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一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如附件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公告修正「一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如附件"

Transcription

1 一 年 期 醫 師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中 華 民 國 99 年 4 月 12 日 衛 署 醫 字 第 號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6 日 衛 署 醫 字 第 號 公 告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4 日 衛 署 醫 字 第 號 公 告 修 正 壹 計 畫 緣 起 民 國 92 年 國 內 發 生 SARS 疫 情 暴 露 我 國 醫 療 體 系 及 醫 學 教 育 體 系 多 年 的 缺 失, 在 疫 情 趨 穩 之 後,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提 出 重 整 臨 床 醫 師 養 成 訓 練 改 革 計 畫, 於 92 年 7 月 正 式 公 告 實 施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 因 應 SARS 疫 情 醫 師 人 力 儲 備 計 畫, 讓 每 位 新 進 第 一 年 住 院 醫 師 均 接 受 為 期 3 個 月 的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藉 此 逐 步 導 正 國 內 過 度 且 過 早 專 科 化 的 住 院 醫 師 訓 練 制 度 經 過 醫 院 及 各 界 的 支 持 與 努 力, 第 一 階 段 為 期 3 個 月 的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已 獲 致 初 步 成 效, 如 改 善 國 內 整 體 教 學 醫 院 的 教 學 氣 氛 奠 立 一 般 醫 學 精 神 與 理 念 ; 第 二 階 段 於 95 年 度 起 以 原 有 3 個 月 訓 練 模 式 為 基 礎, 辦 理 6 個 月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並 建 立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模 式 培 訓 一 般 醫 學 指 導 師 資 及 建 立 客 觀 公 正 的 訓 練 計 畫 訪 查 評 估 制 度 等 綜 觀 國 際 許 多 先 進 國 家 為 因 應 新 世 紀 疾 病 型 態 改 變 的 挑 戰, 均 讓 醫 學 生 在 畢 業 後 接 受 1 至 2 年 的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臨 床 教 育, 使 畢 業 生 獲 得 獨 立 行 醫 的 能 力 ; 近 年 來 更 呼 籲 應 建 立 以 培 養 核 心 能 力 為 導 向 的 住 院 醫 師 培 訓 體 制, 包 括 : 以 病 人 為 中 心 的 醫 療 跨 領 域 的 醫 療 團 隊 工 作 基 於 實 證 醫 學 的 專 業 執 行 醫 療 品 質 促 進 以 及 資 訊 技 術 利 用 爰 此, 本 署 自 100 年 7 月 起 實 施 一 年 期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期 達 到 提 升 受 訓 學 員 學 習 成 效, 使 新 進 醫 師 具 備 獨 立 執 業 能 力, 提 升 基 層 醫 療 服 務 品 質 貳 計 畫 目 的 經 由 一 年 期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讓 受 訓 醫 師 在 臨 床 指 導 教 師 指 導 下 學 習 各 種 常 見 一 般 性 疾 病 的 診 斷 治 療 與 照 護 能 力, 從 病 人 的 照 護 中 學 習 與 病 人 家 屬 及 醫 療 團 隊 成 員 的 溝 通 能 力 重 視 醫 療 品 質 的 改 善 與 醫 療 資 源 的 最 佳 運 用, 養 成 對 專 業 的 敬 重 與 責 任 感, 進 而 配 合 政 府 衛 生 政 策, 提 供 民 眾 周 全 性 及 持 續 性 的 全 人 照 護 參 計 畫 申 請 資 格 一 申 請 醫 院 應 為 經 本 署 醫 院 評 鑑 及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合 格 以 上, 且 均 在 合 格 效 期 內 之 醫 院 惟 若 僅 執 行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訓 練 課 程, 可 為 100 學 年 度 經 本 署 核 定 並 執 行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社 區 相 關 訓 練 課 程 之 非 教 學 -1-

2 醫 院 二 本 分 院 ( 院 區 ) 經 醫 院 評 鑑 及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合 併 評 鑑 合 格 以 上 者, 得 合 併 申 請 本 計 畫 肆 計 畫 內 容 一 訓 練 學 員 學 員 資 格 依 據 本 署 專 科 醫 師 分 科 及 甄 審 辦 法 第 2 條 及 第 2 條 之 1 規 定 辦 理 二 訓 練 目 的 與 特 性 ( 一 ) 具 體 落 實 美 國 IOM (Institute of Medicine) 以 核 心 能 力 為 導 向 的 住 院 醫 師 培 訓 制 度, 包 括 : 以 病 人 為 中 心 的 醫 療 跨 領 域 的 醫 療 團 隊 工 作 基 於 實 證 醫 學 的 專 業 執 行 醫 療 品 質 促 進 以 及 資 訊 技 術 利 用 等 ; 及 ACGME (Accreditation Council for Graduate Medical Education ) 所 建 議 的 核 心 能 力, 包 括 : 病 人 照 顧 醫 學 知 識 臨 床 工 作 中 的 學 習 與 改 善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技 巧 醫 療 專 業 以 及 制 度 下 的 臨 床 工 作 等 ( 二 ) 重 視 以 學 習 者 為 中 心, 加 強 一 般 醫 學 實 務 臨 床 訓 練 ( 三 ) 加 強 社 區 醫 療 保 健 的 理 念 及 參 與 社 區 現 場 實 作 的 經 驗 ( 四 ) 加 強 人 本 人 文 與 社 會 關 懷, 培 養 與 病 人 及 其 家 屬 應 對 時, 應 具 備 的 舉 止 與 談 吐, 砥 礪 品 德 並 恪 守 醫 學 倫 理 ( 五 ) 培 養 實 證 臨 床 決 策 分 析 能 力, 並 造 就 自 我 學 習 能 力 三 訓 練 課 程 一 年 期 醫 師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之 訓 練 期 程 含 一 般 醫 學 基 本 訓 練 課 程 24 小 時 及 至 少 36 個 案 例 分 析 4 個 月 內 科 (1 個 月 須 至 合 作 醫 院 訓 練 ) 2 個 月 外 科 1 個 月 急 診 醫 學 科 1 個 月 兒 科 1 個 月 婦 產 科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1 個 月 選 修 科 等 共 12 個 月 訓 練, 訓 練 內 容 及 評 值 如 下 : ( 一 ) 一 般 醫 學 基 本 訓 練 課 程 :24 小 時 及 至 少 36 個 案 例 分 析 課 程 內 容 醫 學 倫 理 與 法 律 實 證 醫 學 感 染 控 制 醫 療 品 質 病 歷 寫 作 死 亡 證 明 書 疾 病 診 斷 書 開 立 時 數 8 至 10 小 時 3 至 6 小 時 4 至 6 小 時 3 至 6 小 時 2 至 4 小 時 -2-

3 議 題 醫 學 倫 理 與 法 律 實 證 醫 學 感 染 控 制 醫 療 品 質 性 別 與 健 康 基 本 課 程 中 與 社 區 相 關 議 題 報 告 案 例 數 至 少 4 例 至 少 8 例 至 少 4 例 : 醫 療 照 護 相 關 的 感 染 1 例 預 防 性 抗 生 素 使 用 1 例 結 核 病 防 治 1 例 其 他 感 染 相 關 議 題 1 例 至 少 4 例 至 少 1 例 至 少 6 個 ( 須 於 社 區 訓 練 完 成, 至 少 1 個 與 性 別 議 題 相 關 ) 1. 課 程 內 容 應 以 實 際 案 例 之 研 討 及 實 務 訓 練 為 主 2. 醫 學 倫 理 與 法 律 課 程 中 應 規 劃 2 小 時 ( 含 ) 以 上 之 性 別 與 健 康 相 關 議 題 之 課 程, 並 教 導 學 員 如 何 落 實 於 實 際 臨 床 照 護 中 3. 訓 練 醫 院 應 依 受 訓 學 員 學 習 背 景 安 排 適 當 課 程 內 容 4. 受 訓 學 員 須 完 成 基 本 課 程 中 與 社 區 相 關 議 題 報 告 至 少 6 個, 其 中 除 須 有 1 個 與 性 別 議 題 相 關 外, 另 須 至 少 有 1 個 選 擇 以 訓 練 所 在 社 區 為 基 礎 的 社 區 健 康 議 題 報 告, 在 社 區 導 師 的 指 導 下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並 提 出 此 議 題 的 解 決 建 議 方 向 ( 二 ) 選 修 科 :1 個 月 選 修 訓 練 課 程 為 本 署 指 定 之 專 科 醫 師 分 科 : 家 庭 醫 學 科 內 科 外 科 兒 科 婦 產 科 骨 科 神 經 外 科 泌 尿 科 耳 鼻 喉 科 眼 科 皮 膚 科 神 經 科 精 神 科 復 健 科 麻 醉 科 整 形 外 科 急 診 醫 學 科 職 業 醫 學 科 放 射 診 斷 科 放 射 腫 瘤 科 解 剖 病 理 科 臨 床 病 理 科 核 子 醫 學 科 ( 三 ) 4 個 月 內 科 2 個 月 外 科 1 個 月 急 診 醫 學 科 1 個 月 兒 科 1 個 月 婦 產 科 及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訓 練 內 容 詳 如 附 件 一 ( 四 ) 訓 練 安 排 相 關 規 定 1. 各 訓 練 課 程 1 個 月 急 診 醫 學 科 1 個 月 兒 科 1 個 月 婦 產 科 1 個 月 選 修 科 1 個 月 內 科 ( 須 至 合 作 醫 院 訓 練 ) 需 以 1 個 月 為 訓 練 單 位 ; 3 個 月 內 科 2 個 月 外 科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需 個 別 完 成 連 續 訓 練 ; 於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接 受 之 3 個 月 內 科 及 2 個 月 外 科 訓 練 課 程, 如 因 不 可 抗 力 之 因 素 無 法 連 續 訓 練, 則 已 完 成 訓 練 之 部 分 月 份 是 否 得 予 採 認, 應 報 請 本 署 專 案 討 論 後 認 定 2.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規 劃 至 合 作 醫 院 訓 練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和 1 個 月 內 科 課 程 之 安 排, 應 至 少 有 50% 以 上 訓 練 人 月 數 至 不 同 體 系 之 合 作 醫 院 及 至 少 有 50% 以 上 訓 練 人 月 數 至 不 同 層 級 ( 依 健 保 給 付 層 級 認 定 ) 之 合 作 醫 院 訓 練,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之 合 作 醫 院 可 為 同 一 家 醫 院 -3-

4 3. 訓 練 期 間 需 完 成 一 般 醫 學 基 本 訓 練 課 程 24 小 時 至 少 6 個 社 區 相 關 議 題 報 告 及 至 少 30 個 案 例 分 析 4. 訓 練 執 行 以 訓 練 課 程 為 核 算 單 位, 須 完 成 各 項 訓 練 課 程 內 容 及 課 程 之 要 求, 並 經 評 核 通 過, 方 能 採 計 訓 練 年 資 5. 訓 練 醫 院 申 請 之 訓 練 課 程 經 審 核 通 過 後, 始 能 執 行 該 訓 練 課 程, 且 不 得 將 該 訓 練 課 程 再 委 託 其 他 訓 練 醫 院 執 行 6. 受 訓 學 員 若 於 訓 練 期 間 轉 換 至 其 他 訓 練 機 構 或 其 他 特 殊 原 因 延 訓, 如 婚 假 產 假 病 假 或 其 他, 其 已 完 成 且 評 核 通 過 之 訓 練 課 程, 以 訓 練 課 程 為 單 位 予 以 採 計, 並 由 原 訓 練 機 構 發 給 證 明 四 訓 練 醫 院 資 格 本 訓 練 計 畫 由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和 合 作 醫 院 組 成 聯 合 訓 練 群 組, 互 相 合 作 完 成 本 訓 練 計 畫, 訓 練 醫 院 應 擇 一 選 擇 擔 任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或 合 作 醫 院 聯 合 訓 練 群 組 內 各 訓 練 醫 院 資 格 及 任 務 分 工 如 下 : ( 一 )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1. 資 格 (1) 需 為 醫 院 評 鑑 及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合 格 以 上, 並 須 同 時 具 有 內 科 及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訓 練 醫 院 資 格, 且 均 在 效 期 內 之 醫 院 (2) 執 行 至 少 6 個 月 訓 練 課 程, 其 中 應 包 含 3 個 月 內 科 及 2 個 2. 任 務 月 外 科 之 訓 練 課 程, 至 多 9 個 月 訓 練 課 程 ( 不 得 執 行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及 1 個 月 內 科 訓 練 課 程 ) (1) 負 責 統 籌 計 畫 申 請 相 關 事 宜, 並 擔 任 本 計 畫 聯 絡 窗 口 (2) 整 合 所 有 合 作 醫 院 之 訓 練 課 程, 並 負 責 提 出 所 屬 聯 合 訓 練 群 組 之 訓 練 計 畫 (3) 統 籌 一 般 醫 學 基 本 訓 練 課 程 (4) 統 整 聯 合 訓 練 群 組 內 所 有 訓 練 醫 院, 共 同 簽 訂 合 作 契 約, 作 為 計 畫 協 調 者, 掌 握 計 畫 執 行 進 度, 並 傳 達 計 畫 相 關 訊 息 (5) 負 責 受 訓 學 員 之 訓 練 期 程 規 劃, 並 確 認 整 體 訓 練 品 質 和 進 度 (6) 負 責 教 師 師 資 培 訓 教 材 研 發 評 估 方 法 等 訓 練 計 畫 相 關 之 教 ( 二 ) 合 作 醫 院 學 資 源 規 劃 1. 資 格 (1) 需 為 醫 院 評 鑑 及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合 格 以 上, 且 均 在 效 期 內 之 醫 院, 惟 若 僅 執 行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訓 練 課 程, 得 為 100 學 年 度 經 本 署 核 定 並 執 行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社 區 相 關 訓 練 課 程 之 非 教 學 醫 院 -4-

5 (2) 執 行 至 少 1 個 月 至 多 6 個 月 之 訓 練 課 程 (3) 欲 執 行 1 個 月 內 科 訓 練 課 程, 需 為 具 內 科 專 科 醫 師 訓 練 醫 院 資 格, 且 在 效 期 內 之 醫 院 2. 任 務 (1) 配 合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參 與 訓 練 計 畫 相 關 之 擬 定 及 配 合 執 行 (2) 掌 握 受 訓 學 員 學 習 狀 況, 並 回 饋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 三 ) 除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或 合 作 醫 院 資 格 外, 欲 執 行 1 個 月 急 診 醫 學 科 1 個 月 兒 科 或 1 個 月 婦 產 科 之 訓 練 醫 院, 需 具 備 至 少 5 名 取 得 該 專 科 醫 師 3 年 ( 含 ) 以 上, 且 執 業 登 記 於 該 院 該 科 之 專 任 專 科 醫 師 ( 四 ) 欲 執 行 1 個 月 選 修 科 訓 練 課 程, 需 為 具 該 選 修 科 專 科 醫 師 訓 練 醫 院 之 資 格, 且 在 效 期 內 之 醫 院, 並 得 由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及 合 作 醫 院 共 同 開 設, 惟 同 一 專 科 應 由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或 合 作 醫 院 擇 一 執 行 五 訓 練 容 額 計 算 訓 練 容 額 以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之 內 科 外 科 專 任 主 治 醫 師 人 數 及 該 院 96 至 98 學 年 度 平 均 收 訓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之 學 員 人 數 為 計 算 參 數 ; 由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每 年 度 提 報 內 科 及 外 科 專 任 主 治 醫 師 名 單, 本 署 每 年 度 核 定 之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 一 ) 條 件 一 : 考 量 內 科 及 外 科 訓 練 科 別 之 月 份 ( 內 科 3 個 月 外 科 2 個 月 ), 以 師 生 比 1:1 換 算 1. 內 科 (A)= 內 科 專 任 主 治 醫 師 數 /3 2. 外 科 (B)= 外 科 專 任 主 治 醫 師 數 /2 ( 二 ) 條 件 二 : 1. 內 科 =(A) 2. 外 科 =(A)/1.5 ( 三 )α 值 :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之 ( 條 件 一 和 條 件 二 之 該 科 最 小 數 加 總 ) 12/9 ( 四 )β 值 :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之 96 至 98 學 年 度 平 均 收 訓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之 學 員 數 ( 五 )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容 額 =(α 值 β 值 ) 之 最 大 值, 並 得 有 10% 至 20 % 之 彈 性 調 整 上 限 ( 東 部 地 區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得 有 20% 至 30% 彈 性 調 整 上 限 ) 備 註 : -5-

6 1. 內 科 專 任 主 治 醫 師 定 義 : 取 得 內 科 專 科 醫 師 3 年 ( 含 ) 以 上, 且 執 業 登 記 在 該 院 內 科 1 年 ( 含 ) 以 上 2. 外 科 專 任 主 治 醫 師 定 義 : 取 得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3 年 ( 含 ) 以 上, 且 執 業 登 記 在 該 院 外 科 1 年 ( 含 ) 以 上 至 98 學 年 度 平 均 收 訓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之 學 員 數, 以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報 經 財 團 法 人 醫 院 評 鑑 暨 醫 療 品 質 策 進 會 ( 以 下 簡 稱 醫 策 會 ) 核 備 登 錄, 並 於 100 年 7 月 15 日 前 取 得 結 訓 證 明 之 學 員 計 算 六 評 量 考 核 ( 一 ) 各 訓 練 醫 院 應 於 每 項 訓 練 課 程 之 訓 練 期 間 或 結 束 時, 評 核 受 訓 學 員 之 訓 練 成 效, 並 有 回 饋 及 輔 導 機 制 ( 二 ) 由 訓 練 醫 院 依 各 項 訓 練 課 程 內 容, 於 訓 練 結 束 後 依 本 署 公 布 之 評 核 方 式 ( 如 附 件 二 ) 予 以 評 核 認 定, 並 於 本 署 一 年 期 醫 師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線 上 系 統 ( 註 記 完 訓 ( 三 ) 受 訓 學 員 完 成 訓 練 課 程 後, 即 可 由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於 線 上 系 統 列 印 一 年 期 醫 師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結 訓 證 明 伍 執 行 計 畫 相 關 人 員 一 教 學 訓 練 計 畫 主 持 人 凡 參 與 本 計 畫 之 訓 練 醫 院, 應 指 定 一 名 資 深 醫 師 負 責 全 院 接 受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醫 師 之 教 學, 擔 任 教 學 訓 練 計 畫 主 持 人, 負 責 協 調 及 安 排 本 計 畫 相 關 師 資, 並 統 籌 訓 練 計 畫 之 規 劃 執 行 及 成 果 評 估 二 導 師 及 社 區 導 師 ( 一 ) 導 師 : 訓 練 醫 院 皆 需 安 排 導 師, 負 責 輔 導 評 量 受 訓 學 員 之 學 習 情 形, 並 協 助 規 劃 一 般 醫 學 基 本 訓 練 課 程 ( 二 ) 每 位 導 師 及 社 區 導 師 每 梯 次 輔 導 之 訓 練 學 員 人 數, 以 不 超 過 5 名 為 原 則 ( 三 ) 導 師 應 參 加 本 署 補 助 醫 策 會 辦 理 之 導 師 研 習 營, 方 能 符 合 導 師 資 格 三 臨 床 教 師 及 社 區 教 師 ( 一 ) 臨 床 教 師 : 係 指 實 際 從 事 內 外 兒 婦 產 急 診 醫 學 科 或 其 他 選 修 科 之 臨 床 指 導 者 ( 應 為 主 治 醫 師, 且 同 一 時 間 臨 床 教 師 及 受 訓 學 員 之 比 例 為 1:1 或 2:1) 及 一 般 醫 學 基 本 訓 練 課 程 講 師 -6-

7 ( 二 ) 社 區 教 師 : 係 指 實 際 從 事 社 區 醫 學 相 關 訓 練 之 指 導 者 ( 三 ) 執 行 本 計 畫 之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及 合 作 醫 院, 每 家 訓 練 醫 院 應 有 至 少 1 名 教 師 取 得 台 灣 醫 學 教 育 學 會 認 證 之 一 般 醫 學 師 資 完 訓 證 明 ( 四 ) 各 訓 練 醫 院 應 負 責 遴 選 臨 床 教 師 及 社 區 教 師, 並 施 以 適 當 教 育 訓 練 研 習 活 動, 以 建 立 其 對 本 計 畫 之 共 識 陸 計 畫 申 請 程 序 一 計 畫 申 請 ( 一 ) 本 計 畫 自 公 告 日 開 始 受 理 申 請 至 100 年 7 月 15 日 截 止, 其 申 請 方 式 應 至 本 署 線 上 系 統 填 寫 一 年 期 醫 師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計 畫 申 請 書 ( 以 下 簡 稱 申 請 書 ), 並 以 醫 事 機 構 憑 證 IC 卡 線 上 送 出 後, 以 正 式 公 文 ( 檢 附 申 請 書 1 式 2 份 ) 函 送 醫 策 會 進 行 初 審 作 業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如 有 疑 義, 得 請 訓 練 醫 院 口 頭 說 明 ( 二 ) 本 計 畫 申 請 經 本 署 核 定 後, 聯 合 訓 練 群 組 或 訓 練 計 畫 內 容 如 有 新 增 或 修 正, 應 於 下 一 年 度 公 告 之 申 請 期 間 內 至 線 上 系 統 填 寫, 提 出 申 請 ( 三 ) 逾 期 申 請 者, 不 予 受 理, 訓 練 醫 院 並 應 安 排 受 訓 學 員 於 計 畫 審 核 通 過 之 醫 院 接 受 訓 練 二 計 畫 審 查 由 醫 策 會 就 計 畫 內 容 於 線 上 系 統 進 行 行 政 審 查, 並 另 請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專 業 審 查 三 計 畫 核 定 ( 一 ) 由 本 署 公 告 計 畫 審 查 結 果, 並 通 知 審 查 意 見 ( 二 ) 本 計 畫 之 訓 練 經 費 補 助, 另 依 本 署 教 學 醫 院 教 學 費 用 補 助 相 關 作 業 規 定 辦 理 訓 練 醫 院 及 受 訓 學 員 需 透 過 選 配 作 業 完 成 招 募 及 申 請 訓 練 容 額, 始 予 經 費 補 助 柒 計 畫 執 行 配 合 事 項 一 計 畫 經 本 署 核 定 後, 訓 練 醫 院 應 依 計 畫 內 容 確 實 執 行 教 學 訓 練 相 關 活 動 二 訓 練 醫 院 應 每 月 月 底 前 至 線 上 系 統 確 認 教 師 及 受 訓 人 員 之 相 關 資 料, 若 有 異 動, 應 即 時 更 新 ; 未 依 規 定 按 月 確 認 或 更 新 資 料, 致 影 響 補 助 經 費 計 算 結 果 者, 其 損 失 由 訓 練 醫 院 自 行 負 責 三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訓 練 醫 院 應 至 線 上 系 統 登 錄 教 學 醫 院 教 學 成 效 指 標 -7-

8 捌 計 畫 評 值 一 本 計 畫 之 輔 導 評 估 指 導 教 師 培 訓 及 訓 練 醫 院 訪 查 等 事 項, 由 本 署 委 託 醫 策 會 辦 理, 內 容 包 括 一 般 醫 學 基 本 訓 練 課 程 24 小 時 及 36 個 案 例 分 析 4 個 月 內 科 2 個 月 外 科 1 個 月 急 診 醫 學 科 1 個 月 兒 科 1 個 月 婦 產 科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及 1 個 月 選 修 科 等 訓 練 二 凡 申 請 本 計 畫 之 訓 練 醫 院, 如 為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合 格 效 期 屆 滿, 必 須 接 受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 至 於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合 格 仍 在 效 期 內 之 醫 院, 應 接 受 本 署 實 地 訪 查 或 其 他 方 式 之 計 畫 評 值 三 凡 經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不 合 格 或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中 畢 業 後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或 住 院 醫 師 訓 練 相 關 評 核 項 目 不 合 格 之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本 署 得 令 其 不 得 再 招 收 新 的 受 訓 學 員, 且 原 招 收 之 受 訓 學 員 完 成 訓 練 後, 應 立 即 停 止 訓 練 計 畫 ; 凡 經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不 合 格 或 教 學 醫 院 評 鑑 中 住 院 醫 師 訓 練 相 關 評 核 項 目 不 合 格 之 合 作 醫 院, 本 署 得 令 其 不 得 再 訓 練 學 員, 且 原 排 訓 學 員 完 成 訓 練 後, 應 立 即 停 止 訓 練 計 畫 四 本 計 畫 經 核 定 後, 主 要 訓 練 醫 院 如 喪 失 內 科 或 外 科 專 科 醫 師 訓 練 醫 院 資 格, 不 得 繼 續 執 行 本 訓 練 計 畫 ; 執 行 1 個 月 選 修 科 之 訓 練 醫 院 如 喪 失 該 選 修 科 專 科 醫 師 訓 練 醫 院 資 格, 不 得 繼 續 執 行 該 科 訓 練 課 程 ; 合 作 醫 院 如 喪 失 內 科 專 科 醫 師 訓 練 醫 院 資 格, 不 得 繼 續 執 行 1 個 月 內 科 訓 練 課 程 五 執 行 1 個 月 急 診 醫 學 科 婦 產 科 兒 科 之 訓 練 醫 院 所 需 具 備 師 資 人 數 及 年 資, 如 經 本 署 不 定 期 查 核 發 現 有 不 符 合 規 定 之 情 事, 得 令 其 限 期 改 善, 逾 期 未 改 善 者, 應 立 即 停 止 該 科 訓 練 計 畫 玖 其 他 有 關 本 計 畫 申 請 之 疑 義, 請 逕 洽 詢 財 團 法 人 醫 院 評 鑑 暨 醫 療 品 質 策 進 會 聯 絡 地 址 :22069 台 北 縣 板 橋 市 三 民 路 二 段 31 號 5 樓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網 址 : [email protected] -8-

9 附 件 一 4 個 月 內 科 訓 練 內 容 訓 練 內 容 1. 加 強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1) 熟 習 病 史 詢 問 理 學 檢 查 鑑 別 診 斷 之 技 巧 病 史 詢 問 : 不 但 能 針 對 疾 病 (disease) 詢 問 主 訴 現 在 病 史 過 去 病 史 個 人 史 過 敏 史 家 族 史 及 系 統 回 顧, 還 要 針 對 病 痛 (illness) 了 解 病 人 的 苦 楚 和 困 擾, 包 括 對 心 理 和 社 會 層 面 的 影 響 理 學 檢 查 技 巧 應 包 括 : 全 身 觀 察 生 命 徵 象 ( 含 血 壓 體 溫 脈 搏 呼 吸 速 率 ) 身 高 及 體 重 的 測 量 意 識 狀 態 的 評 量 皮 膚 檢 查 頭 部 及 顏 面 檢 查 眼 睛 檢 查 ( 含 眼 底 鏡 ) 耳 朵 鼻 口 咽 喉 檢 查 頸 部 檢 查 ( 含 甲 狀 腺 ) 淋 巴 結 檢 查 胸 肺 檢 查 心 臟 血 管 及 周 邊 脈 搏 檢 查 腹 部 檢 查 背 部 檢 查 男 性 泌 尿 生 殖 器 檢 查 直 腸 指 診 四 肢 檢 查 骨 骼 關 節 檢 查 神 經 學 檢 查 精 神 狀 態 檢 查 認 知 評 量 等 鑑 別 診 斷 是 指 應 能 對 下 列 症 狀 或 徵 候 進 行 鑑 別 診 斷 : 發 燒 呼 吸 困 難 胸 痛 頭 痛 排 便 異 常 體 重 減 輕 關 節 痛 下 背 痛 貧 血 全 身 倦 怠 心 悸 寡 尿 黃 疸 食 慾 不 振 皮 疹 焦 慮 憂 鬱 頭 暈 睡 眠 障 礙 等 (2) 熟 習 與 病 人 家 屬 及 醫 療 團 隊 成 員 之 溝 通 技 巧 及 人 際 關 係 特 別 著 重 應 用 同 理 心 的 訓 練 (3) 落 實 醫 學 倫 理 訓 練 於 臨 床 照 護 課 程 須 包 括 常 見 之 臨 床 倫 理 問 題, 學 習 方 式 必 須 包 括 小 組 案 例 討 論 及 病 房 廻 診 教 學 (4) 落 實 實 證 醫 學 訓 練 於 臨 床 照 護 學 習 方 式 必 須 包 括 小 組 案 例 討 論 及 病 房 廻 診 教 學 (5) 瞭 解 醫 療 法 規 學 習 方 式 必 須 包 括 小 組 案 例 討 論 (6) 學 習 分 析 醫 療 品 質 之 良 窳 及 改 進 之 道 安 排 專 家 介 紹 醫 療 品 質 之 相 關 內 容, 必 須 包 括 如 何 達 成 各 項 病 人 安 全 及 工 作 安 全 目 標 及 跌 倒 之 預 防 處 置 與 衛 教 (7) 學 習 照 會 轉 診 及 出 院 準 備 實 務 2. 病 人 照 顧 於 訓 練 完 畢 時 應 熟 悉 下 列 病 態 或 疾 病 的 處 理 : 敗 血 症 意 識 障 礙 / 譫 妄 症 腦 血 管 疾 病 慢 性 阻 塞 肺 病 下 呼 吸 道 感 染 糖 尿 病 高 血 壓 冠 狀 動 脈 心 臟 病 瓣 膜 性 心 臟 病 心 臟 衰 竭 肝 炎 肝 硬 化 消 化 道 出 血 血 尿 呼 吸 衰 竭 氣 喘 尿 路 感 染 腎 衰 竭 結 核 病 蜂 窩 組 織 炎 / 丹 毒 褥 瘡 安 寧 照 護 ( 含 生 死 學 臨 終 照 護 ) 等 -9-

10 3. 臨 床 技 能 (1) 除 熟 習 上 述 疾 病 之 臨 床 症 狀 表 徵 診 斷 治 療 外, 亦 需 熟 習 高 齡 病 人 的 診 斷 治 療 及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2) 熟 習 上 述 疾 病 之 飲 食 指 導 及 衛 教 訓 練 內 容 (3) 醫 學 知 識 a. 上 述 疾 病 之 致 病 機 轉 及 治 療 原 則 b. 了 解 常 用 藥 物 之 藥 理 副 作 用 使 用 及 藥 物 對 腎 功 能 之 影 響 及 腎 功 能 不 全 時 之 使 用 方 法 c. 熟 悉 感 染 症 法 定 及 新 興 傳 染 病 之 基 本 概 念 及 學 識 及 法 定 傳 染 病 的 通 報 (4) 實 驗 室 檢 查 或 判 讀 及 執 行 血 液 培 養 a. 檢 查 : 血 液 抹 片 痰 液 胸 腔 積 液 腹 水 腦 脊 髓 液 / 關 節 液 分 泌 物 抹 片 染 色 及 鏡 檢 b. 判 讀 : 全 血 球 計 數 血 尿 糞 常 規 檢 查 酸 鹼 及 電 解 質 異 常 生 化 檢 查 動 脈 血 血 液 氣 體 分 析 心 臟 酶 檢 查 肝 炎 標 記 體 液 檢 查 (5) 心 電 圖 及 影 像 檢 查 判 讀 靜 態 心 電 圖 心 電 圖 監 測 胸 部 X- 光 腹 部 X- 光 骨 骼 關 節 X- 光 腦 部 電 腦 斷 層 (6) 特 殊 檢 查 及 技 能 a. 輸 血 反 應 之 判 讀 與 處 置 b. 呼 吸 道 照 護 ( 含 氣 管 內 管 插 入 及 照 護 ) c. 各 類 感 染 標 本 採 集 運 送 及 檢 查 方 法 d. 無 菌 技 術 養 成 ( 含 無 菌 衣 穿 戴 ) e. 其 他 技 能 : 高 級 心 肺 復 甦 術 腰 椎 穿 刺 中 央 靜 脈 導 管 置 入 與 照 護 等 腹 水 抽 吸 基 本 要 求 1. 每 月 4 例 完 整 出 院 病 摘 詳 述 病 史, 理 學 檢 查 實 驗 室 檢 查 特 別 檢 查 鑑 別 診 斷 疾 病 經 過 2. 每 月 最 少 有 1 例 相 關 醫 學 倫 理 討 論 及 1 例 相 關 實 證 醫 學 應 用 或 醫 療 品 質 討 論 事 項 3. 病 人 照 顧 以 每 日 平 均 照 顧 6~14 例 為 原 則 備 註 受 訓 學 員 需 參 加 內 科 學 術 活 動 包 括 : 晨 會 Grand round 文 獻 抄 讀 會 病 例 討 論 會 M&M 討 論 會 跨 科 ( 外 科 病 理 科 放 射 線 科 等 ) 討 論 會 ( 由 各 訓 練 單 位 依 本 身 條 件 自 行 規 劃, 學 員 之 出 席 情 形 應 列 入 評 核 ) -10-

11 2 個 月 外 科 訓 練 內 容 訓 練 內 容 : 1. 加 強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 (1) 熟 習 病 史 詢 問 理 學 檢 查 及 常 見 外 科 問 題 進 行 鑑 別 診 斷 ( 如 : 術 後 發 燒 傷 口 滲 液 胸 痛 頭 痛 腹 痛 等 ) (2) 手 術 圖 之 繪 畫 及 記 錄 2. 熟 習 與 病 人 家 屬 及 醫 療 團 隊 成 員 之 溝 通 技 巧 及 團 隊 關 係 訓 練 內 容 3. 落 實 醫 學 倫 理 及 實 施 醫 學 訓 練 於 臨 床 照 護 : (1) 瞭 解 醫 療 法 規 : 安 排 專 家 介 紹 醫 療 法 醫 師 法 及 其 他 與 行 醫 相 關 之 醫 療 法 規 (2) 課 程 須 包 括 常 見 之 臨 床 倫 理 問 題, 學 習 方 式 必 須 包 括 小 組 案 例 討 論 及 病 房 迴 診 教 學 (3) 學 習 分 析 醫 療 品 質 了 解 及 改 進 之 道 (4) 學 習 照 會 轉 診 及 出 院 準 備 實 務 4. 外 科 病 人 照 顧 : 於 訓 練 完 畢 時 應 熟 悉 下 列 病 態 或 疾 病 的 處 理 : 休 克 敗 血 症 意 識 障 礙 腦 血 管 疾 病 頭 部 外 傷 氣 胸 腹 部 急 症 消 化 道 出 血 骨 折 血 尿 慢 性 傷 口 照 護 蜂 窩 組 織 炎 / 丹 毒 燒 燙 傷 5. 臨 床 技 能 培 養 : (1) 了 解 常 用 藥 物 之 學 名 單 劑 量 藥 理 副 作 用 抗 藥 性 及 藥 物 對 肝 腎 功 能 之 影 響 及 肝 腎 功 能 不 全 時 之 使 用 方 法 (2) 熟 悉 感 染 症 及 傳 染 病 之 基 本 概 念 : 預 防 性 抗 生 素 之 使 用 (3) 實 驗 室 數 據 之 整 合 與 判 讀 (4) 心 電 圖 及 影 像 檢 查 判 讀 (5) 特 殊 檢 查 及 技 能 : a. 外 科 相 關 技 術 : 外 科 疾 病 之 手 術 適 應 症 手 術 前 評 估 與 準 備 手 術 後 照 護 基 本 傷 口 縫 合 技 術 基 本 外 科 傷 口 照 料 石 膏 與 副 木 固 定 實 作 引 流 管 照 護 b. 管 路 之 安 全 照 護 c. 術 後 檢 體 確 認 封 存 及 記 錄 d. 無 菌 手 術 技 術 : 消 毒 及 無 菌 衣 穿 戴 -11-

12 基 本 要 求 備 註 1. 每 月 4 例 完 整 出 院 病 摘 詳 述 病 史, 理 學 檢 查 實 驗 室 檢 查 特 別 檢 查 鑑 別 診 斷 疾 病 經 過 2. 每 月 最 少 有 1 例 相 關 醫 學 倫 理 討 論 及 1 例 實 證 醫 學 應 用 或 醫 療 品 質 討 論 事 項 3. 病 人 照 顧 以 每 日 平 均 照 顧 6~14 例 為 原 則 受 訓 學 員 需 參 加 外 科 學 術 活 動 包 括 : 晨 會 Grand round 文 獻 研 讀 會 病 例 討 論 會 M&M 討 論 會 跨 科 ( 外 科 病 理 科 放 射 線 科 等 ) 討 論 會 ( 由 各 訓 練 單 位 依 本 身 條 件 自 行 規 劃, 學 員 之 出 席 情 形 應 列 入 評 核 ) -12-

13 1 個 月 急 診 醫 學 科 訓 練 內 容 核 心 課 程 訓 練 內 容 一 般 常 見 急 症 如 頭 痛 暈 眩 意 識 障 礙 腦 血 管 疾 病 一 般 常 見 急 症 病 人 處 置 原 則 胸 痛 氣 喘 呼 吸 困 難 呼 吸 衰 竭 腹 痛 腹 部 急 症 消 化 道 出 血 發 燒 敗 血 症 休 克 等 之 處 理 原 則 1. 基 本 傷 口 縫 合 技 術 2. 緊 急 外 傷 評 估, 包 括 初 級 評 估 及 次 級 評 估 3. 穩 定 外 傷 病 人 生 命 徵 象 及 治 療 的 原 則 和 技 術 基 本 外 傷 病 人 處 置 原 則 4. 外 傷 機 轉 5. 頭 部 外 傷 6. 骨 折 1. 基 本 救 命 術 及 高 級 心 臟 救 命 術 基 本 救 命 術 高 級 心 臟 救 命 術 2. 氣 管 插 管 3. 急 診 常 用 急 救 設 備 及 急 救 用 藥 的 認 識 及 操 作 1. 到 院 前 的 初 步 處 置 與 急 診 檢 傷 2. 緊 急 醫 療 救 護 系 統 的 基 本 組 織 架 構 任 務 與 運 作 及 相 緊 急 醫 療 救 護 系 統 與 大 量 傷 患 關 法 律 的 認 識 基 本 處 置 原 則 3. 大 量 傷 患 處 置 的 基 本 概 念 檢 傷 分 類 啓 動 緊 急 醫 療 救 護 系 統 之 時 機 及 流 程 後 送 優 先 順 序 原 則 空 中 轉 送 等 之 適 應 症 及 原 則 1. 病 人 轉 送 流 程 及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急 重 症 病 人 轉 送 原 則 2. 學 習 照 會 轉 診 及 出 院 準 備 實 務 3. 救 護 車 的 急 救 設 備 之 操 作 及 藥 物 使 用 1. 如 何 從 詢 問 病 史 中 獲 取 中 毒 種 類 之 證 據 2 如 何 區 分 毒 性 症 候 群 (toxidrome) 急 診 常 見 毒 藥 物 中 毒 評 估 與 處 置 3. 如 何 連 絡 毒 藥 物 諮 詢 中 心 4. 如 何 做 適 當 之 除 污, 洗 胃 及 活 性 碳 使 用 之 適 應 症 5. 如 何 轉 介 病 人 至 適 當 處 理 之 醫 院 相 關 規 定 : 同 一 時 間 臨 床 教 師 及 受 訓 學 員 比 例 為 1:1, 每 月 上 班 時 數 小 時, 每 月 夜 班 不 超 過 8 班, 每 次 上 班 時 數 不 超 過 12 小 時, 平 均 每 班 看 診 人 數 至 少 10 名 至 多 20 名 -13-

14 1 個 月 兒 科 訓 練 內 容 ㄧ 加 強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1. 熟 習 兒 科 病 患 病 史 詢 問 身 體 檢 查 鑑 別 診 斷 之 技 巧 2. 熟 習 與 病 童 家 屬 及 醫 療 團 隊 成 員 之 溝 通 技 巧 及 建 立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3. 落 實 醫 學 倫 理 訓 練 於 臨 床 照 護 瞭 解 兒 童 相 關 的 醫 療 法 規 與 健 康 保 險 制 度, 熟 悉 常 見 之 兒 童 臨 床 倫 理 問 題 4. 能 應 用 實 證 醫 學 以 改 善 臨 床 照 護 品 質 熟 悉 兒 童 醫 療 的 實 證 醫 學, 並 應 用 於 病 人 照 顧 上 5. 學 習 照 會 轉 診 及 出 院 準 備 實 務 訓 練 內 容 二 病 人 照 顧 於 訓 練 完 畢 時 至 少 應 熟 悉 下 列 病 態 或 疾 病 的 處 理 : 1. 兒 童 及 嬰 幼 兒 發 燒 (1) 能 初 步 鑑 定 發 燒 原 因, 並 給 予 處 置 (2) 能 向 家 屬 說 明 需 要 進 ㄧ 步 檢 查 與 處 置 的 狀 況 2. 新 生 兒 黃 疸 (1) 能 鑑 別 病 理 性 黃 疸 的 原 因 (2) 能 對 母 乳 性 黃 疸 給 予 正 確 衛 教 (3) 能 夠 利 用 嬰 兒 大 便 卡 篩 檢 鑑 別 及 轉 介 3. 兒 童 常 見 腸 胃 症 狀 (1) 能 對 便 秘 腹 瀉 嘔 吐 做 正 確 診 斷 處 置 與 衛 教 (2) 能 辨 識 急 慢 性 腹 痛 及 其 主 要 原 因 (3) 能 鑑 定 需 要 進 ㄧ 步 檢 查 的 狀 況 4. 兒 童 及 嬰 幼 兒 脫 水 (1) 對 脫 水 兒 童 給 予 正 確 初 步 處 置 ( 包 括 口 服 輸 液 衛 教 住 院 病 童 一 日 所 需 的 靜 脈 輸 液 量 ) (2) 能 正 確 計 算 病 童 一 日 所 需 的 水 分 5. 兒 童 急 症 之 緊 急 處 置 ( 呼 吸 窘 迫 發 紺 抽 搐 ) (1) 能 辨 識 兒 童 急 性 病 容 及 判 斷 生 命 徵 象 (2) 能 暸 解 正 確 的 緊 急 初 步 處 置 6. 常 見 兒 童 呼 吸 道 疾 病 (1) 能 對 下 列 疾 病 正 確 診 斷 正 確 處 置 與 衛 教 (2) 至 少 要 經 驗 過 : 感 冒 中 耳 炎 肺 炎 細 支 氣 管 炎 氣 喘 哮 吼 7. 幼 兒 事 故 及 兒 童 虐 待 (1) 能 辨 識 兒 童 受 虐 線 索 / 篩 檢 危 險 因 子 (2) 能 對 被 虐 兒 童 做 初 步 處 置 及 通 報 (3) 可 以 衛 教 兒 童 常 見 意 外 傷 害 的 預 防 三 臨 床 技 能 1. 熟 習 上 述 疾 病 之 臨 床 症 狀 表 徵 診 斷 治 療 2. 熟 習 下 述 狀 況 之 衛 教 : -14-

15 訓 練 內 容 基 本 要 求 備 註 A. 嬰 幼 兒 及 兒 童 營 養 與 飲 食 衛 教 (1) 可 以 給 予 嬰 幼 兒 營 養 的 建 議 (2) 可 以 給 予 餵 食 技 巧 ( 母 乳 哺 育 副 食 品 添 加 ) 的 教 導 B. 兒 童 生 長 及 發 展 評 估 (1) 能 應 用 生 長 曲 線 圖 分 析 及 解 釋 其 生 長 狀 況 (2) 能 應 用 嬰 幼 兒 發 展 里 程 並 做 生 長 發 展 評 估 (3) 可 以 辨 識 青 春 期 的 生 理 變 化 C. 兒 童 預 防 保 健 (1) 可 以 衛 教 兒 童 保 健 的 重 點 正 常 新 生 兒 照 顧 新 生 兒 篩 檢 (2) 可 以 衛 教 現 行 之 疫 苗 注 射 行 程 並 解 釋 可 能 之 副 作 用 或 特 殊 狀 況 D. 兒 童 藥 物 之 使 用 (1) 能 對 家 屬 說 明 藥 物 投 予 途 徑 (2) 能 衛 教 兒 童 餵 藥 技 巧 與 用 藥 知 識 (3) 能 正 確 開 立 常 用 兒 童 藥 物 (4) 知 道 哺 乳 期 的 用 藥 原 則 3. 熟 習 實 驗 室 檢 查 或 判 讀 能 適 時 的 開 立 下 列 檢 驗 : 全 血 球 計 數 血 尿 或 糞 常 規 檢 查 電 解 質 檢 查 生 化 檢 查 血 液 氣 體 分 析 及 病 菌 培 養 ( 血 液 尿 液 糞 便 等 ), 並 能 針 對 不 同 年 齡 兒 童 正 確 判 讀 4. 熟 習 心 電 圖 及 影 像 檢 查 判 讀 能 適 時 的 開 立 下 列 檢 查 : 心 電 圖 心 電 圖 監 測 胸 部 X- 光 腹 部 X- 光, 並 做 初 步 判 讀 5. 能 獨 立 執 行 下 列 操 作 型 技 術 : 兒 童 基 礎 急 救 術 無 菌 技 術 放 置 鼻 胃 管 放 置 肛 管 拆 線 傷 口 換 藥 1. 每 月 最 少 有 1 例 相 關 醫 學 倫 理 討 論 1 例 實 證 醫 學 應 用 或 醫 療 品 質 討 論 事 項 2. 病 人 照 顧 以 每 日 平 均 照 顧 4~10 例 為 原 則 受 訓 學 員 需 參 加 兒 科 學 術 活 動 包 括 : 晨 會 教 學 迴 診 文 獻 討 論 會 病 例 討 論 會 死 亡 及 病 發 症 討 論 會 跨 科 聯 合 討 論 會 ( 由 各 訓 練 單 位 依 本 身 條 件 自 行 規 劃, 學 員 之 出 席 情 形 應 列 入 評 核 ) -15-

16 1 個 月 婦 產 科 訓 練 內 容 1. 加 強 一 般 醫 學 訓 練 (1) 熟 習 病 史 詢 問 理 學 檢 查 鑑 別 診 斷 之 技 巧 病 史 詢 問 : 能 針 對 病 人 之 主 訴 及 臨 床 症 狀 詢 問 其 發 生 時 間 程 度 現 在 病 史 過 去 病 史 個 人 史 ( 尤 其 是 月 經 史 與 生 產 史 ) 過 敏 史 家 族 史 及 系 統 回 顧 等 等 以 於 正 確 診 斷 及 治 療, 還 要 針 對 病 痛 (illness) 了 解 病 人 的 苦 楚 和 困 擾, 包 括 對 心 理 家 庭 和 社 會 層 面 的 影 響 理 學 檢 查 技 巧 應 包 括 : 全 身 觀 察 生 命 徵 象 ( 含 血 壓 體 溫 脈 搏 呼 吸 速 率 ) 等 一 般 內 科 理 學 檢 查 之 外, 還 包 括 女 性 生 殖 器 官 檢 視 是 否 有 婦 科 常 見 感 染 及 性 傳 染 病 等, 內 診 及 窺 陰 器 擺 放 技 巧 也 應 具 備 初 階 乳 房 檢 查 訓 練 內 容 鑑 別 診 斷 是 指 應 能 對 下 列 症 狀 或 徵 候 進 行 鑑 別 診 斷 : 經 痛 及 陰 道 出 血 更 年 期 症 狀 月 經 週 期 異 常 下 腹 痛 陰 道 分 泌 物 增 加 腹 脹 及 懷 孕 期 間 可 能 發 生 之 內 外 科 疾 患 等 (2) 熟 習 與 病 人 家 屬 及 醫 療 團 隊 成 員 之 溝 通 技 巧 及 人 際 關 係 特 別 著 重 應 用 同 理 心 的 訓 練 (3) 落 實 醫 學 倫 理 訓 練 於 臨 床 照 護 課 程 須 包 括 常 見 之 臨 床 倫 理 問 題, 學 習 方 式 必 須 包 括 小 組 案 例 討 論 及 病 房 廻 診 教 學, 尤 需 重 視 病 人 之 隱 私 (4) 加 強 實 證 醫 學 訓 練 於 臨 床 照 護 之 應 用 學 習 方 式 必 須 涵 蓋 實 證 醫 學 文 獻 搜 尋 證 據 強 度 檢 視 及 臨 床 案 例 實 際 應 用 (5) 瞭 解 醫 療 法 規 學 習 方 式 必 須 包 括 臨 床 案 例 實 際 應 用 或 小 組 案 例 討 論 (6) 學 習 分 析 醫 療 品 質 之 良 窳 及 改 進 之 道 安 排 專 家 介 紹 醫 療 品 質 之 相 關 內 容, 必 須 包 括 如 何 達 成 各 項 病 人 安 全 及 工 作 安 全 目 標 (7) 學 習 照 會 轉 診 及 出 院 準 備 實 務 2. 病 人 照 顧 於 訓 練 完 畢 時 應 認 識 下 列 病 態 或 疾 病 的 處 理 原 則 : (1) 預 防 醫 學 a. 各 種 相 關 疫 苗 注 射 在 婦 女 施 打 之 目 的 時 機 及 副 作 用 b. 婚 前 檢 查 的 意 義 與 目 的 c. 子 宮 頸 抹 片 檢 查 及 其 他 婦 科 癌 症 篩 檢 方 式 (2) 急 性 病 之 處 置 經 痛 及 陰 道 出 血 月 經 週 期 異 常 下 腹 痛 陰 道 分 泌 物 增 加 腹 脹 生 殖 器 良 性 腫 瘤 的 診 斷 和 治 療 方 法 婦 科 手 術 後 常 見 併 發 症 及 其 處 理 以 及 懷 孕 期 間 可 能 發 生 之 內 外 科 疾 患 -16-

17 訓 練 內 容 基 本 要 求 備 註 (3) 慢 性 疾 病 或 症 狀 之 處 置 更 年 期 症 狀 骨 質 疏 鬆 症 之 評 估 及 預 防 避 孕 方 法 的 適 應 症 和 禁 忌 3. 臨 床 技 能 (1) 認 識 上 述 疾 病 之 臨 床 症 狀 表 徵 診 斷 治 療 (2) 熟 習 上 述 疾 病 之 衛 教 與 保 守 治 療 (3) 醫 學 知 識 a. 上 述 疾 病 之 致 病 機 轉 及 治 療 原 則 b. 了 解 常 用 藥 物 之 藥 理 副 作 用 與 對 孕 婦 胎 兒 與 新 生 兒 之 影 響 (4) 實 驗 室 檢 查 或 判 讀 a. 檢 查 : 子 宮 頸 抹 片 及 分 泌 物 抹 片 鏡 檢 b. 判 讀 : 全 血 球 計 數 血 尿 糞 常 規 檢 查 酸 鹼 及 電 解 質 異 常 生 化 檢 查 及 驗 孕 (5) 影 像 檢 查 判 讀 初 階 超 音 波 檢 查 結 果 判 讀 (6) 特 殊 檢 查 及 技 能 內 診 及 窺 陰 器 擺 放 技 巧 及 初 階 乳 房 檢 查 1. 每 月 4 例 完 整 出 院 病 摘 詳 述 病 史, 理 學 檢 查 實 驗 室 檢 查 特 別 檢 查 鑑 別 診 斷 疾 病 經 過 2. 每 月 最 少 有 1 例 相 關 醫 學 倫 理 討 論 及 1 例 相 關 實 證 醫 學 應 用 或 醫 療 品 質 討 論 事 項 3. 病 人 照 顧 以 每 日 平 均 照 顧 4~14 例 為 原 則 受 訓 學 員 需 參 加 婦 產 科 學 術 活 動 包 括 : 晨 會 Grand round 文 獻 研 讀 會 病 例 討 論 會 M&M 討 論 會 跨 科 ( 外 科 病 理 科 放 射 線 科 等 ) 聯 合 討 論 會 門 診 跟 診 子 宮 頸 抹 片 門 診 或 巡 迴 活 動 補 充 教 學 等 活 動 ( 由 各 訓 練 單 位 依 本 身 條 件 自 行 規 劃, 學 員 之 出 席 情 形 應 列 入 評 核 ) -17-

18 目 的 (aim)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訓 練 內 容 經 由 社 區 實 務 訓 練, 激 發 主 動 關 懷 社 區 之 情 懷, 落 實 全 人 照 護 的 理 念, 瞭 解 社 區 健 康 議 題, 獲 致 評 估 社 區 健 康 擬 定 及 執 行 健 康 計 畫 的 能 力 課 程 目 標 (goal) 藉 由 社 區 健 康 計 畫 核 心 議 題 社 區 健 康 照 護 體 系 特 殊 照 護 等 三 個 面 向 的 訓 練, 使 受 訓 學 員 獲 得 下 列 的 基 本 能 力 (key competence):1. 對 所 照 護 社 區 之 醫 療 相 關 體 系 有 完 整 的 概 念 2. 具 備 社 區 醫 療 健 康 照 護 的 技 能 及 3. 具 備 社 區 健 康 計 畫 之 基 本 規 劃 與 執 行 能 力 基 本 要 求 : 至 少 包 含 1 個 綜 合 型 單 元 訓 練 課 程, 宜 以 1 至 2 週 為 單 位, 將 有 關 聯 性 的 課 程 內 容 加 以 整 合 共 同 討 論 / 選 修 課 程 面 向 / 主 題 社 區 健 康 計 畫 核 心 議 題 學 習 目 的 (objective)/ 能 力 指 標 ( 各 訓 練 醫 院 可 以 依 醫 院 本 身 特 性 作 創 新 與 發 揮, 強 調 知 識 ( 認 知 ) 態 度 ( 情 意 ) 及 實 際 操 作 並 重 ) 社 區 健 康 診 斷 社 區 健 康 資 源 整 合 社 區 資 源 運 用 1. 能 夠 瞭 解 進 行 社 區 健 康 診 斷 的 方 法 與 步 驟 2. 能 執 行 社 區 衛 生 統 計 資 料 分 析, 找 出 一 項 社 區 健 康 議 題 3. 認 同 並 積 極 進 行 社 區 診 斷 的 實 務 應 用 1. 能 夠 瞭 了 解 社 區 健 康 資 源 的 種 類 2. 能 針 對 特 定 社 區 健 康 議 題, 擬 定 社 區 健 康 資 源 應 用 計 畫 3. 認 同 並 積 極 參 與 社 區 健 康 資 源 整 合 工 作 1. 瞭 解 社 政 相 關 資 源 2. 瞭 解 衛 政 與 社 政 資 源 連 結 運 用 3. 瞭 解 醫 事 人 員 依 社 福 法 令 應 配 合 的 相 關 職 責 4. 主 動 發 現 需 要 協 助 的 個 案 (Case finding) 社 區 健 康 照 護 體 系 生 物 心 理 社 會 模 式 在 基 層 醫 療 照 護 之 應 用 社 區 健 康 促 進 社 區 防 疫 1. 能 說 出 A+B+C+D=X 的 生 物 心 理 社 會 之 照 護 模 式 之 各 字 母 所 代 表 的 個 別 意 義 及 其 整 體 意 義 2. 能 說 出 自 己 對 生 物 心 理 社 會 模 式 與 生 物 醫 學 模 式 兩 者 在 照 護 病 人 層 面 之 體 驗 3. 能 實 際 以 生 物 心 理 社 會 照 護 看 診 模 式, 來 照 顧 社 區 基 層 醫 療 之 病 患, 例 如 基 層 診 所 或 衛 生 所 門 診 病 人 至 少 2 位 及 居 家 病 人 至 少 1 位 1. 能 夠 瞭 解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的 推 動 模 式 2. 參 與 社 區 運 動 健 康 飲 食 推 廣 工 作 3. 認 同 並 積 極 參 與 社 區 運 動 健 康 飲 食 推 廣 工 作 1. 能 夠 瞭 解 當 前 流 行 疫 病 之 分 級 制 度 及 通 報 系 統 2. 能 參 與 社 區 防 疫 工 作 的 執 行 3. 認 同 並 確 實 通 報 報 告 傳 染 病 -18-

19 / 選 修 課 程 面 向 / 主 題 特 殊 照 護 社 區 癌 症 篩 檢 預 防 醫 學 概 念 及 應 用 社 區 醫 療 群 之 組 織 與 運 作 學 習 目 的 (objective)/ 能 力 指 標 ( 各 訓 練 醫 院 可 以 依 醫 院 本 身 特 性 作 創 新 與 發 揮, 強 調 知 識 ( 認 知 ) 態 度 ( 情 意 ) 及 實 際 操 作 並 重 ) 1. 能 夠 瞭 解 台 灣 目 前 的 社 區 癌 症 篩 檢 現 況 2. 參 與 社 區 癌 症 篩 檢 計 畫 的 宣 導 工 作 3. 認 同 並 積 極 參 與 社 區 癌 症 篩 檢 活 動 1. 能 了 解 疾 病 自 然 史 的 五 個 階 段 及 初 段 次 段 及 末 段 預 防 的 定 義 2. 以 美 國 預 防 服 務 專 責 小 組 (USPSTF) 為 例, 說 出 臨 床 預 防 醫 學 所 涵 蓋 之 四 大 內 容 及 其 實 證 醫 學 的 三 個 依 據 原 則 3. 能 了 解 目 前 國 內 全 民 健 保 預 防 保 健 服 務 的 種 類 及 成 人 預 防 保 健 的 內 容 4. 能 說 出 您 對 目 前 國 內 全 民 健 保 預 防 保 健 服 務 的 看 法 與 建 議 5. 能 自 己 實 際 ( 或 協 助 ) 執 行 全 民 健 保 成 人 及 兒 童 預 防 保 健 及 子 宮 頸 抹 片 檢 查 1. 瞭 解 社 區 醫 療 群 及 本 土 性 家 庭 醫 師 制 度 的 建 立 與 架 構 2. 瞭 解 社 區 共 同 照 護 網 及 共 同 照 護 門 診 的 規 劃 與 實 施 3. 瞭 解 學 習 並 熟 悉 水 平 與 垂 直 之 轉 診 業 務 4. 學 習 資 訊 系 統 在 社 區 醫 療 之 實 務 運 用 5. 瞭 解 社 區 醫 療 品 質 提 升 之 策 略 6. 學 習 生 活 型 態 改 變 的 理 論 與 衛 教 技 巧 選 修 中 老 年 族 群 之 健 康 照 護 及 應 用 安 寧 照 護 ( 含 生 死 學 臨 終 照 護 ) 概 念 及 應 用 婚 前 健 檢 與 婦 幼 衛 生 概 念 及 應 用 1. 能 瞭 解 國 內 中 老 年 族 群 前 十 大 死 因 及 前 五 大 癌 症 名 稱 2. 能 夠 自 己 執 行 至 少 三 種 中 老 年 族 群 常 見 慢 性 病 的 診 治 及 相 關 照 護 衛 教 諮 詢 3. 能 說 出 您 自 己 本 身 在 執 行 老 年 人 或 慢 性 病 人 作 個 別 衛 生 教 育 時 的 優 劣 勢 1. 能 瞭 解 安 寧 照 護 之 目 標 對 象 及 照 護 內 容 2. 能 實 際 ( 或 協 助 ) 執 行 一 例 安 寧 照 護 居 家 或 病 房 病 人 之 評 估 及 照 護 3. 能 實 際 或 模 擬 執 行 一 例 安 寧 照 護 相 關 的 病 情 告 知, 包 括 病 人 及 家 屬 4. 能 說 出 自 己 對 於 安 寧 照 護 的 觀 感 或 困 難 點 1. 能 了 解 國 內 婚 前 健 檢 優 生 保 健 兒 童 預 防 保 健 及 婦 女 預 防 保 健 服 務 之 內 容 2. 能 自 己 實 際 或 協 助 執 行 婚 前 健 檢 及 優 生 保 健 服 務 之 臨 床 操 作 3. 能 自 己 實 際 ( 或 協 助 ) 執 行 兒 童 預 防 保 健 及 婦 女 預 防 保 健 服 務 之 臨 床 操 作 -19-

20 / 選 修 課 程 面 向 / 主 題 選 修 選 修 職 業 病 與 環 境 危 害 ( 職 業 醫 學 與 環 境 衛 生 ) 社 區 長 期 照 護 ( 含 在 地 老 化 之 長 期 照 護 理 念 ) 社 區 精 神 醫 學 精 神 醫 療 體 系 與 相 關 法 令 憂 鬱 症 與 自 殺 防 治 物 質 濫 用 疾 患 學 習 目 的 (objective)/ 能 力 指 標 ( 各 訓 練 醫 院 可 以 依 醫 院 本 身 特 性 作 創 新 與 發 揮, 強 調 知 識 ( 認 知 ) 態 度 ( 情 意 ) 及 實 際 操 作 並 重 ) 1. 能 夠 瞭 解 職 場 環 境 對 工 作 人 員 健 康 的 重 要 性 2. 參 與 職 場 健 康 計 畫 的 推 動 工 作 3. 認 同 並 積 極 參 與 職 場 健 康 計 畫 的 推 動 工 作 1. 瞭 解 國 內 社 區 長 期 照 護 體 系 及 居 家 機 構 社 區 長 期 照 護 模 式 2. 瞭 解 國 內 各 種 長 照 機 構 之 特 性 長 照 病 人 之 收 案 標 準 及 其 應 用 3. 認 識 社 區 長 照 資 源 妥 適 連 結 與 應 用 4. 學 習 熟 悉 長 照 個 案 常 見 健 康 問 題 與 照 護 技 能 5. 能 熟 悉 出 院 準 備 服 務 及 制 定 照 護 計 畫 1. 瞭 解 精 神 醫 療 相 關 的 法 律 簡 介 2. 認 識 台 灣 精 神 醫 療 的 治 療 模 式 精 神 醫 療 體 系 與 精 神 醫 療 網 簡 介 3. 瞭 解 社 區 中 精 神 醫 療 之 轉 介 1. 瞭 解 憂 鬱 症 的 診 斷 與 治 療 處 置 2. 瞭 解 台 灣 的 自 殺 現 況 3. 認 識 自 殺 的 評 估 與 防 治 1. 認 識 成 癮 藥 物 相 關 法 令 2. 瞭 解 成 癮 疾 患 的 病 程 演 進 與 治 療 模 式 3. 瞭 解 成 癮 疾 患 常 見 的 合 併 症 4. 瞭 解 成 癮 疾 患 對 家 庭 與 社 會 的 影 響 -20-

21 附 件 二 各 訓 練 課 程 結 束 時 必 要 評 估 項 目 如 下 : 評 估 方 式 Mini-CEX CbD DOPS 360 度 評 量 其 他 訓 練 課 程 3 個 月 內 科 至 少 3 次 至 少 1 個 - 至 少 1 次 ( 註 1) - 2 個 月 外 科 - 至 少 1 個 至 少 2 次 至 少 1 次 ( 註 1) - 1 個 月 急 診 醫 學 科 至 少 1 次 至 少 1 次 ( 註 3) 1 個 月 兒 科 至 少 1 次 至 少 1 個 - 至 少 1 次 ( 註 2) - 1 個 月 婦 產 科 - - 至 少 1 次 至 少 1 次 ( 註 2) - 2 個 月 社 區 醫 學 科 口 試 ( 註 4) 1 個 月 內 科 至 少 1 次 至 少 1 個 - 至 少 1 次 ( 註 2) - 1 個 月 選 修 科 : 外 科 婦 產 科 骨 科 神 經 外 科 泌 - - 至 少 1 次 至 少 1 次 ( 註 2) - 尿 科 整 形 外 科 急 診 醫 學 科 1 個 月 選 修 科 : 耳 鼻 喉 科 眼 科 麻 醉 科 內 科 兒 科 皮 膚 科 神 經 科 精 神 科 復 健 科 家 庭 醫 學 科 職 業 醫 學 科 放 射 診 斷 科 放 射 腫 瘤 科 解 剖 病 理 科 臨 床 病 理 科 核 子 醫 學 科 至 少 1 次 至 少 1 個 ( 註 5) ( 註 5) - 至 少 1 次 ( 註 2) - 註 1:360 度 評 量 至 少 應 包 含 同 儕 護 理 人 員 臨 床 教 師 病 人 等 對 象 對 受 訓 學 員 之 評 估 註 2:360 度 評 量 至 少 應 包 含 臨 床 教 老 師 護 理 人 員 / 其 他 醫 事 人 員 同 儕 等 對 象 對 受 訓 學 員 之 評 估 註 3: 臨 床 指 導 老 師 對 受 訓 學 員 之 評 估 註 4: 每 位 受 訓 學 員 必 須 在 社 區 導 師 的 指 導 下, 選 擇 一 項 以 訓 練 所 在 社 區 為 基 礎 之 社 區 健 康 議 題,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與 議 題 瞭 解, 並 提 出 及 報 告 此 議 題 的 解 決 建 議 方 向 註 5: 訓 練 醫 院 於 1 個 月 選 修 科 : 放 射 診 斷 科 放 射 腫 瘤 科 解 剖 病 理 科 臨 床 病 理 科 核 子 醫 學 科 之 評 估, 若 無 法 執 行 Mini-CEX 或 CbD 評 估, 則 可 以 DOPS 或 其 他 之 評 估 方 式 代 替 -21-

22 8529 專 用 或 主 要 用 於 第 8525 至 8528 節 所 屬 器 具 之 零 件 23 8308 用 於 衣 服 靴 鞋 帳 蓬 手 提 包 旅 行 用 品 或 其 他 已 製 作 品 之 卑 金 屬 搭 鈕 帶 搭 鈕 之 框 架 帶 扣 帶 扣 搭 鈕 眼 環 眼 及 其

22 8529 專 用 或 主 要 用 於 第 8525 至 8528 節 所 屬 器 具 之 零 件 23 8308 用 於 衣 服 靴 鞋 帳 蓬 手 提 包 旅 行 用 品 或 其 他 已 製 作 品 之 卑 金 屬 搭 鈕 帶 搭 鈕 之 框 架 帶 扣 帶 扣 搭 鈕 眼 環 眼 及 其 附 表 一 項 次 4 位 碼 稅 號 我 國 對 哥 倫 比 亞 出 口 符 合 哥 國 零 關 稅 項 目 清 單 ( 以 2014 年 海 關 稅 則 前 4 碼 排 名 前 300 項 產 品 為 比 對 基 礎 ) 中 文 名 稱 2013/01-2013/12 2014/01-2014/12 單 位 : 金 額 ( 美 元 ) 名 次 增 減 比 (%) 全 部 貨 品 出 口 總 額

More information

特 载

特    载 特 载 党 和 国 家 领 导 人 视 察 无 锡 市 城 市 建 设 和 参 加 重 要 活 动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常 委 国 务 院 总 理 温 家 宝 一 行 到 无 锡 调 研 视 察 1 月 9~10 日, 中 共 中 央 政 治 局 常 委 国 务 院 总 理 温 家 宝 到 锡 视 察 温 家 宝 一 行 先 后 到 江 苏 阳 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长 电 科

More information

郭 生 白 : 我 因 为 我 做 到 了, 我 才 知 道 我 过 去 是 没 有 做 到 的 我 70 岁 以 后, 重 新 整 理 伤 寒 论 我 开 始 发 觉, 过 去 也 是 错 的 今 天 我 想 对 于 伤 寒 论 是 真 正 地 明 白 了 所 以 我 要 把 这 一 部 殿 堂

郭 生 白 : 我 因 为 我 做 到 了, 我 才 知 道 我 过 去 是 没 有 做 到 的 我 70 岁 以 后, 重 新 整 理 伤 寒 论 我 开 始 发 觉, 过 去 也 是 错 的 今 天 我 想 对 于 伤 寒 论 是 真 正 地 明 白 了 所 以 我 要 把 这 一 部 殿 堂 说 白 伤 寒 论 梁 冬 对 话 郭 生 白 他 出 身 名 医 世 家, 家 中 四 代 行 医 ; 他 临 床 六 十 余 年, 通 读 中 医 经 典 ; 他 博 采 众 家 之 所 长, 勤 求 古 训 他, 就 是 八 十 三 岁 的 著 名 中 医, 郭 生 白 左 手 伤 寒 论, 右 手 儒 释 道, 从 中 医 看 到 生 命 自 然 的 美 丽, 从 哲 学 解 开 人 体 本

More information

普 門 學 報 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2 頁, 共 23 頁 自 己 做 自 己 的 醫 生 一 人 吃 五 穀 雜 糧 維 生, 色 身 難 免 會 生 病 請 問 大 師, 以 佛 教 的 觀 點 來 看, 除 了 醫 藥 以 外, 如 何 治 療 身 體 上 的 疾 病?

普 門 學 報 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2 頁, 共 23 頁 自 己 做 自 己 的 醫 生 一 人 吃 五 穀 雜 糧 維 生, 色 身 難 免 會 生 病 請 問 大 師, 以 佛 教 的 觀 點 來 看, 除 了 醫 藥 以 外, 如 何 治 療 身 體 上 的 疾 病? 普 門 學 報 第 17 期 / 2003 年 9 月 第 1 頁, 共 23 頁 當 代 問 題 座 談 紀 實 之 二 佛 教 對 身 心 疾 病 的 看 法 星 雲 大 師 講 弟 子 滿 義 記 錄 隨 著 時 代 進 步 科 技 發 達, 豐 厚 的 物 質 生 活 為 現 代 人 類 帶 來 某 些 層 面 的 福 址, 但 儘 管 時 代 再 進 步, 科 技 再 發 達, 卻 始 終

More information

港澳類八十九年第二季報告(89

港澳類八十九年第二季報告(89 69 70 3 5 3 9 1 3 10 3 15 2003.3.11 2003.3.11~20 1 52.2 42.7 14 1 8 71 30% 22 30%35% 100 72 1 25 122 50 3 13 14 3 15 3 SARS 2001 3 3% 73 2.8% SARS 26 115 0.9% 0.5% 5 4.5% 4% 7 2 7.4% 1 7.2% 2% 1 1.6% 74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C2D6DDD2BDBFC6B4F3D1A732303133C4EAB6C8B1BEBFC6BDCCD1A7D6CAC1BFC4EAB6C8B1A8B8E6323031342D31302D3234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C2D6DDD2BDBFC6B4F3D1A732303133C4EAB6C8B1BEBFC6BDCCD1A7D6CAC1BFC4EAB6C8B1A8B8E6323031342D31302D32342E646F63> 温 州 医 科 大 学 本 科 教 学 质 量 报 告 (2013 年 ) 二 一 四 年 十 月 目 录 一 学 校 概 况 2 二 本 科 教 育 基 本 情 况 4 2.1 学 校 办 学 指 导 思 想 4 2.2 本 科 专 业 设 置 情 况 4 2.3 本 科 生 生 源 质 量 情 况 6 三 师 资 与 教 学 条 件 10 3.1 师 资 队 伍 数 量 及 结 构 情 况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广州市番禺区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Microsoft Word - 广州市番禺区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文 件 番 人 社 2014 2 号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印 发 2014 年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现 将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2014 年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实 施 细 则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EED6D0C0B4B5C4BDA1BFB5CAD6B2E1A3A8D6D0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EED6D0C0B4B5C4BDA1BFB5CAD6B2E1A3A8D6D0A3A92E646F63> 生 活 中 来 的 健 康 手 册 ( 中 ) 黄 宁 斌 编 著 中 国 少 年 儿 童 出 版 社 书 名 生活中来的健康手册 中 作 者 黄宁斌 出 版 社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 发行许可证号 2006 第025396号 出版日期 2006年2月第1版 ISBN 7 5007 3317 4 G 2509 定 价 5 00元 目 录 第 二 篇 药 膳 与 食 疗 篇 一 药 膳 与 食 疗 原

More information

kidney GCT

kidney GCT 糖尿病肾病轻度症状 夜尿增多 如果糖尿病病人发现自己的尿液出现异常 如尿液泡沫过多 颜 色浑浊 应立刻到医院检查肾脏是否出现了问题 正常情况下 尿液泡沫在便池一会儿就会消失 颜色在喝水少的情况下 才有 发黄 浑浊的现象 假如不是这样 很有可能是肾脏疾病的早期 症状 糖尿病首先伤害的就是血管 而肾脏内血管密集 所以从 病人患上糖尿病的那一天开始 肾脏就被损及了 糖尿病患者都 有潜在的肾病 只不过有的人患病时间长

More information

1 0 0 0 0 美容 丙級 工作項目0 1 : 職業道德

1 0 0 0 0 美容 丙級 工作項目0 1 : 職業道德 1 0 0 0 0 美 容 丙 級 工 作 項 目 0 1 : 職 業 道 德 1. ( 4 )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應 該 努 力 的 目 標, 不 包 括 :(1) 學 習 優 雅 的 專 業 談 吐 (2) 進 修 專 業 的 知 識 和 技 術 (3) 關 心 社 會 及 流 行 的 趨 勢 (4) 詢 問 顧 客 的 隱 私 2. ( 4 ) 顧 客 皮 膚 保 養 時, 其 隨 身

More information

100-1「經典研讀:梁啟超《新民說》」學習歷程檔案

100-1「經典研讀:梁啟超《新民說》」學習歷程檔案 101-1 中 國 歷 史 上 的 婦 女 與 社 會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系 級 : 資 四 α 學 號 :11007023 姓 名 : 尤 心 怡 第 一 週 (9/6) 智 慧 財 產 權 宣 導 課 程 簡 介 課 程 分 組 了 解 到 這 門 課 的 開 課 動 機 與 課 程, 也 知 道 這 門 課 是 教 育 部 公 民 核 心 能 力 計 畫 課 程, 需 要 學 生 進 行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 C4EAC5A9D2B5B2FAD6B5BACDBCDBB8F1D7DBBACFCDB3BCC6B1A8B1EDD6C6B6C82E646F63>

<4D F736F F D D C4EAC5A9D2B5B2FAD6B5BACDBCDBB8F1D7DBBACFCDB3BCC6B1A8B1EDD6C6B6C82E646F63> 农 业 产 值 和 价 格 综 合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1 目 一 农 林 牧 渔 产 值 统 计 制 度 ( 一 ) 说 明 2 ( 二 ) 报 表 目 录 2 ( 三 ) 调 查 表 式 1. 综 合 年 报 表 式 (1) 农 林 牧 渔 业 总 产 值 (M301 表 ) 3 (2) 农 村 非 农 行 业 产 值 (M303 表 ) 5 2. 综 合 定 期 报 表 表 式 农 林 牧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D5FEB0ECB7A2A3A832303136A3A93532BA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D5FEB0ECB7A2A3A832303136A3A93532BAC52E646F6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桂 政 办 发 2016 52 号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规 划 (2016 2020 年 )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人 民 政 府,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各 组 成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 广 西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 系

More information

<313032A655A874B2D5B3CCA743BFFDA8FABCD0B7C7AAED2E786C73>

<313032A655A874B2D5B3CCA743BFFDA8FABCD0B7C7AAED2E786C73> 102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錄 取 分 數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校 系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0 491.85 **** 614.02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More information

柳州历史上的今天内文改版式.FIT)

柳州历史上的今天内文改版式.FIT) 1 月 1 日 1 月 1 月 1 日 1929 年 1 月 1 日 广 西 省 第 一 次 建 设 会 议 在 柳 召 开 新 年 伊 始, 新 桂 系 执 政 后 召 开 第 一 次 全 省 建 设 会 议, 开 幕 式 在 柳 州 羊 角 山 广 西 实 业 院 内 举 行, 会 期 10 天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名 流 专 家 学 者 等 93 人 参 加 会 议 国 内 著

More information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累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即 趕 到 可 做 家 事 散 步 蹲 下 等 運 動, 以 不 太 累 主題 主題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1)準媽咪之待產準備及產後保養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2)產後如何確保奶水充足 產後病房護理師: 產後病房護理師:黃皖寧 生 產 準 備 您 接 近 生 產 之 注 意 事 項 : 備 妥 住 院 用 物, 勿 遠 行 ( 生 產 用 物 包 ) 最 好 有 人 在 家 陪 伴, 或 和 陪 產 者 保 持 連 繫, 有 任 何 狀 況 可 立

More information

Q8.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者, 於 97 年 3 月 19 日 以 前, 原 選 擇 參 加 勞 保,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時, 應 改 參 加 公 保 所 謂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判 別 依 據 ( 或 標

Q8.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公 務 員 兼 具 勞 工 身 分 者, 於 97 年 3 月 19 日 以 前, 原 選 擇 參 加 勞 保,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時, 應 改 參 加 公 保 所 謂 調 任 其 他 公 營 事 業 機 構 之 判 別 依 據 ( 或 標 承 保 業 務 常 見 問 題 加 保 Q1. 公 教 人 員 可 否 依 個 人 意 願 選 擇 參 加 公 保? 否 公 保 係 政 府 為 保 障 公 教 人 員 生 活 而 辦 理 之 社 會 保 險, 屬 強 制 性 保 險, 凡 法 定 機 關 或 公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之 有 給 專 任 人 員 應 一 律 參 加 保 險 為 被 保 險 人 Q2. 被 保 險 人 同 時

More information

天人炁功行入與感應經驗分享

天人炁功行入與感應經驗分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行 入 與 感 應 經 驗 分 享 天 人 炁 功 指 導 院 黃 淑 惠 ( 凝 本 ) 劉 建 功 ( 顯 翼 ) 林 瑛 佩 ( 素 擎 ) 黃 淑 惠 : 道 名 凝 本, 隸 屬 天 極 行 宮 劉 建 功 : 道 名 顯 翼,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林 瑛 佩 : 道 名 素 擎, 隸 屬 新 竹 市 初 院 497

More information

YYW1.nps

YYW1.nps 第三章 事务文书 事务文书是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办理日常事务时广泛使用的一类文书 包括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 规章制度 公示等 事务文书的主要特点是行文主体灵活 行文格式无 法定要求 但相对固定 事务文书的种类很多 本章着重介绍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工作研究和 公示 第一节 计 划 一 例文阅示 例文一 教育部 2008 年工作要点 2008 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08 00 11 30 2 08 00 11 30 14 30 17 30 3 4 5 6 100 10 7 12 83339749 8 9 20 10 87766668 31310 87667731 7 5 15 6 15 8 00 11 30 2 30 5 30 12 83337716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002 1 1 2 3 4 1 2 3 4 19 08

More information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α β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More information

自我保健随身行

自我保健随身行 自 我 保 健 随 身 行 ( 中 央 军 委 保 健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总 后 勤 部 卫 生 部 保 健 局 编 ) 前 言 健 康 是 生 命 之 本, 是 人 类 不 懈 奋 斗 的 目 标 之 一 党 的 十 七 大 把 提 高 全 民 族 健 康 素 质 作 为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重 要 内 容 促 进 全 民 健 康, 不 断 提 高 广 大 群 众 的 文 明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A5B0FCB2A3AB65B0B7B164B7D3C540BDC3B1D0ABFCBEC9AA41B0C8B8C9A755A4E8AED72BA4BDA7693130333131313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5A5B0FCB2A3AB65B0B7B164B7D3C540BDC3B1D0ABFCBEC9AA41B0C8B8C9A755A4E8AED72BA4BDA769313033313131392E646F63>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孕 婦 產 前 健 康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服 務 補 助 方 案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9 日 國 健 婦 字 第 1030401817 號 公 告 自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 日 生 效 壹 背 景 說 明 自 民 國 84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開 辦 以 來, 國 內 經 參 考 實 證 及 國 外 經 驗,

More information

內科部臨床教學訓練計畫

內科部臨床教學訓練計畫 三 軍 總 醫 院 家 庭 暨 社 區 醫 學 部 家 庭 醫 學 科 住 院 醫 師 臨 床 訓 練 計 畫 壹 簡 介 100 年 6 月 1 日 修 訂 ( 第 11 版 ) 101 年 5 月 31 日 修 訂 ( 第 12 版 ) 105 年 3 月 1 日 修 訂 ( 第 13 版 ) 三 軍 總 醫 院 為 因 應 現 代 醫 學 之 發 展, 配 合 政 府 籌 建 醫 療 網 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8\246a\254\354\276\307\264\372\270\321\252R.doc)

(Microsoft Word - 98\246a\254\354\276\307\264\372\270\321\252R.doc) 自 然 科 地 球 科 學 試 題 解 析 自 然 科 地 球 科 學 試 題 分 析 台 北 縣 清 水 高 中 洪 仁 傑 老 師 地 球 科 學 第 壹 部 份 命 題 題 數 比 較 表 (92 年 ~98 年 ) 領 章 節 92 年 93 年 94 年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域 板 塊 4 3 0 4 1 0 2 地 火 山 活 動 0 1 2 0 0 1 0 5 5

More information

5-2

5-2 Healthcare Matrix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陳 偉 德 副 校 長 1 (Safe) 2 (Timely) 3 (Effective) 4 (Efficient) 5 (Equitable) 6 (Patient-Centered) 76 a (Patient Care) b c (Medical Knowledge and Skills) (Interpersonal and Communication

More information

( 1 ) ( 2 ) 284 ( 3 ) ( 5 ) ( 6 ) ( 8 ) (10) (11) : (12) ( ) ( ) ( ) (14) (15) (18) (20) (22) (23) ( ) ( ) (25) (27) (30) (33) 1 (34) (36) (38) (39) (41) (44) (45) (46) (47) (49) ( ) (50) (51) ( ) (52)

More information

第二部分 统计资料

第二部分  统计资料 - 1 -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9 年 2 月 12 日 在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第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 南 山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刘 庆 生 各 位 代 表 : 现 在, 我 代 表 区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请 予 审 议, 并 请 区 政 协 各 位 委 员 和 其 他 列 席 人 员 提 出 宝 贵

More information

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報告

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報告 第 四 章 第 二 階 段 措 施 : 社 區 衞 生 A. 公 眾 街 市 4.1 雖 然 近 年 兼 售 新 鮮 食 品 的 大 型 超 級 市 場 大 幅 增 加, 但 很 多 市 民 仍 然 習 慣 往 街 市 購 買 日 常 食 品 街 市 也 是 本 港 市 民 生 活 和 文 化 的 重 要 部 分 4.2 食 環 署 管 理 105 個 公 眾 街 市, 其 中 81 個 是 濕 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1AAC0B77CC5DCBE45BB50A440AFEBC2E5BEC7B1D0A87CA4CEC2E5AE76B0F6A87C2DC1C2BBCABEB1A544A5F42E707074>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31AAC0B77CC5DCBE45BB50A440AFEBC2E5BEC7B1D0A87CA4CEC2E5AE76B0F6A87C2DC1C2BBCABEB1A544A5F42E707074> 社 會 變 遷 與 一 般 醫 學 教 育 及 醫 師 培 育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醫 學 系 謝 銘 勳 教 授 醫 療 變 遷 十 八 世 紀 教 科 書 及 講 授 為, 轉 變 為 以 病 人 為 學 習 對 象 的 教 學 波 哈 維 (Hermann Boerhaave, 1668-1738): 建 立 床 邊 教 學 模 式, 以 詳 細 記 錄 病 史 確 定 病 情 現 況 診

More information

荷 人 據 台 前 1624 年 前 有 名 稱 為 馬 加 大 鄂 的 原 住 民 部 族, 在 岡 山 一 帶 形 成 大 傑 巔 社 明 天 啟 四 年 1624 年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在 台 灣 西 南 部 建 立 殖 民 地 崇 禎 八 年 1635 年 高 雄 縣 岡 山 地

荷 人 據 台 前 1624 年 前 有 名 稱 為 馬 加 大 鄂 的 原 住 民 部 族, 在 岡 山 一 帶 形 成 大 傑 巔 社 明 天 啟 四 年 1624 年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在 台 灣 西 南 部 建 立 殖 民 地 崇 禎 八 年 1635 年 高 雄 縣 岡 山 地 - 1 - 荷 人 據 台 前 1624 年 前 有 名 稱 為 馬 加 大 鄂 的 原 住 民 部 族, 在 岡 山 一 帶 形 成 大 傑 巔 社 明 天 啟 四 年 1624 年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在 台 灣 西 南 部 建 立 殖 民 地 崇 禎 八 年 1635 年 高 雄 縣 岡 山 地 區 的 塔 佳 里 揚 社 ( 即 大 傑 巔 社 ), 於 1635 年 12 月 22-25

More information

巫月娥网络生态视阈下感知网络商业伦理对顾客忠诚的影响 在网络商业环境中遵循的伦理准则 以往研究对 一 引言 网络商业伦理的维度没有达成一致的结论被学 者和消费者认为最重要的网络商业伦理问题是安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 年中 全性和隐私 此外有学者还研究网络销售中 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 截

巫月娥网络生态视阈下感知网络商业伦理对顾客忠诚的影响 在网络商业环境中遵循的伦理准则 以往研究对 一 引言 网络商业伦理的维度没有达成一致的结论被学 者和消费者认为最重要的网络商业伦理问题是安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 年中 全性和隐私 此外有学者还研究网络销售中 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 截 经济 管理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 年第 卷第 期 C U T V N j 网络生态视阈下感知网络商业伦理 对顾客忠诚的影响 巫月娥 闽南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福建 漳州 摘要 借鉴顾客忠诚的认知 情感 行为模式 针对网络生态系统中出现的伦理问题 探讨顾客 感知的网络商业伦理对顾客满意和顾客忠诚的影响 以网络商业伦理研究文献为基础 提出顾 客感知网络商业伦理包括 隐私保护 安全保障 销售诚信 交易履行和服务公正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项 目 定 位 及 整 体 进 展 情 况 4 20 芦 山 强 烈 地 震 发 生 后, 我 会 依 托 10 余 年 社 区 扶 贫 经 验, 立 足 生 态 资 源, 创 新 扶 贫 模 式 推 进 精 准 扶 贫, 联 合 加 多 宝 集 团 恒 大 集 团 分 别 援 助

第 一 部 分 项 目 定 位 及 整 体 进 展 情 况 4 20 芦 山 强 烈 地 震 发 生 后, 我 会 依 托 10 余 年 社 区 扶 贫 经 验, 立 足 生 态 资 源, 创 新 扶 贫 模 式 推 进 精 准 扶 贫, 联 合 加 多 宝 集 团 恒 大 集 团 分 别 援 助 芦 山 美 丽 乡 村 ------- 雪 山 村 邓 池 沟 2015 年 项 目 总 结 报 告 中 国 扶 贫 基 金 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部 分 项 目 定 位 及 整 体 进 展 情 况 4 20 芦 山 强 烈 地 震 发 生 后, 我 会 依 托 10 余 年 社 区 扶 贫 经 验, 立 足 生 态 资 源, 创 新 扶 贫 模 式 推 进 精 准 扶 贫,

More information

信實篇 2版 傳承與祝福 文 黃勝雄 總執行長 圖 張世鴻 Α.用感恩的心 往後看 回二十年前的感恩節 我來到人口不多的花蓮 門諾醫院 有人說我是 鮭魚返鄉 我說 不 我的故鄉在草屯 也許廣義的說 是的 臺灣是 師能做心導管手術 四位腸胃科醫師能做內視鏡檢 門諾醫院下 查 我們能開腦 也能開心的手術

信實篇 2版 傳承與祝福 文 黃勝雄 總執行長 圖 張世鴻 Α.用感恩的心 往後看 回二十年前的感恩節 我來到人口不多的花蓮 門諾醫院 有人說我是 鮭魚返鄉 我說 不 我的故鄉在草屯 也許廣義的說 是的 臺灣是 師能做心導管手術 四位腸胃科醫師能做內視鏡檢 門諾醫院下 查 我們能開腦 也能開心的手術 李冬梅 有恩典 有真理 2013 年 06 月 第 164 期 新任院長就任感恩禮拜 各界祝福滿滿 門諾醫院院長 吳鏘亮醫師接任 文 羅綺梅 圖 汪國平 發展部 別用祈禱祝福的心 求上帝引領未來的道路 體所組成 但卻是有同一個身子 一個方向 鼓 吳鏘亮院長在分享就任感言時感謝全機構 勵大家有一致的目標共同前進 吳鏘亮院長在致 門諾醫院於6月6日舉行新任院長就任感恩禮 同仁在機構所付出的努力 他在十四年前來到花

More information

氣功科學研究的回顧

氣功科學研究的回顧 1 氣 功 與 人 體 潛 能 研 究 的 歷 史 回 顧 ( 作 者 投 稿 科 學 月 刊 1997 年 3 月 號 文 章 ) 我 們 這 一 代 可 以 說 是 在 武 俠 世 界 中 成 長 的 一 代, 記 得 三 十 多 年 前, 每 天 放 學 回 家 第 一 件 事 就 是 翻 開 報 紙 上 的 連 載 小 說, 貪 婪 的 讀 完 一 段 短 短 的 故 事 臥 龍 生 的 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11.专业主干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doc

Microsoft Word - 3-11.专业主干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doc ... 3... 7... 10... 31... 36... 41... 49... 52... 57... 62... 65... 71... 73... 98... 105... 108... 131... 137... 148... 159... 174... 176... 192... 195... 228... 235... 242... 243 ... 247... 255... 265...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指压按摩这种以 手 为治病工具的医疗方法 可以说是人类最早的医学形式之一 这在世界各 古老民族的医学发展史中都可以得到佐证 因为 人们以手摩擦 按揉和捶打自己或同伴的肢体 以 御寒取暖及解除疲劳 食胀与各种伤痛所造成的不适感等行为 是与人类生来就有的自卫防御本能 有关 中国的按摩疗法历史悠久 可以追溯到上古的黄帝时代 那时的按摩称案杬 明朝以前称为按 摩 明朝以后一般称为推拿 发展至今日 推拿按摩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More information

僑生(含港澳生)及外籍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要點

僑生(含港澳生)及外籍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要點 僑 生 ( 含 港 澳 生 ) 及 外 籍 生 參 加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實 施 要 點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八 十 九 年 一 月 十 八 日 核 定 施 行 壹 承 保 一 投 保 資 格 : ( 一 ) 持 有 居 留 證 明 文 件 之 僑 生 ( 含 港 澳 生 ) 及 外 籍 生 來 台 就 學 者, 自 居 留 滿 四 個 月 時 起, 即 應 依 法 強 制 參 加 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1.doc

Microsoft Word - 11.doc 健 康 早 知 道 健 康 早 知 道 编 委 会 主 管 单 位 : 东 北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党 委 主 办 单 位 : 东 北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工 会 顾 问 : 孙 国 臣 马 钦 海 腾 超 主 编 : 贾 建 锋 东 北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工 会 主 办 发 刊 词 第 1 期 副 主 编 : 于 春 艳 把 糖 尿 病 控 制 在 可 逆 阶

More information

十 一 針 對 本 局 職 業 災 害 率 較 高 或 發 生 重 大 職 業 災 害 之 單 位 辦 理 定 期 輔 導 十 二 年 度 結 束 後, 辦 理 本 局 各 外 勤 單 位 安 全 衛 生 年 終 評 比 十 三 實 施 安 全 衛 生 績 效 管 理 評 估, 作 為 規 劃 修

十 一 針 對 本 局 職 業 災 害 率 較 高 或 發 生 重 大 職 業 災 害 之 單 位 辦 理 定 期 輔 導 十 二 年 度 結 束 後, 辦 理 本 局 各 外 勤 單 位 安 全 衛 生 年 終 評 比 十 三 實 施 安 全 衛 生 績 效 管 理 評 估, 作 為 規 劃 修 第 一 章 總 則 臺 中 市 政 府 環 境 保 護 局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守 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7 日 中 市 環 清 字 第 1000104783 號 公 告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1 月 20 日 中 市 環 清 字 第 1040005420 號 公 告 修 正 第 一 條 本 守 則 依 據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三 十 四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

( 教 學 醫 院 教 學 品 質 提 昇 補 助 計 畫 書 架 構 一 各 訓 練 計 畫 內 容 ( 一 ) 計 畫 目 的 1. 訓 練 目 標 2. 完 成 之 工 作 項 目 ( 二 ) 訓 練 課 程 1. 訓 練 年 度 項 目 ( 課 程 ) 時 間 ( 以 時 計 算 ) 方 式 評 核 標 準 ( 三 ) 跨 領 域 團 隊 合 作 方 式 1. 訓 練 目 的 項 目 時 間 方

More information

張 院 長 :4/21( 四 ) 成 大 研 發 論 壇 演 講 / 臺 大 陳 良 基 副 校 長 主 講 ;5/5( 四 ) 公 衛 所 邀 請 陽 明 大 學 梁 賡 義 校 長 至 醫 學 院 演 講 : 學 思 歷 程 回 顧 與 分 享, 請 大 家 撥 冗 參 與 國 際 分 處 彭

張 院 長 :4/21( 四 ) 成 大 研 發 論 壇 演 講 / 臺 大 陳 良 基 副 校 長 主 講 ;5/5( 四 ) 公 衛 所 邀 請 陽 明 大 學 梁 賡 義 校 長 至 醫 學 院 演 講 : 學 思 歷 程 回 顧 與 分 享, 請 大 家 撥 冗 參 與 國 際 分 處 彭 醫 學 院 民 國 105 年 04 月 份 院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105 年 04 月 21 日 ( 星 期 四 ) 中 午 12 時 地 點 : 本 院 四 樓 大 會 議 室 主 席 : 張 院 長 俊 彥 出 席 人 員 : 如 出 席 簽 到 表 紀 錄 : 顏 秀 琴 壹 頒 發 協 助 2016 美 濃 地 震 救 災 感 謝 狀 序 單 位 姓 名 職 稱 序

More information

粤技组〔2010〕24号

粤技组〔2010〕24号 2010 年 广 东 省 导 游 人 员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竞 赛 实 施 方 案 一 竞 赛 宗 旨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和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旅 游 业 的 意 见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快 我 省 旅 游 业 改 革 与 发 展 的 决 定 文 件 精 神,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三會次會議記錄

連江縣議會第三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三會次會議記錄 連 江 縣 議 會 第 三 屆 第 六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一 會 次 會 議 紀 錄 日 期 : 九 十 三 年 十 一 月 九 日 議 程 : 一 議 長 致 開 會 詞 二 縣 長 施 政 報 告 暨 說 明 三 縣 長 對 議 決 案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暨 說 明 主 席 : 陳 議 長 振 清 紀 錄 : 鄭 麗 慧 陳 主 任 秘 書 : 本 會 第 三 屆 第 六 次 定 期

More information

序 在 早 期 的 農 業 社 會 時 期, 交 通 十 分 不 便, 岡 山 一 直 都 扮 演 交 通 樞 紐 的 角 色, 不 但 是 兩 大 城 市 ( 高 雄 台 南 ) 重 要 的 中 繼 站, 更 是 周 邊 幾 個 鄉 鎮 的 轉 運 中 心, 因 此 ; 逐 漸 聚 集 人 口 而

序 在 早 期 的 農 業 社 會 時 期, 交 通 十 分 不 便, 岡 山 一 直 都 扮 演 交 通 樞 紐 的 角 色, 不 但 是 兩 大 城 市 ( 高 雄 台 南 ) 重 要 的 中 繼 站, 更 是 周 邊 幾 個 鄉 鎮 的 轉 運 中 心, 因 此 ; 逐 漸 聚 集 人 口 而 續 修 序 在 早 期 的 農 業 社 會 時 期, 交 通 十 分 不 便, 岡 山 一 直 都 扮 演 交 通 樞 紐 的 角 色, 不 但 是 兩 大 城 市 ( 高 雄 台 南 ) 重 要 的 中 繼 站, 更 是 周 邊 幾 個 鄉 鎮 的 轉 運 中 心, 因 此 ; 逐 漸 聚 集 人 口 而 繁 榮 起 來, 於 是 也 形 成 特 殊 的 交 易 民 俗 岡 山 人 熱 情 而 善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