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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登 記 複 丈 地 價 地 用 電 腦 作 業 系 統 WEB 版 地 籍 測 量 管 理 系 統 土 地 複 丈 子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內 政 部 地 政 司 中 華 民 國 98 年 5 月

目 錄 壹 登 入 畫 面... 5 貳 土 地 複 丈 作 業 - 系 統 管 理... 6 一 假 分 割... 7 二 逕 為 分 割 收 件 處 理... 10 三 維 護 測 量 參 考 點... 13 四 案 件 檢 索... 14 五 重 新 載 入 案 件... 15 六 鳥 瞰 視 景... 16 七 圖 形 工 具 區 設 定... 17 八 坐 標 顯 示 設 定... 18 九 載 入 外 部 圖 檔... 19 十 移 除 外 部 圖 檔... 19 十 一 載 入 影 像 檔... 20 十 二 列 印 複 丈 成 果 圖... 21 十 三 印 表 機 輸 出... 23 十 四 筆 式 繪 圖 機 輸 出... 24 十 五 複 丈 處 理... 29 十 六 地 號 界 址 編 輯... 31 十 七 界 址 查 註 資 料 檢 索 設 定... 32 參 幾 何 坐 標 計 算... 33 一 光 線 法... 33 二 觀 測 手 簿 記 錄... 35 三 直 線 截 點 法... 36 四 交 弧 交 會 法... 38 五 兩 直 線 求 交 點... 42 六 直 線 與 圓 弧 求 交 點... 44 七 兩 圓 弧 求 交 點... 47 八 道 路 截 角 計 算... 49 九 道 路 外 截 角 計 算... 52 十 囊 底 迴 車 道 計 算... 54 十 一 面 積 計 算... 56 十 二 導 線 平 差 計 算... 57 十 三 方 位 角 與 距 離 計 算... 59 十 四 後 方 交 會 法 ( 兩 已 知 點 )... 61 十 五 後 方 交 會 法 ( 三 已 知 點 )... 63 1

十 六 圓 弧 計 算... 66 十 七 網 形 平 差 計 算... 68 十 八 點 位 夾 角 方 位 角 距 離 計 算... 74 十 九 點 與 直 線 之 垂 距 計 算... 76 二 十 點 於 圓 弧 之 切 線 點 及 垂 距 計 算... 78 二 十 一 直 線 回 歸 計 算... 80 肆 測 量 資 料 查 詢... 82 一 宗 地 資 料 查 詢... 82 二 複 丈 記 錄 查 詢... 85 三 相 鄰 地 號 查 詢... 86 四 複 丈 暫 存 資 料 查 詢... 87 五 新 舊 地 號 對 照 查 詢... 88 六 地 號 圖 幅 號 對 照 查 詢... 89 七 測 量 員 案 件 一 覽 表... 90 八 控 制 點 查 詢... 92 九 都 市 計 劃 樁 查 詢... 93 十 界 址 點 查 詢... 94 十 一 參 考 點 查 詢... 96 十 二 實 量 邊 長 註 記 查 詢... 97 十 三 檢 測 資 料 查 詢... 98 十 四 歷 史 資 料 查 詢... 100 十 五 經 界 線 查 詢... 101 十 六 污 損 摺 痕 資 料 查 詢... 102 十 七 段 籍 屬 性 查 詢... 103 十 八 地 段 圖 列 印... 104 十 九 土 地 複 丈 成 果 圖 查 詢... 105 二 十 地 籍 調 查 表 複 丈 成 果 查 詢... 106 伍 複 丈 處 理... 107 一 有 面 積 條 件 平 行 分 割 ( 流 程 圖 如 後 附 )... 107 二 有 面 積 條 件 垂 直 分 割 ( 流 程 圖 如 後 附 )... 109 三 有 面 積 條 件 定 方 位 角 分 割... 111 四 有 面 積 條 件 定 點 分 割... 112 五 共 有 物 面 積 分 割... 113 六 單 向 自 動 延 伸 或 截 除... 114 七 單 向 自 動 延 伸... 115 八 單 向 自 動 截 除... 116 九 已 繪 製 分 割 線 依 案 件 號 存 檔... 117 2

十 載 入 已 依 案 件 號 存 檔 的 分 割 線... 119 十 一 自 動 分 割 ( 依 已 繪 製 分 割 線 處 理 )... 120 十 二 分 割 後 地 號 交 換... 122 十 三 更 改 宗 地 資 料... 123 十 四 所 有 複 丈 處 理 還 原... 124 陸 圖 解 區 分 幅 接 合... 125 一 圖 幅 點 選 載 入... 125 二 分 幅 對 點 輸 入... 126 三 多 圖 幅 同 時 接 合... 127 四 分 幅 坐 標 平 移... 128 五 分 幅 坐 標 旋 轉... 129 六 退 回 上 一 次 的 轉 換... 130 七 退 回 所 有 圖 幅 轉 換... 131 八 分 幅 自 動 接 合... 132 九 回 復 分 幅 顯 示... 134 柒 點 線 資 料 異 動... 135 一 邊 長 註 記 新 增... 135 二 邊 長 註 記 刪 除... 136 三 邊 長 註 記 修 改... 137 四 經 界 線 種 類 修 改... 138 五 界 標 種 類 修 改... 139 六 新 增 案 件 點... 140 七 界 址 點 位 修 正... 141 八 經 界 線 插 入 界 址 點... 142 九 經 界 線 去 除 界 址 點... 143 十 經 界 線 調 整 界 址 點... 145 十 一 載 入 外 部 控 制 點 檔... 146 十 二 載 入 其 他 案 件 參 考 點... 147 十 三 刪 除 案 件 點... 148 捌 圖 形 工 具... 149 一 復 原... 149 二 重 複... 150 三 前 一 視 景... 151 四 最 大 視 景... 152 五 放 大 視 景... 153 六 縮 小 視 景... 154 七 移 動 視 景... 155 3

八 框 選 視 景... 156 九 重 繪 螢 幕... 157 十 鎖 點 尺 寸... 158 十 一 鎖 點 顯 示 尺 寸... 159 十 二 鎖 點 顯 示 顏 色... 160 十 三 鎖 點 設 定... 161 十 四 繪 製 圖 元... 163 十 五 編 輯 圖 元... 165 十 六 查 詢 異 動... 167 玖 範 例 練 習... 168 地 段 :0998 地 號 :0249 總 面 積 :754.63... 168 4

壹 登 入 畫 面 輸 入 使 用 者 的 帳 號 密 碼 進 入 地 政 系 統 - 地 籍 測 量 子 系 統 地 籍 測 量 系 統 下 又 為 土 地 複 丈 建 物 測 量 測 量 資 料 管 理 測 量 查 詢 圖 庫 管 理 測 量 謄 本 5

貳 土 地 複 丈 作 業 - 系 統 管 理 6

一 假 分 割 ( 一 ) 功 能 說 明 : 繪 製 假 分 割 之 分 割 線 ( 二 ) 操 作 說 明 : 畫 面 開 啟 後, 無 須 輸 入 收 件 年 字 號, 程 式 會 自 動 從 00001 開 始 給 案 號, 即 可 直 接 執 行 如 須 於 同 一 案 件 號 內 做 不 同 宗 地 的 假 分 割, 可 以 使 用 流 水 號 區 分 7

1. 選 擇 地 段 : 輸 入 欲 載 入 之 地 段, 可 輸 入 段 代 碼 後 按 Enter 鍵 確 定, 或 由 地 段 列 表 下 拉 式 選 單 選 取 2. 輸 入 作 業 地 號 : 使 用 者 可 直 接 輸 入 要 查 詢 的 起 始 及 終 止 地 號 資 料, 選 取 完 畢 後 按 加 入, 系 統 自 動 載 入 地 號 號 資 料 顯 示 於 列 表 中 移 除, 移 除 列 表 中 全 部 的 地 號 移 除 選 取 地 號, 可 選 取 列 表 中 的 地 號, 將 該 地 號 移 除 3. 可 自 行 輸 入 文 號 申 請 人 統 編 姓 名 電 話 地 址 等 資 料 4. 輸 入 完 成 按 下 確 定 執 行, 系 統 就 會 將 案 件 地 號 帶 在 畫 面 上 接 下 來 即 可 進 行 與 複 丈 分 割 案 件 作 業 相 同 的 方 式 進 行 分 割 處 理 請 參 考 第 伍 章 複 丈 處 理 8

5. 舊 檔 管 理 : 開 啟 過 的 假 分 割, 會 自 動 存 成 暫 存 檔, 如 需 重 開 舊 假 分 割 案, 可 從 舊 案 管 理 選 擇 所 需 的 舊 檔 開 啟 9

二 逕 為 分 割 收 件 處 理 ( 一 ) 功 能 說 明 : 繪 製 逕 為 分 割 之 分 割 線 並 作 收 件 處 理 ( 二 ) 操 作 說 明 : 1. 畫 面 一 開 啟 時, 載 入 地 籍 圖 : 輸 入 欲 載 入 之 地 段 ( 可 輸 入 段 代 碼 後 按 Enter 鍵 確 定, 或 由 地 段 列 表 下 拉 式 選 單 選 取, 若 地 段 為 數 化 區 即 將 此 段 圖 號 加 入 下 拉 式 功 能 中, 選 取 圖 號 ), 選 取 完 畢 後 按 加 入, 系 統 自 動 載 入 該 地 段 圖 號 之 地 籍 圖 於 右 方 畫 面, 並 將 載 入 之 段 號 圖 號 資 料 顯 示 於 列 表 中 2. 加 入 鈕 : 輸 入 地 段 及 圖 號, 系 統 自 動 載 入 該 地 段 圖 號 之 地 籍 圖 於 右 方 畫 面 3. 移 除 鈕 : 選 取 列 表 中 的 地 段, 將 右 方 畫 面 該 段 的 地 籍 圖 移 除 4. 點 選 加 入 : 由 右 方 畫 面 上 點 選 欲 載 入 地 段 的 位 置, 系 統 自 動 載 入 該 地 段 圖 號 之 地 籍 圖 於 右 方 畫 面, 並 將 載 入 之 段 號 圖 號 資 料 顯 示 於 列 表 中 5. 中 心 樁 加 入 圖 形 區 : 可 於 螢 幕 中 輸 入 樁 位 坐 標 檔 建 置 樁 位 坐 標 6. 樁 位 連 線 鈕 : 本 功 能 連 續 選 取 樁 位 連 線, 系 統 會 自 動 啟 動 鎖 點 模 式, 依 命 令 列 的 指 示 連 續 選 取 樁 位, 按 Enter 鍵 結 束 樁 位 連 線 功 能 7. 載 入 樁 位 坐 標 檔 鈕 : 載 入 重 測 系 統 的 文 字 格 式 控 制 點 檔 檔 10

(XXnnnn.Cen), 彈 出 開 啟 檔 案 的 對 話 盒, 選 取 樁 位 坐 標 檔 後, 按 開 啟 系 統 自 動 將 檔 案 相 關 資 料 載 入 8. 設 定 為 分 割 線 圖 層 : 修 改 己 經 繪 製 的 線 圖 元, 將 圖 層 改 為 分 割 線 圖 層 9. 儲 存 繪 製 圖 檔 鈕 : 將 逕 為 分 割 的 分 割 線 儲 存 成 檔 案 10. 計 算 分 割 前 宗 地 按 鈕 : 按 下 計 算 分 割 前 宗 地 按 鈕, 系 統 會 自 動 將 地 段 及 段 名 顯 示 案 件 作 業 地 段 表 格 內, 在 表 格 內 逐 一 輸 入 年 字 號 ( 一 般 只 會 有 一 筆 資 料 ), 輸 入 完 畢 按 下 Enter 鍵, 該 段 的 宗 地 填 入 右 方 列 表 (List) 中 11. 儲 存 收 件 資 料 鈕 : 將 收 件 資 料 寫 入 整 合 系 統 資 料 庫, 地 段 及 宗 地 資 料 要 寫 入 CMSMS 及 CMSMLID( 要 檢 核 收 件 年 字 號 是 否 有 誤 或 重 覆 ) 12. 結 束 鈕 : 離 開 逕 為 分 割 處 理 13. 刪 除 宗 地 鈕 : 將 上 方 列 表 (List) 所 點 選 的 宗 地 刪 除 14. 後 續 之 操 作 方 式, 依 循 一 般 複 丈 處 理 作 業 流 程, 載 入 收 件 案 號 後 處 理 之 11

12

三 維 護 測 量 參 考 點 ( 一 ) 功 能 說 明 : 可 供 輸 入 測 量 參 考 點 資 料 並 將 其 存 入 資 料 庫 ( 二 )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測 量 參 考 點 資 料 : 可 於 測 量 參 考 點 欄 位 直 接 輸 入 點 號, 按 Enter 鍵, 或 於 右 方 螢 幕 畫 面 點 選 任 一 點 號 後, 由 系 統 自 動 帶 出 X 坐 標 及 Y 坐 標 顯 示 於 螢 幕 中 2. 作 業 中 之 段 號 圖 號 : 系 統 會 自 動 顯 示 作 業 中 的 段 號 圖 號 ( 只 有 在 數 化 區 時 顯 示, 數 值 區 此 功 能 disable) 3. 中 文 說 明 : 輸 入 測 量 參 考 點 之 中 文 說 明 4. 樁 標 種 類 : 可 自 行 輸 入 樁 標 種 類 後, 按 Enter 鍵 確 認, 或 由 旁 邊 的 下 拉 式 清 單 選 取 5. 儲 存 測 量 參 考 鈕 : 將 測 量 參 考 點 資 料 儲 存 至 資 料 庫 6. 重 新 輸 入 鈕 : 清 除 上 面 所 有 欄 位 重 新 輸 入 資 料 7. 結 束 : 離 開 13

四 案 件 檢 索 ( 一 ) 功 能 說 明 : 依 據 登 入 系 統 之 測 量 員 代 碼, 列 出 配 給 該 測 量 員 之 案 件, 讓 測 量 員 點 選 ( 二 ) 操 作 說 明 : 1. 系 統 載 入 測 量 員 負 責 之 案 件 : 依 據 登 入 系 統 之 測 量 員 代 碼, 列 出 配 給 該 測 量 員 之 案 件, 包 括 尚 未 儲 存 至 暫 存 檔 及 已 存 至 暫 存 檔 而 尚 未 更 新 資 料 庫 者 2. 載 入 案 件 : 測 量 員 在 點 選 要 進 行 複 丈 的 案 件 的 案 件 後, 按 載 入 案 件, 系 統 即 將 該 案 件 載 入 3. 結 束 鈕 : 離 開 14

五 重 新 載 入 案 件 ( 一 ) 功 能 說 明 : 重 新 載 入 目 前 作 業 中 案 件, 包 括 地 籍 圖 與 所 有 案 件 資 料 ( 二 ) 操 作 說 明 : 1. 選 擇 系 統 管 理 - 重 新 載 入 案 件, 則 系 統 重 新 載 入 目 前 作 業 中 之 案 件 ( 即 左 上 方 所 顯 示 之 收 件 年 字 號 ), 包 括 地 籍 圖 與 所 有 案 件 資 料 15

六 鳥 瞰 視 景 ( 一 ) 功 能 說 明 : 鳥 瞰 視 窗 中 顯 示 鳥 瞰 視 景 ( 二 ) 操 作 說 明 : 1. 載 入 地 籍 圖 2. 選 擇 系 統 管 理 - 鳥 瞰 視 窗, 則 可 從 左 側 鳥 瞰 視 窗 中 看 出 目 前 圖 形 顯 示 視 窗 所 顯 示 之 部 分 與 載 入 的 整 個 地 籍 圖 大 小 關 係 與 位 置 關 係 16

七 圖 形 工 具 區 設 定 一 功 能 說 明 : 圖 形 工 作 區 設 定, 包 括 對 各 圖 層 顏 色 開 關 之 設 定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變 更 圖 層 的 顏 色 : 選 擇 系 統 管 理 - 圖 形 工 作 區 設 定, 以 滑 鼠 左 鍵 單 擊 顏 色, 則 彈 出 選 取 圖 層 顏 色 視 窗 2. 選 取 圖 層 顏 色 : 選 取 顏 色 後 按 確 定 鈕, 按 確 定 鈕, 則 圖 形 顯 示 視 窗 中 該 圖 層 的 顏 色 隨 之 改 變 17

八 坐 標 顯 示 設 定 一 功 能 說 明 :XY 坐 標 顯 示 次 序 及 小 數 位 數 設 定 二 操 作 說 明 : 1. XY 坐 標 顯 示 次 序 : 點 選 X 坐 標 在 前 或 Y 坐 標 在 前 後, 按 確 定 鈕, 再 移 動 滑 鼠, 螢 幕 左 下 角 顯 示 XY 坐 標 處 馬 上 顯 示 為 X 坐 標 在 前 或 Y 坐 標 在 前 2. XY 坐 標 顯 示 格 式 小 數 位 數 : 輸 入 小 數 位 數, 輸 入 之 小 數 位 數 為 1 位, 按 確 定 鈕 後, 移 動 滑 鼠, 螢 幕 左 下 角 顯 示 XY 坐 標 處 馬 上 依 設 定 之 小 數 位 數 顯 示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XY 坐 標 顯 示 格 式 小 數 位 數 : 輸 入 整 數 18

九 載 入 外 部 圖 檔 一 功 能 說 明 : 可 利 用 本 功 能 載 入 外 部 圖 檔 至 畫 面 上, 再 做 進 一 步 的 編 修 二 操 作 說 明 : 目 前 系 統 僅 提 供 載 入 DXF 檔, 若 為 其 他 格 式 請 先 利 用 AutoCad 或 其 他 軟 體 將 圖 檔 另 存 新 檔 成 dxf 格 式 十 移 除 外 部 圖 檔 一 功 能 說 明 : 於 使 用 完 後, 可 點 選 移 除 外 部 圖 檔, 將 螢 幕 中 所 有 套 繪 之 地 籍 圖 移 除 19

十 一 載 入 影 像 檔 一 功 能 說 明 : 可 利 用 本 功 能 載 入 影 像 圖 檔 至 畫 面 上, 再 做 進 一 步 的 編 修 20

十 二 列 印 複 丈 成 果 圖 21

一 功 能 說 明 : 設 定 出 圖 方 式, 列 印 時 圖 幅 之 圖 名 左 上 及 右 下 角 加 註 之 文 字 比 例 尺 及 圖 角 坐 標 等 設 定 值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設 定 列 印 出 圖 方 式 尺 寸 比 例 尺 時 圖 幅 之 圖 名 左 上 及 右 下 角 加 註 之 文 字 及 圖 角 坐 標 等 設 定 值, 設 定 完 成 後 須 點 選 確 定 將 修 改 資 料 存 入, 可 再 開 啟 列 印 預 覽, 可 見 新 增 之 加 註 文 字 另 點 選 筆 式 繪 圖 機 設 定, 會 開 啟 繪 圖 對 話 盒, 可 設 定 繪 圖 機 種 類 輸 出 的 名 稱 與 內 容, 紙 張 的 大 小 與 來 源, 設 定 完 成 後 印 表 機 即 按 照 設 定 的 格 式 將 圖 形 輸 出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圖 名 加 註 文 字 : 輸 入 列 印 時 之 圖 名 加 註 文 字 2. 左 下 加 註 文 字 : 輸 入 圖 左 下 角 之 加 註 文 字 3. 右 下 加 註 文 字 : 輸 入 圖 右 下 角 之 加 註 文 字 4. 比 例 尺 分 母 : 鍵 入 比 例 尺 分 母 22

十 三 印 表 機 輸 出 一 功 能 說 明 : 預 覽 列 印 圖 形 顯 示 視 窗 之 內 容 二 操 作 說 明 : 1. 選 擇 印 表 機 出 圖, 設 定 完 成 後 須 點 選 確 定 將 修 改 資 料 存 入, 可 再 開 啟 列 印 預 覽, 可 見 新 增 之 加 註 文 字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圖 名 加 註 文 字 : 輸 入 列 印 時 之 圖 名 加 註 文 字 2. 左 下 加 註 文 字 : 輸 入 圖 左 下 角 之 加 註 文 字 3. 右 下 加 註 文 字 : 輸 入 圖 右 下 角 之 加 註 文 字 4. 比 例 尺 分 母 : 鍵 入 比 例 尺 分 母 23

十 四 筆 式 繪 圖 機 輸 出 一 功 能 說 明 : 在 筆 式 繪 圖 機 出 圖 對 話 盒 上 之 文 字 方 塊, 主 要 供 作 業 人 員 設 定 圖 形 輸 出 的 基 本 格 式, 包 括 圖 紙 尺 寸 ( 寬 度 與 高 度 ) 繪 圖 範 圍 之 左 下 角 坐 標 ( 系 統 會 根 據 圖 紙 尺 寸 繪 圖 比 例 尺 及 左 下 角 坐 標 等 數 值 計 算 右 上 角 坐 標 ) 繪 圖 機 種 類 ( 根 據 繪 圖 機 所 支 援 的 繪 圖 命 令 是 HPGL 或 GPGL 判 斷 ) 輸 出 位 置 ( 繪 圖 機 在 電 腦 上 的 連 接 埠 ) 輸 出 旋 轉 角 度 及 平 移 量 與 整 飾 文 字 等 二 操 作 說 明 : 按 繪 圖 鍵 後, 出 現 預 覽 視 窗 三 筆 式 繪 圖 機 設 定 方 式 : 1. Ap Server 端 (1) 繪 圖 機 連 接 AP SERVER 的 COM PORT, 使 用 新 增 印 表 機 方 式 新 增 繪 圖 機 24

(2) 將 印 表 機 開 放 共 用, 並 統 一 命 名 共 用 名 稱 為 COMHPGL 2. 前 端 25

(1) 可 先 確 認 是 否 可 以 連 到 AP SERVER 命 名 為 COMHPGL 並 開 放 共 用 的 繪 圖 機 (2) 利 用 筆 式 繪 圖 機 出 圖, 輸 入 輸 出 位 置, 輸 入 方 式 為 :\\AP 位 置 \ 繪 圖 機 名 稱 (3) 系 統 預 設 的 輸 出 位 置 為 \\192.168.0.1\COM1HPGL, 除 可 以 手 動 修 改 路 徑 之 26

外, 如 需 更 改 預 設 的 輸 出 位 置, 可 於 AP SERVER 端 CFG 目 錄 下 修 改 PENPLOT.CFG 即 可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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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五 複 丈 處 理 一 功 能 說 明 : 依 收 件 年 字 號 資 料 建 立 檔 號 及 地 號 等 資 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指 定 收 件 年 字 號 : 輸 入 收 件 年 字 號 後 按 確 定, 自 資 料 庫 中 載 入 收 件 資 料 集 及 收 件 地 段 地 號 等 資 料 顯 示 於 螢 幕 中 2. 併 案 鈕 : 如 果 該 案 件 需 與 其 他 案 件 併 案 處 理, 輸 入 併 案 之 收 件 號 後 按 確 定, 會 將 併 案 資 料 一 併 載 入 ( 併 案 須 相 同 收 件 年 字 ) 3. 參 考 地 段 : 除 複 丈 作 業 地 段 外, 如 需 載 入 其 他 相 鄰 地 段 參 考 時, 切 換 至 參 考 地 段 頁 籤, 輸 入 欲 載 入 之 地 段 圖 號 等 資 料, 按 加 入 會 自 動 將 該 地 段 圖 號 範 圍 地 籍 圖 顯 示 於 右 方 畫 面 中 4. 數 化 分 幅 : 如 果 作 業 地 段 為 圖 解 區 地 籍 圖, 欲 加 入 該 地 段 其 他 分 幅 資 料 時 切 換 至 數 化 分 幅 頁 籤, 選 取 欲 載 入 之 圖 號, 或 可 輸 入 地 號 按 檢 索, 會 將 該 地 號 所 在 圖 幅 號 顯 示 於 下 拉 式 列 表 中, 按 加 入 後 會 自 動 將 該 圖 號 範 圍 地 籍 圖 顯 示 於 右 方 畫 面 中 5. 複 丈 前 宗 地 : 顯 示 所 有 在 收 件 時 所 輸 入 之 地 號 資 料, 序 號 欄 位 為 合 併 時 可 多 筆 合 併 時 之 依 據, 可 依 相 同 順 序 合 併 為 同 一 筆 宗 地 ( 畫 面 設 計 同 圖 解 地 籍 圖 數 值 化 成 果 管 理 系 統 之 複 丈 處 理 之 處 理 模 式 ) 6. 地 號 界 址 編 輯 : 選 取 複 丈 後 宗 地, 按 下 地 號 界 址 編 輯 鈕, 可 編 輯 地 號 界 址 7. 複 丈 後 宗 地 : 可 由 幾 何 坐 標 計 算 或 地 籍 線 繪 製 之 功 能 表 中, 視 實 際 需 求 選 擇 要 處 理 之 方 式, 於 右 方 畫 面 繪 製 分 割 線 或 其 他 處 理, 會 將 計 算 後 之 複 丈 後 宗 地 資 料 顯 示 於 列 表 中, 並 計 算 公 差 及 配 賦 量 等 資 料 提 供 使 用 者 參 考 29

8. 儲 存 及 刪 除 暫 存 檔 : 可 點 選 儲 存 暫 存 檔, 將 複 丈 處 理 後 之 資 料 寫 入 整 合 系 統 之 暫 存 檔 中, 如 果 有 疑 義, 也 可 將 寫 入 複 丈 暫 存 檔 之 複 丈 資 料 刪 除, 再 回 到 複 丈 處 理 中 重 新 作 業 9. 結 束 鈕 : 離 開 30

十 六 地 號 界 址 編 輯 一 操 作 說 明 : 利 用 圖 形 連 續 點 選 插 入 界 址 點, 於 圖 上 直 接 點 選 構 成 該 筆 宗 地 之 界 址 點 號, 尤 其 下 方 之 功 能 分 別 插 入 修 改 或 刪 除 界 址 點 號 的 方 式 進 行 編 修, 確 認 無 誤 後, 點 選 確 定, 系 統 會 自 動 重 繪 螢 幕, 並 依 調 整 之 宗 地 修 正 並 顯 示 之 31

十 七 界 址 查 註 資 料 檢 索 設 定 一 操 作 說 明 : 1. 點 選 指 定 地 號 查 詢, 將 符 合 該 查 詢 條 件 之 所 有 經 界 線 資 料 顯 示 於 列 表 中 2. 點 選 起 始 或 終 止 界 址 點 號 查 詢, 將 符 合 該 查 詢 條 件 之 所 有 經 界 線 資 料 顯 示 於 列 表 中 3. 點 選 螢 幕 點 選 經 界 線 查 詢, 將 符 合 該 查 詢 條 件 之 所 有 經 界 線 資 料 顯 示 於 列 表 中 4. 輸 入 完 畢 後 點 選 查 詢, 顯 示 查 詢 後 資 料 二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指 定 地 號 查 詢 : 使 用 者 自 行 輸 入 地 號 條 件 2. 起 始 或 終 止 界 址 點 號 : 輸 入 一 起 始 或 終 止 界 址 點 點 號 3. 螢 幕 點 選 經 界 線 : 利 用 螢 幕 圖 形 框 選 經 界 線 32

參 幾 何 坐 標 計 算 一 光 線 法 一 功 能 說 明 : 根 據 測 站 點 上 的 一 已 知 方 向, 測 定 已 知 方 向 與 所 求 方 向 間 的 角 度, 並 量 測 測 站 至 所 求 點 的 距 離, 籍 以 確 定 所 求 點 位 的 一 種 方 法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測 站 與 標 定 點 的 點 號 坐 標,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系 統 會 自 動 輸 入 所 點 選 的 點 號 及 XY 坐 標, 自 動 計 算 測 站 與 標 定 點 間 的 距 離 2. 在 觀 測 資 料 中 依 序 輸 入 觀 測 點 之 水 平 角 實 測 距 離 天 頂 距 ( 內 定 值 為 90 度 ) 觀 測 點 點 號 程 式 會 自 動 給 定, 不 需 自 行 輸 入 3. 點 選 插 入, 將 會 在 觀 測 資 料 中 新 增 一 列 空 白 列, 此 時 可 輸 入 水 平 角 測 距 天 頂 距 資 料 4. 點 選 移 除, 將 會 在 觀 測 資 料 中 刪 除 一 列 資 料 列 5.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依 序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 方 位 角 Y X 坐 標 33

6. 儲 存 測 量 參 考 : 會 將 計 算 結 果 依 序 編 列 幾 何 點 號, 可 以 開 始 列 印 7. 螢 幕 繪 圖 清 除 : 清 除 螢 幕 上 尚 未 儲 存 計 算 參 考 的 暫 存 點 8.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6.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測 站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標 定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距 離 : 程 式 依 測 站 標 定 點 的 資 料 自 動 計 算 兩 點 間 之 距 離 4.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觀 則 點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認 後 由 程 式 給 幾 何 點 號 後 顯 示 (2) 水 平 角 : 由 使 用 者 依 序 輸 入 觀 測 之 水 平 角 (3) 測 距 : 由 使 用 者 依 序 輸 入 觀 測 之 實 量 距 離 (4) 天 頂 距 : 由 使 用 者 依 序 輸 入 觀 測 之 天 頂 距 5.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觀 則 點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認 後 由 程 式 給 幾 何 點 號 後 顯 示 (2) 方 位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後 顯 示 方 位 角 (3)Y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後 顯 示 Y 坐 標 (4)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後 顯 示 X 坐 標 34

二 觀 測 手 簿 記 錄 一 功 能 說 明 : 供 測 量 員 自 行 輸 入 觀 測 手 簿 記 錄 二 操 作 說 明 : 1. 選 擇 幾 何 坐 標 計 算 - 光 線 法, 按 觀 測 手 簿 編 輯 鍵 至 觀 測 手 簿 編 輯 頁 籤, 用 來 輸 入 編 輯 外 業 手 簿, 輸 入 日 期 觀 測 者 天 氣 測 站 標 定 點 等 資 料, 並 代 入 光 線 法 中 的 計 算 結 果, 使 用 者 可 輸 入 實 地 測 量 的 正 倒 鏡 角 度 距 離 等 資 料 來 產 生 手 簿 2. 清 列 :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3. 刪 除 : 刪 除 一 列 資 料 4. 傳 值 : 將 光 線 法 中 的 計 算 結 果 傳 到 觀 測 手 簿 編 輯 5. 列 印 : 彈 出 報 表 預 覽 與 列 印 視 窗, 可 進 行 列 印 與 簡 易 修 改 6. 按 結 束 鍵 結 束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儀 器 : 輸 入 儀 器 名 稱 2. 測 站 : 輸 入 測 站 點 號 3. 標 定 點 : 輸 入 標 定 點 點 號 4. 日 期 天 氣 觀 測 者 記 簿 者 : 輸 入 觀 測 日 期 天 氣 觀 測 者 記 簿 者 35

三 直 線 截 點 法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直 線 截 點 法 計 算 坐 標, 用 於 界 址 點 均 在 一 直 線 上, 求 出 直 線 上 界 址 點 的 坐 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用 滑 鼠 點 選 直 線 截 點 起 始 點 欄 位 以 輸 入 起 始 點 點 號, 接 著 點 選 右 方 圖 形 顯 示 區 中 的 點 號, 系 統 會 自 動 輸 入 所 點 選 的 點 號 及 XY 坐 標 依 同 樣 方 式 輸 入 直 線 截 點 終 止 點 的 點 號 坐 標,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測 站 與 標 定 點 間 的 距 離 及 容 許 的 誤 差 2. 依 序 輸 入 點 與 點 間 之 實 量 距 離, 輸 入 觀 測 資 料, 根 據 測 量 儀 器 上 進 行 標 定 所 得 到 的 距 離, 輸 入 在 下 方 的 觀 測 資 料 的 平 距 欄 位, 觀 測 點 點 號 程 式 會 自 動 給 定, 不 需 自 行 輸 入 3.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計 算 截 點 坐 標 及 容 許 誤 差 並 顯 示 起 始 點 與 終 止 點 間 各 截 點 平 差 後 之 距 離 與 坐 標 4.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5. 儲 存 測 量 參 考 : 會 將 計 算 結 果 依 序 編 列 幾 何 點 號, 可 以 開 始 列 印 36

6. 螢 幕 繪 圖 清 除 : 清 除 螢 幕 上 尚 未 儲 存 計 算 參 考 的 暫 存 點 7.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直 線 截 點 法 計 算 清 冊 8.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直 線 截 點 法 計 算 清 冊 點 選 9.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起 始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終 止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距 離 : 程 式 依 起 始 點 終 止 點 的 資 料 自 動 計 算 兩 點 間 之 距 離 4.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點 號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認 後 由 程 式 給 幾 何 點 號 後 顯 示 (2) 點 與 點 間 之 實 量 距 離 : 由 使 用 者 依 序 輸 入 點 與 點 間 之 實 量 距 離 (3) 距 離 和 : 合 計 點 與 點 間 之 實 量 距 離 之 和 由 程 式 自 動 合 計 (4) 剩 餘 距 離 :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剩 餘 距 離 5.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點 號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認 後 由 程 式 給 幾 何 點 號 後 顯 示 (2) 平 差 後 間 距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後 顯 示 各 截 點 間 平 差 後 之 間 距 (3)Y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後 顯 示 各 截 點 Y 坐 標 (4)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後 顯 示 各 截 點 X 坐 標 (5) 容 許 誤 差 : 包 括 市 地 農 地 山 地,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後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37

四 交 弧 交 會 法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已 知 二 點, 交 弧 ( 距 離 ) 或 交 會 ( 角 度 ) 計 算 點 坐 標 38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觀 測 資 料 : 在 A B 測 站 欄 位 裡 分 別 輸 入 二 個 測 站 的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滑 鼠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二 測 站 間 的 距 離, 接 著 依 觀 測 的 條 件 中 選 擇 交 弧 法 或 是 交 會 法 3. 交 弧 法 : 在 觀 測 資 料 中 輸 入 測 距 AP 測 距 BP 4. 交 會 法 : 在 觀 測 資 料 中 輸 入 測 角 A 測 角 B 或 5.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依 序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Y X 坐 標 ) 6.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7. 點 選 儲 存 計 算 參 考 : 會 將 計 算 結 果 依 序 編 列 幾 何 點 號, 可 以 開 始 列 印 8. 點 選 螢 幕 繪 圖 清 除 : 清 除 螢 幕 上 尚 未 儲 存 計 算 參 考 的 暫 存 點 9.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 交 會 法 ) 或 ( 交 弧 法 ) 計 算 清 冊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 交 會 法 ) 或 ( 交 弧 法 ) 計 算 清 冊 10. 列 印 : 列 印 交 弧 交 會 清 冊 11. 圖 形 列 印 : 會 跳 到 繪 圖 輸 出 對 話 框, 可 以 設 定 繪 圖 出 圖 參 數 設 定, 設 定 完 所 需 格 式 後, 按 列 印 會 列 印 圖 形 區 的 圖 形 12.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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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已 知 點 A: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已 知 點 B: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距 離 : 程 式 依 已 知 點 A 已 知 點 B 的 資 料 自 動 計 算 兩 點 間 之 距 離 4.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測 角 A: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觀 測 之 水 平 角 A (2) 測 角 B: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觀 測 之 水 平 角 B (3) 測 距 AP: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觀 測 之 實 量 距 離 (AP) (4) 測 距 BP: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觀 測 之 實 量 距 離 (BP) 41

五 兩 直 線 求 交 點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兩 直 線 資 料 計 算 交 點 坐 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基 線 起 點 與 終 點 的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2. 輸 入 平 移 距 離 方 向 ( 逆 時 針 方 向 為 (+) 順 時 針 方 向 為 (-)) 或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3. 輸 入 已 知 線 起 點 與 終 點 的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4. 輸 入 平 移 距 離 方 向 :( 逆 時 針 方 向 為 (+) 順 時 針 方 向 為 (-)) 或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5.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計 算 交 點 坐 標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 相 交 狀 況 依 傳 回 值 分 別 標 示 : 交 兩 線 點 在 上 交 點 在 一 線 上 交 點 在 線 外 兩 線 平 行 不 重 疊 兩 線 平 行 重 疊 等 五 種 狀 況 6.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7. 儲 存 計 算 參 考 : 會 將 計 算 結 果 依 序 編 列 幾 何 點 號, 可 以 開 始 列 印 8. 螢 幕 繪 圖 清 除 : 清 除 螢 幕 上 尚 未 儲 存 計 算 參 考 的 暫 存 點, 可 以 開 42

始 列 印 9.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兩 直 線 資 料 求 交 點 坐 標 計 算 清 冊 10.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兩 直 線 資 料 求 交 點 坐 標 計 算 清 冊 11. 圖 形 列 印 : 會 跳 到 繪 圖 輸 出 對 話 框, 可 以 設 定 繪 圖 出 圖 參 數 設 定, 設 定 完 所 需 格 式 後, 按 列 印 會 列 印 圖 形 區 的 圖 形 12.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基 線 起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基 線 終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基 線 平 移 距 離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欲 平 移 距 離 ( 預 設 值 為 0, 逆 時 針 方 向 為 (+) 順 時 針 方 向 為 (-)) 4. 基 線 平 移 方 向 : 配 合 圖 形 界 面 之 點 取 功 能 使 用,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5. 已 知 線 起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6. 已 知 線 終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7. 已 知 線 平 移 距 離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欲 平 移 距 離 ( 預 設 值 為 0, 逆 時 針 方 向 為 (+) 順 時 針 方 向 為 (-)) 8. 已 知 線 平 移 方 向 : 配 合 圖 形 界 面 之 點 取 功 能 使 用,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9.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兩 直 線 相 交 狀 況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後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有 交 點 在 兩 線 上 交 點 在 一 線 上 交 點 在 線 外 兩 線 平 行 不 重 疊 兩 線 平 行 重 疊 等 五 種 狀 況 (2) 兩 直 線 平 移 交 點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定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幾 何 點 號 43

六 直 線 與 圓 弧 求 交 點 44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直 線 與 圓 弧 資 料 計 算 交 點 坐 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直 線 起 點 與 終 點 的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2. 輸 入 平 移 距 離 方 向 ( 逆 時 針 方 向 為 (+) 順 時 針 方 向 為 (-)) 或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3. 輸 入 圓 弧 起 點 中 點 與 終 點 的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4. 輸 入 平 移 距 離 方 向 ( 外 移 為 (+) 內 移 為 (-)) 或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5.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計 算 交 點 坐 標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 相 交 狀 況 依 傳 回 值 分 別 標 示 : 有 兩 交 點 僅 有 一 交 點 資 料 有 誤 無 交 點 交 點 不 在 弧 內 等 五 種 狀 況 6. 儲 存 計 算 參 考 : 會 將 計 算 結 果 依 序 編 列 幾 何 點 號 7. 螢 幕 繪 圖 清 除 : 清 除 螢 幕 上 尚 未 儲 存 計 算 參 考 的 暫 存 點 8.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9.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直 線 與 圓 弧 資 料 求 交 點 坐 標 計 算 清 冊 10.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直 線 與 圓 弧 資 料 求 交 點 坐 標 計 算 清 冊 11. 圖 形 列 印 : 會 跳 到 繪 圖 輸 出 對 話 框, 可 以 設 定 繪 圖 出 圖 參 數 設 定, 設 定 完 所 需 格 式 後, 按 列 印 會 列 印 圖 形 區 的 圖 形 12.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直 線 起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直 線 終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直 線 平 移 距 離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欲 平 移 距 離 ( 預 設 值 為 0, 逆 時 針 方 向 為 + 順 時 針 方 向 為 -) (4) 直 線 平 移 方 向 : 配 合 圖 形 界 面 之 點 取 功 能 使 用,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5) 圓 弧 起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6) 圓 弧 中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7) 圓 弧 終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8) 圓 弧 平 移 距 離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欲 平 移 距 離 ( 預 設 值 為 0, 外 移 為 + 內 移 為 -) 45

(9) 圓 弧 平 移 方 向 : 配 合 圖 形 界 面 之 點 取 功 能 使 用,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2.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直 線 與 圓 弧 相 交 狀 況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後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有 交 點 在 兩 線 上 交 點 在 一 線 上 交 點 在 線 外 兩 線 平 行 不 重 疊 兩 線 平 行 重 疊 等 五 種 狀 況 (2) 直 線 與 圓 弧 交 點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幾 何 點 號 46

七 兩 圓 弧 求 交 點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兩 圓 弧 資 料 計 算 交 點 坐 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圓 弧 ( 一 ) 起 點 中 點 與 終 點 的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2. 輸 入 平 移 距 離 方 向 ( 外 移 為 (+) 內 移 為 (-)) 或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3. 輸 入 圓 弧 ( 二 ) 起 點 中 點 與 終 點 的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4. 輸 入 平 移 距 離 方 向 ( 外 移 為 (+) 內 移 為 (-)) 或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5.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計 算 交 點 坐 標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 相 交 狀 況 依 傳 回 值 分 別 標 示 : 相 交 於 兩 點 相 切 於 一 點 不 相 交 圓 弧 不 成 立 或 兩 弧 重 疊 等 四 種 狀 況 6. 圖 形 列 印 : 會 跳 到 繪 圖 輸 出 對 話 框, 可 以 設 定 繪 圖 出 圖 參 數 設 定, 設 定 完 所 需 格 式 後, 按 列 印 會 列 印 圖 形 區 的 圖 形 47

7.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8.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兩 圓 弧 資 料 求 交 點 坐 標 計 算 清 冊 9.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兩 圓 弧 資 料 求 交 點 坐 標 計 算 清 冊 10.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圓 弧 ( 一 ) 起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圓 弧 ( 一 ) 中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圓 弧 ( 一 ) 終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4) 圓 弧 ( 一 ) 平 移 距 離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欲 平 移 距 離 ( 預 設 值 為 0, 外 移 為 + 內 移 為 -) (5) 直 線 平 移 方 向 : 配 合 圖 形 界 面 之 點 取 功 能 使 用,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6) 圓 弧 ( 二 ) 起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7) 圓 弧 ( 二 ) 中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8) 圓 弧 ( 二 ) 終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9) 圓 弧 ( 二 ) 平 移 距 離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欲 平 移 距 離 ( 預 設 值 為 0, 外 移 為 + 內 移 為 -) (10) 圓 弧 ( 二 ) 平 移 方 向 : 配 合 圖 形 界 面 之 點 取 功 能 使 用, 點 取 方 向 後 直 接 往 欲 平 移 方 向 點 一 下 取 代 +/- 號 之 輸 入 2.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兩 圓 弧 相 交 狀 況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後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相 交 於 兩 點 相 切 於 一 點 不 相 交 圓 弧 不 成 立 或 兩 弧 重 疊 等 四 種 狀 況 (2) 交 點 一 交 點 二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定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幾 何 點 號 48

八 道 路 截 角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兩 直 線 道 路 資 料 計 算 截 角 坐 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道 路 一 路 寬 2. 輸 入 道 路 一 起 點 中 心 椿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3. 輸 入 道 路 一 終 點 中 心 椿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4. 輸 入 道 路 二 路 寬 5. 輸 入 道 路 二 起 點 中 心 椿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6. 輸 入 道 路 二 終 點 中 心 椿 點 號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7. 截 角 形 狀 : 由 使 用 者 選 擇 以 點 取 方 式 點 選 直 線 或 圓 弧 8.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以 兩 直 線 道 路 之 路 寬 資 料 至 資 庫 讀 取 截 角 長 度, 若 無 對 之 截 角 長 度 資 料, 則 以 小 於 且 最 接 近 的 路 寬 資 料 讀 取 其 截 角 長 度 並 顯 示 之, 並 由 程 式 計 算 街 角 點 兩 截 角 點 及 圓 弧 截 角 中 點 坐 標 ( 截 角 形 狀 為 圓 弧 截 角 者 才 有 圓 弧 截 角 中 點 ) 並 顯 示 街 角 點 截 角 坐 標 資 料, 有 多 組 選 擇 程 式 預 設 以 第 一 組 顯 示 9.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10.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兩 直 線 道 路 資 料 計 算 截 角 坐 標 計 算 清 冊 49

11.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兩 直 線 道 路 資 料 計 算 截 角 坐 標 計 算 清 冊 12.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道 路 一 路 寬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2) 道 路 一 起 點 中 心 椿 :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道 路 一 終 點 中 心 椿 :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4) 道 路 二 路 寬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5) 道 路 二 起 點 中 心 椿 :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6) 道 路 二 終 點 中 心 椿 :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7) 截 角 形 狀 : 使 用 者 選 擇 以 點 取 方 式 點 選 直 線 或 圓 弧 2.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街 角 長 度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後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2) 街 角 點 : 使 用 者 點 選 確 定 由 程 式 自 動 顯 示 幾 何 點 號 (3) 街 角 點 X Y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4) 道 路 截 角 點 一 : 使 用 者 點 選 確 定 由 程 式 自 動 顯 示 幾 何 點 號 (5) 道 路 截 角 點 一 X Y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6) 圓 弧 截 角 中 點 : 使 用 者 點 選 確 定 由 程 式 自 動 顯 示 幾 何 點 號 (7) 圓 弧 截 角 中 點 X Y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 截 角 形 狀 為 圓 弧 截 角 者 才 有 圓 弧 截 角 中 點 ) (8) 道 路 截 角 點 二 : 使 用 者 點 選 確 定 由 程 式 自 動 顯 示 幾 何 點 號 (9) 道 路 截 角 點 二 X Y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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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道 路 外 截 角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以 道 路 三 點 資 料 道 路 寬 度 內 截 角 長 計 算 道 路 外 截 角 點 座 標 及 其 相 關 資 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觀 測 資 料 後 按 確 定 鈕, 則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於 計 算 結 果 頁 籤 2. 按 儲 存 測 量 參 考 鈕 3. 清 除 :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4. 預 覽 : 按 預 覽 鈕, 系 統 將 彈 出 預 覽 視 窗 5. 列 印 : 按 列 印 鈕, 系 統 將 彈 出 列 印 視 窗 6. 圖 形 列 印 : 按 圖 形 列 印 鍵 至 繪 圖 輸 出 對 話 框 頁 籤, 調 整 各 項 設 定, 按 列 印 鍵, 出 現 預 覽 視 窗 預 覽 圖 形 顯 示 視 窗 之 畫 面 7. 結 束 : 按 結 束 鍵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道 路 三 點 : 可 直 接 輸 入 或 至 圖 形 顯 示 視 窗 點 取 2. 道 路 寬 度 : 以 公 尺 為 單 位 3. 內 截 角 長 : 以 公 尺 為 單 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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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囊 底 迴 車 道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計 算 構 成 囊 底 迴 車 道 各 點 之 坐 標, 並 於 圖 形 顯 示 視 窗 畫 出 囊 底 迴 車 道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道 路 中 心 起 點 及 終 點 資 料 : 可 於 道 路 中 心 起 點 及 道 路 中 心 終 點 欄 位 直 接 輸 入 起 點 終 點 點 號, 按 Enter 鍵 後, 或 於 右 方 螢 幕 畫 面 點 選 任 相 關 點 號, 由 系 統 自 動 帶 出 X 坐 標 及 Y 坐 標 於 螢 幕 中 2. 迴 車 道 位 置 : 選 取 欲 計 算 之 迴 車 道 位 置 為 居 中 左 側 或 右 側 ( 單 選 ) 3. 直 線 路 寬 : 輸 入 欲 計 算 之 直 線 路 寬 資 料 4. 迴 車 道 直 徑 : 輸 入 欲 計 算 之 迴 車 道 直 徑 資 料 5. 輸 入 截 角 長 度 : 輸 入 欲 計 算 之 截 角 長 度 資 料 6. 計 算 鈕 : 按 下 計 算 後, 系 統 自 動 將 線 段 之 計 算 結 果 顯 示 於 計 算 結 果 頁 籤, 顯 示 項 目 包 括 弧 點 號 X 坐 標 Y 坐 標 依 據 輸 入 資 料 自 動 顯 示 相 關 資 料 7. 儲 存 測 量 參 考 鈕 : 將 資 料 寫 入 測 量 原 參 考 點 檔, 可 供 其 他 案 件 使 用 之 8. 清 除 鈕 :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9. 預 覽 鈕 : 預 覽 囊 底 迴 車 道 計 算 清 冊 54

10. 列 印 鈕 : 列 印 囊 底 迴 車 道 計 算 清 冊 11. 圖 形 列 印 鈕 : 列 印 螢 幕 中 繪 製 圖 檔 12. 結 束 鈕 : 離 開 55

十 一 面 積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以 特 定 範 圍 之 各 點 坐 標 計 算 面 積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依 序 輸 入 範 圍 內 各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遇 圓 弧 則 勾 選 圓 弧 中 點 且 弧 之 中 點 不 得 為 第 一 點 或 最 後 一 點 2. 點 選 移 除 則 移 除 游 標 所 在 點 號 位 置 之 資 料 3.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由 程 式 計 算 多 邊 形 面 積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面 積 4.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5.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面 積 計 算 清 冊 6.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面 積 計 算 清 冊 7.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注 意 事 項 : 1. 圓 弧 之 中 點 不 得 為 第 一 點 或 最 後 一 點 2. 計 算 前 最 後 一 點 與 第 一 點 是 否 形 成 封 閉 空 間 ( 同 一 點 ) 不 影 響 計 算 結 果, 若 最 後 一 點 與 第 一 點 不 為 同 一 點 則 圖 形 會 自 動 連 線, 使 其 成 為 封 閉 空 間 計 算 56

十 二 導 線 平 差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以 導 線 觀 測 資 料 計 算 導 線 點 坐 標 導 線 長 度 精 度 誤 差 允 許 公 差 等 相 關 資 料, 計 算 導 線 平 差 後 結 果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導 線 名 稱 ( 自 行 命 名 ) 若 資 料 庫 中 有 此 導 線 名 稱, 程 式 則 自 動 帶 出 導 線 資 料 並 顯 示 於 各 相 關 欄 位 中 2. 輸 入 後 視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3. 輸 入 起 始 測 站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4. 輸 入 終 止 測 站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5. 輸 入 前 視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6. 依 序 輸 入 各 測 站 點 號 水 平 角 ( 夾 角 ) 距 離 ( 終 止 測 站 點 號 水 平 角 ( 夾 角 ) 輸 入 後 不 必 輸 入 距 離 程 式 預 設 值 為 零 ) 7. 點 選 計 算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導 線 平 差 並 將 結 果 顯 示 於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上 各 測 站 X Y 坐 標 方 位 角 觀 測 角 距 離 導 線 長 度 精 度 角 度 誤 差 允 許 公 差 Y 軸 誤 差 X 軸 誤 差 8. 點 選 確 認 將 導 線 計 算 結 果 寫 入 資 料 庫 中 以 便 下 次 呼 叫, 若 己 輸 入 之 控 制 點 已 存 在 則 會 顯 示 警 告 視 窗 57

9.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10.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導 線 計 算 清 冊 11.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導 線 計 算 清 冊 12.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導 線 名 稱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 自 行 命 名 ) 若 資 料 庫 中 有 此 導 線 名 稱, 程 式 則 自 動 帶 出 導 線 資 料 並 顯 示 於 各 相 關 欄 位 中 2. 導 線 起 點 畫 面 : (1) 後 視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後 視 點 點 號 坐 標, 若 該 點 號 已 存 在 則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2) 起 始 測 站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起 始 測 站 點 號 坐 標, 若 該 點 號 已 存 在 則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導 線 終 點 畫 面 : (1) 終 止 測 站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終 止 測 站 點 號 坐 標, 若 該 點 號 已 存 在 則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2) 前 視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前 視 點 點 號 坐 標, 若 該 點 號 已 存 在 則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4.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測 站 : 點 位 名 稱 (2)Y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依 序 顯 示 點 位 之 Y 坐 標 (3)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依 序 顯 示 點 位 之 X 坐 標 (4) 方 位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依 序 顯 示 測 站 與 前 視 點 之 方 位 角 (5) 水 平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依 序 顯 示 後 視 點, 測 站 與 前 視 點 之 水 平 角 (6) 距 離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依 序 顯 示 測 站 與 前 視 點 之 水 平 距 離 (7) 導 線 長 度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 觀 測 距 離 和 ) (8) 精 度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9) 角 度 誤 差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10)Y 軸 誤 差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11)X 軸 誤 差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58

十 三 方 位 角 與 距 離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兩 點 坐 標 計 算 方 位 角 與 距 離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測 站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輸 入 各 標 定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由 程 式 計 算, 在 測 站 與 觀 測 點 畫 面 顯 示 測 站 至 各 標 定 點 之 方 位 角 及 距 離, 而 在 觀 測 點 與 觀 測 點 畫 面 則 顯 示 標 定 點 至 標 定 點 之 方 位 角 及 距 離 4.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5.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方 位 角 與 距 離 計 算 清 冊 6.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方 位 角 與 距 離 計 算 清 冊 7.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站 與 觀 測 點 畫 面 : 59

A. 標 定 點 : 顯 示 標 定 點 點 號 B. 方 位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測 站 與 該 標 定 點 之 方 位 角 C. 距 離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測 站 與 該 標 定 點 之 距 離 (2) 觀 測 點 與 觀 測 點 畫 面 : A. 標 定 點 : 顯 示 標 定 點 點 號 B. 方 位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依 序 顯 示 觀 測 點 與 觀 測 點 之 方 位 角 C. 距 離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依 序 顯 示 觀 測 點 與 觀 測 點 之 距 離 60

十 四 後 方 交 會 法 ( 兩 已 知 點 )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後 方 交 會 法 ( 兩 已 知 點 ) 計 算 點 坐 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兩 已 知 點 A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輸 入 測 站 至 已 知 點 A 之 測 距 3. 輸 入 兩 已 知 點 B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4. 輸 入 測 站 至 已 知 點 B 之 測 距 5. 輸 入 觀 測 角 ( 為 測 站 至 觀 測 點 A 與 觀 測 點 B 之 順 時 鐘 方 向 夾 角 ) 61

6.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測 站 與 兩 已 知 點 相 關 資 料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Y X 坐 標 ) 7.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8.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後 方 交 會 法 ( 兩 已 知 點 ) 計 算 清 冊 9.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後 方 交 會 法 ( 兩 已 知 點 ) 計 算 清 冊 10.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已 知 點 A: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Y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3)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4) 距 離 : 程 式 依 已 知 點 A 已 知 點 B 的 資 料 自 動 計 算 兩 點 間 之 距 離 (5) 已 知 點 B: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6)Y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7)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8) 距 離 : 程 式 依 已 知 點 A 已 知 點 B 的 資 料 自 動 計 算 兩 點 間 之 距 離 2.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計 算 坐 標 一 : 包 括 Y X 坐 標,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2) 計 算 坐 標 二 : 包 括 Y X 坐 標,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3) 相 差 距 離 : 計 算 坐 標 一 與 坐 標 二, 兩 坐 標 之 相 差 距 離,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4) 平 均 坐 標 : A. 點 號 : 使 用 者 點 選 確 認 由 程 式 顯 示 幾 何 點 號 B.Y 坐 標 :Y 坐 標,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C.X 坐 標 :X 坐 標,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62

十 五 後 方 交 會 法 ( 三 已 知 點 )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後 方 交 會 法 ( 三 已 知 點 以 上 ) 計 算 點 坐 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依 序 輸 入 三 個 以 上 已 知 點 點 號 坐 標 觀 測 角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或 錯 誤 時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或 錯 誤 原 因,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測 站 與 已 知 點 相 關 資 料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Y X 坐 標 ) 3. 點 選 儲 存 測 量 參 考 則 會 將 計 算 結 果 編 列 幾 何 點 號 4.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5.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後 方 交 會 法 ( 三 已 知 點 以 上 ) 計 算 清 冊 6.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後 方 交 會 法 ( 三 已 知 點 以 上 ) 計 算 清 冊 7.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63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已 知 點 A: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Y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3)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4) 觀 測 角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 已 知 點 A 也 是 標 定 點, 故 觀 測 角 為 0 度 0 分 0 秒 ) (5) 已 知 點 B: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6)Y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7)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8) 觀 測 角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 測 站 標 定 已 知 點 A, 觀 測 已 知 點 B 的 觀 測 角 ) (9) 已 知 點 C: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10)Y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11)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12) 觀 測 角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 測 站 標 定 已 知 點 A, 觀 測 已 知 點 C 的 觀 測 角 ) 64

2.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知 點 點 號 : 顯 示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所 輸 入 之 已 知 點 點 號 (2) 測 站 Y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3) 測 站 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4) 危 險 圓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依 傳 回 值 顯 示 其 描 述 (5) 平 均 坐 標 : A. 點 號 : 使 用 者 點 選 確 認 由 程 式 顯 示 幾 何 點 號 B.Y 坐 標 :Y 坐 標,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C.X 坐 標 :X 坐 標,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65

十 六 圓 弧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圓 弧 部 分 資 料 計 算 圓 弧 其 他 資 料 及 圓 心 坐 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可 選 擇 圓 弧 三 點 或 圓 弧 起 點 終 點 及 半 徑 2. 點 選 圓 弧 三 點 時 則 輸 入 圓 弧 起 點 中 點 ( 弧 上 任 一 點 均 可 ) 與 終 點 的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點 選 圓 弧 起 點 終 點 及 半 徑 時 則 輸 入 圓 弧 起 點 終 點 的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及 半 徑 4.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依 已 知 資 料 判 別 ; 若 輸 入 圓 弧 三 點 則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半 徑 圓 弧 中 點 及 圓 心 坐 標 ; 若 輸 入 圓 弧 起 點 終 點 及 半 徑 則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圓 弧 中 點 及 圓 心 坐 標 5.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6.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圓 弧 計 算 清 冊 7.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圓 弧 計 算 清 冊 8.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66

1.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點 選 ( 圓 弧 三 點 ) 選 項 時 須 輸 入 A. 弧 起 點 點 號 坐 標 : 其 坐 標 值 可 由 使 用 者 直 接 輸 入 或 以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 程 式 會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B. 弧 中 點 點 號 坐 標 : 其 坐 標 值 可 由 使 用 者 直 接 輸 入 或 以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 程 式 會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C. 弧 終 點 點 號 坐 標 : 其 坐 標 值 可 由 使 用 者 直 接 輸 入 或 以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 程 式 會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點 選 ( 圓 弧 起 點 終 點 及 半 徑 ) 選 項 時 須 輸 入 A. 弧 起 點 點 號 坐 標 : 其 坐 標 值 可 由 使 用 者 直 接 輸 入 或 以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 程 式 會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B. 弧 終 點 點 號 坐 標 : 其 坐 標 值 可 由 使 用 者 直 接 輸 入 或 以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 程 式 會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C. 半 徑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2.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點 選 圓 弧 三 點 之 輸 出 結 果 : A. 半 徑 : 點 選 計 算 後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並 顯 示 B. 圓 弧 中 點 點 號 : 點 選 計 算 確 定 後 由 程 式 自 動 編 列 暫 編 點 號 C.Y X 坐 標 : 點 選 計 算 後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D. 圓 心 點 點 號 : 點 選 計 算 確 定 後 由 程 式 自 動 編 列 暫 編 點 號 E.Y 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2) 點 選 圓 弧 起 點 終 點 及 半 徑 之 輸 出 結 果 : A. 半 徑 : 直 接 顯 示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之 半 徑 值 B. 圓 弧 中 點 點 號 : 點 選 計 算 確 定 由 程 式 自 動 編 列 暫 編 點 號 C.Y X 坐 標 : 點 選 計 算 後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四 注 意 事 項 : 1. 點 選 圓 弧 三 點 則 半 徑 的 欄 位 無 法 輸 入 2. 選 圓 弧 起 點 終 點 及 半 徑 則 圓 弧 中 點 點 號 欄 位 無 法 輸 入 3. 選 圓 弧 起 點 終 點 及 半 徑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結 果 會 有 兩 組 圓 弧 中 點 圓 心 資 料, 使 用 點 選 應 自 行 判 別 取 捨 67

十 七 網 形 平 差 計 算 圖 一 一 功 能 說 明 : 供 網 形 平 差 計 算 及 結 果 輸 出 二 操 作 說 明 : 68

1. 三 角 網 名 稱 : 輸 入 欲 計 算 之 三 角 網 名 稱 2. 輸 入 近 似 坐 標 資 料 : 按 插 入 或 刪 除 鍵, 將 點 號 X 坐 標 Y 坐 標 資 料 增 加 或 移 除 3. 輸 入 控 制 點 資 料 : 按 插 入 或 刪 除 鍵, 將 點 號 X 坐 標 Y 坐 標 資 料 增 加 或 移 除 4. 輸 入 角 度 觀 測 量 資 料 : 按 插 入 或 刪 除 鍵, 將 後 視 點 測 站 前 視 點 角 度 資 料 增 加 或 移 除 5. 輸 入 距 離 觀 測 量 資 料 : 按 插 入 或 刪 除 鍵, 將 測 站 前 視 點 距 離 資 料 增 加 或 移 除 6. 匯 入 檔 案 : 利 用 匯 入 檔 案 鍵 輸 入 平 差 資 料, 而 不 自 己 輸 入 於 平 差 資 料 輸 入 - 參 數 設 定 頁 籤, 按 匯 入 檔 案 鍵, 將 跳 出 可 選 取 檔 案 的 視 窗, 如 圖 一, 選 擇 要 匯 入 的 檔 案, 按 儲 存 鈕 後, 系 統 將 自 動 匯 入 檔 案 並 將 內 容 顯 示 於 平 差 資 料 輸 入 之 各 頁 籤, 如 圖 二 圖 三 圖 四 圖 五 圖 二 已 知 點 標 準 偏 差 69

圖 三 觀 測 量 先 驗 標 準 偏 差 70

圖 四 圖 根 點 圖 五 觀 測 量 71

7. 計 算 鈕 : 按 計 算, 會 自 動 將 計 算 結 果 顯 示 於 平 差 結 果 輸 出 頁 籤, 如 圖 六 圖 七 圖 八 8. 儲 存 測 量 參 考 鈕 : 將 資 料 寫 入 測 量 原 參 考 點 檔, 可 供 其 他 案 件 使 用 之 9. 清 除 鈕 :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10. 預 覽 鈕 : 預 覽 網 型 平 差 計 算 清 冊 11. 列 印 鈕 : 列 印 網 型 平 差 計 算 清 冊 12. 繪 圖 鈕 : 列 印 螢 幕 中 繪 製 圖 檔 13. 結 束 鈕 :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三 角 網 名 稱 : 輸 入 欲 計 算 之 三 角 網 名 稱 2. 近 似 坐 標 點 號 : 輸 入 近 似 坐 標 資 料 - 近 似 坐 標 點 號 3. X 坐 標 : 輸 入 近 似 坐 標 資 料 -X 坐 標 4. Y 坐 標 : 輸 入 近 似 坐 標 資 料 -Y 坐 標 5. 控 制 點 點 號 : 輸 入 控 制 點 資 料 - 控 制 點 點 號 6. X 坐 標 : 輸 入 控 制 點 資 料 -X 坐 標 7. Y 坐 標 : 輸 入 控 制 點 資 料 -Y 坐 標 8. 角 度 觀 測 量 後 視 點 : 輸 入 角 度 觀 測 量 資 料 - 角 度 觀 測 量 後 視 點 9. 測 站 : 輸 入 角 度 觀 測 量 資 料 - 測 站 10. 前 視 點 : 輸 入 角 度 觀 測 量 資 料 - 前 視 點 11. 角 度 : 輸 入 角 度 觀 測 量 資 料 - 角 度, 以 度 為 單 位 12. 測 站 : 輸 入 距 離 觀 測 量 資 料 - 測 站 13. 前 視 點 : 輸 入 距 離 觀 測 量 資 料 - 前 視 點 14. 距 離 : 輸 入 距 離 觀 測 量 資 料 - 距 離 72

圖 六 報 表 檔.ERR 圖 七 報 表 檔.LST 圖 八 結 果 檔 CTL 73

十 八 點 位 夾 角 方 位 角 距 離 計 算 圖 一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三 點 資 料 計 算 夾 角 方 位 角 距 離 資 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測 站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如 圖 一 ) 2. 輸 入 標 定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74

3. 當 測 站 點 與 標 定 點 點 號 坐 標 輸 入 完 成,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兩 點 間 之 距 離 並 顯 示 於 距 離 欄 位 上 4. 在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輸 入 觀 測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可 輸 入 多 筆 資 料 ( 如 圖 一 ) 5.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測 站 與 標 定 點 及 觀 測 點 間 之 夾 角 方 位 角 距 離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 如 圖 二 ) 6.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7.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點 位 夾 角 方 位 角 距 離 計 算 清 冊 8.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點 位 夾 角 方 位 角 距 離 計 算 清 冊 9.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圖 二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測 站 點 點 號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3. 標 定 點 點 號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75

坐 標 ) 4. 距 離 : 程 式 依 測 站 點 與 標 定 點 的 資 料 自 動 計 算 兩 點 間 之 距 離 5.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測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6.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測 點 : 顯 示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所 輸 入 之 觀 測 點 點 號 (2) 夾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3) 方 位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4) 距 離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十 九 點 與 直 線 之 垂 距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點 與 直 線 資 料 計 算 垂 直 相 關 資 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測 站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輸 入 直 線 起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輸 入 直 線 終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76

4.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垂 足 點 坐 標 及 垂 距 ; 測 站 直 線 起 點 及 直 線 終 點 間 垂 直 之 夾 角 方 位 角 距 離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5.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6.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點 與 直 線 之 垂 距 計 算 清 冊 7.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點 與 直 線 之 垂 距 計 算 清 冊 8.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站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3) 直 線 起 點 點 號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4)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5) 直 線 終 點 點 號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6)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2.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站 - 直 線 起 點 方 位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2) 測 站 - 直 線 起 點 距 離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3) 測 站 - 直 線 終 點 方 位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4) 測 站 - 直 線 終 點 距 離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5) 垂 直 相 關 資 料 點 號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認 後 由 程 式 給 幾 何 點 號 後 顯 示 (6) 垂 直 相 關 資 料 Y 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7) 垂 直 相 關 資 料 垂 距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8) 測 站 - 直 線 起 點 - 垂 直 夾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9) 測 站 - 直 線 終 點 - 垂 直 夾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77

二 十 點 於 圓 弧 之 切 線 點 及 垂 距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利 用 點 與 圓 弧 資 料 計 算 切 點 及 垂 直 相 關 資 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測 站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輸 入 圓 弧 起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輸 入 圓 弧 中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4. 輸 入 圓 弧 終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5.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圓 心 坐 標 及 半 徑 兩 切 點 坐 標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 以 圓 心 及 測 站 為 直 線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出 垂 直 坐 標 ( 即 直 線 與 圓 弧 交 點 ); 由 程 式 弧 起 點 及 弧 終 點 與 垂 直 之 夾 角 方 位 角 距 離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78

6.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7.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點 與 圓 弧 之 切 點 及 垂 距 計 算 清 冊 8.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點 與 圓 弧 之 切 點 及 垂 距 計 算 清 冊 9.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站 點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3) 圓 弧 起 點 點 號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4)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5) 圓 弧 中 點 點 號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6)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7) 圓 弧 終 點 點 號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8)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2.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站 - 圓 弧 起 點 方 位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2) 測 站 - 圓 弧 起 點 距 離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3) 測 站 - 圓 弧 終 點 方 位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4) 測 站 - 圓 弧 終 點 距 離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5) 切 點 一 點 號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認 後 由 程 式 給 幾 何 點 號 後 顯 示 (6) 切 點 一 Y 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7) 切 點 二 點 號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認 後 由 程 式 給 幾 何 點 號 後 顯 示 (8) 切 點 二 Y 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9) 垂 直 相 關 資 料 點 號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認 後 由 程 式 給 幾 何 點 號 後 顯 示 (10) 垂 直 相 關 資 料 Y 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11) 垂 直 相 關 資 料 垂 距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12) 測 站 - 圓 弧 起 點 - 垂 直 夾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13) 測 站 - 圓 弧 終 點 - 垂 直 夾 角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四 注 意 事 項 : 測 站 位 於 圓 弧 內 則 無 法 計 算 並 顯 示 測 站 在 圓 內 無 切 線 點 之 警 告 視 窗 79

二 十 一 土 地 登 記 複 丈 地 價 地 用 電 腦 作 業 系 統 WEB 版 地 籍 測 量 管 理 系 統 - 土 地 複 丈 子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直 線 回 歸 計 算 一 功 能 說 明 : 計 算 直 線 附 近 點 回 歸 直 線 坐 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直 線 起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 輸 入 直 線 終 點 點 號 坐 標 ( 也 可 以 用 點 取 方 式 點 取 點 號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3. 點 選 計 算 若 資 料 不 完 整 則 提 示 使 用 者 缺 少 哪 些 資 料 項, 無 法 計 算 並 將 游 標 停 在 該 資 料 項 上, 若 資 料 完 整 則 由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直 線 回 歸 後 點 位 坐 標 並 顯 示 計 算 結 果 4. 點 選 清 除 則 將 清 除 所 有 欄 位 資 料 5.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直 線 回 歸 計 算 清 冊 6.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直 線 回 歸 計 算 清 冊 7. 點 選 結 束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80

1.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 (1) 直 線 起 點 點 號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2)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3) 直 線 終 點 點 號 :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或 點 取 的 方 式 點 取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 (4)Y X 坐 標 : 點 號 輸 入 後 程 式 自 動 帶 出 坐 標, 若 無 坐 標 則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5) 偏 差 值 : 使 用 者 輸 入, 距 離 直 線 在 偏 差 值 之 內 的 點 均 會 納 入 回 歸 計 算 2. 計 算 結 果 畫 面 : (1) 點 號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確 認 後 由 程 式 給 幾 何 點 號 後 顯 示 (2)Y X 坐 標 : 使 用 者 點 選 計 算 由 程 式 計 算 後 顯 示 ( 為 回 歸 到 直 線 上 之 Y X 坐 標 ) (3) 距 原 坐 標 : 計 算 後 之 坐 標 與 原 坐 標 之 距 離 (4) 原 點 號 : 原 始 納 入 計 算 之 點 號 (5) 原 Y X 坐 標 : 原 始 納 入 計 算 點 號 之 Y X 坐 標 四 注 意 事 項 : 本 功 能 係 提 供 以 圖 解 地 籍 圖 數 化 產 生 之 數 值 資 料 做 點 位 回 歸 直 線 使 用 81

肆 測 量 資 料 查 詢 一 宗 地 資 料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結 合 圖 形 界 面 進 行 宗 地 資 料 的 查 詢 作 業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使 用 者 先 輸 入 複 丈 案 件 的 收 件 年 字 號 後, 點 選 確 定 將 地 籍 圖 載 入 2. 使 用 者 可 直 接 輸 入 要 查 詢 的 地 號 資 料, 直 接 在 圖 上 點 選 所 欲 輸 入 之 地 號 或 直 接 輸 入 地 號 查 詢 3. 點 選 查 詢 即 可 將 查 詢 結 果 帶 出, 右 下 方 計 算 面 積 ( 圖 幅 ) 顯 示 點 選 之 圖 幅 號 內 之 計 算 面 積 3. 點 選 界 址 即 可 查 詢 該 筆 地 號 詳 細 資 料 的 界 址 點 號 資 料 82

4. 點 選 鄰 地 關 係, 顯 示 相 鄰 地 及 地 中 地 資 料 畫 面 並 可 顯 示 多 筆 資 料 5. 點 選 登 記 資 料, 顯 示 所 有 權 與 他 項 權 利 基 本 資 料 83

6. 點 選 複 丈 紀 錄, 顯 示 複 丈 紀 錄 歷 史 資 料 畫 面 8.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宗 地 資 料 報 表 9.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宗 地 資 料 報 表 84

二 複 丈 記 錄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查 詢 及 列 印 複 丈 記 錄 資 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使 用 者 依 查 詢 條 件 可 勾 選 登 記 日 期 收 件 字 號 測 量 人 員 複 丈 原 因 地 段 修 檔 人 員 後, 開 始 輸 入 各 項 條 件 資 料 查 詢 2. 點 選 查 詢 後 開 始 查 詢 由 使 用 者 所 輸 入 的 條 件 進 行 查 詢 3.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複 丈 記 錄 資 料 報 表 85

三 相 鄰 地 號 查 詢 圖 一 一 功 能 說 明 : 查 詢 相 鄰 地 號 資 料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使 用 者 輸 入 要 查 詢 的 地 號 2. 點 選 查 詢 後, 開 始 查 詢 3. 系 統 即 列 出 該 地 號 所 有 相 鄰 地 及 地 中 地 關 係 並 計 算 總 筆 數 4. 點 選 顯 圖, 系 統 即 載 入 該 筆 查 詢 地 號 之 地 籍 圖 至 畫 面 上 5.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相 鄰 地 號 報 表 6.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相 鄰 地 號 報 表 7. 點 選 繪 圖, 列 印 螢 幕 中 繪 製 圖 檔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段 小 段 : 使 用 者 輸 入 複 丈 案 件 案 號 2. 地 號 : 使 用 者 自 行 輸 入 3. 筆 數 : 統 計 所 查 詢 出 來 的 資 料 總 筆 數 ( 不 可 修 改 ) 86

四 複 丈 暫 存 資 料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複 丈 暫 存 資 料 查 詢 及 報 表 列 印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使 用 者 依 查 詢 條 件 可 勾 選 收 件 日 期 測 量 人 員 收 件 字 號 地 段 後, 開 始 輸 入 各 項 條 件 資 料 查 詢 2. 點 選 查 詢, 開 始 查 詢 3. 以 所 輸 入 的 條 件 讀 取 相 同 條 件 的 資 料, 顯 示 於 暫 存 索 引 Grid( 欄 位 格 子 ) 4. 顯 示 複 丈 前 及 複 丈 後 的 資 料 5.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複 丈 暫 存 資 料 報 表 6.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複 丈 暫 存 資 料 報 表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段 小 段 : 使 用 者 輸 入 複 丈 案 件 案 號 2. 收 件 字 測 量 人 員 : 以 下 拉 式 選 單 處 理 3. 可 輸 入 任 一 項 條 件 或 多 項 條 件 87

五 新 舊 地 號 對 照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新 舊 地 號 對 照 清 冊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使 用 者 輸 入 地 號 後, 按 查 詢 2. 程 式 自 動 以 所 輸 入 資 料 為 判 斷 條 件 找 出 新 地 號 或 舊 地 號 資 料 3.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新 舊 地 號 對 照 資 料 報 表 4.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新 舊 地 號 對 照 報 表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段 小 段 : 使 用 者 輸 入 複 丈 案 件 案 號 2. 若 輸 入 舊 地 號 則 查 詢 結 果 為 對 應 之 新 地 號 3. 若 輸 入 新 地 號 則 查 詢 結 果 為 對 應 之 舊 地 號 88

六 地 號 圖 幅 號 對 照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地 號 圖 幅 號 對 照 查 詢 及 報 表 列 印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使 用 者 輸 入 要 查 詢 的 地 號, 點 選 查 詢 執 行 查 詢 2. 程 式 依 地 號 條 件 帶 出 地 籍 圖 圖 幅 號 基 本 資 料 3. 顯 示 地 籍 圖 圖 幅 號 橫 坐 標 最 小 值 縱 坐 標 最 小 值 橫 坐 標 最 大 值 縱 坐 標 最 大 值 標 示 部 圖 幅 號 地 目 4.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地 號 圖 幅 號 對 照 資 料 報 表 5.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地 號 圖 幅 號 對 照 報 表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段 小 段 : 使 用 者 輸 入 複 丈 案 件 案 號 2. 地 號 : 使 用 者 自 行 輸 入 查 詢 的 地 號 89

七 測 量 員 案 件 一 覽 表 一 功 能 說 明 : 測 量 員 案 件 一 覽 表 查 詢 作 業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使 用 者 依 查 詢 條 件 可 勾 選 收 件 字 號 測 量 人 員 登 記 日 期 後, 開 始 輸 入 各 項 條 件 資 料 查 詢 2. 點 選 查 詢 執 行 查 詢 3.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查 詢 結 果 4.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查 詢 結 果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段 小 段 : 使 用 者 輸 入 複 丈 案 件 案 號 2. 測 量 人 員 收 件 字 : 以 下 拉 式 選 單 處 理 ( 也 可 用 鍵 盤 輸 入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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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控 制 點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控 制 點 資 料 查 詢 及 列 印 二 操 作 說 明 : 1. 由 使 用 者 點 選 查 詢 後 開 始 查 詢 2 以 所 輸 入 的 條 件 找 相 同 資 料 的 記 錄, 顯 示 於 畫 面 上 之 Grid( 欄 位 格 子 ) 3. 查 詢 完 畢 後, 按 預 覽 或 列 印 鍵 可 列 印 控 制 點 清 冊 92

九 都 市 計 劃 樁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都 市 計 畫 樁 資 料 查 詢 及 列 印 二 操 作 說 明 : 1. 由 使 用 者 點 選 查 詢 後 輸 入 段 小 段 或 輸 入 段 小 段 及 點 號 2. 點 選 查 詢 開 始 查 詢 3. 以 所 輸 入 的 條 件 找 相 同 資 料 的 記 錄, 顯 示 於 畫 面 上 之 Grid( 欄 位 格 子 ) 4.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查 詢 結 果 5.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查 詢 結 果 93

十 界 址 點 查 詢 94

一 功 能 說 明 : 界 址 點 資 料 查 詢 及 列 印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宗 地 地 號 或 界 址 點 號 範 圍 2. 點 選 查 詢 後 開 始 查 詢 3. 以 所 輸 入 的 條 件 找 相 同 資 料 的 記 錄, 顯 示 於 畫 面 上 之 Grid( 欄 位 格 子 ) 4.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查 詢 結 果 5.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查 詢 結 果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地 號 點 號 : 可 自 行 輸 入 或 於 畫 面 上 點 選 95

十 一 參 考 點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參 考 點 資 料 查 詢 及 列 印 二 操 作 說 明 : 1. 查 詢 鈕 : 查 詢 參 考 點, 可 按 螢 幕 框 選 鍵, 在 畫 面 上 框 選 一 範 圍, 或 輸 入 收 件 年 字 號 以 案 件 檢 索, 按 畫 面 下 的 查 詢 鍵, 系 統 即 列 出 符 合 條 件 之 參 考 點 資 料 2. 預 覽 鈕 : 預 覽 參 考 點 查 詢 報 表 3. 列 印 鈕 : 列 印 參 考 點 查 詢 報 表 4. 顯 圖 鈕 : 系 統 即 載 入 該 筆 查 詢 地 號 之 地 籍 圖 至 畫 面 上 5. 繪 圖 鈕 : 列 印 螢 幕 中 繪 製 圖 檔 6. 結 束 鈕 :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收 件 年 字 號 : 輸 入 收 件 字 ( 可 輸 入 收 件 字 代 碼 或 以 下 拉 式 選 單 處 理 ) 96

十 二 實 量 邊 長 註 記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查 詢 邊 長 註 記 資 料 及 報 表 列 印 二 操 作 說 明 : 1. 點 選 查 詢 後 開 始 輸 入 查 詢 條 件 2. 由 使 用 者 輸 入 段 小 段 及 地 號 為 條 件 後, 點 選 執 行 後 開 始 查 詢 3. 找 出 點 號 ( 如 有 資 料 最 少 有 兩 點 ) (1) 兩 個 點 : 實 量 邊 長 為 點 1 至 點 2 之 長 度 (2) 三 個 點 : 實 量 邊 長 為 點 3 至 點 1 點 2 線 段 之 垂 距 4. 程 式 自 動 計 算 計 算 邊 長 及 較 差 5.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實 量 邊 長 註 記 資 料 報 表 6.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實 量 邊 長 註 記 資 料 報 表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段 小 段 : 以 下 拉 式 選 單 處 理 97

十 三 檢 測 資 料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查 詢 檢 測 資 料 之 控 制 點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輸 入 地 號 及 查 詢 範 圍 為 條 件 2. 點 選 查 詢 後 由 使 用 者 3. 程 式 至 資 料 庫 讀 取 視 中 心 縱 橫 坐 標 4. 依 此 視 中 心 坐 標 位 置 配 合 查 詢 範 圍 計 算 如 下 : (1) 查 詢 範 圍 的 單 位 為 : 上 下 左 右 各 100 公 尺 (2) 中 心 坐 標 ±( 查 詢 範 圍 *100 公 尺 ) (3) 計 算 上 下 左 右 四 點 並 以 此 四 點 得 一 方 形 範 圍 5. 以 段 小 段 號 為 查 詢 條 件 找 出 縱 坐 標 及 橫 坐 標 所 求 的 查 詢 範 圍 內 的 控 制 點 資 料, 顯 示 相 關 資 料 6. 點 選 觀 測 資 料 檢 核, 可 切 換 至 觀 測 資 料 畫 面 7.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檢 測 資 料 報 表 8.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檢 測 資 料 報 表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段 小 段 : 以 下 拉 式 選 單 處 理 98

2. 查 詢 範 圍 : 資 料 範 圍 1 至 99 3. 總 計 : 統 計 所 查 詢 出 來 的 控 制 點 數 ( 不 可 修 改 ) 4. 觀 測 資 料 檢 核 時 : (1) 輸 入 兩 點 顯 示 距 離 及 方 位 角 (2) 輸 入 三 點 顯 示 三 點 之 夾 角 99

十 四 歷 史 資 料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歷 史 資 料 查 詢 及 列 印 二 操 作 說 明 : 1. 點 選 查 詢 後 開 始 查 詢 2. 找 出 地 目, 面 積, 登 記 日 期, 收 件 字 號 3. 以 收 件 年 字 號 為 收 尋 條 件 讀 取 複 丈 原 因 4. 以 段 小 段, 地 號, 收 件 年 字 號 為 判 斷 條 件 則 找 上 代 資 料, 顯 示 上 代 的 登 記 日 期 複 丈 原 因 界 址 坐 標 5. 點 選 預 覽, 預 覽 歷 史 資 料 報 表 6. 點 選 列 印, 列 印 歷 史 資 料 報 表 100

十 五 經 界 線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查 詢 經 界 線 資 料, 並 且 提 供 顯 圖 及 列 印 二 操 作 說 明 : 1. 查 詢 經 界 線 資 料 : 系 統 以 畫 面 中 的 作 業 地 段 為 主, 使 用 者 選 擇 欲 以 地 號 界 址 點 號 或 在 畫 面 上 點 選 經 界 線 查 詢, 再 按 畫 面 下 的 查 詢 鍵, 系 統 即 列 出 該 其 相 關 資 料 2. 顯 圖 及 列 印 : 按 顯 圖 鍵, 系 統 則 載 入 所 點 選 之 查 詢 結 果 所 屬 地 籍 圖 至 畫 面 上 ; 按 繪 圖 鍵, 則 是 列 印 畫 面 上 所 顯 示 的 圖 形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地 號 : 輸 入 地 號 以 作 為 查 詢 條 件 2. 起 始 或 終 止 界 址 點 號 : 輸 入 起 始 或 終 止 界 址 點 號 以 作 為 查 詢 條 件 101

十 六 污 損 摺 痕 資 料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查 詢 汙 損 摺 痕 資 料, 並 提 供 顯 圖 及 列 印 功 能 二 操 作 說 明 : 1. 查 詢 汙 損 摺 痕 資 料 : 系 統 以 畫 面 中 的 圖 解 段 為 主, 使 用 者 按 畫 面 下 的 查 詢 鍵, 系 統 即 列 出 目 前 作 業 地 段 所 顯 示 之 圖 幅 汙 損 折 痕 資 料 2. 顯 圖 及 列 印 : 按 顯 圖 鍵, 系 統 即 載 入 所 選 擇 圖 幅 號 之 地 籍 圖 至 畫 面 上 ; 按 繪 圖 鍵, 則 是 列 印 畫 面 上 所 顯 示 的 圖 形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無 102

十 七 段 籍 屬 性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以 畫 面 中 的 作 業 地 段 為 主 作 段 籍 屬 性 查 詢 二 操 作 說 明 : 1. 段 籍 屬 性 查 詢 : 系 統 預 設 以 畫 面 中 的 作 業 地 段 為 主, 使 用 者 也 可 自 行 輸 入 欲 查 詢 的 地 段 段 號 後, 按 畫 面 下 的 查 詢 鍵, 系 統 即 列 出 該 地 段 資 料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地 段 : 輸 入 欲 查 詢 的 段 小 段 代 碼 103

十 八 地 段 圖 列 印 一 功 能 說 明 : 列 印 地 段 圖 二 操 作 說 明 : 1. 點 選 螢 幕 點 選 宗 地 則 可 由 鍵 盤 輸 入 或 以 滑 鼠 在 圖 形 上 點 選 2. 預 覽 : 預 覽 地 段 圖 3. 列 印 : 列 印 地 段 圖 4. 結 束 : 結 束 程 式 離 開 三 欄 位 輸 入 說 明 : 1. 比 例 尺 : 輸 入 比 例 尺 ( 內 定 值 500) 104

十 九 土 地 複 丈 成 果 圖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複 丈 結 果 通 知 書 查 詢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使 用 者 依 查 詢 條 件 可 勾 選 收 件 字 號 收 件 日 期 複 丈 原 因 後, 開 始 輸 入 各 項 條 件 資 料 查 詢 2. 點 選 查 詢 執 行 查 詢 105

二 十 地 籍 調 查 表 複 丈 成 果 查 詢 一 功 能 說 明 : 查 詢 並 列 印 複 丈 前 後 資 料 報 表 二 操 作 說 明 : 1. 使 用 者 依 查 詢 條 件 可 勾 選 地 段 地 號 所 有 權 人 後, 開 始 輸 入 各 項 條 件 資 料 查 詢 2. 點 選 檢 索 執 行 查 詢 106

伍 複 丈 處 理 一 有 面 積 條 件 平 行 分 割 ( 流 程 圖 如 後 附 ) 一 功 能 說 明 : 指 定 面 積 及 平 行 ( 或 方 位 角 ) 條 件 畫 分 割 線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起 始 邊 : 輸 入 起 始 邊 之 起 點 與 終 點 點 號 ( 需 為 分 割 後 原 地 號 界 址 線, 且 不 可 為 分 割 線 截 斷 ) 2. 基 準 邊 : 輸 入 基 準 邊 之 起 點 與 終 點 點 號 ( 欲 平 行 分 割 之 基 線 ; 也 可 為 該 宗 地 以 外 之 線 段 ) 3. 計 劃 分 割 面 積 : 輸 入 欲 分 割 之 面 積 4. 按 分 割 : 程 式 依 所 輸 入 的 條 件 計 算 分 割 結 果 並 將 分 割 圖 形 顯 示 於 畫 面 5. 按 分 割 確 認 : 代 表 第 一 筆 分 割 己 完 成, 程 式 會 將 分 割 後 剩 餘 之 圖 形 顯 示 於 畫 面 上, 並 將 游 標 移 至 地 號 欄 位, 等 待 下 一 筆 分 割 處 理 6. 按 清 除 : 清 除 輸 入 之 資 料 並 將 游 標 移 至 地 號 欄 位, 等 待 重 新 輸 入 資 料 7. 按 存 檔 : 程 式 將 分 割 結 果 存 入 暫 存 檔, 並 顯 示 此 案 件 是 否 為 假 分 割 畫 面, 選 是 為 假 分 割, 選 否 則 為 真 分 割 程 式 會 將 分 割 後 最 大 子 號 寫 入 地 號 分 號 管 理 檔, 並 顯 示 分 割 結 果 畫 面, 等 待 使 用 者 作 分 割 結 107

果 配 賦 處 理 ( 如 圖 二 ), 詳 2.2 操 作 說 明 第 五 點 有 面 積 條 件 平 行 分 割 操 作 流 程 圖 選 擇 有 面 積 條 件 平 行 分 割 否 是 否 第 一 次 分 割 是 將 暫 存 檔 中 有 最 大 子 號 之 地 號 面 積 寫 入 地 號 面 積 欄 位 中 直 接 將 舊 地 號 面 積 寫 入 地 號 面 積 欄 位 中 使 用 者 可 直 接 修 改 子 號 欄 位 或 由 圖 上 點 選 欲 分 割 地 號, 由 程 式 讀 出 面 積 使 用 者 由 欄 位 直 接 輸 入 或 由 圖 上 點 選 起 始 邊 使 用 者 由 欄 位 直 接 輸 入 或 由 圖 上 點 選 基 準 邊 使 用 者 輸 入 欲 分 割 面 積 按 分 割 按 鍵, 進 行 分 割 否 分 割 是 否 成 功 是 圖 形 顯 示 分 割 結 果 使 用 者 是 否 滿 意 分 割 結 果 是 按 分 割 確 認 按 鍵, 新 點 編 成 暫 編 點 號, 新 分 割 地 產 生 新 分 號 新 暫 編 點 號 編 號 原 則 : 1. 由 暫 編 點 號 資 料 集 讀 目 前 本 段 最 大 暫 編 點 號, 將 此 數 值 加 一 即 為 新 暫 編 點 號 2. 以 新 暫 編 點 號 數 值 更 新 目 前 本 段 最 大 暫 編 點 號 新 分 割 地 分 號 編 號 原 則 : 1. 目 前 暫 存 檔 中 最 大 子 號 加 一 與 分 號 開 始 編 列 欄 位 中 分 號 數 取 其 大 者 為 新 分 割 地 分 號 將 新 地 號 面 積 寫 入 地 號 面 積 欄 位, 以 分 割 邊 為 起 始 邊, 基 準 邊 欲 分 割 面 積 不 變, 使 用 者 可 直 接 按 分 割 鍵 進 行 下 一 次 分 割 108

二 有 面 積 條 件 垂 直 分 割 ( 流 程 圖 如 後 附 ) 有 面 積 條 件 垂 直 分 割 操 作 實 例 圖 一 功 能 說 明 : 指 定 面 積 及 垂 直 條 件 畫 分 割 線 二 操 作 說 明 : 1. 起 始 邊 : 輸 入 起 始 邊 之 起 點 與 終 點 點 號 ( 需 為 分 割 後 原 地 號 界 址 線, 且 不 可 為 分 割 線 截 斷 ) 2. 基 準 邊 : 輸 入 基 準 邊 之 起 點 與 終 點 點 號 ( 欲 垂 直 分 割 之 基 線 ; 也 可 為 該 宗 地 以 外 之 線 段 ) 3. 計 劃 分 割 面 積 : 輸 入 欲 分 割 之 面 積 4. 按 分 割 : 程 式 依 所 輸 入 的 條 件 計 算 分 割 結 果 並 將 分 割 圖 形 顯 示 於 畫 面 上 5. 按 分 割 確 認 : 代 表 第 一 筆 分 割 己 完 成, 程 式 會 將 分 割 後 剩 餘 之 圖 形 顯 示 於 畫 面 上, 並 將 游 標 移 至 地 號 欄 位, 等 待 下 一 筆 分 割 處 理 6. 按 清 除 : 清 除 輸 入 之 資 料 並 將 游 標 移 至 地 號 欄 位, 等 待 重 新 輸 入 資 料 7. 按 存 檔 : 程 式 將 分 割 結 果 存 入 暫 存 檔, 並 顯 示 此 案 件 是 否 為 假 分 割 畫 面, 選 是 為 假 分 割, 選 否 則 為 真 分 割 程 式 會 將 分 割 後 最 大 子 號 寫 入 地 號 分 號 管 理 檔, 並 顯 示 分 割 結 果 畫 面, 等 待 使 用 者 作 分 割 結 109

果 配 賦 處 理 有 面 積 條 件 垂 直 分 割 操 作 流 程 圖 選 擇 有 面 積 條 件 垂 直 分 割 否 是 否 第 一 次 分 割 是 將 暫 存 檔 中 有 最 大 子 號 之 地 號 面 積 寫 入 地 號 面 積 欄 位 中 直 接 將 舊 地 號 面 積 寫 入 地 號 面 積 欄 位 中 使 用 者 可 直 接 修 改 子 號 欄 位 或 由 圖 上 點 選 欲 分 割 地 號, 由 程 式 讀 出 面 積 使 用 者 由 欄 位 直 接 輸 入 或 由 圖 上 點 選 起 始 邊 使 用 者 由 欄 位 直 接 輸 入 或 由 圖 上 點 選 基 準 邊 使 用 者 輸 入 欲 分 割 面 積 按 分 割 按 鍵, 進 行 分 割 否 分 割 是 否 成 功 是 圖 形 顯 示 分 割 結 果 使 用 者 是 否 滿 意 分 割 結 果 是 按 分 割 確 認 按 鍵, 新 點 編 成 暫 編 點 號, 新 分 割 地 產 生 新 分 號 新 暫 編 點 號 編 號 原 則 : 1. 由 暫 編 點 號 資 料 集 讀 目 前 本 段 最 大 暫 編 點 號, 將 此 數 值 加 一 即 為 新 暫 編 點 號 2. 以 新 暫 編 點 號 數 值 更 新 目 前 本 段 最 大 暫 編 點 號 新 分 割 地 分 號 編 號 原 則 : 1. 目 前 暫 存 檔 中 最 大 子 號 加 一 與 分 號 開 始 編 列 欄 位 中 分 號 數 取 其 大 者 為 新 分 割 地 分 號 將 新 地 號 面 積 寫 入 地 號 面 積 欄 位, 以 分 割 邊 為 起 始 邊, 基 準 邊 欲 分 割 面 積 不 變, 使 用 者 可 直 接 按 分 割 鍵 進 行 下 一 次 分 割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