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 車 漫 遊 南 瀛 系 列 活 動 之 2016 五 庫 150K 挑 戰 賽 報 名 簡 章 主 辦 單 位 : 南 瀛 單 車 發 展 協 進 會 籌 備 會 協 辦 單 位 : 張 世 賢 議 員 服 務 處 / 樂 活 單 車 出 租 中 心 / 阿 嬤 ㄟ ㄉㄠ 民 宿 / 愛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 倫 雅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發 佈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11 日 初 版 壹 前 言 : 為 引 領 單 車 族 領 略 南 瀛 各 級 風 景 區 之 美, 同 時 推 廣 單 車 安 全 騎 乘 觀 念, 本 會 特 辦 理 單 車 漫 遊 南 瀛 系 列 活 動 我 們 期 盼 藉 由 長 途 單 車 活 動 的 舉 辦, 讓 更 多 人 來 挑 戰 自 我 的 體 能 極 限 之 外, 也 能 同 時 以 單 車 漫 遊 南 瀛 的 方 式, 親 身 來 體 認 南 瀛 之 美, 有 形 無 形 幫 助 南 瀛 之 觀 光 休 閒 旅 遊 活 動 的 整 體 性 發 展 此 系 列 活 動 分 別 為 關 仔 嶺 100K 挑 戰 賽 五 庫 150K 挑 戰 賽 環 南 200K 挑 戰 賽, 其 路 線 分 別 涵 蓋, 西 拉 雅 國 家 風 景 區 雲 嘉 南 濱 海 國 家 風 景 區 台 江 國 家 公 園 及 南 瀛 上 百 處 勝 景, 歡 迎 全 國 車 友, 以 單 車 樂 活 漫 遊 方 式, 體 驗 南 瀛 之 美 貳 參 與 對 象 : 挑 戰 100 公 里 : 一 般 車 友 參 加 活 動 者 須 年 滿 16 歲 挑 戰 150 公 里 : 需 有 100 公 里 挑 戰 賽 完 賽 經 驗 之 車 友 挑 戰 200 公 里 : 需 有 150 公 里 挑 戰 賽 完 賽 經 驗 之 車 友 参 活 動 時 間 : 1. 關 仔 嶺 100K 挑 戰 賽 2015 年 12 月 13 日 ( 星 期 日 ) 07:00-14 14:00 報 名 截 止 2. 五 庫 150K 挑 戰 賽 2016 年 3 月 13 日 ( 星 期 日 ) 07:00 0 :00-16:00 開 始 報 名 3. 環 南 200K 挑 戰 賽 2016 年 6 月 12 日 ( 星 期 日 ) 05:00-18:00 暫 定 肆 集 合 地 點 : 白 河 區 公 所 前 廣 場 台 南 市 白 河 區 國 光 路
伍 報 名 人 數 :150 150K-800 00 人 陸 報 名 日 期 :150K 自 104 年 11 月 16 日 ( 星 期 一 ) 上 午 10:00 起 至 105 年 1 月 31 日 ( 星 期 六 )24:00 止, 但 報 名 人 數 已 達 限 額 時 即 提 早 截 止 (200 200K 報 名 日 期 另 行 公 告 ) 柒 活 動 路 線 :10 100K /15 150K /200 200K 詳 後 附 路 線 規 劃 捌 活 動 辦 法 : 一 基 礎 組 ( 關 仔 嶺 100K 挑 戰 賽 ):07:00-14:00 (7 小 時 ) 本 活 動 基 礎 組 為 單 車 100 公 里 挑 戰 活 動, 不 限 車 種, 凡 報 名 參 加, 並 於 此 次 活 動 規 定 時 間 內 騎 完 全 程, 完 成 挑 戰 之 車 友, 將 獲 頒 精 緻 之 完 賽 成 績 證 書 一 紙 及 活 動 紀 念 獎 牌 一 枚 以 茲 鼓 勵 二 挑 戰 組 ( 五 庫 150K 挑 戰 賽 ):): ):07:00-16:00(9 小 時 ) 本 活 動 挑 戰 組 為 單 車 150 公 里 挑 戰 活 動, 不 限 車 種, 凡 參 加 過 100 公 里 以 上 單 車 活 動 之 完 成 者, 並 於 此 次 活 動 規 定 時 間 內 騎 完 全 程, 完 成 挑 戰 之 車 友, 將 獲 頒 精 緻 之 完 賽 成 績 證 書 一 紙 及 活 動 紀 念 獎 牌 一 枚 以 茲 鼓 勵 二 極 限 組 ( 環 南 200K 挑 戰 賽 ):05:00-18:00 (13 小 時 ) 本 活 動 挑 戰 組 為 單 車 200 公 里 挑 戰 活 動, 不 限 車 種, 凡 參 加 過 150 公 里 以 上 單 車 活 動 之 完 成 者, 並 於 此 次 活 動 規 定 時 間 內 騎 完 全 程, 完 成 挑 戰 之 車 友, 將 獲 頒 精 緻 之 完 賽 成 績 證 書 一 紙 及 活 動 紀 念 獎 牌 一 枚 以 茲 鼓 勵 1 本 活 動 為 單 車 挑 戰 活 動 並 非 計 時 賽, 並 無 成 績 排 名 與 獎 金, 請 參 加 活 動 之 車 友 勿 爭 先 恐 後, 完 賽 成 績 純 屬 自 我 挑 戰 記 錄 之 依 據 2 本 活 動 之 騎 乘 路 線 為 一 般 公 路, 活 動 其 間 除 重 要 路 口 視 情 況 施 行 交 通 管 制 之 外, 其 餘 路 段 請 遵 守 交 通 號 誌 及 一 般 交 通 法 規 行 進, 切 勿 擅 闖 紅 燈 或 違
規 騎 乘, 如 未 依 法 騎 乘, 將 予 以 加 時 處 分 3 如 未 依 法 騎 乘 而 肇 事 者, 本 會 將 取 消 其 參 賽 資 格, 而 其 肇 事 之 法 律 責 任 概 由 肇 事 者 自 行 負 責 4 如 超 越 此 活 動 時 間 所 引 發 之 任 何 意 外 事 件, 本 承 辦 單 位 概 不 負 任 何 法 律 責 任, 如 欲 自 動 棄 賽 請 務 必 知 會 主 辦 單 位 5 本 活 動 將 於 出 發 點 及 特 定 之 檢 錄 點 發 放 信 物, 參 加 活 動 者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抵 達 終 點 時, 需 出 示 信 物 方 能 獲 得 認 證 證 書, 無 信 物 者 恕 不 頒 發 精 緻 證 書 及 紀 念 獎 牌 6 本 會 將 持 續 舉 辦 各 系 列 挑 戰 賽 等 單 車 騎 乘 活 動, 屆 時 凡 欲 報 名 參 加 150K 或 200K 挑 戰 賽 者, 如 需 要, 本 會 將 要 求 報 名 者, 出 示 100K 或 150K 挑 戰 賽 之 完 賽 證 明 始 得 報 名 參 賽, 故 請 妥 善 保 管 各 站 完 賽 證 書 7 活 動 辦 法 或 活 動 日 期 如 有 異 動, 訊 息 將 公 佈 於 活 動 網 站 玖 報 名 費 用 : 一 活 動 費 用 :800 元 / 人 拾 報 名 辦 法 : 一 方 式 : 採 網 路 報 名, 請 上 運 動 時 尚 線 上 報 名 (http://www.my-sports.tw), 恕 不 接 受 活 動 當 日 報 名, 請 於 報 名 網 站 填 妥 報 名 表 之 個 人 資 料, 報 名 手 續 完 成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轉 讓 或 退 費, 繳 費 完 成 三 日 內 將 主 動 以 Email 回 覆 二 繳 費 流 程 : 1. 在 報 名 網 站 填 妥 資 料 確 認 後, 會 產 生 一 組 繳 費 帳 號 ( 開 頭 是 10718 的 14 碼 帳 號 ), 請 下 載 報 名 結 果 留 存 ( 內 含 帳 號 及 密 碼, 可 報 名 繳 費 查 詢 用 ) 2. 憑 此 代 碼 於 三 天 內 至 全 省 ATM 轉 帳 或 至 銀 行 郵 局 臨 櫃 匯 款, 整 個 報 名 手
續 才 算 完 成 本 次 繳 費 作 業 為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代 收, 作 業 手 續 費 為 $20, 如 再 使 用 他 行 轉 帳 則 銀 行 或 郵 局 另 扣 跨 行 手 續 費 3. 繳 費 方 式 (1) 使 用 ATM 或 網 路 匯 款 者, 輸 入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代 碼 012 後, 再 輸 入 14 碼 轉 入 帳 號 及 金 額 即 可 (2) 至 郵 局 或 其 他 銀 行 臨 櫃 跨 行 匯 款 者, 帳 號 為 14 碼 轉 入 帳 號, 戶 名 : 倫 雅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銀 行 :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安 平 分 行 郵 局 匯 款 請 於 週 一 至 週 五 下 午 3:30 前 匯 款, 下 午 3:30 過 後 匯 款 將 會 算 入 隔 日 的 帳, 請 留 意 您 的 繳 費 期 限 (3) 至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臨 櫃 匯 款 者, 請 填 無 摺 存 入 憑 條 ( 粉 紅 色 ), 只 需 填 寫 帳 號 戶 名 金 額 即 可 (4) 超 過 $30,000 者, 在 ATM 選 擇 繳 費, 不 要 選 轉 帳 即 可, 但 繳 款 人 若 有 向 銀 行 申 請 限 轉 入 約 定 帳 號, 就 不 能 自 由 轉 到 虛 擬 帳 號, 請 至 銀 行 或 郵 局 臨 櫃 匯 款 繳 納 (5) 逾 期 三 天 未 繳 款, 視 同 放 棄 報 名,ATM 帳 號 自 動 失 效, 請 勿 再 做 繳 款 若 要 繼 續 参 賽 者 可 自 行 重 新 產 生 ATM 帳 號, 請 至 報 名 繳 費 查 詢 處, 輸 入 帳 號 及 密 碼 登 入, 按 下 產 生 ATM 繳 費 帳 號 按 鈕 ( 限 活 動 報 名 期 間 ), 即 可 重 新 產 生 新 的 一 組 ATM 帳 號 進 行 繳 費 (6) 須 確 實 依 訂 單 金 額 進 行 匯 款, 主 辦 單 位 有 權 取 消 金 額 不 足 的 報 名 訂 單 (7) 注 意!! 產 生 ATM 繳 費 帳 號 後, 個 人 / 團 體 報 名 都 不 可 再 更 改 資 料, 所 以 請 先 確 認 報 名 資 料 是 否 完 全 正 確 一 旦 繳 費 完 成 即 不 受 理 取 消 報 名 及 退 款, 因 此 務 必 先 詳 閱 報 名 簡 章 上 的 相 關 內 容 (8) 運 動 時 尚 網 並 非 報 名 費 的 實 際 收 款 人, 如 需 收 據 或 發 票 請 洽 該 賽 事 主 辦 單 位 二 報 名 繳 交 新 台 幣 800 元 活 動 代 辦 報 名 費, 繳 費 後 無 故 未 能 參 加 者, 所 繳 費 用 不 予 退 還, 亦 不 得 私 自 覓 人 冒 名 參 加, 報 名 前 請 謹 慎 考 量 三 每 位 報 名 參 加 車 友, 皆 可 獲 得 以 下 紀 念 品 及 服 務 : 完 賽 成 績 證 明 書 一 紙 精 緻 紀 念 獎 牌 一 枚 排 汗 衫 礦 泉 水 補 給 品 保 險 緊 急 救 援 等 後 勤 服 務
四 排 汗 衫 尺 寸 對 照 表 : 如 未 標 示 尺 寸 者 一 律 以 L 發 放 尺 寸 S M L XL 2L 3L 胸 圍 ( 公 分 ) 97 102 107 112 117 122 *** 大 會 電 話 0938619027 薛 先 生 報 名 電 話 0922227557 *** 拾 壹 號 碼 布 及 晶 片 領 取 : 採 郵 寄 ( 郵 寄 費 另 計 ), 團 體 報 名 請 指 定 一 人 代 表 收 件, 恕 不 接 受 個 別 寄 送 郵 寄 報 到 / 人 數 1-10 人 11-20 人 21-30 人 31-40 人 41 人 以 上 郵 寄 費 用 100 元 200 元 300 元 400 元 500 元 注 意!! 收 件 地 址 請 正 確 詳 細 填 寫 請 將 號 碼 布 用 束 帶 綁 在 單 車 龍 頭 上
拾 貳 注 意 事 項 : 一 本 活 動 只 適 合 平 日 有 騎 單 車, 而 且 技 術 純 熟 安 全 配 備 齊 全 身 心 健 康 之 車 友 報 名 參 加 二 報 名 參 加 活 動 者 須 出 於 自 願, 如 有 心 血 管 等 疾 病 或 其 他 任 何 身 心 不 適 症 者, 必 須 經 專 業 醫 師 診 斷 許 可 才 能 參 加 本 活 動 三 主 辦 單 位 將 盡 全 力 於 維 護 本 活 動 的 順 暢 舉 行 與 安 全, 並 為 報 名 參 加 活 動 者 辦 理 保 險, 惟 倘 若 有 於 活 動 過 程 發 生 任 何 意 外 事 故, 除 保 險 理 賠 外, 其 餘 後 果 仍 需 由 參 加 者 自 負 四 本 活 動 並 非 實 質 之 競 賽, 且 無 排 名 與 獎 金, 故 以 安 全 為 第 一 要 件, 請 勿 爭 先 恐 後 違 反 交 通 規 則, 以 免 造 成 意 外 事 件 之 發 生 五 參 加 本 活 動 請 配 戴 安 全 帽 手 套 等 防 護 裝 備 六 本 活 動 路 線 行 進 中 可 能 會 遇 下 雨 視 線 不 良 或 天 候 昏 暗, 故 參 與 活 動 之 單 車 請 務 必 裝 設 前 後 車 燈, 如 未 依 規 定 裝 設 者, 主 辦 單 位 有 權 取 消 其 參 加 資 格 七 200 公 里 挑 戰 活 動 路 線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為 山 區 道 路, 故 嚴 格 禁 止 使 用 四 輪 以 上 車 輛 跟 拍, 以 免 造 成 交 通 事 故 發 生 八 本 活 動 沿 線 設 有 補 給 站 及 簡 易 維 修 工 具 提 供 車 友 借 用, 各 車 隊 如 有 後 勤 補 給 車, 請 小 心 隨 車 隊 前 進, 切 勿 危 及 車 友 之 行 車 安 全 九 請 務 必 攜 帶 健 保 卡, 活 動 日 如 有 受 傷 者, 請 當 日 就 醫, 並 與 醫 院 拿 取 正 本 診 斷 證 明 及 收 據 十 報 名 所 填 寫 之 個 人 資 料 均 屬 實, 若 有 錯 誤 一 切 後 果 將 由 參 加 者 自 行 承 擔 十 一 大 會 有 權 將 此 活 動 之 錄 影 相 片 及 成 績 於 世 界 各 地 播 放 及 公 告 展 出 登
錄 於 網 站 與 刊 物 上, 參 加 者 必 須 同 意 肖 像 與 成 績, 用 於 相 關 之 宣 傳 與 播 放 活 動 上 十 二 大 會 工 作 人 員 有 權 視 參 加 者 體 能 狀 況 及 道 路 安 全, 中 止 或 暫 停 活 動, 參 加 者 不 得 異 議 十 三 活 動 中 如 遇 颱 風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拒 之 天 災 或 事 況, 由 大 會 以 安 全 為 考 量, 有 權 決 定 是 否 取 消 或 擇 期 或 改 用 其 他 替 代 路 線 與 方 式, 參 加 者 同 意 由 主 辦 單 位 依 對 參 加 者 最 有 利 之 狀 況 進 行 處 置 十 四 未 滿 十 八 歲 的 選 手 請 填 妥 家 長 同 意 書,Email 至 hamtaroming@gmail.com 薛 先 生 拾 叁 預 訂 行 程 : 五 庫 150K 挑 戰 賽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06:00 00-06:40 報 到 集 合 06:40 40-06:50 06:50 50-07:00 活 動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鳴 槍 出 發 07:00 00-16:00 活 動 截 止 時 間 16:00 活 動 結 束 本 規 程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得 隨 時 修 正 公 佈 之
拾 肆 活 動 路 線 基 礎 組 (100K):07:00-14:00 (7 小 時 ) 白 河 區 公 所 前 廣 場 南 165 中 庄 嘉 139-1 仁 友 醫 院 舊 址 台 3 線 澐 水 南 172 澐 水 國 小 南 175 紅 葉 隧 道 關 仔 嶺 溫 泉 區 咖 啡 公 路 南 174 橫 路 東 山 休 息 站 六 甲 台 1 線 南 174 線 與 台 1 線 叉 路 口 柳 營 新 營 南 172 全 國 最 大 7-11 南 165 白 河 區 公 所 前 廣 場 注 意 事 項 : 1. 活 動 檢 錄 點 補 給 點, 設 置 於 規 劃 路 線 之 2.100K 活 動 放 棄 點 設 置 於 南 175 起 點 之 紅 葉 隧 道 口 關 門 時 間 :10:30 3. 未 能 於 關 門 時 間 前 通 過 放 棄 點 者, 嚴 禁 冒 險 繼 續 騎 乘, 請 沿 南 172 線 返 回 白 河 市 區 之 出 發 點
二 挑 戰 組 (150K):07:00-16:00 (9 小 時 ) 白 河 區 公 所 前 廣 場 南 172 線 西 拉 雅 國 家 風 景 區 管 理 處 白 河 水 庫 產 業 道 路 南 172 線 關 仔 嶺 風 景 區 南 175 線 檳 榔 宅 橫 路 楠 西 曾 文 水 庫 曾 庫 公 路 台 3 線 ( 楠 西 區 ) 台 20 線 ( 玉 井 區 ) 台 20 線 ( 新 化 區 ) 虎 頭 埤 水 庫 中 興 路 台 20 線 南 178 線 ( 山 上 區 ) 南 182 線 ( 大 內 區 ) 南 182-1( 頭 社 ) 南 119( 社 子 ) 南 165 南 117( 八 田 路 ) 烏 山 頭 水 庫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路 南 174 線 ( 六 甲 區 ) 果 毅 後 尖 山 埤 水 庫 南 107 線 ( 二 重 溪 ) 南 103 線 ( 枋 子 林 ) 南 165 線 ( 東 山 區 ) 南 165 線 ( 白 河 區 ) 白 河 區 公 所 前 廣 場 注 意 事 項 : 1. 活 動 檢 錄 點 補 給 點, 設 置 於 規 劃 路 線 之 2.150K 活 動 放 棄 點 設 置 於 玉 井 7-11( 台 3. 台 20 線 共 同 起 點 ) 關 門 時 間 :11:30 3. 未 能 於 關 門 時 間 前 通 過 放 棄 點 者, 嚴 禁 冒 險 繼 續 騎 乘, 請 接 受 主 辦 單 位 安 排 返 回 白 河 市 區 之 出 發 點
三 極 限 組 (200 200K):05:00-18:00(13 小 時 ) 白 河 區 公 所 前 廣 場 南 165 線 南 172 線 關 仔 嶺 風 景 區 南 175 線 南 174 線 ( 橫 路 ) 南 174 線 ( 楠 西 ) 台 3 線 ( 玉 井 ) 台 3 線 ( 北 寮 ) 台 3 線 ( 南 化 ) 台 20 乙 線 ( 左 鎮 ) 台 20 線 ( 新 化 ) 台 19 甲 線 ( 關 廟 ) 台 19 甲 線 ( 龜 洞 ) 南 160 線 ( 長 榮 路 ) 文 賢 路 ( 中 洲 ) 仁 德 中 正 路 一 段 中 正 西 路 ( 二 行 ) 明 興 路 1181 巷 興 南 街 台 17 線 ( 灣 裡 ) 台 17 線 ( 喜 樹 ) 台 17 線 ( 中 華 西 路 ) 台 17 線 ( 安 明 路 ) 國 聖 大 橋 台 17 線 ( 七 股 ) 台 17 線 ( 將 軍 ) 台 17 線 ( 北 門 ) 台 17 線 ( 五 王 大 橋 ) 南 2 線 ( 渡 子 頭 ) 南 2 線 ( 頂 洲 ) 南 2 線 ( 羊 稠 厝 ) 南 3 線 ( 後 寮 ) 南 172 線 ( 鹽 水 ) 南 172 線 ( 新 營 ) 南 172 線 ( 長 榮 路 三 段 ) 長 榮 路 橋 台 1 線 南 172 線 ( 安 溪 寮 ) 南 172 線 ( 白 河 ) 南 165 線 白 河 區 公 所 前 廣 場 注 意 事 項 : 1. 活 動 檢 錄 點 補 給 點, 設 置 於 規 劃 路 線 之 2.200K 活 動 放 棄 點 設 置 於 新 化 ( 新 化 分 局 ) 關 門 時 間 :12:00 3. 未 能 於 關 門 時 間 前 通 過 放 棄 點 者, 嚴 禁 冒 險 繼 續 騎 乘, 請 接 受 主 辦 單 位 安 排 返 回 白 河 市 區 之 出 發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