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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融 合 教 育 家 長 篇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教 育 局 二 零 一 四 年 八 月 ( 第 二 版 )

引 言 i 第 一 章 認 識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1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融 合 教 育 在 香 港 的 現 況 2.1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與 教 育 實 務 守 則 10 2.2 全 校 參 與 的 推 行 方 式 11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甄 別 及 支 援 服 務 3.1 學 前 階 段 13 3.2 學 齡 階 段 14 家 長 的 角 色 4.1 及 早 關 注 孩 子 的 困 難 19 4.2 與 專 業 人 員 協 作 19 4.3 幫 助 孩 子 在 人 際 關 係 及 情 緒 方 面 的 成 長 20 4.4 輔 導 孩 子 的 學 習 22 4.5 協 助 孩 子 面 對 不 同 的 學 習 階 段 35 第 五 章 家 校 合 作 39 第 六 章 教 育 局 提 供 的 支 援 6.1 額 外 資 源 40 6.2 專 業 支 援 41 6.3 學 生 支 援 42 6.4 學 校 網 絡 支 援 46 6.5 調 解 紛 爭 47 附 錄 一 甄 別 及 支 援 服 務 機 構 49 二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表 格 54 三 家 長 意 願 書 參 考 樣 本 60 四 子 女 個 人 及 家 庭 的 資 料 62 五 其 他 機 構 提 供 的 支 援 網 絡 63 六 幫 助 家 長 識 別 子 女 的 學 習 困 難 的 單 張 66 七 常 見 問 題 - 有 關 特 別 考 試 安 排 及 教 育 心 理 服 務 68

引 言 作 為 父 母, 一 定 希 望 子 女 能 健 康 快 樂 地 成 長, 務 求 給 予 子 女 最 理 想 的 環 境 和 支 援, 培 育 他 們 成 材 然 而, 當 知 道 自 己 的 子 女 確 實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時, 部 分 家 長 或 會 感 到 徬 徨 無 助 傷 心 難 過, 又 或 是 選 擇 逃 避 如 果 你 選 擇 採 取 積 極 的 態 度 從 另 一 角 度 去 想 想, 會 有 另 一 番 的 體 會 : 每 一 個 孩 子 都 有 不 同 的 潛 能, 成 長 發 展 亦 有 差 異, 不 要 因 為 他 們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而 否 定 他 們 的 學 習 能 力 家 長 的 參 與 和 支 援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沒 有 人 會 比 你 更 明 白 自 己 子 女 的 能 力 需 要 興 趣 強 項 和 弱 點 不 少 事 例 均 證 明 若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能 夠 得 到 及 早 識 別 和 及 早 支 援, 他 們 都 能 順 利 適 應 校 園 的 生 活, 並 能 發 揮 潛 能 香 港 政 府 採 用 雙 軌 制 推 行 特 殊 教 育, 現 行 的 政 策 是 根 據 專 家 的 評 估 和 建 議, 在 家 長 的 同 意 下, 安 排 有 較 嚴 重 或 多 重 殘 疾 的 學 童 入 讀 特 殊 學 校, 以 便 接 受 加 強 支 援 服 務 ; 而 其 他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則 可 入 讀 普 通 學 校, 讓 他 們 與 一 般 兒 童 相 處, 從 而 獲 得 主 流 教 育 的 裨 益 家 長 可 透 過 現 行 的 派 位 機 制, 因 應 子 女 的 能 力 性 向 及 興 趣 等 因 素, 為 他 們 選 擇 入 讀 心 儀 的 學 校, 而 我 們 鼓 勵 及 支 援 學 校 推 行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的 融 合 教 育, 以 便 有 效 地 照 顧 學 生 的 學 習 差 異, 提 升 整 體 的 教 學 效 能 無 論 子 女 就 讀 特 殊 學 校 或 普 通 學 校, 家 長 均 應 把 子 女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資 料 交 予 學 校, 並 與 教 師 合 作, 以 便 及 早 為 子 女 訂 定 合 適 的 學 習 計 劃 我 們 希 望 所 有 家 長, 不 論 子 女 是 否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均 明 白 融 合 教 育 體 現 平 等 和 人 權 的 理 念, 透 過 接 納 個 別 差 異 的 共 融 文 化, 可 幫 助 所 有 孩 子 培 養 包 容 和 尊 重 別 人 的 情 操, 從 而 共 同 建 設 一 個 和 諧 的 社 群 i

第 一 章 認 識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一 般 都 會 在 學 習 溝 通 或 社 交 方 面 遇 到 困 難, 因 而 需 要 接 受 不 同 程 度 的 支 援 學 生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包 括 以 下 的 類 別 :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讀 寫 障 礙 是 一 種 最 常 見 的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有 讀 寫 障 礙 的 兒 童, 雖 然 有 正 常 的 智 力 和 常 規 的 學 習 經 驗, 卻 未 能 準 確 而 流 暢 地 認 讀 和 默 寫 單 字 他 們 的 記 憶 力 較 弱, 信 息 處 理 的 速 度 也 較 慢, 對 字 形 結 構 意 識 語 音 檢 索 處 理 語 音 記 憶 語 素 意 識 或 視 覺 感 知 能 力 可 能 較 弱 給 家 長 的 提 示 : 假 若 你 的 孩 子 有 以 下 的 表 現, 請 盡 快 聯 絡 校 內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作 出 跟 進 : 閱 讀 欠 流 暢, 時 常 讀 錯 或 忘 記 讀 音 ; 書 寫 時 經 常 漏 寫 或 多 寫 筆 劃 ; 較 易 疲 倦, 需 要 更 多 注 意 力 去 完 成 功 課 ; 容 易 混 淆 字 形 / 音 / 義 及 相 近 的 字 詞 ; 把 文 字 的 部 件 左 右 倒 轉 ; 及 默 書 常 常 不 合 格, 寫 錯 字 和 交 白 卷 1

智 力 障 礙 ( 智 障 ) 這 種 情 況 早 在 嬰 兒 或 兒 童 期 間 可 察 覺 得 到, 是 永 久 的 發 展 障 礙, 不 是 藥 物 可 以 治 癒 的 ; 但 可 以 透 過 教 育 來 發 展 孩 子 的 潛 能, 提 升 其 獨 立 生 活 的 能 力 智 障 可 分 為 : 輕 度 智 障 中 度 智 障 嚴 重 智 障 給 家 長 的 提 示 : 假 若 你 的 孩 子 有 以 下 的 表 現, 請 盡 快 聯 絡 校 內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作 出 跟 進 : 對 一 些 抽 象 概 念 難 於 理 解 ; 較 難 適 應 和 學 習 新 事 物 ; 注 意 力 短 暫 及 容 易 分 心 ; 及 在 一 般 的 日 常 對 答 中, 語 言 表 達 能 力 弱, 句 式 簡 單, 詞 彙 有 限 或 發 音 不 準 2

自 閉 症 這 是 一 種 發 展 障 礙, 徵 狀 通 常 在 幼 童 三 歲 前 出 現 孩 子 可 能 同 時 有 智 障 癲 癇 或 注 意 力 不 足 / 過 度 活 躍 等 問 題, 但 亦 有 不 少 是 智 力 一 般 或 以 上 的 孩 子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有 三 種 障 礙 : 社 交 障 礙 語 言 及 溝 通 障 礙 行 為 障 礙 社 交 障 礙 是 指 與 人 交 往 或 參 與 活 動 時, 欠 缺 主 動 性 較 難 理 解 社 交 規 範 及 別 人 的 感 受 ; 語 言 及 溝 通 障 礙 是 指 語 言 發 展 異 常 不 善 用 言 語 及 身 體 語 言 來 表 達 自 己 的 感 受, 語 言 理 解 方 面 亦 可 能 會 有 困 難 ; 行 為 障 礙 則 指 較 難 適 應 環 境 轉 變, 行 為 表 現 固 執, 抗 拒 改 變 習 慣 和 常 規 給 家 長 的 提 示 : 假 若 你 的 孩 子 有 以 下 的 表 現, 請 盡 快 聯 絡 衞 生 署 /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或 校 內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作 出 跟 進 : 與 別 人 傾 談 時 缺 乏 目 光 接 觸 ; 未 能 主 動 與 人 交 往 分 享 及 參 與 活 動 ; 說 話 如 鸚 鵡 學 舌 欠 缺 口 語 溝 通 能 力 ; 及 重 複 性 及 局 限 性 的 行 為 模 式, 例 如 只 沉 迷 某 些 玩 具 物 件 等 3

注 意 力 不 足 / 過 度 活 躍 症 這 是 指 一 些 兒 童 的 注 意 力 活 躍 程 度 和 自 制 力, 較 同 齡 兒 童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導 致 他 們 在 學 習 社 交 及 家 庭 生 活 上 有 障 礙 他 們 在 行 為 上 出 現 的 表 徵 可 分 為 三 大 類 : 注 意 力 渙 散 活 動 量 過 多 自 制 力 弱 一 般 而 言, 有 這 種 症 狀 的 兒 童 以 男 孩 子 居 多 兒 童 在 七 歲 之 前 會 出 現 上 述 的 徵 狀, 且 有 關 的 行 為 會 在 兩 個 或 以 上 生 活 範 疇 上 ( 如 在 學 校 家 庭 或 社 交 場 合 ) 持 續 出 現 最 少 六 個 月 給 家 長 的 提 示 : 假 若 你 的 孩 子 有 以 下 的 表 現, 請 盡 快 聯 絡 衞 生 署 /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或 校 內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作 出 跟 進 : 專 注 力 不 集 中 和 短 暫 ; 容 易 受 外 界 干 擾 而 分 心 ; 做 事 欠 缺 條 理 ; 常 有 疏 忽 ; 難 以 在 課 堂 中 安 坐 ; 經 常 手 舞 足 蹈 ; 沒 有 考 慮 後 果 便 衝 動 行 事 ; 及 搶 着 說 出 答 案 4

肢 體 傷 殘 肢 體 傷 殘 泛 指 因 中 樞 及 周 圍 神 經 系 統 發 生 病 變 外 傷 或 其 他 先 天 性 骨 骼 肌 肉 系 統 發 病 所 造 成 肢 體 上 的 殘 障, 以 致 某 方 面 或 多 方 面 的 日 常 活 動 受 到 妨 礙 或 限 制 肢 體 傷 殘 常 見 的 類 別 有 : 腦 麻 痺 症 脊 柱 裂 肌 肉 萎 縮 等 給 家 長 的 提 示 : 假 若 你 的 孩 子 有 以 下 的 表 現, 請 盡 快 聯 絡 衞 生 署 /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或 校 內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作 出 跟 進 : 經 常 抽 筋, 以 致 肢 體 等 變 得 僵 硬 或 震 動 ; 經 常 流 口 水 ; 四 肢 協 調 有 困 難, 引 致 寫 字 扣 鈕 綁 鞋 帶 等 協 調 動 作 十 分 緩 慢 ; 突 然 發 呆 無 反 應 或 有 一 些 重 複 性 的 無 意 識 動 作 ; 在 爬 坐 或 企 立 的 發 展 上 出 現 困 難 ; 及 容 易 被 食 物 嗆 著, 進 食 緩 慢 5

視 覺 障 礙 ( 視 障 ) 若 配 戴 眼 鏡 或 透 過 手 術 矯 正 後, 以 視 力 較 佳 的 一 隻 眼 睛 計 算, 仍 無 法 達 到 正 常 程 度, 便 可 說 是 有 視 障 視 覺 障 礙 可 分 為 完 全 失 明 或 低 視 能 低 視 能 可 按 程 度 分 為 : 輕 度 ( 視 覺 敏 銳 度 為 6/18 或 更 差, 但 未 達 6/60) 中 度 ( 視 覺 敏 銳 度 為 6/60 或 更 差, 但 未 達 6/120) 嚴 重 ( 視 覺 敏 銳 度 為 6/120 或 更 差, 視 野 角 度 在 20 度 或 以 下 ) 給 家 長 的 提 示 : 假 若 你 的 孩 子 有 以 下 的 表 現, 請 盡 快 聯 絡 衞 生 署 /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或 校 內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作 出 跟 進 : 閱 讀 或 抄 寫 時, 經 常 低 著 頭 貼 近 書 本 ; 經 常 無 故 碰 翻 東 西 或 撞 傷 手 腳 ; 不 願 意 四 處 走 動 ; 說 話 及 聆 聽 時, 不 面 向 對 方 ; 經 常 側 著 頭 看 東 西 ; 及 有 跳 行 閱 讀 的 表 現 6

聽 力 障 礙 ( 聽 障 ) 聽 覺 系 統 任 何 一 部 分 出 現 毛 病, 我 們 的 聽 力 會 受 影 響, 因 而 影 響 言 語 及 溝 通 的 能 力 如 一 個 人 的 聽 力 閾 高 於 25 分 貝, 便 可 以 說 是 有 某 程 度 的 聽 障 聽 力 問 題 的 產 生, 可 以 是 先 天 性, 亦 可 以 由 疾 病 創 傷 藥 物 等 後 天 因 素 造 成 聽 障 可 分 為 傳 音 性 感 音 性 及 混 合 性 三 個 類 別 按 聽 障 程 度 劃 分, 則 可 分 為 : 輕 度 聽 障 ( 聽 力 閾 由 26 至 40 分 貝 ) 中 度 聽 障 ( 聽 力 閾 由 41 至 55 分 貝 ) 中 度 至 嚴 重 聽 障 ( 聽 力 閾 由 56 至 70 分 貝 ) 嚴 重 聽 障 ( 聽 力 閾 由 71 至 90 分 貝 ) 深 度 聽 障 ( 聽 力 閾 在 91 分 貝 或 以 上 ) 給 家 長 的 提 示 : 假 若 你 的 孩 子 有 以 下 的 表 現, 請 盡 快 聯 絡 衞 生 署 /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或 校 內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作 出 跟 進 : 聆 聽 時, 喜 歡 把 頭 側 向 一 邊 ; 聆 聽 時, 喜 歡 把 身 體 移 近 講 者 ; 或 凝 神 觀 望 講 者 的 面 部 表 情 及 說 話 口 形 ; 對 音 量 較 細 的 談 話 內 容 反 應 遲 緩 ; 經 常 要 求 講 者 重 複 詞 句 ; 容 易 把 語 音 相 近 的 詞 彙 混 淆 ; 經 常 把 電 視 機 的 聲 量 調 高 ; 無 法 理 解 別 人 談 話 的 內 容 ; 及 經 常 問 非 所 答, 或 錯 誤 理 解 別 人 的 指 示 7

言 語 障 礙 有 言 語 障 礙 的 學 生 在 理 解 或 說 話 方 面 有 顯 著 困 難, 因 而 不 能 與 其 他 人 有 效 地 溝 通, 嚴 重 的 在 學 業 情 緒 或 社 交 生 活 等 方 面 均 會 受 到 影 響 常 見 的 言 語 障 礙, 主 要 分 為 四 大 類 : 發 音 問 題 : 是 指 發 音 時 由 代 替 音 省 略 音 或 其 他 錯 誤 模 式 引 致 語 音 不 清 的 情 況 如 : 把 手 說 成 豆 ; 羊 說 成 良 等 ; 語 言 問 題 : 是 指 對 語 言 的 理 解 及 / 或 運 用 未 達 同 齡 程 度 ; 流 暢 問 題 : 是 指 說 話 的 流 程 有 阻 窒, 亦 即 所 謂 口 吃 ; 及 聲 線 問 題 : 因 過 度 使 用 或 錯 用 聲 帶, 而 引 致 聲 音 沙 啞 或 失 聲 聲 調 過 高 聲 量 控 制 困 難 鼻 音 過 重 或 過 輕 等 給 家 長 的 提 示 : 假 若 你 的 孩 子 有 以 下 的 表 現, 請 盡 快 聯 絡 衞 生 署 /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或 校 內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作 出 跟 進 : 理 解 能 力 薄 弱, 以 致 答 非 所 問 ; 句 子 結 構 簡 單, 語 序 混 亂, 以 致 影 響 所 表 達 的 訊 息 ; 詞 彙 貧 乏, 經 常 詞 不 達 意 ; 發 音 不 正 確 ; 聲 音 沙 啞 ; 及 說 話 欠 流 暢 8

** 此 外, 有 一 些 學 生 是 既 有 特 優 智 能, 同 時 亦 有 學 習 障 礙 的 雙 重 特 殊 資 優 學 生 他 們 除 了 擁 有 一 般 資 優 生 的 特 質 外, 還 有 一 種 甚 至 多 種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 如 讀 寫 困 難 自 閉 症 注 意 力 不 足 / 過 度 活 躍 症 視 障 聽 障 言 語 障 礙 或 肢 體 傷 殘 ) 給 家 長 的 提 示 : 假 若 你 的 孩 子 有 以 下 的 表 現, 請 盡 快 聯 絡 衞 生 署 /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或 校 內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作 出 跟 進 : 資 優 生 的 特 質 邏 輯 思 考 力 特 強 記 憶 力 特 佳 愛 尋 根 究 底 富 創 造 力 善 於 解 決 難 題 處 理 抽 象 觀 念 能 力 高 知 識 豐 富 語 言 能 力 強 具 尖 銳 的 幽 默 感 自 我 要 求 高 對 他 人 的 期 望 或 批 評 非 常 敏 感 富 理 想, 重 公 平 喜 歡 作 領 導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如 讀 寫 困 難 自 閉 症 注 意 力 不 足 / 過 度 活 躍 症 視 障 聽 障 言 語 障 礙 肢 體 傷 殘 9

第 二 章 融 合 教 育 在 香 港 的 現 況 2.1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與 教 育 實 務 守 則 香 港 的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 下 稱 條 例 ) 於 一 九 九 六 年 九 月 起 生 效, 目 的 是 消 除 和 防 止 對 殘 疾 人 士 的 歧 視, 包 括 在 教 育 範 疇 中 應 確 保 殘 疾 人 士 享 有 平 等 的 教 育 機 會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於 二 零 零 一 年 出 版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教 育 實 務 守 則 ( 下 稱 守 則 ), 目 的 是 幫 助 教 育 工 作 者 及 公 眾 了 解 各 持 份 者 的 責 任 和 權 利, 亦 提 供 了 如 何 遵 守 法 律 規 定 的 實 務 指 引 條 例 的 第 25 條 列 出 學 生 及 家 長 的 角 色 與 責 任, 例 如 : 第 25.2 段 有 殘 疾 的 學 生 如 想 教 育 機 構 能 及 時 有 效 地 營 造 出 一 個 符 合 他 們 需 要 的 學 習 環 境 課 程 服 務 及 設 施, 他 們 及 其 家 長 就 有 責 任 向 校 方 說 明 有 關 學 生 的 特 殊 需 要 第 25.4 段 家 長 宜 培 養 子 女 以 正 面 的 態 度 看 待 殘 疾 ; 及 教 育 子 女 不 應 取 笑 嘲 諷 或 騷 擾 殘 疾 人 士 他 們 應 明 白 他 們 可 以 互 相 幫 助 及 支 援 那 些 需 要 理 解 和 鼓 勵 的 家 長 第 25.5 段 為 推 動 平 等 機 會, 有 殘 疾 的 學 生 的 家 長 宜 參 與 校 內 組 織, 如 家 長 教 師 會 他 們 亦 宜 與 校 方 通 力 合 作, 以 便 為 有 殘 疾 的 學 生 在 學 習 和 康 樂 活 動 上 作 出 遷 就 條 例 和 守 則 保 障 了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有 均 等 入 讀 普 通 學 校 的 機 會 和 權 利, 學 校 亦 有 責 任 照 顧 他 們 的 特 殊 需 要, 包 括 學 校 的 環 境 設 施 課 程 及 評 估 上 的 調 適 等 教 育 局 一 直 強 調 家 校 合 作 的 重 要 性, 我 們 期 望 校 方 與 家 長 有 充 分 的 溝 通 和 合 作, 為 孩 子 訂 定 適 切 的 教 育 計 劃 10

2.2 全 校 參 與 的 推 行 方 式 我 們 鼓 勵 學 校 以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照 顧 學 習 差 異, 提 升 整 體 的 教 學 效 能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是 指 校 園 文 化 政 策 與 措 施 三 方 面 互 相 配 合 學 校 發 展 範 疇 政 策 學 校 措 施 ( 一 ) 管 理 與 組 織 ( 二 ) 學 與 教 ( 三 ) 校 風 及 學 生 支 援 ( 四 ) 學 生 表 現 文 化 共 融 政 策 : 照 顧 學 生 學 習 差 異 的 政 策 共 融 文 化 : 建 構 共 融 校 園, 師 生 皆 尊 重 個 別 差 異, 互 助 互 愛 共 融 措 施 : 整 合 資 源, 統 籌 三 層 支 援 模 式 11

我 們 建 議 學 校 按 以 下 三 層 支 援 模 式, 及 早 識 別 學 生 的 困 難 和 對 不 同 程 度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提 供 適 切 的 支 援 三 層 支 援 模 式 第 三 層 加 強 支 援 個 別 問 題 較 嚴 重 的 學 生 第 二 層 額 外 支 援 有 持 續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成 立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以 策 劃 和 推 動 各 項 支 援 措 施 第 一 層 及 早 識 別, 並 透 過 優 質 課 堂 教 學, 幫 助 有 短 暫 或 輕 微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避 免 問 題 惡 化 12

第 三 章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甄 別 及 支 援 服 務 3.1 學 前 階 段 衞 生 署 及 醫 管 局 轄 下 的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的 服 務 對 象 是 12 歲 以 下 有 發 展 障 礙 的 兒 童 測 驗 中 心 的 服 務 是 由 多 個 專 業 人 員 組 成 的 評 估 組, 包 括 兒 科 醫 生 臨 床 心 理 學 家 醫 務 社 工 公 共 健 康 護 士 聽 力 學 家 言 語 治 療 師 視 光 師 物 理 治 療 師 及 職 業 治 療 師 等, 為 成 長 發 展 上 有 問 題 的 兒 童 合 力 提 供 多 方 面 的 評 估 及 診 斷 此 外, 測 驗 中 心 為 已 登 記 的 家 長 提 供 多 項 不 同 的 支 援 服 務, 例 如 : 講 座 工 作 坊 訓 練 課 程 及 治 療 小 組 等 目 的 是 提 高 家 長 對 兒 童 發 展 的 認 識, 並 提 供 適 當 的 方 法, 促 進 兒 童 成 長 ; 讓 家 長 能 夠 透 過 積 極 參 與 而 協 助 子 女 克 服 困 難 很 多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兒 童 早 已 在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接 受 評 估 及 跟 進, 部 分 有 需 要 的 兒 童 會 在 社 會 福 利 署 轄 下 的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兼 收 弱 能 兒 童 計 劃 或 早 期 教 育 及 訓 練 中 心 接 受 支 援 服 務, 有 關 機 構 的 資 料, 請 參 考 附 錄 一 當 家 長 安 排 子 女 入 讀 小 學 時,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及 學 前 訓 練 中 心 在 取 得 家 長 同 意 後, 會 將 有 關 學 生 的 評 估 資 料 直 接 轉 送 到 學 生 入 讀 的 學 校 我 們 鼓 勵 家 長 主 動 向 有 關 的 專 責 人 員 和 學 校 教 職 員, 尋 求 專 業 諮 詢 及 商 討 如 何 支 援 子 女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13

3.2 學 齡 階 段 小 學 一 年 級 的 學 位 安 排 如 果 在 學 齡 前 已 發 現 子 女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或 因 此 而 正 在 接 受 學 前 服 務 的 話, 家 長 可 在 子 女 升 讀 小 學 一 年 級 時, 參 考 專 家 評 估 報 告 的 建 議, 為 子 女 選 擇 適 合 的 學 校 對 於 一 些 有 較 嚴 重 / 多 重 殘 障 的 兒 童, 家 長 可 考 慮 選 擇 特 殊 學 校 ( 包 括 為 聽 障 視 障 智 障 及 肢 體 殘 障 兒 童 而 設 立 的 特 殊 學 校 ), 讓 他 們 在 一 個 有 較 佳 師 生 比 例 較 多 輔 助 人 員 和 提 供 較 切 合 他 們 能 力 的 課 程 的 環 境 中 學 習 入 讀 特 殊 學 校 家 長 在 考 慮 專 家 評 估 結 果 和 建 議 後, 如 希 望 子 女 入 讀 特 殊 學 校, 可 把 有 關 子 女 的 資 料 送 交 教 育 局 特 殊 教 育 支 援 組 辦 理 ( 聯 絡 資 料 見 附 錄 一 表 二 ) 教 育 局 收 到 轉 介 資 料 後, 會 根 據 專 家 的 報 告 及 建 議 特 殊 學 校 的 收 生 區 域 各 區 的 學 額 供 求 情 況 等 因 素, 安 排 學 生 入 讀 合 適 的 特 殊 學 校 局 方 會 透 過 電 話 聯 絡 或 約 見 家 長, 向 他 們 講 解 特 殊 學 校 的 課 程 特 色 及 學 位 安 排 事 宜 在 取 得 家 長 書 面 同 意 後, 教 育 局 便 會 把 學 生 轉 介 往 特 殊 學 校 入 讀 普 通 學 校 家 長 如 為 子 女 選 擇 普 通 學 校, 應 根 據 小 一 入 學 統 籌 辦 法, 在 自 行 分 配 學 位 階 段 或 統 一 分 配 學 位 階 段 為 子 女 辦 理 入 學 申 請, 並 主 動 向 學 校 提 供 有 關 子 女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資 料, 以 便 學 校 盡 早 作 出 相 應 的 安 排 在 選 擇 入 讀 普 通 學 校 時, 家 長 宜 留 意 下 列 各 點 : 在 小 一 入 學 申 請 表 上 有 關 的 空 欄 內, 註 明 子 女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類 別, 以 便 教 育 局 作 出 適 當 的 安 排 ; 公 營 及 直 資 學 校 均 獲 政 府 提 供 額 外 資 源 以 照 顧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 可 參 考 小 學 概 覽 及 學 校 報 告, 藉 以 了 解 學 校 在 照 顧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方 面 的 政 策 和 措 施 ; 及 家 長 為 子 女 申 請 入 學 時 如 遇 有 困 難, 可 向 教 育 局 學 位 14

分 配 組 ( 小 一 入 學 組 ) 或 各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查 詢 ( 聯 絡 資 料 見 附 錄 一 表 二 ) 教 育 局 的 職 員 會 了 解 情 況, 並 協 助 家 長 與 學 校 共 同 商 議 解 決 方 法 入 學 後 的 甄 別 及 轉 介 現 時, 所 有 小 學 都 可 透 過 使 用 由 教 育 局 編 製 的 小 一 學 生 之 學 習 情 況 量 表 香 港 小 學 生 讀 寫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行 為 量 表 ( 第 二 版 ) 學 生 語 能 甄 別 問 卷 或 由 校 本 言 語 治 療 師 提 供 的 相 關 語 能 甄 別 問 卷, 以 識 別 有 學 習 困 難 或 言 語 障 礙 的 學 生 而 中 學 方 面 則 可 利 用 香 港 中 學 生 中 文 讀 寫 能 力 測 驗 ( 教 師 專 用 ) 香 港 初 中 學 生 讀 寫 困 難 行 為 量 表 或 中 學 生 語 能 甄 別 問 卷 ( 教 師 用 ) 等 工 具 來 及 早 識 別 和 輔 導 有 學 習 困 難 或 言 語 障 礙 的 中 學 生 學 校 會 因 應 個 別 的 情 況 提 供 支 援, 並 按 需 要 轉 介 予 專 業 人 員 作 進 一 步 評 估 及 跟 進 如 果 家 長 在 子 女 入 讀 普 通 學 校 後, 才 懷 疑 他 們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可 聯 絡 就 讀 學 校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教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以 便 跟 進 15

現 時 全 港 公 營 小 學 每 年 均 會 推 行 及 早 識 別 和 輔 導 有 學 習 困 難 的 小 一 學 生 計 劃, 工 作 流 程 如 下 : 及 早 識 別 和 輔 導 有 學 習 困 難 的 小 一 學 生 流 程 圖 觀 察 九 月 至 十 二 月 教 師 觀 察 每 一 名 小 一 學 生 的 學 習 及 行 為 表 現 觀 察 十 二 月 至 一 月 1. 教 師 為 有 需 要 的 學 生 填 寫 小 一 學 生 之 學 習 情 況 量 表 ; 2. 根 據 量 表 所 顯 示, 識 別 有 輕 微 或 顯 著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 及 3. 如 有 需 要, 教 師 可 使 用 香 港 小 學 生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行 為 量 表 ( 第 二 版 ) 識 別 疑 似 有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輔 導 及 評 估 進 展 ( 一 月 至 七 月 )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為 有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訂 立 及 推 行 輔 導 計 劃, 包 括 : 1. 參 考 輔 導 教 材 建 議 : 2. 與 家 長 商 討 有 關 學 生 所 需 的 家 課 和 評 估 調 適 : 及 3. 檢 視 學 生 的 進 展 諮 商 和 評 估 ( 二 月 至 六 月 ) 教 育 心 理 學 家 或 助 理 協 助 學 校 : 1. 分 析 個 別 學 生 的 識 別 結 果 ; 2. 釐 訂 輔 導 計 劃 ; 及 3. 為 個 別 有 嚴 重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安 排 進 一 步 的 評 估 專 家 評 估 ( 二 月 至 六 月 ) 教 育 心 理 學 家 按 學 生 的 個 別 情 況 提 供 咨 商 或 評 估 下 學 年 學 生 有 良 好 進 展, 無 須 繼 續 跟 進 跟 進 輔 導 ( 九 月 至 一 月 ) 如 學 生 未 有 良 好 的 進 展, 學 校 會 1. 提 供 加 強 輔 導 教 學 或 其 他 校 本 支 援 服 務 ; 及 2. 定 期 檢 視 學 生 的 進 展 諮 商 和 評 估 ( 九 月 至 一 月 ) 教 育 心 理 學 家 或 助 理 協 助 學 校 1. 覆 檢 學 生 的 進 展 ; 及 2. 有 持 續 有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安 排 進 一 步 的 評 估 ( 九 月 至 六 月 ) ( 九 月 至 六 月 ) 16

有 關 及 早 識 別 和 輔 導 有 學 習 困 難 的 小 一 學 生 計 劃 的 詳 情 及 相 關 的 資 料, 已 上 載 香 港 教 育 城 網 站 : http://www.hkedcity.net/sen/spld/basic/page_5292c930e34399b231000000 家 長 可 參 閱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融 合 教 育 運 作 指 南 第 四 章 及 早 識 別 和 輔 導 (http://www.edb.gov.hk/attachment/tc/edu -system/special/support/wsa /ie%20guide%20_ch.pdf ) 在 及 早 識 別 和 及 早 輔 導 計 劃 中, 家 長 的 參 與 可 包 括 下 列 各 方 面 : 第 一 階 段 每 年 9 月 至 翌 年 1 月 ( 識 別 ) - 出 席 小 一 迎 新 家 長 會 或 簡 介 會 - 了 解 及 早 識 別 和 輔 導 有 學 習 困 難 的 小 一 學 生 計 劃 的 詳 情 - 觀 察 子 女 在 學 習 上 是 否 遇 到 困 難 主 動 與 教 師 聯 絡, 商 討 子 女 的 學 習 情 況 向 學 校 提 供 有 關 子 女 的 資 料 第 二 階 段 1 月 至 5 月 ( 輔 導 ) 配 合 校 方 為 子 女 作 出 的 學 習 支 援 - 出 席 校 方 安 排 的 有 關 會 議 - 了 解 並 參 與 校 方 提 供 的 輔 導 項 目, 例 如 在 家 中 與 子 女 進 行 識 字 活 動, 以 鞏 固 子 女 的 認 字 能 力 - 參 加 學 校 安 排 的 工 作 坊, 認 識 輔 導 有 學 習 困 難 學 生 的 技 巧, 例 如 伴 讀 和 每 日 評 估 記 錄 及 施 教 的 方 法 第 三 階 段 6 月 至 8 月 ( 評 估 進 展 ) - 與 校 方 一 同 檢 討 子 女 接 受 輔 導 後 的 表 現, 並 積 極 提 出 意 見 17

在 進 行 識 別 後, 學 校 一 般 可 提 供 以 下 的 學 習 支 援, 家 長 應 積 極 配 合 : 課 堂 內 的 支 援 例 如 : 課 程 調 適 課 堂 教 學 調 適 家 課 調 適 評 估 調 適 小 組 輔 導 例 如 : 小 一 學 習 適 應 小 組 讀 寫 訓 練 小 組 學 習 技 巧 小 組 社 交 訓 練 小 組 家 長 義 工 計 劃 朋 輩 輔 導 計 劃 一 般 情 況 下, 津 貼 及 官 立 學 校 都 可 轉 介 有 顯 著 學 習 或 適 應 困 難 的 學 生 到 教 育 局 的 專 責 組 別 ( 聯 絡 資 料 見 附 錄 一 表 二 ) 或 透 過 校 本 教 育 心 理 服 務 / 校 本 言 語 治 療 服 務 等, 接 受 教 育 心 理 言 語 或 聽 力 評 估 服 務 家 長 可 根 據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向 有 關 的 專 責 組 別 或 透 過 學 校 申 請 索 取 評 估 報 告 的 副 本, 有 關 申 請 表 格, 請 參 閱 附 錄 二, 或 於 教 育 局 的 網 頁 內 下 載 : http://www.edb.gov.hk/tc/public-admin/public-forms/about-public-for ms/edb56.html 學 生 資 料 傳 遞 就 有 關 學 生 升 讀 中 學 事 宜, 教 育 局 會 定 期 向 學 校 發 放 通 告, 提 醒 小 學 在 取 得 家 長 的 同 意 後 ( 有 關 的 家 長 意 願 書 的 樣 本, 請 參 閱 附 錄 三 ), 於 學 生 到 獲 派 的 中 學 註 冊 後 的 一 個 月 內, 將 學 生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資 料 送 交 新 校 這 安 排 亦 適 用 於 一 般 的 轉 校 情 況 在 此, 我 們 鼓 勵 家 長 : 向 小 學 的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教 師, 徵 詢 有 關 選 擇 中 學 的 意 見 ; 透 過 中 學 概 覽 及 學 校 報 告 了 解 個 別 中 學 在 支 援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政 策 和 措 施 ; 及 在 知 悉 派 位 結 果 時, 主 動 接 觸 所 屬 中 學, 向 他 們 講 述 子 女 的 學 習 情 況, 並 在 辦 理 入 學 註 冊 手 續 時, 將 小 學 交 給 貴 子 弟 作 轉 交 資 料 及 中 一 入 學 前 香 港 學 科 測 驗 的 特 別 安 排 的 表 格 交 給 中 學, 以 便 中 學 及 早 作 出 適 當 的 安 排 18

第 四 章 家 長 的 角 色 4.1 及 早 關 注 孩 子 的 困 難 可 直 接 與 校 內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及 任 教 老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聯 絡, 了 解 子 女 的 學 習 困 難, 並 商 議 支 援 的 策 略 ; 及 假 若 子 女 在 接 受 支 援 後 仍 未 能 克 服 困 難, 便 須 轉 介 予 專 業 人 士, 例 如 心 理 學 家 或 醫 生, 接 受 一 個 較 全 面 的 評 估, 從 而 找 出 問 題 的 癥 結, 以 便 安 排 適 當 的 跟 進 服 務 ( 詳 情 見 第 三 章 ) 4.2 與 專 業 人 員 協 作 在 評 估 前 給 予 子 女 心 理 準 備, 如 評 估 安 排 ( 包 括 目 的 地 點 所 需 時 間 ) 整 理 子 女 個 人 及 家 庭 資 料, 以 便 有 系 統 地 向 評 估 人 員 提 供 子 女 成 長 學 習 過 程 及 家 庭 的 資 料 ( 詳 見 附 錄 四 ); 向 專 業 人 士 詳 細 了 解 評 估 的 結 果, 認 識 子 女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及 對 學 習 的 影 響, 並 商 討 跟 進 的 方 法 在 完 成 評 估 後, 教 育 心 理 學 家 會 給 予 家 長 一 份 評 估 摘 要, 同 時 也 為 學 校 撰 寫 評 估 報 告, 內 容 通 常 會 包 括 評 估 重 點 結 果 和 建 議 家 長 / 監 護 人 亦 可 根 據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申 請 索 取 該 份 報 告 的 副 本, 申 請 表 載 於 附 錄 二, 或 可 於 教 育 局 網 頁 內 下 載 : http://www.edb.gov.hk/tc/public-admin/public-forms/about-publ ic-forms/edb56.html 若 認 為 子 女 有 足 夠 的 理 解 能 力, 也 可 以 與 子 女 一 起 商 討 最 合 適 他 們 的 教 育 安 排 ; 及 向 學 校 相 關 的 專 業 人 員 了 解 有 關 的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更 可 自 行 搜 集 資 料, 例 如 可 瀏 覽 教 育 局 的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網 頁 (http://www.edb.gov.hk/tc/edu-system/special/resources/serc/inde x.html ), 掌 握 更 多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的 資 料 ( 為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兒 童 的 家 長 提 供 協 助 的 資 料 / 資 源 / 支 援 的 機 構 / 組 織 詳 情 見 附 錄 五 ) 19

4.3 幫 助 孩 子 在 人 際 關 係 及 情 緒 方 面 的 成 長 所 有 孩 子 都 有 相 同 的 基 本 需 要, 就 是 安 全 感 和 自 信 心 以 下 是 經 驗 人 士 的 一 些 值 得 仿 傚 的 做 法 : 經 常 留 意 子 女 的 身 體 狀 況 及 變 化 ; 接 受 子 女 的 不 足 和 多 加 諒 解, 但 不 要 過 於 保 護 或 降 低 對 他 們 的 期 望 家 長 宜 盡 量 引 導 子 女 解 決 功 課 上 的 難 題, 但 不 應 替 子 女 完 成 課 業, 因 為 這 不 僅 剝 奪 子 女 的 學 習 機 會, 也 會 令 他 們 養 成 依 賴 的 習 慣 此 外, 若 是 害 怕 子 女 因 嘗 試 失 敗 而 有 太 大 的 挫 敗 感, 家 長 可 先 選 擇 孩 子 有 能 力 完 成 的 事, 適 時 的 給 予 指 導 和 讚 賞, 透 過 成 功 的 經 驗 讓 子 女 建 立 自 信 心 ; 讓 家 庭 成 員 也 認 識 有 關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特 徵, 並 抱 着 實 際 的 期 望 ; 鼓 勵 各 家 庭 成 員 共 同 採 取 一 致 的 態 度 與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孩 子 相 處 ; 讓 子 女 明 白 每 個 人 都 有 個 別 差 異, 並 了 解 和 接 納 自 己 的 強 項 和 弱 點, 繼 而 幫 助 子 女 發 揮 其 所 長 及 改 善 其 弱 點 可 透 過 刻 意 安 排, 讓 子 女 多 與 別 人 溝 通 多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見 和 需 要 ; 給 子 女 鼓 勵, 使 他 們 盡 量 做 到 最 好, 並 欣 賞 他 們 所 付 出 的 努 力, 令 子 女 有 成 功 感 ; 發 掘 子 女 的 天 分, 加 以 培 養, 建 立 自 信 讓 子 女 明 白, 縱 使 有 先 天 的 不 足, 自 己 還 是 有 潛 能 的 ; 讓 子 女 明 白 家 庭 學 校 及 其 他 的 專 業 人 員 正 對 他 們 的 學 習 提 供 不 同 的 支 援 ; 幫 助 子 女 學 習 基 本 社 交 和 溝 通 技 巧, 使 他 們 在 一 般 的 社 交 場 合 中, 能 恰 當 地 表 達 自 己 的 感 受 情 緒 和 需 要 ; 教 導 子 女 應 有 的 禮 貌 及 保 持 整 潔 的 儀 容, 使 人 樂 意 接 觸 ; 為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子 女 安 排 社 交 活 動, 並 鼓 勵 子 女 多 參 加 校 內 和 校 外 的 活 動, 以 擴 闊 社 交 圈 子 培 養 自 信 年 長 的 子 女 如 要 跟 朋 友 外 出, 應 事 前 向 同 行 的 朋 友 講 解 在 遇 上 突 發 事 故 時 要 注 意 的 地 方 ; 平 時 也 應 與 子 女 討 論 交 友 之 道 ; 教 導 子 女 處 理 功 課 的 策 略, 例 如 先 把 簡 單 或 不 需 太 多 抄 20

寫 的 功 課 完 成 此 外, 一 個 有 規 律 的 作 息 時 間 表, 能 令 子 女 有 效 地 運 用 課 餘 的 時 間 ; 及 培 養 子 女 解 決 困 難 的 能 力 可 透 過 日 常 生 活, 鼓 勵 子 女 找 出 問 題, 然 後 列 出 不 同 的 解 決 途 徑, 從 中 選 出 最 有 效 的 解 決 方 法 ; 教 導 他 們 如 何 向 別 人 清 楚 表 達 自 己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從 而 加 強 自 我 認 識 及 接 納, 並 爭 取 他 人 對 自 己 的 認 識 家 長 可 透 過 角 色 扮 演, 讓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子 女 預 習 如 何 處 理 在 學 校 可 能 遇 到 的 情 景 ; 若 發 現 或 懷 疑 子 女 被 欺 凌 或 侵 犯, 應 立 刻 尋 求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老 師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或 社 工 的 協 助 以 上 各 點 說 明, 家 長 可 以 透 過 日 常 生 活 幫 助 子 女 建 立 一 些 生 活 常 規 和 社 交 技 巧, 以 配 合 他 們 在 學 校 的 學 習 21

4.4 輔 導 孩 子 的 學 習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為 協 助 家 長 教 導 有 讀 寫 障 礙 的 學 生 使 用 有 效 的 學 習 策 略, 教 育 局 在 2005 年 出 版 的 如 何 提 升 學 童 讀 寫 能 力 - 家 長 培 訓 課 程 導 師 手 冊 光 碟, 供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和 教 師 為 家 長 舉 辦 講 座 之 用, 光 碟 共 有 十 九 個 主 題 內 容, 每 一 主 題 都 有 簡 介 講 義 及 簡 報 部 分 主 題 如 每 日 評 估 記 錄 及 施 教 親 子 伴 讀 和 默 寫 技 巧, 更 附 有 影 片 此 外, 教 育 局 在 2013 年 出 版 讀 寫 易 : 高 小 中 文 讀 寫 輔 助 教 材 ( 家 長 版 ) 光 碟 並 派 發 給 全 港 小 學, 內 容 包 括 提 升 閱 讀 寫 作 能 力 的 教 學 資 源, 和 相 關 的 輔 導 策 略, 方 便 學 校 人 員 為 高 小 學 生 的 家 長 提 供 培 訓 由 香 港 大 學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及 教 育 局 共 同 組 成 的 香 港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研 究 小 組 所 製 作 的 中 文 字 詞 認 讀 訓 練 ( 第 二 版 ) 字 得 其 樂 (2008) 多 媒 體 光 碟, 是 針 對 有 讀 寫 困 難 學 生 在 認 知 能 力 方 面 的 缺 損 而 設 計 的, 藉 電 腦 遊 戲 幫 助 小 學 生 識 字 此 光 碟 的 第 一 版 中 文 字 詞 認 讀 訓 練 光 碟 曾 於 2003 年 派 發 給 各 小 學 此 外, 香 港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研 究 小 組 在 推 出 其 本 地 化 的 讀 寫 障 礙 測 驗 時, 已 將 獲 認 可 使 用 有 關 測 驗 並 同 意 公 開 其 資 料 的 心 理 學 家 姓 名, 載 列 於 研 究 小 組 的 網 頁 讓 家 長 查 閱 該 網 頁 為 : http://www.psychology.hku.hk/hksld/ 有 讀 寫 障 礙 的 學 生 需 要 用 多 感 官 學 習, 小 步 驟 和 重 複 學 習 等 技 巧 來 鞏 固 學 習 家 長 可 參 考 以 下 的 方 法 : 運 用 適 當 的 識 字 策 略, 例 如 : 清 楚 明 確 地 教 導 筆 順 規 則 字 形 結 構 部 首 聲 旁 的 功 用 ; 利 用 兒 歌 謎 語 和 遊 戲 學 習 生 字 ; 用 手 指 在 紙 / 沙 紙 / 絨 紙 上 臨 摹 ; 運 用 不 同 顏 色 筆 寫 字, 來 突 顯 某 些 部 件 的 寫 法 ; 鼓 勵 子 女 把 需 要 溫 習 的 內 容 錄 下 來, 通 過 反 覆 聆 聽 自 己 的 聲 音 來 加 強 記 憶 ; 運 用 看 讀 及 臨 摹 蓋 寫 校 對 的 方 法 學 習 生 字, 先 看 看 字 卡, 把 字 的 筆 畫 或 部 件 讀 出 來, 同 22

時 用 手 指 把 字 臨 摹 一 遍, 把 字 卡 遮 蓋, 默 出 來, 然 後 校 對 ; 鼓 勵 子 女 應 用 有 效 的 識 字 及 學 習 策 略, 以 提 升 學 習 效 能 ; 以 小 步 驟 重 複 練 習 來 鞏 固 學 習, 例 如 每 週 與 子 女 選 約 五 個 詞 語, 每 天 利 用 約 十 五 分 鐘 的 時 間 進 行 讀 默 寫 練 習 ; 運 用 視 覺 組 織 圖 協 助 學 習, 例 如 利 用 腦 圖 幫 助 理 解 及 記 憶, 利 用 六 何 法 寫 作 記 敘 文 ;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例 如 使 用 互 動 的 教 育 軟 件, 瀏 覽 教 育 網 站 等 ; 及 讓 子 女 學 習 有 條 理 的 生 活 方 式 家 長 可 以 與 子 女 一 起 編 訂 作 息 時 間 表, 利 用 顏 色 文 件 夾 把 筆 記 及 家 課 分 類, 訓 練 孩 子 獨 立 工 作 的 能 力 23

智 力 障 礙 因 應 子 女 的 能 力, 調 整 對 他 們 的 要 求 和 期 望 家 庭 各 成 員 對 孩 子 的 期 望 要 一 致 ; 子 女 認 知 功 能 方 面 有 障 礙, 可 以 優 先 教 導 他 們 基 本 的 和 與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認 知 內 容, 尤 其 是 能 增 進 未 來 獨 立 生 活 的 技 能 ( 例 如 : 認 識 數 字 數 簡 單 的 數 目 ); 透 過 日 常 生 活 訓 練 孩 子 的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 教 導 子 女 的 時 候, 盡 量 安 排 有 趣 和 有 變 化 的 活 動, 以 引 起 學 習 的 興 趣 及 動 機 ; 孩 子 通 常 對 抽 象 事 物 的 認 知 會 較 困 難, 故 此, 家 長 宜 在 實 際 環 境 中 向 他 們 教 導 例 如 : 在 教 導 有 關 香 港 的 交 通 工 具 時, 讓 孩 子 直 接 看 見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 教 導 購 物 程 序, 可 在 超 級 市 場 內 進 行, 這 樣 的 安 排 不 僅 有 助 把 所 學 的 技 巧 應 用 於 生 活 中, 也 能 提 高 子 女 的 學 習 動 機 ; 多 元 化 的 練 習 模 式 可 激 發 子 女 的 學 習 興 趣 和 鞏 固 學 習 ; 可 刻 意 製 造 一 些 成 功 的 機 會, 以 鼓 勵 和 強 化 良 好 的 行 為, 提 高 學 習 動 機 和 自 信 ; 教 導 子 女 運 用 適 當 的 策 略 來 學 習 是 相 當 重 要 例 如 : 教 他 們 記 誦 的 時 候, 可 利 用 腦 圖, 把 有 關 連 的 資 料 聯 繫 起 來, 加 強 記 憶 ; 又 或 採 用 多 感 官 學 習 模 式 來 增 強 他 們 的 學 習 興 趣 和 動 機 ; 為 他 們 訂 定 家 居 作 息 時 間 表 有 規 律 的 生 活 能 幫 助 他 們 培 養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和 加 強 自 理 的 能 力 ; 每 天 上 學 前 或 日 常 外 出 時, 宜 預 先 向 子 女 講 解 當 天 的 程 序 和 可 能 出 現 的 事 故, 好 讓 他 們 作 好 準 備 ; 及 即 時 稱 讚 子 女 恰 當 的 表 現, 能 強 化 良 好 的 行 為 24

自 閉 症 提 升 社 交 能 力 及 早 幫 助 子 女 與 同 輩 建 立 友 誼 自 閉 症 孩 子 通 常 缺 乏 與 人 相 處 的 技 巧, 不 會 太 喜 歡 與 人 主 動 接 觸, 因 此 應 利 用 各 種 機 會 讓 孩 子 和 家 中 兄 弟 姊 妹 或 是 其 他 鄰 居 孩 子 多 接 觸 可 以 利 用 一 些 孩 子 有 興 趣 的 活 動 或 遊 戲 來 吸 引 他 們, 增 加 他 們 與 其 他 人 的 互 動 ; 協 助 子 女 掌 握 簡 單 易 明 的 社 交 規 則, 並 隨 著 子 女 年 齡 的 增 長, 適 當 地 深 化 ; 多 利 用 真 實 的 情 景 來 教 導 他 們 了 解 別 人 的 感 受 ; 教 導 子 女 如 何 回 應 別 人 的 說 話 ; 及 透 過 角 色 扮 演 來 幫 助 孩 子 明 白 別 人 的 處 境 和 練 習 社 交 應 對 提 升 溝 通 能 力 孩 子 如 果 兼 有 溝 通 障 礙, 遇 到 挫 折 時, 可 能 會 容 易 以 哭 鬧 或 是 自 我 傷 害 的 方 式 來 表 達, 因 此 須 協 助 孩 子 用 適 當 的 方 式 表 達 已 發 生 的 事 情 / 想 法 / 需 要 / 情 緒 ; 鼓 勵 子 女 用 簡 單 詞 彙 說 出 需 要, 可 由 單 字 開 始 ; 按 子 女 程 度 使 用 實 物 和 手 勢 來 輔 助 口 頭 指 示 ; 給 予 的 指 示 要 簡 單 清 晰 和 直 接 ; 解 釋 步 驟 時 須 逐 步 說 明, 讓 子 女 易 於 掌 握 ; 給 予 充 分 時 間, 讓 子 女 解 讀 說 話 的 內 容 ; 及 善 用 圖 像 來 幫 助 孩 子 理 解 抽 象 的 指 令 生 活 常 規 和 課 文 內 容 25

改 善 固 執 的 行 為 患 自 閉 症 的 孩 子 對 於 任 何 改 變 都 非 常 敏 感, 家 長 事 前 須 給 予 預 告 以 減 低 焦 慮, 幫 助 子 女 逐 步 適 應 轉 變 ; 當 孩 子 經 常 無 意 識 地 重 複 某 些 動 作, 宜 盡 量 幫 他 們 找 到 感 興 趣 的 事 物 或 活 動 來 取 代 例 如 : 當 孩 子 經 常 搖 晃 身 體 時, 可 以 播 放 音 樂, 讓 他 們 以 不 同 的 方 式 和 節 拍 隨 著 音 樂 搖 擺 身 體 ; 同 時 教 導 他 們 在 適 當 的 地 方 時 間 才 可 進 行 ; 及 協 助 孩 子 發 展 潛 能, 如 果 孩 子 的 視 覺 記 憶 力 強, 可 讓 他 們 培 養 繪 畫 的 興 趣 培 養 恰 當 的 行 為 學 習 一 項 新 的 技 能 時, 宜 從 孩 子 已 學 懂 的 部 分 開 始, 先 讓 孩 子 有 成 功 感, 再 把 工 序 細 分, 以 小 步 驟 教 導 ; 做 家 課 時, 將 容 易 令 子 女 沉 迷 的 物 件 收 起 來, 以 避 免 分 散 孩 子 的 專 注 力 ; 配 合 子 女 的 喜 好, 建 立 有 效 的 獎 懲 計 劃, 以 培 養 恰 當 的 行 為 ; 進 行 訓 練 時, 只 要 孩 子 嘗 試 參 與, 家 長 可 立 即 獎 勵, 以 提 升 嘗 試 的 動 機 ; 多 從 子 女 的 角 度 了 解 他 們 行 為 背 後 的 原 因 及 功 用 ; 管 教 時 家 長 需 要 以 身 作 則,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表 現 恰 當 的 行 為, 作 為 子 女 的 模 範 ; 及 避 免 施 行 體 罰, 因 為 體 罰 並 不 能 根 治 問 題, 但 卻 造 成 很 負 面 的 例 子 給 孩 子 模 仿, 而 使 問 題 更 為 複 雜 26

注 意 力 不 足 / 過 度 活 躍 症 溝 通 方 面 與 子 女 交 談 時, 先 叫 喚 孩 子 的 名 字, 並 將 手 輕 放 他 們 的 肩 膊 上, 以 確 保 有 目 光 接 觸 使 他 們 專 注 ; 及 逐 項 說 出 清 晰 明 確 的 指 示, 或 請 子 女 重 複 講 述 行 為 管 理 肯 定 子 女 的 長 處, 多 用 讚 賞 及 鼓 勵 的 方 法 ; 即 時 及 一 致 地 處 理 子 女 的 行 為, 給 予 合 理 的 正 面 或 負 面 後 果 ; 清 楚 指 出 子 女 犯 錯 的 事 項 及 原 因, 並 提 供 解 決 的 方 法 ; 及 運 用 並 張 貼 視 覺 提 示 以 提 醒 子 女 容 易 忘 記 的 事 情 或 規 則 情 緒 處 理 避 免 在 子 女 發 脾 氣 時 與 他 衝 突, 待 他 冷 靜 才 解 說 ; 及 教 導 孩 子 適 當 處 理 情 緒 的 方 法, 如 深 呼 吸 放 鬆 自 己 望 遠 處 或 喝 水 等 學 習 方 面 可 跟 孩 子 一 同 訂 定 作 息 時 間 表, 讓 孩 子 的 學 習 與 活 動 交 替 進 行 ; 為 子 女 安 排 固 定 的 位 置 做 功 課 時 和 擺 放 物 品, 保 持 桌 面 整 潔 及 文 具 簡 潔, 讓 他 遠 離 分 心 的 事 物 ; 協 助 子 女 把 工 作 細 分, 並 分 次 完 成 ; 及 運 用 聲 音 顏 色 動 作 圖 像 等 多 種 感 官 刺 激 活 動, 以 提 升 子 女 的 學 習 興 趣 27

覆 診 安 排 依 時 帶 子 女 覆 診 及 安 排 服 藥, 留 意 子 女 服 藥 後 的 進 展 以 及 在 不 同 成 長 階 段 的 需 要 緊 密 協 作 加 強 與 教 師 及 專 業 人 員 ( 例 如 醫 生 心 理 學 家 或 社 工 ) 的 協 作 和 溝 通, 了 解 子 女 的 需 要, 並 商 議 支 援 的 策 略 28

肢 體 傷 殘 鼓 勵 孩 子 時 常 使 用 輔 助 器 材, 並 定 時 檢 查 或 更 換 所 配 戴 的 輔 助 儀 器 ; 陪 同 子 女 接 受 復 康 治 療, 並 且 要 在 家 作 配 合 訓 練 ; 鼓 勵 子 女 保 持 正 確 的 坐 姿 提 供 適 合 的 座 椅 或 坐 墊, 避 免 孩 子 因 為 常 常 彎 腰 駝 背 而 造 成 脊 柱 異 常 或 其 他 肢 體 變 形 ; 因 應 子 女 的 需 求 及 能 力, 在 生 活 的 細 節 上, 作 出 適 當 的 調 整, 不 要 強 求 他 們 達 到 一 般 孩 子 的 水 平 例 如 : 在 扣 鈕 方 面 有 困 難, 不 妨 用 拉 鍊 來 取 代 ; 綁 鞋 帶 有 困 難, 可 以 用 魔 術 貼 鞋 帶 來 取 代 雖 然 子 女 有 動 作 協 調 的 障 礙, 還 是 要 多 鼓 勵 他 們 做 自 己 能 做 的 事 情, 尤 其 是 生 活 自 理 方 面, 以 提 高 自 我 照 顧 的 能 力 ; 讓 子 女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有 外 出 的 機 會 有 需 要 時, 可 向 各 公 共 運 輸 系 統 查 詢 有 關 肢 體 傷 殘 人 士 的 特 別 設 施 ; 外 出 時 要 遷 就 子 女 的 步 伐, 在 人 多 擠 擁 的 地 方 要 加 倍 小 心 照 顧 ; 及 留 意 孩 子 的 健 康 情 況, 若 有 任 何 變 化, 要 盡 早 通 知 校 方 29

視 覺 障 礙 留 意 孩 子 的 視 覺 情 況, 並 按 照 眼 科 醫 生 或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的 建 議 定 期 為 子 女 安 排 視 力 檢 查 ; 教 導 孩 子 在 說 話 或 聆 聽 時, 要 面 向 對 方 ; 多 與 子 女 外 出, 並 引 導 他 們 運 用 其 他 感 官 去 探 索 四 周 的 事 物, 以 加 強 聯 繫 ; 完 全 失 明 的 兒 童 主 要 運 用 觸 覺 和 聽 覺 進 行 活 動, 家 長 可 透 過 日 常 生 活, 訓 練 他 們 一 些 生 活 上 的 技 能, 例 如 : 給 予 子 女 安 全 的 家 居 環 境, 確 保 家 中 的 地 面 不 會 濕 滑 避 免 凌 亂 擺 放 雜 物 ; 為 子 女 預 告 將 會 發 生 的 事 情, 以 加 強 他 們 對 事 物 或 情 境 的 了 解, 並 作 出 合 適 的 反 應 ; 加 強 聲 向 訓 練, 以 識 別 不 同 環 境 中 聲 音 的 來 源 和 方 向 ; 多 講 解 和 給 予 清 晰 的 方 向 指 示, 以 增 強 方 向 及 距 離 感 ; 在 坐 下 時, 引 領 子 女 的 手 放 在 椅 背 或 枱 面 上, 讓 他 們 知 道 座 位 的 正 確 位 置 ; 走 路 時, 讓 他 們 握 著 家 長 的 手 臂, 使 他 們 憑 著 家 長 的 動 作 知 道 是 否 踏 著 平 路 上 落 樓 梯 或 轉 換 方 向 ; 教 育 局 委 託 香 港 盲 人 輔 導 會 中 央 點 字 製 作 中 心 為 視 障 學 童 提 供 轉 譯 課 本 服 務, 包 括 將 中 小 學 的 教 科 書 及 參 考 書 轉 為 點 字 書 及 電 子 點 字 檔 課 本, 供 學 童 使 用 家 長 可 鼓 勵 或 協 助 子 女 閱 讀 點 字 書, 並 以 增 進 他 們 閱 讀 點 字 的 能 力 ; 並 提 醒 子 女 多 運 用 輔 助 儀 器, 如 點 字 打 字 機 具 備 讀 屏 軟 件 及 點 字 顯 示 器 的 電 腦 等, 以 增 強 他 們 的 學 習 能 力 30

低 視 力 兒 童 的 視 覺 功 能 各 有 不 同, 家 長 須 關 注 下 列 各 項 : 按 子 女 的 視 力 鼓 勵 善 用 適 合 的 儀 器 輔 助 學 習, 包 括 點 字 書 光 碟 望 遠 鏡 放 大 鏡 閉 路 電 視 放 大 器 及 電 腦 等 ; 如 子 女 需 要 戴 眼 鏡, 請 多 配 備 一 副, 以 便 損 毀 時 可 供 替 補 ; 並 注 意 鏡 框 上 的 螺 絲 有 否 鬆 脫, 避 免 鏡 片 滑 落 ; 子 女 對 明 暗 距 離 體 積 和 色 彩 感 覺 可 能 較 差, 因 此 他 們 閱 讀 或 書 寫 時, 須 注 意 光 源 的 方 向, 並 選 擇 合 適 的 光 線 強 弱 程 度 以 協 助 他 們 閱 讀 及 書 寫 ; 由 於 視 障 的 關 係, 子 女 可 能 對 自 己 的 儀 容 及 姿 勢 沒 有 概 念, 家 長 應 多 加 提 醒 以 協 助 他 們 建 立 良 好 的 儀 容 和 姿 勢 ; 及 進 行 伴 讀 時, 盡 可 能 選 擇 顏 色 對 比 分 明 圖 像 清 晰 及 字 體 較 大 的 圖 書, 並 指 著 書 中 需 要 子 女 注 視 的 圖 畫 或 文 字, 以 加 強 專 注 力 31

聽 力 障 礙 家 長 應 接 納 子 女 的 聽 障, 盡 量 了 解 他 們 的 需 要, 給 予 鼓 勵 和 支 持 並 與 教 師 及 專 業 人 士 建 立 伙 伴 關 係, 配 合 他 們 提 供 的 支 援, 為 其 子 女 改 善 言 語 及 溝 通 能 力 ; 家 長 應 鼓 勵 聽 障 子 女 經 常 使 用 其 助 聽 器, 並 在 家 中 為 他 們 複 習 復 康 機 構 教 導 的 聽 力 及 言 語 訓 練 技 巧, 以 協 助 他 們 發 展 言 語 及 溝 通 能 力 ; 與 聽 障 兒 童 談 話 時, 家 長 應 盡 量 站 在 他 們 面 前, 讓 他 們 看 到 口 型 面 部 表 情 和 手 勢, 說 話 要 清 楚 自 然, 不 用 刻 意 提 高 聲 線, 亦 毋 須 刻 意 拖 慢 或 過 分 誇 張 口 型 如 有 需 要, 可 以 輕 拍 他 們 的 肩 膊 或 用 其 他 手 勢 示 意, 吸 引 他 們 注 意 ; 聽 障 兒 童 理 解 抽 象 詞 語 複 雜 語 句 結 構 可 能 會 出 現 困 難, 有 需 要 時, 可 重 新 組 織 或 解 釋 他 們 不 明 白 的 談 話 內 容, 也 可 以 用 動 作 提 示 或 文 字 協 助 解 釋 ; 聽 障 兒 童 可 能 因 發 音 不 準 或 表 達 能 力 較 弱 而 不 敢 發 問 或 說 話 因 此, 應 給 予 他 們 提 升 自 我 形 象 及 改 善 社 交 技 巧 的 訓 練, 並 鼓 勵 他 們 積 極 參 與 課 外 活 動 ; 及 聽 力 障 礙 限 制 了 兒 童 的 聆 聽 經 驗 及 接 觸 語 言 的 機 會 因 此, 應 鼓 勵 他 們 養 成 良 好 的 閱 讀 及 書 寫 習 慣, 幫 助 他 們 掌 握 有 效 的 學 習 技 巧 和 方 法, 逐 步 提 升 他 們 的 語 言 能 力 32

言 語 障 礙 不 要 取 笑 孩 子 的 言 語 障 礙 ; 當 孩 子 發 音 不 準 確 時, 可 示 範 正 確 的 發 音 及 鼓 勵 他 們 模 仿 ; 運 用 故 事 文 法 ( 如 : 時 間 人 物 地 點 起 因 想 怎 樣 怎 樣 做 結 果 和 感 想 ) 或 引 導 性 問 題, 幫 助 孩 子 思 考 及 組 織 說 話 內 容, 以 加 強 他 們 的 表 達 能 力 ; 在 流 暢 問 題 上, 可 給 予 孩 子 充 分 的 時 間 表 達 ; 及 在 聲 線 問 題 上, 可 提 醒 孩 子 減 少 濫 用 聲 線 的 行 為, 以 保 護 聲 線, 避 免 問 題 惡 化 教 育 局 已 為 家 長 提 供 多 款 如 何 協 助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子 女 的 單 張, 請 參 閱 附 錄 六 33

另 外, 在 支 援 雙 重 特 殊 資 優 學 生 方 面, 應 將 焦 點 放 在 強 項 而 不 是 弱 項 上 要 辨 識 瞭 解 和 肯 定 孩 子 的 優 異 能 力 強 項 和 興 趣, 鼓 勵 孩 子 要 無 懼 自 己 的 特 殊 障 礙, 善 用 並 發 揮 自 己 優 異 的 資 賦 幫 助 孩 子 建 立 能 力 感 成 功 感 及 自 信 心 ; 善 用 社 區 資 源, 為 孩 子 安 排 空 間 和 發 展 才 能 的 機 會, 如 鼓 勵 孩 子 按 自 己 的 興 趣 參 加 一 些 富 挑 戰 性 的 活 動, 與 自 己 能 力 或 強 項 相 若 的 朋 輩 互 相 切 磋, 激 發 潛 能, 力 求 突 破 透 過 個 別 化 的 補 償 策 略 協 助 孩 子 跨 越 學 習 障 礙 雙 重 特 殊 資 優 孩 子 的 邏 輯 思 考 力 記 憶 力 創 造 力 解 難 能 力 等 都 特 別 強 家 長 可 給 予 適 當 引 導, 讓 他 們 能 掌 握 自 己 的 情 況 並 作 出 反 思, 尋 找 甚 至 創 造 出 合 適 自 己 需 要 的 補 償 策 略 對 於 個 別 學 習 障 礙 的 補 償 策 略, 可 參 考 輔 導 有 特 殊 學 習 需 要 孩 子 的 相 關 部 分 細 心 關 顧 孩 子 的 社 交 及 情 緒 需 要 資 優 生 常 因 其 認 知 生 理 及 社 交 情 感 方 面 的 發 展 步 伐 不 一 致 而 出 現 不 協 調 的 情 況 他 們 的 思 維 能 力 雖 然 較 同 齡 高, 但 情 緒 表 達 方 面 可 能 未 能 同 步, 甚 至 比 同 齡 差 而 雙 重 特 殊 資 優 生 則 更 容 易 出 現 發 展 步 伐 不 協 調 的 情 況, 令 他 們 產 生 焦 慮 和 挫 敗 感 家 長 須 明 白 和 接 納 他 們 的 情 緒 需 要, 並 及 早 輔 導 家 長 可 參 閱 已 上 載 教 育 局 網 頁 的 潛 能 未 展 的 資 優 兒 家 長 篇 http://www.edb.gov.hk/tc/edu-system/special/resources/gif t-edu/cd-intro.html 34

4.5 協 助 孩 子 面 對 不 同 的 學 習 階 段 子 女 從 學 校 生 活 過 渡 到 成 年 人 生 活 的 過 程 中, 會 經 歷 很 多 轉 變, 包 括 入 學 升 班 換 老 師 轉 校 等, 都 需 要 重 新 適 應 為 減 輕 他 們 的 適 應 困 難, 事 前 必 須 要 有 周 詳 的 銜 接 計 劃 如 何 幫 助 孩 子 適 應 新 環 境 家 長 須 清 楚 地 向 新 環 境 的 教 職 員 講 述 子 女 的 需 要 和 特 性, 並 配 合 教 師 社 工 等 的 建 議 ; 及 對 於 較 年 長 的 孩 子, 可 徵 詢 他 們 的 意 見, 幫 助 他 們 表 達 自 己 的 要 求 及 需 要 以 下 是 每 個 階 段 的 一 些 建 議 : 零 至 六 歲 學 前 階 段 多 談 論 上 幼 稚 園 的 事 讓 子 女 覺 得 上 幼 稚 園 是 長 大 了 的 表 現 和 是 一 件 值 得 驕 傲 的 事 情, 從 而 對 上 幼 稚 園 產 生 一 種 熱 切 的 期 待 ; 家 長 可 以 在 家 中 模 擬 一 個 上 課 的 環 境, 由 家 長 與 子 女 輪 流 扮 演 老 師 和 學 生, 預 習 學 校 上 課 情 況 讓 子 女 還 未 開 始 上 學 時, 已 有 上 學 的 概 念, 這 樣 令 他 們 在 開 學 後, 能 盡 快 融 入 幼 稚 園 的 環 境 及 生 活, 而 不 會 産 生 强 烈 的 抗 拒 ; 家 長 可 以 安 排 子 女 到 幼 稚 園 附 近 參 觀, 讓 他 們 瞭 解 周 圍 的 環 境 於 幼 稚 園 上 下 課 時, 帶 他 們 看 看 老 師 及 其 他 小 朋 友 上 學 的 情 境 這 樣 的 實 地 觀 察, 比 語 言 的 講 解 來 得 更 有 效 ; 幫 助 孩 子 認 識 幼 稚 園 的 小 朋 友, 透 過 朋 輩 交 往, 讓 他 們 學 習 基 本 的 社 交 禮 儀 ; 提 升 子 女 自 理 能 力, 特 別 是 個 人 衞 生 方 面 ; 家 長 可 向 校 方 說 明 子 女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及 在 家 中 的 有 效 處 理 方 法, 同 時 亦 教 導 子 女 如 何 表 達 需 要 ; 及 早 養 成 子 女 的 生 活 規 律 ; 及 家 長 應 盡 可 能 出 席 學 校 有 關 的 會 議, 尤 其 是 討 論 孩 子 的 學 習 問 題 35

小 學 階 段 讓 子 女 知 悉 小 學 生 活 的 情 況, 及 預 習 一 些 在 新 環 境 下 需 要 運 用 的 技 能 ; 與 校 方 及 教 師 緊 密 聯 繫, 在 子 女 校 內 的 學 習 計 劃 中 加 入 逐 步 邁 向 獨 立 生 活 的 訓 練 ; 讓 子 女 參 與 社 區 的 文 娛 活 動 ; 讓 子 女 儘 早 習 慣 使 用 各 項 輔 助 器 材, 以 增 強 他 們 的 學 習 效 能 ; 及 耐 心 聆 聽 子 女 在 新 環 境 的 體 驗, 以 便 與 教 師 聯 絡 及 時 給 予 輔 助 初 中 階 段 鼓 勵 子 女 積 極 參 與 校 內 活 動 從 而 擴 闊 生 活 經 驗 ; 在 子 女 的 學 習 計 劃 中 加 入 適 應 不 同 處 境 所 需 的 技 能 ; 敎 導 子 女 運 用 公 共 交 通 往 來 家 居 與 學 校 ; 探 討 適 當 的 資 訊 科 技, 並 鼓 勵 運 用 電 子 媒 介 ; 探 討 子 女 日 後 事 業 和 生 活 上 的 志 趣 ; 鼓 勵 子 女 確 認 自 己 在 學 習 上 的 强 項 ; 鼓 勵 子 女 積 極 參 與 擬 定 學 習 及 生 活 的 目 標 ; 幫 助 子 女 建 立 有 效 率 的 工 作 方 式, 改 善 不 良 的 習 慣 ; 幫 助 子 女 學 會 學 習 及 自 我 監 察, 鼓 勵 孩 子 與 支 援 他 們 的 專 業 團 隊 分 享 其 進 展 ; 幫 助 子 女 確 認 自 己 學 習 成 果 並 以 此 作 為 繼 續 發 展 的 基 礎 ; 及 在 新 高 中 學 制 下, 所 有 學 生 均 有 升 讀 三 年 高 中 的 機 會, 高 中 課 程 會 包 括 核 心 科 目 選 修 科 目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及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等 家 長 宜 先 了 解 子 女 對 升 讀 高 中 的 取 向, 與 子 女 及 其 就 讀 學 校, 商 討 子 女 的 升 學 選 擇 至 於 考 慮 升 學 以 外 的 其 他 出 路, 可 以 參 考 教 育 局 完 成 中 三 學 歷 的 青 年 或 成 年 人, 可 考 慮 報 讀 進 修 途 徑 的 網 站 : http://www.edb.gov.hk 登 入 路 徑 : 教 育 局 網 頁 > 學 生 及 家 長 相 關 > 升 學 就 業 輔 導 > 升 學 資 訊 > 本 地 > 中 三 篇 ( 有 關 的 資 料 包 括 成 人 夜 中 學 建 造 業 訓 練 局 勞 工 處 職 業 訓 練 局 及 製 衣 業 訓 練 局 等 ) 36

高 中 階 段 成 為 子 女 的 良 師 益 友, 聆 聽 他 們 的 希 望 和 夢 想 ; 多 與 子 女 討 論 關 於 學 習 進 修 事 業 發 展 的 問 題 ; 鼓 勵 子 女 訂 立 切 實 可 行 的 短 期 和 長 期 目 標 ; 幫 助 子 女 探 討 各 項 決 定 的 後 果, 並 解 釋 信 念 態 度 及 價 值 觀 可 以 影 響 生 活 和 事 業 上 的 決 定 ; 鼓 勵 子 女 在 能 力 範 圍 內 參 與 不 同 的 學 習 經 歷 ; 探 討 如 何 調 節 才 可 以 讓 子 女 發 展 潛 能, 例 如 運 用 復 康 輔 助 器 材 等 ; 及 協 助 子 女 完 成 學 生 生 涯 規 劃 檔 案, 記 錄 及 肯 定 他 們 各 方 面 的 成 就 家 長 可 按 子 女 的 特 殊 學 習 需 要, 在 不 同 的 學 習 階 段 與 學 校 或 有 關 人 員 商 討 合 適 的 評 估 調 適 有 關 評 估 原 則 及 策 略 的 詳 情, 已 上 載 教 育 局 的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attachment/tc/edu-system/special/resources/ser c/assessment.pdf 在 公 開 考 試 方 面, 學 校 會 留 意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為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所 提 供 的 公 開 試 特 別 安 排, 並 讓 家 長 知 悉 有 關 程 序, 以 便 及 早 蒐 集 所 需 的 資 料 有 關 為 特 殊 需 要 考 生 提 供 服 務 和 為 學 障 考 生 提 供 服 務 資 料, 可 參 考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的 網 頁 : http://www.hkeaa.edu.hk 登 入 路 徑 :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網 頁 >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 為 特 殊 需 要 考 生 提 供 服 務 >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一 些 有 關 特 別 考 試 安 排 的 常 見 問 題, 請 參 閱 附 錄 七 ( 常 見 問 題 1 至 17) 簡 而 言 之, 校 內 進 行 的 日 常 評 估 用 作 檢 視 個 人 的 進 度, 調 適 的 方 法 會 較 寬 鬆 但 公 開 試 則 著 重 水 平 比 較, 因 此 必 須 符 合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則, 調 適 的 方 法 會 較 為 嚴 謹 有 關 各 類 校 內 評 估 調 適 的 建 議, 已 上 載 教 育 局 的 網 頁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融 合 教 育 運 作 指 南 第 七 章 評 估 調 適 http://www.edb.gov.hk/attachment/tc/edu-system/special/support/wsa/i e%20guide%20_ch.pdf, 供 學 校 參 考 37

完 成 學 業 階 段 家 長 應 與 子 女 就 讀 學 校 的 教 職 員 聯 繫, 如 輔 導 教 師 或 社 工 等, 討 論 和 申 請 子 女 離 校 後 的 教 育 職 訓 職 業 住 宿 / 護 養 或 其 他 服 務 的 安 排 ; 多 主 動 接 觸 升 學 培 訓 或 職 業 資 訊, 掌 握 高 中 畢 業 生 出 路 的 各 種 可 行 性 ; 鼓 勵 子 女 表 達 對 於 進 修 的 意 向 及 需 要, 並 把 意 見 與 輔 導 教 師 或 社 工 商 討 ; 及 妥 善 保 存 子 女 申 請 離 校 後 服 務 的 所 需 文 件 38

第 五 章 家 校 合 作 在 第 二 章 所 述 的 三 層 支 援 模 式 下, 如 子 女 需 要 第 二 層 支 援, 學 校 會 向 家 長 解 釋 有 關 的 支 援 措 施, 好 讓 家 長 積 極 配 合 如 子 女 需 要 第 三 層 支 援, 學 校 會 召 開 個 別 學 習 計 劃 會 議, 同 時 邀 請 家 長 出 席, 以 便 一 同 制 訂 有 關 的 支 援 計 劃 ; 學 校 或 有 關 人 員 會 按 學 生 的 特 殊 學 習 需 要 特 別 設 計 和 調 適 家 課, 並 與 家 長 商 討 有 關 設 計 家 課 的 原 則 及 策 略 詳 情, 已 上 載 教 育 局 的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attachment/tc/edu-system/special/resou rces/serc/home_c1.pdf 家 長 可 主 動 聯 絡 學 校 商 討 子 女 的 學 習 問 題 一 般 而 言, 家 長 可 聯 絡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班 主 任 或 學 生 支 援 主 任 ; 家 長 與 學 校 的 學 生 支 援 小 組 保 持 溝 通 與 合 作, 例 如 在 每 學 年 的 新 生 迎 新 日 中, 學 校 會 向 新 生 和 家 長 簡 介 小 組 的 工 作, 讓 家 長 更 了 解 子 女 的 學 校 生 活 ; 及 我 們 亦 建 議 家 長 多 參 與 學 校 的 活 動, 如 家 長 會 親 子 活 動 等 ; 更 加 重 要 的 是 透 過 學 校 通 告, 了 解 學 校 的 最 新 情 況 和 作 出 積 極 的 配 合 只 有 在 互 相 信 任 和 互 相 欣 賞 的 家 校 關 係 中, 才 能 提 升 教 育 的 成 效 這 種 真 誠 可 貴 的 關 係, 並 非 資 源 的 多 寡 所 能 計 算 和 創 造 的 家 長 若 能 把 子 女 的 特 性 清 楚 地 告 知 學 校, 便 可 以 加 強 學 校 支 援 的 效 能 39

第 六 章 教 育 局 提 供 的 支 援 6.1 額 外 資 源 現 時, 教 育 局 為 收 錄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中 小 學 提 供 不 同 類 別 的 資 助 和 服 務 學 校 從 宏 觀 的 角 度 來 審 視 校 內 各 類 資 源, 按 照 個 別 計 算, 整 體 運 用 的 原 則, 結 合 基 礎 及 補 充 資 源, 以 三 層 支 援 模 式 為 學 生 提 供 適 切 的 服 務 這 些 額 外 資 源 如 下 : 支 援 層 級 第 一 層 第 二 層 額 外 資 源 學 校 可 利 用 學 校 發 展 津 貼 教 學 和 語 文 科 的 資 源 教 師 課 程 發 展 主 任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 社 工 及 教 師 培 訓 等 來 優 化 課 堂 教 學, 及 早 介 入 這 些 學 生 的 輕 微 或 過 渡 性 的 學 習 問 題, 避 免 情 況 惡 化 學 校 可 運 用 一 些 補 充 的 資 源, 為 有 持 續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提 供 支 援 服 務 這 些 補 充 資 源 包 括 在 小 學 的 加 強 輔 導 教 學 計 劃 學 習 支 援 津 貼 及 加 強 言 語 治 療 津 貼 ; 在 中 學, 包 括 由 2006/07 學 年 起 為 照 顧 全 港 第 三 派 位 組 別 和 成 績 最 弱 的 一 成 學 生 的 中 學 而 提 供 的 額 外 教 師 及 在 2008/09 學 年 推 出 的 學 習 支 援 津 貼 第 三 層 支 援 措 施 包 括 為 中 小 學 提 供 的 融 合 教 育 計 劃 和 學 習 支 援 津 貼 40

6.2 專 業 支 援 教 育 局 為 中 小 學 及 教 師 提 供 不 同 類 別 的 支 援, 例 如 : 教 育 局 的 特 殊 教 育 支 援 主 任 督 學 及 專 責 人 員 會 到 所 屬 的 中 小 學 協 助 學 校 推 動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的 融 合 教 育 ; 透 過 增 設 教 育 心 理 學 家 職 位, 逐 步 為 全 港 公 營 學 校 提 供 校 本 教 育 心 理 服 務 ; 推 展 有 關 融 合 教 育 的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架 構 ( 網 址 : http://www.edb.gov.hk/tc/edu-system/special/sen-training/in dex.html); 為 教 師 舉 辦 特 殊 教 育 在 職 培 訓 活 動 及 各 類 專 業 發 展 研 習 班 / 研 討 會 / 工 作 坊 ; 及 為 教 育 機 構 和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提 供 特 殊 教 育 專 題 講 座 41

6.3 學 生 支 援 教 育 局 分 別 在 九 龍 及 新 界 葵 涌 設 立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為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提 供 下 列 的 服 務 : (1) 學 位 安 排 服 務 根 據 個 別 兒 童 的 需 要 及 專 家 的 評 估 建 議, 安 排 有 較 嚴 重 或 多 重 殘 障 的 兒 童 入 讀 特 殊 學 校, 有 關 服 務 的 詳 情, 可 瀏 覽 教 育 局 的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tc/edu-system/special/support-su bsidy/special-school/placement.html ; 及 轉 介 在 普 通 學 校 就 讀 而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兒 童 接 受 合 適 的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2)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教 育 局 已 設 立 一 個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為 教 師 家 長 及 公 眾 人 士 提 供 以 下 的 服 務 : 備 有 關 於 特 殊 教 育 的 最 新 刊 物 雜 誌 圖 書 教 材 套 及 電 腦 教 育 軟 件, 可 供 閱 覽 ; 提 供 多 媒 體 器 材, 讓 教 師 製 作 教 學 軟 件 ; 提 供 場 地 讓 特 殊 教 育 工 作 者 交 流 及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 建 立 電 子 資 料 庫, 讓 教 師 家 長 及 公 眾 人 士 分 享 網 上 教 學 資 源 ; 設 立 圖 書 系 統, 方 便 教 師 及 家 長 透 過 互 聯 網 瀏 覽 中 心 圖 書 書 目 及 為 中 心 會 員 提 供 圖 書 預 約 和 借 閱 服 務 ; 及 為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家 長 安 排 研 討 會 工 作 坊 簡 報 會 及 講 座 等 有 關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的 詳 細 資 料 如 下 : 地 址 九 龍 塘 沙 福 道 19 號 教 育 局 九 龍 塘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西 座 2 樓 229 室 ( 九 龍 塘 港 鐵 站 ) 網 址 http://www.edb.gov.hk/serc 電 話 3698 3900 42

(3) 聽 覺 服 務 為 聽 障 兒 童 提 供 定 期 聽 力 覆 檢, 並 為 有 需 要 的 學 生 提 供 助 聽 器 耳 模 及 相 關 的 聽 覺 服 務 ; 為 聽 障 兒 童 所 就 讀 的 學 校 提 供 校 本 支 援 及 諮 詢 服 務 ; 為 學 校 人 員 及 家 長 就 聽 障 兒 童 的 教 育 及 服 務 提 供 專 業 建 議 輔 導 及 訓 練 ; 及 就 聽 障 兒 童 的 服 務 及 教 育 作 研 究 及 策 劃 (4) 言 語 治 療 服 務 為 有 言 語 障 礙 的 學 童 提 供 評 估 診 斷 和 跟 進 服 務 ; 為 有 言 語 障 礙 的 學 童 提 供 校 本 支 援 計 劃, 並 為 教 師 及 家 長 提 供 訓 練 和 輔 導 ; 為 學 校 提 供 專 業 諮 詢 支 援 服 務 及 監 察 校 本 服 務 計 劃 ; 為 特 殊 學 校 的 言 語 治 療 人 員 提 供 專 業 支 援 服 務 ; 及 舉 辦 培 訓 聯 網 活 動 和 研 發 評 估 工 具 及 資 源 套 (5) 教 育 心 理 服 務 為 有 學 習 情 緒 和 行 為 問 題 的 學 生 提 供 教 育 心 理 評 估 及 介 入 服 務 ; 就 照 顧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為 學 校 人 員 及 家 長 提 供 支 援 和 諮 詢 服 務 ; 協 助 學 校 發 展 以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照 顧 學 生 的 學 習 差 異 ; 進 行 有 關 甄 別 及 評 估 工 具 的 研 究 及 發 展, 並 編 撰 照 顧 學 生 不 同 學 習 需 要 的 資 源 套 ; 舉 辦 培 訓 和 分 享 活 動, 幫 助 學 校 人 員 和 各 持 份 者 不 斷 提 升 有 關 照 顧 學 生 不 同 學 習 需 要 的 知 識 和 技 巧 ; 及 支 援 學 校 處 理 危 機 及 緊 急 事 件 一 些 有 關 教 育 心 理 服 務 的 常 見 問 題, 請 參 閱 附 錄 七 ( 常 見 問 題 18 至 21) 43

(6) 匡 導 班 服 務 為 校 內 有 行 為 情 緒 和 適 應 上 有 顯 著 困 難 的 學 生, 經 校 本 支 援 服 務 仍 未 見 改 善 而 提 供 的 短 期 匡 導 服 務 ; 為 有 需 要 的 學 生 提 供 全 時 間 制 或 部 分 時 間 制 的 輔 導 服 務, 幫 助 他 們 學 習 行 為 及 情 緒 管 理 與 人 溝 通 的 技 巧, 期 望 他 們 能 盡 早 返 回 學 校, 繼 續 學 習 ; 目 前, 主 要 安 排 在 下 葵 涌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及 灣 仔 活 道 中 心 提 供 有 關 的 小 組 輔 導 服 務 ; 及 所 有 合 適 的 個 案 必 須 先 取 得 家 長 同 意, 然 後 才 由 教 育 心 理 學 家 作 出 轉 介 (7) 其 他 服 務 (a) 培 訓 專 業 人 員 為 修 讀 教 育 心 理 言 語 治 療 聽 力 學 課 程 的 學 生 在 實 習 時 提 供 督 導 服 務 (b) 諮 詢 服 務 向 幼 兒 中 心 特 殊 學 校 普 通 學 校 非 政 府 機 構 及 政 府 部 門 提 供 有 關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兒 童 之 專 業 意 見 44

學 校 家 長 或 專 業 工 作 人 員 如 欲 申 請 上 述 服 務 ( 教 育 心 理 服 務 1 2 3 言 語 治 療 服 務 及 聽 覺 服 務 除 外 ), 請 致 函 或 致 電 下 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 九 龍 九 龍 九 龍 塘 沙 福 道 19 號 西 座 2 樓 240 室 ( 電 話 :3698 3957) 九 龍 塘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 傳 真 :2711 9644)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總 務 室 新 界 新 界 葵 涌 麗 祖 路 77 號 4 樓 ( 電 話 :2307 6251) 下 葵 涌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 傳 真 :2744 5315) 1 現 時 各 小 學 均 設 有 學 生 輔 導 人 員, 中 學 則 設 有 學 校 社 工 及 輔 導 老 師, 家 長 可 聯 絡 這 些 校 內 專 業 人 員, 為 有 困 難 的 子 女 提 供 支 援 如 有 需 要, 這 些 專 業 人 員 會 轉 介 學 生 給 教 育 局 的 教 育 心 理 服 務 組 或 透 過 校 本 教 育 心 理 服 務, 接 受 專 業 評 估 及 跟 進 2 3 當 家 長 懷 疑 子 女 有 言 語 障 礙, 可 先 向 子 女 就 讀 的 學 校 尋 求 協 助 如 有 需 要, 學 校 會 轉 介 有 關 學 生 到 校 本 言 語 治 療 師 或 教 育 局 的 言 語 及 聽 覺 服 務 組, 作 進 一 步 的 評 估 及 跟 進 家 長 如 發 現 子 女 有 聽 覺 問 題, 應 盡 快 向 醫 生 求 診, 接 受 聽 力 評 估 如 有 需 要, 學 校 和 醫 生 會 轉 介 有 持 續 聽 障 的 學 生 到 教 育 局 言 語 及 聽 覺 服 務 組, 作 進 一 步 的 評 估 及 跟 進 45

6.4 學 校 網 絡 支 援 (1)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資 源 學 校 在 採 用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方 面 擁 有 豐 富 經 驗 的 學 校, 會 與 其 他 學 校 分 享 經 驗 及 策 略 目 的 是 支 援 更 多 普 通 學 校 在 管 理 與 組 織 學 與 教 校 風 及 學 生 支 援 和 學 生 表 現 四 個 學 校 發 展 範 疇 內, 加 入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措 施 有 關 資 源 學 校 名 單 及 支 援 項 目, 請 瀏 覽 本 局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 登 入 路 徑 : 教 育 局 網 頁 > 教 育 制 度 及 政 策 > 特 殊 教 育 >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 學 校 伙 伴 計 劃 >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資 源 學 校 名 單 及 支 援 項 目 (2) 特 殊 學 校 暨 資 源 中 心 部 分 特 殊 學 校 擔 當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的 角 色, 為 普 通 學 校 提 供 校 本 支 援 有 關 特 殊 學 校 暨 資 源 中 心 名 單 及 支 援 項 目, 請 瀏 覽 本 局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 登 入 路 徑 : 教 育 局 網 頁 > 教 育 制 度 及 政 策 > 特 殊 教 育 >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 學 校 伙 伴 計 劃 > 特 殊 學 校 暨 資 源 中 心 名 單 及 支 援 項 目 (3) 專 業 發 展 學 校 計 劃 自 2005/06 學 年 開 始, 教 育 局 邀 請 有 優 良 教 學 經 驗 的 學 校, 包 括 特 殊 學 校, 透 過 學 校 之 間 的 集 體 觀 課 及 評 課 等, 互 相 提 升 專 業 知 識 有 關 這 計 劃 的 詳 情, 請 瀏 覽 本 局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 登 入 路 徑 : 教 育 局 網 頁 > 教 育 制 度 及 政 策 > 小 學 及 中 學 教 育 > 小 學 及 中 學 教 育 適 用 > 校 本 支 援 服 務 > 校 本 專 業 支 援 計 劃 > 專 業 發 展 學 校 計 劃 46

6.5 調 解 紛 爭 為 了 確 保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享 有 平 等 的 教 育 機 會, 不 同 機 構 都 擔 當 了 不 同 的 角 色 : (1) 學 校 制 定 平 等 教 育 機 會 的 學 校 政 策 ; 及 制 定 校 本 程 序, 以 處 理 家 長 和 學 生 有 關 殘 疾 歧 視 的 投 訴 (2) 教 育 局 學 校 與 家 長 如 因 意 見 分 歧 未 能 達 成 共 識, 可 向 教 育 局 的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尋 求 協 助 ;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會 詳 細 了 解 個 案 內 容, 安 排 調 解 會 議 ; 如 未 能 達 致 和 解, 教 育 局 會 透 過 個 案 研 究 小 組 形 式 徵 詢 局 外 專 業 及 有 關 人 士 的 意 見 ; 教 育 局 會 參 考 個 案 研 究 小 組 的 建 議, 並 考 慮 資 源 配 套 等, 為 家 長 及 學 校 進 行 調 解 ; 及 教 育 局 已 印 製 消 除 殘 疾 歧 視 家 校 合 作 與 調 解 機 制 的 單 張 以 供 家 長 參 閱, 請 瀏 覽 本 局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 登 入 路 徑 : 教 育 局 網 頁 > 學 生 及 家 長 相 關 > 特 殊 教 育 > 家 長 及 公 眾 教 育 > 消 除 殘 疾 歧 視 家 校 合 作 與 調 解 機 制 單 張 (3)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根 據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任 何 人 士 認 為 受 到 殘 疾 歧 視, 都 可 向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提 出 書 面 投 訴 ; 及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會 就 投 訴 進 行 調 查, 盡 力 為 投 訴 人 及 答 辯 人 調 停, 以 達 致 和 解 47

總 結 我 們 期 望 這 家 長 篇 能 闡 述 有 關 香 港 特 殊 教 育 的 支 援 服 務, 並 希 望 家 長 能 抱 著 坦 誠 的 態 度 去 尋 求 專 業 支 援, 並 與 學 校 積 極 配 合, 從 而 為 孩 子 安 排 適 切 的 學 習 支 援 我 們 期 望, 學 校 教 職 員 家 長 專 責 人 員 和 社 會 人 士 能 共 同 努 力, 為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提 供 平 等 的 機 會, 讓 他 們 可 以 全 面 參 與 校 園 學 習, 在 一 個 充 滿 關 愛 的 校 園 中 盡 量 發 展 潛 能 48

甄 別 及 支 援 服 務 機 構 附 錄 一 1. 學 前 兒 童 甄 別 及 服 務 服 務 性 質 機 構 幼 兒 健 康 及 發 展 綜 合 計 劃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服 務 衞 生 署 母 嬰 健 康 院 電 話 : 2112 9900 中 九 龍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地 址 : 九 龍 九 龍 城 亞 皆 老 街 147L 號 2 字 樓 電 話 : 2246 6633 下 葵 涌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地 址 : 新 界 葵 涌 麗 祖 路 77 號 下 葵 涌 分 科 診 所 及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2 樓 電 話 : 2370 1887 屯 門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地 址 : 新 界 屯 門 青 松 觀 道 屯 門 醫 院 地 下 特 別 室 電 話 : 2468 5261 尤 德 夫 人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 觀 塘 ) 地 址 : 九 龍 觀 塘 茶 果 嶺 道 79 號 3 樓 電 話 : 2727 8474 尤 德 夫 人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 沙 田 ) 地 址 : 新 界 沙 田 插 桅 杆 街 31 至 33 號 2 樓 電 話 : 2210 1600 粉 嶺 兒 童 體 能 智 力 測 驗 中 心 地 址 : 新 界 粉 嶺 璧 峰 路 2 號 粉 嶺 健 康 中 心 4 樓 電 話 : 2639 1402 大 口 環 根 德 公 爵 夫 人 兒 童 醫 院 兒 童 體 智 測 研 中 心 地 址 : 香 港 薄 扶 林 大 口 環 道 12 號 電 話 : 2974 0331 社 會 福 利 署 康 復 服 務 社 會 福 利 署 電 話 : 2343 2255 傳 真 : 2838 0114 49

1. 學 前 兒 童 甄 別 及 服 務 ( 續 ) 服 務 性 質 兒 童 發 展 綜 合 服 務 專 業 評 估 及 治 療 服 務, 包 括 : 言 語 治 療 職 業 治 療 物 理 治 療 及 心 理 服 務 初 生 至 就 讀 於 小 學 的 兒 童 及 其 家 長 的 評 估 及 治 療 服 務 懷 疑 有 發 展 遲 緩 及 困 難 的 兒 童 的 成 長 專 業 支 援 服 務 自 閉 症 兒 童 綜 合 服 務 計 劃 為 有 自 閉 症 或 發 展 障 礙 兒 童 及 家 長 提 供 支 援 服 務 機 構 香 港 耀 能 協 會 耀 能 兒 童 發 展 中 心 香 港 區 地 址 : 香 港 北 角 電 氣 道 180 號 百 家 利 中 心 6 樓 全 層 電 話 : 2866 3236 九 龍 區 地 址 : 九 龍 樂 富 橫 頭 磡 邨 宏 照 樓 地 下 9-17 號 電 話 : 2336 6491 協 康 會 青 蔥 計 劃 地 址 : 九 龍 深 水 埗 大 埔 道 70 號 太 子 中 心 2 樓 電 話 : 2788 1289 香 港 基 督 教 服 務 處 心 橋 兒 童 發 展 計 劃 地 址 : 香 港 柴 灣 環 翠 邨 福 翠 樓 地 下 102-107 號 電 話 : 8102 2016 香 港 明 愛 自 閉 症 兒 童 綜 合 服 務 計 劃 地 址 : 香 港 北 角 馬 寶 道 28 號 華 滙 中 心 1608-09 室 電 話 : 2866 4694 香 港 明 愛 自 閉 症 兒 童 綜 合 服 務 計 劃 地 址 : 香 港 北 角 馬 寶 道 28 號 華 滙 中 心 1608-09 室 電 話 : 2866 4694 50

2. 學 齡 兒 童 甄 別 及 服 務 服 務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齡 兒 童 評 估 轉 介 輔 導 及 學 位 安 排 服 務 機 構 教 育 局 九 龍 塘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地 址 : 九 龍 塘 沙 福 道 19 號 查 詢 電 話 : 一 般 查 詢 3698 3957 教 育 心 理 服 務 組 香 港 區 3695 0486 九 龍 區 3698 4321 新 界 區 ( 東 ) 2639 4831 新 界 區 ( 西 ) 2437 7270 言 語 及 聽 覺 服 務 組 聽 覺 服 務 3698 3909 言 語 治 療 服 務 3698 3790 特 殊 教 育 支 援 第 二 組 3698 3727 ( 提 供 特 殊 學 校 學 位 安 排 服 務 )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3698 3900 教 育 局 下 葵 涌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中 心 地 址 : 新 界 葵 涌 麗 祖 路 77 號 4 樓 電 話 : 2307 6251 有 關 教 育 的 諮 詢 服 務 教 育 局 各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港 島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2863 4646 九 龍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3698 4108 新 界 東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2639 4876 新 界 西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2437 7272 學 位 分 配 的 查 詢 小 一 入 學 2832 7700 中 學 學 位 分 配 2832 7740 社 會 福 利 署 康 復 服 務 社 會 福 利 署 電 話 : 2343 2255 51

3. 為 殘 疾 人 士 的 家 長 / 親 屬 設 立 的 資 源 中 心 港 島 區 機 構 名 稱 : 香 港 明 愛 家 長 資 源 中 心 地 址 : 香 港 堅 道 2-8 號 明 愛 大 廈 101 室 網 址 : http://www.caritas.org.hk 電 話 : 2843 4627 傳 真 : 2114 0785 機 構 名 稱 : 協 康 會 賽 馬 會 家 長 資 源 中 心 地 址 : 香 港 筲 箕 灣 愛 東 邨 愛 善 樓 地 下 G1 室 網 址 : http://www.heephong.org 電 話 : 2827 2830 傳 真 : 2827 2732 離 島 區 機 構 名 稱 : 協 康 會 東 涌 家 長 資 源 中 心 地 址 : 大 嶼 山 東 涌 逸 東 邨 逸 東 商 場 ( 第 二 期 ) 地 下 網 址 : http://www.heephong.org 電 話 : 2109 2262 傳 真 : 2109 3522 九 龍 東 機 構 名 稱 : 香 港 唐 氏 綜 合 症 協 會 白 普 理 家 長 資 源 中 心 地 址 : 九 龍 東 頭 邨 振 東 樓 東 翼 地 下 網 址 : http://www.hk-dsa.org.hk 電 話 : 2718 7778 傳 真 : 2718 0811 機 構 名 稱 : 香 港 失 明 人 協 進 會 - 毅 行 者 職 業 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地 址 : 九 龍 觀 塘 翠 屏 邨 翠 櫻 樓 地 下 13-20 號 網 址 : http://www.hkbu.org.hk/b5_services2.php 電 話 : 2337 2736 傳 真 : 2338 7850 52

3. 為 殘 疾 人 士 的 家 長 / 親 屬 設 立 的 資 源 中 心 ( 續 ) 九 龍 西 機 構 名 稱 : 協 康 會 海 富 家 長 資 源 中 心 地 址 : 九 龍 旺 角 海 泓 道 海 富 苑 海 欣 閣 地 下 及 一 樓 網 址 : http://www.heephong.org 電 話 : 2777 5588 傳 真 : 2784 1194 機 構 名 稱 : 香 港 盲 人 輔 導 會 香 港 賽 馬 會 社 區 資 助 計 劃 - 視 障 兒 童 家 長 資 源 中 心 地 址 : 九 龍 深 水 埗 南 昌 街 223 227 號 名 都 廣 場 閣 樓 M1 室 網 址 : http://www.hksb-prc.org.hk/ 電 話 : 2994 9655 傳 真 : 2994 9648 新 界 東 機 構 名 稱 : 協 康 會 馬 鞍 山 家 長 資 源 中 心 地 址 : 沙 田 馬 鞍 山 恆 安 社 區 中 心 地 下 4-5 室 網 址 : http://www.heephong.org 電 話 : 2640 6611 傳 真 : 2640 7711 機 構 名 稱 : 協 康 會 粉 嶺 家 長 資 源 中 心 地 址 : 新 界 粉 嶺 祥 華 邨 祥 智 樓 B 翼 地 下 網 址 : http://www.heephong.org 電 話 : 2656 6211 傳 真 : 2682 6613 新 界 西 機 構 名 稱 : 育 智 中 心 地 址 : 新 界 屯 門 友 愛 邨 愛 明 樓 124-125 室 網 址 : http://www.yukchi.org.hk 電 話 : 2440 2413 傳 真 : 2451 5266 53

附 錄 二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表 格 致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的 重 要 通 告 1. 請 在 填 寫 本 表 格 前, 細 閱 本 表 格 的 內 容 及 註 釋 如 本 表 格 載 有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 下 稱 本 條 例 ) 的 有 關 規 定 的 摘 要, 該 摘 要 只 作 參 考 之 用 關 於 法 例 的 詳 細 及 明 確 內 容, 請 參 閱 本 條 例 的 條 文 2. 本 表 格 是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 下 稱 專 員 ) 根 據 本 條 例 第 67(1) 條 所 指 明 的, 其 生 效 日 期 為 2012 年 10 月 1 日 如 你 不 採 用 本 表 格 來 提 出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 下 稱 你 的 要 求 ), 資 料 使 用 者 可 拒 絕 依 從 你 的 要 求 ( 見 本 條 例 第 20(3)(e) 條 ) 3. 請 以 中 文 或 英 文 填 寫 本 表 格 如 你 的 要 求 不 是 以 中 文 或 英 文 作 出, 資 料 使 用 者 可 拒 絕 依 從 你 的 要 求 ( 見 本 條 例 第 20(3)(a) 條 ) 4.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必 須 由 你 作 為 資 料 當 事 人 或 由 本 條 例 第 2 條 或 17A 條 所 指 的 有 關 人 士 ( 請 參 閱 本 表 格 第 III 部 ) 提 出 5. 你 沒 權 查 閱 不 屬 於 你 的 個 人 資 料 或 不 屬 個 人 資 料 的 資 料 ( 見 本 條 例 第 18(1) 條 ) 資 料 使 用 者 只 須 向 你 提 供 你 的 個 人 資 料 的 複 本, 而 不 是 載 有 你 的 個 人 資 料 的 文 件 的 複 本 在 大 多 數 情 況 下, 資 料 使 用 者 或 選 擇 提 供 有 關 文 件 的 複 本 如 你 所 要 求 的 個 人 資 料 是 以 錄 音 形 式 記 錄, 資 料 使 用 者 可 提 供 該 段 載 有 你 的 個 人 資 料 的 錄 音 謄 本 6. 你 必 須 在 本 表 格 內 清 楚 及 詳 細 地 指 明 你 所 要 求 的 個 人 資 料 如 你 未 能 向 資 料 使 用 者 提 供 他 為 找 出 你 所 要 求 查 閱 的 個 人 資 料 而 合 理 地 要 求 的 資 訊, 資 料 使 用 者 可 拒 絕 依 從 你 的 要 求 ( 見 本 條 例 第 20(3)(b) 條 ) 如 你 為 使 資 料 使 用 者 依 從 你 的 要 求 而 在 本 表 格 內 提 供 虛 假 或 有 誤 導 性 的 資 訊, 可 構 成 犯 罪 ( 見 本 條 例 第 18(5) 條 ) 7. 請 勿 把 本 表 格 送 交 專 員 填 妥 的 表 格 應 直 接 送 交 資 料 使 用 者, 以 作 出 你 的 要 求 8. 資 料 使 用 者 可 要 求 你 提 供 身 分 證 明, 例 如 香 港 身 分 證, 及 向 你 收 取 依 從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的 費 用 ( 見 本 條 例 第 20(1)(a) 及 28(2) 條 ) 9. 資 料 使 用 者 在 本 條 例 第 20 條 指 定 的 情 況 下 可 拒 絕 依 從 你 的 要 求 54

致 資 料 使 用 者 的 重 要 通 告 1. 你 必 須 根 據 本 條 例 第 19(1) 條 的 規 定, 在 收 到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後 的 40 日 內,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依 從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是 指 :(a) 如 你 持 有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以 書 面 告 知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你 持 有 該 資 料 及 提 供 一 份 該 資 料 的 複 本 ; 或 (b) 如 你 並 無 持 有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以 書 面 告 知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你 並 無 持 有 該 資 料 ( 除 了 香 港 警 務 處 可 以 口 頭 告 知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它 並 無 持 有 他 的 任 何 刑 事 犯 罪 紀 錄 ) 僅 是 向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發 出 收 取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的 通 知 或 向 要 求 者 發 出 繳 費 通 知 是 不 足 夠 的 在 依 從 要 求 時, 你 應 刪 除 或 不 披 露 除 資 料 當 事 人 外, 其 他 人 士 的 姓 名 或 可 識 別 該 些 人 士 的 身 分 的 資 料 2. 如 你 不 能 於 40 日 內 依 從 該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你 必 須 在 40 日 的 期 限 內 以 書 面 通 知 該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有 關 情 況 及 原 因, 並 在 你 能 依 從 該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的 範 圍 ( 如 有 的 話 ) 內, 依 從 該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你 其 後 必 須 在 切 實 可 行 的 範 圍 內 盡 快 依 從 或 盡 快 完 全 依 從 ( 視 屬 何 情 況 而 定 ) 該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 見 本 條 例 第 19(2) 條 ) 3. 如 你 依 據 本 條 例 第 20 條 有 合 法 理 由 拒 絕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你 必 須 於 上 述 40 日 期 間 內, 以 書 面 通 知 該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你 拒 絕 依 從 該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及 述 明 理 由 ( 見 本 條 例 第 21(1) 條 ) 4. 不 根 據 本 條 例 規 定 依 從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即 屬 犯 罪 資 料 使 用 者 一 經 定 罪, 可 處 第 3 級 罰 款 ( 現 時 為 10,000 港 元 ) ( 見 本 條 例 第 64A(1) 條 ) 5. 你 可 就 依 從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收 取 費 用, 但 本 條 例 第 28(3) 條 訂 明 : 為 依 從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而 徵 收 的 費 用 不 得 超 乎 適 度 就 資 料 使 用 者 收 取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費 用 方 面, 本 條 例 未 有 對 超 乎 適 度 一 詞 下 定 義 根 據 行 政 上 訴 案 件 第 37/2009 號 的 裁 決 所 訂 立 的 原 則, 資 料 使 用 者 只 可 收 取 與 依 從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直 接 有 關 及 必 需 的 費 用 6. 在 以 下 情 況, 你 須 拒 絕 依 從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a) 你 不 獲 提 供 你 合 理 地 要 求 (i) 以 令 你 信 納 提 出 要 求 者 的 身 分 的 資 訊 ; (ii) ( 如 提 出 要 求 者 看 來 是 就 另 一 名 個 人 而 屬 有 關 人 士 ) 以 令 你 (A) 信 納 該 另 一 名 個 人 的 身 分 ; 及 (B) 信 納 提 出 要 求 者 確 是 就 該 另 一 名 個 人 而 屬 有 關 人 士, 的 資 訊 ; (b) ( 在 符 合 本 條 例 第 20(2) 條 的 規 定 下 ) 你 不 能 在 不 披 露 一 名 個 人 屬 其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個 人 資 料 的 情 況 下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 但 如 你 信 納 該 另 一 名 個 人 已 同 意 向 該 提 出 要 求 者 披 露 該 等 資 料, 則 屬 例 外 ; 或 (c) ( 在 其 他 情 況 下 ) 在 當 其 時,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根 據 本 條 例 或 任 何 其 他 條 例 是 被 禁 止 的 ( 見 本 條 例 第 20(1) 條 ) 55

本 條 例 第 20(2) 條 訂 明 第 20(1)(b) 條 ( 即 上 文 第 6(b) 段 ) 的 施 行 不 得 (a) 令 該 條 提 述 另 一 名 個 人 屬 其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個 人 資 料 之 處, 包 括 提 述 識 辨 該 名 個 人 為 有 關 的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所 關 乎 的 個 人 資 料 的 來 源 的 資 訊 ( 但 如 該 名 個 人 在 該 資 訊 被 點 名 或 該 資 訊 以 其 他 方 式 明 確 識 辨 該 名 個 人 的 身 分 則 除 外 ); (b) 令 你 無 須 在 不 披 露 該 另 一 名 個 人 的 身 分 ( 不 論 是 藉 着 略 去 姓 名 或 其 他 能 識 辨 身 分 的 詳 情 或 以 其 他 方 法 ) 的 情 況 下, 在 有 關 的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是 可 予 依 從 的 範 圍 內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7. 在 以 下 情 況, 你 可 拒 絕 依 從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a) 該 項 要 求 既 不 是 採 用 中 文 而 以 書 面 作 出, 亦 不 是 採 用 英 文 而 以 書 面 作 出 ; (b) 你 不 獲 提 供 你 為 找 出 該 項 要 求 所 關 乎 的 個 人 資 料 而 合 理 地 要 求 的 資 訊 ; (c) 該 項 要 求 關 乎 個 人 資 料, 並 是 在 由 (i) 就 該 資 料 屬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個 人 ; (ii) 一 名 或 一 名 以 上 代 表 該 名 個 人 的 有 關 人 士 ; 或 (iii) 該 名 個 人 及 該 等 有 關 人 士 的 任 何 組 合, 所 提 出 的 2 項 或 2 項 以 上 的 類 似 要 求 之 後 提 出, 而 在 所 有 有 關 情 況 下, 要 你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是 不 合 理 的 ; (d) ( 在 符 合 本 條 例 第 20(4) 條 的 規 定 下 ) 有 另 一 資 料 使 用 者 控 制 該 資 料 的 使 用, 而 控 制 的 方 式 禁 止 你 依 從 ( 不 論 是 完 全 依 從 或 部 分 依 從 ) 該 項 要 求 ; (e) 該 項 要 求 並 非 採 用 本 表 格 提 出 ( 如 該 項 要 求 實 質 上 已 包 含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的 範 圍 及 詳 情, 專 員 極 力 建 議 你 回 覆 該 項 要 求, 因 為 有 關 拒 絕 理 由 純 屬 技 術 性,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其 後 仍 可 採 用 本 表 格 提 出 另 一 要 求 ); (ea) 根 據 本 條 例 或 任 何 其 他 條 例, 你 有 權 不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 或 (f) ( 在 其 他 情 況 下 ) 在 當 其 時 根 據 本 條 例 拒 絕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不 論 是 憑 藉 第 VIII 部 下 的 豁 免 或 其 他 規 定 而 拒 絕 ( 見 本 條 例 第 20(3) 條 ) 本 條 例 第 20(4) 條 訂 明 (a) 如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與 第 18(1)(a) 條 有 關, 第 20(3)(d) 條 ( 即 上 文 第 7(d) 段 ) 的 施 行 不 得 令 你 在 任 何 範 圍 內 無 須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 (b) 如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與 第 18(1)(b) 條 有 關, 第 20(3)(d) 條 的 施 行, 不 得 令 你 無 須 在 能 不 違 反 有 關 禁 制 而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的 範 圍 內 依 從 該 項 要 求 56

第 I 部 : 資 料 使 用 者 向 其 提 出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的 資 料 使 用 者 資 料 1 姓 名 或 名 稱 ( 正 楷 全 名 ): ( 由 經 辦 2 ) 地 址 : 第 II 部 : 資 料 當 事 人 提 出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的 資 料 當 事 人 資 料 中 文 姓 名 : 英 文 姓 名 ( 正 楷 全 名, 先 填 姓 氏 ): 個 人 身 分 代 號, 例 如 香 港 身 分 證 號 碼 3 / 護 照 號 碼 或 以 往 由 資 料 使 用 者 編 配 的 其 他 身 分 識 別 號 碼 ( 如 有, 例 如 學 生 編 號 職 員 編 號 病 人 編 號 帳 戶 號 碼 會 員 號 碼 或 其 他 參 考 編 號 ): 通 訊 地 址 : 日 間 聯 絡 電 話 號 碼 : 電 郵 地 址 ( 如 有 ): [ 如 此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並 非 由 資 料 當 事 人 提 出, 必 須 填 寫 本 部 ] 第 III 部 :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的 資 料 及 身 分 4 中 文 姓 名 : 英 文 姓 名 ( 正 楷 全 名, 先 填 姓 氏 ): 通 訊 地 址 : 日 間 聯 絡 電 話 號 碼 : 電 郵 地 址 ( 如 有 ): 此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是 本 人 按 下 述 情 況 以 有 關 人 士 的 身 分, 代 表 資 料 當 事 人 作 出 的 : 資 料 當 事 人 是 未 成 年 人, 本 人 對 資 料 當 事 人 有 作 為 父 母 親 的 責 任 ; 資 料 當 事 人 無 能 力 處 理 其 本 身 事 務, 本 人 由 法 庭 委 任 以 處 理 該 等 事 務 ; 資 料 當 事 人 屬 精 神 健 康 條 例 ( 第 136 章 ) 第 2 條 所 指 的 精 神 上 無 行 為 能 力, 而 : (i) 本 人 根 據 該 條 例 第 44A 59O 或 59Q 條 獲 委 任 擔 任 他 / 她 的 監 護 人 ; 或 (ii) 本 人 根 據 該 條 例 第 44B(2A) 或 (2B) 或 59(T)(1) 或 (2) 條 獲 轉 歸 他 / 她 的 監 護, 或 執 行 他 / 她 的 監 護 人 的 職 能 ; 本 人 獲 資 料 當 事 人 書 面 授 權 代 表 他 / 她 提 出 此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 請 於 適 當 方 格 內 加 上 號 ) 1 2 3 4 請 填 上 向 其 提 出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的 資 料 使 用 者 的 姓 名 或 名 稱 如 資 料 使 用 者 曾 告 訴 你 負 責 處 理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的 人 的 姓 名 及 / 或 職 銜, 請 填 上 該 人 的 姓 名 及 / 或 職 銜 只 適 用 於 持 有 香 港 身 分 證 的 資 料 當 事 人 請 注 意, 有 關 資 訊 有 助 資 料 使 用 者 提 取 或 尋 找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如 你 有 合 理 理 由 相 信 資 料 使 用 者 在 有 關 情 況 下 並 不 需 要 身 分 證 號 碼 來 識 辨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身 分, 則 無 須 在 本 表 格 內 填 寫 身 分 證 號 碼 資 料 使 用 者 在 依 從 此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前, 可 向 你 要 求 合 理 而 又 足 夠 的 個 人 資 料, 以 證 明 你 的 身 分 57

現 夾 附 下 述 證 明 文 件 : 出 生 證 明 書 複 本 法 庭 命 令 複 本 授 權 書 其 他 ( 請 註 明 ): ( 請 於 適 當 方 格 內 加 上 號, 並 於 適 當 地 方 填 上 資 料 ) 第 IV 部 :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此 項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是 根 據 本 條 例 第 18(1) 條 作 出 的, 以 要 求 查 閱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下 述 個 人 資 料, 但 不 包 括 本 表 格 第 V 部 指 明 無 關 的 資 料 :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的 描 述 5 :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的 大 概 收 集 日 期 或 期 間 ( 如 知 悉 ): 收 集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的 資 料 使 用 者 的 分 行 名 稱 或 職 員 姓 名 ( 如 知 悉 ): 第 V 部 : 無 關 資 料 本 人 不 需 要 下 述 個 人 資 料 6 : 載 於 資 料 當 事 人 以 前 曾 向 資 料 使 用 者 提 供 的 文 件 內 的 個 人 資 料 ( 例 如 : 資 料 當 事 人 向 資 料 使 用 者 及 / 或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發 出 的 信 件 ) 載 於 資 料 使 用 者 以 前 曾 向 資 料 當 事 人 提 供 的 文 件 內 的 個 人 資 料 ( 例 如 : 資 料 使 用 者 向 資 料 當 事 人 及 / 或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發 出 的 信 件 或 資 料 使 用 者 應 過 往 的 要 求 向 資 料 當 事 人 及 / 或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者 所 提 供 的 文 件 ) 屬 於 大 眾 可 閱 覽 的 資 料 ( 例 如 : 新 聞 剪 報 上 或 公 共 登 記 冊 內 關 於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資 料 ) 以 下 所 述 ( 請 盡 量 詳 細 描 述 ): ( 請 於 適 當 方 格 內 加 上 號, 並 於 適 當 地 方 填 上 資 料 ) 5 6 請 清 楚 及 詳 細 地 註 明 所 要 求 的 個 人 資 料 ( 例 如 : 工 作 表 現 評 核 報 告 醫 療 記 錄 信 貸 報 告 內 的 個 人 資 料 ), 包 括 進 一 步 資 料 ( 如 有 ), 例 如 與 之 有 關 的 某 一 事 件 或 交 易 收 集 或 持 有 該 些 個 人 資 料 的 情 況 等, 以 便 找 出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如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的 描 述 太 籠 統, 例 如 : 本 人 的 所 有 個 人 資 料, 資 料 使 用 者 可 依 據 本 條 例 第 20(3)(b) 條 拒 絕 該 要 求, 因 為 資 料 使 用 者 不 獲 提 供 他 為 找 出 該 項 要 求 所 關 乎 的 個 人 資 料 而 合 理 地 要 求 的 資 訊 請 在 空 格 內 加 上 號, 盡 量 從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中 剔 除 無 關 的 個 人 資 料 此 舉 有 助 在 依 從 查 閱 資 料 要 求 時 避 免 任 何 不 必 要 的 延 誤 或 費 用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