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对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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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2010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201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任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 关于提名非独

15 恩华赛德 - - 2, 合计 , , ,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 ( 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贸易 贸易 连锁 远恒 药业 2012 年 4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12 年 11 月 28 日 月 26 日 月 26 日 2012 年 07 月 06 日 2012 年 9 月 27 日 ,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0977

2017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 以三票赞成, 零票弃权, 零票反对, 零票回避,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在 201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关规定, 公司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资金 ( 其中 : 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及自有资金 40,000 万元 ) 购买安全性好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 ), 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 不影响超募资金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等的要求和规定, 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相关说明及

WEICHAI POWER CO., LTD B Gordon Riske Michael Martin Macht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4 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 亿元, 较上年度的 6.47 亿元增加 1.53 亿元, 增长 23.66%; 实现净利润 万元, 较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港 ) 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芯技佳易 ) 为满足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需要, 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 ( 亚洲 ) 有限公司 ) 申请不超过 6,000 万美元银行贷款, 期限不超过 3 年 该笔贷款需要公司以内保外贷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开具融资性保函 / 备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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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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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号 ) 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认为 :2012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计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人每季度亲自召开并出席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 年本人在职期间, 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3 月 22 日, 关于与广州一道注塑机械有限公司关联交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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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盾安机电科 技有限公司 珠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文件, 以及 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和 关于制定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 的议案 等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文件 (1) 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是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 陈志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过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长信科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 召开的程序经核查,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长信科技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已提前二十日刊登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我们作为广东

198,969,4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11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3,137,1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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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太安堂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 在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审计人员坚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工作认真 严谨,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在本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其他相关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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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所做的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后认为 : 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既定发展战略, 科学决策部署, 坚持责任担当 坚持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相统一, 较好地完成了 2017 年度经营目标, 并有效执行了股

( 一 )2016 年 2 月 25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苏州市吴通投资有限公司, 有利于公司积极寻找移动互联网 物联网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标的, 公司将以此作为平台和孵化器, 通过股权投资 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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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 ( 一 )2014 年 4 月 8 日,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司法 第 16 条 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

新大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兰太实业公告编号 :( 临 )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 代表 1,200,751,3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 1,597,3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8.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江先生符合其第 条的关联自然人情形,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 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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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展, 本次借款年利率为 8.6%, 属于合理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 ( 三 )2017 年 8 月 29 日,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 一 )2015 年 4 月 2 日, 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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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情况 四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 客观 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 该机构已经连续为公司服务 8 年, 为公司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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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美联新材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

能力 因此,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 由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启明星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在保证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 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美好置业集团

股票简称:一汽夏利 股票代码: 编号:2005-临001

(2)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 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 不适用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第二款 第三款的规定 (3)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 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主业 增强抗风险能力, 并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形成新的同业竞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 出席 1 人, 董事夏国新 刘树祥 胡咏梅 独立董事吴洪 苏锡嘉 董志勇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 监事欧伯炼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3 董事会秘书蓝地出席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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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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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1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就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 公司 2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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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顺丰控股股份

估报告 ( 儒林矿评字 [2017] 第 053 号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 股权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 山西省河津市 ) ( 晋国昇元地评字 (2017) 第 005 号 ) 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拟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浙江盾安禾田金 属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盾安 ( 芜湖 ) 中 元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盾安热工科 技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盾安 ( 天津 ) 节 能系统有限公司 南昌中昊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

根据证监发 [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和证监发 [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 审慎查阅了 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对控股股东及其它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 出席 5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欣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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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洪涛股份公告编号 :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 二 )2017 年 3 月 7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人对 关于湖北能源财务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合并暨增资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项议案及公司 2017 年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入股三峡财务公司所涉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 为本次交易提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兴供应链将合计持有上述 4 家公司 100% 股份 本次收购前, 厦门架桥合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架桥合兴 ) 持有合众创亚 ( 柔佛 )100% 股份 合众创亚 ( 吉隆坡 )100% 股份 合众创亚 ( 印尼 )99.90% 股份及合众创亚 ( 泰国 )99.998%

公司部分董事 部分监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姚玉伦先生因外地出差而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监事肖千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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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合兴包装 ) 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 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 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及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合兴包装的独立董事, 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核查, 发表意见如下 :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证券法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且能够有效执行,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等规定, 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 1 报告期内, 公司仅对全资 / 控股子公司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一事提供了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以及相关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2 公司制定了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 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 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3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对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相关意见情况如下 :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 了解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认为符合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备证券 期货执业资质, 在与公司的合作中, 均能够信守承诺, 派出专业的队伍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 体现了其事务所丰富行业经验 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 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具备为我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 同意续聘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四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相匹配, 同时,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 该预案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以及 公司章程 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及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

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关于公司收购合众创亚 ( 亚洲 )100% 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本次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收购合众创亚 ( 亚洲 )100% 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和评估 ) 作为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合法评估机构, 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应服务的资格和条件 中和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 与公司 交易对手方及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 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本次评估假设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 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中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 客观性 科学性 公正性的原则 因此, 我们认为 : 公司为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行,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且评估定价公允 3 本次交易中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公司就本次交易拟与交易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内容及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 由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象为厦门架桥合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以下简称 架桥合兴 ), 公司持有架桥合兴 18% 的合伙份额, 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许晓光对架桥合兴的收益分配等义务承担个人连带责任,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 ( 深证上 2014 378 号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许晓光 许晓荣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 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本次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政策的规定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促进公司业务的协同发展,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实力,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 本次发行涉及收购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公司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收购资产拟与交易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内容及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7 由于本次发行涉及交易的交易对象包括厦门架桥合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公司持有架桥合兴 18% 的合伙份额, 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许晓光对架桥合兴的收益分配等义务承担个人连带责任,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 ( 深证上 2014 378 号 ), 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许晓光 许晓荣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 我们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在审阅公司提供的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后认为 : 公司制定的关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办发 [2013]110 号 )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 ) 的相关要求, 公司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 并制定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 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 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 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公司制定的 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能够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可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 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制定的 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 ) 股东回报规划,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 本页无正文, 系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 卢永华黄健雄苏伟斌 日期 :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