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教 党 委 2016 57 号 各 市 属 学 校, 机 关 各 处 室 :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度 市 委 管 理 的 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综 合 考 核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合 综 考 组 2016 2 号 ) 市 人 社 局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的 通 知 ( 合 人 社 秘 2015 371 号 ) 市 总 工 会 合 肥 市 2015 年 厂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工 作 意 见 ( 合 厂 开 2015 1 号 ) 精 神, 结 合 教 育 系 统 实 际, 现 就 做 好 2015-2016 学 年 度 市 属 学 校 教 职 工 学 年 度 考 核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及 成 员 考 核 以 及 市 属 学 校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等 有 关 问 题 通 知 如 下 : -1-
一 关 于 教 职 工 学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 一 ) 考 核 时 间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 开 始,7 月 31 日 前 学 校 考 核 工 作 基 本 结 束,8 月 20 日 前 市 属 学 校 须 将 学 年 度 考 核 材 料 报 市 教 育 局 组 织 人 事 处 ( 二 ) 考 核 范 围 中 小 学 在 编 全 体 教 职 工 ( 含 2009 年 及 以 后 公 开 招 聘 和 引 进 的 合 同 制 管 理 的 教 师 ) ( 三 ) 考 核 内 容 和 标 准 各 校 可 参 照 市 人 社 局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的 通 知 ( 合 人 社 秘 2015 371 号 ) 相 关 条 款 或 市 教 育 局 教 人 2007 142 号 文 件 附 件,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进 一 步 细 化 考 核 指 标, 将 学 年 度 考 核 与 绩 效 考 核 师 德 考 核 有 机 结 合 ( 四 ) 优 秀 等 次 比 例 核 定 学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等 次 人 数, 一 般 不 超 过 本 单 位 参 加 学 年 度 考 核 的 工 作 人 员 数 的 15% 受 同 级 及 以 上 党 委 政 府 综 合 性 表 彰 的 先 进 集 体, 或 同 级 及 以 上 组 织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与 有 关 部 门 联 合 表 彰 的 先 进 集 体 本 系 统 上 级 部 门 年 度 或 周 期 性 综 合 表 彰 的 先 进 集 体, 经 批 准 后, 本 学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等 次 比 例 可 在 20% 以 内 把 握 ( 五 ) 考 核 方 法 和 程 序 学 年 度 考 核 按 照 管 理 权 限 和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由 各 单 位 组 织 实 施 在 实 施 考 核 过 程 中, 应 结 合 各 自 实 际, 实 行 领 导 与 群 众 相 -2-
结 合 平 时 与 定 期 相 结 合 定 性 与 定 量 相 结 合 采 取 综 合 分 析 量 化 测 评 等 符 合 岗 位 特 点 的 方 法 年 度 考 核 一 般 按 下 列 程 序 进 行 : (1) 成 立 考 核 小 组, 制 定 考 核 方 案 考 核 小 组 由 单 位 负 责 人 组 织 人 事 纪 检 监 察 工 会 等 相 关 部 门 人 员 和 教 职 工 代 表 组 成 考 核 小 组 成 员 在 考 核 工 作 中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实 行 回 避 制 度 (2) 被 考 核 人 员 进 行 个 人 总 结 或 述 职, 同 时 填 写 合 肥 市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 ( 附 件 1); (3) 主 管 领 导 在 听 取 群 众 和 教 职 工 本 人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个 人 总 结 或 述 职 以 及 平 时 工 作 表 现 情 况, 写 出 评 语, 提 出 考 核 等 次 建 议 ; (4) 考 核 小 组 审 议 考 核 等 次 建 议 ; 并 对 拟 确 定 为 优 秀 等 次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本 单 位 范 围 内 公 示 5 至 7 个 工 作 日 ; (5) 考 核 单 位 领 导 班 子 集 体 研 究 确 定 考 核 等 次 ; (6) 将 学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以 书 面 形 式 告 知 被 考 核 人 (7) 对 确 定 为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等 次 的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诫 勉 谈 话, 限 期 改 进 ( 六 ) 考 核 结 果 的 使 用 教 职 工 学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调 整 工 资 岗 位 的 主 要 依 据 学 年 度 考 核 被 确 定 为 合 格 及 以 上 等 次 的,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办 理 : 1.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晋 升 薪 级 工 资 ; 2.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发 放 绩 效 工 资 ; 3. 本 年 度 计 算 为 竞 聘 更 高 等 级 岗 位 的 任 职 年 限 ; -3-
4. 年 度 考 核 被 确 定 为 优 秀 等 次 的, 在 当 期 绩 效 工 资 分 配 时 应 当 予 以 倾 斜, 在 参 加 竞 聘 上 岗 时 同 等 条 件 下 予 以 优 先 考 虑 教 职 工 无 故 不 参 加 学 年 度 考 核 或 学 年 度 考 核 被 确 定 为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等 次 的, 薪 级 工 资 不 予 晋 升 绩 效 工 资 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七 ) 有 关 情 况 说 明 首 次 就 业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试 用 期 内 参 加 学 年 度 考 核, 只 写 评 语, 不 确 定 等 次 ; 其 他 新 进 工 作 人 员, 本 学 年 度 在 本 单 位 工 作 累 计 超 过 半 年 的 ( 含 试 用 期 ), 由 其 现 所 在 单 位 进 行 学 年 度 考 核 并 确 定 等 次, 其 有 关 情 况 由 原 单 位 提 供 ; 本 学 年 度 在 本 单 位 工 作 累 计 不 到 半 年 的 ( 含 试 用 期 ), 不 参 加 学 年 度 考 核 单 位 派 出 挂 职 锻 炼 学 习 培 训 执 行 其 它 任 务 的 工 作 人 员, 除 特 殊 规 定 外, 一 般 由 派 出 单 位 进 行 学 年 度 考 核, 主 要 根 据 挂 职 锻 炼 学 习 培 训 以 及 执 行 其 它 任 务 的 表 现 确 定 等 次 相 关 情 况 由 其 挂 职 锻 炼 学 习 培 训 执 行 其 它 任 务 的 所 在 单 位 提 供 病 假 ( 因 公 负 伤 除 外 ) 事 假 非 单 位 派 出 外 出 学 习 累 计 超 过 半 年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参 加 学 年 度 考 核 受 警 告 处 分 的 工 作 人 员, 处 分 当 年 参 加 学 年 度 考 核, 但 不 得 确 定 为 优 秀 等 次 ; 受 记 过 降 低 岗 位 等 级 或 撤 职 处 分 期 间, 参 加 学 年 度 考 核, 只 写 评 语, 不 定 等 次, 在 解 除 处 分 的 当 年 及 以 后, 其 学 年 度 考 核 不 受 原 处 分 影 响 ; 涉 嫌 违 法 违 纪 被 立 案 调 查 尚 未 结 案 的, 参 加 年 度 考 核, 不 写 评 语, 不 定 等 次, 结 案 后 未 给 予 处 分 或 者 给 予 警 告 处 分 的, 按 规 定 补 写 评 语 补 定 等 次 -4-
对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参 加 学 年 度 考 核 的 教 职 工, 经 教 育 后 仍 拒 绝 参 加 的, 其 考 核 结 果 直 接 确 定 为 不 合 格 等 次 二 关 于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及 成 员 学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 一 ) 考 核 对 象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及 成 员 ( 已 经 纳 入 2015 年 市 委 综 合 考 核 的 6 所 正 县 级 学 校 不 再 考 核 ) ( 二 ) 考 核 内 容 1 领 导 班 子 考 核 的 主 要 内 容 : 包 括 党 建 工 作 履 职 能 力 工 作 实 绩 等 2 班 子 成 员 考 核 的 主 要 内 容 : 包 括 德 能 勤 绩 廉 五 个 方 面 兼 任 党 内 职 务 的, 党 内 职 务 履 职 情 况 作 为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 三 ) 考 核 测 评 等 次 1 领 导 班 子 只 测 评 不 评 定 等 次 2 班 子 成 员 经 测 评 确 定 为 基 本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的, 按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考 核 工 作 暂 行 规 定 给 予 相 应 处 理 ( 四 )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考 核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及 成 员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及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纳 入 学 年 度 考 核 ( 五 ) 相 关 要 求 民 主 评 议 后, 学 校 将 如 下 材 料 一 式 两 份, 按 顺 序 于 7 月 31 日 前 报 送 至 局 组 织 人 事 处 : 1 领 导 班 子 述 职 报 告 及 电 子 版 ; 2 市 管 干 部 的 合 肥 市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 -5-
及 个 人 述 职 述 责 述 廉 报 告 ; 3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2015-2016 学 年 度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汇 总 表 ( 注 明 : 实 到 人 数 实 收 票 数 有 效 票 数, 及 统 计 汇 总 人 员 签 名 ); 4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2015-2016 学 年 度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汇 总 表 ( 注 明 : 实 到 人 数 实 收 票 数 有 效 票 数, 及 统 计 汇 总 人 员 签 名 ); 5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及 成 员 2015-2016 学 年 度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廉 洁 自 律 情 况 民 主 测 评 表 汇 总 表 ( 注 明 : 实 到 人 数 实 收 票 数 有 效 票 数, 及 统 计 汇 总 人 员 签 名 ) 三 关 于 市 属 学 校 2015-2016 学 年 度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 一 ) 组 织 领 导 1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在 学 校 党 组 织 统 一 领 导 下 开 展, 工 会 作 为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的 工 作 机 构, 与 学 校 办 公 室 等 相 关 部 门 共 同 承 担 民 主 评 议 工 作 的 具 体 事 宜 2 成 立 由 学 校 党 组 织 负 责 人 为 组 长, 工 会 教 代 会 代 表 等 人 员 组 成 的 民 主 评 议 工 作 小 组 起 草 评 议 实 施 方 案, 归 纳 整 理 评 议 意 见, 统 计 测 评 结 果,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和 建 议, 做 好 上 报 和 反 馈 工 作, 督 促 检 查 评 议 结 果 的 落 实, 向 下 一 次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专 题 报 告 民 主 评 议 结 果 的 办 理 情 况 等 ( 二 ) 评 议 对 象 学 校 校 级 干 部 中 层 干 部 及 工 会 主 席 在 学 校 担 任 领 导 职 务 不 足 半 年 的 可 不 参 加 评 议 ; 班 子 中 半 数 -6-
以 上 领 导 成 员 任 职 不 足 半 年 的, 领 导 班 子 当 年 可 不 进 行 评 议 ( 三 ) 评 议 内 容 民 主 评 议 内 容 为 德 能 勤 绩 廉 五 个 方 面, 包 括 : 执 行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政 策 和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情 况 ; 敬 业 奉 献, 勤 奋 工 作, 开 拓 进 取 情 况 ; 依 靠 教 职 工 办 学, 接 受 群 众 监 督 情 况 ; 执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和 廉 洁 自 律 情 况 ; 团 结 协 作, 决 策 能 力, 工 作 质 量 数 量 效 率 效 益 情 况 ; 上 一 学 年 度 民 主 评 议 结 果 整 改 落 实 情 况 ( 四 ) 实 施 步 骤 1 制 定 方 案 包 括 指 导 思 想 组 织 领 导 评 议 对 象 和 范 围 评 议 方 法 日 程 安 排 等 方 案 经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主 席 团 审 议 后, 提 交 教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通 过 后 实 施 2 宣 传 动 员 宣 传 民 主 评 议 的 目 的 意 义 要 求 等 3 述 职 与 测 评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和 被 评 议 人 按 要 求 撰 写 述 职 报 告, 学 校 要 召 开 由 所 有 在 职 人 员 参 加 的 全 体 教 职 工 大 会, 听 取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校 级 干 部 中 层 干 部 和 工 会 主 席 述 职, 然 后 对 班 子 和 述 职 人 员 进 行 民 主 测 评, 参 加 测 评 人 员 要 达 到 应 参 加 人 员 的 85% 测 评 分 为 优 秀 称 职 基 本 称 职 不 称 职 四 个 等 次, 民 主 测 评 采 用 无 记 名 填 写 测 评 表 方 式 校 务 ( 党 务 ) 公 开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要 把 校 务 ( 党 务 ) 公 开 工 作 列 入 述 职 内 容, 报 告 校 务 ( 党 务 ) 公 开 工 作 情 况, 并 组 织 全 体 教 职 工 对 校 务 ( 党 务 ) 公 开 工 作 满 意 度 进 行 测 评, 满 意 率 ( 满 意 + 基 本 满 意 ) 达 80% 的 为 合 格 ; 达 不 到 80% 的 要 进 行 整 改, 整 改 情 况 向 教 代 会 报 告 或 在 公 开 栏 公 示 4 教 代 会 民 主 评 议 组 织 教 代 会 代 表, 采 取 背 靠 背 口 头 评 -7-
议 或 以 无 记 名 书 面 形 式 对 领 导 班 子 和 被 评 议 人 提 出 意 见 5 结 果 与 反 馈 学 校 民 主 评 议 工 作 小 组 负 责 整 理 评 议 意 见, 统 计 测 评 结 果, 向 教 代 会 主 席 团 报 告 ; 主 席 团 形 成 意 见 后, 向 被 评 议 人 教 职 工 代 表 反 馈 ( 五 ) 等 次 确 定 1 统 计 测 评 结 果 按 收 回 的 测 评 票 计 算, 优 秀 率 超 过 50% 且 优 秀 率 与 称 职 率 之 和 超 过 80% 的, 可 确 定 为 优 秀 ; 优 秀 率 与 称 职 率 之 和 超 过 50%, 且 不 称 职 率 未 超 过 10% 的, 可 确 定 为 称 职 对 测 评 基 本 称 职 和 不 称 职 之 和 超 过 50%, 且 不 称 职 率 超 过 10% 的 领 导 人, 经 考 核, 教 职 工 满 意 度 较 低 的, 定 为 基 本 称 职 对 测 评 不 称 职 率 超 过 三 分 之 一, 或 测 评 基 本 称 职 率 与 不 称 职 率 之 和 超 过 50%, 且 不 称 职 率 超 过 20% 的, 应 进 行 重 点 考 核, 教 职 工 反 映 意 见 大 且 存 在 突 出 问 题 的, 定 为 不 称 职 2 学 校 统 计 测 评 结 果 后, 需 要 考 核 的 人 员 暂 不 定 等, 立 即 进 行 考 核 工 作, 待 考 核 后 再 定 等 属 校 级 干 部 的 向 市 教 育 局 组 织 人 事 处 报 告, 由 市 教 育 局 组 织 考 核 ; 属 中 层 干 部 的, 由 学 校 组 织 考 核, 学 校 将 考 核 结 果 和 处 理 意 见 报 市 教 育 工 会 和 组 织 人 事 处 备 案 3 经 考 核, 确 定 为 基 本 称 职 和 不 称 职 的, 按 有 关 规 定, 由 干 部 主 管 部 门 给 予 相 应 处 理 发 现 有 违 纪 问 题 的, 按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由 有 关 部 门 查 处 4 民 主 评 议 的 结 果 要 与 干 部 考 核 选 拔 任 用 监 督 有 机 结 合 起 来, 奖 励 考 核 任 用 和 调 整 干 部 时, 民 主 评 议 的 结 果 将 -8-
作 为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 六 ) 工 作 要 求 1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与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学 年 度 考 核 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考 核 同 步 进 行, 与 学 年 度 考 核 一 并 完 成 2 学 校 党 组 织 要 高 度 重 视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将 其 列 入 工 作 计 划,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确 保 教 职 工 参 与 民 主 测 评 面 和 教 代 会 代 表 参 与 民 主 评 议 的 面 达 到 85% 以 上 工 会 办 公 室 等 部 门 要 认 真 负 责, 严 格 按 照 要 求 规 范 操 作 市 教 育 局 加 强 对 民 主 评 议 工 作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切 实 把 好 民 主 评 议 质 量 关 3 学 校 (6 所 正 县 级 学 校 除 外 ) 在 考 核 会 议 召 开 前 要 及 时 通 知 市 教 育 局 机 关 有 关 处 室 负 责 人 参 加 局 机 关 参 加 人 员 要 全 程 参 与 学 校 民 主 测 评 大 会 和 民 主 测 评 工 作, 督 促 学 校 严 格 按 程 序 和 要 求 做 好 测 评 工 作, 并 在 测 评 结 束 后, 参 与 学 校 对 综 合 评 价 结 果 的 统 计, 与 学 校 统 计 人 员 共 同 签 名 后, 带 回 市 教 育 局 交 教 育 工 会 4 为 了 保 证 测 评 统 计 结 果 的 可 信 度, 被 测 评 对 象 不 得 直 接 参 加 测 评 结 果 的 统 计 工 作, 由 学 校 工 会 委 员 教 代 会 代 表 进 行 统 计 汇 总, 参 加 统 计 汇 总 人 员 不 得 少 于 5 人, 并 在 统 计 汇 总 表 上 签 名, 对 统 计 结 果 负 责 5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应 坚 持 实 事 求 是 的 原 则, 既 要 保 护 评 议 人 的 民 主 权 利, 又 要 保 护 被 评 议 人 的 正 当 权 益, 不 得 以 任 何 借 口 对 提 意 见 的 人 打 击 报 复, 也 不 得 借 机 诬 陷 被 评 议 人 凡 违 反 民 主 评 议 纪 律 的, 要 追 究 其 责 任, 按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处 理 6 整 个 评 议 工 作 于 7 月 31 前 全 部 结 束, 学 校 要 将 民 主 评 议 -9-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的 方 案 和 总 结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2015-2016 学 年 度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及 教 代 会 对 领 导 班 子 的 评 议 意 见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2015-2016 学 年 度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市 属 学 校 中 层 干 部 2015-2016 学 年 度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2015-2016 学 年 度 市 属 学 校 民 主 评 议 中 层 以 上 干 部 情 况 登 记 表 2015-2016 学 年 度 市 属 学 校 教 职 工 对 校 务 ( 党 务 ) 公 开 满 意 度 测 评 表 2015-2016 学 年 度 市 属 学 校 教 代 会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干 部 情 况 汇 总 表 七 种 材 料 及 校 级 干 部 述 职 报 告 用 铁 夹 按 顺 序 固 定 ( 不 要 用 钉 书 机 装 订 ), 于 7 月 31 日 前 报 教 育 工 会 做 好 教 职 工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及 成 员 学 年 度 考 核 以 及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干 部 工 作, 是 加 强 学 校 管 理 和 队 伍 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各 学 校 务 必 高 度 重 视, 加 强 领 导, 认 真 学 习 有 关 文 件, 开 好 述 职 测 评 会 和 民 主 评 议 会 ; 要 提 高 思 想 认 识, 明 确 考 核 工 作 是 以 调 动 教 职 工 积 极 性 加 强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促 进 教 育 事 业 科 学 发 展 为 目 的 ; 要 切 实 发 挥 各 级 党 组 织 的 领 导 作 用, 落 实 广 大 干 部 职 工 的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和 监 督 权, 增 强 考 核 工 作 的 公 开 度 和 透 明 度, 确 保 考 核 结 果 的 客 观 公 正, 通 过 学 年 度 考 核 及 民 主 评 议 进 一 步 推 动 学 校 的 各 项 工 作 再 上 新 台 阶 附 件 :1. 合 肥 市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 2. 合 肥 市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审 核 备 案 呈 报 表 3. 合 肥 市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优 秀 等 次 人 员 名 册 4. 合 肥 市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合 格 等 次 人 员 名 册 -10-
5. 合 肥 市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年 度 考 核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以 及 非 试 用 期 不 定 等 次 人 员 名 册 6. 市 教 育 局 机 关 干 部 参 加 市 属 学 校 学 年 度 考 核 工 作 安 排 表 7.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2015-2016 学 年 度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8.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2015-2016 学 年 度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9. 市 属 学 校 中 层 干 部 2015-2016 学 年 度 考 核 民 主 测 评 表 10.2015-2016 学 年 度 市 属 学 校 民 主 评 议 中 层 以 上 干 部 情 况 登 记 表 11.2015-2016 学 年 度 市 属 学 校 教 职 工 对 校 务 ( 党 务 ) 公 开 满 意 度 测 评 表 12.2015-2016 学 年 度 市 属 学 校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干 部 情 况 汇 总 表 13. 市 属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及 成 员 2015-2016 学 年 度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 廉 洁 自 律 情 况 民 主 测 评 表 中 共 合 肥 市 教 育 局 委 员 会 2016 年 6 月 13 日 合 肥 市 教 育 局 -11-
附 件 1 ( 2015-2016 学 年 度 ) 单 位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文 化 程 度 管 理 岗 位 职 务 专 技 岗 位 职 务 工 勤 岗 位 等 级 本 人 总 结 -12-
主 管 领 导 评 语 及 考 核 等 次 建 议 签 名 年 月 日 个 人 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 考 审 核 核 单 意 位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主 审 管 核 部 意 门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未 确 定 等 次 或 不 参 加 考 核 情 况 说 明 ( 盖 章 ) 年 月 日 政 府 人 事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13-
附 件 2 ( 2015-2016 学 年 度 ) 单 位 ( 盖 章 ): 年 月 日 人 员 结 构 情 况 项 目 总 计 领 导 人 员 人 数 职 务 管 理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工 勤 技 能 人 员 试 用 期 人 员 总 人 数 实 际 参 加 考 核 人 数 小 计 优 秀 合 格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未 定 等 次 未 参 加 考 核 人 数 优 秀 等 次 比 例 情 况 优 秀 等 次 人 员 占 总 人 数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政 府 人 事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 明 :1. 各 事 业 单 位 的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向 主 管 部 门 和 政 府 人 事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呈 报 审 核 ; 2. 总 计 栏 对 应 的 总 人 数, 等 于 参 加 考 核 人 数 与 未 参 加 考 核 人 数 之 和 ; 领 导 人 员 栏 指 事 业 单 位 负 责 同 志, 请 对 应 填 写 人 数 及 相 应 级 别 ; 3. 此 表 一 式 三 份 上 报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14-
附 件 3 ( 2015-2016 学 年 度 ) 单 位 ( 盖 章 ):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管 理 岗 位 ( 职 务 ) 或 专 技 岗 位 ( 职 务 ) 或 工 勤 岗 位 ( 等 级 ) 备 注 说 明 :1. 此 表 一 式 三 份, 由 主 管 部 门 报 同 级 政 府 人 事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备 案 填 表 人 : 2. 此 页 不 够 可 另 附 表 添 加 联 系 电 话 : -15-
附 件 4 ( 2015-2016 学 年 度 ) 单 位 ( 盖 章 ):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管 理 岗 位 ( 职 务 ) 或 专 技 岗 位 ( 职 务 ) 或 工 勤 岗 位 ( 等 级 ) 备 注 说 明 : 此 表 一 式 三 份, 由 主 管 部 门 报 同 级 政 府 人 社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备 案 填 表 人 : 联 系 电 话 : -16-
附 件 5 ( 2015-2016 学 年 度 ) 单 位 ( 盖 章 ):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管 理 岗 位 ( 职 务 ) 或 专 技 岗 位 ( 职 务 ) 或 工 勤 岗 位 ( 等 级 ) 评 为 基 本 合 格 不 合 格 以 及 非 试 用 期 不 定 等 次 的 主 要 原 因 ( 须 附 事 实 说 明 材 料 ) 备 注 说 明 :1. 此 表 一 式 三 份, 由 主 管 部 门 报 同 级 政 府 人 事 综 合 管 理 部 门 审 核 备 案 填 表 人 : 2. 此 页 不 够 可 另 附 表 添 加 联 系 电 话 : -17-
附 件 6 序 号 学 校 姓 名 序 号 学 校 姓 名 1 二 中 陈 茂 子 10 特 教 中 心 童 翔 2 三 中 吴 庆 防 11 国 防 学 校 费 勇 3 五 中 徐 风 云 12 168 中 学 李 邦 灯 4 七 中 李 志 平 13 5 八 中 朱 迎 友 14 6 九 中 谢 华 国 15 7 建 设 学 校 姚 健 16 8 服 装 学 校 李 磊 17 9 三 十 五 中 冯 其 宏 18 备 注 : 学 校 要 于 会 议 召 开 前 三 天 通 知 机 关 参 会 人 员, 同 时 报 市 教 育 局 组 织 人 事 处 -18-
-19- 附 件 7 学 校 :( 盖 章 ) 填 表 日 期 : 2016 年 月 日 评 价 意 见 总 体 评 价 理 论 武 装 和 意 识 形 态 工 作 作 风 建 设 领 导 班 子 和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组 织 和 党 员 队 伍 建 设 党 风 廉 政 与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 建 设 统 一 战 线 和 群 团 工 作 党 建 工 作 依 法 治 校 服 务 师 生 好 较 好 一 般 差 说 明 :1 请 在 相 应 的 栏 目 里 划 2 评 价 意 见 分 为 好 较 好 一 般 差 四 个 档 次, 每 项 只 能 选 一 个 档 次
附 件 8 等 次 综 合 评 价 班 子 成 员 优 秀 称 职 基 本 称 职 不 称 职 弃 权 -20-
附 件 9 等 次 综 合 评 价 考 核 对 象 优 秀 称 职 基 本 称 职 不 称 职 弃 权 -21-
附 件 10 单 位 ( 盖 章 ): 姓 名 学 历 民 主 测 评 情 况 参 加 测 评 人 数 性 别 任 职 部 门 及 职 务 优 秀 称 职 出 生 年 月 基 本 称 职 不 称 职 任 职 时 间 弃 票 及 废 票 测 评 比 例 % % % % % 测 评 定 等 教 代 会 民 主 评 议 意 见 : -22-
民 主 评 议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领 导 干 部 对 民 主 评 议 结 果 反 馈 的 个 人 意 见 : 考 核 意 见 : 备 注 : 参 加 测 评 人 数 以 实 际 收 回 的 票 数 计 算 优 秀 + 称 职 + 基 本 称 职 + 不 称 职 + 弃 票 废 票 = 参 加 测 评 人 数 ; 测 评 比 例 以 各 项 票 数 为 分 子, 以 参 加 测 评 人 数 为 分 母 计 算, 各 项 比 例 加 起 来 为 100%; 测 评 定 等 以 测 评 比 例 按 文 件 规 定 定 等 ; 优 秀 和 称 职 人 员 考 核 意 见 一 栏 不 需 填 -23-
附 件 11 测 评 内 容 测 评 等 次 满 意 基 本 满 意 不 满 意 弃 票 及 废 票 公 开 的 及 时 性 公 开 的 全 面 性 公 开 的 真 实 性 公 开 综 合 评 价 备 注 : 在 选 择 的 相 应 栏 目 内 打 -24-
附 件 12 学 校 :( 盖 章 ) 年 月 日 民 主 测 评 大 会 召 开 时 间 大 会 主 持 人 姓 名 职 务 应 参 加 测 评 的 教 职 工 总 数 应 参 加 民 主 评 议 的 教 代 会 代 表 数 民 主 测 评 定 等 情 况 党 政 主 要 负 责 人 其 他 校 级 干 部 实 际 参 加 测 评 的 教 职 工 数 实 际 参 加 评 议 的 教 代 会 代 表 数 参 加 测 评 人 员 所 含 比 例 参 加 评 议 的 代 表 所 含 比 例 总 人 数 优 秀 称 职 基 本 称 职 不 称 职 中 层 干 部 工 会 主 席 教 职 工 评 议 校 务 公 开 情 况 实 际 参 加 测 评 人 数 满 意 基 本 满 意 不 满 意 满 意 度 备 注 :1 应 参 加 测 评 人 数 为 所 有 在 职 人 员, 实 际 参 加 测 评 人 数 按 收 回 的 测 评 表 计 算 2 民 主 测 评 定 等 情 况 填 各 等 次 人 数, 不 要 填 票 数 3 校 务 公 开 满 意 度 =( 满 意 + 基 本 满 意 ) 实 际 参 加 测 评 人 数 学 校 党 组 织 负 责 人 : -25-
附 件 13 学 校 :( 盖 章 ) 年 月 日 评 价 等 次 优 秀 良 好 一 般 差 总 体 评 价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选 好 用 好 干 部 抓 好 作 风 建 设 领 导 班 子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情 况 坚 决 纠 正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的 行 为 领 导 和 支 持 查 处 违 纪 违 法 问 题 强 化 对 权 力 运 行 的 制 约 和 监 督 维 护 党 的 纪 律 推 进 反 腐 倡 廉 制 度 建 设 加 强 宣 传 教 育 班 子 成 员 廉 洁 自 律 方 面 总 体 评 价 优 秀 良 好 一 般 差 利 用 职 权 和 职 务 影 响 为 配 偶 子 女 其 他 亲 友 谋 取 私 利 违 反 规 定 收 送 现 金 有 价 证 券 支 付 凭 证 和 干 股 等 利 用 婚 丧 嫁 娶 等 事 宜 收 钱 敛 财 班 子 成 员 廉 洁 自 律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参 加 用 公 款 支 付 的 高 消 费 休 闲 娱 乐 健 身 活 动 公 款 出 国 ( 境 ) 旅 游 或 借 开 会 考 察 培 训 等 名 义 公 款 旅 游 违 反 教 育 收 费 政 策 和 财 经 纪 律 违 规 插 手 招 投 标 谋 取 私 利 公 车 私 用 违 规 配 备 使 用 小 汽 车 违 反 组 织 人 事 纪 律, 借 选 人 用 人 之 机 谋 取 私 利 注 : 总 体 评 价 在 相 应 等 级 上 划 ; 如 认 为 该 领 导 干 部 存 在 上 述 问 题, 请 在 对 应 空 格 内 划, 否 则 不 要 填 写 -26-
合 肥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2016 年 6 月 13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