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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饱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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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凡 你 所 願, 給 予 他 人 九 月 二 十 五 二 十 六 日 兩 天, 在 台 北 捷 運 站 連 續 發 生 二 起 疑 似 跳 軌 輕 生 的 事 件, 予 人 無 限 的 遺 憾 與 惋 惜 拜 科 學 昌 明 之 便, 只 要 家 中 擁 有 電 視 或 網 路, 都 能 從 新 聞 裡 得 知 許 多 有 關 自 殺 的 事 件 也 許 正 因 為 資 訊 過 於 氾 濫, 使 得 觀 看 電 視 的 我 們, 越 來 越 容 易 輕 忽 生 存 的 價 值, 也 輕 視 他 人 結 束 生 命 的 原 因 與 嚴 重 性 由 愛 德 溫. 史 奈 曼 所 撰 寫 的 解 剖 自 殺 心 靈 一 書 中, 曾 提 到 一 句 令 人 印 象 深 刻 的 話, 即 是 絕 望 者 通 常 認 為 自 殺 是 對 短 暫 問 題 的 永 久 解 決, 然 而 從 佛 法 的 觀 點 來 看, 自 我 傷 害 只 會 墮 入 更 無 窮 盡 的 輪 迴 循 環 我 們 不 該 譏 嘲 別 人 的 懦 弱, 也 不 應 壓 抑 自 己 的 痛 苦, 最 重 要 的 是 去 思 維, 面 對 自 他 這 些 負 面 的 想 法 行 為, 當 下 我 們 能 向 誰 求 援, 或 是 能 否 幫 助 他 人 療 癒 悲 傷 本 期 專 題 為 從 人 道 到 佛 道 如 何 在 生 活 中 修 行, 特 別 將 佛 典 中 的 古 老 經 文, 解 譯 成 為 與 科 技 時 代 呼 應 的 生 活 公 約 學 佛 的 最 終 目 標 是 成 佛, 但 進 趨 佛 果 的 前 階 卻 是 做 人, 經 由 人 道 切 實 修 行, 才 能 成 就 佛 道 的 具 足 圓 滿 所 謂 人 成 即 佛 成, 把 人 做 好 了, 佛 果 也 就 完 成 了, 這 是 我 們 學 佛 的 第 一 個 課 題 藝 苑 精 華 中, 陳 清 香 教 授 析 賞 了 日 治 時 代 佛 寺 的 建 築 藝 術, 雖 然 此 式 樣 已 非 主 流, 但 是 在 台 灣 佛 寺 式 樣 的 流 變 史 中, 亦 是 重 要 的 一 環 無 盡 寶 藏 文 中, 除 了 分 享 如 何 達 成 離 苦 得 樂 的 人 生 終 極 目 標, 同 時 也 剖 視 快 樂 與 幸 福 的 價 值 內 涵, 指 引 學 佛 弟 子 需 透 過 親 近 善 知 識 聽 聞 佛 法 如 理 思 維 如 法 修 習 六 波 羅 蜜 多 等 途 徑, 達 到 安 穩 可 靠 的 快 樂, 與 幸 福 之 最 終 目 的 地 最 後 為 諸 位 推 薦 的, 是 本 期 佛 理 抉 微 開 始 連 載 的 般 若 心 經 略 說, 作 者 日 慧 長 老 (1926~2008) 身 為 當 代 佛 教 耆 碩, 長 年 於 法 義 與 實 修 上 深 耕 潛 修, 深 解 經 論, 學 德 兼 備 般 若 心 經 略 說 可 謂 是 他 生 命 最 後, 深 得 般 若 法 味 中 觀 正 見 後 的 力 作, 值 得 佛 門 學 子 奉 為 圭 臬 以 上 諸 篇 敬 請 讀 者 詳 參
4 556 Torch of Wisdom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0 月 15 日 出 版 Oct B.E./2010 C.E. 編 輯 室 劄 記 1 本 期 專 題 人 間 佛 教 的 建 立 從 人 道 到 佛 道 星 雲 法 師 4 心 經 中 的 修 行 智 慧 妙 慧 法 師 10 創 辦 人 周 宣 德 名 譽 董 事 長 沈 家 楨 董 事 長 莊 南 田 發 行 人 陳 榮 基 社 長 吳 永 猛 藝 苑 主 筆 陳 清 香 地 址 台 北 市 建 國 南 路 一 段 270 巷 10 號 電 話 傳 真 郵 政 畫 撥 慧 炬 雜 誌 社 網 址 電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中 區 分 社 社 長 黃 崇 仁 總 幹 事 朱 家 豐 地 址 台 中 市 南 區 學 府 路 199 號 2 樓 電 話 傳 真 南 區 分 社 社 長 郭 森 滿 總 幹 事 龔 顯 榮 地 址 台 南 市 中 山 路 90 號 13 樓 電 話 傳 真 現 代 人 修 行 法 門 張 元 隆 15 人 道. 佛 道. 修 行 道 林 彥 宏 23 藝 苑 精 華 黑 瓦 覆 頂. 正 脊 平 直 的 佛 寺 建 築 陳 清 香 29 佛 理 抉 微 菩 提 道 上 ( 二 七 六 ) 仁 俊 長 老 36 般 若 心 經 略 說 ( 一 ) 日 慧 長 老 38 無 盡 寶 藏 佛 陀 的 啟 示 讀 後 心 得 洪 郁 芬 43 快 樂 與 幸 福 劉 嘉 誠 51 佛 法 名 詞 釋 疑 四 眾 本 刊 編 輯 室 57 飛 瀑 流 泉 大 學 院 校 佛 學 論 文 徵 文 獎 學 金 申 請 辦 法 58 慧 炬 近 事 60 活 動 訊 息 63 慧 炬 申 謝 64 免 費 贈 閱 歡 迎 助 印 助 印 方 式 全 年 十 二 期 ( 十 冊 ) 台 灣 地 區 港 澳 地 區 亞 洲 地 區 其 他 地 區 新 台 幣 捌 佰 元 (NT$800) 航 空 /US$40 水 運 /US$33 航 空 /US$42 水 運 /US$36 航 空 /US$45 水 運 /US$36 美 術 編 輯 睿 奇 森 創 意 richsense creative 印 刷 鴻 霖 印 刷 傳 媒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院 新 聞 局 局 版 台 誌 字 第 1121 號 中 華 郵 政 台 字 6372 號 執 照 登 記 為 第 一 類 新 聞 紙 版 權 所 有 轉 載 請 註 明 出 處 2 雜 誌 556 期
5 從 人 道 到 佛 道 如 何 在 生 活 中 修 行 雜 阿 含 經 有 言 : 人 身 難 得, 無 有 餘 計, 唯 有 行 義 行 法 行 福, 於 佛 法 教, 專 心 歸 依 大 般 若 經 亦 云 : 汝 等 當 知 人 身 難 得, 佛 世 難 遇, 生 信 復 難, 聞 法 奉 行 更 難 還 有, 佛 教 經 典 中 常 見 的 機 緣 喻 盲 龜 穿 浮 木 ; 量 數 喻 爪 土 比 大 地 ; 時 間 喻 相 對 於 天 鬼 地 獄 命 極 長, 人 壽 則 猶 如 電 光 石 火 般 短 暫, 來 說 明 暇 滿 人 身, 甚 為 難 得 生 而 為 人, 絕 非 偶 然, 如 何 善 用 以 成 就 道 業, 便 是 重 要 的 生 命 課 題 增 一 阿 含 經 云 :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自 淨 其 意, 是 諸 佛 教 若 能 持 五 戒 行 十 善, 即 得 生 人 天, 更 重 要 在 於 自 淨 其 意, 方 為 究 竟 學 佛 的 最 終 目 標 是 成 佛, 而 進 趨 佛 果 的 前 行, 卻 是 做 人 所 謂 人 成 即 佛 成, 學 好 怎 麼 做 人, 健 全 人 道, 即 成 學 佛 的 入 門 之 鑰 生 活 中 處 處 禪 機, 吃 飯 喝 茶, 乃 至 洗 碗 掃 地, 都 能 參 悟 佛 法 的 智 慧 但 究 竟 如 何 在 人 道 中 修 行? 修 行 有 時 間 性 嗎? 修 行 是 否 一 定 要 拿 著 木 魚 引 磬? 是 不 是 放 棄 所 有 的 休 閒 娛 樂, 隱 居 深 山, 斷 食 苦 行, 才 算 是 好 的 行 者? 歡 迎 讀 者 與 我 們 一 同 探 索, 如 何 從 人 道 的 階 梯, 走 上 學 佛 的 更 高 格 局!
6 人間佛教的建立 從人道到佛道 壹 前 言 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 維摩詰經 說 菩 薩 隨其方便 則成就眾生 隨成就眾生 則佛土 淨 若菩薩欲得淨土 當淨其心 隨其心淨 則佛土淨 意思是說佛國 佛土在眾生身上求 離 開了眾生 就沒有佛 離開了群眾去求道 是沒有道 可求的 佛陀在各種經論中也一直強調 我是眾中 的一個 六祖大師更說 佛法在世間 不離世間 覺 離世覓菩提 猶如求兔角 我們要成佛 必須 在人道磨練 修行 經由人道才能成佛 在其他諸道 中是無法成就佛道的 學佛的最終目標是成佛 但是 要進趨佛果的前階卻是做人 所謂 人成即佛成 把人做好了 佛果也就完成了 所以 如何健全人 道 是我們學佛的第一個課題 貳 人道的完成 做人的條件很多 儒家說的是忠信孝悌 佛陀告 訴我們要行布施 持戒 禪定 這三者不但能讓我們 星雲法師 將人做好 並且能使我們進一步生至天上 因此這三 者又叫 人天三福行 不過 學佛最重要的 第一 步要發心 心發則佛道堪成 其次要有堅定的信仰 有信仰才有力量 有了發心與信仰 進一步在生活中 實踐布施 持戒 禪定等修行 則人天福報具足 必 能從人道漸次進入佛道 4 雜誌 556期
7 一 發 心 在 佛 教 裡 常 常 講 發 心, 所 謂 發 心 就 是 發 下 列 三 種 心 : ( 一 ) 發 增 上 心 : 可 以 招 感 人 天 果 報 ( 二 ) 發 出 離 心 : 可 以 招 感 聲 聞 緣 覺 的 果 報 ( 三 ) 發 菩 提 心 : 可 以 招 感 菩 薩 的 果 報 我 們 希 求 人 天 果 報 所 發 的 心, 就 是 增 上 生 心, 也 就 是 希 望 未 來 所 得 的 果 報, 都 能 比 現 在 更 增 勝 一 些 中 阿 含 經 卷 二 十 五 增 上 心 經, 佛 陀 告 訴 弟 子, 欲 得 增 上 心, 應 該 數 數 念 於 五 相 所 謂 五 相 就 是 : 第 一 相 : 心 與 善 相 應, 若 生 不 善 念 時, 就 以 此 善 念 對 治 惡 念, 使 其 不 生 譬 如 木 匠 以 墨 繩 測 木, 以 利 斧 治 之 令 直 第 二 相 : 若 念 善 時, 生 不 善 念, 則 觀 惡 念 能 帶 來 災 患, 觀 想 一 切 惡 念 都 是 障 道, 是 所 以 不 能 成 正 覺 的 因 緣, 如 此 惡 念 便 不 生 起 譬 如 有 人 年 少 可 愛, 若 以 死 蛇 死 狗 等 不 淨 之 物 繫 於 其 頸, 還 有 什 麼 可 愛 的 呢? 這 是 以 厭 離 對 治 惡 念 的 方 法 第 三 相 : 若 雖 念 善, 惡 念 仍 起 ; 雖 觀 惡 念 能 障 道, 惡 念 仍 生, 此 時 應 去 除 一 切 念 譬 如 明 眼 人 在 光 明 下 可 見 各 種 東 西, 如 果 把 眼 睛 閉 上, 即 使 有 外 境 有 光 明, 則 毫 無 所 見, 這 是 以 不 念 對 治 惡 念 的 方 法 第 四 相 : 若 念 善 時, 生 不 善 念 ; 觀 念 惡 患 時, 亦 生 不 善 念 ; 不 念 念 時, 亦 生 不 善 念 這 時, 應 以 思 行 漸 減 其 念 譬 如 有 人 急 速 行 走, 自 忖 : 我 何 不 徐 步 呢? 即 便 徐 行 又 自 忖, 我 何 不 停 下 來 呢? 當 他 停 下 來 後, 又 想 : 我 何 不 坐 下 來 呢? 正 當 坐 下 來 時, 心 中 又 想, 我 可 以 躺 臥 下 來 這 是 以 漸 減 的 方 式 對 治 惡 念 第 五 相 : 若 念 善 時, 生 惡 念 ; 觀 念 惡 患 時, 亦 生 惡 念, 乃 至 不 念 念 時, 思 行 漸 減 時, 惡 念 仍 然 不 滅, 這 時 只 好 咬 緊 牙 關, 所 謂 齒 齒 相 著, 舌 逼 上 齶 ( 腭 ), 以 心 修 心, 受 持 降 伏 譬 如 兩 個 大 力 士 捉 住 一 個 瘦 弱 的 賊 人, 他 只 好 乖 乖 降 伏 了 No.556 Oct
8 人 間 佛 教 的 建 立 從 人 道 到 佛 道 發 心 就 是 開 發 心 田, 佛 經 中 常 將 我 們 的 心 喻 如 田 地, 心 的 田 地 如 果 不 開 發, 縱 使 外 緣 具 足, 福 德 具 足, 也 不 能 長 出 菩 提 之 苗, 就 像 一 粒 種 子, 沒 有 好 的 田 地, 它 就 不 能 結 出 好 的 花 果 所 以, 我 們 要 開 發 心 中 財 富, 開 發 心 地 能 源, 必 須 從 發 心 開 始 世 間 上, 發 心 有 多 大, 成 就 便 有 多 大, 發 心 的 力 量 不 可 思 議 二 信 仰 華 嚴 經 說 : 信 為 道 源 功 德 母, 長 養 一 切 諸 善 根 信 仰 就 是 力 量, 一 個 人 如 果 心 中 沒 有 信 仰, 心 靈 沒 有 皈 依 處, 他 的 內 心 是 空 虛 的, 人 生 則 如 無 錨 之 船, 隨 波 逐 流 有 了 信 仰, 內 心 才 會 充 實, 生 命 才 能 圓 滿 但 是, 信 仰 不 能 植 根 於 貪 求 上, 而 必 須 安 住 在 長 養 慈 悲 道 德 正 信 因 果 之 上, 這 才 是 正 確 的 信 仰 學 佛 的 第 一 步 為 什 麼 要 皈 依 三 寶, 就 是 為 了 確 定 自 己 的 信 仰 信 仰 可 淨 化 我 們 的 身 心, 可 以 增 進 我 們 的 道 德, 可 以 昇 華 我 們 的 人 格, 可 以 做 我 們 生 活 的 指 標, 尤 其 可 以 發 掘 我 們 佛 性 的 能 源 佛 陀 在 成 道 的 時 候, 曾 說 大 地 眾 生 皆 有 如 來 智 慧 德 相, 也 就 是 說, 眾 生 皆 有 佛 性 佛 性 就 是 成 佛 的 性 能, 佛 性 是 人 人 本 具, 個 個 不 無, 但 是 因 為 被 無 明 煩 惱 遮 掩, 所 以 要 靠 自 己 去 發 掘, 信 仰 就 是 開 採 佛 性 的 方 法 大 智 度 論 說 : 佛 法 大 海, 唯 信 能 入 論 中 譬 喻 說 : 信 仰 的 利 益 如 手 好 比 一 個 人 進 了 寶 山, 山 中 蘊 藏 許 多 的 寶 藏, 如 果 沒 有 雙 手, 就 不 能 挖 取 寶 物 同 樣 的, 我 們 學 佛, 好 比 進 入 佛 法 這 座 無 盡 的 寶 藏 裏, 如 果 缺 乏 信 仰, 就 無 法 堅 定 不 移 地 埋 頭 挖 寶, 依 靠 著 信 仰, 才 能 獲 得 其 中 的 功 用 因 此, 要 想 獲 得 佛 法 的 利 益, 一 定 要 具 備 信 仰 三 修 行 佛 法 中, 從 發 心 信 仰, 到 究 竟 的 證 悟, 尚 需 經 過 解 行 的 修 學 過 6 雜 誌 556 期
9 程 大 般 涅 槃 經 義 記 說 : 有 信 無 智, 增 長 無 明 ; 有 智 無 信, 增 長 邪 見 華 嚴 經 說 : 如 人 數 他 寶, 自 無 半 錢 分, 於 法 不 修 行, 多 聞 亦 如 是 楞 嚴 經 說 : 雖 有 多 聞, 若 不 修 行, 與 不 聞 等 ; 如 人 說 食, 終 不 能 飽 在 在 說 明 佛 教 是 解 行 並 重 的, 既 需 要 慧 解, 尤 須 付 諸 實 行, 如 此 才 能 獲 得 實 益 所 以 皈 依 三 寶 以 後, 進 一 步 要 受 持 五 戒 十 善 五 戒 是 不 殺 生 不 偷 盜 不 邪 淫 不 妄 語 不 飲 酒, 是 做 人 的 基 本 道 德 能 不 殺 生, 則 得 健 康 長 壽 ; 能 不 偷 盜, 則 得 大 富 大 貴 ; 能 不 邪 淫, 則 能 家 庭 和 諧 ; 能 不 妄 語, 則 能 受 人 讚 譽 ; 能 不 飲 酒, 則 不 亂 性 受 持 五 戒 而 能 持 戒 清 淨 者, 可 說 是 眾 福 之 所 歸 由 於 能 持 淨 戒, 現 生 不 受 國 法, 並 且 能 受 到 社 會 的 尊 重, 人 天 愛 戴, 龍 天 護 持 十 善 業 也 是 德 行 的 根 本, 十 善 業 就 是 : 不 殺 生 不 偷 盜 不 邪 淫 不 妄 語 不 兩 舌 不 惡 口 不 綺 語 不 貪 欲 不 瞋 恚 不 邪 見 十 善 業 在 大 乘 佛 法 中, 屬 菩 薩 戒, 同 為 人 天 聲 聞 緣 覺 等 一 切 善 行 的 根 本 海 龍 王 經 說 : 十 善 業 道, 是 生 人 天, 得 學 無 學, 諸 沙 門 果, 獨 覺 菩 提, 及 諸 菩 薩 一 切 妙 行, 一 切 佛 法 所 依 止 處 一 個 人 若 能 常 行 十 善 業, 不 但 自 己 幸 福 快 樂, 社 會 也 多 了 一 份 安 寧 祥 和 從 受 三 皈, 進 而 受 持 五 戒 十 善, 在 修 學 的 過 程 中, 可 以 說 又 更 上 層 樓 在 平 時 的 生 活 中, 如 果 能 常 行 布 施, 廣 結 善 緣, 常 行 禪 定, 以 定 得 慧, 則 不 僅 是 完 成 人 道, 更 是 向 佛 道 邁 進 了 一 大 步 參 佛 道 的 完 成 修 學 菩 薩 五 十 二 階 位 佛 道 就 是 解 脫 之 道 菩 提 之 道 涅 槃 之 道 佛 經 上 說, 成 佛 要 經 過 三 大 阿 僧 祇 劫, 也 就 是 菩 薩 自 初 發 菩 提 心, 累 積 修 行 功 德, 以 至 成 就 佛 果, 必 須 經 歷 三 大 阿 僧 祇 劫 其 間 必 須 經 過 十 信 十 住 十 行 十 迴 向 十 地 等 覺 妙 覺 等 五 十 二 個 階 位, 稱 為 菩 薩 五 十 二 階 位 分 別 是 : No.556 Oct
10 人 間 佛 教 的 建 立 從 人 道 到 佛 道 ( 一 ) 十 信 : 是 信 心 精 進 心 念 心 慧 心 定 心 施 心 戒 心 護 心 願 心 迴 向 心 十 信 是 因 為 菩 薩 在 萌 發 上 弘 下 化 的 菩 提 心 之 初, 所 修 以 信 為 主, 故 名 十 信 ( 二 ) 十 住 : 是 初 發 心 住 治 地 住 修 行 住 生 貴 住 方 便 具 足 住 正 心 住 不 退 住 童 真 住 法 王 子 住 灌 頂 住 十 住 是 指 菩 薩 於 此 安 住 其 心, 於 六 度 等, 行 未 殊 勝, 但 得 住 名, 故 名 十 住 ( 三 ) 十 行 : 是 歡 喜 行 饒 益 行 無 恚 行 無 盡 行 離 痴 亂 行 善 現 行 無 著 行 尊 重 行 善 法 行 真 實 行 此 十 位 通 名 為 行, 是 因 為 能 行 六 度 萬 行, 則 必 能 利 益 有 情 ( 四 ) 十 迴 向 : 是 救 護 眾 生 離 眾 生 相 迴 向 不 壞 迴 向 等 諸 佛 迴 向 至 一 切 處 迴 向 無 盡 功 德 藏 迴 向 隨 順 一 切 堅 固 善 根 迴 向 等 心 隨 順 一 切 眾 生 迴 向 如 相 迴 向 無 著 無 縛 解 脫 心 迴 向 法 界 無 量 迴 向 此 十 位 通 名 迴 向, 是 因 菩 薩 能 將 所 修, 普 皆 迴 向 給 一 切 眾 生 ( 五 ) 十 地 : 是 歡 喜 地 離 垢 地 發 光 地 焰 慧 地 難 勝 地 現 前 地 遠 行 地 不 動 地 善 慧 地 法 雲 地 此 十 位 所 以 通 名 為 地, 是 因 為 菩 薩 能 總 攝 能 證 之 智, 與 所 證 之 理 的 功 德 以 為 自 性, 並 依 持 所 修 行, 令 此 自 性 得 以 生 長 ( 六 ) 等 覺 : 當 菩 薩 修 至 第 十 地 的 法 雲 地 時, 已 經 位 鄰 佛 果, 僅 比 佛 果 略 遜 一 籌, 因 此 稱 為 等 覺, 也 就 是 等 同 正 覺 的 意 思 又 名 一 生 補 處, 表 示 次 一 生 即 將 成 佛 ( 七 ) 妙 覺 : 妙 覺 指 自 覺 覺 他 覺 行 圓 滿 的 究 竟 佛 果, 因 為 它 的 境 界 奧 妙 不 可 思 議, 故 名 妙 覺 五 十 二 階 位 中, 十 信 至 十 迴 向 屬 第 一 阿 僧 祇 劫, 十 地 中 的 初 地 至 第 七 地, 屬 第 二 阿 僧 祇 劫, 第 八 地 至 第 十 地 屬 第 三 阿 僧 祇 劫 經 過 三 大 阿 僧 祇 劫 而 修 成 佛 果, 也 就 是 成 就 正 等 正 覺 此 時 不 但 泯 除 人 我 關 係, 建 立 無 人 我 對 待, 無 我 相 無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的 平 等 觀 ; 並 且 8 雜 誌 556 期
11 能視一切眾生如同親人 以 無緣大慈 同體大悲 怨親平等 的 慈悲觀包容一切眾生 尤其能正觀緣起 知道一切都是因緣法 一切眾 生都是累世的親人眷屬 因此能不執空有 不執生死 在無住觀中超越 時空的障礙 而證悟永恆無限的境界 這個境界 正是我們學佛人所追 求超脫的境界 因此 我們如能建立平等觀 慈悲觀 因緣觀 無住觀 以此為待 人處事的依歸 那麼當下就是在實踐 佛道在眾生身上求 的佛道 肆 結 語 法華經 中曾以 人身難得 的譬喻 來讚歎生而為人的可貴 阿含經 說失人身如 大地土 得人身如 爪上泥 這些都是意 謂人身的難得 人間的可貴 生而為人 到底有什麼可貴 根據佛經上說 人道有三事勝於三惡 道及諸天 憶念勝 梵行勝 勤勇勝 有了這三個條件 加上人身有種 種痛苦 而這些苦又是在我們 堪忍 的限度內 所以它不但不會障礙 我們學道 反而會激發我們的精進勇猛心 成為學道的增上緣 因此 人道是成佛的樞紐 人身難得今已得 佛法難聞今已聞 此身不向今生度 更向何生 度此身 得生人身難 因此應該好好珍惜人身 好好把握今生 只要 我們能把人做好 把人道完成 其實已經掌握到成佛的契機 已經邁向 成佛之道了 本文轉載自 佛教 教理篇 星雲大師編著 No.556 Oct
12 心經 中的修行智慧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是一部相當簡明扼 要的經典 由凡夫地到成佛 綜合了六百卷 般 若經 的精華 言簡文略 但含義卻極廣博而 精深 其為 般若經 的提綱挈領 簡括切要地 詳明修行法要 可說相當切合本主題 況且 心 經 相當普及 持誦者亦多 不妨由此切入主 題 同遊法海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能打破一切眾生的迷 情妄執 怎麼說呢 由經題即明示我們 欲到涅 槃彼岸 波羅蜜多 的修行路 須依般若為舟航 方能安然渡過滔滔苦海 須以般若為明燈 照亮冥 冥長夜 方能安然抵達究竟涅槃的目的地 而 苦 海 長夜 指的 就是由凡夫到成佛的歷程 晦暗苦多 驚濤駭浪 唯有以佛法為依歸 照亮我 們修行的道路 以佛法來洗滌我們的心地 將吾人 累劫輪轉生死所累積的垢習 還滅清淨 常受生死 輪轉 不得出離的我們 不願長此沉淪 則當速求 般若的救度 出離生死苦海 心經 的經文中處處明色即是空 層層 破妄顯真 乃至廣闡諸法皆空之理 從世間有情 妙慧法師 的五蘊 一直空到出世間的無智無得 能離一切 相 即一切法 當體即見真空實相 而此真空實 相 即是吾人本具的真心 迷為凡夫 悟即為佛 菩薩 迷則流轉生死 出不了苦海 悟則究竟解 脫 說起來很簡單 事實上 修行是理上頓悟 事上漸修 10 雜誌 556期
13 從 人 道 到 佛 道, 既 須 依 般 若 為 明 燈 為 舟 航, 那 麼 般 若 是 什 麼? 這 是 言 語 道 斷, 心 行 處 滅, 非 世 俗 言 語 能 指 陳 此 原 是 梵 語, 譯 為 智 慧, 但 智 慧 亦 不 足 以 表 達 般 若 的 含 義, 故 又 譯 為 妙 智 慧, 以 揀 別 世 人 將 聰 明 認 做 智 慧, 此 妙 智 慧 能 令 人 明 心 見 性, 了 脫 生 死, 獲 得 究 竟 安 樂 它 是 由 真 心 顯 露, 離 過 絕 非, 純 淨 無 染, 吾 人 能 依 之 斷 惑 證 真, 離 苦 得 樂, 且 能 普 度 眾 生, 同 超 生 死 苦 海 同 登 涅 槃 彼 岸 這 是 般 若 妙 智 慧 的 特 色, 諸 佛 親 證, 觀 自 在 菩 薩 亦 是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時,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度 一 切 苦 厄 分 段 生 死, 變 易 生 死 都 依 般 若 度 脫, 二 死 永 亡, 三 惑 圓 斷 觀 自 在 菩 薩 都 親 證 了, 吾 輩 凡 夫 與 諸 佛 菩 薩 一 樣, 皆 有 佛 性 古 德 云 : 舜 何 人 也, 禹 何 人 也, 有 為 者 亦 若 是 那 麼, 佛 菩 薩 做 榜 樣 給 我 們 看, 我 們 亦 可 以 依 之 而 修 而 證 佛 性 本 具, 唯 修 方 顯, 現 在 明 白 本 有 家 珍, 原 來 不 曾 遺 失, 趕 快 將 自 己 明 照 的 功 能 發 揮, 反 聞 自 性, 背 塵 合 覺, 不 要 再 隨 塵 流 轉 了! 觀 自 在 菩 薩 提 醒 智 慧 第 一 的 當 機 者 舍 利 子 說 :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宇 宙 真 理 和 人 生 實 相, 在 此 明 明 白 白 的 揭 示, 說 穿 了 就 是 緣 起 性 空 中 論 云 : 未 曾 有 一 法, 不 從 因 緣 生 ( 緣 起 ), 是 故 一 切 法, 無 不 是 空 者 ( 性 空 ) 以 有 空 義 故, 一 切 法 得 成 ( 緣 起 即 性 空 ), 若 無 空 義 者, 一 切 則 不 成 ( 性 空 即 緣 起 ) 我 們 可 以 了 解, 自 性 明 照 能 圓 徹 真 實 義, 當 下 就 是 真 空 實 相, 亦 即 本 覺 的 真 如 理 體 這 是 指 吾 人 自 性, 緣 起 當 下, 即 是 真 空 實 相, 亦 即 真 空 實 相 中, 如 實 了 徹 一 切 萬 有 都 是 有 而 非 有 非 有 而 有 若 自 性 不 對 外 緣 起, 哪 有 一 切 紛 擾 擾 相 憂 悲 苦 惱, 皆 因 境 風 吹 識 浪, 若 能 當 下 一 念 回 光 反 照, 色 境 都 是 我 人 的 自 性 明 照 中, 有 照 無 物 的 空 相, 是 自 性 於 空 相 中, 審 察 真 實, 故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No.556 Oct
14 心經 中的修行智慧 凡事應內省不外求 若能通達緣起的宇宙萬有 都是虛妄不實 包括這個色身 只是地水火風四大假合 如果沒有我們的自性 一念不覺 三細起六麤 依一精元明 分成六和合 而執此色身 為我 現量審察到色身及萬有 都是緣起法 亦不離性空 那 麼就要好好利用此色身修行 將無始劫來的顛倒妄想 轉為正思 惟 利用此色身 對理體 去圓徹真實義 去圓融事實 不要被 宇 宙 大 螢幕的假相所欺騙 在修行路上 迷 就是思想顛倒 妄想執著 悟 就是 將之轉成正念 是我們去審察事實 有思想才能審察 諸佛菩薩 將他們的成佛之道 毫無保留的告訴我們 有這麼好的因緣 就 要加緊腳步 轉自己的念頭 將妄亂的思想 轉為正思惟 端正 自己的思想 深入經藏 追求真理 追求真實義 這是我們學佛 的人 所要追求的重點 若能鍥而不捨 歷歷明明 湛湛寂寂 身心世界一總無 十方虛空融歸一性 真空實相 此時色即是 空 空即是色 色空不二 性相一如 利用此身 離相說法 普 化 有 情 同歸覺道 如此以無所得的精神 成佛作祖有何難 觀自在菩薩又不厭其煩的提醒我們 是諸法空相 不生不 滅 不垢不淨 不增不減 一切有為法 不論是凡夫所修的 五蘊 十二入 十八界 緣覺 聲聞所修的十二因緣 四聖諦 或是權教菩薩所修的智得 這些有為法都在真空實相的理體中 儘管色身有生老病死 塵境起起滅滅 甚至吾人的念頭也剎那剎 那生滅不息 只因眾生迷真逐妄 故有生滅 二乘聲聞 緣覺所 修的十二因緣 四諦法 亦不離五蘊的開合 迷時若隨無明而有 觸 受 愛 取 有 就是流轉現實界人生緣起的苦 集二諦 一念覺能慕滅修道 還滅無明就是出世間的還滅門 權教菩薩自 認修行證道為有增 斷惑時為減 但在真空實相的理體 本來就 12 雜誌 556期
15 沒有凡聖的修證 亦沒有雜染或清淨 因自性本自具足 本自圓 滿 它 是隨緣不變 不變隨緣 真空實相就是本來面目明照 就是般若妙智慧 在不同的經典為 了對眾生機 會有不同的名相 但都是指同一個東西 修行上欲將無 明轉成明 就是對緣起去審察 一直深入觀行 自性空不礙緣起有 所以無妨因果的建立 緣起有亦不礙自性空 所以沒有萬法的取著 於理體上能圓成般若妙智慧 所以能回光反照 自己審察自己 找自 己的本來面目 這就是真實 由緣起找本來面目 還滅無明 修行最 基本就是學真實的道理 方能出障 如果能不被眾緣所礙 當下就是 清淨 所以 我們的本來面目 就是隨流不垢 悟時亦不增 本自具 足 迷時亦不減 因本性依然具足 只是因緣上被虛妄相所埋沒 不 了解本來明照才有迷執 現在開始 因時因地深入一切諸法的真空實 相 若能圓徹真空實相 自然就不生不滅 當下都是吾人的真如 都 是真空實相 能親證到此 自然就能離苦得樂 斷惑證真 且能普度 眾生同超生死苦海 同登涅槃彼岸 如同 心經 云 是故空中無 色 無受想行識 無眼耳鼻舌身意 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界 乃 至無意識界 無無明 亦無無明盡 乃至無老死 亦無老死盡 無 苦集滅道 無智 亦無得 以無所得故 菩提薩埵 依般若波羅蜜 多故 心無罣礙 無罣礙故 無有恐怖 遠離顛倒 夢想 究竟涅 槃 三世諸佛 依般若波羅蜜多故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從人道到佛道的修行 有正確的理論為指引 將佛法醞釀在心 中 落實在生活 面對緣起的當下 以般若為依歸 但初修時 先捨 貪瞋痴 為第一要務 再由五蘊 十二入 十八界的理體深入 貪瞋 痴若能捨 則五蘊 十二入 十八界的迷執 就遠離不少了 亦不 會迷迷糊糊 妄造諸惡業來矛盾自己 觀照五蘊是修行的基石 修 行第一步的工夫穩紮住 尤其是色蘊能破 那麼後面的受想行識 就 No.556 Oct
16 心 經 中 的 修 行 智 慧 如 撕 紙 般 的 容 易, 因 為 這 個 臭 皮 囊 是 吾 人 根 深 蒂 固 的 我 執 其 實, 這 個 臭 皮 囊 只 是 一 個 細 胞 組 織, 如 果 沒 有 本 來 面 目 的 作 用, 亦 即 精 神 若 離 開, 這 個 色 身 立 即 地 水 火 風, 分 散 化 為 塵 土, 屆 時 我 在 哪 裡? 何 況 現 量 上, 這 個 身 軀 的 運 作, 不 是 吾 人 能 掌 控, 例 如 消 化 作 用 新 陳 代 謝, 皆 非 意 志 能 左 右, 但 我 們 可 以 利 用 它 聽 經 聞 法, 利 用 這 珍 貴 的 人 身 來 身 體 力 行, 面 對 緣 起 不 被 境 轉, 用 來 背 塵 合 覺, 不 被 錢 財 美 色 愛 欲 名 利 所 誘 惑 塵 境 及 臭 皮 囊 都 是 吾 人 自 性 明 照 的 空 相, 面 對 緣 起, 審 察 真 實, 不 被 境 轉, 累 劫 的 習 氣 若 現 起, 能 審 察 真 實, 轉 虛 妄 習 氣 為 正 思 惟, 不 要 為 了 滿 足 這 個 臭 皮 囊, 而 對 塵 境 追 逐, 看 清 緣 起 假 相 都 是 真 空 實 相, 那 麼 修 行 的 確 在 日 用 尋 常 中, 一 樣 吃 飯 穿 衣 睡 覺, 何 處 不 是 禪 機? 古 來 禪 宗 大 德, 都 是 閱 遍 三 藏 十 二 部 經 典, 參 訪 名 師 大 德 唉! 原 來 一 樣 吃 飯 穿 衣 睡 覺 我 們 又 何 苦 搬 一 塊 大 石 擱 在 心 上, 況 且 這 石 頭 不 在 內 不 在 外, 也 不 在 中 間 從 人 道 到 佛 道 的 過 程, 說 難 的 確 難, 說 易 也 容 易, 說 不 難 亦 不 易 也 沒 有 錯 六 祖 惠 能 大 師 廣 欽 老 和 尚 他 們 都 是 再 來 人, 示 現 給 我 們 做 榜 樣 修 行 路 上 憑 藉 各 人 多 生 累 劫 的 福 德 善 根 因 緣, 修 行 道 路 自 有 難 易 之 別, 我 們 已 知 佛 性 平 等, 現 在 既 得 人 身, 又 生 中 土, 得 聞 佛 法, 就 應 利 用 此 色 身 來 身 體 力 行 依 三 皈 依, 皈 依 佛, 想 成 佛 就 先 發 四 弘 誓, 要 體 解 大 道, 發 無 上 心 四 弘 誓 願 既 發, 就 要 皈 依 法, 先 深 入 經 藏, 智 慧 如 海, 方 能 行 願, 普 化 有 情 這 樣 才 能 皈 依 僧, 以 清 淨 心, 做 人 天 師 範 修 行 這 條 路, 不 要 計 較 時 間 的 長 短, 就 是 當 下 面 對 緣 起, 以 無 所 得 的 精 神, 如 嬰 兒 學 步 般, 跌 倒 不 要 怕, 拍 一 拍 灰 塵, 站 起 來 再 走, 不 要 計 較 路 途 的 遠 近, 按 部 就 班, 面 對 當 下, 面 對 緣 起, 當 下 即 是! 14 雜 誌 556 期
17 現代人修行法門 佛法 之所以不共於世間一切的哲思或學識 重 點就在於佛法是真實能行的 透過佛法的行持與親證 能夠實際的幫助我們 消除煩惱 改變命運 提振生 命 圓滿人生 進一步到達離苦得樂 轉凡成聖 自覺 覺他 究竟涅槃的彼岸 若接觸佛學 而缺乏實修經 驗 那就不免落入 說食數飽 的窘境 註一 相當 可惜 因此 無論南北傳三乘各宗派 學佛的基礎 就 在於 切實修行 而修行的關鍵 就在方法 也就是行者可以 著 手實作 躬行實踐 的方式或法門 方法論 說到修行的方法 相當多 歷來也有各種不同的 分類 方便學者研究或行者入手 通常可以聽到說 佛 教有 八萬四千法門 註二 也許有人會認為 這 只是形容法門之多 似有點誇張的描述 其實從經典來 看 八萬四千恐怕還不止呢 畢竟面對不同根器的眾 生 福報因緣各不相同 煩惱苦難大相逕庭 一一煩惱 必有一一對治方法 各自眾生當應緣選取實修行門 因 此 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修行方法 有沒有屬於現代人 的修行法門 又該從何著手 等等 就成為當代行者 們 在入門初期 都會面臨的共同課題 從人間極有限的史料簡單來看 佛教已經問世了 張元隆 兩千多年 傳承自世尊佛陀開示的修行方法 也已經歷 了兩千多個寒暑 兩千多年前的方法 對現代人 還適 用麼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姑且不論正遍知 人天師的 圓滿佛智 數千年只在剎那之間 我們想想 現代人面 臨的所有問題和苦惱 相較於兩千多年前 本質上幾乎 No.556 Oct
18 現 代 人 修 行 法 門 是 雷 同 的, 而 且 貪 瞋 癡 三 毒 熾 盛 無 明 障 覆 的 根 本 狀 況, 也 毫 無 兩 樣 所 以, 佛 陀 當 年 慈 悲 所 教 授 的 修 行 方 法, 完 全 可 以 應 用 到 我 們 身 上, 一 樣 可 以 幫 助 現 代 人 調 伏 身 心, 一 樣 可 以 引 導 現 代 人 開 悟 解 脫 我 們 並 不 需 要 去 別 尋 甚 麼 現 代 人 的 專 屬 法 門, 頂 多, 只 是 在 技 術 細 節 上 ( 譬 如 : 電 腦 網 路 電 子 佛 典 的 發 明, 現 代 家 庭 與 生 活 的 時 空 配 合 等 等 ), 稍 加 運 用 而 已 話 說 回 來, 現 代 人 在 運 用 修 行 法 門, 實 際 行 持 的 時 候, 有 些 人 仍 不 免 會 產 生 一 些 困 擾 與 疑 惑, 譬 如 說 感 覺 沒 有 什 麼 收 穫, 或 氣 餒 於 離 證 悟 太 遙 遠, 增 益 停 滯 甚 至 倒 退, 障 礙 與 困 難 重 重, 身 行 疲 憊 壓 力 大 增 心 力 衰 竭 苦 不 堪 言 等 等, 甚 至 初 學 三 天, 佛 在 眼 前, 學 佛 三 年, 佛 在 天 邊 的 哀 怨, 屢 見 不 鮮 這 些 問 題, 除 非 是 誤 入 了 邪 見 邪 法, 或 貪 圖 迷 惑 於 花 俏 神 秘, 通 常 並 不 是 法 門 的 問 題, 而 是 ( 一 ) 機 緣 不 應 ( 二 ) 方 法 不 對 ( 三 ) 次 第 不 宜 ( 四 ) 前 行 不 足 ( 五 ) 動 機 不 正 ( 六 ) 善 巧 不 當 ( 七 ) 缺 乏 善 知 識 等 等, 所 產 生 的 現 象, 只 要 找 出 問 題 點, 針 對 癥 結 來 調 整, 就 必 然 可 以 改 善 解 決 比 較 大 的 原 因, 則 來 自 於 ( 八 ) 知 見 不 夠 就 開 始 起 修, 所 以 在 不 很 了 解, 甚 至 完 全 不 了 解 自 己 所 選 取 的 法 門 義 涵 情 況 下, 人 云 亦 云, 三 心 二 意, 修 不 了 多 久, 基 本 上 就 會 見 異 思 遷, 一 直 換 法 門, 修 越 多 問 題 越 多 另 一 個 大 問 題 是 ( 九 ) 信 心 不 充 足 這 邊 非 指 自 信 心, 而 是 指 對 佛 法 的 信 心, 其 實 這 和 知 見 還 是 有 關, 尚 未 培 養 正 確 且 足 夠 的 知 見, 對 佛 法 半 信 半 疑, 對 修 行 法 門 抱 持 著 姑 且 試 試 的 心 態, 當 然 容 易 在 挫 折 時 起 疑, 半 途 而 廢 由 此 可 見, 俱 足 正 確 的 知 見, 是 踏 入 修 行 法 門 的 重 要 核 心, 可 是 正 見 卻 又 往 往 要 經 由 實 修, 方 能 增 益, 因 此 只 能 說, 除 了 依 賴 自 己 的 善 根 福 德 因 緣 以 外, 就 只 能 靠 經 典 或 善 知 識 的 補 充, 並 時 時 提 醒 自 己 正 知 見 的 重 要 性, 於 修 持 中 學 行 增 益 修 行 的 範 疇 很 寬 廣, 狹 義 的 修 行 是 指 依 各 宗 派 的 法 門 來 修 習 ( 註 16 雜 誌 556 期
19 三 ); 擴 大 一 些 來 談, 則 是 相 當 於 佛 弟 子 在 學 佛 路 上, 信 解 行 證 中 的 行, 或 是 依 佛 教 信 受 行 持, 或 是 將 佛 法 運 用 於 人 生, 都 是 指 修 行 更 廣 義 來 看, 行 者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起 心 動 念 聽 聞 解 思 行 住 坐 臥 內 外 隨 緣, 無 一 不 是 可 以 用 來 作 為 修 行 的 內 容 越 廣 義 的 修 行, 若 使 用 得 力, 相 形 越 猛 利, 不 過 對 初 學 如 筆 者 人 等 來 說, 在 一 開 始 不 免 會 顯 得 使 不 上 力, 沒 有 箇 入 手 處 為 避 免 實 修 又 淪 為 空 談, 在 此 謹 歸 納 簡 介 幾 個 現 代 人 常 見 常 用 的 修 行 法 門, 作 為 入 門 的 參 考 ( 一 ) 念 佛 或 淨 土 法 門 念 佛 對 現 代 人 來 說, 是 最 方 便 而 普 遍 的 修 行 法 門, 諸 根 普 被, 有 求 必 應, 其 功 德 宏 大 深 遠, 隨 時 隨 地 都 可 以 頌 念, 且 人 人 可 行 念 佛 一 聲, 罪 滅 河 沙, 彌 陀 相 應, 信 願 必 成, 所 以 修 持 念 佛 法 門, 應 該 也 要 發 往 生 淨 土 願 至 於 念 哪 尊 佛 菩 薩, 發 願 日 後 往 生 到 哪 個 佛 國 淨 土, 可 以 看 應 機 與 對 緣 如 何, 目 前 以 念 阿 彌 陀 佛, 發 願 往 生 西 方 淨 土, 較 為 普 遍 念 佛 的 方 法 很 多, 行 者 可 以 參 加 正 信 的 念 佛 團 體, 不 但 可 以 學 習 念 佛 法 門, 而 且 透 過 共 修 的 力 量, 也 可 以 幫 助 自 己 精 進 而 助 念 團 則 是 台 灣 較 特 殊 的 共 修 團 體, 可 以 廣 結 善 緣, 累 積 福 慧 資 糧 另 外, 坊 間 也 有 不 少 念 佛 相 關 的 輔 助 工 具, 如 念 珠 計 數 器 念 佛 機 影 音 光 碟 等 可 以 使 用 一 般 大 眾 對 淨 土 法 門 的 最 大 誤 解, 是 因 其 慈 悲 方 便, 看 似 簡 易, 反 而 加 以 輕 視, 誤 認 為 那 是 沒 有 學 問 的 法 門, 不 知 此 法 門 乃 源 於 諸 佛 菩 薩 的 圓 滿 悲 智, 大 願 大 行, 應 機 寬 廣, 無 比 殊 勝 歷 史 上, 白 居 易 蘇 東 坡 等 一 代 大 儒, 全 修 淨 土, 連 文 殊 普 賢 馬 鳴 龍 樹 等 諸 大 菩 薩, 亦 都 修 淨 土 法 門 筆 者 在 教 界 亦 常 見 聞, 當 代 很 多 大 師, 也 都 建 議 從 淨 土 法 門 起 修, 因 此 行 者 若 輕 視 之, 姑 不 論 謗 法 之 過, 斷 絕 自 己 一 條 方 便 易 行 的 慧 命 大 道, 相 當 可 惜 實 務 上 若 想 多 瞭 解 淨 土 法 門, 筆 者 推 薦 可 閱 讀 李 炳 南 老 居 士 的 淨 土 法 門 疑 難 問 答 集, 相 信 就 不 會 再 有 誤 解 了 No.556 Oct
20 現 代 人 修 行 法 門 ( 二 ) 打 坐 或 禪 修 法 門 禪 修 對 現 代 人 來 說, 是 最 輕 鬆 而 健 康 的 修 行 法 門 禪 的 字 面 意 義 是 對 自 我 內 心 的 觀 照, 也 是 種 安 詳 自 在 的 生 活 態 度, 所 以 禪 修 雖 然 常 由 盤 腿 打 坐 學 起, 但 也 不 是 非 要 盤 腿 不 可 禪 修 是 從 調 身 調 息 調 心 調 飲 食 調 睡 眠 等 入 手, 對 現 代 人 的 緊 張 鬆 緩, 壓 力 減 輕, 身 心 疾 患 與 煩 惱 除 滅, 相 當 有 幫 助, 可 以 讓 剛 強 的 人 柔 軟, 懦 弱 的 人 堅 毅, 身 心 都 獲 得 改 善 健 康 快 樂 則 是 禪 修 必 然 的 副 作 用, 不 過 那 卻 不 是 禪 修 的 主 要 目 的, 否 則 過 度 迷 戀 靜 坐 的 愉 悅 舒 服, 或 沉 迷 於 一 些 特 殊 的 神 秘 現 象, 並 無 法 得 到 真 正 的 智 慧 與 解 脫, 因 此 禪 修 相 當 需 要 佛 法 的 指 引 初 學 禪 坐, 一 定 要 找 正 信 而 有 經 驗 的 佛 教 老 師 指 導 較 好 前 段 簡 介, 乃 隨 俗 說, 只 是 基 礎 的 打 坐, 並 非 禪 法 國 內 學 禪 修 法 門 的 人 不 少, 但 誤 解 禪 法 的 卻 佔 大 多 數 輕 者 把 禪 與 定 學 靜 坐 冥 想, 甚 至 氣 功 養 生 武 術 等 混 為 一 談, 重 者 則 與 禪 法 的 根 本 核 心, 背 道 而 馳, 還 自 以 為 在 學 禪 六 祖 大 師 在 法 寶 壇 經 中, 分 明 說 過 真 正 的 禪 修 應 該 是 : 外 離 相 為 禪, 內 不 亂 為 定 以 數 息 對 治 亂 意, 止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觀, 無 住 為 本, 無 相 為 體, 無 念 為 宗,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以 禪 修 掌 握 學 佛 的 核 心 精 神, 切 切 了 知 無 常 苦 空 無 我, 這 才 是 禪 修 法 門 的 正 途 打 坐 是 很 容 易 入 手 的, 而 禪 修 則 層 次 相 對 高 深, 一 般 人 太 容 易 自 己 以 為 在 學 禪 ( 三 ) 參 與 法 會 或 課 誦 法 門 法 會 與 課 誦 對 現 代 人 來 說, 是 最 吉 祥 而 慈 悲 的 修 行 法 門 課 誦, 可 以 讓 我 們 暫 時 放 下 手 邊 的 事 情, 將 身 心 完 全 交 給 信 仰, 離 開 世 俗 煩 擾, 精 進 專 一 修 行 晨 間 的 課 誦, 讓 我 們 以 清 淨 安 和 的 身 心, 迎 接 一 天 的 生 活 ; 晚 上 的 課 誦, 則 讓 我 們 沉 澱 休 養 疲 累 的 身 心, 甚 至 只 要 有 空, 隨 時 都 可 以 課 誦, 但 定 時 定 課 比 較 容 易 持 久 專 心 課 誦 的 內 容, 可 參 考 18 雜 誌 556 期
21 課 誦 本, 也 可 依 個 人 的 時 間 狀 況 作 調 整, 程 序 不 外 是 : 供 養 禮 拜 課 誦 發 願 三 皈 依 迴 向 禮 拜, 重 點 是 在 養 成 一 個 學 佛 修 行 的 習 慣 沒 有 佛 堂, 選 個 乾 淨 的 地 方 也 可 以, 沒 有 塑 像, 用 佛 經 代 替 也 很 好, 不 一 定 要 唱 梵 唄 課 誦 後, 可 以 為 自 己 或 特 定 的 人 事 迴 向, 但 更 應 迴 向 給 一 切 眾 生, 培 養 慈 悲 心 至 於 參 與 法 會, 則 可 算 是 一 種 大 型 的 課 誦 共 修 法 會 有 開 光 灑 淨 懺 會 戒 會 祈 福 消 災 超 度 齋 天 施 食 水 陸 等 很 多 種, 只 要 到 各 佛 教 道 場, 都 會 得 到 相 關 的 資 訊 在 歷 史 上, 佛 教 曾 經 近 百 年 的 式 微, 有 過 淪 為 以 經 懺 法 會 謀 生, 遠 離 悲 智 解 脫 的 年 代, 於 是 有 志 佛 弟 子, 在 當 時 痛 陳 其 弊, 高 倡 佛 法 回 歸 智 慧 的 正 道, 自 有 其 令 人 讚 嘆 的 時 代 意 義 時 日 至 今, 若 還 有 人 把 經 懺 當 營 生 工 具, 或 妄 想 付 一 筆 費 用, 即 能 消 災 免 難, 利 益 交 換, 甚 或 只 愛 灌 頂 加 持, 不 肯 修 行 老 實, 固 非 正 信 佛 弟 子 所 當 為 ; 但 若 有 以 知 識 自 居 者, 完 全 否 定 經 懺 法 會 的 功 能, 遇 人 消 災 寫 牌 位, 動 輒 直 斥 迷 信 無 效, 那 也 未 免 矯 枉 過 正, 輕 忽 了 祖 師 大 德 制 定 儀 軌 的 方 便 慈 悲, 與 世 出 世 間 的 應 緣 智 慧 需 知 法 會 有 信 仰 與 修 行 的 雙 重 功 能, 參 與 時 若 能 誠 意 正 心, 如 法 如 儀, 諦 聽 思 惟, 觀 想 行 持, 清 淨 平 等, 恭 敬 感 恩, 則 不 但 可 獲 得 法 會 殊 勝 的 利 益, 同 時 也 是 一 種 精 進 勇 猛 的 修 行 ( 四 ) 布 施 或 供 養 法 門 供 養 法 門 對 現 代 人 來 說, 是 最 實 際 而 歡 喜 的 修 行 法 門 供 養 與 課 誦 一 樣, 可 以 在 家 裡 進 行, 主 要 在 心 意, 恭 敬 虔 誠, 小 小 心 意 大 功 德, 佛 菩 薩 並 不 需 要, 更 不 會 貪 戀 人 間 的 美 食 香 氣 常 見 的 供 品 有 香 ( 表 精 進 ) 燈 ( 表 智 慧 ) 花 ( 表 忍 辱 ) 果 ( 表 禪 定 ) 水 ( 表 布 施, 可 以 茶 代 之 ) 水 ( 若 使 用 兩 份 供 水, 則 分 別 為 飲 用 與 洗 淨 的 含 義 ) 塗 香 ( 表 持 戒, 較 少 用, 亦 可 用 香 油 代 替 ) 七 寶 ( 大 約 為 金 銀 琉 No.556 Oct
22 現 代 人 修 行 法 門 璃 玻 瓈 硨 磲 赤 珠 瑪 瑙 琥 珀 珊 瑚 等 ); 不 宜 使 用 葷 腥, 因 為 佛 菩 薩 與 正 信 護 法 神 都 不 會 喜 歡 殺 害 血 腥 若 想 到 寺 院 供 養, 則 應 該 事 先 瞭 解 並 配 合 寺 院 的 規 矩 在 所 有 的 供 養 中, 法 供 養 ( 如 法 修 行 ) 的 力 量 與 功 德 最 大 另 外, 若 能 將 財 物 衣 服 飲 食 醫 藥 等, 布 施 給 需 要 的 對 象, 把 自 己 的 智 慧 與 慈 悲, 布 施 給 其 他 眾 生, 都 是 很 好 的 修 行, 並 可 累 積 珍 貴 的 福 慧 資 糧 現 代 人 不 妨 選 擇 一 個 喜 歡 的 正 信 佛 教 團 體, 加 入 參 與, 隨 緣 修 行 一 來 在 學 佛 路 上, 可 以 有 師 友 共 勉 扶 持, 再 者 幾 乎 所 有 團 體, 都 有 從 供 養 三 寶 開 始 的 各 種 良 機 第 三 則 是 團 體 裡 面 若 有 適 合 的 工 作, 可 以 當 義 工 學 行, 擔 任 義 工 是 布 施 自 己 的 身 心 時 間 生 命 智 慧 與 財 物, 並 廣 結 善 緣 的 供 養 法 門 參 與 佛 教 團 體, 應 提 醒 自 己, 不 要 忘 了 修 行 的 目 的 與 初 發 心, 否 則 就 和 參 與 一 般 民 間 社 團 或 聯 誼, 沒 有 兩 樣 了 ( 五 ) 讀 經 或 經 典 法 門 讀 經 對 現 代 人 來 說, 是 最 智 慧 而 深 入 的 修 行 法 門, 對 於 行 者 來 說, 以 經 典 修 行 更 是 最 關 鍵 的 自 修 法 門 讀 經 的 方 法, 依 序 分 為 誦 經 讀 經 解 經 行 經, 修 持 經 典, 不 只 讀 誦 解 思, 更 要 信 受 奉 行, 不 只 為 獲 得 佛 學 知 識, 更 要 擁 有 能 夠 實 際 運 用 在 生 活 的 方 法 與 態 度 末 法 時 代, 離 佛 日 遠, 我 們 除 了 以 戒 為 師 以 外, 更 應 該 以 經 典 為 善 知 識 所 謂 讀 經 法 門, 並 非 泛 泛 閱 讀, 而 是 挑 選 適 合 的 經 典, 視 之 如 師, 深 研 精 讀, 諦 聽 思 惟, 觀 照 憶 持, 依 循 次 第, 信 受 奉 行 當 然, 經 典 法 門 的 相 關 行 法, 除 了 上 述 的 誦 讀 解 行 外, 還 有 聽 經 抄 經 拜 經 助 印 廣 說 流 傳 等 等 解 脫 之 鑰, 盡 在 經 典, 每 一 部 經 典, 佛 菩 薩 都 明 明 白 白 指 出 了 實 修 的 方 法 和 次 第, 就 看 我 們 是 否 讀 通 讀 懂 而 已, 只 要 能 深 入 經 藏, 必 親 證 智 慧 如 海 20 雜 誌 556 期
23 修 行 法 門, 不 在 多 少 或 快 慢, 也 不 需 要 樣 樣 上 手, 門 門 兼 通, 其 實 佛 法 一 味, 只 要 一 門 深 入 而 有 所 成 就, 自 然 就 各 門 通 達, 自 證 自 知 但 對 初 學 者 來 說, 當 然 可 以 嘗 試 取 捨, 選 擇 與 自 己 現 階 段 因 緣, 較 為 相 應 或 合 適 的 法 門, 歡 喜 踏 上 學 佛 的 大 道 佛 法 的 行 門 是 否 有 效, 除 了 前 文 提 到 的 九 個 問 題 以 外, 相 關 類 似 的 影 響 因 素, 歸 納 起 來 是 : 知 見 必 須 正 確, 動 機 必 須 純 潔, 目 標 必 須 中 道, 修 持 技 巧 必 須 善 巧 ( 註 四 ) 因 此, 雖 然 每 個 學 佛 人, 都 各 有 其 修 學 次 第 與 應 機 因 緣, 但 修 行 地 圖 應 該 都 是 由 三 皈 依 ( 皈 依 三 寶 ) 開 始 學 佛, 其 次 以 發 菩 提 心 為 根 本, 那 是 自 利 利 人 自 覺 覺 他 的 成 佛 大 願 心, 但 願 眾 生 皆 離 苦, 不 為 自 身 求 安 樂 畢 竟 修 行 的 方 法 雖 然 多, 主 要 內 容 不 外 乎 淨 心 第 一 和 利 他 為 上 ( 註 五 ), 發 菩 提 心 讓 我 們 的 動 機 和 目 標, 不 致 偏 離 然 後 則 依 序 修 持 人 天 善 法 三 乘 共 法 到 大 乘 不 共 法 的 軌 跡 前 行, 具 體 舉 例, 譬 如 說 由 五 戒 而 行 十 善, 再 由 十 善 匯 聚 三 業, 續 而 由 三 業 進 八 正 道, 再 會 成 戒 定 慧 三 學 總 綱, 進 而 出 六 度 波 羅 蜜 等 等 ( 註 六 ), 一 步 步 往 菩 薩 聖 道 而 前 進 學 行 修 行, 是 很 實 際, 也 很 個 人 的 事 情 如 人 飲 水, 冷 暖 自 知, 在 修 行 上 是 否 有 所 收 穫, 行 者 自 己 必 然 清 楚 明 白 修 行 法 門, 由 淺 入 深, 不 一 定 要 有 些 什 麼 作 為 或 不 作 為, 在 大 安 般 守 意 經 裡 面, 曾 說 到 利 用 數 息 讓 心 念 安 定 下 來, 這 是 以 打 坐 為 主 ( 的 方 法 ); 心 念 能 安 定 下 來 了, 念 念 都 隨 正 念 正 法 而 行, 這 時 就 不 論 坐 或 不 坐, 都 在 修 行 當 中 了 從 坐 中 起 來 時, 還 是 能 繫 念 於 數 息 ( 或 說 繫 念 於 定 ), 這 就 是 融 入 於 修 行 當 中, 念 念 不 離 於 修 行, 就 算 行 住 坐 臥, 也 可 以 反 過 來 視 為 是 在 打 坐 中 了 ( 註 七 ) 這 段 禪 修 法 門 的 描 述, 其 實 也 可 以 作 為 一 切 法 門 的 通 則, 真 實 的 修 行, 應 融 入 於 生 活 當 中, 只 要 念 念 都 能 正 知 正 念, 隨 行 正 法, 則 無 論 隨 時 隨 地, 都 是 在 修 行 當 中 最 後, 謹 以 一 段 廣 欽 老 和 尚 的 話 語, 隨 喜 供 養 有 心 修 行 的 現 代 行 No.556 Oct
24 現 代 人 修 行 法 門 者 某 法 師 問 : 修 苦 行 是 指 做 什 麼 事 情, 才 算 修 苦 行 呢? 老 和 尚 答 : 一 切 都 不 計 較, 日 常 生 活 中 不 起 分 別 心, 就 是 修 苦 行 又 有 問 : 修 行 閉 關, 遇 到 不 順 利 的 時 候, 應 如 何 對 付? 老 和 尚 答 : 要 有 信 心 在 自 心 深 處 要 有 一 依 止 又 有 問 : 閉 關 時, 在 吃 的 方 面, 是 否 要 越 吃 越 少 呢? 老 和 尚 答 : 不 是 的, 要 順 其 自 然, 也 就 是 要 正 常 要 無 所 掛 碍, 要 無 我 才 是 閉 關, 如 有 我, 吃 多 少 的 觀 念, 那 就 不 是 修 行, 而 是 執 著 了 老 和 尚 點 出 了 現 代 人 學 佛 的 最 重 要 心 態 : 順 其 自 然, 也 就 是 要 正 常 修 行 莫 要 裝 神 弄 鬼, 言 行 怪 異, 乖 張 掉 舉, 不 合 情 理, 也 不 應 該 越 修 越 難 過 因 此, 修 行 還 是 當 從 安 然 開 始, 己 安 覺 行 感 恩 三 寶, 南 無 佛 註 一 : 光 是 談 論 美 饌 佳 餚, 對 療 飢 止 渴, 毫 無 幫 助, 食 物 用 說 的 用 數 的, 終 是 吃 不 飽 的 ; 同 樣 地, 空 談 佛 理, 是 不 能 改 善 生 命, 究 竟 解 脫 的 註 二 : 賢 劫 經 卷 二 諸 度 無 極 品 第 六 : 其 二 千 一 百 諸 度 無 極 貪 婬 怒 癡 等 分 四 事, 各 二 千 一 百, 合 八 千 四 百, 八 千 四 百 各 別 有 十 事, 合 八 萬 四 千 以 能 具 足 度 無 極, 便 已 備 悉 八 萬 四 千 眾 要 上 業, 八 萬 四 千 諸 總 持 門 自 然 達 矣 西 晉 月 氏 三 藏 竺 法 護 譯 另 說, 八 正 道 各 為 六 度 萬 行, 四 攝 法 包 含 四 修 千 項, 合 計 為 八 萬 四 千 法 門 上 類 的 說 法 不 少 註 三 : 中 華 佛 教 百 科 全 書 第 六 冊, 藍 吉 富 居 士 主 編, 中 華 佛 教 百 科 文 獻 基 金 會 出 版, 一 九 九 四 年 註 四 : 參 考 教 制 教 典 與 教 學 頁 一 九 一, 印 順 法 師 著, 正 聞 出 版 社, 二 年 註 五 : 學 佛 三 要 頁 十 八, 印 順 法 師 著, 正 聞 出 版 社, 二 年 註 六 : 學 佛 新 鮮 人 完 全 手 冊 頁 十 三, 張 元 隆 著, 法 鼓 山 社 會 大 學, 二 七 年 註 七 : 大 安 般 守 意 經 卷 上 : 數 息 意 定, 是 為 坐 ; 意 隨 法, 是 為 行 已 起, 意 不 離 為 行, 亦 為 坐 也 後 漢 安 息 國 三 藏 安 世 高 譯 22 雜 誌 556 期
25 人道 佛道 修行道 當我們靜下來 看看每天所過的生活 從一早起 床便開始了例行公事 梳洗 用餐 工作或不工作 回 家 然後體力耗盡 疲憊感催促著我們休息 再接續第 二天的重複 有時候 我們會閱讀一些有關信仰的書 讀到內容簡 易親切的 便覺得好像跟真理親近了 甚至好像得到了某 種加被 隱隱約約地沾沾自喜 闔上書本 再步向紅塵 柴米油鹽醬醋茶卻依然調味著時時刻刻的喜怒哀樂 讀到 內容高深玄遠的 便覺得真理怎麼都不近人情 甚至懷疑 起自己信仰的誠意 修行似乎不是那麼簡單 其實 七 佛通誡偈 對修行有非常簡明的歸納 所謂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 是諸佛教 換言之 修行的具體 表現就是 不做壞事 常做好事 內觀自心 淨化心念 那麼 何時修行呢 道元禪師是日本曹洞宗的始祖 也是日本佛教史上極 富哲思的知名大師 在他的 典座教訓 中 描述早年至 中國求法時 一段大大影響他禪修體會的因緣 年輕的道 元禪師初至漢地參學 一日來到某禪寺 當時日正當中 卻見一位年事已高的老和尚 在大太陽底下曬鹹菜乾 道 林彥宏 元禪師覺得奇怪 便問 老和尚年臘已長 難道沒有其 他人可以來做這件事了嗎 怎麼讓您在這做呢 老和尚 望了禪師一眼 回答 要誰來做 禪師又問 那 麼 什麼時候不好做 何必偏在大中午 把自己弄得滿身 是汗呀 老和尚再回答 要何時做 No.556 Oct
26 人 道. 佛 道. 修 行 道 原 來, 修 行 即 是 如 此, 不 是 誰 來 做, 而 是 自 己 做 ; 不 是 何 時 做, 而 是 當 下 做 時 時 做! 人 道 修 行 持 戒 該 如 何 遵 行 諸 惡 莫 作 呢? 持 戒 是 一 種 方 法, 是 人 人 皆 可 實 行 的 修 煉 而 當 諸 惡 不 做 之 時, 其 實 眾 善 也 自 然 而 然 奉 行 了 無 論 有 意 或 無 意, 沒 有 人 是 不 犯 錯 或 沒 有 行 過 惡 事 的, 當 我 們 一 旦 犯 了 錯 行 了 惡 事, 自 己 也 必 然 受 傷 戒 律 的 存 在 意 義, 即 在 於 此, 消 極 義 是 阻 止 人 們 行 惡, 積 極 義 是 為 了 保 護 生 命 的 整 全 佛 法 所 談 的 持 戒, 有 一 個 行 為 準 則, 即 是 不 傷 害 眾 生 從 五 戒 的 內 容 可 知 : ( 一 ) 戒 殺 一 切 的 生 命 都 珍 貴, 沒 有 誰 的 生 命 是 可 以 被 剝 奪 的 我 們 甚 至 應 該 意 識 到, 不 只 是 人 類, 所 有 眾 生 對 生 命 的 威 脅 都 感 到 恐 懼 基 於 這 麼 簡 單 的 同 理, 任 何 誰 都 不 該 殺 誰 而 不 殺 不 僅 僅 在 於 行 為 上 的 不 致 其 於 死, 而 是 在 心 念 上 便 需 革 除 令 他 結 束 生 命 這 樣 的 念 頭 藏 傳 佛 教 十 七 世 大 寶 法 王 噶 瑪 巴, 在 少 年 時 期 接 觸 到 電 玩 遊 戲, 新 奇 的 聲 光 效 果 與 刺 激 的 遊 戲 任 務, 都 吸 引 著 他 那 與 同 齡 孩 子 無 異 的 好 奇 心 然 而 某 日, 他 發 現 遊 戲 中 的 打 打 殺 殺 過 程, 即 使 並 非 真 實 發 生 在 眼 前, 可 是 卻 令 遊 戲 者 的 心, 生 起 與 殺 手 無 異 的 殘 殺 念 頭, 從 此 他 毅 然 決 然, 離 開 那 些 以 殺 戮 為 內 容 的 電 玩 遊 戲 這 是 修 行 者 細 微 的 自 我 觀 照, 啟 發 我 們 : 戒 殺 不 只 是 戒 殺 之 行 為, 更 是 戒 殺 之 心 念 ( 二 ) 戒 不 與 取 不 與 取 不 只 是 偷 盜, 而 是 泛 指 沒 有 經 過 同 意 而 取 用 在 生 活 中, 大 部 分 的 人 都 能 自 認 自 己 不 行 偷 盜 之 事 然 而, 不 與 取 的 行 為 卻 在 24 雜 誌 556 期
27 我 們 有 意 無 意 之 中 發 生 常 見 學 生 們 一 進 圖 書 館 就 像 入 了 寶 山, 絕 不 甘 心 空 手 而 回 好 學 之 情 讓 人 欣 慰, 但 是 借 了 成 堆 的 書, 卻 無 法 如 期 消 化, 也 因 為 謹 慎 不 足, 而 錯 失 續 借 期 限, 最 後 導 致 圖 書 逾 期 歸 還 這 樣 的 行 為, 便 犯 了 不 與 取 因 為 圖 書 逾 期 歸 還, 不 但 造 成 圖 書 館 人 員 作 業 上 的 麻 煩, 也 耽 誤 了 下 一 位 借 閱 者 的 權 益, 這 是 不 經 意 間 對 他 人 造 成 的 惱 害 ( 三 ) 戒 邪 淫 倘 若 為 達 到 某 種 目 的 而 利 用 自 己 的 色 相, 或 只 為 欲 求 的 歡 快, 而 造 成 他 人 的 傷 害, 都 屬 於 邪 淫 的 行 為 現 今 許 多 媒 體 慣 以 腥 羶 色 的 性 與 暴 力 資 訊, 擾 亂 人 心, 人 們 的 腦 海 裡 根 植 著 不 健 康 的 印 象 這 些 印 象 好 比 吸 引 邪 淫 行 為 的 磁 鐵 隱 埋 著, 一 旦 遇 上 相 關 因 素, 便 產 生 作 用, 進 而 引 發 對 生 命 情 感 的 重 創 傳 統 說 法, 謂 邪 淫 有 十 二 害 : 害 天 倫 害 人 節 害 名 節 害 門 風 害 性 命 害 心 術 害 風 俗 害 陰 騭 害 名 利 害 壽 命 害 祖 父 害 妻 子 其 實, 即 便 以 現 代 眼 光 視 之, 行 邪 淫 必 定 造 成 某 人 身 體 上 或 心 靈 上 的 傷 害 基 於 此, 即 須 戒 除 ( 四 ) 戒 妄 語 言 語 是 人 與 人 之 間 最 慣 用 的 溝 通 行 為, 而 妄 語 指 的 是 對 他 人 造 成 傷 害 的 種 種 言 語 約 略 而 言, 是 不 欺 騙 不 挑 撥 離 間 不 發 有 世 俗 目 的 的 花 言 巧 語, 以 及 不 講 沒 有 意 義 的 空 言 記 得 某 年 的 學 期 末 前, 有 位 學 生 來 到 我 跟 前, 告 訴 我 : 老 師, 今 天 是 最 後 一 堂 課 了, 好 捨 不 得 喔! 我 當 時 正 整 理 著 講 義, 沒 有 太 放 心 思, 隨 口 回 應 了 一 句 不 會 啦, 有 什 麼 好 捨 不 得 的 呢? 後 來 與 父 親 談 及 此 事, 父 親 提 醒 我, 這 樣 的 回 應, 很 可 能 傷 了 學 生 的 心 是 呀! 當 時 的 我, 真 的 無 心 漠 視 學 生 那 麼 真 誠 的 情 感 表 達, 而 我 的 本 意 是 不 需 要 太 感 傷, 隨 時 歡 迎 你 回 來 旁 聽! 我 歉 疚 地 寫 了 一 封 信 問 候 學 生, 他 的 No.556 Oct
28 人 道. 佛 道. 修 行 道 回 信 告 訴 我 謝 謝 老 師 的 這 封 信, 我 覺 得 好 多 了! 果 然, 無 心 的 話 語 並 非 不 具 殺 傷 力 因 此, 我 們 需 要 小 心 自 己 的 談 吐, 因 為 我 們 未 能 完 全 精 準 地 掌 握 這 些 話 對 別 人 可 能 產 生 的 影 響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謹 言 慎 語 是 戒 妄 語 的 具 體 行 動 要 讓 我 們 的 言 語 出 於 真 誠 善 良, 有 益 他 人 有 時 候 甚 至 可 以 在 生 活 中 的 任 何 情 境, 將 自 己 與 他 人 的 對 話 錄 下 來, 然 後 重 新 聽 一 遍, 聽 聽 朋 友 之 間 夫 妻 之 間 長 幼 之 間 如 何 對 話, 從 中 或 許 能 夠 發 現 自 己 的 特 定 說 話 習 慣, 乃 至 察 覺 是 否 對 對 方 造 成 了 負 面 影 響, 進 而 修 正 調 整 ( 五 ) 戒 飲 酒 作 為 一 種 飲 品, 酒 本 身 並 無 善 惡 所 謂 戒 飲 酒, 其 實 是 為 了 防 範 因 酒 醉 而 引 發 的 不 當 行 為, 以 及 對 於 酒 本 身 產 生 依 賴 的 酒 癮 由 此 概 念 我 們 可 以 延 伸 而 知, 菸 品 藥 物 也 都 是 在 這 樣 的 原 則 下 需 要 引 以 為 戒 者 在 生 活 中 戒 飲 酒 容 許 彈 性 調 整, 例 如 飲 用 藥 酒 乃 為 治 病 療 傷, 便 不 在 嚴 格 戒 除 的 範 圍 之 內 不 過, 不 能 將 它 視 為 小 戒 而 率 意 輕 忽 有 則 故 事 這 麼 說 的 : 一 位 隱 士 在 山 洞 裡 隱 修, 一 位 女 孩 負 責 護 持, 天 天 為 隱 士 送 食 物 來 不 料 日 久 生 情, 便 對 隱 士 說 : 當 下 只 有 你 我, 若 我 們 行 男 女 歡 愛 之 事, 也 不 會 有 誰 發 現, 您 可 以 答 應 嗎? 隱 士 告 訴 她 : 不! 我 們 應 遵 守 戒 除 邪 淫, 妳 回 去 吧! 第 二 天, 少 女 帶 了 一 隻 羊 來, 對 著 隱 士 說 : 昨 天 你 拒 絕 了 我, 今 天 我 只 求 跟 你 一 起 殺 了 這 隻 羊, 飽 餐 一 頓, 好 嗎? 隱 士 依 然 回 應 : 不! 我 們 應 戒 殺, 妳 回 去 吧! 第 三 天 少 女 帶 著 一 瓶 酒 來 見 隱 士 說 : 今 天 如 果 你 不 跟 我 一 起 喝 了 這 瓶 酒, 我 就 跳 下 懸 崖! 隱 士 心 想 : 酒 戒 所 誤 事 小, 為 了 不 讓 少 女 傷 害 自 己, 只 好 應 允 吧! 於 是 便 答 應 了 少 女 的 請 求 故 事 的 結 局 當 然 可 想 而 知, 隱 士 喝 得 酩 酊 大 醉, 與 少 女 邪 淫, 還 殺 了 羊 大 肆 慶 祝 如 果 我 們 從 數 量 來 看, 現 今 世 界 上 有 多 少 人 困 於 酒 癮 毒 癮 之 中, 酒 醉 開 車 造 成 多 少 生 命 折 損, 在 在 都 顯 示 戒 飲 酒 並 非 小 戒 26 雜 誌 556 期
29 持 戒, 像 一 層 防 護 罩, 守 護 著 生 命 不 受 惡 緣 侵 擾 我 們 持 戒, 是 人 道 中 的 修 行, 讓 自 己 成 為 一 個 好 人 同 時, 若 能 修 持 增 長 菩 提 心, 則 步 步 邁 向 覺 悟, 通 往 佛 道 邁 向 佛 道 菩 提 心 菩 提 心 是 一 種 廣 大 的 發 心, 建 立 在 悲 心 的 基 礎 上 悲 心 讓 我 們 對 眾 生 承 受 之 苦, 感 同 身 受, 引 發 憐 憫 同 情 ; 菩 提 心 要 我 們 由 此 憐 憫 同 情 再 發 大 願, 幫 助 眾 生, 首 先 離 苦 進 而 得 樂! 修 證 菩 提 心 有 許 多 法 門, 例 如 華 嚴 經 裡 善 才 童 子 五 十 三 參 便 是 一 幅 精 彩 的 修 證 地 圖 在 此, 我 們 分 享 一 個 簡 易 能 修 的 菩 提 心 修 證 方 法 施 受 法 許 多 人 知 道 要 修 行, 卻 總 是 認 定 自 己 沒 有 多 餘 的 時 間 修 行 這 是 因 為 把 修 行 當 成 行 有 餘 力 才 能 做 的 一 件 事, 然 而 修 行 就 在 生 活 的 每 一 個 當 下, 甚 至 就 在 呼 吸 之 間 施 受 法 就 是 一 種 在 呼 吸 之 間 進 行 自 他 交 換 的 修 行, 修 持 施 受 法, 能 夠 長 養 我 們 的 菩 提 心 菩 提 心 是 一 種 利 他 的 心 凡 夫 的 心 裡 念 念 皆 由 我 出 發, 菩 提 心 的 修 持, 則 讓 我 們 的 起 心 動 念 皆 以 利 益 他 人 為 趨 向 我 們 先 確 定 兩 個 概 念 : 首 先, 一 切 眾 生 皆 不 願 意 承 受 痛 苦, 一 切 眾 生 皆 希 望 得 到 快 樂 其 次, 我 願 意 承 受 他 人 的 痛 苦, 分 享 自 己 的 快 樂 有 了 這 樣 的 概 念, 我 們 便 能 進 行 施 受 法 的 修 行 其 步 驟 為 : ( 一 ) 讓 心 安 靜 下 來, 呈 現 自 然 ( 二 ) 在 呼 吸 時, 觀 想 吸 入 的 是 烏 黑 沈 重 的 感 覺, 呼 出 的 是 光 明 清 涼 的 感 覺 經 由 鼻 息 以 及 全 身 毛 細 孔 吸 入, 至 內 心 經 由 空 性 的 淨 化, 再 由 鼻 息 全 身 毛 細 孔 呼 出 ( 三 ) 觀 想 任 何 一 種 逼 真 的 痛 苦 情 狀, 吸 入 ; 觀 想 開 朗 喜 悅 的 狀 態, 呼 出 例 如 自 己 很 怕 熱, 便 將 燠 熱 難 受 之 感 吸 入, 透 過 內 心 空 性 的 No.556 Oct
30 人道 佛道 修行道 淨化 呼出的是清涼自在 持續練習至觀想與呼吸調成同步 四 觀想一個對象在面前 對著他進行施受法 首先同感他所承 受的痛苦 將他烏黑 沈重的痛苦吸入 經由自己內心空性的淨化 再 以自己累積的福德 光明與喜悅 呼出分享給此對象 剛開始 我們可以選擇以自己容易生起悲憫的對象 例如親人 進 行觀修 然後慢慢的擴大範圍 與他人的苦受產生連結 讓自心自然生 起想要幫助他人的意願 施受法是在生活中能夠隨時起修的修行 任何 一種不舒服的感覺都能夠善加利用 此外 當我們正承受痛苦時 就是修持施受法的當機 無論哪一種 不舒服的感覺 都變成可以善加利用的修行助緣 我感到不舒服 我 充分的感受它 並且知道也有其他人跟我一樣的不舒服 當我連同其他 人的不舒服一起承受 他人將從中解脫 這樣的心念 能夠帶來敞開 心胸與放下自我的喜悅 當我們喜從天降 正開心歡喜之際 同樣也是 觀修的絕妙時機 我願釋出一切舒服的感受與他人分享 藉著施受 法的修行 我們將逐漸發展出悲心 然後開始更加同理他人 即使只是 一秒鐘 任何我們的苦受與樂受 都能夠被加以善用而利益他人 透過 這般修持 我們能體會到善良的心性 也能培養出欣賞眾人的眼光 施 受法讓我們找到偏見的出口 引領我們進入這世界的開闊與溫柔 生活中修行 修行 是修正自己的行為 行為的構成 需要心念的發動 因此修 行即修心 行為有靜止的樣狀 心念則念念相續 因此 修行沒有時間 的規定 沒有場所的限制 隨時隨地 只要生活著 就是修行的時地 持戒 為我們行走在無常人道上 保了一則平安險 菩提心 開展我們 如菩薩般的慈悲與智慧 導引我們踏上通往圓滿覺悟之道 28 雜誌 556期
31 黑 瓦 覆 頂. 正 脊 平 直 的 佛 寺 建 築 陳 清 香 大 約 在 明 鄭 時 代, 漢 人 就 已 隨 著 明 鄭 的 軍 隊 入 台, 不 僅 帶 來 了 漢 傳 佛 教 信 仰, 也 帶 來 了 閩 地 的 佛 寺 建 築 明 鄭 時 代 就 已 經 建 立 的 佛 寺, 如 竹 溪 寺 彌 陀 寺 另 外, 尚 未 成 為 佛 寺, 但 已 有 建 物 的 北 園 別 館 夢 蝶 園, 至 清 初 也 成 為 開 元 寺 法 華 寺 此 四 所 佛 寺 的 初 期 建 物, 雖 然 今 已 不 存, 但 推 斷 原 始 式 樣, 必 與 福 建 佛 寺 相 似 到 了 清 代, 中 型 的 佛 寺 逐 漸 建 立 例 如 位 於 半 山 腰, 俗 稱 岩 子 的 佛 寺, 如 五 股 西 雲 岩 南 投 碧 山 巖 台 北 寶 藏 巖 等 ; 位 於 較 平 地 的 佛 寺, 如 淡 水 鄞 山 寺 基 本 上 這 些 中 型 的 佛 寺, 必 具 兩 殿, 即 前 殿 與 主 殿, 再 加 左 右 護 龍 或 迴 廊 而 成 清 代 中 期 以 後, 由 於 兩 岸 貿 易 頻 繁, 民 生 富 裕, 漸 漸 將 閩 南 泉 州 或 漳 州 的 華 麗 式 樣 帶 到 台 灣 例 如 鹿 港 龍 山 寺 便 是 一 座 典 型 的 泉 州 式 樣 佛 寺, 連 山 門 前 後, 共 有 四 進 之 多 至 於 屋 頂 的 式 樣, 包 括 了 重 簷 歇 山 式 三 川 脊 式 圓 頂 鑽 尖 式 兩 坡 懸 山 寺 等, 真 是 極 盡 屋 頂 變 化 之 能 事 了 上 述 這 些 清 代 以 前 的 佛 寺, 其 屋 頂 基 本 均 以 淡 紅 色 的 瓦 片 覆 蓋, 有 時 屋 脊 兩 端 呈 現 微 微 起 翹, 甚 至 加 上 一 些 器 物 裝 飾, 典 雅 中 不 失 華 麗 到 了 日 治 時 代, 佛 寺 建 築 有 了 劃 時 代 的 革 新 就 外 觀 而 言, 除 了 閩 式 之 外, 又 有 台 閩 式 ( 即 在 閩 式 的 基 礎 上, 再 作 創 新 的 式 樣 ); 另 有 來 自 日 本 本 土 的 和 式, 由 日 本 維 新 派 帶 來 的 西 洋 式 樣, 以 及 和 閩 混 合 樣 和 洋 混 合 樣 等 等 其 中, 來 自 日 本 本 土 的 和 式, 其 原 始 源 流, 出 自 唐 宋 時 代 的 殿 堂 佛 寺 建 築, 在 外 觀 No.556 Oct
32 黑 瓦 覆 頂. 正 脊 平 直 的 佛 寺 建 築 上, 屋 頂 的 正 脊 平 直, 垂 脊 斜 出 不 起 翹 屋 頂 的 瓦 片 以 黑 色 為 主, 裝 飾 簡 樸, 莊 嚴 肅 穆, 屋 身 均 以 木 造 為 主, 基 座 上 有 石 階 日 治 時 代, 從 日 治 時 期 佛 寺 建 築 日 本 本 土 傳 入 了 八 宗 十 二 派 之 日 式 佛 教, 即 所 謂 淨 土 真 宗 臨 濟 宗 曹 洞 宗, 天 台 宗 華 嚴 宗 法 華 宗 真 言 宗 日 蓮 宗 等 這 些 主 流 宗 派 入 台 後, 先 後 建 立 起 宏 偉 的 佛 寺 日 治 初 期, 佛 寺 全 由 木 造 建 築, 殿 宇 布 局 也 採 和 樣 日 治 中 期 以 後, 逐 漸 以 磚 造 或 鋼 筋 水 泥 為 建 材, 只 是 在 外 型 上, 仍 舊 模 仿 傳 統 日 式 建 築 ( 見 插 圖 ) 其 中 不 少 和 樣 佛 寺, 更 擷 取 了 西 洋 巴 洛 克 式 文 樣, 作 為 佛 寺 的 建 築 裝 飾, 希 臘 神 廟 式 的 山 牆, 往 往 也 出 現 在 佛 寺 若 干 殿 堂, 或 山 門 的 裝 飾 上 日 治 晚 期 的 公 共 建 築, 已 由 紅 磚 泥 條 的 樣 式 建 築, 走 向 全 面 現 代 化, 佛 寺 建 築 也 受 到 影 響, 外 觀 線 條 流 暢, 簡 化 裝 飾, 以 砌 磚 鋼 筋 水 泥 為 建 材 日 式 的 殿 堂 以 黑 瓦 覆 頂 正 脊 平 直 的 屋 頂 為 共 同 特 徵, 此 種 屋 頂 有 時 架 在 西 洋 式 佛 寺 的 殿 堂 上, 如 中 和 圓 通 寺 大 雄 寶 殿 ; 有 時 架 在 閩 式 建 築 的 佛 殿 上, 如 白 河 大 仙 寺 大 雄 寶 殿 後 者 建 於 一 九 二 五 年, 由 當 時 台 灣 首 席 砌 廟 匠 師 陳 應 彬 負 責 規 劃 建 造 正 面 七 開 間, 進 深 六 開 間, 重 簷 歇 山 頂, 正 脊 平 直, 垂 脊 戧 脊 也 筆 直 斜 向 此 棟 大 雄 寶 殿 外 觀 和 圓 山 臨 濟 寺 大 雄 寶 殿, 同 樣 的 保 留 了 以 木 為 建 材 所 造 的 和 式 大 殿, 是 十 分 珍 貴 的 到 了 戰 後, 由 於 日 式 佛 教 離 開 台 灣, 日 式 佛 教 建 築 也 逐 漸 消 失 二 十 世 紀 中 葉 以 後, 台 灣 的 佛 寺, 逐 漸 演 變 成 北 方 宮 殿 式 樣 的 造 型 黑 瓦 覆 頂 逐 漸 為 金 黃 色 的 琉 璃 瓦 所 取 代, 平 直 的 正 脊 兩 端 也 有 了 神 獸 裝 飾 30 雜 誌 556 期
33 臺 中 靈 山 寺 品, 屋 簷 下 的 柱 子 也 出 現 了 大 紅 的 顏 色 整 體 看 起 來, 鮮 豔 亮 麗, 佛 寺 有 若 皇 宮, 在 陽 光 的 照 射 下, 十 分 耀 眼 燦 爛 由 黑 瓦 覆 頂 到 金 黃 色 琉 璃 瓦 的 過 渡 階 段 之 中, 約 有 十 五 年, 其 佛 寺 也 有 由 知 名 的 建 築 師 設 計 建 造 本 文 將 介 紹 一 位 日 治 時 代 的 優 秀 建 築 師 徐 迺 欣 所 造 的 佛 寺 雖 然 此 式 樣 已 非 主 流, 但 是 在 台 灣 佛 寺 式 樣 的 流 變 史 中, 亦 可 彌 補 遺 漏 的 一 環 徐 建 築 師 首 先 主 建 了 一 九 四 七 年 的 臺 中 靈 山 寺 ( 見 插 圖 ), 此 寺 創 建 於 清 光 緒 十 六 年 ( 一 八 九 年 ), 由 地 方 望 族 林 允 卿 建 於 台 中 縣 霧 峰 鄉 青 桐 岩 上, 原 名 觀 音 廟, 後 改 名 靈 山 寺 一 九 四 六 年, 青 桐 岩 靈 山 寺 被 地 震 震 毀, 因 此 重 建 於 台 中 市 靈 山 寺 現 址, 次 年 落 成 一 九 四 七 年, 由 徐 迺 欣 設 計 督 工 的 大 殿 完 工, 正 面 兩 石 柱 門, 主 體 建 築 為 一 黑 瓦 覆 頂 的 二 層 樓 殿 宇, 單 簷 歇 山 頂, 但 正 面 玄 關 頂 上, 仍 覆 蓋 黑 瓦, 前 廊 有 紅 磚 砌 成 的 拱 形 門 二 樓 外 壁 嵌 有 閩 南 風 格 的 鏤 雕 琉 璃 磚 為 裝 飾, 前 廊 中 間 拱 門, 則 有 由 瓷 磚 拼 成 的 卍 字 這 間 風 格 別 致 的 佛 寺, 於 一 九 八 一 年 被 拆 掉, 改 建 成 中 國 北 方 宮 殿 式 大 雄 寶 殿 不 久 之 後, 徐 迺 欣 建 築 師 又 建 了 日 月 潭 玄 光 寺 ( 見 插 圖 ), 此 寺 廟 的 興 建 緣 起, 源 於 中 日 戰 爭 期 間, 日 本 人 在 南 京 取 走 玄 奘 法 師 的 靈 骨, 供 奉 於 日 本 埼 玉 縣 慈 恩 寺 戰 後 在 台 灣 佛 教 界 的 爭 取 之 下, 日 本 人 遂 將 玄 奘 法 師 靈 骨 奉 還 台 灣 為 供 奉 其 舍 利, 一 九 五 五 年 政 府 決 定 在 日 月 潭 建 造 玄 光 寺, 做 為 玄 奘 舍 利 的 安 奉 處 徐 建 築 師 所 建 玄 光 寺, 正 面 三 開 間, 進 深 二 開 間, 平 面 呈 長 方 形, 鋼 筋 混 泥 土 建 材, 仿 木 構 建 築 外 觀 屬 於 仿 唐 式 的 日 本 寺 廟 建 築 系 統, 主 體 建 築 基 座 不 高, 屋 頂 為 單 簷 歇 山 頂, 黑 瓦 覆 頂, 簷 下 以 漆 紅 椽 木 支 撐 屋 頂, 屋 身 以 鋼 筋 水 泥 為 建 材 正 No.556 Oct
34 黑 瓦 覆 頂. 正 脊 平 直 的 佛 寺 建 築 日 明 潭 玄 光 寺 台 中 市 寶 覺 寺 塔 面 正 中 開 中 門, 門 上 端 有 半 圓 拱 形 門 楣 兩 側 窗 上 端, 亦 各 有 大 小 寬 度 不 同 的 半 圓 拱 形 窗 楣, 下 端 窗 面 為 方 格 裝 飾, 如 此 共 計 九 圈 半 圓 拱 形 楣 冠 在 方 格 窗 面 上, 一 字 排 開, 形 成 秀 面 裝 飾 的 協 調 之 美 主 體 建 築 的 正 面 上 方, 另 又 向 前 伸 出 一 抱 廈 ( 或 稱 雨 遮 涼 亭 玄 關 ), 此 抱 廈 上 端 為 黑 色 覆 瓦 屋 頂, 與 主 體 正 屋 相 連, 屋 頂 的 式 樣 為 傳 統 歇 山 屋 的 歇 山 面, 又 稱 山 牆, 或 稱 破 風 其 山 牆 三 角 斜 木 漆 成 紅 色, 但 懸 魚 部 分 則 漆 成 黃 色 ; 懸 魚 內 側, 另 有 圓 圈 法 輪 為 飾, 代 表 法 輪 常 轉, 很 是 特 別 屋 頂 下 端 為 兩 隻 白 色 石 柱 支 撐 簷 下 釘 平 棋 式 的 天 花 板, 石 柱 前 方 設 石 階, 十 分 典 雅 九 二 一 大 地 震 時 玄 光 寺 受 到 重 創, 被 列 為 最 優 先 重 建 的 計 畫 之 一, 並 接 受 海 外 華 僑 的 捐 款 目 前 有 玄 光 寺 管 理 委 員 會 負 責 管 理 工 作 這 間 靈 巧 雅 致 的 廟 宇, 現 在 已 經 成 為 日 月 潭 人 文 景 觀 的 代 表 意 象 徐 建 築 師 又 於 一 九 六 一 年, 為 台 中 市 寶 覺 寺 建 造 日 本 人 遺 骨 安 置 所 ( 見 插 圖 ), 是 一 座 印 度 窣 闍 波 式 的 佛 塔, 覆 缽 為 主 體, 上 加 塔 剎, 在 當 時 是 十 分 特 殊 的 造 形 他 所 建 造 的 佛 寺 雖 然 不 是 很 多, 但 卻 代 表 著 二 十 世 紀 五 十 年 代 前 後, 北 方 宮 殿 式 的 佛 寺 式 樣 尚 未 開 展 之 際, 那 種 屋 脊 平 直 黑 瓦 覆 頂 的 樸 實 外 觀, 又 有 紅 磚 砌 牆 的 拱 形 門 廊 的 典 雅 佛 寺 造 形, 為 當 時 留 下 時 代 特 徵 的 記 錄 32 雜 誌 556 期
35 徐 迺 欣 建 築 師 小 傳 徐 迺 欣 ( 一 九 一 九 至 一 九 六 九 ) 出 生 於 台 中 市, 父 徐 灶 生 ( 一 九 一 至 一 九 八 四 ) 任 台 中 市 參 議 會 副 議 長 議 長 台 中 市 議 會 議 長 台 灣 省 議 會 議 員 一 九 六 三 年 退 出 政 壇 後, 與 佛 教 前 賢 董 正 之 居 士 李 炳 南 老 師 交 往 密 切 曾 任 台 灣 省 私 立 菩 提 救 濟 院 院 長 台 中 市 私 立 新 民 高 級 中 學 董 事 長 等 職, 從 事 慈 善 教 育 事 業, 一 生 為 民 謀 利, 行 事 清 廉, 受 人 尊 敬 一 九 五 四 年 與 藝 術 家 林 之 助 顏 水 龍 陳 夏 雨, 及 鄉 紳 藍 運 登 張 換 珪 等 人, 共 同 發 起 組 織 台 灣 省 中 部 美 術 協 會, 對 於 地 方 的 文 化 藝 術 事 業 多 所 扶 持 贊 助 一 九 五 七 年 當 選 覺 生 報 社 長, 諸 山 長 老 均 前 來 賦 詩 祝 賀 當 時 台 中 寶 覺 寺 住 持 林 錦 東 居 士 亦 題 詞 曰 佛 道 賴 持, 善 化 普 賢,, 覺 生 有 主, 世 人 所 知, 感 化 道 德, 永 達 不 離 宣 揚 四 海, 無 不 沾 披, 善 助 政 治, 救 民 臨 危,, 受 恩 遍 佈, 處 處 風 吹, 可 為 世 範, 慶 祝 徐 灶 生 榮 任 覺 生 社 長 中 國 佛 教 會 台 灣 省 分 會 理 事 長 林 錦 東 拜 徐 迺 欣 為 長 子, 畢 業 於 台 中 一 中 後 赴 日 本, 先 入 東 京 中 央 大 學 法 律 系 就 讀, 再 轉 學 東 京 武 藏 高 等 工 業 學 校 建 築 科 就 讀 期 間, 受 到 名 師 藏 田 周 忠 ( 一 八 九 五 至 一 九 六 六 ) 及 藤 島 亥 治 郎 ( 一 八 九 九 至 二 二 ) 的 教 導 藤 島 亥 治 郎 一 九 三 三 年 獲 得 博 士 學 位, 是 一 位 建 築 史 家, 專 長 為 亞 洲 建 築, 畢 業 於 東 京 帝 國 大 學 建 築 系 從 事 調 查 日 本 及 韓 國 的 寶 物 古 蹟 名 勝 等, 並 致 力 於 古 蹟 的 保 護 與 重 建 曾 獲 聘 為 東 京 大 學 名 譽 教 授, 並 獲 日 本 藝 術 院 恩 賜 獎 一 九 三 六 年, 藤 島 獲 得 日 本 學 術 振 興 會 補 助 來 台 灣 考 察 兩 週, 回 國 後 撰 寫 出 版 台 灣 的 建 築 一 書, 是 最 早 完 整 的 介 紹, 及 探 討 台 灣 建 築 的 書 籍 徐 建 築 師 於 武 藏 高 工 畢 業 後, 旋 即 在 一 九 四 三 年 回 台, 擔 任 新 竹 合 發 商 行 工 事 建 築 部 主 任, 負 責 監 工 製 圖 的 工 作, 並 且 擔 任 台 灣 紡 績 No.556 Oct
36 黑瓦覆頂 正脊平直的佛寺建築 會社烏日工廠新築工事 現場主任 一九四六年四月起 徐建築師擔任 台灣省立台中工業職業學校 建築科主任 此校創立於一九三八年 原名 台中州立台中工業學校 一九四五年時 先後更名為 台灣省 立台中工業職業學校 台灣省立台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簡稱台 中高工 算是台灣戰後初期 設有建築科的三所公立工業職業學校之 一 其它二所為台北工業職業學校 今為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前身 及 台南工業專科學校 為現成功大學前身 徐建築師大約於一九五三 年離開台中高工 隨後於一九五四年進入台北華南銀行總行秘書室營繕 課 擔任專員 負責該銀行總行 及全省各分行館舍的增建 修建 以 及承辦該行由國家委託的營造工程或館舍維修業務 徵 文 啟 事 變美變帥變有錢 有錢人都是幸福的嗎 長相姣美 外表俊俏的公主 王子 是不是會比平凡人 更快樂一些 幸福人生 能不能和財富 地位 乃至於容貌的美麗畫上等 號 如果我們認為自己在這方面是 不幸 的 佛典中的八萬四千法門 有沒 有記載成為富翁的經文 或是變帥 變美的咒語 佛陀所說的 幸福 涵義 究竟和我們所理 解的 幸福 相不相同 歡迎諸位讀者一 同探聽 幸福人生不設限 的祕密 投稿注意事項 一 稿件如經採用 文稿版權歸慧炬所有 若要提供其它單位轉載 請事先徵得本社同意 二 本社雜誌發行日期為當月十五日 來稿請於出刊日一個月前 以電子檔 至 或以中文繁體字端 正書寫於有格稿紙上 掛號寄至 10656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270巷10號 慧炬雜誌社編輯部收 文稿請自行備分 恕不退件 三 文稿字數以二千至四千字以內為佳 本社享有修改權 如經修改採用後 將酌贈稿費 轉載文章 不另付稿費 並刊載於 慧炬雜 誌 及慧炬電子報 四 文稿嚴禁抄襲 或改編他人作品 若引用參考資料 請註明出處 雜誌 556期 34 五 來稿請附上真實姓名 地址 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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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菩 提 道 上 ( 二 七 六 ) 仁 俊 長 老 仁 俊 長 老, 現 年 九 十 二 歲, 六 歲 半 出 家, 曾 任 教 於 多 所 佛 學 院, 一 九 七 二 年 應 聘 赴 美 弘 法 迄 今 現 任 美 國 佛 教 會 會 長, 曾 任 美 國 佛 教 會 紐 約 大 覺 寺 住 持 仁 老 深 入 經 藏, 戒 行 嚴 謹, 親 近 印 順 導 師 多 年, 深 得 導 師 器 重, 讚 曰 : 志 性 堅 強, 在 這 末 法 時 代 是 很 難 得 的 並 言 : 與 我 同 住 中 以 仁 俊 最 為 尊 嚴 仁 老 學 養 俱 佳, 時 以 文 章 詩 詞 偈 語 示 人 慈 悲 智 慧, 激 發 菩 提 心 三 九 三 五 最 明 亮 的 眼 睛 : 把 一 切 人 看 得 如 佛 ; 最 寬 大 的 心 量 : 把 一 切 我 看 得 如 虎 三 九 三 六 世 情 耗 力 折 志, 致 諸 劇 苦 數 碾 軋 ; 佛 法 離 欲 斷 惡, 獲 大 安 穩 趣 解 脫 三 九 三 七 三 九 三 八 三 九 三 九 三 九 四 三 九 四 一 三 九 四 二 腦 不 爆 火 意 不 亂, 不 落 無 記 正 聞 薰 ; 佛 不 離 念 人 不 厭, 不 為 無 義 善 思 續 愧 不 離 念 不 行 共, 智 能 覺 念 行 不 共 ; 常 行 不 共 折 行 共, 淨 卓 雄 和 興 大 用 時 間 上 的 細 心 深 心 一 心, 用 得 不 離 智 觀, 事 理 分 明 不 昧 淆 ; 空 間 中 的 淨 願 弘 願 常 願, 發 得 直 契 慈 行, 苦 樂 毅 健 能 受 ( 能 ) 捨 以 身 心 作 道 場 者, 暫 苦 永 樂 趣 菩 提 ; 以 身 心 作 情 場 者,( 倏 忽 ) 暫 樂 永 苦 增 愚 痴 信 持 淨 心 化 悶 怨, 願 振 健 氣 頂 艱 困, 行 做 空 海 無 染 滯, 浩 蕩 澄 明 導 沌 混 學 得 最 夠 力 的 人 : 人 心 發 得 用 的 永 恒 鮮 活, 體 貼 入 微 沒 底 止 ; 修 得 最 夠 德 的 人 : 佛 法 覺 得 持 得 平 曠 澄 明, 徹 照 真 空 無 邊 限 36 雜 誌 556 期
39 三 九 四 三 自 覺 覺 他 從 何 處 著 眼? 佛 法 中 把 真 我 勘 破 了, 世 法 上 把 假 緣 用 活 了 無 著 無 捨 自 利 利 他 從 何 處 致 力? 力 自 內 持 曰 功, 道 於 外 踐 曰 德, 於 道 德 中 把 善 根 植 固 了 ; 淨 善 心 愍 眾 曰 福 德, 在 福 德 上 把 正 法 印 決 了 無 疑 無 畏 三 九 四 四 時 間 用 得 光 光 明 明 的, 出 世 入 世 的 正 途, 步 步 踏 實 沒 遮 絆 ; 空 間 立 得 穩 穩 淨 淨 的, 忍 人 度 人 的 健 ( 愍 ) 性, 念 念 增 強 無 極 盡 三 九 四 五 一 等 知 見 智 利 根 猛 奪 情 見, 自 依 自 立 勤 覺 照 ; 一 等 作 為 悲 真 願 切 呵 怯 倖, 法 導 法 行 奮 承 擔 三 九 四 六 三 九 四 七 三 九 四 八 三 九 四 九 三 九 五 三 九 五 一 大 驚 處 : 世 法 中 繞 圈 子 一 回 見 面 一 回 舊, 惛 頭 錯 眼 沒 已 時 大 振 處 : 佛 法 中 循 正 路 一 回 見 面 一 回 新, 昂 頭 豁 目 必 透 ( 有 漏 ) 底 看 在 眼 裏 不 迷 眼 亮 豁 透 底 化 在 心 底 不 滯 心 昂 淨 探 頭 何 謂 學? 正 見 為 導 抉 邪 正, 不 逞 世 智 深 觀 法 何 謂 修? 淨 行 ( 願 ) 作 證 捨 憎 愛, 能 忍 眾 苦 常 愍 世 用 心 察 驗 得 光 明 嚴 正 寂 靜, 內 省 無 悔 身 心 安, 淨 智 直 覺 肇 乎 是 為 人 勘 策 得 精 誠 深 厚 高 遠, 外 拯 不 殄 ( 物 ) 命 ( 寶 ) 輕, 大 悲 遍 捨 奠 於 此 決 絕 得 不 盤 一 念 情 識, 運 智 察 理 導 事, 必 伏 有 漏 ( 業 ) 增 覺 性 : 踐 悲 致 身 盡 心, 能 立 有 為 ( 德 ) 捨 畏 性 : 世 法 中 急 轉 得 不 滯 一 步, 佛 法 上 鍥 入 得 不 忘 一 息 者, 莫 不 從 這 麼 種 決 絕 中 來 佛 陀 之 學 當 下 運 智 消 熱 惱, 安 安 明 明 身 心 暢 ; 菩 薩 之 修 當 前 行 悲 增 福 德, 恢 恢 廓 廓 嘴 臉 平 No.556 Oct
40 般 若 心 經 略 說 ( 一 ) 日 慧 長 老 日 慧 長 老, 民 國 十 五 年 五 月 九 日 出 生, 於 九 十 七 年 七 月 六 日 圓 寂 私 立 武 昌 中 華 大 學 肄 業 剃 染 後 於 法 義 與 實 修 上 深 耕 潛 修, 深 解 經 論, 學 德 兼 備 歷 任 台 港 諸 佛 學 院 校 教 師 晚 年, 他 將 半 生 遨 游 法 海, 已 臻 圓 熟 的 佛 學 思 想 化 為 著 作, 先 後 著 有 佛 法 的 基 本 知 識 禪 七 講 話 佛 教 四 大 部 派 宗 義 講 釋 華 嚴 法 海 微 波 伏 心 寮 聞 思 集 等 書, 交 由 慧 炬 出 版 社 出 版 般 若 心 經 略 說 與 金 剛 般 若 箋 註 是 他 生 命 最 後 深 得 般 若 法 味 中 觀 正 見 後 的 力 作 長 老 在 弟 子 們 的 心 目 中, 彷 若 文 殊 菩 薩, 用 生 命 與 智 慧 照 亮 大 家, 分 分 秒 秒 都 活 在 為 求 佛 法 與 利 益 眾 生 當 中 壹 緒 言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或 般 若 波 羅 蜜, 都 是 梵 文 prajñāpāramitā 的 音 譯, 後 者, 只 是 省 略 其 語 尾 的 多 (tā) 音 而 已 ; 意 譯 智 慧 到 彼 岸 ; 般 若 亦 簡 譯 為 智 或 慧, 到 彼 岸 亦 簡 譯 為 度, 合 稱 智 度 或 慧 度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經 是 世 尊 三 時 教 中, 第 二 時 教 無 相 法 輪 的 主 經, 秦 譯 摩 訶 般 若. 無 作 品 唐 譯 大 般 若. 初 分 說 般 若 相 品. 第 二 分 無 標 幟 品 都 有 明 文 記 載 其 在 大 乘 經 中 地 位 的 崇 高, 可 想 而 知 此 經 唐 譯 初 分 廣 本 有 十 萬 頌, 次 廣 本 有 二 萬 五 千 頌 ; 秦 譯 和 唐 譯 第 二 分 同, 智 度 論 末 卷 記 為 二 萬 二 千 頌, 這 情 形 可 能 是 部 派 間 傳 本 的 差 異 導 致, 尋 常 事 耳 今 此 經 名 為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心 經, 心, 是 心 要 之 義, 若 照 鳩 摩 羅 什 譯 名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蜜 大 明 咒 經, 則 為 總 持 之 義, 意 即 此 短 短 二 百 六 十 字 之 文, 便 能 總 持 廣 本 般 若 十 萬 頌 的 大 義 不 過, 這 大 義 由 我 來 講 說, 祇 能 盡 我 所 知 一 試 了 在 沒 有 解 說 經 文 之 前, 須 要 說 明 的 是 : 此 經 究 竟 是 佛 對 舍 利 子 說, 還 是 觀 自 在 菩 薩 對 舍 利 子 說, 是 很 難 確 定 的 考 此 經 刊 在 藏 經 中 的 有 七 譯, 除 羅 什 及 玄 奘 二 大 師 所 譯 外, 其 餘 五 譯, 都 有 序 分 及 流 通 分, 並 且 都 記 其 為 觀 自 在 菩 薩 對 舍 利 子 說, 西 藏 傳 本 也 是 如 此 然 今 所 據 本 是 玄 38 雜 誌 556 期
41 奘 譯, 沒 有 序 分 及 流 通 分, 不 能 辨 別 是 佛 說 抑 觀 自 在 菩 薩 說 蓋 大 般 若 經 初 分 和 第 二 第 三 分 都 有 大 體 相 同 的 說 法, 且 是 佛 對 舍 利 子 說 ; 然 今 於 此, 擬 從 本 經 的 多 數 譯 本, 作 觀 自 在 菩 薩 對 舍 利 子 說 華 嚴 經 說 : 不 動 地 菩 薩 即 能 與 聲 聞 辟 支 佛 諸 菩 薩 波 羅 蜜 道, 以 本 經 是 觀 自 在 菩 薩 說, 也 是 很 合 理 的! 不 過, 尊 者 舍 利 子 在 聲 聞 人 中 以 智 慧 第 一 著 稱, 佛 在 般 若 會 上 又 曾 為 他 說 過 同 樣 法 要, 故 以 為 在 這 裡, 觀 自 在 菩 薩 並 非 為 他 重 說, 而 是 特 別 指 出 這 段 經 是 諸 部 般 若 的 心 要, 期 勉 現 前 當 來 有 緣 的 人 天 大 眾, 應 當 信 受 奉 行 本 經 譯 者, 玄 奘 大 師 在 我 國 是 家 喻 戶 曉 的 故 於 此 不 擬 煩 文 介 紹, 欲 詳 知 其 生 平 事 蹟, 應 讀 其 傳 貳 正 釋 經 文 一 示 緣 起 觀 自 在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時,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度 一 切 苦 厄 觀 自 在 菩 薩, 即 我 國 婦 孺 皆 知 的 觀 世 音 菩 薩, 觀 自 在 是 觀 世 音 的 異 譯, 也 有 合 譯 為 觀 世 音 自 在 的 此 菩 薩 是 法 身 菩 薩, 以 大 悲 號 稱, 乃 諸 佛 世 尊 大 悲 心 的 象 徵 據 佛 說, 他 是 極 樂 世 界 阿 彌 陀 世 尊 座 下 的 上 首 菩 薩, 將 於 彼 世 界 補 阿 彌 陀 世 尊 的 法 王 位 本 師 釋 迦 牟 尼 世 尊 應 化 來 此 世 界 時, 他 暫 來 此, 佐 助 世 尊 作 教 化 事 業 經 說, 觀 自 在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時 者, 按 : 法 身 菩 薩, 原 是 恆 常 安 住 深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第 一 義 中 不 動, 而 行 菩 薩 行 的, 今 於 此 說 行, 說 時, 不 是 表 示 此 菩 薩 於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中, 行 有 深 淺 之 時, 智 有 根 本 後 得 之 異, 乃 是 指 菩 薩 於 此 一 時 中 有 所 欲 行 之 事 謂 此 No.556 Oct
42 般 若 心 經 略 說 ( 一 ) 菩 薩 於 世 尊 般 若 會 上, 方 便 擇 定 此 一 時 機, 以 無 緣 大 悲, 緣 念 一 切 眾 生, 欲 有 所 說 其 所 說, 如 前 說 必 能 為 現 前 當 來 眾 生 作 饒 益 的 諸 法 身 菩 薩 之 所 作, 決 不 落 空!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者, 菩 薩 以 無 緣 大 悲 緣 念 一 切 眾 生 時, 不 見 有 眾 生, 亦 不 見 有 眾 生 所 依 的 蘊 等 諸 法, 五 蘊 諸 法 在 離 名 言 分 別 的 慧 眼 照 見 之 下, 但 見 緣 起 自 性 空 經 說 五 蘊 皆 空, 即 顯 示 五 蘊 諸 法, 不 由 他 壞, 一 一 本 來 自 空, 所 謂 無 自 性 自 性 空 其 不 空 者, 是 凡 夫 如 名 言 所 說, 執 為 實 有 而 現 起 的 度 一 切 苦 厄 者, 承 上 文, 可 知 所 謂 的 一 切 苦, 乃 指 五 蘊 熾 盛 苦 厄 是 災 害 或 災 難 之 意 五 蘊 熾 盛, 是 能 災 害 眾 生 的 度 者, 五 蘊 自 空, 則 無 有 可 度 之 苦, 更 無 有 能 為 諸 眾 生 作 災 害 者, 此 中, 無 苦, 亦 無 出 苦 之 眾 生 故 所 謂 度 等 云 云, 乃 是 以 無 可 度 故 度 之 義, 說 ( 諸 有 情 ) 度 一 切 苦 厄 觀 自 在 菩 薩 以 此 因 緣, 對 尊 者 舍 利 子 說 如 下 義 二 述 經 義 ( 一 ) 示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所 通 達 義 舍 利 子!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這 一 句 經, 姚 秦 羅 什 三 藏 譯 本, 在 舍 利 子 之 下, 有 謂 : 色 空 故, 無 惱 壞 相 ; 受 空 故, 無 受 相 ; 想 空 故, 無 知 相 ; 行 空 故, 無 作 相 ; 識 空 故, 無 覺 相 這 一 段 說 法, 正 能 顯 示 五 蘊 熾 盛 相 色 由 惱 壞 熾 盛 乃 至 識 由 覺 了 熾 盛 40 雜 誌 556 期
43 復 次, 色 空 故, 無 惱 壞 相 等 句, 即 是 說 色 乃 至 識 都 畢 竟 空 無 相 此 義, 佛 於 般 若 會 中 曾 自 說 因 緣 : 爾 時, 佛 告 諸 天 眾 言 諸 天 當 知! 一 切 法 相, 如 來 如 實 覺 為 無 相 謂 : 變 礙 是 色 相, 如 來 如 實 覺 為 無 相 領 納 是 受 相, 如 來 如 實 覺 為 無 相 取 像 是 想 相, 如 來 如 實 覺 為 無 相 造 作 是 行 相, 如 來 如 實 覺 為 無 相 了 別 是 識 相, 如 來 如 實 覺 為 無 相 上 來 解 釋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等 諸 義, 即 依 此 教 量 而 釋 智 度 論 於 此, 有 如 下 之 論 議 : 凡 夫 所 知 諸 相 各 異, 佛 知 皆 是 空 相, 空 相 即 是 無 相 如 是, 如 實 知 五 蘊 皆 空 是 故, 五 蘊 性 空, 在 佛 是 以 一 切 種 智 如 實 知, 在 菩 薩 是 以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照 見 知 菩 薩 與 佛 知 義 雖 同, 然 菩 薩 有 其 不 如 之 處 ; 遠 見 者 雖 亦 瞭 然, 終 難 比 近 見 者 之 真 也 什 公 譯 本, 增 入 此 等 文 句, 有 承 上 因 緣, 啟 下 所 說 的 作 用 也 是 般 若 經. 習 相 應 品 世 尊 對 舍 利 子 所 說 的 原 文 雖 然, 若 照 本 譯 本 的 譯 文, 則 顯 示 尊 者 舍 利 子 已 瞭 然 觀 自 在 菩 薩 要 對 他 說 什 麼 了, 觀 自 在 菩 薩 亦 洞 察 尊 者 舍 利 子 之 先 知, 遂 不 舉 說 法 因 緣, 直 出 其 所 說 義 因 為, 此 諸 聖 者, 都 是 具 足 他 心 智 的 而 且, 他 們 與 會, 或 說, 或 問, 或 聽, 都 不 在 自 利, 乃 在 利 他 聲 聞 阿 羅 漢 在 自 辦 已 訖, 未 入 無 餘 涅 槃 之 前, 亦 樂 意 利 他 的 觀 自 在 菩 薩 對 舍 利 子 說 色 不 異 空, 空 不 異 色 者, 顯 示 菩 薩 所 照 見 的 五 蘊 皆 空, 不 是 以 空 遮 色 若 是 以 空 遮 色, 世 間 凡 夫 亦 見 色 能 遮 空, 則 色 空 便 成 相 違 的 異 品 法, 那 就 不 是 甚 深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所 通 達 的 諸 法 實 相 空 了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所 通 達 的 諸 法 實 相 空, 是 色 等 無 自 性 自 性 空 之 空 故 此 之 所 謂 空, 即 是 無 自 性 義 若 色 空 都 無 自 性, 便 是 一 相, 一 相 則 無 相 雖 然, 這 種 異 相, 未 得 順 忍 菩 薩 猶 有 某 種 程 度 之 執, 名 為 法 愛, No.556 Oct
44 般 若 心 經 略 說 ( 一 ) 此 種 法 愛, 菩 薩 若 得 順 忍, 便 能 遠 離 故 觀 自 在 菩 薩 在 此 作 如 是 說, 是 特 別 教 示 發 心 的 新 學 菩 薩, 切 不 可 認 為 色 空 是 異 相, 應 知 是 不 異 相 又, 觀 自 在 菩 薩 之 所 以 要 作 此 色 空 不 異 的 回 互 之 說, 並 非 重 複 或 強 調 之 意 ; 因 為, 色 不 異 空, 仍 然 容 易 被 誤 認 為 色 是 被 空 所 壞, 若 空 亦 不 異 色, 則 不 能 說 是 空 壞 色 了 復 次, 色 不 異 空, 色 是 緣 起 法, 世 俗 諦 攝, 空 是 諸 法 實 相, 在 第 一 義 諦 中 這 顯 示 緣 起 色 法 與 諸 法 實 相 空 不 異, 故 色 不 是 空 的 異 品, 空 也 不 是 色 的 異 品, 說 色 時 不 壞 空 性, 說 空 性 時 亦 不 壞 色 換 句 話 說 : 說 緣 起 時 不 壞 諸 法 實 相, 說 諸 法 實 相 時 不 壞 緣 起 ; 再 換 句 話 說 : 說 世 俗 時 不 壞 第 一 義, 說 第 一 義 時 不 壞 世 俗 般 若 經. 散 華 品, 釋 提 桓 因 讚 須 菩 提 智 慧 甚 深, 不 壞 假 名 而 說 諸 法 實 相, 即 是 此 義 觀 自 在 菩 薩 為 進 一 步 顯 示 此 不 異 義, 更 說 : 色 即 是 空, 空 即 是 色 這 意 味 空 中 無 色 受 等, 離 色 受 等 亦 無 空 ; 空 即 是 色 受 等, 色 受 等 即 是 空, 何 則? 經 說 但 有 名 字 故 謂 為 空 復 次, 中 論. 觀 四 諦 品 的 三 是 偈 亦 作 是 說 :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亦 為 是 假 名, 亦 是 中 道 義 此 偈 明 指 緣 起 法 及 空 皆 是 假 名, 假 名 便 無 實 事 ; 然 亦 非 無 事 色 受 等 即 是 空 為 離 有, 空 即 是 色 受 等 為 離 無, 離 有 離 無, 正 顯 中 道 所 以, 緣 起 性 空, 纔 是 般 若 波 羅 蜜 的 中 道 行 或 問 : 若 如 是 者, 豈 不 是 一 切 法 都 歸 虛 無 而 成 斷 滅 嗎? 答 言 : 不 是 這 樣! 提 此 問 題, 乃 不 解 緣 起 之 過 所 謂 緣 起, 必 然 性 空 ; 由 性 空, 方 成 緣 起 惟 這 不 是 顛 倒 世 間 無 明 凡 夫 之 所 了, 凡 夫 分 別 諸 法 異 相, 愛 著 求 取, 由 憶 想 分 別 將 虛 妄 不 實 之 我 及 我 所 等, 增 益 為 自 性 有, 遂 成 三 界 生 死 流 轉,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不 分 別 諸 法, 遂 如 實 見 諸 法 為 自 性 空 自 性 空 中, 法 無 自 性, 空 亦 無 自 性, 如 是, 法 空, 空 亦 空 此 處, 本 是 離 言 絕 想 處, 觀 自 在 菩 薩 為 悲 愍 諸 未 達 者, 方 便 示 以 五 蘊 皆 空 之 義, 謂 前 之 不 異 即 是 等 ( 待 續 ) 42 雜 誌 556 期
45 佛 陀 的 啟 示 讀 後 心 得 九 十 八 年 度 大 學 院 校 佛 學 論 文 徵 文 佳 作 組 編 按 : 民 國 四 十 七 年, 慧 炬 創 辦 人 周 宣 德 老 師 發 心 刊 印 佛 說 八 大 人 覺 經, 普 贈 大 專 青 年, 徵 求 心 得 報 告, 其 後 並 集 結 付 梓 資 印 千 冊, 彙 編 為 大 專 學 生 佛 學 論 文 集 在 大 環 境 更 迭 的 五 十 年 後, 慧 炬 仍 持 續 沿 溯 大 學 院 校 佛 學 論 文 徵 文 的 歷 史 淵 源, 只 為 能 鼓 勵 青 年 學 子 勇 於 伸 展 初 萌 的 學 佛 枝 芽, 涵 泳 佛 法 的 深 妙 大 海, 提 昇 生 命 意 義, 讓 佛 法 得 以 成 為 年 輕 生 命 的 指 引 磁 針, 在 每 一 次 困 挫 磨 練 的 纏 縛 中 破 繭 重 生 初 啼 之 聲 或 許 生 澀, 但 學 佛 的 青 年 總 是 別 具 慧 眼, 且 讓 我 們 獻 上 最 誠 摯 的 祝 福 與 欣 慰, 並 說 聲 加 油! 洪 郁 芬 佛 陀 的 孩 子 們!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四 年 級 壹 內 容 摘 要 第 一 章 : 佛 教 的 宗 教 態 度 在 佛 教 世 界 中, 人 是 自 己 的 主 宰, 沒 有 更 高 級 的 生 靈 或 力 量, 可 以 裁 決 人 的 命 運, 只 有 人 才 能 成 佛, 只 要 肯 發 願 努 力, 每 個 人 都 有 成 佛 的 可 能 佛 教 認 為, 對 於 其 他 宗 教 派 別, 應 當 抱 持 尊 重 的 態 度, 不 可 一 味 擁 護 自 身 所 信 仰 之 宗 教, 卻 菲 薄 其 他 宗 教 尊 重 他 教 不 但 能 幫 助 自 己 的 眼 界 更 加 寬 闊, 而 且 能 使 其 他 宗 教 的 信 眾 讚 佩 佛 教 徒 的 無 私 包 容 這 種 尊 重 與 寬 容 的 精 神, 自 始 就 是 佛 教 文 明 最 珍 視 的 理 念 之 一 因 此, 除 了 避 免 對 其 他 信 仰 懷 有 漠 視 排 斥 或 鄙 視 的 態 度 之 外, 更 應 抱 持 尊 重 包 容 接 納 理 解 欣 賞, 擷 取 各 宗 教 良 善 可 取 之 義 理 精 髓, 融 入 個 人 信 仰 之 中, 如 此 便 屬 更 高 層 次 了 第 二 章 : 四 聖 諦 佛 教 中 的 四 聖 諦 是 指 苦 諦, 即 苦 惱, 輪 迴 的 果 集 諦, 即 招 聚 生 死 苦 果 滅 諦, 即 苦 之 止 息 道 諦, 以 正 道 助 道 而 致 涅 槃 佛 教 既 非 悲 觀, 也 非 樂 觀, 更 貼 切 地 該 說 是 實 觀 的 佛 教 以 客 No.556 Oct
46 佛 陀 的 啟 示 讀 後 心 得 觀 的 眼 光 看 待 一 切 事 物, 既 不 誑 騙 眾 生, 使 之 醉 生 夢 死 虛 度 一 生, 或 以 各 種 虛 幻 的 恐 懼 與 罪 惡 來 恫 嚇 折 磨, 而 是 正 確 地 詳 述 人 類 怎 麼 演 進, 外 器 世 界 又 是 怎 麼 形 成, 並 指 出 十 足 自 由 和 平 寧 靜 與 快 樂 的 途 徑 佛 教 不 只 是 一 般 所 說 四 大 皆 空, 更 基 本 的 認 定 五 蘊 皆 空 四 大 乃 地 水 火 風, 指 色 界 物 質 一 切 具 堅 硬 性 潮 溼 性 溫 暖 性 與 氣 流 性 者 ; 五 蘊 指 色 受 想 行 識, 統 合 人 物 一 切 身 心 作 用 者 四 大 五 蘊 皆 空, 即 佛 教 認 為 一 切 心 物 以 及 其 作 用, 皆 沒 有 不 變 的 自 我 常 住 性, 都 是 隨 因 緣 而 生, 也 都 隨 因 緣 而 變 化 因 此 我 們 不 應 當 執 迷 追 求 貪 戀 一 切 世 俗 的 物 質 情 慾 享 受, 而 是 應 該 隨 緣 運 化 這 並 非 消 極 隨 著 萬 物 緣 生 緣 滅 而 已, 而 是 從 因 緣 生 滅 的 過 程 中, 了 悉 一 切 空 無 自 性, 進 一 步 攝 持 沒 有 自 性 的 空 性, 使 心 境 不 隨 事 象 生 滅, 而 有 所 動 搖, 這 即 所 謂 隨 緣 不 變, 不 變 隨 緣 第 三 章 : 第 二 聖 諦 集 諦 苦 之 生 起 苦 的 根 源 就 是 渴 ( 愛 ), 它 造 成 來 世 與 後 有, 與 強 烈 的 貪 慾 相 纏 結, 隨 地 隨 處 拾 取 新 歡 以 各 種 形 式 表 現 的 渴 求 欲 望 貪 婪 愛 著, 就 是 生 起 一 切 痛 苦, 及 使 生 死 相 續 不 斷 的 根 源 渴 ( 愛 ) 一 辭 的 意 義, 不 僅 是 對 欲 樂 財 富 權 勢 的 貪 求, 也 包 括 對 意 念 理 想 觀 點 意 見 理 論 概 念 信 仰 等 的 執 著 世 間 一 切 惡 事 都 從 自 私 慾 生, 只 要 求 生 求 存 的 渴 ( 愛 ) 存 在 一 天, 生 死 相 續 的 輪 迴 就 將 不 停 地 流 轉, 唯 有 以 智 慧 照 見 實 相 真 理 涅 槃, 將 渴 ( 愛 ) 切 斷 了, 輪 迴 才 會 真 正 的 停 止 轉 動 第 四 章 : 第 三 聖 諦 滅 諦 苦 之 止 息 第 三 聖 諦 之 要 義 為.. 人 類 可 以 從 相 繼 不 斷 的 苦 得 解 脫 獲 解 放 享 自 由 要 想 徹 底 去 除 苦, 必 須 驅 除 苦 之 根 本 渴 ( 愛 ) 滅 盡 貪 慾, 滅 絕 渴 愛, 不 再 造 作 惡 業, 不 再 產 生 痛 苦, 便 是 滅 諦, 即 是 滅 除 痛 苦 的 根 44 雜 誌 556 期
47 源 而 滅 盡 貪 慾 渴 愛, 也 就 滅 除 了 痛 苦, 獲 得 了 涅 槃 所 謂 涅 槃, 是 指 生 死 相 繼 的 止 息, 超 越 一 切 兩 立 與 相 對 的 概 念, 涅 槃 不 是 一 般 善 惡 是 非 存 在 與 否 等 觀 念 所 能 概 括, 它 超 越 邏 輯 與 理 性, 且 須 由 智 者 內 證 的 如 果 我 們 至 誠 懇 切 的 訓 練 淨 化 自 己, 獲 得 心 靈 成 長, 也 許 有 一 天 便 可 內 證 到 涅 槃, 無 須 再 殫 精 竭 慮, 鑽 研 謎 樣 縹 緲 捉 摸 不 定 之 文 字 海, 而 到 達 涅 槃 彼 岸 簡 言 之, 道 是 一 種 生 活 方 式, 為 人 人 所 應 遵 循 修 習 弘 揚, 它 是 身 口 意 的 自 律, 也 是 自 我 的 開 展 與 自 我 的 淨 化, 與 信 仰 祈 禱 崇 拜 與 儀 規 完 全 無 關 就 此 意 義 而 言, 道 不 含 有 任 何 通 俗 稱 為 宗 教 之 成 分, 它 是 一 條 通 過 道 德 理 性 與 精 神 的 完 美 化, 進 而 走 向 體 證 最 終 實 相 圓 滿 自 在 快 樂 與 和 平 之 途 徑 第 五 章 : 第 四 聖 諦 道 諦 第 四 聖 諦 是 導 致 苦 之 止 息 的 途 徑 道 此 處 的 道 是 中 道, 意 為 不 墮 極 端 不 偏 不 倚 的 中 正 ( 庸 ) 之 道 中 道 一 般 稱 之 為 八 正 道, 八 正 道 分 別 為.. 正 見 正 實 的 知 見 正 思 正 確 的 思 維 正 語 正 直 的 言 語 正 業 端 正 的 行 為 正 命 正 當 的 職 業 正 勤 正 好 的 努 力 正 念 正 淨 的 憶 念 正 定 正 統 的 禪 定 這 八 條 途 徑 的 目 的, 在 促 進 與 完 成 佛 教 的 基 本 訓 練, 即 所 謂 戒 定 慧 等 三 學 因 此 只 要 依 循 此 八 正 道 修 行, 便 可 度 脫 生 死 苦 第 六 章 : 無 我 論 佛 學 的 無 我 意 指 一 切 存 在 都 沒 有 獨 立 不 變 的 實 體, 即 沒 有 單 一 獨 立 自 存 自 榮 的 永 恆 事 物, 此 乃 無 我 一 辭 最 簡 單 之 解 釋 佛 陀 的 法 教, 可 概 括 為 緣 起 性 空 四 字, 其 意 為 一 切 法 都 是 條 件 或 因 緣 組 合 而 成 的, 沒 有 獨 立 的 自 性, 故 為 是 性 空 由 緣 起 性 空 思 路 出 發, 則 可 說 諸 法 是 無 實 無 虛 的 所 謂 實, 是 指 實 有 義 的 自 性, 而 無 實 即 指 無 自 性, 意 即 諸 法 沒 有 自 性 可 以 獨 立 自 存 但 另 一 方 面, 又 由 於 無 虛, 故 諸 法 是 可 以 成 立 的 簡 單 No.556 Oct
48 佛 陀 的 啟 示 讀 後 心 得 來 說, 事 物 有 其 存 在 性, 但 並 無 自 性, 即 不 能 自 存, 故 說 無 實 ( 無 自 性 ); 但 因 緣 起 故, 乃 有 生 起 的 現 象, 故 說 無 虛 而 這 種 生 起, 只 是 短 暫 而 非 恆 久 的, 故 緣 散 則 滅 由 此 可 知, 緣 起 和 性 空 的 道 理 是 一 體 兩 面, 並 無 原 則 上 之 矛 盾! 佛 陀 教 導 的 無 我 論 靈 魂 非 有 論 或 自 我 非 有 論, 不 應 被 視 為 消 極 或 斷 滅 無 著 菩 薩 說 得 好, 無 我 性 乃 是 事 實, 它 和 涅 槃 一 樣 是 真 理 是 實 相, 而 實 相 絕 不 能 是 消 極 的 無 我 的 教 誨 排 除 妄 信 的 黑 暗, 因 而 產 生 智 慧 的 光 明 第 七 章.. 修 習 心 智 的 培 育 佛 陀 教 誨 的 修 習 之 道, 其 目 的 在 培 養 健 康 均 衡 和 寧 靜 的 心 理, 使 之 臻 於 完 美 所 謂 的 修 習 是 指 涵 養 心 智, 目 的 在 滌 蕩 淫 欲 怠 惰 焦 慮 不 安 等 心 智 上 的 騷 亂 不 淨, 一 方 面 又 培 育 注 意 力 知 識 意 志 力 分 析 力 歡 喜 心 寧 靜 的 心 境 等 優 良 品 性, 以 冀 最 後 能 如 實 如 見 一 切 事 物 本 性 之 最 高 智 慧, 證 入 最 終 的 真 理 涅 槃 另 外, 佛 陀 提 出 四 無 量 心 之 修 習, 所 謂 四 無 量 心 即 是.. 慈 心 無 量 將 無 限 量 的 慈 心, 普 愛 一 切 眾 生, 無 分 軒 輊, 猶 如 慈 母 鍾 愛 獨 子, 一 般 無 二 悲 心 無 量 對 一 切 處 於 災 難 痛 苦 中 的 眾 生, 以 悲 心 護 持 被 覆 喜 心 無 量 對 他 人 的 成 功 福 祉 及 快 樂, 寄 以 無 限 同 感 的 喜 悅 捨 心 無 量 對 人 生 的 一 切 變 遷, 泰 然 自 若 第 八 章.. 佛 的 教 誡 與 今 日 世 界 佛 陀 曾 以 善 生 居 士 子 之 短 篇 故 事, 告 誡 世 人 應 當 破 除 迷 信 文 中 的 善 生 居 士 子 為 祖 傳 規 範 所 束 縛, 依 父 親 臨 終 前 囑 咐, 按 時 向 六 方 恭 敬 禮 拜, 殊 不 知 六 方 並 非 指 東 西 南 北 上 下 等 六 方 位, 而 是 另 有 他 意 即 東 方 表 父 母 南 方 表 師 生 西 方 表 夫 妻 北 方 表 親 友 下 方 表 主 僕 上 方 表 敬 僧 佛 陀 開 示 善 生 居 士 子, 只 要 了 解 六 方 善, 即 可 遠 離 六 方 之 一 切 惡 一 切 穢 垢 和 不 淨, 於 世 間 法 中, 亦 可 得 到 人 們 的 恭 敬 與 尊 重, 就 是 將 來 世 壽 終 了, 也 能 到 達 一 切 善 的 境 地 46 雜 誌 556 期
49 因 此 立 於 水 邊 合 掌, 向 六 方 禮 拜 乃 是 迷 信 之 舉, 實 屬 不 可 取 且 佛 陀 說 應 當 禮 拜 這 六 方, 此 處 禮 拜 的 意 義 重 大, 受 禮 拜 者 必 是 神 聖 且 值 得 尊 重 敬 仰, 對 於 父 母 師 長 妻 兒 親 友 鄰 居 奴 隸 傭 工, 與 宗 教 信 徒 均 需 敦 倫 盡 分, 才 合 乎 佛 教 禮 義 佛 教 的 目 的 在 於 擯 斥 毀 滅 性 的 權 力 之 爭, 遠 離 勝 負 之 見, 創 造 和 平 與 安 寧 的 社 會 在 這 裡, 能 夠 克 己 自 律 的 人, 遠 比 以 軍 事 經 濟 力 量 征 服 群 眾 的 人 更 受 尊 敬 ; 在 這 裡, 仇 恨 為 仁 慈 所 征 服, 惡 為 善 所 降 服 ; 在 這 裡, 人 心 清 淨, 不 為 仇 恨 忌 妒 不 善 貪 慾 所 感 染, 慈 悲 是 一 切 行 為 的 原 動 力, 一 切 眾 生, 包 括 最 微 小 的 生 命, 都 受 到 公 平 的 體 諒 與 慈 愛 的 待 遇 然 其 最 高 理 想 最 聖 潔 的 目 標, 即 是 親 證 最 終 之 真 理 涅 槃 貳 覺 心 佛 陀 認 為 人 生 的 痛 苦 和 煩 惱, 都 源 自 內 心 的 顛 倒 和 纏 縛, 要 解 除 痛 苦 擺 脫 煩 惱, 就 須 從 心 地 著 手 而 佛 陀 的 涅 槃 觀 念, 是 指 自 心 的 解 脫 境 界, 透 過 慈 悲 喜 捨 等 四 無 量 心 之 顯 發, 化 去 內 心 的 貪 嗔 癡 縛 ; 以 仁 慈 悲 憫 真 情 智 慧 來 發 揚 生 命 的 光 輝, 彰 顯 人 生 之 意 義 因 此, 只 要 斷 除 內 在 的 苦 因 苦 根, 即 能 獲 得 自 在 清 靜 之 涅 槃, 不 再 為 生 死 苦 迫 所 累 欲 證 入 涅 槃 其 實 不 難, 只 要 以 生 活 實 踐 為 中 心, 從 日 常 觀 照 自 己 的 心 念, 反 省 思 慮 檢 點 行 為 糾 正 舉 止, 自 然 就 能 體 悟 涅 槃 境 界 對 追 求 佛 道 者 而 言, 須 了 解 遵 循 三 項 實 踐 之 道.. 戒 律 定 心 智 慧, 簡 稱 為 戒 定 慧 三 學 所 謂 戒 律, 是 指 注 意 個 人 言 行, 控 制 身 心 及 五 官 的 慾 望, 遠 離 一 切 罪 惡, 努 力 行 善 所 謂 定 心, 意 即 修 心 養 性, 觀 照 每 個 念 頭, 心 念 不 受 外 在 的 環 境 和 內 在 的 心 境 所 動 而 智 慧 則 是 完 全 了 解 佛 陀 所 言 之 道, 領 悟 輪 迴 的 本 質 和 慾 望 所 帶 來 的 痛 苦, 並 積 修 功 德, 脫 離 苦 海 大 乘 菩 薩 在 修 行 成 佛 的 過 程 中, 更 要 做 到 自 利 利 他 自 覺 覺 人, 引 導 世 人 走 向 幸 福 快 樂 的 世 界 No.556 Oct
50 佛 陀 的 啟 示 讀 後 心 得 凡 是 真 正 遵 行 以 上 三 項 修 行 目 標, 方 可 稱 為 佛 陀 的 弟 子 當 一 個 人 心 中 充 滿 慾 念, 執 著 於 榮 華 富 貴, 沉 湎 於 享 樂 時, 便 難 以 接 受 真 理 的 引 導 假 使 心 靈 趨 向 塵 俗 的 歡 樂 迷 惑, 痛 苦 必 定 隨 之 而 來 ; 假 使 心 靈 趨 向 於 真 理 善 道, 真 正 的 幸 福 必 接 踵 而 至 循 道 猶 如 播 種, 必 須 經 過 耐 心 細 心 地 培 植, 方 可 開 花 結 果, 因 此 追 尋 佛 道 者 當 以 耐 心 行 實 踐 之 道 佛 陀 曾 於 八 大 人 覺 經 宣 說 八 種 覺 悟 的 成 佛 之 道.. 無 常 無 我 覺 常 修 少 欲 覺 知 足 守 道 覺 常 行 精 進 覺 多 聞 智 慧 覺 布 施 平 等 覺 出 家 梵 行 覺 大 心 普 濟 覺 眾 生 若 能 實 踐 此 八 種 成 佛 之 道, 徹 底 覺 悟, 即 可 培 養 如 諸 佛 菩 薩 般 之 崇 高 人 格 第 一 覺 悟.. 宇 宙 人 生 變 化 無 常, 世 間 環 境 危 險 不 安, 由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假 合 而 成 的 人 身 也 同 樣 空 苦 無 常, 由 色 受 想 行 識 積 聚 而 成 的 假 體, 也 沒 有 永 恆 不 變 的 實 體 精 神 現 象 和 物 質 現 象 生 滅 變 異 沒 有 主 宰, 偏 執 的 妄 心 是 罪 惡 的 源 流, 虛 幻 的 色 身 是 罪 業 深 淵, 若 能 常 常 觀 察 反 省, 便 可 擺 脫 生 死 輪 迴 第 二 覺 悟.. 慾 望 過 多 必 然 導 致 無 窮 的 痛 苦, 凡 夫 之 所 以 會 身 心 疲 勞 生 死 流 轉, 都 是 由 貪 念 而 引 起, 若 能 減 少 貪 慾 無 為 無 求, 不 受 物 慾 左 右, 身 心 才 能 解 脫 自 在 第 三 覺 悟.. 眾 生 之 心 貪 得 無 饜, 需 索 無 度, 因 此 不 斷 增 長 罪 惡 ; 菩 薩 與 凡 夫 不 同, 能 念 念 知 足 安 貧 守 道, 所 追 求 者 乃 智 慧 與 道 業 第 四 覺 悟.. 懶 惰 逸 居 放 縱 情 慾, 就 會 墮 入 輪 迴, 因 此 必 須 斷 惡 修 善 破 除 煩 惱 降 伏 四 魔 ( 煩 惱 魔 五 陰 魔 死 魔 天 魔 ), 才 能 出 離 生 死 輪 迴, 跳 脫 三 界 第 五 覺 悟.. 由 於 愚 癡 迷 昧, 才 會 引 發 生 死 流 48 雜 誌 556 期
51 轉, 因 此 應 效 法 菩 薩 博 學 多 聞, 增 長 智 慧, 成 就 辯 才, 教 化 眾 生, 使 人 間 充 滿 歡 喜 一 切 煩 惱, 獲 得 解 脫 而 得 究 竟 喜 樂 參 自 我 省 思 第 六 覺 悟.. 貧 苦 的 人, 容 易 產 生 怨 恨, 往 往 廣 結 許 多 惡 緣 修 學 菩 薩 道 者, 無 論 貧 富, 都 不 會 怨 天 尤 人, 反 而 多 行 布 施, 不 論 冤 家 親 人 均 能 給 予 平 等 行 施, 同 時, 不 念 舊 惡 不 憎 惡 人 第 七 覺 悟.. 貪 戀 財 色 名 食 睡 或 色 聲 香 味 觸 五 欲, 會 產 生 過 失 與 禍 患 雖 然 身 為 在 家 信 眾, 也 不 應 貪 圖 世 間 享 樂 粗 衣 淡 食 清 淨 過 活, 身 棲 現 世, 心 入 空 門, 遵 守 戒 律, 永 不 犯 規, 便 可 脫 離 物 慾 之 牽 纏 真 正 的 修 道 者 必 須 離 欲 除 過, 慈 悲 眾 生 第 八 覺 悟.. 三 界 無 安, 猶 如 火 宅, 死 生 險 難, 苦 惱 無 量 因 此, 我 們 要 大 發 慈 悲, 以 菩 提 心 為 因, 大 悲 心 為 本, 方 便 心 為 究 竟, 普 度 天 下 眾 生, 並 且 甘 願 代 替 眾 生 承 受 各 種 痛 苦, 使 之 遠 離 學 佛 並 非 要 人 消 極 度 日, 而 應 秉 持 中 庸 之 道 所 謂 中 庸 之 道, 包 括 八 大 正 道, 即 正 確 的 見 解 正 確 的 思 想 正 確 的 言 語 正 確 的 行 為 正 確 的 生 活 正 確 的 努 力 正 確 的 意 念 正 確 的 禪 定, 這 八 大 點 是 指 導 日 常 生 活, 從 修 行 實 際 體 驗 通 往 涅 槃 的 解 脫 正 道 萬 事 萬 物 皆 隨 緣 生 滅, 愚 昧 的 人 們 僅 以 存 在 與 不 存 在 評 斷 一 切, 將 所 有 事 物 斷 然 二 分, 但 事 實 上 在 佛 法 中, 由 此 生 故 彼 生, 而 不 起 無 見 ; 此 滅 故 彼 滅, 因 此 不 起 有 見, 不 落 有 無 二 邊, 就 是 緣 起 的 中 道 體 認 中 道, 就 是 看 到 真 相 生 起 智 慧, 不 再 執 迷 於 錯 誤 的 認 知 ; 實 踐 中 道, 就 是 將 見 到 的 真 相, 內 化 為 行 動 力, 扭 轉 偏 離 中 道 的 身 口 意 三 業, 回 歸 八 正 道 六 波 羅 蜜 的 中 道 正 行 直 接 循 向 正 道 的 祕 訣, 即 避 免 被 任 何 邪 念 所 擒, 被 驕 傲 貪 念 怠 惰 所 誘 自 我 虐 待 的 無 義 苦 行, 或 No.556 Oct
52 佛 陀 的 啟 示 讀 後 心 得 放 縱 感 官 享 受 的 沉 溺 樂 行, 兩 者 都 不 能 得 到 心 靈 的 自 在, 唯 有 依 中 道 智 慧 而 行 才 能 解 脫 一 切 有 為 法 在 生 滅 中 瞬 息 萬 變, 只 要 能 夠 超 脫 塵 世 的 俗 念, 必 可 生 活 於 無 止 境 的 幸 福 中 智 慧 是 人 生 最 好 的 導 引, 信 念 是 人 生 最 好 的 同 伴, 而 修 行 積 累 功 德 是 人 生 最 有 意 義 的 工 作 人 們 必 須 避 免 愚 昧 及 痛 苦, 以 智 慧 之 光 來 驅 逐 黑 暗 在 人 生 旅 途 中, 信 仰 是 人 們 的 糧 食, 功 德 是 住 處, 智 慧 是 白 天 的 光 芒, 正 確 的 思 想 是 夜 裡 的 守 護 神, 假 使 人 們 願 意 生 活 於 純 淨 中, 邪 念 皆 無 法 傷 之, 便 可 自 由 自 在 地 生 活 著, 遠 離 一 切 憂 惱 與 罪 惡 從 前 的 我, 一 向 畏 懼 痛 苦 與 不 幸 的 來 臨, 只 追 求 現 世 的 人 生 幸 福 但 在 接 觸 佛 法 後 便 深 刻 體 悟 到, 不 幸 和 幸 福 的 狀 態 其 實 是 相 關 連 的, 兩 者 之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永 遠 無 法 分 割 切 離 我 們 都 該 學 習 以 無 私 包 容 來 替 代 不 幸, 將 生 命 中 的 不 圓 滿 轉 換 為 喜 樂 因 為 只 要 心 無 所 執 念 無 所 畏 懼, 就 得 以 自 由, 那 將 是 世 界 上 最 幸 福 的 境 界 秉 持 憎 恨 少 一 點 憂 慮 低 一 點 生 活 純 一 點 給 予 多 一 些 期 待 少 一 些 等 五 大 原 則, 生 活 就 能 充 滿 歡 笑 和 樂 趣 紀 伯 侖 所 著 的 先 知 (The Prophet) 一 書 中, 用 一 段 話 對 死 亡 下 了 定 義.. 什 麼 是 死 去? 不 就 是 赤 裸 的 站 在 風 中, 而 熔 入 太 陽 嗎? 什 麼 是 停 止 呼 吸? 不 就 是 把 呼 吸 從 它 不 息 的 潮 汐 中, 解 放 出 來? 以 使 它 能 夠 上 升 擴 展, 而 無 牽 掛 的 尋 找 神 嗎? 只 有 當 你 自 沉 默 的 河 中 飲 水 時, 你 才 真 正 的 歌 唱 ; 當 你 已 到 了 山 巔, 你 才 開 始 向 上 爬 ; 當 大 地 要 收 回 你 的 肢 體 時 你 才 會 真 正 的 舞 蹈 在 接 觸 佛 法 後, 我 對 於 生 命 中 的 一 切 悲 喜 更 加 坦 然 面 對, 不 再 害 怕 死 亡 因 為 生 命 的 結 束 並 非 一 片 虛 無, 而 是 另 一 個 嶄 新 的 開 始, 另 一 段 即 將 展 開 的 新 旅 程 50 雜 誌 556 期
53 快樂與幸福 二 一 年五月二十三日講於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劉嘉誠 主講 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 圓光佛學研究所教師 壹 前 言 勢 親情 生存健康 還是五欲的色 聲香味觸 對於這個問題 佛法有著 一切有情的天性無不是 逃避 非常精闢的解答 痛苦與不幸 追求快樂與幸福 然 而 世間的現狀往往是苦多於樂 例 一 財富之樂不可靠 如所謂的 世間八苦 生 老 積聚皆銷散 病 死 愛別離 怨憎會 求不得 大智度論 曰 富貴雖樂 五蘊熾盛 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 因 一切無常 五家所共 逢到大水 此 我們有無可能 離苦得樂 即 大火 或遇到盜賊 惡王 或生了不 成為人生最重要的課題 也是佛法所 肖的兒女 財富轉眼就完了 欲解決的根本問題 二 名位之樂不可靠 貳 快樂與幸福的意義 崇高必墮落 如極權國家領袖權傾一時 最後 什麼是快樂 是財富 名位權 被清算鬥爭 民主國家政黨輪替 在 No.556 Oct
54 快 樂 與 幸 福 位 者 一 夕 之 間 成 為 平 民 百 姓 成 佛 之 道 中 說 : 如 佛 教 傳 記 中 說 : 頂 生 王 統 一 四 洲, 上 升 忉 利 天, 與 帝 釋 共 同 治 理 天 宮, 但 末 了 墮 落 人 間, 不 免 憂 愁 而 死 因 此, 崇 高 的 地 位 實 不 足 依 怙 三 親 情 之 樂 不 可 靠 合 會 要 當 離 成 佛 之 道 云 : 親 人 一 旦 生 離 死 別, 拋 下 父 母, 丟 下 妻 兒, 孤 苦 悽 惶 的 各 自 流 轉, 誰 還 顧 得 了 誰!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謂 : 思 維 死 時 親 友 極 大 憐 愛 而 相 圍 繞, 然 無 一 人 是 可 隨 去 俱 生 骨 肉 尚 須 棄 捨, 況 諸 餘 法? 爾 時, 唯 ( 佛 ) 法 是 依 是 怙, 餘 皆 無 益 四 生 存 之 樂 不 可 靠 有 生 無 不 死 ( 一 ) 五 蘊 身 不 可 靠 雜 阿 含 經 說 : 譬 如 河 水 激 注 其 河 兩 岸 生 雜 草 木, 大 水 所 淹 眾 人 涉 渡 多 為 水 所 漂, 遇 浪 近 岸, 手 援 草 木, 草 木 復 斷, 還 隨 水 漂 如 是, 若 凡 愚 眾 生 不 如 實 知 色 樂 著 於 色, 言 色 是 我, 彼 色 隨 斷 受 想 行 識, 亦 復 如 是 ( 二 ) 五 蘊 身 不 長 久 大 智 度 論 云 : 人 身 無 常, 眾 苦 之 藪 雜 阿 含 經 稱 : 愚 癡 無 聞 凡 夫 於 五 受 陰 作 常 想 安 隱 想 不 病 想 我 想 我 所 想, 於 此 五 受 陰 保 持 護 惜, 終 為 此 五 受 陰 怨 家 所 害 五 五 欲 之 樂 不 可 靠 欲 樂 多 憂 苦 ( 一 ) 欲 樂 轉 眼 空 脆 弱 不 牢 靠 解 脫 道 論 曰 : 欲 者 如 夢 倏 忽 無, 欲 者 如 借 物 不 得 久, 欲 者 如 樹 果 ( 易 ) 為 人 所 折 欲 者 如 風 吹 綿 不 可 守 護 ( 二 ) 欲 樂 多 過 患 可 怖 應 觀 出 離 解 脫 道 論 說 : 欲 者 少 氣 味 故, 多 憂 苦, 於 是 處 多 過 患 欲 者 如 骨, 喻 少 氣 味 ; 欲 者 如 肉 揣, 喻 以 多 屬 故 ; 欲 者 如 逆 風 把 火, 喻 隨 燒 故 ; 欲 者 如 刀, 喻 以 斬 斫 故 ; 欲 者 如 毒 蛇 頭, 喻 可 怖 畏 故 ; 欲 者 如 幻, 喻 惑 癡 人 故 ; 欲 者 是 障 礙 路, 礙 諸 善 法 故 ; 欲 者 是 盜,( 失 ) 功 德 物 故 ; 欲 者 是 怨 家, 起 鬥 爭 故 ; 52 雜 誌 556 期
55 欲 者 是 苦, 造 諸 過 患 故 如 是, 已 觀 欲 過 患, 應 觀 出 離 功 德 觀 出 離 頌 謂 : 富 不 過 釋 迦, 貴 不 及 瞿 曇, 年 少 不 比 悉 達 多, 妻 嬌 不 若 耶 輸 陀, 子 寶 不 勝 羅 羅 如 是 當 思 : 富 貴 如 露 蕉, 親 情 如 幻 焰, 世 人 多 染 著, 聖 者 知 出 離 透 過 佛 法 的 角 度, 我 們 釐 清 了 哪 些 種 類 的 快 樂 是 不 可 靠 的, 那 麼, 究 竟 什 麼 是 快 樂 與 幸 福? 從 哲 學 的 觀 點 來 說, 快 樂 是 較 物 質 的, 或 較 低 層 次 的 短 暫 而 膚 淺 的 樂 趣 而 幸 福 是 較 長 久 且 較 深 沈 的 滿 足 在 美 德 知 識 與 智 慧 上, 幸 福 比 快 樂 較 優 再 就 佛 法 的 觀 點 來 看, 可 分 為 三 種 首 先 是 樂 受, 是 有 情 對 意 境 的 領 納, 所 產 生 快 樂 的 感 受, 如 凡 夫 的 有 垢 的 其 次 為 寂 固, 如 涅 槃 所 獲 得 的 寂 靜 安 穩 幸 福, 如 二 乘 聖 者 的 離 垢 的 再 者 是 薄 伽 梵, 譯 作 有 德 自 在 世 尊, 如 惟 諸 佛 所 有 最 極 清 淨 的 參 佛 法 對 快 樂 與 幸 福 的 分 類 在 佛 法 的 理 論 中, 快 樂 的 類 別 分 為 世 間 樂 ( 壞 苦 ), 指 欲 界 樂 色 界 樂 無 色 界 樂 ; 出 世 間 樂, 指 滅 盡 定 樂 涅 槃 之 樂 ; 無 上 正 等 覺 之 樂, 指 不 欣 涅 槃 不 厭 生 死, 雖 證 不 動 法 身 而 常 示 現 利 樂 眾 生 六 道 輪 迴 中, 三 惡 道 的 眾 生 最 苦, 地 獄 要 忍 受 寒 熱 苦 ; 餓 鬼 道 要 忍 受 饑 渴 苦 ; 畜 生 道 要 忍 受 殘 殺 苦 都 是 有 苦 無 樂 世 間 樂 的 部 分, 則 可 分 欲 界 樂 色 界 天 樂 無 色 界 天 樂 三 大 類 欲 界 樂 又 細 分 為 擁 有 五 欲 之 樂 的 人 間 樂, 與 物 質 欲 樂 的 欲 界 天 樂 色 界 天 樂 享 有 四 種 禪 定 樂 ; 無 色 界 天 樂 享 有 四 種 無 色 界 定 樂 特 別 的 是, 只 有 人 間 是 苦 樂 參 半, 其 他 界 均 是 有 樂 無 苦, 但 終 必 墮 落 為 何 說 人 間 最 勝 呢, 原 因 有 二, 一 是 環 境 特 勝 因 三 途 ( 三 惡 道 ) 太 苦 天 上 太 樂, 均 不 易 受 行 佛 法, 唯 有 苦 樂 參 半 的 是 人 間, 才 擁 有 知 苦 厭 苦 體 悟 真 理 與 實 現 自 由 的 環 境 另 一 優 點 是 人 性 特 勝 人 道 的 特 質 如 : 慚 愧 ( 情 感 ) 梵 行 勝 ; 智 慧 ( 理 智 ) 憶 念 勝 ; 堅 忍 ( 意 志 ) 勇 猛 勝 No.556 Oct
56 快樂與幸福 肆 快樂與幸福的原因 真聖者 於是永斷三有流 當趣證 於寂滅果 菩薩行施喜樂 發 由於止惡行善 故能獲得快樂 誓利益眾生者 由施不久得歡喜 與幸福 善 是指 福 福 且如佛子聞求施 思維彼聲所生 德 功德 如 法句經 第 樂 聖者入滅無彼樂 何況菩薩施 一百一十八頌說 應喜於作善 積 一切 善受快樂 幸福 善分為 有漏 善 指凡夫帶有情欲或無明等煩惱之 二 持戒之樂 善 得人天世間樂 與 無漏善 於善趣受施果 失壞戒足諸眾 指見道以上之聖者遠離煩惱過非之 生 於惡趣受布施果 戒為增上勝 善 得涅槃究竟樂 因 增上生及決定勝 其因除戒定 無餘 增上生 凡夫由修 有 伍 如何達成可靠的快樂與幸福 漏 十善業而得生人天善趣之生死 樂 決定勝 聲聞 緣覺 菩薩 一般認為 達成可靠的快樂與 等三乘聖者由修 無漏 清淨十善業 幸福 可以透過施捨助人 過道德生 而得非苦非樂為性之解脫 戒 活 容忍與寬恕 精進不懈怠 維持 梵語音譯為尸羅 意譯為德行 戒有 平靜祥和的心 擁有通達真理的智 寂滅義 不忍受煩惱故 不生苦故 慧 月稱菩薩的 入中論 更進一步 清涼義 滅憂悔火 得清涼故 安穩 指出方法 義 由是安樂之因 善士所行故 戒 以 十善業 為體 包括身三淨業 一 布施之樂 不殺 盜 淫 語四淨業 不妄語 生活資具樂 彼諸眾生皆求 兩舌 惡口 綺語 意三淨業 不 樂 若無資具樂非有 知受用具從施 貪 瞋 邪見 出 故佛先說布施論 趣證寂滅 樂 此復由行布施時 速得值遇 54 雜誌 556期 三 忍辱之樂
57 遠 離 瞋 過 : 若 有 瞋 恚 諸 佛 子, 萬 劫 所 修 施 戒 福, 一 剎 那 頃 能 頓 壞, 故 無 他 罪 勝 不 忍 使 色 不 美 引 非 善, 辨 理 非 理 慧 被 奪, 不 忍 令 速 墮 惡 趣, 忍 招 違 前 諸 功 德 生 人 天 等 樂 : 忍 感 妙 色 善 士 喜, 善 巧 是 理 非 理 事, 歿 後 轉 生 人 天 中, 所 造 眾 罪 皆 當 盡 禪 定 神 通 樂 : 此 ( 發 光 ) 地 佛 子 得 禪 通, 及 能 遍 盡 諸 貪 瞋 四 精 進 之 樂 : 入 中 論 說 : ( 一 切 ) 功 德 皆 隨 精 進 行, 福 慧 二 種 資 糧 因 攝 持 五 度 之 樂, 指 精 進 總 攝 布 施 持 戒 忍 辱 禪 定 般 若 等 諸 波 羅 蜜 之 功 德 令 不 失 精 進 亦 為 成 佛 之 因, 布 施 持 戒 忍 辱 等 前 三 度 為 福 德 資 糧 及 佛 色 身 因, 禪 定 般 若 等 二 度 為 智 慧 資 糧 及 佛 法 身 因, 精 進 通 五 度, 亦 即 通 福 慧 二 資 糧 及 佛 二 身 因 五 禪 定 之 樂 : 出 離 欲 界 之 樂 : 大 士 住 於 難 勝 地, 一 切 諸 魔 莫 能 勝 色 界 天 樂 : 離 生 喜 樂 定 生 喜 樂 離 喜 妙 樂 不 苦 不 樂 ( 捨 受 ) 無 色 界 天 樂 : 空 無 邊 處 識 無 邊 處 無 所 有 處 非 想 非 非 想 處 善 知 四 聖 諦 : 靜 慮 增 勝 極 善 知, 善 慧 諸 諦 微 妙 性 六 般 若 之 樂 : 引 導 趣 聖 果 之 樂 : 如 有 目 者 能 引 導, 無 量 盲 人 到 止 境, 如 是 智 慧 能 攝 取, 無 眼 功 德 趣 聖 果 現 觀 究 極 真 理 之 樂 : 現 前 住 於 正 定 心, 正 等 覺 法 皆 現 前 得 滅 盡 定 之 樂 : 現 見 緣 起 真 實 性, 由 住 般 若 得 滅 定 滅 盡 定, 又 稱 滅 受 想 定, 為 小 乘 三 果 及 不 退 轉 菩 薩 所 證 的 無 漏 清 淨 定, 屬 於 出 世 間 的 無 心 定 由 上 可 知, 藉 由 布 施 持 戒 忍 辱 精 進 禪 定 般 若 等 六 種 修 為, 可 以 獲 得 現 生 與 來 世 的 現 法 樂 及 後 法 樂, 乃 至 解 脫 生 死 安 穩 可 靠 的 究 竟 樂, 佛 法 將 這 六 種 修 為 稱 作 六 波 羅 蜜 多 ( 六 度 ), 意 即 六 種 得 度 究 竟 彼 岸 的 方 法 或 途 徑 六 波 羅 蜜 多 之 修 持 係 上 述 人 類 三 種 特 勝 的 發 揮, 並 與 菩 薩 三 心 相 應, 且 作 為 成 佛 二 資 糧 與 佛 二 身 因, 其 中 之 對 應 關 係 如 下 : No.556 Oct
58 快樂與幸福 布施 持戒 忍辱 禪定 般若 精進 人類特勝 梵行勝 情感 憶念勝 理智 勇猛勝 意志 菩薩三心 慈悲心 法空慧 菩提心 福德資糧 佛色身因 智慧資糧 佛法身因 兼具二資糧 聲緣乘與大乘所共 大乘所不共 六波羅蜜多 成佛二資糧 五乘所攝資糧 人天乘與大乘所共 陸 結 語 快樂與幸福之貪執 並透過 四預流 支 親近善知識 聽聞佛法 如理思 為達成 離苦得樂 的人生終 維 如法修習六波羅蜜多等途徑 以 極目標 我們應該善於分別什麼是快 達到安穩可靠的快樂與幸福之最終目 樂與幸福 然後捨離對那些不可靠的 的地 歡迎來信索取 同入佛法的寶山 出版五十年的慧炬雜誌 一定還有許多您未曾品讀的遺珠 56 雜誌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記 摘要 文 玅境長老 在明太祖的時候 有個禪師叫金碧峰 他是很用功修行的人 眾生的 壽命到了 就是要死 但是 他壽命到了卻不死 閻王爺是管理這件事 的 時候到了不死是不行的 因此就派兩個小鬼去捉他 平常 這些鬼對 於哪個人住在哪裡 日常的品德怎麼樣 都是很熟悉的 這兩個小鬼來 了 卻看不見 也找不到這位禪師在什麼地方 於是就回去報告閻王爺 您要我去捉他 但是 怎麼找也找不到 過了一段時間 閻王爺又派 那兩小鬼去捉他 還是捉不到 後來 閻王爺說 這次一定要捉到 不 能再緩了 小鬼還是找不到 於是就去問當地的土地公 土地公說 這位禪師有一個供佛的水杯 他歡喜這個杯子 你若找到這個杯子 就 能找到他了 你到他廟上去 找著他的供杯 用個東西打那個杯子 杯子 出了聲音 就找到他了 欲讀全文 請參閱96年2月 慧炬雜誌 第511 / 512期 雜誌免費結緣 歡迎索取 數量有限 每人每期最多限請 兩本 以收信 / 郵戳日期為憑 贈完為止 556期
59 四 眾 本 刊 編 輯 室 整 理 四 眾 指 構 成 佛 教 教 團 之 四 種 弟 子 眾, 又 稱 四 輩 四 部 眾 四 部 弟 子 即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 或 指 出 家 四 眾, 比 丘 比 丘 尼 沙 彌 沙 彌 尼 此 外, 四 眾 也 指 佛 陀 說 法 時 列 席 於 座 上 的 四 類 聽 眾, 即 發 起 眾, 發 起 講 經 的 人 ; 當 機 眾, 聽 聞 經 法 立 得 證 悟 之 益 者 ; 影 響 眾, 如 他 方 來 助 佛 宣 揚 佛 法 的 菩 薩 ; 結 緣 眾, 如 一 般 未 獲 證 悟 之 下 根 者, 然 以 見 佛 聞 法 之 故, 已 結 下 將 來 得 度 因 緣 的 薄 福 眾 生 玄 奘 三 藏 譯 世 友 菩 薩 造 異 部 宗 輪 論 云 : 如 是 傳 聞 : 佛 薄 伽 梵 般 涅 槃 後 百 有 餘 年, 去 聖 時 淹, 如 日 久 沒 摩 竭 陀 國 俱 蘇 摩 城, 王 號 無 憂, 統 攝 贍 部 感 一 白 蓋, 化 洽 人 神 ; 是 時 佛 法 大 眾 初 破, 謂 因 四 眾 共 議 大 天 五 事 不 同, 分 為 兩 部 一 大 眾 部, 二 上 座 部 四 眾 者 何? 一 龍 象 眾, 二 邊 鄙 眾, 三 多 聞 眾, 四 大 德 眾 龍 象 眾, 大 天 之 流 也 ; 邊 鄙 眾, 大 天 門 徒 也 ; 多 聞 眾, 凡 夫 隨 順 學 人 聖 者 而 多 聞 法 者 ; 大 德 眾, 即 四 果 之 聖 眾 優 婆 塞 戒 經. 受 戒 品 記 載 : 優 婆 塞 戒, 雖 為 身 命, 不 得 宣 說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所 有 過 罪 若 破 是 戒, 是 人 即 失 優 婆 塞 戒 是 人 尚 不 能 得 煖 法, 況 須 陀 洹 至 阿 那 含 是 名 破 戒 優 婆 塞 臭 旃 陀 羅 垢 結 優 婆 塞 是 名 五 重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如 同 支 撐 佛 行 事 業 的 四 根 柱 子, 破 壞 其 中 一 支, 佛 陀 的 法 教 可 能 會 因 此 坍 塌 廢 弛 故 道 源 法 師 於 在 家 菩 薩 戒 本 釋 義 訓 誨 弟 子 : 若 見 四 眾 中 之 一 有 罪 過 時, 應 於 密 處 勸 告 之, 勸 之 不 聽, 亦 不 得 對 外 宣 說 其 罪 過 蓮 池 大 師 說 : 不 見 僧 過 白 衣 之 良 劑 故 在 家 二 眾 尤 不 得 宣 說 出 家 二 眾 罪 過 聖 人 者 學 而 至 之 所 以 佛 弟 子 見 有 罪 過 者 密 勸 不 聽, 不 必 宣 揚 他 人 過 失, 也 避 免 不 識 菩 薩 的 善 巧 方 便, 而 造 成 謗 佛 的 惡 果 No.556 Oct
60 一 緣 起 大 學 院 校 佛 學 論 文 徵 文 獎 學 金 申 請 辦 法 修 訂 日 期 :99 年 8 月 11 日 為 實 踐 本 社 創 辦 人 周 宣 德 老 居 士 鼓 勵 知 識 青 年 研 究 佛 學, 裨 益 世 道 人 心 之 弘 願 二 申 請 資 格 ( 一 ) 國 內 外 公 私 立 大 學 院 校 及 研 究 所 ( 含 佛 學 院 及 佛 研 所 ) 在 學 學 生, 上 學 年 學 業 成 績 75 分 以 上 德 行 成 績 乙 等 以 上, 並 依 本 社 所 規 定 各 組 題 目 提 出 心 得 報 告 或 論 文 者 ( 二 ) 每 年 得 申 請 一 種 名 義 之 獎 學 金, 以 三 年 為 限, 不 得 連 續 四 年 申 請 三 錄 取 名 額 依 心 得 報 告 或 論 文 成 績 及 其 他 有 關 資 料 決 定 四 內 容 格 式 ( 一 ) 題 目 : 研 究 所 組 : 下 列 指 定 主 題 請 任 選 一 種 撰 論 參 賽 1. 主 題 : 佛 教 傳 教 史 ( 或 人 物 ) 專 題 研 究 2. 主 題 : 台 灣 佛 教 專 題 研 究 子 題 ( 由 投 稿 者 依 個 人 所 長 自 行 訂 定 ) 大 學 組 : 下 列 學 佛 讀 書 心 得 請 任 選 一 種 主 題 撰 文 參 賽 1. 如 何 鼓 勵 大 學 生 學 佛 2. 讀 書 心 得 寫 作 : 請 就 下 列 慧 炬 叢 書 任 選 一 本 參 考 : 佛 陀 的 啟 示 中 文 版 ( 訂 價 150 元 ) 佛 教 徒 信 仰 的 是 什 麼 ( 訂 價 200 元 ) 人 類 的 宗 教 佛 學 篇 ( 訂 價 70 元 ) 菩 提 樹 的 心 木 ( 訂 價 120 元 ) 郵 撥 帳 號 : 戶 名 : 慧 炬 出 版 社 ( 二 ) 使 用 文 字 : 中 文 ( 三 ) 文 章 須 分 段 撰 寫 ( 有 小 標 題 者 更 佳 ), 標 點 清 晰 ( 四 ) 字 數 : 研 究 所 組 限 一 萬 五 千 字 ~ 二 萬 字 大 學 組 限 四 千 字 ~ 五 千 字 ( 五 ) 凡 引 用 他 人 文 字, 須 以 引 號 標 記, 並 註 明 出 處 文 中 有 關 其 他 學 科 之 專 門 術 語, 應 予 解 說 或 附 註 ( 六 ) 如 抄 襲 他 人 之 著 作 請 人 代 筆 一 稿 數 投 或 以 舊 作 申 請 者, 一 律 不 予 錄 取 ( 七 ) 請 用 電 腦 打 字, 並 裝 訂 成 冊 ( 八 ) 研 究 所 組 請 提 供 博 士 或 碩 士 論 文, 以 供 參 考
61 五 獎 學 金 金 額 依 論 文 評 審 成 績 及 其 他 有 關 資 料 給 獎 研 究 所 組 ( 博 士 班 ): 每 名 二 萬 元 研 究 所 組 ( 碩 士 班 ): 每 名 一 萬 五 仟 元 大 學 組 : 每 名 一 萬 元 六 評 審 由 本 社 評 審 委 員 會 密 封 評 審 以 文 章 分 數 為 主 要 評 審 標 準, 自 傳 列 為 第 二 評 比 七 申 請 期 限 :99 年 10 月 31 日 截 止 ( 以 郵 戳 為 憑 ) 八 應 繳 文 件 ( 一 ) 申 請 表 1 份 ( 二 ) 上 學 年 度 上 下 學 期 正 式 成 績 單 1 份 ( 含 德 行 成 績 ) ( 三 )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1 份 ( 四 ) 限 時 回 郵 信 封 1 只 ( 信 封 務 請 詳 明 申 請 人 姓 名 地 址 郵 遞 區 號, 並 請 貼 足 郵 資 ) ( 五 ) 二 吋 半 身 照 片 2 張 ( 申 請 表 請 貼 1 張 ) ( 六 ) 自 傳 3 份 ( 六 百 字 以 上, 正 本 1 份, 影 印 本 2 份 ) ( 七 ) 文 章 3 份 ( 正 本 1 份, 影 印 本 2 份 ) ( 八 ) 在 佛 學 社 團 擔 任 職 務 者, 請 附 證 明, 無 則 免 附 ( 九 ) 請 於 截 止 日 前, 除 將 以 上 文 件 以 掛 號 郵 寄 本 社 外, 並 請 另 將 文 章 以 電 子 檔 傳 送 至 慧 炬 信 箱 ( 逾 期 恕 不 接 受 補 件 ) 九 版 權 凡 得 獎 論 文, 版 權 概 屬 本 社 所 有, 並 得 擇 優 發 表 於 慧 炬 雜 誌 或 交 由 慧 炬 出 版 社 印 行 十 頒 獎 ( 一 ) 不 論 得 獎 與 否, 均 於 評 審 核 定 後 郵 寄 通 知, 並 於 慧 炬 雜 誌 公 布 得 獎 名 單 ( 二 ) 擇 日 舉 行 公 開 儀 式 頒 發 獎 學 金 ( 三 ) 頒 發 日 期 為 每 年 12 月 中 下 旬 ( 四 ) 獎 學 金 於 頒 發 會 當 天 由 受 獎 人 親 自 到 現 場 領 取 支 票, 未 能 親 自 出 席 並 全 程 參 與 大 會 者, 視 同 棄 權 ( 支 票 將 以 受 獎 人 為 指 定 抬 頭, 為 免 存 款 時 造 成 困 擾, 務 請 提 供 正 確 的 帳 戶 名 稱 ) 主 辦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市 慧 炬 雜 誌 社 地 址 :10656 台 北 市 建 國 南 路 一 段 270 巷 10 號 電 話 : 分 機 202 傳 真 : 電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網 站 : 可 下 載 申 請 表 )
62 身 心 靈 整 體 健 康 系 列 講 座 人 有 沒 有 靈 魂 暨 佛 學 會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會 員 大 會 活 動 報 導 本 刊 訊 適 逢 雙 十 國 慶, 薄 海 歡 騰, 慧 炬 機 構 年 度 身 心 靈 整 體 健 康 系 列 講 座 第 七 場, 在 二 一 年 九 月 四 日 星 期 六, 假 龍 山 寺 板 橋 文 化 廣 場, 邀 請 早 年 畢 業 於 台 大 醫 學 系, 曾 任 高 雄 地 院 檢 察 署 法 醫, 鑽 研 顯 密 佛 法 數 十 年, 經 常 應 邀 赴 國 內 外 各 地 弘 法 演 講, 為 大 眾 指 點 迷 津, 獲 得 許 多 好 評 的 洪 文 亮 醫 師, 主 講 人 有 沒 有 靈 魂 本 次 演 講 由 慧 炬 機 構 的 陳 昭 義 理 事 擔 任 引 言 曾 經 任 職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局 長, 現 任 經 濟 部 參 事 的 陳 理 事, 首 先 讚 嘆 洪 醫 師 學 佛 前, 擔 任 外 科 醫 師 及 法 醫 時, 積 累 了 幾 十 年 歷 練, 都 在 為 眾 生 治 療 身 體 上 的 疾 病, 而 這 段 時 間, 他 沒 有 停 止 對 人 類 生 命 本 質 的 追 尋 及 探 索 直 到 接 觸 了 佛 法, 找 到 人 生 方 向, 親 近 南 懷 瑾 居 士, 洪 醫 師 轉 而 幫 助 大 眾 解 答 心 靈 問 題, 開 始 在 十 方 禪 林 演 講 ; 民 國 八 十 二 年, 更 把 行 醫 的 工 作 放 下, 專 心 投 入 佛 教 法 義 的 深 妙 大 海 對 於 靈 魂 輪 迴 轉 世 的 存 在 與 否, 陳 理 事 認 為 不 管 是 有 宗 教 信 仰 的 人, 或 是 無 神 論 者, 一 定 都 抱 持 著 高 度 的 好 奇 心 然 而, 這 是 一 個 非 常 基 本, 也 是 非 常 嚴 肅 關 鍵 的 問 題 假 如 人 走 了 就 走 了, 請 問 我 們 為 什 麼 要 那 麼 努 力, 為 什 麼 要 對 別 人 好, 不 開 心 的 時 候 逃 避 不 就 一 了 百 了? 但 如 果 真 的 有 因 果 業 力, 那 代 表 這 些 善 惡 是 非, 將 會 生 生 世 世 跟 著 我 們, 學 佛 修 行 這 件 事 也 會 變 得 非 常 重 要 在 引 言 之 後, 主 講 者 洪 文 亮 醫 師 接 著 分 享 三 十 幾 年 的 研 習 心 得 洪 醫 師 首 先 回 憶 自 己 十 幾 年 前, 曾 根 據 佛 教 的 觀 點, 在 各 大 醫 院 演 講 生 死 學, 探 討 輪 迴 的 可 能 性 十 幾 年 後 有 人 問 他 : 洪 醫 師, 您 以 前 不 是 說 有 個 靈 魂 如 何 嗎? 現 在 怎 麼 又 說 人 沒 有 靈 魂? 他 才 道 出, 以 前 算 是 方 便 說, 輪 迴 內 涵 極 為 深 廣, 需 要 循 序 漸 進 的 剖 析, 方 能 有 所 體 悟 洪 醫 師 轉 述, 佛 陀 曾 經 說, 60 雜 誌 556 期
63 若 人 一 輩 子 健 康, 名 利 雙 收, 對 妻 子 眷 屬 家 財 起 了 深 重 之 愛, 稱 為 境 界 愛 愛 的 是 什 麼? 即 名 利 壽 命 享 樂 若 人 生 了 病, 遇 到 病 魔, 危 及 生 命 的 存 亡, 只 要 能 獲 得 健 康 長 壽 的 身 體, 一 定 願 意 拋 棄 世 間 的 財 富, 此 則 是 自 體 愛, 即 臨 終 時, 對 自 體 身 命 所 起 的 惜 愛 病 況 若 是 越 來 越 嚴 重, 沒 康 復 機 會, 希 望 死 後 的 情 況 合 乎 自 己 的 心 意, 命 終 時 投 胎 到 西 方 淨 土, 或 是 轉 生 為 人, 則 稱 作 當 生 愛, 即 臨 終 時, 對 當 來 生 處 所 起 之 愛 此 三 種 愛 為 一 切 有 情 善 惡 受 身 之 根 本, 若 愛 欲 染 著, 則 命 欲 盡 時, 心 生 愁 惱, 眾 苦 相 逼, 必 生 此 三 愛 ; 此 即 延 續 未 來 生, 造 成 輪 迴 的 主 因 演 講 下 半 場, 洪 醫 師 分 享 了 一 個 禪 宗 公 案 據 說 過 去 有 一 位 禪 師 叫 道 吾, 他 跟 弟 子 去 參 加 某 人 的 告 別 式, 棺 材 放 在 那, 他 的 弟 子 就 輕 輕 的 拍 了 幾 下, 問 禪 師 說 : 師 父, 裡 面 是 生 還 是 死? 禪 師 回 答 說 : 不 道 不 道 那 弟 子 卻 覺 得 師 父 輕 視 自 己, 不 告 訴 他 答 案, 心 生 憤 恨 於 是 惱 火 的 警 告 師 父 說 : 再 不 說 我 就 要 打 人 了 道 吾 仍 然 堅 持 : 不 道 不 道 弟 子 便 真 的 打 了 道 吾 道 吾 被 打 後, 要 求 弟 子 暫 時 離 開, 因 為 要 是 被 同 門 師 兄 弟 知 道 了 這 件 事, 恐 怕 不 會 輕 易 放 過 他 後 來 道 吾 死 了, 那 個 弟 子 去 找 師 兄 問 了 同 樣 的 問 題, 師 兄 回 答 說 : 不 能 說 是 生, 也 不 能 說 是 死 弟 子 聽 了, 當 場 大 悟! 從 這 故 事 的 啟 思 中 可 得 知, 道 吾 禪 師 當 時 就 很 清 楚, 生 死 輪 迴 無 論 怎 麼 說, 都 說 不 清 楚, 界 限 不 容 易 畫 清 如 同 現 在 可 以 移 植 肝 臟 心 臟, 如 果 在 死 之 前 就 把 器 官 取 下, 是 否 變 成 殺 生 呢? 靈 魂 本 身 有 善 惡 分 別 嗎? 父 母 還 沒 生 育 前, 靈 魂 又 是 在 哪? 這 林 林 總 總 的 問 題, 確 是 耐 人 尋 味 演 講 結 束 前, 洪 文 亮 醫 師 最 後 分 享, 修 行 的 真 諦 不 只 是 會 盤 腿, 不 做 不 該 做 的 事, 坦 蕩 蕩 沒 有 自 私 自 利, 那 才 是 修 行 人 的 基 礎, 為 本 場 演 講 作 了 最 深 刻 雋 永 的 結 語, 令 人 回 味 再 三 No.556 Oct
64 本刊訊 在天氣逐漸入秋的季 事三名 當選名單如下 理事長 節 慧炬佛學會於二 一 年十 簡茂發 常務理事莊南田 陳榮 月九日上午十時至十一時三十 基 郭森滿 黃書瑋 梁茂生 分 分別假慧炬虛雲老和尚紀念 陳昭義及理事李榮輝 涂煌鎮 堂及印光祖師紀念堂 依序召開 陳雪娥 李叔玲 戴慧洋 陳清 第六屆第八次 與第七屆第一次 香 顏慧芬及黃瑞柔 常務監事 理監事聯席會及第七屆第一次會 劉勝欽 監事陳肇璧及游明純 會議持續進行至中午圓滿 員大會 由陳榮基及簡茂發兩位 理 事長擔任主席 完成 結束前 莊南田名譽理事 佛學會前任理事長陳榮基 長除了感謝所有理監事長期以來 居士 特別邀請曾經擔任第一任 對佛學會的支持 並感謝前任秘 理事的黃昆輝居士 分享慧炬創 書長高玲玲五年多以來 對慧炬 辦人周宣德老居士畢生為推動大 無私無怨的付出奉獻 他同時也 學青年學佛的偉大奉獻 接著進 期待諸位善士大德能繼續護持慧 行會員大會及理監事聯席會議 炬 共同協助慧炬點亮另一盞弘 本次會議主要是推選第七屆新任 法利生的五十年法燈 理 監事 共計理事十五名 監 世尊曾於 菩薩經 中說過 所有一切眾生都曾經做過 我們的父母 都曾經賜予我們生命 也曾經養育過我 們 重要的是 要記得你此生的敵人 或許在過去的許 多生中 也曾是你慈愛的父母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鄔金聽列多傑 62 雜誌 556期
65 活 動 訊 息 歡迎海內外讀者提供各地佛教活動訊息 以為廣宣 傳真 (886) 信箱 化育基金會 你是幸運的 媒體新書發表暨讀者簽書會 時間 10月21日14:30 17:00 作者 詠給明就仁波切 地點 台北市光復南路一號 電話 傳真 信箱 網址 達香寺朝山禮拜扛經繞塔大法會 時間 10月24日7:20集合 內容 朝山至達香寺 接續扛經繞塔 中 午供齋後圓滿 地點 石碇達香寺前之觀音像前集合起香 電話 傳真 信箱 佛教青年協會 傳授三皈五戒法會 時間 10月24日9:30 13:00 主法 暢懷法師 地點 香港荔枝角九華徑新村 號 電話 傳真 網址 蓮花基金會 蒐藏生命風景 系列講座 時間 11月6日9:30 11:30 講題 念念相續 講者 約會靈性陪伴人員 宗惇法師 地點 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二段242號7樓 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 電話 傳真 信箱 網址 佛教諦聽工坊 心理協談研習僧伽班 第二期 法藏寺圖書館 華嚴普賢行願寶懺法會 時間 10月24日 地點 香港九龍彌敦道454號安昌大廈一 樓C座 電話 網址 functions/ovl_funt.html 美國佛教會莊嚴寺活動 時間 10月24日10:00 12:00 內容 觀音菩薩出家紀念法會 地點 2020 Route 301, Carmel, NY 電話 傳真 信箱 時間 11月10日至12月15日 內容 心理協談方法與演練 名額 15名 地點 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69號3樓 電話 信箱 靈鷲山三乘佛學院 哈佛族雲水禪 時間 11月13日至11月14日 內容 佛門行儀 寂靜修四步驟教學 養 生功法 資格 三十名18 35歲青年朋友 備註 因食宿安排需確認 需提早一週報名 地點 台北縣貢寮鄉福連村香蘭街七之一號 電話 傳真 網址 No.556 Oct
66 慧 炬 申 謝 ( 二 一 年 九 月 一 日 至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除 註 明 者 外, 單 位 為 新 台 幣, 稱 呼 從 略 ) 捐 助 慧 炬 雜 誌 社 1,000 元 邱 慶 福 845 元 徐 怡 芳 捐 助 中 華 慧 炬 佛 學 會 2,000 元 倪 世 芬 1,000 元 蔡 文 容 葉 麗 有 美 金 300 元 周 星 助 印 經 書 助 印 慧 炬 雜 誌 2,000 元 楊 明 義 800 元 李 芳 依 3,000 元 劉 美 珠 1,000 元 李 志 浦 黃 永 智 顏 錦 足 許 明 蕊 500 元 洪 玉 樹 捐 助 慧 炬 出 版 社 1,000 元 謝 榮 鎮 500 元 曾 龍 堂 蕭 家 華 捐 助 高 中 職 校 清 寒 獎 助 金 3,000 元 劉 國 老 2,200 元 吳 李 錦 雲 1,000 元 張 裕 民 林 雅 芳 64 雜 誌 55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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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组 织 工 作 相 关 材 料 汇 编 二 〇 一 二 年 二 月 目 录 学 校 相 关 文 件 :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3 关 于 建 立 组 织 员 制 度 的 意 见...6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在 职 教 工 党 支 部 书 记 待 遇 的 意 见...8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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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科 技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00 分 地 點 : 斜 坡 視 廳 教 室 主 席 : 湯 主 任 誌 龍 參 加 人 員 : 通 識 專 任 ( 詳 如 簽 到 名 冊 ) 應 到 人 數 : 56 人 出 席 人 數 : 39 位 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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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空 盈 家 合 約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委 任 契 約 立 契 約 書 人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凱 基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茲 因 甲 方 就 投 資 台 灣 地 區 發 行 之 有 價 證 券, 委 任 乙 方 提 供 投 資 諮 詢 顧 問 服 務 事 項, 乙 方 已 於 本 契 約 簽 訂 三 日 前 交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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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附 錄 九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 可 自 行 影 印 所 需 使 用 份 數 ) 甲 方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 乙 方 : 留 學 獎 學 金 甄 試 錄 取 者 ( 以 下 簡 稱 留 獎 生 ) ( 填 寫 時 務 請 詳 閱 契 約 內 容 ) 茲 經 甲 乙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及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組 織 設 立, 定 名 為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以 辦 理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促 進 社 會 福 利 及 工 商 繁 榮 為 宗 旨 第 三 條 : 本 公 司 設 總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美 國 頂 尖 醫 生 談 癌 症 - 太 珍 貴 了!! 我 可 以 向 你 們 保 證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實, 請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從 醫 15 年 來, 我 也 反 覆 告 訴 病 人 這 些 事 實, 但 是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聽, 更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相 信 或 許, 我 們 的 同 胞 們 真 的 需 要 清 醒 了 說 的 直 白 一 點, 癌
主編的話 祝達賴喇嘛生日快樂 達賴喇嘛尊者 亂世的喜悅之道 2 七月六日是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尊者 七十七歲生日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舉辦慶 壽會 六百人齊聚一堂 向尊者法相獻哈達祝壽 薩迦法王蒞臨與會 為 西藏的天空 簽名 佛法智庫 薩迦法王 最好的供養 9 祝福 開示時特別提到達賴喇嘛尊者得到諾貝爾 大寶法王 有知識 更要有了悟 上 11 和平獎等數百個獎項的榮耀 是對尊者事業的肯 如何面對假上師
佛教社會企業的設立 不但是社會責任的承擔 也是弘法的推展與實踐 2016 5/ 22 11:00~12:15 上午 [主講] 講座線上報名 https://goo.gl/hccpkk 演觀法師 南山放生寺住持 [地點] 慧炬印光祖師紀念堂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 270巷10號B1(近福容飯店)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慧炬雜誌社 中華慧炬佛學會 [洽詢電話] (02)2707-5802 分機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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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接 機 部 分 : 到 了 仁 川 機 場, 出 了 海 關, 韓 體 大 應 該 會 派 人 來 接 機 如 果 真 的 找 不 到 人 的 話, 可 以 選 擇 A: 打 電 話 回 台 灣, 請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的 老 師 幫 忙 聯 絡 韓 國 體 大 的 老 師 B: 自 己
交 換 學 生 報 告 ( 以 下 每 點 敘 述 至 少 300 字 並 附 上 照 片 ) 970802 產 經 碩 徐 安 邦 一 準 備 篇 ( 請 就 出 國 前 準 備 簽 證 之 辦 理 接 機 等 準 備 事 項 進 行 陳 述 ) 1. 簽 證 部 分 可 以 參 考 韓 國 駐 台 辦 事 處 http://taiwan.mofat.go.kr/languages/as/taiwan/mission/visa/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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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學 年 度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推 廣 教 育 交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管 理 碩 士 學 分 班 招 生 計 畫 依 據 : 依 據 大 學 法 26 條, 訂 定 本 計 畫 目 的 : 本 推 廣 教 育 學 分 班 以 提 供 與 交 通 運 輸 專 業 有 關 機 構 在 職 人 員 之 進 修 環 境, 傳 授 交 通 管 理 交 通 工 程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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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力 英 语 短 篇 悦 读 ( 小 学 4) 参 考 译 文 1 1. 猫 猫 狗 狗 猫 和 狗 是 跟 人 类 最 亲 近 的 动 物 它 们 有 很 多 共 同 点, 不 过 我 们 要 谈 的 是 它 们 的 不 同 之 处 狗 会 汪 汪 吠, 猫 会 喵 喵 叫 狗 像 狼, 猫 像 虎 狗 白 天 活 动, 猫 夜 间 活 动 狗 爱 跑 跳 猫 喜 欢 咕 噜 咕 噜 叫,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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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課 程 學 習 心 得 報 告 課 程 名 稱 : 小 說 與 社 會 任 課 老 師 : 劉 怡 廷 姓 名 : 和 月 學 號 : 9811122E 系 級 : 大 傳 三 連 絡 電 話 : E-mail: 1. 書 寫 字 數 不 得 少 於 1200 字 2. 書 寫 格 式 :12 號 字 新 細 明 體 單 行 間 距 3. 請 勿 任 意 更 改 格
慧 炬 機 構 網 站 慧 炬 FB 專 頁 2014 7/ 12 六 14:00 ~17:00 [ 主 講 ] 林 彥 宏 老 師 華 梵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講 師 [ 地 點 ] 慧 炬 印 光 祖 師 紀 念 堂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建 國 南 路 一 段 270 巷 10 號 地 下 樓 ( 近 福 容 飯 店 ) [ 洽 詢 報 名 ] (02)2707-5802 分 機 202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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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王 永 慶 先 生 小 學 畢 業 後 即 到 茶 園 當 雜 工, 後 來 開 店 賣 米, 憑 著 經 營 能 力, 加 上 堅 持 與 努 力, 成 功 打 造 了 自 己 的 企 業 王 國, 成 為 臺 灣 經 營 之 神 上 述 說 明 了 下 列 何 種 現 象? (A) 社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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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計畫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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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14 年 指 宿 岩 崎 ホテル 短 期 研 修 報 告 ( 一 ) インターシップ 受 け 入 れの 締 結 岩 崎 産 業 株 式 会 社 代 表 取 締 役 社 長 岩 崎 芳 太 郎 殿 平 成 26 年 1 月 27 日 樹 人 医 護 管 理 専 科 学 校 学 長 許 俊 顯 インターシップ 受 け 入 れにつきまして(お 願 い) 拝 啓 貴 社 ますますご 盛 栄 のことと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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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選 擇 題 ( 一 ) 綜 合 測 驗 20 題 1. 下 列 各 組 內 的 字 音, 何 者 與 其 他 三 者 不 同? (A) 東 船 西 舫 (B) 彷 彿 若 有 光 (C) 尋 幽 訪 勝 (D) 街 坊 鄰 居 2. 下 列 各 組 的 文 意, 何 者 與 荀 子 的 勸 學 : 鍥 而 舍 之, 朽 木 不 折 ; 鍥 而 不 舍, 金 石 可 鏤 的 意 涵 相 同?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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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經 百 家 之 說, 為 文 長 於 議 論, 風 格 簡 直 古 勁, 有 先 秦 遺 風 者 為 蘇 洵 (D) 世 說 新 語 本 屬 助 談 之 書, 係 東 漢 以 後 品 評 人 物, 好 尚 清 談 風 氣 下 的 產 物 (E) 臺 灣 通 史 記 載 起 自 隋 代, 終 於
1. 我 國 目 錄 學 之 祖, 別 錄 的 作 者 是 : (A) 劉 向 正 解 ] (B) 班 固 (C) 劉 勰 (D) 班 昭 (E) 淮 南 子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世 說 新 語 是 南 北 朝 筆 記 小 說 正 解 ] (B) 老 殘 遊 記 是 明 代 章 回 小 說 (C) 三 國 誌 是 元 代 歷 史 演 義 小 說 (D) 儒 林 外 史 是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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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 園 縣 平 鎮 市 農 會 活 期 ( 儲 蓄 ) 存 款 契 約 書 壹 活 期 ( 儲 蓄 ) 存 款 約 定 條 款... 1 一 一 般 約 定 條 款... 1 二 聯 部 代 付 款 約 定 條 款... 4 三 證 券 交 割 委 託 約 定 條 款... 4 貳 金 融 卡 約 定 條 款... 5 桃 園 縣 平 鎮 市 農 會 活 期 ( 儲 蓄 ) 存 款 契 約 書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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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忆 121 期 教 育 专 辑 ( 二 ) 1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中 的 记 忆 述 往 刘 海 鸥 书 声 朗 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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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義 : 係 指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發 生 之 所 得 中 華 民 國 (1) 薪 資 所 得 : 勞 務 提 供 地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來 源 所 得 P. 295 (2) 營 利 所 得 : 該 公 司 依 我 國 公 司 法 設 立 登 記 舉 例 (3) 租 金 所 得
第 1 節 所 得 稅 之 基 本 概 念 概 念 : 所 得 稅 的 課 稅 客 體 為 所 得 因 此, 有 所 得 才 需 課 稅, 無 所 得 即 不 課 稅 註 : 課 稅 客 體 係 指 計 算 稅 收 的 基 礎 (1) 屬 人 主 義 : 以 該 國 之 個 人 或 營 利 事 業 為 主 體, 在 該 國 及 其 他 國 家 有 所 得, 均 須 繳 納 該 國 之 所 得 稅 課
國立鳳山高級中學學生手冊 目錄
姓 名 : 學 號 : 班 級 : 電 話 : 手 機 : E-mail: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反 詐 騙 緊 急 聯 絡 卡 宣 導 本 校 反 詐 騙 查 詢 電 話 及 緊 急 聯 絡 卡 內 容, 學 生 及 家 長 可 利 用 此 卡, 強 化 學 校 與 家 長 聯 合 防 詐 騙 功 能, 避 免 學 生 家 長 遭 詐 騙 受 害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中 學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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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嘉 義 大 學 National Chiayi University 104 年 度 新 進 職 員 教 育 訓 練 人 事 室 編 印 104 年 6 月 10 日 目 次 一 新 進 職 員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表 1 二 新 進 職 員 教 育 訓 練 人 員 名 單 2 三 業 務 講 習 3 ( 一 ) 校 內 財 物 勞 務 採 購 說 明 5 ( 二 ) 經 費 核 銷 作
貳 錄 取 名 單 資 訊 管 理 系 企 業 管 理 系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系 應 用 英 語 系 幼 兒 保 育 系
壹 報 到 須 知 105 年 度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錄 取 名 單 暨 報 到 須 知 一 錄 取 生 之 報 到 及 放 棄 方 式 採 網 路 登 錄 列 印 報 到 書 填 寫 傳 真 或 掃 描 / 拍 照 後 Email, 無 需 先 行 電 話 確 認, 但 務 必 於 隔 日 再 上 網 查 詢 報 到 狀 態 是 否 已 確 認 更 新 即 可 相 關 說 明 如 下
今日要聞
項 次 1 2 3 4 5 今 日 要 聞 101.08.13( 一 ) 新 聞 標 題 資 料 來 源 新 聞 類 別 呈 閱 / 轉 知 新 聞 追 蹤 處 理 100 學 年 達 5.4 萬 多 人 大 專 生 延 畢 惡 化 台 灣 人 才 恐 斷 層 使 用 者 付 費 台 大 政 大 及 清 大 延 畢 生 增 收 學 雜 費 天 堂 不 撤 守 -( 社 論 ) 大 陸 學 歷 甄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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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 傳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管 理 學 院 高 階 經 理 碩 士 學 程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簡 章 ` 依 據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暨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102.09.12) 決 議 通 過 編 印 單 位 : 銘 傳 大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電 話 :(02)28824564 轉
Microsoft Word - 事務培訓招生簡章(含報名表).doc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服 務 人 培 訓 講 習 招 生 簡 章 委 託 單 位 :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受 託 單 位 : 中 華 民 國 物 業 管 理 經 理 人 協 會 委 託 期 間 : 即 日 起 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物 業 管 理 經 理 人 協 會 辦 理 事 務 管 理 公 寓 大 廈 技 術 服 務 人 員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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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轉 學 招 生 簡 章 一 律 網 路 填 表 通 訊 報 : 即 日 起 至 105 年 7 月 8 日 現 場 報 :105 年 7 月 4 ~ 13 日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105 年 5 月 18 日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承 辦 學 校 :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地 址 :236 新 北 市 土 城 區 青 雲 路 380 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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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南 市 柳 營 區 重 溪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單 位 : 臺 南 市 柳 營 區 重 溪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中 華 民 國 1 0 3 年 0 1 月 1 1 日 目 錄 第 1 章 農 村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01 1-1. 農 村 社 區 名 稱 01 1-2. 申 請 組 織 或 團 體 01 1-3. 聯 絡 人 姓 名 及 聯 絡 方 式 01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