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601038(A 股 ) 证 券 简 称 : 一 拖 股 份 (A 股 )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2-15 证 券 代 码 : 00038(H 股 ) 证 券 简 称 : 第 一 拖 拉 机 (H 股 )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Similar documents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D F736F F 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4D F736F F 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上海夊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

表 决 结 果 :9 票 赞 成,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此 议 案 尚 须 提 交 股 五 审 议 通 过 了 2015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表 决 结 果 :9 票 赞 成,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此 议 案 尚 须 提 交 股 六 审 议 通 过 了 2015 年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聘 任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详 见 2016 年 7 月 9 日 巨 潮 网 ( 四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举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声 明 人 ( 潘 爱 玲 ), 作 为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第 八 届 )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现 公 开 声 明 和 保 证, 本 人 与 山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本 预 案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表 决,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另 行 发 布 附 件 :1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2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3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山 西 漳 泽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

股票代码:601288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 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股票代码:000936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二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执 行 2014 年 新 会 计 准 则 并 变 更 会 计 政 策 的 议 案 ; 董 事 会 认 为, 本 次 会 计 政 策 的 变 更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不 会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 的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资 本 充 足 率 报 告 三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赞 成 :14 反 对 :0 弃 权 :0 详 情 请 查 阅 本 行 同 日 刊 登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4D F736F F D20D6DCC4EAB4F3BBE1BBE1D2E9D7CAC1CF2E646F63>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一 人 员 经 费 一 般 财 力 人 员 支 出 成 品

秦川发展第五届第三次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 编号: 号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书面申请

<4D F736F F D D303530C1A6D0C7B9C9B7DDA3BAB5DAC8FDBDECB6ADCAC2BBE1B5DAD2BBB4CEBBE1D2E9BEF6D2E9B9ABB8E62E646F6378>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董.决议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 合 计 5,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 工 资 福 利 2, 政 府 性 基 金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4D F736F F D20B9ABB8E63232A3BAB9F3D6DDBABDCCECB5E7C6F7B9C9B7DDD3D0CFDEB9ABCBBE C4EAB5DAD2BB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EF6D2E9B9ABB8E62E646F63>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事, 按 得 票 多 少 决 定 当 选 董 事 四 本 次 换 届 选 举 的 程 序 1 提 名 人 应 在 2016 年 1 月 5 日 16:00 时 之 前, 按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方 式 向 公 司 提 名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提 交 相 关 文 件 ( 详 见 附 件 );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目 录 股 东 大 会 会 序 会 议 议 案 1 关 于 选 举 黄 兴 东 先 生 杨 先 锋 先 生 彭 建 武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的 议 案 2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下 设 各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的 议 案 3 关 于 选 举 陈 锐 先 生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名 非 关 联 董 事 对 该 议 案 进 行 了 逐 项 表 决 : 1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及 募 投 项 目 本 次 调 整 前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拟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不 超 过 60,000 万 元, 项 目 建 设 为 开 放 平 台 ( 运 营 管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 编号:

<4D F736F F D20D2F8BAD3B4C5CCE5A3BA D B5DACEE5BDECB6ADCAC2BBE1B5DAD2BBB4CEBBE1D2E9BEF6D2E9B9ABB8E62E646F6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一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2013 年 末, 全 市 共 有 从 事 第 二 产 业 和 第 三 产 业 活 动 的 法 人 单 位 3.57 万 个, 比 2008 年 末 (2008 年 是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普 查 年 份 下 同 ) 增 加 1.59 万 个, 增 长 79.7%

<4D F736F F 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 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备忘录/Memorandum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5—【】

( 五 ) 网 络 投 票 的 系 统 起 止 日 期 和 投 票 时 间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网 络 投 票 起 止 时 间 : 自 2016 年 1 月 4 日 至 2016 年 1 月 4 日 采 用 上 海 证 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4D F736F F 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 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第 五 条 独 立 董 事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性 条 件 或 其 他 不 适 宜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的 情 形, 由 此 造 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达 不 到 法 定 的 人 数 时, 公 司 按 规 定 补 足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第 二 章 独 立 董 事 的

doc

2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单 独 或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的 股 东 有 权 推 荐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3 单 个 推 荐 人 推 荐 的 人 数 不 得 超 过 本 次 拟 选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四 本 次 换 届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股 东 可 以 提 出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三 )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本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公 司 监 事 会 和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百 分 之 三 以 上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报 的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A 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未 完 成 部 分 终 止 实 施 并 将 剩 余 募 集 资 金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四 关 于 提 名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同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情 况 内 容 发 行 人 名 称 常 州 千 红 生 化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160,000,000 元 注 册 地 址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长 江 中 路 90 号 主 要 办 公 地 址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长 江 中 路 90

年 1 月 16 日, 公 司 分 别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和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确 定 首 期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Transcription:

13.09(2) (www.sse.com.cn) *

证 券 代 码 :601038(A 股 ) 证 券 简 称 : 一 拖 股 份 (A 股 ) 公 告 编 号 : 临 2012-15 证 券 代 码 : 00038(H 股 ) 证 券 简 称 : 第 一 拖 拉 机 (H 股 )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三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三 次 会 议 (2012 年 第 三 次 定 期 会 议 ) 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 在 河 南 省 洛 阳 市 建 设 路 154 号 公 司 住 所 地 召 开 会 议 通 知 已 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 以 书 面 形 式 发 出 会 议 应 出 席 董 事 11 名, 实 际 出 席 董 事 10 名 其 中, 苏 维 珂 董 事 委 托 赵 剡 水 董 事 长 董 建 红 董 事 委 托 闫 麟 角 董 事 罗 锡 文 独 立 董 事 委 托 洪 暹 国 独 立 董 事 代 为 出 席 并 表 决 会 议 的 召 开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会 议 合 法 有 效 本 公 司 监 事 及 相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列 席 了 本 次 会 议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赵 剡 水 先 生 主 持, 与 会 董 事 经 充 分 审 议, 通 过 并 形 成 如 下 决 议 : 1.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2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同 意 公 司 2012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授 权 董 事 会 秘 书 根 据 公 司 上 市 地 上 市 规 则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进 行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2.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的 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同 意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建 议, 提 名 赵 剡 水 苏 维 珂 闫 麟 角 郭 志 强 董 建 红 屈 大 伟 刘 继 国 吴 勇 洪 暹 国 张 秋 生 邢 敏 吴 德 龙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其 中 洪 暹 国 张 秋 生 邢 敏 吴 德 龙 为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见 附 件 ) 1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三 年 上 述 董 事 候 选 人 尚 需 提 请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逐 项 表 决, 并 采 取 累 积 投 票 制 选 举 产 生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尚 需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审 核 备 案 无 异 议 后 方 可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3.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第 六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董 事 薪 酬 方 案 : 在 公 司 担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董 事 按 公 司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领 取 薪 酬 ; 未 在 公 司 担 任 管 理 职 务 的 董 事 不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 独 立 董 事 采 用 津 贴 制, 津 贴 标 准 为 6 万 元 / 人 / 年,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按 次 发 放 会 议 津 贴 2000 元 / 次, 出 席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发 放 会 议 津 贴 1000 元 / 次 监 事 薪 酬 方 案 : 职 工 监 事 按 公 司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领 取 薪 酬 ; 独 立 监 事 ( 独 立 于 公 司 股 东 且 不 在 公 司 内 部 任 职 的 监 事 ) 采 用 津 贴 制, 津 贴 标 准 为 5 万 元 / 人 / 年, 出 席 监 事 会 会 议 按 次 发 放 会 议 津 贴 2000 元 / 次 ; 独 立 监 事 职 工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监 事 不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上 述 方 案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4.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第 五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延 期 履 职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在 公 司 担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董 事 职 工 监 事 按 公 司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领 取 薪 酬, 不 再 另 行 支 付 ; 独 立 董 事 按 照 延 长 任 职 时 间 ( 半 年 ) 及 年 度 薪 酬 标 准 支 付 3 万 元 / 人 董 事 薪 金 ; 独 立 监 事 按 照 延 长 任 职 时 间 ( 半 年 ) 及 年 度 薪 金 标 准 支 付 2 万 元 / 人 监 事 薪 金 ;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董 事 监 事 不 在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该 方 案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5.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为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投 保 董 事 责 任 险 的 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2

会 议 通 过 为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投 保 由 华 泰 财 产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承 保 的 董 事 责 任 险, 保 障 限 额 为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保 险 费 为 7.2 万 元 人 民 币, 保 险 期 限 自 起 保 日 起 12 个 月, 到 期 续 保 该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6.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3-2015 年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会 议 逐 项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2015 年 采 购 货 物 协 议 出 售 货 物 协 议 采 购 动 能 协 议 综 合 服 务 协 议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土 地 租 赁 协 议 ; 本 公 司 与 洛 阳 拖 拉 机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协 议 ;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与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存 款 服 务 协 议 贷 款 服 务 协 议 票 据 贴 现 服 务 协 议 票 据 承 兑 服 务 协 议 共 11 个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及 各 项 交 易 上 限 金 额 该 事 项 为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董 事 赵 剡 水 苏 维 珂 闫 麟 角 刘 永 乐 屈 大 伟 董 建 红 刘 继 国 回 避 表 决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该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逐 项 表 决 通 过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公 告 已 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 刊 载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中 国 证 券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报 7.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提 议 召 开 公 司 2012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0 票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已 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 刊 载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中 国 证 券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报 特 此 公 告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〇 一 二 年 十 月 二 十 九 日 3

附 件 :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赵 剡 水, 男,1963 年 4 月 出 生,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战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主 席 提 名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赵 先 生 于 一 九 八 三 年 加 入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一 拖 公 司 ), 历 任 一 拖 公 司 第 一 装 配 厂 副 厂 长 副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副 董 事 长 及 本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董 事 长 兼 任 华 晨 中 国 机 械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赵 先 生 先 后 就 读 于 江 苏 工 学 院 江 苏 大 学, 获 颁 工 学 学 士 工 学 硕 士 与 工 学 博 士 学 位, 一 九 九 四 年 及 二 零 零 一 年 作 为 访 问 学 者 赴 日 本 北 海 道 大 学 京 都 大 学 学 习 深 造, 在 企 业 管 理 战 略 规 划 产 品 开 发 及 设 计 技 术 管 理 等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经 验 苏 维 珂, 男,1962 年 5 月 出 生,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战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副 董 事 长 苏 先 生 历 任 中 国 工 程 与 农 业 机 械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苏 先 生 先 后 就 读 于 大 连 工 学 院 船 舶 内 燃 机 专 业 及 法 国 高 等 商 业 学 校, 获 颁 工 学 学 士 工 程 硕 士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EMBA) 学 位, 在 企 业 管 理 国 际 贸 易 等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闫 麟 角, 男,1955 年 11 月 出 生,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战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闫 先 生 于 一 九 八 二 年 加 入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一 拖 公 司 ), 历 任 一 拖 ( 洛 阳 ) 柴 油 机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经 理, 一 拖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经 理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等 职 兼 任 华 晨 中 国 机 械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洛 阳 福 赛 特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闫 先 生 先 后 就 读 于 洛 阳 工 学 院 和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获 颁 工 学 学 士 和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熟 悉 机 械 设 计 和 制 造, 在 企 业 管 理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经 验 郭 志 强, 男,1956 年 6 月 出 生,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技 术 中 心 主 任 郭 先 生 于 一 九 八 二 年 加 入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一 拖 公 司 ), 历 任 一 拖 公 司 生 产 处 副 处 长 总 经 理 助 理, 本 公 司 第 一 装 配 厂 厂 长 总 经 理 助 理 副 总 经 理 等 职 兼 任 洛 阳 拖 拉 机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4

长 一 拖 ( 法 国 ) 农 业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一 拖 ( 沈 阳 ) 拖 拉 机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郭 先 生 先 后 就 读 于 洛 阳 工 学 院 和 江 苏 大 学, 获 颁 工 学 学 士 和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熟 悉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在 产 品 技 术 研 发 企 业 生 产 管 理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经 验 董 建 红, 女,1966 年 8 月 出 生, 高 级 经 济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部 长 ( 交 流 ) 董 女 士 于 一 九 八 九 年 加 入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一 拖 公 司 ), 历 任 一 拖 公 司 财 务 部 部 长 副 总 会 计 师 总 会 计 师,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部 长 财 务 部 部 长 总 会 计 师 财 务 总 监 等 职 兼 任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一 拖 ( 洛 阳 ) 柴 油 机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一 拖 ( 沈 阳 ) 拖 拉 机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董 女 士 先 后 就 读 于 郑 州 大 学 和 西 安 理 工 大 学, 获 颁 理 学 学 士 和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熟 悉 特 大 型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在 会 计 核 算 财 务 管 理 资 本 运 作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屈 大 伟, 男,1965 年 12 月 出 生,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屈 先 生 于 一 九 八 八 年 加 入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一 拖 公 司 ), 历 任 一 拖 公 司 装 备 科 技 分 公 司 经 理 开 创 装 备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长, 零 部 件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本 公 司 齿 轮 厂 厂 长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屈 先 生 先 后 就 读 于 焦 作 矿 业 学 院 和 华 中 理 工 大 学, 获 颁 工 学 学 士 和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熟 悉 工 艺 装 备 的 研 究 和 开 发, 在 企 业 投 资 管 理 生 产 管 理 等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刘 继 国, 男,1964 年 12 月 出 生,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董 事 会 战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刘 先 生 一 九 八 七 年 加 入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一 拖 公 司 ), 历 任 本 公 司 齿 轮 厂 副 厂 长 ( 主 持 工 作 ) 厂 长, 热 处 理 厂 厂 长, 第 一 装 配 厂 厂 长, 农 业 装 备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一 拖 公 司 生 产 运 行 部 部 长 总 经 理 助 理,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任 一 拖 黑 龙 江 农 业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中 非 重 工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刘 先 生 先 后 就 读 于 东 北 重 型 机 械 学 院 和 江 苏 大 学, 获 颁 工 学 学 士 和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熟 悉 机 械 制 造 工 艺 和 设 备 市 场 营 销, 在 企 业 管 理 生 产 经 营 及 财 务 运 作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吴 勇, 男,1965 年 5 月 出 生, 高 级 经 济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纪 委 书 5

记,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党 委 书 记 助 理 党 委 工 作 部 部 长 吴 先 生 于 一 九 八 七 年 加 入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一 拖 公 司 ), 历 任 一 拖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副 处 级 ) 集 团 事 务 部 综 合 室 主 任 管 理 咨 询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 主 持 工 作 ) 冲 压 厂 党 委 书 记 纪 委 书 记 副 厂 长 厂 长 一 拖 ( 洛 阳 ) 福 莱 格 车 身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一 拖 公 司 党 委 工 作 部 部 长 工 会 副 主 席 等 职 吴 先 生 先 后 就 读 于 河 南 大 学 河 南 财 经 学 院, 在 企 业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及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方 面 拥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洪 暹 国, 男,1963 年 6 月 出 生,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和 薪 酬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农 业 机 械 工 业 协 会 执 行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兼 任 中 国 农 业 机 械 化 协 会 副 会 长 中 国 农 业 机 械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中 国 拖 拉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顾 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洪 先 生 毕 业 于 洛 阳 工 学 院 农 业 机 械 设 计 与 制 造 专 业, 获 颁 学 士 学 位, 熟 悉 国 内 外 农 业 机 械 行 业 发 展, 多 次 参 加 农 业 行 业 的 国 际 交 流, 并 主 持 或 参 加 了 中 国 多 项 农 机 产 业 政 策 研 究 课 题 和 报 告 张 秋 生, 男,1968 年 8 月 出 生,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税 务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战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委 员 审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教 授, 中 国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兼 任 山 东 金 正 大 生 态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002470) 西 安 通 源 石 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300164) 北 京 鼎 汉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300011) 三 家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张 先 生 于 1983 年 至 1992 年 就 读 于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获 颁 会 计 学 学 士 硕 士 与 产 业 经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于 1996 年 作 为 高 级 访 问 学 者 在 美 国 布 尔 德 科 罗 拉 多 大 学 (University of Colorado) 访 问 1 年 张 先 生 受 聘 为 财 政 部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会 计 准 则 咨 询 专 家 中 国 会 计 学 会 理 事 北 京 市 高 等 学 校 青 年 学 科 带 头 人 等, 为 政 府 和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会 计 和 兼 并 重 组 领 域 的 专 业 服 务 邢 敏, 男,1954 年 1 月 出 生,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中 国 内 燃 机 工 业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兼 秘 书 长 兼 任 江 苏 云 意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300304) 无 锡 威 孚 高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000581) 济 南 轻 骑 摩 托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600698) 三 家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邢 先 生 毕 业 于 东 北 工 学 院 机 6

械 制 造 专 业 本 科, 熟 悉 内 燃 机 机 床 重 型 机 械 及 农 机 工 业 吴 德 龙, 男,1965 年 5 月 出 生 现 任 农 银 国 际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英 国 特 许 公 认 会 计 师 公 会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及 香 港 税 务 学 会 资 深 会 员, 亦 为 香 港 证 券 专 业 学 会 会 员 及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会 员 以 及 英 国 特 许 公 认 会 计 师 公 会 会 长 现 兼 任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奥 普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及 新 加 坡 证 券 交 易 所 主 板 上 市 公 司 鸿 通 电 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之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吴 先 生 先 后 就 读 于 香 港 浸 会 大 学 英 国 曼 彻 斯 特 大 学 及 英 国 韦 尔 斯 大 学, 获 颁 工 商 管 理 学 士 学 位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学 位 吴 先 生 曾 任 职 于 多 家 证 券 及 投 资 公 司, 熟 悉 金 融 及 投 资 管 理 等 业 务 领 域 7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洪 暹 国 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已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专 长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经 历 兼 任 职 务 等 情 况 被 提 名 人 已 书 面 同 意 出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参 见 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提 名 人 认 为,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与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被 提 名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被 提 名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被 提 名 人 在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本 提 名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提 名 人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提 名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特 此 声 明 提 名 人 :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29 日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张 秋 生 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已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专 长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经 历 兼 任 职 务 等 情 况 被 提 名 人 已 书 面 同 意 出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参 见 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提 名 人 认 为,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与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被 提 名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被 提 名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被 提 名 人 在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六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较 丰 富 的 会 计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并 具 备 注 册 会 计 师 本 提 名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提 名 人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提 名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特 此 声 明 提 名 人 :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29 日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邢 敏 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已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专 长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经 历 兼 任 职 务 等 情 况 被 提 名 人 已 书 面 同 意 出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参 见 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提 名 人 认 为,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与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被 提 名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被 提 名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被 提 名 人 在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本 提 名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提 名 人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提 名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特 此 声 明 提 名 人 :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29 日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吴 德 龙 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已 充 分 了 解 被 提 名 人 职 业 专 长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经 历 兼 任 职 务 等 情 况 被 提 名 人 已 书 面 同 意 出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参 见 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提 名 人 认 为,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与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其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被 提 名 人 尚 未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被 提 名 人 已 承 诺 在 本 次 提 名 后, 参 加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举 办 的 最 近 一 期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培 训 并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被 提 名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被 提 名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被 提 名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被 提 名 人 在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本 提 名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提 名 人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提 名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特 此 声 明 提 名 人 :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29 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洪 暹 国,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 本 人 在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完 全 清 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洪 暹 国 2012 年 10 月 29 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张 秋 生,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 本 人 在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六 本 人 具 备 较 丰 富 的 会 计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具 备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会 计 学 专 业 教 授 资 格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完 全 清 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张 秋 生 2012 年 10 月 29 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邢 敏,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并 已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 本 人 在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完 全 清 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邢 敏 2012 年 10 月 29 日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本 人 吴 德 龙,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名 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本 人 公 开 声 明,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本 人 担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性 的 关 系, 具 体 声 明 如 下 : 一 本 人 具 备 上 市 公 司 运 作 的 基 本 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法 律 经 济 财 务 管 理 或 者 其 他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 验 本 人 尚 未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及 相 关 规 定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本 人 承 诺 在 本 次 提 名 后, 参 加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举 办 的 最 近 一 期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培 训 并 取 得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证 书 二 本 人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下 列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 ( 一 ) 公 司 法 关 于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的 规 定 ; ( 二 ) 公 务 员 法 关 于 公 务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三 )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 部 辞 去 公 职 或 者 退 ( 离 ) 休 后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 通 知 的 规 定 ; ( 四 ) 中 央 纪 委 教 育 部 监 察 部 关 于 加 强 高 等 学 校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意 见 关 于 高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兼 任 职 务 的 规 定 ; ( 五 ) 中 国 保 监 会 保 险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 ; ( 六 )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规 定 的 情 形 三 本 人 具 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 一 ) 在 上 市 公 司 或 者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直 系 亲 属 是 指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等 ;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是 指 兄 弟 姐 妹 岳 父 母 儿 媳 女 婿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等 ); ( 二 )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 以 上 或 者 是 上 市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三 )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以 上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者 在 上 市 公 司 前 五 名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的 人 员 及 其 直 系 亲 属 ; ( 四 ) 在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任 职 的 人 员 ; ( 五 ) 为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提 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等 服 务 的 人 员, 包 括 提 供 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的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各 级 复 核 人 员 在 报 告 上 签 字 的 人 员 合 伙 人 及 主 要 负 责 人 ; ( 六 ) 在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或 者 其 各 自 的 附 属 企 业 具 有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的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者 在 该 业 务 往 来 单 位 的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或 者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 七 ) 最 近 一 年 内 曾 经 具 有 前 六 项 所 列 举 情 形 的 人 员 ; ( 八 )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不 具 备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 一 ) 近 三 年 曾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 ( 二 ) 处 于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期 间 ; ( 三 ) 近 三 年 曾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或 两 次 以 上 通 报 批 评 ; ( 四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连 续 两 次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或 者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次 数 占 当 年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 ( 五 ) 曾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明 显 与 事 实 不 符 五 包 括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内, 本 人 兼 任 独 立 董 事 的 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 量 未 超 过 五 家 ; 本 人 在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连 续 任 职 未 超 过 六 年 六 本 人 具 备 较 丰 富 的 会 计 专 业 知 识 和 经 验, 具 备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颁 发 的 会 计 师 资 格 本 人 已 经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备 案 及 培 训 工 作 指 引 对 本 人 的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核 实 并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本 人 完 全 清 楚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责, 保 证 上 述 声 明 真 实 完 整 和 准 确,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陈 述 或 误 导 成 分, 本 人 完 全 明 白 作 出 虚 假 声 明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可 依 据 本 声 明 确 认 本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和 独 立 性 本 人 承 诺 : 在 担 任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将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的 要 求, 接 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和 精 力 履 行 职 责, 作 出 独 立 判 断,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本 人 承 诺 : 如 本 人 任 职 后 出 现 不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情 形 的, 本 人 将 自 出 现 该 等 情 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人 : 吴 德 龙 201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