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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 國 報 告 ( 出 國 類 別 : 會 議 ) 參 加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APEC) 電 信 暨 資 訊 工 作 小 組 第 47 次 會 議 報 告 書 服 務 機 關 姓 名 職 稱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林 茂 雄 簡 任 技 正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吳 銘 仁 簡 任 技 正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謝 志 昌 技 正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高 念 慈 科 員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何 嘉 振 技 士 交 通 部 郵 電 司 黃 若 瀅 技 正 行 政 院 資 通 安 全 辦 公 室 吳 啟 文 副 主 任 行 政 院 國 家 資 通 安 全 會 報 技 術 服 務 中 心 吳 家 祺 副 主 任 法 務 部 陳 昱 奉 檢 察 官 中 華 電 信 電 信 研 究 院 智 慧 聯 網 所 羅 坤 榮 所 長 財 團 法 人 二 十 一 世 紀 基 金 會 周 韻 采 副 執 行 長 暨 研 發 長 財 團 法 人 二 十 一 世 紀 基 金 會 葉 承 鑫 專 案 經 理 台 灣 電 腦 網 路 危 機 處 理 暨 協 調 中 心 范 俊 逸 教 授 財 團 法 人 電 信 技 術 中 心 江 亮 均 組 長 財 團 法 人 全 國 認 證 基 金 會 盛 念 伯 組 長 財 團 法 人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潘 育 絜 研 究 員 財 團 法 人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楊 思 暉 研 究 員 立 德 國 際 商 品 試 驗 有 限 公 司 宋 金 芳 環 球 認 證 部 經 理 立 德 國 際 商 品 試 驗 有 限 公 司 蕭 鴻 凱 驗 證 中 心 經 理 派 赴 國 家 : 印 尼 峇 里 島 出 國 日 期 :101 年 4 月 21 日 至 4 月 28 日 報 告 日 期 :101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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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 席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APEC) 會 議 報 告 摘 要 表 一 會 議 名 稱 APEC 電 信 暨 資 訊 工 作 小 組 第 47 次 會 議 (APEC TEL45 Meeting) 二 會 議 日 期 2012 年 4 月 22 日 至 4 月 27 日 三 會 議 地 點 印 尼 峇 里 島 四 出 席 經 濟 體 及 重 要 出 席 單 位 有 美 國 日 本 及 俄 羅 斯 等 14 會 員 經 濟 體 ( 另 墨 西 哥 智 利 秘 魯 及 巴 布 亞 紐 幾 內 亞 加 拿 大 澳 洲 紐 西 蘭 等 經 濟 體 未 派 員 ) 亞 太 網 路 資 訊 中 心 (APNIC) 與 網 路 社 群 (internet society) 等 國 際 組 織 派 員 參 加 五 會 議 主 席 日 本 籍 田 中 謙 治 先 生 (Mr.Kenji Tanaka) 六 我 國 出 席 人 員 姓 名 職 銜 七 會 議 議 程 項 目 內 容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林 茂 雄 簡 任 技 正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吳 銘 仁 簡 任 技 正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謝 志 昌 技 正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高 念 慈 科 員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何 嘉 振 技 士 交 通 部 郵 電 司 黃 若 瀅 技 正 行 政 院 資 通 安 全 辦 公 室 吳 啟 文 主 任 行 政 院 國 家 資 通 安 全 會 報 技 術 服 務 中 心 吳 家 祺 副 主 任 法 務 部 陳 昱 奉 檢 察 官 中 華 電 信 電 信 研 究 院 智 慧 聯 網 所 羅 坤 榮 所 長 財 團 法 人 二 十 一 世 紀 基 金 會 周 韻 采 副 執 行 長 暨 研 發 長 財 團 法 人 二 十 一 世 紀 基 金 會 葉 承 鑫 專 案 經 理 台 灣 電 腦 網 路 危 機 處 理 暨 協 調 中 心 范 俊 逸 教 授 財 團 法 人 電 信 技 術 中 心 江 亮 均 組 長 財 團 法 人 全 國 認 證 基 金 會 盛 念 伯 經 理 財 團 法 人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潘 育 絜 研 究 員 財 團 法 人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楊 思 暉 研 究 員 立 德 國 際 商 品 試 驗 有 限 公 司 宋 金 芳 環 球 認 證 部 經 理 立 德 國 際 商 品 試 驗 有 限 公 司 蕭 鴻 凱 驗 證 中 心 經 理 1 三 天 專 業 研 討 會 2 第 一 次 大 會 2.1 開 幕 致 詞 2.2 確 認 議 程 2.3 APEC 進 展 報 告 2.4 各 經 濟 體 國 情 報 告 3 資 通 訊 技 術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DSG)

4 八 重 要 討 論 及 決 議 事 項 九 我 國 應 配 合 辦 理 之 工 作 與 分 工 4 自 由 化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LSG) 5 安 全 暨 繁 榮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SPSG) 6 第 二 次 大 會 6.1 討 論 / 通 過 新 計 畫 提 案 6.2 討 論 未 來 會 議 主 辦 事 宜 6.3 觀 察 員 及 來 賓 報 告 6.4 選 舉 副 主 席 及 指 導 分 組 召 集 人 6.5 大 會 主 席 備 註 6.6 TEL 主 席 交 接 1. TEL 主 席 通 過 8 項 自 籌 經 費 及 2 項 申 請 經 費 之 新 提 案 計 畫 2. 未 來 TEL 會 議 之 主 辦 經 濟 體 : TEL48: 美 國 TEL49: 泰 國 TEL50: 澳 洲 1. 共 同 推 動 之 計 畫 (1) 持 續 推 動 電 信 自 由 化 (2) 推 動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3) 配 合 TEL 發 展 策 略 積 極 參 與 TEL 活 動 及 提 案 2. 相 關 會 議 TEL47 3. 政 府 機 構 應 推 動 工 作 (1) 持 續 推 動 電 信 自 由 化 4. 其 他 民 間 機 構 應 推 動 工 作 (2) 執 行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定 (3) 推 動 資 訊 通 信 安 全 (4) 鼓 勵 民 間 部 門 積 極 參 與 電 信 基 礎 建 設 積 極 參 與 電 信 基 礎 建 設 相 關 單 位 :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交 通 部 相 關 單 位 :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相 關 單 位 :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資 通 安 全 辦 公 室 相 關 單 位 :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國 家 資 訊 通 信 發 展 推 動 小 組 相 關 單 位 : 電 信 業 者 電 信 資 訊 領 域 相 關

5 財 團 法 人 十 是 否 召 開 協 調 會 議 推 動 於 102 年 3 月 26 日 在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召 開 TEL47 行 前 會 議

6 目 錄 壹 貳 一 二 三 目 的 過 程 會 議 時 間 地 點 各 經 濟 體 與 會 員 代 表 會 議 主 席 四 大 會 ( 一 ) 開 幕 式... 3 ( 二 ) 開 幕 致 詞... 4 ( 三 ) 確 認 議 程... 5 ( 四 ) APEC 進 展 報 告... 5 ( 五 ) 各 經 濟 體 國 情 報 告... 5 ( 六 ) 資 通 訊 技 術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DSG) 報 告 摘 要 ( 七 ) LSG 自 由 化 小 組 (LSG) 會 議 摘 要 報 告 ( 八 ) 安 全 暨 繁 榮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SPSG) ( 九 ) 討 論 / 通 過 新 計 畫 提 案 ( 十 ) 討 論 未 來 會 議 主 辦 事 宜 ( 十 一 ) 觀 察 員 及 來 賓 報 告 ( 十 二 ) 選 舉 副 主 席 及 指 導 分 組 召 集 人 ( 十 三 ) 大 會 主 席 備 註 ( 十 四 ) TEL 主 席 交 接 五 各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及 報 告 過 程 與 內 容 ( 一 ) 資 通 訊 技 術 指 導 分 組 (DSG) 報 告 ( 二 ) 自 由 化 指 導 分 組 (LSG) 報 告 ( 三 ) 安 全 暨 繁 榮 指 導 分 組 (SPSG) 報 告 六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及 研 討 會 ( 一 )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 二 )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執 行 能 力 計 畫 ( 三 )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 四 )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 五 )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透 明 度 研 討 會 ( 六 ) 殭 屍 電 腦 網 路 預 防 偵 測 及 減 緩 研 討 會 議 程 表 ( 七 )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研 討 會 ( 八 ) 網 路 犯 罪 (Experts Group on Cybercrime)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82

7 ( 九 ) 雲 端 技 術 結 合 遠 距 健 康 (tele-health) 管 理 平 台 系 統 七 心 得 及 建 議 ( 一 ) 我 國 代 表 與 會 情 形 ( 二 ) 重 要 研 討 會 參 與 心 得 ( 三 ) 與 會 心 得 與 建 議 八 附 件 ( 一 ) 附 件 一 Draft APEC TEL Working Group Strategic Plan ( 二 ) 附 件 二 Independent Assessment Recommendations ( 三 ) 附 錄 三 Chinese Taipei s Regulatory Update 圖 表 圖 1 印 尼 社 會 經 濟 文 化 部 資 深 官 員 Mr. Suprawoto 致 詞... 3 圖 2 APEC TEL47 全 體 大 會 各 經 濟 體 團 長 合 照... 4 圖 3 我 國 團 長 林 簡 任 技 正 茂 雄 於 大 會 中 報 告 我 國 ICT 政 策 及 市 場 發 展 情 形... 6 圖 4 日 本 寬 頻 網 路 用 戶 統 計 ( 至 2012/12)... 9 圖 5 在 日 本 的 寬 頻 基 礎 設 施 改 善 狀 態 ( 括 號 為 固 網 寬 頻 服 務 ) 圖 6 越 南 行 動 通 訊 市 場 佔 有 率 圖 7 我 國 代 表 何 技 士 嘉 振 簡 報 我 國 寬 頻 計 畫 的 發 展 進 程 圖 8 美 國 ISP 業 者 忙 時 實 際 速 率 與 廣 告 速 率 比 較 圖 9 美 國 ISP 業 者 上 下 載 實 際 速 率 與 廣 告 速 率 比 較 圖 10 韓 國 評 量 系 統 架 構 及 評 量 項 目 圖 11 韓 國 行 動 寬 頻 品 質 評 量 內 容 圖 12 韓 國 服 務 品 質 之 改 善 圖 13 韓 國 保 證 最 低 速 率 的 變 化 圖 14 我 國 代 表 吳 簡 正 銘 仁 分 享 我 國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資 訊 的 透 明 度 圖 15 我 國 代 表 吳 副 主 任 家 祺 分 享 我 國 在 對 抗 殭 屍 網 路 之 經 驗 圖 16 日 本 資 安 國 際 合 作 計 畫 (PRACTICE) 國 內 推 動 架 構 圖 17 日 本 資 安 國 際 合 作 計 畫 (PRACTICE) 概 念 示 意 圖 18 日 本 資 安 國 際 合 作 計 畫 (PRACTICE) 第 一 與 第 二 個 技 術 挑 戰 圖 19 日 本 資 安 國 際 合 作 計 畫 (PRACTICE) 第 三 與 第 四 個 技 術 挑 戰 圖 20 中 華 電 信 研 究 院 智 聯 所 羅 坤 榮 所 長 報 告 我 國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發 展 圖 21 APEC TEL 大 會 討 論 情 形 圖 22 DSG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圖 23 報 告 人 與 會 議 主 持 人 美 國 代 表 William Hall( 左 ) 圖 24 雲 端 醫 療 照 護 市 場 預 估 圖 圖 25 印 尼 代 表 試 用 遠 距 照 護 設 備 圖 26 澳 洲 遠 距 照 護 服 務... 93

8 表 格 表 1 APEC TEL47 大 會 議 程... 2 表 2 APEC TEL47 計 畫 申 請 經 費 提 案 表 表 3 APEC TEL47 計 畫 自 籌 經 費 提 案 表 表 4 APEC TEL48 議 程 草 案 表 5 殭 屍 電 腦 網 路 預 防 偵 測 及 減 緩 研 討 會 議 程 表... 74

9 壹 目 的 APEC 電 信 暨 資 訊 工 作 小 組 ( 以 下 簡 稱 TEL) 目 前 共 有 21 個 會 員 經 濟 體, 每 年 2 次 會 議 由 各 會 員 經 濟 體 輪 流 舉 辦 APEC 2013 年 主 題 為 促 進 連 結, 其 中 推 動 主 軸 實 體 間 連 結 為 提 高 產 品 品 質 和 貿 易, 旅 遊, 能 源, 電 信 和 其 他 基 礎 設 施 的 連 接 ; 機 構 間 連 結 為 解 決 隱 藏 在 跨 境 的 問 題, 並 討 論 如 何 改 善 其 體 制 機 制 和 流 程 的 一 致 性 和 互 操 作 性 ; 建 立 可 靠 的 供 應 鏈 在 於 促 進 社 會 和 人 民 之 間 更 深 層 次 的 互 動, 更 多 的 人 對 人 民 的 聯 繫, 包 括 專 業 人 士 的 接 觸, 網 路 和 跨 區 域 的 流 動 性 TEL 是 我 國 參 與 之 重 要 國 際 電 信 及 資 訊 相 關 領 域 之 官 方 組 織 我 國 在 1991 年 以 正 式 會 員 身 分 加 入 TEL 後, 由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繼 交 通 部 電 信 總 局 擔 任 國 內 主 政 機 關, 每 年 籌 組 代 表 團 積 極 參 與 會 議, 並 與 會 員 積 極 就 如 何 藉 由 資 通 訊 科 技 縮 短 數 位 落 差 推 動 下 ( 次 ) 世 代 網 路 與 科 技 發 展 打 造 數 位 政 府 推 動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監 理 法 規 革 新 資 通 訊 安 全 等 議 題 討 論, 在 國 際 社 會 分 享 我 國 經 驗, 也 展 現 我 國 務 實 外 交 軟 實 力 此 次 會 議, 我 國 代 表 團 為 掌 握 各 議 題 之 發 展, 並 適 時 與 會 員 經 濟 體 討 論 電 信 資 訊 議 題, 建 立 良 好 暢 通 管 道, 故 依 會 前 於 國 內 討 論 之 任 務 分 工 原 則, 由 團 員 分 別 出 席 同 時 段 舉 行 之 各 項 TEL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暨 相 關 研 討 會, 並 積 極 發 表 簡 報 及 參 與 會 議 之 討 論 1

10 貳 過 程 一 日 期 第 1 天 4/22( 一 ) 會 議 時 間 地 點 會 議 時 間 :2012 年 4 月 22 日 至 4 月 27 日 會 議 地 點 : 印 尼 峇 里 島 會 議 議 程 : 上 午 中 午 下 午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案 小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案 小 組 組 會 議 (MRA TF) 或 訓 練 會 議 會 議 (MRA TF) 或 訓 練 會 議 強 化 APEC 地 區 執 行 資 通 訊 普 強 化 APEC 地 區 執 行 資 通 訊 普 及 及 服 務 計 畫 的 能 力 (DSG) 服 務 計 畫 的 能 力 (DSG)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SPSG)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SPSG) 第 2 天 4/23( 二 )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MRA TF) 或 訓 練 會 議 資 通 訊 創 新 加 值 服 務 - 雲 端 技 術 結 合 遠 距 健 康 (tele-health) 管 理 平 台 系 統 (DSG)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SPSG) 執 行 委 員 會 議 (TEL 幹 部 )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MRA TF) 或 訓 練 會 議 防 制 資 通 訊 濫 用 APEC 教 育 訓 練 (SPSG)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SPSG) 第 3 天 4 /24( 三 )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研 討 會 (DSG) 團 長 會 議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研 討 會 (DSG) 對 殭 屍 網 路 防 制 辨 識 及 減 緩 的 對 照 做 法 研 討 會 (SPSG) 對 殭 屍 網 路 防 制 辨 識 及 減 緩 的 對 照 做 法 研 討 會 (SPSG)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的 透 明 度 研 討 (LSG) 第 4 天 4/25( 四 ) 第 1 次 大 會 自 由 化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安 全 暨 繁 榮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第 5 天 4/26( 五 ) 自 由 化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資 通 訊 技 術 發 展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團 長 會 議 安 全 暨 繁 榮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資 通 訊 技 術 發 展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第 6 天 4/27( 六 ) 第 2 次 大 會 表 1 APEC TEL47 大 會 議 程 安 全 暨 繁 榮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2

11 二 各 經 濟 體 與 會 員 代 表 共 有 美 國 日 本 及 俄 羅 斯 等 14 會 員 經 濟 體 ( 另 墨 西 哥 秘 魯 及 巴 布 亞 紐 幾 內 亞 加 拿 大 澳 洲 紐 西 蘭 及 智 利 等 7 個 經 濟 體 未 派 員 ) 亞 太 網 路 資 訊 中 心 (APNIC) 與 國 際 電 信 使 用 者 協 會 (INTUG) 等 國 際 組 織 派 員 參 加 三 會 議 主 席 由 日 本 籍 田 中 謙 治 先 生 (Mr. Kenji Tanaka) 擔 任 主 席 四 大 會 ( 一 ) 開 幕 式 全 體 會 員 會 議 於 2012 年 4 月 25 日 星 期 四 上 午 召 開 在 開 幕 式 上 來 自 印 尼 社 會 經 濟 文 化 部 資 深 官 員 Mr. Suprawoto 致 詞 歡 迎 各 經 濟 體 代 表 並 預 祝 大 會 成 功 他 於 致 詞 中 表 示 APEC TEL 以 茂 物 宣 言 議 程 目 標, 並 廣 泛 討 論 ICT 的 議 題 發 展 及 可 能 的 應 用 希 望 經 濟 體 能 一 起 努 力 提 供 一 個 匯 流 的 環 境 並 促 進 繁 榮 的 經 濟 體 制 他 並 強 調 在 本 次 研 討 會 的 議 題 在 ICT 發 展 上 能 夠 得 到 回 應 行 動 並 持 續 進 展 的 重 要 性 尤 其 會 議 聚 集 了 法 規 制 定 者 產 業 界 營 運 商 及 專 家 分 享 經 驗, 期 望 這 個 會 議 的 結 果 能 更 具 實 現 性 圖 1 印 尼 社 會 經 濟 文 化 部 資 深 官 員 Mr. Suprawoto 致 詞 3

12 ( 二 ) 開 幕 致 詞 主 席 田 中 謙 治 先 生 在 開 幕 致 詞 感 謝 印 尼 在 峇 里 島 主 辦 APEC TEL47 會 議 並 感 謝 印 尼 為 歡 迎 各 位 代 表 的 活 動 安 排 及 印 尼 的 熱 情 與 好 客 主 席 提 到 2013 年 印 尼 為 APEC 主 辦 國, 將 有 許 多 會 議 在 此 舉 辦 並 希 望 能 對 APEC 提 供 貢 獻, 從 1999 年 開 始 APEC TEL 在 ICT 領 域 的 法 規 與 技 術 上 遭 遇 許 多 挑 戰, 透 過 持 續 的 努 力,APEC TEL 對 於 亞 太 區 域 發 展 在 ICT 領 域 已 經 達 成 很 多 貢 獻 ICT 在 促 進 社 會 開 放 方 法 中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角 色, 有 鑑 於 此,APEC TEL 已 經 發 展 出 許 多 計 劃 和 研 討 會 提 供 了 APEC TEL 的 21 個 會 員 體 機 會 來 分 享 經 驗 及 看 法, 以 促 進 ICT 發 展 為 了 達 成 TELMIN9 聖 彼 得 堡 宣 言,APEC TEL 將 持 續 努 力 APEC TEL 在 各 經 濟 會 員 體 的 支 持 下 朝 茂 物 目 標 前 進, 另 外 APEC2013 促 進 連 結 為 三 個 主 要 推 動 主 軸 之 一, 需 要 各 會 員 體 的 貢 獻 為 了 達 成 這 些 目 標, 主 席 希 望 各 會 員 的 持 續 參 與 支 持 與 貢 獻 最 後, 主 席 感 謝 印 尼 舉 辦 此 會 議 與 各 會 員 體 的 支 持 圖 2 APEC TEL47 全 體 大 會 各 經 濟 體 團 長 合 照 4

13 ( 三 ) 確 認 議 程 大 會 議 程 經 與 會 代 表 無 異 議 通 過 ( 四 ) APEC 進 展 報 告 1. APEC 2013 年 重 點 目 標 APEC 資 深 官 員 主 席 辦 公 室 報 告 APEC 2013 年 三 大 主 軸 為 達 成 茂 務 目 標 達 成 公 平 永 續 成 長 及 促 進 連 結, 檢 視 APEC 目 前 的 經 濟 發 展 趨 勢, 其 平 均 關 稅 由 16.9%(1989 年 ) 降 至 5.8%(2010 年 ) 生 產 區 域 化 對 於 提 高 品 質 改 善 的 需 求 以 及 更 大 的 彈 性 以 促 進 更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更 寬 廣 及 深 度 的 連 結 促 進 連 結 架 構 目 的 為 整 個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工 作 提 供 長 期 的 目 標 和 全 面 性 的 方 法, 內 容 包 括 三 個 要 素 : 實 體 制 度 和 人 與 人 的 連 接, 這 個 架 構 不 僅 具 備 前 瞻 性 和 野 心, 同 時 連 接 周 邊 地 區 和 跨 太 平 洋 和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內 群 島 和 大 陸 地 區, 為 現 有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的 連 結 相 關 工 作 增 加 進 一 步 的 動 能 (1) 實 體 間 連 結 : 提 高 產 品 品 質 和 貿 易 旅 遊 能 源 電 信 和 其 他 基 礎 設 施 連 接 (2) 機 構 間 連 結 : 說 明 隱 藏 在 跨 境 的 問 題, 並 討 論 如 何 改 善 其 體 制, 機 制 和 流 程 的 一 致 性 和 互 操 作 性 (3) 建 立 可 靠 的 供 應 鏈 : 促 進 社 會 和 人 民 之 間 更 深 層 次 的 互 動, 更 多 對 人 的 聯 繫, 包 括 專 業 人 士 的 接 觸, 網 路 和 跨 區 域 的 流 動 性 這 個 架 構 不 僅 具 備 前 瞻 性 和 野 心, 同 時 連 接 周 邊 地 區 和 跨 太 平 洋 和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內 群 島 和 大 陸 地 區, 為 現 有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的 連 結 相 關 工 作 增 加 進 一 步 的 動 能 ( 五 ) 各 經 濟 體 國 情 報 告 我 國 團 長 本 處 林 簡 任 技 正 茂 雄 於 大 會 中 報 告 我 國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政 策 發 展 情 形, 主 要 包 括 行 動 固 網 最 新 發 展 ; 我 國 數 位 匯 流 推 動 進 展 ; 寬 頻 普 及 推 動 情 況 ; 我 國 4G 釋 照 及 行 動 測 速 計 劃 ; 建 立 政 府 資 安 資 訊 分 享 與 網 路 安 全 及 推 動 IPv6 進 展 等 政 策 與 執 行 成 果 5

14 圖 3 我 國 團 長 林 簡 任 技 正 茂 雄 於 大 會 中 報 告 我 國 ICT 政 策 及 市 場 發 展 情 形 澳 大 利 亞 汶 萊 中 國 大 陸 香 港 印 尼 日 本 馬 來 西 亞 菲 律 賓 我 國 美 國 及 越 南 等 會 員 經 濟 體 分 享 重 要 議 題 及 更 新 經 濟 體 最 新 進 展 : 1. 美 國 監 理 與 政 策 發 展 現 況 美 國 總 統 於 今 (2013) 年 2 月 12 日 簽 署 一 份 網 頁 安 全 執 行 命 令 (EO) 及 一 份 關 鍵 基 礎 設 施 安 全 防 護 之 總 統 政 策 指 令 (PPD) 此 行 動 將 透 過 更 新 全 國 性 網 頁 安 全 設 施, 加 強 關 鍵 基 礎 設 施 的 安 全 防 護, 以 免 受 到 威 脅 攻 擊 該 執 行 指 令 將 透 過 以 下 措 施, 加 強 公 私 部 門 透 過 新 資 訊 分 享 計 劃 及 網 頁 安 全 架 構 發 展 措 施, 通 報 此 類 威 脅 攻 擊 : 建 立 一 個 自 願 性 程 式 以 促 進 架 構 的 更 新 召 開 現 行 網 頁 安 全 監 理 的 檢 討 在 公 正 資 訊 實 施 原 則 下 強 化 個 人 隱 私 權 的 保 護 管 理 局 發 布 有 關 關 鍵 基 礎 設 施 安 全 防 護 的 總 統 政 策 指 令 重 點 措 施 如 下 : 指 示 政 府 就 實 體 及 網 頁 領 域 確 認 跨 公 私 間 的 職 權 關 係. 指 示 政 府 發 展 一 個 有 效 情 勢 察 覺 能 力 指 示 政 府 發 布 其 他 資 訊 分 享 優 先 順 序 6

15 召 開 一 個 有 關 導 引 政 府 致 力 於 加 強 及 鼓 勵 市 場 創 新 的 綜 合 性 研 究 及 發 展 計 畫 (1) FCC 最 近 監 理 政 策 發 展 I. 寬 頻 部 分 去 年 8 月 FCC 公 布 年 度 寬 頻 進 展 報 告, 其 中 說 明 固 網 及 行 動 寬 頻 業 者 每 年 投 入 數 百 億 美 金 建 設 寬 頻 網 路, 並 以 新 技 術 提 供 更 快 速 的 寬 頻 速 率 例 如 有 線 電 視 業 者 以 DOSIS 3.0 技 術 提 供 美 國 82% 家 庭 100Mbps 以 上 的 傳 遞 速 率 另 3 家 行 動 業 者 評 估 其 LTE 技 術 可 提 供 將 近 2 億 人 5~12Mbps 之 下 載 速 率 FCC 目 前 寬 頻 上 下 行 速 率 門 檻 要 求, 分 別 是 1Mbps 及 4Mbps 以 此 門 檻 檢 視 全 國, 將 有 1,900 萬 民 眾 ( 將 6% 人 口 ) 生 活 在 無 法 取 得 固 網 寬 頻 服 務 之 地 區, 在 偏 遠 地 區 約 有 25% 人 口 缺 乏 接 取 此 門 檻 之 速 率, 僅 有 40% 的 家 庭 戶 使 用 的 寬 頻 速 率 符 合 門 檻 FCC 已 修 訂 含 寬 頻 服 務 之 普 及 服 務 指 令, 該 新 指 令 提 供 健 康 照 顧 者 6.5 折 費 率 之 寬 頻 服 務 設 施 及 連 結 該 指 令 亦 包 括 為 健 康 照 顧 運 用 更 新 至 更 高 速 服 務 該 新 措 施 至 遲 於 2013 年 夏 季 受 理 申 請 FCC 明 (2014) 年 將 發 布 一 項 先 導 指 令 以 支 持 具 照 護 之 設 備 與 寬 頻 連 接 另 FCC 於 2 月 公 布 第 三 次 全 國 住 宅 固 網 寬 頻 服 務 速 率 測 試, 寬 頻 提 供 者 提 供 用 戶 平 約 97% 的 廣 告 速 率 ( 包 括 在 尖 峰 使 用 時 間 ) 消 費 者 使 用 的 平 均 速 率 亦 從 數 月 前 14.3Mbps 提 升 至 15.6Mbps 另 衛 星 提 供 者 的 廣 告 速 率 是 12Mbps, 其 中 有 90% 的 衛 星 消 費 者 獲 得 之 速 率, 超 過 140% 廣 告 速 率 FCC 將 於 下 次 年 報 提 供 9 月 再 進 行 之 速 率 測 試, 未 來 測 試 將 包 括 行 動 寬 頻 及 網 路 效 能 部 分 II. 頻 譜 部 分 FCC 目 前 正 在 從 事 擴 充 行 動 寬 頻 頻 譜 的 事 務 去 年 新 法 案 授 予 主 管 機 關 訂 定 一 個 全 世 界 首 次 的 獎 勵 式 拍 賣 目 前 無 線 電 視 業 者 得 以 提 供 一 些 或 更 多 拍 賣 頻 譜, 以 換 取 一 份 拍 賣 的 頻 譜 FCC 去 年 9 月 已 公 佈 詳 細 的 建 議 書, 期 望 在 今 年 完 成 最 後 規 則 的 公 佈, 並 於 明 年 開 始 拍 賣 FCC 並 且 已 完 成 在 5GHz 頻 段 騰 出 195MHz 頻 譜 給 免 執 照 使 用 ( 如 Wi-Fi 技 術 未 來 更 多 頻 率 之 使 用 ) 此 外 最 近 規 則 修 正 將 使 2GHz 及 2.3GHz 頻 譜 有 更 多 的 頻 率 可 提 供 寬 頻 使 用 7

16 FCC 採 鼓 勵 分 享 方 式 促 進 頻 譜 更 有 效 使 用 今 年 二 月 FCC 同 意 全 國 性 免 執 照 TV 白 頻 (White space) 設 備 的 使 用, 該 設 備 需 具 有 定 位 及 含 各 地 使 用 頻 道 頻 率 的 資 料 庫 以 避 免 干 擾 此 外, 去 年 10 月 FCC 提 出 3.5GHz 頻 段 100MHz 頻 譜, 給 採 更 小 細 胞 及 具 資 料 庫 技 術 之 分 享 使 用. FCC 亦 針 對 訊 號 增 強 器 定 新 規 則, 以 協 助 擴 充 偏 遠 地 區 或 服 務 無 法 到 達 地 區 之 無 線 涵 蓋 該 新 規 則 要 求 製 造 業 應 具 有 安 全 措 施 以 保 護 目 前 行 動 網 路 在 此 規 則 下, 目 前 全 國 性 及 幾 個 較 小 業 者 皆 同 意 在 他 們 網 路 使 用 訊 號 增 強 器, 消 費 者 必 須 向 業 者 註 冊 優 先 使 用 其 訊 號 增 強 器, 並 註 明 確 認 其 使 用 期 間 III. 公 共 安 全 部 分 FCC 已 發 佈 一 份 改 善 911 可 靠 性 服 務 的 意 見 諮 詢 公 告, 以 因 應 去 年 夏 季 因 最 大 暴 風 雨 造 成 911 服 務 過 載 引 起 的 暴 動, 該 問 題 影 響 超 過 360 萬 人 美 國 四 大 行 動 業 者 已 提 出 一 份 承 諾 書, 表 示 在 2014 年 5 月 15 日 起 提 供 消 費 者 911 的 簡 訊 服 務,FCC 已 思 考 是 否 可 能 要 求 所 有 業 者 在 緊 急 服 務 中 心 已 備 妥 情 況 下, 皆 在 該 期 限 起 提 供 此 項 服 務 另 FCC 正 在 協 助 建 立 一 個 全 國 行 動 寬 頻 公 共 安 全 網 路 的 新 法 案 此 法 案 建 立 一 個 獨 立 監 督 網 路 建 設 與 營 運 之 優 先 回 應 網 路 機 構 (FirstNet),FCC 已 針 對 此 公 共 安 全 網 路 核 配 特 定 700MHz 頻 段 及 執 照 給 FirstNet, 目 前 正 在 徵 詢 技 術 服 務 規 範 意 見. IV. 消 費 者 部 分 FCC 最 近 收 到 業 者 一 份 有 關 消 費 者 Bill shock 更 新 處 理 報 告 在 2011 年 行 動 業 者 自 願 性 提 供 消 費 者 有 關 語 音 數 據 及 簡 訊 費 用 將 達 到 其 每 月 消 費 上 限 及 超 過 的 預 警 信 息 業 者 將 於 今 (2013) 年 4 月 起 免 費 提 供 用 戶 使 用 國 際 漫 遊 計 費 的 預 警 服 務 2. 日 本 國 情 報 告 重 點 : (1) 有 關 寬 頻 網 路 用 戶 統 計 : 8

17 FTTH 在 2008 年 訂 戶 數 超 過 DSL 用 戶 到 2012 年 12 月 全 部 固 網 及 行 動 寬 頻 用 戶 使 用 FTTH 用 戶 將 近 為 50% 同 年 LTE 超 越 DSL 和 CATV, 在 寬 頻 用 戶 總 數 僅 次 於 FTTH 圖 4 日 本 寬 頻 網 路 用 戶 統 計 ( 至 2012/12) (2) 在 日 本 的 寬 頻 基 礎 設 施 的 改 善 狀 態 根 據 營 運 商 有 關 日 本 寬 頻 環 境 使 用 估 計, 在 該 地 區 潛 在 家 庭 的 涵 蓋 率 計 算 方 式 為 訂 戶 數 除 以 總 戶 數 ( 四 捨 五 入 至 小 數 點 後 一 位 ) (3) 依 寬 頻 基 礎 設 施 的 功 能, 寬 頻 分 為 以 下 類 別 : I. 超 高 速 寬 頻 : 光 纖 到 府 有 線 電 視 網 路 固 網 寬 頻 服 務 寬 頻 無 線 接 取 ( 除 FTTH 外, 限 下 載 的 傳 輸 速 度 達 到 30Mbps 或 以 上 ) 圖 4 括 號 中 的 數 字 是 固 網 寬 頻 服 務 數 據 II. 寬 頻 : 光 纖 到 府 有 線 電 視 網 路 固 網 寬 頻 服 務 寬 頻 無 線 接 取 衛 星 通 信 第 3.5 代 行 動 通 訊 9

18 圖 5 在 日 本 的 寬 頻 基 礎 設 施 改 善 狀 態 ( 括 號 為 固 網 寬 頻 服 務 ) 3. 馬 來 西 亞 ICT 國 情 報 告 重 點 : (1) 通 訊 與 多 媒 體 : 家 用 寬 頻 普 及 率 為 66.5%, 共 6,230,220 使 用 者 申 辦 寬 頻 Internet 使 用 者 為 1 千 750 萬 ( 全 國 人 口 約 2 億 9600 萬 ),3,316,100 使 用 者 申 辦 行 動 寬 頻 3G 覆 蓋 率 占 人 口 81% 3G 申 辦 者 達 14,561,000 人, 行 動 電 話 覆 蓋 率 為 全 國 人 口 之 96%, 申 請 者 為 41,074,000 人 (2) 國 家 型 寬 頻 推 動 計 畫 : 所 進 行 之 高 速 寬 頻 計 畫 (High Speed Broadband, HSBB Project), 自 2008 至 2018 年, 主 要 目 標 為 提 升 寬 頻 普 及 率, 全 案 投 入 32 億 美 元, 其 中 7 億 美 元 係 屬 政 府 之 參 與, 包 含 最 後 一 哩 (Last Mile) 與 核 心 及 國 際 交 換 機 之 建 置, 全 國 共 建 置 130 萬 個 HSBB 埠 (Port) 4. 中 國 國 情 報 告 (1) ICT 發 展 ICT 部 分 去 年 持 續 穩 定 成 長,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因 多 方 努 力 而 有 長 足 進 展, 寬 頻 推 展 與 提 升 計 畫 及 村 里 連 接 計 畫 均 已 達 成 預 期 目 標 截 至 2012 年 底, 全 國 電 信 服 務 總 收 入 達 1.3 兆 元, 較 上 年 度 增 加 11.1% 同 時 期 用 戶 數 統 計, 電 話 用 戶 數 已 達 14 億, 行 動 電 話 用 戶 數 超 過 11 億,3G 用 戶 數 達 2.45 億,FFTH 覆 蓋 家 戶 數 為 9400 萬 戶 中 國 政 府 極 力 支 持 網 路 創 新 和 發 展, 網 路 產 業 的 主 管 機 關 - 工 業 和 信 息 化 部 ( 以 下 簡 稱 工 信 部 ), 已 推 動 持 續 快 速 及 健 康 發 展 的 網 路, 基 礎 設 施 的 廣 泛 運 用 不 斷 提 升 網 路 規 模 和 用 戶 群 不 斷 擴 增, 技 術 以 及 服 務 創 新 日 趨 活 躍, 網 路 應 用 更 豐 富 及 多 元 化 政 策 和 法 律 環 境 正 逐 步 改 善, 管 理 系 統 益 見 10

19 完 善 截 至 2012 年 底, 網 路 用 戶 數 達 5.64 億, 普 及 率 為 42.1%, 國 際 對 外 網 路 頻 寬 達 1.85T Weibo( 微 博 ) 和 Weixin(WeChat) 使 用 者 超 過 3 億, 電 子 商 務 市 場 規 模 突 破 7 兆 元, 且 7 家 網 路 業 者 市 值 排 入 全 球 前 30 大 網 路 企 業 ICT 應 用 與 工 業 化 之 融 合 試 點 工 作 正 循 序 推 動,90 個 重 點 項 目 亦 順 利 進 行,IT 融 合 應 用 及 創 新 則 不 斷 深 化 (2) 2013 中 國 寬 頻 特 別 行 動 計 畫 奠 基 於 寬 頻 推 動 與 升 級 計 畫, 工 信 部 推 出 2013 中 國 寬 頻 特 別 行 動 計 畫 工 信 部 於 2013 年 3 月 7 日 頒 布 該 項 計 畫 並 定 義 主 要 目 標 重 點 任 務 及 預 定 時 程 計 畫 包 含 6 個 次 級 計 畫 - 城 市 寬 頻 升 級 計 畫 偏 鄉 寬 頻 推 展 計 畫 偏 鄉 學 校 寬 頻 連 接 計 畫 應 用 創 新 與 推 展 計 畫 寬 頻 經 驗 提 升 計 畫 和 寬 頻 產 品 研 究 發 展 計 畫 該 行 動 計 畫 將 落 實 FTTH 兩 項 國 家 標 準, 建 立 一 個 全 國 性 的 寬 頻 速 度 監 測 和 分 析 機 制, 開 展 寬 頻 城 市 的 評 定, 進 而 推 動 中 國 寬 頻 發 展 臻 於 新 境 (3) 寬 頻 普 及 服 務 2012 年, 我 們 的 通 信 部 門 進 一 步 落 實 鄉 村 通 信 計 畫, 累 計 投 資 人 民 幣 101 億 元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20 日,19300 個 行 政 村 里 已 有 寬 頻 連 接, 顯 示 行 政 村 里 寬 頻 普 及 率 已 由 年 初 的 84% 上 升 至 年 底 87.9% 該 年 度 另 有 個 村 落 有 電 話 連 接, 電 話 普 及 率 在 20 戶 以 上 的 村 落, 從 年 初 的 94.7 % 上 升 至 95.2% 在 2012 年, 於 鄉 鎮 建 置 2000 個 新 資 訊 服 務 站 ( 村 里 個 站 點 ) 新 增 9900 個 線 上 資 訊 站 ( 村 里 個 站 點 ) 在 寬 頻 推 展 與 升 級 計 畫 的 整 體 架 構 下, 工 信 部 教 育 部 國 務 院 濟 貧 與 開 發 領 導 小 組 辦 公 室 和 中 國 殘 疾 人 士 聯 盟 啟 動 並 實 施 貧 困 地 區 學 校 寬 頻 普 及 與 升 速 計 畫 及 非 營 利 公 共 福 利 機 構 寬 頻 接 取 計 畫 經 由 這 些 計 畫,100 所 貧 困 偏 鄉 地 區 的 中 小 學 及 100 所 殘 疾 人 士 就 讀 學 校, 將 有 三 年 免 費 的 4Mbps 以 上 寬 頻 上 網 接 取 (4) TD-LTE 發 展 2012 年 7 月 18 日, 工 信 部 正 式 批 准 TD-LTE 擴 展 規 模 試 驗 計 畫, 在 更 大 範 圍 內 展 開 TD-LTE 試 驗 此 項 試 驗 主 要 由 運 營 商 進 行, 通 過 商 用 網 路 的 建 置 營 運 和 監 控 模 式, 並 遵 循 TD-LTE 和 TD-SCDMA 間 之 協 調 發 展 原 則 參 與 試 驗 的 城 市, 從 先 前 的 6 +1 TD-LTE 試 驗 增 加 至 13 個, 成 為 覆 蓋 最 多 人 的 全 球 最 大 TD-LTE 網 絡 中 國 政 府 持 續 推 進 LTE 和 4G 頻 譜 規 11

20 劃, 並 已 完 成 2.6GHz 的 頻 譜 計 畫, 截 至 2012 年 底, 工 信 部 已 在 2.6GHz 頻 段 指 配 給 TDD 190 MHz( Hz) 此 外, 工 信 部 在 1800MHz 和 2100MHz 的 頻 段, 各 指 配 給 FDD 系 統 60MHz 的 頻 譜 其 在 最 終 版 的 頻 譜 計 畫 已 減 低 不 確 定 性, 並 為 產 業 發 展 指 明 方 向, 使 企 業 在 價 值 鏈 中 可 定 義 產 品 需 求 及 加 速 商 業 化 (5)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基 於 人 民 對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的 訴 求, 中 國 於 2013 年 3 月 29 日 開 始 實 施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準 則 - 即 公 共 及 商 業 服 務 資 訊 系 統 個 資 保 護 資 訊 安 全 技 術 要 點 該 要 點 明 確 規 範 個 人 資 料 之 處 理 應 具 體 清 晰 及 具 合 理 目 的, 並 為 資 料 所 有 人 同 意 ; 且 應 於 達 成 該 項 資 料 使 用 目 的 後, 予 以 刪 除 個 資 5. 澳 洲 國 情 報 告 (1) 澳 洲 頻 譜 管 理 2010 年 6 月 針 對 寬 頻 通 訊 和 數 位 經 濟 宣 佈, 澳 洲 政 府 決 定 釋 放 126MHz 的 廣 播 頻 譜 作 為 澳 洲 的 數 位 紅 利 2011 年 4 月 27 日 澳 洲 通 訊 和 媒 體 管 理 局 (ACMA) 公 佈 數 位 紅 利 頻 譜 和 2.5 GHz 頻 譜 將 在 單 一 程 序 中 拍 賣 2011 年 11 月 1 日 部 長 聲 明 數 位 紅 利 (700 MHz) 2 x 45 MHz 和 2 x 70 MHz 的 2.5 GHz 頻 帶 將 重 新 編 配 核 發 頻 譜 執 照 然 而,2.5 GHz 頻 帶 中 間 50 MHz 頻 段 的 間 隙, 在 澳 洲 將 繼 續 使 用 作 為 電 子 新 聞 收 集 (ENG) 2012 年 2 月 2 日 根 據 1992 年 無 線 電 通 訊 法, 寬 頻 通 訊 暨 數 位 經 濟 部 (DBCDE) 部 長 指 示 ACMA 制 訂 程 序, 對 頻 譜 的 出 售 採 用 競 爭 限 制 部 長 指 示 ACMA 確 定 程 序 對 允 許 獲 得 數 位 紅 利 拍 賣 的 頻 譜 參 與 者 數 量 : 採 用 競 爭 限 制 限 制 每 個 投 標 700 MHz 頻 段 為 2 x 20 MHz 和 2 x 40 兆 赫 ; 2.5 GHz 頻 段 為 2 x 40 兆 赫 2012 年 12 月 14 日 寬 頻 通 訊 暨 數 位 經 濟 部 (DBCDE) 部 長 指 示 ACMA 修 訂 700 MHz 頻 段 的 競 爭 限 制 為 2 x 25 兆 赫 2013 年 4 月 8 日 ACMA 根 據 1992 年 無 線 電 通 訊 法 提 出 了 一 系 列 立 法 文 書 為 拍 賣 提 供 法 律 依 據 規 定 拍 賣 的 規 則 和 程 序 頻 譜 的 報 價 和 影 響 得 標 使 用 頻 譜 的 技 術 事 項 12

21 ACMA 將 使 用 組 合 式 時 鐘 拍 賣 方 法 進 行 拍 賣, 這 將 使 ACMA 提 供 頻 譜 作 為 系 列 欲 出 售 的 頻 段 投 標 人 可 以 包 裹 他 們 想 要 到 標 價 的 頻 段 到 方 案 在 拍 賣 準 備 期 間, ACMA 進 行 磋 商 程 序 工 業 研 討 會 和 模 擬 拍 賣 參 與 拍 賣 的 報 名 在 2013 年 1 月 3 日 開 始,2013 年 1 月 24 日 關 閉,ACMA 在 2013 年 4 月 8 日 確 認 報 名 ACMA 的 參 與 網 站 上 藉 由 登 錄 頻 譜 e- 月 報 提 供 拍 賣 的 進 一 步 資 料 : ( lletin/)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預 期 數 位 紅 利 頻 譜 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前 清 除 數 位 廣 播 服 務, 從 而 使 新 頻 譜 持 照 者 在 2015 年 1 月 1 日 展 開 服 務 成 功 的 拍 賣 投 標 人 在 數 位 廣 播 服 務 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前 已 清 除 的 頻 段 位 置, 可 向 ACMA 申 請 早 期 使 用 數 位 紅 利 頻 譜 此 種 類 申 請 程 序 將 由 ACMA 在 個 案 基 礎 上 考 慮 (2) 澳 洲 電 訊 (Telstra) 的 結 構 分 離 結 構 分 離 的 法 律 定 義 根 據 1997 年 的 電 信 法, 結 構 分 離 定 義 為 - 自 指 定 日 (2018 年 7 月 1 日 或 之 後 部 長 選 定 的 日 期 ) 後,Telstra 將 不 再 直 接 對 澳 洲 零 售 客 戶 提 供 固 網 服 務 結 構 分 離 形 式 已 獲 認 可 2012 年 3 月 6 日,Telstra 的 結 構 分 離 承 諾 (SSU) 和 遷 移 計 畫 生 效 此 結 構 分 離 的 影 響 是, 在 國 家 寬 頻 網 路 公 司 (NBN) 經 營 的 區 域, 大 部 分 的 Telstra 銅 絞 線 網 路 將 無 法 連 線, 其 利 用 HFC 網 路 向 終 端 用 戶 提 供 的 服 務, 亦 受 限 僅 能 提 供 訂 閱 隨 選 電 視 和 廣 播 服 務 透 過 普 及 服 務 義 務 交 付 實 施 合 約, 自 2012 年 7 月 1 日 起 NBN 公 司 光 纖 鋪 設 以 外 地 區,Telstra 將 可 繼 續 使 用 銅 絞 線 和 HFC 提 供 服 務, 且 Telstra 將 不 再 被 要 求 分 離 所 經 營 的 其 他 網 路, 如 骨 幹 或 局 間 交 換 網 路 行 動 電 話 網 路 和 光 纖 網 路 零 售 競 爭 係 起 因 於 NBN 公 司 限 制 批 發 及 開 放 接 取 網 路 的 提 供 ; 相 較 於 Telstra 作 為 垂 直 整 合 供 應 商 的 現 有 優 勢,NBN 公 司 似 可 擴 大 提 供 開 放 網 路 使 用 予 包 含 Telstra 的 所 有 零 售 業 者, 且 NBN 公 司 依 法 規 規 定 應 於 非 歧 視 基 礎 下 提 供 批 發 服 務 ACCC 對 SSU 的 認 可, 意 味 著 在 Telstra 結 構 分 離 期 13

22 間,SSU 確 可 提 供 適 當 和 有 效 的 過 渡 期 透 明 性 和 等 價 協 議 之 申 請 ( 自 SSU 生 效 至 指 定 日 止 ) 這 些 協 議 將 提 高 Telstra 的 銅 絞 線 客 戶 接 取 網 路 接 入 為 Telstra 的 批 發 客 戶, 並 將 促 進 電 信 市 場 競 爭 和 經 濟 效 益 ACCC 正 密 切 監 督 Telstra 在 最 終 結 構 分 離 期 間, 遵 守 這 些 新 的 協 議 更 多 資 訊 詳 見 : ecommunications_regulatory_reform_separation_framework (3) 管 制 接 取 ADSL 批 發 服 務 2012 年 2 月 14 日,ACCC 決 定 宣 布 ADSL 批 發 服 務 以 促 進 市 場 競 爭 ACCC 作 成 一 項 過 渡 期 接 取 決 定 -ADSL 批 發 服 務 自 2012 年 2 月 14 日 起 申 請,ACCC 於 2013 年 3 月 12 日 發 布 最 終 接 取 決 定 及 報 告 草 案, 徵 求 ADSL 批 發 服 務 之 公 眾 意 見 (4) 加 強 消 費 者 保 障 2010 監 管 改 革 電 信 立 法 修 正 有 關 競 爭 和 消 費 者 保 障 法, 允 許 澳 大 利 亞 加 強 對 消 費 者 保 護 措 施, 如 客 戶 服 務 保 證 (CSG) 提 高 公 用 電 話 服 務 並 強 化 監 管 機 關 (ACMA) 的 執 法 權 力, 包 括 擴 大 的 紀 錄 保 持 權 限 和 侵 權 通 知 方 案 的 設 立, 這 確 保 了 健 全 的 消 費 者 保 障 架 構 及 產 業 調 整 國 家 寬 頻 網 路 發 展 現 行 服 務 品 質 維 護 (5) Telstra 的 零 售 價 格 控 制 延 長 至 2014 年 2012 年 6 月 政 策 檢 討 的 建 議 下, 政 府 決 定 延 長 現 行 2 年 Telstra 的 零 售 價 格 限 制 協 議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此 限 制 於 既 有 網 路 照 舊, 然 NBN 提 供 的 語 音 服 務 將 排 除 法 規 限 制, 但 在 兩 個 方 面 例 外 : 市 內 不 限 時 話 費 價 格 上 限 將 繼 續 適 用 以 及 零 售 價 格 管 制 於 2014 年 屆 期 前 將 進 行 進 一 步 審 查 (6) 普 及 服 務 義 務 改 革 電 信 普 及 服 務 管 理 機 構 (TUSMA) 於 2012 年 7 月 1 日 開 始 運 作 TUSMA 管 理 合 約 及 補 助 以 確 保 所 有 澳 大 利 亞 人 均 得 合 理 接 取 標 準 電 話 服 務 和 公 用 電 話, 它 也 負 責 公 益 電 信 服 務, 包 括 Telstra 的 緊 急 呼 叫 服 務 和 聽 障 人 士 國 內 傳 輸 服 務 TUSMA 還 負 責 確 保 適 當 的 安 全 網 措 施, 以 支 持 國 家 寬 頻 網 路 過 渡 期 間 運 輸 服 務 供 應 的 連 續 性 (7) 整 合 公 共 號 碼 資 料 庫 審 查 14

23 2011 年 11 月 14 日 寬 頻 通 訊 數 位 經 濟 部 長 宣 布, 澳 大 利 亞 政 府 決 定 檢 討 整 合 公 共 號 碼 資 料 庫 (IPND) IPND 是 澳 大 利 亞 所 有 的 電 話 號 碼 和 相 關 的 用 戶 資 料 的 集 中 資 料 庫, 在 現 行 監 管 法 規 下, 電 話 公 司 必 須 提 供 準 確 的 用 戶 資 料 IPND 資 料 只 能 用 於 特 定 用 途 及 強 化 系 列 服 務 和 活 動, 包 括 緊 急 呼 叫 服 務, 緊 急 警 報 系 統, 以 及 法 律 實 施 和 國 家 安 全 機 構 的 調 查 IPND 也 用 於 其 他 各 種 用 途, 如 生 產 和 維 護 公 共 號 碼 目 錄 選 舉 保 健 和 政 府 政 策 研 究 繼 檢 討 措 施 公 布 後, 寬 頻 通 訊 數 位 經 濟 部 發 布 了 一 份 討 論 文 件, 尋 求 IPND 的 社 會 評 論 More information, including public submissions, can be found at: grated_public_number_database_(ipnd)/integrated_public_number_database _ipnd_review. (8) 屆 滿 15 年 頻 譜 執 照 15 年 頻 譜 執 照 用 來 提 供 行 動 電 話 和 寬 頻 服 務, 第 一 次 過 期 的 時 間 將 於 2013 年 6 月 至 2017 年 期 間 這 些 執 照 最 初 透 過 拍 賣 分 配, 期 滿 後 重 新 分 配 的 預 設 機 制 也 是 拍 賣 然 而, 根 據 1992 年 無 線 電 通 訊 法,DBCDE 部 長 對 寬 頻 通 信 和 數 位 經 濟 有 某 些 權 力 對 相 同 的 持 照 者 提 供 補 發 執 照 的 便 利 在 2012 年 2 月 10 日,DBCDE 部 長 發 布 兩 個 文 書 根 據 1992 年 無 線 電 通 訊 法, 允 許 澳 洲 通 訊 和 媒 體 管 理 局 (ACMA) 考 慮 重 新 核 發 15 年 頻 譜 執 照 包 括 ; 2012 無 線 電 通 信 ( 服 務 種 類 ) 和 2012 無 線 電 通 訊 ( 頻 譜 使 用 費 用 ) 指 令 指 定 頻 譜 的 價 格 (9) 400 MHz 頻 譜 頻 段 的 管 理 新 的 400 MHz 頻 帶 安 排 將 要 求 大 量 設 備 執 照 者 須 重 新 配 置, 不 論 是 頻 段 中 的 其 他 位 置 或 另 一 個 頻 段 ACMA 承 認 某 些 變 化 會 導 致 使 用 者 在 短 中 期 間 會 出 現 中 斷 為 了 協 助 過 渡 和 減 輕 一 些 影 響,ACMA 設 計 了 獎 勵 和 協 助 方 案 該 計 畫 包 括 對 指 定 持 照 者 在 指 定 的 時 間, 減 少 執 照 費 為 落 實 獎 勵 措 施, ACMA 2011 年 9 月 修 訂 2003 無 線 電 通 訊 ( 發 送 器 執 照 稅 ) 決 議 ( 第 2 號 ) 和 2003 無 線 電 通 訊 ( 接 收 器 執 照 稅 ) 決 定 ACMA 進 一 步 在 2012 年 7 月 修 訂 上 述 決 定, 推 出 定 價 在 400 MHz 頻 段 的 機 會 成 本 機 會 成 本 定 價 是 400 MHz 頻 段 審 查 的 另 一 項 舉 措 高 密 度 地 區 的 400 MHz 頻 段 的 採 用 將 協 助 紓 緩 擁 塞 情 況, 結 合 新 頻 譜 規 劃 和 技 術 安 排 15

24 (10) 2.5 GHz 頻 段 審 查 和 電 子 新 聞 收 集 (ENG) 的 安 排 2.5GHz 頻 段 (2500 年 MHz) 目 前 主 要 由 廣 播 者 用 於 電 子 新 聞 收 集 (ENG) 2011 年 11 月,DBCDE 部 長 宣 布 為 2.5 GHz 頻 段 的 2 x 70 MHz 段 重 新 分 配 宣 言 允 許 這 140 MHz 頻 譜 拍 賣 作 為 數 位 紅 利 的 一 部 分 2012 年 2 月, 部 長 針 對 2.5 GHz 頻 段 中 間 50 MHz 間 隙 部 分 作 出 頻 譜 指 定 通 知 通 知 指 定 頻 譜 執 照 的 中 頻 段 間 隙 為 轉 換 過 程 的 一 部 分, 以 支 援 澳 洲 全 電 子 新 聞 收 集 (ENG) 在 2012 年 12 月 ACMA 所 作 2012 無 線 電 頻 譜 轉 換 計 畫 無 線 電 頻 譜 轉 換 計 畫 (2.5 GHz 中 間 頻 段 間 隙 ) 提 出 程 序 和 時 程 表 發 放 頻 譜 執 照, 替 換 現 有 設 備 執 照 2.5 GHz 中 間 頻 段 間 隙 ACMA 預 計 轉 換 過 程 發 生 將 在 2014 年 10 月 1 日 新 頻 譜 執 照 開 始 之 前 發 生 1 (11) 數 位 紅 利 拍 賣 結 果 澳 洲 通 訊 與 媒 體 管 理 局 (ACMA)2013 年 5 月 7 日 宣 布 從 數 位 紅 利 頻 譜 拍 賣 的 結 果 三 個 投 標 者 Optus Mobile,Telstra 和 TPG internet 參 與 頻 譜 拍 賣 致 近 20 億 美 元 的 總 收 入 最 初 有 四 家 公 司 申 請 參 加 拍 賣 然 而, Vodafone Hutchison Australia 於 2013 年 4 月 23 日 在 拍 賣 開 始 前 撤 出

25 6. APEC TEL47 泰 國 國 情 報 告 重 點 摘 要 (1) 政 策 發 展 方 面 泰 國 資 通 科 技 部 (MICT) 公 告, 在 e-gif 電 子 化 互 通 政 府 計 畫 的 架 構 下, 政 府 機 關 間 資 料 交 換 將 採 用 標 準 資 料 組 格 式, 包 含 7 組 資 料 碼 ( 如 人 名 地 址 通 訊 頻 道 等 ) 及 9 組 技 術 標 準 ( 包 含 生 物 資 料 如 指 紋 ) 此 外, 在 2013 年 下 半 年,MICT 將 啟 用 新 版 的 註 冊 及 儲 存 資 料 庫, 採 用 CCTS Tools 以 利 後 續 轉 換 成 XML 架 構 (2) 組 織 發 展 方 面 17

26 在 以 下 計 畫 內 容 中 說 明 泰 國 國 家 傳 播 電 信 委 員 會 (NBTC) 組 織 之 發 展 : 頻 譜 管 理 整 體 計 畫 2012 年 年 電 信 整 體 計 畫 廣 播 整 體 計 畫 NBTC 負 責 頻 譜 及 廣 播 監 理 促 進 電 信 市 場 競 爭 電 信 及 廣 播 發 照 電 信 資 源 運 用 提 供 基 本 的 普 及 電 信 服 務 消 費 者 保 護 及 教 育 自 由 通 訊 之 保 護 數 位 化 轉 換 之 推 動, 並 預 備 於 2015 年 加 入 ASEAN 經 濟 共 同 體 (AEC) (3) 監 理 發 展 方 面 NBTC 持 續 針 對 電 信 相 關 法 規 進 行 檢 視 及 與 時 俱 進 之 修 正 此 外,NBTC 新 增 一 項 社 會 服 務 計 畫 SMS 緊 急 服 務, 透 過 所 有 行 動 通 訊 業 者 之 合 作, 建 置 此 緊 急 服 務 系 統 之 網 絡, 提 供 免 費 服 務, 有 效 降 低 傳 統 語 音 緊 急 服 務 之 流 量, 且 提 高 緊 急 服 務 之 覆 蓋 率 NBTC 計 畫 進 行 第 二 階 段 之 建 置, 透 過 MMS 及 行 動 網 路 提 供 更 多 其 他 的 服 務 NBTC 在 2012 年 12 月 7 日 成 功 拍 賣 3 張 3G 執 照 (2.1GHz), 預 計 2013 年 上 半 年 可 正 式 營 運 另 針 對 2013 年 9 月 前 1800MHz 頻 段 騰 讓 問 題 成 立 了 一 個 委 員 會, 以 檢 視 並 提 出 轉 移 計 劃 截 至 2013 年 3 月,NBTC 核 准 之 電 信 執 照 種 類 及 數 量 如 下 表 : 電 信 執 照 種 類 核 照 數 量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License Type I 154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License Type II (with network) 10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License Type II (without network) 9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License Type III 25 Internet License Type I (without network) 101 IIG/NIX Type II (without network) 4 IIG/NIX Type II (with network) 13 Internet License Type III (with network) 4 總 計

27 (4) 縮 減 數 位 落 差 方 面 在 縮 減 泰 國 國 內 數 位 落 差 方 面 的 努 力 上,MICT 要 求 TOT 和 CAT 及 其 他 民 間 電 信 業 者 合 作, 執 行 免 費 公 共 Wi-Fi 計 畫 /Free Public Wi-Fi, 預 計 5 年 內 提 供 25 萬 個 公 共 接 取 點 此 外, MICT 已 在 泰 國 境 內 設 立 超 過 1800 個 泰 電 信 中 心 /ThaiTelecentre, 預 計 將 再 增 設 100 個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泰 國 政 府 只 提 供 初 始 設 定 的 硬 體 和 授 權 當 地 使 用 的 程 式, 其 他 如 人 力 產 品 智 識 等 資 源 均 來 自 當 地 的 社 群, 藉 此 透 過 內 需 提 升 當 地 生 活 水 準 自 2012 年 起 開 始 建 置 一 童 一 平 板 /One Tablet PC per Child 計 畫 所 需 的 系 統 及 資 料 庫, 搭 配 Wi-Fi 網 路 系 統 發 展 計 畫 提 升 網 路 速 率 至 4Mbps, 協 助 師 生 透 過 該 系 統 及 資 料 庫 溝 通 分 享 資 訊 及 學 習 資 源 (5) 提 升 網 路 安 全 方 面 MICT 係 負 責 網 路 犯 罪 相 關 之 執 法 機 關, CSOC(Cyber Security Operation Center) 則 負 責 定 期 監 測 網 路 犯 罪 活 動 為 了 提 升 民 眾 相 關 知 能,MICT 舉 辦 多 樣 活 動 以 達 成 此 目 標, 例 如 : ICT Housekeeper 活 動 以 提 升 公 部 門 學 生 及 兒 童 之 網 路 安 全 意 識 ; 鼓 勵 民 眾 主 動 向 執 法 機 關 提 報 網 路 威 脅 事 件 ; 舉 辦 資 安 及 執 法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6) 其 他 計 畫 MICT 核 准 Thaicom-6 衛 星 計 畫, 用 以 提 供 衛 星 電 視 等 影 像 傳 輸 服 務, 預 計 2013 年 第 二 季 發 射 進 入 軌 道 此 外, 泰 國 與 中 國 大 陸 合 作 建 置 Chulabhorn 衛 星 地 面 接 收 站, 接 收 資 料 將 運 用 於 災 害 監 測 及 管 理 7. 印 尼 監 理 政 策 發 展 現 況 在 年 國 家 發 展 計 畫 及 加 速 經 濟 競 爭 中, 最 重 要 優 先 計 畫 之 一, 是 加 強 基 礎 設 施 發 展 (1) 寬 頻 網 路 : 透 過 Nusantara Super Highway or True Broadband 計 畫 之 實 施, 將 從 目 前 低 於 2% 人 數 之 接 取 寬 頻 普 及 率, 提 升 至 2015 年 的 30% 寬 頻 人 口 普 及 率 (2) 網 際 網 路 交 換 : 19

28 至 2011 年 底 已 有 8 個 省 都 建 立 網 際 網 路 交 換 設 施, 其 他 25 個 省 都 亦 依 2012 年 合 約 建 設 中 另 4 個 國 際 網 際 網 路 交 換 已 建 置 完 成 目 前 在 驗 收 功 能 測 試 中 (3) 普 及 服 務 : 至 2015 年 所 有 村 及 偏 遠 地 區 將 可 提 供 包 括 網 際 網 路 的 電 信 服 務 (4) 數 位 廣 播 : 政 府 目 標 是 在 2018 年 關 閉 全 國 性 11 個 無 線 電 視 臺 及 其 他 地 區 性 電 視 臺 之 類 比 訊 號. 該 數 位 轉 換 已 從 2012 年 第 一 階 段 及 2013 年 第 二 階 段 等 方 式 遂 步 於 各 地 區 實 施 (5) 網 路 安 全 及 e 運 用 : ID-SIRTII 已 建 置 網 際 網 路 流 量 監 測 及 預 警 系 統, 目 前 已 在 40 個 網 際 網 路 接 取 提 供 者 處 放 置 偵 測 設 施, 以 監 測 5 千 萬 網 際 網 路 使 用 者 其 他 相 關 措 施 請 參 考 附 件 (6) 增 配 3G 業 者 頻 率 : 在 2013 年 3 月 剛 完 成 3G 業 者 增 配 2.1GHz 頻 率 之 審 查, 增 配 Telkomsel 及 XL Axiata 業 者 3 組 2x5 MHz FDD 頻 率, 另 Indosat Axis Telekom Indonesia 及 Hutchison CP Telecommunication 業 者 各 有 2 組 2x5MHz FDD 頻 率 8. 越 南 電 信 監 理 現 況 更 新 (1) 監 理 現 況 更 新 I. 行 動 通 信 市 場 監 理 (a) 行 動 預 付 卡 用 戶 之 管 理 (Circular No. 04/2012/TT-BTTTT by MIC) 目 標 行 動 號 碼 之 有 效 率 使 用 避 免 消 費 者 遭 受 不 名 人 士 之 詐 騙 主 要 內 容 行 動 預 付 卡 用 戶 之 登 記 程 序 限 制 每 人 申 購 行 動 預 付 卡 張 數 ( 最 多 3 張 / 行 動 網 路 / 人 ) 20

29 (b) 陸 地 行 動 服 務 資 費 之 規 管 (Circular No. 14/2012/TT-BTTTT by the MIC) 目 標 確 保 與 促 進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行 動 市 場 主 要 內 容 分 離 行 動 網 路 之 連 接 用 戶 和 通 訊 使 用 費 由 MIC 載 列 行 動 用 戶 費 行 動 通 信 業 者 須 依 照 MIC 法 規 訂 定 行 動 網 路 互 連 費 和 通 訊 使 用 費 (2) 市 場 最 新 概 況 I. 行 動 通 訊 市 場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越 南 已 有 高 達 1 億 2 千 7 百 萬 行 動 用 戶, 行 動 通 訊 市 場 總 收 入 為 54 億 美 元 三 家 大 型 行 動 通 訊 業 者 市 占 率 分 別 為 : Viettel 46%;VinaPhone 及 Mobifone 42% 其 他 業 者 包 括 VietnamMobile Sfone 及 Gtel Mobile 之 市 占 率 為 12% 圖 6 越 南 行 動 通 訊 市 場 佔 有 率 21

30 II. 行 動 發 展 行 動 電 話 用 戶 ( 資 料 來 源 : VNNIC - MIC 每 100 人 擁 有 的 行 動 電 話 ( 資 料 來 源 : VNNIC - MIC) 在 3G 佈 署 後 三 年,3G 服 務 提 供 者 已 完 成 基 礎 設 施 和 覆 蓋 率 要 求 當 智 慧 型 手 機 和 平 板 電 腦 普 遍 流 行 時,3G 服 務 封 包 和 資 費 將 更 實 惠 某 些 特 定 情 況 下, 例 如 消 費 者 為 低 收 入 戶, 其 3G 服 務 可 完 全 取 代 ADSL 越 南 3G 寬 頻 用 戶 目 前 已 達 到 160 億 另 外, 已 完 成 2.5GHz 及 2.6GHz 頻 段 的 LTE 實 驗 計 畫 III. 固 定 通 訊 市 場 截 至 2012 年, 固 網 有 1,020 萬 用 戶 ( 持 續 減 少 中, 相 較 於 2009 年 減 少 700 萬 用 戶, 相 較 於 2010 年 減 少 400 萬 用 戶 ) 固 網 市 場 總 營 收 為 3 億 6 千 1 百 萬 美 元 22

31 IV. 網 路 發 展 網 際 網 路 使 用 者 ( 資 料 來 源 : VNNIC - MIC) 網 際 網 路 使 用 者 / 每 100 人 ( 資 料 來 源 : VNNIC - MIC) (1) 持 續 進 行 之 工 作 I. 新 制 定 計 畫 : 邁 向 2020 年 的 國 家 電 信 總 體 計 畫 2015 年 目 標 : 固 定 電 話 普 及 率 :15-20 線 / 每 100 人 或 45 線 / 每 100 家 庭 用 戶 行 動 電 話 普 及 率 :140 線 / 每 100 人 寬 頻 普 及 率 :33% ( 固 定 + 行 動 );20 線 / 每 100 人 行 動 覆 蓋 率 : 全 國 人 口 的 90% 電 信 產 業 的 總 營 業 額 : 億 美 元, 占 7-8% 的 GDP 2020 年 目 標 : 固 定 電 話 普 及 率 :20-25 線 / 每 100 人 寬 頻 普 及 率 :50-60%( 固 定 + 行 動 ) 行 動 覆 蓋 率 : 全 國 人 口 的 90% 電 信 產 業 的 總 收 入 : 億 美 元, 占 6-7% 的 GDP II. III. 將 要 實 施 之 政 策 : 邁 向 2020 年 之 國 家 寬 頻 政 策 將 要 實 施 之 計 畫 : 邁 向 2020 年 之 普 及 服 務 計 畫 23

32 ( 六 ) 資 通 訊 技 術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DSG) 報 告 摘 要 DSG 會 議 於 4 月 26 日 舉 行, 由 會 議 召 集 人 中 國 籍 庾 志 成 先 生, 和 副 召 集 人 汶 萊 籍 Mr. Wallace Koh Hoe Aik 主 持 53 個 來 自 汶 萊 中 國 中 國 香 港 印 尼 日 本 韓 國 馬 來 西 亞 墨 西 哥 巴 布 亞 新 幾 內 亞 俄 羅 斯 新 加 坡 我 國 泰 國 美 國 越 南 APNIC 和 互 聯 網 協 會 的 代 表 出 席 了 會 議 議 程 包 括 與 寬 頻 服 務 有 關 的 資 訊 交 流 和 各 會 員 體 IPv6 建 置 狀 況 5 項 目 前 計 畫 報 告 3 項 研 討 會 成 果 5 項 新 計 畫 提 案 審 查 / 更 新 的 DSG 計 畫 矩 陣 和 APEC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劃 (1) 資 訊 分 享 簡 報 : 我 國 日 本 印 尼 和 中 國 分 享 寬 頻 和 IPv6 建 置 的 資 訊 分 享 普 及 服 務 與 IPv6 目 標 的 進 展 (2) 計 畫 提 案 進 展 報 告 : I. 早 稻 田 大 學 APEC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日 本 II. APII 測 試 基 台 研 究 韓 國 III. APII 測 試 基 台 研 究 日 本 IV.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執 行 能 力 計 畫 越 南 V. 資 通 訊 創 新 加 值 服 務 - 雲 端 技 術 結 合 遠 距 健 康 (tele-health) 管 理 平 台 系 統 我 國 21 世 紀 基 金 會 VI.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研 討 會 中 國 大 陸 (3) 研 討 會 成 果 : I.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執 行 能 力 計 畫 越 南, 1 天 時 間 II. 資 通 訊 創 新 加 值 服 務 - 雲 端 技 術 結 合 遠 距 健 康 (tele-health) 管 理 平 台 系 統 我 國 21 世 紀 基 金 會,1 天 時 間 (4) 新 計 畫 提 案 : 24

33 I.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早 稻 田 大 學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之 展 延 Extension of APEC e-government Research Center at Waseda University 日 本 : 經 費 自 籌 II. III. IV. 展 延 特 殊 需 求 人 士 的 ICT 應 用 ( 老 年 和 行 動 不 便 人 士 )Extension of ICT Applications for the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 (Aging and Disabilities) 日 本 : 經 費 自 籌 建 置 多 語 言 電 子 郵 件 位 址 技 術 Deployment of Multi-language Address Technology, China 中 國 大 陸 : 經 費 自 籌 互 操 作 性 的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 語 義, 語 言 和 其 他 方 面 的 問 題 Interoperable ICT: semantic, linguistic and other aspects 俄 羅 斯 : 經 費 自 籌 V. 有 關 APEC 地 區 的 災 害 管 理 和 資 訊 通 信 技 術 Disaster Management and ICT for APEC Region 日 本 : 經 費 自 籌 (5) APNIC IPv6 建 置 狀 態 報 告 APNIC 向 會 員 體 代 表 更 新 當 前 IPv6 建 置 的 狀 況 檢 視 數 據,APNIC 認 為 觀 察 到 在 核 心 傳 輸 服 務 提 供 者 之 間 高 水 平 的 IPv6 準 備 IPv4 位 址 的 耗 盡 促 使 網 路 營 運 商 建 置 IPv6 網 絡, 並 在 2011 年 和 2012 年 世 界 IPv6 的 啟 動 更 進 一 步 鼓 勵 此 動 機 然 而, 當 檢 視 IPv6 建 置 從 核 心 向 邊 緣 ( 也 就 是 接 取 網 路 網 路 寄 存 提 供 者, 內 容 提 供 者 和 企 業 ), 較 少 看 見 IPv6 準 備 APNIC 認 為 應 把 重 點 放 在 繼 續 提 供 全 面 的 支 持 整 個 聯 際 網 路 生 態 系 統 繼 續, 增 加 IPv6 的 採 用 IPv6 建 置 在 LTE 網 路 的 重 要 性, 如 LTE 服 務 包 括 語 音 簡 訊 和 數 據 以 IP 為 主 的 服 務 由 於 存 取 Internet 的 行 動 設 備 用 戶 增 長,IPv4 並 不 支 持 此 業 務 需 求 IPv6 用 在 行 動 網 路 不 僅 已 準 備 妥 當 同 時 將 節 省 網 路 營 運 成 本 APNIC 尋 求 DSG 會 議 與 會 者 關 注 各 經 濟 體 在 計 劃 建 置 LTE 時, 應 考 量 IPv6 議 題 在 頻 譜 問 題 在 Q&A 部 分 來 自 越 南 代 表 建 議 應 考 慮 加 入 IPv6 準 則 的 普 及 服 務 計 畫 這 些 準 則 可 以 協 助 新 網 路 在 開 始 時 就 已 準 備 好 IPv6 25

34 ( 七 ) LSG 自 由 化 小 組 (LSG) 會 議 摘 要 報 告 AAPEC TEL 47 的 LSG 會 議 於 4 月 25 日 下 午 及 4 月 26 日 上 午 舉 辦 LSG 召 集 人 一 職 目 前 仍 懸 缺, 擔 任 LSG 副 召 集 人 的 Ms. Evelyn GOH 則 另 有 他 職, 無 法 出 席 APEC TEL47 會 議 因 此, 會 議 由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另 一 位 副 召 集 人 Mr. Nguyen Quy Quyen 主 持 1. 開 幕 式 主 持 人 首 先 對 與 會 代 表 表 達 歡 迎 及 感 謝 出 席 之 意 他 同 時 表 達 對 APEC TEL 第 45 次 會 議 主 辦 國 越 南 的 感 謝 和 祝 賀 之 意, 因 該 經 濟 體 當 時 提 供 了 出 色 的 組 織 及 熱 情 好 客 的 服 務 2. APEC TEL 第 46 次 會 議 LSG 小 組 會 議 報 告 回 顧 LSG 副 召 集 人, 來 自 新 加 坡 的 Ms. Evelyn Goh 作 為 LSG 會 議 的 主 席 及 代 理 召 集 人, 要 求 針 對 一 件 專 案 計 畫 尋 求 APEC 資 金 協 助, 說 明 如 下 : 3. 研 討 會 摘 要 報 告 及 專 案 進 度 更 新 (1)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透 明 度 研 討 會 ( 新 加 坡 )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大 多 數 監 理 機 關 都 採 用 強 制 性 或 志 願 性 的 方 法, 要 求 ISP 業 者 應 揭 露 他 們 的 一 般 寬 頻 接 取 速 率 一 般 速 率 與 量 測 方 式 必 須 在 ISP 的 網 站 上 公 布 但 一 般 來 說, 不 會 強 制 要 求 ISP 業 者 在 銷 售 時 向 客 戶 提 供 清 楚 的 解 釋 (2)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 印 尼 ) 第 一 場 討 論 會 議 APEC 各 經 濟 體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之 發 展 進 程, 討 論 內 容 著 重 於 國 家 型 寬 頻 計 畫 與 相 關 措 施 寬 頻 產 業 之 生 態 鏈 與 商 業 模 式, 以 及 相 關 課 題 之 經 驗 分 享 與 學 習 共 有 五 份 報 告 進 行 發 表, 分 別 由 來 自 印 尼 馬 來 西 亞 日 本 和 我 國 的 講 者 進 行 簡 報 第 二 場 討 論 會 議 主 題 為 OTT (Over-The-Top), 希 望 藉 此 機 會 探 討 有 關 智 慧 型 手 機 之 OTT 定 義 運 作 方 式 電 信 業 者 因 應 OTT 的 經 驗, 以 及 OTT 對 監 管 措 施 之 影 響, 分 別 由 來 自 印 尼 及 美 國 的 講 者 進 行 簡 報 (3)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INTUG) 26

35 行 動 支 付 對 於 全 世 界 正 在 造 成 巨 大 的 影 響, 且 此 刻 還 僅 是 開 始 階 段 行 動 支 付 使 得 在 世 界 各 地 大 部 分 區 域 使 用 網 路 交 易 成 為 可 能, 即 便 使 用 者 可 能 位 處 那 些 缺 乏 銀 行 機 構 或 固 網 電 信 設 備 的 偏 鄉 村 莊 一 個 開 放 式 的 支 付 系 統, 將 可 提 升 電 子 支 付 的 使 用 率 行 動 支 付 正 在 世 界 各 地 以 不 同 的 方 式 被 採 用 就 所 有 型 態 的 行 動 支 付 市 場 來 看, 有 些 行 動 支 付 的 商 業 模 式 已 取 得 成 功, 例 如 日 本 的 雅 虎 錢 包 及 雅 虎 Kantan Kessai (4) MRA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報 告 由 於 來 自 加 拿 大 經 濟 體 的 主 席 Mr. Peter Chau 不 克 出 席 MRA 任 務 分 組 會 議, 本 次 會 議 由 來 自 泰 國 的 副 主 席 Mr. Saneh Saiwang 主 持 I. 本 次 會 議 的 主 要 產 出 包 括 : 8 個 經 濟 體 的 MRA 最 新 實 施 狀 況 及 管 制 更 新 有 關 MRA 經 濟 效 益 之 評 估 : 韓 國 及 我 國 代 表 皆 表 示 目 前 正 在 分 別 進 行 專 案 研 究, 以 量 化 MRA 的 經 濟 效 益 有 關 市 場 監 督 的 最 佳 實 務 : 本 次 會 議 同 意 繼 續 討 論 市 場 監 督 的 最 佳 實 務 準 則 及 相 關 議 題 該 準 則 將 針 對 APEC 第 43 次 會 議 MRA 工 作 小 組 對 於 市 場 監 督 準 則 的 建 議 原 則 進 行 修 正 II. 本 次 會 議 同 時 討 論 工 作 小 組 的 未 來 來 自 加 拿 大 的 Mr. Peter Chau 主 席 退 休 後, 新 的 主 席 尚 未 產 生 會 中 討 論 了 幾 種 可 能 性, 包 括 : 選 任 主 席 之 任 務 移 交 他 處, 例 如 LSG 採 用 輪 流 的 方 式 擔 任 主 席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不 定 期 聚 會, 或 採 取 其 他 的 組 織 形 式, 例 如 專 家 團 體 組 織 縮 短 主 席 的 任 期 4. TEL 評 估 報 告 及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之 檢 視 LSG 會 議 檢 視 了 TEL 工 作 小 組 的 獨 立 評 鑑 報 告 及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並 無 進 一 步 的 評 論 意 見 5. LSG 小 組 針 對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之 貢 獻 在 OTT 應 用 和 服 務 方 面, 藉 由 會 議 中 的 討 論,APEC 經 濟 體 將 共 享 OTT 應 用 和 服 務 各 經 濟 體 的 發 展 現 況, 包 括 現 狀 發 展 趨 勢 機 會 困 難 與 挑 戰, 27

36 以 及 政 府 消 費 者 電 信 網 路 或 服 務 供 應 商 所 面 對 的 挑 戰 此 一 議 題 之 討 論 符 合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對 於 提 升 更 有 效 的 政 策 與 監 理 架 構, 以 促 進 自 由 和 開 放 貿 易 協 議 的 目 標 6. 閉 幕 式 最 後, 由 LSG 副 召 集 人,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Mr. Nguyen Quy QUYEN, 進 行 閉 幕 ( 八 ) 安 全 暨 繁 榮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SPSG) 安 全 暨 繁 榮 指 導 分 組 (Security and Prosperity Steering Group, 簡 稱 SPSG) 召 集 人 由 美 國 籍 Ms. Jordana Siegel 女 士 擔 任, 目 前 副 召 集 人 懸 缺 SPSG 範 圍 如 下 : 安 全 與 可 信 賴 的 網 路 ( 包 括 匯 流 中 的 數 位 網 路 ) 基 礎 建 設 服 務 技 術 應 用 ; 網 路 犯 罪 預 防 ; 資 安 事 件 處 理 ; 資 通 訊 技 術 之 惡 意 使 用 ( 如 垃 圾 郵 件 惡 意 程 式 ): 緊 急 通 報 與 應 變 ; 電 子 商 務 : 數 位 認 證 議 程 摘 要 如 下 : (1) 資 訊 分 享 簡 報 : 由 TEL 47 主 辦 經 濟 體 印 尼 針 對 網 路 安 全 相 關 推 動 工 作 進 行 經 驗 分 享 (2) 研 討 會 成 果 : I.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第 三 次 會 議 研 討 會 由 美 國 主 辦, 會 議 主 要 結 論 : 面 對 網 路 犯 罪 世 界, 必 須 透 過 國 際 合 作, 加 強 執 法 部 門 之 能 量 訓 練 及 提 供 其 他 相 關 資 源 隨 著 科 技 的 演 進, 新 的 威 脅 及 科 技, 對 於 打 擊 網 路 犯 罪 能 力 將 同 時 帶 來 正 面 及 負 面 的 影 響 II. 打 擊 僵 屍 網 路 之 方 法 比 較 研 討 會 由 美 國 主 辦, 會 議 主 要 結 論 : III. 打 擊 僵 屍 網 路 為 複 雜 之 挑 戰, 必 須 透 過 國 際 合 作 共 同 面 對 本 項 挑 戰, 建 議 在 TEL 現 有 基 礎 上, 加 強 對 本 議 題 的 重 視 及 合 作 28

37 IV. 建 議 TEL 48 會 議 可 針 對 各 會 員 體 打 擊 僵 屍 網 路 之 行 動 方 案 進 行 討 論 V. 避 免 誤 用 ICT 之 APEC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由 韓 國 主 辦, 菲 律 賓 印 尼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及 越 南 等 經 濟 體 分 享 參 與 本 教 育 訓 練 心 得, 韓 國 並 提 供 執 行 本 計 畫 之 白 皮 書 供 各 經 濟 體 參 考 (3) 新 計 畫 提 案 : I. APEC-OECD 網 際 網 路 經 濟 安 全 風 險 管 理 研 討 會 美 國 提 出 之 自 籌 經 費 計 畫 II. CSIRT 統 計 比 較 提 升 研 討 會 美 國 提 出 之 自 籌 經 費 計 畫 ( 九 ) 討 論 / 通 過 新 計 畫 提 案 本 次 會 議 通 過 8 項 自 籌 經 費 及 2 項 申 請 經 費 之 新 提 案 計 畫, 其 中 我 國 支 持 中 國 大 陸 提 案 計 畫 建 置 多 語 言 電 子 郵 件 位 址 技 術 日 本 提 案 計 畫 有 關 APEC 地 區 的 災 害 管 理 和 資 訊 通 信 技 術 及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早 稻 田 大 學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之 延 續 等 3 項 計 畫 本 次 僅 俄 羅 斯 計 劃 提 案 於 大 會 中 未 通 過, 後 續 美 國 將 徵 詢 國 內 專 家 意 見 後, 再 以 電 子 郵 件 徵 詢 各 會 員 體 意 見 1. 2 項 申 請 經 費 計 畫 計 畫 題 目 分 組 會 議 經 濟 體 費 用 ( 美 金 ) 自 籌 經 費 APEC 補 助 建 置 多 語 言 電 子 郵 件 位 址 技 術 DSG 中 國 大 陸 150, ,000 50,000 OTT 研 討 會 LSG 印 尼 50, ,000 表 2 APEC TEL47 計 畫 申 請 經 費 提 案 表 2. 8 項 自 籌 經 費 計 畫 計 畫 題 目 分 組 指 導 會 議 提 出 經 濟 體 有 關 APEC 地 區 的 災 害 管 理 和 資 訊 通 信 技 術 DSG 日 本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早 稻 田 大 學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DSG 日 本 29

38 究 中 心 之 延 續 展 延 特 殊 需 求 人 士 的 ICT 應 用 ( 老 年 和 行 動 不 便 人 士 ) 互 操 作 性 的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 語 義, 語 言 和 其 他 方 面 的 問 題 DSG DSG 日 本 新 加 坡 俄 羅 斯 監 管 機 構 品 質 服 務 研 討 會 LSG 印 尼 促 進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革 命 的 發 展, 協 助 中 小 型 企 業 (SMEs) 和 中 小 型 科 技 企 業 ( 中 小 型 及 微 型 企 業 ) 的 經 濟 增 長 APEC-OECD 網 際 網 路 經 濟 安 全 風 險 管 理 研 討 會 LSG SPSG 馬 來 西 亞 美 國 CSIRT 統 計 比 較 提 升 研 討 會 SPSG 美 國 表 3 APEC TEL47 計 畫 自 籌 經 費 提 案 表 ( 十 ) 討 論 未 來 會 議 主 辦 事 宜 1. 未 來 會 議 主 辦 地 點 大 會 檢 視 未 來 會 議 主 辦 地 點, 經 徵 詢 與 會 經 濟 體 代 表 意 見, 美 國 同 意 將 於 2012 年 9 月 15 日 至 9 月 21 日 於 夏 威 夷 舉 辦 TEL 48 屆 會 議 美 國 並 於 大 會 撥 放 影 片 簡 介 夏 威 夷 文 化 特 色 並 歡 迎 各 經 濟 體 代 表 的 到 訪 另 2013 年 中 國 大 陸 為 APEC 主 辦 國, 依 據 資 深 官 員 有 關 舉 辦 APEC 次 級 論 壇 的 規 劃 政 策, 希 望 次 級 論 壇 的 舉 辦 盡 可 能 與 主 辦 經 濟 體 資 深 官 員 會 議 地 點 及 時 間 一 樣, 以 增 加 開 會 之 效 率 倘 在 主 辦 經 濟 體 以 外 舉 辦 之 需 求 須 提 請 資 深 官 員 會 議 認 可 2014 年 中 國 大 陸 工 信 部 已 舉 辦 多 場 會 議, 擬 向 資 深 官 員 會 會 議 提 出 2013 年 的 TEL 會 議 將 在 中 國 大 陸 以 外 地 區 舉 辦 ; 亦 即 TEL49 屆 會 議 將 預 定 在 泰 國 舉 辦,TEL 50 屆 會 議 預 定 在 澳 洲 舉 辦 同 時 亦 規 劃 該 年 將 不 舉 辦 電 信 暨 資 訊 小 組 部 長 級 會 議 30

39 2. 美 國 提 出 議 程 草 案 依 據 美 國 提 出 議 程 草 案 與 以 往 議 程 安 排 有 異 動, 包 括 將 於 將 在 會 議 前 於 2012 年 9 月 15 日 召 開 主 辦 國 與 執 行 委 員 會 會 議, 將 邀 請 各 分 組 會 議 主 席 及 副 主 席 參 與 會 議 討 論 會 議 進 行 相 關 事 宜, 並 將 於 會 議 第 二 三 天 召 開 一 整 天 團 長 會 議, 集 合 團 長 密 集 討 論 今 年 10 月 印 尼 APEC 領 袖 宣 言 中 有 關 APEC TEL 部 分 及 2016 年 後 下 一 階 段 APEC 策 略 計 畫 檢 視 TEL48 屆 會 議 的 規 劃 重 點 除 了 延 續 先 前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責 小 組 的 相 關 計 畫, 中 國 大 陸 提 出 建 置 多 語 言 電 子 郵 件 位 址 技 術 自 籌 計 畫, 分 享 先 進 技 術 並 推 動 此 技 術 在 APEC 地 區 的 廣 泛 建 置 另 印 尼 自 籌 計 劃 將 召 開 監 管 機 構 品 質 服 務 研 討 會 探 討 問 題 包 括 網 路 統 計 資 訊 衡 量 QoS( 尤 其 是 對 封 包 交 換 服 務 ) 的 標 準 監 測 系 統 的 QoS 仰 賴 服 務 提 供 者 之 資 料 收 集, 服 務 提 供 者 收 集 和 整 理 資 料 方 式 可 能 有 不 同 ; 以 及 QoS 法 規 已 側 重 刑 罰 代 替 獎 勵 等 問 題 提 供 如 何 解 決 這 些 問 題 的 明 確 資 訊, 促 進 更 好 的 消 費 者 保 護 另 馬 來 西 亞 提 出 促 進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革 命 的 發 展, 協 助 中 小 型 企 業 (SMEs) 和 中 小 型 科 技 企 業 ( 中 小 型 及 微 型 企 業 ) 的 經 濟 成 長 計 劃 提 案 透 過 與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中 小 企 業 工 作 小 組 分 享 和 討 論 共 同 面 臨 的 問 題 和 工 作, 並 組 成 共 同 的 目 標 這 些 皆 是 下 屆 TEL48 會 議 討 論 重 點 31

40 日 期 上 午 中 午 下 午 9/15( 日 ) 主 辦 國 與 執 行 委 員 會 會 議 晚 間 第 1 天 9/16( 一 ) 第 2 天 9/17( 二 )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責 小 組 (MRA TF) 會 議 互 操 作 性 的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 語 義, 語 言 和 其 他 方 面 的 問 題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責 小 組 (MRA TF) 會 議 CSIRT 統 計 比 較 提 升 研 討 會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團 長 會 議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責 小 組 (MRA TF) 會 議 互 操 作 性 的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 語 義, 語 言 和 其 他 方 面 的 問 題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執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責 行 小 組 (MRA TF) 會 議 委 員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專 責 會 小 組 (MRA TF) 會 議 議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團 長 會 議 第 3 天 9/18( 三 ) 促 進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革 命 的 發 展, 協 助 中 小 型 企 業 (SMEs) 和 中 小 型 科 技 企 業 ( 中 小 型 及 微 型 企 業 ) 的 經 濟 成 長 APEC-OECD 網 際 網 路 經 濟 安 全 風 險 管 理 研 討 會 建 置 多 語 言 電 子 郵 件 位 址 技 術 團 長 會 議 監 管 機 構 品 質 服 務 研 討 會 APEC-OECD 網 際 網 路 經 濟 安 全 風 險 管 理 研 討 會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早 稻 田 大 學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團 長 會 議 歡 迎 晚 宴 第 4 天 9/19 ( 四 ) 第 1 次 大 會 DSG 分 組 會 議 SPSG 分 組 會 議 第 5 天 LSG 分 組 會 議 LSG 分 組 會 議 聯 誼 之 夜 32

41 9/20 ( 五 ) 第 6 天 9/21 ( 六 ) 日 期 上 午 中 午 SPSG 分 組 會 議 DSG 分 組 會 議 第 2 次 大 會 表 4 APEC TEL48 議 程 草 案 下 午 晚 間 ( 十 一 ) 觀 察 員 及 來 賓 報 告 意 願 來 自 Internet Society 代 表 簡 報 最 新 發 展 情 況, 並 表 達 持 續 與 TEL 合 作 的 ( 十 二 ) 選 舉 副 主 席 及 指 導 分 組 召 集 人 TEL 主 席 Mr. Tanaka 卸 任 在 即, 俄 羅 斯 提 出 願 意 擔 任 副 主 席, 並 經 徵 詢 大 會 經 濟 體 意 見 同 意 前 俄 羅 斯 團 長 Mr. Andrey Mukhanov 出 任 大 會 副 主 席 為 協 助 各 分 組 指 導 會 議 的 召 集 人 與 增 加 對 業 務 的 熟 捻 與 經 驗 傳 承, 並 為 培 養 下 任 分 組 召 集 人 作 準 備, 希 望 除 各 分 組 指 導 會 議 的 召 集 人 外, 增 加 2 名 分 組 指 導 會 議 副 召 集 人 檢 視 本 次 會 議 各 分 組 指 導 會 議 正 副 主 席 召 集 人 情 況,MRT 工 作 小 組 召 集 人 原 為 加 拿 大 經 濟 體 Mr. Peter Chau 不 克 出 席 MRA 會 議, 由 來 自 泰 國 的 副 召 集 人 Mr. Saneh Saiwang 代 理 並 於 會 中 討 論 了 幾 種 召 集 人 產 生 可 能 性, 包 括 : 交 由 分 組 指 導 會 議 ( 如 LSG) 選 任 召 集 人 之 任 務 採 用 輪 流 的 方 式 擔 任 召 集 人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不 定 期 聚 會, 或 採 取 其 他 的 組 織 形 式 ( 例 如 專 家 團 體 組 織 ) 以 及 縮 短 召 集 人 的 任 期 另 LSG 召 集 人 一 職 目 前 仍 懸 缺, 擔 任 LSG 副 召 集 人 的 Ms. Evelyn GOH 則 另 有 他 職, 無 法 出 席 APEC TEL47 會 議 TEL 主 席 Mr. Tanaka 並 詢 問 各 經 濟 體 團 長 接 任 各 分 組 指 導 會 議 分 組 召 集 人 及 副 召 集 人 意 願, 日 本 代 表 團 長 Mr. Mitsuhiro Hishida 同 意 接 任 LSG 召 集 人 一 職 美 國 亦 指 派 代 表 擔 任 DSG 副 召 集 人, 我 國 財 團 法 人 全 國 認 證 基 金 會 盛 念 伯 經 理 亦 出 任 MRA 會 議 副 召 集 人 33

42 ( 十 三 ) 大 會 主 席 備 註 TEL 主 席 Mr. Tanaka 針 對 TEL 管 理 提 出 工 作 要 點, 包 括 更 新 APEC 網 站 及 聯 絡 點 計 劃 的 落 實 2013 年 工 作 計 劃 有 關 TEL 獨 立 評 鑑 以 及 選 任 正 副 主 席 與 分 組 召 集 人 等 事 項 APEC TEL 工 作 小 組 在 2010 年 發 展 策 略 年 行 動 計 劃, 並 完 成 某 些 領 域 的 目 標 在 2012 年,APEC TEL 工 作 小 組 檢 視 經 俄 羅 斯 聖 彼 得 堡 舉 行 之 TELMIN9 會 議 認 可 的 策 略 行 動 計 劃, 以 及 2010 年 以 來 APEC TEL 工 作 小 組 的 完 成 並 考 慮 資 深 官 員 對 策 略 行 動 計 劃 的 指 導 所 作 的 改 進 故 2013 年 優 先 實 施 時 間 表 詳 如 附 件 1 有 關 2013 年 工 作 計 劃 要 點 包 括 內 容 : 發 展 資 通 訊 技 術 促 進 創 新 成 長 透 過 資 通 訊 技 術 應 用 促 進 社 會 經 濟 活 動 促 進 安 全 與 信 賴 之 資 通 訊 技 術 環 境 促 進 區 域 經 濟 整 合 加 強 資 通 訊 部 門 合 作 簡 述 各 項 目 要 點 如 下 : 1. 發 展 資 通 訊 技 術 促 進 創 新 成 長 (Develop ICT to Promote New Growth): (1) 2015 年 之 前 達 成 寬 頻 普 及 接 取 (Universal access by 2015); (2) 2020 年 之 前 達 成 下 世 代 高 速 寬 頻 網 絡 與 服 務 ; (3) 協 助 發 展 中 的 經 濟 體 之 寬 頻 發 展 策 略 : 擬 定 策 略 協 助 開 發 中 會 員 國 發 展 寬 頻 網 路 ; (4) 讓 ICT 產 業 發 展 能 符 合 特 殊 需 求 的 消 費 者 ; (5) 發 展 區 域 性 的 IPv6: 促 進 各 經 濟 體 分 享 導 入 IPv6 之 建 置 經 驗, 並 發 展 指 引 協 助 會 員 國 有 效 由 IPv4 移 轉 至 IPv6; (6) 基 礎 設 施 分 享 : 提 供 資 訊 經 驗 分 享 平 台, 協 助 各 會 員 國 可 參 採 他 國 最 佳 實 務 典 範, 快 速 發 展 ICT 基 礎 建 設 2. 透 過 資 通 訊 技 術 應 用 促 進 社 會 經 濟 活 動 (Enhance socio-economic Activities through the use of ICT): (1) 發 展 創 新 科 技 及 服 務 : 透 過 會 員 國 間 資 訊 方 享 及 促 進 彼 此 間 的 合 作, 以 引 進 先 進 及 新 興 技 術 及 服 務 ; (2) 發 展 智 慧 網 格 及 感 知 網 絡 : 發 展 ICT 應 用 如 智 慧 電 網 及 感 測 網 路, 以 增 進 會 員 國 之 經 濟 效 益 及 成 長 ; 34

43 (3) 發 展 ICT 應 用 驅 動 社 會 經 濟 活 動 : 分 享 ICT 最 佳 實 務 應 用, 如 公 私 部 門 如 何 促 進 綠 能 科 技 (Green ICT) 如 何 強 化 災 害 管 理 如 何 作 好 更 多 有 關 商 務 健 康 醫 療 教 育 及 電 子 化 政 府 服 務 等 3. 促 進 安 全 與 信 賴 之 資 通 訊 技 術 環 境 (Promote a safe and trusted ICT environment ): (1) 安 全 及 可 信 賴 的 ICT 環 境 : 重 視 消 費 者 保 護 個 人 資 料 隱 私 保 護 及 網 路 安 全 技 術 發 展, 培 育 完 整 保 護 的 資 通 訊 環 境 ; (2) 網 路 安 全 能 力 建 構 : 與 企 業 如 ISP 業 者 合 作 對 抗 電 腦 安 全 威 脅 ; (3) 提 升 網 路 安 全 意 識 : 累 積 能 量 以 提 升 安 全 意 識 相 關 活 動 的 發 展, 並 整 合 於 APEC 其 他 活 動 中 ; (4) 與 產 業 研 擬 網 路 安 全 倡 議 ; (5) 弱 勢 團 體 上 網 環 境 的 安 全 與 保 護 : 分 享 有 關 如 何 保 護 易 受 駭 族 群 ( 如 幼 童 ) 安 全 使 用 電 腦 之 資 訊, 並 訂 定 發 展 策 略, 例 如 主 動 協 助 相 關 執 法 單 位 保 護 兒 童 上 網 安 全 (6) 促 進 網 路 經 濟 發 展 : 透 過 促 進 資 訊 之 交 換 智 慧 財 產 權 保 護 個 人 隱 私 保 護 等 方 法, 營 造 安 全 及 多 樣 豐 富 的 網 際 網 路 經 濟 環 境 4. 促 進 區 域 經 濟 整 合 (Promote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1) 發 展 自 由 及 開 放 的 貿 易 及 投 資 環 境 : 發 展 ICT 政 策 及 管 理 架 構, 以 有 助 於 發 展 APEC 區 域 經 濟 體 之 自 由 貿 易 協 議 (2) 電 信 設 備 技 術 相 互 認 證 (MRA) 及 同 等 技 術 要 求 : 增 進 會 員 國 參 與 MRA, 以 確 保 技 術 符 合 且 達 成 一 致 要 求 (3) 降 低 國 際 漫 遊 費 率 : 藉 由 訓 練 APEC 政 策 制 定 者 及 管 理 者, 以 累 積 能 量 促 進 國 際 行 動 漫 遊 市 場 之 競 爭 及 透 明 (4) 提 升 消 費 者 意 識 : 透 過 報 告 的 發 布 及 其 他 活 動, 提 升 消 費 者 關 於 申 訴 管 道 服 務 價 格 及 通 訊 替 代 技 術 之 認 知 (5) 同 儕 共 同 學 習 (Peer learning): 鼓 勵 各 會 員 國 主 動 參 與 TEL 相 關 計 畫 及 交 換 知 識 經 驗, 有 助 建 立 有 效 的 管 理 方 法, 以 鼓 勵 市 場 競 爭 及 投 資 (6) 鼓 勵 經 濟 體 積 極 參 與 TEL 計 畫 分 享 知 識 及 經 驗, 以 完 成 有 效 的 鼓 勵 市 場 競 爭 和 投 資 之 監 理 措 施 (7) 透 過 鞏 固 和 宣 導 資 訊 以 加 強 海 纜 保 護, 減 少 中 斷 的 發 生, 並 加 強 海 纜 維 修 5. 加 強 資 通 訊 部 門 合 作 (Strengthen cooperation in the ICT Sector): (1) 透 過 基 礎 建 設 之 發 展 以 確 保 資 訊 接 觸, 以 及 促 進 公 民 改 善 ICT 使 用 之 能 力 35

44 (2) 加 強 APEC 內 部 領 域 協 調, 並 同 時 與 其 他 國 際 組 織 合 作 : 國 際 組 織 如 APEC Electronic Commerce Steering Group Counter Terrorism Taskforce Health Working Group Emergency Preparedness Working Group 等 (3) 與 APEC 外 之 其 他 組 織 合 作, 如 OECD, APT and ITU 等 另 有 關 TEL 感 謝 2012 年 12 月 10 日 SCE 主 席 的 指 導 有 關 獨 立 評 鑑 的 進 行 獨 立 評 鑑 者 Ms. Monica Dunhem 依 SCE 彙 整 表 格 產 生 的 報 告 提 出 建 議 如 下 : 建 議 1: 建 立 機 制 確 定 一 個 主 題 已 充 分 被 討 論 ; 建 議 2: 提 前 計 劃 ; 建 議 3: 增 加 兩 個 計 劃 類 別 的 建 議 ; 建 議 4: 鎖 定 的 目 標 對 象 ; 建 議 5: 會 議 地 點 的 決 定 應 與 大 部 分 SOM 會 議 一 樣 或 制 定 下 一 屆 TEL 會 議 舉 辦 地 點 的 清 單 ; 建 議 6: 鼓 勵 參 與 ; 建 議 7: 遠 距 參 與 ; 建 議 8: 擬 訂 路 線 圖 依 上 述 建 議 大 會 研 擬 具 體 行 動 方 案 詳 見 附 件 2, 主 席 於 大 會 就 上 述 建 議 研 擬 的 具 體 行 動 方 案 請 各 經 濟 體 表 示 意 見 並 通 過 其 中 有 關 建 議 7 之 遠 距 參 與 部 分, 同 意 有 效 地 利 用 網 路 作 為 未 來 遠 程 參 與 會 議 討 論 對 於 使 用 在 連 接 和 合 作 的 技 術 的 新 方 式, 將 進 一 步 探 討 這 些 可 能 的 益 處 對 於 改 進 TEL 管 理 的 作 法, 主 席 TEL 主 席 Mr. Tanaka 提 出 包 括 及 時 更 新 聯 絡 點 (POC) 的 列 表 ; 計 劃 提 出 需 要 更 有 效 率 ; 閉 會 期 間 審 批 程 序 應 進 行 檢 討 ; 依 規 畫 項 目 實 施 計 劃 ; 積 極 參 與 擔 任 共 同 提 案 會 員 體 ; 對 於 各 會 員 體 提 案 計 劃 調 查 應 更 積 極 應 對 ; 及 時 完 整 的 計 劃 報 告 ; 拓 展 其 他 國 際 組 織 的 活 動 以 及 考 慮 合 作 和 連 接 工 具 等 建 議 ( 十 四 ) TEL 主 席 交 接 本 屆 TEL 主 席 Mr. Tanaka 即 將 卸 任, 將 由 副 主 席 馬 來 西 亞 通 訊 暨 多 媒 體 委 員 會 (Malaysia Communication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 MCMC) 的 Ms. Nur Sulyna Abdullah 接 任, 副 主 席 Ms. NurSulyna Abdullah 特 別 精 心 準 備 一 段 King 與 Queen 的 故 事 與 投 影 片 感 謝 主 席 Mr. Tanaka 這 些 日 子 TEL 的 貢 獻, 主 席 Mr. Tanaka 感 謝 各 經 濟 體 的 參 與 與 協 助 36

45 五 各 指 導 分 組 會 議 及 報 告 過 程 與 內 容 ( 一 ) 資 通 訊 技 術 指 導 分 組 (DSG) 報 告 DSG 會 議 計 舉 行 二 個 半 天 (4 月 9 日 下 午 及 10 日 上 午 ), 由 泰 國 籍 Ms. Sudaporn Vimolseth 女 士 及 中 國 籍 庾 志 成 先 生 主 持 會 議, 各 經 濟 體 共 計 59 個 代 表 與 會 DSG 會 議 於 4 月 26 日 舉 行, 由 會 議 召 集 人 中 國 籍 庾 志 成 先 生, 和 副 召 集 人 汶 萊 籍 Mr. Wallace Koh Hoe Aik 主 持 53 個 來 自 汶 萊 中 國 中 國 香 港 印 尼 日 本 韓 國 馬 來 西 亞 墨 西 哥 巴 布 亞 新 幾 內 亞 俄 羅 斯 新 加 坡 我 國 泰 國 美 國 越 南 APNIC 和 互 聯 網 協 會 的 代 表 出 席 了 會 議 1. 開 幕 式 召 集 人 和 副 召 集 人 全 體 與 會 代 表 表 示 歡 迎, 並 感 謝 印 尼 提 供 會 場 及 熱 情 款 待 2. 議 程 檢 視 及 修 正 一 開 始 先 審 查 議 程 草 案, 獲 得 所 有 經 濟 體 代 表 的 通 過 本 次 議 程 中 包 括 寬 頻 服 務 資 訊 交 流 和 IPv6 的 建 置 情 況 5 項 目 前 計 畫 報 告 3 項 研 討 會 成 果 5 項 新 計 畫 提 案 審 查 / 更 新 的 DSG 計 畫 矩 陣 和 APEC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劃 3. 資 訊 分 享 在 這 個 會 議 上, 我 國 日 本 印 尼 和 中 國 分 享 寬 頻 和 IPv6 建 置 的 資 訊 (1) 我 國 : 我 國 簡 報 我 國 寬 頻 計 畫, 固 網 寬 頻 (100Mbps) 到 2013 年 將 達 成 100% 的 家 庭 涵 蓋 率 有 線 電 視 到 2014 年 全 面 數 位 化 光 纖 網 路 接 取 (FTTx) 用 戶 數 到 2015 年 將 達 720 萬, 無 線 寬 頻 用 戶 數 到 2015 年 將 達 1100 萬 寬 頻 普 及 服 務 部 分, 自 2012 年 以 來, 我 國 進 行 了 從 2Mbps 到 12Mbps 寬 頻 升 級 實 施 到 2015 年 估 計 寬 頻 升 級 涵 蓋 率 在 偏 遠 村 莊 將 到 達 95% 對 於 IPv6 的 發 展 狀 況, 我 國 簡 述 重 要 成 果 包 括 有 關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產 品 政 府 間 組 織 和 非 政 府 組 織 的 IPv6 升 級 人 員 培 訓 和 IPv6 的 快 速 建 置 (2) 日 本 37

46 日 本 主 要 介 紹 寬 頻 基 礎 設 施 的 改 善 到 2012 年 3 月 底, 已 達 到 超 高 速 寬 頻 用 戶 數 已 達 到 5235 萬, 服 務 覆 蓋 率 為 97.3% 超 過 預 期 的 96.5%, 家 庭 寬 頻 已 經 達 到 5377 萬, 覆 蓋 率 服 務 區 域 為 100%, 超 過 估 計 數 (99.7%) (3) 印 尼 根 據 印 尼 的 報 告, 從 電 信 營 運 商 第 三 季 度 報 告, 行 動 電 話 用 戶 為 億 ( 超 過 人 口 萬 ), 數 據 上 網 用 戶 達 到 億 據 世 界 寬 頻 委 員 會 提 交 的 一 份 報 告 顯 示, 印 尼 行 動 寬 頻 國 家 排 名 為 41 名 對 於 寬 頻 接 取, 無 線 寬 頻 在 印 尼 為 主 要 發 展 項 目,4G 的 實 現 仍 然 需 要 完 備 的 生 態 系 統 在 印 尼 IPv6 專 案 小 組 成 員 準 備 提 供 IPv6 服 務 (4) 中 國 大 陸 中 國 大 陸 簡 要 介 紹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和 普 及 寬 頻 接 取 中 國 大 陸 在 2012 年 年 底, 網 際 網 路 國 際 向 外 頻 寬 為 1.85T, 網 際 網 路 用 戶 數 為 5 億 6400 萬, 普 及 率 達 到 42.1%, 其 中 行 動 網 際 網 路 用 戶 數 佔 4 億 2000 萬 對 於 寬 頻 普 及 接 取, 到 了 2012 年 12 月, 超 過 19,300 個 行 政 村 已 經 有 寬 頻 連 接, 普 及 率 達 到 87.9 % 在 農 村 信 息 化 方 面, 共 有 2,005 個 新 的 村 莊 和 城 鎮 都 參 與 計 劃, 總 普 及 率 達 到 84% (5) APNIC 的 IPv6 建 置 狀 態 更 新 APNIC 向 會 員 體 代 表 更 新 當 前 IPv6 建 置 的 狀 況 檢 視 數 據,APNIC 觀 察 核 心 傳 輸 服 務 提 供 者 之 間 高 標 準 的 IPv6 準 備 IPv4 位 址 的 耗 盡 促 使 網 路 營 運 商 建 置 IPv6 網 絡, 並 在 2011 年 和 2012 年 世 界 IPv6 的 啟 動 更 進 一 步 鼓 勵 此 動 機 然 而, 當 檢 視 IPv6 建 置 從 核 心 向 邊 緣 ( 也 就 是 接 取 網 路 網 路 寄 存 提 供 者, 內 容 提 供 者 和 企 業 ), 較 少 看 見 IPv6 準 備 APNIC 認 為 應 把 重 點 放 在 繼 續 支 持 整 個 聯 際 網 路 生 態 系 統 繼 續, 增 加 IPv6 的 採 用 IPv6 建 置 在 LTE 網 路 的 重 要 性, 如 LTE 服 務 包 括 語 音 簡 訊 和 數 據 以 IP 為 主 的 服 務 由 於 存 取 Internet 的 行 動 設 備 用 戶 成 長,IPv4 並 不 支 持 此 業 務 需 求 在 行 動 網 路 IPv6 已 準 備 節 省 網 路 營 運 成 本 APNIC 尋 求 DSG 會 議 與 會 者 關 注 各 經 濟 體 在 計 劃 建 置 LTE 時, 應 考 量 IPv6 議 題 在 頻 譜 問 題 在 Q&A 部 分 來 自 越 南 代 表 建 議 應 考 慮 加 入 IPv6 準 則 的 普 及 服 務 計 畫 這 些 準 則 可 以 協 助 新 網 路 在 開 始 時 就 已 準 備 好 IPv6 4. 現 正 執 行 之 計 畫 報 告 38

47 (1) 日 本 早 稻 田 大 學 APEC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APEC e-government Research Center at Waseda University, Japan) APEC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於 2005 年 在 日 本 早 稻 田 大 學 成 立 這 是 一 個 自 籌 資 金 的 計 畫, 由 Dr.Toshio Obi 監 督, 旨 在 尋 找 解 決 方 案, 電 子 政 府 實 施 的 各 種 挑 戰, 並 舉 辦 研 討 會 和 APEC 經 濟 體 提 供 政 府 職 員 的 訓 練 日 本 Dr.Toshio Obi 報 告 計 畫 進 展 情 況, 包 括 介 紹 在 不 同 的 會 議 / 論 壇 / 研 討 會, 舉 行 2 個 諮 詢 委 員 會 會 議 及 3 個 訓 練 (2) APII 測 試 平 台 計 畫 - 韓 國 來 自 韓 國 的 Mr. Hyongsoon Kim 報 告 韓 國 和 日 本 之 間 的 研 究 和 測 試 環 境 計 劃 韓 國 進 行 測 試 和 驗 證 的 網 路 技 術, 特 別 是 測 試 和 建 置 100G 傳 輸 技 術 和 建 置 全 球 未 來 網 路 實 驗 設 施 韓 國 介 紹 4 種 研 究 活 動 包 括 國 際 SDN 實 驗 平 台 建 置 以 網 路 為 基 礎 全 球 開 放 式 IPTV 測 試 平 台 醫 療 合 作 和 CPS 為 基 礎 的 物 聯 網 數 據 平 台 開 發 (3) APII 測 試 平 台 計 畫 - 日 本 來 自 日 本 Mr. Shuji YAMAGUCHI 報 告 APII 研 發 實 驗 網 路 計 畫 的 進 展 報 告 概 述 日 本 NICT JGN-X 計 劃 重 點 在 建 立 基 本 的 未 來 網 際 網 路 技 術, 透 過 大 規 模 測 試 平 台 網 路 的 各 種 實 驗 和 JGN-X 的 網 路 環 境 更 新, 例 如 改 變 福 岡 釜 山 電 路 到 東 京 首 爾 電 路 為 10Gbps 等 NICT 報 告 最 近 APII 及 APAN 的 研 討 會 並 通 知 經 濟 體 在 SDN 技 術 冰 雪 節 和 東 北 地 區 ( 災 區 ) 的 一 些 成 功 的 示 範 和 實 驗 報 告 5. 研 討 會 結 論 (1)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執 行 能 力 計 畫 在 研 討 會 開 始 前, 由 主 持 人 帶 領 所 有 與 會 者 為 美 國 波 士 頓 馬 拉 松 爆 炸 案 與 中 國 大 陸 四 川 大 地 震 中 的 遇 難 者 默 哀, 以 表 達 深 切 的 慰 問 之 意 研 討 會 首 先 由 DSG 會 議 召 集 人 Mr. Zhicheng Yu 進 行 開 場 致 詞, 之 後 由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Dr. Pham Manh Lam 進 行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執 行 能 力 計 畫 問 卷 結 果 報 告 該 計 畫 於 2013 年 3 月 25 日 發 給 APEC 各 經 濟 體 一 份 問 卷 調 查, APEC 21 個 經 濟 體 中 共 有 12 個 經 濟 體 完 成 問 卷 並 回 覆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執 行 能 力 計 畫 為 經 APEC 核 准 之 計 畫, 本 研 討 會 為 該 計 畫 之 一 部 分,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計 畫 負 責 人 Mr. Nguyen Quy Quyen 主 持 39

48 本 次 研 討 會 相 當 成 功, 共 有 來 自 汶 萊 印 尼 日 本 南 韓 馬 來 西 亞 泰 國 美 國 及 越 南 等 8 個 經 濟 體 進 行 簡 報, 分 享 其 執 行 ICT 普 及 服 務 的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與 遭 遇 到 的 困 難 研 討 會 的 最 後, 由 主 持 人 Mr. Nguyen Quy Quyen 向 各 經 濟 體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的 合 作 與 配 合 表 達 高 度 讚 賞, 並 感 謝 參 與 研 討 會 的 出 席 者 發 言 提 供 寶 貴 貢 獻, 最 後 由 衷 感 謝 主 辦 國 印 尼 對 於 研 討 會 所 提 供 的 各 方 面 協 助 本 次 研 討 會 之 討 論 已 達 成 本 計 畫 的 主 要 目 標, 完 整 研 究 成 果 將 於 計 畫 報 告 中 呈 現, 並 將 於 9 月 舉 辦 的 APEC TEL 48 會 議 提 供 給 APEC 各 經 濟 體 (2) 資 通 訊 創 新 加 值 服 務 - 雲 端 技 術 結 合 遠 距 健 康 (tele-health) 管 理 平 台 系 統 本 次 Workshop on cloud computing based tele-health management platform (DSG) 為 半 日 型 研 討 會, 在 主 辦 國 印 尼 的 協 助 下, 順 利 於 大 會 會 場 舉 辦 會 議 首 先 由 DSG 召 集 人 Mr. Zhicheng Yu 致 詞, 接 著 由 本 次 大 會 主 辦 國 代 表 Mr. Djoko Agung Harijadi 致 歡 迎 詞 表 示, 基 於 未 來 資 通 訊 服 務 的 應 用 將 多 元 化, 健 康 照 護 便 是 其 中 一 個 重 要 的 發 展 本 次 論 壇 同 時 亦 是 先 前 Cloud Computing Based tele-health Management Platform 研 究 計 畫 之 成 果 發 表 該 計 畫 於 TE44 時 提 案 並 獲 得 大 會 通 過, 經 過 一 年 的 研 究 累 積 不 少 成 果, 藉 由 本 次 論 壇 之 舉 辦, 不 僅 能 得 知 其 他 經 濟 體 之 現 況 發 展, 同 時 亦 能 向 各 會 員 國 展 示 我 國 近 年 來 在 資 通 訊 加 值 服 務 方 面 的 開 發 成 果 在 論 壇 中, 來 自 日 本 澳 洲 及 印 尼 的 講 者 各 自 介 紹 其 國 內 遠 距 健 康 照 護 的 發 展 現 況 及 未 來 展 望 本 次 論 壇 共 分 為 三 個 場 次, 第 一 場 為 專 題 演 講, 由 我 國 工 研 院 服 務 系 統 科 技 中 心 主 任 唐 震 寰 博 士 發 表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為 健 康 雲 端 : 挑 戰 與 商 機 其 次 為 我 國 發 表 Innovative value-added service of ICT cloud computing technology applied to the tele-health management platform system 成 果 報 告, 並 展 示 我 國 研 發 之 相 關 遠 距 照 護 設 備 最 後, 在 圓 桌 論 壇 部 分, 邀 請 澳 洲 日 本 及 印 尼 代 表, 分 享 遠 距 照 護 相 關 發 展 及 經 驗 在 成 果 發 表 中, 工 研 院 楊 思 暉 研 究 員, 簡 單 地 說 明 此 專 案 計 畫 一 年 來 的 成 果 及 產 出 在 執 行 此 專 案 時, 工 研 院 已 與 東 元 綜 合 醫 院 及 聯 安 醫 療 會 所 合 作, 將 遠 距 照 護 雲 端 平 台 付 諸 應 用, 共 計 約 100 位 試 用 者 在 試 用 過 後, 多 數 使 用 者 間 能 有 效 控 制 其 血 壓 及 體 重, 證 實 此 平 台 對 健 康 照 護 確 實 有 其 助 益 而 在 法 規 面 向 上, 工 研 院 亦 提 出 在 推 行 遠 距 照 護 上 的 建 議 透 過 本 次 論 壇 的 舉 行, 除 讓 各 國 瞭 解 到 我 國 在 雲 端 技 術 及 遠 距 照 護 的 進 展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透 過 與 會 各 國 的 分 享 及 交 流, 使 我 國 更 深 入 瞭 解 到 其 他 先 進 國 40

49 家 的 發 展 與 進 步 本 次 論 壇 藉 由 各 國 與 談 貴 賓, 以 及 其 他 會 員 國 的 參 與 及 討 論, 共 獲 致 以 下 幾 點 共 識 : I. 雲 端 技 術 結 合 遠 距 照 護 不 僅 有 利 於 老 年 化 社 會, 對 於 改 善 偏 遠 地 區 之 醫 療 品 質 亦 有 所 幫 助 II. 健 康 資 訊 的 隱 私 及 保 護 議 題, 極 需 制 訂 相 關 制 度 及 標 準 III. IV. 公 私 協 力 的 合 作 模 式, 不 僅 能 促 進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政 府 亦 可 降 低 維 持 社 會 福 利 社 會 保 險 之 成 本 如 何 永 續 經 營 遠 距 照 護 服 務, 產 業 鏈 的 建 構 成 為 各 國 所 面 臨 的 重 要 議 題 V. 未 來 各 經 濟 體 可 透 過 各 種 不 同 的 國 際 場 合, 分 享 其 推 動 經 驗, 以 及 雲 端 政 策 之 發 展 (3)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研 討 會 由 中 國 主 辦 之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約 有 30 位 貴 賓 與 會 本 論 壇 由 DSG 召 集 人 代 表 開 場 致 詞, 強 調 有 關 綠 能 議 題 之 重 要 性, 並 預 祝 本 研 討 活 動 圓 滿 成 功 會 中 邀 請 來 自 中 國 日 本 韓 國 美 國 及 我 國 之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研 討, 並 規 劃 兩 部 份 討 論 此 議 題 : I. 不 同 的 角 度 來 觀 察 亞 太 地 區 整 體 的 綠 能 發 展 概 況 中 國 與 泰 國 代 表 從 經 濟 成 長 社 會 發 展 與 環 境 保 護 三 方 面 說 明, 並 提 供 綠 能 技 術 在 亞 太 各 國 經 濟 成 長 的 數 據 資 料, 以 及 對 社 會 帶 來 良 性 發 展 的 狀 況 與 保 護 自 然 生 態 的 貢 獻 惟 亦 提 出 亞 太 目 前 發 展 的 瓶 頸, 並 針 對 法 規 與 制 度 面, 討 論 各 經 濟 體 的 規 範 與 商 業 營 運 模 式 其 中 Detecon Asia-Pacific 代 表 提 供 對 於 電 信 業 者 的 觀 察, 如 : 減 少 營 運 成 本 支 出, 乃 是 電 信 業 驅 動 綠 能 發 展 的 原 始 動 力 ; 綠 能 發 展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有 關 聯, 需 營 造 並 提 高 此 類 的 社 會 價 值 以 吸 引 電 信 業 者 進 入 ; 各 經 濟 體 政 府 單 位 需 提 供 財 務 與 法 規 上 的 誘 因 以 促 進 綠 能 技 術 的 發 展 等 II. 不 同 的 經 濟 體 提 供 該 區 域 實 際 發 展 案 例 此 部 份 共 七 位 代 表 從 其 本 身 所 在 地 區 提 供 技 術 服 務 法 規 及 產 業 等 各 面 向 促 成 綠 能 發 展 的 作 法 與 案 例, 並 分 享 其 成 果 與 面 臨 的 難 處, 讓 與 會 員 體 集 思 廣 益 並 相 互 切 磋 其 中, 中 國 代 表 簡 報 政 府 電 信 業 和 ISP 在 法 規 政 策 營 運 等 41

50 各 種 行 動 方 案, 並 說 明 其 寬 頻 網 路 基 礎 建 設 正 逐 漸 成 長, 相 關 產 業 的 應 用 軟 體 亦 漸 次 成 長, 然 而 達 成 綠 能 普 及 應 用, 仍 需 努 力 在 香 港 地 區, 寬 頻 網 路 建 設 已 成 熟, 目 前 正 向 綠 能 技 術 應 用 發 展 前 進 印 尼 代 表 說 明 其 正 規 劃 使 用 節 能 的 網 路 設 備 及 架 構 進 行 營 運 日 本 代 表 表 示 其 積 極 建 設 光 纖 網 路 並 加 速 應 用 及 佈 建 至 其 全 區 達 成, 以 提 供 大 頻 寬 服 務 與 節 能 減 碳 環 保 的 效 果 美 國 代 表 提 供 雲 端 應 用 方 案 及 智 慧 建 築 等 構 想 發 展 綠 能 我 國 由 中 華 電 信 研 究 院 智 慧 聯 網 所 所 長 羅 坤 榮 博 士 介 紹 我 國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並 說 明 中 華 電 信 在 建 設 寬 頻 網 路 亦 努 力 建 構 綠 能 通 信 網 路, 包 括 : 核 心 網 路 傳 輸 網 路 接 取 網 路 基 地 台 等, 皆 朝 綠 能 環 保 前 進, 並 闡 述 ICT 在 節 能 減 碳 方 面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最 後, 羅 所 長 概 述 中 華 電 信 在 綠 能 服 務 與 應 用 的 努 力 : 智 慧 節 能 服 務 (intelligent energy network, ien) 與 智 慧 運 輸 服 務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 ITS) 目 前, 由 中 華 電 信 自 行 研 發 的 ien 智 慧 節 能 服 務, 為 提 供 企 業 用 電 設 備 管 理 與 全 面 性 節 能 技 術 服 務, 可 有 效 提 升 系 統 運 作 效 率 與 降 低 企 業 用 電 成 本 ; 而 ITS 商 車 管 理 服 務, 為 自 行 研 發 之 車 機 設 備 與 車 隊 管 理 系 統 共 同 組 成, 其 中 車 機 設 備 整 合 GPRS/3G 及 GPS 模 組 即 時 回 報 車 輛 衛 星 定 位 資 訊, 並 由 管 理 系 統 傳 送 接 收 車 隊 管 理 訊 息, 可 有 效 降 低 油 耗, 達 成 節 能 減 碳 的 目 標 未 來, 中 華 電 信 規 劃 結 合 ien 與 ITS 服 務 搭 配 雲 端 與 物 聯 網 技 術 提 供 客 戶 更 優 質 的 綠 能 服 務 本 次 會 議 結 論 包 括 : III. 為 善 用 IT 無 遠 弗 屆 的 特 性 資 訊 蒐 集 的 優 勢 及 貢 獻 節 能 減 碳 正 面 效 益, 可 將 綠 色 與 資 通 訊 科 技 應 用 結 合, IV. 利 用 IT 與 電 子 技 術 透 過 管 理 控 制 應 用 於 物 流 車 輛 建 築 電 網 等 領 域, 不 僅 能 提 升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達 到 節 能 的 目 的, 同 時 也 能 降 低 對 環 境 的 負 擔 V. Green ICT 服 務 可 改 善 能 源 效 益, 促 進 企 業 營 運 效 率, 減 低 成 本, 同 時 能 夠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的 排 放, 在 推 動 環 保 方 面 逐 漸 扮 演 一 個 舉 足 輕 重 的 角 色, 也 為 全 球 的 低 碳 經 濟 帶 來 新 的 契 機 VI. 若 再 搭 配 完 整 且 無 接 縫 的 寬 頻 網 路 提 供 所 有 民 眾 Green ICT 服 務, 預 期 可 有 效 降 低 能 源 的 耗 損, 進 而 打 造 低 碳 社 會 與 永 續 家 園 42

51 6. 新 研 討 會 / 新 計 畫 提 案 (1)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早 稻 田 大 學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之 延 續 Extension of APEC e-government Research Center at Waseda University 這 是 一 個 延 續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早 稻 田 大 學 電 子 政 府 研 究 中 心 的 當 前 計 劃 由 APEC 區 域 內 電 子 政 府 四 大 主 導 機 構 將 相 互 合 作, 日 本 早 稻 田 大 學 電 子 化 政 府 研 究 所 新 加 坡 資 訊 通 信 發 展 管 理 局 (IDA) 泰 國 MICT 的 電 子 化 政 府 機 構 (EGA) 和 我 國 台 灣 電 子 治 理 研 究 中 心 (TEG) 這 四 個 機 構 將 共 同 努 力 為 共 同 計 劃 監 督 者 並 執 行 聯 合 計 劃 作 為 一 個 團 隊 進 行 APECTEL 計 劃, 中 心 主 要 活 動 將 如 下 : I. 觀 察 和 評 估 電 子 化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II. 在 下 一 次 APECTEL 會 議, 召 開 與 電 子 政 府 相 關 的 半 天 研 討 會 III. 為 了 電 子 政 府 整 備, 協 助 會 員 經 濟 體 維 護 數 據 銀 行 IV. 進 行 CIO 在 線 系 統 訓 練 新 加 坡, 我 國 和 泰 國 對 本 計 劃 表 示 支 持, 該 計 劃 亦 獲 DSG 同 意 (2) 延 續 特 殊 需 求 人 士 的 ICT 應 用 ( 老 年 和 行 動 不 便 人 士 )Extension of ICT Applications for the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 (Aging and Disabilities) 此 自 籌 計 畫 由 我 國 泰 國 和 美 國 共 同 贊 助 這 個 計 畫 主 要 目 標 是 延 續 APEC 資 助 計 畫 (2011), 就 已 經 建 立 一 有 效 的 平 台, 為 老 年 和 行 動 不 便 人 士 提 供 創 新 的 知 識 交 流 以 協 助 ICT 的 應 用 報 告 結 束 後, 新 加 坡, 我 國 和 泰 國 對 本 計 劃 表 示 支 持, 該 計 劃 亦 獲 DSG 同 意 (3) 建 置 多 語 言 電 子 郵 件 位 址 技 術 ( 中 國 大 陸 )Deployment of Multi-language Address Technology, China 這 是 一 年 期 計 畫 由 我 國 韓 國 汶 萊 香 港 中 國 大 陸 馬 來 西 亞 俄 羅 斯 和 聯 際 網 路 協 會 共 同 贊 助, 建 議 尋 求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為 50,000 美 元 的 資 金 補 助 主 題 是 多 語 言 電 子 郵 件 位 址 技 術, 目 的 是 分 享 先 進 技 術 並 推 動 此 技 術 在 APEC 地 區 的 廣 泛 建 置 43

52 該 成 果 將 包 括 提 出 白 皮 書 和 建 議, 呼 籲 APEC 區 域 的 政 府 和 組 織 支 持 此 先 進 技 術 中 國 將 邀 請 任 何 有 興 趣 的 經 濟 體 參 與 APEC TEL48 期 間 的 研 討 會 和 2014 年 5 月 在 中 國 北 京 舉 行 國 際 論 壇 等 活 動 該 計 劃 亦 獲 DSG 同 意 (4) 互 操 作 性 的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 語 義, 語 言 和 其 他 方 面 的 問 題, 俄 羅 斯 Interoperable ICT: semantic, linguistic and other aspects, Russia 此 自 籌 資 金 計 畫 目 的 包 括 : I. 為 了 研 究 APEC 經 濟 體 在 可 互 操 作 的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領 域 的 經 驗 : 開 發 可 互 操 作 的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 為 了 APEC 區 域 經 濟 整 合 自 動 化 系 統 的 相 互 運 作 可 能 採 取 的 做 法 ; 語 言, 語 義 等 方 面 的 互 操 作 性, 包 括 信 賴 的 跨 境 電 子 文 件 交 換 ; 現 有 的 標 準, 標 準 分 類, 在 網 路 經 濟 和 電 子 交 易 使 用 的 參 考 書 ( 國 家, 國 際, 產 業 等 ) 不 相 容 的 問 題, 尋 找 解 決 方 案 II. 要 建 立 APEC 全 面 性 的 合 作, 分 享 APEC 經 濟 體 在 提 供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互 操 作 性 的 最 佳 做 法 ; 計 畫 的 主 要 成 果 是 : III 年 9 月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互 操 作 的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研 討 會 IV 年 12 月 報 告 發 表 中 國 大 陸 與 汶 萊 表 示 支 持 這 個 計 劃 美 國 要 求 更 多 的 時 間 與 在 華 盛 頓 的 專 家 審 查 計 劃 網 際 網 路 協 會 評 論 說, 該 提 案 需 要 更 多 的 資 訊, 具 體 的 技 術 應 用, 以 及 如 何 將 用 於 促 進 DSG 的 目 標 由 於 最 後 DSG 會 議 沒 有 達 成 共 識, 該 計 劃 將 進 入 閉 會 期 間 的 同 意 程 序 (5) 有 關 APEC 地 區 的 災 害 管 理 和 資 訊 通 信 技 術, 日 本 Disaster Management and ICT for APEC Region, Japan 這 個 是 自 2013 年 4 月 至 2013 年 10 月 自 籌 資 金 計 劃 APEC 經 濟 體 的 災 害 管 理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話 題, 許 多 APEC 會 議 一 直 在 積 極 討 論 有 關 災 害 管 理 的 主 題 在 這 方 面, 總 結 迄 今 與 災 害 管 理 有 關 的 討 論 是 很 有 用, 不 僅 展 示 未 來 的 努 力 如 何 利 用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對, 以 減 輕 災 害 在 APEC 地 區 所 造 成 的 損 失 這 個 計 劃 的 目 的 是 提 高 ICT 本 身 的 穩 健 性, 並 利 用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促 進 災 害 管 理 該 計 劃 的 活 動 包 括 提 出 報 告 並 在 TEL48 舉 行 半 天 研 討 會 TEL48, 以 顯 示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在 災 害 管 理 的 有 效 性 44

53 計 畫 提 供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全 面 回 顧 和 討 論 獨 立 評 鑑 報 告 和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越 南 對 於 獨 立 評 鑑 報 告, 表 示 他 們 支 持 的 建 議 7 之 遠 端 參 與, 也 對 主 辦 國 的 預 算 問 題 表 達 關 注 8. DSG 的 計 劃 審 查 / 更 新 矩 陣 表 召 集 人 要 求 經 濟 體 審 查 上 載 的 DSG 計 畫 矩 陣 表,DSG 計 畫 矩 陣 表 作 為 所 有 DSG 活 動 參 考, 任 何 修 正 或 增 加 都 可 提 出 召 集 人 提 議 在 DSG TEL48 會 議 進 行 新 的 資 訊 交 流 會 議 主 題 IPv6 和 無 線 寬 頻, 並 獲 得 與 會 者 支 持 9. 閉 幕 式 召 集 人 感 謝 所 有 參 與 者 的 合 作 和 貢 獻, 並 再 次 感 謝 印 尼 主 辦 本 次 會 議 ( 二 ) 自 由 化 指 導 分 組 (LSG) 報 告 APEC TEL 47 的 LSG 會 議 於 4 月 25 日 下 午 及 4 月 26 日 上 午 舉 辦 LSG 召 集 人 一 職 目 前 仍 懸 缺, 擔 任 LSG 副 召 集 人 的 Ms. Evelyn GOH 則 另 有 他 職, 無 法 出 席 APEC TEL47 會 議 因 此, 會 議 由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另 一 位 副 召 集 人 Mr. Nguyen Quy Quyen 主 持 1. 開 幕 式 主 持 人 首 先 對 與 會 代 表 表 達 歡 迎 及 感 謝 出 席 之 意 他 同 時 表 達 對 APEC TEL 第 45 次 會 議 主 辦 國 越 南 的 感 謝 和 祝 賀 之 意, 因 該 經 濟 體 當 時 提 供 了 出 色 的 組 織 及 熱 情 好 客 的 服 務 主 持 人 簡 要 介 紹 了 APEC TEL 第 47 次 會 議 中, 各 場 次 的 熱 切 討 論 內 容, 像 是 由 新 加 坡 代 表 主 持 的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率 透 明 度 研 討 會 ; 由 印 尼 代 表 主 持 討 論 OTT 應 用 的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 由 國 際 電 信 使 用 者 團 體 (INTUG) 主 持 討 論 行 動 支 付 的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等 同 時, 他 也 鼓 勵 所 有 與 會 代 表 都 能 踴 躍 參 與 所 有 的 LSG 相 關 會 議 LSG 議 程 初 稿 並 經 所 有 經 濟 體 審 閱 後 通 過 2. APEC TEL 第 46 次 會 議 LSG 小 組 會 議 報 告 回 顧 45

54 LSG 副 召 集 人, 來 自 新 加 坡 的 Ms. Evelyn Goh 作 為 LSG 會 議 的 主 席 及 代 理 召 集 人 會 議 簡 要 說 明 如 下 : (a) 越 南 提 案 舉 辦 數 位 經 濟 下 的 資 通 訊 服 務 分 類 研 討 會 (APEC 資 金 贊 助 專 案 ), 此 專 案 規 劃 同 時 於 TEL 第 45 次 會 議 中 簽 署, 並 且 原 則 上 通 過 但 由 於 相 關 文 件 的 遲 交, 因 此 最 終 並 未 取 得 許 可 因 此, 此 專 案 於 第 46 次 會 議 中 重 新 遞 交 新 專 案 計 畫 (b) 副 召 集 人 同 時 要 求 在 第 47 次 TEL 會 議 舉 辦 下 列 研 討 會 : 半 天 的 研 討 會, 討 論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率 的 透 明 度 ( 由 新 加 坡 主 辦 ) 一 天 半 的 研 討 會, 討 論 數 位 經 濟 下 的 資 通 訊 服 務 分 類 ( 由 越 南 主 辦 ) 半 天 的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 由 印 尼 及 國 際 電 信 使 用 者 團 體 (INTUG) 主 辦 ) 半 天 的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 由 印 尼 主 辦 ) MRA 工 作 小 組 (MRATF) 主 席, 來 自 加 拿 大 的 Mr. Peter Chau, 要 求 將 兩 個 半 天 的 MRATF 議 程 編 入 第 47 次 TEL 會 議 之 中 3. 研 討 會 摘 要 報 告 及 專 案 進 度 更 新 (1)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透 明 度 研 討 會 ( 新 加 坡 ) 來 自 新 加 坡 的 Mr. Jason TEO 報 告 4 月 24 日 上 午 舉 辦 之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透 明 度 研 討 會 已 順 利 完 成 總 共 有 來 自 香 港 韓 國 馬 來 西 亞 美 國 新 加 坡 及 我 國 等 六 個 國 家, 以 及 INTUG 組 織 等 共 八 位 講 者 於 會 中 進 行 簡 報, 該 研 討 會 共 有 超 過 30 餘 位 代 表 出 席 該 研 討 會 的 目 標 是 希 望 提 升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率 的 透 明 度 研 討 會 重 點 涵 蓋 了 消 費 者 的 觀 點, 以 及 對 於 寬 頻 績 效 評 量 及 透 明 化 措 施 的 實 施 將 有 助 於 消 費 者 在 挑 選 寬 頻 方 案 時 做 出 明 智 的 選 擇 這 也 符 合 APEC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2015 (APEC TEL Strategic Action Plan 2015), 對 於 促 進 透 明 度 及 增 加 消 費 者 對 於 市 場 服 務 價 格 認 知 的 目 標 調 查 結 果 發 現, 大 多 數 監 理 機 關 都 採 用 強 制 性 或 志 願 性 的 方 法, 要 求 ISP 業 者 應 揭 露 他 們 的 一 般 寬 頻 接 取 速 率 一 般 速 率 與 量 測 方 式 必 須 在 ISP 的 網 站 上 公 布 但 一 般 來 說, 不 會 強 制 要 求 ISP 業 者 在 銷 售 時 向 客 戶 提 供 清 楚 的 解 釋 Mr. Jason TEO 更 進 一 步 說 明 研 討 會 的 報 告, 將 於 下 次 TEL 會 議 中 提 交 他 並 且 歡 迎 更 多 經 濟 體 參 與 透 明 化 措 施 的 調 查, 以 作 為 全 面 性 的 參 考 46

55 (2)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 印 尼 )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於 2013 年 4 月 23 日 上 午 舉 行, 由 來 自 印 尼 MCIT (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的 顧 問 Mrs. Koesmarihati 擔 任 主 持 人 本 次 圓 桌 會 議 主 題 為 OTT(Over-the-Top) 應 用 : 監 理 機 關 的 挑 戰, 探 討 APEC 各 經 濟 體 的 監 理 機 關 如 何 在 不 損 害 寬 頻 服 務 發 展 的 前 題 下, 處 理 OTT 應 用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本 次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約 有 五 十 位 出 席 者 參 與 討 論, 包 括 來 自 印 尼 日 本 馬 來 西 亞 泰 國 美 國 越 南 汶 萊 及 我 國 等 政 府 部 門 監 理 機 關 及 產 業 界 代 表 共 襄 盛 舉 由 LSG 小 組 召 集 人,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Mr. Nguyen Quy QUYEN, 對 與 會 人 員 表 達 歡 迎 之 意, 同 時 對 本 次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討 論 議 題 做 了 簡 要 概 述, 並 特 別 提 到 新 興 的 OTT 應 用 可 能 對 各 經 濟 體 的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產 生 衝 擊 接 著 由 主 辦 國 MCIT 電 信 部 門 主 管 (Director of Telecommunications) Mr. Ismail 為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進 行 開 場, 同 時 期 許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將 有 建 設 性 的 討 論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分 為 二 場 討 論 會 議, 第 一 場 討 論 會 議 主 題 為 APEC 各 經 濟 體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之 發 展 進 程, 第 二 場 討 論 會 議 主 題 為 OTT (Over-The-Top) 第 一 場 討 論 會 議 APEC 各 經 濟 體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之 發 展 進 程, 討 論 內 容 著 重 於 國 家 型 寬 頻 計 畫 與 相 關 措 施 寬 頻 產 業 之 生 態 鏈 與 商 業 模 式, 以 及 相 關 課 題 之 經 驗 分 享 與 學 習 共 有 五 份 報 告 進 行 發 表, 分 別 由 來 自 印 尼 馬 來 西 亞 日 本 和 我 國 ( 綜 規 處 何 技 士 嘉 振 ) 的 講 者 進 行 簡 報 第 二 場 討 論 會 議 主 題 為 OTT (Over-The-Top), 希 望 藉 此 機 會 探 討 有 關 智 慧 型 手 機 之 OTT 定 義 運 作 方 式 電 信 業 者 因 應 OTT 的 經 驗, 以 及 OTT 對 監 管 措 施 之 影 響, 分 別 由 來 自 印 尼 及 美 國 的 講 者 進 行 簡 報 印 尼 講 者 敘 述 OTT 為 何 變 成 重 要 需 討 論 的 議 題, 主 因 在 於 其 透 過 電 信 業 者 所 投 資 的 電 信 網 路 提 供 服 務 並 獲 取 利 潤, 但 電 信 業 者 的 營 收 卻 因 此 而 逐 漸 下 滑 尤 其 許 多 發 展 中 國 家 都 要 求 電 信 業 者 大 力 鋪 設 寬 頻, 因 此 OTT 變 成 許 多 經 濟 體 關 注 的 議 題 美 國 講 者 談 到 全 球 寬 頻 產 業 生 態 系 統 正 在 改 變, 開 始 演 化 為 一 個 共 生 系 統, 寬 頻 與 內 容 彼 此 互 相 依 賴 他 也 摘 錄 了 網 路 中 立 性 (Net-Neutrality) 是 電 信 業 者 與 OTT 業 者, 在 全 世 界 各 地 彼 此 相 互 抗 衡 的 戰 役 現 在,OTT 變 成 所 有 服 務 供 應 商 的 機 會, 他 建 議 電 信 網 路 業 者 應 該 準 備 好 面 對 新 寬 頻 生 態 系 統 變 革 的 到 來 至 於 OTT 是 否 應 受 管 制, 則 在 會 議 中 引 發 熱 烈 討 論 在 二 場 討 論 會 議 後, 主 席 請 所 有 與 會 人 員 分 為 二 個 分 組, 一 分 組 一 個 主 題, 第 一 分 組 為 OTT, 第 二 分 組 為 社 區 發 展 (Community Development) 每 47

56 一 分 組 討 論 20 分 鐘 後, 兩 組 的 主 持 人 互 換, 討 論 主 題 隨 主 持 人 移 轉 透 過 這 種 方 式, 每 位 與 會 人 員 都 有 機 會 能 夠 對 二 個 主 題 進 行 討 論 與 分 享 會 議 閉 幕 時,LSG 副 召 集 人 Mr. Nguyen QuyQuyen 感 謝 主 辦 國 及 所 有 與 會 人 員 的 積 極 參 與, 讓 會 議 圓 滿 成 功 (3)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INTUG)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係 由 國 際 電 信 使 用 者 團 體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sers Group, INTUG) 所 發 起 本 次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於 2013 年 4 月 23 日 在 印 尼 峇 里 島 舉 辦, 由 來 自 印 尼 通 訊 與 科 技 部 (Ministry of Commmunication and IT) 的 Mr. Heru Sutadi 擔 任 主 持 人, 討 論 議 題 為 行 動 支 付 (mobile payment) 討 論 此 議 題 的 主 因 為, 這 項 服 務 為 一 新 興 服 務, 涉 及 了 消 費 者 電 信 產 業 及 金 融 產 業 等 相 關 領 域, 相 關 產 業 生 態 系 統 及 商 業 模 式 尚 待 建 立 本 次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會 議 一 開 始, 由 INTUG 董 事 會 成 員 Mr. Muhamad Jumadi 開 場, 隨 後 總 共 有 分 別 來 自 INTUG 印 尼 電 信 監 理 機 關 印 尼 行 動 電 信 業 者 印 尼 電 信 使 用 者 團 體 日 本 雅 虎 等 五 位 講 者 分 享 他 們 對 於 行 動 支 付 的 經 驗, 以 及 對 於 行 動 支 付 執 行 上 的 重 要 議 題 與 要 點 在 所 有 講 者 皆 已 發 表 完 相 關 經 驗 和 關 注 重 點 後, 會 議 進 入 討 論 時 間, 並 且 由 來 自 其 他 經 濟 體 的 會 員 分 享 其 行 動 付 款 之 經 驗 或 想 法 在 討 論 時 間 結 束 後, 由 國 際 電 信 使 用 者 團 體 (INTUG) 總 結 會 議 的 討 論 結 論 行 動 支 付 對 於 全 世 界 正 在 造 成 巨 大 的 影 響, 且 此 刻 還 僅 是 開 始 階 段 行 動 支 付 使 得 在 世 界 各 地 大 部 分 區 域 使 用 網 路 交 易 成 為 可 能, 即 便 使 用 者 可 能 位 處 那 些 缺 乏 銀 行 機 構 或 固 網 電 信 設 備 的 偏 鄉 村 莊 在 某 些 國 家, 於 商 店 中 使 用 行 動 電 子 錢 包 早 已 成 為 一 種 現 實, 另 外 有 些 國 家 的 行 動 支 付 則 是 用 來 取 代 朋 友 之 間 的 現 金 流 通 或 許 在 可 預 見 的 未 來, 即 使 是 開 發 程 度 較 低 的 國 家, 也 能 夠 擁 有 優 質 的 行 動 網 路 系 統 及 低 成 本 的 行 動 終 端 設 備, 且 該 終 端 設 備 還 具 備 識 別 用 戶 的 功 能 ( 例 如 : 指 紋 辨 識 ) 此 時, 行 動 支 付 將 可 以 成 為 殺 手 級 應 用 服 務, 並 開 啟 了 民 眾 和 政 府 溝 通 的 另 一 扇 門 在 未 來 的 幾 年 內, 和 發 身 分 證 給 民 眾 相 比, 此 種 機 制 可 能 會 更 便 宜 如 果 銀 行 和 電 信 商 彼 此 間 協 同 合 作 的 話, 行 動 支 付 將 更 有 可 能 會 成 功 換 言 之, 銀 行 和 電 信 營 運 商 之 間 的 合 作 方 式 將 是 成 功 的 關 鍵 我 們 需 要 運 用 銀 行 和 電 信 商 兩 者 各 自 的 優 勢, 以 提 升 消 費 者 意 識 信 心 及 採 用 的 意 願 銀 48

57 行 和 電 信 商 需 要 仰 賴 彼 此 的 執 照, 以 實 施 全 面 性 具 行 動 力 且 低 成 本 的 金 融 服 務 亞 太 區 域 的 行 動 支 付 服 務 擁 有 高 潛 力, 儘 管 此 區 域 的 電 子 錢 包 服 務 種 類 較 少, 導 致 低 使 用 率 此 外, 使 用 者 對 此 種 服 務 較 不 熟 悉, 需 要 驅 動 力 以 改 變 消 費 者 行 為 而 行 動 支 付 的 使 用, 跨 越 多 個 使 用 領 域, 包 括 從 零 售 端 的 交 易, 到 遠 端 付 費 皆 屬 其 範 疇 此 一 使 用 將 可 更 進 一 步 驅 動, 成 長 為 無 現 金 社 會 一 個 開 放 式 的 支 付 系 統, 將 可 提 升 電 子 支 付 的 使 用 率 行 動 支 付 正 在 世 界 各 地 以 不 同 的 方 式 被 採 用 就 所 有 型 態 的 行 動 支 付 市 場 來 看, 有 些 行 動 支 付 的 商 業 模 式 已 取 得 成 功, 例 如 日 本 的 雅 虎 錢 包 及 雅 虎 Kantan Kessai 最 後, 由 LSG 副 召 集 人,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Mr. Nguyen Quy QUYEN, 進 行 閉 幕 (4) MRA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報 告 由 於 來 自 加 拿 大 經 濟 體 的 主 席 Mr. Peter Chau 不 克 出 席 MRA 任 務 編 組 會 議, 本 次 會 議 由 來 自 泰 國 的 副 主 席 Mr. Saneh Saiwang 主 持 MRT 工 作 小 組 在 TEL 第 47 次 會 議 舉 行 了 超 過 三 場 時 間 長 達 一 天 半 的 會 議, 由 來 自 12 個 經 濟 體 共 37 位 代 表, 討 論 9 項 議 題 第 一 天 (4/22) 早 上 及 第 二 天 (4/23) 下 午 的 兩 場 會 議 用 來 討 論 列 於 正 式 議 程 中 的 討 論 項 目, 而 第 一 天 (4/22) 下 午 的 會 議 則 用 來 討 論 市 場 監 督 (5) 本 次 會 議 的 主 要 產 出 包 括 : 8 個 經 濟 體 的 MRA 最 新 實 施 狀 況 及 管 制 更 新 有 關 MRA 經 濟 效 益 之 評 估 : 韓 國 及 我 國 代 表 皆 表 示 目 前 正 在 分 別 進 行 專 案 研 究, 以 量 化 MRA 的 經 濟 效 益 專 案 研 究 主 要 著 重 於 製 造 商 及 其 他 利 害 相 關 人 未 來 產 出 的 量 化 模 型 將 可 被 用 來 做 為 所 有 APEC 經 濟 體 的 參 考 模 型, 研 究 初 步 成 果 並 將 於 下 一 次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中 分 享 有 關 市 場 監 督 的 最 佳 實 務 : 一 直 以 來, 執 行 市 場 監 督 的 一 般 程 序 有 一 定 的 執 行 難 度 因 此, 市 場 監 督 的 替 代 程 序 正 在 且 一 直 在 討 論 中 本 次 會 議 同 意 繼 續 討 論 市 場 監 督 的 最 佳 實 務 準 則 及 相 關 議 題 該 準 則 將 針 對 APEC 第 43 次 會 議 MRA 工 作 小 組 對 於 市 場 監 督 準 則 的 建 議 原 則 進 行 修 正 (6) 本 次 會 議 同 時 討 論 工 作 小 組 的 未 來 49

58 來 自 加 拿 大 的 Mr. Peter Chau 主 席 退 休 後, 新 的 主 席 尚 未 產 生 會 中 討 論 了 幾 種 可 能 性, 包 括 : 選 任 主 席 之 任 務 移 交 他 處, 例 如 LSG 採 用 輪 流 的 方 式 擔 任 主 席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不 定 期 聚 會, 或 採 取 其 他 的 組 織 形 式, 例 如 專 家 團 體 組 織 縮 短 主 席 的 任 期 本 次 會 議 提 出 的 各 種 選 項 都 有 其 優 點 和 缺 點 本 次 會 議 並 未 針 對 此 一 議 題 訂 下 結 論, 下 次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仍 將 就 此 議 題 以 進 行 更 多 的 討 論, 主 席 同 時 會 將 所 有 意 見 帶 到 LSG 會 議 及 全 體 大 會 中 討 論 4. 新 計 劃 提 案 (1) 馬 來 西 亞 提 出 促 進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革 命 的 發 展, 協 助 中 小 型 企 業 (SMEs) 和 中 小 型 科 技 企 業 ( 中 小 型 及 微 型 企 業 ) 的 經 濟 成 長 計 劃 提 案 此 提 案 旨 在 實 現 下 列 關 鍵 目 標 : 透 過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的 協 助, 中 小 型 企 業 能 夠 獲 得 更 多 市 場 機 會, 使 他 們 能 夠 開 發 和 交 付 其 產 品 和 服 務 到 各 國 家 和 全 球 ; 與 谷 歌 合 作, 如 何 實 現 更 好 的 線 上 鎖 定 觀 眾 ; 與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中 小 企 業 工 作 小 組 分 享 和 討 論 共 同 面 臨 的 問 題 和 工 作, 並 組 成 共 同 的 目 標 ; 考 量 和 實 現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可 以 帶 來 的 好 處, 確 保 各 自 經 濟 體 中 小 企 業 被 提 供 然 後 促 使 必 須 接 觸 這 些 中 小 企 業 轉 型 為 達 到 數 位 經 濟 轉 型 的 準 備 和 促 進, 亦 是 監 管 機 構 和 決 策 者 的 角 色 提 案 預 計 從 2013 年 4 月 至 2013 年 11 月 提 案 計 劃 在 TEL 48 舉 行 一 個 半 天 能 力 建 構 研 討 會 (2) 印 尼 提 出 監 管 機 構 服 務 品 質 研 討 會 計 劃 提 案 本 提 案 擬 實 現 的 關 鍵 目 標 為 : 在 自 由 化 產 業 中 為 促 進 有 關 如 何 解 決 這 些 問 題 的 明 確 資 訊, 以 促 進 更 好 的 消 費 者 保 護 第 一 個 問 題 對 於 網 路 統 計 資 訊 的 依 賴 很 難 衡 量 QoS 標 準 ; 尤 其 是 對 封 包 交 換 服 務 第 二 個 問 題 視 監 測 系 統 的 QoS 仰 賴 服 務 提 供 者 的 報 告 這 些 問 題 涉 及 資 料 收 集, 與 資 料 的 稽 核 及 可 解 釋 性 有 相 關 即 使 有 統 一 的 參 數 和 指 標, 服 務 提 供 者 收 集 和 整 理 資 料 方 式 可 能 會 發 生 變 化 ; 第 三 個 問 題,QoS 法 規 已 側 重 刑 罰 代 替 獎 勵 此 計 劃 提 案 要 在 TEL 48 舉 行 一 個 半 天 能 力 建 構 研 討 會 此 計 劃 提 案 收 到 三 個 經 濟 體 日 本 越 南 和 泰 國 作 為 共 同 提 案 50

59 (3) 印 尼 提 出 Over-the -top(ott) 服 務 計 劃 提 案 本 提 案 擬 實 現 的 關 鍵 目 標 為 : 從 成 員 經 濟 體 的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不 同 代 表 OTT 執 行 者, 透 過 主 題 演 講 或 報 告 分 享 執 行 歐 特 有 用 的 資 訊 和 經 驗 ; 執 行 者 和 使 用 者 提 供 為 更 多 的 最 佳 的 OTT 做 法, 尤 其 是 對 發 展 中 經 濟 體 ; 提 出 倡 議 為 亞 太 經 合 組 織 地 區 的 各 政 府 政 策 發 展 以 支 援 OTT; 此 計 劃 提 案 要 在 TEL 49 舉 行 一 個 半 天 能 力 建 構 研 討 會 5. TEL 評 估 報 告 及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之 檢 視 LSG 會 議 檢 視 了 TEL 工 作 小 組 的 獨 立 評 鑑 報 告 及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並 無 進 一 步 的 評 論 意 見 6. LSG 小 組 針 對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之 貢 獻 在 OTT 應 用 和 服 務 方 面, 藉 由 會 議 中 的 討 論,APEC 經 濟 體 將 共 享 OTT 應 用 和 服 務 各 經 濟 體 的 發 展 現 況, 包 括 現 狀 發 展 趨 勢 機 會 困 難 與 挑 戰, 以 及 政 府 消 費 者 電 信 網 路 或 服 務 供 應 商 所 面 對 的 挑 戰 此 一 議 題 之 討 論 符 合 TEL 策 略 行 動 計 畫 對 於 提 升 更 有 效 的 政 策 與 監 理 架 構, 以 促 進 自 由 和 開 放 貿 易 協 議 的 目 標 51

60 ( 三 ) 安 全 暨 繁 榮 指 導 分 組 (SPSG) 報 告 1. 摘 要 SPSG 召 集 人 由 美 國 Ms. Jordana Siegel 擔 任, 會 議 開 始 歡 迎 各 經 濟 體 代 表 與 會, 並 確 認 議 程 2. 主 辦 經 濟 體 報 告 由 TEL 47 主 辦 經 濟 體 印 尼 針 對 網 路 安 全 相 關 推 動 工 作 進 行 經 驗 分 享 3. 研 討 會 結 論 (1)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第 三 次 會 議 本 會 議 由 美 國 主 辦, 首 先 由 小 組 會 議 主 持 人, 即 美 國 司 法 部 電 腦 犯 罪 暨 智 慧 財 產 部 (Computer Crime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ction, CIPS, Department of Justice) 檢 察 官 William Hall 致 詞 接 著, 由 地 主 國 印 尼 之 通 訊 及 資 訊 科 技 部 資 訊 安 全 主 任 (Director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r. Bambang Heru Tjahjono 致 歡 迎 詞, 感 謝 亞 太 經 合 會 各 經 濟 體 踴 躍 派 員 參 加, 也 期 許 各 與 會 代 表 踴 躍 發 言 討 論, 會 議 順 利 成 功 本 次 小 組 會 議 與 會 經 濟 體 除 了 我 國 外, 尚 包 括 美 國 日 本 中 國 大 陸 新 加 坡 韓 國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印 尼 澳 洲 及 越 南 等 (a) 研 討 會 進 展 我 國 代 表 嘉 義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檢 察 官 陳 昱 奉 於 4 月 22 日 上 午 第 一 場 次 以 Cybercrime Prosecution in Digital Age Now and Future( 數 位 時 代 之 網 路 犯 罪 偵 查 與 公 訴 現 在 與 未 來 ) 為 題, 介 紹 我 國 偵 辦 及 起 訴 電 腦 犯 罪 案 件 最 新 概 況, 進 一 步 說 明 在 數 位 化 時 代, 我 國 檢 察 官 如 何 運 用 各 種 及 時 的 資 料 庫, 以 及 網 路 世 界 之 相 關 犯 罪 資 料 進 行 偵 查, 並 據 以 對 被 告 起 訴 最 後, 則 探 討 未 來 因 應 數 位 科 技 的 不 斷 進 步, 與 數 位 犯 罪 資 料 的 大 量 增 加, 各 國 政 府 如 何 強 化 數 位 偵 蒐 作 為 簡 報 之 後, 許 多 與 會 代 表 對 於 我 國 數 位 資 料 庫, 如 戶 役 政 系 統 之 建 置 完 善, 印 象 深 刻, 頗 為 稱 許 印 尼 代 表 就 部 落 格 留 言 誹 謗 之 犯 行, 垂 詢 我 國 之 偵 辦 情 形 ; 日 本 代 表 亦 對 於 我 國 執 法 單 位 與 政 府 其 他 資 安 部 門 間 如 何 溝 通 協 調, 表 示 興 趣 美 國 Hall 檢 察 官 亦 予 以 正 面 回 應, 認 為 國 際 間 司 法 互 助 關 52

61 係 良 好 與 否, 是 未 來 預 防 及 偵 辦 網 路 犯 罪 的 重 要 因 素 Hall 檢 察 官 也 表 示, 他 在 美 國 司 法 部 CCIPS 同 時 擔 任 電 腦 犯 罪 司 法 互 助 的 聯 絡 窗 口, 如 有 需 要, 歡 迎 我 國 及 各 經 濟 體 與 其 聯 繫 美 國 代 表 William Hall 及 Jason Pleming 以 Botnet Case Study-- Oleg Nikolaneko( 殭 屍 網 路 實 例 解 說 --Oleg Nikolaneko 散 布 垃 圾 郵 件 案 ) 暨 公 訴 心 得 為 題, 介 紹 BotNet 病 毒, 俗 稱 殭 屍 網 路 (Zombie Network ), 也 稱 機 器 人 網 路 (Robot Network ), 通 常 會 隨 著 即 時 通 訊 軟 體 或 電 腦 系 統 漏 洞, 侵 入 電 腦, 再 藏 身 於 任 何 一 個 程 式 裡 傳 統 上, 殭 屍 網 路 是 透 過 IRC (Internet Relay Chat) 即 即 時 通 訊 軟 體 來 控 制, 可 以 建 立 數 以 百 萬 計 的 全 球 連 結 而 現 行 方 式 基 本 上 是 透 過 臉 書 推 特 P2P 網 路 分 享 機 制 不 過, 美 國 代 表 也 提 到, 亦 有 可 能 透 過 網 域 名 稱 系 統 DNS(Domain Name System), 再 植 入 木 馬 程 式 入 侵 使 用 者 的 電 腦, 進 而 更 改 使 用 者 的 DNS 網 域 ; 一 旦 使 用 者 上 網 瀏 覽 網 頁 之 後, 則 會 被 轉 址 到 特 定 的 網 址, 藉 以 從 事 以 下 載 惡 意 程 式 等 不 法 行 為 在 實 務 上, 對 於 調 查 殭 屍 網 路 的 調 查, 可 從 金 錢 流 向 追 查 獲 從 技 術 架 構 面 追 查 其 次, 所 謂 spam mail, 即 一 般 所 稱 之 垃 圾 郵 件, 常 透 過 殭 屍 網 路 方 式, 在 短 時 間 內 發 送 給 眾 多 電 子 郵 件 收 信 人, 進 而 達 到 廣 告 宣 傳 效 果 美 國 代 表 報 告 人 Jason Pleming 以 Online Undercover Investigations( 網 路 臥 底 偵 查 ) 題 報 告 介 紹 執 法 人 員 在 偵 辦 電 腦 犯 罪 時, 常 需 藉 由 網 際 網 路 瀏 覽 網 站 的 方 式, 找 尋 線 索 與 證 據, 然 而 在 這 過 程 中, 很 容 易 將 自 己 的 身 分 資 料 曝 光, 包 括 IP 位 址 造 訪 時 間 次 數 從 何 處 連 上 網 路 所 使 用 之 瀏 覽 器 種 類 與 作 業 系 統 等 等 在 現 行 網 路 世 界 中, 即 便 是 合 法 的 ISP 業 者, 也 會 自 動 偵 測 造 訪 者 是 否 來 自 於 政 府 機 關 的 網 站 ; 而 非 法 網 站 更 有 可 能 因 此 而 協 助 客 戶 隱 匿 或 湮 滅 證 據 除 了 上 述 兩 項 重 要 議 題 之 外,Hall 檢 察 官 與 Pleming 調 查 員 另 就 推 陳 出 新 的 硬 體, 包 括 智 慧 型 手 機 平 版 電 腦 甚 至 行 車 電 腦 等, 如 何 成 為 犯 罪 工 具, 為 與 會 代 表 提 供 詳 盡 說 明 印 尼 代 表 報 告 Strengthening Cyber Security Measures to fight Cyber Crime : An Indonesia Perspective( 強 化 網 路 安 全 措 施 以 打 擊 網 路 犯 罪 從 印 尼 觀 點 出 發 ), 報 告 人 首 先 簡 單 介 紹 印 尼 通 訊 部 資 訊 安 全 理 事 會 的 組 織 架 構, 並 強 調 印 尼 近 年 來 印 尼 為 提 升 資 訊 安 全 層 級, 於 人 力 及 經 費 上 均 有 所 增 加 由 於 印 尼 近 年 來 資 訊 人 才 大 量 提 升, 外 國 科 技 大 廠 投 資 意 願 升 高, 對 於 資 訊 安 全 防 護 助 益 頗 多 再 者, 資 訊 安 全 部 門 與 執 法 部 門 之 間 溝 通 良 好, 為 印 尼 電 腦 犯 罪 之 查 緝 奠 下 利 基 泰 國 代 表 報 告 ThaiCERT Operation Under ETDA( 泰 國 電 腦 網 路 危 機 處 理 暨 協 調 中 心 於 電 子 交 流 發 展 署 下 之 運 作 ) 在 泰 國,ETDA 係 一 公 眾 組 織, 53

62 設 立 宗 旨 在 於 提 升 泰 國 電 子 交 流 的 基 礎 建 設, 並 促 進 網 路 運 用, 而 係 由 政 府 出 資 補 助 該 組 織 旗 下 的 泰 國 電 腦 網 路 危 機 處 理 暨 協 調 中 心 (ThaiCERT) ThaiCERT 成 立 之 後 運 作 良 好, 就 其 所 通 報 案 件 部 分, 以 2012 年 為 例, 係 以 網 路 詐 欺 為 最 大 宗, 帳 戶 竊 取 次 之 韓 國 代 表 報 告 韓 國 資 訊 安 全 與 數 位 鑑 識 發 展 概 況, 韓 國 除 在 資 訊 安 全 上 的 一 大 挑 戰, 主 要 來 自 於 北 韓 的 駭 客 攻 擊 再 者, 外 界 或 許 從 騎 馬 舞 或 韓 劇 可 以 體 認 到 韓 國 娛 樂 產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但 卻 忽 略 其 背 後 基 礎 來 自 於 堅 實 的 網 路 基 礎 建 設 韓 國 IT 人 才 更 新 速 度 極 快, 競 爭 激 烈, 但 也 進 一 步 創 造 出 優 秀 的 資 訊 安 全 產 業 會 議 主 要 結 論 : 面 對 網 路 犯 罪 世 界, 必 須 透 過 國 際 合 作, 加 強 執 法 部 門 之 能 量 訓 練 及 提 供 其 他 相 關 資 源 隨 著 科 技 的 演 進, 新 的 威 脅 及 科 技, 對 於 打 擊 網 路 犯 罪 能 力 將 同 時 帶 來 正 面 及 負 面 的 影 響 (2) 打 擊 僵 屍 網 路 之 方 法 比 較 研 討 會 由 美 國 主 辦, 有 我 國 日 本 及 美 國 三 個 經 濟 體 之 簡 報 日 本 講 者 飯 田 恭 弘 (Yasuhiro Iida) 先 生 為 分 享 名 為 PRACTICE( Proactive Response Against Cyber-attacks Through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ve Exchange, PRACTICE) 之 Project PPRACTICE 是 由 NICT 與 KDDI 合 作 進 行 基 礎 研 究, 由 NTT 通 訊 發 展 與 建 置 蜜 網 系 統, 而 日 本 Telecom-ISAC 則 負 責 建 立 快 速 反 應 架 構 與 推 動 國 際 合 作,PRACTICE 專 案 係 為 研 發 擷 取 特 徵 資 訊 並 經 由 國 際 合 作 資 訊 交 換 ( 如 : 惡 意 程 式 樣 本 與 攻 擊 事 件 ), 以 快 速 應 變 網 路 攻 擊 事 件, 其 主 要 目 標 為 防 護 全 球 網 際 空 間 使 用 者, 降 低 遭 受 惡 意 程 式 感 染, 並 主 動 因 應 美 國 講 者 報 告 美 國 各 利 益 關 係 者 (multi-stakeholder) 不 同 之 方 式 針 對 殭 屍 網 路 威 脅 偵 測 已 展 開, 美 國 向 各 利 益 關 係 者 提 出 需 求, 包 含 官 民 之 伙 伴 關 係 (partnerships between the public and private sector) 建 立 而 其 中 資 訊 分 享 與 及 教 育 宣 導 顯 得 非 常 重 要 美 國 FCC 建 議 委 員 會 發 展 對 ISP 業 者 對 抗 殭 屍 網 路 之 執 行 原 則 (Anti-Bot Code of Conduct): (1) 對 使 用 者 宣 導 此 威 脅 ; (2) 消 費 者 電 腦 偵 測 殭 屍 程 式 感 染 之 步 驟 ; (3) 通 知 消 費 者 如 果 該 電 腦 遭 殭 屍 網 路 感 染 ; 同 時 也 強 調 期 望 跟 國 際 間 之 合 作 54

63 日 本 之 PRACTICE 計 畫, 與 世 界 各 國 合 作 建 立 全 球 化 的 資 訊 分 享 與 監 控 架 構 在 與 每 個 國 家 的 合 作 過 程 中, 日 方 建 議 分 兩 階 段 進 行 第 一 階 段 進 行 資 訊 分 享, 分 享 資 訊 的 類 型 可 以 包 括 惡 意 程 式 樣 本 受 惡 意 程 式 感 染 之 電 腦 資 訊 殭 屍 網 路 C&C(Command and Control) 資 訊 及 分 散 式 阻 斷 攻 擊 資 訊 等 其 作 法 與 面 臨 之 4 個 層 次 之 技 術 挑 戰 可 供 我 們 參 考, 並 進 一 步 雙 邊 合 作 交 換 惡 意 程 式 樣 本 打 擊 僵 屍 網 路 為 複 雜 之 挑 戰, 必 須 透 過 國 際 合 作 共 同 面 對 本 項 挑 戰, 建 議 在 TEL 現 有 基 礎 上, 加 強 對 本 議 題 的 重 視 及 合 作 建 議 TEL 48 會 議 可 針 對 各 會 員 體 打 擊 僵 屍 網 路 之 行 動 方 案 進 行 討 論 (3) 避 免 誤 用 ICT 之 APEC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由 韓 國 主 辦, 菲 律 賓 印 尼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及 越 南 等 經 濟 體 分 享 參 與 本 教 育 訓 練 心 得, 韓 國 並 提 供 執 行 本 計 畫 之 白 皮 書 供 各 經 濟 體 參 考 4. 新 計 畫 提 案 計 畫 題 目 分 組 指 導 會 議 提 出 經 濟 體 APEC-OECD 網 際 網 路 經 濟 安 全 風 險 管 理 研 討 會 SPSG 美 國 CSIRT 統 計 比 較 提 升 研 討 會 SPSG 美 國 (1) 停 想 連 (Stop Think Connect) 活 動 ( 美 國 ) (2) APEC TEL 網 路 安 全 宣 導 日 ( 各 經 濟 體 ) 5. 與 OECD-WPISP 合 作 (1) OECD 進 度 報 告 (2) 建 立 CSIRT 指 標 計 畫 進 度 檢 討 6. 與 AP-CERT 合 作 由 JP-CERT 梅 村 香 織 (Kaori Uemura) 報 告 AP-CERT 近 期 活 動 及 未 來 計 畫 55

64 7. 計 畫 進 度 報 告 (1) 行 動 裝 置 安 全 ( 馬 來 西 亞 ) (2) APEC 區 域 之 網 路 安 全 政 策 發 展 ( 美 國 ) (3) 避 免 誤 用 ICT 之 APEC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 韓 國 ) (4) CSIRT 能 力 養 成 及 合 作 ( 美 國 ) 8. 經 濟 體 國 情 報 告 由 馬 來 西 亞 中 國 大 陸 及 美 國 等 經 濟 體 進 行 網 路 安 全 領 域 之 重 點 工 作 報 告 9. APEC TEL 活 動 進 度 報 告 針 對 獨 立 評 鑑 建 議 成 果,SPSG 召 集 人 請 與 會 代 表 就 平 常 處 理 TEL 相 關 事 務 進 行 檢 討 同 時 討 論 APEC TEL 策 略 計 畫, 請 與 會 代 表 針 對 TEL 活 動 確 認 其 完 整 性 及 正 確 性 10. 通 過 新 計 畫 提 案 討 論 通 過 有 關 SPSG TEL 48 會 議 新 計 畫 提 案 11. 臨 時 動 議 (1) 2013 首 爾 網 路 安 全 會 議 (2) 2013 Meridian 會 議 (3) 2013 First 及 ITU 電 信 世 界 會 議 12. 散 會 六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及 研 討 會 ( 一 )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議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1. 歡 迎 與 簡 介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於 TEL 47 有 3 次 會 議 4 月 22 日 上 午 及 23 日 下 午 會 議 為 正 式 會 議,4 月 22 日 下 午 會 議 用 於 討 論 後 市 場 稽 查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有 來 自 12 個 經 濟 體, 共 37 位 經 濟 體 代 表 參 加, 經 濟 體 有 汶 萊 大 陸 56

65 香 港 印 尼 日 本 韓 國 俄 羅 斯 新 加 坡 泰 國 美 國 越 南 及 我 國 另 外 APEC 秘 書 處 及 APLAC 之 代 表 亦 同 時 與 會 本 會 議 因 加 拿 大 Mr. Peter Chau 主 席 無 法 與 會, 由 現 任 副 主 席 泰 國 Mr. Saneh Saiwang 代 理 主 席 代 理 主 席 歡 迎 所 有 與 會 代 表, 由 於 有 新 的 與 會 代 表, 代 理 主 席 邀 請 所 有 會 員 經 濟 體 代 表 自 我 介 紹 於 會 議 期 間 計 有 9 篇 簡 報 及 討 論, 所 有 簡 報 文 件 業 已 上 載 至 APEC TEL 47 網 站 代 理 主 席 分 配 該 等 簡 報 於 合 適 之 議 程 項 下 會 議 採 用 代 理 主 席 提 出 之 APEC TEL 47 MRA 專 案 小 組 議 程 草 案, 無 進 一 步 修 正 2. 經 濟 體 現 況 更 新 加 拿 大 大 陸 香 港 新 加 坡 泰 國 美 國 越 南 及 我 國 向 MRA 專 案 小 組 報 告 MRA 實 施 進 展 及 最 近 法 規 變 化 此 外, 日 本 韓 國 及 印 尼 等 3 個 經 濟 體, 分 別 對 各 自 的 電 信 設 備 驗 證 系 統 概 要, 做 廣 泛 的 介 紹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感 謝 資 訊 分 享 及 問 題 討 論 迴 響, 將 使 小 組 會 議 更 向 前 發 展 3. 符 合 性 評 鑑 MRA 產 業 個 案 研 究 本 次 會 議 並 無 產 業 對 使 用 符 合 性 評 鑑 MRA 議 題 進 行 簡 報 或 討 論 在 議 程 計 畫 F 有 2 個 報 告 與 本 項 議 題 密 切 有 關, 調 查 及 活 動 之 結 論 為 須 與 產 業 溝 通 下 次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將 對 本 項 議 題 有 更 多 討 論 4. MRA 專 案 小 組 計 畫 (1) 計 畫 E: 電 信 設 備 技 術 規 範 等 同 性 相 互 承 認 我 國 對 小 組 會 議 發 表 我 國 實 施 本 議 題 準 備 措 施 之 口 頭 報 告 我 國 已 於 現 行 法 規 部 分 完 成 準 備, 得 與 其 他 經 濟 體 實 施 電 信 設 備 技 術 規 範 等 同 性 相 互 承 認 小 組 會 議 關 注 該 報 告, 及 對 我 國 實 施 本 議 題 之 準 備 就 續 部 分 表 示 讚 賞, 並 鼓 勵 其 他 經 濟 體 開 始 檢 視 法 規, 以 為 實 施 準 備 代 理 主 席 提 醒 小 組 會 議, TELMIN9 已 簽 署 電 信 設 備 技 術 規 範 等 同 性 相 互 承 認 之 實 施 指 導 方 針, 各 經 濟 體 能 利 用 該 指 導 方 針, 達 到 最 大 受 益 (2) 計 畫 F: 現 有 MRA 實 施 與 受 益 之 成 果 列 表 57

66 於 TEL 46 就 如 何 繼 續 進 行 量 化 實 施 MRA 之 經 濟 受 益, 展 開 長 時 間 討 論 TEL 46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同 意 向 實 施 MRA 受 益 者 收 集 資 訊 及 分 享 該 等 資 訊 TEL 46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主 席 鼓 勵 經 濟 體 分 享 實 施 MRA 經 驗, 及 金 融 資 料 項 目 之 資 訊 有 3 個 簡 報 提 送 本 次 小 組 會 議 共 有 : 我 國 提 報 之 電 信 設 備 製 造 商 MRA 受 益 調 查 之 狀 態 更 新 韓 國 三 星 公 司 提 報 之 電 信 設 備 製 造 商 MRA 受 益 及 影 響, 及 韓 國 提 報 之 評 估 MRA 經 濟 效 益 我 國 於 簡 報 中 提 到, 由 財 團 法 人 全 國 認 證 基 金 會 於 2013 年 5 月 至 12 月 執 行 之 我 國 MRA 受 益 調 查 計 劃, 該 調 查 計 劃 是 由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政 治 經 濟 學 系 王 俊 傑 教 授 督 導 執 行 該 計 劃 已 確 認 並 縮 小 至 3 個 主 要 方 式 以 繼 續 進 行 : 調 查 對 象 ( 由 於 可 執 行 性, 只 確 認 有 製 造 商 供 應 商 及 符 合 性 評 估 機 構 ) 產 品 種 類 (5 種 產 品 範 圍 : 行 動 電 話 機 機 上 盒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網 路 設 備 及 筆 記 型 電 腦 ( 或 平 板 電 腦 ), 及 執 行 方 式 ( 以 適 當 之 量 化 模 式 現 場 訪 談 及 非 現 場 之 問 卷 調 查 ) 初 步 結 果 將 於 下 次 小 組 會 議 提 報 分 享 韓 國 三 星 總 公 司 簡 報 參 與 符 合 性 評 估 MRA 之 受 益 及 影 響 ( 以 三 星 公 司 的 觀 點, 對 製 造 商 而 言, 韓 國 已 與 4 個 經 濟 體 實 施 電 信 設 備 符 合 性 評 鑑 第 一 階 段 相 互 承 認, 且 在 含 三 星 公 司 在 內 之 韓 國 47 個 實 驗 室 已 被 該 等 經 濟 體 認 可 ) 在 三 星 公 司 個 案 中, 參 與 符 合 性 評 估 MRA 實 際 上 已 縮 短 出 貨 時 間 及 節 省 測 試 費 用 對 每 一 驗 證 案, 花 費 時 間 從 3 星 期 縮 短 為 1 星 期 由 於 有 更 短 之 導 入 時 間, 該 公 司 能 及 時 完 成 行 銷 計 劃 由 於 無 後 勤 配 合 費 用, 因 而 減 少 測 試 費 用 韓 國 大 學 李 教 授 簡 報 評 估 MRA 經 濟 效 益 該 簡 報 指 出, 對 某 一 經 濟 體 MRA 的 總 經 濟 效 益, 應 分 別 以 經 濟 計 算 MRA 效 益 後, 在 共 同 評 估 經 濟 效 益, 評 估 經 濟 效 益 應 考 慮 數 個 因 素, 包 含 夥 伴 經 濟 體 符 合 性 評 鑑 系 統 特 性, 要 求 測 試 報 告 之 業 界 實 施, 及 夥 伴 經 濟 體 之 驗 證 貿 易 量 符 合 性 評 鑑 相 互 承 認 之 階 段 及 範 圍 當 評 估 MRA 經 濟 效 益 時, 相 關 經 濟 體 及 實 施 MRA 受 益 者 應 列 入 考 慮 實 際 上, 對 象 應 只 限 製 造 商 由 於 在 國 外 市 場 更 快 之 滲 透 能 力, 能 於 初 期 就 增 加 產 品 銷 量 因 此, 短 生 命 週 期 之 智 慧 型 手 機 將 比 長 生 命 週 期 之 產 品 如 無 線 電 話 機 等, 更 受 實 施 MRA 所 影 響 對 任 何 參 與 實 施 MRA 經 濟 體, 實 施 MRA 受 益 將 預 料 比 及 成 本 高 現 在 是 開 始 在 APEC 位 階 討 論 建 立 利 用 各 別 MRA 之 合 適 時 間 該 等 簡 報 已 被 小 組 會 議 妥 善 接 收, 並 經 長 時 間 討 論 為 表 達 不 同 經 濟 體 對 實 施 MRA 受 益 議 題 工 作 執 行 之 感 謝, 代 理 主 席 已 數 次 詢 問 小 組 會 議 如 何 繼 續 進 行 本 議 題, 及 如 何 使 電 信 設 備 進 口 商 納 入 本 議 題 李 教 授 指 出, 對 電 58

67 信 設 備 進 口 商 而 言, 銷 售 增 加 及 較 低 之 交 易 成 本, 將 有 利 受 益, 因 此 亦 可 被 納 入 製 造 商 受 益 與 產 業 訪 談 完 成 後, 將 可 獲 知 更 多 細 節 由 於 進 口 商 為 印 尼 主 要 進 口 經 濟, 因 此 極 為 重 要, 應 成 為 研 究 計 劃 之 一 部 分 討 論 後, 使 用 模 型 應 互 相 考 量, 整 體 來 說, 不 能 對 APEC 提 出 MRA 受 益 之 單 一 量 化 副 主 席 建 議, 由 於 研 究 計 劃 仍 持 續 進 行, 該 2 個 研 究 計 劃 結 果 完 成 後 再 繼 續 討 論 較 為 合 適 當 研 究 計 劃 結 果 完 成 並 分 享 資 訊 效 用, 將 有 益 於 所 有 會 員 經 濟 體, 經 濟 體 可 採 用 或 改 編 該 共 同 量 化 模 型, 並 以 適 合 該 經 濟 體 環 境 之 方 式 研 究 (3) 訓 練 課 程 在 本 會 議 中 無 提 出 訓 練 需 求 (4) 檢 視 提 送 TEL 批 准 之 專 案 提 案 MRA 專 案 小 組 目 前 無 提 送 TEL 批 准 之 專 案 提 案 如 有 任 何 新 的 專 案 提 案,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主 席 或 TEL 秘 書 處 將 提 供 所 有 必 要 資 訊 (5) 區 域 MRA 發 展 狀 況 更 新 東 協 (ASEAN) 電 信 監 理 會 議 MRA(ATRC MRA) 由 於 上 次 TEL 會 議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主 席 之 請 求, 泰 國 發 表 東 協 (ASEAN) 電 信 監 理 會 議 (ATRC 小 組 會 議 ) MRA 工 作 實 施 及 相 關 工 作 計 畫 之 概 要 簡 報 東 協 (ASEAN) 電 信 監 理 會 議 (ATRC) 有 2 個 MRA, 有 電 信 設 備 MRA(MRA-TE) 及 標 準 等 同 性 MRA(MRA-SE) 目 前 有 4 個 國 家 參 與 雙 邊 MRA-TE 協 議, 包 含 汶 萊 印 尼 馬 來 西 亞 及 新 加 坡 有 2 家 實 驗 室 被 認 可, 有 馬 來 西 亞 的 Sirim 及 新 加 坡 的 Spring 現 行 ATRC MRA 相 關 工 作 目 標 為 2015 年 東 協 資 通 訊 技 術 大 計 倡 議, 以 增 強 實 施 相 互 承 認 協 定, 確 保 所 有 東 協 技 術 標 準 均 以 英 文 為 操 作 語 文, 及 採 用 共 同 標 準 以 減 少 資 通 訊 進 入 市 場 時 間 印 尼 更 進 一 步 向 小 組 會 議 報 告 ATRC 增 強 實 施 相 互 承 認 協 定 計 畫 之 發 展 該 計 畫 以 研 究 實 施 相 互 承 認 協 定 正 反 面 意 見 為 目 的, 執 行 評 估 東 協 每 個 會 員 國 情 況, 及 提 供 措 施 建 議 如 何 繼 續 進 行 之 調 查 研 究 代 理 主 席 邀 請 印 尼 定 期 向 小 組 會 議 報 告 ATRC 增 強 實 施 相 互 承 認 協 定 計 畫 之 結 果 應 於 議 程 項 目 - 計 畫 F: MRA 實 施 與 受 益 之 成 果 列 表 中 分 享 資 訊 (6) MRA 網 頁 資 訊 管 理 59

68 MRA 網 頁 資 訊 可 在 查 詢, 可 幫 助 使 用 者 在 單 一 網 站 找 到 各 經 濟 體 最 新 的 法 規 與 聯 絡 資 訊, 以 有 效 實 施 及 運 作 MRA 請 各 經 濟 體 檢 視 其 MRA 網 頁 是 否 可 經 由 的 APEC TEL MRA 網 頁 進 入 如 果 有 需 要, 請 提 供 正 確 的 網 頁 連 結 送 交 專 案 小 組 主 席 泰 國 向 小 組 會 議 報 告,APEC TEL MRA 網 頁 連 結 該 經 濟 體 資 之 資 訊 不 正 確, 向 代 理 主 席 提 供 更 正 之 連 結, 送 交 APEC 秘 書 處 以 供 未 來 使 用 (7) 市 場 稽 核 日 本 資 通 訊 驗 證 會 議 (ICCJ) 簡 報 業 界 市 場 稽 核 計 畫, 簡 報 中 ICCJ 向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報 告 於 2013 年 2 月 舉 辦 之 MIC 實 施 相 互 承 認 協 定 國 際 研 討 會 數 個 關 鍵 議 題 之 結 果, 其 一 為 市 場 稽 核 活 動 ( 符 合 性 評 鑑 機 構 對 FCC 及 MIC 市 場 稽 核 活 動 之 意 見 ) 確 認 問 題 為 器 材 樣 品 之 購 買 ( 昂 貴 難 找 及 支 援 資 源 ), 及 測 試 ( 不 可 能 測 試 需 要 特 殊 工 具 或 軟 體 ) 該 簡 報 就 市 場 稽 核 程 序 提 出 新 意 見, 為 只 要 求 符 合 性 評 鑑 機 構 提 供 文 件 ( 驗 證 文 件 要 求 ), 及 不 要 求 申 請 者 重 複 測 試 ( 提 供 符 合 性 審 驗 紀 錄 要 求 )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關 注 該 簡 報 確 認 辦 理 正 式 市 場 稽 核 程 序 之 困 難, 並 討 論 市 場 稽 核 成 程 序 其 他 可 選 擇 方 式 代 理 主 席 提 供 加 拿 大 於 TEL43 提 出 市 場 稽 核 指 導 方 針 概 要 之 介 紹 資 訊, 強 調 市 場 稽 核 非 常 重 要, 為 確 保 器 材 符 合 性 監 理 機 制 之 一 部 分 雖 然 不 同 經 濟 體 有 不 同 符 合 各 自 環 境 之 市 場 稽 核 機 制, 但 能 確 認 市 場 稽 核 之 合 適 方 案 或 最 佳 實 施 選 擇 ICCJ 提 出 之 新 計 畫 為 其 中 之 一 APEC 經 濟 體 應 從 一 組 提 供 使 用 及 具 體 化 之 最 佳 實 施 中 受 益, 該 等 最 佳 實 施 應 為 可 實 行 的, 以 增 強 各 自 經 濟 體 市 場 稽 核 機 制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同 意 就 市 場 稽 核 最 佳 實 施 指 導 方 針 繼 續 討 論 及 檢 視 討 論 將 有 貢 獻, 因 此 鼓 勵 所 有 經 濟 體 提 供 該 主 題 之 貢 獻 (8) 新 議 題 及 未 來 工 作 由 於 現 任 專 案 小 組 主 席 加 拿 大 的 Peter Chau 先 生 將 於 TEL48 後 卸 職, 而 泰 國 Mr. Saneh Saiwang 已 於 先 前 宣 告 由 於 組 織 重 組, 無 法 繼 續 擔 任 副 主 席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須 確 認 新 副 主 席, 以 協 助 主 席 管 理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議 程 議 期 間 活 動 及 TEL48 後 之 後 續 計 畫 會 議 時 無 提 名 副 主 席, 代 理 主 席 鼓 勵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提 名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討 論 專 案 小 組 之 未 來 APEC 秘 書 處 提 出 從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運 作 觀 點, 無 主 席 之 會 議 進 行 將 有 困 難 提 出 數 個 主 席 職 位 及 傳 統 上 2 年 任 60

69 期 展 延 之 意 見 TEL 主 席 回 覆 現 行 規 定 只 有 TEL 主 席 任 期, 並 無 規 定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主 席 任 期, 在 特 別 情 況 下, 徵 得 相 關 人 及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同 時, 得 展 延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主 席 任 期 TEL 副 主 席 分 享 東 協 會 議 主 席 職 位 輪 換 之 經 驗 該 經 驗 可 能 有 幫 助, 並 請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考 慮 其 他 工 作 圈 亦 有 發 生 主 席 職 位 出 缺 情 形 主 因 為 經 濟 體 提 出 4 年 人 力 資 源 的 困 難 (2 年 為 副 主 席 職 位, 另 2 年 為 主 席 職 位 ) 考 慮 縮 短 任 期 可 能 有 幫 助 本 議 題 仍 待 下 次 TEL 會 議 討 論 APEC 秘 書 處 提 出 APEC 某 些 工 作 圈 採 用 主 席 職 位 輪 換, 應 依 情 況 及 自 願 基 礎 而 定 代 理 主 席 提 出 有 2 個 主 要 活 動, 除 由 現 行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實 施 相 互 承 認 協 定 外, 為 MRA 經 濟 受 益 的 量 化 研 究 ( 已 由 我 國 及 韓 國 辦 理 ) 其 他 為 市 場 稽 核 最 佳 實 施 亦 提 及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未 來 之 選 擇 或 可 能 性 : 該 等 工 作 能 於 其 他 如 LSG 等 下 繼 續 採 用 主 席 職 位 輪 換 基 礎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非 定 期 集 會, 或 採 用 如 專 家 團 體 等 其 他 團 體 方 式 集 會 縮 短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主 席 任 期 實 施 該 等 選 項 總 有 優 缺 點 TEL 主 席 亦 提 及 於 之 前 溝 通 中,Peter Chau 先 生 已 提 出 主 動 參 與 新 計 畫 之 缺 乏, 及 範 圍 狹 窄 為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發 展 困 難 之 主 要 指 標, 並 已 建 議 擴 展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活 動, 為 其 他 如 技 術 性 貿 易 障 礙 相 關 技 術 議 題 等 範 圍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提 及 該 等 討 論, 及 代 理 主 席 將 提 交 所 有 意 見 給 LSG 及 稍 後 之 TEL 大 會 TEL 主 席 亦 將 於 第 3 天 之 團 長 會 議 題 圖 該 議 題 (9) 其 他 事 務 (10) 未 來 業 務 於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中 無 提 出 其 他 議 題 總 結 來 說,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將 在 未 來 會 議 討 論 議 題 如 下 : 檢 視 市 場 稽 核 最 佳 實 施 研 究 符 合 性 評 鑑 MRA 經 濟 受 益 之 結 果 實 施 MRA 等 同 性 技 術 規 範 之 準 備 就 續 TEL48 後 之 後 續 計 畫 (11) 下 次 會 議 時 間 及 地 點 61

70 按 照 傳 統 APEC 安 排, 下 次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將 於 TEL 48 會 議 之 第 1 天 及 第 2 天 召 開 雖 然 召 開 2 天 會 議 主 要 是 進 行 MRA 起 草 會 議 訓 練 研 討 會 及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但 第 3 天 下 午 可 能 需 提 供 附 屬 工 作 委 員 會 以 對 MRA 議 題 討 論 及 採 取 進 一 步 行 動, 故 仍 有 保 留 一 會 議 場 所 的 需 求 ( 二 )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執 行 能 力 計 畫 1. 背 景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執 行 能 力 計 畫 為 經 APEC 核 准 之 計 畫, 本 研 討 會 為 該 計 畫 之 一 部 分, 於 APEC TEL 47 會 議 期 間 舉 辦, 舉 辦 日 期 為 2013 年 4 月 22 日, 並 由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計 畫 負 責 人 Mr. Nguyen Quy Quyen 主 持 2. 會 議 內 容 重 點 在 研 討 會 開 始 前, 由 主 持 人 帶 領 所 有 與 會 者 為 美 國 波 士 頓 馬 拉 松 爆 炸 案 與 中 國 大 陸 四 川 大 地 震 中 的 遇 難 者 默 哀, 以 表 達 深 切 的 慰 問 之 意 研 討 會 首 先 由 DSG 會 議 召 集 人 Mr. Zhicheng Yu 進 行 開 場 致 詞, 之 後 由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Dr. Pham Manh Lam 進 行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執 行 能 力 計 畫 問 卷 結 果 報 告 該 計 畫 於 2013 年 3 月 25 日 發 給 APEC 各 經 濟 體 一 份 問 卷 調 查, 截 至 2013 年 4 月 22 日 止,APEC 21 個 經 濟 體 中 共 有 12 個 經 濟 體 完 成 問 卷 並 回 覆 除 問 卷 結 果 報 告 外, Dr. Pham Manh Lam 進 一 步 於 簡 報 中 提 出 有 效 執 行 ICT 普 及 服 務 之 相 關 建 議, 並 特 別 強 調 要 有 效 提 升 ICT 普 及 服 務 之 執 行 能 力, 各 經 濟 體 首 先 必 須 提 升 政 府 及 監 理 機 關 之 權 能 3. 會 議 結 論 與 建 議 本 次 研 討 會 相 當 成 功, 共 有 來 自 汶 萊 印 尼 日 本 南 韓 馬 來 西 亞 泰 國 美 國 及 越 南 等 8 個 經 濟 體 進 行 簡 報, 分 享 其 執 行 ICT 普 及 服 務 的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與 遭 遇 到 的 困 難 此 外, 來 自 美 國 ABI Research 公 司 的 專 家 Mr Aaron Boyd 及 巴 基 斯 坦 獨 立 電 信 顧 問 公 司 的 Mr. Parvez Iftikhar 亦 於 會 中 簡 報, 提 供 寶 貴 的 建 議 相 關 簡 報 名 稱 如 下, 詳 細 內 容 請 參 閱 附 件 62

71 (1) 汶 萊 普 及 服 務 義 務 汶 萊 AITI (Authority for Info-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Industry) (2) 泰國普及服務計畫 泰國 TOT Public company Limited (3) 印 尼 普 及 服 務 政 策 印 尼 MCIT (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4) 美國普及服務基金 美國 FCC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5) 越南普及服務基金 越南 Public Utility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 Fund (6) 南 韓 虛 擬 普 及 服 務 基 金 南 韓 KISDI (Korea Information Society Development Institute) (7) 日本普及服務及寬頻擴散 日本 MIC (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 (8) 馬來西亞普及服務提供 馬來西亞 MCMC (Malaysian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 (9) ICT 普及服務 美國 ABI Research (10) 提升 ICT 普及服務執行能力之建議 巴基斯坦 Independent Telecom Consultanc 研討會的最後 由主持人 Mr. Nguyen Quy Quyen 向各經濟體在研究過程 中的合作與配合表達高度讚賞 並感謝參與研討會的出席者發言提供寶貴貢獻 最後由衷感謝主辦國印尼對於研討會所提供的各方面協助 本次研討會議共有來 自各經濟體的 70 位參與者共同參與討論 此次研討會討論的重點在於各經濟體 執行 ICT 普及服務時所面臨的挑戰與困難 發言者也提供相關建議及解決方案 此份問卷針對各經濟體在實施 ICT 普遍服務計劃/項目的經濟面臨之挑戰和 困難進行探究 經綜整歸納後 Pham Manh Lam 博士總結了幾項各經濟體普遍 面臨之問題 而根據這些調查結果 經由會議的討論亦做出幾點建議 如獨立監 察系統 公開且公平的政策 完善的法制架構等方針 皆有助於各經濟體推動執 行資通訊普及服務計畫 本次研討會之討論已達成本計畫的主要目標 完整研究成果將於計畫報告中 呈現 並將於 9 月舉辦的 APEC TEL 48 會議提供給 APEC 各經濟體 (三) 1. 產業圓桌會議 參與者 由國際電信使用者團體(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sers Group, INTUG)所發起 本研討會於 4 月 23 日上午舉行 由印尼通訊與科技部 (Ministry 行動支 of Commmunication and IT) 的 Mr. Heru Sutadi 擔任主席 討論議題為行動支 63

72 付 (mobile payment), 邀 請 INTUG 印 尼 電 信 監 理 機 關 日 本 雅 虎 印 尼 電 信 使 用 者 團 體 與 印 尼 行 動 電 信 業 者 參 與 討 論 2. 會 議 內 容 重 點 討 論 此 議 題 的 主 因 為, 這 項 服 務 為 一 新 興 服 務, 涉 及 了 消 費 者 電 信 產 業 及 金 融 產 業 等 相 關 領 域, 相 關 產 業 生 態 系 統 及 商 業 模 式 尚 待 建 立 本 次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一 開 始, 由 INTUG 董 事 會 成 員 Mr. Muhamad Jumadi 開 場, 隨 後 總 共 有 五 位 講 者 ( 包 括 Mr. Muhamad Jumadi) 分 享 他 們 對 於 行 動 支 付 的 經 驗, 以 及 對 於 行 動 支 付 執 行 上 的 重 要 議 題 與 要 點 : (1) 第 一 位 講 者 為 來 自 INTUG 的 Mr. Muhamad Jumadi, 他 首 先 提 出 行 動 支 付 將 會 益 發 重 要, 並 導 致 現 金 的 使 用 在 社 會 中 逐 漸 降 低 其 次, 從 消 費 者 觀 點 來 看, 對 於 行 動 支 付 實 務 上 的 重 要 議 題 及 關 切 重 點 包 括 : 安 全 性 (security) 漫 遊 (roaming) 及 標 準 化 (standardization) (2) 第 二 位 講 者 為 來 自 印 尼 電 信 監 理 機 關 (Indonesian Telecommunication Regulatory Authority) 的 Dr. Riant Nugroho, 他 提 到 印 尼 監 管 機 關 所 要 面 臨 的 下 一 個 重 大 挑 戰 將 和 數 位 金 融 有 關, 特 別 是 行 動 支 付 除 了 監 理 政 策 之 規 劃 外, 這 項 挑 戰 還 包 括 電 信 主 管 部 會 和 金 融 主 管 部 會 之 間 的 合 作 (3) 第 三 位 講 者 為 來 自 日 本 雅 虎 的 Mr. Hirano, 分 享 日 本 雅 虎 對 於 行 動 支 付 的 實 務 經 驗 日 本 雅 虎 推 出 的 服 務, 包 含 兩 種 付 款 方 式 : 雅 虎 錢 包 (Yahoo! Wallet) 及 雅 虎 拍 賣 所 使 用 的 一 種 便 利 付 款 服 務 Kantan Kessai(Easy Payment) (4) 第 四 位 講 者 為 來 自 印 尼 電 信 使 用 者 團 體 的 Mr. Setyabudi, 他 強 調 可 以 在 不 限 地 點 使 用 的 即 時 交 易 未 來 將 愈 來 愈 重 要, 此 外, 包 括 真 實 且 可 信 賴 的 服 務 可 負 擔 的 價 格 審 慎 且 具 適 應 力 的 規 管, 以 及 服 務 品 質 等 都 一 樣 重 要 (5) 第 五 位 講 者 為 來 自 印 尼 行 動 電 信 業 者 Telkomsel 的 Mr. Herlambang, 分 享 該 公 司 行 動 支 付 運 作 的 經 驗 和 挑 戰 Telkomsel 是 印 尼 最 大 的 行 動 電 信 業 者, 對 Telkomsel 來 說, 正 朝 著 無 現 金 社 會 的 未 來 演 進, 包 括 對 交 易 行 為 的 變 革, 改 變 了 人 們 的 習 慣, 並 讓 國 家 更 現 代 化 3. 會 議 結 論 與 建 議 在 所 有 講 者 皆 已 發 表 完 相 關 經 驗 和 關 注 重 點 後, 會 議 進 入 討 論 時 間, 並 且 由 來 自 其 他 經 濟 體 的 會 員 分 享 其 行 動 付 款 之 經 驗 或 想 法 在 討 論 時 間 結 束 後, 由 國 際 電 信 使 用 者 團 體 (INTUG) 總 結 會 議 的 討 論 結 論 最 後, 由 LSG 副 召 集 人,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Mr. Nguyen Quy QUYEN, 進 行 閉 幕 64

73 ( 四 )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1. 參 與 者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於 2013 年 4 月 23 日 上 午 舉 行, 由 來 自 印 尼 MCIT (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國 際 事 務 中 心 的 顧 問 Mrs. Koesmarihati 擔 任 主 持 人 本 次 圓 桌 會 議 主 題 為 OTT(Over-the-Top) 應 用 : 監 理 機 關 的 挑 戰, 探 討 APEC 各 經 濟 體 的 監 理 機 關 如 何 在 不 損 害 寬 頻 服 務 發 展 的 前 題 下 處 理 OTT 應 用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本 次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約 有 五 十 位 出 席 者 參 與 討 論, 包 括 來 自 印 尼 日 本 馬 來 西 亞 泰 國 美 國 越 南 汶 萊 及 我 國 等 政 府 部 門 監 理 機 關 及 產 業 界 代 表 共 襄 盛 舉 2. 會 議 內 容 重 點 開 幕 由 LSG 小 組 召 集 人, 來 自 越 南 經 濟 體 的 Mr. Nguyen Quy QUYEN, 對 與 會 人 員 表 達 歡 迎 之 意, 同 時 對 本 次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討 論 議 題 做 了 簡 要 概 述, 並 特 別 提 到 新 興 的 OTT 應 用 可 能 對 各 經 濟 體 的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產 生 衝 擊 接 著 由 主 辦 國 MCIT 電 信 部 門 主 管 (Director of Telecommunications) Mr. Ismail 為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進 行 開 場, 同 時 期 許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將 有 建 設 性 的 討 論 最 後, 由 主 席 檢 視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規 劃 議 程, 並 由 所 有 與 會 人 士 通 過 後 施 行 第 一 場 討 論 會 議 第 一 場 討 論 會 議 主 題 為 APEC 各 經 濟 體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之 發 展 進 程, 討 論 內 容 著 重 於 國 家 型 寬 頻 計 畫 與 相 關 措 施 寬 頻 產 業 之 生 態 鏈 與 商 業 模 式, 以 及 相 關 課 題 之 經 驗 分 享 與 學 習 共 有 五 份 報 告 進 行 發 表, 分 別 由 來 自 印 尼 馬 來 西 亞 日 本 和 我 國 的 講 者 進 行 簡 報 (1) 第 一 位 講 者 為 印 尼 MCIT 電 信 服 務 事 務 部 門 的 Mr. HaryuKresna Widhiputranto, 其 於 簡 報 中 提 到 印 尼 寬 頻 計 畫 全 國 連 網 的 政 策 與 措 施, 並 指 出 所 面 臨 的 挑 戰 不 僅 在 於 網 路 的 發 展, 同 時 也 在 於 寬 頻 產 業 鏈 的 發 展 關 鍵 要 點 在 於, 寬 頻 接 取 服 務 應 該 是 每 個 經 濟 體 的 重 要 工 作 與 計 畫, 同 時, 在 建 構 電 信 業 者 與 內 容 開 發 者 間 的 寬 頻 產 業 鏈 方 面, 監 理 機 關 應 該 扮 演 重 要 且 顯 著 的 角 色 (2) 第 二 位 講 者 為 本 會 綜 規 處 何 嘉 振 技 士, 簡 報 我 國 寬 頻 計 畫 的 發 展 進 程 他 指 出 國 家 資 通 訊 發 展 計 畫 (National Info-Com Development Plan) 的 目 標, 在 創 造 更 進 階 的 寬 頻 服 務 建 構 無 間 隙 網 路 的 社 會 環 境, 並 且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此 外, 簡 報 中 也 重 點 介 紹 了 資 通 訊 發 展 計 畫 的 演 進, 從 M 台 灣 U 台 65

74 灣 到 智 慧 台 灣 為 了 達 到 各 政 策 規 劃 的 目 標, 需 要 為 偏 遠 地 區 建 構 有 效 解 決 數 位 落 差 的 鏈 結, 滿 足 民 眾 對 資 通 訊 服 務 需 求 的 快 速 成 長, 尤 其 政 府 應 該 定 期 監 測 寬 頻 接 取 速 率 圖 7 我 國 代 表 何 技 士 嘉 振 簡 報 我 國 寬 頻 計 畫 的 發 展 進 程 (3) 第 三 位 講 者 為 來 自 馬 來 西 亞 通 訊 暨 多 媒 體 委 員 會 (Malaysia Communication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 MCMC) 的 Ms. Nur Sulyna Abdullah, 簡 報 馬 來 西 亞 寬 頻 政 策 及 施 行 的 過 程 馬 來 西 亞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開 始 於 2004 年, 名 稱 為 國 家 資 通 訊 主 計 畫 Ms. NurSulyna Abdullah 說, 馬 來 西 亞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發 展 順 利 的 原 因 來 自 高 速 寬 頻 網 路 之 佈 建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不 僅 僅 促 進 寬 頻 應 用 之 發 展, 更 讓 馬 來 西 亞 人 民 的 生 活 能 夠 更 便 利 工 作 更 有 效 率 簡 報 中 提 到 寬 頻 發 展 可 以 增 加 經 濟 成 長, 即 使 這 會 是 一 段 需 要 長 時 間 經 營 的 過 程, 且 過 程 中 有 許 多 困 難 與 障 礙 需 要 政 府 及 產 業 界 共 同 克 服, 尤 其 是 寬 頻 計 畫 所 需 的 財 政 支 持 及 民 眾 對 寬 頻 的 接 受 度 Ms. NurSulyna Abdullah 同 時 也 展 示 了 一 段 名 為 有 寬 頻, 什 麼 都 可 能 (everything possible with broadband) 的 小 影 片, 故 事 背 景 為 一 位 失 婚 婦 人 如 何 靠 養 殖 海 帶 養 家, 她 和 她 的 子 女 必 須 靠 著 每 月 僅 5000RM 所 得 掙 扎 度 日, 當 她 了 解 如 何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後, 她 的 女 兒 架 設 一 個 網 站 用 以 銷 售 她 們 的 海 帶 現 在, 她 每 月 收 入 達 到 了 20,000RM, 且 銷 售 區 域 不 僅 限 於 馬 來 西 亞 境 內, 更 擴 展 到 日 本 及 中 國 66

75 (4) 第 四 位 講 者 是 來 自 日 本 MIC 的 Mr. SinyaTahata, 他 簡 報 了 有 關 固 網 寬 頻 發 展 網 際 網 路 普 及 率 及 網 路 流 量, 並 談 到 日 本 對 於 網 路 中 立 性 的 政 策 網 路 中 立 性 的 原 則 在 於 所 有 網 際 網 路 的 流 量 都 應 該 被 平 等 對 待, 與 該 流 量 的 內 容 及 來 自 那 個 網 站 或 平 台 無 關 第 二 場 討 論 會 議 第 二 場 討 論 會 議 主 題 為 OTT (Over-The-Top), 希 望 藉 此 機 會 探 討 有 關 智 慧 型 手 機 之 OTT 定 義 運 作 方 式 電 信 業 者 因 應 OTT 的 經 驗, 以 及 OTT 對 監 管 措 施 之 影 響 由 於 討 論 議 題 決 定 得 比 較 晚, 因 此 分 享 的 經 濟 體 不 多, 只 有 分 別 由 來 自 印 尼 及 美 國 的 講 者 進 行 簡 報 (1) 第 一 位 講 者 為 印 尼 電 信 監 理 機 構 (Indonesian 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Authority (BRTI)) 之 委 員 Mr. SigitPuspitoWigati, 從 監 管 機 構 的 觀 點 檢 視 OTT 他 敘 述 OTT 為 何 變 成 重 要 需 討 論 的 議 題, 主 因 在 於 其 透 過 電 信 業 者 所 投 資 的 電 信 網 路 提 供 服 務 並 獲 取 利 潤, 但 電 信 業 者 的 營 收 卻 因 此 而 逐 漸 下 滑 尤 其 許 多 發 展 中 國 家 都 要 求 電 信 業 者 大 力 鋪 設 寬 頻, 因 此 OTT 變 成 許 多 經 濟 體 關 注 的 議 題 (2) 第 二 位 講 者 為 美 國 AT&T 國 際 暨 監 理 事 務 部 門 主 管 Mr. Jake E. Jennings, 他 談 到 全 球 寬 頻 產 業 生 態 系 統 正 在 改 變, 開 始 演 化 為 一 個 共 生 系 統, 寬 頻 與 內 容 彼 此 互 相 依 賴 他 也 摘 錄 了 網 路 中 立 性 (Net-Neutrality) 是 電 信 業 者 與 OTT 業 者, 在 全 世 界 各 地 彼 此 相 互 抗 衡 的 戰 役 現 在,OTT 變 成 所 有 服 務 供 應 商 的 機 會, 他 建 議 電 信 網 路 業 者 應 該 準 備 好 面 對 新 寬 頻 生 態 系 統 變 革 的 到 來 (3) 關 於 OTT 是 否 應 受 管 制, 在 會 議 中 引 發 熱 烈 討 論 分 組 討 論 在 二 場 討 論 會 議 後, 主 席 請 所 有 與 會 人 員 分 為 二 個 分 組, 一 分 組 一 個 主 題, 第 一 分 組 為 OTT, 第 二 分 組 為 社 區 發 展 (Community Development) 每 一 分 組 討 論 20 分 鐘 後, 兩 組 的 主 持 人 互 換, 討 論 主 題 隨 主 持 人 移 轉 透 過 這 種 方 式, 每 位 與 會 人 員 都 有 機 會 能 夠 對 二 個 主 題 進 行 討 論 與 分 享 (1) 第 一 分 組 主 題 :OTT 主 持 人 :Mr. Nonot Harsono, Indonesian 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Authority (BRTI) 67

76 討 論 摘 要 : OTT 無 法 被 強 制 阻 擋, 電 信 業 者 最 後 應 會 與 OTT 業 者 共 存 (2) 第 二 分 組 主 APEC 會 員 國 中, 目 前 尚 無 管 制 OTT 的 經 濟 體 有 些 經 濟 體 表 示 不 會 管 制 OTT, 而 有 些 經 濟 體 表 示 該 國 電 信 產 業 對 目 前 全 球 性 OTT 業 者 備 感 壓 力, 因 此 認 為 應 該 加 以 規 範, 但 目 前 尚 處 於 觀 察 和 研 究 階 段 不 論 如 何, 應 該 在 電 信 業 者 與 OTT 業 者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題 : 社 區 發 展 (Community Development) 主 持 人 :Ms. NurSulyna Abdullah, Malaysia Communication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 (MCMC) 討 論 摘 要 : 應 加 強 社 區 民 眾 對 使 用 相 關 設 施 ( 例 如 網 際 網 路 中 心 數 位 機 會 中 心 ) 的 了 解 程 度, 以 使 社 區 民 眾 在 工 作 生 活 及 娛 樂 等 各 方 面 皆 能 因 使 用 網 路 而 獲 益 之 後, 社 區 民 眾 才 會 漸 漸 願 意 申 請 自 己 的 網 際 網 路 接 取 服 務 訓 練 社 區 民 眾 使 用 網 際 網 路 的 技 能,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對 他 們 的 商 業 服 務 及 個 人 使 用 等 提 供 助 益, 並 發 展 部 落 格 或 網 站 以 促 進 他 們 的 商 業 活 動 或 社 區 發 展 發 展 滿 足 偏 遠 地 區 居 民 所 需 的 各 種 網 際 網 路 應 用 會 議 閉 幕 時,LSG 副 召 集 人 Mr. Nguyen QuyQuyen 感 謝 主 辦 國 及 所 有 與 會 人 員 的 積 極 參 與, 讓 會 議 圓 滿 成 功 ( 五 )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透 明 度 研 討 會 1. 參 與 者 本 會 議 由 新 加 坡 Mr. Jason TEO 主 持, 共 邀 請 包 括 香 港 韓 國 馬 來 西 亞 美 國 新 加 坡 與 我 國 等 6 國 家, 以 及 INTUG 組 織 等 共 8 位 講 者 簡 報 及 超 過 30 位 各 國 代 表 參 與 討 論 2. 會 議 內 容 重 點 本 次 會 議 主 要 在 促 進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資 訊 的 透 明 度 探 討 內 容 包 括 從 消 費 者 觀 點, 就 寬 頻 效 能, 及 其 經 業 者 或 第 三 方 透 明 的 寬 頻 量 測 資 訊 下, 對 寬 頻 68

77 服 務 產 品 之 選 擇 本 議 題 亦 呼 應 APEC TEL 2015 年 策 略 行 動 計 劃 中, 有 關 促 進 寬 頻 市 場 透 明 度 與 增 加 消 費 者 在 市 場 服 務 價 格 之 意 識 參 與 討 論 者 亦 在 會 中 探 討 有 關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服 務 的 最 低 服 務 品 質 及 未 來 與 其 他 組 織 合 作 舉 行 企 業 圓 桌 會 議 進 一 步 探 討 : (3) 美 國 FCC 並 不 監 理 網 際 網 路 內 容 與 應 用, 亦 不 對 ISP 發 照 及 不 監 理 其 速 度 FCC 採 3 個 基 本 原 則 開 放 網 際 網 路 : I. 透 明 性 II. 無 阻 斷 及 III. 無 不 合 理 之 差 別 待 遇 FCC 自 2011 年 開 始 進 行 寬 頻 效 能 量 測 計 畫, 實 施 至 今 年 第 三 次 測 試 止,ISP 平 均 寬 頻 速 率 已 有 改 善 (ISP 在 2011 年 平 均 速 率 約 為 廣 告 速 率 的 87%, 其 中 有 2 家 ISP 有 達 成 100% 廣 告 速 率 ; 至 2013 年 在 尖 峰 時 段 平 均 寬 頻 速 率 已 達 廣 告 速 率 的 97%) FCC 在 固 網 寬 頻 量 方 面 分 析 2013 年 測 試 結 果 ( 如 圖 8 及 圖 9), 共 有 3 個 趨 勢 :1 許 多 ISP 實 際 傳 輸 速 率 已 漸 接 近 或 超 過 廣 廣 告 速 率 ;2 消 費 者 持 續 提 升 至 更 高 速 服 務 ;3 衛 星 寬 頻 服 務 品 質 有 重 大 改 善 圖 8 美 國 ISP 業 者 忙 時 實 際 速 率 與 廣 告 速 率 比 較 69

78 圖 9 美 國 ISP 業 者 上 下 載 實 際 速 率 與 廣 告 速 率 比 較 FCC 即 將 著 手 進 行 行 動 寬 頻 beta 版 量 測 其 量 測 方 法 係 採 SamKnows 有 線 測 試 平 臺 的 架 構, 由 參 與 測 試 自 願 者 下 載 智 慧 手 機 應 用 軟 體 ( 類 似 固 網 Whitebox 功 能 ) 進 行 測 試 (4) 韓 國 寬 頻 透 明 性 量 測 :KCC 每 年 第 3 季 至 第 4 季 進 行 固 網 及 行 動 網 際 網 路 年 度 評 鑑, 並 於 次 年 度 第 一 季 公 布 結 果 KCC 與 NIA 自 2002 起 透 過 網 站 進 行 固 網 寬 頻 服 務 即 時 品 質 評 量, 評 量 架 構 如 圖 10, 評 量 項 目 在 寬 頻 方 面 包 括 速 率 路 徑 及 網 頁 測 試 ( 詳 圖 10) 另 在 2012 年 發 展 行 動 寬 頻 服 務 品 質 評 量 手 機 應 用 軟 體, 評 量 內 容 如 圖 11 目 前 在 固 網 業 者 方 面 針 對 主 要 電 信 業 者 及 有 線 電 視 之 ISP 業 者, 行 動 業 者 方 面 則 為 主 要 電 信 業 者 70

79 圖 10 韓 國 評 量 系 統 架 構 及 評 量 項 目 圖 11 韓 國 行 動 寬 頻 品 質 評 量 內 容 KCC 表 示 比 較 最 近 三 年 的 評 量 結 果, 顯 示 低 品 質 區 域 數 已 減 少, 另 行 動 及 固 網 寬 頻 速 率 已 持 續 改 善 如 圖 12, 且 電 信 業 者 在 服 務 品 質 的 投 資 亦 持 續 增 加 三 家 固 網 電 信 業 者 3 年 來 對 於 寬 頻 服 務 保 證 最 低 速 率 已 提 升 32 倍 如 圖 13 71

80 圖 12 韓 國 服 務 品 質 之 改 善 圖 13 韓 國 保 證 最 低 速 率 的 變 化 72

81 (5) 新 加 坡 對 ISP 要 求 :IDA 自 2012 年 4 月 起 要 求 所 有 固 網 及 行 動 寬 頻 提 供 者 要 公 布 如 消 費 者 體 驗 的 典 型 下 載 速 率, 並 要 求 業 者 至 少 要 有 如 下 措 施 : I. ISP 須 在 銷 售 點 與 消 費 者 簽 約 前, 向 消 費 者 揭 露 典 型 速 率 II. III. 揭 露 計 算 測 試 結 果 及 量 測 方 法 須 在 業 者 網 頁 小 冊 子 及 廣 告 中 呈 現 IV. 包 括 註 明 或 網 頁 連 結 方 式 導 引 消 費 者 至 ISP 的 網 頁 或 發 布 3. 會 議 結 論 該 會 議 主 席 表 示 本 會 議 報 告, 將 在 下 次 TEL 會 議 中 提 出 他 並 歡 迎 更 多 經 濟 體 成 員, 能 參 與 研 析 其 國 內 此 議 題 之 做 法, 以 利 所 有 成 員 國 的 參 考 圖 14 我 國 代 表 吳 簡 正 銘 仁 分 享 我 國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資 訊 的 透 明 度 73

82 ( 六 ) 殭 屍 電 腦 網 路 預 防 偵 測 及 減 緩 研 討 會 議 程 表 表 5 殭 屍 電 腦 網 路 預 防 偵 測 及 減 緩 研 討 會 議 程 表 Time Session Speaker 09:00 Welcome Ms. Jordana Siegel (SPSG Convenor) 09:05-9:20 Current Environment: Overview & Threat Picture United States (Jason Pleming) 09:20-09:35 Coreflood Botnet Case Study United States (William A. Hall, Jr.) 09:35-11:00 Economy Approaches to Combating Botnets Chinese Taipei (Jia-Chyi Wu) PRACTICE Project Proactive Response Against 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yber-attacks Through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ve Communications(MIC),Japan (Yasuhiro IIda) Exchange AT&T Executive Director OTT Issues International External & Regulatory AffairsUnited States (Jake Jennings) APCERT-- Working together towards cleaner Cyber environment in AP Global CoordinaAon, JPCERT/ CC APCERT Secretariat (Kaori Uemura) 11:00-11:15 Break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 11:15-11:30 Enhancing Cooperation Further Discussion & Next 11:30-12:00 Steps 12:00 ADJOURN United States (William A. Hall,Jr.) Ms. Jordana Siegel (SPSG Convenor) 殭 屍 電 腦 網 路 預 防 偵 測 及 減 緩 研 討 會 原 來 預 計 召 開 一 天, 由 於 參 與 提 報 者 不 多, 因 此 將 議 程 縮 減 成 為 上 午 半 天 之 研 討 會, 整 體 而 言 顯 得 研 討 內 容 偏 少, 僅 有 我 國 日 本 及 美 國 三 個 經 濟 體 之 簡 報 我 國 代 表 行 政 院 國 家 資 通 安 全 會 報 技 術 服 務 中 心 吳 副 主 任 家 祺 以 Approaches to Combating Botnets in Chinese Taipei 為 題 分 享 我 國 在 對 抗 殭 屍 網 路 之 經 驗 ( 詳 見 圖 2), 會 後 俄 74

83 羅斯的代表 Zimenkov 泰國的代表 Jetsada 及 Throngtsai(新任 SPSG 副召 集人)及越南 VNCERT 政府代表 NGO QUANG HUY 均前來表示讚賞與交 談 圖 15 我國代表吳副主任家祺分享我國在對抗殭屍網路之經驗 日本講者飯田恭弘(Yasuhiro Iida)先生為日本總務省(MIC)情報流通行 政局副主任 分享名為 PRACTICE 之 Project PRACTICE 是 Proactive Response Against Cyber-attacks Through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ve Exchange 之簡稱 見辭生義就是藉由國際合作交換資訊積極應變以對抗網 路之攻擊之專案 PPRACTICE 在日本國內的推動架構是由 NICT 與 KDDI 合作進行基礎研究 由 NTT 通訊發展與建置蜜網系統 而日本 Telecom-ISAC 則負責建立快速反應架構與推動國際合作(詳見圖 14) 日本希望透過 PRACTICE 計畫 與世界各國合作建立全球化的資訊分 享與監控架構 在與每個國家的合作過程中 日方建議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 階段進行資訊分享 分享資訊的類型可以包括惡意程式樣本 受惡意程式感 染之電腦資訊 殭屍網路 C&C(Command and Control)資訊及分散式阻斷攻 擊 資 訊 等 參 與 之 國 家 可 先 由 與 日 方 之 雙 向 合 作 (Bilateral information sharing 開始) 待參與國家增加後 進展到多邊國家之合作(Multilateral 75

84 information sharing) 第二階段則由參與合作之國家共同發展國際合作監控 與分析系統 透過此系統達成全球合作預警與共同發展防護措施之目標 圖 16 日本資安國際合作計畫(PRACTICE)國內 國內推 日本資安國際合作計畫 國內推動架構 PRACTICE 專案係為研發擷取特徵資訊並經由國際合作資訊交換 如 惡意程 式樣本與攻擊事件 以快速應變網路攻擊事件 其主要目標為防護全球網際空 間使用者 降低遭受惡意程式感染 並主動因應(詳見圖 15) 圖 17 日本資安國際合作計畫(PRACTICE)概念示意 概念示意 日本資安國際合作計畫 76

85 然 而, 講 者 表 示 在 此 專 案 中 之 擷 取 特 徵 資 訊 面 臨 4 項 技 術 之 挑 戰 : I. 第 一 個 技 術 挑 戰 : 流 量 資 料 之 資 料 探 勘 方 法 ( 詳 見 圖 16) II. 第 二 個 技 術 挑 戰 : 分 析 惡 意 DNS 查 詢 ( 詳 見 圖 16) III. 第 三 個 技 術 挑 戰 : 惡 意 程 式 分 析 ( 詳 見 圖 17) IV. 第 四 個 技 術 挑 戰 : 全 球 監 控 數 據 之 分 析 ( 詳 見 圖 17) 圖 18 日 本 資 安 國 際 合 作 計 畫 (PRACTICE) 第 一 與 第 二 個 技 術 挑 戰 77

86 圖 19 日 本 資 安 國 際 合 作 計 畫 (PRACTICE) 第 三 與 第 四 個 技 術 挑 戰 美 國 講 者 報 告 美 國 各 利 益 關 係 者 (multi-stakeholder) 不 同 之 方 式 針 對 殭 屍 網 路 威 脅 偵 測 已 展 開, 美 國 向 各 利 益 關 係 者 提 出 需 求, 包 含 官 民 之 伙 伴 關 係 (partnerships between the public and private sector) 建 立 而 其 中 資 訊 分 享 與 及 教 育 宣 導 顯 得 非 常 重 要 2012 年 初 許 多 政 府 機 關 舉 行 產 業 高 層 領 袖 會 談, 草 擬 出 對 抗 殭 屍 網 路 之 自 願 性 質 與 高 階 (high level) 原 則, 以 及 識 別 與 通 知 受 駭 之 殭 屍 電 腦 規 則 (code of conduct) 美 國 FCC 建 議 委 員 會 發 展 對 ISP 業 者 對 抗 殭 屍 網 路 之 執 行 原 則 (Anti-Bot Code of Conduct), 將 召 集 各 ISP 業 者 (1) 對 使 用 者 宣 導 此 威 脅 (2) 消 費 者 電 腦 偵 測 殭 屍 程 式 感 染 之 步 驟 (3) 通 知 消 費 者 如 果 該 電 腦 遭 殭 屍 網 路 感 染, 同 時 也 強 調 期 望 跟 國 際 間 之 合 作 尤 其 是 國 際 間 之 執 法 單 位 合 作 顯 得 很 重 要, 由 於 殭 屍 網 路 的 恢 復 性 (resiliency) 與 去 集 中 性 (decentralization) 使 得 移 除 殭 屍 網 路 變 得 相 當 複 雜 與 困 難, 在 國 際 間 之 合 作 原 則, 需 要 有 人 來 草 擬 此 行 動 原 則 撰 寫 此 原 則 者 宜 考 量 各 經 濟 體 需 有 24/7 網 路 並 與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Experts Group on Cybercrime) 合 作 等 78

87 ( 七 )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研 討 會 由 中 國 主 辦 之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約 有 30 位 貴 賓 與 會 本 論 壇 由 DSG 召 集 人 代 表 開 場 致 詞, 強 調 有 關 綠 能 議 題 之 重 要 性, 並 預 祝 本 研 討 活 動 圓 滿 成 功 會 中 邀 請 來 自 中 國 日 本 韓 國 美 國 及 我 國 之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研 討, 並 規 劃 兩 部 份 討 論 此 議 題, 一 是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來 觀 察 亞 太 地 區 整 體 的 綠 能 發 展 概 況, 二 是 由 不 同 的 經 濟 體 提 供 該 區 域 實 際 發 展 案 例 與 大 家 分 享 1. 會 議 內 容 重 點 (1) 整 體 的 綠 能 發 展 概 況 : 此 部 份 共 三 位 代 表 從 亞 太 全 區 的 角 度 提 供 意 見 與 趨 勢 分 析, 並 試 圖 由 各 面 向 探 討 綠 能 發 展 的 環 境 與 難 題 供 與 會 經 濟 體 參 考 與 思 索 其 中, 中 國 與 泰 國 代 表 從 經 濟 成 長 社 會 發 展 與 環 境 保 護 三 方 面 說 明, 並 提 供 綠 能 技 術 在 亞 太 各 國 發 展 中, 有 關 經 濟 成 長 的 數 據 資 料, 對 社 會 帶 來 良 性 發 展 的 狀 況 與 保 護 自 然 生 態 的 貢 獻 惟 亦 提 出 亞 太 目 前 發 展 的 瓶 頸 在 於 需 求 與 供 給 及 開 發 中 與 已 開 發 經 濟 體 的 差 距, 另, 並 針 對 法 規 與 制 度 面, 討 論 各 經 濟 體 的 規 範 與 商 業 營 運 模 式 其 中 Detecon Asia-Pacific 代 表 提 供 對 於 電 信 業 者 的 觀 察, 如 : 減 少 營 運 成 本 支 出 乃 是 電 信 業 驅 動 綠 能 發 展 的 原 始 動 力 ; 綠 能 發 展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有 關 聯, 需 營 造 並 提 高 此 類 的 社 會 價 值 以 吸 引 電 信 業 者 進 入 ; 各 經 濟 體 政 府 單 位 需 提 供 財 務 與 法 規 上 的 誘 因 以 促 進 綠 能 技 術 的 發 展 等 (2) 各 國 實 際 發 展 案 例 的 分 享 : 此 部 份 共 七 位 代 表 從 其 本 身 所 在 地 區 提 供 技 術 服 務 法 規 及 產 業 等 各 面 向 促 成 綠 能 發 展 的 作 法 與 案 例, 並 分 享 其 成 果 與 面 臨 的 難 處, 讓 與 會 國 集 思 廣 益 並 相 互 切 磋 其 中, 中 國 代 表 簡 報 關 於 其 政 府 電 信 業 和 ISP 在 法 規 政 策 營 運 等 各 種 行 動 方 案, 並 說 明 其 寬 頻 網 路 基 礎 建 設 正 逐 漸 成 長, 相 關 產 業 的 應 用 軟 體 亦 漸 次 增 長, 然 而 達 成 綠 能 普 及 應 用, 仍 需 努 力 在 其 香 港 地 區, 寬 頻 網 路 建 設 已 成 熟, 目 前 正 向 綠 能 技 術 應 用 發 展 前 進 印 尼 代 表 說 明 其 正 規 劃 使 用 節 能 的 網 路 設 備 及 架 構 進 行 營 運 日 本 代 表 表 示 該 經 濟 體 積 極 建 設 光 纖 網 路 並 加 速 應 用 及 佈 建 至 其 全 區 達 成 提 供 大 頻 寬 服 務 與 節 能 減 碳 環 保 的 效 果 美 國 代 表 提 供 雲 端 應 用 方 案 及 智 慧 建 築 等 構 想 發 展 綠 能 79

88 (3) 我 國 寬 頻 網 路 之 Green ICT 服 務 發 展 現 況 我 國 由 中 華 電 信 研 究 院 智 慧 聯 網 所 所 長 羅 坤 榮 博 士 介 紹 我 國 寬 頻 網 路 的 發 展, 並 說 明 中 華 電 信 在 建 設 寬 頻 網 路 亦 努 力 建 構 綠 能 通 信 網 路, 包 括 : 核 心 網 路 傳 輸 網 路 接 取 網 路 基 地 台 等, 皆 朝 綠 能 環 保 前 進, 並 闡 述 ICT 在 節 能 減 碳 方 面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最 後, 羅 所 長 概 述 中 華 電 信 在 綠 能 服 務 與 應 用 的 努 力 : 智 慧 節 能 服 務 (intelligent energy network, ien) 與 智 慧 運 輸 服 務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 ITS) 目 前, 由 中 華 電 信 自 行 研 發 的 ien 智 慧 節 能 服 務, 為 提 供 企 業 用 電 設 備 管 理 與 全 面 性 節 能 技 術 服 務, 可 有 效 提 升 系 統 運 作 效 率 與 降 低 企 業 用 電 成 本 ; 而 ITS 商 車 管 理 服 務, 為 自 行 研 發 之 車 機 設 備 與 車 隊 管 理 系 統 共 同 組 成, 其 中 車 機 設 備 整 合 GPRS/3G 及 GPS 模 組 即 時 回 報 車 輛 衛 星 定 位 資 訊, 並 由 管 理 系 統 傳 送 接 收 車 隊 管 理 訊 息, 可 有 效 降 低 油 耗, 達 成 節 能 減 碳 的 目 標 未 來, 中 華 電 信 規 劃 結 合 ien 與 ITS 服 務 搭 配 雲 端 與 物 聯 網 技 術 提 供 客 戶 更 優 質 的 綠 能 服 務 圖 20 中 華 電 信 研 究 院 智 聯 所 羅 坤 榮 所 長 報 告 我 國 綠 能 成 長 在 寬 頻 網 路 發 展 2. 會 議 結 論 : 80

89 為 善 用 IT 無 遠 弗 屆 的 特 性 資 訊 蒐 集 的 優 勢 及 貢 獻 節 能 減 碳 正 面 效 益, 可 將 綠 色 與 資 通 訊 科 技 應 用 結 合, 利 用 IT 與 電 子 技 術 透 過 管 理 控 制 應 用 於 物 流 車 輛 建 築 電 網 等 領 域, 不 僅 能 提 升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達 到 節 能 的 目 的, 同 時 也 能 降 低 對 環 境 的 負 擔 Green ICT 服 務 可 改 善 能 源 效 益, 促 進 企 業 營 運 效 率, 減 低 成 本, 同 時 能 夠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的 排 放, 在 推 動 環 保 方 面 逐 漸 扮 演 一 個 舉 足 輕 重 的 角 色, 也 為 全 球 的 低 碳 經 濟 帶 來 新 的 契 機 若 再 搭 配 完 整 且 無 接 縫 的 寬 頻 網 路 提 供 所 有 民 眾 Green ICT 服 務, 預 期 可 有 效 降 低 能 源 的 耗 損, 進 而 打 造 低 碳 社 會 與 永 續 家 園 圖 21 APEC TEL 大 會 討 論 情 形 81

90 圖 22 DSG 指導分組會議 指導分組會議 (八) 網路犯罪(Experts Group on Cybercrime) 專家小組會議 網路犯罪 報告人 陳昱奉 Harris Chen 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1. 會議過程 4 月 21 日上午 9 時會議開始 首先由小組會議主持人 即美國司法部 電腦犯罪暨智慧財產部 Computer Crime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ction, CIPS, Department of Justice 檢察官 William Hall 致詞 簡要說明會議進行 方式 接著 由地主國印尼之通訊及資訊科技部資訊安全主任 Director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r. Bambang Heru Tjahjono 致歡迎詞 感謝亞太經合會各經 濟體踴躍派員參加 也期許各與會代表踴躍發言討論 會議順利成功 本次小組會議為時 2 天 與會經濟體除了我國外 尚包括美國 日本 中國大陸 新加坡 韓國 泰國 馬來西亞 印尼 澳洲及越南等 會議進 行方式 係以各經濟體發表簡報為主 佐以在場與會人員之詢答與討論 以 82

91 下所列報告摘要 係各國代表於會場所發表 不乏最新資訊與統計數字 足 資參考 2. 會議報告紀 會議報告紀要 臺灣 中華台北 代表報告: 報告人 陳昱奉 Harris Chen 嘉 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Cybercrime Prosecution in Digital Age Now and Future 數 位時代之網路犯罪偵查與公訴 現在與未來 4 月 22 日上午第一場次 我國代表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昱奉 以 Cybercrime Prosecution in Digital Age Now and Future 數位時代之 網路犯罪偵查與公訴 現在與未來 為題 發表約 30 分鐘之演說 首 先就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2 月這段間 向與會代表介紹我國偵辦及起訴 電腦犯罪案件最新概況 包括案件類型 件數 結案情形及被告背景分析等 第一 就案件量而言 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電腦犯罪案件的新收件數為 467 件 占全國整體總新收案件量 0.24% 偵辦終結的件數為 4218 件 占全國 整體總終結案件量 2.3% 其中 透過通常程序起訴者為 709 件 聲請簡易 判決處刑者為 662 件 緩起訴處分者為 830 件 不起訴處分者為 1580 件 第二 就被告人數而言 終結人數共計 5,517 人 以終結情形來看 起訴 含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1,892 人 占終結人數 34.3% 相較全國整體案件 起 訴 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占終結人數 40.6%之現象 電腦犯罪案件的起訴 率實為較低 其主要係因電腦犯罪多屬高科技犯行 蒐證不易 且對於案情 輕微 尚無前科且有悔意之被告 經檢察官斟酌情形後通常會予以緩起訴處 分 從而 在最近半年期間內 計 935 人獲得緩起訴處分 占全體終結人數 16.9% 高於整體案件的緩起訴率 9.5% 在電腦犯罪案件的緩起訴處分命 令中 以命被告以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 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金額居 多 其次為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立悔過書等 第三 就經偵查終結起 訴之罪名而言 在這段期間 電腦犯罪案件被告經起訴 含聲請簡易判決處 刑 者中 以涉及詐欺罪 1,368 人最多 占終結人數比率為 24.8% 其次為 智慧財產權案件 違反著作權法 商標法等 760 人 占終結人數比率為 13.8% 次而 進一步說明在數位化時代 我國檢察官如何運用各種及時的資料 庫 以及網路世界之相關犯罪資料進行偵查 並據以對被告起訴 最後 則 探討未來因應數位科技的不斷進步 與數位犯罪資料的大量增加 各國政府 83

92 如何強化數位偵蒐作為 如美國國會最新通過的 CISPA2法案 以及如何提 升各國之間的司法合作關係 簡報之後 許多與會代表對於我國數位資料庫 如戶役政系統之建置完 善 印象深刻 頗為稱許 印尼代表就部落格留言誹謗之犯行 垂詢我國之 偵辦情形 日本代表亦對於我國執法單位與政府其他資安部門間如何溝通協 調 表示興趣 美國 Hall 檢察官亦予以正面回應 認為國際間司法互助關係 良好與否 是未來預防及偵辦網路犯罪的重要因素 Hall 檢察官也表示 他 在美國司法部 CCIPS 同時擔任電腦犯罪司法互助的聯絡窗口 如有需要 歡迎我國及各經濟體與其聯繫 圖 23 報告人 左 報告人與會議主持人 與會議主持人美國代表 持人美國代表 William Hall 美國代表報告 報告人 Jason Pleming 美國聯邦調查局特別調 查員 William Hall 美國司法部聯邦檢察官 Botnet Case Study-- Oleg Nikolaneko 殭屍網路實例解說 --Oleg Nikolaneko 散布垃圾郵件案 暨公訴心得 2 CISPA Cyber Intelligen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Act 即 網路資訊分享暨保 護法案 賦予美國執法機構在某些特定條件下 毋庸經過法院的令狀准許 就 可取得如 Google 等 ISP 業者所儲存之客戶所有相關資料 此舉同時也引來眾多 人士批評 認為嚴重侵害網路使用者的隱私權 詳請參見 s-cispa-internet-freedom-advocates 84

93 所 謂 BotNet, 俗 稱 殭 屍 網 路 (Zombie Network ), 也 稱 機 器 人 網 路 (Robot Network ), 病 毒 通 常 會 隨 著 即 時 通 訊 軟 體 或 電 腦 系 統 漏 洞, 侵 入 電 腦, 再 藏 身 於 任 何 一 個 程 式 裡 BotNet 病 毒 與 木 馬 程 式 的 使 用 方 式 相 仿, 但 木 馬 只 會 攻 擊 特 定 目 標, 較 不 會 藉 由 被 植 入 木 馬 的 電 腦 主 機, 再 去 攻 擊 其 他 電 腦 反 觀 BotNet 不 但 會 攻 擊 其 他 電 腦, 而 且 它 具 有 蟲 的 特 性, 會 慢 慢 在 網 路 空 間 中 爬 行, 一 遇 到 有 漏 洞 的 電 腦 主 機, 即 自 行 展 開 攻 擊, 包 括 竊 取 私 密 資 料 散 佈 垃 圾 郵 件 發 動 阻 斷 式 服 務 等 3 傳 統 上, 殭 屍 網 路 是 透 過 IRC (Internet Relay Chat) 即 即 時 通 訊 軟 體 來 控 制, 可 以 建 立 數 以 百 萬 計 的 全 球 連 結 而 現 行 方 式 基 本 上 是 透 過 臉 書 推 特 P2P 網 路 分 享 機 制 不 過, 美 國 代 表 也 提 到, 亦 有 可 能 透 過 網 域 名 稱 系 統 DNS(Domain Name System), 再 植 入 木 馬 程 式 入 侵 使 用 者 的 電 腦, 進 而 更 改 使 用 者 的 DNS 網 域 ; 一 旦 使 用 者 上 網 瀏 覽 網 頁 之 後, 則 會 被 轉 址 到 特 定 的 網 址, 藉 以 從 事 以 下 載 惡 意 程 式 等 不 法 行 為 在 實 務 上, 對 於 調 查 殭 屍 網 路 的 調 查, 一 般 而 言, 至 少 有 兩 種 方 式 第 一 從 金 錢 流 向 追 查 第 二 從 技 術 架 構 面 追 查 兩 者 相 較, 前 者 會 是 比 較 簡 單 的 方 式, 但 報 告 人 也 坦 言, 事 實 上 運 作 並 沒 有 想 像 中 的 容 易 而 後 者 在 追 查 過 程 中, 有 時 反 而 會 影 響 本 身 的 網 路 安 全 性, 而 且 技 術 的 複 雜 度 往 往 難 以 克 服 從 而, 妥 善 運 用 其 他 夥 伴, 諸 如 : 研 究 單 位 ISP 業 者 外 國 友 軍 等, 反 而 是 比 較 迅 捷 的 偵 查 作 為 其 次, 所 謂 spam mail, 即 一 般 所 稱 之 垃 圾 郵 件 4, 常 透 過 殭 屍 網 路 方 式, 在 短 時 間 內 發 送 給 眾 多 電 子 郵 件 收 信 人, 進 而 達 到 廣 告 宣 傳 效 果 以 下, 則 以 俄 羅 斯 公 民 Oleg Nikolaneko 經 營 Mega-D 殭 屍 網 路 發 送 仿 冒 藥 品 垃 圾 郵 件 一 案, 說 明 偵 辦 此 類 案 件 之 過 程 與 手 法 Oleg Nikolaenko( 出 生 於 1987 年 7 月 17 日 ) 素 有 垃 圾 郵 件 之 王 (King of Spam) 稱 號, 自 2008 年 起, 透 過 其 所 架 設 之 Mega-D 殭 屍 網 路, 接 受 他 人 重 金 委 託, 大 量 散 發 廣 告 垃 圾 郵 件 據 美 國 聯 邦 調 查 局 (FBI) 調 查 顯 示,Nikolaenko 的 Mega-D 殭 屍 網 路, 大 約 發 送 全 球 1/3 的 垃 圾 郵 件, 並 使 約 50 萬 部 電 腦 受 到 感 染 其 後, 經 美 國 聯 邦 貿 易 委 員 會 (Federal Trade 3 詳 請 參 見 財 團 法 人 網 路 資 訊 中 心 所 轄 之 網 路 惡 意 程 式 移 除 中 心 4 大 致 上 可 分 為 UCE(Unsolicited Commercial ) 與 UBE(Unsolicited Bulk ) 二 大 類, 凡 是 不 請 自 來 的 商 業 活 動 郵 件 皆 屬 之 詳 請 參 見 85

94 Commission) 調 查 發 現 5,Nikolaenko 涉 入 一 起 跨 國 性 販 賣 偽 藥 案 件 ( 架 構 詳 見 下 圖 ), 遂 於 2008 年 10 月 開 始 對 相 關 涉 案 人 士 進 行 資 產 凍 結, 並 與 FBI 合 作 共 同 追 緝 Nikolaenko 最 後 Nikolaenko 於 2010 年 11 月 4 日 在 美 國 拉 斯 維 加 斯 旅 遊 之 際, 遭 到 FBI 幹 員 逮 捕, 並 以 違 反 2003 年 反 垃 圾 郵 件 法 (CAN-SPAM Act 2003) 為 由, 經 東 威 斯 康 辛 聯 邦 地 區 檢 察 署 起 訴 不 久, 聯 邦 大 陪 審 團 於 2010 年 11 月 16 日 決 定 起 訴 Nikolaenko, 惟 嗣 後 另 於 2011 年 3 月 15 日, 駁 回 原 起 訴 書 中 指 控 Nikolaenko 的 兩 項 罪 名, 致 使 該 案 目 前 仍 未 進 入 審 理 程 序,Nikolaenko 本 人 目 前 仍 被 羈 押 於 威 斯 康 辛 州 當 地 的 看 守 所 美 國 代 表 Jason Pleming( 美 國 聯 邦 調 查 局 特 別 調 查 員 ) 報 告 : Online Undercover Investigations( 網 路 臥 底 偵 查 ) 執 法 人 員 在 偵 辦 電 腦 犯 罪 時, 常 需 藉 由 網 際 網 路 瀏 覽 網 站 的 方 式, 找 尋 線 索 與 證 據, 然 而 在 這 過 程 中, 很 容 易 將 自 己 的 身 分 資 料 曝 光, 包 括 IP 位 址 造 訪 時 間 次 數 從 何 處 連 上 網 路 所 使 用 之 瀏 覽 器 種 類 與 作 業 系 統 等 等 此 外, 諸 如 照 片 檔 案, 也 很 有 可 能 透 露 拍 攝 地 點 所 以, 當 有 查 緝 電 腦 犯 罪 的 需 要 時, 千 萬 不 要 使 用 可 能 會 透 露 身 分 的 電 腦 或 設 備 在 現 行 網 路 世 界 中, 即 便 是 合 法 的 ISP 業 者, 也 會 自 動 偵 測 造 訪 者 是 否 來 自 於 政 府 機 關 的 網 站 ; 而 非 法 網 站 更 有 可 能 因 此 而 協 助 客 戶 隱 匿 或 湮 滅 證 據 在 實 際 執 行 措 施 部 分, 調 查 人 員 應 盡 量 做 到 下 列 幾 點 : 一 仔 細 檢 視 裝 置 : 必 須 與 一 般 私 人 使 用 的 電 腦 無 異, 而 且 一 定 要 關 閉 或 卸 除 網 路 攝 影 機 與 麥 克 風, 避 免 無 意 間 傳 送 自 己 的 影 像 或 聲 音 此 外, 也 要 重 新 檢 查 作 業 系 統 的 各 項 資 訊, 如 序 號 等 二 在 執 行 臥 底 偵 查 之 前, 務 必 先 行 實 際 測 試 過 三 所 使 用 之 資 料 背 景, 務 必 留 意 與 臥 底 身 分 保 持 一 致 例 如 : 如 假 裝 的 身 分 是 某 位 14 歲 學 生, 就 盡 量 不 要 在 早 上 9 點 至 下 午 5 點 之 間 使 用 電 腦, 因 為 很 容 易 讓 對 方 查 知 是 上 班 族, 而 非 一 般 高 中 生 四 既 然 是 執 行 臥 底 偵 查, 就 不 要 混 雜 私 人 用 途, 並 應 妥 善 紀 錄 使 用 電 腦 時 間 五 注 意 證 據 蒐 集 很 多 證 據 只 有 一 次 機 會 可 供 蒐 集, 且 應 詳 加 蒐 集 log cookies 等 資 料, 並 建 立 鑑 識 圖 像 再 者, 除 了 上 述 兩 項 重 要 議 題 之 外,Hall 檢 察 官 與 Pleming 調 查 員 另 就 推 陳 出 新 的 硬 體, 包 括 智 慧 型 手 機 平 版 電 腦 甚 至 行 車 電 腦 等, 如 何 成 為 犯 罪 工 5 詳 請 參 見 美 國 聯 邦 貿 易 委 員 會 86

95 具, 為 與 會 代 表 提 供 詳 盡 說 明 四 印 尼 代 表 報 告 : 報 告 人 :Ir. Bambang Heru Tjahjono, M.Sc ( 通 訊 部 資 訊 安 全 理 事 會 執 行 長 )Yudhistira Nugraha, M.ICT Adv( 通 訊 部 資 訊 安 全 理 事 會 危 機 管 理 部 主 任 ) Strengthening Cyber Security Measures to fight Cyber Crime : An Indonesia Perspective( 強 化 網 路 安 全 措 施 以 打 擊 網 路 犯 罪 從 印 尼 觀 點 出 發 ) 報 告 人 首 先 簡 單 介 紹 印 尼 通 訊 部 資 訊 安 全 理 事 會 的 組 織 架 構, 並 強 調 印 尼 近 年 來 印 尼 為 提 升 資 訊 安 全 層 級, 於 人 力 及 經 費 上 均 有 所 增 加 根 據 Symantec 公 司 統 計, 從 2011 年 電 腦 犯 罪 案 件 數 量 來 看, 印 尼 排 名 全 球 第 十 名 而 從 案 件 種 類 來 看, 植 入 惡 意 程 式 為 最 主 要 的 電 腦 犯 罪 型 態 由 於 印 尼 近 年 來 資 訊 人 才 大 量 提 升, 外 國 科 技 大 廠 投 資 意 願 升 高, 對 於 資 訊 安 全 防 護 助 益 頗 多 再 者, 資 訊 安 全 部 門 與 執 法 部 門 之 間 溝 通 良 好, 為 印 尼 電 腦 犯 罪 之 查 緝 奠 下 利 基 五 泰 國 代 表 報 告 : 報 告 人 :Thongchai Sangsiri ( 泰 國 資 訊 通 信 部 安 全 發 展 辦 公 室 數 位 鑑 識 科 主 任 )Jetsada Changsisang ( 泰 國 資 訊 通 信 部 安 全 發 展 辦 公 室 工 程 師 ) ThaiCERT Operation Under ETDA( 泰 國 電 腦 網 路 危 機 處 理 暨 協 調 中 心 於 電 子 交 流 發 展 署 下 之 運 作 ) 在 泰 國,ETDA 係 一 公 眾 組 織, 設 立 宗 旨 在 於 提 升 泰 國 電 子 交 流 的 基 礎 建 設, 並 促 進 網 路 運 用, 而 該 組 織 旗 下 的 泰 國 電 腦 網 路 危 機 處 理 暨 協 調 中 心 (ThaiCERT), 係 由 政 府 出 資 補 助, 於 2000 年 設 立 ThaiCERT 成 立 之 後 運 作 良 好, 就 其 所 通 報 案 件 部 分, 以 2012 年 為 例, 係 以 網 路 詐 欺 為 最 大 宗, 帳 戶 竊 取 次 之 而 向 ThaiCERT 請 求 協 助 的 國 家, 則 以 美 國 的 件 數 佔 首 位, 巴 西 次 之, 英 國 再 次 之 目 前,ThaiCERT 的 業 務 同 時 也 包 括 安 全 認 證, 如 ISC2 CISSP CompTia Security+ 等 六 韓 國 代 表 報 告 : 報 告 人 :Seonghun Kim( 外 交 部 資 深 警 官 ) 韓 國 資 訊 安 全 與 數 位 鑑 識 發 展 概 況 韓 國 除 了 傳 統 電 腦 犯 罪 案 件 之 外, 在 資 訊 安 全 上 的 一 大 挑 戰, 主 要 來 自 於 北 韓 的 駭 客 攻 擊 近 年 來, 在 警 方 數 位 鑑 識 上 投 注 大 量 心 力, 除 提 高 待 遇 作 為 招 募 優 秀 人 才 誘 因 外, 在 鑑 識 實 驗 室 的 建 置 上 更 是 日 新 月 異 報 告 人 特 別 指 出, 由 於 韓 國 社 會 高 度 網 路 化, 人 民 依 賴 網 路 社 會 甚 深, 一 旦 資 訊 安 全 出 現 漏 洞, 後 果 將 難 以 設 想 再 者, 外 界 或 許 從 騎 馬 舞 或 韓 劇 可 以 體 認 到 韓 國 娛 樂 產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但 卻 忽 略 其 背 後 基 礎 來 自 於 堅 實 的 網 路 基 礎 建 設 87

96 韓 國 IT 人 才 更 新 速 度 極 快, 競 爭 激 烈, 但 也 進 一 步 創 造 出 優 秀 的 資 訊 安 全 產 業 3. 心 得 與 建 議 從 此 次 會 議 觀 之, 各 經 濟 體 代 表 咸 認 資 訊 安 全 厥 為 國 家 重 要 議 題, 其 不 僅 是 刑 事 犯 罪 偵 查 的 一 部 分, 更 應 提 升 為 國 家 安 全 層 次 惟 礙 於 政 府 組 織 編 制, 常 限 於 人 力 及 經 費 不 足 的 窘 境 跨 部 會 跨 領 域 跨 國 界 的 合 作, 應 是 未 來 常 見 的 網 路 犯 罪 偵 辦 態 樣 檢 察 官 在 電 腦 犯 罪 查 緝 中, 固 然 職 司 重 要 任 務, 但 同 為 犯 罪 追 訴 者 與 法 庭 活 動 者, 我 國 代 表 與 Hall 檢 察 官 均 認 為, 在 電 腦 犯 罪 案 件, 法 院 常 處 於 被 教 育 者 的 角 色, 在 實 施 公 訴 之 餘, 常 需 注 意 承 審 法 官 對 於 系 爭 案 件 之 科 技 背 景 是 否 瞭 解? 對 於 各 項 數 位 證 據 是 否 解 獨 正 確? 此 外, 對 於 檔 案 或 磁 碟 加 設 密 碼, 執 法 人 員 若 無 解 密 之 線 索 時, 可 否 要 求 被 告 或 第 三 人 提 供 解 密 所 需 密 碼 或 金 鑰 ( 特 別 是 密 碼 或 金 鑰 僅 存 於 該 持 有 者 腦 中 記 憶 時 )? 此 一 問 題, 目 前 在 美 國 實 務 尚 無 定 論, 此 因 美 國 憲 法 第 五 修 正 案 嚴 格 保 護 被 告 有 不 自 證 己 罪 的 權 利, 從 而 被 告 本 無 供 出 可 讓 自 己 定 罪 之 犯 罪 資 料 的 必 要 惟 若 不 自 證 己 罪 與 解 密 加 上 等 號, 是 否 提 供 被 告 另 類 湮 滅 證 據 或 妨 害 司 法 之 途? 88

97 ( 九 ) 雲 端 技 術 結 合 遠 距 健 康 (tele-health) 管 理 平 台 系 統 1. 背 景 隨 著 老 年 化 社 會 的 來 臨,APEC 中 許 多 經 濟 體 都 將 在 不 遠 的 未 來 面 臨 勞 動 人 力 不 足, 老 年 人 口 比 例 過 高 等 社 會 問 題 為 有 效 節 省 人 力 資 源, 並 妥 善 照 護 老 年 或 偏 遠 地 區 人 口,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成 為 許 多 國 家 重 點 開 發 的 議 題 本 次 論 壇 同 時 亦 是 先 前 Cloud Computing Based tele-health Management Platform 研 究 計 畫 之 成 果 發 表 該 計 畫 於 TE44 時 提 案 並 獲 得 大 會 通 過, 經 過 一 年 的 研 究, 至 今 累 積 不 少 成 果, 藉 由 本 次 論 壇 之 舉 辦, 不 僅 能 得 知 其 他 經 濟 體 之 現 況 發 展, 同 時 亦 能 向 各 會 員 國 展 示 我 國 近 年 來 在 資 通 訊 加 值 服 務 方 面 的 開 發 成 果 2. 會 議 內 容 重 點 我 國 在 2013 年 4 月 23 日 主 辦 了 本 場 論 壇, 共 有 約 30 人 來 自 不 同 經 濟 體 之 代 表 出 席 本 場 會 議 DSG 召 集 人 庾 志 成 先 生 及 印 尼 主 辦 單 位 Djoko Agung Harijadi 先 生 致 歡 迎 詞, 兩 者 皆 明 白 表 示, 未 來 資 通 訊 服 務 的 應 用 將 會 愈 趨 多 元, 而 健 康 照 護 便 是 其 中 一 個 重 要 的 發 展 在 論 壇 中, 來 自 澳 洲 及 印 尼 的 講 者 各 自 介 紹 其 國 內 遠 距 健 康 照 護 的 發 展 現 況 及 未 來 展 望 印 尼 講 者 亦 根 據 其 推 動 歷 程, 指 出 發 展 遠 距 健 康 所 面 臨 的 困 境 及 問 題 此 外, 我 國 亦 在 會 中 提 供 試 用 服 務, 讓 其 他 各 經 濟 體 代 表 能 夠 瞭 解 我 國 目 前 在 推 動 遠 距 健 康 的 成 果 本 次 Workshop on cloud computing based tele-health management platform (DSG) 為 半 日 型 研 討 會, 在 主 辦 國 印 尼 的 協 助 下, 順 利 於 大 會 會 場 舉 辦 會 議 首 先 由 DSG 召 集 人 Mr. Zhicheng Yu 致 詞, 接 著 由 本 次 大 會 主 辦 國 代 表 Mr. Djoko Agung Harijadi 致 歡 迎 詞 本 次 會 議 除 我 國 代 表 外, 同 時 邀 請 了 來 自 日 本 澳 洲 及 印 尼 講 者 參 與 本 會, 詳 細 會 議 議 程 請 見 下 表 : 89

98 Time 09:10-09:20 Activity Welcome Remark Mr. Zhicheng Yu Mr. Djoko Agung Harijadi 09:20-09:50 09:50-10:10 Speakers: Keynote Speech Dr. Jenn-Hwan Tarng General Director, Service Systems Technology Center (SSTC), Industrial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Presentation on the project Innovative value-added service of ICT cloud computing technology applied to the tele-health management platform system Ms. Sheffel Yang Manager, Service Systems Technology Center, Industrial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ITRI) Section I: Demo on the cloud computing based tele-health 10:10-10:20 management platform Chunghwa Telecom 10:20-10:40 Coffee Break Section II: Roundtable discussion on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innovative tele-health services 10:40-12:00 Moderator: Dr. Yuntsai Chou Deputy Director, 21st Century Foundation Speakers: Jenn-Hwan Tarng, General Director, SSTC, ITRI Mr. Mitsuhiro Hishida, Director of Global ICT Strategy Bureau, Multilateral Economic Affairs Office Mr. Matt Healy National Executive of Macquarie Telecom Mr. Tri Priyo Anggoro GM e Health Ecosystem, Solution Convergence Devise, PT Telkom 本 次 論 壇 共 分 為 三 個 場 次, 第 一 場 為 專 題 演 講, 由 我 國 工 研 院 服 務 系 統 科 技 中 心 主 任 唐 震 寰 博 士 發 表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為 健 康 雲 端 : 挑 戰 與 商 機 其 次 為 我 國 發 表 Innovative value-added service of ICT cloud 90

99 computing technology applied to the tele-health management platform system 成 果 報 告, 並 展 示 我 國 研 發 之 相 關 遠 距 照 護 設 備 ; 最 後, 在 圓 桌 論 壇 部 分, 邀 請 澳 洲 日 本 及 印 尼 代 表, 分 享 遠 距 照 護 相 關 發 展 及 經 驗 (1) 我 國 企 業 及 政 府 有 關 單 位 的 重 視, 及 早 做 好 因 應 準 備 Health Cloud Market in Global Billion USD I. 專 題 演 講 在 專 題 演 講 中, 唐 主 任 首 先 指 出 在 未 來 十 幾 年 內, 幾 個 已 開 發 國 家 皆 會 步 入 高 齡 化 社 會,65 歲 以 上 人 口 甚 至 佔 總 人 口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使 得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平 台 的 重 要 性 與 日 俱 增 且 根 據 IBM 的 調 查, 在 全 球 雲 端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市 場, 雖 在 2011 年 僅 佔 不 到 20 億 美 元, 但 預 估 在 2017 年 隨 著 老 年 人 口 的 增 加, 市 場 將 會 成 長 超 過 50 億 美 元 這 種 大 幅 度 的 成 長, 更 應 受 到 民 間 圖 24 雲 端 醫 療 照 護 市 場 預 估 圖 Year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對 企 業 來 說 是 一 龐 大 商 機 外, 對 政 府 而 言, 更 是 未 來 發 展 社 會 福 利 的 一 項 重 要 工 具 政 府 若 能 有 效 利 用 資 通 訊 技 術 發 展 遠 距 照 護 在 消 極 面 上, 能 夠 降 低 城 鄉 間 的 醫 療 落 差, 或 因 經 濟 能 力 造 成 的 醫 療 差 距 ; 在 積 極 面 上, 透 過 遠 距 照 護 亦 能 提 升 國 民 健 康, 避 免 慢 性 疾 病 影 響 國 內 人 力 資 源 素 質 91

100 目 前 在 國 內 的 醫 療 照 護 雲 端 規 劃 共 分 為 醫 療 院 所 服 務 個 人 保 健 醫 療 服 務 傳 播 以 及 健 康 資 訊 加 值 服 務 等 四 大 部 分 透 過 雲 端 技 術 的 整 合, 便 能 有 效 地 將 上 述 四 大 部 分 的 服 務, 推 廣 至 社 會 大 眾, 不 僅 提 升 國 民 健 康 生 活 水 平, 同 時 亦 能 降 低 我 國 健 保 之 醫 療 負 擔 當 然, 遠 距 照 護 此 一 新 興 服 務 同 時 亦 面 臨 到 許 多 問 題, 唐 博 士 在 演 講 的 最 後, 提 出 目 前 在 國 內 推 動 遠 距 照 護 所 面 臨 到 的 幾 點 困 境 供 其 他 會 員 國 參 考 討 論, 如 資 通 訊 技 術 的 規 格 專 業 遠 距 照 護 人 力 的 培 養 遠 距 照 護 服 務 的 標 準, 以 及 價 值 鍊 或 商 業 模 式 的 組 成 等 議 題, 皆 是 未 來 欲 投 入 遠 距 照 護 的 各 會 員 國 可 能 面 臨 到 的 相 同 問 題 II. 成 果 發 表 在 成 果 發 表 中, 工 研 院 楊 思 暉 研 究 員, 簡 單 地 說 明 此 專 案 計 畫 一 年 來 的 成 果 及 產 出 在 執 行 此 專 案 時, 我 們 已 與 東 元 綜 合 醫 院 及 聯 安 醫 療 會 所 合 作, 將 遠 距 照 護 雲 端 平 台 付 諸 應 用, 共 計 約 100 位 試 用 者 在 試 用 過 後, 多 數 使 用 者 間 能 有 效 控 制 其 血 壓 及 體 重, 證 實 此 平 台 對 健 康 照 護 確 實 有 其 助 益 而 在 法 規 面 向 上, 我 們 亦 提 出 在 推 行 遠 距 照 護 上 的 幾 點 意 見 : 第 一, 必 須 有 效 管 制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人 員 認 證 機 制, 以 維 護 資 訊 安 全 及 服 務 品 質 ; 其 次, 制 訂 健 康 資 訊 法, 未 來 健 康 資 訊 若 欲 推 動 其 他 加 值 應 用, 必 然 會 受 到 個 資 及 其 他 醫 療 相 關 法 規 之 限 制, 若 能 制 訂 專 法 有 效 管 制, 可 兼 顧 個 人 資 訊 安 全 及 產 業 發 展 ; 最 後, 由 政 府 設 置 健 康 資 訊 中 心, 有 效 保 障 健 康 資 訊 安 全, 未 來 推 動 加 值 服 務 亦 能 增 進 政 府 收 入 III. 設 備 展 示 在 設 備 展 示 部 分, 我 國 代 表 展 示 了 攜 帶 型 的 血 壓 計, 並 能 透 過 藍 芽 連 線, 藉 由 智 慧 型 裝 置 上 傳 至 雲 端, 使 用 者 便 可 在 遠 距 照 護 平 台 中 獲 取 自 己 的 健 康 資 訊 同 時, 醫 療 照 護 人 員 亦 會 檢 視 使 用 者 上 傳 之 資 訊, 若 發 現 異 常 狀 況, 便 可 即 時 通 知 使 用 者 注 意 92

101 圖 25 印 尼 代 表 試 用 遠 距 照 護 設 備 (2) 澳 洲 澳 洲 代 表 Mr. Matt Healy, 來 自 澳 洲 第 二 大 電 信 公 司,Macquarie Telecom, 發 表 澳 洲 國 內 目 前 在 遠 距 照 護 上 的 推 動 及 發 展 澳 洲 推 動 遠 距 照 護 的 考 量 與 我 國 有 些 許 差 異, 因 澳 洲 地 廣 人 稀, 城 鄉 差 異 較 大, 某 些 地 區 距 離 醫 療 院 所 較 遠 因 此, 澳 洲 相 關 企 業 推 行 雲 端 醫 療 服 務 時, 是 希 望 能 透 過 雲 端 技 術, 儲 存 使 用 者 的 健 康 資 訊 及 病 歷 資 料, 以 便 未 來 在 使 用 者 面 臨 緊 急 情 況 時, 或 移 居 澳 洲 其 他 地 區, 其 健 康 資 訊 能 夠 順 利 地 移 轉, 讓 不 同 地 區 的 醫 療 院 所, 能 夠 更 快 速 有 效 地 提 供 適 當 地 醫 療 服 務 同 時, 對 偏 遠 地 區 而 言, 透 過 遠 距 照 護 平 台, 居 民 能 夠 居 家 監 控 自 己 的 健 康 數 據, 上 傳 至 雲 端, 由 專 業 醫 療 人 員 提 供 建 議, 有 效 提 升 偏 遠 地 區 之 醫 療 品 質 圖 26 澳 洲 遠 距 照 護 服 務 93

102 澳 洲 代 表 更 指 出, 若 要 成 功 推 動 雲 端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必 須 先 成 立 健 康 資 訊 中 心, 保 護 並 儲 存 各 使 用 者 的 健 康 資 訊, 方 能 吸 引 使 用 者 利 用 此 項 服 務, 同 時 更 能 有 效 地 確 保 資 訊 安 全 除 健 康 資 訊 中 心 外, 雲 端 技 術 無 線 寬 頻 環 境 等 資 通 訊 建 設 亦 需 充 分 配 合, 對 於 推 動 遠 距 照 護 將 有 正 面 效 益 而 在 商 業 模 式 上, 澳 洲 在 遠 距 照 護 上 已 導 入 保 險 業 者, 將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視 為 保 險 服 務 的 一 部 份, 透 過 居 家 健 康 數 據 的 蒐 集, 不 僅 讓 民 眾 能 夠 更 掌 握 如 糖 尿 病 等 慢 性 疾 病 的 發 展, 保 險 公 司 亦 能 對 其 顧 客 之 健 康 狀 況 有 所 瞭 解, 形 成 雙 贏 之 局 面 (3) 印 尼 印 尼 講 者 Mr. TRI PRIYO ANGGORO 為 印 尼 最 大 電 信 商 Telkom Indonesia 中, 專 門 負 責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部 分 之 經 理 Mr. TRI PRIYO ANGGORO 說 明, 在 印 尼 推 行 遠 距 照 護 的 動 力 早 期 是 來 自 於 醫 院 內 部 及 保 險 業 者, 為 有 效 管 理 理 賠 及 醫 院 行 政 相 關 事 宜, 因 此 積 極 推 動 電 子 病 歷, 期 望 能 提 升 醫 院 營 運 效 率 但 近 年 來, 遠 距 照 護 逐 漸 成 為 民 眾 的 需 求, 期 望 政 府 能 夠 提 供 更 好 的 社 會 福 利 及 醫 療 照 護, 促 使 了 遠 距 照 護 的 發 展 除 此 之 外, 印 尼 政 府 亦 計 畫 將 醫 療 照 護 之 預 算 提 高 至 5%, 同 時 鼓 勵 海 外 資 金 投 入 醫 療 照 護 的 發 展, 以 彌 補 其 國 內 在 此 方 面 預 算 的 短 缺 在 政 府 的 支 持 下, 其 國 內 資 通 訊 業 者 投 入 遠 距 照 護 之 程 度, 亦 不 亞 於 其 他 已 開 發 之 經 濟 體 目 前 Telkom Indonesia 已 與 其 他 相 關 單 位 合 作, 組 成 一 完 整 的 遠 距 照 護 價 值 鍊, 當 中 包 含 資 通 訊 業 者 政 府 組 織 保 險 業 者 醫 療 院 所 藥 局 金 融 業 者 及 醫 療 器 材 業 者 等, 透 過 彼 此 間 相 互 合 作, 提 供 民 眾 更 為 完 善 的 醫 療 照 護 而 其 亦 說 明 印 尼 在 推 行 遠 距 照 護 時 曾 面 臨 的 幾 項 挑 戰, 如 資 訊 保 全 問 題 資 通 訊 技 術 不 普 及 法 規 及 健 康 資 訊 管 制 政 府 輕 忽 遠 距 照 護 等, 皆 影 響 遠 距 照 護 服 務 的 推 動 及 普 及 最 後, 印 尼 講 者 提 出 在 推 動 遠 距 照 護 過 程 中 的 幾 項 重 要 經 驗 累 積, 希 望 能 讓 其 他 經 濟 體 參 考 首 先 必 須 先 建 構 永 續 的 價 值 鍊 及 商 業 模 式, 如 此 才 能 有 效 降 低 成 本, 讓 民 眾 能 享 有 使 用 的 機 會 ; 其 次, 應 用 現 有 之 技 術, 避 免 浪 費 過 多 資 源 在 研 發 上, 現 行 雲 端 及 保 密 技 術, 僅 需 加 以 改 良, 便 可 應 用 在 遠 距 照 護 服 務 上 ; 最 後, 遠 距 照 護 服 務 必 須 整 合 醫 療 人 員 藥 事 人 員 政 府 組 織 及 資 通 訊 人 員, 方 能 提 供 完 善 且 全 面 的 服 務 94

103 (4) 日 本 日 本 總 務 省 代 表 Mr. Mitsuhiro Hishida, 發 表 日 本 自 2010 年 5 月 開 始 推 動 的 智 慧 雲 端 策 略 (Smart Cloud Strategy) 智 慧 雲 端 策 略 的 政 策 目 標 為 擴 大 雲 端 服 務 的 利 用 範 疇, 期 望 透 過 政 策 的 支 持, 讓 日 本 更 邁 向 資 訊 化 社 會 智 慧 雲 端 策 略 共 可 分 為 三 個 層 次, 首 先 為 運 用 策 略 重 點 在 於 推 廣 資 通 訊 技 術 的 利 用, 並 鼓 勵 企 業 運 用 雲 端 技 術 來 儲 存 資 料 或 提 供 服 務 ; 其 次 是 技 術 策 略, 著 重 於 雲 端 標 準 化 的 建 立, 並 積 極 研 發 可 資 下 世 代 運 用 的 雲 端 技 術 ; 最 後 則 為 國 際 策 略, 透 過 國 際 組 織 間 的 相 互 合 作 及 對 話, 期 望 能 夠 建 構 雲 端 服 務 的 國 際 規 則 此 外, 日 本 更 希 望 各 國 間 能 夠 在 學 術 界 政 府 及 企 業 界 建 立 政 策 對 話 之 管 道, 持 續 交 流 雲 端 服 務 的 發 展 日 本 雲 端 服 務 包 含 相 當 多 層 面, 除 遠 距 照 護 外, 教 育 農 業 觀 光 等 面 向, 皆 著 手 開 始 運 用 雲 端 技 術 推 行 各 項 加 值 服 務 由 日 本 經 驗 中 可 知, 藉 由 政 府 有 計 畫 的 推 動, 讓 雲 端 技 術 能 更 普 及, 有 利 於 不 同 產 業 應 用 Japan Cloud Consortium 378 members (307 enterprises 59 organizations 12 individuals) General Meeting Secretarial Board (a secretariat consisting of Nippon Keidanren and several other enterprises/organizations ) Next Generatio n Cloud Service Discussion WG Cloud Migration Discussion WG Business Collaborat ion Cloud Discussion WG Education al Cloud WG Agricultur al Cloud WG Health/ Medical Cloud WG Tourism Cloud WG Fishery Cloud WG M2M Big data WG NICT IPA ASPIC JDCC GICTF GIPC OSS-C 3. 結 論 Related organization 95

104 透 過 本 次 論 壇 的 舉 行, 除 讓 各 國 瞭 解 到 我 國 在 雲 端 技 術 及 遠 距 照 護 的 進 展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透 過 與 會 各 國 的 分 享 及 交 流, 使 我 們 更 深 入 瞭 解 到 其 他 先 進 國 家 的 發 展 與 進 步 政 府 的 角 色 在 雲 端 服 務 發 展 中 有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性, 但 在 本 次 論 壇 中, 其 他 各 會 員 國 亦 逐 漸 體 認 到 私 部 門 及 非 營 利 組 織 亦 在 遠 距 照 護 中 扮 演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如 何 建 構 出 一 個 完 整 的 商 業 模 式 及 產 業 鏈, 成 為 未 來 各 經 濟 體 需 持 續 交 流 的 議 題 本 次 論 壇 藉 由 各 國 與 談 貴 賓, 以 及 其 他 會 員 國 的 參 與 及 討 論, 共 獲 致 以 下 幾 點 共 識 : (1) 雲 端 技 術 結 合 遠 距 照 護 不 僅 有 利 於 老 年 化 社 會, 對 於 改 善 偏 遠 地 區 之 醫 療 品 質 亦 有 所 幫 助 (2) 健 康 資 訊 的 隱 私 及 保 護 議 題, 亟 需 制 訂 相 關 制 度 及 標 準 (3) 公 私 協 力 的 合 作 模 式, 不 僅 能 促 進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政 府 亦 可 降 低 維 持 社 會 福 利 社 會 保 險 之 成 本 (4) 如 何 永 續 經 營 遠 距 照 護 服 務, 產 業 鏈 的 建 構 成 為 各 國 所 面 臨 的 重 要 議 題 (5) 未 來 各 經 濟 體 可 透 過 各 種 不 同 的 國 際 場 合, 分 享 其 推 動 經 驗, 以 及 雲 端 政 策 之 發 展 96

105 七 心 得 及 建 議 ( 一 ) 我 國 代 表 與 會 情 形 我 國 團 長 本 處 林 簡 任 技 正 茂 雄 除 參 加 團 長 會 議 及 各 分 組 會 議 討 論 外, 並 於 大 會 中 報 告 我 國 資 訊 和 通 信 技 術 政 策 及 市 場 發 展 情 形, 內 容 主 要 包 括 我 國 行 動 及 固 網 服 務 最 新 市 場 發 展 情 形 ; 數 位 匯 流 推 動 進 展 ; 寬 頻 普 及 推 動 情 況 ;4G 釋 照 及 行 動 測 速 計 畫 ; 政 府 資 安 資 訊 分 享 與 網 路 安 全 及 推 動 IPv6 進 展 等 成 果 本 會 吳 簡 正 銘 仁 於 新 加 坡 主 持 之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透 明 度 研 討 會 擔 任 講 者, 分 享 我 國 推 動 寬 頻 量 測 之 經 驗 本 處 何 技 士 嘉 振 亦 於 印 尼 舉 辦 之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中 簡 報 台 灣 國 家 寬 頻 計 畫 及 資 通 訊 發 展 計 畫 的 進 程, 包 括 e 台 灣 M 台 灣 U 台 灣 及 智 慧 台 灣, 以 及 解 決 偏 遠 地 區 寬 頻 數 位 落 差 之 措 施 本 處 高 科 員 念 慈 亦 在 DSG 分 組 指 導 會 議 簡 報 我 國 寬 頻 普 及 服 及 IPv6 發 展 狀 況 等, 本 會 資 技 處 謝 技 正 志 昌 則 於 電 信 設 備 相 互 承 認 協 定 (TEL MRA) 專 案 小 組 會 議 中 報 告 我 國 MRA 實 施 進 展 及 最 近 法 規 變 化 情 形 這 些 參 與 除 增 加 同 仁 於 國 際 會 議 中 英 語 簡 報 與 討 論 能 力 及 吸 收 專 業 新 知 外, 我 國 之 發 展 或 推 動 成 果 皆 頗 受 與 會 者 肯 定 另 中 華 電 信 研 究 院 智 慧 聯 網 所 所 長 羅 坤 榮 博 士 闡 述 ICT 在 節 能 減 碳 方 面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並 概 述 中 華 電 信 在 綠 能 服 務 與 應 用 的 努 力, 例 如 智 慧 節 能 服 務 (intelligent energy network, ien) 與 智 慧 運 輸 服 務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 ITS) 行 政 院 國 家 資 通 安 全 會 報 技 術 服 務 中 心 吳 副 主 任 家 祺 以 Approaches to Combating Botnets in Chinese Taipei 為 題 分 享 我 國 在 對 抗 殭 屍 網 路 之 經 驗 嘉 義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檢 察 官 陳 昱 奉 於 美 國 主 辦 之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發 表 Cybercrime Prosecution in Digital Age Now and Future, 許 多 與 會 代 表 對 於 我 國 推 動 情 形, 頗 為 稱 許, 印 尼 及 日 本 代 表 亦 對 於 我 國 執 法 單 位 與 政 府 其 他 資 安 部 門 間 如 何 溝 通 協 調, 表 示 興 趣 我 國 21 世 紀 基 金 會 主 辦 之 Workshop on cloud computing based tele-health management platform 半 日 型 研 討 會, 共 有 約 30 人 來 自 不 同 經 濟 體 之 代 表 出 席 本 場 會 議 在 論 壇 中, 來 自 澳 洲 及 印 尼 的 講 者 各 自 介 紹 其 國 內 遠 距 健 康 照 護 的 發 展 現 況 及 未 來 展 望 印 尼 講 者 亦 根 據 其 推 動 歷 程, 指 97

106 出 發 展 遠 距 健 康 所 面 臨 的 困 境 及 問 題 此 外, 我 國 亦 在 會 中 提 供 試 用 服 務, 讓 其 他 各 經 濟 體 代 表 能 夠 瞭 解 我 國 目 前 在 推 動 遠 距 健 康 的 成 果 ( 二 ) 重 要 研 討 會 參 與 心 得 1.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透 明 化 本 次 會 議 探 討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透 明 度, 許 多 國 家 監 理 者 ( 包 括 我 國 ) 已 採 取 強 制 或 自 願 性 方 式, 要 求 ISP 揭 露 其 典 型 網 際 網 路 寬 頻 接 取 速 度 ISP 的 典 型 速 率 及 量 測 方 法 亦 大 多 在 其 網 站 公 布, 在 一 般 情 況 下,ISP 並 未 被 要 求 在 銷 售 點 向 消 費 者 解 釋 清 楚 2. 網 路 犯 罪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在 網 路 犯 罪 (Experts Group on Cybercrime) 專 家 小 組 會 議, 綜 觀 東 南 亞 各 國, 對 於 資 訊 安 全 及 電 腦 犯 罪 查 緝 愈 益 重 視, 政 府 部 門 亦 有 意 願 投 入 大 量 人 力 物 力 發 展, 以 期 與 世 界 接 軌, 並 提 升 國 內 經 濟 環 境, 此 一 現 象 殊 值 我 國 警 惕 尤 其 在 於 網 路 基 礎 設 施 上, 如 我 國 在 頻 寬 以 及 網 路 安 全 上 仍 無 法 改 善, 將 連 帶 影 響 經 濟 發 展, 不 可 不 慎 綜 上, 資 訊 安 全 可 謂 電 腦 犯 罪 的 屏 障, 從 治 安 維 護 的 角 度 而 言, 不 因 僅 著 重 於 犯 罪 查 緝 與 證 據 蒐 集, 更 應 建 構 完 整 的 偵 測 通 報 網 絡, 俾 使 將 損 害 減 至 最 低 3. 監 理 圓 桌 會 議 本 圓 桌 會 議 之 主 題 在 討 論 OTT (Over-The-Top), 基 於 發 展 中 國 家 電 信 業 者 須 投 資 鋪 設 寬 頻 基 礎 建 設,OTT 透 過 電 信 業 者 所 投 資 的 電 信 網 路 提 供 服 務 並 獲 取 利 潤, 但 電 信 業 者 的 頻 寬 被 OTT 使 用 卻 未 能 獲 得 相 對 的 營 收, 並 基 於 網 路 中 立 性 (Net-Neutrality) 原 則 而 不 易 對 OTT 加 以 限 制, 而 OTT 的 服 務 逐 漸 侵 蝕 電 信 業 者 營 收, 這 問 題 將 越 來 越 嚴 重 全 球 寬 頻 產 業 生 態 系 統 開 始 演 化 為 一 個 共 生 系 統, 寬 頻 與 內 容 彼 此 互 相 依 賴, 網 路 中 立 性 是 電 信 業 者 與 OTT 業 者 在 全 世 界 各 地 彼 此 相 互 抗 衡 的 戰 役, 建 議 電 信 網 路 業 者 應 該 準 備 好 面 對 新 寬 頻 生 態 系 統 變 革 的 到 來 與 會 各 國 皆 表 示 OTT 在 數 位 匯 流 的 趨 勢 下 是 不 可 抵 擋 的 潮 流, 惟 議 題 涉 及 監 管 層 面 廣 泛, 目 前 皆 尚 未 管 制, 但 是 政 府 與 業 者 必 須 共 同 面 對 之 議 題, 因 此 本 次 APEC TEL 大 會 通 過 印 尼 提 出 辦 理 OTT 研 討 會 之 補 助 計 畫, 期 待 各 會 員 國 共 同 參 與 深 入 討 98

107 論 並 提 出 發 展 與 管 理 的 機 制 我 國 目 前 亦 未 管 制 OTT, 惟 未 來 應 密 切 注 意 其 發 展, 並 積 極 參 加 相 關 會 議, 以 及 早 因 應 此 議 題 4. 產 業 圓 桌 會 議 鑒 於 行 動 支 付 對 於 全 世 界 正 在 造 成 巨 大 的 影 響, 且 此 刻 還 僅 是 開 始 階 段 行 動 支 付 使 得 在 世 界 各 地 大 部 分 區 域 使 用 網 路 交 易 成 為 可 能, 即 便 使 用 者 可 能 位 處 那 些 缺 乏 銀 行 機 構 或 固 網 電 信 設 備 的 偏 鄉 村 莊 在 某 些 國 家, 於 商 店 中 使 用 行 動 電 子 錢 包 早 已 成 為 一 種 事 實, 另 外 有 些 國 家 的 行 動 支 付 則 是 用 來 取 代 朋 友 之 間 的 現 金 流 通 或 許 在 可 預 見 的 未 來, 即 使 是 開 發 程 度 較 低 的 國 家, 也 能 夠 擁 有 優 質 的 行 動 網 路 系 統 及 低 成 本 的 行 動 終 端 設 備, 且 該 終 端 設 備 還 具 備 識 別 用 戶 的 功 能 ( 例 如 : 指 紋 辨 識 ) 此 時, 行 動 支 付 將 可 以 成 為 殺 手 級 應 用 服 務, 並 開 啟 了 民 眾 和 政 府 溝 通 的 另 一 扇 門 在 未 來 的 幾 年 內, 和 發 身 分 證 給 民 眾 相 比, 行 動 支 付 可 能 會 更 便 宜 如 果 銀 行 和 電 信 商 彼 此 間 協 同 合 作 的 話, 行 動 支 付 將 更 有 可 能 會 成 功 換 言 之, 銀 行 和 電 信 營 運 商 之 間 的 合 作 方 式 將 是 成 功 的 關 鍵 我 們 需 要 運 用 銀 行 和 電 信 商 兩 者 各 自 的 優 勢, 以 提 升 消 費 者 意 識 信 心 及 採 用 的 意 願 銀 行 和 電 信 商 需 要 仰 賴 彼 此 的 執 照, 以 實 施 全 面 性 具 行 動 力 且 低 成 本 的 金 融 服 務 儘 管 區 域 的 電 子 錢 包 服 務 種 類 較 少, 導 致 低 使 用 率, 亞 太 區 域 的 行 動 支 付 服 務 擁 有 高 潛 力 此 外, 使 用 者 對 此 種 服 務 較 不 熟 悉, 需 要 驅 動 力 以 改 變 消 費 者 行 為 行 動 支 付 的 使 用, 跨 越 多 個 使 用 領 域, 包 括 從 零 售 端 的 交 易, 到 遠 端 付 費 皆 屬 其 範 疇 此 一 使 用 將 可 更 進 一 步 驅 動, 成 長 為 無 現 金 社 會 一 個 開 放 式 的 支 付 系 統, 將 可 提 升 電 子 支 付 的 使 用 率 行 動 支 付 正 在 世 界 各 地 以 不 同 的 方 式 被 採 用 就 所 有 型 態 的 行 動 支 付 市 場 來 看, 有 些 行 動 支 付 的 商 業 模 式 已 取 得 成 功, 例 如 日 本 的 雅 虎 錢 包 及 雅 虎 Kantan Kessai 5. 打 擊 僵 屍 網 路 之 方 法 比 較 研 討 會 日 本 之 PRACTICE 計 畫, 與 世 界 各 國 合 作 建 立 全 球 化 的 資 訊 分 享 與 監 控 架 構 在 與 每 個 國 家 的 合 作 過 程 中, 日 方 建 議 分 兩 階 段 進 行 第 一 階 段 進 行 資 訊 分 享, 分 享 資 訊 的 類 型 可 以 包 括 惡 意 程 式 樣 本 受 惡 意 程 式 感 染 之 電 腦 資 訊 殭 屍 網 路 C&C(Command and Control) 資 訊 及 分 散 式 阻 斷 攻 擊 資 訊 等 其 作 法 與 面 臨 之 4 個 層 次 之 技 術 挑 戰 ( 包 括 流 量 資 料 之 資 料 探 勘 方 法 分 析 惡 意 DNS 查 詢 惡 意 程 式 分 析 及 全 球 監 控 數 據 之 分 析 ) 可 供 我 們 參 考, 並 進 一 步 雙 邊 合 作 交 換 惡 意 程 式 樣 本 99

108 6. 綠能成長在寬頻網路的發展 綠能成長在寬頻網路的發展 研討會 在 綠能成長在寬頻網路的發展 研討會中 藉由本論壇瞭解各國綠能成長 在寬頻網路的發展經驗與成果 就能反思與瞭解我國本身的定位與未來發展重 點 因此透過此次的國際交流可獲致以下幾點效益 (1) 全球各環境組織及先進國家無不積極倡導 Green ICT 以期達到永 續發展的目標 並兼顧環境與經濟的中長期發展 我國擁有完整寬頻網路建設 並於資通訊產業位居全球重要地位 許多資通訊產品皆為我國廠商設計與製造 因此在未來全球 Green ICT 產業價值鏈中 我國將可扮演關鍵的角色 因此 相關政府部門應隨時掌握各國政府相關政策與規範及綠色科技與產品發展動 向 藉此研擬適用於我國之政策與商業模式 (2) 從企業角度而言 在各類環保規範以及節能減碳趨勢下 如何創造更親 近環境的產品已經成為各企業重要的經營策略之一 例如 中華電信為掌握節能 減碳風潮下的綠色商機 已提出 ien ITS 綠色 IDC 智慧家庭 等 Green ICT 解決方案 以期有效達成節能減碳之目標 並促進社會實現綠色 高效能和永續 的經濟發展 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是一個危機也是轉折點 企業必需採 取創新思維 儘早投入全球新興商機 (3) 本研討會提供亞太全區整體宏觀的角度面向並由各經濟體分享其地區 中法規 產業與技術等規劃中 正在進行及已完成的工作或業務 讓大家互相觀 摩學習 對困難處亦可找尋其他經濟體的解決方案和不同的思維模式 有助於我 方政府 學界及業界研擬政策及思考商業模式的參考 (三) 與會心得與建議 1. 積極參與 積極參與大會 參與大會事 大會事務 本次 TEL 主席 Mr. Tanaka 即將卸任 由馬來西亞通訊暨多媒體委員會 (Malaysia Communication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 MCMC)的 Ms. Nur Sulyna Abdullah 接任 前俄羅斯團長 Mr. Andrey Mukhanov 亦經大會同意出任 大會副主席 為協助各分組指導會議召集人與增加對業務熟捻與經驗傳承 及培 養下任分組召集人作準備 TEL 徵詢各經濟體積極參與擔任各分組指導會議召集 人並增加分組指導會議正 副召集人各一名 另本次會議經我國團長推薦 財團 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盛念伯經理為 MRA 會議副召集人 並經大會通過預期於 TEL 49 將成為 MRA 會議召集人 100

109 下次會議開始 TEL 正副主席及 LSG 召集人皆變更 建議應密切他們新的 領導與主持會議風格 並持續維持良好關係 以增進我國在 APEC TEL 的能見 度與發展空間 另未來若有副召集人空缺 我國應可考量爭取 以積極參與與貢 獻 2. 落實部長宣言 部長宣言與 宣言與策略行動計畫 TEL 策略行動計畫 在 2012 年經 TELMIN 9 認可 與後經資 深官員對策略行動計劃指導 本次會議續檢討策略行動計畫作為 2013 年優先實 施項目 並落實俄羅斯聖彼得堡 TELMIN 9 所揭櫫的策略 另為協助 APCE TEL 運作效率透過獨立觀察者評鑑建議 有關遠距參與的建議 大會同意有效地利用 網路作為未來遠程參與會議討論 並進一步探討以新技術方式的使用 另下次會議(TEL 48)將召開密集團長會議 討論 2013 年 10 月於印尼舉行 領袖級會議之領袖宣言與 TEL 有關之內容 另新任主席亦擬開始研擬 2016 後 下一階段之策略行動計畫 這兩份文件係 APECTEL 未來發展重點與方向 建議 下次會議團長積極參與相關討論 期望於相關內容中展現我國強項部分 並於會 後將相關資訊帶回供相關單位參考與因應 3. 下次會議重點與建議 下屆(TEL48)會議的規劃重點 除了延續先前電信設備相互承認協議(MRA) 專責小組會議 監理圓桌會議 圓桌會議 分組會議及大會外 中國大陸將提出 建置多語言電子郵件位址技術 自籌計畫 分享先進技術並推動此技術在 APEC 地區的廣泛建置 印尼自籌計畫將召開 監管機構品質服務研討會 探 討問題包括網路統計資訊評估 QoS(尤其是對封包交換服務) 的標準 以及 QoS 法規等問題 另馬來西亞提出 促進資訊和通信技術革命的發展 協助中小型企 業 SMEs 和中小型科技企業 中小型及微型企業 的經濟成長 計畫提案 透過與亞太經合組織中小企業工作小組分享和討論共同面臨的問題和工作 並組 成共同的目標 建議相關單位就前述議題預為準備 屆時並積極派業務相關人員與會 4. 綜合建議 本次會議主題集中幾個監理議題包括行動支付 綠能成長 遠距健康 OTT(Over-the-Top)應用 監理機關的挑戰 網路犯罪 打擊僵屍網路以及網際 網路寬頻接取速度透明度等議題 這些議題皆存在許多機會與挑戰 未來會議將 繼續探討多語言電子郵件位址技術 OTT APEC 地區的災害管理和資訊通信技 術及監管機構品質服務等議題 這些議題的技術發展與法規監理議題進展與日俱 進 為了維持我國資通訊產業的競爭力 不僅須時時檢視資通訊科技發展內涵 101

110 及 時 反 應 我 國 經 貿 發 展 環 境, 以 建 構 完 善 資 通 訊 服 務 應 變 全 世 界 瞬 息 萬 變 的 市 場 商 機 此 外, 我 國 除 積 極 參 與 大 會 事 務 與 貢 獻 外, 亦 應 積 極 思 考 未 來 資 通 訊 服 務 提 供 者 等 可 能 扮 演 的 角 色, 並 鼓 勵 如 電 信 技 術 中 心 等 電 信 專 業 組 織 積 極 申 請 APEC 補 助 計 畫, 積 極 運 用 現 有 優 勢 結 合 相 關 經 濟 體, 讓 資 通 訊 服 務 的 應 用 與 便 利 更 加 普 及 102

111 八 附 件 (1) APEC TEL Strategic Action Plan: (2) TEL Actions on the Independent Assessment Recommendations (3) 我 國 - 國 情 報 告 ( 英 文 ) 103

112 ( 一 ) 附 件 一 Draft APEC TEL Working Group Strategic Plan Introduction The APEC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Working Group (TEL WG) was established in 1990 and since then TEL WG meets biannually to work towards developing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 infrastructure, enhancing socio-economic activities through the use of ICT and promoting a safe and trusted ICT environment with a view to promote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strengthen cooperation in the ICT sector. TEL WG conducts its work programme through the following steering groups: Liberalization Steering Group (LSG) ICT Development Steering Group (DSG) Security and Prosperity Steering Group (SPSG) The steering groups propose and implement projects that address priorities set by both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Ministers and Leaders. 2 Vision Statement The APEC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Working Group aims to improve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 by implementing appropriate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policies, including relevant human resource and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strategies. 3 Mission Statement The TEL WG consists of government policy makers and technical experts working with the private sector and academia to promote improvement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104

113 infrastructure in the region. TEL WG closely collaborates with the private sector that plays a key role for development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4 Objectives Since APEC s inception, Leaders and Ministers has recognized the important role that ICT plays in fostering economic growth and in achieving the overarching APEC objectives of trade and investment liberalization, business facilitation and economic technical cooperation. To achieve these objectives, in 2010, the 8th Ministerial Meeting on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Industry (TELMIN8) endorsed the APEC TEL Strategic Action Plan with the following priority areas: Develop ICT to promote new growth; Enhance socio-economic activities through the use of ICT; Promote a safe and trusted ICT environment; Promote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Strengthen cooperation in the ICT sector. In 2012, TEL WG reviewed the implementation status of the APEC TEL Strategic Action Plan and agreed to revise the Plan to further meet the APEC objectives. The 9th Ministerial Meeting on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Industry (TELMIN9) in 2012 endorsed the revised Plan, and instructed in its Declaration the TEL WG to continue its effort to advanc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vised APEC TEL Strategic Action Plan Critical Success Factors - Commitment and willingness of member economies to address issues and take actions; - Active participation of member economies in the TEL s activities; - Open sharing of information and experiences; - Identification of capacity building needs and necessary resources; -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projects and initiatives to support the overarching APEC objectives; 105

114 - Engagement and partnership with relevant multilateral organizations as well as with the private sector. 6 Prioritized Implementation Schedule TEL WG developed the APEC TEL Strategic Action Plan in 2010 and accomplished objectives in some areas. As mentioned above, in 2012, TEL WG reviewed the Plan, which was endorsed by TELMIN9, as well as TEL's achievement since 2010 and made improvements on the Plan taking into account SOM's instruction on APEC Strategic Planning. The prioritized implementation schedule as of 2013 is as follow: 106

115 Objective Activities Start Date Completion 1. Develop ICT to Promote New Growth Universal Access by 2015 Next generation high-speed broadband access by 2020 Strategies to assist developing economies ICT availability to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 Regional deployment of IPv6 Data Lead Economy China, Hong Kong China, Viet Nam, Philippines, Canada, Singapore, Malaysia and Chinese Taipei 107 Outputs Workshop on Infrastructure Sharing to Foster Broadband was held at TEL Viet Nam and INTUG Industry Roundtable on the topic of Digital Divide at TEL Peru, Mexico and USA Develop a study aimed to encourage broadband-based services usage in the region and identifying best practices of Internet as a tool for strengthening development and governability in the region. Study was presented at TEL Japan, Singapore, Thailand, Vietnam, USA, China, Peru, Indonesia, Korea Philippines, Russia, Chinese Taipei, Australia and Canada, USA, Japan, Brunei, Canada and Singapore Information sharing on the status of universal access via broadband services at DSG Information sharing on regulatory frameworks and policy developments at LSG at TEL44 and 45 Workshop on ICT Applications for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 was held at TEL45 and APEC-OECD joint workshop was held in September 2012 Workshop on IPv6: Securing sustainable growth of the Internet at TEL Information sharing on the topic of IPv6 at Infrastructure sharing China, Hong Kong, China, Viet Nam, Philippines, Canada, Singapore, Malaysia and Chinese DSG Workshop on Infrastructure Sharing to Foster Broadband was held at TEL43

116 2. Enhance Socio-Econo mic Activities through the Use of ICT 3. Promote Safe and Trusted ICT Environment Development of innovative technologies and services Smart grids and sensor networks ICT applications to drive socio-economic activities Safe and trusted ICT environment Cyber security capacity building Taipei China, Russia and INTUG Industry Roundtable on the topic of Cloud Computing at TEL 43 and Russia, Japan, Singapore, Chinese Taipei and Viet Nam 108 Workshop on Application of ubiquitous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ies (ICT) for customised management in emergency situations was held at TEL45 and another workshop at TEL Japan and Viet Nam Disaster Management Seminar was held at TEL Thailand, Brunei Darussalam, Canada, Japan, New Zealand, Philippines, Chinese Taipei and Viet Nam Study Workshop on Best Practice Transfer of Green ICT for Sustainable Growth was held at TEL44 and final report was presented in TEL USA Workshop on Cybersecurity Policy Development in the APEC Region was held at TEL43 and SPSG continues discussion on cybersecurity policy developments Malaysia and Thailand DNS SEC Workshop was held at TEL APEC TEL recognition of OECD s Principles for Internet Policy-Making Malaysia Workshop on Security of Mobile Devices was held at TEL45 and development of report on the topic SPSG collaborates with the OECD WPISP and the AP-CERT to support building a safe and trusted ICT environment USA, Thailand and Japan Comparing Approaches to Botnet Prevention, Identification, and Mitigation Malaysia and Thailand DNSSEC Training Session was held in September 2011 in KL prior to TEL USA and Thailand Cybercrime Experts Group Meeting was

117 Raising cyber security awareness Cyber security initiatives with industry Safe and secure online environments for vulnerable groups established and training sessions held at TEL44, TEL45 and TEL USA Seminar on CSIRT Capacity Building and Collaboration held at TEL45. SPSG continued discussion on cybersecurity indicators together with the OECD and APEC TEL Japan, Korea and USA TEL established an annual APEC Cyber Security Awareness Day on 29th October. SPSG has a standing agenda item to discuss best practices for cybersecurity awareness raising and Australia, Brunei, China, Japan, Korea, Malaysia, Singapore, Chinese Taipei, Thailand and USA 109 cooperation. TEL held a poster exhibition during TELMIN8 in Okinawa, Japan. SPSG distributed cybersecurity awareness materials during TELMIN9 in St. Petersburg, Russia Korea and Thailand APEC Training Program for Preventative Education on ICT Misuse ongoing project within the SPSG currently on its fourth pilot APEC TEL recognition of the OECD Recommendation of the Council on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 Online" Most SPSG workshops and activities include participation from industry including the Workshop on Security of Mobile Devices, CSIRT Capacity Building Cooperation, DNS Sec workshop, and others Malaysia Workshop on Security of Mobile Devices at TEL45 with participants from industry Malaysia Regulatory Roundtable on the topic of Social Media was held at TEL 44. Internet economy Information sharing on cybersecurity at

118 4. Promote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Free and open trade and investment Technical conformity assessments and equivalence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Singapore, Hong Kong China, Japan, Malaysia, Chinese Taipei and INTUG SPSG at TEL43 SPSG efforts mentioned above support this objective. SPSG collaborates with the OECD WPISP and the AP-CERT to support building a safe and trusted ICT environment. Workshop on Telecom Competition Policy in APEC Economies was held at TEL Vietnam and INTUG Regulatory Roundtable on the topic of Mobile Number Portability was held at TEL Information sharing on domestic regulations and FTA policies at LSG at TEL 43 Information sharing on net neutrality approaches in the APEC region at TEL 46 Information sharing o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frameworks in the APEC region at TEL Brunei, Canada, Hong Kong China, China, Japan, Korea, Malaysia, Chinese MRA Task Force has discussed MRA issue and has drafting session at every TEL meeting Taipei, Thailand, USA and Vietnam Guideline for MRA of Equivalence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Implementation was finalized at TEL Fostered MRA of Conformity Assessment amongst economies Information sharing on experiences in Market Surveillance practices International mobile costs Consumer awareness Singapore, Hong Kong China, Malaysia, Japan, Chinese Taipei and China Australia Workshop on Progress on International Mobile Roaming was held at TEL43. Workshop on Enhancing Consumer Protection in Telecom Services was held at TEL44 110

119 5. Strengthen Cooperation in the ICT Sector Peer learning Thailand, Brunei Darussalam, Canada, Japan, New Zealand, Philippines, Chinese Taipei and Viet Nam Submarine cable protection Study Workshop on Best Practice Transfer of Green ICT for Sustainable Growth was held at TEL44 and final report in TEL Australia Final report of Submarine Cable Information Sharing Project was submitted after TEL44. Access to information Collaboration within APEC Australia Cooperation with CTI on Submarine Cable Protection Collaboration outside APEC Japan, Singapore, Australia, Canada, China, Indonesia, Peru, Philippines, Russia, Chinese Taipei. Thailand, USA and Vietnam Close cooperation with OECD for workshops on ICT Applications for people with special needs for knowledge exchange on innovative development for assistive ICT and applications for elderly and disabled people. Workshop was held at TEL45 and another workshop in Tokyo in September

120 ( 二 ) 附 件 二 Independent Assessment Recommendations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Working Group (TEL) appreciates the instruction from SCE Chair of 10 December 2012 on the results of the Independent Assessment that was undertaken of the TEL in TEL held the 47th session of the meeting (TEL47) in Indonesia from 22 to 27 April 2013, and the summary sheet from the SCE as well as the report produced by the independent assessor, Ms. Monica Dunhem, were reviewed and discussed at the meeting. The produced recommendations for TEL are as follows: Recommendation 1: Establish mechanisms to determine when a topic had been sufficiently discussed; Recommendation 2: Plan ahead; Recommendation 3: Add two categories to the project proposals; Recommendation 4: Targeted audience; Recommendation 5: Set the venues of the meetings as the major SOM meetings or elaborate a list of venues for the next TEL meetings following an agreed order; Recommendation 6: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encouraged; Recommendation 7: Remote participation; and, Recommendation 8: Elaboration of a roadmap. The table below is a list of the actions to be taken by TEL in response to the above recommendations. 112

121 Recommendations by Independent Actions Timeline Assessor Recommendation to TEL WG 1. Establish mechanisms to determine when a topic had been sufficiently discussed: elaborate a report that will include the important amount of information sharing as well as the workshops results on a particular subject and submit these documents to the economies for consideration. This mechanism will also help identify the topics that have not been sufficiently discussed. TEL WG agreed to encourage the member economies and/or POs to make a report of their workshops in addition to a report in the SG meetings. Ongoing. 113

122 Recommendation to TEL WG 2. Plan ahead. The identification of subjects ahead of time gives the Economies more time to plan and finance the workshops attendance as well as to invite relevant stakeholders that could enrich the discussions. TEL WG agreed to encourage the member economies to submit project proposals as early as possible. When workshops are organized, TEL WG makes efforts to announce the subjects as well as dates to the member economies as early as possible. Ongoing. Recommendation to TEL WG 3. Add two categories to the project proposals. In order to facilitate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cesses the TEL WG agrees with this recommend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rmat designated by Ongoing. 114

123 project proposals should include two more categories, one with information on the expected result and the second on its contribution to TEL Strategic Plan and objectives. Guidebook on APEC projects, TEL WG encourages the member economies to include the suggested two categories of information, one with information on expected results and the second on its contribution to TEL Strategic Plans and Objectives in the relevant part of the Template such as Alignment or in a supplemental document when proposing projects. TEL WG considers the information when reviewing the project proposals. Recommendation to TEL WG

124 Targeted audience. A clear definition of the expected outcomes from TELs activities will permit the member economies to identify the targeted audience. TEL WG would be supportive of making the project proposal process more informative. TEL WG agreed to make an effort to clearly define the expected outcomes when formulating projects. Ongoing Recommendation to TEL WG 5. If possible set the venues of the meeting as the major SOM meetings or propose in the next TEL WG to elaborate a list of venues for the next TEL meetings following an agreed order. In these difficult economic times with budgetary constraints it With due consideration on member economies budgetary situation, past record of meetings and so on, TEL WG agreed to consider possible approach in this area, taking into account SOM Policy on Scheduling of meetings. Ongoing. 116

125 would be beneficial for TEL work to be able to establish a list of TEL meeting venues. Recommendation to TEL WG 6.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encouraged. The strength and fruitfulness of the meetings depends directly upon the economies participation. TEL WG agrees with this recommendation. TEL WG agreed to make an effort to announce meetings plan including subjects and details of schedule to the member economies as early as possible. Ongoing. Recommendation to TEL WG 7. Remote participation. Remote participation at the meetings should TEL WG agreed to discuss the concrete ways for future remote Consideration ongoing 117

126 be considered. participation in the meetings by effective use of the Internet. TEL WG also sees potential benefit to using in new ways both connection and collaboration technologies and will explore these further. Recommendation to TEL WG 8. Elaboration of a roadmap. The elaboration of a roadmap that will organize future topics to be developed in the different steering groups could enhance participation and collaboration in the meetings. Since TEL WG has TEL Strategic Action Plan , which provide the future topics until 2015, TEL WG agreed to consider the suggested roadmap when TEL reviews the implementation status of the TEL Strategic Action Plan Ongoing 118

127 119

128 ( 三 ) 附 錄 三 Chinese Taipei s Regulatory Update P Doc no: Telwg47 PLEN/E Agenda item: Plenary Submitted by: Chinese Taipei Chinese Taipei s Regulatory Update APEC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Working Group 47th Meeting 22 April to 27 April 2013 Bali, Indonesia Please note: This document is not an official APEC document until approved by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Working Group. This version is a draft provided for discussion purposes only. 120

129 APEC TEL 47 Renewal of Regulatory Policy Chinese Taipei Status of Communications Market Mobile Internet Subscriptions In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12, the mobile phone subscribers in Chinese Taipei reached million (126.3 subscribers per 100 residents), which was 80,000 more than the previous quarter. The subscribers in the same quarter of 2011 was million (124.3 subscribers per 100 residents), which indicates a growth of 0.59 million subscribers during one year. In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12, both 2G and PHS mobile phone subscribers declined to 6 million and 0.77 million respectively, while 3G subscribers soared to million, which accounted for 77% of the total mobile phone subscribers. In the same quarter of the previous year, the subscribers were million, which accounted for 72.3% of the total mobile phone subscribers. Among the mobile phone subscribers of the fourth quarter of 2012, 65.9% of them included mobile data service functionality; namely 19.5 million mobile phone subscribers in Chinese Taipei are able to access the Internet. Among those mobile phone subscribers with Internet access, 3G subscribers accounted for 91.2% (17.68 million). Among the million 3G subscribers with data service, 51.6% had used Internet service in the last month. The percentage was record high, and had been growing steadily. In addition, the 3G subscribers which had used Internet service in the last most month plus the subscribers of PWLAN and WiMAX equal million, 1.2 million more than the previous quarter. Finally, the total mobile accounts with Internet access were million if the subscribers of WBA and WiMAX were added up. Among these accounts, wireless broadband accounts accounted for 91.2% (17.82 million). Fixed Broadband Subscriptions As of the end of December, 2012, the fixed broadband network subscriptions in Chinese Taipei had reached 6.45 million, 148,509 more than the third quarter of In comparison, the number of xdsl subscriptions reduced to 1.82 million, with its share of fixed broadband network subscriptions currently at approximately 28%. In contrast, the subscriptions of cable 121

130 modem and FTTx 6 kept increasing steadily. There was an increase of 15,697 to 1.08 million for cable modem subscription, which accounted for 17% of total broadband subscription. In addition, the subscriptions of FTTx had increased by 52,967 and reached to 2.63 million this quarter, representing a market share of 41% With the constant promotion of high-speed broadband service packages, such as for 20Mps and 50Mps, the switch-over from xdsl to FTTx is accelerating. Many subscribers had upgraded their service package to FTTx high-speed service this quarter, resulting in 1% increase for the service with higher than 8M access rate than the previous quarter, and accounting for 63% of the market share. 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Policy Digital Convergence Policy Initiative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quality of broadband Internet and establish an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convergence industry, the Digital Convergence Policy Initiative of Chinese Taipei was announced in December This initiative outlines six major directions designed to create a high quality digital convergence lifestyle, build up a digital convergence industry, and promoting next generation competitiveness. The directions are the preparation of a high-speed broadband network, promotion of telecommunications convergence services, acceleration of digital TV switchover, developing emerging video services, upgrading of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nd harmoniz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for convergence. Chinese Taipei plans that the household coverage of 100Mbps fixed line broadband will reach 100% by 2013 and comprehensive digitization of cable TV will be achieved by By 2015, the subscription of fiber optic network household users will reach 7.2 million, and wireless broadband household subscriptions will reach 11 million. By 2015, the penetration rate of Emerging Video Services is planned to reach 50% and the legislation of the convergence regulation framework will be completed by Digital switchover project is planned to promote the viewing rights of people and to provide more viewing choices for the people. This also enables the broadcasters to run cross-industry business or Internet services, then speeding up the convergence. The digitization of terrestrial television was completed in June Cable TV is expected to be comprehensively digitized 6 The subscriptions of fiber optics network are subscriptions of FTTH and FTTB, but excluding those of FTTN and FTTC. 122

131 by The switchover not only enhances TV quality but also provides more opportunities to both viewers and broadcasters. The digitization is an indispensable requirement for the broadcasting industry to run information-communication services. In 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the Digital Convergence Policy Initiative plans for a two-stage regulatory revision. The first stage, 2010 to 2012, amends the Radio and Television Act, Cable Radio and Television Act, Satellite Broadcasting Act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ct, as well as sets a new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the radio and TV sectors. The second stage, 2013 to 2014, harmonizes and integrates the digital convergence regulatory framework, or layered regulatory model. In alignment with the Digital Convergence Policy Initiative, the cable system head-end and transmission network digitization ratio has reached 91.5% (54/59). The user-end permeability (penetration rate) was 21.03% in December 2012, which shows a 6% increase when compared with the previous five months. The enhancement of user-end digitized penetration remains the goal of ongoing efforts. The NCC shall continue to urge industries to invest in complete digitization while reviewing fees, license renewing evaluation, transfer of significant equity transactions and mergers. Meanwhile, new entrants are required to conform to conditions of complete digitization. This will promote the usage efficiency of cable bandwidth and then create the second high-speed broadband network, which enable consumers to enjoy diversified broadband convergence services. Universal Broadband Service assures the basic communication rights of people that is access to quality voice and data services at a reasonable price anywhere in Chinese Taipei. NCC completed the projects of Broadband for Villages in 2007 and Broadband for Tribes in All tribes in remote areas in Chinese Taipei can now enjoy 2Mbps broadband services. Since the beginning of 2012, NCC has been promoting the increase of broadband speeds from 2Mbps to 12Mbps; it is estimated that the coverage of remote villages can reach 75% in 2013, 85% in 2014 and 95% by Universal Broadband Service achievement brings us tangible benefits and allows all people in the area to enjoy the benefit of digital convergence. It is already bridging the divide in the level of education in remote areas and providing multi-play services, which can resolve the problems in local telephony, public telephones, broadband Internet, MOD service, and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 Furthermore, those in remote areas are taking advantages of Internet marketing to develop ecological tourism and local agriculture to connect with the world. In order to meet the future digital convergence development, NCC of Chinese Taipei plans to facilitate a sound environment for telecommunications, broadcasting, and the Internet through universal services and the digital switchover. Also, through promoting the integrated 123

132 Information-Communication Policy, we hope to encourage effectively innovative mechanism of market competition, so that all people can enjoy better broadband convergence services at a reasonable price. Consequently, this will increase people s digital ability and strengthen our industry competitiveness. Mobile Broadband Licensing Planning In order to promote fair competition in mobile markets and maximize spectrum use, the NCC will release 4G mobile broadband licenses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technological neutrality. The process is scheduled to be completed by December The policy decisions and auction design proposal were reviewed and then published in the early February of A total of 270MHz of frequency spectrum, in the 700MHz, 900MHz and 1,800MHz bands, are planned for mobile broadband service use. Until March, 2013, NCC had held four public consultation and public explanation meetings to solicit public views about releasing bandwidth; the issues include the transfer period of new spectrum, the payment of franchise fees, the establishment and the initial principles. Analysis of Broadband Internet Access NCC plans to conduct a nationwide analysis of mobile broadband Internet access rate in 2013, so as to determine a reliable and trustworthy analysis mechanism. The results will provide relevant information to ensure consumer interests. In addition, with respect to the measurement of fixed broadband Internet access, a comprehensive measurement period over three years ( ) by region has been set. In order to avoid user terminal specifications affecting the results, Whitebox was adopted to conduct the measurements. The program is expected to begin in late May, IPv6 Development In response to the depletion of IPv4 addresses, Chinese Taipei approved The IPv6 Upgrade and Promotion Program on December 30, 2011, to achieve the seamless transformation between the IPv4 and IPv6 network environments. Furthermore, The IPv6 Upgrade and Promotion Office was formed by the National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Initiative of the Executive Yuan on January 30, 2012, for the active promotion of the IPv6 upgrade in different phases for the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the planned schedule, the main 50% external network services including government websites, DNS, s and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service, will be upgraded to support IPv6 by 124

133 2013. The other 50% external network service will be finished by It is expected to make all internal network services upgraded by Up until 2013, there had been some important achievements in the development of IPv6 network in Chinese Taipei. Firstly, the domestic company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 products were assisted to apply for the International IPv6 Ready Logo. There were 202 ICT products of Chinese Taipei that passed the IPv6 Ready Phase-2 Gold Logo by March 2013, including fifteen products passing this year, ranking Chinese Taipei second in the world for IPv6 readiness. Secondly, in line with the IPv6 Upgrade and Promotion Program, the majority of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had completed the preparatory work for IPv6 upgrade, selected the departments and supervisors in charge of IPv6 upgrade, and conducted an inventory of the software and hardware of the network service that supports IPv6 and providing an upgrade plan. By February 2013, 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d fully completed the preparatory work, while local governments had completed 82% of this work. Thirdly, personnel training for IPv6 technology included a total of 61 seminars and workshops in There were 3,054 trainees, including 1,793 public servants, attending these activities. Fourthly, IPv6 Rapid Deployment has been accomplished with the cooperation with the Academia Sinica of Chinese Taipei. There is no ISP to provide 6RD service, so this will be a very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industry in the future. Cyber Security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Analysis Center (G-ISAC) Chinese Taipei fulfils the goal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Analysis Center (G-ISAC) so as to integrate the power of the Government and private sectors, and establishes the cyber security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analyzing capabilities of the Government agencies and key information security organizations. Chinese Taipei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Commission (RDEC), has operated the operation G-ISAC since November RDEC has invited the Government established ISACs and private industry SOCs such as Government Service Network (GSN), Ministry of Education (A-ISAC),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CC), Ministry of Economic 125

134 Affairs (EC-CERT), National Police Agency, Ministry of Interior, Chuinghwa Telecom (SOC Division) to join G-ISAC, and so far has held eight G-ISAC Member conferences to enhance and improve the G-ISAC operation. The members of G-ISAC covers over 3,000 government sectors, over 3,000 schools and IASPs which use about 99% network IPs in Chinese Taipei. Through the established trustworthiness among members, the G-ISAC uses Incident Object Description Exchange Format (IODEF) as the standard exchanges data format, constructs over 45 information security incident type formats and system automation for members to better exchange, analyze, and handle the information. During 2012, G-ISAC members exchanged a total of 144,079 information incidents, including 41,895 network attack incidents, 893 Botnet incidents, and 40 Command and Control(C&C) incidents. REDC wishes to extend opportunities in the future using the G-ISAC platform to share cyber security information with other international cyber security organizations. Incident Response Information security incidents in recent years have indicated the urgent need to improve system & network security. In order to prevent hacker intrusion and further information security events, TWCERT/CC of Chinese Taipei diligently strives to safeguard security and share their experiences of dealing with the network security incidents with other countries' CERTs. The goals achieved over the years are listed as follows: The prevention of possible incidents: Provide an incident response channel and the prevention mechanism for the victims to avoid similar events happening again. The Handling of real-time incidents: Offer an immediate warning and defense force to effectively prevent incidents from extending. Recovery support: For reducing damage and protecting the network security, we provide technological consultation for incidents and support the recovery operation to reduce damage. Security Vulnerability Announcement In order to promote network security and reduce the damage from intrusion, TWCERT/CC are committed to strengthening security services, publishing latest security issues, providing security documents/tools, vulnerability patch information, and security related documents. Besides, we have also been actively developing attack/defense technologies. Rustock Botnet 126

135 Since April, 2011, TWCERT/CC has cooperated with Microsoft Security Response Center to strike Rustock. Therefore, the domestic Rustock activity records were greatly reduced from 26,000 to 2400 at the end of In March, 2013, the amount of Rustock activities was 1,200. This shows that 92% infected Rustock computers had been recovered. Overview of Cybercrime Prosecution The statistics of cybercrime cases during the period of Sep to Feb derive from not only Criminal Code Chapter 36, Offenses against the Computer Security, but also types of crimes committed via computer and the Internet such as, fraud, forging document, gambl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libel, etc. Nationwide, 467 cybercrimes were committed, which by proportion was 0.24% of all new cases. There were 4,218 cybercrime cases disposed, which by proportion was 2.3% of all cases disposed. During this period, 1,368 were for fraud, which was 24.8% of all disposed cybercrime cases - the most common types of cybercrim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ases (violating Trademark Act or Copyright Act) came second, with 760 defendants, which was 13.8% by proportion.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Since the end of 2010, TWCERT/CC cooperated with Korean Information Security Agency to prevent the Korean personal information from being abused in Chinese Taipei. So far, we have accepted 142 cases and accomplished 128 cases, a success rate over 90.14%.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 In addition to our active efforts in security improvement of our domestic networks and security services, TWCERT/CC joine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s a NGOandhad participated in related conferences. It take sthe responsibility to communicate with global organizations and encourages the cooperation among CERT to maintain global network security. For example, TWCERT/CC has already joined FIRST, APCERT and Anti-spam MoU, and acted as the contact window of the international coordination in Chinese Taipei., This is to enhance the information exchange and collaborations among all the other CERTs globally to provide a secure and convenient network environment for users. 127

136 By participating at international forums and conference, TWCERT/CC exchanged related security intelligence with each emergency response center and has established a transnational defense system to handle international security incidents. Intelligent Metering Infrastructure Promoting Turning to the low-carbon economy, the construction of a Smart Grid plays a vital role in our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carbon reduction strategy; therefore, Chinese Taipei will gradually and steadily replace mechanical meters with a smart metering system; also will expand into mainland China and other overseas markets, which will bring our industry substantial business opportunities. Taiwan Power Company has recently been promoting Advanced Metering Infrastructure (AMI), which entails drawing up related functional specifications and standards for AMI; establishing open test platform so as to provide firms with platform testing meters, communication network, Meter 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 and data security and availability, etc. The company has already completed meters installation for 1,200 high-voltage users in 2010, and are scheduled to complete the construction of AMI for all high-voltage users (about 23,000) during We first validate technical feasibility and establish specification standards, guide domestic manufacturers manufacturing digital meters with communication module, and gradually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dvanced meters for low-voltage users (12 million). Currently, 1,200 low voltage AMI meters were deployed during 2010 to 2012 for AMI demo-site system by Bureau of Energy, and 10,000 meters during 2012 to 2013 for small pilot by Taiwan Power Company. According to the assessment of Bureau of Energy,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it shows a total investment in Advanced Metering Infrastructure of NT$95.8 billion dollars over 20 years while decrease users electricity cost of NT$395.4 billion dollars over the same period. This will also develop opportunities for the Chinese Taipei metering manufactures to collaborate with international market. Chinese Taipei has established a firm ICT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base that helps us in developing automated AMI technology. Domestic firms can develop and produce technologies, such as communication modules, batteries, and meter 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s, etc. To strive for great business opportunities of Smart Grid industry chain, domestic industries can make continuing efforts upon existing foundations and actively grasp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to apply demand side management system(dsm), electric switches, distribution transformers, and oth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products, relevant network equipment for smart meters, chipsets, and control components, etc. 128

137 Implementation of electronic invoicing Finally, the implementation of electronic invoicing has been popular. This had created consumers convenient life and gradually led to the goal of paperless. People are strongly encouraged to use all kinds of smart handheld devices to check the E-invoices. The ICT Industry has been the driving force behind Chinese Taipei s economic growth, through a variety of technology services. The goal of E-government is to suppliy people with active, full, and focused services. Moreover, the global trend of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carbon reduction makes electronic applications more of a national issue. E-Invoice Promotion Project not only demonstrates how government strives to actively serve people throug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but also shows industries cooperation with government services.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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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異 3. 太醫以王命聚之 中的 以 字與下列哪一項的 以 意思相同 A. 以齧人 B. 而吾以捕蛇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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