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營事業民營化前後績效變化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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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罹璜 令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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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 國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績 效 變 化 之 研 究 吳 學 良 孫 智 麗 洪 德 生 李 清 松 * 摘 要 回 顧 台 灣 過 去 經 濟 成 長 的 歷 程, 公 營 事 業 有 著 不 可 磨 滅 的 貢 獻 但 隨 著 經 濟 自 由 化 的 發 展, 為 因 應 全 球 政 經 環 境 之 變 遷 發 揮 市 場 機 能 調 整 政 府 角 色 解 除 不 必 要 的 管 制, 使 得 公 營 事 業 能 本 諸 企 業 化 原 則 經 營, 爰 政 府 自 民 國 七 十 八 年 正 式 揭 櫫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政 策 相 較 於 以 往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本 研 究 除 樣 本 數 已 擴 增 為 十 八 家 股 票 上 市 且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公 司 外, 亦 同 時 計 算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絕 對 績 效 與 相 對 績 效 若 單 就 絕 對 績 效 之 衡 量, 實 無 法 考 慮 到 產 業 景 氣 效 果 對 公 司 績 效 之 影 響, 結 果 並 不 客 觀, 且 大 多 呈 現 獲 利 能 力 衰 退 之 現 象 然 而 在 平 減 各 該 事 業 所 處 產 業 平 均 值 後 所 得 之 相 對 績 效 上, 除 四 家 外, 其 他 事 業 之 財 務 及 營 運 績 效 均 有 正 向 變 化, 顯 示 民 營 化 政 策 對 於 公 營 事 業 之 法 令 鬆 綁 及 經 營 自 主 性 之 助 益 確 實 反 映 於 其 績 效 之 提 昇 本 文 亦 探 討 自 民 國 七 十 八 年 來 實 施 的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財 政 收 益 與 成 本, 結 果 顯 示 相 當 於 政 府 民 營 化 所 得 之 三 分 之 一 額 度 被 用 於 各 種 員 工 權 益 補 償, 雖 然 其 中 72% 依 法 由 公 司 支 應, 但 仍 間 接 造 成 國 庫 收 入 之 減 少 另 在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支 持 度 之 調 查 上, 顯 示 整 體 支 持 度 勉 強 接 近 中 間 值, 但 對 政 策 設 計 中, 屬 員 工 權 益 照 護 之 優 惠 優 先 認 購 股 份 年 資 結 算 金 或 離 職 給 與 保 險 權 益 補 償 轉 業 訓 練 與 就 業 輔 導 及 工 作 權 保 障 等, 均 相 當 肯 定 一 前 言 回 顧 台 灣 過 去 經 濟 成 長 的 歷 程, 公 營 事 業 有 著 不 可 磨 滅 的 貢 獻 但 隨 著 經 濟 自 由 化 的 發 展, 為 因 應 全 球 政 經 環 境 之 變 遷 發 揮 市 場 機 能 調 整 政 府 角 色 解 除 不 必 要 的 管 制, 使 得 公 營 事 業 能 本 諸 企 業 化 原 則 經 營, 爰 政 府 自 民 國 七 十 八 年 正 式 揭 櫫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政 策, 此 後 行 政 部 門 一 方 面 進 行 相 關 法 規 研 修 及 制 訂, 一 方 面 陸 續 規 劃 及 推 動 公 股 與 資 產 之 出 售 作 業, 截 至 今 (92) 年 初 為 止, 已 完 成 中 國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等 廿 七 家 事 業 ( 請 詳 表 一 )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政 策 推 動 迄 今, 完 成 移 轉 民 營 之 事 業 於 民 營 化 後 解 除 以 往 繁 瑣 法 令 之 束 縛, 享 有 更 高 之 經 營 彈 性 及 效 率, 其 績 效 是 否 因 此 而 改 變, 值 得 加 以 探 究 再 者, 政 府 自 民 國 七 十 八 年 來, 雖 已 有 出 售 股 權 及 標 售 資 產 所 得 據 估 計 大 約 新 台 幣 四 千 億 元, 但 於 該 等 事 業 所 支 付 的 員 工 年 資 結 算 及 各 種 權 益 補 償 金 額 亦 相 當 可 觀 由 於 收 支 數 據 分 散 於 各 部 會 而 闕 如, 此 一 政 策 之 財 政 成 本 效 益 實 應 藉 由 整 體 調 查 而 能 一 窺 全 貌 另 於 公 營 事 業 移 轉 民 營 過 程 中, 員 工 權 益 係 工 會 人 士 長 期 攻 詰 政 府 焦 點 之 一, 本 研 究 擬 一 併 調 查 員 工 之 政 策 支 持 度 及 工 作 滿 意 度 由 於 公 營 事 業 所 掌 握 的 資 源 相 當 龐 大, 亦 占 國 內 經 濟 活 動 一 定 比 重, 在 其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後, 事 業 經 營 績 效 之 良 窊, 和 員 工 向 心 力 的 維 繫 等 相 關 議 題, 對 於 推 動 民 營 化 政 策 也 有 著 求 其 完 善 的 參 考 作 用, 需 要 持 續 的 關 心 和 進 一 步 的 探 討 本 文 除 前 言 外, 第 二 節 將 回 顧 相 關 文 獻, 了 解 民 營 化 與 事 業 績 效 改 善 之 實 證 研 究 結 果 與 研 究 方 法 上 的 限 制 ; 第 三 節 將 進 行 目 前 已 * 作 者 吳 學 良 為 成 功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系 助 理 教 授, 孫 智 麗 為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副 研 究 員, 洪 德 生 為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副 院 長, 李 清 松 為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部 門 計 畫 處 組 長 本 研 究 資 料 來 源 主 要 引 用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委 託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執 行 計 畫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經 營 績 效 與 員 工 動 向 調 查 計 劃 編 號 :<91> 之 執 行 成 果 本 研 究 感 謝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部 門 計 畫 處 贊 助 與 指 導, 以 及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執 行 問 卷 調 查 與 統 計 分 析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1
2 完 成 民 營 化 且 股 票 上 市 之 十 八 家 公 司 之 財 務 及 營 運 績 效 變 化 分 析 ; 第 四 節 探 討 自 民 國 七 十 八 年 來 實 施 的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財 政 收 益 與 成 本 ; 第 五 節 為 留 任 員 工 之 政 策 支 持 度 調 查 結 果 ; 第 六 節 為 結 語 及 對 未 來 研 究 方 向 之 建 議 二 文 獻 回 顧 過 去 廿 年 來, 全 球 見 證 了 社 會 主 義 的 瓦 解, 主 流 經 濟 模 式 重 回 資 本 主 義 及 市 場 經 濟 其 中 一 個 最 重 要 也 最 明 顯 的 趨 勢 就 是 各 國 政 府 在 不 同 的 政 策 考 量 下 出 售 公 營 事 業 予 私 人 企 業 家 寄 望 藉 由 民 間 的 彈 性 經 營 方 式 改 善 公 營 事 業 的 績 效 不 彰 這 種 去 國 家 化 的 過 程 (denationalization process) 在 1979 年 由 Margaret Thatcher 正 式 命 名 為 民 營 化 (privatization) 民 營 化 的 趨 勢 也 從 工 業 化 國 家 如 英 國 法 國 德 國 等 一 直 擴 展 到 發 展 中 國 家 如 新 加 坡 智 利 及 墨 西 哥 等,1990 年 代 初 期 更 影 響 了 社 會 主 義 轉 型 國 家 一 份 由 Kikerri Nellis 及 Shirley (1992, page iii) 所 進 行 的 世 界 銀 行 研 究 指 出, 已 經 有 超 過 80 個 國 家 進 行 了 大 規 模 的 民 營 化 活 動 自 1980 年 迄 90 年 代 中 期, 開 發 中 國 家 已 有 超 過 2000 家 國 營 企 業 完 成 了 民 營 化, 全 球 則 有 6800 家 國 營 企 業 進 行 了 民 營 化 ( 一 ) 民 營 化 果 真 能 改 善 績 效? 在 1980 年 代 所 進 行 的 民 營 化 規 模 並 不 大, 各 國 政 府 推 行 之 初 只 是 基 於 對 民 營 化 的 信 心 在 這 期 間 的 相 關 學 術 文 獻 所 能 提 供 的 協 助 及 引 導 有 限, 研 究 集 中 於 民 營 化 的 觀 念 與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雖 然 當 時 對 於 公 民 營 事 業 績 效 之 實 證 研 究 已 眾, 但 針 對 民 營 化 前 後 績 效 比 較 的 研 究 卻 未 獲 致 明 確 的 結 論, 例 如 由 Pryke (1982) Bailey (1986) Bishop 及 Kay (1986) 提 出 的 論 點 及 證 據 支 持 民 營 化 能 帶 來 績 效 上 的 改 善 ; 但 另 一 方 面, 由 Kay and Thompson (1986) 及 Wortzel and Wortzel (1989) 提 出 的 觀 點 卻 完 全 相 反 大 多 數 早 期 的 實 證 研 究 有 一 個 共 同 的 問 題, 就 是 他 們 只 研 究 了 單 一 國 家 中 的 少 數 公 司, 範 圍 大 多 集 中 在 英 國, 由 於 樣 本 較 少 或 時 間 較 短, 多 缺 乏 統 計 上 的 顯 著 性 然 而 在 1980 年 代 中 期 之 前, 經 濟 學 家 已 達 成 了 民 營 化 能 對 於 社 會 福 祉 所 扮 演 角 色 的 共 識 Yarrow(1989) 集 之 大 成, 他 認 為 開 放 競 爭 及 加 強 公 營 事 業 管 理 與 民 營 化, 更 能 改 善 經 濟 效 率 這 樣 的 觀 點 也 被 許 多 學 者 如 Caves(1990) Goodman 及 Loveman(1991) Shirley 及 Nellis(1991) 所 支 持 許 多 近 期 的 理 論 及 實 證 研 究 都 對 於 下 面 兩 項 觀 點 提 供 了 更 強 的 支 持 : 一 為 民 營 公 司 的 績 效 確 實 勝 過 公 營 事 業 ; 二 為 民 營 化 本 身 可 以 增 加 公 營 事 業 的 營 運 績 效 由 Boycko Shleifer 及 Vishney(1993) 進 行 的 一 份 理 論 研 究 顯 示, 民 營 化 可 以 有 效 的 重 整 國 營 企 業 一 般 國 營 企 業 都 在 冗 員 龐 大 的 情 況 進 行 無 效 率 的 生 產, 但 民 營 化 的 重 整 效 果 唯 有 在 現 金 流 動 及 公 司 的 控 制 權 能 確 實 由 政 府 轉 移 到 民 營 化 後 的 專 業 經 理 人 手 中 的 前 提 下 才 能 成 立, 政 府 也 不 能 再 用 經 營 補 貼 或 職 位 酬 庸 等 名 目 來 賄 賂 經 理 人, 而 使 公 司 繼 續 負 擔 其 他 政 策 目 標, 並 在 無 效 率 的 狀 況 下 營 運 在 實 證 研 究 方 面, 學 者 Boardman 及 Vining 早 在 1983 年 時 研 究 了 美 國 之 外 的 500 家 採 礦 業 或 製 造 業 此 研 究 的 目 的 在 於 檢 視 私 人 企 業 公 營 事 業 及 公 民 合 營 企 業 之 間 的 相 對 績 效 關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2
3 係 在 經 過 對 每 一 家 企 業 的 法 律 及 競 爭 環 境 的 適 當 調 整 之 後, 他 們 提 出 強 而 有 力 的 證 據 來 支 持 以 下 的 結 果 : 私 人 企 業 的 確 在 獲 利 率 及 效 率 上 勝 過 公 營 事 業 及 公 民 合 營 企 業 由 世 界 銀 行 的 學 者 Galal Jones Tandon 及 Vogelsang(1992) 所 提 出 的 一 篇 論 文 對 民 營 化 之 衝 擊 有 相 當 徹 底 的 研 究 這 些 學 者 檢 視 在 英 國 智 利 馬 來 西 亞 及 墨 西 哥 的 12 家 航 空 公 司 或 法 定 公 用 事 業, 希 望 瞭 解 民 營 化 是 否 能 增 進 效 率 並 且 瞭 解 民 營 化 過 程 中 成 本 及 獲 利 的 情 形 報 告 顯 示, 在 12 家 企 業 中 有 11 家 的 淨 福 利 增 加, 平 均 而 言 其 增 加 的 幅 度 達 到 民 營 化 前 的 廿 六 % 他 們 更 進 一 步 指 出, 在 所 有 12 家 民 營 化 的 企 業 個 案 中, 員 工 福 利 並 沒 有 變 差, 且 其 中 有 三 家 甚 至 變 的 更 好 雖 然 這 份 世 界 銀 行 的 研 究 已 將 民 營 化 的 衝 擊 面 從 公 營 事 業 財 務 或 營 運 績 效 擴 展 至 整 體 社 會 福 祉 之 衡 量, 但 研 究 對 象 仍 屬 少 數 因 此, 它 僅 部 分 克 服 到 目 前 為 止 民 營 化 相 關 研 究 的 基 本 問 題, 即 民 營 化 前 後 事 業 財 報 資 料 取 得 的 困 難 性 真 實 性 與 跨 國 比 較 之 一 致 性 ( 二 ) 研 究 方 法 上 的 限 制 然 而, 在 這 個 領 域 的 研 究 中 存 在 許 多 研 究 方 法 上 的 問 題 一 個 最 重 要 的 問 題 是 資 料 的 獲 得 與 一 致 性, 這 些 必 要 的 財 務 會 計 資 訊 在 部 分 國 家 中 難 以 取 得 ( 尤 其 是 未 上 市 公 司 ), 還 有 在 各 個 國 家 與 國 家 之 間 的 財 務 會 計 計 算 標 準 也 不 盡 相 同 此 外, 從 各 項 來 源 中 的 樣 本 選 擇 偏 誤 可 能 性 提 高, 包 含 政 府 為 求 民 營 化 政 策 推 動 順 暢, 建 立 民 眾 對 此 政 策 之 信 心, 所 以 體 質 佳 的 公 營 事 業 通 常 為 推 動 民 營 化 的 最 先 選 擇 另 外 一 個 樣 本 選 擇 問 題 是 研 究 者 基 於 資 料 的 可 獲 得 性 而 傾 向 於 進 行 及 發 表 在 已 開 發 國 家 中 ( 且 是 在 這 些 國 家 中 績 效 較 好 的 公 營 事 業 ) 之 實 證, 所 以 已 開 發 國 家 與 績 效 較 好 的 公 營 事 業 在 實 證 研 究 上 已 被 過 度 強 調 其 於 民 營 化 中 的 意 義 由 產 業 經 濟 學 的 觀 點, 廠 商 績 效 的 改 善 可 能 來 自 於 市 場 力 量 的 增 加, 如 果 民 營 化 後 事 業 績 效 改 善 係 因 如 此, 縱 使 生 產 效 率 有 所 增 加, 但 社 會 資 源 配 置 效 率 是 不 利 的 民 營 化 政 策 成 效 之 衡 量 也 不 應 侷 限 於 事 業 績 效 改 變, 例 如 民 營 化 後 對 於 像 員 工 是 否 產 生 剝 削? 評 估 也 可 以 針 對 消 費 者, 特 別 是 獨 佔 的 公 用 事 業, 消 費 者 是 否 滿 意 民 營 化 後 廠 商 的 費 率 與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品 質 總 之, 民 營 化 後 績 效 改 善 衡 量 標 準 可 來 自 於 許 多 不 同 的 評 估 方 式 ( 三 ) 國 外 之 實 證 研 究 本 節 將 簡 要 回 顧 相 關 的 14 篇 論 文, 分 為 兩 類, 有 8 篇 檢 視 同 一 產 業 或 同 一 國 家 的 民 營 化 個 案 ; 而 另 外 6 篇 的 研 究 的 樣 本 則 來 自 多 個 產 業 或 多 個 國 家 A. 單 一 產 業 或 單 一 國 家 的 實 證 研 究 Martin 和 Parker(1995) 的 研 究 檢 視 從 1981 至 1988 年 間,11 家 英 國 公 司 民 營 化 後 的 獲 利 能 力 ( 以 投 資 報 酬 率 來 衡 量 ) 和 效 率 ( 每 一 員 工 小 時 產 生 附 加 價 值 之 年 成 長 率 ) 研 究 顯 示, 在 經 過 景 氣 循 環 效 果 調 整 之 後, 只 有 不 到 一 半 的 公 司 在 民 營 化 之 後 有 更 好 的 表 現 而 在 Newbery 和 Politt(1997) 所 從 事 的 1990 年 CEGB(Central Electricity Generating Board) 電 力 公 司 民 營 化 及 重 整 的 社 會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研 究 中, 歸 納 出 CEGB 的 民 營 化 及 重 整 是 有 其 價 值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3
4 的, 但 是 實 施 的 過 程 應 可 更 有 效 率, 並 應 將 社 會 福 利 納 入 考 量 第 3 個 研 究 的 作 者 為 Eckel, Eckel 及 Singal(1997), 他 們 針 對 英 國 航 空 (British Airways) 在 1987 年 的 民 營 化 對 競 爭 者 股 價 和 那 些 與 英 航 直 接 競 爭 同 一 航 線 的 外 國 航 空 公 司 的 票 價 之 影 響 結 果 顯 示, 在 英 航 民 營 化 之 後, 其 在 美 國 的 競 爭 者 的 股 價 顯 著 的 下 降 了 7 個 百 分 點, 其 意 義 為 投 資 者 預 期 英 航 將 因 民 營 化 而 使 競 爭 力 大 幅 增 加 Barberis et al(1996) 以 1990 年 代 的 452 家 蘇 聯 零 售 商 店 為 樣 本, 檢 視 其 民 營 化 後 的 績 效 變 化 研 究 指 出, 民 營 化 後 引 進 新 雇 主 和 經 理 人 的 公 司 較 能 帶 來 價 值 最 大 化 的 重 整, 但 提 供 由 員 工 承 接 的 公 司 則 不 能, 顯 示 新 的 資 本 與 專 業 經 理 人 在 民 營 化 過 程 的 重 要 性 Claessens, Djankov 和 Pohl(1997) 使 用 Tobins-q 方 法 來 研 究 年 捷 克 大 規 模 之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他 們 指 出,706 家 在 年 間 移 轉 民 營 之 公 司 中, 績 效 因 民 營 化 而 提 昇 的 公 司 其 主 要 原 因 很 可 能 是 因 為 由 民 營 化 所 產 生 的 所 有 權 集 中 化 由 LoPorta 和 Lopez-de-Silanes(1997) 所 做 的 研 究 則 是 以 218 家 墨 西 哥 的 公 營 事 業 為 樣 本, 測 試 其 自 1992 年 6 月 大 規 模 民 營 化 之 後 的 績 效 是 否 改 善 主 要 的 績 效 指 標 有 獲 利 力 員 工 人 數 和 效 率, 並 與 另 一 組 相 似 產 業 的 對 照 組 做 比 較 結 果 顯 示, 民 營 化 後 的 前 公 營 事 業 會 迅 速 地 縮 小 民 營 化 前 所 存 在 的 績 效 缺 口 : 產 出 增 加 54.3%( 即 使 在 投 資 支 出 減 少 的 情 況 下 ); 平 均 每 個 員 工 的 銷 售 增 為 兩 倍 並 減 少 藍 領 及 白 領 階 級 員 工 數 量 達 到 一 半 之 多 Ramamurti(1977) 的 實 證 研 究 針 對 阿 根 廷 國 家 貨 運 及 載 客 海 運 鐵 路 系 統 公 司 Ferrocarilla Argentinos 該 公 司 民 營 化 後 員 工 生 產 力 改 善 的 幅 度 達 370 個 百 分 點 ; 員 工 人 數 下 降 78.7 個 百 分 點 ( 從 92,000 位 員 工 下 降 到 18,682 位 員 工 ) 作 者 認 為 這 些 大 幅 度 的 績 效 改 善 如 非 民 營 化, 勢 必 無 法 達 成 最 後 一 份 由 D Souza 和 Megginson(1998) 所 提 出 的 實 證 研 究 則 專 注 在 1981 到 1994 年 間 藉 由 股 權 分 散 來 進 行 民 營 化 的 17 個 國 家 電 信 公 司 在 民 營 化 之 後 的 績 效 表 現 他 們 發 現 可 靠 的 證 據 指 出, 不 論 是 獲 利 力 產 出 營 運 效 率 資 本 投 資 可 用 電 信 線 路 的 數 量 及 平 均 員 工 薪 資 在 民 營 化 之 後 都 顯 著 的 增 加 財 務 槓 桿 運 用 程 度 顯 著 下 降, 而 員 工 人 數 的 下 降 則 不 顯 著 B. 跨 產 業 或 跨 國 家 的 實 證 研 究 任 何 實 證 研 究 都 必 須 在 研 究 範 圍 的 深 度 和 廣 度 兩 者 之 間 作 一 個 取 捨 以 單 一 國 家 或 產 業 做 為 對 象 的 實 證 研 究 的 學 者 通 常 較 能 取 得 一 致 連 貫 的 資 料 並 且 能 從 次 級 新 聞 媒 體 取 得 較 廣 泛 的 事 件 報 導 另 一 方 面, 以 跨 國 或 跨 產 業 為 研 究 對 象 的 學 者 則 通 常 無 可 避 免 的 只 能 取 得 最 普 通 且 廣 泛 流 通 的 一 般 資 料 此 外, 因 為 收 集 的 民 營 化 前 後 的 財 務 資 料 的 困 難 度 使 然, 一 般 的 研 究 多 採 用 經 由 釋 股 進 行 民 營 化 的 公 司 來 作 研 究 對 象 第 一 篇 所 要 討 論 的 研 究 也 許 是 最 具 有 影 響 力 的, 一 方 面 因 為 其 精 確 的 研 究 方 法 ; 另 一 方 面 可 能 是 因 為 此 研 究 由 World Bank 所 贊 助 Galal et al.(1992) 比 較 了 12 家 大 型 企 業 民 營 化 之 後 的 績 效, 其 中 大 部 分 為 航 空 公 司 或 公 用 事 業 (utility), 範 圍 廣 佈 英 國 智 利 馬 來 西 亞 及 墨 西 哥 作 者 指 出 在 這 12 家 公 司 當 中, 有 11 家 公 司 的 銷 售 在 民 營 化 之 後 增 加, 幅 度 達 到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4
5 26 個 百 分 點 另 外 兩 篇 研 究 則 檢 視 中 歐 及 東 歐 的 民 營 化 經 驗 Frydman et al.(1998) 比 較 了 在 捷 克 斯 拉 夫 匈 牙 利 及 波 蘭 四 國 中,128 家 在 1990 到 1993 年 間 完 成 民 營 化 的 公 司 和 90 家 仍 為 國 營 的 公 司 的 績 效 平 均 而 言, 作 者 發 現 民 營 化 可 以 增 加 績 效 最 立 即 的 效 果 為 獲 利 及 生 產 力 的 增 加 另 一 篇 作 者 Pohl et al.(1997) 則 比 較 了 1992 至 1995 年 間 東 歐 7 個 國 家 中 的 6300 家 已 民 營 化 和 未 民 營 化 的 國 營 企 業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民 營 化 增 加 了 重 整 的 可 能 性 及 其 成 功 的 機 率 由 Dewenter 和 Malatesta(1998) 所 提 出 的 實 證 研 究, 比 較 1981~1993 年 間 63 家 資 訊 充 分 揭 露 的 大 型 公 司 在 民 營 化 前 後 的 績 效 表 現 作 者 研 究 的 時 間 架 構 為 分 別 取 民 營 化 前 後 的 一 段 時 間 區 間 分 為 兩 類, 一 為 取 民 營 化 前 後 3 年 作 為 比 較 的 基 準 ; 一 為 取 民 營 化 前 10 年 及 民 營 化 後 5 年 的 資 料 作 為 分 析 的 基 準 研 究 的 結 果 顯 示, 民 營 化 前 的 獲 利 力 有 顯 著 的 增 加 ; 民 營 化 期 間 及 民 營 化 之 後 的 槓 桿 運 用 程 度 及 員 工 密 度 ( 員 工 人 數 / 銷 售 ) 則 有 顯 著 的 下 降 然 而, 他 們 也 發 現 營 運 獲 利 雖 在 民 營 化 之 前 上 升, 卻 會 在 民 營 化 之 後 下 降 最 後 兩 篇 研 究 文 獻 使 用 的 抽 樣 方 法 和 研 究 方 法 也 相 當 類 似 Megginson et al. (1998) 以 民 營 化 前 後 各 3 年 作 為 績 效 比 較 的 時 間 區 段, 分 析 研 究 了 在 1961 至 1989 年 間 民 營 化 的 61 家 公 司, 這 些 公 司 分 別 來 自 於 18 個 國 家 和 32 個 不 同 的 產 業 而 在 Boubakri 和 Cosset(1998) 的 研 究 中, 使 用 同 樣 的 方 法 研 究 了 21 個 開 發 中 國 家 中 的 79 家 公 司, 這 些 公 司 民 營 化 的 時 間 在 1980 到 1992 年 而 且 分 別 來 自 32 個 不 同 的 產 業 兩 篇 研 究 的 結 果 都 顯 示, 無 論 是 在 產 出 效 率 獲 利 力 資 本 投 資 支 出 及 現 金 股 利 等 方 面, 民 營 化 後 都 有 顯 著 的 提 升 同 時, 財 務 槓 桿 程 度 則 顯 著 下 降 另 外 值 得 注 意 的 一 點 是, 兩 篇 研 究 都 指 出 民 營 化 之 後 員 工 人 數 會 增 加, 並 不 如 工 會 所 指 控 的 民 化 後 績 效 之 提 昇 來 自 裁 員 減 薪 大 體 上, 這 些 探 討 民 營 化 對 績 效 影 響 的 實 證 研 究 都 支 持 民 營 化 能 夠 帶 來 明 確 的 績 效 改 善 總 而 言 之, 這 些 文 獻 研 究 了 至 少 五 十 個 國 家 中 的 數 千 家 公 司 企 業, 且 幾 乎 涵 蓋 了 所 有 的 產 業, 一 致 的 表 示 民 營 化 可 以 造 成 產 出 效 率 和 獲 利 力 的 上 升 更 進 一 步 地, 這 些 研 究 更 指 出 績 效 改 善 的 來 源 應 來 自 效 率 的 改 善 而 非 市 場 獨 占 力 的 增 強 其 中 大 部 分 的 研 究 也 發 現, 經 營 權 釋 出 之 後 會 有 資 本 投 資 支 出 增 加 和 槓 桿 比 例 下 降 的 現 象 最 後, 雖 然 民 營 化 對 於 員 工 人 數 的 影 響 仍 不 明 確, 但 可 以 斷 定 民 營 化 中 人 員 縮 減 一 定 會 帶 來 績 效 ( 特 別 是 生 產 力 之 提 升 ) 的 補 償 效 果 ( 四 ) 國 內 之 實 證 研 究 A. 單 一 公 司 之 實 證 研 究 國 內 探 討 民 營 化 事 業 績 效 變 化 之 文 獻 則 相 對 有 限, 首 先 針 對 單 一 公 司 所 進 行 之 實 證 研 究 中, 應 圓 圓 ( 民 91) 從 公 司 治 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及 代 理 問 題 角 度, 利 用 多 元 迴 歸 分 析 華 南 銀 行 民 營 化 後 股 權 結 構 與 經 營 績 效 之 關 聯 性 研 究 顯 示, 民 營 化 後 之 經 營 績 效 未 有 顯 著 改 善 另 外 在 陳 明 男 ( 民 90) 所 從 事 之 1991 年 至 2000 年 中 鋼 公 司 民 營 化 前 後 績 效 之 研 究 中, 以 獲 利 能 力 資 產 運 用 效 率 員 工 生 產 效 率 資 本 結 構 及 轉 投 資 事 業 五 構 面, 藉 由 統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5
6 計 檢 定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之 差 異 結 論 顯 示, 民 營 化 確 對 其 經 營 績 效 有 顯 著 之 改 善 B. 跨 行 業 之 比 較 在 針 對 跨 行 業 之 民 營 化 前 後 績 效 變 化 之 實 證 研 究 中, 相 對 而 言 較 從 事 單 一 公 司 研 究 更 具 困 難 度, 因 其 財 務 資 料 在 跨 行 業 比 較 中 產 生 一 致 性 與 連 貫 性 的 困 難, 不 同 公 司 間 營 運 模 式 不 同 所 造 成 比 較 上 的 偏 誤, 及 無 法 歸 因 出 主 要 影 響 因 素 之 限 制, 常 造 成 研 究 者 所 得 之 研 究 結 論 差 異 頗 大 之 情 形 林 建 宏 ( 民 83) 以 當 年 底 止 已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三 家 公 司 進 行 實 證, 採 民 營 化 前 後 期 企 業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為 分 析 項 目, 再 以 Wilcoxon 符 號 等 級 檢 定 與 t 檢 定 其 變 化 是 否 顯 著, 結 論 為 民 營 化 對 公 營 事 業 績 效 有 正 面 之 助 益 另 林 能 白 等 ( 民 87) 與 張 玉 山 ( 民 87) 也 選 擇 了 當 時 已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公 營 事 業 進 行 類 似 之 分 析 此 外, 黃 王 維 ( 民 87) 則 以 四 家 公 營 事 業 移 轉 民 營 前 後 之 每 季 財 務 資 料, 再 以 董 監 事 改 組 幅 度 大 小 來 劃 分 樣 本, 再 檢 定 其 財 務 比 率 之 差 異 結 論 顯 示, 民 營 化 後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的 汰 換 程 度 愈 大, 其 改 革 步 伐 亦 愈 大 吳 尚 政 ( 民 91) 針 對 民 國 85 年 至 民 國 89 年 間 所 有 中 央 政 府 公 營 事 業 為 研 究 對 象, 發 現 價 值 基 礎 績 效 指 標 ( 經 濟 利 潤 經 濟 附 加 價 值 ) 與 會 計 基 礎 績 效 指 標 ( 稅 後 淨 利 權 益 報 酬 率 ) 分 別 用 予 衡 量 事 業 經 營 績 效 時, 存 在 若 干 明 顯 之 差 異 吳 國 英 ( 民 91) 以 當 時 已 以 釋 股 方 式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十 八 家 民 營 化 公 司 為 樣 本, 就 全 部 民 營 化 公 司 進 行 各 種 財 務 比 率 間 之 迴 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長 期 投 資 比 率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業 外 收 支 率 公 股 比 率 董 監 事 持 股 比 率 民 股 董 監 事 持 股 比 率 等 因 素 對 中 產 中 石 化 中 鋼 等 公 司 之 ( 獲 利 ) 績 效 有 顯 著 影 響 然 各 公 司 個 別 之 關 鍵 影 響 因 素 並 不 相 同, 另 有 部 分 公 司 因 公 股 仍 掌 控 經 營 權, 維 持 公 營 模 式 與 心 態, 導 致 績 效 變 化 不 大 部 分 公 司 因 為 轉 投 資 效 能 不 彰, 造 成 負 擔, 導 致 績 效 趨 劣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在 跨 公 司 的 實 證 研 究 當 中, 大 部 分 研 究 係 支 持 民 營 化 有 助 於 經 營 績 效 的 改 善 C. 考 慮 產 業 景 氣 調 整 因 素 產 業 景 氣 影 響 因 素 可 能 造 成 以 衡 量 民 營 化 前 後 絕 對 績 效 差 異 之 實 證 研 究 發 生 混 淆, 惟 國 內 相 關 文 獻 中 考 慮 產 業 景 氣 調 整 或 與 同 期 民 營 企 業 相 比 較 者 並 不 多 見 練 麗 娜 ( 民 86) 以 當 年 底 止 已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五 家 公 司 為 樣 本, 比 較 其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績 效 與 財 務 結 構 變 化, 發 現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以 財 務 結 構 因 素 表 現 最 好 此 外 亦 以 樣 本 中 同 產 業 之 民 營 企 業 作 為 配 對, 發 現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與 民 營 同 業 相 較 下, 以 經 營 獲 利 能 力 上 表 現 最 好, 在 償 債 能 力 與 成 長 性 因 素 方 面, 表 現 較 差 另 外, 作 者 蘇 庭 鋒 ( 民 87) 也 以 五 家 已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公 司 為 研 究 對 象, 將 樣 本 於 調 整 產 業 整 體 因 素 之 前 後, 分 別 進 行 獲 利 能 力 等 七 項 指 標 之 檢 定 研 究 指 出 產 業 整 體 因 素 對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經 營 績 效 變 動 之 評 估 確 實 造 成 相 當 程 度 的 衝 擊, 在 獲 利 能 力 產 出 及 股 利 支 付 的 衡 量 上, 影 響 尤 為 顯 著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6
7 三 財 務 及 營 運 績 效 變 化 分 析 為 進 行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經 營 績 效 分 析, 本 研 究 針 對 目 前 能 藉 由 次 級 資 料 庫 直 接 取 得 財 務 資 料 之 公 司, 以 量 化 方 式 呈 現 民 營 化 前 後 績 效 之 變 化 本 研 究 運 用 經 濟 新 報 資 料 庫 中 華 徵 信 所 以 及 天 下 雜 誌 的 企 業 營 收 調 查 資 料 等, 就 廿 七 家 移 轉 民 營 公 司 中 已 股 票 上 市 之 十 八 家 公 司 的 財 務 資 料 1, 即 中 石 化 中 華 工 程 中 國 鋼 鐵 陽 明 海 運 台 航 台 肥 中 國 產 險 彰 銀 一 銀 華 南 台 灣 企 銀 農 銀 交 銀 北 銀 高 雄 銀 台 產 台 壽 台 開 等 ( 其 中 前 6 家 為 製 造 及 海 運 業 後 12 家 屬 於 金 融 服 務 業 ), 以 獲 取 各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三 年 之 時 間 序 列 資 料 2, 將 績 效 指 標 分 成 公 司 規 模 獲 利 能 力 員 工 生 產 力 股 利 發 放 財 務 結 構 償 債 能 力 經 營 能 力 轉 投 資 情 形 等 八 大 項 目 來 衡 量 民 營 化 前 後 主 要 營 運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變 動 情 形 ( 請 詳 表 二 及 表 三 ) ( 一 ) 財 務 及 營 運 資 料 分 析 : 絕 對 績 效 變 化 直 接 比 較 樣 本 公 司 於 民 營 化 前 後 一 定 期 間 內 ( 三 年 ) 之 績 效 變 化, 係 為 絕 對 績 效 之 衡 量 此 種 方 式 為 絕 大 多 數 國 內 外 實 證 研 究 所 採 用, 雖 無 法 考 慮 到 產 業 景 氣 效 果 對 績 效 之 影 響, 但 卻 為 公 司 績 效 衡 量 之 基 本 步 驟 在 公 司 規 模 方 面, 不 論 是 製 造 運 輸 或 金 融 業, 這 些 上 市 的 民 營 化 事 業 ( 除 了 台 肥 與 台 開 外 ), 以 資 產 總 額 及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所 衡 量 的 公 司 規 模, 在 民 營 化 後 普 遍 明 顯 有 擴 大 的 趨 勢 在 獲 利 能 力 方 面, 尚 未 扣 除 產 業 景 氣 因 素 之 前, 以 資 產 或 淨 值 報 酬 率 淨 利 率 每 股 盈 餘 所 衡 量 的 獲 利 能 力, 這 些 公 營 事 業 ( 除 了 中 石 化 中 鋼 台 航 台 壽 交 銀 外 ) 民 營 化 後 的 獲 利 能 力 不 增 反 而 下 降, 尤 其 是 金 融 業 普 遍 下 降 在 員 工 生 產 力 方 面, 不 論 是 製 造 運 輸 或 金 融 業, 這 些 民 營 化 事 業 ( 除 了 農 銀 台 壽 外 ) 的 員 工 生 產 力 ( 以 每 人 銷 售 額 來 衡 量 ), 普 遍 在 民 營 化 後 有 所 提 升 而 究 其 員 工 生 產 力 變 化 的 部 分 因 素, 製 造 及 運 輸 的 6 家 事 業 在 民 營 化 後, 皆 有 員 工 人 數 減 少 的 現 象, 因 此 即 使 銷 售 額 不 變 也 會 有 員 工 生 產 力 提 高 的 結 果 但 金 融 事 業 在 民 營 化 後 的 員 工 人 數 變 動 方 向 則 相 當 不 一 致, 一 銀 華 銀 農 銀 中 產 台 壽 的 員 工 人 數 反 而 增 加 在 股 利 發 放 方 面, 屬 製 造 及 海 運 業 的 6 家 民 營 化 事 業, 在 民 營 化 後 的 股 利 普 遍 採 股 票 方 式 發 放, 顯 示 保 留 前 期 盈 餘 現 金 用 以 擴 張 營 運 規 模 的 企 圖, 而 金 融 業 12 家 事 業 的 股 利 發 放 方 式 則 不 一 致, 顯 示 產 業 前 景 在 民 營 化 後 似 乎 並 不 明 朗 在 財 務 結 構 方 面, 由 於 政 府 是 公 營 事 業 的 最 大 股 東, 相 對 於 民 營 事 業 應 較 易 於 從 銀 行 體 系 籌 集 營 運 資 金, 所 以 民 營 化 後 的 負 債 比 率 應 該 降 低 但 從 另 一 角 度 來 思 考, 民 營 化 後 的 經 營 自 主 性 提 高, 很 可 能 會 提 高 其 財 務 槓 桿 度, 以 進 行 積 極 擴 張 之 財 務 策 略 因 此, 理 論 上 1 其 中 財 政 部 所 屬 中 央 再 保 險 公 司 因 於 91 年 7 月 甫 完 成 移 轉 民 營, 欠 缺 民 營 化 後 三 年 之 資 料 可 供 比 較, 爰 不 列 入 本 研 究 中 之 財 務 績 效 分 析 2 以 事 業 完 成 民 營 化 年 度 之 前 後 各 三 年 之 時 間 序 列 資 料 進 行 研 究, 請 詳 Megginson, W.L., Nash, R.C. and Randenborgh, M.V. (1994) 惟 十 八 家 樣 本 公 司 中 六 家 係 於 民 國 88 年 完 成 民 營 化, 因 尚 無 91 年 全 年 資 料, 爰 其 民 營 化 後 資 料 僅 以 89 及 90 年 資 料 平 均 值 代 替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7
8 民 營 化 後 的 財 務 結 構 調 整 方 向 不 明 確, 而 從 這 十 八 家 事 業 的 財 務 結 構 資 料 也 顯 示 不 出 民 營 化 後 的 負 債 比 率 或 財 務 槓 桿 度 有 普 遍 一 致 的 變 化 方 向 在 償 債 能 力 方 面, 以 流 動 比 率 所 衡 量 的 償 債 能 力 來 看, 除 中 石 化 中 鋼 高 雄 銀 中 產 台 產 台 壽 外, 民 營 化 後 的 償 債 能 力 普 遍 有 所 提 升 在 經 營 能 力 方 面, 以 各 種 週 轉 率 所 衡 量 事 業 資 產 的 運 用 效 率 而 言, 這 些 民 營 化 事 業 ( 除 了 中 鋼 陽 明 交 銀 中 產 外 ) 普 遍 而 言 在 民 營 化 後 的 經 營 能 力 有 微 幅 下 降 的 現 象 但 這 很 可 能 因 為 這 些 民 營 化 事 業 的 營 收 成 長 幅 度 比 不 上 資 產 規 模 擴 張 的 幅 度 所 致 在 轉 投 資 情 形 方 面, 本 研 究 蒐 集 各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的 轉 投 資 資 料, 以 觀 察 各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是 否 因 經 營 之 自 主 性 提 高 而 有 多 角 化 投 資 現 象 由 各 事 業 的 年 報 資 料 顯 示, 不 論 以 金 額 或 件 數 來 看, 都 是 增 加 的 趨 勢, 唯 轉 投 資 的 增 加 不 必 然 保 證 有 其 效 益 ( 詳 見 表 四 ) ( 二 ) 市 場 競 爭 程 度 之 比 較 在 市 場 競 爭 地 位 方 面, 以 各 民 營 化 事 業 在 所 屬 產 業 之 營 收 排 名 來 觀 察 民 營 化 前 後 事 業 之 市 場 競 爭 地 位 的 變 化 情 形 由 中 華 徵 信 所 或 天 下 雜 誌 的 企 業 營 收 資 料 顯 示 ( 詳 見 表 五 ), 製 造 及 海 運 業 部 分, 除 台 航 及 規 模 不 斷 縮 小 的 台 機 外, 其 他 公 司 於 民 營 化 前 後 的 產 業 排 名 大 致 不 變 ( 特 別 如 中 鋼 中 工 一 直 穩 居 產 業 龍 頭 地 位 ); 但 在 金 融 服 務 業 部 分, 由 於 政 府 自 民 國 80 年 開 始 漸 進 推 動 金 融 自 由 化, 金 融 業 者 家 數 激 增, 故 除 三 商 銀 交 銀 中 產 台 產 等 勉 強 維 持 原 有 名 次 外, 其 餘 排 名 皆 有 下 降 的 態 勢 ( 雖 然 營 收 的 增 加 並 不 必 然 表 示 經 營 績 效 的 提 升 ) 唯 一 例 外 為 台 壽, 有 排 名 逆 勢 往 前 之 現 象 在 市 場 集 中 度 方 面, 本 研 究 利 用 中 華 徵 信 所 以 及 天 下 雜 誌 的 營 收 資 料, 計 算 市 場 集 中 度 (CR4, CR8, HHI), 以 了 解 產 業 內 競 爭 程 度 是 否 自 民 營 化 後 更 為 激 烈 ( 詳 見 表 六 ) 本 研 究 發 現 除 了 化 學 材 料 業 ( 中 石 化 ) 外, 所 有 產 業 之 競 爭 程 度 自 民 營 化 後 均 更 為 激 烈, 顯 示 這 些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的 處 境 普 遍 不 如 民 營 化 前 ( 三 ) 財 務 及 營 運 資 料 分 析 : 相 對 績 效 變 化 由 於 各 事 業 之 績 效 表 現 與 其 所 屬 產 業 之 景 氣 息 息 相 關, 本 研 究 嘗 試 將 各 事 業 績 效 指 標 與 其 所 屬 產 業 表 現 ( 同 業 平 均 ) 相 比 較, 以 掌 握 各 事 業 扣 除 產 業 景 氣 因 素 後 之 績 效 (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績 效 主 要 針 對 獲 利 能 力 ) 由 表 七 結 果 顯 示, 以 資 產 或 淨 值 報 酬 率 淨 利 率 每 股 盈 餘 所 衡 量 的 獲 利 能 力, 在 扣 除 所 屬 產 業 的 平 均 值 後, 這 些 公 營 事 業 ( 除 了 台 肥 中 產 台 企 台 開 外 ) 民 營 化 後 的 表 現 普 遍 比 民 營 化 前 好, 尤 其 是 台 航 台 壽 最 耀 眼, 中 石 化 交 銀 北 銀 高 雄 銀 也 表 現 相 當 亮 麗 表 七 中 數 值 為 正 是 指 民 營 化 之 前 表 現 就 比 同 業 好 者, 民 營 化 後 擴 大 與 同 業 表 現 之 間 的 差 距 ; 民 營 化 之 前 表 現 比 同 業 差 者, 民 營 化 後 勵 精 圖 治, 縮 小 與 同 業 表 現 之 間 的 差 距 顯 示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儘 管 所 屬 產 業 面 臨 甚 於 以 往 的 競 爭 壓 力, 但 由 於 企 業 獲 利 的 動 機 變 強, 加 上 經 營 的 自 主 性 提 高, 經 營 成 效 普 遍 比 民 營 化 之 前 為 佳 另 外, 本 研 究 以 各 事 業 所 屬 產 業 的 民 營 化 後 第 三 年 市 場 營 收 計 算 HHI 來 衡 量 市 場 集 中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8
9 度, 然 後 與 民 營 化 績 效 計 算 相 關 係 數, 結 果 發 現 兩 者 是 正 相 關 (0.28), 顯 示 產 業 集 中 度 越 高, 民 營 化 事 業 的 市 場 力 量 越 大, 所 以 績 效 越 好 的 現 象 存 在 但 是 衡 量 市 場 集 中 度 變 動 情 形 ( 以 民 營 化 後 第 三 年 該 事 業 所 屬 產 業 之 市 場 集 中 度 減 去 民 營 化 前 一 年 之 市 場 集 中 度 ), 然 後 再 與 民 營 化 績 效 計 算 相 關 係 數, 結 果 發 現 兩 者 是 負 相 關 (-0.37), 顯 示 民 營 化 事 業 績 效 的 改 善 並 非 來 自 市 場 壟 斷 力 量 的 增 加 本 研 究 發 現, 民 營 化 事 業 若 處 於 相 對 壟 斷 或 寡 占 的 產 業 結 構, 由 於 具 有 市 場 力 量, 民 營 化 績 效 來 得 較 好 ; 但 是 市 場 競 爭 加 劇, 反 而 促 使 事 業 的 績 效 改 善 更 為 明 顯 理 論 上 民 營 化 事 業 的 獲 利 動 機 轉 強, 而 由 前 面 研 究 也 發 現 這 十 八 家 事 業 的 轉 投 資 ( 不 論 是 以 件 數 或 金 額 來 觀 察 ) 確 實 較 民 營 化 前 更 多 至 於 民 營 化 前 後 轉 投 資 ( 表 四 ) 與 獲 利 能 力 變 動 ( 表 七 ) 之 間 的 關 係, 本 研 究 也 進 行 相 關 係 數 的 計 算, 發 現 轉 投 資 件 數 增 加 倍 數 與 民 營 化 績 效 變 動 呈 現 0.35 的 正 相 關, 而 轉 投 資 金 額 增 加 倍 數 與 民 營 化 績 效 變 動 也 有 0.28 的 正 相 關 儘 管 與 獲 利 無 關 的 浮 濫 投 資 情 形 並 無 法 由 目 前 量 化 的 資 料 中 顯 現 出 來, 但 這 十 八 家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的 轉 投 資 增 加 與 獲 利 能 力 變 動 之 間 的 正 向 關 係 大 致 成 立 此 外, 本 研 究 亦 進 行 十 八 家 樣 本 公 司 之 股 價 分 析, 俾 作 為 該 等 公 司 之 市 場 績 效 ( 即 市 場 投 資 人 對 其 績 效 之 主 觀 態 度 ) 之 衡 量 ( 參 見 表 八 ) 惟 由 於 公 營 事 業 均 為 傳 統 行 業, 近 年 來 在 我 國 偏 好 新 興 高 科 技 公 司 之 證 券 市 場 中 頗 為 不 利 在 相 對 於 類 股 指 數 及 大 盤 指 數 之 平 均 股 價 報 酬 率 上, 僅 有 中 工 一 銀 高 雄 銀 北 銀 台 壽 等 五 家 相 對 市 場 績 效 為 正 至 於 一 般 投 資 大 眾 是 否 認 同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之 成 效? 股 價 變 動 是 否 能 反 映 民 營 化 事 業 之 獲 利 能 力 變 化?, 由 於 股 價 是 一 般 投 資 者 對 於 公 司 經 營 之 主 觀 評 價, 因 此 本 研 究 嘗 試 計 算 民 營 化 前 後 三 年 間 各 事 業 股 價 複 和 成 長 率 扣 除 類 股 權 數 ( 或 以 大 盤 指 數 ) 成 長 率 成 長 率 之 報 酬 率 ( 詳 見 表 八 ), 並 與 各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經 營 績 效 變 動 情 形 ( 表 七 ) 進 行 相 關 係 數 分 析, 發 現 兩 者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高 達 59% 顯 示 一 般 投 資 大 眾 也 認 同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之 成 效, 股 價 變 動 能 相 當 程 度 地 反 映 民 營 化 事 業 之 獲 利 能 力 變 化 四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財 政 成 本 與 效 益 分 析 本 文 於 去 ( 民 91) 年 6 月 間, 以 問 卷 調 查 當 時 已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廿 六 家 事 業 ( 爰 不 包 括 於 當 年 7 月 民 營 化 之 中 再 保 公 司 及 中 華 電 信 等 已 進 行 釋 股 但 尚 未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事 業 ) 於 移 轉 民 營 階 段 政 府 各 項 收 入 及 支 出, 俾 從 財 務 面 了 解 政 府 此 項 政 策 之 成 本 收 益 情 形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政 府 執 行 民 營 化 政 策 所 推 動 廿 六 家 已 移 轉 民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相 關 收 入 總 計 新 台 幣 3,861 億 元 ( 詳 表 九 ), 其 中 出 售 股 權 收 入 占 96.8% 為 最 大 宗, 標 售 資 產 占 3.1%, 其 餘 為 零 星 之 資 產 作 價 與 讓 售 資 產 予 員 工 之 收 入 在 支 出 方 面 ( 詳 表 十 ), 受 調 查 之 廿 六 家 事 業 於 民 營 化 階 段 之 相 關 支 出 達 1,391 億 元, 幾 佔 前 述 政 府 收 入 之 36%, 雖 未 有 國 際 資 料 可 供 比 較 此 一 比 例 為 高 或 低, 但 相 當 於 政 府 釋 股 所 得 三 分 之 一 用 於 員 工 權 益 照 護, 顯 示 我 國 政 府 偏 重 以 金 錢 補 償 來 消 彌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抗 拒, 用 心 可 謂 良 苦 支 出 金 額 中, 有 72% 係 依 法 ( 即 公 營 事 業 移 轉 民 營 條 例 ) 由 公 司 支 付,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9
10 雖 非 由 國 庫 直 接 支 應, 但 此 一 鉅 額 員 工 權 益 補 償 金 額 亦 或 減 少 公 司 現 金, 亦 或 增 加 負 債, 兩 者 均 造 成 公 司 價 值 之 減 損, 間 接 影 響 國 庫 釋 股 之 收 益 且 公 營 事 業 移 轉 民 營 條 例 自 民 國 89 年 11 月 修 正 後, 政 府 成 立 特 種 基 金 以 支 應 財 務 艱 困 事 業 於 移 轉 民 營 時, 不 足 支 付 之 年 資 結 算 金 與 離 職 給 與, 更 直 接 承 擔 公 營 事 業 之 法 定 義 務 從 未 隨 同 移 轉 人 員 離 職 給 與 移 轉 民 營 後 五 年 內 獲 發 六 個 月 薪 給 之 離 職 人 員 人 數, 本 研 究 初 步 估 計 該 等 事 業 中 約 有 12,536 人 因 民 營 化 而 離 職 ( 詳 表 十 ), 約 佔 民 營 化 前 總 員 工 人 數 約 四 分 之 一 五 留 任 員 工 之 政 策 支 持 度 調 查 本 研 究 延 續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於 民 國 87 年 度 之 研 究 報 告, 該 報 告 係 針 對 當 時 已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六 家 事 業 及 台 機 公 司 已 分 廠 出 售 之 鋼 品 廠 船 舶 廠 及 合 金 鋼 廠 等 單 位 3, 進 行 留 任 員 工 對 於 民 營 化 政 策 支 持 度 之 問 卷 調 查 為 掌 握 目 前 所 有 民 營 化 事 業 留 任 員 工 對 於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支 持 度 與 民 營 化 後 之 工 作 滿 意 度, 本 研 究 針 對 後 續 民 營 化 事 業 ( 共 計 16 家 4 ) 進 行 之 相 同 調 查, 俾 瞭 解 各 事 業 留 任 員 工 對 於 民 營 化 政 策 支 持 度 對 民 營 化 推 動 過 程 的 瞭 解 留 任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前 後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制 度 的 看 法 與 民 營 化 後 之 工 作 滿 意 度 根 據 回 收 問 卷 ( 總 回 收 率 達 74%) 之 分 析, 四 項 調 查 重 點 整 理 如 表 十 一 至 表 十 四 首 先 在 留 任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看 法 方 面 ( 參 見 表 十 一 ), 我 國 民 營 化 政 策 設 計 中, 員 工 權 益 照 護 之 優 惠 優 先 認 購 股 份 年 資 結 算 金 或 離 職 給 與 保 險 權 益 補 償 轉 業 訓 練 與 就 業 輔 導 及 工 作 權 保 障 等, 均 獲 得 員 工 相 當 之 肯 定, 此 發 現 與 吳 學 良 等 ( 民 90 年 ) 分 析 比 較 國 內 外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時 員 工 權 益 補 償 條 件 之 研 究 結 果 一 致, 即 我 國 民 營 化 政 策 設 計 對 員 工 權 益 極 為 重 視, 補 償 條 件 明 顯 優 於 國 外 ; 然 在 轉 業 訓 練 與 就 業 輔 導 方 面, 受 訪 員 工 明 顯 持 較 負 面 之 看 法 其 實 我 國 勞 委 會 早 於 民 國 86 年 即 已 訂 定 行 政 命 令, 協 助 不 願 隨 同 移 轉 者 辦 理 提 升 原 有 技 能 或 轉 換 行 業 所 需 技 能 訓 練, 及 為 協 助 留 用 人 員 勝 任 移 轉 民 營 後 工 作 所 辦 理 之 技 能 訓 練, 民 國 89 年 底 更 將 此 一 規 定 提 昇 至 法 律 位 階, 然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此 一 工 作 多 委 由 事 業 單 位 負 責 以 出 售 公 股 方 式 整 體 移 轉 之 事 業, 因 員 工 大 多 隨 同 移 轉, 士 氣 及 工 作 情 緒 較 為 穩 定, 離 職 員 工 或 可 獲 得 較 佳 之 轉 業 訓 練 與 就 業 輔 導 ; 相 對 於 採 標 售 資 產 方 式 民 營 化 之 事 業, 因 原 先 營 運 主 體 分 割 或 改 組 而 不 復 存 在, 員 工 士 氣 及 工 作 情 緒 勢 必 嚴 重 減 損, 甚 至 相 關 人 事 部 門 之 功 能 無 從 發 揮, 幾 無 對 離 職 員 工 之 轉 業 訓 練 與 就 業 輔 導 可 言, 亟 需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與 勞 工 行 政 機 關 介 入 協 助 在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整 體 支 持 度 上, 調 查 結 果 勉 強 接 近 中 間 值 另 外, 受 訪 員 工 也 不 3 包 括 中 石 化 公 司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中 國 鋼 鐵 公 司 台 機 鋼 品 廠 台 機 船 舶 廠 台 機 合 金 鋼 廠 中 國 產 險 公 司 陽 明 海 運 公 司 液 化 石 油 氣 供 應 處 等, 已 在 經 建 會 87 年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進 行 此 項 調 查 4 扣 除 上 述 已 進 行 調 查 之 民 營 化 事 業, 以 及 營 運 主 體 已 不 復 存 在 之 事 業 ( 如 北 市 印 刷 所 岡 山 工 廠 等 ), 本 研 究 針 對 其 餘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事 業, 包 括 彰 銀 一 銀 華 南 台 灣 企 銀 台 肥 台 航 農 銀 交 銀 北 銀 高 雄 銀 台 產 台 壽 台 開 中 興 紙 業 台 汽 客 運 遠 榮 氣 體 ( 共 計 16 家 ), 進 行 留 任 員 工 對 於 民 營 化 政 策 支 持 度 之 問 卷 調 查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10
11 認 為 民 營 化 後 至 今,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的 支 持 度 有 提 高 兩 者 蓋 因 公 營 事 業 員 工 以 往 相 對 優 渥 的 勞 動 條 件 及 工 作 環 境 均 隨 此 一 政 策 之 推 動 而 須 回 歸 市 場 常 態, 能 獲 得 如 此 靠 近 中 性 之 回 應, 已 屬 難 得, 顯 見 政 策 在 設 計 上 已 對 員 工 權 益 保 障 有 諸 多 照 顧, 得 以 消 除 員 工 不 滿 的 情 緒 在 留 任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推 動 過 程 的 瞭 解 情 形 方 面 ( 參 見 表 十 二 ), 可 知 在 推 動 民 營 化 之 過 程 中, 事 業 單 位 肩 負 與 員 工 溝 通 的 主 要 責 任, 但 可 能 因 為 相 關 法 令 相 當 繁 瑣, 員 工 了 解 程 度 依 然 不 足, 值 得 有 關 單 位 注 意 另 在 工 會 於 民 營 化 的 過 程 中 所 扮 演 角 色 方 面, 有 趣 的 是 公 營 事 業 之 工 會 組 織 一 向 龐 大, 彼 此 相 互 串 聯 抗 爭 時 有 所 聞, 惟 受 訪 員 工 對 其 之 滿 意 度 偏 低, 顯 示 近 年 來 工 會 未 盡 其 應 有 之 責 任 在 受 訪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前 後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制 度 的 看 法 方 面 ( 參 見 表 十 三 ), 除 覺 得 相 關 福 利 縮 水 外, 任 免 升 遷 職 權 責 任 與 公 司 展 望 均 有 正 向 之 改 變, 此 應 與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原 意 相 符 最 後 在 員 工 的 工 作 滿 足 感 方 面 ( 參 見 表 十 四 ), 除 職 務 之 社 會 地 位 工 作 穩 定 性 及 公 司 執 行 政 策 的 方 法 等 少 數 項 目 外, 其 餘 工 作 滿 足 感 之 項 目 均 為 正 向 改 善 最 後 由 留 任 員 工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與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績 效 進 行 相 關 係 數 的 計 算, 本 研 究 發 現 : 正 式 民 營 化 後 至 今, 員 工 提 高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的 支 持 度 員 工 對 於 工 會 在 民 營 化 過 程 中 所 扮 演 角 色 的 滿 意 程 度 整 體 來 說, 公 司 有 不 錯 的 經 營 績 效 與 發 展 前 景 於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變 動 幅 度 民 營 化 後 的 工 作 滿 足 感 等 與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績 效 具 有 較 高 的 正 相 關 關 係 簡 言 之, 顯 示 留 任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的 支 持 度 越 高 對 工 會 的 滿 意 程 度 越 高 對 公 司 前 景 與 發 展 越 看 好 以 及 民 營 化 後 的 工 作 滿 足 感 越 高,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績 效 越 好 六 結 語 公 營 事 業 績 效 的 研 究 始 於 Alchain(1965), 當 時 即 認 為 公 營 事 業 的 效 率 在 本 質 上 即 無 法 與 民 營 企 業 相 抗 衡 早 期 的 研 究 著 重 於 同 一 產 業 的 公 民 營 企 業 比 較, 樣 本 多 來 自 於 已 開 發 國 家 的 公 用 事 業 及 基 礎 建 設 等 非 競 爭 性 市 場 後 續 研 究 則 擴 張 至 競 爭 性 產 業, 或 開 發 中 國 家 的 樣 本 學 者 Millward(1983) 等 批 評 這 些 跨 產 業 的 比 較, 認 為 公 民 營 事 業 在 效 率 上 之 差 異 早 已 被 隱 沒 於 眾 多 影 響 因 素 之 中, 影 響 績 效 的 關 鍵 因 素 並 未 被 獨 立 探 討 爾 後, 隨 著 1980 年 代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的 風 潮 ( 特 別 在 英 國 ), 開 啟 了 新 一 波 的 實 證 研 究, 及 同 一 企 業 於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差 異, 在 開 發 中 國 家 及 社 會 主 義 轉 型 國 家 的 樣 本 也 提 供 此 類 研 究 更 多 的 對 象 本 研 究 相 對 於 以 往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除 樣 本 數 已 擴 增 為 十 八 家 股 票 上 市 且 完 成 民 營 化 之 公 司 外, 亦 同 時 計 算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絕 對 績 效 與 相 對 績 效 若 單 就 絕 對 績 效 變 化 之 衡 量, 實 無 法 考 慮 到 產 業 景 氣 效 果 對 公 司 績 效 之 影 響, 結 果 並 不 客 觀, 且 十 八 家 民 營 化 事 業 大 多 呈 現 獲 利 能 力 衰 退 之 現 象, 不 免 令 人 疑 惑 民 營 化 政 策 是 否 將 公 營 事 業 帶 往 更 糟 的 地 步 然 而 在 平 減 各 該 事 業 所 處 產 業 平 均 績 效 值 後 所 得 之 相 對 績 效 上, 十 八 家 民 營 化 事 業, 除 四 家 外, 財 務 及 營 運 績 效 均 有 正 向 變 化, 顯 示 民 營 化 政 策 對 於 公 營 事 業 之 法 令 鬆 綁 及 經 營 自 主 性 之 助 益 確 實 反 映 於 其 績 效 提 昇 之 上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11
12 在 利 用 較 客 觀 的 相 對 績 效 觀 念 之 後, 應 確 定 哪 些 指 標 能 真 正 代 表 事 業 績 效 之 良 窊 ( 是 否 僅 利 用 淨 值 報 酬 率 或 勞 動 生 產 力 ), 再 進 一 步 了 解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或 失 敗 因 素, 方 具 有 真 正 之 政 策 涵 義 換 言 之, 當 初 造 成 公 營 事 業 績 效 不 彰 之 因 素 ( 如 市 場 欠 缺 競 爭 立 法 與 行 政 部 門 之 干 預 經 營 團 隊 之 不 適 任 或 背 負 過 多 政 策 任 務 致 使 企 業 體 質 過 差 等 ) 是 否 真 正 能 隨 股 權 轉 換 公 股 比 例 降 至 五 % 以 下 而 消 失, 實 應 為 後 續 研 究 之 重 點 由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十 八 家 事 業 即 使 完 成 民 營 化, 在 較 客 觀 的 相 對 績 效 衡 量 上, 仍 不 保 證 績 效 一 定 會 有 正 向 的 改 變, 爰 若 干 造 成 公 營 事 業 績 效 不 彰 之 因 素 並 未 於 民 營 化 後 去 除, 究 竟 是 哪 些 因 素 使 得 民 營 化 後 之 事 業 績 效 仍 無 法 提 昇, 值 得 進 一 步 探 討 參 考 資 料 1. Alchian, Armen (1965) Some Economics of Property Rights. Politico, 30(4), pp Bailey, Elizabeth E. (1986) Price and Productivity Change Following Deregulation: The U.S. Experience. Economic Journal, 96, pp Boardman, Anthony; Freedman, Ruth and Eckel, Catherine (1986) The Price of Government Ownership: A Study of Domtar Takeover.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31, pp Boardman, Anthony and Vining, Aidan R. (1989) Ownership and Performance in Competitive Environments: A Comparison of the Performance of Private, Mixed, 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32, pp Boycko, Maxim; Shleifer, Andrei and Vishny, Robert W. (1993) A Theory of Privatization. Working Paper, Harvard University. 6. Caves, R. E. (1990) Lessons from Privatization in Britain: State Enterprise Behavior, Public Choic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13, pp Caves, R. E. and Christensen, Laurits R. (1980) The Relative Efficiency of Public and Private Firms in A Competitive Environment: The Case of Canadian Railroad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88, pp D Souza, Juliet and Megginson, William L. (1998) Sources of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in Privatized Firms: Evidence from the 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y. 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Oklahoma. 9. Eckel, Catherine; Eckel, Doug and Singhal, Vihay (1997) Privatization and Efficiency: Industry Effects of the Sale of British Airway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43, pp Goodman, John B. and Loveman, Gary W. (1992) Does Privatization Serve the Public Interest?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1/12, pp Kay, J. A., and Thompson, D. J. (1986) Privatization: A Policy in Search of A Rationale. Economic Journal, 96, pp La Porta, Ratnel and Lopez-de-Silanes, Florencio (1997) Benefits of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12
13 Privatization----Evidence from Mexico. Private Sector, 10, pp Martin, Stephen and Parker, David (1995) Privatization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out the UK Business Cycle, Managerial and Decision Economics, 16, pp Megginson, William L.; Nash, Robert C. and Randenborgh, M.V. (1994) The financial and operating performance of newly privatized frims, The Journal of Finance, Vol.49, pp Megginson, William L.; Nash, Robert C.; Netter, Jeffry M. and Poulsen, Annette B. (1997) The Choice of Privatization: An Empirical Analysis. 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Georgia, Athens. 16. Megginson, William L.; Nash, Robert C.; Netter, Jeffry M. and Schwartz, Adam (1998) The Long Term Return to Investors in Share Issue Privatizations. 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Georgia. 17. Megginson, William L. and Netter, Jeffry M. (1998) From State to Market: A Survey of Empirical Studies on Privatization. Working Paper,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and SBF Bourse de Paris. 18. Millward, R. and Parker, D. M. (1983) Public and Private Enterprise: Comparative Behavior and Relative Efficiency. In R. Millward, D. M. Parker, L. Rosenthal, M.T. Summer, and N. Thompson, eds., Public Sector Economics. London and New York: Longman. 19. Newbery, David and Pollitt, Michael G. (1997) The Restructuring and Privatization of Britain s CEGB---Was It worth It?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 45, pp Pryke, Richard (1982) The Comparative Performance of Public and Private Enterprises. Fiscal Studies, 3, pp Shirley, Mary and Nellis, John (1991) Public Enterprise Reform: The Lessons of Experience. The World Bank, Washington D.C. 22. Yarrow, George (1986) Privatization in Theory and Practice. Economic Policy, 2, pp 林 建 宏 ( 民 83 年 )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經 營 績 效 之 實 證 研 究, 東 吳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24. 練 麗 娜 ( 民 86 年 ) 公 營 企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績 效 之 實 證 研 究, 淡 江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25. 林 能 白 等 ( 民 87 年 ), 民 營 化 對 公 營 事 業 員 工 權 益 及 經 營 績 效 影 響,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87 年 度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26. 張 玉 山 ( 民 87 年 )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經 營 績 效 的 比 較 以 中 石 化 中 工 中 鋼 陽 明 為 例, 公 營 事 業 評 論 技 術 報 告 第 二 期,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學 術 研 究 中 心 27. 黃 王 維 ( 民 87 年 ) 台 灣 地 區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對 經 營 績 效 影 響 之 研 究,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28. 蘇 庭 鋒 ( 民 87 年 ) 我 國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經 營 績 效 之 再 研 究 調 整 物 價 及 產 業 整 體 因 素 後 之 實 證 分 析, 東 吳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29. 林 能 白 等 ( 民 87 年 ) 民 營 化 問 題 診 斷 小 組 第 二 期 診 斷 工 作, 台 灣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委 託 研 究 計 劃 期 末 報 告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13
14 30. 吳 學 良 ( 民 89 年 ) 我 國 公 共 部 門 精 簡 之 作 法 - 從 世 界 趨 勢 談 起, 財 稅 研 究, 第 卅 二 卷, 第 三 期,pp 陳 明 男 ( 民 90 年 ) 國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經 營 績 效 比 較 中 國 鋼 鐵 公 司 為 例,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32. 吳 學 良 ( 民 90 年 ) 如 何 協 助 財 務 艱 困 事 業 民 營 化 : 從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基 金 談 起, 財 稅 研 究, 第 卅 三 卷, 第 三 期,pp 何 美 玥 吳 學 良 ( 民 90 年 ) 政 府 處 理 財 務 艱 困 公 營 事 業 方 式 之 芻 議, 主 計 月 報, 第 546 期,pp 吳 學 良 許 書 銘 林 能 白 ( 民 90 年 ) 國 內 外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員 工 權 益 補 償 之 比 較 分 析, 企 銀 季 刊, 第 廿 四 卷, 第 三 期,pp 吳 尚 政 ( 民 91 年 ) 公 營 事 業 經 營 績 效 及 其 影 響 因 素 之 研 究, 輔 仁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36. 應 圓 圓 ( 民 91 年 )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之 績 效 研 究 ---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37. 吳 國 英 ( 民 91 年 )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績 效 之 影 響 因 素, 淡 江 大 學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38. 洪 德 生 孫 智 麗 吳 學 良 等 ( 民 91 年 )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經 營 績 效 與 員 工 動 向 調 查,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委 託 研 究 期 末 報 告,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14
15 表 一 截 至 民 國 91 年 底 為 止 已 移 轉 民 營 事 業 一 覽 表 已 移 轉 民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基 準 日 辦 理 方 式 原 主 管 機 關 中 石 化 公 司 83 年 6 月 20 日 出 售 股 權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83 年 6 月 22 日 出 售 股 權 中 國 鋼 鐵 公 司 84 年 4 月 12 日 出 售 股 權 台 機 鋼 品 廠 85 年 5 月 20 日 讓 售 資 產 ( 與 特 定 人 協 議 ) 台 機 船 舶 廠 86 年 1 月 10 日 讓 售 資 產 ( 與 特 定 人 協 議 ) 經 濟 部 台 機 合 金 鋼 廠 86 年 6 月 30 日 讓 售 資 產 ( 與 特 定 人 協 議 ) 台 機 機 械 廠 90 年 11 月 19 日 讓 售 資 產 ( 與 特 定 人 協 議 ) 台 肥 公 司 88 年 9 月 1 日 出 售 股 權 中 興 紙 業 公 司 90 年 10 月 16 日 員 工 承 接 中 國 產 險 公 司 83 年 5 月 5 日 出 售 股 權 中 國 農 民 銀 行 88 年 9 月 3 日 出 售 股 權 交 通 銀 行 88 年 9 月 13 日 出 售 股 權 財 政 部 中 央 再 保 險 公 司 91 年 7 月 11 日 出 售 股 權 陽 明 海 運 公 司 85 年 2 月 15 日 出 售 股 權 交 通 部 液 化 石 油 氣 供 應 處 85 年 3 月 16 日 標 售 資 產 榮 民 氣 體 廠 87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作 價 與 民 間 投 資 人 合 資 成 立 民 營 公 司 退 輔 會 岡 山 工 廠 87 年 8 月 1 日 標 售 資 產 彰 化 銀 行 87 年 1 月 1 日 出 售 股 權 第 一 銀 行 87 年 1 月 22 日 出 售 股 權 華 南 銀 行 87 年 1 月 22 日 出 售 股 權 台 灣 中 小 企 銀 87 年 1 月 22 日 出 售 股 權 原 台 灣 省 政 府 台 灣 產 物 保 險 87 年 1 月 22 日 出 售 股 權 台 灣 航 業 87 年 6 月 20 日 出 售 股 權 台 灣 人 壽 87 年 6 月 30 日 出 售 股 權 台 開 信 託 88 年 1 月 8 日 出 售 股 權 臺 灣 新 生 報 業 89 年 12 月 31 日 標 售 資 產 台 汽 客 運 90 年 6 月 30 日 員 工 承 接 高 雄 銀 行 88 年 9 月 27 日 出 售 股 權 高 雄 市 政 府 台 北 銀 行 88 年 11 月 30 日 出 售 股 權 台 北 市 政 府 台 北 市 印 刷 所 89 年 12 月 31 日 出 售 資 產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經 建 會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生 物 科 技 產 業 研 究 中 心 孫 智 麗 15
16 表 二 公 營 事 業 ( 製 造 及 海 運 業 )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絕 對 績 效 變 化 ( 之 一 ) 民 營 化 事 業 中 石 化 中 工 中 鋼 陽 明 台 航 台 肥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公 司 規 模 資 產 總 額 ( 元 ) 13,517,072 14,331,705 41,908,134 6,067,705 1,358,341 (5,318,436) 11,977,420 16,435,310 負 債 總 額 ( 元 ) 9,814,589 5,925,100 31,449,098 (2,286,671) (98,402) (6,943,741) 6,309,996 13,675,062 普 通 股 股 本 ( 元 ) 520,091 3,585,333 4,237,839 4,874,381 1,250,166 2,934,268 2,900,346 1,705,566 特 別 股 股 本 ( 元 ) 0 0 (50,740) 0 (1,063,884) (134,268) (208,149) 422,492 資 本 公 積 ( 元 ) 2,793,579 4,561,564 (437,110) 2,844, ,186 (1,287,795) 1,536,797 2,233,299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 元 ) 3,702,483 8,406,605 10,459,035 8,354,377 1,456,744 1,625,305 5,667,425 3,888,751 獲 利 能 力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息 前 )% 5.98 (2.43) 2.21 (1.37) 7.80 (2.36) 淨 值 報 酬 率 ( 稅 後 )% 9.14 (10.58) 5.53 (5.85) (4.04) 營 業 毛 利 率 % (2.61) 2.66 (9.81) 營 業 利 益 率 % (2.61) 3.77 (9.40) 稅 前 淨 利 率 % (4.20) 2.10 (4.55) (15.86) 稅 後 淨 利 率 % (2.09) 3.38 (3.42) (15.06) 每 股 盈 餘 ( 元 ) 1.65 (2.15) 0.83 (0.76) 1.67 (1.70) (0.08) 1.69 員 工 生 產 力 員 工 人 數 ( 人 ) (723) (667) (584) (25) (24) (650) (445.67) 每 人 銷 售 額 ( 元 ) 5,739 3,343 3,742 10, ,532 4, , 每 人 淨 利 ( 元 ) 1, (782) 每 人 配 備 率 ( 元 ) 10,394 2,371 3,728 (5,017) 170 8,401 3, , 股 利 發 放 支 付 現 金 股 利 181, ,810 2,170, ,209 (23,383) (243,287) 513, ,015 普 通 股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0.10) (1.45) 0.67 (0.60) 0.13 (0.23) (0.26) 0.72 每 股 股 票 股 利 - 股 票 註 :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淨 利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100 稅 前 淨 利 率 = 稅 前 淨 利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00 淨 值 報 酬 率 = 稅 後 淨 利 / 平 均 淨 值 100 稅 後 淨 利 率 = 稅 後 淨 利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00 營 業 毛 利 率 = 營 業 毛 利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00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營 業 利 益 率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00 每 人 配 備 率 = 固 定 資 產 / 員 工 人 數 說 明 : 以 上 數 值 表 示 該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三 年 之 財 務 指 標 平 均 值 減 去 民 營 化 前 三 年 平 均 值,( ) 表 示 負 值 16
17 財 務 結 構 表 二 公 營 事 業 ( 製 造 及 海 運 業 )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絕 對 績 效 變 化 ( 之 二 ) 民 營 化 事 業 中 石 化 中 工 中 鋼 陽 明 台 航 台 肥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負 債 比 率 % (11.67) 9.50 (15.07) (11.87) (9.06) (2.86) 自 有 資 金 比 率 % (21.01) 0.12 (0.09) (3.44) 8.61 財 務 槓 桿 度 % (0.03) (0.38) (0.21) (0.65) (0.08) 0.43 償 債 能 力 流 動 比 率 % (255.26) 1.56 (20.50) 速 動 比 率 % (226.29) (74.66) (56.84) 經 營 能 力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0.06) (0.17) (0.11) (0.03) (0.01) 0.14 應 收 帳 款 週 轉 率 ( 次 ) (0.26) (0.67) (4.93) 5.42 (11.62) (3.31) (2.56) 5.67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1.84 (7.50) (0.21) (0.87) 3.34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0.31) (1.82) (0.05) (0.04) (0.19) 0.91 淨 值 週 轉 率 ( 次 ) 0.13 (1.42) 0.23 (0.12) (0.24) (0.09) (0.25) 0.60 資 本 支 出 新 增 長 期 投 資 佔 銷 售 額 比 例 % (0.11) (0.05) (0.07) (0.03) (0.48) (0.02) (0.13) 0.18 購 置 固 定 資 產 佔 銷 售 額 比 例 % (0.14) 0.01 (0.05) 轉 投 資 事 業 營 業 外 收 入 佔 銷 售 額 比 例 % (0.03) (0.02) (0.01) (0.31) (0.03) 0.15 營 業 外 支 出 佔 銷 售 額 比 例 % (0.01) (0.01) 0.01 (0.00) 0.02 (0.12) (0.02) 0.05 註 : 負 債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100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應 收 帳 款 週 轉 率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帳 款 自 有 資 金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資 產 總 額 存 貨 週 轉 率 = 營 業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平 均 固 定 資 產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淨 值 週 轉 率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平 均 淨 值 說 明 : 以 上 數 值 表 示 該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三 年 之 財 務 指 標 平 均 值 減 去 民 營 化 前 三 年 平 均 值,( ) 表 示 負 值 17
18 表 三 公 營 事 業 ( 金 融 業 )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絕 對 績 效 變 化 ( 之 一 ) 民 營 化 事 業 彰 銀 一 銀 華 銀 農 銀 交 銀 北 銀 高 雄 銀 公 司 規 模 資 產 總 額 ( 元 ) 256,627, ,528, ,534,590 64,566,171 69,703, ,476,448 57,285,029 負 債 總 額 ( 元 ) 220,431, ,125, ,323,466 62,847,838 46,377, ,796,147 55,969,249 普 通 股 股 本 ( 元 ) 12,859,092 14,463,425 11,928,166 3,974,000 11,241,106 7,830,031 1,190,504 特 別 股 股 本 ( 元 ) 1,000, 資 本 公 積 ( 元 ) 20,613,230 19,574,631 15,052,100 (2,919,875) 9,430,306 1,163,301 1,000,791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 元 ) 36,196,878 40,402,341 35,211,124 1,718,334 23,325,729 12,680,301 1,315,780 獲 利 能 力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息 前 )% (0.34) (0.26) (0.25) (0.25) 0.15 (0.20) (0.03) 淨 值 報 酬 率 ( 稅 後 )% (9.96) (8.97) (8.13) (4.73) (2.08) (4.65) (0.04) 營 業 毛 利 率 % (4.54) (5.15) (3.98) (2.87) (0.66) 營 業 利 益 率 % (1.92) (3.00) (1.94) (1.74) 稅 前 淨 利 率 % (4.39) (4.77) (3.63) (2.35) 3.17 (0.95) 0.62 稅 後 淨 利 率 % (4.35) (3.31) (2.60) (3.02) 2.89 (0.94) 0.22 每 股 盈 餘 ( 元 ) (1.81) (1.54) (1.19) (1.45) (0.37) (1.09) (0.12) 員 工 生 產 力 員 工 人 數 ( 人 ) (197) (229) (66) (218) 每 人 銷 售 額 ( 元 ) 1,599 1,881 1,065 (2,137) 8, ,088 每 人 淨 利 ( 元 ) (267) (221) (204) (424) 1,839 (65) (68) 每 人 配 備 率 ( 元 ) (242) 股 利 發 放 支 付 現 金 股 利 ( 元 ) 516, , , ,505 (1,154,126) 1,109, ,781 普 通 股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0.35) (0.25) (0.25) (0.13) 0.07 (0.12) 0.90 每 股 股 票 股 利 - 股 票 (1.29) (1.03) 0.00 (0.40) (0.53) 財 務 結 構 負 債 比 率 % (2.25) (2.25) (1.87) 0.29 (3.39) (0.78) 1.17 自 有 資 金 比 率 % (0.00) (0.01) 財 務 槓 桿 度 % (0.12) (0.07) (0.02) 償 債 能 力 流 動 比 率 (%) (38.33) 經 營 能 力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0.01) (0.00) (0.01) (0.02) 0.00 (0.02) (0.01) 18
19 表 三 公 營 事 業 ( 金 融 業 )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絕 對 績 效 變 化 ( 之 二 ) 民 營 化 事 業 中 產 台 產 台 壽 台 企 台 開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籌 資 方 式 資 產 總 額 ( 元 ) 7,248,279 1,546,171 35,934, ,915,184 (5,953,202) 112,784, ,240,850 負 債 總 額 ( 元 ) 5,364, ,637 31,923, ,067,055 (1,680,170) 98,579,249 95,543,652 普 通 股 股 本 ( 元 ) 1,078,564 1,117,471 1,843,557 12,968, ,707,865 5,686,956 特 別 股 股 本 ( 元 ) , ,675 資 本 公 積 ( 元 ) 567, ,278 1,723,501 4,834,261 (23,915) 5,939,514 8,190,040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 元 ) 1,883,557 1,141,534 4,010,853 16,848,129 (4,273,031) 14,205,127 15,936,175 獲 利 能 力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息 前 )% (6.75) (0.16) 1.84 (0.74) (2.29) (0.77) 2.09 淨 值 報 酬 率 ( 稅 後 )% (16.16) (1.88) (17.22) (51.71) (8.06) 營 業 毛 利 率 % (44.76) (0.55) 4.10 (13.07) (34.98) (8.62) 營 業 利 益 率 % (29.67) (12.28) (30.15) (5.80) 稅 前 淨 利 率 % (29.85) (14.77) (33.35) (7.14) 稅 後 淨 利 率 % (22.66) (11.10) (33.09) (6.16) 每 股 盈 餘 ( 元 ) (3.09) (0.65) 4.75 (3.03) (5.12) (1.22) 2.34 員 工 生 產 力 員 工 人 數 ( 人 ) 79 (64) 356 (105) (84) (17.58) 每 人 銷 售 額 ( 元 ) 23,233 5,071 (11,141) , , 每 人 淨 利 ( 元 ) (655) 146 1,342 (81) (9,670) (694.11) 2, 每 人 配 備 率 ( 元 ) (324) 7 (447) 681 (219) 股 利 發 放 支 付 現 金 股 利 386,836 1,667 81,900 (723,919) 0 173, ,232 普 通 股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3.60) (0.33) 0.43 (0.53) 0.00 (0.35) 1.09 每 股 股 票 股 利 - 股 票 (0.36) 財 務 結 構 負 債 比 率 % 6.52 (6.55) (3.57) (1.08) 6.05 (0.64) 3.79 自 有 資 金 比 率 % (0.07) (0.06) 財 務 槓 桿 度 % 償 債 能 力 流 動 比 率 % (123.73) (0.74) (229.67) 經 營 能 力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0.57 (0.16) (0.14) (0.02) (0.02) 註 : 以 上 數 值 表 示 該 事 業 民 營 化 後 三 年 之 財 務 指 標 平 均 值 減 去 民 營 化 前 三 年 平 均 值,( ) 表 示 負 值 19
20 表 四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前 後 轉 投 資 家 數 及 期 末 帳 列 金 額 統 計 公 司 民 營 化 前 一 年 民 營 化 後 三 年 家 數 期 末 帳 列 金 額 ( 新 台 幣 億 元 ) 家 數 期 末 帳 列 金 額 ( 新 台 幣 億 元 ) 中 石 化 製 造 業 中 工 或 海 運 業 中 鋼 陽 明 臺 航 台 肥 * 一 銀 華 南 彰 銀 金 融 服 務 業 中 產 台 企 台 產 N. A 台 壽 北 銀 * 農 銀 * 交 銀 * 台 開 * 高 雄 銀 * 金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億 元 說 明 *: 由 於 該 等 事 業 係 於 民 國 88 年 完 成 民 營 化, 故 無 民 營 化 後 三 年 資 料, 而 以 91 年 第 三 季 期 末 資 料 代 替 20
21 表 五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營 收 排 名 民 營 化 事 業 年 資 料 來 源 中 石 化 A 中 工 B 中 鋼 B 陽 明 B 台 航 A 台 肥 A 彰 銀 B 一 銀 B 華 銀 B 農 銀 B 交 銀 B 北 銀 B 高 雄 銀 B 中 產 B 台 產 B 台 壽 A 台 企 B 台 開 B 台 機 A 中 興 紙 業 A 註 : 表 中 數 值 表 示 各 事 業 各 年 在 各 產 業 中 之 營 收 排 名 資 料 來 源 :A 表 示 摘 自 天 下 雜 誌 1000 大 特 刊 ;B 表 示 摘 自 中 華 徵 信 所 大 型 企 業 排 名 TOP500 21
22 表 六 各 產 業 之 市 場 集 中 度 變 化 情 形 產 業 別 ( 起 訖 年 份 ) - 民 營 化 事 業 \ 市 場 集 中 度 CR4 CR8 HHI 化 學 材 料 (1993,1997)- 中 石 化 營 建 (1993,1997)- 中 工 ( ) ( ) ( ) 鋼 鐵 業 (1994,1997)- 中 鋼 海 運 及 船 務 代 理 (1995,1999)- 陽 明 ( ) ( ) 海 運 及 船 務 代 理 (1997,2000)- 台 航 ( ) ( ) 化 學 材 料 (1998,2000)- 台 肥 ( ) ( ) ( ) 產 物 保 險 (1993,1997)- 中 產 * 產 物 保 險 (1997,2000)- 台 產 ( ) ( ) ( ) 人 壽 保 險 (1997,2000)- 台 壽 ( ) ( ) ( ) 銀 行 業 (1997,2000)- 彰 銀, 一 銀, 華 銀, 台 企 ( ) ( ) 銀 行 業 (1998,2000)- 農 銀, 交 銀, 北 銀, 高 雄 銀 銀 行 業 (1998,2000)- 台 開 * 說 明 : 資 料 來 源 主 要 為 天 下 雜 誌 1000 大 特 刊 ; 台 開 資 料 為 中 華 徵 信 所 大 型 企 業 排 名 TOP500 中 產 所 屬 的 產 物 保 險 業 1993 年 為 中 華 徵 信 所 大 型 企 業 排 名 TOP500; 1997 年 為 天 下 雜 誌 1000 大 特 刊 表 中 數 值 表 示 各 產 業 之 市 場 集 中 度 變 化, 也 就 是 以 民 營 化 後 第 三 年 ( 如 沒 有 則 為 第 二 年 資 料 ) 該 事 業 所 屬 產 業 之 市 場 集 中 度 減 去 民 營 化 前 一 年 之 市 場 集 中 度 CR4, CR8, 或 HHI 其 中 ( ) 表 示 負 值, 即 產 業 之 市 場 集 中 度 下 降 22
23 表 七 公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前 後 之 相 對 績 效 變 化 ( 扣 除 產 業 景 氣 ) 民 營 化 事 業 資 產 報 酬 率 淨 值 報 酬 率 營 業 毛 利 率 營 業 利 益 率 稅 前 淨 利 率 稅 後 淨 利 率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息 前 )% ( 稅 後 )% % % % % ( 元 ) 中 石 化 中 工 0.8 (5.7) (1.3) 中 鋼 陽 明 1.5 (0.5) (2.8) (1.6) 台 航 台 肥 (0.3) (1.5) (13.9) (13.3) (1.4) 彰 銀 0.2 (0.7) (0.3) 一 銀 華 銀 農 銀 (0.1) 交 銀 北 銀 高 雄 銀 中 產 (6.3) (9.7) (47.5) (30.4) (30.7) (23.2) (1.9) 台 產 0.7 (0.5) (0.1) 台 壽 台 企 (0.2) (8.0) (6.3) (6.2) (7.8) (4.8) (1.5) 台 開 (1.7) (43.4) (27.7) (23.2) (25.6) (26.1) (3.8) 說 明 : 以 上 數 值 表 示 該 事 業 ( 除 了 中 產 外 ) 各 年 財 務 指 標 扣 除 當 年 同 業 平 均 值 之 後, 以 民 營 化 後 三 年 平 均 值 減 去 民 營 化 前 三 年 平 均 值,( ) 表 示 負 值 中 產 ( 由 於 民 營 化 前 三 年 找 不 到 其 同 業 平 均 值 ) 各 年 財 務 指 標 扣 除 同 年 友 聯 財 務 指 標 之 後, 以 民 營 化 後 三 年 平 均 值 減 去 民 營 化 前 三 年 平 均 值 扣 除 產 業 景 氣 之 事 業 財 務 指 標 為 正 ( 負 ) 值 者, 表 示 比 同 業 之 同 期 表 現 來 得 好 ( 差 ),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經 濟 新 報 23
24 表 八 廿 六 家 已 移 轉 民 營 事 業 之 股 價 類 股 指 數 與 大 盤 指 數 之 平 均 年 報 酬 率 比 較 公 司 別 類 股 指 數 大 盤 指 數 相 對 表 現 民 營 化 前 民 營 化 後 民 營 化 前 民 營 化 後 民 營 化 前 民 營 化 後 相 對 類 股 相 對 大 盤 中 石 化 % % 中 工 % 26.51% 中 鋼 **** % -6.38% 台 肥 * % 3.17% 陽 明 % % 臺 航 **** % -4.50% 一 銀 % 7.02% 華 南 % 0.46% 彰 銀 % -0.35% 高 雄 銀 * % 57.82% 台 企 **** % % 北 銀 * % 65.99% 農 銀 * % 18.73% 交 銀 * % 17.18% 中 產 **** % % 台 產 % -1.48% 台 壽 % 89.59% 台 開 * **** % % 註 *: 該 六 家 公 司 係 於 民 國 88 年 完 成 民 營 化, 因 本 研 究 進 行 時, 尚 無 91 年 全 年 資 料, 爰 其 民 營 化 後 資 料 僅 以 89 及 90 年 資 料 代 表 **** 代 表 其 民 營 化 之 完 成 與 上 市 為 同 一 年, 故 無 之 前 之 股 價 報 酬 率 24
25 表 九 廿 六 家 已 移 轉 民 營 事 業 之 釋 股 或 出 售 資 產 收 入 單 位 : 新 台 幣 億 元 主 管 機 關 事 業 名 稱 民 營 化 基 準 日 辦 理 方 式 總 收 入 中 石 化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中 鋼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經 濟 部 財 政 部 台 機 公 司 鋼 品 廠 讓 售 資 產 台 機 公 司 船 舶 廠 讓 售 資 產 台 機 公 司 合 金 廠 讓 售 資 產 2.84 台 機 公 司 機 械 廠 讓 售 資 產 35 中 興 紙 業 公 司 員 工 承 接 0.05 台 肥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小 計 1, 中 國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省 屬 三 商 銀 出 售 股 權 農 民 銀 行 出 售 股 權 交 通 銀 行 出 售 股 權 小 計 交 通 部 陽 明 海 運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彰 化 銀 行 出 售 股 權 華 南 銀 行 出 售 股 權 原 台 灣 省 政 府 退 輔 會 第 一 銀 行 出 售 股 權 台 灣 中 小 企 銀 出 售 股 權 台 灣 人 壽 保 險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台 灣 產 物 保 險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台 灣 航 業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台 開 信 託 投 資 公 司 出 售 股 權 新 生 報 業 公 司 讓 售 資 產 0.59 台 汽 客 運 員 工 承 接 3.5 小 計 1, 液 化 石 油 氣 供 應 處 標 售 資 產 5.61 榮 民 氣 體 廠 資 產 作 價 2.40 岡 山 工 廠 標 售 資 產 3.14 小 計 高 雄 市 府 高 雄 銀 行 出 售 股 權 8.09 台 北 銀 行 出 售 股 權 台 北 市 府 印 刷 所 標 售 資 產 0.10 總 計 3,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 ), 及 本 研 究 於 民 國 91 年 6 月 間 之 調 查 25
26 表 十 廿 六 家 已 移 轉 民 營 事 業 民 營 化 相 關 支 出 統 計 金 額 離 職 人 數 估 計 ( 新 台 幣 億 元 ) ( 人 ) 留 用 人 員 年 資 結 算 金 未 隨 同 移 轉 人 員 離 職 給 與 ,394 未 隨 同 移 轉 人 員 一 個 月 預 告 工 資 2.55 移 轉 民 營 後 五 年 內 離 職 人 員 一 個 月 預 告 工 資 3.50 其 它 ( 如 專 案 裁 減 )* 1.91 由 事 業 單 位 負 擔 支 出 1, (72%) 移 轉 民 營 時 公 保 補 償 金 移 轉 民 營 時 勞 保 補 償 金 移 轉 民 營 後 五 年 內 勞 保 補 償 金 移 轉 民 營 時 離 職 人 員 加 發 六 個 月 薪 給 移 轉 民 營 後 五 年 內 離 職 人 員 加 發 六 個 月 薪 給 ,142 義 務 役 年 資 補 發 ( 民 國 87 年 以 前 民 營 化 者 ) 釋 股 相 關 稅 費 及 作 業 費 ( 公 開 說 明 書 印 製 費, 證 券 交 易 稅, 承 銷 商 手 續 費 ) 或 拍 賣 費 由 政 府 負 擔 支 出 (28%) 合 計 1, ,536 註 :* 問 卷 調 查 中 僅 有 台 灣 新 生 報 業 公 司 及 北 市 印 刷 所 填 報 民 營 化 前 專 案 裁 減 所 支 付 金 額, 惟 實 際 上 曾 於 民 營 化 前 進 行 專 案 裁 減 之 事 業 不 僅 於 此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於 民 國 91 年 6 月 間 針 對 廿 六 家 已 移 轉 民 營 事 業 之 問 卷 調 查 26
27 表 十 一 留 任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之 看 法 探 討 主 題 問 卷 題 目 16 家 平 均 值 ( 新 ) 7 家 平 均 值 ( 舊 ) 23 家 加 權 平 均 值 優 惠 優 先 認 購 股 份 年 資 結 算 金 從 業 人 員 優 先 優 惠 認 購 股 份 的 規 定, 使 員 工 權 益 得 到 合 理 的 保 障 從 業 人 員 優 先 優 惠 認 股 的 規 定, 有 助 於 民 營 化 後 留 任 人 員 對 公 司 的 向 心 力 民 營 化 時 依 勞 基 法 退 休 金 標 準 結 算 年 資, 使 員 工 權 益 得 到 合 理 的 保 障 或 離 職 給 與 針 對 離 職 人 員 之 離 職 加 發 給 與 (6+1 個 月 ) 的 作 法 是 合 理 的 保 險 權 益 補 償 工 作 權 保 障 轉 業 訓 練 與 就 業 輔 導 整 體 支 持 度 保 險 權 益 補 償 的 規 定, 使 員 工 權 益 得 到 合 理 的 保 障 對 於 有 意 願 留 任 的 員 工 保 障 其 隨 同 移 轉, 可 使 員 工 的 工 作 權 得 到 合 理 的 保 障 只 要 工 作 認 真, 員 工 的 工 作 權 不 會 因 民 營 化 而 受 到 影 響 公 司 民 營 化 後, 公 股 的 比 例 逐 漸 降 低, 不 會 影 響 員 工 工 作 權 轉 業 訓 練 與 就 業 輔 導 等 措 施, 有 助 於 民 營 化 之 推 動 公 司 移 轉 民 營 時, 曾 為 未 隨 同 移 轉 員 工 提 供 轉 業 訓 練 與 就 業 輔 導 公 司 移 轉 民 營 過 程 中, 曾 設 法 為 被 資 遣 員 工 安 排 或 轉 介 其 他 工 作 整 體 而 言, 民 營 化 過 程 中 員 工 權 益 得 到 合 理 的 保 障 民 營 化 前 後 支 正 式 民 營 化 後 至 今, 員 工 提 高 對 民 營 化 持 度 變 動 政 策 的 支 持 度 說 明 :1. 非 常 不 同 意 為 1 分, 不 同 意 為 2 分, 有 點 不 同 意 為 3 分, 有 點 同 意 為 4 分, 同 意 為 5 分, 非 常 同 意 為 6 分, 所 以 各 項 評 價 可 以 3.5 分 為 中 間 值 家 平 均 值 ( 新 ) 為 本 文 於 民 國 91 年 6 月 進 行 調 查 的 16 家 民 營 化 事 業,7 家 平 均 值 ( 舊 ) 為 經 建 會 民 國 87 年 委 託 計 畫 之 調 查 結 果 3. 儘 管 兩 項 計 畫 進 行 調 查 之 時 點 不 同, 但 兩 者 相 關 係 數 高 達 92%,23 家 加 權 平 均 值 僅 在 此 提 供 作 為 掌 握 目 前 所 有 已 民 營 化 事 業 留 任 員 工 看 法 之 參 考 27
28 表 十 二 留 任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推 動 過 程 的 瞭 解 情 形 問 卷 題 目 16 家 平 均 值 ( 新 ) 7 家 平 均 值 ( 舊 ) 23 家 加 權 平 均 值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及 相 關 辦 法 的 瞭 解 程 度 公 司 在 推 動 民 營 化 之 過 程 中, 在 法 令 政 策 與 執 行 方 法 等 方 面 與 員 工 溝 通 的 程 度 員 工 對 工 會 在 民 營 化 的 過 程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之 滿 意 程 度 說 明 :1. 很 低 為 1 分, 很 高 為 5 分, 所 以 各 項 評 價 可 以 3 分 為 基 準 ( 中 等 ) 2.16 家 平 均 值 ( 新 ) 為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於 民 國 91 年 6 月 進 行 調 查 的 16 家 民 營 化 事 業,7 家 平 均 值 ( 舊 ) 為 經 建 會 87 年 委 託 計 畫 之 調 查 結 果 3. 儘 管 兩 項 計 畫 進 行 調 查 之 時 點 不 同, 但 兩 者 相 關 係 數 高 達 87.4%,23 家 加 權 平 均 值 僅 在 此 提 供 作 為 掌 握 目 前 所 有 已 民 營 化 事 業 留 任 員 工 看 法 之 參 考 28
29 表 十 三 留 任 員 工 對 民 營 化 前 後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制 度 的 看 法 探 討 主 題 任 免 升 遷 相 關 福 利 職 權 與 責 任 公 司 展 望 問 卷 題 目 16 家 平 均 值 ( 新 ) 7 家 平 均 值 ( 舊 ) 23 家 加 權 平 均 值 民 營 化 前 民 營 化 後 變 動 民 營 化 前 民 營 化 後 變 動 民 營 化 前 民 營 化 後 變 動 公 司 人 事 方 面 的 任 免 遷 調 制 度 相 當 公 平 (0.27) (0.54) (0.35) 員 工 可 能 因 為 績 效 不 佳 而 被 處 分 員 工 的 升 遷 主 要 決 定 於 工 作 能 力 與 工 作 表 現 績 效 考 核 能 公 平 反 映 個 人 的 工 作 表 現 公 司 依 個 人 績 效 與 公 司 獲 利 來 彈 性 調 整 薪 資 公 司 的 工 作 獎 金 制 度 能 激 勵 員 工 公 司 會 提 供 員 工 在 職 訓 練 與 進 修 的 機 會 (0.58) (0.10) 公 司 對 於 出 差 請 假 休 假 方 面 的 規 定 合 理 (0.19) (0.91) (0.41) 公 司 在 照 顧 員 工 及 眷 屬 提 供 了 適 當 的 保 險 保 障 (0.13) (0.39) (0.21) 員 工 退 休 撫 卹 辦 法 相 當 合 理 (0.42) (0.69) (0.50) 公 司 其 他 福 利 措 施 相 當 合 理 (0.35) (0.61) (0.43) 員 工 在 工 作 上 必 須 不 斷 學 習 新 的 技 能 員 工 在 工 作 上 有 業 績 目 標, 工 作 負 荷 量 大 一 般 而 言, 員 工 有 不 錯 的 工 作 效 率 一 般 而 言, 員 工 之 間 的 勞 逸 均 等 一 航 而 言, 員 工 的 工 作 責 任 的 劃 分 清 楚 (0.08) 整 體 來 說, 公 司 有 不 錯 的 經 營 績 效 (0.20) 整 體 來 說, 公 司 有 不 錯 的 發 展 前 景 (0.26) 說 明 :1. 非 常 不 同 意 為 1 分, 不 同 意 為 2 分, 有 點 不 同 意 為 3 分, 有 點 同 意 為 4 分, 同 意 為 5 分, 非 常 同 意 為 6 分, 所 以 各 項 評 價 可 以 3.5 分 為 基 準 2.16 家 平 均 值 ( 新 ) 為 本 文 於 民 國 91 年 6 月 進 行 調 查 的 16 家 民 營 化 事 業,7 家 平 均 值 ( 舊 ) 為 經 建 會 87 年 委 託 計 畫 之 調 查 結 果 3. 儘 管 兩 項 計 畫 進 行 調 查 之 時 點 不 同, 但 就 民 營 化 前 後 及 變 動 三 欄, 兩 項 計 畫 執 行 結 果 之 相 關 係 數 分 別 高 達 98%, 92%, 94%,23 家 加 權 平 均 值 僅 在 此 提 供 作 為 掌 握 目 前 所 有 已 民 營 化 事 業 留 任 員 工 看 法 之 參 考 29
30 表 十 四 民 營 化 後 留 任 員 工 的 工 作 滿 足 感 問 卷 題 目 16 家 平 均 值 ( 新 ) 7 家 平 均 值 ( 舊 ) 23 家 加 權 平 均 值 民 營 化 後 的 職 務 讓 員 工 有 更 多 發 揮 能 力 的 機 會 民 營 化 後 的 職 務 使 員 工 享 有 更 佳 的 社 會 地 位 民 營 化 後 主 管 對 待 部 屬 的 方 式 更 為 合 理 民 營 化 後 主 管 的 決 策 能 力 有 提 升 民 營 化 後 的 職 務 較 能 不 違 背 良 心, 秉 公 辦 理 民 營 化 後 的 職 務 使 員 工 有 更 多 機 會 為 他 人 服 務 民 營 化 後 的 職 務 更 能 提 供 員 工 工 作 穩 定 性 民 營 化 後 員 工 的 工 作 與 其 所 具 備 的 知 識 技 能 更 為 相 符 民 營 化 後 的 職 務 讓 員 工 更 有 機 會 指 導 別 人 做 事 民 營 化 後 公 司 執 行 政 策 的 方 法 讓 員 工 更 滿 意 民 營 化 後 的 職 務 使 員 工 更 能 自 由 運 用 自 己 的 判 斷 民 營 化 後 的 職 務 讓 員 工 有 更 大 機 會 嘗 試 以 自 己 的 方 法 來 處 理 事 情 民 營 化 後 與 同 事 的 相 處 狀 況 更 加 良 好 民 營 化 後 的 工 作 環 境 更 為 滿 意 民 營 化 後 工 作 表 現 好 時 能 得 到 更 多 適 時 的 讚 賞 民 營 化 後 更 能 由 工 作 中 感 到 成 就 感 說 明 :1. 非 常 不 同 意 為 1 分, 不 同 意 為 2 分, 有 點 不 同 意 為 3 分, 有 點 同 意 為 4 分, 同 意 為 5 分, 非 常 同 意 為 6 分, 所 以 各 項 評 價 可 以 3.5 分 為 基 準 2.16 家 平 均 值 ( 新 ) 為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於 民 國 91 年 6 月 進 行 調 查 的 16 家 民 營 化 事 業,7 家 平 均 值 ( 舊 ) 為 經 建 會 87 年 委 託 計 畫 之 調 查 結 果 3. 儘 管 兩 項 計 畫 進 行 調 查 之 時 點 不 同, 但 兩 者 相 關 係 數 高 達 90%,23 家 加 權 平 均 值 僅 在 此 提 供 作 為 掌 握 目 前 所 有 已 民 營 化 事 業 留 任 員 工 看 法 之 參 考 30
IPO
1 1 3 1.1 3 1.2 3 1.3 4 2 7 2.1 7 2.1 8 3 10 3.1 10 3.2 15 3.3 18 3.4 19 4 23 4.1 23 4.2 28 4.3 33 4.4 39 5 45 5.1 45 5.2 47 5.3 IPO 48 5.4 50 6. 54 56 2 3 1 1.1 1.2 1.1 2002 2003 2003 6 30 A 217 94 123
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结构的影响
1 a b (Boycko, Shleifer, and Vishny, 1996) (Barberis et al, 1996) (Shleifer, 1998) (Megginson and Netter 2001) 1 70432002/G02 a b 1 (Megginson and Netter 2001) Hermalin and Weisbach, 2001 Williamson 1975
1 CAPM CAPM % % Wippern, aGebhardt Lee Swaminathan % 5.10% 4.18% 2 3 1Gebhardt Lee Swa
Zingales 2000 Corporate finance is the study of the way firms are financed 1 2 3 1 2 3 4 1 2 1 1 1 CAPM CAPM 2001 2.42% 20002001 1.18% Wippern, 1966 2003aGebhardt Lee Swaminathan 2003 1 1998 2000 1 1998
( ) : ,,, 10 %,,, :,,,,, : (1) ; (2), ; (3), ; (4), ; (5) ( ), (2003),,,,,,, , 20,, ST,,,, :? ( ) 3 ( ) 77
2005 4 3 ( 100084) : 1998 2002,,, 10 %,,, :,,,,, : (1) ; (2), ; (3), ; (4),; (5) ( ),(2003),,,,,,, 1997 1, 20,, ST,,,,:? ( ) 3 (70473046) 77 :,?,, Modigliani Miller (1958), Jensen Meckling (1976),Grossman
Demsetz(1982) Bain ( ) : 4 6?? ( 2005) 2004~ (2000) : ; 7 ; ;? (Lenway and Rehbein1991) ( ) ( ) ( 2006) ( 2002) Bain(1956)
( ) 2009 5 * 2004~2006 20 1 1989~2005 28% GDP 65% (2008) 20% 90.31% 2 2005 2 24 3 (1995) ( 2004) (Bian and Soon1997) * (20080440118) (70772084) (70802062) (70532003) - 97 - Demsetz(1982) Bain ( 5 2005)
C02.doc
ST * * * # 1998 2000 ST ST ST ST Key Words: Listed Companies, Special Treatments, Announcement Effects 1998 3 16,,,Special Treatment,ST 2000 12 ST 81 27 1999 2000 ST ST ST 1 Distress Financial DistressPerformance
07D5.FIT\)
股 权 结 构 与 信 息 披 露 : 国 外 文 献 回 顾 魏 文 君 ( 长 江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湖 北 荆 州 434023) 摘 要 : 关 于 股 权 结 构 与 信 息 披 露 关 系 的 研 究, 国 外 文 献 主 要 是 从 股 权 分 散 管 理 层 ( 内 部 人 ) 持 股 机 构 投 资 者 持 股 和 大 股 东 持 股 等 四 种 不 同 类 型 股 东 持
2011 1 2802 2000-2009 2802 10 10 205 2000-2009 1 2008 2003
2000-2009 * 2800 2000-2009 30 20 90 2008 2010 * CityU 143210 RES - 000-22 - 4407 204 2011 1 2802 2000-2009 2802 10 10 205 2000-2009 1 2008 2003 2012. 4 McCarthy et al. 1999 113-130 1 2007 360 188 2002
Microsoft Word - 1.doc
1980 1984 1989 1992 1992 1995 200% 2000 7,288.6 3,701.1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WTO 1995 WTO 20 2000 1 10 98 WTO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MNE 1996 20 1996 500 1980 1980 1990 1992 1996 1980 Hymer
EJCUS1002_04.doc
第 5 卷 第 2 期 中 国 城 市 研 究 ( 电 子 期 刊 ) Vol.5 No.2 2010 年 10 月 E-JOURNAL OF CHINA URBAN STUDIES Oct., 2010 企 业 行 为 与 灵 活 性 经 营 策 略 对 劳 动 力 市 场 分 割 的 影 响 徐 伟 1,2, 杨 波,3 2, 陈 真 真 (1. Department of Geography
- 2 -
* *, - 1 - - 2 - / (1) (2) (3) (4) - 3 - 1 5 2 8 2.1. 8 2.2. 11 2.3. 12 3 14 4 19 5 30 6 35 6.1. 35 6.2. 35 37 39-4 - 1., 2003 adverse selection, (agent problem) (moral hazard) 2001 4 26 2002 2003 1-8
2006 1,,;,,,,,, (Denis and McConnell,2003), (2003),,,,,,, Tobin s Q, : (1) Tobin s Q (Lang and Stulz,1994), (,2002),,,,Tobin s Q ; (2) Tobin s Q ; (3)
: 3 :, :,,,,,,, :,Xu Wang(1999),,,,,, (1999),Tobin s Q U, (2002) U,,,,,(2005) U U,, (2001),;,,Sun Tong (2003),,, Wei Xie Zhang(2005), Tobin s Q, U,Tobin s Q,,,, 3,,:510275,:mnsxy @mail. sysu. eud. cn ;,,,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三期课题报告
80 2 3 1 2 2.1 2.2 2.2.1 2.2.2 2.2.3 2.3 2.3.1 2.3.2 2.4 3 3.1 3.2 3.3 4 4.1 4.2 4.3 4.4 4.4.1 4 4.4.2 4.4.3 4.4.4 5 5.1 5.1.1 5.1.2 5.1.3 5.1.4 5.2 6 5 1 1 monitoring monitoring cost 2incentive 0 t =
西方三大霸权的战略比较——兼论美国制度霸权的启示意义•
- 1 Pax Americana Pax Romana Pax Britannica 2 3 20 60 4 1 1998 4 2 Joseph S. Nye, Jr., Bound to Lead: 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 New York: Basic Books, 1990, p.50. 3 Immanuel Wallerstein, Three
2005 10,Blanchard and Shleifer (2000),1989,,,Che and Qian (1998),Wang et al (2002) Chen et al (2002),,,,,,,,,,,( Tunneling) (Johnson et al, 2000),,,,?
: U 3 U ( 100871) :, U,,, ;,,,,,,, U : (2004),,,,,, Megginson and Netter (2001) Djankov and Murrel (2002),, :,, (Shaprio and Willig,1990),,,,,,,,, (Vickers and Yarrow, 1988),,(Shleifer and Vishny, 1993),,,
Microsoft Word - 2015专业学位培养方案.doc
北 京 工 商 大 学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2015 年 ) 研 究 生 部 2015 年 9 月 目 录 经 济 学 院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金 融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3 金 融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安 排 表... 5 保 险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6 保 险 硕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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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REPORT 1 2 3 4 5 1 2 3 Selection Criteria Effect Hypothesis 4 5 3 180 180 2002-12-18 2003-01-02 10 18 18 2003-06-13 2003-07-01 12 18 18 2003-12-16 2004-01-02 12 18 18 2004-06-15 2004-07-0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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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75-1988 1934 1951 7 1962 2 1971 12 22 47 29 13 1934 1974 1975 1988 Lee & Yoo, Margin Regulation and Stock Market Response: Further Evidence From The U.S and Some Pacific-Basin Countries[J].Review of
越南政經改革與憲政制度之演變
越 南 政 經 改 革 之 探 討 新 制 度 主 義 之 分 析 觀 點 劉 維 群 摘 要 越 戰 結 束 迄 今 已 有 二 十 六 年 (1976 年 至 2001 年 ), 雖 然 近 年 我 國 與 越 南 及 其 他 東 南 亞 國 家 政 經 互 動 加 深, 但 是 越 南 社 會 主 義 共 和 國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SRV)
Myers Majluf 1984 Lu Putnam R&D R&D R&D R&D
2018 1 156 1 2 2 1. 233030 2. 233030 2005 ~ 2015 A F830. 2 A 1008-2506 2018 01-0015-12 1 2015 1 2017-07-18 71540004 BBSLDQDKT2017B02 1990-1993 - 1964-1 15 2018 1 2025 2015 1 2011 2 + Myers Majluf 1984
RESEARCH REPORT A Survey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Companies Listed in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2003.12.05 0086 ...1 ABSTRACT...2...3...6...6...9...10...10...17...25...32...34...36...37...38...38...38...48...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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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 2 1, 350002; 2, 510275 ) A,, F830 A 1, investor relation management,irm. National Investor Relations Institute NIRI,,, [1].,IRM.,IRM [2]., IRM. 2004 3, IRM,98, 82, 75, 37% [3].,,., IRM,.1999 6,
中國的經濟改革模式與金融體制
1978 Naughton (1995) (Growing out of the plan) (Standard and Poor) 45 8500 (Holland and Lague, 2004) (quasi-market) (Oi, 1992; 1995; Walder, 1995) 1 WTO Naughton, 1995; Shirk, 1994; White, 1993; Goldstein,1995;,
TVE.doc
1 1978 9.5% 7.6% 152 1996 29.8% 34.2% 2336 1978 21.2% 1995 77.2% 1978 9.1% 1997 57.9% 1986 9.2% 1997 45.8% 1978-1997 1970-1997 1949 1957 1949 11.6 2 1954 1 2 Byrd Lin (1990) 9 10 1 1000 22 1955 57 1957
二等奖(10名)
二 等 奖 (10 名 ) 中 央 企 业 资 金 集 中 管 理 水 平 显 著 提 高 徐 赫 ( 评 价 局 ) 关 于 推 进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做 强 做 优 中 央 企 业 的 思 考 高 艳 霞 ( 评 价 局 ) 2010 年 中 央 企 业 并 购 重 组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王 志 学 ( 产 权 局 ) 国 资 监 管 中 的 出 资 人 战 略 管 控 研 究 郑
,,,???,,?,, 1, ( ),,, (),,, (),,:,,,,,, (),,,,,,,, 2,,, 3,,,,,,,,,,,,,,, 1, [] :,,1997,13 2 :, ,,, See Edward L. Glaeser and Andrei Shlei
Ξ :,,,,,,,,, :,,,,,,,,,,,;,( ),,,,,,,,,,,,,,, Ξ, 04CFX001 96 ,,,???,,?,, 1, ( ),,, (),,, (),,:,,,,,, (),,,,,,,, 2,,, 3,,,,,,,,,,,,,,, 1, [] :,,1997,13 2 :, 2002 4 3 1900,,, See Edward L. Glaeser and Andr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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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营 利 机 构 的 经 济 学 及 其 1 对 中 国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意 义 : 文 献 综 述 1 本 文 参 考 了 贾 楠 2003 年 4 月 -6 月 在 世 界 银 行 中 国 代 表 处 实 习 期 间 完 成 的 论 文 非 营 利 机 构 的 经 济 学 研 究 及 其 在 中 国 事 业 改 革 中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目 录 I. 引 言... 3 II.
262 管 理 與 系 統 countries including Taiwan. Because of the liberalization policy of Taiwan s power industry, there is a critical demand to explore the m
管 理 與 系 統 第 十 六 卷 第 二 期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四 月 261-284 頁 Journal of Management & Systems Vol. 16, No. 2, April 2009 pp. 261-284 我 國 電 力 自 由 化 市 場 交 易 機 制 與 配 套 措 施 研 究 A Study on Market Mechanism and Ancillary
2007 7,,, Faccio (2006) 47,,, Leuz Oberholzer2Gee (2006),,,,,,,,Fan Wong Zhang (2007a),,, Chen Li Su (2005),, ;, Fan Rui Zhao (2006) 23,,,,Fan Wong 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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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rket Test of the Fund s Investment Behavior: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the Biggest Institutional Investor of China Stock Market Yi Yao& Zhiyuan Liu (Business School,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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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 介 : 中 国 政 府 组 织 概 况 中 国 地 方 政 府 的 组 织 及 财 政 Local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and finance in China 乔 宝 云 (Baoyun Qiao) 沙 安 文 (Anwar Shah) 中 国 不 仅 被 世 人 誉 为 人 类 的 诞 生 地 之 一, 同 时 也 是 世 界 文 明 的 重 要 发 源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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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金 融 人 才 進 階 培 訓 班 課 程 內 容 規 劃 表 國 內 培 訓 課 程 大 綱 ( 草 案,90 小 時 ) 國 際 金 融 投 資 交 易 與 風 險 管 理 課 程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與 財 務 決 策 課 程 全 球 產 業 趨 勢 與 資 本 市 場 模 組 (18 小 時 ) Global Industries Trends and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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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辞 仿 佛 2010 年 9 月 的 入 学 发 生 在 昨 天, 可 一 眨 眼, 自 己 20 多 岁 的 两 年 半 就 要 这 么 匆 匆 逝 去, 心 中 真 是 百 感 交 集 要 是 在 古 代, 男 人 在 二 十 几 岁 早 已 成 家 立 业, 要 是 在 近 代, 男 人
我 国 中 小 板 上 市 公 司 IPO 效 应 存 在 性 检 验 及 原 因 分 析 姓 名 : 于 洋 指 导 教 师 : 黄 蕙 副 教 授 完 成 时 间 :2012 年 12 月 谢 辞 仿 佛 2010 年 9 月 的 入 学 发 生 在 昨 天, 可 一 眨 眼, 自 己 20 多 岁 的 两 年 半 就 要 这 么 匆 匆 逝 去, 心 中 真 是 百 感 交 集 要 是 在 古
目 錄 2 4 6 7 21 37 49 58 致 經 營 者 專 家 引 言 研 究 目 的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結 論 與 建 議 參 考 文 獻
目 錄 2 4 6 7 21 37 49 58 致 經 營 者 專 家 引 言 研 究 目 的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動 機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挑 戰 結 論 與 建 議 參 考 文 獻 台 灣 銀 行 業 前 進 中 國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致 經 營 者 敬 愛 的 銀 行 業 先 進 : 隨 著 亞 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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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6 World Economic Papers December, 2011 * 2005 2010 2005 * 985 email jadeyyx@ 163. com 600 200433 985 email zhangping_4@ sina. com 985 2011SHKXZD003 2011M500711 20110490654 11CJL024 2011 6 33 Lew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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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金 融 人 才 進 階 培 訓 班 課 程 內 容 規 劃 表 國 內 培 訓 課 程 模 組 ( 草 案,90 小 時 ) 國 際 金 融 交 易 與 風 險 管 理 班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與 財 務 決 策 班 資 本 市 場 與 經 濟 趨 勢 模 組 (12 小 時 ) Capital Market and Economic Trends Module 兩 岸 特 色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5年度各國人事制度資料委託蒐集編譯
* OECD 國 家 策 略 性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政 策 重 要 議 題 與 啟 示 蔡 秀 涓 東 吳 大 學 政 治 學 系 副 教 授 摘 要 本 文 旨 在 論 述, 當 代 政 府 部 門 面 對 資 源 日 益 有 限 績 效 壓 力 日 益 升 高 的 環 境, 藉 著 更 為 有 效 的 公 共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才 能 使 政 府 的 績 效 目 標 與 競 爭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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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May 22, 2004 pp748-762 - [email protected] E-VIEWS - q (MVA) 2001 2003 170 q (MVA) 1% : ( q MVA) q q (MVA) : (Corporate Governance) q(tobin s q) (Market Value Added)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 Empi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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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Schroeder & Aoki 2009 Li Bird & Ebel SSCI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Zhang & Zou DC cbe = + 2 DC be =
48 2011 6 158 Shirk 1993 Montinola et al. 1996 1997 2010 2010 10BZZ035 2010 2010R0083 49 Schroeder & Aoki 2009 Li 2010 1. 2. 3. 4. 5. Bird & Ebel 2006 504 1 SSCI 2 1998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Zhang
院 长 寄 语 自 2003 年 创 办 经 济 学 - 数 学 双 学 位 实 验 班 以 来, 一 届 届 优 秀 学 子 在 园 丁 的 辛 勤 栽 培 下 正 如 雨 后 春 笋 般 茁 壮 成 长 我 们 期 待 着 借 助 实 验 班 这 一 创 新 性 教 学 平 台, 把 我 们 实
目 录 一 项目简介 3 二 培养模式 4 选拔优质生源 跨学科课程设置体系 三 培养特色 8 依托优势学科 实行跨学科培养 增强国际交流 扩展全球视野 四 突出成果 17 毕业生去向 实验班出版作品和发表论文情况概览 实验班学术竞赛获奖情况 实验班参与实践项目情况 五 毕业生感言 22 1 院 长 寄 语 自 2003 年 创 办 经 济 学 - 数 学 双 学 位 实 验 班 以 来, 一 届
MEMO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訓 常 設 委 員 會 二 零 一 四 年 週 年 報 告 二 零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目 錄 週 年 報 告... 1 附 件 1 : 法 律 執 業 者 條 例 第 74A 條... 7 附 件 2 :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訓 常 設 委 員 會 成 員... 9 附 件 3 :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法
572 ( ) 9 (1997),,,,,, (, 1997),, (, 1998), (, 2006),,,,,,,, (, 1997),, ( Naughton, 1994) (Lipton and Sachs, 1990 ;, 2004 ; ),,, (, 1997) (1998),,,,,,
9 2 2010 1 ( ) China Econo mic Quarterly Vol19, No12 J anuary, 2010 3,,, 2 451,,,,,,,, ( ),, (, 2005), 1 (, 1996a), (, 2004), : W + q, W, ( ), q,, : ( ),,, 3 :,, 510632 ; E2mail :zqx831118 @163. com, (08J
引言
1 2 Szelenyi Kostello (1996) Gordon (2000) (Alcock, 1997, pp92-96; Burden, 2000; Duffy, 1998; Gordon et al, 2000; Jordan, 1996; Saraceno, 1997; SEU, 2001) (Bauman, 1998 Silverman & Yanowitch, 1997)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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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购 的 价 值 创 造 产 业 重 组 与 经 济 安 全 国 际 会 议 暨 第 三 届 并 购 论 坛 会 议 日 程 2009 年 管 理 学 院 财 务 与 投 资 系 主 办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中 国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研 究 中 心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协 办 管 理 世 界 杂 志 社 会 议 日 程 时 间 日 程 安 排 地 点 11 月 13
LABOR ECONOMICS AND PUBLIC POLICY RESEARCH CENTER ZHEJIANG UNIVERSITY WORKING PAPERS SERIES 70233003 Zhu & Warner, 2000 (1999) : % % % % 1993 12358 51 6 34794 99 8 684 24 8 19468 113 9 1994 19098
De Roon Veld (1998) 0116 %, %,,,, 180,,, Burlacu (2000) 141,,, Abhyankar Dunning (1999), %,, %,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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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9, pp397-417 企 業 選 擇 不 同 撤 資 方 式 之 因 素 沈 筱 玲 黃 意 茵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東 吳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摘 要 本 研 究 主 要 探 討 企 業 選 擇 三 種 不 同 撤 資 方 式 ( 資 產 出 售 資 產 分 割 權 益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