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可访问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 )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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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 包括 : 兴银货币市场基金 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兴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兴银长乐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朝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 1 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 对以上 16 只公募基金产品的释义 申购赎回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暂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进行修订 ; 该 16 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订的条目和内容见附件 2 本次上述 16 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但为不影响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修改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将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实施 3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在本公司对上述 16 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 也将对相关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上述 16 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的内容, 将在上述 16 只公募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 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1

2 投资者可访问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 )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 2

3 附件 1 兴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文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前言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 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第六部分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 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7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3

4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增加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 且偏离度为负时 ;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增加 : 8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 9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4

5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增加 :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增加 :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以自动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5

6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4 楼法定代表人 : 吴杰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 亿元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四 投资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四楼法定代表人 : 陈文奇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43 亿元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四 投资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增加 : (2) 当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3) 当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1)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6

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除上述第 (5) ( 9) ( 10)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14)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 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 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1) (7) (11) (12) (13) (16)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增加 :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 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 10:00 前将货币市场基金前一交易日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等信息报送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投资监督职责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7

8 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二十四部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五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 五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基金季度报告金季度报告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类别 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六 ) 临时报告 ( 六 ) 临时报告增加 :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9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 同步更新 8

9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9

10 附件 2 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 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 以下简称 暂行规定 )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58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部分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0

11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增加 : 6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 且偏离度为负时 ;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增加 : 9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 10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1

12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增加 : 7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增加 :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以自动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12

1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四 投资限制 ( 一 ) 组合限制 2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四 投资限制 ( 一 ) 组合限制 2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增加 : (2) 当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3) 当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11)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3)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 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 13

14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值 除上述第 (5) ( 9) ( 10) 项中已有明确期限规定的情形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 (1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 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1) (7) (11) (12) (15) (16) 项中已有明确期限规定的情形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增加 :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 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 10:00 前将货币市场基金前一交易日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等信息报送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投资监督职责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14

15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五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 五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基金季度报告金季度报告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类别 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六 ) 临时报告 ( 六 ) 临时报告增加 :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30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 同步更新 15

16 附件 3 兴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文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16

17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增加 : 6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发生下述情形之一 : (1) 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时 ; (2) 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 且偏离度为负时 ;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增加 : 10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 17

18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11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增加 :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增加 :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以自动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 18

1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四 投资限制 ( 一 ) 组合限制 2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6) 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四 投资限制 ( 一 ) 组合限制 2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 当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3) 当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8) 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19

20 (8)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除上述第 (1) ( 6) 项外, 以及第 (10) 项中已有明确期限规定的情形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10)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3)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 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 (1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 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1) (8) (10) (15) 项以及第 (12) 项中已有明确期限规定的情形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 相关交易应当事先 20

21 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 10:00 前将货币市场基金前一交易日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合计持有比例等信息报送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依法履行投资监督职责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五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五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类别 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十八部分 ( 六 ) 临时报告 ( 六 ) 临时报告 21

22 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增加 :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8 当 影子定价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摊余成本法 计 30 根据 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 或正负偏离度绝对偏离度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形 ; 值达到 0.5% 的情形 ; 当 影子定价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摊余 31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成本法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与同业存单 ; 超过 0.5% 的情形 ; 同步更新 22

23 附件 4 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文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关于实施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关于实施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8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23

24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2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易的债券等, 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或另有规定的除外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增加 : 6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2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 或者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 且偏离度为负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 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增加 : 10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 11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 24

25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发生除上述第 4 项之外的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申请的措施 发生除上述第 4 10 项之外的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增加 :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增加 :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以自动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25

26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 亿元四 投资限制 ( 一 ) 组合限制 2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5) 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7)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43 亿元四 投资限制 ( 一 ) 组合限制 2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 当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3) 当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 ; 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7) 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9)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26

2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除上述第 (10)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3)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 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 (1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 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5)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1) ( 7) (9) ( 15) 项以及第 (12) 项中已有明确期限规定的情形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 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27

28 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五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六 ) 临时报告 28 当 影子定价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摊余成本法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25% 或正负偏离度绝对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五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应当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类别 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六 ) 临时报告增加 : 26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29 根据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偏离度达到一定程度的情形 ; 28

29 第二十四部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值达到 0.5% 的情形 ; 当 影子定价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摊余 30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 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成本法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 个交易日出现负偏离度绝对值与同业存单 ; 超过 0.5% 的情形 ; 同步更新 29

30 附件 5 兴银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文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1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四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增加 : 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起,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更名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自 2017 年 4 月 5 日起, 华福丰盈 30

31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 兴银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增加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增加 :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31

32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增加 :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2) 部分延期赎回 : 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 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前提下, 可对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 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以自动进行延 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 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 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的比 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 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 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32

3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 亿元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 3%;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延期赎回处理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43 亿元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 3%;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增加 : (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33

34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除上述第 (12) 项以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6)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8) 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2) 项 第 (6) 项 第 (14) 项 第 (18) 项以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增加 : 34

35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七 ) 临时报告 ( 七 ) 临时报告增加 : 26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同步更新 35

36 附件 6 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文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增加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36

37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增加 :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增加 :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37

38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以自动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38

39 义务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4 楼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 亿元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 权证占基金资产的 0%-95%; 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逆回购 银行存款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5%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四楼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43 亿元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 权证占基金资产的 0%-95%; 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逆回购 银行存款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5%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增加 : (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39

40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因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20) 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2) 项 第 (6) 项 第 (14) 项 第 (20) 项以外, 因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 40

41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七 ) 临时报告 ( 七 ) 临时报告增加 : 26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同步更新 41

42 附件 7 兴银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文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增加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42

43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归于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归于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增加 :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增加 :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43

44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4 楼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以自动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四楼 44

45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 亿元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95%, 其中投资于大健康相关产业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43 亿元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95%, 其中投资于大健康相关产业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增加 : (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45

46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因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24) 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2) 项 第 (6) 项 第 (14) 项 第 (24) 项以外, 因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 46

47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七 ) 临时报告 ( 七 ) 临时报告增加 : 26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同步更新 47

48 附件 8 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文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2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增加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48

49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增加 :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增加 :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49

50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4,308,676,139 亿元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部分可以自动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人民币 亿元 50

51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95%, 体现消费新趋势的相关产业公司发行的证券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体现消费新趋势的相关产业公司发行的证券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增加 : (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6)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51

52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除上述第 (12) 项以外, 因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24) 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2) 项 第 (6) 项 第 (14) 项 第 (24) 项以外, 因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52

53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 七 ) 临时报告 ( 七 ) 临时报告增加 : 26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同步更新 53

54 附件 9 兴银长乐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文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增加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54

55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 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增加 :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情形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55

56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开放期间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开放期间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增加 :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增加 : (4) 在开放期内,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估值日基金总份额 50% 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造成较大波动时, 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估值日基金总份额 50% 的前提下, 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 即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但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取消赎回的除外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根据前述办理规则, 如此类投资人提出的赎回申请在当个开放期内未能全部赎回完毕的, 基金管理人对其余赎回申请应于当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 并可对该部分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 56

57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4 楼 四楼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 亿元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43 亿元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 二 投资范围 二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 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 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 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受限制, 但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但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值的 5%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四 投资限制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 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但开放 (2)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但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不低于基金净值的 5%;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57

58 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增加 : (9) 开放期内,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3) 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2) (9) (10) (13) 项另有约定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58

59 披露 基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增加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20% 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七 ) 临时报告 ( 七 ) 临时报告增加 : 26 本基金开放期内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 第二十五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59

60 附件 10 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 :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增加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 60

61 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开放期间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增加 : 8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开放期间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顺延 延 第七部分基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61

62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增加 :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增加 : (3) 在开放期内,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估值日基金总份额 50% 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即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但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取消赎回的除外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根据前述办理规则, 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 开放期相应延长, 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 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 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可以根据前述 (1) 全额赎回 或 (2)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第八部分基 二 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 62

63 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所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所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 ( 一 ) 基金托管人简况注册资本 : 亿元人民币二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所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所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 增加 : (8) 开放期内,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63

64 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除上述第 (8) 项另有约定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20% 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2) 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1) 项第二款 第 (8) 第(9) 第(12) 项另有约定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 暂停估值的情形增加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 )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20% 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中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 64

赎回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具体约定详见招募说明书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无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赎回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具体约定详见招募说明书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无发生上述第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华安沪港深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部分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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