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与院校设置和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研究及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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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高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研 究 本 研 究 在 回 顾 总 结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设 置 和 高 校 布 局 调 整 历 史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借 鉴 国 际 院 校 设 置 和 区 域 布 局 的 相 关 经 验, 提 出 我 国 十 一 五 期 间 及 2020 年 全 国 高 校 设 置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的 工 作 思 路 和 方 案 第 一 部 分 院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调 整 的 经 验 与 教 训 1 简 要 回 顾 新 中 国 成 立 50 多 年 以 来, 随 着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生 产 力 布 局 的 调 整 和 高 教 管 理 体 制 的 改 革, 我 国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布 局 先 后 经 历 了 五 次 较 大 规 模 的 调 整 : 建 国 初 期 (1952-56 年 ) 的 高 等 学 校 院 系 大 调 整 ; 五 十 年 代 后 期 大 跃 进 期 间 (1958-60 年 ) 高 校 大 发 展 以 及 60 年 代 初 三 年 自 然 灾 害 期 间 高 校 的 大 调 整 ; 文 化 大 革 命 动 乱 期 间 (1966-76 年 ) 高 校 的 撤 停 并 搬 ; 20 世 纪 80 年 代 中 期 高 校 的 恢 复 性 发 展 及 布 局 调 整 ; 九 十 年 代 加 速 高 等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加 快 高 教 发 展 规 模 以 及 高 校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2004 年 教 育 部 发 展 规 划 司 委 托 课 题 1

认 真 总 结 我 国 50 多 年 来 高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的 经 验 和 教 训, 是 我 们 做 好 未 来 五 年 (2010 年 ) 到 十 五 年 (2020 年 ) 全 国 高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工 作 的 逻 辑 起 点 2 历 史 经 验 (1) 适 应 了 国 家 发 展 的 战 略 需 要 五 十 年 代 的 院 系 调 整 1952 56 年 的 院 系 调 整 主 要 解 决 如 何 使 高 等 教 育 的 产 出 满 足 经 济 建 设, 尤 其 是 工 业 化 发 展 对 专 门 人 才 的 迫 切 需 要 问 题 从 1951 年 底 到 1953 年, 教 育 部 根 据 以 培 养 工 业 建 设 人 才 和 师 资 为 重 点, 发 展 专 门 学 院, 整 顿 和 加 强 综 合 性 大 学 的 方 针, 先 对 全 国 的 工 学 院, 随 后 重 点 在 华 北 东 北 华 东 地 区, 然 后 又 在 中 南 地 区 对 [ ] 高 等 院 校 进 行 了 全 面 的 院 系 调 整 1 这 次 调 整 将 所 有 私 立 大 学 改 为 公 办, 明 确 了 综 合 大 学 和 专 门 学 院 的 性 质 任 务, 尤 其 是 加 强 了 工 科 院 校 的 建 设, 适 应 了 建 国 初 期 国 家 实 现 工 业 化 的 目 标 以 及 保 障 国 家 安 全 的 需 要, 满 足 了 新 中 国 经 济 建 设 和 工 业 化 发 展 中 各 部 门 各 行 业 特 别 是 重 工 业 对 专 门 人 才 的 迫 切 需 求 由 此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走 上 了 密 切 联 系 实 际, 为 经 济 建 设 服 务, 有 计 划 发 展 的 轨 道 九 十 年 代 向 西 部 倾 斜 九 五 以 来, 为 了 配 合 国 家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适 应 西 部 开 发 对 高 层 次 人 才 快 速 增 长 的 需 求, 我 国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开 始 向 西 部 倾 斜, 教 育 部 和 国 家 计 委 除 原 有 的 211 工 程 拨 款 外, [1] 参 见 中 国 教 育 年 鉴 (1949-1981), 中 国 大 百 科 全 书 出 版 社 1981 年 版, 第 233 页. 2

还 额 外 拨 款 重 点 支 持 西 部 和 部 分 中 部 省 份 办 好 一 所 地 方 高 校, 并 组 织 中 央 直 属 院 校 对 它 们 进 行 对 口 支 援 在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西 部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政 策 的 指 导 下, 九 五 以 来, 西 部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得 到 了 快 速 发 展 西 部 地 区 高 等 学 校 数 由 2000 年 的 435 所 增 加 到 470 所 ( 其 中 普 通 高 校 数 由 2000 年 的 249 所 增 加 到 331 所 ) (2) 适 应 了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生 产 力 布 局 调 整 的 需 求 五 十 年 代 区 域 布 局 的 高 校 大 调 整 上 世 纪 50-60 年 代 初, 为 了 缩 小 沿 海 和 内 地 发 展 的 差 距, 国 家 把 经 济 发 展 的 重 点 放 在 内 地,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将 沿 海 地 区 的 有 关 高 校 迁 入 内 地, 如 :1952 年 以 华 北 东 北 华 东 为 重 点 全 面 进 行 院 系 调 整 ;1953 年 以 中 南 地 区 为 重 点, 华 北 华 东 东 北 三 区 进 行 专 业 调 整, 西 北 西 南 进 行 局 部 的 院 系 和 专 业 调 整 ;1955-1957 年, 将 沿 海 地 区 的 一 些 高 校 同 类 专 业 迁 入 内 地 建 校, 扩 大 了 内 地 建 校 的 规 模, 增 设 了 新 专 业, 提 高 了 内 地 大 学 的 办 学 能 力, 改 变 了 高 等 学 校 过 于 集 中 在 少 数 沿 海 大 城 市 的 状 况, 高 校 布 局 极 不 平 衡 的 状 况 有 所 缓 和, 有 力 地 支 援 了 中 西 部 的 经 济 建 设 非 均 衡 发 展 与 区 域 布 局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实 施 了 非 均 衡 的 经 济 发 展 战 略, 东 部 沿 海 地 区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对 高 等 教 育 的 人 才 需 求 也 日 益 增 长, 因 此 高 校 的 设 置 与 布 局 明 显 向 东 部 地 区 倾 斜, 新 建 了 一 大 批 地 方 高 校 截 至 2004 年 6 月, 在 全 国 1683 所 普 通 高 校 中,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分 别 占 高 校 总 数 的 44.3% 31.7% 和 24.0% 全 国 528 所 成 人 高 校 中,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分 别 占 高 校 总 数 的 46.0% 30.7% 和 23.3% 3

世 纪 之 交 的 多 元 化 办 学 格 局 1999 年 以 来, 经 济 持 续 高 速 发 展 带 动 了 人 才 需 求, 为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中 央 做 出 了 高 教 大 扩 招 的 决 策, 高 等 教 育 跨 越 式 发 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数 由 1998 年 的 108 万 人 增 加 到 2002 年 的 320 万 人, 同 期 在 校 生 数 亦 由 340 万 人 增 加 到 900 万 人 为 适 应 这 种 发 展 态 势, 这 一 时 期 全 国 共 新 设 置 普 通 高 校 1128 所, 占 现 有 普 通 高 校 总 数 的 69.2% 高 等 教 育 的 扩 大, 民 办 高 校 得 到 迅 速 发 展, 在 新 设 置 的 高 校 中, 民 办 高 校 186 所, 占 新 增 高 校 的 16.5%, 占 现 有 民 办 高 校 的 94.4% (3) 与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和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相 适 应 高 等 院 校 条 块 管 理 体 制 50 年 代, 随 着 经 济 建 设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地 区 经 济 的 发 展,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根 据 本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也 创 办 并 直 接 管 理 了 一 批 为 本 地 区 服 务 的 高 等 院 校, 且 数 量 越 来 越 大, 从 而 形 成 了 中 央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和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以 及 地 方 政 府 分 别 创 办 和 管 理 一 批 高 校 的 体 制 这 种 办 学 体 制 是 为 适 应 当 时 的 经 济 体 制 而 形 成 和 发 展 的, 对 于 调 动 当 时 各 部 门 各 地 区 发 展 高 等 教 育 的 积 极 性, 对 口 培 养 经 济 建 设 急 需 的 专 业 人 才 很 快 发 挥 了 作 用 条 块 结 合 与 两 级 管 理 90 年 代 初 以 来, 以 经 济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为 契 机, 以 共 建 调 整 合 作 合 并 为 主 要 内 容, 将 大 部 分 中 央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所 属 高 校 通 过 共 建 划 转 等 方 式 逐 渐 转 移 到 地 方, 并 最 终 合 并 到 地 方 高 校 之 中 以 1998 年 国 务 院 进 行 机 构 改 革 为 契 机, 对 原 机 械 部 4

等 9 个 撤 并 部 门 所 属 的 93 所 普 通 高 校 72 所 成 人 高 校 管 理 体 制 进 行 了 调 整 改 革 调 整 后, 以 地 方 政 府 为 主, 对 当 地 高 教 资 源 进 行 合 理 重 组 优 化 配 置 和 充 分 利 用 结 束 了 行 业 高 校 自 成 系 统 小 而 全 封 闭 僵 化 与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脱 节 的 局 面, 逐 步 形 成 了 中 央 和 省 级 政 府 两 级 管 理 以 省 级 政 府 统 筹 管 理 为 主 的 多 元 化 的 新 型 高 等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增 强 了 高 校 面 向 社 会 和 市 场 自 主 办 学 的 积 极 性 和 为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服 务 的 能 力 为 了 适 应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求,1999 年 全 国 第 三 次 教 育 工 作 会 议 召 开 之 后, 浙 江 江 苏 等 地 利 用 公 办 老 大 学 的 教 育 教 学 资 源, 大 量 吸 引 社 会 资 金, 探 索 了 创 办 民 营 独 立 学 院 的 新 途 径 此 后, 在 教 育 部 和 各 省 的 推 动 及 规 范 下, 全 国 各 地 都 在 积 极 探 索 独 立 学 院 这 一 新 的 办 学 模 式 截 止 到 2004 年 5 月 12 日, 全 国 举 办 及 获 得 教 育 部 批 准 的 独 立 学 院 就 已 经 达 到 226 所 院 校 设 置 管 理 逐 步 规 范 化 1992 年, 原 国 家 教 委 成 立 了 全 国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评 议 委 员 会, 院 校 设 置 评 议 委 员 会 根 据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暂 行 条 例 和 成 人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的 暂 行 规 定 及 国 家 的 有 关 方 针 政 策 进 行 评 议 工 作 分 类 制 定 院 校 设 置 标 准, 建 立 了 全 国 和 省 两 级 院 校 设 置 审 议 机 构 和 规 范 化 的 工 作 程 序 提 高 了 院 校 设 置 工 作 中 重 大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和 民 主 性, 使 院 校 设 置 审 批 工 作 逐 步 走 向 科 学 化 1 缺 少 科 学 的 长 远 规 划, 曾 出 现 多 次 大 起 大 落 的 现 象, 对 高 教 与 经 济 的 良 性 互 动 发 展 产 生 了 负 面 的 影 响 5

几 次 波 动 情 况 的 简 要 描 述 : (1)1958-1960 年 的 高 校 大 发 展 1958-1960 年 的 三 年 国 民 经 济 大 跃 进 中, 高 等 学 校 的 发 展 也 来 了 个 大 跃 进 1957 年 全 国 只 有 高 等 学 校 229 所, 但 到 1958 年 增 加 到 791 所,1959 年 增 加 到 841 所,1960 年 增 加 到 1289 所,1960 年 比 1957 年 增 长 了 462.8% 1958-1960 年 高 等 学 校 的 大 发 展, 脱 离 了 我 国 当 时 经 济 和 科 技 发 展 的 实 际 水 平, 国 家 既 承 受 不 起 千 余 所 高 等 学 校 的 经 济 负 担, 也 没 有 足 够 的 高 级 科 学 技 术 人 才 来 满 足 高 等 学 校 迅 速 发 展 的 师 资 要 求 这 种 盲 目 发 展 不 仅 违 背 了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的 一 般 规 律, 而 且 也 使 国 家 的 经 济 力 量 承 受 不 起 (2)1971 年 的 学 校 布 局 调 整 在 1971 年 撤 并 高 等 学 校 的 过 程 中, 全 面 改 变 了 高 等 学 校 原 有 的 布 局, 将 一 些 高 等 学 校 从 沿 海 地 区 迁 往 内 地, 从 大 城 市 迁 往 中 小 城 市, 乃 至 迁 往 农 村 如 北 京 市 原 有 高 等 学 校 46 所, 准 备 撤 销 15 所, 合 并 2 所, 迁 出 13 所, 北 京 只 保 留 16 所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和 哈 尔 滨 军 事 工 程 学 院 合 并 迁 往 四 川 重 庆 西 南 师 范 学 院, 在 重 庆 的 西 南 师 范 学 院 则 迁 往 川 东 地 区 梁 平 县 农 村 办 学 特 别 是 医 学 院 和 农 林 学 院 大 都 被 迫 迁 往 农 村 办 学, 全 国 47 所 农 林 学 院 中 有 23 所 被 迫 搬 迁, 先 后 累 计 迁 移 45 次 这 类 大 迁 移 造 成 了 高 等 学 校 布 局 的 混 乱, 不 仅 影 响 到 高 等 教 育 的 发 展, 而 且 影 响 到 国 家 建 设 和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3)70 年 代 末 80 年 代 初 的 高 校 恢 复 性 发 展 6

1976 年 全 国 只 有 高 等 学 校 392 所,1978 年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召 开 后, 国 务 院 一 次 就 批 准 和 增 设 高 等 学 校 169 所, 由 1977 年 的 409 所 增 加 到 598 所 ; 到 1981 年 全 国 共 恢 复 和 新 建 高 等 学 校 704 所 (4)80 年 代 中 期 的 高 校 发 展 党 的 十 二 大 以 后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迫 切 要 求 教 育 先 行, 以 便 为 各 条 战 线 培 养 高 级 专 门 人 才,1983 年, 国 务 院 批 准 了 教 育 部 和 国 家 计 划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速 发 展 高 等 教 育 的 报 告, 各 省 市 遂 积 极 设 立 高 等 学 校, 到 1984 年 高 等 学 校 达 到 902 所, 比 1981 年 的 704 所 增 加 198 所,1985 年 又 增 加 114 所, 全 国 高 等 学 校 达 到 1016 所 高 等 学 校 的 数 量 有 了 很 大 的 发 展, 但 这 个 发 展 速 度 超 过 了 当 时 经 济 发 展 速 度 高 等 教 育 自 身 的 发 展 有 一 定 的 规 律 性, 高 等 教 育 的 调 整 改 革, 必 须 依 据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的 规 律, 高 等 教 育 事 业 在 发 展 规 模 速 度 上 应 当 避 免 大 起 大 落, 努 力 做 到 持 续 稳 定 协 调 发 展 2 50 年 代 院 系 调 整 中, 单 科 性 的 工 科 院 校 过 多, 不 利 于 交 叉 学 科 的 发 展 和 复 合 型 人 才 的 成 长, 规 模 效 益 偏 低 (1) 行 业 办 学 简 单 地 与 行 业 部 门 对 应, 单 纯 强 调 对 口 与 适 应, 缺 乏 多 学 科 的 综 合 通 过 院 系 调 整, 将 各 综 合 性 大 学 中 的 工 农 医 师 财 法 等 系 科 分 离 出 来, 单 独 或 者 以 合 并 同 类 项 的 方 式 建 立 起 独 立 的 工 科 农 林 医 药 师 范 财 经 政 法 等 专 门 学 院, 综 合 性 大 学 实 际 上 只 剩 下 文 理 二 科 各 高 等 学 校 之 内 又 取 消 了 原 先 的 院 一 级 建 制, 在 学 系 之 下 则 按 照 国 民 经 济 计 划 中 各 行 业 部 门 的 具 体 要 求 设 置 专 业 作 为 专 门 人 才 培 养 的 基 本 教 育 单 位 7

调 整 后 的 综 合 大 学 没 有 各 国 通 常 都 有 的 多 学 科 的 综 合 大 学, 不 利 于 学 科 的 互 相 渗 透, 不 适 应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在 高 度 分 化 基 础 上 高 度 综 合 的 趋 势, 也 不 利 于 复 合 型 人 才 的 成 长 和 学 术 发 展 ; 无 法 适 应 社 会 对 人 才 综 合 素 质 的 要 求 和 职 业 流 动 性 显 著 增 大 的 需 求 ; 也 不 符 合 世 界 高 等 教 育 的 发 展 方 向 (2) 高 校 规 模 普 遍 偏 小, 造 成 了 有 限 资 源 利 用 不 足, 办 学 效 益 普 遍 较 低 高 校 规 模 偏 小, 造 成 了 高 等 教 育 办 学 效 益 和 规 模 效 益 的 低 下 ; 片 面 注 重 国 家 需 要, 不 讲 成 本 核 算, 低 水 平 重 复 设 置 高 等 院 校 和 专 业, 产 学 研 脱 节 ;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较 低 校 与 校 之 间 存 在 教 学 科 研 设 施 重 复 购 置 利 用 率 不 高 等 浪 费 现 象 某 些 高 校 的 一 个 学 院 之 内, 系 与 系 之 间, 教 研 室 与 教 研 室 之 间, 甚 至 教 研 室 的 小 组 之 间 也 存 在 着 重 复 购 置 的 浪 费 问 题 3 中 央 和 地 方 两 级 管 理 体 制 尚 不 完 善 (1) 国 家 缺 乏 对 不 同 类 型 院 校 的 分 类 规 划 分 类 指 导 和 分 类 管 理 国 内 现 行 的 高 等 学 校 分 类 方 法, 难 以 从 办 学 及 管 理 的 角 度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学 校 提 出 不 同 的 目 标 和 任 务, 使 部 分 高 校 层 次 不 清 任 务 交 叉 互 不 衔 接, 从 而 难 以 按 类 要 求 分 类 指 导 和 科 学 管 理 在 高 等 教 育 规 划 方 面, 政 府 缺 乏 对 不 同 高 校 的 分 类 发 展 政 策, 缺 乏 对 高 校 的 分 类 指 导, 不 同 高 校 没 有 明 确 的 分 工 定 位 和 分 类 的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对 高 校 质 量 的 评 价 多 数 建 立 在 单 一 的 规 模 层 次 8

指 标 上, 致 使 许 多 高 校 热 衷 于 层 次 和 规 模 的 扩 大, 盲 目 地 追 求 升 格, 定 位 趋 同, 缺 乏 特 色 (2) 高 校 审 批 过 程 中 审 批 程 序 和 标 准 有 待 规 范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标 准 和 程 序 尚 待 进 一 步 科 学 论 证, 政 策 有 待 完 善 目 前 我 国 高 校 设 置 标 准 规 定 ( 包 括 公 立 民 办 和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 及 有 关 政 策 和 措 施 对 动 员 社 会 力 量 ( 地 方 政 府 单 位 和 个 人 ) 参 与 和 支 持 办 学 不 够 有 力 ; 高 校 设 置 程 序 有 待 进 一 步 规 范 ; 高 校 的 认 可 审 批 评 估 体 系 不 够 健 全 等 在 控 制 办 学 层 次 及 保 证 办 学 质 量 方 面 要 求 不 严 ; 高 职 审 批 过 程 中 省 级 审 批 标 准 有 待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3) 地 方 院 校 缺 乏 地 方 特 色, 和 地 方 经 济 产 业 联 系 不 密 切 一 些 地 方 院 校 盲 目 进 行 大 学 整 合, 片 面 追 求 规 模, 仅 注 重 合 并 的 形 式, 而 忽 视 了 合 并 的 内 涵, 片 面 追 求 大 而 全 ; 一 些 地 方 院 校 提 出 脱 离 地 方 发 展 需 要 和 本 校 实 际 的 发 展 目 标 及 任 务 ; 而 部 分 地 方 当 局 对 高 校 为 地 方 服 务 缺 乏 长 远 考 虑, 对 院 校 支 持 和 指 导 不 够, 甚 至 鼓 励 其 盲 目 提 高 办 学 层 次, 使 之 不 能 发 挥 地 方 院 校 的 优 势 难 以 办 出 特 色 对 地 方 发 展 未 作 出 应 有 的 贡 献 部 分 分 散 设 置 的 较 低 层 次 的 院 校, 办 学 方 向 不 够 明 确, 未 能 更 好 地 为 地 方 服 务, 也 难 以 得 到 地 方 的 支 持, 造 成 人 才 资 源 及 教 育 资 源 的 浪 费 9

第 二 部 分 院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调 整 的 指 导 思 想 今 后 5-15 年, 是 我 国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战 略 机 遇 期, 高 等 教 育 大 众 化 普 及 化 时 代 的 到 来, 对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的 发 展 提 出 了 挑 战, 科 教 兴 国 及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的 确 立, 要 求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要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院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要 面 向 全 球, 立 足 国 内, 科 学 预 测 和 规 划, 合 理 调 整 高 校 布 局 结 构,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方 式, 合 理 利 用 资 源, 保 证 改 革 顺 利 实 施, 实 现 高 等 教 育 的 跨 越 式 发 展 1 贯 彻 科 学 发 展 观 和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对 高 等 教 育 提 出 了 新 需 求 世 纪 之 交, 随 着 科 教 兴 国 战 略 和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的 逐 步 实 施,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的 发 展 面 临 着 极 好 的 机 遇, 同 时 也 面 临 着 严 峻 的 挑 战 在 高 等 教 育 快 速 发 展 的 现 阶 段, 要 坚 定 不 移 地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指 导 高 等 教 育 的 新 跨 越, 坚 持 巩 固 深 化 提 高 发 展 的 八 字 方 针, 学 习 国 外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的 新 经 验, 正 确 处 理 各 类 高 等 教 育 的 关 系, 思 考 和 制 定 科 学 的 高 校 设 置 与 发 展 战 略, 实 现 整 个 高 等 教 育 的 全 面 协 调 发 展 这 就 需 要 统 筹 不 同 层 次 不 同 地 区 和 不 同 类 型 高 等 教 育 的 协 调 发 展 ; 需 要 坚 持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质 量 结 构 效 益 内 在 统 一 的 协 调 发 展 适 应 知 识 经 济 和 高 等 教 育 大 众 化 趋 势,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必 须 合 理 谋 划, 力 求 做 到 使 各 类 大 学 都 能 够 合 理 定 位, 以 优 势 和 特 色 取 胜 同 时, 更 加 重 视 高 等 教 育 的 质 量 提 高 结 构 调 整 10

布 局 优 化, 提 高 高 校 科 技 创 新 和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不 断 推 进 高 等 教 育 的 持 续 发 展 2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产 业 结 构 提 升 和 城 市 化 进 程 加 快 对 高 等 院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结 构 提 出 新 要 求 我 国 经 济 结 构 的 战 略 性 调 整 科 技 创 新 步 伐 的 加 快 和 加 入 WTO 后 对 外 开 放 的 新 形 势, 要 求 院 校 设 置 要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生 产 力 布 局 相 协 调, 要 与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发 展 结 构 调 整 和 多 样 化 相 适 应 ; 高 等 院 校 的 布 局 要 适 应 区 域 生 产 力 布 局, 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相 匹 配, 使 人 才 培 养 结 构 的 调 整 与 经 济 结 构 的 调 整 协 调 一 致, 共 同 促 进 3 西 部 大 开 发 中 部 崛 起 东 部 发 达 地 区 加 速 实 现 市 场 化 现 代 化,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要 适 应 生 产 力 布 局 调 整 的 需 求 西 部 大 开 发, 中 部 崛 起 东 部 发 达 地 区 加 速 实 现 市 场 化 现 代 化, 要 求 我 们 调 整 优 化 高 校 布 局 结 构, 统 筹 兼 顾, 综 合 平 衡 要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以 及 人 力 资 源 市 场 的 供 求 状 况, 调 整 优 化 高 校 的 布 局 结 构, 使 之 更 加 适 应 我 国 经 济 结 构 战 略 性 调 整 人 才 市 场 需 求 和 提 高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的 需 要 在 高 校 设 置 审 批 上, 结 合 西 部 大 开 发, 创 造 条 件 向 西 部 地 区 倾 斜, 具 体 考 虑 就 是 加 大 对 西 部 地 区 高 校 的 审 批 力 度 中 东 部 地 区 高 校 设 置 向 地 市 一 级 的 城 市 倾 斜, 具 体 考 虑 就 是 要 在 学 校 布 点 上, 主 要 在 有 条 件 有 需 求 但 缺 乏 本 专 科 学 校 的 地 级 市 和 中 心 城 市 设 置 高 等 学 校, 积 极 鼓 励 经 济 发 达 或 比 较 发 达 的 地 级 市 或 中 心 城 市 政 府 举 办 本 科 院 校 和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原 则 上 不 鼓 励 在 省 会 城 市 布 点 高 等 学 校 11

4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要 考 虑 当 地 的 实 际 需 要, 要 适 应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求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要 求 要 正 确 处 理 计 划 的 宏 观 调 控 和 充 分 利 用 市 场 配 置 资 源 的 功 能, 实 现 资 源 的 最 优 配 置 城 镇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要 求 更 多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 城 镇 居 民 收 入 的 不 断 提 高, 对 高 等 教 育 提 出 了 更 大 的 需 求 ;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的 增 加, 为 发 展 当 地 的 高 等 教 育 提 供 了 比 较 充 足 的 财 力 支 持, 这 为 高 等 教 育 提 供 了 很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同 时, 大 学 也 必 须 以 服 务 求 支 持, 以 质 量 求 发 展, 把 服 务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作 为 重 要 的 职 责 5 法 制 化 背 景 下,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对 高 校 设 置 管 理 提 出 新 要 求 法 制 化 背 景 下 的 高 等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需 要 真 正 处 理 好 政 府 高 等 学 校 和 社 会 ( 市 场 ) 三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政 府 管 理 部 门 要 主 动 调 整 自 身 的 宏 观 管 理 职 能, 要 把 熟 悉 和 适 应 国 际 标 准 放 到 重 要 位 置 上 来, 要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行 政 管 理 机 制 拨 款 机 制 法 制 约 束 机 制 评 估 机 制 等, 通 过 多 种 手 段 对 高 等 教 育 进 行 宏 观 调 控 适 应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教 育 公 共 治 理 结 构 的 改 革 趋 势, 为 了 保 证 政 府 依 法 行 政 激 励 和 监 督 高 校 高 质 量 地 办 学, 在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等 重 大 问 题 上 要 综 合 运 用 法 规 政 策 评 价 认 证 规 划 等 手 段, 发 挥 政 府 的 宏 观 调 控 职 能 同 时 要 健 全 和 规 范 高 校 设 置 审 批 和 评 价 制 度, 实 现 高 校 的 依 法 设 置 和 自 主 办 学 6 全 球 化 背 景 下 的 院 校 设 置 问 题 : 实 现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的 多 样 化 和 开 放 性 随 着 经 济 全 球 化 步 伐 的 加 快, 尤 其 是 中 国 加 入 WTO 后,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将 面 临 难 得 的 发 展 机 遇, 也 面 临 着 严 峻 的 挑 战 研 究 和 12

思 考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就 必 须 站 在 全 球 的 角 度, 立 足 中 国 的 现 实, 用 国 际 化 的 准 则 来 审 视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问 题 确 立 公 立 和 私 立 学 校 平 等 的 观 念, 强 化 正 规 教 育 和 非 正 规 教 育 同 等 重 要 的 意 识 从 国 际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的 趋 势 来 看, 高 等 教 育 办 学 主 体 已 呈 现 出 多 样 化 和 开 放 化 的 特 征, 这 一 趋 势 是 与 高 等 教 育 大 众 化 乃 至 普 及 化 相 吻 合 的 我 国 今 后 高 校 设 置 的 主 体 也 应 顺 应 这 一 趋 势 当 前 的 主 要 问 题 就 是 要 打 破 公 立 私 立 的 界 限, 正 规 与 非 正 规 教 育 的 分 野, 使 两 者 相 互 沟 通, 相 互 补 充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强 化 市 场 规 则 意 识, 适 应 市 场 化 机 制 的 要 求 调 整 院 系 设 置 高 校 必 须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紧 密 联 系 经 济 建 设 实 际 调 整 院 系 设 置, 合 理 配 置 教 育 资 源, 以 培 养 适 销 对 路 的 人 才, 提 高 竞 争 力 第 三 部 分 院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调 整 的 目 标 今 后 5-15 年, 是 我 国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关 键 时 期, 我 国 经 济 将 持 续 稳 步 发 展 产 业 结 构 不 断 调 整 优 化 升 级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社 会 不 断 进 步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社 会 对 高 等 教 育 的 需 求 日 益 旺 盛, 因 此 也 是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的 重 要 战 略 机 遇 期, 而 高 等 教 育 的 继 续 稳 步 发 展 将 为 高 等 学 校 的 设 置 和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提 供 广 阔 的 空 间 本 部 分 将 根 据 上 述 需 求 预 测 2010 年 和 2020 年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的 发 展 规 模, 从 而 进 一 步 对 高 等 院 校 的 设 置 与 布 局 调 整 进 行 目 标 测 算 和 研 究 13

1 学 龄 人 口 预 测 20 世 纪 末 我 国 已 基 本 实 现 从 高 出 生 率 低 死 亡 率 高 自 然 增 长 率 到 低 出 生 率 低 死 亡 率 低 自 然 增 长 率 的 人 口 再 生 产 类 型 转 变, 中 国 人 口 年 龄 金 字 塔 趋 向 从 一 个 典 型 的 金 字 塔 型 转 变 为 一 个 橄 榄 型 随 着 人 口 的 变 化, 高 等 教 育 学 龄 人 口 也 出 现 不 同 的 变 化 情 况 其 波 动 的 总 趋 势 基 本 为 单 峰 型, 自 2000 年 以 来, 高 等 教 育 学 龄 人 口 将 持 续 上 升, 到 2008 年 达 到 峰 值 12500 万 人 左 右, 此 后 逐 渐 下 降 到 2020 年 的 大 约 8600 万 人 未 来 人 口 和 学 龄 人 口 的 统 计 分 析 和 预 测 结 构 表 明 : 未 来 20 年 间, 我 国 教 育 人 口 规 模 及 普 及 任 务 的 压 力 主 要 体 现 在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和 高 等 教 育 阶 段, 而 十 一 五 期 间 是 我 国 加 快 实 现 普 及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和 进 一 步 扩 大 高 等 教 育 的 关 键 时 期, 从 而 也 成 为 我 国 到 2020 年 全 面 实 现 小 康 社 会 和 2050 年 基 本 实 现 现 代 化 战 略 目 标 的 战 略 机 遇 期 14

图 2000-2020 年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龄 人 口 变 化 情 况 13000 万 人 12000 11000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2 分 地 区 学 龄 人 口 预 测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根 据 2000 年 第 五 次 人 口 普 查 分 省 分 年 龄 的 数 据, 以 及 1990 年 以 来 人 口 迁 移 的 特 点, 在 全 国 人 口 和 学 龄 人 口 预 测 的 基 础 上 对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未 来 5-15 年 高 等 教 育 的 学 龄 人 口 进 行 预 测 各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学 龄 人 口 地 区 之 间 分 布 呈 现 较 大 差 距 : 各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学 龄 人 口 在 2010 年 之 前 不 断 增 加, 其 中 东 部 地 区 超 过 5000 万 人, 比 西 部 地 区 多 2200 万 人 ; 从 2010 之 后 学 龄 人 口 不 断 下 降,2020 年 东 部 地 区 下 降 到 4000 万 人, 中 部 地 区 下 降 到 2600 万 人, 西 部 地 区 则 下 降 到 2100 万 人, 东 西 部 高 等 教 育 学 龄 人 口 的 差 距 仍 在 1900 万 人 左 右 15

表 未 来 15 年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学 龄 人 口 单 位 : 万 人 年 份 东 部 地 区 中 部 地 区 西 部 地 区 2000 4216 3112 2509 2005 4797 3398 2798 2010 5125 3548 2957 2015 4074 2782 2286 2020 3974 2583 2086 3 在 校 生 预 测 到 2010 年,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将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毛 入 学 率 稳 步 提 高 根 据 这 一 教 育 发 展 目 标 和 学 龄 人 口 的 变 化, 对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在 校 生 规 模 进 行 预 测 数 据 表 明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将 持 续 上 升,2010 年 达 到 2900 万 人 左 右,2020 年 将 达 到 3600 万 人 左 右 的 规 模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需 要 我 们 不 断 挖 掘 现 有 学 校 的 潜 力 和 建 设 一 批 新 的 学 校 来 容 纳 不 断 增 加 的 高 等 教 育 在 校 生, 满 足 人 民 对 高 等 教 育 的 旺 盛 需 求 4 分 地 区 在 校 生 预 测 根 据 各 地 区 学 龄 人 口 的 变 化 及 2000 年 到 2003 年 各 地 区 各 级 教 育 在 校 生 占 全 国 的 比 例 与 变 动 情 况, 预 测 各 地 区 各 级 教 育 在 校 生 初 步 的 预 测 数 据 表 明, 我 国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呈 不 断 上 升 的 趋 势, 在 校 生 人 数 都 逐 年 增 加 东 部 地 区 2010 年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将 上 升 到 近 1340 万 人, 比 2001 年 翻 了 一 番, 其 中 普 通 本 专 科 达 到 800 万 人, 是 2001 年 16

的 2.4 倍, 快 于 整 个 高 等 教 育 的 增 长 速 度 2010 年 中 部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达 到 900 万 人, 其 中 普 通 本 专 科 540 万 人 ; 西 部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在 校 生 2010 年 将 达 到 660 万 人, 其 中 普 通 本 专 科 360 万 人 左 右 到 2020 年 各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继 续 扩 大,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分 别 达 到 1700 万 人 1140 万 人 和 830 万 人, 其 中 普 通 本 专 科 所 占 比 例 也 逐 渐 提 高, 分 别 达 到 62.5% 62.0% 57.9% 5 分 本 专 科 学 生 数 预 测 根 据 目 前 高 等 教 育 的 招 生 规 模 以 及 将 来 社 会 对 本 科 人 才 需 求 和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需 求 都 将 不 断 增 加, 我 们 假 定 普 通 本 专 科 招 生 保 持 相 当 的 比 例, 得 到 未 来 15 年 普 通 本 专 科 的 在 校 生 规 模 根 据 预 测,2010 年 普 通 本 科 规 模 将 达 到 1130 万 人 左 右,2020 年 将 达 到 1500 多 万 人, 比 2003 年 增 长 1.4 倍 ;2010 年 普 通 专 科 在 校 生 将 达 到 580 万 人,2020 年 将 发 展 到 730 万 人 左 右, 比 2003 年 增 加 150 万 人 左 右 6 分 办 学 体 制 学 生 数 预 测 2003 年 我 国 有 民 办 普 通 高 校 173 所, 在 校 生 81.0 万 人, 比 2002 年 增 长 近 1.6 倍, 占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本 专 科 在 校 生 总 数 的 比 例 也 从 2002 年 的 3.5% 提 高 到 7.3% 随 着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的 颁 布 和 实 施, 未 来 发 展 民 办 学 校 和 引 入 民 办 机 制 是 今 后 5 到 15 年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体 制 创 新 的 重 要 途 径 在 进 一 步 办 好 现 有 民 办 高 校 的 基 础 上, 民 办 学 校 的 规 模 还 将 有 一 个 较 大 的 发 展 如 果 到 2010 年 我 国 民 办 高 校 在 校 生 占 普 通 高 17

校 本 专 科 在 校 生 总 数 的 比 例 达 到 30%,2020 年 达 到 45%, 则 2010 年 和 2020 年 我 国 民 办 普 通 高 校 在 校 生 将 分 别 达 到 510 万 人 和 1010 万 人 左 右 1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设 置 总 数 (1) 高 校 设 置 现 状 2003-04 学 年 度 全 国 共 有 普 通 高 校 1552 所, 比 2000 年 的 1041 所 增 加 511 所 其 中 本 科 院 校 有 644 所, 占 普 通 高 校 总 数 的 41.5%; 专 科 院 校 908 所, 占 总 数 的 58.5% 普 通 高 校 在 连 续 四 年 扩 大 招 生 基 础 上, 校 均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2003-04 学 年,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校 均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在 校 生 达 到 7143 人, 比 2000 年 增 加 1854 人 其 中, 本 科 院 校 校 均 规 模 超 过 万 人, 达 到 11662 人, 比 2000 年 增 加 4747 人 ; 专 科 ( 高 职 ) 院 校 平 均 在 校 生 规 模 也 接 近 3000 人, 为 2893 人, 比 2000 年 增 加 611 人 (2) 院 校 设 置 平 均 规 模 标 准 根 据 我 国 实 际 情 况, 考 虑 到 今 后 我 国 高 等 学 校 管 理 和 办 学 水 平 提 升 的 要 求, 并 参 照 国 际 经 验 尤 其 是 世 界 各 国 高 等 院 校 办 学 规 模 的 成 功 经 验, 本 报 告 提 出, 未 来 5 到 15 年, 我 国 本 科 院 校 的 校 均 合 理 规 模 在 8000-10000 人 之 间 ; 而 专 科 ( 高 职 ) 院 校 的 校 均 规 模 目 前 相 对 偏 小, 仍 有 进 一 步 扩 大 的 需 要 和 潜 力, 以 提 高 学 校 办 学 的 规 模 效 益, 本 报 告 提 出 我 国 专 科 ( 高 职 ) 的 平 均 合 理 规 模 为 4000-5000 人 18

(3) 全 国 高 等 院 校 设 置 总 数 预 期 根 据 以 上 发 展 规 模 预 测, 如 果 本 科 院 校 按 校 均 8000 人, 专 科 院 校 按 校 均 4000 人 计 算, 则 到 2010 年 我 国 共 需 普 通 高 校 2860 所 左 右, 到 2020 年 合 计 需 要 3720 所 普 通 高 校, 届 时 普 通 高 校 校 均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在 校 生 将 6030 人 左 右 如 果 本 科 院 校 按 校 均 10000 人, 专 科 院 校 按 校 均 5000 人 计 算, 则 到 2010 年 我 国 共 需 普 通 高 校 2290 所 左 右, 到 2020 年 合 计 需 要 2980 所 普 通 高 校, 届 时 普 通 高 校 校 均 全 日 制 本 专 科 在 校 生 将 达 到 7540 人 左 右 2 全 国 分 层 次 高 等 院 校 设 置 预 测 (1) 本 科 院 校 设 置 数 预 期 根 据 本 报 告 课 题 组 预 测,2010 年, 我 国 普 通 高 校 本 科 在 校 生 将 总 数 将 达 到 1128 万 人 按 本 科 类 普 通 高 校 校 均 规 模 8000 人 计 算, 到 2010 年, 我 国 共 需 要 本 科 院 校 1410 所 左 右 ; 按 2020 年 普 通 本 科 在 校 生 1511 万 人 测 算, 全 国 共 需 本 科 院 校 1890 所 左 右 ( 此 按 校 均 规 模 8000 人 测 算 为 方 案 一 ) 根 据 方 案 二 ( 即 校 均 规 模 10000 人 ) 测 算, 到 2010 年, 全 国 共 需 本 科 院 校 1128 所 ;2020 年 需 本 科 院 校 1511 所 (2) 专 科 ( 高 职 ) 院 校 设 置 数 预 期 根 据 高 校 在 校 生 数 预 测,2010 年 我 国 专 科 ( 高 职 ) 在 校 生 为 580 万 人 按 方 案 一 ( 即 按 校 均 规 模 4000 人 ) 测 算, 需 专 科 ( 高 职 ) 院 校 1450 所 ; 按 方 案 二 ( 即 按 校 均 规 模 5000 人 ) 测 算, 专 科 ( 高 职 ) 院 校 总 数 将 达 到 1160 所 19

同 样, 根 据 高 校 在 校 生 数 预 测,2020 年 全 国 专 科 ( 高 职 ) 在 校 生 总 数 将 达 到 733 万 人 按 方 案 一 测 算, 全 国 专 科 ( 高 职 ) 学 校 总 数 将 达 到 1830 所 ; 按 方 案 二 测 算, 专 科 ( 高 职 ) 院 校 总 数 将 达 到 1470 所 3 全 国 分 办 学 体 制 学 校 设 置 数 2003 年 民 办 普 通 高 校 有 本 科 生 31.97 万 人, 占 普 通 高 校 本 科 生 的 5.08%; 专 科 生 49.03 万 人, 占 普 通 专 科 在 校 生 总 数 的 10.2% 结 合 目 前 我 国 民 办 高 等 教 育 的 发 展 情 况 和 未 来 的 发 展 趋 势, 民 办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以 专 科 层 次 和 职 业 教 育 为 主, 同 时 鼓 励 一 部 分 社 会 声 誉 好 的 民 办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向 本 科 层 次 发 展 预 计 到 2010 年, 我 国 民 办 专 科 院 校 在 校 生 占 普 通 高 校 专 科 学 生 总 数 的 比 例 将 由 2004 年 的 10.2% 提 高 到 40% 左 右,2020 年 达 到 60% 以 上, 届 时 民 办 专 科 在 校 生 规 模 将 分 别 达 到 230 万 人 和 440 万 人 左 右, 按 校 均 规 模 5000 人 计 算, 则 需 学 校 460 所 和 880 所 民 办 本 科 院 校 ( 含 独 立 学 院 ) 在 校 生 人 数 占 普 通 高 校 本 科 学 生 总 数 的 比 例, 由 2003 年 的 5% 提 高 到 2010 年 的 25% 和 2020 年 的 35%, 届 时 民 办 本 科 在 校 生 规 模 将 分 别 达 到 280 万 人 和 530 万 人 左 右 按 校 均 规 模 10000 人 计 算, 则 2010 年 和 2020 年 分 别 需 要 民 办 本 科 院 校 280 所 和 530 所 到 2010 年 合 计 需 要 民 办 普 通 高 校 740 所,2020 年 民 办 普 通 高 校 总 数 将 达 到 1410 所 4 全 国 普 通 高 校 分 地 区 布 局 规 划 2003 年, 在 我 国 1552 所 普 通 高 校 中, 东 部 地 区 有 689 所, 中 部 地 区 485 所, 西 部 地 区 378 所, 分 别 占 总 数 的 44.4% 31.3% 和 20

24.4% 从 地 域 分 布 来 看, 我 国 高 等 教 育 资 源 主 要 集 中 在 东 部 沿 海 经 济 发 达 地 区 和 中 部 地 区, 西 部 地 区 高 教 资 源 相 对 稀 缺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和 中 部 崛 起 战 略 使 中 西 部 地 区 对 高 层 次 人 才 的 需 求 更 加 旺 盛, 要 求 中 西 部 地 区 高 等 教 育 加 快 发 展 因 此 在 今 后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布 局 工 作 中, 应 把 重 点 放 在 改 善 原 有 布 局 结 构 不 合 理 状 况 和 高 等 教 育 区 域 均 衡 发 展 等 方 面, 使 高 校 布 局 向 中 西 部 地 区 倾 斜 按 照 这 一 思 路, 今 后 我 国 东 中 西 部 高 等 教 育 资 源 占 全 国 的 比 例 将 调 整 为 40%:33%:27%, 则 2010 年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分 别 有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920 所 750 所 和 620 所 ;2020 年 分 别 有 1190 所 980 所 和 810 所 5 高 等 学 校 分 地 级 市 的 布 局 目 前 在 全 国 291 个 地 级 市 中, 有 133 个 已 实 现 了 有 1 所 本 科 院 校 1-2 所 专 科 学 校 的 布 局 ; 有 29 个 地 级 市 有 1 所 本 科 学 校 但 无 专 科 学 校 ; 但 仍 有 113 个 地 级 市 只 有 专 科 学 校 无 本 科 学 校 ; 而 其 他 的 16 个 地 级 市 既 无 本 科 学 校 也 无 专 科 学 校 缓 解 了 高 校 设 置 在 省 会 城 市 过 于 集 中 的 矛 盾 上 世 纪 90 年 代 以 来, 我 国 出 现 了 一 批 经 济 发 展 快 人 口 密 集 的 城 市 和 地 区, 但 由 于 这 些 地 区 没 有 高 等 院 校, 使 当 地 缺 乏 研 究 开 发 力 量, 难 以 就 地 培 养 急 需 的 中 高 级 专 门 人 才,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产 业 升 级 缓 慢, 竞 争 力 减 弱,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这 些 地 区 经 济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为 适 应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缓 解 现 有 高 等 学 校 布 局 不 均 衡 省 会 城 市 和 发 达 城 市 高 校 过 于 集 中 的 问 题, 今 后 新 增 设 的 高 等 学 校 还 需 要 有 重 点 的 向 地 级 市 和 偏 远 地 区 倾 斜, 努 力 实 现 全 国 85% 的 地 级 市 有 一 所 本 科 学 校 和 一 所 专 科 学 校 的 布 局 21

1 全 国 新 增 院 校 数 量 类 型 等 预 期 目 标 (1) 本 科 院 校 设 置 总 数 预 测 十 一 五 期 间 及 未 来 15 年, 按 本 科 院 校 10000 人 专 科 院 校 5000 人 的 校 均 规 模 计 算,2010 年 共 需 高 等 学 校 2290 所, 与 2003 年 比 较, 需 新 增 设 740 所 左 右, 其 中 需 新 增 本 科 院 校 大 约 500 所, 需 新 增 专 科 ( 高 职 ) 院 校 大 约 250 所 平 均 每 年 需 新 增 高 校 本 专 科 ( 高 职 ) 合 计 也 将 超 过 100 多 所 (2) 专 科 ( 高 职 ) 院 校 设 置 总 数 预 测 2020 年 普 通 本 专 科 在 校 生 规 模 达 到 2243 万 人, 共 需 普 通 高 校 2980 所, 在 2010 的 基 础 上 需 再 新 增 700 所, 其 中 需 新 增 本 科 院 校 380 所 左 右, 专 科 院 校 310 所 左 右 平 均 每 年 新 增 本 科 院 校 和 专 科 ( 高 职 ) 学 校 数 也 将 达 到 70 所 2 分 地 区 新 增 院 校 的 预 期 目 标 与 战 略 设 计 按 照 高 校 布 局 向 中 西 部 地 区 倾 斜 的 政 策,2010 年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在 2003 年 的 基 础 上 分 别 需 新 增 高 校 230 所 270 所 和 240 所 左 右 ;2020 年 在 2010 年 的 基 础 上 再 新 增 270 所 230 所 和 190 所 十 一 五 及 未 来 15 年, 全 国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的 设 置 将 体 现 与 国 家 和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协 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与 地 区 综 合 经 济 能 级 水 平 提 升 城 市 化 进 程 加 快 的 要 求 科 技 与 知 识 创 新 实 力 成 长 国 家 和 地 区 宏 观 战 略 与 政 策 保 持 一 致, 体 现 高 等 教 育 区 域 相 对 集 聚 22

的 效 应 和 院 校 发 展 规 律, 使 高 校 相 对 集 聚 区 域 对 周 边 区 域 形 成 相 对 辐 射 从 而 形 成 更 大 区 域 的 院 校 集 群 与 辐 射 的 强 关 联 区 间 根 据 我 国 区 域 发 展 现 状 和 未 来 发 展 综 合 趋 势, 可 以 把 以 下 七 个 院 校 集 群 与 辐 射 较 强 关 联 的 区 域, 考 虑 为 全 国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的 依 据 和 支 撑 大 京 津 地 区 : 以 北 京 和 天 津 为 核 心, 包 括 河 北 山 东 辽 宁 和 内 蒙 古 部 分 地 区 ; 长 三 角 地 区 : 包 括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江 西 安 徽 山 东 和 福 建 部 分 地 区 ; 东 三 省 地 区 : 包 括 辽 宁 黑 龙 江 吉 林 东 内 蒙 古 和 河 北 部 分 地 区 ;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区 : 包 括 广 东 福 建 广 西 海 南 和 湖 南 部 分 地 区 ; 中 部 地 区 : 包 括 湖 北 河 南 湖 南 江 西 和 安 徽 部 分 地 区 ; 西 南 部 地 区 : 包 括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广 西 云 南 湖 北 西 北 部 地 区 青 海 南 部 西 藏 东 南 部 等 地 区 ; 大 西 北 地 区 : 包 括 陕 西 山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西 藏 新 疆 等 地 区 应 当 说 明 的 是, 我 国 50 年 来 的 实 践 和 国 际 高 等 教 育 尤 其 是 发 达 国 家 高 校 布 局 的 经 验 深 刻 地 表 明, 高 等 院 校 集 聚 区 域 与 经 济 社 会 的 区 域 分 类 既 有 关 联 但 又 有 所 区 别,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应 避 免 认 识 和 政 策 上 的 简 单 平 均 化 ; 同 时, 高 校 集 聚 区 域 也 与 我 国 行 政 区 划 不 完 全 相 同,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的 预 设 辐 射 服 务 范 围 应 该 突 破 行 政 管 辖 区 域 的 限 制 这 是 我 们 在 制 订 我 国 高 校 设 置 23

和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中 应 给 予 充 分 考 虑 的 一 个 问 题 此 外, 在 按 区 域 集 聚 与 辐 射 规 划 院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方 面, 也 要 充 分 考 虑 到 各 大 区 域 内 部 各 省 ( 市 直 辖 市 ) 各 个 省 ( 市 直 辖 市 ) 内 部 的 地 级 市 以 及 各 大 区 域 与 外 部 的 协 调, 例 如 : 在 现 有 高 校 相 对 较 少 但 对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具 有 区 域 战 略 作 用 的 地 区, 要 考 虑 重 点 扶 持 的 政 策, 在 东 部 沿 海 地 区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区, 重 点 支 持 高 校 设 置 以 更 好 地 与 香 港 澳 门 等 东 南 临 近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开 放 与 合 作 ; 在 西 南 地 区, 有 必 要 在 现 有 基 础 上, 重 点 扶 持 昆 明 等 地 尽 快 提 升 高 等 教 育 辐 射 服 务 的 实 力 同 时, 为 超 前 储 备 人 力 资 源 和 从 根 本 上 提 高 就 业 水 平, 鼓 励 西 部 依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战 略 超 前 发 展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对 部 分 省 会 自 治 区 首 府 和 一 部 分 地 级 市 城 市 设 置 特 色 本 科 民 族 院 校 和 以 适 应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的 高 职 类 院 校, 予 以 倾 斜 性 政 策 和 财 政 支 持 ; 在 中 部 地 区, 也 有 必 要 且 有 可 能 在 现 有 的 武 汉 相 对 集 中 区 域 外, 再 支 持 长 沙 郑 州 等 地 新 增 部 分 院 校, 从 而 有 效 提 升 中 部 地 区 的 整 体 实 力 ; 大 京 津 地 区 长 三 角 地 区 的 部 分 高 水 平 大 学 可 以 到 大 西 北 部 分 省 会 自 治 区 首 府 新 设 分 校 或 与 当 地 高 教 资 源 重 组 新 设 多 科 性 本 科 院 校, 促 进 高 等 教 育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和 高 校 的 均 衡 布 局 3 民 办 公 办 学 校 新 增 院 校 数 预 期 目 标 根 据 上 述 预 测, 到 2010 年 我 国 普 通 高 校 总 数 将 达 到 2290 所, 比 2003 年 新 增 740 所, 才 能 满 足 发 展 的 需 要 2003 年 我 国 有 民 办 高 校 173 所,2010 年 民 办 院 校 的 数 量 将 达 到 740 所, 将 比 2003 年 增 加 570 所 左 右 ( 含 独 立 学 院 ), 则 还 需 新 增 170 所 公 办 学 校 24

2020 年 我 国 普 通 高 校 总 数 将 达 到 2980 所, 在 2010 年 的 基 础 上 新 增 700 所, 才 能 满 足 发 展 的 需 要 其 中 从 2010 年 到 2020 年 民 办 高 校 再 增 加 670 多 所, 则 需 要 新 增 公 办 高 校 近 20 所 根 据 前 述 测 算, 未 来 5 到 15 年, 我 国 平 均 每 年 需 新 设 50 60 所 本 科 院 校 考 虑 到 现 有 专 科 院 校 升 格 外, 需 通 过 独 立 学 院 的 途 径 来 实 现 本 科 院 校 发 展 的 目 标 4 关 于 院 校 合 并 的 指 导 性 原 则 目 前 我 国 高 等 学 校 中, 还 存 在 相 当 多 的 单 科 性 院 校 自 1992 年 以 来, 以 合 并 调 整 为 主 要 方 式, 或 者 将 部 分 单 科 性 院 校 并 入 多 科 性 或 综 合 性 大 学, 或 者 多 所 单 科 性 大 学 相 互 合 并 组 建 新 的 多 科 性 大 学, 或 者 基 础 较 好 实 力 较 强 的 单 科 性 院 校 通 过 加 强 学 科 建 设 扩 展 学 科 面 升 格 为 多 科 性 院 校 尽 管 如 此, 目 前 全 国 还 有 大 约 400 多 所 单 科 性 院 校 独 立 存 在, 由 于 学 科 单 一 校 名 行 业 性 太 强, 使 这 些 学 校 的 生 存 发 展 存 在 困 难 而 且 单 科 性 院 校 过 多, 造 成 重 复 设 置, 学 校 办 学 效 益 低 下 在 十 一 五 及 未 来 15 年 我 国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中, 尤 其 是 在 高 校 的 合 并 与 调 整 方 面, 应 注 重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的 原 则 : 从 各 地 实 际 出 发, 以 学 科 互 补 和 有 利 于 学 校 办 学 水 平 和 服 务 能 力 提 升 为 导 向, 对 现 有 的 部 分 单 科 性 院 校 进 行 合 并 与 调 整, 但 要 避 免 单 纯 的 行 政 性 或 强 制 性 为 合 并 而 合 并 的 倾 向 ; 对 部 分 单 科 性 院 校 或 学 科 门 类 较 少 的 院 校, 在 尚 不 具 备 合 并 的 条 件 下, 通 过 政 策 引 导 等 多 种 途 径, 鼓 励 多 种 形 式 的 联 合 办 学 和 多 种 方 式 的 合 作, 促 进 人 才 培 养 和 社 会 服 务 水 平 的 提 高 ; 在 新 设 立 高 校 的 地 级 市 和 县 级 市, 原 则 上 以 举 办 综 合 性 高 校 为 主, 即 使 办 学 初 期 学 科 有 较 大 缺 陷, 以 鼓 励 这 些 地 区 的 新 25

建 院 校 朝 应 用 学 科 方 向 发 展 在 这 一 方 面, 类 似 于 美 国 当 时 的 农 工 大 学 和 赠 地 学 院 的 发 展 路 子 促 进 我 国 地 县 级 市 高 校 密 切 与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的 联 系 与 服 务 根 据 今 后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目 标, 考 虑 规 模 扩 大 对 办 学 条 件 的 需 求 以 及 部 分 高 校 办 学 条 件 短 缺 等 因 素, 以 此 预 测 未 来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的 相 关 条 件 配 置 标 准 及 发 展 需 求 1 师 资 需 求 : 数 量 持 续 增 加, 质 量 不 断 提 高 按 办 学 条 件 标 准 测 算, 目 前 还 有 628 所 学 校 未 达 规 定 的 生 师 比 标 准, 合 计 共 缺 119 万 学 生 的 教 师, 按 生 师 比 16 测 算, 缺 教 师 7 万 人 左 右 到 2010 年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达 到 1700 万 人, 按 生 师 比 16 测 算, 需 专 任 教 师 107 万 名 教 师 则 到 2010 年 新 增 专 任 教 师 34 万 人, 合 计 需 补 充 教 师 41 万 名 左 右 ( 不 考 虑 自 然 减 员 ) 2020 年 高 等 教 育 的 规 模 在 2010 年 的 基 础 上 再 扩 大 540 万 人 达 到 2240 万 人, 按 生 师 比 16 测 算, 则 需 专 任 教 师 140 万 人, 在 2010 年 的 基 础 上 需 再 增 加 33 万 人 从 2003 年 到 2020 年 累 计 需 补 充 教 师 67 万 人 以 上 2003 年 我 国 具 有 研 究 生 学 历 的 教 师 达 到 23.6 万 人, 占 专 任 教 师 总 数 的 比 例 为 32.6%, 如 果 2010 年 这 一 比 例 提 高 到 50%, 则 需 要 研 究 生 学 历 教 师 54 万 人 左 右, 需 补 充 具 有 研 究 生 学 历 的 教 师 约 30 万 人 如 果 2020 年 具 有 研 究 生 学 历 的 专 任 教 师 比 例 提 高 到 70%, 2020 年 需 研 究 生 专 任 教 师 98 万 人, 在 2010 年 的 基 础 上 还 需 新 增 26

44 万 人 依 据 人 力 资 源 及 劳 动 力 市 场 的 发 育 趋 势, 未 来 教 师 的 需 求 及 补 充 将 主 要 通 过 三 个 方 面 的 渠 道, 即 规 划 教 师 的 需 求 在 考 虑 师 范 院 校 培 养 计 划 时 必 须 同 时 考 虑 另 外 两 个 主 渠 道 约 60% 的 需 求 将 通 过 新 教 师 的 培 养 得 到 满 足 实 践 证 明, 具 有 其 他 专 业 背 景 的 大 学 毕 业 生 ( 包 括 本 科 与 研 究 生 ) 同 样 也 是 新 教 师 的 来 源 ; 20% 以 上 的 具 有 实 践 背 景 的 兼 职 教 师 将 成 为 教 育 推 进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的 一 项 重 大 举 措, 除 了 学 校 要 继 续 完 善 兼 职 教 师 的 相 关 制 度 外, 还 需 要 创 造 更 为 良 好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用 人 单 位 内 部 环 境, 尤 其 是 涉 及 到 公 司 / 企 业 各 类 相 关 事 业 单 位, 要 逐 步 形 成 兼 职 教 育 的 社 会 地 位 和 荣 誉 ; 今 后 相 当 部 分 的 教 师 需 求 (20% 左 右 ) 将 通 过 相 关 的 教 师 专 业 市 场 和 其 他 劳 动 力 市 场 招 聘 为 了 增 强 师 资 队 伍 活 力, 国 家 在 支 持 鼓 励 包 括 教 师 在 内 的 专 业 人 员 流 动 上 应 制 定 更 为 开 放 而 灵 活 的 政 策, 完 善 劳 动 力 市 场 2 经 费 需 求 (1) 事 业 性 经 费 需 求 2003 年 我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生 均 教 育 事 业 费 支 出 为 12394 元, 2010 年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达 到 1700 万 人, 按 生 均 事 业 费 12500 元 计 算, 则 需 要 事 业 性 经 费 2125 亿 元 左 右,2020 年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达 到 2240 万 人, 则 需 事 业 性 经 费 2800 亿 元 2003 年 普 通 高 校 生 均 财 政 预 算 内 教 育 事 业 费 支 出 为 6178 元, 如 果 预 算 内 生 均 事 业 费 再 适 度 增 加, 达 到 6500 元, 则 2010 年 需 27

财 政 预 算 内 教 育 经 费 1105 亿 元,2020 年 需 1456 亿 元 除 财 政 预 算 内 拨 款 以 外, 到 2010 年 还 需 要 通 过 多 渠 道 筹 措 教 育 经 费 1020 亿 元 左 右,2020 年 需 筹 措 大 约 1344 亿 元, 才 能 基 本 满 足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的 需 要 (2)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投 入 2003 年 我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值 为 850 亿 元, 按 各 类 学 校 生 均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达 标 要 求 测 算, 目 前 尚 有 554 所 学 校 未 达 标 准, 缺 130 万 学 生 的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配 置, 按 生 均 4000 元 测 算, 需 要 52 亿 元 到 2010 年 普 通 高 校 将 在 现 有 基 础 上 扩 大 规 模 600 万 人, 按 生 均 4000 元 测 算, 需 要 240 亿 元 考 虑 到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的 折 旧, 按 平 均 7% 的 年 折 旧 率 测 算, 需 要 折 旧 费 320 亿 元 合 计 共 需 要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投 入 612 亿 元 到 2020 年 普 通 高 校 规 模 达 到 2240 万 人, 在 2010 年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540 万 人, 生 均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按 4000 元 测 算, 则 在 2010 年 的 基 础 上 还 需 要 216 亿 元 的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3 预 计 新 增 土 地 面 积 2003 年 我 国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有 教 学 行 政 用 房 15586 万 平 方 米, 按 各 类 学 校 生 均 教 学 行 政 用 房 达 标 要 求 测 算, 目 前 全 国 有 739 所 学 校 ( 未 含 教 育 部 属 学 校 ) 按 标 准 测 算 还 可 容 纳 148 万 名 学 生, 另 有 800 所 学 校 未 达 标 准, 缺 239 万 学 生 的 用 房, 抵 消 后 尚 缺 1365 万 平 方 米 的 教 学 用 房 ( 按 标 准 15 平 方 米 测 算 ) 到 2010 年 我 国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规 模 将 达 到 1700 万 人 左 右, 比 目 前 增 加 600 万 人 左 右, 按 15 平 方 米 的 标 准 计 算, 需 新 增 教 学 行 28

政 用 房 9000 万 平 方 米 合 计 需 增 教 学 行 政 用 房 10365 万 平 方 米 2020 年 规 模 达 到 2240 万 人, 比 2010 年 增 加 540 万 人, 按 生 均 15 平 方 米 的 标 准 计 算, 需 新 增 8100 万 平 方 米 的 教 学 行 政 用 房 第 四 部 分 院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调 整 的 政 策 框 架 围 绕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行 使 各 级 政 府 的 职 能 时, 要 求 政 府 在 推 进 相 关 法 规 建 设 依 法 行 政 和 切 实 履 行 自 身 统 筹 管 理 宏 观 调 控 职 能 的 基 础 上, 加 速 建 立 国 家 统 筹 分 级 调 控 的 高 校 设 置 及 布 局 管 理 体 制, 并 通 过 发 挥 不 同 层 次 的 专 业 性 咨 询 评 价 中 介 组 织 的 评 估 审 议 作 用, 落 实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指 导 下 的 社 会 评 价 和 监 督 机 制 1 健 全 高 校 设 置 法 规, 实 现 高 校 的 认 定 与 调 整 有 法 可 依 目 前, 我 国 高 校 设 置 条 例 尚 不 完 善, 相 关 的 地 方 性 法 规 或 实 施 细 则 建 设 滞 后 为 使 我 国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的 各 个 环 节 有 法 可 依 避 免 大 起 大 落, 需 要 在 1986 2002 年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条 例 的 框 架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补 充 和 完 善 相 关 法 规 条 款 : 如 对 大 学 学 院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基 准 评 价 条 款, 对 高 校 的 升 格 更 名 的 规 范, 颁 发 学 位 或 学 历 证 书 资 格 的 要 求, 营 利 性 教 育 培 训 机 构 的 设 置 标 准 及 程 序 等 为 规 范 和 指 导 各 地 开 展 高 校 设 置 和 调 整 工 作, 各 地 应 在 国 家 29

现 行 法 规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需 要 和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状 况, 制 定 地 方 性 法 规 以 及 实 施 细 则, 确 保 这 项 工 作 有 序 进 行, 满 足 当 地 发 展 的 实 际 需 要 在 完 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设 置 条 例 的 基 础 上, 各 级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及 标 准, 在 行 政 许 可 法 高 等 教 育 法 的 框 架 下, 充 分 发 挥 制 定 政 策 规 则 的 引 导 及 监 管 作 用, 明 确 规 定 高 校 设 置 的 程 序 运 作 模 式, 督 促 咨 询 机 构 下 级 政 府 负 责 部 门 履 行 责 任, 保 证 新 增 院 校 应 有 的 质 量 和 水 平 并 规 范 各 级 政 府 行 使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的 职 能, 防 止 出 现 越 位 缺 位 现 象 2 进 一 步 完 善 科 学 的 院 校 设 置 标 准 体 系 和 审 议 制 度 分 类 设 立 高 校 设 置 标 准 体 系 构 建 我 国 行 业 发 展 政 策 含 义 科 学 的 普 通 高 校 分 类 设 置 标 准, 指 导 各 级 评 议 组 织 和 各 地 高 校 的 申 报 审 议 设 置 和 调 整 工 作 根 据 全 国 高 校 设 置 现 状 和 发 达 国 家 的 经 验, 围 绕 高 校 的 建 设 发 展 目 标 高 校 职 能 服 务 面 向 举 办 主 体 管 理 主 体 等 主 要 特 征, 划 分 不 同 的 高 校 类 型 和 层 次 设 置 标 准 并 对 设 立 研 究 型 大 学 教 学 研 究 型 大 学 教 学 型 大 学 或 学 院 高 职 ( 或 二 年 制 大 学 层 次 社 区 学 院 ) 等 高 等 教 育 机 构 的 设 置, 规 定 清 晰 的 程 序 和 规 程 建 立 学 校 布 局 调 整 的 基 本 标 准 分 东 中 西 部 地 区, 分 省 地 县 级 市, 分 高 校 类 型 与 层 次, 设 置 高 校 调 整 布 局 的 标 准 体 系, 并 对 调 整 布 局 原 则 申 报 评 议 和 审 批 程 序 和 监 管 对 策 进 行 系 统 设 计 和 规 范, 为 国 家 地 方 有 序 进 行 高 校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也 为 有 效 配 置 高 等 教 育 资 源 提 供 指 南 和 保 证 进 一 步 完 善 高 校 设 置 的 审 议 评 估 认 可 体 系 为 了 保 证 设 30

置 高 校 的 质 量 和 布 局 调 整 的 整 体 效 益, 需 要 依 照 相 关 法 规, 加 快 建 立 申 报 方 自 评 和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委 托 具 有 资 格 的 中 间 机 构 评 估 或 专 业 组 织 审 议 相 结 合 的 双 向 推 动 体 系 尽 快 建 立 和 完 善 高 校 的 审 批 评 估 认 可 和 监 督 机 制, 确 保 其 公 开 透 明 运 作,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以 推 进 各 类 型 高 校 设 置 和 调 整 工 作 的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3 依 法 行 使 政 府 的 管 理 监 督 职 能 为 了 保 证 各 类 新 建 学 校 能 够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高 质 量 地 推 进 建 设 和 准 备 工 作, 各 级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应 该 通 过 委 托 专 家 咨 询 等 多 种 途 径, 主 动 对 新 建 高 校 的 筹 建 规 划 工 作 予 以 前 期 指 导 在 新 建 学 校 初 期, 政 府 需 要 依 法 按 照 学 校 发 展 建 设 规 划 和 进 程, 有 效 督 促 新 建 学 校 实 现 自 评 自 查, 并 督 促 其 对 外 公 开 自 评 结 果, 以 接 受 公 共 监 督 并 组 织 中 介 组 织 对 其 进 行 评 议, 并 根 据 中 间 组 织 的 咨 询 评 估 和 审 议 结 果, 及 时 做 出 行 政 决 定 和 指 令 1 建 立 国 家 统 筹 分 级 调 控 的 高 校 设 置 及 布 局 体 制 在 涉 及 高 校 设 置 布 局 调 整 及 其 管 理 的 重 大 问 题 上, 在 实 现 国 家 统 筹 的 前 提 下, 建 立 分 级 调 控 分 级 负 责 的 高 校 设 置 及 布 局 体 制, 改 目 前 高 校 管 理 体 制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部 门 二 级 管 理 模 式 为 三 级 管 理 模 式, 并 调 动 社 会 力 量 的 积 极 参 与, 有 效 提 高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结 构 调 整 的 效 率 和 质 量 对 于 涉 及 国 家 战 略 层 面 的 研 究 型 大 学 高 水 平 综 合 大 学 行 业 性 或 专 业 性 强 的 特 殊 类 型 院 校, 应 由 国 家 统 一 布 点 设 置 一 批 由 教 育 部 直 接 管 理 或 与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共 建 共 管 的 研 究 型 大 31

学 综 合 性 大 学 一 般 不 必 进 行 大 的 调 整 和 变 动, 使 其 在 原 有 的 特 色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作 强, 充 分 发 挥 其 培 养 创 新 型 高 层 次 人 才 研 发 高 科 技 和 创 新 知 识 的 主 要 职 能, 立 足 于 提 升 国 家 的 科 技 竞 争 力 国 家 层 面 上 的 高 校 设 置 重 点 近 期 应 是 由 国 家 支 持 目 前 尚 没 有 设 置 这 类 大 学 的 省 自 治 区 至 少 办 好 一 所 高 水 平 的 研 究 型 或 具 有 若 干 高 水 平 特 色 学 科 的 综 合 性 大 学 对 于 一 般 性 本 科 院 校 及 部 分 专 科 院 校 ( 包 括 民 办 文 理 科 类 独 立 学 院 公 办 各 类 院 中 外 合 作 举 办 的 学 院 ) 的 审 批 和 调 整 布 局, 原 则 上 应 发 挥 基 础 较 好 的 省 直 辖 市 的 积 极 性, 使 得 省 级 政 府 充 分 履 行 高 等 教 育 管 理 职 能 但 是, 一 段 时 期 内 仍 需 要 国 家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检 查 评 估, 督 促 专 业 评 估 机 构 对 新 设 高 校 的 学 历 文 凭 学 位 颁 发 资 格 进 行 考 察 对 于 大 部 分 专 科 ( 高 职 ) 类 院 校 的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应 从 实 际 出 发, 把 相 关 的 管 理 审 议 审 批 工 作 交 给 地 ( 市 ) 级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地 ( 市 ) 级 政 府 审 批 的 专 科 ( 高 职 ) 学 校 由 各 省 负 责 备 案, 并 对 高 校 的 设 置 资 格 办 学 条 件 改 善 情 况 以 及 是 否 具 备 颁 发 学 历 文 凭 资 格, 负 责 进 行 必 要 的 核 查 评 估 和 严 格 监 管 2 加 速 高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调 整 的 支 持 体 系 建 设 根 据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长 期 和 短 期 需 求, 各 级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应 确 立 各 类 各 层 次 高 校 设 置 与 调 整 的 原 则, 制 定 国 家 高 校 发 展 目 标 和 落 实 实 现 途 径, 形 成 国 家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的 基 本 思 路 和 程 序 框 架 并 通 过 遴 选 专 家 及 各 方 面 的 代 表 组 成 专 业 化 的 中 间 组 织, 对 各 级 政 府 的 高 校 发 展 规 划 高 校 设 置 资 格 调 整 目 标 的 实 现 与 落 实, 提 供 专 业 化 的 咨 询 和 评 议 意 见, 形 成 对 各 级 各 类 高 校 设 置 认 可 与 布 局 调 整 决 策 的 强 有 力 支 持 32

为 了 支 持 各 级 政 府 高 效 科 学 地 履 行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职 能, 需 要 分 别 依 托 专 业 化 机 构, 建 立 高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调 整 的 预 测 以 及 监 控 评 估 审 议 制 度 政 府 依 据 预 测 结 果, 建 立 信 息 发 布 制 度, 实 现 信 息 导 向, 并 对 各 类 各 层 次 的 高 校 设 置 提 出 指 导 性 意 见 专 业 化 的 评 估 审 议 组 织 则 对 申 报 高 校 进 行 全 方 位 的 评 议 考 察, 并 对 高 校 设 置 提 出 认 可 与 否 的 意 见 和 评 议 结 果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专 业 性 的 评 估 审 议 意 见, 做 出 申 请 高 校 是 否 具 有 招 生 办 法 学 历 或 学 位 资 格 的 行 政 指 令 在 整 个 运 作 过 程 中, 包 括 媒 体 在 内 的 社 会 力 量 可 以 对 操 作 标 准 操 作 程 序 行 使 监 督 权, 或 对 主 管 部 门 反 馈 有 益 的 建 议 和 意 见 通 过 各 方 面 分 工 合 作, 分 别 履 行 高 校 设 置 布 局 调 整 的 组 织 评 价 审 批 监 督 反 馈 职 能, 从 而 实 现 高 校 设 置 与 高 校 布 局 调 整 的 支 持 体 系 和 公 共 治 理 1 建 立 不 同 层 次 的 专 业 性 咨 询 评 价 组 织 进 一 步 明 确 和 完 善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的 分 级 咨 询 评 价 机 构 体 系 建 设, 形 成 各 级 政 府 对 于 不 同 层 次 的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依 靠 不 同 的 咨 询 评 价 组 织 的 运 作 机 制 在 高 校 设 置 与 布 局 调 整 的 支 持 体 系 中, 专 业 化 的 中 间 组 织 及 其 组 成 成 员 的 资 格 诚 信 度 运 作 程 序 和 内 部 运 作 制 约 机 制 等 因 素 涉 及 到 评 估 审 议 工 作 及 其 结 果 的 客 观 科 学 和 可 操 作 性 为 此, 教 育 部 各 省 各 地 ( 市 ) 级 政 府 委 托 的 中 间 机 构 或 组 织 成 员 应 接 受 相 应 的 资 格 认 证 和 公 示, 并 依 次 由 国 务 院 教 育 部 和 省 级 主 管 部 门 对 其 遴 选 结 果 进 行 备 案, 其 成 员 必 须 保 证 有 教 育 及 经 33

济 界 的 资 深 人 士 专 业 研 究 或 服 务 机 构 的 专 家 法 律 代 表 和 各 级 政 府 的 代 表, 以 实 现 高 校 设 置 高 校 调 整 及 其 办 学 质 量 的 公 共 监 督, 并 增 强 评 估 审 议 结 果 的 代 表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区 别 不 同 的 评 估 审 议 内 容 和 对 象, 加 强 和 实 现 评 估 审 议 工 作 的 专 业 化 客 观 性 科 学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在 建 立 评 价 组 织 成 员 信 息 库 的 基 础 上, 针 对 不 同 的 高 校 设 置 或 布 局 调 整 评 价 工 作, 随 机 选 择 不 同 的 成 员 参 加 另 外, 在 评 估 组 成 员 信 息 库 中, 应 从 客 观 性 科 学 性 实 用 性 的 角 度, 在 地 方 委 托 的 咨 询 评 估 组 织 参 加 人 员 组 成 中, 适 当 增 加 全 国 性 宏 观 研 究 机 构 本 地 社 会 团 体 本 地 商 界 本 地 企 业 界 及 本 地 社 会 知 名 人 士 的 比 例 2 建 立 高 校 设 置 调 整 和 评 价 工 作 的 长 效 监 督 机 制 为 了 保 证 政 府 依 法 行 政 激 励 和 监 督 高 校 高 质 量 办 学, 需 要 在 各 级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的 推 动 下, 加 快 建 立 对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工 作 的 分 阶 段 考 察 评 估 审 议 和 认 可 制 度 根 据 中 间 组 织 的 专 业 化 咨 询 评 估 和 审 议 结 果, 各 级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对 申 报 成 立 的 高 校 或 新 获 得 招 生 资 格 的 高 校, 分 别 行 使 不 同 的 行 政 职 权, 并 对 新 建 高 校 分 几 个 不 同 节 点 进 行 跟 踪 考 察 与 评 估, 同 时 把 相 关 信 息 通 过 多 种 途 径 向 社 会 公 布 与 此 同 时,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也 应 将 关 于 申 办 和 新 建 高 校 的 设 置 条 件 或 办 学 质 量 的 专 业 化 评 估 审 议 和 认 可 结 果 与 政 府 的 倾 斜 性 政 策 结 合 起 来, 对 办 学 条 件 好 办 学 质 量 高 学 生 家 长 满 意 度 高 的 新 设 学 校 给 予 公 开 嘉 奖, 形 成 对 新 建 高 校 的 多 种 激 励 和 监 督 途 径, 以 发 挥 中 间 机 构 的 权 威 性 和 长 效 影 响 为 了 接 受 社 会 的 公 开 监 督,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应 建 立 专 门 的 网 站, 在 发 布 相 关 政 策 信 息 的 同 时, 广 泛 接 受 社 会 各 界 反 馈 的 意 见 34

建 议 和 批 评, 以 推 动 约 束 不 同 层 次 和 类 型 高 校 的 设 置 和 调 整 工 作, 并 适 应 新 的 变 化, 及 时 从 政 策 法 规 管 理 运 作 程 序 等 方 面 纠 正 错 误, 使 高 校 设 置 和 布 局 调 整 工 作 实 现 新 的 突 破, 获 得 新 的 发 展 3 推 动 新 建 高 校 进 行 自 查 自 评 和 自 我 诊 断 对 新 建 高 校 调 整 后 的 高 校 进 行 评 估 审 议 认 可 和 各 种 监 督 的 直 接 动 机 和 最 终 目 标, 都 是 保 证 新 建 高 校 不 断 改 善 办 学 条 件 提 高 办 学 质 量, 满 足 社 会 学 生 和 家 长 的 要 求 为 实 现 这 一 目 标, 国 外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还 普 遍 采 用 督 促 申 办 学 校 新 办 学 校 进 行 自 检 自 查 和 自 我 提 高 的 途 径 借 鉴 这 一 经 验, 我 国 各 级 政 府 应 督 促 高 校 落 实 校 内 设 置 专 门 机 构, 使 高 校 内 部 按 照 制 定 的 长 短 期 发 展 规 划 阶 段 性 目 标, 客 观 地 评 估 成 绩 矛 盾 与 不 足, 在 分 析 监 测 发 展 目 标 的 实 现 程 度 和 绩 效 基 础 上, 提 出 校 内 自 评 报 告, 为 学 校 发 展 和 新 的 决 策 提 供 信 息 支 持, 也 为 外 部 了 解 学 校 提 供 信 息 窗 口 对 于 申 报 学 校 而 言, 对 照 高 校 设 置 标 准 的 相 关 规 定 实 现 自 评 自 查 和 自 我 诊 断, 也 是 树 立 办 学 质 量 意 识 的 重 要 方 面 预 先 邀 请 相 关 专 家 会 诊, 对 筹 建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咨 询, 有 利 于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专 家 和 专 业 化 评 估 组 织 提 供 科 学 翔 实 的 论 证 报 告, 有 利 于 社 会 公 开 了 解 和 监 督 高 校 的 办 学 及 发 展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