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論述 共同科目 ( 國語文 英語文 數學 A 數學 B 數學 C)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核心素養為主軸連貫各領域, 核心素養是指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 所應具備的知識 能力與態度,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共同科目命題範圍依據核心素養與國語文 英語文及數學之課程綱要分別研擬規劃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以文字篇章 文本表述 文化內涵之學習內容主題範疇, 透過學習表現, 以發展學習歷程, 顯現學習成效 ;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英語文取材重點在於教材主體與題材, 搭配以往學習歷程之各種主題, 與日常社交的溝通能力, 並涵蓋文法句構, 學習對話 段落 短文 書信 故事等的文本結構, 有條理地鋪陳文章與段落的關聯性與連貫性 ;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強調以觀察 演算 解題 推論 用數學符號表達溝通 並培養數學應用與建模能力, 以解決日常生活問題 解釋自然現象, 能對社會議題合宜量化推理分析 二 命題範圍調整情況 : 為使學習重點與核心素養相互呼應, 於課程綱要附錄中有 語文領域 - 國語文學習重點與核心素養呼應表參考示例 語文領域 - 英語文學習重點與核心素養呼應表參考示例 數學領域學習重點與核心素養呼應表參考示例, 以落實 回應課程綱要之規劃 統一入學測驗係以教育部訂頒之課程綱要為命題範圍發展試題, 並呼應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 英語文及數學之課程目標 ( 一 ) 國語文國語文試題取材以文本類型多元化, 系統化的試題設計, 評量統整 探究的思考能力 配合新課綱之文白比例 教材編選等, 修訂及調整試卷架構 為使試題設計能評量學生不同能力, 將陸續研擬題組包含閱讀及寫作 中長文閱讀題組等題型 ( 二 ) 英語文英語文試題取材以引導學生了解多元觀點, 熟悉及應用職場常用之圖表與使用手冊等 試題將涵蓋生活化 情境化的題材 融入非連續性或綜合型態之題型, 以鼓勵學生多方閱讀生活化之文章及懂得運用表格 圖表等資訊 ( 三 ) 數學數學試題取材兼重思考與行動 理解與應用, 關注在如何將所學內容轉化為實踐性的知識, 並落實於生活中 命題範圍對準課程綱要之適用群別區分為數學 A 數學 B 及數學 C, 以學習重點之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及 數學領域學習重點與核心素養呼應表參考示例 進行試題研發 各版本考試範圍依據之學分數及適用群別如表列 : 1
版本學分數適用群別 數學 A 部定必修 8 學分家政群 藝術群 數學 B 數學 C 部定必修與領綱所定校訂課程總計 12 學分部定必修與領綱所定校訂課程總計 16 學分 商業與管理群 外語群 設計群 農業群 食品群 餐旅群 海事群 水產群機械群 動力機械群 電機與電子群 化工群 土木與建築群 學生是學習的主體, 課程發展應考量其多元智能 興趣與性向等不同特質, 激發其學習動機, 促進其適性揚才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所強調之核心素養,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共同科目將依據語文領域國語文 英語文及數學領域之課程綱要, 以實務導向 能力統整 探究思考為目標進行試題研發, 轉換與應用該學習階段所具備之能力, 以評量在適當的情境中解決問題, 及協助學生發展學術預備所需之知能, 藉由試題引導教學設計能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 並能整合運用於生活情境, 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的全人發展, 達到落實學生完整學習之目標 2
01 機械群 民國 107 年 5 月 8 日新北新工實字第 1077954285 號 考試科目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考科調整建議, 並在機械群科中心諮詢委員暨委員會議中討論決議, 將考科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科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二 命題範圍調整情況 :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含機件原理 機械力學 ;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包含機械製造 機械基礎實習 製圖實習 考試科目無變動, 惟新課綱規劃的過程當中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及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考科雖無變動, 課程內容已呼應新課綱的規劃原則增加或刪除單元等重新修訂課程內容, 例如在機械基礎實習科目中增加鑄造與銲接單元並刪除綜合練習單元 此外, 各考試科目分佈在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異動 情形 01 機械群 機械原理 機械力學 機械製造 機械基礎實習 製圖實習 機械原理 機械力學 機械製造 機械基礎實習 機械製圖實習 無異 動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考試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3
02 動力機械群 民國 107 年 4 月 11 日彰師附工動機字第 1070002471 號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命題範圍調整建議, 並在全國科主任會議上討論決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 應用力學 引擎原理 底盤原理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包括 引擎實習 底盤實習 電工電子實習 主要命題範圍的變動是新增底盤原理 底盤實習及電工電子實習 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 在新課綱規劃的過程當中, 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在部定必修科目中新增底盤原理及底盤實習科目, 現行課綱的電工概論與實習 電子概論與實習內容範疇太過廣泛, 業界代表建議合併成電工電子實習以符應業界需求 因此在命題範圍調整部份, 呼應新課綱內容的規劃, 亦新增底盤原理 底盤實習及電工電子實習 各考試科目分佈在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1. 電工概論與實 02 動力 機械群 應用力學 引擎原理及 實習 電工概論與實習電子概論與實習 應用力學 引擎原理 底盤原理 引擎實習底盤實習電工電子實習 習及電子概論與實習合併為電工電子實習 2. 增加底盤原 理 底盤實習 學生修習的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學習歷程檔案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4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民國 107 年 3 月 28 日中工科字第 1070002765 號 考試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考試範圍調整建議, 並召開群科中心委員會議討論決議, 將考試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此次考試範圍調整如下 : 專業科目 ( 一 ) 為電機與電子群核心科目包含 基本電學 基本電學實習 電子學 電子學實習 專業科目 ( 二 ) 為電機類與資電類領域部定科目, 電機類考試範圍為 電工機械 電工機械實習 ; 資電類考試範圍為 微處理機 數位邏輯設計 程式設計實習 經此調整電機類與資電類在考試範圍學分數均相同, 且各考試科目分佈在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完整性, 並符應新課綱務實致用理念 別 名稱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電子學 基本電學 電工機械 電子學實習 基本電學實習 基本電學基本電學實習電子學電子學實習 電工機械 電工機械實習 新增 電工機 械實習 學生修習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及校訂科目之學習紀錄與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備審資料, 將從學習歷程檔案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考試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5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民國 107 年 3 月 28 日中工科字第 1070002765 號 考試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考試範圍調整建議, 並召開群科中心委員會議討論決議, 將考試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此次考試範圍調整如下 : 專業科目 ( 一 ) 為電機與電子群核心科目包含 基本電學 基本電學實習 電子學 電子學實習 專業科目 ( 二 ) 為電機類與資電類領域部定科目, 電機類考試範圍為 電工機械 電工機械實習 ; 資電類考試範圍為 微處理機 數位邏輯設計 程式設計實習 經此調整電機類與資電類在考試範圍學分數均相同, 且各考試科目分佈在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完整性, 並符應新課綱務實致用理念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1. 新增微處理 機 程式設計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電子學 基本電學 數位邏輯數位邏輯實習電子學實習計算機概論 基本電學基本電學實習電子學電子學實習 微處理機 數位邏輯設計 程式程計實習 實習 2. 數位邏輯 數位邏輯實習科目, 合併更 名為 數位邏 輯設計 學生修習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及校訂科目之學習紀錄與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備審資料, 將從學習歷程檔案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考試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6
05 化工群 民國 107 年 3 月 30 日沙工教字第 1070002067 號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寄送問卷調查給各校, 統計新課綱命題範圍調整建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而後於全國科主任會議上討論決議通過,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 化工原理 ( 基礎化工 化工裝置 ) 專業科目( 二 ) 命題範圍包括 普通化學實習 ( 含普通化學 ) 分析化學實習( 含分析化學 ) 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 在新課綱規劃的過程當中, 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以及專業科目 ( 一 ) 為群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 ( 二 ) 為群共同實習科目之原則, 遂將現行課綱之普通化學實驗及分析化學實驗移至專業科目 ( 二 ), 且為保留考科範圍完整性, 專業科目普通化學及分析化學亦同樣列至專業科目 ( 二 ) 另有機化學實習一科, 未列入專業科目 ( 二 ) 理由有三 : ( 一 ) 化工群除化工科外, 還有紡織科及染整科, 部定課程已排入 有機化學實習, 若再將其列為考科, 則校訂課程勢必列入 有機化學 理論課, 則又壓縮紡織科專業課程之比例, 但若紡織科校訂課程不列入 有機化學, 之於考試又相對不利 ; 因此若將 有機化學實習 列入考科, 實會導致紡織 染整等科本身專業度萎縮, 喪失紡織 染整之特色 ( 二 ) 若調整考科 : 專業科目 ( 一 ) 為基礎化工 (6) 及化工裝置 (8), 共計 14 學分, 而專業科目 ( 二 ) 為普通化學實習 (8) 普通化學(8) 分析化學實習(6) 及分析化學 (6) 共計 28 學分, 若加上有機化學實習 (3) 則多達 31 學分, 故考科比例失衡 ( 三 ) 有機化學 理論部分出現在普通化學第 18 章, 在專業科目 ( 二 ) 的普通化學考科中已涵蓋 若再額外加考 有機化學實習, 其實驗內容過多且繁雜, 並且需在學期中, 共計 18 週上完有機概念及實驗, 實屬不易, 無論教學或對學生考試負擔皆重, 因此不建議將 有機化學實習 列入考科 因此在命題範圍調整部分, 呼應新課綱內容的規劃, 各考試科目分布在第一學年及第 二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7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為符合專業 05 化工群 普通化學普通化學實驗分析化學分析化學實驗 化工原理 ( 基礎化工 化工裝置 ) 化工原理 ( 基礎化工 化工裝置 ) 普通化學普通化學實習分析化學分析化學實習 科目 ( 一 ) 為群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 ( 二 ) 為群共同實習科目之命 題原則 學生修習的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學習歷程檔案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8
06 土木與建築群 民國 107 年 4 月 16 日南工教字第 1070003129 號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命題範圍調整建議, 並在土木與建築群科中心諮詢委員暨委員會議中討論決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 工程力學 材料與試驗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包括 測量實習 製圖實習 命題範圍僅將原有工程材料更名為材料與試驗, 其餘無變動, 惟新課綱規劃的過程當中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及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命題範圍雖無變動, 課程內容已呼應新課綱的規劃原則增加或刪除單元等重新修訂課程內容 此外, 各考試科目分佈在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06 土木與 建築群 工程力學 工程材料 測量實習 製圖實習 工程力學 材料與試驗 測量實習 製圖實習 工程材料名 稱異動, 其 餘未變動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9
07 設計群 民國 107 年 5 月 7 日彰商圖字第 1070003196 號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在設計群科中心委員暨諮詢委員會議中討論決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 色彩原理 造形原理 設計概論, 涵蓋設計群部定共同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包括 繪畫基礎實習 基礎圖學實習 基本設計實習, 為設計群部定共同實習科目 命題範圍無變動, 惟新課綱規劃的過程當中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及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命題範圍雖無變動, 課程內容已呼應新課綱的規劃原則增加或刪除單元等重新修訂課程內容, 例如在基礎圖學實習科目中針對較有爭議之幾何圖法單元備註欄中載明只談線及面的基本分類, 不談投影, 展開圖單元備註欄中載明在教學上主要在於認識展開圖及其應用而不著重於展開圖之畫法 此外, 各考試科目分佈在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異動 情形 07 設計群 色彩原理 造形原理 設計概論 繪畫基礎 基本設計 基礎圖學 色彩原理 造形原理 設計概論 繪畫基礎實習 基本設計實習 基礎圖學實習 不變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10
08 工程與管理類 考試範圍規劃的歷程由技專校院招生代表學校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 總綱 ) 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定一般科目規劃, 多次召開技專考招議題小組會議討論決議,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工程與管理類於技高端無對應的科別, 故於 108 學度新課綱設計未開設相關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 但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且考量報考學生來自各群科學生, 符合學生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工程與管理類考科設計採各群科共同開設且與本類別專業能力相關之科目 : 物理 及 資訊科技, 分別列為專業科目 ( 一 ) 及專業科目 ( 二 ) 之考試範圍 透過如此設計以鼓勵有志從事於工程管理類相關工作之各群科學生踴躍報考, 以培養更多工程管理人員來因應跨領域需求 別 名稱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08 工程與 管理類 基礎生物 基礎化學 計算機概論物理 (B) 資訊科技 無異動註 : 物理版本以公告之新課綱為主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11
09 商業與管理群 民國 107 年 4 月 13 日中家教字第 1070003029 號 一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群科中心已行文各校調查新課綱命題範圍建議, 提交商管群科中心委員及諮詢委員會議議決, 再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於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中,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議決, 過程嚴謹並具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 商業概論 數位科技概論 數位科技應用 ; 專業科目 ( 二 ) 包括 會計學 經濟學 命題範圍無變動, 僅將原專業科目 ( 一 ) 計算機概論 分為 數位科技概論 數位科技應用 如未來甄選入學採計實作評量成績且其評量範圍 ( 或科目 ) 包含數位科技應用, 致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重複, 群科中心將召開委員及諮詢委員會議, 討論未來命題範圍方向, 供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參酌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異動 情形 09 商管群 商業概論 計算機概論 會計學 經濟學 商業概論 數位科技概論 數位科技應用 會計學 經濟學 不變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過程, 學生曾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及技能領域科目與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 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於學習歷程檔案中, 並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故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另藉由跨科選修提供學生多元學習之選項, 擴展學生技能及學習範圍, 以利未來畢業後能適應多變的就業環境, 盡速融入職場 12
10 衛生與護理類 考試範圍規劃的歷程由技專校院招生代表學校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 總綱 ) 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定一般科目規劃, 多次召開技專考招議題小組會議討論決議,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衛生與護理類於技高端無對應的科別, 故於 108 學度新課綱設計未開設相關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 但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且考量報考學生來自各群科學生, 符合學生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衛生護理類考科設計採各群科共同開設且與本類別專業能力相關之科目 : 生物 及 健康與護理, 分別列為專業科目 ( 一 ) 及專業科目 ( 二 ) 之考試範圍 透過如此設計以鼓勵有志從事於衛生護理類相關工作之各群科學生踴躍報考, 以培養更多護理人員來因應台灣地區老年人口增加之所需 10 衛生與護理類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基礎生物 健康與護理 生物 (B) 健康與護理 異動情形無異動註 : 生物版本以公告之新課綱為主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13
11 食品群 民國 107 年 4 月 11 日興大附農教字第 1070003333 號 命題範圍規劃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進行新課綱統測命題範圍調整建議之線上問卷調查, 並召開全國食品群科主任會議討論, 獲得一致共識, 而後在群科中心委員暨諮詢委員會議中討論決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後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考量 食品加工 及 檢驗分析 為食品群學生未來發展最需具備之基礎能力, 對應新課綱科目即為 食品加工 食品加工實習 食品化學與分析 食品化學與分析實習, 為食品群共同修習課程, 另部定課程中之 食品微生物與食品微生物實習 學習內容實際應用於 食品加工 與 食品化學與分析 兩科目中, 故食品群專業科目命題範圍仍訂為 :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為 食品加工 食品加工實習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為 食品化學與分析 食品化學與分析實習 命題範圍雖無變動, 但課程內容實屬食品群基礎專業能力, 且涵蓋實習課程, 亦符合新課綱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 此外, 考試科目分布在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異動 情形 11 食品群 食品加工 食品加工實習 食品化學與分析 食品化學與分析 實習 食品加工 食品加工實習 食品化學與分析 食品化學與分析 實習 不變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14
12 家政群幼保類 民國 107 年 4 月 11 日嘉家教字第 1070002027 號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命題範圍調整建議, 經分區諮詢會議討論, 及家政群科中心諮詢委員暨委員會議中研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於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所召開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 家政概論 家庭教育 命題範圍無變動, 惟新課綱規劃的過程當中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及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增修現有課程內容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考量課室教學正常化及顧及學生的完整學習, 調整為群共同實習科目或技能領域科目 另為尊重專業的殊異性及其需求, 家政群幼保類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調整為 嬰幼兒發展照護實務, 在命題範圍調整部分, 呼應新課綱內容的規劃, 且均屬技專入學先備知識 此外, 各考試科目分佈在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別 名稱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1. 專業科目 12 家政群 幼保類 家政概論 家庭教育 幼兒教保概論 與實務 家政概論 家庭教育 嬰幼兒發展照 護實務 ( 一 ) 不變 2. 專業科目 ( 二 ) 調整為技能領域實習 科目 三 落實學生完整學習學生修習的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學習歷程檔案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15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民國 107 年 4 月 11 日嘉家教字第 1070002027 號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命題範圍調整建議, 經分區諮詢會議討論, 及家政群科中心諮詢委員暨委員會議中研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於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所召開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 家政概論 家庭教育 命題範圍無變動, 惟新課綱規劃的過程當中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及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增修現有課程內容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考量課室教學正常化及顧及學生的完整學習, 調整為群共同實習科目或技能領域科目 另為尊重專業的殊異性及其需求,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調整為 多媒材創作實務 在命題範圍調整部分, 呼應新課綱內容的規劃, 且均屬技專入學先備知識 此外, 各考試科目分佈在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別 名稱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1. 專業科目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家政概論 家庭教育 色彩概論 家政行職業衛 生與安全 家政概論 家庭教育 多媒材創作實 務 ( 一 ) 不變 2. 專業科目 ( 二 ) 調整為群共同實習 科目 三 落實學生完整學習學生修習的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學習歷程檔案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16
14 農業群 民國 107 年 4 月 11 日興大附農教字第 1070003333 號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進行新課綱統測命題範圍調整建議之線上問卷調查, 農業群科教師回覆問卷者超過 6 成, 並於全國農業群科主任會議中討論, 獲得一致性共識, 而後在農業群科中心委員暨諮詢委員會議中討論決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為 農業概論,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為 生物 (B), 命題範圍無變動 農業群各科領域包括農場經營科 園藝科 造園科 森林科 畜產保健科及野生動物保育科, 亦即各科領域差異很大, 水 陸之生物皆含括在內, 而考量農業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以 最大公約數 作為考試範圍最為適合, 即為 農業概論 與 生物 命題範圍雖無變動, 但課程內容實屬農業群各科基礎專業能力, 亦符合新課綱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 ( 一 ) 農業概論 的課程教學內容多元豐富, 涵蓋範圍廣及農 林 漁 牧, 而且 實質內容同時兼具專業與實作, 設為考試命題範圍可以完整呼應農業群課程核心價值 ( 二 ) 農業群相關科系都是生物領域相關類科, 生物 是農業群科必備的基礎專業能力 而且,108 新課綱只有農業群將生物課程規劃為 (B) 版, 表示生物 (B) 對於農業群學生學習有其必要性 因此, 將生物 (B) 視為農業群專業科目絕對有其正當性與合理性 而且, 生物 (B) 版課程單元設計已兼具深度與廣度 14 農業群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 情形 農業概論 基礎生物 生物 (B) 農業概論 不變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17
15 外語群英語類 民國 107 年 4 月 9 日南商教字第 1070003148 號 配合新課綱依部定群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及技能領域科目做命題範圍的調整, 同時須考量課室教學正常化及兼顧學生的完整學習 因此, 命題範圍係專業科目 ( 一 ) 為群專業科目及群共同實習科目, 專業科目 ( 二 ) 為技能領域科目 專業科目 ( 一 ) 規劃與商管群相同, 以維持外語群考生跨考權益,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新課綱 商業概論 數位科技概論 數位科技應用 等三門部定必修科目,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包括 初階英文閱讀與寫作練習 中階英文閱讀與寫作練習 高階英文閱讀與寫作練習 等三門部定必修科目 兩項專業考科都與現行考科的主要命題範圍相同, 僅新舊課綱部份授課科目名稱有所調整 各授課科目平均分配在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15 外語群 英語類 商業概論 計算機概論 英文閱讀與寫 作 商業概論 數位科技概論 數位科技應用 初階英文閱讀與寫作練習中階英文閱讀與寫作練習高階英文閱讀與寫作練習 兩項專業考科都與現行考科的主要命題範圍相同, 僅新舊課綱部份授課科目名稱有所調整 學生修習的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學習歷程檔案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18
16 外語群日語類 民國 107 年 4 月 9 日南商教字第 1070003148 號 配合新課綱依部定群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及技能領域科目做命題範圍的調整, 同時須考量課室教學正常化及兼顧學生的完整學習 因此, 命題範圍係專業科目 ( 一 ) 為群專業科目及群共同實習科目, 專業科目 ( 二 ) 為技能領域科目 專業科目 ( 一 ) 規劃與商管群相同, 以維持外語群考生跨考權益,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新課綱 商業概論 數位科技概論 數位科技應用 等三門部定必修科目,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包括 日語文型練習 日語翻譯練習 日語讀解初階練習 等三門部定必修科目 兩項專業考科都與與現行考科的主要命題範圍相同, 僅新舊課綱部份授課科目名稱有所調整 各授課科目平均分配在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及第三學年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情形 兩項專業考科 16 外語群 日語類 商業概論 計算機概論 日文閱讀與翻 譯 商業概論 數位科技概論 數位科技應用 日語文型練習日語翻譯練習日語讀解初階練習 都與現行考科的主要命題範圍相同, 僅新舊課綱部份授課科目名稱有 所調整 學生修習的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學習歷程檔案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19
17 餐旅群 民國 107 年 4 月 12 日南商教字第 1070003148 號 由群科中心於 105 年與 106 年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命題範圍調整建議, 並召開 2 次考招聯動專家學者諮詢會議, 以及諮詢餐旅群科中心委員們之意見,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為 觀光餐旅業導論, 專業科目 ( 二 ) 命題範圍包括 餐飲服務技術 飲料實務 惟新課綱規劃旨在落實技職教育 務實致用 的精神 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之核心能力及培養學生具備終生學習能力, 考科為群共同專業與實習科目, 並涵蓋在第一學年及第二學年修習, 顧及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命題範圍無變動, 因目前考科已實施多年, 成效佳, 符合技專端選才時, 學生應該具有的先備知識, 使專業知識之學習得以銜接並連貫 別 名稱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異動 情形 17 餐旅群 餐旅概論 餐旅服務 飲料與調酒 觀光餐旅業導論 餐飲服務技術 飲料實務 不變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 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多元學習成果 20
18 海事群 民國 107 年 4 月 9 日港水群字第 1070000289 號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命題範圍調整建議, 並在海事暨水產群科中心諮詢委員暨委員會議中討論決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海事教育是為培養海上船舶從業人員, 需對船上作業有一定的整體了解 海事群中輪機科培育的是機艙維護專業人員, 航海科則是以航行操作人員的培育為主 對於海上作業實務操作面上兩者所需的專業能力雖有相通之處比重上卻大不相同, 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並符合業界人才需, 海事群考科設計分為專業科目 ( 一 ) 輪機 專業科目 ( 二 ) 船藝, 考試科目無變動, 其原因如下 : ( 一 ) 輪機 ( 包含 : 船舶主機 船舶推進系統 機艙系統 船舶輔機 ) 及船藝 ( 包含 : 船舶種類 船體基本結構 船舶標誌 甲板設備與屬具 穩度及俯仰 船藝專業名詞字彙 ) 二個科目雖然各設定為 3 學分, 卻是統合性課程, 實際上內容已經包括海上作業整體的論述概況與基本實習能力養成 ( 二 ) 海事群教育使學生能學以致用, 畢業後即具備海勤工作的能力, 海事群二科學生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上, 為符合國際公約的要求, 而發展許多不同於彼此的專業能力 故船藝 輪機二科目的學習實為海上專業能力的最大公約數, 已能完整的測驗出海事群學生的基本知能 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精神及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18 海事群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 情形 輪機 船藝 船藝 輪機 不變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21
19 水產群 民國 107 年 4 月 9 日港水群字第 1070000289 號 命題範圍規劃的歷程, 由群科中心行文各校調查統計新課綱命題範圍調整建議, 並在海事暨水產群科中心諮詢委員暨委員會議中討論決議, 將命題範圍調整建議資料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並在新課綱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命題範圍調整意見諮詢會議上, 由技術型高中代表及技專校院代表進行討論研商定案, 過程嚴謹並具有高度共識 水產教育是為培養水產產業從業人員, 需對水產資源及水生生態有一定的了解 水產群中漁業科培育的是漁撈之技術人員, 水產養殖科則是以水產繁養殖技術人員的培育為主 水產群課程是以水中生物為主軸發展相關的專業知能, 需了解水中生物物種及其生態, 以利學生熟知未來工作場域 惟水產養殖與漁業捕撈兩者所需對水產生物之專業能力大不相同, 所以水產群未發展共同技能領域 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及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水產群考科設計分為專業科目 ( 一 ) 水產生物概要 專業科目 ( 二 ) 水產概要, 考試科目無變動, 實已兼顧水產群學生共同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19 水產群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異動 情形 水產生物概要 水產概要 水產生物概要 水產概要 不變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22
20 藝術群影視類 民國 107 年 5 月 1 日師大教評中字第 1071011416 號 ( 一 ) 茲於 105 年 4 月 25 日出席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 以下簡稱招策會 ) 召開研商 新課綱考科調整意見諮詢會議, 啟動藝術群考科調整諮詢業務, 本中心分別於 105 年 7 月 25 日 105 年 9 月 23 日 105 年 12 月 9 日 106 年 7 月 3 日 106 年 7 月 31 日辦理或出席相關會議, 針對專業科目 ( 一 ) 專業科目( 二 ) 提供建議, 以資參考 ( 二 ) 招策會於 106 年 7 月 31 日召開考科調整意見諮詢會議, 討論技高各科所對應之技專校院系科組學程各校辦理招生作業實際需求及看法, 決議如下 : 1. 音像藝術類 ( 影視 ), 技專校院端各校仍以採納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為主, 且考科均與現行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藝術群影視類 相近, 無調整需求 2. 表演藝術類 ( 表藝 音樂 舞蹈等 ), 技專校院端系科需求均以單獨招生為主, 以達實務選才之需求 3. 視覺藝術類系科 ( 美術 工藝 多媒體動畫等 ) 因考量招生人數, 仍維持現況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由於部份技專校院僅採納設計群成績為主, 本群已建請相關系科應開放增加藝術群影視類成績採計 ) ( 三 ) 群科中心於 106 年 8 月 24 日召開 106 年度第一次全國藝術群科主任會議報告上述決議 依據 107 年 3 月 14 日技專校院考試及招生制度連動整體方案規劃, 本群專業科目 ( 一 ) 命題範圍包括 專業藝術概論 ( 影視 ) 專業科目( 二 ) 命題範圍包括 展演實務 ( 影視製作概論 ) 命題範圍無變動, 惟新課綱規劃的過程當中為落實技職教育務實致用的精神及考量群內各科學生的職涯發展及核心能力, 命題範圍雖無變動, 課程內容已呼應新課綱的規劃原則增加或刪除單元等重新修訂課程內容, 例如 : ( 一 ) 在專業藝術概論科目中增加藝術的起源 藝術的意義與特質 藝術的形式與內容 藝術的分類與特色 視覺藝術 音樂藝術 音像藝術 表演藝術 藝術與生活等 9 單元, 並刪除原音樂 舞蹈 美術 影劇 影視 表演藝術 戲劇 時尚工藝 多媒體動畫之科別分類, 亦將原影視類的電影發展史簡介 電影藝術的特質 電影科技發展 電視發展史簡介 電視表現的形式與風格 電視科技發展 電影與電視比較研究等 7 單元刪除 此外, 本考試科目分佈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裡的音像藝術單元中的 電影 電視的演進 修習, 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 二 ) 在展演實務科目中增加認識展演環境 展演製作各部門分工說明 分組參與展演製作 聯合展演製作等 4 單元, 並刪除原音樂 舞蹈 美術 影劇 影視 表演藝術 戲劇 時尚工藝 多媒體動畫之科別分類, 亦將原影視類的節目欣賞 製作解析 影像構成 製作實習 影像原理 電影製作分析 電影分組實習 校外教學 ( 參觀片廠實務 ) 電視製作分析 電視分組實習 校外教學 ( 參觀電視臺製播實務 ) 等 11 單元刪除 此外, 本 23
考試科目雖無分佈在本科教學單元裡, 但透過群共同實習科目與技能領域科目的修習, 亦可兼顧學生專業知能學習的完整性 現行專業科目命題範圍 111 學年度專業科目命題範圍異動 情形 20 藝術群 影視類 專業藝術概論 ( 影視 ) 展演實務 ( 影視製作概論 ) 專業藝術概論 ( 影視 ) 展演實務 ( 影視製作概論 ) 不變 學生修習之群共同專業科目 群共同實習科目 技能領域科目 校訂科目的學習紀錄 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等, 都將記錄在學習歷程檔案中, 未來在甄選入學的第二階段備審資料審查, 將從中參採對應項目 因此目前未列為命題範圍的科目, 將由學習歷程檔案呈現學生學習成果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