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B (www.sse.com.cn) 2015 *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作 为 第 一 拖 拉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独 立 董 事, 我 们 按 照 公 司 法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以 及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履 职 指 引 等 证 券 监 管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忠 实 诚 信 勤 勉 尽 责, 认 真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和 义 务 报 告 期 内, 我 们 通 过 多 种 方 式 与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公 司 经 理 层 进 行 有 效 沟 通, 全 面 深 入 了 解 公 司 运 营 情 况, 在 增 强 董 事 会 规 范 高 效 运 作,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和 维 护 公 司 及 公 司 尤 其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一 独 立 董 事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独 立 董 事 换 届 选 举 情 况 2015 年 10 月 29 日, 公 司 召 开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采 用 累 积 投 票 方 式 选 举 产 生 新 任 董 事 监 事, 顺 利 完 成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换 届 工 作 洪 暹 国 先 生 因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已 满 六 年, 按 照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规 定, 本 次 换 届 不 再 提 名 作 为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杨 敏 丽 邢 敏 吴 德 龙 于 增 彪 被 提 名 为 候 选 人 并 当 选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 二 ) 现 任 独 立 董 事 履 历 及 任 职 情 况 杨 敏 丽 女 士, 中 国 农 业 大 学 工 学 院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现 任 1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董 事 会 战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委 员 兼 任 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兼 职 教 授, 联 合 国 可 持 续 农 业 机 械 化 中 心 理 事, 中 国 农 业 机 械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农 业 机 械 化 分 会 主 任 委 员 兼 秘 书 长, 中 国 农 业 工 程 学 会 理 事, 中 国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协 会 农 业 装 备 与 工 程 技 术 分 会 常 务 理 事, 美 国 农 业 与 生 物 工 程 协 会 会 员, 海 外 农 业 与 工 程 协 会 会 员, 农 业 部 全 国 农 业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甘 蔗 机 械 委 员 会 专 家, 农 业 部 农 机 推 广 ( 监 理 ) 总 站 专 家 委 员 会 专 家 邢 敏 先 生,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席 薪 酬 委 员 会 委 员 中 国 内 燃 机 工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兼 任 江 苏 云 意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Z300304) 无 锡 威 孚 高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Z000581) 湖 南 天 雁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600698) 三 家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吴 德 龙 先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主 席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委 员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会 员 香 港 证 券 专 业 学 会 资 深 会 员 英 国 特 许 公 认 会 计 师 公 会 香 港 税 务 学 会 及 香 港 特 许 秘 书 公 会 资 深 会 员 兼 任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北 青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K01000) 奥 普 集 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HK00477) 中 国 机 械 设 备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盛 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HK01829) 之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于 增 彪 先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主 席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清 华 大 学 会 计 学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兼 任 南 通 科 技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600862) 青 岛 啤 2
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600600) 真 彩 文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非 上 市 ) 独 立 董 事 ( 三 ) 卸 任 独 立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洪 暹 国 先 生,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主 席, 中 国 农 业 机 械 工 业 协 会 执 行 副 会 长 兼 秘 书 长 兼 任 中 国 农 业 机 械 化 协 会 副 会 长 全 国 农 业 机 械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委 员 全 国 拖 拉 机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顾 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 四 ) 独 立 董 事 的 独 立 性 情 况 杨 敏 丽 女 士 邢 敏 先 生 于 增 彪 先 生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吴 德 龙 先 生 持 有 本 公 司 10,000 股 H 股 股 票 四 位 独 立 董 事 已 就 各 自 的 任 职 独 立 性 发 出 年 度 确 认 书 : 本 人 与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及 持 有 公 司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本 人 没 有 于 公 司 或 其 子 公 司 的 任 何 主 要 业 务 活 动 中 取 得 额 外 的 未 予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大 利 益 ; 未 受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惩 戒, 不 存 在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中 规 定 的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情 形 洪 暹 国 先 生 任 期 内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洪 先 生 已 对 其 任 期 内 的 任 职 独 立 性 发 出 确 认 书, 在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期 间 符 合 独 立 董 事 资 格 要 求, 不 存 在 影 响 独 立 性 的 情 况 二 独 立 董 事 年 度 履 职 概 况 ( 一 ) 出 席 公 司 各 类 会 议 情 况 3
2015 年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2 次 ( 周 年 股 东 大 会 1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1 次 ), 董 事 会 会 议 6 次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其 中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和 审 核 委 员 会 主 要 由 独 立 董 事 组 成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6 次, 薪 酬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1 次, 提 名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2 次 报 告 期 内,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会 议 情 况 : 参 加 董 事 会 情 况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董 事 姓 名 本 年 应 参 加 董 事 会 次 数 实 际 出 席 次 数 亲 自 参 加 次 数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出 席 次 数 杨 敏 丽 1 1 1 0 0 邢 敏 6 6 6 0 1 吴 德 龙 6 6 6 0 0 于 增 彪 6 6 6 0 0 洪 暹 国 5 5 5 0 0 出 席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出 席 专 门 委 员 会 会 议 情 况 ( 实 际 出 席 / 应 出 席 ) 杨 敏 丽 邢 敏 吴 德 龙 战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名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席 薪 酬 委 员 会 委 员 审 核 委 员 会 主 席 薪 酬 委 员 会 委 员 战 略 及 投 资 委 员 会 会 议 0/0 提 名 委 员 会 会 议 0/0 薪 酬 委 员 会 会 议 1/1 提 名 委 员 会 会 议 2/2 审 核 委 员 会 会 议 6/6 薪 酬 委 员 会 会 议 1/1 于 增 彪 洪 暹 国 薪 酬 委 员 会 主 席 薪 酬 委 员 会 会 议 1/1 审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审 核 委 员 会 会 议 6/6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席 提 名 委 员 会 会 议 2/2 薪 酬 委 员 会 主 席 薪 酬 委 员 会 会 议 1/1 报 告 期 内, 我 们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其 专 门 委 员 会 审 议 决 策 4
的 重 大 事 项, 在 决 策 会 议 召 开 前, 对 议 案 进 行 客 观 审 慎 的 研 究, 及 时 向 公 司 管 理 层 和 相 关 部 门 了 解 有 关 具 体 情 况 出 席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及 专 门 委 员 会 相 关 会 议 时 积 极 参 与 对 议 案 的 讨 论 审 议, 客 观 充 分 地 发 表 意 见 并 独 立 行 使 表 决 权,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会 后, 持 续 跟 踪 关 注 决 议 执 行 情 况 严 格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规 范 和 要 求, 本 着 对 上 市 公 司 及 中 小 股 东 负 责 的 态 度, 对 公 司 发 生 的 特 定 事 项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或 专 项 说 明, 认 真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报 告 期 内, 我 们 未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案 及 其 他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 二 ) 年 度 报 告 审 计 内 控 审 计 过 程 中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时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洪 暹 国 邢 敏 吴 德 龙 于 增 彪 在 公 司 2014 年 财 务 报 告 内 控 审 计 工 作 中, 持 续 关 注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在 年 度 审 计 开 始 前, 会 同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就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内 控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及 关 注 的 重 要 事 项 进 行 沟 通 了 解 在 获 得 初 步 审 计 意 见 后, 与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进 一 步 沟 通 有 关 审 计 工 作 程 序 发 现 的 问 题 审 计 结 论 管 理 建 议 等 重 要 事 项 充 分 交 换 意 见 ( 三 ) 公 司 配 合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情 况 2015 年, 公 司 为 独 立 董 事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给 予 大 力 支 持 和 配 合 一 是 协 助 新 任 职 独 立 董 事 完 成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及 香 港 联 交 所 的 各 项 声 明 和 承 诺 书 服 务 合 约 的 签 署 申 报 工 作 为 包 括 独 立 5
董 事 在 内 的 全 体 董 事 办 理 了 董 事 责 任 保 险 二 是 及 时 组 织 独 立 董 事 参 加 有 关 培 训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年 内 组 织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参 加 了 任 职 资 格 培 训 及 后 续 培 训 这 些 培 训 是 我 们 合 规 履 职 以 及 进 一 步 提 高 履 职 能 力 的 重 要 保 证 三 是 公 司 向 我 们 发 送 的 信 息 披 露 公 告 及 董 事 通 讯 等, 为 我 们 了 解 公 司 治 理 信 息 披 露 资 本 市 场 动 态 以 及 掌 握 最 新 监 管 要 求 等 提 供 支 持 通 过 对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进 行 监 督, 保 障 广 大 投 资 者 及 时 全 面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维 护 了 公 司 和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三 独 立 董 事 年 度 履 职 重 点 关 注 事 项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时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及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重 要 事 项 依 法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我 们 从 交 易 的 必 要 性 定 价 的 公 允 性 程 序 的 合 法 性 角 度, 对 公 司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了 认 真 审 核, 并 与 公 司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进 行 细 致 的 沟 通 交 流, 客 观 独 立 地 发 表 了 事 前 认 可 意 见, 出 具 了 独 立 董 事 委 员 会 函 件 同 时, 我 们 还 要 求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将 持 续 关 联 交 易 的 执 行 情 况 作 为 财 务 年 度 审 计 的 重 点 关 注 事 项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属 于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需 要, 关 联 交 易 按 照 正 常 商 业 条 件 达 成, 决 策 程 序 符 合 规 定, 不 存 在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 二 )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我 们 对 公 司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担 保 事 项 进 行 核 6
查 后 认 为,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符 合 监 管 要 求 及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和 管 理 层 能 够 审 慎 对 待 并 严 格 控 制 对 外 担 保 风 险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对 外 担 保 决 策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没 有 发 生 违 规 担 保 情 况 ( 三 )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募 投 项 目 变 更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已 累 计 使 用 A 股 IPO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691,498,068.03 元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及 管 理 符 合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及 公 司 关 于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的 规 定 本 年 度, 因 产 品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决 定 终 止 燃 油 喷 射 系 统 产 品 升 级 扩 能 改 造 项 目 尚 未 完 成 的 部 分, 并 将 剩 余 募 集 资 金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经 听 取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于 该 事 项 的 详 细 汇 报, 我 们 认 为 终 止 上 述 募 投 项 目 符 合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需 要, 符 合 公 司 股 东 和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并 且 由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审 议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 四 )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名 及 薪 酬 方 案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任 期 届 满, 根 据 董 事 会 提 名, 独 立 董 事 对 提 名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认 为 被 提 名 的 董 事 人 选 任 职 资 格 能 力 和 经 验 符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的 条 件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席 邢 敏 作 为 专 家 评 委 参 加 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公 开 选 拔 工 作, 公 司 其 他 独 立 董 事 也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候 选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与 能 力 进 行 审 核, 并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根 据 独 立 董 事 履 职 的 有 关 要 求, 我 们 对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7
会 提 交 的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监 事 薪 酬 方 案 审 议 后 认 为 : 该 薪 酬 方 案 符 合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规 定, 综 合 考 虑 了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规 模 等 因 素, 水 平 适 当 方 案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审 议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五 ) 业 绩 预 告 及 业 绩 快 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规 定 自 愿 发 布 公 司 2014 年 度 业 绩 预 告 及 2015 年 度 中 期 业 绩 预 告 我 们 认 为, 公 司 发 布 业 绩 预 告,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要 求, 有 利 于 提 升 公 司 透 明 度, 更 好 地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六 ) 聘 任 或 者 更 换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及 内 控 审 计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续 聘 其 为 公 司 2015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建 议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具 备 规 定 的 审 计 服 务 资 质, 能 够 遵 循 独 立 客 观 公 正 的 执 业 准 则, 同 意 续 聘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公 司 2015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 七 ) 现 金 分 红 情 况 2015 年 5 月, 公 司 2014 年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99590 万 股 为 基 础, 每 股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0.051 元 ( 含 税 ), 共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5079.09 万 元, 占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30.29%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兼 顾 了 公 司 经 营 所 需 资 金 情 况 及 对 投 资 者 8
合 理 回 报 等 因 素, 并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关 于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5% 的 规 定 同 年 7 月,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完 毕 公 司 按 照 境 内 外 上 市 地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八 ) 公 司 及 股 东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基 于 对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发 展 的 信 心, 持 续 履 行 股 东 职 责, 一 如 既 往 支 持 一 拖 股 份 经 营 发 展, 并 承 诺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1 月 9 日 期 间 不 减 持 一 拖 股 份 股 票 同 时, 中 国 一 拖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及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曾 经 做 出 的 承 诺 进 行 自 查 确 认, 分 别 向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一 拖 股 份 A 股 IPO 有 关 承 诺 事 项 2015 年 度 履 行 情 况 的 确 认 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均 遵 守 各 自 承 诺, 未 发 现 违 反 承 诺 情 况 ( 九 ) 信 息 披 露 的 执 行 情 况 2015 年, 公 司 董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境 内 外 上 市 规 则 要 求, 坚 持 信 息 披 露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同 时 披 露 以 及 从 严 不 从 宽 的 原 则, 积 极 适 应 信 息 披 露 监 管 模 式 的 不 断 变 化, 认 真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2015 年, 公 司 发 生 的 应 当 披 露 事 项 均 按 规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没 有 发 生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连 续 两 年 获 得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年 度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评 价 结 果 A ( 信 息 披 露 优 秀 类 ) ( 十 ) 内 部 控 制 的 执 行 情 况 9
报 告 期, 公 司 深 入 贯 彻 实 施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强 化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提 升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和 风 险 防 范 能 力 公 司 已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配 套 指 引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基 本 形 成 了 适 应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和 战 略 发 展 需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该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已 在 公 司 内 部 得 以 有 效 执 行, 为 公 司 各 项 生 产 经 营 业 务 的 健 康 运 行, 财 务 报 表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提 供 了 保 障 ( 十 一 ) 董 事 会 及 专 门 委 员 会 运 作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召 开 董 事 会 6 次, 董 事 会 审 核 委 员 会 6 次, 薪 酬 委 员 会 1 次, 提 名 委 员 会 2 次 各 位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了 本 年 度 应 当 出 席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全 部 会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运 作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规 定, 会 议 的 召 集 程 序 及 内 容 均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各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认 真 审 慎 决 策,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公 正 发 表 意 见, 为 董 事 会 科 学 决 策 提 供 了 必 要 支 撑 四 总 体 评 价 和 建 议 2015 年, 我 们 忠 实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谨 慎 认 真 勤 勉 地 行 使 独 立 董 事 的 权 利, 发 挥 各 自 的 专 业 优 势, 对 公 司 重 要 决 策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维 护 了 公 司 整 体 利 益 和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2016 年, 我 们 仍 将 严 格 按 照 各 项 法 律 法 规 对 独 立 董 事 的 规 范 和 要 求, 继 续 认 真 履 职, 加 强 与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管 理 层 之 间 的 沟 通, 加 强 自 身 专 业 知 识 学 习 和 对 公 司 实 际 运 营 情 况 的 关 10
注, 不 断 提 升 履 职 能 力, 为 公 司 发 展 建 言 献 策, 不 断 提 供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和 透 明 度, 切 实 维 护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为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作 出 应 有 的 贡 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