 研 習 班 終 身 學 習 講 堂 巡 迴 研 習 等, 共 計 辦 理 25 場, 調 訓 3,032 人 ; ; ; e 學 中 心 數 位 學 習 平 臺 計 提 供 974 門 1,506 小 時 數 位 學 習 課 程, 登 錄 網 站 會 員 數 為 31 萬 1,156 156 人, 其 中 公 務 人 員 計 26 萬 2,675 人, 約 占 84.42 %, 另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通 過 學 習 認 證 時 數 達 449 萬 8,725 小 時 ( 七 ) 辦 理 多 項 創 新 福 利 措 施 : 1 築 巢 優 利 貸 - 全 國 公 教 員 工 房 屋 貸 款, 自 104 年 1 月 承 作,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6,620 人 辦 貸, 貸 放 金 額 達 447 億 餘 元 2 貼 心 相 貸 - 公 教 員 工 消 費 性 貸 款, 自 104 年 7 月 承 作,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6,768 人 辦 貸, 貸 放 金 額 約 45 億 元 3 闔 家 安 康 - 全 國 公 教 員 工 自 費 團 體 意 外 保 險, 自 104 年 4 月 承 作,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8 萬 9,037 人 ( 含 眷 屬 ) 投 保 4 健 康 99 - 全 國 公 教 健 檢 方 案, 自 104 年 1 月 承 作,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77 家 院 所 加 入 健 檢 行 列, 均 以 3,500 元 之 優 惠 價 格 提 供 多 項 基 本 檢 查 項 目 之 健 檢 服 務, 本 期 計 有 2 萬 7,909 人 受 檢 ( 八 ) 推 動 跨 域 策 略 性 人 力 資 源 系 統 : 20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1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完 成 全 國 各 主 管 機 關 網 際 網 路 版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WebHR) 導 入 工 作, 導 入 機 關 總 數 共 計 7,84,842 個, 並 完 成 地 方 機 關 組 織 編 制 資 料 之 蒐 集, 於 資 料 整 合 流 程 簡 化 及 節 省 經 費 等 各 面 向 均 具 效 益 2 全 國 公 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作 業 整 合 平 臺 於 104 年 7 月 1 日 正 式 上 線 供 各 機 關 使 用, 並 將 支 領 退 撫 給 與 之 人 員 或 其 遺 族 查 驗 作 業 由 每 2 個 月 1 次 調 整 為 每 月 1 次,104 年 度 中 秋 節 (9 月 27 日 ) 慰 問 金 並 已 順 利 完 成 發 放 作 業, 有 效 減 輕 人 事 人 員 查 驗 工 作, 且 減 少 溢 發 情 形 三 研 究 設 計 及 管 制 考 核 ( 一 ) 活 化 公 共 資 訊 與 知 識, 提 升 政 府 策 略 思 維 能 力 : 1 推 動 計 畫 作 業 及 審 議 計 畫 : 辦 理 重 要 中 長 程 社 會 發 展 類 計 畫 審 議 工 作,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審 議 完 成 教 育 部 5 歲 幼 兒 免 學 費 教 育 計 畫 等 76 案 2 推 動 政 府 雲 端 服 務, 強 化 資 源 整 合 共 享 環 境 : 推 動 機 關 資 料 中 心 集 中 減 量, 協 調 相 關 機 關 推 動 政 府 雲 端 創 新 應 用 服 務 ; 強 化 政 府 入 口 網 資 訊 公 開 與 民 意 互 動 服 務, 彙 整 逾 1 萬 2,000 筆 申 辦 表 單 及 3,100 項 網 路 申 辦 服 務 資 訊, 並 蒐 錄 中 央 及 地 方 機 關 逾 500 項 行 動 化 應 用 軟 體 服 務 ( 二 ) 精 進 施 政 績 效 管 理, 落 實 政 府 對 民 眾 之 承 諾 : 1 105 年 度 施 政 計 畫 : 本 院 105 年 度 施 政 計 畫 已 配 合 105 年 度 中 央 政 府 總 預 算 案 修 正 並 分 行 各 機 關 2 重 要 專 案 追 蹤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本 院 院 長 於 院 會 提 示 及 訪 視 指 示 事 項 列 管 案 件 完 成 比 率 達 92% 此 外, 針 對 執 行 進 度 落 後 個 案, 瞭 解 其 落 後 原 因, 並 視 需 要 辦 理 查 證, 督 促 主 辦 機 關 於 期 限 內 完 成 3 重 要 計 畫 管 考 :10 105 年 度 本 院 所 屬 各 機 關 個 案 計 畫 計 1,300 餘 項 ( 不 含 涉 及 機 密 性 計 畫 ), 全 數 納 入 三 級 管 考 體 系 分 級 管 考 ; 其 中 由 本 院 管 制 61 項, 除 定 期 檢 討 執 行 進 度, 並 不 定 期 規 劃 就 輿 情 關 注 或 重 大 落 後 計 畫 辦 理 實 地 查 證 作 業 ( 三 ) 強 化 政 策 統 合 協 調 機 制, 進 行 政 府 一 體 之 組 織 改 造 : 1 截 至 貴 院 第 8 屆 會 期 結 束, 已 完 成 23 個 部 會 及 所 屬 組 織 法 案 之 立 法 作 業, 另 尚 有 6 個 部 會 及 所 屬 44 項 組 織 法 案 待 完 成 立 法 同 時, 為 完 成 組 改 配 套 作 業, 行 政 院 功 能 業 務 與 組 織 調 整 暫 行 條 例 第 21 條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12 月 8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2 月 23 日 公 布, 將 施 行 期 限 延 至 107 年 1 月 31 日 止 2 發 展 行 動 電 子 化 政 府, 主 動 提 供 民 眾 優 質 服 務 : (1) 推 動 itaiwan 中 央 行 政 機 關 室 內 公 共 區 域 免 費 無 線 上 網 服 務 與 地 方 政 府 帳 號 整 合 作 業,104 年 8 月 已 與 教 育 部 校 園 無 線 上 網 漫 遊, 並 提 供 境 外 旅 客 帳 號 線 上 申 請 及 開 通, 並 加 強 與 原 民 會 偏 鄉 部 落 民 間 業 者 合 作 建 立 帳 號 雙 向 漫 遊 機 制,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206
其 他 政 務 止, 已 於 全 國 建 置 近 9,000 個 熱 點, 使 用 人 次 逾 1.2 億 人 次, 註 冊 人 數 逾 300 萬 人, 境 外 旅 客 註 冊 人 次 逾 30 萬 人 次 ; 自 104 年 12 月 底 於 全 國 郵 局 公 立 圖 書 館 及 博 物 館 等 文 教 館 所 設 置 手 機 充 電 站 服 務 ; 推 廣 數 位 生 活 儀 表 板 服 務, 整 合 中 央 及 地 方 跨 機 關 政 府 資 訊, 加 值 應 用 Open Data, 提 供 在 地 化 生 活 地 圖 服 務,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會 員 數 超 過 91 萬 人, 個 人 訊 息 訂 閱 數 逾 216 萬 筆 (2) 推 動 政 府 與 民 眾 運 用 社 群 網 路, 探 求 民 意 與 廣 徵 社 會 多 元 意 見, 自 99 年 起 陸 續 輔 導 各 機 關, 以 社 群 媒 體 作 為 政 府 與 民 眾 溝 通 之 橋 梁, 截 至 104 年 底 止, 本 院 所 屬 中 央 三 級 以 上 行 政 機 關 合 計 導 入 449 個 Web 2.0 2 應 用 ; 地 方 政 府 及 所 屬 機 關 合 計 導 入 416 個 Web 2.0 相 關 應 用 3 持 續 推 動 政 府 服 務 流 程 改 造, 提 升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 (1) 全 面 推 廣 政 府 服 務 流 程 改 造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本 院 政 府 服 務 流 程 改 造 推 動 小 組 共 成 立 免 戶 籍 謄 本 圈 e 化 宅 配 圈 等 24 個 工 作 圈, 並 持 續 鼓 勵 各 機 關 規 劃 流 程 改 造 工 作, 如 金 管 會 金 融 科 技 便 民 圈 故 宮 故 宮 教 育 頻 道 圈 等 (2) 創 新 精 進 政 府 服 務 : 設 置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已 完 成 7 屆 評 獎, 共 有 1,143 143 個 中 央 及 地 方 機 關 參 獎, 並 評 選 出 203 個 優 質 服 務 機 關 ( 四 ) 促 進 政 府 透 明 化, 協 助 民 眾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 1 網 路 溝 通 與 優 化 施 政 規 劃 : 賡 續 推 動 網 路 溝 通 與 優 化 施 政 規 劃 案, 以 觀 念 溝 通 行 動 落 實 應 用 大 數 據 優 化 政 府 施 政 作 為 政 府 善 用 網 路 與 民 眾 溝 通 及 優 化 施 政 之 策 略, 並 充 分 結 合 網 路 與 實 體 資 源, 讓 各 項 政 策 之 推 動 發 揮 最 大 綜 效 2 推 動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 本 院 及 中 央 各 二 級 機 關 已 建 立 資 料 開 放 諮 詢 小 組, 並 精 進 資 料 開 放 授 權 條 款 訂 定 開 放 資 料 集 標 準 規 範 建 立 政 府 與 民 間 資 料 中 心 協 作 模 式 ;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平 臺 (data.gov.tw) 已 擴 大 開 放 累 計 達 1 萬 3,375 項 資 料 集, 瀏 覽 超 過 957 萬 人 次, 下 載 逾 168 萬 人 次, 促 成 跨 機 關 資 料 整 合, 以 利 政 府 資 料 活 化 應 用, 並 開 放 國 道 電 子 計 程 收 費 不 動 產 實 價 登 錄 政 府 預 決 算 等 多 項 高 應 用 價 值 資 料, 開 放 知 識 基 金 會 公 布 104 年 資 料 開 放 評 比, 臺 灣 排 名 第 1 領 先 全 球, 整 體 推 動 成 果 獲 國 際 肯 定 3 公 共 政 策 網 路 參 與 :104 年 2 月 10 日 推 出 公 共 政 策 網 路 參 與 平 臺 (http http://join.gov.tw //join.gov.tw)4 項 網 路 參 與 服 務, 包 括 : : 政 策 諮 詢 ( 眾 開 講 ) 重 大 施 政 計 畫 ( 來 監 督 ) 公 民 提 議 ( 提 點 子 ) 及 首 長 信 箱 ( 找 首 長 ),,, 並 訂 定 公 共 政 策 網 路 提 議 試 辦 實 施 要 點,, 建 置 符 合 我 國 政 府 體 制 及 國 情 之 網 路 提 議 機 制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1) 眾 開 講 累 計 至 104 年 12 月 計 有 45 個 議 題 開 放 討 論 (2) 來 監 督 優 先 公 開 經 貿 國 是 會 議 追 蹤 事 項 11 項 指 標 性 議 題 或 計 畫 上 網 互 動 (3) 提 點 子 於 104 年 9 月 10 日 上 線 試 辦 6 個 月, 累 計 至 11 月 1 日 計 有 60 項 提 議, 其 中 已 有 2 個 提 議 成 案 20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4 推 動 行 政 院 公 報 新 制 : 行 政 機 關 制 ( 訂 ) 定 修 正 廢 止 法 規 時, 其 發 布 日 期 與 公 報 出 刊 日 期 一 致 之 比 率,104 年 度 為 96.66%; 法 規 命 令 草 案 預 告 起 始 日 及 公 報 出 刊 日 一 致 且 草 案 預 告 達 7 日 以 上 之 合 格 比 率 為 100%;104 104 年 9 月 10 日 起 行 政 院 公 報 資 訊 網 新 增 英 文 版 電 子 報 訂 閱 服 務 法 規 命 令 草 案 預 告 中 英 文 對 照, 便 利 國 外 人 士 及 企 業 參 考 與 運 用 5 強 化 公 文 檔 案 管 理 與 應 用 效 能 : (1) 函 頒 電 子 公 文 節 能 減 紙 續 階 方 案 總 結 報 告,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計 有 5,548 個 機 關 學 校 實 施 公 文 線 上 簽 核 作 業, 全 國 實 施 線 上 簽 核 件 數 約 4,237 萬 件 ; 公 文 電 子 交 換 網 路 收 發 文 量 合 計 為 1 萬 1,020 萬 件 (2) 推 展 檔 案 管 理 各 類 培 訓,104 年 計 辦 理 ( 含 支 援 ) 實 體 課 程 達 80 訓 練 場 次, 參 訓 人 員 4,923 人 次 ; 另 數 位 學 習 課 程 自 101 年 1 月 起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累 計 學 員 人 數 逾 13 萬 9,000 人, 累 計 認 證 人 次 逾 9 萬 6,000 人 次 ; 另 辦 理 第 13 屆 機 關 檔 案 管 理 金 檔 獎 暨 金 質 獎 評 獎, 計 18 個 機 關 及 14 位 檔 案 管 理 人 員 獲 獎 (3) 促 進 檔 案 開 放 與 運 用,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國 家 檔 案 資 訊 網 累 計 公 布 國 家 檔 案 目 錄 逾 268 萬 筆, 上 網 瀏 覽 約 864 萬 人 次 ; 機 關 檔 案 目 錄 查 詢 網 彙 整 公 布 機 關 檔 案 目 錄 約 5 億 2,564 萬 筆, 上 網 瀏 覽 約 148 萬 人 次 ; 同 意 提 供 機 關 檢 調 及 人 民 申 請 應 用 國 家 檔 案 7 萬 2,911 件 四 通 訊 傳 播 ( 一 ) 促 進 數 位 匯 流 效 能 競 爭 : 1 持 續 推 動 數 位 匯 流 發 展 方 案, 截 至 104 年 第 3 季 止, 有 線 電 視 數 位 化 服 務 普 及 率 約 87.41% 2 深 化 通 傳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 (1)104 年 10 月 3 日 至 10 日 赴 美 國 華 盛 頓 特 區 出 席 國 際 傳 播 協 會 (IIC) 年 會 及 其 管 制 者 論 壇 (IRF), 與 美 加 英 澳 等 國 之 電 信 監 理 主 管 機 關 高 階 官 員 實 質 交 流 管 制 經 驗 (2)104 年 10 月 25 日 至 29 日 赴 香 港 參 加 亞 洲 有 線 暨 衛 星 廣 播 電 視 協 會 (CASBAA) 監 理 者 圓 桌 會 議 及 年 會, 與 美 國 韓 國 及 印 度 等 國 之 管 制 者 交 流 探 討 有 關 付 費 電 視 及 OTT 管 制 政 策, 並 探 討 促 進 網 路 安 全 保 護 品 牌 完 整 性 及 通 傳 產 業 匯 流 發 展 相 關 議 題 (3)104 年 11 月 24 日 至 27 日 赴 日 本 東 京 出 席 臺 日 經 濟 貿 易 會 議, 與 日 本 總 務 省 交 流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提 供 者 (ISP) 競 爭 環 境 合 理 化 及 網 路 互 連 頻 寬 價 格 合 理 化 等 議 題 3 中 華 電 信 103 年 全 區 ROADM 傳 輸 網 路 擴 充 建 設 103 年 區 域 彙 集 網 路 擴 充 建 設 103 年 FTTx 接 取 彙 集 網 路 擴 充 建 設 103 年 HiLink 網 路 擴 充 建 設 及 新 世 紀 資 通 103 年 交 換 機 網 路 (FIX NGN 交 換 機 ) 及 網 管 系 統 新 增 建 設 等 5 項 通 信 網 路 建 設 案, 分 別 於 104 年 8 月 10 月 及 11 月 經 通 傳 會 技 術 審 驗 合 格, 於 供 商 業 使 用 後 將 可 促 進 網 路 效 能 ( 二 ) 健 全 通 訊 傳 播 監 理 制 度 : 208
其 他 政 務 1 通 傳 會 於 104 年 11 月 23 日 第 671 次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不 予 換 發 全 球 一 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線 寬 頻 接 取 業 務 特 許 執 照, 相 關 用 戶 權 益 將 以 保 留 原 用 戶 號 碼 並 協 調 行 動 寬 頻 業 務 經 營 者 承 接 方 式 保 障 之 2 為 鼓 勵 媒 體 自 律,104 年 9 月 3 日 至 4 日 舉 辦 電 視 內 容 規 範 暨 營 運 管 理 交 流 座 談 會,,,, 邀 請 學 者 專 家 機 關 代 表 產 業 協 會 與 新 聞 頻 道 業 者, 共 同 探 討 重 大 社 會 案 件 之 新 聞 報 導 呈 現, 督 促 各 頻 道 業 者 謹 守 自 律 分 際, 提 升 內 容 品 質 3 為 協 助 廣 播 業 者 因 應 數 位 匯 流 環 境, 並 提 升 業 者 相 關 法 規 知 能 及 節 目 製 作 與 行 銷 能 力,104 年 6 月 30 日 7 月 23 日 8 月 27 日 及 10 月 1 日 分 區 舉 辦 廣 播 內 容 規 範 暨 製 播 交 流 研 討 會 4 104 年 傳 播 事 業 辦 理 無 線 廣 播 事 業 評 鑑 審 查 計 66 件 及 衛 星 廣 播 電 視 事 業 評 鑑 92 件, 並 完 成 審 查 衛 星 廣 播 電 視 事 業 申 設 33 件 及 換 照 33 件 5 廣 電 三 法 ( 廣 播 電 視 法 有 線 廣 播 電 視 法 衛 星 廣 播 電 視 法 ) 修 正 草 案, 業 於 104 年 12 月 18 日 經 貴 院 三 讀 通 過,105 年 1 月 6 日 公 布 ( 三 ) 維 護 國 民 及 消 費 者 權 益 : 1 為 遏 止 歹 徒 利 用 手 機 簡 訊 進 行 小 額 付 費 詐 騙, 積 極 參 與 跨 部 會 防 制 詐 騙 工 作 平 臺 邀 集 警 政 單 位 研 析 對 策 督 導 電 信 業 者 採 取 防 制 措 施 經 由 相 關 具 體 作 為, 詐 騙 案 件 數 由 103 年 6 月 最 高 發 生 之 468 件 大 幅 下 降, 至 104 年 12 月 發 生 件 數 為 6 件 2 為 加 速 我 國 寬 頻 用 戶 普 及 率,104 年 8 月 5 日 修 正 發 布 建 築 物 電 信 設 備 及 空 間 設 置 使 用 管 理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將 光 纖 設 施 納 入 一 定 規 模 以 上 之 建 築 物 必 備 設 備, 以 改 善 家 戶 端 光 纖 佈 設 瓶 頸 3 為 加 速 推 動 4G 網 路 基 礎 建 設, 已 依 本 院 頒 訂 推 動 公 有 建 物 及 土 地 設 置 基 地 臺 績 效 評 量 原 則,, 函 請 中 央 部 會 與 地 方 政 府 自 103 年 9 月 1 日 起, 定 期 填 報 基 地 臺 設 置 辦 理 進 度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公 務 機 關 ( 構 ) 累 積 釋 出 之 站 點 數 已 達 253 處 另 成 立 無 線 寬 頻 基 礎 建 設 小 組,, 並 持 續 召 開 會 議, 就 各 公 務 機 關 ( 構 ) 配 合 開 放 設 置 基 地 臺 之 情 形, 進 行 績 效 考 評 予 獎 勵, 以 提 升 基 地 臺 建 置 率, 俾 利 推 動 國 家 行 動 寬 頻 網 路 基 礎 建 設 政 策 4 依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與 權 益 保 障 法 第 46 條 規 定, 通 傳 會 邀 集 教 育 部 內 政 部 文 化 部 經 濟 部 及 衛 福 部 等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已 委 託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iwin 網 路 內 容 防 護 機 構,, 執 行 成 果 摘 要 如 下 : (1) 擴 大 iwin 熱 線 電 話 服 務 (02-33931885) 33931885), 除 提 供 家 長 對 於 兒 童 及 少 年 網 路 成 癮 霸 凌 等 問 題 協 助 外, 亦 受 理 民 眾 網 路 霸 凌 申 訴 案 件, 並 提 供 相 關 管 道 諮 詢 服 務, 以 爭 取 在 第 一 時 間 疏 導 網 路 霸 凌 所 造 成 之 傷 害 ; 另 促 成 國 內 外 主 要 社 群 媒 體 業 者 ( 如 Facebook Yahoo! 奇 摩 等 ) 提 供 網 路 霸 凌 申 訴 管 道, 並 與 iwin 反 霸 凌 專 區 網 頁 作 介 接 (2)104 年 至 50 所 各 級 學 校 及 10 家 機 構 辦 理 宣 導 保 護 兒 少 上 網 安 全 相 關 概 念, 共 同 參 與 網 209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路 內 容 觀 察 及 通 報 工 作 (3)104 年 共 受 理 6,785 件 網 路 內 容 相 關 申 訴 案, 其 中 5,580 件 涉 及 兒 少 身 心 健 康 議 題, 而 5,580 件 中 以 色 情 猥 褻 類 型 案 件 5,188 件 占 絕 大 部 分 ( 約 92.97%) 5 104 年 傳 播 內 容 申 訴 網 民 眾 陳 情 廣 電 媒 體 案 件 計 2,465 件, 對 於 尚 未 明 顯 構 成 違 法 要 件 之 案 件, 依 行 政 程 序 函 請 業 者 改 進 ; 至 已 違 反 廣 電 相 關 法 令 者, 則 依 法 核 處 6 為 加 速 我 國 行 動 寬 頻 (4G) 服 務 發 展, 通 傳 會 於 104 年 進 行 行 動 寬 頻 業 務 2500MHz 及 2600MHz 頻 段 釋 照 競 價 作 業, 本 次 競 價 得 標 價 總 計 279.25 億 元, 本 次 釋 出 之 頻 譜 資 源, 將 可 提 升 國 人 高 速 行 動 上 網 速 率 7 104 年 8 月 27 日 發 布 行 動 寬 頻 業 務 經 營 者 使 用 他 經 營 者 接 取 網 路 之 事 業 計 畫 書 監 理 要 點,, 使 4G 業 者 間 以 共 同 建 設 方 式 降 低 布 建 成 本 及 與 其 他 業 者 接 取 網 路 等 方 式, 以 達 有 效 提 供 優 質 服 務 ( 四 ) 提 升 多 元 文 化 尊 重 弱 勢 : 為 鼓 勵 電 視 業 者 製 播 適 齡 兒 童 節 目, 協 助 家 長 為 其 未 成 年 子 女 選 擇 合 適 收 視 之 電 視 節 目, 委 託 辦 理 適 齡 兒 童 電 視 節 目 評 選 活 動, 並 於 104 年 12 月 5 日 公 布 104 年 度 下 半 年 獲 得 適 齡 兒 童 電 視 節 目 標 章 之 節 目 名 單 五 公 平 交 易 ( 一 ) 依 法 審 理 涉 法 案 件 : 本 期 公 平 會 收 辦 涉 及 公 平 交 易 法 及 多 層 次 傳 銷 管 理 法 之 各 類 檢 舉 案 申 請 聯 合 行 為 案 申 報 結 合 案 請 釋 案 及 主 動 調 查 案 件, 共 計 1,104 件, 同 期 處 理 結 案 1,182 件, 其 中 80 件 經 公 平 會 委 員 會 議 決 議 處 分, 計 發 出 93 件 處 分 書, 裁 處 罰 鍰 金 額 扣 除 被 撤 銷 罰 鍰 後 計 58 億 3,081 萬 元 ( 二 ) 查 處 重 大 涉 法 案 件 : 1 處 分 鋁 質 電 容 器 業 者 日 商 Nippon Chemi-Con Con Corporation 香 港 商 Hongkong Chemi-Con Con Limited 台 灣 佳 美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日 商 Rubycon Corporation 日 商 ELNA Co., Ltd. 香 港 商 SANYO Electric (Hong Kong) Ltd. 香 港 商 Nichicon (Hong Kong) Ltd. 等 7 家 業 者, 以 及 鉭 質 電 容 器 業 者 日 商 NEC TOKIN Corporation 美 商 Vishay Polytech Co., Ltd. 日 商 Matsuo Electric Co.,Ltd. 等 3 家 業 者 藉 共 同 參 與 會 議 或 雙 邊 聯 繫, 交 換 價 格 數 量 產 能 及 對 客 戶 之 因 應 等 競 爭 敏 感 資 訊, 達 成 限 制 競 爭 之 合 意, 足 以 影 響 我 國 各 該 相 關 電 容 器 市 場 之 供 需 功 能 案 2 處 分 香 港 商 三 洋 聯 合 有 限 公 司 商 用 設 備 分 公 司 與 翔 菱 冷 凍 空 調 設 備 有 限 公 司 就 國 內 大 型 量 販 店 冷 凍 冷 藏 改 裝 設 備 招 標 案 達 成 圍 標 合 意 並 據 以 實 施 案 3 處 分 魚 中 魚 水 族 寵 物 有 限 公 司 等 7 家 寵 物 食 品 及 用 品 通 路 業 者 共 同 決 定 不 從 事 價 格 競 爭, 並 請 上 游 供 應 商 對 於 不 配 合 者 予 以 管 控 斷 貨 等 違 反 公 平 交 易 法 規 定 案 4 處 分 台 灣 大 車 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 別 取 得 全 球 商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達 到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三 分 210
其 他 政 務 之 一 以 上, 以 及 天 網 商 務 有 限 公 司 出 資 額 達 到 有 表 決 權 資 本 總 額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且 得 直 接 控 制 全 球 商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天 網 商 務 有 限 公 司 之 業 務 經 營 及 人 事 任 免, 應 申 報 結 合 而 未 申 報 案 5 處 分 中 台 資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合 約 限 制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廢 錐 管 玻 璃 交 易 對 象 交 易 數 量 及 營 運 計 畫 等 限 制 競 爭 情 事 案 6 處 分 東 誠 國 際 仲 介 經 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募 東 森 房 屋 加 盟, 未 於 締 結 加 盟 經 營 關 係 前, 以 書 面 揭 露 加 盟 重 要 資 訊 案 7 處 分 香 港 商 世 界 健 身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不 當 購 買 競 爭 對 手 營 業 表 徵 之 關 鍵 字 廣 告 行 為 案 8 處 分 寶 登 建 設 開 發 有 限 公 司 銷 售 大 學 上 院 建 案, 其 廣 告 所 載 之 A3~A7 格 局 平 面 圖 將 法 定 空 地 及 陽 台 位 置 以 虛 線 表 示, 標 示 作 為 室 內 空 間 之 一 部 分, 就 商 品 之 內 容 及 用 途 為 虛 偽 不 實 及 引 人 錯 誤 之 表 示 案 9 處 分 奇 異 恩 典 貴 金 屬 有 限 公 司 從 事 多 層 次 傳 銷, 變 更 銷 售 商 品 品 項 傳 銷 制 度 及 傳 銷 商 參 加 條 件, 未 於 實 施 前 依 法 向 公 平 會 報 備 ; 從 事 多 層 次 傳 銷, 招 募 限 制 行 為 能 力 人 為 傳 銷 商 時, 未 事 先 取 得 其 法 定 代 理 人 書 面 允 許 等 違 反 多 層 次 傳 銷 管 理 法 案 10 處 分 慶 云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從 事 多 層 次 傳 銷, 未 依 法 定 期 限 處 理 傳 銷 商 解 除 與 終 止 契 約 之 退 出 退 貨 案 11 附 負 擔 許 可 僑 泰 興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37 家 業 者 申 請 延 展 聯 合 採 購 合 船 進 口 小 麥 期 限 至 109 年 9 月 30 日 止 ( 三 ) 跨 部 會 合 作 查 處 不 法 行 為 : 1 為 防 範 雲 端 網 路 跨 國 吸 金 不 法 行 為, 公 平 會 邀 集 法 務 部 檢 察 司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金 管 會 銀 行 局 及 通 傳 會 等 相 關 機 關 召 開 會 議, 研 訂 防 範 合 作 機 制 2 另 公 平 會 邀 集 農 委 會 召 開 研 商 壟 斷 及 操 縱 農 產 品 價 格 等 案 件 業 務 協 調 會 議 ( 四 ) 研 修 市 場 競 爭 規 範 : 1 訂 定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對 於 中 止 調 查 案 件 之 處 理 原 則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卷 宗 閱 覽 須 知 檢 舉 違 法 聯 合 行 為 獎 金 發 放 辦 法 及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對 於 汽 車 零 ( 配 ) 件 交 易 案 件 之 處 理 原 則 反 托 拉 斯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2 修 正 公 平 交 易 法 施 行 細 則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結 合 案 件 審 查 辦 法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對 於 令 為 刊 登 更 正 廣 告 案 件 之 處 理 原 則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對 於 金 融 業 之 規 範 說 明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對 於 國 內 個 體 加 油 站 業 者 申 請 聯 合 購 油 案 件 之 處 理 原 則 聯 合 行 為 許 可 申 請 須 知 多 層 次 傳 銷 管 理 法 施 行 細 則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對 於 國 內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事 業 結 合 聯 合 行 為 案 件 之 處 理 原 則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對 於 事 業 發 侵 害 著 作 權 商 標 權 或 專 利 權 警 告 函 案 件 之 處 理 原 則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對 於 不 動 產 經 紀 業 之 規 範 說 明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211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會 對 於 流 通 事 業 之 規 範 說 明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對 於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科 書 銷 售 行 為 之 規 範 說 明 ( 五 ) 宣 揚 公 平 交 易 理 念 : 1 舉 辦 公 平 交 易 法 及 多 層 次 傳 銷 管 理 法 法 規 說 明 會, 共 計 自 行 舉 辦 30 場 次, 請 地 方 機 關 協 助 辦 理 15 場 次, 其 他 受 邀 講 授 公 平 會 主 管 法 規 10 場 次 2 舉 辦 第 22 屆 競 爭 政 策 與 公 平 交 易 法 學 術 研 討 會,, 增 進 國 內 競 爭 政 策 相 關 學 術 研 究, 提 升 我 國 公 平 交 易 法 理 論 與 實 務 之 發 展 ( 六 ) 推 展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 1 參 與 競 爭 法 國 際 論 壇 : 本 期 除 積 極 參 與 經 濟 合 作 發 展 組 織 (OECD)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APEC) 國 際 競 爭 網 絡 (ICN) 等 國 際 組 織 會 議 外, 並 派 員 赴 菲 律 賓 韓 國 比 利 時 俄 羅 斯 哥 倫 比 亞 法 國 土 耳 其 及 美 國 出 席 相 關 競 爭 政 策 國 際 會 議 研 討 會 或 學 術 座 談 會 等, 持 續 強 化 參 與 競 爭 法 國 際 組 織 或 重 要 會 議, 交 流 彼 此 法 制 與 執 法 經 驗 2 進 行 雙 邊 交 流 合 作 : 與 哥 倫 比 亞 工 商 總 署 完 成 簽 屬 競 爭 法 適 用 瞭 解 備 忘 錄 ; 與 日 本 完 成 簽 署 亞 東 關 係 協 會 與 公 益 財 團 法 人 交 流 協 會 間 關 於 競 爭 法 適 用 瞭 解 備 忘 錄 赴 越 南 胡 志 明 市 參 加 第 11 屆 東 亞 競 爭 政 策 高 峰 會 議 及 第 9 屆 東 亞 競 爭 法 與 政 策 會 議 期 間, 與 澳 洲 競 爭 及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日 本 公 平 交 易 委 員 會 及 印 尼 商 業 競 爭 監 督 委 員 會, 就 臺 澳 臺 日 臺 印 國 際 事 務 交 流 合 作 與 競 爭 法 現 況 廣 泛 交 換 意 見 3 提 供 競 爭 法 技 術 援 助 : 與 東 南 亞 各 國 競 爭 法 主 管 機 關 在 馬 來 西 亞 吉 隆 坡 舉 辦 之 打 擊 卡 特 爾 與 濫 用 市 場 優 勢 地 位 之 有 效 工 具 會 議 進 行 實 質 交 流 ; 另 派 員 赴 日 本 東 京 擔 任 競 爭 法 與 競 爭 政 策 訓 練 課 程 講 師, 協 助 區 域 競 爭 政 策 之 發 展 與 新 興 競 爭 法 主 管 機 關 執 法 能 力 之 建 置 六 消 費 者 保 護 ( 一 ) 辦 理 消 費 者 保 護 宣 導 及 教 育 訓 練 工 作, 提 升 消 費 者 自 覺 意 識 : 1 104 年 度 消 費 者 保 護 系 列 活 動 : 本 期 辦 理 完 成 消 保 大 會 考 網 路 競 賽 活 動 消 保 大 家 談 議 題 票 選 與 咖 啡 座 談 活 動 高 齡 者 教 育 師 資 培 訓 與 推 廣 活 動 (2 場 次 ) 世 界 消 費 者 日 健 康 飲 食 展 示 主 題 宣 導 活 動 消 費 者 權 益 報 導 獎 活 動 與 製 作 宣 導 摺 頁 及 短 片 各 2 款 等 2 104 年 度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 本 期 完 成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104 年 度 與 本 院 合 辦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工 作 計 畫 核 銷 作 業 ; 以 及 於 人 事 總 處 地 方 行 政 研 習 中 心 司 法 官 學 院 辦 理 完 成 104 年 度 消 費 者 保 護 教 育 行 政 人 員 基 礎 班 及 消 保 法 實 務 研 究 班 第 18 期,, 以 培 訓 各 地 方 政 府 消 費 者 保 護 相 關 行 政 人 員 消 保 志 工 消 費 者 保 護 團 體 及 司 法 相 關 人 員 等 有 關 人 員 ( 二 ) 研 訂 高 齡 者 消 費 生 活 保 護 政 策 綱 領 草 案 : 因 應 高 齡 化 社 會 來 臨, 參 酌 國 內 外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及 召 開 研 商 會 議, 研 訂 完 成 本 草 案, 並 已 提 報 105 年 1 月 份 之 本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會 審 議 通 過 212
其 他 政 務 ( 三 ) 協 調 處 理 重 大 消 費 糾 紛 事 件 : 本 期 協 調 處 理 釐 清 真 相 達 文 西 畫 展 相 關 爭 議 工 研 醋 產 品 混 充 過 期 品 案 團 購 網 酷 朋 (GROUPON) 結 束 營 業 德 國 福 斯 汽 車 疑 似 排 氣 量 數 據 造 假 案 及 LINE 即 時 通 訊 軟 體 衍 生 消 費 爭 議 等 7 案 ( 四 ) 協 調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對 影 響 消 費 者 權 益 事 件 建 立 處 理 機 制 : 1 指 定 主 管 機 關 : 本 期 針 對 事 權 不 清 之 業 務, 指 定 經 濟 部 為 一 般 防 蚊 產 品 之 主 管 機 關, 迄 今 共 協 調 指 定 67 項 業 務 2 召 開 研 商 會 議 : 本 期 計 召 開 防 蚊 產 品 之 主 管 機 關 ( 共 2 次 ) 福 祉 車 因 免 貨 物 稅, 利 益 反 映 至 售 價 之 可 行 性 國 內 地 區 發 生 疫 情 天 災 等 之 旅 客 權 益 維 護 事 宜 研 商 國 外 旅 遊 警 示 機 制 會 議 玩 具 槍 商 品 分 工 管 理 事 宜 食 品 玩 具 及 玩 具 食 品 品 質 檢 驗 及 標 示 查 核 結 果 家 用 固 定 式 瓦 斯 器 具 管 理 之 召 集 機 關 等 14 次 會 議 ( 五 ) 辦 理 穩 定 物 價 相 關 措 施 : 1 嚴 密 監 測 民 生 物 價 : 本 期 除 定 期 前 往 6 大 賣 場 訪 查 17 項 民 生 必 需 品 價 格 於 颱 風 來 襲 前 後 訪 查 蔬 果 價 格 外, 另 於 中 秋 節 前 派 員 訪 查 7 大 量 販 店 超 市 及 4 大 便 利 商 店 共 123 件 月 餅 價 格, 並 提 報 穩 定 物 價 小 組 會 議 2 強 化 民 生 物 價 資 訊 之 揭 露 : 於 物 價 資 訊 看 板 平 臺 內 建 置 15 項 民 生 必 需 品 賣 場 月 均 價 參 考 資 訊,, 公 布 若 干 較 知 名 品 牌 產 品 於 個 別 賣 場 之 每 月 平 均 價 格, 讓 消 費 者 知 悉 類 似 產 品 之 價 格 變 化, 並 可 做 為 比 價 之 參 考 另 於 該 平 臺 內, 亦 集 結 民 生 相 關 之 商 品 油 電 瓦 斯 水 等 價 格, 提 供 多 元 物 價 查 詢 3 參 與 穩 定 物 價 小 組 會 議 : 本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處 ( 以 下 簡 稱 消 保 處 ) 於 本 院 穩 定 物 價 小 組 會 議 中 提 報 民 生 物 價 訪 查 結 果, 並 從 消 費 者 角 度 提 供 相 關 研 析 意 見, 供 政 策 制 訂 之 參 考 ( 六 ) 發 布 消 費 資 ( 警 ) 訊 : 本 期 計 發 布 公 布 大 型 及 連 鎖 圖 書 業 者 公 共 安 全 及 圖 書 禮 券 定 型 化 契 約 查 核 結 果 不 肖 業 者 沒 花 招, 安 心 補 習 不 煩 惱! 觀 光 旅 館 線 上 訂 房 契 約 合 格 率 九 成 食 品 玩 具 及 玩 具 食 品 檢 測 結 果 出 爐! 公 布 市 售 筆 記 型 電 腦 品 質 檢 測 及 標 示 查 核 結 果! 公 布 市 售 口 罩 標 示 查 核 結 果 行 政 院 消 保 處 密 切 注 意 酷 朋 (GROUPON) 結 束 營 業 之 消 費 者 保 護 措 施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消 費 者 文 教 基 金 會 第 10 次 評 定 為 優 良 消 保 團 體! 指 定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為 母 乳 儲 存 容 器 主 管 機 關 行 政 院 消 保 處 持 續 關 注 LINE 衍 生 消 費 爭 議 之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搭 船 往 返 本 島 與 離 島 交 通 將 更 有 保 障 行 政 院 消 保 處 公 布 市 售 兒 童 帳 篷 品 質 檢 測 及 標 示 查 核 結 果 公 布 省 電 燈 泡 瓦 數 發 光 效 率 及 標 示 查 核 檢 測 結 果! 行 政 院 消 保 處 要 求 導 正 防 蚊 產 品 資 訊 亂 象 承 辦 尾 牙 餐 廳 之 建 管 消 防 衛 生 安 全 及 定 型 化 契 約 範 本 查 核 結 果! 及 通 訊 交 易 7 日 解 除 權 例 外 規 定 自 10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等 57 則 ( 七 ) 完 成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授 權 子 法 修 正 : 因 應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公 布 之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部 分 條 文, 進 行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施 行 細 則 與 通 訊 交 易 解 除 權 合 理 例 外 情 事 適 用 準 則 之 修 213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訂 工 作 ( 八 ) 審 議 定 型 化 契 約 範 本 及 查 核 : 本 期 審 議 完 成 遊 覽 車 租 賃 定 型 化 契 約 範 本 修 正 草 案 國 內 固 定 航 線 載 客 船 舶 乘 客 運 送 定 型 化 契 約 範 本 修 正 草 案 與 遊 覽 車 租 賃 草 案 餐 飲 業 等 商 品 ( 服 務 ) 禮 券 修 正 草 案 國 內 固 定 航 線 載 客 船 舶 乘 客 運 送 草 案 短 期 補 習 班 補 習 服 務 契 約 書 範 本 暨 其 應 記 載 及 不 得 記 載 事 項 修 正 草 案 等 定 型 化 契 約 應 記 載 及 不 得 記 載 事 項 訂 定 或 修 正 工 作, 以 平 衡 契 約 雙 方 之 權 益 與 資 訊 另 為 瞭 解 定 型 化 契 約 公 告 落 實 情 形, 並 辦 理 兒 童 課 後 照 顧 服 務 中 心 酒 類 產 品 標 示 等 定 型 化 契 約 之 查 核, 對 於 不 合 格 部 分, 已 請 主 管 機 關 促 請 業 者 改 善 ( 九 ) 消 保 官 針 對 重 要 民 生 議 題 進 行 查 核 : 1 聯 合 地 方 政 府 消 保 官 共 同 進 行 查 核 : 本 期 辦 理 完 成 大 型 及 連 鎖 圖 書 業 者 公 共 安 全 及 圖 書 禮 券 定 型 化 契 約 等 事 項 之 聯 合 查 核 承 辦 尾 牙 餐 廳 之 建 管 消 防 及 衛 生 安 全 查 核 及 民 宿 公 共 安 全 經 營 管 理 及 個 別 旅 客 直 接 訂 房 定 型 化 契 約 聯 合 查 核 3 案, 發 掘 問 題 及 促 請 業 者 改 進 並 建 立 預 防 措 施 2 消 保 官 專 案 查 驗 : 本 期 辦 理 完 成 市 售 水 果 農 藥 殘 留 檢 驗 市 售 吸 管 衛 生 安 全 檢 測 及 標 示 查 核 市 售 面 膜 微 生 物 防 腐 劑 及 標 示 查 核 檢 測 市 售 口 罩 標 示 查 核 市 售 兒 童 帳 篷 品 質 檢 測 及 標 示 查 核 燈 泡 瓦 數 使 用 時 數 及 標 示 查 核 檢 測 市 售 筆 記 型 電 腦 內 建 軟 體 資 訊 安 全 檢 測 USB 電 源 供 應 器 品 質 檢 測 與 標 示 查 核 市 售 汽 車 點 菸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品 質 檢 測 及 標 示 查 核 連 鎖 餐 廳 兒 童 餐 營 養 成 分 市 售 家 庭 用 聚 氯 乙 烯 塑 膠 手 套 檢 驗 及 標 示 查 核 非 木 質 手 杖 檢 測 等 12 項, 並 提 出 建 議 以 督 促 主 管 機 關 改 進 消 費 者 保 護 措 施 ( 十 ) 協 助 消 保 團 體 提 起 團 體 訴 訟 : 1 對 主 張 因 黑 心 油 品 事 件, 可 能 造 成 身 體 或 健 康 損 害 之 消 費 者, 及 申 請 退 費 未 獲 業 者 妥 適 處 理 之 消 費 者, 已 協 調 2 個 優 良 消 保 團 體 ( 消 費 者 文 教 基 金 會 及 台 灣 消 費 者 保 護 協 會 ) 為 渠 等 受 害 消 費 者 提 起 團 體 訴 訟, 消 費 者 文 教 基 金 會 已 於 104 年 4 月 15 日 針 對 頂 新 等 51 家 業 者, 向 臺 灣 臺 北 地 方 法 院 及 臺 灣 新 北 地 方 法 院 提 起 團 體 訴 訟 ; 台 灣 消 保 協 會 則 於 7 月 10 日 針 對 強 冠 等 4 家 業 者, 向 臺 灣 高 雄 地 方 法 院 臺 灣 臺 南 地 方 法 院 及 臺 灣 彰 化 地 方 法 院 提 起 團 體 訴 訟 2 協 調 消 費 者 文 教 基 金 會 協 助 八 仙 樂 園 粉 塵 暴 燃 案 受 害 者 提 出 團 體 訴 訟 ( 十 一 ) 扶 植 獎 助 消 費 者 保 護 團 體 :104 年 度 獎 勵 中 華 民 國 消 費 者 文 教 基 金 會 等 6 個 團 體 134 萬 9,340 元 ; 補 助 崔 媽 媽 基 金 會 等 5 個 團 體 35 萬 5,000 元 另 補 助 中 華 民 國 消 費 者 文 教 基 金 會 辦 理 八 仙 樂 園 粉 塵 暴 燃 案 團 體 訴 訟 經 費 65 萬 元 ( 十 二 ) 受 理 消 費 諮 詢 及 申 訴 服 務 統 計 : 本 期 受 理 貴 院 委 員 關 切 協 調 之 消 費 申 訴 案 38 件 消 保 處 消 費 者 中 心 受 理 電 話 諮 詢 案 件 6,604 件 ; 民 眾 親 自 來 訪 之 申 訴 服 務 案 件 17 件 一 般 諮 詢 案 件 214
其 他 政 務 16 件 ; 以 及 現 場 法 律 服 務 案 件 49 件, 共 計 6,724 件 ( 十 三 ) 積 極 加 強 國 際 合 作 及 交 流 活 動 : 本 期 派 員 出 席 104 年 10 月 13 日 至 15 日 於 英 國 舉 行 之 國 際 消 費 者 保 護 執 行 網 絡 (ICPEN) 會 議, 並 於 10 月 30 日 舉 辦 2015 臺 歐 網 路 交 易 消 費 者 保 護 研 討 會 七 促 進 性 別 平 等 ( 一 ) 性 別 平 等 資 料 庫 主 題 服 務 網 站 推 廣 活 動 : 於 104 年 3 月 至 12 月 辦 理 性 別 電 影 院 性 平 小 學 堂 有 獎 徵 答 及 性 別 平 等 好 站 好 讚 FB 粉 絲 團 按 讚 留 言 抽 好 禮 等 性 別 平 等 資 料 庫 推 廣 活 動, 向 民 眾 宣 導 性 別 平 等 觀 念 ( 二 ) 函 頒 104 年 行 政 院 所 屬 機 關 推 動 性 別 平 等 業 務 輔 導 考 核 及 獎 勵 計 畫 : 為 協 助 引 導 本 院 所 屬 機 關 推 動 各 項 性 別 平 等 工 作, 積 極 消 除 性 別 歧 視, 促 進 性 別 平 等, 於 104 年 8 月 至 11 月 邀 請 具 女 性 權 益 性 別 平 等 研 究 專 長 具 實 務 經 驗 之 專 家 學 者 擔 任 考 核 委 員, 進 行 本 院 所 屬 32 個 機 關 之 實 地 複 核 作 業 ; 並 於 12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創 新 獎 及 性 別 平 等 故 事 獎 之 評 審 及 考 核 結 果 確 認 會 議 ( 三 ) 推 動 行 政 院 各 部 會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實 施 計 畫 : 1 審 議 計 畫 案 及 法 律 案 之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104 年 審 議 中 長 程 個 案 計 畫 之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計 187 件 法 律 案 之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計 24 件 2 為 增 進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之 跨 機 關 學 習, 提 高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辦 理 品 質, 建 置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案 例 分 享 專 區,, 定 期 收 錄 已 核 定 或 經 本 院 院 會 通 過 之 計 畫 案 及 法 律 案 之 優 良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案 例 計 41 件, 透 過 相 互 參 考 及 觀 摩 學 習, 協 助 各 機 關 提 升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辦 理 品 質 3 修 正 性 別 預 算 制 度 : 為 使 性 別 預 算 編 製 合 理 化, 推 動 修 正 性 別 預 算 制 度 及 3 年 試 辦 作 業, 103 年 已 由 內 政 部 等 5 部 會 試 辦 完 竣,104 年 循 序 擴 大 試 辦 機 關 至 18 個 部 會 本 期 針 對 試 辦 機 關 填 報 資 料 進 行 檢 視, 持 續 透 過 本 院 性 別 預 算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檢 討 及 滾 動 修 正 各 項 書 表 與 配 套 措 施, 並 規 劃 105 年 試 辦 作 業 ( 四 ) 落 實 消 除 對 婦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視 公 約 (CEDAW) (CEDAW): 1 積 極 辦 理 法 規 與 行 政 措 施 檢 視 之 修 正 : 各 部 會 及 地 方 政 府 檢 視 案 件 數 計 3 萬 3,157 餘 件, 經 召 開 38 次 審 查 會 議, 同 時 邀 集 學 者 專 家 針 對 疑 似 違 反 CEDAW 之 法 規 進 行 專 案 審 查 會 議 計 20 次, 不 符 合 之 法 規 及 行 政 措 施 計 228 件, 截 至 104 年 12 月 底 止, 已 完 成 法 規 及 行 政 措 施 修 正 計 有 210 件 ( 含 送 立 法 機 關 審 議 中 7 件 ), 餘 在 行 政 機 關 修 訂 程 序 中 2 為 協 助 及 輔 導 各 機 關 落 實 CEDAW 第 2 次 國 家 報 告 之 35 點 總 結 意 見 及 相 關 建 議, 本 院 組 成 落 實 CEDAW 第 2 次 國 家 報 告 總 結 意 見 專 案 小 組,,,, 自 103 年 10 月 至 104 年 7 月 共 召 開 24 場 審 查 會 議, 針 對 各 機 關 研 擬 之 政 策 計 畫 及 措 施 內 容, 提 供 諮 詢 輔 導 及 意 見 交 流, 並 持 續 追 蹤 各 機 關 辦 理 情 形 215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3 為 落 實 中 央 部 會 及 地 方 政 府 之 CEDAW 教 育 訓 練 及 成 效 評 估 等 工 作, 於 104 年 11 月 25 函 頒 消 除 對 婦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視 公 約 (CEDAW) 教 育 訓 練 及 成 效 評 核 實 施 計 畫 ( 五 ) 推 動 地 方 性 別 平 等 培 力 工 作 : 為 強 化 中 央 地 方 與 民 間 團 體 在 女 性 權 益 及 性 別 推 動 機 制 之 連 結 與 交 流, 使 未 來 在 推 動 相 關 政 策 上 能 更 貼 近 地 方 政 府 發 展 現 況, 於 104 年 5 月 5 日 函 頒 104 年 地 方 政 府 推 動 性 別 平 等 工 作 策 略 營 計 畫,6 月 至 10 月 間 並 分 別 於 宜 蘭 縣 新 竹 縣 南 投 縣 及 嘉 義 縣, 辦 理 4 場 次 分 區 座 談 會, 共 計 317 位 地 方 政 府 代 表 25 位 縣 ( 市 ) 婦 權 會 委 員 50 位 民 間 團 體 代 表 及 11 位 本 院 性 別 平 等 會 委 員 與 會 ( 六 ) 促 進 女 性 國 際 參 與 : 1 組 團 參 與 104 年 9 月 15 日 至 18 日 於 菲 律 賓 馬 尼 拉 召 開 之 APEC 婦 女 與 經 濟 論 壇 (WEF), 由 本 院 馮 政 務 委 員 燕 擔 任 團 長, 率 公 私 部 門 共 20 名 代 表 與 會 會 議 主 題 女 性 為 包 容 性 成 長 主 要 動 力,, 就 增 能 創 新 及 復 原 等 三 大 面 向 進 行 政 策 對 話 會 議 期 間, 我 國 與 主 辦 國 菲 律 賓 共 同 主 辦 以 資 通 訊 科 技 培 力 女 性 達 到 包 容 性 成 長 研 討 會, 發 表 女 性 經 濟 創 新 發 展 多 年 期 計 畫 第 2 年 成 果, 計 有 15 個 經 濟 體,114 名 代 表 參 與, 會 中 提 出 多 項 創 新 建 議, 包 括 以 遊 戲 應 用 程 式 (APP) 方 式 傳 授 婦 女 創 業 知 識 -WE boss 2 104 年 11 月 30 日 至 12 月 3 日 與 外 交 部 及 歐 洲 經 貿 辦 事 處 合 辦 2015 年 臺 歐 盟 性 別 平 權 國 際 研 討 會 : 包 容 與 永 續 成 長 系 列 活 動, 邀 請 歐 盟 及 其 成 員 國 官 方 代 表, 以 及 日 本 韓 國 新 加 坡 等 國 專 家 學 者 計 12 名 來 臺, 與 國 內 公 私 部 門 代 表 及 專 家 學 者 分 享 各 國 提 升 女 性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相 關 政 策 做 法 並 安 排 外 賓 至 勞 動 部 臺 北 市 政 府 性 別 平 等 辦 公 室 女 性 社 會 企 業 印 花 樂 及 113 保 護 專 線 實 地 參 訪, 就 我 國 運 用 公 私 部 門 夥 伴 關 係 促 進 性 別 平 等 之 實 務 經 驗 進 行 交 流 八 永 續 發 展 ( 一 ) 召 開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委 員 會 議 :104 年 12 月 18 日 召 開 本 院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永 續 會 ) 第 28 次 委 員 會 議, 針 對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及 管 理 法 說 明 暨 國 家 自 定 預 期 貢 獻 報 告 行 政 院 國 土 保 育 專 案 小 組 階 段 性 成 果 報 告 本 會 永 續 發 展 目 標 草 案 及 永 續 發 展 政 策 綱 領 部 分 修 正 等 議 案, 經 永 續 會 委 員 集 思 廣 益 後, 確 定 各 議 案 後 續 推 動 方 向 與 措 施 ( 二 ) 研 訂 永 續 發 展 相 關 策 略 : 參 考 103 年 9 月 聯 合 國 第 68 屆 大 會 通 過 且 於 104 年 9 月 25 日 聯 合 國 永 續 發 展 高 峰 會 再 確 認 之 聯 合 國 永 續 發 展 目 標 ( 含 17 項 目 標 及 169 細 項 目 標 ), 以 及 我 國 永 續 發 展 相 關 策 略 與 計 畫 等, 進 行 永 續 發 展 目 標 研 擬 作 業, 包 含 中 期 目 標 及 長 期 目 標, 後 續 經 前 述 第 28 次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草 案 初 稿 後, 決 議 將 自 永 續 會 新 聘 ( 第 17 屆 ) 民 間 委 員 中, 遴 選 數 人 擔 任 永 續 發 展 目 標 研 訂 指 導 委 員 會 委 員, 統 籌 及 協 助 永 續 發 展 目 標 草 案 修 正 事 宜, 並 預 定 於 105 年 2 月 底 完 成 階 段 性 版 本 ( 三 ) 鼓 勵 國 內 各 界 參 與 永 續 發 展 行 動 : 104 年 國 家 永 續 發 展 獎 頒 獎 於 104 年 12 月 29 日 舉 行, 216
其 他 政 務 藉 由 得 獎 者 經 驗 分 享, 將 永 續 發 展 推 動 方 法 及 理 念, 擴 展 至 其 周 邊 友 人 同 業 或 團 體, 最 終 落 實 於 每 個 國 人 日 常 生 活 中 ( 四 ) 評 量 永 續 發 展 年 度 推 動 成 效 : 以 永 續 發 展 指 標 系 統 評 量 年 度 永 續 發 展 推 動 成 效, 並 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布 2014 年 永 續 發 展 指 標 系 統 評 量 結 果 ( 五 ) 永 續 會 本 期 之 推 動 成 果 與 活 動 : 1 氣 候 變 遷 及 節 能 減 碳 方 面,, 聯 合 國 氣 候 變 化 綱 要 公 約 第 21 次 締 約 國 大 會 於 104 年 11 月 30 日 至 12 月 11 日 在 法 國 巴 黎 舉 行, 環 保 署 魏 署 長 國 彥 於 12 月 3 日 率 團 前 往 參 加, 除 展 現 我 國 在 減 碳 具 體 努 力 外, 亦 重 申 臺 灣 與 國 際 同 步 之 減 碳 目 標 代 表 團 計 參 與 17 個 場 次 雙 邊 會 議, 商 談 多 項 合 作 及 表 達 我 國 立 場 2 國 土 資 源 與 城 鄉 發 展 方 面, 於 104 年 8 月 12 日 及 10 月 12 日 分 別 召 開 分 組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我 國 永 續 發 展 中 長 期 量 化 目 標, 其 中 國 土 資 源 分 組 提 報 4 個 大 目 標, 城 鄉 發 展 分 組 提 報 4 個 大 目 標 3 生 物 多 樣 性 方 面, 完 成 生 物 多 樣 性 永 續 發 展 行 動 計 畫 修 正 草 案 ;104 年 累 積 完 成 各 類 型 保 護 區 總 面 積 約 為 113 萬 3,347 347 公 頃, 陸 域 部 分 69 萬 4,360 公 頃, 約 占 臺 灣 陸 域 面 積 19.19%, 海 洋 保 護 區 劃 設 面 積 為 3 萬 0,935 平 方 公 里, 占 我 國 12 海 浬 海 域 面 積 約 47.54%; 臺 灣 物 種 名 錄 已 收 錄 8 界 61 門 149 綱 699 目 3,341 科 1 萬 9,462 屬 5 萬 8,161 種 ; 執 行 有 關 生 態 議 題 之 24 個 水 利 工 區 共 採 取 47 項 生 態 保 育 措 施 ; 完 成 我 國 近 海 105 處 海 域 測 站, 檢 測 4,935 筆 海 域 水 質 測 值 4 能 源 與 生 產 方 面, 有 關 推 動 綠 色 工 廠 標 章 制 度, 綠 色 工 廠 標 章 工 業 局 累 計 核 發 35 張 綠 色 工 廠 標 章, 通 過 70 清 潔 生 產 評 估 廠 商 而 言, 其 推 動 綠 色 工 廠 之 相 關 綠 建 築 及 清 潔 生 產 方 案, 合 計 每 年 可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67.6 萬 噸 CO2e, 節 省 成 本 達 33.5 億 元 此 外, 完 成 綠 色 工 廠 標 章 推 動 方 向 修 正 建 議 報 告, 完 善 我 國 綠 色 工 廠 標 章 制 度, 擴 大 綠 色 工 廠 評 估 範 圍 及 價 值 於 推 動 陽 光 屋 頂 百 萬 座 方 面, 截 至 104 年 10 月 底 止, 我 國 太 陽 光 電 累 積 設 置 量 達 到 728.5MW, 年 發 電 量 約 可 達 9 億 度, 預 期 可 減 碳 47 萬 公 噸, 等 同 於 1,284 個 大 安 森 林 公 園 年 減 碳 量 有 關 結 合 電 能 躉 購 制 度, 推 出 太 陽 光 電 能 源 服 務 業 創 新 商 業 模 式, 累 計 推 動 17 個 直 轄 市 及 縣 ( 市 ) 投 入 太 陽 光 電 PV-ESCO ESCO, 裝 置 容 量 將 達 180MW 以 上 此 外, 建 構 太 陽 光 電 設 置 融 資 環 境, 有 19 家 銀 行 投 入 太 陽 光 電 系 統 融 資,6 家 銀 行 導 入 太 陽 光 電 系 統 融 資 專 門 辦 法, 並 促 成 農 會 租 賃 保 險 業 創 投 等 多 元 資 金 管 道 投 入 太 陽 光 電 系 統 產 業 5 交 通 與 生 活 方 面, 推 動 公 路 公 共 運 輸 提 升 計 畫, 在 市 區 客 運 與 公 路 客 運 之 偏 遠 服 務 路 線 營 運 補 貼 上, 於 104 年 度 共 計 補 貼 1,106 106 條 路 線 補 貼 金 額 為 11.75 億 元, 維 持 基 本 民 行 不 中 斷 在 加 速 汰 換 老 舊 公 車 方 面,104 年 度 核 定 補 助 公 路 客 運 及 市 區 公 車 汰 換 737 輛 老 舊 公 車, 優 先 核 定 補 助 投 入 於 離 島 中 南 部 偏 遠 或 服 務 性 路 線 服 務, 提 升 整 體 乘 車 環 境 及 服 務 品 質 此 外,104 年 度 計 畫 補 助 公 路 客 運 及 市 區 公 車 業 者 購 置 471 輛 低 地 板 公 車, 217
行 政 院 施 政 報 告 造 福 老 弱 身 障 乘 客, 促 使 整 體 市 區 公 車 低 地 板 比 例 已 達 46% 推 動 全 民 綠 色 消 費, 本 期 完 成 公 告 增 修 生 質 燃 料 油 等 25 項 環 保 標 章 規 格 標 準 ; 核 發 1,705 件 環 保 標 章 產 品 及 第 二 類 環 境 保 護 產 品 ; 核 發 80 件 產 品 碳 標 籤 ; 綠 色 商 店 數 累 計 1 萬 1,603 家 ;104 年 度 機 關 民 間 企 業 及 團 體 申 報 綠 色 採 購 金 額 累 計 196 億 元 ; 參 加 綠 色 消 費 教 育 宣 導 人 數 合 計 148 萬 人 次 6 健 康 與 褔 祉 方 面, 召 開 第 28 次 健 康 與 福 祉 分 組 會 議, 衛 福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提 案 將 促 進 公 平 正 義 國 家 計 畫 - 消 弭 社 會 不 平 等 造 成 之 健 康 落 差 案 與 永 續 發 展 目 標 (SDGs) 進 行 整 合, 並 將 Marmot Review 6 大 政 策 建 議 與 SDGs 進 行 對 照 國 民 健 康 署 與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健 康 公 平 學 院 合 作 撰 寫 臺 灣 健 康 不 平 等 報 告,, 以 彰 顯 我 國 政 府 高 層 對 跨 部 門 行 動, 促 進 健 康 公 平 之 重 視 與 努 力 7 教 育 與 宣 導 方 面, 教 育 部 2015 最 佳 源 創 - 能 源 科 技 創 意 展 於 高 雄 及 臺 北 兩 地 巡 迴 展 示 衛 福 部 辦 理 長 青 學 苑 及 健 康 活 力 樂 重 陽 - 全 國 銀 髮 族 槌 球 錦 標 賽 以 上 為 本 院 104 年 7 月 至 12 月 各 項 施 政 之 簡 要 報 告, 敬 請 指 教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