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 [2017]12077-4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 [2017]12077-4 号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佳都科技 ) 董事会编制的 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管理层的责任 佳都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 合法 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 上证公字 [2013]13 号 ) 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 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佳都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 上证公字 [2013]13 号 ) 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都科技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佳都科技 2016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佳都科技 2016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1
[ 此页无正文 ] 中国 北京 二 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韩雁光 杨勇 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 上证公字 [2013]13 号 ) 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 将本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一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到账时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2855 号 ), 公司向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 ( 上海 ) 有限公司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 北京 )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4,745,763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9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00.00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12,929.06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9,987,070.94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1 日,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验, 并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出具了 天职业字 [2016]973 号 验资报告验证 ( 二 )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项目 金额 2016 年 1 月 11 日募集资金净额 1,089,987,070.94 减 : 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632,667,500.00 减 :2016 年度使用 417,218,828.18 加 : 理财产品收益 6,438,286.73 加 :2016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293,207.94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7,832,237.43 3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6 年 1 月 28 日, 本公司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三个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表 1)( 单位 : 人民币元 ):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3602004429200778225 活期存款 34,907.15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800205885209038 活期存款 47,683,638.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653566760164 活期存款 113,692.11 合计 47,832,237.43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 )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本公司 2016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 三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本公司 2016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 ( 四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公司 2016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
( 五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 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2014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632,667,500.00 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6]2963 号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对上述已投入资金进行了核验 2016 年 2 月 1 日,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人民币 632,667,500.00 元, 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 六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本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全部用来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 七 )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于 2016 年 6 月 6 日,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4,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 共获得理财收益 6,438,286.73 元 ( 八 )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 2016 年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见表 1 5
( 十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要求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 上证公字 [2013]13 号 ) 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 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6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8,998.7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988.63 104,988.63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 ( 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累 计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 否 108,998.71 108,998.71 104,988.63 104,988.63 96.32 注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合计 108,998.71 108,998.71 104,988.63 104,988.63 96.3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分具体 不适用 募投项目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63,266.75 万元, 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6]2963 号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鉴证确认, 共置换资金 63,266.75 万元 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16 年度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6 年 1 月 28 日,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 2016 年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于 2016 年 6 月 6 日,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4,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自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 共获得理财收益 6,438,286.73 元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说明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 本年度投入金额 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 据确定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一致 注 1: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用于支持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两核心业务的发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