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第 一 师 范 学 院 教 务 处 湘 一 师 教 通 [2016]46 号 关 于 组 织 参 加 2016 年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的 通 知 各 院 ( 部 ): 根 据 省 教 育 厅 省 教 育 工 会 关 于 举 办 2016 年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的 通 知 ( 湘 教 通 2016 190 号 ) ( 见 附 件 1) 精 神, 学 校 决 定 在 校 内 开 展 选 拔, 推 选 5 名 教 师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参 赛 条 件 1. 年 龄 不 限, 承 担 各 学 科 专 业 必 修 课 程 教 学 任 务 三 年 以 上 近 两 年 年 度 考 核 或 课 程 教 学 考 核 合 格 的 在 职 专 任 教 师 均 可 参 赛 2. 往 届 已 获 得 全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一 等 奖 的 教 师, 不 再 推 荐 参 赛 二 校 内 选 拔 时 间 1.5 月 16 日 -6 月 22 日 院 ( 部 ) 初 选 2.6 月 23 日 -6 月 26 日 校 级 复 选 三 选 拔 程 序 1. 6 月 22 日 前, 各 院 ( 部 ) 进 行 初 选 在 初 选 的 基 础 上 推 选 1 名 教 师 参 加 学 校 复 选
2. 推 荐 参 加 学 校 复 选 的 教 师 应 提 交 所 授 课 程 5 个 学 时 的 教 学 设 计 ( 教 案 ) 和 与 之 对 应 的 5 个 节 段 的 教 学 课 件 ( 即 15 分 钟 左 右 的 课 堂 教 学 重 点 内 容 节 段 ), 以 及 其 中 1 个 学 时 ( 约 45 分 钟 ) 的 课 堂 教 学 视 频 和 针 对 该 教 学 视 频 的 1000 字 以 内 的 教 学 反 思 教 学 设 计 ( 教 案 ) 包 括 内 容 标 题 教 学 目 的 教 学 思 想 教 学 分 析 ( 内 容 重 难 点 ) 教 学 方 法 与 策 略 教 学 安 排 等 3. 教 务 处 组 织 专 家 评 选 推 荐 5 名 选 手 ( 文 科 3 名 理 科 1 名 工 科 1 名 )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四 其 他 要 求 1. 各 院 ( 部 ) 要 认 真 组 织 好 初 选, 教 学 院 长 为 初 选 第 一 责 任 人 2. 各 院 ( 部 ) 于 6 月 22 日 前 将 初 选 相 关 材 料 电 子 稿 和 纸 质 稿 一 并 报 送 教 务 处 教 务 科 联 系 人 : 欧 阳 君, 联 系 电 话 : 0731-88228183, 电 子 邮 箱 :19198065@qq.com 3. 参 赛 教 师 报 送 参 赛 作 品 时, 教 学 设 计 ( 教 案 ) 教 学 课 件 教 学 视 频 教 学 反 思 等 文 件 请 用 内 容 标 题 命 名, 不 得 透 露 任 何 个 人 及 所 在 学 校 ( 学 院 ) 信 息 4. 录 制 视 频 等 事 宜 由 学 校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中 心 协 调 安 排 联 系 人 : 李 静, 联 系 电 话 :0731-82841118 附 件 : 关 于 举 办 2016 年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的 通 知 教 务 处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十 五 日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 南 省 教 育 工 会 湘 教 通 2016 190 号 关 于 举 办 2016 年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的 通 知 各 普 通 本 专 科 学 校 及 工 会 : 为 进 一 步 推 动 全 省 普 通 高 校 更 加 重 视 课 堂 教 学 质 量, 引 导 广 大 教 师 不 断 提 高 课 堂 教 学 能 力 与 水 平, 根 据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章 程 ( 修 订 ) ( 见 附 件 ), 现 就 做 好 2016 年 全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的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参 赛 对 象 全 省 普 通 本 专 科 学 校 和 独 立 学 院 承 担 各 学 科 专 业 必 修 课 程 教 学 任 务 的 在 职 专 任 教 师 均 可 参 加 各 高 校 须 在 校 内 初 赛 基 础 上 限 额 ( 一 本 招 生 院 校 6 名, 二 本 招 生 院 校 5 名, 独 立 学 院 2 名, 专 科 院 校 3 名 ) 推 选 教 师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建 议 尽 量 兼 顾 文 科 理 科 和 工 科 均 衡 推 荐 优 先 推 荐 大 胆 改 革 课 程 教 学, 凸 显 高 校 课 堂 特 色, 注 重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能 力 培 养 的 任 课 教 师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往 届 已 获 得 全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一 等 奖 的 教 师, 不 再 推 荐 参 赛 二 组 织 实 施 为 做 好 今 年 竞 赛 活 动 的 组 织 工 作, 省 教 育 厅 和 省 教 育 工 会 成 立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组 委 会 ( 名 单 见 附 件 2), 办 公 室 设 湖 南 省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高 等 教 育 研 究 所 考 虑 外 语 类 课 程 的 特 殊 性 ( 含 专 业 外 语 和 公 共 外 语 ), 今 年 的 省 级 复 赛 将 单 独 设 组 进 行 比 赛 外 语 组 的 比 赛 由 湖 南 省 高 等 教 育 学 会 大 学 外 语 专 业 委 员 会 上 海 外 语 教 育 出 版 社 协 办 各 高 校 要 按 照 竞 赛 章 程 要 求 广 泛 发 动 并 组 织 校 内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活 动, 努 力 营 造 重 视 课 堂 教 学 质 量 的 整 体 氛 围, 并 为 参 赛 教 师 提 供 教 学 视 频 录 制 条 件 等 必 要 保 障 三 日 程 安 排 各 校 初 赛 应 于 7 月 中 旬 前 完 成 并 按 时 报 送 省 级 复 赛 名 单 及 竞 赛 资 料 省 级 复 赛 暂 定 9 月 中 下 旬 进 行, 决 赛 暂 定 10 月 中 下 旬 进 行, 具 体 日 程 安 排 和 材 料 提 交 等 事 项, 届 时 由 组 委 会 另 行 通 知 四 其 他 事 项 1. 为 进 一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教 学 工 作 的 激 励 机 制, 各 高 校 应 将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获 奖 情 况 作 为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课 程 教 学 考 核 表 彰 奖 励 的 重 要 参 考 依 据 2. 为 引 导 和 鼓 励 高 校 教 师 加 强 对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研 究 和
建 设 工 程 重 点 教 材 的 研 究 与 使 用, 相 应 课 程 任 课 教 师 须 以 工 程 重 点 教 材 为 依 据 参 加 校 级 和 省 级 竞 赛 3. 省 教 育 厅 和 省 教 育 工 会 将 对 竞 赛 获 奖 教 师 和 单 位 予 以 通 报 并 颁 发 荣 誉 证 书 或 奖 牌 奖 金, 其 中 一 等 奖 获 奖 教 师 由 省 教 育 工 会 授 予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学 能 手 称 号 4. 组 委 会 在 决 赛 期 间 将 举 办 高 校 课 堂 教 学 改 革 研 讨 会, 届 时 请 各 高 校 积 极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院 系 负 责 人 和 中 青 年 教 师 现 场 观 摩 并 研 讨 交 流 附 件 :1.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章 程 ( 修 订 ) 2.2016 年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组 委 会 名 单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 南 省 教 育 工 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附 件 1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章 程 ( 修 订 ) 一 竞 赛 目 的 ( 一 ) 推 动 高 校 更 加 重 视 课 堂 教 学 和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不 断 强 化 教 学 工 作 中 心 地 位, 全 面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 二 ) 推 动 建 立 高 校 教 学 工 作 激 励 机 制, 加 强 校 际 教 学 研 讨 与 交 流, 不 断 提 升 教 师 的 教 学 业 务 水 平 ( 三 ) 引 导 高 校 教 师 加 强 课 程 教 学 研 究, 不 断 深 化 课 程 内 容 和 教 学 方 法 改 革, 全 面 提 高 课 堂 教 学 效 果 ( 四 ) 推 进 高 等 教 育 课 程 教 学 资 源 建 设, 着 力 搭 建 全 省 高 校 优 质 教 学 资 源 共 享 与 交 流 平 台 二 组 织 领 导 竞 赛 由 省 教 育 厅 和 省 教 育 工 会 联 合 主 办, 省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承 办, 根 据 需 要 可 邀 请 高 校 和 相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协 办 每 年 成 立 由 主 办 单 位 承 办 单 位 高 校 领 导 和 专 家 组 成 的 竞 赛 委 员 会 组 委 会 办 公 室 设 省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高 等 教 育 研 究 所 三 参 赛 对 象 全 省 普 通 本 专 科 学 校 ( 含 独 立 学 院 ) 承 担 各 学 科 专 业 必 修 课 程 教 学 任 务 三 年 以 上 近 两 年 年 度 考 核 或 课 程 教 学 考 核
合 格 的 在 职 专 任 教 师 均 可 参 赛 四 竞 赛 内 容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坚 持 以 培 养 学 生 创 意 创 新 创 业 能 力 为 主 线, 重 点 考 察 参 赛 教 师 是 否 正 确 运 用 高 等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新 理 念 新 要 求 设 计 教 学 方 案, 并 按 照 规 范 的 格 式 及 要 求 撰 写 教 案 ; 是 否 准 确 把 握 所 授 课 程 和 使 用 教 材 的 主 要 内 容 重 点 和 难 点, 并 及 时 将 相 关 学 科 专 业 的 新 知 识 以 及 从 事 科 学 研 究 的 新 成 果 融 入 课 程 教 学 ; 是 否 按 照 既 定 教 学 目 标 和 学 生 认 知 规 律, 合 理 处 理 教 学 内 容 和 教 学 资 源, 科 学 选 用 教 学 策 略 方 法 组 织 课 堂 教 学 ; 是 否 正 确 运 用 各 类 现 代 技 术 手 段 开 展 教 学, 有 效 调 控 课 堂 和 调 动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探 究 学 习 的 积 极 性 等 五 竞 赛 程 序 ( 一 ) 初 赛 各 高 校 应 积 极 动 员 和 组 织 广 大 教 师 特 别 是 中 青 年 教 师 参 加 校 内 初 赛, 具 体 竞 赛 形 式 由 学 校 自 主 确 定 初 赛 应 注 重 考 察 参 赛 教 师 对 所 授 课 程 及 教 材 的 整 体 教 学 设 计 能 力 和 课 堂 教 学 实 际 效 果 在 符 合 教 学 基 本 规 范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优 先 推 荐 大 胆 改 革 课 程 教 学, 凸 显 高 校 课 堂 特 色, 注 重 学 生 自 主 学 习 能 力 培 养 的 任 课 教 师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 二 ) 复 赛 按 文 科 类 理 科 类 工 科 类 组 织 复 赛, 外 语 类 课 程 可 单 独 设 组 比 赛 专 科 学 校 和 独 立 学 院 不 单 独 分 组 各 高 校 根 据 初 赛 结 果 按 照 年 度 分 配 名 额 择 优 推 选 教 师 参 赛, 尽 量 兼 顾 文
科 类 理 科 类 工 科 类 均 衡 分 布 推 荐 参 加 省 级 复 赛 的 教 师 应 提 交 所 授 课 程 20 个 学 时 的 教 学 设 计 ( 教 案 ) 和 与 之 对 应 的 20 个 节 段 的 教 学 课 件 ( 即 15 分 钟 左 右 的 课 堂 教 学 重 点 内 容 节 段 ), 以 及 其 中 1 个 学 时 ( 约 45 分 钟 ) 的 课 堂 教 学 视 频 和 针 对 该 教 学 视 频 的 1000 字 以 内 的 教 学 反 思 复 赛 重 在 考 察 教 师 对 课 程 的 整 体 把 握 能 力, 教 学 组 织 实 施 的 规 范 性, 灵 活 运 用 各 种 教 学 方 法 ( 如 启 发 式 研 讨 式 案 例 式 等 ) 组 织 教 学 的 能 力, 以 及 使 用 现 代 技 术 手 段 的 水 平 组 委 会 将 组 织 专 家 对 参 赛 教 师 提 交 的 教 学 设 计 ( 教 案 ) 教 学 课 件 课 堂 教 学 视 频 及 教 学 反 思 等 进 行 网 络 评 审 和 评 分, 其 中 教 学 设 计 ( 教 案 ) 及 教 学 课 件 共 占 50% 课 堂 教 学 视 频 及 教 学 反 思 共 占 50% 参 赛 教 师 上 传 至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平 台 的 教 学 设 计 ( 教 案 ) 教 学 课 件 教 学 视 频 和 教 学 反 思 的 内 容 文 件 命 名 上 传 路 径 文 件 属 性 等 均 不 得 透 露 任 何 个 人 与 学 校 信 息, 否 则 取 消 复 赛 成 绩 ( 三 ) 决 赛 决 赛 重 在 考 察 教 师 针 对 所 抽 取 教 学 内 容, 紧 密 联 系 学 科 发 展 前 沿 课 程 知 识 体 系 和 生 产 生 活 实 际, 进 一 步 激 发 创 新 思 维 分 析 研 讨 问 题 拓 展 知 识 应 用 以 及 灵 活 组 织 课 堂 的 能 力 各 组 别 复 赛 前 25% 左 右 的 教 师 进 入 决 赛 决 赛 时, 由 参 赛 教 师 从 复 赛 提 交 的 教 学 节 段 中 现 场 随 机 抽 取 一 个 参 赛 内 容 进 行 教 学, 时 间 不 超 过 15 分 钟 为 确 保 公 平 公 正, 决 赛
评 分 一 律 实 行 专 家 现 场 打 分, 参 赛 教 师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不 得 透 露 任 何 个 人 与 学 校 信 息, 否 则 取 消 决 赛 成 绩 六 竞 赛 评 奖 ( 一 ) 奖 项 设 置 竞 赛 设 教 师 个 人 奖 和 学 校 组 织 奖 个 人 奖 按 各 组 别 复 赛 教 师 人 数 设 奖, 其 中 一 等 奖 15%, 二 等 奖 25%, 三 等 奖 40% 组 织 奖 按 参 赛 学 校 总 数 的 20% 左 右 设 奖 ( 二 ) 评 奖 办 法 1. 个 人 奖 : 根 据 参 赛 教 师 的 最 终 成 绩 排 序, 按 比 例 依 次 确 定 最 终 成 绩 由 复 赛 成 绩 和 决 赛 成 绩 折 合 计 算 ( 复 赛 成 绩 占 50%, 决 赛 成 绩 占 50%) 若 最 终 成 绩 相 同, 则 依 次 以 决 赛 成 绩 复 赛 成 绩 排 序 ; 若 所 有 环 节 成 绩 均 相 同 则 为 并 列 名 次 ; 未 参 加 决 赛 的 参 赛 教 师, 按 复 赛 成 绩 排 序, 若 复 赛 成 绩 相 同, 则 以 复 赛 课 堂 教 学 视 频 及 教 学 反 思 成 绩 排 序, 如 仍 相 同 则 为 并 列 名 次 2. 组 织 奖 : 综 合 学 校 赛 事 组 织 及 参 赛 教 师 获 奖 等 情 况, 经 组 委 会 集 体 研 究 确 定 ( 三 ) 奖 励 办 法 对 竞 赛 获 奖 教 师 和 单 位, 由 主 办 单 位 发 文 通 报 并 颁 发 相 应 的 荣 誉 证 书 奖 牌 或 奖 金, 其 中 一 等 奖 获 奖 教 师 由 湖 南 省 教 育 工 会 授 予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学 能 手 荣 誉 称 号
附 件 2 2016 年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教 师 课 堂 教 学 竞 赛 组 委 会 名 单 主 任 : 葛 建 中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党 组 成 员 副 厅 长 高 新 明 副 主 任 : 张 登 玉 唐 利 斌 王 常 华 李 倡 平 湖 南 省 教 育 工 会 主 席 衡 阳 师 范 学 院 副 院 长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高 等 教 育 处 处 长 湖 南 省 教 育 工 会 副 主 席 湖 南 省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副 院 长 成 员 : 罗 文 衡 阳 师 范 学 院 教 务 处 处 长 张 平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高 等 教 育 处 副 处 长 杨 承 玖 谢 晓 文 陈 拥 贤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高 等 教 育 处 副 处 长 湖 南 省 教 育 工 会 高 教 部 部 长 湖 南 省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院 高 教 所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