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销售行为指引手册(2011版)最终版.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销售人员销售行为指引手册(2011版)最终版.doc"

Transcription

1 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销售行为指引手册 序人身保险销售人员依法合规地开展保险营销活动, 能切实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有助于维护保险市场经营秩序 为便于人身保险销售人员了解 掌握销售各环节相关规定, 提高销售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 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我局整理了 保险法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在汇总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基础上, 组织编写了 人身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行为指引手册 ( 以下简称 指引手册 ) 本 指引手册 对销售各环节中容易出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了法规解释和说明, 分为两个部分 : 第一部分是法律法规汇编部分, 其中整理 编录了 保险法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销售人员资格 销售行为 信息披露 售后回访等环节的规定, 便于使用者查阅 对照 第二部分是案例汇编部分, 其中整理 编录了几个典型案例, 包括案例发生 相关处罚及法律法规依据, 便于使用者更具体地了解 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适用范围 1

2 我们希望 指引手册 的编写对保险公司管理人员在日 常经营培训 各层级销售人员依法合规地开展业务等方面有 所帮助 2

3 目 录 第一部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5 Ⅰ 销售人员职业道德与诚信记录管理篇...5 一.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定...5 二. 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规定...7 Ⅱ 销售人员资格管理篇...9 一. 保险营销员资格管理规定...9 二. 银代渠道销售人员资格管理规定...10 三. 关于保险营销员展业备案的规定...11 Ⅲ 销售行为管理篇...12 一. 规范保险营销人员展业行为规定...12 二. 关于新型产品销售行为的规定...17 ( 一 ) 关于分红产品销售行为的规定...19 ( 二 ) 关于万能产品销售行为的规定...20 ( 三 ) 关于投连产品销售行为的规定...21 三. 关于健康险销售行为的规定...21 四. 关于投保提示制度的规定...22 五. 关于规范银代业务销售行为的规定...28 六. 关于规范团体业务销售行为的规定...29 七. 关于宣传资料使用的规定...29 八. 关于收付费管理的规定...31 九. 关于开办农村人身保险的规定...32 Ⅳ 客户服务管理篇...32 一. 关于客户回访的规定

4 二. 关于新型产品年度报告书的规定...37 ( 一 ) 关于分红保险产品...37 ( 二 ) 关于万能保险产品...37 ( 三 ) 关于投连保险产品...38 Ⅴ 违法违规的处罚规定篇...39 第二部分案例汇编...43 案例 1: 替他人考取营销员资格证书的处置...43 案例 2: 销售人员销售行为违规的处置...44 案例 3: 销售人员使用自制宣传材料的处置...46 案例 4: 销售人员挪用投保人保费的处置...47 案例 5: 销售人员涉嫌合同诈骗的处置

5 第一部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Ⅰ 销售人员职业道德与诚信记录管理篇一.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定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 ( 保监发 号 )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做到 : 守法遵规 诚实信用 专业胜任 客户至上 勤勉尽责 公平竞争 保守秘密 ( 一 ) 守法遵规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为行为准绳, 遵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 遵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服从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遵守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 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 ( 二 ) 诚实信用 在执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中恪守诚实信用原则 在执业活动中主动出示法定执业证件并将本人或所属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如实告知客户 客观 全面地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 不误导客户 ; 如实告知所属机构与投保有关的客户信息 5

6 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 不强迫或诱骗客户购买保险产品 当客户拟购买的保险产品不适合客户需要时, 应主动提示并给予适当的建议 ( 三 ) 专业胜任 执业前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在执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参加保险监管部门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所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继续教育, 使自身能够不断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 ( 四 ) 客户至上 为客户提供热情 周到和优质的专业服务 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时刻维护职业形象 在执业活动中主动避免利益冲突 不能避免时, 应向客户或所属机构作出说明, 并确保客户和所属机构的利益不受损害 ( 五 ) 勤勉尽职 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 努力避免执业活动中的失误 忠诚服务, 不侵害所属机构利益 ; 切实履行对所属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接受所属机构的管理 不挪用 侵占保费, 不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或所属机构授权 6

7 ( 六 ) 公平竞争 尊重竞争对手, 不诋毁 贬低或负面评价保险公司 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依靠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展开竞争, 竞争手段正当 合规 合法, 不借助行政力量或其他非正当手段开展业务, 不向客户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经济利益 加强同业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实现优势互补 共同进步 ( 七 ) 保守秘密 对客户和所属机构负有保密义务 二. 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通过 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 实现 该系统由中国保监会组织开发并推广, 具备资格证书 展业备案 继续教育 诚信记录和电子档案等营销员管理功能 系统采用全国数据大集中的方式, 资格证书一经取得, 即可在全国使用, 公众均可查询保险营销员的资格证 展业证 诚信记录等信息 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 ( 保监发 号 ) 规定了保险营销员表彰奖励记录 违法违规记录和投诉 记录的相关具体内容 7

8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表彰奖励记录是指保险营销员受到保险监管机构 相关行业组织 保险公司省级及省级以上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表彰奖励情况的记录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违法违规记录, 包括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记录 : ( 一 )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 ( 二 ) 因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等相关经济法律法规, 受到行政处罚的 ; ( 三 ) 因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等保险监管法律 法规和规章受到保险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 ; ( 四 ) 受到相关行业组织处分的 ; ( 五 ) 因不诚信行为, 受到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除名处分的 ; ( 六 )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 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经理, 并对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 ( 七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 ( 八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 ( 九 ) 其他金融或经济不诚信行为或记录 8

9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投诉记录是指保险监管机构 保险行业组织 或者保险公司受理的有关单位或者有关当事人投诉保险营销员在保险营销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或者损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 或者涉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录 Ⅱ 销售人员资格管理篇一. 保险营销员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法 ( 国家主席令 号,2009 年 10 月 1 日施行 ) 第一百二十二条个人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 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 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 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一百二十五条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 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六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取得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9

10 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 有效期 3 年, 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持有人应当在 资格证书 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申请换发 第十三条申请换发 资格证书, 持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 36 小时, 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 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 12 小时 ; ( 二 ) 前 3 年内未因欺诈和严重金融 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受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 ( 三 ) 无故意不履行数额较大个人债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资格证书 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 保险营销员展业证, 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关于授予农村保险营销员从业资格的通知 ( 宁保监中 号 ) 和 宁夏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工作办法 农村保险营销员展业证 持有人只能在户籍所属乡镇及以下农村地区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 银代渠道销售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 保监发

11 70 号 ) 2006 年 10 月 31 日以后, 销售投资连结类产品 万能产品, 以及监管机构指定的其他类产品的银行代理销售人员, 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取得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银保专管员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 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取得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 的通知 ( 宁保监发 号 ) 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包括银行柜员 银行客户经理 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在内的银行代理寿险业务销售人员的培训, 切实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 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银行代理寿险业务销售人员必须取得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三. 关于保险营销员展业备案的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十九条 资格证书 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 保险营销员展业证, 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第二十一条 展业证 由中国保监会监制 保险公司向 资格证书 持有人发放 展业证 前, 应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 展业证 的登记注册 11

12 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只能向取得 资格证书 且经保险行业协会登记注册的人员发放 展业证 第三十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应当出示 展业证 关于实行全区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的通知 ( 宁保监发 号 ) 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宁夏辖区内凡持有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 资格证书 ), 并经宁夏保险行业协会注册的保险营销员, 在展业过程中必须佩挂新版 展业证 Ⅲ 销售行为管理篇一. 规范保险营销人员展业行为规定 保险法 ( 国家主席令 号,2009 年 10 月 1 日施行 ) 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 ) 欺骗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 二 ) 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 ( 三 ) 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或者 12

13 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 ( 四 )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 ( 五 ) 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 六 ) 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 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七 ) 挪用 截留 侵占保险费 ; ( 八 ) 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 ( 九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 十 ) 利用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 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 ( 十一 ) 以捏造 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 ( 十二 ) 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 ( 十三 )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13

14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六条保险销售人员通过面对面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的, 应当出示工作证或者展业证等证件 保险销售人员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的, 应当将姓名及工号告知投保人 保险销售人员是指从事保险销售的下列人员 : ( 一 )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 ( 二 ) 保险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 ; ( 三 ) 保险营销员 第八条通过电话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的, 保险销售人员应当告知投保人查询保险合同条款的有效途径 第九条保险销售人员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时应当附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销售人员应当提醒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准确的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等信息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四十六条保险机构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公司责任 退保 费用扣除 现金价值和犹豫期等事项, 应当依照 保险法 和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向投保人作出提示 第四十八条保险机构不得将其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与 14

15 其它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 第四十九条保险机构不得以捏造 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其他保险机构的信誉 保险机构不得利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垄断性企业或者组织, 排挤 阻碍其他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业务 第五十条保险机构不得劝说或者诱导投保人解除与其他保险机构的保险合同 第五十一条保险机构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三十一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客观 全面 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 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 犹豫期 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 退保等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保险等保险新型产品的, 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 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第三十三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 15

16 第三十六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 ) 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 宣传 ; ( 二 ) 擅自印制 发放 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 ; ( 三 ) 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 ; ( 四 ) 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 ( 五 ) 对保险产品的红利 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证的承诺 ; ( 六 ) 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 ; ( 七 ) 利用行政处罚结果或者捏造 散布虚假事实, 诋毁其他保险公司 保险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的信誉 ; ( 八 ) 利用行政权力 行业优势地位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 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 ( 九 )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 ( 十 ) 向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费用 ; ( 十一 ) 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 ( 十二 ) 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 16

17 ( 十三 ) 未经保险合同当事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填写 更改保险合同及其文件内容 ; ( 十四 ) 未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同意, 代替或者唆使他人代替投保人 被保险人签署保险单证及相关重要文件 ; ( 十五 ) 诱导 唆使投保人终止 放弃有效的保险合同, 购买新的保险产品, 且损害投保人利益 ; ( 十六 ) 泄露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 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 ( 十七 ) 超出 展业证 载明的业务范围 销售区域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 ( 十八 ) 挪用 截留 侵占保险费 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 ; ( 十九 ) 串通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 ; ( 二十 ) 伪造 变造 转让 资格证书 或者 展业证 ; ( 二十一 ) 私自印制 伪造 变造 倒买倒卖 隐匿 销毁保险单证 ; ( 二十二 )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 关于新型产品销售行为的规定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会 17

18 令 号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 是指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保险 分红保险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产品 第五条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 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准确描述与产品相关的信息 保险公司应当对信息披露的客观性 真实性负责, 无重大遗漏, 不得对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及社会公众进行欺骗 误导和隐瞒 第八条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 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 基金 国债等进行简单对比, 也不得对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 关于执行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 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 中 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 6% 4.5% 和 3%, 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 3%; 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高 中 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 7% 4.5% 1%; 用于利益演示的万能保险高 中 低三档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 6% 4.5 和最低保证利率 其中, 用于利益演示的分红保险的假 18

19 设投资回报率是指用于计算分红保险红利分配的实际投资收益率假设, 用于利益演示的投资连结保险的假设投资回报率是指投资连结保险对应资产扣除资产管理费后的净投资回报率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四十五条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保险机构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式, 对其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四十八条保险机构不得将其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与其它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三十二条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保险等保险新型产品的, 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 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 一 ) 关于分红产品销售行为的规定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会 令 号 )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分红率 投资回报率等 19

20 比率性指标描述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情况 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外, 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者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发 号 ) 第九条分红保险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 参加过分红保险专门培训且合格 ; 二 有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 且业绩良好 ; 三 没有严重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 第十三条分红保险保单应当附带产品说明书, 用非专业性语言说明该产品的性质 特征 费用率 红利及红利分配方式 保单持有人承担的风险等事项 ( 二 ) 关于万能产品销售行为的规定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会令 号 ) 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 保单状态报告不得用于销售宣传等其他目的 20

21 ( 三 ) 关于投连产品销售行为的规定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会令 号 ) 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 保单状态报告不得用于销售宣传等其他目的 三. 关于健康险销售行为的规定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 保监会令 号 ) 第二十六条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 ) 在医疗机构场所内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 ( 二 ) 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不得夸大保险保障范围, 不得隐瞒责任免除, 不得误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销售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应当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 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情况 保险公司不得诱导被保险人重复购买保障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产品 21

22 四. 关于投保提示制度的规定 2009 年 9 月宁夏保监局依照中国保监会 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的要求下发了 关于做好投保提示有关工作的通知 ( 宁保监寿 号 ), 宁夏辖内各人身保险公司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按照中国保监会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工作要求, 执行投保提示制度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建立投保提示制度 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向投保人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以便客户选择适合自身风险偏好和经济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 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对销售人员做出如下要求 : 一 关于展业行为的要求 1 在介绍公司产品前, 销售人员应主动出示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 ; 保险公司各级机构应在显著的位置张贴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或 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在显著的位置张贴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销售人 22

23 员应提醒客户对有关证件进行查询验证, 并告知查询验证的方法 2 在介绍公司产品时, 销售人员应询问客户的保险需求, 已购买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 以及投保人的经济情况, 并根据客户的背景 需求 现有的保障程度 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推荐合适产品 3 在介绍公司产品时, 销售人员应使用保险公司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 不得自行手写或制作有关公司和产品的宣传资料 4 销售人员不得通过承诺给予保险费回扣或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诱导客户购买保险或替换以前购买的保险 5 在客户明确拒绝投保的情况下, 销售人员不得继续向客户推销, 干扰客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 关于对条款重点内容进行提示的要求在介绍公司产品时, 销售人员应主动提供产品条款, 主动就条款重点内容向投保人进行解释说明, 帮助投保人正确理解保险产品, 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应提醒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重点关注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 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 申请赔款的手续 退保的规定等内容, 应提醒投保人注意准备购买的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能满足自身需要 2 应提醒投保人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 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 应明确告知投保人交费年期, 并请投保人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 稳定的保费支付能力, 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投保 23

24 人的权益 3 对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 应提醒投保人注意产品犹豫期 ( 投保人 被保险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日起 10 日内 ) 的有关约定, 同时明确告知投保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 但应退还保单, 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成本费以外, 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 应提醒投保人在犹豫期过后退保时, 投保人会有一定损失, 建议尽量避免中途退保 退保时退还给投保人的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确定 5 如果投保人购买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 销售人员应进一步提示投保人关注下列事项 : (1) 分红保险产品 : 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 如果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 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 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假设, 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 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 : 应向投保人详细说明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 包括初始费用 买入卖出差价 死亡风险保险费 保单管理费 资产管理费 手续费 退保费用等 应将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向投保人进行解释 应提醒 24

25 投保人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 投资风险全部由投保人承担 ; 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 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实际投资可能赢利或出现亏损 提供灵活交费方式的, 还应当特别提示投保人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3) 万能保险产品 : 应提醒投保人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 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 应向投保人详细说明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 包括初始费用 死亡风险保险费 保单管理费 手续费 退保费用等 应将万能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向投保人进行解释 应提醒投保人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情况, 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 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 不针对全部保险费 应提醒投保人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 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提供灵活交费方式的, 还应当特别提示投保人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6 如果投保人在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购买保险, 应提醒投保人注意该产品属于保险产品, 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 投保人不宜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 国债 基金等进行片面比较 7 如果投保人购买了健康保险产品, 销售人员应就条款是否有医疗费用补偿原则的约定 是否有免赔额或赔付比例的约定 是否有疾病观察期约定 是否有保证续保的约定等内容主动 25

26 告知投保人, 并将有关约定逐一进行详细解释 8 如果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产品, 应提醒投保人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三 关于在投保人投保过程中对保险公司的要求 1 在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前, 销售人员应提示投保人认真阅读并亲笔签署投保提示书 2 在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时, 销售人员应向投保人依次解释投保单上各项内容的意义和填写要求, 说明填写投保单的注意事项, 帮助投保人阅读并充分理解投保资料, 提醒投保人认真阅读 投保须知 和条款等内容 3 销售人员可以向投保人询问投保事项涉及到的有关情况, 并向投保人说明未如实告知的有关后果 ; 销售人员不得阻碍客户履行告知义务或诱导客户不如实告知 4 销售人员应提醒投保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交费方式, 应建议投保人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5 销售人员应确保投保人完整填写投保单, 阅读并知晓保险合同内容, 并亲笔签名 销售人员不得代替投保人填写投保资料, 不得诱导投保人在空白或未填妥的投保单上签字 6 销售人员应将投保人签署的投保资料及时交回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必须妥善保管投保人填写或交付的资料, 并不得擅自将客户的个人信息对外泄漏 7 销售人员应主动告知投保人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联系方 26

27 式 应提醒投保人若对条款存在疑问, 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8 销售人员应主动告知投保人保险公司将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回访工作, 提示投保人准确 完整地填写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 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回访, 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提示投保人在回访中对各项问题如实答复, 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立即提出, 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 9 销售人员应提醒投保人若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 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 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 可向保险公司反映 ( 公司投诉电话 ); 也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 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 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关于做好投保提示有关工作的通知 ( 宁保监寿 号 ) 一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工作要求, 建立和完善投保提示等相关制度 二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 适用于各保险公司通过个人代理 银行代理渠道销售的一年期以上 ( 不含一年期 ) 的个人人身保险产品 三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明确要求销售人员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向投保人提供投保提示书 投保提示书应在 27

28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之前提供给投保人, 并单独列示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明确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提示书上签字确认, 签字时间不得晚于投保单的签字时间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对投保提示书和投保单上的投保人签字进行审查核对, 确保投保人签字真实有效 四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将投保人阅读签字后的投保提示书作为重要承保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五 各人身保险公司使用的投保提示书, 应当由总公司统一设计和管理 六 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分别在本公司营业网点 所属代理网点公示 张贴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 并告知投保人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 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五. 关于规范银代业务销售行为的规定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商业银行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 任何形式向代理机构 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 28

29 宣传材料应当按照保险条款全面 准确描述保险产品, 要在醒目位置对经营主体 保险责任 退保费用 现金价值和费用扣除情况进行提示, 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利益, 不得承诺不确定收益或进行误导性演示, 不得有虚假 欺骗或不正当竞争的表述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地宣传银行代理保险产品, 不得进行误导或不实宣传 六. 关于规范团体业务销售行为的规定 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本通知所称团体保险, 是指投保人为其 5 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 ( 可包括成员配偶 子女和父母 ) 投保, 由保险人用一份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人身保险 保险公司不得为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承保团体保险 特定团体的参保成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 以上 ( 含 75%) 七. 关于宣传资料使用的规定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会令 号 ) 第十四条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 29

30 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设计 印刷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应当报经其总公司批准 除省级分公司以外, 保险公司的其他各级分支机构均不得设计 印刷和修改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不得授权其代理人设计 印刷和变更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保险代理人不得设计 印刷和变更其代理销售的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不得使用与新型产品的保险条款 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材料 关于执行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除产品说明书以外的其他用于销售和展业的宣传材料, 包括宣传单和宣传彩页等, 可以对产品说明书的有关内容进行简化, 但至少应当包括风险提示和该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进行保单利益演示的, 应当符合 办法 关于利益演示的有关要求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四十四条保险机构的业务宣传资料应当客观 完 整 真实, 并应当载有保险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30

31 第四十五条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保险机构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式, 对其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四十八条保险机构不得将其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 保险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 八. 关于收付费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 二 ) 除下列现金收费方式外, 保险公司应采取非现金收付费方式 : 1. 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内现金收付费 ; 2. 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外通过保险公司员工 保险营销员收取现金保费, 依照保险合同单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的 ; 3.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在保险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现金收付费 ; 4.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现金收付费方式 ( 三 ) 保险代理机构 保险代理业务人员和保险营销员不得接受投保人委托代缴保险费 代领退保金, 不得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委托代领保险金 31

32 九. 关于开办农村人身保险的规定 关于防范利用保险进行诈骗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凡在农村开展业务的保险机构, 必须在展业网点张贴公司重要单证 收据 印章等有关公司标识的真实式样或宣传页, 并对识别要点进行说明 关于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保险公司应加强农村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和培训, 强化其保险业务知识 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 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Ⅳ 客户服务管理篇一. 关于客户回访的规定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回访制度, 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回访工作, 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 32

33 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 并及时记录回访情况 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 ) 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保人本人 ; ( 二 ) 确认投保人是否购买了该保险产品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 ; ( 三 ) 确认投保人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的内容 ; ( 四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间 ; ( 五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损失 ; ( 六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 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 ( 七 ) 采用期缴方式的, 确认投保人是否了解缴费期间和缴费频率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回访, 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保监会令 号 ) 第九条除团体保险外,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一年期以上新型产品的回访制度 回访制度应当包括回记的时间 方式 内容 成功率以及问题件的处理等内容 第十条保险公司对新型产品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在犹 33

34 豫期内完成 回访应当首先采用电话方式, 并制作录音 ; 电话回访不成功的, 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会见等方式, 但必须取得投保人签名的回执 ; 通过以上所有方式均不能成功回访的, 保险公司应当就回访情况及不能成功回访的原因等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回访的录音及其他证明材料, 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 保险期间在 1 年以下的不得少于 5 年, 保险期间超过 1 年的不得少于 10 年 第二十四条对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 ) 确认投保人是否购买了该保险产品以及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 ; ( 二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 天数以及犹豫期享有的权利 ; ( 三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 ( 四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回报是不确定的, 实际投资收益可能会出现亏损 ; 宣传材料上的利益演示仅基于假定的投资收益, 不代表未来的实际收益 ; ( 五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额 ; ( 六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对万能保险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包括以下 34

35 内容 : ( 一 ) 确认投保人是否购买了该保险产品, 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 ; ( 二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 天数以及犹豫期享有的权利 ; ( 三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 ( 四 ) 确认投保人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收益是不确定的, 取决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 ( 五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额 ; ( 六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对分红保险投保人的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 ) 确认投保人是否购买了该保险产品, 投保人是否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 ; ( 二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 天数以及犹豫期享有的权利 ; ( 三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 ( 四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宣传材料上的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 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 ( 六 )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 35

36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 保监会令 号 ) 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销售费用补偿型个人医疗保险产品, 应当在犹豫期内对投保人进行回访 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被误导的, 应当做好解释工作, 并明确告知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关于执行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可以按照 办法 要求, 对每一产品制定全国统一的回访标准话术, 应用到对全国各地投保人的回访工作之中 制定全国统一回访标准话术的, 应当将回访话术作为产品备案内容统一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关于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 ( 保监发 号 ) 保险公司在开办农村人身保险时, 应在犹豫期内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进行 100% 回访 回访应包含责任免除 退保条款和犹豫期等项内容 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指导意见 ( 保监发 号 ) 寿险公司在客户回访过程中, 应提醒消费者认真阅读人 36

37 身保险条款, 了解消费者是否准确理解条款主要内容及合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并进行风险提示 二. 关于新型产品年度报告书的规定 ( 一 ) 关于分红保险产品 人身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保监会令 号 ) 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红利通知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 ( 一 ) 保险单信息, 包括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单编号 保险单生效日 投保人姓名 被保险人姓名 报告期间等 ; ( 二 ) 保单各年度保险费以及至上一保单年度末该投保人已分配的红利总额 ; ( 三 ) 红利分配政策 ; ( 四 ) 本年度公司红利分配额度以及分配给投保人的红利总额 ; ( 五 ) 本年度分配给该投保人的红利 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外, 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者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 ( 二 ) 关于万能保险产品 37

38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会令 号 ) 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 保单状态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 ( 一 ) 保险单信息, 包括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单编号 保险单生效日 投保人姓名 被保险人姓名 报告期间等 ; ( 二 ) 报告期内本保单帐户价值变动情况 : 1 期初保单账户价值; 2 本期保单账户价值增加情况, 包括基本保险费 额外保险费 趸缴保险费 追加保险费 累计保险费 初始费用 ( 扣除项 ) 保单账户结算收益 持续奖金等; 3 本期保单账户价值减少情况, 包括风险保险费 保单管理费 部分领取等 ; 4 期末保单账户价值; ( 三 ) 报告期内各月的年化结算利率 保单状态报告不得用于销售宣传等其他目的 ( 三 ) 关于投连保险产品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会令 号 ) 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 38

39 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 保单状态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 ( 一 ) 保险单信息, 包括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单编号 保险单生效日 投保人姓名 被保险人姓名 报告期间等 ; ( 二 ) 保单周年日 ( 若保单周年日为资产评估日 ) 或者保单周年日后第一个资产评估日 ( 若保单周年日为非资产评估日 ) 各投资帐户余额, 包括持有的单位数 单位价值 账户价值总额 ; ( 三 ) 报告期间保单项下各投资单位数变动情况及报告期初和期末各投资帐户余额 ; ( 四 ) 逐笔列示报告期间内发生的期缴或者趸缴保险费 部分领取 账户转换 保单管理费 死亡风险保险费 追加保险费等事项 ; ( 五 ) 报告期间发生的其他需要告知投保人的重要信息 保单状态报告不得用于销售宣传等其他目的 Ⅴ 违法违规的处罚规定篇 保险法 ( 国家主席令 号,2009 年 10 月 1 日施行 ) 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 39

40 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 ) 欺骗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 二 ) 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 ( 三 ) 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 ( 四 )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 ( 五 ) 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 六 ) 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 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七 ) 挪用 截留 侵占保险费 ; ( 八 ) 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 ( 九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 十 ) 利用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 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 ( 十一 ) 以捏造 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 40

41 ( 十二 ) 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 ( 十三 )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限制其业务范围 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第一百七十四条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法规定的,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可以吊销其资格证书 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个人保险代理活动的,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拒绝 阻碍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 调查职权, 未使用暴力 威胁方法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一百七十九条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情节严重的,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41

42 号 )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 保监会令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 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给予警告, 对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 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以给予警告, 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中国保监会令 号 ) 第三十四条保险公司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回访, 或者回访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对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 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除本办法有关回访的规定外, 保险公司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 由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 ; 逾期不改正的, 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42

43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 中国保监会令 号 ) 第六十九条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 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 法律 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 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 但最高不得超过 3 万元, 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 ; 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部分案例汇编案例 1: 替他人考取营销员资格证书的处置黄某为 A 公司业务主任, 先后于 2006 年 7 月 8 月持伪造身份证顶替其公司业务员吴某 良某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并获通过 黄某屡次替考舞弊, 严重违反了考试纪律和营销员诚信原则, 违反了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 保监会令 号 ) 第五十一条 五十二条 :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有考试舞弊 扰乱考场秩序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 宣布其考试成绩无效, 该申请人在 3 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资格证书 持有人代替他人参加资格考试, 或者协助 参与 组织他人 43

44 在资格考试中作弊的, 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 并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等相关规定 当地保监局做出如下处理 : 取消黄某资格证书并取消其 3 年报考资格 ; 列入考试违规人员名单, 在网站上给予公布, 并处以 5000 元的罚款 ; 取消吴某 良某 3 年报考资格 A 公司在当地保监局作出处罚后, 根据本公司 营销员管理办法 及其与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条款, 做出如下处理 : 解除与黄某 吴某 良某的一切关系, 不再委托其开展业务或招聘其为公司员工 案例 2: 销售人员销售行为违规的处置 2010 年 11 月,A 公司保险营销员王某向林先生介绍该公司万能产品时, 未向林先生出示 保险营销员展业证 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将万能产品扣除初始费用解释为是收取保障成本, 预计该万能产品的年收益率 8% 以上, 到林先生 100 周岁时每年缴存的 1 万元保费 (20 年缴 ) 可累计生息至 100 万元 同时, 王某还许诺林先生以现金返佣作为保费折扣 (1) 王某未出示展业证, 违反了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应当出示 展业证 ( 2 ) 未出示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4

45 违反了 保险法 第十七条 : 订立保险合同,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 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 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3) 对初始费用做虚假或误导性说明, 违反了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 ) 做虚假或误导性说明 宣传 ( 四 ) 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工作 (4) 预计该万能产品的年收益率为 8%, 可累计生息至 100 万元, 违反了 关于执行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 : 用于利益演示的万能保险高 中 低三档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 6% 4.5% 和最低保证利率 和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 ) 做虚假或误导性说明 宣传 (5) 许诺林先生以现金返佣作为保费折扣, 违反了 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 :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四 )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当地保监局做出如下处理 : 约见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 责成该公司限期整改, 加强营销员职业道德及诚信教育 ; 约见王某进行监管谈话, 要求其加强自身业务及法律法规学习, 合规开展业务 ; 依据 保险法 或 保险营销 45

46 员管理规定 的相关规定, 对其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A 公司根据本公司 营销员管理办法 及其与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条款, 做出如下处理 : 对王某进行通报批评, 给予降级, 并扣发相关津贴 案例 3: 销售人员使用自制宣传材料的处置 2010 年 6 月, 周女士在某银行网点购买理财产品时,A 公司专管员张某向其介绍该公司分红产品, 所使用的宣传材料为其销售团队自制宣传材料, 宣称该产品 保证最低收益 保证本金, 无风险, 无费用 抵御通膨 抵御降息 零存整取分红型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保监令 号 ) 第八条 : 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 不得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 基金 国债等进行简单对比, 也不得对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 和第十四条 : 除省级分公司以外, 保险公司的其他各级分支机构均不得设计 印刷和修改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等相关规定 当地保监局在接到信访投诉后, 做出如下处理 : 约见 A 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 责成该公司限期整改, 加强银行代理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教育, 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报告 ; 约见专管员张某进行监管谈话, 要求其加强自身业务 46

47 及法律法规学习, 合规开展业务 A 公司根据本公司 银行代理人员销售管理办法 对专 管员张某作出了相应的罚款处理 案例 4: 销售人员挪用投保人保费的处置 2008 年 5 月, 林先生通过代理人孙某投保 A 公司某款少儿险, 年交保费 1 万元 2009 年 2010 年孙某利用公司自动转账支付保费授权书 ( 副本 ), 以代收续期保费为名, 收取投保人的 2 万元保费, 但并未上交 A 公司, 挪为他用, 致使林先生的保单失效 孙某的行为违反了 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 ) 欺骗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等相关规定 A 公司发现孙某挪用保费的行为后, 立即向当地司法部门报案 经过审理, 当地中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第三款 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代理人孙某犯职务侵占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 没收违法所得返还公司 案例 5: 销售人员涉嫌合同诈骗的处置 47

48 马女士通过 A 公司营销员于某投保 A 公司万能险产品, 其间, 于某通过伪造投保人签字 伪造部分领取申请书 代开投保人存折做部分领取的方式, 将投保人马某所购买万能险保单中的 10 万保险金取出, 占为己有 于某的行为违反了 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 ) 欺骗保险人 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法规定的,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可以吊销其资格证书 等相关规定 A 公司接到客户投诉后, 立即向当地司法部门报案 48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保监会令 2013 年第 2 号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已经 2012 年 12 月 21 日中 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主席 项俊波 2013 年 1 月 6 日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 保护投保人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ECDB6B1A3C8CBC9F9C3F72DB9E2B4F3CDF8D2F B0E62E646F6378>

<4D F736F F D ECDB6B1A3C8CBC9F9C3F72DB9E2B4F3CDF8D2F B0E62E646F6378>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 伤残 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 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中国保监会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 一 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请您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

More information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营销员的营销活动, 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的合法权益, 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保监 会 ) 颁发的资格证书, 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 并收取手续费或者 佣金的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活动是指保险营销员经保险公司授权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及

More information

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 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 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3. 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 公告 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 应当要求 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 重点关注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 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 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3. 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 公告 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 应当要求 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 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 重点关注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工银安盛投保提示书 人身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 尊敬的客户 :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 伤残 疾 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 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 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工银安盛人寿 ( 我们 / 本公司 ) 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More information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 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保险公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 ) 您若存在疑问, 请致电本公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进行咨询 六 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保险等人身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 您会有一定的损失 保险公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现金价值表附在正式保险合同之中 ) 您若存在疑问, 请致电本公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进行咨询 六 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保险等人身 温馨提示 : 在购买此产品前,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产品的性质, 在购买后, 您可随时关注该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 ( 查询请登入 www.aeonlife.com.cn)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 适用网络销售 ) 尊敬的客户 :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 伤残 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 保险公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

附件2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的决定 ( 草案送审稿 ) 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作如下修改 : 一 将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 : ( 一 ) 保险人的名称 住所及联系方式 ; 将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 : ( 二 )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及联系方式, 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及联系方式 ; 二 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

<C8CBB1A3CAD9CFD5B8F7BCB6BBFAB9B9CFE0B9D8D0C5CFA2B1ED2E786C73>

<C8CBB1A3CAD9CFD5B8F7BCB6BBFAB9B9CFE0B9D8D0C5CFA2B1ED2E786C73> 人保寿险各级分支机构信息表 机构名称营业场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37 号 7 楼 洺 褔 氿 0371-65350925 0371-66619185 0371-65705271 0371-64572199 0371-63255236 0371-62880563 0378-3381761 0378-8989558 0378-3302228 0378-3302228 0378-3302228

More information

人身保险产品基础知识问答手册

人身保险产品基础知识问答手册 人身保险产品基础知识问答手册 前言 为宣传和普及人身保险知识, 方便消费者结合自身需求和经济条件选择适合的人身保险产品, 我们特别编写本手册 手册以通俗的语言, 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人身保险产品的相关知识, 希望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目录 人身保险产品基础知识 1 什么是人身保险? 2 了解人身保险合同需要知道哪些基础概念? 2.1 什么是保险合同? 2.2 什么是保险人? 2.3 什么是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除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 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 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

除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 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 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95 年 6 月 30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2 年 10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的决定 修正 2009 年 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8CBC9EDB1A3CFD5B2FAC6B7BBF9B4A1D6AACAB6CECAB4F0CAD6B2E1>

<4D F736F F D20C8CBC9EDB1A3CFD5B2FAC6B7BBF9B4A1D6AACAB6CECAB4F0CAD6B2E1> 人身保险产品基础知识问答手册 人身保险产品基础知识 1 什么是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 伤残 疾病 年老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 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2 了解人身保险合同需要知道哪些基础概念? 2.1 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 ( 试行 )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代理人行为, 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 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 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代理人 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More information

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信息)2012年1号

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信息)2012年1号 新华保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 重大事项信息 )2011 年 2 号 根据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保监会令 [2010]7 号 ) 的有关规定, 现对 2010 年 6 月 12 日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省级分公司受到中国保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披露如下 : 1 中国保监会厦门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厦保监罚 [2010]8 号 ): 经查, 我厦门分公司存在虚列营业费用,

More information

李娜

李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修改前后对照表 ( 条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阴影部分为删除内容 )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公司 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 修改前 目录 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无 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 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_国務院法制弁公室による「『中華人民共和国保険法』の改正に関する決定(意見募集稿)」の公開意見募集に関する通知

Microsoft Word - 4_国務院法制弁公室による「『中華人民共和国保険法』の改正に関する決定(意見募集稿)」の公開意見募集に関する通知 中国法令アップデート 国務院法制弁公室による 中華人民共和国保険法 の改正に 関する決定 ( 意見募集稿 ) の公開意見募集に関する通知 ( 中国語名称 : 国務院法制弁公室関于 関于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国保険法 的決定 ( 征求意見稿 ) 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 法令番号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的决定 ( 征求意见稿 )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

附件2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的决定 ( 草案送审稿 ) 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作如下修改 : 一 将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 : ( 一 ) 保险人的名称 住所及联系方式 ; 将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 : ( 二 )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及联系方式, 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及联系方式 ; 二 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

More information

河南省审计机关

河南省审计机关 鹿审 2015 11 号 鹿邑县审计局关于转发 河南省审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和 河南省审计机关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的通知 局各股室 : 现将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审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和 河南省审计机关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More information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身故, 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的本主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身故保险金, 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 本主险合同终止 ( 二 ) 年金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 本主险合同连续有效时间满 5 年且本主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在领取日不低于人民币 500 元的,

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身故, 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的本主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身故保险金, 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 本主险合同终止 ( 二 ) 年金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 本主险合同连续有效时间满 5 年且本主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在领取日不低于人民币 500 元的, 长城金钥匙年金保险 B 款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该产品为万能型保险产品,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 不确定的 本说明书所载信息供您在理解产品时参考, 您享有的具体合同权益以 长城金钥匙年金保险 B 款 ( 万能型 ) 条款 及其有效保险合同为准 产品特色 ( 一 ) 收益有保底, 结算更清晰账户收益明晰可查,

More information

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3 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 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 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 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 您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 而是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 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 包括初始费用 死亡风

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3 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 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 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 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 您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 而是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 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 包括初始费用 死亡风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 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书 投保须知 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及客户声明 一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尊敬的客户 :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 伤残 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 期限时,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 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Ⅰ Ⅱ Ⅲ Ⅳ Ⅱ ~ Ⅲ !!!!!!!!!!!!!!!!!!!!!!!!!!!!!!!!!!!!!!!!!!!!!!!!!!!!!!!!!!!!!!!!!!!!!!!!!!!!!!!!!!!!!!!!!!!!!!!!!!!!!!!!!!!!!!!!!!!!!!!!!!!!!!!!!!!!!!!!!!!!!!!!!!!!!!!!!!!!!!!!!!!!!!!!!!!!!!!!!!!!!!!!!!!!!!!!!!!!!!!!!!!!!!!!!!!!!!!!!!!!!!!!!!!!!!!!!!!!!!!!!!!!!!!!!!!!!!!!!!!!!!!!!!!!!!!!!!!!!!!!!!!!!!!!!!!!!!!!!!!!!!!!!!!!!!!!!!!!!!!!!!!!!!!!!!!!!!!!!!!!!!!!!!!!!!!!!!!!!!!!!!!!!!!!!!!!!!!!!!!!!!!!!!!!!!!!!!!!!!!!!!!!!!!!!!!!!!!!!!!!!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 ( 万能型 )(A 款 ) 产品说明书 声明 :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 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 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 具体以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万能保险,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 ( 万能型 )(A 款 ) 产品说明 ---- 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的定义万能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每一保单设立个人账户,

More information

Ⅰ Ⅱ1 2 Ⅲ Ⅳ

Ⅰ Ⅱ1 2 Ⅲ Ⅳ Ⅰ Ⅱ1 2 Ⅲ Ⅳ 1 1 2 3 2 3 4 5 6 7 8 9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 46 47 ~ ~ 48 49 50 51 52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More information

Ⅰ Ⅱ1 2 3 Ⅲ Ⅳ !!!!!!!!!!!!!!!!!!!!!!!!!!!!!!!!!!!!!!!!!!!!!!!!!!!!!!!!!!!!!!!!!!!!!!!!!!!!!!!!!!!!!!!!!!!!!!!!!!!!!!!!!!!!!!!!!!!!!!!!!!!!!!!!!!!!!!!!!!!!!!!!!!!!!!!!!!!!!!!!!!!!!!!!!!!!!!!!!!!!!!!!!!!!!!!!!!!!!!!!!!!!!!!!!!!!!!!!!!!!!!!!!!!!!!!!!!!!!!!!!!!!!!!!!!!!!!!!!!!!!!!!!!!!!!!!!!!!!!!!!!!!!!!!!!!!!!!!!!!!!!!!!!!!!!!!!

More information

Ⅰ Ⅱ1 2 Ⅲ Ⅳ

Ⅰ Ⅱ1 2 Ⅲ Ⅳ Ⅰ Ⅱ1 2 Ⅲ Ⅳ 1 2 1

More information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

More information

保险合同号 : 保险合同生效日期 : 币值单位 : 人民币元 投保人 : 性别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被保险人 : 性别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身故受益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受益顺序受益比例 法定继承人 险种名称基本保险金额 ( 元 ) 保险期间交费期间交费方式每期保险费 ( 元 ) 渤海人寿福慧双足年金保险终身 -- 一次交清 保险费合计大写 ( 小写 ) : 特别约定 : ( 本栏空白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平安人寿 [2018] 年金保险 183 号 阅读指引 平安聚财宝 (2017,Ⅱ) 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提供生存和身故保障 本产品提供最低保证利率, 保单账户价值按不低于保证利率累积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产品, 我们先介绍一些保险条款中用到的术语 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受益人就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

More information

( )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doc

( )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doc 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2013 年 6 月 3 日证监会公告 [2013]25 号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机构参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销售业务, 根据 保险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91 号 )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

More information

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平安聚财宝 (2017,Ⅱ) 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在本说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聚财宝 (2017, Ⅱ) 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简称为聚财宝 17Ⅱ 重要提示 :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产品特色 转入资金按月结算投保时您与我们约定的定期转入的保险费可进入聚财宝 17Ⅱ 保单账户,

More information

定的情形, 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 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 公平 公正 便民的原则, 提高办事效率, 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 对全国保险

定的情形, 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 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 公平 公正 便民的原则, 提高办事效率, 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 对全国保险 关于印发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的通知 保监会令 2013 年第 8 号 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已经 2013 年 6 月 5 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主席项俊波 2013 年 7 月 1 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 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弘康附加安鑫赢三号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 本保险产品为万能型产品,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具有不确定性 本产品说明书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 您享有的具体合同权益以 弘康附加安鑫赢三号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及其有效保险合同为准 走进万能 万能型保险是一种

弘康附加安鑫赢三号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 本保险产品为万能型产品,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具有不确定性 本产品说明书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 您享有的具体合同权益以 弘康附加安鑫赢三号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及其有效保险合同为准 走进万能 万能型保险是一种 弘康恒利三号两全保险 弘康恒利三号两全保险本产品无说明书 / 不支持产品说明书 第 1 页共 7 页 弘康附加安鑫赢三号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 本保险产品为万能型产品,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具有不确定性 本产品说明书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 您享有的具体合同权益以 弘康附加安鑫赢三号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及其有效保险合同为准 走进万能 万能型保险是一种兼顾理财和保障双重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

More information

ⅠⅡ 1 2Ⅲ 1 2 Ⅳ

ⅠⅡ 1 2Ⅲ 1 2 Ⅳ ⅠⅡ 1 2Ⅲ 1 2 Ⅳ Ⅲ Ⅳ Ⅴ ~ ~ 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5,,, :,,,,,, ( ), 6,,,,,,,,, 7,, ( ),,,,,,,,,, 8,,,,,,,,,,,,,,,,, 9,,,,, :, :, :, :,,,,,

,,,,, 5,,, :,,,,,, ( ), 6,,,,,,,,, 7,, ( ),,,,,,,,,, 8,,,,,,,,,,,,,,,,, 9,,,,, :, :, :, :,,,,, :. /.....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研究 * 万春 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实行法律监督, 符合人大制度关于权力监督制约的原理, 不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应有的诉讼地位和独立性 权威性, 体现了检察官客观性义务的要求, 具有基本法律依据 开展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应遵循严格限制并减少死刑 切实保障人权 维护公共利益 公平 及时 突出重点等原则 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中的诉讼地位不是公诉人, 而是法律监督者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备案审查

More information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于 2018 年 04 月 0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于 2018 年 04 月 0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19591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U019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19591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U0191) 于 2018 年 04 月 02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的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在 2018 年 10 月 04 日为 2.40963%

More information

国华华彩金生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国华华彩金生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国华财富鑫盈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国华财富鑫盈两全保险( 万能型 ) 是万能型两全保险 万能型两全保险是一种新型保险产品, 与传统寿险产品相比, 万能型两全保险设有最低保证利率, 同时具有费用透明 保险金额可变 领取方便等特点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产品为万能保险, 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More information

18-40 周岁 160% 周岁 140% 61 周岁及以上 120% 其中, 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 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 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 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 已交保险费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责任免除

18-40 周岁 160% 周岁 140% 61 周岁及以上 120% 其中, 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 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 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 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 已交保险费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责任免除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一号两全保险 F 款 ( 分红型 ) 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 其红利分配是不保证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分红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按一定的比例向投保 人进行分配的保险产品 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

More information

中意年年中意年金保险(分红型)

中意年年中意年金保险(分红型)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B1 款 (2018)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收益保底型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保证利率为 2.5%, 结算利率超过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一 产品基本特征 1 支付方式 : 期交, 包含年交和月交方式 2 投保年龄 :16 周岁以上, 且投保时年龄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3 保险期间 : 保至终身 法定退休年龄后 15 年 法定退休年龄后 20

More information

? Ⅰ Ⅱ Ⅲ Ⅳ !!!!!!!!!!!!!!!!!!!!!!!!!!!!!!!!!!!!!!!!!!!!!!!!!!!!! !!!!!!!!!!!!!!!!!!!!!!!!!!!!!!!!!!!!!!!!!!!!!!!!!!!!!!!!!!!!!!!!!!!! !!!!!!!!!!!!!!!!!!!!!!!!!!!!!!!!!!!!!!!!!!! !!!!!!!!!!!!!!!!!!!!!!!!!!!!!!!!!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 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 运用私募基金财产, 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 应当诚实守信 谨慎勤勉 第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照 中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 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 运用私募基金财产, 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 应当诚实守信 谨慎勤勉 第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照 中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者及相关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私募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私募基金 ),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非公开募集资金,

More information

阳光人寿智赢相伴年金保险(万能型)

阳光人寿智赢相伴年金保险(万能型) 阳光人寿少儿教育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重要提示 : 本产品为万能型保险产品, 其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 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特色 收益保底我们为您的个人账户价值提供最低保证利率 每月公布上月结算利率, 信息公开透明 支取灵活您可根据自身需要追加保险费或对个人账户价值进行部分领取, 让您的财富规划更加灵活

More information

产品基本特征分红保险是客户享有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红利分配权的一类保险产品 本公司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各保单年度的红利分配金额, 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本公司一般每年宣布一次红利分配方案, 并将以 红利通知书 的方式通知客

产品基本特征分红保险是客户享有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红利分配权的一类保险产品 本公司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各保单年度的红利分配金额, 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本公司一般每年宣布一次红利分配方案, 并将以 红利通知书 的方式通知客 友邦月月派年金保险 ( 分红型 ) 产品说明书 友邦月月派年金保险( 分红型 ) 是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产品, 该计划包含身故保险金 年金 满期金等保障利益 该产品可以作为家庭的长期财务规划, 提供持续不断的稳定现金流 同时, 您也可以将领取的年金或满期金用于为子女提供教育金, 为老人提供养老金, 为全家人提供定期旅游支出等, 让您和家人的生活中月月有盈 风险提示 友邦月月派年金保险 ( 分红型 )

More information

Ⅰ Ⅱ1 2 Ⅲ Ⅳ

Ⅰ Ⅱ1 2 Ⅲ Ⅳ Ⅰ Ⅱ1 2 Ⅲ Ⅳ ! " # $

More information

一 产品基本特征 2 ( 一 ) 产品简称 : 财富嘉 C 款 ( 二 ) 产品提供的保障 责任类型责任描述满期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时, 被保险人仍然生存, 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 180 日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给付 105% 的已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全残或 180

一 产品基本特征 2 ( 一 ) 产品简称 : 财富嘉 C 款 ( 二 ) 产品提供的保障 责任类型责任描述满期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时, 被保险人仍然生存, 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 180 日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给付 105% 的已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全残或 180 中邮富富余财富嘉 C 款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 其红利分配的额度是不确定 不保证的, 在某些年度可能为零 保险期间内, 我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方案 我公司会向您提供每个会计年度的红利通知书, 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 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 1 一 产品基本特征 2 ( 一 ) 产品简称 :

More information

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本产品 指我们提供的 泰康旺财 1 号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旺财 1 号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 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 一 投保须知 1 保险期间 本合同

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本产品 指我们提供的 泰康旺财 1 号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旺财 1 号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 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 一 投保须知 1 保险期间 本合同 泰康旺财 1 号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旺财 1 号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为万能型保险 本保险的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 泰康旺财 1 号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在本产品说明书 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本产品 指我们提供的 泰康旺财

More information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62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62 2017 年同安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无职称人员 ) 温馨提醒 :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 资格复审时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 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 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附带教育学 心理学成绩证明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招聘岗位 所属

More information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中信保诚 嘉胜未来 终身寿险( 万能型 ) 是集寿险保障与投资于一身的综合保障计划, 适合出生满 30 天至 60 周岁的人士投保, 保障终身 我们为您设立专门的保单账户, 您所缴纳的保险费在扣除一定费用后, 进入您的保单账户, 然后按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来定期结算保单账户价值, 并提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中信保诚 嘉胜未来 终身寿险( 万能型 ) 是集寿险保障与投资于一身的综合保障计划, 适合出生满 30 天至 60 周岁的人士投保, 保障终身 我们为您设立专门的保单账户, 您所缴纳的保险费在扣除一定费用后, 进入您的保单账户, 然后按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来定期结算保单账户价值, 并提 中信保诚 嘉胜未来 终身寿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 其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本产品为期缴产品, 在缴费期间内, 您需按时缴纳续期保费, 否则保单效力可能中止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1 页共 7 页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中信保诚 嘉胜未来 终身寿险( 万能型 ) 是集寿险保障与投资于一身的综合保障计划, 适合出生满 30 天至 60 周岁的人士投保,

More information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一 2017 年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单位 : 亿元 季度 第一季度 序关联交易内容交易时间交易对象关联关系说明号类型交易概述 交易金额 1 2017-01-03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0.0000561000 2 2017-01-03 无锡灵山耿湾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0.0004500000

More information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3 年第 10 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作如下修改 : 一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 : 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 保险公估 字样, 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公估机构相同, 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二 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三 删去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 四 删去第六十三条第 ( 三 ) 项 第 ( 四 )

More information

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平安欣福年年年金保险 ( 分红型 ) 产品说明书 在本说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 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 为零 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 本公司提供累积生息 抵交保险费以及购买交清 增额保险三种红利领取方式 险种特色 月月给付交费期结束后或 60 周岁 ( 含 ) 开始, 按月给付一倍主险基本保额的生存保险金

More information

阳光人寿阳光安康返本重疾组合计划产品说明书

阳光人寿阳光安康返本重疾组合计划产品说明书 阳光人寿财富相伴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产品, 其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 不确定的 产品特色 安全稳健信息透明 设有最低保证利率 2.5%, 日复利月结息 每月公布上月结算利率, 信息公开透明 按需规划尽享人生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您可根据需要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 您还可根据个人需求, 申请生存年金给付, 按需规划, 尽享人生 个人账户运作原理示意图 初始费用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AEAB8BDBCD3B8B4C0FBB1A6C4EABDF0B1A3CFD5A3A8CDF2C4DCD0CDA3A9CCF5BFEE C65616E>

<4D F736F F D20D6D0BAEAB8BDBCD3B8B4C0FBB1A6C4EABDF0B1A3CFD5A3A8CDF2C4DCD0CDA3A9CCF5BFEE C65616E> 中宏附加复利宝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目 录 第一部分第一条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中宏人寿 [2015] 年金保险 013 号 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的限制附加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期间 请扫描以验证条款 第三部分第七条 如何缴纳保险费 保险费 第四部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More information

1. 投保年龄 18 周岁 -50 周岁 2. 基本保额 周岁 A 类城市 :5-100 万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杭州 武汉 天津 南京 苏州 青岛 重庆 佛山 东莞 西安 长沙 福州 无锡 宁波 厦门 B 类城市 :5-80 万 济南 乌鲁木齐 郑州 南昌 南宁 昆明 兰州

1. 投保年龄 18 周岁 -50 周岁 2. 基本保额 周岁 A 类城市 :5-100 万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杭州 武汉 天津 南京 苏州 青岛 重庆 佛山 东莞 西安 长沙 福州 无锡 宁波 厦门 B 类城市 :5-80 万 济南 乌鲁木齐 郑州 南昌 南宁 昆明 兰州 购买须知 产品信息 报备文件编号 阳光人寿 [2018]134 号 条款名称 阳光人寿精选定期寿险条款 宣传名称 i 保定期寿险基本版 投保年龄 18 周岁至 50 周岁 保险期间 20 年 /30 年 / 至 60 周岁 / 至 70 周岁 保障责任 身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交费年限一次交清 3 年 5 年 10 年 15 年 20 年 25 年 30 年 交至 60 周岁 交费方式 年交 月交

More information

赢家产品说明书

赢家产品说明书 泰康赢悦人生年金保险产品计划产品说明书 泰康赢悦人生年金保险产品计划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赢悦人生年金保险产品计划 所含 泰康赢悦人生年金保险 ( 分红型 ) 为分红型保险, 泰康鑫账户终身寿险 ( 万能型 ) 为万能型保险 年金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 红利并非确定值, 也可能为零 万能险保单账户价值的年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8B4BCFE2045B2C6B8BBB2FAC6B7CBB5C3F7CAE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8B4BCFE2045B2C6B8BBB2FAC6B7CBB5C3F7CAE92E646F63> 平安 E 财富两全保险 ( 投资连结型 ) 产品说明书 重要提示 : 本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所称投资账户指主险的投资账户 产品特色 投资理财兼顾保障本产品为投资连结型保险, 您在投保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趸交保费数额, 保险期间内您可以享受我们提供的专业投资服务及保险保障, 尽享无忧人生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Ⅰ Ⅱ Ⅲ Ⅳ 2 2 3 4 5 6 7 8 2 3 4 1 1 5 6 7 8 10 1 2 1 2 11 12 1 1 13 14 1 1 15 16 1 1 1 17 2 3 18 4 19 20 21 1 1 22 1 1 23 1 1 24 25 1 2 3 1 2 3 26 1 2 1 2 27 1 1 29 30 31 ~ 32 1 1 ~ ~ ~ ~ ~ ~ 33 ~

More information

1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2 天型 BC 是 5.5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0 天型 AC 是 5.25%

1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2 天型 BC 是 5.5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0 天型 AC 是 5.25% 浙商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情况报告 (2018 年 9 月 ) 尊敬的客户 :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我行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下 : 一 尚在存续期的理财产品运作情况 9 月末, 我行尚在存续期的永乐理财 ( 含天天增金 ) 产品共 49 款, 报告期内所有产品的资金投向和投资比例均符合产品说明书的约定, 并委托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管理理财资金及所投资的资产,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535B8BDBCD3BDA8D6FEB9A4B3CCA3A842A3A9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C4EAD0DEB6A9A3A9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535B8BDBCD3BDA8D6FEB9A4B3CCA3A842A3A9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C4EAD0DEB6A9A3A9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建筑工程 (B) 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太平洋人寿 [2009] 医疗保险 076 号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险...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5.2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注意 2.4 主险合同终止时,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报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报 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类别项目数量备注 一行政审批共 1 项 二行政处罚共 1 项子项 22 项 三行政强制共 项 四行政征收共 项 五行政给付共 项 六行政裁决共 项 七行政确认共 项 八行政奖励共 项 九行政监督共 2 项 十其他权力共 1 项 合计共 14 项子项共 22 项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More information

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第十条保险期限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确定, 并载明于保险合同 任何情形下, 保险人不对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届满之后出现的海带产量损失承担责任 保险人义务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 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 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第十条保险期限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确定, 并载明于保险合同 任何情形下, 保险人不对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届满之后出现的海带产量损失承担责任 保险人义务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 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 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山东省海带养殖风灾指数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必须为在山东省区域范围内种植海带的农户或企业 保险标的第三条被保险人在投保地理区域内所种植的海带, 投保地理区域在保险单中列明 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投保地理区域出现风灾事件, 导致被保险人海带产量减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More information

太平盛世·长鸿两全保险产品说明

太平盛世·长鸿两全保险产品说明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状元宝宝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产品说明书 谨致 先生 / 女士 寿险顾问 : 证书编号 : 联系电话 : 日期 : 重要声明 : 1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 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 敬请注意 2 本说明书所载资料, 包括投保示例部分, 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 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 3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

More information

安邦养老安享9号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安邦养老安享9号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安邦养老安享 9 号团体养老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 对本主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 本公司 指安邦... 养老..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养老 [2016] 养老年金保险 38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1.5 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3332BAC5B8BDBCFE3620B8F6C8CBCBB0CAD5D3C5BBDDD0CDBDA1BFB5B1A3CFD5A3A8CDF2C4DCD0CDA3A94131BFEEB2FAC6B7CBB5C3F7CAE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3332BAC5B8BDBCFE3620B8F6C8CBCBB0CAD5D3C5BBDDD0CDBDA1BFB5B1A3CFD5A3A8CDF2C4DCD0CDA3A94131BFEEB2FAC6B7CBB5C3F7CAE9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 ( 万能型 )A1 款产品说明书 一 重要声明 1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 保单账户中用于投资部分的价值将随着实际收益情况发生变动, 公司承诺投资部分的结算利率不低于年利率 2.5%, 但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2 本说明书所载资料, 包括投保示例, 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 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其中演示结算利率仅为方便说明所作的描述性的假设,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3332BAC5B8BDBCFE313220B8F6C8CBCBB0CAD5D3C5BBDDD0CDBDA1BFB5B1A3CFD5A3A8CDF2C4DCD0CDA3A94231BFEEB2FAC6B7CBB5C3F7CAE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1B A1B33332BAC5B8BDBCFE313220B8F6C8CBCBB0CAD5D3C5BBDDD0CDBDA1BFB5B1A3CFD5A3A8CDF2C4DCD0CDA3A94231BFEEB2FAC6B7CBB5C3F7CAE9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 ( 万能型 )B1 款产品说明书 一 重要声明 1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 保单账户中用于投资部分的价值将随着实际收益情况发生变动, 公司承诺投资部分的结算利率不低于年利率 2.5%, 但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2 本说明书所载资料, 包括投保示例, 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 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其中演示结算利率仅为方便说明所作的描述性的假设,

More information

阅 读 指 引

阅 读 指 引 平安人寿 [2016] 两全保险 008 号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平安附加财富宝两全保险 ( 万能型 ) 产品提供生存和身故保障 本产品为附加万能险, 主险及其他附加险的生存类保险金及保单红利可转入本产品的保单账户中 本产品提供最低保证利率, 保单账户价值按不低于保证利率累积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产品, 我们先介绍一些保险条款中用到的术语 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More information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 我们按收到书面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年金 : (1) 自本合同生效满 5 年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 年金受益人可向我们申请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申请日后的每一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 我们按收到书面理赔申请书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证明文件材料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年金 : (1) 自本合同生效满 5 年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 年金受益人可向我们申请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申请日后的每一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弘康易理财年金保险 ( 投资连结型 ) 产品说明书 在本说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本保险产品为投资连结保险, 产品投资风险由您本人承担 本产品说明书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 您享有的具体合同权益以 弘康易理财年金保险 ( 投资连结型 ) 条款 及其有效保险合同为准 产品特征 专家团队, 专业配置弘康专业化的投资团队为您保驾护航,

More information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产品名称及编号理财登记系统编码发行城市认 ( 申 ) 购期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注释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产品名称及编号理财登记系统编码发行城市认 ( 申 ) 购期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注释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 产品名称及编号 理财登记系统编码 发行城市 认 ( 申 ) 购期 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 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注释 1 基本型汇利投资账户理财产品 C10671070000(04-88) 全国 开放式产品 4- 适度积极型 2 3 4 5 6 7 8 9 10

More information

亿元 ; 保险代理业务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9 次, 交易额 亿元 ;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业务累计发生 3 次, 交易额 亿元

亿元 ; 保险代理业务关联交易累计发生 9 次, 交易额 亿元 ;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业务累计发生 3 次, 交易额 亿元 一 本季度关联交易情况 2016 年 2 季度,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包括保险业务 保险代理业务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业务 ( 一 ) 保险业务关联交易情况交易对象为公司股东 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单位 公司控股的单位 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关联方 2016 年 2 季度与公司股东发生交易 63 次, 交易金额为 4.873562 亿元 ; 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单位发生交易 1 次, 交易金额

More information

山 山东保险机构负责人任职前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文件汇编 山东保监局 2014 年 8 月 目录 一 公共部分... 1 1. 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 2.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6 3.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78 4.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86 5.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95 6.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101 7.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产品基本特征分红保险是客户享有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红利分配权的一类保险产品 本公司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各保单年度的红利分配金额, 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本公司一般每年宣布一次红利分配方案, 并将以 红利通知书 的方式通知客

产品基本特征分红保险是客户享有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红利分配权的一类保险产品 本公司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各保单年度的红利分配金额, 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本公司一般每年宣布一次红利分配方案, 并将以 红利通知书 的方式通知客 友邦附加智汇英才 A 款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产品说明书 友邦附加智汇英才 A 款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是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 该产品包含身故保险金 生存现金 满期金, 以助您有效地积累资金以补充未来孩子的教育所需, 生存给付时间契合孩子的教育和成长轨迹, 领取时间早, 领取次数多 风险提示 友邦附加智汇英才 A 款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为分红保险, 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More information

产品基本特征分红保险是客户享有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红利分配权的一类保险产品 本公司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各保单年度的红利分配金额, 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本公司一般每年宣布一次红利分配方案, 并将以 红利通知书 的方式通知客

产品基本特征分红保险是客户享有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红利分配权的一类保险产品 本公司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各保单年度的红利分配金额, 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本公司一般每年宣布一次红利分配方案, 并将以 红利通知书 的方式通知客 友邦附加智汇英才 B 款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产品说明书 友邦附加智汇英才 B 款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是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 该产品包含身故保险金 生存现金 满期金, 以助您有效地积累资金以补充未来孩子的教育所需, 生存给付时间契合孩子的教育和成长轨迹, 领取时间早, 领取次数多 风险提示 友邦附加智汇英才 B 款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为分红保险, 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More information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框架范本-个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框架范本-个人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保险 B 款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合同由基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及附加保险合同 ( 若有 ) 构成, 其组成文件如下 : 一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 二 条款 ; 三 投保单客户联或复印件和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客户联或复印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

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合同由基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及附加保险合同 ( 若有 ) 构成, 其组成文件如下 : 一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 二 条款 ; 三 投保单客户联或复印件和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客户联或复印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 中宏快乐宝宝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条款 目 录 第一部分 第一条 第二条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构成 犹豫期 中宏人寿 [2018] 两全保险 007 号 第二部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的限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期间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三部分 第九条 红利 红利 第四部分 如何缴纳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

More information

编者按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合规意识, 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厦门保监局根据监管实际, 编制了 厦门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法规读本 该读本收录了保险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日常所需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有关的监管规范性文件, 分综合 财产险 人身险 中介四部分共计 55 件 所有法

编者按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合规意识, 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厦门保监局根据监管实际, 编制了 厦门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法规读本 该读本收录了保险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日常所需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有关的监管规范性文件, 分综合 财产险 人身险 中介四部分共计 55 件 所有法 编者按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合规意识, 提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厦门保监局根据监管实际, 编制了 厦门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法规读本 该读本收录了保险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日常所需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有关的监管规范性文件, 分综合 财产险 人身险 中介四部分共计 55 件 所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按照法律层级先后编辑 考虑到该读本的适用性, 针对保险公司总公司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并未编录于内

More information

2007 29 2007 一 考试目的 二 考试范围 三 考试内容 1 1 2 四 考试权限 五 考试时间 2 3 8 六 考试经费 七 工作要求 主题词 : 2007 4 16 120 3 2007 40 2007 209 2006 30 2006 30 2006 2221 一 及时做好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立项工作 1 二 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经费的预算工作 2006 30 三 严格经费管理

More information

江苏保监业“大地保险杯”保险合规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大赛

江苏保监业“大地保险杯”保险合规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大赛 江苏保险业 大地保险杯 保险合规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大赛初赛试题 (B 卷 ) 效! 重要提醒 : 请务必在答题纸上作答, 在试卷上作答的无 一 单项选择题 ( 共 60 题, 每题 0.5 分, 共 30 分 ) 1 保险法 规定,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但仍予以承保的, 保险人 () 解除合同 ; 发生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 () 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 可以应当 B 可以不应当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合同由基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及附加保险合同 ( 若有 ) 构成, 其组成文件如下 : 一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 二 条款 ; 三 投保单客户联或复印件和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客户联或复印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

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合同由基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及附加保险合同 ( 若有 ) 构成, 其组成文件如下 : 一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 二 条款 ; 三 投保单客户联或复印件和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客户联或复印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 中宏宏睿宝宝年金保险 ( 分红型 ) 条款 目 录 第一部分 第一条 第二条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构成 犹豫期 中宏人寿 [2017] 年金保险 030 号 第二部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的限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期间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三部分 第九条 红利 红利 第四部分 如何缴纳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

More information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三星人寿 [2015] 年金保险 041 号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三星财富宝年金保险 ( 万能型 ) 条款 (2015 年 9 月 )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目录 第一章第一条第二章第二条第三条第三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四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五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六章第十八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036B8BDBCD3B8DFCEA3D0D0D2B5C8CBD4B1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C4EAD0DEB6A9A3A9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036B8BDBCD3B8DFCEA3D0D0D2B5C8CBD4B1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C4EAD0DEB6A9A3A9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高危行业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太平洋人寿 [2013] 医疗保险 016 号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险...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5.2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注意 2.5 主险合同终止时,

More information

易标的的逐笔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1) 交易对手法人机构情况 : 交易对手 : 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法人名称 : 周永钊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在全国区域内 ( 港 澳 台除外 )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 代理收取保险费 ; 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

易标的的逐笔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1) 交易对手法人机构情况 : 交易对手 : 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法人名称 : 周永钊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在全国区域内 ( 港 澳 台除外 )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 代理收取保险费 ; 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 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 公司 分对分 签订 保险业务合作代理协议 的信息披露 根据 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本公司 ) 部分分公司与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 下称 天安佰盈 ) 部分分公司之间签订的统一交易协议信息逐笔披露如下 : 一 2017 年 12

More information

鲲鹏两全保险(万能型)

鲲鹏两全保险(万能型) 华夏人寿 [2016] 养老年金保险 024 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一号养老年金保险 ( 万能型,F 款 ) 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内 ( 犹豫期 ) 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 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2.1 您有保单质押借款的权利

More information

Ⅰ Ⅱ Ⅲ1 2 Ⅳ1 2?

Ⅰ Ⅱ Ⅲ1 2 Ⅳ1 2? ? Ⅰ Ⅱ Ⅲ1 2 Ⅳ1 2? 1 7 1 2 7 2 8 3 3 3 3 4 4,4 4 9 5 5 5 5 6 6 6 6 8 8 8 9 9 10 10 10 10 11 11 1 11 12 12 12 12 21 13 13 13 13 14 24 14 14 25 15 15 15 15 16 16 16 17 17 18 19 19 20 20 20 21 21 22 22 22 23

More information

(7)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四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 并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 第五条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均同主合同 第六条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本附加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 (1) 投保人向本公司申请解

(7)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四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 并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 第五条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均同主合同 第六条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本附加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 (1) 投保人向本公司申请解 友邦保险 [2014] 终身寿险 084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友邦附加稳赢智选 A 款终身寿险 ( 投资连结型 ) 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友邦附加稳赢智选 A 款终身寿险 ( 投资连结型 ) 合同(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依 友邦稳赢智选 A 款年金保险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More information

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世纪长乐(2003)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人寿 2017 2018 终身寿险 039 055 号 泰康鑫账户终身寿险 ( 万能型 ) 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1 我们的保障 泰康鑫账户终身寿险 ( 万能型 )( 以下简称 鑫账户 ) 为万能险 本产品提供身故保障, 同时提供最低保证利率, 保单账户价值按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累积 2 名词解释 投保人 : 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被保险人 : 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受益人 :

More information

产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 太平隽裕终身寿险 ( 分红型 )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增额分红保险产品,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其年度红利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 期末还可领取终了红利 目录 ( 本目录仅供查阅之用, 并非产品说明书组成部分 ) 产品说明书文稿... 2 产品特色 :... 2 您享有的主要权益 :... 2 责任免除 :... 4 投保示例及保单利益测算 :... 5 第 1 页, 共 7 页 产品说明书文稿 产品特色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1 合同构成 投保范围 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受益人 保险事故的通知 保险金的申请 意

目 录 1 合同构成 投保范围 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受益人 保险事故的通知 保险金的申请 意 安诚财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感谢您选择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提示投保人本条款中的重要事项, 对 安诚财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有保险人提供的保障 (7) >投保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6)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8) >保险事故发生后, 请及时通知保险人 (10)

More information

保险购买篇.cdr

保险购买篇.cdr 保险消费知识手册系列 保险购买篇 致读者 安全与保障, 是每个人生命中最大的需求 这种需求可以通过保险来安排, 保险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保障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强, 保险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通消费 那么, 该如何购买保险呢? 组织编写了这本 保险购买篇, 带您走近保险 了解保险, 介 绍保险购买的基本知识, 希望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 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保险消费知识手册系列 保险购买篇

More information

TablesDivision_Chinois

TablesDivision_Chinois Exemple Tables de division Chinois http://www.memrise.com/ 除以 chúyǐ divisé par (diviser par) 等于 děngyú égale (être égal à) 八除以四等于二 bā chúyǐ sì děngyú èr 8 divisé par 4 égale 2 Table de division par 1 一除以一

More information

?????????????????????????????????????????? v2

?????????????????????????????????????????? v2 安联大盈家年金保险 ( 投资连结型 )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 本产品是由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下称 我们 ) 设计的集风险保障与投资于一体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 不同于传统型保险产品, 产品的投资风险由投保人 ( 下称 您 ) 承担 一 产品基本特征 1 运作原理投资连结保险, 是一种融合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险种 是指一份保单在提供人身保险时, 在任何时刻的价值是根据其投资资金在当时的投资表现来决定的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利人生两全保险 ( 分红型 ) 产品说明书 特别提示 :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 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 在某 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一 产品特色 ( 一 )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 ( 二 )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 收益稳健 财富增值 ; 坐享分红 节节攀高 ; 期限灵活 双重选择 ; 高额保障 呵护全面 专家投资 收益稳健 ; 三年五年 自主选择 ; 点滴积累 财源滚滚 ; 高额保障

More information

养老的保证给付 : 如果被保险人在到达养老起领年龄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 我们保证给付养老至被保险人年满 99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 含该日 ) 如果被保险人在上述保证给付期内身故, 我们将向生存类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在该期间内尚未领取的养老总额, 其数额为 : 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

养老的保证给付 : 如果被保险人在到达养老起领年龄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 我们保证给付养老至被保险人年满 99 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 含该日 ) 如果被保险人在上述保证给付期内身故, 我们将向生存类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在该期间内尚未领取的养老总额, 其数额为 : 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 泰康鑫福年金保险 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泰康鑫福年金保险 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鑫福年金保险 分红型 为分 红型保险 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 动 红利并非确定值 也可能为零 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 泰康鑫福年金保险 分红型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 本产品 指我 们提供的

More information

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 四 ) 具有专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部门, 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 ( 五 ) 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 六 ) 互联网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 ; ( 七 )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保险机构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

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 四 ) 具有专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部门, 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 ; ( 五 ) 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 六 ) 互联网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 ; ( 七 )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保险机构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为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 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 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 通过自营网络平台 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 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 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 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More information

( 五 ) 投保人在出境游期间因患疾病 遭遇意外伤害, 无法按时正常归国, 需滞留境外接受治疗的 ; ( 六 ) 投保人因证件丢失导致无法按时正常归国的 ; ( 七 ) 投保人因被绑架或非法拘禁, 导致无法按时正常归国的 ; ( 八 ) 投保人投保时提供的信息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出境游协议内容不

( 五 ) 投保人在出境游期间因患疾病 遭遇意外伤害, 无法按时正常归国, 需滞留境外接受治疗的 ; ( 六 ) 投保人因证件丢失导致无法按时正常归国的 ; ( 七 ) 投保人因被绑架或非法拘禁, 导致无法按时正常归国的 ; ( 八 ) 投保人投保时提供的信息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出境游协议内容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境游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2017 版 )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为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 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与被保险人签订出境游协议, 接受被保险人提供的出境游服务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投保 第三条依法设立, 与被保险人签订出境游协议,

More information

华安学生幼儿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华安学生幼儿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仅在投保了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主险 ) 的基础上附加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 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对象 凡有效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均可作为本附加险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

11 ( 22) 12 ( 22) 13 22) 14 ( 2004 62) ( 426) 15 () ( 1991 6) 16 () ( 2004 62) 17 ( 2004 62) 18 ( 1996 29) 19 ( 2004 62) 20 ( 21 2006 35) 22 ( 2004 62

11 ( 22) 12 ( 22) 13 22) 14 ( 2004 62) ( 426) 15 () ( 1991 6) 16 () ( 2004 62) 17 ( 2004 62) 18 ( 1996 29) 19 ( 2004 62) 20 ( 21 2006 35) 22 ( 2004 62 1 59 1 ( 1997 37) 2 ( 2005 22 ) ( 2006 28) 3 ( 2011 41) ( 2012 20) 4 ( 2004 62) ( 5 2000 063) ( 6 2010 15) ( 7 24) 8 ( 1997714 ) 9 ( 466) 10 ( 250 ) 3 11 ( 22) 12 ( 22) 13 22) 14 ( 2004 62) ( 426) 15 ()

More information

为便于投保人了解本产品, 本公司就本产品作如下说明 : 一 产品基本特征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B2 款 (2018) 是根据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 ( 银保监发 [2018]20 号 ) 及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银保监发 号 ) 的

为便于投保人了解本产品, 本公司就本产品作如下说明 : 一 产品基本特征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B2 款 (2018) 是根据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 ( 银保监发 [2018]20 号 ) 及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银保监发 号 ) 的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B2 款 (2018)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为便于投保人了解本产品, 本公司就本产品作如下说明 : 一 产品基本特征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B2 款 (2018) 是根据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 ( 银保监发 [2018]20 号 ) 及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银保监发 2018 23

More information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学习目标 1. 2. 3. 4. 5. 导言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2. 2 3. 1 2 3 4 3 工程合同管理 1-1 A. B. C. D. C C C A B D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 1-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9FAC3FCD6C7D3AECCECCFC2D6D5C9EDD0CDCDB6D7CAC1ACBDE1B1A3CFD52DCCF5BFEE2D C4EA39D4C2BAACB6FECEACC2EB2E646F63>

<4D F736F F D20C9FAC3FCD6C7D3AECCECCFC2D6D5C9EDD0CDCDB6D7CAC1ACBDE1B1A3CFD52DCCF5BFEE2D C4EA39D4C2BAACB6FECEACC2EB2E646F63> 生命智赢天下终身型投资连结保险 生命人寿 [2009] 终身寿险 109 号 2009 年 9 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保险条款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 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 我们提供了以下基本概念的解释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 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 : 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友邦附加稳赢一生 B 款终身寿险 ( 投资连结型 ) 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友邦附加稳赢一生 B 款终身寿险 ( 投资连结型 ) 合同(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依 友邦稳赢一生 B 款两全保险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未在保险单上载明或批注,

More information