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BEC7A67EABD7B9B4A5CDB3E6BF57A9DBA5CDC2B2B3B931303530333031B0EABBDA202832292E646F63>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轉學考簡章公告 docx

跨領域學位學程

( 总 第 1124 期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主 办 2016 年 7 月 18 日 出 版 目 省 政 府 令 浙 江 省 行 政 执 法 证 件 管 理 办 法 (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346 号 ) (3)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广东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 年)的通知

Microsoft Word - 第17組

義守大學 年度外國學生申請入學

99年 2月25日教師會議記錄

Microsoft Word - 出國報告-廣西 - 上傳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職業證照與職業學校類科對照表

認 發 揚 優 良 傳 統 文 化 和 接 軌 世 界 舞 台 的 重 要 性, 並 在 文 化 產 業 的 發 展 上 逐 步 建 立 根 基, 展 現 成 效 近 年 來, 大 陸 表 現 出 文 化 產 業 結 構 的 調 整 和 競 爭 力 上 升, 培 養 了 不 少 人 才, 湧 現 出


Microsoft Word - Yang Yong report supl

88 89

有没有免费的交友喂喂助理不是滴滴叫鸡,不是滴滴约炮,不是滴滴约妹、约

bnb.PDF

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目 录 监 管 资 讯 2016 年 全 国 保 险 监 管 工 作 会 议 召 开...3 协 会 动 态 赤 峰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召 开 数 据 统 计 和 信 息 宣 传 总 结 表 彰 会 议...5 赤 峰 市 保 险 行 业 协 会 秘 书 处 召 开 2015 年 度 述 职

同 时, 采 取 提 供 新 闻 线 索 和 素 材 安 排 专 访 等 方 式 主 动 为 新 闻 媒 体 服 务, 为 采 访 报 道 活 动 创 造 便 利 条 件 建 设 网 络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2013 年 9 月 开 通 中 央 纪 委 监 察 部 网 站,2015 年 1 月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

大陸教育部等6個部門公佈「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 ( 年)」規劃到2015年初步形成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框架,到2020年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资 讯 速 递 台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学 校 督 导 评 估 系 统 建 设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室 ( 摘 要 ) 闵 行 教 育 在 深 化 教 育 改 革 探 索 管 办 评 分 离 的 背 景 下, 把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系 统 建 设 作 为

B1

時間軸上的竹蓮記憶 學務主任 黃雅彙 我不是竹蓮國小的畢業校友 但對於身為新竹人的我來 說 仔細回想起來 似乎和竹蓮有著一種特別的緣分 對竹蓮國小最初的印象是在小學的時候 猶記得年幼的 我經過一段時日的啦啦隊舞蹈訓練後 老師便帶著我們從學 校步行到竹蓮國小來參加比賽 一踏入竹蓮校門 映入眼簾 的是黑

B1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6.doc

加 值 型 及 非 加 值 型 營 業 稅 法 第 12 條 ( 公 布 ) 特 種 飲 食 業 之 營 業 稅 稅 率 如 下 : 一 夜 總 會 有 娛 樂 節 目 之 餐 飲 店 之 營 業 稅 稅 率 為 百 分 之 十 五 二 酒 家 及 有 陪 侍 服 務 之 茶 室

靜 宜 大 學 八十九學年度 轉學生 招生簡章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4D F736F F D 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4D F736F F D 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 E646F63>

untitled

高校发展动态

团 学 要 闻 我 校 召 开 共 青 团 五 届 九 次 全 委 ( 扩 大 ) 会 议 3 月 17 日, 我 校 共 青 团 五 届 九 次 全 委 ( 扩 大 ) 会 议 在 行 政 办 公 楼 五 楼 会 议 室 举 行, 校 团 委 委 员 各 院 ( 系 ) 团 委 书 记 校 学 生

深圳市打通断头路三年行动计划

地会字〔2014〕XXX号

<4D F736F F D203120B8A3BDA8CAA1BDBBCDA8D4CBCAE4CFB5CDB3A1B0C6BDB0B2BDBBCDA8A1B1B4B4BDA8BBEEB6AFCAB5CAA9B7BDB0B82E646F63>

51 石 景 山 路 石 景 山 十 万 坪 人 行 横 道 灯 西 向 东 八 角 街 道 段 石 景 山 路 52 石 景 山 路 八 角 路 口 由 西 向 东 八 角 路 口 53 八 角 路 八 角 路 口 东 东 西 双 向 八 角 路 口 东 54 方 庄 路 八 里 河 路 口 北

2.1 公 猪 的 引 入 公 猪 健 康 选 择 : 选 择 公 猪 时 必 须 考 虑 其 来 源, 引 进 外 来 公 猪 要 求 从 安 全 系 数 高 的 场 家 选 种 无 特 定 传 染 病, 至 少 半 年 年 确 定 为 无 疫 区, 经 过 抽 血 检 查 合 格 后

<4D F736F F D20CAAEC8FDCEE5BABDB5C0D6CEC0EDBDA8C9E8B9E6BBAEBBB7C6C02DBCF2B1BE>



105 學 年 度 學 士 班 海 外 僑 生 及 港 澳 生 高 中 推 薦 入 學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簡 章 公 告 網 路 報 名 時 間 僑 生 身 分 證 明 收 件 截 止 日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28 日 ( 星 期 一 ) 公 告 於 本 校 教 務 處

科展報告

活 展 區 - 創 意 設 計 生 活 館 看 各 地 年 輕 人 的 創 新 設 計 與 改 變 ; 在 傳 統 文 化 展 區 - 非 遺 文 化 傳 承 館 看 中 國 優 秀 工 藝 美 術 大 師 作 品 與 文 創 百 態 內 容 其 活 潑 創 新, 展 現 杭 州 文 博 會 作 為

本版编辑 陈辉 美术编辑 张博 2 版 名人 (上接 1 版) 文学让我们看到这世界的复杂 人不应被生活压垮 中国家庭报 今天年轻人压力比较 大而 纯文学 可能对他们没有任何帮 助读了内心会变得更敏感反而在社会 上更容易失败 您对他们有什么建议 梁鸿 你说得非常有道理他们确实 压力非常大甚至变成实在

<4D F736F F D B152A56BB9B4B4E4BF44A5CDA6DBA6E6A9DBA6ACC2B2B3B ADD7>

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Microsoft Word - 朗诵诵材.doc

06-07周年報告template.PDF

<4D F736F F D20B6C0AE78B0EDAABAC0B8A740B8D65FA7EBA7BAA54EA4E5BEC7ACE3A873C24FA55AA15E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F5.docx

<4D F736F F D20C8CBB8A3D2BDD2A9BCAFCDC5B9C9B7DDB9ABCBBECFEACABDC8A8D2E6B1E4B6AFB1A8B8E6CAE9A3A8CEE4BABAB5B1B4FABFC6BCBCB2FAD2B5BCA

國立鳳山高級中學學生手冊 目錄

目 錄 壹 活 動 目 的 P0 貳 活 動 說 明 P0 參 競 賽 項 目 P03 肆 報 名 方 式 P03 伍 獎 勵 P03 陸 比 賽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P04 柒 競 賽 內 容 與 報 到 地 點 P05 ( 一 ) 餐 飲 服 務 競 賽 P06~P07 1. 競 賽 流

台灣首府大學100學年度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草案)

附 件 年 度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3D 列 印 種 子 教 師 專 業 培 訓 第 2 次 研 習 課 程 表 研 習 日 期 ( 第 一 天 ):104 年 5 月 14 日 ( 四 ) 時 間 研 習 活 動 內 容 主 持 ( 講 ) 人 地 點 09:30~10:00 30


报 告 简 要 丽 江 古 城 位 于 云 南 省 西 北 部, 始 建 于 宋 末 元 初 古 城 西 北 方 30 公 里 处 是 海 拔 5596 米 的 玉 龙 雪 山 及 第 四 世 冰 川 遗 迹 丽 江 古 城 在 南 宋 时 期 就 初 具 规 模, 已 有 八 九 百 年 的 历

有 不 良 企 图 时, 就 要 立 即 躲 开 他 当 你 实 在 难 以 分 辨 对 方 是 真 心 实 意 还 是 虚 情 假 意 时, 可 向 父 母 老 师 或 周 围 较 成 熟 和 亲 近 的 朋 友 请 教, 请 他 们 帮 你 分 析 情 况, 做 出 判 断 此 时, 拒 绝 帮

《垓下歌》 項羽

內 容 及 試 題 範 例 術 科 評 量 規 範 評 分 標 準 一 (, 工 具 與 材 料 由 本 校 提 供, 考 生 無 須 自 備 ) ( 一 ) 基 本 焊 接 工 具 操 作 及 辨 識 基 本 手 工 具 設 備 ( 二 ) 測 驗 時 間 50 分 鐘 ( 三 ) 工 具 與 材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新 竹 區 監 理 所 104 年 第 2 次 契 約 服 務 員 甄 試 試 場 序 號 試 場 序 號 姓 名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張 齡 文 王 美 蕙 吳

2.??,,,,, ;,,,,,,,, 3.?,,?,?,

宜蘭縣風景區管理所五峰旗風景特定風景區開放行動咖啡車作業投標須知

第 二 十 七 章 一 夜 苦 熬 第 二 十 八 章 租 房 同 居 第 二 十 九 章 二 人 世 界 第 三 十 章 取 消 面 试 第 三 十 一 章 中 暑 卧 床 第 三 十 二 章 找 到 工 作 第

美 国 研 究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

2


Microsoft Word

前言

99下民主法治教育 法律常識測驗題庫

高雄市立右昌國民中學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段考二年級國文科試卷

是非題

摘 要 本 课 题 首 先 从 讲 座 公 益 讲 座 和 专 利 信 息 入 手, 阐 明 其 概 念 和 定 义, 分 析 了 专 利 信 息 在 推 动 创 新 型 国 家 建 设 助 推 社 会 经 济 转 型 提 升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水 平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使 专 利 信

3. 対 象 学 生 について 樹 人 医 護 管 理 専 科 学 校 原 則 高 等 専 門 学 校 4 年 生 と 5 年 生 を 対 象 に 実 施 します 4. 実 施 要 領 (1) 研 修 内 容 : 研 修 内 容 は 基 本 的 に 受 入 企 業 にお 任 せしますが できるだけア

103F1簡章1206

26 全 教 總 理 事 會 澎 湖 27 市 產 總 工 會 幹 部 教 育 訓 練 新 市 區 文 康 育 樂 中 心 28 教 育 部 教 師 評 鑑 制 度 規 畫 ( 草 案 ) 說 明 會 嘉 義 北 興 國 小 29 教 師 聘 約 訂 說 明 會 培 文 國 小 歸 仁 國 小 30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第 一 次 看 到 這 本 書 時, 它 的 封 面 讓 我 誤 以 為 它 是 關 於 佛 教 之 類 的 書, 但 書 名 大 雄 卻 又 讓 我 想 到 卡 通 哆 啦 A 夢 裡 的 大 雄 在 好 奇 心 的 驅 使 下, 我 翻 開 了 這 本 書, 原

1

誠泰綜合版申請表格 共六頁

壹 本 堂 舉 辦 國 內 外 短 宣 營 會 及 相 關 活 動 經 費 補 助 說 明 一 本 堂 舉 辦 國 內 外 短 宣 營 會 及 相 關 活 動 經 費 補 助 規 則 ( 下 稱 補 助 規 則 ) 辦 法 內 文 ( 如 第 4 頁 ) 附 件 一 舉 辦 國 內 營 會 或 相

(105?????w?Z1207)

(A)3 4 (B)5 6 (C)7 9 (D)10 2 (E) (A) (B) (C) (D) (E) ( ) ( ) ( )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

Microsoft Word - 应急常识.doc


改 善 動 機 很 多 人 在 使 用 學 校 網 站 時, 感 覺 到 有 諸 多 不 便, 像 是 雖 然 學 校 有 辦 活 動, 但 很 難 發 現 公 佈 在 網 站 上 的 活 動 資 訊, 還 有 雲 端 系 統 銷 曠 繁 複 等, 鑒 於 以 上 原 因, 我 們 決 定 改 善

<4D F736F F D20B1B1BEA9D0ADBACDD2BDD1A7D4BA5FD4ADD6D0B9FAD0ADBACDD2BDBFC6B4F3D1A75F C4EACBB6CABFC9FAD5D0C9FABCF2D5C22E646F63>

szj1.s92

江西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

首都高速1.FIT)

untitled

序(上).tpf

保 障 内 容 第 五 条 在 保 险 期 间 内, 被 保 险 人 持 有 有 效 证 件 在 境 外 旅 行 时, 因 遭 受 意 外 伤 害 ( 见 第 4 条 释 义 ) 事 故 导 致 身 故 残 疾 或 烧 烫 伤 的, 保 险 人 依 照 下 列 约 定 给 付 保 险 金 ( 一 )


了 手 打 上 石 膏, 偷 偷 的 敲 了 父 母 親 的 門 說 我 的 手 還 是 好 痛 說 著 眼 淚 尌 流 了 下 來, 事 實 上 手 並 不 疼, 心 中 對 於 自 己 奪 眶 的 眼 淚 感 到 震 驚, 連 續 幾 晚, 你 靠 著 絕 佳 的 演 技, 安 穩 的 睡 在


Transcription:

06 年 度 僑 生 學 士 班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招 生 學 系 招 生 學 系 代 碼 名 額 代 碼 名 額 F400 電 子 工 程 系 F40 企 業 管 理 系 3 F40 電 子 工 程 系 航 空 電 子 組 F43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F400 電 機 工 程 系 F44 應 用 外 語 系 英 文 組 F4030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F44 應 用 外 語 系 日 文 組 3 F403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先 進 車 輛 組 F450 休 閒 運 動 管 理 系 F4050 綠 色 能 源 應 用 系 F460 觀 光 事 業 管 理 系 F406 土 木 工 程 系 工 程 技 術 組 F470 銀 髮 事 業 暨 社 會 工 作 學 位 學 程 F406 土 木 工 程 系 資 訊 應 用 組 F480 資 訊 管 理 系 F407 建 築 系 建 築 設 計 組 F490 資 訊 傳 播 系 3 F407 建 築 系 室 內 設 計 組 5 F400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系 F4090 綠 環 境 設 計 學 位 學 程 3 F40 多 媒 體 動 畫 遊 戲 學 位 學 程 4 F400 文 化 創 意 設 計 與 數 位 整 合 學 位 學 程 F40 行 動 多 媒 體 設 計 學 位 學 程 3 學 校 地 址 : 中 華 民 國 ( 臺 灣 )85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中 山 路 8 號 網 址 :http://www.kyu.edu.tw 電 話 :+886-7-607794(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 傳 真 :+886-7-6077788 E - m a i l:oia@cc.kyu.edu.tw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特 色 簡 介 您 一 定 要 知 道 的 一 所 優 質 產 業 型 科 技 大 學 : 一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是 全 國 唯 一 的 產 業 型 科 技 大 學.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的 定 位 : 貼 近 產 業 和 產 業 無 縫 接 軌, 培 育 學 生 畢 業 即 具 有 百 分 百 就 業 能 力.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位 於 產 業 重 鎮 的 南 台 灣, 位 處 台 南 市 與 高 雄 市 兩 大 都 會 區 間 之 中 心 樞 紐 位 置, 並 且 是 全 國 唯 一 的 一 所 座 落 在 是 高 雄 科 學 園 區 特 定 區 內 的 產 業 型 科 技 大 學 在 4.5 公 里 的 範 圍 內 涵 蓋 了 5 個 工 業 區 3,094 家 廠 商 及 種 產 業 別 附 近 5km 範 圍 內 除 有 高 雄 科 學 園 區 外, 尚 有 本 洲 產 業 園 區 南 區 環 保 科 技 園 區 永 安 工 業 區 與 岡 山 工 業 區 等, 為 學 生 HOLD 住 入 學 即 就 業 的 機 會 3.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是 全 國 首 創 的 校 內 設 有 公 部 門 就 業 服 務 站 的 科 技 大 學, 免 費 媒 合 廠 商 求 才 學 生 求 職 4.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設 有 產 業 學 院 目 前 有 近 600 位 同 學 參 加 與 7 個 企 業 簽 約 的 企 業 就 業 專 班 培 訓 中 每 年 有 超 過 400 位 同 學 參 與 就 業 專 精 學 程 的 培 育 每 年 有 百 餘 位 同 學 參 加 產 業 人 力 紮 根 與 南 科 園 區 人 才 培 育 專 班, 每 年 亦 有 數 百 位 不 等 的 同 學 參 加 各 種 類 第 二 專 長 就 業 培 訓 二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是 一 所 科 技 與 人 文 並 重 學 術 與 產 業 結 合 的 一 流 科 技 大 學.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首 創 一 生 六 師 ( 班 級 導 師 業 界 導 師 課 程 教 師 課 程 業 師 職 涯 導 師 與 實 習 場 域 導 師 ), 與 產 業 界 一 同 培 訓 每 一 位 在 校 同 學. 三 年 來,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師 生 在 國 際 發 明 展 及 設 計 獎 中, 勇 奪 384 面 金 銀 銅 牌 3.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為 一 所 教 學 卓 越 型 科 技 大 學,0~05 年 教 卓 計 畫 共 獲 得 教 育 部 億 5 千 萬 元 及 第 二 期 技 職 再 造 計 畫 共 8000 萬 元 獎 助 4.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辦 學 績 優, 全 體 單 位 均 高 分 通 過 教 育 部 校 務 評 鑑 5. 校 內 新 設 卓 越 園 區 為 全 校 師 生 與 員 工 提 供 一 座 優 質 的 教 學 實 習 場 域 及 聯 誼 交 流 園 區 ; 以 戶 外 教 學 分 組 討 論 班 級 會 議 野 餐 休 憩 方 式 實 施 多 元 教 學, 以 烤 肉 聯 誼 火 鍋 餐 敘 方 式 培 養 情 感 交 流 6.03 年 3 月 7 日, 中 央 核 定 高 雄 捷 運 岡 山 路 竹 延 伸 線, 完 工 時 學 生 搭 程 高 雄 捷 運 通 學, 安 全 快 捷 又 輕 鬆 三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照 顧 僑 生 貼 心 周 到, 畢 業 學 生 成 績 優 異.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對 僑 生 之 照 顧 無 微 不 至, 包 括 生 活 上 的 適 應 課 程 的 輔 導, 及 工 讀 的 安 排 等 等, 讓 同 學 們 很 快 就 能 融 入 此 大 家 庭,0 年 畢 業 的 越 南 籍 黃 玉 嫦 同 學, 在 學 期 間 成 績 優 異, 同 時 考 取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等 五 所 國 立 研 究 所, 最 後 選 擇 就 讀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土 木 研 究 所, 另 一 位 馬 來 西 亞 籍 的 陳 自 慷 同 學 亦 高 中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土 木 研 究 所,03 年 已 順 利 畢 業, 返 回 僑 居 地 為 跨 國 大 企 業 服 務. 從 今 年 起, 勞 動 部 放 寬 僑 生 的 畢 業 就 業 門 檻,04 年 的 畢 業 僑 生 全 數 申 請 留 台 就 業

目 一 入 學 時 間 及 修 業 年 限... 二 申 請 資 格... 三 申 請 日 期 及 方 式... 四 招 生 學 系 及 名 額... 3 五 學 雜 費 宿 舍 費... 7 六 錄 取... 8 七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及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書... 8 八 註 冊 入 學... 8 九 注 意 事 項... 9 附 表 :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僑 生 學 士 班 單 獨 招 生 入 學 繳 交 資 料 檢 核 表...0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僑 生 學 士 班 單 獨 招 生 入 學 申 請 表...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僑 生 學 士 班 單 獨 招 生 入 學 具 結 書... 錄 聯 絡 資 訊 本 校 研 發 處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電 話 :+886-7-607794 或 +886-7-60775 傳 真 :+886-7-6077788 電 子 信 箱 :oia@cc.kyu.edu.tw 聯 絡 人 : 王 文 龍 主 任 網 址 : http://www.oia.kyu.edu.tw/ 綜 理 臺 灣 之 僑 務 相 關 事 宜 僑 務 委 員 會 電 話 : +886--37-600 電 子 信 箱 : ocacinfo@ocac.gov.tw 網 址 : http://www.ocac.gov.tw 簽 證 與 其 他 相 關 業 務 外 交 部 領 事 事 務 局 電 話 : +886--343885 或 +886--343850 網 址 : http://www.boca.gov.tw 申 請 換 發 外 僑 居 留 證 之 單 位 內 政 部 入 出 國 及 移 民 署 電 話 : +886--388399 或 +886-80004 網 址 :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一 入 學 時 間 及 修 業 年 限 ( 一 ) 入 學 時 間 :06 年 9 月 入 學 ( 二 ) 修 業 年 限 :4 至 6 年 ( 三 ) 持 英 制 高 中 ( 中 學 五 年 ) 學 歷 入 學 或 於 中 學 未 修 足 六 年 者, 除 應 修 畢 主 修 學 系 應 修 學 分 數 外, 須 至 本 校 日 間 部 或 進 修 部 修 足 4 門 課 程 ( 含 國 文 英 語 數 學 電 腦 等 相 關 課 程 ) 或 學 分, 並 於 大 一 大 二 之 年 內 修 畢, 始 得 畢 業, 且 此 加 修 課 程 不 列 入 學 期 成 績 計 算 二 申 請 資 格 ( 一 ) 凡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者, 得 向 本 校 提 出 申 請 入 學 :. 海 外 出 生 連 續 居 留 迄 今, 或 最 近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六 年 以 上, 並 取 得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之 華 裔 學 生, 並 以 當 年 度 自 海 外 回 國 者 為 限 註 一 : 所 稱 海 外, 指 大 陸 地 區 緬 甸 泰 北 香 港 及 澳 門 以 外 之 國 家 或 地 區 註 二 : 所 謂 連 續 居 留 係 指 每 曆 年 ( 月 日 至 月 3 日 ) 在 國 內 停 留 期 間 不 得 逾 0 日, 否 則 視 為 僑 居 中 斷 註 三 : 取 得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得 以 取 得 僑 居 地 公 民 權 永 久 居 留 權 或 以 其 所 持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已 加 簽 僑 居 身 分 認 定 之. 僑 生 在 臺 就 讀 期 間 因 故 自 願 退 學 返 回 僑 居 地 且 在 臺 停 留 未 滿 一 年 者, 得 予 重 新 申 請, 以 一 次 為 限 惟 曾 在 國 內 大 專 院 校 ( 含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僑 生 先 修 部 ; 以 下 簡 稱 臺 師 大 僑 先 部 ) 註 冊 在 學 休 學 非 因 故 自 願 退 學 ( 如 勤 令 退 學 ) 及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有 案 者 不 得 重 新 申 請 3. 當 學 年 度 未 經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管 道 錄 取 者 4. 由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認 定 僑 生 身 分 5. 僑 生 回 國 就 學 期 間, 除 其 他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不 得 任 意 變 更 身 分 6. 若 同 時 符 合 外 國 學 生 及 僑 生 身 分 資 格 者, 請 擇 一 身 分 申 請, 一 旦 提 出 申 請 後 不 得 變 更 身 分 7. 在 當 地 華 文 中 學 外 文 中 學 畢 業 或 相 當 於 國 內 高 級 中 學 畢 業 取 得 畢 業 證 書 ( 以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申 請 者 須 附 修 業 證 明 書 ), 且 經 我 政 府 駐 外 館 處 僑 務 委 員 會 海 外 華 僑 文 教 服 務 中 心 或 僑 務 委 員 會 指 定 之 保 薦 單 位 查 證 屬 實 者 ( 二 ) 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得 依 本 簡 章 之 規 定 申 請 回 國 升 學, 違 反 規 定 者,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 已 入 學 者, 應 勒 令 退 學 並 撤 銷 學 籍. 大 陸 地 區 緬 甸 泰 北 香 港 及 澳 門 等 地 區 僑 生. 曾 在 國 內 ( 含 港 澳 ) 肆 ( 畢 ) 業 之 高 中 學 生 3. 當 年 度 已 經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分 發 在 案 或 個 人 申 請 錄 取 的 僑 生 4. 臺 師 大 僑 生 先 修 部 結 業 之 僑 生

5. 國 內 大 學 一 年 級 肄 業 之 僑 生 6. 持 偽 造 或 冒 用 變 造 證 明 文 件 或 護 照 三 申 請 日 期 及 方 式 ( 一 ) 申 請 日 期 自 即 日 起 至 06 年 7 月 5 日 ( 星 期 五 ) 截 止 ( 二 ) 申 請 方 式. 申 請 相 關 表 格 下 載 網 址 :http://exam.kyu.edu.tw / http://www.oia.kyu.edu.tw/. 於 申 請 期 間, 應 檢 具 下 列 表 件, 向 本 校 申 請 回 國 就 學 () 繳 交 資 料 檢 核 表 ( 本 表 請 置 於 申 請 表 件 首 頁, 其 餘 繳 交 表 件 依 本 表 項 次 順 序 裝 訂 ) () 入 學 申 請 表 一 式 份 ( 申 請 表 需 經 申 請 人 簽 章 後, 貼 吋 正 面 半 身 脫 帽 相 片 張 ) (3)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 僑 居 地 身 分 證 影 本 或 護 照 影 本 ) (4) 高 中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 以 同 等 學 力 資 格 申 請 者 須 附 修 業 證 明 書 ) 報 名 時 以 應 屆 畢 業 身 分 申 請 者, 可 先 檢 送 應 屆 當 學 期 在 學 證 明 書 ; 但 至 遲 必 須 在 入 學 前 ( 西 元 06 年 9 月 間 ) 取 得 正 式 畢 業 證 書 ( 須 譯 成 中 文 ( 英 文 證 件 免 譯 ), 並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或 經 僑 務 委 員 會 海 外 華 僑 文 教 服 務 中 心 或 僑 務 委 員 會 指 定 之 保 薦 單 位 核 驗 ), 俾 供 本 校 審 查, 否 則 將 視 為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已 錄 取 者 撤 銷 入 學 資 格 (5) 當 地 高 中 會 考 成 績 ( 如 SPM 獨 中 統 考 等 ) 及 高 中 在 校 成 績 單 正 本, 須 註 明 該 校 所 在 地 及 學 制 年 限, 中 英 文 以 外 之 語 文, 應 加 附 中 文 或 英 文 譯 本, 並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或 經 僑 務 委 員 會 海 外 華 僑 文 教 服 務 中 心 或 僑 務 委 員 會 指 定 之 保 薦 單 位 核 驗 持 外 國 學 歷 香 港 或 澳 門 學 歷 或 大 陸 地 區 學 歷 申 請 人, 須 符 合 各 項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之 規 定 (6) 具 結 書 (7)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所 繳 上 述 各 項 證 件 如 有 偽 造 冒 用 或 變 造 等 情 事, 則 撤 銷 錄 取 資 格 ; 已 註 冊 入 學 者, 撤 銷 其 學 籍,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相 關 學 業 證 明 ; 畢 業 後 始 發 現 者, 由 學 校 撤 銷 畢 業 資 格, 並 追 繳 或 註 銷 學 位 證 書 3. 一 律 採 通 訊 報 名, 申 請 表 請 於 截 止 日 (06 年 7 月 5 日 星 期 五 ) 前 以 掛 號 郵 寄 之 方 式 送 至 以 下 地 址 ( 海 外 地 區 建 議 使 用 DHL 或 FedEx 等 快 遞 服 務 ) ( 請 將 附 件 報 名 信 封 封 面, 黏 貼 於 郵 件 上 )

( 三 ) 申 請 費 用 : 免 申 請 費 ( 四 ) 注 意 事 項 : 考 生 報 名 資 料 僅 作 為 本 校 招 生 作 業 ( 含 公 告 ) 學 籍 資 料 及 相 關 統 計 研 究 使 用 外, 其 餘 均 依 照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相 關 規 定 處 理 四 招 生 學 系 及 名 額 本 校 經 海 外 聯 招 會 招 生 之 名 額 ( 含 個 人 申 請 及 聯 合 分 發 ) 分 發 後 產 生 的 缺 額, 得 流 用 至 本 入 學 管 道 招 生 學 系 之 名 額, 實 際 招 生 名 額 以 本 校 公 告 流 用 後 之 總 名 額 為 準, 請 隨 時 留 意 查 詢 本 校 網 頁 說 明 : 本 校 各 招 生 學 系 以 中 文 授 課 為 主 之 學 系, 申 請 人 應 具 備 基 礎 之 中 文 聽 說 讀 寫 能 力 招 生 代 碼 招 生 學 系 招 生 名 額 F400 電 子 工 程 系 學 系 簡 介. 本 系 之 發 展 著 重 於 以 半 導 體 電 子 資 訊 通 信 航 空 電 子 三 大 方 向, 結 合 互 動 科 技 創 意 教 學 及 實 務 應 用 來 培 育 智 慧 自 動 化 人 才 F40 電 子 工 程 系 航 空 電 子 組. 輔 導 考 取 國 際 資 訊 證 照 及 專 業 PCB 證 照, 大 四 可 以 選 擇 業 界 實 習 無 縫 接 續 就 業, 並 推 展 與 相 關 產 業 之 專 業 教 育 與 技 能 訓 練, 成 為 南 台 灣 地 區 資 訊 半 導 體 電 子 通 信 航 電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技 術 人 才 培 育 中 心 3. 本 系 目 前 產 學 合 作 廠 商 有 : 日 月 光 半 導 體 群 創 光 電 光 鋐 科 技 東 捷 科 技 慈 陽 科 技 全 英 精 密 工 業 及 亞 洲 航 空 等 公 司. 近 年 來 國 內 外 機 電 產 業 快 速 發 展 與 環 境 變 遷, 如 何 面 對 嚴 峻 轉 型 提 升 人 才 斷 層 與 營 運 管 理 等 問 題, 將 是 本 系 發 展 的 重 點, 且 將 本 系 成 為 一 所 貼 近 產 業 需 求, 與 產 業 無 縫 接 軌,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百 分 之 百 就 業 能 力 之 人 才 培 育 中 心 F400 電 機 工 程 系. 本 系 課 程 除 培 育 學 生 除 了 具 備 基 礎 能 力 之 外, 更 須 具 備 實 務 專 業 知 能 課 程 共 分 成 四 個 模 組 : 機 電 整 合 配 線 單 晶 片 與 可 程 式 控 制 器 四 個 模 組 課 程, 可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機 電 整 合 乙 丙 級 證 照 工 業 配 線 乙 丙 級 證 照 室 內 配 線 乙 丙 級 證 照 等 相 關 證 照 F4030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3. 本 系 目 前 產 學 合 作 廠 商 有 : 日 月 光 半 導 體 光 陽 工 業 飛 統 自 動 化 川 益 科 技 力 大 螺 絲 油 機 工 業 及 可 成 科 技 等 公 司. 本 係 以 培 育 高 雄 科 學 園 區 與 鄰 近 工 業 區 CNC 工 具 機 機 電 整 合 電 腦 繪 圖 機 械 設 計 與 汽 車 修 護 等 人 才 為 發 展 3

重 點 F403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先 進 車 輛 組. 本 系 教 學 研 究 兼 顧 理 論 與 實 務, 發 展 重 點 包 括 精 密 機 械 設 計 與 製 造 車 輛 研 究 扣 件 成 形 與 模 具 設 計 電 腦 輔 助 工 程 熱 流 分 析 設 計 精 微 檢 測 自 動 化 機 器 設 計 自 動 化 監 控 及 機 電 系 統 整 合 等, 並 請 提 供 機 電 整 合 與 CNC 考 照 檢 定 場 地 3. 本 系 目 前 實 習 與 合 作 廠 商 有 : 航 太 廠 商 晟 田 科 技 及 駐 龍 精 密 機 械 工 具 機 廠 商 油 機 工 業 電 動 車 廠 商 唐 榮 車 輛 及 汽 機 車 零 組 件 廠 商 榮 璋 工 業 格 福 興 業 與 瑞 獅 等 公 司. 本 系 符 合 世 界 潮 流 與 產 業 發 展, 具 有 完 整 的 綠 色 能 源 及 其 應 用 的 師 資 教 學 設 備 課 程 和 合 作 廠 商 F4050 綠 色 能 源 應 用 系. 本 系 課 程 涵 蓋 集 能 儲 能 節 能 等 領 域, 教 學 重 點 : 太 陽 能 及 燃 料 電 池 技 術 開 發 與 應 用 生 質 能 源 與 光 電 系 統 技 術 開 發 與 應 用 及 植 物 工 廠 與 綠 能 應 用 將 可 使 同 學 學 習 完 整 的 綠 能 知 識 和 技 能, 提 供 高 年 級 全 年 校 外 實 習 機 會, 及 早 完 成 就 業 準 備 另 外 和 合 作 廠 商 開 設 產 學 專 班, 同 學 可 以 兼 顧 學 業 和 工 作 3. 本 系 目 前 產 學 合 作 廠 商 有 : 群 創 光 電 晶 傑 達 光 電 綠 晁 科 技 台 虹 科 技 三 井 高 科 技 萬 毅 及 萬 淵 等 公 司 F406 F406 F407 F407 F4090 土 木 工 程 系 工 程 技 術 組 土 木 工 程 系 資 訊 應 用 組 建 築 系 建 築 設 計 組 建 築 系 室 內 設 計 組 綠 環 境 設 計 學 位 學 程 5 3 以 土 木 工 程 師 培 育 課 程 為 核 心, 強 調 營 建 資 訊 施 工 實 務 及 土 木 防 災 課 程 特 色, 並 整 合 土 木 與 資 訊 應 用 課 程 為 核 心, 加 強 空 間 資 訊 營 建 電 子 化. 建 築 產 業 未 來 走 向 品 質 及 永 續 經 營 之 契 機, 訓 練 學 生 培 養 務 實 品 質 及 永 續 經 營 觀 念, 為 教 育 之 重 點. 建 築 發 展 潮 流 目 前 以 永 續 建 築 建 築 與 環 境 維 護 及 再 利 用 為 方 向 ;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此 方 面 之 知 識 概 念 及 操 作 方 法 3. 因 應 社 區 營 造 之 政 策 及 潮 流 空 間 設 計 及 外 部 環 境 改 善 之 社 會 需 求,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此 方 面 之 實 踐 力. 以 綠 環 境 為 出 發 點, 發 展 重 點 包 括 : 自 然 保 育 生 態 旅 遊 生 態 工 程 永 續 環 境 節 能 減 碳 環 境 設 計 及 環 境 災 害 防 治 等 教 學 注 重 實 務 操 作 案 例 研 究 與 現 場 實 習 體 驗. 綠 設 計 學 程 的 應 用 包 含 綠 環 境 設 計 ( 一 )~( 四 ) 等 環 境 規 劃 與 設 計 課 程, 並 著 重 景 觀 生 態 遊 憩 節 能 與 低 碳 等 之 綜 合 應 用 4

F400 文 化 創 意 設 計 與 數 位 整 合 學 位 學 程 F40 企 業 管 理 系 3 F43 F44 F44 F450 F460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應 用 外 語 系 英 文 組 應 用 外 語 系 日 文 組 3 休 閒 運 動 管 理 系 觀 光 事 業 管 理 系. 學 程 的 發 展 目 標, 主 要 訴 求 為 建 置 產 業 與 學 校 緊 密 之 教 學 實 習 合 作 平 台, 發 揚 技 職 教 育 做 中 學 學 中 做 務 實 之 辦 學 特 色. 授 課 科 目 分 為 六 個 群 組 : 主 軸 課 程 藝 術 人 文 課 程 專 業 技 藝 課 程 行 銷 傳 播 課 程 數 位 應 用 課 程 通 識 課 程 3. 主 要 培 養 學 生 實 務 操 作 能 力, 訓 練 學 生 成 為 一 個 能 夠 進 行 跨 異 業 結 盟, 能 夠 橫 向 連 結 整 合 空 間 與 環 境 設 計 數 位 多 媒 體 表 現 行 銷 計 畫 等 整 體 性 設 計 的 專 業 創 意 設 計 者.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商 業 經 營 基 礎 知 識 : 企 業 管 理 概 論 會 計 統 計 經 濟 計 算 機 概 論 商 事 法 等 相 關 商 業 經 營 基 礎 課 程. 企 業 管 理 功 能 構 面 的 基 本 訓 練 : 行 銷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和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等 課 程 3. 進 階 專 業 課 程 : 財 務 金 融 模 組 產 銷 模 組 知 識 經 濟 與 人 力 創 新 模 組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4. 培 養 學 生 統 整 企 業 管 理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能 力 : 企 業 策 略 管 理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企 業 倫 理 科 技 管 理 企 業 綜 合 個 案 研 討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等 課 程 透 過 理 論 與 實 務 結 合 專 業 訓 練, 培 育 企 業 行 銷 部 門 或 行 銷 服 務 產 業, 與 物 流 及 零 售 業 所 用 之 專 業 人 才 本 系 發 展 特 色 包 括 :. 兼 顧 核 心 基 礎 專 業 及 實 作 課 程. 開 設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3. 重 視 產 學 合 作 並 提 供 校 外 機 構 參 觀 機 會 4. 可 選 擇 大 四 全 學 年 校 外 實 習, 畢 業 即 就 業. 塑 造 良 好 外 語 學 習 環 境 : 現 有 外 籍 專 任 教 師. 增 強 學 習 效 果, 尤 重 口 筆 譯 職 場 訓 練 3. 教 學 多 元 化 : 外 語 教 學 教 育 商 貿 資 訊 文 學 欣 賞 語 言 學 及 研 究 方 法, 並 輔 以 其 他 社 會 科 學 作 為 補 述. 本 系 以 培 育 休 閒 運 動 產 業 受 用 之 管 理 尖 兵 為 己 任, 以 理 論 做 為 培 植 正 確 之 專 業 觀 念, 藉 實 作 演 練 及 應 用 做 為 強 化 專 業 技 能 之 元 素, 輔 以 產 業 界 實 習 及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期 能 培 養 休 閒 運 動 觀 光 遊 憩 會 展 產 業 等 相 關 產 業 之 規 劃 與 經 營 管 理 人 才, 成 為 投 入 休 閒 運 動 產 業 界 即 戰 力 之 尖 兵.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為 綠 色 休 閒 產 業 健 康 促 進 產 業 與 運 動 競 技 產 業 三 大 模 組, 學 生 除 習 得 休 閒 管 理 領 域 之 專 業 知 識 外, 亦 加 強 相 關 實 務 及 專 業 技 能, 使 本 系 畢 業 生 能 同 時 具 備 一 般 休 閒 事 業 休 閒 運 動 及 管 理 工 作 之 知 識 及 專 長, 以 符 合 休 閒 運 動 產 業 發 展 之 需 求. 結 合 校 內 實 習 旅 行 社 專 業 導 覽 教 室 會 展 模 擬 教 室 與 海 外 交 換 學 習 計 畫, 以 及 校 外 產 學 合 作 旅 行 社 博 物 館 與 會 展 中 心, 培 養 專 業 觀 光 領 隊 導 覽 與 會 展 專 業 人 員 ( 領 隊 5

/ 導 遊 / 導 覽 / 會 展 ). 結 合 校 內 專 業 餐 服 教 室, 以 及 校 外 產 學 合 作 星 級 飯 店, 培 養 觀 光 餐 旅 專 業 從 業 人 員 ( 餐 服 / 客 服 / 婚 禮 企 劃 / 宴 會 企 F470 銀 髮 事 業 暨 社 會 工 作 學 位 學 程 劃 ) 3. 結 合 校 內 烘 焙 教 室 與 實 習 咖 啡 廳, 培 養 微 型 創 業 所 需 能 力 ( 自 行 創 業 咖 啡 廳 / 烘 焙 工 作 坊 ) 本 學 程 課 程 規 劃 以 銀 髮 管 理 基 本 知 能 為 基 礎, 納 入 有 關 銀 髮 照 顧 休 閒 住 宅 財 務 健 康 教 育 福 利 與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領 域 之 相 關 課 程, 以 建 構 全 方 位 的 銀 髮 產 業 課 程. 本 系 以 培 育 學 生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建 構 企 業 電 子 化 與 管 理 決 策 系 統 及 數 位 學 習 e-learning 環 境, 提 高 企 業 競 爭 優 勢 為 發 展 特 色 F480 資 訊 管 理 系. 入 學 即 就 業 是 本 系 課 程 規 劃 的 特 色 邀 請 資 訊 產 業 人 員 參 與 課 程 規 劃 及 教 學, 輔 導 學 生 實 習 與 就 業, 使 本 系 課 程 能 符 合 學 生 廠 商 及 產 業 環 境 的 需 求 3. 本 系 目 前 產 學 合 作 廠 商 計 有 : 燦 坤 實 業 群 創 光 電 慶 達 科 技 等 公 司. 本 系 以 培 育 國 家 重 點 產 業 數 位 內 容 相 關 資 訊 媒 體 傳 播 人 才 為 目 標, 期 能 成 為 國 內 技 職 體 系 頂 尖 數 位 創 新 應 用 學 系 F490 資 訊 傳 播 系 3. 發 展 主 軸 是 :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3D 動 畫 設 計 廣 告 創 意 文 化 創 意 商 品 製 作 數 位 視 訊 網 路 傳 播 及 微 電 影 製 作 等 專 業 技 術 領 域 3. 本 系 目 前 產 學 合 作 廠 商 有 : 智 凰 科 技 台 灣 電 廣 整 合 行 銷 藏 墨 數 位 藝 術 南 國 有 線 電 視 四 方 通 行 旅 行 社 瑼 業 科 技 印 刷 采 紅 行 銷 傳 播 企 鵝 圖 書 及 亞 蔚 創 意 科 技 等 公 司. 本 系 以 物 聯 網 智 慧 生 活 為 發 展 主 軸, 迎 合 工 業 4.0 時 代 需 求, 結 合 雲 端 與 行 動 技 術 開 發 物 聯 網 與 大 數 據 相 關 應 用 為 教 學 目 標 F400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系. 課 程 結 合 業 師 協 同 教 學, 客 製 化 課 程, 培 育 廠 商 所 需 之 人 才 落 實 與 業 界 無 縫 接 軌, 大 四 全 面 實 施 校 外 實 習, 培 育 學 生 畢 業 即 就 業 3. 本 系 目 前 產 學 合 作 廠 商 有 : 愛 迪 斯 科 技 智 恒 科 技 愛 點 科 技 南 紡 夢 時 代 亞 資 科 技 邁 世 通 科 技 燦 坤 群 創 光 電 華 泰 電 子 與 典 範 半 導 體 等 公 司 F40 多 媒 體 動 畫 4. 本 學 位 學 程 整 合 數 位 多 媒 體 動 畫 與 遊 戲 師 資, 提 供 完 6

遊 戲 學 位 學 程 整 跨 領 域 專 長 之 授 課 及 實 習 課 程. 課 程 設 計 有 : 遊 戲 創 意 設 計 動 畫 美 術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等 三 個 主 軸 聘 請 產 業 界 專 家 餐 與 授 課 及 座 談, 導 入 產 業 界 之 實 務 系 統 於 專 業 課 程 及 專 題 製 作 中, 使 學 生 能 具 備 優 秀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達 成 就 業 無 縫 接 軌 3. 本 學 程 產 學 合 作 廠 商 有 : 智 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基 動 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奧 爾 資 訊 藏 墨 數 位 藝 術 服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榴 動 畫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艾 迪 斯 科 技 服 務 股 份 公 司. 本 學 位 學 程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設 計 行 動 APP 應 用 及 跨 平 台 行 動 行 銷 之 核 心 能 力, 結 合 行 動 智 慧 多 媒 體 動 畫 及 創 意 設 計 成 為 行 動 APP 設 計 家 F40 行 動 多 媒 體 設 計 學 位 學 程 3. 融 合 行 動 APP 應 用 與 創 意 多 媒 體 設 計 的 創 新 課 程, 透 過 產 學 教 學 實 習 合 作 平 台, 進 行 實 務 與 理 論 結 合 的 雙 軌 訓 練 落 實 做 中 學 學 中 做 務 實 之 辦 學 特 色, 提 昇 就 業 競 爭 力, 以 實 現 產 學 無 縫 接 軌 的 目 標 3. 本 學 位 學 程 目 前 產 學 合 作 廠 商 有 : 愛 迪 斯 科 技 智 恒 科 技 愛 點 科 技 南 紡 夢 時 代 亞 資 科 技 邁 世 通 科 技 燦 坤 群 創 光 電 華 泰 電 子 與 典 範 半 導 體 等 公 司 五 學 雜 費 宿 舍 費 ( 一 ) 學 雜 費. 正 式 學 籍 之 僑 生 第 一 學 年 每 學 期 收 費 標 準 比 照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主 計 室 公 告 之 年 度 學 雜 費 收 費 基 準 附 表 (): 僑 生 第 一 學 年 學 雜 費 收 費 基 準 學 院 別 每 學 期 預 估 學 雜 費 金 額 ( 單 位 : 新 臺 幣 ) () 規 劃 與 設 計 學 院 () 機 電 學 院 NT$6,79 () 商 業 暨 管 理 學 院 () 資 訊 學 院 NT$,84. 僑 生 第 二 學 年 起 學 雜 費 優 惠 申 請 資 格 獎 勵 方 式 及 其 義 務 如 下 : ()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總 平 均 為 九 十 分 以 上 ( 含 ), 享 學 雜 費 全 免 之 優 惠 ()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總 平 均 為 八 十 五 分 以 上 ( 含 ) 至 九 十 分 以 下, 享 本 校 學 雜 費 半 免 之 優 惠 3. 領 取 前 兩 項 優 惠 之 僑 生 須 協 助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推 展 相 關 業 務, 其 實 施 要 7

點 另 訂 之 上 述 為 04 學 年 度 收 費 標 準, 僅 供 參 考,05 學 年 度 收 費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為 準 土 木 工 程 系 資 訊 應 用 組 建 築 系 室 內 設 計 組 綠 環 境 設 計 學 位 學 程 及 文 化 創 意 設 計 與 數 位 整 合 學 位 學 程 依 商 業 暨 管 理 學 院 收 費 標 準 收 費 ( 三 ) 住 宿 費. 正 式 學 籍 之 僑 生 新 生 第 一 學 年 享 免 費 住 宿 之 優 惠 ( 基 本 房 型 ). 僑 生 第 二 學 年 起 住 宿 優 惠 申 請 資 格 如 下 : () 前 一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總 平 均 七 十 分 ( 含 ) 以 上 者, 享 免 費 住 宿 之 優 惠 ( 基 本 房 型 ) () 獲 得 此 項 獎 助 之 學 生, 須 依 照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宿 舍 住 宿 費 減 免 及 補 助 辦 法 之 規 定, 從 事 宿 舍 志 工 服 務, 時 數 依 規 定 辦 理 附 表 (): 僑 生 住 宿 費 收 費 基 準 學 年 學 業 成 績 標 準 房 型 費 用 第 一 學 年 不 限 基 本 房 型 免 費 第 二 學 年 起 70 分 以 上 基 本 房 型 免 費 70 分 以 下 第 一 宿 舍 四 人 雅 房 ( 限 男 生 ) NT$0,40( 不 含 網 路 費 ) 第 二 宿 舍 六 人 雅 房 ( 限 男 生 ) NT$ 9,40( 不 含 網 路 費 ) 第 三 宿 舍 四 人 套 房 NT$,790( 不 含 網 路 費 ) ( 四 ) 注 意 事 項 : 僑 生 應 於 開 學 期 間 按 規 定 繳 交 全 額 學 雜 費 與 住 宿 費, 開 學 後, 符 合 獎 助 優 惠 條 件 之 僑 生, 由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造 具 名 冊 提 出 獎 助 申 請, 經 校 長 核 定 後, 由 出 納 組 辦 理 退 費 作 業 六 錄 取 僑 生 申 請, 由 本 校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受 理, 就 申 請 資 格 進 行 初 審, 並 將 申 請 人 名 單 造 冊 送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審 查 僑 生 資 格 初 審 合 格 者, 再 進 行 複 審, 必 要 時 得 通 知 申 請 人 接 受 專 業 科 目 或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複 審 通 過 名 單, 須 經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資 格 審 查 及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議 通 過 始 得 入 學 七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及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書 預 定 於 06 年 8 月 日 在 本 校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網 頁 (http://www.oia.kyu.edu.tw/)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並 同 時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書 八 註 冊 入 學 ( 一 ) 註 冊 相 關 事 宜 及 新 生 入 學 資 料, 隨 同 錄 取 通 知 寄 發 申 請 人 錄 取 生 應 依 規 定 繳 交 學 雜 費 辦 理 註 冊 手 續, 並 於 註 冊 時 繳 驗 護 照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或 由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單 位 核 驗 之 高 中 畢 業 證 書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及 成 績 單, 未 按 規 定 完 成 註 冊 及 繳 驗 相 關 8

文 件 者, 視 同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不 得 註 冊 入 學 ( 二 ) 一 旦 經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審 查 不 符 僑 生 身 分 資 格 者, 或 當 年 度 已 經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分 發 在 案 或 個 人 申 請 錄 取 的 僑 生, 本 校 將 逕 行 取 消 其 複 審 及 入 學 資 格, 申 請 人 不 得 異 議 ( 三 ) 僑 生 所 繳 證 明 文 件 有 資 格 不 符 偽 造 冒 用 或 變 造 等 情 事, 本 校 將 撤 銷 錄 取 資 格 ; 已 註 冊 入 學 者, 撤 銷 其 學 籍,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相 關 學 業 證 明 ; 畢 業 後 始 發 現 者, 撤 銷 其 畢 業 資 格, 並 追 繳 或 註 銷 其 學 位 證 書 ( 四 ) 經 依 本 管 道 入 學 本 校 之 僑 生, 不 得 自 行 轉 讀 或 升 讀 各 級 補 習 及 進 修 學 校 ( 院 ) 空 中 大 學 或 空 中 專 科 學 校 大 專 校 院 所 辦 理 回 流 教 育 之 進 修 學 士 班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及 其 他 僅 於 夜 間 例 假 日 授 課 之 班 別 ( 五 ) 僑 生 違 反 前 項 規 定 者, 本 校 將 撤 銷 其 自 行 轉 讀 或 升 讀 之 學 籍,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相 關 學 業 證 明 ; 畢 業 後 始 發 現 者, 撤 銷 其 畢 業 資 格, 並 追 繳 或 註 銷 其 學 位 證 書 ( 六 ) 來 臺 入 學 辦 理 簽 證 時, 需 繳 交 由 醫 院 出 具 之 健 康 證 明 ( 包 含 HIV 病 毒 麻 疹 及 德 國 麻 疹 抗 體 陽 性 報 告 或 預 防 接 種 證 明 相 關 檢 查 ) 至 駐 外 單 位 辦 理, 且 於 註 冊 時 繳 交 一 份 至 本 校 衛 生 保 健 組, 並 參 加 本 校 入 學 新 生 團 檢 ( 七 ) 經 本 校 核 准 入 學 者, 新 生 註 冊 時 應 檢 附 已 於 國 外 投 保 自 入 境 當 日 起 至 少 六 個 月 效 期 之 醫 療 及 傷 害 保 險 ( 須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 在 校 生 應 檢 附 我 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等 相 關 保 限 證 明 文 件, 其 保 險 有 效 期 須 包 括 在 臺 就 學 期 間 如 尚 未 投 保 者 ( 限 具 有 正 式 學 籍 者 ), 可 於 註 冊 時 繳 納 保 險 費, 委 由 本 校 代 辦 投 保 事 宜 ( 八 ) 本 簡 章 若 有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教 育 部 僑 生 回 國 就 學 及 輔 導 辦 法 本 校 招 收 僑 生 回 國 就 學 單 獨 招 生 規 定 等 相 關 法 令 或 本 校 招 生 委 員 會 決 議 辦 理 九 注 意 事 項 海 外 來 臺 就 學 僑 生 依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規 定, 於 抵 臺 居 留 滿 6 個 月, 應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家 境 清 寒 僑 生 得 檢 附 經 駐 外 館 處 或 保 薦 單 位 僑 校 僑 團 等 機 關 或 單 位 ( 非 個 人 ) 開 立 之 中 文 或 英 文 清 寒 證 明 文 件 向 就 讀 學 校 申 請, 經 學 校 審 查 符 合 資 格 者, 由 僑 務 委 員 會 補 助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費 自 付 額 二 分 之 一 9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06 年 度 僑 生 學 士 班 單 獨 招 生 入 學 繳 交 資 料 檢 核 表 ( 本 表 請 置 於 申 請 表 件 首 頁, 依 項 次 順 序 裝 訂 於 裝 訂 線 中 ) 申 請 報 名 學 系 : 中 文 姓 名 僑 居 地 E-mail 英 文 姓 名 連 絡 電 話 * 下 表 請 申 請 人 自 行 確 認 所 繳 各 項 證 件 : 項 次 繳 交 表 件 份 數 請 勾 選 備 註 一 入 學 申 請 表 二 三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 如 僑 居 地 身 分 證 影 本 或 護 照 影 本 ) 高 中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或 應 屆 畢 業 生 之 在 學 證 明 書 ( 須 確 定 能 於 入 學 前 取 得 畢 業 證 書 ) 四 當 地 高 中 會 考 成 績 五 高 中 在 校 成 績 單 正 本 六 具 結 書 七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資 料 * 申 請 人 之 檢 附 資 料 均 已 查 證 屬 實 並 依 序 編 列 頁 碼, 共 計 頁 * 若 同 時 符 合 外 國 學 生 及 僑 生 身 分 資 格 者, 請 擇 一 身 分 申 請, 一 旦 提 出 申 請 後 不 得 變 更 身 分 * 錄 取 生 若 經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審 查 不 符 僑 生 身 分 資 格 者, 本 校 將 取 消 錄 取 及 入 學 資 格, 不 得 異 議 相 關 申 請 資 料 請 郵 寄 至 中 華 民 國 ( 臺 灣 ) 85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中 山 路 8 號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申 請 後, 請 務 必 來 電 +886-7-607794 確 認 0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06 年 度 僑 生 學 士 班 單 獨 招 生 入 學 申 請 表 申 請 報 名 學 系 : 姓 名 中 文 : 英 文 : 年 齡 出 生 地 性 別 自 行 貼 妥 二 吋 正 面 半 身 照 片 生 日 西 元 年 月 日 申 請 人 資 料 國 籍 僑 居 地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身 分 證 字 號 護 照 號 碼 居 留 證 號 碼 僑 居 地 國 別 身 分 證 字 號 護 照 號 碼 僑 居 地 電 話 ( 括 弧 內 請 填 國 碼 區 域 碼 ) 行 動 電 話 ( ) ( ) 在 臺 通 訊 地 址 在 臺 聯 絡 電 話 ( ) 行 動 電 話 ( ) 家 長 資 料 在 臺 聯 絡 人 最 高 學 歷 E-mail ( 必 填 ) 姓 名 姓 名 校 名 父 母 中 文 : 英 文 : 中 文 : 英 文 : 畢 業 高 中 出 生 日 期 關 係 FaceBook 帳 號 父 母 西 元 年 月 日 ( 存 殁 ) 西 元 年 月 日 ( 存 殁 ) 籍 貫 聯 絡 電 話 email 地 址 LINE ID 父 省 縣 ( 市 ) 母 省 縣 ( 市 ) 相 當 於 國 內 高 中 三 年 級 (FORM6) 畢 業 學 校 或 最 後 結 ( 肄 ) 業 學 校 入 學 西 元 年 月 日 西 元 年 月 日 畢 業 西 元 年 月 日 西 元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所 填 通 訊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務 必 書 寫 清 楚 完 整, 以 利 本 校 寄 發 入 取 通 知 申 請 人 簽 名 以 上 申 請 人 所 附 填 寫 資 料 均 清 楚 完 整, 並 經 查 證 屬 實 僑 生 編 號 : ( 申 請 人 勿 填 )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06 年 度 僑 生 學 士 班 單 獨 招 生 入 學 具 結 書 以 下 所 陳 之 任 一 事 項 同 意 授 權 貴 校 查 證, 如 有 不 實 或 不 符 規 定 或 變 造 等 情 事,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本 人 願 意 接 受 貴 校 撤 銷 入 學 資 格 開 除 / 註 銷 學 籍 或 本 校 畢 業 資 格,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有 關 學 分 證 明 或 畢 業 證 書, 絕 無 異 議 Signature: 申 請 人 簽 名 Date 日 期 : / / (yyyy) (mm) (dd) 本 人 保 證 以 下 事 項 :. 本 人 為 海 外 出 生 連 續 居 留 迄 今, 或 最 近 連 續 居 留 海 外 六 年 以 上, 並 取 得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回 國 就 學 之 華 裔 學 生 每 曆 年 在 國 內 停 留 時 間 亦 不 超 過 0 日. 經 輔 導 回 國 就 學 後, 在 國 內 停 留 未 滿 一 年, 因 故 自 願 退 學 返 回 僑 居 地 者, 得 重 新 申 請 回 國 就 學, 並 以 一 次 為 限 3. 以 僑 生 身 分 回 國 就 學 期 間, 除 其 他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不 得 任 意 變 更 身 分 4. 本 人 不 具 下 列 任 一 情 事, 如 有 不 實 不 符 規 定 或 變 造 等 情 事,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願 意 接 受 貴 校 撤 銷 入 學 資 格 ; 已 入 學 者, 由 貴 校 退 學 並 撤 銷 學 籍 () 大 陸 地 區 緬 甸 泰 北 香 港 及 澳 門 等 地 區 僑 生 () 曾 在 國 內 ( 含 港 澳 ) 肆 ( 畢 ) 業 之 高 中 學 生 (3) 當 年 度 已 經 海 外 聯 合 招 生 委 員 會 分 發 在 案 或 個 人 申 請 錄 取 的 僑 生 (4) 臺 師 大 僑 生 先 修 部 結 業 之 僑 生 (5) 國 內 大 學 一 年 級 肄 業 之 僑 生 (6) 持 偽 造 或 冒 用 變 造 證 明 文 件 或 護 照 5. 本 人 所 提 供 之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 高 中 畢 業 證 書 ), 在 畢 業 學 校 所 在 地 國 家 均 為 合 法 有 效 取 得 畢 業 資 格, 並 所 持 之 證 件 相 當 於 中 華 民 國 國 內 之 各 級 合 法 學 校 授 予 之 相 當 學 位 6. 本 人 所 提 供 之 所 有 相 關 資 料 ( 包 括 學 歷 護 照 及 其 他 相 關 文 件 之 正 本 及 影 本 ) 均 為 合 法 有 效 之 文 件, 如 有 不 符 規 定 或 變 造 等 情 事, 經 查 證 屬 實 即 由 貴 校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且 不 發 給 任 何 相 關 學 分 證 明 7. 本 人 取 得 入 學 許 可 後, 在 辦 理 報 到 時, 須 繳 交 經 中 華 民 國 ( 臺 灣 ) 駐 外 單 位 或 代 表 處 驗 證 之 畢 業 證 書 及 成 績 單 ( 認 證 章 正 本 ), 始 得 註 冊 入 學 屆 時 若 未 如 期 繳 交 或 經 查 證 結 果 有 不 符 中 華 民 國 教 育 部 大 學 辦 理 國 外 學 歷 採 認 辦 法 之 規 定, 即 由 貴 校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絕 無 異 議 8. 本 人 不 曾 在 臺 完 成 高 中 學 校 學 程 9. 本 人 以 僑 生 身 分 來 臺 入 學 後 未 曾 因 操 行 學 業 成 績 不 及 格 或 因 犯 刑 事 案 件 經 判 刑 確 定 遭 退 學

3 NO: 附 件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06 年 度 僑 生 學 士 班 單 獨 招 生 入 學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寄 件 人 : 地 址 : 報 考 代 碼 : ( 請 參 閱 pp.) 報 考 系 組 / 學 位 學 程 名 稱 :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 收 中 華 民 國 ( 臺 灣 ) 高 雄 市 路 竹 區 中 山 路 一 八 二 一 號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報 考 資 料 ( 請 考 生 依 序 整 理, 並 以 迴 紋 針 固 定 於 左 上 角 ) 入 學 申 請 表 一 式 份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高 中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當 地 高 中 會 考 成 績 ( 如 SPM 獨 中 統 考 等 ) 及 高 中 在 校 成 績 單 正 本 其 他 : 左 列 各 欄 請 考 生 確 實 檢 查 資 料 內 容 後 再 劃 記 ˇ 符 號, 以 利 處 理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