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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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 雄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2 次 定 期 大 會 高 雄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業 務 報 告 報 告 人 : 局 長 張 乃 千
2 目 錄 頁 數 壹 組 織 架 構 與 主 管 人 員 名 冊 1 貳 前 言 3 參 半 年 來 創 新 及 重 要 措 施 4 肆 重 點 業 務 報 告 15 一 兒 童 少 年 福 利 15 二 婦 女 福 利 28 三 老 人 福 利 40 四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47 五 社 會 救 助 56 六 社 會 工 作 61 七 志 願 服 務 63 八 社 區 發 展 65 九 人 民 團 體 輔 導 67 十 合 作 行 政 68 十 一 推 動 人 權 城 市 68 十 二 公 益 勸 募 69 十 三 縣 市 合 併 社 會 福 利 整 合 工 作 69 伍 未 來 努 力 方 向 70 陸 結 語 77
3 高 雄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業 務 報 告 壹 組 織 架 構 與 主 管 人 員 名 冊 高 雄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組 織 架 構 副 局 長 主 任 秘 書 局 長 副 局 長 兒 童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長 青 綜 合 服 務 中 心 人 事 室 政 風 室 專 門 委 員 專 門 委 員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婦 女 及 保 護 服 務 科 秘 書 室 會 計 室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科 人 民 團 體 科 社 會 救 助 科 老 人 福 利 科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科 社 會 工 作 科 無 障 礙 之 家 仁 愛 之 家 附 屬 機 關 局 本 部 - 1 -
4 高 雄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主 管 人 員 名 冊 職 稱 局 長 副 局 長 副 局 長 主 任 秘 書 專 門 委 員 專 門 委 員 人 民 團 體 科 科 長 社 會 救 助 科 科 長 老 人 福 利 科 科 長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科 科 長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科 科 長 婦 女 及 保 護 服 務 科 科 長 社 會 工 作 科 科 長 秘 書 室 主 任 會 計 室 主 任 政 風 室 主 任 人 事 室 主 任 仁 愛 之 家 主 任 兒 童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主 任 無 障 礙 之 家 主 任 長 青 綜 合 服 務 中 心 主 任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主 任 姓 名 張 乃 千 許 坋 妃 謝 琍 琍 陳 明 賢 林 幽 妙 江 振 陸 席 震 國 許 慧 香 蔡 昭 民 葉 欣 雅 李 慧 玲 劉 美 淑 劉 惠 嬰 陳 世 璋 張 寬 楨 郭 淑 芬 史 祖 偉 劉 信 雄 劉 信 如 陳 桂 英 姚 昱 伶 葉 玉 如 - 2 -
5 貳 前 言 許 議 長 蔡 副 議 長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 欣 逢 貴 會 第 1 屆 第 2 次 大 會, 乃 千 謹 代 表 本 局 全 體 同 仁 向 議 長 副 議 長 及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對 本 市 社 會 福 利 工 作 的 支 持 與 指 導, 表 示 謝 意 與 敬 意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是 國 家 的 基 本 政 策, 與 民 眾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係, 旨 因 應 社 會 變 遷 產 生 的 需 求 與 問 題, 期 發 揮 預 防 消 除 與 減 緩 社 會 問 題 之 積 極 性 功 能, 以 保 障 市 民 之 基 本 生 存 促 進 家 庭 和 諧 社 會 互 助, 提 升 人 力 品 質 累 積 經 濟 資 本, 助 益 民 主 政 治 發 展, 期 使 市 民 擁 有 安 定 健 康 尊 嚴 的 生 活 本 局 推 動 福 利 服 務, 秉 持 弱 勢 照 顧 優 先 原 則, 讓 市 民 可 以 安 心 生 活, 透 過 貼 心 的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注 重 不 同 族 群 與 對 象 之 平 等 發 展, 安 全 的 守 護 弱 勢 個 案, 藉 由 資 源 整 合 與 互 惠 參 與 的 過 程, 達 成 公 私 協 力 的 福 利 服 務 透 過 福 利 加 值 推 動 概 念, 鼓 勵 創 意 思 考, 在 既 有 福 利 基 礎 上 發 展 更 貼 近 市 民 的 福 利 措 施, 提 供 更 有 品 質 及 效 率 的 服 務 使 弱 勢 民 眾 的 關 懷 與 服 務 不 間 斷, 提 供 有 尊 嚴 被 尊 重 不 被 歧 視 同 理 體 貼 的 友 善 服 務, 藉 由 服 務 據 點 的 延 伸, 建 構 更 綿 密 的 社 會 安 全 網 絡, 並 由 個 人 家 庭 為 起 點 延 伸 到 社 區, 建 構 一 個 安 全 祥 和 自 然 健 康 有 支 持 性 的 溫 暖 大 高 雄 現 謹 將 本 局 100 年 1 至 6 月 新 辦 及 重 要 措 施 重 要 工 作 執 行 情 形 以 及 未 來 努 力 方 向 提 出 報 告, 敬 請 指 教 - 3 -
6 參 半 年 來 創 新 及 重 要 措 施 一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 一 ) 為 提 供 弱 勢 家 庭 內 兒 童 少 年 適 當 照 顧 及 提 昇 家 庭 能 量, 本 局 持 續 設 置 兒 童 及 少 年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據 點,100 年 6 月 租 用 楠 梓 區 和 平 國 宅, 內 部 正 積 極 規 劃 配 置 活 動 室 團 體 室 視 聽 區 親 子 休 憩 區 等 空 間, 未 來 可 提 供 楠 梓 區 弱 勢 家 庭 少 年 課 業 指 導 職 涯 發 展 才 藝 學 習 及 促 進 親 子 關 係 等, 有 助 弱 勢 家 庭 少 年 身 心 健 康 發 展 ( 二 )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業 奉 總 統 100 年 6 月 29 日 公 布 在 案, 將 於 101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托 兒 所 將 全 面 改 制 為 幼 兒 園, 並 由 教 育 部 門 主 管 查 截 至 100 年 6 月 底 止, 本 市 公 立 托 兒 所 計 11 家 私 立 托 兒 所 352 家, 因 應 幼 托 整 合 前 置 作 業, 本 局 已 於 100 年 5 月 底 前, 全 面 完 成 實 地 訪 視 輔 導 公 立 托 兒 所 並 宣 導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另 市 府 已 成 立 100 年 度 幼 托 整 合 推 動 小 組, 本 局 就 業 務 經 費 及 人 員 移 撥 等 事 項 積 極 辦 理 中 二 婦 女 福 利 ( 一 ) 組 成 高 雄 市 婦 女 權 益 促 進 委 員 會 1. 於 100 年 6 月 17 日 ( 五 ) 召 開 縣 市 合 併 後 第 1 屆 第 1 次 婦 女 權 益 促 進 委 員 會 會 議, 以 三 級 議 事 機 制 運 作 下, 分 為 小 組 會 議 組 長 會 議 及 委 員 會 議, 規 劃 研 議 本 市 婦 女 權 益 政 策 措 施 及 議 題 2. 依 上 述 會 議 決 議 為 兼 顧 大 高 雄 產 業 發 展 城 鄉 差 距 環 保 生 態 及 各 項 災 難 的 防 治 與 因 應 等 特 性, 修 正 該 會 設 置 要 點, 增 加 環 保 生 態 組, 擴 增 專 家 學 者 及 少 數 族 群 代 表, 提 供 推 動 本 市 婦 女 權 益 各 項 - 4 -
7 建 言 ( 二 )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1. 訂 定 本 (100) 年 度 性 別 主 流 化 計 畫 實 施 重 點 : 包 含 建 立 本 府 性 別 主 流 化 工 作 小 組 之 諮 詢 機 制 辦 理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實 施 性 別 統 計 與 分 析 檢 視 性 別 預 算 及 辦 理 性 別 意 識 培 力 訓 練 等 年 7 月 1 日 ( 五 ) 於 本 府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舉 辦 性 別 影 響 評 估 培 力 研 習 班 6 小 時, 計 32 人 參 與 ( 三 ) 規 劃 懷 孕 婦 女 友 善 城 市 1. 於 100 年 6 月 9 日 ( 四 ) 召 開 本 市 懷 孕 婦 女 友 善 城 市 方 案 會 議, 結 合 本 府 交 通 局 秘 書 處 經 濟 發 展 局 社 會 局 勞 工 局 及 衛 生 局 等 規 劃 懷 孕 婦 女 友 善 城 市 實 施 計 畫 2. 本 計 畫 推 動 內 容 重 點 : 設 置 懷 孕 婦 女 親 善 汽 ( 機 ) 車 停 車 位 推 廣 懷 孕 婦 女 友 善 商 店 活 動 彙 編 及 發 送 懷 孕 婦 女 親 善 手 冊 推 動 懷 孕 婦 女 友 善 職 場 建 置 支 持 性 的 職 場 哺 乳 環 境 及 友 善 母 嬰 的 醫 療 環 境 ( 四 ) 辦 理 高 雄 市 社 區 婦 女 大 學 : 分 成 三 大 系 列, 分 別 為 婦 女 組 織 經 營 系 列 社 區 婦 女 培 力 系 列 及 女 性 學 習 系 列, 課 程 除 了 婦 幼 青 少 年 館 旗 山 社 福 中 心 及 岡 山 社 福 中 心 進 行, 已 增 加 各 行 政 區 截 至 6 月 底 止 已 有 4,061 名 婦 女 為 社 區 婦 女 大 學 的 學 生, 並 已 有 18 位 修 滿 30 學 分 以 上 領 有 結 業 證 書 ( 五 ) 建 構 家 暴 高 危 機 個 案 網 絡 區 域 會 議 機 制 : 1. 召 開 高 危 機 個 案 網 絡 區 域 會 議 : 分 北 區 三 民 區 中 區 南 區 東 區 等 5 區 辦 理, 除 本 府 各 相 關 局 處 - 5 -
8 外 並 邀 請 地 檢 署 檢 察 官 地 方 法 院 法 官 及 外 聘 專 家 學 者 與 會, 以 有 效 提 高 危 機 個 案 風 險 評 估 準 確 性, 落 實 被 害 者 人 身 安 全 保 護 及 降 低 再 受 暴 率, 本 期 計 召 開 25 場 次 2. 高 危 機 個 案 網 絡 督 導 聯 繫 會 議 : 召 開 1 場 次 41 人 次 參 加 3. 研 習 訓 練 : 辦 理 高 危 機 家 庭 暴 力 案 件 之 預 防 性 羈 押 暨 拘 提 逮 捕 探 討 專 業 訓 練 工 作 坊 計 170 人 次 參 加 ( 六 ) 建 構 重 大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事 件 檢 討 機 制 : 針 對 重 大 家 庭 暴 力 事 件,3 月 8 日 及 5 月 13 日 由 郝 秘 書 長 建 生 主 持 重 大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事 件 檢 討 會 議, 邀 集 專 家 學 者 及 相 關 網 絡 單 位 討 論 5 件 重 大 家 庭 暴 力 事 件, 以 檢 視 服 務 輸 送 流 程 缺 失, 維 護 個 案 保 護 扶 助 權 益 ( 七 ) 建 立 性 侵 害 加 害 人 社 區 監 督 機 制 : 對 本 市 性 侵 害 加 害 人 建 立 社 區 處 遇 與 監 督 運 作 機 制, 每 3 個 月 召 開 一 次 高 雄 市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保 護 及 加 害 人 社 區 處 遇 監 督 防 治 業 務 聯 繫 會 議, 由 市 府 秘 書 長 以 上 層 級 主 持, 由 本 府 警 察 局 衛 生 局 社 會 局 教 育 局 高 雄 地 方 法 院 地 檢 署 等 網 絡 團 隊 參 與, 共 同 研 商 性 侵 害 防 治 作 為, 本 期 計 召 開 1 次 會 議,20 人 參 加 三 外 籍 及 大 陸 配 偶 服 務 ( 一 ) 100 年 度 新 增 2 處 外 籍 配 偶 社 區 服 務 據 點, 分 別 為 鳳 山 及 仁 武 區 外 籍 配 偶 社 區 服 務 據 點, 提 供 新 移 民 可 及 性 可 近 性 及 在 地 化 的 福 利 諮 詢 婦 女 培 力 支 持 服 務 方 案 關 懷 訪 視 成 長 課 程 及 團 體 活 動 等 服 - 6 -
9 務 ( 二 ) 為 推 廣 文 化 傳 承, 鼓 勵 新 移 民 家 庭 子 女 學 習 母 親 母 國 語 言, 增 進 子 女 與 母 親 娘 家 之 溝 通, 結 合 民 間 單 位 辦 理 南 洋 小 學 堂 多 元 文 化 融 合 教 育 新 移 民 子 女 母 語 教 學 及 越 南 語 暨 多 元 文 化 學 習 課 程 等 活 動 四 老 人 福 利 ( 一 )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修 繕 與 充 實 設 備 為 提 昇 及 改 善 現 有 老 人 活 動 場 所 活 動 空 間 安 全 與 服 務 品 質, 經 盤 點 各 區 老 人 活 動 場 所 設 備 與 空 間, 計 有 11 處 活 動 據 點 獲 相 關 補 助 以 充 實 設 備 與 修 繕 費 用, 對 服 務 品 質 及 環 境 安 全 頗 有 助 益 ( 二 ) 增 設 老 人 服 務 據 點 1. 增 建 五 甲 多 功 能 民 眾 活 動 中 心 為 提 供 五 甲 地 區 兒 童 老 人 身 心 障 礙 者 等 綜 合 性 的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運 用 鳳 山 區 福 誠 里 205 兵 工 廠 區 段 徵 收 後 公 園 用 地 部 分 土 地 興 建 多 功 能 民 眾 活 動 中 心, 其 規 劃 為 地 下 1 層 地 上 5 層 樓 之 建 物, 其 中 第 3-4 樓 層 作 為 老 人 服 務 據 點 2. 增 建 大 寮 區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為 提 供 大 寮 區 老 人 文 康 休 閒 長 青 學 苑 日 間 照 顧 及 社 區 公 園 之 服 務, 規 劃 於 大 寮 翁 公 園 段 790 地 號 興 建 地 上 二 樓 之 大 寮 區 老 人 文 康 活 動 中 心, 提 供 大 寮 區 老 人 各 項 老 人 福 利 服 務 3. 增 設 阿 蓮 區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為 因 應 高 齡 化 社 會 需 求, 增 進 老 人 多 元 福 利, 於 阿 蓮 區 增 設 阿 蓮 區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作 為 老 人 服 務 據 點 ; 另 透 過 在 地 老 人 服 務 老 人 方 式, 鼓 勵 社 區 - 7 -
10 老 人 團 體 參 與, 再 創 生 命 價 值 活 躍 老 化 ( 三 ) 籌 設 高 雄 市 北 長 青 綜 合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為 因 應 高 齡 化 社 會 老 人 多 元 化 之 福 利 需 求 與 衡 平 區 域 資 源 落 實 福 利 社 區 化, 預 於 左 營 區 新 光 段 98 地 號 籌 設 高 雄 市 北 長 青 綜 合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已 於 101 年 編 列 750 萬 元 規 劃 設 計 等 費 用, 並 結 合 工 務 局 新 工 處 規 劃 設 計 中 ( 四 ) 車 船 捷 運 敬 老 優 待 凡 設 籍 本 市 年 滿 65 歲 以 上 老 人 均 可 申 請 捷 運 敬 老 卡, 憑 卡 每 月 可 120 格 次 免 費 乘 坐 市 營 公 共 車 船, 及 搭 乘 捷 運 半 價 優 惠, 市 用 交 通 路 線 擴 及 市 營 公 車 船 及 高 雄 客 運 路 線 ( 五 ) 辦 理 失 能 老 人 交 通 接 送 為 協 助 中 重 度 失 能 老 人 因 就 醫 復 健 等 需 要 之 交 通 接 送 問 題, 辦 理 交 通 接 送 服 務, 以 分 擔 家 庭 成 員 照 顧 負 擔, 計 有 27 輛 無 障 礙 車 輛 提 供 經 長 期 照 顧 管 理 中 心 評 估 為 中 重 度 失 能 長 輩 之 交 通 接 送 服 務 ( 六 ) 老 人 健 康 保 險 保 費 自 付 額 補 助 為 確 保 長 輩 獲 得 醫 療 保 健 服 務, 增 進 老 人 福 利, 凡 設 籍 本 市 滿 一 年 以 上 65 歲 以 上 長 輩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者, 每 人 每 月 得 享 有 健 保 補 助 ( 七 ) 推 動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依 據 本 市 推 展 建 立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實 施 計 畫, 賡 續 鼓 勵 民 間 團 體 設 置 據 點 共 178 處, 提 供 老 人 可 近 性 之 關 懷 訪 視 問 安 諮 詢 餐 食 服 務 及 文 康 休 閒 等 預 防 照 護 服 務 五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 一 ) 辦 理 高 齡 重 度 智 障 者 住 宿 照 顧 專 區 - 8 -
11 運 用 本 局 無 障 礙 之 家 原 有 空 間 規 劃 心 智 障 礙 者 老 化 專 區, 提 供 高 齡 化 家 民 照 顧 服 務, 以 休 閒 康 樂 適 齡 活 動, 提 升 其 生 活 樂 趣 及 減 緩 退 化 速 度, 業 於 100 年 5 月 9 日 啟 用, 計 服 務 13 人 ( 二 ) 增 設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區 樂 活 補 給 站 服 務 據 點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技 藝 性 才 藝 性 學 習 性 等 課 程 與 休 閒 服 務, 促 進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區 活 動 參 與, 並 分 擔 家 屬 照 顧 壓 力 100 年 5 月 11 日 於 大 寮 區 中 興 社 區 增 辦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區 樂 活 補 給 站, 計 服 務 11 人 ( 三 ) 增 設 社 區 日 間 作 業 設 施 服 務 據 點 提 供 無 法 進 入 庇 護 工 場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作 業 活 動 及 休 閒 文 康 活 動 輔 導 財 團 法 人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於 100 年 2 月 22 日 設 立 大 寮 區 五 餅 二 魚 工 作 坊, 提 供 年 滿 15 歲 以 上 身 心 障 礙 者 日 間 作 業 服 務, 計 服 務 32 人 ( 四 ) 開 辦 身 心 障 礙 者 家 庭 托 顧 服 務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日 間 家 庭 式 照 顧 服 務, 由 接 受 培 訓 之 家 庭 托 顧 服 務 員 提 供 身 體 照 顧 日 常 生 活 照 顧 與 安 全 性 照 顧 服 務, 讓 家 屬 能 安 心 工 作 無 後 顧 之 憂, 也 讓 身 心 障 礙 者 能 在 熟 悉 的 社 區 裡 接 受 照 顧 目 前 委 託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及 安 祥 照 顧 服 務 勞 動 合 作 社 辦 理 六 社 會 救 助 ( 一 ) 爲 協 助 負 擔 家 庭 主 要 生 計 者 死 亡 失 蹤 或 罹 患 重 傷 病 失 業 或 其 他 原 因 無 法 工 作, 致 家 庭 生 活 陷 入 困 境 者, 於 97 年 8 月 起 辦 理 馬 上 關 懷 急 難 救 助, 運 用 村 里 在 地 化 通 報 系 統, 針 對 遭 逢 急 迫 性 變 故 - 9 -
12 致 生 活 陷 於 困 境 之 民 眾, 提 供 1 至 3 萬 元 經 濟 補 助 以 及 時 紓 困, 或 提 供 其 他 社 會 服 務 轉 介, 自 100 年 1 至 6 月 本 市 通 報 數 為 2,009 案, 核 定 數 為 1,630 案, 核 定 金 額 為 23,866,530 元 ( 二 ) 輔 導 低 收 入 戶 就 業 爲 扶 助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家 庭 自 立, 本 局 提 供 工 作 機 會 協 助 弱 勢, 自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274 人 次 另 轉 介 勞 工 局 就 業 協 助 85 人 ( 三 ) 推 展 脫 貧 自 立 計 畫, 培 養 低 收 入 戶 脫 貧 動 機, 累 積 能 量, 激 發 其 潛 能 及 提 升 社 會 競 爭 力, 以 本 市 列 冊 低 收 入 戶 中 主 要 生 計 者 具 有 工 作 能 力, 且 戶 內 成 員 中 至 少 1 名 就 讀 國 小 至 大 專 之 第 二 代 子 女 之 家 庭 為 對 象, 服 務 內 容 包 含 : 理 財 脫 貧 策 略 身 心 脫 貧 策 略 學 習 脫 貧 策 略 環 境 脫 貧 策 略 及 就 業 脫 貧 策 略 等, 至 100 年 6 月 底 止 計 164 戶 參 與, 補 助 235 人 ( 四 ) 為 使 街 友 獲 得 完 善 服 務, 除 由 三 民 鳳 山 街 友 服 務 中 心 提 供 收 容 安 置 外, 另 訂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街 友 短 期 住 宿 旅 館 實 施 計 畫, 於 颱 風 天 然 災 害 及 寒 流 等 氣 候 不 良 或 天 災 發 生 時, 給 予 短 期 安 置 住 宿 場 所, 讓 每 位 街 友 都 能 夠 適 時 適 地 獲 得 照 顧,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597 人 次 另 為 協 助 有 工 作 能 力 及 意 願 之 街 友, 連 結 就 業 資 源, 建 立 正 確 工 作 認 知, 達 到 持 續 穩 定 就 業, 進 而 回 歸 社 會 之 目 標,100 年 1 至 6 月 提 供 就 業 服 務 102 人 次, 其 中 成 功 就 業 計 22 人 七 社 會 工 作 與 志 願 服 務 ( 一 ) 舉 辦 高 雄 市 100 年 度 第 1 次 社 會 福 利 暨 志 願 服
13 務 機 構 聯 繫 會 報, 邀 請 本 市 各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慈 善 公 益 團 體 公 私 立 療 養 院 所 代 表 106 人 與 會, 會 中 就 災 害 防 治 措 施 進 行 演 講, 說 明 社 會 局 100 年 度 重 點 工 作 項 目, 並 頒 授 本 市 社 會 福 利 類 新 成 立 志 願 服 務 團 隊 隊 旗 轉 頒 本 市 榮 獲 中 央 志 願 服 務 獎 勵 銀 質 與 銅 質 徽 章 志 工 47 人 ( 二 ) 補 助 民 間 單 位 服 務 志 工 意 外 險 保 費 與 因 公 傷 病 醫 療 慰 問 金 為 鼓 勵 民 間 推 展 志 願 服 務, 加 強 對 服 務 於 民 間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單 位 志 工 之 保 障, 本 府 除 開 放 民 間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單 位 選 擇 加 入 本 府 志 工 意 外 保 險 統 一 投 保, 獲 保 額 200 萬 元 之 身 故 與 致 殘 保 障 外,100 年 度 並 補 助 依 法 完 成 核 備 加 入 本 府 統 一 投 保 之 民 間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單 位, 其 領 有 志 願 服 務 紀 錄 冊 及 前 一 年 度 於 本 市 服 務 滿 75 小 時 以 上 且 本 年 度 將 持 續 服 務 之 志 工, 服 勤 期 間 之 意 外 險 保 費 及 因 公 傷 病 醫 療 支 出 慰 問 金 之 80% 100 年 1 至 6 月 有 411 隊 依 法 核 報 運 作, 計 17,477 名 志 工 參 與 服 務 ( 三 )100 年 1 月 18 日 至 1 月 28 日 辦 理 暖 冬 臨 工 專 案 計 畫, 提 供 29 個 短 期 就 業 機 會, 以 臨 時 人 力 協 助 各 項 社 會 福 利 業 務 之 推 展, 同 時 培 養 失 業 民 眾 工 作 技 能, 期 能 及 早 回 歸 一 般 職 場 ( 四 ) 提 供 八 八 風 災 災 區 生 活 重 建 服 務, 於 本 市 六 龜 甲 仙 茂 林 區 那 瑪 夏 杉 林 桃 源 等 6 區 設 置 6 處 生 活 重 建 中 心, 提 供 心 理 就 學 就 業 服 務 生 活 及 其 他 轉 介 等 6 大 類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提 供 20,511 人 次 之 服 務
14 八 社 區 全 方 位 發 展 工 作 ( 一 ) 社 區 人 才 培 力 計 畫 由 本 局 自 辦 並 輔 導 本 市 績 優 社 區 共 辦 理 7 場 次 社 區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共 902 人 次 受 益 ( 二 ) 社 區 創 新 性 服 務 推 展 補 助 本 市 49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團 體 學 校 辦 理 創 新 性 發 展 性 持 續 性, 並 能 凝 聚 社 區 意 識 之 社 區 專 案 方 案 服 務, 共 辦 理 55 案, 補 助 金 額 計 萬 元 ( 三 ) 青 少 年 參 與 社 區 計 畫 鼓 勵 社 區 組 織 結 合 在 地 青 少 年 或 鄰 近 大 專 院 校 之 青 年 學 子 共 同 關 心 參 與 在 地 事 務 及 社 區 發 展, 建 立 青 少 年 參 與 社 區 營 造 的 經 驗 與 工 作 模 式 100 年 媒 合 7 個 學 生 社 團 與 社 區 團 體 之 合 作 方 案, 辦 理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兒 童 課 輔 及 老 人 服 務 等 ( 四 ) 八 八 風 災 社 區 重 建 : 1. 運 用 在 地 人 服 務 在 地 社 區, 培 育 在 地 社 區 營 造 與 災 後 重 建 人 才, 並 以 專 職 人 力 支 持 在 地 社 區 工 作 者 投 入 災 後 重 建 工 作, 發 揮 活 化 深 耕 的 力 量, 本 計 畫 共 計 核 定 30 個 在 地 社 團, 補 助 35 位 專 職 人 力 2. 辦 理 災 後 社 區 及 生 活 重 建 協 力 方 案, 邀 請 社 區 組 織 及 非 營 利 團 體 協 力 參 與 災 後 社 區 及 生 活 重 建, 養 成 社 區 居 民 參 與 公 共 議 題 之 自 信 心, 建 構 社 區 特 色 與 認 同, 本 年 度 截 至 7 月 底 共 計 補 助 70 個 方 案, 核 定 補 助 719 萬 1,394 元 整 九 推 動 人 權 城 市 於 高 雄 捷 運 美 麗 島 站 商 店 設 置 人 權 學 堂, 提 供 人 權 知 識 平 台, 與 全 國 及 國 際 接 軌 人 權 學 堂 100 年 1 至
15 月 計 舉 辦 活 動 33 次 參 觀 及 參 與 學 堂 計 3,003 人 次 人 權 許 願 卡 填 寫 計 87 張 媒 體 報 導 48 次 ( 包 含 電 視 報 紙 廣 播 電 子 報 部 落 格 Youtube 等 ) 十 公 私 協 力 ( 一 ) 由 本 局 各 單 位 積 極 結 盟 民 間 慈 善 團 體,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結 盟 人 力 物 力 財 力 59,524,422 元 ( 二 ) 辦 理 看 見 希 望 宅 急 便 方 案 針 對 本 市 弱 勢 家 庭, 經 社 工 員 評 估 有 受 助 需 求 且 對 改 善 家 庭 生 活 有 積 極 動 力 之 家 戶, 每 戶 每 月 提 供 1,500 元 食 物 券, 並 鼓 勵 案 家 每 月 參 與 志 願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累 計 服 務 達 737 戶, 受 益 2,243 人, 投 入 食 物 券 金 額 計 152 萬 1,000 元, 白 米 2,971 公 斤, 案 家 提 供 志 願 服 務 累 計 達 527 小 時 ( 三 ) 為 促 進 單 親 媽 媽 第 二 專 長 之 工 作 技 能, 並 學 習 如 何 運 用 團 隊 力 量 與 社 會 資 源, 在 創 業 路 上 共 同 學 習 開 發 創 意 相 互 扶 持, 於 99 年 7 月 起 推 動 婦 女 學 苑 促 進 就 業 計 畫 - 向 陽 微 風 市 集 ~ 活 力 早 餐, 迄 今 共 118 人 次 參 與 ( 四 ) 結 合 本 市 民 間 慈 善 團 體 寺 廟 及 個 人 辦 理 清 寒 家 庭 子 女 助 學 方 案, 贊 助 清 寒 家 庭 就 讀 高 中 職 以 上 子 女 每 學 期 10,000 元 助 學 金, 本 期 計 核 發 240 人,2,400,000 元 整 ( 五 ) 御 風 而 起 專 案, 厚 植 民 間 社 工 人 力 運 用 公 益 彩 券 盈 餘 約 1,624 萬 元 基 金 補 助 32 團 體, 聘 用 32 位 社 工, 賡 續 委 託 社 工 師 公 會 定 期 督 導 受 補 助 團 體 提 升 社 工 專 業 人 員 績 效, 並 辦 理 主 管 研 習 活 動 及 加 入 平 時 考 核 機 制, 期 提 昇 民 間 團 體 社
16 工 人 力 資 源 與 服 務 品 質 十 一 縣 市 合 併 社 會 福 利 整 合 工 作 ( 一 ) 整 合 原 則 1. 縣 市 合 併 前 高 雄 縣 市 社 會 福 利 於 服 務 項 目 受 益 條 件 現 金 給 付 額 度 組 織 規 模 仍 有 差 異, 本 局 經 以 福 利 相 對 從 優 建 立 法 制 及 行 政 穩 定 3 大 原 則, 積 極 協 商 整 合 社 福 標 準 檢 討 修 正 社 福 法 規, 於 合 併 後 已 調 整 為 大 高 雄 市 民 一 體 適 用, 並 依 地 方 制 度 法 規 定 保 障 舊 案 條 件 不 變 下 相 關 權 益 緩 衝 二 年 2. 至 於 部 分 區 域 運 用 當 地 回 饋 金 辦 理 社 福 事 項, 是 否 繼 續 發 放, 由 各 區 本 諸 回 饋 金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 二 ) 整 合 方 式 及 結 果 1. 原 縣 市 福 利 項 目 申 請 補 助 標 準 差 異 部 分 於 縣 市 合 併 後 以 市 民 平 等 對 待 原 則 調 整 為 一 致 性 規 定 2. 原 縣 市 特 有 福 利 項 目 於 縣 市 合 併 後 擴 大 辦 理, 市 民 一 體 適 用 3. 已 完 成 法 規 制 ( 訂 ) 定 修 正 共 45 種
17 肆 重 點 業 務 報 告 一 兒 童 少 年 福 利 至 100 年 6 月 底 止, 本 市 未 滿 12 歲 兒 童 計 有 298,152 人, 佔 全 市 總 人 口 10.75%,12 歲 以 上 未 滿 18 歲 之 少 年 人 口 數 有 215,852 人, 佔 7.79%, 本 局 依 據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法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防 制 條 例 等 法 規, 提 供 托 兒 服 務 兒 童 少 年 保 護 及 輔 導 工 作 貧 苦 失 依 及 不 幸 兒 童 少 年 照 顧 弱 勢 兒 少 社 區 照 顧 經 濟 扶 助 醫 療 補 助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及 綜 合 性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服 務, 其 重 要 措 施 如 下 : ( 一 ) 生 育 津 貼 及 育 兒 補 助 1. 自 99 年 1 月 起 開 辦 婦 女 生 育 津 貼, 生 育 第 1 2 胎 每 名 補 助 6,000 元, 第 3 胎 以 上 者 提 高 補 助 至 10,000 元,100 年 1 至 6 月 符 合 補 助 資 格 者 計 9,356 名 新 生 兒 2. 自 99 年 4 月 1 日 起 對 於 生 育 第 3 胎 以 上 子 女 之 家 庭 提 供 出 生 後 至 1 歲 前 育 兒 補 助, 每 人 每 月 補 助 育 兒 津 貼 3,000 元 及 健 保 費 自 付 額 補 助 最 高 限 659 元,100 年 1 至 6 月 符 合 育 兒 津 貼 補 助 資 格 者 計 1,082 人 3. 為 傳 達 市 府 對 於 新 生 兒 家 庭 體 貼, 自 99 年 11 月 11 日 製 作 育 兒 寶 盒, 家 長 辦 理 新 生 兒 戶 籍 登 記 時, 即 致 贈 育 兒 寶 盒, 包 含 托 育 資 源 手 冊 免 費 參 觀 動 物 園 票 券 育 兒 禮 物 等,100 年 1 至 6 月 共 發 放 9,903 份 寶 盒 ( 二 ) 兒 童 托 育 服 務 1. 積 極 輔 導 私 人 機 構 ( 團 體 ) 設 立 托 兒 所, 至 100 年 6 月 底 止 本 市 計 有 公 私 立 托 兒 所 363 所, 課 後
18 托 育 中 心 227 家 托 嬰 中 心 13 家, 共 計 可 收 托 兒 童 42,080 人 2. 為 保 障 托 育 機 構 收 托 兒 童 安 全, 依 法 輔 導 本 市 立 案 托 兒 所 及 托 嬰 中 心 為 其 收 托 之 兒 童 辦 理 團 體 保 險 內 政 部 兒 童 局 及 本 局 分 別 補 助 托 兒 所 及 托 嬰 中 心 幼 童 保 險 費 ( 一 般 身 分 補 助 3 分 之 1; 特 殊 身 分 全 額 補 助 ) 3. 辦 理 就 托 於 立 案 托 育 機 構 之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單 親 家 庭 子 女 身 心 障 礙 者 子 女 或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原 住 民 兒 童 發 展 遲 緩 及 受 保 護 安 置 個 案 兒 童 托 育 補 助, 私 立 每 人 每 月 補 助 3,000 元, 公 立 每 人 每 月 補 助 1,500 元,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45,712 人 次 ; 另 辦 理 夜 間 托 育 補 助, 每 人 每 月 補 助 2,000 元,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763 人 次 4. 辦 理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托 兒 所 大 班 5 足 歲 幼 童 教 育 券 每 人 每 學 期 補 助 5,000 元, 計 補 助 3,223 人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扶 持 5 歲 幼 兒 教 育 計 畫 補 助 計 補 助 4,830 人 5. 辦 理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中 低 收 入 家 庭 幼 童 托 教 補 助, 共 補 助 660 人, 另 辦 理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原 住 民 幼 兒 就 托 私 立 托 兒 所 托 育 費 用 補 助, 計 補 助 54 人 6. 受 理 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托 育 機 構 收 托 3 至 6 歲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每 人 每 學 期 補 助 5,000 元 設 施 設 備, 計 補 助 383 名 ; 另 補 助 3 至 5 歲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家 長 教 育 補 助 費, 計 補 助 80 名 7. 為 提 供 國 小 以 下 兒 童 家 庭 多 元 化 臨 時 托 育 服 務, 減 輕 弱 勢 家 庭 臨 時 托 育 經 濟 負 擔, 自 98 年 5 月 起
19 開 辦 兒 童 臨 時 托 育 補 助, 符 合 中 低 收 入 弱 勢 家 庭,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家 庭, 設 籍 不 符 兒 童 托 育 津 貼 請 領 條 件 之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或 身 心 障 礙 者 子 女 原 住 民 身 分 兒 童 中 低 收 入 單 親 家 庭, 以 及 非 自 願 性 失 業 家 庭 的 國 小 以 下 子 女, 每 人 每 年 最 高 可 獲 補 助 80 小 時 的 臨 時 托 育 費,100 年 1 至 6 月 共 49 人 申 請 臨 時 托 育 補 助 8. 結 合 本 市 監 理 處 公 路 總 局 高 雄 區 監 理 所 市 府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及 教 育 局, 定 點 執 行 接 送 學 童 上 下 學 車 輛 攔 檢 勤 務, 以 維 護 學 童 交 通 安 全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出 勤 34 次 攔 檢 車 輛 186 輛 違 規 告 發 12 件 ( 含 變 更 或 加 裝 座 椅 9 件 幼 童 車 搭 載 7 歲 以 上 兒 童 2 件 使 用 註 銷 牌 照 行 駛 道 路 1 件 ) 9. 聯 合 市 府 工 務 消 防 衛 生 及 監 理 等 機 關, 執 行 托 育 機 構 公 共 安 全 聯 合 稽 查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稽 查 及 輔 導 34 所 10. 為 鼓 勵 本 市 立 案 托 兒 所 課 後 托 育 中 心 托 嬰 中 心 服 務 滿 3 年 以 上 之 兒 童 福 利 專 業 人 員, 參 加 大 專 院 校 幼 兒 教 育 等 相 關 科 系 進 修, 以 取 得 幼 托 整 合 後 教 師 資 格 及 提 升 專 業 素 質, 辦 理 托 育 機 構 兒 童 福 利 專 業 人 員 進 修 補 助, 每 名 每 學 期 補 助 5,000 元, 最 高 補 助 2 年,99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計 補 助 10 名 專 業 人 員 11. 委 託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本 市 8 個 社 區 保 母 系 統 業 務, 納 入 系 統 輔 導 管 理 之 保 母 計 1,789 名,100 年 1 至 6 月 辦 理 0 至 未 滿 2 歲 幼 兒 保 母 托 育 費 用 補 助
20 共 補 助 1,380 人 3,687 人 次 ( 三 ) 貧 苦 失 依 及 不 幸 兒 童 少 年 照 顧 1. 提 供 本 市 失 依 或 需 保 護 安 置 之 兒 童 少 年 完 善 之 生 活 照 顧 及 適 當 醫 療 照 護, 本 市 設 有 2 家 公 設 公 營 4 家 公 設 民 營 及 11 家 私 立 安 置 教 養 機 構, 並 與 4 所 身 心 障 礙 教 養 機 構 外 縣 市 21 所 兒 童 及 少 年 安 置 機 構 簽 約 委 託 辦 理 安 置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業 務 執 行 概 況 如 下 : (1) 輔 導 新 機 構 立 案 : 輔 導 財 團 法 人 高 雄 市 私 立 慈 暉 關 懷 學 員 附 屬 了 凡 家 園 設 立, 於 100 年 5 月 完 成 審 核, 正 式 立 案 (2) 機 構 查 核 : 針 對 本 市 轄 區 之 兒 少 安 置 機 構 業 務 執 行 狀 況 每 季 進 行 乙 次 查 核,100 年 1 至 6 月 計 進 行 15 所 24 次 之 機 構 查 核 工 作 (3) 安 置 人 數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提 供 少 年 216 人 兒 童 153 人 之 安 置 服 務 (4) 透 過 辦 理 安 置 機 構 聯 繫 會 議, 以 提 高 本 局 兒 童 少 年 安 置 教 養 機 構 委 託 業 務 之 有 效 溝 通, 及 加 強 政 府 與 機 構 間 之 協 調 聯 繫 於 100 年 4-5 月 辦 理 機 構 聯 繫 會 議 及 在 職 訓 練 各 1 場, 共 計 100 人 次 參 加 2. 委 託 辦 理 兒 童 少 年 家 庭 寄 養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寄 養 兒 童 1,199 人 次 少 年 118 人 次, 另 親 屬 寄 養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兒 童 101 人 次 少 年 110 人 次 ( 四 ) 弱 勢 兒 童 少 年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1. 於 本 市 楠 梓 區 左 營 區 鼓 山 區 (2 處 ) 三 民 區 前 鎮 區 鳳 山 區 (2 處 ) 五 甲 區 仁 武 區 燕 巢
21 區 永 安 區 等 設 置 12 處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少 年 社 區 服 務 站, 分 別 委 託 民 間 團 體 辦 理,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兒 童 少 年 768 人, 辦 理 課 後 輔 導 41,504 人 次 關 懷 訪 視 5,631 次 及 休 閒 成 長 性 活 動 12,105 人 次 2. 本 局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於 茂 林 區 桃 源 區 那 瑪 夏 區 六 龜 區 及 甲 仙 區 等 5 個 重 災 區 成 立 莫 拉 克 風 災 災 區 兒 童 及 少 年 社 區 照 顧 及 生 活 重 建 中 心, 為 失 依 單 親 及 弱 勢 家 庭 支 持 系 統 較 薄 弱 之 莫 拉 克 風 災 重 建 家 庭 提 供 支 持 性 及 補 充 性 福 利 服 務, 以 撫 平 重 建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 心 理 創 傷 分 擔 家 庭 教 養 及 照 顧 壓 力,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兒 童 少 年 252 人, 辦 理 課 後 輔 導 9,733 人 次 關 懷 訪 視 1,238 次 及 休 閒 成 長 性 活 動 1,932 人 次 訪 視 1,799 次 及 休 閒 成 長 性 活 動 3,279 人 次 3. 補 助 24 個 民 間 團 體 44 件 申 請 案, 提 供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免 費 課 業 輔 導 與 生 活 照 顧 服 務 社 會 福 利 資 源 與 資 訊 戶 外 教 學 心 理 諮 商 輔 導 等, 計 服 務 1,672 人 129,459 人 次 ( 五 ) 經 濟 扶 助 及 醫 療 補 助 1. 為 協 助 遭 遇 變 故 之 高 風 險 家 庭 或 功 能 不 全 之 弱 勢 家 庭 紓 緩 經 濟 壓 力, 維 持 子 女 生 活 安 定, 避 免 兒 童 及 少 年 受 虐 情 事 發 生, 辦 理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 緊 急 生 活 扶 助 方 案, 補 助 上 述 家 庭 18 歲 以 下 子 女 每 人 每 月 3,000 元,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補 助 7,923 人 次 2. 單 親 家 庭 福 利 服 務 (1) 辦 理 單 親 家 庭 子 女 托 育 津 貼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4,240 人
22 (2) 辦 理 單 親 家 庭 子 女 生 活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22,468 人 (3) 辦 理 單 親 家 庭 子 女 教 育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9,672 人 3. 辦 理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扶 助, 提 供 緊 急 生 活 扶 助 子 女 生 活 津 貼 子 女 托 育 津 貼 及 傷 病 醫 療 補 助 等, 協 助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解 決 生 活 困 難, 給 予 緊 急 照 顧, 協 助 其 自 立 自 強 及 改 善 生 活 環 境,100 年 1 至 6 月 計 : (1) 緊 急 生 活 扶 助 : 補 助 389 人 次 3,675,795 元 (2) 子 女 生 活 津 貼 : 補 助 17,774 人 次 31,779,912 元 (3) 子 女 托 育 津 貼 : 補 助 149 人 次 223,050 元 (4) 傷 病 醫 療 補 助 : 補 助 41 人 次 198,778 元 4. 為 使 低 收 入 戶 暨 弱 勢 兒 童 及 少 年 獲 得 適 切 之 健 康 照 顧, 維 護 其 就 醫 權 益, 針 對 低 收 入 戶 及 弱 勢 兒 童 少 年 補 助 相 關 醫 療 費 用 及 協 助 繳 納 符 合 補 助 資 格 前 未 保 中 斷 和 欠 繳 之 健 保 費,100 年 1 至 6 月 補 助 113 人 次 ( 六 ) 兒 童 少 年 保 護 業 務 1. 兒 童 及 少 年 保 護 業 務, 以 本 局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及 13 處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為 據 點, 配 置 專 業 社 工 員 分 區 專 責, 結 合 24 小 時 保 護 專 線, 提 供 兒 童 少 年 保 護 個 案 立 即 性 的 危 機 處 遇 及 相 關 協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受 理 兒 童 少 年 保 護 個 案 舉 報 1,996 案, 開 案 1,208 案, 其 餘 提 供 關 懷 訪 視 諮 詢 服 務 或 其 他 轉 介 服 務 2. 每 月 與 兒 少 保 護 後 續 輔 導 民 間 單 位 召 開 個 案 討 論 及 業 務 協 調 會 議,100 年 1 至 6 月 計 26 次
23 3. 為 加 強 本 市 兒 少 保 護 直 接 服 務 工 作 同 仁 專 業 知 能 邀 請 本 市 兒 少 委 員 及 實 務 專 家 就 兒 少 保 護 相 關 議 題 講 授, 並 召 開 個 案 研 討 會, 針 對 個 案 處 遇 困 境 及 方 向, 提 供 訓 練 與 諮 詢 指 導,100 年 1 至 6 月 共 召 開 36 次 討 論 會 議 4. 對 於 施 虐 情 節 嚴 重 之 父 母 或 監 護 人 施 予 強 制 親 職 教 育 輔 導, 委 由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溝 通 分 析 協 會 及 呂 旭 立 紀 念 文 教 基 金 會 辦 理,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新 處 分 19 人 429 小 時, 執 行 363 人 次 5. 辦 理 高 風 險 家 庭 關 懷 服 務 方 案, 分 區 結 合 7 個 民 間 團 體 提 供 關 懷 訪 視 情 緒 疏 導 經 濟 扶 助 就 醫 就 學 協 助 等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接 獲 1,038 案, 開 案 服 務 計 529 案, 其 餘 由 本 局 兒 少 保 護 及 家 暴 等 單 位 後 續 協 助 或 轉 介 其 他 單 位 協 助 6. 針 對 本 市 員 警 國 中 小 教 師 里 長 里 幹 事 及 社 區 民 眾 等 宣 導 高 風 險 家 庭 之 評 估 通 報 及 社 區 中 危 機 家 庭 的 辨 識 與 協 助 等 議 題, 加 強 上 述 人 員 對 高 風 險 家 庭 案 件 之 敏 感 度 與 通 報, 另 印 製 高 風 險 家 庭 宣 導 簡 介 及 宣 導, 於 相 關 活 動 中 加 強 宣 導,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宣 導 11 場,1,528 人 次 參 與 7. 針 對 遭 受 虐 待 之 兒 少 保 護 個 案 及 高 風 險 家 庭 提 供 各 項 福 利 服 務 措 施, 結 合 本 市 6 個 熱 心 績 優 社 會 福 利 團 體 組 成 兒 少 親 善 大 使, 派 請 志 工 主 動 關 懷 訪 視 弱 勢 家 庭, 提 供 陪 伴 關 懷 課 業 輔 導 家 務 指 導 等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兒 少 親 善 大 使 共 計 服 務 40 案 53 名 兒 少 ; 訪 視 關 懷 477 案 次 629 人 次 年 辦 理 弱 勢 兒 少 餐 食 計 畫, 提 供 本 市 高 風 險 弱
24 勢 家 庭 現 就 讀 國 中 小 子 女 及 兒 童 少 年 保 護 個 案, 於 寒 假 期 間 亦 能 每 日 有 可 溫 飽 的 餐 食 食 用 總 計 結 合 正 忠 排 骨 飯 統 一 超 商 (7-11) 及 全 家 便 利 商 店 等 總 計 719 個 兌 換 據 點 提 供 餐 食 兌 換 服 務, 皆 提 供 至 少 券 面 金 額 之 外 加 現 金 回 饋 10%, 即 每 張 50 元 餐 食 券 有 5 元 的 回 饋 機 制, 兒 童 少 年 持 券 可 兌 換 55 元 等 值 之 餐 食 商 品 讓 弱 勢 家 庭 兒 童 及 少 年 可 以 就 近 換 取 便 當 速 食 飯 糰 及 麵 包 等 可 供 溫 飽 之 食 物,100 年 度 寒 假 期 間 受 惠 兒 少 計 有 1,336 人 次 年 賡 續 辦 理 生 命 轉 彎 傳 愛 達 人 關 懷 陪 伴 服 務 方 案, 提 供 安 置 中 兒 童 少 年 長 期 性 的 關 懷 陪 伴, 目 前 計 已 招 募 兩 期, 共 有 37 名 傳 愛 達 人 提 供 關 懷 服 務, 本 期 計 服 務 32 名 個 案 並 辦 理 3 次 團 體 督 導 共 75 人 次 參 加,3 次 體 驗 活 動 共 240 人 參 加, 後 續 仍 將 瞭 解 達 人 服 務 情 形 及 提 供 支 持 與 指 導, 及 辦 理 體 驗 活 動, 促 進 其 輔 導 關 係 10. 辦 理 高 雄 市 六 歲 以 下 弱 勢 兒 童 關 懷 方 案 針 對 領 有 低 收 入 戶 兒 童 生 活 扶 助 中 低 收 入 兒 童 及 少 年 生 活 扶 助 未 納 健 保 未 依 規 定 入 學 未 成 年 生 育 子 女 未 按 時 預 防 接 種 及 逕 為 出 生 登 記, 及 父 母 或 主 要 照 顧 者 入 監 服 刑 之 育 有 六 歲 以 下 兒 童 等 家 戶 進 行 關 懷 訪 視, 並 視 案 家 需 求 適 時 媒 合 福 利 資 源 予 以 協 助, 以 預 防 兒 少 受 不 當 照 顧 及 虐 待 事 件 發 生 100 年 1 至 6 月 完 成 訪 視 2,362 位 6 歲 以 下 弱 勢 兒 童, 其 中 疑 有 兒 少 保 護 情 事 依 法 介 入 調 查 者 有 3 位, 需 列 入 高 風 險 家 庭 追 蹤 評 估 有 18 位, 需 社 工 進 一 步 瞭 解 家 戶 實 際 居 住 狀 況
25 59 位, 其 他 資 源 轉 介 有 73 位, 不 需 社 工 後 續 處 遇 有 1,336 位, 其 他 873 位 ( 包 括 已 有 社 工 關 懷 處 遇 中 搬 遷 多 次 訪 視 未 果 等 ) 11. 結 合 本 市 各 民 間 慈 善 團 體 寺 廟 及 個 人, 辦 理 清 寒 家 庭 子 女 助 學 方 案, 贊 助 清 寒 家 庭 就 讀 高 中 職 以 上 子 女 每 學 期 10,000 元 助 學 金, 本 期 計 核 發 240 人,2,400,000 元 整 ( 七 ) 執 行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法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防 制 條 例 相 關 業 務 : 1. 對 違 反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法 規 定 情 事 依 法 處 分,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有 罰 鍰 7 件, 金 額 共 30 萬 6 千 元 整 ; 強 制 性 親 職 教 育 18 件, 時 數 共 407 小 時 ; 及 公 告 姓 名 5 件 年 1 至 6 月 受 理 兒 少 性 交 易 防 制 案 件 責 任 通 報 14 件 24 人, 移 請 本 府 警 察 局 調 查 對 經 警 方 查 獲 未 滿 18 歲 有 從 事 性 交 易 或 從 事 之 虞 之 兒 童 少 年, 派 員 陪 同 偵 訊 安 撫 情 緒, 依 規 定 程 序 進 行 緊 急 收 容 及 短 期 輔 導, 並 聲 請 法 院 裁 定 受 理 陪 同 兒 少 偵 訊 共 計 43 人, 其 中 4 人 因 查 無 涉 案 實 證 或 經 少 年 法 院 裁 定 接 受 感 化 教 育 等 因 素, 故 後 續 依 規 定 程 序 安 置 緊 急 及 短 期 收 容 中 心 者 共 計 39 人 並 聲 請 法 院 裁 定, 對 於 違 法 業 者 則 由 警 察 局 移 送 法 辦 或 函 送 本 局 依 法 處 罰 3. 對 違 反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防 制 條 例 安 置 期 滿 返 家 之 兒 童 少 年 進 行 追 蹤 輔 導, 本 期 計 追 蹤 輔 導 112 人, 追 蹤 輔 導 511 人 次 4. 辦 理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 易 犯 罪 行 為 人 公 告 9 人, 輔 導 教 育 執 行 12 人
26 5. 參 與 市 府 聯 合 稽 查 每 月 4 次, 並 每 3 個 月 參 與 地 檢 署 兒 少 性 交 易 防 制 執 行 小 組 加 強 婦 幼 保 護 執 行 會 報 6. 為 提 高 兒 少 性 交 易 防 制 宣 導 成 效, 社 會 局 辦 理 學 校 宣 導 計 畫, 分 別 至 樹 德 家 商 三 信 家 商 獅 甲 國 中 鹽 埕 國 中 鼎 金 國 中 5 所 學 校 進 行 大 團 體 宣 導, 共 計 8 場 次 316 人 受 益 ; 並 與 教 育 局 學 諮 中 心 合 作, 針 對 兒 少 性 交 易 高 危 險 群 進 行 防 制 宣 導 作 為, 於 100 年 3 月 4 日 3 月 8 日 進 行 校 園 兒 少 性 交 易 宣 導 及 高 危 機 兒 少 之 團 體, 共 計 3 場 次 301 人 次 參 加 另 4 月 26 日 4 月 27 日 6 月 17 日 分 別 於 九 如 國 小 旗 津 區 公 所 及 鹽 埕 國 中, 透 過 實 際 案 例 宣 導 近 幾 年 兒 少 涉 入 色 情 陷 阱 之 誘 因, 協 助 學 校 教 師 及 社 區 民 眾 留 意 加 強 宣 導 及 通 報, 共 計 3 場 次,152 人 次 ( 八 ) 提 供 0 至 6 歲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服 務 1. 運 用 早 療 通 報 及 個 案 管 理 電 腦 系 統, 受 理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通 報 轉 介 並 提 供 個 案 管 理 服 務,1 至 6 月 受 理 新 增 通 報 個 案 750 件, 開 案 713 件, 截 至 6 月 份 持 續 服 務 計 3,483 人 16,480 人 次 2. 設 立 公 設 民 營 早 療 據 點, 含 高 雄 市 早 期 療 育 綜 合 服 務 中 心 旗 津 早 期 療 育 資 源 服 務 據 點 鹽 埕 早 期 療 育 資 源 服 務 據 點 鳳 山 區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發 展 中 心 林 園 早 療 工 作 站 旗 山 區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發 展 中 心 六 龜 早 療 工 作 站 甲 仙 早 療 工 作 站 及 高 雄 市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等 9 處, 辦 理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日 間 托 育 服 務, 計 收 托 186 人 925 人 次, 時 段 療 育 訓 練 計 168 人 2,891 人 次
27 3. 辦 理 幼 童 身 心 發 展 篩 檢 評 估 及 篩 檢 活 動, 計 74 場 次, 服 務 2,113 人 次 4. 辦 理 社 工 特 教 知 能 研 習 及 家 長 親 職 講 座, 計 49 場 次, 服 務 1,692 人 次 5. 辦 理 家 長 親 子 團 體 親 子 活 動 融 合 活 動 及 早 療 宣 導 活 動, 計 128 場 次, 服 務 12,638 人 次 6. 辦 理 托 育 機 構 收 托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巡 迴 輔 導 服 務, 增 進 教 保 老 師 輔 導 技 巧, 計 輔 導 37 所 48 案, 入 所 輔 導 100 次, 服 務 441 人 次 7. 辦 理 到 宅 服 務 計 51 人, 服 務 1,305 人 次 8. 受 理 高 雄 市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費 用 補 助 申 請, 核 定 補 助 計 1,124 人 次, 核 發 558 萬 5,975 元 9. 結 合 小 港 醫 院 醫 療 支 援, 提 供 高 雄 市 早 期 療 育 綜 合 服 務 中 心 發 展 遲 緩 幼 兒 1 至 6 月 復 健 門 診 72 人 155 人 次, 職 能 治 療 118 人 362 人 次, 物 理 治 療 98 人 260 人 次 ( 九 ) 綜 合 性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服 務 1. 設 立 兒 童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婦 幼 青 少 年 館, 提 供 兒 童 遊 戲 兒 童 青 少 年 圖 書 借 閱 學 習 電 腦 天 文 及 生 命 科 學 知 識 之 場 域, 以 及 辦 理 豐 富 多 元 兒 童 少 年 課 程 及 休 閒 成 長 活 動, 並 於 寒 暑 假 期 間 規 劃 系 列 活 動 及 課 程,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178,093 人 次 2. 為 增 進 親 子 關 係, 結 合 學 校 社 團 社 區 資 源 及 幼 托 園 所 等 單 位 辦 理 親 子 家 庭 日 系 列 活 動 及 親 子 共 學 藝 廊, 計 63 場 次 13,068 人 次 參 加 3. 辦 理 兒 童 福 利 專 業 人 員 研 習 培 訓 :100 年 度 托 育 機 構 專 業 人 員 在 職 訓 練 暨 親 職 教 育 講 座 ~ 協 助 幼 兒 情 緒 表 達 及 疏 導 親 子 溝 通 妙 方 正 音 技 巧 ICF
28 模 式 於 學 前 特 殊 幼 兒 之 運 用 與 實 務 分 享 特 殊 兒 童 發 展 評 估 診 斷 原 因 分 類 應 用 行 為 分 析 策 略 之 教 學 技 巧 等 課 程, 計 6 場 次 799 人 次 參 加 4. 辦 理 寒 假 系 列 活 動 共 8 項 11 梯 次 課 程, 計 241 人 參 加 5. 受 理 法 院 交 查 兒 童 及 少 年 監 護 訪 視 調 查 案 件, 計 719 件 ; 辦 理 法 院 交 查 兒 童 及 少 年 收 出 養 訪 視 調 查 業 務, 計 175 件 ( 十 ) 加 強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建 構 近 便 福 利 服 務 輸 送 體 系 1. 設 置 15 處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配 置 專 業 社 工 員, 提 供 社 區 內 保 護 個 案 及 弱 勢 家 庭 輔 導 服 務, 並 設 置 物 資 站,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募 集 食 品 生 活 用 品 及 物 資, 提 供 經 濟 陷 於 困 境 家 庭 生 活 基 本 所 需,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203,310 人 次 2. 依 年 齡 層 不 同 屬 性 之 需 求 辦 理 各 項 休 閒 成 長 知 性 益 智 及 社 區 服 務 等 活 動,100 年 1 至 6 月 辦 理 各 項 休 閒 成 長 親 子 知 性 益 智 及 社 區 服 務 等 活 動,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29,374 人 次 參 與 ( 十 一 ) 未 成 年 懷 孕 防 治 作 為 1. 由 本 局 跨 局 處 整 合 成 立 幸 福 885( 幫 幫 我 ) 關 懷 小 組, 自 99 年 元 月 起 結 合 教 育 局 衛 生 局 及 相 關 公 私 立 部 門 機 構, 針 對 社 會 大 眾 及 父 母 就 未 成 年 懷 孕 少 女 相 關 權 益 個 案 輔 導 及 後 續 處 遇 等 議 題 進 行 宣 導, 並 提 供 相 關 性 教 育 資 訊 及 未 成 年 懷 孕 少 女 適 切 的 服 務, 以 提 升 家 長 及 社 會 大 眾 對 該 議 題 的 重 視 (1) 於 100 年 1 月 26 日 結 合 朝 陽 慈 善 會 辦 理 戀
29 愛 冬 令 營 - 爸 媽 不 會 說 的 秘 密 活 動, 另 於 100 年 5 月 7 日 辦 理 100 年 鐵 定 愛 你 母 親 節 園 遊 會, 當 天 設 計 志 工 行 動 劇, 以 輕 鬆 有 趣 的 方 式, 提 供 兒 少 性 教 育 戀 愛 及 自 我 保 護 等 知 識, 並 教 導 兒 少 加 強 未 成 年 懷 孕 防 治 觀 念, 參 與 人 次 共 計 650 人 次 (2) 於 100 年 2 月 12 日 於 高 雄 捷 運 中 央 公 園 站 辦 理 擁 抱 真 愛, 作 一 個 聰 明 情 人, 向 危 險 情 人 SAY NO! 自 我 保 護 預 防 宣 導 活 動, 當 天 邀 請 青 ( 少 ) 年 朋 友 現 場 表 演, 有 街 舞 演 唱 舞 台 劇 及 有 獎 徵 答 等 活 動, 另 設 攤 進 行 衛 教 宣 導, 當 天 聚 集 相 當 多 人 潮, 活 動 過 程 以 輕 鬆 活 潑 的 方 式, 加 強 青 ( 少 ) 年 朋 友 們 對 自 我 保 護 慎 選 親 密 情 人 及 安 全 性 行 為 的 概 念, 共 計 1,000 人 次 參 與 (3) 100 年 度 幸 福 885 關 懷 小 組 分 別 於 2 月 17 日 5 月 5 日 共 舉 辦 2 次 跨 局 處 未 成 年 懷 孕 防 治 作 為 網 絡 會 議, 並 訂 定 高 雄 市 未 成 年 懷 孕 防 治 服 務 計 畫 續 予 推 動 防 治 資 源 網 絡 辦 理 預 防 宣 導 業 務 提 供 單 一 窗 口 服 務 等 (4) 持 續 推 動 高 雄 市 未 成 年 懷 孕 防 治 教 材 彙 整 及 研 發 進 入 學 校 進 行 班 級 式 小 團 體 預 防 宣 導 工 作 擁 抱 安 全 的 愛 - 電 台 宣 導 及 未 成 年 懷 孕 防 治 宣 導 品 製 作 等 事 項 2. 委 託 勵 馨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基 金 會 高 雄 服 務 中 心 及 高 雄 市 大 高 雄 生 命 線 協 會 辦 理 未 成 年 懷 孕 服 務 方 案 (1) 勵 馨 基 金 會 設 置 未 成 年 懷 孕 服 務 專 線 及 求 助 網 站, 提 供 未 成 年 懷 孕 者
30 之 諮 詢 服 務 窗 口, 本 期 計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87 人 次, 個 案 處 遇 16 人,397 人 次 (2) 參 與 各 公 私 部 門 所 辦 理 的 大 型 活 動, 設 攤 宣 導, 發 放 保 險 套 及 DM, 計 有 1,200 人 參 與 (3) 辦 理 18 場 校 園 及 社 區 宣 導 講 座, 藉 由 上 課 有 獎 徵 答 發 放 宣 導 品 的 方 式, 提 升 青 少 年 正 確 的 自 我 保 護 及 親 密 關 係 的 觀 念, 共 計 3,390 人 次 受 益 ( 十 二 ) 提 供 弱 勢 家 庭 青 少 年 朋 友 工 作 機 會, 協 助 職 場 就 業 準 備 遴 選 高 中 ( 職 ) 應 屆 畢 業 生 擔 任 青 少 年 服 務 員 ( 以 低 收 入 戶 或 中 低 收 入 清 寒 單 親 家 庭 子 女 列 為 優 先 輔 導 對 象 ), 分 派 至 本 局 暨 所 屬 機 構 及 各 區 公 所 服 務, 至 100 年 6 月 底 計 輔 導 進 用 85 名 青 少 年 服 務 員, 並 定 期 辦 理 在 職 訓 練, 提 昇 就 業 準 備 能 力 ( 十 三 ) 為 培 養 青 少 年 主 動 參 與 社 區 公 共 政 策 及 啟 發 青 少 年 潛 能, 本 局 與 教 育 局 共 同 辦 理 青 少 年 行 動 匯 談, 邀 請 40 名 高 中 職 學 生 參 加 與 會 青 少 年 共 同 討 論, 匯 集 出 青 少 年 可 主 動 投 入 參 與 的 關 注 議 題, 提 供 青 少 年 發 聲 及 社 會 參 與 模 式 二 婦 女 福 利 至 100 年 6 月 底 止, 本 市 女 性 人 口 計 138 萬 3,489 人, 佔 全 市 總 人 口 數 49.9% 本 局 針 對 各 層 面 婦 女 不 同 需 求, 規 劃 各 項 福 利 措 施, 在 一 般 婦 女 福 利 方 面, 積 極 推 動 權 益 相 關 工 作 及 鼓 勵 婦 女 知 性 成 長, 針 對 單 親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等 弱 勢 族 群, 研 訂 單 親 家 庭 補 助 等 扶 助 法 規 與 福 利 措 施, 並 結 合 單 親 團 體 推 展 支 持 輔 導
31 措 施, 以 展 現 對 單 親 及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等 弱 勢 者 之 重 視 重 要 措 施 如 下 : ( 一 ) 一 般 婦 女 福 利 服 務 1. 召 開 婦 女 權 益 促 進 委 員 會 性 別 主 流 化 推 動 小 組 會 議 及 婦 女 團 體 聯 繫 等 相 關 會 議, 針 對 婦 女 安 全 健 康 就 業 教 育 社 會 參 與 及 福 利 促 進 等 議 題, 提 昇 婦 女 相 關 權 益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及 倡 導 多 元 文 化,100 年 1 至 6 月 共 召 開 2 次 會 議 ( 含 委 員 各 相 關 單 位 及 婦 女 團 體 ) 2. 整 合 市 府 各 局 處 會 辦 理 婦 女 節 創 新 主 題 相 關 系 列 活 動, 主 軸 倡 導 性 別 平 等 及 陪 伴 高 雄 婦 女 們 一 同 共 度 佳 節 辦 理 女 人 風 華 幸 福 高 雄 100 年 慶 祝 婦 女 節 活 動 : 市 府 各 局 處 會 共 規 劃 37 項 系 列 活 動 及 貼 心 服 務, 參 與 人 次 超 過 5,000 人 次 ; 另 外 整 合 其 他 局 處 會 推 動 貼 心 服 務, 參 與 人 次 超 過 6,000 人 次 3. 辦 理 高 雄 市 100 年 母 親 節 多 元 形 象 現 代 媽 媽 表 揚 活 動 : 表 揚 家 庭 照 顧 力 爭 上 游 創 業 成 功 新 移 民 自 強 媽 媽 及 另 類 媽 媽 等 6 類 38 位 多 元 形 象 現 代 媽 媽, 培 養 兩 性 互 相 尊 重 溫 馨 祥 和 社 會 並 表 揚 我 的 媽 呀 紀 錄 短 片 徵 選 得 獎 者 10 名, 鼓 勵 子 女 運 用 生 活 化 影 像 紀 錄 工 具, 捕 捉 媽 媽 每 一 個 生 活 時 刻, 表 現 子 女 們 對 母 親 的 愛, 參 與 人 數 約 240 人 4. 補 助 與 督 導 婦 女 團 體 推 動 各 項 婦 女 相 關 親 職 教 育 與 成 長 活 動,100 年 1 至 6 月 共 44 項 方 案, 受 益 57,461 人 次 5. 婦 女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100 年 1 至 6 月 辦 理 專 線 諮 詢 面 談 諮 商 及 律 師 免 費 諮 詢 面 談 服 務 合 計 713 人 次
32 6. 婦 女 館 結 合 婦 女 團 體 共 同 推 展 本 市 婦 女 福 利 工 作,1 至 6 月 規 劃 辦 理 婦 女 成 長 教 育 活 動 計 118 場 次 2,222 人 次 參 與 ; 結 合 婦 女 團 體 辦 理 婦 女 主 題 學 習 站 計 6 場 次 3564 人 次 參 與 ; 提 供 各 項 婦 女 設 施 設 備 服 務 63,145 人 次 7. 委 託 心 路 基 金 會 辦 理 婦 女 館 心 路 餐 坊,1 至 6 月 培 訓 身 心 障 礙 婦 女 職 業 訓 練 8 名, 提 供 民 眾 餐 飲 服 務 計 8,894 人 次 8. 委 託 高 雄 市 彩 色 頁 女 性 願 景 協 會 辦 理 婦 女 館 女 性 圖 書 史 料 室,1 至 6 月 辦 理 性 別 議 題 讀 書 會 電 影 導 讀 等 相 關 座 談 計 48 場 次 2,555 人 次, 館 藏 利 用 396 人 次 9. 婦 幼 青 少 年 館 100 年 1 至 6 月 辦 理 社 區 婦 女 大 學 及 數 位 婦 女 創 業 班 : (1) 社 區 婦 女 大 學 女 性 學 習 系 列 : 推 動 性 別 平 等, 促 使 婦 女 自 我 學 習 成 長, 到 協 助 婦 女 團 體 組 織 運 作 培 養 社 區 婦 女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集 結 婦 女 共 同 發 聲 與 行 動, 建 構 性 別 平 等 良 善 互 助 快 樂 健 康 的 公 民 社 會 辦 理 婦 女 數 位 創 業 社 社 員 會 議 幹 部 會 議 Fiona Café 產 品 審 查 會 婦 女 數 位 創 業 市 集, 共 計 53 場 次,18,712 人 次 參 與 另 辦 理 電 腦 進 階 班 情 緒 管 理 及 催 眠 減 壓 成 長 團 體 我 們 的 影 像 日 記 女 人 風 華 魅 力 100-NLP 身 心 健 康 吸 引 力 法 則 創 造 親 子 天 堂 - 親 子 溝 通 團 體 傾 聽 繪 畫 美 麗 人 生 - 女 人 與 影 像 新 親 密 關 係 等 課 程, 共 計 辦 理 109 場 次,3,803 人 次 參 與 (2) 社 區 婦 女 大 學 社 區 婦 女 培 力 系 列 : 協 助 婦 女 團 體
33 組 織 運 作 培 養 社 區 婦 女 公 共 事 務 參 與, 集 結 婦 女 共 同 發 聲 與 行 動, 建 構 性 別 平 等 良 善 互 助 快 樂 健 康 的 公 民 社 會 辦 理 妝 出 我 們 的 美 力 : 女 性 創 作 成 長 團 體 從 心 看 見 魅 力 女 人 社 區 巡 迴 講 座 等, 共 計 辦 理 75 場 次,2,979 人 次 參 與 (3) 社 區 婦 女 大 學 社 區 婦 女 組 織 經 營 系 列 : 藉 由 課 程 思 考 女 性 在 公 民 社 會 的 角 色, 進 而 鼓 勵 其 投 入 公 共 事 務 的 參 與 ; 深 耕 社 區 婦 女, 培 育 在 地 經 營 的 婦 女 人 才, 促 進 婦 女 團 體 社 會 服 務 能 量, 共 計 辦 理 13 場 次,299 人 次 參 與 ( 二 ) 大 陸 及 外 籍 配 偶 服 務 1. 針 對 外 籍 及 大 陸 配 偶 家 庭 提 供 關 懷 訪 視 支 持 性 輔 導 及 個 案 管 理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提 供 電 話 諮 詢 及 家 庭 訪 視 計 服 務 5,626 人 次, 個 案 管 理 輔 導 2,825 人 次 2. 辦 理 遭 逢 特 殊 境 遇 之 未 設 籍 外 籍 配 偶 服 務 措 施, 提 供 緊 急 生 活 扶 助 子 女 生 活 津 貼 兒 童 托 育 津 貼 及 傷 病 醫 療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補 助 241 人 次, 補 助 金 額 計 新 台 幣 670,874 元 3. 新 移 民 家 庭 服 務 中 心 辦 理 婚 姻 諮 詢 婦 女 成 長 華 語 文 數 位 學 習 機 車 考 照 班 新 移 民 親 子 繪 本 家 庭 聯 誼 我 家 吹 起 南 洋 風 社 區 宣 導 校 園 多 元 文 化 宣 導 新 移 民 婦 女 人 力 培 訓 通 譯 人 員 培 訓 及 新 移 民 家 庭 服 務 中 心 空 間 服 務 等 多 元 支 持 方 案,100 年 1 至 6 月 受 益 人 次 高 達 28,617 人 次 4. 為 推 廣 文 化 傳 承, 鼓 勵 新 移 民 家 庭 子 女 學 習 母 親 母 國 語 言, 增 進 子 女 與 母 親 娘 家 之 溝 通, 新 移 民 家 庭
34 服 務 中 心 及 本 市 外 籍 配 偶 社 區 服 務 據 點 辦 理 南 洋 小 學 堂 多 元 文 化 融 合 教 育 新 移 民 子 女 母 語 教 學 及 越 南 語 暨 多 元 文 化 學 習 課 程 等 新 移 民 子 女 母 語 學 習 方 案,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354 人 次 5. 辦 理 印 尼 文 化 展 及 新 移 民 攝 影 展, 藉 由 童 玩 飲 食 文 物 展 及 攝 影 作 品, 展 現 多 元 文 化 之 美, 使 社 區 民 眾 在 校 學 生 及 學 齡 前 孩 童 有 機 會 體 驗 東 南 亞 文 化 樣 貌,100 年 1 至 6 月 參 觀 人 次 1,200 人 次 年 1 月 6 月 發 行 本 市 第 20 期 21 期 越 南 好 姊 妹 季 刊 各 4,000 份, 協 助 越 南 配 偶 以 越 文 直 接 瞭 解 本 地 文 化, 並 介 紹 越 南 相 關 訊 息, 促 進 族 群 融 合 7. 結 合 高 雄 市 基 督 教 家 庭 服 務 協 會 製 播 新 移 民 台 灣 通, 由 越 南 籍 及 印 尼 籍 姊 妹 擔 任 主 持 人, 每 週 日 下 午 4 時 至 5 時 於 高 雄 廣 播 電 台 FM94.3 準 時 發 聲,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製 播 24 集 8. 提 供 新 移 民 家 庭 相 關 法 律 及 人 身 安 全 權 益 諮 詢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服 務 93 人 次 9. 為 使 本 市 外 籍 配 偶 姊 妹 能 於 社 區 中 發 揮 姊 妹 協 助 姊 妹 的 力 量, 形 成 互 助 支 持 系 統, 成 立 高 雄 市 印 尼 好 姊 妹 支 持 聯 誼 會 高 雄 市 越 南 姊 妹 同 鄉 會 及 高 雄 市 泰 國 姊 妹 同 鄉 會 大 陸 好 姊 妹 聯 誼 會, 協 助 姊 妹 適 應 台 灣 社 區 生 活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辦 理 8 場 次 生 日 聯 誼 聚 會,2 場 次 節 慶 活 動,1 場 次 會 員 大 會 及 1 場 籌 設 民 間 團 體 會 員 大 會 等 活 動, 總 計 辦 理 12 場 次 姊 妹 聯 誼 會 議, 參 與 人 次 640 人 次 10. 為 使 外 籍 配 偶 照 顧 服 務 更 具 可 及 性 可 近 性 與 便 利
35 性, 業 在 本 市 設 置 15 處 外 籍 配 偶 社 區 服 務 據 點, 其 中 今 年 度 新 增 設 2 處 外 籍 配 偶 社 區 服 務 據 點, 提 供 在 地 化 的 關 懷 訪 休 閒 聯 誼 成 長 課 程 及 團 體 活 動 等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服 務 4,687 人 次 ( 三 )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福 利 服 務 辦 理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扶 助, 提 供 緊 急 生 活 扶 助 子 女 生 活 津 貼 子 女 托 育 津 貼 及 傷 病 醫 療 補 助 等, 協 助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解 決 生 活 困 難, 給 予 緊 急 照 顧, 協 助 其 自 立 自 強 及 改 善 生 活 環 境,100 年 1 至 6 月 計 : 1. 緊 急 生 活 扶 助 : 補 助 389 人 次 3,675,795 元 2. 子 女 生 活 津 貼 : 補 助 17,774 人 次 31,779,912 元 3. 子 女 托 育 津 貼 : 補 助 149 人 次 223,050 元 4. 傷 病 醫 療 補 助 : 補 助 41 人 次 198,778 元 ( 四 ) 單 親 家 庭 福 利 服 務 1. 辦 理 單 親 家 庭 子 女 托 育 津 貼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4,240 人 2. 辦 理 單 親 家 庭 子 女 生 活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22,468 人 3. 辦 理 單 親 家 庭 子 女 教 育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9,672 人 4. 設 置 山 明 翠 華 母 子 家 園 向 陽 家 園 共 57 戶, 以 優 惠 租 金 出 租 使 用, 協 助 解 決 女 性 單 親 家 庭 居 住 問 題 ; 另, 翠 華 親 子 家 園 共 10 戶, 提 供 男 性 單 親 家 庭 居 住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單 親 家 園 服 務 計 161 人 次 5. 委 託 經 營 本 市 單 親 家 庭 服 務 中 心, 提 供 單 親 家 庭 福 利 及 法 律 諮 詢 個 案 管 理 生 活 輔 導 親 職 教 育
36 互 助 團 體 及 就 業 轉 介 培 訓 等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接 獲 新 案 37 件, 開 案 21 件, 服 務 後 續 處 理 舊 案 合 計 758 人 次, 提 供 法 律 諮 詢 46 人 次 年 度 辦 理 單 親 家 庭 橫 跨 南 灣 - 海 角 追 星 夢 親 子 聯 誼 系 列 活 動 生 命 之 河, 心 靈 共 舞 ~ 女 性 單 親 家 長 敘 說 會 心 團 體 走 過 黃 昏, 聆 聽 生 命 故 事 ~ 中 高 齡 單 親 婦 女 支 持 團 體 Mens Talk 單 親 不 擔 心 ~ 男 爸 會 心 團 體 單 親 不 擔 心, 有 愛 不 孤 單 ~ 關 懷 及 認 識 單 親 家 庭 宣 導 講 座 破 繭 而 出, 心 不 孤 單 ~ 單 親 家 庭 成 員 心 理 歷 程 生 命 優 勢 經 驗 建 構 個 別 心 理 諮 商 擁 抱 藝 術 心 不 孤 單 預 約 幸 福 - 單 親 暨 弱 勢 家 庭 兒 少 藝 術 治 療 及 性 別 成 長 團 體 傾 聽 理 解 與 陪 伴, 親 子 溝 通 SO EASY~ 單 親 家 庭 親 職 溝 通 成 長 團 體 幸 福 不 孤 單, 生 活 EASY GO~ 單 親 知 性 成 長 系 列 講 座 計 9 案,766 人 次 參 與 7. 委 託 本 市 財 團 法 人 聖 功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天 主 教 善 牧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高 雄 縣 婦 女 發 展 協 會 財 團 法 人 高 雄 縣 私 立 萃 文 書 院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等 4 間 社 福 單 位, 提 供 單 親 家 庭 福 利 及 法 律 諮 詢 生 活 輔 導 親 職 教 育 互 助 團 體 及 就 業 轉 介 培 訓 等 服 務, 並 持 續 辦 理 親 家 庭 個 別 諮 商 輔 導 親 子 活 動 等 另 配 合 節 日 辦 理 聯 歡 慶 祝 活 動, 增 進 單 親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並 舉 辦 單 親 家 庭 教 育 宣 導 活 動 8. 辦 理 單 親 婦 女 人 力 進 修 補 助, 鼓 勵 單 親 婦 女 於 大 專 院 校 進 修 學 位 補 助 其 學 費, 以 提 升 社 會 競 爭 力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2 名 單 親 婦 女 進 修 教 育 學 費 共
37 20,000 元 ( 五 ) 家 庭 暴 力 及 性 侵 害 防 治 業 務 1. 專 線 諮 詢 服 務 及 統 計 : 結 合 全 國 113 保 護 專 線 免 付 費 電 話 諮 詢 專 線, 統 一 受 理 本 市 各 項 保 護 案 件 之 通 報 及 諮 詢, 並 依 個 案 實 際 需 求 提 供 專 業 諮 詢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通 報 案 件 初 步 電 話 關 懷 1,221 通 ; 家 庭 關 懷 諮 商 專 線 ( #2) 計 提 供 110 通 諮 詢 服 務, 男 性 關 懷 專 線 ( #1) 計 提 供 51 通 諮 詢 服 務 2.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業 務 (1) 受 理 家 庭 暴 力 案 件 服 務 量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受 理 家 暴 通 報 案 件 8,107 件, 提 供 服 務 113,571 人 次 (2) 為 協 助 被 害 人 暫 時 離 開 受 暴 環 境, 結 合 社 政 資 源, 為 需 緊 急 帶 離 之 個 案, 提 供 短 期 安 置 服 務, 並 輔 以 專 業 社 工 之 諮 商 輔 導,100 年 1 至 6 月 計 緊 急 安 置 136 人 設 置 中 途 之 家, 使 遭 受 婚 姻 暴 力 的 婦 女 獲 得 緊 急 庇 護, 讓 受 創 的 身 心 經 由 暫 時 安 置 與 社 工 員 的 輔 導, 重 新 面 對 新 的 生 活,100 年 1 至 6 月 共 服 務 41 人 設 置 康 乃 馨 之 家, 提 供 受 暴 婦 女 及 其 未 成 年 子 女 庇 護 及 安 置 之 處 所, 讓 受 暴 婦 女 能 得 到 喘 息 並 復 原 其 能 力, 協 助 其 脫 離 暴 力 環 境 或 獨 立 生 活,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79 人 次,242 天 次 設 置 馨 心 園 婦 女 及 少 女 庇 護 所, 提 供 受 暴 婦 女 及 其 未 成 年 子 女 庇 護 處 所, 協 助 脫 離 受 暴 環 境 並 幫 助 婦 女 自 立 恢 復 生 活,100 年 1 至 6 月 共
38 服 務 121 人 次 (3) 專 業 服 務 : 提 供 法 律 諮 詢 心 理 諮 商 醫 療 診 療 婚 姻 諮 商 家 庭 治 療 小 團 體 治 療 協 助 保 護 令 聲 請 及 陪 同 等 各 項 專 業 服 務, 以 提 供 個 案 整 體 性 之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各 項 專 業 服 務 成 效 如 下 :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 聘 請 20 位 律 師 定 時 為 被 害 人 提 供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計 服 務 114 人 次 心 理 諮 商 服 務 : 為 協 助 家 庭 暴 力 被 害 人 心 理 重 建, 專 聘 及 委 外 心 理 諮 商 師 為 個 案 提 供 心 理 諮 商 服 務, 計 服 務 237 人 次 陪 同 服 務 : 為 紓 解 家 庭 暴 力 被 害 人 面 對 法 庭 之 緊 張 情 緒, 經 被 害 人 之 請 求, 由 中 心 視 實 際 狀 況 指 派 工 作 人 員 或 協 調 警 察 人 員 提 供 偵 訊 報 案 出 庭 驗 傷 之 陪 同 服 務, 計 275 人 次 協 助 聲 請 保 護 令 : 為 發 揮 保 護 令 之 保 護 功 能, 均 視 實 際 狀 況 協 助 個 案 自 行 提 出 通 常 或 暫 時 保 護 令 之 聲 請 或 協 調 警 察 機 關 為 被 害 人 聲 請 緊 急 暫 時 保 護 令, 計 協 助 被 害 人 聲 請 保 護 令 計 244 件 生 活 及 訴 訟 補 助 : 為 紓 解 家 庭 暴 力 被 害 人 之 經 濟 壓 力, 經 被 害 人 檢 附 相 關 資 料 提 出 申 請, 緊 急 生 活 補 助 計 53 人 次 房 屋 租 屋 補 助 計 31 人 次, 醫 療 費 用 補 助 410 人 次 律 師 及 訴 訟 費 補 助 8 人 次 子 女 生 活 津 貼 補 助 1 人 次 兒 童 托 育 津 貼 補 助 12 人 次 (4) 推 廣 宣 導 : 為 推 廣 家 庭 暴 力 性 侵 害 及 性 騷 擾 防 治 觀 念, 至
39 各 級 學 校 社 區 及 其 他 機 構 辦 理 多 元 化 防 治 宣 導 活 動,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辦 理 104 場 次 12,463 人 次 參 與 6 月 27 日 辦 理 繫 上 紫 絲 帶, 攜 手 反 暴 力 -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13 週 年 活 動, 邀 請 高 雄 市 女 子 美 容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高 雄 市 保 全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高 雄 市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及 維 護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高 雄 市 中 華 大 車 隊 各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及 守 望 相 助 隊 等 加 入 家 庭 守 護 大 使 行 列, 宣 傳 紫 絲 帶 防 暴 意 象, 透 過 媒 體 報 導 喚 起 民 眾 關 注 家 暴 議 題, 宣 導 家 庭 暴 力 零 容 忍 之 觀 念 (5) 辦 理 受 虐 者 自 我 成 長 團 體 : 為 協 助 受 暴 婦 女 深 入 探 索 自 我 及 持 續 自 我 成 長,100 年 1 至 6 月 份 辦 理 婦 女 互 助 團 體 及 受 暴 婦 女 支 持 性 團 體 等 團 體, 共 19 場 次,147 人 次 參 加 目 睹 暴 力 兒 童 支 持 性 團 體 共 計 2 場 受 益 15 人 次 (6) 辦 理 未 成 年 子 女 交 付 及 交 往 會 面 本 期 計 41 案 79 次 292 人 次 (7) 建 構 高 危 機 個 案 網 絡 區 域 會 議 機 制 : 召 開 高 危 機 個 案 網 絡 區 域 會 議 : 分 北 區 三 民 區 中 區 南 區 東 區 等 5 區 辦 理, 除 本 府 各 相 關 局 處 外 並 邀 請 地 檢 署 檢 察 官 地 方 法 院 法 官 及 外 聘 專 家 學 者 與 會, 以 有 效 提 高 危 機 個 案 風 險 評 估 準 確 性, 落 實 被 害 者 人 身 安 全 保 護 及 降 低 再 受 暴 率, 本 期 計 召 開 25 場 次 高 危 機 個 案 網 絡 督 導 聯 繫 會 議 : 召 開 1 場 次
40 41 人 次 參 加 研 習 訓 練 : 辦 理 高 危 機 家 庭 暴 力 案 件 之 預 防 性 羈 押 暨 拘 提 逮 捕 探 討 專 業 訓 練 工 作 坊 計 170 人 次 參 加 (8) 實 施 高 雄 市 婚 姻 暴 力 案 件 危 險 分 級 管 理 方 案 : 為 協 助 網 絡 人 員 迅 速 辨 認 婚 暴 被 害 人 危 險 等 級, 提 供 及 時 適 切 之 處 遇,100 年 1 至 6 月 各 網 絡 單 位 通 報 案 件 中, 執 行 危 險 評 估 量 表 之 婚 姻 暴 力 案 件 計 2,766 案, 其 中 經 評 估 為 高 危 險 案 者 計 有 599 案 中 危 險 者 計 有 546 案 低 危 險 者 有 1,621 案 3. 性 侵 害 防 治 業 務 (1) 受 理 通 報 : 依 據 性 侵 害 犯 罪 防 治 法 等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提 供 適 切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受 理 性 侵 害 案 件 通 報 計 885 件 (2) 受 理 性 侵 害 案 件 服 務 量 : 包 括 諮 詢 協 談 6,426 人 次 緊 急 庇 護 307 人 次 陪 同 偵 訊 210 人 次 陪 同 出 庭 284 人 次 陪 同 驗 傷 或 就 醫 97 人 次 (3) 生 活 及 訴 訟 補 助 : 為 抒 解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經 濟 壓 力, 生 活 及 訴 訟 補 助 共 21 人, 計 45 萬 2,565 元 (4) 醫 療 診 療 服 務 : 為 被 害 人 提 供 驗 傷 採 證 服 務, 並 全 額 補 助 醫 療 費 用 共 計 提 供 診 療 服 務 153 人 次, 補 助 醫 療 費 用 24 萬 9,953 元 (5) 辦 理 遭 受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重 要 他 人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以 團 體 課 程 協 助 父 母 面 對 未 成 年 子 女 可 能 因 交 往 經 驗 而 過 早 發 生 性 行 為 的 情 形, 透 過 父 母 成 長 團 體, 讓 父 母 重 新 檢 視 自 己 的 親 職 能 力 性 觀
41 念, 並 透 過 團 體 的 支 持, 增 加 其 處 理 未 成 年 子 女 發 生 性 侵 害 事 件 的 能 力, 亦 期 透 過 親 職 教 育 教 導 未 成 年 子 女 正 確 的 兩 性 觀 念, 共 計 2 場 次 15 人 次 參 加 (6) 辦 理 100 年 推 動 性 侵 害 案 件 整 合 性 團 隊 服 務 方 案 - 全 國 新 進 專 責 人 員 共 識 營 全 國 新 進 人 員 分 區 教 育 訓 練 分 區 觀 摩 研 討 會, 共 計 450 人 次 參 加 (7) 於 本 市 5 家 責 任 醫 院 啟 動 性 侵 害 案 件 一 站 式 服 務, 增 設 溫 馨 會 談 室, 結 合 驗 傷 及 偵 訊 流 程 於 醫 院 一 次 完 成, 除 免 讓 被 害 人 奔 波 於 醫 院 和 警 察 局 之 間, 同 時 也 減 少 被 害 人 重 複 陳 述 案 情 的 二 次 傷 害, 並 提 高 性 侵 害 案 件 處 理 效 率,100 年 1 至 6 月 共 服 務 24 案 (8) 首 創 性 侵 害 案 件 專 業 團 隊 早 期 鑑 定 模 式 - 輔 助 兒 童 證 詞 與 心 智 功 能 評 估, 結 合 精 神 科 醫 療 團 隊 協 助 幼 童 或 心 智 障 礙 之 被 害 人 於 偵 審 前 即 進 行 鑑 定, 並 將 鑑 定 報 告 附 卷 移 送 供 司 法 機 關 參 考, 期 能 提 升 性 侵 害 案 件 在 司 法 機 關 之 起 訴 及 定 罪 率,100 年 1 至 6 月 共 服 務 5 案 (9) 鑑 於 性 侵 害 案 件 未 成 年 加 害 人 比 例 有 增 長 趨 勢, 首 創 性 侵 害 未 成 年 加 害 人 個 案 管 理 服 務, 設 置 1 名 專 案 社 工 員 專 責 服 務 性 侵 害 未 成 年 加 害 人, 以 個 案 管 理 模 式 進 行 評 估 處 遇,100 年 1 至 6 月 共 服 務 25 案 4. 性 騷 擾 防 治 業 務 : (1)100 年 1 至 6 月 受 理 64 件 一 般 性 騷 擾 案 件, 其 中 30 案 被 害 人 提 出 申 訴,31 案 被 害 人 提 出 刑 事
42 告 訴 申 訴 案 件 中,12 案 調 查 結 果 成 立,1 案 調 查 結 果 不 成 立 受 理 性 騷 擾 再 申 訴 3 案 提 供 電 話 諮 詢 服 務 523 通, 面 談 27 人 次, 訪 視 60 人 次, 陪 同 服 務 19 人 次 (2)100 年 度 委 託 辦 理 性 騷 擾 被 害 人 個 案 管 理 與 服 務 督 導 方 案, 提 供 性 騷 擾 被 害 人 個 案 輔 導 服 務, 共 計 服 務 287 案 次 三 老 人 福 利 至 100 年 6 月 底 止, 本 市 65 歲 以 上 老 人 計 286,793 人, 佔 全 市 總 人 口 10.34% 本 局 老 人 福 利 工 作 以 人 性 化 家 庭 化 社 區 化 照 顧 為 導 向, 提 供 老 人 多 元 性 可 近 性 個 別 性 之 服 務 其 重 要 措 施 如 下 : ( 一 ) 安 置 頤 養 1. 本 局 仁 愛 之 家 為 公 立 安 養 護 機 構, 採 公 自 費 安 養 方 式, 照 顧 本 市 年 滿 60 歲 以 上 老 人 100 年 6 月 底 止 計 安 置 低 收 入 之 公 費 安 養 老 人 70 人 自 費 安 養 老 人 138 人 另 由 單 一 老 人 安 養 服 務 轉 型 為 安 養 與 養 護 並 重, 以 提 供 連 續 性 照 顧, 委 託 民 間 單 位 辦 理 失 能 老 人 養 護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安 置 低 收 入 之 公 費 養 護 老 人 52 人 自 費 養 護 老 人 33 人 2.97 年 開 辦 忘 悠 園 失 智 照 護 專 區, 採 用 團 體 家 屋 照 護 模 式 (GROUP HOME), 以 提 供 失 智 症 老 人 連 續 性 妥 善 照 顧,100 年 6 月 底 止 計 安 置 低 收 入 之 公 費 失 智 症 老 人 4 人 自 費 失 智 症 老 人 6 人 ; 另 於 99 年 8 月 份 成 立 安 馨 家 園, 提 供 長 輩 及 身 心 障 礙 親 屬 合 住 的 全 方 位 照 顧 服 務, 又 於 100 年 6 月
43 日 試 辦 雙 老 同 住, 因 應 銀 髮 族 高 齡 化 需 求, 以 提 供 更 優 質 的 全 人 全 家 照 顧 服 務 3. 委 託 民 間 單 位 管 理 老 人 公 寓, 提 供 自 費 安 養 照 顧, 100 年 1 至 6 月 底 止, 計 有 122 人 進 住 ; 另 委 託 管 理 明 山 慈 安 居 老 人 養 護 中 心 至 6 月 底 止, 計 有 67 人 進 住 ( 二 ) 醫 療 保 健 為 提 供 保 健 服 務, 增 進 長 者 健 康, 自 84 年 7 月 1 日 起, 開 辦 補 助 設 籍 本 市 年 滿 1 年 且 年 滿 65 歲 以 上 老 人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費 自 付 額 措 施,100 年 1 至 6 月 計 嘉 惠 本 市 老 人 約 190,236 人 ( 三 ) 經 濟 扶 助 辦 理 中 低 收 入 失 能 老 人 特 別 照 顧 津 貼, 補 助 因 照 顧 重 度 失 能 之 居 家 老 人, 致 無 法 就 業 之 家 庭 照 顧 者, 每 人 每 月 5,000 元 照 顧 津 貼,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1,132 人 次, 並 對 於 符 合 領 取 照 顧 津 貼 者, 轉 請 21 家 居 家 服 務 委 辦 單 位 後 續 督 導 照 顧 品 質 ( 四 ) 獨 居 老 人 關 懷 服 務 共 計 服 務 124,104 人 次 另 對 於 失 能 臥 病 在 床 之 中 低 收 入 戶 獨 居 老 人, 依 據 其 不 同 身 體 狀 況 及 需 求, 建 立 安 全 網 絡,100 年 1 至 6 月 計 協 助 362 位 老 人 裝 設 緊 急 通 報 系 統, 提 供 24 小 時 連 線 服 務 ( 五 ) 老 人 保 護 服 務 對 於 老 人 有 疏 於 照 料 虐 待 遺 棄 等 情 事, 由 本 局 長 青 中 心 及 6 處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共 同 推 展 老 人 保 護 工 作,100 年 1 至 6 月 計 受 理 通 報 服 務 128 人, 持 續 追 蹤 輔 導 個 案 計 1,746 人 次
44 ( 六 ) 機 構 照 顧 服 務 1. 老 人 福 利 機 構 輔 導 由 本 局 聯 合 工 務 局 消 防 局 及 衛 生 局 人 員 成 立 專 案 輔 導 小 組, 針 對 本 市 未 立 案 安 養 及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進 行 全 面 性 專 案 性 輔 導 及 辦 理 評 鑑 工 作,100 年 1 至 6 月 本 市 計 有 私 立 養 護 型 機 構 139 家 長 期 照 護 型 機 構 2 家, 合 計 141 家, 可 供 收 容 養 護 床 5,906 床 長 期 照 護 床 403 床,100 年 6 月 底 實 際 收 容 人 數 為 養 護 4,451 人 長 期 照 護 283 人 2. 為 因 應 本 市 中 低 收 入 失 能 老 人 之 機 構 照 顧 服 務 需 求 減 輕 家 庭 照 顧 負 擔, 辦 理 中 低 收 入 失 能 老 人 機 構 養 護 費 補 助, 每 人 每 月 最 高 補 助 10,000 元 整,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156 人,738 人 次 ( 七 )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1. 居 家 服 務 委 託 21 個 民 間 單 位 成 立 22 處 老 人 居 家 服 務 支 援 中 心, 並 結 合 本 府 衛 生 局 設 置 長 期 照 顧 管 理 中 心, 以 照 顧 本 市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受 損 需 他 人 協 助 之 居 家 老 人, 提 供 日 常 生 活 協 助 及 身 體 照 顧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3,636 位 老 人 2. 日 間 照 顧 服 務 ( 包 括 日 間 託 老 日 間 照 顧 及 家 庭 托 顧 服 務 ) 設 置 7 處 養 護 型 日 間 照 顧 中 心,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102 人, 共 計 服 務 11,734 日 次 辦 理 社 會 型 日 間 託 老 服 務, 計 服 務 41,770 人 次 辦 理 家 庭 托 顧 服 務,100 年 6 月 服 務 3 人 3. 關 懷 失 智 老 人 服 務 (1)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公 費 製 作 安 心 手 鍊
45 條 及 自 費 製 作 106 條 ; 另 對 於 失 智 老 人, 計 協 尋 3 人 (2) 設 置 2 處 失 智 老 人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 收 托 3 人, 服 務 540 人 次 (3) 設 置 本 市 失 智 症 照 護 諮 詢 專 線,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245 人 次 4. 推 展 老 人 營 養 餐 食 服 務 計 有 42 個 單 位 ( 含 區 公 所 民 間 社 福 公 益 團 體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居 家 服 務 支 援 中 心 等 ) 提 供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有 196,310 服 務 人 次 5. 建 立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1) 依 據 內 政 部 建 立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實 施 計 畫, 本 市 推 展 建 立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據 點 實 施 計 畫, 賡 續 鼓 勵 民 間 團 體 設 置 據 點 共 178 處, 提 供 老 人 可 近 性 之 關 懷 訪 視 問 安 諮 詢 餐 食 服 務 及 文 康 休 閒 等 預 防 照 護 服 務 (2) 據 點 提 供 關 懷 訪 視 計 有 81,326 人 次 電 話 問 安 78,126 人 次 餐 飲 服 務 247,758 人 次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229,559 人 次, 總 計 服 務 636,769 人 次 (3) 為 落 實 據 點 服 務 成 效, 針 對 據 點 志 工 管 理 人 員 及 生 活 輔 導 員 開 設 訓 練 課 程, 積 極 培 訓 社 區 照 顧 營 造 人 力, 以 提 高 服 務 技 巧, 辦 理 6 場 人 力 培 訓 計 514 人 次 參 加 6. 於 本 市 左 營 區 翠 華 國 宅 及 前 鎮 區 獅 甲 國 宅 開 辦 2 處 支 持 型 住 宅 - 銀 髮 家 園 暨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支 援 中 心, 提 供 長 輩 約 24 人 之 住 宅 服 務, 計 進 住 12 位 長 輩
46 ( 八 ) 文 康 休 閒 及 多 元 活 動 1. 本 市 設 置 53 座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 含 富 民 長 青 中 心 ), 由 各 區 公 所 自 行 管 理 或 委 由 民 間 團 體 管 理, 提 供 一 般 性 文 康 及 休 閒 服 務, 為 進 一 步 落 實 老 人 福 利 社 區 化 政 策, 並 將 本 市 楠 梓 區 宏 昌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等 8 座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轉 型 為 老 人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並 評 選 8 個 民 間 團 體 經 營 管 理, 使 其 服 務 內 涵 擴 展 至 進 修 獨 居 老 人 營 養 餐 食 社 區 老 人 基 本 資 料 建 立 及 老 人 福 利 諮 詢 服 務 等 項 目 計 開 辦 長 青 學 苑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社 區 健 康 公 益 講 座 及 其 他 文 康 休 閒 活 動,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861,088 人 次 2. 為 改 善 本 市 老 人 活 動 場 所 環 境 及 充 實 設 施 設 備, 爭 取 內 政 部 經 費, 針 對 崗 山 仔 中 區 等 10 處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之 無 障 礙 設 施 歌 唱 設 備 桌 撞 球 設 備 等 予 以 改 善 與 購 置 設 施 設 備 3. 本 局 長 青 綜 合 服 務 中 心 並 結 合 社 會 團 體 力 量, 按 月 排 定 老 人 聯 誼 教 育 圖 書 閱 覽 保 健 指 導 志 願 服 務 者 作 品 展 覽 及 學 術 研 究 等 活 動,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653,134 人 次 4. 擴 大 辦 理 推 展 行 動 式 老 人 文 康 休 閒 巡 迴 服 務 實 施 計 畫, 服 務 區 域 遍 及 38 個 行 政 區, 服 務 內 容 包 括 福 利 諮 詢 基 本 健 康 管 理 休 閒 文 康 育 樂 心 理 諮 詢 居 家 服 務 轉 介 及 文 書 等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584 場 次 29,168 人 次 5. 設 置 銀 髮 族 市 民 農 園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設 2 處 銀 髮 農 園, 提 供 161 位 長 輩 使 用 6. 增 建 老 人 服 務 據 點 五 甲 多 功 能 民 眾 活 動 中 心
47 為 發 展 多 元 的 社 會 服 務 方 案, 提 供 五 甲 地 區 兒 童 老 人 身 心 障 礙 者 等 綜 合 性 的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故 為 提 升 本 市 對 於 五 甲 地 區 民 眾 之 福 利 服 務, 刻 正 利 用 鳳 山 區 福 誠 里 205 兵 工 廠 區 段 徵 收 後 公 園 用 地 部 分 土 地, 興 建 五 甲 多 功 能 民 眾 活 動 中 心, 該 鋼 構 建 物 規 劃 為 地 下 一 層 地 上 五 層 樓, 建 築 面 積 約 平 方 公 尺, 總 樓 地 板 面 積 約 平 方 公 尺 預 計 於 101 年 4 月 啟 用 7. 增 建 老 人 服 務 據 點 大 寮 區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為 提 供 大 寮 區 老 人 文 康 休 閒 長 青 學 苑 日 間 照 顧 及 社 區 公 園 之 服 務, 規 劃 於 大 寮 翁 公 園 段 790 地 號 興 建 地 上 二 樓 之 大 寮 區 老 人 文 康 活 動 中 心, 提 供 大 寮 區 老 人 各 項 老 人 福 利 服 務 預 計 於 101 年 8 月 啟 用 8. 增 設 老 人 服 務 據 點 阿 蓮 區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為 因 應 高 齡 化 社 會 需 求, 增 進 老 人 多 元 福 利, 提 供 阿 蓮 區 老 人 近 便 性 之 休 閒 活 動 場 所 及 福 利 服 務 資 源, 本 局 於 阿 蓮 區 增 設 老 人 服 務 據 點 阿 蓮 區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 另 透 由 在 地 老 人 服 務 老 人 方 式, 鼓 勵 社 區 老 人 團 體 參 與, 再 創 生 命 價 值 活 躍 老 化 預 計 於 100 年 10 月 啟 用 9. 籌 設 高 雄 市 北 長 青 綜 合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為 因 應 高 齡 化 社 會 老 人 多 元 化 之 福 利 需 求 與 衡 平 區 域 資 源 落 實 福 利 社 區 化, 提 供 大 高 雄 市 民 近 便 性 之 服 務, 本 局 預 於 左 營 區 新 光 段 98 地 號 籌 設 高 雄 市 北 長 青 綜 合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本 案 已 提 列 本 府 101 年 先 期 作 業 審 查 爭 取 編 列 預 算, 並 業 經 本 府 複 審 會 議 以 及 預 算 平 衡 會 議 審 議 確 認 先 行 編 列
48 750 萬 元 規 劃 設 計 等 相 關 費 用 ( 九 ) 車 船 捷 運 敬 老 優 待 凡 設 籍 本 市 年 滿 65 歲 以 上 老 人 均 可 申 請 捷 運 敬 老 卡, 憑 卡 每 月 可 120 格 次 免 費 乘 坐 市 營 公 共 車 船, 及 搭 乘 捷 運 半 價 優 惠, 市 用 交 通 路 線 擴 及 市 營 公 車 船 及 高 雄 客 運 路 線,100 年 1 至 6 月 計 申 請 敬 老 卡 11,059 張 ( 十 ) 運 用 社 會 役 役 男 投 入 社 會 福 利 工 作 運 用 兵 役 替 代 役 - 社 會 役 人 力, 加 強 推 展 機 構 及 社 區 福 利 工 作, 以 老 人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為 服 務 對 象, 提 供 機 構 照 顧 及 社 區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有 146 人 次 社 會 役 役 男 投 入 服 務 行 列 ( 十 一 ) 改 善 中 低 收 入 戶 老 人 住 宅 暨 居 家 無 障 礙 環 境 補 助 為 配 合 內 政 部 長 期 照 顧 10 年 計 畫, 推 展 本 市 老 人 福 利, 推 動 改 善 中 低 收 入 戶 老 人 住 宅 暨 居 家 無 障 礙 環 境 補 助, 期 能 改 善 中 低 收 入 戶 失 能 長 者 生 活 居 住 品 質 暨 提 高 其 居 住 安 全, 並 增 進 長 者 獨 立 生 活 能 力, 提 昇 生 活 品 質, 以 維 持 尊 嚴 與 自 主, 達 到 社 區 長 輩 在 地 老 化 的 目 標,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112 人 次 ( 十 二 ) 推 動 集 合 式 住 宅 銀 髮 學 堂 方 案 鼓 勵 公 寓 大 廈 集 合 式 住 宅 釋 放 公 共 空 間 提 供 長 輩 參 與 學 習 活 動, 以 將 服 務 輸 送 至 個 人 住 居 所 之 方 式 落 實 貼 心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開 辦 10 場 次 課 程, 計 有 1,500 人 次 參 與 ( 十 三 ) 開 辦 失 能 老 人 交 通 接 送 為 協 助 中 重 度 失 能 老 人 因 就 醫 復 健 等 需 要 之 交 通 接 送 問 題, 辦 理 交 通 接 送 服 務, 以 分 擔 家 庭 成
49 員 照 顧 負 擔, 計 有 27 輛 無 障 礙 車 輛 提 供 經 長 期 照 顧 管 理 中 心 評 估 為 中 重 度 失 能 長 輩 之 交 通 接 送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1,264 人 次, 9,803 趟 次 ( 十 四 ) 老 人 健 康 保 險 保 費 自 付 額 補 助 為 確 保 長 輩 獲 得 醫 療 保 健 服 務, 增 進 老 人 福 利, 凡 設 籍 本 市 滿 一 年 以 上 65 歲 以 上 長 輩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者, 每 人 每 月 得 享 有 最 高 659 元 之 健 保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受 惠 人 次 計 有 1,139,950 人 次 四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至 100 年 6 月 底 止, 本 市 持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者 計 128,891 人, 佔 全 市 總 人 口 4.65% 本 局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醫 療 復 健 補 助 收 容 養 護 福 利 服 務 等, 並 媒 合 社 會 各 界 主 動 給 予 機 會 與 關 懷, 重 要 措 施 如 下 : ( 一 ) 辦 理 日 間 及 住 宿 式 照 顧 服 務 1.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市 民 安 置 於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本 市 護 理 之 家 及 養 護 中 心 等 住 宿 費 用, 至 100 年 6 月 底 共 計 補 助 2,726 人 2.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市 民 於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日 間 托 育 費 用, 至 100 年 6 月 底 共 計 補 助 260 人 3. 設 置 公 設 民 營 機 構 與 據 點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照 顧 訓 練 (1)15 歲 以 上 身 障 機 構 - 新 興 啟 能 照 護 中 心 左 營 啟 能 中 心 尚 禮 社 區 照 顧 中 心 大 同 社 區 照 顧 中 心 星 星 兒 的 家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及 真 善 美 養 護 家 園 等 7 家 機 構, 以 公 設 民 營 方 式 分 別 委 託 心 路 社 會 福 利 基
50 金 會 喜 憨 兒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星 星 兒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平 安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及 聖 和 基 金 會 ( 永 安 區 公 所 委 託 ) 辦 理, 提 供 成 人 心 智 障 礙 者 日 間 托 育 服 務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訓 練 家 庭 支 持 性 服 務 社 區 適 應 及 諮 詢 等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178 人 (2)6 歲 以 下 身 障 機 構 - 北 區 兒 童 發 展 中 心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旗 山 區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發 展 中 心 及 鳳 山 區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發 展 中 心 等 4 家 機 構, 分 別 委 託 博 正 兒 童 發 展 中 心 平 安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及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辦 理 學 前 身 心 障 礙 幼 童 日 間 托 育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224 人 (3) 脊 髓 損 傷 者 重 建 機 構 - 本 市 前 鎮 區 脊 髓 損 傷 者 成 功 之 家 及 岡 山 區 髓 喜 家 園, 分 別 委 託 高 雄 市 及 高 雄 縣 脊 髓 損 傷 者 協 會 辦 理 脊 髓 損 傷 者 日 間 照 顧 復 健 及 短 期 訓 練 住 宿 等 生 活 重 建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12 人 (4)18 歲 以 上 身 障 據 點 - 輕 食 工 房 Smile 咖 啡 坊 綠 野 香 蹤 璞 真 園 及 綠 色 活 力 園, 以 公 設 民 營 方 式 分 別 委 託 喜 憨 兒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調 色 板 協 會 心 智 障 礙 協 進 會 及 心 理 復 健 家 屬 關 懷 協 會 辦 理, 提 供 成 人 心 智 障 礙 者 日 間 作 業 活 動 日 常 生 活 活 動 職 業 適 應 支 持 服 務 社 區 融 合 與 轉 銜 等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65 人 4. 輔 導 民 間 團 體 提 供 社 區 化 小 型 化 服 務 (1) 輔 導 財 團 法 人 心 路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51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高 雄 市 腦 性 麻 痺 服 務 協 會 大 湖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及 中 興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區 樂 活 補 給 站, 提 供 技 藝 性 才 藝 性 學 習 性 等 課 程 與 休 閒 服 務, 促 進 障 礙 者 豐 富 社 區 生 活 及 社 區 活 動 參 與, 分 擔 家 屬 照 顧 壓 力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10,987 人 次 (2) 輔 導 財 團 法 人 心 路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喜 憨 兒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高 雄 市 寬 德 健 康 協 會 高 雄 縣 心 理 復 健 家 屬 關 懷 協 會 及 高 雄 縣 心 智 障 礙 服 務 協 進 會 成 立 11 處 社 區 居 住 家 園,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成 人 居 住 服 務, 促 進 其 自 立 生 活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42 人 (3) 輔 導 及 結 合 財 團 法 人 心 路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喜 憨 兒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高 雄 市 康 復 之 友 協 會 高 雄 市 腦 性 麻 痺 服 務 協 會 及 財 團 法 人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辦 理 社 區 作 業 設 施 營 運 所 6 處, 提 供 心 智 障 礙 成 人 社 區 化 小 型 化 之 日 間 作 業 活 動 訓 練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130 人 5. 本 局 無 障 礙 之 家 於 100 年 1 至 6 月, 提 供 成 人 智 障 者 全 日 型 養 護 服 務 73 人 夜 間 住 宿 服 務 5 人 及 日 間 托 育 服 務 4 人, 另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提 供 15 歲 以 上 身 心 障 礙 者 日 間 服 務 25 人 學 齡 前 日 間 托 育 服 務 39 人 及 自 閉 症 日 間 服 務 中 心 ( 小 型 作 業 所 )17 人, 總 計 服 務 163 人 ( 二 ) 機 構 輔 導 與 管 理 1. 本 市 目 前 公 私 立 及 公 設 民 營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共
52 24 家, 其 中 公 設 民 營 12 家 公 立 機 構 2 家 私 立 機 構 10 家 本 局 透 過 評 鑑 定 期 查 訪 等 方 式 維 持 機 構 服 務 品 質, 另 針 對 評 鑑 成 績 不 佳 機 構 聘 請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輔 導 2. 督 促 各 身 障 福 利 機 構 辦 理 傳 染 病 防 治 及 監 視 作 業, 配 合 市 府 適 時 發 函 各 機 構 做 好 相 關 防 範 措 施 及 訂 定 防 疫 計 畫 確 實 執 行 另 要 求 各 機 構 於 每 週 一 將 院 民 體 溫 紀 錄 上 網 通 報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3. 每 月 結 合 市 府 工 務 局 消 防 局 及 衛 生 局 實 地 訪 查 機 構 公 共 安 全 消 防 安 全 檢 修 申 報 及 衛 生 環 境 是 否 符 合 規 定, 以 維 護 服 務 對 象 及 工 作 人 員 安 全 及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 三 ) 經 濟 補 助 1.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者 參 加 社 會 保 險 保 費 自 付 額 (1) 補 助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者 參 加 現 金 給 付 之 社 會 保 險, 如 公 勞 農 軍 保 等 保 險, 依 據 障 礙 程 度 補 助 其 保 費 自 付 額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補 助 533,098 人 次 補 助 71,183,433 元 (2)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者 參 加 全 民 健 保 自 付 額 保 費, 極 重 度 與 重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由 中 央 全 額 補 助 ; 中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除 由 中 央 補 助 1/2 外, 設 籍 本 市 滿 1 年 者, 餘 1/2 由 本 府 補 助 ; 輕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本 府 補 助 1/4, 設 籍 本 市 滿 1 年 後, 由 本 府 在 4.55% 費 率 下 全 額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有 439,175 人 次 (3) 補 助 本 市 中 低 收 入 身 心 障 礙 者 3 至 18 歲 子 女 全 民 健 保 保 費 自 付 額 100 年 1 至 6 月 有 21,877 人 次
53 2. 辦 理 障 礙 者 租 賃 房 屋 租 金 及 購 屋 貸 款 利 息 補 助 為 照 顧 身 障 者 居 住 所 需, 辦 理 房 屋 租 金 補 助, 每 坪 補 助 200 元, 最 高 補 助 17 坪, 另 辦 理 購 屋 貸 款 補 助 障 礙 者 原 承 貸 銀 行 與 國 宅 貸 款 優 惠 利 率 之 差 額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補 助 200 名 租 屋 14 名 購 屋 身 心 障 礙 市 民, 總 計 補 助 2,536,758 元 3. 辦 理 重 度 以 上 身 心 障 礙 者 福 利 津 貼 提 供 重 度 以 上 身 心 障 礙 者 未 領 取 居 家 生 活 補 助 或 國 民 年 金 給 付 者, 每 月 核 發 1,000 元 津 貼, 落 實 身 心 障 礙 者 照 顧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10,299 人 次, 補 助 金 額 計 10,299,000 元 4.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特 別 照 顧 津 貼 為 加 強 照 顧 重 度 以 上 失 能 身 心 障 礙 者 家 庭, 減 輕 家 屬 因 須 親 自 照 顧 而 無 法 外 出 工 作 所 面 臨 之 經 濟 壓 力, 每 月 補 助 3,000 元 予 照 顧 者,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1,879 人 次 受 惠, 核 撥 金 額 共 計 約 6,085,800 元 ( 四 ) 喘 息 服 務 1. 委 託 19 個 民 間 單 位 辦 理 失 能 身 心 障 礙 者 居 家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70,755 人 次, 服 務 時 數 為 小 時 2. 辦 理 失 能 身 心 障 礙 者 補 助 使 用 居 家 照 顧 服 務 加 值 交 通 補 助 提 供 失 能 身 心 障 礙 者 補 助 使 用 居 家 照 顧 服 務 加 值 交 通 補 助,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外 出 就 醫 暢 行 無 阻,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46 人 次 3. 委 託 民 間 單 位 及 居 服 單 位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臨 時 暨 短 期 照 顧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3,407 人 次, 服 務 時 數 小 時
54 4. 輔 導 民 間 單 位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家 庭 托 顧 服 務 目 前 由 安 祥 照 顧 服 務 勞 動 合 作 社 及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辦 理, 並 由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於 100 年 3 月 22 日 至 5 月 26 日 辦 理 家 庭 托 顧 服 務 員 訓 練 課 程 計 80 小 時, 計 有 30 名 學 員 取 得 結 業 證 書, 未 來 將 持 續 改 善 家 托 員 家 中 無 障 礙 設 施, 並 積 極 媒 合 提 供 家 庭 托 顧 服 務 ( 五 ) 生 活 重 建 服 務 1. 委 託 高 雄 市 寬 德 健 康 協 會 辦 理 精 障 者 農 場 園 藝 生 活 重 建 服 務, 提 供 18 歲 以 上 輕 中 度 精 神 障 礙 者 日 間 照 護 服 務 藉 由 園 藝 栽 種 訓 練 暨 心 理 輔 導, 增 進 體 能 及 休 閒 娛 樂, 加 強 社 會 適 應 能 力, 並 減 輕 家 屬 長 期 照 顧 壓 力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625 人 次 2. 委 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辦 理 精 障 者 茶 點 小 舖 生 活 重 建 服 務, 提 供 精 障 者 茶 飲 商 店 經 營 訓 練 服 務, 同 時 結 合 醫 療 團 隊 提 供 心 理 輔 導 與 復 健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90 人 次 3. 委 託 高 雄 縣 心 智 障 礙 服 務 協 進 會 及 高 雄 縣 心 理 復 健 家 屬 關 懷 協 會 辦 理 綠 色 活 力 園 示 範 農 場, 透 過 園 藝 栽 種 及 農 場 管 理,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生 活 自 理, 人 際 互 動 及 社 會 適 應 等 訓 練,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3,300 人 次 4. 委 託 愛 盲 基 金 會 辦 理 視 覺 障 礙 者 社 會 重 建 中 心 提 供 中 途 失 明 者 心 理 支 持 與 訓 練 以 及 學 習 新 的 生 活 技 巧, 提 昇 適 應 環 境 之 能 力,100 年 1 至 6 月 累 計 服 務 67 人, 共 計 服 務 549 人 次 小 時 ( 六 ) 輔 助 器 具 服 務
55 1. 補 助 身 心 障 礙 市 民 購 置 輔 助 輪 椅 氣 墊 床 助 聽 器 等 器 具,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者 克 服 生 理 障 礙,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補 助 3,485 人 次, 動 支 經 費 31,178,619 元 2. 成 立 高 雄 市 輔 具 資 源 中 心, 委 託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者 輔 助 器 具 資 源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回 收 145 件, 出 租 58,402 人 次 維 修 804 件 到 宅 服 務 338 人 次 二 手 輔 具 媒 合 84 人 次 個 案 追 蹤 1,289 人 次 及 諮 詢 服 務 12,044 人 次 ( 七 ) 視 覺 障 礙 者 輔 佐 服 務 辦 理 視 覺 障 礙 者 生 活 照 顧 輔 佐 服 務, 提 供 視 覺 障 礙 者 外 出 求 職 就 學 休 閒 購 物 等 輔 佐, 增 進 視 障 者 生 活 品 質 及 社 會 參 與 之 機 會,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2,866 人 次 6,026 小 時 ; 補 助 交 通 費 1,072 趟,99 人 受 益 ( 八 ) 交 通 優 惠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搭 乘 市 區 公 共 車 船 及 客 運 共 計 600 元 免 費, 另 身 心 障 礙 者 及 必 要 陪 伴 者 1 人 搭 乘 本 市 及 外 縣 市 捷 運 享 有 半 價 優 惠,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補 助 1,240,156 人 次, 動 支 經 費 11,313,189 元 ( 九 ) 通 報 轉 銜 與 個 案 管 理 服 務 1. 實 施 身 心 障 礙 者 生 涯 轉 銜 服 務 計 畫 : 為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者 整 體 性 及 持 續 性 之 服 務, 每 季 邀 集 教 育 局 勞 工 局 衛 生 局 及 相 關 單 位 召 開 身 心 障 礙 者 生 涯 轉 銜 聯 繫 會 報 2.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個 案 管 理 服 務 : 於 無 障 礙 之 家 設 立 通 報 轉 銜 中 心, 負 責 個 案 通 報, 篩 選 輔 導 或 分 派 轉 分 服 務 及 結 案 審 查 等, 針 對 多 重 需 求 且 家 庭 功 能
56 薄 弱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委 託 伊 甸 基 金 會 佛 臨 濟 助 會 調 色 板 協 會 平 安 基 金 會 辦 理, 分 北 區 中 區 南 區 鳳 山 地 區 旗 山 地 區 岡 山 地 區 等 提 供 個 管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640 人,13,192 人 次 3. 辦 理 弱 勢 身 心 障 礙 者 家 庭 關 懷 扶 助 計 畫 : 為 建 構 中 低 收 入 身 心 障 礙 者 家 庭 的 支 持 網 絡, 預 防 因 資 源 無 法 介 入 身 心 障 礙 者 家 庭 發 生 社 會 問 題, 結 合 身 心 障 礙 團 體 進 行 家 庭 關 懷 訪 視, 並 提 供 必 要 之 協 助 與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訪 視 216 位 身 心 障 礙 者 及 其 家 庭, 服 務 307 人 次 ( 十 ) 辦 理 手 語 翻 譯 服 務 為 推 廣 手 語 翻 譯 服 務, 委 託 財 團 法 人 平 安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辦 理 手 語 翻 譯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提 供 161 場 手 譯 服 務, 聽 障 者 受 益 3,252 人 次 ( 十 一 ) 優 先 採 購 身 心 障 礙 團 體 產 品 及 服 務 依 據 優 先 採 購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機 構 團 體 或 庇 護 工 場 生 產 物 品 及 服 務 辦 法 賡 續 督 促 市 府 各 單 位 依 規 定 比 例 優 先 採 購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團 體 生 產 物 品 及 服 務 另 為 促 銷 身 心 障 礙 團 體 之 產 品 及 服 務, 本 局 於 100 年 8 月 辦 理 身 障 團 體 秋 節 禮 品 促 銷 活 動, 並 輔 導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團 體 於 100 年 8 月 15 日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團 體 秋 節 促 銷 活 動, 並 於 活 動 現 場 展 示 優 先 採 購 商 品 ( 十 二 )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會 參 與 及 系 列 活 動 1. 為 鼓 勵 身 心 障 礙 者 參 與 藝 文 活 動, 提 供 重 點 藝 文 活 動 門 票 贈 與 身 心 障 礙 者 ( 或 實 有 必 要 陪 伴 者 1 人 ) 觀 賞,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57 2. 為 拓 展 身 心 障 礙 者 文 化 社 會 參 與 機 會, 運 用 本 市 低 底 盤 公 車 搭 載 身 心 障 礙 朋 友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藝 術 參 觀 及 創 作 活 動, 讓 身 心 障 礙 朋 友 體 驗 無 障 礙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的 舒 適 與 便 利, 並 增 加 從 事 休 閒 活 動 藝 術 陶 冶 的 機 會,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服 務 46 人 次 3. 為 促 進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會 參 與 及 融 合,100 年 1 至 6 月 辦 理 7 場 次 福 利 服 務 活 動, 共 計 367 人 次 參 加 ( 十 三 ) 其 他 身 心 障 礙 福 利 服 務 1. 召 開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推 動 小 組 會 議 : 成 立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推 動 小 組, 整 合 規 劃 研 究 諮 詢 協 調 推 動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相 關 事 宜, 受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受 損 協 調 事 宜 及 辦 理 其 他 促 進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措 施, 於 100 年 5 月 2 日 召 開 第 一 屆 第 1 次 會 議 2. 補 助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社 團 機 構 辦 理 活 動 及 充 實 設 備,100 年 度 截 至 6 月 底 共 計 補 助 197 案, 補 助 經 費 4,609,360 元 ; 另 為 扶 植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團 體 機 構 運 作 功 能, 增 進 執 行 效 益, 補 助 團 體 事 務 費,100 年 度 共 計 補 助 47 個 團 體, 全 年 補 助 1,518,000 元 3. 配 合 內 政 部 辦 理 高 雄 市 政 府 100 年 度 全 面 推 廣 國 際 健 康 功 能 與 身 心 障 礙 分 類 系 統 (ICF) 新 制 實 驗 計 畫, 本 市 20 名 需 求 評 估 人 力 已 於 5 月 初 完 成 招 募, 至 100 年 6 月 底 已 辦 理 1 場 ICF 新 制 宣 導 座 談 會 2 場 ICF 相 關 人 員 培 訓 課 程, 持 續 進 行 需 求 評 估 試 辦 作 業
58 4. 辦 理 勇 者 無 懼 - 讓 愛 傳 出 去 身 心 障 礙 者 生 命 分 享, 將 愛 現 大 高 雄 勇 者 心 世 界 身 心 障 礙 者 故 事 DVD 分 送 至 本 市 460 所 各 級 學 校, 並 至 各 校 及 社 區 巡 迴 分 享, 已 於 文 山 國 小 辦 理 1 場 次, 共 120 人 次 參 與 並 持 續 至 大 專 院 校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體 驗 活 動, 已 受 邀 至 嘉 南 藥 理 科 技 大 學 辦 理 1 場 次, 共 150 人 次 五 社 會 救 助 至 100 年 6 月 底 止, 本 市 列 冊 低 收 入 戶 計 16,339 戶 ( 佔 全 市 總 戶 數 1.59%),39,435 人 ( 佔 全 市 總 人 口 1.4%) 為 加 強 照 顧 本 市 家 境 困 難 市 民, 本 局 除 指 派 社 工 員 訪 視 輔 導 低 收 入 戶 外, 另 對 遭 遇 重 大 變 故 或 意 外 傷 亡 之 市 民, 提 供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其 重 要 措 施 如 下 : ( 一 ) 低 收 入 戶 救 助 1. 辦 理 第 一 二 三 類 低 收 入 戶 生 活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94,564 戶 次, 發 放 生 活 補 助 費 226,729,745 元 2. 辦 理 低 收 入 戶 高 中 以 上 子 女 就 學 生 活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36,567 人 次, 發 放 就 學 生 活 費 182,885,293 元 3. 辦 理 低 收 入 戶 兒 童 生 活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74,228 人 次, 發 放 就 學 生 活 費 163,689,649 元 4. 辦 理 清 寒 家 庭 子 女 教 育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110 人, 發 放 教 育 補 助 費 217,300 元 5. 辦 理 清 寒 家 庭 子 女 生 活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59 助 877 人 次, 發 放 生 活 補 助 費 1,577,050 元 6. 辦 理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生 活 補 助,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408 人 次, 發 放 生 活 補 助 費 1,577,050 元 7. 補 助 低 收 入 戶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224,475 人 次, 補 助 金 額 302,710,368 元 8. 補 助 中 低 收 入 市 民 重 傷 病 住 院 看 護 費,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補 助 452 人 次, 補 助 金 額 6,034,321 元 9. 核 發 低 收 入 戶 仁 愛 月 票 免 費 乘 車 ( 船 ) 證,100 年 1 至 6 月 補 助 仁 愛 卡 搭 乘 公 車 船 費 用 1,116,702 元, 補 助 仁 愛 卡 製 卡 費 34,800 元, 計 232 張 ( 二 ) 低 收 入 戶 脫 貧 自 立 為 推 動 積 極 性 福 利 措 施, 賡 續 辦 理 脫 貧 自 立 方 案,100 年 1 至 6 月 執 行 情 形 如 下 : 1. 兒 童 少 年 發 展 帳 戶 及 高 雄 之 夢 ~ 青 年 發 展 帳 戶 : 計 164 戶 參 與, 儲 蓄 13,504,564 元 ( 含 利 息 及 相 對 提 撥 款 ) 2. 關 懷 服 務 : 志 工 訪 視 計 120 戶 3. 成 長 課 程 : 計 16 場 次,929 人 次 參 與 4. 職 訓 補 助 3 人 25,200 元, 教 育 補 助 49 人,640,900 元 5. 辦 理 第 二 代 希 望 工 程 團 活 動 : 計 8 場 次, 低 收 入 戶 第 二 代 希 望 工 程 團 團 員 計 309 人 次 參 與 ( 三 ) 民 眾 急 難 救 助 救 助 遭 受 急 難 民 眾,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救 助 3,061 人 次, 動 支 經 費 13,356,245 元 ( 四 ) 災 害 救 助 發 放 本 市 災 害 救 助 金 100 年 1 至 6 月 發 放 死 亡 救 助
60 4 人 合 計 80 萬 元 ; 重 傷 救 助 1 人 合 計 10 萬 元 ; 安 遷 救 助 17 戶 38 人, 發 放 經 費 共 計 52 萬 元 ; 另 火 災 損 害 救 助 31 人 合 計 155,000 元 ( 五 ) 收 容 安 養 1. 委 託 立 案 老 人 養 護 中 心 收 容 養 護 低 收 入 戶 之 癱 瘓 老 人, 本 期 委 託 計 收 容 2,019 人 次, 動 支 經 費 32,168,955 元 2. 委 託 公 私 立 精 神 養 護 機 構 及 護 理 之 家 收 容 安 置 本 市 貧 困 無 依 乏 人 照 顧 之 精 神 病 患, 本 期 計 委 託 收 容 1,907 人 次, 動 支 經 費 27,531,051 元 ( 六 ) 發 放 中 低 收 入 老 人 生 活 津 貼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發 放 174,508 人 次, 動 支 經 費 927,261,992 元 ( 七 ) 發 放 身 心 障 礙 者 生 活 補 助 100 年 1 至 6 月 發 放 297,119 人 次, 動 支 經 費 1,220,252,710 元 ( 八 ) 街 友 服 務 1. 為 加 強 街 友 關 懷 照 顧, 委 託 民 間 團 體 辦 理 街 友 短 期 收 容 安 置 輔 導 及 外 展 服 務, 如 供 應 熱 食 沐 浴 禦 寒 衣 物 理 髮 等, 並 輔 導 自 立 自 助, 回 歸 家 庭 社 區, 100 年 1 至 6 月 收 容 699 人 次, 外 展 服 務 12,639 人 次 2. 為 使 街 友 獲 得 完 善 服 務, 除 由 街 友 服 務 中 心 收 容 安 置 外, 另 訂 定 高 雄 市 政 府 街 友 短 期 住 宿 旅 館 實 施 計 畫, 於 颱 風 天 然 災 害 及 寒 流 等 氣 候 不 良 或 天 災 發 生 時, 給 予 短 期 安 置 住 宿 場 所, 讓 每 位 街 友 都 能 夠 適 時 適 地 獲 得 照 顧,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597 人 次 另 為 協 助 有 工 作 能 力 及 意 願 之 街 友, 於 97 年 開
61 辦 街 友 就 業 服 務 實 施 計 畫 連 結 就 業 資 源, 建 立 正 確 工 作 認 知, 達 到 持 續 穩 定 就 業, 進 而 回 歸 社 會 之 目 標,100 年 1 至 6 月 提 供 就 業 服 務 102 人 次, 其 中 穩 定 就 業 計 22 人 3. 本 市 為 協 助 持 續 就 業 動 機 低 落 之 街 友,99 年 9 月 開 辦 促 進 街 友 就 業 - 啟 發 街 友 持 續 就 業 動 機 實 施 計 畫, 期 透 過 協 助 市 容 重 要 景 點 ( 本 市 火 車 站 中 央 公 園 及 蓮 池 潭 週 邊 區 域 ) 環 境 維 護 工 作, 給 予 街 友 適 當 獎 勵 金, 以 培 養 工 作 成 就 感 啟 發 持 續 就 業 動 機, 引 導 其 謀 職 而 穩 定 就 業,100 年 1 至 6 月 計 服 務 72 人 次 4. 本 市 為 協 助 甫 失 業 致 淪 落 街 頭 仍 有 持 續 工 作 意 願 及 能 力 之 街 友,100 年 1 至 6 月 辦 理 促 進 街 友 就 業 - 社 區 住 宅 服 務 試 辦 計 畫, 協 助 安 置 11 人 次 就 業 6 人 ( 九 ) 御 風 而 起 專 案, 厚 植 民 間 社 工 人 力 運 用 公 益 彩 券 盈 餘 基 金 100 年 度 補 助 32 團 體, 聘 用 32 位 社 工, 共 動 用 公 益 彩 券 盈 餘 約 1,624 萬 元, 另 100 年 度 社 會 局 賡 續 委 託 社 工 師 公 會 定 期 督 導 受 補 助 團 體, 以 個 別 或 團 體 督 導 個 案 研 討 會 等 方 式 提 升 社 工 專 業 人 員 績 效, 並 辦 理 主 管 研 習 活 動 及 加 入 平 時 考 核 機 制, 期 提 昇 民 間 團 體 社 工 人 力 資 源 與 服 務 品 質 ( 十 ) 辦 理 馬 上 關 懷 急 難 救 助 爲 協 助 負 擔 家 庭 主 要 生 計 者 死 亡 失 蹤 或 罹 患 重 傷 病 失 業 或 其 他 原 因 無 法 工 作, 致 家 庭 生 活 陷 入 困 境 者, 特 於 97 年 8 月 起 辦 理 馬 上 關 懷 急 難 救 助, 運 用 村 里 在 地 化 通 報 系 統, 針 對 遭 逢 急 迫 性 變
62 故 致 生 活 陷 於 困 境 之 民 眾, 提 供 1 至 3 萬 元 經 濟 補 助 以 及 時 紓 困, 或 提 供 其 他 社 會 服 務 轉 介, 自 100 年 1 至 6 月 本 市 通 報 數 為 2,009 案, 核 定 數 為 1,630 案, 核 定 金 額 為 23,866,530 元 ( 十 一 ) 輔 導 低 收 入 戶 就 業 爲 扶 助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家 庭 自 立, 本 局 提 供 工 作 機 會 協 助 弱 勢, 自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274 人 次 另 轉 介 勞 工 局 就 業 85 人 ( 十 二 ) 依 國 民 年 金 法 辦 理 所 得 未 達 一 定 標 準 之 保 險 費 補 助 業 務 國 民 年 金 保 險 業 務 自 97 年 10 月 開 辦 迄 今, 本 市 依 國 民 年 金 法 辦 理 相 關 保 險 費 負 擔 業 務, 本 保 險 費 之 補 助 負 擔 內 容 依 據 勞 保 局 開 立 之 100 年 第 一 期 至 100 年 第 二 期 (100 年 1 至 100 年 3 月 ) 繳 費 單 及 補 助 名 冊 統 計 如 下 : 1. 低 收 入 戶 計 補 助 23,641 人 次,26,316,654 元 2. 所 得 未 達 最 低 生 活 費 1.5 倍 且 未 超 過 台 灣 地 區 平 均 每 人 每 月 消 費 支 出 之 1 倍 者, 計 補 助 47,846 人 次,37,493,595 元 ; 另 所 得 未 達 最 低 生 活 費 2 倍 且 未 超 過 台 灣 地 區 平 均 每 人 每 月 消 費 支 出 之 1.5 倍 者, 計 補 助 25,012 人 次,15,392,430 元 3. 輕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計 補 助 27,193 人 次,8,371,683 元 茲 因 配 合 100 年 6 月 13 日 修 正 之 國 民 年 金 法, 本 市 自 100 年 4 月 份 起 依 法 應 負 擔 之 保 險 費 勞 保 局 尚 統 計 中, 預 計 於 100 年 11 月 底 前 寄 發 補 助 清 單
63 六 社 會 工 作 本 局 社 會 工 作 員 業 務 職 掌, 已 由 早 期 低 收 入 戶 調 查 輔 導 為 主 之 補 救 性 服 務, 擴 及 兒 童 少 年 保 護 青 少 年 服 務 婦 女 服 務, 志 願 服 務, 研 究 發 展 及 綜 合 福 利 服 務 等 領 域, 兼 顧 預 防 性 及 發 展 性 之 服 務, 更 以 專 精 業 務 分 組 方 式, 提 供 24 小 時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服 務 其 服 務 成 果 除 展 現 於 各 項 福 利 服 務 外, 其 他 重 要 工 作 成 果 如 下 : ( 一 ) 辦 理 社 會 工 作 人 員 在 職 訓 練 :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辦 理 各 項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訓 練 3 次,94 人 次 ( 二 ) 召 開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聯 繫 會 報 : 舉 辦 高 雄 市 100 年 度 第 1 次 社 會 福 利 暨 志 願 服 務 機 構 聯 繫 會 報, 邀 請 本 市 各 社 會 福 利 機 構 慈 善 公 益 團 體 公 私 立 療 養 院 所 代 表 與 會, 會 中 就 災 害 防 治 措 施 進 行 演 講, 並 說 明 社 會 局 100 年 度 重 點 工 作 項 目, 參 加 人 員 共 計 106 人 ( 三 ) 辦 理 第 一 次 推 展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成 果 發 表 會 : 本 次 計 有 6 篇 成 果 報 告 發 表, 邀 請 王 明 鳳 教 授 擔 任 評 論, 針 對 各 發 表 報 告 提 供 建 言 ( 四 ) 為 提 昇 住 院 醫 生 人 文 關 懷 素 養, 依 本 局 暨 各 附 屬 單 位 業 務 屬 性, 配 合 本 市 醫 院 辦 理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 社 區 實 務 課 程, 計 提 供 住 院 醫 師 145 人 次 1,446 小 時 學 習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 五 ) 核 發 本 市 社 會 工 作 執 業 執 照 : 核 發 本 市 社 會 工 作 執 業 執 照, 截 至 100 年 6 月 底, 本 市 計 核 發 執 業 執 照 419 人, 其 中 仍 執 業 者 為 303 人, 因 死 亡 或 變 更 執 業 行 政 區 域 而 註 銷 者
64 人, 停 業 8 人 ( 六 ) 編 印 港 都 社 福 季 刊 編 印 92 期 93 期 港 都 社 福 季 刊, 分 別 介 紹 社 會 救 助 及 婦 幼 福 利 服 務 等 議 題, 各 印 製 3,500 本, 發 送 至 各 社 會 福 利 相 關 單 位 宣 導 ( 七 ) 公 私 協 力 1. 積 極 結 合 本 市 各 公 益 慈 善 團 體 投 入 本 市 社 會 福 利 行 列, 引 導 其 由 傳 統 救 濟 角 色 轉 型 投 入 社 會 福 利 工 作, 責 成 本 局 各 單 位 積 極 結 盟 民 間 慈 善 團 體, 並 每 月 定 期 填 報 資 源 媒 合 成 果,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結 盟 人 力 物 力 財 力 59,524,422 元 2. 辦 理 看 見 希 望 宅 急 便 方 案 針 對 本 市 弱 勢 家 庭, 經 社 工 員 評 估 有 受 助 需 求 且 對 改 善 家 庭 生 活 有 積 極 動 力 之 家 戶, 每 戶 每 月 提 供 1,500 元 食 物 券, 並 鼓 勵 案 家 每 月 參 與 志 願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累 計 服 務 達 737 戶, 受 益 2,243 人, 投 入 食 物 券 金 額 計 1,521,000 元, 白 米 2,971 公 斤, 案 家 提 供 志 願 服 務 累 計 達 527 小 時 ( 八 )100 年 1 月 18 日 至 1 月 28 日 辦 理 暖 冬 臨 工 專 案 計 畫, 提 供 29 個 短 期 就 業 機 會, 以 臨 時 人 力 協 助 各 項 社 會 福 利 業 務 之 推 展, 同 時 培 養 失 業 民 眾 工 作 技 能, 期 能 及 早 回 歸 一 般 職 場 ( 九 ) 八 八 風 災 災 區 生 活 重 建 服 務 設 置 六 龜 甲 仙 茂 林 區 那 瑪 夏 杉 林 桃 源 等 6 處 生 活 重 建 中 心, 提 供 心 理 就 學 就 業 服 務 生 活 及 其 他 轉 介 等 6 大 類 服 務,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計 提 供 20,511 人 次 之 服 務
65 七 志 願 服 務 ( 一 ) 輔 導 本 局 及 附 屬 單 位 志 工 團 隊, 推 展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工 作 1. 本 局 及 各 附 屬 單 位 均 成 立 志 工 團 隊, 運 用 1,953 名 志 工 協 助 本 局 各 單 位 提 供 人 民 團 體 兒 童 老 人 身 心 障 礙 婦 女 青 少 年 弱 勢 家 庭 等 相 關 服 務 2. 本 局 所 屬 17 志 工 團 隊,100 年 1 至 6 月 共 召 開 志 工 幹 部 會 議 64 次 全 體 志 工 督 導 會 議 1 次 為 提 昇 志 工 服 務 知 能, 辦 理 27 場 次 志 工 在 職 訓 練, 上 半 年 服 務 總 時 數 178,022 小 時 ; 編 印 2 期 志 工 通 訊 及 6 期 志 工 簡 訊 ( 二 ) 輔 導 民 間 志 工 團 隊 推 展 社 會 福 利 類 志 願 服 務 1. 輔 導 組 織 社 會 福 利 類 志 願 服 務 隊, 至 100 年 6 月 止, 共 有 598 隊 社 會 福 利 類 志 工 團 隊 登 錄,100 年 1 至 6 月 有 411 隊 依 法 核 報 運 作, 計 17,477 名 志 工 參 與 服 務, 服 務 時 數 計 4,599,360.5 小 時 另 核 發 所 屬 新 加 入 志 工 社 字 類 志 願 服 務 紀 錄 冊, 計 703 冊 2. 為 鼓 勵 民 間 推 展 志 願 服 務, 加 強 對 服 務 於 民 間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單 位 志 工 之 保 障, 本 府 除 開 放 民 間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單 位 選 擇 加 入 本 府 志 工 意 外 保 險 統 一 投 保, 獲 保 額 200 萬 元 之 身 故 與 致 殘 保 障 外,100 年 度 並 補 助 依 法 完 成 核 備 加 入 本 府 統 一 投 保 之 民 間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單 位, 其 領 有 志 願 服 務 紀 錄 冊 及 前 一 年 度 於 本 市 服 務 滿 75 小 時 以 上 且 本 年 度 將 持 續 服 務 之 志 工, 服 勤 期 間 之 意 外 險 保 費 及 因 公 傷 病 醫 療 支 出 慰 問 金 之 80% 3. 提 報 本 市 社 會 福 利 類 志 願 服 務 內 政 業 務 志 願 服 務
66 獎 勵 申 請, 本 市 計 有 61 個 社 會 福 利 類 運 用 單 位 403 名 志 工 提 出 申 請, 經 內 政 部 核 定 榮 獲 金 牌 獎 89 名 銀 牌 獎 103 名 及 銅 牌 獎 211 名 4. 辦 理 本 市 第 1 次 社 會 福 利 類 志 願 服 務 機 構 聯 繫 會 報, 於 會 中 頒 發 新 成 立 社 會 福 利 類 志 願 服 務 團 隊 隊 旗, 於 會 中 轉 頒 本 市 榮 獲 中 央 志 願 服 務 獎 勵 志 工 47 人, 其 中 銀 質 徽 章 15 名 銅 質 徽 章 32 名 ( 三 ) 辦 理 本 市 志 願 服 務 推 展 業 務 1. 本 局 設 置 志 願 服 務 推 廣 中 心 負 責 本 市 志 願 服 務 業 務 諮 詢 統 整 與 推 廣 工 作, 並 委 託 社 團 法 人 高 雄 市 服 務 與 學 習 發 展 協 會 辦 理 志 工 資 源 中 心 服 務 方 案, 定 期 辦 理 志 願 服 務 基 礎 及 社 會 福 利 類 特 殊 訓 練 成 長 進 修 研 習, 規 劃 及 辦 理 志 工 文 史 資 料 蒐 集 及 展 示 提 供 本 市 志 願 服 務 推 展 相 關 諮 詢 建 置 高 雄 市 志 願 服 務 專 屬 網 站 發 行 高 雄 市 志 願 服 務 電 子 報 成 立 志 願 服 務 諮 詢 專 線 及 辦 理 社 會 福 利 類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單 位 輔 導 團 等 各 項 工 作 ; 另 委 託 社 團 法 人 台 灣 揚 善 社 會 公 益 服 務 協 會 設 置 鳳 山 等 27 區 志 願 服 務 推 廣 站, 提 供 志 願 服 務 諮 詢 與 辦 理 志 願 服 務 基 礎 及 社 會 福 利 類 特 殊 訓 練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合 計 服 務 163,144 人 次 2. 協 助 祥 和 計 畫 團 隊 申 請 內 政 部 經 費 辦 理 志 願 服 務 教 育 訓 練 及 購 置 電 腦 及 周 邊 設 備, 計 13 個 民 間 團 體 獲 得 補 助 1,289,000 元 3. 為 協 助 本 市 志 願 服 務 團 隊 登 錄 志 願 服 務 資 訊 整 合 系 統, 辦 理 6 梯 次 全 國 志 願 服 務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研 習 訓 練, 計 有 190 人 參 與 年 1 至 6 月 核 發 本 市 志 願 服 務 榮 譽 卡 2,513 張
67 5. 召 開 本 府 100 年 度 第 1 次 志 願 服 務 會 報, 由 本 府 24 個 志 願 服 務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代 表 共 同 針 對 本 市 縣 市 合 併 後 志 願 服 務 業 務 整 合 情 形 本 府 100 年 度 志 願 服 務 推 展 方 向 100 年 度 上 半 年 度 志 願 服 務 推 動 情 形 報 告 八 社 區 發 展 本 市 社 區 發 展 工 作 係 依 據 內 政 部 訂 頒 社 區 發 展 工 作 綱 要 規 定 辦 理 推 動, 除 輔 導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健 全 會 務 運 作 外, 並 鼓 勵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運 用 及 結 合 社 會 資 源, 據 以 推 動 社 區 各 項 服 務 其 100 年 1 至 6 月 工 作 重 點 如 下 : ( 一 ) 輔 導 社 區 發 展 業 務 : 輔 導 各 社 區 籌 組 成 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至 100 年 7 月 底 止, 全 市 已 成 立 752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 二 ) 社 區 公 共 建 設 : 1. 輔 導 協 助 小 港 區 港 興 美 濃 區 廣 林 社 區 等 15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修 繕 及 設 備 更 新 等, 共 計 核 撥 補 助 360,000 元 2. 爭 取 內 政 部 核 定 補 助 14 個 區 公 所 林 園 大 樹 大 社 杉 林 美 濃 甲 仙 茂 林 區 桃 源 旗 山 六 龜 岡 山 湖 內 梓 官 及 橋 頭 區 公 所 ) 辦 理 高 雄 縣 災 後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房 舍 簡 易 整 修 及 充 實 設 施 設 備 補 助 計 畫 計 畫, 共 計 補 助 4,504.2 萬 元 整, 辦 理 約 81 個 社 區 之 社 區 活 動 中 心 修 繕 42 個 社 區 設 施 設 備 維 修 或 汰 換 ( 三 ) 社 區 生 產 福 利 建 設 :
68 輔 導 392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運 用 社 區 現 有 生 產 建 設 基 金 孳 息 推 動 社 區 福 利 服 務 ( 四 ) 社 區 精 神 倫 理 建 設 : 1. 輔 導 苓 雅 區 五 權 社 區 等 9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申 請 內 政 部 補 助 辦 理 成 長 知 性 講 座 親 職 教 育 等 家 庭 福 利 服 務 活 動, 開 拓 婦 女 生 活 層 面, 促 進 家 庭 和 諧 及 家 庭 福 利 服 務 活 動, 共 計 24 萬 元 整 2. 輔 導 燕 巢 安 招 等 92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推 動 社 區 老 人 關 懷 服 務, 包 括 老 人 問 安 訪 視 健 康 講 座 血 糖 檢 測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等 活 動, 以 落 實 社 區 老 人 福 利 服 務 3. 鼓 勵 社 區 組 織 結 合 在 地 青 少 年 或 鄰 近 大 專 院 校 之 青 年 學 子 共 同 關 心 參 與 在 地 事 務 及 社 區 發 展, 建 立 青 少 年 參 與 社 區 營 造 的 經 驗 與 工 作 模 式 100 年 媒 合 7 個 學 生 社 團 與 社 區 團 體 之 合 作 方 案 4. 輔 導 新 興 區 新 榮 治 岡 山 區 仁 壽 等 38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申 請 內 政 部 補 助 辦 理 社 區 刊 物, 以 提 昇 居 民 生 活 品 質, 獲 內 政 部 補 助 社 區 刊 物 1,065,000 元 5. 輔 導 左 營 區 果 峰 等 3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申 請 內 政 部 補 助 辦 理 民 俗 技 藝 團 隊, 計 獲 內 政 部 補 助 12 萬 元 6. 輔 導 本 市 前 鎮 區 6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聯 合 提 案 申 請 內 政 部 補 助 福 利 化 社 區 旗 艦 型 計 畫,100 年 補 助 1,050,000 元 7. 輔 導 本 市 內 門 區 溝 坪 社 區 等 7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申 請 政 部 補 助 社 區 圖 書 室 圖 書, 共 計 獲 得 內 政 部 補 助 19 萬 元 8. 補 助 本 市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辦 理 227 件 社 區 福 利 活 動 案, 補 助 總 金 額 計 3,557,450 元
69 9. 補 助 本 市 49 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團 體 學 校 辦 理 創 新 性 發 展 性 持 續 性 之 社 區 專 案 方 案 服 務, 共 辦 理 55 案, 補 助 金 額 總 計 6,707,000 元 ( 五 ) 八 八 風 災 社 區 重 建 : 1. 輔 導 八 八 風 災 社 區 重 建, 運 用 在 地 人 服 務 在 地 社 區, 運 用 在 地 人 際 脈 絡 強 化 對 地 方 的 瞭 解 與 經 營, 培 育 在 地 社 區 營 造 與 災 後 重 建 人 才, 組 織 在 地 經 營 團 隊 以 專 職 人 力 支 持 在 地 社 區 工 作 者 投 入 災 後 重 建 工 作, 發 揮 活 化 深 耕 的 力 量, 截 至 100 年 6 月 底 共 計 核 定 30 個 在 地 社 團, 補 助 35 位 專 職 人 力 2. 辦 理 災 後 社 區 及 生 活 重 建 協 力 方 案, 邀 請 社 區 組 織 及 非 營 利 團 體 協 力 參 與 災 後 社 區 及 生 活 重 建, 陪 伴 災 區 民 眾 過 渡 災 後 難 關 迎 向 未 來, 養 成 社 區 居 民 參 與 公 共 議 題 之 自 信 心, 建 構 社 區 特 色 與 認 同, 截 至 100 年 6 月 底 共 計 補 助 70 個 方 案, 核 定 補 助 719 萬 1,394 元 整 九 人 民 團 體 輔 導 ( 一 ) 輔 導 人 民 團 體 依 法 設 立 為 配 合 多 元 化 社 會, 廣 泛 接 受 市 民 申 請 籌 組 各 類 團 體, 簡 化 人 民 團 體 申 請 籌 組 審 查 流 程, 採 隨 到 隨 審 方 式 受 理 民 眾 申 請 案, 以 加 強 便 民 服 務 100 年 1 至 6 月 共 輔 導 成 立 64 團 體 至 100 年 6 月 底, 本 市 共 有 人 民 團 體 4,060 個 ( 二 ) 輔 導 人 民 團 體 召 開 會 員 大 會 100 年 1 至 6 月 輔 導 人 民 團 體 按 時 召 開 會 員 ( 代 表 )412 大 會 次
70 十 合 作 行 政 ( 一 ) 輔 導 合 作 社 召 開 各 種 法 定 會 議 輔 導 一 般 合 作 社 66 社 機 關 員 工 社 39 社 學 校 員 生 社 105 社 ( 不 含 教 育 局 尚 未 移 撥 之 48 社 員 生 社 ) 農 業 業 合 作 社 ( 場 )90 社 ( 目 前 該 業 務 為 農 業 局 主 辦 ); 召 開 常 年 社 員 ( 代 表 ) 大 會 每 年 1 次 社 務 會 議 每 季 1 次 理 事 會 及 監 事 會 每 月 1 次 ( 二 ) 輔 導 合 作 社 健 全 帳 務 加 強 輔 導 合 作 社 帳 務 的 整 理 及 審 核 各 類 合 作 社 年 度 決 算 書 表, 導 正 帳 務 缺 失, 健 全 財 務 管 理, 依 合 作 社 帳 目 審 查 辦 法 每 年 抽 查 合 作 社 總 數 達 十 分 之 一 以 上 ( 三 ) 辦 理 合 作 社 考 核 為 增 進 本 市 各 級 合 作 社 落 實 社 務 發 展 健 全 財 務, 以 獎 優 汰 劣, 增 進 合 作 社 功 能, 提 高 社 員 經 濟 利 益, 於 100 年 3 月 合 作 社 年 度 考 評, 經 評 定 績 優 社 場 及 績 優 社 務 人 員 計 有 優 等 5 社 優 等 社 務 人 員 1 名, 甲 等 39 社 甲 等 社 務 人 員 4 名, 優 等 社 陳 報 內 政 部 表 揚 並 於 7 月 1 日 國 際 合 作 節 典 禮 頒 獎 十 一 推 動 人 權 城 市 於 高 雄 捷 運 美 麗 島 站 商 店 設 置 人 權 學 堂, 提 供 人 權 知 識 平 台, 與 全 國 及 國 際 接 軌 人 權 學 堂 100 年 1 至 6 月 計 舉 辦 活 動 33 次 參 觀 及 參 與 學 堂 計 3,003 人 次 人 權 許 願 卡 填 寫 計 87 張 媒 體 報 導 48 次 ( 包 含 電 視 報 紙 廣 播 電 子 報 部 落 格 Youtube 等 )
71 十 二 公 益 勸 募 受 理 本 市 財 團 及 社 團 法 人 團 體 申 請 許 可 辦 理 公 益 勸 募 計 畫, 共 許 可 信 義 國 小 等 258 校 及 慈 善 團 體 聯 合 總 會 等 辦 理 19 案 公 益 勸 募 計 畫, 預 計 勸 募 金 額 186,658,800 元 十 三 縣 市 合 併 社 會 福 利 整 合 工 作 ( 一 ) 整 合 原 則 縣 市 合 併 前 高 雄 縣 市 社 會 福 利 於 服 務 項 目 受 益 條 件 現 金 給 付 額 度 組 織 規 模 仍 有 差 異, 本 局 經 以 福 利 相 對 從 優 建 立 法 制 及 行 政 穩 定 3 大 原 則, 積 極 協 商 整 合 社 福 標 準 檢 討 修 正 社 福 法 規, 於 合 併 後 已 調 整 為 大 高 雄 市 民 一 體 適 用, 並 依 地 方 制 度 法 規 定 保 障 舊 案 條 件 不 變 下 相 關 權 益 緩 衝 二 年 ( 二 ) 整 合 方 式 及 結 果 1. 原 縣 市 福 利 項 目 申 請 補 助 標 準 差 異 部 分 於 縣 市 合 併 後 以 市 民 平 等 對 待 原 則 調 整 為 一 致 性 規 定 2. 原 縣 市 特 有 福 利 項 目 於 縣 市 合 併 後 擴 大 辦 理, 市 民 一 體 適 用 3. 已 完 成 法 規 制 ( 訂 ) 定 修 正 共 45 種 ( 三 ) 製 作 社 會 救 助 老 人 福 利 身 障 福 利 婦 女 福 利 兒 少 福 利 等 各 類 別 福 利 說 帖, 加 強 宣 導 縣 市 合 併 後 之 福 利 服 務
72 伍 未 來 努 力 方 向 一 盤 點 38 區 各 種 福 利 設 施, 普 及 服 務 據 點 落 實 福 利 社 區 化 ( 一 ) 規 劃 建 置 社 會 福 利 地 圖 盤 點 福 利 資 源 運 用 資 訊 系 統 規 劃 建 置 社 會 福 利 地 圖, 除 作 為 轄 區 福 利 資 源 盤 點 與 政 策 規 劃 外, 亦 開 放 民 眾 上 網 查 詢 區 域 內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資 源 ( 二 ) 賡 續 增 設 兒 少 社 區 照 顧 服 務 據 點 為 協 助 經 濟 貧 困 單 親 隔 代 教 養 新 移 民 原 住 民 高 風 險 等 弱 勢 家 庭 提 昇 生 活 能 量, 並 對 家 庭 內 兒 童 少 年 給 予 適 當 照 顧, 提 供 弱 勢 家 庭 支 持 性 補 充 性 及 學 習 性 之 社 區 化 照 顧 服 務, 預 防 兒 童 少 年 在 成 長 過 程 可 能 遭 遇 的 困 難 或 問 題, 協 助 已 遭 困 難 的 兒 童 少 年 或 家 庭 解 決 問 題, 整 合 社 區 相 關 資 源, 共 同 為 需 要 幫 助 的 兒 童 少 年 及 其 家 庭 提 供 協 助, 將 再 籌 設 2 處 兒 童 少 年 社 區 照 顧 據 點 ( 三 ) 籌 設 社 區 自 治 幼 兒 園 本 局 將 於 100 年 12 月 底 前 新 增 1 處 社 區 自 治 幼 兒 園, 預 計 可 收 托 80 人, 以 公 私 協 力 方 式, 並 成 立 社 區 自 治 委 員 會, 鼓 勵 家 長 及 社 區 共 同 參 與 經 營 管 理 幼 兒 園, 提 供 平 價 優 質 托 育 服 務 ( 四 ) 籌 設 公 私 協 力 平 價 托 嬰 中 心 及 托 育 資 源 中 心 運 用 閒 置 場 所 設 置 托 嬰 中 心 及 托 育 資 源 中 心, 以 公 私 協 力 方 式, 除 提 供 平 價 及 優 質 嬰 幼 兒 托 育 服 務 外, 並 提 供 托 育 服 務 諮 詢 幼 兒 照 顧 諮 詢 保 母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兒 童 玩 具 圖 書 室 臨 托 服 務 及 親 職 教 育 活 動 等, 協 助 幼 兒 照 顧 者 獲 得 完 整 的 托 育 資 訊 及 資 源, 減 緩 家 長 照 顧 幼 兒 壓 力
73 ( 五 ) 設 置 大 寮 區 老 人 文 康 活 動 中 心 為 提 供 大 寮 區 老 人 文 康 休 閒 長 青 學 苑 日 間 照 顧 及 社 區 公 園 之 服 務, 規 劃 於 大 寮 翁 公 園 段 790 地 號 興 建 地 上 二 樓 之 大 寮 區 老 人 文 康 活 動 中 心, 興 建 完 成 後 可 提 供 大 寮 區 老 人 各 項 老 人 福 利 服 務 ( 六 ) 持 續 增 設 老 人 社 區 照 顧 關 懷 服 務 據 點 及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已 在 本 市 設 置 178 處 社 區 關 懷 服 務 據 點, 提 供 老 人 可 近 性 的 關 懷 訪 視 問 安 諮 詢 餐 食 服 務 及 文 康 休 閒 等 預 防 照 護 服 務, 未 來 將 持 續 擴 增 服 務 據 點, 另 針 對 失 能 長 輩, 將 持 續 增 設 老 人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 七 ) 辦 理 鹽 埕 綜 合 社 會 福 利 館 開 幕 啟 用 完 成 整 修 本 市 鹽 埕 示 範 公 有 市 場 4 樓 閒 置 場 地 作 為 綜 合 社 會 福 利 館, 提 供 兒 童 身 心 障 礙 者 老 人 及 弱 勢 家 庭 多 元 化 小 型 化 及 社 區 化 福 利 服 務 據 點 ( 八 ) 成 立 社 區 日 間 作 業 設 施 結 合 民 間 資 源, 於 本 市 路 竹 區 及 旗 山 區 各 成 立 1 處 社 區 日 間 作 業 設 施, 提 供 15 歲 以 上 無 法 進 入 庇 護 工 場 又 無 需 接 受 日 間 托 育 服 務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社 區 化 小 型 化 之 日 間 作 業 活 動, 以 促 進 其 社 會 參 與 ( 九 ) 增 設 新 移 民 服 務 據 點 100 年 度 新 增 兩 處 外 籍 配 偶 社 區 服 務 據 點 ( 鳳 山 及 仁 武 區 外 籍 配 偶 社 區 服 務 據 點 ) 未 來 每 年 將 以 一 年 一 點 的 目 標 邁 進, 持 續 於 38 區 增 設 新 移 民 社 區 服 務 據 點 ( 十 ) 持 續 籌 劃 設 置 區 域 型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配 合 中 央 政 策, 整 合 本 局 各 福 利 服 務 措 施, 規 劃 於
74 六 龜 鹽 埕 區 設 置 區 域 性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提 供 以 家 庭 為 中 心 之 個 案 服 務 資 源 整 合 社 會 福 利 宣 導 及 推 動 各 項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等 服 務 ( 十 一 ) 成 立 五 甲 多 功 能 民 眾 活 動 中 心 完 成 興 建 五 甲 多 功 能 民 眾 活 動 中 心, 委 託 民 間 單 位 進 駐 營 運 辦 理 自 治 幼 兒 園 長 青 大 學 老 人 與 身 心 障 礙 者 日 間 照 顧 服 務, 以 活 化 與 培 力 民 間 組 織, 發 展 多 元 的 社 會 服 務 方 案, 將 可 提 供 五 甲 地 區 綜 合 性 的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 十 二 ) 規 劃 籌 設 本 市 北 長 青 綜 合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為 回 應 北 高 雄 居 民 及 高 齡 長 輩 福 利 需 求, 計 畫 於 本 市 左 營 區 新 光 段 98 號 市 有 土 地 規 劃 籌 設 北 長 青 綜 合 福 利 服 務 中 心, 以 約 4 年 時 間 規 劃 施 工, 提 供 北 高 雄 地 區 長 輩 婦 女 兒 童 及 社 區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 十 三 ) 增 設 阿 蓮 老 人 活 動 中 心 據 點 為 回 應 阿 蓮 地 區 長 者 活 動 據 點 需 求, 假 阿 蓮 區 多 功 能 文 化 學 習 中 心 增 設 老 人 活 動 服 務 功 能, 提 供 老 人 文 康 休 閒 進 修 及 社 區 民 眾 等 服 務 輸 送 ( 十 四 ) 增 設 輔 具 資 源 中 心 鳳 山 服 務 站 為 提 供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者 輔 具 服 務 近 便 性, 運 用 本 局 鳳 山 婦 幼 青 少 年 館 3 樓 空 間, 委 託 民 間 單 位 辦 理 設 置 鳳 山 輔 具 服 務 站, 服 務 本 市 鳳 山 區 大 寮 區 林 園 區 鳥 松 區 仁 武 區 大 樹 區 及 大 社 區 計 7 個 行 政 區 之 身 心 障 礙 者 二 持 續 推 動 積 極 性 社 會 福 利 ( 一 ) 脫 貧 自 立 計 畫 為 培 養 低 收 入 戶 脫 貧 動 機, 累 積 經 濟 能 量, 縮 短 其
75 脫 貧 年 限, 並 避 免 社 會 排 除, 以 理 財 脫 貧 身 心 脫 貧 學 習 脫 貧 環 境 脫 貧 就 業 脫 貧 為 策 略, 以 本 市 列 冊 低 收 入 戶 中 具 工 作 能 力 者 及 其 第 二 代 子 女 為 對 象, 結 合 社 會 資 源 共 同 辦 理, 服 務 內 容 包 含 : 設 置 兒 童 少 年 發 展 帳 戶 及 高 雄 之 夢 - 青 年 發 展 帳 戶 關 懷 服 務 成 長 課 程 學 費 補 助 設 備 補 助 職 業 訓 練 媒 合 就 業 等 ( 二 ) 推 動 貧 窮 兒 童 個 人 成 長 發 展 計 畫 篩 選 符 合 資 格 之 12 歲 以 下 弱 勢 家 庭 之 兒 童 為 服 務 對 象, 評 估 兒 童 之 情 緒 發 展 個 人 健 康 個 人 學 習 家 庭 及 社 區 等 各 方 面 的 需 要, 並 結 合 公 私 部 門 進 行 策 略 規 劃, 訂 定 為 期 3 年 的 兒 童 成 長 發 展 計 畫, 以 提 昇 貧 窮 兒 童 享 有 足 夠 及 平 等 的 學 習 及 發 展 機 會 ( 三 ) 辦 理 身 心 障 礙 者 家 庭 減 壓 支 持 服 務 為 提 升 身 心 障 礙 者 家 庭 照 顧 能 力 及 其 生 活 品 質, 規 劃 針 對 嚴 重 情 緒 障 礙 者 及 其 家 屬, 提 供 身 心 障 礙 親 子 外 地 休 閒 減 壓 服 務 方 案, 假 本 市 茂 林 區 辦 理, 藉 以 舒 緩 家 庭 照 顧 壓 力 同 時 促 進 災 區 活 絡 與 重 建 ( 四 )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第 三 階 段 計 畫 年 為 期 4 年 之 第 二 階 段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實 行 計 畫 其 成 果 彙 整 重 點 已 函 知 本 市 各 相 關 局 處, 以 作 為 未 來 性 別 主 流 化 計 畫 之 參 考 預 計 於 100 年 下 半 年 度 規 劃 推 動 性 別 主 流 化 第 三 階 段 計 劃 ( 五 ) 推 動 懷 孕 婦 女 友 善 城 市 預 計 於 100 年 7 月 至 101 年 12 月 陸 續 推 動 懷 孕 婦 女 友 善 城 市 相 關 子 計 畫, 營 造 女 性 懷 孕 的 友 善 空 間, 對 本 市 婦 女 懷 孕 期 間 提 供 更 貼 心 與 實 質 的 政
76 策 與 措 施, 讓 懷 孕 婦 女 感 受 城 市 的 幸 福 三 福 利 加 值 服 務 及 扶 植 民 間 團 體 建 構 服 務 網 絡 ( 一 ) 庚 續 結 合 民 間 團 體 於 茂 林 區 那 瑪 夏 區 六 龜 區 及 甲 仙 區 及 桃 源 區 等 5 個 重 災 區 成 立 莫 拉 克 風 災 災 區 兒 童 及 少 年 社 區 照 顧 及 生 活 重 建 據 點, 為 失 依 單 親 及 弱 勢 家 庭 支 持 系 統 較 薄 弱 之 莫 拉 克 風 災 重 建 家 庭 提 供 支 持 性 及 補 充 性 福 利 服 務 ( 二 ) 增 加 長 青 服 務 車 擴 大 服 務 預 定 自 101 年 起, 增 加 1 輛 行 動 式 長 青 服 務 車 至 大 高 雄 地 區 進 行 定 點 巡 迴, 提 供 老 人 文 康 休 閒 福 利 措 施 宣 導 等 服 務, 嘉 惠 服 務 資 源 較 不 足 地 區 之 長 者 ( 三 ) 持 續 推 展 家 庭 暴 力 安 全 防 護 網 計 畫 透 過 防 治 網 絡 建 立 高 危 機 個 案 網 絡 區 域 會 議 機 制, 以 有 效 提 昇 個 案 風 險 評 估 準 確 性, 落 實 被 害 者 人 身 安 全 保 護 降 低 再 受 暴 率 及 擬 訂 安 全 行 動 策 略 ( 四 ) 持 續 風 災 重 建 區 社 區 培 力 及 扎 根 工 作 持 續 以 專 職 人 力 支 持 社 區 工 作 者 投 入 災 後 重 建 工 作, 運 用 當 地 人 際 脈 絡 強 化 培 育 人 才 及 團 隊 永 續 經 營 能 力, 以 促 成 在 地 組 織 向 下 扎 根 與 自 立 運 作 四 關 懷 弱 勢 推 展 個 人 化 服 務 ( 一 ) 擴 大 弱 勢 照 顧 社 會 救 助 法 修 正 業 自 100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將 擴 大 對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家 庭 照 顧 層 面, 本 局 除 已 修 訂 高 雄 市 低 收 入 戶 調 查 及 生 活 扶 助 辦 法,
77 低 收 入 戶 增 列 第 四 類, 並 自 7 月 1 日 起 辦 理 中 低 收 入 戶 認 定, 以 協 助 取 得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費 補 助 及 高 中 以 上 子 女 就 學 學 雜 費 減 免, 另 研 修 相 關 福 利 法 規 以 擴 大 弱 勢 照 顧 層 面 ( 二 ) 建 立 新 制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估 流 程 及 模 式 配 合 內 政 部 推 行 ICF 新 制 評 估 準 備 作 業, 擴 大 辦 理 本 市 本 (100) 年 1,167 名 身 心 障 礙 者 進 行 身 心 障 礙 者 鑑 定 及 需 求 評 估 試 評 作 業, 並 規 劃 辦 理 新 制 宣 導 說 明 會, 俾 利 101 年 身 心 障 礙 者 全 面 換 證 作 業 之 施 行 ( 三 ) 擴 大 推 動 婦 女 培 力 方 案 為 培 育 婦 女 能 力, 本 市 擴 大 推 動 婦 女 培 力 方 案, 共 辦 理 婦 女 組 織 經 營 社 區 婦 女 培 力 及 女 性 學 習 三 大 主 題 課 程, 並 加 強 社 區 巡 廻 模 式, 提 供 基 層 婦 女 在 地 學 習 的 機 會 ( 四 ) 擴 大 推 動 性 侵 害 案 件 整 合 性 團 隊 服 務 方 案 1. 性 侵 害 案 件 一 站 式 服 務 方 案 : 為 協 助 被 害 人 可 在 醫 院 同 時 完 成 驗 傷 和 筆 錄 偵 訊, 免 除 民 眾 奔 波 往 返 之 苦 也 減 少 被 害 人 重 複 陳 述 案 情 的 二 次 傷 害, 並 提 高 案 件 處 理 效 率 目 前 已 於 本 市 5 家 責 任 醫 院 (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中 和 紀 念 醫 院 市 立 小 港 醫 院 健 仁 醫 院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及 長 庚 醫 院 ) 設 置 溫 馨 會 談 室,101 年 持 續 擴 充 新 服 務 據 點, 深 化 服 務 內 容 2. 高 雄 市 性 侵 害 案 件 專 業 團 隊 早 期 鑑 定 模 式 - 輔 助 兒 童 證 詞 與 心 智 功 能 評 估 試 辦 計 畫 : 為 協 助 幼 童 或 心 智 障 礙 性 侵 害 被 害 人 製 作 筆 錄, 提 升 偵 訊 內 容 之 證 明 力 100 年 度 賡 續 試 辦 結 合 醫 療 團 隊 協 助 幼 童 或 心 智 障 礙 之 被 害 人 於 偵 審 前 進 行 鑑 定, 並 將 鑑 定 報 告 附 卷 移 送 供 司 法 機 關 參 考, 以 期 提 升 性 侵
78 害 案 件 在 司 法 機 關 之 起 訴 及 定 罪 率 五 加 強 托 育 服 務, 減 輕 家 長 照 顧 壓 力 ( 一 ) 賡 續 推 動 幼 托 整 合,101 年 1 月 完 成 幼 托 整 合 因 應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及 配 合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市 府 已 成 立 幼 托 整 合 推 動 小 組, 本 局 須 將 辦 理 托 兒 所 業 務 員 額 預 算 人 力 及 檔 案 於 101 年 1 月 1 日 移 撥 教 育 局, 並 權 限 委 任 由 市 府 教 育 局 負 責 管 理 另 為 使 托 兒 所 明 確 瞭 解 法 令 及 自 身 權 益, 本 局 除 配 合 教 育 部 辦 理 分 區 說 明 會 外, 另 逐 一 訪 視 各 托 兒 所 說 明 幼 托 整 合 政 策 及 確 實 於 期 限 內 備 妥 改 制 文 件, 如 立 案 文 件 建 物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簽 證 及 申 報 合 格 結 果 之 通 知 書 ( 二 ) 開 辦 5 歲 免 學 費 教 育 補 助 計 畫 配 合 中 央 自 100 年 8 月 1 日 起 開 辦 5 歲 免 學 費 教 育 計 畫, 分 為 免 學 費 及 經 濟 弱 勢 幼 兒 加 額 二 項 補 助, 其 中 免 學 費, 就 托 公 立 幼 托 園 所 或 私 立 合 作 園 所 之 5 歲 幼 兒, 其 學 費 ( 註 冊 費 或 保 育 費 ) 由 政 府 全 額 補 助, 至 經 濟 弱 勢 幼 兒, 提 供 加 額 補 助, 依 其 家 戶 所 得 級 距 加 額 補 助 1 學 期 5,000 元 至 15,000 元 ( 三 ) 向 下 延 伸 開 辦 4 歲 幼 教 券 為 減 輕 家 庭 經 濟 負 擔, 市 府 率 先 向 下 延 伸 補 助 4 歲 幼 兒 就 托 托 兒 所 或 幼 稚 園, 自 100 年 8 月 1 日 起, 就 托 幼 托 園 所 之 幼 兒, 每 學 期 補 助 5,000 元,1 學 年 補 助 10,000 元
79 陸 結 語 本 局 未 來 仍 繼 續 秉 持 關 懷 弱 勢 族 群 之 理 念, 即 時 因 應 社 會 變 遷 之 多 元 需 求, 持 續 擴 展 福 利 服 務 內 涵, 加 強 預 防 性 及 積 極 性 服 務, 持 續 推 動 低 收 入 戶 脫 貧 自 立 ; 維 護 兒 童 少 年 最 佳 利 益, 協 助 家 庭 功 能 正 常 運 作 ; 強 化 弱 勢 家 庭 支 持 網 絡 ; 關 心 老 人 身 心 健 康 及 經 濟 安 全 ; 支 持 婦 女 安 心 發 展 ; 協 助 身 心 障 礙 者 自 立 生 活 ; 培 力 社 區 及 鼓 勵 市 民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等 內 涵, 提 供 市 民 適 時 的 關 懷 與 專 業 服 務, 並 永 續 經 營 社 會 福 利 因 此, 社 會 福 利 不 僅 止 於 照 顧 弱 勢 族 群 的 生 活, 已 朝 向 培 力 市 民 公 共 參 與 來 推 動, 本 局 在 現 有 社 會 福 利 工 作 基 礎 下, 以 專 業 用 心 福 利 貼 心 照 顧 細 心 保 護 安 心 與 公 私 齊 心 的 方 向, 持 續 提 升 專 業 知 能 及 追 求 效 能 與 效 率, 期 維 護 市 民 生 活 尊 嚴, 提 升 家 庭 生 活 品 質, 達 到 幸 福 高 雄 之 目 標 以 上 報 告, 尚 祈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繼 續 惠 予 指 教 與 支 持 最 後 敬 祝 健 康 快 樂 大 會 順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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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課 愛 使 我 們 和 好 95 第 6 課 愛 使 我 們 和 好 經 金 文 句 創 世 記 卅 三 1 20 上 帝 一 向 以 仁 慈 待 我, 賜 給 我 一 切 所 需 要 的 ( 創 世 記 卅 三 11) 教 學 主 旨 教 學 目 標 信 仰 人 物 故 事 創 世 記 第 廿 七 章 記 載 雅 各 因 為 欺 騙 父 親 以 撒, 奪 走 父 親 以 撒 原 先 要 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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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選 擇 題 1. 師 說 : 巫 醫 樂 師 百 工 之 人, 君 子 不 齒, 今 其 智 乃 反 不 能 及 君 子 不 齒 意 謂 : (A) 不 足 君 子 掛 齒 (B) 君 子 不 屑 與 之 同 列 (C) 使 君 子 不 敢 輕 視 (D) 使 君 子 感 到 羞 辱 2. 道 之 所 存, 師 之 所 存 也 意 謂 : (A) 凡 通 曉 道 業 之 人, 皆 可 為 吾 師
三 款 戶 內 15 歲 以 下 人 口, 每 人 每 月 2,600 元 就 學 生 活 補 助 : 第 二 三 款 戶 內 就 讀 高 中 職 以 上 25 歲 以 下 每 人 每 月 5,900 元 年 預 期 目 標 達 成 情 形 ( 率 ) (1) 104 年 縣 預 算
臺 東 縣 議 會 第 18 屆 第 2 次 定 期 會 臺 東 縣 政 府 社 會 處 工 作 報 告 報 告 人 : 曹 處 長 劍 秋 壹 前 言 本 縣 在 過 去 30 年 的 演 變 過 程 中, 因 為 種 種 主 客 觀 的 因 素, 工 商 業 停 滯, 青 壯 人 口 外 移, 留 農 人 口 年 紀 偏 高, 加 以 酗 酒 車 禍 等 因 素, 凡 低 收 入 戶 身 障 等
目 錄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估 新 制 前 後 差 異 表 05 總 則 篇 07 一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的 主 責 機 關? 07 二 誰 是 身 心 障 礙 者? 07 三 為 什 麼 要 用 國 際 健 康 功 能 與 身 心 障 礙 分 類 系 統
目 錄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估 新 制 前 後 差 異 表 05 總 則 篇 07 一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 障 法 的 主 責 機 關? 07 二 誰 是 身 心 障 礙 者? 07 三 為 什 麼 要 用 國 際 健 康 功 能 與 身 心 障 礙 分 類 系 統 ( 簡 稱 ICF) 認 定 身 心 障 礙 者? 07 四 身 心 障 礙 鑑 定 與 需 求 評
98年推動適應體育方案
繩 麼 都 好 玩 項 目 跳 繩 樂 趣 多 教 材 難 易 度 簡 單 ( 低 ) 普 通 ( 中 ) 挑 戰 ( 高 ) 單 元 名 稱 繩 麼 都 好 玩 階 段 國 小 三 ~ 六 年 級 時 間 280 分 鐘 共 7 節 認 知 : 認 識 跳 繩 的 不 同 玩 法 課 程 簡 介 : 認 知 : 了 解 運 動 對 身 體 的 益 處 一 繩 來 一 曲 健 身 操 技 能 : 學
98年度客家電視台第一季收視質調查
2012 年 客 家 電 視 台 傾 聽 觀 眾 的 聲 音 座 談 會 結 案 報 告 執 行 單 位 : 客 家 電 視 台 Page 1 of 27 壹 前 言 客 家 電 視 台 加 入 公 廣 集 團 後, 自 2007 年 起 籌 辦 傾 聽 觀 眾 的 聲 音 座 談 會, 由 客 家 諮 議 委 員 主 持, 協 同 客 家 電 視 台 製 作 團 隊, 至 全 國 客 庄 地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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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組 員 名 單 : 吳 嘉 希 ( 組 長 ) 畢 嘉 熹 陳 翠 珊 莊 逸 軒 2 引 言 自 從 決 定 參 加 錦 繡 中 華 這 個 比 賽 後, 我 們 便 上 網 參 閱 有 關 中 華 文 化 的 資 料, 以 訂 定 是 次 專 題 研 習 的 主 題 可 是, 雖 然 中 華 文 化 是 個 闊 大 的 課 題, 但 要 從 中 揀 選 一 個 主 題 亦 非 易 事 經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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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躍 生 命 健 康 久 久 青 春 性 事 兩 性 教 育 愛 滋 病 防 治 教 官 兩 性 教 育 講 師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護 理 師 余 里 花 學 歷 : 樹 人 醫 事 職 業 學 校 護 理 助 產 科 (63 年 -67 年 ) 弘 光 科 技 大 學 二 專 護 理 科 (82 年 -85 年 ) 經 歷 : 省 立 台 東. 彰 化 醫 院 護 士 (680401-740401)
活 動 流 程 時 間 教 學 資 源 評 量 ( 二 ) 活 動 一 : 地 震 所 帶 來 的 傷 害 5 學 生 能 踴 1. 教 師 提 問 : 看 完 剛 的 影 片, 有 沒 有 注 意 躍 的 舉 手 到 地 震 對 我 們 所 帶 來 的 傷 害 有 哪 些? 回 答 2. 學 生
臺 北 市 100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防 災 教 育 教 學 設 計 徵 件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教 案 服 務 單 位 : 臺 北 市 雙 園 國 小 單 元 名 稱 做 好 準 備! 天 搖 地 動 我 不 怕 配 合 領 域 健 康 與 體 育 設 計 者 李 一 聖 適 用 年 級 四 年 級 教 學 時 間 80 適 用 防 災 類 型 ( 可 複 選 ) 震 災 火 災 水 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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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 護 神 VS 幸 運 蛋 壹 設 計 理 念 農 曆 五 月 五 日, 就 是 民 間 所 稱 的 端 午 節, 有 關 端 午 節 的 傳 說 及 習 俗 不 勝 枚 舉, 而 最 為 一 般 大 眾 所 熟 知 的 莫 過 於 屈 原 投 江 的 傳 說 故 事 屈 原 是 西 元 前 三 世 紀 中 國 偉 大 的 愛 國 詩 人, 因 得 罪 了 王 公 貴 人 最 後 被 驅 逐 出
目 录
国 网 北 京 市 电 力 公 司 2014 年 电 力 市 场 交 易 信 息 报 告 国 网 北 京 市 电 力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一 月 目 录 一 电 力 市 场 需 求 信 息 1 ( 一 ) 电 力 市 场 环 境 1 ( 二 ) 电 力 消 费 情 况 1 二 电 力 市 场 供 应 信 息 2 ( 一 ) 电 网 建 设 及 运 行 情 况 2 ( 二 ) 电 厂 发 电
郭 昭 蘭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傳 播 藝 術 系 畢 業 專 題 整 合 行 銷 企 劃 與 執 行 Wooden Box 木 盒 子 整 合 行 銷 企 劃 與 執 行 指 導 老 師 : 郭 昭 蘭 博 士 學 生 : 林 于 人 林 庭 葦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9 日 指 導 老 師 簽 章 : 郭 昭 蘭 目 錄 一 前 言...................P.1 二 企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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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1 3 105 4 21 12 3 12 3 15 99 3 13 1 249 105 1 104 Easy Read 105 104 1 12 105 104 1 12 ( ) 2 945 5,185 1 254 1 3,801 ( ) 1. 104 7 113 181 2. 156 1,041 3. 972 8 4. 18 438 250 105 1 ( ) 1. 2,670 55 18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出國報告
報 告 內 容 一 目 的 : 全 球 海 外 華 裔 子 弟 透 過 海 外 聯 招 會 申 請 來 臺 就 學 人 數, 已 於 101 學 年 度 突 破 萬 人, 其 中 又 以 香 港 及 澳 門 學 生 居 多, 合 計 超 過 總 申 請 人 數 半 數 以 上 經 查 歷 年 來 香 港 申 請 學 士 班 及 僑 先 部 人 數 雖 互 有 消 長, 但 人 數 偏 低, 自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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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 追 追忆似水年 水年华 回 回首大学之 之路 过 过来人的经 经验分享 享 大 大四毕业 生的亲切 切叮咛 韶华共 共追 追游 游 动科 科 2009 级 级毕业生党 党支部编写 一 序言 序言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麽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1030428-103計畫-送府.doc
103 年 提 升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實 施 計 畫 類 別 : 第 一 線 服 務 機 關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公 所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1 基 本 資 料 機 關 名 稱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公 所 首 長 林 國 明 職 稱 區 長 機 關 地 址 臺 南 市 安 平 區 育 平 路 316 號 機 關 網 址 http://www.tnanping.gov.tw
一 大聖 起源與簡述: 1 本宮溯自清光貳年(西元一八二二年) 有位唐先賢黃迎 奉請 北極玄上帝金尊東渡來台 由烏石港上陸至四圍保埤口 後遷到 外澳石空中路嶺上 茅蓋神堂供人膜拜 化蒼民墾土農耕 後澤 被農信仰日深 為祈求石空 風調雨順 保佑黎民平安 先賢數 人等誠心合建永固廟堂 因高水長 所稱為(
玄濟世弘新世界大聖 暨 癸已年慶祝祖廟台灣第一行宮二十週年慶典 企劃書 機關指導單位 海峽交流基金 內政部宗司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管理處 宜蘭縣政府 宜蘭縣議 頭城鎮公所 頭城鎮代 宗指導單位 協 中華民國 宜蘭縣 總廟三清宮 中華玄上帝弘協 中國崇 新北市玄上帝弘協 中華三清 玄上帝研究 主 辦 單 位 祖廟台灣第一行宮外澳接宮管委 協 辦 單 位 大陸湖北省十堰市協 建法石真廟 聯 絡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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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我 實 現 - 幫 助 孩 子 最 有 意 義 的 方 法 世 界 和 平 會 創 會 主 席 吳 錫 銘 博 士 教 授 西 方 知 名 的 社 會 心 理 學 大 師 亞 伯 拉 罕 馬 斯 洛 (Abraham Maslow) 於 1943 年 提 出 了 需 要 層 次 理 論, 把 需 求 分 成 生 理 需 求 安 全 需 求 社 會 需 求 尊 重 需 求 和 自 我 實 現 需
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摘要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生 态 文 明 基 金 会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摘 要 本 基 金 会 年 工 作 报 告 已 经 受 登 记 管 理 机 关 审 查, 依 据 基 金 会 管 理 条 例 第 三 十 八 条 规 定, 现 予 摘 要 公 布 一 基 本 信 息 基 金 会 名 称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生 态 文 明 基 金 会 登 记 证 号 黔 基 证 字 第 0006 号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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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潮 再 現 ~ 燦 坤 3C 店 實 習 報 告 壹 研 究 動 機 元 義 因 為 爸 爸 是 燦 坤 的 會 員, 而 家 裡 又 有 很 多 電 子 產 品 大 多 數 是 在 燦 坤 購 買 的, 所 以 就 興 起 了 去 燦 坤 的 念 頭 最 近 我 家 附 近 開 了 一 間 燦 坤, 那 裡 的 商 品 又 多 又 便 宜, 而 且 那 裡 的 店 員 對 電 子 產 品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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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 園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104 年 度 第 20 次 處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4 年 10 月 21 日 ( 星 期 三 ) 下 午 2 時 地 點 : 本 府 13 樓 1301 會 議 室 主 席 : 郭 處 長 修 發 出 席 人 員 : 蕭 鈺 徐 秋 菊 鄭 明 耀 游 建 盛 陳 苑 芳 孫 怡 君 戴 沁 瀅 林 佳 瑩 柳 正 信 劉 雅 玲 楊 維 華 邱 君
附件7
附 件 7 上 海 中 医 药 大 学 教 案 首 页 学 年 :05~06 学 期 : 第 二 学 期 课 程 名 称 : 中 医 内 科 学 题 目 : 虚 劳 时 数 :3 学 时 本 次 课 程 要 求 与 需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 1 了 解 虚 劳 的 定 义 及 历 史 沿 革 2 熟 悉 虚 劳 的 病 因 病 机 3 熟 悉 虚 劳 的 类 证 鉴 别 4 熟 练 掌 握 虚
ì F = 1 2 L' I 2 = 1 2 2m L' I 2 = ( 1 4m) L' I T dm F = I p I d dz dm dz 1 2 L' dz dm 10 7 J m 3 10
臺 北 市 立 圖 書 館 年 刊 103 年 度 臺 北 市 立 圖 書 館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目 次 年 度 統 計 01 年 度 經 費 09 業 務 報 導 11 創 新 與 改 造 37 組 織 人 員 與 訓 練 41 社 會 資 源 運 用 45 研 究 與 出 版 49 國 際 交 流 57 榮 耀 與 績 效 61 附 錄 : 臺 北 市 立 圖 書 館 分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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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辖 区 广 播 电 视 证 券 节 目 备 案 公 示 信 息 ( 截 至 2013 年 11 月 1 日 ) ( 特 别 提 示 : 本 表 所 有 内 容 均 来 源 于 相 关 备 案 机 构 向 上 海 证 监 局 的 备 案 信 息! 具 体 参 加 节 目 情 况 以 实 际 播 出 为 准 ) 序 号 备 案 机 构 姓 名 参 与 节 目 人 员 所 在 门 或 分 支 机
2 0 1 我的假日生活 我的假日生活 20124 蔡宇薰 20129 王歆語 今天我和媽媽去動物玩 到了中午我們去買麵包吃 吃完麵 包後我們就慢慢的走上去了 接著我們就看到鴕鳥 袋鼠 大象等 動物 我們走到企鵝館看一看企鵝們就走了 我們走著走著到了爬 蟲館又再走個幾步就到了一家點心店 我們就買了一
2 0 1 我 的 假 日 生 活 2 0 1 我 的 假 日 生 活 我 的 假 日 生 活 20101 陳 育 綸 一 大 早, 我 們 搭 高 鐵 去 高 雄 玩, 我 們 先 去 飯 店 放 行 李, 再 去 義 大 世 界 玩, 我 們 先 玩 瘋 狂 小 巴 士 再 玩 心 歷 險, 我 覺 得 好 刺 激 玩 完 心 歷 險 後, 我 們 全 家 人 肚 子 都 餓 了, 吃 雞 腿
6 喝 酒 不 開 車 勿 疲 勞 駕 駛 勿 闖 平 交 道 後 座 繫 安 全 帶 宣 導 低 頭 族 開 車 罰 則 勿 任 意 變 換 車 道 兒 童 後 座 繫 安 全 帶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國 際 社 區 文 化 基 金 會 (ICRT 電 台 ) 安 全 上 路 停 看 聽 (
交 通 部 主 管 2,284,537 公 路 總 局 2,284,537 1 2 101 台 灣 行 成 果 發 表 記 者 會 101 台 灣 行 成 果 發 表 記 者 會 食 尚 玩 家 101 年 11 月 1 日 單 頁 ( 全 ) 0( 廠 商 回 饋 ) az Travel 101 年 11 月 5 日 跨 頁 (2 頁 ) 0( 廠 商 回 饋 ) 3 酒 駕 法 律 知 識 宣
國立鳳山高級中學學生手冊 目錄
姓 名 : 學 號 : 班 級 : 電 話 : 手 機 : E-mail: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反 詐 騙 緊 急 聯 絡 卡 宣 導 本 校 反 詐 騙 查 詢 電 話 及 緊 急 聯 絡 卡 內 容, 學 生 及 家 長 可 利 用 此 卡, 強 化 學 校 與 家 長 聯 合 防 詐 騙 功 能, 避 免 學 生 家 長 遭 詐 騙 受 害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中 學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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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 LIST FOR MULTMEDIA KARAOKE PLAYER TAIWAN 50042 1990 湾 人 50199 50043 21 纪 查 某 人 50200 错 爱 50076 FORMOSA! 门 王 50201 错 误 鹏 50099 I'M SORRY( 锁 咧 ) 陈 雷 50202 单 恋 50111 LET'S GO GO! 阵 走 闺 50203 风 冰 冰 50112
卷 首 语 卷 首 语 与企业共成长 本刊编辑部 记得徐志摩有一首诗 你我 位的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 加瓦 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 我 秉承这样的战略 未来三到五 发挥品牌与专业优势 拓宽 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 年 白马怡城公司将与越秀房托携手 资产管理外延 的产业战略要求我 忘掉 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 我 开疆拓土 将以一线中心城市为 们有团队合作精神 实现一加一大 喜欢这几句 是因为它道出了
1030414
本 府 公 務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提 升 公 務 人 積 極 任 事 與 創 新 能 力 訓 練 課 程 一 覽 表 類 別 名 稱 研 習 對 象 開 班 目 的 核 心 課 程 開 班 日 期 組 織 管 理 邁 向 A+: 貫 徹 執 系 列 ~ 執 行 行 力 研 習 班 力 ( 一 ) 主 管 人 1. 目 標 設 定 的 具 體 步 驟 1. 透 過 目 標 與 績 效 管 理 達
青藏鐵路8天
南 疆 神 秘 大 峽 谷 博 斯 騰 湖 塔 克 拉 瑪 干 大 沙 漠 和 田 卡 拉 庫 里 湖 喀 什 13 日 本 行 程 2013.05.01 起 適 用 揹 起 歡 喜 行 囊, 迎 接 璀 璨 陽 光! 行 程 特 色 行 程 內 容 最 豐 富 一 次 看 完 新 疆 奇 境 美 景 完 全 不 會 留 下 遺 憾 暢 遊 庫 車 - 天 山 神 秘 大 峽 谷, 壯 麗 的 景
與 癌 共 友 常 律 法 師 法 語 錄 多 數 西 藥 無 治 療 作 用, 卻 是 毒 害 人 類 身 體 最 大 元 凶 美 國 哈 佛 醫 學 院 身 心 醫 療 部 Bansan 賓 生 博 士 花 費 了 30 年 的 時 間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有 75% 至 90% 的 西
開 山 和 尚 於 國 父 紀 念 館 開 講 與 癌 共 友 系 列 講 座 慈 悲 開 示 防 癌 養 生 重 要 觀 念 與 癌 共 友 常 律 法 師 法 語 錄 多 數 西 藥 無 治 療 作 用, 卻 是 毒 害 人 類 身 體 最 大 元 凶 美 國 哈 佛 醫 學 院 身 心 醫 療 部 Bansan 賓 生 博 士 花 費 了 30 年 的 時 間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有 75%
研 商 身 心 障 礙 者 多 元 化 職 前 準 備 服 務 及 庇 護 性 就 業 與 社 區 日 間 作 業 設 施 收 案 原 則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6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10 時 0 分 貳 地 點 : 行 政 院 新 莊 聯 合 辦 公 大
研 商 身 心 障 礙 者 多 元 化 職 前 準 備 服 務 及 庇 護 性 就 業 與 社 區 日 間 作 業 設 施 收 案 原 則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4 年 6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10 時 0 分 貳 地 點 : 行 政 院 新 莊 聯 合 辦 公 大 樓 10 樓 1006 會 議 室 參 主 持 人 : 施 副 署 長 貞 仰 肆 出 席 單 位
7. 您 的 任 教 年 資 為 : 1-2 年 3-5 年 6-10 年 11-20 年 21 年 以 上 8. 您 的 性 別 : 男 女 9. 您 平 時 是 從 哪 裡 獲 得 有 關 防 災 的 知 識 或 相 關 訊 息 ( 可 複 選 )? 電 視 廣 播 電 腦 網 路 學 校 課
101 年 度 校 園 師 生 防 災 素 養 檢 測 之 調 查 問 卷 ( 中 小 學 教 師 - 地 震 坡 地 防 災 類 ) 親 愛 的 老 師, 您 好 : 教 育 部 為 瞭 解 各 位 老 師 對 於 教 導 學 生 遇 到 各 項 災 害 來 源, 及 防 範 的 瞭 解 程 度, 與 當 遇 到 災 害 時 的 態 度 及 技 能, 因 此 委 託 本 研 究 單 位 進 行 問
健全農業金融體系之研究
1999 1998 5 1998 1. 2. 3. 4. AHP 1999 2001 1997 6 1. 2. 3. 4. 2001 20 1996 7 1999 1 2000 23% 2001 1 88 9 3 8 9 10 2 36 27 2 7 11 12 91 6 17 9 4 10 2 focus group 13 1980 14 2-1 15 2-1 1. 2. 1. 2. 1. 2.
股份公司1999年度报告_全_.PDF
1 28 2 28 http://www.cninfo.com.cn 1999 1998 1998 ( ) ( ) 1997 1 462349897.42 412915734.28 412915734.28 416985857.65 2 77489405.99 58737824.93 63309505.5 64278644.56 3 1032802692.21 560319600.34 564891280.91
3.
財 政 健 全 小 組 財 政 議 題 分 區 座 談 會 各 項 建 議 可 行 部 分 三 資 產 活 化 後 續 推 動 情 形 ( 截 至 截 至 102 年 6 月 底 止 ) ( 一 ) 國 有 財 產 設 定 地 上 權 ( 或 標 租 ), 其 租 金 係 按 土 地 申 報 地 價 計 算, 應 考 量 改 以 實 際 交 易 價 格 為 計 算 基 礎, 但 對 於 承 租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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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 至 105 年 國 民 旅 遊 卡 4 家 發 卡 銀 行 優 惠 措 施 比 較 表 銀 行 發 行 卡 種 卡 片 品 牌 最 齊 全, 提 供 超 越 白 金 的 尊 榮 禮 遇 VISA 御 璽 卡 白 金 卡 MasterCard 鈦 金 卡 白 金 卡 JCB 晶 緻 卡 白 金 卡 感 應 晶 片 白 金 卡 悠 遊 感 應 晶 片 白 金 卡 103 年 起, 中 信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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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的 確 是 有 要 安 胎 的 事 實, 我 們 覺 得 安 胎 完 接 下 來 是 生 產, 所 以 我 們 在 第 2 學 期 就 換 導 師 就 換 導 師 了 她 過 去 當 班 導 師 的 11 個 月 當 中, 班 上 換 了 3 個 老 師, 我 要 講 的 是 這 樣 子 對 學
民 政 部 門 質 詢 第 13 組 質 詢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16 日 質 詢 對 象 : 民 政 部 門 有 關 各 單 位 質 詢 議 員 : 阮 昭 雄 顏 聖 冠 洪 健 益 謝 維 洲 計 4 位 時 間 72 分 鐘 速 記 錄 105 年 5 月 16 日 速 記 : 邱 麒 豪 主 席 ( 阮 議 員 昭 雄 ): 接 下 來 進 行 民 政 部 門
新 頒 法 規 輯 要 目 錄 分 類 頁 碼 壹 證 券 金 融 : ( 壹 )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無 ( 貳 ) 行 政 規 則 ( 解 釋 函 令 ): 一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102 年 7 月 31 日 金 管 保 財 字 第 10202507541 號 令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新 頒 法 規 輯 要 暨 新 聞 稿 彙 總 收 錄 期 間 :102 年 7 月 29 日 102 年 7 月 31 日 1 新 頒 法 規 輯 要 目 錄 分 類 頁 碼 壹 證 券 金 融 : ( 壹 ) 法 律 及 法 規 命 令 : 無 ( 貳 ) 行 政 規 則 ( 解 釋 函 令 ): 一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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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 格 理 专 业 评 定 练 习 册 语 文 数 字 抽 象 推 理 个 性 问 卷 为 什 么 要 运 用 心 理 测 量 学 评 定 用 人 单 位 越 来 越 多 地 在 人 员 选 择 和 提 拔 中 运 用 心 理 测 量 学 评 定 有 力 证 据 证 明, 正 确 运 用 评 定 和 问 卷 能 够 为 评 价 员 工 的 岗 位 胜 任 度 和 满 意 度 提 供 客 观 可 靠
东 藏 记
东 藏 记 宗 璞 第一章 第一节 昆明的天 非常非常的蓝 这是一种不可名状的蓝 只要有一小块这样的颜色 就会令人赞叹不已了 而 天空是无边无际的 好像九天之外 也是这样蓝着 蓝得丰富 蓝得慷慨 蓝得澄 澈而光亮 蓝得让人每抬头看一眼 都要惊一下 哦 有这样蓝的天 蓝天上聚散着白云 云的形状变化多端 聚得厚重时如羊脂玉 边缘似刀切斧 砍般分明 散开去就轻淡如纱 显得很飘然 阳光透过云朵 衬得天空格外的蓝
聖公會聖本德中學
敬 啟 者 : 家 長 通 告 (2016 年 2 月 ) 茲 有 下 列 事 項 奉 告, 敬 祈 垂 注 : 一. 二. 中 六 級 模 擬 考 試 : 本 年 度 中 六 級 模 擬 考 試 將 於 2016 年 2 月 18 日 至 3 月 2 日 舉 行, 考 試 時 間 表 已 於 較 早 時 派 發 予 學 生, 請 家 長 留 意 並 督 促 貴 子 弟 努 力 溫 習, 在 考 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c 中 金 证 [2015]425 号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上 海 畅 联 国 际 物 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辅 导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报 告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金 公 司 ) 作 为 上 海 畅 联 国 际 物 流 股 份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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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公民咖啡館的模式 讓來自各領域的代表 有機會面對面各抒己見 共同發現事實 找出對政府的建言 民間的聲音合而為一 20xx 2031 2030 2029 2028 2027 2026 2025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給政府最真心的環境永續建言 賴榮孝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 張恩典 臺灣青年氣候聯盟教育研究部部長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慵 懶 地 坐 在 沙 發 上 手 裡 拿 著 仙 貝 時 常 會 看 到 一 些 旺 旺 的 廣 告, 在 許 多 量 販 店 中 也 會 看 到 令 人 熟 悉 的 吊 帶 褲 小 男 孩, 綜 觀 台 灣 食 品 界 中, 最 膾 炙 人 口 的 食
投 稿 類 別 : 商 業 類 篇 名 : 作 者 : 李 思 慧 三 重 商 工 國 際 貿 易 科 三 年 甲 班 林 珊 羽 三 重 商 工 國 際 貿 易 科 三 年 甲 班 林 沛 珊 三 重 商 工 國 際 貿 易 科 三 年 甲 班 指 導 老 師 : 鄭 美 蘭 老 師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慵 懶 地 坐 在 沙 發 上 手 裡 拿 著 仙 貝 時 常 會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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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議 長 李 副 議 長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 欣 逢 貴 會 召 開 第 17 屆 第 9 次 定 期 會, 本 人 代 表 工 商 發 展 局 到 貴 會 報 告 本 局 半 年 來 之 工 作 情 形, 深 感 榮 幸 茲 就 本 局 各 科 之 業 務 推 動 情 形 做 以 下 之 報 告 : 壹 現 階 段 重 要 工 作 執 行 情 形 一 工 商 登 記 科 業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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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演義"片尾主題曲 ##情 ##情緣 ##風雲 #上只有媽媽好 #串心 #串痴情#串淚 #串項鍊 #九九七 #事如棋 #二三四五六七 #人有#個夢想 #人行#路 #代佳人 #代女皇 #伊走 #你今夜別離去 #你傷心過 #你待我真的好 #個人 #個人 #個人 #個人有#個夢想 #個人有#個夢想 #個人生活 #個人的 KTV #個人的天荒地老 #個人的心事 #個人的我依然會微笑 #個人的精彩 #個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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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岳 : 丹 大 山 內 嶺 爾 山 義 西 請 馬 至 山 東 郡 大 山 東 巒 大 山 無 雙 山 郡 大 山 H3340m H3270m H3245m H3619m H3468m H3185m H3250m 一 日 期 : 2004/11/3-13 九 夜 九 天 網 址 :http://www.symtake.com.tw/mountain/ 二 主 辨 單 位 : 哇 哈 山 友 屋
contents 卷 首 语 大 话 古 代 帝 王 情 王 璐 21 伴 你 终 老 ( 外 一 篇 ) 赵 静 敏 22 等 风 来 刘 紫 嫣 23 父 亲 的 爱 赵 一 凡 25 马 不 停 蹄 的 忧 伤 郭 振 楠 26 上 善 若 水 郭 晓 月 27 诗 歌 与 人 生 杨 晓 岩
卷 首 语 诗 酒 趁 年 华 许 永 宁 3 contents 青 本 期 推 荐 家 5 自 己 5 五 百 公 里 6 寄 不 出 的 信 6 三 行 情 诗 6 农 鞋 7 文 字, 心 上 花 8 心 灯 明 月 9 与 昨 日 吻 别 10 主 年 文 学 杂 志 办 : 河 北 民 族 师 范 学 院 中 文 系 歌 词 残 雪 赵 爱 婷 11 错 遇 王 璐 12 写 不 完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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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臺 北 市 社 區 大 學 從 初 創 到 穩 健 進 而 邁 入 優 質, 在 全 國 社 區 大 學 發 展 上 不 僅 是 初 期 萌 芽 的 推 手, 更 在 社 區 大 學 的 設 置 辦 法 與 管 理 績 效, 成 為 全 國 社 區 大 學 或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學 習 參 考 對 象 近 幾 年 來 教 育 部 對 各 縣 市 辦 理 社 區 大 學 的 評 比 上, 臺
(大)估價報告內容摘要(土)
台 北 市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公 會 2015 年 第 四 季 商 用 市 場 季 報 研 究 發 展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 楊 長 達 副 主 任 委 員 : 李 方 正 連 琳 育 紀 亮 安 胡 純 純 聲 明 書 本 季 報 內 所 載 之 相 關 資 訊 以 2015 年 2 月 26 日 前 蒐 集 調 查 或 公 佈 為 準, 統 計 資 料 部 份 依 各 資 料 類
103年林鳳國小正確用藥教育教學方案
單 元 一 用 藥 知 識 健 康 報 103 年 林 鳳 國 小 正 確 用 藥 教 育 教 學 方 案 主 題 : 小 心, 藥 你 命 一 設 計 動 機 與 理 念 : 台 灣 喜 愛 吃 藥 乃 是 舉 世 聞 名, 不 僅 看 病 一 定 要 拿 藥 的 觀 念 根 深 蒂 固, 更 有 吃 藥 保 健 強 身, 多 吃 多 補 的 概 念, 舉 凡 : 維 他 命 減 肥 藥 增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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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 2011警光攝影展警察組 得獎作品 警 察勤 務與管理訓練 101 年 警 政 工 作 年 報 警 察 勤 務 與 管 理 訓 練 提 要 本 旨 在 說 明 本 署 101 年 因 應 當 前 社 會 治 安 需 求, 加 強 取 締 妨 害 風 化 及 涉 嫌 賭 博 行 為 電 子 遊 戲 場, 以 淨 化 社 會 風 氣 ; 加 強 醫 院 急 診 室 安 全 維 護 工 作, 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