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第 十 五 届 中 国 光 伏 学 术 年 会
目 录 综 合 信 息 总 则 2 一 般 信 息 2 服 务 提 供 商 列 表 3 布 展 须 知 4 撤 展 须 知 5 交 通 示 意 图 6 展 馆 行 车 路 线 图 7 展 位 搭 建 特 装 展 位 搭 建 8 标 准 展 位 搭 建 10 展 台 综 合 注 意 事 项 11 特 装 展 位 报 馆 文 件 12 展 台 施 工 申 办 表 13 家 具 租 赁 及 目 录 14 通 讯 业 务 申 请 表 34 特 大 型 展 品 预 报 表 35 运 输 指 南 36 1
总 则 参 展 商 在 与 主 办 单 位 签 署 参 展 合 同 书 后, 须 遵 守 本 手 册 的 所 有 规 定 补 充 说 明 及 附 录 主 办 单 位 有 权 处 理 本 手 册 未 能 述 及 之 一 切 情 况 一 般 信 息 展 会 名 称 2015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展 会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3-15 日 展 会 地 点 北 京.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 新 馆 )( 以 下 简 称 新 国 展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天 竺 裕 祥 路 88 号 主 办 单 位 中 国 光 伏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学 会 中 国 循 环 经 济 协 会 可 再 生 能 源 专 业 委 员 会 国 家 可 再 生 能 源 中 心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赛 迪 研 究 院 承 办 单 位 中 国 可 再 生 能 源 学 会 光 伏 专 业 委 员 会 北 京 赛 迪 会 展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鉴 衡 认 证 中 心 大 会 网 址 www.pvcec.org.cn 2
服 务 提 供 商 列 表 展 会 主 场 服 务 商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顺 兴 路 笔 克 创 意 中 心 (101300) 综 合 信 息 电 话 :010-89414307 传 真 :010-84847957 联 系 人 : 唐 海 明 邮 件 :candy.tang@cn.pico.com 展 会 指 定 运 输 服 务 提 供 商 东 方 金 运 国 际 物 流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大 屯 路 科 学 园 南 里 风 林 绿 洲 F05-3C (100101) 海 外 联 络 及 进 出 口 操 作, 请 联 系 : 电 话 :010-65910289/66 传 真 :010-65910280 联 系 人 : 李 淑 华 毕 海 平 邮 件 :lishuhua@okt-logistics.com lobbybi@okt-logistics.com 国 内 物 流 及 现 场 服 务, 请 联 系 : E2 馆 电 话 :010-65910289/66 18910553610 联 系 人 : 杨 旭 邮 件 :jasonyang@okt-logistics.com W3 馆 电 话 :010-65910289/66 18910553608 联 系 人 : 王 敬 鲜 邮 件 :wangjingxian@okt-logistics.com 酒 店 预 订 服 务 公 司 北 京 时 代 龙 马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西 坝 河 南 路 甲 1 号 新 天 第 大 厦 A 座 1103 (100028) 电 话 :010-57142215 15801612838 传 真 :010-64462177 联 系 人 : 刘 二 林 邮 件 :hotel@sdlm.cn 3
布 展 须 知 1 布 展 时 间 展 位 类 型 布 展 时 间 加 班 申 请 特 装 展 位 10 月 11 日 8:30-17:30 如 需 加 班, 请 于 加 班 当 日 15:00 前 向 新 国 展 客 服 中 心 10 月 12 日 8:30-21:00 ( 南 登 录 大 厅 一 层 东 侧 ) 申 报, 并 交 纳 加 班 费 收 费 标 准 (24:00 前 ): 100 平 米 以 内 展 位 :1000 元 / 展 台 /2 小 时 标 准 展 位 10 月 12 日 8:30-21:00 101-200 平 米 展 位 :2000 元 / 展 台 /2 小 时 201-300 平 米 展 位 :3000 元 / 展 台 /2 小 时 加 班 申 报 为 2 小 时 起 报,2 小 时 后 可 以 1 小 时 为 单 位 申 请 ;24:00 后 加 班 收 费 是 上 述 标 准 的 2 倍 申 请 加 班 还 需 交 纳 安 保 加 班 费, 费 用 标 准 如 下 : 展 位 面 积 安 保 人 员 ( 人 ) 加 班 时 间 费 用 标 准 加 班 申 请 展 位 通 道 出 入 口 100 平 米 以 内 2 1 如 需 加 班, 请 于 加 班 当 日 15:00 前 至 101-200 平 米 4 1-2 50 元 / 人 / 小 时 新 国 展 客 服 中 心 ( 南 登 录 大 厅 一 层 东 侧 ) 201 平 米 以 上 6 2-3 申 报, 并 交 纳 加 班 费 2 布 展 车 辆 大 型 货 车 请 于 10 月 11 日 7:00 前 凭 车 证 ( 搭 建 公 司 办 理 ) 在 新 国 展 排 队 进 场, 卸 货 后 应 立 即 离 开 小 型 车 辆 凭 车 证 ( 参 展 商 在 新 国 展 客 服 中 心 办 理 ) 可 以 进 入 指 定 停 车 场 布 展 期 间 小 客 车 可 凭 展 商 报 到 通 知 书 免 费 停 放 东 西 停 车 场 3 布 展 注 意 事 项 施 工 安 全 请 严 格 按 照 施 工 安 全 条 例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作 业 布 展 期 间, 所 有 人 员 进 入 展 馆 需 佩 戴 安 全 帽 物 品 安 全 布 展 期 间, 请 参 展 商 妥 善 保 管 好 个 人 物 品, 贵 重 物 品 请 随 身 携 带 如 遇 可 疑 人 员 或 突 发 情 况, 请 及 时 通 知 展 览 中 心 治 安 办 公 室 家 具 租 赁 对 于 非 主 场 服 务 商 提 供 的 家 具, 应 由 主 场 服 务 商 为 搭 建 商 开 具 担 保 证 明, 避 免 黑 家 具 进 入, 坑 害 展 商 公 共 通 道 布 展 结 束, 参 展 商 必 须 将 公 共 通 道 上 的 展 品 展 具 空 箱 等 物 品 移 走, 不 得 占 用 公 共 通 道 4
撤 展 须 知 1 撤 展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5 日 15:00-21:00 2 注 意 事 项 撤 展 时 间 展 览 会 规 定 的 撤 展 时 间 为 10 月 15 日 的 15:00-21:00;15:00 以 前 参 展 商 不 得 将 展 品 搬 离 展 位 撤 展 规 定 所 有 成 箱 的 物 品 出 门 ( 包 括 展 品 和 其 它 物 品 ) 必 须 开 具 出 门 条 撤 展 押 金 根 据 展 馆 要 求, 撤 展 时 应 将 全 部 展 台 拆 除 并 将 遗 弃 物 和 垃 圾 运 离 展 馆, 经 查 验 合 格 后, 请 持 押 金 收 据 办 理 退 还 风 险 抵 押 金 的 手 续 3 撤 展 流 程 1 归 还 租 赁 物 品 2 特 装 展 位 停 止 供 电 3 填 写 出 门 条 4 小 件 展 品 资 料 等 手 提 物 品 凭 出 门 条 出 馆 5 大 件 展 品 打 包 6 大 件 展 品 撤 馆 7 搭 建 商 拆 除 特 装 展 位 8 展 位 内 垃 圾 运 出 馆 外 至 指 定 位 置 9 场 地 验 收, 工 作 人 员 检 查 合 格 后 在 确 认 单 上 签 字 10 撤 展 结 束 11 退 还 押 金 ( 展 览 会 结 束 后 一 个 月 内 ) 5
交 通 示 意 图 地 铁 路 线 乘 坐 地 铁 13 号 线, 在 望 京 西 站 换 乘 15 号 线, 在 国 展 站 下 车 即 到 自 驾 车 行 驶 路 线 经 京 承 高 速 路 - 火 沙 路 ( 后 沙 峪 出 口 )- 火 沙 路 - 罗 马 环 岛 - 天 北 路 - 新 国 展 经 三 元 桥 - 机 场 高 速 路 - 杨 林 大 道 - 马 连 店 路 口 - 新 国 展 经 三 元 桥 - 京 顺 路 - 马 连 店 路 口 - 新 国 展 ( 较 拥 堵 ) 公 交 路 线 东 直 门 交 通 枢 纽 始 发 的 公 交 路 线 :915 路 ( 至 顺 义 ) 916 路 ( 至 怀 柔 ) 918 路 ( 至 平 谷 ) 970 路 ( 至 密 云 ) 在 马 连 店 站 下 车 即 到 新 国 展, 从 顺 义 怀 柔 平 谷 密 云 方 向 来 馆 的 人 员 亦 可 分 别 乘 坐 以 上 公 交 车 辆 在 马 连 店 站 下 车 即 到 6
展 馆 行 车 路 线 图 货 运 车 辆 的 行 驶 路 线 由 南 部 东 部 东 北 部 地 区 来 馆 的 车 辆 : 经 东 六 环 路 - 顺 平 路 收 费 站 口 驶 出 - 顺 平 路 - 枯 柳 树 环 岛 - 京 顺 路 - 铁 匠 营 路 口 - 罗 马 环 岛 - 天 北 路 - 新 国 展 ; 或 枯 柳 树 环 岛 - 京 顺 路 - 马 连 店 路 口 - 新 国 展 ( 见 图 : 由 六 环 路 进 入 新 国 展 ) * 畅 通 由 西 南 部 西 部 西 北 部 地 区 来 馆 的 车 辆 : 经 京 承 高 速 路 - 后 沙 峪 收 费 站 口 驶 出 - 火 沙 路 - 罗 马 环 岛 - 天 北 路 - 新 国 展 ( 见 图 : 由 京 承 高 速 进 入 新 国 展 ) * 畅 通 从 东 南 方 向 北 京 市 区 来 馆 的 车 辆 : 经 三 元 桥 - 京 顺 路 - 马 连 店 路 口 - 新 国 展 ; 或 经 京 密 路 - 枯 柳 树 环 岛 - 京 顺 路 - 马 连 店 路 口 - 新 国 展 ( 见 图 : 由 京 顺 路 进 入 新 国 展 )( 夜 间 为 好 ) 除 上 述 道 路 外, 其 它 道 路 比 较 狭 窄 路 面 比 较 差 车 辆 拥 挤 途 经 村 庄 多, 不 利 于 大 型 车 辆 的 通 行 和 安 全 客 运 车 辆 的 行 驶 路 线 由 北 京 市 区 乘 坐 小 轿 车 中 巴 车 大 轿 车 的 行 驶 路 线 : 经 京 承 高 速 路 - 后 沙 峪 收 费 站 口 驶 出 - 火 沙 路 - 罗 马 环 岛 - 天 北 路 - 新 国 展 经 三 元 桥 - 机 场 高 速 路 - 杨 林 大 道 - 马 连 店 路 口 - 新 国 展 经 三 元 桥 - 京 顺 路 - 马 连 店 路 口 - 新 国 展 ( 较 拥 堵 ) 由 东 北 部 东 部 地 区 来 馆 的 车 辆 : 经 京 密 路 经 顺 平 路 - 枯 柳 树 环 岛 - 京 顺 路 - 铁 匠 营 路 口 - 罗 马 环 岛 - 天 北 路 - 新 国 展 ; 或 经 京 顺 路 - 马 连 店 路 口 - 新 国 展 私 家 车 以 京 承 机 场 高 速 公 路 为 主 要 通 道 7
特 装 展 位 搭 建 1 展 位 搭 建 注 意 事 项 消 防 安 全 应 选 择 环 保 和 阻 燃 材 料 进 行 展 位 装 修, 电 源 接 头 应 采 用 无 触 点 裸 露 的 插 拔 组 件 连 接, 如 采 用 端 子 连 接, 端 子 必 须 完 全 封 闭, 不 得 裸 露 ( 可 采 用 阻 燃 绝 缘 明 装 盒 封 闭 ) 所 有 电 源 线 均 应 采 用 双 层 绝 缘 护 套 铜 线, 绝 缘 强 度 须 符 合 标 准 根 据 用 电 量 选 配 导 线 截 面 积, 连 接 灯 具 的 绝 缘 线 最 小 截 面 积 为 1mm 2 易 燃 材 料 背 面 必 须 刷 防 火 材 料 展 场 限 制 展 位 严 禁 超 高, 如 有 违 反, 主 办 单 位 有 权 要 求 其 整 改 展 架 后 距 展 馆 墙 面 须 保 持 1 米 距 离 在 消 防 器 材 卫 生 间 和 配 电 箱 等 公 共 设 施 处 需 保 持 1.2 米 距 离 请 勿 擅 自 在 展 场 内 的 天 花 板 悬 吊 装 饰, 不 得 在 地 板 墙 壁 或 建 筑 物 的 任 何 部 分 安 装 固 定 装 置 请 勿 在 展 厅 墙 面 上 使 用 粘 胶 物 因 展 位 搭 建 和 拆 除 而 造 成 的 展 场 损 坏, 由 参 展 商 负 责 赔 偿 展 位 内 任 何 设 施 不 得 超 过 展 位 界 限, 展 品 不 得 妨 碍 其 他 展 商 展 位 背 差 为 保 证 展 会 总 体 形 象, 凡 展 位 装 修 高 度 超 过 相 邻 展 位 的 参 展 商, 必 须 将 本 展 位 高 出 部 分 的 背 面 进 行 适 当 装 饰, 对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展 位, 主 办 单 位 有 权 强 制 执 行 此 规 定 2 展 位 搭 建 申 报 租 用 特 装 展 位 的 参 展 商 请 委 托 具 有 施 工 资 质 的 搭 建 公 司 进 行 施 工 参 展 商 或 搭 建 商 须 于 2015 年 9 月 4 日 之 前 将 其 展 台 设 计 图 及 效 果 图 交 至 主 场 服 务 商 备 案 如 果 展 位 设 计 不 符 合 要 求, 主 办 单 位 有 权 要 求 更 改 设 计 相 关 图 片 请 发 送 至 :shirly.cheng@cn.pico.com 参 展 商 或 搭 建 商 须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前 向 主 场 搭 建 商 报 批 施 工 图, 包 括 效 果 图 平 面 图 立 体 图 电 路 图 施 工 细 部 结 构 图 ( 所 有 图 纸 须 标 明 尺 寸 所 有 材 料 的 规 格 尺 寸 展 位 号 及 参 展 公 司 名 称 ) 8
搭 建 二 层 展 台 须 提 供 展 台 细 部 结 构 图 并 加 盖 有 相 关 资 质 设 计 院 审 核 章 和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印 章 及 审 核 报 告 从 设 计 到 施 工 应 充 分 考 虑 展 台 的 安 全 性, 确 保 搭 建 展 台 各 连 接 点 及 展 台 整 体 结 构 的 牢 固 性 二 层 地 面 不 能 使 用 展 览 地 毯, 应 使 用 防 火 金 属 甲 板 等 达 到 B1 级 防 火 要 求 的 材 料 ; 搭 建 二 层 展 台 必 须 设 置 年 检 合 格 的 灭 火 器, 每 50 平 米 配 备 一 个 ; 二 层 面 积 应 不 超 过 一 层 面 积 的 1/3, 楼 梯 是 直 梯 不 能 是 旋 转 楼 梯 ; 二 层 结 构 部 展 位 搭 建 分 应 避 免 使 用 大 功 率 灯 光, 不 能 封 顶 相 关 图 片 请 发 送 至 :shirly.cheng@cn.pico.com 租 用 特 装 展 位 的 参 展 商 须 通 知 其 搭 建 商 向 主 场 搭 建 商 办 理 施 工 管 理 费 及 办 理 电 源 压 缩 空 气 水 管 线 连 接 等 其 他 相 关 预 定 手 续 注 意 : 逾 期 没 有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将 产 生 加 急 费 用! 具 体 展 位 施 工 要 求 请 参 见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 新 馆 )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3 特 装 展 位 搭 建 部 分 重 要 指 标 特 装 展 位 限 高 : 5 米 标 准 展 位 申 请 改 特 装 展 位 及 紧 邻 展 馆 墙 面 搭 建 特 装 展 位 限 高 3.5 米 地 面 承 重 : 5 吨 / 平 方 米 吊 点 承 重 : 50 公 斤 / 吊 点 ( 需 额 外 付 费 用 ) 注 意 : 吊 点 作 业 将 产 生 场 馆 加 班 费 用 等 额 外 费 用, 详 情 请 向 展 会 主 场 搭 建 商 咨 询 吊 点 仅 限 旗 帜 和 条 幅 悬 吊, 不 能 用 于 展 台 结 构 悬 吊 吊 点 作 业 时 间 请 服 从 大 会 主 办 单 位 统 一 安 排 9
标 准 展 位 搭 建 1 布 置 须 知 增 加 配 置 标 准 展 位 参 展 商 不 能 擅 自 改 动 展 位 结 构 及 增 加 配 置 如 确 需 移 动 / 更 改 标 准 展 位 的 配 置 ( 如 增 加 电 源 安 装 灯 箱 改 变 照 明 等 ) 须 在 2015 年 9 月 16 日 前 通 知 主 场 服 务 商, 并 将 展 位 的 设 计 方 案 及 详 细 说 明 一 并 提 供, 同 时 支 付 因 为 增 加 部 分 产 生 的 费 用 一 旦 发 现 违 规 行 为 或 由 此 引 发 的 相 关 事 件, 违 规 者 将 承 担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特 装 要 求 原 则 上 36 平 米 以 下 的 标 准 展 位 不 允 许 改 成 特 装 展 位 如 参 展 商 有 特 装 要 求, 须 在 2015 年 8 月 10 日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展 会 组 委 会 申 明 理 由 并 得 到 批 准 展 位 限 高 标 准 展 位 围 板 高 度 为 2.5 米, 参 展 商 所 有 安 装 的 展 示 物 品 不 得 超 过 此 高 度 展 会 期 间, 参 展 商 的 任 何 展 品 不 得 超 出 自 身 展 位 面 积 范 围 否 则, 主 办 单 位 有 权 要 求 参 展 商 将 展 位 恢 复 原 状 并 承 担 因 此 产 生 的 费 用 布 展 要 求 布 展 时 请 勿 使 用 胶 带 钉 子 等 在 展 板 及 地 毯 或 楣 板 上 固 定 对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由 参 展 商 承 担 楣 板 制 作 标 准 展 位 楣 板 由 主 办 单 位 统 一 制 作, 楣 板 内 容 为 公 司 中 英 文 名 称 及 展 位 号 参 展 商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楣 板 内 容, 不 得 做 任 何 标 志 参 展 商 在 大 会 网 站 上 确 认 的 企 业 名 称 将 出 现 在 展 位 楣 板 如 需 更 改 等 特 别 处 理, 请 于 2015 年 9 月 1 日 前 邮 件 联 系 客 户 经 理 2 展 位 配 置 三 面 围 板 ( 边 角 展 位 为 两 面 围 板 ); 满 铺 地 毯 (9 平 米 ); 咨 询 台 一 张 圆 桌 一 张 ; 折 椅 三 把 ; 220V 电 源 插 座 ; 中 英 文 公 司 名 称 及 展 位 号 楣 板 ; 日 光 灯 两 支 ; 展 会 期 间 展 位 内 清 洁 10
展 台 综 合 注 意 事 项 1 展 厅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各 参 展 企 业 参 展 负 责 人 同 时 也 为 安 全 负 责 人, 须 于 参 展 前 对 参 展 人 员 和 施 工 人 员 宣 讲 本 展 览 会 的 安 全 规 定, 做 到 安 全 第 一 标 准 展 位 用 电 量 ( 包 括 照 明 用 电 ) 不 得 超 过 1000W ( 瓦 ), 超 过 用 电 量 需 提 前 申 报 现 场 严 禁 存 放 汽 油 香 蕉 水 稀 料 油 漆 等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不 得 挪 动 和 妨 碍 馆 内 消 防 设 备 使 用 爱 护 馆 内 设 施, 不 得 在 门 窗 墙 立 柱 等 公 共 设 施 上 张 贴 宣 传 广 告, 不 得 损 坏 馆 内 建 筑 装 饰 馆 内 严 禁 吸 烟 和 酗 酒, 严 谨 携 带 盒 饭 进 入 展 馆 贵 重 小 件 物 品 不 得 在 展 厅 内 过 夜 闭 馆 后, 各 单 位 安 全 负 责 人 要 清 点 参 展 物 品, 断 开 电 源 物 品 入 馆 时 须 填 写 清 单, 出 馆 时 须 持 出 门 条, 否 则 不 许 带 出 馆 外 根 据 市 消 防 局 相 关 规 定, 展 会 期 间, 在 场 馆 内 禁 止 存 放 空 箱 杂 物, 请 各 参 展 单 位 在 布 展 结 束 后 将 空 箱 带 出 馆 外 或 与 展 会 指 定 运 输 服 务 提 供 商 联 系 做 空 箱 仓 储, 闭 馆 后 所 有 公 共 区 域 内 ( 包 括 展 位 后 通 道 内 等 区 域 ) 的 空 箱 杂 物 将 视 为 遗 弃 物 处 理 2 参 展 商 工 作 人 员 注 意 事 项 每 日 8:30 工 作 人 员 入 馆,16:30 工 作 人 员 清 理 现 场, 待 参 观 者 全 部 退 场 后 方 能 下 班 不 得 在 馆 内 加 班 展 览 期 间 中 午 不 休 息, 工 作 人 员 午 餐 时 展 位 要 留 人 值 班 工 作 人 员 一 律 佩 戴 参 展 商 证 入 馆, 参 展 商 证 不 得 随 意 转 借 他 人, 如 须 变 更 工 作 人 员 应 至 新 国 展 南 登 录 大 厅 登 记 参 展 商 证 丢 失 应 立 即 报 告, 单 位 出 具 证 明 后 酌 情 补 发 要 求 参 展 企 业 保 持 馆 内 肃 静, 使 用 扩 音 音 响 等 设 备 音 量 禁 止 超 过 65 分 贝 对 超 过 限 制 音 量 的 展 台, 主 办 单 位 有 权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进 行 制 止 维 护 展 厅 秩 序, 服 从 大 会 统 一 安 排 不 得 在 过 道 上 发 放 宣 传 品 参 观 者 过 多 时, 帮 助 工 作 人 员 疏 导 群 众, 以 免 发 生 危 险 3 知 识 产 权 注 意 事 项 禁 止 假 冒 伪 劣 产 品 参 展, 禁 止 非 法 拷 贝 软 件, 宣 传 广 告 资 料 不 得 夸 大 其 词 或 有 侵 权 行 为, 反 对 贬 低 他 人 抬 高 自 己 等 一 切 不 正 当 竞 争 手 段 展 出 展 品 须 具 有 合 法 的 商 标 注 册 证 书 或 商 标 权 人 出 具 的 有 效 授 权 委 托 书 代 理 书, 不 存 在 任 何 商 标 或 其 它 知 识 产 权 侵 权 违 法 行 为 如 有 违 反, 将 承 担 由 此 引 起 的 一 切 法 律 责 任 11
特 装 展 位 报 馆 文 件 项 目 提 交 截 止 日 期 页 码 展 台 设 计 图 及 效 果 图 表 格 1: 家 具 和 照 明 灯 具 租 赁 申 请 表 表 格 2: 展 商 / 搭 建 商 报 馆 手 续 表 格 3: 施 工 管 理 项 目 申 请 表 表 格 4: 水 电 和 压 缩 空 气 租 用 申 请 表 表 格 5: 特 装 展 台 施 工 申 请 表 ( 特 装 参 展 商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9 月 4 日 9 月 16 日 9 月 16 日 9 月 16 日 9 月 16 日 9 月 16 日 8 13 20 21 22 23 特 装 展 位 报 馆 文 件 表 格 6: 增 值 税 发 票 信 息 采 集 表 ( 提 交 原 件 ) 表 格 7: 无 收 据 承 诺 书 ( 提 交 原 件 ) 24 25 表 格 8: 特 装 展 台 搭 建 委 托 书 ( 特 装 参 展 商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表 格 9: 展 商 安 全 责 任 保 证 书 ( 参 展 商 填 写 提 交 原 件 ) 表 格 10: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保 证 书 ( 搭 建 商 填 写 提 交 原 件 ) 表 格 11: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处 罚 规 定 ( 搭 建 商 填 写 提 交 原 件 ) 表 格 12: 展 台 遗 弃 物 堆 放 区 域 调 整 说 明 ( 搭 建 商 填 写 提 交 原 件 ) 表 格 13: 通 讯 业 务 申 请 表 表 格 14: 特 大 型 展 品 预 报 表 9 月 16 日 9 月 16 日 9 月 16 日 9 月 16 日 9 月 16 日 9 月 10 日 26 27 28 31 33 34 35 12
表 格 1 家 具 和 照 明 灯 具 租 赁 申 请 表 截 止 日 期 9 月 16 日 名 称 及 描 述 编 号 单 价 ( 元 ) 数 量 合 计 家 具 白 折 椅 (510Lx470Dx450H mm) (EC-07) 40.00 黑 色 皮 扶 手 椅 (570Wx440Dx455SH mm) (CC-05) 100.00 白 面 圆 桌 (800Øx780H mm) (ET-06) 100.00 XS 方 桌 (750Lx750Wx760H mm) (ET-16) 100.00 询 问 桌 (1030Lx535Wx750H mm) (PF-01) 80.00 锁 柜 (1030Lx535Wx750H mm) (PF-03) 90.00 平 层 板 (1000Lx300W mm) (FS-01) 30.00 资 料 架 (310Lx310Dx1420H mm)( 黑 色 / 银 色 ) (CH-04) 100.00 90 升 冰 箱 (EE-02) 350.00 饮 水 机 ( 包 含 展 期 每 天 1 桶 水 ) (EE-04) 250.00 42" 等 离 子 电 视 机 带 DVD 机 2500.00 照 明 40 瓦 日 光 灯 (SL001) 95.00 100 瓦 短 臂 射 灯 (SL004) 110.00 100 瓦 长 臂 射 灯 (SL006) 120.00 50W 石 英 长 射 灯 (SL020) 150.00 300W 小 太 阳 灯 (SL021) 300.00 150WHQI 镝 灯 (SL024) 360.00 总 计 备 注 : 上 述 内 容 为 部 分 可 租 赁 项 目, 展 商 如 有 其 它 需 求 请 向 笔 克 公 司 咨 询 参 展 商 须 妥 善 保 管 租 用 家 具, 如 有 丢 失 照 价 赔 偿 展 费 发 票 抬 头 : 姓 名 : 职 务 : 邮 件 : 展 位 号 : 参 展 商 名 称 :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签 名 : 日 期 : 请 复 印 本 表 存 档, 同 时 返 回 到 下 面 地 址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顺 兴 路 笔 克 创 意 中 心 邮 编 :101300 电 话 :010-89414336 程 丹 传 真 :010-84847957/47 邮 件 :shirly.cheng@cn.pico.com 重 要 事 项 : 1 汇 款 到 我 方 帐 户 需 为 订 单 全 额 款 项, 汇 款 方 承 担 全 部 汇 款 手 续 费 请 授 权 人 向 银 行 咨 询 汇 款 手 续 费 我 方 在 收 取 全 额 款 项 之 后 才 会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2 预 定 同 时 须 付 费, 过 期 预 定 须 追 加 30% 的 费 用, 现 场 加 收 100% 的 费 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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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1 近 期 展 场 诈 骗 和 非 法 经 营 活 动 时 有 发 生, 为 了 保 障 您 的 利 益, 请 到 大 会 指 定 搭 建 商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办 理 家 具, 电 器 租 赁 和 水 电 气 源 及 电 话 互 联 网 的 申 请 业 务 2 不 得 在 摊 位 铝 质 支 架 和 围 板 上 开 洞, 钻 孔, 油 漆 等 任 何 形 式 进 行 破 坏, 未 经 许 可 不 得 私 自 拆 装 结 构 ( 有 此 要 求 请 联 系 笔 克 现 场 办 公 室 ) 否 则 须 由 有 关 参 展 商 或 承 建 商 赔 偿, 金 额 按 价 格 表 缴 纳 3 请 留 意, 所 有 张 贴 物 品 只 允 许 以 魔 术 贴 / 纸 基 双 面 胶 贴 贴 于 围 板 上 ( 不 可 使 用 海 绵 胶 贴 ), 参 展 商 并 须 于 展 览 完 毕 前 除 去 胶 贴 损 坏 围 板 或 胶 贴 无 法 清 除 者 须 按 价 格 表 缴 纳 额 外 费 用 4 请 不 要 在 灯 上 悬 挂 物 品 请 确 认 您 的 展 品 重 量 在 家 具 的 最 大 承 重 以 内, 我 们 不 对 此 引 起 的 展 品 损 坏 承 担 责 任 5 参 展 商 须 自 行 保 管 财 物, 本 公 司 不 会 承 担 参 展 商 私 人 财 物 或 展 品 失 窃 的 法 律 或 金 钱 上 的 责 任 6 参 展 商 如 需 更 改 家 具 或 电 器 位 置, 我 司 将 收 取 服 务 费 详 情 请 联 系 我 司 现 场 办 公 室 围 板 500.00 元 / 块 1X2.5 米 ( 高 ) 扁 铝 300.00 元 / 米 最 小 以 半 米 算 铝 柱 500.00 元 / 枝 2.5 米 ( 高 ) 19
表 格 2 展 商 / 搭 建 商 报 馆 手 续 截 止 日 期 9 月 16 日 特 装 展 位 限 高 5.0 米 特 装 展 台 办 理 施 工 手 续 需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以 下 文 件 须 盖 公 章 ): 序 文 件 名 称 备 注 1 施 工 单 位 资 质 证 明 ( 注 册 资 金 需 50 万 元 以 上, 包 含 50 万 元 )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需 加 盖 公 章 ), 法 人 委 托 书 2 施 工 管 理 项 目 申 请 表 水 电 气 申 请 表 表 格 3 表 格 4 3 特 装 展 台 施 工 申 请 表 表 格 5 4 增 值 税 发 票 信 息 采 集 表 表 格 6 (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5 无 收 据 承 诺 书 ( 来 我 司 交 钱 提 交 ) 表 格 7 (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6 特 装 展 台 搭 建 委 托 书 ( 参 展 商 填 写 ) 表 格 8 (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7 展 商 安 全 责 任 保 证 书 ( 参 展 商 填 写 ) 表 格 9 (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8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保 证 书 ( 搭 建 商 填 写 ) 表 格 10 (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9 展 台 施 工 图 ( 两 套 图 纸 ) 需 标 注 电 路 吊 点 平 面 分 布 和 配 电 箱 安 装 位 置 10 展 台 平 面 图 ( 两 套 图 纸 ) 需 标 注 尺 寸 11 展 台 立 面 效 果 图, 材 质 图 ( 两 套 图 纸 ) 需 标 注 高 度 及 材 质, 效 果 图 需 提 供 彩 色 图 纸 12 建 筑 部 门 出 具 的 结 构 安 全 证 明 此 证 明 只 须 搭 建 二 层 展 台 的 参 展 单 位 申 报 13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处 罚 规 定 表 格 11 (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14 展 台 遗 弃 物 堆 放 区 域 调 整 说 明 表 格 12 展 台 搭 建 商 及 自 搭 建 展 商 需 盖 章 提 交 原 件 请 参 展 商 通 知 各 自 的 搭 建 单 位 务 必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前 与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办 理 施 工 申 请 手 续, 交 纳 相 关 费 用 逾 期 未 办 理 申 报 手 续, 将 产 生 滞 纳 费 用, 详 见 各 附 表 指 定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方 式 : 地 址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顺 兴 路 笔 克 创 意 中 心 邮 编 : 101300 传 真 : 010-84847957/47 施 工 负 责 人 联 系 方 式 程 丹 010-89414336 shirly.cheng@cn.pico.com 20
表 格 3 施 工 管 理 项 目 申 请 表 截 止 日 期 9 月 16 日 名 称 及 描 述 单 位 单 价 ( 元 ) 数 量 合 计 施 工 管 理 费 平 方 米 32.00 施 工 证 人 ( 押 金 50/ 证 ) 40.00 布 展 车 证 辆 / 限 2 小 时 70.00 撤 展 车 证 辆 / 限 2 小 时 70.00 垃 圾 清 运 费 平 方 米 3.00 吊 点 费 点 /50KG( 只 提 供 点 位, 不 负 责 安 装 ) 750.00 施 工 押 金 每 百 平 米 每 百 平 米 2 万 元 ( 不 足 百 平 米 以 百 平 米 计 算 ), 以 此 递 增 超 过 1000 平 米 的 展 台 押 金 20 万 元 展 费 发 票 抬 头 : 姓 名 : 职 务 : 邮 件 : 展 位 号 : 参 展 商 名 称 :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签 名 : 日 期 : 请 复 印 本 表 存 档, 同 时 返 回 到 下 面 地 址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顺 兴 路 笔 克 创 意 中 心 邮 编 :101300 电 话 :010-89414336 程 丹 传 真 :010-84847957/47 邮 件 :shirly.cheng@cn.pico.com 重 要 事 项 : 1 汇 款 到 我 方 帐 户 需 为 订 单 全 额 款 项, 汇 款 方 承 担 全 部 汇 款 手 续 费 请 授 权 人 向 银 行 咨 询 汇 款 手 续 费 我 方 在 收 取 全 额 款 项 之 后 才 会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2 预 定 同 时 须 付 费, 过 期 预 定 须 追 加 30% 的 费 用, 现 场 加 收 100% 的 费 用 请 将 款 项 电 汇 至 : 人 民 币 收 款 户 户 名 :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渣 打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银 行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三 环 中 路 1 号 环 球 金 融 中 心 渣 打 大 厦 12 层 银 行 帐 号 : 000000501510424913 21
表 格 4 水 电 和 压 缩 空 气 租 用 申 请 表 截 止 日 期 9 月 16 日 风 能 展 期 间 将 租 赁 以 下 设 备 名 称 及 描 述 单 价 ( 元 ) 数 量 合 计 照 明 用 电 15A/220V 1155.00 20A/220V 1815.00 30A/220V 2310.00 40A/220V 3630.00 50A/220V 3960.00 60A/220V 4950.00 80A/220V 6930.00 100A/220V 9075.00 动 力 用 电 施 工 临 时 电 15A/220V ( 单 相 ) 375.00 15A/220V/24hr( 单 相 ) 2700.00 30A/380V/24hr( 三 相 ) 7500.00 15A/220V( 单 相 ) 1500.00 30A/380V( 三 相 ) 2925.00 60A/380V( 三 相 ) 5265.00 100A/380V( 三 相 ) 8970.00 注 :1 供 电 :220V 50Hz AC 单 相 ; 380V 50Hz 三 相 ( 波 动 : +/-5%) 展 期 供 电 时 间 为 :8:30-17:00 2 24 小 时 供 电 不 能 作 为 不 间 断 电 源 使 用 照 明 电 源 与 机 器 设 备 动 力 电 源 必 须 分 开 申 报, 严 禁 混 用 水 气 供 应 300L/Min,9mm 3000.00 600L/Min,12mm 4500.00 1000L/Min,19mm 6000.00 生 活 用 水,19mm 3300.00 注 :1 展 馆 集 中 提 供 的 压 缩 空 气 气 源 是 压 缩 机 器 出 口 压 力 为 6-8 公 斤 的 一 般 性 压 缩 空 气, 参 展 商 应 根 据 自 带 设 备 情 况 加 装 干 燥 机 过 滤 器 等 适 配 装 置 展 馆 只 提 供 普 通 气 源 展 馆 不 提 供 接 驳 管 头, 需 展 商 自 带 2 严 禁 直 排 水, 如 机 器 用 水, 展 商 需 自 带 水 循 环 装 置, 否 则 不 予 提 供 展 费 发 票 抬 头 : 姓 名 : 职 务 : 邮 件 : 展 位 号 : 参 展 商 名 称 : 地 址 : 电 话 : 传 真 : 签 名 : 日 期 : 请 复 印 本 表 存 档, 同 时 返 回 到 下 面 地 址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顺 兴 路 笔 克 创 意 中 心 邮 编 :101300 电 话 :010-89414336 程 丹 传 真 :010-84847957/47 邮 件 :shirly.cheng@cn.pico.com 重 要 事 项 : 1 汇 款 到 我 方 帐 户 需 为 订 单 全 额 款 项, 汇 款 方 承 担 全 部 汇 款 手 续 费 请 授 权 人 向 银 行 咨 询 汇 款 手 续 费 我 方 在 收 取 全 额 款 项 之 后 才 会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2 预 定 同 时 须 付 费, 过 期 预 定 须 追 加 30% 的 费 用, 现 场 加 收 100% 的 费 用 22
表 格 5 特 装 展 台 施 工 申 请 表 ( 特 装 参 展 商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截 止 日 期 9 月 16 日 展 位 号 : 展 会 名 称 2015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 参 展 单 位 电 话 * 搭 建 单 位 电 话 施 工 地 点 号 展 馆 号 展 位 施 工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1-12 日 8:30-17:00 撤 馆 时 间 2015 年 10 月 15 日 15:00-21:00 * 施 工 人 数 电 工 : 木 工 : 其 他 工 种 : 总 人 数 : * 施 工 面 积 平 方 米 : * 展 位 规 格 长 : 宽 : * 现 场 负 责 人 姓 名 : 手 机 : * 安 全 责 任 人 姓 名 : 手 机 : * 吊 点 数 量 ( 每 个 吊 点 承 重 必 须 小 于 50 公 斤 ) * 搭 建 材 料 * 展 期 用 电 情 况 ( 千 瓦 ) 申 报 人 电 话 主 场 服 务 商 意 见 重 要 事 项 : 1 标 记 * 的 项 目 必 须 如 实 填 写, 如 因 填 写 错 误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施 工 单 位 自 行 承 担 责 任 2 请 将 施 工 人 员 身 份 证 号 电 工 及 其 他 特 殊 工 种 的 技 术 证 书 复 印 件 附 在 本 表 之 后 3 请 将 搭 建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书 附 在 本 表 之 后 ( 加 盖 公 章 ) 4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附 在 本 表 之 后 ( 加 盖 公 章 ) 23
表 格 6 增 值 税 发 票 信 息 采 集 表 ( 提 交 原 件 ) 展 位 号 : * 公 司 名 称 ( 全 称 ) * 企 业 类 别 ( 请 打 勾 )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非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 公 司 地 址 (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一 致 ) 固 定 电 话 ( 请 填 上 区 号 ) 开 户 银 行 名 称 ( 全 称 包 括 分 支 行 )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 发 票 相 关 指 定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填 表 说 明 : 1 若 为 一 般 纳 税 人, 以 上 信 息 均 为 必 填 项 ; 若 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及 其 他, 只 需 填 写 * 号 部 分 2 请 准 确 填 写 此 表, 此 表 将 作 为 开 票 的 依 据 若 未 能 及 时 提 供 信 息 或 所 提 供 信 息 与 实 际 不 符, 导 致 无 法 认 证 发 票, 我 公 司 将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3 若 填 表 公 司 性 质 属 于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需 提 供 税 务 登 记 证 副 本 的 复 印 件 ( 盖 有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方 章 ), 若 无 法 提 供, 请 提 供 近 期 内 为 其 他 公 司 开 具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复 印 件 或 其 他 可 证 明 是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的 资 质 证 明, 若 无 法 提 供, 我 公 司 将 开 具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4 请 参 展 商 及 搭 建 商 在 展 会 结 束 一 个 月 内 领 取 相 应 的 展 费 发 票, 避 免 发 票 过 期 我 公 司 承 诺 以 上 所 提 供 的 信 息 准 确 无 误 公 司 名 称 ( 并 盖 章 ): 负 责 人 签 字 : 日 期 : 24
表 格 7 无 收 据 承 诺 书 ( 提 交 原 件 ) 此 表 格 仅 限 于 到 北 京 笔 克 公 司 办 理 报 馆 事 宜, 交 押 金 的 展 商 及 搭 建 商 填 写 我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13-15 日 参 加 2015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展 位 号 为 根 据 规 定 已 将 元 押 金 交 于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并 收 到 了 已 开 具 的 收 据 现 承 诺 在 贵 公 司 退 还 押 金 到 帐 后, 将 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前 将 收 据 原 件 退 还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如 此 日 期 前 尚 未 收 到 收 据 原 件, 此 承 诺 书 将 视 同 收 据 原 件 以 下 为 退 还 押 金 准 确 信 息, 如 因 填 写 不 当, 造 成 无 法 及 时 退 还 押 金 或 产 生 额 外 费 用, 后 果 由 本 公 司 承 担 注 : 退 还 施 工 押 金 时, 将 直 接 退 还 给 支 付 方, 不 转 退 第 三 方 退 押 金 申 请 表 收 据 信 息 展 位 号 订 单 号 收 据 号 押 金 金 额 发 票 抬 头 退 押 金 信 息 公 司 全 称 ( 须 与 收 据 上 名 称 一 致 ) 银 行 全 称 账 号 银 行 12 位 大 额 支 付 码 联 系 人 手 机 号 联 系 人 邮 件 公 司 名 称 ( 并 盖 章 ): 负 责 人 签 字 : 日 期 : 25
表 格 8 特 装 展 台 搭 建 委 托 书 ( 特 装 参 展 商 必 须 提 交 原 件 ) 截 止 日 期 9 月 16 日 参 展 单 位 名 称 展 位 号 我 公 司 为 2015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参 展 单 位, 搭 建 面 积 平 方 米, 展 位 长 米, 宽 米 现 委 托 公 司 为 我 公 司 展 台 搭 建 商, 且 证 明 : 1 该 搭 建 公 司 经 考 察 审 核 合 格 后 确 认 为 本 展 位 唯 一 指 定 搭 建 商, 且 具 有 搭 建 资 格 ; 2 该 搭 建 公 司 已 同 本 企 业 签 定 相 关 搭 建 合 同, 确 保 展 台 安 全 施 工 及 正 常 运 行 ; 3 我 公 司 已 明 确 组 委 会 施 工 管 理 相 关 安 全 细 则, 并 通 知 我 公 司 指 定 委 托 搭 建 公 司 在 现 场 确 保 施 工 安 全 ; 4 配 合 组 委 会 主 场 服 务 商 对 展 台 安 全 进 行 监 督, 如 违 反 场 馆 相 关 施 工 安 全 规 定, 组 委 会 有 权 进 行 处 罚 ; 5 对 搭 建 商 进 行 监 督, 若 违 反 组 委 会 施 工 管 理 相 关 规 定, 组 委 会 有 权 追 究 我 公 司 及 我 公 司 指 定 搭 建 商 一 切 责 任 参 展 单 位 ( 盖 章 ): 负 责 人 签 字 : 日 期 : 26
表 格 9 展 商 安 全 责 任 保 证 书 ( 参 展 商 填 写 ) 截 止 日 期 9 月 16 日 一 本 公 司 已 仔 细 阅 读 此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并 向 主 办 单 位 和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及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 新 馆 ) 保 证 严 格 遵 守 此 规 定 二 本 公 司 承 诺 将 委 托 具 有 施 工 资 质 的 搭 建 公 司 为 本 次 展 会 的 施 工 单 位, 并 严 格 遵 守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安 全 施 工 作 业 三 本 公 司 将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前 将 特 装 展 位 设 计 图 ( 标 明 长 宽 高 尺 寸, 展 位 号, 参 展 公 司 名 称 ) 及 展 位 效 果 图 提 交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备 案 如 果 展 位 设 计 不 符 合 要 求,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有 权 要 求 更 改 设 计 四 本 公 司 将 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 前 向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报 批 施 工 图, 包 括 效 果 图 平 面 图 立 面 图 电 路 图 电 箱 位 置 图 施 工 细 部 结 构 图 ( 所 有 图 纸 均 须 标 明 尺 寸 所 有 结 构 材 料 的 规 格 尺 寸 及 展 位 号 参 展 公 司 名 称 ) 多 层 或 复 杂 结 构 展 台 以 及 室 外 展 台 时 须 提 供 展 台 细 部 结 构 图 ( 加 盖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印 章 及 其 所 在 建 筑 设 计 院 审 核 章 ) 及 结 构 审 核 报 告 施 工 单 位 的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加 盖 公 章 ) 搭 建 公 司 法 人 委 托 书 ( 加 盖 公 章 ) 参 展 商 签 字 盖 章 的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确 认 回 执 特 殊 工 种 复 印 件 等 文 件 五 因 违 反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安 全 事 故 和 责 任,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并 承 担 由 此 给 主 办 单 位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和 场 馆 造 成 的 所 有 经 济 损 失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确 认 回 执 本 公 司 所 委 托 之 施 工 单 位 名 称 : 本 公 司 所 委 托 之 施 工 单 位 地 址 :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人 : 电 话 : 手 机 : 参 展 公 司 名 称 : 展 位 号 : 参 展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 电 话 : 手 机 : 参 展 公 司 盖 章 : 日 期 : 27
表 格 10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保 证 书 ( 搭 建 商 填 写 ) 截 止 日 期 9 月 16 日 根 据 北 京 市 和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做 好 此 次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的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所 有 展 商 委 托 的 搭 建 商 都 必 须 签 订 展 期 内 的 安 全 责 任 保 证 书 请 各 展 商 认 真 阅 读 并 在 以 下 保 证 书 上 签 字 盖 章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本 公 司 受 位 搭 建 安 全 工 作 公 司 委 托, 负 责 2015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展 位 的 搭 建 管 理 工 作, 并 全 面 负 责 展 1 严 格 遵 守 北 京 市 大 型 社 会 活 动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北 京 市 展 览 展 销 活 动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会 用 水 电 及 压 缩 空 气 管 理 规 定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处 罚 规 定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施 工 环 保 规 定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服 从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集 团 公 司 主 管 部 门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监 督 检 查, 保 证 展 台 和 人 身 安 全 2 施 工 前 应 按 照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集 团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施 工 资 质 登 记 备 案 施 工 图 纸 报 审 等 手 续, 并 交 纳 相 关 费 用 3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和 防 火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施 工 单 位 须 确 定 一 名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负 责 人, 全 面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防 火 工 作 4 展 台 结 构 必 须 牢 固 安 全, 搭 建 材 料 应 使 用 难 燃 或 阻 燃 的 材 料, 禁 止 使 用 弹 力 布 和 针 棉 织 品 做 装 饰 材 料 5 展 台 结 构 严 禁 在 展 馆 顶 部 柱 子 二 楼 围 栏 及 各 种 专 用 管 线 上 吊 挂 捆 绑, 所 有 结 构 应 和 展 台 自 身 主 体 结 构 连 接 严 禁 利 用 展 馆 顶 部 网 架 作 为 吊 装 展 台 结 构 的 工 具 6 馆 内 搭 建 二 层 或 结 构 复 杂 的 展 台 以 及 搭 建 馆 外 展 台 时 须 提 供 展 台 细 部 结 构 图 并 加 盖 有 相 关 资 质 设 计 院 审 核 章 和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印 章 及 审 核 报 告 从 设 计 到 施 工 应 充 分 考 虑 展 台 的 安 全 性, 确 保 搭 建 展 台 各 连 接 点 及 展 台 整 体 结 构 的 牢 固 性 7 搭 建 二 层 展 台 必 须 设 置 年 检 合 格 的 灭 火 器 8 展 台 结 构 不 准 遮 挡 展 馆 内 的 消 防 设 施 电 气 设 备 紧 急 出 口 和 观 众 通 道 搭 建 地 台 必 须 于 展 位 范 围 内 部 地 台 边 缘 处 设 置 缓 坡 通 向 公 共 通 道, 防 止 地 台 与 地 面 的 落 差 造 成 人 身 伤 害 展 馆 防 火 卷 帘 门 下 不 得 搭 建 任 何 展 架 展 台 整 体 地 台 及 堆 放 各 种 货 物, 防 火 卷 帘 门 所 处 的 展 馆 立 柱 严 禁 采 取 任 何 形 式 的 包 裹 及 遮 挡, 保 证 防 火 卷 帘 门 升 降 畅 通 9 特 装 展 台 不 得 超 过 限 定 高 度 馆 内 限 高 为 5 米 10 室 外 搭 建 的 展 台 要 做 好 防 风 措 施, 确 保 展 台 结 构 的 强 度 刚 度 稳 定 性 以 及 局 部 稳 定 性 11 使 用 玻 璃 材 料 装 饰 展 台, 必 须 采 用 钢 化 玻 璃, 要 保 证 玻 璃 的 强 度 厚 度 ( 幕 墙 玻 璃 厚 度 不 小 于 8mm), 玻 璃 的 安 装 方 式 应 合 理 可 靠, 必 须 制 作 金 属 框 架 或 采 用 专 业 五 金 件 进 行 玻 璃 安 装, 框 架 及 五 金 件 与 玻 璃 材 料 之 间 要 使 用 弹 性 材 料 做 垫 层, 确 保 玻 璃 使 用 安 全 大 面 积 玻 璃 材 料 应 粘 贴 明 显 标 识, 以 防 破 碎 伤 人 若 使 用 玻 璃 地 台, 则 结 构 支 撑 立 柱 墙 体 必 须 固 定 于 地 台 下 方, 不 得 直 接 在 光 滑 玻 璃 面 上 方 搭 设 展 台 结 构 12 展 台 搭 建 材 料 的 选 用 要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关 于 临 时 性 建 筑 的 材 料 用 法 标 准 并 结 合 展 览 会 的 特 点 合 理 选 材, 选 材 时 应 符 合 国 家 环 保 要 求 13 馆 内 严 禁 吸 烟 展 台 施 工 不 得 使 用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禁 止 明 火 作 业 28
14 展 台 严 禁 采 用 全 封 闭 式 顶 棚, 展 台 顶 棚 不 得 阻 挡 展 馆 顶 部 消 防 设 施, 要 保 证 展 台 顶 棚 至 少 有 50% 以 上 的 平 面 开 放 面 积, 以 确 保 展 台 的 消 防 安 全 性 15 展 台 施 工 人 员 应 佩 戴 证 件 进 场 施 工, 严 禁 证 件 不 符 和 倒 证 现 象 的 发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须 持 上 岗 证 施 工 16 严 禁 使 用 霓 虹 灯 作 为 展 台 装 饰 照 明 照 明 灯 具 等 各 种 用 电 设 施 及 材 料 应 具 有 国 家 专 业 安 全 认 证, 应 按 照 北 京 市 电 气 规 程 标 准 施 工 安 装 使 用 电 器 连 接 安 装 应 使 用 双 层 绝 缘 护 套 线, 连 接 端 子 必 须 完 全 封 闭 不 行 裸 露 并 加 盖 绝 缘 盒 17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提 供 的 24 小 时 供 电, 不 能 作 为 不 间 断 电 源 使 用 18 施 工 单 位 不 得 动 用 展 馆 配 电 箱 水 源 气 源 等 固 定 设 施 室 外 安 装 灯 具 插 座 配 电 盘 等 应 选 用 防 雨 型, 室 外 用 电 设 备 应 有 可 靠 防 雨 措 施 19 展 览 会 开 幕 后, 施 工 单 位 须 留 现 场 安 全 负 责 人 及 专 职 人 员 现 场 值 班,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20 撤 馆 时, 施 工 单 位 须 将 所 有 搭 建 材 料 全 部 撤 出 展 馆 并 清 运 干 净, 严 禁 堆 放 在 展 位 或 展 览 中 心 院 内 21 施 工 办 公 室 保 留 对 特 殊 情 况 实 行 特 别 限 制 的 权 利 施 工 办 管 理 人 员 有 权 进 入 展 台 进 行 检 查 所 有 特 装 展 台 搭 建 公 司 必 须 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 撤 馆 结 束 前 将 展 台 撤 馆 垃 圾 清 出 展 馆, 并 不 得 恶 意 丢 弃 于 展 馆 周 围, 否 则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有 权 扣 除 其 全 部 施 工 押 金 22 展 台 搭 建 商 在 布 / 撤 展 期 间 应 文 明 施 工, 严 禁 野 蛮 操 作, 由 此 引 发 的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搭 建 商 将 负 全 部 责 任 23 施 工 单 位 在 进 馆 施 工 撤 馆 以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因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所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火 灾 及 场 馆 建 筑 物 设 施 损 坏 等 一 切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全 部 责 任, 并 承 担 由 此 给 主 办 单 位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和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 新 馆 ) 造 成 的 所 有 的 名 誉 及 经 济 损 失 24 展 台 押 金 会 在 展 览 会 结 束 后 一 个 月 内 返 还 本 人 已 仔 细 阅 读 此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并 保 证 严 格 遵 守 此 规 定 公 司 名 称 : 主 要 负 责 人 签 字 : 手 机 : 日 期 : 年 月 日 29
根 据 北 京 市 和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做 好 此 次 光 伏 展 的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所 有 展 商 委 托 的 搭 建 商 都 必 须 签 订 展 期 内 的 二 层 搭 建 安 全 责 任 保 证 书 请 各 展 商 认 真 阅 读 并 在 以 下 保 证 书 上 签 字 盖 章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新 馆 二 层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本 公 司 受 公 司 委 托, 负 责 2015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展 位 的 搭 建 管 理 工 作, 并 全 面 负 责 展 位 搭 建 安 全 工 作 1 严 格 遵 守 北 京 市 大 型 社 会 活 动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北 京 市 展 览 展 销 活 动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会 用 水 电 及 压 缩 空 气 管 理 规 定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处 罚 规 定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展 览 施 工 环 保 规 定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服 从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集 团 公 司 主 管 部 门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监 督 检 查, 保 证 展 台 和 人 身 安 全 2 馆 内 搭 建 二 层 的 展 台 须 提 供 展 台 细 部 结 构 图 并 加 盖 有 相 关 资 质 设 计 院 审 核 章 和 国 家 一 级 注 册 结 构 工 程 师 印 章 及 审 核 报 告 从 设 计 到 施 工 应 充 分 考 虑 展 台 的 安 全 性, 确 保 搭 建 展 台 各 连 接 点 及 展 台 整 体 结 构 的 牢 固 性 3 二 层 地 面 不 能 使 用 展 览 地 毯, 应 使 用 防 火 金 属 甲 板 等 达 到 B1 级 防 火 要 求 的 材 料 4 搭 建 二 层 展 台 必 须 设 置 年 检 合 格 的 灭 火 器, 每 50 平 米 配 备 一 个 5 二 层 面 积 不 得 超 过 一 层 面 积 的 1/3, 并 且 楼 梯 是 直 梯 不 能 是 旋 转 楼 梯 6 二 层 结 构 部 分 应 避 免 使 用 大 功 率 灯 光, 不 能 封 顶 7 整 个 展 期 保 证 用 电 安 全, 如 主 场 运 营 商 发 现 其 用 电 有 安 全 隐 患 或 超 过 实 际 申 请 用 电 量, 搭 建 商 应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并 补 订 电 箱, 否 则 主 场 运 营 商 有 权 对 其 展 台 断 电 8 进 馆 展 期 及 撤 馆 期 间, 参 展 商 及 施 工 单 位 须 留 现 场 安 全 负 责 人 及 专 职 人 员 每 天 现 场 值 班, 保 证 二 层 展 台 结 构 安 全,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9 撤 馆 时, 施 工 单 位 须 将 所 有 搭 建 材 料 全 部 撤 出 展 馆 并 清 运 干 净, 严 禁 堆 放 在 展 位 或 展 览 中 心 院 内 10 展 台 搭 建 商 在 布 / 撤 展 期 间 应 文 明 施 工, 严 禁 野 蛮 操 作, 由 此 引 发 的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搭 建 商 将 负 全 部 责 任 11 施 工 单 位 在 进 馆 施 工 撤 馆 以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因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所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火 灾 及 场 馆 建 筑 物 设 施 损 坏 等 一 切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全 部 责 任, 并 承 担 由 此 给 主 办 单 位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和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 新 馆 ) 造 成 的 所 有 的 名 誉 及 经 济 损 失 本 人 已 仔 细 阅 读 此 二 层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并 保 证 严 格 遵 守 此 规 定 公 司 名 称 : 主 要 负 责 人 签 字 : 手 机 : 日 期 : 年 月 日 30
表 格 11 展 览 施 工 管 理 处 罚 规 定 ( 搭 建 商 填 写 )* 必 填 截 止 日 期 9 月 16 日 施 工 单 位 违 反 管 理 规 定, 致 使 施 工 项 目 在 施 工 中 展 出 中 撤 展 中 以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发 生 倒 塌 人 员 伤 亡 火 灾 等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的, 施 工 单 位 负 全 部 责 任, 承 担 由 此 给 展 览 馆 主 办 单 位 以 及 主 场 运 营 商 造 成 的 一 切 经 济 损 失 及 名 誉 损 失 主 场 运 营 商 (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视 情 节 轻 重 将 对 施 工 单 位 给 予 警 告 扣 除 全 部 施 工 押 金 在 行 业 内 给 予 公 示 等 处 罚 为 确 保 展 览 会 施 工 安 全 有 序 的 顺 利 进 行, 加 强 和 规 范 展 览 会 施 工 秩 序, 保 障 人 民 生 命 和 财 产 安 全, 凡 进 入 展 览 馆 进 行 展 览 施 工 的 单 位 和 企 业 应 自 觉 遵 守 展 览 会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签 定 展 台 施 工 安 全 责 任 书 并 严 格 执 行, 同 时 接 受 如 下 处 罚 规 定 : 序 号 内 容 罚 款 额 度 ( 元 ) 1 未 经 书 面 许 可, 私 自 接 电, 一 经 发 现, 除 补 交 电 源 接 驳 费 外, 并 处 罚 款 5000 元 5000 2 未 经 书 面 允 许, 在 展 览 馆 内 动 用 明 火 作 业, 没 收 其 作 业 设 备, 并 处 罚 款 2000 元 以 上 2000 以 上 3 施 工 单 位 连 接 水 源 的 设 备 设 施 造 成 泄 漏, 除 赔 偿 由 此 给 场 馆 带 来 的 损 失 外, 并 处 罚 款 2000 元 以 上 2000 以 上 4 展 台 搭 建 出 现 结 构 失 稳 等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应 立 即 设 置 隔 离 区 域, 进 行 整 改, 并 处 罚 款 2000-5000 元 2000-5000 5 阻 塞 消 防 通 道 消 防 卷 帘 门 紧 急 出 口 消 防 设 施 公 共 通 道 配 电 柜 以 及 摄 像 头 等, 应 进 行 拆 除 整 改, 并 处 罚 款 2000-5000 元 2000-5000 6 违 反 电 气 安 装 施 工 规 范 无 有 效 证 件 从 事 电 气 施 工 操 作 等, 应 立 即 停 止 施 工 操 作, 并 处 罚 款 2000-5000 元 2000-5000 7 展 台 搭 建 使 用 各 种 可 燃 纺 织 物 品 木 质 结 构 未 刷 防 火 涂 料, 应 立 即 整 改, 并 处 罚 款 2000-5000 元 2000-5000 8 使 用 禁 用 电 料 ( 霓 虹 灯 高 温 碘 钨 灯 高 温 石 英 灯 平 行 线 麻 花 线 等 ), 违 反 电 工 操 作 规 定, 应 立 即 停 止 其 施 工 行 为, 并 进 行 整 改, 并 处 罚 款 2000-5000 元 2000-5000 9 展 厅 内 调 漆 喷 漆 刷 漆 等 违 反 北 京 市 展 览 展 销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的, 应 立 即 停 止, 并 进 行 整 改, 并 处 罚 款 2000-5000 元 2000-5000 10 展 台 施 工 使 用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 稀 料 酒 精 等 ), 应 立 即 停 止 其 施 工 行 为, 并 进 行 整 改, 并 处 罚 款 2000-5000 元 2000-5000 11 使 用 电 锯 电 刨 电 切 割 等 工 具 作 业 时, 出 现 火 花 现 象 的, 应 立 即 停 止 作 业, 并 进 行 整 改, 并 处 罚 款 2000-5000 元 2000-5000 12 向 馆 内 地 沟 倾 倒 废 油 等 废 弃 物 的, 应 立 即 停 止 2000-5000 13 背 靠 背 展 台 与 相 邻 展 位 间 的 结 构 高 于 对 方 展 位, 但 背 部 未 做 遮 盖 的, 应 立 即 进 行 整 改 2000-5000 14 展 台 搭 建 超 过 规 定 高 度, 应 立 即 整 改 1000-5000 1 5 搭 建 展 台 及 各 种 活 动 布 置 利 用 展 馆 顶 部 墙 面 柱 子 栏 杆 门 窗 及 各 种 专 用 管 线 吊 挂 捆 绑 钉 钉 粘 贴 等, 应 立 即 进 行 整 改, 并 处 罚 款 1000 元 以 上 1000 以 上 16 施 工 时 阻 塞 展 厅 通 道, 防 碍 他 人 通 行, 不 听 劝 阻, 对 施 工 单 位 处 以 罚 款 1000-5000 元 1000-5000 17 撤 展 时, 野 蛮 拆 卸 展 台 推 倒 展 台 及 搬 运 物 品 时 造 成 地 面 损 伤 的, 应 立 即 进 行 纠 正, 并 处 罚 款 1000 元 以 上 1000 以 上 31
序 号 内 容 罚 款 额 度 ( 元 ) 18 撤 展 时, 私 自 将 展 台 结 构 卖 于 收 购 的 个 人 及 单 位 的, 对 施 工 单 位 处 以 罚 款 1000-2000 元 1000-2000 19 撤 展 时, 施 工 垃 圾 未 清 理 或 未 清 理 干 净 或 未 验 收, 将 在 施 工 押 金 中 扣 除 500-5000 元 的 违 约 金 500-5000 20 对 展 馆 和 主 场 运 营 商 工 作 不 予 配 合, 视 情 节 严 重 处 罚 款 2000 元 以 上 2000 以 上 21 施 工 过 程 中 未 按 规 定 佩 带 安 全 帽, 应 立 即 进 行 整 改, 处 以 每 人 200 元 罚 款 200/ 人 22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按 每 50 平 米 配 备 一 个 年 检 合 格 的 灭 火 器, 如 未 按 规 定 配 备 每 展 位 扣 除 押 金 1000 元 1000 23 搭 建 及 开 展 期 间, 每 日 闭 馆 后 不 切 断 展 位 电 源 的, 每 个 展 位 每 次 扣 除 5000 元 5000/ 展 位 / 次 24 展 会 开 展 期 间 未 如 实 报 电 的, 对 超 出 部 分 按 照 手 册 价 格 加 收 100% 费 用 25 特 装 展 位 搭 建 商 为 展 位 配 备 的 电 箱 需 完 整, 不 得 裸 露 电 源 开 关 及 电 缆, 违 者 罚 款 500 元 500 备 注 : 1 以 上 罚 款 将 在 施 工 押 金 中 扣 除 2 违 反 规 定 接 到 通 知 后 拒 不 进 行 整 改 的 单 位, 主 场 搭 建 单 位 有 权 采 取 措 施 停 止 其 展 台 施 工, 并 扣 除 全 部 施 工 押 金 3 施 工 单 位 年 累 计 受 到 5 次 处 罚, 北 京 笔 克 展 览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将 取 消 其 在 北 京 笔 克 承 揽 主 场 的 展 览 会 的 施 工 资 格, 并 在 行 业 内 公 示 及 通 知 各 展 览 会 主 办 单 位 及 展 览 馆 搭 建 公 司 名 称 ( 盖 章 ): 主 要 负 责 人 签 字 : 手 机 : 日 期 : 年 月 日 32
表 格 12 展 台 遗 弃 物 堆 放 区 域 调 整 说 明 1 场 馆 间 卸 货 区 内 严 禁 堆 放 展 台 遗 弃 物 2 所 有 展 台 遗 弃 物 只 能 由 4 号 门 推 出 场 馆 3 遗 弃 物 堆 放 区 内, 由 垃 圾 清 运 公 司 工 作 人 员 指 挥 堆 放 展 台 遗 弃 物 堆 放 区 域 图 如 特 装 展 位 搭 建 商 将 废 弃 物 遗 弃 在 卸 货 区 内,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将 有 权 扣 除 施 工 押 金 2000 10000 元 主 场 运 营 服 务 商 对 以 上 条 款 有 最 终 解 释 权 展 位 号 : 展 台 名 称 : 搭 建 商 公 司 名 称 : 搭 建 商 负 责 人 签 字 确 认 : 搭 建 商 负 责 人 联 系 方 式 ( 手 机 号 ): 33
表 格 13 通 讯 业 务 申 请 表 截 止 日 期 9 月 12 日 公 司 名 称 馆 号 展 位 号 填 表 人 申 请 日 期 联 系 电 话 展 览 会 日 期 :2013 年 10 月 13-15 日 申 请 人 只 需 在 选 择 所 需 功 能, 并 填 写 需 要 数 量, 其 它 不 必 填 写 序 号 代 码 服 务 项 目 单 价 数 量 押 金 费 用 合 计 押 金 合 计 小 计 电 话 线 路 : 1 3101 市 内 电 话 800.00 0.00 2 3102 国 内 长 途 800.00 500.00 3 3103 国 际 长 途 1000.00 3,000.00 4 3104 ISDN ( 仅 市 内 电 话 功 能 ) 1,600.00 小 计 : 互 联 网 独 享 专 线 ( 送 公 网 IP) 我 们 只 提 供 以 太 网 接 口, 如 需 局 域 网 请 展 商 自 带 HUB, 自 布 网 络 线 1 3203 256 K(4IP) 3,000.00 0.00 2 3204 512 K(4IP) 5,500.00 0.00 3 3205 1 M(8IP) 8,500.00 0.00 4 3206 2 M(16IP) 12,500.00 0.00 5 3208 4 M(16IP) 18,500.00 0.00 小 计 : ADSL( 动 态 IP) 1 3302 1M 6,000.00 500.00 2 3303 2M 8,000.00 500.00 小 计 : 总 计 : 付 款 方 式 : 现 场 支 付, 可 使 用 现 金 或 当 地 支 票 ( 以 上 价 格 仅 针 对 于 国 内 企 业 ) 注 意 事 项 : 1 请 按 需 求 填 写 本 单 6 参 展 展 位 如 有 地 台 地 板 地 砖 等, 通 信 线 路 须 在 进 馆 布 展 前 提 前 申 报 2 申 请 单 位 交 费 并 交 纳 押 金 后, 财 务 开 具 发 票 / 收 据 7 有 地 台 地 板 地 砖 的 特 装 展 位, 所 租 通 信 线 路 只 负 责 提 供 到 展 位 的 一 个 接 口 位 置 ( 附 图 纸 ), 接 口 以 下 的 各 点 位 由 搭 建 商 布 设 3 国 际 国 内 长 途 通 话 费 从 押 金 中 扣 除, 多 退 少 补 8 展 会 开 幕 后, 发 生 线 路 故 障, 请 拨 打 报 修 电 话 :010-80468000 4 展 会 结 束 后, 施 工 人 员 撤 回 设 备, 如 设 备 损 坏 丢 完 成 后 请 发 送 至 新 国 展 信 息 部 失, 按 原 设 备 价 格 赔 偿 李 家 骏 先 生 5 如 超 过 报 名 申 请 安 装 时 间, 增 收 加 急 费 30% 串 线 电 话 :13910853072 并 机 加 收 20% 邮 件 : lijiajun@ciec.com.cn 34
表 格 14 特 大 型 展 品 预 报 表 截 止 日 期 9 月 1 日 如 贵 公 司 展 台 展 品 有 以 下 情 况, 须 填 写 此 表 格 并 于 截 止 日 期 前 发 送 给 主 办 单 位 单 件 毛 重 在 3000 公 斤 以 上 长 度 或 宽 度 超 过 2 米 高 度 超 过 3 米 ( 含 外 包 装 ) 特 大 展 品 如 不 预 报, 造 成 现 场 布 展 困 难, 主 办 单 位 将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提 前 进 馆 和 晚 撤 馆 所 产 生 的 加 班 费 用 由 参 展 商 自 行 承 担, 加 班 费 用 标 准 请 见 本 指 南 第 7 页 参 展 商 名 称 馆 号 展 位 号 运 输 联 系 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展 品 名 称 及 型 号 毛 重 ( 吨 ) 长 x 宽 x 高 ( 米 ) 体 积 ( 立 方 米 ) 请 发 送 至 :2015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组 委 会 联 系 人 : 李 铮 电 话 :010-68451467 传 真 :010-68455499 邮 件 :lizheng@pvcec.org.cn 35
运 输 指 南 为 了 使 您 的 参 展 物 品 能 够 顺 利 安 全 及 时 的 运 抵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 新 馆 ), 并 确 保 展 馆 现 场 的 物 品 装 卸 与 布 展 工 作 的 有 序 进 行, 光 伏 展 组 委 会 指 定 东 方 金 运 国 际 物 流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为 本 次 展 会 的 指 定 展 品 运 输 和 现 场 物 流 服 务 商, 为 您 提 供 展 品 运 输 仓 储 和 现 场 装 卸 等 服 务 一. 东 方 金 运 国 际 物 流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方 式 地 址 : 北 京 朝 阳 区 大 屯 路 科 学 园 南 里 风 林 绿 洲 5F-3C (100101) 电 话 :010-65910289/0265/0266 传 真 :010-65910280 联 系 人 :W 馆 王 敬 鲜 18910553608 E 馆 杨 旭 18910553610 特 别 提 示 : 请 按 照 组 委 会 要 求, 填 写 特 大 型 展 品 预 报 表, 并 按 时 发 送 至 组 委 会 二. 展 品 提 前 发 运 至 北 京 仓 库 地 址 北 京 市 南 六 环 南 大 红 门 桥 西 东 赵 村 12 号 电 话 :18911015206 联 系 人 : 李 宗 林 请 发 货 前 务 必 与 东 方 金 运 公 司 相 应 负 责 人 联 系 展 品 在 10 月 11 12 日 自 送 至 展 馆 地 址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裕 翔 路 88 号 中 国 国 际 展 览 中 心 ( 新 馆 ) 联 系 人 :W 馆 王 敬 鲜 18910553608 E 馆 杨 旭 18910553610 货 车 从 展 馆 5 号 门 进 入, 右 转 到 西 区 (W 馆 ), 左 转 到 东 区 (E 馆 ) 注 意 : 自 送 展 品 进 京 车 辆 须 遵 守 北 京 交 通 管 理 局 对 外 地 车 辆 进 京 行 驶 的 有 关 规 定 外 地 进 京 车 辆 可 凭 四 证 到 进 京 检 查 站 办 理 北 京 市 区 通 行 证 ; ( 四 证 身 份 证 驾 驶 证 年 检 合 格 的 车 辆 行 驶 证 尾 气 合 格 证 ) 三. 展 品 包 装 要 求 1 展 品 的 外 包 装 应 以 适 合 长 途 运 输 和 反 复 拆 装 为 标 准 并 坚 固 耐 用, 我 司 对 提 接 货 前 包 装 箱 破 损 所 导 致 的 内 部 展 品 的 损 坏 及 丢 失 不 负 任 何 责 任 2 对 运 输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展 品 应 在 外 包 装 上 刷 制 易 碎 防 潮 向 上 等 标 记, 大 件 展 品 应 注 明 起 吊 线 及 重 心 位 置 3 展 品 外 包 装 标 记 应 按 如 下 要 求 刷 制 收 货 单 位 : 东 方 金 运 国 际 物 流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展 会 名 称 :2015 中 国 光 伏 大 会 暨 展 览 会 参 展 单 位 : 公 司 展 位 号 : 箱 号 : 净 重 : 公 斤 毛 重 : 公 斤 尺 码 : 长 X 宽 X 高 ( 厘 米 ) 注 意 : 请 务 必 按 以 上 收 货 人 名 称 标 准 填 写, 以 防 提 货 时 产 生 不 必 要 的 麻 烦 36
四. 文 件 及 付 费 要 求 1 请 仔 细 填 写 展 品 货 运 委 托 书, 并 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 前 传 真 至 我 司 ; 大 件 展 品 请 遵 照 组 委 会 的 特 大 型 展 品 预 报 表 来 执 行 2 展 品 发 出 后 应 立 即 书 面 通 知 我 司 有 关 发 运 信 息, 包 括 : 展 品 启 运 日 期 预 计 达 到 日 期 运 输 方 式 运 单 号 ( 铁 路 货 运 单 / 航 空 货 运 单 ) 及 展 品 详 细 件 数 重 量 及 尺 码 3 铁 路 及 空 运 运 单 要 于 发 货 后 立 即 快 递 至 我 司, 以 便 及 时 提 货 4 我 司 银 行 帐 号 如 下 : 帐 户 名 称 : 东 方 金 运 国 际 物 流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银 行 : 交 通 银 行 北 京 麦 子 店 支 行 人 民 币 帐 号 :110060834018010004348 注 : 我 司 工 作 人 员 会 按 照 您 提 供 的 展 品 运 输 委 托 书 核 算 相 应 费 用, 请 在 进 馆 前 将 相 关 费 用 汇 款 至 我 司, 最 终 费 用 以 现 场 测 量 为 准, 多 退 少 补 如 有 特 殊 困 难, 请 及 时 跟 我 司 联 系 如 您 可 以 用 支 票 ( 仅 限 北 京 地 区 ) 或 者 现 金 支 付, 可 以 在 展 会 现 场 缴 费 五. 保 险 1 展 商 应 自 行 投 保 展 览 品 的 往 返 运 输 保 险 及 在 展 览 / 仓 储 期 间 的 保 险, 如 展 品 发 生 意 外 情 况, 请 展 商 自 行 向 保 险 公 司 办 理 索 赔 手 续, 我 司 可 予 以 协 助 2 展 商 如 委 托 我 司 代 为 办 理 保 险 事 宜, 应 在 展 览 会 开 幕 进 馆 前 一 个 月 内, 将 填 写 好 的 展 品 运 输 委 托 书 传 真 予 我 司, 以 便 我 司 向 保 险 公 司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3 展 商 未 按 照 我 司 要 求 办 理 保 险 事 宜, 如 在 现 场 我 司 操 作 进 出 馆 工 作 时 出 现 意 外, 造 成 展 品 破 损 等 情 况, 我 司 将 根 据 应 向 展 商 收 取 的 进 出 馆 运 输 服 务 费 的 2 倍 予 以 赔 付 六. 温 馨 提 示 1 凡 委 托 我 司 运 输 者, 视 同 承 认 本 运 输 指 南 中 所 有 条 款, 运 输 事 宜 将 以 本 运 输 指 南 的 条 款 为 原 则 2 如 贵 司 有 自 国 外 发 运 的 展 品, 为 了 使 您 的 展 品 顺 利 运 抵 展 台, 请 提 前 与 我 司 联 系 有 关 报 关 进 口 事 宜, 以 免 产 生 延 迟, 影 响 展 商 如 期 参 展 3 所 有 承 运 自 运 参 展 品 货 运 车 辆 需 办 理 车 证, 展 商 可 自 行 至 新 国 展 南 登 录 大 厅 东 侧 的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办 理 缴 费 领 证 事 宜, 办 证 时, 请 司 机 携 带 驾 驶 证 行 驶 证 4 如 果 您 需 要 展 品 回 运 服 务, 请 您 选 择 熟 悉 的 或 者 社 会 知 名 度 和 信 誉 度 好 的 物 流 公 司, 也 可 以 委 托 我 司 办 理 5 展 馆 相 关 数 据 展 厅 地 面 承 重 :5 吨 / 平 米 货 门 尺 寸 :4.3 米 ( 宽 )X4.7 米 ( 高 ), 大 通 门 4.3 米 ( 宽 )X5.6 米 ( 高 ) 叉 车 吨 位 3-10 吨, 吊 机 吨 位 8-200 吨 6 如 果 您 有 大 件 展 品 前 来 参 展, 需 现 场 查 看 场 地 以 确 定 作 业 方 案, 请 提 前 与 我 司 联 系 请 仔 细 阅 读 以 上 条 款, 如 有 问 题 及 时 与 我 司 联 系 如 您 已 经 决 定 使 用 我 们 的 服 务, 请 详 细 填 写 以 下 委 托 书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传 真 至 我 司 37
国 内 展 品 货 运 委 托 书 委 托 方 : 展 位 号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所 需 服 务 项 目 : 展 馆 门 口 接 货 卸 车 进 馆 出 馆 装 车 亚 鑫 仓 库 接 货, 送 至 展 位 出 馆 及 安 排 回 运 发 货 市 内 提 货, 送 至 展 位 出 馆 及 市 内 送 货 ( 提 前 一 天 预 约 ) 空 包 装 箱 运 输 及 存 储 其 他 自 填 : 请 在 所 需 服 务 项 目 前 的 方 框 内 划 箱 号 展 品 名 称 ( 型 号 ) 包 装 种 类 木 / 纸 箱 毛 重 (KG) 长 X 宽 X 高 (CM) 体 积 (CBM) 兹 委 托 东 方 金 运 国 际 物 流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代 为 办 理 我 公 司 参 展 展 品 的 接 运 工 作 填 表 人 : 单 位 盖 章 : 备 注 :1 请 完 整 填 写 此 表 格 后 传 真 至 我 司, 以 便 统 计 展 品 货 量, 做 好 展 品 进 馆 计 划, 确 保 贵 司 展 品 顺 利 按 时 进 馆 布 展 ( 特 大 型 展 品 如 不 预 报, 造 成 布 展 困 难, 我 司 将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 2 此 表 可 复 印 续 填 3 联 系 方 式 : 电 话 :010-65910289/0266 传 真 :010-65910280 联 系 人 :W 馆 王 敬 鲜 18910553608 E 馆 杨 旭 18910553610 38
国 内 展 品 运 输 报 价 一. 展 品 到 展 馆 门 口 的 进 馆 服 务 1 服 务 内 容 : 进 馆 咨 询 服 务 及 计 划 安 排 展 馆 门 外 车 上 接 货 将 展 品 运 至 展 台 位 置 ( 附 近 ) 人 工 机 力 协 助 展 商 重 大 件 就 位 ( 不 含 拆 箱, 组 装 ) 2 基 本 费 用 : 展 馆 门 外 货 场 接 货 运 输 至 展 台 110.00 元 / 立 方 米 ( 最 低 收 费 : 1 立 方 米 ) 二. 从 北 京 市 内 指 定 地 点 或 我 司 仓 库 到 展 览 场 地 1 服 务 内 容 : 进 馆 咨 询 从 北 京 指 定 地 点 提 货 运 至 展 览 场 地 我 司 仓 库 货 场 接 货 并 存 放 从 我 司 仓 库 运 至 展 览 场 地 2 基 本 费 用 : 130.00 元 / 立 方 米 ( 最 低 收 费 : 3 立 方 米 ) 仓 库 费 用 :10.00 元 / 天 / 立 方 米 ( 最 低 收 费 : 1 立 方 米 ) 三. 展 品 到 展 馆 门 外 的 出 馆 服 务 1 服 务 内 容 : 使 用 人 工 或 机 力 协 助 展 商 将 展 品 运 至 展 馆 门 外 并 装 车 2 基 本 费 用 : 展 馆 门 外 货 场 交 货 110.00 元 / 立 方 米 ( 最 低 收 费 : 1 立 方 米 ) 四. 展 品 至 北 京 指 定 地 点 的 出 馆 服 务 1 服 务 内 容 : 从 展 览 场 地 运 至 北 京 市 内 指 定 地 点 2 基 本 费 用 : 从 展 馆 到 北 京 市 内 指 定 地 点 130.00 元 / 立 方 米 ( 最 低 收 费 : 3 立 方 米 ) 五. 超 重 超 大 附 加 费 展 品 单 件 毛 重 在 3000 公 斤 或 单 件 长 宽 高 ( 其 中 一 项 ) 大 于 3 米 X 2 米 X 2 米 ( 含 外 包 装 ), 需 在 上 述 基 本 费 用 的 基 础 上 加 收 附 加 费 附 加 费 率 : 60.00 元 / 立 方 米 若 需 要 使 用 3 吨 以 上 铲 车 或 吊 机, 费 用 单 独 报 价 六. 其 他 费 用 : 1 拆 箱 或 装 箱 费 用 50.00 元 / 立 方 米 ( 最 低 收 费 : 1 立 方 米 ) 2 空 包 装 箱 搬 运 及 仓 储 费 100.00 元 / 立 方 米 / 展 期 ( 最 低 收 费 : 1 立 方 米 ) 3 参 展 展 品 需 晚 上 现 场 作 业 请 提 前 联 系, 夜 间 作 业 费 用 加 收 30%(17:00 后 ) 4 此 费 率 不 含 展 品 现 场 组 装 及 保 险 费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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