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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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1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附件 : 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2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 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释义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

释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照表 附件 : 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照表 附件 :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 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2

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 1 本基金通常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

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3 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 将在本基金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 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后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3 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 将在本基金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 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4 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本基金的托管协议也据此相应修订, 修订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更新后的 基金合同 及 托管协议 届时可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 本公司将于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同步更新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赎回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具体约定详见招募说明书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无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Microsoft Word - 汇丰晋信关于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 二 ) 场外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 三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无 ( 四 )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及处理无 ( 五 ) 场外份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无 ( 二 ) 场外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 申购与赎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一 每一运作周期内双福 A 的申购与赎回 中 ( 七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中, 增加 : 8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第十九条 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9 当前

Microsoft Word - 汇丰晋信关于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Microsoft Word - 汇丰晋信关于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释义新增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

附件 : 华泰保兴吉年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招 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2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后的申购与赎回 4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后的申购与赎回 4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增加以下内容并调整相应条款序号 : (5) 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 6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6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增加以下内容并调整相应条款序号 : (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 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 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13 流动性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 ; 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 / 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 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 / 赎回申请 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 收取强制赎回费等, 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 / 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 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

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释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 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回 ( 六 )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8.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赎回费总额的 25% 归基金财产,75% 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9.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3%,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和收费

部分释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 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关于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 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 慎重考虑 谨慎决策, 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 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一 前言 ( 一 ) 订立本 基金合同 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 基金合同 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下简称 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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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 :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和招募说明书修改对照表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2

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8 日

基金合同当事人十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法定代表人 : 吴雄伟注册资本 : 1 亿元人民币 ( 二 )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 吴雄伟注册资本 : 1 亿元人民币 ( 三 ) 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 : 张恩照组织形式 : 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 : 851 亿元人民币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无

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 ) 或登录本公司网 站 (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

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招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交易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无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附件 : 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 一 前言 ( 一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页码 章节 旧版条款 新版条款 修改理由 1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 补充本基金适用的法律依据 法 ( 以下简称

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 ; 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 / 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 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 / 赎回申请 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 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 / 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 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 敬请投资者关注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二 基金合同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501028); 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 ; 财通多策略福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 三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修订的内容和

附件 : 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释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原文条款内容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 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以通 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 )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 1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尖端科技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3 月 23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证监会公告 [2017]12 号 ), 经与基

起将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基金名称变更为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变更为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应做相应变更 二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第二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八部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吴雄伟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三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实收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附件 : 招商招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第一部分前言 第二部分释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 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内容内容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

时,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

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 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以通 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 )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 1 银河量化优选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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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无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新得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访问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 )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

时,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新得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

服务热线 (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 表

服务热线 (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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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2 本基金赎回费费率及收取方式的调整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实施, 本基金 基金合同 条款的其他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 将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其进行更新,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场外赎回的具体费率如下 : 持有时间 (T) 赎回费率 T<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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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 1: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 2: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

gongGaoMing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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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

57.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服务热线 (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54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限公司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 网址 : 4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时,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

关于修改 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率调整为 1.5%, 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按照原定的赎回费率标准收取 上述对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维持不变, 仍为 100% 转换业务涉及的本基金赎回费相关规则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对于 2018 年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服务热线 (95046) 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页码 章节 旧版条款 新版条款 修改理由 3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 补充本基金适用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B 类 ) / 中国工商银行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申万菱信

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 ( ) 或登录本公司网 站 (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

附件一 :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附件一 :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入基金财产 三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自 4 月 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登载于公司网站, 并在下期更新的 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招

27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8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9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2 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

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规则 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四 其他事项 1.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2. 风险提示 : (1) 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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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规定 ), 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 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 规定 的, 应当在 规定 施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为使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符合该 规定 的要求,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决定对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 基金合同 修改事项主要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而应当对 基金合同 进行的修改, 其他因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而做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后的 基金合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并将在更新的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21-80262888,400-820-2888, 或登录公司网站 www.epf.com.cn, 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修改依据 一 释义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补充 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释义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 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 规定 第四十条补充流 动性受限资产释义 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资产支 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 二 前言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将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 一 ) 订立 光大 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保德信货币市 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证券投资 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证券投资 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 场基金基金合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 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 同 的目的 依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 规定 ) 纳入基金合同 据和原则 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 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 制订依据 1

办法 ) 关于实施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有 关问题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 理规定 ( 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 ) 及其它有关规定 办法 ) 关于实施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有 关问题的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 理规定 ( 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 风险规定 ) 及其它有关规定 二 前言 1.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运作办法 1.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将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 二 ) 特别提示 销售办法 管理办法 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 销售办法 管理办法 管理规定 流动性风险 定 纳入特别提示 其它有关规定发售基金份额, 募集基金 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发售基金份额, 募集 基金 六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5.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 六 ) 申购与赎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 规定 第十九条补充 回的数量限制 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 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 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六 基金份额的 本基金一般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但为确保基金 本基金一般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但为确保基金 申购与赎回 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而征收的强制赎回费用 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 规定 第三十一条补充 ( 七 ) 本基金的 除外 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 2

申购费用与赎 回费用 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以上的赎回申请 ( 超过 1% 的部分 ) 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 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时 ; (2) 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的, 且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 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以上的赎回申请 ( 超过 1% 的部分 ) 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十 ) 拒绝或暂停申购与赎回或延迟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及 1. 暂停或拒绝申购的情形的处理 1. 暂停或拒绝申购的情形的处理 (8)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 ; (9)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 规定 第十四条补充 3

处理方式 单个投资人单日申购金额上限 本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本基金总规模上限的 ; (10)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规定 第十九条补充 规定 第二十四条补充 发生上述 (1) 到 (6) 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2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发生上述 (7) 拒绝申购情形时, 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发生上述 (1) 到 (6) (10) 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2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发生上述 (7) (8) (9) 拒绝申购情形时, 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根据上文修改相应调 整序号 六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 十 ) 拒绝或暂 2.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或延迟支付赎回款 : 2.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或延迟支付赎回款 : 停申购与赎回或延迟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规定 第二十四条补充 4

六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但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且赎回申请人中存在当日申 ( 十一 ) 巨额 请赎回的份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 的单个 规定 第二十一条 ( 二 ) 赎回的认定及 赎回申请人 ( 大额赎回申请人 ) 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 补充 处理方式 人应当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 ( 小额赎回申请人 ) 2. 巨额赎回 利益的原则, 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 具 的处理方式 体为 : 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 认, 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 范围内对该等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对大额赎回申请人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如小 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 则对全 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 ( 含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 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 延期办理 延期 办理的具体程序, 按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的方式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期办理事宜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公告 七 基金合同当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46 楼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 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 事人及权利义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 心 1 幢,6 层至 10 层 更新相应修改 务 心 1 幢 ( 北区 3 号楼 )6 层至 10 层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 5

( 一 ) 基金管理 心 1 幢 ( 北区 3 号楼 )6-10 层 人的基本情况 十二 基金的投 6.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 6.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 资 不得超过 12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 不得超过 12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 天 ; 规定 第三十条 第三 ( 七 ) 投资限制 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 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三十四条 十七条相应 应不得超过 9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 ; 修改 补充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 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 基金总份额的 5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应不得超过 6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 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14. 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14. 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但上述第 6 项另有规定的除 6

外 ; 15.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7.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 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 18.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19.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 7

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 不得 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 除上述 (6) (10) (13) 外, 因基金规模变动, 市场剧烈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使投资组合符合上述规定,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 除上述 10 15 17 外, 因基金规模变动, 市场剧烈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使投资组合符合上述规定,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根据上文修改调整序 号 十二 基金的投资 ( 八 ) 禁止行为十四 基金资产估值 ( 七 ) 暂停估值的情形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 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 规定 第三十三条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补充 十八 基金的信 8

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 二 ) 定期报告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规定 第二十六条 第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 二十七 三十六条条补 过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 充 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险 且基金管理人也应当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 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 持 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十八 基金的信 19.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 19.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 息披露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 正偏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0% 负偏离 督管理办法修改 ( 三 ) 基金临时 离度绝对值达到 0.50% 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0% 以 度绝对值达到 0.50% 以及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 信息披露 及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0% 的情形 ; 易日超过 0.50% 的情形 ; 28.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 规定 第二十六条补充 29.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 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 规定 第三十三条补充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