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簡 章 公 告 網 路 報 名 時 間 僑 生 身 分 證 明 收 件 截 止 日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28 日 ( 星 期 一 ) 公 告 於 本 校 教 務 處



Similar documents
靜 宜 大 學 八十九學年度 轉學生 招生簡章

<4D F736F F D B152A56BB9B4B4E4BF44A5CDA6DBA6E6A9DBA6ACC2B2B3B ADD7>

Microsoft Word

簡章內容

<4D F736F F D20A169AAFEA5F332A16A B9B4A5CDB4E4BF44A5CDBF57A9DBC2B2B3B92DB2C4A440A6B8A9DBA5CD28AED6A977AAA929>

廉政课堂

李 老 他 自 己 却 老 是 自 称 科 员, 老 说 我 李 科 员 怎 样 怎 样, 倒 好 像 这 是 一 个 值 得 他 夸 耀 的 什 么 官 衔 一 样 他 是 我 们 这 个 衙 门 里 资 格 最 老 的 科 员, 他 自 己 却 说 是 这 个 衙 门 里 最 没 有 出 息 的

untitled

<4D F736F F D2031A1C AAC0ACECB07CBAD3A468A662C2BEC2B2B3B92D D4F4B>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4D F736F F D 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4D F736F F D 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 E646F63>

untitled

高校发展动态

2010年中国玉米种子市场专项研究报告

团 学 要 闻 我 校 召 开 共 青 团 五 届 九 次 全 委 ( 扩 大 ) 会 议 3 月 17 日, 我 校 共 青 团 五 届 九 次 全 委 ( 扩 大 ) 会 议 在 行 政 办 公 楼 五 楼 会 议 室 举 行, 校 团 委 委 员 各 院 ( 系 ) 团 委 书 记 校 学 生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9B4A5CDB3E6BF57A9DBA5CDC2B2B3B B0EABBDA E646F63>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档 案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档 案 局 2016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度 市 级 部 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度 市 级 部 门 支 出 预 算 表 三 2016

2015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卫 生 局 单 位 : 万 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 算 数 项 目 ( 按 功 能 分 类 ) 决 算 数 一 财 政 拨 款 一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二

宜蘭縣政府公報 公 告 農業處 修正 宜蘭縣 H5 H7 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 38 地方稅務局 公示送達吳昇芳君土地增值稅應送達文書 41 法規命令草案預告 工務處 預告修正 宜蘭縣公共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 42 2

untitled

untitled


000-A-308--撠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B5DDCBC4B7BDCBD9B5DDCDB6B1A3D6B8C4CF>


(Microsoft PowerPoint - \262\304\244C\264\301\251u\245Z\( \).pptx)

<4D F736F F D ACEEA975AF5AA57EB0EABEC7A5CDC2B2B3B95FA4A4A4E5AAA95F >

104學年度自行招收僑生招生簡章(核定版)

妙林9904-okok.indd

Microsoft Word - 01封面

Microsoft Word - 13_104海外碩博簡章.doc

台灣首府大學100學年度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草案)

Microsoft PowerPoint 頭肩頸穴位舒壓(meili講義)1206.pptx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3\260\267\261d\251u\245ZNO3.pptx)

0.pdf


Microsoft Word - 12.doc

誠泰綜合版申請表格 共六頁

216 戲劇學刊 新編崑劇 楊妃夢 創作構想 本劇以本人撰作之學術論文 楊妃故事之發展及其相關之文學 為基礎 嚴格根據崑 腔曲劇體製規律編寫 旨在呈現歷史上楊妃之真人實事 以及其經由文人論述 民間傳說 所產生扭曲變型之原委 從而發人以體悟與省思 雖然 身後是非誰管得 但 禍福善 惡 何嘗不也由人 全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


南 沙 群 岛 争 端 问 题 东 南 亚 的 非 传 统 安 全 问 题 区 域 外 大 国 与 东 南 亚 区 域 安 全 问 题 4 关 于 宗 教 文 化 问 题 宗 教 文 化 与 东 南 亚 国 家 的 民 族 特 性 问 题 东 盟 文 化 产 业 及 其 对 外 合 作 问 题 5

<4D F736F F D C5E9A87CBF57A9DBA9DBA5CDC2B2B3B92DA4BDA769AAA92E646F63>

義 守 大 學 100 年 度 學 生 事 務 與 輔 導 工 作 成 效 報 告 表 填 表 日 期 :100 年 5 月 18 日 填 表 人 : 孫 淑 芬 工 作 目 標 2-4: 促 進 適 性 揚 才 與 自 我 實 現 工 作 項 目 編 號 29: 提 升 學 生 職 涯 規 劃 能

<4D F736F F D20B1B1BEA9D0ADBACDD2BDD1A7D4BA5FD4ADD6D0B9FAD0ADBACDD2BDBFC6B4F3D1A75F C4EACBB6CABFC9FAD5D0C9FABCF2D5C22E646F63>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4.doc

年中国葵花籽油行业研究即投资咨询报告

Microsoft Word - 裕民航運102年報0515.doc

人教版小学三年级作文教案及范文


Microsoft PowerPoint - 招生說明會ppt_

醫療資訊86期

醫療資訊83期

醫療資訊90期

醫療資訊82期

醫療資訊81期

醫療資訊87期

醫療資訊85期

醫療資訊95期

醫療資訊93期

醫療資訊88期

醫療資訊94期

( 七 ) 在 職 生 服 務 年 資 之 計 算 : 1. 依 本 校 學 士 班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招 生 規 定 第 十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 但 工 作 經 驗 年 資 之 計 算 應 自 工 作 證 明 書 所 載 日 期 起 算 2. 服 務 年 資 之

/ P1

¸ßÐÛÊÐÕþ¸®½ÌÓý¾ÖôßËù„ÙŽCêP„WУ¾ÅÊ®ÄêÈËÊÂÈ˃TŁþ‹óôßÆ·¹ÜȦÌá°¸

5. 接 機 部 分 : 到 了 仁 川 機 場, 出 了 海 關, 韓 體 大 應 該 會 派 人 來 接 機 如 果 真 的 找 不 到 人 的 話, 可 以 選 擇 A: 打 電 話 回 台 灣, 請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的 老 師 幫 忙 聯 絡 韓 國 體 大 的 老 師 B: 自 己

教務會議議程

正義的陰影-盧正案(2010年9月修正版)

武 汉 大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系 统 规 范 地 进 行 体 格 及 精 神 检 查, 能 规 范 书 写 并 口 头 汇 报 病 史 运 用 基 本 的 诊 断 和 技 术 规, 对 所 获 得 的 检 查 结 果 进 行 析 和 解 释 能 判 读 基 本 的 辅 助 检 查 结

傳承有道-書法暨硬筆書法藝術特展.indd

東 土 眾 生 如 此 渾 沌, 紅 塵 遮 目, 毫 不 知 愛 惜 自 己 的 靈 魂 為 人 一 世, 被 名 利 所 累, 不 重 修 行, 事 事 造 孽, 冤 冤 相 報 何 時 了 世 人 如 何 才 能 脫 離 苦 海 啊! 慈 航 大 士 為 救 渡 云 云 眾 生, 請 求 佛

一 调 研 说 明 中 商 情 报 网 全 新 发 布 的 年 中 国 养 老 产 业 前 景 预 测 与 投 资 商 机 评 估 报 告 主 要 依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改 委 商 务 部 中 国 海 关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行 业 协 会 工

Microsoft Word - 188次行政會議紀錄.doc

短訊 3

Microsoft PowerPoint 台南一中-99高中宣導簡報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105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資 格 審 查 登 錄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通 行 碼 設 定 使 用 注 意 事 項... 1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2 二 系 統 入 口... 4 三 操 作 步 驟... 4 ( 一 ) 第

untitled

untitled

untitled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P8

234 從病名到病理 論惲鐵樵的中西醫學匯通之路 醫生既說出三種病名 當然開三樣方子 但 當代西醫認為除非推翻傳統中醫病名相關之 是病只有一個 至少有兩張方子不對 不對 六氣說 否則國民健康就有重大危機的論點 的藥吃下去 那病當然有增無減 病家到此 挾著以科學主義救亡圖存的氣氛 對於中醫學術 時 自

<4D F736F F D D F31325FAD5EA4E5B8C9B1CFB1D0BEC7BAF4AFB8A4A7B35DAD70BB50ABD8B86D2E646F63>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國九十四年年報(95.4)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座 約 晚 上 12 點 半 在 辦 公 室 可 以 嗎? 24 日 清 晨 見 過 證 據 資 料 後, 同 意 緊 急 上 線, 並 立 即 製 作 聲 請 書, 並 獲 得 法 院 准 許, 此 後 一 路 積 極 續 線 及 擴 線

推 薦 單 位 填 寫 壹 地 方 政 府 ( 民 間 團 體 ) 推 薦 登 錄 表 客 家 委 員 會 臺 灣 客 家 特 色 商 品 登 錄 作 業 地 方 政 府 ( 民 間 團 體 ) 推 薦 登 錄 表 推 薦 機 關 ( 團 體 ) 序 號 推 薦 業 者 名 稱 範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4月5日赴會通知

People, Things and Stories -Museologists within the City Walls TAIWAN NATURAL SCIENCE Vol.35 (1)

(Microsoft Word \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狂飆青春系列\(5\)─遊戲不再只是遊戲


Microsoft Word 轉學考簡章公告 docx

Transcription: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2016 年 9 月 入 學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 泰 國 越 南 印 尼 香 港 澳 門 ) 編 印 單 位 :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地 電 址 :10617 臺 北 市 羅 斯 福 路 四 段 1 號 No. 1, Sec. 4, Roosevelt Rd., Taipei 10617, Taiwan (R.O.C.) 話 :+886-2-3366-2388 轉 203 陳 小 姐 招 生 資 訊 網 址 :http://www.aca.ntu.edu.tw/recruit.asp 報 名 登 入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編 印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簡 章 公 告 網 路 報 名 時 間 僑 生 身 分 證 明 收 件 截 止 日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28 日 ( 星 期 一 ) 公 告 於 本 校 教 務 處 網 站 之 招 生 資 訊 公 告 網 址 :http://www.aca.ntu.edu.tw/recruit.asp 報 名 期 間 :2015 年 12 月 30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00 起, 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5:00 止 報 名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請 高 中 學 校 經 校 內 審 核 後, 推 薦 適 合 就 讀 之 學 生, 再 協 同 學 生 上 網 登 錄 學 生 之 報 名 資 料, 經 確 認 無 誤 後, 印 出 報 名 表 報 名 資 料 袋 封 面 及 學 生 報 名 彚 總 表 學 校 將 學 生 報 名 彚 總 表 ( 須 蓋 學 校 戳 章 ) 及 僑 居 地 證 件 掃 描 成 PDF 檔 上 傳 至 報 名 系 統 收 件 截 止 時 間 :2016 年 1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5:00 前 學 校 備 齊 各 推 薦 學 生 的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袋 ( 貼 有 個 人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的 B4 信 封 袋 並 粘 貼 封 口 ), 內 含 學 生 報 名 表 各 項 報 名 資 格 之 證 明 及 審 查 文 件 將 報 名 資 料 袋 寄 出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放 榜 正 備 取 生 網 路 報 到 備 取 生 遞 補 錄 取 公 告 時 間 請 將 學 生 的 報 名 資 料 袋 一 併 裝 入 粘 貼 有 學 校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的 資 料 信 封 袋 內, 郵 寄 ( 務 必 使 用 DHL 或 FedEX 等 快 遞 服 務 )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 雖 已 上 網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但 未 於 期 限 前 寄 出 者, 視 同 放 棄 報 名 ) 寄 件 截 止 時 間 :2016 年 1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以 郵 戳 為 憑 ) 學 校 可 於 2016 年 1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9:00 起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寄 件 進 度, 查 詢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放 榜 日 期 :2016 年 3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00 以 後 公 布 於 網 站 查 詢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學 生 以 輸 入 E-mail 及 出 生 年 月 日 8 碼 查 詢 報 到 日 期 :2016 年 3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00 起, 至 2016 年 3 月 8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00 止 報 到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本 校 辦 理 備 取 生 遞 補 錄 取 公 告 時 間 :2016 年 3 月 10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00 止 2016 年 3 月 10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00 後 如 仍 有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本 校 將 不 再 辦 理 備 取 生 之 遞 補 作 業 寄 發 入 學 通 知 書 2016 年 3 月 21 日 ( 星 期 一 ) Ⅰ

學 系 代 碼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參 與 學 系 一 覽 表 學 院 系 組 別 學 系 代 碼 學 院 系 組 別 文 學 院 5040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1010 中 國 文 學 系 5050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1020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5070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學 系 1030 歷 史 學 系 生 物 資 源 暨 農 學 院 1040 哲 學 系 6010 農 藝 學 系 1050 人 類 學 系 6020 生 物 環 境 系 統 工 程 學 系 1060 圖 書 資 訊 學 系 6030 農 業 化 學 系 1070 日 本 語 文 學 系 6050 森 林 環 境 暨 資 源 學 系 1090 戲 劇 學 系 6060 動 物 科 學 技 術 學 系 理 學 院 6070 農 業 經 濟 學 系 2010 數 學 系 6080 園 藝 暨 景 觀 學 系 2020 物 理 學 系 6090 獸 醫 學 系 2030 化 學 系 6100 生 物 產 業 傳 播 暨 發 展 學 系 2040 地 質 科 學 系 6110 生 物 產 業 機 電 工 程 學 系 2070 心 理 學 系 6120 昆 蟲 學 系 2080 地 理 環 境 資 源 學 系 6130 植 物 病 理 與 微 生 物 學 系 2090 大 氣 科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社 會 科 學 院 7011 工 商 管 理 學 系 企 業 管 理 組 3021 政 治 學 系 政 治 理 論 組 7012 工 商 管 理 學 系 科 技 管 理 組 3022 政 治 學 系 國 際 關 係 組 7020 會 計 學 系 3023 政 治 學 系 公 共 行 政 組 7030 財 務 金 融 學 系 3030 經 濟 學 系 7040 國 際 企 業 學 系 3050 社 會 學 系 7050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3100 社 會 工 作 學 系 公 衛 學 院 醫 學 院 8010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4010 醫 學 系 電 機 資 訊 學 院 4020 牙 醫 學 系 9010 電 機 工 程 學 系 4030 藥 學 系 9020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4040 醫 學 檢 驗 暨 生 物 技 術 學 系 法 律 學 院 4060 護 理 學 系 A011 法 律 學 系 法 學 組 4080 物 理 治 療 學 系 A012 法 律 學 系 司 法 組 4090 職 能 治 療 學 系 A013 法 律 學 系 財 經 法 學 組 工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院 5010 土 木 工 程 學 系 B010 生 命 科 學 系 5020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B020 生 化 科 技 學 系 Ⅱ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目 錄 Ⅰ 重 要 日 程 表 Ⅱ 參 與 學 系 一 覽 表 壹 總 則 一 修 業 年 限...1 二 報 名 資 格...1 三 報 名 方 式...2 四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袋 內 應 繳 交 資 料...2 五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及 規 定...3 六 招 生 名 額 甄 選 項 目 甄 選 方 式 及 評 審 結 果...4 七 審 查 結 果 公 布...4 八 網 路 報 到...4 九 註 冊 入 學 及 其 他 事 項 說 明...5 十 學 雜 費 及 宿 舍 費...6 十 一 來 臺 入 學 相 關 規 定...6 貳 附 件 附 件 一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報 名 表 附 件 二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校 長 推 薦 書 格 式 附 件 三 切 結 書 附 件 四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個 人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附 件 五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學 生 報 名 彚 總 表 附 件 六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學 校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壹 總 則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一 修 業 年 限 : 依 本 校 學 則 修 業 年 限 之 規 定 二 報 名 資 格 : 凡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向 本 校 提 出 申 請 入 學 ( 一 ) 泰 國 ( 泰 北 除 外 ) 越 南 印 尼 香 港 及 澳 門 中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 二 ) 海 外 出 生 連 續 居 留 迄 今, 或 最 近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6 年 以 上, 並 取 得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之 華 裔 學 生 但 申 請 就 讀 大 學 醫 學 及 牙 醫 者, 其 連 續 居 留 年 限 為 8 年 以 上 註 一 : 所 稱 海 外, 指 大 陸 地 區 香 港 澳 門 泰 北 以 外 之 國 家 或 地 區 所 謂 連 續 居 留 係 指 每 曆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在 臺 灣 地 區 停 留 期 間 不 得 逾 120 日, 否 則 視 為 居 留 中 斷 註 二 : 申 請 人 如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以 連 續 僑 居 中 斷 論 ; 其 在 國 內 停 留 期 間 不 併 入 海 外 居 留 期 間 計 算 ( 也 就 是 海 外 連 續 居 留 時 間 須 往 前 推 算 ) 請 於 報 名 時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一 併 繳 交, 以 利 審 核 1. 就 讀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舉 辦 之 海 外 青 年 技 術 訓 練 班 或 中 央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認 定 之 技 術 訓 練 專 班 2. 就 讀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舉 辦 之 研 習 班 或 函 介 之 國 語 文 研 習 課 程, 或 參 加 經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屬 政 府 機 關 舉 辦 之 活 動, 其 研 習 或 活 動 期 間 合 計 未 滿 二 年 3. 交 換 學 生, 其 交 換 期 間 合 計 未 滿 二 年 4. 經 中 央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來 臺 實 習, 實 習 期 間 合 計 未 滿 二 年 5. 回 國 接 受 兵 役 徵 召 及 服 役 6. 因 戰 亂 天 災 或 大 規 模 傳 染 病, 致 無 法 返 回 僑 居 地, 且 在 國 內 停 留 未 滿 一 年 7. 因 其 他 不 可 歸 責 於 僑 生 之 事 由, 致 無 法 返 回 僑 居 地, 有 證 明 文 件, 且 在 國 內 停 留 未 滿 一 年, 並 以 一 次 為 限 因 前 項 第 六 款 第 七 款 事 由 在 國 內 停 留 者, 其 跨 年 連 續 在 國 內 停 留 不 得 滿 一 年, 合 計 不 得 逾 二 次 註 三 : 取 得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得 以 取 得 僑 居 地 公 民 權 永 久 居 留 權 或 以 其 所 持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已 加 簽 僑 居 身 分 認 定 之 註 四 : 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得 依 本 簡 章 之 規 定 申 請 回 國 升 學, 違 反 規 定 者,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 已 入 學 者, 應 令 退 學 並 撤 銷 學 籍 1. 曾 在 臺 肄 ( 畢 ) 業 之 高 中 學 生 2. 持 偽 造 或 冒 用 變 造 證 明 文 件 或 護 照 者 註 五 : 香 港 及 澳 門 生 須 符 合 香 港 澳 門 關 係 條 例 第 四 條 規 定 : 本 條 例 所 稱 1

香 港 居 民, 指 具 有 香 港 永 久 居 留 資 格, 且 未 持 有 英 國 國 民 ( 海 外 ) 護 照 或 香 港 護 照 以 外 之 旅 行 證 照 者 本 條 例 所 稱 澳 門 居 民, 指 具 有 澳 門 永 久 居 留 資 格, 且 未 持 有 澳 門 護 照 以 外 之 旅 行 證 照 或 雖 持 葡 萄 牙 護 照 但 係 於 葡 萄 牙 結 束 治 理 前 於 澳 門 取 得 者 : 不 符 合 上 述 規 定, 但 具 外 國 國 籍, 兼 具 香 港 或 澳 門 永 久 居 留 資 格, 且 未 曾 在 臺 設 有 戶 籍, 申 請 時 於 香 港 澳 門 或 海 外 連 續 居 留 滿 六 年 以 上 者, 得 依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逕 自 向 各 大 學 申 請 入 學 三 報 名 方 式 報 名 前, 請 學 校 經 校 內 審 核 後, 推 薦 適 合 就 讀 本 校 之 學 生 以 4 名 為 限, 由 高 中 學 校 承 辦 人 員 上 網 留 存 登 錄 人 資 料 並 協 同 學 生 完 成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確 認 報 名 資 料 無 誤 後 儲 存, 列 印 出 報 名 表 報 名 資 料 袋 封 面 及 學 生 報 名 彚 總 表 ( 一 ) 報 名 期 間 :2015 年 12 月 30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00 起 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5:00 止 ( 二 ) 報 名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 三 ) 上 網 填 寫 報 名 資 料 時, 若 電 腦 無 法 顯 示 部 份 文 字 者, 請 於 報 名 表 補 填 為 正 確 資 訊 ( 四 ) 報 名 資 料 信 封 袋 寄 送 至 本 校 : 1. 學 校 協 助 被 推 薦 學 生 上 網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後 列 印 出 之 個 人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粘 貼 於 B4 大 之 信 封 袋 袋 面 上, 並 將 報 名 應 繳 交 之 相 關 資 料 ( 報 名 表 及 各 項 審 查 及 證 明 文 件 ) 放 置 於 個 人 報 名 信 封 袋 內 2. 學 校 備 齊 各 推 薦 學 生 的 報 名 資 料 袋 後, 將 其 一 併 置 入 另 一 信 封 袋 內, 並 將 附 件 六 學 校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粘 貼 於 資 料 袋 袋 面 上, 於 2016 年 1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郵 寄 ( 務 必 使 用 DHL 或 FedEx 等 快 遞 服 務,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 地 址 詳 見 附 件 六 ) ( 五 ) 僑 生 身 分 證 明 資 料 上 傳 : 學 校 將 學 生 報 名 彚 總 表 ( 網 路 報 名 填 寫 後 下 載 本 表, 須 蓋 學 校 戳 章 ) 及 學 生 所 繳 交 僑 居 地 證 件 掃 描 成 PDF 檔 上 傳 至 報 名 系 統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 六 ) 學 校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寄 件 進 度 : 可 於 郵 寄 報 名 資 料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後 7-14 個 工 作 天, 主 動 上 網 查 詢 本 校 是 否 已 收 到 所 寄 之 報 名 資 料 袋 四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袋 內 應 繳 交 資 料 ( 一 ) 報 名 表 ( 請 上 網 報 名 填 寫 完 畢 後 下 載 本 表, 勿 裝 訂 ): 請 於 表 上 粘 貼 考 生 最 近 6 個 月 內 脫 帽 半 身 正 面 之 2 吋 相 片 1 張 ( 二 ) 在 學 證 明 書 正 本 1 份 : 應 屆 當 學 期 在 學 證 明 書, 須 加 蓋 教 務 處 戳 章 2

註 : 經 錄 取 來 臺 註 冊 入 學 辦 理 現 場 驗 證 時, 須 繳 驗 學 位 ( 畢 業 ) 證 書 正 本 ( 譯 成 中 文, 英 文 證 件 免 譯 ), 俾 供 本 校 審 查, 否 則 將 視 為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已 錄 取 者 撤 銷 錄 取 及 入 學 資 格 ( 三 ) 中 學 成 績 單 正 本 1 份 ( 影 本 不 予 受 理 ): 1. 成 績 單 之 內 容 應 包 含 中 四 中 五 ( 或 高 一 高 二 ) 計 四 個 學 期 各 學 科 成 績 各 學 期 學 業 總 平 均 成 績 班 級 排 名 及 班 級 排 名 百 分 比 2. 本 成 績 證 明 須 由 被 推 薦 學 生 就 讀 學 校 出 具, 且 一 律 須 加 蓋 教 務 處 戳 章 ( 四 ) 校 長 推 薦 書 1 封 : 本 格 式 請 逕 至 本 校 報 名 網 站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下 載 ( 五 ) 個 人 自 述 書 1 份 ( 六 ) 讀 書 計 畫 1 份 ( 七 ) 切 結 書 : 簡 章 附 件 三 ( 八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之 資 料, 例 如 : 競 賽 獲 獎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其 他 優 秀 大 學 入 學 許 可 等 ( 九 ) 報 名 資 料 袋 及 封 面 : 請 務 必 使 用 網 路 登 錄 報 名 資 料 後 所 列 印 出 之 個 人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將 本 封 面 粘 貼 於 B4 大 之 資 料 袋 袋 面 上, 將 報 名 表 及 各 項 資 料 一 併 置 入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袋 內 註 : 第 ( 二 )~( 七 ) 項 為 必 繳 之 項 目, 缺 繳 者 視 同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不 予 受 理 五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及 規 定 ( 一 ) 本 項 招 生 請 由 學 校 推 薦 適 合 就 讀 本 校 各 學 系 之 學 生 後 辦 理 報 名 作 業, 不 受 理 學 生 逕 行 申 請 ( 二 ) 本 項 招 生 不 須 繳 交 報 名 費 ( 三 ) 雖 已 於 報 名 登 錄 期 限 前 上 網 登 錄 學 生 之 報 名 資 料, 但 學 校 未 於 繳 件 期 限 2016 年 1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郵 寄 出 報 名 表 件 ( 以 郵 戳 為 憑 ) 至 本 校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者, 視 同 放 棄 報 名 ( 四 ) 如 已 寄 送 報 名 資 料 至 本 校, 不 論 是 否 逾 報 名 期 限, 本 校 均 不 接 受 任 何 補 件 及 更 換 ( 更 改 ) 資 料 ( 五 ) 不 論 錄 取 與 否, 所 有 報 名 資 料 及 相 關 文 件 概 不 退 還 ( 六 ) 錄 取 考 生, 若 經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審 查 不 符 僑 生 身 分 資 格 者, 即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3

六 招 生 名 額 甄 選 項 目 甄 選 方 式 及 評 審 結 果 招 生 名 額 備 取 名 額 正 取 16 名 備 取 16 名 甄 選 項 目 書 面 審 查 100% 甄 選 流 程 及 其 方 式 審 查 結 果 一 由 學 校 推 薦 並 協 同 學 生 代 為 報 名 : 由 學 校 經 校 內 篩 選 程 序 推 薦 應 屆 畢 業 生, 每 校 以 4 名 為 限, 每 個 學 生 可 填 寫 2 個 志 願 二 校 長 推 薦 書 及 繳 交 資 料 : 推 薦 學 校 應 盡 力 舉 證 學 生 具 備 之 特 質 及 繳 附 校 長 推 薦 書 被 推 薦 學 生 亦 應 填 妥 本 校 提 供 之 報 名 表 在 學 證 明 書 正 本 中 學 成 績 單 個 人 自 述 書 讀 書 計 畫 及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於 收 件 截 止 期 限 內 寄 至 本 校, 本 校 收 件 整 理 後 送 至 各 系 審 查 三 各 學 系 審 查 結 果 送 回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彚 整 : 各 學 系 審 查 結 果 分 為 錄 取 與 不 錄 取, 第 一 志 願 達 錄 取 名 額 時, 則 由 審 查 小 組 決 定 正 備 取 生 排 序, 未 達 錄 取 名 額 時, 所 餘 名 額 以 第 二 志 願 送 系 審 查, 由 尚 未 招 得 學 生 的 學 系 篩 選, 如 補 足 名 額 時, 送 審 查 小 組 排 序, 原 則 上 以 第 一 志 願 入 選 者 排 序 在 先 評 定 各 學 生 為 正 取 : 錄 取 ( 學 系 組 別 ) 備 取 : 如 獲 遞 補, 錄 取 ( 學 系 組 別 ) 或 不 錄 取, 並 召 開 招 生 委 員 會 核 定 正 取 及 備 取 名 單 七 審 查 結 果 公 布 ( 一 ) 公 布 日 期 :2016 年 3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00 以 後 ( 二 ) 公 布 方 式 : 於 本 校 網 站 公 布 公 布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 三 ) 審 查 結 果 正 式 公 布 後, 學 生 應 主 動 查 詢, 俾 於 獲 知 同 意 正 取 ( 備 取 ) 後 如 期 辦 理 網 路 報 到, 逾 期 未 報 到 者, 不 得 以 未 接 獲 信 函 為 由 要 求 補 救 措 施 八 網 路 報 到 ( 一 ) 正 取 生 及 備 取 生 均 應 於 2016 年 3 月 1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00 起 至 3 月 8 日 ( 星 期 二 ) 中 午 12:00 止 之 時 間 內 辦 理 網 路 報 到, 請 至 下 列 網 址 登 錄 是 否 願 意 入 學 就 讀 或 登 記 遞 補 報 到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esind/ ( 二 ) 正 取 生 及 備 取 生 如 未 依 規 定 辦 理 或 逾 期 未 報 到 者, 正 取 生 取 消 其 入 學 資 格, 備 取 生 則 取 消 其 遞 補 資 格, 事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報 到 ( 三 ) 本 項 招 生 正 取 生 及 備 取 生 均 有 載 明 所 錄 取 之 學 系 組 別, 依 上 述 公 布 之 錄 取 4

結 果, 於 遞 補 作 業 截 止 時 間 前 若 有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其 學 系 缺 額 不 再 補 足, 依 序 可 遞 補 之 備 取 生 係 以 該 名 備 取 生 所 錄 取 之 學 系 遞 補 之 ( 四 ) 本 校 辦 理 備 取 生 遞 補 錄 取 公 告 時 間 為 2016 年 3 月 10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00 止 逾 此 期 限 後, 本 校 將 不 再 辦 理 備 取 生 之 遞 補 作 業 ( 五 ) 本 學 年 度 錄 取 生 經 報 到 後 或 備 取 生 經 遞 補 錄 取 後, 無 法 再 參 加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辦 理 之 招 生 分 發 九 註 冊 入 學 及 其 他 事 項 說 明 ( 一 ) 本 校 將 於 2016 年 6 月 底 將 新 生 註 冊 日 程 表 新 生 入 門 書 院 住 宿 申 請 及 有 關 選 課 注 意 事 項 置 於 本 校 新 生 暨 轉 學 生 入 學 服 務 網 之 學 士 班 項 下 供 新 生 查 詢, 錄 取 考 生 應 依 規 定 註 冊 日 期 親 自 到 校 辦 理 註 冊 手 續, 逾 期 未 辦 理 註 冊 手 續 者,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辦 註 冊 入 學 手 續 新 生 入 學 服 務 網 網 址 : 網 址 :http://reg.aca.ntu.edu.tw/newstu/ ( 二 ) 僑 生 註 冊 時 身 分 驗 證 : 1. 繳 驗 僑 居 地 居 留 證 件 ( 身 分 證 護 照 ) 正 本 或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暨 僑 居 身 分 加 簽 正 本 2. 經 我 政 府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或 由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單 位 核 驗 之 高 中 學 位 ( 畢 業 ) 證 書 正 本 及 高 中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 三 ) 入 學 許 可 並 不 保 證 簽 證 取 得, 簽 證 須 由 我 國 駐 外 館 處 核 給 ( 四 ) 本 校 學 士 班 新 生 於 註 冊 前 須 完 成 一 般 體 格 檢 查, 檢 查 項 目 及 時 間 將 由 保 健 中 心 規 劃, 本 體 檢 之 通 知 事 項 亦 將 於 2016 年 6 月 底 前 於 上 述 同 一 網 頁 供 新 生 查 詢 ( 五 ) 本 校 學 則 第 四 十 八 條 列 有 自 一 0 二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學 生 同 時 在 本 校 擁 有 二 個 ( 含 ) 以 上 學 士 班 學 籍 者 應 令 其 退 學 之 規 定, 考 生 請 務 必 留 意 勿 牴 觸 本 項 規 定 ( 六 ) 錄 取 考 生 如 經 發 現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規 定, 或 所 繳 之 證 件 或 證 明 ( 含 所 繳 學 歷 成 績 單 資 料 課 外 活 動 及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等 ) 有 偽 造 變 造 假 借 冒 用 不 實 塗 改 等 情 事, 未 入 學 者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已 入 學 者 開 除 學 籍, 並 應 負 法 律 責 任,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有 關 學 業 之 證 明, 如 係 在 本 校 畢 業 後 始 發 覺 者, 除 勒 令 撤 銷 其 學 位 證 書 外, 並 公 告 取 消 其 畢 業 資 格 ( 七 ) 註 冊 入 學 後, 各 學 系 如 有 須 修 習 相 關 課 程 之 規 定, 學 生 應 依 其 規 定 辦 理 選 課 ( 八 ) 學 校 對 本 項 招 生 考 試 認 為 有 損 及 學 生 權 益 時, 得 於 放 榜 日 起 30 日 內 以 書 面 向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提 出 申 訴, 招 生 委 員 會 應 於 受 理 後 一 個 月 內 正 式 函 復, 必 要 時 得 組 成 專 案 小 組 公 正 調 查 處 理 考 生 對 於 招 生 委 員 會 處 理 申 訴 之 結 果 若 有 5

不 服, 得 依 法 再 提 行 政 爭 訟 ( 九 ) 本 簡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或 經 招 生 委 員 會 之 決 議 辦 理 十 學 雜 費 及 宿 舍 費 ( 一 ) 學 雜 費 : 1.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之 學 分 費 及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將 俟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公 布 於 本 校 學 雜 費 資 訊 專 區 網 頁, 網 址 http://cashier.ga.ntu.edu.tw/tuition 算 之 ) 文 社 科 院 系 及 法 律 費 用 別 學 院 2. 茲 附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學 雜 費 收 取 標 準 供 參 ( 下 列 金 額 以 新 台 幣 計 理 學 院 生 農 學 院 工 學 院 電 資 學 院 醫 學 院 ( 不 含 醫 牙 學 系 ) 醫 學 院 醫 學 系 醫 學 院 牙 醫 學 系 管 理 學 院 公 共 衛 生 學 院 生 命 科 學 學 費 17,850 17,990 17,990 17,990 24,030 21,920 17,850 17,990 17,990 雜 費 7,380 11,270 11,480 13,060 15,530 14,250 7,760 13,060 12,270 學 雜 費 合 計 學 分 費 1,020 25,230 29,260 29,470 31,050 39,560 36,170 25,610 31,050 30,260 1,150 ( 數 學 系 1,080) 1,150 1,150 1,150 1,150 1,050 1,150 1,150 ( 二 ) 宿 舍 費 : 學 士 班 僅 提 供 四 人 房, 每 學 期 費 用 約 NT$7,900~10,300 ( 每 一 學 年 分 2 學 期 ) 院 十 一 來 臺 入 學 相 關 規 定 ( 一 ) 持 外 國 護 照 者, 憑 護 照 ( 效 期 須 超 過 6 個 月 以 上 ) 6 個 月 內 2 吋 白 底 彩 色 半 身 照 片 2 張 簽 證 申 請 表 ( 請 先 逕 至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網 站 ( 網 址 : http://www.boca.gov.tw) 點 選 簽 證 / 線 上 填 寫 申 請 表 專 區 / 一 般 申 請 表, 依 順 序 詳 實 填 妥 各 欄 位 資 料 後 下 載 列 印 並 簽 名 ) 分 發 通 知 書 入 學 許 可 最 近 3 個 月 內 由 衛 生 福 利 部 疾 病 管 制 署 或 僑 居 地 駐 外 館 處 認 可 之 國 外 合 格 醫 院 出 具 之 健 康 檢 查 合 格 證 明 ( 檢 查 項 目 詳 見 衛 生 福 利 部 疾 病 管 制 署 網 址 : http://www.cdc.gov.tw/ 點 選 出 入 境 健 康 管 理 / 外 國 人 健 檢 / 居 留 健 檢 ) 及 我 駐 外 館 處 要 求 之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向 我 駐 外 館 處 申 請 居 留 簽 證 來 臺, 並 於 入 國 後 15 日 內 向 居 留 地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服 務 站 申 請 外 僑 居 留 證 ( 二 ) 在 臺 無 戶 籍 者, 應 在 僑 居 地 備 齊 下 列 文 件 : 1. 申 請 書 ( 繳 交 相 片 1 張 依 國 民 身 分 證 規 格 ) 2. 僑 居 地 或 居 住 地 身 分 證 明 6

3. 我 國 護 照 或 其 他 足 資 證 明 具 有 我 國 國 籍 之 文 件 4. 僑 居 地 或 居 住 地 警 察 紀 錄 證 明 書 ( 未 成 年 人, 其 僑 居 地 尚 無 發 給 或 不 發 給 者 免 附 ) 5. 最 近 3 個 月 內 由 衛 生 福 利 部 疾 病 管 制 署 指 定 合 格 醫 院 出 具 之 健 康 檢 查 合 格 證 明 ( 檢 查 項 目 詳 見 衛 生 福 利 部 疾 病 管 制 署 網 址 :http://www.cdc.gov.tw/ 點 選 出 入 境 健 康 管 理 / 外 國 人 健 檢 / 居 留 健 檢 ) 6. 分 發 通 知 書 及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向 我 駐 外 機 構 申 請 核 轉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 以 下 簡 稱 移 民 署 ), 發 給 單 次 入 國 許 可 證 及 臺 灣 地 區 居 留 證 副 本, 自 入 國 之 翌 日 起 15 日 內, 持 居 留 證 副 本 向 移 民 署 換 領 臺 灣 地 區 居 留 證 已 入 國 ( 境 ) 停 留 者, 得 備 齊 上 述 所 須 文 件, 入 國 許 可 證 件, 向 移 民 署 申 請 臺 灣 地 區 居 留 證 ( 三 ) 在 臺 原 有 戶 籍 且 已 辦 理 遷 出 ( 國 外 ) 登 記, 且 未 喪 失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或 臺 灣 地 區 人 民 身 分 者, 持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或 入 國 證 明 文 件 入 境, 如 於 原 戶 籍 地 居 住 者, 應 向 原 戶 籍 地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遷 入 登 記 ; 如 未 於 原 戶 籍 地 居 住 者, 得 向 居 住 地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遷 入 登 記 遷 入 如 欲 單 獨 成 立 一 戶 者, 應 提 憑 最 近 一 期 之 房 屋 稅 單 房 屋 所 有 權 等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如 欲 遷 入 他 戶, 應 提 憑 遷 入 地 戶 口 名 簿 及 原 國 民 身 分 證 戶 口 名 簿 最 近 2 年 內 拍 攝 之 符 合 規 格 相 片 1 張 [ 新 式 國 民 身 分 證 相 片 規 格 可 至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全 球 資 訊 網 網 站 (http://www.ris.gov.tw) 查 詢 ] 印 章 ( 或 簽 名 ), 至 原 戶 籍 地 或 居 住 地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遷 入 登 記, 並 同 時 請 領 新 式 國 民 身 分 證 7

貳 附 件 附 件 一 ( 網 路 報 名 填 寫 後 下 載 本 表, 並 將 本 表 放 置 於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袋 內, 勿 裝 訂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報 名 表 就 讀 志 願 第 一 志 願 第 二 志 願 申 請 人 資 料 姓 名 ( 中 ) ( 英 ) 出 生 地 出 生 年 月 日 籍 貫 籍 貫 地 國 別 : 護 照 NO: 僑 中 華 居 ID NO: 身 分 證 : 民 國 地 護 照 NO: 居 留 證 : 通 訊 地 址 性 別 男 女 請 貼 近 6 個 月 2 吋 脫 帽 照 片 1 張 勿 用 生 活 照 影 印 印 表 機 列 印 模 糊 不 清 之 照 片 就 讀 學 校 家 長 資 料 在 台 監 護 ( 聯 絡 ) 人 繳 考 交 生 證 請 明 勾 文 選 件 ) ( 報 名 具 結 務 必 簽 名 聯 絡 電 話 E-mail 父 中 文 姓 母 名 學 校 戳 章 : 英 文 姓 名 聯 絡 手 機 姓 名 稱 謂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1. 照 片 1 張 ( 自 行 粘 貼 於 本 表 右 上 角 ) 2.(* 必 繳 ) 在 學 證 明 書 正 本 1 份 : 加 蓋 學 校 教 務 處 戳 章 ( 影 本 不 予 受 理 ) 3.(* 必 繳 ) 中 學 成 績 單 正 本 1 份 : 加 蓋 學 校 教 務 處 戳 章 ( 影 本 不 予 受 理 ) 4.(* 必 繳 ) 校 長 推 薦 函 1 份 5.(* 必 繳 ) 個 人 自 述 書 1 份 6.(* 必 繳 ) 讀 書 計 畫 1 份 7.(* 必 繳 ) 切 結 書 1 份 8.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之 資 料 : 共 份 本 人 保 證 為 僑 生 身 分, 本 表 所 填 寫 之 報 名 資 料 均 為 事 實, 並 同 意 如 填 寫 資 料 及 所 附 報 名 證 明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有 不 實 或 不 符 規 定, 致 被 取 消 報 名, 本 人 絶 無 異 議 學 生 親 筆 簽 名 : ( 以 正 楷 書 寫 ) 生 日

附 件 二 ( 網 路 報 名 填 寫 後 下 載 本 表, 並 將 本 表 放 置 於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袋 內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校 長 推 薦 書 格 式 推 薦 書 內 容 請 敘 明 下 列 各 事 項, 並 依 照 編 號 順 序 一 一 羅 列 學 校 名 稱 被 推 薦 人 姓 名 推 薦 人 姓 名 請 校 長 就 您 所 知 的 回 答 以 下 問 題 : (1) 請 描 述 推 薦 學 生 的 個 人 背 景 ( 家 庭 成 長 個 性 等 ) (2) 請 描 述 推 薦 學 生 的 個 人 特 質 ( 學 習 能 力 創 造 能 力 表 達 能 力 領 導 能 力 合 作 精 神 展 現 此 專 長 之 機 緣 及 培 育 過 程 等 ) (3) 請 詳 細 說 明 推 薦 學 生 的 特 殊 才 能 ( 請 舉 出 具 體 實 例 說 明, 例 如 課 業 競 賽 成 果 研 究 發 表 及 參 與 相 關 社 團 之 表 現 ) (4) 推 薦 學 生 是 否 有 某 些 特 質 極 合 適 至 本 校 予 以 培 育? (5) 其 他 有 利 於 推 薦 學 生 審 查 之 相 關 事 物 ( 例 如 : 已 獲 知 名 大 學 入 學 許 可 校 內 優 良 事 蹟 等 ) 推 薦 人 簽 章 : 推 薦 人 E-mail: 西 元 年 月 日

附 件 三 ( 請 填 寫 後 放 置 於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袋 內 ) 切 結 書 申 請 人 ( 姓 名 ) 為 ( 國 家 或 地 區 ) 之 僑 生 申 請 105 學 年 度 年 來 臺 就 讀 大 學 事 宜, 因 申 請 時 尚 未 符 合 僑 生 回 國 就 學 及 輔 導 辦 法 第 二 條 有 關 最 近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六 年 以 上 ( 申 請 回 國 就 讀 大 學 醫 學 牙 醫 及 中 醫 學 系 者 為 八 年 以 上 ) 之 規 定, 本 人 同 意 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止 應 符 合 僑 生 回 國 就 學 及 輔 導 辦 法 第 二 條 及 第 三 條 所 定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期 間 之 僑 生 資 格 規 定, 否 則 應 由 貴 校 撤 銷 原 錄 取 分 發 資 格 此 致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立 切 結 書 人 : 護 照 號 碼 : 住 址 : 電 話 : 西 元 年 月 日 ( 本 人 已 確 實 瞭 解 切 結 書 所 提 及 之 內 容 )

附 件 四 ( 網 路 報 名 填 寫 後 下 載 本 表, 並 將 本 表 粘 貼 於 個 人 報 名 資 料 袋 面 上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個 人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姓 名 就 讀 學 校 申 請 人 請 填 寫 本 欄 資 料 第 一 志 願 第 二 志 願 申 請 志 願 通 訊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E-mail 勾 選 欄 項 次 1 照 片 1 張 2 (* 必 繳 ) 在 學 證 明 書 正 本 1 份 : 加 蓋 學 校 教 務 處 戳 章 ( 影 本 不 予 受 理 ) 3 (* 必 繳 ) 中 學 成 績 單 正 本 1 份 : 加 蓋 學 校 教 務 處 戳 章 ( 影 本 不 予 受 理 ) 4 (* 必 繳 ) 校 長 推 薦 書 1 份 5 (* 必 繳 ) 個 人 自 述 書 1 份 6 (* 必 繳 ) 讀 書 計 畫 1 份 7 (* 必 繳 ) 切 結 書 1 份 8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之 資 料 : 共 份 另 必 須 繳 附 僑 居 地 證 明 ( 僑 居 地 身 分 證 影 本 或 護 照 影 本 或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及 僑 居 身 分 加 簽 影 本 等 證 件 ), 不 須 裝 入 資 料 袋 內, 請 用 廻 紋 針 夾 於 資 料 袋 封 面 報 名 編 號 : ( 由 學 校 填 寫 ) 學 校 戳 章 :

附 件 五 ( 網 路 報 名 填 寫 後 下 載 本 表, 並 將 本 表 連 同 證 明 文 件 掃 描 成 PDF 檔 後 上 傳 至 系 統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國 家 或 地 區 :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報 名 彚 總 表 ( 每 校 至 多 推 薦 4 名 為 限 ) 姓 名 繳 交 僑 居 地 證 件 :( 請 依 下 列 自 行 填 寫 ) 僑 居 地 身 分 證 影 本 或 護 照 影 本 或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及 僑 居 身 分 加 簽 影 本 等 證 件 備 註 : 請 學 校 上 網 填 寫 列 印 本 表 並 連 同 學 生 繳 交 資 料, 加 蓋 戳 章 後 掃 描 成 PDF 檔 後 上 傳 至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學 校 戳 章 :

附 件 六 ( 請 將 本 表 粘 貼 於 學 校 報 名 資 料 信 封 袋 面 上, 務 必 使 用 DHL 或 FedEx 等 快 遞 服 務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學 校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寄 送 國 家 : 臺 灣 (Taiwan)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臺 灣 地 址 :10617 台 北 市 羅 斯 福 路 4 段 1 號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Undergraduate Academic Affairs No.1,Section 4,Roosevelt Rd.,Taipei 10617,Taiwan (R.O.C.) 收 件 人 : 陳 康 莊 小 姐 電 話 :(02)33662388 轉 203 NO COMMERCIAL 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