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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页 码,1/121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GB (2009 年 版 ) 主 编 部 门 :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批 准 部 门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施 行 日 期 : 年 9 月 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409 号 关 于 发 布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局 部 修 订 的 公 告 现 批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 局 部 修 订 的 条 文, 自 2010 年 4 月 1 日 起 实 施 其 中, 第 A A C A B C A A A A A 条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经 此 次 修 改 的 原 条 文 同 时 废 止 局 部 修 订 的 条 文 及 具 体 内 容, 将 刊 登 在 我 部 有 关 网 站 和 近 期 出 版 的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刊 物 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二 〇 〇 九 年 十 月 二 十 日 修 订 说 明 根 据 原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2007 年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规 范 制 订 修 订 计 划 ( 第 一 批 )> 的 通 知 ( 建 标 [2007] 第 125 号 ) 的 要 求, 本 规 范 由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对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 进 行 修 订 而 成 本 规 范 局 部 修 订, 遵 照 建 标 [1994] 第 219 号 关 于 印 发 <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局 部 修 订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在 广 泛 征 求 原 规 范 颁 布 后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执 行 情 况 和 对 原 规 范 局 部 修 订 的 建 议, 以 及 对 个 别 条 文 涉 及 的 技 术 参 数 进 行 测 试 产 品 调 研 等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经 有 关 部 门. 共 同 审 查 定 稿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主 要 内 容 : 1. 调 整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防 回 流 污 染 措 施 的 适 用 条 件, 补 充 由 生 活 饮 用 水 及 生 活 生 产 合 用 管 道 供 给 回 流 污 染 高 危 场 所 和 设 备 的 防 回 流 污 染 要 求 补 充 倒 流 防 止 器 真 空 破 坏 器 的 设 置 要 求 2. 补 充 叠 压 供 水 太 阳 能 和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等 节 能 技 术 原 则 规 定 3. 完 善 居 住 小 区 设 计 流 量 计 算 4. 对 同 层 排 水 管 道 设 计 提 出 要 求 5. 推 荐 具 有 防 涸 功 能 的 新 型 地 漏, 禁 用 钟 罩 ( 扣 碗 ) 式 地 漏 6. 根 据 科 研 测 试 成 果, 调 整 通 气 系 统 不 同 设 置 条 件 下 排 水 立 管 最 大 设 计 排 水 能 力, 并 补 充 自 循 环 通

2 页 码,2/121 气 系 统 设 计 内 容 7. 根 据 雨 水 管 道 的 设 计 流 态, 确 立 雨 水 立 管 和 雨 水 斗 设 计 泄 流 量 8. 修 改 热 水 供 应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计 算 参 数 9. 协 调 补 充 管 道 直 饮 水 系 统 设 计 参 数 本 规 范 中 下 划 线 为 修 改 的 内 容 ; 用 黑 体 字 表 示 的 条 文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本 规 范 由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负 责 管 理 和 对 强 制 性 条 文 的 解 释, 由 主 编 单 位 负 责 对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请 各 单 位 结 合 工 程 实 践, 认 真 总 结 经 验, 并 将 意 见 和 建 议 寄 送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管 理 组 ( 地 址 : 上 海 市 石 门 二 路 258 号, 邮 政 编 码 :200041, GB @163.com)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的 主 编 单 位 :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的 参 编 单 位 :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的 主 要 起 草 人 : 张 淼 刘 振 印 冯 旭 东 徐 凤 本 次 局 部 修 订 的 审 查 人 : 方 汝 清 赵 力 军 赵 世 明 赵 锂 王 冠 军 方 玉 妹 崔 长 起 程 宏 伟 王 研 王 增 长 郑 克 白 黄 晓 家 张 勤 王 珏 朱 建 荣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公 告 第 138 号 建 设 部 关 于 发 布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的 公 告 现 批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为 国 家 标 准, 编 号 为 GB , 自 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实 施 其 中, 第 条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原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J 同 时 废 止 本 规 范 由 建 设 部 标 准 定 额 研 究 所 组 织 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二 〇 〇 三 年 四 月 十 五 日 前 言 本 规 范 系 根 据 建 设 部 建 标 [1998]94 号 文 关 于 印 发 一 九 九 八 年 工 程 建 设 国 家 标 准 制 订 修 订 计 划 ( 第 一 批 ) 的 通 知, 由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管,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主 编,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广 东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参 编, 对 原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J15 88 进 行 全 面 修 订 本 规 范 编 制 过 程 中 总 结 了 近 年 来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的 设 计 经 验, 对 重 大 问 题 开 展 专 题 研 讨, 提 出 了 征 求 意 见 稿, 在 广 泛 征 求 全 国 有 关 设 计 科 研 大 专 院 校 的 专 家 学 者 和 设 计 人 员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经 编 制 组 认 真 研 究 分 析 编 制 而 成 本 规 范 修 订 的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有 :1 补 充 了 居 住 小 区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内 容 2 调 整 和 补 充 了 住 宅 公 共 建 筑 用 水 定 额 3 补 充 了 管 道 连 接 防 污 染 措 施 4 补 充 了 新 型 管 材 应 用 技 术 5 住 宅 给 水 秒 流 量 计 算 采 用 概 率 修 正 公 式 6 统 一 各 种 材 质 管 道 水 力 计 算 公 式 7 补 充 了 水 上 游 乐 池 水 循 环 处 理 内 容 8 补 充 了 冷 却 塔 及 水 循 环 设 计 内 容 9 删 去 了 推 荐 性 标 准 在 医 院 污 水 游 泳 池 给 水 排 水 等 方 面 已 有 的 细 节 内 容, 保 留 了 原 则 性 安 全 性 及 卫 生 方 面 的 条 文 10 删 除 了 生 产 工 艺 给 水 排 水 的 有 关 条 文 补 充 了 屋 面 雨 水 压 力 流 计 算 参 数 调 整 了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计 算 公 式 的 适 用 范 围 删 除

3 页 码,3/121 了 自 然 循 环 热 水 管 道 系 统 的 计 算 补 充 了 新 型 热 水 机 组 加 热 器 的 有 关 应 用 技 术 要 点 和 参 数 补 充 了 饮 用 净 水 管 道 系 统 的 有 关 内 容 本 规 范 将 来 需 要 进 行 局 部 修 订 时, 有 关 局 部 修 订 的 信 息 和 条 文 内 容 将 刊 登 在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化 杂 志 上 本 规 范 中 以 黑 体 字 标 志 的 条 文 为 强 制 性 条 文,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本 规 范 由 建 设 部 负 责 管 理 和 对 强 制 性 条 文 的 解 释, 上 海 市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负 责 具 体 管 理,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如 有 需 要 修 改 与 补 充 的 建 议 请 将 有 关 资 料 寄 送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市 石 门 二 路 258 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大 厦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管 理 组, 邮 政 编 码 :200041), 以 供 修 订 时 参 考 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 参 编 单 位 和 主 要 起 草 人 : 主 编 单 位 : 上 海 现 代 建 筑 设 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参 编 单 位 : 中 国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广 东 省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主 要 起 草 人 : 张 淼 刘 振 印 何 冠 钦 冯 旭 东 桑 鲁 青 1 总 则 为 保 证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质 量, 使 设 计 符 合 安 全 卫 生 适 用 经 济 等 基 本 要 求, 制 定 本 规 范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居 住 小 区 公 共 建 筑 区 民 用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亦 适 用 于 工 业 建 筑 生 活 给 水 排 水 和 厂 房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设 计 但 设 计 下 列 工 程 时, 还 应 按 现 行 的 有 关 专 门 规 范 或 规 定 执 行 : 1 湿 陷 性 黄 土 多 年 冻 土 和 胀 缩 土 等 地 区 的 建 筑 物 ; 2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超 过 9 度 的 建 筑 物 ; 3 矿 泉 水 疗 人 防 建 筑 ; 4 工 业 生 产 给 水 排 水 ; 5 建 筑 中 水 和 雨 水 利 用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应 在 满 足 使 用 要 求 的 同 时 还 应 为 施 工 安 装 操 作 管 理 维 修 检 测 以 及 安 全 保 护 等 提 供 便 利 条 件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设 计, 除 执 行 本 规 范 外,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2 术 语 符 号 2. 1 术 语 生 活 饮 用 水 drinkin gwater 水 质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的 用 于 日 常 饮 用 洗 涤 的 水 生 活 杂 用 水 non-dinking water

4 页 码,4/121 用 于 冲 洗 便 器 汽 车, 浇 洒 道 路 浇 灌 绿 化, 补 充 空 调 循 环 用 水 的 非 饮 用 水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 最 高 日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与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的 比 值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 高 日 最 大 用 水 时 段 内 的 小 时 用 水 量 A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average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 高 日 用 水 时 段 内 的 平 均 小 时 用 水 量 回 流 污 染 backflow pollution 由 虹 吸 回 流 或 背 压 回 流 对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造 成 的 污 染 2.1.5A 背 压 回 流 back-pressure back flow 给 水 管 道 内 上 游 失 压 导 致 下 游 有 压 的 非 饮 用 水 或 其 他 液 体 混 合 物 进 入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系 统 的 现 象 2.1.5B 虹 吸 回 流 siphonage back flow 给 水 管 道 内 负 压 引 起 卫 生 器 具 受 水 容 器 中 的 水 或 液 体 混 合 物 倒 流 入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现 象 空 气 间 隙 air gap 在 给 水 系 统 中, 管 道 出 水 口 或 水 嘴 口 的 最 低 点 与 用 水 设 备 溢 流 水 位 间 的 垂 直 空 间 距 离 ; 在 排 水 系 统 中, 间 接 排 水 的 设 备 或 容 器 的 排 出 管 口 最 低 点 与 受 水 器 溢 流 水 位 间 的 垂 直 空 间 距 离 溢 流 边 缘 flood-level rim 指 由 此 溢 流 的 容 器 上 边 缘 2.1.7A 倒 流 防 止 器 backflow preventer 一 种 采 用 止 回 部 件 组 成 的 可 防 止 给 水 管 道 水 流 倒 流 的 装 置 2.1.7B 真 空 破 坏 器 vacuum breaker 一 种 可 导 入 大 气 压 消 除 给 水 管 道 内 水 流 因 虹 吸 而 倒 流 的 装 置 引 入 管 service pipe 将 室 外 给 水 管 引 入 建 筑 物 或 由 市 政 管 道 引 入 至 小 区 给 水 管 网 的 管 段 接 户 管 inter-building pipe 布 置 在 建 筑 物 周 围, 直 接 与 建 筑 物 引 入 管 和 排 出 管 相 接 的 给 水 排 水 管 道 入 户 管 ( 进 户 管 ) inlet pipe 住 宅 内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进 入 住 户 至 水 表 的 管 段 竖 向 分 区 vertical division zone

5 页 码,5/121 建 筑 给 水 系 统 中, 在 垂 直 向 分 成 若 干 供 水 区 并 联 供 水 parallel water supply 建 筑 物 各 竖 向 给 水 分 区 有 独 立 增 ( 减 ) 压 系 统 供 水 的 方 式 串 联 供 水 series water supply 建 筑 物 各 竖 向 给 水 分 区, 逐 区 串 级 增 ( 减 ) 压 供 水 的 方 式 A 叠 压 供 水 pressure superposed water supply 利 用 室 外 给 水 管 网 余 压 直 接 抽 水 再 增 压 的 二 次 供 水 方 式 明 设 exposed installation 室 内 管 道 明 露 布 置 的 方 法 暗 设 concealed installation,embedded installation 室 内 管 道 布 置 在 墙 体 管 槽 管 道 井 或 管 沟 内, 或 者 由 建 筑 装 饰 隐 蔽 的 敷 设 方 法 分 水 器 manifold 集 中 控 制 多 支 路 供 水 的 管 道 附 件 ( 此 条 删 除 ) ( 此 条 删 除 ) 线 胀 系 数 coefficient of line-expansion 温 度 每 增 加 1 时, 管 线 单 位 长 度 的 增 量 卫 生 器 具 plumbing fixture,fixture 供 水 并 接 受 排 出 污 废 水 或 污 物 的 容 器 或 装 置 卫 生 器 具 当 量 fixture unit 以 某 一 卫 生 器 具 流 量 ( 给 水 流 量 或 排 水 流 量 ) 值 为 基 数, 其 他 卫 生 器 具 的 流 量 ( 给 水 流 量 或 排 水 流 量 ) 值 与 其 的 比 值 额 定 流 量 ominal flow 卫 生 器 具 配 水 出 口 在 单 位 时 间 内 流 出 的 规 定 水 量 设 计 流 量 designflow 给 水 或 排 水 某 种 时 段 的 平 均 流 量 作 为 建 筑 给 排 水 管 道 系 统 设 计 依 据 水 头 损 失 head loss 水 通 过 管 渠 设 备 构 筑 物 等 引 起 的 能 耗 气 压 给 水 pneumatic water supply

6 页 码,6/121 由 水 泵 和 压 力 罐 以 及 一 些 附 件 组 成, 水 泵 将 水 压 入 压 力 罐, 依 靠 罐 内 的 压 缩 空 气 压 力, 自 动 调 节 供 水 流 量 和 保 持 供 水 压 力 的 供 水 方 式 配 水 点 points ofdistribution 给 水 系 统 中 的 用 水 点 循 环 周 期 circulating period 循 环 水 系 统 构 筑 物 和 输 水 管 道 内 的 有 效 水 容 积 与 单 位 时 间 内 循 环 量 的 比 值 反 冲 洗 backwash 当 滤 料 层 截 污 到 一 定 程 度 时, 用 较 强 的 水 流 逆 向 对 滤 料 进 行 冲 洗 历 年 平 均 不 保 证 时 unassured hour for average year 累 计 历 年 不 保 证 总 小 时 数 的 年 平 均 值 水 质 稳 定 处 理 stabilization treatment of water quality 为 保 持 循 环 冷 却 水 中 的 碳 酸 钙 和 二 氧 化 碳 的 浓 度 达 到 平 衡 状 态 ( 既 不 产 生 碳 酸 钙 沉 淀 而 结 垢, 也 不 因 其 溶 解 而 腐 蚀 ), 并 抑 制 微 生 物 生 长 而 采 用 的 水 处 理 工 艺 浓 缩 倍 数 cycle of concentration 循 环 冷 却 水 的 含 盐 浓 度 与 补 充 水 的 含 盐 浓 度 的 比 值 自 灌 self-priming 水 泵 启 动 时 水 靠 重 力 充 入 泵 体 的 引 水 方 式 水 景 waterscape,fountain 人 工 建 造 的 水 体 景 观 生 活 污 水 domestic sewage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中 排 泄 的 粪 便 污 水 生 活 废 水 domestic wastewater 居 民 日 常 生 活 中 排 泄 的 洗 涤 水 生 活 排 水 domestic drainage 居 民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排 出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的 总 称 排 出 管 building drain,outlet pipe 从 建 筑 物 内 至 室 外 检 查 井 的 排 水 横 管 段 立 管 vertical pipe,riser,stack 呈 垂 直 或 与 垂 线 夹 角 小 于 45 的 管 道 横 管 horizontal pipe

7 页 码,7/121 呈 水 平 或 与 水 平 线 夹 角 小 于 45 的 管 道 其 中 连 接 器 具 排 水 管 至 排 水 立 管 的 横 管 段 称 横 支 管 ; 连 接 若 干 根 排 水 立 管 至 排 出 管 的 横 管 段 称 横 干 管 清 扫 cleanout 装 在 排 水 横 管 上, 用 于 清 扫 排 水 管 的 配 件 检 查 口 check hole,check pipe 带 有 可 开 启 检 查 盖 的 配 件, 装 设 在 排 水 立 管 及 较 长 横 管 段 上, 作 检 查 和 清 通 之 用 存 水 弯 trap 在 卫 生 器 具 内 部 或 器 具 排 水 管 段 上 设 置 的 一 种 内 有 水 封 的 配 件 水 封 waterseal 在 装 置 中 有 一 定 高 度 的 水 柱, 防 止 排 水 管 系 统 中 气 体 窜 入 室 内 H 管 H pipe 连 接 排 水 立 管 与 通 气 立 管 形 如 H 的 专 用 配 件 通 气 管 vent pipe,vent 为 使 排 水 系 统 内 空 气 流 通, 压 力 稳 定, 防 止 水 封 破 坏 而 设 置 的 与 大 气 相 通 的 管 道 伸 顶 通 气 管 stack vent 排 水 立 管 与 最 上 层 排 水 横 支 管 连 接 处 向 上 垂 直 延 伸 至 室 外 通 气 用 的 管 道 专 用 通 气 立 管 specific vent stack 仅 与 排 水 立 管 连 接, 为 排 水 立 管 内 空 气 流 通 而 设 置 的 垂 直 通 气 管 道 汇 合 通 气 管 vent headers 连 接 数 根 通 气 立 管 或 排 水 立 管 顶 端 通 气 部 分, 并 延 伸 至 室 外 接 通 大 气 的 通 气 管 段 主 通 气 立 管 main vent stack 连 接 环 形 通 气 管 和 排 水 立 管, 为 排 水 横 支 管 和 排 水 立 管 内 空 气 流 通 而 设 置 的 垂 直 管 道 副 通 气 立 管 secondary vent stack,assistant vent stack 仅 与 环 形 通 气 管 连 接, 为 使 排 水 横 支 管 内 空 气 流 通 而 设 置 的 通 气 立 管 环 形 通 气 管 loop vent 在 多 个 卫 生 器 具 的 排 水 横 支 管 上, 从 最 始 端 的 两 个 卫 生 器 具 之 间 接 触 至 主 通 气 立 管 或 副 通 气 立 管 的 通 气 管 段 器 具 通 气 管 fuxture vent 卫 生 器 具 存 水 弯 出 口 端 接 至 主 通 气 管 的 管 段 结 合 通 气 管 yoke vent

8 页 码,8/121 排 水 立 管 与 通 气 立 管 的 连 接 管 段 A 自 循 环 通 气 self-circulation venting 通 气 立 管 在 顶 端 层 间 和 排 水 立 管 相 连, 在 底 端 与 排 出 管 连 接, 排 水 时 在 管 道 内 产 生 的 正 负 压 通 过 连 接 的 通 气 管 道 迂 回 补 气 而 达 到 平 衡 的 通 气 方 式 间 接 排 水 indirect drain 设 备 或 容 器 的 排 水 管 道 与 排 水 系 统 非 直 接 连 接, 其 间 留 有 空 气 间 隙 A 真 空 排 水 vacuum drain 利 用 真 空 设 备 使 排 水 管 道 内 产 生 一 定 真 空 度, 利 用 空 气 输 送 介 质 的 排 水 方 式 B 同 层 排 水 same-floor drain 排 水 横 支 管 布 置 在 排 水 层 或 室 外, 器 具 排 水 管 不 穿 楼 层 的 排 水 方 式 覆 土 深 度 covered depth 埋 地 管 道 管 顶 至 地 表 面 的 垂 直 距 离 A 埋 设 深 度 buried depth 埋 地 排 水 管 道 内 底 至 地 表 面 的 垂 直 距 离 水 流 偏 转 角 angle of turning flow 水 流 原 来 的 流 向 与 其 改 变 后 的 流 向 之 间 的 夹 角 充 满 度 depth ratio 水 流 在 管 渠 中 的 充 满 程 度, 管 道 以 水 深 与 管 径 之 比 值 表 示, 渠 道 以 水 深 与 渠 高 之 比 值 表 示 隔 油 池 grease tank 分 隔 拦 集 生 活 废 水 中 油 脂 物 质 的 小 型 处 理 构 筑 物 A 隔 油 器 grease interceptor 分 隔 拦 集 生 活 废 水 中 油 脂 的 装 置 降 温 池 cooling tank 降 低 排 水 温 度 的 小 型 处 理 构 筑 物 化 粪 池 septic tank 将 生 活 污 水 分 格 沉 淀, 并 对 污 泥 进 行 厌 氧 消 化 的 小 型 处 理 构 筑 物 中 水 reclaimed water 各 种 排 水 经 适 当 处 理 达 到 规 定 的 水 质 标 准 后 回 用 的 水 医 院 污 水 hospital sewage 医 院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中 被 病 原 体 污 染 了 的 水

9 页 码,9/ 一 级 处 理 primary treatment 又 称 机 械 处 理 采 用 机 械 方 法 对 污 水 进 行 初 级 处 理 级 处 理 secondary treatment 由 机 械 处 理 和 生 物 化 学 或 化 学 处 理 组 成 的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换 气 次 数 time of air change 通 风 系 统 单 位 时 间 内 送 风 或 排 风 体 积 与 室 内 空 间 体 积 之 比 暴 雨 强 度 rainfall intensity 单 位 时 间 内 的 降 雨 量 重 现 期 recurrence interval 经 一 定 长 的 雨 量 观 测 资 料 统 计 分 析, 等 于 或 大 于 某 暴 雨 强 度 的 降 雨 出 现 一 次 的 平 均 间 隔 时 间 其 单 位 通 常 以 年 表 示 降 雨 历 时 duration of rainfall 降 雨 过 程 中 的 任 意 连 续 时 段 地 面 集 水 时 间 inlet time 雨 水 从 相 应 汇 水 面 积 的 最 远 点 地 表 径 流 到 雨 水 管 渠 入 口 的 时 间 简 称 集 水 时 间 管 内 流 行 时 间 time of flow 雨 水 在 管 渠 中 流 行 的 时 间 简 称 流 行 时 间 汇 水 面 积 catchment area 雨 水 管 渠 汇 集 降 雨 的 面 积 重 力 流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gravity building drainage systern 按 重 力 流 设 计 的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满 管 压 力 流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full pressure storm system 按 满 管 压 力 流 原 理 设 计 管 道 内 雨 水 流 量 压 力 等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和 平 衡 的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雨 水 口 gulley,gutterinlet 将 地 面 雨 水 导 入 雨 水 管 渠 的 带 格 栅 的 集 水 口 雨 落 水 管 downspout,leader 敷 设 在 建 筑 物 外 墙, 用 于 排 除 屋 面 雨 水 的 排 水 立 管 悬 吊 管 hung pipe 悬 吊 在 屋 架 楼 板 和 梁 下 或 架 空 在 柱 上 的 雨 水 横 管

10 页 码,10/ 雨 水 斗 roof drain 将 建 筑 物 屋 面 的 雨 水 导 入 雨 水 立 管 的 装 置 径 流 系 数 run-off coefficient 一 定 汇 水 面 积 的 径 流 雨 水 量 与 降 雨 量 的 比 值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centr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供 给 一 幢 ( 不 含 单 幢 别 墅 ) 或 数 幢 建 筑 物 所 需 热 水 的 系 统 A 全 日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all day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在 全 日 工 作 班 或 营 业 时 间 内 不 间 断 供 应 热 水 的 系 统 B 定 时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fixed time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在 全 日 工 作 班 或 营 业 时 间 内 某 一 时 段 供 应 热 水 的 系 统 局 部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loc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供 给 单 个 或 数 个 配 水 点 所 需 热 水 的 供 应 系 统 开 式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open hot water system 热 水 管 系 与 大 气 相 通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闭 式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closed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热 水 管 系 不 与 大 气 相 通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单 管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single line hot water system,tempered water system 用 一 根 管 道 供 单 一 温 度, 用 水 点 不 再 调 节 水 温 的 热 水 系 统 A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heat pump hot water system 通 过 热 泵 机 组 运 行 吸 收 环 境 低 温 热 能 制 备 和 供 应 热 水 的 系 统 B 水 源 热 泵 water-source heat pump 以 水 或 添 加 防 冻 剂 的 水 溶 液 为 低 温 热 源 的 热 泵 C 空 气 源 热 泵 air-source heat pump 以 环 境 空 气 为 低 温 热 源 的 热 泵 热 源 heat source 用 以 制 取 热 水 的 能 源 热 媒 heat medium 热 传 递 载 体 常 为 热 水 蒸 汽 烟 气 废 热 waste heat

11 页 码,11/121 工 业 生 产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带 有 热 量 的 废 弃 物 质, 如 废 蒸 汽 高 温 废 水 ( 液 ) 高 温 烟 气 等 A 太 阳 能 保 证 率 solar fraction 系 统 中 由 太 阳 能 部 分 提 供 的 热 量 除 以 系 统 总 负 荷 B 太 阳 辐 照 量 solar irradiation 接 收 到 太 阳 辐 射 能 的 面 密 度 C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fuel oil(gas) hot water heaters 由 燃 烧 器 水 加 热 炉 体 ( 炉 体 水 套 与 大 气 相 通, 呈 常 压 状 态 ) 和 燃 油 ( 气 ) 供 应 系 统 等 组 成 的 设 备 组 合 体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design heat consumption of maximum hour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用 水 设 备 器 具 最 大 时 段 内 的 小 时 耗 热 量 A 设 计 小 时 供 热 量 design heat supply of maximum hour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加 热 设 备 最 大 时 段 内 的 小 时 产 热 量 同 程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reversed return hot water systern 对 应 每 个 配 水 点 的 供 水 与 回 水 管 路 长 度 之 和 基 本 相 等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第 一 循 环 系 统 heat carrier circulation system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锅 炉 与 水 加 热 器 或 热 水 机 组 与 热 水 贮 水 器 之 间 组 成 的 热 媒 循 环 系 统 A 第 二 循 环 系 统 hot water circulation system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水 加 热 器 或 热 水 贮 水 器 与 热 水 配 水 点 之 间 组 成 的 热 水 循 环 系 统 上 行 下 给 式 downfeed system 给 水 横 干 管 位 于 配 水 管 网 的 上 部, 通 过 立 管 向 下 给 水 的 方 式 下 行 上 给 式 upfeed system 给 水 横 于 管 位 于 配 水 管 网 的 下 部, 通 过 立 管 向 上 给 水 的 方 式 回 水 管 return pipe 在 热 水 循 环 管 系 中 仅 通 过 循 环 流 量 的 管 段 管 道 直 饮 水 系 统 pipe portable water system 原 水 经 深 度 净 化 处 理, 通 过 管 道 输 送, 供 人 们 直 接 饮 用 的 供 水 系 统 水 质 阻 垢 缓 蚀 处 理 water quality treatment of scaleinhibitor & corrosion-delay 采 用 电 磁 化 学 稳 定 剂 等 物 理 化 学 方 法 稳 定 水 中 钙 镁 离 子, 使 其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不 形 成 水 垢, 延 缓 对 加 热 设 备 或 管 道 的 腐 蚀 的 水 质 处 理

12 页 码,12/ 符 号 流 量 流 速 水 压 水 头 损 失

13 几 何 特 征 页 码,1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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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页 码,16/121 3 给 水 3. 1 用 水 定 额 和 水 压 小 区 给 水 设 计 用 水 量, 应 根 据 下 列 用 水 量 确 定 : 1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 ; 2 公 共 建 筑 用 水 量 ; 3 绿 化 用 水 量 ; 4 水 景 娱 乐 设 施 用 水 量 ; 5 道 路 广 场 用 水 量 ; 6 公 用 设 施 用 水 量 ; 7 未 预 见 用 水 量 及 管 网 漏 失 水 量 ; 8 消 防 用 水 量 注 : 消 防 用 水 量 仅 用 于 校 核 管 网 计 算, 不 计 入 正 常 用 水 量 居 住 小 区 的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 应 按 小 区 人 口 和 本 规 范 表 规 定 的 住 宅 最 高 日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经 计 算 确 定 居 住 小 区 内 的 公 共 建 筑 用 水 量, 应 按 其 使 用 性 质 规 模 采 用 本 规 范 表 中 的 用 水 定 额 经 计 算 确 定 绿 化 浇 灌 用 水 定 额 应 根 据 气 候 条 件 植 物 种 类 土 壤 理 化 性 状 浇 灌 方 式 和 管 理 制 度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当 无 相 关 资 料 时, 小 区 绿 化 浇 灌 用 水 定 额 可 按 浇 灌 面 积 1.0L/m 2 d~3.0l/m 2 d 计 算, 干 旱 地 区 可 酌 情 增 加 公 共 游 泳 池 水 上 游 乐 池 和 水 景 用 水 量 可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确 定 小 区 道 路 广 场 的 浇 洒 用 水 定 额 可 按 浇 洒 面 积 2.0L/m 2 d~3.0l/m 2 d 计 算 小 区 消 防 用 水 量 和 水 压 及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及 高 层 民 用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确 定 小 区 管 网 漏 失 水 量 和 未 预 见 水 量 之 和 可 按 最 高 日 用 水 量 的 10%~15% 计 居 住 小 区 内 的 公 用 设 施 用 水 量, 应 由 该 设 施 的 管 理 部 门 提 供 用 水 量 计 算 参 数, 当 无 重 大 公 用

17 页 码,17/121 设 施 时, 不 另 计 用 水 量 住 宅 的 最 高 日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及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可 根 据 住 宅 类 别 建 筑 标 准 卫 生 器 具 设 置 标 准 按 表 确 定 注 :1 当 地 主 管 部 门 对 住 宅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有 具 体 规 定 时, 应 按 当 地 规 定 执 行 2 别 墅 用 水 定 额 中 含 庭 院 绿 化 用 水 和 汽 车 洗 车 用 水 宿 舍 旅 馆 等 公 共 建 筑 的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及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根 据 卫 生 器 具 完 善 程 度 和 区 域 条 件, 可 按 表 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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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页 码,19/121 注 : 1 除 养 老 院 托 儿 所 幼 儿 园 的 用 水 定 额 中 含 食 堂 用 水, 其 它 均 不 含 食 堂 用 水 2 除 注 明 外, 均 不 含 员 工 生 活 用 水, 员 工 用 水 定 额 为 每 人 每 班 40~60L 3 医 疗 建 筑 用 水 中 已 含 医 疗 用 水 4 空 调 用 水 应 另 计 建 筑 物 室 内 外 消 防 用 水 量 供 水 延 续 时 间, 供 水 水 压 等, 应 根 据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消 防 规 范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建 筑 时, 管 理 人 员 的 生 活 用 水 定 额 可 取 30L/ 人 班 ~50L/ 人 班 ; 车 间 工 人 的 生

20 页 码,20/121 活 用 水 定 额 应 根 据 车 间 性 质 确 定, 宜 采 用 30L/ 人 次 ~50L/ 人 班 ; 用 水 时 间 宜 取 8h,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宜 取 2.5 ~ 1.5 工 业 企 业 建 筑 淋 浴 用 水 定 额, 应 根 据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1 中 车 间 的 卫 生 特 征 分 级 确 定, 可 采 用 40L/ 人 次 ~60L/ 人 次, 延 续 供 水 时 间 宜 取 1h 汽 车 冲 洗 用 水 定 额, 应 根 据 采 用 的 冲 洗 方 式, 以 及 车 辆 用 途, 道 路 路 面 等 级 和 沾 污 程 度 等 确 定, 按 表 计 算 注 : 当 汽 车 冲 洗 设 备 用 水 定 额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其 值 应 按 产 品 要 求 确 定 卫 生 器 具 的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当 量 连 接 管 径 和 最 低 工 作 压 力 应 按 表 确 定

21 页 码,21/121 注 :1 表 中 括 弧 内 的 数 值 系 在 有 热 水 供 应 时, 单 独 计 算 冷 水 或 热 水 时 使 用 ; 2 当 浴 盆 上 附 设 淋 浴 器 时, 或 混 合 水 嘴 有 淋 浴 器 转 换 开 关 时, 其 额 定 流 量 和 当 量 只 计 水 嘴, 不 计 淋 浴 器 但 水 压 应 按 淋 浴 器 计 ; 3 家 用 燃 气 热 水 器, 所 需 水 压 按 产 品 要 求 和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最 不 利 配 水 点 所 需 工 作 压 力 确 定 ; 4 绿 地 的 自 动 喷 灌 应 按 产 品 要 求 设 计 ; 5 当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配 件 所 需 额 定 流 量 和 最 低 工 作 压 力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其 值 应 按 产 品 要 求 确 定 A 卫 生 器 具 和 配 件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节 水 型 生 活 用 水 器 具 CJ164 的 有 关 规 定 B 公 共 场 所 的 卫 生 间 洗 手 盆 宜 采 用 感 应 式 水 嘴 或 自 闭 式 水 嘴 等 限 流 节 水 装 置 C 公 共 场 所 的 卫 生 间 的 小 便 器 宜 采 用 感 应 式 或 延 时 自 闭 式 冲 洗 阀

22 页 码,22/ 水 质 和 防 水 质 污 染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水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的 国 家 标 准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5749 的 要 求 当 采 用 中 水 为 生 活 杂 用 水 时, 生 活 杂 用 水 系 统 的 水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GB/T 的 要 求 城 镇 给 水 管 道 严 禁 与 自 备 水 源 的 供 水 管 道 直 接 连 接 A 中 水 回 用 雨 水 等 非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严 禁 与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连 接 生 活 饮 用 水 不 得 因 管 道 产 生 虹 吸 背 压 回 流 而 受 污 染 A 卫 生 器 具 和 用 水 设 备 构 筑 物 等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配 水 件 出 水 口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出 水 口 不 得 被 任 何 液 体 或 杂 质 所 淹 没 ; 2 出 水 口 高 出 承 接 用 水 容 器 溢 流 边 缘 的 最 小 空 气 间 隙, 不 得 小 于 出 水 口 直 径 的 2.5 倍 B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进 水 管 口 的 最 低 点 高 出 溢 流 边 缘 的 空 气 间 隙 应 等 于 进 水 管 管 径, 但 最 小 不 应 小 于 25mm, 最 大 可 不 大 于 150mm 当 进 水 管 从 最 高 水 位 以 上 进 入 水 池 ( 箱 ), 管 口 为 淹 没 出 流 时 应 采 取 真 空 破 坏 器 等 防 虹 吸 回 流 措 施 注 : 不 存 在 虹 吸 回 流 的 低 位 生 活 饮 用 水 贮 水 池, 其 进 水 管 不 受 本 条 限 制, 但 进 水 管 仍 宜 从 最 高 水 面 以 上 进 入 水 池 C 从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网 向 消 防 中 水 和 雨 水 回 用 等 其 他 用 水 的 贮 水 池 ( 箱 ) 补 水 时, 其 进 水 管 口 最 低 点 高 出 溢 流 边 缘 的 空 气 间 隙 不 应 小 于 150mm 从 给 水 饮 用 水 管 道 上 直 接 供 下 列 用 水 管 道 时, 应 在 这 些 用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部 位 设 置 倒 流 防 止 器 : 1 从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的 不 同 管 段 接 出 两 路 及 两 路 以 上 的 引 入 管, 且 与 城 镇 给 水 管 形 成 环 状 管 网 的 小 区 或 建 筑 物, 在 其 引 入 管 上 ; 2 从 城 镇 生 活 给 水 管 网 直 接 抽 水 的 水 泵 的 吸 水 管 上 ; 3 利 用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水 压 且 小 区 引 入 管 无 倒 流 防 止 设 施 时, 向 商 用 的 锅 炉 热 水 机 组 水 加 热 器 气 压 水 罐 等 有 压 容 器 或 密 闭 容 器 注 水 的 进 水 管 上 ; A 从 小 区 或 建 筑 物 内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系 统 上 接 至 下 列 用 水 管 道 或 设 备 时 应 设 置 倒 流 防 止 器 : 1 单 独 接 出 消 防 用 水 管 道 时, 在 消 防 用 水 管 道 的 起 端 ; 2 从 生 活 饮 用 水 贮 水 池 抽 水 的 消 防 水 泵 出 水 管 上 B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系 统 上 接 至 下 列 含 有 对 健 康 有 危 害 物 质 等 有 害 有 毒 场 所 或 设 备 时, 应 设 置 倒 流 防 止 设 备 : 1. 贮 存 池 ( 罐 ) 装 置 设 备 的 连 接 管 上 ; 2. 化 工 剂 罐 区 化 工 车 间 实 验 楼 ( 医 药 病 理 生 化 ) 等 除 按 本 条 第 1 款 设 置 外, 还 应 在 其 引 入 管 上 设 置 空 气 间 隙

23 页 码,23/ C 从 小 区 或 建 筑 物 内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上 直 接 接 出 下 列 用 水 管 道 时, 应 在 这 些 用 水 管 道 上 设 置 真 空 破 坏 器 : 1 当 游 泳 池 水 上 游 乐 池 按 摩 池 水 景 池 循 环 冷 却 水 集 水 池 等 的 充 水 或 补 水 管 道 出 口 与 溢 流 水 位 之 间 的 空 气 间 隙 小 于 出 口 管 径 2.5 倍 时, 在 其 充 ( 补 ) 水 管 上 ; 2 不 含 有 化 学 药 剂 的 绿 地 等 喷 灌 系 统, 当 喷 头 为 地 下 式 或 自 动 升 降 式 时, 在 其 管 道 起 端 ; 3 消 防 ( 软 管 ) 卷 盘 ; 4 出 口 接 软 管 的 冲 洗 水 嘴 与 给 水 管 道 连 接 处 D 空 气 间 隙 导 流 防 止 器 和 真 空 破 坏 器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回 流 性 质 回 流 污 染 的 危 害 程 度 按 本 规 范 附 录 A 确 定 注 : 在 给 水 管 道 防 回 流 设 施 的 设 置 点, 不 应 重 复 设 置 严 禁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与 大 便 器 ( 槽 ) 小 便 斗 ( 槽 ) 采 用 非 专 用 冲 洗 阀 直 接 连 接 冲 洗 生 活 饮 用 水 管 道 应 避 开 毒 物 污 染 区, 当 条 件 限 制 不 能 避 开 时, 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供 单 体 建 筑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池 ( 箱 ) 应 与 其 它 用 水 的 水 池 ( 箱 ) 分 开 设 置 埋 地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贮 水 池 周 围 10m 以 内, 不 得 有 化 粪 池 污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渗 水 井 垃 圾 堆 放 点 等 污 染 源 ; 周 围 2m 以 内 不 得 有 污 水 管 和 污 染 物 当 达 不 到 此 要 求 时, 应 采 取 防 污 染 的 措 施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体, 应 采 用 独 立 结 构 形 式, 不 得 利 用 建 筑 物 的 本 体 结 构 作 为 水 池 ( 箱 ) 的 壁 板 底 板 及 顶 盖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与 其 它 用 水 水 池 ( 箱 ) 并 列 设 置 时, 应 有 各 自 独 立 的 分 隔 墙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宜 设 在 专 用 房 间 内, 其 上 层 的 房 间 不 应 有 厕 所 浴 室 盥 洗 室 厨 房 污 水 处 理 间 等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的 构 造 和 配 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人 孔 通 气 管 溢 流 管 应 有 防 止 生 物 进 入 水 池 ( 箱 ) 的 措 施 ; 2 进 水 管 宜 在 水 池 ( 箱 ) 的 溢 流 水 位 以 上 接 入 ; 3 进 出 水 管 布 置 不 得 产 生 水 流 短 路, 必 要 时 应 设 导 流 装 置 ; 4 不 得 接 纳 消 防 管 道 试 压 水 泄 压 水 等 回 流 水 或 溢 流 水 ; 5 泄 水 管 和 溢 流 管 的 排 水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 6 水 池 ( 箱 ) 材 质 衬 砌 材 料 和 内 壁 涂 料, 不 得 影 响 水 质 当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池 ( 箱 ) 内 的 贮 水 48h 内 不 能 得 到 更 新 时, 应 设 置 水 消 毒 处 理 装 置 在 非 饮 用 水 管 道 上 接 出 水 嘴 或 取 水 短 管 时, 应 采 取 防 止 误 饮 误 用 的 措 施 3. 3 系 统 选 择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系 统, 其 水 量 应 满 足 小 区 内 全 部 用 水 的 要 求, 其 水 压 应 满 足 最 不 利 配 水 点 的

24 页 码,24/121 水 压 要 求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系 统, 应 尽 量 利 用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直 接 供 水 当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水 量 不 足 时, 应 设 置 贮 水 调 节 和 加 压 装 置 A 小 区 给 水 系 统 设 计 应 综 合 利 用 各 种 水 资 源, 宜 实 行 分 质 供 水, 充 分 利 用 再 生 水 雨 水 等 非 传 统 水 源 ; 优 先 采 用 循 环 和 重 复 利 用 给 水 系 统 小 区 的 加 压 给 水 系 统, 应 根 据 小 区 的 规 模 建 筑 高 度 和 建 筑 物 的 分 布 等 因 素 确 定 加 压 站 的 数 量 规 模 和 水 压 A 当 采 用 直 接 从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吸 水 的 叠 压 供 水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叠 压 供 水 设 计 方 案 应 经 当 地 供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供 水 部 门 批 准 认 可 ; 2 叠 压 供 水 的 调 速 泵 机 组 的 扬 程 应 按 吸 水 端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允 许 最 低 水 压 确 定 ; 泵 组 出 水 量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 叠 压 供 水 系 统 在 用 户 正 常 用 水 情 况 下 不 得 断 水 ; 注 : 当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用 水 低 谷 时 段 的 水 压 能 满 足 最 不 利 用 水 点 水 压 要 求 时, 可 设 置 旁 通 管, 由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直 接 供 水 3 叠 压 供 水 当 配 置 气 压 给 水 设 备 时,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 当 配 置 低 位 水 箱 时, 其 贮 水 有 效 容 积 应 按 给 水 管 网 不 允 许 低 水 压 抽 水 时 段 的 用 水 量 确 定, 并 应 采 取 技 术 措 施 保 证 贮 水 在 水 箱 中 停 留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12h; 4 叠 压 供 水 设 备 的 技 术 性 能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及 行 业 标 准 的 要 求 建 筑 物 内 的 给 水 系 统 宜 按 下 列 要 求 确 定 : 1 应 利 用 室 外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直 接 供 水 当 室 外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和 ( 或 ) 水 量 不 足 时, 应 根 据 卫 生 安 全 经 济 节 能 的 原 则 选 用 贮 水 调 节 和 加 压 供 水 方 案 ; 2 给 水 系 统 的 竖 向 分 区 应 根 据 建 筑 物 用 途 层 数 使 用 要 求 材 料 设 备 性 能 维 护 管 理 节 约 供 水 能 耗 等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 3 不 同 使 用 性 质 或 计 费 的 给 水 系 统, 应 在 引 入 管 后 分 成 各 自 独 立 的 给 水 管 网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配 件 承 受 的 最 大 工 作 压 力, 不 得 大 于 0.6MPa 高 层 建 筑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应 竖 向 分 区, 竖 向 分 区 压 力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各 分 区 最 低 卫 生 器 具 配 水 点 处 的 静 水 压 不 宜 大 于 0.45MPa; 2 静 水 压 大 于 0.35MPa 的 入 户 管 ( 或 配 水 横 管 ), 宜 设 减 压 或 调 压 设 施 ; 3 各 分 区 最 不 利 配 水 点 的 水 压, 应 满 足 用 水 水 压 要 求 3.3.5A 居 住 建 筑 入 户 管 给 水 压 力 不 应 大 于 0.35MPa 建 筑 高 度 不 超 过 100m 的 建 筑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宜 采 用 垂 直 分 区 并 联 供 水 或 分 区 减 压 的 供 水 方 式 ; 建 筑 高 度 超 过 100m 的 建 筑, 宜 采 用 垂 直 串 联 供 水 方 式 3. 4 管 材 附 件 和 水 表 给 水 系 统 采 用 的 管 材 和 管 件,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产 品 标 准 的 要 求 管 材 和 管 件 的 工 作 压 力

25 页 码,25/121 不 得 大 于 产 品 标 准 公 称 压 力 或 标 称 的 允 许 工 作 压 力 小 区 室 外 埋 地 给 水 管 道 采 用 的 管 材, 应 具 有 耐 腐 蚀 和 能 承 受 相 应 地 面 荷 载 的 能 力 可 采 用 塑 料 给 水 管 有 衬 里 的 铸 铁 给 水 管 经 可 靠 防 腐 处 理 的 钢 管 管 内 壁 的 防 腐 材 料, 应 符 合 现 行 的 国 家 有 关 卫 生 标 准 的 要 求 室 内 的 给 水 管 道, 应 选 用 耐 腐 蚀 和 安 装 连 接 方 便 可 靠 的 管 材, 可 采 用 塑 料 给 水 管 塑 料 和 金 属 复 合 管 铜 管 不 锈 钢 管 及 经 可 靠 防 腐 处 理 的 钢 管 注 : 高 层 建 筑 给 水 立 管 不 宜 采 用 塑 料 管 给 水 管 道 上 使 用 的 各 类 阀 门 的 材 质, 应 耐 腐 蚀 和 耐 压 根 据 管 径 大 小 和 所 承 受 压 力 的 等 级 及 使 用 温 度, 可 采 用 全 铜 全 不 锈 钢 铁 壳 铜 芯 和 全 塑 阀 门 等 给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部 位 应 设 置 阀 门 : 1 小 区 给 水 管 道 从 城 镇 给 水 管 道 的 引 入 管 段 上 ; 2 小 区 室 外 环 状 管 网 的 节 点 处, 应 按 分 隔 要 求 设 置 ; 环 状 管 段 过 长 时, 宜 设 置 分 段 阀 门 ; 3 从 小 区 给 水 干 管 上 接 出 的 支 管 起 端 或 接 户 管 起 端 ; 4 入 户 管 水 表 前 和 各 分 支 立 管 ; 5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向 住 户 公 用 卫 生 间 等 接 出 的 配 水 管 起 端 ; 6 水 池 ( 箱 ) 加 压 泵 房 加 热 器 减 压 阀 倒 流 防 止 器 等 处 应 按 安 装 要 求 配 置 给 水 管 道 上 使 用 的 阀 门, 应 根 据 使 用 要 求 按 下 列 原 则 选 型 : 1 需 调 节 流 量 水 压 时, 宜 采 用 调 节 阀 截 止 阀 ; 2 要 求 水 流 阻 力 小 的 部 位 宜 采 用 闸 板 阀 球 阀 半 球 阀 ; 3 安 装 空 间 小 的 场 所, 宜 采 用 蝶 阀 球 阀 ; 4 水 流 需 双 向 流 动 的 管 段 上, 不 得 使 用 截 止 阀 ; 5 口 径 较 大 的 水 泵, 出 水 管 上 宜 采 用 多 功 能 阀 给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管 段 上 应 设 置 止 回 阀 : 注 : 装 有 倒 流 防 止 器 的 管 段, 不 需 再 装 止 回 阀 1 直 接 从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接 入 小 区 或 建 筑 物 的 引 入 管 上 ; 2 密 闭 的 水 加 热 器 或 用 水 设 备 的 进 水 管 上 ; 3 每 台 水 泵 出 水 管 上 ; 4 进 出 水 管 合 用 一 条 管 道 的 水 箱 水 塔 和 高 地 水 池 的 出 水 管 段 上 止 回 阀 的 阀 型 选 择, 应 根 据 止 回 阀 的 安 装 部 位 阀 前 水 压 关 闭 后 的 密 闭 性 能 要 求 和 关 闭 时 引 发 的 水 锤 大 小 等 因 素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阀 前 水 压 小 的 部 位, 宜 选 用 旋 启 式 球 式 和 梭 式 止 回 阀 ; 2 关 闭 后 密 闭 性 能 要 求 严 密 的 部 位, 宜 选 用 有 关 闭 弹 簧 的 止 回 阀 ; 3 要 求 削 弱 关 闭 水 锤 的 部 位, 宜 选 用 速 闭 消 声 止 回 阀 或 有 阻 尼 装 置 的 缓 闭 止 回 阀 ; 4 止 回 阀 的 阀 瓣 或 阀 芯, 应 能 在 重 力 或 弹 簧 力 作 用 下 自 行 关 闭 ; 5 管 网 最 小 压 力 或 水 箱 最 低 水 位 应 能 自 动 开 启 止 回 阀 ;

26 页 码,26/ A 倒 流 防 止 器 设 置 位 置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1 不 应 装 在 有 腐 蚀 性 和 污 染 的 环 境 ; 2 排 水 口 不 得 直 接 接 至 排 水 管, 应 采 用 间 接 排 水 ; 3 应 安 装 在 便 于 维 护 的 地 方, 不 得 安 装 在 可 能 结 冻 或 被 水 淹 没 的 场 所 B 真 空 破 坏 器 设 置 位 置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1 不 应 装 在 有 腐 蚀 性 和 污 染 的 环 境 ; 2 应 直 接 安 装 于 配 水 支 管 的 最 高 点, 其 位 置 高 出 最 高 用 水 点 或 最 高 溢 流 水 位 的 垂 直 高 度, 压 力 型 不 得 小 于 300mm; 大 气 型 不 得 小 于 150mm; 3 真 空 破 坏 器 的 进 气 口 应 向 下 给 水 管 网 的 压 力 高 于 配 水 点 允 许 的 最 高 使 用 压 力 时, 应 设 置 减 压 阀, 减 压 阀 的 配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比 例 式 减 压 阀 的 减 压 比 不 宜 大 于 3:1; 当 采 用 减 压 比 大 于 3:1 时, 应 避 开 气 蚀 区 可 调 式 减 压 阀 的 阀 前 与 阀 后 的 最 大 压 差 不 宜 大 于 0.4MPa, 要 求 环 境 安 静 的 场 所 不 应 大 于 0.3MPa; 当 最 大 压 差 超 过 规 定 值 时, 宜 串 联 设 置 ; 2 阀 后 配 水 件 处 的 最 大 压 力 应 按 减 压 阀 失 效 情 况 下 进 行 校 核, 其 压 力 不 应 大 于 配 水 件 的 产 品 标 准 规 定 的 水 压 试 验 压 力 ; 注 :1 当 减 压 阀 串 联 使 用 时, 按 其 中 一 个 失 效 情 况 下, 计 算 阀 后 最 高 压 力 ; 2 配 水 件 的 试 验 压 力 应 按 其 工 作 压 力 的 1.5 倍 计 3 减 压 阀 前 的 水 压 宜 保 持 稳 定, 阀 前 的 管 道 不 宜 兼 作 配 水 管 ; 4 当 阀 后 压 力 允 许 波 动 时, 宜 采 用 比 例 式 减 压 阀 ; 当 阀 后 压 力 要 求 稳 定 时, 宜 采 用 可 调 式 减 压 阀 ; 5 当 在 供 水 保 证 率 要 求 高 停 水 会 引 起 重 大 经 济 损 失 的 给 水 管 道 上 设 置 减 压 阀 时, 宜 采 用 两 个 减 压 阀, 并 联 设 置, 不 得 设 置 旁 通 管 减 压 阀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减 压 阀 的 公 称 直 径 宜 与 管 道 管 径 相 一 致 ; 2 减 压 阀 前 应 设 阀 门 和 过 滤 器 ; 需 拆 卸 阀 体 才 能 检 修 的 减 压 阀 后, 应 设 管 道 伸 缩 器 ; 检 修 时 阀 后 水 会 倒 流 时, 阀 后 应 设 阀 门 ; 3 减 压 阀 节 点 处 的 前 后 应 装 设 压 力 表 ; 4 比 例 式 减 压 阀 宜 垂 直 安 装, 可 调 式 减 压 阀 宜 水 平 安 装 ; 5 设 置 减 压 阀 的 部 位, 应 便 于 管 道 过 滤 器 的 排 污 和 减 压 阀 的 检 修, 地 面 宜 有 排 水 设 施 当 给 水 管 网 存 在 短 时 超 压 工 况, 且 短 时 超 压 会 引 起 使 用 不 安 全 时, 应 设 置 泄 压 阀 泄 压 阀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泄 压 阀 前 应 设 置 阀 门 ; 2 泄 压 阀 的 泄 水 口 应 连 接 管 道, 泄 压 水 宜 排 入 非 生 活 用 水 水 池, 当 直 接 排 放 时, 可 排 入 集 水 井 或 排 水 沟 安 全 阀 阀 前 不 得 设 置 阀 门, 泄 压 口 应 连 接 管 道 将 泄 压 水 ( 气 ) 引 至 安 全 地 点 排 放 给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部 位 应 设 置 排 气 装 置 : 1 间 歇 性 使 用 的 给 水 管 网, 其 管 网 末 端 和 最 高 点 应 设 置 自 动 排 气 阀 ;

27 页 码,27/121 2 给 水 管 网 有 明 显 起 伏 积 聚 空 气 的 管 段, 宜 在 该 段 的 峰 点 设 自 动 排 气 阀 或 手 动 阀 门 排 气 ; 3 气 压 给 水 装 置, 当 采 用 自 动 补 气 式 气 压 水 罐 时, 其 配 水 管 网 的 最 高 点 应 设 自 动 排 气 阀 给 水 系 统 的 调 节 水 池 ( 箱 ), 除 进 水 能 自 动 控 制 切 断 进 水 外, 其 进 水 管 上 应 设 自 动 水 位 控 制 阀, 水 位 控 制 阀 的 公 称 直 径 应 与 进 水 管 管 径 一 致 给 水 管 道 的 下 列 部 位 应 设 置 管 道 过 滤 器 : 1 减 压 阀 泄 压 阀 自 动 水 位 控 制 阀, 温 度 调 节 阀 等 阀 件 前 应 设 置 ; 2 水 加 热 器 的 进 水 管 上, 换 热 装 置 的 循 环 冷 却 水 进 水 管 上 宜 设 置 ; 3 水 泵 吸 水 管 上 宜 设 置 ; 4 ( 此 款 删 除 ) 注 : 过 滤 器 的 滤 网 应 采 用 耐 腐 蚀 材 料, 滤 网 网 孔 尺 寸 应 按 使 用 要 求 确 定 建 筑 物 的 引 入 管, 住 宅 的 入 户 管 及 公 用 建 筑 物 内 需 计 量 水 量 的 水 管 上 均 应 设 置 水 表 住 宅 的 分 户 水 表 宜 相 对 集 中 读 数, 且 宜 设 置 于 户 外 ; 对 设 在 户 内 的 水 表, 宜 采 用 远 传 水 表 或 IC 卡 水 表 等 智 能 化 水 表 水 表 口 径 的 确 定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 : 1 ( 此 款 删 除 ); 2 用 水 量 均 匀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水 表 应 以 给 水 设 计 流 量 选 定 水 表 的 常 用 流 量 ; 3 用 水 量 不 均 匀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水 表 应 以 给 水 设 计 流 量 选 定 水 表 的 过 载 流 量 ; 4 在 消 防 时 除 生 活 用 水 外 尚 需 通 过 消 防 流 量 的 水 表, 应 以 生 活 用 水 的 设 计 流 量 叠 加 消 防 流 量 进 行 校 核, 校 核 流 量 不 应 大 于 水 表 的 过 载 流 量 水 表 应 装 设 在 观 察 方 便, 不 冻 结, 不 被 任 何 液 体 及 杂 质 所 淹 没 和 不 易 受 损 处 注 : 各 种 有 累 计 水 量 功 能 的 流 量 计. 均 可 替 代 水 表 给 水 加 压 系 统, 应 根 据 水 泵 扬 程 管 道 走 向 环 境 噪 音 要 求 等 因 素, 设 置 水 锤 消 除 装 置 隔 音 防 噪 要 求 严 格 的 场 所, 给 水 管 道 的 支 架 应 采 用 隔 振 支 架 ; 配 水 管 起 端 宜 设 置 水 锤 吸 纳 装 置 ; 配 水 支 管 与 卫 生 器 具 配 水 件 的 连 接 宜 采 用 软 管 连 接 3.5 管 道 布 置 和 敷 设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网, 宜 布 置 成 环 状 网, 或 与 城 镇 给 水 管 连 接 成 环 状 网 环 状 给 水 管 网 与 城 镇 给 水 管 的 连 接 管 不 宜 少 于 两 条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应 沿 区 内 道 路 敷 设, 宜 平 行 于 建 筑 物 敷 设 在 人 行 道 慢 车 道 或 草 地 下 ; 管 道 外 壁 距 建 筑 物 外 墙 的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m, 且 不 得 影 响 建 筑 物 的 基 础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与 其 他 地 下 管 线 及 乔 木 之 间 的 最 小 净 距,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附 录 B 的 规 定 3.5.2A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与 污 水 管 道 交 叉 时, 给 水 管 道 应 敷 设 在 上 面, 且 接 口 不 应 重 叠 ; 当 给 水 管 道

28 页 码,28/121 敷 设 在 下 面 时, 应 设 置 钢 套 管, 钢 套 管 的 两 端 应 采 用 防 水 材 料 封 闭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的 覆 土 深 度, 应 根 据 土 壤 冰 冻 深 度 车 辆 荷 载 管 道 材 质 及 管 道 交 叉 等 因 素 确 定 管 顶 最 小 覆 土 深 度 不 得 小 于 土 壤 冰 冻 线 以 下 0.15m, 行 车 道 下 的 管 线 覆 土 深 度 不 宜 小 于 0.70m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上 的 阀 门, 宜 设 置 阀 门 井 或 阀 门 套 筒 敷 设 在 室 外 综 合 管 廊 ( 沟 ) 内 的 给 水 管 道, 宜 在 热 水 热 力 管 道 下 方, 冷 冻 管 和 排 水 管 的 上 方 给 水 管 道 与 各 种 管 道 之 间 的 净 距, 应 满 足 安 装 操 作 的 需 要, 且 不 宜 小 于 0.3m 室 内 冷 热 水 管 上 下 平 行 敷 设 时, 冷 水 管 应 在 热 水 管 下 方 卫 生 器 具 的 冷 水 连 接 管, 应 在 热 水 连 接 管 的 右 侧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不 宜 与 输 送 易 燃 可 燃 或 有 害 的 液 体 或 气 体 的 管 道 同 管 廊 ( 沟 ) 敷 设 室 内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宜 布 置 成 枝 状 管 网, 单 向 供 水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不 应 穿 越 变 配 电 房 电 梯 机 房 通 信 机 房 大 中 型 计 算 机 房 计 算 机 网 络 中 心 音 像 库 房 等 遇 水 会 损 坏 设 备 和 引 发 事 故 的 房 间, 并 应 避 免 在 生 产 设 备 配 电 柜 上 方 通 过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的 布 置, 不 得 妨 碍 生 产 操 作 交 通 运 输 和 建 筑 物 的 使 用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布 置 在 遇 水 会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原 料 产 品 和 设 备 的 上 面 埋 地 敷 设 的 给 水 管 道 应 避 免 布 置 在 可 能 受 重 物 压 坏 处 管 道 不 得 穿 越 生 产 设 备 基 础,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必 须 穿 越 时,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保 护 措 施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敷 设 在 烟 道 风 道 电 梯 井 内 排 水 沟 内 给 水 管 道 不 宜 穿 越 橱 窗 壁 柜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穿 过 大 便 槽 和 小 便 槽, 且 立 管 离 大 小 便 槽 端 部 不 得 小 于 0.5m 给 水 管 道 不 宜 穿 越 伸 缩 缝 沉 降 缝 变 形 缝 如 必 须 穿 越 时, 应 设 置 补 偿 管 道 伸 缩 和 剪 切 变 形 的 装 置 塑 料 给 水 管 道 在 室 内 宜 暗 设 明 设 时 立 管 应 布 置 在 不 易 受 撞 击 处, 如 不 能 避 免 时, 应 在 管 外 加 保 护 措 施 塑 料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布 置 在 灶 台 上 边 缘 ; 明 设 的 塑 料 给 水 立 管 距 灶 台 边 缘 不 得 小 于 0.4m, 距 燃 气 热 水 器 边 缘 不 宜 小 于 0.2m 达 不 到 此 要 求 时, 应 有 保 护 措 施 塑 料 给 水 管 道 不 得 与 水 加 热 器 或 热 水 炉 直 接 连 接, 应 有 不 小 于 0.4m 的 金 属 管 段 过 渡 室 内 给 水 管 道 上 的 各 种 阀 门, 宜 装 设 在 便 于 检 修 和 便 于 操 作 的 位 置 建 筑 物 内 埋 地 敷 设 的 生 活 给 水 管 与 排 水 管 之 间 的 最 小 净 距, 平 行 埋 设 时 不 宜 小 于 0.50m; 交 叉 埋 设 时 不 应 小 于 0.15m, 且 给 水 管 应 在 排 水 管 的 上 面 给 水 管 道 的 伸 缩 补 偿 装 置, 应 按 直 线 长 度 管 材 的 线 胀 系 数 环 境 温 度 和 管 内 水 温 的 变 化 管 道 节 点 的 允 许 位 移 量 等 因 素 经 计 算 确 定 应 利 用 管 道 自 身 的 折 角 补 偿 温 度 变 形

29 页 码,29/ 当 给 水 管 道 结 露 会 影 响 环 境, 引 起 装 饰 物 品 等 受 损 害 时, 给 水 管 道 应 做 防 结 露 保 冷 层, 防 结 露 保 冷 层 的 计 算 和 构 造, 可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设 备 及 管 道 保 冷 技 术 通 则 GB/T11790 执 行 给 水 管 道 暗 设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不 得 直 接 敷 设 在 建 筑 物 结 构 层 内 ; 2 干 管 和 立 管 应 敷 设 在 吊 顶 管 井 管 窿 内, 支 管 宜 敷 设 在 楼 ( 地 ) 面 的 垫 层 内 或 沿 墙 敷 设 在 管 槽 内 ; 3 敷 设 在 垫 层 或 墙 体 管 槽 内 的 给 水 支 管 的 外 径 不 宜 大 于 25mm; 4 敷 设 在 垫 层 或 墙 体 管 槽 内 的 给 水 管 管 材 宜 采 用 塑 料 金 属 与 塑 料 复 合 管 材 或 耐 腐 蚀 的 金 属 管 材 ; 5 敷 设 在 垫 层 或 墙 体 管 槽 内 的 管 材, 不 得 有 卡 套 式 或 卡 环 式 接 口, 柔 性 管 材 宜 采 用 分 水 器 向 各 卫 生 器 具 配 水, 中 途 不 得 有 连 接 配 件, 两 端 接 口 应 明 露 管 道 井 的 尺 寸, 应 根 据 管 道 数 量 管 径 大 小 排 列 方 式 维 修 条 件, 结 合 建 筑 平 面 和 结 构 形 式 等 合 理 确 定 需 进 人 维 修 管 道 的 管 井, 其 维 修 人 员 的 工 作 通 道 净 宽 度 不 宜 小 于 0.6m 管 道 井 应 每 层 设 外 开 检 修 门 管 道 井 的 井 壁 和 检 修 门 的 耐 火 极 限 和 管 道 井 的 竖 向 防 火 隔 断 应 符 合 消 防 规 范 的 规 定 给 水 管 道 应 避 免 穿 越 人 防 地 下 室, 必 须 穿 越 时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人 民 防 空 地 下 室 设 计 规 范 GB 的 要 求 设 置 防 护 阀 门 等 措 施 需 要 泄 空 的 给 水 管 道, 其 横 管 宜 设 有 0.002~0.005 的 坡 度 坡 向 泄 水 装 置 给 水 管 道 穿 越 下 列 部 位 或 接 管 时, 应 设 置 防 水 套 管 : 1 穿 越 地 下 室 或 地 下 构 筑 物 的 外 墙 处 ; 2 穿 越 屋 面 处 ; 注 : 有 可 靠 的 防 水 措 施 时, 可 不 设 套 管 3 穿 越 钢 筋 混 凝 土 水 池 ( 箱 ) 的 壁 板 或 底 板 连 接 管 道 时 明 设 的 给 水 立 管 穿 越 楼 板 时, 应 采 取 防 水 措 施 在 室 外 明 设 的 给 水 管 道, 应 避 免 受 阳 光 直 接 照 射, 塑 料 给 水 管 还 应 有 有 效 保 护 措 施 ; 在 结 冻 地 区 应 做 保 温 层, 保 温 层 的 外 壳 应 密 封 防 渗 敷 设 在 有 可 能 结 冻 的 房 间 地 下 室 及 管 井 管 沟 等 处 的 给 水 管 道 应 有 防 冻 措 施 3.6 设 计 流 量 和 管 道 水 力 计 算 居 住 小 区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根 据 管 段 服 务 人 数 用 水 定 额 及 卫 生 器 具 设 置 标 准 等 因 素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服 务 人 数 小 于 等 于 表 中 数 值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段, 其 住 宅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计 算 管 段 流 量 ; 居 住 小 区 内 配 套 的 文 体 餐 饮 娱 乐 商 铺 及 市 场 等 设 施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条 的 规 定 计 算 节 点 流 量 ;

30 页 码,30/121 2 服 务 人 数 大 于 表 中 数 值 的 给 水 干 管, 住 宅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计 算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为 管 段 流 量 ; 居 住 小 区 内 配 套 的 文 体 餐 饮 娱 乐 商 铺 及 市 场 等 设 施 的 生 活 给 水 设 计 流 量,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计 算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为 节 点 流 量 ; 3 居 住 小 区 内 配 套 的 文 教 医 疗 保 健 社 区 管 理 等 设 施, 以 及 绿 化 和 景 观 用 水 道 路 及 广 场 洒 水 公 共 设 施 用 水 等, 均 以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计 算 节 点 流 量 注 : 凡 不 属 于 小 区 配 套 的 公 共 建 筑 均 应 另 计 3.6.1A 小 区 室 外 直 供 给 水 管 道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条 第 条 计 算 管 段 流 量 ; 当 建 筑 设 有 水 箱 ( 池 ) 时, 应 以 建 筑 引 入 管 设 计 流 量 作 为 室 外 计 算 给 水 管 段 节 点 流 量 3.6.1B 小 区 的 给 水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小 区 给 水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3.6.1A 条 的 规 定 计 算, 并 应 考 虑 未 预 计 水 量 和 管 网 漏 失 量 ; 2 不 少 于 两 条 引 入 管 的 小 区 室 外 环 状 给 水 管 网, 当 其 中 一 条 发 生 故 障 时, 其 余 的 引 入 管 应 能 保 证 不 小 于 70% 的 流 量 ; 3 当 小 区 室 外 给 水 官 网 为 支 状 布 置 时, 小 区 引 入 管 的 管 径 不 应 小 于 室 外 给 水 干 管 的 管 径 ; 4 小 区 环 状 管 道 宜 管 径 相 同

31 页 码,31/ 居 住 小 区 的 室 外 生 活 消 防 合 用 给 水 管 道,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规 定 计 算 设 计 流 量 ( 淋 浴 用 水 量 可 按 15% 计 算, 绿 化 道 路 及 广 场 浇 洒 用 水 可 不 计 算 在 内 ), 再 叠 加 区 内 一 次 火 灾 的 最 大 消 防 流 量 ( 有 消 防 贮 水 和 专 用 消 防 管 道 供 水 的 部 分 应 扣 除 ), 并 应 对 管 道 进 行 水 力 计 算 校 核, 管 道 末 梢 的 室 外 消 火 栓 从 地 面 算 起 的 水 压, 不 得 低 于 0.1MPa 设 有 室 外 消 火 栓 的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100mm 建 筑 物 的 给 水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当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全 部 由 室 外 管 网 直 接 供 水 时, 应 取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设 计 秒 流 量 ; 2 当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全 部 自 行 加 压 供 给 时,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为 贮 水 调 节 池 的 设 计 补 水 量 ; 设 计 补 水 量 不 宜 大 于 建 筑 物 最 高 日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且 不 得 小 于 建 筑 物 最 高 日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 3 当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既 有 室 外 管 网 直 接 供 水, 又 有 自 行 加 压 供 水 时, 应 按 本 条 第 1 2 款 计 算 设 计 流 量 后, 将 两 者 叠 加 作 为 引 入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住 宅 建 筑 的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的 设 计 秒 流 量, 应 按 下 列 步 骤 和 方 法 计 算 : 1 根 据 住 宅 配 置 的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当 量 使 用 人 数 用 水 定 额 使 用 时 数 及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可 按 式 ( ) 计 算 出 最 大 用 水 时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当 量 平 均 出 流 概 率 :

32 页 码,32/ 宿 舍 (Ⅰ Ⅱ 类 ) 旅 馆 宾 馆 酒 店 式 公 寓 医 院 疗 养 院 幼 儿 园 养 老 院 办 公 楼 商 场 图 书 馆 书 店 客 运 站 航 站 楼 会 展 中 心 中 小 学 教 学 楼 公 共 厕 所 等 建 筑 的 生 活 给 水 设 计 秒

33 页 码,33/121 流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注 :1 如 计 算 值 小 于 该 管 段 上 一 个 最 大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时, 应 采 用 一 个 最 大 的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作 为 设 计 秒 流 量 ; 2 如 计 算 值 大 于 该 管 段 上 按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累 加 所 得 流 量 值 时, 应 按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累 加 所 得 流 量 值 采 用 ; 3 有 大 便 器 延 时 自 闭 冲 洗 阀 的 给 水 管 段, 大 便 器 延 时 自 闭 冲 洗 阀 的 给 水 当 量 均 以 0.5 计, 计 算 得 到 的 附 加 1.20L/s 的 流 量 后, 为 该 管 段 的 给 水 设 计 秒 流 量 ; 4 综 合 楼 建 筑 的 值 应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算 宿 舍 (Ⅲ Ⅳ 类 ) 工 业 企 业 的 生 活 间 公 共 浴 室 职 工 食 堂 或 营 业 餐 馆 的 厨 房 体 育 场 馆 剧 院 普 通 理 化 实 验 室 等 建 筑 的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的 设 计 秒 流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34 页 码,34/121 注 :1 如 计 算 值 小 于 该 管 段 上 一 个 最 大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时, 应 采 用 一 个 最 大 的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作 为 设 计 秒 流 量 ; 2 大 便 器 自 闭 式 冲 洗 阀 应 单 列 计 算, 当 单 列 计 算 值 小 于 1.2L/s 时, 以 1.2L/s 计 ; 大 于 1.2L/s 时, 以 计 算 值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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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页 码,36/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的 配 水 管 的 局 部 水 头 损 失, 宜 按 管 道 的 连 接 方 式, 采 用 管 ( 配 ) 件 当 量 长 度 法 计 算 当 管 道 的 管 ( 配 ) 件 当 量 长 度 资 料 不 足 时, 可 按 下 列 管 件 的 连 接 状 况, 按 管 网 的 沿 程 水 头 损 失 的 百 分 数 取 值 : 1 管 ( 配 ) 件 内 径 与 管 道 内 径 一 致, 采 用 三 通 分 水 时, 取 25%~30%; 采 用 分 水 器 分 水 时, 取 15%~ 20%; 2 管 ( 配 ) 件 内 径 略 大 于 管 道 内 径, 采 用 三 通 分 水 时, 取 50%~60%; 采 用 分 水 器 分 水 时, 取 30%~ 35%; 3 管 ( 配 ) 件 内 径 略 小 于 管 道 内 径, 管 ( 配 ) 件 的 插 口 插 入 管 口 内 连 接, 采 用 三 通 分 水 时, 取 70%~ 80%; 采 用 分 水 器 分 水 时, 取 35%~40% 注 : 阀 门 和 螺 纹 管 件 的 摩 阻 损 失 可 按 附 录 D 确 定 水 表 的 水 头 损 失, 应 按 选 用 产 品 所 给 定 的 压 力 损 失 值 计 算 在 未 确 定 具 体 产 品 时, 可 按 下 列 情 况 取 用 : 1 住 宅 入 户 管 上 的 水 表, 宜 取 0.01MPa; 2 建 筑 物 或 小 区 引 入 管 上 的 水 表, 在 生 活 用 水 工 况 时, 宜 取 0.03MPa; 在 校 核 消 防 工 况 时, 宜 取 0.05MPa 比 例 式 减 压 阀 的 水 头 损 失, 阀 后 动 水 压 宜 按 阀 后 静 水 压 的 80%~90% 采 用 管 道 过 滤 器 的 局 部 水 头 损 失, 宜 取 0.01MPa 倒 流 防 止 器 真 空 破 坏 器 的 局 部 水 头 损 失, 应 按 相 应 产 品 测 试 参 数 确 定 3.7 水 塔 水 箱 贮 水 池 小 区 采 用 水 塔 作 为 生 活 用 水 的 调 节 构 筑 物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水 塔 的 有 效 容 积 应 经 计 算 确 定 ; 2 有 冻 结 危 险 的 水 塔 应 有 保 温 防 冻 措 施 小 区 生 活 用 贮 水 池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小 区 生 活 用 贮 水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应 根 据 生 活 用 水 调 节 量 和 安 全 贮 水 量 等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37 页 码,37/121 1) 生 活 用 水 调 节 量 应 按 流 入 量 和 供 出 量 的 变 化 曲 线 经 计 算 确 定, 资 料 不 足 时 可 按 小 区 最 高 日 生 活 用 水 量 的 15%~20% 确 定 ; 2) 安 全 贮 水 量 应 根 据 城 镇 供 水 制 度 供 水 可 靠 程 度 及 小 区 对 供 水 的 保 证 要 求 确 定 ; 3) 当 生 活 用 水 贮 水 池 贮 存 消 防 用 水 时, 消 防 贮 水 量 应 按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消 防 规 范 执 行 2 贮 水 池 宜 分 成 容 积 基 本 相 等 的 两 格 建 筑 物 内 的 生 活 用 水 低 位 贮 水 池 ( 箱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贮 水 池 ( 箱 ) 的 有 效 容 积 应 按 进 水 量 与 用 水 量 变 化 曲 线 经 计 算 确 定 ; 当 资 料 不 足 时, 宜 按 建 筑 物 最 高 日 用 水 量 的 20%~25% 确 定 ; 2 池 ( 箱 ) 外 壁 与 建 筑 本 体 结 构 墙 面 或 其 他 池 壁 之 间 的 净 距, 应 满 足 施 工 或 装 配 的 要 求, 无 管 道 的 侧 面,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0.7m; 安 装 有 管 道 的 侧 面,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0m, 且 管 道 外 壁 与 建 筑 本 体 墙 面 之 间 的 通 道 宽 度 不 宜 小 于 0.6m; 设 有 人 孔 的 池 顶, 顶 板 面 与 上 面 建 筑 本 体 板 底 的 净 空 不 应 小 于 0.8m; 3 贮 水 池 ( 箱 ) 不 宜 毗 邻 电 气 用 房 和 居 住 用 房 或 在 其 下 方 ; 4 贮 水 池 内 宜 设 有 水 泵 吸 水 坑, 吸 水 坑 的 大 小 和 深 度, 应 满 足 水 泵 或 水 泵 吸 水 管 的 安 装 要 求 无 调 节 要 求 的 加 压 给 水 系 统, 可 设 置 吸 水 井, 吸 水 井 的 有 效 容 积 不 应 小 于 水 泵 3min 的 设 计 流 量 吸 水 井 的 其 他 要 求 应 符 合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生 活 用 水 高 位 水 箱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由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夜 间 直 接 进 水 的 高 位 水 箱 的 生 活 用 水 调 节 容 积, 宜 按 用 水 人 数 和 最 高 日 用 水 定 额 确 定 ; 由 水 泵 联 动 提 升 进 水 的 水 箱 的 生 活 用 水 调 节 容 积, 不 宜 小 于 最 大 用 水 时 水 量 的 50%; 2 高 位 水 箱 箱 壁 与 水 箱 间 墙 壁 及 箱 顶 与 水 箱 间 顶 面 的 净 距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2 款 的 规 定, 箱 底 与 水 箱 间 地 面 板 的 净 距, 当 有 管 道 敷 设 时 不 宜 小 于 0.8m; 3 水 箱 的 设 置 高 度 ( 以 底 板 面 计 ) 应 满 足 最 高 层 用 户 的 用 水 水 压 要 求, 当 达 不 到 要 求 时, 宜 采 取 管 道 增 压 措 施 建 筑 物 贮 水 池 ( 箱 ) 应 设 置 在 通 风 良 好 不 结 冻 的 房 间 内 水 塔 水 池 水 箱 等 构 筑 物 应 设 进 水 管 出 水 管 溢 流 管 泄 水 管 和 信 号 装 置,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水 池 ( 箱 ) 设 置 和 管 道 布 置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3.2.9~ 条 有 关 防 止 水 质 污 染 的 规 定 ; 2 进 出 水 管 宜 分 别 设 置, 并 应 采 取 防 止 短 路 的 措 施 ; 3 当 利 用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压 力 直 接 进 水 时, 应 设 置 自 动 水 位 控 制 阀, 控 制 阀 直 径 应 与 进 水 管 管 径 相 同, 当 采 用 直 接 作 用 式 浮 球 阀 时 不 宜 少 于 两 个, 且 进 水 管 标 高 应 一 致 ; 4 当 水 箱 采 用 水 泵 加 压 进 水 时, 应 设 置 水 箱 水 位 自 动 控 制 水 泵 开 停 的 装 置 当 一 组 水 泵 供 给 多 个 水 箱 进 水 时, 在 进 水 管 上 宜 装 设 电 讯 号 控 制 阀, 由 水 位 监 控 设 备 实 现 自 动 控 制 ; 5 溢 流 管 宜 采 用 水 平 喇 叭 口 集 水 ; 喇 叭 口 下 的 垂 直 管 段 不 宜 小 于 4 倍 溢 流 管 管 径 溢 流 管 的 管 径, 应 按 能 排 泄 水 塔 ( 池 箱 ) 的 最 大 入 流 量 确 定, 并 宜 比 进 水 管 管 径 大 一 级 ; 6 泄 水 管 的 管 径, 应 按 水 池 ( 箱 ) 泄 空 时 间 和 泄 水 受 体 排 泄 能 力 确 定 当 水 池 ( 箱 ) 中 的 水 不 能 以 重 力 自 流 泄 空 时, 应 设 置 移 动 或 固 定 的 提 升 装 置 ; 7 水 塔 水 池 应 设 水 位 监 视 和 溢 流 报 警 装 置, 水 箱 宜 设 置 水 位 监 视 和 溢 流 报 警 装 置 信 息 应 传 至 监 控 中 心 生 活 用 水 中 途 转 输 水 箱 的 转 输 调 节 容 积 宜 取 转 输 水 泵 5min~10min 的 流 量

38 页 码,38/ 增 压 设 备 泵 房 选 择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的 加 压 水 泵,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水 泵 的 Q~H 特 性 曲 线, 应 是 随 流 量 的 增 大, 扬 程 逐 渐 下 降 的 曲 线 ; 注 : 对 Q~H 特 性 曲 线 存 在 有 上 升 段 的 水 泵, 应 分 析 在 运 行 工 况 中 不 会 出 现 不 稳 定 工 作 时 方 可 采 用 2 应 根 据 管 网 水 力 计 算 进 行 选 泵 水 泵 应 在 其 高 效 区 内 运 行 ; 3 生 活 加 压 给 水 系 统 的 水 泵 机 组 应 设 备 用 泵, 备 用 泵 的 供 水 能 力 不 应 小 于 最 大 一 台 运 行 水 泵 的 供 水 能 力 水 泵 宜 自 动 切 换 交 替 运 行 小 区 的 给 水 加 压 泵 站, 当 给 水 管 网 无 调 节 设 施 时, 宜 采 用 调 速 泵 组 或 额 定 转 速 泵 编 组 运 行 供 水 泵 组 的 最 大 出 水 量 小 应 小 于 小 区 生 活 给 水 设 计 流 量, 生 活 与 消 防 合 用 给 水 管 道 系 统 还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以 消 防 工 况 校 核 建 筑 物 内 采 用 高 位 水 箱 调 节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时, 水 泵 的 最 大 出 水 量 不 应 小 于 最 大 小 时 用 水 量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采 用 调 速 泵 组 供 水 时, 应 按 系 统 最 大 设 计 流 量 选 泵, 调 速 泵 在 额 定 转 速 时 的 工 作 点, 应 位 于 水 泵 高 效 区 的 末 端 A 变 频 调 速 泵 组 电 源 应 可 靠, 并 宜 采 用 双 电 源 或 双 回 路 供 电 方 式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采 用 气 压 给 水 设 备 供 水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气 压 水 罐 内 的 最 低 工 作 压 力, 应 满 足 管 网 最 不 利 处 的 配 水 点 所 需 水 压 ; 2 气 压 水 罐 内 的 最 高 工 作 压 力, 不 得 使 管 网 最 大 水 压 处 配 水 点 的 水 压 大 于 0.55MPa; 3 水 泵 ( 或 泵 组 ) 的 流 量 ( 以 气 压 水 罐 内 的 平 均 压 力 计, 其 对 应 的 水 泵 扬 程 的 流 量 ), 不 应 小 于 给 水 系 统 最 大 小 时 用 水 量 的 1.2 倍 ; 4 气 压 水 罐 的 调 节 容 积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39 页 码,39/ 水 泵 宜 自 灌 溪 水, 卧 式 离 心 泵 的 泵 顶 放 气 孔 立 式 多 级 离 心 泵 吸 水 端 第 一 级 ( 段 ) 泵 体 可 置 于 最 低 设 计 水 位 标 高 一 下, 每 台 水 泵 宜 设 置 单 独 从 水 池 吸 水 的 吸 水 管 吸 水 管 内 的 流 速 宜 采 用 1.0m/s ~1.2m/s; 吸 水 管 口 应 设 置 喇 叭 口 喇 叭 口 宜 向 下, 低 于 水 池 最 低 水 位 不 宜 小 于 0.3m, 当 达 不 到 此 要 求 时, 应 采 取 防 止 空 气 被 吸 入 的 措 施 吸 水 管 喇 叭 口 至 池 底 的 净 距, 不 应 小 于 0.8 借 吸 水 管 管 径, 且 不 应 小 于 0.1m; 吸 水 管 喇 叭 口 边 缘 与 池 壁 的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5 倍 吸 水 管 管 径 ; 吸 水 管 与 吸 水 管 之 间 的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3.5 倍 吸 水 管 管 径 ( 管 径 以 相 邻 两 者 的 平 均 值 计 ) 注 : 当 水 池 水 位 不 能 满 足 水 泵 自 灌 启 动 水 位 时, 应 有 防 止 水 泵 空 载 启 动 的 保 护 措 施 当 每 台 水 泵 单 独 从 水 池 吸 水 有 困 难 时, 可 采 用 单 独 从 吸 水 总 管 上 自 灌 吸 水, 吸 水 总 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吸 水 总 管 伸 入 水 池 的 引 水 管 不 宜 少 于 2 条, 当 一 条 引 水 管 发 生 故 障 时, 其 余 引 水 管 应 能 通 过 全 部 设 计 流 量 每 条 引 水 管 上 应 设 闸 门 ; 注 : 水 池 有 独 立 的 两 个 及 以 上 的 分 格, 每 格 有 一 条 引 水 管, 可 视 为 有 两 条 以 上 引 水 管 2 引 水 管 宜 设 向 下 的 喇 叭 口, 喇 叭 口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中 吸 水 管 喇 叭 口 的 相 应 规 定, 但 喇 叭 口 低 于 水 池 最 低 水 位 的 距 离 不 宜 小 于 0.3m; 3 吸 水 总 管 内 的 流 速 应 小 于 1.2m/s; 4 水 泵 吸 水 管 与 吸 水 总 管 的 连 接, 应 采 用 管 顶 平 接, 或 高 出 管 顶 连 接 自 吸 式 水 泵 每 台 应 设 置 独 立 从 水 池 吸 水 的 吸 水 管 水 泵 以 水 池 最 低 水 位 计 算 的 允 许 安 装 高 度, 应 根 据 当 地 的 大 气 压 力 最 高 水 温 时 的 饱 和 蒸 汽 压 水 泵 的 汽 蚀 余 量 水 池 最 低 水 位 和 吸 水 管 路 的 水 头 损 失, 经 计 算 确 定, 并 应 有 安 全 余 量 安 全 余 量 应 不 小 于 0.3m

40 页 码,40/ 每 台 水 泵 的 出 水 管 上, 应 装 设 压 力 表 止 回 阀 和 阀 门 ( 符 合 多 功 能 阀 安 装 条 件 的 出 水 管, 可 用 多 功 能 阀 取 代 止 回 阀 和 阀 门 ), 必 要 时 应 设 置 水 锤 消 除 装 置 自 灌 式 吸 水 的 水 泵 吸 水 管 上 应 装 设 阀 门, 并 宜 装 设 管 道 过 滤 器 小 区 独 立 设 置 的 水 泵 房, 宜 靠 近 用 水 大 户 水 泵 机 组 的 欲 行 噪 声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 3096 的 要 求 民 用 建 筑 物 内 设 置 的 生 活 给 水 泵 房 不 应 毗 邻 居 住 用 房 或 在 其 上 层 或 下 层, 水 泵 机 组 宜 设 在 水 池 的 侧 面 下 方, 单 台 泵 可 设 于 水 池 内 或 管 道 内, 其 运 行 噪 声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的 规 定 建 筑 物 内 的 给 水 泵 房, 应 采 用 下 列 减 振 防 噪 措 施 : 1 应 选 用 低 噪 声 水 泵 机 组 ; 2 吸 水 管 和 出 水 管 上 应 设 置 减 振 装 置 ; 3 水 泵 机 组 的 基 础 应 设 置 减 振 装 置 ; 4 管 道 支 架 吊 架 和 管 道 穿 墙 楼 板 处, 应 采 取 防 止 固 体 传 声 措 施 ; 5 必 要 时, 泵 房 的 墙 壁 和 天 花 应 采 取 隔 音 吸 音 处 理 设 置 水 泵 的 房 间, 应 设 排 水 设 施 ; 通 风 应 良 好, 不 得 结 冻 水 泵 机 组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表 规 定 注 :1 水 泵 侧 面 有 管 道 时, 外 轮 廓 面 计 至 管 道 外 壁 面 2 水 泵 机 组 是 指 水 泵 与 电 动 机 的 联 合 体, 或 已 安 装 在 金 属 座 架 上 的 多 台 水 泵 组 合 体 水 泵 基 础 高 出 地 面 的 高 度 应 便 于 水 泵 安 装, 不 应 小 于 0.10m; 泵 房 内 管 道 管 外 底 距 地 面 或 管 沟 底 面 的 距 离, 当 管 径 小 于 等 于 150mm 时, 不 应 小 于 0.20m, 当 管 径 大 于 等 于 200mm 时, 不 应 小 于 0.25m 泵 房 内 宜 有 机 修 水 泵 的 场 地, 检 修 场 地 尺 寸 宜 按 水 泵 或 电 机 外 形 尺 寸 四 周 有 不 小 于 0.7m 的 通 道 确 定 泵 房 内 配 电 柜 和 控 制 柜 前 面 通 道 宽 度 不 宜 小 于 1.5m 泵 房 内 设 置 手 动 起 重 设 备 3. 9 游 泳 池 与 水 上 游 乐 池

41 页 码,41/ ( 此 条 删 除 )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池 水 水 质 应 符 合 我 过 现 行 标 准 的 游 泳 池 水 质 标 准 CJ 244 的 要 求 A 世 界 级 比 赛 用 和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游 泳 池 的 池 水 水 质 标 准, 除 应 满 足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要 求 外, 还 应 符 合 国 际 游 泳 协 会 (FINA) 的 相 关 要 求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初 次 充 水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补 充 水 水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生 活 应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5749 的 要 求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淋 浴 等 生 活 用 水 水 质, 应 符 合 现 行 的 国 家 标 准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5749 的 要 求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水 应 循 环 使 用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池 水 循 环 周 期 应 根 据 池 的 类 型 用 途 池 水 容 积 水 深 游 泳 负 荷 等 因 数 确 定, 可 按 表 采 用 注 : 池 水 的 循 环 次 数 可 按 每 日 使 用 时 间 与 循 环 周 期 的 比 值 确 定 不 同 使 用 功 能 的 游 泳 池 应 分 别 设 置 各 自 独 立 的 循 环 系 统 水 上 游 乐 池 循 环 水 系 统 应 根 据 水 质 水 温 水 压 和 使 用 功 能 等 因 素, 设 计 成 一 个 或 若 干 个 独 立 的 循 环 系 统 循 环 水 应 经 过 滤 加 药 和 消 毒 等 净 化 处 理, 必 要 时 还 应 进 行 加 热

42 页 码,42/ 循 环 水 的 预 净 化 应 在 循 环 水 泵 的 吸 水 管 上 装 设 毛 发 聚 集 器 3.9.8A 循 环 水 净 化 工 艺 流 程 应 根 据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用 途 水 质 要 求 游 泳 负 荷 消 毒 方 法 等 因 素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后 确 定 水 上 游 乐 池 滑 道 润 滑 水 系 统 的 循 环 水 泵, 必 须 设 置 备 用 泵 循 环 水 过 滤 宜 采 用 压 力 过 滤 器, 压 力 过 滤 器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过 滤 器 的 滤 速 应 根 据 泳 池 的 类 型 滤 料 种 类 确 定 专 用 游 泳 池 公 共 游 泳 池 水 上 游 乐 池 等 宜 采 用 滤 速 15m/h~25m/h 石 英 砂 中 速 过 滤 器 或 硅 藻 土 低 速 过 滤 器 ; 2 过 滤 器 的 个 数 及 单 个 过 滤 器 面 积, 应 根 据 循 环 流 量 的 大 小 运 行 维 护 等 情 况, 通 过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确 定, 且 不 宜 少 于 两 个 ; 3 过 滤 器 宜 采 用 水 进 行 反 冲 洗, 石 英 砂 过 滤 器 宜 采 用 气 水 组 合 反 冲 洗 过 滤 器 反 冲 洗 宜 采 用 游 泳 池 水 ; 当 采 用 生 活 饮 用 水 时, 冲 洗 管 道 不 得 与 利 用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水 压 的 给 水 管 道 直 接 连 接 循 环 水 在 净 化 过 程 中 应 投 加 下 列 药 剂 : 1 过 滤 前 应 投 加 混 凝 剂 ; 2 根 据 消 毒 剂 品 种, 宜 在 消 毒 前 投 加 ph 值 调 节 剂 ; 3 应 根 据 气 候 条 件 和 池 水 水 质 变 化, 不 定 期 地 间 断 式 投 加 除 藻 剂 ; 4 应 根 据 池 水 的 ph 值 总 碱 度 钙 硬 度 总 溶 解 固 体 等 水 质 参 数, 投 加 水 质 平 衡 药 剂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池 水 必 须 进 行 消 毒 杀 菌 处 理 消 毒 剂 的 选 用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杀 菌 消 毒 能 力 强, 并 有 持 续 杀 菌 功 能 ; 2 不 造 成 水 和 环 境 污 染, 不 改 变 池 水 水 质 ; 3 对 人 体 无 刺 激 或 刺 激 性 很 小 ; 4 对 建 筑 结 构 设 备 和 管 道 无 腐 蚀 或 轻 微 腐 蚀 ; 5 费 用 低, 且 能 就 地 取 材 使 用 瓶 装 氯 气 消 毒 时, 氯 气 必 须 采 用 负 压 自 动 投 加 方 式, 严 禁 将 氯 直 接 注 入 游 泳 池 水 中 的 投 加 方 式 加 氯 间 应 设 置 防 毒 防 火 和 防 爆 装 置, 并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池 水 设 计 温 度 应 根 据 池 的 类 型 按 表 确 定 :

43 页 码,43/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水 加 热 所 需 热 量 应 经 计 算 确 定, 加 热 方 式 宜 采 用 间 接 式 并 应 优 先 采 用 余 热 和 废 热 太 阳 能 等 天 然 热 能 作 为 热 源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初 次 充 水 时 间, 应 根 据 使 用 性 质 城 镇 给 水 条 件 等 确 定, 游 泳 池 不 宜 超 过 48h; 水 上 游 乐 池 不 宜 超 过 72h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补 充 水 量 可 按 表 确 定 大 型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应 采 用 平 衡 水 池 或 补 充 水 箱 间 接 补 水 注 :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最 小 补 充 水 量 应 保 证 一 个 月 内 池 水 全 部 更 新 一 次 A 家 庭 游 泳 池 等 小 型 游 泳 池 当 采 用 生 活 饮 用 水 直 接 补 ( 充 ) 水 时, 补 充 水 管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止 回 流 污 染 的 措 施

44 页 码,44/ 顺 流 式 ; 混 合 式 循 环 给 水 方 式 的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宜 设 置 平 衡 水 位 的 平 衡 水 池 ; 逆 流 式 循 环 给 水 方 式 的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应 设 置 平 衡 水 量 的 均 衡 水 池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进 水 口 回 水 口 的 数 量 应 满 足 循 环 流 量 的 要 求, 设 置 位 置 应 使 游 泳 池 内 水 流 均 匀 不 产 生 涡 流 和 短 流 A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进 水 口 池 底 回 水 口 和 泄 水 口 的 格 栅 孔 隙 的 大 小, 应 防 止 卡 入 游 泳 者 手 指 脚 趾 泄 水 口 的 数 量 应 满 足 不 会 产 生 负 压 造 成 对 人 体 的 伤 害 B 采 用 池 底 回 水 的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回 水 口 数 量, 不 应 少 于 2 个 / 座 其 格 栅 孔 隙 的 水 流 速 度 不 应 大 于 0.2m/s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泄 水 口, 应 设 置 在 池 底 的 最 低 处 游 泳 池 应 设 置 池 岸 式 溢 流 水 槽 进 入 公 共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通 道, 应 设 置 浸 脚 消 毒 池 游 泳 池 和 水 上 游 乐 池 的 管 道 设 备 容 器 和 附 件, 均 应 采 用 耐 腐 蚀 材 质 或 内 壁 涂 衬 耐 腐 蚀 材 料 其 材 质 与 涂 衬 材 料 应 符 合 有 关 卫 生 标 准 要 求 比 赛 用 跳 水 池 必 须 设 置 水 面 制 波 和 喷 水 装 置 跳 水 池 的 水 面 波 浪 应 为 均 匀 波 纹 小 浪, 浪 高 宜 为 25mm~40mm A 跳 水 池 起 泡 制 波 和 安 全 保 护 气 浪 采 用 的 压 缩 空 气, 应 低 温 洁 净 不 含 杂 志 无 油 污 和 异 味 ( 此 条 删 除 ) ( 此 条 删 除 ) 3.10 循 环 冷 却 水 及 冷 却 塔 设 计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宜 采 用 敞 开 式, 当 需 采 用 间 接 换 热 时, 可 采 用 密 闭 式 ; 2 对 于 水 温 水 质 运 行 等 要 求 差 别 较 大 的 设 备,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宜 分 开 设 置 ; 3 敞 开 式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的 水 质 应 满 足 被 冷 却 设 备 的 水 质 要 求 ; 4 设 备 管 道 设 计 时 应 能 使 循 环 系 统 的 余 压 充 分 利 用 ; 5 冷 却 水 的 热 量 宜 回 收 利 用 ; 6 当 建 筑 物 内 有 需 要 全 年 供 冷 的 区 域, 在 冬 季 气 候 条 件 适 宜 时 宜 利 用 冷 却 塔 作 为 冷 源 提 供 空 调 用 冷 水 冷 却 塔 设 计 计 算 所 选 用 的 空 气 干 球 温 度 和 湿 球 温 度, 应 与 所 服 务 的 空 调 等 系 统 的 设 计 空 气

45 页 码,45/121 干 球 温 度 和 湿 球 温 度 相 吻 合, 应 采 用 历 年 平 均 不 保 证 50h 的 干 球 温 度 和 湿 球 温 度 冷 却 塔 位 置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下 列 因 素 综 合 确 定 : 1 气 流 应 通 畅, 湿 热 空 气 回 流 影 响 小, 且 应 布 置 在 建 筑 物 的 最 小 频 率 风 向 的 上 风 侧 ; 2 冷 却 塔 不 应 布 置 在 热 源 废 气 和 烟 气 排 放 口 附 近, 不 宜 布 置 在 高 大 建 筑 物 中 间 的 狭 长 地 带 上 ; 3 冷 却 塔 与 相 邻 建 筑 物 之 间 的 距 离, 除 满 足 塔 的 通 风 要 求 外, 还 应 考 虑 噪 声 飘 水 等 对 建 筑 物 的 影 响 选 用 成 品 冷 却 塔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按 生 产 厂 家 提 供 的 热 力 特 性 曲 线 选 定, 设 计 循 环 水 量 不 宜 超 过 冷 却 塔 的 额 定 水 量 ; 当 循 环 水 量 达 不 到 额 定 水 量 的 80% 时, 应 对 冷 却 塔 的 配 水 系 统 进 行 校 核 ; 2 冷 却 塔 应 冷 效 高 能 源 省 噪 声 低 重 量 轻 体 积 小 寿 命 长 安 装 维 护 简 单 飘 水 少 ; 3 材 料 应 为 阻 燃 型, 并 应 符 合 防 火 要 求 ; 4 数 量 宜 与 冷 却 水 用 水 设 备 的 数 量 控 制 运 行 相 匹 配 ; 5 塔 的 形 状 应 按 建 筑 要 求, 占 地 面 积 及 设 置 地 点 确 定 ; 6 当 冷 却 塔 的 布 置 不 能 满 足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时,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技 术 措 施, 并 对 塔 的 热 力 性 能 进 行 校 核 当 可 能 有 冻 结 危 险 时, 冬 季 运 行 的 冷 却 塔 应 采 取 防 冻 措 施 冷 却 塔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冷 却 塔 宜 单 排 布 置 ; 当 需 多 排 布 置 时, 塔 排 之 间 的 距 离 应 保 证 塔 排 同 时 工 作 时 的 进 风 量 ; 2 单 侧 进 风 塔 的 进 风 面 宜 面 向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 双 侧 进 风 塔 的 进 风 面 宜 平 行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 3 冷 却 塔 进 风 侧 离 建 筑 物 的 距 离, 宜 大 于 塔 进 风 口 高 度 的 2 倍 ; 冷 却 塔 的 四 周 除 满 足 通 风 要 求 和 管 道 安 装 位 置 外, 还 应 留 有 检 修 通 道 ; 通 道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0m 冷 却 塔 应 设 置 在 专 用 的 基 础 上, 不 得 直 接 设 置 在 楼 板 或 屋 面 上 环 境 对 噪 声 要 求 较 高 时, 冷 却 塔 可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1 冷 却 塔 的 位 置 宜 远 离 对 噪 声 敏 感 的 区 域 ; 2 应 采 用 低 噪 声 型 或 超 低 噪 声 型 冷 却 塔 ; 3 进 水 管 出 水 管 补 充 水 管 上 应 设 置 隔 振 防 噪 装 置 ; 4 冷 却 塔 基 础 应 设 置 隔 振 装 置 ; 5 建 筑 上 应 采 取 隔 声 吸 音 屏 障 循 环 水 泵 的 台 数 宜 与 冷 水 机 组 相 匹 配 循 环 水 泵 的 出 水 量 应 按 冷 却 水 循 环 水 量 确 定, 扬 程 应 按 设 备 和 管 网 循 环 水 压 要 求 确 定, 并 应 复 核 水 泵 泵 壳 承 压 能 力 冷 却 塔 循 环 管 道 的 流 速, 宜 采 用 下 列 数 值 : 1 循 环 干 管 管 径 小 于 等 于 250mm 时, 应 为 1.5m/s~2.0m/s; 管 径 大 于 250mm 小 于 500mm 时, 应 为 2.0m/s~2.5m/s; 管 径 大 于 等 于 500mm 时, 应 为 2.5m/s~3.0m/s; 2 当 循 环 水 泵 从 冷 却 塔 集 水 池 中 吸 水 时, 吸 水 管 的 流 速 宜 采 用 1.0m/s~1.2m/s; 当 循 环 水 泵 直 接 从 循 环 管 道 吸 水, 且 吸 水 管 直 径 小 于 等 于 250mm 时, 流 速 宜 为 1.0m/s~1.5m/s, 当 吸 水 管 直 径 大 于 250mm 时, 流 速 宜 为 1.5m/s~2.0m/s 水 泵 出 水 管 的 流 速 可 采 用 循 环 干 管 下 限 流 速

46 页 码,46/ 冷 却 塔 集 水 池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集 水 池 容 积 应 按 下 列 第 1) 项 第 2) 项 因 素 的 水 量 之 和 确 定, 并 应 满 足 第 3) 项 的 要 求 : 1) 布 水 装 置 和 淋 水 填 料 的 附 着 水 量, 宜 按 循 环 水 量 的 1.2%~1.5% 确 定 ; 2) 停 泵 时 因 重 力 流 入 的 管 道 水 容 量 ; 3) 水 泵 吸 水 口 所 需 最 小 淹 没 深 度 应 根 据 吸 水 管 内 流 速 确 定, 当 流 速 小 于 等 于 0.6m/s 时, 最 小 淹 没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0.3m; 当 流 速 为 1.2m/s 时, 最 小 淹 没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0.6m 2 当 选 用 成 品 冷 却 塔 时, 应 按 本 条 第 1 款 的 规 定, 对 其 集 水 盘 的 容 积 进 行 核 算, 当 不 满 足 要 求 时, 应 加 大 集 水 盘 深 度 或 另 设 集 水 池 ; 3 不 设 集 水 池 的 多 台 冷 却 塔 并 联 使 用 时, 各 塔 的 集 水 盘 宜 设 连 通 管 ; 当 无 法 设 置 连 通 管 时, 回 水 横 干 管 的 管 径 应 放 大 一 级 ; 连 通 管 回 水 管 与 各 塔 出 水 管 的 连 接 应 为 管 顶 平 接 ; 塔 的 出 水 口 应 采 取 防 止 空 气 吸 入 的 措 施 ; 4 每 台 ( 组 ) 冷 却 塔 应 分 别 设 置 补 充 水 管 泄 水 管 排 污 及 溢 流 管 ; 补 水 方 式 宜 采 用 浮 球 阀 或 补 充 水 箱 当 多 台 冷 却 塔 共 用 集 水 池 时, 可 设 置 一 套 补 充 水 管 泄 水 管 排 污 及 溢 流 管 冷 却 塔 补 充 水 量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A 冷 却 塔 补 充 水 总 管 上 应 设 置 水 表 等 计 量 装 置 建 筑 空 调 系 统 的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应 有 过 滤 缓 蚀 阻 垢 杀 菌 灭 藻 等 水 处 理 措 施 旁 流 处 理 水 量 可 根 据 去 除 悬 浮 物 或 溶 解 固 体 分 别 计 算 当 采 用 过 滤 处 理 去 除 悬 浮 物 时, 过 滤 水 量 宜 为 冷 却 水 循 环 水 量 的 1%~5% 水 景 水 景 的 水 质 应 符 合 相 关 的 水 景 的 水 质 标 准 当 无 法 满 足 时, 应 进 行 水 质 净 化 处 理 水 景 用 水 应 循 环 使 用 循 环 系 统 的 补 充 水 量 应 根 据 蒸 发 飘 失 渗 漏 排 污 等 损 失 确 定,

47 页 码,47/121 室 内 工 程 宜 取 循 环 水 流 量 的 1%~3%; 室 外 工 程 宜 取 循 环 水 流 量 的 3%~5% 水 景 工 程 应 根 据 喷 头 造 型 分 组 布 置 喷 头 喷 泉 每 组 独 立 运 行 的 喷 头, 其 规 格 宜 相 同 ( 此 条 删 除 ) 水 景 工 程 循 环 水 泵 宜 采 用 潜 水 泵, 并 应 直 接 设 置 于 水 池 底 娱 乐 性 水 景 的 供 人 涉 水 区 域, 不 应 设 置 水 泵 水 景 工 程 循 环 水 泵 宜 按 不 同 特 性 的 喷 头 喷 水 系 统 分 开 设 置 水 景 工 程 循 环 水 泵 的 流 量 和 扬 程 应 按 所 选 喷 头 形 式 喷 水 高 度 喷 嘴 直 径 和 数 量, 以 及 管 道 系 统 的 水 头 损 失 等 经 计 算 确 定 当 水 景 水 池 采 用 生 活 饮 用 水 作 为 补 充 水 时, 应 采 取 防 止 回 流 污 染 的 措 施, 补 水 管 上 应 设 置 用 水 计 量 装 置 有 水 位 控 制 和 补 水 要 求 的 水 景 水 池 应 设 置 补 充 水 管 溢 流 管 泄 水 管 等 管 道 在 池 的 周 围 宜 设 排 水 设 施 水 景 工 程 的 运 行 方 式 可 根 据 工 程 要 求 设 计 成 手 控 程 控 或 声 控 控 制 柜 应 按 电 气 工 程 要 求, 设 置 于 控 制 室 内 控 制 室 应 干 燥 通 风 瀑 布 涌 泉 溪 流 等 水 景 工 程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设 计 循 环 流 量 应 为 计 算 流 量 的 1.2 倍 ; 2 水 池 设 置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和 第 条 的 要 求 ; 3 电 器 控 制 可 设 置 于 附 近 小 室 内 水 景 工 程 宜 采 用 不 锈 钢 等 耐 腐 蚀 管 材 4 排 水 4. 1 系 统 选 择 小 区 排 水 系 统 应 采 用 生 活 排 水 与 雨 水 分 流 制 排 水 建 筑 物 内 下 列 情 况 下 宜 采 用 生 活 污 水 与 生 活 废 水 分 流 的 排 水 系 统 : 1 建 筑 物 使 用 性 质 对 卫 生 标 准 要 求 较 高 时 ; 2 生 活 废 水 量 较 大, 且 环 卫 部 门 要 求 生 活 污 水 需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才 能 排 入 城 镇 排 水 管 道 时 ; 3 生 活 废 水 需 回 收 利 用 时 下 列 建 筑 排 水 应 单 独 排 水 至 水 处 理 或 回 收 构 筑 物 : 1 职 工 食 堂 营 业 餐 厅 的 厨 房 含 有 大 量 油 脂 的 洗 涤 废 水 ; 2 机 械 自 动 洗 车 台 冲 洗 水 ; 3 含 有 大 量 致 病 菌, 放 射 性 元 素 超 过 排 放 标 准 的 医 院 污 水 ; 4 水 温 超 过 40 的 锅 炉 水 加 热 器 等 加 热 设 备 排 水 ;

48 页 码,48/121 5 用 作 回 用 水 水 源 的 生 活 排 水 ; 6 实 验 室 有 害 有 毒 废 水 律 筑 物 雨 水 管 道 应 单 独 设 置, 雨 水 回 收 利 用 可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与 小 区 雨 水 利 用 技 术 规 范 GB 执 行 4. 2 卫 生 器 具 及 存 水 弯 卫 生 器 具 的 设 置 数 量, 应 符 合 现 行 的 有 关 设 计 标 准 规 范 或 规 定 的 要 求 卫 生 器 具 的 材 质 和 技 术 要 求, 均 应 符 合 现 行 的 有 关 产 品 标 准 的 规 定 大 便 器 选 用 应 根 据 使 用 对 象 设 置 场 所 建 筑 标 准 等 因 素 确 定, 且 均 应 选 用 节 水 型 大 便 器 ( 此 条 删 除 ) ( 此 条 删 除 ) 当 构 造 内 无 存 水 弯 的 卫 生 器 具 与 生 活 污 水 管 道 或 其 他 可 能 产 生 有 害 气 体 的 排 水 管 道 连 接 时, 必 须 在 排 水 口 以 下 设 存 水 弯 存 水 弯 的 水 封 深 度 不 得 小 于 50mm 严 禁 采 用 活 动 机 械 密 封 替 代 水 封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内 门 诊 病 房 化 验 室 试 验 室 等 处 不 在 同 一 房 间 内 的 卫 生 器 具 不 得 共 用 存 水 弯 4.2.7A 卫 生 器 具 排 水 管 段 上 不 得 重 复 设 置 水 封 卫 生 器 具 的 安 装 高 度 可 按 表 确 定

49 4.3 管 道 布 置 和 敷 设 页 码,49/121

50 页 码,50/ 小 区 排 水 管 的 布 置 应 根 据 小 区 规 划 地 形 标 高 排 水 流 向, 按 管 线 短 埋 深 小 尽 可 能 自 流 排 出 的 原 则 确 定 当 排 水 管 道 不 能 以 重 力 自 流 排 入 市 政 排 水 管 道 时, 应 设 置 排 水 泵 房 注 : 特 殊 情 况 下,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合 理 时, 可 采 用 真 空 排 水 系 统 小 区 排 水 管 道 最 小 覆 土 深 度 应 根 据 道 路 的 行 车 等 级 管 材 受 压 强 度 地 基 承 载 力 等 因 素 经 计 算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小 区 干 道 和 小 区 组 团 道 路 下 的 管 道, 其 覆 土 深 度 不 宜 小 于 0.70m; 2 生 活 污 水 接 户 管 道 埋 设 深 度 不 得 高 于 土 壤 冰 冻 线 以 上 0.15m, 且 覆 土 深 度 不 宜 小 于 0.30m 注 : 当 采 用 埋 地 塑 料 管 道 时, 排 出 管 埋 设 深 度 可 不 高 于 土 壤 冰 冻 线 以 上 0.50m 建 筑 物 内 排 水 管 道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自 卫 生 器 具 至 排 出 管 的 距 离 应 最 短, 管 道 转 弯 应 最 少 ; 2 排 水 立 管 宜 靠 近 排 水 量 最 大 的 排 水 点 ; 3 排 水 管 道 不 得 敷 设 在 对 生 产 工 艺 或 卫 生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生 产 厂 房 内, 以 及 食 品 和 贵 重 商 品 仓 库 通 风 小 室 电 气 机 房 和 电 梯 机 房 内 ; 4 排 水 管 道 不 得 穿 过 沉 降 缝 伸 缩 缝 变 形 缝 烟 道 和 风 道 ; 当 排 水 管 道 必 须 穿 过 沉 降 缝 伸 缩 缝 和 变 形 缝 时, 应 采 取 相 应 技 术 措 施 ; 5 排 水 埋 地 管 道, 不 得 布 置 在 可 能 受 重 物 压 坏 处 或 穿 越 生 产 设 备 基 础 ; 6 排 水 管 道 不 得 穿 越 住 宅 客 厅 餐 厅, 并 不 宜 靠 近 与 卧 室 相 邻 的 内 墙 ; 7 排 水 管 道 不 宜 穿 越 橱 窗 壁 柜 ; 8 塑 料 排 水 立 管 应 避 免 布 置 在 易 受 机 械 撞 击 处 ; 当 不 能 避 免 时, 应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 9 塑 料 排 水 管 应 避 免 布 置 在 热 源 附 近 ; 当 不 能 避 免, 并 导 致 管 道 表 面 受 热 温 度 大 于 60 时, 应 采 取 隔 热 措 施 ; 塑 料 排 水 立 管 与 家 用 灶 具 边 净 距 不 得 小 于 0.4m; 10 当 排 水 管 道 外 表 面 可 能 结 露 时, 应 根 据 建 筑 物 性 质 和 使 用 要 求, 采 取 防 结 露 措 施 4.3.3A 排 水 管 道 不 得 穿 越 卧 室 排 水 管 道 不 得 穿 越 生 活 饮 用 水 池 部 位 的 上 方 室 内 排 水 管 道 不 得 布 置 在 遇 水 会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原 料 产 品 和 设 备 的 上 面 排 水 横 管 不 得 布 置 在 食 堂 饮 食 业 厨 房 的 主 副 食 操 作 烹 调 和 备 餐 的 上 方 当 受 条 件 限 制 不 能 避 免 时, 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4.3.6A 厨 房 间 和 卫 生 间 的 排 水 立 管 应 分 别 设 置 排 水 管 道 宜 在 地 下 或 楼 板 填 层 中 埋 设 或 在 地 面 上 楼 板 下 明 设 当 建 筑 有 要 求 时, 可 在 管 槽 管 道 井 管 窿 管 沟 或 吊 顶 架 空 层 内 暗 设, 但 应 便 于 安 装 和 检 修 在 气 温 较 高 全 年 不 结 冻 的 地 区, 可 沿 建 筑 物 外 墙 敷 设 下 列 情 况 下 卫 生 器 具 排 水 横 支 管 应 设 置 同 层 排 水 : 1 住 宅 卫 生 间 的 卫 生 器 具 排 水 管 要 求 不 穿 越 楼 板 进 入 他 户 时 ; 2 按 本 规 范 第 A 条 ~ 第 条 的 规 定 受 条 件 限 制 时

51 页 码,51/ A 住 宅 卫 生 间 同 层 排 水 形 式 应 根 据 卫 生 间 卫 生 器 具 布 置 室 外 环 境 气 温 等 因 素,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确 定 4.3.8B 同 层 排 水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地 漏 设 置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 第 A 条 的 要 求 ; 2 排 水 管 道 管 径 坡 度 和 最 大 设 计 充 满 度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要 求 ; 3 器 具 排 水 横 支 管 布 置 和 设 置 标 高 不 得 造 成 排 水 滞 留 地 漏 冒 溢 ; 4 埋 设 于 填 层 中 的 管 道 不 得 采 用 橡 胶 圈 密 封 接 口 ; 5 当 排 水 横 支 管 设 置 在 沟 槽 内 时, 回 填 材 料 面 层 应 能 承 载 器 具 设 备 的 荷 载 ; 6 卫 生 间 地 坪 应 采 取 可 靠 的 防 渗 漏 措 施 室 内 管 道 的 连 接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卫 生 器 具 排 水 管 与 排 水 横 支 管 垂 直 连 接, 宜 采 用 90 斜 三 通 ; 2 排 水 管 道 的 横 管 与 立 管 连 接, 宜 采 用 45 斜 三 通 或 45 斜 四 通 和 顺 水 三 通 或 顺 水 四 通 ; 3 排 水 立 管 与 排 出 管 端 部 的 连 接, 宜 采 用 两 个 45 弯 头 弯 曲 半 径 不 小 于 4 倍 管 径 的 90 弯 头 或 90 变 径 弯 头 ; 4 排 水 立 管 应 避 免 在 轴 线 偏 置 ; 当 受 条 件 限 制 时, 宜 用 乙 字 管 或 两 个 45 弯 头 连 接 ; 5 当 排 水 支 管 排 水 立 管 接 入 横 干 管 时, 应 在 横 干 管 管 顶 或 其 两 侧 45 范 围 内 采 用 45 斜 三 通 接 入 塑 料 排 水 管 道 应 根 据 其 管 道 的 伸 缩 量 设 置 伸 缩 节, 伸 缩 节 宜 设 置 在 汇 合 配 件 处 排 水 横 管 应 设 置 专 用 伸 缩 节 注 :1 当 排 水 管 道 采 用 橡 胶 密 封 配 件 时, 可 不 设 伸 缩 节 ; 2 室 内 外 埋 地 管 道 可 不 设 伸 缩 节, 当 建 筑 塑 料 排 水 管 穿 越 楼 层 防 火 墙 管 道 井 井 壁 时, 应 根 据 建 筑 物 性 质 管 径 和 设 置 条 件 以 及 穿 越 部 位 防 火 等 级 等 要 求 设 置 阻 火 装 置 靠 近 排 水 立 管 底 部 的 排 水 支 管 连 接,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排 水 立 管 最 低 排 水 横 支 管 与 立 管 连 接 处 距 排 水 立 管 管 底 垂 直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表 的 规 定 ;

52 页 码,52/121 注 : 单 根 排 水 立 管 的 排 出 管 宜 与 排 水 立 管 相 同 管 径 2 排 水 支 管 连 接 在 排 出 管 或 排 水 横 干 管 上 时, 连 接 点 距 立 管 底 部 下 游 水 平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1.5m; 3 横 支 管 接 入 横 干 管 竖 直 转 向 管 段 时, 连 接 点 距 转 向 处 以 下 不 得 小 于 0.6m; 4 下 列 情 况 下 底 层 排 水 支 管 应 单 独 排 至 室 外 检 查 井 或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反 压 措 施 : 1) 当 靠 近 排 水 立 管 底 部 的 排 水 支 管 的 连 接 不 能 满 足 本 条 第 1 2 款 的 要 求 时 ; 2) 在 距 排 水 立 管 底 部 1.5m 距 离 之 内 的 排 出 管 排 水 横 管 有 90 水 平 转 弯 管 段 时 A 当 排 水 立 管 采 用 内 螺 旋 管 时, 排 水 立 管 底 部 宜 采 用 长 弯 变 径 接 头, 且 排 出 管 管 径 宜 放 大 一 号 下 列 构 筑 物 和 设 备 的 排 水 管 不 得 与 污 废 水 管 道 系 统 直 接 连 接, 应 采 取 间 接 排 水 的 方 式 : 1 生 活 饮 用 水 贮 水 箱 ( 池 ) 的 泄 水 管 和 溢 流 管 ; 2 开 水 器 热 水 器 排 水 ; 3 医 疗 灭 菌 消 毒 设 备 的 排 水 ; 4 蒸 发 式 冷 却 器 空 调 设 备 冷 凝 水 的 排 水 ; 5 贮 存 食 品 或 饮 料 的 冷 藏 库 房 的 地 面 排 水 和 冷 风 机 溶 霜 水 盘 的 排 水 设 备 间 接 排 水 宜 排 入 邻 近 的 洗 涤 盆 地 漏 无 法 满 足 时, 可 设 置 排 水 明 沟 排 水 漏 斗 或 容 器 间 接 排 水 的 漏 斗 或 容 器 不 得 产 生 溅 水 溢 流, 并 应 布 置 在 容 易 检 查 清 洁 的 位 置 间 接 排 水 口 最 小 空 气 间 隙, 宜 按 表 确 定 注 : 饮 料 用 贮 水 箱 的 间 接 排 水 口 最 小 空 气 间 隙, 不 得 小 于 150mm 生 活 废 水 在 下 列 情 况 下, 可 采 用 有 盖 的 排 水 沟 排 除 : 1 废 水 中 含 有 大 量 悬 浮 物 或 沉 淀 物 需 经 常 冲 洗 ; 2 设 备 排 水 支 管 很 多, 用 管 道 连 接 有 困 难 ; 3 设 备 排 水 点 的 位 置 不 固 定 ; 4 地 面 需 要 经 常 冲 洗 当 废 水 中 可 能 夹 带 纤 维 或 有 大 块 物 体 时, 应 在 排 水 管 道 连 接 处 设 置 格 栅 或 带 网 筐 地 漏 室 外 排 水 管 的 连 接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排 水 管 与 排 水 管 之 间 的 连 接, 应 设 检 查 井 连 接 ; 2 室 外 排 水 管, 除 有 水 流 跌 落 差 以 外, 宜 管 顶 平 接 ;

53 页 码,53/121 3 排 出 管 管 顶 标 高 不 得 低 于 室 外 接 户 管 管 顶 标 高 ; 4 连 接 处 的 水 流 偏 转 角 不 得 大 于 90 当 排 水 管 管 径 小 于 等 于 300mm 且 跌 落 差 大 于 0.3m 时, 可 不 受 角 度 的 限 制 室 内 排 水 沟 与 室 外 排 水 管 道 连 接 处, 应 设 水 封 装 置 排 水 管 穿 过 地 下 室 外 墙 或 地 下 构 筑 物 的 墙 壁 处, 应 采 取 防 水 措 施 当 建 筑 物 沉 降 可 能 导 致 排 出 管 倒 坡 时, 应 采 取 防 倒 坡 措 施 排 水 管 道 在 穿 越 楼 层 设 套 管 且 立 管 底 部 架 空 时, 应 在 立 管 底 部 设 支 墩 或 其 他 固 定 措 施 地 下 室 立 管 与 排 水 横 管 转 弯 处 也 应 设 置 支 墩 或 固 定 措 施 4.4 排 水 管 道 水 力 计 算 小 区 生 活 排 水 系 统 排 水 定 额 宜 为 其 相 应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用 水 定 额 的 85%~95% 小 区 生 活 排 水 系 统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应 与 其 相 应 的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相 同,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和 第 3.1,3 条 确 定 公 共 建 筑 生 活 排 水 定 额 和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应 与 公 共 建 筑 生 活 给 水 用 水 定 额 和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相 同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规 定 确 定 居 住 小 区 内 生 活 排 水 的 设 计 流 量 应 按 住 宅 生 活 排 水 最 大 小 时 流 量 与 公 共 建 筑 生 活 排 水 最 大 小 时 流 量 之 和 确 定 卫 生 器 具 排 水 的 流 量 当 量 和 排 水 管 的 管 径 应 按 表 确 定

54 页 码,54/ 住 宅 宿 舍 (Ⅰ Ⅱ 类 ) 旅 馆 宾 馆 酒 店 式 公 寓 医 院 疗 养 院 幼 儿 园 养 老 院 办 公 楼 商 场 图 书 馆 书 店 客 运 中 心 航 站 楼 会 展 中 心 中 小 学 教 学 楼 食 堂 或 营 业 餐 厅 等 建 筑 生 活 排 水 管 道 设 计 秒 流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55 页 码,55/121 注 : 当 计 算 所 得 流 量 值 大 于 该 管 段 上 按 卫 生 器 具 排 水 流 量 累 加 值 时, 应 按 卫 生 器 具 排 水 流 量 累 加 值 计 宿 舍 (Ⅲ Ⅳ 类 ) 工 业 企 业 生 活 间 公 共 浴 室 洗 衣 房 职 工 食 堂 或 营 业 餐 厅 的 厨 房 实 验 室 影 剧 院 体 育 场 馆 等 建 筑 的 生 活 管 道 排 水 设 计 秒 流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小 区 室 外 生 活 排 水 管 道 最 小 管 径 最 小 设 计 坡 度 和 最 大 设 计 充 满 度 宜 按 表 确 定

56 页 码,56/121 注 :1 接 户 管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建 筑 物 排 出 管 管 径 2 化 粪 池 与 其 连 接 的 第 一 个 检 查 井 的 污 水 管 最 小 设 计 坡 度 取 值 : 管 径 150mm 宜 为 0.010~0.012; 管 径 200mm 宜 为 建 筑 物 内 生 活 排 水 铸 铁 管 道 的 最 小 坡 度 和 最 大 设 计 充 满 度, 宜 按 表 确 定 建 筑 排 水 塑 料 管 粘 接 熔 接 连 接 的 排 水 横 支 管 的 标 准 坡 度 应 为 胶 圈 密 封 连 接 排 水 横 管 的 坡 度 可 按 本 规 范 表 调 整

57 页 码,57/ 生 活 排 水 立 管 的 最 大 设 计 排 水 能 力, 应 按 表 确 定 立 管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所 连 接 的 横 支 管 管 径 注 : 排 水 层 数 在 15 层 以 上 时, 宜 乘 0.9 系 数 大 便 器 排 水 管 最 小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100mm 建 筑 物 内 排 出 管 最 小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50mm

58 页 码,58/ 多 层 住 宅 厨 房 间 的 立 管 管 径 不 宜 小 于 75mm 下 列 场 所 设 置 排 水 横 管 时, 管 径 的 确 定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当 建 筑 底 层 无 通 气 的 排 水 管 道 与 其 楼 层 管 道 分 开 单 独 排 出 时, 其 排 水 横 支 管 管 径 可 按 表 确 定 ; 2 当 公 共 食 堂 厨 房 内 的 污 水 采 用 管 道 排 除 时, 其 管 径 应 比 计 算 管 径 大 一 级, 但 干 管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100mm, 支 管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75mm; 3 医 院 污 物 洗 涤 盆 ( 池 ) 和 污 水 盆 ( 池 ) 的 排 水 管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75mm; 4 小 便 槽 或 连 接 3 个 及 3 个 以 上 的 小 便 器, 其 污 水 支 管 管 径 不 宜 小 于 75mm; 5 浴 池 的 泄 水 管 宜 采 用 100mm 4.5 管 材 附 件 和 检 查 井 排 水 管 材 选 择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小 区 室 外 排 水 管 道, 应 优 先 采 用 埋 地 排 水 塑 料 管 ; 2 建 筑 内 部 排 水 管 道 应 采 用 建 筑 排 水 塑 料 管 及 管 件 或 柔 性 接 口 机 制 排 水 铸 铁 管 及 相 应 管 件 ; 3 当 连 续 排 水 温 度 大 于 40 时, 应 采 用 金 属 排 水 管 或 耐 热 塑 料 排 水 管 ; 4 压 力 排 水 管 道 可 采 用 耐 压 塑 料 管 金 属 管 或 钢 塑 复 合 管 室 外 排 水 管 道 的 连 接 在 下 列 情 况 下 应 设 置 检 查 井 : 1 在 管 道 转 弯 和 连 接 处 ; 2 在 管 道 的 管 径 坡 度 改 变 处 4.5.2A 小 区 生 活 排 水 检 查 井 应 优 先 采 用 塑 料 排 水 检 查 井 室 外 生 活 排 水 管 道 管 径 小 于 等 于 160mm 时, 检 查 井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30m; 管 径 大 于 等 于 200mm 时, 检 查 井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40m 生 活 排 水 管 道 不 宜 在 建 筑 物 内 设 检 查 井 当 必 须 设 置 时, 应 采 取 密 封 措 施 检 查 井 的 内 径 应 根 据 所 连 接 的 管 道 管 径 数 量 和 埋 设 深 度 确 定 生 活 排 水 管 道 的 检 查 井 内 应 有 导 流 槽 厕 所 盥 洗 室 等 需 经 常 从 地 面 排 水 的 房 间, 应 设 置 地 漏

59 页 码,59/ 地 漏 应 设 置 在 易 溅 水 的 器 具 附 近 地 面 的 最 低 处 4.5.8A 住 宅 套 内 应 按 洗 衣 机 位 置 设 置 洗 衣 机 排 水 专 用 地 漏 或 洗 衣 机 排 水 存 水 弯, 排 水 管 道 不 得 接 入 室 内 雨 水 管 道 带 水 封 的 地 漏 水 封 深 度 不 得 小 于 50mm 地 漏 的 选 择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应 优 先 采 用 具 有 防 涸 功 能 的 地 漏 ; 2 在 无 安 静 要 求 和 无 须 设 置 环 形 通 气 管 器 具 通 气 管 的 场 所, 可 采 用 多 通 道 地 漏 ; 3 食 堂 厨 房 和 公 共 浴 室 等 排 水 宜 设 置 网 框 式 地 漏 A 严 禁 采 用 钟 罩 ( 扣 碗 ) 式 地 漏 淋 浴 室 内 地 漏 的 排 水 负 荷, 可 按 表 确 定 当 用 排 水 沟 排 水 时,8 个 淋 浴 器 可 设 置 一 个 直 径 为 100mm 的 地 漏 在 生 活 排 水 管 道 上, 应 按 下 列 规 定 设 置 检 查 口 和 清 扫 口 : 1 铸 铁 排 水 立 管 上 检 查 口 之 间 的 距 离 不 宜 大 于 10m, 塑 料 排 水 立 管 宜 每 六 层 设 置 一 个 检 查 口 ; 但 在 建 筑 物 最 低 层 和 设 有 卫 生 器 具 的 二 层 以 上 建 筑 物 的 最 高 层, 应 设 置 检 查 口, 当 立 管 水 平 拐 弯 或 有 乙 字 管 时, 在 该 层 立 管 拐 弯 处 和 乙 字 管 的 上 部 应 设 检 查 口 ; 2 在 连 接 2 个 及 2 个 以 上 的 大 便 器 或 3 个 及 3 个 以 上 卫 生 器 具 的 铸 铁 排 水 横 管 上, 宜 设 置 清 扫 口 ; 在 连 接 4 个 及 4 个 以 上 的 大 便 器 的 塑 料 排 水 横 管 上 宜 设 置 清 扫 口 ; 3 在 水 流 偏 转 角 大 于 45 的 排 水 横 管 上, 应 设 检 查 口 或 清 扫 口 ; 注 : 可 采 用 带 清 扫 口 的 转 角 配 件 替 代 4 当 排 水 立 管 底 部 或 排 出 管 上 的 清 扫 口 至 室 外 检 查 井 中 心 的 最 大 长 度 大 于 表 的 数 值 时, 应 在 排 出 管 上 设 清 扫 口 ; 5 排 水 横 管 的 直 线 管 段 上 检 查 口 或 清 扫 口 之 间 的 最 大 距 离, 应 符 合 表 的 规 定

60 页 码,60/ 在 排 水 管 道 上 设 置 清 扫 口,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在 排 水 横 管 上 设 清 扫 口, 宜 将 清 扫 口 设 置 在 楼 板 或 地 坪 上, 且 与 地 面 相 平 ; 排 水 横 管 起 点 的 清 扫 口 与 其 端 部 相 垂 直 的 墙 面 的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0.2m; 注 : 当 排 水 横 管 悬 吊 在 转 换 层 或 地 下 室 顶 板 下 设 置 清 扫 口 有 困 难 时, 可 用 检 查 口 替 代 清 扫 口 2 排 水 管 起 点 设 置 堵 头 代 替 清 扫 口 时, 堵 头 与 墙 面 应 有 不 小 于 0.4m 的 距 离 ; 注 : 可 利 用 带 清 扫 口 弯 头 配 件 代 替 清 扫 口 3 在 管 径 小 于 1OOmm 的 排 水 管 道 上 设 置 清 扫 口, 其 尺 寸 应 与 管 道 同 径 ; 管 径 等 于 或 大 于 1OOmm 的 排 水 管 道 上 设 置 清 扫 口, 应 采 用 1OOmm 直 径 清 扫 口 ; 4 铸 铁 排 水 管 道 设 置 的 清 扫 口, 其 材 质 应 为 铜 质 ; 硬 聚 氯 乙 烯 管 道 上 设 置 的 清 扫 口 应 与 管 道 相 同 材 质 ; 5 排 水 横 管 连 接 清 扫 口 的 连 接 管 及 管 件 应 与 清 扫 口 同 径, 并 采 用 45 斜 三 通 和 45 弯 头 或 由 两 个 45 弯 头 组 合 的 管 件 在 排 水 管 上 设 置 检 查 口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立 管 上 设 置 检 查 口, 应 在 地 ( 楼 ) 面 以 上 1.00m, 并 应 高 于 该 层 卫 生 器 具 上 边 缘 0.15m; 2 埋 地 横 管 上 设 置 检 查 口 时, 检 查 口 应 设 在 砖 砌 的 井 内 ; 注 : 可 采 用 密 闭 塑 料 排 水 检 查 井 替 代 检 查 口 3 地 下 室 立 管 上 设 置 检 查 口 时, 检 查 口 应 设 置 在 立 管 底 部 之 上 ; 4 立 管 上 检 查 口 检 查 盖 应 面 向 便 于 检 查 清 扫 的 方 位 ; 横 干 管 上 的 检 查 口 应 垂 直 向 上 4.6 通 气 管 生 活 排 水 管 道 的 立 管 顶 端, 应 设 置 伸 顶 通 气 管 4.6.1A 当 遇 特 殊 情 况, 伸 顶 通 气 管 无 法 伸 出 屋 面 时, 可 设 置 下 列 通 气 方 式 : 1 当 设 置 侧 墙 通 气 时, 通 气 管 口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2 款 的 要 求 ; 2 在 室 内 设 置 成 汇 合 通 气 管 后 应 在 侧 墙 伸 出 延 伸 至 屋 面 以 上 ; 3 当 本 条 第 1 2 款 无 法 实 施 时, 可 设 置 自 循 环 通 气 管 道 系 统 下 列 情 况 下 应 设 置 通 气 立 管 或 特 殊 配 件 单 立 管 排 水 系 统 :

61 页 码,61/121 1 生 活 排 水 立 管 所 承 担 的 卫 生 器 具 排 水 设 计 流 量, 当 超 过 本 规 范 表 中 仅 设 伸 顶 通 气 管 的 排 水 立 管 最 大 设 计 排 水 能 力 时 ; 2 建 筑 标 准 要 求 较 高 的 多 层 住 宅 公 共 建 筑 10 层 及 10 层 以 上 高 层 建 筑 卫 生 间 的 生 活 污 水 立 管 应 设 置 通 气 立 管 下 列 排 水 管 段 应 设 置 环 形 通 气 管 : 1 连 接 4 个 及 4 个 以 上 卫 生 器 具 且 横 支 管 的 长 度 大 于 12m 的 排 水 横 支 管 ; 2 连 接 6 个 及 6 个 以 上 大 便 器 的 污 水 横 支 管 ; 3 设 有 器 具 通 气 管 对 卫 生 安 静 要 求 较 高 的 建 筑 物 内, 生 活 排 水 管 道 宜 设 置 器 具 通 气 管 建 筑 物 内 各 层 的 排 水 管 道 上 设 有 环 形 通 气 管 时, 应 设 置 连 接 各 层 环 形 通 气 管 的 主 通 气 立 管 或 副 通 气 立 管 ( 此 条 删 除 ) 通 气 立 管 不 得 接 纳 器 具 污 水 废 水 和 雨 水, 不 得 与 风 道 和 烟 道 连 接 在 建 筑 物 内 不 得 设 置 吸 气 阀 替 代 通 气 管 通 气 管 和 排 水 管 的 连 接,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器 具 通 气 管 应 设 在 存 水 弯 出 口 端 ; 在 横 支 管 上 设 环 形 通 气 管 时, 应 在 其 最 始 端 的 两 个 卫 生 器 具 之 间 接 出, 并 应 在 排 水 支 管 中 心 线 以 上 与 排 水 支 管 呈 垂 直 或 45 连 接 ; 2 器 具 通 气 管 环 形 通 气 管 应 在 卫 生 器 具 上 边 缘 以 上 不 小 于 0.15m 处 按 不 小 于 0.01 的 上 升 坡 度 与 通 气 立 管 相 连 ; 3 专 用 通 气 立 管 和 主 通 气 立 管 的 上 端 可 在 最 高 层 卫 生 器 具 上 边 缘 以 上 不 小 于 0.15m 或 检 查 口 以 上 与 排 水 立 管 通 气 部 分 以 斜 三 通 连 接 ; 下 端 应 在 最 低 排 水 横 支 管 以 下 与 排 水 立 管 以 斜 三 通 连 接 ; 4 结 合 通 气 管 宜 每 层 或 隔 层 与 专 用 通 气 立 管 排 水 立 管 连 接, 与 主 通 气 立 管 排 水 立 管 连 接 不 宜 多 于 8 层 ; 结 合 通 气 管 下 端 宜 在 排 水 横 支 管 以 下 与 排 水 立 管 以 斜 三 通 连 接 ; 上 端 可 在 卫 生 器 具 上 边 缘 以 上 不 小 于 0.15m 处 与 通 气 立 管 以 斜 三 通 连 接 ; 5 当 用 H 管 件 替 代 结 合 通 气 管 时,H 管 与 通 气 管 的 连 接 点 应 设 在 卫 生 器 具 上 边 缘 以 上 不 小 于 0.15m 处 ; 6 当 污 水 立 管 与 废 水 立 管 合 用 一 根 通 气 立 管 时,H 管 配 件 可 隔 层 分 别 与 污 水 立 管 和 废 水 立 管 连 接 ; 但 最 低 横 支 管 连 接 点 以 下 应 装 设 结 合 通 气 管 4.6.9A 自 循 环 通 气 系 统, 当 采 取 专 用 通 气 立 管 与 排 水 立 管 连 接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顶 端 应 在 卫 生 器 具 上 边 缘 以 上 不 小 于 0.15m 处 采 用 两 个 90 弯 头 相 连 ; 2 通 气 立 管 应 每 层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4 5 款 的 规 定 与 排 水 立 管 相 连 ; 3 通 气 立 管 下 端 应 在 排 水 横 干 管 或 排 出 管 上 采 用 倒 顺 水 三 通 或 倒 斜 三 通 相 接 4.6.9B 自 循 环 通 气 系 统, 当 采 取 环 形 通 气 管 与 排 水 横 支 管 连 接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通 气 立 管 的 顶 端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4.6.9A 条 第 1 款 的 要 求 连 接 ; 2 每 层 排 水 支 管 下 游 端 接 出 环 形 通 气 管, 应 在 高 出 卫 生 器 具 上 边 缘 不 小 于 0.15m 与 通 气 立 管 相 接 ; 横 支 管 连 接 卫 生 器 具 较 多 且 横 支 管 较 长 并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设 置 环 形 通 气 管 的 要 求 时, 应 在 横 支

62 页 码,62/121 管 上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1 2 款 的 要 求 连 接 环 形 通 气 管 ; 3 结 合 通 气 管 的 连 接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4 款 的 要 求 ; 4 通 气 立 管 底 部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4.6.9A 条 第 3 款 的 要 求 连 接 4.6.9C 建 筑 物 设 置 自 循 环 通 气 的 排 水 系 统 时, 宜 在 其 室 外 接 户 管 的 起 始 检 查 井 上 设 置 管 径 不 小 于 100mm 的 通 气 管 当 通 气 管 延 伸 至 建 筑 物 外 墙 时, 通 气 管 口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2 款 的 要 求 ; 当 设 置 在 其 他 隐 蔽 部 位 时, 应 高 出 地 面 不 小 于 2m 高 出 屋 面 的 通 气 管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通 气 管 高 出 屋 面 不 得 小 于 0.3m, 且 应 大 于 最 大 积 雪 厚 度, 通 气 管 顶 端 应 装 设 风 帽 或 网 罩 ; 注 : 屋 顶 有 隔 热 层 时, 应 从 隔 热 层 板 面 算 起 2 在 通 气 管 口 周 围 4m 以 内 有 门 窗 时, 通 气 管 口 应 高 出 窗 顶 0.6m 或 引 向 无 门 窗 一 侧 ; 3 在 经 常 有 人 停 留 的 平 屋 面 上, 通 气 管 口 应 高 出 屋 面 2m, 当 伸 顶 通 气 管 为 金 属 管 材 时, 应 根 据 防 雷 要 求 设 置 防 雷 装 置 ; 4 通 气 管 口 不 宜 设 在 建 筑 物 挑 出 部 分 ( 如 屋 檐 檐 口 阳 台 和 雨 篷 等 ) 的 下 面 通 气 管 的 最 小 管 径 不 宜 小 于 排 水 管 管 径 的 1/2, 并 可 按 表 确 定 注 :1 表 中 通 气 立 管 系 指 专 用 通 气 立 管 主 通 气 立 管 副 通 气 立 管 2 自 循 环 通 气 立 管 管 径 应 与 排 水 立 管 管 径 相 等 通 气 立 管 长 度 在 50m 以 上 时, 其 管 径 应 与 排 水 立 管 管 径 相 同 通 气 立 管 长 度 小 于 等 于 50m 且 两 根 及 两 根 以 上 排 水 立 管 同 时 与 一 根 通 气 立 管 相 连, 应 以 最 大 一 根 排 水 立 管 按 本 规 范 表 确 定 通 气 立 管 管 径, 且 其 管 径 不 宜 小 于 其 余 任 何 一 根 排 水 立 管 管 径 结 合 通 气 管 的 管 径 不 宜 小 于 与 其 连 接 的 通 气 立 管 管 径 伸 顶 通 气 管 管 径 应 与 排 水 立 管 管 径 相 同 但 在 最 冷 月 平 均 气 温 低 于 一 13 的 地 区, 应 在 室 内 平 顶 或 吊 顶 以 下 0.3m 处 将 管 径 放 大 一 级 当 两 根 或 两 根 以 上 污 水 立 管 的 通 气 管 汇 合 连 接 时, 汇 合 通 气 管 的 断 面 积 应 为 最 大 一 根 通 气

63 页 码,63/121 管 的 断 面 积 加 其 余 通 气 管 断 面 积 之 和 的 0.25 倍 通 气 管 的 管 材, 可 采 用 塑 料 管 柔 性 接 口 排 水 铸 铁 管 等 4.7 污 水 泵 和 集 水 池 污 水 泵 房 应 建 成 单 独 构 筑 物, 并 应 有 卫 生 防 护 隔 离 带 泵 房 设 计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 执 行 建 筑 物 地 下 室 生 活 排 水 应 设 置 污 水 集 水 池 和 污 水 泵 提 升 排 至 室 外 检 查 井 地 下 室 地 坪 排 水 应 设 集 水 坑 和 提 升 装 置 污 水 泵 宜 设 置 排 水 管 单 独 排 至 室 外, 排 出 管 的 横 管 段 应 有 坡 度 坡 向 出 口 当 2 台 或 2 台 以 上 水 泵 共 用 一 条 出 水 管 时, 应 在 每 台 水 泵 出 水 管 上 装 设 阀 门 和 止 回 阀 ; 单 台 水 泵 排 水 有 可 能 产 生 倒 灌 时, 应 设 置 止 回 阀 公 共 建 筑 内 应 以 每 个 生 活 污 水 集 水 池 为 单 元 设 置 一 台 备 用 泵 注 : 地 下 室 设 备 机 房 车 库 冲 洗 地 面 的 排 水, 当 有 2 台 及 2 台 以 上 排 水 泵 时 可 不 设 备 用 泵 当 集 水 池 不 能 设 事 故 排 出 管 时, 污 水 泵 应 有 不 间 断 的 动 力 供 应 注 : 当 能 关 闭 污 水 进 水 管 时, 可 不 设 不 间 断 动 力 供 应 污 水 水 泵 的 启 闭, 应 设 置 自 动 控 制 装 置 多 台 水 泵 可 并 联 交 替 或 分 段 投 入 运 行 污 水 水 泵 流 量 扬 程 的 选 择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小 区 污 水 水 泵 的 流 量 应 按 小 区 最 大 小 时 生 活 排 水 流 量 选 定 ; 2 建 筑 物 内 的 污 水 水 泵 的 流 量 应 按 生 活 排 水 设 计 秒 流 量 选 定 ; 当 有 排 水 量 调 节 时, 可 按 生 活 排 水 最 大 小 时 流 量 选 定 ; 3 当 集 水 池 接 纳 水 池 溢 流 水 泄 空 水 时, 应 按 水 池 溢 流 量 泄 流 量 与 排 入 集 水 池 的 其 他 排 水 量 中 大 者 选 择 水 泵 机 组 ; 4 水 泵 扬 程 应 按 提 升 高 度 管 路 系 统 水 头 损 失 另 附 加 2m~3m 流 出 水 头 计 算 集 水 池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集 水 池 有 效 容 积 不 宜 小 于 最 大 一 台 污 水 泵 5min 的 出 水 量, 且 污 水 泵 每 小 时 启 动 次 数 不 宜 超 过 6 次 ; 2 集 水 池 除 满 足 有 效 容 积 外, 还 应 满 足 水 泵 设 置 水 位 控 制 器 格 栅 等 安 装 检 查 要 求 ; 3 集 水 池 设 计 最 低 水 位, 应 满 足 水 泵 吸 水 要 求 ; 4 当 污 水 集 水 池 设 置 在 室 内 地 下 室 时, 池 盖 应 密 封, 并 设 通 气 管 系 ; 室 内 有 敞 开 的 污 水 集 水 池 时, 应 设 强 制 通 风 装 置 ; 5 集 水 池 底 宜 有 不 小 于 0.05 坡 度 坡 向 泵 位 ; 集 水 坑 的 深 度 及 平 面 尺 寸, 应 按 水 泵 类 型 而 定 ; 6 集 水 池 底 宜 设 置 自 冲 管 ; 7 集 水 池 应 设 置 水 位 指 示 装 置, 必 要 时 应 设 置 超 警 戒 水 位 报 警 装 置, 并 将 信 号 引 至 物 业 管 理 中 心 生 活 排 水 调 节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不 得 大 于 6h 生 活 排 水 平 均 小 时 流 量 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Local Settings\Temp\~

64 页 码,64/ 污 水 泵 阀 门 管 道 等 应 选 择 耐 腐 蚀 大 流 通 量 不 易 堵 塞 的 设 备 器 材 4.8 小 型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职 工 食 堂 和 营 业 餐 厅 的 合 油 污 水, 应 经 除 油 装 置 后 方 许 排 入 污 水 管 道 隔 油 池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污 水 流 量 应 按 设 计 秒 流 量 计 算 ; 2 含 食 用 油 污 水 在 池 内 的 流 速 不 得 大 于 0.005m/s; 3 含 食 用 油 污 水 在 池 内 停 留 时 间 宜 为 2min~10min; 4 人 工 除 油 的 隔 油 池 内 存 油 部 分 的 容 积, 不 得 小 于 该 池 有 效 容 积 的 25%; 5 隔 油 池 应 设 活 动 盖 板 ; 进 水 管 应 考 虑 有 清 通 的 可 能 ; 6 隔 油 池 出 水 管 管 底 至 池 底 的 深 度, 不 得 小 于 0.6m 4.8.2A 隔 油 器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隔 油 器 内 应 有 拦 截 固 体 残 渣 装 置, 并 便 于 清 理 ; 2 容 器 内 宜 设 置 气 浮 加 热 过 滤 等 油 水 分 离 装 置 ; 3 隔 油 器 应 设 置 超 越 管, 超 越 管 管 径 与 进 水 管 管 径 应 相 同 ; 4 密 闭 式 隔 油 器 应 设 置 通 气 管, 通 气 管 应 单 独 接 至 室 外 ; 5 隔 油 器 设 置 在 设 备 间 时, 设 备 间 应 有 通 风 排 气 装 置, 且 换 气 次 数 不 宜 小 于 15 次 / 时 降 温 池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温 度 高 于 40 的 排 水, 应 优 先 考 虑 将 所 含 热 量 回 收 利 用, 如 不 可 能 或 回 收 不 合 理 时, 在 排 入 城 镇 排 水 管 道 之 前 应 设 降 温 池 ; 降 温 池 应 设 置 于 室 外 ; 2 降 温 宜 采 用 较 高 温 度 排 水 与 冷 水 在 池 内 混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冷 却 水 应 尽 量 利 用 低 温 废 水 ; 所 需 冷 却 水 量 应 按 热 平 衡 方 法 计 算 ; 3 降 温 池 的 容 积 应 按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1) 间 断 排 放 污 水 时, 应 按 一 次 最 大 排 水 量 与 所 需 冷 却 水 量 的 总 和 计 算 有 效 容 积 ; 2) 连 续 排 放 污 水 时, 应 保 证 污 水 与 冷 却 水 能 充 分 混 合 4 降 温 池 管 道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有 压 高 温 污 水 进 水 管 口 宜 装 设 消 音 设 施, 有 两 次 蒸 发 时, 管 口 应 露 出 水 面 向 上 并 应 采 取 防 止 烫 伤 人 的 措 施 ; 无 两 次 蒸 发 时, 管 口 宜 插 进 水 中 深 度 200mm 以 上 ; 2) 冷 却 水 与 高 温 水 混 合 可 采 用 穿 孔 管 喷 洒, 当 采 用 生 活 饮 用 水 做 冷 却 水 时, 应 采 取 防 回 流 污 染 措 施 ; 3) 降 温 池 虹 吸 排 水 管 管 口 应 设 在 水 池 底 部 ; 4) 应 设 通 气 管, 通 气 管 排 出 口 设 置 位 置 应 符 合 安 全 环 保 要 求 化 粪 池 距 离 地 下 取 水 构 筑 物 不 得 小 于 30m 化 粪 池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化 粪 池 宜 设 置 在 接 户 管 的 下 游 端, 便 于 机 动 车 清 掏 的 位 置 ; 2 化 粪 池 池 外 壁 距 建 筑 物 外 墙 不 宜 小 于 5m, 并 不 得 影 响 建 筑 物 基 础 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Local Settings\Temp\~

65 页 码,65/121 注 : 当 受 条 件 限 制 化 粪 池 设 置 于 建 筑 物 内 时, 应 采 取 通 气 防 臭 和 防 爆 措 施 化 粪 池 有 效 容 积 应 为 污 水 部 分 和 污 泥 部 分 容 积 之 和, 并 宜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66 4.8.7 化 粪 池 的 构 造,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页 码,66/121

67 页 码,67/121 1 化 粪 池 的 长 度 与 深 度 宽 度 的 比 例 应 按 污 水 中 悬 浮 物 的 沉 降 条 件 和 积 存 数 量, 经 水 力 计 算 确 定 但 深 度 ( 水 面 至 池 底 ) 不 得 小 于 1.30m, 宽 度 不 得 小 于 0.75m, 长 度 不 得 小 于 1.00m, 圆 形 化 粪 池 直 径 不 得 小 于 1.00m; 2 双 格 化 粪 池 第 一 格 的 容 量 宜 为 计 算 总 容 量 的 75%; 三 格 化 粪 池 第 一 格 的 容 量 宜 为 总 容 量 的 60%, 第 二 格 和 第 三 格 各 宜 为 总 容 量 的 20%; 3 化 粪 池 格 与 格 池 与 连 接 井 之 间 应 设 通 气 孔 洞 ; 4 化 粪 池 进 水 口 出 水 口 应 设 置 连 接 井 与 进 水 管 出 水 管 相 接 ; 5 化 粪 池 进 水 管 口 应 设 导 流 装 置, 出 水 口 处 及 格 与 格 之 间 应 设 拦 截 污 泥 浮 渣 的 设 施 ; 6 化 粪 池 池 壁 和 池 底, 应 防 止 渗 漏 ; 7 化 粪 池 顶 板 上 应 设 有 人 孔 和 盖 板 医 院 污 水 必 须 进 行 消 毒 处 理 4.8.8A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后 的 水 质, 放 条 件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的 有 关 规 定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流 程 应 根 据 污 水 性 质 排 放 条 件 等 因 素 确 定, 当 排 入 终 端 已 建 有 正 常 运 行 的 二 级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城 市 下 水 道 时, 宜 采 用 一 级 处 理 ; 直 接 或 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或 海 域 时, 应 采 用 二 级 处 理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与 病 房 医 疗 室 住 宅 等 之 间 应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隔 离 带 传 染 病 房 的 污 水 经 消 毒 后 可 与 普 通 病 房 污 水 进 行 合 并 处 理 当 医 院 污 水 排 入 下 列 水 体 时,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4.8.8A 条 规 定 外, 还 应 根 据 受 水 体 的 要 求 进 行 深 度 水 处 理 : 1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838 中 规 定 的 Ⅰ Ⅱ 类 水 域 和 Ⅲ 类 水 域 的 饮 用 水 保 护 区 和 游 泳 区 ; 2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3097 中 规 定 的 一 二 类 海 域 ; 3 经 消 毒 处 理 后 的 污 水, 当 排 入 娱 乐 和 体 育 用 水 水 体 渔 业 用 水 水 体 时, 还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要 求 化 粪 池 作 为 医 院 污 水 消 毒 前 的 预 处 理 时, 化 粪 池 的 容 积 宜 按 污 水 在 池 内 停 留 时 间 24h~36h 计 算, 污 泥 清 掏 周 期 宜 为 0.5a~1.0a 医 院 污 水 消 毒 宜 采 用 氯 消 毒 ( 成 品 次 氯 酸 钠 氯 片 漂 白 粉 漂 粉 精 或 液 氯 ) 当 运 输 或 供 应 困 难 时, 可 采 用 现 场 制 备 次 氯 酸 钠 化 学 法 制 备 二 氧 化 氯 消 毒 方 式 当 有 特 殊 要 求 并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合 理 时, 可 采 用 臭 氧 消 毒 法 A 采 用 氯 消 毒 后 的 污 水, 当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和 海 域 时, 应 进 行 脱 氯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余 氯 应 小 于 0.5mg/L 医 院 建 筑 内 含 放 射 性 物 质 重 金 属 及 其 他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污 水, 当 不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时, 需 进 行 单 独 处 理 达 标 后, 方 可 排 入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站 或 城 市 排 水 管 道

68 页 码,68/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污 泥, 宜 由 城 市 环 卫 部 门 按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当 城 镇 无 集 中 处 置 条 件 时, 可 采 用 高 温 堆 肥 或 石 灰 消 化 方 法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工 艺 流 程 应 根 据 污 水 性 质 回 用 或 排 放 要 求 确 定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宜 靠 近 接 入 市 政 管 道 的 排 放 点 ; 2 建 筑 小 区 处 理 站 的 位 置 宜 在 常 年 最 小 频 率 的 上 风 向, 且 应 用 绿 化 带 与 建 筑 物 隔 开 ; 3 处 理 站 宜 设 置 在 绿 地 停 车 坪 及 室 外 空 地 的 地 下 ; 4 处 理 站 当 布 置 在 建 筑 地 下 室 时, 应 有 专 用 隔 间 ; 5 处 理 站 与 给 水 泵 站 及 清 水 池 水 平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10m 设 置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房 间 或 地 下 室 应 有 良 好 的 通 风 系 统, 当 处 理 构 筑 物 为 敞 开 式 时, 每 小 时 换 气 次 数 不 宜 小 于 15 次, 当 处 理 设 施 有 盖 板 时, 每 小 时 换 气 次 数 不 宜 小 于 5 次 A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应 设 超 越 管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应 设 置 排 臭 系 统, 其 排 放 口 位 置 应 避 免 对 周 围 人 畜 植 物 造 成 危 害 和 影 响 A 医 院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臭 系 统 宜 进 行 除 臭 除 味 处 理 处 理 后 应 达 到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中 规 定 的 处 理 站 周 边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机 械 运 行 噪 声 不 得 超 过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 3096 和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的 有 关 要 求 对 建 筑 物 内 运 行 噪 声 较 大 的 机 械 应 设 独 立 隔 间 4.9 雨 水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应 迅 速 及 时 地 将 屋 面 雨 水 排 至 室 外 雨 水 管 渠 或 地 面 设 计 雨 水 流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69 页 码,69/ 设 计 暴 雨 强 度 应 按 当 地 或 相 邻 地 区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计 算 确 定 建 筑 屋 面 小 区 的 雨 水 管 道 的 设 计 降 雨 历 时, 可 按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 1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管 道 设 计 降 雨 历 时 应 按 5min 计 算 ; 2 小 区 雨 水 管 道 设 计 降 雨 历 时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管 道 的 排 水 设 计 重 现 期 应 根 据 建 筑 物 的 重 要 程 度 汇 水 区 域 性 质 地 形 特 点 气 象 特 征 等 因 素 确 定, 各 种 汇 水 区 域 的 设 计 重 现 期 不 宜 小 于 表 的 规 定 值

70 页 码,70/ 各 种 屋 面 地 面 的 雨 水 径 流 系 数 可 按 表 采 用 雨 水 汇 水 面 积 应 按 地 面 屋 面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计 算 高 出 屋 面 的 毗 邻 侧 墙, 应 附 加 其 最 大 受 雨 面 正 投 影 的 一 半 作 为 有 效 汇 水 面 积 计 算 窗 井 贴 近 高 层 建 筑 外 墙 的 地 下 汽 车 库 出 入 口 坡 道 应 附 加 其 高 出 部 分 侧 墙 面 积 的 1/ 建 筑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工 程 应 设 置 溢 流 口 溢 流 堰 溢 流 管 系 等 溢 流 设 施 溢 流 排 水 不 得 危 害 建

71 页 码,71/121 筑 设 施 和 行 人 安 全 一 般 建 筑 的 重 力 流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工 程 与 溢 流 设 施 的 总 排 水 能 力 不 应 小 于 10 年 重 现 期 的 雨 水 量 重 要 公 共 建 筑 高 层 建 筑 的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工 程 与 溢 流 设 施 的 总 排 水 能 力 不 应 小 于 其 50 年 重 现 期 的 雨 水 量 建 筑 屋 面 雨 水 管 道 设 计 流 态 宜 符 合 下 列 状 态 : 1 檐 沟 外 排 水 宜 按 重 力 流 设 计 ; 2 长 天 沟 外 排 水 宜 按 满 管 压 力 流 设 计 ; 3 高 层 建 筑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宜 按 重 力 流 设 计 ; 4 工 业 厂 房 库 房 公 共 建 筑 的 大 型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宜 按 满 管 压 力 流 设 计 高 层 建 筑 裙 房 屋 面 的 雨 水 应 单 独 排 放 高 层 建 筑 阳 台 排 水 系 统 应 单 独 设 置, 多 层 建 筑 阳 台 雨 水 宜 单 独 设 置 阳 台 雨 水 立 管 底 部 应 间 接 排 水 注 : 当 生 活 阳 台 设 有 生 活 排 水 设 备 及 地 漏 时, 可 不 另 设 阳 台 雨 水 排 水 地 漏 当 屋 面 雨 水 管 道 按 满 管 压 力 流 排 水 设 计 时, 同 一 系 统 的 雨 水 斗 宜 在 同 一 水 平 面 上 屋 面 排 水 系 统 应 设 置 雨 水 斗 不 同 设 计 排 水 流 态 排 水 特 征 的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应 选 用 相 应 的 雨 水 斗 雨 水 斗 的 设 置 位 置 应 根 据 屋 面 汇 水 情 况 并 结 合 建 筑 结 构 承 载 管 系 敷 设 等 因 素 确 定 雨 水 斗 的 设 计 排 水 负 荷 应 根 据 各 种 雨 水 斗 的 特 性, 并 结 合 屋 面 排 水 条 件 等 情 况 设 计 确 定, 可 按 表 选 用 注 : 满 管 压 力 流 雨 水 斗 应 根 据 不 同 型 号 的 具 体 产 品 确 定 其 最 大 泄 流 量 天 沟 布 置 应 以 伸 缩 缝 沉 降 缝 变 形 缝 为 分 界 天 沟 坡 度 不 宜 小 于 0.003

72 页 码,72/121 注 : 金 属 屋 面 的 水 平 金 属 长 天 沟 可 无 坡 度 小 区 内 雨 水 口 的 布 置 应 根 据 地 形 建 筑 物 位 置, 沿 道 路 布 置 下 列 部 位 宜 布 置 雨 水 口 : 1 道 路 交 汇 处 和 路 面 最 低 点 ; 2 建 筑 物 单 元 出 入 口 与 道 路 交 界 处 ; 3 建 筑 雨 落 水 管 附 近 ; 4 小 区 空 地 绿 地 的 低 洼 点 ; 5 地 下 坡 道 入 口 处 ( 结 合 带 格 栅 的 排 水 沟 一 并 处 理 ) 重 力 流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管 系 的 悬 吊 管 应 按 非 满 流 设 计, 其 充 满 度 不 宜 大 于 0.8, 管 内 流 速 不 宜 小 于 0.75m/s 重 力 流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管 系 的 埋 地 管 可 按 满 流 排 水 设 计, 管 内 流 速 不 宜 小 于 0.75m/s 重 力 流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立 管 的 最 大 设 计 泄 流 量, 应 按 表 确 定 A 满 管 压 力 流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管 道 管 径 应 经 过 计 算 确 定 小 区 雨 水 管 道 宜 按 满 管 重 力 流 设 计, 管 内 流 速 不 宜 小 于 0.75m/s

73 页 码,73/ 满 管 压 力 流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管 道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悬 吊 管 中 心 线 与 雨 水 斗 出 口 的 高 差 宜 大 于 1.0m; 2 悬 吊 管 设 计 流 速 不 宜 小 于 1m/s, 立 管 设 计 流 速 不 宜 大 于 10m/s; 3 雨 水 排 水 管 道 总 水 头 损 失 与 流 出 水 头 之 和 不 得 大 于 雨 水 管 进 出 口 的 几 何 高 差 ; 4 悬 吊 管 水 头 损 失 不 得 大 于 80kPa; 5 满 管 压 力 流 排 水 管 系 各 节 点 的 上 游 不 同 支 路 的 计 算 水 头 损 失 之 差, 在 管 径 小 于 等 于 DN75 时, 不 应 大 于 10kPa; 在 管 径 大 于 等 于 DN100 时, 不 应 大 于 5kPa; 6 满 管 压 力 流 排 水 管 系 出 口 应 放 大 管 径, 其 出 口 水 流 速 度 不 宜 大 于 1.8m/s, 当 其 出 口 水 流 速 度 大 于 1.8m/s 时, 应 采 取 消 能 措 施 各 种 雨 水 管 道 的 最 小 管 径 和 横 管 的 最 小 设 计 坡 度 宜 按 表 确 定 注 : 表 中 铸 铁 管 管 径 为 公 称 直 径, 括 号 内 数 据 为 塑 料 管 外 径 雨 水 排 水 管 材 选 用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重 力 流 排 水 系 统 多 层 建 筑 宜 采 用 建 筑 排 水 塑 料 管, 高 层 建 筑 宜 采 用 耐 腐 蚀 的 金 属 管 承 压 塑 料 管 ; 2 满 管 压 力 流 排 水 系 统 宜 采 用 内 壁 较 光 滑 的 带 内 衬 的 承 压 排 水 铸 铁 管 承 压 塑 料 管 和 钢 塑 复 合 管 等, 其 管 材 工 作 压 力 应 大 于 建 筑 物 净 高 度 产 生 的 静 水 压 用 于 满 管 压 力 流 排 水 的 塑 料 管, 其 管 材 抗 环 变 形 外 压 力 应 大 于 0.15MPa; 3 小 区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可 选 用 埋 地 塑 料 管 混 凝 土 管 或 钢 筋 混 凝 土 管 铸 铁 管 等 建 筑 屋 面 各 汇 水 范 围 内, 雨 水 排 水 立 管 不 宜 少 于 2 根 重 力 流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管 系, 悬 吊 管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雨 水 斗 连 接 管 的 管 径, 立 管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悬 吊 管 的 管 径

74 页 码,74/ 满 管 压 力 流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管 系, 立 管 管 径 应 经 计 算 确 定, 可 小 于 上 游 横 管 管 径 屋 面 雨 水 排 水 管 的 转 向 处 宜 作 顺 水 连 接 屋 面 排 水 管 系 应 根 据 管 道 直 线 长 度 工 作 环 境 选 用 管 材 等 情 况 设 置 必 要 的 伸 缩 装 置 重 力 流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中 长 度 大 于 15m 的 雨 水 悬 吊 管, 应 设 检 查 口, 其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20m, 且 应 布 置 在 便 于 维 修 操 作 处 有 埋 地 排 出 管 的 屋 面 雨 水 排 出 管 系, 立 管 底 部 宜 设 检 查 口 雨 水 检 查 井 的 最 大 间 距 可 按 表 确 定 注 : 括 号 内 数 据 为 塑 料 管 外 径 寒 冷 地 区, 雨 水 立 管 宜 布 置 在 室 内 雨 水 管 应 牢 固 地 固 定 在 建 筑 物 的 承 重 结 构 上 A 下 沉 式 广 场 地 面 排 水 地 下 车 库 出 入 口 的 明 沟 排 水, 应 设 置 雨 水 集 水 池 和 排 水 泵 提 升 排 至 室 外 雨 水 检 查 井 B 雨 水 集 水 池 和 排 水 泵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排 水 泵 的 流 量 应 按 排 入 集 水 池 的 设 计 雨 水 量 确 定 ; 2 排 水 泵 不 应 少 于 2 台, 不 宜 大 于 8 台, 紧 急 情 况 下 可 同 时 使 用 ; 3 雨 水 排 水 泵 应 有 不 间 断 的 动 力 供 应 ; 4 下 沉 式 广 场 地 面 排 水 集 水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不 应 小 于 最 大 一 台 排 水 泵 30 s 的 出 水 量 ; 5 地 下 车 库 出 入 口 的 明 沟 排 水 集 水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不 应 小 于 最 大 一 台 排 水 泵 5min 的 出 水 量 5 热 水 及 饮 水 供 应 5.1 用 水 定 额 水 温 和 水 质

75 热 水 用 水 定 额 根 据 卫 生 器 具 完 善 程 度 和 地 区 条 件, 应 按 表 确 定 页 码,75/121

76 页 码,76/121 注 :1 热 水 温 度 按 60 计 2 表 内 所 列 用 水 定 额 均 已 包 括 在 本 规 范 表 表 中 3 本 表 以 60 热 水 水 温 为 计 算 温 度, 卫 生 器 具 的 使 用 水 温 见 表 卫 生 器 具 的 一 次 和 小 时 热 水 用 水 量 和 水 温 应 按 表 确 定

77 页 码,77/121

78 页 码,78/121 注 : 一 般 车 间 指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 1 中 规 定 的 3 4 级 卫 生 特 征 的 车 间, 脏 车 间 指 该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1 2 级 卫 生 特 征 的 车 间 生 活 热 水 水 质 的 水 质 指 标,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5749 的 要 求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原 水 的 水 处 理, 应 根 据 水 质 水 量 水 温 水 加 热 设 备 的 构 造 使 用 要 求 等 因 素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按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 1 当 洗 衣 房 日 用 热 水 量 ( 按 60 计 ) 大 于 或 等 于 10m 3 且 原 水 总 硬 度 ( 以 碳 酸 钙 计 ) 大 于 300mg/L 时, 应 进 行 水 质 软 化 处 理 ; 原 水 总 硬 度 ( 以 碳 酸 钙 计 ) 为 150mg/L~300mg/L 时, 宜 进 行 水 质 软 化 处 理 ; 2 其 他 生 活 日 用 热 水 量 ( 按 60 计 ) 大 于 或 等 于 10m 3 且 原 水 总 硬 度 ( 以 碳 酸 钙 计 ) 大 于 300mg/L 时, 宜 进 行 水 质 软 化 或 阻 垢 缓 蚀 处 理 ; 3 经 软 化 处 理 后 的 水 质 总 硬 度 宜 为 : 1) 洗 衣 房 用 水 :50mg/L~1OOmg/L; 2) 其 他 用 水 :75mg/L~150mg/L; 4 水 质 阻 垢 缓 蚀 处 理 应 根 据 水 的 硬 度 适 用 流 速 温 度 作 用 时 间 或 有 效 长 度 及 工 作 电 压 等 选 择 合 适 的 物 理 处 理 或 化 学 稳 定 剂 处 理 方 法 ; 5 当 系 统 对 溶 解 氧 控 制 要 求 较 高 时, 宜 采 取 除 氧 措 施 冷 水 的 计 算 温 度, 应 以 当 地 最 冷 月 平 均 水 温 资 料 确 定 当 无 水 温 资 料 时, 可 按 表 采 用

79 页 码,79/ 直 接 供 应 热 水 的 热 水 锅 炉 热 水 机 组 或 水 加 热 器 出 口 的 最 高 水 温 和 配 水 点 的 最 低 水 温 可 按 表 采 用

80 页 码,80/ A 设 置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住 宅, 配 水 点 的 水 温 不 应 低 于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选 择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使 用 要 求 耗 热 量 及 用 水 点 分 布 情 况, 结 合 热 源 条 件 确 定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热 源, 宜 首 先 利 用 工 业 余 热 废 热 地 热 注 :1 利 用 废 热 锅 炉 制 备 热 媒 时, 引 入 其 内 的 废 气 烟 气 温 度 不 宜 低 于 400 ; 2 当 以 地 热 为 热 源 时, 应 按 地 热 水 的 水 温 水 质 和 水 压, 采 取 相 应 的 技 术 措 施 5.2.2A 当 日 照 时 数 大 于 1400h/ 年 且 年 太 阳 辐 射 量 大 于 4200MJ/m 2 及 年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不 低 于 45 的 地 区, 宜 优 先 采 用 太 阳 能 作 为 热 水 供 应 热 源 5.2.2B 具 备 可 再 生 低 温 能 源 的 下 列 地 区 可 采 用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 1 在 夏 热 冬 暖 地 区, 宜 采 用 空 气 源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 2 在 地 下 水 源 充 沛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适 宜, 并 能 保 证 回 灌 的 地 区, 宜 采 用 地 下 水 源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 3 在 沿 江 沿 海 沿 湖 地 表 水 源 充 足,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适 宜, 及 有 条 件 利 用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水 的 地 区, 宜 采 用 地 表 水 源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注 : 当 采 用 地 下 水 源 和 地 表 水 源 时, 应 经 当 地 水 务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必 要 时 应 进 行 生 态 环 境, 水 质 卫 生 方 面 的 评 估 当 没 有 条 件 利 用 工 业 余 热 废 热 地 热 或 太 阳 能 等 自 然 热 源 时, 宜 优 先 采 用 能 保 证 全 年 供 热 的 热 力 管 网 作 为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的 热 媒 当 区 域 性 锅 炉 房 或 附 近 的 锅 炉 房 能 充 分 供 给 蒸 汽 或 高 温 水 时, 宜 采 用 蒸 汽 或 高 温 水 作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热 媒 当 本 规 范 第 ~5.2.4 条 所 述 热 源 无 可 利 用 时, 可 设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或 电 蓄 热 设 备 等 供 给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热 源 或 直 接 供 给 热 水 局 部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热 源 宜 采 用 太 阳 能 及 电 能 燃 气 蒸 汽 等

81 页 码,81/ 升 温 后 的 冷 却 水, 当 其 水 质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规 定 的 要 求 时, 可 作 为 生 活 用 热 水 利 用 废 热 ( 废 气 烟 气 高 温 无 毒 废 液 等 ) 作 为 热 媒 时, 应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1 加 热 设 备 应 防 腐, 其 构 造 应 便 于 清 理 水 垢 和 杂 物 ; 2 应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热 媒 管 道 渗 漏 而 污 染 水 质 ; 3 应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废 气 压 力 波 动 和 除 油 采 用 蒸 汽 直 接 通 入 水 中 或 采 取 汽 水 混 合 设 备 的 加 热 方 式 时, 宜 用 于 开 式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蒸 汽 中 不 得 含 油 质 及 有 害 物 质 ; 2 加 热 时 应 采 用 消 声 混 合 器, 所 产 生 的 噪 声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 3096 的 要 求 ; 3 当 不 回 收 凝 结 水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合 理 时 ; 4 应 采 取 防 止 热 水 倒 流 至 蒸 汽 管 道 的 措 施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应 设 热 水 循 环 管 道, 其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应 保 证 干 管 和 立 管 中 的 热 水 循 环 ; 2 要 求 随 时 取 得 不 低 于 规 定 温 度 的 热 水 的 建 筑 物, 应 保 证 支 管 中 的 热 水 循 环, 或 有 保 证 支 管 中 热 水 温 度 的 措 施 ; 3 循 环 系 统 应 设 循 环 泵, 并 应 采 取 机 械 循 环 A 设 有 三 个 或 三 个 以 上 卫 生 间 的 住 宅 别 墅 的 局 部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当 采 用 共 用 水 加 热 设 备 时, 宜 设 热 水 回 水 管 及 循 环 泵 建 筑 物 内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热 水 循 环 管 道 宜 采 用 同 程 布 置 的 方 式 ; 当 采 用 同 程 布 置 困 难 时, 应 采 取 保 证 干 管 和 立 管 循 环 效 果 的 措 施 A 居 住 小 区 内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热 水 循 环 管 道 宜 根 据 建 筑 物 的 布 置 各 单 位 建 筑 物 内 热 水 循 环 管 道 布 置 的 差 异 等, 采 取 保 证 循 环 效 果 的 适 宜 措 施 设 有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建 筑 物 中, 用 水 量 较 大 的 浴 室 洗 衣 房 厨 房 等, 宜 设 单 独 的 热 水 管 网 热 水 为 定 时 供 应 且 个 别 用 户 对 热 水 供 应 时 间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宜 设 置 单 独 的 热 水 管 网 或 局 部 加 热 设 备 高 层 建 筑 热 水 系 统 的 分 区, 应 遵 循 如 下 原 则 : 1 应 与 给 水 系 统 的 分 区 一 致, 各 区 水 加 热 器 贮 水 罐 的 进 水 均 应 由 同 区 的 给 水 系 统 专 管 供 应 ; 当 不 能 满 足 时, 应 采 取 保 证 系 统 冷 热 水 压 力 平 衡 的 措 施 ; 2 当 采 用 减 压 阀 分 区 时, 除 应 满 足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要 求 外, 尚 应 保 证 各 分 区 热 水 的 循 环 当 给 水 管 道 的 水 压 变 化 较 大 且 用 水 点 要 求 水 压 稳 定 时, 宜 采 用 开 式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或 采 取 稳 压 措 施 当 卫 生 设 备 设 有 冷 热 水 混 合 器 或 混 合 龙 头 时, 冷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在 配 水 点 处 应 有 相 近 的 水 压

82 页 码,82/ 公 共 浴 室 淋 浴 器 出 水 水 温 应 稳 定, 并 宜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1 采 用 开 式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 2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较 大 的 用 水 设 备 的 管 道, 应 与 淋 浴 配 水 管 道 分 开 ; 3 多 于 3 个 淋 浴 器 的 配 水 管 道, 宜 布 置 成 环 形 ; 4 成 组 淋 浴 器 的 配 水 管 的 沿 程 水 头 损 失, 当 淋 浴 器 少 于 或 等 于 6 个 时, 可 采 用 每 米 不 大 于 300Pa; 当 淋 浴 器 多 于 6 个 时, 可 采 用 每 米 不 大 于 350Pa 配 水 管 不 宜 变 径, 且 其 最 小 管 径 不 得 小 于 25mm; 5 工 业 企 业 生 活 间 和 学 校 的 淋 浴 室, 宜 采 用 单 管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单 管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应 采 取 保 证 热 水 水 温 稳 定 的 技 术 措 施 注 : 公 共 浴 室 不 宜 采 用 公 用 浴 池 沐 浴 的 方 式 ; 当 必 须 采 用 时, 则 应 设 循 环 水 处 理 系 统 及 消 毒 设 备 A 养 老 院 精 神 病 医 院 幼 儿 园 监 狱 等 建 筑 的 淋 浴 和 浴 盆 设 备 的 热 水 管 道 应 采 取 防 烫 伤 措 施 5.3 耗 热 量 热 水 量 和 加 热 设 备 供 热 量 的 计 算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的 计 算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设 有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居 住 小 区 的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应 按 下 列 规 定 计 算 : 1) 当 居 住 小 区 内 配 套 公 共 设 施 的 最 大 用 水 时 时 段 与 住 宅 的 最 大 用 水 时 时 段 一 致 时, 应 按 两 者 的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叠 加 计 算 ; 2) 当 居 住 小 区 内 配 套 公 共 设 施 的 最 大 用 水 时 时 段 与 住 宅 的 最 大 用 水 时 时 段 不 一 致 时, 应 按 住 宅 的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加 配 套 公 共 设 施 的 平 均 小 时 耗 热 量 叠 加 计 算 2 全 日 供 应 热 水 的 宿 舍 (Ⅰ Ⅱ 类 ) 住 宅 别 墅 酒 店 式 公 寓 招 待 所 培 训 中 心 旅 馆 宾 馆 的 客 房 ( 不 含 员 工 ) 医 院 住 院 部 养 老 院 幼 儿 园 托 儿 所 ( 有 住 宿 ) 办 公 楼 等 建 筑 的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Local Settings\Temp\~

83 页 码,83/121 3 定 时 供 应 热 水 的 住 宅 旅 馆 医 院 及 工 业 企 业 生 活 间 公 共 浴 室 宿 舍 (Ⅲ Ⅳ 类 ) 剧 院 化 妆 间

84 页 码,84/121 体 育 馆 ( 场 ) 运 动 员 休 息 室 等 建 筑 的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4 具 有 多 个 不 同 使 用 热 水 部 门 的 单 一 建 筑 或 具 有 多 种 使 用 功 能 的 综 合 性 建 筑, 当 其 热 水 由 同 一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供 应 时,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可 按 同 一 时 间 内 出 现 用 水 高 峰 的 主 要 用 水 部 门 的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加 其 他 用 水 部 门 的 平 均 小 时 耗 热 量 计 算 设 计 小 时 热 水 量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全 日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锅 炉 水 加 热 设 备 的 设 计 小 时 供 热 量 应 根 据 日 热 水 用 量 小 时 变 化 曲 线 加 热 方 式 及 锅 炉 水 加 热 设 备 的 工 作 制 度 经 积 分 曲 线 计 算 确 定 当 无 条 件 时, 可 按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 1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或 贮 热 容 积 与 其 相 当 的 水 加 热 器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85 页 码,85/121 2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或 贮 热 容 积 与 其 相 当 的 水 加 热 器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的 设 计 小 时 供 热 量 应 按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计 算 ; 3 半 即 热 式 快 速 式 水 加 热 器 及 其 他 无 贮 热 容 积 的 水 加 热 设 备 的 设 计 小 时 供 热 量 应 按 设 计 秒 流 量 所 需 耗 热 量 计 算 5.4 水 的 加 热 和 贮 存 水 加 热 设 备 应 根 据 使 用 特 点 耗 热 量 热 源 维 护 管 理 及 卫 生 防 菌 等 因 素 选 择,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热 效 率 高, 换 热 效 果 好 节 能 节 省 设 备 用 房 ; 2 生 活 热 水 侧 阻 力 损 失 小, 有 利 于 整 个 系 统 冷 热 水 压 力 的 平 衡 ; 3 安 全 可 靠 构 造 简 单 操 作 维 修 方 便 选 用 水 加 热 设 备 还 应 遵 循 下 列 原 则 : 1 当 采 用 自 备 热 源 时, 宜 采 用 直 接 供 应 热 水 的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亦 可 采 用 间 接 供 应 热 水 的 自 带 换 热 器 的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或 外 配 容 积 式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的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 2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除 应 满 足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要 求 之 外, 还 应 具 备 燃 料 燃 烧 完 全 消 烟 除 尘 机 组 水 套 通 大 气 自 动 控 制 水 温 火 焰 传 感 自 动 报 警 等 功 能 ;

86 页 码,86/121 3 当 采 用 蒸 气 高 温 水 为 热 媒 时, 应 结 合 用 水 的 均 匀 性 给 水 水 质 硬 度 热 媒 的 供 应 能 力 系 统 对 冷 热 水 压 力 平 衡 稳 定 的 要 求 及 设 备 所 带 温 控 安 全 装 置 的 灵 敏 度 可 靠 性 等 经 综 合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后 选 择 间 接 水 加 热 设 备 ; 4 当 热 源 为 太 阳 能 时, 其 水 加 热 系 统 应 根 据 冷 水 水 质 硬 度 气 候 条 件 冷 热 水 压 力 平 衡 要 求 节 能 节 水 维 护 管 理 等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确 定 ; 5 在 电 源 供 应 充 沛 的 地 方 可 采 用 电 热 水 器 5.4.2A 太 阳 能 加 热 系 统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太 阳 能 集 热 器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太 阳 能 集 热 器 的 设 置 应 和 建 筑 专 业 统 一 规 划 协 调, 并 在 满 足 水 加 热 系 统 要 求 的 同 时 不 得 影 响 结 构 安 全 和 建 筑 美 观 ; 2) 集 热 器 的 安 装 方 位 朝 向 倾 角 和 间 距 等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太 阳 能 热 水 系 统 应 用 技 术 规 范 GB50364 的 要 求 ; 3) 集 热 器 总 面 积 应 根 据 日 用 水 量 当 地 年 平 均 日 太 阳 辐 照 量 和 集 热 器 集 热 效 率 等 因 素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直 接 加 热 供 水 系 统 的 集 热 器 总 面 积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87 4) 太 阳 能 极 热 系 统 贮 热 水 箱 有 效 容 积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页 码,87/121

88 页 码,88/121 2 强 制 循 环 的 太 阳 能 集 热 系 统 应 设 循 环 泵 循 环 泵 的 流 量 扬 程 计 算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循 环 泵 的 流 量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3) 闭 式 间 接 加 热 太 阳 能 集 热 系 统 循 环 泵 的 扬 程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89 页 码,89/121 3 集 热 水 加 热 器 的 水 加 热 面 积 应 按 本 规 范 式 (5.4.6) 计 算 确 定, 其 中 热 媒 与 被 加 热 水 的 计 算 温 度 差 可 按 5 ~10 取 值 ; 4 太 阳 能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应 设 辅 助 热 源 及 其 加 热 设 施 其 设 计 计 算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辅 助 能 源 宜 因 地 制 宜 选 择 城 市 热 力 管 网 燃 气 燃 油 电 热 泵 等 ; 2) 辅 助 热 源 的 供 热 量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设 计 计 算 ; 3) 辅 助 热 源 及 其 水 加 热 设 施 应 结 合 热 源 条 件 系 统 型 式 及 太 阳 能 供 热 的 不 稳 定 状 态 等 因 素,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后 合 理 选 择 配 置 ; 4) 辅 助 热 源 加 热 设 备 应 根 据 热 源 种 类 及 其 供 水 水 质 冷 热 水 系 统 型 式 等 选 用 直 接 加 热 或 间 接 加 热 设 备 ; 5) 辅 助 热 源 的 控 制 应 在 保 证 充 分 利 用 太 阳 能 集 热 量 的 条 件 下, 根 据 不 同 的 热 水 供 水 方 式 采 用 手 动 控 制 全 日 自 动 控 制 或 定 时 自 动 控 制 5.4.2B 当 采 用 热 泵 机 组 供 应 热 水 时, 其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水 源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水 源 热 泵 宜 优 先 考 虑 以 空 调 冷 却 水 等 水 质 较 好 水 温 较 高 且 水 量 水 温 稳 定 的 废 水 为 热 源 ; 2) 水 源 总 水 量 应 按 供 热 量 水 源 温 度 和 热 泵 机 组 性 能 等 综 合 因 素 确 定 ; 3) 水 源 热 泵 的 设 计 小 时 供 热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4) 水 源 水 质 应 满 足 热 泵 机 组 或 换 热 器 的 水 质 要 求, 当 其 不 满 足 时,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过 滤 沉 淀 灭 藻 阻 垢 缓 蚀 等 处 理 措 施 当 以 污 废 水 为 水 源 时, 应 作 相 应 污 水 废 水 处 理 ; 5) 水 源 热 泵 制 备 热 水 可 根 据 水 质 硬 度 冷 水 和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型 式 等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后 采 用 直 接 供 水 或 作 热 媒 间 接 换 热 供 水 ; 6) 水 源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应 设 置 贮 热 水 箱 ( 罐 ), 其 总 贮 热 水 容 积 为 : 全 日 制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贮 热 水 箱 ( 罐 ) 总 容 积, 应 根 据 日 耗 热 量 热 泵 持 续 工 作 时 间 及 热 泵 工 作 时 间 内 耗 热 量 等 因 素 确 定, 当 其 因 素 不 确 定 时 宜 按 下 式 计 算 :

90 页 码,90/121 7) 水 源 热 泵 换 热 系 统 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地 源 热 泵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GB 的 相 关 规 定 2 空 气 源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设 计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空 气 源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设 置 辅 助 热 源 应 按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 最 冷 月 平 均 气 温 不 小 于 10 的 地 区, 可 不 设 辅 助 热 源 ; 最 冷 月 平 均 气 温 小 于 10 且 不 小 于 0 时, 宜 设 置 辅 助 热 源 ; 2) 空 气 源 热 泵 辅 助 热 源 应 就 地 获 取, 经 过 经 济 技 术 比 较, 选 用 投 资 省 低 能 耗 热 源 ; 注 :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合 理 时, 采 暖 季 节 宜 由 燃 煤 ( 气 ) 锅 炉 热 力 管 网 的 高 温 水 或 电 力 作 为 热 水 供 应 辅 助 热 源 3) 空 气 源 热 泵 的 供 热 量 可 按 本 规 范 式 (5.4.2B-1) 计 算 确 定 ; 当 设 辅 助 热 源 时, 宜 按 当 地 农 历 春 分 秋 分 所 在 月 的 平 均 气 温 和 冷 水 供 水 温 度 计 算 ; 当 不 设 辅 助 热 源 时, 应 按 当 地 最 冷 月 平 均 气 温 和 冷 水 供 水 温 度 计 算 ; 4) 空 气 源 热 泵 水 加 热 贮 热 设 备 的 有 效 容 积, 可 根 据 制 备 热 水 的 方 式 按 本 条 第 1 款 第 6) 项 确 定 医 院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锅 炉 或 水 加 热 器 不 得 少 于 2 台, 其 他 建 筑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水 加 热 设 备 不 宜 少 于 2 台, 一 台 检 修 时, 其 余 各 台 的 总 供 热 能 力 不 得 小 于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的 50% 医 院 建 筑 不 得 采 用 有 滞 水 区 的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当 选 用 局 部 热 水 供 应 设 备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选 用 设 备 应 综 合 考 虑 热 源 条 件 建 筑 物 性 质 安 装 位 置 安 全 要 求 及 设 备 性 能 特 点 等 因 素 ; 2 需 同 时 供 给 多 个 卫 生 器 具 或 设 备 热 水 时, 宜 选 用 带 贮 热 容 积 的 加 热 设 备 ; 3 当 地 太 阳 能 资 源 充 足 时, 宜 选 用 太 阳 能 热 水 器 或 太 阳 能 辅 以 电 加 热 的 热 水 器 ; 4 热 水 器 不 应 安 装 在 易 燃 物 堆 放 或 对 燃 气 管 表 或 电 气 设 备 产 生 影 响 及 有 腐 蚀 性 气 体 和 灰 尘 多 的 地 方 燃 气 热 水 器 ; 电 热 水 器 必 须 带 有 保 证 使 用 安 全 的 装 置 严 禁 在 浴 室 内 安 装 直 接 排 气 式 燃 气 热 水 器 等 在 使 用 空 间 内 积 聚 有 害 气 体 的 加 热 设 备 水 加 热 器 的 加 热 面 积,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91 页 码,91/ 水 加 热 器 热 媒 与 被 加 热 水 的 计 算 温 度 差 应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1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导 流 型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 热 媒 的 计 算 温 度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热 媒 为 饱 和 蒸 汽 时 的 热 媒 初 温 终 温 的 计 算 : 热 媒 的 初 温 : 当 热 媒 为 压 力 大 于 70kPa 的 饱 和 蒸 汽 时, 按 饱 和 蒸 汽 温 度 计 算 ; 压 力 小 于 或 等 于 70kPa 时, 按 100 计 算 ; 热 媒 的 终 温 : 应 由 经 热 工 性 能 测 定 的 产 品 提 供 ; 可 按 :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的 = ; 导 流 型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半 即 热 式 水 加 热 器 的 =50 ~90

92 页 码,92/121 2 热 媒 为 热 水 时, 热 媒 的 初 温 应 按 热 媒 供 水 的 最 低 温 度 计 算 ; 热 媒 的 终 温 应 由 经 热 工 性 能 测 定 的 产 品 提 供 ; 当 热 媒 初 温 =70 ~100 时, 其 终 温 可 按 :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的 =60 ~85 : 导 流 型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半 即 热 式 水 加 热 器 的 =50 ~80 ; 3 热 媒 为 热 力 管 网 的 热 水 时, 热 媒 的 计 算 温 度 应 按 热 力 管 网 供 回 水 的 最 低 温 度 计 算, 但 热 媒 的 初 温 与 被 加 热 水 的 终 温 的 温 度 差, 不 得 小 于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或 加 热 水 箱 的 容 积 附 加 系 数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导 流 型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贮 热 水 箱 的 计 算 容 积 的 附 加 系 数 应 按 本 规 范 式 (5.3. 3) 中 的 有 效 贮 热 容 积 系 数 计 算 ; 2 当 采 用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或 带 有 强 制 罐 内 水 循 环 装 置 的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时, 其 计 算 容 积 可 不 附 加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贮 水 器 容 积 应 根 据 日 用 热 水 小 时 变 化 曲 线 及 锅 炉 水 加 热 器 的 工 作 制 度 和 供 热 能 力 以 及 自 动 温 度 控 制 装 置 等 因 素 按 积 分 曲 线 计 算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或 加 热 水 箱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的 贮 热 量 不 得 小 于 表 的 要 求 ; 注 :1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所 配 贮 热 器, 贮 热 量 宜 根 据 热 媒 供 应 情 况 按 导 流 型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或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确 定 2 表 中 Q h 为 设 计 小 时 耗 热 量 (kj/h) 2 半 即 热 式 快 速 式 水 加 热 器, 当 热 媒 按 设 计 秒 流 量 供 应 且 有 完 善 可 靠 的 温 度 自 动 控 制 装 置 时, 可 不 设 贮 水 器 ; 当 其 不 具 备 上 述 条 件 时, 应 设 贮 水 器 ; 贮 热 量 宜 根 据 热 媒 供 应 情 况 按 导 流 型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或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确 定 ; 3 太 阳 能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水 加 热 器 贮 热 水 箱 ( 罐 ) 的 贮 热 水 量 可 按 本 规 范 式 (5.4. 2A 3) 计 算 确 定, 水 源 空 气 源 热 泵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水 加 热 器 贮 热 水 箱 ( 罐 ) 的 贮 热 水 量 可 按 本 规 范 第 5.4.2B 条 第 1 款 第 6) 项 确 定 在 设 有 高 位 加 热 贮 热 水 箱 的 连 续 加 热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应 设 置 冷 水 补 给 水 箱 注 : 当 有 冷 水 箱 可 补 给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冷 水 时, 可 不 另 设 冷 水 补 给 水 箱 冷 水 补 给 水 箱 的 设 置 高 度 ( 以 水 箱 底 计 算 ) 应 保 证 最 不 利 处 的 配 水 点 所 需 水 压

93 页 码,93/ 冷 水 补 给 水 管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冷 水 补 给 水 管 的 管 径, 应 按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设 计 秒 流 量 确 定 ; 2 冷 水 补 给 水 管 除 供 给 加 热 设 备 加 热 水 箱 热 水 贮 水 器 外, 不 宜 再 供 其 他 用 水 ; 3 有 第 一 循 环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冷 水 补 给 水 管 应 接 入 热 水 贮 水 罐, 不 得 接 入 第 一 循 环 的 回 水 管 锅 炉 或 热 水 机 组 热 水 箱 应 加 盖, 并 应 设 溢 流 管 泄 水 管 和 引 出 室 外 的 通 气 管 热 水 箱 溢 流 水 位 超 出 冷 水 补 水 箱 的 水 位 高 度, 应 按 热 水 膨 胀 量 计 算 泄 水 管 溢 流 管 不 得 与 排 水 管 道 直 接 连 接 水 加 热 设 备 和 贮 热 设 备 罐 体, 应 根 据 水 质 情 况 及 使 用 要 求 采 用 耐 腐 蚀 材 料 制 作 或 在 钢 制 罐 体 内 表 面 作 衬 涂 镀 防 腐 材 料 处 理 水 加 热 设 备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容 积 式 导 流 型 容 积 式 半 容 积 式 水 加 热 器 的 一 侧 应 有 净 宽 不 小 于 0.7m 的 通 道, 前 端 应 留 有 抽 出 加 热 盘 管 的 位 置 ; 2 水 加 热 器 上 部 附 件 的 最 高 点 至 建 筑 结 构 最 低 点 的 净 距, 应 满 足 检 修 的 要 求, 并 不 得 小 于 0.2m, 房 间 净 高 不 得 低 于 2.2m A 热 泵 机 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水 源 热 泵 机 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热 泵 机 房 应 合 理 布 置 设 备 和 运 输 通 道, 并 预 留 安 装 孔 洞 ; 2) 机 组 距 墙 的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0m, 机 组 之 间 及 机 组 与 其 他 设 备 之 间 的 净 距 不 官 小 于 1.2m, 机 组 与 配 电 柜 之 间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5m; 3) 机 组 与 其 上 方 管 道 烟 道 或 电 缆 桥 架 的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1.0m; 4) 机 组 应 按 产 品 要 求 在 其 一 端 留 有 不 小 于 蒸 发 器 冷 凝 器 长 度 的 检 修 位 置 2 空 气 源 热 泵 机 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机 组 不 得 布 置 在 通 风 条 件 差 环 境 噪 声 控 制 严 及 人 员 密 集 的 场 所 ; 2) 机 组 进 风 面 距 遮 挡 物 宜 大 于 1.5m, 控 制 面 距 墙 宜 大 于 1.2m, 顶 部 出 风 的 机 组, 其 上 部 净 空 宜 大 于 4.5m; 3) 机 组 进 风 面 相 对 布 置 时, 其 间 距 宜 大 于 3.0m 注 : 小 型 机 组 布 置 时, 本 款 第 2) 项 第 3) 项 中 尺 寸 要 求 可 适 当 减 少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机 房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机 房 宜 与 其 他 建 筑 物 分 离 独 立 设 置 当 机 房 设 在 建 筑 物 内 时, 不 应 设 置 在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的 上 下 或 贴 邻, 并 应 设 对 外 的 安 全 出 口 ; 2 机 房 的 布 置 应 满 足 设 备 的 安 装 运 行 和 检 修 要 求, 其 前 方 应 留 不 少 于 机 组 长 度 2/3 的 空 间, 后 方 应 留 0.8m~1.5m 的 空 间, 两 侧 通 道 宽 度 应 为 机 组 宽 度, 且 不 应 小 于 1.0m 机 组 最 上 部 部 件 ( 烟 囱 除 外 ) 至 机 房 顶 板 梁 底 净 距 不 宜 小 于 0.8m; 3 机 房 与 燃 油 ( 气 ) 机 组 配 套 的 日 用 油 箱 贮 油 罐 等 的 布 置 和 供 油 供 气 管 道 的 敷 设 均 应 符 合 有 关 消 防 安 全 的 要 求 设 置 锅 炉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水 加 热 器 贮 热 器 的 房 间, 应 便 于 泄 水 防 止 污 水 倒

94 页 码,94/121 灌, 并 应 有 良 好 的 通 风 和 照 明 在 设 有 膨 胀 管 的 开 式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膨 胀 管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当 热 水 系 统 由 生 活 饮 用 高 位 水 箱 补 水 时, 可 将 膨 胀 管 引 至 同 一 建 筑 物 的 非 生 活 饮 用 水 箱 的 上 空, 其 高 度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2 当 热 水 供 水 系 统 上 设 置 膨 胀 水 箱 时, 膨 胀 水 箱 水 面 高 出 系 统 冷 水 补 给 水 箱 水 面 的 高 度 应 按 式 ( ) 计 算, 其 容 积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注 : 对 多 台 锅 炉 或 水 加 热 器, 宜 分 设 膨 胀 管 膨 胀 管 上 严 禁 装 设 阀 门 在 闭 式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应 设 置 压 力 式 膨 胀 罐 泄 压 阀,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95 页 码,95/121 1 日 用 热 水 量 小 于 等 于 30m 3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可 采 用 安 全 阀 等 泄 压 的 措 施 ; 2 日 用 热 水 量 大 于 30m 3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应 设 置 压 力 式 膨 胀 罐 ; 膨 胀 罐 的 总 容 积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3 膨 胀 罐 宜 设 置 在 加 热 设 备 的 热 水 循 环 回 水 管 上 A 太 阳 能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应 采 取 可 靠 的 防 止 集 热 器 和 贮 热 水 箱 ( 罐 ) 贮 水 过 热 的 措 施 在 闭 式 系 统 中, 应 设 膨 胀 罐 安 全 阀, 有 冰 冻 可 能 的 系 统 还 应 采 取 可 靠 的 集 热 系 统 防 冻 措 施 5.5 管 网 计 算 设 有 集 中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居 住 小 区 室 外 热 水 干 管 的 设 计 流 量 可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计 算 确 定 建 筑 物 的 热 水 引 入 管 应 按 该 建 筑 物 相 应 热 水 供 水 系 统 总 干 管 的 设 计 秒 流 量 确 定 建 筑 物 内 热 水 供 水 管 网 的 设 计 秒 流 量 可 分 别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条 和 第 条 计 算 卫 生 器 具 热 水 给 水 额 定 流 量 当 量 支 管 管 径 和 最 低 工 作 压 力,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热 水 管 网 的 水 头 损 失 计 算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单 位 长 度 水 头 损 失,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确 定, 但 管 道 的 计 算 内 径 d j 应 考 虑 结 垢 和 腐 蚀 引 起 的 过 水 断 面 缩 小 的 因 素 ; 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Local Settings\Temp\~

96 页 码,96/121 2 局 部 水 头 损 失, 可 按 本 规 范 按 第 条 的 规 定 计 算 全 日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热 水 循 环 流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定 时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热 水 循 环 流 量 可 按 循 环 管 网 中 的 水 每 小 时 循 环 2 次 ~4 次 计 算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中, 锅 炉 或 水 加 热 器 的 出 水 温 度 与 配 水 点 的 最 低 水 温 的 温 度 差, 单 体 建 筑 不 得 大 于 10, 建 筑 小 区 不 得 大 于 热 水 管 道 的 流 速, 宜 按 表 选 用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循 环 回 水 管 管 径, 应 按 管 路 的 循 环 流 量 经 水 力 计 算 确 定 机 械 循 环 的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其 循 环 水 泵 的 确 定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水 泵 的 出 水 量 应 为 循 环 流 量 ; 2 水 泵 的 扬 程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注 : 当 采 用 半 即 热 式 水 加 热 器 或 快 速 水 加 热 器 时, 水 泵 扬 程 尚 应 计 算 水 加 热 器 的 水 头 损 失 3 循 环 水 泵 应 选 用 热 水 泵, 水 泵 壳 体 承 受 的 工 作 压 力 不 得 小 于 其 所 承 受 的 静 水 压 力 加 水 泵 扬 程 ; 4 循 环 水 泵 宜 设 备 用 泵, 交 替 运 行 ; 5 全 日 制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的 循 环 水 泵 应 由 泵 前 回 水 管 的 温 度 控 制 开 停

97 页 码,97/ 热 水 加 压 泵 的 布 置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3. 8 节 的 要 求 第 一 循 环 管 的 自 然 压 力 值,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5.6 管 材 附 件 和 管 道 敷 设 热 水 系 统 采 用 的 管 材 和 管 件, 应 符 合 现 行 有 关 产 品 的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的 要 求 管 道 的 工 作 压 力 和 工 作 温 度 不 得 大 于 产 品 标 准 标 定 的 允 许 工 作 压 力 和 工 作 温 度 热 水 管 道 应 选 用 耐 腐 蚀 和 安 装 连 接 方 便 可 靠 的 管 材, 可 采 用 薄 壁 铜 管 薄 壁 不 锈 钢 管 塑 料 热 水 管 塑 料 和 金 属 复 合 热 水 管 等 当 采 用 塑 料 热 水 管 或 塑 料 和 金 属 复 合 热 水 管 材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管 道 的 工 作 压 力 应 按 相 应 温 度 下 的 许 用 工 作 压 力 选 择 ; 2 设 备 机 房 内 的 管 道 不 应 采 用 塑 料 热 水 管 热 水 管 道 系 统, 应 有 补 偿 管 道 热 胀 冷 缩 的 措 施 上 行 下 给 式 系 统 配 水 干 管 最 高 点 应 设 排 气 装 置, 下 行 上 给 式 配 水 系 统, 可 利 用 最 高 配 水 点 放 气, 系 统 最 低 点 应 设 泄 水 装 置 当 下 行 上 给 式 系 统 设 有 循 环 管 道 时, 其 回 水 立 管 可 在 最 高 配 水 点 以 下 ( 约 0.5m) 与 配 水 立 管 连 接 上 行 下 给 式 系 统 可 将 循 环 管 道 与 各 立 管 连 接 热 水 系 统 上 各 类 阀 门 的 材 质 及 阀 型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条 第 条 第 条 第 条 的 规 定 热 水 管 网 应 在 下 列 管 段 上 装 设 阀 门 : 1 与 配 水 回 水 干 管 连 接 的 分 干 管 ; 2 配 水 立 管 和 回 水 立 管 ; 3 从 立 管 接 出 的 支 管 ; 4 室 内 热 水 管 道 向 住 户 公 用 卫 生 间 等 接 出 的 配 水 管 的 起 端 ; 5 与 水 加 热 设 备 水 处 理 设 备 及 温 度 压 力 等 控 制 阀 件 连 接 处 的 管 段 上 按 其 安 装 要 求 配 置 阀 门

98 页 码,98/ 热 水 管 网 上 在 下 列 管 段 上, 应 装 止 回 阀 : 1 水 加 热 器 或 贮 水 罐 的 冷 水 供 水 管 ; 注 : 当 水 加 热 器 或 贮 水 罐 的 冷 水 供 水 管 上 安 装 倒 流 防 止 器 时, 应 采 取 保 证 系 统 冷 热 水 供 水 压 力 平 衡 的 措 施 2 机 械 循 环 的 第 二 循 环 系 统 回 水 管 ; 3 冷 热 水 混 水 器 的 冷 热 水 供 水 管 水 加 热 设 备 的 出 水 温 度 应 根 据 其 有 无 贮 热 调 节 容 积 分 别 采 用 不 同 温 级 精 度 要 求 的 自 动 温 度 控 制 装 置 水 加 热 设 备 的 上 部 热 媒 进 出 口 管 上 贮 热 水 罐 和 冷 热 水 混 合 器 上 应 装 温 度 计 压 力 表 ; 热 水 循 环 的 进 水 管 上 应 装 温 度 计 及 控 制 循 环 泵 开 停 的 温 度 传 感 器 ; 热 水 箱 应 装 温 度 计 水 位 计 ; 压 力 容 器 设 备 应 装 安 全 阀, 安 全 阀 的 接 管 直 径 应 经 计 算 确 定, 并 应 符 合 锅 炉 及 压 力 容 器 的 有 关 规 定, 安 全 阀 的 泄 水 管 应 引 至 安 全 处 且 在 泄 水 管 上 不 得 装 设 阀 门 当 需 计 量 热 水 总 用 水 量 时, 可 在 水 加 热 设 备 的 冷 水 供 水 管 上 装 冷 水 表, 对 成 组 和 个 别 用 水 点 可 在 专 供 支 管 上 装 设 热 水 水 表 有 集 中 供 应 热 水 的 住 宅 应 装 设 分 户 热 水 水 表 水 表 的 选 型 计 算 及 设 置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 第 条 的 规 定 热 水 横 管 的 敷 设 坡 度 不 宜 小 于 塑 料 热 水 管 宜 暗 设, 明 设 时 立 管 宜 布 置 在 不 受 撞 击 处, 当 不 能 避 免 时, 应 在 管 外 加 保 护 措 施 热 水 锅 炉 燃 油 ( 气 ) 热 水 机 组 水 加 热 设 备 贮 水 器 分 ( 集 ) 水 器 热 水 输 ( 配 ) 水 循 环 回 水 干 ( 立 ) 管 应 做 保 温, 保 温 层 的 厚 度 应 经 计 算 确 定 热 水 管 穿 越 建 筑 物 墙 壁 楼 板 和 基 础 处 应 加 套 管, 穿 越 屋 面 及 地 下 室 外 墙 时 应 加 防 水 套 管 热 水 管 道 的 敷 设 还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3.5 节 中 有 关 条 款 执 行 用 蒸 汽 作 热 媒 间 接 加 热 的 水 加 热 器 开 水 器 的 凝 结 水 回 水 管 上 应 每 台 设 备 设 疏 水 器, 当 水 加 热 器 的 换 热 能 确 保 凝 结 水 回 水 温 度 小 于 等 于 80 时, 可 不 装 疏 水 器 蒸 汽 立 管 最 低 处 蒸 汽 管 下 凹 处 的 下 部 宜 设 疏 水 器 疏 水 器 口 径 应 经 计 算 确 定, 其 前 应 装 过 滤 器, 其 旁 不 宜 附 设 旁 通 阀 5.7 饮 水 供 应 饮 水 定 额 及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根 据 建 筑 物 的 性 质 和 地 区 的 条 件, 应 按 表 确 定

99 页 码,99/ 设 有 管 道 直 饮 水 的 建 筑 最 高 日 管 道 直 饮 水 定 额 可 按 表 采 用 管 道 直 饮 水 系 统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1 管 道 直 饮 水 应 对 原 水 进 行 深 度 净 化 处 理, 其 水 质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饮 用 净 水 水 质 标 准 CJ 94 的 规 定 ; 2 管 道 直 饮 水 水 嘴 额 定 流 量 宜 为 0.04 L/s~0.06L/s, 最 低 工 作 压 力 不 得 小 于 0.03MPa; 3 管 道 直 饮 水 系 统 必 须 独 立 设 置 ; 4 管 道 直 饮 水 宜 采 用 调 速 泵 组 直 接 供 水 或 处 理 设 备 置 于 屋 顶 的 水 箱 重 力 式 供 水 方 式 ; 5 高 层 建 筑 管 道 直 饮 水 系 统 应 竖 向 分 区, 各 分 区 最 低 处 配 水 且 最 不 利 配 水 点 处 的 水 压, 应 满 足 用 水 水 压 的 要 求 ;

100 页 码,100/121 6 管 道 直 饮 水 应 设 循 环 管 道, 其 供 回 水 管 网 应 同 程 布 置, 循 环 管 网 内 水 的 停 留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12h; 从 立 管 接 至 配 水 龙 头 的 支 管 管 段 长 度 不 宜 大 于 3m; 7 管 道 直 饮 水 系 统 配 水 管 的 设 计 秒 流 量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8 管 道 直 饮 水 系 统 配 水 管 的 水 头 损 失,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条 第 条 的 规 定 计 算 开 水 供 应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1 开 水 计 算 温 度 应 按 100 计 算, 冷 水 计 算 温 度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第 条 的 规 定 ; 2 开 水 器 的 通 气 管 应 引 至 室 外 ; 3 配 水 水 嘴 宜 为 旋 塞 ; 4 开 水 器 应 装 设 温 度 计 和 水 位 计, 开 水 锅 炉 应 装 设 温 度 计, 必 要 时 还 应 装 设 沸 水 箱 或 安 全 阀 当 中 小 学 校 体 育 场 馆 等 公 共 建 筑 设 饮 水 器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以 温 水 或 自 来 水 为 源 水 的 直 饮 水, 应 进 行 过 滤 和 消 毒 处 理 ; 2 应 设 循 环 管 道, 循 环 回 水 应 经 消 毒 处 理 ; 3 饮 水 器 的 喷 嘴 应 倾 斜 安 装 并 设 有 防 护 装 置, 喷 嘴 孔 的 高 度 应 保 证 排 水 管 堵 塞 时 不 被 淹 没 ; 4 应 使 同 组 喷 嘴 压 力 一 致 ; 5 饮 水 器 应 采 用 不 锈 钢 铜 镀 铬 或 瓷 质 搪 瓷 制 品, 其 表 面 应 光 洁 易 于 清 洗 饮 水 管 道 应 选 用 耐 腐 蚀 内 表 面 光 滑 符 合 食 品 级 卫 生 要 求 的 薄 壁 不 锈 钢 管 薄 壁 铜 管 优 质 塑 料 管 开 水 管 道 应 选 用 许 用 工 作 温 度 大 于 100 的 金 属 管 材 阀 门 水 表 管 道 连 接 件 密 封 材 料 配 水 水 嘴 等 选 用 材 质 均 应 符 合 食 品 级 卫 生 要 求, 并 与 管 材 匹 配 饮 水 供 应 点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不 得 设 在 易 污 染 的 地 点, 对 于 经 常 产 生 有 害 气 体 或 粉 尘 的 车 间, 应 设 在 不 受 污 染 的 生 活 间 或 小 室 内 ; 2 位 置 应 便 于 取 用 检 修 和 清 扫, 并 应 保 证 良 好 的 通 风 和 照 明 ; 3 楼 房 内 饮 水 供 应 点 的 位 置,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加 以 选 定 开 水 间 饮 水 处 理 间 应 设 给 水 管 排 污 排 水 用 地 漏 给 水 管 管 径 可 按 设 计 小 时 饮 水 量 计 算 开 水 器 开 水 炉 排 污 排 水 管 道 应 采 用 金 属 排 水 管 或 耐 热 塑 料 排 水 管

101 页 码,101/121 附 录 A 回 流 污 染 的 危 害 程 度 及 防 回 流 设 施 选 择 A.0.1 生 活 饮 用 水 回 流 污 染 危 害 程 度 应 符 合 表 A.0.1 的 规 定

102 页 码,102/121 A.0.2 防 回 流 设 施 应 按 表 A.0.2 选 择 附 录 B 居 住 小 区 地 下 管 线 ( 构 筑 物 ) 间 最 小 净 距

103 页 码,103/121 注 :1 净 距 指 管 外 壁 距 离, 管 道 交 叉 设 套 管 时 指 套 管 外 壁 距 离, 直 埋 式 热 力 管 指 保 温 管 壳 外 壁 距 离 ; 2 电 力 电 缆 在 道 路 的 东 侧 ( 南 北 方 向 的 路 ) 或 南 侧 ( 东 西 方 向 的 路 ); 通 信 电 缆 在 道 路 的 西 侧 或 北 侧 均 应 在 人 行 道 下 附 录 C 给 水 管 段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当 量 同 时 出 流 概 率 计 算 式 系 数 取 值 表

104 附 录 D 阀 门 和 螺 纹 管 件 的 摩 阻 损 失 的 折 算 补 偿 长 度 页 码,104/121

105 页 码,105/121 注 : 本 表 的 螺 纹 接 口 是 指 管 件 无 凹 口 的 螺 纹, 即 管 件 与 管 道 在 连 接 点 内 径 有 突 变, 管 件 内 径 大 于 管 道 内 径 当 管 件 为 凹 口 螺 纹, 或 管 件 与 管 道 为 等 径 焊 接, 其 折 算 补 偿 长 度 取 本 表 值 的 1/2 附 录 E 给 水 管 段 设 计 秒 流 量 计 算 表

106 页 码,106/121

107 页 码,107/121

108 页 码,108/121

109 页 码,109/121

110 页 码,110/121

111 页 码,111/121

112 页 码,112/121

113 页 码,113/121

114 页 码,114/121

115 页 码,115/121

116 页 码,116/121

117 页 码,117/121

118 页 码,118/121

119 页 码,119/121 附 录 F 饮 用 水 嘴 同 时 使 用 数 量 计 算 F.0.1 当 计 算 管 段 上 饮 水 水 嘴 数 量 n o 24 个 时, 同 时 使 用 数 量 m 可 按 表 F.0.1 取 值 F.0.2 当 计 算 管 段 上 饮 水 水 嘴 数 量 n o >24 个 时, 同 时 使 用 数 量 m 按 表 F.0.2 取 值

120 页 码,120/121 本 规 范 用 词 说 明 1 为 便 于 在 执 行 本 规 范 条 文 时 区 别 对 待, 对 要 求 严 格 程 度 不 同 的 用 词 说 明 如 下 : 1) 表 示 很 严 格, 非 这 样 做 不 可 的 : 正 面 词 采 用 必 须, 反 面 词 采 用 严 禁 ; 2) 表 示 严 格,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均 应 这 样 做 的 : 正 面 词 采 用 应, 反 面 词 采 用 不 应 或 不 得 ; 3) 表 示 允 许 稍 有 选 择, 在 条 件 许 可 时 首 先 应 这 样 做 的 : 正 面 词 采 用 宜, 反 面 词 采 用 不 宜 ; 4) 表 示 有 选 择,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这 样 做 的, 采 用 可 2 条 文 中 指 明 应 按 其 他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的 写 法 为 : 应 符 合 的 规 定 或 应 按 执 行

121 页 码,121/121 引 用 标 准 名 录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GB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人 民 防 空 地 下 室 设 计 规 范 GB 高 层 民 用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民 用 建 筑 太 阳 能 热 水 系 统 应 用 技 术 规 范 GB 地 源 热 泵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GB 建 筑 与 小 区 雨 水 利 用 技 术 规 范 GB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 3096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3097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838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GB 5749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 1 设 备 及 管 道 保 冷 技 术 通 则 GB/T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GB/T 饮 用 净 水 水 质 标 准 CJ 94 节 水 型 生 活 用 水 器 具 CJ 164 游 泳 池 水 质 标 准 CJ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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