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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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还有部分意见没有直接吸收采纳, 有的是 办法 其他条款已有规定, 有的属于操作性 技术性层面的内容, 将在各交易场所和行业协会的配套自律规则层面予以规范, 或以其他形式予以明确 下一步, 我会将按照 关于实施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的规定 的要求, 督促经营机构在 办法 发布后至实施

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本指引所称的专业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资者 ; 普通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资者 ;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 第四条基金募集机构按照本指引, 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过程中, 勤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销售行为, 指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私

产品或者服务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本指引所称的专业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资者 ; 普通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资者 ;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 为符合本指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投资者 第四条 基金募集机构义务 基金募集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 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管理办法

第二章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划分 第四条公司风控合规管理部 审计监察部对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客户证券账户 资金账户开立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由营运管理部及各分支机构负责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产品风险评级制度, 明确金融产品 金融服务评级的标准 程序和方法 在确定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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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标题

第六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 测试投资者是否具备参与金融期货交易必备的知识水平 第七条一般单位客户的指定下单人及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应当参加测试, 不得由他人替代 第八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交易所统一编制的试卷对投资者进行测试 测试试卷及答案通过交易所系统统一下发至期货公司会员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基金销售业务的影响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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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征求意见的情况, 指引 取消了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的更新要求 简化了投资者基金信息证明材料, 降低了风险承受能力最低投资者 投资者信息核实 投资者转化流程 评估数据库 高风险等级产品销售等条款执行难度, 简化了给投资者带来不便的具体要求, 强化纠纷调解中检验基金募集机构落实适当性成果 四是新老划断,

供信息不完整的, 分支机构应当告知投资者无法确定其适当性分类, 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 投资者分类及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原则 公司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 风险警示 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按照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 综合考虑收入来源 资产

求, 否则适当性管理就会落空 对经营机构而言, 适当性管理是其从事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的基本底线, 是其应当承担的一种义务与责任, 是以客户利益为先 为客户最佳利益着想的具体体现 切实执行一系列适当性安排, 有利于其有效管理风险, 优化投资服务, 全面提高其差异化的经营和竞争能力, 也有助于证券期货行业

本公司在此承诺, 对于贵单位在本问卷中所提供的一切信息,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查询以外, 本公司保证不会将涉及贵单位的任何信息提供 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或者将相关信息用于违法 不当用途 贵单位的性质: A. 国有企事业单位 B. 非上市民营

3.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 基金 期货 黄金 外汇等投资经历 ( 二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 1. 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 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 2.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 基金 期货 黄金 外汇等投资经历, 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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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灯片 1

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基金销售适用性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关于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清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 兹通知阁下,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我行 ) 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发售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系列清单如下, 产品均为我行发行 :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发售方式风险等级收费标准投资者范围 境内挂钩投资产品系

经营机构总部进行, 不得授权营业部办理 第四条 ( 买者自负 ) 投资者应当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期权交易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原则, 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权交易履约责任 第二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第一节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第五条 (

Akitiara Corporation Sdn Bhd 1 & 3, Jalan TPP 1/3, Taman Industri Puchong, Batu 12, Puchong, Selangor D.E. Tel: ; Fax:

财产品 信托计划 保险产品 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 不低于 500 万元, 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 (2)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 基金 期货 黄金 外汇等投资经历, 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 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或者属于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公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产品名称及编号理财登记系统编码发行城市认 ( 申 ) 购期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注释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 一 )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住址 职业 年龄 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 二 ) 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 ( 三 ) 风险调查问卷 ; ( 四 ) 法律法规 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 ( 五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信息 第六条 本公司电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实行监督管理 期货交易所依据自律规则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依据自律规则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境内特定品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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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水权定义 法律规定的用户获得水权的方式 法律规定的几种水相关许可 水利经济 电话 传真

本公司建议 : 当贵单位的各项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需对贵单位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及时进行重新审视, 以确保贵单位的投资决定与贵单位可承受的投资风险程度等实际情况一致 本公司在此承诺, 对于贵单位在本问卷中所提供的一切信息,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进


华宝兴业基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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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情形, 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 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 公平 公正 便民的原则, 提高办事效率, 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 对全国保险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自律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 计划 日 ( 可申购 ) 客户 7 基金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基金 -- 代销基金列表 8 代理 黄金 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黄金交易 序号 1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西部信托 玉和 1 号单一资金 信托 西部信托 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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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合格投资人... 3 第三章 投资人分类... 4 第四章 投资人分类管理办法... 8 第五章 投资人风险评级细则... 9 第六章 产品风险评级细则 第七章 投资人与产品匹配 第八章 录音与录像 第九章 行为规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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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客户信息 第四条 公司在向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 应当了解客户的基本 信息, 并告知客户, 在基本信息发生重要变化时, 应及时告知公司 ; 公司应当对客户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在有合理依据认为客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应当告知客户将依法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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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单位的性质 :( 不计分 ) 国有企事业单位 非上市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上市公司 其他 2 贵单位是否有尚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 如有, 主要是 :( 不计分 ) 银行贷款 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 通过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募集的借款 民间借贷 没有数额较大的债务 3 贵单位所配置的负责金融产品投资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序号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财慧道 2 号 A133 类份额 红棉安心回报 半年盈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X572 期 中铁信托 商鼎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第 1 期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销售渠道 本行网上银行 本行网上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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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司属于下列哪种类型的投资者?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 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等 ; 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 期货公司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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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 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

上证券 基金 期货 黄金 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 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 风险管 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 A. 是 B. 否 4. 您是否有逾期尚未清偿 ( 包括经法院判决 裁定应当偿付尚未偿还 ) 的数额较大的债务? A. 否 B. 是 ( 请选择债务类型 : 银行贷款 为他人担保负有偿还义务的债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 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 运用私募基金财产, 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 应当诚实守信 谨慎勤勉 第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照 中

尊敬的客户 : 投资者名称 : 填写日期 : 本问卷旨在了解贵单位可承受的风险程度等情况, 借此协助贵单位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类别, 以符合贵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是本公司向客户履行适当性职责的一个环节, 其目的是使本公司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与贵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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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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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整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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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五条公司治理应当维护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公司组 织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体系 报告路径应当清晰 完整, 决策机制 应当独立 高效 第六条公司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应当承 担社会责任 股东之间应当信守承诺, 建立相互尊重

第二章对子公司管理方式第五条公司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提案权 在股东 ( 大 ) 会上的表决权和提议召开子公司股东 ( 大 ) 会的权利等, 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提案权 ( 包括提名董事 监事的权利 ) 表决权( 包括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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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业务模式是指证券公司 保险机构等参与机构通过直接拥有或租用的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并且作为中国结算的结算参与人, 直接办理自身回购交易的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的模式 经纪业务模式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 通过直接拥有的经纪业务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并且作为中国结算的结算参与人, 以自身名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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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有效评估 充分揭示风险 适当合理匹配, 将适当的金融产品或者 服务销售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 并妥善处理利益冲突, 避免损害投资 者利益, 防范法律风险 合规风险 第四条 公司在实施金融产品或服务评价的过程中遵循以下指 导原则 : ( 一 ) 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当产品或服务销售机构 销售人员 的利

( CIP) /. : ISBN , G CIP ( 2005) : : : : 31, : ( 010 ) ( ) ; ( 010) ( ) :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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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号 (SG7266) 号 (SG7266) 号 (SG7266)

B 类专业投资者 C 类专业投资者 ( 一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 2. 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 3.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 基金 期货 黄金 外汇等投资经历 ( 二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于 2018 年 07 月 02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 五 ) 最近二十四个月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 六 )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 ( 七 ) 具有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 ( 八 ) 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 ( 九 ) 认可并遵照执行上股交业务规则, 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 ( 十 ) 上股交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

第二章股权管理第六条子 分公司应当依据 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七条子 分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 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 对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提出的质询, 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八条子公司如设置股东会 ( 股东大会 ) 或董事会的, 应当按

第七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 也可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 公司 参股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在技术合作 管理服务 人员培训或者营销渠道等方面具备较强优势 ; ( 二 ) 有助于子公司健全治理结构 提高竞争能力 促进子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于 2018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Transcription: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 督促期货经营机构有效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办法 ) 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 ( 以下简称 经营机构 ) 向投资者公开销售或者非公开转让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 或者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服务, 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 监管规定和本指引的要求, 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在经营中勤勉尽责, 审慎履职, 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产品或者提供适当的服务 第四条中国期货业协会 ( 以下简称 协会 ) 按照 办法 本指引及其他规定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投资者分类第五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 应当充分了解 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投资者信息, 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 ( 一 ) 查询 收集投资者资料 ; ( 二 ) 问卷调查 ; ( 三 ) 知识测试 ; 1

( 四 ) 其他现场或非现场沟通等 第六条投资者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 并配合经营机构进行适当性评估 分类及匹配管理 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 可能影响其投资者分类的, 应当及时告知经营机构 第七条经营机构应当按照 办法 要求, 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 并实施差异化适当性管理 第八条符合 办法 第八条 ( 一 ) ( 二 ) ( 三 ) 项条件的投资者, 应当向经营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经营业务许可证 登记或备案证明 开户类型证明等身份资质证明材料 经营机构审核通过的, 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 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第九条符合 办法 第八条 ( 四 ) ( 五 ) 项条件的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时, 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 ( 一 ) 投资者提出申请, 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 机构投资者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金融资产证明文件 本机构的投资经历等 ; 2. 自然人投资者提供近一个月本人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 3 年收入证明 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等 ( 二 ) 经营机构审核通过的, 认定其为专业投资者 第十条经营机构应当将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至少划分为五类, 由低至高分别为 C1( 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 ) C2 C3 C4 C5 类 第十一条经营机构可以制作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 2

卷以了解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情况 : ( 一 ) 问卷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收入来源和数额 资产状况 债务 投资知识和经验 风险偏好 诚信状况等因素 ; ( 二 ) 问卷问题不少于 10 个 ; ( 三 ) 问卷应当根据评估选项与风险承受能力的相关性, 合理设定选项的分值和权重, 建立评估得分与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对应关系 经营机构应当根据了解的投资者信息, 结合问卷评估结果, 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经营机构在投资者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时, 不得进行诱导 误导 欺骗投资者, 影响填写结果 第十二条风险承受能力经评估为 C1 类的自然人投资者,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经营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 : ( 一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二 ) 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 ; ( 三 )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符合 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普通投资者, 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申请转化流程如下 : ( 一 ) 投资者填写转化申请书, 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 提交符合转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二 ) 经营机构对投资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通过追加了解投资者信息 开展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审慎评估, 确认其符合转化要求 ; 3

( 三 ) 经营机构同意投资者转化的, 应当向其说明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 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 ; 经营机构不同意投资者转化的, 应当告知其评估结果及理由 第十四条符合 办法 第八条第 ( 四 )( 五 ) 项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如需转化为普通投资者, 应当书面告知经营机构 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普通投资者的标准, 对其履行相应的适当性评估 匹配与管理义务 第十五条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数据库, 收录投资者信息并及时更新 数据库中应当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 ( 一 ) 办法 第六条所规定的投资者信息; ( 二 ) 投资者在本经营机构从事投资活动所产生的失信行为记录 ; ( 三 ) 投资者历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内容 评级时间 评级结果等 ; ( 四 ) 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或者不同类别投资者转化的申请及审核记录等 ; ( 五 ) 中国证监会 协会及经营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信息 第十六条经营机构应当保障投资者评估数据库正常运行, 有效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需求 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应纳入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系统运维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经营机构应当利用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及交易行为记录等信息, 持续跟踪和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必要时调 4

整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经营机构调整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 应当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交投资者签署确认, 并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第三章产品 ( 服务 ) 分级第十八条协会负责制定期货行业的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如产品或服务发生变化, 协会应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名录 第十九条期货行业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原则上由低到高划分为五级, 分别为 R1 R2 R3 R4 R5 级 经营机构评估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 不得低于协会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 高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经营机构自主确定, 但应当至少包含本指引规定的 R5 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第二十条经营机构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 综合考虑流动性 到期时限 杠杆情况 结构复杂性 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募集方式 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同类产品或服务过往业绩等因素, 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审慎评估 划分风险等级 经营机构应当制作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评估表, 根据产品或服务的评估因素与风险等级的相关性, 确定各项评估因素的分值和权重, 建立评估分值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服务, 应当按照产品或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产品或服务对投资者有准入条件要求的, 经营机构应当加强要件审核, 审慎向符合准入条件的投资者销售产品 5

或者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经营机构委托其他机构销售本机构发行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应当确认受托机构具备销售相关产品的资格及落实适当性义务要求的人员 内控制度 技术设备等能力 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并告知代销方所委托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适当性管理标准和要求, 代销方应当严格执行, 但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其他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适当性匹配与管理第二十三条经营机构按照 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 的原则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应当遵守下列匹配要求 : ( 一 ) 投资期限 投资品种 期望收益等符合投资者的投资目标 ; ( 二 ) 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符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 ( 三 ) 中国证监会 协会和经营机构规定的其他匹配要求 第二十四条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匹配, 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 ( 一 )C1 类投资者 ( 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 ) 可购买或接受 R1 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 ( 二 )C2 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 R1 R2 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 ( 三 )C3 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 R1 R2 R3 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 ( 四 )C4 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 R1 R2 R3 R4 风险等级 6

的产品或服务 ; ( 五 )C5 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 R1 R2 R3 R4 R5 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只可购买或接受 R1 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专业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第二十五条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 经营机构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后, 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特别风险警示书, 确认其已知悉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特征 风险高于投资者承受能力的事实及可能引起的后果 第二十六条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 应当按照 办法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告知可能的风险事项及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二十七条经营机构应当告知投资者, 应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 ; 经营机构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投资者的投资判断, 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 也不会影响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投资风险 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第二十八条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高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时, 应当履行以下适当性义务 : ( 一 ) 追加了解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 7

( 二 ) 向投资者提供特别风险警示书, 揭示该产品或服务的高风险特征, 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 ( 三 ) 给予投资者至少 24 小时的冷静期或至少增加一次回访告知特别风险 第二十九条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 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 产品或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并告知投资者 第五章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内控管理第三十条经营机构应当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内部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一 ) 了解投资者的标准 方法和流程 ; ( 二 ) 投资者分类的依据 方法和流程 ; ( 三 ) 了解产品或服务的标准 方法和流程 ; ( 四 ) 产品或服务分级的依据 方法和流程 ; ( 五 ) 适当性匹配的标准 方法和流程 ; ( 六 ) 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部制度的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经营机构通过现场方式向普通投资者履行本指引第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告知 警示程序的, 应当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 ; 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履行告知 警示程序的, 经营机构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 由普通投资者通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三十二条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与销售隔离机制, 销售人员不得参与投资者的分类评估 产品与服务的 8

分级评估, 以及投资者与产品或服务的匹配 第三十三条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回访制度, 由从事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 以电话 电邮 信函 短信等适当方式, 每年抽取一定比例进行适当性回访 对于下列普通投资者, 经营机构应当进行回访 : ( 一 ) 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积蓄或社会保障的 ; ( 二 ) 购买或接受高风险产品或服务的 ; ( 三 ) 中国证监会 协会和经营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投资者 第三十四条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 一 ) 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者本机构 ; ( 二 ) 受访人是否亲自填写了相关信息表格 问卷, 并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 ; ( 三 ) 受访人此前提供的信息是否发生重要变化 ; ( 四 ) 受访人是否已知晓风险揭示或者警示的内容 ; ( 五 ) 受访人是否已知晓风险承受能力应当与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相匹配 ; ( 六 ) 受访人是否已知晓可能承担的费用及相关投资损失 ; ( 七 ) 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 办法 第二十二条禁止的行为 ; ( 八 ) 中国证监会 协会和经营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五条经营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适当性培训, 提高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适当性管理知识与技能, 不断提升适当性执业规范水平 第三十六条经营机构应当明确专门部门对适当性管理工 9

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 并于每年的三月底及九月底前形成半年度自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适当性制度建设 适当性评估与匹配 数据库管理 培训记录 资料保管 投诉处理 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等情况 经营机构发现违反适当性管理要求的, 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 第三十七条经营机构应当将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适当性工作履职情况 投诉情况等纳入监督问责机制, 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经营机构不得采取可能鼓励其从业人员向投资者销售不适当产品或提供不适当服务的考核 激励机制或措施 第三十八条经营机构可以向投资者披露本机构的适当性管理制度, 协会鼓励经营机构通过网站 经营场所等披露投资者分类政策 产品或服务分级政策和自查报告等 第三十九条经营机构应当妥善保存与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匹配方案 告知警示资料 录音录像资料 自查报告等,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0 年 第四十条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在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信息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等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 防止信息和资料被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 第四十一条经营机构应当将适当性纠纷处理纳入本机构的投诉管理办法, 明确纠纷的处理机制 投资者提出调解的, 经营机构应当积极配合, 优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10

第六章自律管理第四十二条协会可采取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等方式, 对经营机构建立和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三条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协会检查工作, 不得拒绝 拖延提供有关资料, 或者提供不真实 不准确 不完整的资料 第四十四条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时违反本指引的, 协会将依据自律规则规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经营机构与投资者之间发生适当性纠纷, 可以向协会申请调解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指引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或者电子形式 第四十六条经营机构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时,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附件的内容加以调整和补充, 但不得低于本指引及附件规定的标准 第四十七条除境外期货经营机构转委托代理开展特定品种交易的情形外, 经营机构向境外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应当遵守本指引规定 第四十八条经理事会同意, 协会发布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第四十九条本指引所规定条款与其它证券期货自律规则条款内容发生竞合的, 在不与 办法 内容 原则 精神 内在 11

逻辑及证监会相关解释相违背的情况下, 适用较为严格的规定条款 第五十条本指引经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指引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本指引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012 年 9 月 27 日发布 2015 年 4 月 3 日修订发布的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程序,2010 年 2 月 9 日发布 2013 年 9 月 3 日修订发布的 期货公司执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管理规则 ( 修订 ) 同时废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